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4月6日报道 全国"假唱第一案"4月1日尘埃落定,被相关部门查处并认定商业演出过程中假唱的演员方梓媛和殷有璨,当日分别委托亲人前往双流县文体局缴纳2.5万元罚款.
2009年9月19日晚,四川永艺演出有限公司在成都双流国际网球中心举办"黄圣依个人演唱会",省文化厅和双流县文体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场演唱会监管中发现,演员方梓媛演唱的 《单身舞步》、殷有璨演唱的《火》和《情醉人间》涉嫌假唱.经长达半年多的立案查实,两名演员以假唱欺骗观众违法事实成立.据省文化厅市场稽查总队副总队长谭万春介绍,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执法部门对方梓媛、殷有璨分别给予5万元行政处罚,剩余的罚款将分两次缴清.谭万春表示,四川在文化市场监管方面一直不手软,"对每一场商业演出,继续严格的现场监管,彻底封杀假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