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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撕裂的影子 [打印本页]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7:58     标题: 撕裂的影子

这件事情的发生改变了我的习惯,每次路过刘东华的水果摊,我不再和他聊天,也不再攻击他了,开始的时候还相互点头招呼一下,但是以后连招呼也懒得打了。
  这让我感到有些尴尬。想当初我们相互攻击挖苦的时候,谁也不曾把对方的话当真,每周至少有那么一次,我们在这样看似无聊的玩笑里度过轻松愉快的几个小时,有时还一起到酒馆里面泡上一壶老酒,天南海北的闲侃一通。
  在和他的交往中,似乎话题总是由他来掌控,居然是我听的多,他说的多,这让我很不舒服,我不肯承认自己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生在知识层面上居然比这个小贩还差了一筹,因此总是和他作对,我们也就总是相互攻击挖苦,不过从来没有伤过和气。
  如今我的生活中没有那么多的快乐了,并且对我来说,似乎生活中多了一个迷题,这个迷题到底是什么我不知道,就更不要说揭开谜底了。
  有时候我会想起那个人死去的那天,因为我和刘东华结识以来,那是最严重的一次斗嘴,之后突发的心脏病夺去了一个陌生人的生命。当然了,那个人的死活没有什么关系,真正影响我和刘东华关系的是那次相互嘲弄。
  随着时间的流逝,刘东华差不多彻底走出了我的视线,回家的时候,我总是多绕一段路来避开他。
  秋天来到了我所居住的这所北方小城,金风起处,干枯的树叶满街飞舞,到了夜里,强劲的风拍打着我的窗户,让我加倍的感到孤寂,或许我的生活里应该有一个女人了。
  十一放假期间的一个下午,我玩腻了电脑游戏,也不再想看那些美国大片,于是忽然想起几个月以前买的几本书还没有看。
  我清楚的记得,那些书自从买来以后就一直没有拿出来过。
  那天,我背着新买的书包逛了一趟新华书店,顺便买了几本艺术类图书,回来的时候和刘东华开了一会玩笑,之后就发生了那个不幸的事件。
  我对那个心脏病患者急救的时候,本来放在水果旁边的书包滚到了地上,病人临死前把它压到了身底。后来我多少带着点厌恶的心理从他的身下把包抽了出来。——尽管我不迷信,但是自己的东西被死人压在身下毕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因此回来以后顺手把它扔到阳台,并且以后一直没有动过。
  我提着一个掸子把包拿到楼道,把上面的灰尘掸干净了,然后回到客厅打开了包,可是当拉链拉开的时候,我明显的感到有点不对。
  那里面没有记忆中的书,却有几张VCD光盘和一个报纸包着的方方正正的小包裹,包裹的外面细心的用细绳捆扎着,另外包里面还有一个不大的塑料袋,里面似乎有点什么东西。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机械的拿出那几张光盘,几乎每一张的封面上都粗劣的印刷着性感撩人的裸体女人或者男女交欢的照片,看上去是一些色情影碟。
  翻来覆去的看了一会不得要领,我又打开那个塑料袋。那里面是二十几个很小的纸包,同样的纸张,同样的大小。我抖抖的打开一包,里面是一些白色的粉末,我的后背有些发凉,心想这十有八九是海洛因什么的,几乎和电影里面的一摸一样。
  显然这不是我的包,这白色的东西到底是不是毒品?谁偷偷的换了我的包?我的包又哪里去了?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阴谋?是不是有人想陷害我?我该报警吗?
  我呆坐在那里,绞尽脑汁的回想那天的情形,想着我在书店把书放进包里以后的活动:坐公交车回家,小区里和刘东华闲侃,事故,把书包从那个人的身下拿出来回家,然后放到阳台,按理说不会有人偷偷潜入我的房间给我栽赃,况且书包上面落满灰尘,肯定几个月都没有动过,那么如果想换我的书包,只有那天在我离开新华书店回家的路上,而途中只有在刘东华那里我的包才没有放在身上。
  我忽然想起,那个心脏病患者也带着一个黑包,当时我还觉得他的包和我的颜色很接近,难道是我错拿了他的包?
  一种莫名的惊慌攫住了我,冲动之下我提起电话想拨110,想了想,又放下了电话,先好好检查一下书包再说。
  我翻变了整个书包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没有车票或者其他票据,没有片纸只字能说明书包拥有者的身份。
  忽然间我的眼睛一亮:那个报纸包还没有打开,况且那份报纸说不定能提供一点线索。我犹豫一下,心想是我自作主张打开好,还是让警察来打开的好,回头看看已经打开的塑料袋,便下了决心,拿剪刀剪开了绳子,打开了那个小包。
  映入眼帘的是并排放着的两沓崭新的百元大钞,我目瞪口呆的跌坐在地上。如果当时包里面不是放着这些钱,而是从里面钻出一条蛇,大概也不会让我受到如此的惊吓。
  我本能的有了一种不祥的感觉,似乎长久以来一只解不开的谜底如今已经初露端倪了。
  我用发抖的手拿起那些钱,四下看了看,先拉上窗帘,打开灯,开始慢慢的数了起来。我越数越心惊,接连数了两遍,一共是九万八千元。
  记得那天我和刘东华斗嘴的时候,曾经让他拿十万元出来,后来他说我已经有十万元了,几乎与此同时,那个人心脏病发作,后来我错拿了那人的包,今天才发现那里居然真的有差不多十万元现金。
  想到这里,我感到心惊肉跳,浑身的寒毛根根直竖,莫非刘东华是个巫师?他早就知道那个人忽然发病,也早知道我会错拿了背包,并且早就知道他的包里面有接近十万元钱,因此才和我斗嘴的吗?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太可怕了。可是不对,好像最先提出十万元的是我而不是他,难道我也是巫师不成?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他真的有一种超常的能力,可是如果那天我说的不是十万而是一百万,难道他果真能变出一百万现金?
  或者一切都是巧合,全部事件仅仅是我错拿了一个人的背包而已。
  这样自我安慰的时候,我感觉好多了,可是一眼扫到那些小小的纸包,不免心里又是一沉:如果真的是毒品,那么每个小包也许能卖到百元上下,二十个小包大约价值两千元,再加上九千八百元现金……
  巨大的恐怖似乎笼罩了整个房间,我慢慢的缩到墙角,惊慌的看着摆在桌子上的那些东西,似乎它们随时都会忽然跳起来变成各式各样的怪物来袭击我。
  妈的,这肯定是刘东华搞的鬼,他要干什么?我恨不得把那个恶毒的小贩撕成碎片。对,立刻找他去!
  我把钱和毒品什么的一股脑塞进书包,冲出房间,奔向二十八号楼的那个拐角。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7:58

楔子二 街边的摊贩
  
  
  刘东华不是一个特别引人注意的人,但是他绝对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刚刚搬到这个小区的时候,我没有留意过他,但是后来却慢慢对他产生了兴趣。
  差不多每次路过28号楼的那个拐角,我都看到他没精打采的坐在水果摊后边看一本破旧发黄的书,偶尔他也会给人称点水果或者和遛弯的老头老太太聊几句天。
  他做生意不像其他的摊贩一样声嘶力竭的大喊大叫,玩命的向人兜售自己的商品,给我的感觉是,他根本就不喜欢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别人买不买仿佛与他无关,对行人,对自己的生意,甚至对自己,他都表现出一种冷漠,甚至厌倦,可是奇怪的是他的生意却比其他人的要好的多。对此他好像也不是特别高兴。
  他一声不响的做自己的事情,对别人提出的问题总是淡然一笑,很少正面回答。
  小贩大概有三十上下,穿着不太整齐,乍看上去邋里邋遢,但是我却注意到他的衬衫领口和袖口总是很干净,这很奇怪。
  他长的有几分男人气,左边脸上有一道浅浅的刀疤。很多女孩子路过的时候都免不了要多看他几眼,我不知道这是因为他长的帅还是因为那个疤痕的缘故。
  表面上他显得与世无争并且很无奈,总是避开别人的眼神,像一只胆怯的狗,很少正眼看人,但是似乎他还不应该达到那种韬光养晦的年龄。他体形匀称,甚至用健美二字形容也不为过,不过他好像并不知道自己对女孩子很有吸引力,却总像个虾米一般佝偻在水果摊后边。
  他很少讲话,直到他蒙了我一百元钱的那天,我才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也是在那天我才知道他的名字。
  当初,每次路过那个拐角的时候,我都不由自主的看看他。对他越注意,我就越感到纳闷,他总是在看同一本书,总是目光呆滞的盯着书上面的一处,他在读书,还是眼神穿越了手中的书本,看到了无穷远的地方?我疑心他的心思完全没有放在书上。
  有一次我走的近了一些,发现他看的是一本破旧的《卜筮正宗》,我知道那是一本很古老的算命书。这个发现让我有些好笑,居然这个年代还有人相信算命。
  那天傍晚路过摊点的时候,我想买几斤桃子。可是让我气恼的是,他并没有像其他小贩一样点头哈腰的招呼我,反而大喇喇的说了一句:“自己称好了”,连头也没有抬。我吃了一惊,从来就没想到他居然这样招呼我,好歹我也算是他的客户啊。
  换了其他的时候也许我拔腿就走,但是那天却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竟然一点脾气也没有的自己称了几斤桃子,然后问道:“多少钱?”
  小贩的眼睛仍旧盯着自己的书:“你看值多少就留多少好了。”
  我呆了一呆,自己买东西的次数不可谓不多,但是碰见这样的主儿却是头一次。我笑了:“要是我觉得只值两毛钱,你不是亏大了?”
  直到此刻,那小贩才把书向下扣在一边,抬头看了看我:“那你为什么不放两毛钱走人?”我吓了一跳,因为那人长着一双很特别的眼睛,黑白分明,分明得似乎有些过分,他的瞳孔在夕阳的映射下似乎闪动着很奇特的光芒。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处在一种巨大的外来压力之下,几乎喘不过气来,慌乱中我避开小贩的眼睛,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十元的票子扔在了摊床上,转身便走,不料刚走出两步就被小贩叫住了:“等一会,找你钱。”
  按照当时的价格,十元钱应该比较公道,却不料小贩递过来的竟是九元八角。我呆了:“开个玩笑而已,你真的要两毛钱卖给我?”
  小贩十分诧异:“怎么,这也是开得玩笑的吗?生意人最讲究信誉,既然说了随你的便,要是做不到的话不是砸了自己的牌子?”
  我感到有些哭笑不得,但是从对方的眼睛里他看得出这话不是开玩笑。我犹豫了一下,打算找点理由劝他把钱留下来,可是对方已经把那钱塞到了我的手里。
  “这样做生意,你不是连老本都要赔光了?”犹豫一下,我说道。
  “怎么会?”小贩笑了:“命里有的东西你推也推不走,没有的东西你抢也抢不来。你刚才花两毛钱买了我几斤桃子,说不好回头会花一百元钱买一个,那我不是赚翻了?”他笑了,似乎很久没有笑过,笑的有些僵硬,但是却很开心。
  我觉得好笑:“我就是傻到家也不可能花一百元买一个桃子。”
  “你还真不信邪,好吧,咱们试试。你看我的这个桃子值多少?”他一边说,一边弯腰在摊子底下摸了一会,拿出了一个纸包,一层层的打开,里面裹了一只桃子。
  我仔细看了看:“很普通啊,要说这个桃子值一百元钱,傻瓜才信。”我的话里不无调侃。
  “说的好,的确它不仅仅值一百元钱,因为少了二百元我是不卖的。”小贩非常自信。
  我吃了一惊,因为这个小贩吹牛吹的有点离谱了。可是十分钟以后我吃惊的发现自己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竟然花了一百元钱把那个桃子买了下来,为了怕对方反悔,居然狼吞虎咽的立刻把它给吃了。
  等吃完以后我忽然醒悟:自己怎么会花这么多钱买这个桃子?当时我的确感到非买不可,那是一种无法抑制的渴望,就像初恋的感觉一样,可是静下心来想想,他妈的这个桃子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看起来,这个小贩有很强的谈判能力,他似乎可以以任何价格向顾客推销任何东西而不被拒绝。如此看来他该到公司去干销售工作了。后来我把这个想法说给小贩听,那小贩竟然对此不屑一顾,让我感到有点恼火。
  看我上了当,小贩十分开心,大笑一阵以后安慰我:“不要伤心了,等会我拿这一百元钱请你喝酒好了,好久没有这样快活了。”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发现有人有那么大的酒量。小贩一个人喝了整整四瓶的高度白酒,说话竟然还是有板有眼。
  小贩自称刘东华,在酒桌上他谈天说地,讲经论道,好像世界上没有他不明白的事情,不过更多的时间是在鼓吹周易的神奇。
  那天喝酒的时候,我像中了邪一般的看着刘东华,隐约感到这人身上似乎有一种被压抑的东西,说不清那到底是什么,可能是哀痛,也可能是仇恨,但是不论是什么,一旦爆发以后都可能把他彻底的毁了。
  刘东华似乎在进行着一场顽强的抗争,但是我分明感到了他内心深处的绝望。难道这就是他相信周易的原因?
  他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小贩。
  以他的才具,街边的地摊根本就留不住他,那么到底是什么力量促使他放弃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和追求,在这个小城里坐在路边摆地摊?我没有问,因为刘东华太精明了,每每我要说什么,好像他都早就知道一般,而且一旦涉及到对他来讲敏感的问题,他根本就不给我提问的机会。
  那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勉强挨回住处,一连躺了两天才好起来,而我喝的酒却连刘东华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从此此后,我和他成了朋友。
  可是这样的一个朋友今天却让我感到恐怖,似乎他掌握着一种神秘的力量,在这种外来力量的操控之下我成了他的一个工具。
  无论如何我要让他解释清楚那十万元的来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7:58

楔子二 街边的摊贩
  
  
  刘东华不是一个特别引人注意的人,但是他绝对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刚刚搬到这个小区的时候,我没有留意过他,但是后来却慢慢对他产生了兴趣。
  差不多每次路过28号楼的那个拐角,我都看到他没精打采的坐在水果摊后边看一本破旧发黄的书,偶尔他也会给人称点水果或者和遛弯的老头老太太聊几句天。
  他做生意不像其他的摊贩一样声嘶力竭的大喊大叫,玩命的向人兜售自己的商品,给我的感觉是,他根本就不喜欢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别人买不买仿佛与他无关,对行人,对自己的生意,甚至对自己,他都表现出一种冷漠,甚至厌倦,可是奇怪的是他的生意却比其他人的要好的多。对此他好像也不是特别高兴。
  他一声不响的做自己的事情,对别人提出的问题总是淡然一笑,很少正面回答。
  小贩大概有三十上下,穿着不太整齐,乍看上去邋里邋遢,但是我却注意到他的衬衫领口和袖口总是很干净,这很奇怪。
  他长的有几分男人气,左边脸上有一道浅浅的刀疤。很多女孩子路过的时候都免不了要多看他几眼,我不知道这是因为他长的帅还是因为那个疤痕的缘故。
  表面上他显得与世无争并且很无奈,总是避开别人的眼神,像一只胆怯的狗,很少正眼看人,但是似乎他还不应该达到那种韬光养晦的年龄。他体形匀称,甚至用健美二字形容也不为过,不过他好像并不知道自己对女孩子很有吸引力,却总像个虾米一般佝偻在水果摊后边。
  他很少讲话,直到他蒙了我一百元钱的那天,我才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也是在那天我才知道他的名字。
  当初,每次路过那个拐角的时候,我都不由自主的看看他。对他越注意,我就越感到纳闷,他总是在看同一本书,总是目光呆滞的盯着书上面的一处,他在读书,还是眼神穿越了手中的书本,看到了无穷远的地方?我疑心他的心思完全没有放在书上。
  有一次我走的近了一些,发现他看的是一本破旧的《卜筮正宗》,我知道那是一本很古老的算命书。这个发现让我有些好笑,居然这个年代还有人相信算命。
  那天傍晚路过摊点的时候,我想买几斤桃子。可是让我气恼的是,他并没有像其他小贩一样点头哈腰的招呼我,反而大喇喇的说了一句:“自己称好了”,连头也没有抬。我吃了一惊,从来就没想到他居然这样招呼我,好歹我也算是他的客户啊。
  换了其他的时候也许我拔腿就走,但是那天却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竟然一点脾气也没有的自己称了几斤桃子,然后问道:“多少钱?”
  小贩的眼睛仍旧盯着自己的书:“你看值多少就留多少好了。”
  我呆了一呆,自己买东西的次数不可谓不多,但是碰见这样的主儿却是头一次。我笑了:“要是我觉得只值两毛钱,你不是亏大了?”
  直到此刻,那小贩才把书向下扣在一边,抬头看了看我:“那你为什么不放两毛钱走人?”我吓了一跳,因为那人长着一双很特别的眼睛,黑白分明,分明得似乎有些过分,他的瞳孔在夕阳的映射下似乎闪动着很奇特的光芒。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自己处在一种巨大的外来压力之下,几乎喘不过气来,慌乱中我避开小贩的眼睛,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十元的票子扔在了摊床上,转身便走,不料刚走出两步就被小贩叫住了:“等一会,找你钱。”
  按照当时的价格,十元钱应该比较公道,却不料小贩递过来的竟是九元八角。我呆了:“开个玩笑而已,你真的要两毛钱卖给我?”
  小贩十分诧异:“怎么,这也是开得玩笑的吗?生意人最讲究信誉,既然说了随你的便,要是做不到的话不是砸了自己的牌子?”
  我感到有些哭笑不得,但是从对方的眼睛里他看得出这话不是开玩笑。我犹豫了一下,打算找点理由劝他把钱留下来,可是对方已经把那钱塞到了我的手里。
  “这样做生意,你不是连老本都要赔光了?”犹豫一下,我说道。
  “怎么会?”小贩笑了:“命里有的东西你推也推不走,没有的东西你抢也抢不来。你刚才花两毛钱买了我几斤桃子,说不好回头会花一百元钱买一个,那我不是赚翻了?”他笑了,似乎很久没有笑过,笑的有些僵硬,但是却很开心。
  我觉得好笑:“我就是傻到家也不可能花一百元买一个桃子。”
  “你还真不信邪,好吧,咱们试试。你看我的这个桃子值多少?”他一边说,一边弯腰在摊子底下摸了一会,拿出了一个纸包,一层层的打开,里面裹了一只桃子。
  我仔细看了看:“很普通啊,要说这个桃子值一百元钱,傻瓜才信。”我的话里不无调侃。
  “说的好,的确它不仅仅值一百元钱,因为少了二百元我是不卖的。”小贩非常自信。
  我吃了一惊,因为这个小贩吹牛吹的有点离谱了。可是十分钟以后我吃惊的发现自己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竟然花了一百元钱把那个桃子买了下来,为了怕对方反悔,居然狼吞虎咽的立刻把它给吃了。
  等吃完以后我忽然醒悟:自己怎么会花这么多钱买这个桃子?当时我的确感到非买不可,那是一种无法抑制的渴望,就像初恋的感觉一样,可是静下心来想想,他妈的这个桃子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看起来,这个小贩有很强的谈判能力,他似乎可以以任何价格向顾客推销任何东西而不被拒绝。如此看来他该到公司去干销售工作了。后来我把这个想法说给小贩听,那小贩竟然对此不屑一顾,让我感到有点恼火。
  看我上了当,小贩十分开心,大笑一阵以后安慰我:“不要伤心了,等会我拿这一百元钱请你喝酒好了,好久没有这样快活了。”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发现有人有那么大的酒量。小贩一个人喝了整整四瓶的高度白酒,说话竟然还是有板有眼。
  小贩自称刘东华,在酒桌上他谈天说地,讲经论道,好像世界上没有他不明白的事情,不过更多的时间是在鼓吹周易的神奇。
  那天喝酒的时候,我像中了邪一般的看着刘东华,隐约感到这人身上似乎有一种被压抑的东西,说不清那到底是什么,可能是哀痛,也可能是仇恨,但是不论是什么,一旦爆发以后都可能把他彻底的毁了。
  刘东华似乎在进行着一场顽强的抗争,但是我分明感到了他内心深处的绝望。难道这就是他相信周易的原因?
  他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小贩。
  以他的才具,街边的地摊根本就留不住他,那么到底是什么力量促使他放弃一个人正常的生活和追求,在这个小城里坐在路边摆地摊?我没有问,因为刘东华太精明了,每每我要说什么,好像他都早就知道一般,而且一旦涉及到对他来讲敏感的问题,他根本就不给我提问的机会。
  那天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勉强挨回住处,一连躺了两天才好起来,而我喝的酒却连刘东华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从此此后,我和他成了朋友。
  可是这样的一个朋友今天却让我感到恐怖,似乎他掌握着一种神秘的力量,在这种外来力量的操控之下我成了他的一个工具。
  无论如何我要让他解释清楚那十万元的来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7:58

路边的梧桐树叶快落尽了,小区里很少有人出来活动,到处都显得萧条。
  风吹过,树叶围着我打转,我缩了脖子眯起眼睛继续前行。远远的见刘东华坐在那里发呆,于是我几步窜了过去,把书包扔到了他的面前:“这是怎么回事?”
  他诧异的看了看我,落寞中显得有些开心:“李凡,好久不见了。”
  
  “我想问你:这十万元到底是不是你搞的鬼?”我的声音有些发抖。
  刘东华有些吃惊的看着我:“什么十万元啊?”
  他的表情丝毫不像作假,我有些不好意思。
  十月的天空秋高气爽,此刻太阳暖暖的照在我的身上,让我感到刚才的想法太幼稚了,这个世界哪里有什么巫师鬼怪的?
  于是我简略的把当初拿错了书包的事情说了一下,末了没有忘记把我那些可笑的猜测告诉他。
  听我讲完了,刘东华笑了:“你小子真是交了狗屎运了,凭空拣到这么多钱。不过你的猜测也太可笑,要是我有那么大的能耐,何必在这里摆摊啊?”
  “我想把这钱还回去,你能帮我找到那个心脏病患者的家属吗?”
  “你说那天死在这里的那人吗?”
  “是啊。”
  “他不是心脏病。”
  “那他是怎么死的?”
  “公安局检验的结果是,他吃苹果吃的太急,呛进了气管,活活憋死的。”
  我吃了一惊,当初我那么卖力的要对他进行急救,谁知道一点用也没有,如果当时知道他是噎着了,或许还可能把他救下来。
  我直愣愣的看着刘东华身后的一株树叶几乎落尽的梧桐树,感到一种无尽的悲哀:为什么当时我没有想到他是噎到了?
  “至于他的家属,我建议你不要找了。”
  “为什么?”我有些不解。
  “那家伙是个全国通缉的毒品贩子,即使你找到他的家属,那些钱也不属于他们。当然了,你可以交给公安部门,不过这样一来你大概就要有麻烦了,公安部门会对你一次又一次的讯问,最后即使界定和你无关,那些钱和毒品也会当成证物上交。——干吗不留下它们?把毒品从厕所冲下去,自己花了那些钱就是了。毕竟你需要这笔钱。”
  他这样给我出主意的时候,目光非常真诚。我有一丝心动,心想这十万元钱可是我需要几年才能赚来的。
  “这样吧,我们一人一半好了。”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他笑了:“我可不要,我的命里注定没有这笔钱,拿了反而会给我带来麻烦。”
  我开心极了,和他道了别,拿了书包很快的回到家里。
  房间里面阴冷,乍一进来就觉得非常压抑,就在放下书包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刚才刘东华说的很有道理,可是为什么一回到家里就觉得不对?事情真的太巧了,我和他抬杠说他赚不到钱,他说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说那你拿十万元来给我,他说你已经有十万了。随后就是那个毒品贩子被刘东华的苹果噎死了,他死了以后我拿错了书包,而错拿的书包里面就有刘东华所说的十万元钱。
  难道这真的是巧合吗?
  即使真的是巧合,那么我获得那十万元也是基于别人的死亡,这样推理下来,不就等于说是因为我的诅咒而导致了那个毒品贩子的死亡?或许他早就该枪毙了,但是绝对不应该死在我的手上。
  我是罪魁祸首。
  我不能忍受这样的想法。
  更让我觉得恐怖的是,似乎刘东华在暗中操控着一切。
  刚才我见到他的时候,他仅凭三言两语就把我打发回来了,当时我是那样的开心,可是回来仔细琢磨一下,好像什么都不对了。我可以吞下这笔钱,但是如果真的这样做,恐怕以后我的内心就这样一直的受到这样的煎熬了。
  夜幕降临,我惶恐无度。
  我打开所有的灯,但是依然无法驱走心头的黑暗。
  无论游戏还是电影、聊天都无法让我静下心来。
  电脑的右下角上显示的时间是二十点十五分,我猛的跳了起来,关掉电脑,抓起了那个书包,走到门口,想了想还是放下了。
  我反锁了房门,裹紧风衣,在萧瑟的秋风中走出灯光昏暗的小区,大概走了十几分钟的路程,来到一片平房居住区,人们俗称这里是贫民区,刘东华就住在这里。
  见到我似乎让他感到意外,但是很快的就把我让进了屋里。
  房间和几个月以前我来这里的时候没有什么分别,简陋的家具,一台破旧的黑白电视,地上摆着几个水果箱子,桌子上放了几本算命的书。
  “我不能留下那笔钱。”这样说的时候,我觉得浑身无力。
  “为什么?”他丢给我一枝烟,帮我点着,然后自己也点了一枝。
  “要是我留下了,那么以后我这一生都不会有什么安宁了。”
  “没有那么严重吧?那人不过是个该死的毒品贩子,再说又不是你害死的。”他说话的时候脸背着灯,我无法看到他的表情。
  “唉!”我长叹一声:“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啊!”
  刘东华默然。良久他也叹了一口气:“你仍旧觉得他的死和我有关。”
  我的心很乱,于是伸手在脸上胡乱抹了一下:“不管怎么说,我觉得是我诅咒了他,如果不是因为我,他不会死的。——换句话讲,即使真的是巧合,我想我也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了。单单是因为和你开了个玩笑,就有人死在我的旁边。”
  他笑了,笑的很苦涩。
  “你把这叫倒霉?要是见到真正倒霉的家伙,你会觉得自己现在是生活在天堂里了。”
  他咯吱一声跌坐在一把不甚结实的椅子上。他的声音十分落寞,让我觉得他非常可怜。
  “怎么了,你?”他的脸色让我吓了一跳,此刻他面如死灰,几乎让我都认不出来了。
  “没事。”他摆了摆手。“我去叫点菜,哥俩一起喝两盅吧。”他没有等我有所表示,就出去了打电话了。
  回来以后,他默默的把屋里的那张桌子搬到房间中央,准备杯筷,安排座位,在做这一切的时候神色凝重,似乎无法下定决心做某件事情一般。
  送外卖的带来八道菜,四凉四热,很丰盛,另外还有六瓶高度白酒。
  刘东华举杯和我碰了碰,然后一饮而尽,然后满足的吸了一口气,夹了一筷子蛰头丝放进嘴里慢慢的品了起来。
  “怎么不喝?”他指了指我的酒杯。我苦笑一下,应付的举起杯子喝了一口,放下了。
  “刚才你说你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其实你错了,我才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他似乎下了最后的决心。
  刘东华开始给我讲他的故事。
  在他讲故事的过程中,风卷着树叶在门上、窗上不断的发着怪异的响声,让我寒毛直竖,于是我一次又一次的裹紧了我的风衣。
  他一边喝酒,一边讲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他从容不迫,娓娓道来,但是平淡的声音让我感到一种巨大的压力,面对着他,我感到黑暗变成了有形的东西,在一点点的迫近我们,直到把我们两个压成粉末为止。
  这是恶梦吗?什么时候天才会亮啊?我开始后悔来找他了。
  
  当早晨的第一屡曙光射进窗子的时候,那六瓶白酒已经涓滴不剩,几乎都是他一个人喝的。此刻,他也面不改色的讲完了自己的故事。
  他的故事像一股凛冽的寒气,从我的皮肤一点点的渗透到内心深处,让我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战栗。我感到自己甚至无法再停留哪怕一分钟,于是僵直的立起身来,没有道别就离开了刘东华。
  那天他没有去卖水果,第二天也没有去,过了几天,我来到他的住所,但是房间已经换了人,房东告诉我,刘东华早就搬走了,至于搬到哪里,他也不知道,大概离开这里了,因为他的家具什么的都留下了。
  我又成了罪魁祸首,如果不是因为他给我讲了自己的事情,大概刘东华还能在这里过一段平静的生活。
  28号楼的拐角仍旧有人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7:58

路边的梧桐树叶快落尽了,小区里很少有人出来活动,到处都显得萧条。
  风吹过,树叶围着我打转,我缩了脖子眯起眼睛继续前行。远远的见刘东华坐在那里发呆,于是我几步窜了过去,把书包扔到了他的面前:“这是怎么回事?”
  他诧异的看了看我,落寞中显得有些开心:“李凡,好久不见了。”
  
  “我想问你:这十万元到底是不是你搞的鬼?”我的声音有些发抖。
  刘东华有些吃惊的看着我:“什么十万元啊?”
  他的表情丝毫不像作假,我有些不好意思。
  十月的天空秋高气爽,此刻太阳暖暖的照在我的身上,让我感到刚才的想法太幼稚了,这个世界哪里有什么巫师鬼怪的?
  于是我简略的把当初拿错了书包的事情说了一下,末了没有忘记把我那些可笑的猜测告诉他。
  听我讲完了,刘东华笑了:“你小子真是交了狗屎运了,凭空拣到这么多钱。不过你的猜测也太可笑,要是我有那么大的能耐,何必在这里摆摊啊?”
  “我想把这钱还回去,你能帮我找到那个心脏病患者的家属吗?”
  “你说那天死在这里的那人吗?”
  “是啊。”
  “他不是心脏病。”
  “那他是怎么死的?”
  “公安局检验的结果是,他吃苹果吃的太急,呛进了气管,活活憋死的。”
  我吃了一惊,当初我那么卖力的要对他进行急救,谁知道一点用也没有,如果当时知道他是噎着了,或许还可能把他救下来。
  我直愣愣的看着刘东华身后的一株树叶几乎落尽的梧桐树,感到一种无尽的悲哀:为什么当时我没有想到他是噎到了?
  “至于他的家属,我建议你不要找了。”
  “为什么?”我有些不解。
  “那家伙是个全国通缉的毒品贩子,即使你找到他的家属,那些钱也不属于他们。当然了,你可以交给公安部门,不过这样一来你大概就要有麻烦了,公安部门会对你一次又一次的讯问,最后即使界定和你无关,那些钱和毒品也会当成证物上交。——干吗不留下它们?把毒品从厕所冲下去,自己花了那些钱就是了。毕竟你需要这笔钱。”
  他这样给我出主意的时候,目光非常真诚。我有一丝心动,心想这十万元钱可是我需要几年才能赚来的。
  “这样吧,我们一人一半好了。”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他笑了:“我可不要,我的命里注定没有这笔钱,拿了反而会给我带来麻烦。”
  我开心极了,和他道了别,拿了书包很快的回到家里。
  房间里面阴冷,乍一进来就觉得非常压抑,就在放下书包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刚才刘东华说的很有道理,可是为什么一回到家里就觉得不对?事情真的太巧了,我和他抬杠说他赚不到钱,他说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说那你拿十万元来给我,他说你已经有十万了。随后就是那个毒品贩子被刘东华的苹果噎死了,他死了以后我拿错了书包,而错拿的书包里面就有刘东华所说的十万元钱。
  难道这真的是巧合吗?
  即使真的是巧合,那么我获得那十万元也是基于别人的死亡,这样推理下来,不就等于说是因为我的诅咒而导致了那个毒品贩子的死亡?或许他早就该枪毙了,但是绝对不应该死在我的手上。
  我是罪魁祸首。
  我不能忍受这样的想法。
  更让我觉得恐怖的是,似乎刘东华在暗中操控着一切。
  刚才我见到他的时候,他仅凭三言两语就把我打发回来了,当时我是那样的开心,可是回来仔细琢磨一下,好像什么都不对了。我可以吞下这笔钱,但是如果真的这样做,恐怕以后我的内心就这样一直的受到这样的煎熬了。
  夜幕降临,我惶恐无度。
  我打开所有的灯,但是依然无法驱走心头的黑暗。
  无论游戏还是电影、聊天都无法让我静下心来。
  电脑的右下角上显示的时间是二十点十五分,我猛的跳了起来,关掉电脑,抓起了那个书包,走到门口,想了想还是放下了。
  我反锁了房门,裹紧风衣,在萧瑟的秋风中走出灯光昏暗的小区,大概走了十几分钟的路程,来到一片平房居住区,人们俗称这里是贫民区,刘东华就住在这里。
  见到我似乎让他感到意外,但是很快的就把我让进了屋里。
  房间和几个月以前我来这里的时候没有什么分别,简陋的家具,一台破旧的黑白电视,地上摆着几个水果箱子,桌子上放了几本算命的书。
  “我不能留下那笔钱。”这样说的时候,我觉得浑身无力。
  “为什么?”他丢给我一枝烟,帮我点着,然后自己也点了一枝。
  “要是我留下了,那么以后我这一生都不会有什么安宁了。”
  “没有那么严重吧?那人不过是个该死的毒品贩子,再说又不是你害死的。”他说话的时候脸背着灯,我无法看到他的表情。
  “唉!”我长叹一声:“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啊!”
  刘东华默然。良久他也叹了一口气:“你仍旧觉得他的死和我有关。”
  我的心很乱,于是伸手在脸上胡乱抹了一下:“不管怎么说,我觉得是我诅咒了他,如果不是因为我,他不会死的。——换句话讲,即使真的是巧合,我想我也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了。单单是因为和你开了个玩笑,就有人死在我的旁边。”
  他笑了,笑的很苦涩。
  “你把这叫倒霉?要是见到真正倒霉的家伙,你会觉得自己现在是生活在天堂里了。”
  他咯吱一声跌坐在一把不甚结实的椅子上。他的声音十分落寞,让我觉得他非常可怜。
  “怎么了,你?”他的脸色让我吓了一跳,此刻他面如死灰,几乎让我都认不出来了。
  “没事。”他摆了摆手。“我去叫点菜,哥俩一起喝两盅吧。”他没有等我有所表示,就出去了打电话了。
  回来以后,他默默的把屋里的那张桌子搬到房间中央,准备杯筷,安排座位,在做这一切的时候神色凝重,似乎无法下定决心做某件事情一般。
  送外卖的带来八道菜,四凉四热,很丰盛,另外还有六瓶高度白酒。
  刘东华举杯和我碰了碰,然后一饮而尽,然后满足的吸了一口气,夹了一筷子蛰头丝放进嘴里慢慢的品了起来。
  “怎么不喝?”他指了指我的酒杯。我苦笑一下,应付的举起杯子喝了一口,放下了。
  “刚才你说你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其实你错了,我才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他似乎下了最后的决心。
  刘东华开始给我讲他的故事。
  在他讲故事的过程中,风卷着树叶在门上、窗上不断的发着怪异的响声,让我寒毛直竖,于是我一次又一次的裹紧了我的风衣。
  他一边喝酒,一边讲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他从容不迫,娓娓道来,但是平淡的声音让我感到一种巨大的压力,面对着他,我感到黑暗变成了有形的东西,在一点点的迫近我们,直到把我们两个压成粉末为止。
  这是恶梦吗?什么时候天才会亮啊?我开始后悔来找他了。
  
  当早晨的第一屡曙光射进窗子的时候,那六瓶白酒已经涓滴不剩,几乎都是他一个人喝的。此刻,他也面不改色的讲完了自己的故事。
  他的故事像一股凛冽的寒气,从我的皮肤一点点的渗透到内心深处,让我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战栗。我感到自己甚至无法再停留哪怕一分钟,于是僵直的立起身来,没有道别就离开了刘东华。
  那天他没有去卖水果,第二天也没有去,过了几天,我来到他的住所,但是房间已经换了人,房东告诉我,刘东华早就搬走了,至于搬到哪里,他也不知道,大概离开这里了,因为他的家具什么的都留下了。
  我又成了罪魁祸首,如果不是因为他给我讲了自己的事情,大概刘东华还能在这里过一段平静的生活。
  28号楼的拐角仍旧有人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7:59

28号楼的拐角仍旧有人摆摊卖水果,但是刘东华却不在那里了。
  他说的没错,和他比起来,我真的是在天堂里面生活。
  冬天到了,雪花片片飞舞,每次经过28号楼的时候,我依旧徒劳的想看到刘东华的身影,可是我知道他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我痛悔失去了一个好的朋友,痛悔逼迫他讲了自己的过去,更加痛悔自己知道了这一切。
  夜不能寐,我打开电脑,决定把刘东华的故事写下来。
  在写他的故事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脖子好像被一条绞索套住,后面有一只无形的手在从容不迫的拧紧着螺丝,随着螺丝的转动,那绞索也有条不紊的慢慢在收紧……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7:59

第一章 春天的雨
  
  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存在命运,那么命运一定对任何人都非常公平。
  很多人都认为这话不可信,可是,处于极端绝望中的刘东华却觉得这话太有道理了。
  他发着高烧,脚步虚浮,尽管如此,却仍旧拖着疲倦的步子走了整整一天。此刻,他十分疲乏,非常饥饿。走过以往常常光顾的那家名叫小渔船的酒馆的时候,他几乎无法移动自己的脚步了。——那里的海鲜做的非常地道,但是此刻他身上的钱仅仅够买两碗肉丝面的。
   抬头看去,天灰蒙蒙的,这样的天气在北京太常见了,不过今天饱受污染的大气似乎正孕育着一场疾风暴雨。
   酒馆门前红红绿绿的霓虹灯不停的闪烁,他的思想也在起伏不定。立在窗前,他犹豫着是否要进去吃一碗面。
   那扇窗子就像商店里的橱窗一样,很大的一整快的玻璃镶在窗框上,从外边看去,里面仍旧那么干净,那么富有情调,并且此刻顾客也不多,站在那里,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出里面正放着什么音乐。
   正对着他的窗前的位置坐着一对男女。女子长得十分漂亮,一双大大的眼睛分的很开,看上去似乎对任何事情都表现出一种惊诧的神情。不知道她自己是不是清楚,她的这一特点对很多男人都很有诱惑力,这很多的男人当中当然包括刘东华。
   隔着窗子,他痴痴的看着那个陌生的女子,似乎被催眠了一样,身子不由自主的摇晃起来,慢慢的陷入一种半昏迷状态。——那女子长长的头发洒在双肩和后背上,淡黄色的衣裙一尘不染,一副超凡脱俗的样子。
   她的脸斜斜的对着窗子,正笑吟吟的说着什么。而那个男的则以一种很优雅的姿态坐在她的斜对过,上身略微向前倾斜,入迷的倾听着她所讲的话。站在窗外,刘东华只看到他的半个侧面。
   刘东华熟悉他们的世界,因为他自己就曾经长时间的生活在这样的氛围里。
   他曾经有过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平时忙的要死,但是业余时间总能约到漂亮的女孩子。他向她们献殷勤,给她们送花,请她们看电影,吃饭,当然内心深处却并不当真想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结婚,这也许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一直在期待 着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或者在等待一个特定的女孩子走进他的生活的缘故。
   生活很乏味,因此他非常希望能有一点变化,那怕一点点。
   后来变化真的来了,可是他自己却被这变化彻底摧毁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一个似乎永远也不可能从中脱身的泥潭里。
   刘东华是一个很聪明也很勤奋的人,从小到大都是一帆风顺,也许正因为如此,在很多事情上他对自己的能力都高估了。
   大学毕业以后他到了一家很不错的公司,有了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对公司越来越熟悉,他也越来越惊诧。公司里惯常按部就班的工作场景让他形成了这样的一种印象:这里的管理漏洞太多了,不论上层领导还是中层干部,似乎都是吃干饭的,于是,闲暇时间他开始玩一种游戏,他不断的寻找公司管理漏洞之所在,同时在内心深处无数次的思考如何利用这些漏洞。这是一种危险的游戏,尤其当他发现公司的一系列致命弱点之后。
   刘东华一边想着心事,一边隔着窗子入神的看着那身着淡黄衣裙的女子。心想如果当初自己不是那么胡闹,此时此刻坐在这样的位置,陪伴这样美丽的女孩子的应该是他。可惜,这一切似乎都永远变成了过去,而现在,自己已经连续半个多月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
  因为他的胡闹,公司开除了他,追回了他挪走的二十多万现金,但是并没有起诉他。离开公司的时候,老总劝诫他,以后不论做什么工作都不要动那些歪脑筋了。他很感激老板,因为就公司目前掌握的资料已经足够把他送进监狱了。但是他无法再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了,因为同行业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小偷。等他的钱基本上花光的时候,他给自己降低了条件,不论什么工作都可以,只要能度过眼前的难关。
  但是命运似乎打定主意要和他作对到底了。终于,他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不知道为什么,他立在那里无法移动自己的身体。他怔怔的看着那个女孩子,脑袋里面却跳跃着一些漫无边际的思想。——显然那女子并没有注意到窗外正有一个陌生的男人用一种古怪的眼光注视着她。
   就这样,他在窗外立了很久,直到天上飘起小雨。
   细细的雨丝悄无声息的飘落,凉气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刚才还觉得浑身燥热的刘东华此刻却感到几乎要冻僵了。饥饿的感觉过去了,胃部现在是一种隐隐的疼痛,陪伴着一阵阵晕眩的感觉。他的手紧紧的握着衣兜里面仅有的二十几元钱,真想什么也不顾的就此开门走进去。
   从窗子反射的影子里,他入神的看着在蒙蒙的细雨中显得朦朦胧胧的街灯,街灯下的行人有的缩着头颈从他的身边匆匆走过,还有一些举着五光十色的雨伞从容的漫步在雨里。他看着自己,看着身边走过的人,看着身后驶过的车子,看着窗子里面那个美女,看着女子对面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的背影,感到自己似乎正在电影院里观赏着一部看不懂的超现实风格的电影。
   恍惚中,那个女孩子缓缓的站起身来,似乎要推开什么人,双手向旁边推了一下,踉跄的后退了一步,转身向刘东华跑了过来。淡黄色的裙子随着她的步幅上下摆动,同时她那飘然的长发仿佛忽然有了生命一般向四下飞起。她的眼睛里面充满了恐惧,似乎要开口向刘东华呼喊什么,但是就在此刻,她的喉部忽然被撕裂,血花四下飞溅,同时她的喉部出现的一个黑点瞬间在刘东华的视野里无限扩大,他大叫一声,甩了一下头,却发现原来什么也不曾发生。
   那个女孩子仍旧坐在那里跟对面的男子兴奋的谈着什么话题。她一边兴奋的说,一边伸出自己的右手慢慢的移向那男子放在桌上的左手。
   刘东华感受到一种极端的虚弱,高度的营养不良开始让他产生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幻觉。尽管如此,他仍旧艰难的咽了一下口水,决定步行三公里走回到自己的住处,吃掉早上剩下的半个干硬的馒头和小半袋榨菜。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7:59

第一章 春天的雨
  
  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存在命运,那么命运一定对任何人都非常公平。
  很多人都认为这话不可信,可是,处于极端绝望中的刘东华却觉得这话太有道理了。
  他发着高烧,脚步虚浮,尽管如此,却仍旧拖着疲倦的步子走了整整一天。此刻,他十分疲乏,非常饥饿。走过以往常常光顾的那家名叫小渔船的酒馆的时候,他几乎无法移动自己的脚步了。——那里的海鲜做的非常地道,但是此刻他身上的钱仅仅够买两碗肉丝面的。
   抬头看去,天灰蒙蒙的,这样的天气在北京太常见了,不过今天饱受污染的大气似乎正孕育着一场疾风暴雨。
   酒馆门前红红绿绿的霓虹灯不停的闪烁,他的思想也在起伏不定。立在窗前,他犹豫着是否要进去吃一碗面。
   那扇窗子就像商店里的橱窗一样,很大的一整快的玻璃镶在窗框上,从外边看去,里面仍旧那么干净,那么富有情调,并且此刻顾客也不多,站在那里,他甚至可以想象得出里面正放着什么音乐。
   正对着他的窗前的位置坐着一对男女。女子长得十分漂亮,一双大大的眼睛分的很开,看上去似乎对任何事情都表现出一种惊诧的神情。不知道她自己是不是清楚,她的这一特点对很多男人都很有诱惑力,这很多的男人当中当然包括刘东华。
   隔着窗子,他痴痴的看着那个陌生的女子,似乎被催眠了一样,身子不由自主的摇晃起来,慢慢的陷入一种半昏迷状态。——那女子长长的头发洒在双肩和后背上,淡黄色的衣裙一尘不染,一副超凡脱俗的样子。
   她的脸斜斜的对着窗子,正笑吟吟的说着什么。而那个男的则以一种很优雅的姿态坐在她的斜对过,上身略微向前倾斜,入迷的倾听着她所讲的话。站在窗外,刘东华只看到他的半个侧面。
   刘东华熟悉他们的世界,因为他自己就曾经长时间的生活在这样的氛围里。
   他曾经有过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平时忙的要死,但是业余时间总能约到漂亮的女孩子。他向她们献殷勤,给她们送花,请她们看电影,吃饭,当然内心深处却并不当真想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结婚,这也许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一直在期待 着什么特殊的事情发生或者在等待一个特定的女孩子走进他的生活的缘故。
   生活很乏味,因此他非常希望能有一点变化,那怕一点点。
   后来变化真的来了,可是他自己却被这变化彻底摧毁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一个似乎永远也不可能从中脱身的泥潭里。
   刘东华是一个很聪明也很勤奋的人,从小到大都是一帆风顺,也许正因为如此,在很多事情上他对自己的能力都高估了。
   大学毕业以后他到了一家很不错的公司,有了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对公司越来越熟悉,他也越来越惊诧。公司里惯常按部就班的工作场景让他形成了这样的一种印象:这里的管理漏洞太多了,不论上层领导还是中层干部,似乎都是吃干饭的,于是,闲暇时间他开始玩一种游戏,他不断的寻找公司管理漏洞之所在,同时在内心深处无数次的思考如何利用这些漏洞。这是一种危险的游戏,尤其当他发现公司的一系列致命弱点之后。
   刘东华一边想着心事,一边隔着窗子入神的看着那身着淡黄衣裙的女子。心想如果当初自己不是那么胡闹,此时此刻坐在这样的位置,陪伴这样美丽的女孩子的应该是他。可惜,这一切似乎都永远变成了过去,而现在,自己已经连续半个多月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了。
  因为他的胡闹,公司开除了他,追回了他挪走的二十多万现金,但是并没有起诉他。离开公司的时候,老总劝诫他,以后不论做什么工作都不要动那些歪脑筋了。他很感激老板,因为就公司目前掌握的资料已经足够把他送进监狱了。但是他无法再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了,因为同行业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小偷。等他的钱基本上花光的时候,他给自己降低了条件,不论什么工作都可以,只要能度过眼前的难关。
  但是命运似乎打定主意要和他作对到底了。终于,他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不知道为什么,他立在那里无法移动自己的身体。他怔怔的看着那个女孩子,脑袋里面却跳跃着一些漫无边际的思想。——显然那女子并没有注意到窗外正有一个陌生的男人用一种古怪的眼光注视着她。
   就这样,他在窗外立了很久,直到天上飘起小雨。
   细细的雨丝悄无声息的飘落,凉气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刚才还觉得浑身燥热的刘东华此刻却感到几乎要冻僵了。饥饿的感觉过去了,胃部现在是一种隐隐的疼痛,陪伴着一阵阵晕眩的感觉。他的手紧紧的握着衣兜里面仅有的二十几元钱,真想什么也不顾的就此开门走进去。
   从窗子反射的影子里,他入神的看着在蒙蒙的细雨中显得朦朦胧胧的街灯,街灯下的行人有的缩着头颈从他的身边匆匆走过,还有一些举着五光十色的雨伞从容的漫步在雨里。他看着自己,看着身边走过的人,看着身后驶过的车子,看着窗子里面那个美女,看着女子对面那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的背影,感到自己似乎正在电影院里观赏着一部看不懂的超现实风格的电影。
   恍惚中,那个女孩子缓缓的站起身来,似乎要推开什么人,双手向旁边推了一下,踉跄的后退了一步,转身向刘东华跑了过来。淡黄色的裙子随着她的步幅上下摆动,同时她那飘然的长发仿佛忽然有了生命一般向四下飞起。她的眼睛里面充满了恐惧,似乎要开口向刘东华呼喊什么,但是就在此刻,她的喉部忽然被撕裂,血花四下飞溅,同时她的喉部出现的一个黑点瞬间在刘东华的视野里无限扩大,他大叫一声,甩了一下头,却发现原来什么也不曾发生。
   那个女孩子仍旧坐在那里跟对面的男子兴奋的谈着什么话题。她一边兴奋的说,一边伸出自己的右手慢慢的移向那男子放在桌上的左手。
   刘东华感受到一种极端的虚弱,高度的营养不良开始让他产生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幻觉。尽管如此,他仍旧艰难的咽了一下口水,决定步行三公里走回到自己的住处,吃掉早上剩下的半个干硬的馒头和小半袋榨菜。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7:59

 他看着那女子纤细的小手像一片羽毛一般慢慢的向那男子的左手飘落,她那小手向下滑落的时候,淡淡的影子遮住了那男子无名指上闪光的钻石戒指,于是转过身来打算移动自己的脚步离开那里,就在这个时候,变故发生了。
  
   ——很久以后,当刘东华穿着紧身衣被固定在疯人院的特护病房中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不幸原来就是在那个酒馆的门前开始的。
   如果早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样的命运,不,即使猜到哪怕一点点,他相信自己当时都会像逃避瘟疫一样的躲开那个名叫小渔船的酒馆。
  
  刘东华决定离开那里,然而就在他即将转身的时候,酒馆里的那对男女之间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当那女子的右手轻轻的盖住男人左手的手背的一刹那,那男子仿佛受到电击一般蓦然一震,身上的肌肉紧绷起来,与此同时,他慢慢的站了起来。
   刘东华吓了一跳,那男人的姿态仿佛一头愤怒的公牛,单单背影就已经让人感到十分可怕了,他不晓得此刻面对他的那个女子会有什么样的感觉。不过他马上就知道了,因为女子那姣好的面容已经没有半点血色,两只大大张开的眼里充满了恐怖的神情,下巴如同脱臼一般的向下搭拉着,双唇不停的颤抖,原本娇艳的色泽转而变成了难看的死灰色。
   看到这种情形,他有些呆了,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做点什么。他稍一犹豫,酒馆里的那个男人已经旋风一般的动作起来,但见他的左手向上一翻,原地划了一个优美的弧线,一把刁住了对面那个女孩子的右手,向自己的怀中一带,隔着桌子把那女孩子提了过来,桌子上的杯盘西里哗啦的落了一地。
   窗外的刘东华惊呆了,想要呼喊,可是张开口,声音却似乎被冻结在喉头一般。那男人的动作矫健,如行云流水,把对面的女孩子提起来,然后身子向下一蹲,就势把女孩子抗到了肩上,同时右手握住女孩子的脚踝,向后一转身,双手使劲一甩,那女孩子就如同一袋面粉一般的向刘东华所在的那扇窗子飞了过来。
   在男子转身的那一刻,刘东华隐约看到他脸变成魔鬼一般的绿色,眉心处似乎有一个妖异的绿色光斑,尽管隔了一段距离,但是看上去他的面孔仍旧十分可怖。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刘东华都疑心当时到底是霓虹灯照绿了他的脸,还是他的脸上发起了一股妖异的绿光,为此他苦恼了很久。
   女孩子的身子在半空中如同弹丸一般飞向那扇窗子,惊骇之下她本能的回手护住了自己的头脸。一声巨响动人心魄,那扇窗子顷刻间爆裂开来,大大小小的玻璃碎片四下飞溅,刘东华机械的抬手阻挡了一下,但是绝大部分的玻璃碎片没有飞出那么远,只有几片细碎的玻璃打到了他的身上,一片碎屑在他的脸上掠过,划出了一道细细的伤痕,痒痒的好不难过。
   很久以后,当他再次想起这个事件的时候,记忆中最深刻的就是这样的情形:那个漂亮的女孩子以一种极其古怪的姿态悬在半空中,长长的头发在脑后划成一道优美的曲线,淡黄色的衣裙在风雨中摇曳不定,环绕在她周围那些破碎的玻璃在霓虹灯的映照之下放射着不可琢磨的光彩,而在周围所有的光影之中,她那美丽的眸子如同一只小鹿一般充满了惊惶与恐怖。——那一刻在刘东华的记忆里定了格,从此让他死心塌地的爱上了那个孤苦无依的女孩子。
   刘东华如同身处梦中一般,现实与想象混在了一起,他咧嘴笑了一笑,因为这一笑,干裂的嘴唇上面的那道伤口又崩裂开来,他伸舌头舔了两下,似乎有一种钢铁的味道:怪不得有人说什么铁血,他这样昏昏沉沉的想。——电影拍得不错,可惜导演太残忍了,怎么能让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受这样的罪?
   这样想着的时候,那女孩子已经重重的摔到了地上,如同电影中的慢动作一样,女孩子在地上弹了一下,向前滚了多半个圈,然后摊手摊脚的躺在那里,头发盖住了半个脸,美丽的黑色的眼睛向上扫了一扫,迷离的眼光从刘东华的脸上掠过,然后慢慢的闭上了。
   刘东华打了一个冷战:妈的,好像不是电影啊。
   他抖抖的抬起头向上看了看,惊恐的发现满天的雨点居然是黑色的。尽管凉沁沁的雨珠落到脸上的感觉很舒服,他仍旧感到一阵眩晕,险些坐到地上,于是连忙收回了眼光。
   躺在他脚前的那个女子一动不动,手臂被玻璃割开了一个很大的裂口,鲜血汩汩的流出,跟聚集在低洼处的雨水混到了一起,在各色灯光的照射下显得十分诡异。她的腰部以及腿部也出现了血痕,淡黄衣裙上的血迹在慢慢的扩大。
   人们停下脚步,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无声的在那女子以及刘东华的身边围成了一个圆圈。他向四周看了看,发现了许多责难的眼光,于是想告诉大家不是他干的。
   “妈的,那个混蛋哪里去了?”他用只有自己才能听的到的声音一边问,一边踮起脚尖,视线越过众人向酒馆里面看,就在他这样寻找的时候,那个男子已经匆忙的分开众人冲了进来:“阿灵,你怎么样了?”
   他呆住了,如果不是亲眼看到刚才的情形,他会把这男人当成一个最体贴的情人。那男人满脸的惶急,额头青筋迸起老高,浑身颤抖,单膝跪在女子的身边显得手足无措。他把手伸向那女子的后颈,似乎要把她抱起来,但是还没有碰到女子的肌肤就如同摸到一块烧红的烙铁一般尖叫一声缩了回来:“阿灵,你醒醒,阿灵……”他带着明显的哭音在喊。
   “真他妈能装!”刘东华用暗哑的声音骂了一句。
   那男人听到这话,抬头看了看刘东华,腾的一声站了起来,一把拉住了他。
  
  “兄弟,帮帮忙,帮我把她抱上出租车,快!”
   那男人衣冠楚楚,年龄大概有三十上下的样子,眉棱高耸,面目清瘦,长的很英俊。换了其他的时候,刘东华说不定会赏他一耳光,但是就在两人的目光相遇的那一瞬间,他却发现对方的眼睛里面饱含了一种浓得化不开的绝望与哀愁,他的心猛的一颤:这个世界上居然还会有这样痛苦的眼神,莫非自己看错了?他开始疑心那女子到底是不是被眼前的这个人给扔出来的。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7:59

对方从他的眼睛里面似乎读懂了这种无声的承诺,于是抛开刘东华,一步窜到了马路上,如同一只矫健的猎豹一般扑向迎面驶来的一辆计程车。司机一个急刹车停了下来,忽地把头伸了出来:“你他妈不要命了?”
   男人不由分说,一把拉开车门,把坐在司机旁边的乘客拖了下来,从衣兜里面拿出一张百元钞票塞给了他:“对不起,急事,麻烦您再打一辆车!”
   刘东华看了看脚前一动不动的女子,下意识的弯腰把她抱了起来。
   男子拉开了后边的车门向他喊道:“快点。”
   他觉得自己两臂托着的这个女子仿佛有千斤的重量,不由得眼前一阵发黑。他咬了咬牙:自己怎么虚弱到了这等地步?
   他咬紧牙关拖着步子来到车前,那个男子正在安抚司机,司机在不干不净的说着什么话,却被塞到自己手里的几张票子封住了嘴。
   刘东华艰难的要把那女子放进车里,但是感到车门太小,身体又太虚弱,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仍旧不成,身后的那个男子没有帮他,只是伸出一只手紧紧的扣住了他的右肩:“快点,快点啊……”
   这人简直太不通情理,只要他伸手帮忙托一下就可以了,但是现在看来,他似乎打定主意在旁边指挥了。
   司机从车上下来,绕到这边帮他把女子塞进了车里,于是他喘着粗气回过头来想要训斥那男人几句,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因为那男人正以一种无限爱怜而又无限痛苦的眼神看着仍旧处于昏迷状态的女孩子。
   他叹了一口气,摇摇头,心想他会不会像安抚乘客和司机一样的也给自己一张票子,那样就可以吃到一顿像样的晚餐了。不过显然那男人没有想到这一层。
   看了看自己手上、臂上染的血迹,他觉得有点厌恶,转身想要找个地方洗一下,却被那男子一把拖住了左臂:“兄弟,麻烦你了,帮我送她去医院吧,路上没有人照顾不行,拜托了!”
   男人的力气非常大,五根指头仿佛要掐到他的肉里,刘东华痛的几乎叫出声来。他无力的甩了一下,心想自己一定是疯了,为什么居然同情起这样的一个混蛋?
   男人不由分说硬把他推进了车里:“麻烦你路上照顾一下。”
   然后自己坐到了前面:“快,去最近的医院!”
   饭店领班敲了敲车窗,男子把窗子摇了下来:“先记一下帐,回头一起付钱给你们。”
   计程车开动的时候,刘东华昏沉沉的琢磨着,他妈的为什么没有人给自己记帐?为什么他自己不来照顾这女孩子,偏偏让我来照顾?
   受伤的女子斜斜的靠在后座,他艰难地把她揽过来,让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腿上,从衣兜里面取出一条不甚干净的手帕,在那女子手臂伤口的上面紧紧的扎住了,血慢慢的不流了。
  
  刘东华抱着那个女孩子跌跌撞撞的撞进医院大门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带领了两个护士推了一个担架冲过来迎接他们了。
  女孩子悠悠醒转,睁开眼睛用迷离的目光定定的看了看刘东华,似乎感到欣慰,恰在这时,那个男子冲到了他们的面前:“快把她放到担架上!”
  女孩子乍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哆嗦了一下,连忙下意识的用双手搂紧了刘东华的脖子,呼吸不由自主的急促起来。男子敏锐的观察到这个小小的动作,呆了一呆。但是刘东华已经筋疲力尽了,换了平时,他不会放弃这样近距离的接触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的机会,但是今天不成,他宁愿把自己一生所有这样的机会都让给别人,仅仅换回一顿简单的晚餐。
  他重重的把那女孩子放到了担架上,自己也差点摔到女孩子的身上。它扶住担架喘着粗气立定了,觉得自己快要散架了。女孩子用乞求的眼光看了看他,他明白对方不想自己离开她,于是向她点了点头。
  那个男人推着担架冲向医用电梯,而他则拉着担架一步一拖的坠在后边。到了三楼急诊室,一位护士拦住了他们:“对不起,二位请留在外面,先去交一下住院押金。”
  刘东华颤抖着向旁边移了几步,把自己扔到了距离最近的椅子。他的大脑昏沉沉的,浑身发烫,真想就地躺下来睡上一觉,于是闭上了眼睛。
  那个男人跟护士争执了几句,没有办法说服对方,只好一边气喘吁吁的埋怨医院的制度,一边从西服口袋里摸出一个钱包向楼梯走去。走了几步,他回头看了看急诊室的大门,似乎舍不得就这样离开,于是又走了回来。那个护士还在看他:“先生,您必须先到门诊交押金。”
  他四下看了一下,看到了坐在一边的刘东华,于是如同就要溺毙的人忽然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一般连忙来到他的面前:“兄弟,麻烦你帮我去门诊交一下押金好吗?”说着话他从钱包里面抽出一张信用卡,拿出笔不由分说拉过刘东华的右手在他的手上写了几个数字:“这是我的信用卡的密码,如果钱包里的钱不够,麻烦你到附近的取款机上帮我取些钱来,这里我只认识你,拜托了。”
  他的神色那么惶急,即使木人石心也不能拒绝他的要求。尽管如此,刘东华仍旧很不高兴:没来由的竟然惹上这么多的麻烦,这个混蛋好像黑上自己了,凭什么听他呼来喝去的?况且随便殴打女人的男人哪有几个好东西?
  那男人一边跟自己说话,一边眼巴巴的看着急诊室的大门,不由得让刘东华有了一丝好感:好像这人真的很关心那个女孩子。也罢,好人做到底吧,于是他立起身来接过了钱包,摇摇晃晃的离开了急诊室。
  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值班护士问伤者叫什么名字,直到此刻刘东华才想起来,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只是恍惚间听那男人叫她阿灵。“叫李灵。”他信口胡诌一句,心想反正随便取个名字也不打紧。
  付了住院押金,钱包里面的钱尚且有几百元的剩余。刘东华拿了票据往回走的时候,不经意的扫了一眼钱包,忽然震了一下:钱,自己正缺这东西!
  他下意识的四下看了看,医院大厅的人不多,没有人注意他。那个男人守在三楼急诊室的门前,此刻恐怕拿鞭子抽,他也不会离开那里半步。——为什么不带了他的钱包离开这里?没有人注意自己,也没有人认识自己,悄悄走,钱包里面的钱足够让自己应付眼前的危机了。
  他站在那里,腿像灌了铅一样,没有办法移动一分一毫。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7:59

刘东华从来没想到自己会落魄到这个地步,更没有想到自己会再一次动这样龌龊的念头。但是饥饿的感觉实实在在的,没有办法控制。他四下看了看,往大门方向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不行,从公司开除我的那天起,我就已经发誓今生今世不再走什么歪门邪道,就是饿死也不做贼了。
  他呆呆的想:眼下的窘境莫非就是命运对我的考验?
  他凝视着手里的钱包,却无法把思维集中在那上面,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为什么却想起了小时候用弹弓打碎邻居家玻璃的事情。尽管后来为此他挨了一顿好打,但是当时看着玻璃碎片四下飞溅的样子却觉得非常好玩。——想想,好像后来在什么地方又看到过类似的情形。他想啊想的,对了,是那个男人把一个漂亮女孩子扔出了窗子,当时自己就在窗前。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很久了吧?
  他看着钱包,忽然意识到那不过是刚刚发生的事情,就是那个混蛋,打了女人,还装腔作势的做出一副关心的样子,真他妈的恶心,拿他的钱是应该的,没有什么良心过不去的!
  他走向医院的大门,没有任何犹豫。
  雨依旧下,潮气从四面八方向他扑来,他打了几个寒战,觉得很舒服。
  天已经完全黑了。
  抬眼看去,天空顷下的雨珠在路灯下显得亮晶晶的,他仿佛记得以前曾经看到过黑色的雨点。
  无暇顾及这些小事情,他把钱包和手里的票据随手塞到臀部的衣袋里,搓了搓手,竖起衣领,走下了医院门前的台阶,颇有一种劫富济贫的感觉。
  走在雨里,他清醒了一些,却忽然想起那个混蛋在他的手上写过密码,他看了看,是一串数字。妈的,活该老子今天运气好,找个取款机把丫的钱全他妈的提出来!
  他跌跌撞撞的走了大约五分钟的样子,在一家银行附近的取款机前面立住了。他回头看了看,没有人追来,于是把那张卡塞了进去。他抖抖的把手上的那串数字输了进去,停了片刻,电脑屏幕上跳出了一串数字:妈的,这混蛋很有钱啊,多少?两万多,二十多万还是二百多万?
  他感到头痛欲裂,但是硬撑着,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楚那上面的数字。“不管多少,先取一千再说。”他知道这种取款机每次能吐出的钞票最大数目是一千元。按下了几个键,屏幕上显示出1000.00这样的数字,现在只消按一下回车就成了,可是他却犹豫了:那家伙是混蛋,不过这并不能成为我偷他钱的理由。偷了他的钱,只能说明我比他还卑鄙。
  “可是我真他妈的想吃一碗面!”
  他无助的喃喃自语。
  “好吧,我只拿他一百元,就当是我帮他忙的报酬好了。”
  他一边说服自己,一边删除了一个零。
  “这下没有什么说的了!”他吁了一口气,一边说服自己,一边去找回车键。
  刘东华只消在回车键上一按就可以让机器吐出一张百元钞票,可是他仍旧无法完成这个简单的动作。
  “我不是已经发誓不再做贼了么?虽然我帮了他的忙,但是不经过他的同意救拿他的钱仍旧是偷窃行为。我很饿,但是这不是偷窃的理由啊。”
  他感到自己似乎在重复着以往曾经犯过的低级错误,因而感到一阵悲凉。也许这是上天给我的考验吧?饿就饿吧,现在回家,还有一点吃的,饿不死的。
  他感到胃里面一阵翻腾,有一种想吐的感觉,知道无论如何自己都不会偷那个混蛋的钱了,于是甩了甩头,恶狠狠的骂了一句:“妈的,你小子真是走了狗屎运了!”随后退出了那张卡,转身头也不回的向医院走去。
  那个男人在急诊室的门前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的来回转着,看到刘东华,他停住了。
  “这是你的钱包,里面的钱够用了。这是你的信用卡。这是收据。我不知道她的名字,随便告诉护士说她叫李灵,你要记住了。”他机械的把这些东西交到对方的手上,同时觉得身子软的不行。
  那个男人惊异的看了他一眼:“她本来就叫李灵啊。”
  “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由于内心极端的厌恶,刘东华没有看他,他担心一旦看了他,自己会不会赏他一巴掌。此刻他反而有些疑心自己没有偷走他的钱是不是太仁慈了。
  “谢谢你——,这是我的名片……,你好像生病了,要不要检查一下?”直到此刻,那个男人才注意到刘东华的脸色不对。
  刘东华没有理他,也没有接他递过来的名片,转过身来径自走了。
  凭什么让这个混蛋虚情假意的关心自己?他迷迷糊糊的想,自己之所以忙前忙后的这么久,其实根本不是这个男人对那女孩子的关心打动了他,而是那个女孩子让他很动心。想通了这点,他很高兴,于是竭力放稳自己的脚步走开了。
  医院走廊的灯白亮白亮的很刺眼,我该好好睡一觉了,明天还有个招聘会,要去看看。这样想着,他走向楼梯。迎面过来的一个医生注意的看了看他:“你检查了吗?”
  他怔了一下,立住了:是不是在对我说话?他使劲揉了揉眼睛,直直的向对面看去,发现前面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医生,正关切的看着自己。
  “检查什么?”他觉得头痛的要裂开一般,全身没有一个地方好过。他的身子不停的摇晃着,令他觉得自己的平衡机构好像出了问题。
  “你好像病的不轻。”
  女医生观察着他,就像研究人员在观察一只小白鼠一样,让他觉得很不舒服。
  “我什么病也没有!”
  他不耐烦的向旁边侧了一下身子,跌跌撞撞的走了过去,心想无论如何出去要找个地方吃碗面,只要能吃点东西,就会立刻恢复正常。
  走到楼梯前,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为什么这里这么陡?担心自己会摔下去,他步履蹒跚的向后退了两步:“还是乘电梯安全。”他这样想着,转过身,向电梯的方向迈了一步,但是他的这一步没能迈出去。在转身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感到全身轻飘飘的仿佛腾云驾雾一般,说不出的舒服,眼前的走廊上面白亮的灯光变的非常刺眼,周围的一切都在晃动,黑色的地板仿佛忽然有了生命,呼的跳了起来,重重的砸到了他的脸上。
  就这样,他失去了知觉。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0

第二章 谜一样的男女
  
  刘东华觉得自己轻飘飘的好像悬浮在空中,身处一个虚无的世界里,无法抓住任何实质性的东西,他因此感到十分的恐慌。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间有一道白亮的光包围了他,于是,在一种莫名的痛苦中他醒了。
  周围的一切变的清晰起来,白亮的天花板刺得眼痛,他便把眼睛转向左边,自己身体左侧的上方悬挂着一个药瓶,药液正一滴一滴的注入他的身体,慢慢的他明白了,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不由自主的轻轻叹了一口气。
  “孩子,你醒了?”那个问他是不是检查过了的女医生来到他的面前。
  他艰难的笑了一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女医生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你现在的情况很危险,好好静养,不要想别的。”
  乍一苏醒的时候,刘东华差不多处于一种迷离的状态,可是女医生的话却突然让他返回了现实:“糟了,我那来那么多钱耽在这里?”
  女医生敏锐的觉察到他惶急的目光,并且立刻明白了其中隐含的意义:“费用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有人为你付过帐了。”
  有人替我付帐了?是谁?他艰难的在记忆中搜索着目前在北京的那些朋友的姓名,发现几乎不可能有任何一个人会在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看着女医生慈祥的面孔,他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童年的时代,尘封的记忆深处,自己就是这样躺在摇车里咿咿呀呀的说着没有人能听懂的话,看着妈妈慈祥的笑脸,于是,他感到自己十分安全,合上眼睛沉沉的睡去了。
  女医生为他掖了掖被子,叹了口气,抬起饱含泪水的双眼:“这孩子到底怎么了?就是到饭店里拣点剩饭吃也不至于弄到这个地步啊。”
  那个男人斜倚在病房门口,若有所思的看着病床上躺着的骨瘦如柴的刘东华,然而他的眼光却似乎穿透了刘东华的身体,延伸到无穷远的地方,似乎他眼前躺着的这个人根本就不曾进入他的意识中。
  在医院躺了三天,刘东华觉得自己已经恢复了好多。
  女医生待他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每天早上都要带给他一罐亲手煲的鸡汤,闲暇的时候总也忘不了来看看他。刘东华以一种尴尬的心情接受着医生的照拂,经历了一段艰难的岁月,他似乎已经不太习惯这样的温情了。
  他得的是急性肺炎。医生说,是因为高度的营养不良造成了免疫系统的失调,病毒乘虚而入,发病的初期又没有得到良好的控制,因此现在很危险。
  他想去看看那个受伤的女孩子,但是医生说他还不能随便走动。
  住院的费用是那个男人代他付的,刘东华觉得很不是滋味。自己看不起那个人,却不得不因为他帮了自己的忙而感谢他,这很别扭,心想最好以后再也不要看到他。可是等到第四天,那个人居然来看他了。
  看上去他有些失魂落魄,进了病房以后随手把那束十分漂亮的鲜花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拉过一把椅子坐到了刘东华的床边。
  “好点了吗?”
  “好多了。”刘东华觉察到对方有点心不在焉。
  “谢谢你帮我付了医疗费,过些日子我一定还你。”
  刘东华对两个人见面的情形已经想过无数次了,每次都觉得那必将是一个十分尴尬的局面,可是等自己真的把感谢的话说出来的时候,却突然轻松起来,他发现尽管自己非常不喜欢这个喜怒无常的人,但是当真面对他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把眼前这个温文尔雅的人与那个殴打女人的狂暴家伙联系在一起。
  那个男人摆了一下手,刘东华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是说自己做的事情不值得一提,还是说那医疗费不用他还了?
  他不再说话,直直的看着刘东华,眼光里充满了忧郁,一瞬间,刘东华居然有点同情他了。他是为了那个叫李灵的女孩子才这样沉重吗?
  “请问……,您怎么称呼?”刘东华没话找话的问了一句,等问出来以后才忽然发觉,尽管对方为自己做了很多事情,可是直到目前连对方姓甚名谁都还不知道,他不由得有点脸红了。
  “我叫张孟潭。”回答非常简短,两个人又陷入了沉默之中。
  张孟潭三十上下的年纪,长相英俊,脸上棱角分明,一个古希腊石雕一样的鼻子,很大的眼睛,但是眼神却中是怪怪的,似乎其中饱含了许多的痛苦、无奈,同时带有几分空洞。
  “有时间的话麻烦你多去看看李灵,她是个非常好的女孩子。”
  这样说的时候,张孟潭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潮,两只眼睛有点局促的转向窗外,声调也变得不自然起来。
  刘东华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恶意的快感:一定是这家伙去看李灵被赶了出来,不然他怎么会想到给我送这么漂亮的鲜花?
  “没问题。——我想她应该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当然了,好的女孩子打起来才过瘾啊。”刘东华本不想说什么过分的话,可是一想到那天雨中的情形就忿忿不平,因此无法管住自己,随口讥讽了一句。可是话说出来以后他立刻后悔了:万一惹急了他,现在逼我要钱就麻烦了。
  可是张孟潭居然没有发火,只是讪讪的笑了一下,起身走了。
  住院期间,刘东华去看过李灵几次。但是每次对方都很冷淡,搞的他觉得自己很没有意思。当初他抱着她冲向医院的时候,她曾经是那么信任的搂住自己的脖子,似乎只有自己才能拯救她,可是现在见了面却有些爱理不理的,让他很难过,同时有些不平,不过在这一切感受以外,更多的是失望,因为李灵太漂亮了。
  李灵正在恢复中。尽管曾经被人像麻袋一样的从窗子里扔了出来,但是除了身上被割开几处伤口以外,脸上一点也没有受到损害,依旧是那么楚楚动人。
  张孟潭来看过她几次,但她对张孟潭更为冷淡,尽管如此,每次张孟潭走了以后她都要哭上好久。——这一切刘东华都知道,因此更加不平,当然他也明白自己的不平有些孩子气。
  李灵出院的那天张孟潭来了,但是等他按时来到医院的时候,李灵已经提前走了。他失魂落魄的在走廊转了一会,最后,随手把带来的鲜花放到窗台上,来到了刘东华的病房。
  “她走了。”刘东华有些幸灾乐祸。
  “我知道。”
  张孟潭这样回答的时候有些不耐烦,看着他,刘东华忽然觉得很开心。
  “过两天我也要出院了,我会把钱还给你的。”
  刘东华感到有些失落。在医院住了差不多半个月,他已经对这里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对他而言,长期无望的苦苦挣扎使得这里成了一个避风港。李医生——也就是那个待他很好的女医生,几乎每天都给他带一些吃的东西,闲来无事也总是来看他,有时候会耽在这里跟他聊会天。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0

第二章 谜一样的男女
  
  刘东华觉得自己轻飘飘的好像悬浮在空中,身处一个虚无的世界里,无法抓住任何实质性的东西,他因此感到十分的恐慌。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间有一道白亮的光包围了他,于是,在一种莫名的痛苦中他醒了。
  周围的一切变的清晰起来,白亮的天花板刺得眼痛,他便把眼睛转向左边,自己身体左侧的上方悬挂着一个药瓶,药液正一滴一滴的注入他的身体,慢慢的他明白了,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不由自主的轻轻叹了一口气。
  “孩子,你醒了?”那个问他是不是检查过了的女医生来到他的面前。
  他艰难的笑了一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女医生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你现在的情况很危险,好好静养,不要想别的。”
  乍一苏醒的时候,刘东华差不多处于一种迷离的状态,可是女医生的话却突然让他返回了现实:“糟了,我那来那么多钱耽在这里?”
  女医生敏锐的觉察到他惶急的目光,并且立刻明白了其中隐含的意义:“费用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有人为你付过帐了。”
  有人替我付帐了?是谁?他艰难的在记忆中搜索着目前在北京的那些朋友的姓名,发现几乎不可能有任何一个人会在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看着女医生慈祥的面孔,他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童年的时代,尘封的记忆深处,自己就是这样躺在摇车里咿咿呀呀的说着没有人能听懂的话,看着妈妈慈祥的笑脸,于是,他感到自己十分安全,合上眼睛沉沉的睡去了。
  女医生为他掖了掖被子,叹了口气,抬起饱含泪水的双眼:“这孩子到底怎么了?就是到饭店里拣点剩饭吃也不至于弄到这个地步啊。”
  那个男人斜倚在病房门口,若有所思的看着病床上躺着的骨瘦如柴的刘东华,然而他的眼光却似乎穿透了刘东华的身体,延伸到无穷远的地方,似乎他眼前躺着的这个人根本就不曾进入他的意识中。
  在医院躺了三天,刘东华觉得自己已经恢复了好多。
  女医生待他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每天早上都要带给他一罐亲手煲的鸡汤,闲暇的时候总也忘不了来看看他。刘东华以一种尴尬的心情接受着医生的照拂,经历了一段艰难的岁月,他似乎已经不太习惯这样的温情了。
  他得的是急性肺炎。医生说,是因为高度的营养不良造成了免疫系统的失调,病毒乘虚而入,发病的初期又没有得到良好的控制,因此现在很危险。
  他想去看看那个受伤的女孩子,但是医生说他还不能随便走动。
  住院的费用是那个男人代他付的,刘东华觉得很不是滋味。自己看不起那个人,却不得不因为他帮了自己的忙而感谢他,这很别扭,心想最好以后再也不要看到他。可是等到第四天,那个人居然来看他了。
  看上去他有些失魂落魄,进了病房以后随手把那束十分漂亮的鲜花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拉过一把椅子坐到了刘东华的床边。
  “好点了吗?”
  “好多了。”刘东华觉察到对方有点心不在焉。
  “谢谢你帮我付了医疗费,过些日子我一定还你。”
  刘东华对两个人见面的情形已经想过无数次了,每次都觉得那必将是一个十分尴尬的局面,可是等自己真的把感谢的话说出来的时候,却突然轻松起来,他发现尽管自己非常不喜欢这个喜怒无常的人,但是当真面对他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把眼前这个温文尔雅的人与那个殴打女人的狂暴家伙联系在一起。
  那个男人摆了一下手,刘东华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是说自己做的事情不值得一提,还是说那医疗费不用他还了?
  他不再说话,直直的看着刘东华,眼光里充满了忧郁,一瞬间,刘东华居然有点同情他了。他是为了那个叫李灵的女孩子才这样沉重吗?
  “请问……,您怎么称呼?”刘东华没话找话的问了一句,等问出来以后才忽然发觉,尽管对方为自己做了很多事情,可是直到目前连对方姓甚名谁都还不知道,他不由得有点脸红了。
  “我叫张孟潭。”回答非常简短,两个人又陷入了沉默之中。
  张孟潭三十上下的年纪,长相英俊,脸上棱角分明,一个古希腊石雕一样的鼻子,很大的眼睛,但是眼神却中是怪怪的,似乎其中饱含了许多的痛苦、无奈,同时带有几分空洞。
  “有时间的话麻烦你多去看看李灵,她是个非常好的女孩子。”
  这样说的时候,张孟潭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潮,两只眼睛有点局促的转向窗外,声调也变得不自然起来。
  刘东华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恶意的快感:一定是这家伙去看李灵被赶了出来,不然他怎么会想到给我送这么漂亮的鲜花?
  “没问题。——我想她应该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当然了,好的女孩子打起来才过瘾啊。”刘东华本不想说什么过分的话,可是一想到那天雨中的情形就忿忿不平,因此无法管住自己,随口讥讽了一句。可是话说出来以后他立刻后悔了:万一惹急了他,现在逼我要钱就麻烦了。
  可是张孟潭居然没有发火,只是讪讪的笑了一下,起身走了。
  住院期间,刘东华去看过李灵几次。但是每次对方都很冷淡,搞的他觉得自己很没有意思。当初他抱着她冲向医院的时候,她曾经是那么信任的搂住自己的脖子,似乎只有自己才能拯救她,可是现在见了面却有些爱理不理的,让他很难过,同时有些不平,不过在这一切感受以外,更多的是失望,因为李灵太漂亮了。
  李灵正在恢复中。尽管曾经被人像麻袋一样的从窗子里扔了出来,但是除了身上被割开几处伤口以外,脸上一点也没有受到损害,依旧是那么楚楚动人。
  张孟潭来看过她几次,但她对张孟潭更为冷淡,尽管如此,每次张孟潭走了以后她都要哭上好久。——这一切刘东华都知道,因此更加不平,当然他也明白自己的不平有些孩子气。
  李灵出院的那天张孟潭来了,但是等他按时来到医院的时候,李灵已经提前走了。他失魂落魄的在走廊转了一会,最后,随手把带来的鲜花放到窗台上,来到了刘东华的病房。
  “她走了。”刘东华有些幸灾乐祸。
  “我知道。”
  张孟潭这样回答的时候有些不耐烦,看着他,刘东华忽然觉得很开心。
  “过两天我也要出院了,我会把钱还给你的。”
  刘东华感到有些失落。在医院住了差不多半个月,他已经对这里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对他而言,长期无望的苦苦挣扎使得这里成了一个避风港。李医生——也就是那个待他很好的女医生,几乎每天都给他带一些吃的东西,闲来无事也总是来看他,有时候会耽在这里跟他聊会天。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0

第二章 谜一样的男女
  
  刘东华觉得自己轻飘飘的好像悬浮在空中,身处一个虚无的世界里,无法抓住任何实质性的东西,他因此感到十分的恐慌。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间有一道白亮的光包围了他,于是,在一种莫名的痛苦中他醒了。
  周围的一切变的清晰起来,白亮的天花板刺得眼痛,他便把眼睛转向左边,自己身体左侧的上方悬挂着一个药瓶,药液正一滴一滴的注入他的身体,慢慢的他明白了,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不由自主的轻轻叹了一口气。
  “孩子,你醒了?”那个问他是不是检查过了的女医生来到他的面前。
  他艰难的笑了一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女医生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你现在的情况很危险,好好静养,不要想别的。”
  乍一苏醒的时候,刘东华差不多处于一种迷离的状态,可是女医生的话却突然让他返回了现实:“糟了,我那来那么多钱耽在这里?”
  女医生敏锐的觉察到他惶急的目光,并且立刻明白了其中隐含的意义:“费用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有人为你付过帐了。”
  有人替我付帐了?是谁?他艰难的在记忆中搜索着目前在北京的那些朋友的姓名,发现几乎不可能有任何一个人会在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看着女医生慈祥的面孔,他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童年的时代,尘封的记忆深处,自己就是这样躺在摇车里咿咿呀呀的说着没有人能听懂的话,看着妈妈慈祥的笑脸,于是,他感到自己十分安全,合上眼睛沉沉的睡去了。
  女医生为他掖了掖被子,叹了口气,抬起饱含泪水的双眼:“这孩子到底怎么了?就是到饭店里拣点剩饭吃也不至于弄到这个地步啊。”
  那个男人斜倚在病房门口,若有所思的看着病床上躺着的骨瘦如柴的刘东华,然而他的眼光却似乎穿透了刘东华的身体,延伸到无穷远的地方,似乎他眼前躺着的这个人根本就不曾进入他的意识中。
  在医院躺了三天,刘东华觉得自己已经恢复了好多。
  女医生待他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每天早上都要带给他一罐亲手煲的鸡汤,闲暇的时候总也忘不了来看看他。刘东华以一种尴尬的心情接受着医生的照拂,经历了一段艰难的岁月,他似乎已经不太习惯这样的温情了。
  他得的是急性肺炎。医生说,是因为高度的营养不良造成了免疫系统的失调,病毒乘虚而入,发病的初期又没有得到良好的控制,因此现在很危险。
  他想去看看那个受伤的女孩子,但是医生说他还不能随便走动。
  住院的费用是那个男人代他付的,刘东华觉得很不是滋味。自己看不起那个人,却不得不因为他帮了自己的忙而感谢他,这很别扭,心想最好以后再也不要看到他。可是等到第四天,那个人居然来看他了。
  看上去他有些失魂落魄,进了病房以后随手把那束十分漂亮的鲜花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拉过一把椅子坐到了刘东华的床边。
  “好点了吗?”
  “好多了。”刘东华觉察到对方有点心不在焉。
  “谢谢你帮我付了医疗费,过些日子我一定还你。”
  刘东华对两个人见面的情形已经想过无数次了,每次都觉得那必将是一个十分尴尬的局面,可是等自己真的把感谢的话说出来的时候,却突然轻松起来,他发现尽管自己非常不喜欢这个喜怒无常的人,但是当真面对他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把眼前这个温文尔雅的人与那个殴打女人的狂暴家伙联系在一起。
  那个男人摆了一下手,刘东华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是说自己做的事情不值得一提,还是说那医疗费不用他还了?
  他不再说话,直直的看着刘东华,眼光里充满了忧郁,一瞬间,刘东华居然有点同情他了。他是为了那个叫李灵的女孩子才这样沉重吗?
  “请问……,您怎么称呼?”刘东华没话找话的问了一句,等问出来以后才忽然发觉,尽管对方为自己做了很多事情,可是直到目前连对方姓甚名谁都还不知道,他不由得有点脸红了。
  “我叫张孟潭。”回答非常简短,两个人又陷入了沉默之中。
  张孟潭三十上下的年纪,长相英俊,脸上棱角分明,一个古希腊石雕一样的鼻子,很大的眼睛,但是眼神却中是怪怪的,似乎其中饱含了许多的痛苦、无奈,同时带有几分空洞。
  “有时间的话麻烦你多去看看李灵,她是个非常好的女孩子。”
  这样说的时候,张孟潭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潮,两只眼睛有点局促的转向窗外,声调也变得不自然起来。
  刘东华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恶意的快感:一定是这家伙去看李灵被赶了出来,不然他怎么会想到给我送这么漂亮的鲜花?
  “没问题。——我想她应该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当然了,好的女孩子打起来才过瘾啊。”刘东华本不想说什么过分的话,可是一想到那天雨中的情形就忿忿不平,因此无法管住自己,随口讥讽了一句。可是话说出来以后他立刻后悔了:万一惹急了他,现在逼我要钱就麻烦了。
  可是张孟潭居然没有发火,只是讪讪的笑了一下,起身走了。
  住院期间,刘东华去看过李灵几次。但是每次对方都很冷淡,搞的他觉得自己很没有意思。当初他抱着她冲向医院的时候,她曾经是那么信任的搂住自己的脖子,似乎只有自己才能拯救她,可是现在见了面却有些爱理不理的,让他很难过,同时有些不平,不过在这一切感受以外,更多的是失望,因为李灵太漂亮了。
  李灵正在恢复中。尽管曾经被人像麻袋一样的从窗子里扔了出来,但是除了身上被割开几处伤口以外,脸上一点也没有受到损害,依旧是那么楚楚动人。
  张孟潭来看过她几次,但她对张孟潭更为冷淡,尽管如此,每次张孟潭走了以后她都要哭上好久。——这一切刘东华都知道,因此更加不平,当然他也明白自己的不平有些孩子气。
  李灵出院的那天张孟潭来了,但是等他按时来到医院的时候,李灵已经提前走了。他失魂落魄的在走廊转了一会,最后,随手把带来的鲜花放到窗台上,来到了刘东华的病房。
  “她走了。”刘东华有些幸灾乐祸。
  “我知道。”
  张孟潭这样回答的时候有些不耐烦,看着他,刘东华忽然觉得很开心。
  “过两天我也要出院了,我会把钱还给你的。”
  刘东华感到有些失落。在医院住了差不多半个月,他已经对这里产生了很强的依赖心理。对他而言,长期无望的苦苦挣扎使得这里成了一个避风港。李医生——也就是那个待他很好的女医生,几乎每天都给他带一些吃的东西,闲来无事也总是来看他,有时候会耽在这里跟他聊会天。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0

有一天,她把自己正在读高中的儿子带来一同看刘东华,言谈之中似乎有教导儿子的意思,显然她希望儿子把刘东华当成一个坚韧的榜样,然而儿子根本不买她的帐,对刘东华似乎也很蔑视。——对女医生这些有点孩子气的做法,刘东华也只有苦笑,但是内心里他仍旧非常感激李医生。
  ——张孟潭显然明白刘东华的想法,知道对方把自己的痛苦当成了乐趣,因此有些愤慨,他别转了脸向窗外看去,不再理会他了。
  窗外,树枝正在抽芽,勃勃的生机让人感到了无限的希望。张孟潭的心情慢慢的平和下来了。
  他们二人每次见面都是这样,就像猫和狗一样,仿佛是几十万年前就形成了一种天生的敌对关系,但是命运却总是让他们同处于一个屋檐下。
  张孟潭清了清嗓子:“我们公司有一个工作机会,底薪3000元,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做?”
  沉默了很久以后,张孟潭的眼光依然是那么沉重与无奈。刘东华的心忽然猛烈的跳了起来:三千元的月薪,几乎能解决目前所有的问题了,为什么不做?他在耍我吗?
  “嗯……”,他故意沉吟了一下,但是声音明显的有些发抖。
  “你们公司是做什么业务的?”他不想让对方感到自己的急切,但是心里也明白这是徒劳。
  “我们做纺织品,主要是高档羊绒制品。”
  他拿出一张名片:“等你出院以后按照这个地址就能找到我。”
  “谢谢,不过我没有做过纺织品……”
  “这没有关系。”张孟潭有些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刘东华的心仿佛要从喉咙中跳出来:“哦,对了,是不是还要面试?我需要做些什么准备?”
  张孟潭有些奇怪的看了看他:“面试什么?你直接上班就是了。”
  他不愿意再与刘东华交谈,起身告辞了。
  刘东华抖抖的拿着那张名片,不敢相信自己会有那么好的命运,长期落魄的生活令他几乎丧失了所有的自信。他看了好半天也没有明白名片上写的是什么,等平静下来以后,他发现其实那上写的很简单:北京经纬纺织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孟潭。
  那家伙居然是总经理,可是看上去他还不到三十岁啊。
  刘东华为了这份轻易到手的工作激动了很久,但是对于给他带来工作的这个人却仍旧不是很喜欢,因为有了这种忘恩负义的想法,他有些自责。
  
  表面上刘东华恢复了以往的生活,他有了固定的收入,又经常跟朋友出去吃饭,又开始向漂亮的女孩子献殷勤了,可是尽管如此,他惊异的发现在自己的身上发生了一种似乎不可逆转的变化,他已经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了。逐渐的,他对这样的生活状态产生了厌烦的心理,不久就恢复了往日的孤独。
  上班的第一个周末,他独自来到了附近的一家星巴克咖啡馆,要了一杯咖啡。他一口一口的啜着,徒劳的想找回旧日感觉,却再也无法找到原有的乐趣。以往,在这样的环境下,即使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他都会懒散的斜倚在沙发上,听凭舒缓的音乐温柔的在他的四周流过,偶尔咽下一口香浓的咖啡,想象着咖啡也像音乐一样温柔的流过他的身体,并从中得到一种极大的享受。
  现在,他发现每次自己啜下一口咖啡,心里都在计算着这一口喝下了几元钱,同时不由自主的用眼光测试着杯中剩下的还有多少,折算成人民币能换来几大碗的炸酱面。
  他没有办法忍受这样的煎熬,于是匆匆的吞下剩余的咖啡,起身走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
  在他的房间堆了很多食品,足够他吃两个月的,他觉得这有点可笑,但是每次路过超市,只要身上还有钱,他都会身不由己的进去买点东西带回来。午夜梦回,他经常会心惊肉跳的打开灯看看那些无用的食品。他明白自己是让旧日艰难的生活记忆吓住了,知道医治这种病态心里最好的药方就是时间,因而听凭感觉的摆布,没有做出什么改善的努力。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渐渐恢复了常态。
  除此而外,最最困扰他的就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恶梦,这个梦总是与那个被张孟潭扔出窗外的李灵有关。
  李灵那张因为恐怖而扭曲了的脸总是在他的梦境里出现。每一次,她的眼睛都充满了惊惶,仿佛要逃避什么,而当那双受惊的小鹿一般美丽的眼睛与刘东华的眼光相遇的时候却又忽然充满了一种亲近与信任。她张开双臂远远的向他扑过来,仿佛把他的胸膛当成一个安全的避风港。然而每到这个时候,他都似乎中了梦魇一般的呆立在原地无法移动分毫,她的惊恐传染了他,使得他感到自己全身的血液变的如同冰水一般的凉,恐怖变成了一团有形的东西塞住了他的喉头。
  他本能的感觉到,只要她逃的足够快,在外来的力量抓住她以前就冲进他的怀抱,他就可以拯救她,但是每次当她逃到他的跟前的时候,他都会眼睁睁的看着她的咽喉忽然间爆裂开来,耀眼的阳光下,血花四下飞溅,形成一幅怪异的图形,同时她的头猛的向后一仰,爆裂的咽喉处出现一个不祥的黑点,一瞬间那个黑点在他的视野里面无限扩大,每次到了这个时候,他都会恐怖的惊叫一声,大汗淋漓的醒来。
  李灵出院以来,刘东华再也没有见过她,他也不好直接到张孟潭那里去问他的下落,而张孟潭也从来没有提过那个女孩子,就这样,她像一阵烟一般的从刘东华的生活中消失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灵的形象在他的脑海里面已经如烟一般的淡化,但是在另外一个世界,在梦的世界里,她的形象却越来越清晰,梦境的情形也越来越妖异,他能看到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一天清晨,他再一次从恶梦中醒来的时候,忽然间如同醍醐灌顶一般明白了那个困扰了他几个月的梦境意味着什么了,那个出现在她喉头的黑点是一颗子弹!
  他陡然出了一身冷汗,被这个梦境吓住了,于是天一亮就跑到公司去找总经理。让他吃惊的是还不到五点,总经理就已经来了。
  张孟潭看到他惊惶的样子,显然也吃了一惊。
  “张总,有点事情要和您谈谈。”刘东华一脸的肃穆,进了办公室还不等坐下就迫不及待的开口说道。
  “什么事?”张孟潭有些漫不经心的样子问了一句。他总是这样,仿佛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认真对待一样,刘东华很讨厌他这一点,因为他知道这种表情很虚假。
  “关于那个女孩子,李灵的事情。”
  张孟潭听了那个名字,猛的哆嗦了一下,就像有人忽然抽了他一鞭子,脸上也陡然变了色。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0

“她怎么了?”一边问,张孟潭一边端起杯子咯的一声喝了一口隔夜的茶水。
  “有人要杀她,我们一定要救救她。”
  这样说的时候,刘东华忽然没有了底气。本来他觉得自己有十分充足的理由说服老板帮他解决这个难题,最不济也应该告诉他李灵的电话,好让自己来帮她。可是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却立刻感到了自己的可笑,难道要对总经理说自己的那个梦吗?谁会相信这种鬼话?除了午夜梦回的时候能惊出自己一身冷汗以外,其他任何时候对人说起那个梦境都会显得非常可笑,莫非那种让自己一直凉到内心深处的恐怖其实不过是一种可笑的错觉?
  张孟潭越过杯子的上沿定定的看着他,似乎在玩味他的话。
  刘东华觉得如同芒刺在背,不知道如何是好。但是从对方的眼光里,他看出了张孟潭很关心这件事。
  进入这家公司以来,他尽了最大的努力避免与总经理的单独接触,对方似乎也有同样的心思,于是在他们之间逐渐形成了一种默契,即使在公众场合,除非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象征性的谈两句工作的事情,除此而外他们没有任何交流,而这一次是他参加工作以来第一次单独面对老总。
  刘东华不喜欢这个年轻的老总,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深深的爱上了李灵,张孟潭的存在实际上等于在他与李灵之间竖起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墙。他不愿意正视,也不愿意承认的是,他对这个年轻的总经理那种类似痛恨的感觉的真正原因是对方无论那个方面都比自己强的多,在老总的面前,他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不过让他觉得奇怪的是,他觉得似乎张孟潭也同样的痛恨自己,这是什么原因?既然那么恨我,又为什么聘请我来这里工作?他百思不得其解。
  “谁要杀他?”沉默了一会,张孟潭问道。
  “不知道……,反正她非常危险。”刘东华有些语无伦次了。
  “你怎么知道她危险?”
  “我……”
  刘东华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他发现自己不得不退缩了。
  “没有什么,最近总有这样的感觉……”
  张孟潭看着他,目光变的冷酷起来。
  “你来这里已经三个月了,三个月以来,你辖区的销售额一直在下降,既然你的感觉那么灵敏,为什么不多用点在工作上?”
  “对不起,我会努力的。”
  刘东华擦了一把汗,喃喃的道了个别,落荒而走。
  张孟潭放下杯子,出了会神,忽然抓起电话,很快的拨了一个号码,电话通了,响了三声以后忽然断了:“您所拨打的号码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The number you’re calling ……”
  他颓然的放下了电话,目光呆滞的看着对面壁画上的那只雄鹰,摸索着点起了一根烟,吸了一口,然后长长的吐出了一缕烟雾,仿佛要把胸中的郁闷全部吐了出来。
  
  周末。
  刘东华看了看手表,马上下班了,他开始收拾东西,整理文件,同时心里泛起一丝淡淡的惆怅。以往,这是整个一周里面让他最快活的时刻,他的日程在短短的两天假期里总是排的满满的,但是现在情况却完全不同了,两天假期变得很漫长,他所能做的似乎只有独自对着电脑屏幕发呆。
  “周末出去玩吗?”商务助理在他旁边走过的时候停了下来。
  “没有时间玩了,一个朋友来看我。”他随口撒了个谎。
   “男朋友还是女朋友啊?”对方用火辣辣的眼光看着他,追问了一句。
  他淡淡的笑了笑,算是回答。
  这个漂亮的年轻商务助理总是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他,总是时不时的找他搭讪几句,但是他发现自己居然对这个漂亮女孩子丝毫兴趣也没有。这很不正常,莫非自己已经老了?要不然就是心理出了什么毛病,对女孩子没有兴趣了?这样想的时候,他的脑海里面却总是出现李灵的影子。
  他把外衣搭在左臂上,立起身来要走的时候,总经理张孟潭从自己的办公室里出来,一直走向他:“晚上有别的安排吗?”
  他犹豫了一下:“没有。需要加班吗?”
  每到周末他都要煞费苦心的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如果恰好公司需要加班,他就可以免去伤脑筋给自己找事了。
  “今天不需要加班。既然你没有别的安排,不如晚上到我家吃饭吧。”
  张孟潭突然向他提出这样的邀请,令刘东华大感意外,他不想去,但是看着对方热切的眼光,又实在没有理由说出推辞的话。
  他有些窘迫,工作三个月来,他与这个年轻的总经理非常生分,似乎两人之间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当然,有时候他也想跨越这道鸿沟,让总经理对待他像对待其他员工一样,但是每每遇到对方冷漠的眼神,就不由自主的退缩了。
  今天万万想不到他会对自己提出这样的邀请,刘东华有点受宠若惊了。凭直觉,他认为自己不该去,但是毕竟这是老总第一次向自己抛出橄榄枝,他不想错过这个和解的机会,尽管他们之间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冤仇。
  “哦……,那太麻烦了……”他一边这样说,一边注意的观察着总经理的表情,猜测对方为什么邀请自己。自从来到这家公司以来,他还没有听说张总请过公司的什么人去他家吃过饭。
  “一点也不麻烦,我已经告诉我爱人准备了。我们走吧。”他显得有点过分热心了。
  刘东华不知道自己的心里是什么滋味。早听说总经理的爱人是个绝色美人,但是一直没有机会相见。如今听他自己提到爱人,不由得刘东华又想起了李灵,因而有些忿忿不平。
  六月的北京闷热异常,乍一进入总经理的宝马车,刘东华立刻感觉自己好像进了蒸笼一般,因而不愉快的感觉又强烈了几分。
  张孟潭启动了轿车,然后打开空调,凉沁沁的风扑面而来,浑身燥热的刘东华忽然一爽。
  张孟潭开着车,没话找话的跟刘东华闲聊着不相干的话题,刘东华积极配合,但是心里却觉得非常别扭。
  其实他们双方都明白,这些表面融洽的寒暄简直虚假的要命,因为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双方都觉得非常不自然,所以不得不没话找话的说两句而已。
  他们两人都深深的感受到存在于双方之间那种根深蒂固的仇视心理,但是谁也不愿意或者没有勇气把这件事说开。表面的融洽是在演戏,唯一让他们两个都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对于这样无聊的表演大家都乐此不疲,难道这场戏要永远这样演下去吗?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0

路过公司附近的花店,张孟潭下车买了一大束玫瑰花,等他坐回司机的位置的时候,一直呆坐的刘东华才想起,去他家做客起码应该为他的爱人带点礼物,可是老总已经把车驶入了快车道,他只好一声不响的坐在那里,为这样低级的失礼行为暗自埋怨自己。
  张孟潭似乎没有注意到他情绪上的变化,随手打开了音响。清新的音乐缓缓的流出,班德瑞的乐音如一双温柔的手轻轻的抹去了他的不自在的感受,刘东华不再没话找话,他靠在座位上,慢慢的闭上眼睛。
  燥热渐渐退去,内心一片空明,清纯的音乐似乎使得他忘却一切的烦恼。刘东华用一个初生婴儿般的感观惊喜的感受着这个喧嚣的世界,一切都变的那么协调,那么祥和,简单的音符唤醒了内心深处那个沉睡多年的单纯的孩子。
  他知道这种感觉不过是假象而已,很快他就会回到喧嚣的世俗生活中来,尽管如此,他仍旧静静的享受着这一难得的忘我的时刻,唯恐漏掉一个音符,唯恐被人过早的唤醒。
  车停了下来,他没有动,张孟潭也没有动,直到一曲终了。
  他睁开眼睛,感激的看了看老总,就在那一刻,他从老总的眼里看到了一丝泪光,他的心一颤,莫非老总也被这简单的音乐感动了?他看到了老总最真实、最本质的一面,本来这是他们双方拉近距离最好的时机,但是他害怕一开口就破坏了这种美妙的感觉,因而保持了沉默。
  太阳斜斜的射入车窗,几个放学的孩子从车旁经过,对面不远的地方,一个老者手里擎着一个鸟笼在哪里逗弄着小鸟,一只鸽子扑楞楞的从车前飞过,落到了车旁大约两米远的地方。
  眼前的景观深深的印入刘东华的脑海里,以至于后来他的生活陷入一团混乱的狂暴状态时,这种景象总时清晰的出现在他的眼前。
  老总坐在那里似乎在咀嚼着什么,莫非他也沉浸在一种忘我的心境里?刘东华这样想的时候,却见张孟潭仿佛突然吃了一惊,他甩了一下头:“到了,我们下车吧。”
  他恢复了常态,又变成了那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公司总经理。
  刘东华有些失望的下了车。
  张孟潭的家,非常宽敞,装饰得很豪华,在幽暗的灯光下,踩在软软的地毯上,刘东华觉得自己似乎进入了一家豪华的星级酒店。
  就在他为了老总奢华的生活而瞠目结舌的时候,一阵淡淡的幽香扑面而来,侧过头来,他看到一个女人正如同小猫一般悄无声息的从落地窗帘后转了出来,来到了张孟潭的身后。
  那个女人穿着一件拖地的天蓝色长裙,长长的头发蓬松的披在身后,用的是一种他只在舞台上看到过的优雅的姿态走路,——与其说是走过来,不如说是滑过来的。她从后面轻轻的抱住了张孟潭,头自然的放到他的肩上:“亲爱的,你总算回来了,我好想你。”
  她忘情的搂住张孟潭,仿佛一只依人的小鸟一般挂在丈夫的身上,同时不住的在丈夫的脸上亲吻。
  张孟潭有点发窘:“亲爱的,不要这样,我们有客人。”他转向刘东华:“这是我的爱人吕佳。”
  女人轻轻的侧过头来,以惊喜的神情看着刘东华,一边放开了丈夫:“你就是刘东华吧?总听我丈夫说起你,真是不好意思,快快请坐。”
  “老公,真要谢谢你,又给我买了这么漂亮的花。”她接过丈夫手中的玫瑰花,又在丈夫的脸上轻轻的啄了一下,向刘东华笑了笑:“对不起,你们随便坐,我去换件衣服,马上就可以开饭了。”
  刘东华仿佛傻了一般一句话也说不出。
  就在女子向他转过头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胸口仿佛受了重重的一击,喉头发紧:想不到世间居然还有这么漂亮的女子!老总有了这么漂亮的老婆,居然还要到外面沾花惹草,真是没有丝毫的道理!李灵与她简直没有办法相比,妈的,这小子好福气啊!——当然了,也只有像老总这样成功的男人才可能娶到这样漂亮的尤物。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福气?如果让我挑选,我是选择这个漂亮女人,还是那个李灵?
  刘东华的大脑一片混乱,立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张孟潭伸手向他示意请他坐下的时候,才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晚餐非常丰盛,但是没有一道菜是老总的爱人做的,餐桌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在餐馆定做的,那个“定做”的服务生手脚勤快的照顾着整张餐桌,每一个动作都非常专业。
  吕佳化着很淡的妆,换了一身颜色略深的便装,淡绿色的内衣衣领向外翻出来,仪态万方的坐在主位上殷勤招呼着客人,整个人就如同一支超凡脱俗的菊花,清新淡雅。刘东华额头沁出了冷汗,他不习惯这样的场合。他紧张的坐在那里,看着面前的那一排让人眼晕的刀叉,不知道该如何使用,生怕自己出丑。
  “对不起,初次见面,也没问您喜欢吃什么,所以随便点了点菜,有中餐,也有西餐,您随便用吧。”吕佳用一种非常得体的方式向刘东华表示客套。他看了看对面陪坐的张孟潭,觉得有点尴尬,但是老总仿佛在招待一个尊贵的外宾一样一本正经的向他示意,请他用餐。
  刘东华觉得这场面非常的不真实,但是又不知道毛病出在什么地方,莫非他们对待每个来他家的客人用的都是这样虚假的客套方式招呼?还是因为没有事情做而专门让我来这里,通过让我出丑的方式来取乐?一定是这样!
  突如其来的恼怒让刘东华几乎无法自持:他妈的跟我瞎装什么?有两个钱就了不起了不是?中餐西餐,什么餐老子都不在乎!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老总与夫人的这番做作完全是在演戏,演给谁看?给我,还是给他们自己看?想看我的笑话?好啊,我就让你们看个够!
  他把放在餐巾上的那排刀叉向旁边一推,告诉服务生:“把这个拿走,我不习惯用这玩意。”
  服务生连忙撤了刀叉,在他的面前摆了一双筷子。他提起筷子伸出去夹过一块很大的牛排,大大的咬了一口:“嗯,好吃好吃!不过淡了点,来,给我倒点酱油。”他含含糊糊的向服务生示意。
  服务生恭恭敬敬的向他鞠了一躬:“先生,烤牛排不适合蘸酱油……”
  “混帐!怎么吃是我的事,甭说蘸酱油,就是蘸石灰粉也不干你的事!”
  服务生诺诺连声的向他道歉,同时手脚麻利的在他的碗里加了些酱油。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0

路过公司附近的花店,张孟潭下车买了一大束玫瑰花,等他坐回司机的位置的时候,一直呆坐的刘东华才想起,去他家做客起码应该为他的爱人带点礼物,可是老总已经把车驶入了快车道,他只好一声不响的坐在那里,为这样低级的失礼行为暗自埋怨自己。
  张孟潭似乎没有注意到他情绪上的变化,随手打开了音响。清新的音乐缓缓的流出,班德瑞的乐音如一双温柔的手轻轻的抹去了他的不自在的感受,刘东华不再没话找话,他靠在座位上,慢慢的闭上眼睛。
  燥热渐渐退去,内心一片空明,清纯的音乐似乎使得他忘却一切的烦恼。刘东华用一个初生婴儿般的感观惊喜的感受着这个喧嚣的世界,一切都变的那么协调,那么祥和,简单的音符唤醒了内心深处那个沉睡多年的单纯的孩子。
  他知道这种感觉不过是假象而已,很快他就会回到喧嚣的世俗生活中来,尽管如此,他仍旧静静的享受着这一难得的忘我的时刻,唯恐漏掉一个音符,唯恐被人过早的唤醒。
  车停了下来,他没有动,张孟潭也没有动,直到一曲终了。
  他睁开眼睛,感激的看了看老总,就在那一刻,他从老总的眼里看到了一丝泪光,他的心一颤,莫非老总也被这简单的音乐感动了?他看到了老总最真实、最本质的一面,本来这是他们双方拉近距离最好的时机,但是他害怕一开口就破坏了这种美妙的感觉,因而保持了沉默。
  太阳斜斜的射入车窗,几个放学的孩子从车旁经过,对面不远的地方,一个老者手里擎着一个鸟笼在哪里逗弄着小鸟,一只鸽子扑楞楞的从车前飞过,落到了车旁大约两米远的地方。
  眼前的景观深深的印入刘东华的脑海里,以至于后来他的生活陷入一团混乱的狂暴状态时,这种景象总时清晰的出现在他的眼前。
  老总坐在那里似乎在咀嚼着什么,莫非他也沉浸在一种忘我的心境里?刘东华这样想的时候,却见张孟潭仿佛突然吃了一惊,他甩了一下头:“到了,我们下车吧。”
  他恢复了常态,又变成了那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公司总经理。
  刘东华有些失望的下了车。
  张孟潭的家,非常宽敞,装饰得很豪华,在幽暗的灯光下,踩在软软的地毯上,刘东华觉得自己似乎进入了一家豪华的星级酒店。
  就在他为了老总奢华的生活而瞠目结舌的时候,一阵淡淡的幽香扑面而来,侧过头来,他看到一个女人正如同小猫一般悄无声息的从落地窗帘后转了出来,来到了张孟潭的身后。
  那个女人穿着一件拖地的天蓝色长裙,长长的头发蓬松的披在身后,用的是一种他只在舞台上看到过的优雅的姿态走路,——与其说是走过来,不如说是滑过来的。她从后面轻轻的抱住了张孟潭,头自然的放到他的肩上:“亲爱的,你总算回来了,我好想你。”
  她忘情的搂住张孟潭,仿佛一只依人的小鸟一般挂在丈夫的身上,同时不住的在丈夫的脸上亲吻。
  张孟潭有点发窘:“亲爱的,不要这样,我们有客人。”他转向刘东华:“这是我的爱人吕佳。”
  女人轻轻的侧过头来,以惊喜的神情看着刘东华,一边放开了丈夫:“你就是刘东华吧?总听我丈夫说起你,真是不好意思,快快请坐。”
  “老公,真要谢谢你,又给我买了这么漂亮的花。”她接过丈夫手中的玫瑰花,又在丈夫的脸上轻轻的啄了一下,向刘东华笑了笑:“对不起,你们随便坐,我去换件衣服,马上就可以开饭了。”
  刘东华仿佛傻了一般一句话也说不出。
  就在女子向他转过头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胸口仿佛受了重重的一击,喉头发紧:想不到世间居然还有这么漂亮的女子!老总有了这么漂亮的老婆,居然还要到外面沾花惹草,真是没有丝毫的道理!李灵与她简直没有办法相比,妈的,这小子好福气啊!——当然了,也只有像老总这样成功的男人才可能娶到这样漂亮的尤物。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福气?如果让我挑选,我是选择这个漂亮女人,还是那个李灵?
  刘东华的大脑一片混乱,立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张孟潭伸手向他示意请他坐下的时候,才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晚餐非常丰盛,但是没有一道菜是老总的爱人做的,餐桌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在餐馆定做的,那个“定做”的服务生手脚勤快的照顾着整张餐桌,每一个动作都非常专业。
  吕佳化着很淡的妆,换了一身颜色略深的便装,淡绿色的内衣衣领向外翻出来,仪态万方的坐在主位上殷勤招呼着客人,整个人就如同一支超凡脱俗的菊花,清新淡雅。刘东华额头沁出了冷汗,他不习惯这样的场合。他紧张的坐在那里,看着面前的那一排让人眼晕的刀叉,不知道该如何使用,生怕自己出丑。
  “对不起,初次见面,也没问您喜欢吃什么,所以随便点了点菜,有中餐,也有西餐,您随便用吧。”吕佳用一种非常得体的方式向刘东华表示客套。他看了看对面陪坐的张孟潭,觉得有点尴尬,但是老总仿佛在招待一个尊贵的外宾一样一本正经的向他示意,请他用餐。
  刘东华觉得这场面非常的不真实,但是又不知道毛病出在什么地方,莫非他们对待每个来他家的客人用的都是这样虚假的客套方式招呼?还是因为没有事情做而专门让我来这里,通过让我出丑的方式来取乐?一定是这样!
  突如其来的恼怒让刘东华几乎无法自持:他妈的跟我瞎装什么?有两个钱就了不起了不是?中餐西餐,什么餐老子都不在乎!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老总与夫人的这番做作完全是在演戏,演给谁看?给我,还是给他们自己看?想看我的笑话?好啊,我就让你们看个够!
  他把放在餐巾上的那排刀叉向旁边一推,告诉服务生:“把这个拿走,我不习惯用这玩意。”
  服务生连忙撤了刀叉,在他的面前摆了一双筷子。他提起筷子伸出去夹过一块很大的牛排,大大的咬了一口:“嗯,好吃好吃!不过淡了点,来,给我倒点酱油。”他含含糊糊的向服务生示意。
  服务生恭恭敬敬的向他鞠了一躬:“先生,烤牛排不适合蘸酱油……”
  “混帐!怎么吃是我的事,甭说蘸酱油,就是蘸石灰粉也不干你的事!”
  服务生诺诺连声的向他道歉,同时手脚麻利的在他的碗里加了些酱油。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1

刘东华吃的答答有声,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心想张孟潭夫妻此刻的脸色一定非常的难看,想到这里,他喜滋滋的一边嚼着牛排,一边抬头看了看两位主人,可是出乎他的预料的是,张孟潭和吕佳居然用一种异常欣喜的眼光注视着他,仿佛忽然拣到一块金元宝一般。刘东华吃了一惊,险些噎着:“他们怎么这样看我?”
  他拿过高脚杯,晃了一下,服务生连忙为他斟了小半杯红酒。
  “倒满。”他不耐烦的把杯子放到桌上。他不喜欢张孟潭夫妻,更不喜欢这个装腔作势的服务生。
  气氛陡然一变,原来沉闷的感觉一扫而空,刘东华感到了这一点,有些得意的想:你们想看我的笑话?我先来拿你们开开心。
  如果当时有个记者来记录他们的晚餐,在前半段他多半会这样写:“会谈与晚餐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因为一切都是那么正式,一切也都是那么虚假,可是等刘东华抄起筷子以后,气氛就完全变了,很快的他成了餐桌上的主角,插科打诨,胡说八道,说话尖酸刻薄,一会唱小曲,一会再讲个粗俗的笑话,似乎一点也不把老总夫妇放在眼里。
  这样做的时候,他已经做好了下周上班立刻被开除的打算,但是他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他忍受不了被别人当成傻瓜一样的耍。
  然而让他吃惊的是,老总及其爱人看起来非常喜欢他这种放肆的做法,居然一唱一和的随声附和,大家你吹我拍,气氛越来越活跃,老总的脸上露出了往日难得一见的笑容,最后连那个一本正经的服务生也偶尔讨好的凑趣笑上那么一声两声的,欢乐充满了整个空间。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让刘东华觉得非常意外。尽管他想收敛些,但是酒精开始在他的身体里产生了作用,他愈加肆无忌惮的胡说八道起来,老总夫妇也非常高兴。
  时间过的很快,晚餐结束的时候,大家还觉得意犹未尽。
  众人端着酒杯在客厅里闲聊的时候,吕佳弹起了钢琴。刘东华与张孟潭坐在一边,一边啜着葡萄酒,一边听着音乐,偶尔说两句不相干的话,似乎存在于他们之间的一切芥蒂都彻底消除了,时间概念开始模糊,刘东华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好像从远古以来他们就是这样一起欢宴,直到今天还没有结束,他们在很多个世纪以前就已经是非常好的朋友了,并且这种牢固的友情将永远维持下去。
  夜渐渐的深了,直到此刻刘东华才想起来,自己早就该告辞了。
  他放下酒杯,彬彬有礼的向女主人表示感谢,感谢她的盛情款待,并且向两位主人告辞。
  听说他要走,男女主人似乎都有点意外:“很晚了,不要走了,就住在这里好了,让吕佳睡客房,我们两个住卧室好了。”
  张孟潭随口说出的话让刘东华吃了一惊,同时把他拉回了现实生活:“我跟他睡卧室?妈的老总不会是同性恋吧?”这样想的时候,吕佳已经满面春风的表示同意了:“不要走了,你这样回去我们不放心,再说让孟潭送你,来回还要一个多小时,不如你就住在这里吧,我睡客房。”
  刘东华无论如何也无法从他们的殷勤中找出半点虚假的影子,并且男女主人在挽留他的时候十分急切,仿佛生怕他就这样走了一样。
  他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这对夫妻搞什么鬼?莫非对我有所图谋?想到这里他觉得豪气顿生:我倒要看看你们到底有搞什么鬼!
  “我睡卧室不合适,还是我睡客房吧。”他推辞了一下,但是立刻遭到夫妻两个的坚决反对。
  他笑了笑,不再说话,同时用犀利的眼光看着张孟潭,仿佛在告诉对方:不论你们对我实施什么样的圈套,我都不怕!
  然而在张孟潭和吕佳的眼里,除了喜悦以外他似乎看不到其他任何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不由得再一次对自己的偏激行为感到后悔了。
  
  张孟潭夫妇的卧房布置得很有情调,如果套用很多年以前那些作家记者的习惯性说法,无疑只能用“生活糜烂”这样的词来形容。不过以刘东华的观点来看,他自己倒巴不得马上就这样糜烂起来。
  白色的窗纱,粉红色的窗帘,米色的墙壁,墙上大大的一幅让人心虚气短的壁画,古色古香的梳妆台。几套质地优良的睡衣挂在门边,地上摆着两双拖鞋,异常宽大的床占据了卧室几乎一半的空间,床头以及侧边镶着几块很大的镜子。总而言之,里面所有的布置都让刘东华感到耳热心跳。
  他慌乱的在梳妆台边的那张椅子上坐了下来,觉得口干舌燥。吕佳轻轻的飘了进来,端给他一杯茶。他接过茶,抖抖的放在了梳妆台上,在这样的情境下他根本不敢正视女主人一眼,直到此刻他才感到深深的悔恨:刚才一走了之,哪里还有现在的麻烦?
  他不知道会有什么麻烦,但是这个家庭有太多他所不能理解的地方,因为不理解,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某种莫名的威胁。
  像一只斗败的公鸡,他低着头,慌乱的设想着怎样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借口离开这里。
  老总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的窘迫,若无其事的扔给他一双拖鞋:“想洗澡的话卫生间里面有淋浴喷头,累了就直接睡吧。”
  “哦,我等一会。”他胡乱拿起一本书,翻了开来,那是一本勃朗宁诗集。
  张孟潭没有说什么,起身拿起毛巾出去了。
  吕佳有点依依不舍的向他道了别,似乎她还在咀嚼着整个晚上由他带来的快乐。她把一条干净的毛巾放在他前面的桌子上,仍旧用猫一样的优美而轻盈的步子飘了出去。
  张孟潭进来的时候,腰间围了一块浴巾。他略微收拾一下,然后告诉刘东华:“我睡里面,你要是睡不着可以看看书,或者到客厅里去看电视,我睡觉的时候开灯没有任何影响。”
  刘东华应了一声,觉得自己无意间闯入了别人的禁地,非常别扭。
  他坐在那里发了一会呆,回头看时,发现老总似乎已经睡熟了,于是悄悄起身去卫生间冲了个凉。
  回到卧室,他把床头的那盏暗红的小灯打开,然后在幽暗的红色光线中躺了下来。
  老总睡的很沉,刘东华上床的动作丝毫没有惊动他。
  躺在异常宽大的床上,刘东华一毫睡意也没有。大睁着双眼,慢慢的他的眼睛适应了室内暗红的光线。
  他侧过头来看了看张孟潭,此刻对方弓着身子侧躺在那里睡的正熟,他把左手的大拇指含在嘴里,嘴角微微向下弯曲,仿佛一个顽皮的孩子临睡前向母亲讨糖果,但是没有得到允许,因此哭着睡着的样子。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1

刘东华的心猛的一颤:平素老总给人的印象非常冷酷,想不到熟睡以后也能露出软弱的一面,莫非像他这样成功的人士也有什么不可索解的苦恼吗?
  自己刚才还以为这对夫妻对自己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企图,以为老总是个同性恋什么的,其实都是自己庸人自扰。
  这样想的时候,他抬眼看到了布置在床侧的镜子,不由得立刻面红过耳了:这对夫妻真的很懂得享受。在这样的光线下,从镜子里面看去,一切情形都如梦如幻。他想象着张孟潭和吕佳夫妇在床上翻云覆雨时,从这些镜子里看上去该是什么样子?然后又有些恬不知耻的设想如果把老总换成自己,情形又当如何?
  他觉得心浮气躁,一半因为内心的那种绮想,另一半是觉得自己的无耻。——别人那么热情的招待自己,现在他反而对女主人产生这样不恭敬的想法,真是忘恩负义到了极点。尽管他有些看不起自己,但是觉得下身涨得厉害,于是做贼心虚的悄悄溜下床来,打算到卫生间去用凉水洗洗脸,忘掉满脑子的胡思乱想。
  过道的灯不十分亮,这让他省掉了寻找开关的麻烦。他弯着腰从卧室里走出来,匆匆的向卫生间方向走去。尽管已经过了午夜,按理说大家都睡下了,但是他还是担心一个不小心让女主人看到自己的惨相,所以慌里慌张的来到卫生间的门前想也不想推门就走了进去。
  一脚踏进门里,他大大的吃了一惊,立时感到一阵慌乱,他走错了房间。
  白色的房间未作任何修饰,淡蓝色的窗帘,如此搭配的色调让人感到一丝明显的凉意,刘东华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噤。
  日光灯亮得刺眼。眯起眼睛,他看到窗前立着一个几近一人高的雕像,上面盖着一个天蓝色的幕布,左侧靠墙摆放着一个木制的三层架子,上面放了二十几尊大大小小的雕像。
  房间正中有一个大大的木制长桌,看起来极其厚重,桌子的右边整齐的放着一些他不认识的工具,正中是一个未完成的白色大理石胸像。女主人吕佳背对着门立在胸像前,光着脚穿着一双粉红色的拖鞋,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褂,下面露出了一段迷人的小腿。
  她的手里拿着刻刀,如同绣花一般在雕像上面雕琢着,刘东华的突然闯入显然让她吃了一惊。她呆呆的回过头来,看着只穿了一条内裤的刘东华一言不发,而刘东华则觉得无地自容,连忙弯下腰双手护住了自己的下身:“对不起,我要去卫生间,走错了门。”
  吕佳的嘴角向上翘了一下,但是显然她在极力忍住不让自己笑出来,同时伸手向对面指了指。不等她说什么,刘东华便落荒而逃,他满面羞惭、跌跌撞撞的冲进了对面的卫生间。
  坐在卫生间,刘东华浑身发抖。自己居然会赤身裸体的面对女主人,真是丢尽了人,而几分钟以前的那些不切实际的绮念似乎已经成了上个世纪的事情。
  他坐了足足半个小时,才立起身来用凉水浇了浇脸,慢慢的打开卫生间的门,打算悄悄返回卧室,但是出乎他预料的是,对面的门大大的开着,吕佳的双手插在衣兜里,正斜倚着门框歪着头看着他。
  房间里刺眼的灯光从吕佳的身后射过来,使得吕佳的脸完全处于黑暗中。他一点也看不清对方的表情。
  刘东华不敢正眼看她,匆忙间向她点了下头,就要逃离那里。
  “等等。”吕佳出乎预料的开了口。
  ——初次见面,他就非常喜欢吕佳那略带沙哑的声音。——她的声音似乎有一种磁性,听起来让人感觉非常舒服,而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沙哑的声音里面的磁性又被无端的放大了很多倍,听得他的心痒痒的。
  “过来陪我坐一会吧.。”
  听了这话,刘东华又是一阵慌乱,不由得心思又歪了一歪,但是从对方的音调里面似乎感觉不到什么挑逗的意思。
  “对不起,我……”
  他仿佛被水呛了一口,然后艰难的咽了一下口水:“我回去穿件衣服……”
  一边说,他一边心神不定的看了看卧室的门,心里在想如果老总此刻出现在那里,自己该如何解释。
  “不用了,这里有。”说着话,吕佳向一旁闪开了身子。对着灯光,刘东华忽然发现女主人的神色似乎很忧郁,他犹豫一下,忽然间下了决心。
  带着几分紧张,几分企望,他战栗着走进了那个房间。
  
  吕佳从墙上摘下一件淡黄色的睡衣递了过来:“是我的,不嫌弃你就先穿着吧。”
  刘东华涨红了脸不知道是否应该穿女主人的睡衣,但是就这样赤身裸体的面对吕佳也的确不成样子,于是抖抖的接过来穿上了。
  睡衣的质地很好,穿在身上非常惬意。那上面残留着的一股幽幽的清香,不知道是香料还是吕佳的体香。刘东华尽可能不引起对方的注意,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静静的停留了几近半分钟,然后缓缓的吐了出来,在这个过程中,那股幽香似乎渗透了他体内的每一个细胞。
  他四下看了看,这个房间看起来很像艺术家的工作室,不过相对其他的房间来说要简陋的多。他又看了看自己穿着的那件睡衣,觉得有点奇怪:干吗好端端的把睡衣挂在工作室里?他往墙上看了一下,那上面挂了两件长长的白色工作服。
  吕佳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本来我已经躺下了,不过睡不着,所以忽然想过来看看,就这样换上了工作服。”
  刘东华的心跳忽然加速了:原来这睡衣居然是她刚刚换下来的。他偷眼看了看吕佳,看着她那件白色的大褂,心里有些不知羞耻的猜想,那白色衣服下面会是何等旖旎的风光?
  吕佳注意到了他的目光,似乎有点不高兴,刘东华捕捉到了她情绪上的细微变化,不由得脸又红了。
  他四下看了一下,目光在陈列架上的雕塑上面停留了一下:“这些都是你刻的?”
  “是啊,请多多指教。”
  刘东华觉得奇怪,女主人是做什么工作的?莫非是个艺术家?难道她整天都坐在这里搞这些东西不觉得乏味吗?
  他立起身来走到陈列架前,细细的逐一看了过来。那些作品大都是白色大理石的,制作非常精美,有仿制的大卫头像,阿里思托芬的胸像,还有一些习作例如手、脚等,其中摆放在中间位置的一套黑色雕像十分显眼,他大致瞄了一眼就知道那是八仙过海图。
  每尊雕像都经过精雕细琢,曲线非常优美,尤其是所有的作品都已经经过了细细的打磨,表面光滑异常。但是这些都无法打动刘东华,他看这些作品的时候,只是觉得它们很美,仅此而已。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1

刘东华的心猛的一颤:平素老总给人的印象非常冷酷,想不到熟睡以后也能露出软弱的一面,莫非像他这样成功的人士也有什么不可索解的苦恼吗?
  自己刚才还以为这对夫妻对自己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企图,以为老总是个同性恋什么的,其实都是自己庸人自扰。
  这样想的时候,他抬眼看到了布置在床侧的镜子,不由得立刻面红过耳了:这对夫妻真的很懂得享受。在这样的光线下,从镜子里面看去,一切情形都如梦如幻。他想象着张孟潭和吕佳夫妇在床上翻云覆雨时,从这些镜子里看上去该是什么样子?然后又有些恬不知耻的设想如果把老总换成自己,情形又当如何?
  他觉得心浮气躁,一半因为内心的那种绮想,另一半是觉得自己的无耻。——别人那么热情的招待自己,现在他反而对女主人产生这样不恭敬的想法,真是忘恩负义到了极点。尽管他有些看不起自己,但是觉得下身涨得厉害,于是做贼心虚的悄悄溜下床来,打算到卫生间去用凉水洗洗脸,忘掉满脑子的胡思乱想。
  过道的灯不十分亮,这让他省掉了寻找开关的麻烦。他弯着腰从卧室里走出来,匆匆的向卫生间方向走去。尽管已经过了午夜,按理说大家都睡下了,但是他还是担心一个不小心让女主人看到自己的惨相,所以慌里慌张的来到卫生间的门前想也不想推门就走了进去。
  一脚踏进门里,他大大的吃了一惊,立时感到一阵慌乱,他走错了房间。
  白色的房间未作任何修饰,淡蓝色的窗帘,如此搭配的色调让人感到一丝明显的凉意,刘东华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噤。
  日光灯亮得刺眼。眯起眼睛,他看到窗前立着一个几近一人高的雕像,上面盖着一个天蓝色的幕布,左侧靠墙摆放着一个木制的三层架子,上面放了二十几尊大大小小的雕像。
  房间正中有一个大大的木制长桌,看起来极其厚重,桌子的右边整齐的放着一些他不认识的工具,正中是一个未完成的白色大理石胸像。女主人吕佳背对着门立在胸像前,光着脚穿着一双粉红色的拖鞋,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褂,下面露出了一段迷人的小腿。
  她的手里拿着刻刀,如同绣花一般在雕像上面雕琢着,刘东华的突然闯入显然让她吃了一惊。她呆呆的回过头来,看着只穿了一条内裤的刘东华一言不发,而刘东华则觉得无地自容,连忙弯下腰双手护住了自己的下身:“对不起,我要去卫生间,走错了门。”
  吕佳的嘴角向上翘了一下,但是显然她在极力忍住不让自己笑出来,同时伸手向对面指了指。不等她说什么,刘东华便落荒而逃,他满面羞惭、跌跌撞撞的冲进了对面的卫生间。
  坐在卫生间,刘东华浑身发抖。自己居然会赤身裸体的面对女主人,真是丢尽了人,而几分钟以前的那些不切实际的绮念似乎已经成了上个世纪的事情。
  他坐了足足半个小时,才立起身来用凉水浇了浇脸,慢慢的打开卫生间的门,打算悄悄返回卧室,但是出乎他预料的是,对面的门大大的开着,吕佳的双手插在衣兜里,正斜倚着门框歪着头看着他。
  房间里刺眼的灯光从吕佳的身后射过来,使得吕佳的脸完全处于黑暗中。他一点也看不清对方的表情。
  刘东华不敢正眼看她,匆忙间向她点了下头,就要逃离那里。
  “等等。”吕佳出乎预料的开了口。
  ——初次见面,他就非常喜欢吕佳那略带沙哑的声音。——她的声音似乎有一种磁性,听起来让人感觉非常舒服,而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沙哑的声音里面的磁性又被无端的放大了很多倍,听得他的心痒痒的。
  “过来陪我坐一会吧.。”
  听了这话,刘东华又是一阵慌乱,不由得心思又歪了一歪,但是从对方的音调里面似乎感觉不到什么挑逗的意思。
  “对不起,我……”
  他仿佛被水呛了一口,然后艰难的咽了一下口水:“我回去穿件衣服……”
  一边说,他一边心神不定的看了看卧室的门,心里在想如果老总此刻出现在那里,自己该如何解释。
  “不用了,这里有。”说着话,吕佳向一旁闪开了身子。对着灯光,刘东华忽然发现女主人的神色似乎很忧郁,他犹豫一下,忽然间下了决心。
  带着几分紧张,几分企望,他战栗着走进了那个房间。
  
  吕佳从墙上摘下一件淡黄色的睡衣递了过来:“是我的,不嫌弃你就先穿着吧。”
  刘东华涨红了脸不知道是否应该穿女主人的睡衣,但是就这样赤身裸体的面对吕佳也的确不成样子,于是抖抖的接过来穿上了。
  睡衣的质地很好,穿在身上非常惬意。那上面残留着的一股幽幽的清香,不知道是香料还是吕佳的体香。刘东华尽可能不引起对方的注意,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静静的停留了几近半分钟,然后缓缓的吐了出来,在这个过程中,那股幽香似乎渗透了他体内的每一个细胞。
  他四下看了看,这个房间看起来很像艺术家的工作室,不过相对其他的房间来说要简陋的多。他又看了看自己穿着的那件睡衣,觉得有点奇怪:干吗好端端的把睡衣挂在工作室里?他往墙上看了一下,那上面挂了两件长长的白色工作服。
  吕佳似乎看透了他的心思:“本来我已经躺下了,不过睡不着,所以忽然想过来看看,就这样换上了工作服。”
  刘东华的心跳忽然加速了:原来这睡衣居然是她刚刚换下来的。他偷眼看了看吕佳,看着她那件白色的大褂,心里有些不知羞耻的猜想,那白色衣服下面会是何等旖旎的风光?
  吕佳注意到了他的目光,似乎有点不高兴,刘东华捕捉到了她情绪上的细微变化,不由得脸又红了。
  他四下看了一下,目光在陈列架上的雕塑上面停留了一下:“这些都是你刻的?”
  “是啊,请多多指教。”
  刘东华觉得奇怪,女主人是做什么工作的?莫非是个艺术家?难道她整天都坐在这里搞这些东西不觉得乏味吗?
  他立起身来走到陈列架前,细细的逐一看了过来。那些作品大都是白色大理石的,制作非常精美,有仿制的大卫头像,阿里思托芬的胸像,还有一些习作例如手、脚等,其中摆放在中间位置的一套黑色雕像十分显眼,他大致瞄了一眼就知道那是八仙过海图。
  每尊雕像都经过精雕细琢,曲线非常优美,尤其是所有的作品都已经经过了细细的打磨,表面光滑异常。但是这些都无法打动刘东华,他看这些作品的时候,只是觉得它们很美,仅此而已。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1

他回过身来,遇到了吕佳期待的目光,于是笑了:“想不到您还有这份天赋,刻的太美了,要耗费很多时间吧?”
  吕佳似乎有些失望:“没有什么,我的时间很多,如果需要,我可以一连十几个小时都泡在这里。”
  刘东华觉得不可索解:“一个人待在这里不觉得闷吗?”这样问的时候,他在猜想除了这些爱好以外,吕佳是否还会有什么社交活动。
  “习惯了。”吕佳淡淡的答了一句,表情也比较淡漠,似乎不愿意继续谈这个话题了。“给我提点有价值的意见吧。”
  说这话的时候,吕佳认真的看着刘东华,目光非常犀利,似乎不逼出他的真话不肯罢休一般,于是刘东华又要冒汗了。
  他明显的感觉到吕佳的作品太注重表象,但是缺乏丰富的内涵。在他看来,一件雕塑或者一幅油画与一篇文章差不多,好的作品让人百看不厌,禁得起百般咀嚼,但是吕佳的作品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初学者的临摹而已,例如大卫的头像,她雕出了形,却没能抓住原作的神髓。那套非常显眼的八仙过海群像似乎也是临摹了什么图画或者雕塑什么的,八个黑乎乎的小人或立或坐,看起来满精神,但是细细的看来就觉得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尽管心里这样想,他觉得自己万万不可以随便说出来。
  于是他抓了一下头皮:“很好啊,我没有看出什么不对的地方。”
  吕佳紧紧的盯住他,似乎要从他的眼光里面看出他是不是在撒谎。刘东华的心通通乱跳,但是他仍旧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试图用最诚恳的眼光面对吕佳的审视。吕佳确信他说的是实话,于是眼里流露出了些许的失望。
  她扫了一眼满脸真诚的刘东华,眼光里面包含了些许蔑视:“回去睡吧,我还要工作一会。”
  刘东华满面羞惭的转身向门口走去,觉得很别扭。她真的以为我看不出那些烂石头的毛病所在?以为自己很了不起是不是?他有些忿忿不平:非打击一下她的气焰不可,甭说是老总的老婆,就是总统的老婆也别想跟我来这套。
  他走了出去,回手关门的时候,装作无意间想起来一样停住了:“哦,对了,您的作品如果再加些内容就好了,单单从临摹的角度看,那些都雕得非常像。”
  带着几分快意,他关门要走,可是吕佳仿佛弹簧般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等等。”她几步走过来,拉开房门向刘东华招了招手:“我再给你看看另外一件。”
  刘东华心里很高兴:“量你还能有什么好作品不成?你喜欢听实话?今天我就把你批个够!”他假装茫然的跟随女主人进了房间。
  吕佳迫不及待的把他拉到桌子前,指了指那个未完成的雕像:“看看这个怎么样?”
  从严格意义上讲,那根本就算不上什么雕塑,不过是一块似乎被斧头劈开的白色大理石,大致有了一个半身雕像的雏形。此刻,脸部已经初步定型,上面布满了细细的刀纹。不过奇怪的是,作者似乎成心跟人捣乱一般,雕像的表现手法有点特别。
  雕塑的主题是一个女子,她头部略微向前倾斜,左手盖住了上半个脸,手掌遮住了鼻子和双眼,纤细而略微扭曲的手指一直向上插入发际,似乎正在沉思。头发、下巴还没有成型,从整体看去,就如同一块石头里面突兀的现出一张粗糙的脸一般,让刘东华感到十分诡异。
  他抬眼看了看吕佳,对方正期待的看着他。于是他换了个角度细细的研究起来。显然,这尊雕像与他方才看过的那些临摹品有着本质的不同,尽管脸部刚刚显露出来,但是里面包含的情感已经隐隐的露出了一些端倪。作者显然想通过一个特殊的视角表现一种感受。什么感受?莫非这又是吕佳对那尊有名的思考者进行的一种内涵的临摹?他细细的看了几秒钟,猛然明白了:原来这幅作品所要表现的是痛苦。
  看着扭曲的手指以及未被手掌盖住的脸上隐隐现出的肌肉的些微变形,他吃了一惊,因为从轮廓上,从手指的形状他都认了出来,吕佳把自己当成了模特。
  他惊异的抬头看了一眼吕佳,发现对方也正在仔细的研究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丝表情上的细微变化。
  “很好……”,刘东华觉得说话很吃力,他停了下来,熟思良久,才按照刚才的思路说了下去:“您让我很吃惊。我是说,难道人的生活中真的有那么多不可排解的痛苦吗?”
  “你的生活当然很幸福啊。”吕佳说的有些含糊,这让刘东华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女人该有的似乎她都拥有了,还有什么痛苦可言?
  “我可没有那么幸福。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几乎半个月的时间里每天只有一个馒头可以吃,但是我并不觉得怎么样。——其实这个世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只要善于等待时机,肯努力,剩下来的交给命运就可以了。”刘东华坐了下来,身子向后一靠,觉得自己的话很有说服力。
  吕佳苦笑了一下:“我倒巴不得能过上你那种所谓的痛苦生活。肉体的痛苦算不得什么,精神上的痛苦才是真正的苦难啊。”她黯然的把手里的刻刀扔到了桌上。在如此宁静的夜里,她的动作发出了很大的响声。刘东华忽然一阵紧张,连忙侧耳倾听卧室那边的动静,吕佳笑了“不用担心,我们不过随便聊聊天而已。”
  刘东华有点难堪,似乎他的心思根本无法向对方隐瞒。
  她为什么说这样的话?难道她真的很不幸吗?一点也看不出来啊,他们夫妻那样的恩爱,生活条件又那么优越。——莫非那雕像真的是她自己?刘东华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吕佳的眼光非常复杂,似乎有很多话要对刘东华说,有那么几次,刘东华觉得她的话都已经到了嘴边,但是最后都咽了回去。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刘东华觉得自己找不到什么话题,但是又不想就这样离开。他觉得自己逐渐走进了吕佳的内心世界,但是这个本来应该多姿多彩的世界里却充满了难以承受的痛苦,难道自己不能帮她解脱一点么?
  他目光呆滞的看着那尊未完成的雕像,心里却在猜测,漂亮的女主人到底被什么样的情感困扰着,才创作了这样的作品?
  寂静中,吕佳的声音忽然在他的身后响起:“你再看看这一座雕像怎么样。”
  刘东华一惊,发现吕佳正站在他的身后。她伸手揭开了窗前那座几近一人高的雕像上的幕布。原来那也一座胸像,之所以那么高,是因为胸像的下面有一个精美的底座而已。
  第一眼看过去,他就觉得自己被极度的震撼了,他立刻认了出来,那是张孟潭。
  在这里,黑色的大理石给人一种极端华贵的感觉,但是当他立在石雕前面仔细的欣赏的时候,他的全身瑟瑟发抖,确切的说,他被吓着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1

第三章 榴莲
  
  刘东华拉开了窗帘,一个人坐在幽暗的客厅里,静静的等候着曙光的来临。
  刚才吕佳给他看过的作品,令他忽然觉得在这个家庭里面有着太多的莫名其妙的事情,存在着太多的诡异。
  老总看上去不过三十上下,不论从哪个方面看,都算的上是个成功人士,但是他却整天闷闷不乐,似乎心里总压着一块沉重的石头。他有这么漂亮的老婆,并且对老婆是那样恩爱,但是背地里还要跟其他女子约会。如果说约会还不能让人感到奇怪的话,那么突然间发疯,把一个自己似乎非常看重的女孩子从窗子里扔出去就非常奇怪了,尤其让刘东华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在老总做出那样激烈的行为以后,居然还对李灵表现出那么强烈的关心,他是在演戏还是怎么?难道他的精神有问题?患了精神分裂症不成?想到这里,刘东华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如果真是这样,以后可要小心了,谁知道什么时候他犯了病,会不会拿起刀子把身边的人干掉几个?
  吕佳的行为也让他觉得不可思议。从表面看,她处在如此优裕的环境里,有这样一个让许多女孩子都羡慕不已的丈夫,生活一定非常幸福。但是如果她真的觉得自己幸福,为什么要把那么多痛苦的感受注入了自己的作品里?是丈夫对她不好的缘故吗?是不是她知道了丈夫的不忠?尽管是第一次接触,但是在刘东华面前,她对丈夫表现的那种依赖与爱都显得有点勉强,似乎一个蹩脚的演员为了一点少的可怜的工钱在舞台上无奈的做戏一般。
  在家里,张孟潭似乎也在演戏,反而在公司的他显得更真实一些,尽管那种严厉的工作作风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吕佳为张孟潭创作的那个石雕让刘东华觉得百思不得其解。
  从那两个雕像看,吕佳的功力已经远远超出初学者的水平,那两尊雕像在表现手法上略显幼稚,但是其中蕴涵的深意却让明眼人一看便知。
  张孟潭的那尊雕像看上去很怪异,他的脸由于痛苦与无奈而扭曲的利害,吕佳用十分夸张的手法来表现这一点,看上去,张孟潭的面部肌肉如同要冲破皮肤跳出来的蛇一样,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怖。他的眼睛大大的睁着,细细的血丝几乎延伸到瞳仁,双眼里面包含着的是一种极端的绝望。而超出一切表象以外让刘东华感到恐怖的是,尽管那尊雕像算不上什么杰出的作品,但是他却强烈的感觉到那雕像似乎具有生命,石头的外表下面孕含着一个邪恶的生灵,那邪恶的精灵似乎随时都可能从石头的躯壳中跳出来。
  通过石雕他联想到老总,忽然觉得吕佳真的很了解自己的丈夫,她仅仅通过一尊石像就把张孟潭那种分裂的人格表现的一览无遗。于是,立在那尊石像前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离开这家公司了。
  从此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每想到那尊张孟潭的雕像,都让他觉得浑身发冷,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他真正了解老总的那一天。
  ——那天晚上,他穿着女主人的睡衣一个人僵坐在客厅,不敢再回到卧室。在看了吕佳的雕像以后,他不敢再与老总单独共处一室,而让他觉得奇怪的是,既然吕佳能创造出那样的雕像,怎么还有胆量跟丈夫睡在一张床上?张孟潭没有看到那石雕吗?如果看到了,他会是什么样的想法?
  刘东华就这样胡思乱想着,在客厅里一直坐到天明。
  在后来的日子里,每次想到这些,他都觉得自己很好笑,难道仅仅凭一个石雕就对老总产生这样的错觉?自己真是幼稚,幸亏别人不知道这事。
  实际上,细细的想来,老总在日常生活中几乎从来就没有表现出什么反常的地方,唯一的一次例外就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把李灵扔出窗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件事情在刘东华的大脑里的印象已经十分淡了,只有李灵的影子还频繁的出现在他的睡梦里,出现在清醒时的思维中。
  张孟潭似乎没有注意到刘东华穿着的是妻子的睡衣,他睡眼惺忪的去卫生间洗漱,趁着这个空挡,刘东华回卧室穿上了衣服。
  早餐很简单,大米粥油条咸菜,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大米粥有一种很浓的焦糊的味道。刘东华只是闻了闻就已经皱起了眉头。
  张孟潭夫妇敏锐的注意到了这一点,不由得同时紧张的抬起了头:
  “不喜欢喝这样的粥吗?”吕佳关切的问到。
  刘东华觉得哭笑不得,心想谁要是喜欢这样的东西才怪。“有点糊了,不太习惯。”
  “哦,孟潭喜欢这样的口味,所以每天我都要这样做给他吃。”一边说,她一边用一种无限柔情的眼光看着丈夫。
  “是啊,你做的东西不论什么样我都喜欢。”张孟潭隔着桌子伸出手去,轻轻的按在妻子的手背上,两个人就这样对视着,双方的目光中都充满了无限的爱怜。
  “哈!”刘东华实在憋不住了,于是无礼的笑了一声:“看起来你就是在里面掺点耗子药什么的,他也会这样幸福的吃下去,这都谁跟谁啊?”话一出口,他立刻感到自己的放肆,不由得脸有些红了,连忙低下了头。
  张孟潭的身子震了一下:“东华,你千万不要胡说啊。”他的眼光里面似乎充满了乞求。“不喜欢吃就说一声,大不了重新给你做好了,实在不成我们都吃你喜欢的口味。”
  刘东华觉得自己的身份似乎产生了严重的错位,十分尴尬,连忙表示歉意:“你们不要太认真了,我是不太喜欢喝焦糊的粥,但是你们喜欢是你们的事情,不必为了我而改变你们的习惯。——不过我还是建议以后不要这样,因为那东西对身体不好的。”
  “不,我们听你的,以后不喝焦糊的粥了。”张孟潭的语调十分急切,就像一个小学生在自己害怕的老师面前表示决心一样,这让他觉得又尴尬又奇怪。
  与此同时,那对夫妇似乎松了一口气。当他的目光再次扫过张孟潭夫妇的时候,发现二人毫无例外的都表现出十分感激的样子。
  他又一次感到有些莫名其妙,而且非常的不自在,于是匆忙把吕佳刚刚给他倒上的半杯牛奶喝了下去,起身告辞了。
  张孟潭夫妇一再热情挽留,但是他觉得自己简直一刻也没有办法再呆下去,在这样的环境下哪怕再停留一分钟都会疯掉,于是异常坚决的走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1

下一个工作日,生活又恢复了以往的步调,刘东华重新投入到紧张的工作状态中。不过两三天的功夫,他就已经把老总夫妇的怪异行径忘到了脑后,同时,他注意到张孟潭在他的面前也丝毫没有表现出跟以往有什么两样,仍旧那么严厉,看他的眼光仍旧是凶巴巴的,去老总的办公室汇报工作,老总也如同往常一样立刻摆出一付公事公办的样子,这让他很不高兴:妈的说不定你小子正在电脑上看黄碟,我一进来你就立刻摆出这副嘴脸,装什么孙子啊?
  他不是很刻薄的人,但是潜意识里面总觉得通过上个周末的欢聚,自己与老板应该已经达成了某种共识,但是对方在态度上仍旧摆出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让他感到不舒服。当然,他自己也知道,不能仅凭着跟老总夫妇一起吃过一顿晚餐就妄想无限的拉近双方的关系,因此对张孟潭的表现除了心里有点愤慨以外,其实并没有感到太对的意外。
  又是一个周末,当刘东华坐在那里思量着是不是去看一场电影来派遣一下寂寞的时候,电话铃响了。
  “您好,经纬公司。”
  “东华吗?我是吕佳。”
  刘东华的身子一震,立刻紧张起来。他想起某个电影中的一句台词:这个女人身上似乎有一种邪恶的魅力,让每个接近她的男人都有一种犯罪的欲望。
  “哦,您好,我就是。”
  “今天是周末了,有其他的安排吗?”
  刘东华紧张的抹了一下额头,尽管那里并没有渗出冷汗。“对不起,今天约了个朋友一起吃饭……”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对方略带沙哑的笑声打断了:“你这人怎么连谎都不会撒?说话要理直气壮,干吗口气那么内疚?”
  “不是的,您不要误会……”
  “好了,跟我们一起吃饭让你觉得那么沉闷吗?”软语温存,刘东华觉得自己似乎被这甜美的嗓音融化了,一时间恨不得为了让她高兴而献出自己的性命。
  “我是觉得不好意思总去你们那里叨扰。”
  “说什么吗,不当我们是朋友不是?”她有些不高兴了。“我已经和孟潭通过话了,等会他带你过来。现在我正在准备饭菜,对了,今天是我亲自下厨,不多讲了,不然菜糊了你又不高兴。”
  吕佳不由分说挂了电话。
  她最后的一句话让刘东华觉得心里痒痒的,但是尽管如此,他仍旧不想过去,想起上次在他家的情形心有余悸,于是心里想,最好能不伤情面的拒绝这个邀请。犹豫一会,他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分机号码:“张总吗?刚才您的夫人给我打了个电话……”
  “我已经知道了,你等几分钟,等我处理完手头的事情就一起走。”张孟潭不等他说别的就挂了电话,看样子根本就不给他推辞的机会。
  刘东华觉得有点郁闷,但是因为马上就要见到吕佳,又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路过超市,他让张孟潭停一下车,自己到里面买了一瓶红酒,让服务员帮忙包装了一下,然后带着回到了车里。张孟潭笑了:“干吗那么客气?”
  “哈哈,你们的主人当的非常出色,我这个客人可也不能太蹩脚了。”他尽可能装出一副爽朗的样子,心里却觉得自己的语气非常假。
  
  吕佳欣喜的接受了他的礼物,先请他们到客厅落座,在轻柔的音乐声里先喝了点开胃酒,然后到餐室就座。
  今天的餐桌上没有那么多的花样,旁边也少了那个手脚麻利的侍者。桌上摆上了几道非常精致的湘菜,刘东华不觉有点意外:“听您的口音不像湖南人啊,怎么湘菜做的这么地道?”
  吕佳很得意:“听孟潭说你是湖南人,所以我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学了几道菜,你来以前已经试验过几次了,希望能合你的胃口。”
  刘东华吃了一惊,连忙偷眼看了看老总,心想老婆居然当着他的面表现出对其他男人这么关照,不知道他会气成什么样子?让他吃惊的是,张孟潭竟然好似一点反应也没有,反而十分热情的协助妻子招待刘东华。
  刘东华觉得非常尴尬,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才让女主人对自己这样青眼有加,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资格享受这样的礼遇。
  吕佳夫妇不停的为他添酒布菜,他也不停的手忙脚乱的应付着,尽管那几道菜做的非常地道,他仍旧觉得味同嚼蜡。
  张孟潭看出他的尴尬,于是岔开话题,讲了一个以手机短信方式流传的一个黄色小笑话,吕佳开怀大笑,刘东华不觉也受了感染,很快加入进去,于是气氛融洽起来。
  酒喝得多了,刘东华的言词不觉也放肆起来,他对老总夫妇的生活方式、相互之间的态度甚至室内摆设等等大加评论,好像自己是个了不起的专家一样,而老总夫妇居然应声虫一般十分客气的随声附和,有时候甚至以一种十分真诚的态度对他的意见表示感谢。
  这样一来,刘东华愈发感到自己的重要,也就愈发胡说八道起来。
  
  午夜,他跌跌撞撞的告辞要走,老总夫妇再次盛情挽留,但是这次他说死也不在这住了,他不要老总开车送他,而是出门自己打了个车回到了住处。
  第二天酒醒以后,记起昨天酒后说过的话,他感到十分懊恼,自己实在太放肆了,有什么资格对老总夫妇的生活说三道四?他拿起电话想要给张孟潭道个歉,但是想了一会,不知道如何开口,只好放下了。他疑心自己是不是中了邪,居然一而再再而三连续犯一些低级的错误。于是,他摸着滚烫的额头发誓:以后再也不去他家了。
  
  “讲个笑话吧。”
  吕佳把咖啡往旁边推了推,然后慵懒的伏到了桌子上,把侧着的头平平的放在叠起的双臂上,目光迷离的看着坐在对面的刘东华。
  她的眼光似乎有一种魔力,刘东华觉得自己要被融化了。
  他看了看散乱的堆在旁边的七八个袋子,不明白女人为什么这么喜欢购物,他有些疑心吕佳花了整个下午又挑又选的买下的这些衣服将来是否都有机会被她穿在身上。他只顾了自己想心事,却没有注意到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女人买衣服不过是为了享受购买的过程,干吗非要一件一件的穿在身上?”吕佳笑盈盈的看着他,他的汗又要往外冒了。
  他觉得吕佳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所以不应该对她产生什么非分之想,但是每次当她这样对他笑的时候,他都觉得无法抵挡对方的魅力,或许这也就是老总跟她结婚的原因吧?
  七月中旬的一个周末,吕佳打电话给他,说因为张孟潭出差,所以请他陪自己去买几件衣服。结果他陪着她买衣服,吃饭,到了晚上她仍旧不放他走,坐出租车拐了几个弯,来到了这家名叫“孤独的旅人”的咖啡馆。
  他们坐在一个隔间里,一边品着咖啡,一边搜肠刮肚的寻找着话题。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2

这里灯光幽暗,空气中流淌着颇有小资情调的音乐。刘东华已经逐渐恢复了以往的生活步调,所以很习惯无所事事的泡在这样的地方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女伴讲一些废的不能再废的废话。
  听吕佳要求他讲个笑话,他沉默了一下,说老实话,他能讲的笑话很多,但是多数都是一些浑段子,他觉得那些东西只适合男人在酒桌上胡侃,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在这样幽雅的环境里讲这样的东西,尤其是面对这样漂亮的女人的时候。
  “有一个脚夫推着独轮车替地主运送一口大缸。”他忽然想起了多年前听外祖母讲过的一个故事,于是清了清嗓子,开始讲了起来。
  吕佳的身子略微动了一下,长长的睫毛向他忽闪了一下,表示自己在听,于是他继续讲了下去。
  “当时天阴得厉害,看样子就要下雨了。要走的路还很远,所以脚夫很着急,不过忙中出错,上斜坡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车翻了,把大缸也摔成了几块。
  “脚夫知道自己惹了麻烦,因为他要跑很多趟才能赔得起这口缸,所以很伤心。恰好这时候下起雨来,并且越下越大。他的位置前不着村,后不巴店,没有地方躲雨,急中生智,就把那口破了的缸拼凑到一处,倒扣过来,把自己扣在里面避起雨来。”
  吕佳抬起头来,用猫儿一般的眼光幽幽的看着他,似乎提起了兴趣。
  “他躲在里面越想越难过,于是慨叹起自己的命运来:‘咳!我的命真不好啊,命啊,命!’
  “恰好这时候有一只老狼匆匆忙忙的从这里经过想找个地方躲雨,忽然听到倒扣的缸下有人在喊‘命’,不免动了好奇之念:‘什么是命?莫非命就藏在这缸下吗?’它凑到缸前顺着裂缝往里看,但是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到,为了搞清楚到底什么是命,它转过身来,把尾巴从裂缝处伸了进去,想要探上一探。
  “那脚夫在缸里正叹息自己的命,忽然脸旁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扫过,吓了一跳,仔细看时,是一条尾巴,就一把抓在了手里。
  “老狼把尾巴伸到里面要探个究竟,不料忽然被抓,登时吓了一跳,连忙使劲往外挣,里面的脚夫也不示弱,拉住狼尾巴死活不撒手。
  “老狼不曾想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窘境,吓得大呼小叫,拼了性命的要逃脱‘命’的掌握,结果两下这么一叫劲,恰好刚刚摔开的缸的豁口又很锋利,一下就把狼尾巴给割断了。”
  吕佳听到这里格格娇笑:“好玩,后来哪?”
  “老狼遭此厄运,一路又哭又叫的逃开了。它就这样跑了好久,最后被一只躲在大树下避雨的狐狸叫住了:‘狼大哥,你跑什么啊?快来避避雨吧。’
  “老狼惊魂未定的停了下来:‘原来是狐狸老弟啊,今天我可倒了大霉了。’
  “它让狐狸看了自己已经被割掉一半的尾巴,然后讲了自己的遭遇。等讲到自己的尾巴被‘命’抓住的时候,狐狸连忙问:‘狼大哥,那你为什么不使劲挣啊?’老狼长叹一声:‘谁说我没有挣啊?我拼了老命的挣,可是到底没有挣过命去。’”
  吕佳惊愕的张大了嘴看着他,忽然间大笑起来:“你的故事太有意思了,到底没有挣过命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见她笑的浑身乱颤,刘东华很高兴,自己的故事讲的很成功。
  吕佳笑了又笑,几乎没有办法停下来,一边笑一边重复着“到底没有挣过命去”,一直到最后笑出了眼泪。
  刘东华笑吟吟的端起咖啡啜了一口,但是忽然发现情形有点不对。
  吕佳的笑声已经停止了,但是眼泪却没有停下来。她的脸上现出极度忧伤的神情,泪水涔涔而下:“到底没有挣过命去……”
  她的双手紧紧的抓住了桌子的两边,指头的骨节处雪一样白,不停的啜泣,仿佛身心正遭受着一种严酷的刑罚。
  她的神情那么凄苦无助,以至于刘东华惊呆了。
  “你怎么了?”刘东华伸出手来,笨拙的在吕佳的手背上轻轻拍了拍,吕佳生气的把手摔开:“不关你的事!”
  啜泣了一会,吕佳抬起头来忽然笑了:“你怎么不说话?”她笑的时候,眼泪还挂在脸上,尽管她化的妆不是很浓,但是现在看上去她的脸已经一塌糊涂,像个花脸的小猫了。
  刘东华叹了一口气,心想这个喜怒无常的女人当真有一种勾人心魄的魅力,她是不是在勾引自己?这样想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有点厚颜无耻,但是潜意识里却巴不得有一个这样的女人投怀送抱,管她是不是什么老总夫人。
  看着刘东华痴痴呆呆的眼光,吕佳的脸红了一下:“我去一下洗手间。”她站起来拿了小包,有点慌乱的离开了。
  那个夜晚剩下的时间他们就是这样坐在咖啡馆,听着音乐度过的。凌晨时分,吕佳伸了个懒腰:“东华,送我回去吧。”
  
  他们到达张孟潭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了。
  吕佳一路往里走,一路把鞋子、衣服什么的一件件的脱下来随手扔在地板上,走到卫生间门前的时候,她脱的只剩了贴身的内衣。
  刘东华立在客厅的门口觉得尴尬且兴奋。他极度渴求的看着吕佳健美而丰腴的背影,身上不知不觉的有了一种生理反应。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暧昧含糊的气息,他觉得自己仿佛要爆炸了。
  “我要走了。”身子略微弯了下来借以掩饰自己的失态,同时舔了舔自己的嘴唇,用一种干涩的声音说道。嘴上如此说着,他的眼睛却无法离开吕佳的身体。
  “等我冲个凉,你坐一会,马上就好。”吕佳头也没回的说。
  刘东华本能的感觉到,如果再呆下去可能发生什么事情,明白自己应该马上离开,毕竟这里是老总的家,自己面对的是老总的夫人。无论如何,自己在最困难的时候是老总帮助了我。——尽管心里这样想,但是他无法移动自己的脚步。换了其他人也能经得起这样的诱惑么?他把吕佳新买的那些衣服放到了沙发上,随手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卫生间里传来撩人的水声,刘东华摸着发烫的额头,痴痴的想着冰冷的水撞到吕佳柔美的躯体上,然后飞溅出漂亮的水花,这会是何等绮丽的景观。
  他端起那杯水一饮而尽,觉得冷静了许多。“我必须离开这里,趁现在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边想,一边走到客厅的门口。他的手刚刚碰到门锁的时候,卫生间里的水声停了。他正犹豫是不是和吕佳道个别的时候,对方已经出来了。
  “你要干吗?”吕佳见他立在门前,有点诧异的问道。
  刘东华回头看去,不由得呆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2

吕佳斜斜的倚在墙上,歪着头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她的身上斜斜的、松松的披了一条很大的白色浴巾,浴巾半掩半映下两条漂亮的长腿交叉而立,光着一对漂亮的脚板,远远的看上去,脚趾甲是鲜艳的红色。——刘东华不知道,女人不光给指甲美容,甚至连脚趾甲也不放过的。
  赤裸的左臂上还有一些晶莹的水滴,看上去就像刚刚出炉的面包一样新鲜可人。
  吕佳的头发湿漉漉的披散在后边。目光迷离,刘东华记得当初自己从卫生间里面出来时,立在工作室门前的吕佳也以这样的姿势立着,区别是那时候她穿的整齐的衣服,而此刻她只是在赤裸的身上象征性的披了一条浴巾。
  “对不起,太晚了,你大概要休息了……”刘东华语无伦次的说。
  吕佳笑了,笑得有一种媚惑的味道:“还不到五点钟,一天才刚刚开始啊。”
  刘东华慌乱的不行,同时觉得有些生自己的气,为什么自己的表现总像个孩子?难道不能装的厚颜无耻一些?
  “我……”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来帮帮忙。”吕佳不理会他说什么,转身竟自往卧室走去。
  如同受了催眠一般,刘东华乖乖的随着吕佳进了卧室。
  吕佳从梳妆台的抽屉里面拿出一张纸,用眉笔在上面飞快的写了几个字,然后打开衣柜下面的一个抽屉,拿出一捆绳子和一卷宽的黑色胶带丢在床上。
  她把浴巾丢在一边,上了床,自己动手结结实实的把脚踝分开绑在床脚的柱子上,躺了下来。
  刘东华愕然的看着吕佳,不知所措。
  吕佳赤裸的身体艳光四射,但是她的举动似乎有一种邪邪的东西,让刘东华看了以后觉得有点恐怖,此刻他不再对眼前的这个女人有什么欲念了,只想快些离开这里。
  吕佳赤身裸体,有条不紊的做着这一切,仿佛同样的事情早就做过千百遍一样。
  空中弥漫着一种暧昧而又略显诡异的气氛,早晨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窗纱洒在吕佳柔美的躯体上,刘东华觉得自己已经有些喘不过气了。
  吕佳把剩下的两段绳子丢给刘东华:“帮我把手捆上,要捆得牢一些,然后用胶带封住我的嘴,做完以后看我刚才写的那张纸。”她的声音里面没有一丝一毫暧昧的成分,仿佛在客厅里和刘东华讨论巴赫的钢琴曲那样从容。
  刘东华吃惊不小,他不知道吕佳是不是给自己设了什么圈套,她是个受虐狂?或者她想自杀,让我帮她伪造自杀现场?没有道理啊。
  他迷迷糊糊的想着,自己的手却不受大脑的控制,规规矩矩的照做吕佳刚刚吩咐过的事情。他的手碰到女人裸露的肌肤时,没有一丝颤动,因为此刻他的内心连一点与性有关的绮想也没有,这个美丽非凡的身躯无法挑起哪怕一点点色欲,只能让他感到迷惘而惊慌。
  他垂手立在床前,惊恐的看着自己的杰作,心想如果此时此刻张孟潭忽然闯进来,那自己非他妈的进监狱不可了。
  吕佳的嘴巴被封住了,虽然不能讲话,但是她正痴痴的看着刘东华,她的眼神开始变化。原来的冷漠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火一样的热情。刘东华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一步,本能的感到有些惊恐。
  她把头向梳妆台的方向摆了摆,示意刘东华,他记起刚才吕佳让他看的那张纸。
  刘东华梦游一般的走向梳妆台,伸手拿起那张纸,只见上面大大的写着两个英文单词:FUCK ME!
  他呆住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错了。回头看看吕佳,她的眼神分明在向他表示一种赤裸裸的邀请,那双本来美丽非凡的眼睛此刻充满了一种类似野兽般的欲念,使得刘东华感到一种强力的压迫。
  刘东华颤抖着回到床前,贪婪而恐惧的看着横陈在眼前的躯体,即使在半梦半醒之间那些躁动而含糊的念头里面出现的影像也没有眼前的躯体完美。细碎的阳光洒在吕佳的身上,形成明暗交错的细碎光影,窗外隐约传来的嘈杂的人声更显得卧室的宁静。
  这是任何一个正常男人都会渴望的时刻,可是为什么我的腿在剧烈的颤抖?难道我已经不正常了么?刘东华绝望的想着,吕佳美丽的身躯在他的眼前晃动起来,他感到那里既充满了诱惑,也充满了危险。
  他想告诉吕佳自己该走了,但是眼睛却一刻也无法离开哪怕一丝一毫。他明白,如果他拒绝了吕佳的邀请,那么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有第二次这样的机会了。
  没有欲念,但是不肯放过机会。
  刘东华的指尖轻轻的在吕佳的小腹划过,这一下轻轻的接触令吕佳的身体发出了一阵轻微的战栗,随之而来的是她的全身迅速出现了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
  此时此刻,刘东华的全部身心都沉浸在色欲的幻想中,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吕佳那充满欲念的眼睛此刻已经变了样子。
  刘东华单膝跪在地上,左手轻轻搂住女人纤细的腰肢,埋下头来在她的脐上轻轻的印下一个吻。这一吻使得吕佳忽然狂热起来,她的躯体拼命的扭动着,似乎在拼了性命的要摆脱束缚。
  刘东华慌了:“你怎么了?生病了么?”
  女人的眼神变得愤怒,变得可怕,里面仿佛燃烧着一团烈火。刘东华感到自己做错了什么,于是一边问,一边惊慌的站起身来,随手扯开绑住女人右腿的那根绳子。
  刘东华做梦也不会想到,吕佳的腿一旦自由了,就迅捷的踢了出来。即使是一只暴怒的驴子也会对这一脚的力道自叹弗如。
  吕佳一脚正中刘东华的下阴,这出其不意的一击令他蓦然间发出一声痛苦的狂叫,身子立刻蹲了下去。
  仿佛不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刘东华艰难的抬起头来看了吕佳一眼,而此刻吕佳正以一种极度惊惶的神情看着他。刘东华苦笑一下,身子缩成一团,就此晕了过去。
  吕佳的眼里饱含着暴怒与惊惶,她拼命的想要摆脱绳子的束缚,但是绳子捆的太紧了。她徒劳的挣扎了一会,筋疲力尽的放弃了。可是等她转头看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刘东华时,又开始动作起来。
  这一次她把已经自由了的右脚慢慢的向左上方抬起,瞄准了捆住左手的绳子,一点点的试图想用脚趾拉住绳子的头部,但是失败了。经过几次尝试,她终于夹住那个绳头的时候,已经是大汗淋漓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2

吕佳斜斜的倚在墙上,歪着头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她的身上斜斜的、松松的披了一条很大的白色浴巾,浴巾半掩半映下两条漂亮的长腿交叉而立,光着一对漂亮的脚板,远远的看上去,脚趾甲是鲜艳的红色。——刘东华不知道,女人不光给指甲美容,甚至连脚趾甲也不放过的。
  赤裸的左臂上还有一些晶莹的水滴,看上去就像刚刚出炉的面包一样新鲜可人。
  吕佳的头发湿漉漉的披散在后边。目光迷离,刘东华记得当初自己从卫生间里面出来时,立在工作室门前的吕佳也以这样的姿势立着,区别是那时候她穿的整齐的衣服,而此刻她只是在赤裸的身上象征性的披了一条浴巾。
  “对不起,太晚了,你大概要休息了……”刘东华语无伦次的说。
  吕佳笑了,笑得有一种媚惑的味道:“还不到五点钟,一天才刚刚开始啊。”
  刘东华慌乱的不行,同时觉得有些生自己的气,为什么自己的表现总像个孩子?难道不能装的厚颜无耻一些?
  “我……”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来帮帮忙。”吕佳不理会他说什么,转身竟自往卧室走去。
  如同受了催眠一般,刘东华乖乖的随着吕佳进了卧室。
  吕佳从梳妆台的抽屉里面拿出一张纸,用眉笔在上面飞快的写了几个字,然后打开衣柜下面的一个抽屉,拿出一捆绳子和一卷宽的黑色胶带丢在床上。
  她把浴巾丢在一边,上了床,自己动手结结实实的把脚踝分开绑在床脚的柱子上,躺了下来。
  刘东华愕然的看着吕佳,不知所措。
  吕佳赤裸的身体艳光四射,但是她的举动似乎有一种邪邪的东西,让刘东华看了以后觉得有点恐怖,此刻他不再对眼前的这个女人有什么欲念了,只想快些离开这里。
  吕佳赤身裸体,有条不紊的做着这一切,仿佛同样的事情早就做过千百遍一样。
  空中弥漫着一种暧昧而又略显诡异的气氛,早晨的阳光透过白色的窗纱洒在吕佳柔美的躯体上,刘东华觉得自己已经有些喘不过气了。
  吕佳把剩下的两段绳子丢给刘东华:“帮我把手捆上,要捆得牢一些,然后用胶带封住我的嘴,做完以后看我刚才写的那张纸。”她的声音里面没有一丝一毫暧昧的成分,仿佛在客厅里和刘东华讨论巴赫的钢琴曲那样从容。
  刘东华吃惊不小,他不知道吕佳是不是给自己设了什么圈套,她是个受虐狂?或者她想自杀,让我帮她伪造自杀现场?没有道理啊。
  他迷迷糊糊的想着,自己的手却不受大脑的控制,规规矩矩的照做吕佳刚刚吩咐过的事情。他的手碰到女人裸露的肌肤时,没有一丝颤动,因为此刻他的内心连一点与性有关的绮想也没有,这个美丽非凡的身躯无法挑起哪怕一点点色欲,只能让他感到迷惘而惊慌。
  他垂手立在床前,惊恐的看着自己的杰作,心想如果此时此刻张孟潭忽然闯进来,那自己非他妈的进监狱不可了。
  吕佳的嘴巴被封住了,虽然不能讲话,但是她正痴痴的看着刘东华,她的眼神开始变化。原来的冷漠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火一样的热情。刘东华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一步,本能的感到有些惊恐。
  她把头向梳妆台的方向摆了摆,示意刘东华,他记起刚才吕佳让他看的那张纸。
  刘东华梦游一般的走向梳妆台,伸手拿起那张纸,只见上面大大的写着两个英文单词:FUCK ME!
  他呆住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错了。回头看看吕佳,她的眼神分明在向他表示一种赤裸裸的邀请,那双本来美丽非凡的眼睛此刻充满了一种类似野兽般的欲念,使得刘东华感到一种强力的压迫。
  刘东华颤抖着回到床前,贪婪而恐惧的看着横陈在眼前的躯体,即使在半梦半醒之间那些躁动而含糊的念头里面出现的影像也没有眼前的躯体完美。细碎的阳光洒在吕佳的身上,形成明暗交错的细碎光影,窗外隐约传来的嘈杂的人声更显得卧室的宁静。
  这是任何一个正常男人都会渴望的时刻,可是为什么我的腿在剧烈的颤抖?难道我已经不正常了么?刘东华绝望的想着,吕佳美丽的身躯在他的眼前晃动起来,他感到那里既充满了诱惑,也充满了危险。
  他想告诉吕佳自己该走了,但是眼睛却一刻也无法离开哪怕一丝一毫。他明白,如果他拒绝了吕佳的邀请,那么今生今世再也不会有第二次这样的机会了。
  没有欲念,但是不肯放过机会。
  刘东华的指尖轻轻的在吕佳的小腹划过,这一下轻轻的接触令吕佳的身体发出了一阵轻微的战栗,随之而来的是她的全身迅速出现了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
  此时此刻,刘东华的全部身心都沉浸在色欲的幻想中,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吕佳那充满欲念的眼睛此刻已经变了样子。
  刘东华单膝跪在地上,左手轻轻搂住女人纤细的腰肢,埋下头来在她的脐上轻轻的印下一个吻。这一吻使得吕佳忽然狂热起来,她的躯体拼命的扭动着,似乎在拼了性命的要摆脱束缚。
  刘东华慌了:“你怎么了?生病了么?”
  女人的眼神变得愤怒,变得可怕,里面仿佛燃烧着一团烈火。刘东华感到自己做错了什么,于是一边问,一边惊慌的站起身来,随手扯开绑住女人右腿的那根绳子。
  刘东华做梦也不会想到,吕佳的腿一旦自由了,就迅捷的踢了出来。即使是一只暴怒的驴子也会对这一脚的力道自叹弗如。
  吕佳一脚正中刘东华的下阴,这出其不意的一击令他蓦然间发出一声痛苦的狂叫,身子立刻蹲了下去。
  仿佛不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刘东华艰难的抬起头来看了吕佳一眼,而此刻吕佳正以一种极度惊惶的神情看着他。刘东华苦笑一下,身子缩成一团,就此晕了过去。
  吕佳的眼里饱含着暴怒与惊惶,她拼命的想要摆脱绳子的束缚,但是绳子捆的太紧了。她徒劳的挣扎了一会,筋疲力尽的放弃了。可是等她转头看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刘东华时,又开始动作起来。
  这一次她把已经自由了的右脚慢慢的向左上方抬起,瞄准了捆住左手的绳子,一点点的试图想用脚趾拉住绳子的头部,但是失败了。经过几次尝试,她终于夹住那个绳头的时候,已经是大汗淋漓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2

左手自由了,她立刻摆脱了所有的束缚,伸手把贴在嘴上的胶带撕了下来,跳下来跪到刘东华的身边,带着哭腔喊道:“东华,你怎么了?”刘东华一动不动。她想伸手把刘东华扶起来,但是想了想,又缩了回来。她捂住自己的嘴轻轻的但是异常绝望的啜泣起来:“天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卧室的门悄无声息的开了,张孟潭抱着一束玫瑰花风尘仆仆的出现在卧室里。
  他吃惊的看着赤身裸体的妻子正跪在一个男人的面前哭泣,透过镶嵌在墙上的镜子,他认出那个人是刘东华。
  刘东华艰难的动了一下,慢慢睁开了眼睛。他面色惨白,双唇发紫,看了看泪流满面的吕佳,他微微的笑了一下,仿佛要说点什么,但是随即又闭上了眼。
  张孟潭悄悄的退出了卧室,又悄悄的关上了房门,他顺手把刚刚放在客厅的旅行包背了起来,拿着那束鲜花,像来时一样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自己的家,这一切吕佳都没有发现。
  一辆救护车开进小区,在张孟潭家的门前停下了,两个穿白色大褂的工作人员抬着一个担架匆忙的消失在门洞里。
  不远处的停车场,张孟潭坐在自己的车里超然的看着,似乎这些与自己没有一点关系。
  吕佳披着睡衣匆忙的打开了房门,把医务人员让进了卧室。——他们有条不紊的做着例行检查,似乎一点也没有注意到几乎赤裸的吕佳,仿佛一个男人被人踢成这个样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们天天都要处理一样。
  “没有问题,这位先生受了一点物理性挫伤,没有生命危险,不过要住院治疗几天。麻烦您拿点冰来。”一个医生公事公办的对吕佳说道。
  吕佳手忙脚乱的从冰箱里拿出一些冰块,装在一个塑料袋里面递给医生,医生用那些冰块轻轻的包住了刘东华的生殖器。
  “好的,你们先把他抬下去,我马上下来。
  吕佳衣衫凌乱的出了门,正要进入救护车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不远处的宝马车,张孟潭正坐在车里若无其事的看着她。
  一股怒火从吕佳的胸中升起,她忽然觉得自己恨透了这个看上去英俊潇洒的男人,就是这个男人毁了她的幸福。毫无来由的,她像一头发怒的母狮冲向张孟潭的车子,猛的拉开了车门。可是一旦她和张孟潭面对面的时候,她的火气不知道为何却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亲爱的,你回来了?我好想你。”
  吕佳随口这样说的时候,不由自主的伸手勾住了张孟潭的脖子,深深的在他的唇上吻了下去。
  “好了宝贝,不怕人看么?”张孟潭轻轻的推开妻子,用一种爱怜的眼神看着她:“这么早要干吗去啊?”
  “东华受了伤,我要送他去医院。”吕佳感到十分别扭,但是说话的时候却没有感到任何不自在。
  “那你去吧,我刚下飞机,要回去休息了。”张孟潭下了车,提着旅行包,拿起那束玫瑰花:“我帮你插上。”
  他在吕佳的脸上轻轻的吻了一下,往家里走了。
  吕佳呆在那里,看着丈夫渐渐远去的背影,不知道心里是什么滋味。
  入夜,吕佳抱了一束鲜花来看刘东华了。
  “你怎么进来的?”刘东华惊异的问道。
  “我对门卫说是你的老婆,来陪床的。”
  刘东华听她这样说,脸上有点挂不住,便不再讲话了。
  吕佳坐在刘东华的床边,爱怜的看着刘东华:“好点么?”
  刘东华苦笑了一下:“想让我快点好,你好再来一下吗?”
  听了这话,吕佳的眼圈红了。看着泫然欲滴的女人,刘东华觉得有些歉然:“没有什么,是我不好啊。”
  吕佳拦住了他:“不要说这些了。——我已经告诉孟潭你生病了,帮你请了几天假。”
  刘东华的脸红了,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再次面对自己的老板了。他知道,除了辞职,自己已经没有第二种选择。
  吕佳似乎知道他的想法:“别胡思乱想了,孟潭什么也不知道,你不要辞职。——都是我不好,让你受了伤……”
  刘东华黯然的看着她,不知道发生的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明显的感到在张孟潭和吕佳之间有些极端不正常的事情发生,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结果,他不得而知,他感到似乎自己正在踏入一个危险的禁地,如果不早些抽身出来,恐怕未来会有不知名的灾难等待着自己。
  吕佳为他剥了一根香蕉,递到了他的嘴边,看着病恹恹的刘东华,她的眼里似乎燃着一团火:“你的那个好丑,肿起来的样子简直像个榴莲……”
  她的声音仍旧是那么低沉而沙哑,仿佛拥有无穷的磁性。
  刘东华心里一荡,吕佳柔软的肢体仿佛又出现在眼前,他的两腿间又是一阵剧痛,痛楚之下,他闭上了眼睛。
  他不明白,为什么吕佳那么明显的勾引他,但是仅仅他有一点想亲近的意思的时候,对反就开始拼命的反抗?还有,为什么她让自己把她捆起来?难道仅仅是女人特有的受虐思想在作怪不成?
  无论如何他想不明白这些,虽然吕佳坐在旁边和他讲话,但是他觉得大脑昏沉沉的,随便应答着,居然就这样睡过去了。
  
  吕佳爱怜的看了他一会,伸手想抚摸一下他的额头,但是犹豫一下又把手缩了回来。就这样痴痴的看了足有一个小时,吕佳才像猫儿一样悄无声息的走了。
  深夜,刘东华醒来,再也没有一点睡意。他的大脑开始活跃起来:为什么吕佳让我把她捆起来?一定是她对性有一种天然的恐惧,因为她根本就无法过正常的性生活,所以每次做爱的时候张孟潭才不得不把她捆个结实,不过这也他妈的够累的,哪个正常男人受得了这个?
  吕佳不喜欢做爱,可是她为什么要勾引我?到底她喜欢我什么?既然勾引我,为什么又忽然下那么重的手?还有那个张孟潭,也许他早就厌倦了这样的婚姻,才会喜欢上那个看上去异常清纯的李灵吧?
  如果让自己选择,我肯定选择李灵而不是吕佳。刘东华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李灵的面孔又出现在他的眼前。
  那天晚上,他又梦到了李灵,但是这次她只是远远的看着他笑,而没有子弹击中她的颈项。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2

自从初次见面,张孟潭把李灵扔出窗外以来,刘东华第一次发现老总发这么大的火,他不由得担心总经理是不是大脑真的出了毛病。上次他把一个无辜的女孩子像扔麻袋一样穿过玻璃扔到大街上,这次该不会把这个好心的司机给扔下悬崖吧?
  司机很有自控能力,他慢慢的下了车,不卑不亢的盯着张孟潭:“要是我说话不对,您告诉我一声就是了,何苦发这么大的火?”
  站在对面,司机比张孟潭要高出半个头,并且此人身材肥硕,是个典型的北方大汉,相比之下,张孟潭简直就像蹲在大象旁边的一只猴子。
  刘东华松了一口气:好在这次老总发火不至于给对方造成什么伤害,相反,他倒担心如果真的动起手来,张孟潭会不会受伤了。
  可是他又错了。
  张孟潭不理会对方的和解姿态,伸手就抓住了对方的衣领。
  刘东华上前想要解劝,但是张孟潭早就料到了这一手,没等刘东华伸出手,他就用空下来的另一只手一把拉住刘东华的肩头向自己的怀里一带,对方脚步踉跄,马上就要栽进他的怀里的时候,他又变抓为推。这一拉一推使得刘东华腾云驾雾般的飞了起来,向后一跤跌倒,摔了个七荤八素,五脏六腑似乎都移了位。
  刘东华身子悬在空中的时候就已经看到那个司机正伸手握住张孟潭抓住衣领的那只手,试图摆脱对方的控制,可是显然他低估了张孟潭的攻击能力,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机会和这个看上去文弱的北京客人抗衡。张孟潭把刘东华摔开的同时,左手拉住司机的衣领往下一拉,右手变掌为拳,自下而上狠狠的击在司机的小腹上。
  司机显然没想到对方出手如此狠毒,剧痛之下身子向下弯得如同一张弓,张孟潭得理不让人,就势松开他的衣领,反手卡住他的后颈向下一按,捏着拳头没头没脑的打了起来。
  刘东华惊呆了,他没有想到司机竟然那么不禁打,也没有想到老总出手会那么快,连忙忍着疼痛,爬起身来拼尽全力从后面抱住了张孟潭的手臂:“张总,手下留情啊,我们还要和他们合作,把他打坏了不好交待啊……”
  张孟潭挣了两下,顺势停了下来。
  司机忍着疼痛,满面羞惭的爬了起来,不料张孟潭突然又是一脚,踢到了他的下巴上:“给老子滚!”
  刘东华惊呆了,那个一贯温文尔雅的张孟潭到哪里去了?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变得如此喜怒无常?他胆怯的向后退了一步。
  张孟潭觉察到刘东华的动作,回头向他笑了笑:“把东西拿下来,让丫滚蛋好了,咱们自己走着去。”
  他的表情里殊无刚才那种野兽般的狰狞,这反而让刘东华更觉得可怖。他顺从的上车把两个人的东西拿了下来。
  司机颤巍巍的站起来,用手托了托下巴,似乎没什么大碍,于是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看张孟潭,一声不响的上了车,回头向刘东华笑了笑,点点头,开了车走了。
  两个人分别背了自己的背包,刘东华手里提了车上剩下的一些吃食,顺着山路慢慢的往前走,一时间谁也没有说话。
  夕阳渐渐的沉入山间,山风也停了。没有过往的车辆,没有行人,甚至连昆虫的叫声也少了许多,气温降了下来。
  北方的秋天就是这样,白天的太阳似乎能把鸡蛋烤熟,可是到了夜间却让人冷得发抖。
  刘东华的心里有些埋怨老总:人家不过多说了几句话,况且没有什么恶意,干吗对他大打出手?这下好了,到目的地还有几十公里,天马上就要黑了,什么时候才能走到地方?
  可是张孟潭似乎对这些一点也不担心。看看太阳落山了,他拍了拍肚子:“东华,饿了没有?我们吃点东西吧。”他们走的这条路显然顺着山势开出来的,左面是断崖,右面是笔直的山壁。张孟潭走向山壁一个凹进去的地方,从背包里面拿出一块帆布铺到了地上,从刘东华的手里接过袋子,从里面依次拿出烧鸡、香肠、榨菜、纸杯、方便筷子以及一瓶白酒,随后示意刘东华坐下来。
  两个人喝着闷酒,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虫声唧唧,更显得夜晚的宁静。
  月亮升了起来,银白色的月光洒在山上,洒在峭壁上,洒在身上,让刘东华有了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昨天的这个时候自己在干什么?——他想起当时自己正在卧铺车厢和那两个漂亮的女大学生闲聊,当时大家都是那么开心,可是……
  “她们怎么知道我的政治课不及格啊?”刘东华忽然脱口而出。
  张孟潭冷冰冰的笑了:“她们知道的可不止这些,她们还知道你喜欢穿什么牌子的皮鞋,知道你第一次的性行为在哪里发生,知道你内裤的尺寸,知道你习惯用什么样的方式手淫,哼哼,没有她们不知道的。”
  刘东华的头发根根直竖,脸色惨白,就像见了鬼一样,他慢慢的转向张孟潭:“开什么玩笑啊,老总?”他的声音有气无力,似乎充满了乞求。
  “害怕了?”
  “怎么可能?”刘东华的手在发抖,他不能想象如果自己连一点隐私也无法保留的话,那么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还有什么意思。况且,自己不过是一个落魄的白领而已,充其量前一阵子贪污了公司的几十万元资金,任何部门也没有必要对自己这样兴师动众啊。
  张孟潭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忽然转了话题:“你是不是觉得刚才我对那个司机太凶了?”他转移了话题。
  “哦……,那个人的确有点烦。”刘东华惊魂未定的答应着,心里还在思谋着到底张孟潭刚才是不是耸人听闻,如果真的这样,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如果不是真的,那她们怎么知道我的政治不及格?整个旅途自己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啊。
  “心情不好而已。那家伙也他妈的够可怜的,哈哈哈哈……”张孟潭笑着笑着,笑出了眼泪。
  刘东华觉得毛骨悚然,手里拿着半个啃剩下的鸡腿,再也无法下咽。他忽然觉得老总太精明了,好像什么事情都知道,相比之下自己就像一个拙劣的棋手,每每自己的棋子还没有动,对方就已经知道下一步会怎样走,并且早就把对策预备好了。如此说来,自己和吕佳的事情恐怕没有一点可以瞒得过他。
  老总办事喜怒无常,自己根本就摸不透他的路数,说不定下一步他会把我给扔到悬崖下去,谁知道?这家伙古里古怪,手段恶毒,如果他真的向我出手,那么我没有任何能力抵挡得了他的进攻,就是说,此时此刻,没有任何人救得了我。
  刘东华紧张的看了看老总,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后缩了缩。
  张孟潭尽管情绪激动,但是没有漏掉刘东华任何一个小小的动作。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2

“不用担心,等会就有车把我们带到根河了。”他表面上说的是旅途的事情,但是传递的似乎是另外一种信息。尽管刘东华感到了这一点,却无法当真放下心来。
  张孟潭抬头仰视茫茫的夜空,像是自言自语,也像在说给刘东华:“广阔无垠的宇宙,变幻无常的命运,我们对这些了解多少啊?简直他妈的一无所知。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就像生活在培养基里面的细菌病毒一样,自以为生活就是这样,其实我们的一切,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掌控之中。别人是谁?也许是我们所不能了解,也不可能了解的一种存在。比如说,以一个病菌的角度来看,它能理解人的存在与行为吗?能体会到人的意识形态吗?既然如此,在我们遥不可及的地方,为什么就不会有另外一种生命形式在控制着我们?”
  刘东华听的心惊肉跳:“人毕竟是高等动物啊。”
  “你自己说高等就高等了么?病毒会用自己的语言说它们自己才是高等动物,如果你当真听到它们的话还不笑掉大牙?”
  刘东华默然无语,他不知道如何反驳老总,虽然他觉得老总的话匪夷所思,但似乎也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
  张孟潭端起酒杯,一边轻轻的荡着,一边对着月光细细的看着杯中的白酒,两个人好久没有再说话,空气也似乎因为这尴尬的沉默而冻结了。
  “有车来了。”刘东华抬起了头,来路方向响起了微弱的引擎声,刘东华紧张的站了起来。
  “坐下,别理他。”张孟潭的语气分明是在命令他。刘东华不知所措的坐了下来:“我们不要搭他们的车走么?”
  “你忙什么?酒还没喝够。”张孟潭提起瓶子看了看,还有小半瓶,他给刘东华倒了半杯,剩下的倒给了自己。“你的酒量可以啊小刘,抽空我们较量一下。”老总的话没有半点调侃的意思,刘东华有些不好意思:“我哪里敢和老总较量?”不过他的心里暗自得意,在学校和同学一起吃饭的时候,他曾经连续喝掉两瓶高度白酒,镇住了所有的人,也因此交了几个很要好的朋友。
  张孟潭笑了:“说起来,我还真的没有见过比我还能喝的主儿。”提到酒,他笑得非常开心,尴尬的气氛为之一转。
  一辆破旧得几乎要散架的卡车咣当咣当的响着,停到了他们的身边:“两位要搭车么?”一个满脸风尘之色的女子从司机的位置探出头来问道。
  刘东华急切的看了看老总,可是张孟潭连头也没有抬:“你先走吧,我们还没喝完。”
  司机格格的笑了,她的声音在夜空里颤颤的回荡,颇有一种勾人心魄的味道。刘东华几次想拦住那司机,但是一见老总坦然的样子,终于没有多嘴。
  卡车艰难的喘息了几声,然后启动了。
  刘东华失望的看着那卡车向前行驶了一段路,觉得错过了一个好机会。
  张孟潭浑然不觉,只是咂咂有声的啃着一个鸡翅。
  卡车走出大约五十多米的样子,忽然排气管道噼里啪啦的响了几声,然后停了下来。远远的看去,司机拿了一个手电爬了下来,掀开车盖检查着什么,然后又钻到了车底下。
  刘东华心神不定的看了看总经理,张孟潭笑了:“我说东华,你怎么这样沉不住气啊?再等一会,喝完了我们就去帮她的忙。不过我敢打赌,等我们喝完了,她也该修好了。”
  刘东华觉得老总吹牛吹得太离谱了,心想哪有那么巧的事情?要是我们在这里喝到半夜,人家就会修到半夜不成?
  
  两个人把空酒瓶以及吃剩下的东西一股脑的扔下了悬崖,站起来拍拍尘土,背上包裹,恰在此时,那司机从车下爬了出来,上了车,开始发动引擎了。
  “我们快跑几步,不要错过了机会。”刘东华急切的向老总建议说。在这里呆了几个小时只有这一辆车路过,他担心一旦错过,大概真的要走到根河了。
  可是张孟潭依然没有半点紧迫的样子:“慢慢走,我们到那里以前她开不走的。”
  刘东华有些气愤了:你以为你是谁?自大,消极,一无是处,居然你也妄称什么企业家!好,我和你玩到底了!他故意落在后面,一步一拖的走,心想干脆慢点走,让那司机先走了,我看你还有什么话说。
  张孟潭似乎根本就没有留意他的想法,仍然那么从容的,用那种乡间散步的步调向前走着。
  卡车艰难的喘息几声,终于启动了。司机从里面探出头来,向他们招了招手:“两位帅哥,快点了,我稍上你们。”
  刘东华觉得很泄气,老总连这种事情都那么顺,怪不得他能开公司了。
  
  刘东华没有想到的是,老总不单单是小事情上顺利,生意场上也是春风得意。
  本来他们这次来的目的是因为供货商提供的羊绒品质出了问题,但是他们人还没到,这边就已经查出了问题的根源:竞争对手在这里恶意收购,导致部分供应者以次充好。
  刘东华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偏远的地区办事效率居然那么高,那天夜里十一点左右他们到达根河市敖鲁古雅乡的时候,乡党委书记和一个副乡长居然在招待所等着他们,寒暄过后,丰盛的菜肴就端了上来。
  次日,张孟潭带领刘东华去拜访了乡政府的主要官员。让刘东华觉得吃惊的是,每个人都认识老总,在这里,老总似乎左右逢源,妈的怪不得他的生意做得这样成功。刘东华觉得有点不是滋味:他张孟潭比我才大那么几岁啊。
  在乡长办公室,不等老总开口,乡长丹巴就已经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解说清楚,并再三向张孟潭道歉,说竟然为了这样的小事情害他专门跑了一趟,打个电话不就成了?末了向他保证:北京经纬纺织品公司是敖鲁古雅乡招商引资的重点客户,希望张总不要因为这点小事情产生什么想法,他代表乡政府向张总保证,今后绝对不会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张孟潭的答复十分得体,如同两国之间递交国书一样很有分寸,但是有显得有些空洞。
  刘东华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双方都没有提到被老总暴打过的那个司机,似乎那人本来就不曾存在一般,这就是政治么?他觉得不可思议。
  乡长丹巴四十多岁,是蒙古族,但是除了长相有蒙古族所独有的一些特点外,言谈举止和汉人没有什么两样。另外一件让刘东华吃惊的是,这里的人根本就不像他想象的那样穿蒙古民族服装,系腰带,布巾包头,除了部分人用蒙语交谈以外,其他都和汉人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3

丹巴和张孟潭寒暄的时候没有冷落了刘东华,他亲热的拉着刘东华的手:“后生可畏啊,商界现在都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天下,我们都跟不上时代了。”他笑起来的样子非常豪爽,让刘东华觉得很亲切。末了他转向张孟潭:“张总来的巧了,今年呼伦贝尔盟的那达慕大会就在我们乡举行,今天是第二天,你们两位远方来的贵客应该去看一看啊。”
  “一定一定。”张孟潭向他鞠躬致谢。
  “这两天我的事情比较多,不能陪你们玩了,我让助理给你们当导游好了。”一个漂亮的蒙古姑娘走了过来,大大方方的向张孟潭伸出了手:“您好,张总,我叫乌云其其格,希望我这个导游不要让张总失望。”她的汉语说得非常流畅,后来从谈话中得知,这个女孩子两年前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
  乌云其其格是个还有些稚气的开朗女孩子,他对两位客人解释说,她姓乌云,名字叫其其格,其其格就是蒙语“花”的意思。有了他的陪伴,连张孟潭的脸色也没有往日的阴郁了。
  司机小张是个文弱的年轻人,少言寡语,他开着越野车载着张孟潭一行人驶向十几公里以外的那达慕会场。
  “那达慕是什么意思?”在路上,刘东华问乌云其其格。
  “那达慕的原意‘娱乐’、‘游戏’,也叫‘那雅尔’,是我们蒙古族的传统节日,主要包括祭祀、竞技、娱乐、祝福这样一些项目。”
  “你们的祭祀活动很好玩吗?”刘东华饶有兴趣的问道。
  “知道敖包吗?”乌云其其格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
  “不知道,我只会唱敖包相会。”
  “敖包就是‘土堆’或者‘石头堆’的意思。我们的祖先是游牧民族,为了辨别方位,常在自己夏营地和冬营地的高处垒起石头堆作为标志,行军打仗也以石头堆作地形标志。当初萨满教盛行,因为没有寺庙,就把敖包当做山神、河神的神位。蒙古的祭祀活动其实就是祭敖包。”
  乌云指向远处的一个山头:“看到没有?那上面的一些石头堆就是敖包了。在这里你们看不清楚,其实敖包的摆放位置很有讲究的。据说敖包最初只有一个,现在已经发展到了十三个,就是‘十三敖包’。你们看,那个中间最大的敖包就是主敖包。主敖包的东南、西南、西北、东北各有三个小敖包,分别一字排开。主敖包下层是石头垒起的圆台,上面竖一些树干,用毛绳捆成塔的样子,中间插上木杆。敖包祭包括血祭,就是杀牛宰羊,还有火祭,也就是焚烧各种祭品。祭祀的时候,要边献祭边叩拜,主持人唱祭词,歌颂天神地神、山神河神,表达对神灵的崇敬与谢意,祈求神灵的保佑和恩典。”乌云一边说,一边拿出几块巧克力糖分发给大家。
  “那达慕大会的第一天主要就是祭祀,祭祀以后才能举行各种比赛。”
  “这么多的讲究。”刘东华叹道。他指着山坡上星罗棋布的蒙古包问道:“乌云,蒙古人现在都这样住么?”
  乌云笑了:“那些蒙古包都是临时的。原本那里都没有人住,每年到了这个季节,草原上的男女老少都身着盛装,骑马乘车,带上蒙古包,从远近各地赶来参加那达慕。到了以后先是安营扎寨,然后才是有组织的活动。”
  “好像有个集市啊。”刘东华把头探出车窗。远远看去,山坡的左下脚有一块地方人头攒动,看上去真的像个集市。
  “那就是集市啊。那达慕大会不但有集市,有其他活动,比如放电影,棋类比赛,这几年政府又组织了一些科技展览什么的,越来越热闹,也越来越有品味了。”乌云答道。
  刘东华兴奋异常:“那么赛场在什么地方?”
  “拐过山嘴就到了。今年一共有三个赛场,都在这附近。——可惜你们晚到一天,祭祀活动看不到了,但是还可以看到歌舞和比赛。对了,张总喜欢看摔跤、射箭还是看赛马?”乌云转向张孟潭。
  “客随主便,还是您给我们推荐一个项目吧。”
  乌云笑了:“那我们先去看看赛马吧。”她抬腕看了看表:“现在应该是四岁马十八公里赛的决赛时间了。”
  张孟潭很感兴趣:“怎么你们赛马还要分年龄段?”
  “当然了。马龄不同,能力也不一样,就象奥林匹克运动会一样,举重不也是要分级别吗?”能为两位远方的客人解释这些,乌云很开心。
  赛马场是三个赛场中最大的一个,正面人头攒动,人们穿着色彩鲜艳的民族服装,主席台前彩旗招展,前面是一望无际的一片草场。
  嘈杂的人生让刘东华觉得自己仿佛进入了一个梦境,他试着喊了一声,但是即使自己听来都觉得很遥远。
  “怎么没有赛道啊?”刘东华附在乌云的耳边问道。
  “赛马不需要赛道,就在草场上进行,这不是更能体现出他们的实力吗?”
  刘东华笑了:“看样子快开始了。不过赛手怎么还不出场啊?”
  乌云愣了一下:“赛手已经在马上了,你没有看到吗?”
  “什么?”刘东华吃了一惊:“看上去骑在马上的不过是一群十一二岁的小孩子啊。”
  “他们就是赛手啊,难道你以为我们赛手都是成年人?”
  刘东华伸手抓了抓头皮:“不简单,不过很危险啊。”
  乌云笑了,好像成年人对一个提出愚蠢问题的孩子的宽容的笑,她没有回答他的话。
  走近看时,赛马的鬃毛和尾巴上都装饰着各种各样彩色的布条,看上去显得十分精神,小赛手们衣着轻松鲜艳,衣服的前襟后摆、裤腿、帽子上都绣有鸟、蝶以及各种吉祥图案。初次见到这样的阵势,张孟潭和刘东华都觉得异常兴奋,草原上豪放的人们彻底感染了他们,以至于他们也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了。
  一声枪响,数十匹马泼风般的飞驰而去,人群中响起一阵长久的欢呼声。大喇叭里不断传出激动人心的解说,三个解说员分别用蒙语、汉语和鄂温克语向大家报告赛马的情况。
  乌云解释说,每年都有许多鄂温克人参加那达慕。敖鲁古雅乡居住着一批鄂温克族中唯一始终从事游猎生产、从未离开过森林的鄂温克猎民。在这里,鄂温克猎民有一种非常独特的交通工具:桦皮船,此外这里还有中国唯一的驯鹿群,所以敖鲁古雅又被称为“驯鹿之乡”。
   草原上晴空万里,欢笑声此起彼伏。
  小张拿来几个蛋卷冰淇淋分给大家,他们一边吃一边闲聊。
  一个黑点从地平线上出现,人们欢呼起来。一个大约十岁的女孩子扬鞭跃马飞奔而来。等他到达终点线的时候,后面的骑手似乎还在一公里以外。
  解说员兴奋的宣布:“四岁马十八公里赛决赛的冠军获得者是——呼伦贝尔盟阿荣旗霍尔奇乡的小选手——卓娜!”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3

“我们到前面去看看吧。”乌云迫不及待的拉着张孟潭和刘东华往主席台前挤了过去。
  主席台前,面对观众,荣获第一名的赛手卓娜骑在她的那匹黑马上,向右依次有九位赛手骑在自己的马上。
  “他们是获胜的前十名,看到那个老头吗?”乌云激动的指着面对主席台的一位老人,此刻他正手执卓娜的马缰绳向主席台行礼,然后拿了话筒转向大家,开始用蒙古语唱起歌来,一边唱一边做着简单的手势,仿佛在赞美那匹获胜的黑马以及小骑手卓娜。
  “他在干什么?”张孟潭好奇的问。
  “他就是呼伦贝尔盟最有名的马赞艺人吉日嘎拉,在赞美获胜的马匹。——知道吗?他是我外公。”乌云这样说的时候显得特别骄傲。
  刘东华觉得有点好笑,心想你的外公不过是个唱歌的老艺人,也值得你这么自豪吗?他那里知道,在内蒙古大草原上,你随便拉住一个牧民,问他谁是美国总统,他可能压根就没有什么概念,但是如果你提起谁是最棒的马赞艺人,回答几乎毫无例外的都是吉日嘎拉。如果哪个牧民能见到吉日嘎拉,和他握握手说句话什么的,就足以让他回到自己的家乡和牧民们自豪的讲上两年了。
  老人须发皆白,唱起歌来却中气十足。张、刘二人虽然听不懂,但是感到老人唱起来声音抑扬顿挫,非常好听。
  “——它那飘飘欲舞的轻美长鬃
  好像闪闪放光的金伞随风旋转
  它那炯炯发光的两只眼睛
  好像一对金鱼在水中游玩
  它那宽阔无比的胸膛
  好像滴满了甘露的宝壶
  它那精神抖擞的两只耳朵
  好像山顶上盛开的莲花瓣……”
  听乌云随口把老人的赞歌翻译成汉语,刘东华有点呆了:蒙古人真是爱马如命,即使是赞美的话也唱的这样生动,这样动情。
  乌云眼圈有点红了:
  
  “——它向前奔跑的时候
  如同欢乐的彩鸾在空中飞旋
  它纵身驰骋的步态
  好像吃饱的兔子在原野上撒欢
  它高兴欢跳的时候
  好似智敏超众的孙猴大闹天宫……
  
  飞跑起来路旁的人来不及观看
  奔驰起来四蹄一尘不染……
  
  好似欢跳的黄羊
  又像出笼的飞鸟……”
  
  仪式完毕以后,乌云迫不及待的把外公拉到了张孟潭的面前:“外公,他们是北京来的客人,他们很喜欢听你的赞歌。”
  老人开心的笑了,向二人挑起大拇哥,用略显生硬的汉语说道:“北京人,好!我们,朋友!晚上一起喝酒!”
  张孟潭笑了,也笑的十分开心。小刘拿出相机:“大家合个影吧!”
  人们把老人围在中间,用相机抓住了这个难得的瞬间。
  
  夜幕降临了,草原上点起了无数的篝火,马头琴的声音欢快的流淌起来,欢乐的人们围着跳动的火焰载歌载舞,这样的气氛很快的感染了张孟潭和刘东华。他们快乐的加入到其中,浑然忘却了一切尘世的烦恼。
  火上炙烤着肥美的牛羊,大坛的马奶酒不断的搬到火堆旁边的长条桌搭成的台子上,人们跳累了就回来喝酒,认识的,不认识的人聚集在一起欢声笑语,时间似乎凝固在这个欢乐的时刻。
  跳舞间隙,刘东华拉住了乌云:“你看,那些人是干什么的?”他指着一些打扮比较奇特的年轻人问道。
  那些人大都身形健美,但是由于服饰的关系,在人群中显得很突出。他们上身穿用皮革制成,钉有铜、银泡钉的无前襟坎肩式短衣,腰系红、黄、蓝三色围裙。下身穿肥大宽松的白布裤,脚穿皮靴,脖颈上或多或少的套着彩色布条的脖套。
  “他们就是我们的摔跤手。”乌云显得很自豪。
  “今年的那达慕规模很大,仅摔跤一项就有五百一十二位选手参加,这已经很少见了。——不过据说参加摔跤人数最多的是道光元年举行的那场七旗那达慕,那次一共有一千另二十四名摔跤手上了场。”
  “五百多人一起摔跤,该是何等壮观的景象啊!”刘东华叹道。
  “你以为大家同时摔跤啊?”乌云笑得花枝乱颤。“五百多人分成两队,一对一对的比赛,这是淘汰赛。到今天为止已经淘汰了两百五十六人,明天继续淘汰,整个比赛要等后天才全部结束。——到时候入围的选手一共十二人,第一名就是阿尔斯愣。”
  “阿尔斯愣?我知道,我听过的一首蒙古歌曲就叫‘阿尔斯愣的眼睛’。”
  “是德德玛的歌曲。阿尔斯愣是雄狮的意思。后面的名次依次是扎安、哈尔查盖、雄呼尔,汉语意思是大象、雄鹰和海东青,都是有级别的勇士。你看到他们脖子上的脖套没有?脖套越多的说明参加比赛的次数就越多,获胜的次数也就越多。”乌云因为喝了酒,脸色红扑扑的,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得楚楚动人。
  看着这个开朗而漂亮的姑娘,刘东华的内心深处涌起一阵酸楚:不知道李灵现在正在做什么?此时此刻,她也会想起我吗?她还记得当初我送她去医院时对我的依恋吗?今生今世她真的能把我的臂膀当成一个避风港吗?
  一辆吉普车由远而近,来的是乡长丹巴。
  牧民们拉住丹巴跳起舞来,丹巴一边跳,一边向立在一边的张孟潭示意,一曲过后,他擦着汗走了过来:“玩的高兴吗,张总?”
  张孟潭笑了:“怎么不高兴?不过在这个时候见了你是最高兴事情啊。你这个父母官也来与民同乐了?”
  丹巴伸手在张孟潭的肩膀上捣了一拳:“还和我来这套。”
  见老总和乡长开玩笑,刘东华忽然觉得自己似乎对他的了解实在太少了,这个喜怒无常的家伙有时候真的挺可爱的。
  “我听说张总的是海量,今天喝了多少马奶酒啊?”丹巴拉着张孟潭的手问道。
  “哈哈,也没喝多少,你老哥不来,谁能喝的尽兴啊?”张孟潭忽然显得非常有兴致。
  “好朋友!”丹巴一把抱住了他:“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十几个比较有身份的牧民围坐到了桌子旁边,乡长端起一碗酒,先按照汉族的习惯和张孟潭、刘东华碰了杯,然后一饮而尽,周围的人轰然叫好。很快,大家解开衣领,畅所欲言,推杯换盏的喝了起来。
  张孟潭酒到杯干,越喝越精神,由此博得了几乎所有人的好感。喝到酣处,丹巴端起一碗酒站了起来,他先用蒙古语唱了一首歌曲,然后恭敬的把那碗酒敬给张孟潭。张孟潭懂得一些蒙古礼节,连忙立起身来双手接过碗,先是用指尖蘸了一点酒,按照当地习俗敬过天地,然后一饮而尽,把空碗向四面示意,牧民们轰然叫好。
  丹巴又来敬刘东华,刘东华连忙依样施为,也博得了满堂喝彩。
  跳舞的人兴致不减,酒桌旁边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人们为北京来客的豪爽而折服,纷纷想找机会敬上一杯酒。
  刘东华连连喝了五大碗,觉得大脑有些发晕,马奶酒的度数似乎不高,应该还能支撑一阵,但是自己肚子的容量似乎有点问题了。
  当一个摔跤手捧上第六碗酒的时候,他喝到一半便吐得一塌糊涂。
  周围的人对他报以热烈的掌声。他以为自己丢尽了人,殊不知他的行为已经为自己在牧民间竖立了一个非常好的形象,蒙古人最喜欢的就是这样豪爽的汉子。
  刘东华醉眼迷离的看着张孟潭,觉得老总真是让自己吃惊,他喝的比自己至少多出两碗,但是居然一点事情也没有。
  丹巴拍了拍手,建议大家换成小碗敬北京的朋友,但是张孟潭拦住了他:“乡长,今天我们一定要喝个痛快!”丹巴此时也喝了有六七碗的马奶酒,似乎有点醉了,见张孟潭如此豪爽便不再阻拦。
  张孟潭和丹巴靠在一起,喝酒,聊天,吸烟,肆无忌惮的放声大笑,刘东华坐在旁边看着,觉得真情流露的老总显得十分亲切。为什么自己以前总是对他有偏见?难道他真的有什么反常的地方吗?好像没有啊。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3

乌云其其格牵着外公的手挤到了张孟潭的面前,张孟潭连忙起身行礼。吉日嘎拉亲热的拉了张孟潭的手说了一通欢迎的话。乌云满满的斟了一碗酒端给外公,老人端到张孟潭的面前:“尊贵的客人,其其格说,民歌,你们喜欢,老歌,我来唱!”
  听了老人的话,牧民们欢声四起。刘东华也兴奋起来:看样子吉日嘎拉这位老艺人在牧民中的声望非常的高。
  张孟潭必恭必敬的站在对面,丹巴也垂手而立。
  老人清了清嗓子,开始唱起来。他唱的歌曲曲调比较生硬,听起来似乎和这几天经常听到的蒙古小调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是铿锵有力,隐隐似有金鼓之声。老总一定喜欢这样的歌曲。这样想着,刘东华抬头看了看老总,然而在这一扫视之间,刘东华愣住了,张孟潭浑身颤抖的立在那里,正以一种极其恐怖的眼神看着吉日嘎拉。他本能的感觉到,刚才的一瞬间必定发生了极其可怕的事情。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3

 第五章 夜谈
  
  蒙古老艺人吉日嘎拉前来给张孟潭敬酒,张孟潭恭敬的垂手而立,老艺人的歌曲刚刚唱了开头的两句,张孟潭就变了脸色。
  大家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到了吉日嘎拉的身上,因为老人自重身份,很少在一般场合给人唱祝酒歌,尤其是当地人难得听到这样的古老的歌曲。
  可是刘东华却注意到老总情绪上发生的骇人变化。
  当老人的第一句刚刚唱出来,张孟潭就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尽管表面上他想保持平静,但是他的双腿却抖得异常厉害。他的脸色发青,瞳孔如同将死的人一般忽然扩大,脸上的肌肉开始没有规律的抽动起来。
  张孟潭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慢慢的又向后退一步,此刻他距离刘东华仅有一步之遥。
  刘东华吓坏了,不知道老总看到了什么让他如此恐怖的事情,尽管酒喝多了,他还是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刚想说点什么,却听到张孟潭耳语一般的说出两个字:“程高!”
  “什么?”刘东华不知道老板在说什么。
  “我们快走。”依旧是耳语般的低声,但是声音里充满了愤怒与恐怖。
  丹巴注意到张孟潭的变化,往前走了一步:“张总,你怎么了?”
  “快跑!”张孟潭蓦然大叫一声,一把拉住了刘东华转身就要跑,然而此刻丹巴已经来到张孟潭的身边,友好的拉住了他的左手:“怎么……”
  丹巴的话还没有说完,张孟潭就已经旋风般的动作起来。他把左手向下一压,顺势往上一翻,摆脱了丹巴的手,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往怀里一带一扭,同时右手握拳猛的向下砸去,众人的耳边只听得一声清脆的断裂声,丹巴惨叫一声,往后退了一步,张孟潭看也不看的左脚横向飞起,结结实实的踢到丹巴的头上,丹巴硕大的身子如同一捆稻草般的横向飞起,扑通一声跌倒在地上便一动不动了。
  刘东华糊里糊涂的被老总拖住,心里明白一定发生了十分可怕的事情,来不及问什么,随着张孟潭就往外跑,可是张孟潭刚刚迈出两步,迎面一个摔跤手就拦住了他。那个摔跤手的颈项上套了七八个彩色的套子,嘴里简短的喊了一句蒙语,伸手就向张孟潭的前胸抓来。
  张孟潭一声断喝,迎面一拳捣了过去。这一拳突兀而来,后发而先至,等摔跤手觉出不对的时候,他的鼻子已经如同一个鸡蛋壳一样爆裂开来,刹时间鲜血迸现,摔跤手狂叫一声蹲了下去。张孟潭得理不让人,飞起一脚把他踢开,拉着刘东华几步窜了出去。
  一声呼哨,一个中年蒙古男子高声喊了几句,远近的牧民立刻向这边靠拢过来。
  张孟潭拉着刘东华专门往人少的地方跑,可是四周马蹄得得,远近的人们在用听不懂的语言呼哨,慢慢的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包围圈,不论他们往那个方向跑,都有人指挥着牧民提前到前面堵截。
  刘东华觉得他们两个仿佛变成了被围猎的野兽,恐怖攫住了他的喉咙,早先喝下去的七八碗马奶酒此刻也吓得尽数变成了冷汗流了出来。
  张孟潭一边拖着刘东华跑,一边观察着地形,当他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逃脱的时候,忽然眼睛落到了远处停着的丹巴的吉普车上面。
  “程高,我们必须逃到吉普车那里!”他立住了脚,把附近的一张桌子提起来,掰下两条桌腿。
  刘东华愣了一下:刚才他就喊程高快走,谁是程高?
  “跟在我的身后,千万不要让他们抓到你。”
  从侧面看去,张孟潭似乎已经到了癫狂的状态,他咬紧牙关,脸上筋肉扭曲,血贯瞳仁,看上去甚是可怖。
  周围的牧民正慢慢的缩小包围圈,远远的看去,牧民们的脸色在晃动的火把照射下显得阴晴不定,刘东华的内心感到一片冰冷,似乎自己已经落入一个无法脱身的罗网中。他想起书中读到的关于古人打围的场景,心想那情形的确激动人心,但是对于猎物来讲根本就是惊心动魄了,因为它们是在为了自己的性命而狂奔。如今,他觉得自己和老总就成了无法脱身的野兽。他弄不明白,到底那些蒙古人如何招惹了老总,抑或是老总如何招惹了这些好客的蒙古人,致使他们在这样一个美丽的节日里遭到如此冷酷的猎杀。
  张孟潭大叫一声,提着两根桌腿向前冲去,刘东华知道,为了保住性命他必须紧随其后。三个蒙古大汉从左中右三个方向扑向张孟潭,其中两个穿着摔跤手的服色,另外一个穿着民族服装,可是这个普通服色的人却长得异常威猛。
  刘东华向左边普通服色的牧民迎了上去,但是就在两人相遇前的一瞬,却忽然转身以后背撞向那人。那个牧民本来将两手挡在前面要抵挡张孟潭的正面进攻,不料对方忽然给了他一个后背,一错愕之间,他停顿了一下,就在这电光石火的一刹那,张孟潭挺起身子,头部向后猛的一撞,只听夜空里啪传来的一声响亮,那个牧民闷哼一声,双手掩面蹲了下去。
  另外两个摔跤手丝毫没有停顿,一左一右向他扑了过来,张孟潭左手桌腿向上一扬,两个摔跤手不知道他要进攻哪个,略微停顿一下,他右手的桌腿已经着地卷来,一声响亮,右边的摔跤手狂叫一声,一头栽倒在地,左边的那个一脚飞起,直取张孟潭。张孟潭向后略闪了闪,随即也是一脚撩起,正踢中那人的下阴。摔跤手惨叫一声,向后跌出。
  周围的牧民中响起一阵惊叫,这些朴实的北方汉子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人用这样恶毒的方式和他们动手,也根本就想不到这个看上午文质彬彬,甚至有些不起眼的北京客人手段会如此狠辣,身手会如此矫健。
  刘东华也看得呆了,他只在武侠小说里面才看到过类似的场面,莫非老总曾经受过特种兵训练不成?除了在电影里,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以如此简洁而冷酷的方式击倒对手的。
  张孟潭脸色铁青,神情如同魔鬼一般可怖。他大叫一声:“程高,跟紧我,我绝不丢下你!”见刘东华紧紧的尾随其后,他放心的向前冲去。
  呼哨声四面响起,牧民们开始向后退,包围圈开始分散开来,与此同时,四面八方马蹄声由远而近。
  “糟了!”张孟潭脸上的肌肉抖了一下,脚下步伐加快,眼看着距离吉普车只有二十多米远了,迎面有六七匹快马向他们冲了过来。
  张孟潭脚下丝毫没有停顿,正面向那些马冲了过去。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3

 第五章 夜谈
  
  蒙古老艺人吉日嘎拉前来给张孟潭敬酒,张孟潭恭敬的垂手而立,老艺人的歌曲刚刚唱了开头的两句,张孟潭就变了脸色。
  大家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到了吉日嘎拉的身上,因为老人自重身份,很少在一般场合给人唱祝酒歌,尤其是当地人难得听到这样的古老的歌曲。
  可是刘东华却注意到老总情绪上发生的骇人变化。
  当老人的第一句刚刚唱出来,张孟潭就本能的向后退了一步,尽管表面上他想保持平静,但是他的双腿却抖得异常厉害。他的脸色发青,瞳孔如同将死的人一般忽然扩大,脸上的肌肉开始没有规律的抽动起来。
  张孟潭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慢慢的又向后退一步,此刻他距离刘东华仅有一步之遥。
  刘东华吓坏了,不知道老总看到了什么让他如此恐怖的事情,尽管酒喝多了,他还是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刚想说点什么,却听到张孟潭耳语一般的说出两个字:“程高!”
  “什么?”刘东华不知道老板在说什么。
  “我们快走。”依旧是耳语般的低声,但是声音里充满了愤怒与恐怖。
  丹巴注意到张孟潭的变化,往前走了一步:“张总,你怎么了?”
  “快跑!”张孟潭蓦然大叫一声,一把拉住了刘东华转身就要跑,然而此刻丹巴已经来到张孟潭的身边,友好的拉住了他的左手:“怎么……”
  丹巴的话还没有说完,张孟潭就已经旋风般的动作起来。他把左手向下一压,顺势往上一翻,摆脱了丹巴的手,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往怀里一带一扭,同时右手握拳猛的向下砸去,众人的耳边只听得一声清脆的断裂声,丹巴惨叫一声,往后退了一步,张孟潭看也不看的左脚横向飞起,结结实实的踢到丹巴的头上,丹巴硕大的身子如同一捆稻草般的横向飞起,扑通一声跌倒在地上便一动不动了。
  刘东华糊里糊涂的被老总拖住,心里明白一定发生了十分可怕的事情,来不及问什么,随着张孟潭就往外跑,可是张孟潭刚刚迈出两步,迎面一个摔跤手就拦住了他。那个摔跤手的颈项上套了七八个彩色的套子,嘴里简短的喊了一句蒙语,伸手就向张孟潭的前胸抓来。
  张孟潭一声断喝,迎面一拳捣了过去。这一拳突兀而来,后发而先至,等摔跤手觉出不对的时候,他的鼻子已经如同一个鸡蛋壳一样爆裂开来,刹时间鲜血迸现,摔跤手狂叫一声蹲了下去。张孟潭得理不让人,飞起一脚把他踢开,拉着刘东华几步窜了出去。
  一声呼哨,一个中年蒙古男子高声喊了几句,远近的牧民立刻向这边靠拢过来。
  张孟潭拉着刘东华专门往人少的地方跑,可是四周马蹄得得,远近的人们在用听不懂的语言呼哨,慢慢的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包围圈,不论他们往那个方向跑,都有人指挥着牧民提前到前面堵截。
  刘东华觉得他们两个仿佛变成了被围猎的野兽,恐怖攫住了他的喉咙,早先喝下去的七八碗马奶酒此刻也吓得尽数变成了冷汗流了出来。
  张孟潭一边拖着刘东华跑,一边观察着地形,当他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逃脱的时候,忽然眼睛落到了远处停着的丹巴的吉普车上面。
  “程高,我们必须逃到吉普车那里!”他立住了脚,把附近的一张桌子提起来,掰下两条桌腿。
  刘东华愣了一下:刚才他就喊程高快走,谁是程高?
  “跟在我的身后,千万不要让他们抓到你。”
  从侧面看去,张孟潭似乎已经到了癫狂的状态,他咬紧牙关,脸上筋肉扭曲,血贯瞳仁,看上去甚是可怖。
  周围的牧民正慢慢的缩小包围圈,远远的看去,牧民们的脸色在晃动的火把照射下显得阴晴不定,刘东华的内心感到一片冰冷,似乎自己已经落入一个无法脱身的罗网中。他想起书中读到的关于古人打围的场景,心想那情形的确激动人心,但是对于猎物来讲根本就是惊心动魄了,因为它们是在为了自己的性命而狂奔。如今,他觉得自己和老总就成了无法脱身的野兽。他弄不明白,到底那些蒙古人如何招惹了老总,抑或是老总如何招惹了这些好客的蒙古人,致使他们在这样一个美丽的节日里遭到如此冷酷的猎杀。
  张孟潭大叫一声,提着两根桌腿向前冲去,刘东华知道,为了保住性命他必须紧随其后。三个蒙古大汉从左中右三个方向扑向张孟潭,其中两个穿着摔跤手的服色,另外一个穿着民族服装,可是这个普通服色的人却长得异常威猛。
  刘东华向左边普通服色的牧民迎了上去,但是就在两人相遇前的一瞬,却忽然转身以后背撞向那人。那个牧民本来将两手挡在前面要抵挡张孟潭的正面进攻,不料对方忽然给了他一个后背,一错愕之间,他停顿了一下,就在这电光石火的一刹那,张孟潭挺起身子,头部向后猛的一撞,只听夜空里啪传来的一声响亮,那个牧民闷哼一声,双手掩面蹲了下去。
  另外两个摔跤手丝毫没有停顿,一左一右向他扑了过来,张孟潭左手桌腿向上一扬,两个摔跤手不知道他要进攻哪个,略微停顿一下,他右手的桌腿已经着地卷来,一声响亮,右边的摔跤手狂叫一声,一头栽倒在地,左边的那个一脚飞起,直取张孟潭。张孟潭向后略闪了闪,随即也是一脚撩起,正踢中那人的下阴。摔跤手惨叫一声,向后跌出。
  周围的牧民中响起一阵惊叫,这些朴实的北方汉子从来没有想到会有人用这样恶毒的方式和他们动手,也根本就想不到这个看上午文质彬彬,甚至有些不起眼的北京客人手段会如此狠辣,身手会如此矫健。
  刘东华也看得呆了,他只在武侠小说里面才看到过类似的场面,莫非老总曾经受过特种兵训练不成?除了在电影里,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以如此简洁而冷酷的方式击倒对手的。
  张孟潭脸色铁青,神情如同魔鬼一般可怖。他大叫一声:“程高,跟紧我,我绝不丢下你!”见刘东华紧紧的尾随其后,他放心的向前冲去。
  呼哨声四面响起,牧民们开始向后退,包围圈开始分散开来,与此同时,四面八方马蹄声由远而近。
  “糟了!”张孟潭脸上的肌肉抖了一下,脚下步伐加快,眼看着距离吉普车只有二十多米远了,迎面有六七匹快马向他们冲了过来。
  张孟潭脚下丝毫没有停顿,正面向那些马冲了过去。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3

骑手们手里拿着鞭子或长长的套马杆,飞快的向张孟潭包抄过来,张孟潭咬牙切齿的大叫一声向前迎了过去。他冲向一匹快马,马上的骑手手里拿了一根鞭子劈头向他抽了过来,张孟潭身子向下一伏,手中桌腿向马腿击去,顷刻间那匹马的腿骨生生被他打断。一声长嘶,马摔倒在地上,骑手也大叫着被摔出好远。
  张孟潭不理会骑手,继续往前冲去。
  刘东华情急之中想跟上老总,但是几匹马斜刺里飞来,从中间隔断了他和老总,在避无可避的当口,他的脸上热辣辣的被抽了一鞭子。一声大叫,刘东华捂住脸蹲了下来,闪眼间但见身前身后都是飞奔的马蹄,只吓得他魂飞魄散。
  两个摔跤手从后面冲了过来,把他按到在地,刘东华回头看时,其中的一个提起拳头猛的击了下来,刘东华眼前一阵发黑,险些晕过去。
  牧民们七手八脚的围住他,有人拿了绳索把他结结实实的捆了起来。
  张孟潭一连避开几匹马,眼看就要冲到吉普车跟前了,却忽然觉得不对头,回头看时,见刘东华被抓了起来,他狂暴的大叫一声,继续向前冲了几步,忽然停下了。
  他慢慢的转回头来,恰好看着刘东华在被牧民七手八脚的捆了起来,其中两个牧民正在拼命的踢打着他。
  张孟潭大叫一声:“妈的,老子和你们拼了!”他舞动两个桌腿向回杀来,想要来救刘东华。就在他这一分心的当口,后边两匹马交错着向他冲了过来,等他惊觉不对的时候,一名骑手已经挥动着五米多长的套马杆套在了他的头上。
  张孟潭一个跟头摔倒在地,他丢开桌腿拉住套马杆的颈部,想挣脱开束缚,但是那个骑手显然是个草原上的好手,一招得手便迅速催马飞奔,张孟潭一头摔倒,被那匹快马拖在后面拼命挣扎,此刻另外一个骑手催马向前,趁张孟潭无力反抗的时候挥动套马杆准确的套住了他那左右踢蹬的左脚。两个骑手纵马向两个方向飞驰而去,眼看着张孟潭就要被生生拉成两段,刘东华恐怖的大叫一声。扭过了头,不敢再看。
  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有人用蒙古语大喝一声,那两个骑手立刻调转马头,驰向同一个方向。
  刘东华听的真切,那声音是乡长丹巴发出来的。丹巴被张孟潭扭断了胳膊,头上又被踢了一脚,当时已经昏过去了,牧民们七手八脚的把他救治起来,他清醒以后第一眼就看到张孟潭所处的危险情景,便不顾一切的大喝一声。
  此刻,张孟潭摆脱了套在头上的套马杆,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摆脱脚上的绳套,因为那马的速度太快了。
  骑手拖着张孟潭绕了好大的一个圈子,才跑到乡长丹巴的附近。
  他的马一停下来,众牧民就一拥而上,七手八脚的按住了张孟潭,此刻张孟潭就是有再大的力气也无法站立起来,何况他被那匹马拖了很远的路程,衣服已经撕成碎片,身上伤痕累累,筋疲力尽了。
  一个牧民照定他的顶门当头一脚,张孟潭就此昏了过去。
  丹巴的左半边脸肿得老高,自己托着断臂,痛苦的来到刘东华的身边:“张总怎么了,你知道吗?”
  刘东华吓得面无人色:“乡长,他忽然拉着我就跑,我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不关我的事啊。”
  丹巴示意解开刘东华,牧民们似乎很不情愿,丹巴愤怒的向他们吼了几句蒙古语,于是有人解开了绑住刘东华的绳子。
  丹巴的脸上流淌着豆大的汗珠,他咬紧牙关,断断续续的告诉刘东华不要怕,一定是张总产生了什么误会。他必须带他们立刻赶回乡里,不然愤怒的牧民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一个老年牧民愤怒的和丹巴抗争着什么,他一边说,一边指着那些受伤的牧民和马匹,刘东华大致知道了他的意思,连忙向丹巴保证:“乡长,今天发生的一切损失都由我们公司赔偿……”
  丹巴勉强的笑着,摆了摆手。他安排牧民们用大车把受伤的人送到乡医院,等他们出发了,才回头照顾自己。
  人们七手八脚的把仍旧昏迷的张孟潭抬到车的后座,刘东华坐在旁边照顾着老总,乡长坐在前面,小刘开车,后面跟了十几个骑手,一路浩浩荡荡的直奔乡政府。
  看着软绵绵的靠在自己身上的张孟潭,忽然有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当初自己不就是这样保护着李灵去医院的么?他知道,蒙古牧民生性豪爽,但是绝对不是可以随意欺凌的民族,今天老总对他们大打出手,如果不给出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恐怕麻烦就大了。
  刘东华被鞭子抽过的脸上火辣辣的,身上也因为挨了好多拳脚而痛不可当。他知道,尽管刚才老总那么骁勇,但是现在到了自己保护老总的时候了。看上去那个丹巴还比较清醒,应该可以沟通的,他绝对不可以再次触怒这些人了。
  张孟潭依旧被绳索牢牢的绑着,此刻他像个熟睡的孩子斜斜的依靠在刘东华的身上,他的脸上分明还有着狂暴和痛苦的痕迹。刘东华不想弄醒他,他心里有这样的感觉:昏迷状态或者熟睡的老总似乎是压力最小的时候。
  在医院,丹巴安排医生给张孟潭检查了一下,发现他只受了一些皮外伤,就给刘东华拿了一些外用药。
  在处置室,丹巴一边让医生处理骨折的胳膊,一边告诉刘东华:“现在只能让你们住看守所了。牧民的情绪不好,我也不能总在你们的身边,万一有人做出过激的举动就对不起远来的客人了。今天这里要处理的伤员多,张总只受了皮外伤,你拿了这些药水什么的到看守所帮他敷一下吧,医生实在忙不开了。”
  刘东华一再向丹巴表示歉意,乌云其其格按照丹巴的指令打电话找来了乡政府的保卫科长巴特尔,陪着刘东华把依旧昏迷不醒的张孟潭送到了看守所。
  即将离开的时候,乌云犹豫了一下,把刘东华拉到了一边:“您最好不要松开张总,除非他完全清醒过来以后……”
  “我明白。”刘东华简短的答道。他没来由的觉得自己很对不起这个漂亮的蒙古姑娘。
  保卫科长巴特尔简单的给刘东华介绍了一下房间的设施,然后为不得不把他们暂时扣押起来而道了歉,便和乌云出去,反锁了房门。
  月亮下去了,漆黑的夜静悄悄的,刘东华忍受不了这样的孤寂,拉上了窗帘,坐在房间那把椅子上,悲哀的看着躺在床上的张孟潭,心想这个喜怒无常的男人到底拥有什么样的变态心理?是精神分裂吗?为什么总是做出一些反常的事情?可是平时他真的很正常啊。
  这样想的时候,张孟潭痛苦的呻吟一声,睁开了眼。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4

看到坐在椅子上的刘东华,张孟潭难为情的笑了:“我喝多了吧?唉,做了个怪梦……”他翻身想要坐起来,却发现自己被结结实实的捆着。他的脸色变得惨白:“原来不是梦……”
  刘东华来到了床前:“老总,你醒过来了吗?”
  “把我放开吧,东华。”张孟潭觉得全身没有一个地方不痛。
  刘东华犹豫了一下,想到乌云走的时候嘱咐的话,他明白乌云的意思,如果张孟潭真的有问题,那么一旦得到自由,那么他发起疯来就是再来十个人也挡不住,乌云害怕老总伤害了自己。也许正是因为她对自己表现了关心,才觉得对她有一种歉疚心理吧?
  张孟潭看出了他的疑虑,笑了。他的半边脸肿得像个馒头,因而笑起来的样子很可怕。
  “放开我吧,别担心,我没有发疯。”
  他眼里的真诚打动了刘东华,刘东华记起了在那达慕大会上老总发疯的时候其实一直都在回护自己,看样子似乎生怕自己受到牧民的伤害,尽管他当时好像把自己当成了另外的一个人。
  想到这里,刘东华胸口一热,二话不说就上前解开了那些捆得非常死的绳子。
  刘东华把两个床上的被子集中到张孟潭的床上,堆在他的身后让他靠住,然后绞了一条毛巾递给张孟潭。
  张孟潭浑身发软,拿过毛巾轻轻擦了两下,但是脸疼的厉害,他只好轻轻的擦了擦嘴唇。刘东华把那些外用药拿了出来:“张总,您要不要往身上涂点药?”
  他苦笑一下:“不用了,反正也没受多大的伤。”这样说的时候,他觉得身上似乎脱了一层皮,被马在地上拖上两公里,谁也不会很舒服的。但是他一点也不想动。
  他接过刘东华递过来的一杯水,轻轻的喝了一口,然后放了下来。
  他们两个很久都没有说话。
  窗外是无边的黑暗,房内白亮的日光灯管散发着跳动不定的光线,刘东华不敢看老总,他觉得非常压抑,似乎自己也要疯掉了。然而就在这异常压抑的感觉中,他忽然听到老总在抽泣。
  刘东华惊呆了,在他的眼里,张孟潭这个铁铮铮的汉子从来就没有对任何人或者任何事情示过弱,自从第一次见面以来,他一直都是一个强者,他的身上似乎有一种压倒一切的优势,即使是面对上千蒙古牧民的围攻的时候也不曾见到他有一点胆怯的意思,可是现在为什么他哭了?
  “张总,您……怎么了?”刘东华小心翼翼的问道。
  张孟潭双手捂住自己的脸,用一种让人心碎的姿势继续垂头而坐,他试图压住自己的抽泣声,但是一点也没有用,悲伤如同积蓄已久的洪水,一旦决堤而出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我……,我……,我该……,怎么……办……啊……”
  张孟潭语不成声,无助的哭泣着,刘东华也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哀伤,他明白,能压倒这个人的绝对不是普通的情感。很久以来,他一直觉得老总很不顺眼,谁知道在他平静的,有时候甚至是有点装腔作势的外表下隐藏了多么巨大的痛苦。他拿过毛巾重新洗过,然后默默的递给老总。
  老总用毛巾捂住脸,不再出声,但是双肩抽动得更加剧烈了。
  如同暴风雨过后的平静,老总慢慢的停止了哭泣。他轻轻的擦了把脸,然后伸手拿过那杯水,喝了一口。
  刘东华有点尴尬的看着他,心想老总一时软弱,在我的面前哭成这个样子,以后不知道该怎么整治我了,况且如果他知道我和吕佳的事情就更麻烦了,等回北京以后立刻辞职。
  “你一定以为我是个典型的人格裂变病人吧?”张孟潭的眼睛肿得像桃子一般,他从衣袋里面摸出一包已经揉得不成样子的香烟,抽出一只还能抽的,递给刘东华,刘东华摇了摇头,于是张孟潭自己点上了,吸了一口,然后慢慢的吐了出来。
  “没有啊,我觉得当时你一定发现有什么人要对我们不利,才和他们动的手。那些牧民也真不是东西,这么多人打一个……”刘东华这样说的时候,觉得自己很无耻,其实他一直都觉得老板有些人格裂变。况且他也觉得自己的话完全不能自圆其说,你这里巴巴的扭断了人家的胳膊,打烂了人家的鼻子,当然别人不肯当傻瓜,站在那里等着挨打了。
  “我没有疯,不过到了今天,我发现自己已经支持不下去了。”
  他喝了一口水,语气平静得要命,仿佛他说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我的事情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一旦泄漏了我的过去,很可能要不了多久我就要丢掉性命,知道我过去的人也会卷进无穷的麻烦之中。——不过我发现麻烦已经开始找你了,所以,对你讲讲也无所谓了,不过真的很对不起你。”
  在寂静的夜里,刘东华听着老总以平静的口吻说着这样的话,觉得毛骨悚然,他不知道老总到底想说什么,但是心里明白他即将叙述的往事一定会让自己觉得心惊肉跳,不然怎么连他这样的硬汉都害怕成这个样子?难道张孟潭是国民党间谍?或者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务?要不然就是他身上背了几条人命,是公安部门通缉的杀人犯也说不好,单单看这家伙行凶打人的那股子狠劲,还有超级敏捷的身手,就已经让人觉得很不安全了。
  他抖抖的摆了摆手:“张总,您还是休息吧,有事明天说好吗?”
  “明天怎么?还不是一样?我记得有一首歌叫《明天会更好》,可是自从卷进这件事情以后,我的明天就他妈的没有好过。”张孟潭的语气非常平静,但是平静中带着一种极端的绝望。
  “你是不是一直都觉得我这个人很奇怪?”他用一种异常严厉的眼光看着刘东华,顿时让对方感到了很大的压力。
  “没有啊,只不过……,”刘东华语无伦次的说,很久以来,他一直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事情在困扰着老总,尽管心里明白一旦知道了他的过去,自己也许会陷入更尴尬的境地,但是好奇心一旦被勾起来就不容易按捺下去。他想起一句西方谚语:好奇心会害死一只猫。——不过说老实话,任何一只好奇的猫都不会相信好奇心当真会害死自己。
  “你知道四月一日是什么日子吗?”因为张孟潭刚刚哭过,所以说起话带着浓重的鼻音,听起来怪怪的。
  “是愚人节啊。”刘东华一边回答,一边想起愚人节那天自己有没有上过什么当。
  “2001年的愚人节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知道吗?”
  “2001年……,”刘东华挠了挠头,“我想起来了,好像中美撞机事件就发生在那天。”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4

看到坐在椅子上的刘东华,张孟潭难为情的笑了:“我喝多了吧?唉,做了个怪梦……”他翻身想要坐起来,却发现自己被结结实实的捆着。他的脸色变得惨白:“原来不是梦……”
  刘东华来到了床前:“老总,你醒过来了吗?”
  “把我放开吧,东华。”张孟潭觉得全身没有一个地方不痛。
  刘东华犹豫了一下,想到乌云走的时候嘱咐的话,他明白乌云的意思,如果张孟潭真的有问题,那么一旦得到自由,那么他发起疯来就是再来十个人也挡不住,乌云害怕老总伤害了自己。也许正是因为她对自己表现了关心,才觉得对她有一种歉疚心理吧?
  张孟潭看出了他的疑虑,笑了。他的半边脸肿得像个馒头,因而笑起来的样子很可怕。
  “放开我吧,别担心,我没有发疯。”
  他眼里的真诚打动了刘东华,刘东华记起了在那达慕大会上老总发疯的时候其实一直都在回护自己,看样子似乎生怕自己受到牧民的伤害,尽管他当时好像把自己当成了另外的一个人。
  想到这里,刘东华胸口一热,二话不说就上前解开了那些捆得非常死的绳子。
  刘东华把两个床上的被子集中到张孟潭的床上,堆在他的身后让他靠住,然后绞了一条毛巾递给张孟潭。
  张孟潭浑身发软,拿过毛巾轻轻擦了两下,但是脸疼的厉害,他只好轻轻的擦了擦嘴唇。刘东华把那些外用药拿了出来:“张总,您要不要往身上涂点药?”
  他苦笑一下:“不用了,反正也没受多大的伤。”这样说的时候,他觉得身上似乎脱了一层皮,被马在地上拖上两公里,谁也不会很舒服的。但是他一点也不想动。
  他接过刘东华递过来的一杯水,轻轻的喝了一口,然后放了下来。
  他们两个很久都没有说话。
  窗外是无边的黑暗,房内白亮的日光灯管散发着跳动不定的光线,刘东华不敢看老总,他觉得非常压抑,似乎自己也要疯掉了。然而就在这异常压抑的感觉中,他忽然听到老总在抽泣。
  刘东华惊呆了,在他的眼里,张孟潭这个铁铮铮的汉子从来就没有对任何人或者任何事情示过弱,自从第一次见面以来,他一直都是一个强者,他的身上似乎有一种压倒一切的优势,即使是面对上千蒙古牧民的围攻的时候也不曾见到他有一点胆怯的意思,可是现在为什么他哭了?
  “张总,您……怎么了?”刘东华小心翼翼的问道。
  张孟潭双手捂住自己的脸,用一种让人心碎的姿势继续垂头而坐,他试图压住自己的抽泣声,但是一点也没有用,悲伤如同积蓄已久的洪水,一旦决堤而出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我……,我……,我该……,怎么……办……啊……”
  张孟潭语不成声,无助的哭泣着,刘东华也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哀伤,他明白,能压倒这个人的绝对不是普通的情感。很久以来,他一直觉得老总很不顺眼,谁知道在他平静的,有时候甚至是有点装腔作势的外表下隐藏了多么巨大的痛苦。他拿过毛巾重新洗过,然后默默的递给老总。
  老总用毛巾捂住脸,不再出声,但是双肩抽动得更加剧烈了。
  如同暴风雨过后的平静,老总慢慢的停止了哭泣。他轻轻的擦了把脸,然后伸手拿过那杯水,喝了一口。
  刘东华有点尴尬的看着他,心想老总一时软弱,在我的面前哭成这个样子,以后不知道该怎么整治我了,况且如果他知道我和吕佳的事情就更麻烦了,等回北京以后立刻辞职。
  “你一定以为我是个典型的人格裂变病人吧?”张孟潭的眼睛肿得像桃子一般,他从衣袋里面摸出一包已经揉得不成样子的香烟,抽出一只还能抽的,递给刘东华,刘东华摇了摇头,于是张孟潭自己点上了,吸了一口,然后慢慢的吐了出来。
  “没有啊,我觉得当时你一定发现有什么人要对我们不利,才和他们动的手。那些牧民也真不是东西,这么多人打一个……”刘东华这样说的时候,觉得自己很无耻,其实他一直都觉得老板有些人格裂变。况且他也觉得自己的话完全不能自圆其说,你这里巴巴的扭断了人家的胳膊,打烂了人家的鼻子,当然别人不肯当傻瓜,站在那里等着挨打了。
  “我没有疯,不过到了今天,我发现自己已经支持不下去了。”
  他喝了一口水,语气平静得要命,仿佛他说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我的事情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一旦泄漏了我的过去,很可能要不了多久我就要丢掉性命,知道我过去的人也会卷进无穷的麻烦之中。——不过我发现麻烦已经开始找你了,所以,对你讲讲也无所谓了,不过真的很对不起你。”
  在寂静的夜里,刘东华听着老总以平静的口吻说着这样的话,觉得毛骨悚然,他不知道老总到底想说什么,但是心里明白他即将叙述的往事一定会让自己觉得心惊肉跳,不然怎么连他这样的硬汉都害怕成这个样子?难道张孟潭是国民党间谍?或者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务?要不然就是他身上背了几条人命,是公安部门通缉的杀人犯也说不好,单单看这家伙行凶打人的那股子狠劲,还有超级敏捷的身手,就已经让人觉得很不安全了。
  他抖抖的摆了摆手:“张总,您还是休息吧,有事明天说好吗?”
  “明天怎么?还不是一样?我记得有一首歌叫《明天会更好》,可是自从卷进这件事情以后,我的明天就他妈的没有好过。”张孟潭的语气非常平静,但是平静中带着一种极端的绝望。
  “你是不是一直都觉得我这个人很奇怪?”他用一种异常严厉的眼光看着刘东华,顿时让对方感到了很大的压力。
  “没有啊,只不过……,”刘东华语无伦次的说,很久以来,他一直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事情在困扰着老总,尽管心里明白一旦知道了他的过去,自己也许会陷入更尴尬的境地,但是好奇心一旦被勾起来就不容易按捺下去。他想起一句西方谚语:好奇心会害死一只猫。——不过说老实话,任何一只好奇的猫都不会相信好奇心当真会害死自己。
  “你知道四月一日是什么日子吗?”因为张孟潭刚刚哭过,所以说起话带着浓重的鼻音,听起来怪怪的。
  “是愚人节啊。”刘东华一边回答,一边想起愚人节那天自己有没有上过什么当。
  “2001年的愚人节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知道吗?”
  “2001年……,”刘东华挠了挠头,“我想起来了,好像中美撞机事件就发生在那天。”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4

看到坐在椅子上的刘东华,张孟潭难为情的笑了:“我喝多了吧?唉,做了个怪梦……”他翻身想要坐起来,却发现自己被结结实实的捆着。他的脸色变得惨白:“原来不是梦……”
  刘东华来到了床前:“老总,你醒过来了吗?”
  “把我放开吧,东华。”张孟潭觉得全身没有一个地方不痛。
  刘东华犹豫了一下,想到乌云走的时候嘱咐的话,他明白乌云的意思,如果张孟潭真的有问题,那么一旦得到自由,那么他发起疯来就是再来十个人也挡不住,乌云害怕老总伤害了自己。也许正是因为她对自己表现了关心,才觉得对她有一种歉疚心理吧?
  张孟潭看出了他的疑虑,笑了。他的半边脸肿得像个馒头,因而笑起来的样子很可怕。
  “放开我吧,别担心,我没有发疯。”
  他眼里的真诚打动了刘东华,刘东华记起了在那达慕大会上老总发疯的时候其实一直都在回护自己,看样子似乎生怕自己受到牧民的伤害,尽管他当时好像把自己当成了另外的一个人。
  想到这里,刘东华胸口一热,二话不说就上前解开了那些捆得非常死的绳子。
  刘东华把两个床上的被子集中到张孟潭的床上,堆在他的身后让他靠住,然后绞了一条毛巾递给张孟潭。
  张孟潭浑身发软,拿过毛巾轻轻擦了两下,但是脸疼的厉害,他只好轻轻的擦了擦嘴唇。刘东华把那些外用药拿了出来:“张总,您要不要往身上涂点药?”
  他苦笑一下:“不用了,反正也没受多大的伤。”这样说的时候,他觉得身上似乎脱了一层皮,被马在地上拖上两公里,谁也不会很舒服的。但是他一点也不想动。
  他接过刘东华递过来的一杯水,轻轻的喝了一口,然后放了下来。
  他们两个很久都没有说话。
  窗外是无边的黑暗,房内白亮的日光灯管散发着跳动不定的光线,刘东华不敢看老总,他觉得非常压抑,似乎自己也要疯掉了。然而就在这异常压抑的感觉中,他忽然听到老总在抽泣。
  刘东华惊呆了,在他的眼里,张孟潭这个铁铮铮的汉子从来就没有对任何人或者任何事情示过弱,自从第一次见面以来,他一直都是一个强者,他的身上似乎有一种压倒一切的优势,即使是面对上千蒙古牧民的围攻的时候也不曾见到他有一点胆怯的意思,可是现在为什么他哭了?
  “张总,您……怎么了?”刘东华小心翼翼的问道。
  张孟潭双手捂住自己的脸,用一种让人心碎的姿势继续垂头而坐,他试图压住自己的抽泣声,但是一点也没有用,悲伤如同积蓄已久的洪水,一旦决堤而出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我……,我……,我该……,怎么……办……啊……”
  张孟潭语不成声,无助的哭泣着,刘东华也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哀伤,他明白,能压倒这个人的绝对不是普通的情感。很久以来,他一直觉得老总很不顺眼,谁知道在他平静的,有时候甚至是有点装腔作势的外表下隐藏了多么巨大的痛苦。他拿过毛巾重新洗过,然后默默的递给老总。
  老总用毛巾捂住脸,不再出声,但是双肩抽动得更加剧烈了。
  如同暴风雨过后的平静,老总慢慢的停止了哭泣。他轻轻的擦了把脸,然后伸手拿过那杯水,喝了一口。
  刘东华有点尴尬的看着他,心想老总一时软弱,在我的面前哭成这个样子,以后不知道该怎么整治我了,况且如果他知道我和吕佳的事情就更麻烦了,等回北京以后立刻辞职。
  “你一定以为我是个典型的人格裂变病人吧?”张孟潭的眼睛肿得像桃子一般,他从衣袋里面摸出一包已经揉得不成样子的香烟,抽出一只还能抽的,递给刘东华,刘东华摇了摇头,于是张孟潭自己点上了,吸了一口,然后慢慢的吐了出来。
  “没有啊,我觉得当时你一定发现有什么人要对我们不利,才和他们动的手。那些牧民也真不是东西,这么多人打一个……”刘东华这样说的时候,觉得自己很无耻,其实他一直都觉得老板有些人格裂变。况且他也觉得自己的话完全不能自圆其说,你这里巴巴的扭断了人家的胳膊,打烂了人家的鼻子,当然别人不肯当傻瓜,站在那里等着挨打了。
  “我没有疯,不过到了今天,我发现自己已经支持不下去了。”
  他喝了一口水,语气平静得要命,仿佛他说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我的事情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一旦泄漏了我的过去,很可能要不了多久我就要丢掉性命,知道我过去的人也会卷进无穷的麻烦之中。——不过我发现麻烦已经开始找你了,所以,对你讲讲也无所谓了,不过真的很对不起你。”
  在寂静的夜里,刘东华听着老总以平静的口吻说着这样的话,觉得毛骨悚然,他不知道老总到底想说什么,但是心里明白他即将叙述的往事一定会让自己觉得心惊肉跳,不然怎么连他这样的硬汉都害怕成这个样子?难道张孟潭是国民党间谍?或者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务?要不然就是他身上背了几条人命,是公安部门通缉的杀人犯也说不好,单单看这家伙行凶打人的那股子狠劲,还有超级敏捷的身手,就已经让人觉得很不安全了。
  他抖抖的摆了摆手:“张总,您还是休息吧,有事明天说好吗?”
  “明天怎么?还不是一样?我记得有一首歌叫《明天会更好》,可是自从卷进这件事情以后,我的明天就他妈的没有好过。”张孟潭的语气非常平静,但是平静中带着一种极端的绝望。
  “你是不是一直都觉得我这个人很奇怪?”他用一种异常严厉的眼光看着刘东华,顿时让对方感到了很大的压力。
  “没有啊,只不过……,”刘东华语无伦次的说,很久以来,他一直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事情在困扰着老总,尽管心里明白一旦知道了他的过去,自己也许会陷入更尴尬的境地,但是好奇心一旦被勾起来就不容易按捺下去。他想起一句西方谚语:好奇心会害死一只猫。——不过说老实话,任何一只好奇的猫都不会相信好奇心当真会害死自己。
  “你知道四月一日是什么日子吗?”因为张孟潭刚刚哭过,所以说起话带着浓重的鼻音,听起来怪怪的。
  “是愚人节啊。”刘东华一边回答,一边想起愚人节那天自己有没有上过什么当。
  “2001年的愚人节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知道吗?”
  “2001年……,”刘东华挠了挠头,“我想起来了,好像中美撞机事件就发生在那天。”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4

看到坐在椅子上的刘东华,张孟潭难为情的笑了:“我喝多了吧?唉,做了个怪梦……”他翻身想要坐起来,却发现自己被结结实实的捆着。他的脸色变得惨白:“原来不是梦……”
  刘东华来到了床前:“老总,你醒过来了吗?”
  “把我放开吧,东华。”张孟潭觉得全身没有一个地方不痛。
  刘东华犹豫了一下,想到乌云走的时候嘱咐的话,他明白乌云的意思,如果张孟潭真的有问题,那么一旦得到自由,那么他发起疯来就是再来十个人也挡不住,乌云害怕老总伤害了自己。也许正是因为她对自己表现了关心,才觉得对她有一种歉疚心理吧?
  张孟潭看出了他的疑虑,笑了。他的半边脸肿得像个馒头,因而笑起来的样子很可怕。
  “放开我吧,别担心,我没有发疯。”
  他眼里的真诚打动了刘东华,刘东华记起了在那达慕大会上老总发疯的时候其实一直都在回护自己,看样子似乎生怕自己受到牧民的伤害,尽管他当时好像把自己当成了另外的一个人。
  想到这里,刘东华胸口一热,二话不说就上前解开了那些捆得非常死的绳子。
  刘东华把两个床上的被子集中到张孟潭的床上,堆在他的身后让他靠住,然后绞了一条毛巾递给张孟潭。
  张孟潭浑身发软,拿过毛巾轻轻擦了两下,但是脸疼的厉害,他只好轻轻的擦了擦嘴唇。刘东华把那些外用药拿了出来:“张总,您要不要往身上涂点药?”
  他苦笑一下:“不用了,反正也没受多大的伤。”这样说的时候,他觉得身上似乎脱了一层皮,被马在地上拖上两公里,谁也不会很舒服的。但是他一点也不想动。
  他接过刘东华递过来的一杯水,轻轻的喝了一口,然后放了下来。
  他们两个很久都没有说话。
  窗外是无边的黑暗,房内白亮的日光灯管散发着跳动不定的光线,刘东华不敢看老总,他觉得非常压抑,似乎自己也要疯掉了。然而就在这异常压抑的感觉中,他忽然听到老总在抽泣。
  刘东华惊呆了,在他的眼里,张孟潭这个铁铮铮的汉子从来就没有对任何人或者任何事情示过弱,自从第一次见面以来,他一直都是一个强者,他的身上似乎有一种压倒一切的优势,即使是面对上千蒙古牧民的围攻的时候也不曾见到他有一点胆怯的意思,可是现在为什么他哭了?
  “张总,您……怎么了?”刘东华小心翼翼的问道。
  张孟潭双手捂住自己的脸,用一种让人心碎的姿势继续垂头而坐,他试图压住自己的抽泣声,但是一点也没有用,悲伤如同积蓄已久的洪水,一旦决堤而出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我……,我……,我该……,怎么……办……啊……”
  张孟潭语不成声,无助的哭泣着,刘东华也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哀伤,他明白,能压倒这个人的绝对不是普通的情感。很久以来,他一直觉得老总很不顺眼,谁知道在他平静的,有时候甚至是有点装腔作势的外表下隐藏了多么巨大的痛苦。他拿过毛巾重新洗过,然后默默的递给老总。
  老总用毛巾捂住脸,不再出声,但是双肩抽动得更加剧烈了。
  如同暴风雨过后的平静,老总慢慢的停止了哭泣。他轻轻的擦了把脸,然后伸手拿过那杯水,喝了一口。
  刘东华有点尴尬的看着他,心想老总一时软弱,在我的面前哭成这个样子,以后不知道该怎么整治我了,况且如果他知道我和吕佳的事情就更麻烦了,等回北京以后立刻辞职。
  “你一定以为我是个典型的人格裂变病人吧?”张孟潭的眼睛肿得像桃子一般,他从衣袋里面摸出一包已经揉得不成样子的香烟,抽出一只还能抽的,递给刘东华,刘东华摇了摇头,于是张孟潭自己点上了,吸了一口,然后慢慢的吐了出来。
  “没有啊,我觉得当时你一定发现有什么人要对我们不利,才和他们动的手。那些牧民也真不是东西,这么多人打一个……”刘东华这样说的时候,觉得自己很无耻,其实他一直都觉得老板有些人格裂变。况且他也觉得自己的话完全不能自圆其说,你这里巴巴的扭断了人家的胳膊,打烂了人家的鼻子,当然别人不肯当傻瓜,站在那里等着挨打了。
  “我没有疯,不过到了今天,我发现自己已经支持不下去了。”
  他喝了一口水,语气平静得要命,仿佛他说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我的事情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一旦泄漏了我的过去,很可能要不了多久我就要丢掉性命,知道我过去的人也会卷进无穷的麻烦之中。——不过我发现麻烦已经开始找你了,所以,对你讲讲也无所谓了,不过真的很对不起你。”
  在寂静的夜里,刘东华听着老总以平静的口吻说着这样的话,觉得毛骨悚然,他不知道老总到底想说什么,但是心里明白他即将叙述的往事一定会让自己觉得心惊肉跳,不然怎么连他这样的硬汉都害怕成这个样子?难道张孟潭是国民党间谍?或者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务?要不然就是他身上背了几条人命,是公安部门通缉的杀人犯也说不好,单单看这家伙行凶打人的那股子狠劲,还有超级敏捷的身手,就已经让人觉得很不安全了。
  他抖抖的摆了摆手:“张总,您还是休息吧,有事明天说好吗?”
  “明天怎么?还不是一样?我记得有一首歌叫《明天会更好》,可是自从卷进这件事情以后,我的明天就他妈的没有好过。”张孟潭的语气非常平静,但是平静中带着一种极端的绝望。
  “你是不是一直都觉得我这个人很奇怪?”他用一种异常严厉的眼光看着刘东华,顿时让对方感到了很大的压力。
  “没有啊,只不过……,”刘东华语无伦次的说,很久以来,他一直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事情在困扰着老总,尽管心里明白一旦知道了他的过去,自己也许会陷入更尴尬的境地,但是好奇心一旦被勾起来就不容易按捺下去。他想起一句西方谚语:好奇心会害死一只猫。——不过说老实话,任何一只好奇的猫都不会相信好奇心当真会害死自己。
  “你知道四月一日是什么日子吗?”因为张孟潭刚刚哭过,所以说起话带着浓重的鼻音,听起来怪怪的。
  “是愚人节啊。”刘东华一边回答,一边想起愚人节那天自己有没有上过什么当。
  “2001年的愚人节发生了什么事情,你知道吗?”
  “2001年……,”刘东华挠了挠头,“我想起来了,好像中美撞机事件就发生在那天。”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4

“那天你在什么地方?”张孟潭问道。
  “我?”刘东华想了想,“应该是在学校里面上课。”
  “那你知道我当时在什么地方吗?”
  “什么地方?”张孟潭的话引起了刘东华的兴趣。
  “我在海南三亚的陵水机场。”
  “那是什么地方?”刘东华感到有些摸不着头脑。
  “陵水机场是一个空军基地,撞击事件中牺牲的烈士王伟就是我的下属。”
  “您……”刘东华做梦也想不到,这个几乎和他朝夕相处的总经理居然是个空军军官。他隐约的觉得似乎自己不该知道那么多,可是张孟潭一旦开了头,就不肯停下了。
  “当时我的军衔已经是少校了。”张孟潭有些骄傲。年纪不到三十,荣立一等功两次,晋升为少校军衔,这在部队里面是很少见的。不过刘东华不懂得这些,因此没有太大的回应,只是简单的“哦”了一声。
  “那您后来怎么离开空军了?”刘东华问道。
  张孟潭的眼神黯淡下来:“所有问题的症结就在这里,妈的我不想离开,却不得不离开,到现在我自己都搞不懂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一直希望能有机会回到部队,可是恐怕今生今世没有机会了。”
  刘东华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是知道他会继续说下去,所以没有发问,不料张孟潭忽然转了话题。
  “你是怎样看中美撞机事件的?”张孟潭问道。
  “我么,我觉得是中国的耻辱,我们的飞行员牺牲了,最后还要把飞机还给他们,奶奶的。”虽然已经过去几年了,刘东华一提到这件事情仍旧觉得忿忿不平。
  张孟潭笑了:“没有什么耻辱的,那次事件根本就是一个圈套,我们引诱老美上钩的。——不过有一点的确是出乎预料的,就是损失了一个非常优秀的飞行员。”说到这里,他有些黯然了。
  “圈套?”刘东华不明白。
  “一个简单的战术。我们早就知道美国人经常到我们的海域做间谍飞行,但是一直拿他们没有办法,因为他们的飞机性能比我们好的多。”
  “那我们也不能就这样眼看着让他们来去自如啊。”刘东华有些愤慨的说。“当然不能。你知道,我们的部队从抗日战争的时候游击战术就已经锤炼得炉火纯青了,到了现在,搞点游击战术,给老美投个香饵,让他们来自投罗网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提起这些,张孟潭的兴致忽然高了起来。
  “等等,张总,您的意思是说,我们早就知道美国人在我们的南海领域搞间谍飞行,但是一直拿他们没有办法,后来设计了一个圈套,把他们引到预定的位置,而我们的空军早就在那里守株待兔了,这样就把他们逼了下来,是不是?”
  张孟潭赞许的笑了,眼神似乎在说:“孺子可教。”
  “这不是太麻烦了吗?干脆拿导弹轰它下来就是了。”刘东华觉得很不过瘾。
  张孟潭笑了:“老弟,我们和美国之间的关系几十年来一直都很微妙,如果事情真的像你想的那么简单,那么不要说一架,就是上百架侦察机也被我们搞下来了,问题在于我们想要的不是一堆废铁,也不想因此和美国的关系搞僵了。”
  刘东华的脸有点红了,他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很幼稚。
  “此一时彼一时,当初我们把美国造的U-2从两万多米的高空敲下来,那是另外一回事。”张孟潭向前探了探身,离开了那堆支撑他的被褥,端起茶水喝了一口,然后翘起二郎腿。尽管他的全身像脱了一层皮一样火辣辣的疼痛难忍,可是心情却忽然好了起来,刚才那种消极的情绪居然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U-2……”刘东华欲言又止,他想说自己知道U-2是一个很出名的重金属乐队,但是想来也不是那回事,中国人不会无聊到费心费力的把一个外国乐队从空中搞下来的地步。
  张孟潭很开心的笑了“我说的U-2可不是那个重金属乐队,是美国五十年代研制的高空侦察机。”他点起了一只香烟,续道: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美国开始研制一种专用的远程侦察机,也就是大名鼎鼎的U-2高空侦察机。这种飞机全身漆成黑色,人称“间谍幽灵”。U-2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侦察机,长十五米,高四米,重七吨,时速800公里,配8台自动高倍相机和电子侦察系统,所用的胶卷3.5公里长,能把宽200公里、长5000公里范围内的景物拍下并冲印成4000张照片。”
  刘东华目瞪口呆的听张孟潭讲着这些闻所未闻的军事术语,犹如鸭子听雷,他不明白,即使老总曾经是空军军官,也没有必要把这些东西记得这样扎实啊。可是显然张孟潭的谈兴正浓。
  “U-2只要在美国连续十二次,就能以高清晰的照片把整个美国版图拍下来。U-2的飞行高度为两万米以上的高空,而在当时,两万米对任何其他国家都是一个绝对达不到的高度,高射炮打不着,战斗机又跟不上。因此,从1955年8月试航一直到1960年,这种高空侦察机一直在其他国家的上空横行无忌。”
  “我知道了,一定是在1960年我们把它从空中打下来了,是不是?”刘东华迫不及待的插嘴道。
  张孟潭笑了,仿佛在笑他的无知:“不对,第一架U-2是苏联人打下来的。”
  “哦?”刘东华有些失望。
  “苏联人之所以能打下它,并不完全靠自己的本事,而是克格勃帮了老大的忙。当时U-2飞机肆无忌惮地飞行在苏联和中国领空进行侦察活动,尽管苏联当局十分恼怒,但是却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赫鲁晓夫为了这事动了很大的肝火,但是空军却没有任何办法可想,因此那家伙就找到克格勃主席亚历山大﹒尼古拉耶维奇﹒谢列平,命令他无论如何想办法把U-2飞机在苏联领空弄下来。
  “妈的赫鲁晓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谢列平当然不敢怠慢,马上安排这事,结果克格勃间谍收买了巴基斯坦一个名叫穆罕默德.嘉兹尼.汉的帕坦族飞行员,让他混到U-2飞机驻扎的巴基斯坦白沙瓦机场,把U-2飞机高度表上的一颗螺丝钉换成了一颗外表一模一样,但是带磁性的螺丝钉,这样,高度表的指针在偏转到螺丝钉的磁场范围时,就在磁力的作用下偏移增大,高度越大,指示的误差就越大。这样一来,高度表指示的是两万米高空,而实际高度却在一万多米。
  “1960年6月1日,美国飞行员弗朗西斯.鲍尔斯驾驶一架U-2飞机从巴基斯坦飞向挪威的途中在苏联领空进行间谍侦察,途经苏联斯维尔德洛夫市上空时,两架米格-19飞机奉命起飞拦截。其实米格-19也只能飞一万七八千米的高度,哪能拦得了它啊?可是鲍尔斯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飞机给人做了手脚,就这样手忙脚乱,稀里糊涂地被打了下来。”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5

刘东华哈哈大笑:“苏联的战斗机也够牛的。”
  “这个你又错了,U-2不是战斗机打下来的,是导弹打下来的。”
  “导弹?哦,我明白了,苏联的导弹打不到两万米的高度,所以用间谍做了手脚,然后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干掉了U-2。”刘东华觉得自己的推理这下没有问题了。
  张孟潭点了点头:“你说的不错,不过苏联人也够可爱的,地空导弹部队发射了一枚萨姆-2地空导弹,击中了U-2飞机,结果飞机失控,落地爆炸。不过苏联人搞不清是不是击中了目标,为了保险,紧接着又来了一枚,这下一点也没浪费,恰好击中了追击 U-2飞机的一架米格-19,结果自己的飞行员当场就给炸死了。”
  刘东华险些被一口茶水呛道:“苏联人当真可爱,真是见人杀人,见佛杀佛啊。——那个美国飞行员也死了?”
  “没有,本来美国中央情报局规定U-2飞行员绝对不可以落入敌手,一旦遇到麻烦必须自杀,可是鲍尔斯当时觉得自己好死不如赖活着,就跳伞逃生,所以自然给苏联人给抓了。”
  听到这里,刘东华忽然觉得很紧张:“那么,中国搞下来的那架U-2该没有这样麻烦吧?”他不想中国部队也闹出什么笑话来。
  “麻烦当然很多了,但是没有这么弱智罢了。另外,有一点你说错了,我们击落的不仅仅是一架,从1962年到1967年间,一共击落了五架美国制造的U-2。”
  “哦?”刘东华心情激荡,他连忙摆了摆手:“等一下,我找点东西。”
  他立起身,打开办公桌下面的柜子,里面没有什么东西,于是又来到靠墙的一个柜子旁边。
  “你要干吗?”张孟潭不解的问道。
  “搞点酒来喝,你不想喝吗?”
  张孟潭笑了:“这里哪能有什么酒啊?”
  刘东华把柜子的门略微弄开一点缝隙,眯起眼睛往里看去,惊喜的叫了一声:“有了。”他不由分说,双手一叫劲,生生拉断了那把不甚牢固的挂锁,从里面拿出了三瓶老白干、两个鱼罐头和几袋榨菜。“明天再赔给他们就是了。”
  他们不知道,其实这间房子不是关押犯人的牢房,而是值班室,丹巴嘱咐巴特尔要好好照顾两位客人的。
  张孟潭见了酒,大喜过望:“好东西。”
  两个人把桌子横过来,对面坐了,每人拿了一瓶白酒自行打开,用手拿了罐头里面的鱼便吃。
  两口酒下肚,张孟潭的精神一震,脸颊也慢慢的恢复了一些血色。
  “刚才你说中国打下U-2主要是靠战术,靠的是什么战术啊?”刘东华一边舔着手指上的罐头汁,一边问道。
  “我还是从头给你讲好了。”张孟潭咯的一声咽了一口酒,满意的叹了一口气。
  “1958年,福建前线部队炮击金门,把美国人吓了一跳,他们担心大陆和台湾的冲突会不会把他们再次卷入战争。因此,中央情报局想知道金门炮击是不是中国进攻台湾的开始。就这样,首飞不到两年的U-2对福建省和沿海岛屿做了大约6个航次的侦察。
  “你知道当时U-2给中国带来多严重的麻烦吗?打个比方吧,六十年代初,蒋介石有一次审阅U-2照片,无意中发现自己老家的宅院,甚至他的母亲王采玉的墓地都看得清清楚楚。你想想看,高空照片当时拍到这样的精度,中国还有什么东西能隐瞒得过美蒋集团?
  刘东华甩了一下头,觉得身上有些发冷:“是够麻烦的。”
  “麻烦不止这些。”张孟潭仰头喝了一口酒。“
  “U-2绰号蛟龙夫人,飞行高度远远高于当时世界上所有高射炮和歼击机的作战高度,它可以飞到中国大陆最偏远的地方再返回台湾。所过之处,地面上高度机密的设施一览无余。除了照相,U-2的电子侦察非常先进,它能自动跟踪记录在各种波段上敌方的机密电码和语音联络,只要敌方的雷达照射U-2,雷达的位置、雷达波的所有特征也都会被记录在案。所以,U-2在中国领空横行无忌,对我们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真的很麻烦。不过我不明白,当时老美为什么对中国这样感兴趣?当时能和他们抗衡的好像只有苏联啊。”刘东华不解的问。
  “很简单。”张孟潭用给小学生讲课的耐心解释刘东华提出的问题。“朝鲜战争中,美国和中国第一次发生正面冲突,结果搞得美国人灰头土脸,于是美国人不得不重新评价中国的实力和位置。五十年代中期,中国开始研究核武器,这也让老美心惊肉跳,所以,对他们来说,来自中国的情报越来越重要。
  “因为他们一再到我们的领空做间谍飞行,搞得我们都很恼火,有一次在记者招待会上,外交部长陈毅老总大动肝火,宣称‘就是脱了裤子典当,也要把尖端武器搞上去’。就这样,1958年,中国空军地空导弹部队,也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543部队宣告成立。
  “不过,当时美国人已经秘密训练台湾飞行员驾驶U-2,台湾飞行员从1962年1月开始正式对大陆实施高空侦察。台湾的U-2侦察中队对外称“第35气象中队”,队徽是一只黑猫,也叫黑猫中队。当时黑猫中队的训练教官是美国的王牌飞行员,代号阿猫012,改革开发以后,那家伙来到中国定居,找了个网友名唤心尔夫人的同居,平日没有事情好做,每天上网勾引无知少女为乐,不料那心尔夫人原来是有老公的,心尔先生和阿猫012争风吃醋,找上门来闹得不可开交,差点搞出人命。——这些都是后话,我们就不说他们了。
  “我们当时已装备了远距多管雷达,能够追踪到U-2,但是根本就拿它没有办法。
  “那一年,我们还面临了另外一个更为严重的麻烦,我们和苏联的关系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曾经帮助过中国的苏联专家全部撤出,同时,苏联也不再向中国供应任何兵器和零部件。要知道,当时的先进武器大部分是从苏联进口的。”
  说到这里,张孟潭黯然神伤,仿佛自己也回到了那个艰苦的岁月。
  “当时,543部队有3个作战营,只剩下50多枚导弹,要防守的却是整个国土。”
  听到这里,刘东华也不免为国家的命运担忧起来。
  “那我们是怎么把它打下来的?”
  “很简单,我不是已经和你说过了么?游击战。”张孟潭的神情一变,语气也显得非常自豪。
  “国民党飞行员驾驶着U-2在大陆领空横冲直撞,我们的飞机起飞拦截,一点用也没有。最多的时候为了那一架飞机要出动百十架战斗机,可是我们的飞机飞到一万七千米就再也爬不上去了,妈的台湾飞行员干脆就没有把我们放到眼里。高射炮?想也别想,下面打,妈的兔崽子驾驶着U-2在上面当礼花看。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6

刘东华哈哈大笑:“苏联的战斗机也够牛的。”
  “这个你又错了,U-2不是战斗机打下来的,是导弹打下来的。”
  “导弹?哦,我明白了,苏联的导弹打不到两万米的高度,所以用间谍做了手脚,然后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干掉了U-2。”刘东华觉得自己的推理这下没有问题了。
  张孟潭点了点头:“你说的不错,不过苏联人也够可爱的,地空导弹部队发射了一枚萨姆-2地空导弹,击中了U-2飞机,结果飞机失控,落地爆炸。不过苏联人搞不清是不是击中了目标,为了保险,紧接着又来了一枚,这下一点也没浪费,恰好击中了追击 U-2飞机的一架米格-19,结果自己的飞行员当场就给炸死了。”
  刘东华险些被一口茶水呛道:“苏联人当真可爱,真是见人杀人,见佛杀佛啊。——那个美国飞行员也死了?”
  “没有,本来美国中央情报局规定U-2飞行员绝对不可以落入敌手,一旦遇到麻烦必须自杀,可是鲍尔斯当时觉得自己好死不如赖活着,就跳伞逃生,所以自然给苏联人给抓了。”
  听到这里,刘东华忽然觉得很紧张:“那么,中国搞下来的那架U-2该没有这样麻烦吧?”他不想中国部队也闹出什么笑话来。
  “麻烦当然很多了,但是没有这么弱智罢了。另外,有一点你说错了,我们击落的不仅仅是一架,从1962年到1967年间,一共击落了五架美国制造的U-2。”
  “哦?”刘东华心情激荡,他连忙摆了摆手:“等一下,我找点东西。”
  他立起身,打开办公桌下面的柜子,里面没有什么东西,于是又来到靠墙的一个柜子旁边。
  “你要干吗?”张孟潭不解的问道。
  “搞点酒来喝,你不想喝吗?”
  张孟潭笑了:“这里哪能有什么酒啊?”
  刘东华把柜子的门略微弄开一点缝隙,眯起眼睛往里看去,惊喜的叫了一声:“有了。”他不由分说,双手一叫劲,生生拉断了那把不甚牢固的挂锁,从里面拿出了三瓶老白干、两个鱼罐头和几袋榨菜。“明天再赔给他们就是了。”
  他们不知道,其实这间房子不是关押犯人的牢房,而是值班室,丹巴嘱咐巴特尔要好好照顾两位客人的。
  张孟潭见了酒,大喜过望:“好东西。”
  两个人把桌子横过来,对面坐了,每人拿了一瓶白酒自行打开,用手拿了罐头里面的鱼便吃。
  两口酒下肚,张孟潭的精神一震,脸颊也慢慢的恢复了一些血色。
  “刚才你说中国打下U-2主要是靠战术,靠的是什么战术啊?”刘东华一边舔着手指上的罐头汁,一边问道。
  “我还是从头给你讲好了。”张孟潭咯的一声咽了一口酒,满意的叹了一口气。
  “1958年,福建前线部队炮击金门,把美国人吓了一跳,他们担心大陆和台湾的冲突会不会把他们再次卷入战争。因此,中央情报局想知道金门炮击是不是中国进攻台湾的开始。就这样,首飞不到两年的U-2对福建省和沿海岛屿做了大约6个航次的侦察。
  “你知道当时U-2给中国带来多严重的麻烦吗?打个比方吧,六十年代初,蒋介石有一次审阅U-2照片,无意中发现自己老家的宅院,甚至他的母亲王采玉的墓地都看得清清楚楚。你想想看,高空照片当时拍到这样的精度,中国还有什么东西能隐瞒得过美蒋集团?
  刘东华甩了一下头,觉得身上有些发冷:“是够麻烦的。”
  “麻烦不止这些。”张孟潭仰头喝了一口酒。“
  “U-2绰号蛟龙夫人,飞行高度远远高于当时世界上所有高射炮和歼击机的作战高度,它可以飞到中国大陆最偏远的地方再返回台湾。所过之处,地面上高度机密的设施一览无余。除了照相,U-2的电子侦察非常先进,它能自动跟踪记录在各种波段上敌方的机密电码和语音联络,只要敌方的雷达照射U-2,雷达的位置、雷达波的所有特征也都会被记录在案。所以,U-2在中国领空横行无忌,对我们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真的很麻烦。不过我不明白,当时老美为什么对中国这样感兴趣?当时能和他们抗衡的好像只有苏联啊。”刘东华不解的问。
  “很简单。”张孟潭用给小学生讲课的耐心解释刘东华提出的问题。“朝鲜战争中,美国和中国第一次发生正面冲突,结果搞得美国人灰头土脸,于是美国人不得不重新评价中国的实力和位置。五十年代中期,中国开始研究核武器,这也让老美心惊肉跳,所以,对他们来说,来自中国的情报越来越重要。
  “因为他们一再到我们的领空做间谍飞行,搞得我们都很恼火,有一次在记者招待会上,外交部长陈毅老总大动肝火,宣称‘就是脱了裤子典当,也要把尖端武器搞上去’。就这样,1958年,中国空军地空导弹部队,也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543部队宣告成立。
  “不过,当时美国人已经秘密训练台湾飞行员驾驶U-2,台湾飞行员从1962年1月开始正式对大陆实施高空侦察。台湾的U-2侦察中队对外称“第35气象中队”,队徽是一只黑猫,也叫黑猫中队。当时黑猫中队的训练教官是美国的王牌飞行员,代号阿猫012,改革开发以后,那家伙来到中国定居,找了个网友名唤心尔夫人的同居,平日没有事情好做,每天上网勾引无知少女为乐,不料那心尔夫人原来是有老公的,心尔先生和阿猫012争风吃醋,找上门来闹得不可开交,差点搞出人命。——这些都是后话,我们就不说他们了。
  “我们当时已装备了远距多管雷达,能够追踪到U-2,但是根本就拿它没有办法。
  “那一年,我们还面临了另外一个更为严重的麻烦,我们和苏联的关系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曾经帮助过中国的苏联专家全部撤出,同时,苏联也不再向中国供应任何兵器和零部件。要知道,当时的先进武器大部分是从苏联进口的。”
  说到这里,张孟潭黯然神伤,仿佛自己也回到了那个艰苦的岁月。
  “当时,543部队有3个作战营,只剩下50多枚导弹,要防守的却是整个国土。”
  听到这里,刘东华也不免为国家的命运担忧起来。
  “那我们是怎么把它打下来的?”
  “很简单,我不是已经和你说过了么?游击战。”张孟潭的神情一变,语气也显得非常自豪。
  “国民党飞行员驾驶着U-2在大陆领空横冲直撞,我们的飞机起飞拦截,一点用也没有。最多的时候为了那一架飞机要出动百十架战斗机,可是我们的飞机飞到一万七千米就再也爬不上去了,妈的台湾飞行员干脆就没有把我们放到眼里。高射炮?想也别想,下面打,妈的兔崽子驾驶着U-2在上面当礼花看。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6

“U-2侦察机在大陆上空航向变化多端,有时候绕着弧形飞,可是飞着飞着忽然又掉头飞向别处,基本上没有什么规律可循,其实他们害怕中国有地对空导弹,这是做反导弹机动飞行,用来规避可能出现的袭击。
  “1962年,543部队二营营长岳振华接到命令,带领他的部队来到了南昌。——说来你大概觉得吃惊,543部队从组建之日起,就过起了隐居生活,全体干部战士严格限制与外界联系,一律穿便装,长年隐蔽在人烟稀少的荒山峡谷,对外的自称‘地质勘探大队’,普通平民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们的底细。
  “南昌位置很重要,只要附近有军事调动,敌人的飞机就要出来看看。就这样,空军作战部拟就了一个引诱U-2上钩的计划。
  “9月7日,我们的轰炸机群从南京飞往向塘军用机场,同时歼击机也忽然开始了大规模的训练。——稍有一点军事常识的人都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向塘机场要发生大事了。可是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什么事,这些不过是做做样子,给台湾国民党当局投了一个香饵罢了。
  “9月8日,台湾U-2出动了,但它没来南昌,却在广州转了一圈。接到上述情报,岳振华营长召集了一个作战会议,大家分析,表面上看,这架U-2没有往南昌来的意思,可是它不可能不对我方这样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无动于衷,它可能仍旧在做反导弹机动飞行。
  “9月9日,U-2飞机于早上六点钟再次从台湾桃园机场起飞,侵入到大陆领空。七点三十二分,飞机由平潭岛上空进入大陆,经福州、南平,然后沿着鹰厦铁路向北,朝南昌飞来。客观的说,台湾飞行员的确够厉害,快接近目标的时候,他忽然避开南昌,兜了个大大的圈子,似乎它此行的任务和南昌毫无关系。可是到了8点24分,在九江两万米上空,U-2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朝向塘机场直冲过来。
  “U-2的动作本来在我方的预料当中,可是在具体操作上我们有一个几乎无法解决的难题,那就是导弹发射前必须接通电源,而接电时间稍长,就必须断掉,然后等待22分钟后才能再次接电,这就给这次任务增加了更大的难度。
  “岳振华等人判断飞机可能到了鄱阳湖就会拐弯,因此提前做了发射准备。
  “八点三十二分,这架U-2进入火力范围,我方突然打开天线,迅速捕捉到目标,在对方没有来得及对忽然发出的雷达信号有什么反映的前提下,连发三枚萨姆-2导弹。”
  听到这里,刘东华的手心早已经捏了两把冷汗,尽管早就知道结局,仍旧免不了迫切的问了一句:“打中没有?”
  张孟潭就像相声演员抖包袱一般,不慌不忙的喝了一口酒,拈了两根榨菜丝扔进了嘴里,笑了:“打得粉碎。U-2坠毁在一片稻田里,大大小小的残骸散落了好几平方公里的范围。”
  刘东华松了一口气:“飞行员抓到了吗?”
  “没有。”张孟潭的语气有些失望。
  “有没有搞错?到了内地居然让他给跑了?”刘东华忿忿不平的说道。
  “谁说跑了?我说没有抓到的意思是说,他死了。”
  “死……”,刘东华觉得自己有点愚蠢,于是尴尬的笑了。
  “那个飞行员叫陈怀,本来应该不会丢掉性命的,可是导弹爆炸的时候,有大概指甲那么大的一块弹片恰好击中他的心脏,跳伞以后,落地的时候还能呼吸,可是过了一会就死了。”
  听到这里,刘东华觉得心情激荡,真的没有想到几十年前曾经有过这样惊心动魄的一幕。“哈,这下陈毅老总有的说了,我们可没有真的把裤子给当了。”
  张孟潭笑了:“当然了。在记者招待会上,外国记者追问陈老总:中国究竟是用什么神秘武器打下的U-2飞机?陈老总一本正经的告诉他们:‘我们啥子也没的用,硬是用竹竿竿把它给捅下来的。’”
  张孟潭怪声怪气的学了两句四川话,把刘东华逗得哈哈大笑:“在那种场合,没有更为得体的回答了。不过当时我们一定在媒体上做了很大声势的宣传吧?”
  “没有。当天晚上,新华社播发了击落U-2间谍飞机的重要消息。因为对这个事件做了很长事件的专门研究,所以我还记得那条只有43个字的消息:‘美制蒋匪帮U-2型高空侦察机一架,于9日上午窜扰至华东地区上空,被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部队击落。’”张孟潭一字一句的说,言语中透露出了发自内心的自豪感。
  刘东华明白,其实这样一条短短的消息比起长篇大论的评论要来得更加震撼,在当时的世界上,会有很多人为了这几十个字而心惊胆战很多年的。
  “其他人有什么反应吗?”刘东华似乎觉得陈毅老总的妙语意犹未尽,继续刨根问底。
  “毛主席非常高兴,他委托周总理第一个打电话来祝贺:这是一个伟大的胜利!美国U-2飞机前几天侵入苏联境内,他们只是提了抗议,我们却把这种飞机打掉了。”
  刘东华舔了下嘴唇,仿佛一个酒鬼眼巴巴的看着最后一滴酒灌到口里一般,十分的不满足。
  “就是我们用游击战术我国击落的第一架U-2飞机。因为保密工作做得好,当时没有人知道我们是怎么把它打下来的,就是这样,中国空军开创了世界防空史上用导弹击落飞机的先河。”
  刘东华大大的喝了一口酒,然后叹道:“早知道部队生活这样激动人心,我还读什么劳什子大学?早就参军去了。”
  听了这话,张孟潭的脸色忽然变得很难看。但是刘东华没有注意到这些,仍旧自顾自的问道:“既然U-2是用游击战术打下来的,那么2001年的撞机事件中的那架美国飞机也是这样上当的吧?”
  张孟潭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些也许过几年会有一些新的说法,其实我所说的关于撞机事件的大部分内容也都是个人的猜测,真正的内幕现在只掌握在少数高层领导人的手里,不可能全部公开。但是就我对中国军事历史的了解情况来看,我根本就不相信那样大的事件会偶然发生,况且其结局也能给我们一些意味深长的暗示……”
  说到这里,他仿佛忽然惊觉一般,停了下来,然后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虽然退役了,但是仍旧有保守军事秘密的责任啊。”
  刘东华觉得意犹未尽:“不管怎么说,这次事件的过程一定会更加激动人心。”
  说到这里,他陡然一阵紧张:老总怎么了?自己说要保守军事秘密,却对我讲了这些东西,莫非他的大脑又出什么毛病了不成?
  一阵风吹过,窗子咯拉咯拉的响了两声,刘东华觉得有点害怕。
  “撞机事件的经过因为我没有第一手资料,就不和你讲了,很多事情你自己可以推断出来的,但是这一事件却间接的引发了另外一件从来不为世人所知的重大事件,如果不是我被无情的卷了进来,现在我应该升为空军中校了。”说到这里,张孟潭的眼里忽然闪现了一道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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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试飞
  
  在讲述中国反间谍斗争辉煌历程的时候,张孟潭显得神采飞扬,兴致非常高,这是刘东华从来也不曾见过的。他一直觉得老总活得很压抑,但是想不到在压抑的背后居然还存在这样的激情。他想把谈话继续下去,一方面,他已经对这个话题产生了非常强烈的兴趣,另一方面,在潜意识里,他想让老总能够多享受一点因该话题而带来的难得的快乐时刻。
  “中国的反间谍网真的很厉害,有机会我一定为这个写一本书。”刘东华摩拳擦掌的说道。
  张孟潭笑了:“这本书恐怕你写不好,因为很多资料都不会公开,比如当时中国用当时的顶尖武器萨姆-2导弹击落U-2的时候,外国人有过很多猜测,但是终究不知道我们究竟是不是用竹竿子捅下来的,也正因为如此,美蒋集团才会接二连三的上当,那几年先后有五架同样型号的飞机给敲了下来。而在此之前,早在1959年10月7日,543部队2营就已经在岳振华营长的带领下用萨姆-2导弹干掉了一架美制RB-57D间谍飞机,但是我们对此缄默不语,闷声发大财,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你想想看,当时如果我们不保持沉默,到处告诉人家说我们用的是萨姆-2导弹,那么恐怕后来的U-2就未必容易打下来了。”
  “呵呵,有道理。”刘东华觉得自己有点晕晕糊糊的了,但是心情却格外的好。他感觉自己第一次和老总谈得如此开心。
  张孟潭向窗外看去,此时已经接近黎明,外面正是最黑暗的时候。他又点起了一枝香烟。
  “很多中国人对撞机事件很恼火,其实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真正恼火的是美国军方和中央情报局的那帮子家伙们。他们的飞机在中国栽了跟头,飞机降落的时候他们一定毁掉了一些核心的东西,但是很多工作他们是无法在一瞬间完成的,除非他们引发自毁装置。可是美国人都怕死,当然不肯和飞机同归于尽了。后来怎么样?美国人给我们赔礼道歉不说,还要乖乖的把自己的先进设备放在我们这里当成我们研究的标本。”
  刘东华笑了:“听你这样一说,我们一定从中学了很多东西。”
  “当然,单单就技术方面而言,这一事件对中国的影响就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由于发生了撞机事件,即使用最保守的估计,也能节省中国五至十年在电子侦察研发领域的摸索时间,这也仅仅就电子侦察研发领域而言,其他方面……”
  刘东华紧张的看着老总:“这已经占了很大的便宜了,不过听你说来,好像远不止这些啊。”
  张孟潭看着窗外,自言自语的说道:“不知道我还能活多久……”
  刘东华猛的一怔,怎么老总一直在说这样的话?莫非他又要发疯,还是得了什么绝症?不会是艾滋病吧?
  “你累了吧?睡一觉吧。”看着老总憔悴的样子,再加上青肿的脸颊,刘东华有些不忍心。
  “没有什么,离开部队以后,我第一次和别人谈我的军旅生涯,应该说,今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张孟潭仰头喝了一口酒:“把那瓶酒递给我,今天我要多吃多占了。”
  刘东华感动的看了看老总,城府如此深的人居然会对自己敞开心扉,他觉得很兴奋,连忙打开另外一瓶老白干递给对方。
  “撞机事件发生在四月一日,到十二日,部队忽然一纸调令把我调到了云南军区接受秘密训练。参加这项训练的一共有五个人,除了我以外,还有云南军区的杨正平,沈阳军区的程高和宋成贵,北京军区的张宏伟。”
  听到程高这个名字,让刘东华的浑身一震:几个小时以前,老总发疯的时候,要保护的不就是程高吗?他发生什么事情了?目前在什么地方?
  张孟潭看出了他的疑问,笑了:“先不要问,你听我讲下去就知道怎么回事了。等我讲完了我的故事,不但你知道程高是谁,在他的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也能明白为什么我会忽然进攻上千的蒙古牧民,也能知道为什么我会毫无来由的暴打那个司机一顿了。”
  听你讲完了,我也能知道为什么你把李灵给扔出窗子吗?刘东华想这样问,但是终究不敢太放肆,可是显然张孟潭看出了他的想法,并且脸色阴沉下来了:“当然,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有一些我自己也无法理解,也许你能帮我解开谜底。——真希望我能活到那一天。”
  刘东华知道,张孟潭讲的都是军事秘密,他一再说自己可能活不了多久了,可能就是与此有关,于是连忙阻止:“张总,既然是军事秘密,您就不要讲了,免得将来麻烦……”
  “我已经够麻烦的了,本来我以为可以就这样活下去,可是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如果没有了自由,人生简直就像炼狱一样的痛苦。”
  谁剥夺你的自由了?刘东华想问,但是他没有说什么,因为他感到老总身上的迷题太多了,自己似乎正在踏入一个禁区。他在慢慢的接近老总的内心世界,这个世界曾经令他那样的好奇,可是如今真的有机会进入其中的时候,他的内心却无端的发起了一阵战栗,于是他闭上了嘴巴,听任事情往应该的方向发展了。
  “当时我所接收的训练虽然表面上看是在重复以往做过的空军飞行训练,可是过程却严酷得多,除此而外,我们必须在半年以内对很多种电子器械、侦察和反侦察技术了如指掌。不过这些任务对我们五个人来说并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后来我才知道,上级领导是在八大军区里面暗地做了一次全面的评估,经过一番披沙拣金的筛选过程,才选中了我们几个人,而我们这次训练的目的也非常隐秘,到了最后关头,只有两个人当选执行任务……”
  “你和程高!”刘东华脱口而出。
  “对了。”张孟潭赞许的看了他一眼。“其他三个人被派回原来的驻地,并且接到命令,对此事缄口不提,并且直到今天他们也绝对不会知道当时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让他们参加那样的一次训练。”
  留心看着张孟潭犀利的眼光,刘东华觉得心里有些发虚:这样一个聪明而又训练有素的人如果真的做起坏事来,还有谁能挡得住他?还好他的老婆不是我主动勾引的……
  “2001年10月1日,忽然有专机把我和程高送到云南临沧空军基地。——在那以前,我根本就不知道那里还有我们的空军驻扎部队。”
  听到这里,刘东华觉得自己知道得太多了,如果听任他这样讲下去,自己的麻烦大概不会很大,但是老总就惨了,一个前空军少校军官退役以后居然对一个外人大肆谈论部队的军事秘密,这不是自讨苦吃吗?难道军方会听任这样不负责任的事情发生不成?他担心的看了看漆黑的窗外,心想他们的谈话是不是有人在偷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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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孟潭笑了,笑的很悲凉:“东华,你担心有人偷听吗?我告诉你吧,其实……”
  他欲言又止,心事重重的喝了一口酒:“有时候我真的希望能把自己灌得人事不省,大醉三天,可是有一次我他妈的喝了六瓶高度白酒也没有事,如果连喝醉的权利都给剥夺了,你说人生该有多么痛苦?”
  换了其他时候,刘东华如果听别人说这样的话一定会笑出声来,可是此刻泪水在张孟潭的眼里转来转去,让他感到有点毛骨悚然:心想如果换成自己,连借着酒醉而逃避现实那么一小会的权利都给剥夺了,可真的不是什么好事情。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想起了来时车上遇到的那两个女孩子,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她们,可是她们居然知道我的政治课没有及格,这事情好像透露着太多的诡异……
  他抱紧了双肩,觉得恐怖异常,但是又没有勇气阻止老板继续讲下去。
  “东华,我本不想把你牵扯进来,不过看样子现在已经晚了,你已经踏进来了。不过整个事情对你来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如干脆我把事情的全部经过都告诉你,也许你能帮我理出一个头绪。”
  这样说的时候,张孟潭的眼神里面似乎有一些求助的意思,刘东华的胸口一热,提起瓶子大大的喝了一口:“说吧,这件事我一定帮你。”他一向为自己清晰的思维和推理能力而自豪,况且以张总这样优秀的人都解决不了的问题,转而向他求助,真的让他觉得有点飘飘然了。很久以来,尽管他不喜欢张孟潭,但是潜意识当中他早就把这个优秀的人才当成自己的榜样,内心深处他隐隐的感觉自己似乎一辈子也无法像对方一样成功。
  张孟潭提起酒瓶看了看,发现里面的酒已经不多了,就放了下来,伸手拿了块鱼罐头放在嘴里细细的嚼了一会,然后舔了舔自己的手指,慢条斯理的讲起了他的那段经历。
  云南临沧空军基地位于距离临沧市大约一百公里的山区,普通百姓仅仅知道这是一个军事禁区,但是再深一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其实这里是中国最大的空军飞行试验基地。
  张孟潭和程高到达基地以后,立刻接受了一项指令,上级要他们试飞一架新型战斗机。张孟潭等为此而兴奋异常,对一个空军飞行员来讲,这是一种无以复加的莫大荣耀。
  他和程高看到那架即将投入试验的飞机的时候,一眼就认了出来,飞机的外形与美国AV-8B鹞式攻击机极其相似。
  鹞式飞机最先由英国研制,为单发动机亚音速垂直起落攻击机,主要用于执行空中近距支援和战术侦察任务,也可用于空对空作战。——鹞式飞机是世界上第一种垂直与短距起落作战飞机,1969年4月开始服役,美国海军陆战队在1971年向英国购买了第一批鹞式攻击机,此后的三十余年连续购买了397架。几年前,在一部美国电影里,施瓦辛格就曾经驾驶一架鹞式攻击机大显神威。
  攻击机有两项主要作战任务:一是作低空或超低空飞行,突破敌方的防线,对敌军战役后方目标实施打击,即所谓的“空中遮断”,目的是通过切断和削弱敌后力对前线的补给和支援的方式来削弱敌军前线部队的作战能力,另一项作战任务是“近距支援”,即在战场上空直接配合地面作战,轰炸扫射敌方的地面部队、火力点以及坦克、装甲车等活动目标。
  鹞式攻击机尽管有很多优点,但是由于本身性能方面的原因,近年来该类型的飞机在执行飞行任务的时候事故接连不断,许多美国飞行员每每提到这种机型都心惊胆战。
  张孟潭做梦也没有想到中国也在研究该这种飞机,不过此刻他倒明白那半年的训练到底所谓何来了。
  其实我国早就在研制这类飞机了,但是因为缺乏足够的资料,再加上英美国家对中国的资料封锁,许多年来进展非常缓慢,很多难点无法取得突破性的进展。2001年4月1日的撞机事件让我国专家意外的获得了对美国飞机实地观摩的机会,同时因为通过其他途径也获得了一些最新资料,于是,该种类型飞机的试飞很快就提上了日程,在张孟潭等几个人参加魔鬼般的训练的时候,这边也在按部就班的进行着机型的完善工作。
  表面上看,中国研制的鹞式飞机与美国的AV-8B极其相似,但是其性能却有着很大的不同。张孟潭和程高本来就是中国空军驾驶员中的顶尖高手,如今又投入了半年的严格训练,试飞这样的飞机自然不成问题。
  又是半个月过去了,在这半个月里,张孟潭和程高通过实地观摩,掌握了大量第一手的资料,在不断的熟悉过程中,他们对这次试飞的成功抱有很大的信心。
  十月十六日,军区首长亲临现场,经过简单的仪式,张孟潭和程高上了飞机。
  他们的心情是激动的,尤其是程高,这个二十五岁的北方小伙子,在和军区首长握手的时候,连自己的手都发抖了。但是他压根就没有想到,这次的飞行将成为他一生中最后一次执行任务,从此他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秋高气爽,能见度非常好,张孟潭的心情也出奇的好。
  去年,海南三亚的陵水机场分来一个名叫吕佳的漂亮女大学生,其优美的谈吐与高雅的气质很快就成为众多年轻军官们的偶像。可是吕佳似乎对他们中间的任何一个都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兴趣,对于众多的追求者她一直都采取若即若离的态度,从来没有明确的表示过喜欢哪一个,也许主要凭了这一点,她迷倒了众多的飞行英雄。
  张孟潭是众多追求者中最为坚持不懈的一个,一年多的挫折经历已经让他有些失望了,可是昨天他居然收到了吕佳的一封E-MAIL,虽然里面并没有写什么,只是说想测试一下自己的信箱,但是对于张孟潭来讲,这已经让他欣喜若狂了。这个二十八岁的小伙子觉得自己的苦苦追求已经初步有了结果,并且相信只要能坚持下去,一定能打动吕佳的芳心。
  和首长握手的时候,他的手也在颤抖,但是他却是为了吕佳在激动。
  
  飞机以一种极其不稳定的姿态飞上了天空,做在副驾驶位上的程高似乎有些紧张,但是张孟潭则沉稳而熟练的在控制面板上操作着,他没有忘记百忙中向副手笑一下,他知道,越是紧张的时候越应该让他放松一些。
  飞机升到三千米的时候,状态开始稳定了。
  张孟潭遵照地面的指示,不停的转换各种开关,飞机轰鸣着,以一种轻盈而平稳的姿态飞速按照预定的航道行驶着。
  “YS-001,请转换自动档。”二十分钟以后,地面控制台发出了指令。
  “明白,转换自动挡。”张孟潭随口应答,转换自动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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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些程序的转换他已经耳熟能详了,就是闭着眼睛也不至于搞错,但是这次他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就在他转换自动挡的时候,飞机左边的翅膀忽然剧烈的颤抖了一下。
  他吃惊的看了看仪表,似乎没有什么不对的。可是飞机却以一种很不稳定的姿态左右摇晃着飞行起来。
  “YS-001,请转换自动挡。”控制台再次发出指令。
  “报告控制台,YS-001自动操作系统发生故障,转换自动挡以后飞机无法按照预定航道飞行,请求转回手动操作。”
  “YS-001,请回话。”
  张孟潭的额头上沁出了冷汗:怎么搞的,为什么控制台听不到我的声音?
  他换了一个频道,再一次向控制台喊话:“报告控制台,YS-001自动控制系统发生故障,转换自动挡以后飞机无法按照预定航道飞行,请求转回手动操作。”
  耳机里面传来一阵咯拉咯拉的静电声音,除此而外没有任何回音。
  张孟潭咬了咬牙,通过话筒向程高叫道:“程高,准备换回手动操作。”
  “明白,机长!”程高简短的回答。
  飞机此刻以一种极不稳定的姿态斜斜的向左上方的云层冲了过去,眼看着就要进入牛奶般乳白色的云层,张孟潭的心里忽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他没有犹豫,扳回了自动控制杆,飞机再次剧烈震动了一下,于是他迅速扳动操纵杆,试图使飞机平稳下来。
  指示表的高度在急遽上升,此刻已经到了一万二千米。
  “报告机长,罗盘失灵。”程高紧张的声音。
  张孟潭咬紧牙关,再次和控制台联络,可是仍旧没有回音。
  “报告机长,油量控制仪表失灵!”程高的声音越发紧张了。
  张孟潭知道,此刻自己必须稳住心神,不然就麻烦了。
  他试图把机头向下拉,想借助肉眼可以识别的地面标记返回空军基地,可是就在他这样操作的时候,云层中一道闪电向他袭来,这一下猝不及防,一团火光在张孟潭的眼前不远处爆裂。他本能的回头避了一下,等回过头来再看的时候,眼前的控制台上的各种仪表上面的数字疯狂的跳动起来,高度指示表上已经冒出了青烟。
  “糟糕!”张孟潭百忙之中叫了一声,手忙脚乱的控制着飞机,此刻飞机也如同喝醉了酒一样开始摇晃起来。
  在这关键的时刻,耳机里面忽然传来了控制台的声音:“YS-001,为何偏离航道?YS-001,请立刻返回基地!重复一遍,YS-001,请立刻返回基地,请注意,这是最后通谍!”
   “控制台,控制台,请求指示YS-001的位置,飞机遇到闪电,部分仪表失控,请求地面指示。”张孟潭不断的向控制台呼叫,但是似乎控制台根本就没有听到他的回话。地面控制台不断的重复着最后通谍。
  “机长,怎么办啊?”程高紧张的喊道。
  他们都知道最后通谍是什么意思,如果他们不立刻回应,地面控制台就可能用导弹袭击自己了。
  豆大的汗珠从张孟潭的额头上冒了出来。他试图压低操纵杆,但是飞机似乎有了自己的意识,压根就不听他的。他不断的转换频道想和地面联系,但是始终不成功。
  “不好,我们被咬住了!”程高惊叫一声。张孟潭从电脑屏幕上看到了急速飞来的导弹,大叫一声:“坐稳了!”
  他使尽全力向左一压操纵杆,就在导弹即将击中飞机的那一瞬间,飞机的翅膀忽然斜了一下,把那枚致命的导弹让了过去。
  他勉强控制着飞机,慢慢的降低飞行高度,同时程高在不间断的试图和地面取得联系。
  “又来一枚!”程高惊叫。这一枚从侧面袭来。张孟潭再次在间不容发的瞬间避开了导弹的袭击。他知道自己和程高的性命危在旦夕,此刻必须与地面控制台联系上,但是第三枚导弹又向他袭来。
  张孟潭知道无论如何也躲不开这一下了,急中生智,他死命压下机头,几乎垂直向地面冲去,导弹在空中转了一个弯,尾随飞机而来。
  飞机加速下降,然而导弹却越来越接近了。
  凭借肉眼,他觉得飞机似乎马上就要坠毁的时候,忽然拉起机头,一个急转弯,飞机擦着一道陡峭的山崖直直的向上挑了起来,而那枚导弹也在间不容发之际转头追来,却因为跟踪的弧度大了那么一点点,直接撞到山崖上爆炸了。
  巨幅的动作让张孟潭感到一阵眩晕,他拼命的要使自己不要丧失感觉,尽管如此,此刻他已经处于迷离状态了。
  身后的火光冲天而起,张孟潭木然的嘘了一口冷气。
  此刻,飞机已经进入山区,为了避免再次遭到袭击,张孟潭把飞机的高度降得极低,有几次他几乎感到树梢擦到机腹的声音。他的动作有些木然,意识里有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闪现出来,出现了高空反应,必须振作起来。他死命咬住嘴唇,直到嘴里满是血腥味道,方才感觉清醒一些。
  “机长,我们怎么办?”程高的声音仿佛从很远的地方飘了过来,没有先前那么惶急,但是语调一点也不轻松。
  “不要紧,先找个地方降落,然后想办法和地方政府联系上再说。”
  “我们要毁了飞机吗?”程高担心的问。
  “看看再说。”张孟潭的心里七上八下的,他知道,自己这次真的遇到了麻烦。回到部队以后,即使能把整个事件解释清楚,但是搞不好也可能上军事法庭。万一碰到紧急情况,他必须销毁飞机,但是他知道,这架飞机上凝聚了多少科研人员的心血,花掉了部队多少研究经费,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一定要把它带回去。
  他降低了飞行速度,试图找一处相对平坦的地方把飞机降落下来。此刻他正在一片热带雨林上空行进,展眼望去,下面没有合适的降落地点。
  控制台的联络彻底中断了,几乎所有的仪表全部失灵,在空中,尽管能见度很好,但是张孟潭觉得自己几乎和一个瞎子没有什么区别。
  “我们在往什么方向飞?”忽然他问程高。
  程高看了看太阳:“我们在向南偏东飞行。”
  张孟潭吸了一口冷气:刚才只顾躲避导弹,没有留心这些,这里距离国境非常近,搞不好飞出去,那就浑身是口也难以分说了。他立刻就要掉头,可是飞机却再也不受他的控制了。发动机艰难的喘息一阵,忽然停止了转动。本来,这种飞机可以垂直起落,只要有那么几十平方米的空地就可以顺利降落,但是发动机停转以后,这条路已经行不通了。
  “机长,怎么办?”
  张孟潭咬了咬牙:“迫降!”
  他根本就没有安全迫降的把握,但是事已至此,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了。飞行高度太低,无法跳伞,况且刚才云层中的雷电击毁了飞机的控制面板,其中已经失灵的一个按钮就是控制弹出座椅的。所以,他们只有一条路可以选择,那就是迫降。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6

好在飞机的速度不快,只要前面的空地足够平坦,安全迫降应该没有问题。
  程高的呼吸粗重,此刻他打叠了十分的精神随时准备接受来自机长的任何命令。
  飞机在空中显得轻飘飘的,像断线的风筝,张孟潭睁大眼睛看着前方,试图找到一片可以降落的空地。
  从上面看去,山地与丛林非常优美,缓缓的曲线仿佛女人身上柔美的线条,可是张孟潭和程高却没有心情看这些,他们现在几乎是命悬一线。
  掠过一个小小的山头的时候,他们清楚的听到树梢刮擦机腹产生的刺耳声音,程高紧张的缩紧了脖子。
  前面是一条长长的山谷,张孟潭艰难的把飞机的航向保持着与山谷的方向一致,同时紧张的用眼睛搜寻着可以迫降的地点。此刻飞机的发动机全部停止转动,无论如何也无法再次启动了。他摘下了耳机,耳边除了机翼划过空气时发出的刺耳风声就是程高粗重的喘息。他的双手颤抖着,尽管迫降的动作在理论上他十分熟悉,可是当真操作却是另外一回事。
  山谷里很大一部分面积都是茂密的树木,根本就没有迫降的可能性。看起来这下要麻烦了,就这样冲进丛林里,结果只能是机毁人亡。
  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张孟潭的眼睛忽然一亮:前面,山谷底部,距离一个断崖很近的地方有一块相对平坦的地方,更绝的是,周围都是很高的树,可是那里却只有一片连绵不断的灌木丛,简直像人工修造的一处活动空地,他大喜过望,连忙招呼程高:“检查一下安全带,我要迫降了。”
  飞机剧烈的震颤着,慢慢的向下俯冲,眼看着机头就要冲向大地的时候张孟潭忽然拉起了机头。此刻,他们两个人简直是命悬一线,如果机头拉得过早,飞机必定要在空中翻个跟头,然后头上脚下地落到地上,把他们砸成肉饼,如果拉得过晚,那么机头一旦触地,立刻就会引发爆炸,况且即使不发生爆炸,强大的冲力也会把他们挤得粉碎。
  这事说来容易,可是身在空中,下面没有任何人指挥,面对的又是完全陌生的环境,只能凭借目视来断定机头距离地面的距离,简直难如登天。到了这种时候,张孟潭的动作仅仅靠着自己的本能而已。
  忽然拉起的机头让飞机猛烈的动作一下,很快就机腹着地的向前滑行了一段,由于张孟潭操作得太过猛烈,飞机在向前滑行的时候,机头又翘了起来。
  “妈的,完了!”百忙之中张孟潭骂了一句脏话,双手握住操纵杆,拼命的往下压,但是一点作用也没有。他本能的感到要完蛋了,却一点应对办法也没有。张孟潭的冷汗刷的流了下来,在致命的一瞬间,他的眼前恍惚出现吕佳妩媚的笑脸,张孟潭惨然笑了:连她的手还没有摸过,生命居然就这样结束了,还有我热爱的飞行事业,年迈的母亲……
  飞机的尾部在地上刮擦,发出可怕的噪音,机身飞快的向前滑行,很快就滑过了那片灌木丛,向前面的一片树林冲了过去。在滑行的过程中,飞机的机头以一种优雅的姿态向上挑起,眼看着就要向后翻转的时候,却忽然冲进了前面的那片树林,一阵刺耳的刮擦声音,然后一声巨响,机头猛的冲进了两颗大树之间。张孟潭和程高在剧烈的碰撞中被震得七荤八素,在任何意识进入他们脑际以前,机头就已经被两颗大树牢牢的卡住了。
  张孟潭猛的向前一冲,戴着头盔的头重重的碰到了飞机的有机玻璃罩上面,一阵头晕,他勉强睁开眼睛看时,发现眼前一片暗红,他定了定神,摘下面罩,发现鼻子已经撞出了血,不过好像没有什么大碍,于是一边用手捂住口鼻,一边回头看程高。
  程高居然奇迹般的没有受伤。
  两个人惊魂未定的爬出飞机的座舱。
  飞机以大约三十度的角度斜斜的镶嵌在两棵树之间,他们战抖着,缓缓的爬下飞机,再次站到坚实的大地上,真的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此刻他们位于一片热带雨林的边缘地带,阳光隔着浓密的树荫在潮湿的地上撒下了稀疏的影子,一丝风也没有,空气似乎凝固了,地上不时的有一些看上去很恐怖的爬虫四下里游荡。
  张孟潭和程高简单的检查了一下身上的装备,打算过一会开始维修通讯设备。他们必须和总部联络上,不然恐怕就要困死在这个不知名的丛林里面了。
  “总部为什么用导弹袭击我们?”程高忽然想起了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
  “当然是因为我们偏离的规定的航线,况且通讯设备失灵,我们只能听到总部的呼叫,却无法把我们的信息传达给总部。这样一来,总部当然会觉得我们的行为不可预测,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把我们打下来了。”张孟潭这样说的时候,自己也觉得有点牵强附会。
  “不对,肯定有其他的事情。”果然程高反驳了。经过半年多的接触,张孟潭发现自己特别喜欢这个北方的小伙子,他在家里是个独生子,父亲早逝,不知道怎么回事,在潜意识里他已经把这个战友当成了自己的兄弟。
  尽管如此,张孟潭对他刨根问底的作风却很头痛,很多事情是不该这样追究的。不过这次他也同意程高的意见,毕竟这对他们二人来讲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应该仔细考究一下的。他明白,单纯是通讯设备失灵根本就不至于如此大动干戈。
  一条色彩斑斓的蛇从程高的脚边爬了过去,张孟潭恐怖的看着它悠哉游哉的蜿蜒而行,不敢发出一点声音,而程高却浑然不觉。等张孟潭指给他看的时候,可把他吓了一跳。
  张孟潭伸手在飞行夹克的衣袋里面摸了一下,想看看急救包是不是随身带着,他担心万一程高或者自己被毒虫咬了,而应急的东西找不到。就在他把手伸向衣袋的时候,忽然远远的听到左边有一声呼哨。他呆了一下,回过头来:“程高,你听到了吗?”
  “听到什么?”程高兀自没有从刚才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可是第二声呼哨又响起来了,这次是在远远的右边。他们此刻正立在丛林的边缘地带,看样子这两声呼哨的位置也是树林边缘。他们离开飞机走了几步,立刻进入了那片阳光普照下的灌木从。放眼四顾,周围静悄悄的,什么动静也没有。
  张孟潭疑惑的看了看这里的地形,乍看上去,这里似乎是一片荒凉的景象,似乎从地球形成以后就没有人来过,但是仔细观察时,他发现在这个荒凉的山谷地带明显有一些动物走过的踪迹。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6

小的时候,张孟潭曾经在长白山的外公家里住过一段时间,外公是个好猎手,尽管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不准随便打猎,但是他上山采药的时候总是带着小孟潭,一边走,一边告诉他野兽留下的踪迹,狼走什么路,兔子走什么路,狍子走什么样的路,给他讲发生在山里的各种奇闻轶事。
  在所有的动物中,张孟潭对狍子的印象最深。
  狍子是一种很好奇的动物,一旦它发现周围环境有什么不对时,马上就会跑开,可是跑了一段路以后,必定会对刚才让自己吃惊的东西产生兴趣,所以经常会再跑回来看一看。猎人总是抓住它们的这种习性,一击不中,就等在原地,等它们再次返回来。——外公这样说的时候,孟潭觉得这种动物很可怜,并且站在狍子的立场上看,觉得猎人的做法非常的不厚道,人家不过是好奇心强一点而已,这么可爱的动物,爱还来不及,干吗非得要人家的性命?为了这个,他总是有些忿忿不平。
  外公去世已经很多年了,但是张孟潭每每想到这个故事,都觉得心里有一种怪怪的感觉,有时候感觉自己似乎就是那可怜的动物。
  今天,在这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他敏锐的发现,就在他目之所及的范围以内,这个山谷生存着几种不同的动物群体,而其中一种非常有规律的痕迹他断定只有人类才能留得下来。
  “我觉得不对。”张孟潭私下里总是认为自己身上有天然的预警装置,每到情形不对的时候,他就觉得浑身发冷,头皮发炸。这大概是古猿进化到人类以前所拥有的一种自保本能,这种本能在很多人的身上已经找不到踪影,可是在他的身上却显得很灵验。
  “机长,你说什么不对啊?”程高觉得机长的话有点莫名其妙。
  “好像有危险。”张孟潭警觉的四下里看了看。
  “危险?”程高笑了。“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哪里来的什么危险?”
  站在灌木丛中,天空水洗一样的湛蓝,太阳白花花的当头照将下来,听程高这样说,张孟潭也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过敏,可是那种第六感却丝毫没有减退的迹象。他有些不安了:“还是当心点好。”
  他不知道应该当心什么,是当心刚才的那两声呼哨?
  就在此刻,身后树林里不远处的一个隐秘地方又传来一声呼哨,张孟潭蓦然回首,但是树林里面静悄悄的再也没有什么声音发出。他把手向腰间摸去,那把六×四式手枪仍旧挂在那里,后边是那把自己非常喜欢的,上面刻着自己编号的锋利无比的军用匕首。
  程高看了他的动作,有点吃惊:“机长,你怎么了?我也听到呼哨声了,这里的确应该有人的,不过即使他们没有那么友好,我们也不至于有什么危险吧?”
  张孟潭不知道自己担心什么,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猛然间他想起外公给他讲过的多年前参加过的一次围猎:鹿群在河边吃草,浑然感觉不到猎人们正在逐渐接近,慢慢的形成包围圈。在包围猎物的过程中,猎人只是偶尔吹一声口哨告诉其他人自己到了什么位置,一旦合围形成,紧接着就是一场大肆的屠戮。
  刚才左右以及后边都有了口哨声,如果真的有人要对自己和程高合围的话,那么包围圈已经快要形成了。他惊恐的再次回头往灌木丛的方向看去,这里的视野很开阔,但是灌木丛的高度大概能没到腰部,谁知道是不是有人埋伏在那里?他警觉的四下观看,不放过任何一根枝条哪怕一点点的颤动。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没有任何响动。
  张孟潭擦了一把汗:“程高,我们必须毁了飞机。”直觉告诉他,自己应该立刻行动,否则可能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他一定要把飞机炸个粉碎,不能落入他人的手里。
  由于导航系统出了毛病,他拿不准自己和程高现在是否还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如果一个不小心跑到了越南或者缅甸,把这种绝密的试飞机型留给他们,那自己可就是千古罪人了。且不说飞机本身的先进性能,单单是随机携带的四枚AGM-65B空对地导弹就可以发动一场小型的战争了。
  退一步说,即使在中国的领土上,现在似乎也陷入了危险之中,尽管他根本就不知道危险从何处而来。——在这样的前提下,最稳妥的办法就是重新回到机舱,按一下自毁装置,然后跑出来找个安全的地带就可以了。——本来毁灭飞机可以遥控的,但是自己没有把遥控装置带在身上。
  程高疑惑的看着机长,这个决定来得太突兀,他知道这架飞机以及随机携带的各种先进武器价值几何,未免对机长的决定感到匪夷所思。
  张孟潭拉住程高向飞机走去,程高兀自犹豫着是否挣脱开机长的手臂,据理力争,他根本就不想仓促的做出这样的决定。
  “有人!”程高一边随张孟潭走,一边东张西望,忽然他惊喜的喊了一声。
  张孟潭全身一震,连忙回头看时,发现身后不远处的灌木丛中忽然立起了好多的人。他惊呆了:毕竟自己的经验不足,猎人围猎鹿群的时候,通常是要在正面设下埋伏,然后向左右分散,向后方包抄,如果把自己和程高看成鹿群的话,那么围猎他们的人就是把身后的灌木丛当成了正面,刚才最后的那声呼哨是向同伴宣布包围圈已经形成了。
  等张孟潭仔细看看距离大概四五十米远的那些人的时候,却忽然松了一口气,因为那些人大都是老人、妇女和孩子,而且奇怪的是,这似乎是一个原始部落,人们形容枯槁,赤身裸体,神情古怪,看上去似乎不像汉人, 而且从外表看,他们根本就无法对自己或者程高构成什么威胁。
  张孟潭感到自己刚才的想法有点可笑,因为眼前的这个群体看上去似乎正处在苦难中。他摸了摸衣袋,遗憾自己没有带些巧克力什么的来送给这些可怜的人。
  有时候第六感也会骗人的,他宽慰的想,我们刚刚降落,怎么可能立刻就有人来围攻?况且我们也没有招惹什么人。刚才真是可笑,差点把飞机给毁了,如果当真毁了,我还有什么脸面回去面对军区首长以及那些朝夕相处的战友?
  “我们快过去问一下,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最好能找到当地的政府机关。”程高兴高采烈的迎着他们跑了过去。
  张孟潭觉得似乎有些不妥,想要叫住程高,但是犹豫一下,没有开口。
  程高避开丛丛的灌木,一边向前跑,一边兴奋的向那些老人孩子挥着手。
  太阳把金黄的光线毫无保留的撒在这片美丽的世界里,空中没有一丝的风,耳边不时的有蚊蚋飞过的声音,身后丛林里似乎传来竹笋的爆裂声音。张孟潭惬意的享受着大自然给他带来的愉悦感觉,同时开心的看着奔跑着的程高。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7

程高的头发剃得很短,他的皮夹克敞开了怀,头盔拿在左手,一跳一跳的避开那些灌木。向前跑的时候,他的夹克飘来飘去,运动员一样健美的身躯上的每一丝肌肉似乎都在蓬勃的跳动着,和前面那些枯槁的人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张孟潭以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这个矫捷得如同豹子一样的年轻同伴,他有时候挺羡慕这个东北的小伙子,因为自己就没有他那样完美的体形。
  程高将要接近人群的时候,放慢了脚步。他一边向前走,一边做着友好的手势,似乎在告诉对方不要害怕。
  那群人大概有二十几个,中间立着的是一个年纪非常大的老人,手里拄了一根粗大的拐杖。他的额头很高,头发已经掉得差不多光了,只有周围还有一圈白发,稀疏的向身前身后披散下来,从张孟潭的位置看去,他的头颅看起来很像一个剥了壳的鸡蛋,光溜溜的让他觉得总想笑出来。
  老人看着越来越近的程高,忽然提起拐杖往地上使劲撴了一下,这似乎是一个暗号,随着这一记暗号,灌木丛中忽然又高高矮矮的立起了好多的人。这次站起来的大都是一些精壮男人,他们手里大都提着一些木棍,并且也是一丝不挂,甚至没有一个人的身上有一块遮羞布。
  忽然出现的人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远远的把张孟潭和程高围在了中间。
  张孟潭忽然想起刚才的那几声口哨,顿时如同掉进了冰窖里,他感到这些人的来意不善。“程高,回来!”他一边惊慌的喊程高,一边警觉的四下观看,这一看不要紧,他发现丛林中也隐隐约约的出现了涌动的人头,他们果然已经落入了一个椭圆形的包围中,他和程高所处的位置恰好相当于椭圆形的两个焦点。
  程高也觉出了不对,他停住了脚步,犹豫的回头看了看张孟潭,似乎想问一句什么,就在这个时候,那个老者忽然开了口。
  他不是说话,而是在唱歌。他用的是一种张孟潭和程高都听不懂的语言在唱,歌的曲调很简单,但是他一边唱,周围的人一边和,歌声慷慨激昂,隐然有一种同仇敌忾的气势。
  他们一边唱歌,一边把手里的木棍在地上一下一下撴着,打着拍子。
  
  ——在呼伦贝尔盟敖鲁古雅乡的看守所里度过的那个夜晚,张孟潭讲到这里的时候,外面漆黑的夜空已经有了一点点的光线透露出来,刘东华的大脑里也好像忽然有一道灵光闪过:“我知道了,那个老头唱的歌曲就是昨晚吉日嘎拉唱过的那首!”
  张孟潭悲凉的看着刘东华,忍不住泪水汩汩的流出,当眼泪流过被打得肿起老高的脸上的时候,他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他的眼泪是流在别人的脸上一般。
  尽管脑海中出现了一丝曙光,但是刘东华更加觉得恐怖异常:在遥远的南方丛林边缘地带,居然生存着那么一群奇形怪状的人,他们过的是原始部落的生活,唱的是古老的蒙古歌曲,难道这一切有什么内在联系吗?昨天晚上听吉日嘎拉唱歌的时候,张孟潭忽然发疯,而且把我当成了程高,拼命的要保护我,难道当时因为这首歌曲,程高发生了什么不幸的事情吗?该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老总这样一个思路清晰,做事从容的男人忽然发起疯来?
  他的眼神向张孟潭询问着,张孟潭抬起左手掩住了面孔,双肩剧烈的抽动起来。刘东华忽然想起了吕佳雕刻的那个未完成的石像,尽管石像雕刻的是吕佳,但是此刻张孟潭的姿态几乎和那座石像一摸一样。
  ——吕佳在做什么?是不是又去勾引别人了?老总怎么会容忍这样的人做老婆?他该不会知道我和吕佳之间的事情吧?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几年了,但是直到今天,当时的情形都像电影的慢镜头一样清晰的印在张孟潭的脑海里,并且似乎已经成为他永远不可摆脱的噩梦。
  程高,这个健美,豪爽而又有点大大咧咧的北方小伙子在张孟潭的印象当中一向当他是个小弟弟,所以当他一个人面对前面的几十个异族人的时候,张孟潭的心几乎悬了起来。
  “快回来!”他用一种命令的口气向程高喊到,同时警惕的看着周围的人群。显然,包抄在后边的这些人属于整个人群的主力,他们的手里也大都拿着木棍,少数的几个人拿的很像运动场上的标枪,看样子可以向远处投掷的。
  此刻大家都立在原地,握紧拳头上下挥动,手里的木棍也一下一下的向地上撴着,大家齐声高唱,有序的和着老者的歌曲。
  张孟潭本能的感觉到,他们的歌声一停,可能就有麻烦。他向飞机的方向走了几步,看看周围的人,他自信能在任何一个对手冲到他身边以前,都可以轻易的飞跑几步,跳进机舱,完成飞机的自毁动作,可是程高距离那些明显有敌意的人群却已经非常接近了,他必须先把他叫回来。
  程高也感到似乎有点不对,他回过头来疑惑的看了看张孟潭,就在他回头看的时候,老者的歌声戛然而止,他忽然向前迈了一步,双手举起那根木棍,向程高的头上狠狠的打了下去。
  张孟潭大叫一声:“当心,快跑!”
  他喊出来的同时,那些围攻的人群已经潮水一般的扑向程高,身后不远处的围猎者也提着木棍向他冲了过来。
  在那一瞬间,对战友的关心使得张孟潭忽略了自己的职责,和平年代太久了,以至于在战争年代顺理成章的事情在这里显得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况且潜意识里他从来就不想毁掉那么珍贵的战斗机。
  他没有冲向飞机启动自毁装置,而是飞也似的向程高跑了过去。
  程高回头看张孟潭的时候,忽然听到脑后的风声,连忙避开,同时回过头去,而老者的木棍砸到了他的肩上。
  杀声四起,人们分三面向他包抄过来。
  程高吓坏了,他已经忘了自己应该逃跑,而是扔了手里的头盔,双手乱摇,拼命的利用手势向那些人解释自己没有什么敌意。
  此刻,距离他最近的那个老者血红着双眼,木棍第二次举了起来。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7

程高的头发剃得很短,他的皮夹克敞开了怀,头盔拿在左手,一跳一跳的避开那些灌木。向前跑的时候,他的夹克飘来飘去,运动员一样健美的身躯上的每一丝肌肉似乎都在蓬勃的跳动着,和前面那些枯槁的人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张孟潭以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这个矫捷得如同豹子一样的年轻同伴,他有时候挺羡慕这个东北的小伙子,因为自己就没有他那样完美的体形。
  程高将要接近人群的时候,放慢了脚步。他一边向前走,一边做着友好的手势,似乎在告诉对方不要害怕。
  那群人大概有二十几个,中间立着的是一个年纪非常大的老人,手里拄了一根粗大的拐杖。他的额头很高,头发已经掉得差不多光了,只有周围还有一圈白发,稀疏的向身前身后披散下来,从张孟潭的位置看去,他的头颅看起来很像一个剥了壳的鸡蛋,光溜溜的让他觉得总想笑出来。
  老人看着越来越近的程高,忽然提起拐杖往地上使劲撴了一下,这似乎是一个暗号,随着这一记暗号,灌木丛中忽然又高高矮矮的立起了好多的人。这次站起来的大都是一些精壮男人,他们手里大都提着一些木棍,并且也是一丝不挂,甚至没有一个人的身上有一块遮羞布。
  忽然出现的人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远远的把张孟潭和程高围在了中间。
  张孟潭忽然想起刚才的那几声口哨,顿时如同掉进了冰窖里,他感到这些人的来意不善。“程高,回来!”他一边惊慌的喊程高,一边警觉的四下观看,这一看不要紧,他发现丛林中也隐隐约约的出现了涌动的人头,他们果然已经落入了一个椭圆形的包围中,他和程高所处的位置恰好相当于椭圆形的两个焦点。
  程高也觉出了不对,他停住了脚步,犹豫的回头看了看张孟潭,似乎想问一句什么,就在这个时候,那个老者忽然开了口。
  他不是说话,而是在唱歌。他用的是一种张孟潭和程高都听不懂的语言在唱,歌的曲调很简单,但是他一边唱,周围的人一边和,歌声慷慨激昂,隐然有一种同仇敌忾的气势。
  他们一边唱歌,一边把手里的木棍在地上一下一下撴着,打着拍子。
  
  ——在呼伦贝尔盟敖鲁古雅乡的看守所里度过的那个夜晚,张孟潭讲到这里的时候,外面漆黑的夜空已经有了一点点的光线透露出来,刘东华的大脑里也好像忽然有一道灵光闪过:“我知道了,那个老头唱的歌曲就是昨晚吉日嘎拉唱过的那首!”
  张孟潭悲凉的看着刘东华,忍不住泪水汩汩的流出,当眼泪流过被打得肿起老高的脸上的时候,他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他的眼泪是流在别人的脸上一般。
  尽管脑海中出现了一丝曙光,但是刘东华更加觉得恐怖异常:在遥远的南方丛林边缘地带,居然生存着那么一群奇形怪状的人,他们过的是原始部落的生活,唱的是古老的蒙古歌曲,难道这一切有什么内在联系吗?昨天晚上听吉日嘎拉唱歌的时候,张孟潭忽然发疯,而且把我当成了程高,拼命的要保护我,难道当时因为这首歌曲,程高发生了什么不幸的事情吗?该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老总这样一个思路清晰,做事从容的男人忽然发起疯来?
  他的眼神向张孟潭询问着,张孟潭抬起左手掩住了面孔,双肩剧烈的抽动起来。刘东华忽然想起了吕佳雕刻的那个未完成的石像,尽管石像雕刻的是吕佳,但是此刻张孟潭的姿态几乎和那座石像一摸一样。
  ——吕佳在做什么?是不是又去勾引别人了?老总怎么会容忍这样的人做老婆?他该不会知道我和吕佳之间的事情吧?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几年了,但是直到今天,当时的情形都像电影的慢镜头一样清晰的印在张孟潭的脑海里,并且似乎已经成为他永远不可摆脱的噩梦。
  程高,这个健美,豪爽而又有点大大咧咧的北方小伙子在张孟潭的印象当中一向当他是个小弟弟,所以当他一个人面对前面的几十个异族人的时候,张孟潭的心几乎悬了起来。
  “快回来!”他用一种命令的口气向程高喊到,同时警惕的看着周围的人群。显然,包抄在后边的这些人属于整个人群的主力,他们的手里也大都拿着木棍,少数的几个人拿的很像运动场上的标枪,看样子可以向远处投掷的。
  此刻大家都立在原地,握紧拳头上下挥动,手里的木棍也一下一下的向地上撴着,大家齐声高唱,有序的和着老者的歌曲。
  张孟潭本能的感觉到,他们的歌声一停,可能就有麻烦。他向飞机的方向走了几步,看看周围的人,他自信能在任何一个对手冲到他身边以前,都可以轻易的飞跑几步,跳进机舱,完成飞机的自毁动作,可是程高距离那些明显有敌意的人群却已经非常接近了,他必须先把他叫回来。
  程高也感到似乎有点不对,他回过头来疑惑的看了看张孟潭,就在他回头看的时候,老者的歌声戛然而止,他忽然向前迈了一步,双手举起那根木棍,向程高的头上狠狠的打了下去。
  张孟潭大叫一声:“当心,快跑!”
  他喊出来的同时,那些围攻的人群已经潮水一般的扑向程高,身后不远处的围猎者也提着木棍向他冲了过来。
  在那一瞬间,对战友的关心使得张孟潭忽略了自己的职责,和平年代太久了,以至于在战争年代顺理成章的事情在这里显得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况且潜意识里他从来就不想毁掉那么珍贵的战斗机。
  他没有冲向飞机启动自毁装置,而是飞也似的向程高跑了过去。
  程高回头看张孟潭的时候,忽然听到脑后的风声,连忙避开,同时回过头去,而老者的木棍砸到了他的肩上。
  杀声四起,人们分三面向他包抄过来。
  程高吓坏了,他已经忘了自己应该逃跑,而是扔了手里的头盔,双手乱摇,拼命的利用手势向那些人解释自己没有什么敌意。
  此刻,距离他最近的那个老者血红着双眼,木棍第二次举了起来。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7

程高的头发剃得很短,他的皮夹克敞开了怀,头盔拿在左手,一跳一跳的避开那些灌木。向前跑的时候,他的夹克飘来飘去,运动员一样健美的身躯上的每一丝肌肉似乎都在蓬勃的跳动着,和前面那些枯槁的人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张孟潭以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这个矫捷得如同豹子一样的年轻同伴,他有时候挺羡慕这个东北的小伙子,因为自己就没有他那样完美的体形。
  程高将要接近人群的时候,放慢了脚步。他一边向前走,一边做着友好的手势,似乎在告诉对方不要害怕。
  那群人大概有二十几个,中间立着的是一个年纪非常大的老人,手里拄了一根粗大的拐杖。他的额头很高,头发已经掉得差不多光了,只有周围还有一圈白发,稀疏的向身前身后披散下来,从张孟潭的位置看去,他的头颅看起来很像一个剥了壳的鸡蛋,光溜溜的让他觉得总想笑出来。
  老人看着越来越近的程高,忽然提起拐杖往地上使劲撴了一下,这似乎是一个暗号,随着这一记暗号,灌木丛中忽然又高高矮矮的立起了好多的人。这次站起来的大都是一些精壮男人,他们手里大都提着一些木棍,并且也是一丝不挂,甚至没有一个人的身上有一块遮羞布。
  忽然出现的人形成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远远的把张孟潭和程高围在了中间。
  张孟潭忽然想起刚才的那几声口哨,顿时如同掉进了冰窖里,他感到这些人的来意不善。“程高,回来!”他一边惊慌的喊程高,一边警觉的四下观看,这一看不要紧,他发现丛林中也隐隐约约的出现了涌动的人头,他们果然已经落入了一个椭圆形的包围中,他和程高所处的位置恰好相当于椭圆形的两个焦点。
  程高也觉出了不对,他停住了脚步,犹豫的回头看了看张孟潭,似乎想问一句什么,就在这个时候,那个老者忽然开了口。
  他不是说话,而是在唱歌。他用的是一种张孟潭和程高都听不懂的语言在唱,歌的曲调很简单,但是他一边唱,周围的人一边和,歌声慷慨激昂,隐然有一种同仇敌忾的气势。
  他们一边唱歌,一边把手里的木棍在地上一下一下撴着,打着拍子。
  
  ——在呼伦贝尔盟敖鲁古雅乡的看守所里度过的那个夜晚,张孟潭讲到这里的时候,外面漆黑的夜空已经有了一点点的光线透露出来,刘东华的大脑里也好像忽然有一道灵光闪过:“我知道了,那个老头唱的歌曲就是昨晚吉日嘎拉唱过的那首!”
  张孟潭悲凉的看着刘东华,忍不住泪水汩汩的流出,当眼泪流过被打得肿起老高的脸上的时候,他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他的眼泪是流在别人的脸上一般。
  尽管脑海中出现了一丝曙光,但是刘东华更加觉得恐怖异常:在遥远的南方丛林边缘地带,居然生存着那么一群奇形怪状的人,他们过的是原始部落的生活,唱的是古老的蒙古歌曲,难道这一切有什么内在联系吗?昨天晚上听吉日嘎拉唱歌的时候,张孟潭忽然发疯,而且把我当成了程高,拼命的要保护我,难道当时因为这首歌曲,程高发生了什么不幸的事情吗?该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老总这样一个思路清晰,做事从容的男人忽然发起疯来?
  他的眼神向张孟潭询问着,张孟潭抬起左手掩住了面孔,双肩剧烈的抽动起来。刘东华忽然想起了吕佳雕刻的那个未完成的石像,尽管石像雕刻的是吕佳,但是此刻张孟潭的姿态几乎和那座石像一摸一样。
  ——吕佳在做什么?是不是又去勾引别人了?老总怎么会容忍这样的人做老婆?他该不会知道我和吕佳之间的事情吧?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几年了,但是直到今天,当时的情形都像电影的慢镜头一样清晰的印在张孟潭的脑海里,并且似乎已经成为他永远不可摆脱的噩梦。
  程高,这个健美,豪爽而又有点大大咧咧的北方小伙子在张孟潭的印象当中一向当他是个小弟弟,所以当他一个人面对前面的几十个异族人的时候,张孟潭的心几乎悬了起来。
  “快回来!”他用一种命令的口气向程高喊到,同时警惕的看着周围的人群。显然,包抄在后边的这些人属于整个人群的主力,他们的手里也大都拿着木棍,少数的几个人拿的很像运动场上的标枪,看样子可以向远处投掷的。
  此刻大家都立在原地,握紧拳头上下挥动,手里的木棍也一下一下的向地上撴着,大家齐声高唱,有序的和着老者的歌曲。
  张孟潭本能的感觉到,他们的歌声一停,可能就有麻烦。他向飞机的方向走了几步,看看周围的人,他自信能在任何一个对手冲到他身边以前,都可以轻易的飞跑几步,跳进机舱,完成飞机的自毁动作,可是程高距离那些明显有敌意的人群却已经非常接近了,他必须先把他叫回来。
  程高也感到似乎有点不对,他回过头来疑惑的看了看张孟潭,就在他回头看的时候,老者的歌声戛然而止,他忽然向前迈了一步,双手举起那根木棍,向程高的头上狠狠的打了下去。
  张孟潭大叫一声:“当心,快跑!”
  他喊出来的同时,那些围攻的人群已经潮水一般的扑向程高,身后不远处的围猎者也提着木棍向他冲了过来。
  在那一瞬间,对战友的关心使得张孟潭忽略了自己的职责,和平年代太久了,以至于在战争年代顺理成章的事情在这里显得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况且潜意识里他从来就不想毁掉那么珍贵的战斗机。
  他没有冲向飞机启动自毁装置,而是飞也似的向程高跑了过去。
  程高回头看张孟潭的时候,忽然听到脑后的风声,连忙避开,同时回过头去,而老者的木棍砸到了他的肩上。
  杀声四起,人们分三面向他包抄过来。
  程高吓坏了,他已经忘了自己应该逃跑,而是扔了手里的头盔,双手乱摇,拼命的利用手势向那些人解释自己没有什么敌意。
  此刻,距离他最近的那个老者血红着双眼,木棍第二次举了起来。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7

 第七章 喋血丛林
  
  张孟潭和程高在新型飞机试飞的过程中,飞机出了故障,不得不迫降在一个陌生的山谷里,当地近乎原始部落的居民的出现引起了张孟潭的警觉,他本能的感到这些人来意不善。不过程高并没有这种感觉,他喜滋滋的跑过去想和他们进行沟通,可是对方的一个老者忽然唱起歌来,程高在疑惑当中,对方的歌声忽然停止,老者忽然挥动手里的棍子向他的头顶击来。
  程高慌乱的避过这下打击,与此同时,已经有数十人手执棍棒分三面向他冲了过来。
  张孟潭疾步冲过去想解救程高,然而向前跑的过程中他注意到自己的身后以及左右已经有人包抄了过来。
  他一边跑,一边紧张的大喊:“老乡们,不要动手,请请我说……”
  就在他距离程高还有十几米远的时候,程高已经被当地人包围了。
  程高避开了老者的袭击以后,想往回跑,可是当地人已经围了过来,此刻老者的木棍第二次当头砸了下来,他连忙往左边一跳,不料旁边的一个人猱身而上,木棍横扫,一下砸到了他的左腿膝盖上面,一声脆响,程高大叫一声,坐到了地上。
  他回过身来,极度惊恐的把手伸向飞跑过来的张孟潭:“机长,救救我……”
  “糟了!”
  张孟潭的喉咙被恐怖的感觉堵了个严严实实,他不敢想象当地人会如何对待程高,同时也没有时间想了,因为对他的第一波袭击已经开始了。
  张孟潭眼睁睁的看着程高向他伸出了求救的手,但是他根本就没能赶到战友的身边就被当地土人拦住了,百忙之中他只看到程高被一群杂乱的身影围在当中,人群纷乱,身影交错,棍棒齐举,程高的处境已经危险到了间不容发的地步。
  一个很壮实的男人从左侧向张孟潭冲了过来,挥动手里的木棍当头砸了下来,张孟潭身子一矬,避开了这下袭击:“老乡,不要动手……”
  可是对方睁着血红的眼睛恶狠狠的瞪着他,一点也不听他的话,回手第二次向他砸了过来。
  张孟潭百忙之中施展擒拿手法,身子略微向旁边偏了一偏,忽然伸右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拉住对方握住木棍的手,向怀里一带,左手握住对方的手腕顺时针方向一拧,那人大叫一声,木棍脱了手。武器在手,张孟潭松了一口气,可是那人如同发疯一般忽然冲了过来,一把报住了张孟潭,张嘴就向他的脸上咬了下来。
  “去你妈的!”张孟潭大喝一声,头向后一仰,猛的向前一撞,正撞到对方的鼻子上,那人撒手捂住口鼻闷哼一声,向后退了一步。
  张孟潭撇下他正要冲向袭击程高的那些土人,不料身后一声呼哨,同时有一缕破空的劲风刺入耳鼓,他大叫一声:“不好!”合身向右边一扑,同时手里的木棍当胸向对面冲过来的一个瘦高男人一点。
  一杆标枪笔直的飞了过来,噗的一声刺进了刚才袭击张孟潭的那个土人的胸膛,那人大叫一声,慢慢坠落到地上,与此同时,对面那个土人避开了张孟潭的一击,木棍当头砸下。张孟潭侧身躺在地上,手里的木棍向上一迎,同时右脚飞起,结结实实的踹到了那个人的前胸,双脚一错,一个乌龙绞柱,飞身立起,手里木棍大大的舞动一圈,挡开了已然贴近身边的土人。
  眼睁睁的看着上百人潮水般的从四面八方冲了过来,在张孟潭和程高之间铸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人墙,他知道无论如何也不能恋战,无奈之下无法顾及程高,于是一边舞动木棍,挡住土人的进攻,一边高声大叫:“程高,你放心,我一定回来救你!”于是拿了那根木棍一通乱舞,向人数较少的正东方向冲了过去。
  四面八方都是狰狞的面孔,张孟潭不敢伤人,只求自保,顺着一个缓缓的下坡一路冲了下去。当地的土人围追堵截,但是他们根本就奈何不得张孟潭,这个曾经获得九九届三军格斗大赛第二名的青年军官如今把他的逃生本领发挥得淋漓尽致,在人群中左冲右突,不时的避开土人致命的打击,一路逃了下去。
  他知道,这些土人一定对他和程高产生了非常大的误会才会如此疯狂的袭击他们,换句话讲,即使他们的进攻当真没有什么理性,那么作为军人,他也绝对不可以随便出手伤人。他明白,回去以后,即使是关于那个被自己人用标枪刺死的土人,他也必须认真的写一份报告,请求上级派人前认真调查一下。人命关天,稍一不慎就足以开除他的军籍了。
  三个人手提木棍,站成一排,杀气腾腾的档住了他的去路。张孟潭冲向左边的那个土人,举起手里的木棍当头砸下,那人向后退了一步,旁边的两个从侧面向他冲了过来,不料这一下张孟潭用的是虚着,木棍不曾落实就被他抽了回来,回手就砸到了第二个人的手腕。那人惨叫一声,武器落地,第三个人已经冲了过来,木棍砸向他的后脑。
  张孟潭不理会后面的袭击,而是再次挥动木棍向第一个人冲了过去。那人本来已经后退一步,见张孟潭迎击了第二个人,连忙再次冲了过来,可是他刚刚前进了一步,张孟潭已经再次向他冲了过去,这一下两人扑了个满怀。土人口里的恶臭让张孟潭觉得恶心,他身子向下一矮,左手拉住对方的一只脚向上一提,那人就从他的头上栽到了后面,第三个人的木棍差点打中自己的同伙。
  张孟潭脚步不停,继续往前冲去,此刻他已经冲破了土人的包围圈。
  一边跑,他一边留心的看着后面,少数土人手里拿着标枪,不时的有人抽冷子向他飞来一枝,尽管土人射得都很准,但是每次都在间不容发的关头让他避了过去。
  追击张孟潭的土人足有四五百人之多,他们用一种听不懂的古怪语言大喊大叫,相互之间打着呼哨,在张孟潭的身后形成了一股裸体的洪流。
  妈的这些人发什么疯?他们为什么袭击我们?看上去好像和我们有杀父之仇一样不共戴天,他们是从哪里来的?这个山谷虽然很宽阔,可是没有见到有房子什么的。程高怎么样了?是不是已经被他们抓住了?他们会折磨他还是怎么样?该不会杀了他吧?
  张孟潭一边做着蛇形跑,避开灌木以及后方袭来的标枪,一边这样想。这些土人来者不善,他不敢想象此刻程高落入了什么样的境地。不过看这些人袭击自己的那股狠毒劲头,似乎程高的景况不容人太过乐观。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7

他一路跑下去,尽管后面的人紧追不舍,但是双方的距离已经逐渐拉开了。
  前方是一个山坡,张孟潭知道,在到达山坡以前必须尽可能的拉开距离,不然自己在爬坡的时候必然降低速度,这时候被他们追上就惨了。于是他提起一口气,脚下速度加快,箭一般的射向了那个山坡,后面的人不等明白他的意图,双方的距离已经拉开了很远的一段路。
  张孟潭上气不接下气的往上爬了大概有五分钟的样子,后面的人才追到了陡坡下面。回头看时,但见满山遍野的人群如同蚂蚁一般的向这里汇聚过来,张孟潭忽然有些泄气,他知道自己不可能这样无限期的跑下去,对方到底有多少人?前面是否有人在堵截自己?继续逃下去是否还有意义?我有机会摆脱他们的追击吗?
  就在他稍一迟疑的当口,追兵和他之间的距离又拉近了许多。看着似乎近在咫尺的土人狰狞的面孔,他打了个冷战:落到这些人的手里必定九死一生,为什么放弃?即使为了战友程高,我也要留下性命。
  他明白这不是拍电影,自己无论如何不可能像美国电影中的孤胆英雄一样单枪匹马的冲进土人的部落救出程高,但是自己可以设法晚上摸进他们的驻扎地,见机行事,只要程高还活着,就一定要救他脱离魔爪。
  他推动一块松动的石头向最前面的一个土人砸了过去,那人向旁边一闪,石头向下滚去,下面的人纷纷躲避,张孟潭趁机又和追兵拉开了距离。
  张孟潭一路前行,上气不接下气,手拉脚蹬的往山坡上爬,荆棘划破了他的衣服,刺伤了他的手指,他觉得自己的肺就要爆炸了。回头看看追兵,尽管距离拉开了好大的一段,但是他明显的感觉到对方那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劲头。
  恐怖攫住了张孟潭:自己和程高到底做错了什么事情,当地这些土人居然集合了几乎上千人来追击我们?是什么样的仇恨让他们如此锲而不舍的追击我们?
  他一边拼命往上爬,一边留意着追兵的动态。现在土人们不再那么玩命的追击了,可是远远的看去,他们彼此相互呼应,行动似乎更有组织,也更有条理了。看样子不抓到我他们绝对不会停下的。被他们抓了会怎么样?会杀了我吗?他们把程高怎么样了?
  前面是一道缓坡,缓坡上面稀疏的生长了一些高大的树木,尽头是一道断崖,远远看去,似乎没有通向山顶的路了。
  张孟潭的心沉了下去,他记得从飞机上看到的情形,翻过这到山岭,后面是一道向下的陡坡,然后又是无穷无尽的山坡与丛林。可是后面的追击如此紧迫,自己能在有限的时间内翻越前面的断崖吗?况且现在逃得越远,晚上回来营救程高的可能性就越小了。
  他想加快速度,可是此刻已经筋疲力尽,心里着急,脚下却只能拖着步子缓缓前行。
  越过缓坡,他来到断崖前大概有一百米的地方,这里有一块似乎经过人工修整的很大的平台,站在那里回头看了看,透过稀疏的树林,但见山坡上四面八方人潮涌动,人们井然有序的运动着,每一个活动的形体的目标都指向自己,形成了一道道以自己为中心的射线,他彻底绝望了。
  张孟潭双手扶住自己的膝盖,剧烈的喘息着,想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知道自己已经落入了一个罗网,而要命的是自己居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和程高落入其中。
  难道这些不是我们可爱的人民群众吗?难道地方政府能容忍他们这样袭击自己的子弟兵吗?难道他们就这样生活在原始氛围当中?张孟潭忽然吃了一惊:恐怕这些人长年累月的生活在丛林中,和文明世界已经没有任何联系了,他们的武器只有木棍和标枪,他们没有铁器,没有衣服……
  他站了起来,绝对不能放弃,要救出程高,想办法启动飞机,开回总部,如果自己也落入罗网,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追兵的距离还远,他看了看自己所处的平台,平台上面有一个大概一米多高的平整的土台,似乎是一个祭坛,祭坛上摆放了几块烤熟的兽肉和一些野果,那肉看上去还很新鲜。张孟潭往上跑了两步,想了想又返身回来拿了一块烤熟的兽肉。
  土人迈着坚定的步伐向这里汇聚,他们一点也没有了先前那样的紧迫感,因为他们已经知道,张孟潭此刻成了瓮中之鳖。
  有人看到张孟潭从土台上拿了肉,立刻高呼起来:“喀拉卡,喀拉卡!”声音未落,山坡上立刻有上千人齐声高呼:“喀拉卡,喀拉卡!”
  张孟潭的心沉了下去,尽管他不知道“喀拉卡”是什么意思,但是从土人的呼应声里他清楚的判断出来对方能有多少人在围剿自己,也能判断出对方正以一种极其坚定的决心要置自己于死地。
  他闻了一下那肉,似乎没有坏,但是此刻他累得要死,一点胃口也没有,于是把它放在怀里,昏昏沉沉的继续往前走了一段路。
  山风吹动着张孟潭破旧的军服,猎猎作响。
  前面传来淙淙的流水声音,断崖下面有一条小溪蜿蜒的流了下来,溪水清澈见底。张孟潭扑翻在地上连续喝了两大口,然后被呛得剧烈的咳嗽起来。
  前面就是断崖,断崖下一个洞口隐隐可见,但是根本就没有任何路径能通到山上。徒手爬上这个断崖?张孟潭无奈的摇了摇头,如果不是经过这么久的逃亡,或许还有那么一点可能性,可是现在他几乎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此时此刻,落入土人手里的程高还活着吗?他们会对他怎么样?吕佳在做什么?她会想起我吗?还有年迈的母亲,她一向以我为自豪的,她会知道我正在被一帮异族土著追杀吗?
  他跌跌撞撞的向前又走了几步,来到那个山洞的洞口附近,看着黑魆魆的洞口思量着。
  我这样继续逃下去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即使我逃出魔掌,生活是不是会忽然变得有意义起来?我喜欢军旅生涯,可是试飞攻击机的时候竟然被自己人用导弹袭击,难道上级想用这种出格的方式检测新机型规避导弹的成功几率吗?按理说连我都不会这么弱智啊。我死去活来的爱上了吕佳,但是她从来就对我不理不睬,仅仅给我发了一封EMAIL就让我开心了好久。难道这就是我所渴望的爱情吗?
  等等,吕佳是谁?好像很熟悉,又很陌生啊。还有我的母亲,我怎么记不清她的样子了?最后一次见到她好像是一个世纪以前的事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7

张孟潭的眼前开始出现大团大团彩色的烟雾,那个黑魆魆的洞口也变得虚幻起来,他的脚步再也迈不动了,于是缓缓地靠到距离山洞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回身看了看越来越近的追兵,彻底放弃了逃生的希望。他知道,如果程高在身边,两个人协力,也许还可能逃出魔掌,如今自己根本就无法面对上千追兵,他们可以轮流追击,自己却无法就这样不分黑夜白天的逃亡,况且到了此处,自己已经无处可逃了。
  早晚都是同样的结局,晚放弃不如早放弃的好。
  他看了看近在眼前的山洞,心想我是不是应该逃进洞里抵抗一阵,或者在那里一枪了解了自己的性命?
  张孟潭的耳边似乎响起了柴可夫斯基那首著名的交响曲《悲怆》的片断,记得当初听这首乐曲的时候,他一直觉得乐曲的内涵是奋斗与抗争,可是此刻为什么耳边响起的却是无奈的音符?
  他慢慢的滑落到地上,身子靠着那棵大树,仿佛看戏一样的看着那些追击他的土人。
  他们追过来会怎么样?会抓住我,打死我,还是把我剥了皮烤来吃?
  他从怀里摸出那块熟肉,轻轻的咬了一口,但是一点食欲也没有,又吐了出来,随手把肉丢在了地上:看起来我再也不需要这东西了。
  “该来的就快些来吧!”张孟潭摊手摊脚的在那棵大树的树荫下躺了下来。此刻他的肺部似乎有一团火在燃烧,全身发麻,手脚无力,似乎比在部队最艰苦的训练还要难受一百倍。
  他就这样躺了好久,居然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怎么了?那些人不是玩命的追我吗?按理说早就该追上了,为什么他们不来抓住我或者干脆宰了我?他懒洋洋的张开眼睛,稍微欠了一下身子想看个究竟。
  只看了一眼,张孟潭就重新站了起来,因为他看到了一幕让他感到非常奇怪的景象。
  追赶他的那些土著居民此刻远远的站在山坡上,似乎有一道拉直了的无形的绳子拦住了他们,众多土著此刻挤挤挨挨的站在一起,但是最前面的人在那个平台下面形成了一个整齐的行列。
  土人们冲着张孟潭指指划划,在吵嚷着什么,也有几个人把手里的标枪向他投掷过来,但是标枪在距离他很远的地方就落到了地上,但是没有人走上来拣回自己的标枪。
  “怪了!”张孟潭暗自思忖,刚刚他们还拼命的追赶我,怎么现在距离这样近,他们反而不敢上前了?他回头四下里看了看,忽然注意到了那个山洞:莫非这个山洞有些什么古怪,让这些土人不敢轻易过来?是不是里面有什么异常凶猛的野兽?想到这里,张孟潭有些心里发毛,抬起脚往旁边挪了几步。他死死的盯着那个山洞,但是什么动静也没有,张孟潭盯了好久,直到发现山坡上的土著们忽然没有了声音。
  等他醒悟到后面忽然没有了嘈杂的声音的时候,回头看时,原来追赶他的上千名土著居民此刻已经井然有序的在原来的位置上排成了三个方阵,一个在前,两个在后,就像古代战争中的某种阵势一般,形成一个很规则的“品”字形,最前面的那一排人就在那个平台的下方,平台上似乎正在举行什么仪式。
  张孟潭觉得奇怪:难道他们这样打打杀杀的不是因为我和程高,而是我们降落的时刻正好赶上他们要举行的什么仪式吗?这些未开化的民族总是有些稀奇古怪的风俗,千万要小心,万一惹毛了他们,就是政府出面也救不了我们了。
  看上去,那个品字形的每一个方块似乎都有三四百人,这样看来,整体人数真的有一千多了。刚才那些人疯狂的追杀他,而现在却忽然那么安静的站在那里,这让张孟潭觉得非常不可理解。他往下走了几步,想仔细看看他们正在举行的是什么仪式,想看看他们是不是把被俘获的程高也带来了,自己是不是有可能和他们进行一下沟通,能否施展自己的谈判能力求他们放了程高。
  他往下走了大约五十米的样子,那些土人显然发现了他,但是谁也没有上来追击的意思,而是继续着他们的仪式。
  张孟潭迷惑不解,继续前行,等他走到一片开阔地,可以清晰的看清楚山坡上的平台那里正在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他惊呆了。
  平台的正中立着那个顶上无法的老年土人,此刻他面对祭坛,背对着张孟潭,双手上举,正唱着那首莫名其妙的歌曲,他的左边有一个简单的木制椅子,上面坐着一个头上带着花冠的中年土人,此人似乎有着很尊荣的地位。右面是一个身材精壮的汉子,那个汉子双手捧着一把木刀,仰面朝天,似乎正在祈祷着什么,而位于他们三个人和土人方阵之间的祭坛上赫然横卧着程高。
  张孟潭和祭坛之间的距离虽然并不是很近,但是已经足够让他看清楚那种骇人的景象了。
  程高静静的横躺在那里似乎睡得很安详,但是他的前胸却插了一根长长的标枪,标枪笔直的向上指着,没有一丝颤动,显见这致命的一击对方是用了全力的。白色的衬衫上渗出了几大块红色的血迹,全部都已经干透了,显然他受到的打击并非来自一处。
  他的头颅被土人打得粉碎,脑浆早已经流干了,只剩下了无生气的半个空壳,从外形上还隐隐的能看出程高的样子。他的飞行夹克此刻正反穿在那个老年土人的身上,看起来这些土人甚至连衣服怎么穿都不知道。程高的左腿以一种奇怪的角度向外弯着,显然那条腿早就给人打断了。
  张孟潭须发倒竖,目眦尽裂,他蓦然狂叫一声:“天哪——”,向后退了几步,后背一下撞到一棵树上,全身无力,慢慢的滑到了地上。
  一个孩子看到了张孟潭,立刻伸手指向他,同时用稚嫩的声音高声叫道:“喀拉卡!”
  整个山谷都在大叫:“喀拉卡!喀拉卡!”
  几条标枪向张孟潭投了过来,但是大都在距离他至少五米以外的地方落了地。投得最近的一根几乎擦着他的肩膀插入了他身后的地上。
  “我……我……我……我…………,天哪,怎么会……会……是……这样……样啊!”
  张孟潭野兽一样的大哭起来。他疯狂的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双手死命的砸着身边的草地:“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啊?”
  回应他的是回荡在山谷里面雄浑的声音:“喀拉卡!喀拉卡!喀拉卡!”
  土人的队形骚动起来,有人离开队伍往前走了几步,似乎要上来攻击张孟潭,但是那个土著老人高声喊了一句什么,于是众多土人忽然面向张孟潭的方向跪了下来,有人指着张孟潭的方向大喊:“撒南,撒南!”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7

 没有人再投掷标枪,很快,他们的队伍又恢复了刚才的三个方阵。
  张孟潭不知道撒南是什么意思,更不懂什么是喀拉卡,他也不想知道,他根本就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刚才还活生生的程高居然在捻指间就惨遭杀害,他失声痛哭。
  张孟潭撕心裂肺的哭叫着:“天那!天……我操……你……妈……”
  突如其来的伤痛几乎让他昏厥过去。
  尽管他本能的感到程高可能凶多吉少了,但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这个半年多来与自己朝夕相处情如手足的战友会以这种凶横的方式被人结束了生命。
  张孟潭无力的靠在树上,泪眼模糊的看着土台上似乎被当成供品的战友。
  “天山脚下是我可爱的故乡
  当我离开它的时候
  好像那哈密瓜断了瓜秧……”
  他以一种让人心碎的声音低声唱了起来,似乎一切的愤怒、自责与思念都化成了歌声。
  “当我永别了战友的时候
  好像那雪崩飞滚万丈
  啊-----亲爱的战友
  我再不能看到你雄伟的身影和蔼的脸庞……”
  透过朦胧的泪眼,他看到平台上的三个人已经转过身来,绕到祭坛的对面,那个老年土人仍旧在唱着那首歌曲,同时做着简单的手势,而那个头戴花冠的中年土人已经面对祭坛跪到了地上,另外那个精壮的土人也双手托着那把木刀,单腿跪在中年男人的身后。
  “啊-----亲爱的战友
  你也再不能听我弹琴听我歌唱
  当我永别了战友的时候
  好像那雪崩飞滚万丈……”
  
  老年土人的歌声停止了,他向躺着的程高的尸体做了一个手势,头戴花冠的土人走上前来,伸手握住了插在程高胸前的标枪,啵的一声拔了出来,回头面向众多的土人,把那标枪高高的举了起来,喊了一句话,立刻有一个土人在人丛里面挤了出来,来到平台上,双膝跪下,以一种自豪而崇敬的表情看着土人的头目。
  他双手接了标枪,立起身来,转身面向大家,向上一举:“阿米喀拉卡!”
  众人轰然叫道:“阿米喀拉卡!阿米喀拉卡!”
  张孟潭缓缓的坐直了身子,尽管依旧在哭泣,但是他的心情已经平静了很多。
  他冷静的拔出了自己的那把只在打靶时用过的六*四式手枪,打开弹仓,就像在训练时所做的一样,用拇指把亮晶晶的子弹一粒一粒的弹到了地上,他注意到自己的手居然没有一丝颤抖:
  “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日你妈的!”
  他重新机械地把那十粒子弹安了进去,打开保险,慢慢的站了起来,伸手擦干了眼泪。
  “王八蛋!”他大喝一声,声音宏亮中带有一点嘶哑,然后抬手向天开了一枪。
  枪声撞到群山,声波又次第传了回来,形成一阵怪异的声浪,让所有的土人都吃了一惊。
  老者目瞪口呆的看着张孟潭,头戴花冠的男人则惊惶四顾,手里握着标枪的那个土人,显然就是他给了程高致命的一击,此刻如同一只斗败的公鸡一样愕然的看着张孟潭,而那个手里拿着木刀的土人正立在程高的尸体前面,高高的举起木刀,正要向程高的颈部斩落,此刻也木雕泥塑般的停在了那里。
  张孟潭慢慢的向下,走向平台,动作僵硬中带着冷酷,一千多个土人仿佛被催眠一般愕然的看着他,没有一个人想到应该向他进攻。
  此刻他明白了,这些土人正在向他们的神灵献上祭品,而祭品就是程高和自己。他们现在不向自己进攻,大概是因为仪式还没有完成。——他们最初向程高进攻的时候也是等唱完那首歌曲以后才动的手。
  半个小时以前他还心惊肉跳,玩命的要逃脱开土人的追杀,每一丝的风吹草动都能把他吓个半死,可是现在,愤怒让他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
  他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如何发生的,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和程高成了他们的猎杀对象,他们从来就没有和这些土人发生过任何的关系,他只知道一件事情,就是情如手足的战友被他们残酷的杀害了,而在这以前,他本来是有机会救回程高的,可是当战友伸出求救的手的时候,自己却可耻的逃跑了。
  事已至此,我张孟潭还有什么好怕的?既然要打,妈的老子奉陪到底,看看到底谁他妈的狠,不就是一个死吗?
  他不再管什么部队纪律,连命都要保不住了,还讲什么纪律?再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里面也没有那么一条,说别人要杀你,你就乖乖的等着的道理。
  他咬紧牙关,把脸上的肌肉拉得生疼,直到嘴里充满了血腥的气息:报仇!
  他慢慢的走到平台的上面,距离平台上四个人的距离大概不到五米的样子,在这里,他甚至能清楚的看到土人脸上的汗毛。
  张孟潭的瞳孔收缩,目光冷酷,面对着上千土人,他露齿笑了,然后慢慢的举起手枪,严格遵照训练要求的姿势,手臂伸平,枪口自上而下慢慢的移动,等那老人光洁的额头与手枪上的准星以及枪尾的豁口连成一线的时候,张孟潭扣动了扳机。
  一切都如同梦境一般,即使在以后很久,张孟潭都确信自己当时清楚的看到了子弹飞行的轨迹,清楚的看到子弹进入那个土著老人额头颅骨关节部位的瞬间产生的爆炸效果。老人的头骨忽然爆裂开来,如同一个人猛的掀开茶碗盖子一样,他的脑盖忽然弹起,向后翻了过去,因为还有很大的一块头皮相连,致使他的脑盖像一块怪异的抹布一样在他的脑后荡来荡去,同时,子弹击中时产生的巨大冲力让他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老人白花花的大脑毫无遮盖的暴露在阳光之下,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沟回,几处诡异的血迹慢慢的在他的大脑上面蔓延开来。
  张孟潭的鼻孔一开一合,兴奋的看着他一手造成的后果,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愧疚感觉,只有复仇的快意。
  土人们惊呆了,仿佛忽然被法术镇在当地,谁也没有办法移动分毫。
  老人的顶上一凉,忽然有了一种从来都不曾产生过的感觉,顿时现出了满脸的惊骇。他知道发生了一些变故,但是因为袭击来得太突然,也太猛烈,他根本就没有来得及感觉到什么,于是冒冒失失的伸手去摸自己的头,在本来应该失头顶的地方他摸了个空,因为他的动作过于快捷,以至于一下就把自己的手插入了裸露在空气中的大脑里。
  老人张嘴要叫,但是声音凝结在喉头便无法发出,他把手拔了出来,上面沾满了自己白花花的脑浆,本来他想要看一看,但是就在拔出手来的那一瞬间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意识,于是老人重重的,仰面朝天的摔倒在地上,而那只沾满了脑浆的右手还不死心的向上举着。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7

张孟潭左手依旧捏了头目的后颈,右手提着匕首,刀尖对准了土人头目胸口的部位,然后在他那裸露的肚子上自上而下的一刀划了下来。
  他的分寸把握得很好,这一刀划下来的时候没有伤到内脏,却把他的肚子均匀的剖了开来。
  热烘烘的内脏忽然没有了腹腔的约束,哗啦一声坠落下来。
  土人头目惊骇的看着自己的胃和肠子向地上落了下去,野兽一般的惨叫起来。
  他的双臂被张孟潭拗断了,软塌塌的垂在身侧,并且肚子被剖成两半,白花花的肠子不断的往下流淌,但是这些似乎不足以让他感到恐惧,而真正让他感到恐怖的却是那个刚才被他们一路追杀下来张孟潭,此刻他只想尽可能的离开这个恶魔远一些。
  他本能的抬起软塌塌的双臂想要护住往下流淌着的内脏,却只能形同虚设的交叉在身前,几乎一点用也没有。
  土人头目深一脚浅一脚的向下走去,内脏在身后翻翻滚滚的拖着,仿佛忽然有了生命一般,在草地上绝望的滑动着,沾满了枯草和尘土,同时不断的挂在带刺的荆棘上,但是他似乎根本就不在乎这些,只想远远的避开这个凶神恶煞。
  下面的土人心惊胆战的看着这残忍的一幕,仿佛一群被毒蛇咬住的青蛙一般,想动,却谁也动不了一分一毫。他们眼睁睁的看着头人慢慢的变成一个血淋淋的空壳,内脏翻翻滚滚的在后面拖出老远,所有的人都被镇住了。
  头人艰难的走了大概二十多米的样子,然后回头看了看张孟潭,见对方根本就不理会他,于是似乎松了一口气,扑翻在地上,身子抽了一会就不动了。
  有人发出一声惊惶的哀叫,恐怖的感觉立刻像瘟疫一样迅速在土人队伍当中传播开来,他们开始连滚带爬的往山坡下面逃跑。这些人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张孟潭的残忍和恶毒彻底吓倒了他们。
  逃跑过程中,有人摔倒在地上,又被无数只脚踩踏而过,到处都是尖叫的声音。
  张孟潭立在原地,机械的提起左脚,把匕首在鞋底蹭了几蹭,然后插入鞘里,看了看向远处奔逃的土人,忽然觉得很落寞。这些人是怎么回事?追杀我们的时候凶猛得简直向下山的猛虎,可是现在仅仅因为我杀了他们两个人来报仇,就吓成这个怂样子。
  他弯腰从老土人的尸身上把程高的飞行夹克剥了下来,郑重的盖在程高的身上。
  残阳如血,给群山镀上了一层暗红色,天地间似乎充满了骇人的血光。
  张孟潭凄然的看着程高的尸体,半晌无语。
  他回身再看看被自己杀掉的那几个人以及山坡上留下的十几个被自己人踩踏过的土人,他们当中有的还活着,正艰难的往山下爬。
  他忽然觉得恶心,杀人真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
  他隐隐约约的觉得自己有些反常,杀人就杀人,可是为什么会用这样残忍的方法?难道这仅仅是为战友报仇的缘故吗?还有,为什么刚才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的大脑好像无法支配自己的行动?为什么他能从这些残忍的举动里体会到极度的快感?
  看着自己的杰作,他忽然有了想吐的感觉。
  他尽可能的不再想那些土人,也不再担心那些人会不会突然再次向他进攻,潜意识里他有些希望这些人能尽快返回来把自己杀掉,一切就这样结束了才好。然而他跟本就不知道,那些土人已经被他残忍的手段和手中锐利的武器吓破了胆,即使有消灭他的想法,也根本就没有能力马上组织人力向他进攻了。
  夕阳西下,血色的阳光照在程高惨白的脸上,让张孟潭感到浑身发冷。他无法接收这样的事实:几个小时前还是活蹦乱跳的战友此刻已经被土人残忍的杀害了。
  他僵硬的立在程高的身边,耳边又回响起电影《冰山上的来客》里面的插曲:
  “天山脚下是我可爱的故乡
  当我离开它的时候
  好像那哈密瓜断了瓜秧……”
  
  此刻他已经累得不行了,他不再关心山谷里还有多少土人等着要他的性命,只想找个清净的地方好好的睡上一觉。他不能把战友扔在这里陪伴那些土人的尸体,于是抱起程高的尸首往山坡上面断崖的方向走去。
  太阳还没有落山,月亮却已经出来了。
  山上吹来一阵阵的凉风,乌云开始聚拢起来,当头向张孟潭压下。
  断崖的影子阴沉沉的似乎充满了不祥的气息,抬眼望去,山石好像不知名的怪兽盘踞在高处,随时都可能向下扑过来。
  张孟潭觉得神经似乎麻木了,他没来由的咧嘴笑了,这可真是变化多端的一天,看上去平常的一天里居然发生了那么多事情,让他有点应接不暇。
  试飞战斗机的时候被自己的部队拿导弹袭击,迫降以后又失去了心爱的战友,难道世界上还会发生比这更可怕的事情吗?命运真是奇怪的东西,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要来的就一股脑的来找我吧。——他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在乎了。
  抱着战友,拖着沉重的脚步气喘吁吁的来到山洞前,张孟潭忽然觉得心底里有些发凉的感觉,潜意识里的预警系统似乎又发生了作用。——难道山洞里面真的有什么古怪吗?换了平时,他多半会避开这里,可是今天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已经让他产生了严重的厌倦心理,他不相信世界上还有更加可怕的事情让他遇到。
  天阴沉沉的似乎要下雨了,山风变得凉飕飕的,附近再也没有类似的避难所了,也就是说,除了这个山洞就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躲避,于是他决定先到里面休息一会。
  
  在呼伦贝尔盟敖鲁古雅乡的看守所里,刘东华看着在曙光中轮廓逐渐清晰起来的张孟潭,听着他局外人一样的讲着这些经历,觉得浑身发冷,似乎有一块冰堵住了喉头。他明显的感到,本来似乎已经和自己的距离拉得很近的老总此刻忽然变得面目狰狞起来,因此他有些战栗了。
  刘东华无法想象自己熟悉的老总在特定的环境下居然做出如此可怖的事情,并且现在讲述这些事情的时候居然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忏悔心理,似乎他用那样残忍的手段对待那些土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记得当初在一本心理学专著上曾经看过这样的一句话:“现代文明不能消除只能压抑人类的兽性,每个人的躯壳里都有一个残暴的魔神,一个人要时时刻刻留心不要随便放他出来。”
  难道张孟潭性情的改变应了那个心理学家的说法?换成自己,恐怕当时也会大开杀戒,可是自己多半会把手枪里面的子弹对着土人射得干干净净,尽可能多杀几个人为战友报仇,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出那样残忍的事情。
  他不知道这个貌似儒雅的人还会做出什么变态的事情,如果他知道了自己和吕佳之间的纠葛……,想到这里,刘东华出了一身冷汗。
  刘东华尽管未曾身临其境,但是他却本能的感到整个事件充满了诡异,土人莫名其妙的追杀固然让他感到费解,但是在内心深处,张孟潭即将进入的那个山洞更让他觉得可怕,也许那里真的隐藏了什么古怪,不然那些土人为什么在马上就要追到张孟潭的时候却忽然停住了?还有,他们本来是要进攻张孟潭的,却忽然对他顶礼膜拜,这很不合情理,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他们当时朝拜的不是张孟潭,而是那个山洞里面的什么东西。很多未开化的土人都把一些毒蛇猛兽什么的当成自己的崇拜物,但愿……
  他想对张孟潭讲讲自己的感觉,可是对方似乎没有理解他的意思,仍旧以一种平淡的口气继续讲了下去。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8

第八章 草原惊变
  
  张孟潭抱着程高的尸体踏上几个台阶,走进那个似乎被当地土人视为禁地的山洞。
  他不在乎里面有什么东西,因为此时此刻他已经对生命产生了一种极度的厌倦心理,任何东西也无法吓倒他了。
  山洞显然经过人工精心修整过,里面方方正正的像个客厅,面积大概有二十多平方米的样子。里面很干燥,地面布满了尘土,但是很平整,右面的墙壁有一块凹进去的地方,供奉着一尊看上去有点怪异的神像。尽管山洞外面的光线依旧很亮,但是那个壁龛一样的地方仍旧让张孟潭觉得阴沉沉的。
  他没有心情去管这些,在山洞里面随便扫视一下,然后把程高的尸体放到山洞左面深处靠近里面的角落里,仍旧用飞行夹克盖住了战友的脸,然后走到另外一边,一头摔倒在神像前,闭上了眼睛。
  他静静的躺了大概有半个小时的光景,慢慢的恢复了正常的知觉。就在此刻,他忽然觉得身下似乎有锐利的东西硌得自己的后背有点痛,于是挪开了一点,伸手摸了过去。在他刚才躺过的地方,表层尘土覆盖的下面,似乎有一个很坚硬的物件。
  他闭着眼睛,无力的用手一点点的拂开尘土,在挖掘过程中慢慢的对埋藏在尘土下面的东西产生了兴趣:这是什么?看起来山洞似乎有几百年没有人来过了,莫非有什么珍贵的文物不成?是什么人放在这里的?
  他坐了起来,差不多毫不费力的把尘土下的东西完整的挖了出来。那是一个一尺见方的木头盒子,盒子的八个角镶嵌着纯金的装饰,上面雕刻着古朴的花纹,正面是一把精致的纯金挂锁,锁上镶嵌着一个看上去很像观世音的坐像。
  盒子的年代显然已经十分久远了,木质疏松,已经衰朽得不成样子,拿在手里感觉很轻,似乎稍微一碰就能化成灰尘。换了其他时候,他会以十分敬畏,保护古旧文物的心理来看待那个盒子,可是在经历了剧变以后,他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似乎保护文物一类的事情都属无聊之举,现在把它保护的很好,可是一百年之后呢?一万年以后呢?一亿年以后又当如何?任何东西都有它自己的生命周期,我们的介入不过略微延长一下它们的寿命而已,却改变不了本质的东西,也就是归于尘土。
  张孟潭拿着那个盒子想也不想的随手往地上一摔,把它摔了个粉碎。
  尘土散开的时候,在一堆金属碎片和朽木的碎末里,他发现了一个精致的木质雕像。张孟潭好奇的把它拿了起来,拿衣襟把它擦得干净了,凑到眼前仔细看去。木像不到一尺高,雕刻精美,完成制作以后显然用桐油一类的东西浸泡过,所以虽然经历了那么久远的年代却没有像包装它的盒子一样显出老朽的样子。
  雕像呈淡黄色,有点像如来佛的坐像,但是奇怪的是,这个坐像总共有三张同样看上去有些阴郁的脸,大大的眼睛,暗红色的瞳孔,让人觉得有点像原始崇拜的产物,看上去让张孟潭觉得很不舒服。
  山洞里面光线开始黯淡下来,张孟潭坐起来仔细研究了一会,忽然厌烦起来,就在此刻,他觉得手指一跳一跳的疼了起来。刚才逃命的时候,他的手被荆棘刺破了很多地方,历经和土人紧张的对峙以及残忍的屠杀过程,这些小的痛楚没有来烦扰张孟潭,可是一旦安静下来,手指的疼痛就有些难当了。
  他把雕像放在地上,检查一下自己的手,随手把刺进指尖很深的两根荆棘拔了出来。
  殷红的鲜血快速滴了下来,不小心滴到了雕像的身上几滴,他连忙侧过身子,从衬衣上撕下一块布条,裹住了伤口。
  这样做的时候,张孟潭忽然觉得非常厌倦,也非常绝望,他想起了吕佳。
  此时此刻,她在做什么?她也会想起我吗?真的希望这次能顺利回到驻地,希望能得到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希望我们永远相亲相爱,相敬如宾,只要能和她在一起,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张孟潭的心里一阵绞痛,那么多的土人在外面等着要杀掉我,而我又无路可逃,他明白,自己这次大概凶多吉少了。
  这样想着,他又拿起了雕像,想用的衣服把滴在上面的血迹擦干净,可是等他拿起来的时候却惊讶的发现那雕像上面根本就没有血迹,许是刚才看错了,根本就没有滴到上面?他在地上找了找,山洞里面光线本来就有点暗,暗红色的血迹滴到灰色的尘土上面就更加难以分辨。他忽然笑了起来:什么时候自己变得对这样无聊的事情也关心起来了?该不是自己大限已到了吧?他清楚的记得上小学的时候,爷爷去世以前就像自己现在一样,总是对一些不该关心的事情特别关注,也总是做一些别人看来很可笑的莫名其妙的事情。
  他抬头又看了看壁龛里那个坐像,忽然觉得有点面熟,低头看了看,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个坐像和手里拿的这个雕像采用了同样的姿势,不过大小不同而已,此外,那个坐像上面挂满了灰尘,本来应该是头发的部分被尘土粘在了一起,另外有让他感到奇怪的是,那个坐像被一些拇指粗的藤条捆绑着,这是什么缘故?难道这个神像不是土人崇拜的神,而是他们害怕的魔鬼,所以才用藤条把他捆绑起来吗?他想上前看个仔细,但是浑身像要散架了一般,根本就不想动,况且这个坐像看起来很难看,制作也非常粗糙,根本就和寺院那些精美的类似艺术品的佛像不可同日而语,当然也就不能吸引筋疲力尽的张孟潭了。
  他把雕像丢到坐像的前面,一头栽倒在地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太阳落山了,天阴了下来。一声惊雷在山谷间爆响,顷刻间大雨瓢泼一般的降了下来。
  张孟潭像个孩子一样睡得很沉,他太疲倦了,根本就没有觉察到外面的风云变幻。
  山谷里,追杀张孟潭的上千名土人此刻忽然没有了任何踪迹,仿佛他们是从地底下冒了出来,等完成他们的使命以后又钻入了底下,只是在那道缓坡上留下了十几具尸首。
  他们到底为什么追杀张孟潭?为什么会在咫尺之间的距离忽然放弃了追击?为什么对这个山洞顶礼膜拜?此刻他们当真放弃了对张孟潭的围剿吗?
  没有人知道答案,张孟潭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早已进入黑甜乡,一切烦恼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午夜,雨停了,月亮从云层中露出了脸。
  湿润的山风吹进山洞,吹到熟睡的张孟潭身上,让他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半梦半醒之间,一袭白衣的吕佳站在一架歼10飞机的旁边正笑盈盈的向他招手,不知所措的张孟潭一边面红耳赤的看着羡慕的对他嘻笑的程高以及其他战友,一边尴尬的走近吕佳。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8

两个人的距离那么近,以至于张孟潭似乎已经闻到对方温暖的体香。他不知所措的偷眼看照吕佳,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吕佳开心的对他笑着,忽然张开双臂抱住了他,温柔的在他的耳边轻轻的咬了一下:“宝贝,我永远也不要和你分开了。”
  张孟潭的心脏受到了剧烈的冲击,几乎达到不能承受的地步:幸福来得如此迅速,来得如此突然吗?仿佛从地狱里忽然被人拉到了天堂,他激动而笨拙的把手放在吕佳的肩膀上和腰间,战栗的、胆怯的抚摸着对方柔软的肢体,吕佳闭目享受着他的爱抚,温柔的把头垂在他的肩上,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梦境与现实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忽然融合到一起,就在张孟潭觉察到自己是在梦中见到吕佳的同时,忽然听到了一声悠长的叹息,这样一声叹息仿佛是自行车车胎缓慢的放出了里面的气体,听上去没有任何意义,但是时间很长,如果山洞里面不是如此的寂静,张孟潭根本就不会留心。现实中没有意义的的叹息声与梦中的吕佳发出的满足的叹息混为一体,让他觉得毛骨悚然,他完全清醒过来了,并且马上就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是谁发出了那声叹息?山洞里面除了自己就是程高的尸体,既然那声叹息不是自己发出的,也不会是程高发出的,那就一定有土人潜入了山洞。
  他躺在原地纹丝未动,但是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戒备起来,他慢慢的拔出六*四式手枪,枪膛里至少还有五颗子弹,应该可以应付那些该死的土人了。
  他们潜伏在什么地方?既然进来了,为什么不趁着我睡着的时候来结果我?有什么企图?张孟潭紧张的思考着,处在漆黑的山洞里,他一动也不敢动。
  洞口上面的水滴一下一下的掉落到下面的积水里,发出单调的响声,洞口不远处的山涧水声潺潺,远处山间传来起伏的蛙鸣。
  慢慢的,借着射入山洞的微弱的月光,他的眼睛适应了山洞里面的光线。
  张孟潭的身子纹丝不动,躺在那里尽可能的转动眼睛观察,没有放过山洞里面任何一点可疑的地方。整个山洞一目了然,这里根本就不可能藏着另外一个人。可是刚才的那声叹息绝对是在山洞里发出来的。
  谁发出的?自己没有叹气,壁龛里面供奉的那个坐像也不可能发出声息,更不要提那个不足一尺高的雕像了。
  张孟潭的头发竖了起来:“程高,是你吗?”
  山洞里面一片死寂,没有任何回应。
  “兄弟,你不要怪我,当时我真的没有办法救你的,我跟本就没想到他们下手这样歹毒……”张孟潭的声音抖得厉害,他感到恐怖极了。
  山洞里面仍旧悄无声息。
  沉默,一种让人无法忍受的沉默。
  张孟潭鼓足勇气,动了一下,然后偷偷的抬头看了看停放程高的地方,程高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仿佛睡熟了。他越发感到心里没底。
  “兄弟……,兄弟,你说话……”张孟潭开始语无伦次了,他哪里知道,如果此刻程高真的发出哪怕一星半点的声音,也会把他吓个半死。
  程高依旧保持着相同的姿态躺在那里。
  张孟潭喘着粗气,觉得自己的精神马上就要崩溃了。他抖抖的坐了起来,慢慢的向后退去,一直退到壁龛旁边,贴墙而坐。有了依靠,他丝毫没有觉得好过一些,因为危机的感觉不单单来自正面,而且似乎渗透了石壁,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让他感到应接不暇。他的精神高度紧张,随时提防着可能来自任何方向的袭击。
  程高会变成僵尸来袭击自己吗?是不是山洞里面还有未知的恐怖生命要来结果了自己?
  张孟潭握着手枪的手汗津津的,但是他不敢放下手枪擦一擦,他的眼睛一眨也不眨,警觉的监视着山洞里面的一切,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山洞里除了自己紧张而粗重的呼吸声就是死一样的沉寂。
  寂静中,张孟潭腕上的手表滴答滴答的响着,手表的声音在张孟潭听来仿佛是定时炸弹催命的声音,他的神经如同悬挂在一根细如发丝的线上,随着钟表滴答滴答的声音在一点点的绷紧。
  天亮的时候,张孟潭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了。他张大眼睛四下巡视,确信程高还是老样子没有任何移动的迹象,又仔细巡视了一下整个山洞,一点外人来过的蛛丝马迹都没有,于是他战栗着走出了山洞。
  
  太阳还没有出来,但是对于张孟潭来讲,山里的黎明却显出了十足的魅力。
  湿润的晨风扑面而来,雨珠混着露水不时的从树上滴到草地上,远近各处的鸟儿啼声婉转,整个山谷显示出了勃勃的生机。
  碧绿的山,碧绿的水让他恢复了正常的思维。刚才自己怎么会那么脆弱?难道真的有人在我的耳边叹息过吗?是不是我把梦境当成现实了?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让我遇到?
  张孟潭惊魂未定的伸了个懒腰,再次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良辰美景让他感到非常的平和,如果不是因为程高僵硬的躺在山洞里,他几乎忘记了昨日的那场血腥屠杀了。
  他觉得自己非常可笑,昨晚一定是在梦里听到了吕佳的叹息声,怎么会扯到程高身上?程高已经牺牲了,当然不会再发出什么声音了,自己却没来由的受了一场惊吓。幸亏没有人知道这事,不然还不把大牙给笑掉了?
  他四下里巡视一下,在不远处的断崖下面发现一个面积非常大,看上去很厚的砂土沉积层,于是走了过去,拔出匕首,向下挖了一会,已经挖了很深,还没有挖到石头,于是他开始扩大那个坑。
  张孟潭跪在那里专心的挖着,心里还在回忆着昨晚的梦境。经历了一场剧变,他不知道自己对吕佳的爱是不是仍旧那么疯狂,在这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她可能会有什么缺点,可是为什么现在心里却隐隐约约的觉得这个看上去似乎对任何人都若即若离的女孩子未必适合自己?是我自己变了吗?
  他不知道,当一个人当真在生死线上走上那么一回以后,大都会产生类似佛家顿悟的感觉,以往看不透的事情此刻如掌上观文,当初重要的东西可能会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而原来司空见惯的事情却可能显得重要起来。然而要做的事情太多了,这样的念头只不过在他的大脑里闪了一下就过去了。
  雨后的土壤比较松动,他的匕首也锋利异常,没有多久他就挖了好大的一个坑。
  张孟潭跳进坑里躺了一躺,觉得浅了一点,并且短了一点,因为程高比自己还要高些,于是爬起来继续挖。
  太阳出来了,张孟潭抱着僵硬的程高走出了山洞,来到他用了一个早上才掘出的那个墓穴,小心的把程高放了进去。
  他在战友的身边跪了好久,最后,泪眼模糊的摘下了挂在程高胸前的铭牌,紧紧的握在手里:“兄弟,你安息吧。”
  他无法说出其他的话,那种刻骨铭心的愧疚心理让他几乎一刀捅了自己,他后悔昨天只顾了自己逃命,却把这个朝夕相处的战友扔给了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土人。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8

程高的手枪不见了,想必是那些土人给拿去了,或者他临终前曾经拔枪反抗,遭了毒手以后就掉到了山里的某个地方。但是他的匕首还在,于是张孟潭解了下来,连鞘一同带到了自己的身上。
  埋葬了程高,张孟潭忽然觉得饿极了。此刻他才想起,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吃过东西了。
  他想起了昨天被自己扔掉的那块肉,冲动之下来到洞口的那棵大树旁边想找一找,可是忽然想起土人的凶残,那块肉说不定是人肉,于是没有了半点胃口。
  张孟潭慢慢的走向那个平台。那几具尸体仍旧躺在原地,老者的眼睛仍旧大大的睁着,像死鱼的眼睛。土人的伤口被雨水浸得发白,有的里面已经开始生出了很小的蛆虫,看上去让人觉得很不舒服。那个土人的头领头朝下趴在山坡上,肠子在身后拖出差不多有十米的距离,看上去恶心得要命。
  山坡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几具尸首,有的死前似乎挣扎了很长的时间,在山坡上留下了很远的抓爬的痕迹。——这些人都是被他们的同伙活活踩踏而死,他们退却时简直像受惊的儿童,全然没有了追杀张孟潭的勇猛。
  他本来想把这些尸体埋葬起来,但是当真看到以后又觉得厌恶,于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山谷里面静悄悄的,似乎这里从来就不曾有过人迹。如果不是刚刚埋葬了程高,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有几具尸体,张孟潭一定会认为昨天的经历是自己做的一个可怕的梦境。
  站在平台上他冷静的思忖:那些土人为什么要攻击我们?喀拉卡是什么意思?还有阿米喀拉卡?既然他们必欲杀掉我们而后快,为什么到了平台这里却不再追杀我了?原来以为他们害怕山洞里面的什么猛兽,可是山洞里除了那个坐像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对了,还有那个小的雕像,难道他们是害怕这些东西?
  他摇了摇头,觉得这样的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与其说他们害怕,还不如说这些土人把那个山洞看成一个圣地,不敢随便侵入。他清楚的记得,昨天下午他们在这里曾经一边喊着“撒南”,一边向他下跪,而且在那以后就不向自己投掷标枪了。看起来他们不是向自己下跪,而是在向那个山洞下跪,所谓的“撒南”也许是“神灵”或者“上帝”一类的意思。
  土人的崇拜有时候真的有点莫名其妙。可是我该怎么逃出这个地方?
  他的肚子咕咕的叫,四下扫视一番,发现一棵树下有很多新鲜的蘑菇,于是走上前去抓了几把塞了个满口。
  一顿饱食以后,他觉得有了精神,于是开始认真考虑应该如何返回自己的部队了。
  
  张孟潭的声音里面有一种很强烈的催眠作用,让刘东华觉得自己似乎也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他觉得浑身发冷,于是抱紧了双臂。
  一个普通的人,如果在非常平凡的一天一觉醒来以后,忽然发现自己被成千上万的土人追杀,该是什么样的感觉?幸亏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是训练有素的张孟潭而不是他笨手笨脚的刘东华。
  一边这样想,刘东华一边觉得有点发抖。
  曙光下的张孟潭尽管胖头肿脸的,但是看上去仍旧十分英俊,尽管如此,刘东华却觉得老总的表情十分狰狞,一时间竟然拿不准他会不会忽然扑过来把自己撕成碎片,于是本能的往后拉了拉椅子。
  张孟潭有些无奈的笑了:“害怕我了?没有必要吗。如果你也遇到这样的事情,一个和你朝夕相处的战友忽然被别人用那么残忍的手段杀害了,而那些人还费尽心机的要把你弄死,你会怎么样?”
  被对方看出了自己的心思,刘东华觉得有点难堪,他没有答话,尴尬的把头转向窗外:“老总,天亮了。”
  天已经亮了有一会了,太阳从东边的山顶喷薄而出,把金色的霞光慷慨的洒向大地。出门作业的牧民们远近呼应,牛羊的叫声此起彼伏,汽车和拖拉机的声音夹杂在其中,所有的这一切仿佛是一场浑然天成的交响乐,听起来让人感到十分惬意。
  看守所的后面是一条马路,前面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原野。
  刘东华打开窗子,清凉的晨风吹了进来,不由得精神为之一爽。他眨了眨酸痛的双眼向远方望去,碧绿的原野尽收眼底,草原上雪白的羊群如同天上的云,于是他满足的叹了一口气。
  刚刚过去的一夜,听老总给他讲了那么不可思议的故事,让他觉得如同坐在冰窖里面,浑身发冷,可是再次看到明朗的天空和碧绿的原野,他忽然觉得那些让他听起来毛骨悚然的故事距离此地那么遥远,都是一些根本不可能和自己挨上边的东西,刘东华咧开嘴无声的笑了:能生活在这块土地上该有多美好啊!
  他想起了被张孟潭打伤的丹巴。丹巴虽然是个乡长,方圆几十里以内是个父母官,但是表面看上去随和,总是笑眯眯的,不过那些蒙古牧民对他都很尊重。这个人似乎在骨子里面有一种威仪,即使是初次见面也让人不敢轻视他。
  不知道乡长和那些牧民的伤势如何,希望他们不要有什么事情,不然这些愤怒的当地人还不来把我们给宰了?
  这样想着的时候,刘东华忽然听到一阵嘈杂的声音,很多人吵吵嚷嚷的越走越近了。也许是老总讲的故事给他的影响太大了,他觉得自己已经成了惊弓之鸟,受不得任何惊吓了,以至于每次外界有了一星半点的异动都让他感到事情要遭,于是探出身往外看去。
  他们所在的看守所办公室在二楼。当地民风朴实,尽管有这个看守所,但是平时几乎用不上,这里早就被一个乡镇企业租了过去当成办公场所了,之所以还叫看守所,仅仅是因为二楼还为看守犯人的目的而留了几个房间。
  声音来自大楼外面左边的拐角,由远而近。刘东华惊恐的看去,但见大群牧民身着民族服装汹涌而来。前面十几个人披麻戴孝,其中的四个人步履沉重,扛着一个担架,担架上僵硬的躺着一个老人。刘东华的眼神很好,不等他们走到跟前,他就看了出来,躺在担架上的正是那个马赞艺人吉日嘎拉,而走在旁边,一边走一边和一个壮年牧民争执,也是一身缟素的则是那个漂亮的蒙古女孩子乌云其其格。
  出了什么事了?他们要找我们的麻烦吗?刘东华有些惊惶的看着愤怒的牧民,同时搜肠刮肚的回想着昨天老总发疯的整个过程:好像没有伤到那个老人啊。当时老总以一种非常恐惧的眼神看着吉日嘎拉,同时一点点的后退,丹巴向前拉住了他的手,老总扭断了他的胳膊,然后就拉了我拼命的奔逃,怎么吉日嘎拉却死掉了?
  “糟了!”他喃喃的说了一句,因为他知道,能说服这些牧民不要动粗的现在恐怕只有乡长丹巴,而乡长还在一公里以外的乡医院里面,——希望他还在那里,万一他连夜去了县医院就更惨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8

“怎么回事?”张孟潭立起身,来到窗前,只看了一眼他就明白了。
  一个牧民看到了他们,立刻指着张孟潭大叫一声,人们转向这边,叫骂声四起。牧民们把吉日嘎拉的尸体停放到地上,一窝蜂的向楼门冲了过去。
  那个粗壮的牧民一马当先,几步就踏上了楼门前的台阶。
  他快,但是有人比他更快。
  乌云以运动员般矫健的动作几个起伏就跑到牧民的前面,张开双臂拦住了大家,她焦急的吐出一连串的蒙古话,似乎在竭力劝说这些人不要意气用事,但是那个领头的牧民显然已经红了眼,一把拉开了她,一脚踹开楼门,当先冲了进去。
  人们争先恐后,挤挤挨挨的往楼里冲,旁边乌云则拼命的跺着脚向大家尖叫,可是她的声音淹没在人们的怒骂声里,根本就没有人听她的。
  楼道里面,叫骂的声音撞到墙壁,形成一种奇怪的混音,汹涌的人声让刘东华觉得似乎有千军万马一齐冲了进来,想要结果了他们的性命。
  杂乱的脚步声直奔楼上而来,刘东华开始战栗了。
  张孟潭伏在窗台往外面看了看,但见几十个人已经一窝蜂般的冲进了楼里,外面只剩下很少的几个人,于是拍了拍刘东华的肩膀:“跳!”
  “什么?”刘东华没有明白他的意思。
  “跳下去逃,不然他们非要我们的命不可。”
  刘东华不敢想象自己如何能从二楼跳下去,他战战兢兢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孟潭见状不再犹豫,跳上窗台,然后纵身跳了下去。
  楼下是一片草地,张孟潭以一种漂亮的姿势落了地,然后回过身来向刘东华招手道:“快点,不然就来不及了。”
  杂乱的脚步声似乎踏在刘东华的心上,隔壁的门被人用一脚踹开,只惊得他浑身一抖,然而叫骂声已经到转移到了门前。
  他战战兢兢的爬上窗台想往下跳却又不敢,正犹豫之间,房门被人一脚踢开,那个粗壮的牧民提了一根木棍一边叫骂,一边向他冲了过来。看着对方凶神恶煞般的表情,心里一慌,刘东华看也不看的就合身滚了下去。
  他以极其难看的姿势一边狂呼乱叫,一边从天而降,张孟潭伸手在他的腰上轻轻一托,刘东华稳稳的站在了草坪上。
  乌云其其格跑了过来:“张总,你们快去找乡长,乡长肯定能劝住他们。昨晚我外公忽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我舅舅他们把帐算到了您的头上,快跑!”
  张孟潭来不及向她表示感谢,楼前的牧民们已经大呼小叫的往这里聚拢过来,同时,那个粗壮的牧民,也就是乌云的舅舅也纵身从窗子上跳下,手提木棍向张孟潭扑了过来。
  张孟潭不想惹他们,不等他欺到身前,拉起刘东华撒腿就跑。
  刘东华心惊胆战,身不由己的跟着老总跌跌撞撞的往前跑,跑到大楼拐角,就要转弯的时候,刘东华忽然听到了吉普车的轰鸣声音,旁边的张孟潭不由分说,飞跑之下忽然刹住脚,拉着刘东华的胳膊猛的往旁边一抡,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辆越野吉普车飞驰而来,贴着刘东华的身子掠了过去。
  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响过,但见乡长丹巴的胳膊吊在脖子上,满脸怒容的从车上跳了下来。
  后面追赶的牧民有些不知所措的停了下来。
  刘东华惊魂未定的看了看丹巴乘坐的那辆悍马越野吉普车,心想如果不是老总手疾眼快,这会自己已经他妈的给碾成肉酱了。
  他又转向愤怒的牧民们,暗中祈祷眼前这些人千万不要和老总在南方热带丛林中遇到的那些土人有什么内在联系,不然我们两个就死定了。——和刘东华不同,张孟潭则很沉着的静观其变。
  丹巴愤怒的用蒙古话向牧民们咆哮起来,一开始,乌云的舅舅似乎还据理力争,一边吵嚷着,一边指着停放在地上的吉日嘎拉,同时愤怒的对张孟潭戟指相向。
  丹巴面红耳赤,双脚乱跺,指手画脚的大喊大叫,似乎在对他破口大骂。牧民们有些尴尬的退缩了,不久,乌云的舅舅也好像霜打的茄子一样没有先前那么精神了。——乌云所言果然不虚,看起来这个蒙古乡长在牧民中的确有很高的威望。
  “真是对不起,一眼照顾不到,险些伤了我们的贵客。”
  一旦压住了牧民的气势,丹巴回头满脸陪笑的向张孟潭伸出了没有受伤的那只手,而张孟潭则很有分寸的和乡长握了握手,连称客气。
  “走吧,请二位先到乡政府招待所安顿下来,免得这些人再来寻事。——您知道,吉日嘎拉在我们这里是个大大有名的老艺人,昨晚因为心脏病突发去世了,他的子孙们就有些怪您。我们都是粗人,少读书,张总不要见怪啊。”他爽朗的笑了,张孟潭也尴尬的笑了笑。刘东华知道,张总心里一定也很不好受,尽管吉日嘎拉之死不是他直接促成的,但是恐怕内心深处他一定认为自己脱不了干系。
  司机从车上跳了下来,殷勤的拉开了车门,刘东华认了出来,这个司机就是昨天去海拉尔迎接他们,后来被老总无缘无故暴打一顿的那个人。昨晚老总曾经说,等我听完他的故事,就能明白很多事情,可是现在知道得差不多了,为什么仍旧是满头雾水?就拿眼前的这个司机来讲吧,为什么老总会忽然对他大打出手,而这个看上去孔武有力的人居然那样逆来顺受?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刘东华忽然听张总说道:“乡长,我想祭奠一下老人家,您这里有酒吗?”
  “哦?”丹巴赞许的看了看张孟潭,回头对那个司机道:“快去买瓶酒来,别忘了拿个杯子。”
  张孟潭连忙紧跟着吩咐:“买度数最高的白酒,多拿几瓶,再买一个大一点的碗来。”
  刘东华听的莫名其妙。祭奠老人有一杯就够了,何必如此大动干戈?
  十分钟以后,司机开着吉普车飞快的回来了,从车里搬出了一箱当地人喝得最多的老树皮牌白酒。刘东华知道,这种酒高达65度,是当地人能喝到的最为烈性的白酒了。
  张孟潭从司机手里接过了一个硕大的铁盆放在地上,打开了一瓶白酒,尽数倒了进去,然后又打开第二瓶。那个盆子虽然是吃饭用的,但是却非常大,直到倒完了第三瓶酒,才差不多满了。
  张孟潭双手捧起那碗酒,庄重的来到停放着的吉日嘎拉的身边,单膝点地,按照蒙古人的礼节,左手托着酒碗,右手腾出来,用手指点了碗里的酒,四下挥洒,祭拜了天地,祭奠了故去的老人吉日嘎拉,然后双手端起那碗酒,举过头顶,缓慢而庄重的立起身来,向周围的牧民们示意,然后几乎用了一口气把那碗酒喝了下去。
  牧民们惊呆了。尽管当地人大都喜欢豪饮,但是恐怕走遍呼伦贝尔大草原也找不到几个人胆敢一口气干掉三瓶65度的烈性白酒。
  人们静了好一阵子,忽然有一个蒙古人用半生不熟的汉语喊了一声:“好汉子!”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8

“好汉子!”牧民们差不多异口同声的喊了起来,连乌云的舅舅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钦佩的神情。
  “好,我们就喜欢结交你这样的汉人朋友!”丹巴激动的走上前来,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臂抱了抱张孟潭。
  张孟潭面不改色,似乎刚刚喝掉的不是烈性白酒,而是一杯可乐一般。刘东华吓呆了,他知道,昨晚老总已经喝了很多,现在又一口干掉三瓶,看起来他说自己从来喝不醉这话居然真的不虚。
  掌声四起,刚才似乎还要与他们性命相搏的牧民们齐声喝彩,张孟潭的举动彻底征服了这些朴实的蒙古汉子。
  在丹巴的引导下,张孟潭和刘东华走向那辆越野吉普车。
  吉普车停在大楼的侧边,拐过楼角的时候,刘东华一眼看到不远处走来的一高一矮的两个人,不免心里一颤:好像要出事!
  来的两个人也是全身缟素,高一点的是个中年妇女,矮个的是个看上去不到十岁的男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男孩让刘东华觉得很不舒服,他用一种和自己的年龄十分不协调的姿势缓慢前行,步履坚定,看上去仿佛在梦游,同时以一种刘东华从来没有见过的古怪的眼神看着两个外来的汉人。
  张孟潭也看到了他们,他的心似乎也一下子收紧了。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孩子蓦然间让他联想到了那些南方丛林里追杀他的土人,两者有什么关联吗?是那个孩子坚定的步履,还是与他的年龄不相称的阴郁的眼光?在那一瞬间,他忽然想到,是不是自己招惹了什么神通广大的人物,致使对方利用精神控制的方法促使那些土人来围攻自己?如今在大草原上难道还要重演一次当初的追杀吗?不可能啊!可是为什么我觉得眼前的这个孩子和那些追杀我的人非常像?那个中年妇女似乎还算正常,但是那个孩子……
  张孟潭手扶车门呆呆的看着越走越近的两个人,两条腿无意识的颤抖起来。
  那个孩子慢慢的走到张孟潭的跟前,目光阴骘的看着张孟潭,忽然露齿笑了。他提起左脚向地上顿了一下,展开喉咙唱起歌来。
  刘东华只听了开头的两个音节,他的心就抽紧了,因为孩子唱的歌曲就是昨晚吉日嘎拉唱的那首,也就是张孟潭在南方丛林中遇到追杀以前听到的那个土人老者唱的那首歌。
  几只小鸟在树上唧唧喳喳的叫着,远处拖拉机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传了过来,这些不相干的声音在刘东华的耳朵里面忽然变得异常清晰,仿佛成了他生命中的全部声响,让他觉得自己似乎行走在梦境一般。
  周围数十名蒙古牧民还有张孟潭、丹巴等一干人谁都没有发出半点声息,只有那孩子激越而高亢的歌声似乎充斥了整个天地之间。这个看上去连十岁都不到的孩子利用自己的歌声和气势发出了夺人心魄的震慑力量,在场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的感到了一种巨大的压力。
  刘东华已经预料到这首歌唱完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这件事情来得太突然了,突然得让他连一点准备都没有。听张孟潭讲他自己和程高的经历的时候,他还像听故事一样,庆幸自己不曾遇到那样倒霉的事情,可是转眼间他刘东华就可能成为第二个程高了。
  惊恐之下他的头发仿佛见了鬼一样的竖了起来。他有气无力的拉住了张孟潭的臂膀,双唇颤抖,低声说道:“张总,我们逃吧。”
  张孟潭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头看了看身后的那些牧民,似乎他们没有什么敌意,于是他拉住刘东华,慢慢的退到了旁边,贴墙而立,警觉的看着那个孩子,同时没有忘记观察周围牧民们的反应。
  肾上腺激素大量涌入刘东华的血液,尽管天气很热,但是他却感到浑身发冷,身上起了无数的鸡皮疙瘩。他的小弟弟勃然立起,甚至于胯下的阴毛也根根直立,恐怖的感觉彻底主宰了他。
  孩子唱完那首古怪的歌曲,然后呲牙对张孟潭笑了。他的牙齿非常白,笑起来的样子也很可爱,只是眼神里面有着他那个年龄不该有的一种恶毒,同时,他的瞳孔中似乎有一丝暗红色的光影在隐隐流动:“阿米喀拉卡!”
  他低沉的叫了一声,猛然向张孟潭冲了过来。
  孩子的动作干净利落,如同运动员一样完美无暇,起跑几步,然后一个漂亮的三级跳,落到张孟潭的身前,合身向他扑了过去。
  在场的人大都没有注意到,在最后落地的那一瞬间,孩子的手里忽然多了一把锐利的尖刀,就在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张孟潭的身上一扑的同时,那把刀子已经迅捷的插向他的小腹。
  刘东华在旁边只觉得有一道白光闪电般的袭向老总,惊恐的大叫一声:“小心!”
  张孟潭全神戒备,孩子的动作根本无法逃过他的眼睛。说时迟,那时快,他的双脚原地不动,小腹忽然往后一缩,左手一把搭上孩子的右肩,往外略推了一推,眼睛看也不看,右手在下面一抄,一把握住了孩子持刀的手腕,略微用力顺着腕关节的方向一扣,刀子便当啷一声落到了地上。
  蒙古牧民大都有带刀的习惯,短小如匕首一般的刀子俗称“蒙古剔”,意为蒙古人吃肉的时候用来剔骨之用,也有人解释为“蒙古剃”,说他们用的刀子像剃刀一样的锋利。
  孩子的举动震惊了所有在场的人,张孟潭一招治住了他,顺手把他推出几步,一脚把刀子踢开很远。
  孩子凶猛的大叫一声:“喀拉卡!”
  随即再次赤手空拳的冲了过来,而与此同时,乌云的舅舅,也就是那个粗壮的蒙古牧民也清醒过来,连忙追了过来,一把拉住那个孩子,劈头就打了他两个耳光。
  孩子根本就不理会这些,仍旧刻毒的冲张孟潭大喊大叫,拼了性命的要扑过来,与此同时,旁边又跑过来两个牧民,帮助乌云的舅舅按住了那个孩子。
  刘东华惊魂未定的看了看乡长丹巴,而此时的丹巴全身发抖,立在那里摇摇欲坠的看着张孟潭:“喀……”
  他还没有说出什么,人群后面有一个牧民忽然冲了过来,挥动手里的一根木棍向张孟潭当头砸了下来:“阿米喀拉卡!”
  这一次张孟潭没有对小孩子那样客气了,他的头略微偏了一偏,避开了这一击,左手如毒蛇般的探出,空手夺过那根木棍,同时右手握紧,一个勾拳击中了那个牧民的下巴,一声响亮,那个牧民如一捆稻草般的向后跌倒,就此昏了过去。
  剧变之下张孟潭丝毫没有慌乱的迹象,他警觉的看了看周围的牧民。看上去似乎再没有其他的人对自己和刘东华表现出敌意,于是他转向丹巴:“乡长……”
  他只说了两个字就停住了,因为此刻丹巴的双眼迷离,浑身颤抖,似乎已经处于癫狂的状态。他的脸色如死人一般的惨白,张着口,嘴唇剧烈的颤抖着,似乎想说什么却又无法说出口,只是无力的靠在那个司机的身上。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8

乡长怎么会在这样关键的时刻病了?
  刘东华吓得六神无主,他不明白,老总在南方丛林中遇到的情形为什么居然会在这里重演,难道这些蒙古牧民和那些南方部落的土人一样,要对张孟潭和自己来一次血腥的追杀吗?
  刚刚有了这样的疑问,他忽然听到有人拉动扳机的声音:“喀拉卡!”
  一个牧民坐在马上,立在众人的背后,提着一杆猎枪,子弹上膛,正向这边瞄准。张孟潭一脚踢开刘东华:“当心!”同时手里的木棍飞了出去,自己也就势向地下扑倒。
  木棍如同风车一般横向里打着转呼啸着向那个牧民飞了过去,然而牧民根本就不为所动,一旦瞄准了目标,立刻扣动扳机。然而就在枪响前的那一瞬间,旋转着木棍的一头击中了牧民的嘴,刘东华身子悬在半空中就要跌倒在地上的时候,清楚的看到那个咬牙切齿的牧民左边的脸忽然瘪下了一块,同时有两颗带血的像碎玻璃一样从嘴里跳了出来。
  他的猎枪不自觉的往上一挺,枪桶冒出一股白烟,里面的铁砂如同烟花一般向半空中射了出去。
  一枪打出,牧民撒手扔掉了武器,双手一杨,重重的从马上摔了下来。
  剧变之下,这些豪爽的蒙古汉子都惊呆了,只有乌云的舅舅还在死死的抱住了那个孩子不放,而那个孩子口吐白沫,仍旧如同一条毒蛇一般嘶嘶的向张孟潭示威。
  丹巴颤巍巍的对那个司机打着手势,示意他赶快送张孟潭一行去乡政府的招待所,于是司机连忙把丹巴交给两个牧民搀扶,自己过来请张孟潭和刘东华上车。
  刘东华心惊胆战,觉得此地危机四伏,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三四十号人当中是不是还有谁会突然对老总和自己发动袭击,于是他一边浑身发抖的往前走,一边用绝望的双眼寻找可能出现的敌人。可是张孟潭却沉着得多,他沉着的往吉普车方向走着,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则冷静的观察眼前的几十号人:三十二个牧民,外加丹巴,司机,乌云其其格,那个孩子和中年妇女,十一匹马,七杆猎枪,二十一人带刀……
  刘东华躲避瘟疫一般手忙脚乱的爬上了吉普车的后座,回头看时,忽然看到了人群中的其其格,连忙向她招了招手,其其格一路小跑的奔了过来。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也吃惊不小。
  “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刘东华抖抖的问道。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些朴实的蒙古汉子会忽然变得这样恶毒,他不知道只有这几个人要杀他们,还是所有的牧民都隐藏着这样可怕的想法,他觉得自己和老总已经处在一个极其危险的边缘,稍一不慎就可能把性命送掉。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那孩子为什么忽然发疯,对了,他是我的表弟……”一边说话,乌云一边忧心忡忡的回头看着那个仍旧不肯安静下来的孩子。“我舅舅那么大的力气都拉不住他,这孩子中了什么邪啊?”
  刘东华打开了车门:“上来吧,我还有事想请教你。”
  乌云犹豫一下,回头看了看,此刻的丹巴面色苍白,正失神的看着已经进入车里的张孟潭,其他的牧民正七手八脚的把被张孟潭打伤的两个人从地上扶起来,其中的一个仍旧处于昏迷状态,另外那个从马上栽下来的牧民一边从另外一个牧民的手里抢夺着那杆猎枪,一边吐字不清的叫骂着什么,不停的往地下吐着带血的唾沫和碎裂的牙齿,同时用饿狼般的眼光恶狠狠的盯着张孟潭和刘东华。
  她向丹巴看了看,见对方没有留意她,犹豫一下,还是进了吉普车。
  乡政府的招待所距离看守所不过三分钟的车程,是一座红色的二层小楼。司机把张孟潭一行安排到一楼一个向阳的房间,就告辞走了。
  张孟潭进屋以后,四下里看了看,又打开窗子往外看了几眼,然后关了窗子,拉了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喀拉卡是什么意思?”刘东华端起一杯水,双手兀自在抖个不停。他一边尽可能的使自己安定下来,一边向乌云问道。
  乌云满脸的惶惑:“你是说刚才表弟和另外两个牧民说的那句话吗?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啊。”
  “什么?难道他们说的不是蒙古话?”不单单是刘东华,连张孟潭也吃了一惊。
  “他们说的不是蒙古话,我根本就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乌云是个单纯的女孩子,说这些话的时候满脸的真诚,根本就看不一丝一毫作伪的样子。
  张孟潭倒吸一口冷气,同时向刘东华看去,刘东华也吃了一惊,原以为既然唱的是同一首歌,说的是同样的话,那么南方丛林里的土人必定和眼前的蒙古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是乌云的话给了他当头一闷棍,难道这里还有更多的蹊跷不成?
  “你能听懂那个孩子唱的那首歌吗?”张孟潭的语气显得十分紧张。
  乌云满脸疑惑的摇了摇头:“昨晚我第一次听外公唱,在那以前从来没有听过类似的歌曲或者类似的曲调,今天是第二次。”
  面对这些不合情理的事情,刘东华觉得头都有些大了:“难道那首歌曲你连一个字也听不懂吗?”
  “我真的一点都不懂,而且我敢担保那绝对不是蒙古话,更不是鄂伦春语,——也许只有我外公会唱,后来教给我的表弟的也说不定啊。”她的解释倒是合情合理。
  “我们必须找她的表弟问一问,那首歌到底是什么意思,用的是什么语言。”刘东华定定的看着张孟潭说道。
  张孟潭苦笑一下:“现在什么也问不出来,不如这样吧,麻烦乌云帮我们私下里问一问,然后在方便的时候给我们打个电话,你看好不好?”
  乌云本能的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性,连忙点头:“张总放心,我一定尽快把这事打听清楚。”
  乌云记下了张孟潭和刘东华的手机号码,然后告辞走了。
  刘东华失神的看着老总,本以为现在已经接近了谜团的中心,可是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觉得没有了解决问题的方向。此刻他已经没有了正常思维的能力,只是本能的感到危机四伏,四周似乎有无数饥饿的眼睛在看着自己,让他无处可藏。
  张孟潭紧张的在屋里踱着步,口里念念有词的叨咕着什么。过了一会,他忽然警觉起来,于是打开窗子向外望了望,见院子里没有其他人,就关了窗子:“东华,我们马上动身。”
  “什么?”刘东华似乎没有听懂他的意思。
  “这里很不对头,有人想要我们的性命,他们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的,我们必须在他们再次发动攻击以前离开。”
  刘东华还没来得及答话,就听到了重重的敲门声。
  张孟潭一惊,向刘东华摆了摆手,示意他躲在一边,然后自己蹑手蹑脚的来到门前,轻轻的拉开门闩,猛的拉开,但见门外笔直的站立着一个威猛的蒙古大汉,他的右手放在背后,似乎在极力隐藏着什么东西。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9

第九章 伏击
  
  刘东华见到门前站的那个人时,心里不免有点慌,因为这个高大壮硕的威猛男人看上去正是那种好勇斗狠的角色。昨天晚上他曾经见过此人,他就是那个敖鲁古雅乡的保卫科长,蒙古族人巴特尔。
  全神戒备的张孟潭立在巴特尔面前简直像个孩子,但是对方并没有表现出敌意,而是很开心的咧嘴笑了:“张总,看看我给你带来什么好东西了?”
  他一边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着话,一边猛的把背在身后的那只手拿到前面,吓得刘东华险些跳起来,而张孟潭虽然还算冷静,却也轻微的抖了一下。
   巴特尔拿出来的不是武器,而是捆在一起的两瓶茅台。
  “乡长知道张总喜欢喝酒,特意把自己珍藏多年的好酒拿了出来让我招待你们。我已经关照食堂了,菜马上送到,我们一起来喝两杯。——乡长身体不好,今天不能陪你们,我要沾张总的光了。”巴特尔满脸的笑意,像个得意的孩子一般,张孟潭笑了,刘东华松弛下来,露出了笑脸。
  谁会相信这样一个天真豪爽的汉子会忽然对自己痛下杀手?
  “对不起,巴特尔科长,我们正打算……”
  刘东华的话刚说到一半就被老总拦住了:“难得科长好兴致,好,我们来共谋一醉!”
  酒菜摆了上来,三个人围着桌子落座,巴特尔急不可耐的打开了茅台酒,贪婪的闻了一闻:“好酒!”
  他满满的斟了三杯,然后迫不及待的端了起来:“张总,我刚才听说您在看守所那里祭奠吉日嘎拉的时候,一口就干掉了三瓶老树皮,是条汉子,我们蒙古人就喜欢你这样的汉人。来,一起干一个!”
  张孟潭一边客气,一边端起了酒。碰了杯,就要喝下去的时候,他忽然觉得后背有些发凉,恐怖的气息忽然渗入了他的身体,让他打了个冷战。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通常只有别人意欲对他不利的时候才能触发他的预警系统,可是在如此祥和的气氛下,为什么自己觉得害怕?他连忙拦了一下:“等一下,我想问您点事情……”
  张孟潭嘴上说话,眼睛却警觉的四下里看了看,同时全身戒备,随时准备着应对外来的袭击。
  窗外似乎没有什么动静,走廊里面也静悄悄的,除了刚才送菜的服务员隐约离去的脚步声以外,周围一片沉寂,本来招待所在这个时段是没有多少人的。
  巴特尔显然是个嗜酒如命的人,他不等张孟潭说出什么,就一口干了杯中的酒,满足的从牙缝中往里吸了一口气:“好酒!——您刚才说什么?”
  刘东华忍不住想笑,为了不显得过分失礼,连忙放下了杯子,低头夹了一块羊肉塞进了嘴里慢慢的咀嚼起来。
  “我想问一下,您以前听吉日嘎拉昨晚唱过的那首歌曲吗?”张孟潭端着酒杯,心事重重的问道。
  “昨晚的事情……”,巴特尔尴尬的笑了。他早已听说北京来的客人发疯的事情,但是这个淳朴的汉子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当着客人的面讨论这样的事情。“我昨晚没在现场,不知道他老人家唱过什么歌曲啊。”他的汉语说的有点生硬但是用词和语法却一点也不差。
  “哦,那您知道喀拉卡是什么意思吗?还有撒南,还有阿米喀拉卡。”由于紧张,张孟潭的呼吸急促起来,他慢慢的放下了杯子,急切的把头向巴特尔探了过去,生怕漏掉对方说的每一个字。
  “喀拉卡?好像……”巴特尔伸手提起一个烤羊蹄,一边琢磨着张孟潭的话,一边凑到嘴边,就在将咬而未咬的当口,他的脸色忽然变了。
  他瞪大了一双恐怖的眼睛看着张孟潭,左手猛然握住自己的喉咙,右手的羊蹄子也不知不觉的掉到了桌上:“喀拉……”
  张孟潭一惊:“巴特尔科长,您怎么了?您说的是喀拉卡吗?”
  在短短的一瞬间,巴特尔脸色变得发绿,眼眶变成了死灰色,他跌跌撞撞的站起身来,撞翻了椅子,摇摇晃晃的退了一步,伸手指了指酒杯:“有……”
  刘东华惊得面无人色,胆怯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孟潭连忙冲到巴特尔的身边伸手托在他的腋下:“有什么?”
  巴特尔仿佛戴了一个面罩,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感瞬间凝结在他的脸上。他的嘴唇迅速变得发紫,剧烈的颤抖着,喉咙里咯咯作响,却再也说不出一句话。他瞪视着张孟潭,用空出来的右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几乎把他的骨头都捏碎了。巴特尔努力想要说点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就这样呆立了大概有半分钟的样子,然后仰面朝天的向后摔了下去,几乎把张孟潭也带了一个跟头。
  “怎么办,老总?赶快找人急救吧。”刘东华语无伦次的说道。
  张孟潭挣脱开巴特尔的掌握,伸手摸了摸巴特尔的颈动脉,又翻开他的眼皮看了看,然后沉重的摇了摇头:“来不及了,他已经死了。”
  刘东华吃了一惊:“好好的怎么就死了?”看着巴特尔圆睁的双眼、酱紫色的脸和肌肉绷紧的肢体,刘东华觉得恐怖莫名,刚刚还一起有说有笑的吃饭喝酒,怎么这么轻易的就死掉了?惊惧的感觉渗入他的骨髓,那一刻他忽然感到造化的弄人:这个世界真的有上帝吗?如果真的有,那么上帝一定是个极其恶毒的家伙,他在天上扇动着翅膀,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给下面的人来那么一下致命的打击,你知道早晚都要经受这么一下,却永远不知道这样的打击什么时候落到自己的头上。
  “我们赶快去找丹巴乡长吧。”刘东华战战兢兢的建议道。
  “丹巴?”张孟潭犀利的看了刘东华一眼,正要说什么,却忽然觉得眼前光线一暗,门口已经无声无息的站了一个人。
  “丹巴乡长!”刘东华惊喜的喊了一声,走了过去:“您来得正好,刚才……”他刚刚走了两步,忽然看到了一枝黑洞洞的枪口正冷酷的指向自己的前胸,于是吃惊的站住了:“怎么……”
  “后退!”丹巴阴恻恻的笑了:“你们竟敢毒死巴特尔科长,今天我要逮捕你们!”
  “我们没……”刘东华正要辩解,却被张孟潭拦住了。
  “丹巴,我想问你一句,你,还有那些牧民为什么要杀我们?”张孟潭沉着的拉过一把椅子,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毫无惧色的看着丹巴。
  刘东华呆住了,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这个看上去既朴实又可亲的乡长居然会做出如此下作的事情:“原来巴特尔科长是你害死的!”
  “我没有害死巴特尔,明明是你们害死他的。喀拉卡!”他的声音如同梦呓,表情僵硬,但是语调却阴森森的显得十分刻毒。
  “又是喀拉卡。”张孟潭略显紧张的往后靠了靠,座直了身子:“喀拉卡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你要杀掉我们?”
  “喀拉卡,我们找了你八百年,终于抓到你了,今天你还逃得掉吗?”丹巴咬牙切齿的看着张孟潭,他的左臂吊在脖子上,右手则端着一把老式的五四式手枪。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9

“你们认错人了。八百年前我还没有出生哪。”张孟潭显然是在拖时间。
  “胡说八道,你逃不掉了,三千护驾卫士遍布天下,就算今天你能逃出蒙古,我们的人也一样会找到你,杀掉你的。”丹巴瞪着死鱼一样的眼睛看着张孟潭。
  “你们是谁?就是那三千护驾卫士?”张孟潭看似漫不经心的问话,实则在紧张的思考如何摆脱眼前的窘境,但是他失望了,因为张孟潭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太近了,近得即使不用瞄准也能准确的击中自己和刘东华的要害,与此同时,他们之间的距离也不足以让他在枪响以前治住丹巴。从对方的眼睛里面可以看得出来,只要自己略微表现出哪怕一点点反抗的意思,丹巴都会立刻开枪。
  “你的保险还没有打开,怎么开枪射我啊?”张孟潭嘲弄的看着丹巴,他想误导丹巴,让他对自己失去信心,只要他略微犹豫那么一点点,那么自己就有机会了。可是丹巴根本就不上他的当:“少来这套。要是我没有打开保险,你不早就扑过来了?”
  丹巴不再和张孟潭理论,而是采用了一种轻松自然的姿势站在门口,如同一只把老鼠逼在角落里面的猫儿一般得意的笑着,沉着的说了一句:“阿米喀拉卡!”
  丹巴用蛇一般冷酷的眼睛瞄准了张孟潭的额头,冷静的扣动了扳机。
  刘东华的心脏似乎要从口里跳出来,他本能的向丹巴扑了过去,想要阻止这个恶毒的家伙,同时恐怖的大叫一声,心想老总完了。
  然而就在丹巴扣动扳机这千钧一发之际,他的身后蓦然间猫一样的出现了一个人的身影,此人不等丹巴行凶便挥手成掌,猛的砍中了丹巴的后颈。这一击的力量非常之大,以至于身材壮硕的丹巴打了个趔趄,子弹呼啸着射出枪膛,射中天花板然后弹了回来,钻进了他面前的木头桌面。
  丹巴一枪射出,随即软塌塌的跌倒在了地上,刘东华在惊骇中也停住了脚步。
  袭击者警觉的回头往走廊的左右方向看了看,见没有其他人,连忙闪身进屋,关上了房门。
  刘东华惊呆了,这两天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已经远远的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很多事情已经无法用为什么这样的问题来提问了。
  袭击丹巴的是那个曾经在路上被张孟潭暴打一顿的司机,这家伙长得牛高马大,原本看上去很笨拙,但是此刻却显得精明练达。
  他弯腰探了探丹巴的鼻息,确认对方已经昏了过去,然后把手枪从丹巴的手里轻轻的拿了出来,关上保险,犹豫一下,又丢到了丹巴的身边。做完这些,他抬头看了看张孟潭和刘东华。
  “这里的事情需要好好处理一下了。”他仿佛自言自语的说着,然后表情冷漠的立起来转身走了。
  走到门前,一串钥匙哗啦一声从他的身上掉了下来,但是他似乎没有听到,仍旧开门走了出去。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然后是楼门的开关声音,接着一切都归于沉寂。
  刘东华认了出来,那串钥匙刚才一直插在丹巴的吉普车上。
  张孟潭没有半分犹豫,他上前捡起丹巴的手枪,熟练的打开弹仓看了看,插入腰间,捡起钥匙,示意刘东华拿起自己的东西,打手势让他不要做声,然后一前一后的走出了招待所。
  出门以前,刘东华胆战心惊的看了看躺在地上纹丝不动的丹巴,心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像电影里面的主角一样给他一脚,犹豫一下,还是绕了过去。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丹巴似乎有点可怜。
  出了招待所,刘东华紧张的跟在张孟潭的身后,感到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都对他们有歹意,可是老总却轻松自如的走着,看上去显得非常沉着。
  那辆在刘东华看上去很难看的越野吉普车就停在招待所的大门外面,不远处有几个小孩子在打打闹闹的玩耍,似乎没有更多的人留意他们。——刘东华根本就不知道,这辆外形看上去有些蠢笨的车就是鼎鼎大名的悍马H2。
  两个人上了吉普车,把背包什么的丢在后面的位置上,然后张孟潭启动了车子。
  吉普车的排气管道发出一阵震耳的强力轰鸣,张孟潭侧着耳朵听了听,满意的点了点头:“好车。”于是慢慢的驶出了乡政府招待所,上了公路。
  “巴特尔为什么忽然死了?会不会是丹巴下的毒?”一旦认为脱离了危险,刘东华便迫不及待的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应该是丹巴下的毒,你忘了,巴特尔不是告诉我们说,他带来的是丹巴的酒吗?如果是巴特尔想毒死我们,他自己肯定不会那么爽快的把毒酒喝下去的。——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其他人假手巴特尔来暗算我们,但是这种可能性比较小,你没有看到,毒酒毒不死我们,丹巴就亲自出马了?”张孟潭说道。
  刘东华没有说话,到了此刻,他仍旧惊魂未定,不知道是该庆幸自己和老总没有喝瓶里的毒酒好,还是该为巴特尔难过好,巴特尔刚才贪馋的看着酒的样子让他觉得心里一阵阵的痛楚,为什么这样一个天真率直的人居然会有这么悲惨的下场?
  “可惜了巴特尔这条汉子,这么可爱的人居然给我们当了替死鬼。”张孟潭黯然神伤的说着话,同时左手扶着方向盘,右手摸出一根烟,给自己点上,吸了一口,然后慢慢的吐了出来。
  刘东华的心里如同堵了一团稻草,觉得憋闷得不行。为什么丹巴居然用如此歹毒的手段,为了要杀我们居然不惜牺牲巴特尔?他打开车窗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那个司机究竟是什么人?他怎么敢袭击乡长?还有,丹巴他们为什么想杀我们?另外他说他们已经找您找了八百多年,这简直是胡闹吗,他自己也不过四十岁上下。”
  张孟潭苦笑了一下:“要是我能知道这些就好了。不过有一个问题我应该可以给你一个答案,那个司机据我估计应该是国家安全局的人。”
  “国家安全局?那是什么部门啊?”刘东华诧异的问道。
  “是中国最大的反间谍机构,工作效率和成绩举世闻名,连美国的中央情报局和前苏联的克格勃见了他们都手脚发软。”张孟潭的话说的很简洁,但是刘东华却吓了一跳,从小说和电影里面他只知道美国的什么中央情报局和英国的军机六处什么的,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的国家居然还有能让这些外国间谍机构头痛的部门。
  “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开心之余他觉得自己太孤陋寡闻了。
  “国家机密,知道的人当然越少越好了。”张孟潭的双唇紧闭,似乎不想就这个问题谈得太多。
  刘东华还想问,但是看到老总的脸色有些阴沉,便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9

新修建的公路比较宽敞,但是往来的车辆并不是很多。张孟潭开车的姿势看上去既潇洒有自然,似乎他根本就不是开车,而是把装载他们的这个钢铁橡胶制造的设备当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自由挥洒的在公路上面飞跑一般。——这家伙开飞机都跟玩一样,更不要说区区一个吉普车了。这样想着,刘东华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每次和老总比较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那首歌上面。”张孟潭把烟屁股弹出车外,回头看了看刘东华。
  刘东华笑了,他也是这样想的。“您不要着急,我们不是已经委托乌云帮忙调查了吗?等到了北京我们和她联系一下,她应该能调查出让我们满意的结果。”
  “会那么简单吗?”张孟潭的语气一点也不轻松。
  “她的外公和表弟都会唱那首歌,说明那首歌曲和根河的敖鲁古雅乡有着很深的关系,以她的能力应该很容易就能搞清楚的。”刘东华很自信的说道。
  “老弟,你不要忘了,吉日嘎拉唱的那首歌可不是蒙古语啊。”张孟潭的声音带有一种无奈的意味。
  这下刘东华不再那么自信了。老总说的没有错,乌云提到那首歌曲的时候他也在场,连土生土长的乌云其其格都说她从来没有听过那首歌,而吉日嘎拉已经死了,那个疯狂的孩子虽然会唱,但是从他的口里能得出让人满意的结果吗?或许他只是会唱,却不明白其中的意思,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要揭开这个谜团还真的不应该太乐观。
  在南方的丛林里,那些原始部落的土人唱了那首歌曲以后开始袭击张孟潭和程高,之后张孟潭逃命,然后对土人大开杀戒,到现在已经过去几年了,却在内蒙古地区忽然有人再次唱出同样的歌曲,然后又有人要杀掉张孟潭,这次居然还捎带了我,这两次事件绝对不会是巧合,但是其中到底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此外,是不是任何与老总接触比较密切的人都要卷进来?在原始部落,他们要杀的是不是只有张孟潭?如果没有老总,他们会杀程高吗?
  刘东华紧张的思考着,觉得自己的头都大了。
  汽车以中等速度行驶着,忽然刘东华叫了一声:“糟了!”
  伴随着一声刺耳的急刹车,张孟潭侧过头来:“怎么了?”
  他的态度冷静得出奇,这让刘东华觉得自愧不如,如果不是自己刚才也经历了那场生死悬于一线的恐怖场面,他一定会认为老总的冷静是装出来的。
  “我是说,那个国家安全局的人会不会杀了丹巴灭口?”刘东华担心的看着张孟潭,忧心忡忡的说道。
  张孟潭笑了,仿佛在笑他的弱智:“美国电影看多了吧?他怎么敢随便杀人灭口?在中国,谁有那么大的权利啊?”
  “可是我们临走的时候他不是说,有些事情该处理了吗?处理的意思难道不是……”刘东华觉得自己的担心非常有道理。
  张孟潭启动了汽车:“别胡思乱想了,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在少数民族居住区谁敢随便杀人?即使不讲法律法规,我们也还有民族政策的保护。”
  “可是巴特尔不是已经死了吗?难道不是丹巴害死了他吗?”刘东华不服气的说。
  “丹巴害死了巴特尔,他肯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些问题那个该死的司机能处理好。”张孟潭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不再开口。他陷入了沉思。
  从南方丛林逃回部队的驻地已经四年多了,那些土人为什么袭击他?为什么部队花了那么大的代价也找不到关于那驾试飞飞机的线索?这四年多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解开这个谜团,可是一直以来他根本就无从下手。如今这个偶然的出差机会似乎让他看到了一线光明,但是仔细推算下来,整个事件仍旧处在一团迷雾当中。解决问题的关键看上去似乎很简单,就在那首歌上面,可是他本能的感觉到,解开那首歌的秘密以前,似乎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你还记得吗?丹巴要枪杀我以前说过什么话?”张孟潭忽然问了一句。
  “他说……,”刘东华想了想,犹豫的说道:“他好像是说已经找了您八百多年,还说什么三千护驾卫士一定会要了您的性命。”
  “八百年……,三千卫士……”张孟潭嘴里一边念叨,一边驾驶着吉普车进入了盘山公路。这里,一边的山崖壁立,另外一边似乎是万丈深渊,但是张孟潭的车子开得很快,似乎这样的山路他天天都在跑一般,这让刘东华觉得有点提心吊胆。
  “八百年前发生过什么事情?”张孟潭似乎在问自己,又似乎在问刘东华。
  “八百年前是铁木真大显神威的时候。当时他统一了蒙古各部,1206年在斡难河畔被蒙古各部首领拥戴为成吉思汗。”刘东华毕业于北大历史系,回答这样的问题当然手到擒来。
  张孟潭赞许的看了看他:“你读历史书的时候,有没有提到成吉思汗有三千护驾卫士?”
  刘东华尴尬的笑了,他没有办法回答这样的问题,就像没有办法回答别人成吉思汗过三十岁生日的那天穿的内裤是不是红色的一般。
  对一个学历史的人来说,总是有人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而绝大多数问题根本就无从查考,比如老总此刻问的问题就让他有些哭笑不得。通常情况下,成吉思汗的护驾卫士绝对不止三千,可是在某个特定的情况下,比如某次出行或者围猎或者战役中间,很可能会恰好带领了三千护驾卫士,而过了八百年以后再去查考那个特定时间的特定事件,简直难如登天。
  “我回去想办法查一下吧。”他的回答有些无奈,因为他知道这样的问题几乎是不可能查到什么结果的。
  “噫?”张孟潭忽然放慢了速度,全神戒备的看着前面拐弯处的一个检查站。
  “怎么了?”刘东华问道。
  “好像不对……”
  “什么不对啊?”刘东华这样问的时候,张孟潭的车速已经降得很低了,一个臂上带着红色袖标的人拿了一面小红旗走上前来,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道:“对不起,证件请出示。”
  张孟潭警觉的看了看那个蒙古人,又看了看他身后已经放倒了的类似铁道路口拦路的栏杆,伸手去拿自己的证件。
  那个蒙古人虽然在要求张孟潭拿出证件,但是看上去似乎有点心神不宁,注意力并不完全在这里。在检查证件的时候,他看似不经意,实则有些慌乱的往上看了看,上方是陡峭的石壁。
  “坐稳了!”张孟潭低声对刘东华说了一句,拿出证件,要递给那个工作人员。刘东华以为自己听错了,疑惑的看了看老总,可是老总神色凝重的程度只有在刚才面对丹巴黑洞洞的枪口的时候才有过,他吓了一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连忙系上了安全带。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9

抬头看时,那个检查员已经来到车门前,伸手来拿张孟潭的证件的时候,张孟潭忽然压低了嗓子对他说了一句:“阿米喀拉卡!”
  那人仿佛电击一般忽然停下了脚步,直愣愣的看着张孟潭,大叫一声:“阿米喀拉卡!”
  喊声刚刚落下,检查站前面大约三十米远的拐角处忽然冲出五匹马,马上坐着五个手持猎枪的蒙古大汉,一边大叫:“阿米喀拉卡!”一边向吉普车冲了过来,同时举枪向张孟潭和刘东华瞄准。
  张孟潭早已挂上了倒车档,此刻猛踩油门,悍马汽车狂叫一声,猛的向后窜了出去。
  他灵活的操纵着方向盘,尽管山路弯弯曲曲并且非常的窄,但是吉普车在他的手里如同长了眼睛一样急速后退着,几次已经接近了悬崖,但是车轮始终保持在路面上。
  刘东华吓得失声大叫,双手紧紧的抓住门把手,心想妈的老总简直疯了,这下非掉下悬崖不可了。
  就在张孟潭驾驶汽车急速后退,那几个蒙古大汉策马飞驰奔向检查站的同时,大块的石头从高高的石壁上面纷纷坠落,其中最大的一块几乎有他们开的那辆吉普车一样大小,正对着刚才他们停车的地方落了下来。
  那个蒙古族检查员正在那里指手画脚的冲张孟潭叫骂,不提防那块巨石挟风而落,百忙中刘东华见到这种情形恐怖的大叫一声,但见大石如同苍蝇拍子一般当头砸了下来,那个检查员只来得及抬头看了一眼,满脸的恐怖就此定格,永远的留在了刘东华的记忆里。
  检查员被当头落下的巨石砸成了肉饼,随着“嘭”的一声响亮,鲜血、脑浆以及牙齿向四面八方飞溅,一粒折断的带血牙齿尖锐的呼啸着弹到了风挡玻璃上面,只惊得刘东华目瞪口呆。
  张孟潭没有心情理会这些,他沉着的看着后视镜,双手灵活的动来动去操纵着方向盘。
  纷纷坠落的石头集中在不长的一段路上,所以,相对于上面的伏击者,吉普车退后十几米就没有危险了。
  从天而降的巨石不但砸死了检查站的那个蒙古人,还拦住了那几个骑马的蒙古大汉,而与此同时,上面的石头还在不断的往下落。几个人跳下马来大呼小叫,命令上面停止攻击,之后绕过大石,举枪向张孟潭和刘东华射击。
  伏击地点烟尘四起,同时汽车在弯弯曲曲的山路上急速倒行,因而他们根本就无法准确的瞄准吉普车,而此刻张孟潭已经把汽车开出很远了。
  路面很窄,拐了一个弯以后,张孟潭找了一个宽敞的地方调转了车头:“看样子这条路不通了。”
  这话不用他说,刘东华也知道,即使没有那几个蒙古大汉的伏击,那块从天而降的大石也已经把路封死了,要想离开这里,必须另外寻找出路了。
  “您怎么知道他们要袭击我们?”刘东华惊魂未定的问道。
  “来的时候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检查站,况且他们用的栏杆看样子也是从铁路那里偷来的,一切都很简陋,再加上那个检查员的神色不对,所以我就起了戒心。”张孟潭一边说,一边启动了汽车。
  “幸亏您见机得快,不然这下我们肯定完蛋了。”刘东华心有余悸的说道。因为今天早上就已经经历过一场惊心动魄的袭击,所以此刻他所受的惊吓似乎并不十分严重,在感觉上他有点麻木了。
  刘东华的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喊杀声,转眼间,几个蒙古人提枪跨马追了上来。
  刘东华吓得面无人色,张孟潭却笑了:“想和我比赛?来吧!”
  吉普车的引擎发出类似喷气式飞机一样的轰鸣,张孟潭一踩油门,车子猛的窜了出去。
  后面的枪声如同炒豆般的响了起来,同时掺杂着蒙古人的叫骂声,但是张孟潭把车子开得飞快,不一会就甩开了那些追杀的蒙古人。
  吉普车飞快的行驶在山道上,刘东华几次想要求老总降低速度,可是每次要开口的时候都发现老总的神情有些异样,便强忍着把话咽了回去。
  张孟潭的眼睛亮晶晶的,面孔潮红,鼻孔一张一合,嘴唇兴奋的颤抖着,仿佛忽然打了一针兴奋剂一般。他的表情吓坏了刘东华:妈的你小子把这当成了冒险游戏,可是我的命很值钱啊!
  心里虽然这样想,他不敢公然说出来,只能暗地里祈祷老总稳当一点,不要一下翻到悬崖下面,如果真的那样,也就不劳那些蒙古人的大驾,自己就把自己给他妈的干掉了。
  张孟潭一边兴奋的开车,一边扯开喉咙唱了起来:
  “洁白的毡房炊烟升起,
  我出生在牧人家里,
  辽阔无边的草原,
  是哺育我成长的摇篮。
  养育我的这片土地,
  当我身躯一样爱惜,
  沐浴我的那江河水,
  母亲的乳汁一样甘甜。
  这——就是——
  蒙——古人,
  热——爱——
  故——乡的人——”
  他的嗓音很宽厚,唱歌的时候很有磁性,换了其他的时候必然又会让刘东华感到自卑,可是此时此刻,他一边摇晃着脑袋反复的吟唱着最后的几句,一边飞快的驾驶着汽车,让刘东华险些骂出声来:妈的你小子简直发疯了,还要不要命了?
  张孟潭没有发疯,但是他面临危机时的表现让刘东华感到非常恐惧,因为他从来就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人敢于如此藐视外在的危险,看起来这家伙简直就没把自己的性命当成一回事。究竟是什么缘故让老总连自己的性命都不在意了?他心惊胆战的看着仿佛刚刚打了一只兴奋剂的张孟潭,觉得在老总外表的粗犷豪放之下隐藏着真正的疯狂。
  悍马吉普车箭一样的向前飞驰,不一会就出了山区。
  道路两边的大树不断的向后掠过,刘东华仍旧心有余悸的握着车门的把手,不知道是不是该说点什么。
  忽然之间,张孟潭在一个岔路口猛的踩住了刹车,尽管系着安全带,但是刘东华只觉得身子猛的往前一冲,似乎全身的血液都冲上了大脑,于是乎产生了一阵短暂的眩晕。
  “下车。”张孟潭眼睛看着前面,头也没有回,冷漠的吐出了这两个字。
  刘东华木然的解开安全带,然后打开车门僵硬的走了下来。
  “你在这里想办法搭上路过的车去海拉尔,然后坐车回北京吧。”张孟潭说话的时候没有回头,汽车的轰鸣声大了起来。
  “那您……”
  “不用管我。”张孟潭说话的时候,脸上露出决然的神情,这让刘东华觉得很可怕。
  他往前开了一点,调转了车头。
  “你要杀了他们?”刘东华猛的冲到路中间,拦住了张孟潭的车。他在老总的脸上看到了一种穷凶极恶的表情。基于对张孟潭能力上的了解,他知道这样的人一旦行起凶来,不要说追击他们的那五个牧民,就是再加上十个八个恐怕也要把性命全部都送在他的手里,更何况丹巴的手枪还在他的腰间插着,所以他感到非常害怕。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9

张孟潭冷然看着他:“你为什么要拦我?”
  “不要这样,张总,这里不是原始部落,杀人要偿命啊!”
  “这条命早就不属于我自己了。”张孟潭的眼神里面流露出的与其说是凶悍,还不如说是一种极端的绝望。
  “老总,不要啊,我们刚刚找到一点线索,千万不要这样放弃。”刘东华使劲咽了一口唾沫,但是却发现由于紧张,自己的口里非常的干。面对蒙古人追杀的时候,似乎他也没有如此紧张,因为他觉得老总实在太强了,凭自己的能力根本无法说服老板,但是就这样放他走上绝路却又实在心有不甘。
  可是出乎他的预料,张孟潭的眼里居然现出了一线希望:
  “你真的以为我们可能解开谜底吗?”
  “绝对能解开!”刘东华生怕张孟潭改变主意,此刻甚至不惜拿性命向对方担保,他说得斩钉截铁。“难道您没有想到,现在我们已经逐渐接近问题的真相了吗?乌云会帮我们调查那首歌曲的来历,退一步说,即使她什么也查不出来,仅仅从丹巴的话里我们也能找到一些端倪,他提到追杀您八百年,那么我们很容易查到八百年前发生过什么事情,能查到究竟是哪个历史事件和您有关,要知道,我可是北大历史系的高才生啊……”
  刘东华没有因为自己吹牛而脸红,尽管他是北大历史系的毕业生,却没有那么出类拔萃,可是现在为了拦住张孟潭,他不得不胡吹大气了。
  张孟潭看着他,嘴角慢慢的翘了上去,眼睛里面也似乎重新燃起了希望的光芒。他笑了:“你说的有道理,东华。不过我真不想把你拖得更深了,他们要杀的是我,不是你,只要你不和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人难为你的。你还是搭车走好了,这里的问题我自己处理,我向你保证不杀人好了。”
  刘东华略微犹豫一下,他知道老总说的是事实,可是自己真的保不定那些患了失心疯一样的蒙古人是不是也这样想,万一他们把自己和老总同样看待,那么和老总分开无异于宣判自己的死刑。可是如果跟着张孟潭走,这个疯狂的家伙说不定会比那些蒙古人更快的要了自己的性命。
  张孟潭看出了他的顾虑,笑了:“要不然你在这里等我一会,我回去抓一个蒙古人来拷问一下,看能不能得到我们想要的信息。”
  “那太危险了。”刘东华知道,后面的那五个蒙古骑手正在追杀老总和自己,他们的手里都有猎枪,如果老总迎面开车过去和他们正面交锋,一定讨不到什么好的。
  “没有关系,反正我这条烂命也值不了几个钱。”张孟潭爽朗的笑了。
  “慢……”刘东华转头四下里查看着这里的地形:“有了,你看过《水浒传》吗?”
  “当然看过。”张孟潭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在自己面前一直都有些缩手缩脚的下属,而此刻的刘东华却显得胸有成竹。
  “您不用正式面对他们,我们学一学那些英雄好汉,在这里下一道绊马索,绊他娘的一个跟头,然后出其不意的从树后跳出来,不就很容易把他们活捉了么?”刘东华摇头晃脑的说着,很是为了自己的计策感到自豪。
  张孟潭笑了:“老弟,下绊马索倒是容易,可是单凭你我二人如何能拉得住飞奔的五匹马?即使就有一人一骑,我们也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啊。”
  刘东华笑盈盈的看着老总,伸手轻轻的拍了拍悍马车的前盖,张孟潭恍然大悟,他笑了:“好主意,真有你的。”这个一向有些冷血的汉子开始有点喜欢自己的这个下属了。
  刘东华坐在驾驶位上,牢牢的抓住方向盘的双手汗津津的,马达低声吼着,空调开着,但是他仍旧浑身是汗。
  副驾驶位上的张孟潭一遍遍不厌其烦的告诉他,哪个是油门,哪个是刹车,离合器怎么用。尽管老总讲的很简单,但是刘东华几乎一句也听不进去,他一再的重复着同样的话:“张总,这样能行么?是不是太危险了?”
  张孟潭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吧,他们在奔跑中的马上开枪几乎没有命中的可能性,况且我和他们之间最近的距离都要超过二十米,即使他们不在马上,我站在那里让他们打,他们也打不到的。”
  刘东华不相信老总说的话,他知道,牧民们用的猎枪大都是为了打鸟之用,大部分装的都是铁砂,一枪射出的时候,有效打击面积很大,即使在马上射击,只要大致方向瞄准,距离十几二十米的都难逃毒手。本来自己说要用绊马索,原意是把汽车的备用钢索拴在树上,另一端拴在车上,拉紧钢索,可是张孟潭却认为这样的绊马索肯定不会起什么作用的。
  他的理由是,蒙古人几乎生下来就会骑马,他们用马就像我们用两条腿一样,你在这里拉上一根绊马索,他根本都不需要减速,到时候只要轻轻一拉缰绳就跳过去了。再说,就是《水浒传》里面的那些英雄好汉用绊马索的时候,也要先用土把索子埋起来,等敌人的将领来到跟前的时候才出其不意的拉起来。
  所以,张孟潭打算把自己当成诱饵,把追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自己的身上,等他们跑近钢索附近的时候,再由刘东华出其不意的开动汽车,拉起钢索,这样才能达到目的。
  刘东华知道,老总的计划无异于拿他自己的脑袋开玩笑,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敢随便对蒙古人下毒手,可是追杀者却像中了邪一样,对他们绝对不会留半点情。他见过这类人的手段,一个小孩子都那么恶毒,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们做不来的?
  可是张孟潭仍旧十分沉着:“东华,如果你不认真一点,我真的要被你给害死了。”
  刘东华悚然一惊,他知道老总说的是实话,于是连忙稳了稳情绪,按部就班的听老板给他讲行动的步骤。
  
  远处的公路上烟尘突起,看上去似乎有千军万马奔袭而来。刘东华越发紧张得有些手足无措了。
  “不要慌,等第一匹马跑到前面那棵大树附近的时候,你先挂倒档,然后松开离合器,给油门,速度要快,钢索拉紧以后立刻停下。”张孟潭最后一次嘱咐一次以后,来到车头,跪在地上装模作样的检查起车灯来。
  悍马车横在宽阔的路面上,车前的挂钩上挂了一根十二毫米粗的钢索,钢索的另一端拴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上。为了不让追杀者起疑,张孟潭搬了两块石头压住了钢索的两端,等他们来到近前,只要刘东华开动汽车,倒退一点,拉直钢索就可以了。这工作说来容易,但是必须拿捏到火候,拉早了,绊不倒马匹,拉晚了,张孟潭的性命也就交待了。
  我为什么要揽这样的差使?妈的我根本就不是这块料啊!刘东华紧张得几乎要哭出来,他知道,此刻自己的手里几乎掌握着老总的生杀大权,可是有生以来他从来都没有负过这样重大的责任。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09

杂乱的马蹄声越来越近,牧民的呼喝叫骂声也夹杂其中。刘东华紧张的擦着额头上的汗,眼光飞快的在追击者和张孟潭之间换来换去。
  追击者越来越近,有人已经把枪举了起来。
  张孟潭抬起头来隔着玻璃坦然的冲刘东华笑了笑,然后装作忽然发现他们一样,慌张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慌不择路般的顺着大道玩命的跑了下去。
  五匹马首尾相接,几乎拉成一条直线,翻蹄亮掌,马尾巴向后直直的伸着,泼风般的向前飞奔。第一匹马距离悍马吉普车大约十米前后的时候,马上的骑手已经举枪向张孟潭瞄准了,本来按照张孟潭的计划,还要等他再近些刘东华才可以动手,可是刘东华已经慌了,他担心一旦自己动手晚了,老总就要死在这些人的手里了,于是慌乱间他猛的挂上档,松开离合器,几乎在同时加大了油门。
  追击的蒙古骑手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张孟潭的身上,浑然忘了汽车里面还有一个刘东华。悍马汽车倒车的速度很慢,所以张孟潭才告诉刘东华,一旦松开离合器就立刻加大油门,可是刘东华忙中出错,没有挂倒档,而是一挡。说来费时费力,可是当时的情形却如电光石火般的迅捷,刘东华一旦发现自己犯了错误,慌乱中连忙踩踏离合器同时刹车,可是汽车已经猛然往前窜了几米,恰好拦在了追杀者的前面。
  蒙古骑手正飞驰间,忽然那辆汽车窜上来挡住了他的去路,情况来得太突然了,根本就来不及让他有什么反应,不等他拉缰绳转向,那匹马就猛的撞上了悍马汽车。
  车里的刘东华只听得地动山摇一声响亮,汽车几乎翻了个跟头,风挡玻璃蓦然间爆裂开来,破碎的钢化玻璃四下飞溅,打在刘东华的身上和脸上,只吓得他魂飞魄散,恐怖的大叫一声,而与此同时,马上的骑手也大叫一声,从马头上面翻了过去,身子越过车顶棚,远远的摔到了汽车的另一面。撞击的瞬间,那匹马的身上发出了清脆的骨骼断裂声,一声长嘶,摔倒在尘埃。
  车棚刹那间就扭曲变形,不成样子了。
  车里面的刘东华被搞得七荤八素,但是他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驾驶室里面碎裂的钢化玻璃看上去好像小块的冰糖,恍惚中刘东华似乎回到了童年时期,那也是一个夏日的午后,他搬了凳子想偷吃母亲放在架子上的冰糖,却不小心把罐子弄了下来,白色的冰糖晶体洒了一地,为了这,他还挨了一顿好揍。
  惶恐中他下意识的挂起倒档,汽车猛然后退,那根钢索立刻笔直的绷紧了。
  尽管前面的伙伴出了事,但是第二位骑手的速度一点也没有降低。跑在第二位的是个女骑手,此刻她的大部分注意力仍旧集中在张孟潭身上,见汽车忽然往前窜了几米,立刻兜转马匹从车尾绕了过去。本来她的动作无可非议,可她万万没料到笨手笨脚的刘东华会在此刻忽然倒车,因此她的马刚刚冲到汽车的后面,就被猛然倒退的汽车撞了开来。
  骑手清晰的听到自己腿骨碎裂的声音,与此同时马匹一声长嘶,被巨大的冲力抛了出去。长声惨叫中,她来不及甩开马镫,于是另外一条腿被压到了马的身下。那匹马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但是这一撞已经让它受了致命伤。马匹悲哀的鸣叫几声,侧身躺在地上就只有蹬腿的份了。
  刘东华手忙脚乱,知道自己又惹了祸,但是此时此刻,手脚似乎根本就不听他的了。
  第三匹马直直的冲了过来,骑手的动作矫健,见前边的第一匹马横在路上正在挣命,于是双脚一磕马腹,手里一提缰绳,那马猛然跃起,从受伤的那匹马身上跃了过去。
  本来那一人一骑要想跳过横卧地下的那匹马简直太轻松了,可是飞跃在半空中的时候,又出了差错。
  刘东华倒车的时候太慌张,完全忘记了老总的吩咐,以至于钢索已经绷得很紧了,他还在一股劲加大油门拼命的拉。悍马车发出暴怒一般的轰鸣,钢索另一端的大树在巨大的拉力之下发出咯崩咯崩的响声,树身不停的颤抖,在刘东华醒悟过来应该停止以前,那根直径12MM的钢索居然没能挺住,耳边只听得“蹦”的一声,从车头那里生生拉断了。
  断裂的钢索猛然回弹,“咻”的一声,破碎的头部一下击中了骑手的脸,刘东华百忙中眼睁睁的看着对方的眼球在这一击之下忽然如同爆豆一般的迸出了眼眶。骑手大叫一声,回手去捂自己的眼睛,就在此时,钢索向下回卷,索住了马匹的后腿,那匹马往前飞驰的时候忽然多了羁绊,险些生生把后腿拉断。一声长鸣,一人一骑跌倒在了尘埃。
  连续的失误险些把刘东华急疯,他猛然一脚把刹车踩到了底。剧烈的动作让汽车凭空顿了一下,生生停在了路边。——幸亏他动作快些,因为此刻汽车距离摔倒在后面的一人一马还不到一米的距离,再慢得一刻就要把他们碾在轮子下了。
  刘东华根本就没有料到,单纯凭着拖泥带水的动作,自己居然能在片刻间就搞定了三个追兵,而这一切就连已经逃开二十多米远的张孟潭也惊呆了,他压根就没想到刘东华行动居然如此干净利落,效果简直比他原来预计的还要好很多。
  马路的一半被悍马车堵死了,前面的一半又有两人两骑散落着,后来的两位骑手措手不及,骑着马接连撞了过来,尽数从他们的头上摔了过去。
  两个人都是训练有素的蒙古骑手,尽管摔出好远,但是居然奇迹般的没有受伤。他们爬将起来顾不上同伴的生死,立刻跑过去从地上捡起自己的猎枪要结果了张孟潭的性命,不过他们快,有人比他们更快。
  张孟潭一见刘东华得手,立刻翻身往回跑。他的动作干净利落,几个起落就来到那两个骑手跟前。此刻两个牧民刚刚站起身来,其中的一个提起猎枪正要瞄准,张孟潭就冲了过去,左手握住枪管向上一抬,同时握起右拳自下而上一挥,击中了他的下巴。那家伙的头猛然向后一甩,撒手扔枪,闷声闷气的叫了一声,便一头倒在了地上。
  张孟潭提着枪管,身子一拧,右腿做势踢向另外那个正要弯腰捡枪的牧民,趁着他往旁边躲闪的当儿,左手提着猎枪的枪管当头砸了下去。
  那个牧民眼见猎枪枪柄当头砸了下来,大叫一声,以为这下要完蛋了,可是张孟潭却手下留情,马上要打中的时候却向旁边偏了偏,枪柄砸到了他的肩上。一击得手,张孟潭撒手扔枪,前进一步,一拳打中了牧民的胃部。那家伙痛得呲牙咧嘴,无力的哼了一声,满脸痛苦,身子慢慢的弯了下来,委顿到了地上。
  此刻的刘东华险些吓得尿了裤子,他战战兢兢的从车上爬了下来,张了张嘴,想要向老总道歉,不料张孟潭居然向他翘了翘大拇指:“举一反三,好!”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0

刘东华差点哭出来,本来自己把事情办得一塌糊涂,可是误打误撞的居然产生了不错的效果,搞得老总都认为自己很了不起,这都他妈的谁跟谁啊?话又说回来,老总是否误会倒也没有什么,关键的问题在于自己刚才的一通乱搅是不是搞出了人命了?
  从车顶摔过去的那个人软塌塌的趴在地上,仿佛死了一般,刘东华抖抖的凑了过去,伸手在他的肩上拍了拍:“老乡,醒醒……”
  那个牧民沉重的呼吸着,口鼻处流出的鲜血混在尘土里弄得很泥泞,看上去让刘东华觉得头皮发麻,而他的呼吸声音也仿佛漏气的水管一般,让人听上去觉得心惊肉跳。
  “不要管他,昏过去了,待会等他自己醒来吧。”张孟潭有些不耐烦。
  “他没有死么?那太好了……”
  “那里那么容易就死了?笑话。”老总很不高兴,仿佛他没有想到刘东华居然如此弱智。
  那个太阳穴被钢索抽过,连带把眼睛也抽了出来的牧民此刻艰难的站了起来,他的左腿显然受了严重的外伤,此刻像犯了癫痫症一般剧烈的抽动着,同时颤抖着双手提起了猎枪,痛苦的压上了子弹,抖抖的向张孟潭和刘东华瞄准着。
  张孟潭无奈的摇了摇头,走上前伸手把枪管压到了一边:“无冤无仇,你们为什么要追杀我们?”
  “呯”的一声闷响,猎枪的铁砂尽数射入了地下。
  “喀拉卡,阿米喀拉卡!”牧民的声音里充满了仇恨,没有受伤的那只眼睛恶毒的瞪视着张孟潭,同时另外那只爆出的眼睛被眼眶里的结蒂组织拉着,血淋淋的在他的脸上荡来荡去,看起来可怕极了。刘东华的心里难过得要命:为什么自己居然笨到如此地步?如果刚才不是油门加得过大,这个牧民就不致于损失一只眼睛了。
  “我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们?”张孟潭的眼神露出异常凶猛的表情,他伸手卡住了那个已经没有反抗能力的牧民的脖子,但是牧民的眼神里面只有极度的仇恨与蔑视,他缓慢的,但是坚决的把一口带血的唾沫吐到了张孟潭的脸上:“喀拉卡!”
  暴怒的张孟潭猛然推开那个牧民,他的眼睛里面似乎要喷出火来,那一刻刘东华确信老总疯了,只要他一出手就会结果了对方的性命。他吓坏了,连忙冲上前隔在两个人当中,死死的抱住老总:“冷静点,老总,他不会说汉语——”
  张孟潭用一种异常古怪的眼神看着刘东华,好一会才如梦初醒般的放松下来。
  刘东华抬脚把牧民的猎枪踢得远远的,然后推着老总向后退去,他担心张孟潭会在狂怒之下杀了那个牧民。不知为何,他忽然想起了他和老总初次见面的情形,当时他就在一种极端疯狂情绪的支配下把李灵从窗子里生生扔了出来。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精神分裂?
  刘东华把老总推到车旁边:“不如我们再问问……”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了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声。汽车后面那匹侧身躺倒的马匹上面有一股白烟喷出,尖锐的呼啸声几乎刺破了自己的耳膜,而张孟潭的身子则猛的一抖,一声闷哼,身子也似乎有些摇摇欲坠了。
  刘东华吓坏了,连忙扶住了老总。
  这一枪来自汽车的另外一面,是那个腿被马匹压住的女子发出的。刘东华的身子几乎完全被汽车挡住了,但是张孟潭却有小半个身子暴露在牧民的视线以内。
  “你等等。”刘东华让老总靠住了汽车,然后自己从车的另外一边悄悄的绕了过去。
  那个女子的左腿被汽车撞过,腿骨已经断了,她的坐骑因为受伤而濒临死亡,横向跌倒,又压住了她的右腿,让她动弹不得。此刻她正努力的把身子向上探出,双手握着猎枪,艰难的往悍马汽车的方向瞄准。——她的动作很怪异,侧着身子,而处在那样的角度是不可能瞄准任何人的。
  刘东华心乱如麻,他挂念着老总的安危,因此尽管这个女子是自己给撞伤的,此刻被马匹压在下面几乎动弹不得,他却没有太多的内疚心理。趁对方没有留意的当口,刘东华猛的冲了过去,夹手夺过那把猎枪,扔到一边,一把揪住了她的衣领:“你们为什么要杀我们?”
  女子满脸痛苦,但是掩饰不住内心对刘东华的极端仇视,近距离看去,她的眼里有一股红色的光芒在隐隐流动:“阿米喀拉卡!”
  刘东华颤抖着松开了他:又是该死的阿米喀拉卡,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啊?这样想着,他不禁问了出来,可是回答他的却是一连串炒豆般倾泻而出的蒙古语。刘东华呆了一下:“你也不会汉语?”
  那个女子仍旧用他听不懂的话在向他叫骂。刘东华没有心思再顾及他,连忙跑回张孟潭的身边:“老总,你怎么样?”
  “没事,中了两颗铁砂,待会你帮我挖出来就是了。”张孟潭的脸色发青,但是看上去居然好像没有什么事情一样。刘东华转了过去,想看看老总的伤势,他想要说什么,张孟潭却拦住了他:“我挺得住,先看看这几个人里面有没有懂汉语的。”
  刘东华手忙脚乱的在仍旧清醒的四个牧民之间穿梭,色厉内荏的向他们威胁叫喊,徒劳的想听到他们说出哪怕一个汉字,但是一点用也没有,那些人除了喊叫“喀拉卡”以外,就是用他们根本就听不懂的蒙古语言叫骂。
  没有受伤的三匹马在附近自在的游弋着,啃食着路边的青草,仿佛一切与他们都无关一样。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0

“不要为难他们了,东华,他们不会说汉语的。”张孟潭喊了一句。
    刘东华心惊胆战的来回清理一下,确认五个牧民的手边没有致命武器以后,才回到张孟潭的身边:“张总,您的枪伤……”
    “没事,你能帮我把铁砂挖出来吗?”
    张孟潭虽然嘴上说没事,但是脸色苍白,看上去正强忍着疼痛。
    “我?”刘东华胆怯的看了看对方:“我没有学过医啊。”
    张孟潭从腰间拿出一把精致的瑞士军刀,从中抽出一个细细的改锥。
    “你先探一下铁砂打进去多深。”说着话,他脱下上衣和衬衫,露出了一身精壮的肌肉。他的右肩靠下的地方有一个绿豆大小的洞,此刻正流着血。
    “怎么探啊?”刘东华心惊胆战的拿着那个改锥,心想老总真是了得,换了我中了这一下,还不就地躺下了?
    “你从伤口往里探一下,然后记住插进去多少,不就知道铁砂打进去多深了吗?”张孟潭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似乎这连三岁小孩子都会的一样。
    从伤口探进去:妈的老总一定疯了。那是肉啊!
    尽管如此,刘东华还是轻轻的用改锥从伤口探了进去。
    张孟潭的肌肉抖了几下,旋即恢复了平静。刘东华战战兢兢的试探完了:“大概有一厘米深……”
    “麻烦!”张孟潭皱了皱眉,他打开军刀看了看:“这么深的伤口还真不能让你帮我弄,没有针线什么的,割开的伤口太大的话没有办法缝合……”
    “对,赶紧去医院吧,免得感染了。”刘东华一边就坡下驴的回答老总,一边暗自好笑:针线?你以为我是缝衣工啊?他担心老总会异想天开的命令他操刀来挖出那粒该死的铁砂。
    “好吧。”张孟潭一瘸一拐的走到车门旁边。
    “您的腿也受伤了?”刘东华惊问。
    “是啊,屁股也挨了一下,妈的,这些该死的家伙,还和我叫上劲了。”他看了看那些倒在地上的牧民,此刻的眼光里面竟然没有了一丝恨意,似乎还挺欣赏他们的执着。刘东华打了个冷战:老总好像有点变态啊,别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哭还来不及,可是他好像还挺喜欢。
    他担心的回头看了看那几个受伤的牧民,张孟潭笑了:“他们没有事,不过受点伤而已。”
    “可是……”刘东华实在不忍心让他们就这样躺在那里等候救援,况且这些人大都是因为自己开车的时候笨手笨脚才弄成了这副模样。
    “没有关系,有两个人受伤不重,等会就能起来,他们身上应该有手机,能照顾自己的。不用担心,出不了人命。”张孟潭拍了拍刘东华的肩膀,宽慰他。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0

第十章 逃亡之旅
    
    两个人从卫生所里面出来的时候,张孟潭笑了。
    “笑什么?”刘东华觉得莫名其妙。
    卫生所在这个路边村子的东头,简陋,但是很干净。那个手脚麻利的汉族中年女医生见到张孟潭放在桌子上的五百元钱,几乎什么也没有问,就动手把他身上的两粒铁砂取了出来,敷了药,包扎好了,又给他们拿了些消炎药。
    两粒铁砂都射入肌肉中,取出来以后就没有什么事情了。
    张孟潭起身试了试,发现没有什么大碍,就礼貌的谢过医生,和刘东华出来了。虽然受了伤,但是他走路仍旧显得轻松,让刘东华羡慕不已。
    听刘东华问他,张孟潭再次笑了:“你还挺精明的。”
    “精明?您指的是什么?”刘东华有些摸不着头脑。
    “刚才你进屋见了医生,为什么忽然喊了一句‘喀拉卡’?”
    “这个啊?”刘东华笑了:“我根本就不知道您得罪了多少人,也不知道这些人都在什么地方,小心一些还是好的。——另外这也是您教我的啊,刚才在山路上您不是这样喊了一声,让那个假冒的检查员露了馅?”
    “你说得还真挺有道理。”张孟潭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得罪他们了,真他妈的邪门了。”
    “不过——,”刘东华欲言又止。
    “说。”张孟潭坐在驾驶位,发动了汽车。
    “您能开汽车吗?要不要休息一下?”刘东华关心的问了一句。
    “就算我想休息,你能开吗?”
    “我不会啊。”刘东华有些不好意思。
    “那我只好忍耐一下了。”张孟潭的心情似乎出奇的好,让刘东华觉得有些嫉妒,遇到这么多的倒霉事居然还这么乐呵呵的,老总的心理素质简直太强了,什么时候我也能达到这个程度?
    “你刚才想对我说什么?”
    “哦,是这样的,我们是不是可以假定您得罪的都是蒙古族人?”刘东华有些犹豫的问道。
    “这个恐怕说不通,当初我在南方的丛林里遇到的那些人很明显不是蒙古族啊。”张孟潭摇了摇头。
    “那些人都有什么特征?在您看来他们像什么民族的?”刘东华企盼的看着老总。
    从侧面看上去,张孟潭的脸型让他想起了古希腊的塑像,因而又想到当初在他家的时候吕佳给自己看过的那尊塑像。想起吕佳,刘东华的心里又是一荡,明知道她是老总的老婆,对自己不可能动什么真情,但是对这个迷一样的女人仍旧不能忘怀,由吕佳他又想到了李灵,他的心里又是一阵绞痛。
    张孟潭根本就不知道在一瞬间对方转过这样的念头,仍旧拧着眉毛想着心事。
    “对了!”他猛然刹住车,忽地转过头来:“你说的还真的有些道理!”
    “什么有道理?”刘东华心怀鬼胎,脸色有些涨红了。
    “你不是说我得罪的都是蒙古族人吗?我想起来了,丛林中追击我的那些人尽管表面上看起来和这些蒙古彪形大汉差别很大,但是从面相上看,眉毛、鼻子、眼睛还有脸型什么的,还真的有点相似啊。不过他们看上去都很瘦弱,好像营养不良一般,难道他们真的是蒙古人的后裔?没有道理啊!”
    “唔……,这也容易解释。——您曾经说过,他们生活在一个山谷里面。”
    “对。”
    “那个山谷周围的地形很险要,一般人难以进入的。”
    “是的。”
    “也就是说,他们想出来也非常困难。”
    “差不多,我就使尽了全身的解数才勉强逃了出来……”
    “他们似乎和外界没有任何联系。”
    “应该是这样的,他们连最起码的工具都不会用,没有铁器,不穿衣服。”
    “这就对了。”
    “什么对了?”张孟潭听得莫名其妙。
    “你想啊,丹巴曾经说他们追杀你有八百年了,如果他说的是真的话,那么山谷里的那些土人起码也应该在那里生活了八百年了。”
    “有点道理。不过他们真的和蒙古人有很大的区别。”
    “八百年的时间里不和外界接触,人口不多的一个部落不断的发生族内通婚,这样一来,近亲通婚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群体素质的下降……”
    张孟潭怪异的看着刘东华:“还别说,你真的有一手啊,这个居然我没有想到。”他启动了汽车,慢慢的往前走着,仿佛两个人不是在逃亡,而是游山玩水一般。“如果事实真的如你所说,那么整个事情我们就可以理出一点头绪了。”
    “是啊。假设丹巴说的是真的,他们果然追杀了你八百年,那么后面的事情就容易搞清楚了。”刘东华摸着自己的脸,一边整理自己的思路,一边慢慢的说道。
    “对。假设历史上这样的有一个人,长得和我一模一样,他惹了成吉思汗……”张孟潭这样说的时候,自己也忍不住想笑,他觉得这些太滑稽,就算这些是真的,他惹了成吉思汗,又干自己鸟事?
    “您说的倒也未必啊。历史上的那个人其实未必当真惹了成吉思汗,他得罪的也许是其他什么有势力的人,或者是一个可以驱动三千卫士的灵异人士啊。”刘东华打断了老总。
    “你没有听到丹巴说‘三千护驾卫士’吗?护驾的意思是说,那个人得罪的即使不是成吉思汗,也算得上是一方霸主,不然怎么可以叫护驾卫士?”
    “就算您说得有道理,这个我们还无法求证,还是继续往下推断好了。——那个人肯定把那个霸主得罪得不轻,所以霸主就命令三千护驾卫士到处追踪您——,应该说,追杀那个人。”
    “嗯,看样子当时他们没能抓住或者杀掉那个人,不然丹巴为什么要说他们已经追杀我八百年了?”张孟潭笑着说道。
    “那是一定的。我们可以初步断定,当时那个霸主曾经把那个人的形象画了出来分发给大家,而这些卫士又十分忠心,他们活着的时候抓不到那个人,就把图形传给下一代,然后下一代的人继续追杀,这样一直找了八百年,才找到您。”
    听刘东华这样煞有介事的一路说下来,张孟潭几乎笑破了肚皮:“东华,你该去写小说了,想象力可以啊。”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0

刘东华也笑了:“说来是有点可笑,可是如果不是这样,又怎么解释那些蒙古人的后裔还有草原上的牧民都在追杀您啊?”
    “不通不通!”张孟潭左手送送的握着方向盘,右手摆了摆。“八百年以来,长得像我的不计其数,难道他们都要找出来杀了?再说,为什么要在那个特定的时刻,在我的飞机出现故障以后,迫降在丛林边沿的时候他们才开始追杀我啊?”
    “因为追杀您的人都是蒙古人,在那以前他们从来没有见过您啊。”刘东华仍然坚持自己的判断。
    “就算你说的有道理,可是为什么在丛林中追杀我的是整个部落,而在这里想杀我的却只有那么几个人?”
    “这个我觉得可以圆满的解释。”刘东华胸有成竹。“那个部落所有的人都属于当初那三千护驾卫士的后裔,而其他的卫士或者他们的后裔却在当初或者后来的不同时期回到了蒙古草原。”
    “又不对了。既然所有那些卫士的后裔都要杀我,那为什么吉日嘎拉的孙子必欲杀我而后快,但是他的儿子却没有那么坚定的要干掉我,反而在自己的儿子要杀我的时候还拼命阻拦?”
    “嗯……,您了解历史上的世袭制度吧?每个爵位只有一个人可以继承,也许追杀您的这项任务也是如此,就是说,三千护驾卫士中不管谁去世了,都会立刻有继承者自动接替他的使命,而不是他所有的子孙……”
    张孟潭的脸色有些发白了:“东华,千万不要乱说啊,照你这么说,以后我是不是就要永远在逃亡中度过余生了?”
    “这个……”刘东华张口结舌,过了好一会才答道:“也不一定,我不过胡乱猜测,事实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还是需要调查一下的。”
    沉默忽然降临到车里,刘东华的耳边只剩下了单调的汽车马达声。
    张孟潭心乱如麻,今天自己怎么了?为什么忽然变得有些惶惶不可终日?
    刘东华的推测看上去似乎不着边际,但是却有一定的说服力,如果事实果真如此就太麻烦了。张孟潭一边开着车,一边暗自这样思谋着,他的说法到底有几分能经得起推敲?难道成吉思汗或者其他的什么霸主果然有如此厉害的控制手段,让手下人把自己交待给他们的使命代代相传,直到永远,并且不顾性命的完成吗?不可能啊,如果当真有人拥有这样的能力,那么这个世界该变得多么可怕啊!
    乡间的土路不是很平整,但是悍马车的性能优良,因此尽管一路上颠颠簸簸,减震装置却起到非常好的作用,刘东华坐在里面觉得非常舒服。
    这里的山峦曲线非常柔美,上面树木不多,但是却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青草,绿茵茵的,看上去就像起伏不定的碧绿的毯子。平原和山间散布着数量众多的牛羊,远近不时的有高亢悠扬的蒙古民歌断断续续的传入耳鼓。
    路边高高的杨树生机勃勃,不时有牧人赶着牛羊走过,不远处的两只小羊羔摆着优美的姿势在打架,刘东华看了觉得非常好玩,后悔没有带自己的数码相机来拍下如此动人的景象。
    
    “我们去哪里?”刘东华见老总不紧不慢的开车,不免有些沉不住气了,他担心会有其他的蒙古人继续来袭击。
    “你想快点回北京吗?”
    “当然了,这里有点不安全。”
    “我把你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你先坐火车回去,我打算在这里多耽一阵子,我觉得问题的答案一定在草原上。”张孟潭似乎已经经过了深思熟虑。
    “那怎么成?”刘东华干笑了一声:“我和你一起调查好了。”
    “这对你太不公平了,因为你已经陷得够深了,我不想再拖累你。——这是我一个人的事情,理所当然应该由我一个人来面对。”张孟潭说话的时候显得有些内疚。刘东华的心头发热,一时间觉得豪情万丈:就是陪上性命我也绝对不能丢下朋友不管。
    “您一个人太危险了,反正我已经参与进来了,就让我和你干到底吧,正好和你多学点东西。”
    “你能跟我学什么?”张孟潭笑了。
    “我想跟你学学打架,你简直太棒了,一个人敢进攻那么多牧民。”刘东华羡慕得不得了。
    张孟潭爽朗的笑了:“那是长期训练的结果。我可是九九届三军格斗大赛第二名啊,你怎么忘记了?”
    “那你就从头教我好了。”尽管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天,但是刘东华的心情却好的不得了,这个在他原先看来举止怪异、性情乖张的老总居然有如此可爱的一面,让他在吃惊之余自然而然的产生了亲近的感觉,仿佛他们两个人早就成了莫逆之交。
    悍马吉普车缓缓的行驶在公路上,由于风挡玻璃几乎全部碎了,刘东华坐在车里感觉非常清凉。
    “饿了没有?”张孟潭问道。
    刘东华抬头看了看火辣辣的太阳:“早上还没有吃东西,是有点饿了。我们这是去哪里?”
    “绕过敖鲁古雅乡,开车去牙克石。”
    “去那里干吗?”
    “你喜欢旅游吗?”张孟潭忽然问了一句。
    “当然喜欢。”刘东华心想,可惜我没有那么多的钱。
    “那就好,我们干脆开车一路游山玩水的回北京好不好?”
    “哦?”刘东华楞了一下,忽然明白了:“您打算开车在蒙古草原上兜一圈?风险不小啊。”
    “害怕了?”
    “我怕什么?”刘东华笑了,但是笑的很不自然。他知道,当真遇到危险的时候,自己什么也干不了,只能靠老总保护自己。
    “既然你要和我一起调查,就放心好了,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丢下你不管。”张孟潭说话的语气很轻松,但是刘东华却感到他的真诚,不免喉头有点发堵,老总说的是实话,昨晚在篝火旁边他不就在拼命的想要保护自己吗?
    张孟潭也从心里往外喜欢这个小伙子。尽管他知道带上刘东华可能会有危险,但是他自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他不受伤害。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0

吉普车进入了一个镇子,张孟潭把车开进了一家修理铺。
    两个十七八岁的汉族孩子迎了上来:“先生要修车吗?”
    “你们这里有没有防弹玻璃?”张孟潭问道。
    其中的一个孩子有些诧异:“干吗用防弹的?普通钢化玻璃的强度就满够用了。”
    张孟潭笑了:“钱不成问题,我要的就是防弹玻璃。”
    一个三十多岁的蒙古壮汉从里面踱了出来:“防弹玻璃我们能搞到,只要你想要的话,包你满意。”他的汉语说得十分纯正,但是从面相上看,却明显让人感觉他是个地地道道的蒙古人。
    “喀拉卡!”刘东华低沉的说了一句。
    “什么?”对方楞了一下。刘东华笑了:“没有什么。”他觉得自己已经成了惊弓之鸟,敏感得有点可笑了。
    大汉走上前来拍了拍吉普车:“好车,可惜骨架变形了。给我三个小时的时间我帮你搞定,然后再上防弹玻璃,怎么样?”他用一个行家的眼光欣赏着张孟潭的车,但是对于车子为什么会损害到如此地步却一字不提,仿佛和车主早就达成了一种默契一般。
    “好,就依您了。我们待会来取。”张孟潭连价格都没问就带着刘东华走了。
    
    三个小时以后,他们两个带了两个鼓鼓囊囊的大包回来了。张孟潭赞赏的看了看吉普车,他没有想到如此偏僻的地方居然有这样过硬的修车技术,撞得变形的车体基本上恢复了原状,风挡玻璃换了,连被马撞坏的车灯都焕然一新。
    “掉漆的地方我没有帮你喷,因为我的漆和你的有点差别,喷上去效果就全毁了,还不如这样看起来舒服。”蒙古人指着因为掉漆而显得有些斑驳的汽车说道。
    “没有关系,这样看起来才有点意思。——是防弹玻璃吗?”张孟潭指着吉普车问那个蒙古大汉。蒙古人笑了:“为什么汉人的疑心总这么大?”
    他返回车棚,几分钟回来以后手里提了一杆猎枪,哗啦一声顶上了子弹。
    刘东华脸色变得苍白:百密一疏,今天恐怕要麻烦!他本能的向旁边退了一步,同时递眼神给张孟潭,示意老总赶紧设法应对,可是张孟潭笑盈盈的看着对方,一点也不着急。
    汉子提着猎枪来到车前大概五米远近的地方,招呼大家躲在一边,然后斜斜的对着玻璃开了一枪。
    铁砂击中玻璃,然后向另一个方向反射回去,而玻璃却只留下了一些白色的斑点。
    “好!”张孟潭向他挑了挑大拇指,交了钱,招呼刘东华上车,离开了那个小镇。
    
    张孟潭和刘东华一路上游山玩水,不疾不徐的开着车,困了就睡,饿了就吃,居然再也没有人来找他们的麻烦。
    在牙克石停留期间,刘东华拿出笔记本电脑接上网线,搜索了一下根河市这两天发生的事情,然而结果却出乎他的预料,他只在不显眼的一个地方看到一则消息,说根河市下属的某乡发生了一起中毒事件,保卫科长暴卒身亡。据有关人士透露,该乡的乡长在案发当日曾经与保卫科长共饮,席间科长暴卒,经查死亡原因为中毒,有人怀疑该中毒事件与乡长有关,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云云。
    另有消息说,敖鲁古雅乡通往根河的盘山公路日前忽然发生岩体坠落事件,一名中年蒙古族男子遇难,死者身份正在调查等等,群众呼吁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公路沿途安全的管理力度,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正是雨季,为山洪、滑坡多发期,希望群众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并提出多项危机防范措施等建议。
    还有一则消息说,那达慕大会期间,五名蒙古族青年在公路上赛马,转弯时因路面狭窄而发生互相碰撞,造成两名重伤,三名轻伤,伤者目前正在根河市第一医院接受治疗,并且均已脱离危险。文章的结尾提醒广大蒙古族青年,赛马是我民族的优良传统,属于健康的运动,但是需要在适当的场合、适当的场地进行,以免发生类似的事故。
    刘东华看了这些消息以后惊得目瞪口呆,他自己亲身经历的那一系列紧张激烈的事件在网上看来似乎连一点影子也没有了。他叫来张孟潭,老总看了以后笑了,他拍了拍刘东华的肩膀:“老弟,干吗那么认真?你想让自己的大名登上通缉名单吗?”
    
    汽车继续前行,每次见到人,刘东华都会冒出一句:“喀拉卡!”然后全神戒备的看着对方的反应。
    对于这个问题的反应是五花八门的,多数人觉得这家伙是个疯子或者傻瓜,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忽然袭击他们。
    张孟潭劝他不要费心了,他认为,真正要袭击他们的那些人,只要留心一些大都能看出来,因为他们的目的性太强,看上去就像警觉的猎人一般,一旦猎物进入他们的视线,他们的眼里就没有其他东西了。“所以,如果你看到有那么一个男人用一种初恋情人一样的眼光忽然紧盯着你看,那么他多半就要对你下手了。”
    刘东华听了哈哈大笑,他知道老总在开玩笑,因而觉得开心,在他的眼里,老总一直是一个冷傲而刻薄的家伙,可是经过这两天生死与共的相处,以前的印象居然全都变了。
    
    两天以后,他们驱车来到了巴林左旗。
    这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小城,山清水秀,让刘东华赞不绝口。
    “我们去看看辽代祖陵吧。”张孟潭嘴里叼着一根烟,一边开车,一边用另外一只手翻看着一本旅行地图册。
    “辽代祖陵是不是耶律阿保机的陵墓?”刘东华问道。
    “是的。”
    “太好了。”刘东华本身是学历史的,当然不肯放弃任何一个朝拜历史名人陵墓的机会了。“远吗?”
    “不远,根据地图,开车大概要走一个多小时的样子。”张孟潭抬头看了看天:“我们就到陵墓附近吃午饭好了。”
    耶律阿保机的陵寝位于巴林左旗的哈达英格乡石房子村附近,他们到达陵寝之时已经接近下午一点了。张孟潭把汽车停在石房子村里面的一个名叫快活林的酒店门前。
    刘东华笑了,因为那店的名称和武松醉打蒋门神所争夺的店名一样,不仅如此,上面的牌子也是非常古朴的黑地金字隶书,骨气清朗,笔力沉雄,颇有一点清代海上派书画家赵之谦的味道。
    门外树荫下坐着一个须发皆白的蒙古老者,正在拉着马头琴,如泣如诉的哀怨琴声让刘东华觉得身上有点发冷,虽然当时的天气很热。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0

“不要为难他们了,东华,他们不会说汉语的。”张孟潭喊了一句。
  刘东华心惊胆战的来回清理一下,确认五个牧民的手边没有致命武器以后,才回到张孟潭的身边:“张总,您的枪伤……”
  “没事,你能帮我把铁砂挖出来吗?”
  张孟潭虽然嘴上说没事,但是脸色苍白,看上去正强忍着疼痛。
  “我?”刘东华胆怯的看了看对方:“我没有学过医啊。”
  张孟潭从腰间拿出一把精致的瑞士军刀,从中抽出一个细细的改锥。
  “你先探一下铁砂打进去多深。”说着话,他脱下上衣和衬衫,露出了一身精壮的肌肉。他的右肩靠下的地方有一个绿豆大小的洞,此刻正流着血。
  “怎么探啊?”刘东华心惊胆战的拿着那个改锥,心想老总真是了得,换了我中了这一下,还不就地躺下了?
  “你从伤口往里探一下,然后记住插进去多少,不就知道铁砂打进去多深了吗?”张孟潭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似乎这连三岁小孩子都会的一样。
  从伤口探进去:妈的老总一定疯了。那是肉啊!
  尽管如此,刘东华还是轻轻的用改锥从伤口探了进去。
  张孟潭的肌肉抖了几下,旋即恢复了平静。刘东华战战兢兢的试探完了:“大概有一厘米深……”
  “麻烦!”张孟潭皱了皱眉,他打开军刀看了看:“这么深的伤口还真不能让你帮我弄,没有针线什么的,割开的伤口太大的话没有办法缝合……”
  “对,赶紧去医院吧,免得感染了。”刘东华一边就坡下驴的回答老总,一边暗自好笑:针线?你以为我是缝衣工啊?他担心老总会异想天开的命令他操刀来挖出那粒该死的铁砂。
  “好吧。”张孟潭一瘸一拐的走到车门旁边。
  “您的腿也受伤了?”刘东华惊问。
  “是啊,屁股也挨了一下,妈的,这些该死的家伙,还和我叫上劲了。”他看了看那些倒在地上的牧民,此刻的眼光里面竟然没有了一丝恨意,似乎还挺欣赏他们的执着。刘东华打了个冷战:老总好像有点变态啊,别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哭还来不及,可是他好像还挺喜欢。
  他担心的回头看了看那几个受伤的牧民,张孟潭笑了:“他们没有事,不过受点伤而已。”
  “可是……”刘东华实在不忍心让他们就这样躺在那里等候救援,况且这些人大都是因为自己开车的时候笨手笨脚才弄成了这副模样。
  “没有关系,有两个人受伤不重,等会就能起来,他们身上应该有手机,能照顾自己的。不用担心,出不了人命。”张孟潭拍了拍刘东华的肩膀,宽慰他。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1

 饭店里面的人不多,靠窗子座着两个蒙古人,另外的三张桌子围坐着几个看上去像是当地人的汉人。他们两个人进来的时候,那几个汉人好奇的抬头看了看他们,但是那两个蒙古人似乎谈兴正浓,根本就没有抬头。
    刘东华喝着浓浓的奶茶,吃着手扒肉,忽然想到了那个老人:“那个老人为什么要拉这样沉重的曲子?”
    张孟潭笑了:“马头琴固然能演奏很多优美欢快的曲子,但是琴声和主题以及演奏人的心情有关,琴音由心生,拉这样的曲子有什么不对了?”
    “我可没有说不让他拉。”刘东华笑了。“不过这类忧伤的曲调倒真的比较适合马头琴演奏。”
    “何以见得?”张孟潭喝了一口冰镇啤酒。
    “您知道马头琴的来历吗?”
    “不知道,说来听听。”张孟潭饶有兴趣的看着对方,心里在想,自己当初让他到公司里面工作,其实是有点回报他对自己帮忙的意思,根本就没指望这个落魄的年轻人能为公司带来什么效益,可是一段时间的接触以后,他却发现刘东华的确是一个难得的人才。
    “很久以前……”
    刘东华拿了一块餐巾纸擦了擦嘴上的油,续道:“有一个叫苏和的牧童,马术精良,箭法超群。有一天放牧归来,发现了一匹流浪的白色马驹,他担心马驹被野狼吃掉,就把它带回自己的蒙古包精心照顾。”
    窗边的一个蒙古人拿出手机叽里咕噜的打起电话来,但是刘东华的谈兴不减。
    “那年的那达慕大会上,当地的王爷声称要为女儿选一个最好的骑手做丈夫,这有点类似古代汉人的比武招亲。他立下了规则,谁能获得摔跤、弓箭和骑术三项冠军,就会立刻成为他的乘龙快婿。
    “苏和的箭术本来就好,摔跤也很厉害,所以前两项都获得了冠军,而在赛马场上,他骑着那批白色马驹(当然已经长大了)遥遥领先,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这下王爷傻了眼,因为他根本就不想通过这样的方式选女婿,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当地有史以来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同时获得三项全能冠军的。
    “王爷对招亲一事再也不提,只是给了苏和三个金元宝把他打发走了,却把白马强行留了下来。
    “白马不愿意给王爷当坐骑,把他摔了个半死然后逃跑,恼羞成怒的王爷命令打手万箭齐发,结果身受重伤的白马坚持跑回家,死在了苏和的身边。
    “当晚,白马托梦给苏和,让他用自己的骨头做一把琴,这样他就可以永远陪伴自己的主人了。”
    “一个让人悲伤的传说,难怪你说马头琴适合演奏悲伤的曲子。”张孟潭点了点头,“不过后来苏和娶了那个王爷的女儿了吗?”
    刘东华吃了一惊:“我还真没有留意这些,想来没有吧?”他惊异于老总居然还有如此天真的幻想,对他来说,那匹白马的重要程度甚于成千上万个王爷的女儿,却没有想到看上去男人气十足的老总居然有时候像个天真的大学女生。
    马头琴声嘎然而止,从窗子望出去,那个老人垂着双肩慢慢的走远了。刘东华的心里茫然若失,似乎忘掉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张孟潭也忽然不讲话了。
    那几桌汉人慢慢的都走了,只有两个蒙古人仍旧在喝酒。
    “拿上这个。” 结帐的时候,张孟潭把一个空酒瓶递给了刘东华。
    “拿它干吗?”刘东华觉得有点奇怪。
    “等会就知道了。”老总笑得有点怪异,刘东华知道对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有深意,因此没有再问什么,提了那个空的啤酒瓶子跟着老总来到了门外。
    两个人并肩走向吉普车,张孟潭一路谈笑风生,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刘东华觉得老总今天的举止有点莫名其妙。正要问个究竟的时候,老总忽然侧过头来向刘东华笑道:“当心后面。”
    刘东华吃惊之下连忙回头,但见刚才在酒店里喝酒的那两个蒙古人凶相毕露,一前一后低伏着身子跟在他们身后潜行,手里分别提着一把蒙古剔,前面的一个正要扑向左边的张孟潭。
    “不好!”刘东华怪叫一声,本能的把手里的啤酒瓶挥了出去,耳边只听得啪的一声脆响,前面的那个蒙古人惨叫一声,把刀子丢在地上,双手掩面,忽地蹲了下来。
    “喀拉卡!”后面的人提着蒙古剔大叫一声,扑向刘东华。
    张孟潭笑盈盈的往后退了两步,靠在吉普车上,好整以暇的继续抽着烟,乐呵呵的看着身形笨拙的刘东华如何摆脱眼前的窘境。
    虽然刘东华一瓶子就把前面的那个蒙古人打翻了,但是他的动作纯粹是一种本能的反应,等他看清楚自己打爆了一个人的鼻子,而另外的一个人举刀向自己刺过来的时候,早就慌了手脚,一边惊惶的大叫,一边慌乱的后退,不想被身后的一块石头绊了一下,仰面朝天的摔倒在地上。
    那个蒙古人满脸狞笑的扑了过来,单膝向下一点,重重的跪到了刘东华的胸前,举起手里的刀子就向刘东华的喉咙刺了下去,眼见就要血溅当场,刘东华大叫一声:“救命!”
    张孟潭一边笑,一边把烟头弹向了那个几步以外的蒙古人的眼睛,他的手法奇快,袭击者还来不及行凶,就被灼热的烟头在眼皮上烫了一下。就在他稍一错愕的当口,刘东华不知道哪里来了力量,腰部用力一挺,一下子就把他从头上掀了过去。
    袭击者摔倒在地上正要爬起来,刘东华已经扑了过来:“你妈的,敢打老子!”提起酒瓶当头砸下,不想那个蒙古人甚是滑溜,身子在地上一侧,飞起一脚就踢飞了刘东华的酒瓶,身子一挺,起身就要进攻,但是刘东华比他早了一步,不等他站稳就一脚飞了过去,这一脚恰好横向踢在蒙古人的软肋上,那家伙狂叫一声,侧了身子摔倒在地上。
    看着两个蒙古大汉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呻吟,刘东华吃惊不小,他做梦也没有想过自己居然如此神武,以一敌二居然打胜了。
    “妈妈的!”几分惊恐,几分自豪,他想起了阿Q同志的口头禅。“怪道您让我拿着瓶子……”
    说到这里,刘东华忽然醒悟:原来老总早就知道这两个蒙古人要袭击他们,所以才让他拿了酒瓶,自己却在那里看热闹。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1

张孟潭笑了:“你不是总想练练吗?这个机会不错吧?”
    “不错?”刘东华的脸色兀自发白:“我差点丢了性命啊。”
    “有我在怎么会?”张孟潭显得十分自信,这倒让刘东华搞不清楚老总到底是在说笑还是当真有那么大的把握。
    对面墙角,立在一棵树下的阴影里,那个拉马头琴的老者正用一种深邃的眼光看着这两个外来人。刘东华的眼光和他相对的一刹那,忽然觉得心底里有些发虚,他回头看了看张孟潭,想让老总看看那个老人,但是张孟潭似乎漫不经心的上了车,根本就没有理会他的眼神。
    “我们现在去祖陵吗?”刘东华上了车,问道。
    “看你的意思。”
    “为什么要看我的意思?”刘东华有些莫名其妙。
    “看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的性命没有那么值钱了,要是你活腻了,我就带你去好了。”张孟潭不像在说笑。
    “您的意思是说,那里有人埋伏?”
    “应该是的。——知道为什么走了两天都没有人招惹我们?”
    “不清楚,也许他们不知道我们走的是哪条路。”刘东华回答的时候不是很自信。
    “记住,任何时候都不要低估别人的能力,尤其不能低估敌人的能力,不然你就惨了。——虽然这两天他们没有袭击我们,但是他们的眼线非常多,一直有人在跟踪,我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们的情报网。”
    刘东华觉得浑身发冷:“我怎么没有感觉?”
    “等你感觉到就太晚了。”张孟潭开车出了石房子村,向几十里外的巴林左旗驶去。
    “您为什么断定他们会在辽代祖陵设伏?”有些事情刘东华仍旧不明白。
    “你没有看辽代祖陵的介绍吗?”他把那本旅游手册递给了刘东华:“翻到八十一页,看看这段:辽代祖陵落于一个口袋形山谷中,四面环山,仅在临近祖陵的东南方向有一个直线距离约80多米的山口,为祖陵陵园惟一的出入口。”
    “多好的伏击地点,我真想看看那些费尽心机在那里设伏的蒙古人现在的表情。”张孟潭笑得很开心。
    “可是既然他们已经设伏了,为什么饭店的那两个蒙古人还那样沉不住气?还有,他们没有什么异常的表现,您居然也看出他们来意不善了。”刘东华觉得奇怪。
    “我也觉得奇怪,祖陵设伏是肯定的,那个拉马头琴的老头多半就是眼线,但是我不清楚为什么那两个蒙古人为什么要提前动手,也许是沉不住气了,他们的很多行为不可以按照常理推测的。——我们吃饭的时候他们根本就没有看我们,但是我能感觉到他们的敌意,还有,他们用手机和外界联系的时候,语调里面也有很大的杀气。”
    “嗯……”,刘东华觉得老总的话有些道理,但是却不能完全说服他。他哪里知道,真正让张孟潭警觉起来的是他的第六感。
    “妈的,说不定我的前世是成吉思汗,杀了太多的人,今世才会有那么多的人想要来我的命吧?”看起来张孟潭尽管像是在说笑,但是语调中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落寞。
    刘东华不想让他太郁闷,就想把话题传到一边:“对了,张总,我一向佩服您打架的手段,以后我也要好好练练。如果刚才那两个蒙古人攻击的是您,您大概要用多少时间打倒他们?”
    张孟潭左手操纵汽车,右手举起,伸出了三个指头。
    “三分钟?好像刚才我也没用到那么长的时间啊。”刘东华忽然觉得有些得意,可是老总却笑了:“我说的是三秒钟。”
    刘东华面红过耳,但是细细想来却不得不服气,就是吹牛,老总也他妈的有资格吹啊。
    “现在我们去哪里?”
    “奔集宁,转张家口,然后回北京,大概要一天的时间,不着急,我们慢慢开,顺便看看那些追杀我们的人还有什么新花样。”张孟潭似乎很开心。刘东华有些不喜欢,因为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潜意识里,他觉得自己似乎就是第二个程高,但是因为没有任何理由,所以对于老总的安排,反对的话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
    
    天很热,刘东华的心情也有些烦躁,老总似乎也有些累了,于是他们在巴林左旗找了一家旅馆住了进去。
    连续奔波了两天,刘东华觉得很疲倦,他简单的洗漱一下就睡了。睡梦中他似乎置身于一个狭窄的山谷中拼命的狂奔,身后有成千上万的蒙古骑手举着武器追他,大有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架势。他拼命奔逃,大大的张着口,但是由于紧张与恐惧而几乎无法呼吸。
    他跌跌撞撞的跑到一个山洞的洞口,正要躲进去避一避,却不料一只饥饿的狮子从山洞里面一跃而出,迎面向他扑来。
    一声惊叫,刘东华从床上跳了起来。
    张孟潭手里拿了一本容格的《寻求灵魂的现代人》,从旁边的床上欠起身来,惊愕的看着他,午后的阳光通过茶色玻璃斜斜的射进房间,让刘东华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怎么了?”张孟潭从床头拿了一瓶冰红茶扔给了他。
    “没有什么,做了个噩梦……”
    刘东华一边擦着自己的额头,一边拿起那瓶水喝了两口,兀自有些心惊胆战。
    他再次扫了一眼老总手里的书,在眼光与老总相对的那一刹那他猛然打了个哆嗦,老总在看容格的著作,说明他也意识到自己心理有一些障碍,可是他似乎从来就没有向心理医生求助……,而老总看自己的眼光分明表示他已经看出自己此刻想的是什么,多可怕的人,幸亏他不是自己的敌人。
    “温度降下来了,我们走吧。”张孟潭的眼光忽然变成一片空白,他把书放到一边。
    “我们不是要在这里住一晚上吗?”刘东华有些奇怪。
    “赶夜路很好玩的。”张孟潭高深莫测的笑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1

张孟潭刚刚启动了汽车,却忽然停了下来:“怎么没油了?在通辽加的油,按理说不该用得这样快啊。”他一边说,一边疑惑的看了看油量表的指针。
    他下了车,检查一下油箱,然后又往回走了几步,蹲在地上仔细研究着什么,看了好一会,最后张孟潭打了个响指,回到汽车旁边四周巡视一番,又蹲在地上扫视了一下汽车底盘,重新上了车,开车上了马路,向西开去。
    “是不是有人在捣鬼?他们找到我们了?”刘东华紧张的问道。
    “没有,妈的以前没有开过悍马,想不到耗油量居然这么大,找个加油站加点油再走吧。”
    夕阳西下,小城忽然凉爽下来。
    夜归的行人匆忙的走着,人行道上有几个闲人正在大呼小叫的打着扑克,前面岔路口有两个孩子正在打架。在刘东华的眼里,这些寻常人的生活忽然变得温馨起来,似乎自己离开这样的日子已经太久远了。
    街灯早早的亮了起来,抬头看去,出城不过几百米远处有一个加油站,上面悬挂很高的花花绿绿的霓虹灯指引着张孟潭把悍马车开了进去。
    一个工人穿着紧绷绷的工作服前来给车加油。
    “等会你来开吧。”张孟潭一边从车上下来,一边招呼刘东华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刘东华有些诧异的笑了:“我根本就不会开车啊。”
    “我不是教过你了吗?”张孟潭一点也不像在说笑,而且有些不悦的表情,似乎他安排这样的小事,刘东华不该推三阻四的。于是带着几分惊喜,刘东华兴奋的坐了过来。
    “等会别忘了给我开张收据。”张孟潭站在工人的身后说道。
    工人没有回头,一边看着油表,一边含糊的应了一声。
    不知道为什么,刘东华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漏掉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劲,就在他苦苦思索到底什么地方出了差错的时候,却见那个工人忽然转身,拿着汽油龙头向张孟潭的身上喷去,同时腾出右手从衣兜里面掏出了一个气体打火机。
    这一变化来得太突然,完全出乎刘东华的预料,惊恐之下,一声惊叫凝结在他的喉咙之间再也发不出来。
    然而这些却似乎没有让张孟潭感到吃惊。
    那个工人转身把汽油向他的身上喷过来的时候,他早已像游鱼一般的身子一转,闪到那个工人的身侧,单手成掌,利落的往下一击,打中了那个蒙古人的后颈,那人低吼一声,重心前移,撒手扔下了汽油管,合身扑倒在地上,打火机也摔出了好远。
    “走!”张孟潭叫了一声,打开车门,回头见那个工人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连忙跑过去补了一脚。
    悍马车怒吼一声,猛的冲了出去,就在汽车启动的那一瞬间,张孟潭飞身跳进车里,坐到了刘东华的旁边。
    慌乱之中,刘东华一脚把油门踩到了底,汽车如同一只暴怒的狮子,径自向前方二十几米远的围墙激射而去,张孟潭手疾眼快,连忙伸手帮他拧了一下方向盘,就在千钧一发的当口,汽车猛的转了个弯,轮胎发出一声尖叫,右侧的两个轮子腾空而起,压在墙上往前跑了几米,然后重新落到了地上。
    刘东华吓得心惊胆战,连忙踩住了刹车,汽车猛的停了下来。
    那个蒙古工人湿淋淋的从地上爬了起来,满脸狰狞的表情,提起仍旧往外喷着汽油的油管,一边拉着疯狂的往前跑,一边把汽油向悍马车的方向喷了过来,同时右手高高的举起了那个液体打火机。
    “快跑,不然就来不及了!”张孟潭大叫一声,而此时此刻,那个人距离汽车已经很近了,高压喷洒的汽油马上就要飞溅到车上了。
    刘东华牙关一咬,挂档,松离合器,加油,如同张孟潭在路上教过自己的一样,汽车猛然窜了出去。
    可是这家伙对老总交待的任务记忆实在太深了,所以汽车只往前窜了几米,他就本能的踩住了刹车,潜意识当中他似乎仍旧在给追兵设置绊马索。
    追击的蒙古人狞笑着打开了打火机,他的本意是要把燃烧的汽油喷向悍马车,可是他只顾要杀掉这两个敌人,却忘记了一件事情,就是刚才摔倒的时候,他自己的身上也沾了好多汽油,所以当他用手指按动打火机的开关,一点火花迸射而出,甚至在打火机点燃以前,一声轻响,蓝色的火苗就已经包围了他的身体。
    火舌在一瞬间就席卷了蒙古工人的身体,同时点燃了他手里的汽油喷头。
    在绝望的狂叫声中,他失手扔掉了油管,透过车窗,刘东华但见一条剧烈燃烧着的火龙在空中绝望的挣扎了一下,翻翻滚滚的落在地上,继而腾起了冲天的火柱。
    那个燃烧着的蒙古人继续跌跌撞撞的往前跑着,很快的冲出了那道由燃烧着的汽油形成的火墙。
    透过燃烧的火光,刘东华眼睁睁的看着他的皮肤发黑打卷,然后爆裂开来,崩裂的皮肤下面迅速露出黄色的脂肪,并且很快的继续燃烧起来。
    工人恐怖的大张着嘴,似乎要喊什么,但是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伸展挥动着的两只手如同燃烧的鸡爪子,不停的抽动,仿佛要攫取什么。他的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很快烧焦了,与此同时,烈火迅速使得他的颅压升高,两只燃烧的眼睛忽然鼓了出来,看上去那张燃烧着的脸如同忽然之间戴了一副鼓鼓的眼罩。
    他一步步的向悍马车走了过来,燃烧的身体不停的发出劈劈啪啪的声音,身后燃烧的汽油形成一道怪异的背景,看上去就像好莱坞大片一样,但是整个场景却透露着更加诡异和恐怖的气息。
    刘东华胆战心惊的看着对方的动作,那人在距离汽车不到五米的时候终于支持不住了,一头栽倒在地上,身子猛烈的抽动了一会,然后便在烈火中慢慢的变成了一堆焦炭。
    加油站的其他工人在剧变之下狼奔豕突,纷纷向远处逃逸。
    “走,要爆炸了。”张孟潭冷静的看了看燃烧的汽油,大火已经蔓延到加油机附近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1

刘东华抖得像筛糠一般,手忙脚乱的启动了汽车,忽快忽慢的往前开了一段路,终于坚持不下去了,他满头大汗的停了下来:“老总,还是您来开吧,我搞不好。”
    两个人从车上下来,回头看去,但见整个加油站都已经燃烧起来,蓦然间一个巨大的火球爆裂开来,顿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过了几秒钟,方才传来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灼热的气浪席卷而来,让刘东华几乎窒息。
    他眨了眨眼,回头看了看张孟潭,对方的表情让他吃惊不小。在通红的火光照耀下,老总似乎刚刚吞食过摇头丸一样,眼睛亮晶晶的,满脸兴奋的表情。
    为什么面对危机,尤其是当有人倒霉的时候,他总是这样兴奋?刘东华还来不及继续往下想,就见火光中有十数匹马向他们冲了过来。
    “上车,有的玩了!”张孟潭绕过汽车,坐上驾驶位,刘东华也忙不迭的爬了上来。
    追兵越来越近,零零落落的枪声响了起来。紧接着又是接连几次剧烈的爆炸,回头看去,蓝色的天幕下是一片血一般的火海,半边天似乎都燃烧起来,血红的背景之下,十几个骑手坐在马上,飒爽英姿的一路冲杀而来。
    悍马车怒吼一声,猛然窜了出去,转眼间就把后面追击的蒙古牧民甩开了一大段路程。
    张孟潭似乎不是在逃命,而是在和那些追杀者飚车。他一会快一会慢的开着车,引得那些追杀者在后面穷追不舍。
    就这样忽快忽慢的跑了三个小时的样子,那些蒙古人坐下的马匹终于受不了了,于是渐渐的被甩在了后面。
    想到刚才在加油站的一幕,刘东华仍旧觉得心惊胆战:“您根据什么判断出加油站那个工人要袭击我们?”他知道,如果不是老总事先有所防范,让自己坐到驾驶员的位置,这次恐怕真的危险了,加油管道喷出的汽油如果当真点燃了再喷到老总和自己的身上,就是神仙也救他们不得了。
    “在旅馆就有人监视我们,我觉得与其在旅馆和他们动手,还不如在路上陪他们玩玩,免得连累无辜百姓。——那个工人的衣服太瘦了,当然不会是他自己的。还有,我们在通辽加了油,绝对不可能用这么快的,显然有人在我们的车上做了手脚。车没有油了要去加油站,那么在那里设伏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张孟潭解释道。
    “他们在车上做了手脚?您当时还说悍马车的汽油用得很快……,对了,他们会不会安装炸弹什么的?”刘东华有些担心的问道。
    “如果当时我不那样说,你会那么泰然自若吗?还有,他们不太可能给我们安装炸弹。他们弄开油箱吸走汽油的手段非常拙劣,看上去根本就没有受到专业训练,不足为惧,况且如果他们真的想做点手脚,也绝对瞒不过我的眼睛。”老总说话的时候显得非常自信。
    刘东华觉得有点不舒服:就算你受过专业训练,也没有必要把其他人看成傻瓜啊。
    不想让老总看出自己的不满,于是刘东华没话找话的说道:“那个被烧死的工人看上去真可怕,为什么他们这样恶毒?为了杀掉我们,甚至不惜拿性命作赌注?”
    张孟潭的嘴角牵动了一下,像笑,也像哭。他何尝不想知道为什么这些人如此执着的想干掉自己?
    “你刚才说错了一件事情。”他一边开车,一边伸手到衣兜里面掏烟。
    “什么事?”
    “那个工人不是烧死的。”
    “不是烧死的?我亲眼看着他被烧成一堆焦炭啊。”妈的老总的脑袋是不是有问题了?
    “他是因为窒息而死,烧成焦炭以前就已经死掉了。”
    “怎么讲?”刘东华觉得很奇怪。
    “你没有注意到吗?当他点燃打火机的时候,火焰立刻就把他整个包围了。”
    “看到了,因为他的身上沾满了汽油。——如果他聪明些,可能就不会去点燃油管喷嘴了。”
    “如果他们能正常思考的话,也未必这样进攻我们了。有时候我觉得他们似乎被一种神奇的力量控制了精神——”张孟潭苦笑着说道。
    “对了,您不是说他是窒息而死的吗?我还是不明白。”刘东华不想再谈蒙古人追杀他们的原因,他本能的感觉到这些东西困扰老总的程度远远比困扰自己来得严重好多倍,似乎是出于怜悯,他不想让老总一刻不停的想这些问题。
    “因为他的身上沾满了汽油,所以一旦燃烧起来,整个身体就迅速被火焰包围起来,这种情况下,他吸入肺中的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氧气,而是上千度高温的灼热气体。第一口高温气体吸入肺中的时候就差不多烧毁了所有的肺泡,同时呼吸道立刻产生大面积的水肿,此刻他如果闭住呼吸,还可以坚持有一分钟左右的清醒意识,如果他再吸入第二口高温气体,那么肺泡就会进一步破坏,整个肺部完全丧失生理机能,与此同时,呼吸道将因为水肿而完全封闭。此刻,想再呼吸是不可能的了,只能窒息而死。——通常在烈火焚烧的状态下,一个人如果能保持充足的氧气供应,应该还可以活五分钟的样子,可是由于窒息,他仅能保持不到两分钟的清醒意识。”
    刘东华吃惊的看着老总,心里想象着那个人临死时的感觉,大大的张开了嘴再也不能合上:如此残忍的事情老总居然能冷静的侃侃道来,他到底是个了不起的学究还是个可怕的魔鬼?
    过往的车辆不多,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刘东华把车窗摇了下来,微风掠过发烫的额头,让他觉得清醒了许多。
    汽车在公路上飞速前进,路牌一个个在旁边闪过。张孟潭忽然停下了车。
    “东华,假设你现在就是在后面追杀的蒙古人,下一步你会怎么样?”
    “开车追,或者用电话联系前面的伙伴。”
    “那为什么前几天没有人招惹我们?”他说话的语气似乎是一个正在考学生的老师。
    “我想,大概是因为事情来得太突然,他们根本就无法在短期内集结那么多的追兵,利用我们旅行的这两天,他们会在整个蒙古草原上集结兵力……,”说到这里,刘东华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如果不是老总问出来,他根本就不会想到这点。不知道他们能纠集多少人马,不过看样子他们真的要和我们死嗑了。
    “有道理。既然这样,就让他们在前面等去吧,我们转个弯,出去散散心好不好?”张孟潭现出开心的样子,似乎此时此刻他不是在逃亡,而是出来游山玩水了。
    “也好……”刘东华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越发感到老总的可怕,当时自己说要和他一起调查,潜意识里根本就没有觉得事情会搞得这样大,可是看样子他却早就料到了这一步。
    他忽然想到了吕佳:老总一向和自己的爱人非常恩爱,起码表面上如此,可是出差差不多一个星期了,却从来没有见他给老婆打过一次电话,难道这很正常吗?危险的经历让他开心到如此地步,甚至连自己的老婆都忘记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我们去哪?”他有些惊魂未定的问道。
    “去锡林浩特兜兜风,那些蒙古人肯定想不到我们会忽然拐弯的。”说着话,他把车子倒了回去,向右拐上了一条岔路,汽车继续在广袤的原野上向前奔去。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1

第十一章 归来的游子
    
    锡林浩特是什么意思?刘东华问道。
    “在蒙古语中,锡林指高原平川,锡林浩特就是高原之城。距离这里不远还有一个地方叫锡林郭勒,郭勒为河川之意,锡林郭勒就是高原河川的意思。”
    “我们要在锡林浩特呆多久?”
    “不,我们根本就不去那里。”张孟潭笑了。
    “为什么?您刚才不是说要去锡林浩特吗?”
    “我们往那个方向去,但是不一定当真走到那里啊。”
    刘东华翻开地图看了看,有些诧异:“可是我们目前走的方向只有一条通向锡林浩特的路啊。”
    “看到达莱诺尔没有?”
    “看到了,距离锡林浩特大概几十公里的样子,看样子是个湖。”
    “对,那就是内蒙古第二大淡水湖,今晚我们在那里露宿。”
    “您好像什么都懂啊。”刘东华有些羡慕,虽然他一向认为自己算得上博览群书,可是在老总的面前却总是显得孤陋寡闻。
    “我刚看过介绍。”在昏黄的车内灯的灯光下,老总脸部线条显得很柔和,全然没有了在北京的那种严厉。
    “哦,我明白了,追杀我们的那些人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们会在湖边露营,所以今晚可以放心的睡个好觉了。”刘东华恍然大悟。
    “想不到?倒也未必。不过即使他们找上门来也奈何不得我们。——我们好好的睡一个晚上,然后驾车深入沙漠,来个越野大逃亡,好不好?”
    “穿越沙漠?太好了!”刘东华兴奋起来,生长在南方的他还没有见过沙漠是什么样子,更不要说驾车横越几百公里了。
    张孟潭笑了,笑得很开心,就像一个好客的主人看到客人大口吃下他精心准备的饭菜一样。
    一望无垠的大草原在月光下显得分外静谧,远近村落昏黄的灯光就像瞌睡的眼睛,间或有几声狗叫远远的传来,让刘东华渐渐的有了一种非常温馨的感觉。
    刘东华把鼻子贴近车窗看着外面的风景,不时的发出一声感叹。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们没有再讲话。
    午夜时分,他们来到了达莱诺尔湖畔。
    
    躺在自带的露营帐篷里,奔波了一天的刘东华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但是张孟潭却久久不能入睡。
    很久以来,他都非常害怕在黑暗中独处。
    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生活变成了一团糟,更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能力从这种让绝望的境况中脱身出来。
    在敖鲁古雅乡通往根河的盘山路上,他本来已经下了最大的决心要和那些追杀他的蒙古人同归于尽了,尽管他自己也知道如果这样做的话只能说明那股隐藏在黑暗深处的力量取胜了,因为那些追杀他的人都是被那种力量操纵的玩偶。
    可是刘东华当时表现出来的那种自信以及对他的关切打动了他,让他的内心深处燃起了一线希望。
    静静的夜里,张孟潭的泪水缓缓的流了出来,他没有擦,任凭它流过鬓边,一直流到充气枕头上,弄湿了自己的头发。他太累了,绝望的感觉仍旧不肯放过他,与其说他到现在还能坚持不懈的继续与命运抗争下去的原因是不愿放弃,还不如说是不想让躺在他身边的这个小伙子失望。
    这个看上去有些笨手笨脚的小伙子不断的引起他对往日幸福生活的回忆,那段没有遇到这些可怕的事情以前的幸福时光。能够像正常人一样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啊,可惜刘东华不明白这一点。他多么希望自己也能这样无忧无虑的酣睡一场,可是很久以来根本就无法做到。
    他侧过脸来看了看刘东华,小伙子睡得很沉,他笑了:“兄弟,好好睡吧,只要有我在,就没有人能动你一根寒毛。”
    早上,刘东华被天鹅的叫声惊醒了,他爬出帐篷,惊讶的看到了一片明亮的湖水,蓝得像天,开阔得像海。
    湖上,数十只天鹅以及野鸭在自由翱翔。
    张孟潭从酒精炉旁边站了起来:“早餐准备好了,去湖边洗漱一下我们就可以开饭了。”
    刘东华撩起清凉的湖水,不免感慨万千:天下竟然有这样幽静,这样优美的地方。但是他的感慨没有维系多久,一阵杂乱的马蹄声忽然传入耳鼓,让他的心里打了个颤:莫非那些蒙古人又追过来了?
    “东华,上车吧,我们要逃命了。”张孟潭指着远处马路上荡起的烟尘向刘东华笑道。在刘东华的眼里,老总的表情非但没有一点惊惶,反而看上去非常开心的样子,似乎他就是为了这样的追杀而生一般。
    远远看去,公路上杀气腾腾突袭而来的牧民不下三十骑,距离这里看上去不过几公里了。
    张孟潭把两袋热牛奶和几块面包以及几根火腿肠放进一个塑料袋,扔进了车里,然后把酒精炉什么的收拾起来,回头看看刘东华,他已经把帐篷什么的搞得乱七八糟的卷进了汽车后座。
    牧民们席卷而来,喊杀声大震,马蹄泼风般的在盐碱地面上激起数丈高的烟尘,正在迅速逼近。
    张孟潭启动了汽车,示威般的在原地兜了个圈子,然后车头向西,碾过脚下的灰白色的盐碱地,奔着沙漠方向疾驰而去。
    半小时后,他们进入了沙漠地带。
    远远看去,沙漠似乎非常平整,沙丘的曲线柔美得如同美女圆润的腰臀,可是当真驾车冲了进去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汽车颠簸得如航行在惊涛骇浪中的小舟,直把个刘东华颠得七昏八素。
    在沙漠中行驶了一个小时的光景,刘东华忽然发现后面的追兵不见了。
    “他们怎么不追了?”
    “换了你会继续追吗?”张孟潭笑着问道。
    “应该不会吧,看样子为了赶上我们,他们昨晚已经骑了一夜的马,现在再追入沙漠,如果没有充足的给养和轮换的马匹,肯定是死路一条。”刘东华道。
    “这就对了,永远不要假设你的敌人是傻瓜。——不过有一点你说得未必对,他们肯定没有骑过一夜的马,倒可能是用了大半夜的时间调集追兵,然后统一追赶过来,否则即使是一路跟踪我们的车子留下的痕迹,这点路程也早就该赶上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1

“追踪?你是说他们单凭看车轮的印记就能找到我们?”刘东华吃了一惊。
    “当然了,蒙古人是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为了生存,他们几百年前就练就了这样的本领,凭借高超的追踪能力,可以轻易找回丢失的牛羊或者迷路的孩子。”
    “乖乖,真羡慕他们,这种能力要是用到侦探上面就了不得了……”刘东华不胜向往的说。
    张孟潭笑了:“不错,几十年前的确曾经有过这样传奇。一个名叫马玉林的汉族孩子从小在内蒙古草原上长大,少年时期给财主放羊就练就了一身过硬的追踪本领。放羊的时候,他根本就不像其他人一样清点总数,只要跟在羊群后面看看蹄印就知道是否丢失,或丢了哪只羊。偶尔丢了羊,他只要顺着蹄印追踪下去,不论远近,一定能找回来。
    “五十年代末期,他老人家因为帮助内蒙古赤峰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盗窃案而崭露头角,从此被吸收到公安部门工作,当时他已经五十三岁了。——在公安部门工作期间,在他的协助下曾经破获过许多通天大案,人们尊称他为神踪马玉林。马老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套完整的追踪术,他能从脚印的轻重、步态、步幅、虚边、压力、带土等情况判断出留下脚印那个人的性别、职业、身材、习惯、年龄、身体特征,而且在沙土上、硬地上、草地上、水上、砾石地上、雪地上、河水中、雨天等各种情况下如何辨迹追踪,都摸索出一整套可行的规律,形成了完整的步法追踪技术。他的追踪术独步天下,培养出许多得意弟子,只可惜老人家如今已经作古,不然我们路过这里是一定要去拜访一下的。”
    刘东华听了老总的话,舌头伸了出来,半天缩不回去:“真想不到世界上还有如此神奇的人物!”
    张孟潭笑了笑:“马老的本事虽然高超,但是说来却未必当真高出这些土生土长的蒙古牧民啊。”
    “那——,我们岂不是要糟?”刘东华吓了一跳。
    “怕什么?他们又不会当真追入沙漠。”
    “尽管他们不会追入沙漠,但是肯定会和沙漠另外一端的同党联系,让那边的人堵截我们。”
    “有道理。”张孟潭点了点头。他刚刚把车开上了沙漠中的一条模糊的、没有标识的路,这是众多横越沙漠的玩家开辟出来的一条通路,虽然同样坎坷不平,但是在上面驾驶明显的比其他地方平坦一些。“只要我们沿着这条路走,必定会落入对方的埋伏,所以——”
    他把方向盘一扭,汽车颠了几下,再次驶入了起伏不平的沙砾当中。
    接下来的路程险些把刘东华的肠子给颠断了,可是悍马车却在沙漠中显示了良好的性能。从后视镜中望出去,宽大的车轮印记留在起伏不定的黄沙上清晰可辨,刘东华暗想,这样的印记不要说马玉林或者蒙古牧民,就是我也能追踪到啊,不过那些牧民的确未必傻到骑着马到沙漠里追踪越野车的地步,除非我们的车坏在这里,并且他们能提前知道这事。
    张孟潭驾驶着悍马H2在沙漠上狂奔了三个多小时,然后忽然减速了。
    汽车艰难的喘息一阵,停了下来。
    “麻烦了。”张孟潭嘀咕一句,跳了下来。
    “看起来自己是个乌鸦嘴,刚刚想到汽车坏在沙漠里,这不就出事故了?”刘东华一边自责,一边下了车。
    从车上跳下来,他一阵晕眩,险些跌倒在地上,坐在车上几个小时的颠簸如同乘坐一叶小舟行驶在惊涛骇浪中一般,让他有点受不了。
    外面,烈日当空,方圆数百里以内没有一颗可以用来遮阳的树,燥热的空气吸进肺里,似乎就要把体内的水分一下子都掏空一样的感觉,整个沙漠热得像个火炉。
    “怎么了?”刘东华紧张的问,他担心自己和老总会被困在这鸟不生蛋的大沙漠中。
    “横向稳定杆断裂,排气管道也给震断了。另外汽油也不够了,看样子我们必须修理一下才能往前走了。”
    “有配件吗?您会不会修理?”刘东华担心的问道。
    “修理汽车我不成问题,配件么,配件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张孟潭笑了,看样子他一点也不着急。
    “可惜我们没有在那条路上行驶,不然就可以让路过的汽车帮帮我们了。”刘东华这样说的时候,有点怪老总做事太随意了,就算前面的沙漠边缘当真有人截击,我们也应该在路上走得差不多以后再往沙漠里转啊,这样颠来颠去的不仅把人颠了个半死,还把个汽车给颠坏了,这下看你怎么办?
    张孟潭似乎根本就不在意目前的窘境,他什么也没说,爬进车里,打开汽车自带的 GPS导航系统,读出了两个数字,然后跳了下来。
    “你知道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吗?”他问刘东华。
    “不知道。”
    “我来告诉你吧。”他读出了两个经纬度,然后告诉刘东华:“我们需要的是悍马H2的横向稳定杆,排气管,还有六十公升汽油,另外吃的也不多了,你想吃什么?”
    刘东华听他这样说,气不打一处来:他妈的老总是不是脑袋长虫子了?在沙漠腹地想要这些东西,这不是痴人说梦吗?于是他有些赌气的说道:“我想要两份巨无霸的麦当劳汉堡,一份煎饼果子,二十个龙眼包子,一碗刀削面,外加两大瓶冰镇的百事可乐,随便再来点饭后甜点,吃完以后再喝一杯咖啡。”说到这里,他忍不住笑了:“老总,还是等回去以后您请我吧。”
    “没有关系,这里也能请啊。——要这么多你吃得完吗?”老总好像不是在开玩笑。
    “我们还不知道要困多久,就算再多一倍也不嫌多的。”在明晃晃的阳光照射下,刘东华有些焦躁,他在地上踢了几下,细细的沙尘从脚下飞了起来。
    张孟潭似乎没有看出他的不满,抬头看了看天:“要不了多久的,天黑前我们就应该有这些东西了。”
    他拿出早餐:“我们该吃饭了。”
    两个人默默的吃了这顿迟了接近四个小时的早餐,因为心情不好,刘东华只把那袋牛奶喝了。饭后,他到车上检查了一下,发现那几瓶矿泉水在箱子里基本上都已经颠碎,水漏光了,完整的就剩下三瓶了,其他吃的东西看样子也就勉强够一顿晚饭了。——应该节省一点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离开这个鬼地方。
    “东华,给我一瓶矿泉水。”张孟潭在外面叫道。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2

看着张孟潭一口气喝掉半瓶水,刘东华心疼得不得了,他忍了又忍,终于冒出一句:“老总,现在就剩下两瓶矿泉水了。”
    “哦?你为什么不喝?”张孟潭诧异的问他。
    “我们什么时候能离开这里啊?”燥热的天气让刘东华有些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他答非所问的看着远处,心想老总是真的白痴还是假白痴?困在这里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会路过,他倒还装模作样的问我为什么不喝水。就那么一点,我敢喝吗?找死也不是这么找法。——如果没有离开那条路兴许还有获救的机会,
    沙漠中流动的气体造成了一些幻象,远处的沙丘是似乎变成了流质在动。
    “想走的话我们晚上走,不过晚上开车不舒服,还不如等到明早。”张孟潭不像开玩笑,却把刘东华给气乐了,他不想对老总出言不逊,只是暗含讽刺的说了一句:“那现在是不是该睡一会了?”
    “是啊。这几天遇到了太多的麻烦,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
    张孟潭立起身,把帐篷拿了下来,招呼刘东华帮忙,在汽车阴凉的那面支了起来,然后满足的爬了进去:“进来休息吧,这里还凉快点。
    刘东华又好气又好笑,但是烈日当空,的确没有什么地方比帐篷更凉爽了,气闷归气闷,没有必要曝晒在烈日下和自己过不去,于是他把外衣扔进汽车,爬进去躺了下来。
    在帐篷里,张孟潭几次挑起话题想和刘东华聊天,但是刘东华心里正窝火,根本就不想搭理他,老总只好索然无味的独自睡了。
    刘东华汗出如浆,口渴难忍,几次想去拿矿泉水,但是都忍住了。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黄昏时分,刘东华被一阵突如其来的轰鸣马达声音震醒了,一时间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等完全清醒过来以后,他爬出帐篷,立刻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架军用直升飞机在他们的头上盘旋着,飞机形成的负压卷起了大片带着砂土的风暴,汽车旁边,老总正笔直的站立在那里,向飞机打着莫名其妙的手势,飞机盘旋了半周,然后慢慢的在正前方十几米处降落了。
    舱门打开,两个个身穿迷彩服的战士把一个直径大约半米的不锈钢的圆筒推了下来,远远的挑起大拇指向老总打了一个手势,老总握起右拳轻轻的向上举了举,那两个士兵便关上舱门,接着,飞机缓慢的起飞,在空中转了个弯,迅速向南飞去,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整个过程还不超过五分钟,但是这短短的五分钟却给了刘东华一种强有力的震撼,他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还是醒来了。
    刘东华木然的跟在老总的后面来到那个圆筒前面,呆呆的看着老总熟练的打开那个圆筒,变戏法一样把东西从里面一件件的拿了出来:“排气管,横向稳定杆,工具,我的面包、奶酪,十二听冰镇啤酒,你的汉堡,冰镇可乐,龙眼包子,方便刀削面……”
    “老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战友给您带来的?您连电话都没打,怎么就有人知道我们想要什么?您真的神了!”刘东华期期艾艾的问道。他的声音连自己听起来都觉得好像没有睡醒一般,似乎很不真实,
    “你是不是觉得我的神通广大,非常羡慕啊?”张孟潭一边说话,一边低着头整理着手里的东西。
    “岂止是羡慕,简直崇拜得不得了。要是能有这样的本事,让我干什么都可以啊。”刘东华手里拿着大瓶的冰镇可乐咽了一口唾沫。可是等老总抬起头看过来的时候,他却吓了一跳,因为老总的眼睛里似乎包含着无限凄苦的况味。
    “是吗?你还不知道我多羡慕你啊。要是我能重新过上当初那种简单平凡的生活,哪怕只过上一年两年就死了,我也就知足了。”张孟潭回过头看了看缓缓下坠的夕阳。
    “怎么……”刘东华不知道说什么好,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有了当初曾经有过的感觉:老总真的是个很可怜的人。
    “快喝吧,一会就不凉了。”张孟潭回头看了看他,若无其事的笑了。
    
    湛蓝的天上镶嵌着满天的星星,刘东华躺在仍旧有些烫人的沙漠上看着星星,想着心事。自从第一次见到张孟潭的时候,这个冷漠的中年人就不断的让自己吃惊,如今虽然在他的手下已经做了几个月的事,但是对他的了解却仍旧很少,即使知道了他过去的一些经历,他的行为也仿佛云里雾里一般让自己摸不着头脑。到底是什么问题困扰着他?他为什么离开部队?那驾飞机后来找回来了吗?
    “对了,张总,当初您在原始丛林里面是怎么逃出来的?后来是不是又发生了很多事情?”刘东华问道。
    张孟潭拿了几听啤酒和几根火腿肠,还有两根黄瓜坐在了刘东华的旁边:“边喝边给你讲吧,反正今晚我们就要在这里露宿了。”
    他用打开啤酒,大大的喝了一口,然后咯的一声咽了下去,满足的叹了一口气:“上次我给你讲到哪里了?”
    “讲到您埋葬了程高,考虑如何回到部队了。后来那些土著人继续追杀您没有?”
    “哦……”
    张孟潭抬头看了看无垠的星空,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几年前那一场惊心动魄的追杀与逃亡场面似乎又在他的眼前重现了。
    
    那天早上,张孟潭回到程高的墓前,默默的向亲如手足的战友道别,此刻他莫名其妙的希望战友地下有知,能帮助自己突出重围。他知道,如今自己已经陷身在异族的包围圈里,想全身而退几乎等于不可能的事。
    他不想再杀人了,也不想就这样被人杀掉。
    回想昨天逃跑时所了解的山谷中的地形,他知道自己已经被土人追到了绝地,继续等下去,即使不被那些蜂拥而来的土人杀了也要饿死在这里,而回头也是不可能的了,因为那面有上千人想要了自己的性命。如果还能逃出去,那么目前唯一可能的方向就是徒手爬上眼前的断崖,翻过山岭,向正北进发,当然,如果北方也是这个土人部落的势力范围,那就根本没有活路了。
    徒步穿越丛林,也许需要一周的时间,但是此处距离空军基地有多远就不好说了。当时他先是躲避导弹,然后是忙于迫降,最要命的是飞机的导航系统和定位系统都出了毛病,所以他对于目前所处的位置根本就没有什么概念。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2

张孟潭历尽千辛万苦方才爬上那道断崖,回头看时,他简直无法相信自己居然有能力就这样爬上来。
    尽管他的匕首在岩缝中间别断了,衣服撕坏了几处,十根指头也已经伤得鲜血淋漓,但是心情却出奇的好。从地势上看,山谷里面的土人如果想绕过周围的崇山峻岭到前面堵截他的话,起码要走两天才有可能追上他,并且他更顷向于相信那些土人生存的地方属于一个封闭的区域,就是说,前面不太可能有人继续截杀他的,他只要下了这道山岭便如入海的蛟龙,再也不会遇到麻烦了。
    强劲的山风吹动着他的衣衫,打在身上噼啪作响。他向遥远的山谷方向看了一会,那里是一片祥和的气息,丝毫看不出有人类存在的迹象,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他根本就不会相信昨天在那里曾经发生过那么狂暴的杀戮。
    北方,山峦重叠,远接天边,低处的丛林无限的蔓延出去,在远处和群山连在一起,根本就看不到尽头。
    面对前面遥远的路途,张孟潭不免有些心虚气短,但是想到只要坚持下去,不就就能见到亲爱的队伍和可爱的战友时,胸中又升起了无限的希望。
    借助于藤条和树木,到了傍晚的时候,张孟潭终于筋疲力尽的进入了山下的丛林。
    早上立在断崖上往下看的时候,这里几乎是一马平川,但是真正进入其中以后,张孟潭却发现这里原来居然那样可怕。
    热带雨林遮天蔽日,阳光根本就无法照到他站立的地方。丛林中热气蒸腾,让他如同身处蒸笼里面,地上是滑腻的苔藓和地衣以及稀疏的草本植物,潮湿的地上不断的有各种各样不知名的爬虫或者蛇悄然滑过,这里或者那里横七竖八的在树间缠绕着藤条,几乎每往前走一步都要用匕首斩断藤条或者低矮的灌木才能过去。
    他把自己的那把断掉了的匕首插到腰间,拿出了程高的匕首,开始艰难的一边开路一边前行。
    
    七天过去了,闷热潮湿的空气把张孟潭的衣服腐蚀得不成样子,只要稍微在树上挂那么一点,就会撕下一片,热带的蚊蚋毒性很大,他的周身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疙瘩,为了这,他的左眼已经肿得有些睁不开了。
    在这七天的时间里,他翻山越岭,在丛林中穿行,除了睡觉,他不管黑夜还是白天,只要还有一丝力气,就往北方行进。他一边走一边采食树上不知名的野果,在丛林中的第三天还狼吞虎咽的生吃过一条蛇,但是由于营养不良以及过度的劳累,他感到越来越没有力气了。精力正一点一点的泄漏出去却没有任何补充,他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了。
    
    午夜的丛林没有一丝风,闷热的空气和中人欲呕的动植物腐烂气息环绕着昏迷中的张孟潭,处于生死边缘之中,他的眼前恍惚出现了幻觉。他觉得自己慢慢的获得了自由,自由自在的悬浮在空中,在密集的林莽中穿行,游荡中他看到奄奄一息的自己躺在树丛中,身上爬满了蚊虫和蚂蚁。
    “我要回部队去,我要去看我的妈妈。”是谁的声音?他奇怪地看着躺在地下的那个人扩散的瞳孔,这是我吗?我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一条三米多长的蟒蛇缓缓的向他爬了过来,用舌头在他的脸上探了探,也许蟒蛇以为他死掉了,也许它根本就不饿。蟒蛇抬起脑袋,从张孟潭的脖子上面爬了过去。
    冰凉的蟒蛇身体从张孟潭的身上滑过,让他感到很舒服。怎么回事?是蟒蛇?为什么我不害怕?深度昏迷中的张孟潭猛然抽动一下,清醒过来,疑心自己刚刚做了个怪梦,他知道谁也不可能悬在空中看到自己躺在树丛中的样子,况且梦中那样长的蟒蛇足以把自己活活的吞下去了。
    他慢慢的坐了起来,拉住身边的树枝一点点的立起身。看着缠绕在身边那颗老树上的藤条,他忽然想到山洞里面的那个坐像,在那个不知名的坐像身上也缠绕了好多藤条,这是为了什么?我明白了——,他忽然有了一个想法,似乎只要抓住这个想法就能解决好多问题,可是那个想法却好像漂浮在空中,无论如何也无法实实在在的掌握在手里。
    他摇了摇头,不再为了这些问题浪费有限的精力,他艰难的辨认了一下方向,继续往北方缓缓移动。
    又是一个星期,张孟潭依旧迷失在丛林地带。他顽强的往前走,走不动就爬,他一生的追求只体现在一件事上:往北走。
    十几天的苦苦挣扎中,他几乎没有想到过吕佳,那个清纯可爱的女孩子似乎从他的意识中像一股青烟般的消失了,而充斥在脑海里面的却是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记忆的碎片和幻觉交替出现。
    程高和部队的首长不断的陪伴在他的身边鼓励着他,空军飞行学院的教官马行空冷俊的面孔也不断的出现在他的眼前。张孟潭笑了,在内心深处,他一向把这个严厉但是不失慈爱的教官当成自己的父亲,现在恩师已经是学院的副院长了。恍惚中,他又记起了师母亲手为他做的,自己最爱吃的糖醋排骨。
    由于吃了有毒的野果,张孟潭开始全身浮肿了,看着肿胀的四肢,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正在泄气的皮球一般。——必须摆脱目前的困境,或者找到可吃的东西,或者找到队伍。
    飞机失事半个月以来,部队也一定在想方设法的寻找自己,每次想到这些,他的心中都暖烘烘的,甚至已经准备见到战友以后要大哭一场了。
    他依旧用不知名的野果、树叶以及树下的野生菌类充饥,吃东西对他来讲已经成了不得不履行的义务,如果不是因为害怕自己会这样死掉,他绝对不会再吃半点东西。
    蚊虫在他的身上无情的盯咬着,身上腿上的几处咬伤肿块已经扩散到巴掌大小了。
    
    丛林的密度逐渐稀疏了,空气似乎也不再那么潮湿,呛人的动植物腐烂气味也没有那么浓烈了。但是张孟潭根本就没有感觉到这些变化,他已经成了一具几乎没有任何思维的行尸走肉,支持他往前走的动力只有一个:回部队,回到战友身边,回到妈妈的身边。
    太阳斜斜的挂在西方,刺眼的阳光透过稀疏的树林照在几乎赤身裸体的张孟潭身上,他那原本棱角分明的脸此刻肿得像个馒头,身上遍布着密密麻麻的的划伤和肿块,像刚刚从恐怖电影中走出来的厉鬼一般。
    他步履艰难的往前走着,僵尸般漠然的穿过了两条距离不过一米的并行的羊肠小道,继续前行。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2

张孟潭往前走了好一会,忽然间打了个寒战,清醒过来:不对啊,刚才好像看到两条小道,是不是出现了幻觉?不太可能。幻觉会那么真切吗?甚至我的脚踏在上面的感觉都那样清晰。——这样的小道分明是人类留下的,有了人的足迹当然就能找到人,就可以想办法回部队了,只是这次千万不要遇到吃人的部落,不然我就死定了。可是我刚才真的看到小道了吗?
    他呆呆的立住了,用手揉着脑袋想了好久,尽量从记忆的碎片中拼凑出完整的图形:是了,是两条并行的小道,而且两条小道中间好像还有一个半米高的水泥柱,这些分明是人工留下的痕迹。不过很奇怪,按理说,任何地方出现小道的话只应该有一条,可是这里却出现了两条并行的路,不合常规啊,到底是不是我看错了?回去找找。
    他晕晕糊糊的转过身来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极力控制自己保持清醒的意识,他知道自己支持不了多久了,能否回到部队,恐怕就要看自己能否找到那两条记忆中的小道了。——但愿小道实实在在的存在,而不是自己的又一次幻觉。
    那两条小道是确实存在的,不是他的幻觉。
    他步履蹒跚的来到小道附近,正要走到小道中间的那个水泥柱子跟前看个究竟,忽然一声断喝如炸雷般的在不远处响起:“不许动,举起手来!”
    “怎么回事?”张孟潭暗自嘀咕着,有人?我得救了?他一边想,一边无意识的继续往前走,可是一只脚刚刚迈出,耳边就响起一阵枪声:熟悉的95式冲锋枪!子弹打在他的脚边,激起了一阵飞扬的尘土和碎裂的灌木、野草。他木然的站住了,僵硬的回头往右边看去,距离他不到十米的地方有七八个身穿迷彩服的战士正举着冲锋枪瞄准着他。
    激动之下张孟潭险些晕倒,他的眼泪刷的流了下来:“同志……”
    他的声音嘶哑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到了,身子摇摇欲坠,连忙张开双臂保持平衡,然后艰难的向前迈了两步,期待着对方的拥抱,可是又是一声断喝制止了他:“站住,不然开枪了!”
    他迷茫的站住了,不明白自己怎么得罪了这几个战士。
    “你是什么人?”一个看上去像个班长的小伙子向他喝问。
    “海南军区空军某部少校副官张孟潭!”张孟潭提起精神,向对方敬了个军礼。他看了看自己的衣服,不禁哑然失笑:怪不得战士们对他有这么大的戒心,自己现在的样子的确够惨的。
    “张孟潭?”班长有些疑惑的看了看几乎全身赤裸的张孟潭,此刻他的外衣已经不见了,衬衫的袖子撕成了条,下摆也撕开了一大片,前胸的大部分裸露在外面,残存的裤子已经撕得不成样子,裤管不在了,下面悬着的失无法蔽体的长长短短布条,而裸露在外面的身体上面纵横交错着数不清的伤痕。
    他拿出一张纸认真的看了一会,然后问道:“你的证件?”
    张孟潭伸手在衬衫口袋里面掏了掏:“对不起,我在丛林里跋涉了半个月,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弄丢了。”
    班长不再理会他,而是从腰间拿出一个对讲机,开始和什么人通起话来,其余的战士则依然或立或蹲,警惕的端着冲锋枪监视着他。
    张孟潭摇摇欲坠的站在那里有些不耐烦了,就是单纯看看自己的样子,难道这些战士都不明白自己受了多少的苦才找到他们?为什么他们竟然对自己如此冷漠?
    “是!是!对方自称是张孟潭,正要偷越国境线。是!明白!遵命!十分危险,如有反抗,格杀勿论!”
    张孟潭迷迷糊糊的看着那个班长如同一根标枪一般的站得笔直,听他对着对讲机讲话,但是却一点也不明白对方讲的是什么,此刻他忽然想起了程高,如果他也能活到现在,那该有多好啊?……等等,格杀勿论,难道战士们遇到什么危险了?”他本能的四下看了看,同时伸手到腰间去拿自己的手枪。
    “不许动,举起手来!”又是一梭子子弹打在他的脚边。张孟潭茫然的抬头看了看,前面是八张异常冷俊的面孔,没有一丝温情。
    “怎么……”他想问什么,但是从对面战士的眼神里他看到了一种强烈的敌视,于是住了口,听话的举起了双手。
    “缴了他的械!”班长向两个战士发出命令。
    其他六个人原地散开,形成一个扇形包围圈,战士们单膝跪地,黑洞洞的枪口依然指着他,张孟潭明白,在这样交叉火力的包围之下,自己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逃脱。
    两个战士小心的从左右两侧向他接近,黑洞洞的枪口上面是更加冷俊的眼睛。他的心颤抖了。
    “同志……”他试图向其中的一个战士说点什么,可是对方却忽然发怒了:“谁是你的同志?叛徒!”
    那个战士冷不防挥起钢制枪托,猛的向他的脸上砸了过来。
    张孟潭本能的伸手一拦,他只需轻轻一拨,然后右手一叫劲就能把冲锋枪夺过来,可是他对自己的能力估计得太高了,平时举手之间就能办到的事情今天居然无法实现,他的手还未能伸出,枪托就已经砸到了他的脸上,该死的丛林已经耗尽了他的每一丝力气。
    张孟潭的双手绝望的向上扬了一下,仰天跌倒。另外一个战士一脚踩住了他的脖子,冰冷的枪口顶住了他的额头:“动一动就打死你!”
    张孟潭变得有些狂躁了,但是理智告诉他不可轻举妄动,他明白自己和这些战士之间一定是产生了什么误会,不然他们不会这样粗暴的对待自己。
    他听话的躺在地上,任凭那两个战士搜走了他的手枪和两把匕首,然后双手被拉到身后铐上了手铐,接下来对方像抓小鸡一样的把他提了起来。
    “为什么他们说我是叛徒?”他正要问,那个班长再一次开始用对讲机通话了。
    “报告首长,我们已经抓到叛逃分子张孟潭。是!明白!马上押回指挥部!”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2

“报告首长,我们已经抓到叛逃分子张孟潭。是!明白!马上押回指挥部!”
  叛逃分子?张孟潭蒙了,他彻底清醒了,为什么他们说自己是叛逃分子?对了,刚才那个班长好像说自己要偷越国境线什么的,难道这里居然是边境?难怪这里会有两条小道,那一定是两国的巡逻队分别在自己的领土上留下来的。——这边是我们的国土,可是我刚刚是从那边过来的呀,莫非自己真的驾机跑到了国外?他的脑袋嗡的一声似乎大了一圈,情急之下,一头栽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冰冷的清水淋到张孟潭的脸上,他缓缓的醒了过来。
  “水!”他动了动满是口疮的嘴唇,艰难的伸出舌头舔了舔:“给我点水。”此刻,他的声音嘶哑到连自己听了都觉得陌生了。
  一个战士本来拿着军用水壶往他的脸上淋水,听到这话,立刻把水壶转到一边,任凭清凉的水洒落到旁边的地上,溅起污浊的水花。
  张孟潭艰难的挪动了一下,把嘴凑了过去,可是那个战士却把水壶拿得更远了。
  张孟潭惊愕的看着如此宝贵的水就这样白白的渗入地下,于是艰难的抬头看了看那个战士。对方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此刻正用一种憎恶的眼光看着他,仿佛躺在地上的是一堆让人恶心到家了的垃圾。
  “立正!”班长向那个战士喊了一句,战士的身子一挺,连忙保持了立正的姿势。
  班长瞪了他一眼,拿出自己的水壶来到张孟潭的身边,扶他坐了起来,打开水壶递了过来。
  张孟潭的双手铐在身后,只能仰头接着水壶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他太急切了,以至于水不断的呛进他的气管,他剧烈的咳着,似乎要把自己的肺都咳出来,尽管如此,他依旧贪婪的把剩下的半壶水喝了个精光。
  在过去的半个月,他喝不到一口干净的水,渴了只能找个低洼的地方去喝那些满是孑孓的、肮脏得发臭的积水,为了这,肠胃的绞痛一直折磨着他。
  班长看着他贪婪的样子,似乎有些不忍,想了想,便从衣袋里拿出一大块巧克力,打开包装递了过来。
  张孟潭感激的看了看班长,连谢字都来不及说,三两下就狼吞虎咽的把那块巧克力吃了下去。
  “走吧。”班长看着张孟潭的眼睛:“不要耍花招。”
  张孟潭苦笑了一下,心想你要是知道我多么希望见到你们,就不能担心我会跑掉了。
  
  边防前哨指挥部坐落在一公里以外的一个山坳中,高高的围墙,厚重的铁门,高高的岗楼,冷酷的枪眼,这些在张孟潭看来都显得有点不真实。
  张孟潭眯着红肿的眼睛看了看迎接他的指挥官,这是一个年轻的上尉连长。
  “请你尽快联系空军某部基地,我想和他们讲话。”张孟潭有些恼怒的对那个上尉说道。可是对方似乎根本就没有听到,他只是简单的问了一下自己的部下,检查了一下张孟潭随身携带的东西,记录了武器的编号,然后抬头看了看他:“您的情况我们早已向上级汇报了,现在请您先休息一下。”
  张孟潭的心忽然冷了下来,对方根本就不在意自己拥有的少校军衔,并且从那种公事公办的态度中他觉出了事情的严重性,自己遇到的恐怕已经不是小小的误会,而是天大的麻烦了。
  
  半个小时以后,一架军用直升飞机在指挥部的空地上降落,八名荷枪实弹的士兵在一个空军军官的带领下来到指挥部,简单的履行过交接手续以后,跟在连长的身后来到了关押张孟潭的牢房。
  酣睡中的张孟潭被铁锁的撞击声惊醒,一时间搞不清楚自己究竟身在何处,等到他遇到十几道愤怒的目光的时候,才彻底清醒过来。
  
  海口市郊的海南军区某部停机坪上,一架直升飞机缓缓降落。舱门开处,一个年过半百的少将军官急匆匆的走了下来,他全然不顾飞机螺旋桨带起来的强劲旋风,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弯着腰一路小跑的离开飞机,而是依旧昂首挺胸,迈着坚定的步伐向百米外的一座大楼走了过去。
  老人身高一米七十上下,身板挺拔,剑眉星目,嘴上有一道刀疤,看上去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我要见张孟潭!”在办公室里,老人对着一个少校军官命令道。
  “您老不要着急,先坐下喝杯茶,我们慢慢再说好不好?”少校陪笑道。
  “混帐,我是来喝茶的吗?”老人发怒了。
  少校涨红了脸,有些不知所措。早就听说解放军空军第一飞行学院副院长马行空是个性情刚烈的老将,却没有想到居然如此不讲道理。
  “我说老马,多年不见,你怎么还是这样的火爆脾气?”
  门外有人大笑着走了进来。
  “中队长!您……,您怎么也在这里?”马行空激动的站了起来。
  来者是海南军区政治部主任杨国东。
  “听说老马要发飚,我敢不来吗?”杨国东哈哈大笑。
  杨国东的年纪在六十上下,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论身材,似乎比马行空高了有半个头,体形微胖,看上去像个行政干部,却无论如何也无法让人想到此人当初乃是空军的一位叱咤风云的猛将。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在那场举世闻名的对越自卫还击战当中,马行空是杨国东手下的一个优秀飞行员,而杨国东当时则是一个响当当的王牌飞行中队长。
  1979年的2月17日凌晨,我军从东西两个方向先后发起对越攻击,为了配合地面部队作战,歼击航空兵大量出动,不间断地在国境线上空巡逻警戒。自卫还击作战第一天,空军歼击航空部队就出动飞机一百多批数百架次进行警戒巡逻,形成了多方向、多层次的空中对地掩护态势。
  在这场举世瞩目的战争中,马行空带领的歼7飞行中队却根本就不在战场上,在遥远的北方,他们有更重要的任务。
  当时,我军大部分的精锐部队主要部署在北方的边境附近,因为当时真正紧张的是中苏边境地区,相对而言,越南战场虽然打得火爆异常,可是真正扣人心弦的战场却在中苏边境。
  当时中苏边境居民几乎转移一空,生产生活全部陷入停顿。在中苏交恶的60、70年代,苏军在中苏中蒙边境地区陈兵百万,苏军驻远东和外蒙的摩托化步兵师的战术训练大纲核心内容之一即是以北京为突袭目标,一旦发生战争,苏联政府要求他们每日前进50-70公里。
  面对这样的压力,我方当然不能掉以轻心,一旦和苏联产生正面冲突,战争的重点将立即发生根本性的转移。
  中国对越作战从一开始就反复申明是边界反击战,这应该算是向苏联表明绝无占领越南之意。后来,我军攻下凉山以后立即撤兵,苏联依旧按兵不动,所以中苏之间最终也没有爆发假想中的战争。
  战争结束以后,杨国东继续留在部队,而马行空则进入空军政治学院学习,毕业后到空军第一飞行学院任教至今。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2

尽管大家都已经年过半百,杨国东也已经是海南军区举足轻重的人物,但是在马行空的内心深处,对方仍旧是那个让人敬畏的王牌飞行中队长,一个空军中的传奇人物。
  “我也是为了张孟潭来的。”在一间小会客室里,杨国东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神色黯然的看着自己的老下级:“你培养的好学生啊。”
  换了别人这样讲,马行空一定会大发雷霆,可是他却不能不买中队长的帐,况且对方的语气里并没有埋怨的意思,听上去只是在平淡的叙述一件事情而已。
  “张孟潭叛逃的事情是真的吗?”马行空拧起眉头问道。
  “这个问题太复杂了。”杨国东一边心事重重的说,一边放下茶杯,按了一下茶几上的按钮,一个文员应声而入。
  “去把张孟潭的资料拿过来。”杨国东吩咐道。
  “不管你拿出什么给我看,我都不相信我的学生会驾机叛逃。”马行空的脖子一拧,赌气般的说道。
  “我说老马呀,你怎么还是这样的火爆脾气?要冷静啊。这次请你来是因为你对张孟潭比较了解,军区领导希望你能从中找到突破口,所以,关于他的问题,你不要意气用事。先看看这些资料,然后我们再谈。”他接过文员递过来的一个厚厚的,上面盖着鲜红的“绝密”章的档案袋,放到了马行空的面前。
  马行空接过那个档案袋,从里面拿出一本厚厚的打印资料,皱着眉头看了起来。
  一个小时过去了,马行空依旧埋头研究着那份几百页的资料,他的眉头越皱越紧,而杨国东也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在房间里紧张的踱着步,一根接一根的吸着卷烟。
  两个小时过去了,马行空依旧在研究着资料,杨国东则坐在沙发上向后仰着,有些焦躁的用手捏着自己的太阳穴。
  终于,马行空面色苍白的抬起了头:“怎么会这样?”
  “我也不明白怎么会这样。现在你对整个事件了解得比较清楚了,我想问一下,你是怎么看这件事情的?”杨国东的语气中带有几分无奈。
  马行空没有回答他的话,却忽然抬起了头:“中队长,据我所知,这类案子不需要你亲自过问的,难道……”
  “行空啊,你说得对,我的工作本来和这类事情不沾边的,可是军区领导特别重视这个案件,所以让我来这里坐镇,还特意把你请过来和我一起商讨啊。我们必须慎之又慎,你知道飞机丢失对于我们意味着什么。”
  马行空打了个冷战,他知道,如果那驾飞机被其他国家拿到,就等于全方位的了解了我军该类飞行器的发展方向以及研究进程,由此导致最直接的结果就是我军科研机构必须重新修正原有的研究方向,从而影响到整个空军未来发展的进程,这个责任是任何个人都负不起的。
  马行空的五个手指像弹钢琴一般在桌子上下意识的动着,一句话也没有讲。他心乱如麻:这个张孟潭是怎么搞的,居然捅出了这么大的漏子?这种事情丢脸事小,可是你怎么向国家和人民交代吗!单从那份档案资料和证词看,他的叛国行径已经是铁证如山了。可是已经没有翻案的可能了,为什么军委还要让自己来协助调查?莫非里面还有其他的隐情?
  在他记忆里,张孟潭一直是个性情开朗、学习勤奋、积极要求上进的好学生,这个孩子为人厚道而耿直,对党,对国家有深厚的感情,没有任何复杂的海外关系。在空军第一飞行学院学习的时候,他曾经担任过学生会主席,毕业以前就已经成了预备党员。——这样优秀的青年怎么会驾机叛逃?
  这个学生的学习能力、分析能力以及身体素质曾经让他这个老教师叹为观止,记得有一次在他讲授的案例课堂上,张孟潭在讲台上做战例分析的时候表现得出乎任何人的预料,当时他那种清晰的思维,冷静而执着的态度,尤其是他设计的那种接近疯狂但是又不失理性的攻击方式甚至让这个久经沙场的老战士都有些心惊:换了战争年代,这个小伙子如果不是一开始就因为自己的疯狂而丢掉性命,那他一定会成为一个传奇人物,会成为军界一颗耀眼的明星,这个学生让他想起了二战时期的日本海军上将山本五十六。
  从此以后,他对这个小伙子处处留心,时时照顾。当时,马行空几乎是怀着一种神圣的义务感来培养这个难得的好学生,他知道,中国需要这样的人才,更需要像他一样的前辈把他们指引到正路上去。
  在毕业酒会上,马院长特别语重心长的嘱咐张孟潭:“现代战争更多是比战术,比能力,比协作精神,不是游击战争中崇尚的那种个人英雄时代了,孟潭,你需要学习的东西还多,到了部队上好好锻炼自己,遇事要三思而后行啊。”
  张孟潭哽咽着向院长敬礼,庄严的向恩师保证,一定会牢记他的教诲。几年的学习过程中他深得乃师真传,混合着一种敬畏和爱戴的心情,他已经把恩师当成了自己的父亲一样尊重了。
  可是短短几年过去,师生二人居然要在军事法庭上相见了。
  马行空的眼睛有些湿润了:“妈的,这个小兔崽子怎么这么不争气?”他恨不得立刻见到张孟潭,狠狠的打他几个耳光。
  “也许……你的学生没有撒谎。”杨国东目光炯炯的看着马行空。
  “当真?”马行空的身子一震:“你们用过测谎仪?”
  “是的。根据测试结果分析,他没有撒谎。”
  “哦……,”马行空露出一丝喜色,但是随即神色凝重起来:“中队长,我不得不提醒您,我这个学生拥有足够的心理素质骗过测谎仪。”马行空的表情十分复杂,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他不能违背这个信条。
  “这个我们也考虑到了。我们对他反复审问了半个多月,可是他交代的所有问题居然都丝丝入扣,前后没有任何矛盾,没有任何疑点。你知道的,他的供词哪怕有一丝一毫不合理之处都可能把所有的事情推翻,可是经过反复的测试与研究分析,我们的专家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理论上讲,张孟潭在任何事情上都没有撒谎,但是实际上要证明他没有欺骗组织就必须找到那驾飞机的下落,否则我们只能以叛国罪论处张孟潭,同时也必须以谋杀程高的罪名起诉他。”杨国东似乎在讲着连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的一个悖论。
  “你的意思是说,即使他没有撒谎,如果找不到飞机的话也要以叛国罪论处?”马行空焦急的看着老上级。
  “恐怕是的。”杨国东的脸上带着一种无奈。
  “既然是叛逃,他又何必回来?”马行空有些不服。
  “说归说,可是如果换了你当法官,你会怎么判决?”
  马行空摇了摇头,他也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一枪崩了这个学生。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2

资料上说他是在边境上被抓的。”仿佛是因为不愿意设想这样的结局,马行空转移了话题。
    “是啊。半个多月前,边防战士在中缅边境抓住了他,当时他正要越过边境线。根据他的交待,他原本是从缅甸那面过来的,因为在闷热潮湿的丛林里跋涉了半个月,身体状况极差,脑筋也不太灵光,越过国境线走了一段以后,他想返回到那里看一下是否可以找到人,就这样被我们抓住了。”
    “在他被捕的地点做过实地勘查吗?”
    “我们请了最棒的专家勘查过了,从地上留下的痕迹看,两行脚印,一行从边境对面过来,往前大约走了五百米的样子,然后停下来,接着又转了回去,一直到逮捕他的地点,这个他说的的确没错。”杨国东的语气中流露出些许的困惑,因为这问题看似简单,但是一旦认定张孟潭是从缅甸方面过来的,那么其他事情就极有可能是真的了。
    “从资料上看,关于飞机的事情他交待得也有些牵强啊。”马行空黯然点着了一枝香烟。
    “是啊,疑点太多了。他声称试飞的时候飞机出了故障,等排除故障以后,由于仪表失灵,他不知道身处何地,而且根本就无法和地面联系,飞机也无法转向。地面部队发现他要驾机越过边境线,在下达最后通牒无效的情况下连发三枚导弹,老弟,三枚红旗15啊,可是可是你的学生居然全躲了过去,顺利穿越国境线,而后忽然在雷达上消失了。妈的,我真想发给他一枚勋章,——人才啊!”杨国东摇了摇头,他的语气中有感叹,更有惋惜。
     “你说消失了是什么意思?”马行空问道。
    “消失了就是消失了,我们从雷达上搜不到他的信号。”
    资料上虽然说张孟潭和程高驾机潜逃,在边境躲避开我方的导弹和雷达,但是却没有说得如此详细,只听得马行空目瞪口呆,他太了解红旗15的威力了,三枚导弹近距离连发,神仙也躲不过去啊。理论上讲,此刻命中率接近99.99%,就是说,张孟潭只有万分之一的逃生几率,可是在实际操作中,所谓的万分之一逃生几率其实就等于不可能。
    “张孟潭和程高驾机穿越国境线,缅甸军方有什么表示吗?难道他们的雷达没有监控到?”马行空的神情中带着一丝困惑。
    “直到今天,缅甸军方对此事似乎仍旧一无所知,就是说,你的学生不仅愚弄了我们,还同时愚弄了缅甸军方。”
    “我们有没有可能和他们联系一下,就这一事件找到可行的解决方法?”马行空这样问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是行不通的。
    “怎么可能?我们进行的是秘密试验,虽然距离缅甸比较近,但是根本就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当真和他们联系恐怕立刻就要惹起国际争端,你也知道,妈的美国人唯恐抓不到我们的把柄。”杨国东的语气十分沉重。
    “已经一个多月了,有没有可能那驾飞机被缅甸人找到?”
    “可能性非常小,如果被他们发现,这样大的事情就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看起来飞机还藏在缅甸境内的某处。——其实我最担心的不是被缅甸人找到,他们找到了,毕竟我们还有回旋的余地,可是万一美国人介入的话,我们的麻烦就大了。01年的撞机事件他们吃了个哑巴亏,满肚子的火气正没有地方撒,当真抓住我们的把柄,我们的麻烦就大了。”杨国东似乎忽然老了十岁。
    “中队长,您不要着急,应该有办法的。——您没有让张孟潭在地图上标记出他迫降的位置吗?”
    “我们拥有的缅甸地图分辨率太低,根本就无法找到准确降落地点啊。”
    “没有想办法用高空侦察机……”马行空说到这里忽然停了下来。
    杨国东笑了:“我们一直反对美国人在我们这里搞间谍侦察,怎么可以用同样的方式去窃取邻国的机密?卫星、间谍飞机我们都不能用啊。换句话,即使我们当真用了高空侦察机,因为美国人的技术比我们高,万一被他们发觉,我们不就弄巧成拙了吗?”
    “事急从权,无论如何我们要找回那驾飞机,不然麻烦就大了。”马行空有些发急了。
    “我说老马,你不要急啊。七十年代我们曾经打下一架美国U2侦察机,幸运的是那驾飞机先侦察了越南和缅甸,飞机上几乎有缅甸国土的全部航片,我们已经给军委打了报告要求秘密调用该项资料,军委同意了我们的请求,从昨天开始,你的学生就已经在航片上查找了,估计到今天晚上应该能找到那驾飞机。”杨国东的语气并不是很乐观,这一点马行空也听出来了。
    “怎么,您的意思是说,他未必找得出来?”
    “谁知道?凭直觉,我认为问题没有那么容易解决,你的学生不简单哪!”
    “………………”马行空无言以对。
    “对了,有一件事情很有意思。你的学生似乎喜欢过一个叫吕佳的女孩子,那个吕佳是个大学毕业生,一直在他们的机场做文秘工作,可是最近忽然打定主意闹着复员,离开了部队,同时到处打听张孟潭的下落,后来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知道张孟潭关押在这里,于是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每天都要求见张孟潭。她总是带了自己做的饭菜,不论遇到什么人都要求给张孟潭带进去,虽然每次都遭到拒绝,可是她却一直坚持这样做,从来也没有气馁过。”
    马行空有些哭笑不得:“想不到这小子还真的艳福不浅,可是关于张孟潭的事情应该属于绝密事件,连我都是今天上午才知道,她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到这样的信息?”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3

“是非常奇怪啊,为了这事,我们专门成立过一个调查组,可是调查结果却出乎任何人的预料,那个吕佳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得知这个消息,她能找到这里纯属误打误撞。”
    “误打误撞?你也相信这样的事?”马行空摇了摇头。
    “谁都这样说,可是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发生了,我们能怎么办?只能敷衍她一下,暂时安排她住进招待所,等事情有了结果以后再说。——也许她会帮我们找到一点线索也说不定啊。”
    “有关张孟潭叛逃的消息,他的家属知道吗?”
    “张孟潭的父亲早年去世了,只有一个母亲,目前还没有告诉她,我们打算调查结果出来以后再考虑这件事。”
    他们两个忽然沉默下来。
    马行空有些焦躁的往窗外望去,已经是初冬了,可是海口的天气还是很热,热得让这个北方汉子有些不习惯。
    寂静中,电话铃声忽然响了起来,杨国东拿起电话,神色凝重的简单对答了几句,放下了电话。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整个缅甸地图都检查过了,张孟潭没有找到迫降的位置。”
    “什么?”马行空站了起来:“是不是他检查得太草率了?那么大的国土居然只用了两天?”
    “两天已经足够了,要检查的只是丛林地带,缅甸国土的森林覆盖率不到百分之七。”杨国东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是不是他降落的地点不在缅甸?也许在越南或者……”
    “下一步他将继续搜索越南的航片。——如果他交代的是事实,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偏差,换言之,如果他交代的不是事实,即使我们把迫降地点的航片摆到他的面前,他也不会指认啊。”
    “连长,您的意思是说,张孟潭叛国的事情已经是铁定的事实了?”
    “老马,你不要太激动,我知道他是你的得意门生,可是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能救他的人只有他自己,既然张孟潭不和我们合作,恐怕……”
    “我了解他,他一定不是你想的那种人!”马行空激动的站了起来,急匆匆的在办公室里面踱着步。“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保住他的性命了?要知道,这可是百年都难得一见的人才啊。”
    “如果不能和我们站在同一阵线上,他的能力越强,对我们的威胁就会越大。”杨国东冷静的看着自己的老部下。
    “我想见他一面。”马行空坚定的看着老连长。
    杨国东看着马行空,良久方才点了点头:“我们知道你们师生之间的情谊,或许能从你这里打开一个缺口也说不定。——你知道,我们请了国家安全部们的专家和我们一起分析了所有的审讯录像,分析了整个测谎过程,几乎找不到半点破绽。唉,这小子讲的如果不是真的,那他就是一个天字第一号的撒谎高手了。”
    
    
    
    
    第十二章 亲密爱人
    
    
    张孟潭终于彻底明白自己的处境了。
    当他得知自己当初试飞的时候把飞机开到了缅甸境内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惹了大麻烦了,想当然边防战士差不多应该人手一张自己的通缉照片,怪道当时自己一报出姓名的时候就遭到如此厉害的冷遇,换了自己遇到一个叛逃分子,说不定会一拳把他送回老家。
    于是,他一再向审讯他的首长声称自己和程高不是驾机叛逃。
    然而,飞机到哪里去了?这才是目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张孟潭交代了出事前后的每一个细节,他躲避开三枚导弹的袭击,然后陷入半昏迷状态。——半昏迷状态大概有多久?——不记得了,大概几秒钟吧,如果时间长了飞机肯定要坠毁,当时是手动驾驶啊。
    往前飞了多远?——好像不远,我也担心飞出国境,毕竟当时距离国境线很近。
    如果把航片放的你的面前,那么迫降地点现在你能认出来吗?——一定能的。
    你说是那些土人无缘无故的杀了程高,然后还要追杀你?——是的……
    ……………………………………………………
    对待这些细致的盘问,张孟潭非常积极的配合,他只希望部队能给他一次机会,让他重返缅甸,找回那驾飞机,以此赎回自己的罪过。
    “我可以一个人返回缅甸,我一定可以找回那驾飞机。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糊里糊涂的跑到了国外。”张孟潭急切的向审讯官员保证。
    然而面对这样的问题,审讯者采取了高度的沉默状态。
    其时张孟潭自己也明白,这样的要求几乎没有任何实现的可能。审讯他的人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对方想的是什么他太了解了。
    让你去?如果你真的是叛逃分子,岂不是纵虎归山?退一步,就算你说的是实话,可是让你潜入缅甸,一旦引起国际纠纷,谁来承担责任?你承担,你的肩膀有那么宽吗?
    终于,在他被捕半个月以后,审讯人员用小车推来了一大堆档案袋:“这些都是绝密文件,其中包括缅甸和越南全部国土的航片,分门别类已经排列好了。你从临沧空军基地起飞开始在照片上做出标记,把你的飞行轨迹标出来,最后找出飞机的降落地点。”
    “是,长官!”张孟潭干脆的敬了个军礼。
    经过半个月的调养,他的身体基本上已经恢复了,虽然在这半个月的审讯过程中他经历了很多精神上的痛苦,但是却没有任何怨言,如今眼看着就可以解决问题了,他的心情出奇的好。
    张孟潭兴致勃勃的在一系列的航片上标记着,他想,最多一个小时的功夫就能找到飞机降落的准确位置,因为他对迫降地点地形地貌的印象实在太深了。
    他把航片一张张的看了过去:飞机起飞地点,在这里发现改为自动控制,这里发现自动控制系统出了问题,再往前……
    他沿着一条坚定的路线在众多的航片中前进:这里开始换成手动控制,是了,这里已经偏离预定航道很远了,前面就是边境,怪不得部队会对我们下最后通谍,可惜当时通讯系统也出了问题。
    这里……,对,这里开始手动控制也出了故障,飞机根本就无法转向,只能照直往前飞。……早知道离边境那么近,在这里迫降不就免去很多麻烦了?
    他继续往前找。——这里遭遇了第一枚导弹,往前——第二枚导弹从侧面袭击,我是如此避开的,然后,第三枚……
    张孟潭有些得意的标记着规避导弹的位置,心想能够连续避开三枚导弹的除了自己以外还会不会还有第二人?
    可是,就在他暗自得意的时候,他的手指却忽然在航片上停了下来,冷汗刷的一声从全身的各处毛孔冒了出来,他险些坐到地上,因为他发现接下来的地势地貌是他自己根本就不曾见过的。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3

不会啊,我记得躲避第三枚导弹的时候大脑的确是产生了一阵子的晕眩,可是好像时间不长就恢复神智了,怎么我居然会对这里的地形一点印象也没有?
    他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把方圆几百公里的面积都搜索到了,可是依旧不见迫降的那个山谷。邪门了!
    张孟潭彻底傻了:找不到迫降地点只有一个解释,就是自己在规避导弹时,飞机动作过于猛烈,造成大脑的瞬间缺氧,因而进入了昏迷状态。可是好像当时并没有失去意识啊,如果当真昏过去的话,那么到底昏迷了多久?在昏迷的过程中驾机飞过了多少路程才恢复了神智?在昏迷状态下自己居然没从空中掉下来,这实在是有点不可思议。
    
    “也许……”
    在清冷干燥的大沙漠上,刘东华忽然坐了起来,打断了老总对往事的叙述。
    “怎么?”张孟潭本来就坐着,听刘东华如此一说,不免充满希冀的转过头来,夜色中,他的眼睛像野狼一样发出熠熠的光芒。
    “不知道我说得对不对,也许您在那一瞬间进入了另外一个空间,也许是进入了另外的一个时间。——您不是说在导弹袭击您以前曾经遇到过莫名其妙的雷电吗?然后您躲避了三枚导弹,您自己也说,能够连续规避三枚导弹的恐怕整个空军战士也找不出来第二个了。”
    张孟潭的眼睛闪烁着让人捉摸不定的光芒,刘东华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仍旧顺着自己的思路往下说。
    “按照我的推理,您驾驶的飞机本来是躲不开第三枚导弹的,但是就在导弹即将击中的那一刹那却进入了另外的空间或者时间,接下来您和程高遇到的事情就可以顺利成章的解释清楚了。换言之,如果您进入的是另外一个时间,那么现在您找到那个地点的时候,程高的墓穴可能已经成为古墓了,不过可能性不大,因为几百年的时间,那里的地貌不会有那么大的变化,所以,您入的应该是另外一个空间。类似武侠小说中提到的‘瞬间移动大法’,您迫降的地点可能是东南亚,可能是南美洲或者其他任何地方,因此在您遭到袭击的地点搜寻飞机是绝对不可能的,当然搜遍全球也是不可能的,那么要想重新进入,您大概还需要一次雷电或者导弹袭击什么的……”
    “住嘴!”
    刘东华只顾兴奋的讲自己的论调,却没有注意到老总的心情,直到对方猛然站起来的时候才诧异的住了嘴。
    夜色中,张孟潭面色惨白得像一个僵尸一般惊惧的看着自己的部下,他颤抖得如同风中的树叶,像个迷路的孩子一样无助的立在那里。
    “您怎么了?”刘东华也害怕了,他不知道老总怎么会忽然变成这样,很久以前以为老总精神上有问题的想法又出现了,他本能的退了一步。
    “没……没……,没有……什么……”
    张孟潭的身子依旧剧烈的颤抖着,他勉强控制住情绪,慢慢的坐了下来,机械的举起手里的那罐啤酒一口气喝了下去。
    “东华,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简直把我给吓住了。”他干笑了两声,声音像夜枭一样让刘东华听了以后觉得浑身发冷。
    “就算当真像你说的一样,可是部队首长可能相信这样的解释吗?”张孟潭稍稍平静了一点,反问道。
    刘东华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当然不可能。”
    “所以,当时我觉得自己落入了一个天大的陷阱,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这个陷阱是什么人设置的,换言之,这个陷阱的设计者也许根本就是我们所不能了解的一种存在,因为人类根本就没有能力设置这样的圈套。”张孟潭的声音兀自发抖。听他说到这里,刘东华忽然明白了在去往敖鲁古雅乡的路上,老总打了那个司机以后,两个人在夜色下一边喝酒一边说的那些话的含义了。怪不得刚才他对自己的话反应会那么强烈,其实内心深处他也在在怀疑自己是否陷入了一种无法解释的怪异境地。
    刘东华胆战心惊的往天上看了看,深蓝的夜空中无数的星星在悄悄的眨着眼睛,似乎在夜空的深处蕴藏了无穷无尽的秘密。
    “那后来您是怎么逃脱部队的制裁的?”为了转移话题,刘东华这样问道。
    “逃脱?你以为我当了逃兵?”张孟潭苦笑一下摇了摇头,继续讲了下去。
    
    那个下午,张孟潭细心的翻便了整个缅甸所有的山谷森林地带,也没有找到飞机迫降地点。晚上,他又开始不眠不休的搜索越南的航片,可是仍旧没有任何结果,两天下来,他彻底绝望了。
    本来张孟潭以为只要拿到航片,自己就可以轻易指出飞机迫降的山谷,到时候就算上级不同意,他自信也有能力找机会偷渡过去,把飞机开回来。找回飞机,即使因为触犯军法被枪毙了也死得值个,可是如今他找遍了整个缅甸和越南的国土也没有找到那个地方,他知道这下麻烦大了。
    就在他等待审判的时候,张孟潭意外的见到了恩师马行空。
    马行空的心情是复杂的。平心而论,他不相信自己的得意门生会做出叛逃一类的勾当,可是事实铁证如山不容辩驳。
    他看过了张孟潭做出标记的航片,在中队长的指点下,他知道,三枚导弹袭击的地点张孟潭标记得比较准确,可是躲避开第三枚导弹以后就没有任何标记了,因为张孟潭根本就没有标出或者说没有找到他信誓旦旦保证过的降落地点。
    张孟潭在老师的面前几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知道自己的日子已经不多了。能做的都做了,等待自己的是早已注定的审判结局,他根本就无法摆脱叛逃的罪名,而母亲也将不得不终生为他背负这样的耻辱了。最后的时刻到来以前还能见到母亲一面吗?还有吕佳?
    张孟潭的心忽的颤了一下:丛林逃亡一直到现在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可是居然没有想起过曾经让自己朝思暮想的吕佳,他的心里有一种隐隐的痛:就要被枪毙了,我还没有真正爱过……
    “孟潭,你把飞机交出来吧,这样还能保住性命。”
    马行空的声音嘶哑了,在他的眼里,张孟潭依旧是那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依旧是那个被自己当成儿子一样爱护的军校高才生,他不想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对方走上绝路。
    可是张孟潭脸上表现出来的那种极端的绝望与无助让他的心隐隐作痛:这孩子我太了解了,他怎么可能叛国?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3

“院长,我真的找不到那个地点了,您……怎么也不相信我……”他的声音哽咽起来。
    “明天就要审判了。”马行空的声音忽然变得苍老起来,他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得意门生就这样毫无价值的送了性命。
    “审判不审判都是一个结果。”张孟潭的声音仿佛是从远方漂了过来。
    “吃点东西吧。”马行空打开随身带来的一个袋子,从里面拿出了两个饭盒,张孟潭打开了,一盒是米饭,另外一盒是糖醋排骨。
    “谢谢老师,难为您还记得我喜欢吃糖醋排骨。”他不想让老师为了自己难过,于是转移了话题,很勉强的笑了。
    学生时代的张孟潭因为家境贫寒,曾经多次得到过恩师的资助,遇到节假日,老师总是把他带回自己的家,他就像呵护一棵小树一样照顾着这个学生,而当时张孟潭最喜欢吃的就是师母做的糖醋排骨。
    “难道别人就不知道你喜欢吃糖醋排骨么?”恩师的声音似乎暗藏着什么。
    “别人?”张孟潭想起了母亲,想起了那些朝夕相处的战友,想起了程高,于是心里又是一阵撕裂般的疼痛。
    “我遇到了吕佳,她托我转给你的。已经半个多月了,她每天都守在驻地,每到吃饭的时候就缠着她见到的任何一个军官,要求把自己亲手做的饭菜给你稍进来。”
    “吕佳……”张孟潭感慨万千,他做梦也想不到吕佳还记得自己,更想不到此时此刻她会出现在这里。如今自己沦落到如此地步,居然还能受到她如此热烈的眷顾,只可惜我没有办法和她终生厮守了。
    接待室里面的几台摄像机上的指示灯一闪一闪的,从各个角度拍下了张孟潭的每一丝每一毫的表情变化以及每一个动作,而张孟潭看上去却对此一无所知。
    “孟潭,你慢慢吃吧,我走了。明天……我们就不是师生了。”马行空的声音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他无法想象自己在法庭上如何面对这个被指控为叛逃分子的学生,因为他一直都像疼爱自己的儿子一样的疼爱着这个学生。
    张孟潭把脸埋在那盒菜上面,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伤心的哭了起来。
    马行空摇了摇头,黯然神伤的退了出去。
    
    海口空军基地117号主楼三层的一个房间里,十几个人在紧张的工作,灯光几乎整夜都亮着。
    凌晨,一个矮胖秃顶的中年男人疲倦的从三个监视器中间抬起了头,他招呼房间里的其他几位军官:“大家休息一会吧,九点钟还要参加审判。”
    他拨通了杨国东的私人电话:“杨政委吗?我是刘小妹。分析结果出来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张孟潭在说谎。”
    
    军事法庭设在空军基地103号主楼的一层,那里根本就不像张孟潭想象的那么戒备森严,卫兵甚至连手铐脚镣都没有给他戴。
    103号主楼的外面有一队荷枪实弹的卫兵,附近还有几个游动哨,门口有四名战士守护,会议室内,分散在周边的还有七八个手握冲锋枪的警卫。
    张孟潭本能的构想着在这种情况下自己是否有可能手无寸铁的逃脱出去,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发觉这个可能性根本就不存在。
    他一开始就拒绝了部队派给他的辩护律师,此刻则只身面对着审判长侃侃而谈。
    审判时间长达三个半小时,各种各样的证人不停的被带上法庭,不断的有各种证据、数据被罗列出来,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个非常冗长而且非常乏味的审判,但是在张孟潭听来,整个过程都充满了火药味,从那些数据和证词中,他觉得那根早就预备好的绞索已经毫不留情的套到了自己的头上,即使有天大的本事,他也不可能挣脱了。
    一个矮胖秃顶的中年男人走上了证人席位。这个自称是刘小妹的男人在庄严的法庭上居然拿出大量的分析结果和分析数据,从侧面给出了很多有利于张孟潭的证词。张孟潭惊疑于这个人思维的清晰和他专业知识的丰富,他刚刚开口进行陈述,张孟潭就立刻明白了,这个人必定是国家安全局的专家,想不到自己的案子已经惊动了国家安全局了。
    审判期间,张孟潭不停的回头在寥寥可数的十几个听众里搜寻着吕佳的身影,可是他失望了,因为这次审判是在极其秘密的状态下进行的,吕佳根本就不可能事先了解到任何有关审判的信息。
    在听众席右边的角落里,马行空身板挺直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成了一尊雕塑。看到恩师冷冰冰的面孔,张孟潭的心抽紧了,虽然昨天老师就已经对他表明了立场,可是当真让他把自己当成一个可耻的叛徒,他仍旧无法接受:老师,难道连您也认定我是个卖国贼?您不是最了解我的吗?难道此刻您的心里不是比我更难受吗?难道您不明白,即使单纯是为了不让您失望,我也不会傻到背叛自己的国家吗?
    他不敢再回头看自己的老师,因为他担心自己会软弱的在法庭上哭出声来。
    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面对这场结局早已注定了的审判,张孟潭厌倦了,以至于最终审判长庄严宣布判处叛逃分子张孟潭死刑的时候,他的眉头居然都没有一丝的颤动。
    经过法庭论证,指控他的两项罪名均告成立:第一是叛逃罪,因为他把代表中国空军最高技术水平的试飞飞机拱手送给了其他国家,第二是谋杀罪,为了达到叛逃的目的,他谋杀了朝夕相处的战友程高,这项罪名成立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他的匕首上残留的鲜血的血型与程高的血型相同。
    “因为情况特殊,有关你的材料将上报军委,执行命令要等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签署以后方可执行。”
    张孟潭有些吃惊,他没有想到判处自己区区一个少校的死刑都需要军委主席签署命令,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能说明自己捅了多大的漏子。
    审判长的声音平板,没有一丝感情因素在里面。
    “被告张孟潭,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我想见一见我的母亲。”他用恳求的眼光看着审判长。
    “考虑到被告的特殊身份,你的请求不予批准,不过经过法庭研究认证,处决命令执行以后,你会得到因公殉职的待遇,关于叛逃的事情不对外宣布。”审判长的回答里面似乎有一点内疚。
    张孟潭似乎松了一口气。
    “被告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我想找回那驾飞机,法庭能给我一个机会吗?”张孟潭用一种异常渴望的眼神看着审判长,可是对方在他凌厉的目光下退缩了。
    “对不起,我无能为力。”在庄严的法庭上,审判长居然说出了这样一句非常有人情味的话,或许对于判处被告死刑这件事情他本人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两名战士从左右两边架起了张孟潭,他无助的哭了。唯一让他感到欣慰的是母亲不知道他是因为叛国罪被处死的,不然她老人家的后半生将为自己而蒙受多大的羞辱?
    
    脚步声在空荡荡的礼堂里面响了起来,杨国东来到马行空的身边:“老马,人都走光了。”
    马行空的脸色惨白,他抬头看了看中队长:“不能这样杀了他。”
    “无法挽回了,你还是回去吧,现在就等军委主席签署执行命令了。”
    “那我就去找军委主席!”
    马行空表现出来的决绝让杨国东吃了一惊:“你疯了?”
    “我没疯,我认为他能找回那驾飞机。”
    “老马,你这样做的风险太大了,搞不好我们就不是损失一架飞机那么简单了。”杨国东觉得这个脾气火爆的老部下当真有点匪夷所思。
    “无论如何我要试试,实在不成我也就死心了。”马行空立起身来,浑身肌肉僵硬了一般,机械的和杨国东并排走出了审判厅。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3

囚禁中的张孟潭每天照例收到吕佳送来的饭菜,也收到她为他带来的饮料和水果。
    每次提到吕佳,看守人员都采取了一种躲躲闪闪的态度,大家都知道张孟潭的时日无多,似乎在他的面前谈起他的女朋友是一种很残忍的行为。
    张孟潭一天天的数着日子,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就剩下最后几天了,可是心情却出奇的平静。
    三十年的生活历历在目,那些早已埋藏在记忆深处的火花开始复苏,有时候他会忽然想起儿时的一件小事情偷偷的笑上好久或者哭上好久。偶尔他会呆呆的坐在那里,握紧手臂,然后再松开,反复做着同样的动作,看着自己发达的肌肉,看着外形完美的双手,产生这样的疑问:生命简直太完美了,难道几天以后这些代表着生命的一切真的就要彻底毁掉吗?
    隔着铁窗,他痴痴的看着天空中自由飞翔的小鸟,一看就是几个小时。
    法庭判决后第五天下午,马行空出人预料的出现在张孟潭的面前。
    “老师?我还以为您早就回去了。”张孟潭欣喜若狂。他根本就不曾奢望死掉以前还能见到恩师一面。
    “我是特地来看你的。”马行空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同时示意看守人员离开。
    沉默忽然降临到小小的囚室里,似乎他们都找不到什么话好说了。
    “你想不想继续活下来?”过了一会,马行空谨慎的看着张孟潭的眼睛问道。
    “怎么不想?可是这个案子已经惊动了军委主席,您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啊。”张孟潭苦笑了。
    “前几天我和主席通过话。”马行空的回答非常简短。
    “什……”张孟潭吓了一跳,他抬起眼睛,紧张的看着老师的表情,从老师的话里他抓住了一线生存的希望,于是求生的欲望也忽然之间变得无比强烈了。
    “我说服了主席,他同意缓期执行你的死刑,答应安排几个专家仔细研究一下你的案件。刚才军委打电话给我,根据研究结果,他们同意我保释你。”马行空的语气非常的凝重,张孟潭忽然间变得不知所措了。
    他能够想象军委主席每天要有多少军机大事需要处理,也知道老师那轻描淡写说出来的和主席通话需要做出多少努力才可能做到的,更不难想象一个少将级别的军官竟然能够通过游说来改变军委主席的决策。
    感动之下,他忽然低下头无声的哭了起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值得恩师排除万难来保全自己的性命,看上去这几乎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别他妈的像个娘们!”
    马行空忽然发火了。他站了起来大踏步的在囚室里激动的来回走着:“你给我听着,我保你出来是因为你不是个窝囊废,我想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自己想办法来找回那驾飞机,给祖国一个交代,听懂没有?”
    “报告首长,听懂了!”张孟潭顾不上擦干眼泪,连忙站起来敬了个军礼。刹那间他热血沸腾,仿佛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阻挡他找回那架飞机,他要为国家挽回因为自己而造成的损失,要挽回自己的名誉,并且,即使单纯为了报答老师的知遇之恩他也要把那驾该死的飞机开回来。
    马行空面色发青,用阴骘的眼光看了看这个学生,没有说什么,转身走了出去,他太累了,挽救张孟潭的性命对他来讲,所做出的努力几乎不下于指挥一场重大战役。他有一种类似虚脱的感觉,而更要命的是,他搞不清楚自己费尽心机的所做出的努力是不是错了。
    
    三天以后,张孟潭走出了紧闭室。
    呼吸着自由空气,回想起几天前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情景,张孟潭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他知道自己的自由是如何得来的,知道恩师为了他付出了多少代价。然而当他向恩师表示自己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找回那驾飞机的时候,却被马行空拦住了:“我已经向军委担保你随时在可监控的范围内活动,所以不可能让你偷越国境线,要找回那驾飞机你需要在其他方面多考虑一下。另外你要当心,任何时候如果你试图要离开监控范围,那么延缓的死刑命令就会立刻生效。”
    对于马行空的话张孟潭当时并没有想得太多,求生的欲望超越了一切,但是从马行空的复杂眼神里他似乎觉察了一点什么,然而他太渴望自由了,因此没有深究老师话里的含义,就在他的带领下匆忙办理了手续,然后走出了囚禁他的那座大楼。
    冬日暖暖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楼前的那排法国梧桐仍旧翠绿,远处一队士兵在一个班长的带领下迈着正步往南行进,绕过一个拐角就不见了。
    张孟潭仰起头,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尽情享受着自由的阳光:自由了。
    “孟潭!”一声清脆的呼唤让他的全身一震,张孟潭睁开了眼睛。
    一个白衣女子抱着一束鲜花远远的向他跑了过来,长长的头发在空中飘来飘去,看上去就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吕佳……”他的喉头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了一下,以至于吕佳的名字刚刚叫出来就无法再吐出一个音符。
    吕佳欣喜的来到他的面前:“你出来了?”
    “是的。你……”
    张孟潭茫然的接过吕佳递过来的那束玫瑰花,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曾经是那么渴望见到吕佳,那么渴望她能成为自己的爱人,可是当真知道吕佳辞掉了工作,专心在这里守候自己的时候,心里却变得有些空荡荡的。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他无法相信这是真的,即使理智告诉他,吕佳真的就在眼前,可是这份来得太容易的爱却让他感到自己几乎无法承受。
    “我一直在这里等你。”吕佳直直的看着他,但是眼神里面却似乎有一丝迷茫的感觉。
    怎么回事?为什么她要执着的守在这里?我跟她连话也没有说过几次啊,难道她真的爱上我了?可是为什么在她的眼神里我找不到那种恋爱女人的痴情感觉?我真的爱她吗?如果不爱,为什么听到她的声音我会发抖?如果爱,为什么她让我有一种负罪的感觉?为什么我觉得那么对不起她?一时间他觉得这个曾经让他朝思暮想的吕佳居然形同路人一般。
    张孟潭呆呆的看着吕佳,一边的马行空轻轻咳嗽一声:“孟潭,你们先聊,我还有点事情。”
    张孟潭尴尬的和恩师道别:“待会我去宾馆看您。”
    马行空笑着向两个孩子点了点头,开心的走了。那一刻,在他的心里满是温馨的感觉,几年前儿子把初恋女友带回家的时候,自己就是这样的心情。
    两个年轻人相互对视了好久,好像他们都不知道这种场合下应该说点什么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3

 到了此时,张孟潭方才发觉,他们夫妻之间的关系对他,对吕佳来讲都成了一种折磨,相对而言,安全部门的监控简直就算不得什么了。他和吕佳的生活根本就不像普通意义上的夫妻,因为他们太恩爱了,恩爱到可笑的地步。
    “喜欢和我做爱吗?”
    “喜欢。”
    “我也喜欢。我们以后每天都做好不好?”
    “好,我听你的。”
    这本来是闺房中甜蜜的呓语,可是张孟潭惊惶的发现不管他们两个人喜欢不喜欢,累不累,有没有欲望,每天都要举行仪式一样的来一次性爱活动,想中止都没有办法,他们惊骇的看着对方,在想着同一个问题:我们是不是中邪了?
    张孟潭在心里咒骂着自己,咒骂着吕佳,咒骂着所有的一切,但是脸上却不由自主的表现出幸福的神情,疲惫的进入吕佳的身体,而吕佳的体内如同燥热的沙漠,这样的爱抚给双方都带来的巨大的痛苦,可是就连吕佳脸上洋溢出来的幸福看上去好像却不是假装的。
   冷冷的星光照在黄色的沙漠上,在这寂静的夜晚,刘东华忽然有了一种凄凉的感觉。
    沙砾在酷热的白天吸收了大量的热量,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无声无息的凉了下来。
    刘东华躺在地上,看着深蓝色的天空上邪恶的向他眨着眼睛的星星,忽然打了个响指:“张总,我明白了!”
    “你明白什么了?”张孟潭的手里握着酒瓶,侧过头来看着刘东华,他的眼睛闪闪烁烁,就像天上的星星。
    “我终于明白您为什么说火车上的那两个女孩子什么都知道了,因为她们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学生,而是国家安全局的人。——如此说来,我的事情他们都非常清楚了?”他忽然想到自己在原来的公司里挪用公款作弊的事情,不由得脸上涨得厉害。
    “恐怕是这样的,应该说,我接触过的任何人都会纳入他们调查范围之内,何况你是我手下的得力干将啊。”
    刘东华黯然的坐了起来。换了其他时候听老总这样说他会很自豪,但是现在却只觉得浑身发冷。自己仅仅被情报部门随意调查了一下,还未必当真全部被监控起来,他就已经觉得很不舒服了,那么老总的日子该是如何难捱,自己可想而知。他偷眼看了看张孟潭,在微弱的星光下,老总的眼睛里有说不出的落寞,他的心颤抖了一下:上天给了他聪明的头脑和灵活的身手,却没有给他安宁,他想不通现在是不是还那么羡慕老总了。
    “您对我讲的这些话是不是全部被监听了?即使我们在沙漠上讲话他们也能听到吧?您这样做岂不是泄漏了许多军事秘密?国家安全局该不会找你的麻烦吧?”刘东华问道。他本能的感觉到老总对自己讲了这么多的东西很不慎重。
    “那是自然了。你应该明白,虽然表面上看我是民营公司的老总,可是从另一种意义上讲,我仍旧是一个死刑犯,执法人员随时可能出现在我的面前照着我的脑袋来上那么一枪。在敖鲁古雅乡的看守所里我开始对你讲我的经历的时候,就已经作好了被处决的准备了,可是安全部门的人居然没有出面干预,这样一来,我只能理解为他们并不反对这样做,也许他们也希望能有一个聪明人;来帮我解开这个谜,找到那驾丢失的飞机。”张孟潭喝了一口酒,不再讲话了。
    “原来是这样,看样子在您的生活中,随时都需要有人监视您,您说丹巴的司机是安全部门的人,看样子是的,火车上的两个女人一旦和我们分手,丹巴的司机立刻接手监视您,因为您知道他是安全部门的人,所以故意和他过不去,打了他一顿,因为他有使命在身,所以即使能打过您,也根本不肯还手,后来搭载我们的那个女司机应该也是安全部门的职工了……”
    张孟潭有些嘲讽的笑了,如果当真动手,即使两个司机也未必斗得过他。其实那天他暴打司机,并不完全是因为对方是安全局的职员,而是由于心情过于烦躁的原因。几年来,他一直生活在安全局和空军的监控之下,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他明白,如果想要摆脱目前的状态,哪怕仅仅做出一点努力,那么自己可能立刻就要送命。那么偶尔装傻充楞的把监控者打上两下,也舒服一点,只是对于那个被打的人就有点不公平了。
    安全局的人并非在所有的事情上都袖手旁观,在蒙古草原上,张孟潭接连遇险,差不多每次他都是靠自己的能力或者在刘东华的帮助之下顺利摆脱困境,可是最后当丹巴要出手的时候,司机明白他们肯定躲不过去了,所以果断的打昏了丹巴,救下了张孟潭和刘东华。
    一路上他们总能凶化吉,自然是因为张孟潭拥有高超的逃生本领,可是如果没有情报部门暗中协助,恐怕他也早就完蛋了。
    刘东华呆呆的想了一会,然后说道:“通过安全部门对您的态度可以看得出来,他们一直在暗中保护您,根本就不想让您死掉,因为飞机还没有找到,到底您是不是叛逃分子,现在还是有些疑问的。不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下的本钱也是够大的了。”他笑呵呵的向老总举了举手里的那瓶可乐,老总笑了。
    困在沙漠中,任何人首先想到的就是要节省水和食品,然后寻求救助,可是张孟潭只是简单的道出所在地的经纬度,再说出需要些什么,自然就有军用飞机把这些东西送了过来。刘东华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自己表现出对老总能力的羡慕之情的时候,对方的脸上会表现得非常凄凉了,换了自己如果时时刻刻都像一直被观测的小白鼠一般的生活,即使有了这些能力又能怎样?
    他觉得非常压抑,于是转移了话题:“张总,您离开部队以后立刻就开始做生意了吗?”
    “没有。我结婚以后,带着爱人去空军第一飞行学院看望马老师,老师问我以后有什么打算,我告诉他,什么时候被枪毙还不知道,根本就不想打算什么,于是他建议我可以先做点生意来维持生活。当时他的一个退役的老战友在北京做纺织品进出口生意,经过他的介绍,我来到了北京。
    “我在北京做了一年多的时间,对于业务已经非常熟练了,不久,公司的老总病故,他的爱人想把公司出让,我就先支付了一半的钱,签订了转让协议。”
    “您真的很了不起,原本是军人,可是做生意也这样优秀。”刘东华由衷的赞叹道。
    “也没有什么,其实我一直疑心是空军方面或者国家安全局介入了我的经营活动,不然为什么我总能那么轻易拿到大笔的订单,而且不论到什么部门都有人给我大开绿灯?说老实话,这样的生意做起来也没什么挑战性。”张孟潭有些厌倦的说道。
    刘东华听了,半晌无语。他明白,当你做一件事情根本连失败的机会都不给你的话,那么这件事情做起来多半就没有什么味道了。既然安全部门介入了,那么公司里恐怕就不止有一个国家安全局的人吧?无论如何,回去以后立刻辞职,免得越陷越深。他打定了主意。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4

“真是对不起……”刘东华觉得老总的生活太凄惨了,不免动了恻隐之念,可是老总却笑了。
    “一直生活在情报部门的监控之下,我已经习惯了。我没有其他选择,或者被人监视,或者干脆吃一颗枪子,因为我想活着找回那驾飞机,所以只能适应。”张孟潭喝了一口酒,他的眼神中充满了落寞的神情:“可是真正让我觉得难以忍受的却是另外一件事情。”
    “吕佳?”刘东华脱口而出,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失礼,连忙想转开话题掩饰一下,可是张孟潭的眼睛却忽然一亮:“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刘东华尴尬的笑了:“张总,我什么也感觉不到,我们聊点别的吧。”
    张孟潭无声的笑了:“东华,你不是外人,不如我们来个君子协定,把你所了解或者认为的我们夫妻关系说来听听,一点也不要保留,不管对与不对我都不会生气。不过你必须答应我,毫无保留的说,好不好?”
    也许是连续几天共同逃亡建立起来的相互信任,也许是老总悲惨的命运打动了他,总而言之,刘东华居然鬼使神差的答应了老总,要把自己对老总夫妇的看法事无巨细的说出来。
    那天如果不是温差变化非常大,晚上冻得睡不着觉,如果不是当时喝了一点酒刺激了他的神经,刘东华绝对不会做出这样弱智的事情。事后他不止一次的骂自己:就算老总已经当你是朋友了,难道你觉得自己亲过他的老婆?真是傻得可以!
    张孟潭舒舒服服的躺了下来,顺手把一个毯子扔给了刘东华:“说吧,我不加任何评论。”
    “我觉得您和您爱人的关系有点不正常。”刘东华坐了起来,把毯子裹在身上,然后舒舒服服的靠在旁边的一个沙丘上,面向张孟潭说道。
    张孟潭抬眼看了他一下,没有作声,只是用眼神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先说说您和她是怎样结合的:您早就喜欢她,可是她对您却一直若即若离,至多只不过在您从海南去云南空军基地接受试飞训练的时候给您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这件小事根本就不能说明她真的喜欢您。——就是说,很难想象在这样的感情基础之上,一个女孩子会忽然辞掉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巴巴的赶到海口去守候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您。如果您觉得我说的没有道理,那唯一的解释就是您所讲过的你们之间最初的交往刻意隐瞒了什么。可能原来的情况是,您和她已经达到了心心相印的程度,尽管谁都没有说破,但是大家却心照不宣,是不是这样?”
    “我对你讲我以往的经历中,没有刻意隐瞒什么。”
    张孟潭的声音仿佛是从水底发出来的,让刘东华感觉十分虚幻。他仿佛喝醉了酒,兴奋得不知所以,于是继续说了下去。
    “没有感情基础,但是一个拥有很多追求者的女人却忽然对您以身相许,说明她的行为有一定的目的性,她能从您的身上得到什么?从当时的情况看,您被秘密关押,能够吸引女人的地方几乎已经没有了,那么您身上最有价值的是什么?就是那架飞机,所以,吕佳的身份有两种可能,其一,她可能是安全部门特意安排来监视您的,其二,她可能是其他国家的间谍。”
    刘东华讲完了这句话以后,便用一种犀利的眼光看着老总,可是老总的眼睛似乎挡在一层厚厚的茶色玻璃后面,他看不出一点情绪的波动,于是他有些不知所措的停了下来。
    静静的夜,静静的沙漠,寒气静静的袭来,让刘东华打了个冷战。
    “继续说下去。”张孟潭的语音很平板。
    “问题在于,即使吕佳真的是国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别国的间谍,那么她的行为也有些怪异了。比如您说的早上她给您熬的焦糊的米粥,我想问一下,是不是从结婚以后你们一直在喝这东西?”
    “是的。”张孟潭答道。
    “就是说,直到我去你们家吃饭以后,你们才改了这个习惯。所以,你们之间相敬如宾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
    说到这里,刘东华忽然明白了,为什么老总和夫人都那么热情的邀请自己去他家做客,因为正是自己信口开河的作风让他们摆脱了很多怪异得让人难堪的习惯。可是他们是不是太过分了?老公说喜欢喝焦糊的米粥,老婆就天天给他做来吃,那你干脆告诉他自己不喜欢不就完了?他坐起来有些疑惑的看了看老总。
    张孟潭的脸色发白,仿佛见了鬼一样。
    “这就奇怪的要命了。按说您在任何时候只要说一声想喝正常的米粥,或者她主动做点别的,不就完了吗?为什么还要借助外来的力量改变这要命的习惯?如果说是吕佳刻意和您作对,您完全可以提出抗议,可是您似乎从来就没有对她说过半个不字。”刘东华一边思索,一边讲了下来,随时注意着老总的表情。
    张孟潭的嘴唇发抖,他一言不发的看着刘东华。
    “假如你们夫妻二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当真客气到如此地步,连对方开玩笑或者随便说说的话都认真执行的话,那你们的生活恐怕连地狱都不如了,根本就不单纯是焦糊的稀饭一件事情。”他用犀利的眼光看着老总,而老总也有些惊惶的看着他。
    他知道自己全部都说中了。
    “这样的生活你们居然可以坚持四年之久,怎么看都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如果当真让我解释的话,我根本就不相信什么间谍之说,就算吕佳真的是间谍,她也不会愚蠢到这个地步,恐怕在您了解的事情以外发生了一些事情,确切的说,也许你们都中了邪。”刘东华一路推理下来,似乎的确得不出其他的结论了,可是等他半开玩笑的说出这样的话以后,想笑一下却忽然笑不出来了,星光下,老总脸上的肌肉如同蛇一样的扭曲,整个散发着一种恐怖的气息。
    张孟潭的表情让他感到,此刻坐在他面前的其实就是复活了的吕佳创作的那个黑色大理石雕像,他吓坏了,本能的把身子往后靠了靠,想说两句道歉的话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张孟潭似乎见了鬼一样须发倒浑身颤抖,冲动之下险些跳起来结果了刘东华的性命。
    眼前的小伙子乍看上去不谙世事,可是听他讲话简直就是个天生的侦探材料,事情居然让他分析到这个份上,这家伙也他妈的不怕遭天遣!
    张孟潭颤抖着叹了一口气,尽管他是个唯物主义者,可是很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让他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就是说,他和吕佳都中了邪。
    他曾经那么喜欢吕佳,可是一旦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事情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他们从来不吵嘴,总是相敬如宾,但是他们都知道真正的夫妻不是这样的。
    即使是耳热心跳之时随便说的一句激情的话语,双方也要一丝不苟的执行,于是,当传达爱的举动变成必须履行的仪式的时候,相互爱抚就变成了不折不扣的酷刑。想要相互说出不字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太怪异了,心里明明想说不,可是说出来的话却总变了味道。
    他根本就没有任何办法改变类似的事情,所以只好借口加班,连续几天的不回家,借以避开自己的老婆,他也明显的感到,自己不在家的时候是吕佳最快乐的日子。吕佳迷上了雕刻,与其说是迷上了,还不如说她是借此来消磨时间,从而忘记自己的不幸而已。
    类似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他们相互之间都明白,但是谁也没有办法摆脱这样的尴尬境地,外在的力量左右了他们的行为,任何时候他们都无法向对方表达哪怕一星半点的不满。久而久之,张孟潭终于意识到,他们的感情不是从心底产生的,却好像有一个隐形的人在旁边时刻指点:你对爱人必须如此,你答应了爱人就必须做到。如果他们想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隐形人就会强迫他做那样的事情,他们根本就没有反抗的可能性。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4

好在除了和吕佳的关系以外,其他的事情还算正常。
    他们的生活变得一团糟,最后不得不形成一种共识,那就是绝对不可以轻易向对方许诺任何事情,本来相敬如宾已经够恐怖的了,何苦再给自己找一些无法摆脱的义务?
    张孟潭很快就发现自己没有原来想象的那样喜欢吕佳,而吕佳也根本就不爱他,可是既然如此,她为什么放弃了自己拥有的一切去追随他?他不明白,可是他不知道,这一点连吕佳自己也不明白。于是乎,他们的生活变成了一个甜蜜的恶梦。
   第十二章 (续完)
    
    一个偶然的机会,张孟潭认识了做翻译的李灵,这个清纯漂亮而又充满活力的女孩子不久就俘获了他的心。
    李灵明显的感觉到了张孟潭的爱,她也早就知道对方已经有了妻室,但是内心深处依然无法放弃对他的依恋,她只是有一种相知恨晚的感觉。
    一个下雨的午后,在那个名叫小渔船的饭店里,就在刘东华的注视之下,李灵怀着不可抗拒的深深爱意把战栗的手轻轻的搭上了张孟潭的手臂,可是张孟潭却忽然发疯一般的把他摔到了窗外……
    直到今天,张孟潭都不明白当时为什么自己会忽然发疯,但是在他以一种疯狂的姿态把心爱的女人扔出去的同时,他清楚的得到一个信息,一个声音似乎在内心深处告诫他:你爱的是吕佳,你不能带着爱的感觉碰任何其他的女人。
    尽管当时情势危急,但是他根本就不敢对李灵进行救助,因为他太爱李灵了,他担心一旦自己怀着极度的关切与挚爱再碰李灵哪怕一指头,自己可能就会在内心深处那个魔鬼的操纵之下狂暴的杀了这个女孩子,他刚刚领教了那种可怕的力量。
    于是,在绵绵的春雨中,他遇到了刘东华,他本能的抓住这颗救命稻草,让他帮忙救助了李灵。
    张孟潭在痛苦中想到了李灵,他的眼睛因而放出了柔和的光芒,星光下,刘东华看着老总,从他的眼睛里面读出了那个名字。
    两个人战栗起来,他们感觉已经接近事实的真相了,现在就差关键的一把钥匙没有找到,如果解决了这关键的一步,那么所有的疑问都将迎刃而解,张孟潭也就不必再生活得那么辛苦了。换言之,也许就在解决这个问题的同时,那驾失踪的飞机会忽然回到空军部队也未可知。
    他们用惊骇的眼光相互对视,与此同时,刘东华立刻想到了吕佳,如果说张孟潭不能随意爱上其他的女孩子,吕佳又何尝不是如此?当初她喜欢上了自己,想和自己做爱,可是那股外在的力量太强了,起码在肉体上她不可能背叛自己的丈夫,她早就知道这点,所以才会把自己死死的捆在床上,她想让我来强暴她。可惜她无法违背命运的安排,所以一旦我对她有了侵犯的意图,就立刻用自由了的腿踢了我一下,险些废了我。
    想到这件事,刘东华不由得涨红了脸,他心虚的看了看老总,可是张孟潭居然笑了。从他那种似乎了解一切的苦笑中,刘东华忽然得到一个信息,自己一直以为被吕佳踢伤的事情老总不知道,可是这该死的家伙恐怕什么都明白。明明知道我想和他老婆偷情,可是他居然还带了我来出差,一路上仍旧那么照顾我……
    刘东华觉得无地自容,慌忙把眼睛转过一边。他不知道吕佳是不是真的爱上了自己,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吕佳根本就不爱老总,正因为没有这样的感情却又不得不生活在一起,她才会在一个外人面前表现得那么痛苦,才会有那么多充足的时间来学习雕刻或者其他任何可以让她忘记自己不幸的东西。——除了爱情,她似乎可以得到一切,这对夫妻同时陷入了这个怪圈。
    “您根本就不爱吕佳,吕佳也根本就不爱您。”刘东华好像也中了邪,他最终一字一句的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心想反正我也不想在你的公司干下去了,不如实话实说,再说是你老婆勾引我,不是我勾引她,你能把我怎么样?
    可是张孟潭的反应却出奇的狂躁,他猛然跳了起来,对着悍马车拳脚交加:“不许胡说八道,我爱吕佳,吕佳也爱我,你再敢这样说我杀了你!”
    刘东华连滚带爬的往后退了十几步,呆住了,他根本就不明白自己说了实话为什么居然对老总的打击这样大。
    张孟潭发泄了一会,终于平静下来,他绝望的问自己:“难道我真的中邪了吗?为什么连这样一句话都无法忍受?这句话不是已经在我的心里装了好久却一直没有说出口吗?为什么我自己就无法当真说出来,而别人说出来的时候我却无法忍受?到底是一种什么样该死的力量在控制我的语言和行动?”
    他慢慢的滑倒在地上,无声的哭了起来。
    刘东华立在不远的地方呆呆的看着喜怒无常的老总,他知道自己闯了祸,却又不知道为什么会闯下这样的祸。
    张孟潭哭了好久,终于平静下来。
    “东华,你不要生气,我真的无法控制自己。天晚了,休息吧。”
    刘东华喃喃的说了两句,意思是说老总不要太客气,可是他心里明白,因为自己口没遮拦的一番胡说八道,使得本来已经在两个人之间建立起来的良好关系破坏殆尽了。
    张孟潭让刘东华睡帐篷,自己钻进了车里。他明白,因为刚才没来由的发了一通脾气,他已经得罪了刘东华,并且可能也吓坏了,今晚恐怕他已经不敢和自己睡在同一个帐篷下了。
    因为寒冷和恐惧,刘东华几乎彻夜未眠。
    天亮的时候,刘东华的手机忽然响了,是乌云其其格打来的。
    信号很弱,乌云的声音断断续续,刘东华费了半天的劲,好不容易才听清楚了这样的几个字:“……歌曲……信箱……表……”然后就断了。
    他茫然的钻出了帐篷,迎面看到了张孟潭。
    “谁的电话?”
    “乌云的。他提到歌曲,还有信箱什么的,信号太弱了,不明白什么意思。”
    “我们出发。”张孟潭手忙脚乱的开始收拾东西,紧张中,他的手开始发抖了。
    “您认为乌云已经搞清楚那首歌曲的意思了?”刘东华也紧张起来。
    “不一定,但是肯定和那首歌曲有关,这里的信号的确太弱,你能听到几个字已经相当不错了,所以现在我们要马上出发,尽快离开沙漠地带,然后立刻和她联系,但愿我们已经接近真相了。”
    两个人相互对视,忽然一起笑了,昨晚的不快似乎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4

第十三章 未名湖畔
  
  
  “东华,我们来个约定吧,你不要在我的面前直接谈我和我爱人之间感情的事,我担心控制不了自己,你知道,李灵……”在颠簸的车里,张孟潭首先打破了沉默。
  “明白。”刘东华苦笑了一下,其时他早就应该明白,老板在他的面前提起李灵无非是想告诉他自己在这类事情上是多么无助,而刘东华自己也深有体会,否则命根子的那一下不就白挨了?
  “继续谈谈你的看法吧,我需要你帮忙。”张孟潭说得很简洁,但是语气中透露出来的真诚却让刘东华很感动。
  他谨慎的想了一会,认为自己应该帮助张孟潭摆脱这该死的困境,于是试图组织了一下自己的语言,免得再次冒犯了老总。
  “其实您也应该想到了,现在围绕您的关键问题已经集中到了几个点上面。——首先是我们通过什么样的方法能确定飞机的位置。您无法亲自前去,那么就要找些别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至于怎么解决,您是个专家,我恐怕一点忙也帮不上的,我认为这是最难解决的问题。其次是您和您的夫人……”刘东华小心的看了看张孟潭。
  张孟潭苦笑了一下:“我爱吕佳,根本就不允许任何相反的论调,其他你可以随意的说。”
  “您和吕佳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认为是在一次外界带来的突变之下产生了彻底的转变,毫无疑问,突变的关键点应该在那个山谷。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推断,那些追杀您的土著居民在追逐您的途中给您下了什么诅咒,或者施了什么蛊术,让您的生活从此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嗯,有一些道理,可是问题在于当时他们好像只想把我杀掉,根本没有必要给我下什么诅咒,除非在他们确定无法杀掉我之后才可能用这样的方法。不过既然他们有这样的法术,为什么不直接把我给咒死?”张孟潭不完全同意他的观点。
  “有些古老民族拥有一些怪异的法术,也许我们根本就无法了解。”刘东华有些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个问题比较难以推测,如果我们知道他们在什么时候施行的法术,知道这些人属于什么民族,然后顺藤摸瓜应该就可以找到相关资料,解除他们的法术。”
  “继续说。”张孟潭开着车避开了前面的一个沙丘。
  “第三个问题就是那首歌曲了。我感觉乌云似乎已经找到一些端倪,只要能和她联系上,差不多就能解决这个问题,而一旦搞清楚歌曲的来历,也就明白了那些土著的身份,因此我们也可能搞清楚为什么他们会追杀您八百年之久……”
  “你就不要再提那八百年了。”张孟潭笑了,笑得很开心。
  刘东华也笑了,他觉得张孟潭即使在被人追杀的时候也是那么从容,那么开心,浑不似在家里面对吕佳的模样。或许他宁肯真的被人追杀八百年,也不愿意回去和吕佳继续在一起生活的。
  在沙漠中行进一个小时以后,遇到一块小的绿洲,在这里,张孟潭又把汽车开到了那条隐隐约约的路上。
  “我们不是要避开这条路吗?搞不好在沙漠的尽头会有人伏击我们的。”刘东华担心的问道。
  “不要管这些了,现在我们需要尽快离开这里,赶快联系乌云,我担心联系晚了她可能会有危险。”
  “真的……”刘东华吓了一跳,既然蒙古草原上有上千人要杀掉张孟潭,那么所有帮助他的人都可能成为他们的攻击对象。他看了看张孟潭,发现对方的神色有说不出的凝重。
  张孟潭感觉到他的眼光,回头看了看:“不要担心,乌云应该是偷偷联系我们的,况且蒙古人真正想干掉的是我,未必当真去难为她。”
  “当真这样就好了,只是……”刘东华仍旧觉得放心不下。
  “没有什么可是。等会跟她联系的时候提醒她一下,不要对别人说帮过我们,让她自己小心些。”张孟潭有些烦躁,他也放心不下那个可爱的蒙古姑娘,但是目前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作好准备,等会可能有点麻烦,不过他们奈何不了我们的。”想到即将到来的来自蒙古人的狙击,张孟潭忽然兴奋起来。
  刘东华一边咕哝,一边给自己系好了安全带,心想为什么老总这样喜欢冒险?
  沙漠中的那条路很难走,汽车打摆子一样的剧烈颠簸着,行进的速度很慢,一直到了下午他们才算离开沙漠。
  “快到正镶白旗了,手机应该有信号了,你再试试。”
  信号很弱,刘东华再次拨打乌云的电话,仍旧无法接通。“应该不会出事的。”他不知道是在安慰老总还是安慰自己。
  沙漠边缘是一片宽广的盐碱地,上了公路不远,前方就是几座差不多挨在一起的小山丘,这里,山也几乎没有什么绿色,看上去干巴巴的。
  公路在山丘之间穿行,前面的一道峡谷的谷口有很多军人,一个士兵挥动着一面红旗拦住了张孟潭:“对不起,前方山谷中有爆炸物,等工兵排除以后才能通行。”
  张孟潭把头探出汽车看了看,见山谷出口处戒备森严,十几名战士荷枪实弹,正在巡逻。
  “出什么事了?”他问道。
  “不清楚,好像在一些蒙古牧民之间发生了打斗事件,地方公安部门的警力不足,临时抽调了我们前来协助,从正镶白旗到这里我们一路上已经拘留了两百多人了,部分牧民劫持了两辆油罐车,在山谷里安放了爆炸装置,现在应该差不多拆除了。”
  张孟潭回头看了看刘东华,刘东华也骇然的看了老总一眼:他们分明是冲自己来的。要杀掉他们的岂知有两百多人,埋伏在暗处的还不知道有多少。现在好,连部队都介入了,看起来老总的面子还真不小。
  刘东华再次拨打乌云的手机,这次居然通了。
  “你好,我是刘东华。您……”
  不等刘东华问什么,乌云就打断了他:“刘经理,我已经把那首歌曲用手机录下来了,但是找了许多老人,根本就没有能听得懂的,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问我的表弟,他好像也什么都不知道,只要一提起张总,他就大叫喀拉卡什么的,好像中了邪一样……”
  “好!您能不能把录音传给我?什么?您已经转录成MP3格式了?那好,我把我的电子信箱告诉您,最好立刻就发给我。好的,谢谢,太谢谢了,等会我把我的信箱用短信发给你。——对了,你是怎么录下来的?……哦,是这样啊?真是太麻烦您了,谢谢。”
  刘东华兴奋的转向老总:“事情终于有转机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4

是吗?”紧张之下,张孟潭的声音变得有些微弱:“快说说。”
  “乌云一直想帮我们查出那首歌曲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她走访了很多蒙古族的老人,不过让她失望的是根本就没有人听过类似这样的歌曲。后来灵机一动,她就去找她的表弟,那孩子已经恢复了正常,但是一听表姐提到我们,他就发火。昨天晚上乌云忽然想到一个好主意,她还记得表弟当初曾经说过‘喀拉卡’,于是就偷偷来到表弟的身后忽然大叫一声‘喀拉卡’,那孩子果然上当,立刻唱起了那首歌,就这样,乌云录了下来。”
  “全部录下来了吗?”张孟潭紧张的问。
  “没有,只有一分钟的样子,那孩子唱了几句就不唱了,大概是因为意识到您没有在跟前。”
  “那你快想办法让她传过来,现在我们要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北京,好好听听那首歌,看看能不能找到点什么东西。”张孟潭脸上的肌肉开始抖了起来。
  刘东华笑了:“您不要着急,我马上把我的信箱告诉乌云,只要能拿到录音,我们就赢了。”
  “哦?何以见得?”张孟潭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个小伙子,心想难道你总不会说自己懂得那种稀奇古怪的语言吧?
  “因为我们能找到绝顶的语言学家帮我们翻译。”刘东华自信的笑了。
  张孟潭也笑了,他知道,在刘东华的母校北京大学,即使你拿出来的是最偏远的学科,也能找到相关的专家,所以那么拿了录音去寻求帮助应该不成问题,除非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那种语言。
  “不过……”
  “怎么了?”张孟潭抬起了眼睛看着刘东华,生怕他再说出什么不好的消息。
  “乌云说丹巴乡长因为涉嫌投毒,已经被公安局拘禁了,还说有人偷了乡政府的吉普车,丹巴还丢了一把手枪……”
  “这个……”张孟潭微微笑了一下。“不要担心,丹巴被抓也是正常,毕竟巴特尔是被他害死的。另外关于吉普车和枪的事情也好办,到了北京我们把车托运回去,顺便打电话给乡政府解释一下,然后把枪上交给公安部门,写份报告就成了。——情报部门一直替我们顶着,不然我们开不出一百公里就得让公安给抓了。”
  “他们的办事效率会那样高?”刘东华有些吃惊。
  “当然了,你不知道么?我们拥有一只非常特殊的警察队伍,每年要在全国各地抽调至少五百名能力突出的警察集中受训,然后再派回原单位。受到特殊训练的警察平时正常执行任务,一旦发生重大案件,就可能由他们跨地区组成专案组,十个这样的警察出马,就形成一个非常厉害的团体,抓我们两个还不跟猫抓老鼠一样轻松?”
  刘东华吓了一跳,他没有想到一向自负的老总居然也有佩服别人的时候。
  那个拿红旗的战士走了过来:“先生,您可以走了,前面的爆炸装置已经顺利排除。”他向张孟潭敬了个军礼。
  张孟潭本能的把手举到了鬓边,可是随即向前挥了挥,向他摆了摆手。从侧面望去,刘东华看到老总的眼里闪耀着泪花。
  张孟潭驱车慢慢进入山谷,里面每隔十几米就有一个岗哨,再往前不远的拐弯处,一辆油罐车侧翻在地上,大量汽油流了出来,弄湿了大片的土地,低洼处积了很多汽油还没有渗入地下。另外一辆油罐车远远的停着,整个山谷都散发着刺鼻的汽油味。
  后面的那辆油罐车旁边,七八个蒙古牧民反剪双手被困得结结实实,汽车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刘东华遇到了十几道仇恨的目光,其中的一个牧民咬牙切齿的对他喊了一句:“阿米喀拉卡!”
  刘东华骇然的看着横七竖八丢在地上的炸药,心想这些人真的没药可救了,为了除掉老总,居然动了这么大的干戈。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军方或者安全部门为了保护张孟潭而提前为他们扫清了回京的路,可是现在却发现原因并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张孟潭,而是这些人的确闹得太凶了,把油罐车劫了,炸药也派上了用场,要是再没有人出面管管,指不定会闹出什么样的乱子。
  张孟潭黯然的看着散落在地上的爆破装置,暗自心惊,如果不是军方抢先控制了局面,按照自己的性格直接闯进来,恐怕这次就难逃他们布下的罗网了。原本以为要杀掉自己的不过是一些普通蒙古牧民,可是看看山谷里面的阵势,已经有高手介入了。自己死掉倒也没有什么,反正活着也不见得有什么意思,可是把刘东华搭进去可就是自己的罪过了。
  接下来的路程张孟潭打叠了十二分的小心,他觉得越是接近北京就越是危险,草原上的牧民大都没有受过很高的教育,杀人时用的不过是些简单的招数,只要小心防备应该没有问题,可是如果北京也有人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中可就麻烦了,这里是藏龙卧虎之地,随便摆个机关就可能要了自己的性命,况且面对面的交锋自己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老总的凝重态度影响了刘东华,他难得见到老总有谨慎的时候,于是也变得神经兮兮的,一路上如同惊弓之鸟一般不停的东张西望。
  也许是草原上发生的事情还没有传到这一带,也许这边没有三千卫士的后裔们,或者也许是因为公安部门的工作效率非常的高,凡是想对张孟潭不利的人都让他们给抓了,无论如何,一路上他们再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平安无事的进了北京城。
  
  刘东华随着老总回到公司,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出差仅仅一个多星期就经历了几番生死挑战,看着坐在办公室里那些幸福的同事,他感慨万千。为什么原本熟悉的环境忽然变得陌生了?经过一番死里逃生的角逐,甚至连北京这个城市也让他觉得陌生,他的心里隐约有一种茫然的感觉,似乎生命的意义对他来讲已经发生了变化,至于究竟是什么地方不对头,暂时他还没有理出个头绪。
  电话铃响了:“东华,你收到乌云的邮件了吗?收到以后到我的办公室来一下。”
  是老总。张孟潭刚刚进入办公室就迫不及待的拨通了内线电话。刘东华抬头看了看,几个同事正在看他,他的心里猛然一抖:不知道他们中间的哪几个是国家安全局的人?会不会是那个漂亮的商务助理?她曾经不止一次对我表示过好感。偷眼看时,对方正用火辣辣的眼光看着他。
  刘东华的脸有点红了,他连忙打开了自己的电脑。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4

好像电脑没有人动过,如果当真有人动过,他也不知道,因为现在可能对他感兴趣的都是高手中的高手。
  他的信箱里面已经有四十几封未读邮件了。他紧张得手指剧烈颤抖着,几乎无法自我控制,反复找了两次才找到乌云的邮件。
  乌云的信写得很简单:
  “刘经理:
  您好!
  附件是我表弟唱的那首歌曲,录音效果不是特别好,希望对您和张总有所帮助。我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对您和张总那么重要,但是不论有什么困难,我都希望你们能顺利解决。
  有了结果请回信告诉我。
  乌云”
  刘东华迅速把乌云的信和附件中的文件复制到移动硬盘上,来到了总经理办公室:“张总,收到了。”
  张孟潭站了起来,因为紧张,他的眼睛亮晶晶的让刘东华觉得有些可怕。
  他接过移动硬盘,插入自己的电脑,然后打开了音箱,清脆的童音突兀而来,把刘东华吓得一哆嗦。这首歌给他的印象太深了,尽管是在电脑音箱上放,但是当初遭受攻击时骇人的情景已经给他留下了抹不去的印记,以至于再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仍旧觉得有一种战栗的感觉。
  高亢激越的歌声如同金属撞击一般,简单的音节,重复的旋律,听上去似乎有进行曲的节奏。歌曲唱了有一分钟的样子,然后戛然而止。显然,录音开头部分的突兀是因为乌云是在孩子唱歌以后才开始录的,但是就者一分钟的录音也足以让一个内行辨识出这是何种语言了。
  张孟潭紧张的看着刘东华,后者非常自信,并且非常肯定的向他点了点头,似乎在告诉他,没有问题,都包在我身上。
  “你先回家休息一下,洗个澡,睡一觉,明天早上我们一起去北大。”张孟潭似乎忽然松了一口气,连说话的语调都变得轻松了。
  “不如我们今天去吧。”刘东华知道老总一定恨不得立刻就知道结果,可是出乎他的预料,张孟潭笑了。
  “东华,不差这一天的功夫,我们都太累了,需要休息一下的。——为了找到那驾飞机,哪怕找到任何一点蛛丝马迹,我已经努力了差不多五年,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我翻看过所有能找到的缅甸地图,时刻留心缅甸的军事动态。说老实话,不要说军方,就是我也能准确判断出,那驾飞机到今天为止还没有落入其他国家的手里。既然如此,我们干吗还急于早一天揭开谜底?放松一下,接下来我们可能还要面对许多未知的挑战。”
  刘东华有些感动。他明白老总说的有道理,可是从对方的话里,他也明显的感受到老总对自己的关心。他明白,一个多星期的朝夕相处已经在他和老总之间产生了一种兄弟般的情谊。
  “好,那我先整理一下资料,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处理的公务。”刘东华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东华!”
  正要开门的刘东华听到老总的呼唤,连忙转过身来:“怎么,老总?”
  “没有什么,我只是想说,谢谢你。——如果没有你的帮助,事情绝对不可能进展得这么顺利。”
  从老总的眼睛里他看到真诚的谢意,这让刘东华的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流了出来。因为不想让老总看出自己动了感情,他连忙低下了头,低声说道:“您太客气了,老总……”然后匆匆的走了出来。
  商务助理小赵端了一杯水从老总的门前走过,她冷漠的看了一眼刘东华,对于他慌乱的神色流露出些许蔑视,但是更多的是愤怒,可是因为一直低着头,刘东华根本就没有主意到助理的表情。
  
  回到住处,刘东华惊讶的发现离开不到半个月,自己居然对这里十分陌生了。他草草收拾一下,吃了点东西,然后倒头便睡,多日的奔波已经耗尽了他的精力。
  他睡得很塌实,自从拿到乌云发来的录音以后,他知道有关张孟潭神秘事件的调查已经接近了尾声,只要明天去北大找个语言专家,请他翻译出那段录音,就等于为整个事件的解决找到了一个正确的切入点,把握了这个切入点,其他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因为有了这样的想法,刘东华坐着张孟潭的汽车行驶在北四环上的时候,他是很自信的,他明白,自己很快就能得出一个结论,进而一步步的解开围绕着老总的一系列谜团,想到这些,刘东华就十分兴奋。可是他不明白,作为当事人的张孟潭为什么此刻紧锁眉头,好像依旧是忧心忡忡的样子。
  
  张孟潭的担忧是有道理的,事实再次证明了自己直觉的正确性。
  刘东华带着他在北大校园里跑了两天,到了第二天下午,他们彻底失望了。
  九月下旬北京的天气仍旧热得要命,刘东华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侧着身子坐在未名湖湖心岛北部边缘的一张长椅上,目光呆滞的看着湖西的博雅塔。
  他的身后,张孟潭背着手站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博雅塔在水中轻轻摇动的倒影,此刻他非常平静,似乎那些让人烦恼的事情根本就不曾发生在他的身上一般。旁边不断的有年轻的学生走过,很多路过的女生都会不由自主的回头看看张孟潭,这个帅气的男人到任何地方似乎都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对象。
  刘东华回头看了看老总,虽然他脸上依旧有淤血,但是看上去仍是个英俊潇洒的男人。换了其他时候,刘东华多半会自怜自伤一番,可是此刻他的心思却完全放到这次失败的调查上了。
  左边距离五米左右的树荫下,一个面容清癯,脸上长满褐色斑块的老年人坐在一把轮椅上,静静的看着被风吹皱的湖水,仿佛一尊雕像一般一动不动。微风略过湖水就像时光略过他的脸庞,不同的是风吹过以后湖面依旧平坦,可是时光略过以后,他的脸上却留下了无法抚平的皱纹。老人沉浸在自我的思想中,他到底在想什么?
  “没想到这么大的学校居然没有一个人能听懂那种语言,简直太离谱了。我们可是几乎问遍了所有的语言学家,包括很多外语教授……”
  张孟潭笑了:“东华,别想这些了,你看这湖水,看这山,看湖边的塔,多美啊,人生能有几次面对如此良辰美景?”
  刘东华吃了一惊,该不是老总经受不了如此沉重的打击,想要自尽了吧?他若无其事的看了看老总,觉得他还算从容,于是不敢再随便刺激他,只是随口骂了一句:“他妈的,真想知道那些人说的是什么鬼话,还有那个他妈的喀拉卡是什么意思!”
  老总依旧以坦然的面容对着眼前的美景,似乎刘东华的话根本就不值得回答。
  刘东华无奈转过头来往另外一个方向看了过去。
  “喀拉卡!”一个嘶哑的声音仿佛从湖水里面冒了出来。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4

“老总,您听到了吗?”刘东华紧张的回过头来。
  “听到什么?”张孟潭奇怪的问道。
  “刚才我好像听到有人说喀拉卡。”
  “你太紧张了,放松一下吧,这里不会有人提到那几个字的。”张孟潭笑了,他知道,即使想杀他的人已经到了北京,却未必选择在这个圣洁的所在动手,因为其他地方的机会多的是。可是他的话音刚落,另外一个人的声音立刻传入耳鼓:“喀拉卡!”
  声音很低,而且有些嘶哑,可是在张孟潭听来不啻晴天听到一声霹雳:“东华……”
  刘东华抬手拦住了他:“我知道了。”
  他立起身来几步跑到坐在轮椅中的那个老人身边,一把拉住了老人瘦骨嶙峋的左手,蹲了下来,急切的问道:“老人家,刚才是您在说话吗?”
  张孟潭也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老人看样子非常的老,脸上长满了褐色的老年斑,瘦得皮包骨。他的身子一动也不动,甚至脸上的肌肉似乎也早已经僵化了,看上去只有一双浑浊的眼睛还有一丝活力。
  “您刚才说……”刘东华急切的问道。
  “喀拉卡……”老人直直的看着刘东华,黑色的眼珠和眼白之间没有清晰的界限,已经融合在了一起,看上去异常的浑浊。蓦然间刘东华感到造化弄人,时光流逝而产生了诸多无奈,因而觉得有些心酸。
  “您知道喀拉卡是什么意思么?”张孟潭也急切的凑了过来,可是老人依旧用一种类似白痴一样的眼光看着刘东华,不过眼神中似乎带着某种温情。
  刘东华和老总紧张而诧异的相互对视一眼,许多人对他们讲过这句话,可是眼前的老人是唯一不带任何敌意吐出了这三个字的。
  刘东华的脸上现出狂喜的样子:“Yeah!”他大叫一声。
  找了这么久,没有想到居然在这里碰到了,两个人就像忽然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兴高采烈的手舞足蹈起来。
  “喂,你们要干吗?”
  一个长发飘飘,十八九岁的漂亮女孩子手里拿着一本书跑了过来。
  “没什么,我们想跟这位老先生打听点事情。”刘东华连忙解释。
  女孩子似乎觉得他们的话非常可笑:“你们什么也打听不到。”
  “为什么?”刘东华吃了一惊,他觉得自己已经经受不得再一次打击了。
  “因为爷爷患老年痴呆,已经三年多没有说过一句话了。”女孩子上前把轮椅往前推了推,重新把老人推到树荫下。
  “可是我们刚才听到他在讲话啊。”刘东华诧异的说道。
  “什么呀?”女孩子惊讶的看了看刘东华,又看了看老人。“不会吧?”
  “喀拉卡……”老人嘶哑的重复了一句,仍旧直勾勾的看着刘东华。
  “爷爷,您能说话了?”女孩子激动得把书都掉到了地上,她俯身到爷爷的面前仔细的观察着老人的表情。
  “这位同学……”张孟潭清了清嗓子。“我想问一下,您的爷爷是教授吗?”
  “是的,不过已经退休二十多年了。”女孩子回头看了她一眼,粲然一笑,然后依旧转向了老人。
  张孟潭看了看刘东华,两人目光再次对视,都露出了欣喜的表情。
  “他是语言专家?”张孟潭转到另外一边,以便能和那个女孩子面对面的谈话。
  “不,他是历史学家。”女孩子有些奇怪,这两个人为什么忽然对爷爷那么感兴趣。
  “那么他老人家当初研究的最重要的专题是什么,您知道吗?”刘东华的声音有些发颤了。
  “他对于成吉思汗的生平非常有研究,是国际学术界公认的权威。”
  “成吉思汗,哈哈哈……”刘东华喜极而泣,他险些躺在地上打两个滚。
  那个女孩子吓了一跳,她吃惊的看着疯狂的刘东华,不知如何是好。
  “我们能和他谈谈吗?”张孟潭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他一把拉住了女孩子的手,冲动的说道。
  女孩子似乎想挣扎,可是却忽然感觉自己的手被对方这样握着很舒服,直到张孟潭忽然感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放开了她。
  “当然可以了,就怕他没有办法跟您谈什么。”她向老人比划了一下,对两个年轻人做出了邀请的手势。
  刘东华和张孟潭两个人费了好大的劲想和老先生沟通,但是半个小时下来,老人只是用一种带着某种温情的眼神看着眼前的两个年轻人,偶尔重复那么一次两次的“喀拉卡”,却再也没有办法说出其他的话来。
  张孟潭无奈之下转向那个女孩子:“同学,能告诉我,您的爷爷最主要的著作是什么吗?”
  女孩子笑了,张孟潭这样对她讲话,她很开心,英俊的男人总是到处都受欢迎。
  “爷爷叫刘常青,迄今为止差不多是北大最知名的历史学家了,您只要上网搜索一下就能找到他几乎所有的资料。”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甜。
  “刘常青,我知道的,我们学院的元老级人物,退休很久了,想不到能在这里遇到他老人家……”刘东华以一种非常崇敬的眼神看了看老人。
  张孟潭向女孩子点了点头:“哦,谢谢。能把您的联系方式告诉我吗?我们正搜集元朝初期历史事件的资料,如果需要的话,可能登门拜访您。”张孟潭说话的时候显得非常有风度,那个女孩子似乎被他迷住了。
  “当然可以。”她灿烂如花的笑着,从手提袋里面拿出一页纸,在上面写了自己的名字和联系方式,递给了张孟潭。
  “袁婷……”张孟潭念了对方的名字就停了下来:“您刚才说您的爷爷叫刘常青,可是您……”
  袁婷笑了,笑的时候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我是学计算机的,照顾爷爷是最近找的临时工作。”
  刘东华明白了,这是一个勤工俭学的学生。可是他的心里不是很舒服,因为这个漂亮的女孩子似乎到现在都没有正眼看过自己一下,却和张孟潭聊得热火朝天,难道她也知道他是老总?
  “您对成吉思汗那段历史了解得多吗?”张孟潭专注的看着袁婷的眼睛,女孩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只看过一些电视剧,您还是上网查一下吧。”
  “要是老先生能讲话就好了。”刘东华叹息道。
  张孟潭笑了:“虽然老先生不能讲话,我们也了解到一些东西,比如,老人家三年没有开口,可是居然一开口九能说出喀拉卡三个字,想必这几个字对他来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能是他最重要的著作,也可能是最出色的研究成果,或者……”
  刘东华的眼睛一亮:“老总,我们现在就可以去图书馆搜索一下,恰好我带了校友卡。”
  “太好了。”张孟潭尽管急着想走,但是仍旧彬彬有礼的向袁婷鞠躬表示感谢,甚至没有忘记郑重的向目光呆滞的老人表示谢意。
  “等等……”袁婷叫住了他。
  “什么?”张孟潭有些疑惑的回过头来。
  “我不知道你们在找什么,但是网上关于爷爷的资料虽然很多,你们想要的却未必容易找到,你们还不如去找爷爷的学生,在学术方面,他的学生对他肯定是最了解的。”
  “他的学生?”张孟潭恍然大悟,赞许的看了看这个女孩子:“您了解他学生的情况吗?”
  “对不起,这个我就不清楚了。”袁婷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
  “刘常青先生可以说是桃李满天下,但是在他的众多弟子中,学术成就最为突出的是我们历史学院的副院长梁浩明,上学的时候我曾经听过梁教授的课,我们不妨去找找他。”刘东华的自信重新回到了他的身上。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5

从外表看,梁浩明给人的感觉不像学者,而更像一个行政干部。他长着一头花白的头发,目光深邃,六十上下的年龄,一米七五的个头,身板硬朗,举止干净利落。
  尽管他对刘东华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但是仍旧很热情的接待了这两个年轻人。
  在办公室,听刘东华和张孟潭讲明来意以后,梁教授表现出了非常大的兴趣:“喀拉卡,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几百年前失传了的乃蛮语言。”
  “乃蛮语?”刘东华心潮澎湃,他知道,乃蛮是当初蒙古草原上的一个大的部落,十三世纪初期被铁木真打败,其后不久,铁木真在蒙古草原上会盟各部,号称成吉思汗。如果那首歌曲当真是乃蛮语唱的,那么此时距离该部落灭亡的时间基本上就是八百年上下的样子。
  “你们把那首歌曲带来了吗?”
  “带来了。”张孟潭赶紧拿出了移动硬盘。
  老教授激动的接了过来:“真想不到现在还有人能说失传了的乃蛮土语,太宝贵了,太宝贵了……”
  他手忙脚乱的连上自己的电脑,然后打开了音箱,开始放那首歌曲。
  即使在北大历史学院的院长办公室里,刘东华和张孟潭再次听到那首歌,仍旧觉得浑身发冷,过去的经历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即使听到哪怕那首歌的一个音符都让他们不由自主的全身戒备,准备随时应对即将到来的袭击,可是梁教授显然把所有的热情都放到了那首歌曲上面。
  他急切的搓着两手,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嘴里一个劲的咕哝着什么,直到一曲终了。
  张孟潭和刘东华用渴望的眼神看着梁教授,似乎对方接下来要说的话就要决定他们的生死一般。
  老教授面如死灰的盯着电脑屏幕看了好久,最后终于说了一句:“可惜啊,老师什么也听不懂了,如果他老人家能听到这首歌曲……”
  “您说的是刘常青教授么?就是他给了我们一些指点,我们才想到来找您啊。”刘东华笑道。
  梁教授吓了一跳:“老师多年前就患了老年痴呆,怎么可能……”
  张孟潭连忙把在湖心岛遇到刘常青教授的事情告诉了梁教授,听他讲完了,老教授才发出了一声叹息:“原来如此,到了今天,老师对这个绰号还是难以忘怀啊。”
  “绰号?”刘东华吃惊的问了一句。
  “当今世上能全部听懂这首歌的人,恐怕只有老师一个人了。当初老师是研究乃蛮民族的专家,然而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老人家屡受迫害,后来下放到内蒙古的时候被关进牛棚,遭了很多非人的折磨,险些丢了性命。当时那些文革小将们把老师的研究成果拿了出来,断章取义,用乃蛮语言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他‘喀拉卡’。”
  刘东华激动的看了看老总,连忙问道:“那么‘喀拉卡’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喀拉卡’是乃蛮语言‘魔鬼’的意思,是一种冥顽不灵的魔鬼,根本无法改造,人们要想生活变得美好,就必须把喀拉卡赶到地狱里去。”
  张孟潭的眼神黯淡下来,虽然这个答案不出他的预料,但是当真有人说出来,仍旧让他感到不寒而栗。为什么那些原始部落以及内蒙古的那些牧民把自己当成魔鬼?自己从来没有伤害过他们啊。
  “那么‘阿米喀拉卡’又是什么意思啊?”刘东华连忙问道。
  “这个……,”梁教授沉吟片刻,答道:“我也不是很清楚,连同这首歌我也只能听懂几个词汇,至于这种乃蛮古语,恐怕当今之世只有老师一个人专门研究过,所以,要想当真要弄明白这首歌的意思,恐怕我们还需要找到老师的底稿才成啊。”
  “刘教授的手稿还找得到吗?”张孟潭惴惴不安的问道。
  “应该没有问题的,每逢节假日我都要去看望他老人家,记得几年前他的孙子曾经说过,老人在文革时期遗失的部分手稿已经找回来了,但是因为比较零散,所以一直没有整理出来,我抽空去找找看,我想应该可以找到一些线索。”
  “那……,我们什么时候再来拜访您比较合适啊?”刘东华迫不及待的问道。
  梁教授抬头看了看他:“应该很快,这样吧,把你们的电话留给我,等我有了资料立刻和你们联系。”
  从侧面看,老教授的鹰勾鼻子亮晶晶的,张孟潭总觉得他的侧面似乎很眼熟,不过记忆中他的确没有见过这个德高望众的老教授。
  张孟潭心潮澎湃,他知道,自己的未来就系于梁教授能否解开那首歌曲的谜底了。
  “对了,你们是怎么得到这首歌的录音的?莫非现在还有人说这种语言吗?”老教授饶有兴趣的看着张孟潭问道。
  张孟潭和刘东华相互对望了一下,都读懂了对方的意思:这首歌的来历太复杂,况且涉及到军方的一些秘密,即使对他讲的话也该慎重一些。
  “那种语言的确有人在讲,但是不是在本土,而且整个事件涉及到一些国家机密。既然您现在很忙,不如下次见面的时候我们再细聊好不好?我会把那个部落的情况给您讲一下。”张孟潭笑着对教授说道。
  梁教授似乎也感到对方有难言之隐:“那我就不留二位了,回头我们再聊。”他向张孟潭伸出了手。
  教授的手修长而有力,像艺术家的手,但是却冰冷潮湿,像蛇的身体,因此,和他握手的时候,张孟潭打了个寒噤。
  “下一步我们要做什么?”刘东华站在历史学院主楼的外面,望着远处池塘里面的荷花,问老总。
  “没有什么好做的,只能等梁教授的消息了。——晚上你最好抽空上网帮我查一下乃蛮人的历史,把里面比较有意思的东西给我讲一下。现在,”他抬头看了看天:“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了,我们再去重温一下大学的生活如何?”
  “好啊,一食堂的酱腔骨味道不错,我们吃一顿去。”刘东华开心的笑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9-1-4 08:15

 第十四章 《弗朗索瓦远东之行》
  
  次日一早,张孟潭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发现了一份打印的报告,是刘东华写的,用的五号字,密密麻麻的打印了三页。他把公文包放在旁边,立刻读了起来。
  乃蛮民族的覆灭
  铁木真生于1162年,在他出生的年代,蒙古草原正处于巨大的动荡与变革浪潮中。草原上各部并立,部族复仇和争霸称雄的战争连年不断。蒙古的开国功臣阔阔搠思在描述这个时代的社会背景时说过这样的话:“那个时代,有星的天旋转摇动,众百姓都反了,相互劫夺不得安息;有草的地翻转过来,百姓没有不造反的,互相征战不得安宁。”
  当时并立的诸部,主要有克烈、篾儿乞、塔塔尔、乃蛮和蒙古这五大部族联盟,这些部落或强盛或衰微,都在十三世纪初期被铁木真率领的蒙古部落吞并。
  乃蛮部落的势力范围主要在杭海岭(现在的杭爱山)和阿勒坦山(又名金山,现在的阿尔泰山脉)之间,拥有非常广阔的领土。
  乃蛮属突厥语部,原居住地在谦河(现在的叶尼塞河)流域,九世纪初期迁到蒙古高原西部。当时,无论是经济、文化,他们都比东部的蒙古人先进得多,他们能借用畏兀儿文字书写自己的语言。
  十三世纪初,乃蛮部落的首领号称塔阳汗,名叫脱兀鲁黑。
  在铁木真纵横草原的初期,他联合克烈部的脱斡里勒汗(又称王罕)和扎达阑部的扎木合共同打败了篾儿乞部落,1189年,铁木真被部分蒙古尼伦部的奴隶主拥戴为汗,为了加强自己的权力,防止邻部的袭击,他重新整顿队伍,成立了专门护卫自己的侍卫队,建立了保护、训练战马以及管理战车等专门机构,这些举措大大提高了蒙古部落的战斗力。
  其后十几年,铁木真率领部属纵横在草原上,先后击溃、吞并了草原上的众多部落。1201年,铁木真联合王罕打败了以扎木合为首的十一部联军,从此,西起斡难河上流,东至大兴安岭以西的蒙古高原全部为铁木真所控制。
  铁木真在草原争霸战中的领袖地位已成定局,少数不服从他的人如札木合等已经无从立足,只好率领残部离开驻牧地,前去归附克烈部的王罕,于是,蒙古草原上形成了蒙古部铁木真、克烈部王罕和乃蛮部塔阳汗三足鼎立的局面。
  克烈部首领王罕原来是铁木真的同盟,但是在札木合的挑拨下,他与铁木真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
  1203年,王罕率大军与铁木真战于合兰真(现在的哈拉哈河),铁木真寡不敌众落荒而走,然而不久以后,他重整军马,乘敌不备突袭包围了王罕的窝鲁朵城(今蒙古鄂尔浑河上游,哈尔和林之北)营地。经过三天三夜的激战,歼灭了强大的克烈部。王罕只身败逃,被乃蛮人捕杀,克烈部彻底被铁木真吞并。
  不久,铁木真消灭了四部塔塔儿,占领了呼伦贝尔高原。
  消灭克烈部以后,铁木真剩下的敌人就只有乃蛮人、篾儿乞人、南方的汪古人以及其他一些小的部落了,其他部落不足为患,但是乃蛮人则是唯一可能和铁木真抗衡的部落。
  从王罕的营帐败走的扎木合无处可去,只好投奔到乃蛮人。
  乃蛮人和西域地区的居民早有往来,文化发展远远高出当时的蒙古游牧民,他们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政权。他们十分自大,在他们的眼里,蒙古人是又穷又脏的劣等民族。
  然而,克烈部被消灭,铁木真统一了大半个蒙古的消息给了塔阳汗很大的震撼,扎木合又不失时机的在一边煽风点火,于是他决定要与铁木真决一死战。他制定了南联汪古,上下夹击的战略方针,于是向汪古部派出了使者。
  汪古部也称白鞑靼,居住在漠南阴山一带,一直与金国交好。塔阳汗的前辈曾娶汪古部的女儿为妻,所以他想利用这种关系与汪古协同作战。
  可是汪古部不愿意与铁木真结怨,拒绝了塔阳汗,并派出使者把塔阳汗的计划告诉了铁木真。
  铁木真一面通过中亚的商人摸清乃蛮的军队实力和部署,一面整顿自己的军队,加紧练兵,以便增强战斗力。
  当时,蒙古草原由于战争频繁和人口的流动,传统的社会的血缘组织模式早已逐渐转向地缘组织模式了。铁木真为了增强指挥调度和作战能力,重新调整了军队的组织。他把自己的军队按照十人、百人、千人组织起来,任命自己的亲信当百夫长和千夫长,设置“扯儿必”(把总)协同大汗处理军政事务,挑选精兵组成“怯薛”(护卫军),又从精兵中挑选上千名勇士当前锋。经过调整以后的部队克服了部族联盟的松散性,大大增强了大汗军事指挥调度的统一性,铁木真的队伍变得更加机动灵活,更容易协同作战,也更加适应草原作战的需要了。
  当时,铁木真的护卫亲兵为一千人,平日侍卫值班,征战时卫列于铁木真左右。除了这一千护卫亲兵外,负责铁木真安全的还有80名宿卫,70名散班,四百名弓箭手,总的算来约一千五百人。(刘东华注:关于乃蛮部塔阳汗的侍卫亲兵方面,我没有查到相关资料,但是按当时情况推理,乃蛮部当时相对比较安定,长久以来没有大的征战活动,塔阳汗的护卫亲兵应该不会超过铁木真的编制。此外,在当时的蒙古草原,除了已经覆灭的王罕外,恐怕只有塔阳汗和铁木真有能力带领三千名护驾卫士了。)
  1204年夏天,铁木真率领大军出征乃蛮,铁木真驻军于哈勒哈河畔的建忒该山,塔阳汗扎营于杭爱山。
  双方摆好阵容以后,铁木真军中有一匹瘦马受惊,逃入乃蛮营中,乃蛮人见了就越发有些轻敌了。
  铁木真巧布疑阵,夜里命令每人点燃五处篝火作为疑兵之计,塔阳汗开始有些慌了。
  次日,塔阳汗亲自跃马索战,随同的扎木合见铁木真的军容整肃,知道交战以后凶多吉少,就肆意夸大铁木真军队的战斗能力,虚言恫吓塔阳汗,然后带领自己的人逃离了战场。
  铁木真把塔阳汗围困在纳忽崖,乃蛮人深陷绝地,无心恋战,纷纷攀越山崖寻找逃路,死伤不计其数。次日天明,铁木真彻底荡平了纳忽崖,塔阳汗受伤被擒,因伤势过重,不久便一命呜呼。
  乃蛮部的少数部队在塔阳汗的儿子古出鲁克率领下逃到西辽境内。
  这场大战以后,乃蛮的百姓全部成了铁木真的俘虏,追随塔阳汗的朵鲁班、塔塔尔等部也纷纷投降。
  就这样,不可一世、人数众多并且文化先进的强大乃蛮部族在怯懦无能的领导者塔阳汗的统领下覆灭了,从此,乃蛮部灿烂的文化和众多的百姓成为铁木真的囊中之物。
  征服乃蛮的胜利使铁木真统一蒙古的事业前进了一大步,余下的部落或被击破,或自动归附,1204年秋天,铁木真最后击溃了他的宿敌篾儿乞残部,不久,扎木合被自己的部下擒获送给铁木真,被铁木真处死。
  到1206年,蒙古高原百余个大小部落先后败亡,塔塔儿、克烈、蔑儿乞、乃蛮和蒙古五大部均统一在铁木真的旗帜下,此刻,西起阿尔泰山脉,东到兴安岭的整个漠北草原全部统一在铁木真的旗下。
  漠北草原的统一彻底打破了诸部之间自我封闭和割据的局面,促进了各部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统一的蒙古语言也逐渐形成,其他部落如篾儿乞、乃蛮以及塔塔尔部的民族语言在其后的几十年内逐渐销声匿迹了。
  1206年春天,铁木真会诸部首领于斡难河(现在的鄂嫩河)畔,举行了忽里勒台(大聚会),在蒙古各部的拥戴下,告天即“汗”位,被尊为成吉思汗(此号有“海洋”或“强大”的皇帝之义),即位以后的铁木真将怯薛(护卫军)扩充至一万人,称大中军。以兵民合一的千户制编组民众,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
  自此,“蒙古”便成为各部落的统一名称。
  
  张孟潭一口气看完了这份报告,然后拿出一块面包,打开一盒方便豆浆,慢慢的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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