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看守所内“洗脸死”-又一极具创意的死亡方式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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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s30
时间:
2010-4-10 20:35
标题:
看守所内“洗脸死”-又一极具创意的死亡方式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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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10 20:34
湖北省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警方称该男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据有关人士说,警方为此给死者家属支付了30万元钱.(4月9日《楚天金报》)
"躲猫猫"、"发烧死"、"做梦死"、"鞋带上吊"、"喝水死"、"激动死",一系列看守所猝死事件一直未淡出公众视野.公安部上月底刚刚在"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会议"上强调,要遏制执法过程中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如今看守所非正常死亡又出"续集",发生被拘男子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的蹊跷事件.给看守所又蒙上一层夺命阴云,令人恐惧.
尽管警方声称嫌疑人洗脸溺亡,但是家属看到的情形是,死者薛某"身无片缕,口、耳、鼻中都有血迹".警方对此如何解释?如果没有外力作用,嫌疑人身上的斑斑血迹从何而来?莫非是自伤身体?如果没有受到严重伤害与精神刺激,洗脸池也能淹死人?如此死亡结论显然经不起推敲,实在有侮辱公众智商的嫌疑.警方吊诡地支付死者家属30万元,算怎么回事?是抚恤、是赔偿,还是封口?纳税人的钱岂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花掉?
"洗脸死"事件直接关涉当地警方的声誉与切身利益.而且公安部刚刚宣布,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对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一律先停职,再依纪依法处理.当地警方与其迫不及待公布"洗脸死"死因把问题越描越黑,还不如主动避嫌,由上级公安部门启动异地司法调查,或者由上级检察机关介入,更具调查公信力,可能更能查清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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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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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199.83.49.77/attachment.php?aid=43962&k=4ffcf274ce25e1a7183af1278c430e8a&t=1747758684&sid=ms7k45
作者:
青岛先锋
时间:
2010-4-10 23:40
无语了
作者:
皮皮精灵
时间:
2010-4-11 01:51
创业无极限,监狱产业链
作者:
blues30
时间:
2010-4-11 09:47
回复
3#
皮皮精灵
猴哥深有体会~
作者:
皮皮精灵
时间:
2010-4-11 16:17
。。。监狱的产业形成了一条强大的供应链。在这条供应链下, 监狱是仓库, 犯人是产品,警察是采购,检察官是销售, 法官是客户。 至于律师嘛, 呵呵,还是不说的好。
----创驰电子 吴振洲
(注: 08.12.5 做了十几年的电子元器件贸易的吴振洲参加耶鲁大学CEO峰会途中在芝加哥机场以”疑似间谍”被捕。目前扔在押,检方指控一直在反复,开庭日期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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