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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明知故犯-死2伤7 [打印本页]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0-4-3 11:23     标题: 明知故犯-死2伤7

  自己是多年驾龄的司机,在驾校受过最今本的交通法教育,明白交通安全重于泰山,知道自己手里的方向盘掌握着自己的生命也掌握着别人的生命。但是,最终还是触及了底线-酒后驾车:青岛崂山区滨海大道与辽阳东路路口,在7月30日下午发生一起恶性通事故,是司机王某醉酒驾车撞另一辆车致对方女司机重伤不治死亡,另有7人受伤,经抽血查验,醉酒肇事司机体内酒精含量是醉酒标准的3倍。

  

  这代表了什么,代表了司机对自己生命和对别人生命的漠视。
作者: 氢气球    时间: 2010-4-4 15:15

车祸啊,挺可怕了,喝酒开车友杀人的嫌疑,重罚
作者: 安良除暴    时间: 2010-4-4 21:36

中国渊源流长的酒文化给治理酒后驾车增加了不小的难度~~~
作者: 玉女嘉华    时间: 2010-4-5 10:24

再怎么重罚还是有这样的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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