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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悬疑小说——猎人者 作者:成刚

这虽然是首名曲,但显然不适合作为个人音乐会的起始篇。
很多人这时心里都涌上来些疑问,他们盯着绚丽的舞台上,那光影之中的小提琴手,似乎都有了些不详的预感。
而杨迪在演奏过程中,却始终陶醉在自己的乐曲声里。他完全进入了一个由音符构建的虚空世界中,在那里,他是完全自由的,他任意驰骋,无拘无束。他比风更轻盈,比雾更缥缈,他把自己变成了虚空。转眼之间,他的躯体幻化成无数的音符,它们像夏夜里的萤火虫,盘旋片刻后,终于向着远方飞去,并最终消融在无边的夜色里。
旋宫音乐厅只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天台。
站在紫金之巅的门口,你会发现外面的天台略显狭长,它在你的视线里一直延伸向远方。特别是在夜色里,在彩色的霓虹光影映衬下,它好像是架设在城市上空的一道飞桥,无数的灯火与星光把它环绕。这时候你或者会有一种错觉——顺着它走下去,你便能走向神圣的天堂。
事实上再大的天台也会有尽头,今夜,便有人在天台的尽头凭风而立。
那是个削瘦长发的年轻人,从他的背影看,他有着窄窄的肩膀和匀称的身材,一身纯黑的西装略显肥大,风吹过来时,衣服猎猎颤动,好像里面的身子已经抵御不了风的力量,随时都要飞将起来。
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在天台之上,凯撒王朝的保全系统非常严密,如果没有今夜音乐会的请柬,他根本不能出现在这里。如果是来参加音乐会,他为什么又离紫金之巅远远的,只站在另一侧的天台边上?
小提琴修扬的旋律被风吹了过来,削瘦的年轻人肩膀忽然动了动,他听到了身后传来的极轻微的脚步声。
“星空确实美丽,但为它错过这样的音乐会,却未免有些可惜。”
身后的声音说。削瘦的年轻人怔了一下,他从这声音里听不出来者的年龄。这声音低沉浑厚,还带着浓浓的磁性,他猜测那一定是位有过许些经历的中年人,因为,他从声音里还听出了许多沧桑感。
“这世上没有纯粹的艺术。今晚的小提琴声再美妙,但已经沾上了功利的色彩,所以,我宁愿选择星空。”
“杨迪是个很有天分的年轻人,年轻人有些功利心谁都可以理解。”
“伟大的天才是人类这棵果树上所结下的最好、也是最危险的果子,它们总是悬挂在极易折断的最柔软的树枝上。”削瘦的年轻人沉声道,“何况杨迪根本算不上天才,甚至,也许他这一生都再难超越这个夜晚。”
身后的人沉默了一下,他知道面前的年轻人前面那句话引用的是荣格的句子。他心里已经非常赞同他的话了,而且,对这个穿黑西装的年轻人,他还多了几分好奇。
“杨迪天生双臂略短,这样的手臂实在不适合拉小提琴。而且,他在演奏的准确性、理智性和完美性上还有很大的缺憾。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完全在用感性和热情来演奏。他可以让人感觉到琴声美妙动听,但却听不到琴声之外的东西,也就是说,他现在还体会不到艺术博大精深的一面。他就像个匠人,可以制作出精美的产品,但却无法成为传世的精品。这样的琴声,不听也罢。”
“你的话让我想到了一位德国小提琴大师,他在演奏方面也存在瑕疵,但这却丝毫不影响他成为国际著名的小提琴家。”
“你说的是耶胡迪·梅纽因。”削瘦的年轻人终于转过身来,他的面孔比他的身材更加削瘦,两边颧骨凸起,双颊深陷,两个眼窝凹进去,眼睛有点像外国人。一个黑色的口罩遮住了他大半张脸,虽然不能完全看清他的模样,但后面的人第一眼看过去,还是有了些奇怪的感觉,不是因为这年轻人的瘦,也不是因为他额头上的皮肤白皙得有些森然,而是因为这年轻人身上有股阴森森的气息。
后面的男人觉出身上泛起了些凉意。紫金之巅的天台上,这样一位削瘦苍白戴着黑口罩的男人,还有他身上那种变得有了形状的阴冷气息,任谁见了都会悚然动容的。但这时候偏偏有了一个例外。
枯瘦如鬼魅的年轻人看到面前的面孔没有丝毫的改变,甚至,从那双幽深的眼睛里,他连一丝涟漪都没有看到。
能够出现在紫金之巅里的人必不是寻常之辈,枯瘦的年轻人想。他的目光抬了抬,但随即又垂落下来。
站在他面前的男人三十岁左右年纪,身材也不见得怎么魁梧,但却给人很强壮的感觉。他随随便便穿了件深咖啡色的休闲西服,里面深色衬衫的领口翻过来,显得随意且洒脱。这人的面貌也称不上英俊,但眉眼五官却让人觉得亲切。他的发短,只留着浅浅的一圈紧贴着头皮,给人干净利落的感觉。此刻,他好像浑然不觉面前的年轻人生就一张貌若鬼魅的面孔,脸上非但没有惊恐诧异的神情,相反,还带着些淡淡的笑意。
正是他的笑意让他整个人具有了种非常独特的亲和力。
枯瘦的年轻人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已经能感觉到这瞬间心里生出的妒意了。他昂起头,让清冷的月辉落入眼中,这样,他的神情看上去便多了几许桀骜不逊的味道。
“耶胡迪·梅纽因无疑是世界级的小提琴家,但他的一生,几乎都笼罩在另两位比他更伟大的小提琴家阴影之下,一位是克莱斯勒,另一位是海菲兹,他们都是少年梅纽因崇拜的偶像。克莱斯勒凭借他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灵性,那种在演奏中血液永不停息的激情,还有略带玩世不恭的抒情气息,创造了既属于先天气质又是后天努力的极具个性的小提琴演奏风格。而海菲兹是另一种样式的大师,他依靠的是心理上极其理智的控制、感情上近乎于冷漠的表述,音乐节奏和力度上严格精确的分配,小提琴各种技巧上绚丽完美的表现,成为了小提琴领域里的超人。”枯瘦的年轻人娓娓道来,如数家珍。


这样,连环杀人案的结论便开始出现问号。秦歌并不知道我的行程,也许他还会去田园山庄找我。如果他细心,可能会发现我的门铃有些不同,因为它是我用两部对讲机改装的。他第一次因为普亚族凶手的案子深夜去找我,其实我并不在家中,我在唐风小区租住的一套两居室里。如果不是这样,就算我再孤僻,又怎么会将一个警察拒之门外呢?

  但所有的一切,秦歌都必须等我回去,才能弄清事实的真相。


  但是,你们知道,他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我想,当他看到普吉岛的灾情,即使没有为我悲伤,至少也会有那么一点沮丧吧。但这些跟我都已经没有关系了。我曾经是个孤独的孩子,我孤独地来,如今,我又孤独地去了。

  ——没有人会想念我。

  2005年2月17日初稿

  2005年2月25日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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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油头粉面的男人在那个早晨一定已经是个死人。

  我读过很多杂书,其中包括中国古典兵法中的三十六计。我不敢肯定我用的是否就是其中一招移花接木,但无疑我成功了,那些警察按照惯性思维,把林燕的死亡归结到了江海身上,她的死亡成为江海生前的一个愿望。


  我没想到,那些我偷窥林燕时保存的影像,还成为了论证这种推理的佐证。

  如果我还有时间,或者我会经常想起那个削瘦的年轻人。他是我的兄弟,也是我的伙伴,我们共同完成了这样一系列完美的谋杀。

  那是聪明人的游戏,本身就能让你生出很多优越感来。

  我想如果那削瘦的年轻人现在还活着,我最想做的就是和他一道回我们阔别的家乡。古老的普亚部族,神秘的普亚部族,那里的人流着和我们相同的血液,我们和每一个人都是兄弟姐妹。也许在那里,才有我们真正的生活。

  时间已经过去太久太久了,或者我应该丢掉我的稻草人,还有我那水中的母亲,她是否也期望她的儿子能够重回故里?

  十二月下旬的一天,我盘腿坐在海滨酒店二楼白色的长廊下,温暖的海风轻柔地拂弄着我的身体,我不知道我是睡着了还是在尽情享受这种静谧的生活。

  蓦然间,我有了一种极其不详的预感。

  我睁开眼,看到片刻前还美丽的海滩忽然变得躁动起来。沙滩上成群的游客争相往海岸上奔跑,原本轻柔地吻着沙滩的海浪也变得暴躁起来。

  这一刻,我的脑袋里又像插进了一根针,剧烈疼痛起来。

  很多面孔在我的脑海里浮动,他们轻飘飘的像风中的落叶,让我看清他们的模样后立刻随风远逝。我有种不详的预感,这些面孔似乎在向我告别,因而当水中的母亲出现后,我便竭力想抓住她。

  ——妈妈,难道你也要弃我而去么?

  天空的乌云向我逼近,远方的海面竖起一道巨大的墙,翻滚着涌向沙滩。我还坐在海滨酒店二楼白色的长廊下,我根本没有察觉转眨之间,巨大的水墙已经涌到了我的眼前。

  我与水墙对视着,用我的沉默来对抗它的咆哮。

  我的身体变得轻飘飘的了,那些漫过母亲头颅的水也漫过了我的头颅。这一刻的感觉非常奇妙,我觉得我似乎很久以前有过这样的经历。

  我的眼前开始变得黑暗,这回我真的被卷进了一个巨大的旋窝,但那旋窝里却是无比的安静。我的身体开始往下降落,轻飘飘的,像浮在空中。我只能看到身边的黑暗越来越亮,身体却没有任何的感觉,到后来连思维也渐渐凝固了。

  我知道,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我的名字叫马南,我身处的海岛是泰国攀牙府的普吉岛。我已经不记得我出生时的任何情况,但我的死亡却极其壮观。

  也许我并没有真的死去,我只是随着印度洋海啸去往了另外一个国度。

  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们还会在城市夜晚的街头相遇,那时,你们不要感到奇怪。我已经变成了夜里的东西,我可以御风而行,轻易地钻进你的身体里。

  那时,你们便成了我,我们在这世界上,便真的无处不在了。

  也许,这个故事还有另外一种结局。

  当我消失在泰国攀牙府普吉岛的海啸中时,远在中国海城的秦歌正在等待我的归来。两天之后,他在电视里看到了攀牙府的断壁残亘,看到了腐烂的味道正在异国的大地上飘荡。我不知道那时,他是否为我感到许些悲伤。

  十二月初的某天夜里,秦歌所在刑侦队接到举报,海城市一家迪厅里有人销售摇头丸。他们赶到那家迪厅,带回来几个毒贩和吃药的青年人。

  在审问中,秦歌忽然觉得其中一个金黄头发,穿着时尚的女孩有些面熟。他使劲回想,终于记起来有次跟我在路边一家小餐馆吃饭,出来后他先去取车,回来时,看到那女孩站在路边跟我说话。当时他心里还生出了一些暧昧的念头,但后来又把她当成了我的学生。

  时尚女孩没有参与销售摇头丸,她只是吃了一颗后刚刚找到感觉,见到警察甚至依然不能自抑地晃动脑袋。

  对这样的人除了教育批评,警察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除非把他们送到拘留所去。秦歌因为我的关系,对时尚女孩特别照顾,教育一番后便放她走了。

  又过了两天,秦歌在街头再次碰见了时尚女孩,这回,他还和时尚女孩攀谈起来。我猜想秦歌一定请人家小姑娘吃了饭,时尚女孩肯定喝点酒,所以,她很快就把她跟我的关系全部告诉了秦歌。

  我没有对那小姑娘动过歪念头,这点我到哪儿都可以挺起胸膛,但关键是秦歌知道我还做过跟踪女人这样的事,一定既不相信,又十分好奇。如果时尚女孩说顺了嘴,还告诉秦歌我曾从那女人的摩托车车座下面偷过一个包,那么,秦歌的职业敏感一定会让他把这件事追查下去。

  这样,他就发现了我跟踪的女人其实就是林燕。

  通过对唐风小区居民的走访,他很快就会查到我曾在那里租过房。

  虽然我已经擦尽了房里的鲜血,但我知道警方只要使用发光氨或者反光源,后者追踪血中的蛋白分子,一点蛛丝马迹都逃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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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在想,也许我可以将这一段故事写成一部小说。可惜的是,我永远没有办法完成这个心愿了。

  我在阳光明媚的海滨酒店里,异国情调的生活并不能吸引我离开房间。像我在海城一样,我习惯闭门独居,用思考来充实每天的生活。


  我想我在这个故事里还隐瞒了一些事情,虽然直到这个故事结束,也没有人怀疑我其实是一个杀人凶手,但是,我还是想让人知道事件的真相。这就像你完成一部杰出的作品,总希望拿到人面前展示一番。

  我在唐风小区里曾经谋杀了一个名叫林燕的女人,我成功地嫁祸给了那个普亚族的凶手。没有人知道,是我将林燕从十三楼的房间里转移到了她十二楼的家里。我知道我不可能制造一个完美的凶案现场,所以,我干脆仔细地清洗了林燕身上的血迹,并为她换了衣服。我离开她的时候,我还在她的房间里喷洒了些香水,这样,床上的林燕看起来便像睡着了一般。

  那时候,正好是秦歌第三次来找我帮忙,这回,他要我帮他解的谜题是枫叶和羽毛。其实在一见到枫叶和羽毛时,我便已经想到了苗族那个传说,但我故意装作不知道,拖延了两天时间。

  两天时间,已经足够我做很多事了。

  我患有血管性头疼,我去医院的时候,顺便去了妇产科。我知道了妇产科里有位男医生叫赵紫琼,他就是连环杀手这回选择的下手目标。

  妇产科男医生的家庭情况几乎是人尽皆知的秘密,我只借故跟一个小护士搭上话,甚至没有多费口舌,那小护士便将他的情况竹筒倒豆子一样说了出来。妇产科的人好像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拿那位男医生说事是件挺开心的事。

  我跟这位男医生不仅无冤无仇,而且素不相识,但我却要杀死他。

  当然,在杀死他之前,我还必须满足他一个愿望。这样,事情看起来才更像是那个连环杀手做的。

  我的时间不多,我必须抢在真正的凶手前面下手。

  所以,我自作主张,替男医生选择了一个愿望——他这辈子窝囊地活在乡下来的丑老婆淫威之下,连我都替他不值。

  我一定要让他挺起腰板,堂堂正正地做一回男人。

  我做得很成功,我带着男医生来到一家酒吧,几乎用尽了我所知道的世间最恶毒的词汇来咒骂他。窝囊的男人起初对我非常畏惧,无论我说什么,都低着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熊样。

  后来,我直接把唾沫吐到了他的脸上。

  他的脸胀得通红,似乎有了些反应。这时,我不等他说话,一脚将他踹倒在地,开始用力殴打他。

  酒吧里还有很多人,他们纷纷对我的恶行进行了指责。我非但没有收敛,而是当着大家的面,将男医生的糗事悉数说出来,让大家都来鄙视这个没用的男人。

  我的苦心得到了大家的配合,更多的唾沫雨点样落在男医生的身上。

  就在我最后实在无计可施的时候,男医生终于爆发出了一声大喝。他的双目尽赤,脑门上的青筋暴起,身子虽然还在颤抖个不停,但双拳已经握紧。

  我没有给他发作的机会,拉着他的手离开了酒吧。

  “回家去,做一个真正的男人。”我对他说。

  那天夜里,我打电话给他,如我所愿,我听到了他兴奋的声音。我们都成功了,我满足了他的愿望,他挺起腰板揍了虐待他的丑女人。

  男医生在电话里对我充满感激,所以,当我告诉他,我现在就在他们家楼下时,他毫不犹豫便下楼来见我。

  可怜的男医生再也不用受那丑女人虐待了。

  就在我将男医生的尸体藏到花坛的冬青丛中时,我忽然感觉到背后有一道凌厉的目光。我悚然一惊,整个身体都变得冰冷而僵硬。

  我缓缓回过身来,看到在花坛前面不远处站着一个精瘦的年轻人。

  那年轻人我见过,八月十五的紫金之巅。

  我在那瞬间便知道了那年轻人就是这几起凶杀案的凶手。他在紫金之巅曾经跟我说过,他去那里只是为了燃放焰烟花。而连环杀人每次杀人之后,都会在天空里绽放一些焰火。

  焰火——我想我有了一个疏忽,我忘了来找赵紫琼时应该带上一枚烟花。任何小小的疏忽在这游戏中都是不可原谅的,我不禁有些懊丧。

  就在这时,我看到那精瘦的年轻人弯下腰来,接着,一声尖锐的响声过后,美丽的焰火盛开在黝黑的苍穹之上。

  我怔怔地盯着那年轻人,因为隔得远,我并不能完全看清他的模样,但是,我们在彼此注视中,似乎有了一种默。

  那一次,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只是在离开花坛前,将手中写有一串数字的纸片冲着那年轻人扬了扬。

  我按照真正连环杀手的习惯,也在现场留下了一道谜题。

  我的谜题不是留给警察,而是留给连环杀手。

  他既然知道双龙太极图,那么必定也知道九宫。

  我替他解决了一个目标,那么,他一定也会为我杀掉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当然我知道那男人的名字叫做江海。

  我必须给那精瘦的年轻人一些时间,所以,我故意拖了一整个晚上,在第二天的凌晨才把谜题的答案告诉警察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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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诧异地盯着他看,不明白他这句话的含义。

  “因为我也是普亚族人,我在很小的时候便离开了家乡。如果不是这次遇到他,我都几乎忘了其实我并不是汉人。”

  这样的回答是秦歌等人没有想到的,他们片刻的震惊过后,已经在心里接受了这样的现  
实。谁的心里不会隐藏一些秘密呢?特别是秦歌,他似乎在这瞬间明白了马南为什么选择那种孤僻的生活方式。

  也许正因为他的异族血液,让他始终融入不到这个城市当中去。

  “可是,还是有一个问题,既然你很小就离开了家乡,那么,凶手又是怎么知道这城市里有一个他的族人?你不要跟我说你们普亚族人有心灵感应之类的话,这种说法没人会相信。”秦歌道。

  “你不能否认这世上真有心灵感应这样的事,但是,我跟他之间没有,我们族人之间也没人。他之所以在生命最后时刻能找上我,因为在此之前,我们曾经见过面,还有过交谈。”

  马南的思绪回到了八月十五的紫金之巅,那天晚上,杨迪正在举行个人音乐会,马南在外面的天台上,见到一个削瘦的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说他来紫金之巅,只为了能燃放一束焰火。

  那一次,马南从这年轻人身上,闻到了久违的族人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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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满脸郁闷,还想再说什么,这时他的手机响。他把手机送到耳边,是队长带人赶到了。他们见到秦歌的车,知道他就在附近,便先跟他联系。秦歌说了自己的位置,并告诉队长,连环杀人案的凶手已经抓到,让他们上来带人。

  不多久,门铃响,秦歌看马南坐在书桌后面,根本没有起身的意思,犹豫了一下,还是自己去开门。


  秦歌跟队长带着刑侦队的同志站到书房边的时候,看到马南正将那件烫了许多小洞的羊皮披到了那年轻人的身上。

  马南在年轻人身边站了站,慢慢转身走到门边:“他走了。”

  秦歌一愣,赶快奔到那年轻人身边,那年轻人已经没有了气息。秦歌赶忙冲着外面的人招手,示意大家来人将凶手送往医院。

  三天后,凶手死亡鉴定结果出来了,死亡原因系服毒自杀,选用的毒品是种植物毒素,至于它是从哪种植物中提炼出来的,目前还不能确定。通过尸检,法医还发现死者生前患有绝症,晚期胃癌,曾进行过相当长时间的放射治疗,所以他的身子瘦得没了人形。这样,大家便猜测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又不堪忍受放射治疗的痛苦,故而选择了服毒这种方式尽快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是,既是个要死的人,他在死前为什么又要杀死那么多人?

  “普亚族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远古时,魔神哈尼在人间肆虐,英雄米苏与之争战多年,未分胜负。后魔神哈尼施巫术,让英雄米苏身染重病,普亚族人眼见米苏已不是哈尼对手,便纷纷弃他而去。这时,哈尼又化身巫医,诱骗米苏的妻子,说只要米苏能得到东西南北中五位族人的精气,大病便能不治而愈。米苏的妻子眼见米苏为保护族人与魔神争战多年,而今危难之际,族人竟不顾他的安危,弃他而去,心中对族人已经有了怨气。再加上受了巫医诱骗,便瞒着米苏,用他那把英雄之刀,杀死了东西南北中五位族人的性命。英雄米苏果然随即病愈,而且恢复了以前的神力。但正当他再次向魔神挑战之际,却发现所有的族人真正弃他而去,他在族人眼中,已与魔神无异了。”

  马南讲述的普亚族传说似乎也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凶手一共杀死了五人,难道他真的以为像传说里的米苏一样,得到五个人的精气,便能让自己的绝症不治而愈?

  这个谜底最后当然也要马南来为大家解答。

  “凶手是普亚族这些年,第一个走出高山的人。他在县里读完高中,考上了大学,本来想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但城市的繁华让他迷失了方向。他最终背弃了乡亲们对他的期望,独自一个人留在了城市里。”

  “像我们曾经知道的一些故事一样,他曾经是整个族人的希望,甚至他大学期间的费用,都是整个族人为他凑出来的。而且,他在家乡还有一个相爱多年的恋人,那恋人在他大学期间惟一一次回到家乡时,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他。”

  “他知道自己留在城市,便是背弃了整个族人,但是,他已经习惯了城市的生活,家乡的贫瘠是他无论如何都不愿面对的,何况,他在城市里,还遇上了另外一个女人。”

  “那女人大他七岁,对他很好,无论他提出什么样的要求来都尽量满足他。他跟那女人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直到后来,他被查出患了胃癌,那女人在抛弃他之前,可怜他的处境,给了他一笔钱。这些年他在那女人的庇护下,已经习惯了那种安逸奢华的生活,被抛弃的痛苦很快就变成了绝望。”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想到被自己遗忘的家乡和家乡的恋人了,这时候,他多么希望时光能够倒转,自己能够重新选择一生的命运。他回想自己当初离开县城去远方的城市上大学,那时心里充满了豪情壮志,他希望家乡终有一天,会因为自己而彻底抛弃它的贫瘠与荒凉。如今,他的梦想破灭了,而且身患绝症,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悄无声息地离开这个世界。冰冷的异乡没有人会在意他的生死,没有人会为他伤心,也没人会为他落泪。”

  “他的心里渐渐被一种悲愤的情绪充满,他觉得是这繁华的城市欺骗了他,就像魔神幻化的巫医欺骗了英雄米苏的妻子。他决定要在自己死亡之前,为这个欺骗自己的城市留下一些印记,让人们知道他的存在。”

  故事说到这里,大家已经能猜到后面的情节了。

  背弃了族人的凶手选择了制造死亡,作为自己活在这世上最后的辉煌。这是他对城市的报复,也是他对自己当初选择背弃族人这一决定的忏悔。

  他活在这世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他觉得自己就像是夜空中绽放的焰火,片刻的辉煌过后,便要复归沉寂,进入死亡那个冰冷的世界。所以,他在每次杀完人后,都会燃放焰火来为自己哀悼。

  而当他最终的死亡真正来临,他忽然记起了普亚族族人临终前超脱罪孽的习俗——就是向族里的巫师忏悔这一生的罪过,并将它们都记录在一张羊皮上。

  “还剩下最后一个问题。”秦歌盯着马南道,“凶手为什么会找上你,难道他知道是你帮助我们破解了他留下的那几道谜题?”

  马南沉默了一下,缓缓摇头:“他找上我跟我帮你们解题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在这个城市里,如果他还有一个人可以信任,那这人一定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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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打开,秦歌又怔住了,因为开门的人并不是马南,而一个身着奇装异服的精瘦男人。这男人也就二十七八岁年纪,双颊深陷,眼眶微凹,瘦得就剩下皮包着骨头了。此刻他站在门边,两眼迷离,身子不时轻微摇晃,好像单薄的身体已经支撑不住身上那古怪的衣服。

  这男人身上的衣服,上身窄小,下身肥大,俱是黑色布料,但在领口袖口俱白蓝色的花纹。男人腰间,还扎着巴掌宽的硬板腰带,带底白花,还绣有一些极质朴的图案。男人上衣  
的袖子短,露出两截枯瘦的胳膊,但这胳膊上却都刺了青,隐约可见是只生着鳞甲的怪兽。他的裤腿上,还缝上了些蓝色的布条,指宽掌长,两腿加起来足有十多根。

  秦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服饰,更让他疑惑的是面前这个精瘦的男人。

  这瞬间,他想到了杨迪女朋友案发后描述的凶手模样。难道面前这年轻人就是凶手?但凶手怎么会表现的如此坦然?

  “你是谁,怎么会在马南的家里?马南呢?”他厉声喝道。

  精瘦的男人散乱的目光好一会儿才落到秦歌脸上,他的身子又摇晃了一下,他侧过身,倚在墙上,这才让自己稳住身形。

  “如果想见马南,就跟我来。”他说完竟然不看秦歌,径自向里走去。

  秦歌毫不犹豫地跟在他的后面,行不多远,前面人影一闪,马南已经从楼上下来。看见他,秦歌这回总算真正放下心来。但他仍然对开门的精瘦男人满腹狐疑。他抢上前一步,站在马南面前,手指着倚墙喘息的男人道:“他是谁,他怎么会在这里?”

  马南神色居然异常平静,目光竟然不与秦歌对视。他只是淡淡地道:“如果你想知道答案,就去我的书房等我。”

  秦歌回身瞪了那男人一眼,这才往楼上去。而马南则过去扶住那男人,小心地搀扶着他跟在秦歌后面。

  那精瘦的男人真的非常虚弱,看着他,你会怀疑这么单薄的身子里是否能藏得住一条生命。

  进入书房,秦歌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书桌上一张雪白的羊皮,接着,他闻到屋里有种焦糊味儿,目光四下里逡巡一番,很快便看到地上有一个烧着炭火的铁盆,盆里插着一根指粗的铁条,铁棍的下端已经被炭火烧得通红。

  秦歌很快又发现,书桌上的羊皮上,有许多黑乎乎的小洞,焦糊的味道便是从那里传过来。不用多想,秦歌便猜到这些小洞都是炭火中的铁条烫出来的。

  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古怪的东西?还有那男人身上古怪的服饰,秦歌已经预感到了些什么,但却还是没法把它们具象化。

  马南架着瘦弱的男人进来,扶他到沙发上坐好,然后转过身,对着秦歌道:“你一定觉得这里的东西很奇怪,还有他身上的衣服。我告诉你,衣服是普亚族的民族服饰,这羊皮和烧红的铁条,是用来记录罪孽的工具。”

  “普亚族?”秦歌从来没听说过这个民族,“它是中国的少数民族吗?”

  “当然,普亚族的族地在川滇交界的深山里,因为部族人丁不旺,所以很少有人知道。普亚族的族人们信奉自己的普亚米尼神,历来都有这样的传统,在临终前,向巫师忏悔自己这一生的罪孽。他这一生有多少罪,便要在这羊皮上烫出多少个洞,然后,这张羊皮会随着死者一道火葬,这样,他的罪孽便得到了超渡,他的灵魂会飞离他的躯体,飞往那神圣的先祖圣地,同先人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秦歌虽然听明白了,但仍然一头雾水:“这普亚族跟你有什么关系?”

  马南叹道:“难道你到现在还看不出来,他其实就是普亚族人,而且,他在这世上的时间已经不多,他的灵魂就要飞往祖先圣地了。”

  秦歌回过头去,皱眉注视着沙发上端坐的那精瘦男人。他的双眼紧闭,好像根本已经无视秦歌与马南的存在了。

  “他是普亚族人,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既然这么晚来找我,一定是破解了凶手留下的最后一道谜题,那么,你又怎么会想不到,他就是你要找的凶手。”

  秦歌本来已经坐下,闻听此言“腾”地站了起来,职业性地手伸向腋下。但随即他的手又垂落下来,因为他看到那年轻人仍然保持着闭目端坐的姿势,而马南,则用些戏谑而讥诮的目光看着他。

  “你根本不用这么紧张,我保证这个凶手不会逃跑也不会反抗。”

  秦歌犹豫了一下,还是从腰间摸出手铐,小心地走到那年轻人身边,将他的双手铐住。那年轻人这期间只微微睁开眼看了一下,随即眼睛再度闭上,两只手也软绵绵地垂在身前。

  “他是不是得了什么病,我们得赶快送他去医院。”秦歌皱眉道。这时他已完全放松下来,一来因为罪犯被铐住,二来他看出这凶手真的非常虚弱,这时不要说他再去行凶杀人,就算让他站起来,好像都成问题。

  马南摇头,脸上有些萧瑟的神情。

  “已经晚了,他下午来找我之前,便已经服下了普亚族的毒药,他能撑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我现在只希望,你能给我们最后一点时间,让我能帮助他完成最后的仪式。”

  “你们在进行仪式?”秦歌瞪大了眼睛,“你怎么会跟他混在一块儿,我傍晚时解开他留下的谜题,知道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你,不顾一切飞快赶来。我担心他会伤害你,可你们居然在搞什么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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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里已经剩下没几个人了,案情分析会早就结束,局长大人总结发言的大概意思,就是鼓励大家别灰心继续努力。他身为一局之长公务繁忙,当然不会坐在这里耗费时间。

  局长带头溜了,队长紧跟其后。他是一个快退休的老警察,这会儿脑袋不糊涂就算好事了,没有人指望他能帮着破解凶手留下的数字之谜。


  队长临走前留下话来,今天不把那组数字给破解了,晚上谁都别吃饭。

  话是这样说,但刑侦队这种地方,随时都有情况发生,全队的人都耗在这里,那全市的犯罪分子要知道,肯定得乐翻了天。

  陆续有人借故离开,他们临走时无一例外冲着秦歌露出歉疚的神色:

  “秦哥,你看,没办法,紧急情况,得赶去处理。”

  秦歌宽容地挥挥手,算是对他们的理解。破解密码这种事靠的是智慧,跟人多人少没什么关系。这些人留下也没什么用处,还不如去抓俩小偷逮俩流氓干点正事。

  时间过得飞快,暮色渐渐涌进会议室,秦歌忽然从思绪中醒转,看到空空荡荡的会议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面前的纸上已经密密麻麻被一些零乱的笔画填满,秦歌盯着看了两眼,连自己都不明白上面画的是些什么。

  314613——CNFM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把数字转换成字母的思路是错误的?秦歌站起来,长长地伸个懒腰,觉得腰酸背痛,比干一天体力活还要累。秦歌想到早晨马南脸上的疲惫,终于亲身体会到了马南的辛苦。

  他走到外面,走廊里的灯已经亮了,刑侦队值班室里,只剩下那个实习小警察坐在电脑前面。

  见到秦歌进来,实习小警察讨好地道:“秦哥,那密码搞定了吧。”

  “搞定个屁。”秦歌没好气地回他一句,顺手从桌上抄起不知是谁的杯子,呷一口冷茶,嗓子眼里舒服了不少。他看实习小警察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脸上的表情极其丰富,便知道他又在单位电脑里上网聊天了。

  实习小警察才二十二岁,没有女朋友,平时穿着警服,看到漂亮小姑娘又不好往前凑,怕破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但到了这岁数,看别人下班搂着漂亮女朋友去逛街,心里头又馋得要死,所以,上网聊天就成了他的精神寄托。

  按说值班时间不能干私事,但这会儿队里没人,又没什么事,秦歌也就懒得说他。秦歌闭目养神,半天没听见实习小警察说话,耳中只有键盘噼呖叭啦的声音。秦歌其实也算是老网虫了,他跟老婆先在现实里认识,然后在网上谈的恋爱,但他最不爱听有人说他跟老婆网恋,谁说他跟谁急。

  秦歌闭着眼睛想跟老婆恋爱那会儿的事,键盘的噼啪声还响在耳边。

  蓦然间,他“腾”地站了起来,面上现出极度紧张的神情。那边的实习小警察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立刻又回到了面前的显示器上。

  小警察没留神,秦歌已经站到了他的边上,他刚想说什么,秦歌拎着他的后衣领,直接把他给提到了一边。小警察吃不准秦歌要干什么,嘴里一迭声地道:“秦哥,你要干嘛。”

  秦歌根本不搭理他,飞快地打开一个记事本窗口,然后选择了五笔输入法。

  小警察凑过脑袋时,刚好看到记事本上跳出“马南”两个字来。

  ——马南。凶手的下一个目标竟然就是马南。

  秦歌以前上小学时拼音学得不好,卷舌翘舌不分,前鼻音后鼻音至今也没搞明白,所以跟老婆上网聊天的时候,特别学习了五笔输入法。刚才他听着小警察敲击键盘的声音,忽然脑子里跳过那四个字母来。他当时不敢确定,直到在电脑上敲击“CNFM”四个键,中间加入空格,跳出来的字居然会是马南。到这时,他心中再无疑虑——马南就是凶手这道谜题的答案。

  小警察还没反应过来,秦歌的人已经到了门边。

  “召齐弟兄们,最快速度赶到田园山庄。”

  小警察还想问什么,秦歌已经没了人影。

  吉普车一路风驰电掣,警灯闪烁,警笛长鸣。

  田园山庄的保安还没把大门完全打开,警车已经飞快从他身边蹿了进去,冷风让他的身上起了层颤栗。

  车子停在马南家门前,秦歌上前按完门铃,再重重地擂门。

  狡猾而精明的凶手已经连续多次抢在警方前面下手,秦歌只希望这次是个例外。凶手找上马南,必定是因为马南帮着警方破解了他留下的谜题。虽然现在还不知道凶手怎么会得知这一情况,但如果马南因此而受到什么伤害,秦歌想自己会内疚一辈子的。

  马南最初并不想帮助警方,是秦歌硬把他拖到这件事里来的。

  想想早上离开这里时,马南那憔悴到了极点的模样,秦歌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马南马南你不能死!

  秦歌大力擂门,并且大声叫着马南的名字。

  门里好像有了动静,秦歌耳朵贴在门上,听到那是轻微的脚步声。脚步声从容而有规律,秦歌长嘘了一口气,悬着的心方才落下。

  秦歌如果遭逢不测,他不会来开门,如果来开门的人是凶手,他又不可能这么从容。

  秦歌惊魂稍定,才发现自己已是满头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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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里已经剩下没几个人了,案情分析会早就结束,局长大人总结发言的大概意思,就是鼓励大家别灰心继续努力。他身为一局之长公务繁忙,当然不会坐在这里耗费时间。

  局长带头溜了,队长紧跟其后。他是一个快退休的老警察,这会儿脑袋不糊涂就算好事了,没有人指望他能帮着破解凶手留下的数字之谜。


  队长临走前留下话来,今天不把那组数字给破解了,晚上谁都别吃饭。

  话是这样说,但刑侦队这种地方,随时都有情况发生,全队的人都耗在这里,那全市的犯罪分子要知道,肯定得乐翻了天。

  陆续有人借故离开,他们临走时无一例外冲着秦歌露出歉疚的神色:

  “秦哥,你看,没办法,紧急情况,得赶去处理。”

  秦歌宽容地挥挥手,算是对他们的理解。破解密码这种事靠的是智慧,跟人多人少没什么关系。这些人留下也没什么用处,还不如去抓俩小偷逮俩流氓干点正事。

  时间过得飞快,暮色渐渐涌进会议室,秦歌忽然从思绪中醒转,看到空空荡荡的会议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他面前的纸上已经密密麻麻被一些零乱的笔画填满,秦歌盯着看了两眼,连自己都不明白上面画的是些什么。

  314613——CNFM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把数字转换成字母的思路是错误的?秦歌站起来,长长地伸个懒腰,觉得腰酸背痛,比干一天体力活还要累。秦歌想到早晨马南脸上的疲惫,终于亲身体会到了马南的辛苦。

  他走到外面,走廊里的灯已经亮了,刑侦队值班室里,只剩下那个实习小警察坐在电脑前面。

  见到秦歌进来,实习小警察讨好地道:“秦哥,那密码搞定了吧。”

  “搞定个屁。”秦歌没好气地回他一句,顺手从桌上抄起不知是谁的杯子,呷一口冷茶,嗓子眼里舒服了不少。他看实习小警察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脸上的表情极其丰富,便知道他又在单位电脑里上网聊天了。

  实习小警察才二十二岁,没有女朋友,平时穿着警服,看到漂亮小姑娘又不好往前凑,怕破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但到了这岁数,看别人下班搂着漂亮女朋友去逛街,心里头又馋得要死,所以,上网聊天就成了他的精神寄托。

  按说值班时间不能干私事,但这会儿队里没人,又没什么事,秦歌也就懒得说他。秦歌闭目养神,半天没听见实习小警察说话,耳中只有键盘噼呖叭啦的声音。秦歌其实也算是老网虫了,他跟老婆先在现实里认识,然后在网上谈的恋爱,但他最不爱听有人说他跟老婆网恋,谁说他跟谁急。

  秦歌闭着眼睛想跟老婆恋爱那会儿的事,键盘的噼啪声还响在耳边。

  蓦然间,他“腾”地站了起来,面上现出极度紧张的神情。那边的实习小警察抬头看了他一眼,目光立刻又回到了面前的显示器上。

  小警察没留神,秦歌已经站到了他的边上,他刚想说什么,秦歌拎着他的后衣领,直接把他给提到了一边。小警察吃不准秦歌要干什么,嘴里一迭声地道:“秦哥,你要干嘛。”

  秦歌根本不搭理他,飞快地打开一个记事本窗口,然后选择了五笔输入法。

  小警察凑过脑袋时,刚好看到记事本上跳出“马南”两个字来。

  ——马南。凶手的下一个目标竟然就是马南。

  秦歌以前上小学时拼音学得不好,卷舌翘舌不分,前鼻音后鼻音至今也没搞明白,所以跟老婆上网聊天的时候,特别学习了五笔输入法。刚才他听着小警察敲击键盘的声音,忽然脑子里跳过那四个字母来。他当时不敢确定,直到在电脑上敲击“CNFM”四个键,中间加入空格,跳出来的字居然会是马南。到这时,他心中再无疑虑——马南就是凶手这道谜题的答案。

  小警察还没反应过来,秦歌的人已经到了门边。

  “召齐弟兄们,最快速度赶到田园山庄。”

  小警察还想问什么,秦歌已经没了人影。

  吉普车一路风驰电掣,警灯闪烁,警笛长鸣。

  田园山庄的保安还没把大门完全打开,警车已经飞快从他身边蹿了进去,冷风让他的身上起了层颤栗。

  车子停在马南家门前,秦歌上前按完门铃,再重重地擂门。

  狡猾而精明的凶手已经连续多次抢在警方前面下手,秦歌只希望这次是个例外。凶手找上马南,必定是因为马南帮着警方破解了他留下的谜题。虽然现在还不知道凶手怎么会得知这一情况,但如果马南因此而受到什么伤害,秦歌想自己会内疚一辈子的。

  马南最初并不想帮助警方,是秦歌硬把他拖到这件事里来的。

  想想早上离开这里时,马南那憔悴到了极点的模样,秦歌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马南马南你不能死!

  秦歌大力擂门,并且大声叫着马南的名字。

  门里好像有了动静,秦歌耳朵贴在门上,听到那是轻微的脚步声。脚步声从容而有规律,秦歌长嘘了一口气,悬着的心方才落下。

  秦歌如果遭逢不测,他不会来开门,如果来开门的人是凶手,他又不可能这么从容。

  秦歌惊魂稍定,才发现自己已是满头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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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井边忽然听到了音乐的声音,我很快就发现井边遗留着一只蓝色的翻盖双屏手机,音乐正从手机里源源不断地涌出来。

  我在弯腰捡起手机时,头痛让我眼前一黑,差点摔倒。

  我还站在时尚女孩的背后,我的耳中没有音乐声,手里也没有蓝色的翻盖双屏手机。我  
想到那一定是头痛让我引起的幻觉,可幻觉怎么会那么清晰真实?而且,我想起我真的曾经有过一只蓝色的翻盖双屏手机。

  林燕从我的枕头底下发现了它,那是她袭击我的又一个原因。

  于是,我便相信了,在曾经的某个时候,我真的曾将一具尸体投到窨井里去,那应该是个男人,他并没有抛弃深爱他的女人,只是,他再也没有机会跟那女人说上任何一句话。

  ——我杀死了他。

  时尚女孩仍然在呕吐,她的整个脑袋几乎都悬空在窨井的上方。我的身体变得僵硬,神情变得冷漠,我往前再迈近一步的时候,双手已经搭在了时尚女孩的肩头。

  时尚女孩忽然回过身来,嘴角还残留着秽物,眼里还留着泪珠,但她却轻轻冲我笑了笑。

  “我是不是很没用,喝了点酒就醉成这样。”

  我怔住了,那手抚在她的肩上,却软绵绵的施不出一点劲道。

  后来,我屏气凝息,蓦然后退几步,满脸都是惊恐,像面对一个可以勾魂夺魄的鬼魅。我嘴里呢喃了些什么,并且泪流满面。时尚女孩吃惊地看着我,一些话语还没从她嘴里涌出,我已经转身撒腿狂奔。

  我一定要远离时尚女孩,我一定要远离这座伤痕累累的城市。

  那些夜里游荡的东西,它们盘距在我的身体内,占据着我的大脑。我要带着它们投进火焰,我要去水底寻找我的母亲。

  我要把自己沉入十八层地狱,让我,和我身体里的东西从此万劫不复。

  那天晚上,我在书房里坐了一夜。我不知道这中间我是否睡着过,但却清晰地记得窗外的黑夜怎样一点点被曙光驱散。在我面前的桌子上并排摆放着两张照片,林燕和一个男人在照片里笑得很甜蜜。所有跟他们有关的记忆这时纷至沓来,我记起我真的见过那个男人,我还记得他的身体很沉,我需要全力才能将他抱起来。窨井里传来沉闷的响声,溅起的水花还落到了我的脸上。

  我相信这世上没有人会知道他去了哪里,即使有一天,人们在窨井里发现他的尸体——那肯定已经不能称为尸体,而应该是一些残缺的骨骼——也不会想到,他会是我的前任房客。这城市里的死亡也许随时都在发生,因为它在我们的视线之外,所以我们才能生活得如此平静。

  我用火机点燃了那两张照片,林燕与男人的面孔在火焰里先是变得狰狞,接着便很快消失不见了。

  这样,我便与他们再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现在身处泰国一个海岛的海滨酒店里,每天靠回忆来打发时间。也许是因为空气与海风的原因,我的头疼症在这里好了许多,很多遗失的记忆,此时已经不需要头疼时的幻觉来把它唤醒。

  我像个长睡的人忽然醒来,发现自己的仓库里堆满了物品,每一件我都要仔细辨认,并且慢慢品味。

  人的一生也许就像一间仓库,当有一天你发现仓库里已经被经历堆满,那么,你便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到那时,死亡这一不散的阴影,便会悄然占据你的整个身心。

  其实有什么好恐惧的呢,人的生命,不过是朝着死亡不断迈进的过程。

  我们都活在路上,路的终点是个叫做死亡的村落。

  我庆幸在我生命最后的时刻,能有这样一些静谧的时间来细细梳理遗失的记忆。我选择了一种独特的方式来记录这些回忆。

  我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烫下一个个疤点。

  这种记录方式当然不是我的原创,我只不过模仿一个削瘦的年轻人生命最后一刻的行为。他出现在我的身边时还带着一张羊皮,他像个虔诚的教徒,不厌其烦地向我诉说着他这一生里所有的罪恶。

  我不是神父或者牧师,我也不相信这世上有全能的上帝或者神仙。但我那一刻,却为那年轻人的叙述而感到了某种震撼。

  那年轻人到后来气息已经很微弱了,但他还是坚持每说完一桩罪恶,便要用烧着的炭火在羊皮上烫出一个小洞。

  我已经记不清那张羊皮上究竟被烫出了多少个小洞,它是那年轻人奔赴天国的告解书,在他死后,便要随着他生命的消逝而灰飞烟灭。

  我不知道罪行原来也可以这样来救赎。

  那个年轻人注定上不了天堂,但我还是按照他的意愿,在他死后,将那张记录他罪恶的羊皮与他的躯体一道火化。

  我希望我的生命里也能有一场大火,我要用它们,来照亮我生命的最后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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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吃惊了,心底还涌上来些伤感。那个女人现在已经从这世界上消失了,我还记得我最后一次到她的卧室去,她安静地躺在床上。我刚刚在浴室里为她洗净了身子,还从她的衣橱里为她挑选了一件洁白的连衣裙。

  我希望她能干干净净地离开这个世界。


  “所以,有一次,当你匆匆离开后,我偷偷骑了车跟在你的后面。”时尚女孩脸上有些得意的神色,“我发现你在跟踪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果真非常漂亮,而且特别有女人味,你的眼光还算不错,没有让我失望。”

  我的思绪立刻回到了现实中,时尚女孩的话让我更加震惊。我在跟踪林燕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成为别人跟踪的目标。

  “你还看到了些什么?”我的声音里已经有了些颤音。

  “瞧把你给紧张的,跟踪自己喜欢的女人这没什么可耻的。”时尚女孩依旧笑嘻嘻地道,“我只想看看那个女人,对别的事情不感兴趣,你放心好了。”

  我觉得女孩的笑容里有些狡黠,便怀疑她一定还对我隐瞒了什么。

  这一顿饭我吃得兴味索然,而时尚女孩却浑然不觉,从头到尾都在不停地说着话,让人觉得她好像真的非常单纯。到后来我都有些迷惑了,不知道面前的漂亮小姑娘到底是属于哪种类型的人。

  我们从音乐厨房里出来,已经十点多钟了,我脑子里还在想着她跟踪我的事,我断定她一定还看到了些别的什么,最让我担心的就是那次我从林燕摩托车车座底下取走那个包。

  “时间还早,我们找个地方消遗一下吧。”时尚女孩说。

  我眉头一皱,心里忽然有了主意:“你平时都喜欢到哪儿去打发时间?”

  “有人陪就去迪厅,一个人时就去上网。你知道我在网上叫什么名字吗,你一定猜不到,我叫‘嗨到最高潮’。”时尚女孩说着话,胯部剧烈地扭动了两下,此刻,她身上洋溢着让人冲动的青春气息。

  我摇头苦笑,从她的网名中谁都能猜到她出现在迪厅里会是副什么模样。

  那就去迪厅吧,有人说迪厅是城市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那是个非常容易让人堕落的地方,同时也最能代表一个城市的激情。

  时尚女孩在迪厅里只喝喜力牌啤酒,每回她大汗淋漓地从舞池里回来,都要逼着我陪她喝光一整瓶。她的酒量也许不是很大,但剧烈的动作与大量排出的汗液,可以带走她体内很多酒精,所以,到最后我都有点不胜酒力了,而她依然精神十足,清醒异常。

  我很少到迪厅这种地方来,还不太习惯这里暧昧激情的氛围。所以,大多数时间,我都是老实地坐在座位上,除了有两次被时尚女孩硬拉着来到舞池中央。

  我不知道原来随意扭动竟然可以给人这样酣畅淋漓的感觉,光影随着节奏颤动,轻烟不时从角落里喷出,周围所有人都在剧烈的运动中,因而你看不清任何一张脸孔。这时候,我可以忘了我是谁,忘了我有一个在水中消逝的母亲,忘了我是个选择性失忆症患者。

  我疯狂地扭动肢体,像一个青春期激情的男孩。

  直到我的头裂开似的痛,我才慢慢回到座位前坐下,见鬼的血管性头痛又要开始折磨我了。时尚女孩蹦跳着扭到我边上,又逼着我喝下一瓶啤酒,我忍不住抱着脑袋干呕了一下,时尚女孩非但没有对我表示一丝同情,反而带些讥诮地拍拍我的肩膀,重新扭回到舞池之中。

  时尚女孩搀着我离开迪厅已经是三点多钟,掠过城市上空的冷风让我清醒了不少,相反,在迪厅里还精神十足的时尚女孩脚下却有些打晃。在车上,她的脑袋很快就抵到了我肩上,我轻轻推推她,她眼睛微闭,嘴里含糊地说了句什么,神智竟然已经有些模糊。

  原来时尚女孩的酒量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大,车子开了大约半小时,她忽然睁大眼,大叫停车。车子很快在路边停下,她慌忙推开门奔了出去,跪倒在路边开始呕吐。

  我付了车钱,打发走出租车。

  我站在女孩身后两步远的地方,心跳加快,手心脚心里满是汗水。

  我看清了时尚女孩跪倒呕吐的地方其实是路边的一个窨井,窨井盖应该是被拾荒的农民给偷走了,所以,窨井完全裸露在路面上。城市里丢失窨井盖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了,电视里隔三差五便有行人因为窨井盖丢失而摔伤的新闻。

  但很少有人想到失去窨井盖的窨井还可以有其它一些用途。

  比如说此刻,我只要轻轻一推,便能把时尚女孩推到井下去。或者当我杀死某个人后,可以将他的尸体丢弃到里面。窨井下面的下水道四通八达,里面还活跃着一种名叫老鼠的动物,它们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吃光尸体上的肉,只剩下一堆骨头。水流还可以将变轻的骨头冲到其它地方去,幸运的话,这些骨头或许一辈子都不会被人发现。

  我向着时尚女孩又走近了一步。

  头痛忽然在这时又剧烈了几分。

  我听到了尸体落到窨井里的扑通声,黑暗的井底漾起的水花还溅到了我的手上。我冷冷地站在井边,浑然没有因为一个生命的消逝而觉得丝毫不安。

  那些夜里游荡的东西,它们在我的身体里发出嚎叫,我能感觉到它们此刻的兴奋与激动。也许死亡是它们存在于这世界上的惟一目的,因而它们需要不断制造死亡,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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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去往澳洲的那个小国,却在十二月初的时候选择了一家旅行团来到了泰国。泰国并没有任何东西吸引我,相反,泰国最著名的人妖表演让我想起来都会有种反胃的感觉。

  我选择泰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十一月中旬的某一天,我在海城最大的龙河广场上转悠。因为这天是星期天,广场上有很多商家在搞促销活动,它们从大学里找来不少大学生帮着散传单,还在广场上搭起了两座舞台唱歌跳舞。


  这天广场上聚积了不少市民,我在人群里悠闲地转来转去,觉得自己和正常人其实没什么分别。十一月的海城气候已经逐渐转凉,但还有不少小姑娘穿着短裙在人群里晃来晃去。因为我漫无目的,所以碰到特别漂亮能吸引我的女孩,总要跟在她们后面欣赏一会儿。

  漂亮的女孩儿出现在哪里,都是最动人的风景。

  我在一家旅行社搞的促销展板前发现了一个女孩的背影。展板倚靠在一张长条桌上,旅行社工作人员便坐在长条桌后面,直接跟有旅游意向的市民进行交流。那女孩儿弯腰趴在长条桌上写字,因为背对着我,我根本看不见她的模样,但她那天穿了一条紧身的牛仔裤,裹得紧紧的屁股翘得恰到好处,而且不大不小,充满肉感。

  我远远地注视了一会儿,便走到那展板前面,装着看展板上的内容,更近地欣赏那个美丽的小屁股。这时候,那女孩儿站直了身子,并且转过身来。我心里顿感失望,那不过是张姿色平庸的面孔,因而,那个美丽的小屁股对我也失去了吸引力。

  就在我转身要走的时候,我忽然听到有人在冲我叫:“嗨,特工!”

  我不用看也知道叫我的人是谁。

  你们还记得一家叫做野渡无人的咖啡馆吗,里面有一个特别年轻的时尚女孩。我曾经有段时间频频光顾她的咖啡馆,无聊时便和她逗趣打发时间。有一次,为了请她吃饭,我把自己说成了是位跟踪台湾特务的特工。

  果真是时尚女孩坐在长条桌后面,身上还穿着旅行社员工的制服。我走到她身边时,她笑眯眯地盯着我看,好像我是她阔别许久的老朋友。

  “你的咖啡馆不开了?”我这是明知故问。

  “你都不来光顾我的生意了,我那小店还能撑得下去吗?”时尚女孩嘻嘻笑着,将一张表格递到我面前,“今天既然碰上了,就不能放过你,报个名吧,我刚到这旅行社来,一单业务还没做呢。”

  我拿起表格,看到旅游项目是港澳泰七日游。

  我就在那一瞬间,忽然有了出去转转的念头。港澳泰也不错,起码三个地方我都没去过,而且价格也不算高,更重要的是,我给时尚女孩带来了她在旅行社的第一笔业务。

  填写了表格,办理了手续,时尚女孩又在不住冲我乐。

  “我没想到你来真的,你不会为了照顾我交了钱不去旅游吧?”

  “怎么会,我的钱也不是偷来的,交了钱,我当然得去。”我喜欢和时尚女孩说话,轻松,没有任何思想负担,“再说了,你上回不是帮了我吗,陪我去吃饭,一块儿监视台湾特务,这会儿,我照顾你回生意也算是回报吧。”

  “那台湾特务被你们拿下了吧,要不哪有时间来这儿转悠。”

  “这你就不知道了,广场人这么多,你别看个个模样都跟老实巴交农民似的,其实,这里头坏人多了。别以为我们特工只能监视台湾特务,业余时间我们也会抓抓小偷流氓什么的。”

  “那你今天收获如何?”时尚女孩笑道。

  我耸耸肩:“碰到你,算那些小偷流氓运气,我就偷回懒了。怎么样,呆会儿下班有空没,我这回又发现一美国特务,今晚再陪我吃一回,顺道监视这美国特务,要是心情好了,顺手把他给拿下,你这就是为咱祖国立第二回功了。”

  时尚女孩笑弯了腰:“我说这些特务怎么老往餐厅跑啊?”

  我一本正经地道:“特务也是人,肚子饿了也知道吃东西。再说了,他这不是方便我约你吗。你说他要半夜往坟地里钻,我哪还好意思找你陪着啊。”

  晚上,我带时尚女孩去吃饭。我们从车上下来,我站在餐馆外头恍惚了一下。餐馆的霓虹灯已经亮起,“音乐厨房”几个卡通字体在暮色里特别醒目。

  我想起我曾经在这里等过一个叫做林燕的女人。

  “好了,今晚咱们不说你那个美国特务,当然,哪个国家的特务都不许提,我们来说说你。”时尚女孩优雅地点起一根摩尔烟。

  “我有什么好说的。”我有些走神,心不在焉地回答。

  “那段时间,你每天早上准时光顾我的咖啡馆。早上喝咖啡的人很少,每天都喝的人更少,像你那么准时的简直就是稀有动物了。”

  “我那是垂涎你的美色,喝咖啡是假,跟你套近乎是真。”

  “得了吧,别把我当那些不懂事的小姑娘哄。”时尚女孩摇头道,“我起初也以为你对我感兴趣,但我很快就发现其实吸引你的是另外一个女人。”

  我全身一震,有些吃惊地瞪着时尚女孩,觉得她也许并不像她外表那么简单。

  “你在咖啡店里,每次都会选择临街的座位,有时又会匆匆离开。我就算再笨,也能看出来你在等什么人。能让一个男人痴情到这种地步的女人必定不同寻常,所以,我那时就在想,那究竟会是什么样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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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里沉默了片刻,局长咳嗽一声道:“难道我们就没有别的办法?”

  “当然有,那就是我们自己来解开凶手留下的谜题。”秦歌重重地道。

  “你跟马南接触最多,马南破解那些谜题的思路你最清楚,你现在有没有什么灵感?”队长试探着问。


  “这一组数字,很明显是数字与字母的替换。如果把它们转化成字母,应该是CNFM,但我英文底子薄,实在不明白这四个字母代表什么意思。”

  队长立刻冲着队里几位年轻的同志道:“你们几个都读过大学,英文肯定没问题,赶快过来琢磨一下这些字母到底什么意思。”

  那几位大学生警察面露难色,他们各自对在自己面前的笔记本上画了半天,俱都摇头不语。队长叹息一声,露出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我觉得也许这几个字母跟英文没什么关系,它们还包含着另外一种密码格式。”秦歌皱眉道,“我预感到它一定非常简单,但关键是我们首先得找到解题的密匙。”

  所有人的脑子里此时都在想着这四个字母,一时间,会场里鸦雀无声。

  就在秦歌等人苦苦思索凶手留下的谜题时,在家中熟睡的马南忽然被门铃声惊醒。门铃不知响了多长时间,马南醒来后并没有立刻起床,而是聆听了一会儿,等到他确定如果他不去开门,门铃便会持续不停地响下去时,这才无奈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马南真的很疲惫,他本来想今天什么事都不做,好好睡一整天的。

  打开门,马南所有的倦意立刻烟消云散,甚至,他的眼神也立刻变得神采奕奕了。

  门外站着的人当然不是秦歌。

  他是一个削瘦的年轻人,穿一袭黑色的风衣。他仿佛在门边已经站立了很久,脸上充满倦意。而且,他的神情颇为萧瑟,马南开门的瞬间,他还重重地咳嗽了好几声,好像身体极度虚弱的样子。

  “焰火即将熄灭,美丽也开始凋零,所以,我来了。”削瘦的年轻人道。

  马南退后一步,让年轻人进门。这时,他全身的神经都已紧绷,似乎知道这个身体虚弱的年轻人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

  这个削瘦的年轻人显然就是连环杀人案的凶手,难道他知道是马南帮助警方破解了他留下的谜题,而特意找上门来?

  ——他找上马南,是否因为马南就是他的下一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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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和搭档使劲嗅鼻子,真的隐隐有股臭味。

  他们都是老江湖了,这种臭味虽然轻微,但他们还是立刻变了脸色。秦歌让实习小警察到楼下去叫保安,看他们那儿有没有业主的备用钥匙,同时,打电话给队长,让他带队前来,并且,带上鉴证科的同志。


  保安队长很快就上来了,他没有业主的备用钥匙,但却说知道附近有一个和110联动开锁的师傅。秦歌让他立刻找那位师傅过来开锁,越快越好。

  开锁师傅开锁的工夫,队长和鉴证科的同志相继赶到。大家在门边使劲闻着那股异味,毫不怀疑那就是腐尸的味道。

  门终于打开了,鉴证科的同志先行入内,他们很快就在卧室的床上发现一具女尸。秦歌和队长小心地走到卧室的门边,扑鼻而来的臭味让他们捏紧了鼻子。

  床上的女尸显然已经死去多日,所以,尸体已经严重腐烂,并且生了许多蛆虫。鉴证科的同志在屋里采集证据的时候,队长又接到交警队打来的电话,他们说在建国路往北的一条小街上,发现了江海的那辆车。当时车停在路边,车窗关得严严实实的,里面的情况看不太清楚,但隐约能看到有个男人躺在后车座上一动不动,估计已经是个死人。

  为了保护现场,交警队的同志没有强行撬开车门,而是派人守着那辆车,等待刑侦队的同志赶到再做决定。

  队长眉峰皱得愈发紧了,他谢过交警队的同志,立刻带着秦歌等人赶去建国路。交警队的同志在江海的车周围竖立了警戒线,有一些围观的群众站在警戒线外头等着看热闹。

  车门很快被打开,江海的尸体赫然躺在车后座上,他的胸前殷红一片,显然又是被人一刀毙命。

  在车前方不远处,街道上还有两枚燃放过的烟花,那当然也是凶手留下的。

  秦歌在尸体的掌心里,发现了用签字笔写下的另外一组数字。

  又是一组数字,秦歌的头立刻就大了——凶手居然又已经选择好了下一个目标。这凶手简直就是丧心病狂,难道他就要这样不停地杀下去,他究竟要杀死多少人才能满意。

  下午,就在刑侦队的会议室,局长主持了案情分析会。

  会上大家都有些沉默,沮丧的神情出现在很多人脸上。后来队长吹胡子瞪眼还拍了桌子,大家才象征性地把案情向局长做了汇报。

  目前已经发现了七名受害者,除了勒索小棉花的男人与江海的情人情况有些特殊,其它五人都是被凶手有预谋地杀害。

  连环杀人案首先要查的就是受害者之间是否有什么联系,但到目前为止,五位受害人——孤老头、杨迪、小棉花、赵紫琼与江海之间,根本没有一点相同的地方。

  凶手特别狡猾,在凶案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可以判断凶手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

  凶手杀人有自己的特定模式,除了在杀人现场燃放焰火外,还会在杀人前满足受害人一个愿望。

  孤老头的愿望是女人。

  杨迪的愿望是在紫金之巅开个人音乐会。

  小棉花的愿望是杀死勒索她的男人。

  赵紫琼的愿望是做回有尊严的男人。

  那么,江海的愿望是什么呢?他非常有钱,在海城又有很多朋友,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到的呢?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情人。

  江海的一位密友提供了这样一个情况,江海最近有一个念头,就是跟他的情人分手。那情人跟他在一块儿已经两年多,他曾经非常喜欢她,还专门为她买了房子。但是,他现在已经厌倦了这种偷偷摸摸的生活,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妻子和女儿,所以,他想分手,但是却又不忍心伤害那个女人。

  江海一次酒后跟朋友提起了这件事,他说他为这件事伤透了脑筋。

  凶手在杀死江海之前先杀死了那个女人,这样,江海就再也不用为如何跟那女人提出分手犯愁了。

  这样的推理很合乎逻辑,何况,签证科的同志又提供了相关的证据。

  在江海情人的房间里,还发现了几盘碟片,里面都是江海与那女人在床上的影像。根据对房间的实地勘察,再与碟片里的画面角度进行对照,可以判定摄像头是安放在卧室的空调里,这样,就排除了江海与那女人喜欢用自拍来增加情凋的可能性。碟片只能是那女人偷偷录制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用来要挟江海。

  江海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更不敢跟那女人提出分手,他更担心那些碟片落到妻女手中,从而失去现在这个幸福的家庭。

  现在,问题的症结最终又落在了凶手留在江海手上的那组数字上。这回的数字比上一次的要简单许多,它一共只有六个数字:314613。

  “现在时间就等于生命,凶手已经加快了他作案的频率,如果我们不能在天黑之间找出这组数字中包含的信息,那么,很可能明天早晨,我们又会发现另一具尸体。”秦歌说这番话时忧形于色。

  “那你可以再去找那位专家,前几次不就是他帮我们破解了凶手留下的谜题吗?”队长道。

  “可是,我们不能每次遇到问题都要求助别人。”秦歌沉默了一下,道,“昨天晚上我一直跟马南呆在一块儿,他为了破解赵紫琼凶案现场的数字密码,整整熬了一夜,直到我早上离开才休息。虽然我知道把这六个数字送到他面前是最省事的解决办法,但我实在不忍心这么快又去打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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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晚上参加了一个宴会,大学一个同学家的孩子十岁生日,那同学最近刚提拔当了外贸的一个主任,手上有点实权,所以孩子生日宴会上聚了好多生意人。江海本来想早点走,但来宾很多都是熟人,大家酒喝得有点高,散席之后还不让他走,拉着他要去“库斯科”娱乐城唱歌。

  江海抹不开面子,便打发老婆先回去。老婆虽然不太愿意,但这样的事情她已经经历得  
多了,便嘱咐江海唱歌时少喝酒,能脱身就尽快回家,她自己,则非常得体地跟丈夫的朋友们说再见,然后一个人打车回家。

  深更半夜还能结伴去唱歌的其实都是铁哥们,这样的人聚一块儿玩起来肯定没个准点儿。从库斯科里出来已经是夜里两点钟了,这拔人有一多半自己带了车,出门后各自驾车扬长而去。

  按说谁都知道喝高了酒不该再开车,但这些人都是酒场老手,全不把酒后驾车当回事。再说,新的交通法要到2005年才能实施,这会儿就算被警察抓住也最多罚俩钱。罚钱怕什么呢,他们和交警中队的好些领导都是哥们儿,说不定一个电话过去,连罚款钱都能省了。

  江海今晚其实没喝多,他心里藏着点事,所以一整晚都没能把情绪给调动起来。他傍晚时打了好几个电话给一个女人,明明线路通了,最后却无人应答。他找那个女人其实也没什么事,只是心里觉得不踏实,想知道她在做什么。她不接电话,可能是生了他的气,也可能是在什么喧闹的地方没听见。

  但这总是件让人心里不痛快的事。

  独自驾车行驶在深夜的街头,江海几次生出去那个女人家的念头,但几次都忍住了。他想到自己的妻子还在家里等他,他已经六岁的女儿这段时间经常半夜醒来,哭着要找爸爸。

  还是回家去吧,再过几天就是自己三十岁的生日了。也许是因为年龄的关系,现在他越来越觉得家庭的可贵,在外面跟人应酬,常常让他觉得很累,那时他最想做的,便是回到家里,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看着妻子和女儿,和她们聊天,逗得她们嘻嘻笑作一团。

  也许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天伦之乐吧,江海心里漾起些幸福的滋味。

  车子行到建国路,往北行上一条小街。小街不宽,两边却绿化得很好,芙蓉树茂密的叶间,隐藏着簇簇粉红的花朵。街两边的路灯此刻让所有的绿叶红花都变得有些凄冷,深夜的小街看起来也有了几许空旷感觉。

  江海驾车正常行驶,驶上小街没多远,忽然听到一声清脆的响声,接着,一朵耀眼的焰火从前方不远处腾空而起,在街道正中的天空中破裂成千万点晶莹的星辰。星辰在江海的眼中转瞬即逝。

  江海吃了一惊,脚下本能地踩了刹车。

  车子停下,江海索性头贴着一边的窗玻璃,看天空那炫目的焰火。

  当天空重新恢复寂静,深蓝色的天幕上,又只剩下连绵起伏的黑色云团。江海收回目光时,忽然觉得有些异样,好像有什么事即将发生。

  虽然他现在头脑还能保持清醒,但今晚终究喝了好些酒,他已不能正确处理自己此刻的预感。他抹了一把脸,正准备再次发动车子时,忽然车前方的路上出现了一个人。

  那是个削瘦的年轻人,他穿着件黑色的风衣,风吹过来时,风衣瑟瑟抖动,隐约映现里面麻杆样精瘦的身子。年轻人的面孔,比他的身材更加削瘦,两边颧骨凸起,双颊深陷,两个眼窝凹进去,眼睛却异常深邃。看着它,江海觉得就像看着一个传说中的鬼魅。

  但江海并不感到害怕,因为这年轻人虽然模样可怖,但整个人已经瘦得没了人形,似乎任何人都能轻易一拳将他击倒。

  这样的人是不会对江海构成威胁的。

  此刻,那精瘦的年轻人冲着车里的江海招了招手,江海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这人要干什么。但这时,他看到了年轻人的另一只手上捏着一个小圆筒,那是一枚没有燃放的烟花。

  江海冷冷地看着车外的人,心里在想,这人怎么会半夜在街上放焰火呢?

  “数字密码除了可以和英文字母替换,还可以根据一定的规律,也就是密码学中所谓的密匙,重新排序,这样,就会得到正确的答案。”马南将那组数字根据在凶案现场发现的顺序,分三行写在纸上,“我昨天下午在茶楼里就几乎能断定,如何正确排列这组数字,是破解谜题的关键问题。”

  秦歌不说话,马南破解谜题的过程比答案更能吸引他。

  “这一夜时间,我试着按照不同的规律来排列它们,我几乎用尽了我所知道的所有手段,甚至我到网上破解密码的相关网站去寻找,但结果却让我失望。”

  马南凝视着纸上的三行数字,继续道:“这些数字加起来一共有十位,我不知道现实生活里,有哪些号码由十位数字组成,因此,我断定,在这其中,一定存在着数字与字母的替换问题。”

  “下半夜的时候,我还是找不到排列这些数字的规律,便索性将它们丢在一边,想前几次那凶手留下的谜题。明信片与枫叶和羽毛没有给我任何启发,但那个用血画成的双龙太极图却给了我一些触动。一般人不可能知道双龙太极图,除非他对中国传统符号学有一定的了解。而在中国传统的各种符号图案中,最有名的除了太极图,还有河图和洛书。但这组数字显然与河图洛书没有关系,河图洛书构成的元素非常复杂,而且,虽然有很多学者在持之以恒地研究它们,但至今,还没有一种解释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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