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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21日讯(记者 高亮 )  5月21日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了《山东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根据该公告,今年山东省将选聘263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本市将选聘100名。选聘报名从5月28日开始,7月底前完成选聘录用。

  据了解,这2633名高校毕业生将被安排到除临沂、滨州两市以外的15个市的农村基层任职,其中本市安排100人,分别为即墨市20名,胶州市20名,胶南市20名,平度市20名,莱西市20名。

  报考学生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也可选聘。具体详情可登录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或拨打电话0532-85911981进行咨询。

  根据规定,选聘的大学生将重点派往有一定工作基础、村风民风较好的村,自愿回原籍所在县(乡镇、村)任职的,优先安排。聘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此外,聘用人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的工作期限原则上是3年,工作期满后经考核称职,本人自愿并经选聘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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