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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往往混淆聪明与智慧的区别。聪明具有先天性,而智慧则具有后天性。聪明在于先天生成及后天培训,智慧则全在于后天的学习与思考而成。聪明是一种人脑智商的量,智慧则是一种人脑智商的质。
聪明的量有几种存在:小聪明者、聪明者、聪明绝顶者,他们只是对现实生活中较能接受某种知识或较好处理与事物关系的人。而智慧则只有一种存在,那就是在后天的学习与思考之中能形成的一种哲理体系的人,他们是能看透事物本原及一般规律的哲人。智慧者具有极高参悟宇宙事物及法则的能力者,即悟性及灵性。例如,有人夸我聪明,我说我不仅不聪明,且有些傻气。我说:聪明人如果崇敬汪精卫也绝不会说出来,而且会对汪精卫以及崇敬汪精卫者表示出一付义愤填膺、不共戴天的样子,以表示自己的忠勇和正义。
二、为了更好地说明聪明与智慧的区别,说个故事吧。故事出自《史记-卷四十一-越王勾践世家》
陶朱公次子在楚国杀人,犯了死罪。陶朱公在楚国有朋友庄生,素为楚王所信任。于是陶朱公拟让老三带上黄金千斤和自己的信去向庄生求援。老大却争着要去。陶朱公不允,说如果老大去,只能运老二的尸体回来。可是老大硬闹着要去,并以自杀要胁。太太西施也帮老大说话。
陶朱公无奈,只好派老大去。临行前反复叮嘱:庄生是我故交,极有能量,你到了楚国,把这一千两黄金全部交给他,一切听凭他的安排,切忌多嘴。老大满口答应,为保险起见,出发前又私自取了几百两黄金带上。
老大按照老爸的吩咐去见庄生。庄生收下黄金就请陶家老大回老家去,千万别呆在楚国。可老大见庄生家徒四壁,便有几分看不起,也不信庄生能救弟弟。便暗地留在了楚国,通过别的门路继续活动。
庄生虽穷困潦倒,在楚国却威望崇高,之所以收下黄金,不过是为了让陶老大放心,准备事成之后还给他的。适逢这年楚国有灾,庄生建议楚王实施大赦,以仁政挽回天心。楚王接受了他这项建议。陶老大从别的渠道知道了这个消息,却不知这正是庄生为了救他的弟弟想出来的办法。所以又去看庄生,提起大赦的事。
庄生知他心意,就将黄金退回。然后连夜进宫再见楚王说,有一个死刑犯是陶朱公的大公子,现在外面传言,大王大赦,是因为陶家的贿赂。楚王大怒,下令把陶朱公的次子杀了才颁大赦令。陶大公子不得已把弟弟的尸首运回。全家大哀,只有陶朱公一笑置之。陶朱公说,这样的结局早在意料之中。并非老大不爱弟弟,而是他从小跟着我创业,知道钱来之不易,把钱看得太重,反而害了弟弟。老三出生时家里就很有钱,他花惯大钱了,送了千斤黄金也就送了。这就是当初我为何要派小儿子去啊。
这个故事在《艺文类聚卷五十二-治政部上》中介绍得比较简短,录于下:《史记》曰:陶朱公中子杀人,囚於楚,朱公曰:杀人死,职也,使少子往视之,装黄金千镒,长男请行,公不许,长男曰:长子家督也,今不遣,是吾不肖,欲自杀,不得已,乃为一封书及金,令遗故所善庄生,庄生乃见王曰:某星犯某宿,宜以德报,王乃使使封三钱之府,长男为王当赦,弟固当出,见庄生曰:弟今自赦,固辞去,乃取金,庄生耻为儿子所卖,乃入见王曰:陶朱公子多赂王左右,今赦,恐失望,王遂杀之,载丧而归。
三、这个故事在台湾著名小说大家高阳的小说中有过详细的描写。有人说,以陶朱公之智慧明察,不应听之任之,坐而待毙,至少可预先与大儿子明说;以庄生之德高望重,以廉直闻于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何不大度宽容些,帮忙帮到底,以成老友之美,却为这区区小事和陶老大计较?对这两个问题,高阳书中都有解释:
庄生所用的方法,至少在原则上,陶朱公已经料定。可是他不能跟他的儿子说破,因为在那个时代,最重朋友这一伦,从事一项秘密工作所取得的高度默契,真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虽亲如父母妻子,亦不可泄漏,这是朋友相交到了某一个阶段,所必须严守不渝的一条规律--因为如此,所以得一知己,可以死而无憾。就实际的利害关系看。也不能说破。庄生极其爱惜羽毛,纤尘不染,同时在这方面的警觉很高。而朱老大则是愚而好自用的人,如果事先说破,就算他能懂其中的道理,一定在态度、语言上也会流露出来,无论如何瞒不住庄生。这件事只要有第三个人知道,庄生必然峻拒,同时会怪陶朱公轻率,不可共事。这样,儿子未曾救到,先已失了一个朋友庄生在楚国是一位真正的社会贤达,他没有政治野心,没有权力欲望,但有非常强烈的荣誉感。他能获得楚国朝野的信任和尊敬,完全是因为他清廉正直,大公无私,岂仅不收红包,并且不讲交情。在楚王面前,他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把一个应判死刑的人救出来,但是救那个人必须出于'无私'的动机,否则,清誉毁于一旦,便无法再受人的信任和尊敬了---个人的毁誉还是小事,权威一失,发言不生作用,将来再也不能劝楚王行善政了,也无法救一个真正受了冤屈的人了!基于这样的一种视天下事如家事,作为一个"国士"所应有的责任感,他必须挽救自己在楚国的发言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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