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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推理剧场】《淑女之家》作者:马雨默(鬼马星)网络版 好好看哦,推荐!完结 [打印本页]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2     标题: 【推理剧场】《淑女之家》作者:马雨默(鬼马星)网络版 好好看哦,推荐!完结

楔子
  
  简东平最后一次看见周谨是在2007年5月7日
  那天是星期五,他开着他那辆北京吉普从浙江山区风尘仆仆地赶回上海,正碰上下大雨,又时近傍晚,路面交通堵得厉害,由于他所滞留的位置离家至少还有二十多公里的车程,他决定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于是等到前面的车队稍有松动后,他便把车开出大马路,拐进了一条相对较冷僻的小道,他在一家便利店门口停下,在店里买了一杯热气腾腾的速溶咖啡后,便悠闲地坐在玻璃窗前欣赏着外面的雨景。他的车被大模大样地停在雨里,当他正在庆幸这场大雨可以帮他省下一笔洗车费时,忽然,一个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大雨中,那个男人穿了件褐色西装正鬼鬼祟祟地趴在他的车窗上向里张望。
  难道是小偷?他的心一紧。
  “喂,外面停的车是你的吗?你快去看看!”便利店的店员似乎也发现了那个男人,她紧张地提醒他。
  简东平起身推门走了出去。他的车距离便利店大约五、六米,他走出店门的时候,便利的店的自动玻璃门还响亮地发出“叮”的一声,他原以为这些响动已经足以惊动这个胆大妄为的小偷了,但谁知,小偷对外界环境竟然全不关心,他继续趴在车窗前张望。看来没什么经验,是个初犯,简东平心想,他禁不住从背后打量这个小偷,西装太大,显得身材很小,很不合身的西装下面配的是一双白色运动鞋,穿运动鞋大概是为了行窃之后能迅速逃跑吧,鞋的尺码很小,至少在男人中属于特小型,也许是个孩子,简东平想到这里,紧张的情绪稍微有所缓解,他不喜欢跟人发生争斗,如果对方只是个一时起贪念的孩子,他决定把对方吓走了事。
  他上前拍了拍小偷的肩,对方立刻转过身来,虽然时近傍晚6点,又是雨天,室外的光线非常有限,但便利店射出的一片白光还是让简东平把眼前的这个人看得清清楚楚。那张经过精心化妆的怪异的脸差点让他倒退一步,他没想到,眼前这个脸上粘着小胡子,男装打扮的“小偷”竟然是他旗下的专栏女作者周谨。
  简东平在《信》周刊共负责两个版面,其中一个是旅游见闻版。三个月前,简东平在自己的电子邮箱陆续收到了周谨的投稿。周谨的文章短小精悍,充满情趣,写的大都是她在投宿小旅店的所见所闻。周谨在电子邮件里自我介绍说,自从大学毕业后,她就一直边打工,边在全国各地旅游。简东平觉得她文笔流畅,视角独特,便约她写专栏。至今,周谨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游记》已经连续登载了8期了,大家反响都很好。
   “嗨!简编辑。”她若无其事地朝他笑了笑,见他盯着她看,便娇媚地推了他一把,“哎呀,你看你,老是这么看人家,人家都不好意思了。”
  完全是她一贯的撒娇口吻。
  简东平真不明白这个一看见男人就忍不住要作出亲昵之态的女人为什么要在脸上粘上假胡子,穿着这身难看的西服在大雨里窥视他的车子。一时间,他怀疑自己遇见了精神病患者。
  “周谨,你在搞什么鬼?我差点没认出你。”他说。
  她没有回答他,而是抬头看看天色说了一句:“啊,今天的雨可真大啊。我都快成落汤鸡了。”便匆匆奔进了便利店。
  简东平尾随其后。
  “你们认识?”店员疑惑地看着他们两个。
  “我们是朋友。”简东平简短地答道,随后便回到自己的座位继续喝咖啡。
  周谨在便利店里兜了一圈,最终买了一支带猫咪头的棒棒糖和两支色彩斑斓的圆珠笔。大概从这个男性躯壳中冒出的纯女性声音已经店员搞晕了头,更何况,她买的还是那么孩子气的东西,这更让店员万分疑惑,所以她结账的速度慢了好几拍,只顾看周谨了,但后者却毫不介意,甚至还有些得意洋洋,简东平简直怀疑她这么穿是在故意引起别人的注意。
  “你今晚要去演戏还是参加化妆舞会?你现在看上去真象《雷雨》里的周冲。”她在他身边坐定后,他打量着她笑道。
  “演戏?”她笑了笑,“一半对一半吧。”
  简东平刚想问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便又开了口。
  “简编辑,等会儿送我一程吧。”她说。
  “没问题,你要去哪里?”
  “辛程路。”
  “好像离这儿不远。”简东平想,如果不堵车的话,开过去大概15分钟就够了。
  “远是不远,就是不方便。我本来乘车在同一个站头换乘57路就行了,但到了之后才发现57路车站已经搬走了,问了好几个人都说不知道。而且现在下那么大的雨,想打个车也打不到。”她说到这儿,烦恼地嘀咕了一句,“怎么偏偏选了今天。”
  你这副鬼样子去问路,人家不被你吓走就算不错了,简东平心道,随后他又想,这么说来,她刚刚窥视他的车,大概是想让他送她。可是她怎么会认识他的车?
  “你认得我的车?”简东平问道。
  “是啊。我记得你的车牌。”
  可是,他只用车送过她一次。
  “你的记性可真好。”简东平道。
  “我有数字记忆强迫症。”她说。
  简东平还从来没听说有这种病。
  “就是无论碰到什么情况,碰到什么人,都会强迫自己去数数,随后记在脑子里,”见他一脸疑惑,她笑着解释道。
  “能不能举个例子?”
  “我第一次去周刊见你,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走了10级台阶,你那天穿了一件蓝衬衫,上面有15粒纽扣,你手上戴的一枚戒指有4条横纹,你桌上放了12本杂志、14份报纸、3份地图、14本书,你的书桌上共放有6类东西、你的茶杯里上面有20片茶叶……我差不多就记得这些。”
  简东平目瞪口呆。
  “你上学的时候数理化成绩一定很棒。”他道。
  “哪儿啊,我才不是什么好学生。”她略带忧伤地叹了口气说,“这大概只能算是精神病的一种吧,其实很多东西我并不想记。”
  简东平看了她一眼,他无法想象假如自己的脑子跟她一样,每天都被迫存有那么多无关紧要的数据会怎么样,他想他也许宁愿会去做一次开颅手术,也不愿意碰到什么就数什么,更不愿意去数那些令他不快的东西,更何况还是数什么就记什么。那的确是个痛苦的特长。
  他们在便利店逗留了几分钟后离开。
  简东平载着她穿小路,不到15分钟就来到了辛程路和大同路的口上。
  “这里就是辛程路。你要怎么走?”他问她。
  “辛程路到了?”她手扶着他的肩头向车窗两边张望,声音有些发抖。
  “对,到了,前面是辛程路15号。”简东平看了看马路上的路牌。
  “再往前开一些就好了。是……45号。”她犹豫了一下才说
  简东平又往前开了一小段路才停下来。
  “就是这里了!”周谨的忽然激动地叫了起来。
  他发现辛程路45号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巷子,巷子很深,从弄堂门口完全看不见里面的住家。简东平知道,这类小巷子通常四通八达,只要一直往里走,就会发现巷子里别有洞天,藏有好几个小区。
  简东平很想知道她如此激动的原因。但他知道她是肯定不会说的。所以他决定什么都不问了。
  “啊,原来在这里。”周谨说着,正准备打开车门,忽然回过头来,朝他嫣然一笑,“谢谢你,简编辑,今天多亏有你。”她说。
  简东平知道她正在朝自己妩媚地微笑,如果她穿女装,那应该还算是个挺有诱惑力的微笑,但此刻,她那两撇怪异的小胡子和湿漉漉的褐色西装却让她的女性魅力显得非常恐怖。
  “想谢谢我,下周的稿子就早点交。”他避开了她的目光,想忘记这张丑陋的脸。
  “放心吧。我会按时交稿的。”她声音清脆地说,接着,她做了一个让他错愕不已的举动,她扭过腰,回身朝他朴来,给了他一个异常热情的拥抱。
  “周谨,你……嗯……未免……也太客气了。”理智告诉简东平现在跟他贴在一起的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挺有魅力的女人,但感官上,简东平还是觉得是有个男人在跟他亲热,所以他心里很抗拒,不知道该推开她好呢,还是随便她去。
  好在她立刻就放开了他。
  “谢谢你,简编辑,今天多亏有你。”她声音发抖地又说了一遍,这回她又补充了一句,“你不知道我等这一天多了多久。我今天真开心。”
  接着,她拉开车门,奔进了辛程路45号那条小巷。
  简东平后来一直记得当时周谨激动的声音,古怪的举动和在大雨中奔跑的情景,他怎么都没想到,这竟然是他最后一次看见她。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2

2.箱子里的男主人
  
  又是这股味道!
  章玉芬穿过厨房走道的时候,一阵微风把那股让她心神不宁的味道再次送到她的鼻子底下,她不安地在走道里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想找到怪味的来源,但转眼又闻不到了。它究竟是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呢?
  这几天,章玉芬每次走过厨房走道的时候,都会闻到一股臭味。这气味让她想到一件她很不愿意想起的事。几个月前,小狗玻璃不知道是得罪了这个家里的谁,被人砸碎了脑袋扔在一个纸板箱里,跟后院的十几箱啤酒和食物混放在一起。当时,章玉芬每次到后院收衣服,都会闻一股跟现在非常相似的味道。后来,当她终于在那堆箱子里找到玻璃的尸体时,发现它已经腐烂了,她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打开纸板箱那一瞬的感受,那股扑鼻而来的恶臭差点让她晕过去。
  难道是有什么东西死在这里了吗?一定是的。是老鼠、野猫还是野狗?这几天,她一直在心里猜测着,觉得有朵阴沉沉的乌云压在她头上,让她喘不过气来,她决心解决这个问题,再来找找这气味的来源。
  这栋房子虽然很大,有20个房间,但她可以肯定那股味道来自底楼的厨房周围,她刚刚已经把厨房和与之相连的走道都仔仔细细地查过一遍了,但一无所获,现在就只剩下厨房旁边的地下储藏室了。
  储藏室是这个家的禁地,也是女主人沈碧云的私人王国,在那里她存放了很多私人物品,所以平时她很少允许除了她本人以外的别人进入储藏室。自从章玉芬跟着女主人沈碧云搬进这栋大别墅后,除非女主人特别允许,否则她绝不会踏足储藏室。她记得以前沈碧云的大女儿方琪因为偷偷溜进去玩还曾经挨过打。储藏室的钥匙也向来只有沈碧云一个人有,要不是今天上午女主人让她把储藏室里的旧旗袍拿出来晒太阳,她现在手里也不会有这把沉甸甸的大铜钥匙。
  “玉芬,把旗袍箱子拿到院子里去,太阳这么好,正好把那些旧东西拿出去晒一晒。”沈碧云出门的时候把钥匙交到她手里对她说。
  女主人最近身体不好,今天一早又去看医生了,尽管如此,她鼻子却很灵。
  “玉芬,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味儿?”
  “可不是?我也闻到了。”
  “你赶紧趁我不在的时候,好好查查,最好在我回来之前,就把这事解决了。我不想等我回来的时候还闻到这股味儿,实在不行,就喷点香水吧。”女主人用一块苏绣丝帕捂着鼻子,皱着眉头说。
  章玉芬知道女主人也在怀疑家里有小猫小狗的尸体。
  现在,女主人出去了,其他人也都不在,章玉芬决定独自到储藏室去好好查看一番。
  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从厨房的柜子里拿出那把大铜钥匙来到储藏室门口。忽然,不知是哪里吹过来的风,她再次闻到了那股味道,难道真的在储藏室里?到底是什么呢?真的会是野猫野狗吗?如果真是它们,那它们又是怎么进入储藏室的呢?她心里充满了疑惑。
  钥匙很灵活,不一会儿储藏室的门就被打开了。
  里面黑洞洞的,章玉芬拧亮了墙上的灯,顺着台阶往下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作用,她忽然觉得这股味道越发浓重了。她的心突突跳,开始后悔没有把保心丸带在身边了,她实在很讨厌收拾小动物尸体这种苦差事,上次小狗玻璃的尸体后来就是她负责处理的。当时,她手里拿着充满恶臭的箱子,奔出大门的情景到现在还历历在目,想起来就恶心!
  嗨,谁让我是这个家唯一的佣人呢?这种事不是我干还有谁来干?每次想到这里,她就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愤愤不平。
  她带着愤恨、厌恶的心情走进了储藏室的第二道门。
  那气味似乎又重了几分。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捂住鼻子,打开了灯,这时候,储藏室里的情景让她惊呆了,她发现储藏室里一片狼藉,她不知道那里面是否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上次她进入储藏室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了,但是她总觉得不太对头。女主人是个爱整洁的人,不会把每个箱子都打开,也不会把漂亮的旗袍横七竖八地扔在地上,更不会把花瓶碎片扔在旗袍上面。
  难道这里遭小偷了?!一个念头在她脑子里飞快地闪过。
  那股越来越重的气味却让她很快忘了这个猜想,会不会是一条野狗在作祟?因为无意中溜进去,却出不来最后发了狂?但是,回想这几天,她从来也没听到狗的吠叫啊。
  四周一片寂静,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声。
  她循着气味四处嗅着,最后,她在一个两米多长,一米多高的铁箱子面前站住了。她认识这个箱子,那是她们搬进这栋别墅时,沈碧云专门用来装雕塑的,当时有人给她的继父著名画家黄亚柳塑了一个铜像,现在,这个铜像就被安放在院子的一角。自从雕塑从箱子里移走后,这个箱子后来一直就是空的。至少几个月前,那里面是空的,臭味怎么会从这里冒出来?难道有东西藏在里面?
  她发现,在所有的箱子中,只有这个铁箱是盖住的。
  她缓缓移近大铁箱,因为气味越来越重,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她屏住呼吸,把手帕塞进口袋,腾出两只手来摸到了箱子的把手处,啊!她差点惊叫起来,原来箱子没有上锁,它的两个铁环上竟然插了一根擀面杖!怪不得擀面杖找不到了!前几天,方琪要吃手擀面,她还特地去买了根新的来!是谁把它拿到这里来的?这是怎么回事?
  她来不及细想,把箱盖缓缓打开,这时候,一股异常熟悉的臭味扑鼻而来,她觉得头晕目眩,心里暗叫一声不好,她站在那里停了两秒钟,努力使自己镇定了下来,她对自己说,这事她早就猜到了,没什么可惊讶的,没什么可怕的,不就是个腐烂的死东西吗!死猫死狗她见得多了,她勉强低下头下……
  她以为自己会在铁箱里看到一条野狗的尸体,但是令她魂飞魄散的是,她看见的竟然一个男人!
  而且,她马上认出了他,他是女主人年轻的丈夫苏志文!
  他说跟朋友一起去香港了,怎么会……怎么会……
  啊!——
  她尖叫了一声,极度的恐惧让她转身就逃,她觉得好像有个鬼魂紧紧跟在她身后要取她性命,她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由于奔得太急,她在楼梯上摔了两跤,她几乎是爬着逃出储藏室的,她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快报警,快报警,一边跌跌撞撞地直冲到客厅的电话机前。
  她喘着粗气,拿起了电话。
  “这里是大同路28号,这里,有,有人死了,快,快点来……”她结结巴巴地说完,放下电话,脚一软,瘫倒在地上。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2

3.一片荒地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4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4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但接触之后他才发现两人在生活上的分歧不胜枚举,兴趣爱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别的不说,光说吃饭这件事,凌戈最讨厌吃生食和活888食,她认为这是残忍的暴行,而简东平却特别好吃生鱼片和活炝的海鲜,为了维护各自的饮食观念,他们曾不止一次在饭桌上争论过。
  后来简东平还发现,凌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差的警察,不仅枪法差,武功差、胆子小,特别怕死,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左和右,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常常因为感情用事,在工作中干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简东平被抢白之后,再看看凌戈今天的脸色,他猜她一定又因为工作上的什么失误被领导训过了。
  “你又怎么啦?”他懒洋洋地问道。
  “什么怎么啦?我很好,好得很,再好不过了,再也没比现在更好了,还能怎么好?”她没好气地用筷子戳着餐盘里的一堆豆芽,眼神却直愣愣盯着简东平面前的那盘炝虾。
  “到底什么事?”简东平问道。
  凌戈把头转向别处,像在气运丹田,简东平静静地等着。过了足有一分钟,她才开口:“我被停职了,他们说要让我干文职,说我不适合干刑警。”
  不出所料,只不过这次领导们对她的惩罚好像重了点。
  “你闯了什么祸?”简东平心里暗好笑。
  “嗨,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她说,每次她的开场白是这句话,简东平就有种不祥的预感,通常她认为是小事的,别人必然认为是大事。
  “你干了什么?!”他严肃地问道。
  “上个星期三,我们接到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把丈夫杀了,于是我跟小王一起赶过去了。到现场后,我们先检察了一遍那里的情况,随后就请求支援。趁这空,我就跟那个女人谈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哦,那你做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我跟她说那个男人是该杀,杀得好。”
  “还有吗?”
   “我……”凌戈说到这儿突然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我陪她哭了。”
  简东平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你陪她哭了?”他问。
  “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简东平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了!”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问问她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她没忘记添上一句,“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女警花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下去了。
  简东平招手找来了服务员。
  “帮我把这些虾放在一盘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先给它们醒醒酒,等会儿我要放生。”简东平若无其事地说。
  服务员看他的目光,就好像他是一个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但最后,他还是以训练有素的礼貌对简东平说:“请稍等。”接着,他拿走了那盘炝虾。
  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简东平看着凌戈心道。
  果然,凌戈的口气缓和下来。
  “吃生食不好。”她低声说,接着又问道,“你等会儿去哪儿?”
  “我要去找个人。”简东平说。
  “谁?”
  “周谨,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专栏撰稿人。”
  “《我的小旅店游记》?她写得很好看,你干吗特意要去找她?你们不是一直网上联系的吗?”她好奇地问。
  “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联系上她了,我找不到她,所以我想去她家看看。”简东平的脑海里闪过周谨最后留给他印象,大雨中,穿着褐色西装,脸上粘着小胡子,声音微微发抖,奔进辛程路深不见底的小弄堂……他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她会不会出事了呢?
  自从上次大雨中见过她之后,她就好像突然失了踪,他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她没上网,电话打不到她,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他心急如焚地等到封版的最后一天,终于没办法,只能临时撤下她的专栏,上了一则小广告充版面。做报刊的最怕临时缺稿了,他为周谨的不负责任,言而无信而恼火。但一个月过去后,他的恼怒渐渐变成了不安,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会不会出什么事?她突然选择失踪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于是,他终于从抽屉里翻出她以前留给他的地址,决定亲自去她家看一看。
  “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这几天无聊得很。”凌戈嘟着嘴说。
  简东平看看凌戈,心里觉得好笑,当初是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她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存钱的男人,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每个月有一半日子在外面到处游荡的男人,更不可能嫁给一个吃狗肉的男人,可现在她却老跟他泡在一起,而他呢,虽然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当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她进一步发展(即便有也很快就打消了),但还是一有机会就去找她,老是请她吃饭,从外地回来也从来不忘记给她带点当地的土特产……他们两个大概都太寂寞了吧。
  “大不了我帮你开车。我已经学会开车了。”她的兴致忽然高起来。
  “谢谢你,我还想多活两天。”简东平笑道。
  简东平绝对不相信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胆小鬼能把车开好。
  周谨给他留下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弄3号,从地图上看,这地方是在郊区,简东平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从他们吃饭的饭店驱车前往,至少需要1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有美女相伴,他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那好吧。”他爽快地答应了。
  凌戈觉得简东平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抽烟和喝酒,这让他的外表看上去很干净,虽然他算不上英俊,身材也不算高大,但对凌戈来说,干净实在比英俊潇洒重要得多。不抽烟的人,身上自然不会有烟味,也不会动不动就咳痰。
  他们第一次见面,简东平给她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打扮,秋天,身材瘦长的他上身穿的是件质地轻薄的深蓝色拉链衫,里面一件黑色长袖套衫,黑色长裤,脚上套一双轻便时髦的休闲鞋,那种式样她还从来没在商店里看到过。他手腕上戴一只外表粗狂的运动型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一只白金或者银戒指。他还剪着利落的短发,皮肤干净,没有发青春痘的痕迹,总之,他给她留下的印象是,干净、阳光、帅气。
  不过,交往几个星期后,她就发现两人的生活理念和兴趣爱好实在是大相径庭。她没想到,作为本市数一数二的时尚杂志的主任编辑和记者,每月收入接近万元的他,竟然从来不存一分钱,他还大言不惭地告诉她,他几乎月月光。更令她意外的是,看上去斯文阳光的他竟然经常吃些可怕的东西,河豚、活虾活鱼,穿山甲、猴脑,他样样都吃过,当她得知,他连猫肉都吃过,而且每年冬天还要例行公事地去吃狗肉火锅时,她对他的好感终于烟消云散,她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野蛮人,而且,越到后来,她越觉得他理智得不近人情。
  有一次,他们一起看电视,无意中看到一个慈善节目,采访的是本市一个生活困难的外来妈妈,丈夫去世了,自己靠打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由于生活拮据,三个孩子都辍学在家。这个节目是希望观众能够捐款帮助她们母女四人。
  看完节目,凌戈当即决定捐款相助。虽然两百元不算多,但至少也是一份心意。
  “你打算捐多少?”她推推身边的简东平。
  “对不起,一分也没有。”
  他断然的回答让她吃惊。
  “每个月挣那么多钱,连几百元都不肯捐?你也太小气了吧!”
  “既然没能力养,干吗生那么多孩子?一生还生三个,如果她生了50个孩子,有40个得了白血病,10个得了脑瘫,你说到底是救还是不救?想救的话,救得了吗,得花掉多少社会资源?这不是纯粹给社会带来负担吗?所以我不支持这种捐款,她应该为自己不负责任的纵欲承担后果。”他冷冰冰地说。
  虽然他的话听上去似乎颇有道理,虽然他最后还是把钱包交给她叫她随便拿,但他冷酷无情的回答还是让她心寒,她不想跟一个缺乏同情心的人相伴终身,所以后来她就直截了当地向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对不起,简东平,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们两个谈恋爱不合适。”她认真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道:“我也正有此意。好吧,既然以后当普通朋友,我就没那么拘束了。来,小凌,我们像兄弟一样亲热一下吧。”
  说罢,他不由分说给她来了个紧紧的拥抱,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你干什么!简东平!你,你想袭警是不是?!小心我……”当时,她气得脸都红了,一时竟想拔枪,却不料发现平时插枪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这时才忽然想到今天出门时,把枪放在桌上就走了,怪不得今天一天都觉得有点不对劲呢!她正在心里骂自己粗心大意,就听到简东平在那里跟她说话。
  “抱歉,我跟朋友之间向来亲密无间,尤其是异性朋友,哈哈哈。我还以为每个警察都会武功呢。”说完,他的眼神向她平时插枪的地方一溜,便幸灾乐祸地微笑着离去。
  当时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真是恨得牙痒痒。但从那以后,他们才算真的熟悉起来。他隔三差五地来找她,他们有时候一起吃饭,有时候一起外出,有时候他也求她办点事,在不知不觉中,凌戈觉得他们两个真的成了好朋友,在她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有一个真正的异性朋友,她觉得这种感觉很舒服。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2

“金升路254号,我都没听到过这条路,大概是在郊区吧,她怎么住那么远?”在车上,她问简东平。
  “不清楚。”他的口吻里带了点不确定和不安。
  “她是本地人吗?”
  “不是,她自己说她是广东人,但我听她的口音好像是福建南屏那边的。”
  “你跟她接触也不多吧。”凌戈好奇地问道。
  “不多。”
  “她是个怎么样的人?”
  “很有点女人味。”简东平笑着说。
  “你笑什么?”凌戈觉得他笑得很坏。
  “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打扮得像什么你知道吗?”简东平回头看了她一眼。
  “像什么?”
  “好像《胭脂扣》里的梅艳芳,我差点要说粤语片对白了。”简东平忽然问她一句,“你看过《胭脂扣》吗?”
  “你当我是土包子吗?我怎么会连梅艳芳和张国荣的《胭脂扣》都没看过?!”因为她家至今没有DVD机或者VCD机,简东平总是时不时拿这事来刺她,凌戈很恼火,但她想到当时简东平跟周谨见面的情景又不禁笑出来,“你是说她穿旗袍?那也太夸张了吧。那时候是几月份?”
  “是二月底,她在旗袍外面还套了件裘皮大衣之类的东西,当然是假裘皮。”简东平说。凌戈忽然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只新的白色运动表,就冲那别致的造型,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这家伙为了追求这种不张扬的时髦,果然是花钱如流水,真是对他无话可说。
  “你一共见过他几次啊?”她别过头去,尽量不去想他这令人惋惜的生活陋习。
  “两次,不对,如果算上最后一次应该是三次。”
  “她每次都穿得那么怪吗?”
  “第二次很正常,不过有点土,夹克衫牛仔裤,跟你来相亲时差不多,”他不动声色地又讽刺了她一句。
  “我很土吗?”她气呼呼地问道。
  “是啊,你自己不知道吗?”他毫不留情地说,“你是我见过穿得最土的美女了。”
  美女二字让她的心情立刻多云转晴。
  “她那天也是来杂志社见你?”她问道。
  “No,我在马路上碰见她,她说要去百盛买东西,于是我就送了她一程。她那天兴致很高。”
  “她漂亮吗?”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也许只能算是五官端正吧。”简东平直视着前方说道,“你要知道,凌戈,美女这个称号我不是随便说的,这需要综合很多素质,比如身高、长相、气质、修养、谈吐等等,我觉得她的气质稍微差了点。你懂我的意思吗?”
  “嗯,我懂。”她道。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你懂个屁!但是他没说话。他是个文雅的人,粗话只用眼神表达。
  “那她说话正常吗?”她不理他,继续问道。
  “很正常,只是……她说话时喜欢跟对方有身体接触,很爱向男人撒娇。但我觉得这只是她的习惯动作,不是刻意想做什么。”简东平平淡地说,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就是说,她跟你说话的时候,跟你有身体接触?还向你撒娇?是男人当然求之不得,乐开怀喽。凌戈想到这里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想不到他已经注意到了她的表情,立刻笑起来。
   “你又笑什么?”
  他没回答她,却道:
  “凌戈,帮我个忙如何?”
  “什么事?”每当他求她做事的时候,声音总是特别深沉,好像他面前突然多了个麦克风,而他本人一瞬间从一个流行歌手变成了男低音歌唱家,使她不由得不听他的。
  “帮我查一查周谨的档案资料和最后三天,尤其是最后一天下午5点至7点之家的电话记录,我要知道她最后那段时间跟谁联络过。”
  “电话记录没问题,只是档案的话,你现在连她是什么地方人都不清楚,我怎么查啊,她的名字又那么普通,范围也太大了,再说我也不是档案室的人,我还得求人呢!”
  “就查广东汕头和福建南屏两个地方就行了,我猜她是福建南屏人,我曾经在福建南屏那里住过一段时间,有些与生俱来的语言特点是改不了的。”简东平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他郑重其事的态度让她打消了想调侃他的念头。她隐隐觉得他这么关心周谨未必是因为他对她有意思,而是另有原因。
  “那好吧,我试试。”凌戈说。
  根据地图的指示,简东平驱车越江又开了将近45分钟,才终于到达冷僻荒凉,两边长满杂草的金升路。
  令简东平惊讶的是,这条路从头开到底都是一片荒地,而且不到5分钟就开到了头。
  “不对头啊,简东平。金升路就这一段吗?你会不会记错了?”凌戈一边四下张望,一边问他,“是不是你的旗袍小姐给了你个假地址?”
  简东平不说话,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态度说明,他同意她的猜测。
  “她为什么要给你假地址?给你地址的时候她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凌戈禁不住也好奇起来。
  “她说她大部分时候都在这里。我的理解是她就住在这里。”他向车子四边的荒地望望,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是我理解错了。”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回去,还能怎么办?”
  凌戈觉得这事不大对劲。
  “你叫我去查她的档案,她的名字会不会也是假的?”她问道,见简东平不吭声,她继续说了下去,“如果名字是假的,地址是假的,她又故意穿得怪里怪气来见你,那她会不会在家乡曾经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见不得人的事?你指什么?”简东平似乎被她的猜想吸引住了。
  “她会不会是通缉犯?或许是她在家乡犯了什么事,所以只好背井离乡在外地谋生?一般只有逃犯才会刻意掩饰自己的身份。”凌戈猜测道,忽然她心中一阵兴奋,试想如果自己抓了个通缉犯,那岂不是可以将功赎罪回刑警队了?
  简东平想了想,笑道:“你说得有道理,那劳驾你也查一下通缉令吧。”
  “嗯,我会的。”凌戈重重点头,见他调转车头,问道,“现在去哪儿?”
  “打道回府呗。我要回杂志社,你去哪儿?我送你。”
  “我没地方可去。”现在时间还早,凌戈既不想回家,也不想回单位,今天上午被上司训的时候大家都听见了,她不想这么快就出现在同事们的面前,那该多丢脸啊!
  简东平好像看出了她的心事。
  “跟我去作徒步旅行如何?”简东平说。
  “徒步旅行?”
  “从我们杂志社出发进行一次环绕我们杂志社的徒步旅行。有兴趣吗?”
  他是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凌戈斜睨了他一眼,凭她对他的了解,她认定他做这蠢事一定自有道理,只是他现在不愿意跟她明说而已。但这次,她决定非让他开口不可,因为她现在有的是时间跟他磨,她现在无聊得很。
  “简东平,我想知道你这么做的理由,我知道你不肯说,但是我就是想知道你的理由,理由,理由,理由,理由,我要知道理由!”她一迭连声地说,觉得自己就像卡带的录音机,忍不住想笑。
  简东平像听了紧箍咒的孙悟空那样痛苦地紧皱起眉头。
  “说吧,说吧,说吧。”她继续卡带。
  “凌戈,你再啰嗦,我就开快车了!”他冷冰冰地说,“知道我为什么不想结婚吗,就因为再可爱的女人最后都会变成呱呱乱叫的青蛙。你这只蝌蚪差不多也要发育成那样了。”
  “喂,我对你的单身理由没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你为什么要绕杂志社绕圈,你有什么可隐瞒的?”她没好气地回击道。
  简东平沉默了一会儿,道:
  “周谨说,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时,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我准备从杂志社出发,往回找找她的路线,也许能找到她是从什么地方出发的。”
  呀!他说了!真难得啊,她想。
  “这很耗时间,我看你还是……”他好像要改变主意,不想带她去“旅行”了。
  “我都被停职了,我能有什么事?我跟你一起去。”她马上说。
  凌戈想到自己的窘况就心情低落,她觉得与其回家闭门思过写检查还不如跟简东平一起探险,她相信一次消耗体力的徒步旅行一定可以帮她发泄心中的郁闷,更何况,她现在对周谨的事很感兴趣。
  “喂,我想问你个事。”她道。
  “问吧。”
  “你说周谨会不会真的是通缉犯?”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但愿她不是。”简东平不安地说了一句,随后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凌戈,你是不是巴不得她是?你想将功赎罪重回刑警队?”
  凌戈觉得脸上有些发烫。
  “简东平,我才没有,我只是猜……”她想为自己辩白,但立刻被他打断了。
  “我会帮你的。”简东平笑着说。
  凌戈白了他一眼,不说话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2

  4.最后一个联络人
  
  两天后的周六,简东平一大早就接到凌戈的电话。
  “喂!你醒了吗?”凌戈劈头就问道。
  “我今天一大早就起来在干活了,你那边有眉目了?”简东平正坐在电脑前一边喝咖啡,一边看周谨跟他的聊天记录。
  “我查过周谨失踪前最后三天的电话记录了。”她的声音里带着兴奋,“你肯定想不到,她最后一个联络人已经死了!”
  简东平心头一震。
  “死了?你确定?”
  “当然,现在林叔叔在跟那个案子呢!这是我刚刚打听到的消息。”凌戈很得意地说。
  “凌戈,你现在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是家啊。”
  “到我家来,今天周六我不上班,我们好好研究一下。”简东平觉得有些事还是当面说比较清楚,“中午在我家吃饭,今天萍姐包了菜肉馄饨,还糟了两个猪耳朵和很多鸡爪。”简东平一边看电脑,一边邀请道。
  “那我一定要来了。”凌戈开心地回答,随即“啪”地一声挂了电话,这是她的风格,挂电话前,从来不说再见。
  简东平知道凌戈对猪耳朵没兴趣,但她最爱吃面食了,尤其是菜肉馄饨。有一次,在尝过萍姐包的饺子后,她还说那像妈妈的手艺,这句话楞把一向泼辣霸道的萍姐说得红了眼圈。简东平发现,他跟凌戈到目前为止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两人都出生于单亲家庭。凌戈的母亲在她三岁时病逝,她是由当警察的父亲抚养长大的,五年前她父亲因公殉职后,她就成了一个人,所以两人熟悉后,简东平经常邀她来家吃饭。
  “反正你也是一个人,在我家随便吃点吧。”简东平常这么说。
  “我一个人也可以自己吃饭。”虽然她经常这么回答他,但每次他邀请她时都已经把车开到了自家门口,所以由不得她不答应。她一开始很拘束,但时间久了,也就慢慢跟他的家人熟悉了起来,简东平发现,父亲和萍姐都很喜欢这个可爱朴实的小迷糊女警察。
  简东平看看手表,现在是8点半,他估计,她换乘两部公共汽车得一个多小时后才能到。趁这段时间,他正好重温一遍周谨跟他的网上聊天记录。
  周谨不是很喜欢在网上聊天的人,每次跟他聊天,都是在发稿后,顺便跟他聊上几句,但简东平发现,虽然平时她在线的时候很少,但时间却相当固定,他仔细核对了一遍,她多半是在早晨的10点至11点之间在线。
  至于他们聊天的内容,简东平稍微整理了一下,发现基本涉及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稿子及与之相关的内容。
  典型例子:
  日期:3月1日
  周:简编辑,这个礼拜能刊登出来吗?
  简:这礼拜不行,我们还得讨论一下。你不要急。
  周:真慢哪,什么时候能登出来呢?
  简:最快下个礼拜。你现在从事什么工作?
  周:没。
  简:没工作?
  周:没正式的工作,我在打短工。
  简:可以告诉我,你在做什么吗?
  周:(一个笑脸)非要知道吗?
  简:如果你不方便说就算了。
  周:(一个笑脸)喜欢简编辑这样的人。
  
  日期:3月14日
  简:那个叫宏辛的小镇在哪里?你好像没说清楚。
  周:在四川,不过镇的名字我故意用了谐音,(一个笑脸),我觉得没必要说得那么清楚吧,这会给一些人带来麻烦。
  简:你这次的文稿中,说了一个雏妓的故事,那是真的吗?
  周:这种事在边远地区很多的,为了自己的父母还债,为了自己上学,或许纯粹是为了讨生活,女孩十二、三岁就出来卖,很多,她们很惨,有的每天接客超过50次,我亲眼见过,但这就是生活。
  简:在文章中你说你给了她钱让她逃走?她不走?
  周:是。100块,不多。但她不走不是因为钱的问题。
  简:那是因为什么?
  周:她没地方可去,她父母死了,叔叔把她卖来的,回叔叔家可能要挨打,不久后还得被卖。我还有她的照片呢,但是我不想公开。
  简:你有她的照片?(一个惊讶的表情)
  周:我喜欢拍照。我躲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拍的。没被老鸨发现。嘿嘿。我聪明吧。
  简:可以把她的照片发给我看看吗?
  周:哈哈,简编辑目的性真强,是不是想搞什么大新闻?
  简:别误会,只是好奇。
  周:电脑上没有。
  简:为什么不保存?
  周:……(一个哭脸)
  简:可以给我一张你的照片吗?老总说,下一期要登专栏作者的照片。
  周:我也没有啊,这里也没视频。
  简:你可以用手机拍一张给我,然后用手机传给我。
  周:嗯,等等。
  (几分钟后)
  周:收到了吗?
  简:收到了,不太清楚,我处理一下。那个女孩的照片真的不能发给我看吗?
  周:我该走了,都11点半了。88
 日期:4月28日
  简:马上要过节了,你这篇文章好像太悲惨了一点,上面希望来点喜气的。
  周:喜气?那我再给你传一篇吧。
  (周谨给简东平发送了一个文件,文件名《新生的玫瑰》)
  (几分钟后)
  周:可以吗?
  简:这篇也是你亲眼所见的吗?这个女大学生被拐卖到小旅店,后来又逃走了?
  周:嗯,我也帮过她。
  简:又给了钱?
  周:不。我用别的方式。
  简:你只写了她受折磨然后逃走的事,能说具体点吗?
  周:我帮她的方式不方便公开。
  简:你怎么帮她的?
  周:我不方便说。(一个笑脸)真的不方便。
  简:我很好奇。周谨,你哪里弄来这么多底层故事?
  周:我到处漂泊,我什么不知道?这就是我的阅历。嘿嘿,我也是底层玫瑰。
  简:在这种环境中,你一个女孩子不害怕吗?
  周:害怕,有用吗?你不知道我经历过多少事,我觉得我现在也快60岁了。我是说60岁的心,身体可年轻着呢,蹦儿棒,对了,你觉得我身材好吗?简编辑?
  简:……
  周:说嘛,说嘛。
  简:可我没见识过你的身材啊,哈哈。不过……
  周:不过什么?
  简:你可以把你的经历整理成书,也许会畅销,到时候再配上你拍的照片。
  周:你真坏啊,人家问你身材,你跟人家说什么写书。不过,我是在写呢,呵呵。
  简:是你自己的经历还是你看到的?
  周:我自己的经历。
  简:到时候配上你自己的照片。
  周:你觉得我长得美吗?
  简:嗯,美。我要开会了,周,下次再聊。
  
  第二部分:打听城市消费信息。
  日期:3月8日
  周:简编辑,你们男人晚上一般上哪里去玩?
  简:(一个笑脸)这个么……我很少玩。
  周:(一个笑脸)我们私下说说,我不会说出去的,放心吧。
  简:其实玩的地方很多,饭店、卡拉ok、夜总会、酒吧、舞厅、咖啡馆、大浴场……很多,看怎么玩了,也有很多人晚上会去做运动,比如打羽毛球、打乒乓。
  周:简编辑你呢?
  简:我?……
  周:好想知道啊。
  简:我有时候去酒吧,有时候去打球。如果工作忙,就加班。
  周:打球,打什么球?
  简:羽毛球或者壁球。
  (一分钟后)
  周:谢谢简编辑。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3

5.淑女之家
  
  林仲杰一点也不喜欢简其明的新发型。虽然年过半百也是到了该出白头发的时候了,但是把整个脑袋染成银色,也未免太前卫了点。更何况,自从染成白头翁后,简其明每次看见他都冒充他的老前辈,这更让他恼火。
  林仲杰认识简其明已经有20年了,当年的简其明是一个身材清瘦,说话一板一眼的中学语文老师,林仲杰怎么都没想到,多年后他会变成一个身材圆胖,巧舌如簧,嘴角时不时咬着根雪茄烟的老油子。简其明现在是有名的律师,他们虽然私下是朋友,但经常会在法庭交锋,谁也说不清,到底是谁赢的次数更多,但是两人谁也不买谁的帐,那倒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这一次因为苏志文的死他们两个人又狭路相逢。
  简其明是苏志文的丈夫沈碧云的私人法律顾问,林仲杰去沈碧云家进行例行询问时,恰好在沈家的客厅里碰到他。
  “老家伙,亲自来啦?”简其明带着惯常的揶揄口吻跟他打招呼。
  “她身体好点了没有?”林仲杰问道。
  前几次他的下属来,沈碧云都卧床不起。
  “好多了,她毕竟是个坚强的女人。其实你们的人已经来过很多次了,你还想问什么?”简其明斜睨着他问道。
  “还有些补充问题,没办法,她必须合作。如果我要求她回答100遍,她回答我99遍都不行。”林仲杰冷冰冰地说道。
  两人正说着话,沈碧云从楼上缓缓走了下来。
  林仲杰觉得,作为一个60岁的女人来说,沈碧云算是保养得非常好的,不过,自从苏志文的尸体被发现后,她好像一下子苍老了很多。她今天穿了件雍容华贵的黑色绣花绸衣,脸色灰败,眼袋比上次见到的更为明显,短短几天,染黑的卷发里便冒出几根醒目的白发来,虽然如此,她的威仪还在,林仲杰觉得当面容端庄,气质娴雅的她施施然走过来的时候,连四周的空气都是属于她的。
  “沈女士,有几个问题,请务必你回答一下。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谈吗?”林仲杰说。
  “林警官,你想问什么就请尽管问吧,只要是为了小苏,我什么都愿意回答,回答多少遍都没关系。”她走到沙发边坐下,平静地答道。那意思仿佛在说,就在这儿问吧。
  小苏。每次听到沈碧云这么叫苏志文,林仲杰都觉得浑身不自在,虽然老妻少夫也不是什么惊天大奇闻,但他还是无法接受,他是个保守的人。
  简其明走到沈碧云身边,拍了拍她的肩,既像是在跟她打招呼,又像是在安慰她。
  “你身体好点了吗?”简其明问道。
  “好多了,谢谢你。”沈碧云回头朝他微微一笑。
  林仲杰知道简其明问这句话无非是为了给他施加压力,让他在问话中注意问话的方式,把握问话的时间。死胖子,林仲杰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
  “你最后一次看见苏志文是什么时候?”林仲杰问沈碧云。
  “5月6日,我们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
  “几点?”
  “晚饭后,大概8点多,具体时间我不记得了。”她用手腕撑着脑袋,好像很累。
  “在哪儿见的面?”
  “在二楼我们的卧室。”听到这一句,林仲杰由不得要起鸡皮疙瘩,他无法想象38岁的苏志文愿意每天跟这个年过六旬的老妇同床共枕。
  “对于这次出门,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要去香港看一个朋友,大概3天后回来。”
  “你为什么不跟他同行?”林仲杰注视着沈碧云,心想让那么年轻的丈夫单独远行,作为妻子的你难道可以高枕无忧?
  沈碧云扫了他一眼,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思,她微微一笑。
  “我们之间彼此信任,我相信小苏不会干什么出格的事。况且,他真的要瞒着我做什么,我整天盯着他能阻止得了吗?”沈碧云轻轻咳嗽了一声,“而且,那几天我身体也不好,根本没办法出门。”
  “他要去见什么朋友?叫什么名字知道吗?”
  “他说好像姓……”她皱起眉头费劲地想了一会儿,才说,“好像姓蔡,对不起,这个问题你们上次就问过我,我好像是说姓辛,我真的记不清了,他肯定跟我说起过,但我当时没注意,我脑子昏沉沉的。”
  “他去香港干什么?”
  “他想跟他的朋友一起做生意,”沈碧云灰暗的褐色眼珠闪过一丝诙谐,“他不想在我的公司工作,虽然没说理由,但我知道他是怕人笑话,志文自尊心很强,在有些方面固执得像个小孩子。那个香港的朋友好像是他的大学同学,做的是电子产品,志文想跟他一起合作开一家加工厂。”
  “开工厂?苏志文自己有能力投资吗?”
  简其明咳嗽了一声,林仲杰回头看了他一眼,不明白他想表达什么。
  “还是由我来说吧。”沈碧云对简其明说。
  简其明很有风度地对沈碧云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林仲杰觉得今天的他特别像个老花花公子,而非专业人士。
  “作为结婚一周年的礼物,我答应为志文的电子生意投资300万。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迫不及待要去香港见他的朋友。”沈碧云望着客厅角落里的一大盆落地金桔轻轻叹了口气,“他意气风发的样子真像个不懂事的孩子。”
  给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投资做生意,一出手就是300万,沈碧云对她的小丈夫苏志文可真够大方的,林仲杰想。
  “他以前做过生意吗?”林仲杰问。
  “没有。他以前是舞蹈学校的老师,他只会跳舞。”沈碧云把目光转向他,好像在说,我愿意给他300万是我的事,不需要别人来告诉我这么做对不对。
  林仲杰忽然发现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他相信她作的决定很少有人能改变,真不知道她的女儿们知道这个决定会怎么想。他回头看了简其明一眼,发现后者正用眼睛在为沈碧云辩护,他们是夫妻,她愿意给她钱,那是她的自由,她也有这样的权利。林仲杰用眼睛回复了他,闭嘴!
  “那么他怎么又会出现在你的储藏室里呢?”林仲杰问道。
  沈碧云仿佛被刺了一下。
  “我不知道。”她说。
  林仲杰知道,她已经不止一次回答这个问题了,但每次她都这样回答。
  “储藏室的钥匙只有你一个人有吗?”
  “是的。”她低声回答。
  “这就是说,除了你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人有了吗?”
  “是……的,应该是的。”沈碧云微微蹙眉,口吻略显犹豫。
  “苏志文为什么要去储藏室?你知道吗?”
  “是我叫他去的,我让他去储藏室拿一幅画带给我在香港的堂姐,这是我答应堂姐的,她一直想要一幅我继父黄亚柳的真迹。”
  “是他一个人去的储藏室?你没陪他去?”
  “是的。”
  “你把钥匙交给了他?”
   “我那天心情不好,多喝了两杯酒,脑子昏沉沉的,所以回到房间交代完事情,我就睡了。是的,是我把钥匙交给他的,我让他自己去拿画。”沈碧云神情忧郁地说。
  “你给他钥匙,是他要求的,还是你主动给他的?”
  “当然是我给他的。”褐色眼珠闪过一丝小小的不快,“他是个知道分寸的人,他知道什么要求应该提,什么要求不应该提。”
  “你后来还见过他吗?”
  沈碧云摇了摇头。
  “既然如此,你的钥匙是怎么回到你手里的?”
  沈碧云的目光移向别处。
  “第二天早晨它放在我床头柜上。”
  “你对此怎么想?”林仲杰问道。
  “我想是小苏放在那里的。”
  “苏志文有没有跟你说,他去香港是乘哪班飞机?”
  “他说是早晨7点40分。”
  “他晚上有没有回房间?”
  “他说要赶一大早的飞机怕吵醒我,所以晚上睡在书房了。”沈碧云用手轻抚了一下自己的脸,好像在为什么事情惋惜。
  
  “你后来有没有去过地下储藏室?”
  “没有。”
  “有人在储藏室里拿过东西后,你不进行核对吗?”
  沈碧云轻轻笑了笑,好像他提了个很可笑的问题:“如果他想跟我继续生活下去,如果他想获得那300万的投资,他就不会笨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做蠢事,怎么也得等到投资到手后再说吧。我相信他不会那么傻,不,我没去核对。”她停顿了一下,声音提高了一些,“而且我的风湿病犯了,我不能下地下室。警官,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就会知道,身体是最大的限制,很多事我是有心无力的。”
  林仲杰下意识地看了看她的腿,它们藏在她的裙子里,若隐若现。
  他听到她又补充了一句:“其实即便志文一时贪玩多拿了一两件东西,我也无所谓。跟年轻人作伴就该作好容忍他们放纵的准备,你说是吗警官?”
  “储藏室的钥匙只有你有吗?”林仲杰又问了一遍这个问题。
  “这问题你问过了,林警官,她也回答了。是的,只有她有,换句话说,现在是沈碧云女士主观认为储藏室的钥匙只有她一个人有。”简其明转过头去平静地问沈碧云,“你是这个意思吗?”
  林仲杰听出简其明的话里蕴含了多种假设,如果沿着简其明的新开辟的道路往前走,面前立刻就会呈现出一片崭新的天地。但是这些假设究竟离真相有多远呢,谁也不知道。林仲杰知道简其明不过是想帮沈碧云撇清而已。
  “是的。”沈碧云稍稍犹豫,但最后还是肯定地点了点头。
  “储藏室到底里放了些什么?”林仲杰根本不理会简其明,问道。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4

日下午4点,让我好好想想。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我恐怕是……”方琪好像挺为难。
  “那天是沈女士结婚周年的后面一天。”他提醒道,一边说话他一边放开了凌戈的手,凌戈在桌子下面悄悄踢了他一脚。
  方琪的眼睛忽地一亮。
  “啊,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这么一个电话。”她犹豫不决地说着,“那天我是接到过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
  “哦?”简东平马上来了兴趣,心想她记性可真好。
  “你说的周谨,应该是个女人吧。”方琪问道。
  “对。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
  “嗯……打电话的女人好像是很年轻”方琪慢悠悠地说,“我确实不认识她,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很年轻……”
  “她说了些什么?”
  “让我想想……她首先问我,是不是方琪?我说是的,我很奇怪,问她是谁,她说我们不认识。我问她有什么事?她说,她只想听听我的声音,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又问她有什么事,我觉得她好像在骚扰我,”方琪耸了耸肩,面孔显得严肃起来,“我告诉她我一般不接陌生人的电话,如果她没什么事,我就得挂电话了,那天我正在书房整理最近一个月的销售报表,等妈妈回来我得向她报告各家专卖店这个月的销售情况,妈妈喜欢听精确的汇报,我一般用数字来说明,所以这样我就得作很多计算和分析,那时候我不想被人打扰,我说我很忙,我真的要挂电话了,她求我等一等,于是我又问她,到底有什么事?她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吗?”简东平问道。
  “我不明白。”方琪嘲讽地一笑。
  “你问她了吗?”
  “她没回答。”
  “然后呢?她还说什么?”
  “她说她要送一份礼物谢谢我。我说我不会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而且我根本不认识她,也没做过什么需要她感谢的事。她说,礼物就放在你家底楼的花瓶里,也许你不知道它的意义,但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它对你多么重要了……对不起,我想不起原话了,但她大致就是这意思。”
  “她给了你什么礼物?”凌戈瞪圆眼睛,好奇地问道。简东平可以从她急促的口吻中感受到她的好奇和激动。
  方琪微微一笑:“是一把钥匙。我不知道是哪儿的钥匙。”
  “那把钥匙还在吗?”
  “我随手一放,不知道放哪儿了……”方琪好像看出了凌戈脸上明显的失望,像哄小孩似的说,“好吧,我找找看,等找到了,我给你。”
  “是把什么样的钥匙?房门钥匙和保险箱钥匙在外形上有很大的区别。”简东平道。
  “说不清,是把很普通的钥匙,不是房门钥匙,就应该是抽屉钥匙,很普通,真的。”方琪把手背放在嘴边,低声清了清喉咙。
  “小客厅应该就是这里吧。”简东平问道。
  “是的。”
  “钥匙是放在哪个花瓶里的?”简东平问道。
  “就是那个。”方琪指了指窗台前的那个雕着梅花的白瓷花瓶。
  简东平看了一眼那只花瓶,中等个头,地点,窗前,只要开着窗,外面的人可以轻易将钥匙扔在花瓶里。
  “你应该是在打完电话后才去看花瓶的吧。”简东平笑着说,“我真好奇,她在电话里还说了些什么?”
  “后来她就挂了。”方琪冷淡地说。
  “就是很单纯地说再见吗?还是……”简东平假设道,“对不起,‘我家有客人了,有人按门铃,我得去开门了’,‘对不起,我现在有事,有人喊我了’,……很多人在结束电话时都会来这么个结束语,周谨给我打过电话时,就常会找个理由结束,什么要出去,等会儿有事之类的。”
  “东平,你真麻烦,让我想那么多,你以为我是电脑吗?”方琪带着笑意抱怨道。
  “擅长用数字分析销售报表的人,一般记忆力很好,方琪,我相信你只要稍微运用一下脑细胞,就能回想起来。”简东平不失时机地捧了一下对方,这一招马上见效了。
  “那我得想想,等我想起来再答复你吧。”方琪一边说,一边望向窗外的庭院,简东平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看见一对男女正向这幢房子走来,年轻女子手挽着男子的胳膊,两人好像在亲切地交谈着什么,他听到方琪说,“那是我妹妹曾雨杉和她的丈夫向兵。他们刚刚结婚一个多月。”
  “他们现在也住在这里吗?”
  “不,他们住在向兵家里,只是每周来看一次妈妈。”方琪笑着说,“他们很恩爱吧?”她眼中含着笑意,声音里充满了羡慕。
  “好像是的。”简东平回应道。
  “雨杉很爱向兵,妈妈一直反对他们在一起,但她最后还是嫁给了他。其实真的结婚了,妈妈也拿她没办法。”方琪说。
  简东平从方琪的语气中又听出了一声叹息。
  她在羡慕妹妹的幸福吗?她自己有没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呢?她有没有爱人呢?难道28岁的她把自己的全部时间都奉献给了工作?他正思索着,忽然听到凌戈在问方琪。
  “方琪,你有没有男朋友?”她问道,简东平虽然觉得她问得鲁莽,但他倒还真的想听听方琪的回答,于是他推波助澜道:
  “凌戈,这还用问吗?方琪是美女兼才女,而且还是大企业的女继承人之一,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她身后的追求者一定排成长龙了。”
  方琪淡淡一笑。
  “东平,你错了,我没男朋友,也没有追求者。”
  简东平还是有些吃惊。
  “你太谦虚了,一定是不想说。”他道。
  “不,不是谦虚,我选择独身。”方琪坦然说,“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简东平看着方琪,心想,这是真心话吗?如此美丽的女人真的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青春耗费在无休无止的公司事务中。这种奉献的背后会另有隐情吗?难道沈碧云希望看到这种局面吗?如果沈碧云真的对方琪的奉献无动于衷,听之任之的话,那她可真是个非常自私的母亲。
  “独身?你跟我一样唉。”凌戈忽然回应了一句,把简东平吓了一跳。
  “你怎么跟我一样?你有东平啊。”方琪淡淡地一笑。
  “别听她的,方琪,她就爱凑热闹。”简东平想用眼神向凌戈表示不满,却发现她并没有朝他看,而是目光忧郁地盯着方琪看,好像方琪是某个电视剧中的人物,正在表演她无比感兴趣的剧情。她又在发什么神经?
  简东平转换了话题。
  “今天还有谁会来?”他问方琪。
  “晓曦要回来,她是我大姐的女儿,现在在读私立高中,今天应该回家。”方琪的口吻突然变得冷漠起来,“她是我妈妈的心头肉,现在在这个家里,我妈妈最宠她了。”她忽然站起身,“如果你没什么问题了,我得走了,在这个家里,关起房门谈太久会引起猜疑的。东平,我希望你不要告诉别人我今天跟你说的话,我不想让人议论,更不想让妈妈操心。”
  “当然。我明白。”他答道,他拉起凌戈的手腕一起站了起来。
  “我们一定要在这里吃晚饭吗?”她问道。
  “你别拘束,只是家常便饭而已。”方琪客气地说着走到门口,现在她的语气有点职业女性的味道了,“你们可以到客厅去喝茶吃点心,我现在得去厨房照应一下。”看来她真的是这个家的大管家,简东平想。她正要开门出去的时候,忽然又回过头来说,“对了,我想起那天周谨在电话里的结束语了,她说我的时间到了,接着跟我说了再见,还祝我幸福。”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4

 如此方琪没记错的话,周谨那天应该这么说的,我的时间到了,再见,祝你幸福。
  真是耐人寻味的结束语。
  “谢谢。”简东平一边微笑着说,一边在想,时间到了,什么时间到了?他忘了凌戈滑溜溜的手腕还在他的手心里。
  方琪走后,凌戈猛然甩掉简东平的手。
  “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她怒气冲冲地问道。
  “难道你想告诉她你是警察吗?还是个停职的警察?她凭什么接受你的盘问?”简东平压低声音说。
  “那你可以说我是你妹妹!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轻点!哪有带妹妹满街跑的男人?”简东平斥道,他看着她因生气而微微泛红的脸,冷静地说,“那好吧,以后你别跟我出来,免得别人误会,怎么样?”
  凌戈仰头看了他一会儿,凑近他,以说悄悄话的音量,义正辞严地说:
  “简东平,我跟你不一样,我不是冷血动物,我是个容易动感情的人。你老是这么说,我会误会你喜欢我的。我不想这样,既然做普通朋友,就应该好好做。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扮演你的假女朋友。”
  “我是冷血动物?!”简东平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自己,他很吃惊。
  “其实,我觉得你更像个大冰箱,里面放了很多好东西,但是拿出来件件都是冷的。你没有人的感情,你说话做事也从来不管别人的感受,我讨厌你这样的人!”凌戈说完,鼻子冷“哼”了一声,赌气地一甩马尾巴,开门走了出去。
  大冰箱!这比喻是否可以理解为在称赞我有内涵呢?有内涵的人通常都比较冷,但是我真的有那么冷吗?简东平觉得冤枉。
  
  晚餐比预料的丰盛许多,中西合璧,不仅有葱油海蜇、红烧香菇面筋、炭烤五花肉、雪菜银鳕鱼,油焖黄鳝,还有新鲜的三文鱼片和口味独特的土豆鲜虾色拉。简东平一看见那盘切得整整齐齐搁在冰块上的三文鱼片就食指大动,可惜三文鱼片放在桌子的另一头,他一个客人想要尽情享用,恐怕不太方便,他正在为此遗憾的时候,方琪很体贴地将三文鱼片送到他面前。
  “刚刚问了简律师,知道你很爱吃生鱼片,所以我特地到附近的超市去买了一些来,不知道是否合你的口味。”她礼貌地朝他一笑,把盛放芥末酱的小碟子“笃”地一声搁在他面前。
  “谢谢。”简东平道,心里又感激又疑惑。
  “你别客气,这里没人吃三文鱼,这都是你的。”方琪说。
  “是专为我买的?”简东平问道。
  “是的。你是第一次来我们家,应该好好招待你。”方琪说。
  简东平笑着举起了筷子。
  “方琪,你真是善解人意。”他道,心想她真是热情周到,她对每个人都这样吗?
  他一边把生鱼片放入嘴里,一边别过头去看了一眼坐在身边的凌戈,凌戈朝他做了一个鬼脸,并用嘴型诅咒了他一句,SARS!
  方琪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连忙夹了两块炭烤五花肉放在凌戈的盘子里:“烤肉很香,你尝尝。”
  “噢,谢谢。”凌戈不自在地朝方琪笑笑。
  “别客气,就当是自己家里好了。”方琪说。
  简东平发现,方琪在这里完全充当了女主人的角色,而此时,真正的女主人沈碧云却一直低头在跟他的父亲简律师窃窃私语,偶尔,她还会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桌上的其他人则都一言不发,神情漠然,懒懒地吃着。简东平想,不在饭桌上喧哗,可能是这个家的规矩。
  凌戈是第一次在这样的场合吃饭,她显得十分拘束。
  “我可以把黄鳝骨头吐在桌上吗?”她悄悄问他。
  他看了看漂亮的桌布,低声回答她:“吐在盘子里。”
  “我们等会儿早点回去好吗?”她低声恳求他,她已经忘了刚刚骂过他了。
  “我想住在这里。”他温和地撒了一句谎,想不到她立刻叫了出来。
  “住在这里?!”她的嗓门打破了饭桌上的宁静,把满座人都吓了一跳。所有人都停下来看着他们。
  简东平连忙打圆场。
  “小戈,我们不能住在这里,你这样会打扰别人的,而且我明天还要上班呢。”他说着腾出一只手来拍拍她的背,故意不看她脸上生气的表情,对方琪说,“没事,没事。小丫头没见过世面。”
  “哼!”凌戈白了他一眼,用筷子乱搅盘子里的蔬菜。
  简其明皱着眉头,朝他递来一个责备的眼神。他知道,老爸永远站在凌戈这边。
  “没事,我们这儿房子大,以后你们有机会可以来住几天,也可以上我们这儿来拍结婚照,我有好多同学都曾经借我家拍结婚照呢。”曾雨杉忽然开口了,她是个身材略微发胖的年轻女子,相貌很普通,跟她姐姐方琪长的几乎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但她笑起来却给人一种异常温暖的感觉。
  “这里拍结婚照的确很适合。”简东平点头同意道,他回头假模假样地问凌戈,“那我们以后要不就在这里拍结婚照?”
  凌戈不理他,气呼呼地自顾自吃东西,。
  简东平看了她一眼,凑到她耳边轻声道:“跟你闹着玩的,别太认真。”
  凌戈眉毛一扬,假装没听见他说话,她指了指桌子中间的一个大磁壶,问道:
  “那是什么?”
  “是我们自己做的米酒,尝尝吧?”方琪热情地说。。
  “好啊,给我来一点。”凌戈不客气地说,简东平知道她的心情变坏了,他开始后悔自己逗得她太厉害了,真怕她会闹出什么事来。
  凌戈将半玻璃杯的米酒一饮而尽,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很好喝啊。”
  “听说喝米酒对关节好,我妈妈每天都要喝一杯。”曾雨杉一边说,一边回头轻声问坐在她身边的向兵,“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向兵摇了摇头,他是个身材瘦小的男子,五官清秀,脸色有些阴郁。
  “真的很好喝,味道很甜,一点都不涩嘴。”凌戈对向兵说,口气像是米酒的推销员,方琪又给她倒了一杯。
  “我不喝酒。”向兵冷淡地说,简东平发现他说话的时候眼神涣散,好像在想心事。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4

他启动了车子。车行几分钟后,他问她:
  “你打定主意了?”
  “嗯。”她点了点头。
  “那好吧,听你的。”他说,觉得喉咙有些发干。
  接下来,两人都没再说一句话。他以为她会哭,但是她却始终很冷静。
  30分钟后,他把她送到了家门口。
  “你到了。”他说。
  “以后咱们别联系了,你也别来找我了。不过我答应把苏志文那案子的复印件给你的,我会做到的,就算是我最后帮你一次吧。我寄给你。”她说。
  “好。”他冷淡地回答。
  她看着他像有话要说。
  “再见。”他不想看她了。
  “再见。”她说,拉开车门的时候,忽然回过头来:
  “简东平,其实你是存钱的,是吧,沈碧云刚刚说,你10岁的时候就有一个私人账户,我爸说,小时候养成的金钱观念和习惯是很难改变的。你是不愿意告诉别人你的实际经济情况,是吧。”
  简东平无言以对。
  “别误会,我对你的钱没兴趣。知道这个,我就不用为你担心了,以前我老想着要是你老了,又穷又病又没孩子怎么办。我可真傻。”她笑笑,下了车。
  她朝楼道走去,她住在一栋老式公房的底楼。眼看着她就要走进去了,简东平猛然拉开门,追了过去。
  “凌戈!”
  她回过头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到她前面。他伸出手摸到她暖暖的后颈,一用力便将她整个人搂到自己怀里,凌戈长得虽然苗条,但却没有骨感,他因此经常讽刺她是个穿衣服的肉圆,现在他紧紧抱住她,甚至把脸贴在她脸上,嘴唇蹭着她的发丝,更加感觉到她圆乎乎的身体散发出的体温和蕴含在体内的源源不断的青春活力。
  “你不要这样。”她轻声抗拒道,但并没有推开他。
  他本来想给她来个友谊的拥抱的,但连他自己也觉得这有点过火了,于是他放开了她,他握着她的双肩注视着她说:“凌戈,你知道吗?真正喜欢你的人,是不会在意那件事的。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找到属于你的幸福的。我相信。”
  “别再说了。”她笑道,“我自己有存款,我能养活自己。”
  “以后如果你有困难,随时来找我。”他真诚地说。
  “不用了,简东平,无论我遇到什么,我都不会再来找你了。有什么困难我自己解决,我相信我可以的。”她扭动身子甩掉了他搁在肩上的双手,语调异常坚决。
  很好,你很坚强,看起来我真应该为此鼓掌,他心道。
  “那好,给我留个纪念品。”他换了种玩世不恭的口气说话。
  “纪念品?”她仰头看着他,“你要什么?”
  “我要你就给吗?”
  “我……我没什么可给你的。”她好像有些害怕。
  “我要你的小账本。”他说。
  “小账本?”她吃了一惊。
  他掳下了手腕上的手表和手上的戒指塞到她手里:“这是我给你的纪念品,如果你不喜欢,还可以当了换几个钱。”
  “你……”她仰头看着他,似乎还没反应过来。
  “别磨蹭!我10点半还要赶回去看费德勒对纳达尔的决赛。”他冷冷地催促道,觉得太阳穴在隐隐作痛
  她从小布包里掏出她的绿色小账本,他一把夺了过去塞进口袋,转身就走。
  “你为什么……”她在他身后问了一半,就被他打断了。
  “再见。”他背着身子冷漠地回了一句,径直上了车,关上了车门。他本来不想看她的,但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站在不远处眼巴巴看着他。简东平努力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无法动弹的植物人,控制自己的腿不去踢开车门。拜拜,凌戈,他把这句话对自己说了10遍后,终于启动车子开走了。
  在回去的路上,他觉得自己正在慢慢向植物人靠近,先是头皮发麻,渐渐失去了知觉,接着是手脚变得僵硬,无法灵活把握方向盘,最后连视线也变得模糊了,他不得不把车在小路边停了20分钟才重新启程。
  虽然他像植物人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心如止水,但他隐隐还是觉得身体深处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正慢慢升腾上来。这感觉令他想到5月7日的那场大雨,令他想到周谨在大雨里跟他挥手道别的情景,他一直无法形容那是种什么感觉,现在他知道了,那是绝望,或者说是死亡。天气晴朗的夜晚,他却觉得自己被雨水包围了。
  拜拜,凌戈。
  他心里又默默把这句话说了一遍,终于重新启动他的车,直接把它开回了家。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5

6.如梦往事
  
  第二天清晨,当简东平走进客厅吃早饭的时候,正遇上父亲简其明在吃早饭。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简其明露出吃惊的表情,进而立刻揶揄道,“早上回来的?”
  简东平决定把事情说清楚,既然分手了,他就不想再听到那个名字。
  “老爸,我跟凌戈分手了。以后不要再把我跟她扯在一起。”他面无表情地说。
  简其明的两根眉毛向中间挤成了个八字,这表情说明两点,一他觉得遗憾,二他不相信简东平的声明。
  “小凌有什么不好?”简其明问道。
  “她没什么不好,不过,既然我已经打定主意要一个人过,就不应该耽误人家,你说呢?”简东平泰然自若地父亲对面坐下,深吸了一口气,虽然大半夜没阖眼,但他感觉今天早晨一切如常,自己的内心也非常平静,这让他深感欣慰,因为这说明他并没有一脚踏入感情漩涡。唯一让他略有不满的是,今天的早餐可真是食之无味,一看就没胃口,萍姐的手艺最近怎么变差了。
  “噢哈,你想得可真周到。”简其明讽刺地一笑。
  简东平不想再提这事了,于是说:
  “还是来说说沈碧云吧。我真没想到你是她的法律顾问。而且,你竟然还认识她那么多年了,你是怎么认识她的?”简东平勉强吞了一口粥,觉得像在吃洗脚水,连忙吐了出来。
  “我们以前是邻居,当年她母亲黄绣之带着她两个人住在二楼的亭子间里,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大画家沈谦一的家眷。后来我跟碧云熟了,才知道了她们家的底细。”简其明意味深长地一笑,“沈碧云当年可是个大美人,也很有才华,她还给我,给你妈都画过像,可惜生不逢时。”
  “冒昧地问一句,你跟她,有没有什么暧昧关系?”简东平的手指弹着桌面,今天,他觉得自己松弛得就像是一盘拆骨鱼片,而说话却不由自主地变得很尖刻,要在平时,这类问题他通常只问到“有没有什么”,就不会再问下去了。
  简其明斜睨了他一眼。
  “想哪儿去了,我们两个才是真正的好朋友。你以为是你跟小凌吗?”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经常来找我帮她出主意,当初她跟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的时候,我就给她出过很多主意。”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她第一次离婚?”
  “大概1970年,你要打听她干什么?”简其明警觉地瞄了儿子一眼,忽然注意到今天的儿子穿着跟昨天相同的衣服,这是很少见的情况。
  “周谨失踪了,她最后跟苏志文通过电话。她的失踪肯定跟沈碧云家有关。”简东平注意到父亲的目光正溜过他的手指,他今天的手腕和手指都空空如也,不过他不想解释,也不想因为这个打断两人的谈话,于是他假装没注意到父亲的目光,说道,“我昨天买了本她去年底出版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本书你也买了?”简其明皱了皱眉头,好像不以为然,“如果你对她感兴趣,可以好好看看。你想打听什么,书里都有了。”
  “不过我还是想听你说,你肯定知道很多书里没写到的东西。”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父亲说道。
  “你想知道什么?”
  “首先,他们的家庭关系太复杂。我想知道沈碧云到底结过几次婚。”
  简其明喝完最后一口粥,慢悠悠给自己点上了支细细的雪茄烟。简东平预感到在接下去的一个小时里,他就将沐浴在一片烟雾中,他实在很讨厌烟味,但是算了,为了听故事就忍忍吧,他决定听完父亲的叙述,去洗个澡。蓦然,他发现自己连衣服都没换。
  “她结过几次婚?”他问道。
  “沈碧云一共结过四次婚,第一次是嫁给一个普通工人,当时她在玻璃厂当工人,那个男人是她的师傅,比她大几岁,是个老实的好人,人家不在乎她出身不好,跟她结了婚。他们的婚姻维持了7年,因为沈碧云坚持不肯给那男人生孩子,怀孕之后还故意偷偷把孩子流产了,那个男人很恼火,两人因此就离了婚。”
  故意流产的主意大概就是你给她出的吧,简东平心想。
  “离婚是什么时候的事?”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1977年吧。她离婚后没多久,就嫁给了那个玻璃厂的厂长方国华。方国华比她大15岁,是个鳏夫,身边带着一个10岁的女儿,就是你看到的那个方柔枝,她是沈碧云的继女。沈碧云嫁给方国华后,在1980年,生下了大女儿方琪。方国华本来身体就不好,1982年,他在外出开会作报告的时候,突然心脏病发作,他就这么死了。”简其明平淡地说。
  “在这之后,沈碧云又嫁给了一个姓曾的男人?”
  “不错。大概是83年,她嫁给了一个美籍华人曾宏。他们认识两个月就结婚了,曾宏比沈碧云大4岁,两人感情很好,我还去吃喜酒了呢。这一年他们去了马来西亚做生意,第二年,也就是1984年,沈碧云在马来西亚为曾宏生下了一对龙凤双胞胎。”
  “龙凤双胞胎?曾雨杉还有个同胞弟弟?”简东平想到了方晓曦口中的小舅舅。
  “是的,那孩子叫曾小琛。”
  “他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97年吧,他好像是13岁,从楼梯上摔下来死了。”
  简东平一惊。
  “在哪里摔的?是意外事故吗?”他连忙问。
  “现场就是在你昨天去过的别墅,他们回国后不久就通过各种关系买了那栋别墅。本来,沈碧云和曾宏只跟这对双胞胎一起生活,方琪和方柔枝一直被放在沈碧云的母亲黄绣之那里照看,但是自从1989年,黄绣之得病去世后,方琪和保姆章玉芬就一起回到了沈碧云身边。方柔枝那时候已经22岁,快成家了,所以没回来,而方琪那时候才9岁。”
  “曾小琛的死跟那方琪有关吗?”简东平听出了父亲的弦外之音。
  “是方琪造成的。”
  简东平再度一惊,他眼前浮现出方琪那张美丽冷漠的脸。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打仗的游戏,方琪算一边,双胞胎算另一边,一开始只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假打,后来,方琪可能被打急了,那个男孩还一直在嘲笑她,于是方琪就从厨房拿出把真刀来,那个男孩也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两人真的打了起来,结果,方琪一刀把曾小琛捅了个正着。当时他们家的佣人章玉芬正好不在,家里还有个20岁左右小保姆,是负责照看这对双胞胎的,但他们在玩的时候,她在客厅里偷偷打瞌睡,等她被惊醒的时候,曾小琛已经……。”简其明撇了撇嘴,但口气中没有遗憾也没有同情。
  “她跟弟弟合得来吗?”从这个惨烈的故事中,简东平感受到一种隐藏在方琪内心深处的强烈情绪。
  “我事后跟她谈过,她说沈碧云在前一天因为她私自到储藏室去玩打了她,她很生气,。曾小琛不仅打她的头,还不断用前一天的事嘲笑她,她气极了,但她也说,她没想到弟弟会死,她当时只想叫他闭嘴,但是曾小琛就说个不停。”简琪明表情严肃地说,“说实话,这个男孩的确是被父母宠坏了,当然,中年得子,又是唯一的儿子,难免会溺爱一点,但这男孩的言行的确很叫人恼火,他仗着父母宠他,几乎欺负家里的每个人。我为此也曾经多次提醒过沈碧云,但那时候她一心忙她的事业,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当然也走了正常的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深究的,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简其明深吸了一口烟,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方琪那时候几岁?”
  “15岁。”
  “15岁?!”简东平吃了一惊。
  “这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简其明不解地瞥了他一眼。
  “你刚刚说双胞胎是84年出生的吧,那么小男孩应该是11岁,老爸,15岁的女孩跟11岁的男孩能玩在一起吗?”简东平疑惑地问道,“我觉得15岁早就不是玩过家家游戏的年龄了。这场游戏是谁提出来要玩的?如果是小男孩提出来的,那么他可能是企图欺负他的姐姐,他很可能是强迫方琪参与的,但如果是方琪提出来的话,那么……”
  “儿子!”简其明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事就点到为止吧,不要瞎猜。”过了一会儿,他又叹了口气,“其实,方琪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她一直很崇拜自己的母亲,她被抛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周都写信给沈碧云说自己的近况。她非常爱沈碧云的,也很怕她。那件事发生后,她问我,她妈妈是否会永远恨她?如果请求法官判她死刑,是否可以让她妈妈原谅她?”虽然父亲的口吻永远轻描淡写,但简东平还是从中听出了当时方琪的绝望心境。
  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5

6.如梦往事
  
  第二天清晨,当简东平走进客厅吃早饭的时候,正遇上父亲简其明在吃早饭。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简其明露出吃惊的表情,进而立刻揶揄道,“早上回来的?”
  简东平决定把事情说清楚,既然分手了,他就不想再听到那个名字。
  “老爸,我跟凌戈分手了。以后不要再把我跟她扯在一起。”他面无表情地说。
  简其明的两根眉毛向中间挤成了个八字,这表情说明两点,一他觉得遗憾,二他不相信简东平的声明。
  “小凌有什么不好?”简其明问道。
  “她没什么不好,不过,既然我已经打定主意要一个人过,就不应该耽误人家,你说呢?”简东平泰然自若地父亲对面坐下,深吸了一口气,虽然大半夜没阖眼,但他感觉今天早晨一切如常,自己的内心也非常平静,这让他深感欣慰,因为这说明他并没有一脚踏入感情漩涡。唯一让他略有不满的是,今天的早餐可真是食之无味,一看就没胃口,萍姐的手艺最近怎么变差了。
  “噢哈,你想得可真周到。”简其明讽刺地一笑。
  简东平不想再提这事了,于是说:
  “还是来说说沈碧云吧。我真没想到你是她的法律顾问。而且,你竟然还认识她那么多年了,你是怎么认识她的?”简东平勉强吞了一口粥,觉得像在吃洗脚水,连忙吐了出来。
  “我们以前是邻居,当年她母亲黄绣之带着她两个人住在二楼的亭子间里,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大画家沈谦一的家眷。后来我跟碧云熟了,才知道了她们家的底细。”简其明意味深长地一笑,“沈碧云当年可是个大美人,也很有才华,她还给我,给你妈都画过像,可惜生不逢时。”
  “冒昧地问一句,你跟她,有没有什么暧昧关系?”简东平的手指弹着桌面,今天,他觉得自己松弛得就像是一盘拆骨鱼片,而说话却不由自主地变得很尖刻,要在平时,这类问题他通常只问到“有没有什么”,就不会再问下去了。
  简其明斜睨了他一眼。
  “想哪儿去了,我们两个才是真正的好朋友。你以为是你跟小凌吗?”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经常来找我帮她出主意,当初她跟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的时候,我就给她出过很多主意。”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她第一次离婚?”
  “大概1970年,你要打听她干什么?”简其明警觉地瞄了儿子一眼,忽然注意到今天的儿子穿着跟昨天相同的衣服,这是很少见的情况。
  “周谨失踪了,她最后跟苏志文通过电话。她的失踪肯定跟沈碧云家有关。”简东平注意到父亲的目光正溜过他的手指,他今天的手腕和手指都空空如也,不过他不想解释,也不想因为这个打断两人的谈话,于是他假装没注意到父亲的目光,说道,“我昨天买了本她去年底出版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本书你也买了?”简其明皱了皱眉头,好像不以为然,“如果你对她感兴趣,可以好好看看。你想打听什么,书里都有了。”
  “不过我还是想听你说,你肯定知道很多书里没写到的东西。”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父亲说道。
  “你想知道什么?”
  “首先,他们的家庭关系太复杂。我想知道沈碧云到底结过几次婚。”
  简其明喝完最后一口粥,慢悠悠给自己点上了支细细的雪茄烟。简东平预感到在接下去的一个小时里,他就将沐浴在一片烟雾中,他实在很讨厌烟味,但是算了,为了听故事就忍忍吧,他决定听完父亲的叙述,去洗个澡。蓦然,他发现自己连衣服都没换。
  “她结过几次婚?”他问道。
  “沈碧云一共结过四次婚,第一次是嫁给一个普通工人,当时她在玻璃厂当工人,那个男人是她的师傅,比她大几岁,是个老实的好人,人家不在乎她出身不好,跟她结了婚。他们的婚姻维持了7年,因为沈碧云坚持不肯给那男人生孩子,怀孕之后还故意偷偷把孩子流产了,那个男人很恼火,两人因此就离了婚。”
  故意流产的主意大概就是你给她出的吧,简东平心想。
  “离婚是什么时候的事?”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1977年吧。她离婚后没多久,就嫁给了那个玻璃厂的厂长方国华。方国华比她大15岁,是个鳏夫,身边带着一个10岁的女儿,就是你看到的那个方柔枝,她是沈碧云的继女。沈碧云嫁给方国华后,在1980年,生下了大女儿方琪。方国华本来身体就不好,1982年,他在外出开会作报告的时候,突然心脏病发作,他就这么死了。”简其明平淡地说。
  “在这之后,沈碧云又嫁给了一个姓曾的男人?”
  “不错。大概是83年,她嫁给了一个美籍华人曾宏。他们认识两个月就结婚了,曾宏比沈碧云大4岁,两人感情很好,我还去吃喜酒了呢。这一年他们去了马来西亚做生意,第二年,也就是1984年,沈碧云在马来西亚为曾宏生下了一对龙凤双胞胎。”
  “龙凤双胞胎?曾雨杉还有个同胞弟弟?”简东平想到了方晓曦口中的小舅舅。
  “是的,那孩子叫曾小琛。”
  “他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97年吧,他好像是13岁,从楼梯上摔下来死了。”
  简东平一惊。
  “在哪里摔的?是意外事故吗?”他连忙问。
  “现场就是在你昨天去过的别墅,他们回国后不久就通过各种关系买了那栋别墅。本来,沈碧云和曾宏只跟这对双胞胎一起生活,方琪和方柔枝一直被放在沈碧云的母亲黄绣之那里照看,但是自从1989年,黄绣之得病去世后,方琪和保姆章玉芬就一起回到了沈碧云身边。方柔枝那时候已经22岁,快成家了,所以没回来,而方琪那时候才9岁。”
  “曾小琛的死跟那方琪有关吗?”简东平听出了父亲的弦外之音。
  “是方琪造成的。”
  简东平再度一惊,他眼前浮现出方琪那张美丽冷漠的脸。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打仗的游戏,方琪算一边,双胞胎算另一边,一开始只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假打,后来,方琪可能被打急了,那个男孩还一直在嘲笑她,于是方琪就从厨房拿出把真刀来,那个男孩也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两人真的打了起来,结果,方琪一刀把曾小琛捅了个正着。当时他们家的佣人章玉芬正好不在,家里还有个20岁左右小保姆,是负责照看这对双胞胎的,但他们在玩的时候,她在客厅里偷偷打瞌睡,等她被惊醒的时候,曾小琛已经……。”简其明撇了撇嘴,但口气中没有遗憾也没有同情。
  “她跟弟弟合得来吗?”从这个惨烈的故事中,简东平感受到一种隐藏在方琪内心深处的强烈情绪。
  “我事后跟她谈过,她说沈碧云在前一天因为她私自到储藏室去玩打了她,她很生气,。曾小琛不仅打她的头,还不断用前一天的事嘲笑她,她气极了,但她也说,她没想到弟弟会死,她当时只想叫他闭嘴,但是曾小琛就说个不停。”简琪明表情严肃地说,“说实话,这个男孩的确是被父母宠坏了,当然,中年得子,又是唯一的儿子,难免会溺爱一点,但这男孩的言行的确很叫人恼火,他仗着父母宠他,几乎欺负家里的每个人。我为此也曾经多次提醒过沈碧云,但那时候她一心忙她的事业,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当然也走了正常的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深究的,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简其明深吸了一口烟,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方琪那时候几岁?”
  “15岁。”
  “15岁?!”简东平吃了一惊。
  “这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简其明不解地瞥了他一眼。
  “你刚刚说双胞胎是84年出生的吧,那么小男孩应该是11岁,老爸,15岁的女孩跟11岁的男孩能玩在一起吗?”简东平疑惑地问道,“我觉得15岁早就不是玩过家家游戏的年龄了。这场游戏是谁提出来要玩的?如果是小男孩提出来的,那么他可能是企图欺负他的姐姐,他很可能是强迫方琪参与的,但如果是方琪提出来的话,那么……”
  “儿子!”简其明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事就点到为止吧,不要瞎猜。”过了一会儿,他又叹了口气,“其实,方琪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她一直很崇拜自己的母亲,她被抛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周都写信给沈碧云说自己的近况。她非常爱沈碧云的,也很怕她。那件事发生后,她问我,她妈妈是否会永远恨她?如果请求法官判她死刑,是否可以让她妈妈原谅她?”虽然父亲的口吻永远轻描淡写,但简东平还是从中听出了当时方琪的绝望心境。
  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6

“龙凤双胞胎?曾雨杉还有个同胞弟弟?”简东平想到了方晓曦口中的小舅舅。
  “是的,那孩子叫曾小琛。”
  “他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94年吧,他好像是11岁,意外身亡。”
  简东平一惊。
  “在哪里发生的?是意外事故吗?”他连忙问。
  “现场就是在你昨天去过的别墅,他们回国后不久就通过各种关系买了那栋别墅。本来,沈碧云和曾宏只跟这对双胞胎一起生活,方琪和方柔枝一直被放在沈碧云的母亲黄绣之那里照看,但是自从1989年,黄绣之得病去世后,方琪和保姆章玉芬就一起回到了沈碧云身边。方柔枝那时候已经22岁,快成家了,所以没回来,而方琪那时候才9岁。”
  “曾小琛的死跟那方琪有关吗?”简东平听出了父亲的弦外之音。
  “是方琪造成的。”
  简东平再度一惊,他眼前浮现出方琪那张美丽冷漠的脸。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打仗的游戏,方琪算一边,双胞胎算另一边,一开始只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假打,后来,方琪可能被打急了,那个男孩还一直在嘲笑她,于是方琪就从厨房拿出把真刀来,那个男孩也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两人真的打了起来,结果,方琪一刀把曾小琛捅了个正着。当时他们家的佣人章玉芬正好不在,家里还有个20岁左右小保姆,是负责照看这对双胞胎的,但他们在玩的时候,她在客厅里偷偷打瞌睡,等她被惊醒的时候,曾小琛已经……。”简其明撇了撇嘴,但口气中没有遗憾也没有同情。
  “她跟弟弟合得来吗?”从这个惨烈的故事中,简东平感受到一种隐藏在方琪内心深处的强烈情绪。
  “我事后跟她谈过,她说沈碧云在前一天因为她私自到储藏室去玩打了她,她很生气,。曾小琛不仅打她的头,还不断用前一天的事嘲笑她,她气极了,但她也说,她没想到弟弟会死,她当时只想叫他闭嘴,但是曾小琛就说个不停。”简琪明表情严肃地说,“说实话,这个男孩的确是被父母宠坏了,当然,中年得子,又是唯一的儿子,难免会溺爱一点,但这男孩的言行的确很叫人恼火,他仗着父母宠他,几乎欺负家里的每个人。我为此也曾经多次提醒过沈碧云,但那时候她一心忙她的事业,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当然也走了正常的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深究的,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简其明深吸了一口烟,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方琪那时候几岁?”
  “15岁。”
  “15岁?!”简东平吃了一惊。
  “这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简其明不解地瞥了他一眼。
  “你刚刚说双胞胎是84年出生的吧,那么小男孩应该是11岁,老爸,15岁的女孩跟11岁的男孩能玩在一起吗?”简东平疑惑地问道,“我觉得15岁早就不是玩过家家游戏的年龄了。这场游戏是谁提出来要玩的?如果是小男孩提出来的,那么他可能是企图欺负他的姐姐,他很可能是强迫方琪参与的,但如果是方琪提出来的话,那么……”
  “儿子!”简其明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事就点到为止吧,不要瞎猜。”过了一会儿,他又叹了口气,“其实,方琪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她一直很崇拜自己的母亲,她被抛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周都写信给沈碧云说自己的近况。她非常爱沈碧云的,也很怕她。那件事发生后,她问我,她妈妈是否会永远恨她?如果请求法官判她死刑,是否可以让她妈妈原谅她?”虽然父亲的口吻永远轻描淡写,但简东平还是从中听出了当时方琪的绝望心境。
  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简其明笑起来。
  “简律师,你笑得很阴险。”
  “嗯,呵呵呵。”简其明继续奸笑。
  “回答问题好不好,沈碧云怎么会突然想到结这个婚?她是不是想……当武则天?”
  “别瞎想,沈碧云对性没什么兴趣,她自己也承认她早过了对此感兴趣的年龄,她跟苏志文一直都是分床睡的。”
  “你连这都知道,说明你曾经到过她的卧室。”他又脱口而出。
  简其明瞥了他一眼,道:“是凌戈提出的分手吧?”
  他没理会这个问题,又转回正题,“沈碧云为什么要跟苏志文结婚?”
  
 简其明瞥了他一眼,道:“是凌戈提出的分手吧?”
  他没理会这个问题,又转回正题,“沈碧云为什么要跟苏志文结婚?”
  “其实,她结这个婚一开始有很大成分是为了跟女儿们赌气。”简其明笑着说,“有一年生日,她的女儿们正好都有事,竟然没有一个回来给她庆祝,于是她一怒之下,就宣布要结婚。”
  “她们怎么会都没来?至少方琪应该会去庆祝的吧,她那么在乎沈碧云。还有方柔枝,她明显一直在讨好她的继母。”简东平说。
  “方琪那段时间跟一个男人私奔了。”
  “私奔?”这么说,她也曾经想逃离这个家。
  “那男人是妙邻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一个推销员,长得挺英俊,我也见过,方琪很想嫁给他,但是沈碧云反对这桩婚事,说那个男人是骗子。一天早晨,方琪给沈碧云留了张字条就走了。结果,那个男人骗了方琪的存款去投资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月后,我接到方琪的求助电话,她一个人躲在出租屋里,没钱付房租,我帮她付清了房租,又把她的情况告诉了沈碧云,最后是沈碧云亲自去接她回来的,一句都没责备她。”
  虽然一句都没说,但一切尽在不言中。一心想逃离那个家的方琪,最后灰溜溜地回来了,而且自己挑中的那个男人的品行还不幸被母亲言中,其内心的挫败感一定无以复加吧。
  “那么方柔枝呢?”简东平不忍心多想方琪的心境,于是问道。
  “她那时候在住院,胆囊炎。”
  “她怎么会带着女儿住在沈碧云这里,她们手腕关系怎么样?”简东平直觉方柔枝虽然看上去病怏怏的,但实际上是个很懂得察言观色和挑拨离间的女人。
  “她本来跟沈碧云是没什么关系的,但是后来她生病下岗,老公又出了事,孩子又要上学,一连串的事情让她走投无路,最后她就来投奔沈碧云了。”
  “她老公出什么事了?”
  “跟人打架斗殴,把人刺死后逃走了,5年了,至今没任何消息。”
  “方柔枝就方晓曦一个女儿?怎么跟她的姓?”
  “老公出事后改的姓。”简其明瞄了他一眼,“你问得可真仔细啊。”
  “那么,方柔枝跟沈碧云的关系怎么样?”
  “她得靠沈碧云生活,她的医药费和方晓曦的学费都是沈碧云在付,她当然事事讨好沈碧云。”
  虽然如此,但对真正是否有感情就难说了。
  “我听说沈碧云很宠方晓曦那个女孩。”
  “晓曦有绘画天分,她画的画曾经在市里得过一等奖,这让沈碧云很欣慰,她想把这女孩培养成画家,所以对她难免有些纵容。艺术家嘛,总不能给她太多框框。”简其明说。
  “她又为什么没去庆祝生日?”
  “说是忘了,跟同学一起出去玩了。”
  “那么曾雨杉呢?”
  “去参加一个公益活动了,她一直就很热衷于这些,经常要沈碧云捐款,所以她们两人经常吵架,上次你也看到了,她没去给碧云庆祝生日,很可能是故意的,哈哈,她总是跟碧云对着干。”
  “是啊,吵归吵,但我还是觉得比起方琪来,沈碧云更喜欢曾雨杉。”简东平说。
  “有些事是无法忘记的,这也怨不得沈碧云,至少她给了方琪很好的生活。”简其明道。
  那样的生活算好吗?简东平想到方琪的处境,禁不住为其难过。
  “所以,就因为所有的女儿都没给沈碧云过生日,于是她就准备另外找个关心自己的人,准备结婚了?”简东平问道。
  “是的。她向女儿们宣布她要给她们找个出众的继父。”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纯粹是为了赌气,或者说是恶作剧。结果就找了个苏志文。”
  “她是在哪儿碰到苏志文的?”
  “在一个叫‘上海的香艳记忆’的发布会上,当时苏志文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里,他们就碰上了,两人跳了舞。从那以后,就有了来往,没多久就结婚了。”
  “苏志文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是一家交谊舞学校的老师。”
  “以前呢?”
  “他对自己以前的事讳莫如深,但是我还是查到,他曾经在第15中学当过语文老师。他是师范大学毕业的,但他在那所中学只呆了三年,就辞职了,辞职后就再没人知道他的行踪,据他自己跟沈碧云说,他是什么都干过。”
  “苏志文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以前结过婚吗?”
  “他没结过婚。从外表上看,他英俊潇洒,温文尔雅,说话像个谦谦君子,我跟他谈过一次,印象不坏,他看过很多书,并不是个脑袋空空的舞男,他甚至知道艾米莉迪克森。他对我说,沈碧云她需要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可以跟她交谈的人,一个愿意倾听她说话,并且听得懂的人。”简其明的脸上现出深思的表情,“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说服了我,他跟沈碧云结婚,并不是因为沈碧云的财产,而是因为他口味独特。”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6

  “不管是不是苏志文口味独特,跟一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男人结婚,怎么说都要冒很大的风险,沈碧云那么精明的女人,怎么会那么鲁莽?”
  “我当时也劝过沈碧云,她说,她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年纪,她有资格做一些出格的事。”
  这句话说得真洒脱,简东平心里赞了一句。
  “沈碧云对苏志文看得紧吗?”他问道。
  “她从不管他。”
  “他们结婚后,苏志文就不上班了吧,那他平时的开销从哪儿来?沈碧云给他零花钱吗?给多少?”
  简其明皱了皱眉头:“沈碧云每个月给他大概3000至5000块左右。”
  “沈碧云对苏志文怎么样?她……爱他吗?”简东平说,他意外自己会问出这么一句感性的话来,心里微微有些不舒服。
  “她当然……很爱他。”简其明笑嘻嘻地盯着她看,“她对苏志文很好,几乎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关怀,无论苏志文跟这个家的谁发生争执,她都会站在苏志文这边,当然,这也让她的女儿们对苏志文非常不满。他很快就成了这个家的众矢之的,就像以前的曾小琛一样。只不过,苏志文没曾小琛那么尖锐罢了。他脾气很好,别人对他冷嘲热讽,他大部分时候都假装没听见,或者打哈哈,其实他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说到这儿,简其明好像想到了什么,忽然不怀好意地哈哈大学起来。
  简东平立刻猜出了父亲奸笑的原因。“是啊,他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又是在女人堆里生活。他是不是向谁献殷勤了?还是哪个女人对他抛媚眼了?”简东平认为绝对不可能是方琪,方琪应该不会那么大胆,而且她很爱母亲,剩下的就只有方柔枝、曾雨杉和方晓曦了。
  简其明神秘地朝他一笑:“这个不好说啊。我不能说没根据的话。”
  “凭我们是父子,你就不能跟我说点没根据的猜想?”
  “抱歉,你我现在立场不同,我没什么可跟你说的。”简其明将烟头掐灭在烟缸里。
  “再说点吧。”他恳求道,“苏志文跟谁的关系最僵?又跟谁最好?”
  “无可奉告。”简其明摊摊手,耸耸肩。
  “喂,你我可是父子。”简东平说。
  “平时是的,不过我觉得你今天像是凌戈附身。我还是躲得远点吧。”简其明呵呵笑道。
  这时候萍姐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进来。
  “还没吃完?你最近吃饭的速度越来越慢!”萍姐看了看简东平几乎没动的粥碗,不快地皱起眉头说道。
  “那是因为不好吃,萍姐,你最近的手艺好像退步了,是不是该去上上烹饪班了?”这是萍姐进入简家这么多年来,简东平首次对她做的菜提出质疑,而且口气还挺尖刻,她被说得措手不及,回头看看简其明,好像在问他,你儿子出什么毛病了?
  “他失恋了。”简其明简短地解释道。
  萍姐把嘴弯成一个“O”型,表示理解地点了点头。
  “简律师,说话是要有证据,我几时跟凌戈谈过恋爱?!”简东平立刻跳起来反驳,但可惜,那两人好像根本没听到他的辩驳,而且自此之后,他们就把他当隐形人,自顾自闲聊起来,再也没理他。
  简东平在心里叹了口气,小戈,小戈,你真是让我吃不到羊肉惹着一身羊骚。
  他忽然又想到,不知道她今天酒醒之后会不会把昨天两人绝交的事忘了?他很想打个电话给她,但是想想又算了,既然分了,还那么啰嗦干吗。
  与其跟凌戈联系,还不如找时间把方琪约出来好好谈谈。他相信方琪一定可以告诉他很多关于这个淑女之家的内幕。
  这时候,他的手机忽然响了,是短消息,他心头一喜,会不会是小戈?但他低头一看,却发现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短消息的内容是:“我看到了你登的寻人启事,我认识那个女人。”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7

7.她是丽丽周
  
  尼娜是个打扮入时的瘦小女孩,六月天气,穿着超短裙和皮靴,小小的脸上画着浓艳的妆,虽然打扮得挺成熟,但简东平觉得,她不过是个套着大人衣服的小姑娘,他怀疑她是否满了18岁。
  “嘿!”她大摇大摆地走到他面前,朝他昂了昂下巴,算是打招呼。
  “你好,尼娜是吧,请坐。”简东平客气地说。通过电话后,他们约好在茶室见面。
  她表情冷漠地在他对面坐下,从亮闪闪的红色小皮包里掏出一包摩尔香烟,从里面抽出一支来放进嘴里点上了。简东平微微皱了皱眉,他讨厌烟味,更讨厌吸烟的女人。
  “我们从哪儿说起?”她的语调又冷又冲。
  “你说你认识寻人启事上的那个女人?她是谁?”简东平直截了当地问道。
  “她?不就是周丽丽喽?”尼娜像鸭子一样嘎地叫出声来。
  “周丽丽?”又多了一个新名字,简东平想,“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望春路知道吧?”尼娜又昂了昂下巴,这是她的习惯动作。
  “我知道,在D区的靠北边,跟C区交界的地方。”简东平对那里隐约有点印象。
  “对,就那儿。”她漠然地点了点头,“望春路上有家‘金升夜总会’,我跟丽丽一起在那里唱歌。她唱老歌,我唱流行歌曲。”
  金升夜总会?简东平的脑子好像被什么刺了一下。
  “金升夜总会的金升,是不是这么写?”简东平掏出掌中电脑,用电子笔快速在上面写了“金升”两个字,递给尼娜看。
  “嗯,嗯,就这么写。哇,你这玩意儿好炫哪!”尼娜拿着简东平的最新款掌中电脑,左看右看,发出一声赞叹,脸上终于露出符合她年龄的表情。
  “她在你们那边唱歌的时候就叫周丽丽?”他任她把玩那个掌中电脑。
  “我只知道她在我们那里是叫周丽丽,专门唱邓丽君的老歌,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尼娜艳羡地盯着那台掌中电脑看,但最后还是把它还给了简东平。
  “她唱得怎么样?”
  “还不错。老男人老女人喜欢她。”尼娜笑了笑,有些瞧不起的意思。
  “像你们这样的除了在夜总会演出,还上别的地方演出吗?”
  “有人来叫就去喽。”
  “那么像周谨,噢不对,丽丽这样的,会不会去参加别的演出?”
  “那是经常有的事。常有些人叫她去参加什么新年会、联欢会,她旗袍一穿唱邓丽君的老歌,迷死那些老男人了。”
  “有没有比较高级的场合让她去?比如什么时装发布会。”
  “有。我记得她参加过一个什么老上海的记忆什么的发布会,人家是专门做旗袍的,叫她去唱歌,其实,我跟她一起去的,她唱四首,我唱两首,操!她得了2000,我就得了300!什么屁公司!”尼娜愤愤不平地啐了一口。
  “是不是妙邻公司的‘上海的香艳记忆’?”
  “不记得了,谁有空记这种名字。我唱歌,他给钱,咱们两清了。你说呢?”
  “那是去年的事了吧。”简东平想起来,苏志文就是在那次的发布会上认识沈碧云的。
  “去年4月份。那时候丽丽才来金升没多久。”
  “那丽丽一般的出场费是多少?我是指在别的地方演出。”
  “大概演一次300块左右。有时候多点。”尼娜尚未发育完全的小身子往椅子上一靠,一边抽烟,一边斜睨着简东平,问道,“帅哥,问你个问题,你干吗要找她?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的好朋友。”简东平诚恳地说。
  “好朋友?有多好?”尼娜忽闪着她的假睫毛,仔细打量简东平。
  “很好的好朋友。”简东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打听这个,于是问道,“你跟她是什么关系?你应该也是她的朋友吧。”
  “随你怎么说。”尼娜的眼神变得闪烁不定,她猛力吸烟,随后用蛮横的口气问道,“你跟她好到什么程度?”
  这问题可真是直接又鲁莽,很像小戈的风格,简东平想。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他问道。
  她不说话。
  他看着她的脸,忽然意识到,也许周谨离开时,留下了什么尾巴,比如把什么东西落在别人这儿了,或者别人的什么东西落在了她那儿,再比如,借了钱没还……究竟是哪种呢?
  “我跟她是很好的朋友,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好吧,是你问我的,”她仿佛就在等他这么问,她用不耐烦的口气说,“她前前后后共欠了我八百多块钱,本来说好五一长假一过就一起还的,可谁知道她连屁都不放一个就走了,连上班都没来,给她打了无数个电话都是关机。你是她的朋友……你说该怎么办呢?”尼娜翘起二郎腿,抖着身子,用要他好看的眼神注视着他。
  果然是欠债没还。唱歌的收入应该不低啊。周谨的钱都用到哪儿去了呢?不管怎么样,看来今天不付清这笔欠款,她是不肯好好说话了。
  “多少?我替她还。”简东平爽快地从裤兜里掏出钱包。
  尼娜马上露出笑容。
  “850,噢,不对,还有上次的晚饭,一共是……875。”她说着,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钱包。
  “看来你们歌厅的收入也不怎么样啊,周谨一个月大概在你们那儿挣多少?”他一边说,一边从钱包里数了九张百元大钞给她,心里忽然想到,如果凌戈知道自己那么大方地在替周谨还债不知道会怎么着急心疼呢,好吧,今天我学学你,小戈,我也记回帐。
  “是不多,”他听到尼娜在回他的话,现在她的口气缓和多了,“好的时候两三千,差的时候一千多。如果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就这些。”尼娜低头看着他数钱。
  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简东平立刻明白了这句话中隐含的意思。
  “那么丽丽她有没有做些别的事?”看她收好钱,他若无其事地从口袋里掏出那本绿色小账本,又拿出了支笔,这时候他觉得自己傻得要命,就像个傻账房,还记账呢,他这辈子可曾做过这样的傻事?
  “她一开始也跟客人出去,不过前几个月,好像转性了,一唱完就走了。”尼娜向他递了个老于世故的眼神。
  “她有男朋友吗?”
  “不晓得。她没说起过,不过她花钱很凶,又没见她买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她吸粉,所以我们猜她养了个小白脸。”尼娜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花钱贴小男人,最傻了。喂,你在干什么?”
  “我在记账。”简东平说,“记好了,以后好向丽丽要债啊。”
  “你们两个倒真像,丽丽也有个本子,我看她尽记了些莫名其妙的数字。”尼娜耸耸肩。
  “是吗?”简东平心中一动,“她都记些什么?”
  “我看她一边看书,一边她会记些东西在本子上,谁知道她在记什么?她有时候神经兮兮的,跟我们不是很合得来。不过人倒还算爽气的。”尼娜评判道,忽然又想起了什么,
  “对了。”尼娜把烟掐灭在烟缸里,从小红皮包里掏出一个钱包,“我先找你零钱。”
  “不必了,到时候我向她要。”他笑容可掬地说。
  “你够朋友的!”尼娜笑出来,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把钱包又放了回去,她从里面拿了粉红色的小化妆包丢给他。
  “这个也是她的,你顺便拿给她吧。”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简东平看见那个小化妆包,不禁露出微笑。尼娜专注地盯了他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道:“喂,帅哥,你到底跟她是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她的那个……”
  拜托,我不是周谨的小白脸!简东平听出她后半句的意思,忍不住抬头冷冷地瞄了她一眼,说道:“尼娜,我是杂志社的编辑,你说的丽丽一直在给我们杂志写稿子。就是《信》周刊,你知道吗?”
  “你说丽丽一直在给你们写文章?”尼娜很吃惊,“怪不得,她老是拿着你们的那个报纸左看右看的。”
  “对,她写了有一阵了。我们是朋友。我现在一直在找她,因为自从五一节后,她就没音讯了,稿子也没交。”简东平不知道他说这些对方是否能听懂,因为尼娜看他的眼神明显很迷惑,于是他决定问个比较容易回答的问题,“她是什么时候来你们夜总会的?”
  “去年年初。元旦过后她来的。”尼娜回答得很快。
  “她有没有跟你说过她过去的事?”简东平拉开化妆包,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
  尼娜应该早就看过化妆包里的东西了,所以她显然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没怎么说过,只是说她曾经在外地的小舞厅唱过歌。”尼娜笑了笑,“其实看她的样子,我就知道她以前在别的地方干过这一行,她很有经验。”
  化妆包里的东西有点脏,简东平伸展了一下手指,努力克服自己的洁癖,一一拨弄着从化妆包倒出来的各类小玩意儿,两支口红、一盒眼影、一盒腮红、一副假的眼睫毛、一个粉饼,一根化了一半的棒棒糖、一支圆珠笔,半包餐巾纸、一些香瓜子壳,最后是,一把钥匙,所以的东西多污迹斑斑,叫简东平下不去手,周谨可真是邋遢的人。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7

  “这是哪儿的钥匙?”他问她。
  “当然是房门钥匙喽。她平时总在化妆包里放一把房门钥匙。”
  “钥匙可真脏啊。”他叹了一句。
  “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嘛,你看这化妆包,肯定从来没洗过。”尼娜讪笑。
  钥匙上面油乎乎的,简东平皱了皱眉,取了张餐巾纸将其包上放了回去。
  “她家在哪儿知道吗?”他问道。
  “不知道,我从来没去过。”尼娜说着又给自己点了支烟,她抽烟的姿态颇为好看。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尽量使自己的语调不像个警察。
  “大概是5月6日晚上。”她打了个哈欠。
  “几点?”
  “就是演出结束吧。我们一般每天晚上10点收工,接着就各忙各的了。那天我们几个唱完了准备去吃夜宵,丽丽忽然说她也要一起去,她平时都一唱完就走人的,不晓得那天是哪根筋搭牢了,嘿!”尼娜一边说,一边把他面前的小账本拿过去翻了起来,她这动作令简东平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她看上去怎么样?”他问道,他很想把小账本拿回来,但又不想打断她的思路
  “好像很兴奋,一直咋咋呼呼的,说自己要去旅游了,还说要回家,说她妈妈来电话了,还说什么她马上要有件喜事,我们问她是不是要结婚了?她就在那边痴笑。其它的不记得了,反正那天她很兴奋,有点兴奋过头,我们都怀疑她跟那个小白脸有什么特别的进展,要不就是小白脸向她求婚了。”尼娜一边说着话,一边漫不经心地翻翻着小账本,忽然格格笑起来,“哇,这是你记的吗?黛安芬打折,50元,你买给谁的?简编辑,你可真够抠的。……羊毛毛线80元。”她念起账本上的话来,“袜子花了80元,明天不吃饭了……嘿嘿,简编辑,你可真省啊,看来你跟丽丽的关系真的很好,不然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肯一下子付出那么多钱……”
  尼娜的话里明显带着嘲讽,简东平一把夺过了小账本。
  “对不起,这是别人的。”他尽量保持微笑,但心里却窝火得很。死女人,手真贱!谁允许你动凌戈的东西?你配吗?
  他昨晚已经把小账本从头到尾翻过一遍了,所以里面的内容他早就知道得清清楚楚,虽然如此,里面的那些语句由这个陌生女人念出来,还是叫他心里五味杂陈,他没想到,为了买那些毛线,凌戈竟然第二天不吃饭,真是个傻丫头,当初跟她算钱又不要,“送朋友的礼物哪能算钱?”她很认真地坚持着。
  他忽然很想打个电话给她。
  “不是你的?一定是个女人的吧。只有女人才会记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也许是他伪装得太好了,所以尼娜压根儿没注意到他的不快,她自顾自抽烟,同时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这表明她也许不能呆很久。
  “对,是我的一个朋友。”简东平淡淡地说着,把小账本塞进口袋,他觉得让别人念账本里的内容,就等于是在当众羞辱凌戈,他觉得对不起她,但是他也明白现在不是深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于是他一转头快速把自己的不快引开了。
  “丽丽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人或某件事?”
  “哼!你想问什么?”尼娜好像觉得这问题挺可笑的。
  “比如,她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男人或女人?”
  “不知道,没注意。”尼娜一脸茫然。
  “她有没有提到过沈碧云,妙邻,或者苏志文这样的名字?”简东平进一步启发道。
  尼娜想了一会儿,说:“那个什么沈碧云的,好像听她提过。”
  “沈碧云跟她的老公苏志文相差22岁,这事周刊曾经登过。”
  尼娜的眼睛一亮:“啊!原来是那两人哪,这我知道。她的确提起过,她那时候拿了份报纸在那里看啊看的,我就凑了上去,我当时还说那男人这么英俊却找了老女人,肯定是为了那女人的钱,要是那女人是个穷光蛋,看那男人要不要她。”
  “当时丽丽是什么反应?”
  “她说肯定是这女人太不要脸,死缠着那男的的,否则好好的男人又怎么会跟个老女人好呢?她好像很同情那个男的。她看见帅一点的男人就容易犯花痴。”
  “她还说了些什么?”
  “她说那照片拍得很好,把两人的神韵都拍出来了。她说让她拍拍不出这样的。”尼娜又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说,“帅哥,你还有什么问题就快问,我一会儿约了人。”
  “最后一个问题,她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吗或者特点吗?”简东平问道,虽然这问题不像是朋友应该问的,但是相信拿了900元的尼娜应该不会介意这个。
  果然,尼娜很爽快地答道:“她喜欢数数。她都能告诉我,我一天抽过几口烟,怪女人!”,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发现她有这个特点的?”简东平盯着她问道。
  “就是那个香艳记忆的晚会嘛,她说她看到一个男人朝一个女人瞄了5眼,那个女人瞄了那个男人8眼,哈哈,真好笑,她还给他们数纽扣和女人脖子里的珍珠颗数,真是有空噢!那两个人好像后来一起跳舞了,反正我是没注意,丽丽说那个男人用手指在那个女人的背上写了很多字,让那个女人猜,她说其中五个是,我假装君子,那个女的好像笑了几次,丽丽还给她数笑的次数?她脑子肯定有毛病,怎么会有空去记这些。哎呀,哎呀,我不记得了,你不要问我了……我哪有这闲工夫老是去注意丽丽干什么,告诉你,反正她就是个怪女人!看她的样子,以前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是出来混的,你别看我年纪不大,我见的人多了,我身边这种人也多的事,她以前干过什么,我一看就知道了。哼!”
  尼哪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你觉得以前她干过什么?”
  “唱歌能赚什么钱?我不说了,你自己去猜吧。”尼娜厌烦地挥了挥手,像在赶苍蝇。
  简东平也站了起来,他又从钱包里掏出100元给她
  “你想到什么给我打电话好吗?谢谢你花时间回答我的问题。我知道你的时间非常宝贵。”他微笑地说。
  “啊哈,你真是个好人……我收回刚刚的话。”看到钱,她立刻绽开笑颜,并立刻接过钞票,把它塞进了小包,她说,“好,我回去再想想,如果想到什么,我给你打电话。放心吧,我尼娜说话向来算数的,我答应了你,就一定能办到。”她亲昵地拍拍他的肩,同时职业化地给了他一个飞吻,便急匆匆抓起她的小皮包转身离去。
  简东平看见她匆匆出了茶室,有辆桑塔纳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有个满头红发的男人在车边等着她。周谨过的难道也是这种生活?只不过,跟她有关的男人到底是谁呢?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7

大白天,站在马路对面看望春路上的金升夜总会,会觉得它至少有100年历史了,七歪八倒的霓虹灯,满目疮痍的招牌,还所有那布满了灰尘和污迹的深红色窗帘,无一不在诉说着它这些年的血泪史。简东平在网上稍微查了一下,就发现200多条跟金升夜总会有关的负面新闻,其中卖淫的一百多条、吸毒的50条,吃摇头丸的50条,还有舞女和歌女争风吃醋、打架斗殴、卖假酒,形形色色,什么都有,当然这些都是前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的金升夜总会,主营的是歌舞表演,没有再出现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表面上这一两年好像已经改邪归正,不过听今天尼娜的叙述,似乎任何夜总会都免不了会扯上点风月的,改头换面的金升也不例外。周谨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唱歌,或者说工作。
  但现在简东平感兴趣的不是她在夜总会的工作,他相信夜总会对周谨这种习惯漂泊的人来说,只是一个暂时的停歇处,用假名唱歌、隐瞒自己的住处、平时很少跟同事交流的她应该不会在夜总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他感兴趣的是那把钥匙。
  照尼娜的说法,那应该是周谨家的房门钥匙。
  他上次跟凌戈一起环绕周刊大楼,沿周谨所说的路线走了一遍。根据他当时的记忆,周谨第一次跟他见面说的是,“我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
  所以,那天他跟凌戈两人花了近两个小时来做这个实验。他暗自庆幸,穿过两条横马路,又转了4个拐角的4个地方,有公共汽车站的只有两处,而且公交线路很少。甲车站上,只有一部公交车,54路,乙车站上有两部,64路和112路。他们看了公交车牌,作了一个总结,符合周谨所说条件的只可能是,西林路,学院路和望春路。现在望春路是唯一的交接点。
  简东平想起,当初周谨告诉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号。那么,她会不会是把两个地址混为一谈了。也就是说,把她工作的地名和她家的住址混在了一起?这也算是一种不彻底的伪装吧,用她的话说是“一半对一半”,半真半假。
  周谨曾经说,她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金升路254号,(除了晚上在夜总会唱歌,她应该还有不少业余时间,除了约会逛街外,她应该还有部分时间是呆在家里的。如果她工作的时间加上她在家的时间,那应该符合她所说的“大部分时间”这个概念。那么她会不会把两个地址拼在一起呢?
  “我大部分时间呆在那儿”再想想她话里的意思,好像两个地方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她的意思是不是说,她大部分时间是呆在金升夜总会和254号的家里呢?如果她是这个意思,那么是否意味着,她的住处就在金升夜总会所在的这条路上呢?金升夜总会在望春路82号,所以也许她的住处不是在金升路254号,而是,金升夜总会所在的望春路254号。简东平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测,他决定试着找一找。
  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他接通电话,吃了一惊,是凌戈。
  “你在哪儿?”凌戈问他,情绪好像有点低落。
  “我在望春路。你在哪儿,有事吗?”他很舒服地品味着她的伤感语调,所以说起话来难免微微带些得意。向我举白旗了吗?肉圆?
  “我的小账本你带了吗?”她问道。
  “带了,”他说,“我都看过了。”
  “还给我好吗?我年底要结账,如果少了半年,算什么啊。”她恳求道,语调悲悲戚戚的,让他多少有点不忍。但是她提出的这个要求却让他高兴不起来了。
  “你就为这个给我打电话?”他冷冷地问道。
  “你还给我吧,你留着有什么用啊。”
  “它已经是我的了,我不想随便给别人。”
  “你干吗要绑架我的账本!它对你有什么用!”她嚷道。
  “它对我至关重要,简直就是我的宝贝。”他冷冷的回复,每当他很恼火的时候,就会使用书面用语,“还有别的事可以效劳吗?我现在忙得无暇分身。”
  “苏志文的复印件小郑给我弄到了,我拿来给你,你把账本还我。怎么样?”她冷冷地回了一句。
  死丫头,还懂得威胁我!他更生气了。也罢,不就是个破账本吗?
  “好吧,既然你坚持,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他道。
  “还有,我要把你的手表和戒指还给你,我不要那些,太贵重了,你自己留着吧。”
  “那要不要换一件?”他心情恶劣地随口问道。
  没想到她问道:
  “能换吗?”
  他心里一动。
  “你想要什么。”他口气缓和了一些。
  “我想要,嗯……你的睡袋。可以吗?就是上次,你在我家住的时候,用的那个,我看挺管用的,又很暖和的,你说不太贵的,我记得我问过你的,我想,如果以后发生了……火灾什么的,”她的声音轻了下来,“也许能派上用场。”
  睡袋!真没想到是睡袋!真会挑东西啊!有一次凌戈发高烧,简东平曾经带着他的睡袋在她床边陪过她一夜。简东平都快笑出声来了。还想跟我绝交呢!这傻丫头!且让我再试探你一下。
  “凌戈,睡袋我有两个,一个新的,一个旧的。旧的我用过了,你要哪一个?”他忍住笑问道。
  “我怎么好意思问你要新的呢。你给我旧的吧。”她显得沮丧极了。
  就好像突然走进了一片阳光。霎那间,简东平心情大靓。
  “凌戈,你我毕竟是朋友,这点小小的要求算什么?我办完事就给你送来,它就在我后车箱里,你现在在哪儿?在家里?”他笑着问道。
  “不,不用了,我来拿吧。望春路是吧,离我这儿不远的。我到了给你打电话吧。”她说完,好像怕他反对似的,立刻挂了电话。
  这么迫不及待想要我的睡袋?还想跟我绝交呢!简东平笑着叹了口气,为她的没骨气惋惜,同时又心情愉快地决定好好戏弄她一番。他准备提提去年的那件事,当时大饱眼福的她脸上那尴尬的表情他还记忆犹新呢。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7

望春路竟然没有254号。
  简东平沿着望春路一路寻找254号,却发现因为施工的原因,望春路从240号起就断了号。
  如果不是望春路254号,那么这个254又代表什么呢?难道是25号4楼。或者是2号54室?似乎前一种猜测可能性更大。但可惜,他走了一遍,发现,25号是一家杂货店,2号是家便利店,仔细察看了一番,两家店都是平房,楼上没有可出租的房子。
  难道是猜错了?
  对了,钥匙!如果这把钥匙真的是周谨住处的房门钥匙的话,那么上面的油污应该能说明一些问题。他把那把钥匙掏出来,忍着厌恶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好像有股臭烘烘的阴沟的味道,再看看上面的油污。他判断,那把钥匙很可能曾经掉在一条小沟渠或者一个小水潭中,而这条小沟渠有可能是在某家饭店门前或门后,因为经年累月接受饭店倒出来的污水,所以变得又臭又油又污浊。那么,这把钥匙是怎么会掉在那里的呢?应该是把钥匙掏出来的时候不慎掉下来的。那么又怎么会在饭店附近掏钥匙呢?很有可能,她的住处就在饭店附近。
  他决定去找找这条路上的饭店。
  望春路并不长,门牌号到240号就结束了。在这条还算繁华的小路上,共有两家大饭店和12家小饮食店。大饭店门口都打理得挺干净,没有小阴沟或水潭,显然,大饭店并没有在店门口乱倒垃圾的习惯,但是小饭店就不一样了,几乎家家门口都是一片污浊的水迹。简东平走了一圈,在一家小饭店门口停住了,吸引他的不是这家店的门牌号,而是这家店的店名,“菜饭二五四专卖”。
  二五四,单从数字上来说,好像是对上了。简东平走了上去。现在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所以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
  “小姐!”他招呼一个十七、八岁的女服务员。
  “啥事?”女服务员正在切青菜,茫然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请问你们这店名,‘菜饭二五四’是什么意思?”他笑容可掬地问她。
  “外面不是写着吗?!”女服务员有点不耐烦。
  他走到店门外一看,果然店门口贴着一张黄颜色的广告,上面是这么写的:
  “二元 菜饭一碗。
  四元 菜饭一碗,土豆汤一碗
  五元 菜饭一碗 小排黄豆汤一碗”
  的确是契合了254这三个数字,但是为什么不是245呢,这样不是更符合广告上的排列顺序?
  “请问,为什么不是‘菜饭二四五’?写倒了吧。”简东平问道。
  “你这人真啰嗦,”小服务员皱起了眉头。
  “这位小姐人长得那么漂亮,心肠肯定也很好吧。”他拍起了对方的马屁,
  “没啥可说的啦。”被称赞漂亮后,女服务员的脸色马上好了很多。
  “是不是你们老板有什么秘密在里面,不让你们说?”
  “有啥秘密啊?你这客人……”女服务员脸上的表情显示,她认为他提出的这个问题根本不值得回答。
  “那是为什么?肯定有原因。”简东平不怕被人认为自己无聊,尤其是一个卖菜饭的女服务员。
  “一点没啥稀奇,菜饭二五四这名字是楼上的一个小姐起的,她说这么念顺口,我们老板就听她的了。反正倒过来倒过去都一样呗。”小服务员露出厌烦的笑容。
   “楼上的小姐,是不是姓周?”简东平问道。
  “你怎么知道?她叫周丽丽,那边夜总会唱歌的。”小服务员说。
  终于找到了,金升路254号原来是这里。周谨。逮住你了!
  “她在吗?”
  “不在。出门去了。你认识她?”服务员满怀狐疑地上下打量他。
  “她给了我一把房门钥匙,我想去她的房间,往哪儿走?”简东平觉得没必要跟女服务员多解释太多,现在他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看周谨的闺房了。
  服务员倒也不在意,她漠然地看着他指指身后不远处的一道门:“从后面的楼梯上去就是。”
  “对了,你们老板在吗?”
  “他等会儿就来。”小服务员答道,忽然又问道,“你真是周丽丽的朋友?”
  “是啊。”
  “怪啊,她说没人知道她住这里啊。”
  “我是唯一知道她住址的朋友。我们是好朋友。”简东平微微一笑。
  掀开一层油腻腻的白色布帘,简东平沿着阴暗的走道拾级而上,楼梯又窄又陡,一扇小门近在眼前。他不敢肯定那把钥匙是否真的能打开这扇门,但他决定试一试。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掏出钥匙,谁知事情出奇的顺利,油乎乎的钥匙一插进锁孔,门锁就克嗒一声开了。
  他打开门,周谨的住处豁然呈现在他面前。
  房间大约10平方左右,稍稍有些凌乱,地上扔着几根塑料绳和几张废纸片,床上有两条已经干成棍的毛巾,椅背上有件红色旗袍,书桌上横七竖八地堆着一叠报纸,一杯水被喝了一半,干枯的玫瑰花沉在杯底。房间里的家具非常简单,只有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一张旧书桌,一个梳洗台和一个陈旧的大衣柜。
  简东平拉开大衣柜,里面几乎空空如也,只挂了一件灰色超短裙,仔细一看上面被烧了一个大洞,显然这件衣服是被丢弃的。再拉开书桌的三个抽屉,两个小抽屉是空的,中间的大抽屉里放了一个大文件袋,简东平打开文件袋,发现那里面装着厚厚一叠彩色照片。他像发牌一样,快速将所有照片浏览了一遍,发现所有些照片里都没有周谨本人的影像,如此说来,这很可能是周谨拍的照片。
  照片里的内容形形色色,既有各种年龄男人女人的半身照,也有旅店的招牌照,也有人们在小吃店喝酒吃菜的场景,本来简东平认为所有这些都只是没有任何主题的风物照,但他很快发现,在每张照片的背后都写有一行注释的小字,有的只是两三个字,有的却有好几行,比如,一个年轻女孩背靠着一根石柱在专心致志地吃一块点心,后面的注解为“丹丹在望风”,一个男人在小酒馆喝酒,后面的注释是“老鳖吃酒”,还有一张小街的风景照,后面的注释是“下雨,小街地面很湿,今天离开,拍照留念。寻访三天的结果是失望。”简东平觉得这些看上去似乎没什么主题的照片,对应上那些注释就好像活了起来,变成了一面镜子,印照出周谨这几年的人生,他决定把照片拿回家好好研究一番。
  看完照片,再来看看书桌上的那堆报纸,都是本市较知名的另一份报纸纸《明天晚报》。由于现在的娱乐性报纸大多都跟《信》周刊一样,广告加彩页,每期都是厚厚的一叠,所以看上去虽然是一大摞,其实才四份而已,而且,简东平仔细检查了一下报纸日期,发现时间是相连在一起的,都是4月份的。不知道为什么周谨刻意把这四份报纸放在书桌上。这时候 ,他发现报纸里夹着一把小剪刀,难道她是想做剪报?
  她对《明天日报》中的哪一部分感兴趣呢?他立刻坐在那里一页页翻起来了。他对周谨并不十分了解,完全不清楚她会从报纸上剪下哪部分内容。不过,刚刚剪刀是夹在哪一页的?他一边回忆,一边找到了刚刚剪刀掉出来的那页,原来那是小说连载版。令他颇为吃惊的是,那里正在连载沈碧云的自传《淑女之家》,连载序列已经排到了第34,难道她是想把沈碧云的自传作成剪报?他刚想对此下定论,马上就犹豫了。因为他发现,在《淑女之家》的下方,竟然刊登的是周谨自己的网络小说《我的荒谬旅程》,而且连载的序列正好排到4,那么正好是4期,看来得找找《明天日报》的假洋鬼子Tony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7

他打了个电话给Tony。
  “Hello,哥们。”Tony接电话很快,而且说话永远半中半英。
  “你认识你们小说连载版的编辑吗?”
  “当然认识,她就坐我斜对面,May I help you?”
  “我想要那篇《我的荒谬旅程》的稿子,有办法吗?”
  “Why?”
  “我觉得很有意思,想看全文。最好介绍我跟那个编辑认识,我还有些问题想问她。”
  “没问题,她人不错,Her name is Nancy,你只要说她声音像18岁,就可以无往不利了。”
  “那事实上她是几岁?”
  “38。不过她自认为仍然是个little girl。没事,我跟她打个招呼。电话别挂。”Tony的声音消失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又嗲又尖的女高音出现在电话那头。
  “HI,是《信》周刊的James吗?”James是简东平的英文名,平时很少有人这么喊他。周刊的人都直呼他的中文名字东平。说来奇怪,跟他最亲近的女人倒是一天到晚直呼其名,而素未谋面倒是叫他叫得那么亲热。
  “我是James,Nancy,你好。”
  “听Tony说,你想跟我谈谈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怎么回事?”
  “我今天也是无意中看到了这篇连载,很巧这个作者跟我这里一个专栏作者的名字相同,Nancy,我很想知道她们是不是同一个人。你的那个周谨是不是个年轻女孩?”简东平彬彬有礼地问道。
  “哦,是的,年纪很轻,不过气质一般,不像是城市的人,看上去还有几分风尘感,当然长相不重要,最要紧她的文字很有灵气,其实我也只见过她一次。”
  “她是否对数字特别敏感?”
  “Right!说到这个,”Nancy吃吃笑起来,“她真是个怪人。第一次见面,我看她盯着我的茶杯看,我还以为我的茶杯里有什么脏东西呢,想不到,她竟然数起我茶杯里的茶叶来,她说一共是29片,她走了以后,我特地数了数,果然是29片。”
  “那是她了。”简东平笑道,“出了茶叶,她还跟提起过什么?”
  “比如呢?”
  “比如沈碧云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个她提过,不过是后来在网上聊天的时候问我的。她问我,这本书外面出版了没有?”
  “当时有没有出版?”简东平问道。
  “出版了,是去年年底出版的。我跟她这么说了,她好像准备去买一本。”
  “那你是怎么联系上她的?”
  “有朋友在网上看到她的小说,向我推荐,说写得不错,她那篇小说在网络上连载好像也很受欢迎,我看了以后也觉得不错,就发留言给她,她很快就回复我了。”
  “那是什么时候?”
  “就是今年3月初。”
  “被《明天日报》看中,对她来说可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给你的应该是成稿吧?”
  “是成稿,在网上连载的时候,她就已经写完了。不过她说要修改最后一部分,但近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联络上她。你那边可以联系上她吗?”
  “我也找不到她,还想问你呢。”
  “哦,现在的人真是不负责任。”Nancy抱怨道。
  “可否发一份成稿给我?”
  “可以啊。”Nancy爽快地说。
  “谢谢你,Nancy,请发到我的邮箱,Tony知道我的邮箱地址,认识你很高兴。”简东平客气地说,“对了,我刚刚忘说了,Nancy,你的声音好像我15岁的表妹。”
  “James,谢谢你的奉承,”Nancy格格笑道,“不过,你目的性太强,听上去一点都不真诚。”Nancy不是个傻瓜。
  “Nancy,我只想说你的声音很好听,真的。”简东平尽量表达自己的真诚。
  “好了,James,我会发到你邮箱的。如果想感激我,就送我一束红玫瑰吧。”
  “没问题。”简东平立刻答应。
  菜饭店的老板是个五大三粗,睡眼惺忪的中年男子。他一边用牙签剔牙,一边懒洋洋地打量着坐在他对面的简东平。
  “你是丽丽的朋友?”他歪斜着嘴,瓮声瓮气地问道。
  “对。”
  “哪种的朋友?”
  “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否则她不会把她的房门钥匙交给我。”简东平注视着菜饭店老板平静地说道,“因为我很久没见到她了,所以今天特别来她这儿看看。结果她不在。”
  “她出门去了。”老板吸了吸鼻子,“叭“地一声朝地上吐了一大口痰。
  简东平有洁癖,看到这情景禁不住皱起了眉头。自小他看见马路上随地吐痰的人就深恶痛绝,他一直希望国家能制定相关法律将所有随地吐痰的人抓去劳动改造。可惜国家好像从来不关心这类问题。
  “她父母有急事找她,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她吗?”简东平板着脸,口气生硬地问道,在他看来,随地吐痰的老板就是一个有呼吸的阴沟洞。
  老板清了清喉咙。
  “操!她租我的房子,我只管收钱,我还管她上哪儿?再说她们这些女人,还不都是五湖四海到处跑?谁知道她去哪儿了?”
  “可是你跟她关系好像蛮不错,不然她怎么会给你的……嗯……饭店取名字?菜饭二五四,是不是?”简东平说到这儿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丽丽自己告诉我的。”
  “切!叫她取店名就是跟她好?”老板干笑了两声,接着又换了一种推心置腹的口吻,“当然喽,我也是男人嘛,有时候女人跟你发个嗲,头脑难免会发个昏,她当时说,这样好听,又说她喜欢,我就听她的了,反正也没啥两样。”
  周谨的确很会发嗲,简东平对此印象深刻。
  “那么,她是怎么找到你这儿的?我看你这儿连出租房子的广告都没贴。”简东平口气稍缓,他尽量不去注意地上的痰迹和桌上的油污。
  “是熟人介绍的。在她之前,我这儿住过一个四川妞儿,也是在附近夜总会上班的,后来回家乡了。丽丽就是她介绍来的。”老板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红双喜眼,“住在我这儿的,一般都不想让人知道她们住在这里。”
  “为什么?”简东平对此颇感困惑。
  “原因么,一是因为我这里便宜,才300元一个月,她们那些小姐都爱吹牛自己认识有钱人,所以不想让人知道住在我这儿这个破地方。另一个原因么,是因为她们有些人跟夜总会里的小白脸谈恋爱,就怕他们搭上别人,借我这楼上,正好可以看见夜总会的大门和二楼包房的走廊。”菜饭店老板嘿嘿地笑道,简东平估计,房子没出租前,他经常会趴在那里偷窥夜总会里的男欢女爱。
  “那丽丽租你的房子是什么原因?”简东平问道。
  “她说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住。”老板好像觉得这句话挺滑稽。
  菜饭店楼上的小屋算是安静的住所吗?难说。
  “也许她也喜欢偷看别人。”简东平露出一丝暧昧的微笑,试探地问道。
  “她么,喜欢拍照,坐在窗口,喀嚓喀嚓,我见过好多次。”老板说。
  “她都拍些什么?”
  “不知道,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一次,她拍了张男人走出夜总会的照片给我看,她对我说,老板,你一直说你会看人,你看这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是个什么样的男人?”简东平问道。
  难道是苏志文?他立刻从包里取出掌上电脑,快速从图片储存栏中找到了苏志文和沈碧云的合影,这是他前一天从周刊的图片资料库里调出来的。
  “照片是隔了一段距离拍的,不过那男人的脸倒还清楚,斯文相,一表人才的,不过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嘿嘿,我看的人多了,这种男人对女人有办法,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老板有滋有味地说着,“丽丽的为了拍清楚那男人的脸,朝大街上大叫了一声,那个男人别过头来,她就喀嚓来了一下。”
  “你看是不是这个人?”简东平把掌中电脑推到老板面前。
  “哼,就这人。”菜饭店老板嘲讽地一笑。
  “你只过他一次,怎么这么确定?”
  “谁说我只过他一次?这人的脸我印象深得很,有阵子他经常在这一带晃,不过近一年没看见过他。”老板歪头想了想,“对,有一年了,我好久没看见他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8

 在车上,两人起初都一言不发。后来还是简东平打破了沉默。
  “你给我的是苏志文那案子的资料?”他明知故问。
  “是的。我自己也复印了一份。”她不看他,一副坚决要跟他划清界限的表情。
  “我可能明天或后天要出门。”他静静地说。
  “是吗?”她立刻别过头来看着他,“这次又要去哪里?”
  “我要去一次周谨的故乡。”他道。
  她注视着他的侧面憋了一会儿没说话。简东平隐隐觉得她有意跟他同往,但她没说。
  “我习惯独来独往。”他决定把话说在前头。
  “噢。”她低声道,随后把头转了回去。今天没扎辫子,长发飘飘,神情有些黯然的小肉圆看上去倒还颇有几分女人味。
  “凌戈,我们谈谈吧。”他道。
  她不答话。
  “你真的想跟我绝交吗?”他问道。
  “对啊,我昨晚已经说过了。”她用一种很欢快的语调说话。
  “我昨天晚上回去差点出车祸。”
  她吃了一惊,马上回头看着他,“简东平,你没事吧?对不起,我应该在你没开车的时候说这事。不过,我以为你很潇洒的呢,你不会骗我吧?你真的差点出车祸?”她的目光在他身上扫来扫去,好像在寻找受伤的位置。
  她关切的语调让他感到舒心。他的脑子里忽然产生一个新的想法,但他现在还需要点时间来考虑,至少需要15分钟,所以他决定到她家后再跟她详谈。
  “凌戈,我找到周谨的住处了,”他转换了话题。
  “真的?”她瞪圆了眼睛,“你怎么找到的?”
  他把自己通过钥匙找到周谨住处的经过说了一遍。
  “你真聪明。”她笑着赞叹道,他别过头去看了她一眼,蓦然发现她的额头的发根处有一个血印,怎么回事?她受伤了?昨天晚上她不是好好的?他心里掠过一丝不安。
  “凌戈?你今天怎么没把头发扎起来?”
  “我懒呀。我这样好看吗?”她若无其事地问道。
  “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他问道。
  “哦,我不小心撞在柜子上了,大概后来酒劲发了吧。”她不好意思地笑道。
  “谁让你喝那么多!”听她这么回答,他才安下心来。
  几分钟后,凌戈的家到了,她迫不及待地下车,奔到他的后车箱前。简东平慢悠悠地走到她身边,打开后车箱,从里面拎出了他的睡袋包。
  “走吧。”他说,“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你给我就行了,我又不是拎不动。”听上去,她不想让他去她家。
  “我有话要跟你说。”他不由分说地向她家走去,
  她跟在他身后,脸沉了下来,没好气地说:“简东平,我们已经绝交了,我不要你上我家,不要!你没这个权利!”
  咦?她不想让他进门,为什么?她越是这样,他就越想去看看。
  “你家藏了什么?野男人?”他反问。
  “你不再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在我家看到你!”她理屈词穷地追在他身后,气急败坏地嚷道。
  不对劲!她越是这样,简东平就越想去她家了。
  他本来以为她会一路嚷到她家门口,却不料一进走道,她就没了声音,并且动作飞快地躲到了楼梯背后。
  “你怎么啦?”他满怀狐疑地看着她。
  这时候,他听到有一男一女正从楼上走下来,好像还在大声说话。
  “那是谁?”他悄声问她。
  “就,就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和我那个女朋友,他们住4楼,我女朋友妈妈的房子。”
  原来凌戈还跟这对狗男女住在同一幢楼里,真是难为她了。
  “那你躲什么?”她的软弱让他有些恼火。
  “见面好尴尬啊。他们会跟我打招呼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她可怜巴巴地说。
  难道你准备永远躲着他们吗?简东平看了她一眼,伸手拽着她的胳膊硬是把她从楼梯下面拉了出来。
  “你干什么?!”她生气地悄声抗议。
  他把睡袋拎包扔在脚边,然后双手搭在她肩上,将她像耶稣受难一样固定在她家门口的那堵白墙上。
  “下来了吗?”他悄声问她。
  “还没有……啊,下来了,下来了,我们赶快进去吧。”她着急地催促道。
  “别动!”他低声喝了一句,加大了放在她肩膀上的力量。“小戈,别跟我分手,求求你了,我不能没有你。”他相信自己的音量已经足以引起楼上下来那两位的注意。凌戈吃惊且恶心地看着他,情不自禁地往后让了让,这时候,她的眼神飘向了他背后。
  “嗨,凌戈。”那个女孩首先打了招呼,简东平一手搭在凌戈的肩上,转过身去,就看见一个衣着比凌戈时髦,五官不及凌戈漂亮的女孩正用一种三分好奇,七分嘲弄的目光注视着他,在她的身后,站着一个戴眼镜的清秀男子。
  “嗯,好久不见了。”凌戈勉强笑了笑。
  “这位是……”男子说话了。这就是当初抛弃小戈的四眼鸡了,他到底有什么资本可以抛弃小戈?按理说应该小戈先说分手才对,分手的台词可以这样说,你有斜视眼吗?为什么我说话的时候你一直看旁边?对不起,我不能跟一个有残疾的男人交往。拜拜!……
  “他是我的……”凌戈刚想搭腔,就被他打断了。
  “未婚夫。”他说,接着把头转过去看着她,一边用手撩动她的头发,赞叹道,“好了,小戈,别生气了,我都已经道歉了,你说不去欧洲,那我们去日本怎么样?去吃正宗的萨西米,再买你喜欢的资生堂回来,其实你的皮肤,不用任何化妆品也一样嫩得像面团,你们说呢?”他笑嘻嘻地回头问那对男女。
  “呵呵,凌戈,你男朋友真爱你啊,恭喜你了。”那个女孩言不由衷地说。
  他用再自然不过的语调问凌戈:“对了,我的手表和戒指呢?”
  凌戈低头从包里拿出他的手表和戒指交给他,他快速给自己戴上,“早上忘了戴了,”随后笑嘻嘻地对她说:“宝贝,你今天真美,眼睛像巧克力,鼻子像雪糕、嘴唇像番茄,看得我好馋,我们快进屋吧,……”凌戈露出想吐的表情,是好肉麻啊,他想不到自己也会说出这么肉麻的话来,想想都快笑破肚皮了。
  “噢,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女孩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看出凌戈像要跟对方告别,他紧紧盯着她的眼睛。
  “别理他们!看着我!”他低声命令道。
  “这……不太好吧?”她悄声道。
  “这代表你没把他们当人看。以后跟他们见面,只能用单音节跟他们说话。比如嗯,啊,哦,诶,……看着我!”他低声道。
  “我看着你哪……”她紧张地一会儿看他,一会儿瞄他身后,“他们走了。”
  于是他放开了她。
  “我帮你出气了吧。”他道。
  她用明亮的眼睛瞄了他一眼,没说话。
  “那么,我可以吃番茄吗?”他含笑问道。
  “什么……番茄。”她吃了一惊,脸立刻红了。
  “要不啃猪蹄也行啊。”他觉得真好笑啊,其实他更想吃番茄。
  “谁是猪蹄!去你的!”她挣脱了他,背过身去掏出了钥匙,开门进去。
  她已经忘记阻止他进入她的家了,所以他跟着她走了进去。
  一进屋,他就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吃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整个卧室一片狼藉,电视机变成了一堆黑炭,墙上到处都是被熏黑烧焦的痕迹,床和家具上到处是乌黑的焦屑,两床被子被扔在地,已经烧掉了一半。怪不得她要睡袋呢!
  “这里遭到恐怖袭击了吗?”他愕然地问她。
  “昨天晚上,电视机,忽然爆炸了……”她轻声说。
  电视机爆炸?这种事好像只有电视新闻里才能看到。
  “什么时候?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你昨天晚上是怎么睡的?”他不耐烦地问道,忽然又想起了她额头上的伤,立刻走上去撩开了她的头发,他看见好几块明显的伤痕。 “这是昨天晚上弄的吗?”他问道。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8

“嗯。”她点了点头。
  他看着她,顿了一顿问道:“真的是电视机爆炸?”
  “我干吗要骗你啊。”她沮丧地说。
  在确定她没在开玩笑后,他问道:
  “请问你家的电视机高寿啊?”
  “不知道。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她好像没听出他话里的讥讽,哽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晚上突然就会爆炸,我动都没动它。”
  “活该!”他骂道,“过分的节约就是浪费,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什么烂电视!”他想到她不扎辫子就是为了掩饰伤口,不让他知道,就心里冒火,她对他可真是见外啊。看来是真的想分手,他的心往下一沉。他本来想扔下睡袋转身就走的,但正当他准备这么做的时候,他看见她哭了。
  “一个电视机要几千块呢!”她抽泣着争辩道,“而且我爸爸说,过去生产的东西质量很好的。以前什么问题都没有的。一直好好的,我为什么要买新电视机?!”
  “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他问道。
  “我不想事事依靠别人。”她一边抹眼泪一边说,“我只要你的睡袋就好了。过几天等我把这里收拾干净,再去买新被子。到时候,我再还你,如果……如果你还要的话。”
  她的最后那半句话让他的心软了下来。不过又微微有些失望,原来她是真的想用睡袋,这次可真是自作多情了。
  他看了她一会儿,终于走了上去。想到她昨天晚上独自面对这场灾难时的孤立无援和惊慌,他不免有些心疼。
  “……好了好了,谁叫你提出跟我绝交,这是老天爷在惩罚你呢。”他将她搂在怀里,轻拍她的背安慰道,“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弄的?”
  “飞出来两块砸到我了。”
  “幸亏火还不算大,没烧到隔壁吧?”
  她摇摇头。
  “出那么大的响动怎么没惊动邻居?”
  “他们应该听到了响声。但那时候已经很晚了,很多人都睡了,而且我又很快就用被子把火灭了,所以,大概他们也猜不出发生了什么事。”
  是猜不出来。毕竟电视机爆炸的几率很小。
  “存折没事吧?”他相信这句话问到了她的心坎上。
  “存折,我拼死也会抢下来的。”提到存折,她马上就停住了哭泣,用无比坚定的语气回答他,看起来她要跟她的存折共存亡。
  “想保护你的钱,只要记下账号,到时候去银行挂失就行了。”他笑了出来。
  “我都记下了。”她用手抹去眼角的眼泪,委委屈屈地说,“它是突然炸的,我根本没动它,一点都没碰它,这不能怪我。”
  现在,他觉得她有点把他当老爸了。她小时候一定也经常这么向她父亲申辩。
  “爸,我一点都没动,我什么都没干,我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的。”
  好吧,既然你这么尊重我,我就帮你考虑一下该怎么给你解决实际问题吧。
  “凌戈,你这属于突发事件。你应该告诉你所在的居委会和你的单位,这样他们就会给你提供一些实际的帮助,比如,送你些慰问金,资助你新的被褥和家具,也许还会为你安排免费的临时住处。”
  “不,我不想让单位里的人知道。我现在被停职了,如果告诉他们,他们肯定会更加看不起我,他们一定觉得我什么都干不好,还会冤枉我,是我把电视机搞炸的。”凌戈倔强地昂起了下巴。
  “你不要慰问金啦?说不定还不少呢。”
  “我不在乎。”
  “那你总该通知居委会吧?”
  “我不要通知居委会。今天一早,有人来问我,我都装不知道,我说我什么都没听见。我不想让邻居就知道这事。”
  简东平看着她脸上坚定的表情,豁然明白了她心里的真正想法。她不想让曾经伤害她的那对男女知道这件事,他们是她的邻居,她不希望这事日后成为他们嘲笑她的资本,她只不过是想维护自己小小的自尊。
  “可你总不能在这样的环境里继续住下去吧。”他想了想道,“要不,你这几天先搬到我家去住。我堂弟年初去北京工作了,他的房间现在空着,等你把这里收拾好了再回来,你看怎么样?”
  “可是,我们……”她好像又要提绝交的事了,他马上打断了她。
  “凌戈,我不想跟你绝交,我舍不得你这个朋友,相信你也一样舍不得我,因为我知道你是个重感情的人。”
  他说完凌戈的眼睛再次湿润了,他温和地摸了摸她的头发,本来他是有个提议的,本来他还想提提去年他跟她之间的那件糗事,但是现在显然气氛不对,所以他决定以后再说。
  “简东平,我发现重感情不是个好习惯。”她抹干眼泪,静静地说。
  “但是重感情的人很迷人。”他脱口而出,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心想,世界上哪有人比我对你更好?你生病的时候,是谁开车去给你买粥?是谁带你去看病?是谁带着睡袋陪你过夜?是谁为了帮你赚外快,帮你修改稿子,帮你电脑录入,最后让你不仅看见自己写的破文章变成铅字,还让你能收到100元的稿费?还不是我?
  “好了,就这么决定了。我爸那边你不用担心,他很喜欢你,你就放宽心在我家先住一段时间吧,睡袋我就不给你了,有床睡还要睡袋干什么?”他推了推她,道,“快点收拾行李吧。明天找人来给你这儿装修一下,记住,房子装修好,至少要三个月后才能住回来。你看怎么样?”
  她沉思了一会儿,抬头看着他,问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喜欢吃肉圆啊。”他开玩笑道。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8

8.追逐者的旅程
  
  当天下午,简东平帮凌戈把她的简陋家当拿回家后,便用极快的速度为她办齐了四件事,一,他把堂弟简震留在房间里的杂物通通清理到了储藏室,为凌戈腾出了大部分空间放置她随身带来的衣物;二,他带她去百货商店购置了一套新被褥,三,委托萍姐清扫堂弟的房间;四,他找了《信》周刊装修版面的同事路敏,不一会儿她就给他介绍了一支装修队,双方谈好价钱后,他答应第二天带对方去现场勘察。
  办完这四件事后,他给父亲打了个电话,报告了凌戈驾临简宅,并可能小住一阵的消息。
  “你们要同居啦?今天早上还说分手的,怎么会这么快?同居那还不如干脆结婚呢。”简律师喜出望外。
  “不,她住简震的房间。”简东平静静地说。
  “James,你是在浪费我的时间!以后你跟我说话,每分钟都要算钱!”简律师立刻兴趣大减,气冲冲地挂了电话。
  老爸只要是一不高兴,就会叫他的英文名字。
  简东平知道老爸这几年一直盼望他早日结婚,早日生儿育女,不过,他实在不愿意受束缚。看着同事们为了给孩子最好的生活,为了孩子的将来拼命省吃俭用,他就打心眼里可怜他们。打死他,他也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他才不在乎是否有人叫他爸爸。简东平的人生哲学是,人生在世,就该及时行乐对得起自己,因为生命实在太短暂了。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陪陪他,也没什么不好。
  
  
  第二天上午,带装修队勘察过凌家的现场后,简东平跟装修队大致聊了聊装修的细节,最后,他决定等他远行回来后再择日开工,装修是件复杂繁琐的事,全部交给心软又胆小的凌戈一个人负责,他实在不放心。
  “等我回来再开工吧,我很快就会回来的。”他临行前,在家门口跟她告别。
  在他家住了一晚后,他发现她的心情已经恢复了很多,又扎起了精神的马尾巴,而且神情也恢复了以往的活泼。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她问道。
  “至少要三四天,我们保持联系。我交代的事你别忘了去办。”简东平前一天晚上交给她一个任务,那就是去火车站调查周谨那两个大箱子的去向。
  “放心吧,我等会儿就去。”
  “给你公交卡不要掉了。有的时候可以打打的,那能节约不少时间。”简东平叮嘱道。
  “好吧,如果需要打的,我会打的。但是我也不能养成这习惯。”她笑着说。
  “装修的事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找路敏,她的电话我昨天已经给你了,就是上次搭我车的那个长头发的女孩,你认识的。”
  “我才不要找她。”她气哼哼地说。
  “为什么?”她的情绪化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她是你的B伴侣,又不是我的。”她说。
  他知道她为什么不喜欢路敏了,轻轻一笑。有的事没必要多解释。
  “哪边是南?”他突然问道。
  “啊?”她一怔。
  “给我左手。”他又命令道。
  她犹豫了一下,才给了他自己的左手。
  “很好,就是反应慢了点。凌戈,你要记住,你捏筷子的那只手是右手,至于南边……以后再说吧。”他握住她的左手用力捏了捏,随后突然放在嘴边作势要咬,她连忙把手抽了回来。
  “你干吗呀!”她道。
  “啃猪蹄呀。”他笑着发动了车子,在启动的一瞬间,他对她说,“凌戈,回来我要吃番茄噢,先通知你一声,可别让我失望。”
  “休想!吃你家路敏去!”她断然拒绝。
  不过,他的车已经开远了。
  凌戈发现每次只要她一提到路敏,简东平都会立刻转变话题,这让她心里很不开心,虽然她也知道她没资格过问他的私生活,但是只要一想到美丽时髦的路敏跟他在一起的亲热场面,她还是会觉得心里相当不舒服。凌戈认识简东平不久后,就发现这个算不上英俊的简编辑女朋友相当多,至少她见过的就有四、五个,她们不见得有多漂亮但绝对都很时尚,而且好像个个精明能干,跟他还有种说不出的关系。他甚至还把她们分了类。
  “路敏和安安属于B伴侣,方雨和Lisa属于T伴侣,小红属于W伴侣。”他曾经若无其事地向她解释他跟她们的关系,但是从来没解释那些英文字母究竟代表什么意义。凌戈后来发现,属于B伴侣的两个女孩跟他的关系最为亲密。几乎每周或者顶多间隔两周,只要他人在本市,就会去她们的住所,他大言不惭地称之为“刺激的约会”,凌戈不敢猜他究竟去干什么,但她发现只要去约会后,第二天早晨回来他总是显得相当疲惫,必须得睡到下午一两点才会醒。有一次,凌戈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问起他跟她们的关系,想不到,他竟然很不高兴。“凌戈,这是我的私生活。你好像问得太多了吧。”他冷冷地回复她。这也就是凌戈一开始坚持要跟他做普通朋友的原因,她实在无法接受自己的男朋友跟别的女人有那么神秘的关系。
  不过,自从一年前他跟她之间发生了那件尴尬事后,好像他对她的戒备之心有所减弱。有一次竟然还主动向她解释:“我之所以有那么多女朋友,并不是因为我喜欢交女朋友,而是因为做杂志这行的大部分都是女的,我只能交到女性的朋友。你明白吗?”
  她不明白。虽然她不得不承认,他对她很好。但是他仍然对他的“刺激约会”乐此不疲,而且向来没有任何负疚感,事后虽然没有吹嘘,但也隐隐得意的味道,好像很享受的样子。今天早晨还订了一束玫瑰花给什么《明天日报》的Nancy。
  他到底在干什么?
  简东平一边开车一边回想着前一天晚上看过的苏志文箱尸案的资料。凌戈这次带来的有证人证词、现场勘察记录和苏志文的个人档案。简东平将所有资料仔细阅读之后,作了一番整理。内容如下:
  
  章玉芬:
  5月23日早晨,太太去医院后,我按她的吩咐,拿着储藏室的钥匙,走进了地下室。太太让我把储藏室里的旗袍拿出来晒晒太阳。其实我也很想去储藏室看看,因为最近这段时间一直觉得那里周围有股难闻的气味,像死猫死狗的味道,结果我走下楼后就发现了箱子里的苏志文。我一看就知道他已经死了。但是因为味道太难闻,我没仔细看。
  苏志文是太太的丈夫,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5月6日吃晚饭的时候。那天因为是太太和他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所以大家都在场,他也在。前段时间,他好像心情不好,整天板着脸,但那天晚上,他看上去心情不错。我几次端菜出去,都听到他在说话,声音很大。他在说什么我不记得了,但是听到他好像在说什么车不车的,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对他说的话向来都只听一半,他是个说话不靠谱的人。那天他喝了不少酒,不停地给太太夹菜,其他人都把他当笑话看。
  我后来才知道,在那天的晚餐桌上,太太宣布要送他很多钱,还说结婚满三年后会给他公司的股份,我不知道是不是具体的数字,大部分时候我都在厨房,这些我都是听方琪和方柔枝说的。方柔枝的话我不太敢相信,但是方琪不会说谎。
  吃好晚饭,大概是8点半左右,我一直在厨房洗碗和收拾,没听到什么动静,也没去客厅,我只是到太太房间去送了杯热牛奶。太太每天晚上要喝牛奶,她在跟苏志文讲话。我把牛奶放在桌上就回到厨房去了。那天只有一件奇怪的事,就是擀面杖不见了。我没想到会在储藏室里看见它。
  苏志文跟太太的关系?还不错。太太是个性很强的人,苏志文很听太太的话。但是我不喜欢这个人,我觉得他就是为了太太的钱才跟她结婚的。他说话很动听,长得也很好看,但是没有什么骨气。他跟这家里的人大都合不来,要说跟谁的关系比较好,那就是方柔枝了,别的我不知道,我看见方柔枝跟他两人在一起嘀嘀咕咕说过好几次话,有一天下午,我还看见苏志文从方柔枝的房间出来,不过这事我没敢告诉太太。我怕太太说我多事。太太不喜欢听人说苏志文的坏话,别人一说,她就会很生气。
  5月7日早晨,我起来的时候发现大门没有关牢,我以为是苏志文走的时候没关紧,因为前一天,我就听说苏志文第二天一早就要去香港,他那天晚上还说要睡在书房里,他自己铺的床铺,那里有个大沙发,他睡在沙发上。行李?我没注意。从5月6日起,我就没去过储藏室,也没看见别人去过。不要叫我猜,猜不出来,我不知道是谁干的。也许是外人干的,但是我没看见外人进来过,因为厨房的门,我一直关得紧紧的,如果外人通过花园进来的话,不会没人看见。这里没后门,但是如果爬墙的话,就不清楚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8

沈碧云:
  我最后一次看见志文是在5月6日晚上,我在我们的卧室把储藏室的钥匙给了他,让他自己到那里去拿一幅我继父黄亚柳的画,我让他把这幅画第二天带给我的堂姐。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是的,我在晚餐桌上宣布了那300万的事,我这么做一方面是想让志文高兴一下,另一方面也是想告诉家里的其他人,无论他们怎么打击他,看不起他,都不起作用,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垂青他。而且,我也想告诉家里的这群人,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随意处置我的财产,她们无权过问,因为她们没有为这份财产尽过一份力。
  5月6日是我跟志文结婚一周年的日子,那天的晚餐非常丰盛。我跟志文都喝了一些酒,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样,志文情绪很好,一直在说话。他有时候就像个小孩子,不太懂如何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因为那天我在饭桌上宣布了要给钱他投资,以后还会给他股份的事,他表现得有些得意忘形。他说了什么?让我想想,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两件事,一件是他以前曾经在福建附近做玉石生意,他说他曾经淘到一块真正美玉,如果出售的话,他可以得到一大笔钱,但是他喝一顿酒就把它输给了一个不认识的人,他说,那是他曾经见过的最美的玉,非常通透,对着光可以看见对面人的脸,当然他这么说是过了。他说他那时候并不知道这块美玉的真正价值,他以为既然在做这生意,以后一定还有机会能获得更好的,但谁知自从输了那局后,他的运气就一直很糟。
  他说的另一件事发生在十几年前。那时候他刚刚辞职,心情不好,年纪也轻,经常做些不可理喻的事。有一次,他去郊区的朋友家玩,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没看见路边的一个牌子,上面可能是写着此路不通这类话,结果他摔了一跤,把头摔破了,当时他很恼火,想发泄一下,于是,他就把这张牌子扔了,还搬走了两边的护栏,听上去那些护栏好像非常容易搬。做完这些后,他就走了。他说他过了几天后又去过那里,他这才知道,那天晚上有辆车在他摔跤的地方出了车祸,车里的两个大人一个婴儿都不幸陨难。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件事,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只是想说着玩,在我眼里,他不过是个不懂事的孩子。而且心地也不坏,我判断他只是在吹牛,他没那么坏。
  5月6日晚上,我吃完饭就把志文叫到了房间。后来志文去了储藏室,我就在床上看了会儿书,我的腿有些痛,想找一个热敷袋。但这时候玉芬已经下楼了,她刚刚给我送过牛奶。我不想在屋子里大呼小叫,所以我自己走下楼去了。热敷袋在客厅柜子的抽屉里,我去客厅的时候,只看见方琪在那里看电视。其他人我没看见。
  要说那天有什么让我特别不高兴的事就是雨杉突然在饭桌上向我宣布,她已经跟那个男人向兵结婚了。我向来不喜欢这个男人,首先,这个男人比她大十几岁,没有事业,是个拿死工资的上班族,其次,他性格也不讨人喜欢,总是板着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似的。雨杉曾经带他来见过我,我没同意他们的婚事。她这次自作主张跟他结婚,完全是对我的挑衅,我不打算给她任何嫁妆。这是她自己选择的婚姻,她应该自己承担所有的后果,包括没有优越生活条件的后果。雨杉向来不听话,她懂得关心那些跟她毫无关系的穷人,却不懂得关心她身边的人,这真是莫大的讽刺,我对她很失望。
  是的,5月20日,志文被抬走后,我叫方琪去核对了一遍储藏室里的物品,发现少了两幅黄亚柳的真迹。
  我认为杀死志文的是一个外来的窃贼,那个人很可能躲在厨房附近的某个隐蔽角落,然后尾随志文进了储藏室。虽然这群丫头都没良心,但我想她们还不至于会干出这么残忍的事,我是她们的母亲和长辈我了解她们。
  方琪:
  我没太留意苏志文的行踪,只记得5月6日晚上他看上去很兴奋。妈妈说完她的决定后,我们都很吃惊,当然,钱都是妈妈的,我们没权利说什么,但是我承认我不喜欢这样的决定,因为谁都看得出来,苏志文就是看中了妈妈的钱才跟妈妈结婚的,我不明白像我妈妈那么聪慧的女人怎么会作出这么糊涂的决定。坦白说,我觉得妈妈把300万一给他,他就会远走高飞的。那天晚餐桌上,他一直在说他的事,但是我没注意听,因为我在等一个海外朋友的电话。他那种夸夸其谈的说话方式让我恶心。我以前听过这样的口吻,我根本不相信他,我觉得他是个骗子。
  我等的电话7点半左右到的,我到书房去接电话,之后一直在那里呆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直到9点左右才结束通话。我打完电话估计晚餐已经结束了,于是我就到厨房里去找点吃的东西。厨房里没人,我自己盛了一碗热的腌笃鲜汤。喝完汤后,我就去客厅看电视,客厅里也没有其他人。后来妈妈下来拿热敷袋,我帮她在壁橱找到了。这时候,我大姐方柔枝从园子里进来,她慌里慌张的,看见我们好像有点吃惊,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也许是我理解错了。她说她好像看见大门口那边有黑影晃过,所以去看了看,说完这些,她就回自己的房间去了,妈妈又叮嘱了我几句,是关于公司的事,后来她也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去了。我在客厅里看了大约1个小时的电视。
  我关电视机的时候,雨杉来了,她好像很不开心,哭过了,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她想当天晚上就跟向兵回家,不想在这里过夜了。我不知道她是怎么了,我劝了她一会儿,她才安静下来。我知道妈妈向来很反对她跟向兵的婚事,但是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哭。她很多事都不会告诉我。
  我没去过储藏室,也不知道是谁干的。我想外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当然我不知道是谁。你们可以去问我大姐,她说她曾经看见过黑影。不过,我不知道你们是否知道姐夫的事,他杀人后就逃走了,一直没音讯,我只是随便说说。我不喜欢说别人的坏话。
  小狗玻璃是雨杉的狗,她向来很有爱心,她一直怀疑是大姐做的,因为玻璃曾经在她的房门口尿尿,大姐为这事跟雨杉吵过很多次。但是我觉得大姐应该不会是那么残忍的人,她身体也有病。其它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对苏志文没什么好感,但是他既然是妈的丈夫,我懂得分寸,如果他不犯我,我也不会犯他。但是如果他太过分的话,我也不会忍气吞声。他死了,我无所谓,没什么感觉,只要妈妈不要为此过于伤心就行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9

方柔枝:
  我不知道,你们怎么会想到问我?我没钱,没工作,在这个家又没地位,我能有什么说话的资格,我能知道什么?
  你们别听她们的。苏志文不是坏人,想想看,如果他真是个坏人,阿姨怎么会跟他结婚?阿姨可不是一般的女人,看人做事都厉害得很,男人都不如她,像这种结婚的大事怎么会马马虎虎?我觉得说苏志文是被阿姨骗来的倒更可信。这是我悄悄说的,你们可不能传出去。我才不信阿姨会给小苏钱呢,她顶多每个月给他点零花钱。对,小苏是会说一些甜言蜜语,但是你们以为阿姨就不会说那些话吗,阿姨可是结过几次婚的女人,跟她结婚的男人个个都被她牢牢捏在手心里,别人不说,就说我自己的爸爸吧,当年看到阿姨,连说话都不敢大声,对她言听计从,那时候我要是说一句阿姨的坏话,保准挨顿打。好在阿姨没兴趣跟我这小孩计较,也不在乎我是不是叫她妈,只要我乖乖听话,她对我就不错,至少在零花钱方面,她一向对我很大方,也经常买东西给我。
  我最后一次看见小苏是在他们结婚周年那天。吃饭的时候,他兴致挺高,喝了好多米酒,他说了好些他过去的事,一件是关于一块玉的,他说他赌输给别人了,我替他可惜。后来还说了一件恶作剧的事,他移开了马路上的一块警示牌,好像是这样。我不相信那场车祸跟他做的事有直接关系,他好像一直要把自己弄成一个大流氓,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坏。
  在这个家里,就数我跟他说话说得多了。大概是因为我们都出生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吧。他告诉我,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跟着他妈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大学刚毕业的时候,他老妈得病死了。后来他就独自生活,吃了不少苦,因为他生活能力比较差,他那个妈也从来没教他,所以很多非常简单的事他都做不好,比如因为不会钉纽扣,他就全穿拉链衫,不愿意系鞋带,他就只穿没鞋带的鞋子。他不会烧饭,所以每顿都在外面吃。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我听了觉得挺难过。我觉得他被他老妈吭坏了。他还说他老妈是被他气死的,因为他后来讨厌读书了,读厌了,他老妈想叫他读研究生,他却谈起了恋爱,整天写情书,还跟一个女生同居了,后来当然也分手了。是的,看他可怜,我有时候替他钉钉扣子,他饿了,就给他弄点吃的。你们不知道,那个章玉芬,小苏根本叫不动他。小苏脾气好,从来不跟阿姨说章玉芬是怎么对他的。
  5月6日那天晚上他很高兴,因为阿姨答应给他钱做生意,还说给他股份,但是给股份是有条件的,要他们结婚三年后才会给。阿姨最会玩这种花招了,只有小苏这样单纯的人才会相信。我跟他说过很多次,得看见真金白银才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她们说他跟阿姨结婚是为了钱,开始我也这么想,但后来跟小苏接触多了,就发现不全是那么回事。他说他想过一种安定的生活,跟年龄大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什么都不用操心了。他曾经跟我提起过他跟阿姨的夫妻生活,他说他们没那事,他曾经要求过两次,但被阿姨拒绝了,阿姨说那太恶心。他们是分床睡的,我不知道阿姨为什么要跟小苏结婚。
  吃饭的时候,方琪去打电话了,那个向兵也是吃了一半走到园子里去打电话了。他刚走,阿姨就跟雨杉吵了一架。阿姨很讨厌向兵,说实话,我也不喜欢向兵。他从来没叫过人,阿姨出生在书香门第,向来很注重礼仪,他连个人也不会叫,别人问他话,也爱理不理的,谁会喜欢他?只有那个雨杉才会犯傻。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只知道是雨杉主动追求他的,这点让阿姨很瞧不上,雨杉在饭桌上说小苏是吃软饭的,阿姨很生气,两人争了起来,雨杉就气冲冲地奔到园子里去找向兵了。我跟晓曦一直在那里吃饭。后来阿姨跟小苏就一起回楼上的房间去了。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小苏。(哭)
  我不知道谁会干这种事,老实说,我觉得不可能有外人。除了我以外,她们都恨透了小苏,说他是来分财产的。可是也不想想,小苏跟阿姨结婚一年,除了每个月有几千块钱,他得到什么了?而且那笔钱还老被卡住,方琪是这里的管家,管钱的,可老说没现金,跟他拖。你们别看方琪平时不声不响,她专会在最要命的地方卡人了,她对小苏就是这样的,我听见好几次小苏问她要钱,她都装没听见。后来当然都给了,但都拖很久。没办法,阿姨相信她,说她人老实,说她管钱合适,她对阿姨倒是实心眼。我不知道小苏是否把这事告诉了阿姨,但我至少没听阿姨为此说过方琪,那应该是没有。小苏能这样不错了。
  黑影?我就知道是方琪说的。是啊,我是看见黑影了,所以我去看了看,后来发现什么也没有,大概是眼睛花了。我吃完饭大概是8点半左右,阿姨和小苏先上楼了,晓曦后来也上楼去了,她要画画,这孩子每天晚上要画画到很晚,非常辛苦。阿姨想培养她当画家。我吃得有点多,胃胀,所以到园子里去透透气,我是看见黑影了,但我没看见向兵和雨杉。我估计他们大概早就回房间了。他们的房间在二楼,是原来雨杉的房间。
  我从园子里出来去了一次厨房,我胃不好,想喝点牛奶。这时候是9点多一点,我在厨房碰见了章玉芬,她蹲在那里铲地板上的油污,我差点踩到她,我喝完牛奶就回自己的房间了。自从进这个家来,我就从来没进过储藏室。我知道阿姨不喜欢别人进去,我不会做阿姨不喜欢的事。

  下午一点,凌戈刚刚从火车站出来,就接到了简东平的电话。
  “嘿,是你啊。你到哪儿了?现在在干吗?”听到他的声音,她微微有些吃惊。
  “我正在吃午饭,”听上去他好像是在嚼着神秘,他说,“凌戈,你给我的部分资料我没带在身边,现在我想确认一些内容,你带了吗?告诉我好吗?”
  “好啊,你想知道什么?”她找了张石凳坐下,从包里翻出资料来。
  “首先,苏志文的死因是什么?”
  “你没看吗?他是因为空气中缺氧引起窒息而死,也就是说,他是被闷死在箱子里的。”
  “他有被殴打的痕迹吗?”
  “有的,后脑勺上给人砸了一下子,是用花瓶砸的,可惜啊,听说还是晚清的古董呢!”凌戈为那个价值4万元的青花瓷花瓶深深惋惜。
  “还有别的伤吗?”
  “他的十个指甲都出血了。受伤后不久他肯定醒过来了,发现自己被关在箱子里,于是他用指甲拼命扒着铁箱门想跑出来,但是没成功,铁箱里没氧气了。”
  “死亡时间呢?”
  “你都看什么了?他的死亡时间是5月6日晚上9点至11点之间。还有一点你肯定也没注意,他在箱子里用血写了个一行很模糊的字,‘不是向兵’,怪吧。”
  “嗯。”他忽然噗嗤一声笑出来,“其实我都带了,只不过想听听你的声音。”
  “你最近怎么油嘴滑舌起来,我可不是你的路敏,或者B伴侣。少跟我来这套。”
  “关路敏什么事?”他笑了笑。
  凌戈不想跟他讨论这个恼人的问题,再说下去,她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不是说一大堆不着边际的谎话来糊弄她,就是板起脸强调那是他的隐私。好吧,不问了。
  “我要跟你说两件事。”她正色道。
  “什么?”
  “第一,火车站寄存处没有周谨的寄存的货物,没她名字的寄存单。5月7日那天的单子都查过了。”
  “那旅馆那边呢?”
  “这里的旅馆可多了,我现在才查了4家,等会儿下午再慢慢查。”
  “还有一件呢?”他在喝饮料。
  “我跟曾雨杉联系过了,今晚住到她们家的别墅去。”凌戈一边说,一边想,不知道简东平听到这消息会不会发火。
  不出所料,她还来不及细想,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巨响。
  “凌戈!你说什么?!你在搞什么名堂?谁让你去的?”他火冒三丈地朝她吼。
  他是难得发火的人,所以看见他发怒,她禁不住有点害怕,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
  “我,我自己要去的,我觉得那个储藏室肯定有问题。”她说到这儿,马上又补充了一句,“我跟林伯伯也打过招呼了,他同意了。他说如果我这次立功,他就跟头儿说,让我重新回到刑警队。林伯伯说的。”
  “不是一直叫林叔叔吗?为什么忽然改称伯伯了?”他冷冷地问道,
  “因,因为林叔叔说,我叫他叔叔,叫你爸爸伯伯,等于把他叫小了,所以他让我以后一律叫伯伯。”凌戈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
  “凌戈,你这么做是不是因为我的B伴侣路敏?”
  “才不是呢,我跟你又没什么关系,”凌戈连忙否认,“我只想回刑警队!我不想被人瞧不起。你知道工作对一个要独身的人有多重要吗?等我退休以后……”她刚说到这儿,他的声音就淹没了她。
  “凌戈,我跟路敏或者别的任何伴侣都没有两性关系。我的思想没你那么肮脏!”
  什么?思想肮脏?!凌戈有些生气了。
  “你才肮脏呢!谁知道你跟她们……”她想反驳,但他没让她说下去。
  “凌戈,你现在是要去做卧底,这非常危险。我爸知道这事吗?”他声音低沉地问道。
  “他好像跟林伯伯打了个赌,今天他们上午一起决定的。我得到了全面的支持。”凌戈想到自己肩负重任,不免又有些欣喜。
  电话那头又沉默片刻。
  “好吧,我晚点跟你联系。”他说,忽然又高声问她,“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当刑警?你根本不适合干这行。”
  “你真的想知道吗?”凌戈犹豫是否该告诉他真正的理由,她不知道他会不会瞧不起自己,但是既然他刚才表明了自己的清白,她也决定和盘托出。
  “说啊,到底为什么?”
  “因为刑警收入高。”她终于鼓足勇气说。
  他没答话。过了好久好久他才勉勉强强地说:“有目标……恩……也是……好的。”接着,他挂了电话。
  糟糕,应该说些更有理想的话才对,凌戈很后悔说出了大实话,她现在担心他是否会看不起自己了。果然有时候是不能说实话的。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9

凌戈正在惴惴不安地想着是否该打个电话去解释一下,简东平又打了过来。
  “凌戈,你既然决定要做这件事,我想让你调查一件事。”他开门见山地说。
  他好像没有瞧不起她的意思,并且似乎已经坦然接受了这种安排。
  “好,你说。”她爽快地答应道。
  “跟章玉芬聊天的时候,问问她沈家有没有请过临时保姆。”
  “好的。”她说,虽然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让她调查这件事,但他对她的信任,还是让她感到很欣慰,所以她马上又补充道,“你放心,我会继续调查火车站附近的小旅馆的,如果有好消息我马上就跟你联系。”
  “不是有了好消息才跟我联系,你必须每天跟我联系。”
  “好吧。”她道,“不过,如果没什么重要的事,我们能说什么呀。”
  简东平沉默了片刻。
  “凌戈,我现在很后悔没带你一起出来。”他低声说。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句话,他低沉的语调让她有些不自在,所以她没吭声。
  “凌戈。”他又说话了,这次声音亮了一些,“住到那里以后,你要记住三件事,第一,你不能喝酒,尤其是上次你喝个没停的米酒,无论谁劝你喝,你都不能喝,懂吗?如果别人问起,你就说你因为喝酒把电视机砸得爆炸了,所以戒酒了。”
  “我知道了。”
  “第二,你不能相信任何人,包括那些看上去对你很好的人。你必须尽量把每个人跟你说的话都记下来,然后跟我说。第三,如果有人问起你跟我的关系,不要正面回答,不要说什么我们是普通朋友之类的话,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不住我家,你就说我出远门了,你跟我爸两个人住在一套房子里觉得不方便。”
  “嘿,我就是这么跟曾雨杉说的。”凌戈为自己能跟简东平想法一致而高兴。
  “很好。你每天晚上10点给我打电话。”
  “好的。”她决定解释一下自己当刑警的动机,“你前面问我为什么当刑警,其实我也并不全为了收入高。”
  “哦?那是为什么?”
  “越是不行就越是应该去做,我爸以前常说,应该在战争中学会战争。”她道,老爸以前是经常说这句话。
  “你爸剽窃了毛主席语录,后面那句是毛主席说的。”他冷冷道。
  “是吗?”她有些尴尬。
  “凌戈,一个人应该做自己适合做的事,我始终是这么认为的。你知道吗?上个月有人挖我去做一份时尚周刊的主编,年薪40万。”
  40万!她倒抽了一口冷气。
  “结果呢?”她急切地问道。
  “我婉言谢绝了。因为主编这位置不适合我,我更喜欢我现在的位置,虽然收入相差很多,但自由自在,我觉得做适合自己的工作才能发挥特长,也会让自己更愉快。”
  他这么说好像是在故意贬低她,他根本不了解她的处境。
  “但是我得为我的将来存钱。你无法理解就算了!”她有些生气。
  “你的将来究竟怎么样还是个谜,这个问题等我回来以后我们再好好讨论。”他笑着叮咛道,“记住,你到沈家后说话一定要小心,她们个个都是人精。”
  “你放心吧。我也不傻。”凌戈很有自信地说。
  “尤其要当心最小的那个。”他提醒道。
  “你是说方晓曦?她还是小孩子呢。”
  “别太轻敌。只要她愿意,她能把你吃了。”他说到这儿停顿一下,换了一种玩世不恭的语调说,“与其是让别人吃,我不会自己吃吗?”
  “简东平,你别小看我!”
  “叫我James!”他在表达他的不满,不知道是不是在为她去当卧底不高兴。他不高兴也没办法,这就是她的选择。
  “我不懂英文,少给我来这套,我就叫你简东平!”她回敬道。
  凌戈决心用自己的实力证明自己是个合格的警察。
  给凌戈打完电话后,简东平继续看他整理的口供资料。刚刚看到哪儿了,方柔枝,接下来是曾雨杉……
  
  曾雨杉:
  我不知道苏志文怎么会死在那里的。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5月6日的晚餐桌上。就因为我妈许诺要给他钱,他得意洋洋,什么都说,我没注意听,我跟向兵在说悄悄话,我们才没工夫听他吹牛。
  向兵工作很忙,他在旅游公司负责计调,公司有点风吹草动总有人打电话给他,连顿饭都不让他好好吃,他的胃就是这么弄坏的。是的,饭吃了一半,他出去接电话了。他一走,我妈就当着那个“面首苏”跟我吵起来,她说我没关系,把向兵说得一文不值。她根本不了解他,有什么资格这么说他。何况,就算向兵的事业再不成功,他至少也是有一份自己的工作,他至少也是靠自己的劳动在养活自己,他跟我结婚从来没想过要我家的财产,我跟他事先说过,我说我们两个结婚,我妈有可能会一分钱也不给我,以后也不会留遗产给我,他说没关系。我敬佩这样的人。我们吵了一会儿,我妈叫我去楼上自己的房间清醒清醒,我妈不会骂粗话,也不许我们骂粗话。她自以为这样就是淑女了。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她跟苏志文结婚就是很不淑女的事。简直太有伤风化了,还登报呢。
  我后来就奔出去了,去了园子里,我想去找向兵,可他不在那儿,我害怕他听到我妈说他的话,我妈的话虽然不带脏字,但是真的很难听。她说他天生就是个失败者,看他的面相就一个字可以形容“苦”,她还说,我也送你一个字,“哭”,你以后就哭吧!这男人只当你是个绣花枕头。向兵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很怕他会听见,所以马上跟了出去。但是我没找到他。我看见大门开着,所以就追出门去了。后来我走了一圈也没找到他,我很伤心,决定去找妈谈谈。我不知道那是几点钟,我在门外走了很久。
  后来我去敲妈的房门,谁知她竟然死活不开。我只好又回到了客厅,那时候大姐刚关了客厅里的电视,我心情不好。后来我又到园子里去了,我看见向兵了,他脸色很难看,从门外进来,我问他出什么事了,他问我可不可以立刻就回去,他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当然,我也想同意他,但是如果他现在走,就太不尊重我妈了,我不想让他们的关系更僵,我劝了他一会儿,就拉着他回自己的房间了。
  我们在二楼走廊上碰到了方柔枝在给晓曦送点心,谁料她从楼下上来了,这丫头精怪得很,谁也不知道她脑子里想什么。我一点都不喜欢她和她妈,就会挑拨离间。晓曦也不理我跟向兵,只跟方柔枝说,她去书房找画册了。
  我们上床睡觉的时候,我看了看表是10点钟。我就知道这些。其它的我都不知道。
  储藏室?我去过一次,那是跟着我妈去过一次,我让她给我幅画捐赠给白血病儿童基金会,我妈同意了,让我自己去挑。那时候我看见里面有幅壁画,其它都忘了。黄亚柳的画都在那里,但我其实一开始是想要我外公的,我外公更有名,我托朋友去打听过价格,现在我外公沈谦一的画拍卖价很高,是黄亚柳的两倍至三倍。可惜,我妈只肯拿黄亚柳的画给我,还说我外公的画都在文革时遗失了,其实我根本不相信,我想我妈把画都放在银行的保险柜呢。我知道我妈曾经给过我姐姐方琪一幅外公的孔雀画,真迹,在她跟男人私奔回来后,但是我问她们两个人,她们都一开始都不承认。后来我才知道,我妈有一次借口说我姐姐把帐算错了,又把画收了回去。我姐姐还帮我妈说话呢,说她不在乎什么画,只要妈高兴就行了,听说事后,我妈给了她两万块钱作为补偿。两万块算什么啊,跟那幅画比起来。也就我姐姐老实,老是被我妈欺负。
  我觉得我的小狗玻璃就是方柔枝杀的。如果这个家有谁会杀苏志文的话,那就是她了。我没证据,但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我的直觉向来都很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9

方晓曦:
  我没看见什么。我吃完饭就回自己房间了,不干什么,就画画呗。后来到楼下书房去找本画册,书房里没人。大概是9点多,我不记得了,我在那里大概呆了十多分钟,我没什么时间观念,,这很重要吗?我上楼的时候,我妈在找我,她最多事了,每天晚上都要弄什么银耳羹给我吃,我不爱吃那甜腻腻的东西。我还看见小阿姨了,不过我没跟她打招呼。我看不惯她那样子,老是到处教育人。就像外婆说的,她对家里人根本就不好。
  我对小外公没什么意见。他很和气,说话有时候很幽默。我有一次在画画,他在旁边看了会儿,还说了一堆话,不过听听也不是没道理,他是个有文化的人。我很喜欢听他说话,不过他好像一直不太开心,只有在吃晚饭那天,他笑了很多。有一次,我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他说他以前有很多女朋友,但是自从跟外婆结婚后,他就一个也没有了,不过我不太相信。他周二下午经常出去的,那会儿,外婆都在公司里,我老是看见他打的出门,我问他去哪儿,他说他去看朋友,我问他是男是女啊,他说保密。我把这事告诉外婆了,外婆好像一点都不在乎,只是叫我不要告诉家里的其他人。
  5月6日上午,我跟朋友出去玩了,吃过中饭才回来,具体时间不清楚,大概是下午两点左右吧。那时候小阿姨已经来了,我回来的时候,她正跟大阿姨(方琪)在客厅说话,她们一见我来,就马上不说了,但是我还是听到了太外公的名字,就是沈谦一。她们不喜欢我跟我妈,说什么话都避开我们。我后来去了书房,那个小阿姨的老公(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了)叫向兵的,在书房看书,看见我进来也不打招呼,理也不理我,就自己在那里看书。我不想跟他呆在一个房间里,觉得他这个人挺可怕的,阴森森的,所以我马上就回到自己房间里去了。我看见他手腕上有个疤,我以前有个同学的妈妈手腕上也有个差这样的疤,她有抑郁症,曾经割脉自杀过。
  我没看见书房里有行李。
  我回自己房间睡了个午觉,起来的时候就已经是5点了,接着就准备吃晚饭。我路过外婆房间的时候,听到外婆在跟简律师说话,我是偶尔听到的,外婆好像说要给小外公钱的事,简律师在劝她。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后来外婆自己在饭桌上说了,只是数目少了一些,我听外婆说的是400万,后来在桌子上变成300万了,大概是简律师劝她的吧。
  我去过一次储藏室,是3月的一天,具体日期忘记了。外婆去储藏室,我偷偷跟着她下去了。后来被她发现了,被骂了一顿。我看见什么了?我看见都是箱子,还有花瓶,没仔细看,不过有个竹编的小箱子很有意思,上面还绣了两个小熊。我想去拿它,被外婆制止了。后来?后来我就跟着外婆上楼了。外婆说,以后再让她看见我这么调皮就不给我零花钱了,那个月果然没给,所以我后来再也不敢想那储藏室了。其实那里也没什么有趣的,只有小阿姨才对那里最感兴趣了。我至少看见两次,她在储藏室门口鬼鬼祟祟的。以前有两次,她借口小狗玻璃跑丢了,硬是问外婆要来钥匙到储藏室去找。后来我发现,她去储藏室的时候,把玻璃锁在自己房间里呢。我在客房跟我同学说话的时候,听见狗叫声了,很清楚。客房隔壁就是小阿姨的房间。如果有谁杀了小外公的话,那就是小阿姨。
  我觉得小阿姨以前是认识小外公的,他们有一次在花园里,我看见小阿姨猛力推了小外公一把,小外公笑了笑对她说,别这样,雨杉。接着,他就走开了。小阿姨又过去想推他,小外公很灵活地让开了,并且笑着奔进楼里去了。他们不知道我躺在附近的草丛里呢。
  向兵:
  5月6日是我第二次到雨杉家,也是第三次看见苏志文,我对他印象不好。
  那天中午,我跟曾雨杉一起吃完饭就回到了她家。雨杉对苏志文不太友好,虽然我也不喜欢这个男人,但我觉得没必要事事针锋相对,对苏志文,我觉得置之不理是我最好的态度。但是无论我怎么劝,每次看见苏志文,雨杉总是会跟他吵架。苏志文脾气还不错,通常都只是笑笑,有时候回一两句嘴,但大部分时候,都是避开她的。那天下午,雨杉在客厅讽刺苏志文,苏志文不理她,她还向他扔报纸,我看不惯雨杉的这种激烈行为,于是就到沈家的书房去了。我在那里碰见了小姑娘方晓曦,她拿了本书就离开了,我们没说话。
  我不喜欢方晓曦,我看得出来,她也不喜欢我。
  我在那里找到一本关于集邮的书,我自己就有集邮的爱好,每天都爱摆弄摆弄邮票,所以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我一看就看了几个小时,期间曾经接过一两个电话,都是工作上的事。5点过后,雨杉来书房叫我,让我跟她一起出去走走,于是我就陪她到附近的超级市场去逛了逛,我们买了一些她爱吃的零食。7点前,我们回到了沈家。7点多开的晚饭。苏志文那天一直在夸夸其谈,说自己要去香港会朋友,做生意,还说飞来飞往以后会很频繁,问我能不能给他搞到便宜的飞机票,我说我可以帮这个忙。我没怎么注意听他说话。
  我后来接到一个电话就离开了饭桌,走到园子里去了。我没看表,不知道时间。那个电话是我同事打来的,他是个导游,因为在外地出了点事,急着请我帮他联系我们的经理,可是我们经理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我后来帮他联系到了副经理。我是个喜欢安静的人,我不喜欢沈家的大场面,跟那么多不太熟悉的人一起吃饭让我感到压抑,所以我打完电话一直躲在房子后面的一片阴影里,我还到门外转了一圈,也没去很远的地方,就是在附近的便利店,小商铺逛了逛,马上就回来了。后来雨杉来找我,我们就一起上了楼。我不知道时间。
  我跟雨杉是怎么认识的?这跟我的一段失败经历有关。一年前,我创业失败,把家里的钱和父母的积蓄都输光了,这件事给我打击很大,因为一时想不开我就做了傻事,救过来后,也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走不出那个阴影。我父母很担心我,就帮我找来了心理辅导的义工,雨杉就是那个义工。她个性开朗,心地善良,非常懂得关心别人,后来我们慢慢熟悉起来后就谈起了恋爱。雨杉说她不在乎我有没有钱,这一点我很感激她。是雨杉一定要结婚的,其实我觉得自己跟她的性格并不相配,但是当然,我很喜欢她。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活力。我不会要她的钱,我曾经对她发过誓,她有再多的钱也是她的事,我只想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的生活,这样我才活得心安理得,我不是苏志文.
  我没去过储藏室,我连什么地方是储藏室都不知道,也没人告诉过我。雨杉从来没跟我说起过,当然我也不问。是的,雨杉的妈妈不喜欢我,这很正常,我向来就不懂得如何讨别人的欢心,这大概就是我做生意失败的原因。我不懂得糊弄人,如果我看不惯谁,我就会表现出来。是的,我不喜欢这个家其他的人。我觉得他们都很虚伪,不懂得真感情,这个家里只有雨杉是个好人。
  我跟苏志文单独说过一次话。那次,大概是个星期二吧,我正好调休回家,看见他一个站在马路上发呆,我本来想假装没看见他的,这样也省得打招呼,但我走过的时候,他还是叫住了我。我跟他寒暄了几句,我问他,为什么会在这儿,他说他来找个朋友,但是没找到路,因为朋友给他的地址很模糊。他给我看了张写着地址的条子,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是“什么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后面不记得了。我大致跟他说了说我的猜想,他很高兴,连声谢我,我们后来就告别了。我发现他好像是路盲。我们是在辛程路上碰到的,正好那里有个公交车站,我下车的时候碰到了他。这是一次巧遇。
  我不知道苏志文为什么会被杀死,而且这也不关我的事,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他跟我毫无关系。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9

口供资料看完,接着是苏志文的个人档案资料和现场勘察记录。
  苏志文的人生如果光从档案上看的话,是再简单不过了。现年38岁的他1969年出生于一个普通的教师家庭,父亲苏建安是第八中学的数学老师,母亲李萍在同一所中学教语文,1983年,两人因感情破裂而离婚,苏志文被判给了母亲。1984年,苏志文初中毕业考取了本市唯一一所全国重点高中A中学,1988年考取本市重大大学H大学生历史系,1992年大学毕业,在青风中学担任历史老师,同年9月,其母李萍患乳腺癌去世。1996年,苏志文从青风中学辞职,档案资料划归街道保管,之后他的行踪便没有登记。
  在苏志文的档案资料后面还有一段附录,看来警方曾对苏志文的历年经历做过调查。
  1993年8月结婚。前妻朱林。1995年4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同年10月朱林赴美留学,目前定居美国。
  1997年 因聚众赌博被刑事拘留两天,罚款2000元。
  1998年 因聚众赌博被刑事拘留三天 罚款 3000元
  2000年1月曾参股一家小舞厅,同年8月因经营不善该舞厅倒闭。之后经邻居反应,开始做股票和期货,但具体操作情况无从查证。
  2004年 在“春天”交谊舞厅教授跳舞,每周工作四天,每周四、五、六、日工作时间,晚班每天6点至9点。
  
  现场勘查记录如下:
  日期:2007年5月24日
  时间:9点15分
  负责警官:林仲杰,戴功
  负责整理:郑剑
  案件简述:昨日上午接到报警至大同路28号,在该宅地下储藏室发现该户男主苏志文尸体。本案已正式立案侦查。
  2007今年5月23日上午9点10分,110接到报警后,获准进入大同路28号沈碧云宅邸,林仲杰、戴功、郑剑及法医龚祖明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到达现场时间为9点14分。
  陈尸地点为该宅地下储藏室。地下储藏室入口处位于厨房对面,与厨房相距2.5米,中间隔有通往二楼的楼梯。储藏室面积15平方。有两道门可以进入。男尸卧倒在一个长2.4米,宽1.5米,高1.5米的铁箱内。(注:该铁箱实质上是木制箱外围铁皮的结构,箱盖为木盖,四边环绕有铁皮,本用于装黄亚柳全身雕像之用。)
  死者侧卧,右半肢体向上。经法医初步鉴定,死者唯一外伤为脑后轻度碎裂伤,可能为某物体袭击所致,铁箱周围有少量花瓶碎裂片,怀疑可能是袭击死者所用凶器。
  死者身穿米色XX牌T恤,深色长裤,黑色皮鞋,腕上有雷达表一块,白金结婚戒指一枚。铁箱内有十余张报纸,无其它物品。经查,铁箱内侧有一行用血写的小字,经仔细辨认,字迹内容为“不是向兵”。(注,向兵为沈碧云三女儿曾雨杉的新婚丈夫。)附:血字指纹经鉴定为苏志文本人所有。
  铁箱无锁,在铁箱旁发现一根擀面杖。报案人章玉称该擀面杖原本是插在铁箱上,起到锁箱子的作用,今早她发现尸体时,为了看清箱中物体,将擀面杖拿了下来。擀面杖上有章玉芬一人的指纹。
  储藏室内共放有14个箱子,其中三个红色樟木箱(内装旗袍等衣物),四个小黑铜箱(内装书画作品),四个红色小木箱(内装私人物品及杂物),两个黑色木箱(内装书画作品),一个绿色空皮箱。另有6个大花瓶(有包装),4个小花瓶和工艺品若干,博古架两个,两幅大壁画分别靠在两边墙上,一幅用白布包裹,一幅无任何遮盖物,另有空调一台。
  现场环境较为零乱,四个红色小木箱中,有两个箱口大开,其中一个装有绸缎、画轴、书法作品(黄亚柳作品)及部分旧书,旧书是1995年版的初中三年级各科课本,另一个箱子为空箱。红色樟木箱中有一个箱口大开,四件旗袍被扔在箱子周围。
  储藏室内有吊灯两盏节能灯,均40瓦。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29

9.家贼是谁
  
  “你不用客气,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好了。我已经跟家里的人都交代过了,你就放心住好了,对了,我大姐还给你准备了你爱喝的米酒呢。”曾雨杉一边帮凌戈把她的简单行李拉到屋子里,一边麻利地打开了客房的门。
  米酒,看来是不能喝了。这次我是来办正事的,凌戈暗想。
  “太谢谢你了,雨杉,我住在这里真的不要紧吗?你有没有跟你妈妈说过?”凌戈进屋之后问道。虽然她之前已经下决心要到沈家来做卧底,但真的到了这个陌生的环境,她还是有点犯怵。她不知道沈碧云对她的到来是什么态度。
  “我妈?我当然跟她说过了,你不用担心,她很欢迎你,我妈跟简律师很熟的,她也很喜欢东平。我一跟她说你的事,她就同意了。”曾雨杉若无其事地打开了房门。
  这是一间大约12平方的小房间,虽然屋子不大,但就像这个家的其它房间一样,装饰得温馨典雅,充满了女性闺房的味道。
  “还可以吧。这里原来是我姐姐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这个房间太小,就搬到隔壁去了。”曾雨杉走进房间,拉开了窗帘,露出园子的全景。
  “你们家可真大。”凌戈叹息道。
  “其实也没什么好,我们家太复杂了。相比之下,我倒宁愿生在一个普通的小家庭。”曾雨杉的语调冷了下来。
  “别这么说,我很羡慕你的,你从小一定有很多伙伴吧,不像我,小时候根本没人跟我玩。我爸老是把我锁在家里。”凌戈想到自己孤独寂寞的童年就不免有些难过,小时候她光顾着盼长大了,根本没体会过什么童年的快乐。
  “嗯,是啊,我们家的孩子是挺多的,可是……”曾雨杉没说下去,忽然笑着拍拍她的肩,“凌戈,你其实不是电话公司的人,是警察,对吗?”
  这句话把凌戈话吓了一跳。曾雨杉是怎么会知道这事的呢?她怎么会知道的呢?肯定是简伯伯说的,可是简伯伯答应不告诉她们的呀。她感觉自己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因为尴尬和吃惊,她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别生气,我妈调查过你了,她好像在警察局也有熟人,她向对方打听你,本来是想查查你的档案的,看你是什么来路,因为毕竟是往家里带一个人,结果没想到人家一听你的名字就说认识你。”曾雨杉两腿放松地坐到客房的床上,“我妈这才知道原来你是警察。”
  “嗯……是的,对不起,因为简……简他不喜欢我对别人说,我是警察。你记得吧……上次是他说的。”凌戈结结巴巴地说,尽管紧张,她觉得自己这个理由编得还算不错。
  曾雨杉笑起来。
  “他大概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你被停职的事吧,其实我觉得女孩子当刑警真的没什么意思。”曾雨杉说。
  连停职的事她都知道,沈碧云调查得可真仔细。
  “对不起,我应该事先跟你说明。其实一开始,我只是想问问你,电视机爆炸这种情况,公益部门有没有什么可以帮我的,可是没想到你那么热情,雨杉,你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善良的人了。”凌戈说的是真心话。当初她打电话给曾雨杉的时候,根本没想到卧底的事,她只是很单纯得想问问有什么援助,结果曾雨杉一听她的情况立刻就邀请她到家里来住,还马上给她联系了几个义工,准备过几天帮她去收拾她被炸得不成样子的小屋。一想到自己欺骗了这么热心帮助自己的朋友,她就感到很内疚。
  “没关系,反正你也不是负责这个案子的,而且,”曾雨杉温和地看了她一眼,“而且,我说了你可别生气,你们警察局的同事都说你不是个好刑警,他们正准备调你去干文职。”
  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在背后说我,凌戈气恼地想,脸立刻沉了下来。
  “他们凭什么调我去干文职?我又没犯什么大错!不过是多说了几句话而已,平时当我说的话是耳边风,为什么那次我说的话要记录在案?太不公平了!”她说完气呼呼地把她逮捕女杀人犯的那次经历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曾雨杉。
  听完她的叙述,曾雨杉笑个不停。
  “你好可爱啊,凌戈,”她搂了搂凌戈的肩膀,“不过,我看你的确不适合干刑警,还是跟我一起干公益事业吧。”
  “其实我也挺愿意帮助别人的,但是就怕没空啊。而且如果一直花时间去免费帮助别人,我哪有时间赚钱啊。”凌戈说完这句马上就后悔了,她为什么老说这种没有境界的大实话呢,尤其是在高尚的曾雨杉面前,她更加觉得汗颜。
  “你这人倒还真实在。”曾雨杉笑道。
  “没关系,只要有时间,你叫我好了。我愿意帮助别人。”凌戈决定改变曾雨杉对自己的看法,她补充了一句,“只要捐款不是很多的话,我也可以负担的。”
  “真的吗?”
  “当然。”凌戈重重点头。
  “最近我们附近第三小学的一个孩子被查出患了白血病,他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根本无力负担手术费,现在街道正在募集捐款,你愿意献一份爱心吗?”曾雨杉笑吟吟地问道。
  哇,来得真快!但是说出的话是无法收回了,而且,凌戈仔细想想,生白血病的孩子也的确够可怜的,虽然她不认识他,但是她还是愿意帮助他。她从小布包里掏出钱包,拿了200元递给曾雨杉。
  “好的,不过,我钱不多,捐200,你看行吗?”凌戈问道,
  “凌戈,你真爽快!”曾雨杉欢呼地抓过了那两张钱。随后,好像早有准备似的,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捐款清单。“捐多捐少没关系,只要尽一份心就可以了,聚少成多,如果我碰到的每个人都像你这么爽快,相信那孩子的手术费很快就能有着落了。”曾雨杉一边说,一边在清单的最后一行,添上了凌戈的名字。
  “在这里签下你的名字。”曾雨杉指指200元金额后面的那个空挡说。
  凌戈签字的时候,不经意地朝前面看了看,她发现有这个家庭两位成员的名字也在其中,一个是方琪,她跟凌戈一样也捐了200元,还有一个是章玉芬,她捐了50元。凌戈的目光不自觉地继续向上移,她蓦然发现曾雨杉的名字就在捐款清单的第一排。
  “签好了吗?”曾雨杉似乎想到了什么,一等凌戈签好,她就立刻把那张清单塞回了口袋。但凌戈还是看清了曾雨杉的捐款数字。
  5万元。天哪!她可真大方!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0

林仲杰每次到来都照例把简家客厅搞得烟雾缭绕,乌烟瘴气。
  “一开始沈碧云要给苏志文400万,后来改成了300万,为什么?”他一边抽着简律师提供的古巴雪茄,一边问道。说实在的,他挺喜欢雪茄烟营造的这种谈话气氛的,立场不同,却仍有默契。
  “400万你不觉得太多了吗?”简其明道,“我对碧云说,那纯粹是丢在水里,一看苏志文就知道他不是做生意的料,我劝她理智点。”
  “可300万仍旧是一大笔钱,杀价应该杀到30万才算成功。”
  “她一心想讨好她的小男人,我有什么办法。就这100万,我还是说了老半天才说动她的。”简律师摇头叹息道,“女人疯起来,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你那天是几点回去的?”
  “老林,我不是上次说过了吗,,大概是8点左右。”
  “在你之前,有人离开过饭桌吗?”
  “方琪去书房接电话了,方晓曦离开过一会儿,好像是去上厕所。”简其明仿佛意识到自正站在地雷边,他谨慎地扫了一眼。
  “向兵呢?”
  “他跟我一起出门的,到园子里去接电话了,有人打电话给他。”
  “方晓曦先离开,还是方琪先离开?”林仲杰平静地注视着他。
  “先是方琪,然后方晓曦马上就说去上厕所了。”简其明干笑了两声。
  “方晓曦去了多久回来的?”
  “大概几分钟,老家伙!你到底想知道什么?”简其明吐出一个烟圈。
  林仲杰没回答他的话,沉思了几秒钟,随后问道:“你走的时候,谁送的你?”
  “没人送我。沈碧云腿脚不方便,我让她别送了,她提出叫苏志文送我,我谢绝了。我不想跟这男人有更多的接触,他让我浑身不舒服。”简其明夸张抖了抖肩膀。
  “他有什么地方让你不舒服了?”
  “他有种特别的本事,就是你跟他多说几句,就会情不自禁地被他吸引,然后同情他,体谅他,认为他做很多不合情理的事都情有可原,他是个有魅力的男人,非常具有欺骗性。”简其明喝了口浓茶,哑着嗓子说,接着又话锋一转,“当然,他的魅力跟他的被杀,屁关系也没有。”
  “哦,你怎么知道?”
  “他摆平了那里的每个女人。”
  “可是,根据她们的口供,她们个个都讨厌他。这如何解释。”简其明的论点很新颖,林仲杰决定洗耳恭听。
  “说当然是这么说。可是你想想,方琪虽然讨厌他,却曾经借书给他看,还曾经教他打电脑,曾雨杉虽然见到他就对他冷嘲热讽,可是苏志文感冒的时候,她拿药给他,虽然是丢在地板上,但很显然是特地买来的,发票还在那里;方柔枝本来就对他不错,方晓曦也是,苏志文有时候会给方晓曦零用钱,那孩子是有奶便是娘的,她当然喜欢小外公喽,章玉芬呢,表面上虽然看不起苏志文,但苏志文提出的要求,她从来没回绝过,苏志文不经意的一句话,她都会记在心里,苏志文有一次说非常怀念他妈做的烤年糕,结果当天晚饭的时候,她就给他弄了盘烤年糕。”
  “你好像搜集了不少小道消息。”林仲杰为自己的后知后觉感到懊恼。
  “林警官,我跟这个家庭已经打了十几年交道了,我了解那里的每个人。”简其明顿了一顿,“表面上看,人人都不喜欢苏志文,但真实情况又是怎么样的?我向来不相信语言,只相信实际行为,我觉得她们根本舍不得杀他,她们爱他。所以,我认为杀他的人,首先是个男人,其次,他是个外人。”
  “你还坚持认为是外人干的?”
  “那当然。不可能是家里的人,”简其明说着忽然意味深长地看了林仲杰一眼,“其实,那天饭桌上就有两个外人。”
  “一个是你,一个是向兵。”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0

“但是苏志文的死亡留言指出‘不是向兵’,那行字是他写的,血字指纹认定是他的,这又如何解释?”林仲杰喝了一大口浓浓的乌龙茶,心里不禁暗暗骂了声娘,简老家伙家的茶叶也不同凡响啊,当律师就是比当警察滋润。
  “很可能是有人拿着苏志文的手写上去的。”
  “有这个可能。他有动机,有作案时间,也有袭击死者的力气。”
  “袭击死者并不需要多少力气,只需要站在他身后就行了,而且凶手并不是徒手跟死者搏斗的,而是拿了一个花瓶作凶器,这个屋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能用这个花瓶轻而易举用它把死者的脑袋砸开。”林仲杰放下茶杯,严肃地说,“再说。如果那几个字是向兵本人写上去的,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他有很明显的空白点,有一段时间,他失踪了不是吗?”
  “那是……”林仲杰点头,他刚想说这个家的人,个个都有空白点,却被简其明打断了,简律师向来喜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高谈阔论,这次也不例外。
  “他可能趁打电话的空,通过屋子的边窗看见苏志文正走进储藏室,那里有扇窗子,不知道你是否注意过,从那里爬进来,可以避开客厅和书房,又可以躲在楼梯背面,正好可以看见储藏室的门。他翻窗进入走道,尾随苏志文到储藏室,用花瓶在背后砸坏了他的脑袋,把他推到大箱子,用苏志文的手指写下那四个字,再用擀面杖插上锁孔,偷走了画。”
  这么简单吗?
  “动机呢?”林仲杰问道。
  “动机就是沈碧云跟曾雨杉说的话,我后来也问过沈碧云,她承认自己在向兵离开后说过一些不礼貌的话,向兵也许听到了这些话,于是恼羞成怒,伺机报复。”简律师目光如电地盯着林仲杰面前的一个烟缸,好像正在看见向兵的假面具被烧成了灰烬。
  “过程。”林仲杰耐着性子催促道,每次看见简其明这种稳操胜券的表情他就冒火。在过去的多年中,他曾经多次在这张智慧的胖脸上看见这种表情。
  “地下室有两道门,苏志文打开第一道门走下楼梯,接着打开第二道门进入储藏室。跟踪者必然是在他进入第二道门的时候,才进入第一道门的。否则他在楼道里就会被苏志文发现,空间实在太狭小了,有风吹草动就会被发现,如果他那么早被发现,他就没机会在储藏室袭击苏志文了。对不对?”
  “说下去。”
  “等苏志文进入储藏室后,跟踪者尾随进入,这时候,苏志文发现了对方,但并没有意识到对方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他不是那种具有攻击性的男人,所以不会大吼大叫,他可能只是让对方离开,跟踪者一定是想办法引开了苏志文的注意,比如,他指着某个地方,说,看,那是什么!苏志文转过头去,他正好举起了花瓶。”
  “如果苏志文果跟其他人的关系没那么僵的话,他应该不会防备她们,相反,他跟向兵关系不熟,相比之下,他应该会更防备是男人的向兵才对。”
  “我只是说,苏志文把她们摆平了,并没有说他相信她们。”简其明把烟叼在嘴的一边,好像在咀嚼着烟丝的味道,“我跟苏志文聊过一两次,有一次我问他当年为什么离婚,他坐在那里,像个忧郁王子那样侃侃而谈,他说他母亲当时一心想把他培养成博士后,但他因为一个女生,连研究生都不想考了,后来两人还结了婚,但不久之后,他就发现,他牺牲了一切求得的婚姻不过是一场梦。他没具体说是什么事,但是他说,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见熟悉的人是很可怕的事,尤其如果对方是女人的话更是如此。……他说话还真是爱转弯抹角。”
  “你觉得他是什么意思?”
  “我猜他老婆跟别的男人在外面约会时被他撞见了。”简其明把目光投向别处,“他接下去跟我说,他很怕有人站在他背后,尤其是女人,因为到目前为止,害他的都是女人,这是他的原话。所以,我想说明的是,他对女人虽然很有办法,但并不信任她们,他对女人的防备心理要远远超过男人。所以在储藏室猛一看到向兵的时候,他更多的想到的不是向兵要袭击他,而是,向兵有可能为了找厕所摸错了门。”。
  “好吧,他是什么时候偷的擀面杖的?”林仲杰问道,他觉得简其明的分析很牵强,根本站不住脚。
  “翻窗进来的时候,溜进厨房偷的。”
  “章玉芬那段时间都在厨房,即便不在厨房,她也是进进出出的,如果向兵在那个时候去厨房偷东西的话,很可能会被章玉芬发现。”林仲杰一边抽烟一边稳稳地说道,“更何况,擀面杖晚饭前就不见了。晚饭前,沈碧云还没对向兵发难。照你的说法,这样向兵就没有杀人动机了。”
  “那天的晚饭桌上没有面食,不需要擀面杖,章玉芬怎么能肯定擀面杖一定是在晚饭前丢的?”简其明问道。
  “就是因为找不到擀面杖,所以才没做成面食。”林仲杰道,“那天章玉芬本来准备包饺子的,但是到了四、五点种,她发现擀面杖不见了,所以除非向兵是在晚饭前就溜到厨房,否则,他没其他机会偷到擀面杖。但是这又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向兵从来没去过储藏室,他怎么知道储藏室里有个大铁箱,又怎么知道擀面杖能插住锁孔?”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0

这句话看来是把简其明问住了,他凝视着林仲杰,过了一会儿,笑了笑问道:
  “好吧,如果不是向兵,你认为是谁?”
  林仲杰冷静地注视着简其明说:
  “我们已经都彻底调查过了,那天晚上没有外人进入过沈家别墅。所以凶手一定是在这几个人当中。我们没在那个碎花瓶上找到向兵的指纹,当然指纹并不能说明一切,在我这里,向兵并没有完全排除嫌疑,他也是嫌疑人之一,但是他目前是最后一个嫌疑人。”
  “就因为死者的那句‘不是向兵’的留言吗?”简其明斜睨着他问道。
  “他被砸伤脑袋后,曾经醒过来,想拼命逃出去,但没有成功。他是在清醒的状态下写下那几个字的,我的看法是,他在临死前,仔细想过凶手的人选,而他唯一可以排除的就是向兵,他想说,是这个家里的某个女人杀了他,但是他不知道那是谁。”
  简其明慢悠悠地吐了一个烟圈,似笑非笑地问:“你的头号嫌疑人是谁?”
  “这就是我今天来的原因。”林仲杰目光如炬地盯着老朋友,问道,“我想知道,沈家的家贼是谁?”
  简其明微微皱了皱眉头,没有答话。
  “是曾雨杉吗?”林仲杰紧接着问道。
  “不要信口开河。”
  “我们的人去过她就读的大学,她在那里是出名的大方和热衷慈善事业,我们作过一番调查,发现她在大学里捐的款相当惊人,你猜有多少?”
  “有多少?”简其明一点都不好奇。
  “25万左右。一个大学生而已。经我们调查,大学期间沈碧云给曾雨杉每月的零花钱是1500元,过年的压岁钱也不过2000元,但曾雨杉平时生活阔绰,出手很大方。是出名的大善人。”
  “的确很大方。“简其明哈哈笑起来。
  “这正常吗?”
  “你怀疑曾雨杉曾经偷过家里的东西?”
  “你看呢?”
  简其明笑着回头看着他,道:“你觉得我会回答你这个问题吗?”
  死胖子!林仲杰在心里狠狠地骂道。
  “你知道是什么让我肯定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吗?”他忍着火气道。
  “什么?”
  “就是你的态度!你这藏头露尾的态度!你在保护这个家的人。我知道你隐瞒了很多事。你知道真相是吗?”林仲杰盯着简其明的脸,很想一拳揍过去。
  简其明叹了口气,伸出肥厚的手掌拍了拍林仲杰的肩膀。
  “如果我知道真相,我怎么会让凌戈住进沈家去呢?”
  “是啊,死胖子,你为什么会同意,我一直不明白。”林仲杰道。
  “因为我也想知道真相。”简其明把烟掐灭在烟缸里,沉思了片刻后,低声道,“也许你说的对,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如果能铲除这个蛀虫,我觉得也许不是坏事。至少对沈碧云来说,少了一个吸血的寄生虫是件好事。”
  “但也许凶手本来就是沈碧云自己呢?”
  “如果她是凶手,她就不会让凌戈住进她的家。”简其明朝他一笑。
  “废话少说,曾雨杉是否偷过东西?”
  “雨杉是否偷过东西,我不知道,但是,”简其明顿了顿才说:“有一次沈碧云发现客厅博古架上的一个民国小瓷瓶不见了,就叫方柔枝和章玉芬去抄了她的房间。”
  “那搜到了没有?”
  “我不知道,这是她们的家庭内务,我不便多问。”简其明露出打听内幕消息的表情,“你应该也问过曾雨杉本人了吧,她怎么说?”
  “对不起,我也无可奉告。”林仲杰冷冰冰地回敬道。
  简其明格格笑起来:“她一定说所有那些捐款都是她向沈碧云要的。因为吵归吵,母女还是母女,到了关键时刻,沈碧云还是会帮她的。”
  事情就是这样。沈碧云一听到警方问起曾雨杉的巨资捐款问题,立刻就表示自己曾先后给过曾雨杉差不多25万左右的资金用于慈善事业,“这孩子很缠人,如果你不答应,她就一直缠着你。”沈碧云说。
  但是无论沈碧云如何搪塞掩饰,林仲杰仍然认为曾雨杉就是这个家的家贼,偷过一次就一定有第二次,有些嗜好是一辈子也改不了的,所以她是最有可能进入储藏室偷画的人。从沈碧云透露的捐款数额可以看出沈碧云对曾雨杉的行径一直是知道的,也许平时只是睁只眼闭只眼,没有挑明而已。但毕竟她没明说曾雨杉可以随意将家里的东西拿出去换钱然后捐给慈善机构,曾雨杉偷画,还是得暗中进行。那么,试想如果她在储藏室偷画时正好碰见苏志文会怎么样呢?
  曾雨杉否认了她曾经认识苏志文的事实,她说自己非常厌恶这个男人,那么一直在家里被她“欺负”的苏志文这次会不会趁机抓住她的把柄对她进行威胁呢?她会不会一怒之下杀了他呢?问题是擀面杖明显不是临时起意才去偷的,这是预谋。难道曾雨杉早就知道苏志文会去储藏室?还是,她拿擀面杖,只是为了对付任何一个可能撞破她偷窃行径的人?
  林仲杰觉得最后那种猜想最有可能。曾雨杉显然是个很好斗的人。擀面杖对她来说,也许只是个防身武器,后来才成了杀人的凶器之一。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1

10.小鸭旅社
  
  小鸭旅社的女服务员是个年近四旬,脸型瘦长,表情冷漠的中年妇女,她坐在柜台旁边的一张藤椅上,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无线电里播放的故事连载,一边低着头机械而有节奏地嗑着瓜子,直到简东平的耐克运动鞋出现在满地的瓜子壳边,她才猛然抬过头。
  “住店啊?”她像随口吐痰那样随口丢出一句话,快步奔到柜台后面,正襟危坐。现在,她跟简东平之间隔开了一个柜台的距离。
  简东平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温和地问道:“请问这里是小鸭巷186号吗?”
  她皱起眉头,好像觉得受到了戏弄。
  “不是!”她生硬地回答。
  简东平觉得她其实想说的是,不住店就滚,少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那么,门口那张‘要八乐请进’的牌子是什么意思?”他才不在乎她的情绪,继续温和地问道。
  “就是,吃饭、唱歌、泡脚、耍牌……反正住了店就知道了,你到底住不住?”
  “原来是这个意思。”简东平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女服务员看,“你瞧瞧,这是不是你们这里?”
  周谨拍的照片上有小鸭旅社门口的那块“要八六”广告,简东平经过一个晚上的研究,已经大致弄清楚了所有照片之间的联系,他从中特别挑了两家旅社来证实他的猜想。因为对比Nancy传给他的周谨的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再想想她曾经在网上聊天时谈到的事,似乎这两家旅社对她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女服务员看了两眼那张照片道:“这是谁拍的,是我们这里。”
  “是我的一个哥们,他向我介绍了你们的,嗯,那个要八乐,让我来试试。”简东平看出女服务员有意伸手过来拿照片,他连忙收了起来,他不想让她刚捏过瓜子的手去抓照片。
  “你的哥们看来是个有心人哪,住下来自然就知道了。”服务员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转变,她的脸就像解冻的猪肉那样变大变软了,简东平看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在笑。
  简东平决定为这种暧昧气氛添把柴火,他将手臂支在柜台上,露出苦恼的表情说道:“不瞒你说,大姐,我出门在外最怕寂寞了,哪怕找个人跟我聊聊天也行啊,只要价钱不是很贵的话……”
  “价钱好说,小伙子,你别看我们这儿地方小,我们这店可是开了有10年了,不仅要什么有什么,价钱也一向都很公道。你朋友不是也向你推荐了吗?呵呵,你朋友是识货的。下次来,我给他打折。”女服务员“哗”地一声拿出一本薄薄的黑硬抄本来,“你先登记一下,等到房间后,我再跟你说。”
  简东平在登记簿上随便登记了一个假名字。
  “要身份证吗?”他问道。
  女服务员挥挥手,好像嫌他麻烦。
  “上去吧,203房间。一会儿我送热水来。”她指了指柜台对面的那个亮了灯的走道。
  简东平拎着自己的睡袋和行李顺着走道上了楼。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5

晚上11点,简东平还没等到凌戈的电话,终于忍不住打了过去。他自己是个守时的人,所以不喜欢别人迟到。
  “小姐,不是说好10点通电话的吗?”电话一通,他就不耐烦地说。
  “今天晚上她们在教我打麻将,我走不开,因为雨杉晚上回家了,她们三缺一。我们打到10点40分,我刚洗完澡回房间呢。你这么凶干吗?”凌戈好像挺不服气的,他想象她现在可能正一边接电话,一边在梳理她那一头湿淋淋的长发,模样一定挺可爱的,所以气消了一半。
  “你学会了吗?”简东平恢复了平常的口气问道。
  “我本来看弄堂的人打过,所以一学就会。”凌戈乐滋滋地说。
  “赢钱了吗?”
  “我们没来钱。那不成了赌博了吗?我不赌博,我跟她们说了。”
  “你别光顾着玩,周谨的箱子调查得怎么样了?”
  “我今天没去,下午跟雨杉一起去看一个得白血病的孩子了,真可怜啊,还是挺漂亮的小孩,才10岁就得了这么重的病。看到他,我真不敢生孩子了。”凌戈轻轻叹息道,听简东平没答话,她立刻急急地补充道,“我明天就去火车站。”
  “你去火车站找小旅馆的时候,找找跟256这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可以是门牌号、店名的谐音,也可以是广告牌上标明的数字,你试着通过这个方法找找看。”
  “256这个数字有什么讲究吗?”她的声音忽然变轻了。
  “我找到了周谨住宿的规律,她喜欢按数字排列。” “我以后详细跟你说,你就按照我说的去找找看。”简东平不想多解释,问道,“凌戈,你会按摩吗?”
  “以前我给我爸爸敲过背?干吗问这个?”她迷惑地问道。
  “那就好,我有盼头了。”简东平笑道。
  “你休想,我才不会给你敲背呢。”凌戈恶狠狠地说。
  “不要紧,我们是朋友嘛,谁给谁按摩还不是一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做好了,我给你按摩,怎么样?全身按摩。”简东平忍住笑一本正经地说。
  “那也行啊。”她傻头傻脑地回答后,发现不对,马上反驳,“简东平,我才不要你按摩。”
  “叫我James!”
  “不,就叫你简东平。我们要拉开距离。”凌戈倔强地说。
  肉圆,思念会让你变胖的,你一定在想我,还嘴硬!
  “你跟林叔叔说,让他问沈碧云要两个月前储藏室的物品登记记录。”简东平换了一种谈正经事的口吻说话。
  “为什么?”
  “口供资料你看了吗?方晓曦不久前曾经到过地下储藏室,当时沈碧云也在场。方晓曦曾经提到过储藏室里有一个竹编的小箱子,上面还绣了小熊。可是警方的现场勘查纪录里没有提到这个箱子。我想知道这个箱子是否曾经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这个箱子到哪里去了。原来储藏室的物品清单里是否有这个箱子。你只要跟林叔叔说,他会明白意思的。林叔叔也许已经发现问题了,但你跟他提一提就表明,你也注意到了这点。”
  “我知道了。”现在,凌戈好像在作记录,简东平听到翻纸张的声音。
  “凌戈,你在记录吗?”
  “对,我得把你说的记下来,不然会忘了的。”
  “那你千万不能让这个家的其他人看见你记的东西,懂吗?”
  “我明白了。你说吧。”
  “打听一下小狗玻璃失踪前后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简东平道,“还有除了她的主人外,它跟谁最亲热。”
  “嗯,好的。我记下了。”忽然凌戈微微提高了声音,“对了,忘了告诉你,她们都已经知道我是警察了,原来沈碧云去调查过了,她还知道我离职的事呢。”
  “哈!”简东平笑出来,“她们一定认为你是个糊涂蛋,也好,这样可以让她们放松警惕。你现在住哪个房间?”
  “我住客房,很漂亮的小房间,雨杉告诉我这里原来是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房间小就换了。林伯伯还让我到房间后,里里外外检查一遍有没有窃听器呢。”
  “结果呢?”
  “我按照林伯伯说的,都查过了,没有。”
  “你现在是不是躲在毯子里接我的电话?”他听出她的声音偷偷摸摸的。
  “她说你虽然不英俊,但是很耐看,是属于看了第一眼就想看第二眼的人,而且跟你说话觉得很舒服,她说她特别喜欢会写文章的人,觉得他们都很智慧很敏感。我怎么没觉得你有那么敏感呢?”
  “看来还是方琪对我好,我回去后得约她出来喝茶了。”简东平哈哈笑道,“还有吗?”
  凌戈在电话那头轻轻“哼”了一声。
  “她只跟我说了几句话,后来方晓曦就来了,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
  “谁的照片?”
  “都是雨杉的艺术照,雨杉穿韩国服真漂亮,我也想拍一套那样的,就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凌戈的声音听上去充满了向往。
  “不贵,我有朋友是开影楼的,到时候我陪你去拍,价钱肯定便宜。”简东平想小肉圆穿上韩国服,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真的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食言过?”简东平顿了一顿说,“凌戈,看样子这个家的每个人都在试探你,方晓曦以后一定会找机会跟你说话的,她肯定知道很多,到时候你可以跟她提提苏志文的事,搞不好她正等着你问她呢。”
  “好的。”
  “还有吗?”
  “没有了,我才来一天,哪能知道那么多。”凌戈小声嘀咕,“临时保姆的事还没打听到,我还没机会跟章玉芬单独相处呢。哪天我帮她做菜的时候,跟她打听打听。”
  “哈哈,沈家人要倒霉了,你尽量多把土豆皮和虾壳扔到汤里,这样她们对你的防备心就会降得更低了。”简东平幸灾乐祸地说。
  “喂,我只不过有一次不小心罢了,你没必要老提这事吧。”凌戈有些不乐意了。
  “因为记忆深刻嘛。今天还有别的收获吗?”
  “我今天吃到鱼翅了。”凌戈马上又开心起来。
  “好吃吗?”简东平想,鱼翅有什么好吃的?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好甜。
  “挺好吃的,但没想象中那么好吃,是用火腿吊的汤,鲜得很。沈老太太还说我是真正的淑女呢,对了,她们一直叫我说办案的事,其实我真的没办过什么案,而且觉得自己的经历都不怎么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凌戈说。
  你的经历越差越好,简东平心道。
  “还有吗?还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凌戈沉默了两秒钟后,说:
  “你办完事就快点回来吧,不要吃生的东西,开车小心……好了,我没别的要说的了,你肯定嫌我啰嗦了,……休息吧,我等会儿去试试那个门。”
  简东平觉得有股暖流在身上流过,他握着电话,想象着自己的手轻抚她的脸,感受她皮肤的弹性和体温,他不知道是否该回应她的话,他很羡慕那种随口就可以把心里话说出来的人,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不想食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承诺,他很怕自己说的每句话都会跟感情扯上什么关系,凌戈是个认真的人,他更是万万说不得,他向来最怕女人赖上他,一想到三年前他跟两位前度女友之间的纠葛,他至今都心有余悸,所以想半天后,他终于没有说出那句已经到嘴边的话。他决定改变谈话气氛。
  “凌戈,叫我一声James。”他用真诚的语调恳求道,“叫我一声吧。”
  “你真烦。”凌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轻轻叫了他一声James。
  简东平大笑。
  “你笑什么,为什么老要我叫你英文名字啊。”
  “因为我想听听你的英文发音有多烂。凌戈,以后我死的时候,请你跟我说几句英文吧,我没准会活过来。”
  说完这句刻薄话他本以为凌戈会对他破口大骂,但不料她却就此沉默了下来,这让他十分不安。
  “凌戈,你怎么啦?”几秒钟后,他打破了沉默。
  “我知道你英文比我好,可就算这样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读的书比我多,你本来就该比我好。我爸说了,拿自己的长处跟别人的短处比是最差劲的行为。你看不起我,为什么要跟我交朋友?”
  她生气了,而且显然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事。
  无奈,只能说句真心话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了。
  “凌戈,你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会耗费两年时间跟一个我看不起的人作朋友吗?当然不会。我没看不起你,凌戈,”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跟你开玩笑的。我从来没看不起你。”
  她不说话。
  “好吧,时间不早了,我先挂了。”他道,“你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我24小时开机。”
  “拜拜。”她轻声轻气地说。
  简东平觉得她的道别声音很像许茹芸的云式唱腔,便拿出Mp4,将歌曲调到了“如果云知道”,他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这首歌,就好像有人在告诉他,再深的感情也会像云一样随风散去。那是悲伤过后的舒服,真的很舒服。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6

打完电话,简东平久久无法入眠,凌戈最后那声轻轻的告别好像激光一样瞬间使他的体内细胞发生了病变,他不知道这些危险因子藏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他只是觉得不舒服,不对劲,他明白继续纠缠在那里寻找病因,只会让自己病得更重,所以决定还是转移注意力,继续看他中午看了一半的那本网络小说吧。
  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全文大约16万字,其中有一半以上的文字与她给《信》周刊中撰写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旅程》内容重叠,她照例在文中写了很多小旅店女孩的生存状态,写她们如何在穷街小巷讨生活的艰辛和喜怒哀乐,写她如何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助她们脱离困境,也写她自己混迹在她们中间的感觉。所不同的是,在这篇文章中还加了一个名叫周丽丽的女孩的人生经历。其中有几个段落是这样的:
  
  初中毕业后,我继续在原来中学上高中。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读书的料,但我还是想考大学,想捧着书本在开满鲜花的校园里散步,想坐在冬青树丛里背英文单词,我还想在大学里唱歌,我喜欢唱歌,我幻想有很多戴眼镜的同学在那里痴痴地听,然后他们鼓掌,我鞠躬。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那样的生活离现实很近。近得我能听到校园里的风声。
  我曾经很想考大学,所以整个高中我都读得很认真,拼死拼活的,后来我考取了一所二流大学,用我爸的话说,三流的人读二流的大学算是赚了。
  
  我读高二的时候,父母复婚了。
  他们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时,我和妹妹都很高兴,旷日持久的战争总算结束了。我们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不会更糟,但还是为此感到解脱。
  那天他们办完手续后,我们一家还上小饭店吃了一顿很像样的饭,吃完了,妹妹跟着我妈,我跟着我爸,各走各的。我们姐妹俩在岔路口挥手道别,像是今生不会再见。
  早知道他们会复婚,那顿饭根本没必要吃。
  离婚后,别人给我爸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没谈成。我爸是个老实人,就是太粗鲁,他对我对我妈对我妹妹全一样,动不动就扇耳光,也从来没说过一句叫人开心的话,我妈就是因为这个才跟别人好上的。但我妈一离婚,对方就不要她了,她很伤心,开始打我妹妹,妹妹经常跑回家来,我们就躲在我屋里聊天、吃瓜子、涂红药水,也算是苦中作乐。
  几年后,他们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有人就做起了现成的媒人。我爸作了不打人的保证,我妈也没端架子,他们就这样复婚了。他们后来不再互相打架,我们成了他们的沙袋。我爸常说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觉得炼钢就要不断打。
  
  
  我认识他是在那年秋天。那天晚上,秋高气爽,我心情也不错,我穿着我最好看的花裙子到学校去参加“金秋文艺晚会”。
  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很成熟也很英俊,跟朋友站在一起,立刻就把别人都比下去了。他在校门口跟朋友说话,我正好朝他迎面走取,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然后我们擦肩而过。
  他眼角的余光,像把神不知鬼不觉飞来的梅花镖,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刚刚好擦伤我的皮肤。从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挂念他了。
  我曾经做梦梦见他,我们仍然在街角相遇,所不同的是,性别发生了转换。他成了娇艳欲滴的我,而我成了温柔成熟的他,我走上去对他说,嘿,一起去跳舞吧?他点点头。然后我醒来,心满意足。
  我敢肯定他一定也注意我了,不然不会有后来的事.
  再次遇见他是在某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他站在马路对面,显得茫然无措。他穿了件崭新的蓝色衬衫,干干净净的,像蓝天一样纯洁。我穿过马路故意朝他走去。他也看到我了,温文尔雅地笑了。他问我,同庆路怎么走。我俏皮地说,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啊。
  这是只属于我的谜语。一直以来,用数字编制各种谜语是我的怪僻。
  我的回答让他一头雾水,我没费心给他解释,说,我给你带路吧,反正不远。他听了便露出笑容,说,那就走吧。我们沿着学前街往前走,都不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并排走在街上,而且他看上去那么斯文英俊又温柔。
  从没有男人对我如此温柔地说话,在咆哮声中长大的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被迷住了。我很紧张,不敢笑也不敢说话,生怕一开口就给他留下坏印象,我那天穿得很难看,像个灰姑娘。
  我们走出一段路,他突然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手一下子塞进了他的裤兜。这个动作相当突然,我受了惊吓,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意识到他干了什么。他正握着我的手往前走。
  我能感觉他的身体,是那种生气勃勃,叫人神往的成熟男人的身体。他的腿由于快步走所散发出的热量一直传到我的手心,又一直传到我的全身,傍晚的凉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两旁的街道和人群都变得模糊了,我一下子就昏了头,就这么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走,心想随便你把我带到哪里去吧。
  那天我把他带到同庆路的路口时,他吻了我。
  但是,我是一个人走回家的,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我想到他放开我的时候,显得那么内疚,而我却显得那么无所谓,我觉得自己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很贱了。所以他不在乎我,也有他的道理。
  我怀念那种肌肤相亲的感觉,锥心的疼痛竟然是因初吻而起的,谁会想到呢。我遗憾自己没有因他而成为女人,遗憾自己没有纠缠他的理由,遗憾自己实质上跟他毫无关系,我想我肯定是再也见不到他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6

他说他送我回家,我点点头。我们再次沿着学前街走,那时天还很亮。我们各走各的,他忽然问我可不可以请他吃饭,他说他忘了带钱,空着肚子逛了一天,都快饿死了。我觉得他坦白得可爱,我想他要是想吃人肉,我就马上割下手臂上的肉喂他。
  可是我也没钱,我们就站在马路边等着看有没有路过的同学,可以向他们借钱。他站得远远的,故意装作不认识我,好让我撒谎。
  借到钱后,我们在岔路上的一家小饭店吃饭,厨师手艺很差,可我们还是吃得很开心。他摸了摸我的头叹息我太小,不然就带我回上海了。我说我都快18岁了,去哪儿都行。他说那好,到时候你可别哭。结果他并没有带我回上海,而是去了旅馆,我没哭,我觉得没什么好哭的。他跟他的朋友借住的是一家三星级旅馆,我跟着他走进大堂时还有些犹豫,可是进了房间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进电梯的时候,他没有拉我,自己先进去了,他在电梯里一声不吭,眼睛低垂看着电梯外的我,他不是在邀请我,而是在等我。
  等我一跨入电梯,他就搂住了我的胳膊,得意地哈哈笑了起来。
  
  
  周谨的经历让那简东平扼腕叹息,但令他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那段令苏志文两度陷入迷惑的谜语全文,“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简东平很想立刻飞回到辛程路,去亲自摸索一番,可惜他现在在千里之外,他决定到周谨的家乡去一次,实际上,要想知道谜语的答案也不难,只要找到周谨所在的中学,再找到同庆路就行了。
  他决定第二天再继续看《我的荒谬旅程》,看苏志文是怎么骗周谨的。
  不知道凌戈有没有去试过那道门。
  他正想着,电话铃响了,是凌戈。
  “门锁了。”电话通了以后,她简短地说,声音闷闷的,明显还在生他的气。
  “你去试过了?”
  “嗯,就是刚才,门锁了。”她冷冷地说。
  一阵沉默。
  “再见。”过了一会儿,她说。
  简东平知道,如果他今天不道歉,她肯定整晚都会不高兴。眼看着她就要挂电话,他叫了她一声。“小戈。”
  “干吗?”
  “对不起。”他道。
  “你看不起我,就跟我爸一样,觉得我做什么都做不好。”她哽咽地说,“其实,没认识你之前,我也一样在过日子,我也活得好好的,我也没饿死,也没闯什么大祸。”
  她的话让他觉得难过。
  “凌戈,”他想象自己正握着她的手腕,试图平复她的情绪,“我跟你爸不一样,你爸说你是因为恨铁不成钢,而我说你,是因为我跟你亲近,如果你真的那么差,我会到处跟别人说你是我女朋友吗?我也是个爱面子的人。你说呢?”
  她不说话,好像被说服了。
  “凌戈,在我眼里,你是个美丽可爱,充满吸引力的妙龄女郎,只是,英文差了点……”他说到最后一句,笑了出来,“再叫我一声James吧。”他道。
  “哼!你先叫我姐姐再说吧。”她气呼呼地挂了电话。
  但是简东平知道,她的气已经消了一半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7

11.我不是贼
  
  林仲杰一共见过曾雨杉三次,每次她给他留下的印象都有所不同。第一次盘问,她显得对苏志文的死漠不关心,时不时冷笑,对她母亲沈碧云的婚姻报以尖酸的挖苦,第二次,她变成了通情达理的沈家三女儿,谦恭有礼,时常微笑,为母亲的身体状况担忧,第三次,她像是一个斗士,而不是一个普通办公室文员,句句话都充满理想和奉献精神,好像只要有需要,她随时愿意为奉献她的所有存款、器官乃至生命。
  这一次呢?林仲杰不经意地扫了她一眼,立刻从她身上捕捉到一种不安的情绪。她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也许她还没决定今天要扮演什么角色。
  “曾小姐,你是在力宏猎头公司做办公室文员,是不是?”林仲杰问道。
  “是的。”她答得很快。
  “除了在力宏猎头公司工作以外,我们知道你还参加了一些公益组织。”
  “是的,那是我的兴趣和理想。”她的目光冷冰冰的。
  “你是否曾经在A区义工站担任心理辅导义工?”
  “是的。”她的不安加深了,皱起了眉头。
  “你现在的爱人向兵就是你在A区义工站工作时,义工站指派给你的心理辅导对象是不是?”林仲杰慢悠悠地问道。
  “是的,我就是在跟他沟通的过程中,了解他,帮助他的。他遭遇过失败,心理很脆弱,需要帮助,有时候也会很冲动,但是我相信他是不会杀人的……”一对淡褐色眼珠左右滑动着。
  她企图把话题引向她的丈夫,林仲杰决定不予理会。
  “在去A区义工站工作之前,你还在别的机构做过义工工作吗?”
  “没有了。”她斩钉截铁地说。
  “你再好好想想。”
  “的确没有了,大学里我只是在业余时间帮助学校里一些困难同学募集捐款罢了,这应该无可厚非吧。”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挑衅的光。
  “据你的几个大学同学反应,大学时,你曾在网上自己建立了一个义工站,目标是帮助失业和失恋的人重建信心。这个义工站的名字叫‘手拉手’。”
  “那又怎么样?这是几年前的事了。”被人楸勒住尾巴,她很不高兴。
  “是三年前。”林仲杰纠正道。他很高兴地欣赏着她脸上的微妙变化。“你在沈碧云跟苏志文结婚前,是否认识苏志文?”他问道。
  “不认识。”她断然说。
  “我们在给你发帖的人当中,找到了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林仲杰冷峻地盯着曾雨杉的眼睛,“是苏志文的。他三年来没有换过手机号码。你如何解释这件事?”
  这个问题令她措手不及。
  “当时……是有几个人跟我联系,但是我从来没有……”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你回了他的话,还说个别联系。时间是2004年1月8日,”林仲杰看着桌上的资料,他相信曾雨杉早就不记得她自己当时写过些什么了,这些三年前的电脑记录,也是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找到的,她自己想要搜索到恐怕已经不可能了,“在2004年2月1日,苏志文又在你的留言后面回复说你是个可爱的好女孩,跟你聊过之后,他觉得受益匪浅,决定去找一份工作。你要不要看看当时你是怎么回答他这些话的?”
  曾雨杉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仲杰手里的那堆纸,眼神呆滞。
  “我不记得了。”她轻声说。
  “你说,”林仲杰念出声来,“谢谢苏同学,经过接触,你是个可爱温柔又有独特个人魅力的男子,相信你不仅能很快找到工作,也会很快俘虏女同事的心。我就已经被你俘虏了。……这是你的原话。曾雨杉,你不仅认识死者,还跟死者有过一定程度的接触,请问,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林仲杰像扔石头一样,把最后几句话扔了出去。
  曾雨杉的脸红了,她呆呆地坐在那里,两只手扭在一起,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对,我跟他是认识,但网上的话怎么能作数呢?我是说过那些又怎么样?能说明什么?”
  她天性好斗,爱争辩,这是从小娇生惯养又总觉得自己被忽视的那种人的典型特征,林仲杰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听她的废话上,所以,她话音刚落,他就说:
  “你跟他之间的对话表明你认识他,跟他不止一次见过面,你对他的情况很了解,你还对他很有好感,苏志文看起来也很听你的话,在跟你聊过之后没多久,也就是2004年的4月,他找到一份工作,就是在春天交谊舞学校担任交谊舞老师。你好像还有跟你的辅导对象谈恋爱的习惯,曾雨杉,你到底跟他是什么关系?!”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蓦然变得严厉起来,把她吓得浑身跳了跳。
  她低头沉吟片刻。
  “好吧。我是跟他很熟,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又怎么样?!”
  林仲杰发现“那又怎么样”这句话是她的口头禅。
  “本来是没怎么样,但是苏志文死了,而你隐瞒了你跟他之间的关系,那就大有关系了。”林仲杰严肃地注视着她,“现在请你说一下,你跟苏志文熟到什么程度?”
  曾雨杉看了他好一会儿,似乎意识到自己的任性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好处,于是,她改变了策略。她朝他笑了笑,她很擅长微笑,林仲杰想,但笑得很假。
  “其实我跟他没什么,真的。”她仰起头,那一脸春意好像准备开始回忆一段美丽的往事,但是她一开口,口气却冷漠得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我帮他还了债。他那时候欠了房东三个月的房租,一看见我,就说自己没钱吃饭,穷得叮当响,但是我看他穿的衣服却很体面,老人头的鞋,擦得很亮,衬衫衣服都有牌子,整整齐齐地挂在一个简易的柜子里,他不抽烟,我问他为什么不抽,他反问我,你喜欢我抽烟吗,如果你喜欢,我就抽一支给你看,然后他就点着了一支烟,随后又立刻掐灭了,他说,你不喜欢,我看见你皱眉头了,看,为了你,我一个穷人浪费了一支烟……典型的坏痞子!”曾雨杉笑了笑,但立刻又收住了,“后来我们就成了朋友,是啊,我有一阵子跟他挺熟的,但那又怎么样?”
  “苏志文工作以后,你们之间有来往吗?”
  “有时候通通电话,他工作以后就很忙。”曾雨杉面无表情地说。
  “据我们调查,他很喜欢跟有钱的女人打交道。”
  “也不是,他很随性。有时候喜欢跟有钱的人泡在一起,有时候又讨厌这样。”
  “是你把苏志文介绍给沈碧云的吗?”
  “不!当然不是,”她断然否认。
  但林仲杰觉得她这种急于否认的反应恰恰说明了相反的答案。
  “我们调查过了,凡是进入这个‘上海的香艳记忆’现场的人,都需要邀请函,你你跟苏志文认识,你的姐姐方琪说,你本人不需要那东西,却问她要了一张邀请函,你说有朋友要来。”
  曾雨杉的脸变得红一阵白一阵的。
  林仲杰等待着她的回答。
  “好吧,我是给了他一张邀请函,他说他从来没参加过像样的酒会,想来见识见识,他求我,让他开开眼界,所以我就……”曾雨杉忽然变得愤怒起来,她提高了嗓门,“但我没想到,他会跟我妈扯在一起,这我绝对没想到,我没想到!他是个恬不知耻的大混蛋!”
  “你妈知道你跟他之间的事吗?”
  “她不知道,我跟他没什么联系,我早就说过了,我们只是通通电话而已。”她焦躁地说。
  “好吧,现在请你再说说,案发当晚,你都做了些什么,就从你跟沈碧云吵架开始说起。”
  “这我已经说过了。”
  “请你再说一遍。”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7

凌戈姐姐,你的头发好漂亮。”方晓曦摸着凌戈的头发赞叹道。
  凌戈长到这么大,很少有人夸奖过她的头发,只有一次简东平对她说,凌戈,我想在你的头发里淹死,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夸奖,但应该也不算是讽刺。简东平是个挑剔的人,他一向认为只有干净的头发才是最美的头发,当他得知凌戈每天洗头后,就对她的头发乃至她的整个人刮目相看,“肉圆,我从你的头发判断,你见识短,人品好,”他曾阴阳怪气地这么说过。但她觉得男人的看法多多少少掺杂了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有了女孩的夸奖,她才觉得真的开心。
  “晓曦,你的头发也很美啊。”凌戈看着方晓曦那头短短的黑发报以同样的赞美。
  今天早晨,凌戈刚下楼就发现方晓曦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原来她是因为身体不适没去上课,其实她跟前一天一样生龙活虎,凌戈没看出她有什么病态。凌戈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就算发烧老爸也会逼她去上课,心里不免泛起一层小小的不平,富家孩子真是为所欲为啊。
  “凌戈姐姐,你觉得我们家谁最美?”方晓曦一边吃着薯片,一边问她。
  “我觉得你的大阿姨最美。”凌戈觉得在这个家里,无疑方琪的长相和气质是最好的。
  “大阿姨是很美,就是脾气不好。”方晓曦仰头倒在沙发上。
  凌戈本来打算到火车站去继续寻找周谨的行李的,现在她忽然发现方晓曦好像有话要说,所以她决定听方晓曦播完内幕消息再走。
  “不会吧,我看你大阿姨脾气很好啊。”凌戈在方晓曦旁边坐下。
  “像大阿姨这种平时看上去脾气很好的人,一旦发起火来才吓死人。”方晓曦眼睛清澈,说话却一点都不单纯,明显有所指。
  “她是不是骂过你?”凌戈立刻问道。
  “因为我要请图画老师教我画画,价钱很高,她骂过我两次,但外婆帮着我,她也没办法。”方晓曦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看来方晓曦想说的不是她自己的事。
  “除了骂你,她还骂过其他人吗?”
  “她还骂过小外公。”方晓曦若无其事地说。
  凌戈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方晓曦嘴里的小外公指的就是苏志文。
  “她为什么骂他?”凌戈连忙问道。
  “她不止骂他,还打他呢,把小外公都打哭了。”方晓曦往嘴里丢了一块香脆的薯片,仰起头有滋有味地嚼起来。
  方琪把苏志文打哭了?凌戈大吃一惊。首先,让她没想到的是,方琪会打人,而且还是打她妈妈的小丈夫,其次,她没想到一个大男人竟会被打哭,有这么痛吗?方琪这么厉害吗?
  方晓曦好像看出自己的话对凌戈产生了影响,她笑着说:“你没想到吧,凌戈姐姐,大阿姨凶起来可厉害了。”
  “你大阿姨为什么打他,因为什么?”凌戈好奇地问道。
  “大阿姨喜欢看诗集,老拿着一本破书在那里翻啊翻的,有时候还念出声来,”方晓曦充满嘲讽地皱了皱鼻子,“那天,她在园子里念她的诗,小外公和我妈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我妈在给小外公钉扣子呢,大概是我大阿姨念的诗太腻歪了,听着听着,小外公忽然站起来朝大阿姨走了去,把我妈吓了一跳,她说连线都挣断了,小外公走过去一把夺过大阿姨手里的诗集,把它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说那是什么烂东西,难听死了。”
  “后来呢?”
  “他这下可把大阿姨气坏了,那本诗集可是她的宝贝,是一个叫海风的人写的。大阿姨把书捡起来后就跟小外公吵了起来,她说小外公是个吃软饭的,还说他是没文化的小人,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骗女人的钱,反正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小外公则说诗歌是最做作无聊的东西,只有白痴才会看那个,大阿姨气不过,揍了他两个大耳光,还用石头砸伤了他的头。把我妈吓得,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阿姨发那么大的火呢。”方晓曦夸张地瞪圆了她那双天真的大眼睛。
  
  想不到为了一本诗集,方琪竟然对苏志文大打出手。虽然这件事一开始是苏志文不对,别人好好地在念诗,他骚扰不算还侮辱了别人的爱好,这是该骂该打,不过方琪对他又扇耳光又用石头砸,是不是也有点过了?是积怨太深,还是因为太喜欢那本诗集?苏志文难道没还手?这事可真蹊跷。
  “你小外公没还手吗?”凌戈问道。
  “他没有,我妈说,当时他好像愣住了,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大阿姨,大概他没想到大阿姨反应那么大。”
  被女人打没还手,说明他不是个坏那男人,至少不是坏得那么彻底,凌戈想。
  “那后来呢?”她问道。
  “我大阿姨走后,他跟我妈说扣子不用钉了,就立刻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妈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方晓曦一边说话,一边天真地用双脚踢着沙发,“下午我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我妈说自从早上小外公跟大阿姨吵过后,他就没下过楼,连中饭也没吃。我妈让我上搂去看看小外公在干吗。那时候外婆已经回来了,我看见……”方晓曦朝凌戈抿嘴一笑,“我看见小外公趴在外婆的腿上哭呢,外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这事本来就是你不对,你好好地去惹别人干什么,她向来一根筋,小外公边哭边说,我惹我自己不行吗,,小外公那会儿挺像小孩子的。”
  “那你外婆知道这事后一定骂方琪了吧。”凌戈问道,暗暗为方琪捏了把汗。
  “外婆关起房门跟她说了几句,我也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后来在饭桌上,外婆对大家说,这几天小外公都要在楼上的卧室吃饭了。我听我妈说,那天夜里,小外公跟外婆提出离婚了,他说你们家的人都恨我,我受不了了,我要走了,他提着箱子打着伞走的,也没要外婆的钱,一口气走出三站路,外婆派了人在后面跟着他,他不知道。那人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给我外婆,一会儿说风把雨伞吹坏了,他把雨伞扔了,一会儿说他边走路边在那里抹眼泪,一会儿又说,他把箱子也扔进了垃圾箱,那天晚上外婆一直在接电话,她把电话内容都告诉我妈和玉芬阿姨了,她那时候好像也有点没主意了,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好,后来最后一个电话是说小外公坐在长途汽车的候车室里睡着了,打电话的人说,他走过去推他,才发现他好像是昏倒了,外婆找人把他抬了回来,这才发现他生病了,伤口好像有点感染,发了高烧,还呕吐呢。”
  凌戈想到苏志文当时的惨状,不禁心生同情。她一向觉得苏志文并不是个坏人,看他的笑容就知道了,凌戈觉得简东平笑起来可比他要坏多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简东平是在夸你还是在嘲笑你。
  “他得的是什么病?”凌戈有些难过地问道。
  “不知道,问外婆,她只说他情绪不好,其实从那以后,小外公就一直不开心,每天有很长时间,他都坐在园子里发呆。从那以后,大阿姨就开始跟他作对了,这事没发生前,大阿姨还教小外公学过电脑,两个人看上去关系还不错。可那事后,两人就不说话了。小外公两个星期后才下楼来吃饭,跟大阿姨见了面,两人互相不理睬。我妈说,外婆后来下了禁令,在家永远都不许再提这事。小外公脑袋上的伤,过了好一阵子才好。我觉得小外公也挺可怜的。”方晓曦像成年人那样深深叹了口气。
  方琪的那顿打对苏志文的打击真大。可是也不过是顿打而已,凌戈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像遭遇灭顶之灾那样一蹶不振。
  “我也觉得你小外公挺可怜的,因为在这个家里,跟他作对的可不止你大阿姨一个。”凌戈想到了那份口供笔录里的内容,更加觉得苏志文的境况堪怜。可是,又是谁叫他跟沈碧云结婚的呢?还不是他自己,所以说到底还是他自作自受。
  “没有了吧,在这个家里,跟小外公作对的其实就是大阿姨,大阿姨管钱,她到时候不给他。她要他来求她,她才肯放。你别看我大阿姨,她很厉害。”方晓曦说。
  “你小阿姨难道不讨厌吗?”
  “小阿姨?”方晓曦嘿嘿笑起来。
  “不是吗,她当着很多人的面骂过你小外公的。”凌戈记得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她还在饭桌上奚落过他,但是方晓曦为什么笑得那么怪?
  “凌戈姐姐,我小阿姨这个人最会演戏了,你别被她迷惑了。哼!”方晓曦冷笑道。
  “演戏?”
  “告诉你一件事。小外公回来后,有一段时间一直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见。有一天,我提前放学回来,走过小外公的房间,透过门缝,我看见小阿姨在他的房间里。”方晓曦说到这儿,笑嘻嘻地又抓了块薯片咯吱咯吱咬起来。
  凌戈不太喜欢方晓曦脸上的这种笑容,她觉得年轻女孩子不该有那么阴险的笑容,但她还是忍不住要问:“你笑什么,晓曦?”
  “小外公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小阿姨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我看到的时候,她正在问他是不是好点了,叫他不要装死,她一边说话一边摸他的脸和头发,后来还把手伸到他的被子里去了,你猜我小外公怎么着?”方晓曦格格笑道,凌戈明白小姑娘的意思,有些羞怯又有些紧张地等待她的答案,“小外公坐起来一下子把她推到地上,叫她滚出去。我觉得那时候的小外公很帅,怪不得像我外婆这样的女强人会看上他。”
  “那你小阿姨……”凌戈觉得那可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气得要死,把一个沙发垫扔在他身上就走了。”方晓曦马上又补充了一句,“还好我走得快,不然就被她发现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8

凌戈姐姐,你的头发好漂亮。”方晓曦摸着凌戈的头发赞叹道。
  凌戈长到这么大,很少有人夸奖过她的头发,只有一次简东平对她说,凌戈,我想在你的头发里淹死,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夸奖,但应该也不算是讽刺。简东平是个挑剔的人,他一向认为只有干净的头发才是最美的头发,当他得知凌戈每天洗头后,就对她的头发乃至她的整个人刮目相看,“肉圆,我从你的头发判断,你见识短,人品好,”他曾阴阳怪气地这么说过。但她觉得男人的看法多多少少掺杂了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有了女孩的夸奖,她才觉得真的开心。
  “晓曦,你的头发也很美啊。”凌戈看着方晓曦那头短短的黑发报以同样的赞美。
  今天早晨,凌戈刚下楼就发现方晓曦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原来她是因为身体不适没去上课,其实她跟前一天一样生龙活虎,凌戈没看出她有什么病态。凌戈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就算发烧老爸也会逼她去上课,心里不免泛起一层小小的不平,富家孩子真是为所欲为啊。
  “凌戈姐姐,你觉得我们家谁最美?”方晓曦一边吃着薯片,一边问她。
  “我觉得你的大阿姨最美。”凌戈觉得在这个家里,无疑方琪的长相和气质是最好的。
  “大阿姨是很美,就是脾气不好。”方晓曦仰头倒在沙发上。
  凌戈本来打算到火车站去继续寻找周谨的行李的,现在她忽然发现方晓曦好像有话要说,所以她决定听方晓曦播完内幕消息再走。
  “不会吧,我看你大阿姨脾气很好啊。”凌戈在方晓曦旁边坐下。
  “像大阿姨这种平时看上去脾气很好的人,一旦发起火来才吓死人。”方晓曦眼睛清澈,说话却一点都不单纯,明显有所指。
  “她是不是骂过你?”凌戈立刻问道。
  “因为我要请图画老师教我画画,价钱很高,她骂过我两次,但外婆帮着我,她也没办法。”方晓曦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看来方晓曦想说的不是她自己的事。
  “除了骂你,她还骂过其他人吗?”
  “她还骂过小外公。”方晓曦若无其事地说。
  凌戈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方晓曦嘴里的小外公指的就是苏志文。
  “她为什么骂他?”凌戈连忙问道。
  “她不止骂他,还打他呢,把小外公都打哭了。”方晓曦往嘴里丢了一块香脆的薯片,仰起头有滋有味地嚼起来。
  方琪把苏志文打哭了?凌戈大吃一惊。首先,让她没想到的是,方琪会打人,而且还是打她妈妈的小丈夫,其次,她没想到一个大男人竟会被打哭,有这么痛吗?方琪这么厉害吗?
  方晓曦好像看出自己的话对凌戈产生了影响,她笑着说:“你没想到吧,凌戈姐姐,大阿姨凶起来可厉害了。”
  “你大阿姨为什么打他,因为什么?”凌戈好奇地问道。
  “大阿姨喜欢看诗集,老拿着一本破书在那里翻啊翻的,有时候还念出声来,”方晓曦充满嘲讽地皱了皱鼻子,“那天,她在园子里念她的诗,小外公和我妈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我妈在给小外公钉扣子呢,大概是我大阿姨念的诗太腻歪了,听着听着,小外公忽然站起来朝大阿姨走了去,把我妈吓了一跳,她说连线都挣断了,小外公走过去一把夺过大阿姨手里的诗集,把它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说那是什么烂东西,难听死了。”
  “后来呢?”
  “他这下可把大阿姨气坏了,那本诗集可是她的宝贝,是一个叫海风的人写的。大阿姨把书捡起来后就跟小外公吵了起来,她说小外公是个吃软饭的,还说他是没文化的小人,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骗女人的钱,反正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小外公则说诗歌是最做作无聊的东西,只有白痴才会看那个,大阿姨气不过,揍了他两个大耳光,还用石头砸伤了他的头。把我妈吓得,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阿姨发那么大的火呢。”方晓曦夸张地瞪圆了她那双天真的大眼睛。
  
  想不到为了一本诗集,方琪竟然对苏志文大打出手。虽然这件事一开始是苏志文不对,别人好好地在念诗,他骚扰不算还侮辱了别人的爱好,这是该骂该打,不过方琪对他又扇耳光又用石头砸,是不是也有点过了?是积怨太深,还是因为太喜欢那本诗集?苏志文难道没还手?这事可真蹊跷。
  “你小外公没还手吗?”凌戈问道。
  “他没有,我妈说,当时他好像愣住了,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大阿姨,大概他没想到大阿姨反应那么大。”
  被女人打没还手,说明他不是个坏那男人,至少不是坏得那么彻底,凌戈想。
  “那后来呢?”她问道。
  “我大阿姨走后,他跟我妈说扣子不用钉了,就立刻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妈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方晓曦一边说话,一边天真地用双脚踢着沙发,“下午我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我妈说自从早上小外公跟大阿姨吵过后,他就没下过楼,连中饭也没吃。我妈让我上搂去看看小外公在干吗。那时候外婆已经回来了,我看见……”方晓曦朝凌戈抿嘴一笑,“我看见小外公趴在外婆的腿上哭呢,外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这事本来就是你不对,你好好地去惹别人干什么,她向来一根筋,小外公边哭边说,我惹我自己不行吗,,小外公那会儿挺像小孩子的。”
  “那你外婆知道这事后一定骂方琪了吧。”凌戈问道,暗暗为方琪捏了把汗。
  “外婆关起房门跟她说了几句,我也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后来在饭桌上,外婆对大家说,这几天小外公都要在楼上的卧室吃饭了。我听我妈说,那天夜里,小外公跟外婆提出离婚了,他说你们家的人都恨我,我受不了了,我要走了,他提着箱子打着伞走的,也没要外婆的钱,一口气走出三站路,外婆派了人在后面跟着他,他不知道。那人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给我外婆,一会儿说风把雨伞吹坏了,他把雨伞扔了,一会儿说他边走路边在那里抹眼泪,一会儿又说,他把箱子也扔进了垃圾箱,那天晚上外婆一直在接电话,她把电话内容都告诉我妈和玉芬阿姨了,她那时候好像也有点没主意了,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好,后来最后一个电话是说小外公坐在长途汽车的候车室里睡着了,打电话的人说,他走过去推他,才发现他好像是昏倒了,外婆找人把他抬了回来,这才发现他生病了,伤口好像有点感染,发了高烧,还呕吐呢。”
  凌戈想到苏志文当时的惨状,不禁心生同情。她一向觉得苏志文并不是个坏人,看他的笑容就知道了,凌戈觉得简东平笑起来可比他要坏多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简东平是在夸你还是在嘲笑你。
  “他得的是什么病?”凌戈有些难过地问道。
  “不知道,问外婆,她只说他情绪不好,其实从那以后,小外公就一直不开心,每天有很长时间,他都坐在园子里发呆。从那以后,大阿姨就开始跟他作对了,这事没发生前,大阿姨还教小外公学过电脑,两个人看上去关系还不错。可那事后,两人就不说话了。小外公两个星期后才下楼来吃饭,跟大阿姨见了面,两人互相不理睬。我妈说,外婆后来下了禁令,在家永远都不许再提这事。小外公脑袋上的伤,过了好一阵子才好。我觉得小外公也挺可怜的。”方晓曦像成年人那样深深叹了口气。
  方琪的那顿打对苏志文的打击真大。可是也不过是顿打而已,凌戈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像遭遇灭顶之灾那样一蹶不振。
  “我也觉得你小外公挺可怜的,因为在这个家里,跟他作对的可不止你大阿姨一个。”凌戈想到了那份口供笔录里的内容,更加觉得苏志文的境况堪怜。可是,又是谁叫他跟沈碧云结婚的呢?还不是他自己,所以说到底还是他自作自受。
  “没有了吧,在这个家里,跟小外公作对的其实就是大阿姨,大阿姨管钱,她到时候不给他。她要他来求她,她才肯放。你别看我大阿姨,她很厉害。”方晓曦说。
  “你小阿姨难道不讨厌吗?”
  “小阿姨?”方晓曦嘿嘿笑起来。
  “不是吗,她当着很多人的面骂过你小外公的。”凌戈记得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她还在饭桌上奚落过他,但是方晓曦为什么笑得那么怪?
  “凌戈姐姐,我小阿姨这个人最会演戏了,你别被她迷惑了。哼!”方晓曦冷笑道。
  “演戏?”
  “告诉你一件事。小外公回来后,有一段时间一直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见。有一天,我提前放学回来,走过小外公的房间,透过门缝,我看见小阿姨在他的房间里。”方晓曦说到这儿,笑嘻嘻地又抓了块薯片咯吱咯吱咬起来。
  凌戈不太喜欢方晓曦脸上的这种笑容,她觉得年轻女孩子不该有那么阴险的笑容,但她还是忍不住要问:“你笑什么,晓曦?”
  “小外公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小阿姨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我看到的时候,她正在问他是不是好点了,叫他不要装死,她一边说话一边摸他的脸和头发,后来还把手伸到他的被子里去了,你猜我小外公怎么着?”方晓曦格格笑道,凌戈明白小姑娘的意思,有些羞怯又有些紧张地等待她的答案,“小外公坐起来一下子把她推到地上,叫她滚出去。我觉得那时候的小外公很帅,怪不得像我外婆这样的女强人会看上他。”
  “那你小阿姨……”凌戈觉得那可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气得要死,把一个沙发垫扔在他身上就走了。”方晓曦马上又补充了一句,“还好我走得快,不然就被她发现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8

“我上次已经说过了,我什么也不知道,也没去过储藏室。向兵走出客厅后,我就跟我妈吵了一架,后来我就到去园子里找向兵了,我没找到,接着我走出大门去找他,也没找到,后来我就回来了。”曾雨杉语速很快,显然她很不耐烦复述这段话。
  “我们调查过你们家附近的邻居和小卖店里,他们都一致反应那天除了8点的时候,你们家有客人离开外,后来你们家没人出过大门。8点离开的是简律师。”林仲杰平静地说,他对这种盘问对象一贯的抵赖和隐瞒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他们就像进了锅的虾,多少总要扑腾几下的,但是有几个能坚持下来的?
  曾雨杉不是犯罪老手,跟警察打交道也许还是生平头一遭,应该说,她很有战斗力,也很有耐心,但在他眼里,她仍旧是一只注定要死的入锅虾。
  他的话让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她皱起了眉头。
  林仲杰没有给她时间重整旗鼓,紧接着问道:“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去了园子,然后走出了大门。”她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像在试探他究竟知道多少,林仲杰很熟悉这种态度上的转变,在种时候,强硬的态度可以让对方很快屈服。于是他说:“曾雨杉,我再问你一遍,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她看着他,终于生气地叫了出来:
  “好吧,我开门朝外看了看,没出去,那又怎么样?!”
  “打开大门后你看到了什么?”林仲杰口气稍缓。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本来是想找向兵的,但是没找到。我去找向兵的。我没找到”她固执地重复着这句话。她跟向兵有仇吗?为什么一直把焦点引向他?如果有仇为什么嫁给他?林仲杰是个传统的人,无论什么原因,他都不喜欢女人背叛丈夫的行为。
  “请再说一遍,你离开客厅后的行踪。”他冷冷地说。
  她怒气冲冲地盯着他,对她刻意忽视自己回答中的关键词感到愤愤不平。
  她用三秒钟平复了自己的情绪,随后她下意识地昂了昂头,用一种修饰性的语调说:“好吧,我再说一遍也无妨,我离开客厅后,直接去了园子,在那里找了一圈没找到向兵,就打开大门朝外看了看,也没看到他,于是我就通过厨房的门回到了客厅。那时候客厅里只有章玉芬在收拾碗筷。”
  “你是怎么进的厨房?”林仲杰记得章玉芬说厨房的门关着。
  “我有钥匙。”
  “接着呢?”
  “我上楼去敲妈的房门,她不肯开门。”
  “那时候是几点?”
  “我没看表。”
  “你姐姐方琪是9点打完电话的,如果你没看见她,有可能她还在打电话,所以那时候也许是8点半至9点之间。”
  “不知道。我没看表。”她冷冰冰地说。
  “接着说。”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那里呆了一会儿。我不知道呆了多久,大概有半小时,我又去敲我妈的门,她还是不肯开。”曾雨杉露出苦笑,“于是我下了楼,那时候大姐刚关了客厅里的电视。后来我又到园子里去了,我看见向兵了,于是我们就一起上了楼。”
  “你是说,你敲了两次沈碧云的房门,她都没开?”
  “是的。”她重重点了点头。
  “第二次敲沈碧云的门是几点?”
  “如果你说那时候是9点不到,那么那时候已经过了9点了。”
  林仲杰看着手头的资料说:“可是有人证实说,那天晚上,在9点前,你没有敲过你妈的房门。”
  她显然被吓了一跳,随后变了脸色,嚷道:“一定是方晓曦!一定是这个死丫头!她一向就爱跟我过不去,她是个撒谎精!她以为她的房间在我旁边,就可以作伪证了吗?”
  “除了她,还有一个人也证实了这一点。”
  “谁?”
  “沈碧云。她说她没在9点前听见你敲门,她很肯定地说,你敲门的时候恰好是9点45分,她不给你开门是因为来了一个电话,简律师打来的,他们约好他到家后要通个电话,电话记录我们已经查过了,确有此事。”
  “啊!”她惊叫了一声,但没有争辩,过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说,“好吧,我是在那时候敲门的,那又怎么样?”
  她再次甩出了这句话,但是口气中的战斗力已经削弱了一半。
  “请你再说一遍你那天晚上去园子以后的行踪。”
  “天哪!”曾雨杉听到他这句话好像快疯了。不过当她正视林仲杰的时候,她意识到,跟警察撒娇是没用的,她又叹了口气,说:“我去园子,打开大门,没找到向兵,后来回了自己的房间呆了一会儿,我想去找我妈,后来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第二次回自己房间时大概几点?”
  “不知道,可能过了9点了吧。”
  “根据方琪的证词,她在客厅再遇到你时,应该是10点多,当时你在哭。”
  “是的。”她低声说。
  “你在这之前有没有下过楼?”
  “没有。”
  林仲杰看了她一会儿,仿佛在等待她更改答复。但是她只是不安地把目光移开了。
  “有人看见你在9点35分左右,偷偷摸摸地上楼,没有穿鞋,手里好像还抱着什么东西。”林仲杰冷峻地说,这是一个小时前,另一组人刚刚从方柔枝嘴里获得的信息。人就是这样,当感到自己受到威胁时,她就会咬出别人来。方柔枝害怕的是黑影的事。
  他发现自己丢出去的这块石头正好砸中曾雨杉的脑门。她当然没想到,她偷偷上楼的时候,方柔枝正好从厨房出来。她的脑子乱了,顿时变得惊慌失措,她嘴唇哆嗦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说什么?这,这不可能。我,我没有,不,肯定,不可能……”她失去了定力。
  林仲杰无动于衷地看着她。
  “我提醒你,曾雨杉,想清楚再说话,警方不是在跟你聊家常。”他说。
  她又花了几秒钟平复情绪。
  “我不穿鞋上楼,这是我的自由,这是我的家,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表情紧张地强辩道。
  “我们调查了本市所有的拍卖行和书画交易场所,昨天得到消息,有人在5月8日上午抛出了两幅黄亚柳的画和一幅沈谦一的画,都是真迹,价值我暂且不说,但经照片辨认,对方肯定抛售的人是你。”林仲杰已经听腻了她没有任何说服力的辩解,他不想再跟她绕圈子了。
  她静静地看着他,脸上忽然闪过一道自信傲慢的光,好像在说,那些是我妈给我的,不可以吗?
  林仲杰没让她开口。
  “别跟我说,是你妈让你去卖那些画的,我们的人刚刚跟沈碧云聊过,当她听说沈谦一的画也失窃之列后,暴跳如雷,立刻修改了她上一次的证词,她说她从来没有把那三幅画交给你过,也从来就反对你参加公益事业。”
  曾雨杉脸上的光倏地黯淡下来,看起来,她深受打击。林仲杰决定把她逼进死角。
  “那天下午,你跟方琪在客厅里聊过那幅沈谦一的画,当你听说那幅画就放在储藏室后,你就决心去把它偷出来。所以那天晚上9点35分左右,你是刚刚从储藏室偷完画出来,你为了不想被人发现,你连鞋也没穿,可惜有人在你背后看见了你,只是你自己不知道。后来沈碧云指派方琪核对储藏室的物品,方琪猜出是你偷了画,所以她故意隐瞒了丢失了沈谦一真迹的事,她说只丢失了两幅画。这一点,方琪自己已经承认了,就在一个小时前,我们的人盘问完你母亲,又盘问了她。”
  她绝望地看着他,像木偶一样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林仲杰担心她会立刻倒下来。
  过了大约一分钟,她才好像活了过来。
  “没错,画是我偷的,但我不是贼,我妈答应我要捐出5幅画支持慈善事业,我都跟别人说好了,那些生病的孩子等着钱用,你不知道那些钱对他们来说是多么重要,但是说好的事,我妈反悔了,她总是这样,答应的事总是反悔,她是个最没信用的人!我只是拿我应该得的。”她眼神呆滞地望着前方。
  “你是怎么进储藏室的?”林仲杰冷漠地问道。
  “我看见储藏室的门比平时移出来几厘米,一拉才知道门没锁。”她道。林仲杰想,她肯定一直在研究那道门。
  “你在储藏室看见什么了?”
  “我只看见地上有碎瓶子,”曾雨杉望着他,忽然热泪盈眶,“但是我没看那个箱子,我很慌,翻了几个箱子,找到画就走了,我想快点离开,如果我知道他在箱子里,我会救他的。我没杀人,我不可能杀他,我爱他。”
  说完这些,她双手捂住脸失声痛哭。
  到了火车站,凌戈的脑海里还不断闪现出苏志文在雨中一边流泪一边往前走的情景,不过是挨顿打啊,他至于伤心欲绝吗?都38岁了,还像个小男孩那样趴在老太太腿上哭,还提出了离婚,真是不可思议,凌戈虽然心里很同情他,但还是觉得有点别扭,苏志文也太没男子气了。但是试想,如果有个男人趴在她腿上哭,还是个那么英俊的男人,她大概也会缴械的吧,因为女人就是心软。
  有一次,简东平也曾经趴在她腿上,不过不是哭,而是大笑,因为她给他看了自己小时候的照片,“你以前原来是这样的,好胖啊,哈哈,肉圆,肉圆。”他一边说一边笑,她当时真想揍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像小孩子一样趴在她腿上格格笑,她心软了,她最后只是拉了拉他的头发叫滚起来。所以,虽然沈老太太年纪大了,但她毕竟是女人,看到她的小丈夫伤心成那样,一定是非常心疼的。凌戈总觉得沈老太太对苏志文的态度,始终像妈妈对儿子。
  她很想立刻把这件事告诉简东平,但一想到他前一天对自己的戏弄和他两年来对她一贯的讥讽,她心里就觉得非常难受,所以犹豫了半天,她最后还是放弃了。
  节省电话费!跟你这大冰箱说话,就是要节省电话费,因为我不想花了钱还受气,我是个现实的女人!凌戈对自己说。
  
  
  256,火车站到底有没有跟这个数字有关的小旅馆呢?她已经把所有分布在火车站附近小旅馆的名字都记录在她的小本子上了,一共是67家,真够多的,因为有些旅馆搬家了,有些又更名了,所以到现在她才跑一半,还有34家没跑。这34家都分布在火车站的外围。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周谨的行李。其实真的找到周谨的行李凌戈也不见会得高兴,因为这就意味着周谨很可能已经出事了。想到这里,她的心就往下一沉。
  两个小时后,她在火车站外围的马路上走了好大一圈,没有找到跟那两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她沮丧地用铅笔划掉她刚刚跑过的10家旅馆,看看腕上的手表,快12点了,今天早饭她吃的是章玉芬做的玉米粥和薄煎饼,在饭桌上她没敢多吃,所以早就饿了,她决定去便利店买个肉松面包充饥,一个人的午饭就是好对付。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是林仲杰打来的。
  “小戈,你在哪里?”林仲杰的声音永远让凌戈听了犯怵,虽然她从小就认识他。林仲杰是凌戈父亲多年的老朋友。
  “我,我在火车站,简东平让我帮他拿点东西。”她心里有些愧疚,因为不得不对尊敬的林叔叔撒谎,简东平曾关照她先不要把寻找周谨行李的事告诉林仲杰。
  “你这丫头真老实,怎么老被他指挥。”林仲杰叹了口气,问道,“你昨天住在那里有什么收获?”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8

凌戈把前一天跟简东平说过的情况,省去了麻将和鱼翅,又跟林仲杰说了一遍。她没有把苏志文跟方琪的事说出来,她准备先告诉简东平后再作定论,虽然很生他的气,但不知道为什么,她还是习惯听他的话,想想就窝囊。
  “凌戈,辛苦你了。”听完她的报告,林仲杰道。
  听出林仲杰打算挂电话了,凌戈忽然想起简东平提过的事。
  “林叔叔!不,林伯伯!”她叫道。
  “嗯?”
  “我看了口供资料,我发现,里面有个问题。”她咽了一口唾沫,鼓足勇气说。
  “哦,什么问题?”
  “方晓曦说,她曾经在储藏室看见过一个竹编小箱子,但是后来现场勘查里没提到这个箱子,我觉得,”凌戈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成熟冷静,她放慢语速说,“应该问沈碧云要几个月前储藏室的清单核对一下。”
  “小戈,不错啊,开窍啦!哈哈!”听了她的话,一贯严肃的林仲杰笑出声来。
  难得在工作中受到夸奖,凌戈开心得连脸都红了,心里对简东平涌出一大堆感激,是啊,虽然他嘴巴坏,爱讽刺人,但出的主意倒都是好主意,次次都能真的帮到她。
  “林叔叔你也想到了?”
  “是啊,我已经向沈碧云要了,嗯,小戈,不错,继续努力。对了,别忘了把检查写得深刻点,上次那份实在太短,我是无所谓,但交上去不行啊。”林仲杰笑道。
  “林叔叔,你放心吧,这次的检查是简东平帮我修改过的,有一千五百多字呢,写得可好了,谁看了都感动。”凌戈想到简东平曾经深夜替她赶工,写完了那份检查,骤然就原谅了他对她的刺伤。
  “看来他对你还不错啊。”林仲杰笑道,“小戈,昨天还有人问我你有没有对象呢,你要跟简东平说说这事,别让那小子自我感觉太好了。”
  “我知道了。”凌戈甜丝丝地笑着挂了电话,心里琢磨不知道是谁在打听她的事,会不会是给她吃话梅的小郑?
  她走进便利店,买了一个肉松面包,一根热气腾腾的台湾香肠和两串香菇贡丸,以前她不舍得在便利店里买热食吃,觉得太贵,但今天心情好外加肚子饿,干脆吃个痛快。她在便利店狼吞虎咽地吃完了她的午餐,正准备离开,忽然想到便利店的营业员也许会知道这附近的旅馆信息,不妨问问。
  “小姐,请问这里有没有256旅馆?”她索性把数字嵌在了旅馆的前面。
  营业员正忙着,头也不抬地说:“256旅馆是没有,不过256饭店就在前面。”
  凌戈脑门一亮。
  “前面?在哪儿啊?”她东张西望,急急地问道。
  “外面外面,墙上写着,自己去看。”营业员不耐烦地用下巴往外店门外一指。
  凌戈走出便利店,很快在便利店旁边的一堵灰墙上看到一行歪歪扭扭,用红色颜料写的字,“此巷256号,胜利饭店,住宿吃饭,往前走。”这行字前面还加了一个红色的大箭头。可能是为了让住宿者看清楚门牌号,这行字中“256”那个数字写得特别大。凌戈走了一段后发现这个广告至少重复了三遍,后来的那些广告都省去了饭店的名字,直接写成了“此巷256号,住宿吃饭。”256出现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凌戈不知道那家旅馆是否是她要找的,但她决定试试。
  
  “你想打听我姐姐的什么?”她问。声音清脆,普通话极其标准。
  简东平注视着面前的女孩,五官跟周谨长得很像,却不及周谨一半漂亮。气质虽然显得文静一些,但那多半是因为她戴了副眼镜的关系,她是周谨的妹妹周兰,目前在小镇上的中学担任实习老师,简东平通过凌戈提供的档案资料先找到了周谨的家,随后从邻居嘴里得知了周兰所在的学校。
  他的到来令她颇为惊讶,但她还是爽快地接受了简东平的邀请。他们约好在茶坊见面。
  “我是你姐姐的朋友,你姐姐好像失踪了,我正在找她。”简东平开门见山地说。
  “她欠你钱了?”周兰紧张地问道。
  “当然不是。”简东平立刻说。
  周兰的表情立刻松弛下来。
  “我也有一段时间没跟姐姐联系了。”她懒懒地推了推她的眼镜说。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问道,见周兰脸上露出警觉的神色,马上又补充道,“你姐姐从今年3月起一直在给我们报社的旅游版写专栏,她本来答应5月长假后交稿的,但长假过后,她没有交稿,而且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任何消息,无论怎么联系都没办法找到她。”
  周兰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
  “这么说,你就是那个简编辑?!”她兴奋地指着他问道。
  “对,应该是我,周琴向你提起过我?”
  “她说跟他联系的是个很文雅的年轻编辑,她本来以为杂志社的编辑都是老头,所以看见年轻人特别兴奋”周兰笑着点头,“我姐姐一定也对你表示过好感吧。”
  简东平笑而不答,他还真不好回答这问题。
  “别误会,我姐姐没别的意思,她只是常把喜欢说成爱。但当她真的爱上谁,她就会说那是喜欢不是爱。这就是她。她跟别人不一样。”周兰语调柔和地说,嘴角微微漾起笑容,简东平发现她们姐妹俩的感情很好,这种好,不仅仅是单纯的血肉亲情,还包含了朋友之间的理解和欣赏,跟尔虞我诈的沈家姐妹相比,周氏姐妹的感情让人觉得温暖。
  “你看过她写的文章吗?”简东平问。
  “她把你们报社的网址给过我,我看过我姐的文章,电子版的。”
  “有什么感想?”
  周兰望着面前的奶茶,轻轻叹了口气:“这些事她以前跟我说过一些,这些年她在外面漂泊,经历了很多。”
  “我有一次听她说,她是做了一件错事才离家出走的,她放火烧了房子。”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周兰,他看见眼镜片后闪过一道惊异的目光。
  “她跟你说过这事?”
  “对啊,不过没说理由。”简东平用轻松的语调问道,“她为什么烧房子?”
  周兰沉默片刻后才开口。
  “既然她连这事也告诉你了,说明她真的把你当朋友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朋友。那我也不瞒你了。”周兰的声音暗哑下来,“因为我母亲到学校里当着大家的面把我姐的事都说开了,我姐姐觉得再也没脸去上学了,所以就偷了家里的钱走了,烧房子是为了想报复父母。”她抬起头,犹豫了一下,说,“不知道她有没有跟你说起过,我们两个跟父母的关系很僵,他们并不是坏人,但也许他们这辈人都是这样的,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她跟我说起过。她说你父亲,很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
  周兰笑了出来。
  “是啊,他那时候老说,铁就是要不断打才能变成钢。”周兰温和地说,“但是他现在年纪大了,患了严重的肾病,腿肿得很厉害,再也打不动人了。他现在有时候也会想起姐姐,所以我说他不是坏人,只是教育方式不对。”
  “你父母是不是还报了警?我委托朋友打听周琴家乡的时候,无意中查到了一条报警记录。”
  “那是我妈去报的警,事后我爸把她打了一顿,我妈的个性有时候比我爸还要倔。”周兰苦笑道,“后来我姐寄钱回来过,大概前后共寄了三千块吧,其实她烧掉的那些东西根本要不了那么些钱,我妈收到钱后就不再说什么了。她去年春节还盼着我姐姐回来过年呢,你看年纪大了,就都不一样了。”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什么时候?”简东平适时又把这问题拿了出来。
  “是5月6日。”周兰口齿很清晰。
  “是她打给你的吗?”
  “不,是我打给她的,我爸的身体越来越差,我想让她有空回来看看,其实春节的时候我也跟她提过,但我姐这人很记仇,她一直不肯原谅爸妈,虽然嘴上说,好的,我有空回来,但6年了,她一次也没回来过。不过,这次她好像跟前几次有些不一样了。”
  “她准备回来了?”简东平连忙问道。
  “她说她已经买好了7号回家的火车票。”周兰说到这儿,露出无奈的笑容,“可这次她又食言了,她根本没回家,幸好我没把这消息告诉爸妈,不然他们一定很失望。”
  也许周琴这次并没有撒谎,简东平想,难道所谓的去广州只是一个幌子?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你后来还跟她联系过吗?”
  “9号我给她打过电话,但她的手机关机了。后来就再也没联系上她。”周兰说,简东平没从她的语气中听出担心和困扰,也许在周谨,一声不响地失踪已经是她的为人风格了,所以连她的家人都已经习惯了。
  “你那天给她打电话,她还说过什么?”
  周兰想了想。
  “她说她现在很幸福,很开心。”周兰目光柔和地说。
  “她有没有说,是什么事让她这么开心?”
  “她说等回来以后再跟我说。对了,她还问我几时结婚。我说还早呢,要到国庆节,她说她这次回家会把礼金先带回来。”周兰好脾气地微笑着,但简东平还是从她的话里听出了一丝失望。
  “周琴曾经跟我提说起过一个男人,好像这男人骗了她,你知道这件事吗?”他转换了话题。
  “当然知道,”周兰把头一歪,撇了撇嘴说,“我姐姐可被那个男人害苦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事情很简单,那个男人是赌徒兼骗子,我姐姐为了讨好他,从家里偷了5000块钱给他还赌债,结果他拿了钱一分没还就逃走了,让我姐姐被对方抓个正着,我姐姐被那个赌场老板安排到他认识的发廊去当妓女,幸亏我姐姐机灵,趁他们不注意逃出去报了警。回来后,她本来想重新开始生活的,但是你也知道,我们这种地方的人都很保守,她出事的地方又是在本镇的市中心,所以当时有很多人在背后议论她,因为丢了5000块钱,我妈后来又去学校骂她,对我们这种不富裕的家庭来说,5000块的确不是个小数目,虽然我妈是做得过分了一点,不过后来想想也可以理解。”周兰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我姐觉得在家乡再也待不下去了,后来就走了,她说她想去找那个男的算账。那个男人好像对她说过自己的计划,我姐信以为真,就拿了张地图准备找到他。”周兰忽然想到了什么,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来,递到简东平的面前。“你看,这就是骗我姐姐的那个男人,长得一表人才,我姐姐说,为他死都甘心。”
  简东平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男人正是6年前的苏志文,身材瘦长的他穿了件蓝衬衫,斜靠在门栏上,眼神温柔地注视着镜头,脸上挂着慵懒的微笑,。
  “这照片是谁拍的?”简东平忍不住问道。
  “是我姐姐。他送了台照相机给我姐姐,还教会了她拍照。”周兰端详着照片中的苏志文满怀感慨地说,“我姐姐拍了他很多照片,那时候她每天拿着这些照片哭啊哭的,哭得人好心烦。”
  “很奇怪,这男人既然有心骗你姐姐,为什么还让她拍下自己的照片,他难道不怕日后她报警或者找到他?”
  周兰茫然地摇了摇头。
  “我姐姐说,那个男人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对她很好,百依百顺的,她没想到他会突然走了。所以她可能也想找到他问个明白。”周兰拿起照片抖了抖,“她给了我这张照片,为的就是让我记得这人的长相,如果哪天他再出现在镇上,让我马上跟她联系。”
  “那她有没有找到这个男的?”
  “她没说,我后来也不问了,我怕提了这事让她伤心。我姐姐这几年过得很苦,她以前一直想上大学,想到大城市去生活,想嫁个好男人,过上好日子,可是后来……”周兰说到这儿眼圈红了,她没再说下去。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8

简东平禁不住想起《我的荒谬旅程》中的段落。
  
  他不停地吻我,每说一句话就要吻一次,所以我们说话总是前说后忘记。等一句话说了三遍后,他就笑了,笑得像阳光下的溪水那样清澈。
  我说我从来跟男人在一起过,他又吻了我,然后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声对不起。我说没关系,我喜欢你,他又笑了,对我说,不要对男人说喜欢或爱,那样你会被看轻的,我问他,你会看轻我吗?他说,在我的眼里,你很轻很轻,接着,他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腿上,他把头埋在我胸前,说着话,我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觉得身体飘了起来。
  
  他没定性,有时候,他欲望很强烈,从早到晚,总是要啊要啊,像疯了一样。有时候他却毫无兴致,什么都不想干,连别人不小心碰到他一下,他都会感到厌烦。滚开,滚开,他也会吼叫,但从不打人。
  有时候,他很没耐心,一支抽了一口就扔掉了,一碗饭吃了一勺就不吃了,一本书看了两页随手扔了,但有时候,他却比女人还细心。第一夜起来,他曾经给我洗澡,洗头,还为我吹干了头发,然后他笑嘻嘻地摸着我光滑的头发说,小姑娘,你喜欢我吗?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这是他喜欢的诗,我后来知道是顾城写的。
  你会写诗吗?我问他。
  不会。他说。口气好冷淡。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信手写出几句话却让我心动。
  “记得吗,很久以前
  你曾以冰冷的小刀
  刺一朵淡青的荷花在我的背脊
  那个夜里,我的痛楚
  你的心事,是我难以磨灭的
  纹身”
  可惜,我只记得这几句了。
  
  
  他告诉我,他结过婚,曾经很爱他的妻子,但有一天,她跟另一个男人走了,那个男人是他的同学,他跟他的妻子以前一直嘲笑这个人市侩,但是他没想到,有一天,他的妻子会跟着他走,只因为他能帮她出国。纽约,她喜欢那里,她看不起我,有一次他说,也许这辈子我爱的女人都看不起我,喜欢我的呢,我却没办法满足她们。我不是个好人,他常说。其实,我也并不坏,他又会马上纠正道。他就是那种人,做什么都很自然,无论多丑的事,多脏的事,他做,就不一样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9

简东平禁不住想起《我的荒谬旅程》中的段落。
  
  他不停地吻我,每说一句话就要吻一次,所以我们说话总是前说后忘记。等一句话说了三遍后,他就笑了,笑得像阳光下的溪水那样清澈。
  我说我从来跟男人在一起过,他又吻了我,然后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声对不起。我说没关系,我喜欢你,他又笑了,对我说,不要对男人说喜欢或爱,那样你会被看轻的,我问他,你会看轻我吗?他说,在我的眼里,你很轻很轻,接着,他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腿上,他把头埋在我胸前,说着话,我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觉得身体飘了起来。
  
  他没定性,有时候,他欲望很强烈,从早到晚,总是要啊要啊,像疯了一样。有时候他却毫无兴致,什么都不想干,连别人不小心碰到他一下,他都会感到厌烦。滚开,滚开,他也会吼叫,但从不打人。
  有时候,他很没耐心,一支抽了一口就扔掉了,一碗饭吃了一勺就不吃了,一本书看了两页随手扔了,但有时候,他却比女人还细心。第一夜起来,他曾经给我洗澡,洗头,还为我吹干了头发,然后他笑嘻嘻地摸着我光滑的头发说,小姑娘,你喜欢我吗?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这是他喜欢的诗,我后来知道是顾城写的。
  你会写诗吗?我问他。
  不会。他说。口气好冷淡。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信手写出几句话却让我心动。
  “记得吗,很久以前
  你曾以冰冷的小刀
  刺一朵淡青的荷花在我的背脊
  那个夜里,我的痛楚
  你的心事,是我难以磨灭的
  纹身”
  可惜,我只记得这几句了。
  
  
  他告诉我,他结过婚,曾经很爱他的妻子,但有一天,她跟另一个男人走了,那个男人是他的同学,他跟他的妻子以前一直嘲笑这个人市侩,但是他没想到,有一天,他的妻子会跟着他走,只因为他能帮她出国。纽约,她喜欢那里,她看不起我,有一次他说,也许这辈子我爱的女人都看不起我,喜欢我的呢,我却没办法满足她们。我不是个好人,他常说。其实,我也并不坏,他又会马上纠正道。他就是那种人,做什么都很自然,无论多丑的事,多脏的事,他做,就不一样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39

春节插播》
  
  “哇,她可真美啊。”凌戈望着资料夹里的照片由衷地叹息道。
  “你说过了。”简东平漠然地答应了一句,他正在电脑上噼里啪啦地打字,想在年前完成这篇冬日游记就收工回家。今年过年,他说服凌戈在他家吃年夜饭,并且小住几天,所以他也很难得地回绝了驴友的邀请,准备在家里过个完整的春节。
  “哇,她真美啊。”凌戈坐在他办公桌旁边又发出一声叹息。
  “有那么美吗?”简东平嘀咕了一句。
  “你的女朋友开煤气自杀,难道你就一点都不难过吗?”凌戈皱起眉头瞪着他,口气像个妇联干部。
  “不难过。”简东平无动于衷。
  “你真冷血!”
  “凌戈,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跟她早在3年前就分手了。”简东平面无表情地说。他仍然在噼里啪啦地打字。自从认识凌戈后,他就练就了一心二用的本事。因为想要凌戈在他工作的时候完全不打扰他,那根本就不可能。
  “可是,到现在她的抽屉里还放着很多你跟她的合影呢?真亲热!哼!”凌戈嘟了一下嘴,随后又惋惜地说,“她真可怜,小年夜孤孤单单一个人走上了绝路,我们到她房间的时候,觉得她的房间可真冷,后来我才发现,那种感觉应该不是冷,而是空。她那里几乎什么家具都没有,只有一张床,后来才知道,那些东西都让她卖了。她真可怜,靠变卖家当生活。”
  简东平没说话。
  “我们在她卧室的抽屉里找到了她写的遗书。你能想象吗,你的模特女朋友江璇,临死的时候,床边只有一双拖鞋,她把鞋都卖了,大冬天只穿一件单衣和一件罩衫,连滑雪衫和毛衣都没有,人都冻青了。她的抽屉里还放着当年你们在一起的照片。你看。”凌戈从资料夹里拿出一张照片给简东平看。
  照片中的简东平笑盈盈地牵着江璇的手一前一后走在山间小路上。简东平记得这张照片,那是2003年秋天,他带她一起去莫干山的时候照的,拍照的是个同行的驴友。当时,江璇还是个天真美丽的19岁女孩,刚跨入广告模特这行不久,那时候的她能接到一个报酬5000元的CASE,就已经高兴地睡不着觉了。
  “James,我要发财了,5000,5000呢。”他记得她曾在被窝里格格笑。
  但谁能想到,她一旦迷失在这个充满诱惑的行业里,就堕落得比流星还快。他们曾经分手三次,第一次,他从外地回来正好撞见他的美丽小女友吃了摇头丸后在客厅里摇头晃脑地乱舞,他关了音乐,把她的头塞在水龙头下面猛冲了一通,他想让她清醒一下随后就走,他不喜欢看见那样的她。但清醒后的她,立刻从背后抱住了他,并不断地亲吻他的后颈,恳求他别走,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这句话他不知道她说了多少遍,那时候他深爱着她,对她的身体、容颜乃至一颦一笑都有深深的依恋,所以他虽然有怨气,但最终还是留下了。
  第二次,当他从昏暗的舞厅把她揪出来时,她已经衣衫不整,迷迷糊糊地跟另一个男人睡了有一个多小时了,那个男人是她的好朋友,他不相信他们之间真的曾经发生过什么,但那种放纵沉沦的场面还是让他感到心惊。他有一个多月没理她,后来她再次以她的温柔征服了他,他又一次原谅了她。第三次,他也是从外地回来,看见她瘫倒在床上,他一看便知,那是她刚刚过完瘾,他转身就走,可刚移动步子,她就一个跟头趴在他脚下拉住了他的裤腿,对他说,她再也不犯了,再也不了,要是以前,他可能还会为她的眼泪心动,可那时候,他只担心她的鼻涕会不会掉在他的裤子上,于是他使劲把自己的腿抽出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家。后来,他们就这样分手了,他再也没去找过她。他们之间也再没联系过。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在小年夜自杀,但是,他相信这些年她过得并不好。
  “她的遗书上写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她说她想吃饭,但借不到钱。”凌戈难过地说。
  “她自杀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昨天下午。”凌戈拍拍她的资料夹,“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吗?我们查到她昨天下午临死前给你打过一个电话。但时间很短。”
  “昨天?”简东平蓦然想起,昨天下午3点多的时候,他接到过一个陌生的来电,但电话接通后,对方一直没说话,后来他就挂了。难道是江璇?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从他的胃里反了上来,他停止了打字,沉默地注视着电脑屏幕。
  过了好久,他才对凌戈说:“等我写完,我们再聊。我想去看看她出事的地方。”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正发出机器一般的吱吱声。
  这回,他是真的被打扰了。
  房子里果然冷得出奇。
  “她就是躺在这里的。”凌戈指了指那张低矮的床,简东平一看,其实那不能称之为床,只能说是一张席梦思垫子,看上去已经很旧了,上面罩了一张印有黄色大花朵的俗气床单,是廉价货,简东平想,那不是她的品味,或者说,在她最后的日子里,她已经不再讲究那些了。垫子上有一条薄薄的毯子,一只肮脏的枕头丢在上面,枕头上还有一大块污渍。
  床边有一个床头柜,他拉开抽屉,里面只有一支歪头的圆珠笔、一盒烫伤药膏和两张附近饭店的宣传单。药膏已经用了一半了。
  “她烫伤了?”他拿起那盒烫伤药膏问凌戈。
  “有烧伤,也有烫伤。”
  “烧伤?她哪儿烧伤了?”简东平吃了一惊,问道。
  凌戈看了他一眼,没有立刻回答,好像是在担心自己将要做的事会让他难过,她磨蹭了好一会儿,才终于从资料夹里抽出一叠照片递给他,“她的手烧伤了,你自己看吧,这是现场照片。廖法医说,她,她可能曾经把手放在火上……自,自残,她的身上也,也有很多烟头烫的泡,这,这个药膏可能就是治烫伤用的。”凌戈一边说,一边小心地观察着简东平脸上的表情。
  简东平没理会她的关心,认真看起现场照片来。
  虽然江璇已经跟他分手三年了,但是看见当年活泼美丽的她现在变成一具伤痕累累的尸体呈现在自己的面前,他还是感到无比心痛。
  第一张照片里,她细细的小腰身上有一连串的燎泡,第二张,皮包骨头的大腿上有两个燎泡,第三张是她小小的稚嫩的乳房,……那时候,她还一直为自己不够丰满而担心他不爱她,所以常常自己在那里嘀咕,为什么我做了那么多运动还是A啊,现在他看到比先前更小的乳房上有一个鲜明燎泡;接着是她的手,烧伤的是左手,插去纱布后,只看见一片触目惊心的焦烂的皮肤……天哪!
  他很少看到那么多伤痕集中在他面前,而且还是他那么熟悉的人,那么熟悉的身体,他看不下去了,他必须得用一只手撑住头,才能防止自己不叫出声来,江璇,这是你自己做的吗?你疯了吗?你难道不感到痛吗?你还能感到痛吗?江璇,这些年你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要对自己这样!
   “你没事吧。”凌戈关切地走到他身边。
  他垂着头跌坐在席梦思上,感到有点喘不过气来。
  “没事。”他低声说。
  “算了,别看了,她太惨了,连我都看着心里难过。”
  他不说话,稍稍平复情绪后继续看照片,最后一张照片是她的两条小腿,有轻度烫伤的痕迹,接着是她的手臂,陈旧性伤痕……
  “别看了,简东平……”凌戈担心地拉拉他的袖子。
  “我也不想看了。”他把照片还给凌戈,同时站起身说,“我们走吧。”
  不想感受悲痛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逃离这凄冷的地方,他担心再呆下去,他会跌到从前。
  他拉着凌戈的滑雪衫把她拉出了房子。
  “去吃点东西吧?我觉得又冷又饿。”走出一段路后,他的心情稍微好了点,于是提议道。
  “你想吃什么?”她的眼睛一直在他脸上移来移去,总好像在问他,你好吗,简东平,你受得了吗?
  “我们去吃豆捞火锅吧,一人一锅,又好吃又干净,我请你。”他提起兴致说道。
  “好吧。”凌戈高兴地答应了。
  他握住她的手摇了摇,开玩笑道:“今天我要多吃几个肉圆才行,我好饿啊。”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0

“简东平,你怎么不吃啊?”凌戈困惑地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简东平。他正歪头望着窗外想心事,任凭小火锅里的牛肉、金针菇和虾滑上下翻滚。他一定还在为江璇的那些照片难过,凌戈想到这里,自己的心里也跟着难过起来。
  这时候,他忽然回过头,用异常平静的声音对她说:“把那些照片再拿出来给我看看。”
  他果然在想那些照片。
  “吃饭的时候干吗看这么恶心的东西?”凌戈说,她不想再用那些照片刺激他。
  “给我。”
  他表情严肃,神情黯然,这让她有些怕他,同时也为他担忧。
  “快啊。”他催促道。
  “给你可以,但你要保证,你……再看到那个……嗯……照片”她一边翻她的资料夹,一边说,“你得保证,不能哭……我不想在吃饭的看见别人哭。”
  他哈一声笑出声来:“你管好你自己吧,我才没那么多愁善感呢。”
  凌戈看着他:“你刚刚在房间里,我就觉得你快哭了。”
  “凌戈,我是觉得很难过,但我不会那么失控。”他笑着催促道,“快点快点。”
  “也对,你一向都是冷血动物,我都忘了。”凌戈点点头,瞬间说服了自己。
  她放下筷子,从资料夹里爽快地拿出那叠照片给他。
  “不过,这有什么好看的。”她嘀咕了一句。
  简东平从里面抽出手烧伤的那张照片看了看后,快速推到凌戈面前。
  “看,这是左手。”他说。
  “那又怎么样?”凌戈对左右的反应向来很慢。
  “你说她写了遗书,是手写的吗?”
  “当然。”
  “那遗书应该不是她写的,江璇是左撇子。她的左手烧伤了,不可能写遗书。”他冷静地说。
  凌戈被他这句话吓了一跳,筷子里夹着的一块午餐肉差点掉下来。
  “你说什么……那也许她是用右手写的呢?”她放下筷子,从资料夹里掏出遗书的复印件给他看。
  “她右手不会写字,如果写,也是歪歪扭扭难看得要命。”简东平看了一眼那封遗书说道,“她曾经写信给我,我认识她的笔迹,这不是她写的。”
  “是吗,那她给你的信还在吗?”
  “我烧了。”简东平道,随后又问,“你们是怎么判断这封遗书是她写的?”
  “在她的抽屉里找到一张她写的账单,日期是一个多月前,笔迹跟遗书相同,其实,”凌戈把一大块冻豆腐放入火锅中,“我们还没找到其它笔迹证据。你的信真的烧了?”
  他朝她坦然一笑。
  “我说了,我已经都烧了。跟她分手后不久,我就销毁了她给我的所有东西,包括信、礼物、照片。所以我家里什么都找不到。”简东平顿了一顿,问道,“账单在哪来?”
  凌戈掏出账单复印件给他看。他看了一眼就还给了她。
  “这不是她写的,她的字没那么漂亮。”简东平一边说,一边往嘴里塞了一块热腾腾的牛肉片。
  “那么……”
  “凌戈,她可能不是自杀。你们找到她的家人没有?”简东平捞起火锅里所有的牛肉放入调料碗。
  “她母亲在一年前病死了,她只有一个姐姐,但是我们还没联系到她。”凌戈又往火锅了丢了几个虾,简东平刚才的话让她有些心神不宁。难道江璇是他杀?
  一阵沉默。
  “实在没办法,那就找找她的电脑吧。”过了一会儿,简东平说。
  “电脑?”凌戈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哪来的电脑?”
  “你看这张照片,”简东平把那张小腿有伤的照片拿给她看,“这种伤是烫伤,我以前有个同事也有过,那是大冬天,因为天气太冷,把取暖器长时间放在离腿太近的地方烘出来的,不算受伤。一个人站着,不可能有这样的伤,因为一般情况下不会在房间里在同一个位置上站那么久,所以只能是坐着。”
  “你是说,她坐着上电脑?”凌戈从来没想到过这一点。
  “现在的人只有在电脑前才会坐那么久。”简东平夹起牛肉片热乎乎地吃起来,“而且我知道她不爱看书,她觉得那太累。”
  “所以……”
  “所以我认为她是被谋杀的,她至少有过两台电器,一台是取暖器,一台是电脑,我们可以去找找那台电脑的行踪。也许她把它卖了,附近就有一个电器二手市场,我们等会儿可以去看看,如果没出手的话,就可以找到她的电脑记录了。”简东平说。
  他脑子真好,凌戈嘴里咬着筷子望着他,在心里由衷地叹道。
  “对,这个人来过。”电器行老板看了一眼凌戈手里江璇的照片,冷漠地说。
  简东平果然没猜错。
  “那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凌戈连忙问道。
  “大概两个星期前吧。”电器行老板自顾自低头摆弄着桌上的一台电脑。
  “她卖给你什么?”凌戈一边问一边朝二手电器市场的大门外望去,此刻简东平正坐在车里等她,她只看到车窗上一个浅浅的影子。
  “她啊,一台手提电脑。”电器行老板抬起头想了一想答道。
  “没有取暖器吗?”凌戈问道。
  “我这里不弄取暖器,你到后面去问问。”电器行老板漫不经心地向后一指。
  “她那台电脑,现在卖出去了吗?”
  她的这个问题让电器行老板楞了一下。
  “你等等。”他说,随后他的手便开始在柜台下面翻腾起来,不时发出塑料薄膜摩擦引起的沙沙声。凌戈耐着性子等了好一会儿,他才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来交给她,“喏,给你,这是买主的电话?”
  “在你这里买东西的人都会留电话?”凌戈十分意外。
  “不是啦,是这人特意留的。这个女的把电脑卖给我以后没几天,先是一个男的把电脑买了回去,接着第二天,有个女的陪那男的一起来,特意在我这儿留了个电话,说要是有人来打听那个卖电脑的女的,就是那照片上的那个女的,和这台电脑,就去找他们。”电器行的老板说道。
  “他们怎么知道卖电脑的是个女的?”凌戈问道。
  “谁知道。”电器行老板撇了撇嘴道。
  “他们是不是也问你关于卖主的情况了?”
  “啊,是啊,是啊,”电器行老板好像回想起什么,“他们问我,那个卖电脑的是不是一个瘦高个的漂亮女人。我说是的。说实话,我在这里做生意这么久,还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女人。所以我印象很深。”
  “其它还问过什么?”
  “没有了,就给我留了个电话,让有兴趣的人去找他们。”电器行老板的脸上忽然压低嗓门说,“我猜,他们认识那个女人。”
  “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是年轻人,穿得还挺体面。”电器行老板说。
  15分钟后,凌戈在电器行完成了她的调查工作,回到了简东平的车里。
  “有收获吗?”他看着她关上车门,问道。
  “有很大的收获。她在这家二手电器市场共出售了三件家电,一台手提电脑,一台取暖器和一台29寸的电视机。”
  “都卖了多少钱?”简东平问道。
  “电脑卖了300块,取暖器20块,电视机400块。最先卖的是电视机,那是一个月前,接着是电脑,两个星期前卖的,最后是取暖器,是出事前四、五天。”
  简东平似乎陷入了沉思。
  “还有吗?”
  凌戈把那张电脑买主留下的电话号码交给简东平。
  “这是什么?”他问道。
  “电脑的买主特意留下的电话,说如果有人来问电脑和江璇的事,就跟他们联系。好奇怪的买主。”凌戈道,忽然,她发现简东平看着那张条子在笑。
  “怎么啦?”凌戈问。
  “我认识这买主。”他一边说,一边发动了车子,“她原来是美食杂志的编辑,做得一手好菜,老爸是名中医,前夫是律师,表姐是你们警察总局的档案员,现在的男朋友,嘿嘿,不知道是不是那个警察……走,我们去找她。”
  “你是说她的男朋友很可能是我们警察局的人?而且还英明神武,长得很帅?我们那里哪有这样的人?难道是……郑恒松副局?”
  “这是谁?我不认识。”简东平摇摇头。
  “那还会有谁啊?我们那儿他是最出名的了。”凌戈被简东平的话搞得心痒难耐,一路上问个不停。
  “听说是神枪手。我见过一次,样子有点凶。”简东平好像打了个寒噤。
  “还是神枪手?到底是谁啊?你不要卖关子了好吗?”上了电梯后她还在问他。
  “上次我看见他的时候,他们好像才开始谈,也不知道现在有什么变化,我已经好久没看见莫兰了,我不能乱说。”简东平笑道,忽然话锋一转,“不过,相比之下,我还是最喜欢看见她老爸,她老爸可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人了。如果他在,肯定要给我把脉了。”简东平说到这儿,开怀大笑。
  他们很快就到了12楼,简东平按响了门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穿着粉色毛衣的漂亮女子奔过来开了门。
  “啊!James!”那个女孩一看见简东平立刻捂住嘴发出一声欢呼。
  “莫兰,老朋友!”简东平欢欣鼓舞地张开双臂,两人亲热地拥抱在了一起,凌戈看见简东平拍拍莫兰的后腰笑道,“腰更细了,运动了吧?”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0

 “没错,我就爱运动。”莫兰笑着捶了他一拳。
  凌戈曾多次看见简东平跟他的女同事拥抱在一起,她明白那并不表示什么。只不过,她觉得纳闷,难道有文化的人一旦成为朋友都会那么亲热吗?
  两人才刚放开,莫兰就注意到了凌戈。
  “这位是……”莫兰好奇地看着她,“难道是凌戈?”
  凌戈刚想回答,简东平就抢先介绍道:“对,她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凌戈。怎么样,是不是警花一朵?”
  凌戈白了简东平一眼,觉得他自进门之后骨头就轻了三分之一。
  “凌戈,很高兴认识你,以前简东平在我面前老是提起你呢。”莫兰一边说,一边亲热地拉着凌戈进了客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了。”
  简东平还对别人说过这种话?凌戈有些吃惊地回头看了简东平一眼。
  “我是说过。”简东平坦言。
  这下凌戈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连忙别过头去跟莫兰说话。
  “你们认识好久了吗?”她是没话找话。
  “是啊,好几年了,他以前给我们杂志拍过美食照片,拍得很棒,看到那些照片的人个个都要流口水。”莫兰笑着说,目光朝简东平投去,“我们大概有半年没联系了吧。”
  “差不多。”简东平点点头,“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是让你写篇小稿子,哪知你一口回绝,说什么自己在帮男朋友破案,现在还是他吗?”简东平带着一脸坏笑问莫兰。
  “当然是他,买电脑的就是他。”莫兰说。
  凌戈听出来,他们是在说莫兰的男朋友,到底是谁呢?这时候,她听到莫兰在跟她说话。
  “凌戈,这儿坐,别客气啊。”莫兰指了指客厅的沙发。
  简东平老实不客气地在沙发上坐下,他用手拍拍身边的多余空间,示意凌戈坐到他身边。只要是身处陌生的环境,凌戈总会情不自禁地对简东平产生依赖,所以看见简东平的手势,她赶紧坐到了他身边。
  “莫兰,你那位怎么会去买电脑?”简东平问道。
  莫兰给他们倒来了两杯茶。
  “他去年10月破了一个警察局内奸的案子,受了重伤,一开始左手和左腿都动不了,医生说,是子弹压迫了神经,子弹取出来后,虽然好多了,但现在手和腿还不太灵活,还需要每天做练习,所以他想买台电脑练习打字,活动一下手指。”莫兰一边说,一边从茶几下面的隔层里拿出花生和蜜饯招待凌戈,“凌戈,吃啊,花生是我老爸自己炒的,好香的。”
  “他现在住在这里?”
  “是啊,我们就快结婚了。等过完年就去登记。”莫兰露出甜甜的微笑,“再说,他受了重伤,除了我也没人可以照顾他啊。”
  “他不是还有个妹妹吗?”
  “你说高洁?她去新加坡了。昨天还来信呢。”
  现在他们说的人,凌戈一个也不认识,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吃花生。
  “好香啊。”她吃了一颗,立刻就赞叹道。
  “好吃吧,我老爸炒了20斤呢,你爱吃的话,等会儿带点回去吧。”莫兰热情地说。
  那敢情好,凌戈心道,但又觉得初次见面就拿人家东西,有点不好意思。她回头看看简东平想问问他的意见,哪知他竟然说:
  “我记得你家过年时做的酱油肉很好吃,等会儿割点给我吧。”
  “没问题,我爸最近在疯狂地做年货,我们家的食物吃都吃不完,摆都摆不下,我不仅可以给你酱油肉,腌青鱼块,虾油露鸡、水笋烧肉,还有他亲手做的大蒜牛肉辣酱。你最好多带点辣酱回去,我们家现在就只有高竞和我爸吃那个,我跟我妈都不吃大蒜,我们都恨死那个味道了,一打开辣酱瓶盖,满屋子都是大蒜味道,偏偏我爸还做了很多,嗨,天下对身体有益的食物那么多,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专拣臭的做。”莫兰怨声载道,凌戈却听得津津有味,好羡慕莫兰,有个那么爱做菜的爸爸,想当年,她自己的老爸除了会烧青菜面和大排骨,其它什么都不会做,而且每到过年,老爸不是值班就是加倍,凌戈几乎年年大年夜都是自己过的,多半时间她都是自己蒸一碗八宝饭,喝杯白开水了事……真羡慕莫兰。
  “你老爸今年回来过年,你们家可真热闹了。”简东平说。
  “他以后都不去法国了,他已经结束那边的诊所了,可能过完年,他会跟他的朋友在这里开一个新的诊所。”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0

“凌戈,别客气,吃啊。”莫兰热情地招待凌戈。
  “谢谢。”凌戈端起糖芋艿一边吃,一边听他们说话。
  “她曾经三次因为匿名告发电话被带到警察局问话,后来警方当然证明她跟那些事都无关,但这三次经历对她的伤害好像很大,她有一段时间一直处在惊恐中,总觉得有人要害她。后来我完全是出于好奇,想核实她在博客里说的这三次匿名电话的事是否属实,所以我找我的表姐查了江璇的档案。东平,你别介意。”莫兰说。
  “当然不会,请继续。”
  “我发现她说的都是真的,警方真的三次盘问过她,具体内容你看她的博客就明白了。”莫兰回头看着高竞吃糖芋艿,随手递了张纸巾给他,他哆嗦着接了过去,“而昨天,我表姐告诉我,江璇自杀了,于是我又回头看了一遍她的博客。东平,我敢肯定她是被谋杀的。虽然我还不太了解她,也没去过她的家。但我敢肯定。”
  “你怎么知道她是被谋杀的?”简东平立刻问道。
  “她是左撇子,但她的左手烧坏了,不可能写遗书。我听表姐说,她有份手写的遗书。”莫兰说。
  “你怎么知道她是左撇子?”
  “她的博客里有句话,说她有一次给人打电话,右手握着电话,左手在记录,那她当然是左撇子喽。”莫兰笑着说。
  简东平跟着笑了起来。
  “真不愧是莫兰,好吧,那么可以告诉我嫌疑人的名单吗?我想你早就心中有数了。”
  “可以啊。一共有三个嫌疑人。”莫兰兴致勃勃地说起来,凌戈发现莫兰跟简东平一样对破案非常感兴趣,“第一个是她曾经的恋人名叫宋杰,第二个是她的多年的异性朋友海东,第三个是她的女邻居兼义务辅导员李云。”
  简东平跟莫兰对视了两秒钟。
  “你是不是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过了一会儿,他问道。
  “是啊,我知道了,你很快也会弄明白的。其实很简单。”莫兰笑着耸了耸肩。
  简东平不说话,好像陷入了沉思。
  “你干吗不直接告诉我,好让我省点力气?”片刻之后,他道。
  “我本来也想这样,但是看了她的博客后,我觉得于情于理,你都应该自己去解决这问题。”莫兰意味深长地说,“好了,我们把电脑借给你,到时候别忘了还,别弄坏了。我们可是花了1500块钱买的。”
  “你是富家小姐,1500块算什么!”简东平开玩笑道,随后又话锋一转,“只是我觉得奇怪,她出售电脑的时候怎么没格式化?”
  “这很正常,我也不会格式化,很多人都不会,尤其是平时不怎么上电脑的人,更是如此。再说,她也把电脑里的东西删得差不多了,只保存了你们的几张旧照片。”莫兰看出简东平一脸紧张,捂嘴笑道,“放心,James,没有三级照。”
  “我也没拍过那种照片。不过,保不准她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会偷袭,我那时候根本管不住她。”简东平说。
  他说到最后一句时,声音忽然低沉了下来。
  半小时后,简东平提着莫兰送他的大堆年货跟凌戈一起走出了莫家,莫兰和高竞把两人送下了电梯。
  “你表姐现在怎么样了?”简东平在电梯里随口问莫兰。
  “她结婚了,现在不住在这里了。不过今晚她要跟表姐夫一起来吃年夜饭,我的表姐夫凌戈应该知道,就是你们的郑恒松副局。”莫兰回头跟凌戈说。
  “郑局长我知道,他是好人。”凌戈连忙说。郑恒松有一次曾经跟她坐在一张饭桌上吃过饭,虽然他自始自终一直在跟她的上司说话,但临走时,他问她的上司,什么时候局里也招洋娃娃当女警察了?说完,他朝她一笑。自从那次以后,凌戈对郑恒松一直印象极好。她决定,如果以后局里进行选举,她第一个投郑局长的票。
  “你们家真热闹,我们家加上凌戈也才三个人。”简东平好像在叹苦经。
  “其实我觉得你们家三个人也嫌多,如果只有两个人,那就正好了。”莫兰笑着看看她们两个,随后用胳膊捅捅身边的高竞,“你说呢?”
  “我觉得也是。”高竞笑道。
  哎呀,他老这么笑,我都快不认识他了,凌戈想。这时候她看见高竞用不柱拐杖的左握住了莫兰的手。
  “凌戈,”忽然,高竞叫她,把她吓了一跳,“有空要多练练枪法,不管怎么说,当警察还是要把基本功练好。”他严肃地说。
  “是,高科长。”凌戈响亮地回答。
  简东平拉开车门,把年货放在后座,然后替凌戈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
  “好了,好了,我们走了,再不走,我的凌戈又要敬礼了,凭什么呀,大过年的。”简东平在一边说,一边把凌戈推进了车。
   “到时候,别忘了跟我对答案。”凌戈听到莫兰在车外面对简东平说。
  简东平向她作了一个ok的手势,便发动了车子。
  简东平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江璇的电脑。
  果然,他在“我的照片”文件夹中存有二十几张他和江璇的合影,但大部分都是以前他们出去旅游时照的,最亲热的也就是他搂着她的肩站在小河边了,没有令他担心的惊爆照片,他记得那时候,她非常爱玩他的照相机,有一次他还没睡醒,她就趁机一连给他拍了十几张睡姿,想想,如果她收藏了那些照片……他现在终于松了口气。
  接下来他准备好好看看江璇的博客,他真的很好奇她究竟在那里面写了些什么,那三次匿名电话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莫兰只看了两遍博客就已经猜出答案了呢。正好凌戈被局里叫去开会了,他可以一个人好好研究一番。
  江璇的博客里文章并不多,只有五篇。
  第一第二篇写的是他们过去的那段恋情。
  
  《我和J》(上)时间 2007年11月3日
  最近这几天,我常常会想起James。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时常想起我。如果他知道我已经找到了那三颗金纽扣,他会不会跟我一样高兴呢?我还记得那三颗金纽扣一个纽扣收藏家送给他的,为的是答谢James帮他找回了他失踪三年的女儿(详见《2003纽扣杀人案》)。James曾经笑眯眯地把那三颗金光闪闪的漂亮纽扣放在我的手心里,他说,璇,你好好收着,它们是独一无二的,那口气多得意啊,可是后来我竟然把它们都当了,换成了白粉和高级化妆品,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完全分手,我想他一定非常失望。纽扣呢?让我看看,他问过我,我没回答他。
  我跟James在一起的时间一共是一年零六天,其中快乐的日子真多,我有时候躺在床上一个人慢慢地回忆,竟然想一夜都想不完。
  我第一次看见J是在一个秀场里。
  那时候我刚刚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跟着姐姐一起当业余模特。我很喜欢这一行,可以穿很多漂亮的衣服,还能认识很多人。James是记者,我在做一场服装秀的时候认识了他。他走到我面前问我肯不肯给他们的杂志拍些照片,他正说着话,忽然像是吓了一大跳,一个箭步躲到了我身后,我一看,原来是只蟑螂。我没想到男人还有怕蟑螂的,他说,你既然救了我,我请你吃饭吧。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不怕蟑螂,他是装的。装得可真像。
  
  James长得一般,但他很聪明,什么都瞒不过他,他知道的东西也很多,也教了我很多,有的事,他自己也是第一次做,但仍旧可以当老师,这是我最佩服他的一点。我喜欢他的狂妄和自以为是,我觉得他好强大。
  其实,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是第一次,但他好像比我老练得多,我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先说,他有想象力,过了一会儿他又笑着说,因为他在前世跟我做过。他很少说甜言蜜语,但是一旦说了,就让我觉得好温暖。我知道他那时候非常爱我,但是我太小了,我不明白他,我太多次伤了他的心。
  
  我们共分过三次手。每次都是因为我做了错事。第一次我服了摇头丸,第二次我跟海东睡在了一起,其实我们什么都没做,但是吸过那东西后,人就变得晕乎乎的,什么都忘了,第三次,我吸了白粉。那时候,我不觉得自己是在越变越坏,我只知道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寻求刺激,在我们那里,这很平常,但是James对我的事深恶痛绝。
  我们第二次分手后,他有一个多月没理我。我本来也想放弃的,但是我越来越想他,所以后来我只能自己去找他了。
  我爬上他的车,坐在副驾驶座上望着他,他正好要去拔车钥匙,我抢先一步夺过那把钥匙放在我背后。我知道在他的手边,他可以随时拿到备用钥匙,我等着他作决定,我想如果他真的不要我,他会去拿那把备用钥匙,然后把我赶走。但是,他什么也没做,既没把我赶下车,也没来抢我背后的钥匙,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只是望着前方,一动不动。我觉得我的身体都快爆炸了,他真狠心,他真狠心,他真的不理我了,我在心里一遍遍骂他,但骂不出口,不知道等了多久,我实在等不下去了,终于把钥匙从背后拿出来放到了挡风玻璃前面。我想我们完了,他看都不看我。
  我拉开车门,准备下车,就在这时,他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臂,然后,让我意外的事发生了,他从驾驶座上坐过来,一下子把我抱在怀里。一时间,我说不出话来,泣不成声,我转身打他,我怪他狠心,怪他小心眼,让我难过了一个多月,他没还手,也不笑,只是抱着我。他并不魁梧,但被他抱着,我觉得自己正在逐渐消失。
  我抚摸他的脸,他的头发,他的脖子,我发现他每天都很干净,失恋也没能把他变得脏一些,最后我小心翼翼地把手向下移,我想碰碰他的敏感部位,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在一起了,我想知道他是否想念我,但是他握住了我的手,他用低哑的声音对我说,我们现在去你家吧。那一刻,我知道他回来了。是的,James 很聪明,但是我觉得他更性感,而且在很多时候,他都显得比美男子更俊。
  
  
  《我和J》(下)2007年11月4日
  我伤James最深的一次是在第二次和好之后。
  我无法戒除白粉和摇头丸,但我明白如果让他知道我还在吸,他一定会跟我翻脸。我问海东该怎么办。海东说,只要让他也吸上这玩意儿,他就不会管你了。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正好那一次,J感冒了,我趁给他拿药的时候,混了一颗摇头丸在他的感冒药里。他吃完药后,我就故意放起了快节奏的音乐。
  那天晚上他痛苦的模样把我吓坏了,他的头猛烈地摇撼着,撞着床栏,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捧着他的头无助地在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其他人摇头我也见过,但别人都沉醉其中,那应该是一种享受,但是唯有他显得那么痛苦、无奈和疯狂,我吓坏了,同时也明白自己闯了祸。等他终于清醒过来后,他精疲力竭地倒在床上,我想过去抱抱他,被他一把推开了,当时他猛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神我至今难忘,陌生、愤怒、伤心,什么都有。
  他提着他的睡袋离开我家的时候,我看见他用手擦了擦眼睛,他哭了吗?J也会哭吗?我跟上去,在车旁边拉住了他,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满是泪水,我本来想求他不要走的,但是我说不出口,我不敢说了,他就这样流着眼泪走了。我从来没见他那么伤心过。
  一个星期后,他来拿他剩余的东西,我正好吸了几口,瘫在那里。他要走的时候,我扑在他脚边拉住了他的裤脚,我本该更有自尊的,但是白粉让我丧失了自制力。我什么都顾不上了,但是他这次没有留下。这也是我意料中的事。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2

往事如烟,这两段回忆看得简东平心里很不好受,是的,他曾经服过摇头丸,那种脑袋不受控制乱摇的感觉让他至今想来心有余悸,他也曾经因为她的行为痛不欲生,她不知道,他那天开车回去,一路上流了多少眼泪,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他想他这辈子都不可能那么失控了。还好,他庆幸后面三篇博文并没再回忆他们之间的那些往事了。第三篇是金纽扣失而复得的经过,第四篇是戒毒心得,第五篇就是那三个匿名电话。简东平收拾了一下心情,继续看下去。
  
  《金纽扣回来了!》2007年11月20日
  金纽扣回来了
  上个星期,我在一场皮鞋秀上认识了一个男人,他长得很普通,胖头胖脑的,要在平时,我压根儿不会看他一眼,但这一次,我却真的被他吸引住了,当然不是因为他的长相,而是他衬衣上的金纽扣。一开始,我以为那不过是普通的黄铜纽扣,但是我越走近,就越觉得它们眼熟,等我走到他跟前,我一眼就认出那三颗纽扣就是我当年当掉的金纽扣。我一抬头,看见那个男人在朝我笑,于是我就跟他攀谈了起来。
  他叫宋杰,是做服装生意的。那天晚上,我跟他回了家。
  我们好了一个星期,宋杰最大的优点是,他并没有因为我吸毒而看不起我,在这一点上,他比J强百倍。但是,他跟大部分臭男人一样喜新厌旧,只有一个星期,他就对我厌倦了,他嫌我瘦,我才不在乎他怎么想,我只想要回我的金纽扣。
  有一天,我趁他的衣服拿去干洗的时候,用剪刀剪下了那三颗金纽扣,他一点都没发现。当天晚上,他跟我提出了分手,并且甩给了我10000元,分手的时候,很多男人都显得很小气,宋杰就是这样的。我不在乎。
  金纽扣回来了!我忽然想到了J,我想立刻把这好消息告诉他,我打车去了他家。
  可是,我却看到了我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他跟一个扎马尾巴的女孩在马路小吃摊上吃东西,他以前从来不逛这种小摊,他变了吗?不,他没吃,只是在旁边看着她吃,他还在说话,一边说话,一边还歪着头拉她的辫子,那大概是他的女朋友,他手指上的那个戒指好亮,还是我送他的那个吗?真想走上去看清楚,可是,他笑得好开心。我没去叫他,只好走了。
  今天真是悲喜交加的一天。
  
  《我开始戒毒了》2007年12月1日
  今天好开心,认识了李云,她是个义工,是专门帮助人家戒毒的那种义工。更幸运的是,她竟然住在我们的楼道里,她住4搂,我住3楼,以前我怎么从来没注意到她?原来,她是最近才住过来的。
  其实我早就想戒了,但是我总是没恒心,而且瘾上来的时候,太痛苦了,就好像有千百个蚂蚁在啃我的骨头,好痒好难受,我曾经用烟头烫自己,还曾经用锅铲打自己的腿,不知道J看到我那丑恶的样子会怎么想。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烫自己的时候,眼前就会浮现当年他流泪离开的样子。好想知道,他手上的戒指是不是我送的那个。
  我想戒,但戒不了。再说,最近一直跟海东混在一起,他也想戒,也戒不了,我们两个一开始说好一起戒的,后来一个人复吸了,另一个人也马上吸了起来。我们总是互相影响,彼此讨厌,又谁也离不开谁。他痛苦的时候,曾经用头撞墙,撞掉两颗门牙,我们两个也不知道谁比谁更恐怖。我不想再继续这样的日子了,三天前,终于把他赶了出去。我对他说,我们不能再住在一起了。他走的时候有些生气,但是我不在乎。他走以后,我想起一件事,我不应该把金纽扣的事告诉他。但是我忍不住,那天回来看见J跟那个女孩在一起,我很伤心,一不留神,猛吸了一通,就把什么都告诉他了。
  
  今天我跟李云聊了一个多小时,她一直在鼓励我,我很喜欢她。她看上去和蔼可亲,在她眼里,我不再是怪物,不再是堕落的女人,而只是一个犯了错的伤害自己的孩子,她是这么说的。她没看不起我,我自然而然对她产生了一种信任感。我决定在她的鼓励下,好好戒毒。我心里在想,如果J手指上的戒指是我送他的,那说明他还没忘掉我,那如果我真的戒了毒,他也许还会要我。想到这里,我觉得生活又有了希望。
  好怀念过去的我。
  李云走后,我接到宋杰的电话,他指责我偷了他的金纽扣,我当然矢口否认,我右手握着电话跟他吵架,一边写我的戒毒计划,他约我见面,我假装答应,其实,我怎么会去?
  但是放下电话后,我才忽然想起来,他知道我的地址。我跟他出去度假时,他开车来我家接过我。毒品,真的让我变得越来越笨了。我的大脑在融化。
  《有人在跟我作对,谁呢?》2007年1月24日
  
  今天是我第三次被警察叫去问话了,是因为小区里的一宗盗窃案,警察反复问我在那段时间在干什么,有没有人可以证明我在家上电脑?当然,他们最后还是放了我。但是,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前面两次,一次是因为附近食品店的盗窃案,另一次是隔壁小区的一宗入室盗窃案。我纳闷,我怎么忽然变成飞贼了?我只是个工作量越来越少的模特罢了。我想一定是有人告发了我,那个人打了匿名电话诬告我。他到底是什么目的?为什么要跟我作对?到底是谁?
  今天我一个人在家里琢磨这件事。我觉得唯一可能做这件事的就是宋杰。自从上次在我这里吃瘪之后,他就一直威胁说要对我不客气。他没证据证明我偷了他的金纽扣,他本来可以报警的,但我知道他不会,因为他有一次告诉我,那三颗金纽扣也是他偷来的,他跟前妻离婚的时候,他撬了她的首饰盒。这男人真是垃圾。但是他不会罢休的,我知道他在我们小区借了房子,每天盯着我。
  我觉得他一次次打电话诬告我,就是为了威胁我,报复我,因为我有吸毒史,他认为警察不会相信我的话,他希望我被当贼抓了,然后,他就可以以失主的名义去报警了。那时候,我已经在牢里,也不可能再到他前妻那里去告状。不知道我想得对不对,对我这个正在蜕化的大脑来说,这件事太复杂了。
  好想打电话问J,我相信,他会告诉我答案。
  但是我不能。我把自己的困惑和猜想全部告诉了现在我最信任的人,李云。她现在每天下午两点到四点陪我熬过我一天中最难受的时候。每天下午我的瘾都特别大。她看住我,不让我自残,给我吃药,让我安静地睡觉。她就是有一个缺点,爱说教。也难怪,她都三十多岁了。她不喜欢看我打电脑,觉得我在“走向另一个深渊”,她觉得我应该多出去走走,享受阳光,多跟社会接触,多看一些正面的东西。她说了好几次,所以她每次来,我都把电脑藏了起来,我说,我把电脑卖了。她将信将疑。
  我把事情告诉她后,她建议我悄悄搬走。她说这是最好的办法,因为我无法对付那个人,就只好躲开了。我想了想,觉得很对。我是没办法阻止宋杰不跟我作对,所以我还是逃走吧。我决定明天开始逐渐变卖我屋里的东西。其实我屋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这房子是我租来的,我是个无产者。
  搬去哪里呢?我还没决定。今天海东来了,他对我说,他帮我找了个好买主,可以以很高的价把金纽扣出手,我一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现在已经越陷越深了。就像李云说的,吸毒的人最终都会变成魔鬼,他现在又开始打我金纽扣的主意了。我把他推出了门,他朝我怒吼了两声,摔倒在门口。他都站不稳了。死人!
  那三颗金纽扣,我把它们放在这个屋子里一个很隐秘的地方,我相信没人能找到,除了J。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2

大年夜下午四点半,凌戈带着一脸兴奋蹦蹦跳跳地奔进了简东平的家。
  “嘿,简东平,告诉你,江璇果真是被谋杀的,今天中午林叔叔已经将罪犯逮捕了,你猜猜是谁?”凌戈脸蛋红扑扑地走到他跟前,笑嘻嘻地说。
  “是不是李云?”简东平头也不抬。
  “啊,你已经知道了?!”她捂着嘴惊讶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的?是莫兰告诉你的?”
  “我看了江璇的博客猜出来的。”简东平朝她看了一眼,他的心情有些阴郁,既想说话,又不想说话,“关键是,金纽扣找到了吗?”
  “找到了。”凌戈已经注意到了他情绪不佳,她的兴奋劲过去了,说话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在李云的家里。如果她没拿到金纽扣,就不会杀江璇了……”
  他看出凌戈想说什么,但是眼下他急于想知道一件事。
  “纽扣她是在哪里找到的?是不是在书桌的桌腿里?”他问道。
  “是的。”凌戈瞪大眼睛看着他点点头,很吃惊他能猜出这点来。
  简东平朝她笑了笑。
  “她还是老样子,喜欢在书桌腿上挖小洞藏些小东西,然后在桌腿外面包上花花绿绿的纸,看上去好像只是装饰,其实却是她的小保险柜。她那时候,把这枚戒指藏在书桌腿里,让我找。为了藏那三颗纽扣,她一定挖了三个小洞吧。”他的手不自觉地摸着那枚戒指。
  凌戈注视着他手上的这枚戒指,她没想到,分手三年多了,如此决绝地说早已经把她的东西全部烧掉的他,竟然三年来,每天都戴着她送他的戒指。
  “这是她送的?”凌戈忍不住问道。
  “这是她做第一个大case的时候送给我的。我一直想扔掉,但没扔,你要问我为什么,我自己也说不清,可能已经习惯了吧,也可能是因为它比较贵。”简东平别过头看了凌戈一眼,把手指上的戒指取下来,塞进了口袋。
   “其实她很傻,只要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弯腰去捡的时候,就很容易发现书桌腿上的玻璃纸,而且,她的房间几乎没什么家具,就那几样东西,找起来真的不难。以前可不同,她家里的东西很多。”他摇了摇头,冷淡地说,“她以为只有我知道,这怎么可能?她的脑子真的坏了,以前她没那么笨的。”
  “李云说,那天她给犯瘾的江璇喂戒毒药,一颗药滚到了书桌下面,她因此发现了书桌腿里的秘密,因为花纸有个角掀起来了,露出了一个小孔,她说自己是一念之差,她觉得江璇反正也是个废人了,所以……”凌戈还没说完,简东平接口说了下去。
  “所以等江璇睡着了以后,她伪造了遗书,拿走了金纽扣,离开的时候只要打开煤气就万事大吉了。为了证明那张遗书是江璇写的,她还找出一张她自己写的账单来佐证。”
  “你就是从遗书上判断是李云的?”凌戈问道。
  简东平点了点头。
  “凶手应该是一个不太了解她的人,至少是接触不深,因为很明显,她不知道江璇是个左撇子,如果知道,她就不会伪造遗书了。我想江璇在跟她接触的时候,并没有明显表现出她的这个特征。海东认识她比我还早,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长,他不会不知道,至于那个宋杰,他们住在一起过,他也应该知道她这个特点。这三个人里,只有李云是最近才认识江璇,而且接触也比较浅。”
  “李云的确不知道江璇是个左撇子,”凌戈在简东平旁边坐下,“她说有一次看见江璇右手拿着笔在咬笔头,面前放着一张写好的戒毒计划,她以为那是江璇用右手写的。”
  简东平笑了出来。
  “对,那是我教她的。我对她说过,一开始跟陌生人接触,别让对方知道你是个左撇子,先做个右撇子的假象给对方看,等慢慢熟悉了再告诉对方也不迟。她觉得骗人很有趣,所以马上就学会了。”简东平脸上露出追忆往事的神情,但他马上又把自己拉了回来,“那个戒毒计划就是她在接宋杰电话的时候写的。就是她的那句话,让莫兰判断出她是个左撇子。”
  “嗨,亏她还把遗书写得那么惨,我都快哭了呢?”凌戈说。
  

  “除了遗书之外。我觉得奇怪的就是那个账单,江璇用钱从来就没计划,她不是会记账的人,而且,她也不吃奶油蛋糕,为了保持身材,她从来不吃这些甜食,所以我看到账单的第一印象就是,那不是她的账单,但是我已经三年没见她了,我不敢肯定她是不是还跟过去一样,所以我没说。”
  他是没说,原来之前他就怀疑了,但他却守口如瓶,凌戈想。
  “李云是不是说,她只是去帮江璇减轻毒瘾反应?”
  “对,她一开始被盘问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所以,这更证明遗书是假的。什么‘我想吃饭,但借不到钱’,犯毒瘾的时候怎么会想到吃饭?她想的只能是毒品。我也看过一些类似的资料,我知道那是种什么状态。”简东平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下去,“我也看不出江璇当时的经济状况有那么差,她还有手机可以打电话给我,不是吗?如果连身上的衣服都当了,那应该连手机都没了。所以,我的看法是,她把衣服行李都打包了,打算当天就走,但她忽然犯了瘾,她身上的衣服很可能是在犯瘾的时候自己脱掉的,后来被李云拿走了。正好,江璇变卖了家当,屋里看上去空荡荡的,于是李云就利用了这点,制造了一个江璇因为吸毒成瘾,导致生活窘迫最后自杀的假象。”
  “她的行李被李云丢在附近的垃圾桶了,现在已经找到了。”凌戈补充了一句。
  “报案诬告江璇的人也是她,因为那三起案件都是在附近发生的,只有居住在附近的人才能了解其中的一些情况,虽然江璇的博客里说,宋杰也住在她那个小区里,但是我觉得当义工的,尤其是做戒毒义工的,肯定经常跟居委和派出所的人接触,所以她报警的可能性更高。如果真的是她,就说明这不是什么一念之差,而是蓄谋已久。她从江璇嘴里知道金纽扣的事之后,就已经打算杀死江璇了。”简东平目光炯炯地盯着凌戈问道,“是不是她?”
  “是她。她说金纽扣的事是江璇在一次犯瘾的时候对她说的。”
  “她为什么要诬告江璇?”
  “她的解释是,她想吓唬江璇,让她尽快搬走,其实她在江璇家里已经找过好几次了,但都没找到。她认为如果江璇搬走的话,一定会带上金纽扣,到时候只要在她的随身物品中找就可以了,那样范围就会小很多。”凌戈继续说,“还有,她想让江璇给警方留下深刻的瘾君子印象,瘾君子自杀的先例很多,她想先给警方造成这样的印象。”
  “她很需要钱吗?”
  “她的女儿患了重病,拖了两年了,因为没钱,所以没办法做手术。她认为江璇反正也是个废人。”凌戈低声说,“她本来也是个好人,她说女儿生病后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所以她想回馈社会,出来做义工,帮助别人,谁能想到,最后会是这样的结果。”
  “那她是怎么认识江璇的?”
  “李云以前接触过瘾君子,所以一看江璇,就知道她是什么人了。是李云主动找到江璇的,一开始她的确是想帮助江璇戒毒的。”
  简东平笑了笑。
  “你刚刚好像一直想说话,想说什么?”片刻之后,他温和地问道。
  “对了,刚刚我想说话,都被你打断了。”凌戈被提醒了,眼睛一亮,大声说,“金纽扣的鉴定已经出来了,原来纽扣是赝品。”
  “假的?!”简东平很意外。
  “这事李云自己还不知道呢。她以为自己偷的是真的。真实莫大的讽刺。”凌戈说到这儿,深深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萍姐大刀阔斧地走了进来,她一手拿着拖把,一手拿着封信。
  “喏,你的。”她把这封信扔在他面前。
  凌戈瞥见信封右下角的落款,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重重锤了一下。是江璇写来的。
  简东平面无表情地打开了信封,凌戈很佩服他的镇定。
  “我,我先去帮萍姐了。”凌戈觉得自己应该回避。
  简东平好像没听到她说话,他已经在看信了,于是她悄悄打开门走了出去。
  
  亲爱的东平:
   我终于给你写信了。
   每当我叫你东平的时候,就说明我有正经话要跟你说,所以请你一定要把它看完,好吗?
  还记得我们最后一次分手吗?就是我扑倒在你脚下的那次。你曾经丢了张纸给我,我本来以为那是张纸巾呢,脚一踢就把它踢到床底下去了。两个多星期后,我在床底下找我的鞋子,发现了它。原来那是你写给我的临别留言。不知道你还记得不记得你说过些什么。我还记得很清楚。
  你没说爱我。你说的是:1.跟陌生人接触不要先告诉对方你是个左撇子,2 回答别人的问题时,在心里默数到三,3..要了解一个人可以翻翻对方的垃圾袋,4.不要用钱包,把钱分开放,5.不要相信过分热情的人。6.想知道男人是否对你好,问他借钱。在你的圈子里,通常他肯为你付出多少,就说明有多爱你。7.如果有人向你借钱,问她要抵押品。8.重要的东西不要藏在身边。9.万事要做两手准备。
  你说了9条,我至今记得。
  先说说金纽扣吧,金纽扣我已经找到了。是从一个男人那里偷回来的。你说万事要做两手准备,所以拿回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一个小金铺,让他为我造三个假的金纽扣,镀金,材料我不知道,但样子很像,这就行了。我把那假纽扣放在我的枕头里,把真的纽扣放在书桌腿里。
  李云是我认识的一个自称义工的人,我最初很信任她。她看上去很热情,很诚实。我以为她真的想帮助我。我真的想戒毒,东平,我真的想戒,但是我没恒心,也受不了犯瘾时的痛苦,我好希望有人能帮我。所以认识她后我很开心,我以为她能帮我。我还把很多事都告诉了她。但那三颗金纽扣的事是我在一次犯瘾的时候无意中说的,那时候我太痛苦了,我控制不了自己。
  李云一开始看上去很好,但自从我无意中跟她说了金纽扣的事后,她就变了。她说话的时候,常常有意无意地向我打听藏东西的方法。她说她婆婆喜欢把钱藏在枕头里。有一次,我犯瘾倒在地上,迷迷糊糊的,我看见她在翻我的枕头,她以为我昏过去了,但我是有意识的。她不知道,自从她提起她那个婆婆之后,我就把那三颗假纽扣移到了我的袜子里。我想起了你说的话,不要相信过于热情的人,自从跟李云说了金纽扣的事后,她对我特别热情,她说要在我犯瘾的时候时刻守着我,不让我自残。她还说把我当她妹妹。
  你还说,要了解一个人可以翻翻她的垃圾袋。她就住在我的楼里,习惯把垃圾袋放在门口,有一天晚上,我偷偷把她的垃圾袋拿到我家里。猜我找到什么,好多空药瓶,针筒还有大堆的纸巾和烟蒂。我拿了空药瓶去药店问了,他们说那是治疗白血病的。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她家里有人得了白血病,她需要钱。烟蒂应该是她老公留下的,她不抽烟,她身上没有烟味。但是她跟我说,她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孩子很健康,他们家没人抽烟。她说谎了。她曾经多次提醒我,应该把值钱的东西放到银行的保险柜去,她可以陪我去。你说过,不要相信过于热情的人。那时候,我已经开始怀疑她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3

 但是有一次发生的事,让我确定了这种猜想。那次也是我犯瘾,我很痛苦地在地上滚来滚去,我去厨房拿了把菜刀,想砍自己的脖子,本来李云应该上来拦我的,但她却定定地站在那里看着我,一动不动,她的眼神告诉我,她希望我死。她只要一拿到金纽扣就会杀了我。我知道。后来我想,报警的人很可能也是她,你知道吗,有人曾经三次报警说我偷东西。我从来没跟她清楚地说过警察是因为哪户人家的案子把我叫去问话的,但有一次她跟我说话时,无意中漏出了出事人家的门牌号。她还知道,警方问我的时间段。
  她破绽很多,只是我一开始没注意而已。我对她很失望。
  自从确认她想谋害我后,我就决定成全她了。
  我不想活下去了,James,自从我在你家门口看见你跟那个女孩在一起后,我就决定了。你笑得好开心,你以前也这样跟我笑过,无数次。可是你再也不会对我笑了,你恨我,看不起我,我知道。这世界上已经就没什么可以让我留恋的东西了。所以,她今天下午会来我家,我会故意提醒她金纽扣藏在哪里。当然,她只会得到假的。
  马上要过年了,到处都有过年的气氛。前几天还下雪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雪,他们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我一个人在雪里走了好久,想到了那年你跟我两个人的除夕夜。记得吗,你还给我做了大虾年夜饭,真好吃啊,其实你也不是厨师,你只是照着菜谱做。但后来,我就再也没找到一个肯照着菜谱给我做顿饭的男人了。我们还一起坐在床上看窗外天空里的焰火,好美啊,好美啊,你说着就歪头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说,你认识我父母,我吓了一跳,接着你说,你画了张图样给他们,让他们照这个样子给他生个女朋友,说完,你就哈哈笑起来,你就是这样,冷的时候比谁都冷,热的时候却比谁都热。你给我的快乐,别人没有给过我。
  这几天,我想了好多,你知道我想得最多的是什么吗?是每天早晨醒来,我拿着小锅子去给你打豆浆买早点的情景,还有我半夜回来,看见你放在桌上信手写的打油诗,那诗好色啊,James,我那时候想,这是我那一本正经的Jams写的吗?你还记得你写过什么吗?你肯定忘了。我来帮你回忆一下吧,什么你不小我不大的,……
  我想了很久,竟然想不起来了,也许等会儿又能想起来了,最近我越来越笨了,我的脑子被毒品弄坏了。
  我一直想问你,你手上的戒指是我送给你的那个吗?好想打个电话给你。
  今天天气好冷,我准备一会儿去你家,我会把真的金纽扣埋在你家门口那盆花里,希望到时候没人打扰我,现在才6点多,楼道里应该不会有很多人。
  对了,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左手烧伤了,这封信是我用右手写的。我一直在用右手练习,现在居然能写出那么多字来,真让我自己惊叹。
  我的头好痛,其实我还有很多话要说,但是我写不了了。
  再见,James。我爱你。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3

江璇 小年夜
  
  
  
  凌戈正在跟萍姐说话,就见简东平从房间里猛冲出来,直接打开了房门。她连忙跟了过去,却见他用一根筷子在死命翻着门口那盆花里的泥,她不用问,心里已经隐隐猜到了什么,不一会儿,就看见黑色的泥里现出三颗金光闪闪的小东西。
  “看,这就是我的金纽扣。”简东平把纽扣放在眼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喘着粗气说。
  是金纽扣,凌戈心里叹了一口气,江璇最后还是把纽扣给了他。
  “她对你真好。”凌戈低声说。
  简东平注视着那三颗金纽扣足有三秒钟,然后快速把它放进了口袋。他回头看看她,用轻松的口吻问道:
  “我给你做大虾年夜饭怎么样?”
  “你会做菜?”凌戈半信半疑。
  “当然会,我至少做过一次。”他笑着催促道,“快穿衣服,我们去菜场买大虾,不然卖虾的人都要回去吃年夜饭了。”
  虽然凌戈从他躲闪的眼神中看到了从未有过的悲伤,但她并不想点破。也许他只是想找点事做散散心吧。再说,大虾年夜饭可能真的很好吃呢。
  “好吧。”凌戈爽快地答应了。
  简东平做完大虾年夜饭后便回到自己房间给莫兰打了个电话。
  “James ,怎么拉,不是对过答案了吗?”莫兰笑道,“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
  “我看过博客了,我没发现那里面有什么特别的线索能让你留下电话号码。你到底在搞什么?”简东平问道。
  “是没什么线索。”莫兰格格笑道,“其实我只是想找你而已。但是,我把你的电话弄没了。”
  “那你可以找Jack啊。”
  莫兰沉默了一会儿,才低声说:“其实我这么做只是不希望高竞多想。他自从腿受伤后,人就变得有些敏感。我看到电脑里你的照片后,一不留神,把你大大夸奖了一番,后来我才发现他为此很不自在。我不想当着他的面,到处找你的联系方式,那样他会多心的。所以,我只好跟他说,那三个匿名电话很可疑,也许会有人找上门来的,我编了一套话哄他。其实我就是等你来。如果你真的不来,我就打算过完年来找你了。”
  “那他难道没有思考能力吗?”
  “他最近没那心思,他没看里面的东西,至少没仔细看。他一直在担心自己的腿能不能正常行走。”莫兰轻轻叹了口气,“他受伤很重,有段时间每天晚上都要吃止痛片才能入睡。我觉得他已经受了太多的苦,我不想让他再操心别的。这解释还可以吧。”
  “明白了。那医生说他要多久才能恢复?”
  “不知道,要看他自身的情况,但怎么着也要一两年,神经恢复很慢。”莫兰说到这儿,忽然提高了嗓门,“我们年后再聊吧。代我向你爸爸和凌戈问好。”
  简东平知道那是高竞已经来到她身边的信号,于是他向对方拜了早年后,便匆匆然后挂了电话。
  一抬头看见凌戈正朝他走来,他觉得在今天这个日子见到她,感觉特别温馨。如果他受伤了,凌戈应该也会像莫兰对高竞那样对我好吧。她会的。
  “你怎么还在打电话,你爸都等急了。”她催促道。
  “来了,来了。”他跟在她身后,趁她不注意,搂住她的腰在她的后颈上亲了一下。
  “不要这样!简东平。”她涨红脸,跺脚道。
  他走到她前面,回过头笑着说:“一会儿陪我看焰火吧。”
  简东平:人家都说莫兰家的菜比我们家的菜好,肉圆,你觉得呢?
  凌戈:不要叫我肉圆!
  简东平:回答我的问题好不好?
  凌戈:他们家人多当然菜也多喽,我们这里也不错啊。我最喜欢吃腐乳肉了,萍姐的手艺真好。
  简东平:我做的大虾怎么样?
  凌戈:好吃,好吃。你是不是以前也做给江璇吃过?
  简东平:是啊。有一年我跟她一起过除夕,我们买了很多虾,不过那时候是照菜谱做的,做得很复杂。先烤再浇汁,然后做配料。我们那时候的配料是鱼子酱和芦笋。
  凌戈:哼!吃得真好!
  简东平:那自然,我对女朋友向来都服务周到。
  凌戈:没吃三文鱼吗?
  简东平:当然有三文鱼。那是过年必备。
  凌戈:我真不明白三文鱼到底有什么好吃的。你平时吃了不算,过年也要吃。
  简东平:这你就不懂了,我就喜欢这冰凉鲜嫩的感觉。对了,你平时过年都吃什么?
  凌戈:我啊?以前老爸在的时候,我就吃他们单位发来的东西,什么八宝饭、南京板鸭什么的。我老爸大年夜都不在家过。我都一个人。
  简东平:真可怜。我过年经常在外面旅游。跟兄弟们一起过。
  凌戈:你太不像话了,让你爸爸一个人孤孤单单过年。
  简东平:他怎么会一个人?他也有朋友,再说,他还可以去我姑妈家里。对了,你老爸不在后,你大年夜都怎么过的?
  凌戈:我值班。我有时候一个人能值两天班,那时候值班最合算,工资翻三倍,而且还免费提供饭菜,都挺好吃的,我一个人在家还吃不到那么好的,而且领导还表扬我,说我工作有积极性。一举三得呢。
  简东平:真精明。本来以为你只是个肉圆,现在发现是包心肉圆。
  
  
  莫兰:表姐夫也该出来端菜,为什么他可以坐在那里跟老爸吃花生聊天,我们却在这里干活?
  乔纳:高竞也在吃花生。
  莫兰:喂,我们高竞腿脚不方便。不要混为一谈好不好?
  乔纳:妈的,我老公可是客人。哪有让客人端菜的道理。
  莫兰:都怪你老公,要不是你老公拉高竞去破案,他也不会受伤!你看他现在拿样东西都颤颤巍巍的,多可怜。
  乔纳:你别忘了,受伤之后,他可以马上被评了先进,而且工资也涨了上去。
  莫兰:那些东西算什么,我要的是人,人。
  乔纳:人不是睡在你旁边吗,还啰嗦什么。快端菜。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3

简东平:凌戈,回去拿了一次衣服怎么不高兴了,今天可是大年初一。
  凌戈:我哪有不高兴。喏,给你。
  简东平:这是什么?
  凌戈:喜糖啊。
  简东平:是四眼鸡的喜糖?
  凌戈:人家有名字的,不要老是叫人家四眼鸡,这不厚道。
  简东平:嘿嘿,羡慕人家发喜糖了吧。那你也可以结婚发喜糖啊。
  凌戈:我发什么喜糖。我估计自己只有到退休的时候才有机会发喜糖。光荣退休,大家吃糖。
  简东平:要不……你嫁给我吧。
  凌戈:啊?
  简东平:不过,跟我结婚要答应我6个条件。
  凌戈:……
  简东平:1.不许管我每个月挣多少钱。2.不许管我交什么朋友,包括异性朋友。3.我到哪里去旅游,不许过问。4.我说什么都要听我的。5.不能要孩子,我讨厌小孩。6.我要离婚的时候不能缠着我。……啊……你文明点好吗?有意见可以提嘛,干吗要踢我,你知道我的裤子要多少钱吗?
  凌戈:就踢你。我告诉你,我要是嫁给你,我就不姓凌!
  简东平:笑话,你嫁给我了,当然不姓凌,你应该姓简!……啊……暴力!
  莫兰:高竞,大年初一,你到哪里去?
  高竞:我要跟郑恒松一起去罪案现场。
  莫兰:你还在休假,你的腿还没好,管什么闲事。这个郑恒松,我开始恨他了!他老是支使你。现在表姐也帮着他,他快美上天了。
  高竞:是我提出来的,我不能每天在家闲着,我都快闷出病来了。昨天晚上正好看见有人杀了个人,听说很多细节模仿了2003年香水杀人案,那个香水杀人案就是我破的。也是在一个除夕夜作的案。
  莫兰:这些杀人犯难道不过年吗?真讨厌。
  高竞:有些罪犯在过节的时候,犯罪欲望会达到顶峰。也许他们有心灵创伤,节日气氛刺激了他们。
  莫兰:好吧,你要去也可以,不过,你要让我也参与破案,不然就不让你去。
  高竞:这……
  莫兰:电视太难看,正好有个什么模仿犯的案子,我也解解闷。
  高竞:春节晚会是很难看。不过春节看这个就是图个热闹。我这辈子过得最热闹的新年就是今年在你家了。
  莫兰:答应吗?让我也参与春节迷案?
  高竞:好吧。不过你不许跟别人说。尤其你爸妈。
  莫兰:我要把乔纳也拉进来,谁叫她老公支使你,我要把郑恒松的老婆支使得团团转。哼!……喂,你干什么!你又要吃大蒜酱了!临出门吃什么大蒜啊。
  高竞:嘿嘿,不是我,是郑恒松要的,他让我带一瓶给他,他要送给郑冰的心理医生余男。
  莫兰:听说他们两个现在经常见面,郑冰很崇拜他。
  高竞:嗯,是啊。郑冰有一次提起他,说他像拿破仑,矮小而伟大。
  莫兰:这种评价肯定是博士自己说的。哈哈,那就多拿点去吧。熏死他们。
  
  
  简东平:凌戈,今年是年初五,一大早你到哪里去?
  凌戈:我去冬泳啊。
  简东平:冬泳?什么意思,你说你要在这种天气,跳到冰冷的水里?
  凌戈:是啊。知道我为什么不感冒吗?我就是这么练出来的,我爸以前每年冬天都带我去。对身体可好了。你也去吧。
  简东平:我不去!那么冷的天,今年可是50年来……
  凌戈:你会游泳吗?
  简东平:游泳我当然会,但是……
  凌戈:那就去吧。
  简东平:你是肉圆,满身脂肪,我,我……
  凌戈:带上你的游泳裤。
  简东平:(倒抽一口冷气)你要我大冬天,光着身子,就穿一条游泳裤往河里跳?(眼珠一转)可是,你会穿上三点式吧?
  凌戈:去你的,我的游泳衣是最保守的。最保守的。
  简东平:再保守也是游泳衣。
  凌戈:你到底去不去,一开始不习惯,以后你就会爱上这项运动。真的很磨练人的意志。
  简东平:还有谁?就咱们俩?
  凌戈:应该还有另外的冬泳爱好者。
  简东平:女的多吗?
  凌戈:(打了他一下)想什么呢?去不去?
  简东平:去,去,去,我还没看过穿泳装的肉圆呢。
  
  
  简东平不断打喷嚏。
  凌戈:(递上一杯热茶)你真的很难受吗?
  简东平:(恼火)我当然难受,我感冒了,你知道吗?!
  凌戈:喝点热姜茶吧,我刚刚为你煮的。
  简东平:(擤鼻涕)一个女的都没有,只有你一个,人家全在看你!
  凌戈:因为我游泳游得好。你才下水几分钟,没想到你身体这么差。
  简东平(瞪了她一眼)这是什么天气,小姐,隆冬!而且我只穿了条游泳裤,你是不是想看我,才让我去冬泳的?如果是这样你应该早说啊,我在浴缸里,也可以表演游泳的!
  凌戈:谁要看你!
  简东平打了个喷嚏。
  凌戈:你要不要吃点药?
  简东平:不要!我要吃番茄。你最好马上去吃片维生素C,我就快挑战你的免疫力了。
  凌戈转身进了厨房,拿了个番茄塞在他手里。
  凌戈:吃吧。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3

高竞:莫兰,我的手为什么还在抖啊。
  莫兰:你还需要练习。经常剥花生,也可以练习手的,你试试。
  高竞:我已经剥了好多了。其实,我不太爱吃花生,吃了好饱,我都是给你剥的,我老是弄在地上。
  莫兰:我看见了,所以拿把扫帚放在旁边啊。
  高竞:我今天,恩,今天听见别人在背后叫我,叫我……
  莫兰:叫你什么?
  高竞:叫我瘸子。
  莫兰:(勾住他的胳膊)那人真是三八。是什么人这么叫你?
  高竞:两个卖粽子的女的,还有门卫。
  莫兰:嘿,瘸子怎么啦,瘸子照样比他们活得滋润,活得久,气死他们。
  高竞:我本来觉得我身体很好,现在唯一的优点……
  莫兰:身体好是你最小的优点。你最大的优点就是有情有义,有责任感。而且你还很帅,柱拐杖的样子照样很帅。最重要的是,你还是神探,神枪手,破了那么多案子,生病照样被人调出去工作,这说明大家都认可你的能力。
  高竞:可是,我确实是瘸子啊。
  莫兰:对,你是的。但这只不过是暂时的。而且她们不一定有恶意,经常有人叫乔纳爆炸头,她也无所谓。这只是种称谓。相反,我觉得让别人承认你是个瘸子,说不定很多地方有实惠呢。
  高竞:有什么实惠?
  莫兰:比如,你去局里,谁都给你让座,比如你到食堂打饭,都是别人代劳,比如现在你什么家务都不干,都是我干的,难道这不是实惠吗?现在你可是当老爷了!
  高竞笑了。
  高竞:这倒是的。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3

 简东平跟周兰谈完后,刚上车就接到了凌戈的电话。
  “简东平,我找到了。”电话那头传来凌戈闷闷不乐的声音。
  “你找到什么了?”他仿佛看见她垂头丧气的小模样,不禁露出笑容。
  “我找到周谨的行李了。她的行李就在车站北巷256号,胜利饭店。”她停下来,缓了口气,用更低沉压抑的声音说,“简东平,她一定出事了,要不她的行李怎么会在那里?”
  听到这里,简东平的心也是猛地往下一沉,就好像有人给他一个秤砣他没接住,“嗵”地一下重重地掉了下去。没错,如果周谨的行李真的被找到,那么她十有八九是出事了。但是他不想加重她的难过。
  “凌戈,你确定那是她的行李吗?”他问道。
  “当然,两个大行李箱里面全是她的东西。”
  “你已经打开了?”
  “饭店旁边就有个修锁匠,我出示证件叫他配合了一下。”凌戈用女警察的口吻说。
  看来的确是周谨的。
  “里面都有些什么?”
  “有衣服、化妆品、洗漱用品、三双鞋子、随身听、维生素C片、围巾、内衣,”凌戈一边数着箱子里的物品,一边告诉他,“几期《信》周刊,还有一本……《淑女之家》。”
  “《淑女之家》?”简东平心中一凛,“快翻开,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地方作了标记。”
  “你等一等。”凌戈说。
  过了一会儿,她的声音再次响起,简东平手里拿着自己买的那本《淑女之家》等着她的回复。
  “有标记的。第一个标记是34页,她用圆珠笔划了整个第二段。”
  简东平立刻翻到第34页,用铅笔作了标记。
  “第二个标记是……在89页,她用圆珠笔划了第三段。一整段。”电话那头传来哗哗的翻书声,“还有第……142页,她在第二段的开始打了个五角星。好了,没有了。”
  “书里面有没有夹了什么小纸条?”
  “没有。”过了一会儿,凌戈回答。
  “你这么快就翻到了她作的标记,难道不是书里夹了书签?”
  “她在那几页折了角。”凌戈的声音显得有气无力,一会儿后,她又补充了一句,“书里面只夹了张发票。买书的发票,是在书城买的。”
  “那上面应该有买书的日期。”
  “是3月2日。”凌戈有气无力地说。
  “好吧,凌戈,你现在要做的事是把她箱子里所有的东西作一份详细的清单,然后发一份电子邮件给我。”
  “嗯。”
  “一定要很详细。另外别忘了仔细复查箱子的各个角落,尤其是隔层。”
  “知道,知道,我又不是第一天当警察!”凌戈不耐烦地说,随后又问,“那现在这两个大箱子该怎么办?”
  “等你作完了清单,就把整个事情报告林叔叔吧,箱子就由他们去处理。对了,你有没有盘问过那个店主?”
  

  “我当然问了。店老板说,周谨是5月4日来订的房间,5月7日那天下午她大概是3点左右提着两个箱子来登记住房。周谨说自己买的是第二天清早的火车票,要在饭店住一晚。店老板把她领到地下室,他们的房间都在地下室,周谨把箱子放好,在房间没呆多久就出去了,临走时,她付了一天的房钱,还对店老板,她吃过晚饭后回来,但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出现过。”凌戈好像在念着她的笔记本,简东平想到她胖乎乎的手捏着笔记本的可爱模样,不禁又露出笑容。
  “她走的时候穿的是什么衣服?”他问。
  “这个我也问了,她穿的是男装。她来的时候穿的就是男装,走的时候没换过,我不是说了吗,她几乎是放下箱子就走了。”
  “那么,5月4日来订房间的时候,她穿的应该是女装吧。”
  “是的。”凌戈回答得很肯定,看来这问题她也问过了。
  “店老板有没有问她为什么穿男装?”简东平觉得他们之间肯定攀谈过,周谨很擅长利用自己的女性魅力跟这种小店老板套近乎,那是多年流浪生涯在她身上留下的烙印。她懂得用搭讪、发嗲和抛媚眼来换取她所需要的东西,这包括生活中的小便利、更便宜的价格以及有用的信息和建议。
  凌戈咳嗽了几声。
  “你怎么咳嗽了?”他心里不自觉地纠结了一下。
  “嗯,没什么,呛到了。”她解释道,随后继续说道,“店老板跟周谨是说过一些话,他对周谨印象很深。周谨5月7日来住店的时候,老板一开始没认出她,因为她穿了男装。后来周谨当着他的面,把假发套拿下来,他才认出来。周谨还问店老板,你真的认不出我来了吗?店老板说他真的不敢认。老板问她为什么穿男装,她说她在跟人玩一个‘认不认识’的游戏。走的时候,她又问了一遍那个店老板,你真的认不出我了吗?”
  认不认识的游戏?很有意思。
  “还有什么?”简东平问道。
  “周谨在房间里打了一个电话才走的。不知道是打给谁的,不过看那时间段,应该是打给沈家的。”
  “周谨离开的时候是几点?”
  “店老板说大概是3点半。她走的时候还问那个店老板附近有没有打长途电话的地方。”
  “旅馆应该都有打长途的地方。她住的那家没有吗?”
  “店老板也说,我这里就能打长途,但周谨朝他笑笑就走了。店老板看见周谨拐进不远处的一条小弄堂,那里有个话吧。周谨没在店里打长途,老板还挺不高兴的呢。不知道她要打电话给谁?”凌戈说到这儿停了下来,问道,“你那边怎么样啊?”
  “我等会儿要去周谨的中学附近转转。”简东平打算从周谨的中学步行至同庆路,他想弄明白周谨所说的“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到底是什么意思,他相信只要弄清楚这串密码的意思,就能找到辛程路的约会地点,说不定还能找到周谨,不知道她是死是活……想到这里,他心又往下一沉。
  “简东平,你说,周谨会不会已经死了?”凌戈忧心忡忡地问道。
  “我不知道,我也希望她没事,但是现在看来……”他不想加重凌戈的心理负担,所以他没把话说下去,而是换了一种亲切的语调,“小戈,我会很快回来的。我想明天傍晚就能到。”
  “啊!真的?”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惊喜的低呼,简东平觉得心里有些难过,凌戈在盼他回来,虽然她没说,但在一个人住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淑女之家,她一定觉得很孤独。而且,自从她在他家住过的第一夜,发生了那件事后,他觉得她对他的态度就有了一些转变,她也许知道他那是怎么回事,但是,他真不希望她往下猜。拜托,肉圆,别猜。这种事可是猜不得的。再猜下去,我只有死给你看了。
  其实他也变了,他很清楚自己,但是他不想再往下想了。
  “我回来的事就你我知道,你别告诉别人,我会暂时住在外面,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说完,他又温柔地补充了一句,“我给你带好吃的。”
  “嗯,嗯。放心吧,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她的心情好像一扫阴霾,在电话那边笑起来。
  

  深夜一点半,凌戈悄悄从床上爬起来,赤着脚走到门边,轻轻翕开一条缝朝走廊望去,那里一片漆黑,静悄悄的,只有走廊尽头的那扇小木窗透进来的几缕月光照亮了木制地板。
  凌戈轻轻拉开门走出去,走廊里静得出奇,她的心在突突跳,脚微微发抖。她还是头一次干这种半夜偷偷溜进别人房间的事,虽然害怕,但她明白,简东平叫她做的事一定有他的道理,她不想被他看扁了,所以非做成不可。她一边关上自己房间的门,一边不断对自己说,没事的,她们都睡了,她们都睡了,一会儿就好,一会儿就过去了。
  今晚雨杉仍然没在家过夜,晚饭后,她听见雨杉在厨房跟章玉芬说悄悄话,“阿姨,你明天早上帮晒晒被子,我明天晚上跟向兵一起回来住。”过去两天,凌戈都曾经半夜去开过雨杉的房门,但门总是锁着。今天听到雨杉跟章玉芬说的话后,她觉得机会来了,她琢磨着,如果雨杉希望第二天章玉芬帮她晒被子,那会不会不锁门呢?这么想着,她准备晚上再试试
  她踮着脚快步走到隔壁曾雨杉的房间门口,先四下张望了一下,接着,她哆嗦着把手放在门把手上,她感觉自己呼吸急促,手心都出汗了。快点!快点!你在犹豫什么?!她催促着自己,手不自觉地一旋,门把手居然灵活地一转,开了。啊,果然没锁,她既兴奋又紧张,再次四下张望,然后把门慢慢推开,等门缝大到可以容她一个人进去的时候,她一闪走了进去。
  房间里静悄悄的,在一片黑暗中,她借着窗外的月光,找到了床头柜上的电话,快,快,快,赶紧完成任务,结束这一切。她走到电话机前,迅速拨通了自己的手机号,按照简东平的吩咐,她已经事先将自己的手机放在包里,并拉上了拉链。接通电话后,她放下电话机,侧耳倾听。没有,什么声音也没有,不……等一等,有的,但是很轻很轻,非常轻。得使劲听,才能听见。如果不留神根本听不见。这一定因为是夜里的缘故,如果在白天肯定什么也听不见。
  她挂上电话,挨到门口,刚拉开门准备出去,就听到走廊里有阵响动,有人要去厕所?她连忙把门关上,她认为自己的动作够轻了,但是糟糕!糟糕!那脚步声好像,好像不是去厕所,厕所在走廊的另一头,在窗子旁边。不,那人不是去厕所,那她会去哪里?糟糕,那声音好像越来越近了,她慌张地一连退后几步,现在怎么办?怎么办?那是谁?会不会来这个房间?又会不会去我的房间?怕回去的时候弄出声音,我的房间还开着一条缝,根本没关上,我人又不在。而厕所,厕所那边,如果也没人,那么……她感觉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忽然,她听到门把手转动的声音。她来不及思考,连忙躲进了床底下。
  她看见雨杉的房门慢慢被打开了,声音很轻,借着月光,她看见有个人影晃了进来。那人没开灯,动作也很轻。她在屋子中央站着,好像在听什么声音。凌戈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她不敢想,如果这个人忽然弯下身子来看床底下怎么办?我该怎么说啊?她快哭了,但还是不断地安慰自己,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
  那个人像木偶一样在那里站了一会儿,然后朝床这边走来,凌戈不自觉地往后爬。她会不会来看床底下啊?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但出乎意料的,这个人坐在床边,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开始翻动起来。她在找什么?她是谁?凌戈只能看见这个人的拖鞋,那是一双绒线拖鞋,塑料底,在卧室穿的,这种拖鞋在这个家里到处都是,章玉芬织的好多双,每个房间大概都放了一两双,就连她现在住的房间也有一双。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4

深夜两点,简东平已经睡得迷迷糊糊了,手机忽然响了,他一惊醒,立刻猜出是谁打来的,这个时间只会是凌戈。果然,电话一接通就传来她气喘吁吁的声音。
  “简,简东平,我刚刚去过雨杉的房间了。”她好像是躲在被子里打的电话,声音偷偷摸摸的。
  “噢?怎么样?”他听出她惊魂未定,马上安慰道,“别急,别急,慢慢说。”
  “手机在我房间的包里,我在她房间打的电话,听不清楚,声音很轻很轻,要不是在夜里根本听不见。”凌戈喘着粗气,万分紧张地接着说,“可是,我在雨杉的房间遇到人了。”
  “是谁?他看见你了?”难道她暴露了?简东平心头一阵紧张,握着电话的手都出汗了。
  “我不知道,我躲在床底下,他应该没发现我。告诉你啊,那个人东翻西翻,不知道在找什么。后来她翻到床头柜的时候,还发出一声叹气一样的声音,啊……”凌戈学着神秘人发声,“她就是这样的,我也听不出她是谁。但我觉得她好像很惊喜,是那种找到东西时候发出的声音。”
  “我没听清,你再学一遍好吗?”他忍住笑,严肃地说。
  “啊……”她又学了一遍,问道,“这次听清了吗,她叫的时候,我吓了一大跳。我都快吓死了。”听上去,她现在还很后怕。
  他其实还没听够,还想叫她再学一遍,但是算了,夜已深,他真的有点累了。
  “你有没有看见她拿走了什么?”
  “我没看见。但是我后来翻了那个床头柜,那里面放着一把缩折伞、一副塑料手套、一副太阳眼镜、一个电子计算机,还有一盒那个……嗯……就是那个。”凌戈支支吾吾起来。
  “什么那个那个啊?”简东平很疑惑,但转念就明白了,他笑着问,“是不是避孕套?”
  “嗯。”她不情愿地回答。
  他笑起来,本想调侃她,又不是你留在那里的,你害什么羞?还算警察呢。但想了想还是没说,他怕一不留神又得罪她了。
  “用过没有?用过几个?”他问道。
  “这个……我没看。”她低声说。
  真是个小姑娘,简东平心道。
  “好吧,没关系。”他道,“还有什么?下午有没有去话吧调查过?”
  “我调查过了,周谨果然在话吧打过长途,她是打给一个叫王冬梅的人。电话号码我也弄到了,你要不要?”
  王冬梅这个名字《我的荒谬旅程》中也提到过,她跟燕子两人被周谨认为是“旅程中最信赖的朋友”。王冬梅是小镇医生,开了一家小小的诊所,文章中说“冬梅是医生,35岁。医术一般,但人很老实,治不了的病她会直言相告。她曾经给人堕过胎,帮人治好过骨伤,我有一次发烧也是她治好的,她没收我钱,因为我曾经给她拍过照。她不能生孩子,一直保持单身,但她的生活并不寂寞,她有三个男朋友,都是她的病人,他们在不同时段到她的小屋约会,他们对她很好,她说她很幸福。有事业,有爱情,经济上也没有负担。冬梅从不标榜自己的医术,也从不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她自在地活着,我羡慕她。”这就是周谨笔下的王冬梅。
  周谨为什么在5月7日给冬梅打电话?她想说什么?
  “凌戈,林叔叔那里有什么消息吗?”简东平找了一支笔记下凌戈提供的电话号码,一边问道。
  “我看了这两天的笔录,曾雨杉已经承认自己偷画了。”
  “她怎么会承认的?”
  “原来,有人看见她在9点35分左右鬼鬼祟祟地上楼,还没穿鞋呢。”
  “是谁?”
  “方柔枝。”凌戈说。
  “那曾雨杉可真不走运,偏偏被她的对头看见了。”简东平笑道,他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你累啦。”她关切地问道,好像还准备说几句,于是他强打起了精神,他奇怪自己怎么变得那么黏糊,他现在最应该说的是,我累了,明天再说,拜拜。但他现在说的却是:
  “没什么。我不累,你说吧。”
  “我想问问你……我想问问……”她吞吞吐吐起来。
  不妙不妙,她要发问了,这傻丫头。他心里莫名地紧张起来,不敢接口。
  “我只想问问,你那边有什么情况。”她好像是临时改变了主意。还好。
  “我已经弄明白周谨说的,左拐三,右拐四的密码是什么意思了。”他的心放了下来,不由地打了哈欠。
  “我也有收获。”她立刻得意地说。
  “你不是没看吗?”
  “不是那个啦!”凌戈纠正道,“那个进雨杉房间的人,她没发现我,我也没看清她是谁。但是,我用口香糖粘在地上,她踩到了,我到时候只要找到那双拖鞋就行了。
  简东平吃了一惊,想不到凌戈还会学他这招。
  “凌戈,你真聪明!”他精神一振,立刻赞道。
  “我早说了,我是个好警察,不要把我看扁了。好了,你早点睡吧。”她笑着说,“啪”地一下挂了电话。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5

13.新的突破
  
  美丽端庄的女人林仲杰见了不少,但是像方琪这样即使被人当场戳穿了谎言,还能保持四平八稳,不急不躁的,倒也少见。这大概就是所谓“淑女之家”的风范了。
  沈碧云提供的两个月前的储藏室物品清单和几天前方琪提供的最新储藏室物品清单都摆在他面前,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别,少了一个竹编小箱子,多了一个绿色旅行箱。
  “方小姐,你怎么解释?”林仲杰问道。
  “我不知道。”她摇了摇头。
  “据我所知,你是拿着沈碧云的清单去核对储藏室物品的,她的清单原稿中有个竹编小箱子,但是你给我们的清单里没有这个小箱子,它也没被归为被窃物品的行列。”林仲杰故意停顿了一下,以便让对方听清楚他接下去要说的话,“方小姐,你更改了清单原稿。”
  方琪低头不语。
  “那个竹编小箱子在哪里?”
  她没回答,只是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是你拿走了。”林仲杰以下定义的口吻说。
  方琪对他的定义置若罔闻。
  林仲杰一点都不怀疑自己的猜想,那个箱子毫无疑问就是方琪拿走的,她为此伪造了清单。他相信在这个家里,没有谁会为别人做这种冒风险的事,所以如果她想掩饰什么,那只能是为她自己。
  “请问,你最后一次去储藏室是什么时候?”林仲杰换了一种问法。
  “是在5月24日,妈妈叫我去核对里面的东西。”方琪开口了。
  林仲杰知道她会这么回答。他们都这样,以为你换了个话题,就是放过她了,但其实呢,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已。
  “5月24日之前最后一次去储藏室是什么时候?”
  “是去年妈妈结婚的前几天,她想要拿里面的旗袍,叫我跟她一起去。”方琪沉着地说。
  “可以描述一下,当时你在储藏室看见过些什么吗?”
  方琪盯了他一眼。她知道他在试探她。
  “我记不清了。”她说。
  “没看见那个竹编小箱子?”
  “没有。”方琪停顿了一下,说用平稳的语调说,“妈妈的记忆力不好,她可能是记错了。至少我没看见过那个小箱子,我只看见……”她注视着他,美丽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戒备。
  “说下去。”林仲杰温和地鼓励道,好像只是在跟她谈心,现在还不是对她凶的时候。
  “我只看见那里有几个樟木箱,几个小的黑色铜箱,还有几个小木箱,还有一个绿色的空皮箱,两幅壁画,……抱歉,我只记得这些了,我没数过有几个箱子,当时只是看了一两眼,没注意。”她假装轻松地说。
   “好。”林仲杰点了点头,“你没看见那个竹编小箱子?”他又问了一遍。
  “没有。”她确定地说。
   “当时是白天还是夜里?”
  “是白天。”
  “你去的时候储藏室需要开灯吗?”
  “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里,储藏室如果不开灯就什么都看不见。”方琪为自己绕开了竹编小箱子的话题仿佛舒了口气。
   “你刚刚说,你看见了那个绿色皮箱。”
  她的眉毛向上挑了一下,他接着说,“但是在你母亲沈碧云提供的清单里,没有提到这个皮箱。”
  她浑身一震。
  “沈碧云的清单是她自己做的还是你帮着做的?”林仲杰问道。
  “是她自己。”她面露忧色,小心翼翼地说。
  “沈碧云说,那个皮箱她之前从来没看到过。你怎么会在一年前,在储藏室里看到过那个皮箱?你是什么时候看到的?”林仲杰皱起眉头,声音瞬间变得严厉起来。
  方琪的目光一接触到林仲杰的眼睛就躲开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低声说:“对不起,我记错了。”
  “好吧,你看到这个旅行箱的时候,有没有碰过它?”林仲杰胸有成竹地问道。
  “没有。当然没有。”
  “好吧,你看到这个旅行箱的时候,有没有碰过它?”林仲杰胸有成竹地问道。
  “没有。当然没有。”
  “一直没碰过?没打开过它吗?”
  “没有!我不是小偷!”方琪的脸上现出愤怒的表情。
  “可是那上面有你的指纹。”林仲杰不慌不忙地说。
  方琪想了想才回答:“对不起,记错了,我打开过它,就在我核对储藏室物品的时候。我得知道那里面有没有东西,指纹大概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她的声音恢复了平静。
  “可是我们取指纹是在你清点物品之前,我们是23号取的指纹,你是24号进行核对的。”林仲杰盯着她的脸,不慌不忙地说了下去,“我们在苏志文的抽屉里找到了这个箱子的发票。那是他在5月5日新买的旅行箱,也许是准备带去香港用的。所以,你看到的这只皮箱只可能在5月5日之后出现在储藏室里。你的指纹是在23号之前留的,在5号至23号之间,你到过储藏室。但7号清晨沈碧云拿到钥匙后,就亲自把储藏室的门锁上了,直到苏志文的尸体被发现,没人再去过储藏室。”他的目光像箭一样向她射去,他看到她浑身一哆嗦,“你到底是什么时候接触过那个箱子?!”他厉声道。
  方琪胆怯地瞅了他一眼,又慌忙把目光移开,接着,她眉头紧锁思考了几秒钟。
  “好吧,”她说,神情忽然又轻松了下来,“我是去过那里,就在6号晚上11点左右,可是我没杀人。”
  “是你拿了储藏室的钥匙后来交给了沈碧云?”林仲杰问道。虽然章玉芬已经承认7日清晨她在厨房的桌上看见钥匙后偷偷把它放回到了沈碧云的房间,但他还是想多问方琪一句。
  “不,没有。我当然没有。储藏室的门本来就没有关紧,所以我才进去的。我根本没看见什么钥匙。”方琪辩驳道,
  看来这个家的女人都有研究储藏室门锁的习惯。
  “你去干吗?”
  “我去找我的东西,我不是小偷。”她镇定自若地望着林仲杰,用近乎妩媚的声音说,“不错,您刚才说的对,那个竹编小箱子是我拿的,那本来就是我的,我一直想拿回来。”
  “里面装的是什么?”
  “那是我小时候的日记和一些书,我不想把它留在那里。我有权利拿回来。”她低声说。
  “那你可以跟你母亲沈碧云提出要求,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去拿?”
  “妈妈希望我忘了过去的事,我曾经答应她,忘记过去,但是,我做不到。那是我的,我总想拿回来。”
  林仲杰想到的却是散落在现场地上的那些1995年版的初中三年级各科课本。根据年龄判断,1980年出生的方琪,在1995年读的应该恰好是初三。当时她15岁,15岁那年,她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那些课本也是你的?”
  “对,是我的。”
  “为什么把课本丢在储藏室的地上没拿走?”
  方琪看着他,微微蹙眉。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过了一会儿,她耸耸肩,焦躁不安地说,“我当然把那几本书一起拿走了,因为它们都被放在那个小箱子里,我把它们放在我房间的书架上,但是后来它们就不见了。我不知道它们到哪里去了,……”她说到这儿,神情焦虑起来,“我没想到,它们后来又会出现在储藏室里。在核对物品的时候,我也吃了一惊。”
  这是个新情况!难道在方琪之后,又有人进入了储藏室?而且这个人还偷了方琪的书重新放回储藏室伪造现场?这可能吗?方琪有没有说谎?这会不会是她临时编出来的?林仲杰觉得一时还不能下结论。
  “你最后一次看见你的书是在什么时候?”
  “嗯,可能是在5月10号。”她不太确定地说,“那天早晨我上班前,还看到那几本书在书架上。等晚上回来,书就不见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5

“阿姨,你一个人做那么一大家子的事真辛苦啊,应该再请个钟点工。”凌戈换了个话题,由衷地说。
  “哎呀,你这小姑娘可真会说话。”章玉芬笑着拍了她一下。
  “我是想什么说什么的。要是让我一个人每天做那么多事,肯定要疯掉了,根本忙不过来,而且肯定做得一塌糊涂。所以想,沈家那么有钱,应该再请个保姆。”凌戈真心地说。
  章玉芬看看她,说道:
  “不是我们太太小气,是现在想请个好的钟点工真的不容易。以前也请过,但不是不讲卫生,就是爱偷东西,要不就是不守时间,所以后来就干脆不请了,只是碰到特殊情况,才找个人来帮帮忙。”
  “特殊情况?”凌戈想到了4个月前沈老太太的不幸遭遇。
  章玉芬没接她的口。
  “我是照顾这一大家子,不过方柔枝和她的女儿跟我没关系,我一开始就跟太太说好的,我不管她们,太太也同意的。”章玉芬一提起方柔枝就皱起眉头,一脸不屑,“所以,那个方柔枝如果生了病,就会找个人来帮忙照顾那个小姑娘。嗨,原本只是个下岗工人的女儿,男人还是个杀人逃犯,现在在这里搞得倒跟千金小姐一样,还得找人专门伺候她,哼。不过,反正也不是我出钱,我管不着。”
  “方大姐经常生病吗?”
  “哼,谁知道。”章玉芬冷笑一声,“她可是林黛玉。”
  想到方柔枝那娇娇弱弱的模样,跟林黛玉倒还真有几分相似,凌戈禁不住笑了出来。
  “那她今年生过病吗?”她笑着问道。
  “怎么没生过,她年年生!”章玉芬没好气地说。
  “什么时候啊?我看她身体好像蛮好的。”凌戈问道。这一招是简东平教她的,想套话,先往反了说。
  “就是今年的3月份。她得血尿住院了。我们太太只好给她女儿找了个临时保姆。”
  “我听晓曦上次说,2月份沈老太太从楼上摔下来过,那时候应该也请了临时保姆了吧,那3月份只要请同一个来,就简单多了。”凌戈觉得自己问得不太高明,但好在章玉芬并没注意。
  “2月份请的那个是专职护士,3月份的那个才是临时保姆。”
  “临时保姆应该是年轻人吧。”凌戈在考虑要不要给她看周谨的照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拿出来,那也太明显了。
  “嗯,二十几岁,看上去人还不错,整天笑嘻嘻的,干家务是把好手,听说是福建人来这儿找工作的,一时没找到,就先来当几天保姆赚几个钱。方晓曦跟她处得不错,两人还一起唱歌呢。你别说,那个王丽丽,是叫这个名字吗?噢,应该叫周丽丽,歌唱得挺好听的。太太还叫她在客厅表演呢。她站在那里有模有样的。”
  肯定是周谨。凌戈心头一阵兴奋。
  “她唱的是什么?”
  “是邓丽君的歌,我不知道是哪首,反正唱得不错,我都站那儿听了会儿。我们太太也喜欢听老歌,那天见她嗓子不错,就问她会不会唱白光的《假惺惺》,没想到她也会,唱得还不错。太太挺喜欢她的。”
  “那苏志文跟她一起唱?”凌戈觉得自己问得真别扭,但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苏志文跟周谨联系在一起,她真怕章玉芬会怀疑她在打探消息。果然章玉芬有些狐疑地盯着她看了一眼。
  “你问这个干啥?”
  “我只是好奇,嗯,随便问问。”凌戈脸红了,她觉得自己好像被当场揭掉了假面具。
  “苏志文怎么会当着太太的面跟周丽丽一起唱歌?小姑娘,你怎么想得出来?”
  “我随便瞎猜猜。”凌戈见章玉芬没怀疑她,胆子又大了,说道,“我觉得我要是沈老太太,也肯定不放心,那么年轻,还那么帅气的丈夫,家里又都是女的,现在还来个年轻的保姆。”
  
  “别瞎说。那个保姆只来了一个星期,方柔枝回来后第二天她就走了。她在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跟我在一起做家务,要不就跟方晓曦在一起。她跟苏志文没啥机会见面。”章玉芬好像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她接着说,“要是她真跟那个男人有什么,这个家里的眼睛多的是,难保不传到太太耳朵里,太太能不知道?我们太太还是挺喜欢她的。”
  “既然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让她继续留下来呢?”凌戈进一步问道。
  “方柔枝身体好了,凭什么再为她请个保姆?再说,多个人也麻烦。”
  “有什么麻烦啊,她能帮忙做掉好多事呢。”凌戈说。
  “她啊,没什么缺点,就爱问东问西的,不过,人倒是挺老实的,有一次她打扫卫生间时捡到一条珍珠手链,自动交到我这里来了。我一看就知道是方柔枝的,这个人就是爱丢三落四,什么都要别人给她收拾!”
  “她爱问东问西的?”凌戈觉得周谨在打听什么。
  “对啊,也就是跟我闲扯,她问起以前太太那个老公从楼上摔下来的事,又问了太太上次摔倒的事,嗨……做土豆色拉也不知道够不够……我就跟她闲扯了一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沈老太太的老公也是从楼上摔下来的?”凌戈假装不知道。
  “可不是,那是98年的事了。那天晚上,我们家太太带着方琪和雨杉去朋友家玩了,我又恰好有事去看老乡,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他那会儿心情不好,晚上爱喝了点酒,结果去接个电话,从楼上摔下来了。”
  “可是,他房间里没电话吗?”凌戈想到这个家里几乎每个房间都有电话。
  “警察说,是他自己昏头昏脑把房门反锁上了,结果进不去,所以就下楼接电话了,嗨,谁知道啊,这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那周谨问你什么?”
  “她问的问题那叫一个怪 ,她问我先生摔死后太太要整理书,怎么会少条绳子?后来那条绳子找到没有?”
  是挺怪的,凌戈暗暗记下,准备告诉简东平。这时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上次她在饭桌上曾经提起过周谨曾经打电话来的事,为什么大家都说不认识她呢?转念一想,周谨来这个家当保姆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她提到周谨时也没拿照片给她们认,所以她们不知道周丽丽就是周谨。
  “她什么都好,就是好瞎打听。不过,我们太太好像对她挺满意的,临走时,还给她双份工资呢。”章玉芬一边拌色拉酱,一边说。
  “你们太太真大方。”
  “我们太太就是这样,对喜欢的人,出手很大方,对她不喜欢的人,一毛钱也不给”章玉芬道。
  这么说来,沈碧云应该是很喜欢苏志文的,否则她不会一出手就给他300万!300万哪!不知道要存多久才能存那么多钱。如果我有那300万,我就……凌戈把自己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一边骂自己,凌戈凌戈,你真不称职啊,怎么老是思想不集中呢?接下来该问什么了?应该是小狗玻璃。
  玻璃,这小狗的名字真怪,但却名如其命,它就像玻璃一样被砸碎了。想到这里,凌戈的心就一揪。
  “你怎么了?”章玉芬好像发现她抖了一下,关切地问道。
  “噢,我忽然想起了小狗玻璃的事,它真可怜。是条什么品种的小狗?”
  “博美。”
  凌戈的脑海里出现一张俏丽可爱的棕色小尖嘴脸。想到这机灵的小家伙被砸碎了脑袋丢在一个纸箱里,她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到底是谁这么狠心?真是太残忍了!她真恨不得当场把这个屠夫一刀劈了。
  “是谁干的?”她冲口而出。
  “我也不知道。嗨,玻璃真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狗。”章玉芬叹了口气,“它会做很多怪动作,雨杉经常叫它表演给大家看。我也经常拿东西给它吃,小家伙又馋又调皮,它最喜欢叼人家的鞋子了,一不留神就被它叼去了。”
  章玉芬开始跟凌戈一起剥起毛豆来,凌戈发现自己真不利索,光顾着说话,毛豆才剥了一半。
  “狗好像都是这样的,我们隔壁以前有个伯伯也养了条博美犬,老爱叼东西,还特别爱叫呢,很多人不喜欢它,觉得它凶,那个伯伯告诉我,说小狗叫的时候其实自己心里也是很害怕的,它是因为害怕才叫的。不过,它对我挺好的,我给它吃过肉丝。”凌戈小时候特别喜欢跟隔壁的小狗玩,可惜后来这个伯伯搬走后,小狗也一起跟着去了。
  章玉芬拍了一下大腿。
  “就是,玻璃就是特别爱叫!而且,对不喜欢的人特别凶,所以惹人嫌了,也不知道得罪谁了。”
  “听雨杉说,好像是方大姐。”凌戈轻声提醒道。
  “这我不太相信。她能有这胆子?她平时就特别怕那只狗,讨厌狗的人多半都怕狗。她怕玻璃,玻璃当然也不喜欢她,有段时间老爱在她门口撒尿,为这事两人吵过不是一两次,后来太太跟雨杉谈了,雨杉才教玻璃定点撒尿。”
  “那玻璃的尿盆一般放在哪里?”
  “在楼梯后面,那里正好有个地方,也不能把狗尿盆摆在路中间吧。”章玉芬叹了口气,“玻璃死得真惨。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啊。”
  凌戈知道,玻璃的尸体也是章玉芬找到的,对平常人来说,两度发现腐尸的滋味的确不好受。
  “那玻璃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就是在太太摔伤的第二天早晨,大家那天乱作一团,一开始也没注意,后来到了晚上才发现玻璃不见了,雨杉很着急,到处找,一直没找到。”
  “那么,小玻璃晚上睡在哪里?”凌戈问道。
  “它当然睡在雨杉的房间,不过小家伙皮得很,晚上也经常到处转。”
  “那沈老太太摔跤会不会是踩到了小狗?”凌戈猜测道。
  “不会,踩到了小狗,它还不得哇哇乱叫啊,那天太太摔下来,没听见狗叫。”
  有道理。
  “那……家里除了方大姐讨厌玻璃外,还有谁讨厌它?”
  “其实方晓曦也不喜欢,说它有一次咬坏了她的鞋。”
  “那方琪呢?”
  “方琪很喜欢小狗,那条小狗还是她陪雨杉一起买回来的。”章玉芬说起方琪,话语中总是充满了感情,还带着点溺爱的味道。凌戈觉得,跟沈老太太相比,章玉芬好像更像方琪的母亲。经章玉芬这么一说,凌戈对方琪的印象突然好了很多,因为她一向觉得,爱小动物的人是最有爱心的,他们肯定不会杀人。
  “那沈老太太呢?”
  “太太喜欢干净,觉得狗很脏。不过,只要雨杉能管好小狗,她也不管的,太太很忙,每天忙公司的事就够她受的了,才没那闲心管她们的事。”
  “最近老太太精神不太好啊。”凌戈想到前一晚吃烤肉时,沈碧云几乎没动筷子,只吃了一点青菜和几勺蛋羹。
  “男人死了,谁都高兴不起来,再说太太蛮喜欢他的。”
  毛豆剥好了,章玉芬毛豆粒倒在一个篓里冲洗起来。
  这时候,凌戈的手机忽然传来收短信的声音,难道他这么快就回来了?!现在才下午三点。凌戈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简东平来的短信:“我回来了,在商丘路28号同光大厦160A室等你。”
  她本来以为他会约她在茶室见面。商丘路……
  难道是路敏家?她知道路敏就住在商丘路的一幢大厦里,有一次他们曾经在路敏家楼下分手。难道他说暂时住在外面就是住在路敏家?她想到这里,接到短信时的兴奋劲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一定跟她有点什么,不然不会一回来就去她那里,一想到他要住在路敏家里,而且还是堂而皇之地告诉她要先在路敏家住两天。她就觉得心里很难过,但是也不能不去,他们现在是去谈公事,而且,他们之间也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关系,她知道自己没资格过问他的私事。
  “我出去一下,玉芬阿姨。”她垂头丧气地说。
  “那你回来吃晚饭吗?”章玉芬背着身子正在洗菜。
  “我去去就回来。”她决定跟他谈完公事就回来,这样应该还赶得及吃晚饭。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5

 14.相逢的答案
  
  凌戈带着满心疑惑和不快走进了同光大厦。
  肯定是路敏家,她不会记错的。上次他把车开到这里,就把她赶下去了。“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事。”他说完还朝她挤挤眼。难道路敏也会在旁边听他们两个说话?想到这里,她都想回去了。但刚刚想走出电梯,电梯门就关上了。她只能教育自己,凌戈,你又不是去谈情说爱的,你是去谈工作的,管她什么路敏不路敏,不管你的事,你只谈公事,谈完就走人。
  她下完决心,电梯正好停在16楼。她走到160A室门口,忽然觉得今天自己穿得特别难看,那件红色汗衫已经洗得发白了,下面的半截裙还是5年前的式样,买来的时候是白色的现在都已经发黄了,凉鞋也是旧的,她为自己在这种时候竟然找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感到万分懊丧,但随即又愤怒起来,她恼羞成怒地想,这也好,反正我就是这么土!我就是这么土!你们两个时髦人要笑就笑好了!
  她站在门口还在磨蹭,门忽然开了,一条长长的手臂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她一看,不是别人,正是简东平。他怎么会知道我来了呢?我还没按铃呢,难道刚才一直在猫儿眼那里等着?他有那么好吗?
  本来好几天没看见他,她应该惊喜才对,但是现在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她一抬头就看见墙上的一张大幅美人照,她见过路敏,那就是她,不见得有多漂亮,但是很时髦,站在人前有一种特别的自信,这两样都是她缺乏的。
  “你在门口干什么,等你半天不按铃。”他放开了她的手臂,说道。
  跟往常一样,他打扮得山青水绿,又干净又舒服,今天他穿了件暗绿色的短袖衬衫,下面随意搭了条只到膝盖下面一点点的,式样古怪时髦的米色中裤,要命,今天他看起来可真俊,凌戈觉得有点头晕,她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这个家伙现在正在他女朋友家里接待她。她看见他穿了双拖鞋,问道:“要换鞋吗?”
  “换吧。”门口有一排拖鞋,他说,“随便穿哪双。”
  口气俨然是这里的主人,她气呼呼地换上了拖鞋。
  他走到她前面引路,她忽然发现,他的头发湿湿的,衣服也很干净。她猜想他一定是洗过澡,换过衣服了,否则风尘仆仆赶回来,哪有那么干净?看来他跟路敏是真的熟!可是路敏在哪里?凌戈现在倒希望她马上跑出来了,如果简东平是背着女朋友把她约来的,那她成什么人了!
  “进来,进来,别客气。”他一边说,一边笑着回头看她。
  跟着他来到客厅,她才发现这是一套很大的房子,路敏的生活条件真不错。
  “我们到沙发那里去坐吧。”他指指客厅里侧的沙发,首先走了过去。
  “这是哪儿啊?”她冷冰冰地跟在后面问道。
  “你不是已经猜出来了吗?”他笑嘻嘻地回头看她.
  “是路敏家,对吧?干吗叫我到这儿来?”她气冲冲地说,但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好没风度,好没涵养。她是来谈公事的,现在成什么了?他一定会乱想的,果然,她瞄过去看见他满脸笑意。
  他在沙发上坐下了。
  “请坐吧。”他说。
  “你笑什么?”她白了他一眼坐了下来,想别过头去,但又有点舍不得,那么多天不见了,她真想好好看看他。但是,她现在首先得知道路敏在哪里。
  “你在找什么?”看她东张西望,他好奇地问道。
  “你女朋友在哪里?我不想背着人说话。”她冷冰冰地丢出一句。
  “你说路敏啊?”他笑着瞥了她一眼,“她跟男朋友去度年假了。”
  “她男朋友?”凌戈疑惑。
  “对啊,所以她才答应把房子借给我住几天。”他说着从背后的CD柜上拿下一个镜架来递到她面前,她看见路敏跟一个身材粗壮魁梧,满身肌肉的男人亲热地搂在一起。
  “那是她男朋友?”
  “对,开健身房的,他们今年大概就要结婚了。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我怕以后见面你跟他们乱说,路敏的男朋友会拳击,我可不想挨揍。”他好像有点担心自己会挨揍。
  凌戈忍不住笑出来,心想,就你这瘦身体哪是人家的对手,肯定一下子就被人拍下来了。她很想大笑,但又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样他一定生气的,而且没准还会看穿她的心事,所以她只好讪讪地把照片还给他。
  “你自己说她是你的B伴侣,我哪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啊。”她忍着开心说道。
  他笑了笑。
  “凌戈,B伴侣就是打桥牌的意思,Bridge,就是桥牌。我是个桥牌迷,不打通宵不罢休,路敏的男朋友也是。”他真诚地解释道。
  那T伴侣和W伴侣呢?她本来想乘胜追击,但是一想,我凭什么问。所以就干脆住了口,她没想到,他自己开口说了下去。
  “至于T伴侣,就是旅游伙伴,我们那几个人一起去过西藏、云南很多地方,W伴侣就是工作,你也许不明白,有个工作上的好伙伴有多好。我上班以来,李小红是我对得力的助手,不过人家比我大好几岁,孩子都7岁了,再说,我也不是楚留香,我们只是非常好的朋友而已。”他歪头看她,“我以前就跟你说过,不是我要交女朋友,而是干杂志这行,女人特多,所以交的都是女朋友,你明白了吗?”
  凌戈觉得他今天的态度跟以往比很不一样,好像很诚恳,语句中有种让人信服的力量。她喜欢他这样的态度,也马上相信了他的话。但是她心里又有些七上八下的,他为什么今天要突然跟她解释这些?那不是他碰不得的隐私吗?
  “其实你不必告诉我的。”她说。
  “本来看你七想八想,觉得好玩,但现在,我不希望你误会,我想还是解释清楚比较好。”他起身走到冰箱面前,停了下来,转过身说,“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是个很寂寞的人。我跟大部分人都只是泛泛之交。”
  她不晓得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只注意到他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红橙和一小盒香草冰激淋,走回到沙发前。她还注意到他的目光朝她的脚扫过来,天气热,她没穿袜子直接套了双凉鞋就出来了,现在她正把自己的脚放在拖鞋上面,被他这一瞧,她的脸立刻红了,赶紧把脚塞回到拖鞋里。
  他的这一瞥让她想起了她住在简家第一夜发生的事。
  
  那天晚上,她刚洗完澡回到简震的房间,他就来了,穿了一身白,白色汗衫加白色运动短裤,看上去心急火燎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在房间里东翻西翻,一会儿拉开抽屉,一会儿又钻到书桌底下去。
  “你在找什么呀?”她边梳头,边问他。
  “我在找我的CD,这个简震,没事老拿我东西!”他蹲在地上愤愤不平地抱怨。
  “什么了不起的CD啊。”她嘀咕了一句,赤脚爬上床,坐在床中央拿起了电影杂志。这是简东平的老爸简律师给她的,她一直都很喜欢看电影杂志,但自己从来没买过,她嫌贵,平时只是借同事买来的随便翻翻,都没仔细看过,这次她准备好好享受一番阅读电影杂志的乐趣。她在那里看得起劲,他则气急败坏地在房间里东翻西找,忙了一阵后他停了下来,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趴到床边,掀开床单,从下面拉出个纸箱子来。不一会儿,她就听到他在那里气哼哼地说。
  “果然在这里,这个简震!”
  她瞄了他一眼,看见他手里多了张CD片。
  “是什么片子?”
  “五轮真弓,我高速路上的最佳伴侣。”她听见他答应了一句。
  这人她没听说过,不关她事,她埋头继续看杂志。
  接着是,1分钟的安静。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正想把目光从电影杂志上移开,就感觉自己的一只脚被热烘烘地握住了,她浑身一惊,杂志差点从手里掉下来。接着她看见他的手正握着她的脚,大拇指轻轻划着她的脚背,她浑身一颤,心跳得不是一般的厉害。
  “你,你有病啊。”她脸红耳赤地说,脚往回一缩,从他手里滑了出来。
  “你的脚真肥,我都没摸到骨头。”他的声音像蚊子叫,她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其实她也不想听。她只在心里恨恨地想,我的脚是肥是瘦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能做这种事?我们是普通朋友,这是普通朋友之间该干的事吗?……现在她一点不想看到他了,也不好意思看,她用电影杂志挡住脸,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快点走人。按照他往日的脾气,遭到冷遇后,他一定会立刻离开,要不就是嘲笑她一两句再走,但是这次却不一样,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竟然没有任何动静。
  她禁不住抬头朝他望去,发现他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仍然趴在床边,两只手放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睛睁得从未有过的大。
  “你怎么啦?”她问他。
  他没回答,只是看着她,在这之前,他从来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她。这种眼神她无法形容,但是她记得有个因偷窃被抓的哑巴女孩,也曾有过类似的眼神,如果要用语言来诠释,那应该先是一个重复三遍的问句,“我完了吗?我完了吗?我完了吗?”然后再作出肯定的回答,“我完了。”
  就是这种眼神,说不出口,而且知道哀求也没用。
  他怎么啦?一时间她忘了刚才的小插曲。
  她想上去拉他,但她的手刚接触到他的手臂,他就摇晃着站起来,整个身子像失去重心般猛地摔倒在床上,把她吓了一大跳。他俯卧在她身边扭了几下,还把头埋在一条毯子里。
  “你这是怎么啦?”她疑惑地问道。
  他把头转过来,露出一只眼睛看着她,什么话也不说。接着她惊讶地发现他好像在浑身发抖,而且头上开始出汗了。不晓得为什么,虽然他只是用一只眼睛冷漠地瞧着她,脸上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但她隐隐觉得他当时很痛苦。
  

  “你怎么啦?”她又问了一遍。
   他不说话。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去叫你爸爸来。”她开始真的为他担心起来。
  他看见她要起身,“啪”地一下抓住了她的手臂,他的手湿漉漉的,“我……胃不舒服,你让我休息一下。别走,陪我一会儿,我……休息一下,就好。”他喘着气说。
  他说话都不连贯了,好像一个快死的人,身子不听使唤,浑身打颤。她以前也曾犯过胃痛,她知道那很难受。但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在她面前犯病,怎么之前没什么征兆啊,吃饭的时候他还兴致很高呢。她看见他闭着眼睛,喘着粗气,抽搐了一下,额头的汗直往下掉,他的头发湿了,背上的汗衫也全被打湿了。他一定很难受,她有点心疼他了,好想摸摸他的头,但是她不敢。
  “要不要给你去拿药?”她轻声问道。
  他闭着眼睛没回答,大概是过了几分钟,他忽然放开了她的手臂,精疲力竭地慢慢从床上爬起来,好像大病初愈一般,脸色苍白,浑身是汗。他没跟她说一句话,也没看她一眼,快步走出了房间,连CD也没拿。
  一个小时后,她拿着CD片去找他,发现他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想心事,他显然已经洗过澡了还换了一身衣服,身上飘洒着一股柠檬沐浴露的香气。
  “你刚刚忘了拿CD。”她站在他身后说。
  “你放在桌上吧,我等会儿去拿。”他没有回头,答道。
  他的声音低沉忧郁,一反常态。他是怎么啦?胃还在痛吗?她很好奇,但是她不敢再问,她隐隐觉得这好像是个禁忌。她只是怔怔望着他后脑勺的黑头发,黑色汗衫上面隐约露出的一小段白色后颈,他随随便便搭在阳台门上的赤裸的手臂……她的脑子昏昏一片,忘了说话,忘了该做什么,只是看着他的后背发呆。
  他的手指好像还在打着节拍,她忽然发现他的手指很长。
  她在他身后站了好一会儿,他忽然转过头,朝她露出微笑。
  “快去睡吧,凌戈,时间不早了。”
  “嗯,好的。”她答应道。
  她觉得,他是花了很大力气才挤出这个笑容来的,虽然他在笑,态度也很平静,但是她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当时情绪非常低落,他仿佛是一个刚刚被判了刑的犯人在安慰他的家人,没关系,我很好,我行的,但谁都看得出那是致命的打击,他其实是伤心欲绝。她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既好奇又难过,但是她不敢问,也问不了了。他在阴影里转过头来看她的一刹那,她的心猛烈地悸动了一下,她意外发现他竟然俊气逼人,她不敢再看下去了,也不敢再跟他说话了,她担心再说下去,自己会忍不住上去安慰他,最可怕的是,她很可能会去摸摸他的头,她想到自己因此可能受到的奚落,赶忙朝自己的房间奔去。
  那天晚上,直到半夜她才听到他关上卧室门的声音。
  她本来担心他第二天仍然一蹶不振,不过她马上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很快就又恢复常态,成了一个爱开玩笑的刻薄鬼。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5

简东平坐下后,从茶几下面找出一个盘子来,把橙子放在盘子中央,他一刀切下去,橙子立刻成了两半。
  “好吧,说说你那边的情况。”他平静地说。
  “我都找过了,还没找到拖鞋上有口香糖的人。她们在走廊里不穿拖鞋,都只在自己的房间穿。”凌戈看着他把半个橙子里的橙肉都挖出来放在了盘子里,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我想到一个问题,凌戈,如果是平底拖鞋,口香糖粘在下面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吗?”他小心翼翼地用一个勺子把香草冰淇淋舀在那半个橙子中。
  “这个我看过了,我们的拖鞋底下面有很多孔。”
  “拖鞋都一样吗?”他问。
  凌戈点点头。
  “沈家人的拖鞋都是章玉芬织的,以前方柔枝也织过,但沈老太太嫌她织得不好,后来不让她织了,章玉芬为这个还挺生气呢,她说方柔枝是故意的。而且,就,就算是平底的,就算她马上发现了,也很难做到一点痕迹都没有,口香糖很难弄干净的,这不是你说的吗?”凌戈看着他很娴熟地把部分橙肉切碎了洒在冰淇淋上,心里纳闷这是给谁吃的。是给他自己吗?那他也太讲究了。会不会是给我的?还没等她想下去,就见他将汤匙插在橙子冰淇淋上,递给她。
  “吃吧,这是给你做的。不好意思,我回来的时候,急着赶路,忘了给你买好吃的了。”
  果然是给我的,凌戈欣喜地接过那个冰淇淋,心想,土特产哪能跟这亲手做的橙子冰淇淋相比。
  “谢谢你。你不吃吗?”她笑眯眯地问完才想到,他向来是不爱吃甜食的。
  他用纸巾擦了擦手,从皮包里掏出纸、笔和一本《淑女之家》来。
  “周谨的标记对你有用吗?”她问道。
  “很有用。我把那几段都复印下来了,对了,你查看周谨的标记时,确定没有遗漏吗?”
  “当然没有喽!我很仔细地从头到尾察看了两遍呢。你不要小看我好不好!”凌戈大声辩解说,她不喜欢被人看扁,现在尤其是不想被他看扁。
  换作平时,有点爱“占便宜”的他肯定会顺势握住她的手或者搂搂她的肩以示安慰,但今天,坐在她身边的他很规矩,只是朝她笑笑说:
  “那就好。我现在把我复印的那几段给你看,你看能否找出什么来。”他一边说,一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复印件来摆在她面前,“其实只有三段而已。”
  凌戈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了起来。
  第一段是第34页的第二节,文章是沈碧云以第一人称写的。
  “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他跟我这个长年接受马列主义教育的中国女子在很多方面都格格不入。比如,我对数字百无禁忌,不管是“13”还是“4”,我都无所谓,我相信我的运气跟这些数字毫无关系,但是他就不同了,他在这方面几乎有怪僻。他非常喜欢双数,非常讨厌单数,他坚持认为双数更吉利。记得我们刚认识没多久后的一天晚上,他羞羞答答地问起了我的年龄,我说比他小6岁,他大大松了口气,他说他很高兴,我比他小6岁,而不是5岁,或是7岁,我很想对他说,按照中国人的习俗,男女之间相差‘6岁’是相克的,但是看他那么兴高采烈,我就只好把这句话吞回了肚子里。结婚后,他还按照6的倍数给孩子们各打了一条珍珠项链算是见面礼。我觉得他在这方面非常迂。”
  第二段是第89页的第三节。
  “我心情低落,曾宏出了事,家里乱哄哄的,公司又有一大摊子事情等着我去处理,我现在终于明白女强人的意义了,如果你连悲哀的时间都没有,那就真的成了女强人了。从公司回来,我一边忙着安慰女儿们,一边忙着跟玉芬一起整理书,那天真是诸事不顺,先是雨杉打碎了我很喜欢的一个古董花瓶,接着发现本来准备好用作捆书的绳子少了两根,剩下两捆书没办法捆,只好让玉芬跑出去再买;再后来是发现方琪半夜才回来,她那几天一直在闹情绪,我想她一定又是碰到了什么‘恋爱’方面的事,她是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但是在感情上向来都不成熟。”
  
  
  第三段是第142页的一个段落,凌戈记得周谨在书里的这个段落上面画了个五角星。不知道这五角星跟前面的划线有什么区别。
  “婚事一开始就遭到了家人的激烈反对,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不过我想,到了我这个年龄,我有权利做我想做的事,我也有权利做一些出格的事。既然大家都认为我是个女强人,那么我觉得我应该让大家看到我强的那一面。志文也许不是一个合适的丈夫,但是他的存在,让我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对我来说,与其说他是我的情人或是丈夫,倒不如说他是个顶了丈夫头衔的忘年交小朋友。他非常乐意跟我交谈,也很关心我,儿子去世后,我养成了半夜去客厅喝杯红酒的习惯,他总是劝我不要半夜喝酒,他自己也很少喝酒,在这方面他做得很好。他也很有爱心,对家里的小狗非常友善,虽然雨杉一向反对小苏,但是小狗却很喜欢他,一看见他,总是喜欢腻在他脚边撒娇。”
  
  “看完了吗?”简东平问她。
  凌戈点了点头。
  “有什么感想?”
  “苏志文肯定是个好人,因为小狗喜欢他。”凌戈其实什么也没看出来,她的脑子里现在塞满了冰淇淋带来的甜蜜感觉,哪还有思考能力,但话一说出口,她又意识到这话出自一个警察之口实在太没质量,她想补救,又一时却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来说,只好往嘴里又送了一口冰淇淋,看了他一眼。
  他笑着看她吃,问道:“小狗喜欢的人就是好人?”
  “你有什么想法你就说嘛,别卖关子了。”凌戈不喜欢他那半带嘲讽的口吻。
  “你再看一遍吧。”他还是不依不饶。
  干吗老是要考我啊。
  “那你等等。”凌戈气鼓鼓地说着把那三段文字又看了一遍,这次她看出问题了,她放下吃完的冰淇淋,指指中间的那段文字,“绳子的事,周谨向章玉芬打听过。”
  “是吗?”简东平很惊喜,随即又问道,“今天你跟章玉芬还打听到什么?”
  凌戈一五一十把自己跟章玉芬的对话跟他说了一遍。
  “想不到沈老太太那时候还想把方琪介绍给你呢。”
  “这事我完全不知道,肯定是我爸帮我挡回去了。我连我爸是沈碧云的法律顾问都不知道。”简东平心不在焉地说,凌戈知道,他现在想的是另一些事。
  他看看《淑女之家》的复印件,沉思了一会儿,说:“凌戈,我现在要弄清楚几件事。”他的声音很深沉,这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知道他要说些重要的话了。
  “什么事?”她连忙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的房间两边各是谁的房间。”
  “一边是雨杉的房间,另一边是方柔枝的房间。”
  “二楼应该有两排房间吧,你这排,除了刚刚你说的三间,还有其它房间吗?”
   “除了一个厕所就没有了。”
  “那对面那排呢?”
  “对面是沈老太太、方晓曦和方琪的房间。沈老太太和方琪的房间里都有厕所。方晓曦没有。”
  “你说你现在所住的客房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是的。”凌戈点点头。
  “那其他人的房间有没有变过呢?”
  “我只知道方柔枝住的房间原来是客房,我住的房间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方琪是什么时候换的房间?”
  “是曾宏去世后不久,这个我问过雨杉的。她说方琪嫌这个房间比妹妹的小,所以坚持要换,最后沈老太太就答应了。她们家的人好像都很计较这些。”
  简东平又想了想,问道:“楼下走廊里挂着镜子吗?”
  “镜子?”凌戈使劲摇摇头,“没有。”
  “那有没有挂着画?”
  “那是有的,她们家到处都挂着画,连厕所墙壁上都挂着四幅小油画呢。可漂亮了。”
  “楼下走廊里的那幅画挂在哪里?”简东平神情认真地盯着她看。
  她看着他的黑眼珠,心莫名其妙地颤了一下。
  “你不是也去过吗?”她小声说。
  “我只去过一次,根本没注意这些。”他瞥了她一眼,说道。
  “那幅画就挂在墙上,正对着楼梯。”
  “有镜框吗?”他急急地问道。
  “有的。”
  “你确定吗?”
  “当然喽。”凌戈想,我下楼的时候还经常用它当镜子照呢。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5

简东平坐下后,从茶几下面找出一个盘子来,把橙子放在盘子中央,他一刀切下去,橙子立刻成了两半。
  “好吧,说说你那边的情况。”他平静地说。
  “我都找过了,还没找到拖鞋上有口香糖的人。她们在走廊里不穿拖鞋,都只在自己的房间穿。”凌戈看着他把半个橙子里的橙肉都挖出来放在了盘子里,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我想到一个问题,凌戈,如果是平底拖鞋,口香糖粘在下面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吗?”他小心翼翼地用一个勺子把香草冰淇淋舀在那半个橙子中。
  “这个我看过了,我们的拖鞋底下面有很多孔。”
  “拖鞋都一样吗?”他问。
  凌戈点点头。
  “沈家人的拖鞋都是章玉芬织的,以前方柔枝也织过,但沈老太太嫌她织得不好,后来不让她织了,章玉芬为这个还挺生气呢,她说方柔枝是故意的。而且,就,就算是平底的,就算她马上发现了,也很难做到一点痕迹都没有,口香糖很难弄干净的,这不是你说的吗?”凌戈看着他很娴熟地把部分橙肉切碎了洒在冰淇淋上,心里纳闷这是给谁吃的。是给他自己吗?那他也太讲究了。会不会是给我的?还没等她想下去,就见他将汤匙插在橙子冰淇淋上,递给她。
  “吃吧,这是给你做的。不好意思,我回来的时候,急着赶路,忘了给你买好吃的了。”
  果然是给我的,凌戈欣喜地接过那个冰淇淋,心想,土特产哪能跟这亲手做的橙子冰淇淋相比。
  “谢谢你。你不吃吗?”她笑眯眯地问完才想到,他向来是不爱吃甜食的。
  他用纸巾擦了擦手,从皮包里掏出纸、笔和一本《淑女之家》来。
  “周谨的标记对你有用吗?”她问道。
  “很有用。我把那几段都复印下来了,对了,你查看周谨的标记时,确定没有遗漏吗?”
  “当然没有喽!我很仔细地从头到尾察看了两遍呢。你不要小看我好不好!”凌戈大声辩解说,她不喜欢被人看扁,现在尤其是不想被他看扁。
  换作平时,有点爱“占便宜”的他肯定会顺势握住她的手或者搂搂她的肩以示安慰,但今天,坐在她身边的他很规矩,只是朝她笑笑说:
  “那就好。我现在把我复印的那几段给你看,你看能否找出什么来。”他一边说,一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复印件来摆在她面前,“其实只有三段而已。”
  凌戈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了起来。
  第一段是第34页的第二节,文章是沈碧云以第一人称写的。
  “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他跟我这个长年接受马列主义教育的中国女子在很多方面都格格不入。比如,我对数字百无禁忌,不管是“13”还是“4”,我都无所谓,我相信我的运气跟这些数字毫无关系,但是他就不同了,他在这方面几乎有怪僻。他非常喜欢双数,非常讨厌单数,他坚持认为双数更吉利。记得我们刚认识没多久后的一天晚上,他羞羞答答地问起了我的年龄,我说比他小6岁,他大大松了口气,他说他很高兴,我比他小6岁,而不是5岁,或是7岁,我很想对他说,按照中国人的习俗,男女之间相差‘6岁’是相克的,但是看他那么兴高采烈,我就只好把这句话吞回了肚子里。结婚后,他还按照6的倍数给孩子们各打了一条珍珠项链算是见面礼。我觉得他在这方面非常迂。”
  第二段是第89页的第三节。
  “我心情低落,曾宏出了事,家里乱哄哄的,公司又有一大摊子事情等着我去处理,我现在终于明白女强人的意义了,如果你连悲哀的时间都没有,那就真的成了女强人了。从公司回来,我一边忙着安慰女儿们,一边忙着跟玉芬一起整理书,那天真是诸事不顺,先是雨杉打碎了我很喜欢的一个古董花瓶,接着发现本来准备好用作捆书的绳子少了两根,剩下两捆书没办法捆,只好让玉芬跑出去再买;再后来是发现方琪半夜才回来,她那几天一直在闹情绪,我想她一定又是碰到了什么‘恋爱’方面的事,她是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但是在感情上向来都不成熟。”
  
  
  第三段是第142页的一个段落,凌戈记得周谨在书里的这个段落上面画了个五角星。不知道这五角星跟前面的划线有什么区别。
  “婚事一开始就遭到了家人的激烈反对,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不过我想,到了我这个年龄,我有权利做我想做的事,我也有权利做一些出格的事。既然大家都认为我是个女强人,那么我觉得我应该让大家看到我强的那一面。志文也许不是一个合适的丈夫,但是他的存在,让我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对我来说,与其说他是我的情人或是丈夫,倒不如说他是个顶了丈夫头衔的忘年交小朋友。他非常乐意跟我交谈,也很关心我,儿子去世后,我养成了半夜去客厅喝杯红酒的习惯,他总是劝我不要半夜喝酒,他自己也很少喝酒,在这方面他做得很好。他也很有爱心,对家里的小狗非常友善,虽然雨杉一向反对小苏,但是小狗却很喜欢他,一看见他,总是喜欢腻在他脚边撒娇。”
  
  “看完了吗?”简东平问她。
  凌戈点了点头。
  “有什么感想?”
  “苏志文肯定是个好人,因为小狗喜欢他。”凌戈其实什么也没看出来,她的脑子里现在塞满了冰淇淋带来的甜蜜感觉,哪还有思考能力,但话一说出口,她又意识到这话出自一个警察之口实在太没质量,她想补救,又一时却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来说,只好往嘴里又送了一口冰淇淋,看了他一眼。
  他笑着看她吃,问道:“小狗喜欢的人就是好人?”
  “你有什么想法你就说嘛,别卖关子了。”凌戈不喜欢他那半带嘲讽的口吻。
  “你再看一遍吧。”他还是不依不饶。
  干吗老是要考我啊。
  “那你等等。”凌戈气鼓鼓地说着把那三段文字又看了一遍,这次她看出问题了,她放下吃完的冰淇淋,指指中间的那段文字,“绳子的事,周谨向章玉芬打听过。”
  “是吗?”简东平很惊喜,随即又问道,“今天你跟章玉芬还打听到什么?”
  凌戈一五一十把自己跟章玉芬的对话跟他说了一遍。
  “想不到沈老太太那时候还想把方琪介绍给你呢。”
  “这事我完全不知道,肯定是我爸帮我挡回去了。我连我爸是沈碧云的法律顾问都不知道。”简东平心不在焉地说,凌戈知道,他现在想的是另一些事。
  他看看《淑女之家》的复印件,沉思了一会儿,说:“凌戈,我现在要弄清楚几件事。”他的声音很深沉,这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知道他要说些重要的话了。
  “什么事?”她连忙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的房间两边各是谁的房间。”
  “一边是雨杉的房间,另一边是方柔枝的房间。”
  “二楼应该有两排房间吧,你这排,除了刚刚你说的三间,还有其它房间吗?”
   “除了一个厕所就没有了。”
  “那对面那排呢?”
  “对面是沈老太太、方晓曦和方琪的房间。沈老太太和方琪的房间里都有厕所。方晓曦没有。”
  “你说你现在所住的客房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是的。”凌戈点点头。
  “那其他人的房间有没有变过呢?”
  “我只知道方柔枝住的房间原来是客房,我住的房间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方琪是什么时候换的房间?”
  “是曾宏去世后不久,这个我问过雨杉的。她说方琪嫌这个房间比妹妹的小,所以坚持要换,最后沈老太太就答应了。她们家的人好像都很计较这些。”
  简东平又想了想,问道:“楼下走廊里挂着镜子吗?”
  “镜子?”凌戈使劲摇摇头,“没有。”
  “那有没有挂着画?”
  “那是有的,她们家到处都挂着画,连厕所墙壁上都挂着四幅小油画呢。可漂亮了。”
  “楼下走廊里的那幅画挂在哪里?”简东平神情认真地盯着她看。
  她看着他的黑眼珠,心莫名其妙地颤了一下。
  “你不是也去过吗?”她小声说。
  “我只去过一次,根本没注意这些。”他瞥了她一眼,说道。
  “那幅画就挂在墙上,正对着楼梯。”
  “有镜框吗?”他急急地问道。
  “有的。”
  “你确定吗?”
  “当然喽。”凌戈想,我下楼的时候还经常用它当镜子照呢。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6

  简东平笑了笑,拿出圆珠笔在一张白纸的中央先画了一个楼梯,然后把笔交给她,“你接着来,给我把那幅画的位置画出来,还有厨房、客厅、书房、小客厅和储藏室的位置,对了,别忘了那扇窗。”
  凌戈按照记忆分别在楼梯的周围标上了,客厅、厨房和储藏室的位置。
  “这么说,如果有人去储藏室,其他人如果在客厅吃饭,是看不见的,因为中间挡了楼梯。”简东平注视着凌戈画的平面图,问道。
  “本来就看不见,饭厅在客厅的角落里,怎么可能看见?储藏室在底楼走廊的尽头,它的旁边是书房和小客厅,对面是客厅和厨房,窗子在楼梯的背后。画就挂在正对楼梯的地方。”她用手指一一指出画上标注的地方。
  “底楼走廊没有通往园子的门吗?”他问道。
  “通往园子的门在客厅里,还有就是走厨房可以到园子里去。”
  简东平看了一会儿那幅画,然后笑了起来。
  “我明白了。”他自言自语道。
  “你想到什么了?”
  “凌戈,我大致已经猜出谁是杀死苏志文的凶手了。”他说。
  “是谁?”他的话令她大吃一惊,她一时情急扯住了他的裤腿,一个劲地问道,“是谁?快说,是谁啊。”
  他低头看看她的手,她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连忙放开了他。他垂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还没确切的把握,但是我想八九不离十。现在我还需要了解一些事情,你能帮我吗?凌戈?”他诚恳地注视着她问道。
  “你说吧。”她点了点头,感觉肩上的担子很重。
  “穿着章玉芬的拖鞋走路有声音吗?”
  “有的,那是塑料底。”
  “那么,她们家谁有早起锻炼的习惯?”
  “方琪几乎每天早上上班前都在园子里练瑜伽,沈老太太起得更早一些,她一般会在园子里散会儿步,她腿不好,骨折过又有风湿病,雨杉如果来住的话,早上方琪会拉她一起做瑜伽,方琪做得好,雨杉的动作不到位,一看就知道了,还有方柔枝,她早上好像经常会跟朋友一起去跳扇子舞。”
  “她们平时都穿什么鞋?”
  “皮鞋啊。方琪和雨杉都穿皮鞋。只有章玉芬穿的是跑鞋,她觉得那样干活更方便。”凌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些。
  “可现在是夏天,她们都穿皮鞋?”
  “夏天有什么关系啊。方琪一年四季都穿丝袜和高跟鞋,因为她上班就得穿成那样,不上班的时候,她穿的也是丝袜和皮鞋,我从来没看她穿过凉鞋;雨杉呢,她穿的倒是凉鞋,但也是高跟的皮凉鞋,绑带的,很漂亮的那种。”凌戈说到这里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旧凉鞋,语气中不由地充满了羡慕。
  “那方柔枝呢?”
  “她也穿皮鞋,不过她穿的是比较普通的平底皮鞋,有的还是铺跟的,章玉芬老爱说方柔枝爱装穷装可怜,一年四季都穿一条黑长裤和一双黑皮鞋。”凌戈每次想到章玉芬对方柔枝的奚落就想笑,“其实方柔枝也不至于穿得那么差,她只是喜欢穿黑色而已。再说,冬天和夏天总不会穿得一样。”
  “裤子倒无所谓,我只关心她们穿什么鞋。”他自言自语道。
  凌戈皱皱眉头,你怎么只关心跟脚有关的东西?真是怪人!想到这里,她又觉得自己的脸开始发烫了。好在他好像并没注意到她的脸色。
  “沈老太太穿什么鞋?”
  “她穿平底的休闲鞋。不是皮鞋,好像是布做的,看上去很普通,但章玉芬告诉我,老太太的鞋都是名牌,最普通的也要800块钱一双。”
  简东平思索了一会儿,说:“好,你注意一下她们练功时穿什么鞋,想办法察看一下谁的鞋上有狗咬的印子。”
  “你想查什么?”
  “这我以后告诉你。”
  又卖关子!凌戈白了他一眼。
  “你再去打听一下楼梯下面,就是你说的原来放狗尿盆的地方,在小狗死了之后,那里存放过什么东西吗。”他停顿了一下,说,“还有,我想跟沈碧云见个面,帮我约一下。”
  虽然凌戈住在沈家的这段日子里,沈碧云一直对她和蔼可亲,但是她还是从心眼里害怕这个有气质娴雅,但又十分威严的老淑女。
  “你想跟她见面,为什么不亲自给她打电话?要是我去说,不就说明你已经回来了吗?那我就没理由再住在她家了。”凌戈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简东平怎么会想不明白。
  “就是要你去约才有趣。”他下意识地摸摸下巴,“你别管了,只要去跟她说她就会明白的。跟她约明天中午就在我这里碰头。”
  “你,你要问她什么?”她非常好奇。
  他看着她,笑笑没说话。
  “我能去吗?”她小声问道。
  “你跟她一起来吧。”他朝后一靠,手臂放在她身后的沙发上面,大方地说。
  

  凌戈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5点了,从这里乘公共汽车回沈家,得一个小时,她答应了章玉芬回去吃饭,不好意思让她们等,所以虽然心里不情愿,还是站起了身。
  “我该回去了,她们等我吃饭呢。”凌戈说,她心里很希望简东平能留她吃晚饭,但他只是朝她笑笑。
  “好。”他也站起了身。
  他竟然一点挽的意思也没有,凌戈觉得很失望。她懊恼地想,我一定是自作多情了,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我,也不是为我特意赶回来的,跟我解释BTW伴侣,也只是因为这个游戏玩腻了而已,那个橙子冰淇淋也并不代表什么,只是他闲得无聊随便做的,想到这些,她的心情比来的时候更糟糕。来的时候是愤怒,不甘心,现在则是沮丧和失望。
  “那么,再见。”她闷闷地说着,回头看了他一眼。
  她觉得原先认识的他,是幅没有颜色的白描画,她只知道他很聪明但有点刻薄,现在却突然觉得他这幅画被人上过色了,头发变黑了,皮肤变白了,眼睛变亮了,连手臂内侧的青筋也变得的清晰可见。怎么回事啊,他现在怎么变得越来越生动了呢。
  她背上包走到门口,正准备去开门,他走到她身后。她以为他要挽留她了,如果换作以前,他一定会这么做的,但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我送送你。”
  她没说话,默默换上了自己的凉鞋,凉鞋的搭扣不太好,她心情又急躁,所以试了几次才成功,她穿鞋的时候,他一直看着她,于是她再次为自己的破凉鞋感到难堪,她决定等案子破了就去逛逛打折商场,买一双新的来,虽然比不上雨杉的鞋,但至少也要比现在这双强,然而转念一想,如果被他知道她去淘便宜货,大概又要笑她了吧,想到这里,她心里又禁不住生起气来。我就是去买便宜货!你瞧不起我也没办法!我就跟你们这些白领不一样!
  她穿好鞋,气呼呼地径自向电梯走去,他关上门跟了过来。
  “你走这么快干什么?”他问道。
  “我赶时间,人家等我吃饭呢!”她头也不回地说,随后又回头冲口问道,“你的胃好点了吗?”
  这问题显然让他很窘,他看了她一眼,没回答。这下她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解释道:“我那天看你好像,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他歪头盯着她看,一眼大一眼小,样子有点凶,但凌戈知道他现在是揣摩她说这句话的意思,她连忙笑着打哈哈。
  “我随便问的,我们是普通朋友,我这是关心你嘛。”她说。
  “谢谢你的关心。”他说着走进了电梯。
  在电梯里,两人都一言不发。
  “我那不是胃痛。”走出电梯后,他忽然说。
  虽然他声音不大,但还是把她吓了一跳,她站住了。
  “那,那是什么?”她既好奇又心慌,不知道他接下去会说什么,
  “三年前,我出了点事,我的身体因此受了点影响,可能最重要的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其中的原因我不想解释。”他直视着她,平静地说。
  凌戈还是不明白,她走出几步,看见他跟在身后,忽然转身握住了他的手,这还是她跟他认识以来第一次主动握他的手,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胆子。他的手跟那天不同,干爽温暖,她有点怕他会甩开她,但他好像很乖,低着头被她一路拉到了大街上。
  “你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能告诉我吗?”她问道。
  他看着她,她正想放开她的手,反被他握住了。
   “其实身体上我跟正常人一样,只是我的心……出了点问题。”他笑着用另一只手指指自己的心脏.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6

“三年前,你有个女朋友,你的,嗯,你的事跟她有关吗?”凌戈知道简东平在三年前跟一个女模特谈过恋爱。
  他看了她一会儿才说:“我离开她后,才发现她把一种病传给我了。”
  传染病?
  “什么病?”凌戈问道,她想猜肝炎,但没说出口。
  他没说话。
  “很严重吗?你,治好了吗?”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他把目光移向别处,点了点头。
  “什么,什么病啊?”她又问。
  “你怕了吗?”他盯着她的眼睛看。
  她摇摇头,坚持不懈地问道:“到底是什么病?”
  “别问了,凌戈,我不会说的。”他笑笑放开了她的手,提醒道,“别忘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她还是有点不甘心,刚想开口,他就提高嗓门说:
  “我没办法说,也没什么好说的。”
  她不敢想是什么病让他“没办法说”,但她知道,这场病一定曾经让他非常痛苦,想想也真惨,三年过去了,竟然还没完全好。她仰头望着他,忽然觉得他好像快被黑暗吞没了,于是对他的同情顿时泛滥成灾。
   “简东平,你说错了,我们不止是普通朋友,我们还是好,朋,友。我才不怕什么传染病呢。”她看着他诚恳而温柔地说。
  他看着她,稍稍迟疑了一下,终于微笑着抱住了她。
  “嗯,好朋友。”他点点头说道。
  她第一次甘心情愿地搂住了他的腰,虽然他没肌肉,但长得很紧实,而且她觉得靠在他胸前很安全,很幸福,真想一辈子赖在他怀里。“只是我的心出了问题。”这时候她又回味了一遍这句话,觉得其中蕴含了无限的苦涩,于是她搂得他更紧了。
  “你的事我不打听了,我只希望你快点好。”她小声说。
  “我还需要点时间。”
  “多久?”
  “嗯?”
  “你到底什么时候能好?”她觉得自己问得好直接,但说也说了,收也是收不回了。
  他放开她,望着她笑,好像看穿了她的心事。
  “你笑什么?”她皱起眉头,假装生气。
  “我自己也不清楚。凌戈,所以要不我们这样好不好?”他将双手插在口袋里,像是要管住自己的手,他说,“我们先做一对预备夫妻怎么样?”
  预备夫妻?凌戈吃了一惊。什么意思?
  见她一脸困惑,他解释道:“就是在三年内,我们先做好朋友,如果三年后,你仍然是一个人,我们就在一起,你看怎么样?”
  凌戈没想到所谓的“预备夫妻”是这样的,看他说得那么顺溜,显然他有这念头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觉得很失望。三年后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他能这么说,只能说明他并不在乎她。这样想着,她的心立刻凉了下来。
  “我看没必要,我们就做一辈子的朋友好了。”虽然心里难过,但她还是很大方地说,她可从来没想过要赖上他。
  “你生气了?”他观察着她的表情。
  “没有。”
  她想转身走人,却被他拉住了手。
  “我说的是真的,你当我在开玩笑吗?”
  凌戈回头看着他,直截了当地说:“如果你喜欢我,你根本等不了三年,如果现在你都不喜欢我,三年后你就更不会喜欢我了。你既然不喜欢我,干吗要给我开这种空头支票?我什么时候说我非嫁给你不可?我什么时候说过?”她越说越气,更加觉得他就是在骗她,耍她,所以声音禁不住发起抖来,说到最后竟然哽咽起来,“我是没什么好,我也不指望这辈子有谁对我好,我本来是独身主义,我说过的,但是我现在得跟你说说清楚,如果3年后我仍旧是一个人,我也不是在等你!”
  她说完想甩开他的手,但他却拉得更紧了。
  “谁说我在给你开空头支票?难道你以为我会浪费时间跟一个我完全没兴趣的女人纠缠不清吗?”他盯着她看,看得她心里发毛,然后他的口气缓和了一些,说,“凌戈,我现在很难承诺给任何人一个未来,因为我还没作好准备。你给我点时间好吗?”
  “不给!”她生气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摇摇她的手,笑道:“不给就不给,算我白说,行了吧?我们顺其自然,好不好?”
  她不理他。
  “还生气?”
  她别过头去看也不看他,现在她一点都不同情他了,后悔自己刚刚拉他的手。
  “我们去吃石锅拌饭吧,从中午到现在我只吃了一碗方便面,肚子都饿扁了,”他拿她的手放在他的腹部,笑道,“不信你摸摸。”
  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发什么嗲啊!她回头狠狠白了他一眼,真想揍他,但想起他提到路敏男朋友时那副怕挨揍的表情,她又打不下去,只好说:
  “我答应了她们要回去……”她还没把话说完,他就吻住了她的嘴唇,她感觉脑子里好像中了颗小飞弹,一时间动弹不得,他的这个吻像蜻蜓点水,速度快得惊人,等她反应过来想推开他时,他已经放开她了,就在她昏头昏脑的时候,他附在她耳边轻声说:“现在,我不敢再做别的了,我不敢……”
  凌戈忐忑不安地走到沈碧云的房门,轻轻敲了三下,里面传来沈碧云的文雅轻柔的声音,“进来。”
  凌戈推门走了进去,在进屋前,她没忘记回头向走廊两头张望了一下,还好,没有人看见,简东平特别关照过她,跟沈碧云说话时最好避着其他人。
   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台灯,穿着镶有白色花边睡袍的沈碧云此刻正坐在幽黄的灯光下,慢悠悠地整理着照片,她看见凌戈,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凌戈?有事吗?”沈碧云问道。
  “您,在整理照片啊。”她不知道从何说起。
  沈碧云没回应她的寒暄,抬头看着她,好像在等她说下去。
  好,那就说吧。
  “简东平想约您明天中午见面。”她鼓起勇气说。
  “东平回来了?”沈碧云温和地问道。
  “是的。”
  “什么时候?”
  “今天……下午。”凌戈结结巴巴地说,她看见沈碧云的眼珠在眼眶里灵活地转了转。
  “你今晚跟他在一起吃的晚饭?”沈碧云和蔼可亲地问道。
  “嗯。”凌戈觉得不好意思,因为她打电话回来是说中学同学留她吃饭了。简东平今晚否认胃口特别好,一个人吃了一份石锅拌饭,两份韩氏煎饼不算,还吃了很多烤肉。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模样,她有点心疼,后来她才知道他早饭没吃就开始赶路了,一路上基本没停,等到了路敏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才发现冰箱里就一包方便面,勉强吃了几口就扔了,刚想下楼去买别的,她就来了,所以这一天,他是饿坏了。
  凌戈正在那里开小差,就听到沈碧云在问她:
  “你知道东平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说,您去了就知道了。”
  “这孩子!我很忙,他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去?”沈碧云笑着皱了皱眉头,隔了一会儿又问:“东平还说了什么?”
  “她还让您带好这个家的钥匙。”
  沈碧云的眼睛诙谐地眨了眨,慢慢笑开了。
  “他到底在搞什么鬼啊?好吧,我明天去见他。”她说完,又自言自语道,“也是该跟他见个面的时候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6

15.不是向兵
  
  简东平一清早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不用问,肯定是凌戈。他现在都有点后悔告诉她自己的电话24小时开机了,自从跟她说过这句话后,他就没睡好过,要不是被她的电话吵醒,就是担心她会来电话,他觉得自己现在好像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吃不好又睡不香。
  他叹了口气,接了电话。
  “什么事啊?”他迷迷糊糊地说。
  “是向兵!是向兵!”她在电话里尖叫道。
  “一大早不要咋咋呼呼好不好,向兵怎么了?”他从沙发上坐起来,抓了抓头发,拿起水杯,喝了一大口冷开水。
  “向兵被抓起来了!他承认他打死苏志文啦!”
  简东平的一大口水“呼”地一下喷出来,洒了一地。
  “什么?不会吧。你是不是搞错啦?”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他自己承认的,我才没搞错呢。”凌戈争辩道。
  “你在哪里?”
  “我现在刚走出警察局,这些都是小郑告诉我的。他人真好,我问他什么,他都告诉我。”凌戈在电话那头赞扬道。
  听到这个送话梅的娘娘腔简东平就冒火,但他不便发作,因为那太有失风度,而且是他自己跟凌戈说要守三年朋友之约的,他没资格发火,于是他忍着不高兴,冷冷地问道:“好吧,这位先生说了些什么?”
  “先生?谁啊?”凌戈糊涂地问道。
  “就是你那个小郑。”
  “干吗阴阳怪气地叫他先生,吓我一跳。呜……好冷啊。”凌戈在电话里作出发抖的声音嘲讽他。
  “你不说我挂了。”
  “跟你开开玩笑嘛!”她笑道。
  他觉得他们俩现在好像掉了个个,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保持自己的一贯作风。
  “我也是跟你开玩笑,我哪会真的挂电话。好,说吧。”他假笑着催促道。
  “林叔叔他们查到向兵的女朋友一家是被苏志文害死的。”凌戈的声音骤然变得紧张起来,“原来向兵以前有个女朋友,因为那个女孩是农村户口,向兵的父母一直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但向兵很爱那个女孩,为这事,他跟父母闹得不可开交,后来直到那个女孩未婚先孕生下了孩子,向兵的父母才松口。”
  “未婚先孕?”他已经知道后面她要说什么了。
  “后来向兵的父母约跟女孩和她的父母见面,他们当然也想见见那个孩子,于是那天晚上,向兵的女朋友吃完晚饭,就抱着孩子跟父母一起坐上了车,结果在路上遇到了车祸。”
  “奇怪,他们为什么晚上去?”
  “因为他们那里没出租车,他们乘的车是一个亲戚的,那个亲戚只有晚上才有空送他们。对了,那个女孩还是刚刚做完月子,好不容易等到向兵的父母松开了,就碰到了这样的事,真可怜。”凌戈满怀同情地说。
  “车祸是苏志文的恶作剧造成的?”
  “对啊。那天苏志文一说,向兵就知道是苏志文干的了,向兵怕弄错,还在饭桌上问起出事那条路的路名呢,苏志文说的时间和路名都吻合,他就确定是苏志文干的了。”
  “然后呢?”
  “8点左右,向兵趁接电话的时候跑到园子里去了,他说他自己那时候一直在思想斗争,他非常恨苏志文,这些年他一直在找这个罪魁祸首,而且他之前自杀其实也是因为这件事,其实如果那件事真的是苏志文干的话,我觉得他是该杀!向兵做的一点都没错!只不过他做得太笨了而已。”
  “你最后那几句话有没有对那个姓郑的说?”他提心吊胆地问。
  “还没有,你不是说跟同事不要交心吗?小郑是我的同事,我不会乱说话的。我只跟你说说。”
  他舒了一口气,心道,小戈,你终于长点心眼了。
  “很好。接着呢?”他边听电话,边走进了厕所。
  “他在那里思想斗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看见苏志文走进了储藏室,他正想翻窗进来,储藏室旁边不是有扇窗吗,他忽然看见方柔枝从楼梯旁边冒出来,他怕方柔枝看见,赶紧躲了起来。大概又过了好几分钟,他看见走廊上没人了,才从窗子外面爬进来,储藏室的门没关紧,他就开门走进去了。他说他本来以为那是个房间,没想到一进门就是往下的楼梯,他在楼梯上还差点摔跤。”凌戈忽然问道,“你在干吗呢?我怎么听到流水的声音。”
  “我放水准备洗澡。说下去,别打岔。”他正在上厕所,没好气地回答。
  “你日子过得真舒服,等路敏回来,她会发现你用掉很多水费和电费。”凌戈又嘟哝着补充了一句,“不过反正你们很熟,她不会在乎的。”
  他哈哈笑起来:“我跟她熟?我可没吃过她的番茄,你别忘了,我跟路敏是好朋友,跟你可是预备夫妻。”
  
  他哈哈笑起来:“我跟她熟?我可没吃过她的番茄,你别忘了,我跟路敏是好朋友,跟你可是预备夫妻。”
  “好了,好了,继续说案子。”她好像从鼻子里哼了一下,“他悄悄走进储藏室,苏志文看到他很惊讶,他解释说,自己是走错门了,苏志文很和气地跟他说,这里是这个家的禁地,叫他趁外面没人赶快离开,不然被别人看见就不好了,苏志文还挺有风度的,向兵一边答应着,一边拿起个花瓶朝他砸过去,苏志文说完话正好背对着他站在那个大箱子前面,箱子盖开着,他就这样倒下去了。然后向兵,向兵……你在干吗啊,怎么都是水的声音,你在听我说吗?”
  “我现在正舒服地浸泡在浴缸里,别打岔好不好,说下去。”他正在抽马桶。
  “好吧,向兵以为他死了,用苏志文的手指在箱子里写下了‘不是向兵’四个字,然后盖上箱子出去了。没想到吧,那四个字原来就是向兵自己写的。‘不是向兵’,是不是有点画蛇添足啊。”
  “如果是初犯,心慌意乱中做些蠢事也是可以理解的。他出去的时候真的没人吗?”
  “真的没人。”
  “他后来怎么出去的?还是爬窗?”
  “是的。”
  “可是我有一点搞不懂,如果是他,难道他没留下指纹或者别的痕迹吗?林叔叔应该早就查到了。怎么会现在才找他?”他边洗脸边问道。
  “嗨,你忘了他在口供里说过的话啦,他爱集邮,很多集邮迷随身都会带着一副手套和一把小钳子,因为他们看别人邮票的时候,不想把指印留在邮票上。”
  “原来向兵戴了手套。”他洗完脸回到客厅。
  “林叔叔厉害吧,把隐藏这么深的向兵都抓住了,我真佩服他,那你看今天还要不要跟沈老太太见面?”她小声问道。
  “当然要见面,凶手又不是向兵。”他轻描淡写地说着,走到冰箱前,从里面拿出一个三明治来。
  “可是……”
  “你别忘了,苏志文是被闷死的,不是被花瓶砸死的。如果他后来醒过,如果箱子没被擀面杖插住锁孔,那么他是可以出来的。真正的凶手是偷擀面杖的人,而向兵是临时想到要袭击苏志文的,他不可能想到去厨房偷擀面杖,第一,他不一定知道能在厨房里找到擀面杖,第二,我老爸说,擀面杖在5点左右就失踪了,章玉芬因此不能包饺子,而那时候,苏志文还没发表演说,向兵也还没准备杀人呢。所以,向兵不是凶手。他只是做了凶手本来想做的一件事。”他把三明治放到微波炉里,开了中火,然后继续说道,“我相信林叔叔也是这么想的,他可是只老狐狸,我怀疑他早就知道向兵的事了,他现在抓向兵只是为了迷惑凶手,另外,他也希望向兵能向他提供一些关键性的线索。”
  “他提供了吗?”
  “他当然提供了。就凭你刚刚说的话。他至少提供了三条线索。”
  “是什么啊。我怎么没看出来?”凌戈诧异地问道。
  “这个我跟碰了头再告诉你,现在说不清楚。对了,向兵是在哪里被抓的?”
  “他是昨天夜里被抓的,昨晚雨杉是一个人来的,她没提起这事,我们都不知道,后来一直到早上她才说,还让我帮忙打听一下,我到警察局来了才知道那么多事。其实,雨杉还是很关心向兵的,虽然她不一定爱他,但是我看得出来,她很关心他。”
  “我想她也是很矛盾的吧,不过我实在不太喜欢她这样的人。”他冷漠地说,微波炉叮地一声,他从里面拿出三明治来,“有个问题,当初苏志文说的故事里,车里死的是一对夫妇和一个小孩,可现在向兵交代的,那里面应该有5个人,女孩,女孩的父母,婴儿,还有一个司机,这是怎么回事?”
  “小郑说,这件事他们已经查过了,跟向兵说的一样,车里是死了5个人,司机是女孩的舅舅,那天也是喝过一点酒的。他跟坐在前座的女孩的父亲是当场死亡的,女孩和她的妈妈是送到医院以后才死的。”
  “这说明向兵没有撒谎,车祸是有的,他也因此非常仇恨那个人,他也的确想杀了那个人,但是制造车祸的人不是苏志文。因为信息不对称,这故事苏志文很有可能是听来的。”他拿着三明治来到客厅,又给自己倒了杯水。
  “啊……这么说……向兵杀错人了?”
  “他是打错人了,他没杀人。”
  凌戈在那边踌躇了一会儿又问:“苏志文说的故事有那么大的纰漏,他怎么会听不出来?怎么还会认为是苏志文干的?”
  “他一定认为苏志文是在有意隐瞒。”他喝了口水说,“好了,凌戈,这你不用怀疑,苏志文到底有没有干这事,周谨的小说里都写了,其实他是拿朋友的故事出来炫耀,这证明他说话的时候要不是非常得意,就是有别的用意。”
  “有人还会拿这种事出来炫耀,真是莫名其妙。”凌戈说。
  “把自己干的坏事告诉别人,就等于是在威胁对方,就等于是在说,喂,你看啊,我什么都干得出来,你不要以为我是软蛋好欺负。”
  “你说他在饭桌上威胁某个人?”凌戈非常诧异。
  “嗯,当然。要不,他没必要说那番话。其实这番话同时让两个人对他起了杀心,一个是向兵,一个是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其实早就想杀他了,只不过他的话让她再次下了决心。”简东平说。
  凌戈沉默良久后问道:“简东平,你为什么没当警察?”
  “因为我妈的遗嘱说让我当个知识分子。”他哈哈笑道。。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6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电脑屏幕上闪出一句话来。
  终于来了!简东平心里一阵兴奋,他很高兴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跟苏志文的前妻朱林取得了联系。刻不容缓,马上回复!
  “其实并不难找。通过档案找到了你就读的大学,通过关系找到了你的大学同学,意外发现有一位长年跟你保持联系,她就是你的好朋友小青。”简东平飞快地在手提电脑上噼啪打字,“我送了她5束玫瑰,4盒巧克力才从她那里求得你的msn号,所以别怪她泄密,是对手太厉害了。”
  朱林送了个笑脸给他。
  “找我有什么事?”她问道。
  “想打听你前夫苏志文的事。”简东平相信她的朋友小青已经事先跟她说过了。
  “想知道什么?”她问道。
  “他在前些日子被谋杀了,你知道吗?”
  “小青已经告诉我了。他跟那个女人结婚,我一直不看好。”朱林的中文打字速度很快。
  “你们离婚后还有联系吗?”简东平一边打字,一边咬他的三明治。
  “有时通电话。”
  简东平想了想才打下去。
  “苏志文以前写过诗吗?”
  那边立刻回复:“写过,他曾经自费出版过诗集。”
  “他的笔名叫什么?”
  “海风。”
  被方琪视若珍宝的诗集果然是苏志文写的。当初看周谨的小说时,简东平就曾对那首苏志文信手写就的小诗十分惊艳,相比只会写写“有色”打油诗的他来说,苏志文真的算是非常有才情的男人了。
  “你们为什么离婚?”简东平不想转弯抹角,网上聊天尽量少寒暄是他的风格,他不愿意为了说废话而多打字。
  电脑那边隔了两分钟才回复。
  “大学毕业后他一直想当诗人,我没办法跟一个脱离现实的人生活在一起。”朱林说。
  “你爱上了别人?”简东平觉得三明治的味道不怎么样,勉强咬了一口。
  一分钟后,朱林打出几句话来:“在现实面前,爱情有时候显得很薄弱。我们两人曾经很相爱,但我觉得跟他在一起,没有未来,所以我后来跟一个能帮我的男人出国了,这对他来说是个非常大的打击。”
  “他自杀过?”简东平猜测。
  “他堕落了。他经常给我打电话,报告他做的事,我知道他后来辞职了,交上了坏朋友,迷上了赌博,还喜欢跟各种女人鬼混,他变得放荡不羁,也不写诗了。起初他在电话里还对我说,只有笨蛋才写诗,诗歌就是包着糖纸的排泄物,后来就提也不提了。他完全变了。”朱林一下子打了好长一段。
  “他曾经是个很理想化的人吗?”简东平问。
  “非常有理想,有激情,一心想改变世界,想做主人翁,但自从我离开他,他就完全变了,那时候他妈妈又去世了,再没人管他,我觉得,他是崩溃了。”
  我也这么觉得,简东平心想。他还没来得及问下去,电脑屏幕上又出现一行字。
  “知道他为什么取海风这个笔名吗?因为一起去海边的时候,我曾说我很喜欢海风的感觉。”
  “他很爱你。”简东平评判道。
  那边沉默了下来。有一两分钟,电脑两边都没人打字,简东平是在想接下去该问什么,而他猜测朱林是在回味他说的这句话。
  “他出事前跟你联系过吗?”简东平打字问道。
  “没有。”
  “他结婚时给你打过电话吗?”
  “是结婚前打的,他有些……忧伤。”朱林送了一个悲伤的表情过来。
  
  “他怎么说的?”
  “我劝他好好找个女人结婚,不要胡闹,他说想了很久,发现只有妈妈才真的爱他,所以他想找个年龄大的,过安静的生活。我问他,她那么老了,而你还正值壮年,她也许无法满足你生理上的需求,你受得了吗?他说他已经对这事厌倦了,只想歇歇。他并不是为了那个女人的钱才跟她结婚的,我相信他是真的累了。我对那个女人也是这么说的。”
  简东平大吃一惊。
  “沈碧云找过你?”他急急地打字。
  “是,就在三个月前,她通过她的律师找到了我,我们通了一次电话。她也问了我关于诗集的事。我告诉她,志文没那么精明,他不会为了骗钱跟她结婚,对方竟然回答我,结婚的事,其实是我骗了他。”
  沈碧云的回答非常微妙。
  “沈还说什么?”
  “她说,结婚前她就跟苏志文私下约定了一年之期,她告诉志文结婚本来就是为了气气家里人,但是玩笑开的时间太长也会厌倦,一年就差不多了,她答应志文,只要他愿意跟她高调结婚,在婚后洁身自好,不惹出什么丑闻,她就会给他一笔钱并放他走。”
  “沈碧云找你想打听什么?”这是简东平最感兴趣的地方。
  “跟你一样,她想知道我们离婚的理由,也许她认为前妻会说得比较客观。我告诉她,志文是个非常感性的人,有时候有点娇气,有点不负责任,但他并不是坏人。”
  “她相信你说的话吗?”简东平问道。
  “不知道,她很客气,是个有风度的女人。”
  简东平想了一想,又换了一个问题。
  “苏志文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是在什么时候?”
  “4个多月前。”
  “他跟你说了什么?”
  “他情绪很激动,说他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记得他写的诗,说那个人还是用很深的感情在保护那本旧诗集,他说听别人念他的诗,他忽然想到了大学时候的自己,想到了很多过去的事,他说很想去死。”朱林传来一个流泪的表情,“他打电话的时候哭了,我也很难过。他已经很久没哭了。他说喜欢他诗歌的是个非常可怜的女子,一直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他想帮帮她。他还说,为她死也愿意。”
  简东平的眼前出现一个男人摇摇晃晃在雨中快步疾走,一边把行李箱丢在垃圾桶里的情景,他终于明白那天苏志文为什么会如此情绪失控了。他很想回到过去,但是明白已经回不去了。
  “他打算怎么帮她?”简东平很快把自己从想想中拉了回来,打字问道。
  “他在我的户口下面有一笔钱,那是当初把房子卖了留下的房款和一笔我老公给他的补偿金,大概总共有80万,他当初不要,但我知道他日子不好过,所以我对他说,我替你存着,什么时候你安定下来准备结婚了,就跟我说,我转给你。4个月前,他打电话给我提起了这笔钱,他问我,是否可以在明年年初把这笔钱转给那个女孩。他说他在那个家不会久呆,到时候他会给她一把红箱子的钥匙。”
  “红箱子,那是什么?”简东平记起了周谨说的那把钥匙。
  “离婚后,他把一些他的东西装在一个红箱子里,放在我舅舅家。也许你不信,我家里人一直都很喜欢他,至今如此,他们并不知道他干过什么。他给那个女孩的应该就是红箱子的钥匙。他告诉我,是让我跟舅舅打声招呼,他可能会让那个女孩去拿那个红箱子。”
  “红箱子里有什么?”
  “这我不清楚。”
  “他有没有说,为什么是明年年初把钱转给她?”
  “他说不希望那个女孩把这笔钱跟他联系在一起,他不想让那个女孩知道他就是海风,因为那个女孩很瞧不起他,他想在那个女孩心中永远保留海风那个美好的形象。他让我扮作海风的朋友,到时候在报纸上搞一个海风诗歌填空这样的有奖小游戏,他相信那个女孩会出现,他让我到时候把这钱作为奖金理所当然地给她,他希望那个女孩拿钱拿得心安理得。”
  朱林打了一会儿字,又补充道:“他知道她永远都看不起他。”
  简东平聊到这里,心里微微泛起一层忧伤。4个月前,苏志文已经作好准备了。
  “那你同意了吗?”他问道。
  “他求我。我同意了。我还问他,今后打算怎么办?他说他离开的时候,沈会给他一笔钱,他打算开个小店过平静的生活。”
  又安静了几分钟。
  “他曾经制造过一起车祸,这事他跟你说起过吗?”简东平问道。
  “那是他朋友干的。”朱林接着打出一行大号的粗边红字。“志文不是坏人!!!!!”
  简东平觉得那最后5个感叹号蕴含了这位前妻对苏志文难以言表的感情。也许在她眼里,他永远只是个爱写诗的毛头小伙子,也许她觉得,他后来的堕落,她要负一大半的责任,也许她还有那么一点点后悔,因为其实到现她还爱着他。
  于是他又想起了周谨小说中的几句话:
  “他很喜欢把朋友的事安在自己头上。他的朋友,一个在我看来非常粗鲁残忍的男人,曾经故意搬掉路边的指示牌,造成一场车祸,他告诉我,死的人当中还有一个小孩,我搂着他的脖子,叫他不要跟那个人来往,但是他却说,他离不开这个人了,因为在‘江湖上混’,就要有这样的狠劲才行,他狠不下心来,就得有个耍狠的朋友才行。”
  
  还有一段是描写她跟他和好的场景。
  “对不起,他说着跪到我面前,双手抱着我的腰,把头埋在我肚子里,我本来想狠狠打他的,但是却打不下去。我千辛万苦地找他,本来是想找他算账的,看他把我害成这个样子,但是等见了面我才发现,原来我一直都不是恨他,我是因为爱他爱得发狂才会走了那么多路的。那天我除了抚摸他的头发,亲吻他的脖子,再也没能干任何事。现在回头想想,我这一路走来真是不折不扣的荒谬旅程啊。”
  凌戈没想到沈老太太挽着她的手,结果上的是简律师的车。看见简东平的老爸,凌戈一阵心慌,简东平可没说让他老爸也去啊,简律师的出席会不会搅了他的局啊。她心慌意乱地坐在后座,犹豫是不是该问问车里的两位长辈,到底几个人去赴约。她很怕会给简东平留下一个办事不力的印象。
  车行几分钟后,她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简伯伯,你送完我们,你去哪儿啊?”她问道。
  “哈,我当然是跟你们一起去,怎么?不欢迎?”简其明笑道。
  “不,不是不欢迎,可,可简东平说,他只想跟沈老太太说,说话……”凌戈很担心自己的这番话得罪一向对她很好的简律师,所以说话磕磕巴巴,但话一出口,她还是觉得听上去很得罪人,明显有赶人的意思。
  没想到,她一说完,简律师和沈碧云一起笑了起来。
  “恭喜你啊,其明,看来小戈对你家东平是很忠心的。”沈碧云说。
  “我早知道小戈是个好姑娘。”简律师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后视镜里的凌戈道,“我说小戈,你不要怕他,哪能什么都听他的。”
  凌戈低头不响了,她准备给简东平发个短信,让他知道这个重大变故。没想到,刚拿出手机,他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在路上了吗?”他问道。
  “嗯,你爸爸开的车。”她说。
  简东平在电话那头笑起来。
  “我早知道他要来,你对他说,我给他连乌龙茶都准备好了。”
  “你这话自己跟他说。”凌戈小声说。
  “你们多久能到,还早的话,我先去吃午饭了。”他像要挂电话。
  “怎么这么晚吃啊,你的胃受得了吗?”
  “你少提我的胃好不好?”他不满地嘀咕了一句。
  她笑起来。
  “我们就快到了,你别出去了,我下车的时候给你带点上来吧。”
  “好,大楼对面就有卖盒饭的,我不要吃肉,给我来点鱼啊虾的,钱我等会儿给你。”
  “谁跟你算钱啦。”凌戈觉得他太见外了。
  “我是怕你超支。”
  “一个盒饭我还请得起。我没那么小气。”凌戈说完便按断了电话,这时候她发现沈碧云在朝她笑,她这才意识到刚刚自己的声音有点响,不禁不好意思地别过头去。
  “其明,看到小戈,我就想到了我们年轻的时候,年轻真好啊。”沈碧云用细细的手臂撑在车窗边,感慨地说。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6

简东平一点都不惊讶父亲会跟沈碧云同行,只是没想到,正当他准备风度翩翩地跟两位长辈打招呼的时候,父亲简律师却用他那肥胖的大手提着他的领子把他当个小屁孩似的拎到了房间的角落里。
  “James,你究竟在搞什么鬼?”简律师凑近他的脸,凶巴巴地问道。
  “简律师,你先放开我好不好?”凌戈和沈碧云都在旁边看着,这真让他尴尬万分。
  “你为什么要找沈碧云聊天?你在打什么鬼主意?难道你认为她就是凶手?”简律师并没有松开手,他粗声粗气地问道。
  “我,我只不过想,想跟她讨论,讨论……”他觉得喘不过气来,老爸身上的烟味和香水味实在太大。
  “讨论什么,作为她的律师,我有必要先了解一下。”简律师依然不依不饶。
  “爸爸,爸爸,你,你松手好不好?”他他觉得父亲的身躯就像坦克车一样向他压来,他由不得地像小时候那样求起饶来,
  简律师终于松开了手,重获空气的他长舒了一口气,整了整衣服。
  “快说,别磨蹭。”
  “我已经说了,我只是跟她讨论讨论,你有必要那么紧张吗?”他横了父亲一眼,痛恨他在凌戈面前让自己丢面子。
  “我可以告诉你,凶手绝不可能是沈碧云,我了解她,她贪恋人生,现实得要命,像她这种女人不会为了任何事,轻易破坏自己的好日子。”
  “既然你对她那么有信心,还着什么急?”他气呼呼地瞪了父亲一眼,正好用眼角瞥见凌戈在那里捂着嘴偷笑,心里就更气,禁不住抱怨,“你动作也太猛了,我都快透不过气来了,你可只有我一个儿子。”
  “你也只有我一个老爸!小心点,我不想因为你跟沈碧云闹僵,她既是我的老朋友,更是我的老客户。我就用给她打官司的钱,供你上完了中学。”简律师用肥厚的手拍了拍他的脖子,他觉得那分量就像是两块大牛排被砰地两声扔在磅秤上,只听见自己的心脏随之抖了两抖。
  “明白了。”他说着,迅速摆脱老爸的控制,向沈碧云和凌戈走去。
  “父子俩谈完了?”沈碧云微笑地问道。
  “老爸企图收买我,不过,我可不吃他这套,”他朝沈碧云笑了笑,“请坐。”他请沈碧云坐到长形餐桌的一边,又对凌戈说,“凌戈,你跟我坐一起。”
  “好的。”凌戈很快在他旁边坐好。
  最后一个落座的简律师,他跟沈碧云坐在一头。
  “好吧,我们来听听你到底要说什么。介意我抽烟吗?碧云?”简其明问身边的沈碧云。
  “随便你吧,我知道你现在很需要抽烟。”沈碧云看上去很轻松。
  “这小子一辈子都让他爸操心。”简其明说完这句,目光朝简东平扫去,“开始吧。”
  “那我就说了,首先我觉得最奇怪的是,小戈怎么能有机会住进沈家。”
  “是雨杉请我去的。因为我……。”凌戈插嘴道,简东平握住她的手,温柔地打断了她的话。
  “小戈,听我说下去。”他道。凌戈瞄了他一眼,不说话了。
  “当然,小戈家里凑巧电视机爆炸了,她又凑巧给曾雨杉打了个电话,雨杉出于同情请小戈来家里住,一切都好像顺理成章,但我相信,要把一个人领进家住下来,雨杉一个人是拿不了主意的,更何况,我爸知道小戈是警察,虽然小戈正在停职,但我跟小戈在调查这件事老爸是知道的,是吧老爸?”简东平回头问父亲。
  “我不知道你在调查,不过我看你对这事好像很感兴趣,老是问东问西的。”简其明说。
  “沈阿姨,你也是嫌犯之一,我没说错吧。”简东平又问沈碧云。
  沈碧云点了点头。
  “是的。丈夫被杀,第一个被怀疑的通常都是妻子。”她说。
  “所以我不明白,我老爸这么维护沈家,怎么会在这种敏感时期允许小戈住进去。我相信他早已经把小戈的真实身份告诉你了,沈阿姨。”简东平看看沈碧云,又看看父亲,看到两人都没有否认的意思,他又说了下去,“所以,我认为你们两个是商量好的,之所以让小戈住进来,目的就是想看看小戈能调查出什么来。你们知道小戈的背后是我。”
  “你这小子倒是永远自我感觉良好。”简律师笑了笑。
  沈碧云看看简律师,笑着说:
  “其明,我看我们还是实话实说吧。”
  简律师深沉地点了点头说:“好吧”。随后他把目光对准简东平。
  “没错,当时雨杉说要让小戈住进去,碧云第一时间就打电话给我了,我直截了当地告诉她小戈是警察,我对她说,我认为很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电视机爆炸(看见凌戈要反驳,简东平用目光阻止了她),整件事是东平这小子在背后捣鬼,他想派小戈进沈家调查。”
  “那可是冤枉我了,这事完全是小戈自己做的,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简东平说。
  “简伯伯,这不是简东平让我做的,我跟雨杉联系是想问问她,慈善机构对我这种情况有没有资助,她让我等等,后来就邀请我去家里住了。”凌戈好像觉得挺委屈的,“我怎么会编出电视机爆炸这样的谎话呢?简伯伯。”
  “不管你们小两口是怎么安排的,我跟碧云商量下来决定让小戈住进来。”简其明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沈阿姨心里一直有两个疑团,她想弄清楚多年前雨杉爸爸的死因以及几个月前是谁想谋害她。我没说错吧?”
  沈碧云的眼睛一亮。
  “你猜对了,东平。这两件事一直让我很困扰。但我先生是1998年去世的,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对自己的怀疑没把握,我不确定自己是否在瞎猜,至于几个月前的事,我更不想明目张胆地把怀疑摊在桌上,因为那会引起很多猜疑和矛盾。东平,虽然我跟你已经有多年不见了,但我对你还是有些了解的,我知道你很喜欢猜谜题。当时雨杉想请小戈住进来,我们的确认为那是你的计谋,所以商量了一下决定看看你们会怎么做。没想到这还是小戈自己的主意,小戈,你当时是怎么想的?是想来暗中调查小苏的案子吗?”沈碧云注视着凌戈温和地问道。
  “是,是的,对不起。”凌戈觉得惭愧,自己撒了谎。
  “有眉目了吗?”沈碧云问道。
  “有了。”简东平代替凌戈回答。
  “我听说向兵已经被抓了。”简律师插嘴道。
  “他不是凶手,凶手另有其人。”简东平简短地说。
  “噢?”沈碧云睁大了眼睛,随即正色问道,“东平,你今天想跟我说什么?”
  “我想先告诉你一些事,也想了解一些事。”
  “你想告诉我什么?”
  “首先我想告诉你,你先生曾宏是被人谋杀的。”他看见沈碧云正专注地看着自己,便说下去,“方法很简单,是用你捆书的绳子绑在楼梯上将他绊倒。”
  “绳子?”简律师皱起了眉头。
  “你自己在《淑女之家》这本书里写的,在曾宏出事的第二天,你发现捆书用的绳子少了两根,你因此只能叫章玉芬出去买绳子。”简东平一边说,一边把《淑女之家》的章节翻给她看。
  沈碧云仔细看了一遍那段,说:“我一直怀疑是有人在背后推了他一把,倒没想到是用绳子。”
  简东平觉得沈碧云的神色有些紧张,他继续说了下去。
  “凶手是这么做的,她先用录音机录好了电话铃声,把录音机放在客厅里,录音的前半段应该是空带,她趁这段放空带的时间在楼梯上绑好绳子,然后偷偷溜到一边,等电话铃引起了曾宏的注意,看到曾宏被绊倒后,她就解开绳子离开了,同时拿走了录音机。然后她在公用电话亭打了个电话进来。这样整个事件他一个人就能顺利完成。曾宏之所以没有在房间里听电话,是因为房间里的电话没在响,他听到的铃声来自客厅,他觉得奇怪,所以下楼去看看,凶手没有站在曾宏背后袭击,是因为站在背后容易被发现,这个家里到处挂着带镜框的画,曾宏很容易通过画框的反射看到身后有人,除非是一个极其有自信的凶手,他相信自己即使被发现也能达到目的,但是凶手没这信心,这说明凶手了解自己在体能上跟曾宏存在悬殊的差距,所以凶手很可能是个女人。她知道你那天不会在家,了解你家的环境,也了解曾宏的状态,她知道他那段时间喝酒上瘾。”
  “你是说,她是家里的人?”沈碧云的声音干巴巴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是的。”简东平停顿了一下问道,“可以告诉我,那天晚上章玉芬在哪里吗?”
  沈碧云回头看了一眼身边的简律师,后者以安慰的口气说:
  “碧云,你不是一直想知道真相吗?不如今天把你的疑虑和想法都说出来吧,都这么多年了,也是该说一说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7

可是……”
  “总该有个了结,别拖了。”简律师劝道。
  沈碧云想了一想,最后似乎下了决心。
  “好吧,那天她有亲戚来看她,我放了她大假,我走了之后,她应该就走了,但是当然,我没看见她走。”
  “她跟曾宏关系如何?”
  “她不喜欢曾宏,因为自从儿子死后,曾宏对方琪不太好。”沈碧云谨慎地说。
  简东平明白,沈碧云嘴里的“不太好”,其实就是“非常坏”的意思。也就是说有可能儿子死后,曾宏报复性地虐待方琪。简东平在心里为方琪感到难过,但他明白现在不是深究这个家庭阴暗内幕的时候,他接着问了下去:
  “那么方柔枝呢?”
  “她那时候不跟我们住在一起。但是……”沈碧云停顿了一下,“我后来记起来,她每个前一天曾经打电话来,说那天晚上来吃饭,我忘了通知她我们出去了,但后来她说她没有来,因为老公不让她出来。当然,这只是她自己的说法。”
  “她那时候已经结婚了?”
  “是啊,她结婚早,老公好像是同厂的工人,人品不好,她经常来我这里诉苦,说她老公好赌,骗她的钱。”沈碧云的口气变得冷漠起来,“当然我也经常接济她。“
  “她有家里的钥匙吗?”
  “她,有一次她老公打她,她逃来避难,我后来给她准备了一个房间。”
  “那么方琪那天晚上在哪里?”
  沈碧云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安,但她还是开了口:
   “我带她和雨杉去朋友家玩了”沈碧云稍稍犹豫了一下,“但我整夜都在搓麻将,没注意两个孩子在干什么,后来,(她轻轻叹了口气)我听雨杉说,她们两个晚上因为一件小事吵了一架,方琪一个人出去直到凌晨才回来。”沈碧云好像感到头痛,她手撑着脑袋,眉头紧锁。
  简东平终于知道她的烦恼所在,也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多年,没有把自己的疑惑说出来的原因了。他笑了笑说:
  “沈阿姨,我现在来告诉你凶手的名字。”他快速在白纸上写下了一个名字,推到沈碧云的面前。
  沈碧云、简律师和凌戈同时凑近来看,三个人的表情各不相同,简律师是得意,沈碧云是疑惑,凌戈是惊讶。
  “我说什么来着?碧云,你输了吧。”简律师得意地朝沈碧云笑,随后略带几分欣赏,和蔼可亲地问他,“儿子,我早猜出是她,但我没找到证据,你有什么证据?”
  “我也没有,那是98年的事了,要找到当时的证据实在太难了。但因为这件案子跟后面的案子息息相关,所以倒推下来她最有可能。”
  “后面的案子,你指的苏志文的案子?”简律师问道。
  “应该先是沈阿姨摔跤的案子,这应该也是一件案子,谋杀未遂案。”简东平盯着沈碧云看,“请问沈阿姨给苏志文的前妻打电话,是不是因为怀疑谋害你的人是苏志文?”
  沈碧云惊讶地望着他,嘴角慢慢浮起微笑。
  “想不到,你连这个都调查到了。”她喝了一口茶说道,“我摔倒后曾经跟你爸爸讨论过这件事,我们都很怀疑他,所以我们想办法找到了他的前妻。我知道他们彼此之间一直有联系,我想听听她怎么看志文这个人的。跟她谈过后,我觉得她是个理智的女人,虽然对他还是旧情难忘,但还不至于跟他合谋干什么蠢事,因为她自己在美国有很好的职业,非常稳定的家庭,还有两个孩子,我不相信她会为了志文抛弃这一切。她还告诉我,志文自己有钱,他有一笔钱存在她的户头上。”
  “而且,他还写诗。出版过诗集,那时候他的笔名叫海风。方琪因为这本诗集还曾经跟他发生过激烈的冲突。”简东平紧接着她的话头说了下去。
  “小戈,你这小情报员干得不错啊。”简律师笑着嘲讽道。
  凌戈被他说得不好意思了,简东平忙说:“小戈本来就很棒。”
  凌个红着脸,尴尬地朝他笑了笑。
  沈碧云平静地说:“我看那天志文的反应,就怀疑是他写的了。因为我也看过他写的东西,还曾经让他给我的旗袍系列配过文字,他写得非常好,比公司搞文案的小姑娘写得有感觉多了,所以要说他以前出过诗集,我一点都不怀疑。”沈碧云从包里拿出几张照片递给简东平,“你看,这就是他当初写的文案稿。”
  简东平拿起照片,第一张是一个瘦弱的女模特穿着件白底小兰碎花的旗袍站在窗边沉思,照片后面是几行小字:“一朵小花开在山间,不够美不够香,只有一点点寂寞和哀伤。”
  的确优美自然,颇有回味。
  “我想冒昧地问一句,沈阿姨,你当初为什么要跟他结婚?”简东平很谨慎地问道,他看见父亲在朝他瞪眼睛,“不会是因为他的文采吧。”
  沈碧云爽朗地笑了。
  “东平,跟他结婚的理由实在太多,首先,他是个非常有吸引力的年轻男人,我觉得以我的年龄能跟他结婚是一种荣幸,其次,我想告诉我的家里人,忽视亲情的代价就是,我随时可以找到一个人来继承我全部财产,而且,这个人还相当的年轻,第三,跟他结婚是一条爆炸新闻,这让公司的知名度大大提高,我等于是做了一次大广告。对我来说,这个婚结得真好。”沈碧云灰色的眸子跳动着嘲弄的光。
  简东平觉得这三个理由充分体现了沈碧云的个性,精明务实、为所欲为,喜欢把别人玩在股掌之间。他相信这样的沈碧云在活着的时候是不会给女儿们多少钱供她们挥霍的,因为她很明白金钱是她能控制她们最好的手段。苏志文也许正是因为知道了这点,才想把自己的80万馈赠给方琪,他希望她能早日脱离母亲的控制真正独立。
  如果方琪知道苏志文就是海风,还给她留下了这么多钱,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他的思绪飘得很远,却猛然被简律师的话拉回了现实。
  “你说把碧云推下楼的就是你刚刚说的那个人?”简律师一边吸烟,一边问道。
  “是的。”简东平确定无疑地回答,“我怀疑第一次用绳子绊倒曾宏,凶手当时并没有想到要杀死他,大概只是想整整他或者让沈阿姨难受,因为谁也无法保证,曾宏摔下来真的会摔死,但是当曾宏真的死了,她发现这是个好方法,所以第二次干这件事的时候,她的目的是为了谋杀沈阿姨。”说到这儿,他转向沈碧云,“您是被小狗玻璃的玩具绊倒的吧。”
  沈碧云微微蹙眉,点了点头,“大家都说是玻璃干的,当然这是最好的解释,但我不这么认为,那个玩具太大,它咬不住,所以向来不喜欢,一直把丢在自己的窝里,……我不知道怎么说,我觉得,不是它。”
  “我想也不是。”简东平喝了一口茶。“沈阿姨,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沈碧云充满兴趣地注视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快点说吧。”简律师催促道。
  “储藏室里应该有个钟,它是不是快了?”简东平问道。
  沈碧云哈哈大笑。
  “你这孩子真聪明,你怎么会知道?”她笑着回头看看简其明,“这还是你老爸给我出的主意呢。”
  “碧云想测试有谁进过储藏室,我建议她把储藏室的钟拨快20分钟,去过储藏室的人总会在时间上出点纰漏,不管他们是否知道那个钟快了,都会露出破绽。”简其明斜睨了儿子一眼。“你是怎么知道的这点的?”
  “我排了个时间表,发现凶手犯了一个错误。我猜凶手是在储藏室看过钟后才会犯这样的错误,很高兴我猜对了。”简东平得意地说,这时候,他发现凌戈朝他投来敬佩的目光,他觉得心里暖洋洋的,情不自禁地朝她身上靠了靠。
  “我还是不明白?她犯了什么错误?”沈碧云疑惑地问道。
  简东平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问:“能告诉我5月7日下午您在哪里吗?”
  “她跟我在一起,”简律师道,“我们去会见她的一个客户和老朋友。那天的雨可真大。”
  “我记得那场雨,我就是那天回来的,我还记得那阵子天气不好,接下来的几天都在下雨。”简东平接着问沈碧云,“那么其他人在哪里您知道吗?”
  “老实说,我不太清楚,我差不多是三点半出门的,方柔枝跟我一起离开的家,她要去朋友家串门,她们好像有个聚会什么的,那时候方琪在家理帐,雨杉我不知道她去哪里了,大概是跟那个向兵一起出去了吧,晓曦也不在,可能去同学家玩了。我没注意。”
  “您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是找方琪的是吗?”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7

可是……”
  “总该有个了结,别拖了。”简律师劝道。
  沈碧云想了一想,最后似乎下了决心。
  “好吧,那天她有亲戚来看她,我放了她大假,我走了之后,她应该就走了,但是当然,我没看见她走。”
  “她跟曾宏关系如何?”
  “她不喜欢曾宏,因为自从儿子死后,曾宏对方琪不太好。”沈碧云谨慎地说。
  简东平明白,沈碧云嘴里的“不太好”,其实就是“非常坏”的意思。也就是说有可能儿子死后,曾宏报复性地虐待方琪。简东平在心里为方琪感到难过,但他明白现在不是深究这个家庭阴暗内幕的时候,他接着问了下去:
  “那么方柔枝呢?”
  “她那时候不跟我们住在一起。但是……”沈碧云停顿了一下,“我后来记起来,她每个前一天曾经打电话来,说那天晚上来吃饭,我忘了通知她我们出去了,但后来她说她没有来,因为老公不让她出来。当然,这只是她自己的说法。”
  “她那时候已经结婚了?”
  “是啊,她结婚早,老公好像是同厂的工人,人品不好,她经常来我这里诉苦,说她老公好赌,骗她的钱。”沈碧云的口气变得冷漠起来,“当然我也经常接济她。“
  “她有家里的钥匙吗?”
  “她,有一次她老公打她,她逃来避难,我后来给她准备了一个房间。”
  “那么方琪那天晚上在哪里?”
  沈碧云的脸上掠过一丝不安,但她还是开了口:
   “我带她和雨杉去朋友家玩了”沈碧云稍稍犹豫了一下,“但我整夜都在搓麻将,没注意两个孩子在干什么,后来,(她轻轻叹了口气)我听雨杉说,她们两个晚上因为一件小事吵了一架,方琪一个人出去直到凌晨才回来。”沈碧云好像感到头痛,她手撑着脑袋,眉头紧锁。
  简东平终于知道她的烦恼所在,也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多年,没有把自己的疑惑说出来的原因了。他笑了笑说:
  “沈阿姨,我现在来告诉你凶手的名字。”他快速在白纸上写下了一个名字,推到沈碧云的面前。
  沈碧云、简律师和凌戈同时凑近来看,三个人的表情各不相同,简律师是得意,沈碧云是疑惑,凌戈是惊讶。
  “我说什么来着?碧云,你输了吧。”简律师得意地朝沈碧云笑,随后略带几分欣赏,和蔼可亲地问他,“儿子,我早猜出是她,但我没找到证据,你有什么证据?”
  “我也没有,那是98年的事了,要找到当时的证据实在太难了。但因为这件案子跟后面的案子息息相关,所以倒推下来她最有可能。”
  “后面的案子,你指的苏志文的案子?”简律师问道。
  “应该先是沈阿姨摔跤的案子,这应该也是一件案子,谋杀未遂案。”简东平盯着沈碧云看,“请问沈阿姨给苏志文的前妻打电话,是不是因为怀疑谋害你的人是苏志文?”
  沈碧云惊讶地望着他,嘴角慢慢浮起微笑。
  “想不到,你连这个都调查到了。”她喝了一口茶说道,“我摔倒后曾经跟你爸爸讨论过这件事,我们都很怀疑他,所以我们想办法找到了他的前妻。我知道他们彼此之间一直有联系,我想听听她怎么看志文这个人的。跟她谈过后,我觉得她是个理智的女人,虽然对他还是旧情难忘,但还不至于跟他合谋干什么蠢事,因为她自己在美国有很好的职业,非常稳定的家庭,还有两个孩子,我不相信她会为了志文抛弃这一切。她还告诉我,志文自己有钱,他有一笔钱存在她的户头上。”
  “而且,他还写诗。出版过诗集,那时候他的笔名叫海风。方琪因为这本诗集还曾经跟他发生过激烈的冲突。”简东平紧接着她的话头说了下去。
  “小戈,你这小情报员干得不错啊。”简律师笑着嘲讽道。
  凌戈被他说得不好意思了,简东平忙说:“小戈本来就很棒。”
  凌个红着脸,尴尬地朝他笑了笑。
  沈碧云平静地说:“我看那天志文的反应,就怀疑是他写的了。因为我也看过他写的东西,还曾经让他给我的旗袍系列配过文字,他写得非常好,比公司搞文案的小姑娘写得有感觉多了,所以要说他以前出过诗集,我一点都不怀疑。”沈碧云从包里拿出几张照片递给简东平,“你看,这就是他当初写的文案稿。”
  简东平拿起照片,第一张是一个瘦弱的女模特穿着件白底小兰碎花的旗袍站在窗边沉思,照片后面是几行小字:“一朵小花开在山间,不够美不够香,只有一点点寂寞和哀伤。”
  的确优美自然,颇有回味。
  “我想冒昧地问一句,沈阿姨,你当初为什么要跟他结婚?”简东平很谨慎地问道,他看见父亲在朝他瞪眼睛,“不会是因为他的文采吧。”
  沈碧云爽朗地笑了。
  “东平,跟他结婚的理由实在太多,首先,他是个非常有吸引力的年轻男人,我觉得以我的年龄能跟他结婚是一种荣幸,其次,我想告诉我的家里人,忽视亲情的代价就是,我随时可以找到一个人来继承我全部财产,而且,这个人还相当的年轻,第三,跟他结婚是一条爆炸新闻,这让公司的知名度大大提高,我等于是做了一次大广告。对我来说,这个婚结得真好。”沈碧云灰色的眸子跳动着嘲弄的光。
  简东平觉得这三个理由充分体现了沈碧云的个性,精明务实、为所欲为,喜欢把别人玩在股掌之间。他相信这样的沈碧云在活着的时候是不会给女儿们多少钱供她们挥霍的,因为她很明白金钱是她能控制她们最好的手段。苏志文也许正是因为知道了这点,才想把自己的80万馈赠给方琪,他希望她能早日脱离母亲的控制真正独立。
  如果方琪知道苏志文就是海风,还给她留下了这么多钱,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他的思绪飘得很远,却猛然被简律师的话拉回了现实。
  “你说把碧云推下楼的就是你刚刚说的那个人?”简律师一边吸烟,一边问道。
  “是的。”简东平确定无疑地回答,“我怀疑第一次用绳子绊倒曾宏,凶手当时并没有想到要杀死他,大概只是想整整他或者让沈阿姨难受,因为谁也无法保证,曾宏摔下来真的会摔死,但是当曾宏真的死了,她发现这是个好方法,所以第二次干这件事的时候,她的目的是为了谋杀沈阿姨。”说到这儿,他转向沈碧云,“您是被小狗玻璃的玩具绊倒的吧。”
  沈碧云微微蹙眉,点了点头,“大家都说是玻璃干的,当然这是最好的解释,但我不这么认为,那个玩具太大,它咬不住,所以向来不喜欢,一直把丢在自己的窝里,……我不知道怎么说,我觉得,不是它。”
  “我想也不是。”简东平喝了一口茶。“沈阿姨,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沈碧云充满兴趣地注视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快点说吧。”简律师催促道。
  “储藏室里应该有个钟,它是不是快了?”简东平问道。
  沈碧云哈哈大笑。
  “你这孩子真聪明,你怎么会知道?”她笑着回头看看简其明,“这还是你老爸给我出的主意呢。”
  “碧云想测试有谁进过储藏室,我建议她把储藏室的钟拨快20分钟,去过储藏室的人总会在时间上出点纰漏,不管他们是否知道那个钟快了,都会露出破绽。”简其明斜睨了儿子一眼。“你是怎么知道的这点的?”
  “我排了个时间表,发现凶手犯了一个错误。我猜凶手是在储藏室看过钟后才会犯这样的错误,很高兴我猜对了。”简东平得意地说,这时候,他发现凌戈朝他投来敬佩的目光,他觉得心里暖洋洋的,情不自禁地朝她身上靠了靠。
  “我还是不明白?她犯了什么错误?”沈碧云疑惑地问道。
  简东平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问:“能告诉我5月7日下午您在哪里吗?”
  “她跟我在一起,”简律师道,“我们去会见她的一个客户和老朋友。那天的雨可真大。”
  “我记得那场雨,我就是那天回来的,我还记得那阵子天气不好,接下来的几天都在下雨。”简东平接着问沈碧云,“那么其他人在哪里您知道吗?”
  “老实说,我不太清楚,我差不多是三点半出门的,方柔枝跟我一起离开的家,她要去朋友家串门,她们好像有个聚会什么的,那时候方琪在家理帐,雨杉我不知道她去哪里了,大概是跟那个向兵一起出去了吧,晓曦也不在,可能去同学家玩了。我没注意。”
  “您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是找方琪的是吗?”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7

“对,在临走前。”沈碧云回答,又问道,“上次小戈说,有个女孩失踪了,她最后曾经给志文打过电话?”
  简东平笑了笑说:“您家里曾经请过一个会唱歌的临时保姆吧。”
  “你说打电话的女孩是她?”沈碧云好像并不惊讶,只是眉毛向上轻轻一挑,说,“那个女孩好像叫什么丽丽,歌唱得很动听,很难得的是她会唱很多老歌。”
  “她就是我说的那个专栏撰稿人周谨,现在失踪了。”
  “她认识志文吗?她在我家只呆了一个星期,因为时间太短,我没去调查她的背景。至少在表面上看,志文跟她好像并不认识。”
  “他们有过一段过去。”简东平说。
  “是吗……”沈碧云叹了口气,转动了一下身子,说道,“其实,你爸爸后来查过她跟志文通的那个最后的电话,因为只持续了1分钟不到,所以我开始以为只是打错了。但是后来才发现不对,7号那天志文已经死了,所以不会是他接的电话。”
  “是凶手接的电话,凶手杀死苏志文后,拿走了他的手机。”简东平本来想说下去,想了一想后,决定还是先等一等。
  “啊,我现在很想知道这个人究竟是犯了什么错误。”沈碧云好奇地叹息道。
  “我想等确定之后再说。沈阿姨,能再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就问吧,东平,只要我知道,我都会一五一十地告诉你。”
  “你们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你是几点钟下楼来拿热敷袋的?”
  “可能是9点20分左右,具体的时间不太清楚,但因为我赶着看9点半的一档电视节目,等我回到楼上的时候发现还差八、九分钟。”
  “你有没有看到方柔枝从客厅外面进来,跟方琪说黑影的事?”
  “我看见了,但是她向来喜欢大惊小怪,所以我对她说的事一点没兴趣。”
  “接着呢?您接着就上楼了?”简东平问道。
  “我回头到厨房跟玉芬说了几句话,我告诉她我明天早饭想喝玉米粥。”
  “那章玉芬跟你说话的时候她在干什么?”
  “她在抱怨方柔枝,她跟方柔枝一直合不来,她说方柔枝喝了牛奶,也不把牛奶杯洗了,我让她顺手洗了算了。”沈碧云很疑惑地看着他,不知道他究竟想了解什么。
  简东平点了点头,说:“好的,我知道了。”过了一会儿,他又问:“您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你说。”
  “你应该有这个家里每个房间的钥匙吧。”简东平问道,他相信自己的判断,作为一家之主的沈碧云手里肯定掌握了这个家所有的房间钥匙。
  “当然。”果然她答。
  “我想让小戈去那个人的房间里找点东西,是否可以把钥匙给她?最好还能支走所有其他的人。”简东平说。
  “这很容易。”沈碧云很有把握地答道,“明天下午,我要在公司开会,方琪本来就会跟我在一起,我让雨杉来见我,让玉芬去我的朋友那里送东西,至于方柔枝,她明天下午要陪方晓曦去图画老师那里上课,所以明天下午从一点至三点半,家里应该是没人的。”
  “非常感谢。”
  “东平,如果你能把这事搞清楚真是帮了我的大忙了,我也想看到确实的证据。”沈碧云诚恳地说。
  “我尽力而为。”简东平说。
  “不过,我真想知道她杀死志文的动机是什么?”沈碧云问道,显然这个问题在她心里已经憋了好久了,刚才她就一直想问。
  “道理很简单,苏志文在威胁他。苏志文和周谨,就是你的临时保姆周丽丽,他们通过你的这本《淑女之家》找到凶手作案的破绽,于是他们就对她进行了敲诈。顺便问一句,您真的打算给苏志文300万吗?”
  简其明呵呵笑道:“碧云,这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沈碧云优雅地笑了笑说:“我确实准备给他这笔钱,因为我特别喜欢他。”
  
  “他真的要去香港吗?”
  “他说香港有个朋友让他去谈笔生意,我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也没兴趣深究,我准备等他从香港回来,就把钱给他,让他离开。他是个年轻人,总不能把他一直绑在我身边吧。说到底,我有时候其实是把他当儿子看待的,我也希望他能获得幸福,但是我觉得他缺乏正当赚钱的能力,我可不希望他再去跳舞。虽然他跳得很好,所以准备给他钱,让他离开后重新开始。但是没想到,他……”沈碧云神情伤感,她没再说下去。
  苏志文一定没想到沈碧云真的会给他钱,这个家的人都说老太太言而无信,不会轻易松开钱袋,所以他即使一开始相信,后来大概也动摇了,所以他才会去敲诈凶手。他去香港其实是准备跟周谨一起拿了钱远走高飞的,如果他知道他的老妻子对他那么慷慨,他还会做这事吗?
  “东平,我有一点不明白。”沈碧云缓过一口气来继续说话。
  “您说。”
  “动机是什么?她那么恨我,企图谋害我的动机是什么?”
  简东平叹了口气:“这其实在您的书里就有答案。”他拍拍《淑女之家》的封面。
  “是吗?”沈碧云大感兴趣,“在哪里?”
  简东平翻到他之前找到的两处,指给她看,她看了好久,才转给简律师。
  她思索片刻后,忽然恍然大悟:“你是说,因为那两件事……那么你的意思难道是说……”
  沈老太太是个聪明人,简东平很高兴他打的哑谜,她已经猜出答案了。
  “我想正是这两件事。”他道。
  “我真是没想到。不过,被你这么一说,也很合理。”沈碧云的脸上还有些惊魂未定,她回头问简律师,“你也没想到吧。”
  “如果真的是为了这两件事,那她的确动机明显。”简律师点了点头,把书推到一边问儿子,“那你是不是该把这事跟老林说一下?”
  “我想等找到我想找的东西后再告诉他,再说,小戈就是警察,以后让她自己跟林叔叔报告吧。其实我觉得,林叔叔肯定也知道向兵不是凶手。”简东平说。
  “我猜也是,这老家伙最爱跟我抬杠,当初要不是我拼命说向兵就是凶手,这家伙肯定没这么立场坚定。哈哈哈。”简律师大笑。
  简律师和沈碧云离开后,凌戈问简东平:
  “你真的认为她是凶手?”
  “嗯,我觉得就是她。”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我刚刚一直想问你,那个人偷进雨杉的房间后,雨杉第二天回来有什么反应?有没有抱怨说少了什么东西?”
  “这是我觉得很奇怪的地方。她什么反应都没有,没说少什么。会不会是我看错了?我觉得不会啊,那人那天肯定是在找东西。我想她带走的东西一定很小很小。”凌戈的眼珠转来转去,好像在认真地动脑筋。
  “或者也可能是换了一样东西。”简东平琢磨道。
  “换了一样东西?”凌戈睁大了眼睛。
  “我明白了!”简东平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大叫一声。
  “你明白什么了?”凌戈紧张地注视着他。
  简东平觉得有趣。禁不住哈哈笑起来。
  “你笑什么呀?”
  “好了,小戈,帮我做几件事吧。”
  “想让我干什么?”凌戈兴高采烈地问道,简东平知道她为什么高兴,因为她终于可以明目张胆地找她一直想找的口香糖了。
  “先去找找口香糖。”
  凌戈点点头。
  “你不是说雨杉的抽屉里有把雨伞吗?你到那个人的房间里去找找有没有一模一样的雨伞。”
  凌戈瞪大眼睛,捂住了嘴:“你是说她偷偷摸摸到雨杉的房间是换了一把一摸一样的雨伞?”
  “周谨出事的那天下了大雨,凶手出门的时候还没下雨,所以她没带伞,等她干完了她想干的,外面却下起了大雨,于是她就拿了周谨的伞离开了现场。我怀疑,那把伞后来是被雨杉拿去用了,她一直想要拿回来。那把伞上应该有周谨的血迹或者别的什么痕迹。”
  “可是你遇见周谨的时候,说她被淋成了落汤鸡,她没带伞啊。”
  “周谨拐进了辛程路的某个地方,那条路很长,这一路上她肯定买了把伞。但是当然,这还只是我的猜测,我没一定的把握,我明天去那个地方找找。”他说到这儿,握住她的手叫了她一声,“凌戈。”
  “啊?”
  “我有种感觉。”
  “什么感觉?”凌戈疑惑地看着他。
  他迟疑了一下才说:
  “我觉得周谨有可能还活着。”
  “是吗?!”她惊喜地睁大了眼睛。
  “如果周谨死了,应该有气味吧,现在又是夏天,辛程路附近一带都是民居,如果她死了,应该早被发现了,所以我怀疑……当然,我只是瞎猜猜。”他的确没把握,想想如果凶手分尸逐步把尸块移走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她能把尸块埋在哪里呢?这同样非常容易暴露……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8

我真希望她还活着。可凶手为什么没杀她?”凌戈也
  “这就不清楚了,也许她还没等到一个良好的时机吧。”对她来说,最麻烦的应该就是如何处理尸体了,因为这是一个她不熟悉的环境……还是等明天去看了再说吧,他一边想,一边走到沙发边,从下面的角落里拿出一个鞋盒递给凌戈。
  “这是什么呀。”凌戈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打开看看。”他笑着说。
  凌戈打开鞋盒,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今天早晨他抽空去了趟附近的商场为她买了双新凉鞋,那天看见她对付那双旧凉鞋时的懊恼表情,他感到有些难过。
  “喜欢吗?我早上特地去给你买的。”他温柔地问她。
  凌戈笑着点点头:“嗯,好漂亮,比雨杉的那双还漂亮。”
  “当然比她漂亮。我给你买的可不是一般的好鞋。”凌戈喜欢这双鞋,他非常高兴。
  “很贵吧,多少钱啊?怎么也得150元吧,我下月发了工资再还你钱好吗?”凌戈盯着鞋子看。
  “你说150?后面还要加个零。”简东平平静地说。
  “啊……”凌戈倒抽了一口冷气,抬头望着他,惊叫道,“要1500元?”
  “确切地说,是1580元,物有所值,牌子我就不说了,只要你喜欢就行,不用还我钱。”
  “那我不能要,太贵重了!”凌戈把鞋子还给他,他早料到她会这样。
  “好,你不要是吧,那我扔了!”他拿起里面的两只鞋,径直走到窗口,刚作出要扔出去的动作,就被凌戈抢了过去。
  “你太败家了,怎么能把那么贵的鞋扔了呢?”她抱着那两只鞋,像抱着个金元宝。
  “肉圆,我觉得你的脚配得起这双鞋。这是我给你的礼物,真的不用还。”他好声好气地劝道,“昨天正好有人给我打了笔稿费,我就拿它给你买了鞋。对我来说,这只是笔小稿费而已,你就别推辞了。”
  凌戈拿着那双鞋,不知所措地看着他,脸红一阵白一阵的,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可怜兮兮地说:“可是,警察不能拿人家那么贵重的东西的。而且它那么贵我怎么还舍得穿它?我都想把它存到银行去了。”
  “亲爱的,我跟你的关系可不是普通的警民关系,我们是预备夫妻,我昨天才吃过番茄,忘了?”他笑着看她。
  她红着脸白了他一眼,小声道:“你那也叫吃番茄?只能算是鸡啄米。”
  “我不是不敢吗?”这回换他有点不好意思了,他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肚子,“我怕吃得太猛胃疼。”说完见她不答话,他笑着催促道:
  “好了,好了,别说了,快点穿上让我看看。难道你想我替你穿?”
  她无奈换上了鞋。
  “怎么样?合适吗?”他问道。
  “正好啊,好舒服,我还是第一次穿那么贵的鞋呢!”她好像又高兴起来,笑嘻嘻地说,她抬起头庄严地在房间里走了几步,忽然回头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穿几码的鞋?”
  他大笑。
  “我怎么会不知道?”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8

16.是死是活
  
  盘问向兵对林仲杰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难缠的对决了,而是一次轻松的问答游戏,关键不是向兵怎么答,而是他怎么问。他相信,只要他问,向兵都会如实回答。他比那个家里的女人好对付得多,他早已经放弃抵抗了。林仲杰从跟他的交锋中,清楚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放弃”,他放弃挣扎,放弃为自己辩护,林仲杰觉得,与其说是在接受审问,倒不如说他在进行另一次自杀。只不过,警察没有那么好利用,不是你想死,就打你一枪的。
  “这么说,是你用花瓶砸碎了苏志文的后脑?”林仲杰问道。
  “是的。”向兵低着头回答。
  “他当时站在哪里?”
  “他站在铁箱前面,箱子开着。”
  “他在干吗?”林仲杰问道。
  “我不知道。我没注意,我一直看着他,在想怎么下手。”向兵的眼珠瞪得老大,好像苏志文的后脑再次出现在他的眼前。
  “他手上有没有拿什么东西?”
  “他……”向兵仰头想了一会儿,“他手里有个东西,很长,我没看清。”
  “是你把储藏室搞得乱七八糟的吗?”林仲杰想到了现场那些被丢弃一地的旗袍和书本,问道。
  “我砸了他的头就出去了。”向兵朝林仲杰不友善地露出眼白,“我不会干那种多余的事。没那心情。”
  “当时其它的箱子都关着吗?”
  向兵把脸转向左边,想了一下说:“是的,都关着。”
  “除了那个大铁箱外,离他最近的箱子是哪一个?”
  “嗯,是一个绿色的旅行箱。我一进门就看见那个箱子在他脚边。”向兵说。
  林仲杰很高兴,终于在第三次盘问后,有了一个新收获,绿色行李箱在苏志文的脚边,当时他手里还拿着件东西,看来他是准备把什么东西放在行李箱里。但那是什么呢?是不是沈碧云说的黄亚柳的卷轴画呢?
  “他手里的东西有多长?是不是一卷画?”林仲杰启发道。
  “不是。”向兵不假思索地回答。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他的干脆让林仲杰有些迷惑。
  “因为那个东西没卷轴画那么长,它大概只有一截手臂这么长,扁的,白色的。就像是……”向兵的眼珠翻向天花板,仿佛在思考该用什么词语来解释自己看到那个神秘物体,林仲杰耐心地等待着,他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以现在向兵的合作态度,必然会给他提供一碗方便下口的豆腐。
  过了大约两分钟,向兵才把目光重新移到林仲杰的脸上。
  “很像一个玉如意。我从来没看见过真的玉如意,所以,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反正很像。”向兵说。
  玉如意!林仲杰的脑子好像被什么东西抽了一下。在沈碧云那本又长有啰嗦的自传《淑女之家》里(谢天谢地,他花了三个晚上总算把它看完了),曾经提到过玉如意,那是沈碧云的第二任丈夫方国华的传家宝。
  “你把他砸昏后,没去看那东西是什么吗?”
  “我进去的时候,他好像正把那东西藏到衣服里去。我当时也没注意,他倒在箱子里后,我只关心他有没有死,我推了他两下,还试了下他的鼻息,他没呼吸了。”向兵颓丧地摇了摇头,“想不到,我这人干什么都不成功,杀人倒那么顺利。我当时没多想就用他的手指在箱子的内侧写了‘不是向兵’四个字,然后我就走了。”
  最初听说“不是向兵”这四个字出自向兵之手时,林仲杰先是觉得不可思议,继而觉得好笑,他不得不承认,这四字留言,虽然幼稚可笑,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但倒也不能说是个败招,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它迷惑了警方的视线。
  林仲杰还不打算告诉他凶手另有其人,于是问道:“你跟苏志文说过些什么?”
  “我的脚步声大概惊动了他,他回头看是我,有些吃惊,我解释说我走错门了,他打断了我的话,说现在外面没人,你赶快走,不然被人看见就不好了。他还说,这里是这个家的禁地,只有得到老佛爷的允许才能进来。他说完话,就把头转了回去。我就是趁这机会用花瓶砸了他的后脑。”
  “你说他很吃惊,他是怎么说的,我是指原话。”林仲杰想知道苏志文看见向兵时第一反应,他觉得这应该很具意义。
  “他的原话是……‘怎么是你?’”向兵皱起眉头想了想,又补充道,“向兵,怎么是你?他的原话是这样的。”
   “你们还说过什么?只说了这几句?”
  “我……为了迷惑他,也跟他闲扯过几句。”向兵消沉地叹了口气,说道,“我说,那个箱子原来是你的,我下午还看见它在楼梯下面的小过道里。”
  “他怎么说?”
  “他说我眼睛挺尖的。我说我是搞旅游的,对旅行箱之类的东西比较注意。我说这箱子质量不好,应该是次货。他说,能用就行。然后,他就叫我出去。”
  “你真的看见那个箱子在楼道底下吗?”
  “那天下午我在走廊上掏手机打电话的时候,口袋里有个硬币滚到了楼道底下,我在那里看见了那个绿色旅行箱,但是它的外面用布和报纸包着。”
  “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不奇怪,那里好像就是堆放杂物的。而且我也没看清那个箱子是新是旧。我不知道。”向兵冷漠地说。
  “你说你是通过底楼走道的窗口看见苏志文进的储藏室?”
  “是的。”
  “他有没有提着这个箱子?”
  “他没有。”向兵说。
  那么就是另一个人把旅行箱推进了储藏室。如果在苏志文之前,没人进过储藏室,那么提箱子的人一定在苏志文之后进入的,拖着箱子进入储藏室,苏志文不会看不见,箱子如果是在他的脚边,那说明两点,第一他不仅知道拖箱子的人是谁,他们还是事先商量好的。第二,那个人当时就在现场,她躲在某个地方,目击了向兵对苏志文的袭击,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擀面杖插入了锁孔。她在那里,也许本来就是准备这么干的,但是向兵替她完成了第一步。
  “向兵,怎么是你?”也许,苏志文和那个人一开始以为是别人,或许是沈碧云。所以,她不得不躲起来,因为她没有理由留在那里。
  那么她有什么地方可躲呢?林仲杰觉得只有那两幅壁画背后可以藏人,按照体形来说,那个人符合这要求,按照时间点来看,也只有这一个人符合。但是,现在下结论似乎还太早,因为有很多东西,还没完全联系起来。他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跟这个人商量好了一起去储藏室?毫无疑问,苏志文是准备用那个绿色行李箱装点什么走,这不仅包括沈碧云让他拿的画,因为如果光是画,他不用带箱子,夹在腋下就能拿走。
  试想,如果苏志文是要拿一件其他的东西,那这跟那个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她要参与其中?难道苏志文非要她的指引才能拿到那件东西吗?也许她有把钥匙,可以打开其中的一个箱子,而箱子里就放着苏志文想要的东西。既然如此,那证明,箱子归她所有,但既然如此,她又怎么会甘心把这东西交给他?难道她想委托苏志文变卖?或者说,这其实是,其实是一场敲诈?……
  “我只觉得有件事很奇怪。”
  林仲杰正在凝神思索,他的思路被向兵打断了。
  “你说什么?”
  “我觉得有件事很奇怪。”向兵说。
  “什么事?”林仲杰最喜欢听奇怪的事。
  “我的手机失而复得了。”向兵眼神涣散地说。
  “怎么回事?具体说说。”林仲杰催促道。
  “可能是因为太紧张,或者,嗯,拿手套的时候太慌张,我离开储藏室回到园子后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怎么找都找不到,但是后来,等我洗完澡准备睡觉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它就在我的衣服口袋里。我可以肯定我离开储藏室的时候,翻遍了所有的口袋,它肯定不在。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是谁干的?”向兵用求助的眼神盯着林仲杰看。
  那肯定是你太太曾雨杉帮你拿回来的,她在你之后进了储藏室,也只有她能把手机放回到你的衣服口袋里,林仲杰想,这大概就是10点过后,方琪再遇她时她痛哭流涕的原因。
  也许她当时并不知道向兵袭击了苏志文,只知道她的新婚丈夫偷偷溜进了储藏室,她认为他想偷东西,她为自己嫁了这么个猥琐的男人而难过,但她又不能明说,因为家人都不看好她的婚姻。但那时候她还只是普通的烦心,当她得知苏志文死在储藏室里之后,她对向兵的怀疑和厌恶进一步加深了,她没办法说自己在现场捡过他的手机,因为那就证明她也去过储藏室。她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审问中把矛头引向他。她认为就是向兵杀死了苏志文。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8

16.是死是活
  
  盘问向兵对林仲杰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难缠的对决了,而是一次轻松的问答游戏,关键不是向兵怎么答,而是他怎么问。他相信,只要他问,向兵都会如实回答。他比那个家里的女人好对付得多,他早已经放弃抵抗了。林仲杰从跟他的交锋中,清楚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放弃”,他放弃挣扎,放弃为自己辩护,林仲杰觉得,与其说是在接受审问,倒不如说他在进行另一次自杀。只不过,警察没有那么好利用,不是你想死,就打你一枪的。
  “这么说,是你用花瓶砸碎了苏志文的后脑?”林仲杰问道。
  “是的。”向兵低着头回答。
  “他当时站在哪里?”
  “他站在铁箱前面,箱子开着。”
  “他在干吗?”林仲杰问道。
  “我不知道。我没注意,我一直看着他,在想怎么下手。”向兵的眼珠瞪得老大,好像苏志文的后脑再次出现在他的眼前。
  “他手上有没有拿什么东西?”
  “他……”向兵仰头想了一会儿,“他手里有个东西,很长,我没看清。”
  “是你把储藏室搞得乱七八糟的吗?”林仲杰想到了现场那些被丢弃一地的旗袍和书本,问道。
  “我砸了他的头就出去了。”向兵朝林仲杰不友善地露出眼白,“我不会干那种多余的事。没那心情。”
  “当时其它的箱子都关着吗?”
  向兵把脸转向左边,想了一下说:“是的,都关着。”
  “除了那个大铁箱外,离他最近的箱子是哪一个?”
  “嗯,是一个绿色的旅行箱。我一进门就看见那个箱子在他脚边。”向兵说。
  林仲杰很高兴,终于在第三次盘问后,有了一个新收获,绿色行李箱在苏志文的脚边,当时他手里还拿着件东西,看来他是准备把什么东西放在行李箱里。但那是什么呢?是不是沈碧云说的黄亚柳的卷轴画呢?
  “他手里的东西有多长?是不是一卷画?”林仲杰启发道。
  “不是。”向兵不假思索地回答。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他的干脆让林仲杰有些迷惑。
  “因为那个东西没卷轴画那么长,它大概只有一截手臂这么长,扁的,白色的。就像是……”向兵的眼珠翻向天花板,仿佛在思考该用什么词语来解释自己看到那个神秘物体,林仲杰耐心地等待着,他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以现在向兵的合作态度,必然会给他提供一碗方便下口的豆腐。
  过了大约两分钟,向兵才把目光重新移到林仲杰的脸上。
  “很像一个玉如意。我从来没看见过真的玉如意,所以,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反正很像。”向兵说。
  玉如意!林仲杰的脑子好像被什么东西抽了一下。在沈碧云那本又长有啰嗦的自传《淑女之家》里(谢天谢地,他花了三个晚上总算把它看完了),曾经提到过玉如意,那是沈碧云的第二任丈夫方国华的传家宝。
  “你把他砸昏后,没去看那东西是什么吗?”
  “我进去的时候,他好像正把那东西藏到衣服里去。我当时也没注意,他倒在箱子里后,我只关心他有没有死,我推了他两下,还试了下他的鼻息,他没呼吸了。”向兵颓丧地摇了摇头,“想不到,我这人干什么都不成功,杀人倒那么顺利。我当时没多想就用他的手指在箱子的内侧写了‘不是向兵’四个字,然后我就走了。”
  最初听说“不是向兵”这四个字出自向兵之手时,林仲杰先是觉得不可思议,继而觉得好笑,他不得不承认,这四字留言,虽然幼稚可笑,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但倒也不能说是个败招,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它迷惑了警方的视线。
  林仲杰还不打算告诉他凶手另有其人,于是问道:“你跟苏志文说过些什么?”
  “我的脚步声大概惊动了他,他回头看是我,有些吃惊,我解释说我走错门了,他打断了我的话,说现在外面没人,你赶快走,不然被人看见就不好了。他还说,这里是这个家的禁地,只有得到老佛爷的允许才能进来。他说完话,就把头转了回去。我就是趁这机会用花瓶砸了他的后脑。”
  “你说他很吃惊,他是怎么说的,我是指原话。”林仲杰想知道苏志文看见向兵时第一反应,他觉得这应该很具意义。
  “他的原话是……‘怎么是你?’”向兵皱起眉头想了想,又补充道,“向兵,怎么是你?他的原话是这样的。”
   “你们还说过什么?只说了这几句?”
  “我……为了迷惑他,也跟他闲扯过几句。”向兵消沉地叹了口气,说道,“我说,那个箱子原来是你的,我下午还看见它在楼梯下面的小过道里。”
  “他怎么说?”
  “他说我眼睛挺尖的。我说我是搞旅游的,对旅行箱之类的东西比较注意。我说这箱子质量不好,应该是次货。他说,能用就行。然后,他就叫我出去。”
  “你真的看见那个箱子在楼道底下吗?”
  “那天下午我在走廊上掏手机打电话的时候,口袋里有个硬币滚到了楼道底下,我在那里看见了那个绿色旅行箱,但是它的外面用布和报纸包着。”
  “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不奇怪,那里好像就是堆放杂物的。而且我也没看清那个箱子是新是旧。我不知道。”向兵冷漠地说。
  “你说你是通过底楼走道的窗口看见苏志文进的储藏室?”
  “是的。”
  “他有没有提着这个箱子?”
  “他没有。”向兵说。
  那么就是另一个人把旅行箱推进了储藏室。如果在苏志文之前,没人进过储藏室,那么提箱子的人一定在苏志文之后进入的,拖着箱子进入储藏室,苏志文不会看不见,箱子如果是在他的脚边,那说明两点,第一他不仅知道拖箱子的人是谁,他们还是事先商量好的。第二,那个人当时就在现场,她躲在某个地方,目击了向兵对苏志文的袭击,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擀面杖插入了锁孔。她在那里,也许本来就是准备这么干的,但是向兵替她完成了第一步。
  “向兵,怎么是你?”也许,苏志文和那个人一开始以为是别人,或许是沈碧云。所以,她不得不躲起来,因为她没有理由留在那里。
  那么她有什么地方可躲呢?林仲杰觉得只有那两幅壁画背后可以藏人,按照体形来说,那个人符合这要求,按照时间点来看,也只有这一个人符合。但是,现在下结论似乎还太早,因为有很多东西,还没完全联系起来。他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跟这个人商量好了一起去储藏室?毫无疑问,苏志文是准备用那个绿色行李箱装点什么走,这不仅包括沈碧云让他拿的画,因为如果光是画,他不用带箱子,夹在腋下就能拿走。
  试想,如果苏志文是要拿一件其他的东西,那这跟那个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她要参与其中?难道苏志文非要她的指引才能拿到那件东西吗?也许她有把钥匙,可以打开其中的一个箱子,而箱子里就放着苏志文想要的东西。既然如此,那证明,箱子归她所有,但既然如此,她又怎么会甘心把这东西交给他?难道她想委托苏志文变卖?或者说,这其实是,其实是一场敲诈?……
  “我只觉得有件事很奇怪。”
  林仲杰正在凝神思索,他的思路被向兵打断了。
  “你说什么?”
  “我觉得有件事很奇怪。”向兵说。
  “什么事?”林仲杰最喜欢听奇怪的事。
  “我的手机失而复得了。”向兵眼神涣散地说。
  “怎么回事?具体说说。”林仲杰催促道。
  “可能是因为太紧张,或者,嗯,拿手套的时候太慌张,我离开储藏室回到园子后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怎么找都找不到,但是后来,等我洗完澡准备睡觉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它就在我的衣服口袋里。我可以肯定我离开储藏室的时候,翻遍了所有的口袋,它肯定不在。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是谁干的?”向兵用求助的眼神盯着林仲杰看。
  那肯定是你太太曾雨杉帮你拿回来的,她在你之后进了储藏室,也只有她能把手机放回到你的衣服口袋里,林仲杰想,这大概就是10点过后,方琪再遇她时她痛哭流涕的原因。
  也许她当时并不知道向兵袭击了苏志文,只知道她的新婚丈夫偷偷溜进了储藏室,她认为他想偷东西,她为自己嫁了这么个猥琐的男人而难过,但她又不能明说,因为家人都不看好她的婚姻。但那时候她还只是普通的烦心,当她得知苏志文死在储藏室里之后,她对向兵的怀疑和厌恶进一步加深了,她没办法说自己在现场捡过他的手机,因为那就证明她也去过储藏室。她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审问中把矛头引向他。她认为就是向兵杀死了苏志文。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9

16.是死是活
  
  盘问向兵对林仲杰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难缠的对决了,而是一次轻松的问答游戏,关键不是向兵怎么答,而是他怎么问。他相信,只要他问,向兵都会如实回答。他比那个家里的女人好对付得多,他早已经放弃抵抗了。林仲杰从跟他的交锋中,清楚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放弃”,他放弃挣扎,放弃为自己辩护,林仲杰觉得,与其说是在接受审问,倒不如说他在进行另一次自杀。只不过,警察没有那么好利用,不是你想死,就打你一枪的。
  “这么说,是你用花瓶砸碎了苏志文的后脑?”林仲杰问道。
  “是的。”向兵低着头回答。
  “他当时站在哪里?”
  “他站在铁箱前面,箱子开着。”
  “他在干吗?”林仲杰问道。
  “我不知道。我没注意,我一直看着他,在想怎么下手。”向兵的眼珠瞪得老大,好像苏志文的后脑再次出现在他的眼前。
  “他手上有没有拿什么东西?”
  “他……”向兵仰头想了一会儿,“他手里有个东西,很长,我没看清。”
  “是你把储藏室搞得乱七八糟的吗?”林仲杰想到了现场那些被丢弃一地的旗袍和书本,问道。
  “我砸了他的头就出去了。”向兵朝林仲杰不友善地露出眼白,“我不会干那种多余的事。没那心情。”
  “当时其它的箱子都关着吗?”
  向兵把脸转向左边,想了一下说:“是的,都关着。”
  “除了那个大铁箱外,离他最近的箱子是哪一个?”
  “嗯,是一个绿色的旅行箱。我一进门就看见那个箱子在他脚边。”向兵说。
  林仲杰很高兴,终于在第三次盘问后,有了一个新收获,绿色行李箱在苏志文的脚边,当时他手里还拿着件东西,看来他是准备把什么东西放在行李箱里。但那是什么呢?是不是沈碧云说的黄亚柳的卷轴画呢?
  “他手里的东西有多长?是不是一卷画?”林仲杰启发道。
  “不是。”向兵不假思索地回答。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他的干脆让林仲杰有些迷惑。
  “因为那个东西没卷轴画那么长,它大概只有一截手臂这么长,扁的,白色的。就像是……”向兵的眼珠翻向天花板,仿佛在思考该用什么词语来解释自己看到那个神秘物体,林仲杰耐心地等待着,他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以现在向兵的合作态度,必然会给他提供一碗方便下口的豆腐。
  过了大约两分钟,向兵才把目光重新移到林仲杰的脸上。
  “很像一个玉如意。我从来没看见过真的玉如意,所以,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反正很像。”向兵说。
  玉如意!林仲杰的脑子好像被什么东西抽了一下。在沈碧云那本又长有啰嗦的自传《淑女之家》里(谢天谢地,他花了三个晚上总算把它看完了),曾经提到过玉如意,那是沈碧云的第二任丈夫方国华的传家宝。
  “你把他砸昏后,没去看那东西是什么吗?”
  “我进去的时候,他好像正把那东西藏到衣服里去。我当时也没注意,他倒在箱子里后,我只关心他有没有死,我推了他两下,还试了下他的鼻息,他没呼吸了。”向兵颓丧地摇了摇头,“想不到,我这人干什么都不成功,杀人倒那么顺利。我当时没多想就用他的手指在箱子的内侧写了‘不是向兵’四个字,然后我就走了。”
  最初听说“不是向兵”这四个字出自向兵之手时,林仲杰先是觉得不可思议,继而觉得好笑,他不得不承认,这四字留言,虽然幼稚可笑,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但倒也不能说是个败招,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它迷惑了警方的视线。
  林仲杰还不打算告诉他凶手另有其人,于是问道:“你跟苏志文说过些什么?”
  “我的脚步声大概惊动了他,他回头看是我,有些吃惊,我解释说我走错门了,他打断了我的话,说现在外面没人,你赶快走,不然被人看见就不好了。他还说,这里是这个家的禁地,只有得到老佛爷的允许才能进来。他说完话,就把头转了回去。我就是趁这机会用花瓶砸了他的后脑。”
  “你说他很吃惊,他是怎么说的,我是指原话。”林仲杰想知道苏志文看见向兵时第一反应,他觉得这应该很具意义。
  “他的原话是……‘怎么是你?’”向兵皱起眉头想了想,又补充道,“向兵,怎么是你?他的原话是这样的。”
   “你们还说过什么?只说了这几句?”
  “我……为了迷惑他,也跟他闲扯过几句。”向兵消沉地叹了口气,说道,“我说,那个箱子原来是你的,我下午还看见它在楼梯下面的小过道里。”
  “他怎么说?”
  “他说我眼睛挺尖的。我说我是搞旅游的,对旅行箱之类的东西比较注意。我说这箱子质量不好,应该是次货。他说,能用就行。然后,他就叫我出去。”
  “你真的看见那个箱子在楼道底下吗?”
  “那天下午我在走廊上掏手机打电话的时候,口袋里有个硬币滚到了楼道底下,我在那里看见了那个绿色旅行箱,但是它的外面用布和报纸包着。”
  “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不奇怪,那里好像就是堆放杂物的。而且我也没看清那个箱子是新是旧。我不知道。”向兵冷漠地说。
  “你说你是通过底楼走道的窗口看见苏志文进的储藏室?”
  “是的。”
  “他有没有提着这个箱子?”
  “他没有。”向兵说。
  那么就是另一个人把旅行箱推进了储藏室。如果在苏志文之前,没人进过储藏室,那么提箱子的人一定在苏志文之后进入的,拖着箱子进入储藏室,苏志文不会看不见,箱子如果是在他的脚边,那说明两点,第一他不仅知道拖箱子的人是谁,他们还是事先商量好的。第二,那个人当时就在现场,她躲在某个地方,目击了向兵对苏志文的袭击,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擀面杖插入了锁孔。她在那里,也许本来就是准备这么干的,但是向兵替她完成了第一步。
  “向兵,怎么是你?”也许,苏志文和那个人一开始以为是别人,或许是沈碧云。所以,她不得不躲起来,因为她没有理由留在那里。
  那么她有什么地方可躲呢?林仲杰觉得只有那两幅壁画背后可以藏人,按照体形来说,那个人符合这要求,按照时间点来看,也只有这一个人符合。但是,现在下结论似乎还太早,因为有很多东西,还没完全联系起来。他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跟这个人商量好了一起去储藏室?毫无疑问,苏志文是准备用那个绿色行李箱装点什么走,这不仅包括沈碧云让他拿的画,因为如果光是画,他不用带箱子,夹在腋下就能拿走。
  试想,如果苏志文是要拿一件其他的东西,那这跟那个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她要参与其中?难道苏志文非要她的指引才能拿到那件东西吗?也许她有把钥匙,可以打开其中的一个箱子,而箱子里就放着苏志文想要的东西。既然如此,那证明,箱子归她所有,但既然如此,她又怎么会甘心把这东西交给他?难道她想委托苏志文变卖?或者说,这其实是,其实是一场敲诈?……
  “我只觉得有件事很奇怪。”
  林仲杰正在凝神思索,他的思路被向兵打断了。
  “你说什么?”
  “我觉得有件事很奇怪。”向兵说。
  “什么事?”林仲杰最喜欢听奇怪的事。
  “我的手机失而复得了。”向兵眼神涣散地说。
  “怎么回事?具体说说。”林仲杰催促道。
  “可能是因为太紧张,或者,嗯,拿手套的时候太慌张,我离开储藏室回到园子后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怎么找都找不到,但是后来,等我洗完澡准备睡觉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它就在我的衣服口袋里。我可以肯定我离开储藏室的时候,翻遍了所有的口袋,它肯定不在。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是谁干的?”向兵用求助的眼神盯着林仲杰看。
  那肯定是你太太曾雨杉帮你拿回来的,她在你之后进了储藏室,也只有她能把手机放回到你的衣服口袋里,林仲杰想,这大概就是10点过后,方琪再遇她时她痛哭流涕的原因。
  也许她当时并不知道向兵袭击了苏志文,只知道她的新婚丈夫偷偷溜进了储藏室,她认为他想偷东西,她为自己嫁了这么个猥琐的男人而难过,但她又不能明说,因为家人都不看好她的婚姻。但那时候她还只是普通的烦心,当她得知苏志文死在储藏室里之后,她对向兵的怀疑和厌恶进一步加深了,她没办法说自己在现场捡过他的手机,因为那就证明她也去过储藏室。她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审问中把矛头引向他。她认为就是向兵杀死了苏志文。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9

林仲杰花了一个小时完成了对向兵的再次审讯,便立刻前往同华路45弄。几分钟前,简东平给他打电话,神秘兮兮地说,他已经找到了“苏志文”一案的关键证人,请他务必立刻去一趟。
  林仲杰知道简东平如果不是掌握了重要的证据,是不会轻易跟他联系的,所以,这一趟他非走不可。
  “嗨,林叔叔。”一见面,简东平就热情地走上来跟他打招呼,跟过去一样,他看上去朝气蓬勃充满活力。今天他穿着件蓝汗衫,下面配了条白色中裤,一个咖啡色尼龙包斜背在肩上。
  “你要我见什么关键证人?”林仲杰开门见山地问道。
  “小戈没跟您报告周谨的事吗?”简东平不答反问。
  原来是那个失踪女人的事。林仲杰已经让手下的小郑对其作了基本的调查,到目前为止,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周琴的失踪跟苏志文的死有关系,但具体有哪些关联,目前尚未查实。
  “你说的那个女人应该叫周琴吧。她在5月7日五点多给苏志文去过一个电话,然后把两个箱子丢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人就失踪了。你说的关键证人就是她?”林仲杰斜睨着简东平问道。虽然无法肯定,但他一直觉得这个丢下箱子离奇失踪的女人应该早已遭遇不测了,自从看到她留下的箱子后,他就一直在等待她的尸体出现,难道……她还活着?这可真是个大突破!他诧异地回头看者简东平,禁不住停下了脚步。
  “是的。她还活着。但只剩下半条命了!”简东平的口气不容置疑,他一边说,一边加快了脚步,“快走吧!林叔叔。我不敢破坏现场,所以没动她,我想这还是让你们来处理比较妥当。”
  被简东平这么一说,林仲杰的心骤然紧缩起来。难道,她,真的,活着?!虽然他曾经亲临过无数凶案现场,但是预料中的尸体忽然变成活人的情况并不多见。法医固然能让死尸开口说话,但一个活人,显然能比死尸说的多得多。而且,她还说着!作为一个人,他为这个年轻姑娘的死而复生由衷地感到兴奋。但是……只剩下半条命是什么意思?不知道她还能开口说话吗?她的身体器官还能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吗?如果能维持,还能维持多久?想到这里,他禁不住加快了脚步。
  几分钟后,简东平把他带到一幢旧楼前停下。林仲杰看见灰色的砖墙上,有一个画着红圈的大字,“拆”。
  “她就在这上面二楼03室。您上去吧,我在下面等着。”简东平识趣地说。
  林仲杰向他点了点头,走了上去。
  不一会儿,他就来到03室门口,房门虚掩着,按照进入现场的规定,他戴上手套套完鞋套才推门进去。
  这是一套只有一间卧室的旧式公房。厨房、卫生间和卧室成直线分布,他顺着阴暗的走道径直向房间走去,屋子里黑魆魆的,散发着一股刺鼻的尿骚味。一进卧室,他就看见床上躺着一个裸体女人。她的双手双脚被捆绑在床栏上,身上搭着条薄薄的毯子,屁股下面则垫着成人纸尿裤,上面有一片黄色的污渍,她的枕头边还放着一个婴儿用的水壶,吸管正对着她的嘴。难道这就是周谨?林仲杰走到床边,发现她双目紧闭,对他的进入没有任何反应。
  他摸了摸她的额头,发现她身子还有温度,又试了试她的鼻息,不错,还有呼吸,只是比较微弱,他没仔细看过周谨的照片,但是不管她是谁,现在事不宜迟,赶紧叫救护车!他迅速掏出手机,拨通了120。
  10分钟后,救护车呼啸而去,拉走了奄奄一息的周谨。望着远去的救护车,林仲杰脑海里挥之不去的不是周谨那张惨白消瘦的脸和鸡爪般瘦棱棱的手,而是垫在她手腕里被捆位置下面的棉布,凶手这么做也许是为了模糊捆绑的痕迹吧。
  在楼下,他碰到了正等着他的简东平。
  “她为什么不叫?”他问道,她的嘴里并没有塞什么填充物。
  “开始肯定是没让她叫,后来她是叫不动了。”简东平指指自己的头,说,“我看到她头上有个伤疤。凶手肯定是先袭击了她,然后把她绑上了床,可能还给她吃过安眠药,床边的垃圾桶里有个装安眠药的空药瓶。”
  周谨头上的伤疤和垃圾桶里的空药瓶,林仲杰都注意到了,但是有一点他不明白。
  “凶手为什么不杀她?”林仲杰问道。
  “现在是夏天,如果杀了她,尸体很容易被发现,对她来说,杀人容易,但处理尸体却很难。因为她既没体力,又没技巧。所以她在等一个好的时机。”
  “好的时机?”
  “因为要拆迁,这幢楼里的很多居民都已经搬走了,但是二楼她隔壁的居民要在这个星期搬走,这是我刚刚打听到的,”简东平指指这幢楼外墙面上的那个鲜明的红色“拆”字,“所以,我想她是想等隔壁邻居搬走后再杀周谨,这样杀完人后,她就可以把尸体移到隔壁,然后一走了之。”
  “把尸体移到隔壁去?”林仲杰可不觉得这是处理尸体的好办法。
  “林叔叔,在你来之前,我把这栋楼上上下下都看了一遍,发现大部分人搬走后,房子都没锁门,因为他们把锁拆了一起带走了。三楼和四楼就有没锁的空房子,但是以她的体力只能把尸体搬到隔壁,搬不上楼。所以她在等邻居搬家。”简东平笑笑说,“夜深人静的时候,做这事并不难。她可以提着周谨手臂拖过去,一会儿就完成了。”
  “但尸体终究还是要被发现的,而且还是那么近。”
  “所以她并没有用暴力杀死周谨。她的方法是,不给她吃饭,活活把她饿死。我查过了,房间里没留下食物残渣,她肯定一开始就只给她吃很少的东西,这几天根本就没给她吃饭。她这么做一方面可以让周谨丧失抵抗能力,另一方面,如果周谨是被饿死的,没穿衣服或衣衫褴褛躺在一间即将被拆迁的空房子里,她很可能会被警方当作走投无路的流浪汉来处理。您注意到了吗,周谨手脚被捆的位置下面垫了棉布,这样,捆绑的痕迹就会相对模糊一点,至少凶手是这么想的。”
  那倒也是,林仲杰想,目前来本市讨生活的外地人很多,因找不到工作或遭遇别的挫折,最后沦为乞丐,穷途末路甚至横死街头的例子也不是没有。
  “这房子应该是租的吧,如果房主接触过凶手……”
  “这房子是周谨租的。”简东平毫不犹豫地打断了他的话,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苏志文经常到这儿来跟周谨约会。”
  林仲杰记得方晓曦曾经说,苏志文每周二下午都会外出,难道他是到这儿来跟周谨约会?
  “你怎么知道?”林仲杰禁不住问道。
  “因为如果不是周谨租的,我就不可能根据周谨的口诀找到这里。”简东平没有给林仲杰思考的余地就说了下去,“还记得向兵的口供吗?他在辛程路上曾经遇到过苏志文,苏志文当时拿着一张纸条茫然失措,不知道该怎么走。”
  “什么左拐三,右拐四的。”林仲杰还记得这个细节。
  “这条口诀是周谨给苏志文的。”简东平说。
   “你怎么知道?”
  “我在周谨的自传体小说里找到了这句口诀的全文,全文是‘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两包红双喜’, 在多年前,她曾经跟苏志文说过这个口诀,当时苏志文她所就读的中学附近向她问路,后来他们就是这样认识的。”简东平看了林仲杰一眼,仿佛在等林仲杰提问。
  “他们认识很多年了吗?”
  “是的,他们6年前就认识了。”简东平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作停留,他很快把话题转向了他想说的部分,“我最后一次看到周谨,是在辛程路45号,这与向兵碰到苏志文的地点不谋而合。当年周谨曾按照这个口诀把苏志文从她所就读的中学门口带到同庆路他想去的地方。于是我就按照我在周谨家乡找到的路线摸索着走了一遍。”
  原来这小子去过周谨的故乡了,真没想到!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49

简东平没注意林仲杰脸上惊讶的表情,他接着说,“所谓左拐三,就是往左转三个小路口,右拐四,自然就是左拐之后再向右拐4个弯,口诀的关键是后面两句,一瓶七喜,两包红双喜。一瓶七喜,在她家乡的那条路上,其实是个卖伞的小铺子,因为老板叫王七喜,所以叫7喜伞铺,而两包红双喜,指的可不是烟店,而是一个有红包卖的小店,红包上不都有两个喜字吗?我从辛程路45弄走来,不仅找到了伞铺,还找到了卖红包的小店,看,两包红双喜,就是这里!”简东平朝旧楼旁边一指,林仲杰发现那是个小小的烟杂店,玻璃柜台里放了很多小小的红包。
  “可是,就算苏志文知道口诀的意思,他也顶多只能找到这家店。他怎么找上楼去?”林仲杰觉得这口诀根本没办法让苏志文找到二楼的那个房间。
  “我怀疑,苏志文根本没办法找到,他后来肯定是打电话让周谨来接他的。”简东平笑着说,“周谨肯定也不指望他能凭借口诀找到真正的地址。她这么做只是想唤醒苏志文的记忆,因他们已经很多年没见面了。我以后把周谨的小说给您看,您就明白他们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了。”
  林仲杰对看小说可没兴趣,所以他没接口,他等着简东平继续发表他的高见。
  果然,简东平见他不说话,便滔滔不绝地说了下去。
  “所以,很明显房子是周谨租的,凶手是被周谨约来的。您也许会问,为什么房主对这些事一无所知。(林仲杰想,我可没想问这问题)租房子向来没有只租几天的,一般开始就得付清几个月房租,如果周谨事先多付了房租,房主自然不会找上门来。假如租期到了,凶手代表周谨要求延期一个月,那房主好像也没道理拒绝吧。另外他们续约,不见面也能完成,凶手只要把钱打到对方的账户就行了。反正对于凶手来说,要不要对方的收条都无所谓。”简东平停顿了一下,见林仲杰没有反驳的意思,便道,“凶手处理完尸体后会很自然地搬走,这里的人本来就少,如果她故意把尸体拉到里屋,就不会很快被发现。等尸体最终被发现说不定已经是好多天以后的事了,到那时,谁也不会怀疑到她。因为这栋楼里搬走的又不是只有她一个。”简东平说到这里深深叹了口气,“我很高兴,我及时找到了周谨。”
  “照你这么说,她每天都会来在这里?”
  “不是每天,至少也是经常。她肯定被人看到过,但就像《暮眼蝶》里的雨花石公寓一样,住在同一栋楼里的人,并不一定关心邻居是谁,也不见得会记住这个人的长相。再说……”简东平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来递给林仲杰,“这是我在厕所找到的,上面有篇文章说的是警方在待拆迁的空房子里找到一具尸体,后来经证实死者是个饿死的流浪汉。凶手一定是看到这则报道受到了启发。”
  林仲杰接过报纸,狠狠瞪了简东平一眼,心里骂道,你这臭小子,还在口袋里藏证据,干吗不早说?简东平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林仲杰看了一眼那篇豆腐干文章后,便把报纸塞进了口袋。
  “您看过周谨行李里的《淑女之家》了吧?”简东平见他不说话,问道。
  “看了。”
  “周谨在书里留下了很多标记。你应该也注意到了吧,有何感想?”
  “老实说,我还没来得及思考这件事。”林仲杰拍拍简东平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东平,警察应该寻找的是最直接的证据,而不是猜字谜。你要明白,一旦我们用铁的证据抓到了人,罪犯自然会老老实实把来龙去脉都说出来的,这不是比看书找证据省力得多?何况,我看她也不是个意志坚定的人。”
  “我明白。”简东平点点头,忽然抬头盯住了他的眼睛,“林叔叔,您是不是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我还在等一个关键证据。”林仲杰说到这儿,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他连忙接通了电话。
  凌戈穿着新凉鞋啪嗒啪嗒大摇大摆地上了楼梯,今天她觉得特别安心,因为她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走进每个房间寻找证据,而不必担心被人发现了。沈老太太全力支持她,给了她每个房间的钥匙,又支走了所有的人,这可比晚上偷偷摸摸潜入别人的房间安全多了。
  她一边走路,一边还不忘记低头看看自己的新凉鞋,真漂亮啊,衬得她的脚都变漂亮了,要不是旧凉鞋被简东平扔进了垃圾箱,她还舍不得那么快穿它呢。她想,如果以后在公共汽车有人踩到她,她很可能会控制不住朝那人大吼,“你可以踩我的脚,但是不能踩我的鞋!”1580元的鞋啊,实在太奢侈,太奢侈了!不过,从这件事上,她至少看出了一点,他心里肯定是有她的,要不然怎么会花那么多钱给她买鞋?以前的那个男朋友,买个奶油面包都会跟她嘀嘀咕咕的,最后她只好把钱算给他了,所以,他心里肯定有她,只是预备夫妻这个提议实在太离谱!他怎么想得出来!
  她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已经走到了雨杉的房门口,她掏出钥匙插入锁孔,开门进去,房间里静悄悄的,她快步走到雨杉的床头柜前,拉开了抽屉,那把雨伞还在,那是一把非常普通的缩折伞。她拿起雨伞走出了雨杉的房间。
  就在她回到走廊,锁上雨杉房门的一刹那,她耳边隐约听到一个小小的声音,很小,她不清楚那是什么声音,但是她的心却跟着跳了一下,她不安地停下所有的动作,站在原地屏息倾听。到底是什么声音?难道有人回来了?不会啊,今天所有人都有事出去了。
  她在那里站了好一会儿,没再听到那声音,她仍不放心,蹑手蹑脚地走到楼梯边往下看,楼下悄无声息,一个人影也没有,她这才不太自信地拍拍自己的胸脯,对自己说,别怕别怕,一切正常,刚刚的那个小声音肯定是错觉,要不就是风吹落了什么东西。
  她一边安慰自己,一边走到了那个人的门口,脑子里却还在想着刚刚的那个小声音,到底是什么声音呢?她将钥匙插入锁孔,吧哒一声,开了进去。
  这是她第一次进入这个人的房间,第一印象是,不够整洁,东西太多。她的雨伞会放在哪里呢?抽屉里?她走到化妆柜前,拉开了抽屉,里面有化妆品、电视报、指甲钳、小零碎,但没有雨伞……
  真奇怪,那到底是什么声音呢?
  好像还挺熟悉的……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50

“她居然复制了一套钥匙?”这回轮到简东平吃惊了,他完全没料到,方琪的书是被凶手放回到储藏室里去的。想想也对,凶手是最后一个接触储藏室钥匙的人,以她的个性,她肯定会复制一套钥匙。
  “人是很贪心的,有掌握钥匙的机会,她肯定不会放过。我们在全市撒网,终于找到了那个复制钥匙的人,给对方认照片,结果证明就是她。”林仲杰略显得意地说。
  简东平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最直接的证据了。
  “可是她既然回过储藏室,为什么不拿走那根擀面杖?”简东平问道。
  “因为如果拿走了它,就不太像谋杀了,她刻意把现场伪装成盗窃的模样,就是想栽赃给曾雨杉。再说,曾雨杉5月6日下午在沈家,她也有机会偷擀面杖。其实方琪也有机会拿到那个擀面杖。这个家几乎人人都有机会,连沈碧云也不例外,所以拿走不拿走根本无所谓。”
  这倒也是。
  “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抓她?”简东平问道。
  “刚刚已经派人去找她了,但她不在,好像是回家了。我现在就准备去沈家跟我们的人碰头,送我一程吧,小子!”林仲杰现在的心情似乎很好。
  但他的话却让简东平浑身一震。
  “你说什么?!她回家了?”他大声问道。
  “是,回家了。”
  叮……
  简东平觉得自己的心就好像突然变成了一个骤然鸣响的闹钟,那刺耳恼人的声音霎那间响彻了他的全身,而且无休无止,一遍又一遍,他仿佛还听到闹钟在说话,肉圆!肉圆!肉圆!你可别被她碰上!
  他三步并作两步奔到车前,拉开车门就跳了上去。
  “快上来!林叔叔!”他急迫地催促道。
  林仲杰刚上车,车门还没来得及关上,他就迫不及待地踩下了油门,车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
  “臭小子!你找死是不是!干吗开那么快!?”林仲杰被他吓得不轻,关上车门后,他怒气冲冲地问道。
  “林叔叔,我让小戈在沈家找证据!”简东平紧张地说。
  “你说什么!真是胡闹!”林仲杰朝他吼道。
  这时候,简东平的手机忽然响了,他迅速将耳机塞入耳孔。
  “简东平!”是凌戈的声音,他一阵兴奋。
  “你怎么样?”
  “找到了,找到了,那个拖鞋!我找到了!口香糖还在上面,陷在坑里了!”凌戈的声音听上去很兴奋。
  “我马上到了,你快点离开那里!”简东平急切地说,现在他可没心情听她报告这些。
  “我……”凌戈的声音忽然断了,简东平的心顿时缩紧了。
  “凌戈!凌戈!”他对着电话叫道。
  一会儿,凌戈的声音又出现在电话里。
  “我好像听到外面有声音,刚刚出去看了看,没人……”凌戈兴致勃勃地说道,“告诉你啊,我还找到了雨伞,好难找啊,她放在……啊……”说到最后一句,凌戈忽然尖叫了一声。
  “凌戈!凌戈!”简东平觉得大事不好,一遍遍叫道,但电话那头却再没有任何声音。
  “她怎么样?”林仲杰紧张地问道。
  “我不知道……”简东平声音发抖,他的脚情不自禁地再次踩下了油门,他觉得身上的每个细胞在瞬间全都进入了百米冲刺,他的心好像都快飞出来了。凌戈!凌戈!你千万不能有事!千万不能!他觉得仿佛有人在狠命弹拨他脑子里的一根神经,叮!叮!叮!每弹一下,他就浑身痛一下,接着这种痛从脑子一直传到脚跟,凌戈!凌戈!你千万不能有事!你给我争气点!他听到自己的脑子里有个声音在一遍遍重复这句话……
  
  凌戈朦朦胧胧感觉有人在拖着自己往前走,一种撕裂的痛从后脑蔓延开来,渗入到她的神经。我一定是被人打了,一定是的……她想挣扎,但使不上力,手臂好像被绑住了,那个人就是拉着她双手之间绑着的绳子在往前走。
  她要把我弄到哪里去?是要去楼下储藏室吗?还是去某人的房间?难道她准备杀死我?……头好痛啊……脚,脚好像也被绑住了……动弹不得,她要带我去哪儿?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好好想想……
  啊,对了,那个声音,一开始曾经听到的那个小声音。她一直在想什么地方听到过,它很近,又很轻,究竟是什么声音呢?现在她猛然想起来了,那是二楼厕所门拉开插销的声音。
  难道说,在我进入雨杉房间之前,这个人已经在二楼了?只不过她在厕所里,而我不知道?她通过厕所的缝隙偷看我,等我进了她的房间,她偷偷进来,躲在我身后,对了!那时候我是听见身后有声音,但回过身去,却什么也没发现,我也曾经跑到走廊里去察看,但那里也没人,其实,那时候她已经躲在房间里了,一定是的,那她会躲在什么地方呢?对了!衣架后面,衣架上面有那么多衣服,她躲在后面我根本看不见,除非是……往下看……如果往下看,我会看见……一双脚,她就是趁我接电话的时候……用什么东西,打了我……
  凌戈的脑子飞速地运转着,忽然,她听得一阵刺耳的声音。
  “滋滋——滋滋——”
  那是什么?!
  啊!不好!那是鞋和地板摩擦发出的声音!她几乎尖叫起来,我的鞋!我的1580元的鞋!混蛋!你可以拖我的人!但不能拖我的鞋!一想到才穿了一天的凉鞋就惨遭这样的命运,她就气得发蒙,脑子顿时清醒了过来。不管怎么样我不能让你折磨我的鞋!她想大叫,却发现自己嘴上已被帖上了胶带。
  她费力地微微仰起头,猛然看见那张平日里温柔和蔼,又带些病态的瘦脸此刻正在她脑袋上方移动,这张脸,这张曾经在她眼里,软弱平庸的脸,在这一刻,却显得异常凶悍和冷酷,虽然她早知道是这个人,但是忽然看见了真面目,还是吓得心里发毛,浑身打颤。
  不知道这个人有没有注意到她已经醒了,反正她没低头看过来,只是注视着前方,眼神呆滞,精神涣散,好像进入了冥想状态,脚步却一刻不停,根据她行进的路线,凌戈觉得她好像是准备下楼。难道她是准备把我拖到花园里活埋?还是准备拖到储藏室?把我放在某个箱子里,用擀面杖插上锁孔,就像她杀掉苏志文一样?……
  凌戈心惊胆战地想着发现她们已经到楼梯边了。
  不对!她忽然意识到,如果要杀她,这个人根本不用那么费力,只要把她推下楼就可以了!这样她后脑勺的伤没准也可以算在坠楼事故里。对,那个人肯定是想这么干!不行,不能让她得逞!凌戈开始拼命挣扎,但绳子绑得太紧了,无论她怎么扭动都无法挣脱,而凶手似乎对她的抵抗并不介意,竟然还呵呵笑起来,那笑声听得凌戈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好了,不好了……她真的要这么做!凌戈看见自己的身体头朝下被重新调整了位置,现在,只要那个人一推,她就会头着地摔下去!凌戈的喉咙里惊恐地发出一阵无声的尖叫,我不想死!我还年轻!混蛋!混蛋!混蛋!她再度挣扎起来,这时,那张可怖的脸忽然凑到她面前,她闻到一股热乎乎的口气。
  “去死吧!”凶手软绵绵却又恶狠狠地说。
  接着,凌戈无助地看着自己的身体哗地一下被推了下去,霎那间,她感到天旋地转,她没觉得痛,只觉得在下落的过程中身体好像变成了容易碎裂的的石头,它又快又重地摔了下去,完了完了,马上就要粉身碎骨了,她闭上眼睛,简东平的脸在脑子里一闪而过,她想她是完了……
  就在这时,她耳边忽然炸开一声巨响,什么声音!她来不及分辨声音的来源,就感觉自己的的身体“咚”地一下撞在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上,同时有一双手紧紧住了她的肩头。有人来救我了!她低头正好看见了那双奇形怪状的鞋,她立刻知道那是谁了。
  “凌戈!凌戈!你怎么样?”简东平把她拉到楼下,一边替她解开绳子,一边气喘吁吁地问道。
  “她……她想杀了我。”嘴上的胶带一被拉开,她就急急地说。
  听见她开口,他仿佛松了一大口气,他扑倒在她面前,一句话没说就将她紧紧拥入怀中,她闻到一股让她醉醺醺的气味,她好喜欢这味道,人顿时软了下来,她感到自己的额头正靠在他脖子上,他的皮肤好烫啊。
  “凌戈,你是个好警察,你很勇敢。”他附在她耳边轻声说,她觉得他的牙齿几乎要咬到她的耳朵了,她没答话,也不想躲开,被他咬比被凶手打要好100倍,她对自己说。但是,那个人到哪里去了,她还在那里吗……
  这时候,她耳边传来无数脚步声和说话声,接着她听到有人高声喝了一句。
  “方柔枝!你被捕了!”那是小郑的声音。
  我们的人终于到了。她松了一口气,昏了过去。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50

17.真相大白
  
  章玉芬小心翼翼推开客厅的门,今天这里特别热闹,虽然不是双休日,也不是什么重大节日,却聚集了这个家几乎所有的人,沈碧云、方琪、曾雨杉、方晓曦还有简律师和他的儿子简东平,他们要谈什么重要的事?太太居然叫我也来。管它呢!我还不是不凑这热闹了。她在门口局促不安地站了一分钟,正准备回厨房,却被沈碧云叫住了。
  “玉芬,你也来听听吧。”沈碧云坐在首座,手上捏着蕾丝手绢朝她招招手。
  “玉芬阿姨,来我这儿坐吧。”方琪说着指指身边的一个空座,热情地说。
  无奈,她只得在方琪旁边坐了下来。
  “人都到齐了,你现在可以说了吧,东平?”沈碧云和蔼可亲地问简东平。
  简东平笑着点了点头,说:“好吧。我这就开始。”
  “简少爷今天要说什么啊?”章玉芬偷偷问方琪。
  “我不知道。”方琪轻声答道,随后问简东平,“凌戈的伤好点了吗?”
  “她好多了,谢谢你。”简东平答道,话音刚落,曾雨杉就问:“东平,你是不是要跟我们说方柔枝的事?那就快点吧,我都等不及了。”
  “别急,事情总得从头开始说吧。”简东平笑道。
  “啰嗦什么,想说就快说!”方晓曦沉着脸低声催促道,今天她情绪不佳,章玉芬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她幸灾乐祸地想,这不可一世的小丫头总算也有吃瘪的时候了,谁叫你妈干了这见不得人又伤天害理的丑事!
  “好吧,就从周谨说起。”简东平忽然提高了嗓门,“周谨是我们周刊的专栏作者,她在一个月前失踪了。说起来,你们每个人其实都认识她。”简东平停下来环顾四周。
  “周谨?谁啊。不认识。”曾雨杉茫然地摇了摇头。
  “是啊,她是谁?”方琪也问。
  “今年三月,她曾经在你们家当过一个星期的临时保姆。”简东平平静地说。
  “啊?就是那个丽丽?我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曾雨杉诧异地惊呼道。
  “我也没注意,只知道她叫丽丽,根本没注意她姓什么,她就是周谨?她为什么会来我们家作临时保姆?”方琪一脸不解。
  “她是来找苏志文的。”简东平简短地答道,见不再有人提出问题,他继续说道,“其实她跟苏志文很多年前就认识了。苏志文曾经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他非常有才情,会写诗,还出版过诗集,他的笔名就是,海风。”简东平看见方琪脸上的表情仿佛遭到雷劈,但是她没开口说话,其他人也是,于是他接着说,“大学毕业后不久,他就跟大学恋人朱林结了婚,那时候他一心想成为一个诗人,用朱林的话说,当时的苏志文满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和抱负,但现实与梦想毕竟是有差距的,因为他的不切实际最终导致他的妻子离开了他,这件事对他有着致命的打击。婚姻失败后,他的精神近乎崩溃,先是迷上了赌博,之后又交上了坏朋友,他也曾经投资开过舞厅,但很快就倒闭了,不断的打击让他迷失了方向,他很快就堕落了。”
  “那他跟这个丽丽到底是什么关系?”曾雨杉急切地问道。
  “他就是在这种堕落的状态里遇到了周谨。苏志文跟他的朋友来到周谨所住的小镇,两人因巧遇而相识,苏志文很快就让当时只有18岁的女高中生周谨甘心情愿成了他的情人。周谨对他非常痴心,为了讨好他,还曾经从并不富裕的家里偷了5000块钱给他还赌债,哪知苏志文拿了钱一分没还债就扔下周谨独自走了,周谨因此差点被赌场老板卖为妓女,后来幸亏她趁乱逃出去报了警,才让自己脱险。但是,事情虽然平息了,对周谨来说,灾难却并没有过去。由于她出事的地方是个小地方,她很快就成了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而周谨的母亲还曾经到她所在的学校去指责她,这更让她抬不起头来,于是,她决定背井离乡去寻找她的仇人苏志文,她想找他算账。”
  “仇人?”曾雨杉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但是没有人接她的口。
  房间里鸦雀无声,大家似乎都没想到苏志文和周谨还有这么一段过去。
  “因为苏志文曾经拿着一张地图跟周谨说过自己的打算,根据周谨妹妹周兰的叙述,周谨那时候就是准备循着苏志文的足迹天南地北地去找他,她放弃了自己的大学梦,这一找就是六年。”简东平停顿了一下,“周谨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她喜欢拍照,每到一个地方,她都会拍下她所在地方的风土人情。第二个特点是,她有数字强迫记忆症。就是说,她有强迫性数数的习惯,她来看我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数楼梯的台阶,转弯的次数,我桌上有几本书,我衣服上有几颗纽扣,乃至我茶杯里有几片茶叶。”
  “真怪啊!”方琪道。
  “我想起来了,”章玉芬插嘴道,“她的确是喜欢数数,她那次捡到方柔枝的珍珠项链交给我的时候说,有17颗珠子!”
  “这就对了!”简东平兴奋地看着她,大声说。
  章玉芬没想到自己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竟然会得到赞许,禁不住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但她一转头却发现沈碧云在朝她皱眉头。
  “17颗?玉芬,这事你怎么从来没告诉过我?!”沈碧云好像非常不高兴。
  “我也是突然想到的,如果不是他说起这事,我还真想不起来。这事很要紧吗?太太?”章玉芬慌张地问道。
  沈碧云闭上眼睛轻轻摇了摇头,低声道:“算了。还是听东平说下去吧。”
  “这事很重要,玉芬阿姨。不过,我们先把这事搁在一边,等会儿讲。”简东平彬彬有礼地说。
  章玉芬闭上了嘴。现在,她不知道自己是说对了还是说错了,只能听他说下去。
  “周谨是去年年初来到本市的,她靠在一家歌舞厅演唱邓丽君的老歌谋生。巧的是,她在那条街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就是苏志文。显然,苏志文有很长一段时间是那里的常客。周谨发现了他,但却没有立刻走上去跟他相认,为什么呢?因为6年过去了,周谨的变化很大,当初的清纯女高中生,现在却成了穿旗袍的歌女。周谨在她的自传体小说《我的荒谬旅程》中曾经提到她当时的心情,她说苏志文已经不认识她了,她很想走上去告诉他自己是谁,但最后还是没去,因为她怕吓跑他。她后来一直不动声色地在找一个更好的方法接近他。不久后,周谨有机会参加了妙邻公司的一次发布会,上海的香艳记忆,……她在那发布会上演唱邓丽君的老歌……”
  “那个人是她吗?”方琪失声叫道,“那,那我可真的没认出来她就是后来的临时保姆。根本没注意。”
  “是啊,没想到……谁会想到一个歌女会到我们家来当保姆!”曾雨杉也说。
  方晓曦冷冷地哼了一声,没说话。
  “周谨在发布会上看见苏志文和沈阿姨在跳舞,她预感到事情不太妙。果然,不久后报纸上就登了苏志文和沈阿姨结婚的消息,而自那以后,苏志文再也没出现在歌舞厅的那条街上,周谨为此非常后悔。她不知道该怎么才能重新接近苏志文。”简东平环顾四周,接着说,“我是今年2月底跟她认识的,她向我投稿,我觉得她文笔不错,就约她写专栏。今年三月份,她开始问我,有点文化的男人一般会到哪里去玩?她跟我提起了妙邻公司,她还知道去年的11月2日,我们报纸对沈阿姨和苏志文作过专访。这说明她一直在研究苏志文的生活,她一直试图跟他取得联系,她是根据我的习惯在揣摩苏志文可能会在哪里出没。她还买了一本《淑女之家》。”
  “她到底是怎么跟志文联系上的,东平?”沈碧云问道。
  “根据周谨的小说,她离开沈家的时候给苏志文留了张条子,让苏志文先到辛程路45弄门口,然后按照口诀的指引找到约会地点。由于那条口诀在多年前她曾经跟苏志文说过,所以这多少能唤起苏志文对她的记忆。苏志文在辛程路上为这条口诀一筹莫展的时候,还曾经得到过向兵的帮助。当然,苏志文最后还是打电话给周谨,让她现身来接自己,两人这才终于接上了头。”
  “原来是这样。”沈碧云点了点头问道,“那志文怎么向她解释自己当年的行为?”
  “他对周谨说,当年甩了她是他朋友出的主意,他没想到会有那么严重的后果。当他知道周谨这些年的经历后,他非常内疚,决定用下半生来补偿她。周谨在小说里写道,苏志文决定跟她一起远走高飞,过平凡的生活。”
  沈碧云微微点了点头。
  “请继续。”她说
  “好,再回到刚刚的地方,我想周谨应征来沈家作临时保姆有两个目的,一是跟苏志文取得联系,二是调查《淑女之家》这本书里的疑点。”
  “《淑女之家》里有疑点?这是什么意思?”曾雨杉插嘴问道。
  “周谨在《淑女之家》里发现了三个疑点,第一,在曾宏去世的第二天,沈家用来捆书的绳子少了两根,这事周谨曾经向玉芬阿姨打听过。”简东平看了一眼章玉芬,后者赶紧点了点头,“第二,曾宏喜欢双数,周谨本来就对数字极为敏感,所以她自然对曾宏的这个特点印象深刻,书中写道,曾宏在跟沈阿姨结婚的时候,曾经以6的倍数送给孩子们每人一串珍珠项链。当时雨杉还没出生,孩子们指的应该就是方柔枝和方琪。但是周谨捡到的方柔枝的珍珠项链却少了一颗。”简东平把目光对准章玉芬,“你刚刚说,项链是17颗。我想本来应该是18颗,现在少了一颗。”
  “我只记得她说17颗,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章玉芬困惑地说,她不知道17颗和18颗到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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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50

“第三个疑点是什么?”方琪问道。
  “沈阿姨曾经在书里说,自从儿子死后,她有每天半夜下楼喝杯酒的习惯,这不能算疑点,只能算是一个事实。”
  “这又说明什么?”这回轮到沈碧云提问了。
  “周谨是把这三件事以及小狗玻璃的失踪联系在了一起。”
  “玻璃!玻璃的事?!”曾雨杉像被针扎了一下。
  “因为小狗就是在沈阿姨摔倒后的第二天失踪的,所以周谨把小狗的失踪跟沈阿姨的摔倒事件联系在了一起。她认为,沈阿姨的习惯家里人都知道,于是用绳子绊倒曾宏的那个人就利用了这一点,趁夜把小狗玻璃的玩具放在楼梯上,致使沈阿姨跌倒。而凶手在放玩具的时候,惊动了小狗,小狗可能叼走了她的鞋,她在跟小狗争抢的过程中,把项链拉断了,最后她把项链都捡回来的时候少了一颗。”
  “这么说,玻璃果然是她杀的?!”曾雨杉一拍桌子,咬牙切齿地怒喝道。
  “是的。”简东平答道。
  “可是,她为什么要杀玻璃,就算玻璃导致她的项链散了,她后来也找回来了呀,玻璃又不会开口说话,她为什么非要杀死玻璃呢?”方琪立刻问道。
  “沈阿姨摔倒后,当天晚上引起了很大的动静,因为心慌意乱和紧张,我想她是直到早晨才发现项链少一颗的,她一定到处都找过了,但都没找到,所以她以为是小狗吃了它,她怕万一小狗拉屎的时候把珍珠拉出来,让别人发现,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所以就决定杀了它一了百了。顺便问一句,方琪,你的那条珍珠项链呢?你继父当年也送过你一根。你跟方柔枝的两根项链应该是一样的吧。为什么周谨捡到项链,玉芬阿姨二话不说就认准是方柔枝的,而不是你的?”
  “因为我那根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扔掉了。这事玉芬阿姨知道,我妈也知道。而且,我大姐很喜欢戴那条珍珠项链。她经常戴。”方欺漠然地说。
  “你把项链扔掉,并不单纯是因为你不喜欢这个继父吧,是不是有人告诉你,他通过客房偷窥你?还指给你看了那个小洞?你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后来坚持要换房间。”
  方琪的脸顿时涨得通红。
  “难道真有这样的事?”沈碧云神色严峻地盯着女儿。
  “是,是的。”方琪低下了头。
  “该死!方琪!这事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就因为这个你对你弟弟那么嫉恨吗?!你以为这样就可以报复他,是吗!”沈碧云怒不可遏地盯着女儿,“我告诉你,方琪,曾宏不是那样的人!他是个正人君子!”
  “碧云,看来方琪是受了别人的挑拨。”简律师连忙安慰道。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沈碧云仍然盯着方琪不依不饶。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你那时候好像一点都不喜欢我,你心里只有雨杉和弟弟,她说,如果我说了,你就会把我送走,永远离开这个家,我害怕……”方琪说不下去了,眼珠在她的眼眶里打转。
  “你这白痴!”沈碧云骂道,随后她以异常刻薄的声音问简东平,“好吧,继续说下去,这贱人到底还做了什么?!”
  简东平点了点头。
  “那么,我是怎么知道这个偷窥事件的呢?我记得晓曦在证词里说,雨杉曾经假称小狗找不到,以此为理由进入储藏室,但她明明在客房里听到了狗叫。客房的一边是雨杉的房间,另一边则是方柔枝的房间,我曾经让凌戈半夜躲到雨杉的房间去试过电话,对不起,雨杉……”
  “没关系!只要帮我找到杀死玻璃的凶手,你拆了我的房间都没关系!”曾雨杉干脆地说。
  “好,我接着说,我让凌戈做过音量测试,就在前几天的深夜,结果发现,房间的隔音很好,要在雨杉的房间听到客房的声音,几乎办不到,当然反之,在客房想听到雨杉房间的声音,也是非常困难的。那么,在夜里尚且听不清楚,在白天不就更加听不清楚了吗?但是我认为晓曦没有说谎,所以我觉得她听到的狗叫声很可能来自客房另一边的房间,方柔枝的房间。我刚刚去过方柔枝的房间,发现了那个小洞,它在一幅画背后。”
  “我还曾经问过小戈你们每个人穿的鞋,方琪和雨杉平时喜欢穿高级皮鞋,晨练时则赤着脚,因为是练瑜伽,沈阿姨平时穿平底休闲鞋,而方柔枝平时穿黑色皮鞋,练功时则穿芭蕾鞋。无论是晚上到楼梯口去放小狗的玩具,还是白天绑架小狗,都要求作案人,第一穿着鞋,第二穿着一双走路几乎没声音的鞋。芭蕾鞋很便宜,走路时声音极轻,在这个家里好像只有她有这种鞋,因为方琪和雨杉看不上这样的鞋,她们不会买这样的鞋,而沈阿姨虽然穿的平底休闲鞋,但因为腿不舒服,走路时脚步向来很重,所以方柔枝是最有可能放玩具企图谋害沈阿姨的人。”
  “方晓曦听到狗叫声的时候,方柔枝恐怕正在房间里谋杀小狗,她本来就怕狗,小狗对她又有敌意,所以要快速控制局面并不容易,狗在这过程中叫几声是很自然的。”简东平注意到方晓曦难过地低下了头,现在她一定在懊悔自己多嘴,如果不是她企图往雨杉身上泼屎,事情就不会波及到她的母亲。
  曾雨杉的眼睛里则蹦出了愤怒的泪花。
  “我没说错吧!我没说错吧!就是她干的!”她一击桌子,说不出话来。
  “好了,还是来说说周谨吧。”简律师显然想要转移话题,“难道单凭珍珠项链、小狗失踪和碧云摔倒的时间点,她就能肯定是方柔枝干的?这也太武断了吧。”
  “我想她发现了那个洞。因为她当临时保姆的时候,就住在客房。而且我怀疑她也向晓曦打听过小狗的事,晓曦一定也跟她说了雨杉藏狗的细节,所以她很快发现了那个洞。如果狗叫声来自方柔枝的房间,当然就不同寻常了,因为大家都知道她很讨厌那条狗。”
  “晓曦,你跟周谨说过这些吗?”沈碧云目光威严地扫向方晓曦,后者不敢抬头。
  “我说过。”
  “你听到那次狗叫是不是就在我摔倒后的第二天?”
  “我,我不记得了,但是后来就没见到玻璃。”方晓曦说到这儿哭了出来。
  “凶手!你跟你妈都不是东西!从我家滚出去!杀人犯!”曾雨杉拿起面前的咖啡杯朝方晓曦扔去,咖啡沫溅得方晓曦一脸一身,方晓曦跳起来想跑出去,却被沈碧云喝住了。
  “坐下!”沈碧云冷冷地扫了外孙女一眼,道,“只不过是一杯咖啡而已,又没人砸碎你的脑袋!给我坐下!”
  方晓曦一边委屈地抹眼泪一边又重新坐了下来。曾雨杉直勾勾地盯着她看,那神情像是要把她一口吞到肚子里咬成碎末。
  简东平等大家安静下来后继续说道:“为了她跟苏志文今后的生活,她后来就是用那颗珍珠要挟了方柔枝。”
  “你是说,志文也参与了敲诈?”沈碧云略显惊讶。
  “是的。”
  “可是志文根本不必那么做,我答应过会给他钱,也会让他走。他何必去做这种事?”沈碧云对此非常不解。
  简东平笑了笑说:“因为方柔枝一直在向他灌输一个观念,那就是你不可能给他钱,你把钱看地很紧,大概他也发现你对你的女儿并不算很大方,所以他相信了方柔枝的说法。”
  “看来,方柔枝有挑拨是非的天才。”简律师道。
  沈碧云紧闭嘴唇不说话。
  “不过,我一直觉得奇怪,方柔枝有什么可以被要挟的?她好像是个穷人,仰仗你的照顾才住在这里的。”简东平问道。
  “她有个玉如意。在我跟曾宏结婚后不久,我就把玉如意交给了她,这是她父亲的传家宝,是方家的东西,我想还是交还给方家的长女较好,这种事我当然不会写在书里。方柔枝把玉如意锁在一个箱子里,放在储藏室。我曾经把这事告诉过志文,所以他知道。”
  “原来如此。”简东平喝了一口咖啡,继续说下去,“好吧,我接着说。因为苏志文认为你不会给他钱,而他重新开始新生活又需要钱,所以,他跟周谨商量后,决定敲诈方柔枝。苏志文事先买了手提箱,就是要装那个玉如意的,他也许还想要放些衣服进去,但没想到,他根本就没机会走出那个储藏室。”
  “储藏室的钥匙一直在我手里,方柔枝从头到尾没问我要过,他们怎么知道我会在那天晚上让志文去储藏室?”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50

“嗯……其实,方柔枝和苏志文一直都在等待这个机会,苏志文是想拿了玉如意后走人,而方柔枝是想在储藏室里谋杀苏志文。那天下午,晓曦在门缝里偷听到您跟我爸说话,我估计您那天不止提到了300万的事,也提到了让苏志文去储藏室拿画的事。晓曦把听到的告诉了方柔枝,方柔枝觉得这是个谋杀苏志文的好机会。她知道储藏室里有个空箱子,她早就计划好要闷死他了,因为以她的体力,处理尸体是最困难的事,她觉得,如果苏志文被闷死在箱子里,可能会被算成意外,这是她一开始的想法。主意打定后,那天下午她就悄悄溜进厨房拿走了擀面杖。”
  沈碧云皱起眉头狠狠盯了一眼方晓曦,小姑娘羞愧地低下了头。
  “你还是说说那天晚上的整个过程吧。”简律师对儿子说。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当方柔枝得知沈阿姨晚上要让苏志文去储藏室后,她立刻就通知了苏志文,反正他们两人经常一起说话,有时候,苏志文还出入她的房间,所以他们两人在一起,谁也不会想到,苏志文是在威胁她。吃完晚饭,苏志文下楼,这时候,方柔枝就等在走廊里。这时候是8点半至40分左右,客厅里没人,方琪还在书房打电话,曾雨杉去了园子里找向兵了,章玉芬给楼上的沈碧云送牛奶去了。事实上,这是个空白点。方柔枝在证词里说,自己当时是去园子透气了,但没人看见,相反倒有人看见她在楼下的走廊里,向兵说,他看见苏志文进了储藏室,正想爬窗进去,正好看见方柔枝,所以他马上躲了起来。这说明,那时候她就在走廊里,而且就在苏志文身边。等向兵躲了一阵再看过去的时候,走廊里已经没人了。其实那时候,方柔枝已经跟着苏志文去了储藏室。而且,向兵很肯定地说,苏志文进储藏室的时候,手里没拿手提箱,但后来他却发现原来放在楼道底下的手提箱却在苏志文的脚边。苏志文被证实是5月5日买的手提箱,在苏志文进入之前,储藏室一直锁着,手提箱不会自动飞进去,所以必然是有人在苏志文之后,把箱子拿进去的,根据时间点来看,最有可能的就是方柔枝。向兵说,方柔枝是从楼梯旁突然冒出来的,而箱子就被藏在楼道底下。她弯下身子拿箱子,忽然直起腰来,对从窗外看过来的向兵来说,当然是比较突然的。”
  简东平停下来歇了一口气,继续说下去:“向兵进入储藏室后只看见苏志文,那是因为方柔枝躲在壁画后面。向兵用花瓶砸伤了苏志文,同时他也隐约看见他手里拿了个玉如意般的东西,但因为太慌张,他来不及细看就走了,他走之前,在箱子内侧用苏志文的手指写下了‘不是向兵’四个字,林叔叔说,这在一段时间内,的确迷惑了警方。”简东平把目光转向曾雨杉,雨杉别过头去不看他,他接着说,“向兵走后,她确定苏志文已经失去了知觉,便用擀面杖插入了锁孔。”
  “向兵离开的时候,没把储藏室的门关紧,所以他刚走不久,雨杉就来了。雨杉进来时,方柔枝还没来得及离开,雨杉是拿了画离开的,这又给了她一个启发。但在这里她犯了两个致命的错误。”
  “哈!她犯了什么错误!”雨杉又来劲了。
  “她对警方说,9点35分左右,她看见雨杉偷偷摸摸地上楼,没有穿鞋。她是怎么看到你没穿鞋的呢?是通过正对着楼梯的那幅画。事实上,她只有站在你背后,并站在储藏室这边的楼梯边才能通过走廊里那幅画的镜框看到你的脚。因为如果她站在你的前方或者别的位置,你都会看到她。而如果那时候她在窗外,楼梯挡住了那幅画,她是看不见你的脚的。”
  “原来是这样!那还有一个错误呢?”曾雨杉恍然大悟。
  “根据她自己的供词,她看到黑影后,急匆匆到园子里去了,然后9点多去厨房喝了牛奶,她说当时玉芬阿姨在铲地上的油污。但是根据方琪和沈阿姨的证词,9点20分左右,方琪看见气喘吁吁神色不安的方柔枝从园子里跑进客厅,她说在大门附近看见了黑影,方琪跟方柔枝说话的时候,沈阿姨到厨房关照玉芬阿姨明天早餐的事,这时候,玉芬阿姨在抱怨方柔枝没洗牛奶杯,也就是说,在9点20分左右的时候,她已经喝过牛奶了。两种说法顺序颠倒了。我倾向于牛奶是先喝的。她是喝完牛奶才心急慌忙地走到园子去的,但是因为玉芬阿姨当时蹲在地上铲油污,所以没注意到她是从客厅走到园子,还是从园子走到客厅。其实喝牛奶也是不得已为之,她想试探章阿姨是否注意到她的举动,结果证明章阿姨并没有多加注意。”
  “我当时背对着她。只知道她开冰箱门,说园子里很热,想喝牛奶,我以为她就是从园子里进来的呢,她说她回房间了,我没注意,门没关好,我以为她是进来的时候没关好的。”章玉芬插嘴道。
  “后来,她通过厨房门走进了园子,急匆匆从园子又跑回客厅,碰见方琪就说了黑影的事,她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方琪,她刚刚不在走廊里,她想给别人造成一个印象,她吃完饭,去厨房喝了杯牛奶后就直接到园子里去了,这等于是在制造她的不在场证明。在这里,她故意打了一个时间差,牛奶的确是喝了,但是没人想到,是牛奶在先,还是看到黑影在先。”简东平喝了一大口咖啡,继续说,“根据那幅镜框和牛奶杯的矛盾,我认为在9点20分以前,她应该就在储藏室附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9点35分这个时间就有问题了。因为按照她的说法,她从客厅出来后就直接回二楼自己的房间了,如果9点20分左右她回了房间,9点35分,她在楼下看见雨杉,那就意味着,中间她还得再下一次楼,但没人看见,她自己也没提起过。就算她真的那时候下楼,被看到的几率也很高,九点多的时候,晓曦下楼去了书房,她们可能遇上,那时候章玉芬在厨房,方琪在客厅,都很容易听到楼梯上的响动,但是没人听见。所以,我认为她看见雨杉的时候,应该是在她看见黑影以及喝牛奶之前,但当时肯定没那么晚,所以我猜,她看到的钟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客厅和厨房的钟是一致的,沈阿姨后来告诉我,储藏室的钟被故意拨快了20分钟,所以进入储藏室的人,多少会在时间问题上露出破绽。方柔枝还真的中了这个圈套。”
  简律师呵呵笑了笑。
  “她去过厨房也去过客厅,怎么没看那里的钟?”
  “那时候她忙于应付别的事,根本没注意到钟。她说的那个9点35分,也是后来林叔叔问起时,她才想到的。”
  “好吧,除此以外,还有什么是可以指向这个方柔枝的?”简律师问。
  “有三条。第一,周谨失踪前的装束。她穿着男装,熟人马上能认出她来,但如果只见过她一两次面的人估计是认不出来的。周谨曾经向借给他男装的旅馆老板暗示自己是要跟一个不太熟悉的人见面,所以才打扮成那样。周谨在这个家里做过一个星期保姆,大家都认识她,这里唯独不太熟悉她的就是方柔枝,因为正是因为方柔枝住院,她才被雇来照顾晓曦的,方柔枝回来后第二天周谨就走了,所以周谨认为如果她打扮成男装,方柔枝未必认得她。第二,我让凌戈去雨杉房间试隔音的那天晚上,有人潜入了雨杉的房间。”
  “啊!”曾雨杉惊叫了一声。
  “凌戈很肯定地说,那个人是在房间里找什么东西,但最后为什么你什么都没发现呢?我认为她是调换了一件东西。”
  “什么?”曾雨杉紧张地问。
  “雨伞。”
  “雨伞?”
  “她跟周谨见面的那天下着大雨,周谨在伞铺买了把雨伞,方柔枝离开周谨住处的时候把伞带了回来,因为她离开沈家的时候还没下雨,所以她没带伞。她没想到,雨伞不知怎么就到了你手里。”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我第二天回来后又出去过,我随便在盥洗室拿了把伞,后来就一直放在我那里了,我也不知道那是谁的,也没人跟我提起过,那是周谨的伞?”
  “是的,我已经问过那个卖伞的人了,他还记得周谨,周谨那天穿的是男装,而一开口却是女声,把他吓了一大跳,所以他对周谨印象深刻。方柔枝一直想从你那儿拿回那把伞,总觉得放在你那里不安全,但是她不方便直接要,一是怕你不肯,如果她向你要雨伞,你肯吗?”
  “我当然不肯。她凭什么说那是她的?”曾雨杉说。
  简东平笑笑:“所以说,她没向你要。另外,她也怕引起你的疑心,因为经警方证实,伞的内侧沾有周谨的血迹。”
  “小戈说找到了伞,就是那把?怪了,她为什么不扔掉它?怎么会有机会让雨杉拿走?”简律师觉得不可思议。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50

简东平笑了起来。
  “因为第二天也下雨,她本想把伞带出去扔掉的,想不到又下雨,只好又撑了回来,不料伞拿回来不久后被雨杉拿走了。哈哈哈,真不走运啊。她一定焦头烂额地找了很久。”
  “她从雨杉的房间拿到伞后,为什么又不扔掉它?”简律师再问。
  “根据她对警方的说法,她带出去两次都没扔成功,因为那把伞质量不错,她一扔掉就被别人捡走了,她只好又赶紧拿回来,所以她后来决定干脆把伞上的血迹洗掉,她就是利用陪晓曦去上课的机会溜出来去周谨那儿的,她袭击小戈的那天,也是陪晓曦去上课,她准备溜回来洗伞的,想不到小戈先她一步拿到了那把伞。她倒霉吧!”
  “哈哈哈,她是很不走运啊。”简律师大笑。
  “那第三条呢?”方琪问。
  “在她偷进雨杉房间的时候,小戈很聪明地让她的拖鞋粘到了口香糖。后来那个口香糖嵌在她的拖鞋底上的孔里了,她没注意。那段时间,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那把伞上了。”
  “像她这么懒的人怎么会注意到鞋底?连牛奶杯也不洗!”章玉芬嘀咕了一句。
  “当然警方抓住她最重要的证据不是我说的这些,而是有人证明她复制了一套储藏室的钥匙,证人就是做钥匙的人。她后来回过现场,先是确认了苏志文是否真的死了,然后把从方琪的初中课本和旗袍乱丢一气,伪造了一个偷窃的现场。”
  “她怎么知道那些书……”方琪注视着他,没有问下去,但是简东平知道她想问什么。
  “那天晚上她整夜都没睡,时时刻刻都在注意储藏室的动静,她看见你进去又出来了。另外,初三那年,你是15岁吧。根据她自己的说法,她是想提醒警方这一点。”
  方琪皱起眉头,没再说话。简东平也不想旧事重提,免得大家难过,于是他把话题转向了苏志文。
  “苏志文答应方柔枝,拿到玉如意的第二天还她珍珠,但是方柔枝根本不相信他们,她怕他们以后会不断向她敲诈,所以决定杀死他们。但她也知道她无法同时对付两个人,所以她先在储藏室里杀了苏志文,随后再拿上苏志文的手机给周谨发短信说,第二天下午5点半来当面交易,她是以苏志文的口气发的短信,周谨没有提出异议。根据周谨的说法,她那天晚上打过电话给苏志文,但他一直是关机。周谨不知道苏志文已经死了,所以第二天就按时去赴约了,她到了指定地点的楼下,打了个电话想问问苏志文是否到了,手机当时在方柔枝手里,她说他们已经到了,苏志文去上厕所了。这就是周谨最后打给苏志文的那个电话。周谨就上了楼,她一进门,方柔枝就袭击了她。她那天很早就出门,专门在现场候着。”
  “那方柔枝后来有没有拿到那颗珍珠?”沈碧云问道。
  简东平笑了笑,从口袋里摸出一颗浑圆的珍珠来。
  “这是我在楼道底下的一个小窟窿里摸到的,估计是小狗刨的洞,它掉了进去。周谨根本没找到珍珠,她一直都在骗方柔枝。”简东平叹了一口气,说,“我本来以为方柔枝没有杀死周谨单纯是因为无法处理尸体,后来才知道,她一直在向周谨逼问珍珠的下落,后来问来问去问不出结果,就放弃了。其实就算是周谨告诉她珍珠在哪里,方柔枝最终还是会杀人灭口的。”
  房间里一阵沉默。
  “苏,苏志文那天很兴奋,难道就是因为敲诈得手了?”过了一会儿,曾雨杉问道。
  “是的,他跟周谨都认为,那个玉如意是他们将来生活的保证。他们准备干完这趟就远走高飞,从此开始新生活,这一点周谨本人也承认了。我昨天去看她,她已经可以说话了前天还指认了凶手。她告诉我,5月7日那天她本来准备等事情完了之后,就跟苏志文一起乘火车走的,她还买了棒棒糖和笔给苏志文,据说苏志文写诗的时候喜欢吃点甜的东西,只可惜……好了,我说完了。”简东平长吁了一口气,“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真觉得莫名其妙,她为什么不把伞丢掉?伞被别人捡走,不是好过留在家里?”简律师很迷惑。
  沈碧云禁不住笑出声来。
  “其明,你太不了解她了,你去看看她的房间就知道了,她是最不舍得扔东西的人了多少年前的东西她都留着。所以,我很相信她会把伞留下来,因为她就是这种人。”沈碧云用手绢捂住嘴轻轻咳了一下,说,“她肯定先是觉得把伞扔掉很明智,后来看到别人来拿伞了,又后悔了,想想留下来也未必会被别人注意,于是又把伞要了回来。”
  “她说扔掉了可惜,拿回来了又觉得是个烫手的山芋。”简东平补充道。
  简律师笑着摇摇头,不知道说什么好。
  “是她把妈妈推下楼的吗?她的动机是什么?妈妈待她一向不薄。”方琪问道。
  “有两个原因,一她一直认为她父亲方国华的死是你妈妈一手造成的,她对警方说,她曾经看见沈阿姨在她父亲的杯子里下药。”
  沈碧云冷笑了一声。
  “哼!方国华不肯吃药,我只好把药研成粉末放在他杯子里。现在看来,最后那次,肯定是她把药粉调包了,所以才会导致她父亲心脏病突发死亡。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笨蛋!”沈碧云冷冰冰地说。
  简东平接着说:
  “第二,《淑女之家》里有一章写道,一次沈阿姨在郊区的公路上碰到方柔枝,把她带了回来。文章中说当时方柔枝看上去精疲力竭,满身泥污,她自称去看小学同学因为想走捷径迷了路,摔了跤。但我猜想,事实并非如此,那一年她的丈夫正好因为杀人而逃逸,后来就失踪了,我看了这章就想,会不会是她的丈夫在逃跑的路上跟她联系,让她送什么东西去,后来她把丈夫杀了,并当场埋了呢?”
  “真是这样吗?”方琪惊恐地捂住了嘴。
  “她老公的尸体已经在昨天被找到了,她承认自己当年因为一时气愤杀了他,她这个老公好像一向对她不好,她对他不满也有很多年了。后来她在回去的路上碰到沈阿姨,她担心沈阿姨已经识破了她,所以一直想谋害沈阿姨。”
  “其实关于她老公的事,我曾经旁敲侧击地试探过她,但她表现得很镇定,所以我就没在意。”沈碧云笑着说,“看来她的心理素质真不错。”
  “那她为什么要杀害我爸爸?!”曾雨杉怒道。
  “因为那晚,她本来说好来吃晚饭,谁知来了之后发现沈阿姨去朋友家了,根本没通知她,害她白跑了一趟,她很生气,于是就打算作弄一下你爸爸,她没想到你爸爸会死。她以为绳子绊一下,顶多脑震荡,她认为一旦你爸爸受了伤你妈妈也不会好过,她实际上是想报复你妈妈。”
  “真狠毒!”曾雨杉叹道。同时又恶狠狠地瞪了方晓曦一眼。
  方晓曦回她一个白眼,不说话。
  房间里又是一阵沉默。
  片刻之后,方琪说:
  “我真没想到,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处心积虑在害我们!”也许是想到了往事,方琪脸色惨白,声音有些发颤。
  沈碧云喝了一口茶,幽幽地答道:“如果你当年什么都对我说,我们家就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方琪,爱一个人就要相信她,我真希望你能明白这个道理。”
  话虽不错,但是你自己做到了吗?简东平想,如果你一直相信你的女儿方琪没有谋害曾宏,你老早就会把事情捅出来了,也许方柔枝早就被楸出来了,她没有机会再挑拨离间,更没机会谋害你和苏志文。而且那时候,她还没杀多少人,她的心理素质应该还没发展到后来的程度,也许警察吓唬一下,她就招了。可是现在,为时已晚,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简东平正在暗自叹息,就听到沈碧云在问雨杉。
  “你跟那个向兵准备怎么办?”
  “我不知道……”曾雨杉的声音低了八度。
  “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我也不赞成你把婚姻当儿戏。你自己考虑吧。”沈碧云的声音充满了威严。
  “我……我会慎重的……”曾雨杉顺从地说。
  简东平第一次在她脸上,看见了淑女的表情。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 12:51

18.尾声
  
  
  “凌戈,你怎么啦?”简东平一进病房门,就看见凌戈坐在床边发呆。
  “你看。”原来她手里捧着那双新凉鞋。
  简东平一看,凉鞋鞋面上的一朵小花被拉了下来。
  “原来是鞋坏了。”他心里也觉得可惜,但想想也不过是一双鞋而已。
  “我才穿了一天,这可是新鞋啊,还是那么贵的鞋,才穿了一天就弄坏了。”凌戈眼泪汪汪地看着自己的鞋难过地说。
  看见她流泪,他有点心疼,于是他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
  “你应该高兴,因为你英勇负伤,下周就可以复职了。”他把那双高价鞋扔在一边,“不就是一双鞋吗?当时多危险啊,能保住小命就不错了,哪还顾得上鞋?”
  “方柔枝是混蛋!”她愤愤不平地吼了一句,继而无限惋惜地叹息道,“我的新鞋啊……”
  看着她的表情,他禁不住笑了出来。
  “好了,我知道有个师傅修鞋手艺很棒,让他帮忙修一下不就行了。”
  “1580元的新鞋,才穿了一天就要修!方柔枝太可恶了!”她擦干眼泪气愤地说。
  “好了,好了,别难过了,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知道你没鞋穿,我又给你买了一双,不过这次没那么贵,也就200元左右,你就先穿这双,等那双修好了,再轮着穿,好吗?”他从包里掏出一个塑料袋交到她手里。
  她摸着塑料袋里的鞋,仰头望着他,眼睛亮晶晶的,充满了喜悦和感激。
  “谢谢你。”她说。
  感动了吧,还有呢,他心里说。
  “还有这些,你拿去穿吧。”他把刚刚拎进来的一个大塑料袋搁到她腿上。那是他从一个做服装生意的朋友那里拿来的新款女装。
  “你哪来的那么多衣服?好漂亮啊。”她翻弄着塑料袋里的各色裙子和小上衣,喜出望外地问道。
   “我朋友做服装生意,我向他拿的。你先试试,如果合身我再付钱给他。别担心价钱,他会给我打折的。”他说,心想拜托你快脱掉那几件土拉吧唧的衣服吧,看得我眼睛出血。
  “我不要,还给你。”她把衣服塞回塑料袋还给他。
  “为什么不要?”他奇道。
  “那,那得多少钱啊。”她好像很为此担忧,他看到她下意识地去摸她枕头下面的小账本,这个动作让他的心被刺了一下,他立刻握住了她的手。
  “凌戈,你要跟我算账?”他有点恼火。
  “我是该跟你算算帐了。”她甩开他的手,拿出她的绿色小账本,一本正经地翻开来,“我怎么能拿你那么多东西?又是鞋,又是衣服的。还有,我家装修的钱,在装修期间,我在你家住,我的食宿费,不知道要多少,我已经算过一笔帐了,但是现在恐怕又增加了……”她忧心忡忡地说着,拿出一个计算机来。
  他看到那个计算机,气不打一处来。
  “在我家住,还用你付食宿费?你当我家是开旅馆的?”他一把枪过计算机扔在一边。
  她不高兴了。
  “你不在乎,可我不能不在乎。我不想白吃白住!别说我们只是朋友,就算是夫妻,我也不能让男人养着!那样我不安心!”她义正辞严地说完,便认真地掰着手指头算起帐来,“这样好不好,我住在你家的时候,每个月付你500元饭钱,你看够吗?我尽量只吃一顿饭,就晚饭好了,你们家菜好,我吃两顿,500元就不够了。”
  “谁要赚你这500块!”他恼火地说。
  每次看到他真的发火,她总是有点害怕,所以她顿时闭上了嘴,但手里还攥着那个小账本,简东平知道,她的心意没变。
  他想了想说:
  “凌戈,这样吧。如果你坚持的话,你以后就……嗯,当我的管家吧,每天帮我干点家务来抵消你的食宿费,怎么样?”
  “什么叫管家?”她很困惑。
  “就是经常给我做点好吃的,帮我洗洗衣服,我吃完了,帮我收拾碗筷,有时候还帮我整理整理房间,干点杂活什么的,怎么样?”他问道。
  凌戈想了一想。说:“洗衣服和整理房间没问题,但是做饭我怕做不好。”
  “这不要紧,做饭改成端饭好了。”他一想到以后每天可以看见她给自己端菜送饭,还给他洗衣服,就乐不可支。
  “那我不成了你的佣人了吗?”她忽然想到了这点。
  “说哪儿去了,谁会给佣人买1580元的鞋?”他反问道。
  她歪头想了想,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便笑着点了点头。
  “那好吧。反正就三个月。不过,我干不好,你也不能骂我。”
  “干不好当然要骂!”他心情大好,得意地想,这样你差不多就等于是我的老婆了,预备夫妻就是这么开始的,从今以后,我在这个家至高无上的地位就确立起来了!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搂住她的肩笑着说:“凌戈,这三个月,我可是把自己交给你啦!你要好好照顾我!”
  “遵命,少爷!”她白了他一眼。
  
  
  (网络版完)
作者: 水煮陈鱼卷    时间: 2008-12-11 20:56

虽然看着那么长头都晕了,还是决定读你了.^_^taozui11" />狗蛋哥
作者: 水煮陈鱼卷    时间: 2008-12-12 02:20

^_^kun LZ,我花了整晚的时间,终于看完了,呵呵~~~

结局有点出乎意料了,我一直以为是方琪的,看来还是嫩了点,不过这个故事有点过头,简直把我们的警察叔叔&阿姨当白痴了嘛.

估计大家都可以当柯南2代了.

报告完毕,困觉觉去.....
作者: admin    时间: 2008-12-12 12:37

狗蛋看到会感到无比欣慰的
作者: 水煮陈鱼卷    时间: 2008-12-12 14:15

好文章大家分享嘛,已经推荐给我朋友们了。^_^qing
作者: admin    时间: 2008-12-12 17:27

鱼卷只对这个版块感兴趣嘛?
作者: 水煮陈鱼卷    时间: 2008-12-13 22:28

原帖由 admin 于 2008-12-12 17:27 发表
鱼卷只对这个版块感兴趣嘛?


目前好像是滴,呵呵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12-15 23:12

原帖由 水煮陈鱼卷 于 2008-12-13 22:28 发表


目前好像是滴,呵呵



谢谢哈  呵呵

^_^w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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