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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魑魅魍魉(限)】《驱魔人Ⅱ》作者:柳暗花溟 [打印本页]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0     标题: 【魑魅魍魉(限)】《驱魔人Ⅱ》作者:柳暗花溟

【魑魅魍魉(限)】《驱魔人Ⅱ》作者:柳暗花溟 9.7更新至第七卷 水之杀 第三十一章 虚假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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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有人叫他阴阳师,有人叫他神棍,有人叫他民俗文化继承者,女人们觉得他是一个帅得冒泡的性感男人,尤其他那忧郁的眼神,稀疏的胡喳,掌间那不知几几年产的马爹利,摆明是周易“研究僧”。
  其实,他只是潜藏在都市中的道术传人,神秘、优雅而危险。
  不过,道士也要吃饭,道士也要泡妞,在这个物质社会,什么都是要钱的。不能点石成金,不能隔空搬运?没关系,做媒体事业吧,创办《零杂志》好了。
  这世界上太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了,办好了一定发。
  可是,千万不要把杂志里的故事当消遣哦,因为每一个故事都是真的!不骗你!
  不信?你身后的人是谁?


我再插一句哦:这书的主角是包大同……应该会蛮搞笑的吧!


  
      驱魔人2自一月份开始连载以来,许许多多喜欢这本书的朋友汇聚到一起,在这里更新、留言。如今本贴成为了精华贴,要谢谢所有朋友的支持和帮助,谢谢虱大,你是最早帮忙更新的;bluesky0226 ,你是最先开始手打的,辛苦了;紫槐花开、yukique、暗夜精灵、jiekong2005 、antries 、designer、宝宝牙牙、ojee、marygenius 、jiass、℃嗳..以及现在仍在帮忙更新的马甲一号,正是你们,使得驱魔人2更添了份生气与温暖~




目录:
第一卷:鬼笔——第1页1楼
第二卷:沉默的羔羊——第6页87楼
第三卷:阴媒——第12页166楼
第四卷:禽兽——第17页247楼
第五卷:凶宅——第26页387楼
第六卷:致命留言——第48页712楼
第七卷:水之杀——第74页1098楼



第一季<鬼笔>已经出版上市


《驱魔人I》:http://bbs.readnovel.com/htm_data/22/0803/301805.html



[ 本帖最后由 风信子 于 2008-9-10 11: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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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0

第一卷 鬼笔 第一章 二零五画室

《零杂志》,我们的每个故事都是真的!

  ……………………………………………………

  长发男生坐在小河边狠狠地吸烟,不时看看对面的教学楼。

  十一点,十一点就会熄灯锁楼了,那个时候他会顺着排水管爬上去,拿了东西后立即离开。

  现在教室还亮着灯,也许还有同学在教室里,而他的秘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校西区非常偏僻,树木多而照明少,晚上一过八点就人迹罕至,那条贯穿整个西区的林荫道就显得格外阴森。

  为此学校中还流传着一些可怕的故事,说晚上如果在林荫路上遇到有人问你路,无论他看起来长得像谁,你都千万不能回答,否则他就会永远跟在你身后,不停的问你:带我去吧!带我去吧!

  直到,你和他一起消失!

  想到这儿,长发男生不禁打了个寒战,下意识地寻找油画系专用画室、二零五画室的窗户,一眼就看到一个人站在那儿。因为距离远,只大致分辨得出是个女孩,在他看到她的一瞬间,向他挥了挥手。

  他吓了一跳,没想到会有人站在窗口,毕竟快熄灯了,这会儿还在窗口转悠,熄灯后就得摸黑走。

  她是谁?河边这么黑,她也看到他了吗?可他的行踪不能被任何人发觉!

  他站起来四处张望了一下。今晚的天气很好,白晃晃的月光洒了一地,可是河边和林荫道因为有高大的树木遮掩,还是阴影重重。

  那么,她怎么会看到自己的,或者,她是对别人挥手?

  他向树影中挪了挪,再抬头一看,那女生仍然站在那儿,伸着两只纤白的手臂对他挥着,兴高采烈。

  当-当-当!

  主楼的电子钟不紧不慢的报时了,教学楼瞬间一片黑暗,好像所有的光明都被一把无形的大剪子在半空中剪断了一样。

  长发男生第二次被惊吓到,他很想立即逃走,但想到自己目前的情况,又不得不强逼自己踏上那条传说多多的林荫道。

  那是唯一可以通向教学楼的路,两侧是树林和大片的花丛,下午才下过一场大雨,泥泞的很。

  擦擦擦的声音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因为寂静,所以显得格外刺耳,前后左右全是一团团模糊的黑影,一时也分不清是树影、花影、人影还是有别的什么。

  长发男生一边快步走着,一边四处观望,虽然没有遇到传说中的问路人,却感觉似乎走不出去一样,又感觉周围有无数只眼睛盯着他。

  蓦地,他停住了脚步,发现前方大片的阴影中,有一个红点一闪一闪的亮着,好像是一只充血发亮的独眼在眨。

  他骇得差点叫了出来,就见那红点有节奏的明灭着,散发着极之不祥的气息,但随即发现那是一点烟火光,有一个女人坐在路边吸烟。

  那女人垂着头,看不清脸,但即便是坐着也能看出她苗条玲珑的身段,线条优美的颈子上,丰润的长发松松地挽在头顶,身上的白裙子式样极其简单,看样子好像正为什么事犯难。

  午夜、幽径、美女,夜凉如水,简直是聊斋一样的气氛,别说他心里已经生了暗鬼,就算在平时,他也没有胆量上去询问。可正当他吓得发呆的时候,那女人突然动了一下,站了起来。

  长发男生全身的血液在一瞬间凝成了冰,想跑,却挪不动脚步,腿软得单膝跪地,于是他干脆哆嗦着手去抓鞋带,低着头不动,全身的感官全集中起来感觉着那女人。

  没有脚步声,甚至没有影子,什么也没有,只有他自己急促的心跳声和冷汗滴落的声音,用眼角的余光一看,就见两只完美的女性小腿不知何时出现在他的面前,竟然是赤着脚的。

  他骇得连呼吸也不敢,却听到自己的胸部如同风箱一样呼呼的响着。

  她要问路了!她要问路了!

  长发男生惊恐地想着,可那双美腿在他面前站了一会儿,却一声不吭的离开了,白色的裙角扫过他始终不敢抬的脑袋,凉麻凉麻的。

  她不是传说中的幽灵,一定是哪个无聊女生在这儿自品忧伤呢。艺术系的女生多少有点神经质,一定是这样的!

  他瘫坐在地上想着,不断对自己进行自我催眠,心想明天他吓成这副德行的事说不定会被传出去,这也太丢人了。

  向四下一望,奇怪的女人早就没了踪影,这让他更相信自己的判断。是他太轻信了,那个所谓的问路人根本就没有,人果然是自己吓自己的!

  一阵冷风吹来,他觉得浑身发冷,这才发现身上的衣服全让冷汗浸透了,湿冷的贴在身上,像是第二层皮肤。

  他急忙以手撑地想站起来,却在此刻突然感觉不对,一种尖锐的惊恐顺着他张开的毛孔直接刺入了他的骨髓!

  林荫路是以大块的石头铺成,就在他手边不远的地方有一块石头凹了下去,因为下午有一场突然的暴雨积了一尺见方的一块水洼。

  “请问,二零五画室怎么走?”水洼中的人脸问。

  那是一张女人的脸,因为水的反光,看上去像翻着白眼看他。水洼周围根本没有人,她似乎是融在了水里,而这张脸,他感觉是认识的!

  “为什么你不理我?”她又说,终于让长发男生意识到,她就是在窗口向他挥手的女孩!

  “二零五画室怎么走?”

  “我带你去。”长发男生眼神呆滞,挂着僵硬的笑容,摇摇晃晃地向教学楼走去。

  他的意识涣散了,再记不起他的秘密,眼中所见只是一条路,同时感觉到后背上冷冷的一沉,似乎有人趴在了他的背上。

  ………………………………

  吱!

  一声尖锐的鸣叫穿透了空气中混成一团的隆隆声,宽阔的公路上,排成一排的六辆机车瞬间猛冲了出去,把作为起始点的火线远远地甩在身后。

  如奔腾的洪水一般,六名骑士你争我夺的向前冲,轰鸣声、呼啸声、路边的尖叫和欢呼声,使得这午夜无比喧嚣,所有的人都被酒精和速度刺激得兴奋至极、忘乎所以。

  几分钟后,一个戴红头盔的骑手越众而出,跑到了最前面,紧随其后的是一个戴白头盔的骑手。红头盔不时瞄着后视镜观察对手的情况,但无论使用什么方法都无法甩开对方。

  他不由得心下焦躁,把心一横,猛然加速。

  这条路是他们跑惯了的,路况好、照明佳、车道复杂,凌晨时分几乎没有过往车辆了,是飚车的绝好去处,更不用说市美术学院就在前面不远的三叉路口处,运气好的话还能拐带几个美院的漂亮小妞儿。

  他越跑越快,把五个对手全部远远地甩在身后,不禁得意的尖啸一声,感觉风狂猛的从四面八方吹来,快感充满了他每一个毛孔,而身后的喧嚣却渐渐淡了,直到再听不到任何声响。

  很突然的,他得意洋洋的心开始发毛,有找不到坐标之感,似乎有一层看不见的膜把他和世界隔开了,天地间只有他一人一车在奔驰。

  公路上,前方没有尽头,后方漆黑一片,两侧飞速倒退的景物踪影皆无,他粗重的呼吸和心跳被无数倍扩大,一下下撞击着他的心房。

  咕噜!

  一声从喉咙中挤出的声音从他肩头传来,钻入他的耳朵,就像是咽口水的声音。他没有防备,吓了一大跳,猛地甩过头去。

  没有人,只有一股说不出的麻麻的感觉,从后背一直延伸到双臂,像无数只毛虫爬过。

  慢慢的,就见两只女人的手贴着他的肋骨伸了出来,无声无息的伸向前方。

  那双手很是娇嫩漂亮,套在一件艳红色的衣服中,在黑暗中白得耀眼,妖蛇一样,轻巧、无声、无限延长,终于碰到了他的手,紧紧握住。

  他大骇,下意识的向车后镜中看去。

  一个短发的女人头搭在他的肩上,五官不清,可下巴上全是血,鲜艳而粘稠,正一滴一滴地落下来!

  骑手的惊呼声没有喊出口就吓昏了,车子登时失去了控制,向美术学院的大门滑了过去,带出一大串火星和刺耳的金属刮擦声。

  “啊,出什么事了?”学校门口那棵三人抱的大榕树后,一个轻柔的惊呼声响起,同时一条修长苗条的身影闪了出来,向着发出声响的地方看。

  “一定是飚车的小子出了事故。”男人长叹一声。

  这是个高个子男人,留着清爽的短发,脸孔长得不是特别英俊,不过轮廓分明,鼻梁挺直,眼睛晶亮有神,说话的时候,嘴唇弯着好看的弧度,让人看了就想亲上去,浑身下下都透着一股玩世不恭和懒洋洋的味道,即使在人群不说话,也能引起他人的注意。

  他叫包大同,开了一家周易研究公司,但实际上是正宗道家弟子,专门帮人捉鬼避凶的。

  最近他觉得媒体事业比较容易赚钱,所以开了一家《零杂志》社。

  他希望杂志中的故事都是真实发生的,可最近市面上比较太平,所以杂志社开了好久,第一期却还没有出版。

  



目前只有一章,是今天新鲜出炉滴~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1

第一卷 鬼笔 第二章 二零五画室(下)
  他一边从树后面走出来,一边暗骂这车祸来得不合时宜,让他和美院校花的科学研究活动被迫中止。就在一秒钟前,他们还在讨论雕塑和人体肌肉的关系,他马上就要在校花的准许下,以手感受一下女体了。

  “大同快看,在那边!”校花赵音音惊慌地指着校门外一百多米处的草坪。那里,一名车手卧伏在一棵装饰用的花树下,车子被甩到远处的假山边,车轮还在旋转,发出破碎的呻吟声。

  “呆在这儿别乱跑,我去看看。”包大同快走了两步。

  那车手一动不动,看模样不死也是重伤,可包大同才踏到草坪上,那名车手却好像是被刺激到了,突然一跃而起,一溜烟儿地跑走了,飞也似的,平时视若生命的车子也不管了,倒吓了包大同一跳。

  他感觉有异,微眯起眼睛仰头吸了吸气,然后轻咦了一声,转头向校园望去,就见一团淡淡的红雾飘飘忽忽的隐没在校园的一角,转瞬间就失去了踪影。

  校园内高高低低的建筑全部熄灯了,黑沉沉的在影影绰绰的树影间沉默着,只有西南角一栋四层建筑的一角亮着一盏灯,在黑暗中刺目的闪着,散播着妖异的气息。

  “有事。”他喃喃低语,有心想立即去看看,可是又不能把美院的校花扔在这儿不管,于是大踏步走到赵音音身边,拥她入怀。

  “大同,究竟出了什么事啊?”赵音音感到有些害怕,没有挣扎。

  “没事,就是一个小子想玩特技,结果可耻的失败了。”包大同指指校园,“那边是什么地方,怎么还不熄灯?”

  “那是西区教学楼,二楼是画室。咦,这么晚还有人画画儿吗?一小时前就熄灯锁楼了啊!”赵音音很意外,用力眨了两下眼睛,“再说,我们学校的照明管制是自动的,有时候大家还说这学校真变态,居然弄的和监狱一样,到了时间就统一熄灯,然后会有人来锁上大门。”

  “不管他们了,现在我送你回宿舍,我们明天见。”他一只手顺着赵音音线条柔美的背滑到她丰厚的头发上,五指动了几下,好像弹琴那样,之后轻轻压在她的头顶,另一手不知从哪里祭出一张符咒,无火自燃,火苗直钻入地下。

  一股小小的旋风贴着草皮吹到脚下,两人的身影凭空消失,再出现时已经到了教学楼内。

  包大同暗骂一声,怪自己的功力还是不到家,不能像他的朋友阮瞻那样可以随时制造个人的时空扭曲。

  他的遁术是茅山正宗,可是他本想送赵音音到宿舍的,却来到了另一个地方,而他的催眠术也马马虎虎,现在弄巧成拙。

  “我们跑到教学楼来干什么?”果然,短暂的催眠期过后,赵音音疑惑地问。

  包大同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转头向走廊尽头望去。

  漆黑的走廊内,一个教室的灯还亮着,浓得看不透的黑暗被刺目的白光分割开了,因为孤单而散发着诱惑的味道。

  “我过去看看,你呆在这儿别动。”他掩饰了一句,随手布下一个结界,没让赵音音发觉,“我可不想让贼看到你,不然以后他会想偷你的。”

  在这么莫名其妙的情况下,赵音音竟然被包大同逗笑了,但还是有些紧张和不安,“大同――”她撒娇地叫了一声,紧紧拉住他的手。

  包大同俯身在赵音音的唇上吻了下,“你也给我个英雄救美的机会,再说我是法师,无论人和鬼,我都可以对付。相信我,我保证会没事。”说着轻轻挣脱开赵音音的手,快步向亮着灯的教室走去。

  门,半掩着,吊牌上写着“二零五画室”几个红字。

  画室的中央是一个约一米高的圆形台子,几排画架参差不齐地围绕着台子摆放,一些用作静物写生的物品和雕塑散放在角落中。

  四壁的灯全亮着,却没有一点人类的气息,但从门缝中看去,正好可以看到一个画架下面有一双女人的腿,纤细、形状完美,光着脚,交叉在椅子前,有节奏的晃动着。

  包大同走了进去,反手关上门。

  画室内死寂一片,连他并不沉重的脚步声也发出沉闷的咔哒声,可是那个女生没有反应,身影依然埋在一个个被白布罩着的画架之间。

  “美女,你好。”他叫了一声,却没等到回答。

  他只得走入一排排的画架之间,终于看到一个穿着红上衣的长发女生背对着他坐在画架前。

  “她”一动不动地坐着,抬头看着台子的方向,一手拿着调色板,一手握画笔,看样子似乎是想着要怎么下笔。可是台子上并没有可供绘画的东西,画架也同样被白布罩着。

  包大同皱了皱眉,一直走到“女生”的身边。

  “她”死了!

  这并不意外,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还活着才奇怪。

  令包大同吃惊的是这人并不是个女生,虽然长着一把油光水滑的长发,但他的下巴上很个性的胡子说明他只是个长发男生。

  他的致命伤是脖子上的一个血洞,像婴儿的嘴一样微微张开着,红色T恤因为浸满了血而愈发鲜艳。

  脚下,血蜿蜒成一条红色的小溪,像个牢狱一样把他围在其中,一对血脚印一步步的延伸到与隔壁相连的墙壁处失了踪影,看模样大小,是一双女人的赤足。

  他嗅了嗅,奇怪的没有感觉出鬼气。

  于是他俯身观察这具尸体,发现他握紧画笔的手指缝中挂着一截断了的鞋带,再去看他的鞋,鞋带确实断掉了,而且鞋边有一圈不易觉察的泥,摸一下,还未干,证明他才从一个有些泥土,但又不太泥泞的地方来到这里的,并不是一直在这里作画。

  他的伤口还在流血,说明他才死去不久。

  伸指探一下死者的灵台,包大同的眉皱得更紧了。

  死者的魂魄没了,一个才死的人,就算是灵魂出窍,也不可能马上离去的。他不仅感受不到凶手的灵气,也感受不到死者的魂魄,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他的法术虽然还比不上阮瞻,可是他也并非常人,但他为什么感觉不到?凶灵是谁?他刚才还看到了那双美腿,一眨眼就不见了吗?她真的那么强大吗?还是依附到了一个他觉察不出的地方了?

  吱呀!

  椅子突然惨叫一声,尸体直挺挺地站了起来,好像要让座位给包大同一样,把他吓了一跳,连忙食指微动,以镇鬼符镇住这具尸体,同时向后退了数步,观察四周的情况。

  从表面上看,画室内只有他和那具尸体,而实际上,他强烈感觉到有奇怪的东西在暗处躲着,只是他捕捉不到。也许凶灵明白他不是常人,所以深深地藏了起来。

  日光灯一闪,好像是电压不足,一明一暗的挣扎了几下,照得尸体的脸色变幻不定,但最终还是黑暗了下去。

  包大同站在离尸体不足一米的地方,静观其变。

  就见窗子慢慢打开了,一团模糊的影子从窗口爬了进来。

  虽然黑暗,但包大同却看得清楚,那是一个短发女人,面目处黑漆漆的看不清楚,下巴上鲜血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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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居然双更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1

第一卷 鬼笔 第三章 封印(上)
  “空巴哇,贞子小姐。”包大同笑了一声。

  他出声太突然,那团红影显然没料到画室内有人,着实吓了一跳,手下一滑,差点从二楼掉下去,“你-是-谁?”她用力趴在窗框上,声音僵硬地问。

  包大同歪着头看她,似乎觉得她非常有趣,同时神色中带一点好玩和轻视,“我叫包大同,茅山正宗受教弟子,目前开着一家杂志社。”

  他搔搔头,放下手时,手指已经轻轻画了一个无形的符咒对着红影,“另外我还要告诉你,你的障眼法很烂,不要再装女鬼了,很丑的。”

  “少废话,死牛鼻子老道!”红影手脚并用地爬上来,被揭穿后居然干脆承认。

  “我是俗家弟子,不是道士,泡妞打架都可以做。”包大同边说边把符咒打了出去。

  他等的就是红影爬进来后,才好解了她那半吊子障眼法,虽然这只是二楼,但这么直摔下去,估计滋味也不太好。眼见无形的符咒风一样袭了过去,那团雾气连基本的抵抗也没有,登时消失,又给了包大同一个意外。

  就这水平还出来混吗?胆子可真大啊!

  红影像被推了一把一样,跌坐在角落。

  她的本来面目暴露了出来,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脸上画着歌特式的沉重鬼妆,根本看不清原来的五官。

  他走近几步,鼻端闻到一股酸酸甜甜的味道,她下巴上的血居然是特浓蕃茄汁。嗯,还加了点澄汁。

  “记着,鬼妹妹,不要用道术来吓唬人,这很违德,也并不好玩,快走吧,这里有你惹不起的东西。”包大同难得严肃地说。

  那女孩没说话,恨恨地爬了起来,一抬手,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只手枪,乌洞洞的枪口对着包大同,“我叫花蕾,你给我记住。死道士,别挡我的路,今晚我一定要捉住那个凶灵!”

  哇靠,这年头,居然连捉鬼也这么先进了!

  包大同暗赞一声,人却没有动,只露出他那招牌式的无敌微笑。他明白那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枪,而是类似于除灵枪一类的东西。

  这让他对花蕾产生了好奇,她是什么人?他在这座城市里混了好一阵子了,可从来没听过这样一号人物。

  “快闪开!”

  “如果我不闪呢?”

  “我要开枪了,你躲不掉的。”花蕾威胁着,但包大同看得出她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下不了手。

  而正当他们两个人僵持的时候,一边的尸体却悄无声息的动了起来。他慢慢地坐下,轻轻掀开画架上的白布,开始提笔作画,表情虽然呆滞,眼神却灵活,似乎他身体内另有其人。

  画布上,本来已经有一幅画存在了,尸体只是对肖像画做最后的修补。

  那是一张人物肖像,色彩艳丽又扭曲,红得妖艳的衣,黑如暗夜的发,一红一黑两种颜色像是竞争一样跃然纸上,夺目之极。

  这人物肖像似乎是一个长发男生的自画像,可又不能确定,因为画中人没有五官,脸上空荡荡的一片!

  “啊,他在动!”花蕾是面对着尸体的,眼角的余光无意间看到了尸体在画画儿,大惊失色。

  尸体转过头来,对花蕾一笑,画笔叭哒一声掉在了地上,画作已成。

  包大同本不想回头,以为是花蕾耍的小伎俩,但瞬间,他明显感动身后的气息有异,于是一把扣住花蕾的手腕,拖着她来到画架旁。

  画中人没有五官,但那张空白的脸却生动极了,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似乎有一双无形的眼睛盯着画外的人。他的脖子上有一个血洞,像婴儿的嘴微微张着,触目惊心的红色一直蜿蜒到画布的尽头,仿佛从画上滴下了血。

  浓烈的血腥味弥漫在空气中,让包大同一时分不清是从地上还是从画中散发出来的。

  一切,都像是死者在描绘自己的死状。

  吱呀,门开了。

  包大同下意识的扭转头去,就见赵音音站在画室门口。

  他暗叹一声女人真不听话,明明让她等在外面的,却在这个时候跑进来捣乱。而还没等他决定怎么办,有人已经率先反应。

  只听耳边传来了一声几不可闻的轻响,类似于轻叹的声音,随即感觉有一股极热的气息,从他的肋下窜进了他的身体,有意识一样穿透他的心脏,直奔他的大脑而去。

  他急忙以心念和符咒术去阻拦,可是这一下太突然、也太近了,他根本来不及阻拦,瞬间感觉心脏和印堂同时剧痛不止,说不清怎么个疼法,就是觉得浑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都被钢针穿透了,虽然他咬紧牙关没有痛哼出口,可是却疼得单膝跪地,身体也弯了下去。

  “大同!”赵音音大吃一惊,跑过来扶他,却在看到尸体和“女鬼”后,尖叫一声,干净利索的昏倒。

  “我――我不是故意――”花蕾结结巴巴地说,向后退了一步,似乎对包大同的受伤难以置信,手中的怪枪差点落到地上。

  包大同明白这疼痛不是肉体的伤害,而是他的功力受损,也明白花蕾走火开枪是因为赵音音突然跑来的行为,惊吓了处于精神紧张状态的她,但事已至此,他唯有想办法消除这一枪的影响为上。

  “花――那个花骨朵小姐――”他一手伸两指按在自己的印堂,减轻那奇怪热流继续在他脑袋里窜来窜去而带来的疼痛,一手伸向这位扮鬼的突然闯入者。

  花蕾瞪着包大同,似乎要确定他有没有死,因为紧张,脸上白白黑黑的粉都扑漱漱地落了下来。她见包大同伸出一只手,还以为他是要掐死她报仇,连话也没听完,就吓得急忙翻窗而出,瞬间跑了个干干净净。

  与此同时,门外空荡荡的走廊上传来一阵脚步声,一步步向二零五画室迫近。

  咔哒!咔哒!

  真够义气啊!让他的法力受到重创,居然就这么逃跑了。现在他耳力不济,听不出这脚步声是人是鬼,而他的身边还有一具死状诡异的尸体和一个昏倒的美人儿,这叫他怎么办?

  一桩一桩的事接连发生,连口气也不让他喘,真不知道这一夜,这间画室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脚步声一步一步来到画室门口,停住了。

  “谁在里面?”外面的人喊了一句。

  包大同松了一口气,是人,外面的是人。

  可是随即他又紧张起来,因为这情况他无法解释。看到这副场景的人一定以为他是rape(qiang jian)未遂,并杀死了见义勇为的男生。

  人的想像力可是很丰富的。

  “再不回答,我要叫校警了!”

  “我我!是赵音音和她的男朋友。”包大同急忙回答,感觉剧痛消失了,不过却像台风过境一样,把他所有的力气也带走了。

  他没提自己的名子,因为在这所学校里没有人知道他包大同是何许人也,但每个人都知道校花赵音音。

  门外的人迟疑了一下,似乎是判断这话的可信度,之后推门进来。

  一道雪亮的手电光柱在画室内扫来扫去,最后落到包大同脸上,照得他尽管以手臂去挡,但仍然睁不开眼。

  “我的天!这是谁画的?简直是天才画作,梵高再世!”来人根本没有注意到尸体和昏倒的校花,却在第一时间为那幅鬼画兴奋和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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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大人们:目前本书还是相当瘦,不过可以先收藏了,养胖了再杀。偶尔上来投个推荐票什么的。

  买东西都要下定嘛。来吧,定下吧!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1

第一卷 鬼笔 第四章 封印(中)
  包大同疲惫的回到杂志社时,已经是早上八点半了。

  杂志社是在风貌区的一栋独立的二层小洋楼内,当初因为闹鬼,被房主以极便宜的价钱卖给了包大同。他把一楼当作办公场所,二楼是他住宿的地方,外加一间单独的恳谈室。

  现在这小楼鬼怪不敢近,因为他有一个好友,名叫阮瞻,那是个天生有阴阳眼并且法力极高的人。阮瞻的爱妻岳小夏在这里工作,这女人八字轻,阳气又弱,偏偏爱多管闲事,所以不用他费力,阮瞻自然把小楼“打扫”干净并加了极厉害的禁制。

  一进门,作为杂志的主笔岳小夏就很惊奇、很多事的跑过来:“大同大同,你开天目了吗?你印堂上的这条黑线好漂亮!哇,学习二郎神哪!”

  包大同推开那张快贴到他鼻子上的脸,又不敢太用力,生怕伤了她。其实她没有这么娇气,可是阮瞻这个冰山男爱妻成狂,得罪他可不是好玩的。

  自父亲去世后,他一直苦练道术,但他杂念太多,遁术和催眠术水平都是半吊子,就算其他能力突飞猛进,目前也仅仅算得上能应付阮瞻而已,而现在他挨了一枪――

  “天目是隐含在印堂中的,怎么会现形?”一个高个子美男突然从厨房走出来,手里端着一盘丰盛的早餐,正是他的好友阮瞻。

  因为这里没有别人,阮瞻这家伙干脆毫不掩饰自己的本性,神色间冷冰冰的没半点温度,真不知道岳小夏这样活泼可爱的女人怎么会爱上他,还爱得死去活来的。

  至于阮瞻手里的餐盘,不用说,他在侍候老婆吃早餐。

  “过一会儿再吃行不行?我还不饿。”小夏直往包大同身后躲,“阿瞻你就算想养猪,至少要等猪感觉饿的时候再喂。”

  “不行,早上七点到九点走胃经,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吃早餐。”冰山男把托盘一伸,脸色一变,采取柔情攻势,“乖,只吃一点也好。”

  包大同夸张地打了个寒战,“拜托,小夏你就吃一点吧,你老公这样轻声细语的说话,我鸡皮疙瘩掉一地。你看――”他捋起袖子,一脸受害表情。

  小夏无奈,只得坐到沙发上。不过她没忘记拉上包大同,硬要他帮助吃掉一半。

  包大同当然非常乐意,事实上他很饿了,所以顾不得阮瞻的杀人目光,风卷残云的吃掉阮瞻的一半爱心。不得不说,阮瞻把酒吧改成餐厅的决定非常之正确,至少他的厨艺锻炼得相当够火候了,虽然到到他的餐厅吃饭的女人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出了什么事?”小夏吃得斯文,当然还没忘记八卦。

  包大同摇了摇头,不想说。

  昨晚那位姓范的巡夜老师发现了尸体后,立即就报了警,还怀疑是包大同杀人,幸好有赵音音解释,说两人在学校里幽会,结果看到二零五画室的灯还亮着,出于好奇才过来看看,结果看到同学被杀,吓昏了。

  包大同乘人不备在教学楼的锁上做了手脚,说他们是破锁而入,这才解释清楚嫌疑。但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被带到警局录口供、被教育,折腾了一夜。

  死者是美院的一个普通学生,初步确认的死因是被钝器穿透喉咙。

  “别看着我,岳小夏吃完就看你的漫画去,阿瞻研究你的爱心食谱去,把你老婆养成一只小猪,八月十五好宰来吃肉。”虽然杂志社只有两个人,但他好歹是老板,这里又是他的地盘,命令人总可以吧。

  没有人动,证明他这个老板一点权威也没有,而且小夏还说:“我又不是故意要看漫画的,杂志社这么晃了半年,也没有出版一期,怎么最近灵异事件那么少呢?话说你现在这模样,不是被女人甩了吧?”

  “我有两个消息,一个好一个坏。”包大同知道如果不说,小夏的八卦精神就会永垂不朽,只得道:“好消息是:我们终于可以跟踪一个真实的故事,然后出版第一期杂志了。坏消息是:我的法力被封印了,现在的道术水平只相当于我十五岁的时候,只能对付小鬼小怪。如果来了大家伙,我死定了。”

  小夏听到终于有事做了,先是高兴,随后吃了一惊,伸手摸摸包大同的印堂,入手光滑,似乎没有什么东西陷在肉里,但那条黑线就是端端正正的镶嵌在两眉之间,她用力擦也没用。

  于是,她转头看着她的老公,意思很明显。

  “别让阿瞻来掺合,他除了会杀杀杀,其他都是白痴水平,一点道心也没有。”包大同随意诬陷,拒绝帮助。

  阿瞻和小夏苦尽甘来,好不容易才在一起,不能打扰他们。况且,阿瞻不喜欢介入这些灵异事件。

  那把枪也不知道是什么奇怪的玩意儿,射出的能量流能把人的异能封印,还在他的印堂留下这样的印迹,而且似乎解不开,他昨晚在警察局暗中努力了一夜,也只能保住一点能力。

  “可是你这种状态要怎么对付凶灵?不行,太不安全了。”小夏有点担心。

  “别小看我,能力打折,智力可以加倍,我可是正宗道术传人哪!”包大同笑眯眯的。

  他是个隐居在都市中的法师,更是个男人,怎么能事事依赖阮瞻呢?他相信自己的能力,这件事虽然凶险,他自己也可以解决,以前他和阮瞻、以及另一个好友万里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做过很多以弱胜强的事吗?现在他只要找到那个花蕾就可以,当然还有那个凶灵。

  “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会说的,你只负责杂志的事就好,文字、配图、校稿、发行,其他的交给我。”

  “这么多事,交给我老婆一个人做,你想累死她?”冰山男打抱不平。

  “你来做免费小工我不介意。”包大同耸耸肩,脸上挂上他那无敌微笑,“她前半年白拿薪水时,怎么不见你出来说话。”说着快速跑上楼去,不想和阿瞻在客厅斗法,他现在的道术能力可只有十五岁,那会吃大亏的。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2

第一卷 鬼笔 第五章 问路人
  包大同展开了调查行动。

  白天,他在警察局转悠,凭借万里的关系打听了一些尸检的情况。据说死者正是死于钝器击穿喉咙,和最初的判断一致,但是死者气管被打断了,他却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就比较奇怪了,而且他的脸上保持着被冻死的人才有的诡异微笑。

  对警方而言,这是不可解释的,一个强壮的年青男子怎么会在受到正面受袭而毫无反应?就算是熟人突然袭击,当他呼吸困难时,怎么会没有一点挣扎?

  从现场勘察的情况来看,画室正是第一凶案现场,但却没有打斗的迹象,死者手中握着自己断掉的鞋带,鞋底有湿泥,在画室的外墙上发现了他的泥脚印,证明他是从校西区的林荫路走过来的,可是画室内的血脚印却是个谜,解不开的谜!

  唯一的物证只有一个,死者握在手中的笔。

  据查,那只笔就是致死的凶器,可是笔上只有死者一个人的指纹,难道他扎死了自己?油画笔虽然是最大号的,但毕竟是木质的,死者的致命伤贯穿了整个颈部,那需要很大的力量和很快的速度。从笔杆上的痕迹鉴定上看,那只笔是一下穿透他的喉咙的,没有一点犹豫,这不是一个自杀者能做到的。

  这对于包大同而言就太好解释了,因为杀人者是个凶灵,很厉害的凶灵,这样还有什么做不到的?可是,她又为什么要杀了这个男生,是随机的选择,还是有目的的。为什么她要控制尸体画画儿呢?当时他检查长发男生的尸体时,发现他的魂魄已经没了?被缚了,还是被吃了?!

  还有,那个长发男生为什么要在熄灯后跑到画室去?警方搜查了画室内所有的东西,结果一无所获。

  警方的线索目前就是这些了,而且按程序来看,接下来就是从最基本的地方调查起,比如死者生前见的最后一个人,死者的人际关系,限定嫌疑人,然后是大量细致的排查工作。

  这时候包大同耗在警局也没什么意义了,干脆整天围着美院转,要知道凶灵出现在校园,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白天,他自由的在这里活动,因为他以和校花赵音音约会做为借口,晚上可就要偷偷摸摸了,毕竟他的调查是民间性质,又没有受到任何委托。

  而在他看来,这样的凶灵不会杀一人就罢手,这就好像一种执念,会反复出现。只是美院很大,他也不能确定凶灵会出现在哪里,只得在几个重大嫌疑地点乱转,还要提防校警。他的能力被莫名其妙的封印后,他所画的符咒力也在下降,隐身是不用想了,就连他平时嫌累赘的一些工具、符咒,现在也不得不带在身上。

  他奇怪的是,凶灵是一直隐藏在校园里,还是外来的?如果是早就存在,为什么一直她没有出来?现在又是谁放出来的?如果是外来的,魂魄没有依附的物体是不会远离埋骨之地的,她又是怎么过来的?之前,他泡赵音音的时候可没听说过美院有什么异常的事发生。

  这个凶灵出现得太突然了。这是为什么呢?

  赵音音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因此相当配合。他从来不对别人隐瞒他的身份,虽然他现在是一家杂志社的老板,但为了维持正常的开销,他常常还做些职业神棍的工作,人称包大法师。这种兼职没有让他被鄙视,反而让那些美女因为好奇而主动接近他。

  他没有阮瞻那样夺目,也没有万里的气质,但女人一旦接近他,很少有不喜欢上他的。事实上,是没有女人不喜欢他,还有不少会爱上他。尤其是在他展示他的无敌微笑时,有点坏、有点痞、有点花,可就是讨了所有女人的喜欢。

  他本人的魅力也让他在调查中受到了欢迎,反正找小女生聊天,只会让人觉得他花心,不会怀疑他是在查案。对于名声,他一向是不介意的。

  这么着过了几天,终于让他打听到了一点不一样的消息。

  据说那条林荫道虽然看来阴森一点,但真正出现“问路人”事件却是在十年前。

  十年前的一个晚上,一对情侣在小路上散步,不知为什么,一直有一个白衣女人低着头跟在他们后面,他们快走,她也快走,他们慢走,她也慢走,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跟在后面。情侣烦了,于是问她要干什么?她就问起路来。

  你带我去吧!

  别的话,已经在流传中变了好几个版本,唯有这一句,一直不变。而事情发生后没多久,这对情侣就双双横死。

  男生业余时间在学校的游泳馆打工,负责清扫泳池的,问路事件后不久就被游晨泳的老师发现溺死在泳池中。奇怪的是,他的水性相当好,在游泳比赛中拿过名次的,怎么会在泳池里淹死?还有,当时游泳馆从外面锁得好好的,也熄了灯,似乎他做完清洁工作后离开了,但他又怎么会出现在馆里呢?又是谁锁的门,熄的灯?

  后来在尸检的时候发现,他的脚拧着可怕的角度,小腿上的肉硬得像石头,好像在水中时发生了很严重的痉挛,可是人都死了一夜了,这种体征却没有消失,身体却泡得发涨,好像死了好几天。

  据当时看到的同学讲,男生的脸看来很严肃,眼睛瞪得大大的,好像在教训人一样,浑身又白又肿,被黑色泳裤衬得像是一堆发霉的豆腐。

  而那个女生死得就更蹊跷。自从男生死后,她时常处于受惊吓的状态,有人和她说话,她就大叫:我不知道,别跟着我!我不知道!

  后来她精神状态越来越差,连觉也睡不安稳,闹得其他同学也非常不安,所以学校通知她的家人来为她办理休学手续,想让她回家休养一段时间。休学手续办好的当天,已经是中午了,于是她就带家人去学校食堂吃饭。在家人买饭的时间里,就看到她站在角落喃喃自语,然后突然走到墙边。

  那儿有一排长长的洗手池,地面底,水管又坏了,所以积了一地的水,走上去能没了脚面。而在水池上方挂着一条电线,是食堂临时拉来试验新压面机的。她就那么走过去,站在水里,一边着父母傻笑着,一边把电线扯断了。

  小指粗细的电线啊,她竟然轻轻松松就扯断了,自然当场死亡。电死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吐血,但她吐了一墙,像一片血雾一样,怎么也弄不掉,后来干脆直接刮掉了墙皮重新抹的墙灰,所以食堂水池边的墙面与其他地方的墙面颜色不同。

  这件事后,学校每年都会死一个人,连续五年都是这样,死亡的原因各不相同,一个是服毒、一个是跳楼、一个是车祸、一个是和人打架致死、最后一个更是离奇,一个男生从外面回来,因为有急事而快跑着,可是他没有看到教学楼的大门是关着的,大门上明亮得过分的巨大玻璃被阳光一照,根本无形,他一头撞在玻璃上,身上的重要血管在一瞬间全被割断了。

  就这样闹腾了六年,直到四年前换了新校长。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2

第一卷 鬼笔 第六章 小火狐狸

    新任的张校长是个相信灵异现象的人,于是他听从一位名叫海三涯的有名的术士的建议,在主楼的顶上安装了一圈红灯,一到晚上就闪烁不停,然后把校西区的花圃翻建成了八卦形状,移植了桃树和柳树,并放置了一块假山石,上书红色大字:太公在此。
    好多人说这位张校长迷信,可学校确实再没有出过可怕的事,除了林荫道的传说还在,四年来一个人也没有死过了。
    而当人们已经淡忘了这一切时,诡异的谋杀案又出现了。       学校里的人都在议论,是那块太公石上的字体掉了颜色,所以镇不住邪气了,可据包大同的打听,这些年虽然没有出大事,学校里也不是完全平静的,只不过因为是在同学们之间传的小道消息,也没有很严重的后果发生,所以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想想,又有哪一间大学没传过灵异事件呢?又有谁会真正相信和在乎呢?
    有一个大四女生告诉包大同,有一次她睡到半夜,不知为什么突然醒了过来,好像自己深眠中的意识突然发出了警报一样,不很清醒,却很真实、还有一点莫名其妙的惊恐。
    她是睡在窗边的,因为天气热,窗子半开着,明亮的月光照了进来。
    而就在她的床边,站着一个陌生的女孩,穿着白裙子,光着脚,就在那一片月光中静静地对着月亮发呆。
    大概是感觉到大四女生醒了,那陌生女孩慢慢转过头来,狠狠瞪了她一眼,一言不发就离开了,似乎是责怪大四女生打扰了她看月亮。
    当时,大四女生吓坏了,一动也不敢动。
    事实上,她想动也动不了,因为那个陌生女孩恶狠狠的一眼,把她死死地钉在了床上,就像鬼压床一样,明明意识是清醒的,但无论如何也动不了。
    她很怕,因为她看到那个陌生女孩是没有影子的,而且她走出房门时,并没有开门,就那么凭空消失了。
    好不容易捱到了天亮,她终于可以动了。然而才从床上坐起来,却吓得几欲昏倒,因为就在距她床头不远的地面上,扔着一条染满了鲜血的手巾,不知道是谁的手巾,更不知道是谁的血!
    事后,全寝室的女生都借故换到其他寝室去了,开学后才有新生搬了进来。好在没有出什么事,所以也就没再被提起。
    至今大四女生还分不清当时自己是做梦还是真的看到了什么,但至少那块带血的手巾是真实的。
    而除了大四女生的描述,还有几个学生说过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怪事。
    这些事大体是差不多的――假如他们在天色黑下来后作画,无论是在画室还是寝室,总有时会感觉到控制不住自己的画笔,似乎有一位笔仙不请自来。
    她不回答问题,也不给什么预示,更没有伤害人,只影响他们作画的行为。无论画的是静物、肖像还是别的什么,也无论他们临摹的是哪位艺术巨匠的风格,最后画出来的风格全是梵高的!
    从这些学生的描述上来看,那位屡次出现的白衣女鬼不像是要害人,可是其他凶死的人又怎么说呢?难道她并非胡乱杀人,而是有选择性的?还是凭心情来决定?
    如果张校长的风水阵法管用了,那为什么她会出来?如果说那阵法没有用,那这几年为什么没有再出过恶性案件?
    最关键的问题是:她是谁?
    线索乱如麻,整理出来需要一点时间,包大同一边蹲在花丛中,像一只狗一样嗅着空气,感觉着其中有无凶煞之气,一边想着要怎么做。
    就在这时,林荫路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苗条、灵活、东张西望,身外缠绕着一团雾气。
    “我正找你呢!”当身影走近了花池边,包大同一下跳了出来。
    来人吓得当场跳起来,不过身子被包大同拦腰抱住,嘴也被他一手捂住,尖叫全吞入了肚子中。
  “你以为你不化浓妆我就不认识了?”包大同好看的笑,不像是对待一个对手,而像是在逗弄一个小姑娘,“世界上障眼法学得这么烂,却还反复使用的,恐怕只有你一个。”
    来人正是花蕾。
    花蕾奋力挣扎,但没想到包大同很轻易就放开她了,她的力量控制不住,呯的一声坐在地上。
    “鬼妹妹花骨朵,这回上哪儿玩去啊?”
    “别来烦我,我做我的,你做你的。”花蕾坐在地上不起来,眼睛却转来转去的想主意。
    她听老头子说过,缚灵枪打中有灵力的人一定会造成封印的,视对方的灵力大小,效果也各不相同。眼前这个叫包大同的臭男人看来生龙活虎,似乎影响并不大,那她要怎样才能逃走呢?
    那个恶灵,她必须要抓到。
    “很简单啊,告诉我,如何才能解除那把枪对我造成的影响,你该不会忘记那天你打了我一枪吧?”
    “休息两天就好了,那枪不是针对人类的。”花蕾半真半假的说,企图蒙混过关。
    可是包大同怎么会上她的当,再说他已经询问过那个飚车的小子,在一番威逼利诱之下,那小子终于说出当晚撞鬼的事,这让包大同转变了对花蕾的看法。
    开始时,他以为花蕾只是某个粗通道术或者略有灵力的人,装鬼吓人只是胡闹,跑到美院的二零五画室来也是因为受到灯光的吸引,或者她干脆就是美院的学生。
    但看她吓唬那个飚车小子的劲头,加上她现在又在晚上跑到这里来,完全可以确定她是为了某个目的而来找凶灵的了。
    而且她也不是美院的学生,这两天,他已经把所有女生都过了目,没有她这么一号人物。
    不过她就那么一点水平就敢跑出来招惹这么凶的东西,不知道该说她是无知还是白痴。   
   “再度好心地提醒你,那个凶灵你惹不起,我看你还是有多远跑多远为好。”他下意识地抚抚自己的眉心。一个强大的人突然软弱下来是非常让人恼火的,他一定要解开封印,否则不能放了这个丫头。
    今天她依然是一身红衣,不过却没有化那种吓死人的浓妆,素着一张脸,看来倒蛮可爱的,细看之下应该说是漂亮的。
    不过不是那种很张扬、很明艳的侵略性美丽,而是那种淡眉细目的清秀甜美味道,身材玲珑有致,整个人比例和谐,很耐看、很舒服,可是神色却精灵得很,秀气的眉紧皱着,显示她是个急躁的脾气,肯定不是乖乖的小羊类型。
    这是一只小火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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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3

  这个大厨自己把自己开肠破肚、大卸八块了!整个身体只有右手和右腿是完整的,手里还拿着带血的刀,那条独腿保证他立在灶台前,他自己的残肢、内脏、眼珠,全被煮熟装盘,一一摆在平时放菜的台子上,背后的墙上用血写就了两个触目惊心的大字:诬告!

  这件事发生后,最害怕的就是其它几个证人了,他们吓得不敢再呆在叶园,当天就逃到外镇去了,可是第二天早上,镇上的每一个人都看到他们暴毙于叶园的门口,那个指证唐云生偷窃的主要证人――叶府的账房,竟然是当着全镇人的面生生咬断自己的十指,并吞下肚去后才死的!

  秀才死得冤,他来报仇了!

  镇上每个人都传着这句话,叶府更是悲鸣一片。他们吓得半死,却不敢逃跑,因为每个离开的人,都会在第二天奇惨无比的死在叶园之外!

  这个时候,夜晚就等于丧钟,所以一到夜晚,叶府就灯火通明,很多人挤在一起睡,希望秀才能够放过自己。可是每到子时,无论点了多少灯火,都会在更夫打响一更的梆鼓时同时熄灭,那敲击声和脚步声照例响起,第二天竟然就会发现有伙伴死在自己的身边,而且每个死去的人都会见血!

  他不放过任何欺侮过他的人!

  这是镇上的人相传的第二句话,于是差不多全镇的人都去河边祭奠他,有的是为了自己、有的是为了亲人朋友,因为算起来,镇上没有和他发生过争执的人竟然极少,在他潦倒时,连小孩子也向他丢过石头,如今他怨气如此之盛,难保不会迁怒。

  在全镇的集体行动之下,竟然使秀才安宁了一阵,虽然叶园的敲击声和脚步声还在,但却不再死人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放过了镇上的人,不久后倒霉的是那些叶家的族叔族公们。

  那天晚上,天上滚起了旱雷,在当地人心中,旱雷是凶兆,预示着将有天灾。那些日子因为秀才的事,大家连门都很少出,但是现在出了这么重大的事,大家还是要研究一下对策,看要怎么囤粮,怎么祭天来渡过灾劫。

  往年遇到这样的事情都是在叶家举办会议的,可是叶家现在是这种可怕的状况,叶家小姐和方生又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开始足不出户,所以这些族长们特地选在镇外小山上的明胜寺进行。

  快天黑的时候,寺里的和尚和这些族长的随从不知为什么都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时,人们发现那十二名族中的前辈都不见了。大家四处寻找,最后发现河边的洼地上,一夜之间盛开了十二朵姿态奇异的血红之花。

  在寺内方丈和官府派员的主持之下,大家挖开那些花朵,果然发现每一朵花下埋着一个族公。只是这些被活埋的人在一夜之间都成为了干尸,他们的血肉滋养了这些奇怪的妖花!

  方丈指挥和尚们诵经驱邪,一面叫人架柴烧花。那些花被烧时散发着闻之令人欲呕的腐臭气味,还发出了哭叫求饶的声音,一直喊着――陷害!该死!陷害!该死!陷害!该死!

  尖利的声音传遍了整条河道!

  当年陷害和做伪证的人,也就是直接害死秀才的人都死了!除了冷酷无情的默许他死亡的叶小姐和她的情人方生以外。

  这时候,叶兰君体会了她人生中从来没有过的经历。

  从小,她作为叶家唯一的血脉而被众人捧在手心里,没有人敢漠视她的存在,生恐她有个三长两短。长大后,虽然身为女子,可是她卓越的才能使她不仅把叶家打理得井井有条,还使叶氏一族愈发尊贵,整个镇子也因她而富裕繁荣。

  那时她是多么风光,每个人都盼着她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好带着大家继续发财,好像她就是整个镇子的主心骨一样,没有她,镇子似乎无法维持下去一样。

  可现在,每个人都盼着她快点死!

  假如她死了,秀才就不会再闹了,大家也就平安了。现在,她的存在是对大家的威胁,她从福星瞬间成为了灾星!以前她一出现,就像众星捧月一般,每个人都想靠近她些,好沾染她的光芒,现在没有人想看见她,甚至和她说一句话也不愿意,生怕会受到牵连。府中的丫环、奴仆都躲得远远的,许多事情,她必须自己亲手做才行,否则她被饿死、渴死在房间里也没人知道。或者真的那样了,大家还会高兴吧!

  这时候,她突然理解了她那个名义上的丈夫,从云端而跌入泥里原来是这般的滋味、这样的难受,何况他比她还多了一番磨难,从泥中来到云端,然后又被自己的妻子推落下去!

  原来真的是她做得太过分了!

  可是从小到大,从没有人告诉过她,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她只知道自己想要的就要得到,自己不要的就丢弃!其实她喜欢过他的,可是她没有耐心,当他变了的时候,她甚至没有设法去挽救。她对他太狠绝、太无情,以至于让他受到那般残忍的对待。

  一夜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

  他们做了半年多的夫妻,可她怎么就允许别人那样对待他呢?实际上,他并没有十恶不赦的大错!这就是报应吧!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他对她那么怨,怎么会放过自己。

  到现在,她反而不怕了。她只是有些心疼,她的情人方生和她的孩子,还没有起名子的孩子。

  “就叫罪儿吧!”她喃喃自语着。

  这是她的罪孽啊!她的冷酷引出了多少人性中的恶。现在这恶要反噬到她的身上了。

  幸好,方生没有走,也没有怨,依然平静地陪在她身边。

  “你后悔了吧?”她问。

  他摇摇头,“一报还一报,有什么后悔,不过是因果罢了。”他看得开,可是他实在不喜欢这孩子,因为那是他的儿子,却有唐云生的眼睛。唐云生没有投胎去,而是在报仇,那这孩子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双眼睛呢?每到晚上,那双眼睛亮得如鬼火一样,让他想把那眼睛挖出去!

  梆――

  一更鼓响。无例外的,府内的灯光全灭了。那脚步声又一声一声传来,好像来催命的。方生静静地坐在叶兰君身边,等那脚步声从门边过去,等他的儿子那可怕的笑声。

  然而,脚步声却在门前停住了。接着一阵阴风吹来,门被猛地推开,发出像琴弦被拉断时‘绷’的一声。

  门外,什么也没有,可是他的儿子却突然大声地哭了起来。他从来只是笑的,可是这一次,他哭了!接着,一片东西飘进了屋子里来,那脚步声又渐渐远去!

  方生和叶小姐就那么坐着,也不管孩子哭了多久,直等到孩子哭累后自己入睡,直等到天色大亮时,拿起地上的那片东西。

  那竟然是一张喜帖!

  上面写着唐云生和叶兰君新婚大喜,日子就在今晚。还注明必须参加,否则会死。那个死字写得很大,拖着长长的尾,让人觉得好像有把刀在凌迟自己。

  “怎么办?”方生问。

  “我嫁!”叶小姐镇定地回答,然后上前拥抱她的情人。这是最后的一次了吧,今晚,所有人都会死!她嫁过他,她比任何人都了解他,欠了他的人,无论多小,都是要还的!

  这件事官府管不了,也不敢管,僧道法师也无法阻挡,所以只有还他了!

  白天,她在府中转了转,发现府中的人都惊惶地哭泣,这才知道,所有的人都接到了喜帖,所有的人都会参加。在府门口,她甚至发现了一套大红的嫁衣。

  事已至此,她干脆配合到底,既然支使不动下人,只好和方生一起布置喜堂,黄昏时分又自己梳妆打扮,穿上那套大红的嫁衣。既然这是他要的,她成全他!

  子时,她安然端坐在喜堂之上,怀中抱着罪儿静静地等着死期临近。

  那些下人们大多数不敢躲起来,过度的恐惧使他们麻木,所以他们没有哭叫,和她一样乖乖地引颈就戮。当更响一刻,他们习惯地以为灯光会灭,但奇怪的是灯光没有灭,反而亮得奇异,而从房子的四面八方不断地传来‘嘭嘭’的声音。

  叶小姐循声望去,只见那少数躲起的仆人正从四周汇集到大堂中,只是他们不是走着过来,而是跳着,显然因为不遵喜帖上的命令而死去。但死了又如何,还是要被驱赶到这里来见证这场阴阳两界的婚礼!

  当他们呆呆地站定,一阵喜乐声突然响起。并没有乐师,可是敲锣打鼓、鞭炮齐鸣的好不热闹,接着那‘叭哒叭哒’的脚步声最后一次响起,伴随着这声音,大家看到一对湿湿的脚印从院外一直走了进来。

  唰――

  一阵狂风卷了起来,直袭向方生!叶兰君站起身来想求救,但终于没有开口,只是向前伸着手臂,眼看着她的情人像摔碎的泥偶一样,没有一丝反抗能力,就这么惨叫着,被看不见的刀凌迟处死,血和肉溅得到处都是。

  她干呕了两声,即没有吐出也没有哭出,耳边响起了她熟悉的声音,却用阴森的调子笑着!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步入洞房!

  不知哪里的声音念着千古不变的步骤,而每念一声,堂下的仆人就倒下一批,每个人都撕扯着自己脖子处的衣服,抓破了皮肤,发出痛苦的哀号!

  从没有人这么大规模的在她面前死去,何况那地上的血和一具破烂的骨骸还是她心爱的人,这让叶兰君无法忍受,发疯一样的想跑出去,然而却有一只冰冷的手拉住了她。

  她知道那是谁的手,那是曾经温暖地挽着她的,可如今却冷得让她僵在当地,不得不看着那些仆人一个不剩的窒息而死,大堂的地面一片潮湿。这些人,这些或多或少欺侮过、虐待过、伤害过唐云生的人都死了,在这大旱之年,被淹死在叶园的大堂上!

  她绝望地感受到了当时唐云生所面对的绝望,那时候,她不曾救他,如今他亲自来让她还了!

  她的手一松,孩子被拉到了一边,而她的身子在升高。窒息,算的了什么?她经历的痛苦比不能呼吸来得还要致命。她看着她的孩子像一团肉一样被放在不知哪里来的火盆上烤,小身体上娇嫩的肉寸寸焦黑,而他却‘咯咯’的笑着。

  笑吧,笑吧!还了他就解脱了!

  叶兰君想着,眼睛一直没有闭上,凝望着他的孩子,而那孩子也一直用那双长得像秀才的眼睛回望着他的母亲!

  当夜,全镇人都听到叶宅里敲锣打鼓的迎亲声,但是没人敢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第二天才在官府中人的带头下进入叶园。

  叶园里,满地的死尸,叶小姐穿着大红的嫁衣被吊死在大堂正中,舌头吐出很长,眼睛一直瞪视着地上的一具骸骨和一个烤焦的孩子。那孩子全身黑得像炭一样,但一对无神的眼睛却瞪得大大的。

  另外,叶园中还有一个活人,他是被吓昏的打更人。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来到叶园的,但是他却看到了一切。所有人都说,那是秀才故意要留下的人证,见证他报仇的全部过程。

  叶小姐死了,叶家的仆人全体陪葬,叶家也从此败落。全镇的人以为这件可怕的惨事终于可以结束了,但是没想到事情还没有完。

  从官府出面了结了叶家的事后,全镇还是不停地出现灵异事件,许多家庭都受到了骚扰,不是门内门外的人都看见对方身后有其它东西,就是家中的物件会无缘无故说话,虽然不再出人命,但却不得安宁。

  在这些事的侵扰之下,一年不到的时间,本来富裕安宁的小镇渐渐萧条起来。可正当大家再也受不了这家宅不宁的折磨,准备背井离乡时,一位很年青的道士云游到这里,看出那条河怨气极重,于是向镇上的人询问。

  他虽然有除魔卫道的好意,但大家都不敢说,甚至不敢留他,生怕引火烧身。可当晚,这年青道士就发现了已经成为恶灵的秀才的行踪,只几招就把他重新打到河底。然后祭出了一把上面刻满了红色符咒的石剑,直插入秀才沉塘的地方。

  从此后,镇上就再也没有发生过任何可怕的事了。相反,连年的风调雨顺,使这个镇重新恢复到往日的繁荣。而叶园的故事,也渐渐成为了一个传说,在人们脑海中被淡忘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4

第一卷 鬼笔 第七章 档案调查
  “大叔,少管闲事!别不知死活的挡我的路!”

  “这可怎么办呢?我天生就是不知死活的。”

  死丫头,居然叫他大叔,看这丫头也有二十多了,他三十还不到,就成大叔了?他还青春无敌得很呢!在情场上横扫从十八到八十年龄段的女人,一个也落不下!

  “那就死去吧你!”花蕾被包大同拦着,怕耽误了抓鬼的行动,不禁有点火大,从腰间摸出缚灵枪来威胁。

  但她没想到包大同早有准备,一个小小的电火花让她的手一麻,缚灵枪掉落到了地上,等她伸手去捡,地上已经空了,包大同比她快得多,已经把枪插在了自己腰后。

  “还我!”她爬起来冲过去抢,只觉得脖子上一凉,随身好多年的兽牙项链也被扯走了。

  “你是贼吗?把东西还我!”她气得直跳。

  “我不是贼,我只是会妙手空空术。”包大同晃晃手中的东西,好脾气地说:“想要东西?好啊,告诉我解除封印的方法就还你。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你如果想起什么有意思的事可以在风貌区的零杂志社找到我。”

  夜已经过半,他明白这一晚凶灵还是不会出现,只是不知道她在哪个黑暗的角落潜伏着。

  花蕾哪里肯让他走,扑过来再抢东西。可是她拳脚功夫和包大同差得远、道术也远不如水平大打折扣的包大同,如今连缚灵枪也被抢了,完全无能为力,气得直跺脚,眼看着包大同越走越远。

  包大同根本不理会她,明白她一定会找到自己。

  “再见,花骨朵。”他头也不回的挥挥手。

  “我叫花蕾!”身后的女孩跳着脚喊。

  花蕾和花骨朵还不都一样嘛!包大同想着,忽然灵机一动,决定第二天集中精神调查油画系的事。

  …………………………

  第二天一早,包大同找到张校长。

  听说张校长是相信灵异事件的,这样就好办多了,于是他干脆说明来意。张校长当然也不可能直接相信他,好在他当职业神棍的时候着实帮过几个大人物,隐形的名声很佳,他只是随便透露了一点,张校长就轻易打听到了,马上对他奉若神明。

  张校长是一位年过六十的老者,长得极其普通,就像那种带孙子的和蔼老人,一点没有特色,看来有点胆小,大概做到校长这个职位凭借的是社交能力,或者是他够听话顺从。

  这个年头,顺从上意、八面玲珑才是向上爬的基本要素,能力已经退居其次。

  看他尊敬和诚惶诚恐的劲儿,让包大同开始怀疑放弃神棍这项有前途的职业是不是不明智的。不知道为什么他联想到了范李,他那样的人虽然长着一双慧眼,能力超群,却可能永远也当不了校长。

  “不知道包先生要从哪里查起?”张校长谦恭地问,“说实话,这件事让我也焦头烂额,真希望快点结束掉,不过看来警方一时半会儿是破不了案的,包先生可一定要帮我,费用不是问题。”

  “我是来帮忙的,钱的问题――呃――只要有个车马费就好了。”

  钱当然要啦。他这个人一向没什么计划,钱也从来不放在心上,随随便便就花出去了,而泡妞是很费钱的,现在是钱到用时方恨少啊!

  “没问题,没问题。只是不知道,我要怎么配合您呢?”

  “目前只让我查查档案资料就行了。”包大同说:“这两天我在学校中也打听了一些事情,现在严重怀疑那个凶灵与油画系有很大的关系。在这件事中,所有死去的人都是画西画的,而且在没有出事的同学之中,有人反应作画时有控制不了自己的画笔的情况。美术我是不懂的,但我想每个人喜好的风格应该不同,可据同学们讲,画出来的都同梵高风格,所以我想从档案资料上查一查学西画的学生和教西画的老师间有没有人出过什么事?”

  “哦?有这种事?怎么没报告呢?”张校长皱紧眉头。

  包大同笑了一下,“这种事情是说不清的,所以只好把恐惧压在心里。可惜他们在害怕之下把画都烧掉了,否则我也许可以看出蛛丝马迹。”

  张校长忙不迭的点头,“那您要看哪一年的档案呢?我们学校是从百年名校分离出来的,作为独立的个体有五十年的历史了,存档的资料就是这五十年的。不过我们二十年前大力翻修了校舍,引入了科技化管理,因此后二十年的档案是存在电脑里的,其余三十年是卡片档案――非常多。”

  包大同想了一下。

  首先就是凶灵的身世。

  他可以肯定凶灵是学校里的人,从她留下的鬼画看,还是一名天才的画家。她死了多年,却执着于校园内,肯定是学校有她留恋的东西,或者是她要回学校寻找什么,完成什么。

  其次就是凶灵死去的时间。

  从她能隐藏气息让他无法觉察这方面看,至少有百年的道行,可是美院分离为独立院校才五十年,如果她是百年前的灵体,应该踯躅于主校的校园里才对。而她徘徊在这里,就证明她一定是学校分裂后才出现的。

  要知道灵体和人一样,每个都不同,也有天才与白痴的区别,除了生前的怨念,还有许多因素左右他们能力,所以这个凶灵虽然有百年道行,却可能形成在五十年内的任何时间。也就是说为了不漏掉一点可能的线索,他必须要查五十年内的档案。

  第三就是,鉴于这个工作量实在太大,他要有所侧重才行。

  既然她是画油画的,就查油画系的档案;她是以女性形象出现,就查油画系的女生;她是十年前才出现的,之前校园内没有任何传说,就把重点放在近十年的学生档案中。

  可尽管如此,工作量还是很大,而且尽管重点放在近十年内,以前的四十年也不能不管。在目前,这是唯一的线索,只要从大量的学生档案中找出油画系的女生,然后再想办法通过警方的人口普查网络,调查出这些人是否还活着,是谁遭遇横祸而死就行了。

  “如果您能放心,我想把学生的电子档案资料拷走,让我的两个手下来查。而我,恐怕要在泡在贵样的档案室里做些低级工作了。如果那东西真的出现,我也可以第一时间赶到。”

  “我是可以信任包先生的,相信您不会把学生资料外泄。至于您在档案室的工作,我也可以安排,会安排档案室的人休假的,你可以随意调查。”张校长相当配合。

  和张校长又商量了一下细节,包大同开始工作。

  电脑方面的工作他分给小夏去做,因为这方面的工作相对轻松,不会让身体不好的小夏太过劳累。阿瞻太疼老婆,肯定会义务帮忙,等于他有了两个手下。

  至于翻卡片的苦活只有由他自己来了,如果能有个苦工给他指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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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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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5

第一卷 鬼笔 第八章 又一个死人
  钟敲九点,二零六画室的一个长发女生才惊觉到画室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面前即将完成的画作虽然还满意,不过寂静得过分的画室又让她突然感到害怕。

  望望身后,一道雪白的墙把这里和二零五画室隔了开来,但不知为什么,越是盯着墙看,就越觉得那墙白得耀眼,牢牢地吸引了她的视线,似乎在墙的后面有个东西盯着她看,可能因为视觉的关系,还感觉到墙上有个飘来飘去的黑影子。

  有点像灯影,有时又像人影,更有时好像一缕一缕的烟,四处飘落。

  她不该呆这么晚的,隔壁前几天才发生了凶杀案,而且死得那么可怕,可是学校马上就要举办一个公开画展了,这是表现自己的好机会,她不舍得放弃,结果沉浸在画中而忘记了时间。教学楼十一点就要熄灯,她应该快点离开。

  听说在现场找到了女人血脚印,却不知道是谁的,当时那脚印到了墙边就没了。难道她钻进了这面墙,或者躲在了二零六画室?难道她就在这画室的什么地方藏着?

  这么想着,她打了个寒战,眼神迅速向四周扫了一圈――画架、静物、她自己,没有其他的。可是她没注意到她的画上慢慢爬上了一条黑线,从左上到右下,似乎是对画作的一种愤怒的否决。

  “今夜你来陪我,今夜你来陪我——”手机铃声突然响起,她骇得惊叫了一声,一时没敢接听,分不清这声音是来自包里还是墙边。

  可手机顽强的响着,机盖上的彩灯闪个不停,她只好哆嗦着看了看显示的号码,然后按下接听键。

  “画完了没?快回宿舍上线,今天我带队,要和V365帮的渣们PK,没有你这个医师是不行的,快来!”电话那端的声音很大,是她在玩网游时的好友,也是同校国画系的学生。

  她恍然记起,大家约好今晚一起打游戏的,她练的角色是医师,两个帮派PK的话,医生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是熟悉的声音、熟悉的人,长发女生松了一口气,心情转好:“知道啦,知道啦,你这个时候打电话,吓了我一跳。”她边说边匆忙背起背包。

  “怕什么,难道见鬼了?你不是呆在二零五画室吧?”好友笑了起来。

  长发女生却觉得一点也不好笑,就见窗外黑漆漆的,一点景物也看不到,不禁紧张万分,连忙背起背包道:“别咒我,我在二零六,马上就出来了,等我哦。”

  “还有十五分钟就开始了,你如果迟到,我号召全帮的人P你一个。”好友欢快地说:“话说,你吃晚饭了吗?”

  “还想到我的肚子,算你有良心。我减肥不吃了。放心,我就算用跑的,也能赶上时间。”

  “不用急,我就在隔壁。”

  “哪里哪里?我没听清,隔——”长发女生愣住了,心脏瞬间收紧。

  那声音不是好友的,而是一个陌生的、冷冰冰的声音。它就那么突然插进话来,清晰得就像在耳边,同时感觉有一股寒意从背后袭来,好像有什么在向她的脖颈中吹气。

  怎么回事?哪来的声音?串频道了?还是——

  “喂喂,什么隔壁?你换宿舍了?”好友在电话那边继续发问,“换宿舍也不告诉我一声,还说我是死党。不对啊,你们寝室隔壁是厕所,耍我呢吧!喂喂,你说话啊,遇到什么熟人了没——”

  嘟——嘟——嘟——

  电话断了,可长发女生却听不到了,因为一阵清冷的声音悠悠的响起,一步一步,由远及近,灌满了她的耳朵。

  今夜你来陪我--今夜你来陪我——今夜你来陪我——

  看不见的歌者已经到了她的面前。

  她吓得尖叫一声,拉开门就跑,但跑了两步却骇然停下了,因为她没有跑到走廊,而是踏入了另一间画室,二零五画室!

  画室的中央,有一束惨绿的光线照在一个画架上,光线是那种看来让人血液凝固的阴沉颜色,连白色的画布也被染上了,周围的空气似乎在翻腾一样,烟雾缭绕。

  一支画笔无人自动,从笔盒中慢慢升起,蘸上调色板中调好的颜料,在空白的画布上画了起来。

  长发女生想跑,可她吓得双腿发软,一步也挪不动,只能浑身发抖地站在那儿,眼看着空白的画布上被一笔笔的填满,画作完成。

  那是一幅肖像画,色彩大胆而艳丽,空白的脸扭曲着,没有五官,可尽管如此,她也感觉画中人如此熟悉,无论她转换什么角度看都觉得面熟。

  看着看着,她忽然意识到那是她自己。

  鬼使神差的,她向那幅画走去,似乎肋下的某个部位被一条看不见的线牵着一样,又像是心神被摄住了,直走到画布前停下。

  “艺术品。”她伸出手极轻的抚摸着画架,小心地不碰到画面,呢喃着说,没意识到自己脸上现出了诡异的笑容,“我从不知道自己这么美丽,这才是艺术。”她赞叹着,之后平静地挖出了自己的眼珠,按在了画布上。

  画布似乎有吸力,那两个眼珠突兀地挂在那上面,左看右看的,好像在欣赏着什么。

  “我认识你。”长发女生的脸上挂着两滩血迹,虽然没有了眼睛,却似乎看得见一样,“你是天才。”

  画布抖动了两下,似乎在笑,同时那支悬空的画笔深深地在调色板上蘸饱了红色的颜料,递到了长发女生的手中。

  长发女生两眼发直,嘴角却弯着,在肖像的脖子上画了一个圆点,然后拖笔向下、再向下。

  叭哒!

  画笔落在了地下,长发女生的脖子上蓦然出现了一个血洞,也无声无息的倒下了。

  同时,黑暗中传来一声深长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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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7

第一卷 鬼笔 第九章 现场
  又一条人命!

  包大同叹了口气。

  他这几天日夜忙碌,白天查档案资料,晚上在校园内免费巡更,一天睡不到两个小时,几天下来终于熬不住了,隐蔽在太公石后面蹲守的时候睡着了。

  那里的角度最好,可以观察到整个校西区。

  睡到正沉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浑身发冷,像有一个人在轻轻抚摸他似的,登时毛发尽竖,清醒了过来。他下意识地向西区教学楼一看,当场就明白凶灵又杀人了。

  教学楼是统一灯火控制,灯光要亮一起亮,要灭一起灭,现在整栋大楼黑沉沉的,唯独二零五画室的灯明晃晃的亮着,看来格外刺目,像是挑衅一样。

  他立即打电话给张校长,然后在身上洒了些隐藏气息的符水,快步走到楼下,顺着排水管爬了上去。

  他的法力被莫名其妙的封住,想要施展遁术是不可能了,所以只能采用常人的笨办法。

  画室中央,一个女生软软的倒地,头仰得高高的,脖子上的血洞还在向外冒着血泡,致命伤和第一个受害者是一样的。

  她的脸正对着窗子,灰白的脸上满是惊喜之意,一具死尸竟然让包大同瞬间想想“栩栩如生”四个字,看得人心头发凉。

  他犹豫着是不是跳进画室看个清楚,可正在这时,画室的灯忽然闪了两下,灭了。眼前一片刺目的光明变成了深不见底的黑,晃得他愣了一秒钟。

  而就在一眨眼的时间,一声轻微的破空之声传来,黑暗中刺出来一个利器,直冲他的咽喉。

  他虽然被封了大部分法力,但毕竟还保持着十五岁时的状态,闪身一躲,避过这致命的一击,但他是在排水管上攀着的,手一松差点摔下去,只感觉有一块软软的绸缎掠过他的脸侧,一下落到地上。

  他手脚并用,迅速返回地面,眼见一只画笔像老鼠一样满地乱窜,似乎在分辨方向,在他站稳的一瞬间嗖的一下钻入了树丛,任他再怎么追去找也找不到了!

  死者全是被画笔刺穿了喉咙死的,就是说那恶灵是以笔为凶的,那么刚才她是附在笔上逃走吗?这样看来,就更能确定她是学画之人了!

  噼哩叭啦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包大同闪身躲在树丛中,就见一个矮胖滚圆的身影在林荫路上急奔着,正是那位胆小温和的张校长。

  “您来的真快。”

  张校长啊了一声,被突然出现的包大同吓了一跳。包大同追那只鬼笔到了林荫道的中间地带,张校长大概以为是遇到了传说中的“问路人”。

  “我――我今天行政值班。”张校长惊魂未定,“包先生,您很确定吗?”

  “我非常确定。”

  “那么我们要如何报警?如果警察问起,我们是怎么知道的――”

  “相信我,这件事警察没有办法,所以晚点报警没有关系,我们先去看一看。”包大同看张校长面有难色,安慰道:“放心,她已经走了,我们只是看看现场而已,有我在,您是安全的。”

  张校长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答应,和包大同来到西教学楼,拿出钥匙打开了门。

  包大同拿出大号手电,不禁一声叹息,以前他可以直接祭出光明符,那符咒可以自动随着他走动,遇到邪物不仅能变幻颜色做警示,还有部分防御功能,而现在,他只能用工具了。

  雪亮的光柱把黑暗逼退了些,两个人快步走到了二零五画室。

  一路上张校长都很紧张,扯着包大同的胳膊不放,到达画室门口时,甚至抱住了他整只手臂,害得包大同浑身发麻,比见了恶鬼都感觉可怕。如果这个时候是赵音音陪他是多么香艳的事,可惜做惊吓小女儿状的是胖胖的老头子。

  二零五画室本来因为出现命案而被封了,现在封条已经毁掉,被扯坏的纸条无力的垂在门边,随着楼道内吹来的暗风丝丝的转动,像断了的手在轻轻挥舞。

  包大同试图摆脱张校长的束缚,可是做不到,只好拖着他走进画室内,以手电从左到右扫视了一遍。

  画室的摆设和出现第一桩命案时的情形完全相同,杂乱而有序,到处是盖着白布的画架,因为光线忽明忽暗而影影绰绰,总感觉有人蹲在四周一样。

  大概因为好几天没人来,空气中弥漫着灰尘味儿,但最冲人鼻端的却是那股新鲜血液的甜腥,而这一切皆来源于画室中央。

  画室中央的画架上是一幅梵高风格的肖像画,在一片黑暗中,那画却给人极其艳丽生动之感,连不懂画的包大同都能感觉出这幅画的夺目和出色,但画中人的脸上仍旧没有五官,脖子上也仍旧有一个大大的血洞,红色的颜料淋漓向下,指向地面。

  地面上的尸体,就是包大同在窗外看到的那个女孩。

  只不过,她的姿势变了。从窗外看她时,她的头向上仰着,直对着窗户,而现在她的头垂了下来,还是直对着包大同,因为离得近了,可以看清她的眼洞中血肉模糊,眼珠早已经不知去向。

  “报警吧!”包大同对张校长说,同时终于抽出了手臂,“就说您看到这里有灯光,所以才来看看的,我是――赔您来研究周易的。”

  张校长早就吓得哆嗦个不停,这会儿听到包大同的吩咐,一边拼命点头,一边勉强拿出手机报警。

  包大同得了自由,向谋杀中心走了两步,伸手一探尸体,感这个女孩的灵魂似乎也没了,但他因为功力受损,不太能确定。

  再向上看了那幅画一眼,才发现画中不仅脖子上有血洞,空白的脸上,应该是眼睛的部位也有两趟细细的血痕。

  有人在近距离看他!

  几乎是下意识的,他猛然间感觉有异。向脚下蜿蜒流着的血液一看,蓦然发现一对眼珠漂浮在鲜血之上,因为血还在缓缓流动,那对眼珠也微微动着,灰白的虹膜无力的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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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7

第一卷 鬼笔 第十章 第一个猎物

  
  “是谁?”一个男人大喝一声。

  张校长被吓了一大跳,一屁股坐在地上,差点当场昏倒。而门边一个瘦高的人影跑了进来,手中也拿着一把大手电,雪亮的光线在画室内晃来晃去。

  “请放下手电,范老师。”包大同也把光线照向对方。

  “你们怎么在这儿?”范老师看清其中一个人是张校长,把光线移到别处,急忙上前掺扶,“老师,您没事吧?”

  “我正要问你呢?你来这里干什么,今天不是你值班啊。”张校长被下属看到自己的窘相,恼怒得忘记了害怕,问出了这句包大同也想问的话。

  “您忘了?我的宿舍和西教学楼是对着的,我看到了这里有灯光,感觉会出事,所以来看看。”范老师恭敬地答,同时看了一下地面,无奈地摇了摇头,再看看画架,眼神立即闪光。

  “我的天!又是一幅天才画作!”他赞叹。

  包大同冷眼旁观,心中有些疑惑。两次凶案,这名老师两次出现。他对学生之死只是表示了惋惜,但对那些鬼画却热情异常,这是个什么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

  范老师根本没注意到包大同在观察他,全部注意力都被那幅画吸引了,若不是张校长拦着,他差点走到尸体旁边近距离欣赏沾了血的“天才画作”,直到刺耳的警铃声充斥了整修校西区,他才回过神来。

  之后照例又是一番询问勘查,不过因为发现尸体的时候较早,包大同回家时天还没有亮。他一进别墅就觉得情况不对,举止一望,表面上没有任何异常的地方,但实际上这房子里绝对不止他一个。他虽然被封印了能力,敏锐的感觉却还是大大异于常人。

  假装漫不经心的向楼上走,路过大厅中的一盆开得正艳的夹竹桃时,他突然扯住了一条横伸出的枝桠,用力一握,随着啊的一声惊呼,一个女孩的火红身影从这巨大的盆栽后现身,由于猝不及防,差点扑倒在地,幸好包大同一直拉着她。

  “花骨朵妹妹,这回有长近,障眼法没有大的破绽。”包大同笑咪咪地看着花蕾,注意到她俏丽的短发上别着一只乌沉沉的发夹,不仔细看就看不到,显然她能隐身得这样好,都是这个怪东西的作用,看来这个丫头虽然菜得让人无话可说,背后却有高人,法宝还真不少。

  “你说我们是公了还是私了呢?私了的条件你知道,你必须告诉我解除解除缚灵枪影响的方法,当然你可能不同意。那么公了好了,我打电话报警,告诉他们有女贼私闯民宅。”

  “谁让你抢我的东西,如果我是贼,你就是强盗,比我严重一百倍。”花蕾看包大同当直要打电话,急忙一把抱住包大同的胳膊,整个胸部都压在他手臂上。

  “呀,身材蛮有料嘛。c还是D?”

  花蕾柳眉倒竖,一张俏脸上微微发红,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的,“包大同,你太过分了,你抢走我东西,现在还调戏我,你是――你是法师界的败类。”

  “哦,帽子好大,原来有人先打我一枪就不算了。还什么法师,打网游哪你!”包大同弹了花蕾的额头一下,然后悠然地坐在沙发上,“你这样偷鸡摸狗不会有效果的,那么重要的东西,我怎么随便乱放。”他拍拍腰后,又扯扯衣领,让花蕾明白缚灵枪他随身携带,那串兽牙项链他更是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这枪他反复检查过,外观看来就像孩子们玩的仿真枪一样平平无奇,但枪身上全是看来无用,实际却非常高明的咒文,枪膛内也有古怪,不过因为枪身浑然一体而无法打开,如果使用蛮力硬来,内藏的高明机关会毁了这枪的全部法力。

  兽牙项链没有异常的地方,但看花蕾这么紧张,想必是非常重要的纪念品。

  现在看花蕾全身绷紧,后背弓起,像一只要发怒的小猫一样,不禁有点好笑。这丫头年纪虽然有个二十四、五了,不过法力却不及他十五岁时的水平,体力处于下风,阴谋诡计又远远不及他,却动了硬抢之心,真是莽撞得可爱。

  不出他所料,不到三秒钟,一条红影向他扑了过来。他早有准备,轻轻一闪就闪了过去。没想到花蕾并没有他想像中那么弱,一扑未尽,居然反身再抢,两人在宽敞的大厅内斗了起来。

  包大同不想伤了这来历不明的女孩子,因此留了情面,过了三、五招后才制住她,一手握着她的双手,小心的反剪在她背后,另一手扣在她的脖子上。但花蕾奋力挣扎,不肯就范,包在同一个没站稳,两人一下跌倒在地,姿势暧昧的压在一起。

  “快起来!”花蕾挣扎了一下没用,只得对包大同轻喊。

  “这样趴着我很舒服,你是个称职的肉垫。”包大同耍赖,想逗逗花蕾。

  这个丫头外表暴躁易怒,实际上很怕羞,对这种程度的亲昵都不能坦然面对,看来家教很严,接触人少,社会经验不足,但从衣着和举止上看,家境必然不错。

  那既然如此,为什么又学习道法,还跑出来吓人呢?

  花蕾挣扎了两下没有挣扎开,想自己出师不利,屡次失手在这臭男人手下,不禁放声大哭,着实把包大同吓了一跳,连忙爬起来,对着捶地大哭的花蕾不知所措。

  “花骨朵、花妹妹、花小姑奶奶,别哭了行吗?”他一双手伸在半空,不知道该不该把她抱起来,还是按住自己的耳朵,掩耳盗铃的假装这哭声传不出去,“您伤我在前,我不过是想解了身上的禁制,又没说不把东西还给您。现在又是您攻击我,我不过是正当防卫,怎么闹得像我欺侮人呢?”

  “把东西还我!”花蕾还趴在地上,却对包大同伸出手。

  “唉唉,至少你要告诉我怎么消除我挨了一枪的影响吧?”包大同苦着脸,“你今天既然跑到这里来,肯定调查过我了,那也就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法力于你是吓唬人的玩意儿,于我可是性命攸关,你不是想要了我的命吧?”

  花蕾抽噎了两下,姿势优雅的坐了起来,“不是我不告诉你,是因为――我不知道要怎么解除,之前我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就是说我是您第一个开枪射杀的猎物。”包大同惊讶之极,又无可奈何,“非常荣幸。”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7

第一卷 鬼笔 第十一章 死亡也是一种艺术

花蕾有些不好意思,抓了抓额头的碎发道:“那枪对人类是没有作用的,顶多觉得被蚊子叮了一下,谁想到你法力那么强?法力越强就会受伤越大。可是我问过了,这个――真是解不掉的,要靠你自己。”

  “哦,就是说你做了错事,却要我承担后果。”包大同语气还是很温和,但眼神却让花蕾低下头去,“还说是被蚊子叮一口,这蚊子还真大只。”

  “你不会不还给我吧?”

  看着花蕾泪迹未干的脸,包大同突然灵机一动,“你帮我做一件事,我可以考虑先还你一件。”

  “一件?都还给我吧,男人要有风度。”

  “我是小气的男人,所以你得付出代价。”包大同苦笑一下,但看在花蕾的眼中却只觉得狡猾,“就好像你打坏了我店里的东西,要到我店里做工还债一样,所以你要帮我做事情。”

  看样子要自己想办法解除封印了,其实凭借着身体的感觉,他早有预感这事不会轻易解决,只是总抱着一丝侥幸,直到这一刻得到确实的消息,他在失望之余,也没有太大的烦恼。

  他本来就是个乐观的人,骨子里有着常人看不出来的坚毅和顽强,虽然前途未卜、生死难料,倒也可以坦然面对、举重若轻。

  “我要帮你做什么?不是让我到你的垃圾杂志社做小工吧。”

  “冲你这一句话,没说的,劳力加倍!居然侮辱我的宝贝杂志社!”包大同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我相信你两次跑到美院去不是偶然,先不忙反驳,听我把话说完。你也知道是校园中有凶灵当道,不除掉就会有更多人死去。我不管你要接近凶灵的目的是什么,但是我要她从哪里来的,就回到哪里去。只是花妹妹你给我来了一枪,让我的实力大打折扣,目前我无法凭借法力搜索到她的存在并且拘她离开,这样一来就只能用常规的调查方法。”

  “常规方法?”花蕾问,神色间有些疑惑。

  “这个凶灵必定出自于这所学校,所以我要从档案资料中查到她的来历。你不知道吧?今天晚上她又杀人了,所以必须快点找到她。”包大同有点心虚,偷瞄了花蕾一眼。

  几天来,小夏的工作已经做好了,当然在相当的程度上奴役了阮瞻。

  他们整理出一份表格,上面登录着二十年来油画系女生的资料,近十年的女生还单独制作了一份,而他这边的工作却还没做完十分之一。

  这是份水磨的功夫,他没有耐心,做得痛苦且效率低下。现在摆明花蕾就是道祖为他派来一个苦工,不大加利用就太对不起他老人家了。

  “又杀人了?这都怪你,‘假如’你不拿了我的缚灵枪,我就可以抓到她了!”

  包大同咧嘴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不是我看不起你,那个凶灵很厉害,你给他塞牙缝都不够,听我一句吧花骨朵,如果遇到她,你有多远跑多远,不要让她把你也画在画儿里!”

  “我叫花蕾!”

  “说起‘假如’两个字,花骨朵,假如你没打我这一枪,现在你也不用来做小工,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果然道佛一理啊。”

  “真的只要做好这件事就行?”花蕾怀疑地看着包大同。

  包大同点头,心中暗笑花蕾一定不知道这水磨功夫有多么繁杂,反正哄骗了她答应就好,随即又想起一件事,“那天你为什么吓唬那个骑车的,这样可不好,会出人命的,幸好那小子禁摔。”

  花蕾冷哼了一声,“我也摔得很疼啊,他在那一带经常扰民的,我不过给他个教训。再说,我要去美院却懒得走路,让他带我一程而已。我当时的样子――不方便坐公车和出租的。”

  “你不会自己开车吗?”

  “我――不会。”花蕾挫败地低下头。

  ………………………………

  既然有人帮他做那份枯燥的工作了,包大同就去了一趟警局,了解一下有无新的情况。

  据初步判定,第二名受害者的死况和第一名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她的眼珠被挖出来了,但从她指甲缝中提取的证据看,是她自己动的手。

  她看到了什么呢?那凶灵又为什么杀死她呢?两个死者除了都是油画系的学生外,初看来并无一点相联系的地方,难道凶灵杀人真是随机选择的?可是无论戾气多么重的凶灵,杀人也是有原因的,她又是为了什么?这才是关键。

  包大同隐不了身了,但利用八卦方位和人类的视觉盲点,让别人不注意到他却还办得到,所以只要他不发出很大的声响,就可以在警局自由走动。他花了一上午的时间,除了了解到初步尸检的情况外,还见到一个哭泣的女孩,那是第二名死者的好友,出事前她在和死者通话。

  据她讲,在通话断掉前几秒,死者表现得非常正常,没有一点“自杀”倾向,而在通话中,曾经有一个陌生的女人的声音穿插了进来。那个女人说话的声音听不太清楚,但却让女孩感到似乎有什么东西顺着电话爬了出来,钻进了她的脑子里乱咬,让她头疼得差点撞墙。

  有警察立即去调查这个声音的来源,但包大同明白那是查不到的,因为那并不是通过信号传播的。可是这也提醒了他一件事,死者原来是从二零六画室被引诱过来的,并不是从林荫道上。这两个画室只有一墙之隔,凶灵非要引死者到二零五室去才行凶,一定有某些特殊的原因。

  而在第一起凶案里,那对血脚印也是伸展到与二零六画室相隔的那堵墙前就消失了,难道凶灵就藏在二零六画室里,偷偷的观看着隔壁的一切?!

  凶灵的来历成谜,可是他偏偏被封印了能力,不能直接去探寻,这让他有些烦躁,于是想着去学校看看花蕾的事情做得如何了,但才要上电梯,就听到接待室那边传来争执声。

  “那些不是证据,一幅画还能说话吗?放在你们的证物房,会让无知的人毁了这些艺术品!”一个人缓慢但是有力的说,声音听来痛心疾首,包大同立即听出是范老师,连忙走到接待室去。

  就见范老师背对着门口站着,一名警察态度良好,但眼神无奈地在和他解释。说是这证据有多么重要,不会毁坏画作等,可他一直坚持要见警局的高层,非要把画拿走不可。

  “请您不要妨碍公务好吧?”警察似乎被范老师的坚持打败了,无力地叹了一口气道:“我想您应该分得清是人命重要,还是几幅画重要,如果因此而抓不到凶手,也许会有更多的人遇害,您明不明白?”

  “生命算什么?”范老师淡淡地道:“人生很短暂,生命会消逝,唯有艺术是永恒的。你们这样官僚就等于是在犯罪懂不懂?毁掉的东西是永远恢复不了的!”

  “这位老师――”警察彻底无语。

  “死亡也是一种艺术。如果死亡能成就伟大,就没有什么不值得的。”

  包大同听到这里转头就走,决定查查这位范老师。他冲在案件的最前面,看似光明磊落,但谁知道背后的秘密呢?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09

第一卷 鬼笔 第十一章 死亡也是一种艺术

花蕾有些不好意思,抓了抓额头的碎发道:“那枪对人类是没有作用的,顶多觉得被蚊子叮了一下,谁想到你法力那么强?法力越强就会受伤越大。可是我问过了,这个――真是解不掉的,要靠你自己。”

  “哦,就是说你做了错事,却要我承担后果。”包大同语气还是很温和,但眼神却让花蕾低下头去,“还说是被蚊子叮一口,这蚊子还真大只。”

  “你不会不还给我吧?”

  看着花蕾泪迹未干的脸,包大同突然灵机一动,“你帮我做一件事,我可以考虑先还你一件。”

  “一件?都还给我吧,男人要有风度。”

  “我是小气的男人,所以你得付出代价。”包大同苦笑一下,但看在花蕾的眼中却只觉得狡猾,“就好像你打坏了我店里的东西,要到我店里做工还债一样,所以你要帮我做事情。”

  看样子要自己想办法解除封印了,其实凭借着身体的感觉,他早有预感这事不会轻易解决,只是总抱着一丝侥幸,直到这一刻得到确实的消息,他在失望之余,也没有太大的烦恼。

  他本来就是个乐观的人,骨子里有着常人看不出来的坚毅和顽强,虽然前途未卜、生死难料,倒也可以坦然面对、举重若轻。

  “我要帮你做什么?不是让我到你的垃圾杂志社做小工吧。”

  “冲你这一句话,没说的,劳力加倍!居然侮辱我的宝贝杂志社!”包大同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我相信你两次跑到美院去不是偶然,先不忙反驳,听我把话说完。你也知道是校园中有凶灵当道,不除掉就会有更多人死去。我不管你要接近凶灵的目的是什么,但是我要她从哪里来的,就回到哪里去。只是花妹妹你给我来了一枪,让我的实力大打折扣,目前我无法凭借法力搜索到她的存在并且拘她离开,这样一来就只能用常规的调查方法。”

  “常规方法?”花蕾问,神色间有些疑惑。

  “这个凶灵必定出自于这所学校,所以我要从档案资料中查到她的来历。你不知道吧?今天晚上她又杀人了,所以必须快点找到她。”包大同有点心虚,偷瞄了花蕾一眼。

  几天来,小夏的工作已经做好了,当然在相当的程度上奴役了阮瞻。

  他们整理出一份表格,上面登录着二十年来油画系女生的资料,近十年的女生还单独制作了一份,而他这边的工作却还没做完十分之一。

  这是份水磨的功夫,他没有耐心,做得痛苦且效率低下。现在摆明花蕾就是道祖为他派来一个苦工,不大加利用就太对不起他老人家了。

  “又杀人了?这都怪你,‘假如’你不拿了我的缚灵枪,我就可以抓到她了!”

  包大同咧嘴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不是我看不起你,那个凶灵很厉害,你给他塞牙缝都不够,听我一句吧花骨朵,如果遇到她,你有多远跑多远,不要让她把你也画在画儿里!”

  “我叫花蕾!”

  “说起‘假如’两个字,花骨朵,假如你没打我这一枪,现在你也不用来做小工,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果然道佛一理啊。”

  “真的只要做好这件事就行?”花蕾怀疑地看着包大同。

  包大同点头,心中暗笑花蕾一定不知道这水磨功夫有多么繁杂,反正哄骗了她答应就好,随即又想起一件事,“那天你为什么吓唬那个骑车的,这样可不好,会出人命的,幸好那小子禁摔。”

  花蕾冷哼了一声,“我也摔得很疼啊,他在那一带经常扰民的,我不过给他个教训。再说,我要去美院却懒得走路,让他带我一程而已。我当时的样子――不方便坐公车和出租的。”

  “你不会自己开车吗?”

  “我――不会。”花蕾挫败地低下头。

  ………………………………

  既然有人帮他做那份枯燥的工作了,包大同就去了一趟警局,了解一下有无新的情况。

  据初步判定,第二名受害者的死况和第一名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她的眼珠被挖出来了,但从她指甲缝中提取的证据看,是她自己动的手。

  她看到了什么呢?那凶灵又为什么杀死她呢?两个死者除了都是油画系的学生外,初看来并无一点相联系的地方,难道凶灵杀人真是随机选择的?可是无论戾气多么重的凶灵,杀人也是有原因的,她又是为了什么?这才是关键。

  包大同隐不了身了,但利用八卦方位和人类的视觉盲点,让别人不注意到他却还办得到,所以只要他不发出很大的声响,就可以在警局自由走动。他花了一上午的时间,除了了解到初步尸检的情况外,还见到一个哭泣的女孩,那是第二名死者的好友,出事前她在和死者通话。

  据她讲,在通话断掉前几秒,死者表现得非常正常,没有一点“自杀”倾向,而在通话中,曾经有一个陌生的女人的声音穿插了进来。那个女人说话的声音听不太清楚,但却让女孩感到似乎有什么东西顺着电话爬了出来,钻进了她的脑子里乱咬,让她头疼得差点撞墙。

  有警察立即去调查这个声音的来源,但包大同明白那是查不到的,因为那并不是通过信号传播的。可是这也提醒了他一件事,死者原来是从二零六画室被引诱过来的,并不是从林荫道上。这两个画室只有一墙之隔,凶灵非要引死者到二零五室去才行凶,一定有某些特殊的原因。

  而在第一起凶案里,那对血脚印也是伸展到与二零六画室相隔的那堵墙前就消失了,难道凶灵就藏在二零六画室里,偷偷的观看着隔壁的一切?!

  凶灵的来历成谜,可是他偏偏被封印了能力,不能直接去探寻,这让他有些烦躁,于是想着去学校看看花蕾的事情做得如何了,但才要上电梯,就听到接待室那边传来争执声。

  “那些不是证据,一幅画还能说话吗?放在你们的证物房,会让无知的人毁了这些艺术品!”一个人缓慢但是有力的说,声音听来痛心疾首,包大同立即听出是范老师,连忙走到接待室去。

  就见范老师背对着门口站着,一名警察态度良好,但眼神无奈地在和他解释。说是这证据有多么重要,不会毁坏画作等,可他一直坚持要见警局的高层,非要把画拿走不可。

  “请您不要妨碍公务好吧?”警察似乎被范老师的坚持打败了,无力地叹了一口气道:“我想您应该分得清是人命重要,还是几幅画重要,如果因此而抓不到凶手,也许会有更多的人遇害,您明不明白?”

  “生命算什么?”范老师淡淡地道:“人生很短暂,生命会消逝,唯有艺术是永恒的。你们这样官僚就等于是在犯罪懂不懂?毁掉的东西是永远恢复不了的!”

  “这位老师――”警察彻底无语。

  “死亡也是一种艺术。如果死亡能成就伟大,就没有什么不值得的。”

  包大同听到这里转头就走,决定查查这位范老师。他冲在案件的最前面,看似光明磊落,但谁知道背后的秘密呢?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10

第一卷 鬼笔 第十二章 表现主义
  范老师名叫范李,今年三十岁,是张校长的得意门生,虽然在绘画方面的才能并不十分突出,但是长了一双慧眼,相画的功力一绝,是画坛评论界的年轻新锐。经他口说出的优秀画作,没有一幅不在后来大红大紫的。毕业后他建立了一间私人画室,但由于绘画方面不太成功,所以于四年前关闭,应张校长的邀请回到学校来教书,是全校最年轻的副教授。

  范老师,或者说范副教授是一个非常吸引女人的男人,瘦长的身材、优雅的举止、脸如雕刻般清晰冷峻,斯文中带着一丝漠然,那种古典的贵族气质在一片或软弱、或后现代的男生中成为了独特的存在和众人的焦点。他目前还是单身,也没见他和女人有过很深的交往,而那份孤高就更令全校的女生为之动心。

  他的课从来都是爆满的,但他对任何人都不假以辞色,除非谁的画入了他的法眼,才会受到他的偏爱,所以他的女学生,没有一个不拼命作画的,企图获得他的赏识。

  发生第一起凶案时,范老师是值班老师,发生第二起凶案时,他声称在宿舍看到了二零五画室的灯光。他家在南方,又没有结婚或者与谁同居,与几个同样家在外地的老师住在西区后面的小楼内。包大同趁人不备去看过,果然可以清楚的看到二零五画室的窗户。他本来还想潜入范老师的房间看看,但范老师的房间居然加了两把锁,显得特别神秘,他没有成功。

  “这样平静内敛的人,怎么会为了几幅画这么激动,真是只是因为爱画吗?”包大同把脚架在桌子上,喃喃自语着。

  他们此刻正呆档案室里,为了他们能顺利查案,张校长把这里列为了禁区,花蕾泡在这里已经两天两夜了,不眠不休地查阅档案,好在这期间凶灵没有出来作祟。

  之前,为了破解凶灵之谜,包大同这个画盲甚至恶补了一下西方美术史。

  梵高是后期印象画派的代表,他没有受过正式的绘画训练,绘画时摒弃一切后天的知识和学院的教条,甚至忘记自己的理性。所以他画的画儿不是他对事物的视觉形象,而是心灵感受。

  他在色彩的运用上更为随心所欲,其实不仅是色彩,连透视、形体和比例也都变了形,以此来表现与世界之间的一种极度痛苦但又非常真实的关系,而这一鲜明特征在后来成了印象派区别于其他画派而独立存在的根本。

  梵高死后不出几年,一些画家就开始模仿他的画法,为了表现强烈的感情,可以不对现实作如实的反映,这种创造性的态度被称作表现主义,并且证明是现代绘画中一种历久不衰的倾向――即为了主观意识而对物体进行再塑造。

  这些都是赵音音给包大同讲的,但包大同还是一头雾水,只是他明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画这种画的人,假如真的能体会这一画派的神髓,一定是为了表现极端的情绪,爱或者恨!痛苦或者幸福!

  这个凶灵对这所高等学府,对这些画西画的学生有什么极端的情绪呢?她为什么要杀人,想得到的是什么?她既然可以画得如此之好,被那位范老师称为天才之作,那么她是不是为画而痴,因而才不肯离去呢?

  “越是这样的人,内心往往越是激情澎湃。”花蕾抬起一对熬成的熊猫眼看着包大同。

  “你又懂了,看你的样子就没有什么生活经验,小菜鸟。快干活,别分神!”

  “已经整理好了。”

  “全做完了?!”包大同差点跳起来,“那你不早说,给我看看。”他伸手接过那个从成千上万的卡片档案中整理出来、输入电脑中又打印出来的、干净整齐的的文件,心里暗赞了花蕾一句,嘴里却说,“哦,你做的很好,现在你可以回去了。”

  “回去?”这回是花蕾差点跳起来,“我的缚灵枪呢?再说,你明知道我也是要捉凶灵的,我做了好几天的苦工,至少可以资源共享吧?”

  “你别来趟这趟混水,缚灵枪,结束这件事后我就还你。”

  “包大同!”

  “小点声啊,花骨朵,这是晚上啊,你这凄厉的惨叫会吓坏小朋友的。”包大同抚了抚耳朵,“你乖乖的,不出一周,缚灵枪我必会还你。”

  “为什么现在不还?”

  包大同笑笑。

  要他怎么说呢?说他因为被封印能力,对付这个凶灵没有信心,想借人家的法宝用用?那是损害他无敌的形象的,所以他根本什么也不说,只是一副高深莫测、天机不可泄露的模样。

  花蕾气得跳脚,可是却没有一点办法,只拿一对熊猫眼瞪着包大同,试图以眼神杀死他,“包大同你给我记住,下回你别犯到我手里,否则我要你好看。哼!”她怒冲冲从包大同身边冲过去,没忘记以背包怒砸了一下包大同的肩头,疼得他呲牙咧嘴。

  她快步冲到长廊中,摸了摸包包,又是生气又是兴奋。气的是那个死人包大同不肯把缚灵枪立即还给她,兴奋的是她包中的U盘上已经把整理后的学生资料拷走了,这样她也可以想办法查出凶灵的身份。

  她又不傻,怎么会不留个心眼儿呢!

  她是一定要捉到那个凶灵的,可是她没有料到凶灵是这么厉害难寻,所以她也陷入了困境。还好包大同脑子灵活,和张校长又有关系,不然她也接触不到这些档案资料。除非她运用自己背后的关系,或者偷鸡摸狗,前者她不愿意,后者她不擅长。

  她现在连夜去核实资料中这些女生的近况,就不信赶不到这个臭男人前面捉到凶灵!一想到老头子那惊讶的表情,她就开心,

  “请问,档案室怎么走?”一个女人突然问。

  因为问话非常突然,花蕾吓了一跳,本能的反向一指,同时抬头一望,却发现眼前根本没有人,而且眼前的通路也非常陌生。

  学校主楼的走廊非常长,因为怕有学生乱走,楼的侧门是锁上的,所以只有正门的楼梯能走,如果打开侧门,通向的是那条林荫道。她明明记得离开档案室后走的是正门方向啊,为什么现在已经走到侧楼梯处?

  嗞嗞――

  前方的壁灯发出了短路的声音,像是病入膏肓的病人一样闪了几闪,生命之光就慢慢黯淡了下去,直至完全灭掉。接着,是第二盏、第三盏,长长的走廊中,壁灯依次熄灭,就好像有一个看不见的人从她身后跑过,一盏盏关掉了灯一样。

  而走廊随着最后一盏灯的熄灭,立即陷入浓重的昏黑之中,只有走廊尽头的小窗子涌进了深蓝的夜色,还有档案室的门边有微弱的光明透了出来,像无边黑河中的唯一救命稻草!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10

第一卷 鬼笔 第十二章 表现主义
  范老师名叫范李,今年三十岁,是张校长的得意门生,虽然在绘画方面的才能并不十分突出,但是长了一双慧眼,相画的功力一绝,是画坛评论界的年轻新锐。经他口说出的优秀画作,没有一幅不在后来大红大紫的。毕业后他建立了一间私人画室,但由于绘画方面不太成功,所以于四年前关闭,应张校长的邀请回到学校来教书,是全校最年轻的副教授。

  范老师,或者说范副教授是一个非常吸引女人的男人,瘦长的身材、优雅的举止、脸如雕刻般清晰冷峻,斯文中带着一丝漠然,那种古典的贵族气质在一片或软弱、或后现代的男生中成为了独特的存在和众人的焦点。他目前还是单身,也没见他和女人有过很深的交往,而那份孤高就更令全校的女生为之动心。

  他的课从来都是爆满的,但他对任何人都不假以辞色,除非谁的画入了他的法眼,才会受到他的偏爱,所以他的女学生,没有一个不拼命作画的,企图获得他的赏识。

  发生第一起凶案时,范老师是值班老师,发生第二起凶案时,他声称在宿舍看到了二零五画室的灯光。他家在南方,又没有结婚或者与谁同居,与几个同样家在外地的老师住在西区后面的小楼内。包大同趁人不备去看过,果然可以清楚的看到二零五画室的窗户。他本来还想潜入范老师的房间看看,但范老师的房间居然加了两把锁,显得特别神秘,他没有成功。

  “这样平静内敛的人,怎么会为了几幅画这么激动,真是只是因为爱画吗?”包大同把脚架在桌子上,喃喃自语着。

  他们此刻正呆档案室里,为了他们能顺利查案,张校长把这里列为了禁区,花蕾泡在这里已经两天两夜了,不眠不休地查阅档案,好在这期间凶灵没有出来作祟。

  之前,为了破解凶灵之谜,包大同这个画盲甚至恶补了一下西方美术史。

  梵高是后期印象画派的代表,他没有受过正式的绘画训练,绘画时摒弃一切后天的知识和学院的教条,甚至忘记自己的理性。所以他画的画儿不是他对事物的视觉形象,而是心灵感受。

  他在色彩的运用上更为随心所欲,其实不仅是色彩,连透视、形体和比例也都变了形,以此来表现与世界之间的一种极度痛苦但又非常真实的关系,而这一鲜明特征在后来成了印象派区别于其他画派而独立存在的根本。

  梵高死后不出几年,一些画家就开始模仿他的画法,为了表现强烈的感情,可以不对现实作如实的反映,这种创造性的态度被称作表现主义,并且证明是现代绘画中一种历久不衰的倾向――即为了主观意识而对物体进行再塑造。

  这些都是赵音音给包大同讲的,但包大同还是一头雾水,只是他明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画这种画的人,假如真的能体会这一画派的神髓,一定是为了表现极端的情绪,爱或者恨!痛苦或者幸福!

  这个凶灵对这所高等学府,对这些画西画的学生有什么极端的情绪呢?她为什么要杀人,想得到的是什么?她既然可以画得如此之好,被那位范老师称为天才之作,那么她是不是为画而痴,因而才不肯离去呢?

  “越是这样的人,内心往往越是激情澎湃。”花蕾抬起一对熬成的熊猫眼看着包大同。

  “你又懂了,看你的样子就没有什么生活经验,小菜鸟。快干活,别分神!”

  “已经整理好了。”

  “全做完了?!”包大同差点跳起来,“那你不早说,给我看看。”他伸手接过那个从成千上万的卡片档案中整理出来、输入电脑中又打印出来的、干净整齐的的文件,心里暗赞了花蕾一句,嘴里却说,“哦,你做的很好,现在你可以回去了。”

  “回去?”这回是花蕾差点跳起来,“我的缚灵枪呢?再说,你明知道我也是要捉凶灵的,我做了好几天的苦工,至少可以资源共享吧?”

  “你别来趟这趟混水,缚灵枪,结束这件事后我就还你。”

  “包大同!”

  “小点声啊,花骨朵,这是晚上啊,你这凄厉的惨叫会吓坏小朋友的。”包大同抚了抚耳朵,“你乖乖的,不出一周,缚灵枪我必会还你。”

  “为什么现在不还?”

  包大同笑笑。

  要他怎么说呢?说他因为被封印能力,对付这个凶灵没有信心,想借人家的法宝用用?那是损害他无敌的形象的,所以他根本什么也不说,只是一副高深莫测、天机不可泄露的模样。

  花蕾气得跳脚,可是却没有一点办法,只拿一对熊猫眼瞪着包大同,试图以眼神杀死他,“包大同你给我记住,下回你别犯到我手里,否则我要你好看。哼!”她怒冲冲从包大同身边冲过去,没忘记以背包怒砸了一下包大同的肩头,疼得他呲牙咧嘴。

  她快步冲到长廊中,摸了摸包包,又是生气又是兴奋。气的是那个死人包大同不肯把缚灵枪立即还给她,兴奋的是她包中的U盘上已经把整理后的学生资料拷走了,这样她也可以想办法查出凶灵的身份。

  她又不傻,怎么会不留个心眼儿呢!

  她是一定要捉到那个凶灵的,可是她没有料到凶灵是这么厉害难寻,所以她也陷入了困境。还好包大同脑子灵活,和张校长又有关系,不然她也接触不到这些档案资料。除非她运用自己背后的关系,或者偷鸡摸狗,前者她不愿意,后者她不擅长。

  她现在连夜去核实资料中这些女生的近况,就不信赶不到这个臭男人前面捉到凶灵!一想到老头子那惊讶的表情,她就开心,

  “请问,档案室怎么走?”一个女人突然问。

  因为问话非常突然,花蕾吓了一跳,本能的反向一指,同时抬头一望,却发现眼前根本没有人,而且眼前的通路也非常陌生。

  学校主楼的走廊非常长,因为怕有学生乱走,楼的侧门是锁上的,所以只有正门的楼梯能走,如果打开侧门,通向的是那条林荫道。她明明记得离开档案室后走的是正门方向啊,为什么现在已经走到侧楼梯处?

  嗞嗞――

  前方的壁灯发出了短路的声音,像是病入膏肓的病人一样闪了几闪,生命之光就慢慢黯淡了下去,直至完全灭掉。接着,是第二盏、第三盏,长长的走廊中,壁灯依次熄灭,就好像有一个看不见的人从她身后跑过,一盏盏关掉了灯一样。

  而走廊随着最后一盏灯的熄灭,立即陷入浓重的昏黑之中,只有走廊尽头的小窗子涌进了深蓝的夜色,还有档案室的门边有微弱的光明透了出来,像无边黑河中的唯一救命稻草!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11

第一卷 鬼笔 第十二章 表现主义
  范老师名叫范李,今年三十岁,是张校长的得意门生,虽然在绘画方面的才能并不十分突出,但是长了一双慧眼,相画的功力一绝,是画坛评论界的年轻新锐。经他口说出的优秀画作,没有一幅不在后来大红大紫的。毕业后他建立了一间私人画室,但由于绘画方面不太成功,所以于四年前关闭,应张校长的邀请回到学校来教书,是全校最年轻的副教授。

  范老师,或者说范副教授是一个非常吸引女人的男人,瘦长的身材、优雅的举止、脸如雕刻般清晰冷峻,斯文中带着一丝漠然,那种古典的贵族气质在一片或软弱、或后现代的男生中成为了独特的存在和众人的焦点。他目前还是单身,也没见他和女人有过很深的交往,而那份孤高就更令全校的女生为之动心。

  他的课从来都是爆满的,但他对任何人都不假以辞色,除非谁的画入了他的法眼,才会受到他的偏爱,所以他的女学生,没有一个不拼命作画的,企图获得他的赏识。

  发生第一起凶案时,范老师是值班老师,发生第二起凶案时,他声称在宿舍看到了二零五画室的灯光。他家在南方,又没有结婚或者与谁同居,与几个同样家在外地的老师住在西区后面的小楼内。包大同趁人不备去看过,果然可以清楚的看到二零五画室的窗户。他本来还想潜入范老师的房间看看,但范老师的房间居然加了两把锁,显得特别神秘,他没有成功。

  “这样平静内敛的人,怎么会为了几幅画这么激动,真是只是因为爱画吗?”包大同把脚架在桌子上,喃喃自语着。

  他们此刻正呆档案室里,为了他们能顺利查案,张校长把这里列为了禁区,花蕾泡在这里已经两天两夜了,不眠不休地查阅档案,好在这期间凶灵没有出来作祟。

  之前,为了破解凶灵之谜,包大同这个画盲甚至恶补了一下西方美术史。

  梵高是后期印象画派的代表,他没有受过正式的绘画训练,绘画时摒弃一切后天的知识和学院的教条,甚至忘记自己的理性。所以他画的画儿不是他对事物的视觉形象,而是心灵感受。

  他在色彩的运用上更为随心所欲,其实不仅是色彩,连透视、形体和比例也都变了形,以此来表现与世界之间的一种极度痛苦但又非常真实的关系,而这一鲜明特征在后来成了印象派区别于其他画派而独立存在的根本。

  梵高死后不出几年,一些画家就开始模仿他的画法,为了表现强烈的感情,可以不对现实作如实的反映,这种创造性的态度被称作表现主义,并且证明是现代绘画中一种历久不衰的倾向――即为了主观意识而对物体进行再塑造。

  这些都是赵音音给包大同讲的,但包大同还是一头雾水,只是他明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画这种画的人,假如真的能体会这一画派的神髓,一定是为了表现极端的情绪,爱或者恨!痛苦或者幸福!

  这个凶灵对这所高等学府,对这些画西画的学生有什么极端的情绪呢?她为什么要杀人,想得到的是什么?她既然可以画得如此之好,被那位范老师称为天才之作,那么她是不是为画而痴,因而才不肯离去呢?

  “越是这样的人,内心往往越是激情澎湃。”花蕾抬起一对熬成的熊猫眼看着包大同。

  “你又懂了,看你的样子就没有什么生活经验,小菜鸟。快干活,别分神!”

  “已经整理好了。”

  “全做完了?!”包大同差点跳起来,“那你不早说,给我看看。”他伸手接过那个从成千上万的卡片档案中整理出来、输入电脑中又打印出来的、干净整齐的的文件,心里暗赞了花蕾一句,嘴里却说,“哦,你做的很好,现在你可以回去了。”

  “回去?”这回是花蕾差点跳起来,“我的缚灵枪呢?再说,你明知道我也是要捉凶灵的,我做了好几天的苦工,至少可以资源共享吧?”

  “你别来趟这趟混水,缚灵枪,结束这件事后我就还你。”

  “包大同!”

  “小点声啊,花骨朵,这是晚上啊,你这凄厉的惨叫会吓坏小朋友的。”包大同抚了抚耳朵,“你乖乖的,不出一周,缚灵枪我必会还你。”

  “为什么现在不还?”

  包大同笑笑。

  要他怎么说呢?说他因为被封印能力,对付这个凶灵没有信心,想借人家的法宝用用?那是损害他无敌的形象的,所以他根本什么也不说,只是一副高深莫测、天机不可泄露的模样。

  花蕾气得跳脚,可是却没有一点办法,只拿一对熊猫眼瞪着包大同,试图以眼神杀死他,“包大同你给我记住,下回你别犯到我手里,否则我要你好看。哼!”她怒冲冲从包大同身边冲过去,没忘记以背包怒砸了一下包大同的肩头,疼得他呲牙咧嘴。

  她快步冲到长廊中,摸了摸包包,又是生气又是兴奋。气的是那个死人包大同不肯把缚灵枪立即还给她,兴奋的是她包中的U盘上已经把整理后的学生资料拷走了,这样她也可以想办法查出凶灵的身份。

  她又不傻,怎么会不留个心眼儿呢!

  她是一定要捉到那个凶灵的,可是她没有料到凶灵是这么厉害难寻,所以她也陷入了困境。还好包大同脑子灵活,和张校长又有关系,不然她也接触不到这些档案资料。除非她运用自己背后的关系,或者偷鸡摸狗,前者她不愿意,后者她不擅长。

  她现在连夜去核实资料中这些女生的近况,就不信赶不到这个臭男人前面捉到凶灵!一想到老头子那惊讶的表情,她就开心,

  “请问,档案室怎么走?”一个女人突然问。

  因为问话非常突然,花蕾吓了一跳,本能的反向一指,同时抬头一望,却发现眼前根本没有人,而且眼前的通路也非常陌生。

  学校主楼的走廊非常长,因为怕有学生乱走,楼的侧门是锁上的,所以只有正门的楼梯能走,如果打开侧门,通向的是那条林荫道。她明明记得离开档案室后走的是正门方向啊,为什么现在已经走到侧楼梯处?

  嗞嗞――

  前方的壁灯发出了短路的声音,像是病入膏肓的病人一样闪了几闪,生命之光就慢慢黯淡了下去,直至完全灭掉。接着,是第二盏、第三盏,长长的走廊中,壁灯依次熄灭,就好像有一个看不见的人从她身后跑过,一盏盏关掉了灯一样。

  而走廊随着最后一盏灯的熄灭,立即陷入浓重的昏黑之中,只有走廊尽头的小窗子涌进了深蓝的夜色,还有档案室的门边有微弱的光明透了出来,像无边黑河中的唯一救命稻草!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13

第一卷 鬼笔 第十三章 过来给我亲一下
  花蕾来不及细想,立即就往档案室跑,但才跑了两步就见档案室的门打开了,一条身影走了出来。大概是因为在黑暗突然出现强光的缘故,花蕾一时没有看清来者的样子,只听到门嘭的一声关上了,之后那最后一条光线也彻底消失,走廊一片漆黑。

  “包大同,是你吗?”花蕾哆嗦着问,听不到脚步声,只看到有两道虚弱的白光从黑暗中穿行,微弱地晃动着,看起来像包大同拿的那种双头小手电。

  可是,感觉又不对,似乎高度上不合常理。

  花蕾感觉腿上像坠了铅一样,不知道是该迎上去,还是该退回去,死瞪着那掀不开的黑幕,只觉得全身的毛孔全张开了,内心深处有种声音在警告着她――离开,离开!危险,危险!

  她开始后退,可是速度快不起来,而那条人影却條地走近了,拉近了双方的距离,晃晃的一层模糊的白。几乎是一瞬间,她感觉全身的血液全涌进了心脏,咚咚跳得要炸开了!

  那是个白衣女人,赤着脚,一头乌发遮住了大半边脸,唯独两只眼睛透过发丝闪着阴森骇人的白光。

  “你带我去吧!”她说。

  花蕾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凭借适应了黑暗的双眼,转身跑向走廊的另一侧,完全慌不择路。她双腿发软,跌跌撞撞的跑着,好不容易到了一楼,却被那个白影堵到楼梯口,仿佛她一直就等在这儿!

  “你带我去吧!”

  花蕾大叫一声转身再逃,但眼前却没有楼梯了,直接被逼到了那扇锁着的门边,隔着铁栏正看到一个一模一样的女人坐在地下望着她。她的脸不是正常的女人脸,而是五颜六色、扭曲怪异,就像一幅油画!

  “你带我去吧!”一只布满了尸斑的手伸了过来,握着一只画笔,对准花蕾的脖子。

  “包大同!”她竭尽全力的大叫,不明白为什么在这生死存亡的关头,呼唤的竟然是他!

  “来了来了!”正当她闭目等死的时候,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她身边响起,一只手架在了那只快扎到她脖子处的画笔上,“放了这只小老鼠,她与你无怨。”说着,手掌一挥,那只笔散发出一种怪味,化为绿烟。

  “乙木青龙,化万剑,斩!”包大同一手把花蕾护在身后,一手画符,向那条白影一指。

  呼的一声,铁栅栏外的残草断根借着五行之术中的木术飞了起来,带着法术的力量穿透坐在栅栏外的女人,直袭向白影。

  花蕾只听到一声无法形容的尖叫,不是耳朵听到,而是直钻入心里,表达着无比的愤怒和威胁,难受得她要昏倒。伴随着尖叫消失,那两条影子瞬间化为了空气,周围一下子宁静了下来,再没有那种让人汗毛直竖的冷。

  包大同吸了吸气,快步走到铁栅栏边,抬手就一记掌心雷出去,咻咻的风声中,一朵蓝色电火花在不远处的树丛中爆起,昏暗的树丛中,一个直直站着的白衣女被炸得翻了出去,青白的脸上满是恨意。

  “这下清静了。”包大同吁了一口气,一手环在花蕾的肩上,“笨笨,吓坏了吧。走,先上楼!”

  他拖着花蕾往楼上走,开始时,花蕾还感到他扶着她,到后来就成了她在扶他,包大同全身的重量都要压在她身上了。

  花蕾以为他又在捉弄她,想甩开,但一侧头就看到包大同额头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层细密的汗珠,聪明的没有开口,两人一起回到了档案室。

  “把符贴在四角,动作快点。”包大同从衣袋中拿出四张符咒,见花蕾快手快脚的做好,口中默念咒语,手指虚空画符,立即布下了一道结界。

  在父亲去世后,他把传自父亲的正宗道术和阮瞻教给他的野路子融合了起来,招式变得简单多了,而且威力也加大了。

  只是目前他的状况不佳,如果要布下能防住那么凶悍恶灵的强力结界,还需要借助事先画好的符咒才行。可惜他的力量减弱了,符咒的力量也减弱了,不然仅凭符咒也是可以的。

  确定这结界万无一失后,他再也无法忍耐,一缕鲜血自唇边涌出。

  “妈的,老子今天亏大了。”他低骂了一句。

  花蕾看到他嘴角滑下血丝,吓了一大跳,急忙跑过来询问,一脸焦急与愧疚。

  “不碍事的。”包大同转过身去,不让她看到自己眼神中的烦躁。

  实际上这一切都是拜花蕾所赐,不然以他的能力会怕一个百年道行的恶灵吗?刚才他突然感到楼内的气息有异,才追踪到那气息来自一楼侧门,就听到花蕾的惊叫。

  他来不及凭着两腿跑到一楼去,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强行使用被封印的力量,一步虚空踏到出事地点,幸好来得及。

  他反应奇快,踏过来时手心中已经拿了符咒,以他目前的能力还能驾驭五行禁法,所以轻易化去那只鬼笔的阴力,而掌心雷也是阮瞻教的,很能唬人,他补上一掌完全是要吓退那个受伤不重的恶灵。这些都没有什么,只是这个瞬间扭曲时空确实在太勉强了。

  他使用的时候来不及细想,完全是搏命的用法,如果不成,封印上的反噬力必然会攻击他的大脑,到时候他不死也会白痴。

  好在,那个嵌在他额头中心的封印在一瞬间似乎打开了一道口子,让他成功了,可那也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他才一踏到一楼,被封印的法力就从中断了,所以他才会受伤,一方面是因为强提被封法力,另一方面是因为受了那恶灵阴气的侵蚀,看来回家后要疗伤了。

  “对不起。”花蕾小小声地说。

  她不傻,虽然包大同厚道的没说,可她也明白他是受自己所累。尽管她是无意的,但毕竟是伤了他的,可他却救了自己的命。

  “我能――帮你吗?”

  “过来给我亲一下。”包大同没好气地说,“你长得勉强说得过去,这点作用还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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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晚上也还有一更。谢谢阅读,请多多收藏。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18

第一卷 鬼笔 第十四章 地下一层

  花蕾涨红了脸,看着他一脸勉强装出的痞痞笑容,心里充满着不知是羞涩还是气恼的情绪,歉疚之情登时跑光了。
  若不是他嘴角还有血迹,甚至让她怀疑眼前的人和刚才那个谈笑间就让那只鬼笔灰飞烟灭的帅哥不是同一个。

  “我下回一定能自己搞定。”花蕾气鼓鼓的,“我这次――只是――只是没有提防――没有经验。”

  包大同讶然地看着花蕾,“你之前没捉过鬼吗?”看到花蕾肯定的表示后,他啼笑皆非。

  如果想做个沟通阴阳的灵媒,或者斩鬼除魔的法师,如果这个人本身还没有天生良能,如果这个人再是个原本就属阴的女人,前几次出任务必须有法力强大的前辈带领指点,除非路遇恶事,没有办法的情况。

  可是眼前这位小姐,典型的无聊富家女,没有一点天然的灵力,也没有一点法术修炼,就懂得一点道术的皮毛,仗着不知哪里来的古怪法宝就敢出来捉鬼,真不知道是说她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说她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花骨朵,我得说你运气真好,第一次出手就遇到这么大只的。”他抹去嘴角边的血迹,伸手到背包中拿出那只缚灵枪,“不过我提醒过你了,不要趟这趟混水,这凶灵不是你能对付的,你如果还有点脑子就不要夹缠不清了。东西还给你,天一亮就离开吧。我怕她没伤到你不会甘心,会纠缠不休的。”

  “说了一周后还我,就一周后。”

  花蕾不接那只枪,让包大同很奇怪,继而很怀疑。

  这枪太先进、太精致了,他拿在手里都想据为己有,花蕾一直拼命想拿回,这次怎么会不要呢?难道她是想以这只枪为借口,留在他身边学习抓恶灵?

  “说好,我不会带你一起捉恶灵的。”他小人地说。

  “谁要你带?”花蕾抬起下巴,骄傲地说,“我只是注重承诺,希望你也遵守诺言。”

  其实,她只是想帮他,她错手伤了他,也看得出让他空手对付恶灵有多难,所以忍痛把枪借给他用一周,只希望真的能帮到他。

  “我?说不定哦。”包大同咬紧牙关不让花蕾注意到他自额间传到全身的痛楚,慢慢坐在椅子上,“过来给叔叔抱抱,我比较可能记得这枪是从某人那里顺来的。”

  花蕾冷哼一声,不理他的调戏,从包中拿出一个黄色的小包道,“那把枪里只有两发子弹了,这个给你。别以为我是白给你的,你不是会看阴阳宅吗?我要搬家了,回头帮我看看。”

  包大同接过那个以黄色绸布制成的袋子,注意到袋口的黑绳系的方法有些特别,感觉又些熟悉,仿佛在哪里见到过一样,却又一时想不出。
  他以前注意过这把缚灵枪中的子弹,外形虽然普通,像个玩具似的,灵力却强大,和枪本身一样是密封的,无法打开仔细研究。

  “一言为定,花骨朵。”他顺势抓住花蕾的手,再次感觉到她身上毫无天生良能。   “我叫花蕾!”花蕾用力抽回手,感觉身体流淌过一阵电流,涨红了脸。   “好的,记住了,你不用喊这么大声,花骨朵。”

  ………………………………

  确定恶灵没有跟踪后,包大同和花蕾各回各家。

  包大同本来想直接去警局的,可是他内伤很重,非要紧急处理一下不可。
  这封印非常厉害,他的法力被封了大半,灵力被封一半,好在念力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

  事实上,现在回想起来,昨晚他能让法力穿过封印,放出来一秒钟,就是因为强大的念力。
  这也就是他这么迷恋那把枪的原因,这枪能害他成这样,对付恶灵也一定可以。昨晚的交手使他明白,如果没有外力帮助,仅凭他目前的能力是绝对不能对付那恶灵的,而他又不愿意去麻烦阮瞻。

  那家伙是冰山一座,只有岳小夏才会拿这人肉大冰块当宝贝。
  整整一天他都在疗伤,还装成蒙头大睡的样子,以骗过那那个极其三八的女人岳小夏。如果让她知道他受伤了,她不仅会呱噪不止,还非要逼阮冰山男出手。
  他是男人,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不需要阿瞻来帮。

  晚上,他大汗淋漓的结束了一天的苦修,感觉身上还是空荡荡的,伤是好了,可法力还是被封得死死的,不由暗叹一口气,感叹自己苦修的法术现在成了六脉神剑,时灵时不灵了。

  他决定到警局一趟,晚上值班的警察他并不熟悉,不过这没有关系,他只要用一点催眠术,外加一点符水就可以了。反正他也不是做坏事,调查一些人而已。

  倒是障眼法,以他目前的能力有点困难,可他必须让其他人注意不到他在查什么。

  洗澡、吃了点东西后,他来到警局,中间遇到了一点困难,但让他机灵的蒙混过关了,找了一个无人会注意的角落指挥一名年青的、被他催眠了的女警调查那些从档案中整理出来的女人去向。

  前二十年的学生档案都有身份证号,好查得很,但其余三十年的人就有点麻烦了,好在地址都详细,两人从晚上八点一直干到半夜三点多,才把最后一个人也调查完。

  可结果却是:五十年来,美院毕业的油画系女生竟然全部健在,退休的女老师也在,最老的已经九十多岁了,可还健康的活着!

  这么多年了,连一个出国的也没有,甚至没有一个离开本地的,而且全部无病无灾,通通生活得很好。

  包大同想查出凶灵的底细,结果秘密没有查到,倒发现了一个奇迹。看来这学校风水好得很,旺女之地,连病死的都没有,何况是凶死呢!

  但是,那个凶灵是谁?她一定和学校有关,但即不是老师,又不是学生,难道是某老师私下教的校外学生?那为什么要到学校来?

  看看被动盯着电脑的小女警一脸疲惫,包大同有些歉意,轻轻关掉电脑后,在小女警的头顶摩梭了一阵,让她睡得安稳宁静,补充透支的体力,自己则一边思考着走出警局。

  他能肯定凶灵与学校有关,可为什么查不到?是他的方向错了,还是花蕾她们的工作疏忽了,有漏网之鱼?

  昨晚,凶灵离开了林荫道和二零五画室而跑到档案楼来,是无意还是要阻止他查案呢?如果是为阻止他,她怎么知道他在查呢?难道她的能力真的强大到如此地步。

  他想得太入神了,当电梯门开,也没看看几层就信步走出电梯,走出后才发觉他来到了地下一层。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18

第一卷 鬼笔 第十四章 地下一层

  花蕾涨红了脸,看着他一脸勉强装出的痞痞笑容,心里充满着不知是羞涩还是气恼的情绪,歉疚之情登时跑光了。
  若不是他嘴角还有血迹,甚至让她怀疑眼前的人和刚才那个谈笑间就让那只鬼笔灰飞烟灭的帅哥不是同一个。

  “我下回一定能自己搞定。”花蕾气鼓鼓的,“我这次――只是――只是没有提防――没有经验。”

  包大同讶然地看着花蕾,“你之前没捉过鬼吗?”看到花蕾肯定的表示后,他啼笑皆非。

  如果想做个沟通阴阳的灵媒,或者斩鬼除魔的法师,如果这个人本身还没有天生良能,如果这个人再是个原本就属阴的女人,前几次出任务必须有法力强大的前辈带领指点,除非路遇恶事,没有办法的情况。

  可是眼前这位小姐,典型的无聊富家女,没有一点天然的灵力,也没有一点法术修炼,就懂得一点道术的皮毛,仗着不知哪里来的古怪法宝就敢出来捉鬼,真不知道是说她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说她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花骨朵,我得说你运气真好,第一次出手就遇到这么大只的。”他抹去嘴角边的血迹,伸手到背包中拿出那只缚灵枪,“不过我提醒过你了,不要趟这趟混水,这凶灵不是你能对付的,你如果还有点脑子就不要夹缠不清了。东西还给你,天一亮就离开吧。我怕她没伤到你不会甘心,会纠缠不休的。”

  “说了一周后还我,就一周后。”

  花蕾不接那只枪,让包大同很奇怪,继而很怀疑。

  这枪太先进、太精致了,他拿在手里都想据为己有,花蕾一直拼命想拿回,这次怎么会不要呢?难道她是想以这只枪为借口,留在他身边学习抓恶灵?

  “说好,我不会带你一起捉恶灵的。”他小人地说。

  “谁要你带?”花蕾抬起下巴,骄傲地说,“我只是注重承诺,希望你也遵守诺言。”

  其实,她只是想帮他,她错手伤了他,也看得出让他空手对付恶灵有多难,所以忍痛把枪借给他用一周,只希望真的能帮到他。

  “我?说不定哦。”包大同咬紧牙关不让花蕾注意到他自额间传到全身的痛楚,慢慢坐在椅子上,“过来给叔叔抱抱,我比较可能记得这枪是从某人那里顺来的。”

  花蕾冷哼一声,不理他的调戏,从包中拿出一个黄色的小包道,“那把枪里只有两发子弹了,这个给你。别以为我是白给你的,你不是会看阴阳宅吗?我要搬家了,回头帮我看看。”

  包大同接过那个以黄色绸布制成的袋子,注意到袋口的黑绳系的方法有些特别,感觉又些熟悉,仿佛在哪里见到过一样,却又一时想不出。
  他以前注意过这把缚灵枪中的子弹,外形虽然普通,像个玩具似的,灵力却强大,和枪本身一样是密封的,无法打开仔细研究。

  “一言为定,花骨朵。”他顺势抓住花蕾的手,再次感觉到她身上毫无天生良能。   “我叫花蕾!”花蕾用力抽回手,感觉身体流淌过一阵电流,涨红了脸。   “好的,记住了,你不用喊这么大声,花骨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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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定恶灵没有跟踪后,包大同和花蕾各回各家。

  包大同本来想直接去警局的,可是他内伤很重,非要紧急处理一下不可。
  这封印非常厉害,他的法力被封了大半,灵力被封一半,好在念力没有受到很大的影响。

  事实上,现在回想起来,昨晚他能让法力穿过封印,放出来一秒钟,就是因为强大的念力。
  这也就是他这么迷恋那把枪的原因,这枪能害他成这样,对付恶灵也一定可以。昨晚的交手使他明白,如果没有外力帮助,仅凭他目前的能力是绝对不能对付那恶灵的,而他又不愿意去麻烦阮瞻。

  那家伙是冰山一座,只有岳小夏才会拿这人肉大冰块当宝贝。
  整整一天他都在疗伤,还装成蒙头大睡的样子,以骗过那那个极其三八的女人岳小夏。如果让她知道他受伤了,她不仅会呱噪不止,还非要逼阮冰山男出手。
  他是男人,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不需要阿瞻来帮。

  晚上,他大汗淋漓的结束了一天的苦修,感觉身上还是空荡荡的,伤是好了,可法力还是被封得死死的,不由暗叹一口气,感叹自己苦修的法术现在成了六脉神剑,时灵时不灵了。

  他决定到警局一趟,晚上值班的警察他并不熟悉,不过这没有关系,他只要用一点催眠术,外加一点符水就可以了。反正他也不是做坏事,调查一些人而已。

  倒是障眼法,以他目前的能力有点困难,可他必须让其他人注意不到他在查什么。

  洗澡、吃了点东西后,他来到警局,中间遇到了一点困难,但让他机灵的蒙混过关了,找了一个无人会注意的角落指挥一名年青的、被他催眠了的女警调查那些从档案中整理出来的女人去向。

  前二十年的学生档案都有身份证号,好查得很,但其余三十年的人就有点麻烦了,好在地址都详细,两人从晚上八点一直干到半夜三点多,才把最后一个人也调查完。

  可结果却是:五十年来,美院毕业的油画系女生竟然全部健在,退休的女老师也在,最老的已经九十多岁了,可还健康的活着!

  这么多年了,连一个出国的也没有,甚至没有一个离开本地的,而且全部无病无灾,通通生活得很好。

  包大同想查出凶灵的底细,结果秘密没有查到,倒发现了一个奇迹。看来这学校风水好得很,旺女之地,连病死的都没有,何况是凶死呢!

  但是,那个凶灵是谁?她一定和学校有关,但即不是老师,又不是学生,难道是某老师私下教的校外学生?那为什么要到学校来?

  看看被动盯着电脑的小女警一脸疲惫,包大同有些歉意,轻轻关掉电脑后,在小女警的头顶摩梭了一阵,让她睡得安稳宁静,补充透支的体力,自己则一边思考着走出警局。

  他能肯定凶灵与学校有关,可为什么查不到?是他的方向错了,还是花蕾她们的工作疏忽了,有漏网之鱼?

  昨晚,凶灵离开了林荫道和二零五画室而跑到档案楼来,是无意还是要阻止他查案呢?如果是为阻止他,她怎么知道他在查呢?难道她的能力真的强大到如此地步。

  他想得太入神了,当电梯门开,也没看看几层就信步走出电梯,走出后才发觉他来到了地下一层。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19

第一卷 鬼笔 第十五章 证物房

  他苦笑一下,想反身回去,电梯门却“叮”的一声关上了,其速度之快,不像是电梯门,倒像是有人把门猛地摔上。

  他“咦”了一声,习惯性地吸吸气,没感觉到什么,不禁有些怀疑,是自己能力太低了吗?还是那个凶灵本事大到可以离开学校那么远来追杀他?

  这个他倒不怕,他虽然被封印,但也没菜到不堪一击的地步,再说缚灵枪就放在他后腰处,大把符咒在他的衣袋里,凶灵能来最好,大战一场,一了百了,还省得他查来查去了。

  问题是她不肯出来正面交锋,所以他才会麻烦。但这会儿又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有人帮她?

  他一手握了一张五行禁法之火符,一手搭在后腰处,慢慢向地下一层深深的走廊走去。

  这地方没有人值班,走廊内的灯光也不明亮,只有一盏红灯扣在走廊中间的顶上,惨淡的红色幽幽地照向四周,白色的墙面像被血浸了一样,正常的东西也看来很邪异,初看上去,这里像个停尸房。

  包大同站了几秒,想起这警局里的验尸场所是在楼后的独立小院内,并不在这里,那么又是什么力量引他到这里来呢?

  嘎吱一声,头顶掉落下一片阴影,包大同急速后退,抬头一看,是那盏吸顶灯不知为什么松动了,一大片墙皮落在地上,像一团粘液似的附着于地面,灯摇摇欲坠地半挂在电线上,晃来晃去,光线也半明半暗起来。

  他冷笑一声,毫不畏惧的深入走廊尽头,发现两侧的每个房间都牢牢的锁着,黑黝黝的不知道里面有什么。他连走了两圈也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正疑惑着是不是有灵体恶作剧时,忽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响,从左侧一个锁死的房间内传了出来。叽叽啾啾的,又像被踩死的鸟儿的变形惨叫,又像碎玻璃互划的尖锐声响,直窜入人的大脑。

  证物房!吊牌上清楚地写着,字体被红灯映的像以血写成,声音就是从这处而来!

  包大同随手画符,掩藏住自己的人类气息,轻手轻脚地贴近证物房的门板侧耳细听。大概是没有掩藏成功,房间内瞬间死寂了下来,一点声音也没有了。

  他后退一步,皱紧了眉头,连施了两次遁术也没有成功,“六脉神剑”选择不灵,根本进不到证物房内,于是他只好用物理方法,跑出去找了一个曲别针拉成铁丝,蹲在地上开锁。

  这技术是和一个小偷学的,可惜他学艺不精,折腾了二十分钟才打开门。

  门开处,迎面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两幅并排摆放的肖像画,一个长发男生,一个长发女生,他们的脸色被走廊中的红灯一照,忽明忽暗阴影重重,脖子上的血洞一张一合,没有五官的脸却好像是在扭动不止。

  对着这两张没有五官的脸,包大同突然强烈的产生了一种被窥伺感,头发根全竖了下来。

  “救-我!”一个细细的女声哭泣。

  第七章范老师的秘密

  包大同步入证物房内,站还没站稳,门就在身后“嘭”的一声重重的关上了,房间内一片漆黑,只有那两幅画的画面奇异的散发着暗红光线,似乎是从画出照出的光亮。而两幅画的人脸逐渐鼓了起来,仿佛有什么要冲出这束缚,可是却根本没有效果。

  包大同恍然大悟,这就是他初见两起凶杀案的尸体时没有发现魂魄的原因,这些魂魄没有被吃,而是直接被那个凶灵封进了画中。她的实力当真那么强吗?还是有什么东西在帮她?或者是有什么物品带有灵效呢?

  他没有带显身符,只得咬破手指虚空画着,血滴答的一声落在地上,画中的人脸猛地一冲,但还是没有冲出来。看来他目前的法力不足以破坏这个禁制,只听到那个长发男生说了一句:我的秘密!不能让人知道。

  他的秘密?他有什么秘密呢?难道这就是他在半夜跑到二零五画室而被凶灵杀死的原因?

  他又试了几次,感觉达到了法力的极限,可那两幅画一点反应没有,似乎完全死去了。猜想,这两个冤魂出不了这幅画,一定从通过某些不为人知的办法得知了他来到了警局,于是拼命用意念引他不知不觉来到这里,而此时他们已经无力再配合他的显身符冲出禁制了。

  话说回来,他这样做也实在鲁莽。这儿是哪里?警察局,煞气最重的地方,他们虽然出不了画,但毕竟也是受到了禁制的保护,不至于在这里被煞气绞得粉碎。

  “放心,我会救你的,也不会让你的秘密泄露。”他对着两幅画说,然后取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现在要打扰一下。”他说着在画上割开了一个口子,撕下一小片画布,还砍掉了一点画框的木屑,完全不管这是什么所谓的天才画作的艺术价值,也不管警局如何向学校交待。

  他要调查这些东西有什么特殊,能帮助凶灵封住画中人的魂魄而让他觉察不到。要知道,他第一次发现尸体没有魂魄时,他的法力还没有被封印!

  顺原路退出警局,包大同一路散步回家,路过河边的时候,正看到一个学生在画天色蒙蒙亮时的河景。他画得很专注,在换画笔时,不小心没有放好,那只画笔一下掉到了河里。

  他急坏了,对着河水发了半天愣,有那么一瞬,看样子差点跳到河里去捞,包大同远远看到河面凝聚起不太正常的东西,所以走过去驱散。

  “不过是一只笔,至于要搭上小命吧?再买一只就是了。”他劝道。

  “你不是画画儿的,所以你不明白。用惯了一只笔,那只笔就是你表达心灵的手。”学生厌恶且傲慢地瞪了包大同一眼,似乎嫌他多管闲事。

  包大同眨了眨眼睛,心中突然划过一道闪电,心底豁然明亮了起来。

  “十之八九是这样。”他轻喃道,不理会这刚捡回小命的男生的无礼,快步返回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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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21

第一卷 鬼笔 第十六章 范老师要重新作画

 他一直以来搜寻的目标是横死的女生或者老师,因此才拼命查档案,鉴于在“问路人”出现前,没有人在校园里凶死,他早就判定凶灵是附着在某物上回到校园的。

  但是学校中的东西太多了,任何一件小物件都可能是凶灵附身的地方,根本没办法寻找,所以他才决定从根部入手,调查凶灵的来历,继而顺藤摸瓜,最后找到制服她的办法。

  可是没想到他带着小夏和花蕾做的事只起到了否定某种可能的作用,并没有帮他找到想要的线索。对这样的结局,他一筹莫展,可是河边画画儿的男生给了他启示。

  凶灵的武器是笔,画画儿也是笔,那天试图杀了他的,昨晚试图杀了花蕾的还是笔,笔在这个案子中频繁的出现,这不是正说明笔对这个凶灵的重要吗?要知道灵体是以某种东西伤害人,但同时也被某种东西束缚的。

  开始他以为找到凶灵的来历要容易于找到她的附着物,哪知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他一直陷入了一个盲区,觉得画笔只是凶灵行凶的工具,而且是顺手使用的,毕竟她是在作画中杀的人,从没想过,笔也可能是她的附身地。

  只是,笔是如何流进校园呢?为什么她一定要回到校园的呢?如果她不是学生和老师,那么她是谁?

  画笔是学生们自己买的,学校并不统一配备,这样一来,画笔的来源就很复杂,还不能排除学校的师生中潜藏着凶灵的帮凶。

  画笔有问题的话,首先是作为凶器的画笔最为可疑,所以他先是跑到鉴证科外面去等,等与他熟识的鉴证科警察小赵出现,立即请他让自己看看作为杀人凶器的两只画笔。

  小赵知道他是特殊职业者,心想看看凶器也没有关系,于是领他进了证物房。包大同还以为要故地重游,没想到这种重要物证是放在鉴证科隔壁的,但小赵打开柜子中后却惊叫一声――画笔没了!

  “你别看我,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是想到那可能和凶案有关,看一下而已。”包大同摊开了手,心下一片茫然,是什么抢在了他的前面拿走了笔?

  这件案子中有什么暗流吗?难道那只笔会跑,就像当天妄图杀死他的那只一样?

  “可是这怎么可能?”小赵脸都白了,虽然这案子一点头绪也没有,可作为重要证物的凶器怎么能被盗呢?

  “我还真不知道有人敢潜入警察局偷盗证物,你们这里没有监控录像吗?”

  小赵震惊之下蹲在证物柜前乱翻,却始终没有找到画笔的影子,被包大同一语点醒,连忙道:“你快回去吧,我要报告上级,然后看监控录像。这件事越早解决越好,希望可以抓到那个贼。”说着把包大同请出了鉴证科,仔细的锁好门后才离开。

  这边的证据凭空消失了,包大同只好返回学校,找到那几个曾经受到凶灵骚扰,在作画时控制不了自己画笔的学生,提出要看看他们的画笔。可这几个人却说,当时发生这种情况,他们非常害怕,把笔丢进了学校的湖中。

  “那们你们的笔是什么时候买的呢?”他问。

  “当然是考入学校的时候,新笔、新的画架、新的油彩和画布,全部是新买的,为了图个新气象,再说读这间学校的学生大部分是家境富裕的人,很少有人用旧文具的。”

  “那么是从哪里买的呢?”

  “学校门口的文具店啊。”学生答,“学校侧门的那条街都是卖绘画用具的,但是懂行的人只在容宝斋买,那儿的东西又便宜,品质也佳,入学第一天,学长们就告诉过我们了。”

  容宝斋?听着像个古玩店的名子,那个店会有问题吗?

  包大同这么想着就跑去了去容宝斋一趟,虽然有问题的画笔可能已经卖绝,但他希望可以打听到一点不一样的情况――比如容宝斋的画笔是从哪里进的货?还有颜料,画布,有没有稳定的供应商等等。

  这个时候,店里很清静,不过意外的是,包大同看到了范李老师。

  “范老师,你来买笔?”包大同瞄了一眼范李手中的画笔,走近了些。

  范李看了包大同一眼,不客气的横跨一步,再度拉开距离,一边用手抚摸着笔头,一边问老板,“颜料和画布我也要一点。”

  “范老师久不作画了,现在有灵感了吗?”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男人,白白胖胖的,穿着一身中式的服装,一脸富态之相,看来和范李非常熟悉。

  看他们讨论颜料的事情,包大同环顾了一下这间店。

  这间店很奇怪,明明是卖文具的,却起了一个古玩店一样的名子,不知道是为了附庸风雅还是有其他意思。而且这店也很大,像一间小型超市一样,中间一排一排的大柜子摆满了美术用品,无论中式、西式、水粉画、雕刻、雕塑用料、刀具一应俱全,显出店里实力雄厚。

  店中只在一进门的地方安排了一个两米多长的柜台,不是收银台,而是独立的一个地方,柜台后有一个巨大的黑木柜,店老板就站在那里接待范老师,并从木柜中拿出范李需要的东西。

  显然在柜台边买的东西不是大众货,而是精品。包大同眼尖,在店老板开关柜门的时候,能看到柜子中有几件玉器,还有笔洗、笔架、砚台等物,看来这老板很喜欢中国文化。

  观察完这一切,包大同又蹭了过去,“范老师要画大作了吗?不知道为什么你放下画笔从教后这么多年,又重提画笔了呢?是不是被前些日子出现的天才画所刺激?唉,真希望能欣赏一下青年评论家的画风。”

  “我不会给你看的,你又不懂。”范李不客气地道:“还有,我希望你不要每天在学校里转,学生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赵音音是很有天赋的,我不希望她总是和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混在一起,耽误了自己的前途。”

  社会闲散人员?是说他吗?

  他可是一名合格的法师,兼一本杂志的主编。而这个范老师虽然为人直率冷漠,但平时冷眼旁观,也不是个不讲礼貌的人,为什么独独对他这么不客气,难道仅仅因为怕耽误赵音音的绘画才华?他又为什么想重失拾画笔?这位老师真是越看越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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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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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21

第一卷 鬼笔 第十七章 登门拜访
  “真正的天才是无法埋没的。”包大同咧嘴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所以范老师你不要担心,但是没有天赋的话,再怎么努力也是凡品。”

  他这么说是刺激范李,被人家说成社会闲散人员总不是件开心的事,没想到范李老师想了一下,居然同意包大同的看法,点头道:“你说的没错,搞艺术是需要天分的,可惜我总是差这一点。所以,我不希望你缠着赵音音,她是有能力的,虽然不如水――算了,跟你说也不懂,我只是不希望看到你。”他话说一半,突然脸色转变,闭口不提那个“水”是什么,就转身离开了。

  “真是个怪胎。”包大同不以为意地耸耸肩,转头看了看一边陪笑的店老板,“老板贵姓?”

  “免贵免贵,小姓黄。”

  “那黄老板,给我点画笔和颜料、画布什么的,就要范老师所买的那种精品。我虽然不画画儿,可是要送给女朋友,这事可不能马虎。”

  “那是,不能马虎。不知道先生要哪一种呢?”黄老板陪着笑脸,看来有点假。

  “就要范老师刚才买的吧?不好意思啊,我女朋友也是他的学生,所以用的东西应该一样吧?”

  “赵音音赵小姐吧?”黄老板笑道:“别怪我啊,范老师说话直,不小心听到。呵呵,完全不小心。赵小姐可是美院的校花啊!美人嘛,当然要配最好的东西,不过可惜范老师买的笔和颜料是我最后的存货了。对不起啊,如果您想要,下回我进货时多进一点,来货我通知您。要不,画布还有,您先买点?”

  包大同随便买了点画布,然后东拉西扯地问起店里的东西是不是都从固定的厂家订货。

  “您也要开画具店吗?”黄老板呵呵一笑,“没关系的,有钱大家赚,这条街上所有开店的人都来问过我从哪里进货,我是知无不尽。”说着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几个名子。

  包大同并没有接,只瞄了一眼就全记在心里,笑着说:“黄老板客气了,我不想开店。行,那您就帮我订点优质画笔和颜料,哪天我再过来拿。”他拿起画布要走,腿还没踏出店门就听到身后传来垂死的“咯咯答”声。

  回头一看,就见一只大公鸡从后面窜了出来,扑愣着翅膀拼命跑,一个面有菜色的中年女人拿着一把刀在后面追,见那只大公鸡落到一个架子上,当场飞过菜刀,一刀斩在公鸡的背上。

  公鸡惨叫落地,那女人上前一步,一把抢过公鸡抱在怀里,向后门跑去,神色间似乎有些爱怜。

  整个过程不到十秒钟,包大同呆呆地看着洒了一地的鸡血,一时愣住了。

  “吓到您了吧?”黄老板率先说话,“那是贱内。呵呵,乡下婆子,不懂礼貌的。唉,她身体不好,所以我让她自己炖鸡汤来补,可是她――唉,杀个鸡也闹得像打仗似的,见笑了啊。”

  “看大嫂的气色是不大好,应该好好补一补。”包大同客气了几句,心里却觉得奇怪。

  他虽然不会做饭,可常听人说用母鸡炖汤,没听过用公鸡的,难道是什么偏方?话说回来,哪有让病人自己炖汤的。这个老板对他老婆不太好啊!

  他研究画笔未果,打电话叫小夏去调查那几家制造画具的工厂,他自己的主意则打到了范李身上。

  他不确定那只画笔就有问题,但他感觉范李奇奇怪怪的,所以非要厚着脸皮走这一趟不可。

  今天正是假日,范老师没有课,就窝在他的斗室中,包大同敲门后等了一会儿,范老师才来开门,穿着一件满是油彩的围裙,扎着两只手,显然正在作画。

  “你来干什么?”范李不客气地问。

  “我来和你谈谈凶杀案的事。”包大同开门见山,硬挤进门里,决定给范李来个开门见山。

  范老师的房间不大,大约十几个平方,到处堆满了画卷和画册,空气中弥漫着油彩的味道,没有一点现代的电器产品,如果不是还有一张床,包大同还以为自己进了杂物室。房间到处乱糟糟的,只有中间还可以站得下人。一个画架就支在那里,从门边的角度只看得到模糊的画面,颜料还未干。画架对面的墙壁上也挂着一幅画,不过用白布罩住了。显然范李正在临摹墙上的画。

  包大同想看看范李画的什么,可范李抢上两步,把画给罩了起来,不让包大同看。

  “范老师,你对我有意见吗?”包大同暗中把仅剩的力量提升,集中在感官上,感觉着这房间中有无异常,“我又没把您的孩子扔井里,你犯不着这么针锋相对。”

  “我跟你没有话讲。”

  “可是我和你有话讲,而且你还非听不可。”包大同稳稳当当的说,眼神中散发出的坚定自信的气质令他看来与平时嘻嘻哈哈的模样完全不同,把范李震住了。

  他的心里有些疑惑,也许自己太小看眼前的这个男人了,也许包大同的内心与其表象是不同的,并不是他想象中的无业游民,那么他每天在学校逛,真的只是为了泡妞吗?

  “有什么你就说吧。”

  “我能看看这些画儿吗?”

  “你是来谈话的,不是来看画儿的!”

  “如果我非看不可呢?”

  “你――你这人是强盗还是怎么的?”范李被包大同那笃定的神态气坏了,“还是你怀疑我?”

  “有点。”包大同露齿一笑,一脸坦诚和阳光,倒让范李发不得脾气。他是个直率的人,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聊的试探和拐弯抹角上,所以对同样直率的人总有一分赞赏。

  “你怀疑我什么?就因为两次凶杀案被发现时我都在现场?”范李轻蔑的一笑,“你认为我有这个本事吗?就算我有,我怎么能控制统一管制的灯火?就算我能控制灯火,我怎么能在杀人后、你们到达前从容离开,然后再装作无事的回来呢?”

  “没错,开始时是这样怀疑过你,但也如你分析的一样,我马上推翻了自己的想法,但我现在怀疑的是你的态度。”包大同在房间内踱着步,“你对生命太漠视了,而对所谓的艺术却太狂热,你这样的人很极端,极端的人就是危险的。你可能不是亲手杀人,但有可能知道内幕,或者在保护谁。”

  “听说你是办杂志的,果然很会编故事。”

  包大同模棱两可,对这讽刺完全不在意,“如果我怀疑错了,也是你的错,谁让你那么神秘,那么特立独行?而且我敢肯定你有问题。不信,打赌吗?如果我找到你的把柄,你就要把所知的一切都告诉我。”

  “无聊。”范李站起来拉开门,“如果你只是废话,现在可以出去了。”

  “好,我们说点有聊的。你那么讨厌我,是因为赵音音吗?你对她不止是师生的感情吧?就像你当年对那个同样天才横溢的女孩子一样?”

  “你胡说,我和赵音音没有什么,和水蓝――”他再度住口,震惊中略带愤怒的瞪着包大同,不明白包大同怎么会知道这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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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21

第一卷 鬼笔 第十八章 薪水清单
  包大同一脸高深莫测,但心里却暗叫好险,刚才在黄老板那儿,范李无意间说了只字片语,但他从范李的脸上看出了一种温柔的神情,那让范李又冷又寡的脸色柔和了那么一瞬。这神色他在阮瞻大冰山脸上看到过,是在提到心爱的女人时才会有的,于是他跑来敲山震虎。

  哪想到这帅哥老师单纯得很,是个老实头,性格又有些爱激动,让他绕啊绕的,一下就露了马脚。

  对于那几幅鬼画,范李一直大叫天才之作,似乎很熟悉那种画风,而上次在警局索要画作时,他激动得有些过分。再想想,一个学校又能出几个天才,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说不定那个叫什么什么水蓝的与凶灵有关系,再大胆一点想,说不定就是凶灵本身。

  这些线索本来缠在一团乱麻中的,当他做完调查档案的枯燥工作,就好像在一团乱麻中找出一个线头儿一样,慢慢的,其他线索就显现了出来。

  “她是谁?”他歪着头问,就见范李眼神虽然有些慌乱,却是一脸倔强,“你要保护她吗?”

  “我没有保护谁,这是――不可能的。”

  包大同不逼他,而是慢慢踱到墙边去,猛地揭开白布,立即露出下面那副范李正在临摹的画――色彩艳丽、构图扭曲、梵高风格的女子肖像画!

  画中女人的满头黑发张牙舞爪,似乎要伸展到画面之外,生动而充满活力,五官中独那对眼睛格外的大,虽然笔法稚嫩,却表达着非常强烈而热烈的感情,像一团火在烧,极度痛苦并且格外快乐。

  画这幅画的女人正处于狂热而绝望的爱情之中!包大同马上就有这种感觉。如果画这画儿的女人是水蓝,她爱的很可能就是眼前的这位范李老师。

  “你不能!”范李几乎跳起来,试图遮盖这些画作,但已经没有用了。这画的风格和鬼画完全一样,连包大同这样的外行都看的出来。

  “我什么也不知道。这些画――是我捡的。”

  “是啊,为了这些画儿,你把门上加了两把锁,不让任何人进来,而且很久之前就这么做了,可见你多么珍视了。”包大同紧盯着范李,看得他发毛,“就算我相信你,你从哪里捡的这些画?这和水蓝有关系吗?这个水蓝又是谁?”

  “我什么也不会说的!”

  “随你。不过我看得出来,你对水蓝有着不一样的感情,你如果为她好,不要帮倒忙。”包大同边说边走到门边:“但是,她已经死了!”他关上房门,听到房间里传来砸东西的声音。

  今天收获很大,他不想逼得范李过分了,反正看样子从他嘴里也为撬不出什么了,不如暂时缓一缓,先去调查其他线索。

  水蓝是凶灵,这是非常可能的。可她是什么人呢?

  从另一方面讲,如果他和小夏、花蕾的工作没有疏忽,水蓝有可能即不是学生也不是老师,那么她是谁?学校的工作人员吗?

  为了找到水蓝,就要进行新一轮调查,不过这回他的线索多,他可以限定范围,大大减少劳动量。

  为此他先找到那几个声称遇到过灵异事件的学生,再次仔细询问了一遍他们所经历的过程;然后找学校的老员工打听有没有听说过水蓝这个人,虽然答案是否定的,连资格最老的总务科老师都没有印象,但这答案向着他的猜测近了一步;甚至,他拔通了花蕾的电话,询问那天她遇险时的所见。

  为了方便,他们事先留下了联络电话。

  做完这些,又打了几个电话,天色已经晚了。这时小夏打来电话,说她调查过那几家厂了,没有问题。这事一定是阿瞻为老婆做的,他一向快手快脚,以他的能力去感应供应商有无异常是绝对绰绰有余的。

  包大同坐在学校附近的大排档,一边吃他的晚餐,一边理顺思路。

  第一,水蓝是学校里的人,即不是学生,也不是老师,做为工作人员,没有人记得她,这证明她用了化名或者隐瞒了真实身份,是什么原因使她隐姓埋名呢?

  第二,范李知道她的真名,说明他们关系不一般,不一定是男女关系,但至少是好友。而范李是那种不爱交际的人,是什么人才能与他联系频繁,继而成为好友呢?

  第三,她是天才画家,或者她不能接受正规教育,但她一定可以接触到绘画,并让长了一双慧眼的范李发现了,也许他们就是因画结缘。虽然看样子,两人因为某种原因并没有在一起,甚至可能根本没有表白过。

  第四,每个遇到水蓝灵魂的人都是看到她穿着一件白衣,赤着脚,她为什么表现出这种形态呢?一般人心理有误区,认为女鬼就应该是一幅披头散发,身穿一身白衣服的模样。实际上不是,她们会显现出各种形态,有的表现出死时的样子就比较可怕,有的表现出自己生前最爱的样子,或者最怀念的样子。

  这样想来,水蓝的身份呼之欲出了。

  一个需要隐瞒身份和真名的学校工作人员、和木讷孤高的范李有交集的机会、可以随时接触到作画的气氛、经常会身穿一件类似白袍的白衣,赤着脚――那么,只有油画系的nude(luo ti)模特才会如此。

  这念头形成在包大同脑海里的时候,他差点跳起来,匆匆付了账就跑到学校去,直奔档案室。张校长为了让他调查方便,给他配了钥匙,方便他随时出入。他前些日子调查学生和老师档案登记时,发现档案室也有一份薪水记录表,上面是有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的住址、电话,是方便邮寄薪水用的。

  如果他猜得没错,上面也必然有水蓝的地址。当nude(luo ti)模特时可能用化名,但收薪水的地址总是真实的,有了地址就可以去调查她了。

  现在知道了她的身份,她的地址,下一步就是要找出她之所以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原因,这样他才好决定要如何对她,是拘走,送她去往该去之地,还是消灭她。

  她潜藏在学校里,虽然可能是附画笔而来,但现在有可能躲在任何一个角落,要采用地毯式搜查是不行的,一来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二来这样就需要很多法师同时进行,不然就是做白工,假如她存心要躲,以她的道行,一百年也可能找不到她。

  所以尽管知道了她的初步情况,要解决这件事,还有许多路要走。

  他奇怪的是,一个死去十几年的魂魄,怎么会有上百年道行,是天纵奇才还是有人帮她?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明显不是范李,难道还另有其人?

  而那个隐藏的人,帮助凶灵的目的是什么?水蓝又遇到了什么惨事呢?

  他一边想一边翻阅薪水清单,在厚厚的薄子中,有一页突然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十年前的薪水单,整齐发黄的页面上,有一行被人撕去了。撕裂的地方是新的痕迹,明显才撕走不久。

  包大同放下薄子,知道不用再查了,被撕去的一定是水蓝的地址。他抬头望望窗外,夜色已经浓得如化不开的墨一样,而这被黑暗所保护的世界,又隐藏了多少秘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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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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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23

第一卷 鬼笔 第十九章 山路

  范李走在山路上。

  他从不知道清湖村是在那么偏僻的地方,好像是被世界遗忘的角落一样,被孤立在繁忙的公路线以外,深入到群山之中。

  公车将他抛下时,司机同情的对他说:沿着这条土路走吧,可有你受的呢,尤其天就要黑了,这个时候翻山不太好吧,不如你跟我到前面的镇,明天一早坐车回来,白天走好些。

  他知道司机说的对,他从小生长在城市,没有任何走夜间山路的经验,现在看着那条蜿蜒的小路深深扎入大山之中,他确实比较怵头。可是他急于知道水蓝的情况,再也等不到明天。

  那个叫包大同的,他彻底看错了。

  他以为包大同是个无业游民,其实他是个精明厉害的人,花花公子的外表下,有一个坚定冷静的灵魂,绝对是个强者。他撕掉水蓝地址的事,相信包大同很快就能查清,到时候他就无法保护她了。

  他曾经想过要保护她,可是他终究是没有做,如今,她真的死了吗?

  那些凶案不像是人力所能办到的,可他还是不愿意相信,水蓝是那么善良易感的人,有那样的天才,怎么会做出这样残忍的事?虽然――也许――从那些画来看――可是他还是无法说服自己相信。

  一定另有隐情的!

  山里的天色黑得真快啊,他下车时天色还有点淡淡的灰,现在已经完全是看不透的黑沉了,天空也是极深的蓝,静穆的笼罩着他。

  这一刻他才深刻体会到什么叫“看山跑死马”。从公车站上望来,似乎这条土路还有尽头,可一旦自己走在上面,就感觉像走不出去一样。

  他累得气喘吁吁,越走就觉得路艰险难行,山外的土路还算平整,可一进入山林就高低不平起来,一个不小心就会踏到扑扑作响的湿泥里,走两步就会碰到不知从哪里横伸出的枝桠,像一只只怪手,勾住他的衣服,不让他离去。

  这是通往清湖村的路吗?就算是没多少人经常走,也不该是这个状态吧?难道他是迷路了?可是他明明就是顺着土路走的啊?难道有什么岔路他没有注意?

  他停下脚步,四处看看,绝望的发现自己早就陷到了杂草树丛之中,所谓的道路早就不见踪影。

  他迷路了。

  飒!山风吹来,凉入了他的骨髓,让他不禁打了个寒战,抬头见月光迷离的透过树冠照到地上,映了一地斑驳陆离的光影,随着风吹枝动,在地面上滚来滚去。

  他一向不是个胆小的人,不然也不会经常承担在西区教学楼的巡夜工作,可是这个时候他突然感觉从心底毛了上来,浑身不自在,身体本能的发出警告信号,恐怖莫名其妙地扼住了他的咽喉!

  别自己吓自己了!一条山路能有什么?他安慰着自己,看了看手表,然后又看了看月亮,选择了一个方向,向密林中走去。

  咔嚓咔嚓的声音传自脚下,尽管他努力放轻步子了,可枯枝败叶还是发出了呻吟之声,因为是在寂静的山间,就显得格外刺耳,配合着暗处低啾的虫鸣,听起来像是有人在角落里窃窃私语。

  你是谁?快走开!我们不欢迎你!

  范李艺术的大脑展开了丰富的想像,自动“翻译”着那些不明的语言,越想越真实,越想越清楚,到后来他甚至分不清那是自己的臆想,还是真的有这样的话钻入他的耳朵。

  胸腔中呼出的气越来越粗重了,范李已经不敢回头,一个劲儿往树丛里钻,按照既定的方向拼命向前,摆脱了一个阴影,又进入下一个。

  凶狠的山蚊子嗡嗡地紧追着他,喁喁的低语不停的响起,尖利的树枝把他裸露的皮肤划得鲜血淋漓。他甚至感觉地上的光影有异,似乎在他身后有一个人不时的探出头来!

  忽然,不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了几声咳嗽声,接着草丛动了起来,扑漱漱的抖。

  范李吓得心脏都要停跳了,本能地想向前跑,却被一个东西拦住了,奋力向前的他在反作用力的推拦之下站立不稳,一跤坐倒在草丛中。坐倒的一瞬间,他感觉有什么在身后咻的一下滑走,吓得他又急忙跳起来。

  草丛抖动得更厉害了,借助半明半暗的月光,范李看清草根下有一个圆圆的东西拼命地滚动,两点寒光偶尔会闪一下,看样子正在痛苦的挣扎。细一看,圆球上长满了长发,似乎是一颗人头,它越是滚动,发丝就缠绕得越紧,它也就咳嗽得越厉害。

  那咳嗽声令范李也不禁喉咙发堵,觉得脖子上被什么掐住了一样,使他呼吸困难,冷汗如浆。他下意识地想掉头就跑。但才一爬起,那圆球蓦然冲出了草丛。

  “别作怪!为了水蓝,我什么也不怕!”他大叫一声,极度惊吓中,脑海中那个女孩的影子让他爆发出了莫大的力量,跳起来冲了出去。

  他要重新找到山路!他要去找水蓝!他要知道她是不是死了!无论她是死是活,这一次,他要保护她!

  他疯狂地默念着,以此来驱散内心中所有的恐慌,也不知跑了多久,只觉得大丛的树木被他一个个甩在身后,脚下一直是下坡,眼前的山林也逐渐开阔起来。

  隆――

  一阵机车的马达声在不远处传来,同时一团温暖的黄色光晕冲淡了夜色,由远及近。

  范李心中一喜,迅速向着发出声音的地方拼命跑去,没跑几百米,居然发现自己真的跑到了一条相对平整的土路上来了,前方虽然黑暗,但大山却在两侧。

  “请停一下!请停一下!”他不顾死活地跑到路中央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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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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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章 守林人
  车大灯照得他睁不开眼,只听到一声咒骂声,带着点地方口音,大意是说他找死之类的。他向旁边挪了挪,避开灯光的照射,这才看清眼前是一辆破旧的机车,驾驶者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

  “深更半夜的,你站在路当中做啥,害得我以为遇鬼!”男人有点生气,又有点好奇。

  “对不起,我迷路了。”范李不习惯被人大声斥责,再说错在于他,因此有点歉意。

  “你要去哪?”

  “清湖村。”

  “天娘老子,那还有好一段路呢!”男人打量了一眼狼狈不堪的范李,“一看你就是城里人,照你那么个走法,天亮也到不了。再说――你怎么迷的路?”

  范李茫然的摇了摇头,因为他也确实不知道。他只是沿着山路走,走着走着就偏离了,等他警觉时,人已经在山林中了。

  “一定是――大仙们在围墙。”男人听了范李的描述,不敢说“鬼打墙”三个字,只说是大仙所为,同时向周围看看,眼睛叽哩骨碌的转着,显然有点害怕。

  “那――我要怎么走呢?”范李再试探性的问。

  实际上他走得非常累了,很期望这个朴实的山里人能送他一程,只是以他的个性,对陌生人说不出这样的请求。

  “都说离村子还好远呢,你虽然走了大半夜,可是――没走多远。”男人想了想,“妈的,今天有点邪门,我串亲戚,本来太阳才落就往回赶了,哪想到半路车子坏了,我拾掇半天才好。既然你遇到――算了,我们先去守林人那儿过一夜吧,这路今天不好走得很,恐怕是通不过的。”

  范李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完全没有了主意,一想自己强行去清湖村的话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眼前这个人的提议也不错,于是答应下来。那人调转车头,让范李坐在后座上,发动了车子。

  这个时候,范李的心有点定下来了,虽然山路越来越窄,两侧的山峰像要堆挤下来把他埋藏一样,虽然山风寒冷,吹得四肢冰凉,但有人跟着总是会壮胆。

  他迎风吸了吸,觉得空气中有股令人作呕的臭味。

  “这是什么味儿?”他大声喊叫,以压过那喘息呻吟得像马上就要挂掉的发动机的声音。

  “嘿嘿,你一定被蚊子叮惨了。”男人有点幸灾乐祸:“这是一种山草的草汁味,虽然臭,可是蚊子离八百里外就不敢靠前,可比城里的蚊香强多了。”

  范李点点头,被他一说,就感觉身上奇痒无比,其中还带上一点火辣辣的刺痛,不知道身上被咬了多少地方,而现在,不知道是草汁的味道还是因为车子开得飞快的原因,果然没有蚊子来叮他了。

  不一会儿,车子开到了一处山坡下。山坡平缓,往上不远能看到有一座孤伶伶的木屋,这么晚了,居然还亮着灯。走近些才发现那是门灯,木屋内黑暗一片,屋中人早已经睡了。

  “水伯!”男人喊了一声。

  水伯?难道这个守林人也姓水?还是这个村子中大部分人都姓水?

  范李疑惑着,听屋内有人咳嗽了一声,之后亮起了灯,门开处,一个老人拿着蜡烛走了出来。

  “又走不出去了?”他抬眼看看面前的两个人,一点也不意外,而且用了一个“又”字,似乎这里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男人和水伯说了两句,大概用的是方言,说得又轻又快,范李没有听清。不过料想是说的客气话一类的,毕竟他们半夜里打扰了老人的休息。

  “那进来吧!”老人放慢语速,让范李听的清楚。

  “唉,水伯,有没有吃的啊,跑了半夜,还真有点饿了。”男人一进屋就坐在桌子前嚷嚷道,显然和水伯是极为熟悉的。

  范李又惊又累的跑了半夜,也有点饿了,不过不好意思提出要求,只是打量着小木屋,发现这小屋比想像中要大,从外面看似乎很平常,但走进来却发现有里外三个房间组成。他们所在的房间是中间的大屋,两侧的房间黑着灯,也不知道是否有人住。

  按理说,守林的老人是独自一个人的,不过也可能有老人儿孙辈的孩子陪老人住。而且房间中也一股奇怪的味道,像是那股恶臭的草汁味儿和一股胶水和木头的混合气味,非常难闻和刺鼻,刺激的范李打了个喷嚏。

  “对不住哇。”老人缓缓地道:“日子艰苦,不得不做点手工的玩意儿赚钱养家,城里来的先生不习惯吧!我打开窗子好了。”

  范李连忙欠身,紧着说没关系,强压下那股味道带来的不适感。只听老人说:“你们别急,我叫我女儿起来给你们做点吃的。不过,这个时候没什么好吃的了,不过是一碗白饭,和点调味汁。丫头,来客人了!”他对着一间小屋喊了一声。

  “叫丫头快点吧,这儿饿得狠了。”男人拍了拍肚子。

  水伯没有理会他,拿了一块干净的棉花沾了些古怪的液体给范李处理伤口。范李只觉得伤口又涨又痛,差点痛哼出口,忍不住想躲。

  “这是有点疼的,男人家忍一下就好。”老人温和地说,“被山上的毒荆伤了,必须要尽快解毒,不然你会全身麻痹,动也不能动,就是有鬼吃了你,你也跑不了。再说这伤――也许被大仙们抓了,你不想毒气入骨吧。到时候,你身上的肉会一块一块烂掉,就这么活活烂死。”

  “这是什么毒?”范李问,从不知道这边的山里有能麻醉人的荆棘。可他问的是草木的事,老人回答的却是另一个问题。

  “阴毒!大仙们抓出来的是阴毒,直接渗到骨头里,就算刮骨疗毒也不解不了。”

  他说得很慢,似乎在形容那种缓慢而残忍的死法,听得范李毛骨悚然,才想说点什么转移话题,另一间小屋的灯亮了起来,有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好像有人起床了,接着是锅铲碰撞的声音。

  “嘿嘿,丫头做饭了。”男人一脸馋相,咽了咽口水,眼神闪闪的望着范李,用力吸了吸顷刻就飘出的米饭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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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对不起,聊天聊得热火朝天,忘记了时间,这就补上这一更。对不起。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23

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一章 笔女

  “您女儿的手脚好快。”范李赞道。

  “是啊,我这个女儿什么都好。”水伯露出骄傲的神色,“是这十里八村最漂亮的妹子,手巧,什么都做得,还特别孝顺。我的病拖了好多年了,一直靠她赚钱为我治病。我就说呢,这老病没得治了,费那个神干什么呢?可她就是不听。她说,爹啊,有你活着我就有个家啊,没了你,我就没家了。唉,其实我也一样啊,没了这女儿,我也不过是个孤老头子罢了。”

  老人显然非常爱这个女儿,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但他嘴里虽然说着女儿,手下却还在帮范李擦拭伤口。虽然他越擦,范李就越是难受,可他不忍心打断老人。

  “丫头,快点哪!”那男人很猴急的样子,又叫了一声,可那个叫丫头的始终不理。

  “您生了什么病呢?或者我可以帮点忙,我认识几个不错的医生。”范李问。

  “唉,不说也罢,不过是折磨人的罢了。”老人终于帮范李治好了伤,站起身来,拿着那个放满红色棉球的托盘走到丫头所在的房间旁,打开了一道门缝,递了进去,似乎要把这些烧掉。范李不自禁地像房间内望去,没有看到人,却看到了一条模糊的影子,感觉有点胖。

  一转眼,他看到了托盘,活活吓了一跳,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划伤的地方流了那么多血,那整整一托盘的棉花全部染红了,看来沉甸甸湿漉漉的,好像吸饱了血一样隐隐发亮。

  “丫头,快点哪!”那男人第三次催促,斜眼看了一眼小房间。

  就这一眼,范李全身的汗毛全部竖了起来,恐惧从内心迅速传遍了全身,一路上觉得不对劲的东西全部在这一瞬间有了答案。

  那男人的眼珠斜了一下后就没有转回来,而是整个眼白全翻了过去,那不是人类可以达到的程度,这个男人不是人!

  而那味道,男人说是熏山蚊子的草汁,其实明明是尸臭味!他以前为了了解人类的肌肉骨骼情况,曾经和医学院的朋友上过一堂解剖课,当时因为保管不善,尸体已经腐烂了,那味道让他三天没有吃下饭。

  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坐在机车后座上时,感觉那么冷了,那不是因为山间的夜风吹拂,也不是冷汗吹干后造成的,而是他一直和一个死人挨在一起!

  可是为什么?那男人为什么带他来这里?他从没有来过这个地方,与人无怨无仇,为什么要来害他?

  “呀?让你发现了?”男人看到范李的惊恐神情,笑道,“不愧是城里来的,果然聪明,不然也不会让我们丫头那么死心塌地了。别走啊,好歹吃了饭再走吧!”

  男人的一句话,把准备逃跑的范李钉在了椅子上,而他同时发现,既使他想跑也跑不了了,此刻他全身发麻,原来有毒的不是荆棘,而是水伯给他治伤时施出的阴毒!他们一直说是要吃饭,不是要吃了他吧?

  范李大骇,一句话也说不出,只能呆呆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事实摆在眼前,其实他这一晚上遇到的事早就不对头了。先是莫名其妙地走到了山路的岔道上,然后又跑回了土路,接着遇到了过路人。他在山林里受够了惊吓,见到有人来,高兴得忽略了很多事情。

  比如那车从远到近处时的速度明显过快,几乎是一眨眼就到了,紧急刹车的时候根本没有刹车声;当他坐在车后座上时,不说那种尸臭和冰冷的感觉,就是车行时的感觉也不正常,在这样的土路上,居然不颠簸;还有这小屋,外面那么小,里面却这么大;最重要的是水伯,打从他一开门,他就是穿着一件皮围裙,像是工作服似的,哪有人在睡觉的时候还穿着工作服的;最后,就是那位一直不露面的水伯女儿,她忙碌着煮饭,听得到她穿衣下床的声音,听的到锅碗瓢盆的声音,可就是听不到她的脚步声!

  他要到的是清湖村,要找的是多年来没有联络的水蓝,可没想到却被带进了一个鬼屋!

  他抬头盯着那中年男人和水伯,就见男人的模样已经变了,身上的深灰衣服变成了破破烂烂的蓝色寿衣,青灰的脸色中透出一块块黑色的霉斑,有的地方翻着白边,眼框内的眼珠早已经腐烂得消失了,只有两个看来粘乎乎的黑洞,因为嘴唇没了,牙齿全露了出来,感觉像是在恶意地笑。

  水伯倒没有太大变化,但是让范李感觉更加害怕,他的脸是一种说不清的黑,病态、衰弱,可就在这张病容上,却有一对极其凶猛阴鸷的眼睛,瞪着他!瞪着他!

  吱呀!

  门开了,伴随着咔哒咔哒的脚步,一个影子闪了出来,正是水伯的女儿。她和那两个男人不同,她有影子在,摇曳的昏暗烛光,照出了她参差不齐的影子!

  “吃-饭-啦!”她抖着声音说,走到桌边,放下了托盘。

  托盘中有三碗发霉的糙米饭,一大盘血棉像菜品一样摆在当中。那个中年男人像是饿死鬼一样,立即扑了过来,一只手捧过一碗饭,另一只腐烂的手抓住一块血绵,把血挤到饭上,搅了一搅后,吞掉了一大口,满足的发出一声叹息。

  水伯慢慢走了过来,依葫芦画瓢的照做,一边吃还一边微笑点头,似乎对他女儿的手艺很是满意,还抬起头来问:“城里人,你也来一碗吧,我女儿做了三人份的。”

  范李差点呕吐,看着那些人以自己的血拌饭吃,好像亲眼看着人吃掉自己一样,而更让他感到怪异和惊恐的,却是水伯的女儿。

  她不是鬼魂,也不是死尸或者僵尸,而是一个“工艺品”,用无数的画笔粘连而成,各种型号的笔锯得长短不一,巧妙的拼着出一个人形,就像个稻草人,方方的上半身,下半身只是一根支起的木棒,身上还套着一件花得不能再花的裙子,同样方方正正的脸上画着五官,白色的鼻子和耳朵、腥红的嘴唇、黑黑的眉毛,那对眼睛不知是用什么做的,灵活得好像会动一样。

  “水蓝。”他喃喃地说出这两个字,这两个他一直藏在心里的字,只是他从没想过要在这种情况下说出来,从没想过要对着一名笔女说出来。

  这两个字在他心里浸满了柔情,而现在只剩下了恐惧。“她”长得与那纯真美丽的女孩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可他却一下子认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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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春节期间,更新不多,但是不会停更,细水长流,欢迎大家继续关注。谢谢。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23

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三章 何苦

范李从上方看着他的老脸,见那脸上满溢着极度的痛苦和憎恨,皱纹一条条裂开了,露出下面森森的白骨。他觉得呼吸困难,可还是勉强挤出了一句话,“您是怎么知道――我来的?”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来,或者也是为了那件东西,但你一进山我就知道了。富贵好动,每天在山上窜来窜去,我们虽然被困在这里,可这座山是可以随便走动的。”水伯狞笑,手下放松了些,让范李可以活着听完这句话,“我家水蓝藏着你的照片,总是拿出来看,偷偷的落泪。所以我和富贵早就认识你这张脸,化了灰也认得你!”

  “救水蓝啊!救――”范李知道自己没有活路了,只挤出这几个字。

  水伯根本不听,另一只手也伸了出来,掐上了他的脖子。

  他感觉自己像个破布袋一样挂在半空中,胸腔内的空气全部挤空了,只模糊地看到那个笔女在一边呆呆地笑着,富贵正搬掉了自己的头,把血饭倒入,眼前似乎还出现了水蓝的影子,她的温柔、她的才情、她的忧伤和无法实现的感情与理想。

  走了吧!走了吧!

  他心里念着,却突然听到啪一声巨响,清新的山风吹了进来,桌上的蜡烛扑的熄灭了。但木屋内不但没有陷入黑暗,反而因为月色的涌入而明亮起来。

  “妖孽,住手!”一个声音响起,虽然听来有点懒洋洋的,又有点漫不经心,但给人极为安定之感。

  “包-大-同!”

  “别那样一断一断的说话,我会以为终究是晚了一步,你已经死了。”包大同左手持桃木剑背在身后,另一手伸两指指向屋内,两指间夹着一张符咒。他没有针对某一个灵体,却震住了三个。

  “你是谁?别多管闲事!”富贵扔下饭碗,像一只青蛙似的跳了过去。

  包大同手指一抖,符咒箭一样飘了出去,同时念动咒语:“借地五方,移三山,镇!”话音落,富贵像被一把看不见的大锤子砸到一样,冲到门边的身体被震了回来,條地一下陷入地面之下,只留头的上半部在地面上,脸上表情痛苦,似乎被困住了,出不来。

  包大同站着不动,但是手指又是一抖,一道蓝色火花击向了那名笔女。那笔女不是灵体,不过是水伯太过思念自己的女儿而制成的,上面只灌注了一点灵力,所以一个电火花就把她击得粉碎。

  水伯悲鸣一声,扔下范李,不顾一切的向包大同冲过来。包大同要的就是这个,所以一步就踏到了屋外,把水伯也引了出来。

  “老人家,你这样做错了。你以为是帮助水蓝吗?你是缚住了她的灵,让她不得超生。她有执念,你该帮她舍弃,那样才会有新的人生,可是你却纵容、甚至怂恿她,一步步推她到万劫不复。现在,你让她还如何回头?”他站在月光下,轻轻地叹气。

  一边的范李重获自由,大口喘着气爬到门边,正看到包大同悲天悯人地说着这番话,竟然觉得包大同在这一刻无比的潇洒镇定,还有那么一丝道骨仙风,那淡然优雅的模样连他也自叹弗如。

  可是水伯却不听,对女儿的亏欠,心疼心伤女儿的不幸,对贪婪人性的憎恨,还有被人莫名杀死的怨念与愤怒,使他没有剩下一丝理智,只想以杀戳来清扫心中的冤枉和委曲,“忽的”扑向包大同。

  包大同早就虚空画了一个无形的符咒置在半空,此刻来不及细想,把手中之符也施了出去,配合着那道空中的符,一下把水伯压在了符网之下。

  “告诉我,你还做了什么安排?水蓝被安排在了什么地方?”包大同凑近这个已经缩成一团的灵魂,“你为什么就不明白,我是救她的,你难道要她造下更深的罪孽,难道真的要她回不了头吗?”

  “呸,我才不会再相信你们这些城里人,难道我要让你去伤害她的魂魄?你找不到我女儿的,就算找得到,她的道行――嘿嘿――你去送死吧!”

  原来水蓝的灵力这样强大是她父亲在帮她!可这是怎么做到的,已经到了什么程度却无从得知。

  不管水蓝生前多么善良无辜,可她那么凄惨无奈的死去,背负了那么多心酸,又横死得如此可怕,必然会化为怨念,而且这怨念会随着她能力的加强而愈发强大。到时候,她就控制不了自己了,会迷失唯一的善良,成为厉鬼!

  眼看水伯就要挣扎着起来,包大同又加了一道符咒上去,让他上天遁地都无法逃脱。他想困住水伯好好讲话,哪想到这老人怨念太深了,又惊讶于包大同的法力,怕他找到水蓝,对水蓝不利,于是起了同归于尽之心,惊天动地的大叫一声,突然化身为十块散裂的三魂七魄,从符网的孔洞中钻了出来,合身再扑包大同。

  包大同在水伯迸裂魂身时就看出是怎么回事了,不过他来不及劝说,此刻见水伯扑了过来,连躲了好几次,不想伤害这偏执的灵魂。可水伯宁愿魂飞魄散也要置包大同于死地,最后把包大同逼到了死角,看也不看地扑在包大同身上。

  包大同退无可退,持桃木剑挡在身前。

  那剑虽然普通,剑身上却贴满符咒,对于普通的灵体有着可以灭魂绝魄的力量。可水伯只想置包大同于死地,根本没注意这可怕的武器,魂身全力扑上,只不瞬眼的时间,他的身影就凭空消失个干净,散落在空气中,被山风吹得干干净净。

  “何苦。”包大同摇头苦笑,不明白为什么他每次试图渡化怨灵,想帮助他们解脱,他们总是抛不下执念,放不下心结,非要害自己魂飞魄散不可。

  这样,他们就再没有机会重新开始,为什么他们永远不懂得有舍才有得呢!

  “何苦。”他重复着,慢慢走到木屋中看了看富贵,“你没有作恶,因为帮人而遭遇横祸,可你不该食血饭,妄图赖在这人世间不离开。水伯的结局你也看到了,天道昭然,自有报应,人类是无法扭转的。所以,我对你小惩,希望你化解怨气,去寻求新开始吧!”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27

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四章 手到病除

他说着盘膝坐在地下,以四色符咒钉在没入地中的富贵周围,同时念着听不懂的咒文。

  一边的范李惊奇的看着这一切,在他理性了三十年的大脑里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意识——今天这晚上的遭遇,让他明白这个世界远不是他想的那般理性,有着太多无法理解的事情和神秘的力量。

  就听富贵发出“嗬嗬”的声音,仿佛是接受了包大同的安排,慢慢地,那看似是实体的脑袋慢慢变得模糊,然后是透明,最后消弥于无,木屋中那让人不安的气氛也终于消失。

  包大同吁了口气,慢慢站了起来,暗地里抹了一把汗。

  魂魄是不用修炼就具备某些灵力的,或者说那是人类的潜能,只不过生而为人的时候消失了,死亡使这力量复苏而已。怨念越深的人,复苏的力量越大。

  水伯的怨念太深太深,恨不得毁灭这个世界为水蓝陪葬,但他被一个道术困在这山上,因而灵力也受到了限制。包大同不知道那个高人是谁,但那个人肯定会一些他不能了解的术法。

  也幸好水伯的力量受到限制,否则以他十五岁的力量是不能轻易治服水伯的。而富贵本就是个善心的人,不过因为起了一点贪念,才差点误入歧途的,所以很好渡化。在来此地之前,他准备充分,因此行动顺利,只可惜始终拉不回那个伤心至极的老人。

  他早就到了木屋之外,之所以在这么危急的时候才出手,就是要听完所有的前因后果,顺便让范李受点惊吓,谁让他私自行动来着。如果他有脑子,就该看出学校的凶案不是能用常理解释的。

  可惜水伯采取了那么激烈的方式,这样一来,又遗留下许多疑问。

  他怎么把笔卖到学校的?对比一下满地的残笔和容宝斋所卖的笔,从工艺和手法上能看出是出自同一个工匠之手。黄老板一直卖品质最佳的画具,虽然水伯的笔做得极好,但毕竟不是正规的厂商,他为什么要卖呢?

  还有,刚才听水伯的语气,他提前做好了什么准备,能保证水蓝不受欺侮,那是什么办法呢?水伯以为那是保护水蓝,而那可能是增加水蓝戾气的东西,必须尽快找到。

  再有,水伯和富贵是被人杀了的。他们在哪里被杀?又是被谁杀的?似乎连水伯也不知道自己死于谁之手,而从范李的表现看,这个杀人犯不会是他,那么又是谁呢?那个人杀了水伯和富贵,还把他们困在这里,肯定不是无意为之的,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水伯提到了一件东西,那是什么?他的被杀和那个东西有关吗?

  这案子看来远不是那么简单的,他本以为查出凶灵是谁就可以解决了,看来这只是牵出了另一个无头案,而且他还是没有想到好办法捉到水蓝,也没有查清她躲藏在学校的哪个角落?

  接下来,要怎么办?

  这么想着,他转头看了一眼范李,见他脸色苍白得比鬼还可怕,满面泪水,身上黑气缠绕,连保持站立都很费力了,显然又是伤心又是过度疲劳,还受了阴毒,情况很糟糕。

  “我会死吗?”范李虚弱地问,感觉有无数条细细的冰冷丝线顺着他的血管往身体里钻,痛得他大汗淋漓,偏偏没有力气去阻止,连叫痛也是奢侈。

  “挂是不会挂,但会大病一场,那个难受劲儿,会让你恨不得立即挂了才好。”包大同走近范李,把他扶出了木屋,让他坐在月光下。

  那木屋的下面就是缚灵地,呆在那里还不如坐在草地上更好。他有在山林中生活的经验,知道山蚊子最是凶狠,在来之前做了些准备,尽管来不及找驱蚊草,却差不多抹了多半瓶的驱蚊水,现在浑身香气喷喷。再看范李被蚊子叮得可怜,也没有力气去拍打,终于咬牙行了一回善,把剩下的驱蚊水洒在范李身上。

  “谢谢你。”

  “谢倒不用了,反正我也没有指望。但是你这人运气真好,遇到了我,偏偏我是有点能力的,所以你不会出大事,不过精神委顿几天。”他从衣袋中拿出几张符咒,想了一下,又觉得不太对症,只能咬破手指,挤出他宝贵的一滴血,化为血雾喷在范李的额头。

  “不,先救水蓝。”范李似乎有点迷糊,反复地说着这五个字。

  包大同有点奇怪,因为从范李的表现来看,他是非常爱水蓝的,也许这就是他至今没有一个女朋友的原因,可既然相爱,他们的感情为什么没有成就呢?为什么他要在十几年后才来找她?他们之间有什么秘密吗?

  他一手以定身符锁住范李的后颈,让他不能再挣扎,也让阴毒不上行过快,一手施法在他的百惠穴反复摩梭,嘴里也没闲着:“你说救谁就救谁啊,现在老子最厉害,最厉害的人最大。回头再救你?难道还要再浪费我一滴血?你知道我的血有多宝贵吗?妈的,为了救两个不相干的人,我已经咬破手指两回了,前好几年我都没做过一次。”说到这里,他的脑海浮现出花蕾的脸,心想救个男人更没意思了,如果是个女孩子,还可以调戏一番。

  他手掌下蕴着一层淡淡的红光,随着摩梭的时间长了,范李身上的黑气全集中在了头顶,并从头顶被红光吸出,等凝成了一个黑球时,包大同猛一抽手,把黑气全部拔出,伴随着范李的大叫,随手销个干净,连空气中也不见一丝。

  “好了,没事了,手到病除。”他懒洋洋地坐在草地上,看似随意,实际上身体也非常疲劳。他的法力只有十五岁,可他十五岁时可没干过这样的大事。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范李浑身大汗,却感觉身体内很轻,知道包大同又救了自己一次,语气不禁软了下来。

  “我可是法师,如果我想盯你,有的是法术跟踪你而不被你发觉。所以,以后别和我耍花枪。”包大同感觉周围气息稳定,干脆躺了下来,看着天上的月光。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27

第二十五章 黄老板很关键

追踪术他很擅长,不过这回并没有用,一来他能力不足,二来也没有范李的血液和毛发。可是想要跟踪别人,不是只能由道术才办到,因为这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叫“私家侦探”,他只要一个电话,花点小钱就能找好几个人盯着范李,然后他再根据这些线索追上来,反正花的钱最后张校长会付的。

  而他在出了范李的宿舍门后就打了这么一通电话了,但是这些不用和范李说,吓吓他最好,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自作主张。

  其实他和范李是坐一趟公车来的,不过他使了点小手段,加上这书呆子满腹心事,并没有发现他。在山路上的时候,他明知道范李被迷、被误导,但一直不出手,不是他故意为之,而是他不能打草惊蛇,所以只好委曲范李了。

  不过,看到范李吓的那副德行,他还是坏心眼的暗笑了一回。那个看着像人头的东西,不过是一个小刺猬不小心被这山里特殊的细长草丝缠住了,所以才奋力挣扎不止,至于咳嗽声,刺猬的咳嗽声本来就和人类很像。还有那闪走的黑影是受惊的蛇,拦住范李的也不过是一根漆黑的树枝而已。

  疑心生暗鬼这句话在今晚的范李身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到他真正遇到了鬼,却一头扎了进去,分辨不出了。

  “你没有什么和我说的吗?”他歪着头看范李。

  范李不看他,但是却摇了摇头。他有个天大的秘密,可是他不能告诉包大同,不是不相信包大同,而是他要保护水蓝。

  水蓝杀了人,虽然他不愿意相信,但看来非常可能,这样的话,包大同是不会放过她的,说不定打得她像她水伯一样魂飞魄散。他不能接受这个,他没能和她在一起,至少要保护她的魂魄,那证明她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

  无论水蓝变成什么样子,也不会对他动手的,他非常坚信这一点。所以他要找到她,劝她快点离开!如果真的有人要去为那些人命负责的话,让他来承担吧!他愿意为她下十八层地狱!

  包大同看到范李的脸色阴晴不定,就知道他没说真话,肯定还有什么事隐瞒着。可是这老实头是个倔脾气、一根筋,强逼只会起反效果,那就继续监视他好了。只是私家侦探就不用了,还是用道术吧,屋里有一大盘浸了他的血液的棉球,那失血量够追踪这书呆子八百回的,可惜他自己法力不足,又要麻烦那个大冰块,实在丢人!

  “拿着这个,想到什么就打电话。”为了消除范李的怀疑,包大同假装相信了他,还拿了一张名片,“你要知道,隐瞒就是纵容,纵容到了一定的程度,局面就不好收拾了,到时候只能你死我活,不要断了她最后的机会。”他一语双关地说,然后起身到屋内去收拾血棉球,而当他看到那些棉球,脑海中突然闪过一道灵光,恍然间明白了什么。

  “你要怎么办呢?”范李试探着问。

  “简单的很,满学校乱转。”包大同“无奈”地说:“这老爷子反应太激烈了,没有留下一点机会,现在我也只能守株待兔了。”

  “你不知道,他们父女感情非常好。”范李幽幽地说:“所以水伯才会那么愤恨。她是个太好的女孩子,可是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幸福。我真不知道,她知道父亲已死时会怎么样?”

  “她不离开那间学校就不会知道的。”包大同若有所思。

  ……………………………………………………………………………………

  第二天一早,包大同就把范李送回学校。回去之前他们先去了一趟医院,因为范李虽然没有受阴毒的伤害,却被山蚊子叮的有点轻微中毒外加皮肤麻痹。

  安顿好范李,包大同才疲惫地回到杂志社,这几天可累惨他了。这让他觉悟到,当法师真不是人干的活儿,还是办好杂志社是正经,而杂志社能不能一炮而红就看这第一期卖的如何了。

  “大同你还好吧?大同你辛苦了!”见他走进杂志社,悠闲的某人放下手中的零食,假惺惺地问候,“不过,我调查过你留下的画布、木屑什么的了,也算是减轻你的负担了,对吧?”

  “你调查的?”

  “谁调查的有什么关系,我老公属于我,他做的一切当然也属于我!”小夏得意洋洋地说:“我家阿瞻说了,木屑没有问题,画布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那个颜料,而且只有红色的有古怪,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有什么什么封印的能力。”

  包大同下意识的摸了摸额头正中,那条淡淡的黑线证明他也是被封印的事实,这封印束缚了他的手脚,无论想什么办法也要解除不可!

  “既然你家阿瞻都劳动大架了,干脆再帮我做一个追踪术吧?我要跟踪一个人。”他拿出放在塑料袋中的血棉,“告诉他,可不是我要他帮忙,是广大处在生命威胁下的莘莘学子求他援手。”

  “了啦了啦。”小夏接过那袋血棉,皱了皱可爱的鼻子,“真恶心,还让不让人吃东西了。”

  “还吃!你最近都圆了。”包大同边往楼上走边说,“现在就回去,马上让大冰山办这件事。”

  “要你管,我老公喜欢我圆一点,说不喜欢抱着竹杆睡觉,嫌硌得慌!”岳小夏在楼上气愤地喊,包大同不理,心中暗笑不止,盘算着先好好吃了一顿,然后好好睡一觉,等到晚上就去容宝斋看看。

  水伯把自己的女儿化成了笔,只要有水蓝一丝头发的地方,她都可能存身,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捉住她,这个范围和难度太大了。所以,他还是要先查查笔的流向。

  推论一下的话,水伯的笔是被黄老板收走了,可是黄老板为什么会收这批笔呢?按照水伯的说法,那些笔的量不小。如果黄老板每年都和固定的厂家订货,为了不违反和约,他是不能从别处订那么多画笔的,因为会无法消化。

  可是如果真是黄老板接的这批笔,他一定可以得到很大的利益,所谓奸商,无利不早起,水伯的笔虽然做得好,但品质还没有高到可以让黄老板损失钱财的地步。

  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水伯低价贱卖这批笔,甚至全部送给黄老板,但考虑到水伯对女儿的重视,肯定舍不得贱卖,而黄老板为人狡猾多疑,白送他的话,他就会起疑,反而更不会要。

  水伯说提前有了安排,会不会是指黄老板?他和水伯是认识的吗?他会不会是那个杀了水伯和富贵的幕后黑手呢?水蓝和黄老板有没有关系呢?范李似乎有什么秘密,那又是什么呢?

  这一切的线索都没有答案,也都证明黄老板很关键,但这个人看来滑头得很,所以不能正面交锋,不如夜探更能接近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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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1

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六章 她在怕什么?

做好了决定,包大同踏实下心来。

  他是那种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的人,所以虽然烦心事不少,明明可以解决的案子却在最后关头出现了复杂的转折,但他还是很美的享受了美食和良好睡眠,过了午夜才出发到学校去,而且直接去了校侧门。

  美院一共有三个门,前门、后门和侧门,画具一条街就是在侧门,白天的时候热闹得很,不仅美院的学生,全市所有要买画具或者文具的都会到这里来。

  可是一到晚上九点后,街上立即清静下来,店铺一关门就预示着整条街的人气关闭了,寂静清凄极了。

  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大排档、小吃摊都在美院后门,从画具街的尽头可以看到后门处热闹的街景和喧闹的人声,给人以恍惚之感,不过是一街之隔,一到晚上就如同两个世界一样。

  而画具街的另一端是一片烂尾楼,一到晚上照明奇差,远远的有一、两盏灯火,被乌沉沉的高楼和空荡荡的草地一衬,显得像鬼火,还不如没有。

  包大同就在这种环境下靠近了容宝斋。

  他沿着一家连一家的店铺的屋檐下走着,以阴影来掩藏自己的身影,还用那效用很短的隐身符咒水喷洒自己,好隐藏得更深。

  夜风吹过,卷着地上的碎纸和落下的树叶,打着旋儿溜过地面,更增添了街上的萧瑟之气。包大同无心感叹,眼睛一直盯着前方的容宝斋店铺大门,考虑着要怎么进去。

  正在这时,随着咣当一声的铁门响,容宝斋的大门开了,一个瘦弱矮小的影子鬼鬼祟祟地走了出来。

  包大同立即闪身在一片树影里,才一站好就猛然见一张人脸倒吊着看他,脸色白中透紫,口涎从腐烂的嘴角一直流到血红的眼睛里,极尽吓人之能事,不知道是什么孤魂野鬼倒挂在树上,想来吓唬人的。

  包大同只当没看见,目光穿透这“不明飞行物”继续看向那个身影。

  那个人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手里似乎捧着什么珍贵的东西,走得小心翼翼,因为离得远,包大同看不太清那人的脸,不过却直觉的认出那是黄老板的“贱内”,假如他没有说谎的话。

  就见这位老板娘走到黑漆漆的十字路口,朝着正西方向跪了下来,把手中之物摆在了地上,然后磕了几个头就转身回到了店里。

  她出门时走得极慢,可回来时却走得非常快,似乎后面有什么东西在追她,后来差不多是小跑了,前脚踏入店门,后脚就把门死死的关上。

  她要干什么?她在怕什么?

  唉――

  包大同正纳闷地站着不动,想看那边会发生什么,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悠长的叹息,同时一股冷风吹进了他的脖子。

  他知道是那个“不明飞行物”在搞怪,不想被他耽误事,所以仍然还是不理。又等了会儿,终于发现了异动,并没有看到什么,只是觉得周围的空气全冷了起来,身体本能的发紧,大概是自我保护机能在起作用,是大脑告诉身体,有危险临近!

  一团模糊的白出现在前方,几乎是在瞬间就出现的,白色的袍子、赤着脚,一头乌发高高挽着,在黑暗的夜色中穿行而来,不见脚动、不见衣动、不见影动、也不见发动,就那么直移了过来,到十字路口处停下了。

  是那个凶灵!上回攻击过花蕾的凶灵!

  如果她真的是水蓝的话,她为什么要来和黄老板联系呢?

  就见凶灵慢慢弯下身去,对着地面上的东西嗅来嗅去,一边嗅一边略带兴奋的笑着,她和包大同本来相距很远,但包大同却听得清清楚楚,感觉凶灵非常喜欢那东西。

  他又向自己身上洒了一些符水,试图走得近些,到底看看老板娘放在地上的是什么东西,可才一迈步就发现自己被什么东西缠住了,同时一股尖锐的疼痛从脖颈处传来。

  这小鬼居然想吸他的精血!

  包大同伸指一捻,想拉开这妖物,但它竟然格外贪婪,死咬着包大同的脖子不放。它大概以为包大同看不到它,没有想过包大同是怕打草惊蛇而一直忍耐着它的骚扰。

  而包大同一下没有捻开它也很意外,不由得加大了力量,感觉它的牙齿越来越深入自己的血管,再不制止就可能受制于他,不禁暗骂一声,屈指一弹,指尖处爆出的电火花立即把这妖物弹到了地上。

  这种情况对于一般人而言只会感到身体莫名其妙地刺痛一下,之后就没感觉了,精血被不知不觉地吸走,因为这些飘浮在夜空中小鬼每次吸得都不多,人们可能感觉不到。

  可他是有法力的人,不仅感觉更加真实,危害也更大,那些小鬼会如遇到宝贝一样拼命吸取。

  遇到这些不怀好意的灵体,他本该立即出手消灭或者收服的,但他为了大事不想暴露目标,可是如果再不出手,他就要倒大霉了!真是天时不利,遇到这意外!

  细细的尖叫和电火花的脆响在暗夜中传播了出去,立即让围着地面乱转着的凶灵感觉到了这边有人偷窥,而且很快就判断出是曾经伤害过她的仇人包大同。

  上次她失手于他,非常不甘,自认为是意外造成,此时一见,凶性大发,腾身在半空中,黑的发、白的衣涨大为一朵奇怪的云,对包大同当头罩了下来。

  包大同并不慌乱,一手定住那个坏事小鬼,另一手从腰后摸出了那只缚灵枪。他本不想这么快就暴露终极武器,可是以他现在的状态硬碰硬显然不明智。

  呯的一声,枪的声音不大,好像是不太合格的消音手枪,同时一股非常强大的灵力凝成淡蓝色的一束,又快又狠的击了出去。

  这让他灵机一动,想着以后自己修炼的时候也要练习这种凝起灵力的方法,这样就算他能力差,也可以事半功倍。

  然而这枪也不是很完美的,至少准星没有校好,他明明是对凶灵打出了一枪,子弹却擦凶灵而过,没有击中。

  他扣动扳机想开第二枪,凶灵却感觉到了这枪的可怕,尖啸一声倒退回了校园里,只几闪就没了踪迹,包大同根本来不及追。

  “妈的!”他跺了跺脚,恨自己错过了这么好的机会。假如一击而中,就不必一点点推理和寻找了,只要拘了这灵体,慢慢审问就好,就算她倔强不说,至少那些学生不会再有危险。

  可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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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1

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八章 你哭的还蛮漂亮的

  “你找到这里来,就是知道我老公的秘密,我怎么能让你活着离开呢?”她继续说:“放心,我不会让你的血坏掉了,会冻在冰箱里,然后每天取一点,混合了这些雄鸡的血,做了血饭给水蓝吃。”

  花蕾不知道水蓝是谁,包大同可知道,不过他没想到会是在这里得到证实。

 只听老板娘继续说:“还有一百天就满了三千六百天了,到时候功德圆满,我老公完成了对水伯的承诺,我也不必每天送饭去,吓得我啊!总怕水蓝跟我回来。”

  老板娘似乎长年不说话,好容易逮到一个听众就说个不停,花蕾听得一头雾水,表面上是呆呆的听着,心里却盘算着怎么能逃走。

  她怕被发现,眼睛不敢乱看,只得偷瞄,无意间看到窗帘处闪着一线微弱的蓝光,看来就像一盏小灯从窗外照在玻璃上,不过这光线却是动的,在窗子上划啊划的,渐渐看明白是包大同三个字。

  花蕾差点欢呼起来,激动得眼泪都落下了,好在古怪的老板娘又去磨刀了,没看到窗外,也没看到她的激动,以为她的泪水是因为恐惧。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做鸡血饭的制作程序和过程,需要放入哪些特殊的属性材料,花蕾却在偷看窗子,看包大同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要问这女人什么问题。

  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包大同最后一句话却是:你哭的还蛮漂亮的!
  花蕾气得哼了一声,心想自己穿的整齐的连身裤装,不然不知道包大同的贼眼还会看哪里。

  她不安的动动,老板娘以为她想挣开绳索,叹了口气道:“别白费力气了,你跑不掉的,也不会有人来救你,你乖乖的,我一会儿会割得轻一点,在脖子上轻轻一刀,然后倒过来控血,和杀鸡是一样的。”

  “那至少你要让我死的明白,不能让我在阎王面前回不上话。”花蕾装着害怕的样子,“你杀我就是为了那个水蓝吗?她为什么要吃血饭?”

  “因为她爹要求的啊。”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爹要求,你就要杀我。我不明白!告诉我,告诉我!”花蕾哭泣了起来,“不然我死不瞑目,夜夜来找你问清楚。”

  她的眼泪不是为了恐惧,刚才她确实怕死了,以为自己大限将近,这下没有让老头子震惊,倒把自己的小命送在这里了,而且最可怕的是,居然是这么个最可怕、最丑陋的死法,当时她的绝望和无助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可是包大同来了,虽然她不知道他怎么来了,也对这个花花公子没有好感,但就是感到无比安全。

  她哭,是因为这里的气味实在太差了,有鸡毛味、血腥味、还有老板娘的体臭。

  窗外的包大同看到花蕾气急败坏、又被恶心得直哭的样子觉得好笑极了,不过又对她的聪明和机智表示满意。

  从这位古怪的老板娘的语气来看,她虽然帮着黄老板做这些可怕的事,不怕杀生,但却怕鬼,不然也不会说担心水蓝追过来。

  花蕾说如果不死得明白就夜夜来缠她,一定是有效的。

  果然,老板娘哆嗦了一下,加快了磨刀的速度,恶狠狠地道:“小丫头,少来吓唬我,难道我会怕你吗?”不过她虽然这么威胁,接下来却说,“阎王老爷问起你,你只说是水伯害的你就好,全是因为他,我才造了那么多杀孽。为了这血饭,我几乎每天都要杀一只公鸡,最雄壮厉害的那种。你看――”她伸出手,两手的手背上全是疤痕。

  “越是厉害的公鸡就有越容易形成凶气,可是杀起来真难啊,啄得我满手都是伤。”

  “那你不会随便找一只吗?难道那个什么水伯还会来查?”

  “他不会来查,可是――他是鬼,他会知道的!而且水蓝越来越厉害,我怕啊,真怕啊!”她喃喃地说。

  花蕾不知道前因后果,听得稀里糊涂,只道:“我死得不明不白,这口怨气难平,我只认识你,不问你又问谁?”她想继续吓唬这个敢杀人,却怕鬼的女人,可是她说的话缺乏恐吓的力度。

  正不知说什么好,窗外突然传来一声怪响,就像什么东西爆开了一下,接着一阵风猛然刮起,吹得门窗当当乱响,一道蓝光闪过,还伴随着一声鸡啼。

  老板娘吓了一跳,盯着门头半天,终究没敢到门外去看看,神经质的继续磨刀,但却松了口:“我也不知道水蓝的事,只认识水伯。十年前,他蹲到美院的门口卖笔,但是一直被校警赶,可他就是不走。我老公无意间经过,看他可怜,又见画笔的质量相当好,就答应代卖几只。他要求这笔不卖给别人,必须卖给美院的学生,因为他要自己的笔在最高档的学校里被使用。你也知道,这些老手艺人是有些古怪的,所以我老公也没有在意。可是有一天晚上,我们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传来敲门的声音,当当当、当当当――”

  她沉浸在往事中,不停的用手中的刀敲击磨刀石,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听得花蕾毛骨悚然,忍不住瞄了一眼窗外,见那蓝光闪了一下,稍微安了一点心。

  “我老公很害怕,说半夜敲门不是好事,不要理会,可是那敲门声一直不停,最后更喊起我老公的名子来,于是我就陪他出去看看。嘿嘿,你可能不知道,我祖上可是跳神的,所以我知道好多密法,有我陪着,我老公就胆大多了。以前我年青的时候,人长得不漂亮,又因为多嘴得罪了族长被割了舌头,没有人要的,只有我老公娶了我。虽然他是贪图我爹给我的一个古物笔洗做陪嫁,可他毕竟娶了我,所以我当年曾经发誓,这一辈子对他绝对服从,他就是让我去死,我也不犹豫。还好,我会腹语,他不用和个丑陋、无子的哑巴生活在一起。但他从没有嫌弃我,为了他,我可以做一切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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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1

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九章 幕后人是谁?

  原来这个滑头黄老板对老婆挺不错的啊,从外表真看不出来!
  包大同暗想,就听花蕾催促老板娘快说,明白她是怕老板娘沉浸在回忆中跑题,于是也竖着耳朵听下去。

  “门外是水伯,还有那个一直跟着他的富贵。我老公一看是他们,有点生气,就责怪他们这么晚还来吵,如果是没钱住店了,为什么不早说?可水伯说,家乡有事,要连夜赶回去,只要我们肯帮他把剩余的笔全卖到学校里去,并答应他们一个条件,他就赠给我们一方家传的极品古砚。我老公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着迷于文房四宝的古物,就好像身体里长了虫子一样,见了这些东西连路也走不动,要他割头来换也行,当初娶我也是为了笔洗的陪嫁,这水伯也不知从哪里打听到的。”

  “真的有古砚吗?”

  “当时他们并没有带在身上,只是递给我老公一封信,说他们条件和存放古砚的地点都写在信上,然后放下一大箱子画笔就走了。我老公兴奋极了,可是我却看出事情不对。因为那天月色很好,我看到他们眼神发直,似乎不会眨眼似的,而且还没有影子。当时正是半夜,我怕吓到我老公就没有说,但是我也很怕很怕!怕他们从哪个角落钻出来。”她说着又看了看门外,害得花蕾也有些害怕,虽然明知道刚才装神弄鬼的是包大同,甚至还在心里暗赞包大同那声鸡啼学得真好,可这时候有点不确定了。

  “第二天一早,我才把这件事和我老公说了,他有点害怕,但还是打开那封信看。信上说,他女儿水蓝死了,要我们每晚在十字路口朝西供一碗鸡血和人血混合的白饭,鸡要雄鸡,人要为阴,饭上三只香,只要日日不断,十年后,他就把砚盖的所在地告知。我们这才知道,信下写的地方只不过是藏砚台的地方。因为我家以前是跳神的,所以我明白这种血饭是供厉鬼的,所以一直劝我老公不要同意水伯。正说着,有警察找上门,说一家小店中有两个人死了,因为在死者身上找到我们的地址,因此让我们去认尸,我们一看,可不正是水伯和富贵嘛!”

  “他们怎么死的?”花蕾急脾气地问。

  “不知道,只说水伯本来身体就不好,死得很正常,富贵是死于低血糖,怀疑有病史,当晚他们也没说什么,就那么糊里糊涂的走了。” 的。

  “你老公去拿那个砚台了吗?”

  老板娘无奈地摇摇头,“他虽然怕得要死,却始终受不了诱惑,去了清湖村的一间老屋中,拿到那半块砚。一拿到手,他就疯了,因为那砚是无价之宝,不仅年代久远,而且还非常神奇,研墨的时候不用滴水,磨着磨着,石头就自己渗出水来,无论多么劣质的墨,磨出的颜色都黑得发亮,写出的字特别漂亮。面对这样的绝世珍宝,我老公什么都答应了,他怕拿了东西不办事被水伯的魂魄骚扰,但实际上是想得到砚盖,让这方宝砚完整。唉,他胆小,于是做血饭,送血饭的事都是我来做。只是因为还要混合阴血,我只好用自己的,好在用量不多,只有身体顶不住的时候,我才取别人的血,这么多年了,你是第三个。嘘,你不要吵啊,我老公胆小,不知道我杀了人的。”

  老板娘的声音突然变低,眼神中寒光闪闪,因为奇怪地笑着,露出没有舌头的口腔,吓得花蕾一直向后蹭,直到退到了角落里。

  “时间到了。”老板娘弯下身子,“上路吧,你已经知道了一切,就找死鬼水伯吧。别怪我,我是为了我老公,这一切,我都是为了我老公。”她举起寒光闪闪的刀,就要刺下。

  花蕾眼看看柄不知杀过多少生灵的刀就要落到自己身上,而门外还没有动静,忍不住大叫:“包大同!”

  “来了来了。”和她遇险的第一晚一样,包大同随着话音飘然赶到,抬手一记掌心雷,准确的打到老板娘的手碗上。

  老板娘没想到会有人闯进来,只觉得手上一麻,刀已经落地,差点扎到花蕾的腿。但她瞬间感觉到了来者是破坏她的好事的,于是弯身抢起刀,向包大同砍去。

  她扑的虽然凶猛,可包大同身手相当敏捷,一闪就避过她的攻击,反手拧过她的手腕,制住了她:“你这疯女人,你爱你老公,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家花骨朵呢?”

  老板娘不说话,只是奋力挣扎。

  包大同只觉得这女人虽然瘦小,但力气大得很,如果他不用力还真治不住她,心想爱情的力量果然了不起啊。

  “包大同,你怎么这么久才来!”花蕾这个时候才感觉吓坏了,说话的时候带哭音。

  “唉唉,能多听就多听几句啊。”包大同歉意地笑笑。

  他今晚这一趟收获巨大,明白了水蓝强大的原因、黄老板和水伯的关系。水伯说的安排和东西原来就是以这块稀世宝砚来换取黄老板供养自己的女儿变得十分强大。

  当时水伯一定是意识到自己死了,可是他不知道杀死自己的是谁。他预感到有人要害他们父女,而作为父亲,他最先想到的当然是女儿,于是他就用这宝贝换取女儿暂时的安全和未来强大的机会,并不知道这实际上是害了女儿。

  他当时能想到的只能是唯一帮助过自己的人,当然也早就打听到黄老板爱文房四宝的古物如命,所以才这么做的。

  他家藏重宝,肯定要在来城市之前把宝贝藏起来,大概还为了怕被偷,特意分成了两部分藏起。

  他留着那么值钱的东西不变卖,宁愿忍穷挨病,想必是为了留给女儿,好让女儿将来过的更幸福,可他没想到女儿为了他的病去做了人体模特,结果被骗了身心,黯然回乡,之后在悠悠众口下横死。 。

  其实人体模特是一种非常正当的职业,并且画画儿的学生也大多不会用“有色目光”去看她,可惜水蓝生在闭塞的乡下,因此为了一份职业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只是水蓝为什么要滞留在学校呢?

  既然范李爱的是她,她也留在了学校里,为什么不选择夜夜入范李之梦,而是四处游荡杀人呢?为什么有四年不再害人了,最近又集中做案呢?

  他觉得心里有一条隐隐约约的细线牵着这案件的源头,可是他一时想不出来,但是他感觉真相就在前面的不远处。。

  或者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个暗杀了水伯和富贵的人,这个人让被害人都不知道是被谁所杀,最后还把他们困在家乡。  幕后人是谁?而且,这对夫妻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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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2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章 鸡毛井

  他拖着奋力挣扎的老板娘向花蕾走去,想先解开花蕾,然后再把这疯婆子捆上,可就在这时,却听到外面传来开门声和呯呯嘭嘭的重物落地声。

  “老公!”老板娘大叫一声,突然以一股无法形容的大力挣脱开钳制,直冲到院子中。

  包大同迅速割断花蕾身上的绳索,几步就追了出去,而当他跑出房间时,正看到一个血人跌跌撞撞地跑进来。

  “老公,你怎么了?老公!”老板娘凄厉的叫着。

  包大同冲上去一搭脉,就知道黄老板肯定是活不成了。他能在重伤的情况下从外面回到家里,并且自己开门进来,已经算是奇迹。

  对此,包大同的震惊是无法形容的,是什么人要杀黄老板,是单纯的抢劫还是另有隐情?难道他掌握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吗?还是他知道幕后人是谁?

  “是谁做的,告诉我!”他一手按在黄老板的灵台。

  黄老板费力地睁开眼睛,“砚――把砚给我――砚!”

  老板娘停止哭叫,疯了一样的冲到那间没有开灯的房间内,片刻后便又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方巴掌大小的古砚,温柔地塞到黄老板的手里,并握着他的手抬到他眼前,“砚,在这里,就在你手里。”她干咽着,泪水横溢。

  黄老板满足的叹息一声,感激地看了老婆一样,似乎让他能坚持回到这里的就是这个他极爱的珍宝。

  包大同怕他就此死去,拼命把自己所剩无几的法力灌注进他的身体,再问:“谁杀的你!是谁?!”

  “他――他在――地下暗道。他――学校――暗道”

  “他是谁?什么学校暗道?”包大同再问。

  可是黄老板却不回答了,只发出一阵急促的低喘,之后彻底安静下来。

  他急得想再度施救,却被老板娘一把推开,“老公,咱们不理这些坏人,别怕,我会陪你的。”她呜呜咽咽的对黄老板的尸体说,脸上带着极致的悲伤,嘴唇却不动,看来诡异万分,“你啊,好好的日子不好好过,为了个砚台送了老命,不过你放心,我让它给你陪葬!”

  她说着用力掰开黄老板握得死紧的手指,把那方传砚台重重砸在地上。顿时,碎石飞溅,这传世之宝就这么毁于一旦。

  她嘿嘿地笑着,弯身抱起她老公。

  黄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男子,身高也高出她许多,她这样奋力抱起尸体,不堪重负似的踉跄着,一步一步退到院内的干井处,包大同还没来得及开口惊呼,两人已经一起落入了井中,传来很重的一声闷响和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口井的井口虽然不大,却是个锥形,越到下面越宽阔,而且非常深。包大同勉强施出一张光明符到井下,看到井下全是鸡毛!

  十年来他们夫妻杀了三千多只鸡,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供鬼,这本身已经很邪了,居然还把鸡毛藏在这口井里,大概有埋藏之意,并以日光镇住。

  只是井下厚厚的鸡毛似乎是自动闪开中间的地方似的,让这对夫妻的脑袋直接砸到井底,当场摔得脑浆迸裂,报应不爽。

  “快走吧!不要留下痕迹。”他对已经跑出来的花蕾说。

  不到五分钟,他亲眼目睹了被他列为重大嫌疑人的黄氏夫妻双双殒命,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从黄老板的只言片语和他老婆对花蕾所说的话看,他只是因为一进贪心而助纣为虐,并无大恶。

  也许正是因为他接触到了卖笔和买笔的人,所以才招来杀身之祸,为了得到完整的古砚,他耗费了十年的时光,到头来不过是有碎砚为他陪葬。 。

  他扶着花蕾小心翼翼地走出容宝斋,出门后又用了些隐身符水,虽然效果比较差,总比让目击证人看到他们从店里出来好些,然后就把这个烂摊子丢给警察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两人站在小河边,静默到快天亮,花蕾才平定了心绪。

  “我不知道啊,我只是来调查凶灵的事,顺手救下一只小狐狸。唉,大小是条性命,看你被人放干了血,我也不忍心。”

  “哼,你真是以德报怨啊,可是不用你提醒,我也记得你救过我两回命了,早晚会报答你!”

  “怎么报答?以身相许?”

  花蕾飞起一脚,但包大同早有准备,抓住了她的脚腕,又轻轻放下,“不要野蛮了,让你离这件案子远点,你就是不肯定,结果两次差点丢了小命。”

  “我这样做,自然有不得已的苦衷。”花蕾冲口而出,但却并没有解释的意思。

  “可你是怎么找到黄老板的呢?”

  “事实上,上回你让我做档案摘录,我偷偷拷贝了一份,但调查后我发现这些人中没有横死的人。此路既然不通,我只好另想他法,想来想去,总觉得一切与笔有关,笔不单是凶器那么简单。于是我去警局偷了凶器,然后从画具街的每家店中都买了几种不同牌子、但相同型号的笔来比较,最后发现只有容宝斋有一模一样的。这笔很奇特,笔杆上没有厂家的商标,摸起来手感很好,笔毛也柔软适度。放心,我研究过后,已经把凶器还回去了。”

  原来是花蕾偷了鉴证科的重要证物!

  但想来以她本身的水平,肯定是不能从警察局中拿出重要证物再还回去,再考虑到她可以很快调查出档案中的人的情况,看来她的背景并不简单。

  这丫头虽然没有恶意,但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调查到什么情况。”

  包大同想了一想,决定都告诉花蕾并且带着他行动,这样即得到一个帮手,还能免去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于是把所有的事全盘拖出。

  “这么说,你知道真正操纵这一切的人是谁了?”花蕾听得白了脸,心里又有些钦佩包大同的勇敢和聪明,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黄老板说的‘他在学校的暗道’里是怎么回事?”

  “你不要去学校生事,会打草惊蛇的!”包大同严肃的说:“过几个小时,我会去学校拿校园的平面图,然后会就再去一趟清湖村,我想那里会有我要的证据。你要答应我不轻举妄动,否则我不会带你去捉鬼的。”

  “我答应,要我发誓吗?”

  “发誓倒不必,你只要帮我办一点别的事就行。”他边说边在一张纸上写着什么,然后递给花蕾,“办得到吗?”

  “交给我,放心。”花苗得意的扬扬头。 。

  “那就好,还有就是――花骨朵啊,你那把枪的准星没有校好,一打就偏。”

  “我知道,那把枪还没有正式完工呢,所以我上回才会失手打伤你!”花蕾眨眨天真的眼睛。

  这答案让包大同目瞪口呆,彻底被花蕾打败了,“没完工的枪你居然拿出来用?!我只能说,I服了YOU!”


[ 此贴被towine在2008-03-18 21:22重新编辑 ]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2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一章 作画

“水蓝!水蓝!”

  “水蓝你出来啊!”

  “水蓝--”

  一个极力压低了的男声在西区教学楼中回荡着,传出一波波的回音,手电的光线在黑暗中盲目地扫来扫去,衬得楼道内或明或暗,而空气仍然阴沉着、静默着。

  “水蓝,我知道你在。回答我,不然我就一直找下去,直到你肯出来为止。”范李执拗地说着,不敢大声,可语气里充满了坚定和威胁之意。

  但,回答他的仍然是死寂。

  “水蓝,虽然我们没能成为情人,可也算是朋友。你说十年不见,我遵守了诺言。但是今天,你无论如何也要来见我,难道你要我从这楼上跳下去,也变成和你一样才肯理我吗?”

  一圈又一圈,他围着漆黑的楼道转着,像一个召魂的使者,可空荡的走廊中,只有他孤独的脚步陪伴着他。他甚至感到有无数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围着他看,可是他却看不到。

  水蓝不理他,即使她死去了,她依然拒绝他!

  不知道何时,也不知道为什么,范李泪流满面,说不出是被漠视的悲伤,还是没有回应的绝望,他的心里剜刮一样的痛,十年压抑的感情在这一刻燃烧了起来,只不过他的心火也是冷的。

  忽然,楼道内吹来一股无名风,嗖的一下从范李的脚下吹过。他心里又是紧张又是兴奋,顺着风吹的方向追了过去,“水蓝,等等我。”他忍不住大叫,回音传出很远,好像每隔几米就有一个人替他传声一样。

  楼道内本来被打扫得纤尘不染,可这阵风却吹来时却带着一团团黑黑的东西,用手电一照,居然看清那是女人的长发。发丝互相缠绕着、虚空着、悄无声息的随风而动,凄厉而张扬。

  范李心头剧震,蓦然停下了脚步,虽然觉得对方是水蓝,此时也忍不住有一丝恐惧。但他又非要找到她不可,所以在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追了过去。

  旋风是向右旋的!

  范李模糊地辨别出旋风的角度,记起从清湖村回来的路上,包大同曾经说过,旋风右旋为阴,左旋为阳,如果平地打了个右旋的旋风,是有“好兄弟”路过。

  他咬着牙,努力忽视浑身上下的异样感,追着旋风在楼内跑了半天,可那旋风一刻也不停留,而且追着追着,旋风却消失了。

  “既然来了,为什么不见?”他拿着手电,原地转了一圈,手电的光线如同狭长的眼睛一样扫视着周围的环境。真的没有什么了,只是他正在站在一间画室前,二零五画室。

  “为什么一定在这里?”他喃喃自语着,声音放的很大,因为他感觉在这种黑暗和空荡的环境中小声说话是一件极诡异的事情,就好像他在和谁私语,自己的心头都毛毛的。

  “你作为学校的人体模特,哪一间画室都去过。可为什么选在这里?”

  “好,我来了。”他推门进入画室,不由得一愣。

  画室中摆的满满当当的画架已经全搬开了,只在模特所站的圆台正面架了一个画架。圆台上,“站”着一尊维纳斯雕塑,因为没有灯光,范李进来时,还以为那里站着的是他十年来一直想见的人。

  “水蓝,你来了吗?你显显身好吗?我看不到你。”

  “水蓝,我不是无缘无故找你的,你快出来,我有急事。”

  “水蓝,这真的很重要,不然你要――”

  “你怎么确定在这里的是水蓝?”一个男人的声音慢条斯理地问。

  这话问得太突然了,范李吓得脚下一绊,摔倒在画架前。只听到一阵丝拉丝拉的声音在教室内回荡着,接着是男人嗡声嗡气地笑声。

  “你是谁?”他大叫着壮胆,目光随着手电在画室中紧张的搜寻,最后落到那尊维纳斯雕像上,见它静穆地与他对视,外表就像一般的死物一样。可它越是面无表情,就越让他觉得雕塑的脸部在动,他一盯着看就平静如石,目光稍一离开,它就做着各种表情。

  “别管我是谁?你不是喜欢画画儿吗?画吧!”那声音伴随着丝拉声继续说。

  他在哪儿?他是谁?水蓝在哪里?难道水蓝并不在这里,也没有杀人,一切都是这个不知名的男人做的吗?他的声音明显改变过了,为什么要这样?难道他们是认识的?

  不画!要跑,画画儿的人全都死了!现在这个人要杀的是他!

  当的一声!当他意识到这一点,向着画室的大门狂奔时,门被猛地撞上了。他伸手去拉门,一抬手却蓦然发现自己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只笔。

  手感粗细合宜的笔杆,柔软适度的刷头,握在手中似乎微微地颤抖,细细地哭泣,叫着:“范李啊,范李啊,救我!救我!”

  这是以水蓝的血肉之躯制成的啊!为什么她能容许自己零落成尘辗做泥,只为了他吗?那个温柔的智者,那个早就属于他人的男人?

  手一抖,他仿佛被什么拉扯着,一步步走到了画架旁,身体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只有在画笔触到画布的一刹那,虽然手依然被束缚着,他的心灵却感到了自由。

  调色板中,颜色鲜亮极得不正常,可是这也由不得他挑选,他只能画着画着。他从没有画得那么快过,下笔飞快,不像是画画儿,倒像是写下自己的名子。那两个死去的学生,都是画下了自己的画像后被画笔穿透喉咙而死,他呢?会有相同的命运吗?

  随着他的落笔,画布上的肖像画逐渐显示了出来,弯弯的眉,如蒙着一层水雾样的眼睛,丰美的长发松松挽在头顶,不是他自己的自画像,却是水蓝的。是他心里太强烈的想着她,太强烈的要救她了吗?为什么自己的脑子里想要画的是自己,可心灵让他画出来的却是水蓝呢?

  而且,他画得写实,没有一点梵高的外部风格,可是他却觉得这是他唯一一幅得到了梵高神髓的作品,强烈的感情和无比的痛苦从笔尖毫不隐瞒的倾泄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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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下午会更新一章作品相关,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看。感谢。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2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二章 她在流泪

那个男人不再说话了,画室内静得连范李的呼吸都被放大了无数倍。

  他盯着这幅他从未画得如此出色的画,一时有点不知所措,想伸手摸摸画中人的脸,却惊觉油彩还未干,尤其眼睛下面,似乎还有些晕染了。

  可是――为什么越来越花了――她――在流泪吗?

  范李惊讶得忘记了恐惧,亲眼看到那双眼睛的湿意越来越浓,也不见落泪,却把脸颊全濡湿了。

  “水蓝!是你吗?”他颤抖着抚摸着画框,感受到她无限的悲伤和绝望。

  “是你下不了手,还是这小子真的是个情种?”沉默许久的男声又发话了,也还带着丝拉声,好像他在拼命吸气,“既然如此,带他去暗道,我也要让他成为我最好的作品。”

  “你是谁?在说什么?”因为想要保护水蓝,范李的胆子大了起来。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只有一阵不知哪里来的风,猛的卷了过来。这风来势之猛让他睁不开眼睛,而就在他下意识的以手护脸的时候,一个女人尖细的哭声从画室外传了来。

  他想也没想就冲了出去,只觉得那哭声若即若离的在前方不远处,他控制不住地追了过去。脚下高低不平,周围的空气冷得让他全身的汗毛直竖,没有其他人,他甚至怀疑这个狂奔着的是不是他自己,只感觉走出了西区教学楼,拐进了林荫道,看到了那块雕刻着“太公在此”的大石头。而且不知怎么,一下子进入了石头下的暗道中。

  呜咽的哭声停止了,他站在黑暗的甬道中,只能隐约看到前方的亮光。回身,他撞到了一堵无形的墙上,根本回不去,只得硬着头皮向前走。走了十几米,他终于看到了暗室的大门,门半掩着,从里面传来了听不清的窃窃私语声。

  沙沙沙――沙沙沙――

  那些不成人声的交谈,听来像抖动纸张的细碎音节。范李冷汗直落,把全身都浸湿了,心跳得像擂鼓,却只能僵站着那儿,进也不敢,退也不敢。

  水蓝呢?她在哪里?

  一双冰冷的手猛推了他一下,他踉呛了十几步,终于还是控制不住的跌倒,还没有爬起来,大块大块的鲜艳颜色就硬闯入他的视线。就见整间地下室中的墙壁上挂满了油画,一幅挨一幅,都是梵高风格的肖像画,男女老幼都有,有的愁苦、有的茫然、有的欢乐,但每一幅都是洋溢着生命力的天才之作!

  他呆住了,不知道心里是兴奋还是恐惧和疑惑,只听一个声音道:“这是我画的。”

  范李骇得急忙转身,可这回,眼前不是可怕的影像,而是他梦寐以求的身影。

  “水蓝?!”

  女子穿着一件白袍子,是人体模特在休息时穿的,赤着脚,头发依然是挽起的,因为虚无,显得如梦似幻,只见柔弱,不见戾气,和十年前一样。

  那一年,他二十岁,她二十二岁,可他这个公认的才子却爱上了学校的人体模特。不仅是爱她的美丽,还有她未被城市沾染过的纯情,更有她那掩盖不住的才华。

  一个人体模特,谁会想得到,当她拿起画笔时是如何让人惊艳呢?和梵高一样,她没有受过任何的专业训练,只是旁听了些课程,加上他人略加指点,她的光芒就显现了出来,像是学校皇冠上的钻石一样。

  两年的时间,没人知道他这个眼高于顶的所谓才子一直关注着另一个真正天才的诞生和成长,可惜他虽然爱她,却无法指导她,也无法给她所要的那种感觉。

  爱又如何呢?他和她都只不过是学生。

  所以在这场无望的爱情里,深深爱着的只有他,她却深深地爱着另一个人。另一个同样发现了她的天才,并同时发掘了她爱情的人。

  “水蓝,你快走!”范李缓过神来,扑到水蓝身边,却扑了个空。

  “不,你快走!”不知为什么,水蓝也很焦急,“你不走,就会死了。”

  “什么人要杀我?不过没关系,我死了也没什么,至少可以和你在一起,重要的是你。有一个叫包大同的很快就要查到你了,他――”范李差点冲口说出包大同错手打灭了水伯魂魄的事,幸好及时住口,“他是个非常利害的法师,是――”他又住了口,感觉心里有一个点像被阳光强烈照射了一样,聚焦的热,像要着火了。

  “法师?”水蓝的声音变冷,“我见过,没什么了不起。”

  “不是――”

  “别犹豫了,他就要来了。”水蓝打断他,“他要杀你,我阻止不了,也控制不住。刚才,若不是你心里想着我,画出的是我的样子,现在你可能已经死了!快走!”

  “不,你先走!”范李的执拗劲上来了,不知道水蓝所说的“他”和他猜想的是否是同一个人,再度试图握她的手,仍然是虚空:“包大同真的很厉害,我看过――咦,你的眼睛怎么了?”他忽然发现水蓝的眼睛有异,在内外眼角各有一枚亮晶晶的东西,好像小粒的钻石镶嵌在上面,衬得她的眼神更美丽了,可是却也透着怪异。

  而且水蓝不是实体,那东西却似实在的。

  水蓝不正面回答他,只是要他快走,神色中的焦急不是能装出来的。范李看到即使她成为了魂魄也关心着他,觉得一切都够了。何况他也没时间想自己,一直担心包大同会闯进来了。

  他不懂道术,但见包大同力斗水伯和富贵,觉得他能力很强,他怕包大同会因为水蓝伤了两条人命而不放过她,所以他瞒着包大同来找水蓝。他也想做好人,可是事关水蓝,他不得不昧着良心,只因为他要保护她!

  “水蓝,你不听我的话了?难道你爱的是他?”变声的男人突然又说话了,显然已经进入了暗道,就躲在暗室的门外。

  听着那个幕后人的语气,范李觉得心里猜疑的气球被刺破了,一瞬间就知道了那个男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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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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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4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二章 她在流泪

那个男人不再说话了,画室内静得连范李的呼吸都被放大了无数倍。

  他盯着这幅他从未画得如此出色的画,一时有点不知所措,想伸手摸摸画中人的脸,却惊觉油彩还未干,尤其眼睛下面,似乎还有些晕染了。

  可是――为什么越来越花了――她――在流泪吗?

  范李惊讶得忘记了恐惧,亲眼看到那双眼睛的湿意越来越浓,也不见落泪,却把脸颊全濡湿了。

  “水蓝!是你吗?”他颤抖着抚摸着画框,感受到她无限的悲伤和绝望。

  “是你下不了手,还是这小子真的是个情种?”沉默许久的男声又发话了,也还带着丝拉声,好像他在拼命吸气,“既然如此,带他去暗道,我也要让他成为我最好的作品。”

  “你是谁?在说什么?”因为想要保护水蓝,范李的胆子大了起来。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只有一阵不知哪里来的风,猛的卷了过来。这风来势之猛让他睁不开眼睛,而就在他下意识的以手护脸的时候,一个女人尖细的哭声从画室外传了来。

  他想也没想就冲了出去,只觉得那哭声若即若离的在前方不远处,他控制不住地追了过去。脚下高低不平,周围的空气冷得让他全身的汗毛直竖,没有其他人,他甚至怀疑这个狂奔着的是不是他自己,只感觉走出了西区教学楼,拐进了林荫道,看到了那块雕刻着“太公在此”的大石头。而且不知怎么,一下子进入了石头下的暗道中。

  呜咽的哭声停止了,他站在黑暗的甬道中,只能隐约看到前方的亮光。回身,他撞到了一堵无形的墙上,根本回不去,只得硬着头皮向前走。走了十几米,他终于看到了暗室的大门,门半掩着,从里面传来了听不清的窃窃私语声。

  沙沙沙――沙沙沙――

  那些不成人声的交谈,听来像抖动纸张的细碎音节。范李冷汗直落,把全身都浸湿了,心跳得像擂鼓,却只能僵站着那儿,进也不敢,退也不敢。

  水蓝呢?她在哪里?

  一双冰冷的手猛推了他一下,他踉呛了十几步,终于还是控制不住的跌倒,还没有爬起来,大块大块的鲜艳颜色就硬闯入他的视线。就见整间地下室中的墙壁上挂满了油画,一幅挨一幅,都是梵高风格的肖像画,男女老幼都有,有的愁苦、有的茫然、有的欢乐,但每一幅都是洋溢着生命力的天才之作!

  他呆住了,不知道心里是兴奋还是恐惧和疑惑,只听一个声音道:“这是我画的。”

  范李骇得急忙转身,可这回,眼前不是可怕的影像,而是他梦寐以求的身影。

  “水蓝?!”

  女子穿着一件白袍子,是人体模特在休息时穿的,赤着脚,头发依然是挽起的,因为虚无,显得如梦似幻,只见柔弱,不见戾气,和十年前一样。

  那一年,他二十岁,她二十二岁,可他这个公认的才子却爱上了学校的人体模特。不仅是爱她的美丽,还有她未被城市沾染过的纯情,更有她那掩盖不住的才华。

  一个人体模特,谁会想得到,当她拿起画笔时是如何让人惊艳呢?和梵高一样,她没有受过任何的专业训练,只是旁听了些课程,加上他人略加指点,她的光芒就显现了出来,像是学校皇冠上的钻石一样。

  两年的时间,没人知道他这个眼高于顶的所谓才子一直关注着另一个真正天才的诞生和成长,可惜他虽然爱她,却无法指导她,也无法给她所要的那种感觉。

  爱又如何呢?他和她都只不过是学生。

  所以在这场无望的爱情里,深深爱着的只有他,她却深深地爱着另一个人。另一个同样发现了她的天才,并同时发掘了她爱情的人。

  “水蓝,你快走!”范李缓过神来,扑到水蓝身边,却扑了个空。

  “不,你快走!”不知为什么,水蓝也很焦急,“你不走,就会死了。”

  “什么人要杀我?不过没关系,我死了也没什么,至少可以和你在一起,重要的是你。有一个叫包大同的很快就要查到你了,他――”范李差点冲口说出包大同错手打灭了水伯魂魄的事,幸好及时住口,“他是个非常利害的法师,是――”他又住了口,感觉心里有一个点像被阳光强烈照射了一样,聚焦的热,像要着火了。

  “法师?”水蓝的声音变冷,“我见过,没什么了不起。”

  “不是――”

  “别犹豫了,他就要来了。”水蓝打断他,“他要杀你,我阻止不了,也控制不住。刚才,若不是你心里想着我,画出的是我的样子,现在你可能已经死了!快走!”

  “不,你先走!”范李的执拗劲上来了,不知道水蓝所说的“他”和他猜想的是否是同一个人,再度试图握她的手,仍然是虚空:“包大同真的很厉害,我看过――咦,你的眼睛怎么了?”他忽然发现水蓝的眼睛有异,在内外眼角各有一枚亮晶晶的东西,好像小粒的钻石镶嵌在上面,衬得她的眼神更美丽了,可是却也透着怪异。

  而且水蓝不是实体,那东西却似实在的。

  水蓝不正面回答他,只是要他快走,神色中的焦急不是能装出来的。范李看到即使她成为了魂魄也关心着他,觉得一切都够了。何况他也没时间想自己,一直担心包大同会闯进来了。

  他不懂道术,但见包大同力斗水伯和富贵,觉得他能力很强,他怕包大同会因为水蓝伤了两条人命而不放过她,所以他瞒着包大同来找水蓝。他也想做好人,可是事关水蓝,他不得不昧着良心,只因为他要保护她!

  “水蓝,你不听我的话了?难道你爱的是他?”变声的男人突然又说话了,显然已经进入了暗道,就躲在暗室的门外。

  听着那个幕后人的语气,范李觉得心里猜疑的气球被刺破了,一瞬间就知道了那个男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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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4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四章 曲折的故事

  包大同竖了竖姆指,“您的演技真棒,这么多年了,谁也看不出忠厚好说话的老好人校长竟然是个野心勃勃、心狠手辣的实干家。干脆别当美院的校长了,去艺校当教授不是更好?”
  校长点点头,假装看不到水蓝,“好主意,我会考虑一下,可是这里究竟了什么事,范老师,你怎么会在这里?难道你是凶手吗?”

  包大同又是一笑,“范老师什么也不知道,但是我却调查出一点事情。这是个曲折的故事,我倒是很想讲给您听听。故事的主人是一个老狐狸,被人抓住尾巴还能泰然自若,他以为他是真正的人,我就拿他没办法,可他也不想想,我今天敢站在这儿,当然有办法解决一切。他虽然聪明,可惜却不明智。”
  “哦,倒要请教。”张校长还在笑,嘴巴张开着,眼神却像冰线一样,阴冷的扫过了包大同的脸,范李的脸,还有――水蓝的脸。
  “从前有一个乡下的女孩子,为了给父亲治病跑到城里来工作。她美丽、纯真、身材完美,这是上天赐与她的天赋,也是她悲惨身世的根源。她的家乡是个风气极为保守的地方,可是她为了高额的薪水,不得不来美院当人体模特。在一群人面前脱掉衣服,对她来说需要非常大的勇气,也让她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这个时候,这个女孩遇到了两个人。一个是学校的才子,众多女生的梦中情人,另一个是当时负责总务科的科长,也是一位副教授。这两个男人是师生关系,感情非常好,才子崇拜、尊敬着自己的老师,但这对师生两个有一个共性,就是都有一双慧眼,可自己却无天赋。或许学生比老师还好点,学生的画至少还有灵气,老师虽然理论水平超群,可画起来就像个油漆工匠。怎么,还要我讲下去吗?”
  包大同斜睨着张校长,就见他脸上闪过一丝受侮辱的神色,但那只是一瞬,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世上先有伯乐、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我倒很佩服那对师生,他们都是伯乐级的人物。”校长试图向水蓝靠近,但才走一步就感觉一双洞悉的目光盯着他,不禁站着不敢动了。
  “说的真好,可惜有的伯乐虚荣得很,或者说是妒忌,他不甘心于只当个发现着,还想独占那匹千里马,然后再扼取那本不属于他的荣誉。而这个女孩就是这样一匹千里马,她虽然出身贫寒,却有着惊人的绘画天赋。她好奇于学生们的绘画方法,偶尔偷偷的涂鸦,如果这被真正的伯乐看到,或许她可以成为震惊世界的画家,可是不幸,她的画被这对师生看到了。

  学生是单纯的,他爱女孩的才华,而后爱上了她。可他是个羞怯的书呆子,当时也只年仅二十岁,他不敢追求爱情,而当看到老师也对女孩感兴趣时,他竟然退却了,在他艺术的大脑里,觉得默默爱一个人也是凄美浪漫的。他不了解老师的真正品性,也不明白爱一个人就是要把她带在身边,保护他。

  他的老师可就不同了,他迷恋女孩的完美肉体,更痴迷于她的天才,于是一个可耻的计划在他肮脏的大脑里形成。他想控制这女孩为他作画,等时机成熟后,就把这些说成是自己的画作。为此,他必须先能控制这个单纯的女孩。”
  “编得真好。哼,我倒奇怪了,这女孩子瞎了吗?放着年青俊帅的才子不要,非要个老头子吗?包先生,你要编故事,至少编个圆一点的。”校长冷哼一声,再次想动一下位置,但还是发现被盯得无法动弹。
  “这个老师当时确实是快五十岁了,可这个老男人保养得极好,看来至少年轻十岁,因为画了一辈子画,自然有些气质,再加上他有意关怀和爱护女孩,所以这单纯得如一张白纸一样的女孩立即坠入了所谓的爱河,就像一只美丽的蝴蝶被困在恶心的蛛网里一样。

  女孩的母亲去世的早,一直和父亲相依为命,这样的家庭中,女孩多多少少有点恋父情结。她一个人从宁静的乡下来到繁华的城市,又做了人体模特的工作,心中惶惑而不踏实,这时候一个中年男人给她安全和温暖的感觉,宠着她,保护着她,她爱上这样的男人太正常不过了,尽管这男人已经有了妻儿也一样。
  只是女孩太善良了,不愿意破坏别人的家庭,虽然她爱那个老男人入骨,可最后还是选择离开。那个老男人功亏一篑,虽然恼火,却也没有办法。而这个女孩大概是想彻底忘记这段恋情,于是连那位学生的感情也拒绝了,声明要十年不见。
  可是老天不公平,这善良无辜的女孩做人体模特的事被家乡的人无意间知道了。只因为这位老师在女孩为他单独做人体模特时,画了一幅美人春睡图,送到了一个画展上。于是女孩在家乡过着饱受凌辱和轻视的生活,她忍耐着,结果仍然不得善终,在为父亲去镇上买药的路上被疯马踩死。
  她死了,心中的执念反而深了,她舍不得那个老男人,于是央求父亲把她制成了笔,想附身其上,被他握在手中,每天陪伴着他。父亲为她做了,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老男人虽非异人却有异术,见到女孩的魂魄不久,就产生了更邪恶的计划――困住女孩让她作画,这样他更容易冒名了。
  在这种情况下,利用感情也好,利用邪术也罢,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女孩开始做画了。这女孩本就是天才,虽然死了,绘画的技艺越来越炉火纯青,但这都不是这些画这么震撼人心的真正原因。”

  “那是什么?是什么让这些画如此美妙,所有的生命力都隐含在画面之上。”范李急切的问,这画痴一提起画,就忘记了一切恐惧。
  “因为每一幅画后面都关着一个真正的灵魂!”
  “不可能!”范李的脸都白了,他无法想像他心目中那么善良柔弱的水蓝会杀了那么多个人。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7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五章 照片上出现凶手

  包大同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该同情他还是可怜他,“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她成了魂魄,被用邪术养成了极重的阴戾气,游荡的时候可能伤害人类。不过她虽然被血饭供养得有了百年法力,想困住魂魄于画中也是不容易的,一定是这老男人以秘方在颜料中做了手脚。而这些画之所以一直不见天日,是因为那个老男人知道这画作一问世就会震惊世界,他要等最佳的时机,要寻找最没有漏洞的方法,因为他要成为这批画作真正的属名者。”
  他说着又看了一眼这些画,能感觉出那些画后的灵魂,他们全是边缘人物,被社会抛弃的人,不会被人严查深究死因的人。在这个巨大的城市机器中,每天有多少人不明不白的死去而没有人关心的!
“这个故事你编得很圆,可是这都是你的猜测,能证明什么呢?”张校长冷哼一声。
  “我不用证明,我只要收回这些灵魂就够了。”包大同轻松地说,好像在说脱一件衣服那么简单,“水蓝是天才,可惜被你污染了心灵,所以没了画魂,这些画不过是凡品,这点你比我清楚。”
张校长没有说话,但那愤怒让他再不能保持风度,脸都扭曲了。
  他经营了多年,就是想要那些震惊世人的画,就是想要成为绘画史上的伟人,不能因为为了一点小事就毁掉。
  他一直想等从学校退休前,进行一个震惊世界的画展,为什么眼看就要成功,却功亏一篑。他绝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就算你说的都对,可既然我是罪魁祸首,为什么我要找你来调查这件事呢?”他最后争辩着。
  “因为你觉得我调查不出来,所以才故作大方,可是你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阴差阳错、蛛丝马迹这回事,而当你发现一切失控的时候,你就开始杀人灭口了,先是黄老板,后是范老师!”
  “奇怪,我为什么要杀黄老板?”
  “这就和你的性格有关了,你是个谨慎得过分的人,只要有一点线索会牵连到你,你就会把它扯断,黄老板如此,范老师也是如此。以前你不动他们,是因为觉得我查不到,可是现在你感到威胁了,所以你要先下手为强,其实黄老板什么也不知道,而范老师则什么也不会说出来。你想得太周密了,反而出了错。”
  “你怎么证明是我杀的黄老板?”
  “我还是不用证明,因为我亲耳听到了,你不想留下任何能给你带来麻烦的线索,于是借买画具的时机亲自邀请。可是你想像不到黄老板对那方古砚有多么珍爱,竟然在你杀人离去后,以重伤之体回到了容宝斋,当时我正在那里查线索,他告诉了我是你杀的他。如果由我转述他的话,警方很快就能找出相应的线索,你以为警察是白吃饭的吗?还有,如果我没从黄老板那听到了什么,我为什么要找学校的平面图?虽然我没有找你直接要,可是我相信我的一举一动你了如指掌。”
  张校长的脸色发青,已经明白自己的事情全部败露了。他经意的瞄了一些周围,又看了看吊在室顶的水蓝,心里有了打算。
  “你为什么会怀疑到我?”
  “开始我并没有怀疑到你,你隐藏的实在太好了。我一直追查的是学校中的学生和老师,所有人都会陷入这个误区,没人会想到一个绘画天才竟然是一个被画的人。可是当我意识到笔是附灵之物,又从范老师那里无意间听到水蓝的名子,再赶到清湖村走一趟后,我就开始怀疑你了。”
  “我早该杀了你和黄老板,这样你们就不是麻烦了。可惜我不忍心,你是我最得意的学生。”张校长恨恨的瞪着活范李。
  “别猫哭耗子了,你现在不是要杀他吗?当他威胁到你的利益,你可不管什么师生情,您是天下伪君子第一名!”包大同笑眯眯的挑挑大姆指,“到了水蓝的家乡,我才知道她的死,知道了鬼笔的事。水伯非常恨范老师,以为是范老师对水蓝始乱终弃,所以造成了水蓝的痛苦和悲剧。他说水蓝每天以泪洗面,看到照片就会哭。
  这件事当时我并没有在意,但从清湖村回来后我意识到了什么。你大概知道,那一片的乡下有个习俗,如果一家人死绝了,他们家的东西要保持十年不动,然后远亲或者朋友才会在村长的主持下分割财产。所以我潜入水伯家的时候,里面的东西还没动过,我轻易找到了水蓝珍藏的照片。
  意料中的,照片并不是两个人的合影,而是三人合影――范老师,水蓝,还有张校长你。可是人是一种惯性思维的动物,容易陷入各种定式的思维陷阱,人人都以为水蓝爱的是年青英俊的范老师,怎么会想到这傻丫头爱上的是人面兽心的老家伙?如果水蓝也长一双慧眼,看出这个书呆子才是真心人,她现在肯定会很幸福。”
唉――
  一声悠长的叹息从头顶传来,这让张校长更加愤怒,狠狠瞪向室顶。
  水蓝还在符网之中,已经不再挣扎了,像一只被逮到的小猫一样蜷缩着,两眼侧闪闪发光的东西愈发明亮,让包大同心中忧虑。水蓝这样强的法力却还怕校长,肯定是被控制得很深,不仅只是感情的束缚,一定还有其他门道。
  开始怀疑校长后,他仔细观察过他,发现他身上没有灵力,但是很有几件好东西。水蓝眼睛边上的东西,校长衣服上的袖扣,还有这次他重回清湖村时,从半山木屋中挖出的、困住水伯和富贵的东西都不是凡物。综合校长的行为和这些东西的品质,可以推测这些东西不是校长家传的,就是有高人因为某些理由而送给他的。听说校长是听从一个叫海三涯的建议改建的校园,会不会是那个人呢?还是这个人根本不存在,是校长杜撰出来骗人的呢?
  “你仅凭借一张照片就证明我是凶手吗?”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7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六章 老家伙的控制力不强

  包大同咧嘴一笑,“我怎么能这么轻率,这不仅侮辱了我的人格,还侮辱了我的智商,你忘记平面图的事了。黄老板死时说起暗道的事,于是我找到校园建筑平面图,结果发现根本没有什么暗道。这就是说假如黄老板没有说错,暗道一定是不为人知的。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只在修缮校园时的总指挥,也就是张校长你。

  据说当时你夜以继日的在校园里监工,赢得了勤奋工作的美名,可谁知道你在干什么呢?以水蓝的能力,让工人们陷入离魂的状态非常容易,这样就可以挖出一条暗道而不被人知了。你还特意在这里立了一块太公石,表面是为了对付问路人,其实是为了掩盖暗室的出口。

  十年前,水蓝以问路人的形象在学校出现,当时她戾气不深,之所以杀人一定是被你授意。你需要学校人心惶惶,因为当时学校正在改选校长,你需要造势,可惜你失败了。于是你为水蓝安排了地方,让她以人命做画,直到四年前你如愿当上校长。这期间你一定很紧张,怕水蓝给人发现,暗室修成后,水蓝有了真正的画室,你才安定下来。我猜,你现在是要安排这些画作展览了吧?我只是不明白,以前你们为了怕惹来麻烦,只找那些没人注意生死的人为画魂,这次为什么选择了两名学生?”

  “还不是因为女人的虚荣!范李有一次拿了水蓝的旧作展示给学生看,这两名不长眼的学生批评了她的画,只为了这个!”张校长这次坦然承认,可见非常生气,大概是气水蓝破坏了他的计划,可包大同明白是水蓝的戾气改变了她生前的性格。

  其实在有百年道行的凶灵中,她的算是杀孽少的了。

  “对不起,我也不愿意这样,可是我忍不住。”水蓝突然开口,幽幽地说:“十年了,我离不开也跑不掉,化身为笔,只是为了能呆在你身边,看着你就好。我爱画画儿,可是我不愿意把人的魂魄困在画中。但你喜欢,你想要,于是我为你做,用我的能力和你秘制的颜料杀死那些无辜的人,哪怕天打雷劈也甘愿。

  我想,我们生不能在一起,等到你寿终正寝好了,那时候我们就不分开了。你说,这些画要挂上你的名子,这样可以赚到很多钱,从一位异人手中买到一种珍稀的古玉,雕成了人形,就可以让我复活。其实我是不指望这些的,只是你很兴奋,我不愿意让你不开心,于是配合你。你说在我眼角处放上这个东西能让我保持魂体不散,所以尽管我明白你是为了控制我,但我也照做,假装不知道。”

  “水蓝,不要说了。”张校长还没有说话,范李阻拦道,“你是被蛊惑的,一切全是老师的错。”

  水蓝凄然一笑,“包大同说得对,为什么我爱的人不是你?为什么?你知道吗?我不是去镇上给父亲买药才死的,我是去堕胎,所以那是我的报应,我不怨。你问我为什么要在二零五画室出没,只因为我是在那里第一次遇到他。那时候他对我真好啊,好像我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珠宝,每天被捧在手心里,你知道那是多么美好的感觉吗?所以就算我现在知道他在利用我,但他曾那么宠爱过我,一切――也都值得了。”

  真是个傻丫头啊!怎么能那么傻呢,抱着虚幻的东西不放手,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逆天而行,做尽坏事。包大同想着,可是他还有更残忍的事要告诉她,因为他要让水蓝反戈,那是她唯一的,也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别说了!既然你们已经知道了一切,就都成为我的画吧!”张校长趁包大同分神之机,突然跳到离水蓝较近的地方,双手按住自己的太阳穴,大声地念起咒语来。

  他念得又快又急,不似刚才的慢条斯理,而随着咒文的念起,水蓝如同被一股极大的力量穿透了魂身一样,猛的一震,幻化出的样子瞬间变得狰狞可怖,身体化为了蛇身样,头却还是人的,两只眼睛的内外眼角奇异地亮着,在已经符力微弱的网中扭动挣扎,发出可怕的尖叫和哀哭声。

  范李惊呆了,无法相信面前的人就是他心中的女神,根本无法动弹。包大同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把他拎到木柜边,然后一指伸向水蓝,暂时加固符网的束缚力,另一手甩过一个掌心雷,想电张校长一下。可是他的手却生生停在半空,因为张校长手中的一只枪正指着他。

  “你不能开枪,会惊动学校里的人。”包大同平静地说,脑子里飞快地想着要怎么办。

  “少来吓我,一到晚上校西区没人敢来,这间暗室也隔间,我只是担心你们入不了我的画。”张校长冷笑,“不过如果你逼我,我可以放弃。”说着他再度念起咒语,不过是大睁着眼睛看向包大同,黑洞洞的枪口死死的指着这个仍然一脸吊儿郎当的年轻人。

  为什么在这个危险的时刻,他还可以保持这种懒洋洋的神态,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难道他还有什么埋伏吗?他这种胸有成竹的样子,有点傲慢、有点优越感,让占了上风的自己极度不安。

  终于,嘣嘣声不断传来,张校长知道那是符网被挣破的声音,不禁露出得意的笑容,“感谢我吧,你们可以和这艺术品一样得到永生。”

  包大同保持着安稳站立的样子,好像这一切与他无关,如果给他手里放上一包爆米花,他就像一个看热闹的看客。可是他的眼睛微咪着,证明他此时无比认真。他听到张校长的话,略抬头看了看,见水蓝的半个身子已经吊了下来,像个倒挂的吊死鬼一样,垂下了身子。

  “水蓝,不要!”范李喊,想跑过来,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猛推了出去,重重的撞到了木柜上。

  “原来还念着旧情。”生死之际,包大同仍然轻笑,“老家伙,你的控制力不很强啊,水蓝还有自己的神智。”

  本来无风的暗室中,气流混乱地刮着,吹得站在阴风中心包大同的衣服和头发乱舞,可他的人却奇异的稳当,额头那条淡淡的黑线愈发明显了。

  “我还有个事没说,说完再来杀我。”他轻轻地说:“我认定校长是幕后人的原因还有一条,那就是水伯的死。”


  …………………………………六六有话要说………………………………………

  惊闻读者大人要用鞭子抽我,因为我更新慢,5555,人家昨天不是说,马上就会一天两更了吗?

  所以,明天一日两更,上午和晚上各一章。

  呼--解脱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7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七章 为什么我爱的是他?!

  话音才落,两声惊叫几乎同时出口,一个是张校长是惊恐的叫,一个是水蓝撕心裂肺的悲鸣,空中的气流突然静止下来,可是温度却降到了冰点。张校长抬枪欲射,却感到一种冰凉的感觉顺手臂而上,使他根本扣不动扳机。
  “怎么――”被强力控制的水蓝艰难地发问,整张脸已经看不清了,黑蒙蒙有一片,唯有眼角处亮得刺目。

  “水伯早在十年前就死了,他来卖画笔,但是死在了学校专门招待学生家长的小旅店中,同时遇难的还有你富贵叔。”包大同同情地看着那团渐成黑雾的影子,“尸检报告说是低血糖造成的死亡,因为他患有严重的糖尿病,所以判断为注射胰岛素过量。至于你富贵叔也是一样,可是他没有医疗记录,推论为同样死因。”这就是他让花蕾查的事情,花蕾是个有背景的人,事隔那么久的尸检报告,也让她很快查出了。

  “不――不是――”水蓝含糊地吼着。

  “没错,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水伯不能每天注射胰岛素,所以他根本没有注射器,这是他杀。奇怪的是,他老人家自己也不知道凶手是谁,在睡梦中就去世了。这样的情况必须有迷药才行,而事情发生在半夜,旅店已经关门了,只有工作人员和总务科长可以自由进入。而你,刚刚附身于笔,好像未出生的婴儿,什么也不知道。”

  “我爸――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字一泣。

  “那是因为水伯知道有人害他,可却不知道是谁,因为怕牵连女儿,只好先趁凶手来不及锁他魂魄的机会找了黄老板为女儿铺路。而当他再想追查凶手时却来不及了,他们的魂魄被锁,困在家乡。说到这儿,你该知道凶手是谁了吧?在我看来简单得很,只要查出谁护了灵柩回清湖镇就知道了,送灵者就是困灵者的机会很大。”

  水蓝惨叫一声,虚无的身体折成两段,逼近张校长。

  看到她疯狂而崩溃的样子,包大同突然心生不忍,真心希望她能有改过的机会,因为她只是个自私的女人,自私地爱着父亲,也爱着情人,自私地可以牺牲别人。现在知道父亲是爱人杀死的,对她而言可能是人世间最大的惩罚了。

  “南离天火,化三昧,炼!”趁着校长忙着应付水蓝的空当,他施出了五行禁法之火术,直打到校长的手枪上。这是符火,融不了枪只,但是暗室内突然闪现的火光很有威慑作用,而且烫得校长手一抖,把手枪甩了出去。

  “快去抢!”他一指范李。

  此时范李倒没有平时的优柔寡断了,疯了一样跑出去抢。几乎在同时,校长的念咒声再度响起,半空中的水蓝像被定格一样僵住了,之后转过身来对着包大同,“他要你死,你就只能死!”她僵硬地说着,颤抖着向包大同扑来,显然意识中还有挣扎。

  “花骨朵,出来秀秀枪法吧!”他一边疾退,躲避着隐含在黑雾中枯爪,一边叫道。

  话音未落,大木柜后闪出一条红影,毫不犹豫的对准半空连开五枪。可是这枪准星没有调好,开枪人又太紧张了,水蓝化为一条细长的黑索闪展腾挪,没有一枪打中她,却有一枪差点打到包大同。

  “死丫头,你要害死我啊!”

  死丫头没有回答,因为那条黑索一瞬间窜了出去,死死缠在花蕾的脖子上,勒得她舌头都吐出来了。包大同见状立即双手施法缠着那条黑索,两下一较力,居然僵持住了,谁也动不了!

  “你还帮他吗?”包大同大叫,声音中加了念力以震醒水蓝。

  嗬嗬的怪声和脚步声同时响起,水蓝还在挣扎,而校长却手握一柄匕首从包大同身后靠近了。

  现在他和水蓝僵持,收手是个死,不收手就会被校长杀了,再看范李,这书呆子因为抢枪时用力过猛,脑袋撞到墙上,昏了过去,还好他死抓着枪,否则大家更糟!

  他早知道这场大战不容易,因此找到水蓝的生辰八字,算计好在她一天中最弱的时候动手,所以他才会容忍校长拖延时间。他同样清楚那张缚灵的网符坚持不了多久,也收不了水蓝,更清楚硬碰硬是避免不了的,而校长必定会来到暗室中,这才提前埋伏在这里。为了最后的胜利,他把水伯之死这重磅bomb放到最关键的时候来说,以达到分裂对手的目的。

  他算计了一切,难道最后仍然是不行吗?仍然是实力决定一切吗?

  转头一看,就见校长狞笑着举起了刀,眼看自己死到临头,他反而笑了一下,把全部力量集中在双手中,想要在死前把花蕾救出来。

  最危急的时候,他被封印的能力还是没有解开,而一声清脆的响声却震碎了周围浓成一团的怨气,钉在水蓝眼角的四颗东西居然脱落了,校长对水蓝的控制彻底失效!

  他感到手上一松,眼前一黑,又听到一声惊恐的叫声,转身一看,水蓝已经扑到了校长身上,一双枯爪掐住了校长的脖子,“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爱你,为你做了一切,你却为了控制我而杀死我可怜的父亲。你怎么能这么狠,你根本就不爱我!那么,一起死吧,给我父亲偿命,我和你纠缠到底!”

  水蓝发狠一样掐向校长的脖子,而校长则用尽力气扯下袖扣按在她无形的魂体上。只见一人一魂在地上痉挛着、翻涌着、不过片刻功夫,校长的肉身就不动了,而因为水蓝施加了法术,他连魂魄也没有留下。

  而水蓝则被那被袖扣上的力量所伤,像融化的雪糕一样消失掉了,速度快到包大同来不及阻止,只听到水蓝的最后一句话,“我爱的,为什么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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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开始两更,但是下午那更字数较少,不过仅限于今天,明天每更的字数就正常了。因为这是这一卷的结束,章节分割的问题。


[ 此贴被towine在2008-03-18 21:22重新编辑 ]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7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八章 我怀孕了

  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校长死在一个太公石下的暗道里,死状奇特恐怖,从此关于美院的传闻就更多了。而范李所受的精神伤害太大,决定辞职去徒步游全国。
  包大同明白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疑案会慢慢被人淡忘,成为传说。而他解放了所有被困的魂魄后,终于结束了这件事。可笑的是,第一个被杀男生的秘密居然是他在二零五画室的一块地板下藏了白粉!他那天去画室只是为了想把毒品拿出来,死后还不安,是怕给父母蒙羞,念在他还孝顺,包大同帮了他。

  除此之外,他得到了校长遗留下的几件小东西,虽然目前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总之是宝贝就好了,好歹抵销一下他的车马费没人报销的损失。

  经此一事后他决定再遇到同样的事,有必要提前收取费用,不过堤内损失堤外补,他的《零杂志》终于出版了第一期,他也照例恢复了花花公子的幸福生活。

  只是,他的封印还没有解开!

  ………………………………

  晚上十点了,一家有名的中餐馆还是喧嚣异常、灯红酒绿,精美的菜肴流水一样从同样繁忙吵闹的后厨送上来。

  而距后厨不到二十米的地方,有一个亮着灯光的房间却奇怪的安静着,人迹罕至。房间的大门上挂着一个闪着冷辉的金属牌子,上面写着“私人厨房”四个字。

  房间内很宽敞,全套德国进口的不锈钢整体厨柜依墙而立,在房间的中间有一个超大的洗理台,像一张床那样大。

  而此时,台子确实起到了床的作用,一对赤裸的男女正在大嘿咻。

  男人很兴奋,粗喘中夹杂着一丝野兽样的低嚎,而随着他的动作,房间内还传来一阵阵卡卡的怪声,洗理台上方的灯光照在两人身上,映出一团团的莫名黑影在墙上急速起伏着。

  一连换了好几个姿势,男人才瘫软下来,轻轻摸了一下女人的身体,那潮湿和柔软令他格外满足,“你也很爽,是吧?”

  女人不回答。

  男人卧伏在女人身上一会儿才起身穿衣,“一会儿我老婆会来招待你的。”他满足地说,然后开门出去,咔的一下碰上了锁。

  踏入院子,一阵凉风悄无声息地吹了来,让他没来由的从骨头里一直冷到皮肤上,突然感觉有点发毛。前方,后厨的热闹招唤着他,他平时看着都嫌烦的景色,这时候却很想快点到那边去。

  他加快了步子,却觉得后厨的灯火离他还是很远,仿佛有一个无形的隔膜把他阻碍在人气之外似的,低头一看,他竟然是在原地踏步!

  而他的衣角上,一只白生生的手扯着!

  骇然回头,一直沉默的女人不知何时跟了出来:“我怀孕了!”

  请看《零杂志》第二期《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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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有话要说……………………………………

  这章比较少,因为是终结章,外加引出下一卷,敬请期待。
  


[ 此贴被towine在2008-03-18 21:23重新编辑 ]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8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一章 谁说我死了?!

  天快亮的时候,往往最是寂静。

  尤其深秋的季节,一切全都灰蒙蒙的,仿佛世间万物都融合重叠在了一起,分不清天与地、人与影、人间和地狱。

  此时,飘着淡淡雾霭的长街上缓缓走过来一个人,女人。

  她的全身都包裹在黑色之中,长而蓬松的细碎卷发,黑色的过膝风衣,光着腿穿着尖细的高跟鞋,细瘦的脚腕上挂着一根银色带小铃铛的脚链,在鞋跟“咔-咔”的沉重而压抑的敲击声中,隐约有些金属的碰撞声。

  一切真安静啊!就像她呆的那个地方,除了她自己,没有任何一样东西会出声。她真厌倦这一切,想找个最热闹的地方,想找一个最热闹的男人。

  这是一条商业街,不到早上九点,通常连鬼影也没一个,何况现在天色还没亮,路灯半死不活的闪着,映得两侧的高大建筑或明或暗,似乎是半睡着的巨大妖兽。

  就在街的尽头,有一家很豪华很出名的中式餐馆,那是一到晚上就灯红酒绿的地方,只不过今天它显得格外冷清,好像好几天没有开张一样,晚上闪烁美丽的霓虹灯现在看来全是灰暗的玻璃管子,一条条爬虫一样丑陋的扭曲着,盘在招牌上,冷冷的。

  餐馆的对面是一个很小的花园,不高的铁围栏上爬满了不知名的艳丽花朵和荫荫碧草,一个男人正坐在栏杆上,望着餐馆紧锁的大门发呆。

  他大约三十岁上下,个子瘦高,长得也很帅,尤其从侧面看的时候,侧影的轮廓相当好。他身上穿着名贵的黑西装和同色皮鞋,大概穿得太单薄了,冻得有些瑟缩,脸白得吓人。而从相貌和风度上来看,他像是非富即贵的人,和这凉薄的黎明时分、略带寒酸的举动相当不搭调,好像与整条街都格格不入。

  女人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停住了,观察了一会儿,见他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于是犹豫着慢慢走了过去。

  男人还是没有动,眼睛死死的盯着对面的餐馆,好像想用眼睛穿透那厚重华丽的中国风大门,进入到内堂去,就连女人故意加重的脚步声也没有听见。

  “喂,你在看什么?”女人问,声音沙哑性感。

  “这是我的店。”男人答非所问。 `

  “看来你很爱自己的店啊,大早上就来看,是来盯着员工进新鲜货品的吗?”女人说着,也倚到了栏杆上,离男人的距离近了些。

  男人皱了皱眉头,似乎嫌女人多话,但还是回答道:“进货是在后门,再说我们从来在半夜进货,这会儿没有人在。”

  说完,两人沉默了,就那么一起对着店门发呆。期间,女人不着痕迹的、一寸一寸地靠近了过去。在眼看就要挨到男人的衣袖时,男人终于侧过了脸,“别靠过来,你身上有怪味。”

  女人脸白了,嘴唇哆嗦着问:“你――能闻到?”

  男人冷笑一声,“这是尸体的味道,就算你喷了整瓶cHaNeL也没用。”

  “你不怕?”

  “不怕。”男人生硬的甩下两个字,又回过头去看店。

  “那――我们做个朋友如何?”女人显得有点高兴。

  “你不怕吗?”男人反问。

  女人没有回话,只毫不在乎的摇摇头。她不明白这男人看的是什么,下意识地扭头望去,忽然看到店门边上有一块白白的东西,像一张海报,在一片昏暗的光线中显得格外刺目,上面写着八字黑体字:东主有丧,恕报不周。

  “我想起来了。”她一拍手掌,“这家店的老板前两天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好多人提起过。”说到这儿,蓦然停住,“这店有几个老板?” 。

  男人的脸色骤然变了,呈现出青灰之色,胸膛中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似乎非常生气,“只有一个!”

  女人吓了一跳,想向后退几步,哪想到男人一把抓住她的脖子,动作快如闪电,把她凌空提了起来,怒道:“谁说我死了!”

  女人喉咙出发出“嗬嗬”的声响,徒劳地挣扎着,双腿乱蹬,脚链上铃铛发出急切清脆的响声,穿透这凄清薄雾的空气,远远的荡漾了开去。

  “谁说我死了!”男人重复嚎叫,脸扭曲到没有刚才半分的英俊,“我没死!我根本没有死!”

  女人无法回答,但她在惊恐中终于明白了一件事――这男人本身就是死人!怪不得他的身体和脸部肌肉僵硬,怪不得他冷得好像融入了空气,没有一丝温度,怪不得他闻得到她的味道,也不怕她的味道,因为他本身就是这一类啊!

  他的脸苍白死灰,厚厚的妆粉下有腐烂的痕迹,深黑的眼眸是假的,狞笑着的唇边牙齿发黑。这是谁这么没有职业道德,这样糊弄死者家属的?!

  女人的眼角挤出了泪,人临死前都会流下的泪水。她感觉自己可能快死了,可是死前居然会想到技术问题!真是可悲且可笑!

  “喂,不能这么对女人的,即使你死了,这点风度还是要有。”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女人身后响起,给人感觉好像有阳光穿透灰蒙蒙的天色,照到人的身上,空气瞬间变得温暖。

  女人转不过身,只看到一张黄色的符纸“啪”地贴到男人,不,是男尸的手臂上。男尸惨叫一声,松开了手,女人只感觉喉咙一松,摔倒在地上。

  她剧烈的咳嗽,大口的喘气,半抬着的头见到一双脚站在不远处,深秋的天气里,居然是光着的。脚很大,不过脚型很好看,指甲剪得干干净净,因为冷,左脚还在右脚脚面上摩擦了下,显得很闲适,似乎他只是路过这里,随便说两句闲话罢了。

  男尸从栏杆上跳了下来,顿地声非常沉重,接着他跳了几跳,向那双光脚冲了过去。

  女人的眼光随着男尸望向光脚男,见他身上的灰色休闲西装穿得倒整齐,但是脸上有点小伤,此刻正神色镇定地看着男尸扑过来,眼睛微眯着,微扯的唇边带着点好笑的神情。

  “小心哪!”女人看那男尸一扑之力相当巨大,忍不住凄厉的叫了起来。

  光脚男不慌不忙,伸手在半空画了个什么,然后曲指一弹,一个无形的东西就迅速印在男尸的额头正中,让他“呯”的一下重重倒地,浑身震颤了一阵,终于死寂了下来,最终还原为一具皮囊。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9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二章 我叫包大同

光脚男施施然走了过来,抬脚跨过尸体,把手伸给女人,“起来吧,地上凉。”他温和地说着,轻轻耸了下鼻子。

  他笑起来真好看哪!女人怔怔望着那双伸过来的大手,能感觉出那双手的热力和安全,可是却没敢去拉。如果他也讨厌她,拼命找水去洗手可怎么办?她受不了六个小时内受三次打击。

  “怎么?怕我是坏人吗?”男人的笑容加大,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看来另人格外安心,“放心,我不会认为你是僵尸或者是幽灵。”

  “你没闻到――怪味?”

  光脚男点点头,“可是你身上有生气,谁会介意那些沾染上的气息呢?来吧,坐久了会肚子疼哦。”他手臂一展,握住女人迟疑的手,把她拉了起来,之后有些烦恼的搔搔头,“这一位可怎么办呢?总不能给他扔在这儿。”

  “他说――他是这间店的老板。”女人回身一指,到现在才开始心里发毛。不过因为和这光脚男人站在一处,并不感到害怕。

  没错,她是一直和死尸打交道,但从来没和死人说过话,居然还想泡一个死男人来着。她既然做了那工作,就是不信鬼神的,那么今天看到的一切又是什么,眼前的光脚男人又是谁?他做的一切,似乎在电影里才看得到。

  “你是谁?”她问。

  “我叫包大同。”他随手摸摸口袋,然后摊开手,“对不起,没带名片,我是中国古文化研究学家,目前开着一家杂志社。”

  女人瞪圆了眼。

  哇,古文化研究学家?好有学问!怪不得不惧鬼神。而且,他不问她发生了什么,一点也不大惊小怪,这份看似懒洋洋,实则沉着的气度真是迷人极了。

  包大同对女人的这种目光早就习以为常,只低头看了看那具奇怪的尸体,眉头略皱,心里有点犯愁。

  这个不是魂魄,而是真实的肉身。照理说,人死后而能动就是尸变,也有叫乍尸的,但僵尸可不是这个状态,这具尸体虽然也是以跳跃代替行走,但关节灵活,仿佛还有感情和思维,刚才他离得远时,居然隐隐听到一人一尸的对话声,实在怪异得很。

  再凝神感觉一下四周,没有什么邪气,似乎也不是有邪物暗中控制,那间餐馆更是要多正常就有多正常,那这种怪事怎么会突然发生呢?

  抛去他的好奇心不理,这具尸体也不能就这么放在这儿不管,太阳就要出来了,尸体受了日精月华只怕不妥当。再说,他身为城市修道人,怎么能放着尸体在这里吓人,万一他再暴走伤人可怎么办?

  他现在的法力还被封印着,对自己的实力不太有信心。不过这尸体被他一击就倒,可见并没有什么灵力,但为什么他感觉一丝淡淡的怨气盘旋在周围不散呢?这尸体“活”过来,和怨气有什么关系吗?可惜他能力受限,探不太真切。

  “包先生,咱们要怎么办?”女人道。

  咱们?包大同略侧过头,觉得面前的女人也透着古怪。从她的气息上看,他能感觉出她是从事与尸体联系密切的工作,胆子大是正常的。但是遇到这种事,大部分女人会逃走吧?她还留在这儿干什么?话说回来,现在是清晨五点,一个女人浓妆艳抹在大街上游荡什么?

  不过也难说,他家里现在就有一个遇到灵异事件,削尖了脑袋也要往里钻的。

  “小姐先回去吧。”包大同略想了下,“我想死者家属发现尸体不见也会找的,他既然是这间店的主人,肯定会有人会想到来这里找,我看着就行。”

  他嘴里这么说,心里却想,实在不行就只好破门而入,反正他的法力虽然被封印,也不会穿墙术,但灵力开锁的本事并没受影响,到时候他把尸体摆到后厨去,再电话通知死者家属也行,前提是这尸体真是这间店的主人。

  想到这儿,他心里一动,问道:“小姐,是他告诉你,他是这间店的主人?”

  女人点了点头,知道面前叫包大同的男人一定会相信她的话,轻声道:“我叫凌小佳,以后你叫我小佳就好了。”

  但凡女人告诉你名子,并且让你叫她的昵称,还说什么“以后”,肯定是希望相识、相处,这一点包大同是明白的。他看看凌小佳,见她虽然瘦点,不过长得不赖,个子高挑,气息也正,情不自禁地摸摸脸上的伤,不知要如何回答。

  正要开口说话,就见一辆黑色汽车急速驶来,速度快到似乎要把站在街角的两人一尸撞飞。但就在包大同护住凌小佳,打算实在不行就来把“骇客帝国”的招牌飞起动作时,汽车却猛然停住了,发出尖锐的刹车声。

  “什么车啊,制动系统还不真不错。”包大同有些恼怒,讥讽道。

  车门开了,还传来钉铃一声。

  “呀?我倒怪了,这车先进的,拿铃铛当喇叭吗?”看着车上鱼贯走下来四名道士,包大同奇怪地问。

  这年头招摇撞骗的人多了,进行丧葬服务的道士大多数是伪的,并不懂得道术,也没有半点法力和灵力。不过眼前这四个不同,从他们摇铃的方式,脚踏的方位和手中持的符看得出来。他们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对付地上这具尸体还是可以的。

  难道死者家属早知道会尸变,所以提前请来了法师?包大同越来越感到奇怪了。这人怎么死的?为什么有淡到不易觉察的怨气缠绕,为什么会死而不安,还跑到他的餐馆门前?他在等什么?还是生前有什么留恋或者执念?

  “你究竟是谁?”一个恶狠狠的声音问。

  包大同吓了一跳,一转头,正看到一个中年黑衣女人走下了车。她大约四十多岁,略胖,容颜苍老憔悴,不过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富婆,虽然和地上躺的人体标本有些年龄差距,但包大同一眼就辨别出这位是伤心的寡妇。

  “路过的人,正好看到你老公死了还在骚扰美女,路见不平而已。”包大同对女人的美丑非常宽容,就是不能容忍女人傲慢无礼,因此没有半分对待凌小佳的温和,冷淡地回答。

  “我正打算要报警,繁华都市,朗朗――那个快要朗朗乾坤,居然有尸体当街乱窜,这太违背科学规律,要切开做实验。”他补充。

  “你究竟是谁?”寡妇重复。

  “我叫包大同。”奇怪了,为什么女人总是要这么问他,不管老少善恶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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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更新的朋友们,谢谢你们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39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二章 我叫包大同

光脚男施施然走了过来,抬脚跨过尸体,把手伸给女人,“起来吧,地上凉。”他温和地说着,轻轻耸了下鼻子。

  他笑起来真好看哪!女人怔怔望着那双伸过来的大手,能感觉出那双手的热力和安全,可是却没敢去拉。如果他也讨厌她,拼命找水去洗手可怎么办?她受不了六个小时内受三次打击。

  “怎么?怕我是坏人吗?”男人的笑容加大,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看来另人格外安心,“放心,我不会认为你是僵尸或者是幽灵。”

  “你没闻到――怪味?”

  光脚男点点头,“可是你身上有生气,谁会介意那些沾染上的气息呢?来吧,坐久了会肚子疼哦。”他手臂一展,握住女人迟疑的手,把她拉了起来,之后有些烦恼的搔搔头,“这一位可怎么办呢?总不能给他扔在这儿。”

  “他说――他是这间店的老板。”女人回身一指,到现在才开始心里发毛。不过因为和这光脚男人站在一处,并不感到害怕。

  没错,她是一直和死尸打交道,但从来没和死人说过话,居然还想泡一个死男人来着。她既然做了那工作,就是不信鬼神的,那么今天看到的一切又是什么,眼前的光脚男人又是谁?他做的一切,似乎在电影里才看得到。

  “你是谁?”她问。

  “我叫包大同。”他随手摸摸口袋,然后摊开手,“对不起,没带名片,我是中国古文化研究学家,目前开着一家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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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不是魂魄,而是真实的肉身。照理说,人死后而能动就是尸变,也有叫乍尸的,但僵尸可不是这个状态,这具尸体虽然也是以跳跃代替行走,但关节灵活,仿佛还有感情和思维,刚才他离得远时,居然隐隐听到一人一尸的对话声,实在怪异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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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抛去他的好奇心不理,这具尸体也不能就这么放在这儿不管,太阳就要出来了,尸体受了日精月华只怕不妥当。再说,他身为城市修道人,怎么能放着尸体在这里吓人,万一他再暴走伤人可怎么办?

  他现在的法力还被封印着,对自己的实力不太有信心。不过这尸体被他一击就倒,可见并没有什么灵力,但为什么他感觉一丝淡淡的怨气盘旋在周围不散呢?这尸体“活”过来,和怨气有什么关系吗?可惜他能力受限,探不太真切。

  “包先生,咱们要怎么办?”女人道。

  咱们?包大同略侧过头,觉得面前的女人也透着古怪。从她的气息上看,他能感觉出她是从事与尸体联系密切的工作,胆子大是正常的。但是遇到这种事,大部分女人会逃走吧?她还留在这儿干什么?话说回来,现在是清晨五点,一个女人浓妆艳抹在大街上游荡什么?

  不过也难说,他家里现在就有一个遇到灵异事件,削尖了脑袋也要往里钻的。

  “小姐先回去吧。”包大同略想了下,“我想死者家属发现尸体不见也会找的,他既然是这间店的主人,肯定会有人会想到来这里找,我看着就行。”

  他嘴里这么说,心里却想,实在不行就只好破门而入,反正他的法力虽然被封印,也不会穿墙术,但灵力开锁的本事并没受影响,到时候他把尸体摆到后厨去,再电话通知死者家属也行,前提是这尸体真是这间店的主人。

  想到这儿,他心里一动,问道:“小姐,是他告诉你,他是这间店的主人?”

  女人点了点头,知道面前叫包大同的男人一定会相信她的话,轻声道:“我叫凌小佳,以后你叫我小佳就好了。”

  但凡女人告诉你名子,并且让你叫她的昵称,还说什么“以后”,肯定是希望相识、相处,这一点包大同是明白的。他看看凌小佳,见她虽然瘦点,不过长得不赖,个子高挑,气息也正,情不自禁地摸摸脸上的伤,不知要如何回答。

  正要开口说话,就见一辆黑色汽车急速驶来,速度快到似乎要把站在街角的两人一尸撞飞。但就在包大同护住凌小佳,打算实在不行就来把“骇客帝国”的招牌飞起动作时,汽车却猛然停住了,发出尖锐的刹车声。

  “什么车啊,制动系统还不真不错。”包大同有些恼怒,讥讽道。

  车门开了,还传来钉铃一声。

  “呀?我倒怪了,这车先进的,拿铃铛当喇叭吗?”看着车上鱼贯走下来四名道士,包大同奇怪地问。

  这年头招摇撞骗的人多了,进行丧葬服务的道士大多数是伪的,并不懂得道术,也没有半点法力和灵力。不过眼前这四个不同,从他们摇铃的方式,脚踏的方位和手中持的符看得出来。他们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对付地上这具尸体还是可以的。

  难道死者家属早知道会尸变,所以提前请来了法师?包大同越来越感到奇怪了。这人怎么死的?为什么有淡到不易觉察的怨气缠绕,为什么会死而不安,还跑到他的餐馆门前?他在等什么?还是生前有什么留恋或者执念?

  “你究竟是谁?”一个恶狠狠的声音问。

  包大同吓了一跳,一转头,正看到一个中年黑衣女人走下了车。她大约四十多岁,略胖,容颜苍老憔悴,不过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富婆,虽然和地上躺的人体标本有些年龄差距,但包大同一眼就辨别出这位是伤心的寡妇。

  “路过的人,正好看到你老公死了还在骚扰美女,路见不平而已。”包大同对女人的美丑非常宽容,就是不能容忍女人傲慢无礼,因此没有半分对待凌小佳的温和,冷淡地回答。

  “我正打算要报警,繁华都市,朗朗――那个快要朗朗乾坤,居然有尸体当街乱窜,这太违背科学规律,要切开做实验。”他补充。

  “你究竟是谁?”寡妇重复。

  “我叫包大同。”奇怪了,为什么女人总是要这么问他,不管老少善恶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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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0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三章 全能型小妹

“好,包大同,今天你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女人傲慢地说,实际上却是色厉内荏,是惊恐之下形成的凶狠,“你最好给我全部忘掉,一个字也不要对别人说,否则你就要倒大霉,管好你的嘴,还有你的女人!”

  “如果我忘不掉这晦气的事呢?”包大同挺直了脊背,因为从松松垮垮的样子瞬间变得严肃,骄傲的气质自然散发,压得那女人抬不起头。

  “我可以帮你忘记。”她勉强威胁。

  “就凭这几位吗?”包大同对那几名道士努了努嘴,淡淡一笑,“这位夫人,强权有时候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如果你求我,我倒可能忘记得快些。”

  “你!”中年女人气结,咬着牙对那几名道士使了个眼色。

  但那四人没动,其中一个还“咦”了一声,弯身检察尸体手臂上的符咒和额心一块红印子,惊讶对包大同问道:“阁下是――”

  包大同没说话,只耸了耸肩。

  那道士知道包大同不肯说,也不便再问,只是拿出一张画了符的布巾盖上尸体的脸,然后四人合力把尸体搬到了汽车后座上。

  在搬动的一瞬间,包大同忽然闻到一股奇怪的鱼腥味。

  “你到底肯不肯忘记?”一边的中年女人不懂他们之间的哑谜是什么意思,感觉被忽视了,怒道。

  包大同皱紧了眉,忽然觉得这男人死得好,否则对着这样的老婆,简直生不如死,说不定他还是自杀的,反正这死亡绝对不寻常。

  他对这起尸变事件本来有些好奇,但对着这个女人,已经完全没有兴趣了。各人有各人的福果,各人有各人的业报,与他无关的事,管来做什么?

  怨念、执念,直到一把火烧成灰,也剩不下什么了。

  “假如我忘不掉,你还要杀人灭口吗?”他反感地问。

  “你别以为我不敢,如果你敢多嘴,黑道,白道,阴阳道,总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对不起,恕我没那么大本事可以操控忘记。”包大同两手插进裤袋中,优哉尤哉地道:“不管什么道,你爱来就来吧,记着我叫包大同,这事和别人没有关系。”

  说完他转身就走。走出几步又想起凌小佳,于是又走回去,拉着这个发愣的女人一起离开。没走多远,他隐约听到一名道士对那女人说:他不会说出这件事的,因为没有人会相信。

  ………………………………………………………………

  他闲逛回住处兼杂志社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半,在门口正遇到跑步晨运的花蕾。

  “你干嘛光着脚?”花蕾呼呼喘着气,惊讶的瞪大眼睛看包大同的双脚。

  “我练瑜伽。”他顺嘴胡说,看到这无意中封了他灵力的丫头,因为运动而脸色红润,饱满的胸部起伏着,连呼出的气息都似乎有些甜美,不禁转开了眼睛。

  兔子不吃窝边草,工作生活要分开――这是他的原则。

  花蕾没注意到他的“有色”目光,只打量了一下他身上整齐的休闲西装和光脚,还有脸上有一块可疑的红斑,斥道:“切,骗谁呢?有你这样练瑜伽的吗?不是被哪个女人从家里给赶出来了吧?”

  宾果!这臭丫头一语中的。

  他在新女友家过夜,本来一切很好,没想到被以前的旧女友电话骚扰,结果可想而知,害得他连鞋袜也没有穿,脸上还被抓伤了一点。

  他不打女人,所以只有被女人打。感情嘛,合则来,不合则去,不必动用暴力,下回不找泼辣女了。

  “别管我,倒是你!明明住的是本市最高级的小区,有二十四小时开放,玻璃顶子的高级健身房,为什么非要天天跑出来吸汽车尾气?”包大同又极快的打量了一下花蕾。

  这丫头八成是出来炫耀的。身材那么好,不仅凹凸有致,那两条腿长得,怎么那么顺溜?现在还偏偏穿着黑红相间的紧身运动服,还真会显示优点。

  “你给的薪水太低,我付不起上健身房的钱。”花蕾灿然一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很高兴,绕过包大同的身边,继续跑走。

  包大同在身后叫道:“不许迟到,否则我扣你薪水,另外别忘记给我带早餐。”望着花蕾苗条健美的背影跑远,他叹了口气,慢慢走进他的二层小洋楼中。

  花蕾的除灵枪封印了他的法力,害他现在只有十五岁时水平,做起事来束手束脚。

  虽然他还是大方的把除灵枪还给了罪人,但为了惩罚她,也因为杂志社缺人手,他强迫花蕾来杂志社工作。

  想想还挺划算的,他付了很低的工资,却请回来一个全能型小妹,除了分担了小夏大量的工作外,日常还要端茶倒水,打扫房间,顺带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他很满意,阿瞻那死家伙也很满意,因为他老婆可以安心玩乐就拿高薪水了。那是个冷酷的人,除了对他老婆,没对任何一个人好过。其实花蕾也很满意,这傻丫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掺和灵异事件,她肯乖乖被他奴役,就是为了能接触到这类事情。

  花蕾的底细他查不出来,但她能住那么豪华的地方,他每月给的薪水连交物业费都不够,还能穿着cHaNeL夏装,挎着LV的包包,却毫不在意的跪在地上擦地板,根本不介意名牌衣饰被弄脏,就证明她是有钱人家的女儿,而且还是超有钱那种。又因为查不到背景,就证明她的背景相当深。

  不过他也并不介意,他是那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脾气,天塌下来也不放在心上。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有什么该来,自然会来。

  打开门,一股淡淡的油墨香钻入他的鼻子。

  第一期杂志卖得相当不错,事实上大大超过了他的预期,不过这第二期迟迟没有出,因为到现在也没发生什么有趣的灵异事件。

  也许,刚才遇到的事是个好题材。死亡的诡异,暗藏的秘密都是卖点,况且他刚才曾经起了帮助他人之心。不过,那死者的老婆太讨厌了,他决定不管。

  上楼洗了个澡,美美的睡了两个小时,在一片寂静中,他听到了门响。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0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四章 内幕消息

  “包大同,滚下来吃早餐。”不出所料的,一个女人在楼下大喊。

  包大同翻了个身,不等楼下的人喊第二声,随便套了条牛仔裤和T恤就下楼来了,见到的正是预料中的那两个人──他的杂志社主编岳小夏和她的老公,也是他的朋友,灵力强大,但为人冷漠的阮瞻。

  “阿瞻,从你家到这里步行只需要十五分钟,而且全是繁华街道,你不至于每天接送吧?”他看着那个冷冰冰的男人,无奈地说。

  虽然他们是过命的交情,可是每天看两遍他的冷脸,有时中间还加餐一次,实在有点受不了。

  阮瞻没理他,只吸了一下鼻子,而后皱了皱眉,伸手把正要四处乱走的小夏环在怀里。

  包大同想笑。

  看来朋友之间确实是互相影响的,两人不仅在道术方面互相借鉴和融合了,现在就连习惯也开始类似,比如像狗一样吸鼻子感觉气场的毛病。

  “你那是什么表情,当我这儿是猪圈啊!”对阿瞻的戒备,他哭笑不得。

  他早上接触了不吉的东西,身上肯定有些邪气,但是相当微弱,对正常人根本没有影响,等接近中午的时候就会消散,日常人上医院或者阴气重的地方都会带一点,哪见到人就因此受伤了呢。可是阿瞻明显草木皆兵,爱护老婆过头,实在太可笑了。

  以前这家伙也是号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如今居然退化到了妻奴的地步,实在料想不到。唉,人生啊,真是无常。

  “你不洁,请假一天。”阮瞻说话简洁明了,说完拉着小夏就往外走。

  包大同急忙拦住,“呀?说走就走。到底你是BOSS,还是我是BOSS?我还没点头答应呢!”

  阮瞻半转过身:“你是要打过才肯点头?”威胁意味浓厚。

  “切,我们水平现在已经差不多了。好吧,我还差你一点点,可是我被封印了,你这不是欺侮人吗?”

  “活该。”

  “再废话一句就炒掉你老婆。”

  “稀罕你这破工作吗?”

  “嘿嘿,你老婆稀罕得很。”

  阮瞻一时语结。是啊,他最心爱的人喜欢这份工作。小夏倒不是为了世界和平和人类幸福,只因为这工作够八卦、够刺激、够独特。而且在这儿,她和花蕾相处得非常好,特别合得来。

  他可以应付一切,唯独受不了她求他。

  想到这儿,他迁怒于包大同,伸手一个电火花打了过去。

  包大同法力虽然被封印,但身手灵活矫健,一下避开了,木质的楼梯登时被轰下来一块。

  “要从你薪水里扣。”包大同对小夏挤挤眼睛。

  “扣吧扣吧!”岳小夏站在两人中间,防止他们再斗来斗去。

  这时候门开了,花蕾走了进来,对眼前的情况视而不见,因为早就习以为常,只留那两个男人隔着岳小夏试图以眼神压倒对方。

  “男人真幼稚,他们两个加在一起六十多岁了,怎么看起来连六岁也不到。”岳小夏咕哝一句,借机摆脱老公的“保护”,把早餐摆在桌上,“包大同滚过来。”

  “我不敢。我不洁。我怕你老公杀我。”嘴里虽然这么说,但还是随手画了个符,弹在自己身上,把那点微不足道的气息除去,这才走到桌边。

  “我是让花骨朵给我带早餐,她偷懒,扣薪水。”他咬了一口包子,“咦,好吃啊,家常口味,小夏是你给我做的爱心早餐吗?”

  小夏捂着嘴笑,“是我老公给你做的爱心早餐。”

  包大同听到这话差点被呛到,连忙喝了一口豆浆,看着那个无良的朋友坐在桌子对死面盯着他,好像他有剧毒一样,只得说:“好好好,我准你老婆假,反正杂志社又没事,省得她在这里呱噪。”

  “我们走。”三个字,真简单。

  哪想到被严重保护的人却没动,眼神闪闪的盯着包大同,一副多事的样子,问:“你早上遇到什么怪事了?我老公那么紧张,一定不寻常。快说,也许第二期杂志可以出了。话说哪有你这样办杂志的,出版时间不固定,读者多健忘啊,时间隔得太长,下本未必卖得好了。”

  “多管闲事,八卦女人。”包大同骂。

  这次阮瞻没说话,大概也不想她老婆太好奇。要知道,好奇心杀死猫。

  可是话间才落,花蕾好像会瞬间转移似的,一屁股坐到他身边,以兴奋的眼神望着他,摆出假如他不说,她就缠他到死的样子。

  包大同暗叹口气,忽然有点奇怪这两个女人是否善良,为什么每天盼着灵异事件发生呢?这种事不是越少越好吗?人间太平才是大道,虽然这是不可能的。

  不理会阮瞻威胁他不要说的眼神,包大同还是把早上遇到的事说了一遍,要知道对付阿瞻比对付两个好奇的女人容易多了,换了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

  “你打算怎么办?”小夏总结性发言。

  包大同耸耸肩:“不怎么办?死者的老婆实在讨厌,况且人家请了法师,与我何干?”

  “可是这次的尸变很奇怪啊。”花蕾说:“为什么我感觉有阴谋的味道?你不管的话,事情闹大了,到头来还是要你出手。你在这一行名声在外,肯定会有人请你的。”

  包大同伸出食指,按在花蕾光洁的额头上,把她越凑越近的脑袋推回去,“少捧我,这事我绝对不会管,就算全城都游荡着僵尸,我也不会出手。”

  “哈哈,看来那死女人把我家大同气坏了。”小夏笑道:“你当是生化危机哪,还全城都是僵尸?不过我也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你就调查一下呗,咱们好歹能出第二期杂志。好奇怪,尸变已经很少见了,居然还走到自己生前工作的地方,和别人对话?他在留恋什么?还是告诉人们死因?你说那人又年轻又帅,而且还多金,是生什么病死的?会不会是谋杀?”

  包大同和阮瞻对望一眼,知道小夏的丰富想象又展开了,才想要怎么阻止她才好,沉默了几秒的花蕾忽然一拍桌子:“你说的那间店我常去,我和你们说,那老板名叫孙函,他的死绝对不寻常!我可是知道一点点内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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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2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五章 理容师

和所有的穷小子发家史一样,孙函二十二岁时娶了比自己大十五岁的老婆,之后在老婆的资金帮助下才做起了餐馆的生意。他在事业上发展得非常好,一间餐馆很快就变成了连锁店,包大同遇到他的地方就是总店。

  人们通常认为这种婚姻的感情基础不牢靠,年轻的老公发达后肯定会很花心,会背着老婆干点偷鸡摸狗的事,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孙函在对待女人的问题上很是洁身自爱,几乎没传过任何花边新闻。

  实际上,他对女人几乎是冷漠的,时常有厌恶的态度,员工犯了错,即使是最美貌的女服务员含泪哀求,他也缺乏怜悯,倒是和他老婆相处还融洽。

  另外他似乎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夫妻两个很平凡又很成功的生活着,看不出任何与众不同的奇怪地方,直到一周前他生了怪病。

  “你怎么知道是怪病?”包大同打断花蕾绘声绘色的讲述,心里怀疑他是否应该出一本幻想类杂志更适合些,“说不定就是一般的急病,所以他从发病到死亡不过才一周的时间。这种事很多,再说他虽然才三十岁上下,但比起才出生就夭折的人,不算最年轻的离世者。”

  “我当然有其他证据。”花蕾瞪了包大同一眼,怪他不相信自己:“孙函和他老婆都会开车,但为了摆谱,平常出入都带着司机。可是孙函生病的时候,却偏偏不让司机跟着,这不是很奇怪吗?而且我听店里的八卦员工说,偶尔听到孙函夫妻两个争吵,好像是孙函要看地下医生,他老婆坚决反对。他们那么有钱,为什么不去医疗设备最好的医院,非要找个连执照也没有的江湖郎中?而且,一个员工曾经看到孙函吃奇怪的药粉,当他被人看到,就立即藏起药来,还发了很大的脾气,把那个员工炒掉了。还有还有,孙函生病后,他们夫妻两个好像非常害怕,超过了对疾病的怕,似乎是怕其他可怕的事。这些不说明问题吗?”

  包大同边听边点头,花蕾以为他同意自己的观点,谁想到末了他却说:“不用找地下医生,我就知道他得的什么病。”

  “什么病?”小夏超级好奇。

  “一定是加强凶猛版的性病。”包大同道:“越是有钱有势的人,就越怕这些丑闻。所以他才不敢让人知道,要看地下医生,吃奇怪的药,并且隐瞒事实。这很好解释,有什么难?”

  “孙函不好女色啊。”花蕾不同意包大同的说法。

  “难道不可能是他掩饰得好吗?这世界上道貌岸然的人多了。花骨朵,你还太天真,不懂得人类是最擅长伪装的。”

  “这个我同意大同。”小夏插嘴。

  “那他们夫妻为什么显得非常恐惧呢?再说,现代医学如此发达,如果――如果是那个病,完全可以治好的,现在连爱滋都可以控制了。”花蕾不服气地提出新证据。

  “疾病来势凶猛,病人会感到恐惧是正常的。至于你说的,他们在恐惧其他事情,说来非常勉强,因为这是外人的主观判断,很可能会出错。到底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这也很难讲,好多疾病在才被发现时都是死亡率很高的。不过,说起这个,孙函得的病不会是传染性很强的病毒吧?”说到这儿,包大同想起孙函的尸体触碰过凌小佳,而凌小佳触碰过他,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不洁。”一直不说话的阮瞻突然来了一句,换来包大同的怒目而视。这家伙实在太敏锐了,一点细节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你是说,这是正常死亡喽?”花蕾问。

  “正是。”

  “那怪异的尸变怎么解释?”

  一句话把包大同问愣了,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这死丫头,在这儿等着他哪,学会绕乎人了!一定是小夏教她的什么交叉质证法。

  看着花蕾斗嘴胜利的得意表情,包大同站起身来:“反正不管如何,这事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管,说出大天来也没用。话说回来,你消费水平够高的啊,居然经常上那种贵死人的餐馆吃饭。”

  “我请你。”

  “少来,我不上当,而且从今以后我连那一区也不去,不会掺和这事的。阿瞻,你说呢?”他知道阮瞻最不爱介入这种事,更不喜欢小夏与这些事有关,所以不用回头也知道答案。

  ……………………………………………………

  凌小佳最烦这类急活儿。

  虽然她在火葬场工作了很多年,已经习惯了这里阴森的气息,可是晚上来的话,还是有点怕怕的感觉,特别是三天前的早上遇到恐怖的尸变事件,让她相信这世界上有许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

  可她是口碑非常好的理容师,无论死者因为疾病或者灾祸死得多么难看,她都能用一双巧手让死者呈现出安祥的进入天堂的模样。所以在这一行,她很有名气,有了棘手的活儿,馆长也一定会推荐她。

  实际上她很不喜欢这份工作,但这份工作薪水很高,还能给死者家属带来安慰,让她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满足。只可惜这工作让她很难找到合适的男人,她已经三十岁了也没交到男朋友,更不用说结婚了。

  好多人和她交往的人都说,她身上总有一股奇怪的味道。那是死人的味道,就算她怎么洗澡,怎么喷香水也遮盖不掉。

  打开工作间的大门,迎面的“手术台”上仰躺着浑身赤裸的“客户”。

  她喜欢这类叫法,因为在她看来,为死者理容也是一种艺术,况且有时候从医院直接送来的因事故而死的人,伤口缝合得极其糟糕和可怕,她还要用外科手术和整容手术般的技巧重新整理,让这些伤口尽量不露痕迹。

  试想,哪个家属想看到自己过世的亲人,实际上是一堆胡乱拼凑的尸块呢?而既然死者家属花了钱,有时候还是很高的价钱,她就是为死者服务的人,死者当然也就是她的客户。

  这回的客户是个男人,从皮肤的感觉看,大概四十多岁,全身有多处腐烂,灰白的皮肤上,腐烂处黄黄的,顶端的部位有一抹血样的红,看来极其恶心。细一闻,有一股鱼腥味扑面而来。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3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六章 难道又尸变?

  不知道被什么吸引,她没有换工作服就走过去观察了一下,见这个男人身材很差,肚子大,但四肢细弱,下体已经烂没了,小腹处有一条条的青紫色瘀痕,远远看去,像是――鬼爪。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这个词,但就是有这种感觉。或者,是被那天早上的尸变吓着了吧?纯心理问题。不过那天早上也不是没有收获,那个叫包大同的男人,也许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

  死者为大,都说天天接触尸体不吉利。她倒以为,她送了他们最后一程,让他们干净整洁的去寻找来生之旅,是最大的善良,一定会有好报的。

  她一直想找一个不怕她工作的男人,一个看来像阳光般温暖,充满了活力的男人,那种天塌下来当被子盖,死到临头还微笑的男人。显然,包大同就是。

  他居然还是一个古文化研究学家,超有学问的,再想想那天早上他光着脚站在那儿的样子,简直完美。

  所以她决定,过几天找个机会去和他相处一下,如果可能就绑在身边。这样,她就终于可以嫁出去了,终于可以不现孤单了。

  心里想着,她慢慢走回与理容间相通的休息间去。那里,有一些她理容时必要的工具,换工作服也是在这里的。

  因为顾忌尸体的味道,她工作时会把衣服从里到外都换一遍,包括内衣裤。可是当她全脱光后,忽然感觉背后一凉,汗毛全竖了起来,好像有阵阴风悄悄吹过,又好像有一只手在轻轻地抚摸她。

  她一惊,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见身后那扇平时卡得有些紧的门像被人拉动一样缓缓打开了,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宛如影片的大幕在慢慢拉开。

  大幕后,她的客户,那个男人,明明是仰躺着的,此刻却侧过了身,死鱼一样无神的眼睛大睁着,似乎在欣赏她的nude(luo ti)。一个死人,却感觉色迷迷的。

  凌小佳吓得惊叫一声,骇得连呼吸也差点停止,向后猛退一步,光裸的腰撞在铁架尖锐的角上,传来一阵锥心的刺痛。再抬头,发现那扇门关得好好的,根本看不到外面。

  她胡乱套上衣服,也不管是工作服还是原来的衣服,然后一直缩到屋角去,随手抓住一把剪刀,惊恐的听着外面的动静。

  呼吸声是她的,咚咚声也是她的心在跳,由于过分安静,一滴水落池中的声音也被无限放大,刺激着她的神经。

  是幻觉吗?难道真是遇到尸变的事对她心理影响太大。她做这一行好多年了,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现在想想,又感觉刚才那张恶心的色脸与躺着的人是不同的。

  也许,她该去看看。

  她鼓了半天勇气,轻轻动了一下,但还没来得及站起,就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

  咔-咔-咔――

  是高跟鞋的声音,一步又一步,似乎在长而空旷的走廊中一直走一直走,然而过了半天却还是没有走近,许久后就成了一种共震,似乎这房间内都充满着这样的声音,地板上,墙壁上,衣柜里,心脏中。

  接着,吱呀呀的滑轮声出现了,反反复复,听起来像活动的手术台被人来回拉动着。

  凌小佳汗流浃背,总觉得大门似乎缓缓的移动,仿佛有什么打开了一条门缝,从外面偷窥。她吓得腿软,根本站不起来,只哆嗦着拿出手机,却发现没有信号,手机屏幕黑得像个洞,映出她惊恐的脸。

  吱!

  有老鼠。不对,是胶鞋底摩擦光滑的石板地所发出的声音。小佳判断着,但还没有听仔细,门却突然被猛得推开了。

  小佳把头埋在膝盖中,大声尖叫,感觉有一双冰冷手按在了她的肩上,吓得她双手乱挥,感觉剪子刺破了衣料,然后被夺了下来。

  “小佳姐。”有个男声在叫她,同时身体被紧紧的钳固住了。

  瞪大被冷汗和泪水迷住的眼睛,眼前的影子在扩大――瘦削的脸,苍白灰暗,忠厚的五官,此刻有些焦急,却是火葬场的刮炉工兼杂工宋中。

  他是乡下来的,为人古怪阴沉,名子起得又不吉利(宋中与送终同音),所以平时没人理会的,但此刻的小佳却像见到了救星一样伸臂把他抱住:“尸――尸变了!”

  “小佳姐,没有啊。”宋中没有推开小佳,瞄了眼她因为没有穿好衣服而露出的大片雪白胸脯和大腿,脸涨得通红,让开半个身子让小佳往外看。

  门卡住了,半开的角度让小佳勉强可以看到她的“客户”。他安静的躺着,一动也不动,就是个死人,一堆失去灵魂的肉。

  “可是我刚才明明――”她住了嘴,发现自己几乎半裸地抱着一个淳朴青年,连忙松开双手掩信胸部。

  真是幻觉吗?为什么那么真实?也许就是幻觉吧!听人家说,尸变发生时是需要一些条件配合的。还有人对此做出了科学解释,植物神经什么的,她没太注意过。

  大概她最近太累了,也喝了太多的酒,所以会发生今天这种事。可是,为什么以前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她瞄了一眼那沉默的“客户”,感觉他放在身侧的手指动了一下,惊吓中再用力眨眼,又觉得并没有动。

  “小宋,你在门外等会儿我好吗?我要――换衣服。”她艰难的提出要求,尽管一再劝说自己那是幻觉,却还是不敢单独呆着。

  宋中是刮炉工,每天要钻进火葬炉中清理残留在炉壁上的尸油等东西,做了很久,胆子大得很。有他在,她感觉安心些。

  宋中点了点头,不敢再看小佳一眼,慌忙走出房间,把门反手关上。

  小佳迅速穿好衣服,脑子里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完成工作,还是放下这一切逃走。今夜发生的事太可怕了,也许她明天白天再回来做完工作。可是,死者家属明天早上七点钟就会到,等天亮再做是来不及的。

  “小宋,你能不能等小佳姐一会儿,陪我做完工作。今天――我有点不舒服。”走出门去,她的惊恐仍在。

  宋中点头答应,神情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小佳顾不得这些,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工作,少不得偷工减料,仿佛有什么催促她似的,只要表面上过得去就行了。

  好容易做完,她和宋中走在空寂的长廊上,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宋中,你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了?”

  “我路过外面,听小佳姐一直在叫救命,叫得很大声,我就进来看看。”宋中老实的回答。

  小佳浑身的血瞬间逆流。

  她记得清楚,她并没有大叫过,那么又是谁在喊救命?想到这儿,她拼命跑起来。

  “小佳姐,你去哪儿?”宋中莫名其妙的在后面大喊。

  “我去找包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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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3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七章 听我劝,暂离

  包大同是夜猫子,所以凌小佳找上门来的时候,他还没有睡。

  不但他没有睡,花蕾也没有,并不是花蕾住在了他这里,而是这个丢三落四的丫头下了班去参加朋友聚会,结束后想回家,却发现门钥匙忘在杂志社了,于是跑回来取。

  不到五分钟,躺在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球赛,无比惬意的包大同被迫开了两次门,前一次是微醺而醉态可掬的花蕾,第二次是脸色苍白、惊吓过度的凌小佳。

  “她是谁?”两个女人同时问。

  “这个丫头是杂志社的员工,花蕾。这位美女是――我的朋友凌小佳。”他挠挠头,恋恋不舍的关掉电视,请凌小佳坐到会客室去,然后吩咐花蕾倒杯热茶来。

  真是的!他干嘛解释!

  “红茶、绿茶、花茶、冰茶、还是乌龙茶?”花蕾一直跟进来追问。

  包大同瞪了花蕾一眼,“就照平时的规格。”

  他们哪有什么规格,也没那么多品种的茶,平常待客就是普通的茶叶包,花骨朵这是想捣乱哪!其实他把凌小佳带进会客室,是因为这里有特殊的阵法,气场不仅正面得很,而且可以除秽,能让人心神安定,仿佛是邪魅不侵的安全岛,并不是他要和凌小佳私下会面,两人独处。

  他是那么急色的人吗?见了个女的,只要是五官端正,相貌正常就不会放过?这死丫头也太误会他了!

  花蕾把白眼飞刀回敬过来,好在凌小佳背对着门,没有看到。

  她很快速的泡了一杯茶,因为头有些晕,差点被热水烫了手,心里恨恨的想着,凭什么她就是员工,那女人就是朋友?凭什么她是丫头,那女人是美女?死包大同,见色望义。

  她心里有些气,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总之是不痛快。也许是喝多了,脑筋有些不清醒。

  端茶进会客室的时候,花蕾看到包大同和那个女人坐在一张沙发上,手臂还抱着人家的肩,恨不得把热茶泼到包大同身上,好在酒精作用下的大脑还残存一点理智,只是想想罢了。

  “花骨朵,你拿了钥匙就回家吧,这里没你的事了。”包大同头也没有抬地道。

  并非他要表现得亲热,而是凌小佳因为职业的关系,受到众人的排斥,他这样肢体的亲近,即没有超出朋友的范围,还能博得她的信任,让她可以有话直说。

  他看得出来,凌小佳眉心隐隐有黑气缭绕,气场也有问题,肯定遇到了不寻常的事。

  “这么晚了,我不敢一个人走,今晚我就在这儿将就一夜吧。”花蕾“哀求”着回答。

  “那就上楼上客房去睡,下不为例。”包大同无奈。

  他猜一定是花蕾发现了有灵异事件要发生,所以赖在这儿不走。他本想赶她走,可一想她说得也对,这么晚了,这丫头长得还挺标致的,如果真出了事就麻烦了。

  花蕾有些不情愿,嘟着嘴出去了,但没过多久,会客室内的电话突然响了,吓了正要说话的凌小佳一跳,之后不到一秒,花蕾又飞奔进来接电话,吓了包大同一跳。

  只听花蕾不知所云的对着电话一通乱吼,“打错电话。”最后她说,然后把挂了电话,再度退下。

  包大同注意到电话并没有挂好,当即明白电话是花蕾在外面用手机打的,这边电话不挂断,她在外面就可以监听会客室内的对话。怪不得呢,这么晚会有什么人打电话来!

  但他没的戳穿花蕾的小伎俩,反正他也没打算隐瞒什么事,赶花蕾离开,不过是为了让凌小佳能安心说话而已。

  “凌小姐――”

  “叫我小佳!”

  “呃――好吧小佳,发生了什么事?”包大同把热茶塞到小佳的手里,感觉她的身体稳定了,这才坐得远了一点,隔开一点距离。

  凌小姐觉得身边一空,蓦然又有些瑟缩,但一转头间,看到包大同的眼睛温暖得像有春风拂过,心里又安定下来。

  原来,黑色是温暖的颜色!

  “我刚才在门外看到你这儿的招牌上,除了杂志社的名称,还写明是周易文化公司,那么――风水鬼怪之类的,你能不能――我是说,有没有这项业务呢?”她问。

  “哦,风水鬼怪什么的,也是一种文化。”包大同模棱两可地答,“不过你如果有什么事,是可以对我这个朋友讲一下的。”

  “朋友吗?呵呵,我很少有朋友。这个职业!”凌小佳有些凄苦,“为什么人活着的时候这么热闹,不过是不呼吸罢了,就变得那么可怕吗?”

  “不可怕,不过人类脆弱,抵抗不了超自然的能力,因此产生恐惧,这情有可原。”包大同笑笑。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笑容,还是因为他轻描淡写却又舒服自然的说话语气,小佳感觉异常信任,心情放松之下,一古脑的把刚才遇到的怪事讲了出来。

  “我不知道这是幻觉,还是真的出了什么事?”小佳身子前倾,情不自禁的握住了包大同稳定温暖的大手,“事实上似乎真的没发生什么,但我确实听到了女人的高跟鞋声,宋中也确实听到我在喊救命,这怎么解释?火葬场虽然是死人聚集的地方,前面的殡仪中心还时常有没处理好的尸体存放过夜,但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有没有可能,是有人吓唬你,比如――宋中?”

  “不可能。宋中是个非常老实的孩子。”小佳坚决摇头,“但别人却不一定了,因为尽管是负责死人的地方,可在员工之间也是有矛盾和不合。只是,那幻觉又怎么解释呢?”

  “也许你是太累了,那天早上又受了惊吓。我建议你申请休假,找个阳光灿烂的地方旅行,多呆些日子再回来。有时候,人的气场会受环境的影响,继而影响心理和生理,换换环境是个不错的方法。”包大同语气温柔的劝着,心里却很肯定凌小佳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为什么会发生在她身上。从她的表情看,她绝对不知情。

  不过,他不想管这件事,所以劝凌小佳离开。他知道这是一份薪水丰厚的职业,她支付得起旅行的费用。再说四处转转对她有好处,说不定就避过了这一难。

  “真的不是发生了奇怪的事吗?”

  “听我劝,暂离。”包大同伸手抚摸了一下凌小佳的额头,施法让这疲惫的女人瞬间失去意识,安稳睡去,打算明天一早就送她回家。现在,他要找那个在外面偷听的捣蛋鬼好好谈谈。

  …………………………………………………………………………………………

  首先,大家反复问关于上部《驱魔人》中的角色,在本部书中何时出现,以及戏多戏少的问题,为此我写了作品相关,请大家有疑问的看一下,我就不在书评区一一解释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3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七章 听我劝,暂离

  包大同是夜猫子,所以凌小佳找上门来的时候,他还没有睡。

  不但他没有睡,花蕾也没有,并不是花蕾住在了他这里,而是这个丢三落四的丫头下了班去参加朋友聚会,结束后想回家,却发现门钥匙忘在杂志社了,于是跑回来取。

  不到五分钟,躺在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球赛,无比惬意的包大同被迫开了两次门,前一次是微醺而醉态可掬的花蕾,第二次是脸色苍白、惊吓过度的凌小佳。

  “她是谁?”两个女人同时问。

  “这个丫头是杂志社的员工,花蕾。这位美女是――我的朋友凌小佳。”他挠挠头,恋恋不舍的关掉电视,请凌小佳坐到会客室去,然后吩咐花蕾倒杯热茶来。

  真是的!他干嘛解释!

  “红茶、绿茶、花茶、冰茶、还是乌龙茶?”花蕾一直跟进来追问。

  包大同瞪了花蕾一眼,“就照平时的规格。”

  他们哪有什么规格,也没那么多品种的茶,平常待客就是普通的茶叶包,花骨朵这是想捣乱哪!其实他把凌小佳带进会客室,是因为这里有特殊的阵法,气场不仅正面得很,而且可以除秽,能让人心神安定,仿佛是邪魅不侵的安全岛,并不是他要和凌小佳私下会面,两人独处。

  他是那么急色的人吗?见了个女的,只要是五官端正,相貌正常就不会放过?这死丫头也太误会他了!

  花蕾把白眼飞刀回敬过来,好在凌小佳背对着门,没有看到。

  她很快速的泡了一杯茶,因为头有些晕,差点被热水烫了手,心里恨恨的想着,凭什么她就是员工,那女人就是朋友?凭什么她是丫头,那女人是美女?死包大同,见色望义。

  她心里有些气,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总之是不痛快。也许是喝多了,脑筋有些不清醒。

  端茶进会客室的时候,花蕾看到包大同和那个女人坐在一张沙发上,手臂还抱着人家的肩,恨不得把热茶泼到包大同身上,好在酒精作用下的大脑还残存一点理智,只是想想罢了。

  “花骨朵,你拿了钥匙就回家吧,这里没你的事了。”包大同头也没有抬地道。

  并非他要表现得亲热,而是凌小佳因为职业的关系,受到众人的排斥,他这样肢体的亲近,即没有超出朋友的范围,还能博得她的信任,让她可以有话直说。

  他看得出来,凌小佳眉心隐隐有黑气缭绕,气场也有问题,肯定遇到了不寻常的事。

  “这么晚了,我不敢一个人走,今晚我就在这儿将就一夜吧。”花蕾“哀求”着回答。

  “那就上楼上客房去睡,下不为例。”包大同无奈。

  他猜一定是花蕾发现了有灵异事件要发生,所以赖在这儿不走。他本想赶她走,可一想她说得也对,这么晚了,这丫头长得还挺标致的,如果真出了事就麻烦了。

  花蕾有些不情愿,嘟着嘴出去了,但没过多久,会客室内的电话突然响了,吓了正要说话的凌小佳一跳,之后不到一秒,花蕾又飞奔进来接电话,吓了包大同一跳。

  只听花蕾不知所云的对着电话一通乱吼,“打错电话。”最后她说,然后把挂了电话,再度退下。

  包大同注意到电话并没有挂好,当即明白电话是花蕾在外面用手机打的,这边电话不挂断,她在外面就可以监听会客室内的对话。怪不得呢,这么晚会有什么人打电话来!

  但他没的戳穿花蕾的小伎俩,反正他也没打算隐瞒什么事,赶花蕾离开,不过是为了让凌小佳能安心说话而已。

  “凌小姐――”

  “叫我小佳!”

  “呃――好吧小佳,发生了什么事?”包大同把热茶塞到小佳的手里,感觉她的身体稳定了,这才坐得远了一点,隔开一点距离。

  凌小姐觉得身边一空,蓦然又有些瑟缩,但一转头间,看到包大同的眼睛温暖得像有春风拂过,心里又安定下来。

  原来,黑色是温暖的颜色!

  “我刚才在门外看到你这儿的招牌上,除了杂志社的名称,还写明是周易文化公司,那么――风水鬼怪之类的,你能不能――我是说,有没有这项业务呢?”她问。

  “哦,风水鬼怪什么的,也是一种文化。”包大同模棱两可地答,“不过你如果有什么事,是可以对我这个朋友讲一下的。”

  “朋友吗?呵呵,我很少有朋友。这个职业!”凌小佳有些凄苦,“为什么人活着的时候这么热闹,不过是不呼吸罢了,就变得那么可怕吗?”

  “不可怕,不过人类脆弱,抵抗不了超自然的能力,因此产生恐惧,这情有可原。”包大同笑笑。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笑容,还是因为他轻描淡写却又舒服自然的说话语气,小佳感觉异常信任,心情放松之下,一古脑的把刚才遇到的怪事讲了出来。

  “我不知道这是幻觉,还是真的出了什么事?”小佳身子前倾,情不自禁的握住了包大同稳定温暖的大手,“事实上似乎真的没发生什么,但我确实听到了女人的高跟鞋声,宋中也确实听到我在喊救命,这怎么解释?火葬场虽然是死人聚集的地方,前面的殡仪中心还时常有没处理好的尸体存放过夜,但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有没有可能,是有人吓唬你,比如――宋中?”

  “不可能。宋中是个非常老实的孩子。”小佳坚决摇头,“但别人却不一定了,因为尽管是负责死人的地方,可在员工之间也是有矛盾和不合。只是,那幻觉又怎么解释呢?”

  “也许你是太累了,那天早上又受了惊吓。我建议你申请休假,找个阳光灿烂的地方旅行,多呆些日子再回来。有时候,人的气场会受环境的影响,继而影响心理和生理,换换环境是个不错的方法。”包大同语气温柔的劝着,心里却很肯定凌小佳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为什么会发生在她身上。从她的表情看,她绝对不知情。

  不过,他不想管这件事,所以劝凌小佳离开。他知道这是一份薪水丰厚的职业,她支付得起旅行的费用。再说四处转转对她有好处,说不定就避过了这一难。

  “真的不是发生了奇怪的事吗?”

  “听我劝,暂离。”包大同伸手抚摸了一下凌小佳的额头,施法让这疲惫的女人瞬间失去意识,安稳睡去,打算明天一早就送她回家。现在,他要找那个在外面偷听的捣蛋鬼好好谈谈。

  …………………………………………………………………………………………

  首先,大家反复问关于上部《驱魔人》中的角色,在本部书中何时出现,以及戏多戏少的问题,为此我写了作品相关,请大家有疑问的看一下,我就不在书评区一一解释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4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八章 你是我的英雄

  “凌-小-佳!凌-小-佳!”机械的声音呼唤着,让小佳从睡眠中醒来。

  咦,她的闹钟明明是早上七点钟响,那时候天已经大亮了,为什么现在这么黑呢?难道是阴天?有可能,因为虽然黑,她却看以隐约看到一点东西。

  她翻了个身,手按下了闹钟的停止键。

  再睡五分钟,她对自己说,迷迷糊糊中,手心的光滑感和凉意很是舒服。

  “凌-小-佳!凌-小-佳!”

  还在叫。她又按了一下,声音嘎然而止。四周突然寂静了下来,但有些静得过头,似乎房间与外界全部隔绝。

  小佳感觉一股寒意从后背升起,就好像被子没有盖严,有冷风从缝隙中吹进来,立即清醒了些。四周被昏暗包裹着,空间被分割成不同种程度的阴沉,错错落落。房间好像小了似的,感觉四壁正向床这边倒了过来。

  她不安的动了一下,寒意更盛,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自己正呆在工作间,房间里到处都是尸体的味道。

  怎么回事?职业病还是嗅觉引起的残存记忆?

  “凌-小-佳!凌-小-佳!”

  声音又响起了,吓了小佳一跳。她蓦然发现在迷糊中,那个小巧的公鸡型闹铃被她一直抓在手中,放进了被子。

  慌乱中,她双手捧着闹钟一通乱按,声音似乎停了,但有滴答滴答的声音加重,细一听,却是从挂在对面墙上的挂钟那儿传来的。

  那钟表明明不是夜光型的,此刻的表针却如两根绿色的细针,抖动着行走,每走一下就吐出一个音――凌-小-佳!

  瞬间,她身体发僵,动弹不得,这才发现叫她起床的声音不是闹钟里可爱的童声,而是一个女人,带着软软的西南口音,阴森而缓慢的叫她的名子。

  她一动也不敢动,瞪着对面墙上纤细的绿色光芒,鬼火一样,听它蹦跳着发出声音,大脑一片空白。

  不能应声,否则就会死了!

  “你按错了!”那个女人说。

  突然有人说话,这惊骇足以让小佳从床上跳起来,惊叫着冲到门边去,“救命!救命!”她喊,可是门打不开,也没人来救她,只有她的声音回荡在房间中,回音缭绕,似乎她呆在一个很空旷的地方。

  比如,停尸房。

  前几天听到的高跟鞋的声音又响起了,仍然是像原地踏步,半天也走不近。可是一股寒意却近了,挟裹着浓烈的尸臭,就在她脖子后面,哀怨地叹了一口气。

  挂钟“咚”的从墙下掉了下来,侧面着地,摔散了,尖细的绿色分针像飞镖一样向小佳激射过来。

  本能的,她伸手一挡,细针击中她手中还握着的闹钟。

  刹时,怪声全部止息。

  小佳蹲在墙角,身体缩成一团,根本不敢看看四周。她只期望这一切快点过去,哪怕天边出现一丝曙光,她就逃开这里,再不回来!

  几分钟的死寂后,滴滴答答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发自她的手中。小佳勉强张开紧闭的双眼,却正对上另一双眼睛,又大又圆,布满红丝。

  “你按错了。”她说。

  一颗头出现在地板上,似乎是从楼下升起,穿过了地板,探出头来,好像十二楼的地面上长了一颗蘑菇,因为小佳是蹲在地上,垂着头,所以此时正好面对面。

  小佳的心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抓紧了,呼吸困难,眼睛好像被勾住了一样,死死与那双眼睛对视,看到了其中无尽的不甘与恨意。

  仅仅是眼角的余光,她恍然发现自己手中握着的并不是闹钟,而是一只小巧的手。从大小上看,应该是女人的手,可是手指却粗糙有力,当那手掌慢慢摆脱自己双手的紧握,完全展开时,掌心中遍布着可怕的刀痕,伤口翻着,使整个掌手血肉模糊!

  “走开!”

  她再度爆发出尖叫,慌不择路的冲到厕所,拧亮了灯。

  从不知道光明会有爆炸的感觉,一下子充满整个房间,眼睛被刺得生疼,可小佳却顾不得,拼命把房门锁上,然后拉开不透明的浴帘。她的意识中并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只是本能地想躲到最深的地方。

  只是,眼前的情景让她再度骇住了,惊叫声生生吞进肚子里,没有叫出来。

  浴盆中全是淡褐色的污水,一个女人被整整齐齐地切成一块一块,漂浮在污水之上。她的头正对着小佳,她发现那居然是她自己!

  还没等她有所反应,身后的浴帘“哗啦”一声被拉开。小佳下意识的转头的时候,污水中却冲出一支握着尖刀的手臂,猛地刺向她的后心。

  “当”的一声巨响,灯光瞬间熄灭。

  小佳冰冷的站在那儿,好半天不知道自己是死是活。紧接着,楼下汽车的警铃声响了起来,再接着,是咒骂声和狗叫。

  是炮竹,小佳缓了一口气。

  这栋大楼不知有谁得罪了人,时常有人会用爆炸力很强的炮竹半夜燃放,震得所有汽车的防盗装置都会感应,吵醒大家的美梦。小佳很烦那个恶作剧且没有功德的人,没想到这却误打误撞的救了她。

  是爆炸声响跑了那东西!

  她哆嗦着再拧亮灯,却发现浴盆中什么也没有。但这一切也不是梦,因为地上有一条长长血痕,从浴室一直拖到公寓的大门边。地上,钟表和闹钟全都摔坏了,零件散落在各个角落。

  拖着布满冷汗的身子,小佳迅速把公寓所有的灯全打开,从抽屉里拿出几张包大同给的符咒放在床上,自己则坐在符咒围成的圈中。

  她要等天亮,因为现在她不敢出去,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在门外等着她。

  她已经听了包大同的话,请求休假。可是场长不允许她修那么长的时间,所以她没能去太远的地方旅行,只是每天逛街、晒大阳,但情绪已经好了很多了。

  那天她在杂志社睡了一夜,虽然那个叫花蕾的女孩处处和她做对,但第二天早上,包大同还是亲自送她回的家。他说她的家气息正常,每天上下班的路途中,街上的人气和自然正气已经消弥了她的工作带给她的一些秽气,所以不用害怕。他还说,她本身就是阳气旺的人,不用轻易招惹那些偶然的事情。

  她相信他的话,但从今天的事来看,这一切不是偶然的。可是,为什么要找上她?!

  想起地面上冒出的头,还有那双眼睛的恨意,她感到毛骨悚然又莫名其妙。冤有头,债有主,这些怪事找上她,是有什么缘故吗?难道她的身上有可怕的秘密?

  地上的触目血迹变成了紫红色,小佳想起那天遇到尸变事件后,一直想对对包大同说,却没有说出的话:你是我的英雄,谢谢你肯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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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4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九章 明山达园5号楼

  第二天天刚亮,包大同就被凌小佳的敲门声叫醒。

  听了她的哭诉,感觉着她眉宇间缭绕的黑气,包大同已经开始忘记的事再度清晰了起来。

  看来,这件事不简单啊!

  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那脏东西要找上凌小佳,若说是工作的关系,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问题?再说,越是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人,反而不容易招惹邪祟。

  那么,那天早上的尸变看似偶然,事实上是偶然的吗?

  他很好奇,但一想到那位有钱的寡妇孙太太,他就没有兴趣了。虽然现在那具会对话有留恋的尸体已经成为了灰,埋在了墓穴之中,但这事要想调查,必从源头开始,少不了要接触到那恶女人。

  不过凌小佳好歹和他有一面之缘,又是一个单身女子,不能完全放任不管,他又不是冰山男阮餐,那么没人性的事也做得出。所以他决定白天陪凌小佳玩一天,晚上去她家去看看情况再做决定。

  他心里这么打算,花蕾却并不知道,也不知道凌小佳晚上遇到的可怕事件。她只是在早上上班时,看到凌小佳娇弱的伏在包大同的怀里,而后者正柔声安慰。

  相处好几个月了,包大同的德行她太清楚了。凌小佳除了有点瘦,长得还不错,现在主动撞到他怀里,他哪有不笑纳的。话说回来,凌小佳出现的时候,她还以为会有什么灵异事件发生,现在看来,她摆明是泡包大法师来的。

  哼,她绝不会放任这种事情发生,因为――因为那不利于他们的媒体事业,杂志可才出了一期呢!还有,她天天泡在这里做几乎免费的小工,为的不就是随着包大同介入不同的灵异事件,最后找到自己的答案吗?

  可是如果包大同纠缠于不同的女人,最后甚至尘埃落定,像阮瞻一样,每天只守着老婆,放弃强大的力量不用,她的目标就很可能不会实现了。

  毕竟,在现在这个年代,上哪儿再去找包大同这样正宗的道术传人呢?他们这类人都是秘传,隐藏在熙熙攘攘的普通人里,她很难再遇到其他人了吧?

  花蕾心中的恶魔狞笑着,一心要破坏包大同子虚乌有的艳遇,但一想到那两个人把臂同游,她根本无法监视,心里烦躁得要命,一直到傍晚也没想出办法来。

  正要沮丧的下班,蓦然看到有一角棕色的皮革从沙发垫子的后面露出来,只有一点点,似乎是某人想隐藏什么,上前一看,赫然是凌小佳的皮包。

  “这女人真老套。”她自言自语,“想以找回包包为借口,留在这里过夜,门也没有!哼,本姑娘给你亲自送去。”

  翻翻早上假意做的客户记录,找到凌小佳的地址电话,花蕾在夜色降临的时候开车离开。车子刚拐入那片小区不久,忽然在一栋楼前熄火了。

  “请问,明山达园5号楼怎么走?”她从车窗中伸出头,问一个路过的女人。

  那女人没说话,只伸手一指,花蕾蓦然发现车子熄火的地方正是5号楼。

  “运气真好。”她自己开心一下,才要道谢,却见那女人已经走远了,空气中残留着一股鱼腥味。

  她平生最受不了鱼腥味,差点呕吐,但一想那女人大概是买了鱼,急着回家做饭,又觉得有点温馨。为什么自己没有母亲烧饭等她回家呢?

  走下车子,暗黑微凉的秋夜压向她的头顶,挟裹着一丝孤立和不安。

  她抬头望去,因为快到晚饭时间了,大厦的每家每户都亮着灯,温暖的光芒把夜色点缀得格外生动,只有一个窗户是黑洞洞的,一点人气也没有。

  虽然并不确定,但花蕾直觉的认为那是凌小佳的家。

  “她不是没回家吧?”到这个时候,花蕾才想到这种可能。

  难道要在这里等她回来?如果她和包大同在外面过夜,她要傻等一夜吗?现在要怎么办?是回去还是把包包交给大楼的管理?

  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阵“凌-小-佳!凌-小-佳-”的短促叫声忽然响起,吓了专注思考的花蕾一跳。

  声音来自凌小佳的包,似乎是她的手机。

  她伸手进包翻动了一下,抓起手机,按下接听键,还没说话,对方忽然问:“你是谁?”

  “我――呃――我是花蕾,你打的是凌小佳的电话。”花蕾打了个寒战,感觉有一种凉麻感从手机里传出。她抱紧了臂,以为是夜风的缘故。

  “我知道,这是我的电话!”对方有点恶狠狠的,但花蕾一听说是机主,松了一口气道:“凌小姐,我是给你送包来的,你忘记在我们杂志社了。你现在哪儿?要不,我可以交给管理员吗?”

  “我在哪儿?”对方重复了一句,“呼”的喘了一口气。

  这听在花蕾的耳朵里,感觉很模糊,她正要请对方重复一遍,电话那头的人却说:“上来吧,我在。”

  在家?花蕾下意识的抬头再望大厦十二楼,蓦然发现那黑洞洞的窗口亮了起来,光线有些刺目,似乎还有一条黑影一闪而过。

  这女人真是古怪,又在那种地方工作,连手机铃声都和鬼娃娃说话似的。花蕾觉得更冷了,心想送了东西就马上离开,虽然车子熄火,但她叫出租好了。

  走进大厦,电梯正好到了一楼。她一个箭步窜上去,按下了十二楼。

  电梯内很干净,金属的四壁,光亮得可以当镜子照,倚上去的时候凉凉的。因为只有她一个人,安静得能听到电梯运行的“嗡嗡”声。

  花蕾没来由的有些紧张,不知道是不是四壁可以映出人影的关系,她有严重的他物存在感,似乎这里并不止她一个。四下望望,忽然发现电梯一角有一个很大的白布袋,袋中鼓鼓的装着什么东西,袋子口松松的扎着,露出一小块透明塑料布。

  布袋下有一块湿渍,显然就算是有塑料布包着,里面也有东西融化了,而就在这个时候,那股鱼腥味又出现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5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九章 明山达园5号楼

  第二天天刚亮,包大同就被凌小佳的敲门声叫醒。

  听了她的哭诉,感觉着她眉宇间缭绕的黑气,包大同已经开始忘记的事再度清晰了起来。

  看来,这件事不简单啊!

  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那脏东西要找上凌小佳,若说是工作的关系,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问题?再说,越是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人,反而不容易招惹邪祟。

  那么,那天早上的尸变看似偶然,事实上是偶然的吗?

  他很好奇,但一想到那位有钱的寡妇孙太太,他就没有兴趣了。虽然现在那具会对话有留恋的尸体已经成为了灰,埋在了墓穴之中,但这事要想调查,必从源头开始,少不了要接触到那恶女人。

  不过凌小佳好歹和他有一面之缘,又是一个单身女子,不能完全放任不管,他又不是冰山男阮餐,那么没人性的事也做得出。所以他决定白天陪凌小佳玩一天,晚上去她家去看看情况再做决定。

  他心里这么打算,花蕾却并不知道,也不知道凌小佳晚上遇到的可怕事件。她只是在早上上班时,看到凌小佳娇弱的伏在包大同的怀里,而后者正柔声安慰。

  相处好几个月了,包大同的德行她太清楚了。凌小佳除了有点瘦,长得还不错,现在主动撞到他怀里,他哪有不笑纳的。话说回来,凌小佳出现的时候,她还以为会有什么灵异事件发生,现在看来,她摆明是泡包大法师来的。

  哼,她绝不会放任这种事情发生,因为――因为那不利于他们的媒体事业,杂志可才出了一期呢!还有,她天天泡在这里做几乎免费的小工,为的不就是随着包大同介入不同的灵异事件,最后找到自己的答案吗?

  可是如果包大同纠缠于不同的女人,最后甚至尘埃落定,像阮瞻一样,每天只守着老婆,放弃强大的力量不用,她的目标就很可能不会实现了。

  毕竟,在现在这个年代,上哪儿再去找包大同这样正宗的道术传人呢?他们这类人都是秘传,隐藏在熙熙攘攘的普通人里,她很难再遇到其他人了吧?

  花蕾心中的恶魔狞笑着,一心要破坏包大同子虚乌有的艳遇,但一想到那两个人把臂同游,她根本无法监视,心里烦躁得要命,一直到傍晚也没想出办法来。

  正要沮丧的下班,蓦然看到有一角棕色的皮革从沙发垫子的后面露出来,只有一点点,似乎是某人想隐藏什么,上前一看,赫然是凌小佳的皮包。

  “这女人真老套。”她自言自语,“想以找回包包为借口,留在这里过夜,门也没有!哼,本姑娘给你亲自送去。”

  翻翻早上假意做的客户记录,找到凌小佳的地址电话,花蕾在夜色降临的时候开车离开。车子刚拐入那片小区不久,忽然在一栋楼前熄火了。

  “请问,明山达园5号楼怎么走?”她从车窗中伸出头,问一个路过的女人。

  那女人没说话,只伸手一指,花蕾蓦然发现车子熄火的地方正是5号楼。

  “运气真好。”她自己开心一下,才要道谢,却见那女人已经走远了,空气中残留着一股鱼腥味。

  她平生最受不了鱼腥味,差点呕吐,但一想那女人大概是买了鱼,急着回家做饭,又觉得有点温馨。为什么自己没有母亲烧饭等她回家呢?

  走下车子,暗黑微凉的秋夜压向她的头顶,挟裹着一丝孤立和不安。

  她抬头望去,因为快到晚饭时间了,大厦的每家每户都亮着灯,温暖的光芒把夜色点缀得格外生动,只有一个窗户是黑洞洞的,一点人气也没有。

  虽然并不确定,但花蕾直觉的认为那是凌小佳的家。

  “她不是没回家吧?”到这个时候,花蕾才想到这种可能。

  难道要在这里等她回来?如果她和包大同在外面过夜,她要傻等一夜吗?现在要怎么办?是回去还是把包包交给大楼的管理?

  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阵“凌-小-佳!凌-小-佳-”的短促叫声忽然响起,吓了专注思考的花蕾一跳。

  声音来自凌小佳的包,似乎是她的手机。

  她伸手进包翻动了一下,抓起手机,按下接听键,还没说话,对方忽然问:“你是谁?”

  “我――呃――我是花蕾,你打的是凌小佳的电话。”花蕾打了个寒战,感觉有一种凉麻感从手机里传出。她抱紧了臂,以为是夜风的缘故。

  “我知道,这是我的电话!”对方有点恶狠狠的,但花蕾一听说是机主,松了一口气道:“凌小姐,我是给你送包来的,你忘记在我们杂志社了。你现在哪儿?要不,我可以交给管理员吗?”

  “我在哪儿?”对方重复了一句,“呼”的喘了一口气。

  这听在花蕾的耳朵里,感觉很模糊,她正要请对方重复一遍,电话那头的人却说:“上来吧,我在。”

  在家?花蕾下意识的抬头再望大厦十二楼,蓦然发现那黑洞洞的窗口亮了起来,光线有些刺目,似乎还有一条黑影一闪而过。

  这女人真是古怪,又在那种地方工作,连手机铃声都和鬼娃娃说话似的。花蕾觉得更冷了,心想送了东西就马上离开,虽然车子熄火,但她叫出租好了。

  走进大厦,电梯正好到了一楼。她一个箭步窜上去,按下了十二楼。

  电梯内很干净,金属的四壁,光亮得可以当镜子照,倚上去的时候凉凉的。因为只有她一个人,安静得能听到电梯运行的“嗡嗡”声。

  花蕾没来由的有些紧张,不知道是不是四壁可以映出人影的关系,她有严重的他物存在感,似乎这里并不止她一个。四下望望,忽然发现电梯一角有一个很大的白布袋,袋中鼓鼓的装着什么东西,袋子口松松的扎着,露出一小块透明塑料布。

  布袋下有一块湿渍,显然就算是有塑料布包着,里面也有东西融化了,而就在这个时候,那股鱼腥味又出现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5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十章 电梯坏了

花蕾掩上鼻子,向电梯的另一角缩缩,尽量远离开那个味道,但这根本不管用,布袋中似乎有鱼腐烂了,又腥又臭的味道弥漫在整个空间中。

  是谁这么没有公德啊!如果不是忘记拿走的,就是拿电梯当垃圾间了。这么大袋鱼,得有多少斤?差不多有一个人重吧?

  这念头一出,花蕾吓了一跳,瞪着那白布袋看了半天,越看越觉得里面有个人,正透过布袋的缝隙向外张望。

  别吓自己!别吓自己!她对自己说,却突然发现有些情况不对。

  电梯走了好久了,就算是一百楼也到了,为什么指示灯还显示是在一楼?还有,这是上下班的时间,电梯应该很忙才对,为什么她进来时一个人也没有?

  恍惚间,鱼腥味越来越浓了,花蕾几乎连气也喘不过来,隐约中,电梯里突然传出了“擦擦擦”的声音,似乎有人在磨刀,刺耳极了。

  她知道大事不妙,于是趁着腿还没软到走不动路,几步跑到电梯门边,一边拼命按着按钮,一边拍打电梯门呼救。只是,没有人理,她仿佛被隔绝到了人类世界之外。而电梯还在运行,也感觉不出是向上还是向下。

  啪!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震动,电梯一角的布袋子突然倒了,差点砸在花蕾的脚上,里面的透明塑料发出清脆的声响,在嗡嗡的电梯声和花蕾紧张的粗喘声中,像玻璃划破皮肤一样的割开了空气,使混沌的感觉变得清晰无比。

  花蕾倒吸一口冷气,向后连退了几步。然而那袋子像有人控制一样,翻滚着追了过来,直把她逼到了电梯的一角才停住。

  呯呯呯——

  心脏的跳动声无限扩大的响着,已经分不出是从花蕾的胸腔里还是从袋子中传出。那个袋子静静的伏在花蕾的脚边,越是安静,越是有被审视的感觉。

  “放开我!”突然有一个女声从袋子里传出,软软的西南口音,带着无尽的挣扎。

  “快放开我!”袋子蠕动起来,好像里面的人在拼命扑腾,开始撞向花蕾的脚。

  花蕾惊叫着四处乱跑,还试图用凌小佳的包去砸,但电梯空间有限,无论她如何努力,也阻止不了袋子的“撕咬”。当袋子覆上她脚面的一刹那,她只感到让人浑身发麻的湿凉感,接着就是一阵尖锐的刺痛。

  她紧贴在电梯的金属后壁上,本能的单脚乱踢,想把那袋子甩开,可是不但做不到,还感觉后背被牢牢粘住了,抬眼一看,对面镜子一样的金属壁上映出了此时的景象――她的身后黑洞洞的,好像是无底的深渊,几条蛇一样的鳝鱼捆住了她的身体,一只握着尖刀的手正从后面伸出来,刺向她有脖子!

  刀!

  她脑海中电光一闪,用力挣开一条还自由的手臂伸向自己的挎包。缚灵枪虽然被老头子没收了,但除灵匕首还在!

  摸出除灵匕首,用力向后一刺,身体瞬间得到了自由。但因为她用力太猛了,竹质小刀登时折断,一分为二的弹落在了布袋子上。

  哧的一声轻响,布袋向后连滚了几滚,回到了电梯角,外层像是融化了一样,迅速消失,露出里面的塑料袋来。

  不看还好,这一看,花蕾差点吓昏过去。

  袋中是一具女尸,脸被长发挡着,看不清楚,采取了浑身赤裸的跪坐姿,双手和双脚都被反绑在了身后,给人以折叠之感。她很瘦,不过却结实,好像一层皮肤直接包裹着肌肉,没有一点脂肪,实在难看。

  不知为什么,花蕾立即想到了超市中卖的白条鸡,干净、整齐、却失去了生命。

  “包大同!”危急时刻,她再度很自然的念起这个名子。

  不过他并没有出现,花蕾惊恐的抓起地上那半把除灵匕首,也顾不得碎裂的竹片划伤了手。她知道是除灵匕首上的灵力镇退了那东西,可是这只是暂时的,只要她不离开电梯,而再耽误一会儿那东西就会恢复的。

  那尸体是真实的,还是幻觉?她不能确定,也不敢上前确定。

  “包大同,快来救我!”她心里大喊,紧盯着那具尸体,感觉尸体的眼珠翻动着冷冷的白光,在长发的缝隙中肆无忌惮的洒落在她身上的每一处。

  包大同!包大同!包大同!

  这三个字是花蕾唯一想到的,她从不知道吊儿郎当的他居然会是最安全的存在,在最危险的时候却是最重要的心灵依靠。

  “叮”的一声,电梯门突然开了,一道光线射了进来,花蕾惊吓之中握紧那半截匕首,就见眼前站着一个男人的高大身影,电梯外的光线从他背后照来,让他看来模糊而遥远,周身仿佛渡着光芒。

  “包大同!”她哽咽着,紧张和惊恐如同溃堤的洪水,瞬间消散到四肢,再没有力气反抗,手一松,匕首落地。

  她眼看包大同一手在胸前快速画了个符咒,向那塑料袋一指,袋子和尸体便平空消失不见。然后他立即蹲下身,把那半把匕首也拢在袖中,伸臂抱向她,“没事了,别怕。”

  他的声音真温柔,热度和气息也如此熟悉,花蕾紧搂着他的脖子,心想十五岁的法力又如何?有他在,还有不灭的邪物吗?

  “没事没事,大概电梯故障,把我妹妹吓坏了。”包大同又说,不过这次不是对她,而是对着电梯外围着的人,声音又变成那种懒懒的、蛮不在乎的调子,刚才的温柔只是一瞬。

  花蕾把脸从包大同的颈窝中抬起来,才看到这里还是大厦一层,小区物业的维修人员正和一大群才下班的人围在电梯门口。

  他妹妹?!谎话编得真快。花蕾推开包大同,虽然还眷恋他身上的温度和热力。

  “现在东西的质量真是没法说了,两部电梯三天两头出问题,肯定有一个用不了。”一位中年大嫂说:“一个女孩子给单独关在里面,不怕才怪。”

  “可不是。”一个年轻男人走进电梯,捡起凌小佳的包,递过来道:“现在这电梯能用吗?”说完他皱皱眉头,又退了出去,因为感觉电梯里有一股让人寒毛直竖的冷,还有股怪味。

  “我想是没问题的,小佳,快上来,饿死了。”包大同对着一边脸色发白的凌小佳道。

  凌小佳犹豫了一下,咬牙走入了电梯。她一进来,没乘上另一部电梯又急于回家的人也都涌了上来。

  包大同微笑着,感觉电梯内的阴邪之气瞬间被人类的阳气和热力所驱散。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6

卷三
第一章 桃花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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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请假。”花蕾吸了吸鼻子。
  包大同悠闲地坐在他的皮转椅子,修长的腿架上桌子,貌似出神的看着一本汽车杂志。
  花蕾看不到他的脸,只看到封面上的韩国波霸车模。不得不说,那女人实在太漂亮了,也不知道包大同是在看车还是在看人。
  “我要请假。”她加重了语气,感觉心里堵得慌,呼吸不畅。
  “病假。我感冒了。”
  “花骨朵,天气凉了,你要小心一点。”包大同终于放下了手中的画报,瞄了一眼花蕾的气色,不禁皱紧了眉,“你最近没有遇到什么事吧?”
  花蕾想了想,一切正常。
  “别瞒我哦,你气场不正。”包大同罕见的正经,“或者你遇到了什么人?”
  花蕾再想,可是真的没发觉什么异常,似乎最近胃口还好了些,只是有些怕冷罢了。
  但是人的话——
  她想起了那天半夜,车子爆胎在回家的路上,那个英俊而优雅的男人帮她换了备胎,然后什么也没说就走掉了。因为那个时间,因为那个地点,因为那男人的突然出现,她曾经以为遇到了灵异事件,一度非常紧张,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生。
  正发愣,包大同突然欺身而近,两人的脸瞬间相距不到一寸。花蕾吓了一跳,连躲开的动作也僵着没有做,只紧张的盯着包大同深黑的眼眸。
  “啊哦?你命盘上出现桃花。”他说,半真半假。
  “胡说什么啊,这你也看得出?”花蕾先是楞了一下,随即觉得包大同又像往常一样逗弄她了,有点恼火,脸色微红。
  “不,我说真的。”包大同眨了下眼睛,“你最近遇到什么奇怪的男人了吗?”
  “你这样奴役花蕾,她每天和你呆在一起的时间那么长,哪有时间遇到其他男人,还是奇怪类型的?”一直在一边看漫画书的小夏搭话,“这不是你的最新泡妞手法吧?”
  包大同没理会小夏,仍然看着花蕾,“好吧,你不告诉我没关系,但是我要说的是,桃花不只有粉红色的,还有黑色的。”他平时嘻嘻哈哈的,但认真的时候有股说不出的魅力,能看得人心跳。
  “你别胡说八道了,我要走了,想睡觉。”花蕾被他的热力烫得不舒服起来。
  包大同一把拉住她手臂,把她按在沙发中,“我从没有这么正经过。”他说,“桃花可以是蜜运,也可能是霉运,如果桃花是黑色的,就是桃花劫或者桃花煞。”
  “桃花煞是什么东西?”花蕾见他说得认真,心头忽然掠过一种毛毛的感觉。脑海中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那个男人的微笑,凉凉的。
  “就是说有个死去的人看中了你,想娶你做妻子。”包大同道:“鬼妻。”
  花蕾的脸“唰”的一下白了。其实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可是那感觉相当不好,好象有一阵冷风吹进了衣领里,顺着脊背滑到脚底,冷遍了全身。
  “你别吓唬花蕾,她可是一个人住。”小夏插嘴,“难不成你想让人家在害怕之下住到这里来,你好有犯罪的机会吗?”
  包大同半转过身,“我是个很正派的人,不会乱来的,花骨朵也不是没住到过这儿,我对她有不规矩的举动吗?你不信回去问你老公,桃花劫真的是有的。我记得以前我老爹给我讲过一个故事,就是说的这个。”
  小夏一听故事,来了精神,连忙扔下漫画书,挤到花蕾身边坐下,“讲来听听,说不定可以编个小故事填充版面,咱们第二期杂志可卖得不错哦,就是感觉有点空了。”
  有小夏热乎乎充满活力的身体紧挨着,花蕾的感觉好了一点,心中暗自嘲笑自己。她已经提醒过自己很多次不要上包大同的当了,可每回都失败。
  这个男人,真是太可恶了!
  不过这个可恶的男人并没有发觉她的情绪,开始讲起了故事。
  “有一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在一家工厂做工。你们知道,生意比较忙碌的工厂都是倒班制,有人上早班,有人上晚班,一个星期一换。晚班通常会在晚上十点钟停工,如果离家远,到家差不多要十一点多了。
  有一周,这个漂亮女孩上晚班。偏偏她的家距离工厂路途较远,路上还要经过一片荒郊。每天,她路过这里的时候都会把自行车骑得飞快,但是那天,路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听到‘当’的一声,自行车骤然停住了。”
  正讲到这儿,房间里也发出一声很大的声响,包大同还好,两个女人都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包大同那本厚厚的汽车杂志掉在了地上。
  “早叫你东西不要乱放,你就是不听。”小夏责怪的瞪了包大同一眼,“吓得我小心肝扑通扑通的跳。”
  包大同觉得好笑,不过没有辩解,只继续讲了下去,“那女孩吓了一跳,差点摔倒,感觉有什么抓住了她的脚。低头一看,却只是车胎爆了。”
  “然后呢?”花蕾一惊。也是车胎爆了吗?怎么这么巧的?
  “然后——有一个男人出现了。女孩很害怕,怕遇到劫匪或者不干净的东西,但是那个男人很是温和,对那女孩说:一个女孩这么晚了呆在外面不安全,不如先骑他的车回家,明天晚上,他修好了车在这儿等她来换。女孩本来是不想答应的,可是确实有些害怕,于是就照做了。第二天,依约在这个地方把自己的车换回来。
  可是第三天,女孩路过那片荒野的时候,车子又坏了,而那个男人也再度出现。他笑着说,这条路太坑洼了,对车子伤害太大,所以他拿了补车胎的工具来,只要二十分钟就好。女孩感到奇怪,可这男人一点恶意也没有,她只得再度接受了帮助。但不可思议的是,第四天、第五天、以致整整一个星期,她的车子天天坏,而且天天是在那个地方,而每次,那个古怪的男人都等在那里给她补胎。
  女孩很害怕,可是不知道找谁去说,只告诉了一个好朋友。其实不过一周的时间,在别人眼中,她已经有些不同了,整个人阴沉沉的,脸色发青。好多人以为是天气转冷,造成了她的身体不适,不知道她遇到了什么。
  第七天晚上,那个男人又出现了,穿了一身大红的衣服,在黑夜里看来特别诡异,好象浑身流着血一样。他对女孩说:我喜欢你很久了,死了也一直想你,你嫁给我做妻子吧。女孩快吓死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骑着车拼命的跑。回头看时,
那男人就站在荒野之中,一直望着她笑,似乎等她回来。
  转天,她没有来上班。她的好朋友很奇怪,就去她家问,女孩的父母说,她一早就离开了。大家都很担心,就顺着那条她常走的路去找,结果发现她穿着一身大红的衣服,吊死在荒野中的一棵树上。那辆自行车就停在路边,车把上扎着一条巨大的白花。原来,那个男人是死去多年的一个单身汉,偶尔在荒野游荡时见到了女孩,并爱上了她。于是他施展了桃花煞,让女孩变成了他的鬼妻。你们说,这可怕不可怕?是不是应该注意一下?”
  “听着真寒。”过了好几秒,小夏才抱着肩说。
  “所以说,不要以为女鬼才可怕,遇到男鬼,要当心骗色,最后连命也保不住。”包大同意味深长的看着花蕾说,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有些不安。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7

第四章 喂,有电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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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长相上,分不清这黑衣人是男是女,瘦小的身体,半长不短的头发,步满皱纹的脸,僵硬的表情,在看到花蕾的一瞬间,一笑。然后,转身走了过来。
花蕾不知所措。
  她今晚遇到了太多的怪事,无缘无故的心口疼,路上那奇怪的白色石柱、石柱变成雕像的幻觉,她记不起怎么发生的车祸、昏倒、还有站在不远处的那个男人。
本来她很希望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能出现什么人、什么事,如果有第三者在场,恐惧感会减轻好多,也许她还可以寻求帮助,可是怎么会遇到这样一队黑衣人呢?
  看他们的样子好像是在送嫁,但,抬的却是纸轿,轿子中只有照片,难道是传说中的阴婚?那么,在看似安静的四周,有没有照片上女子的魂魄在飘荡,等着嫁给另一个已经死了的男人?
  花蕾想着,不禁打了个寒战,感觉背后一片湿冷的感觉,似乎有人伏在她身上似的。虽然她很想把这解释为冷汗被夜风吹拂的缘故,但却说服不了自己的心。
  “有人看上你了。”那黑衣人捡起那张照片,仿佛是和照片在说话,不过脸却对着花蕾,“跑什么,你爸妈给你找了多好的人家,你还跑,难道要我用灵绳缚着你吗?唉,就同意了吧,一个人在地下孤苦伶仃的,搭个尸骨,有人做伴不好吗?免得你一个孤鬼,还是女孩子家家的,多可怜。”
  一说话,花蕾听出这个黑衣人是个女人,因为她的声音很尖细,在黑暗中被夜风缓缓传过来,听得人极不舒服。她的一对眼睛黑少白多,眼珠儿一动就像在翻白眼,偏偏面皮一点不动,看来特别可怕。
  花蕾被她盯得心底发寒,双腿发软,却连跑也不敢。
  “你父母很疼你啊。”黑衣人忽然说出这种奇怪的话,“不过你要嫁人,可以找我。反正已经有人看中你了。”她说着瞄了一眼那个一直一言不发的男人。
  “你是谁?”花蕾终于问出话来。
  “我是高媒婆。”她又一笑,“别耽误了时辰,要不男方发起怒气来,我可吃不了兜着走了。走着走着。”她突然尖声大叫,吓了花蕾一大跳,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差点绊倒,悄然间看到那照片上的女孩子不再是笑着的了,而是板着脸,凶狠的看着花蕾。
  “别闹了,由不得你!”黑衣人慢慢的转过身。
她身边一直跟着一个枯瘦而脸色阴郁的少年,手里举着三只香。高媒婆嘴里一边不知念叨着什么,一边拿过一只香,在那张照片的边缘处烫出一个香点,一边摇头叹息着什么,一边离开了。
  她一举手,唢呐声、鼓声、号声再度响起,等她把照片恭恭敬敬又小心翼翼的摆放在轿内后,一行人再度排成一纵队,在前方的路口拐了个弯,横穿立交桥,走了。
花蕾不想看他们,但视线却似乎不受她自己的支配,目光一直追随着那队人。
  一阵风吹来,那红轿虽然是纸扎的,但非常逼真,以至于花蕾现在昏暗中没有看清那是纸的,现在再看,就见那轿子的倒轿帘被风吹开了,露出黑洞洞的轿内。
  照理说,照片应该正放在轿内的,从侧轿帘看不到,但花蕾却看到了。照片上的女孩瞪着她,清纯的脸像被火烧过的一样,很快的变得焦黑,只剩下一对眼睛仍然冷冷地看着她,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似乎想让花蕾去代替她。
  她很怕,可是却有点麻木了。
  她没做过坏事,最近也没见什么衰事,为什么会倒霉到这个程度,遇到好多邪祟?可是,这真是她无意中遇到的吗?还是,有什么东西,出于什么原因找上她?
  又一阵风吹过,传送来一阵嗒嗒嗒的声音,很轻,但是很有节奏感,花蕾已经被惊得没有理智了,虽然明白不能经常在这种情况下乱回头,却还是循声望去。
  一只野狗不知从什么角落跑了出来,急速跑过桥底,四个小爪子敲击地面,发出了轻微的声响,因为夜里格外安静,才能被听到。
  眼看它就要跑到桥那边去了,却忽然转过了身,对着花蕾的方向看,然后开始发出了响亮的吠叫声。
  它显得很激动,半伏下前身,做着攻击的姿势,喉咙处发出呜呜的威胁声,向前几步,却又后退了,好像想攻击又不敢。
  都说狗的眼睛是很净的,能看到人类看不到的东西,难道它是看到有什么东西在她身后?!
  花蕾啊的叫了一声,往前连跑了几步,不敢回头看,可是为什么听到有两个脚步声?而那只狗一边叫一边后退,看到花蕾靠近后,居然衰鸣了一声,夹着尾巴逃跑了。
  它在害怕什么,难道那东西可怕到狗会逃跑吗?
  脚下一绊,花蕾摔倒了,身后的脚步声也近了。她终于回头看去,见正是那个男人一步一步走过来,伸出苍白的手,好像要拉她起来。
  他是背着光的,根本看不到他的脸。
  “走开!走开!”花蕾从小到大没有被这么惊吓过,一边大叫着,一边坐在地上,往后挪动着。
  “我不是——”
  “喂,有电话啦。”一个童声在花蕾回答间,插进话来。
  花蕾的心差点惊得跳出来,几乎要尖叫的时候才明白那是她的电话铃声。她很恨自己为什么要用这种手机铃声,这在这种情况下听来,实在太惊悚了!
  顾不得那个“男人”,花蕾拼命抓过手机,还没有听到对方的声音就大喊起来: “包大同,救我!救我!”
  她设了手机铃声分类,配这个电话铃声的,就只有包大同。
  “怎么?”包大同有点急了。
  他今晚在一个女朋友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心神不宁,本来想做一夜七次郎的,结果只完成一半任务。他的手机办了短信呼,打开一看,见花蕾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似乎很急,于是马上回复。
  “有人要我做他鬼妻!”花蕾差不多是冲着电话喊了。
  “在缠你?现在!”
  花蕾回答了一连串的“是”。
  “你在哪?”包大同急得跳起来,“把手机对着那东西,我”他想试试以手机传声念符咒,又想施展阮瞻教的时空扭曲术,但又怕这两样都不能立即救回花蕾。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7

包大同一挑眉。

怎么?这座产交桥真的有问题吗?他居然第一次调查就真达目标?!

傅如心见包大同不语,借机靠近了些,叹了口气道,“人命啊,有时候都不如狗。彩虹桥的承建是一家很有名的建筑公司中标的,可是他们把工程转包给了其他小型建筑公司,也就是俗称的包工队。一切都是很顺利的,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施工过程中总是会出问题,不是地基打不下去,就是新桥体开裂,还经常出一些安全事故,虽然没有死人,可是受伤不少。那时候,工人们之间有一些谣传,说是起桥时没有放鞭炮,插红旗,一定是惊动了地底的什么。还有人说,几十年前,这里本是一个小土地庙,后来不知怎么给拆了,现在还要动土,土地爷能不生气吗?再说这么多年来,周围起了这么多高楼,只有这块地没人要,这回市政府要在这里建立交桥,就是为了让来往车辆、八方之风驱走戾气的。”

“谣传很多?”包大同听得仔细。

傅如心点了点头道:“是啊,而且桥一直也建不成,谣言越传越厉害,包工头甚至请来了和尚道士来做法,可根本不起作用。后来政府派人来查,才发现经过层层转包,承建彩虹桥的包工队已经没有什么利润可赚,只好在建筑材料上偷工减料,工程质量根本无法保证。政府当然严肃处理了这事,工程由资质而很好的另一个建筑公司重新承建,彩虹桥这才顺顺利利建成,非常有效的缓解了本市的交通状况。”

“如心,不要背报纸。”包大同阻止了傅如心习惯性的官样文章,“给我讲讲你所听到的关于这座桥的奇闻轶事,你知道我做的事比较民间,所以对坊间地流传更为在意。”

傅如心抱了抱手臂。似乎有点冷,包大同连忙环着她的肩。听她说道:“这事我都不愿意想,所以下意识地会跑题吧。有一个说法在工人们中流传,说是打地基时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故,有六个工人不慎掉到下面去了。由于这边的地质比较特殊,地基打得窄而深,就像一个非常深的井一样,这六个人掉下去就摔死了。你了知道。既然他是转包工程的最后一环,利润已经非常小了,不仅要在材料上动脑筋,基本的安全防护根本没有,这事也更加不能上报,否则不仅他们建筑队的资质执照要被取消,严究起来,已经垫付地工程款也不能收回。因为他们违反了合同中的安全规定。

“瞒报了?“包大同皱紧了修长的眉,虽然这事发生过很多了,他却还是有点愤怒。这是人命啊!所谓死者为大,就算是小猫小狗死了,也应该受到尊重,何况人呢?

傅如心叹了口气。“现在也是没办法杜绝的事,好多建筑工人都是来自贫困的乡下,几万块钱解决一条人命已经是不错了,有的只有几千。听来很可怕,可那就是事实啊。那些人就是视人命如草芥,就算有关部门想管,取证也是相当难的。那些淳朴愚昧的乡下人,还要挣扎生活。哪敢得罪某些人啊。所谓贫不与富斗,出了事故,被人拿钱堵住嘴,余下地伤心难过又能如何?”

“这事就那么平了?尸体如何回乡的?”

“问题就在这儿。”傅如心下意识地偎紧包大同,“没有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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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7

包大同一挑眉。

怎么?这座产交桥真的有问题吗?他居然第一次调查就真达目标?!

傅如心见包大同不语,借机靠近了些,叹了口气道,“人命啊,有时候都不如狗。彩虹桥的承建是一家很有名的建筑公司中标的,可是他们把工程转包给了其他小型建筑公司,也就是俗称的包工队。一切都是很顺利的,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施工过程中总是会出问题,不是地基打不下去,就是新桥体开裂,还经常出一些安全事故,虽然没有死人,可是受伤不少。那时候,工人们之间有一些谣传,说是起桥时没有放鞭炮,插红旗,一定是惊动了地底的什么。还有人说,几十年前,这里本是一个小土地庙,后来不知怎么给拆了,现在还要动土,土地爷能不生气吗?再说这么多年来,周围起了这么多高楼,只有这块地没人要,这回市政府要在这里建立交桥,就是为了让来往车辆、八方之风驱走戾气的。”

“谣传很多?”包大同听得仔细。

傅如心点了点头道:“是啊,而且桥一直也建不成,谣言越传越厉害,包工头甚至请来了和尚道士来做法,可根本不起作用。后来政府派人来查,才发现经过层层转包,承建彩虹桥的包工队已经没有什么利润可赚,只好在建筑材料上偷工减料,工程质量根本无法保证。政府当然严肃处理了这事,工程由资质而很好的另一个建筑公司重新承建,彩虹桥这才顺顺利利建成,非常有效的缓解了本市的交通状况。”

“如心,不要背报纸。”包大同阻止了傅如心习惯性的官样文章,“给我讲讲你所听到的关于这座桥的奇闻轶事,你知道我做的事比较民间,所以对坊间地流传更为在意。”

傅如心抱了抱手臂。似乎有点冷,包大同连忙环着她的肩。听她说道:“这事我都不愿意想,所以下意识地会跑题吧。有一个说法在工人们中流传,说是打地基时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故,有六个工人不慎掉到下面去了。由于这边的地质比较特殊,地基打得窄而深,就像一个非常深的井一样,这六个人掉下去就摔死了。你了知道。既然他是转包工程的最后一环,利润已经非常小了,不仅要在材料上动脑筋,基本的安全防护根本没有,这事也更加不能上报,否则不仅他们建筑队的资质执照要被取消,严究起来,已经垫付地工程款也不能收回。因为他们违反了合同中的安全规定。

“瞒报了?“包大同皱紧了修长的眉,虽然这事发生过很多了,他却还是有点愤怒。这是人命啊!所谓死者为大,就算是小猫小狗死了,也应该受到尊重,何况人呢?

傅如心叹了口气。“现在也是没办法杜绝的事,好多建筑工人都是来自贫困的乡下,几万块钱解决一条人命已经是不错了,有的只有几千。听来很可怕,可那就是事实啊。那些人就是视人命如草芥,就算有关部门想管,取证也是相当难的。那些淳朴愚昧的乡下人,还要挣扎生活。哪敢得罪某些人啊。所谓贫不与富斗,出了事故,被人拿钱堵住嘴,余下地伤心难过又能如何?”

“这事就那么平了?尸体如何回乡的?”

“问题就在这儿。”傅如心下意识地偎紧包大同,“没有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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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48

“没有尸体?这是什么意思?”包大同来了精神,感觉出问题所在。

“据说,因为地基太深太窄,实在不好往上运尸体,又因为不想找专业的救生队以扩大事态,所以包工头下令。在地基上直接灌注了水泥,把这六具尸体和巨大的桥柱混在了一起。就在从东向西的第七根桥柱下。”

“这也行!”草菅人命的事见得不少,可这样发生在眼皮子底下、且这么明目张胆地却是第一回,包大同不禁有些震惊。这些人,胆子怎么那么大呢?法律和天理在他们眼里又值几个钱?

“这是在工人们之间流传的,等有人调查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肯承认并且做证,而如果要拆掉已经盖好的桥体调查,时间、财力、人力都会极大的浪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这么做的。何况,彩虹桥的质量出问题是后半期地工程,这前期的工程找专门的部门检测过,质量非常好,不能因为一个未经证实的谣言就拆掉重来啊。”

包大同点点头,“那么,那个包同头被取消资质,工程出由别的公司承包后情况如何?”

“后来的建筑公司虽然接手了工程,但怕彩头不好,特意找了人来做法事,还把已经建好的部分桥体全部挂红,鞭炮从桥头一直响到桥尾,后来就很顺利了。所以这件事,好多人都说是冤鬼作祟。”她说到这两个字的时候瑟缩了一下,“不过我虽然不知道这流言是真是假,但每次路过那座桥的时候都心里毛毛的,好像感觉有人在柱子里面看我。”

“不会地,如果这事是真的,他们也是在地基里,你只是从他们尸骨上开车轧过去而已。”他故意且恶劣地来了一句。

傅如心娇嗔的拍了他一下,“大晚上的,为什么非要问这个,咱们叙叙旧,明天白天再说不好吗?”说着,递过来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换做平时,包大同很乐意上钩,419(FOR ONE NIGHE的译音谐称)一下,可是花蕾的命只有七天,一想到这个,他实在没什么兴致。

“那个包工头叫什么,你还记得吗?”他导正话题,平生第一次这么不解风情。

傅如心想了半天,“大概姓段吧。段有祥?还是什么的,我记不起来了。不过我知道他以前有一个手下后来也组了个小包工队,目前正承建一个小工程呢。”

“可以给我那个人的联络方法吗?”

“你问的是谁?段什么什么还是他的手下?”傅如心问,随后立即明白是自己笨了,姓段的早就没了踪影,要找当然会找他当年的手下了,“这个我要打听一下,一时哪想得起来,我也不会天天盯着个包工队,是吧?”

包大同笑了,“这倒是。傅大美女如果整天盯个包工队的话,大家都别干活了,骨头都酥了,还干个什么劲啊。”

和傅如心聊到很晚,期间包大同还给花蕾打了个电话,嘱咐她早点睡,不要出门,过了午夜十二点的时候,才开着花蕾的小甲壳虫到了彩虹桥。

虽然很晚了,不过还是偶有车辆通过,大桥的整体照明程度也非常好,只有桥下有些阴暗的地方。包大同桥上桥下开了好几圈子,最后来到从东到西数的第七根桥墩下。

这里,并不那天花蕾出事的地方,也不是发现尸体的地方,但只是隔着一条绿化带相隔。

他提前做了准备,带了大把的符咒和符水,而且昨晚太过担心花蕾的缘故,强行施展时空扭曲术,被封印的力量又被施放了一在部分,目前在法术上已经成年,从十五岁的水平到了十八岁,所以他觉得出了问题是可以应付的。

他下了车,在夜风中站了好一会儿,感觉这个地方的气场并没有什么不对的,不禁感到奇怪。

刚才在和傅如心聊天时,这个漂亮女人无意中说起目前已经调到了报社的交通版工作。他当时灵机一动,问起彩虹桥这边是否经常出交通事故。据傅如心讲,这桥建成六年,这个地方确实经常出事故,警方在此处竖了好多交通警示牌,但最后半年来,不知道为什么,一起事故也没有出了,平安得很。

左右看看,确实看到警示牌还在,黄色发光的板面,醒目的字体,但如果这是怨灵造成的,人类不管多么小心,又能控制什么呢?

想到这儿,他有点火大,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他最不喜欢这种迁怒型的灵体,因为被伤害而伤害别人,这样就算报了仇,也会使自己背上孽债的。

哒哒咴

一阵有节奏、有弹性的声音轻微的传来,包大同半转过身,正看到一只狗从那边跑过来,嘴里叼着一个东西。

这狗是野狗,纯黑色的,体型不小,不过看来胆子不大,跑的时候瞻前顾后,跑得近了,包大同才看到它嘴里叼的是一个布娃娃。黑色的发。红色的衣服,两只黑扣子做的眼睛。不过只剩下一只了,另一只也只剩下一条线连着,一股不易觉察的阴气从娃娃那里散出来,因为混杂了狗地热臭味,不那么明显。

幸好他提前在眼睛、耳朵和鼻子上都沾了符水,否则都难以觉察。

这可怪了,花蕾说遇到过这只狗。昨天他也看到了,这狗还引导他找到了那个中年女人的尸体,今天它为什么又出现了?为什么叼个布娃娃?这有什么意思吗?那布娃娃又是从哪里来地,为什么带着阴气?

一连串的疑问使包大同向野狗走去,想“问问”它知道些什么。哪知那狗非常敏感,看到有人迎向它,吓得一抹头跑向另一个方向。

包大同身负道术,虽然被封印了。但能力还是有点的,而且他身体矫健灵活,赤手空拳对付几个流氓也不能问题。但是,请注意但是,一个人要想中过一条长年被追得四处逃窜的狗还是有相当的难度,不是一个生物品种。某些能力根本无法相比。
偏偏那野狗非常令人生气,它总是跑跑停停,还不时回头观望,似乎是在和包大同玩。作为一只野狗,平时相处的只是同类,和人玩乐的机会很难得。

包大同跑得气喘吁吁,最后指着那条狗道:“小子,你跑。老子我不信逮不到你。”

他看左右无人,立即一个时空扭曲术,一步就踏到野狗面前。那狗没有提防,一下子被捉住了。包大同已经提防它咬人,可是它却没有,呜呜了几声,忽然伸出舌头舔了包大同一下。

“小套近乎。”因为狗地善意之舔,它口中的布娃娃掉在了地上,包大同一边骂一边抢起来看,只见这布娃娃身上确实藏了上些邪气。但已经没什么邪物藏在上面了。

“你从哪儿弄来的?”他低头问。

它摇尾巴。

“是在这附近抢的,还是什么人扔的。”

继续摇尾巴。

“你看到什么了?”

还是摇尾巴。

包大同叹了口气。“算了,虽然狗的眼睛是最干净的,人鬼神通通会咬,但是——唉,终归是一只狗啊,如果它能说话就吓人了。想到这儿,他顺手把布娃娃扔出去。

人形的物体最容易招邪祟,他记得曾经有一家人找他驱邪,只因为这家人总是晚上洗衣服,然后挂在公用的院子中凉,偏偏这家的女儿喜欢红衣服,结果总有夜归的人看到院中的晾衣绳上吊着一个人荡啊荡的,把全大院的人都吓得够戗。

这个娃娃应该是被扔在垃圾箱中地废弃物,然后被某些灵体短暂附着过,现在灵体即去,它仍是个死物,应该没有什么价值。

他预计自己会把布娃娃扔到前面不远处的绿化带中,没想到这布娃娃在眼看就要落地的时候,突然一拐弯,落在了一片花丛中,而这片花丛就在第七根石墩下。

咦?包大同奇怪了。

再低头看那只狗,它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一样,使劲叫了一声,然后哆嗦着往后退,转身跑掉了,尾巴差不多夹到了两个后腿之间,显然非常害怕。

那只布娃娃身上明明没有古怪了,为什么会突然自有意识一样的转弯?而这只狗怕的又是什么?它看到了什么?难道是自己法力太低,忽略了某些东西吗?
不对,如果这红衣布娃娃有问题,这野狗绝不会叼着它到处乱跳。那么,又是为了什么?难道是邪气相吸?布娃娃身上残留的邪气受到另外一种强大邪气的吸引而转了向?

想到这儿,他立即拿出随身携带地符水瓶子,多抹了一点符水在眼睛上。放下手,忽然看到桥墩下蹲着一条黑影,正一下一下拍打草地。

包大同虽然法力受限,毕竟不是常人,但刚才居然没有看到这黑影,要加强符水之力才可以,证明这东西非比寻常,是相当厉害的。而在他看到那东西的同时,那东西也注意到了包大同,不过他一直没有抬头,嗖的一下就跑走了。

这可能是重大线索,包大同怎么肯放过,立即追了上去。连施展了好几个时空扭曲术,追到了一个垃圾站一样的地方,但那黑影还是消失了,而他也认不出这时哪里。


[ 此贴被暗夜精灵在2008-05-29 12:17重新编辑 ]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51

只是黑暗中,有一点点的闪光,还有呜呜的哀号,很瘮人。

包大同定下神来,看到一些毛茸茸的东西在向他靠近,细一看,居然是一群野狗,呲牙咧嘴的朝他走过来。

他吓了一跳,正好看到垃圾堆里一根废弃的铁棒,连忙抄在手里,同时左手一个电火花打过去,在地面上掀起一串蓝色电光。
野狗都是很机灵的,立即判断出眼前的人不好惹,纵然它们有一大群,也还是立即四散跑开了。

包大同皱了皱眉,感到有些奇怪。就算这是个垃圾场吧,但也不可能有这么一大群野狗,好像全市的野狗全集中在这里了。

他边想边往外走,闪过一个大垃圾堆,就见前面的大片空工地有一排黑乎乎的房子,大约三、五间的样子,黑灯瞎火的一点光亮也没有,但是空地上有无数野狗围着房子乱窜。

包在同右手紧握着铁棒,左手捏好一张符咒,慢慢往房子的方向走,快到门前时,轻轻一嗅,不用他的灵能也能感觉出浓烈火的死气,因为有阵阵尸臭味从房间内传出来。

那条黑影不在这儿,包大同感觉得出,就算再用符水加强功力也搜寻不到半点踪迹,这说明那黑影离开了。他并不是要引包大同到这里来,而是因为包大同追得急,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地方。

怪不得这聚集了这么多野狗,可是它们又不敢叫!因为这里有极其吸引它们的东西,也有它们怕得不得了的东西!

难道是鬼杀人?!为什么?

包大同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慢慢退了回去,打算去找个公用电话来匿名举报,否则他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又为什么会连续两次发现尸体?

他看得清楚,门上铁链重锁。他若进去,就必须强行开锁才行。他的开锁技术相当高。但那锁上有怨气缠绕,开起来要格外费力,倘若被人发现他在这儿,他就说不清了,况且如果他专心开锁,那个东西突然袭击他,只怕他会吃大亏。

最重要的是。他不能破坏现场,好方便警方寻找证据。就算杀人者极有可能不是人,也不能放过其他的可能。

他谨慎地走出垃圾场,为了寻找道路,没有用时空扭曲术,一步步走出好远,才发现垃圾场处通往机场的城郊结合部。那里是城市管理的死角,因而藏污纳垢。不仅是市容卫生方面,还隐藏着很多不为人知地秘密。

好不容易找到了电话亭,他变换声音报了警,之后用隐身符隐了身,就又回到垃圾场去。直等到警方到达现场,打开了小屋的房门。又想尽办法潜进了那间小屋。

房间内遍地垃圾,但两个墙角处是干净地,有两具女尸分左右坐在那里,已经高度腐烂,从衣着上看,年纪都不大,甚至有一个像是中学生的打扮,还穿着校服。

她们似乎是被杀的。但死态比较奇怪,好像是两只摆好的布娃娃,脖子上都套着绳套,脸上没什么痛苦的表情,眼睛瞪着,乌黑的嘴唇边吐出一小截红红的舌头,和昨晚包大同看到地那个女人死法完全相同,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

假设这三个人全是那黑影杀的,他为什么要如此连忙作案?一个灵体,为什么要连续不断的杀人?如果只以“凶戾”二字来解释有点勉强。毕竟灵体变态的不多,但他这么做又有什么目的呢?

刚才那黑影被发现时。他正在拍打桥墩下的草地,又是为了什么?

细想一下,桥下的绿化带中除了草地,还种了些不喜欢阳光的花,从东到西数第七根桥柱下地花似乎长势特别好,隐有妖异之感。

“初步判断,死亡时间不超过七天。”和警察同来的法医说。

“查找一下本市的失踪人口吧。”一个像是头头的警察摇头叹息,转头间,感觉窗边有个影子似的,细一看却又没了,猜想是警灯闪烁造成的阴影,没有在意。

而其实,那是包大同在从窗子往里看,因为玻璃窗布满了灰尘,用衣袖抹了抹。

他这样做是冒了很大地风险的,因为人有各种感官,就算眼睛看不到,附近站着一个人的话,也能觉察得出异常。其实所谓的隐身不全是符咒的功效,还要利用人类的视觉盲点,但是这里的警察越来越多了,野狗早就被吓得无影无踪,而且符咒的力量也在消失,隐起身来越来越困难,他不得不找机会快点离开。

恰好,这时候又有一辆警车赶到现场,尖锐地警铃声掩盖了包大同的脚步声。

娘的,这里到处都是垃圾,想找个下脚的地方都难,直闰步都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让他想快步走也不行。好在这回他争气,符咒维持的时间够瞧长,不然会被当场抓住,看他鬼鬼祟祟的样子,不拿他当头号嫌疑犯才怪了。

不过在包大同心中,头号嫌疑犯很有可能是那条黑影,而且他一定在第七根桥柱下做了什么,不然不会在那里转悠,还做出拍打地面的古怪行为。

车子是停在彩虹桥的,包大同是用法术追到垃圾场,这两个地方相隔很远,而他地法力为了维持隐身效果又用得七七八八,最后只能采用最普通的法子,拦住过路地出租车回去。

他要赶在天亮之前,看看那里的草地有什么古怪。

在出租车上他恢复了一下体力和法力,然后飞速开车回家,因为他即不能明目张胆的破坏绿化带,也不能像一只狗一样,凭两只爪子就能刨地。

而等他带着铁锹,第三次回到彩虹桥下,距天亮只有三个小时,跟清洁工人出来扫街,也就是一个多小时了。好在草地松软,他力气也还大,挖的比较顺利,很快,绿化化带上出现了一个一米多深的坑,一只惨白的手骨自土层中露了出来,支着手掌,指着第七根桥墩的方向。

“我知道你冤,交给我。”包大同轻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喃喃地道。

咔嚓一声,支起的手骨像是破碎的积木,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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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51

上午办完这件事,中午就赶去和凌小佳吃饭,拿到了那个“并骨”名单。

凌小佳这事做得很仔细,因为“并骨”的人要更换墓碑或者再刻上几行字,所以连死者的生辰死祭也可得清清楚楚,很方便他从中寻找年纪较轻的人。

整个下午他都呆在杂志社里筛选,好在这种业务是很多,其实他大半时间倒都是在思考。

如果新娘配阴婚的事是真的,谁会为那六个人这么做呢?谁会为这种事杀人呢?谁会偏执到这个地步呢?

会这么做的原因不外乎三种,一种是因为愧疚、一种是被威胁、另一种为了某些比较奇怪的理由,不能以常理来论之的,比如传说中的养鬼。

如果是因为愧疚,包大同认为段德祥为那六人配阴婚的可能性比较大。只要是好歹都有一点点人性,就算他当年做了那么缺德的事,也难免事后后悔。不过,他举家避债而去,一定是东躲西藏,在时间和精力上,似乎不能顾。

如果是被威胁的,那范围可就广了,任何人都有可能,也许是在特别巧合的情况下,某人被石柱中的怨灵所胁迫。这种可能性是三种情况中最小的,因为巧合总是一件非常不确定的事情。

第三种情况看似荒唐,可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却是可能性最大的,因为包大同昨天看到的黑影是一个灵体,不是真正的人类,垃圾小屋那边也弥漫着很强的怨气,而且这些女人死状奇怪,如果是被勒死的,怎么会一点挣扎的痕迹也没有?

具体的细节,他会等验尸报告出来才能确定,而“并骨“的情况也要和花蕾查的夭折人口情况相联系,才能直接找到目标。

可是,如果是第三种可能,那个黑影为什么要那么做呢?显然不是行善,不是为了帮助孤独的灵魂得到幸福。

还是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可怕目的?

据傅如心讲,在段天德离开后,接手的建筑公司找和尚道士做了大法事,还放了鞭炮,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就可以镇住凶死之人了。虽然那个地方有邪气,时常会出事故,但他们绝不可能跳出来害人,如果灵魂真的那么执着不去,也会被缚在那个地方,不能到别处去,这就是所谓地缚灵。

要想释放这些缚灵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超高的力量是不行,他不相信有那黑影能办到这件事。但是不能释放那六个凶死的人的话,想养鬼也养不成啊。既然养不成,也就没有必要为他们做那么多事了。

矛盾啊矛盾,纠结啊纠结,不过包大同并没有烦恼。他办过许多次这样的事,以前和阮瞻、万里合作的时候也这么做过,越是混乱,就越是离结束不远了。忌到这么多。

晚饭时,花蕾终于从房间内出来了。

她一定是怕被怨灵捉走当鬼妻,所以这次特别听说,包大同不让她出门,她就真的一步也没离开过杂志社。所有的事,都是在家里依靠电脑和电话来调动她的背景实力来调查。

“有结果了?包大同微蹙了蹙眉。

花蕾面色有点苍白,虽然因为没离开杂志社这个堡垒而没有再失去魂魄,但阳火仍在渐渐微弱下去。这不仅说明给她下了桃花劫的邪物非常厉害,也说明她工作得太累了。

其实,那家结了阴亲的人家并不是特别重要的线索,他们的作用只在于可以引出那个姓高的媒婆来。当时她看出了有东西看中了花蕾,这说明那媒婆也不是普通人类。找到她,可能会得到更多的情报。

再大胆假设一下,她会不会和事件事情有关系呢?话说回来,三个线索中唯有那个换车胎的男人没留下蛛丝马迹,但那天高媒婆见过那个男人,说不定能提供线索出来。

但是,找到结阴亲的人家不和查夭折或者失踪人口也可以,从“并骨”名单上应该能确定,毕竟结阴婚只是个仪式,最重要的是把尸骨或者骨灰埋放在一个墓穴中。

他分析过,那家人在城市举行仪式,墓地也一定是在城市,否则就会在乡下全办理了,犯不着那么费事。既然如此,从办阴婚的经济投入来看,新郎和新娘的“家”也不会太差,凌小佳给的名单差不多一网打尽了本市条件好的所有大型公墓了。

让花蕾查夭折人口,不过是给她点事做,让她别胡思乱想,为了让她觉得自己有用,让她觉得这个任务非常重要且关键,包大同很是费了一番口舌,分析了半天案情给她听。可是没想到这傻丫头这样执着认真,居然不眠不休的调查,这不是违背了包大同的初衷吗?

“我做了个表,然后做了配对对比,最后确实了十个人最有嫌疑。”花蕾说。

“花骨朵啊,不用这么认真。还嫌疑?人家不过是结婚,哪用得着这么严重的词。”包大同看她站得晃晃悠悠的,连忙拉她坐下。

“好吧,我会放松点的。”花蕾长吁了一口气,“我还弄到了他们的照片,可是还没时间细看呢。

包大同知道她是怕看,不敢一个人面对那天鬼新娘的照片,但是他厚道的不说破,只说:“我这也筛选了几个人,你可以再对比看看,范围要小得多了,然后我们再认照片。

花蕾点了点头,低下头在茶几上对比人名,包在同从背后望着她,看到她这两天连肩膀也消瘦了,不禁心生怜意。

这个丫头,有时候较真得可爱。但她是什么身份来历?小时候是否很病弱呢?感觉她到现在身体也不是很好,而且常常,让他感觉她要离魂似的。

“你小的时候,生过很严重的病吗?”

“有啊。”花蕾头也不回,一边继续对照人名,一边回答道:“我从记事起就一直生病吃药,到十八岁时都没怎么出过家门。我老爸老妈就一直看护着我,我总觉得我简直是个累赘,后来不知道怎么,突然就好了,现在我壮得像牛似的。”

怪不得花蕾纯真和晃谙世事,原来是一直因病被关在家里,不过他倒没见过这么可爱苗条的牛,刚要说什么,小牛突然道:“啊,我找到了,这三个人和我查的三个重合了。”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51

卷三之第十一章 香消玉殒

十个嫌疑人,三个重合者,最后再对比照片,确定了最后一个人。

花蕾看着桌上那张照片,一直躲在包大同背后,“就是她,那天晚上办阴婚的人就是她!”

包大同拿起照片,左右想了半天,“这女孩挺漂亮的,可是没有短命相啊。”

“放下放下!别看了。”花蕾缩在包大同身后。轻拍他的背,“我总觉得她在瞪我。”

“纯粹心理作用。”包大同语带嘲笑,但还是把照片反扣在了桌面上,再顺手拿起打印这这女孩资料的文件。

上面写着:宋欣,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五日生,家庭住址后写着死因,是车祸。死亡时间在一年前。

横死!包大同皱紧眉头。全世界死于车祸的人高于空难,死于此因应该也算寻常,可他为什么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呢?再看看跟宋欣配阴婚的男人,居然是死于三十年前的,死时也有三十岁了,就算是阴婚吧。显然也很不般配,怪不得花蕾那天说,宋欣显然不甘愿。

不过据花蕾讲,当时那个高媒婆用香火制服了这女孩似的,显然这媒婆决不简单。

“现在要怎么办?”花蕾问。

“我一会儿就去宋欣和那个新郎的家看看,少不得要冒昧一下了。”包大同叹了口气,“明天已在我要跑一趟外地,你帮我订机票,我要去那个包工头段德祥德家乡,调查他和那枉死德六个人的情况。”

“不用那么急吧?”

“我做事一向速战速决。”包大同说着,心里却计算着花蕾的生命期限。他有大把的时间,可花蕾美欧。

花蕾见他说得坚决,立即起身为他去订机票,走到窗边时,正好看到停在窗外的小甲壳虫汽车,脑海中突然划过一条闪电,一个从没有被注意的事浮现在心头。

“不对啊。我才想起来,那天我在彩虹桥下出事,车子的左前轮爆胎了,为什么后来你还能开?”她停住脚步惊问。

“第二次车子爆胎是幻觉,我奇怪的只是为什么连那个黑衣男人也被唬过了。”包大同轻描淡写,一副什么也不放在心上的样子,“指挥开着的汽车爆胎可不是容易的事啊,特别是桥下缓冲地带比较小。你对我说是爆车胎了,但是我赶到时,你的车子完整无缺。但是如果那个黑衣人也是灵体,他为什么也被迷惑了,难道看中你的那位。灵力如此之高?”

花蕾这才明白过来,虽然她还是不知道自己时如何昏的。

我能和你一起去外地吗?“她不想一个人呆在杂志社里。

小夏和老公去乡下祭祖了,听说是她公公的祭日,他们每年都要回去。假如小夏在,她就不会感到那么孤单,有时候还会恐惧。不是只有鬼怪可怕,一个人呆在空荡荡的房子里,那种静也很骇人。

她在彩虹桥下被迷的那天,小夏正好离开,假如小夏晚走一天……可是,也不好总是麻烦人家。她包大同说过,当年小夏为救阮瞻差点死掉,所以阮瞻极度爱护妻子,为此常和包大同吵来吵去。

有时候真是羡慕小夏和阮瞻两个人的相爱。婚姻就该是这样,而不是双方条件适合而成就的契约。什么时候,她也会有这样疼爱她的老公呢?她年纪不算小了,为什么包大同就是注意不到她的存在?

包大同!为什么会想到他?难道她心里对他……

想到这儿,花蕾偷偷回头看去。见包大同不言不语地坐在沙发上凝视想着什么,手里无意识地抚摸这手机,神色冷静专注,颇有些成熟男人的魅力。也许她凝视得太久,他若有所感,抬头也看了过来。

不要烧盘!不要烧盘!

她拼命告诉自己,可是全身得血还是往上涌,脸热得像发烧一样,似乎她做了什么大错事被逮到了。

奇怪的是,这回包大同没有逗弄她,只笑笑道:“我一天就回,不会多耽误的。”

花蕾想争取,但终究没有说出口。

……………………………………………………………………………………

到女死者宋欣的家调查很不顺利,她的家人拒绝和包大同交谈,直到包大同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给宋宅动了一下风水格局。并给人家算了算命数,讲解了经脉之气对健康的影响。才博得了女主人,也就是宋欣母亲的好感。

“包先生为什么要打听这个?”宋母问。

“实话说,我是一个风水师,给人看阴阳宅的。”包大同背着前提准备好的台词,“目前请我的这家人想为自己早夭的儿子结一门阴亲,让我帮忙。巧的是,那天晚上我路过彩虹桥,正好看到宋小姐大喜之仪,可惜当时我有事,离得又远,没机会见到那位大媒,所以来的大厅一下。”

“你怎么知道是我家宋欣结阴亲?”宋父仍然略有戒备。

包大同露出真诚的笑容,“这个事无需隐瞒啊,虽然我本身觉得这是件虚妄的事,但这是父母一片舐犊之情,俗话说养儿一百岁,常忧九十九,这也是无可口非,很容易打听的。”

他这话说得体贴,宋氏夫妇眼角立即湿润了。

包大同借机道:“宋小姐是如何仙去的?这样年轻漂亮,真是可惜。”

“无妄之灾。”宋父长叹一声,慢慢吧事情的经过讲给了包大同听。或者是因为包大同那份同情的真诚,或者是因为内心压抑的悲痛,宋氏夫妇几乎一打开心房,就把所有的事情都说了。

宋欣和大部分人一样,从小到大平安的成长,因为家教良好,所以无论是学习、还是社交生活都很优秀,而且也非常孝顺,这样的平静持续到了一年前。

一切都很正常,只是那天她晚上和父母串亲戚回来,一路上一家人有说有笑,走得好好的,她突然站在那发愣,眼神奇怪的盯着车来车往的大街。

当时她父母感戴没有理由的惊惧感,因为无论怎么叫她,她也不动,非常不对劲,看人也是低着头,长发散下,从头发缝中冷冷的斜视。

正当她父母焦急得不知所措时,她忽然对父母得呼唤有了反应,以奇怪无比得速度,冲向马路边上的围栏。一人多高的铁栏杆,她一个较弱的姑娘单手一撑,一下子就跃了过去,迎向了一辆开得飞快的私家车——

那一天,她香消玉殒。

而她去得太突然,让父母根本无法适应,而且对她的死一直存在有恐惧得疑虑,是什么让他们的女儿突然发疯的?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51

卷三之第十二章 配阴婚得可能

答应宋氏夫妇,改天去给宋欣的阴宅看看风水,包大同得知他们也不知道高媒婆的地址,是宋欣的姨妈说服他们给宋欣结阴亲的。

不过从宋家出来时已经很晚了,他打算后天再去宋欣姨妈家,并且托宋母提前帮打个电话。听说宋欣的姨妈是个非常迷信的人,这样他也就放下了心,因为这种人最容易对付,很容易就能套出话来。

第二天一早,他就乘飞机到了包工头段德祥德家乡。

那是个富裕德小镇子,并无想象中德贫穷和荒凉,但是街上的青壮年男子似乎比较少,打听之下才知道,这个镇子有好多个包工队,这个时节全都带队到全国各大城市打工去了。

不过说起段德祥,居然是这个地方小有名气德人物。据说,二十年前,是他第一个拉起了包工队到城市当了建筑工人,然后帮助许多同乡干上了这一行,发家致富。每个提到他的人,都说他是好人,然后又同样惋惜他的倒霉。

“德祥那孩子以前手下宽松,帮了不少人,没存下多少积蓄。所以垫付德工程款拿不回,家里德东西就卖个精光,也才够开工钱德。”一个当地健谈的老者告诉包大同,“最后还被逼债的天天堵在家里,连孩子上学都不让去,老婆想上街买个菜也给打回去了。”

“不是从银行贷的款吗?”包大同问。

老者摇摇头,表示段德祥是从当地的地下黑钱庄收借的钱,所以对方才会这么无法无天的要帐,最后竟然扬言要卖了段德祥的老婆孩子,再搭上段德祥自己。

“这王八整着卖不值钱,给他拆开了,先卖了角膜,再卖了肾,然后挖出心肝,最后卖了全身的皮,怎么也有几十万。”老者模仿着收帐者的语气,表明他们有多凶狠。

“那他们怎么逃走的呢?”

“可巧,有一天晚上下雹子,大的足有鸡蛋那么大,连田间的牲口都砸死不少。”老者感叹道:“许是老天看德祥可怜,才发了这一场怒,他一家三口也顾不得挨砸,连夜从家里跑了,有人看到过,顶着大盆,跑得溜儿快。”他说着露出得意的神色,好像这场冰雹是他求来的,好保佑段德祥依家可以有机会背井离乡,逃避追债迫害。

世界很大,一家人如果故意隐藏起来,除非是通缉或者是机缘巧合,否则是找不到的。而段德祥的家,奇怪的没有被追债者占据,只是荒败着,隐隐露出萧杀的凶气。

包大同很是奇怪,站在街角看了半天。

照理说,这里也没有死过人,不过是有几个凶神恶煞般的收债人欺负和虐待过这一家人罢了。但是,为什么那几间青砖大瓦房,给人感觉像黑洞洞的地穴,连阳光照在上面也显得冷了下来呢?

不过,他没有时间多呆,既然段德祥一家走了,他就应该先打听那六个“失踪工人”的事情。在这壮劳力很少,而闲人很多的地方,施出一点意外之财就可以令他知道许多事情,并不需要很费力气。

据查,那六个人一直没有回来过,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但大伙儿都说这六个不听话的崽子一定是被人骗上船,到外国做苦力,结果死在外面了。幸好段德祥心眼儿很好,不但没有怪罪他们忘恩负义,还债的时候优先给了这六家人一大笔钱,说是没有看住他们,心里荒得很。

崽子在当地的土话中,专指没有娶妻的年轻单身汉。

这些话,不知这些当地人是真的相信,还是编来胡弄自己的。但以段德祥以往的口碑来看,应该没有人怀疑他作出那么伤天害理的事。

再想想,这些乡民没必要说谎,看来段德祥在某些时候真是个好人,舍财、仁义、慷慨助人,不能说是个活菩萨吧,也是个大善人。甚至在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包大同一度以为自己开始时判断错了,当初把那六个人灌注在石柱中的另有其人。

不过翻来覆去的再琢磨一遍。还是确定段德祥就是凶手。因为除了他,别人不可能在第一时间感到现场做出布置,也不可能有人敢这么做,更不会使老鼠为他守口如瓶。虽然有封口费的缘故,但肯定也有保护他的念头在内。

万里说过,人是最复杂的动物,善恶总在一念之间。也许段德祥真是一个特别善良的人,但是一念之间使他铸成大错,最后要不断的以一个个谎言,掩盖前面所做的错事。他并非故意,可是却回不了头。

再看这些乡民的态度,他们虽然现在同情段德祥,但当初却有没人帮他一把。照那些乡民讲,段德祥对这个富裕的小镇子中的每一家人都有过恩惠,为什么段德祥遇到积极困难的情况,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

当初段德祥大概是求助过众人吧,可是其他人看到段家败落,舍不得自己辛苦攒的血汗钱借出后打了水漂,肯定以各种接口拒绝过,知道最后看到段德祥逃路,才能减轻一点心理负担。

看到他在那苦撑,这些人多少受些良心的折磨,他一走就不同了。所以,段德祥一家逃了生天,是全镇人都开心的事。而且,估计没有人希望他再回来。

人情冷暖,想必一直被众人捧着,以为是小镇英雄的段德祥在很短的时间内都尝遍了。所以,他大概不会回来了,也就是说,很难找到他了。

但至少,包大同此行证实了一件事,那六个凶死之人,全部是没有娶妻的,具备配阴婚的条件。

之后他又运用了一点自掏腰包的“调查费”,随便编了个理由,从镇上的户籍部门,用手机拍下了那六个人的照片,再调查了点他们生前的事迹,打算今后万一有短兵相接的时候,好方便辨认。

做完这些正好赶上短途汽车,到附近的城市去搭飞机回家。

一进杂志社的门,就看到花蕾从一楼一蹦一跳的跑下来,手里拿着她的眼线传真给她的、新出炉的验尸报告和鉴定报告。

包大同发现的三具尸体全是因窒息而死,奇怪是她们在死前都没有挣扎,而她们的脖子上的痕迹表明,她们是自杀的。

既然是自杀,就要有相应的工具和适当的地点。但发现尸体的地方没有绳套,也没有挂吊的痕迹。大桥下的那具尸体,甚至没有挂吊的地方。

若说是发现她们的位置不是第一案发地方吧,可谁那么无聊,要搬动自杀的尸体呢?其中两具还放在一间垃圾屋中,摆成个布妹妹的形象?

那个地方附近的居民讲,那几间小屋是几个拾荒的人私搭乱盖的房子,因为市容管理上出现空白,也没有人勒令他们拆掉。不过那祭个拾荒额一年多前就离开了,一直没有回来过。事实也证明邻居没有看错,小屋门上兼顾铁锁一共挂了好几道。经初步鉴定,至少一年没有开过,那么,那两具尸体是如何进去的呢?

“这能证明你说得对啊,这是鬼杀人。”花蕾解释。

包大同点了点头,心中却想,那个恶灵能让尸体进入小屋,经现场鉴定没有任何脚印留下,就连门窗和锁上都不留下痕迹,能力可不是一般的强大,很难对付。

“但是,这个现场勘验报告中说,现场一对人脚印出现在窗边,应该是你吧?”花蕾问,得到包大同的肯定答案后,蹙紧了透气的眉,“那如果警方发现在垃圾小屋出现的脚印和在绿化带上出现的脚印是同一个人的,而当时你在报告凶案时,站到过草地上,对比之下发现是你,不是很麻烦吗?”

包大同耸耸肩,“当时我法力不够了,无法控制脚下,但是我伪装了一下,两对脚印不会相同的。照科学推测,站在垃圾小屋窗边的人至少一九五高,体重两百斤左右,而我才一八三、七十五公斤,所以不会是同一个人的。”

花蕾笑了,“你可真坏,故意混淆警方的视听。”

包大同很冤枉,“当初我没有破门而入,就是要为警方保留第一现场的证据的,但是我虽然好心,却错估计了自己的实力,最后不得不绕乎他们一下了。再说有证据让他们查是好事,不然他们会困在这个类似于密室杀人的案件中不能自拔。”

“那你要怎么办?”

“我在想,在想呢!”包大同指指脑袋,“但是我没时间歇着,过会儿就去找宋欣的姨妈,了解一下高媒婆的情况。她的死是车祸,但肯定也是他杀。和那五个可怜的女人一样,她是被什么诱导而‘自杀’的。或者,这表面上看起来是自杀,实际上还是他杀,只不过杀人的人可以控制人的心灵,让人自己动手。”

“你不休息吗?”花蕾看包大同有点憔悴,心中又是感激,又是不忍。

“好啊好啊,我睡会儿,你陪我吗?”包大同挤了一下眼睛。

哦,这个人!就不能对她好一丁点儿!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52

卷三之十三章 高层公寓

高媒婆家的地址很容易就到手了。


但是包大同发现一个问题,虽然宋欣结阴亲是她姨妈极力主张的,但劝服者却另有其人,就是高媒婆。

宋欣的姨妈和姨夫感情非常好,她姨夫三年前去世后,她姨妈一直非常伤心怀念,希望和老公的灵魂能够见上一面。于是迷信的她四处打听能够沟通阴阳的能人异士,钱花了不少,但上当却受骗不是一回半回了。

直到一年前,有人介绍了这位高媒婆给她。

在高媒婆家,宋欣姨妈终于见到了自己去世的老公,一尝所愿。虽然她老公是附在一个布娃娃身上的,但两人生活的点滴,他都记得,也说得准确,宋欣姨妈因此再没有怀疑,差点当场哭死。

之后她又多次找到高媒婆,想多见老公几面,但高媒婆却坚决不许了,说阴阳两界不能随意穿越,否则乱了两界的规章,活人受罪不说,死者更要不安,能见一面已经是非分,人不可过分贪心。

宋欣姨妈心里感也知道高媒婆说得对,见她不是为了一味的赚钱,就特别依赖她,决定放下思念,让老公在那个世界可以过得开心。当时宋欣离奇去世不久,她请高媒婆顺便帮宋欣算算在阴界过得可好?再算算他们宋家是否招惹了什么邪祟,为什么接二连三的出现不幸呢?

高媒婆听到宋欣的事,忽然皱起了眉头,说宋欣就是个天煞孤星的命,来这个尘世只是应景一遭,请宋氏夫妇不必挂怀。但是她来时孤单,去时寂寞,如果不给她找个伴,她在那边就会非常凄凉,说不定还会受人欺侮。就算到了年头转世,只怕来生还是孤苦的命。

宋欣的姨妈很疼她,想到自己的外甥女这么凄惨。连忙请求解救之法。高媒婆说就只有结阴亲一徒,有个男人,在那边也算个人家。过得好些,为来生也铺铺路子。

宋欣的姨妈回家后连忙把这话告诉了宋欣的父母,但宋欣的父母非常宝贝这个女儿,一时无法接受让死去的女儿嫁给一个不相干的人。可是宋欣的姨妈听了高媒婆地话,隔三差五就来游说,说到后来,让宋欣的父母动了心。

巧的是。宋欣的母亲有一天梦到女儿被一群来恶狗追咬,哭得非常可怜。然后有一个男人出现,帮她赶走了恶狗。一般来说,除非是自己的亲朋,梦见的陌生人面目都很模糊,但宋欣的妈妈却清清楚楚记得那男人的样子,年纪三十上下,五官端正。穿的衣服很老式。

醒来和宋欣的姨妈一说,她姨妈立即拿出一张照片给宋欣妈妈看,宋欣妈妈一眼就认出,那就是她梦见的那个男人。

当时宋欣姨妈就觉得这是缘分天注定的,因为宋欣的父母虽然还没有彻底答应配阴婚的事,但她姨妈已经开始张罗人选了。当然还是找的高媒婆。城市中这种事比较少见了,找了不少日子才找到一家,而且对方也有这个愿望。

男方叫何明,三十年前也是死于车祸,死时三十多岁。虽然去世的日子久了。可老母一直不能放下牵挂,高媒婆不知从哪里打听到这些。找上老人一说,立即就谈成了。

所有的阴婚婚仪、进行程序、请来的丧葬服务人员,全是高媒婆一手操办,当然她也收了不菲的酬金。具体说来,男女双方各收三万元。

包大同听到这儿地时候差点跳起来。

每家三万?两家就是六万,请吹鼓手、采办那些纸礼用品、婚礼当天的真实喜饼什么的,加在一起也用不了一万块,就这么折腾两下就净赚五万?这是多么好的生意啊。

他猜高媒婆做这事也不是一两天了,如果生意好的话,现在大概能住豪宅、开名车,但从宋欣姨妈给地址来看,高媒婆住的地方是郊区。不过听说那里的房子大而便宜,地热供暖,质量还是不错了,只是到那里要经过公路收费站,来回都要收费,实在不很方便。

那天,花蕾看到给宋欣送嫁的队伍,似乎宋欣不愿意嫁人,可是却被高媒婆制住了。那么,她为什么从轿子中跑出来呢?为什么会直冲到花蕾地身边?是求助?还是这事和花蕾有什么相干?

宋欣父母讲过,给宋欣配过阴婚后,他们同样梦到过一个场景,宋欣坐在一个小屋里,衣着整齐,头发梳得纹丝不乱,对着他们说过得很好。

宋氏夫妇很欣慰,包大同却怀疑这两回的梦太巧合了,究竟是谁让他们梦到地?如果是某人为了赚钱而骗他们,继而施的法术,这个人的能办是非常强的,大概和阮瞻差不多。当然就比拥有十八岁法的他强得多。

还有,宋欣虽然是横死,但如果没有怨念的话,她都死了一年了,早就应该去到了该去之地,怎么会附在照片上来吓花蕾呢?当时高媒婆又为什么对花蕾说那番话?

带着这些疑惑,包大同来到了高媒婆所住的地方。

那是个高层公寓,附近居然有个人工湖,风景非常好。在这样的地方,楼层越高,房价越高,按理说高媒婆消费得起,可是她却是住在一楼。

一走近楼,感觉到很阴暗,天气来就有点冷了,此刻更加给人全身毛孔都张开了的感觉。包大同皱了皱眉,感觉这不是天气所致,毕竟这是上午十一点,阳气还是在上升的趋势,并未到达极致。

他按响了101的门铃,等了好久才传来一阵“踢哒踢哒”的声音,很奇怪,因为这证明对方前没有拿起门铃对讲话机,可是包大同在外面却听到了。

“你是谁?”很尖利的声音,感觉很阴沉。

“我听人介绍来的,是我妹妹配阴婚的事。”包大同道,盯着对讲门铃上的房门号,似乎感觉那有一双眼睛可以外看似的。

半天没有声响,似乎那边的人离开了,但包大同却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吃吃的,似乎有人在笑。接着,“咔”的一声,楼门口的大铁门开了,发出沉重的声响。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52

十四章 高媒婆
很多高层楼房的走廊是环形的,中间部位是电梯和逃生梯,高媒婆所在的楼房也是一样。只是一般情况下房门号是顺时针或者逆时针排列,这个楼奇怪的是以左单右双来排列,而且是从最里面起算。

也就是说,101室在走廊的最尽头,隔着两部电梯,正对着逃生梯。

包在同观察了一会儿,慢慢走了进去,铁门自动在身后关上,看来治安环境不错,可是却给人阻隔之感受,好像被吞入了怪物的巨口中,除了往里走,没有别的出路。

走廊出奇的静,除了他的脚步声,没有听到任何声响,但他在找到101室的门牌时,却忽感有异域,一种严重在存在感来自于侧方。

蓦然转头,一个枯瘦而阴郁的少年正坐在逃梯的最下一层,脸色青白,就像有一百年没晒过太阳似的,此时正死呆呆的盯着他,眼珠和身体都是一动也不动,看来好像个人形木偶。

而且,没有呼吸的声音。

他侧着身,似乎一直守在那儿,水泥的楼梯从左侧拐了个弯儿,向下延伸着,因为黑暗而寂静,似乎是通向地狱深处,其实不过是通向地下室。楼梯尽头,红漆木门上挂着一把超级大锁,看着好像是关了可怕的怪物一类的东西,透着几分邪异。

咚!

包大同还做出判断,身后的门猛得被拉开了,一个人影像是凭空出现一样站在门口。瘦小,满脸皱纹,半长不短的头发,穿着一身黑衣服,从外貌上根本分不出是男是女,可包大同知道她是女人,高媒婆。

“请问——”他开口。

“进业。”高媒婆打断他,一闪身进去了,房门就那么大开着。

包大同探头看看房间,又回头看了看那少年,见他还是盯着自己,不说也不动,意外感分外严重,却只得走了进去。

客厅内异常简朴,甚至让人感觉是穷困的,光线很暗,饭桌和沙发都像是捡来的,家用电器一件没有,大约四十平方米的厅,这些家具占了三分之一的地方,另三分之一空着,最后的三分之一放置着一颗奇怪的树,像最大号的圣诞树,可是枝叶全染成了红色,上面挂满了照片。

包大同吸了吸鼻子。

这地方有阴气,可是没有邪气,证明没有祟物,作为一个灵媒的家,这是非常正常的,但为什么他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呢?

“这些照片——”

“这是姻缘树,都是我做过的媒,配的阴婚。”高媒婆再度打断包大同,一挥手,房门“咣”的一下关上了,而在门关闭的一瞬间,包大同看到门外的少年还是呆呆的看着他。

他的感觉相当古怪,于是慢慢踱到树边,看着那一对对男女的照片并排而放,相互间用红绳牵着,什么年代和所纪的都有,但大部分都很年轻,其中还有宋欣与她的“老公”,粗略看下,至少有五十对以上的阴婚照片。

眼神一晃,似乎感觉有一张照片有些面熟,似乎是那六个被封在桥墩正反人之一,还有一张好像花蕾的模样,但因为照片繁多,不敢太确定,才想看得仔细,树忽然转动了,离心力使最外侧的宋欣照片向上一甩,差点打到包大同的脸。

“不要乱翻人家的东西。“高媒婆不冷不热的说,手指还伸着,不知用什么法术,在几米上就让红树转动了起来。

“我即找您做媒,当然要了解一下,您的收费可不低啊。“包大同不急不燥。

“为了死者安宁,生者宽心,这点钱并不算多。“高媒婆声音尖利,不过听不出悲喜,只有阴沉,”再说你身心正气,家中并没有人过世,又是为什么来的?“

“既然您知道,为什么开门。”

“来者是客。”

“我也有我的理由。”包大同见高媒婆开门见山,也直说道:“我的心上人给一位好兄弟看中了,问题是我不想让给他,不管他多厉害也是一样。”

高媒婆一愣,眯着眼睛看了看包大同,“是那个小姑娘吗?”她忽然一笑,“你要看紧啊,不然就会被别人抢走,再也夺不回来了。”

“所有的人都是您配的阴婚吗?告诉我是谁委托的?”

“客户的事我不能透露。”高媒婆又回到脸上无喜无忧的状态,“做哪一行就要有哪一行的规矩,你想让我破坏行规吗?我知道你今天来就不会善罢干休,可是我绝不会说的。”

她说得明白,把包大同几乎瞬间心头火起。

“配阴婚是积功德,难道您不知道?但是,这个委托人很可能为了配阴婚而杀人,我不管他是人是鬼,绝不能让他再这么做下去。”

高媒婆不说话,慢慢走到沙发前,坐了下去。沙发太旧了,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似乎有一个人在沙发下呻吟。

包大同跟随了上去,还没说话高媒婆先说:“有人看上那个小姑娘,是我看出来的,她身上有桃工煞。但是我可没有说有人委托了我,你问我也是白问。”

“那让我看看照片,他们的照片也许在上面。您老人家年纪大了,也许记不得了。”包大同有些发急,刚才平静的心态完全不见了。因为高媒婆明明对花蕾有印象,还说别让别人抢走,否则就会夺不回来云云。

这一切证明她是知情的,问题是她不肯说,而且看来神色坚定。

他不该急,情绪一变化,他就落到了下风,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关心则乱,他就是不能平静,一想到花蕾被杀死在他面前,灵魂被带走,他忽然感觉有点受不了。

从来不觉得这么重视她的,大概是因为是生与死的关系,一瞬间感觉她变得重要了。

向四周一望,发现这是个两居室,厨房和厕所的虽然大开着,但两个卧室的却关得紧紧的,门上还画了些古怪的画,刚才全副心思全放在了那棵红色怪树上,没有注意到,现在一看,才知道那画中居然隐藏着符咒,似乎要阻隔什么东西。

而且,当初听花蕾说过,高媒婆身边跟着一个苍白瘦弱的少年,会不会是门外的那个呢?他为什么守在地下室门外的楼梯处,地下室又为什么锁上了?

来的时候他打听过,这边的住户,每买一套房子,地产商就都会赠送一间地下室做为储物室,按理说,应该大门敞开,每家人都能进去才是,为什么是锁上的。

再说,那扇锁紧的门并不像原装的,似乎门是后来安上的。

这个房间和那个地下室,究竟有什么秘密?这个高媒婆肯定不简单,要怎么才能套出她的话?或者,她是不是幕后的指使者?只为了钱,或者别的东西,就能使人做出好多可怕的事。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52

十四章 高媒婆
很多高层楼房的走廊是环形的,中间部位是电梯和逃生梯,高媒婆所在的楼房也是一样。只是一般情况下房门号是顺时针或者逆时针排列,这个楼奇怪的是以左单右双来排列,而且是从最里面起算。

也就是说,101室在走廊的最尽头,隔着两部电梯,正对着逃生梯。

包在同观察了一会儿,慢慢走了进去,铁门自动在身后关上,看来治安环境不错,可是却给人阻隔之感受,好像被吞入了怪物的巨口中,除了往里走,没有别的出路。

走廊出奇的静,除了他的脚步声,没有听到任何声响,但他在找到101室的门牌时,却忽感有异域,一种严重在存在感来自于侧方。

蓦然转头,一个枯瘦而阴郁的少年正坐在逃梯的最下一层,脸色青白,就像有一百年没晒过太阳似的,此时正死呆呆的盯着他,眼珠和身体都是一动也不动,看来好像个人形木偶。

而且,没有呼吸的声音。

他侧着身,似乎一直守在那儿,水泥的楼梯从左侧拐了个弯儿,向下延伸着,因为黑暗而寂静,似乎是通向地狱深处,其实不过是通向地下室。楼梯尽头,红漆木门上挂着一把超级大锁,看着好像是关了可怕的怪物一类的东西,透着几分邪异。

咚!

包大同还做出判断,身后的门猛得被拉开了,一个人影像是凭空出现一样站在门口。瘦小,满脸皱纹,半长不短的头发,穿着一身黑衣服,从外貌上根本分不出是男是女,可包大同知道她是女人,高媒婆。

“请问——”他开口。

“进业。”高媒婆打断他,一闪身进去了,房门就那么大开着。

包大同探头看看房间,又回头看了看那少年,见他还是盯着自己,不说也不动,意外感分外严重,却只得走了进去。

客厅内异常简朴,甚至让人感觉是穷困的,光线很暗,饭桌和沙发都像是捡来的,家用电器一件没有,大约四十平方米的厅,这些家具占了三分之一的地方,另三分之一空着,最后的三分之一放置着一颗奇怪的树,像最大号的圣诞树,可是枝叶全染成了红色,上面挂满了照片。

包大同吸了吸鼻子。

这地方有阴气,可是没有邪气,证明没有祟物,作为一个灵媒的家,这是非常正常的,但为什么他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呢?

“这些照片——”

“这是姻缘树,都是我做过的媒,配的阴婚。”高媒婆再度打断包大同,一挥手,房门“咣”的一下关上了,而在门关闭的一瞬间,包大同看到门外的少年还是呆呆的看着他。

他的感觉相当古怪,于是慢慢踱到树边,看着那一对对男女的照片并排而放,相互间用红绳牵着,什么年代和所纪的都有,但大部分都很年轻,其中还有宋欣与她的“老公”,粗略看下,至少有五十对以上的阴婚照片。

眼神一晃,似乎感觉有一张照片有些面熟,似乎是那六个被封在桥墩正反人之一,还有一张好像花蕾的模样,但因为照片繁多,不敢太确定,才想看得仔细,树忽然转动了,离心力使最外侧的宋欣照片向上一甩,差点打到包大同的脸。

“不要乱翻人家的东西。“高媒婆不冷不热的说,手指还伸着,不知用什么法术,在几米上就让红树转动了起来。

“我即找您做媒,当然要了解一下,您的收费可不低啊。“包大同不急不燥。

“为了死者安宁,生者宽心,这点钱并不算多。“高媒婆声音尖利,不过听不出悲喜,只有阴沉,”再说你身心正气,家中并没有人过世,又是为什么来的?“

“既然您知道,为什么开门。”

“来者是客。”

“我也有我的理由。”包大同见高媒婆开门见山,也直说道:“我的心上人给一位好兄弟看中了,问题是我不想让给他,不管他多厉害也是一样。”

高媒婆一愣,眯着眼睛看了看包大同,“是那个小姑娘吗?”她忽然一笑,“你要看紧啊,不然就会被别人抢走,再也夺不回来了。”

“所有的人都是您配的阴婚吗?告诉我是谁委托的?”

“客户的事我不能透露。”高媒婆又回到脸上无喜无忧的状态,“做哪一行就要有哪一行的规矩,你想让我破坏行规吗?我知道你今天来就不会善罢干休,可是我绝不会说的。”

她说得明白,把包大同几乎瞬间心头火起。

“配阴婚是积功德,难道您不知道?但是,这个委托人很可能为了配阴婚而杀人,我不管他是人是鬼,绝不能让他再这么做下去。”

高媒婆不说话,慢慢走到沙发前,坐了下去。沙发太旧了,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似乎有一个人在沙发下呻吟。

包大同跟随了上去,还没说话高媒婆先说:“有人看上那个小姑娘,是我看出来的,她身上有桃工煞。但是我可没有说有人委托了我,你问我也是白问。”

“那让我看看照片,他们的照片也许在上面。您老人家年纪大了,也许记不得了。”包大同有些发急,刚才平静的心态完全不见了。因为高媒婆明明对花蕾有印象,还说别让别人抢走,否则就会夺不回来云云。

这一切证明她是知情的,问题是她不肯说,而且看来神色坚定。

他不该急,情绪一变化,他就落到了下风,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关心则乱,他就是不能平静,一想到花蕾被杀死在他面前,灵魂被带走,他忽然感觉有点受不了。

从来不觉得这么重视她的,大概是因为是生与死的关系,一瞬间感觉她变得重要了。

向四周一望,发现这是个两居室,厨房和厕所的虽然大开着,但两个卧室的却关得紧紧的,门上还画了些古怪的画,刚才全副心思全放在了那棵红色怪树上,没有注意到,现在一看,才知道那画中居然隐藏着符咒,似乎要阻隔什么东西。

而且,当初听花蕾说过,高媒婆身边跟着一个苍白瘦弱的少年,会不会是门外的那个呢?他为什么守在地下室门外的楼梯处,地下室又为什么锁上了?

来的时候他打听过,这边的住户,每买一套房子,地产商就都会赠送一间地下室做为储物室,按理说,应该大门敞开,每家人都能进去才是,为什么是锁上的。

再说,那扇锁紧的门并不像原装的,似乎门是后来安上的。

这个房间和那个地下室,究竟有什么秘密?这个高媒婆肯定不简单,要怎么才能套出她的话?或者,她是不是幕后的指使者?只为了钱,或者别的东西,就能使人做出好多可怕的事。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54

卷三之第十八章 古怪的母子

此时的包大同,还在高媒婆所在的楼外转悠。他在等天黑,等那些所谓起早贪黑的奇怪房客回来。

谁会住在那样的房子呢?

他问过了,每一间都只有三、五平米,没有窗子,旨在木门上有一个大小不过一只见方的窗洞。这本来就是房地产商赠送给买房者的储物间,光线极差,冬天的供暖也没有,这个时节,应该很冷才对。不过租金应该是很便宜的,这世上总有穷人,不得不挣扎着求生。

但是他很好奇,为什么白天的时候,要由那个叫做正正的少年守在门口呢?还要加上一把锁?照理,这边的治安情况也很好,不至于这么严防死守吧,除非这个孩子心理有问题。想想也有可能,毕竟现在好多人行为怪异。

抬手看看运动型腕表,指针已经指向了晚上十一点四十分。

从他监视这里一下午的情况来看,楼内的人出入很多,全部正常的很,也没表现出什么怪异的举止,互相之间还亲切的打招呼,显然都是认识的。而这会儿,鲜有人走动了,大楼外墙上,灯光斑驳的闪现,早睡的人已经熄灭了灯火,但也有人家灯火通明,衬得这大楼透露着生机。

是他判断错误吗?也许高媒婆只是个灵力高强得灵媒而已,她的举止的怪异只是她的工作造成的,她的所做的也并没有危害他人。那些房客也只是普通的、生活在底层的人。之所以没有人知道地下室的房客情况,也许因为大家并不关心这些,或者因为入住率很低,又是地下一层,其他人见到房客的机会非常小。

这个世界,又很多原因让距离很近的人们不认识彼此。

可是,他说服不了自己,总觉得这一切有古怪。或者楼内的居民已经习以为常,但他不。他虽然法力受限,但从小来自父亲的严格训练令他感觉敏锐,很少出错。

而且在天黑的时候,有一个似乎行动不便的女人出现过。她拄着拐杖,手上斜挎着个布包,还背着一个大纸盒,举止和动作都有些僵硬,一直低着头,尽管最近的气温是降低了些,但她穿的还是厚实得过分,似乎非常怕冷似的。她走了大约三个小时,晚上十点的时候才回来,背上的纸盒没了。

她,是地下室的房客吗?

包大同蹲在一辆汽车的后面,不得已利用角度和阴影躲藏着,生怕被人当作偷车贼。他很有把握高媒婆不知道他在潜伏,但是如果被其他人发现,吵闹起来,结果可想而知,要调查就没那么容易了。

奇怪的是,就在那个动作僵硬的女人离开的时间段里,他有一瞬间的不安心,感觉似乎除了什么事似的,但他的手机没电了,为了不打草惊蛇,也为了严密监视这里,他也不能跑到别处去打电话,只好强压着心中的不安,继续坚守。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要救花蕾的希望并没有多一分,他得抓紧时间。想来,花蕾这几天很乖的,不会跑出杂志社去,那么就应该没有大问题。别的,他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咔!

正当包大同烦心的时候,楼门突然开了,也没见有人走出或者走入,大门就是敞开了,因为有风的关系,楼门晃当着,发出轻轻的碰撞声。

接着,一楼的延时灯亮了,但是让然没有人出现,露口空荡荡的,在灯光照不到的角落,似乎有什么隐藏,窥伺,蠢蠢欲动。

包大同盯着楼门处的动静,拿出随身携带的符水,点了点自己的两眉之间。那种灯是触碰式的,没人触摸的话,怎么会亮?再说了,如果是好兄弟出没,为什么会需要灯?他们应该讨厌灯光才对。

正想着,远处传来一阵“嗒嗒嗒”的声音,在空旷寂静的夜里听来特别清晰和刺耳。循声望去,一个小小的影子一蹦一跳的从小区外跑了进来,是一个大约七、八岁年纪的男孩,看样子是放学回家,可是现在已经快午夜十二点了,哪家小学会这么晚放学?就算是孩子出去玩,这个时候才回来,父母也急疯了吧?

“怪事。”包大同皱了一下眉。

眼见那下小孩跑到楼门口,还没进去,楼门却“晃”的一下关上了 ,吓了孩子一跳,也吓了包大同一跳。

“妈妈,开门。”孩子说,说话不太清楚,像含着一块热豆腐。

“刚才跑到哪儿去了?不是不让你乱跑吗?”一个女人问,声音有点严厉。

她声音就是从楼里传出来的,可是,刚才明明没有看到人,鉴于包大同的阴眼已开,当然也没有看到鬼,那么那女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难道就是她刚才藏在阴暗的角落中向外窥探?但是,有哪个正常人会这样?

或者是她行动特别快,距离大门也比较近,所以出现得比较突然,例如地下室。

“妈妈,开门吧,下次再不敢了。”那孩子道歉很快,但显然没什么诚意,似乎经常违背父母得命令跑出去玩。

那个母亲似乎还在生气,沉默良久,然后“咔”的一声,楼门开了。可是灯,却没有亮。

一个女人站在楼门口,被楼外的路灯照得隐隐约约的看不清面目,但包大同一眼就认出她是那个行动不便的女人,只因为那一举手投足间的感觉,和出现后无法形容的气息。

原来她和这古怪的小孩子是母子两个,可她为什么不开灯?作为一个母亲来说,自己的孩子在这么晚的时候回家,不是应该大开着灯迎接吗?她就不怕孩子在黑暗中摔倒?除非这孩子不需要灯!

心中划过一道亮光,似乎捉住了什么,却又没有实质性的东西。但他一兴奋,呼吸重了些。那女人倒没什么反应,那孩子却突然转头看了过来,而且准确的找到包大同所在的位置。幸好包大同够机灵,隐藏得很好,连气息也闭了,没有被发现。

“怎么了?还不进来!”母亲喝斥。

其实包大同离楼门大约有三十米开外,但他在耳朵上加了念力,因而听得非常清楚。

“又伦。”孩子伸手把舌头塞进口腔,重复道:“好像有人。”

母亲探出身子,黑暗中像一条蛇钻出了洞口一样,东张西望着,没有发现什么,“哪有人,胡说八道,快回去,还有事做呢。”她打了孩子的头一下,发出“嘭嘭”的声音,好像那孩子的头是空的。

那孩子没反驳,但又望向包大同的方向,一个孩子,眼神却很让人发寒,飘乎的似乎没看什么,似乎又像死盯着什么。

过了几秒,他在母亲的催促下,转过身,一蹦一跳的冲进了楼里,消失了。

包大同一直不动,所以看得明白,这孩子的脸上的表情一直没有变过。很阴沉、还呆滞,似乎还带着点恐惧似的。

他是什么东西?他的母亲又是什么东西?这一切和高媒婆有关系吗?是她的操纵,还是她只是提供了住处?这大楼的地下室里究竟有什么?为什么所有正常的人类都没有受到骚扰和伤害?

不过,他还是有些兴奋,因为那对母子绝对不正常,这也暗示着高媒婆一定有问题,说不定真的与花蕾结阴亲的事有牵连。

如果他找对了方向,就可以救花蕾了。

高媒婆表面上只是个灵媒,大概还有好多人不相信她这种人的存在,也不相信她所信奉的东西。但她确实是存在的,许多事,不相信未必不会发生。而在花蕾的事上,高媒婆前后的行为有矛盾的地方,让人琢磨不透。

假如要隐瞒,就应该隐瞒到底;如果要助人为乐,就不该遮遮掩掩,故作神秘,可是她那番欲言又止,引起了他的怀疑和兴趣又突然阻止他查下去,甚至还很敌意,就有点莫明其妙了。

现在她的房客有古怪,她当然脱不了干系。

他潜藏着,一动不动,散发出的气息好像是一块石头。等楼门关上,那对母子消失好久,他才动了一下,再度以符咒加持自己的能力,继续观察着。

那孩子如果是邪物,应该能力闭那个女人强,而且他看得清楚,那孩子得舌头吐在嘴巴外一段,看来非常诡异。一般吊死的人会这样,可他有影子,虽然模糊,可确实有。

再回想那个女人出入的情况,她一来一去时天色都晚了,路灯下,也是有影子的。

僵尸?不太可能。虽然在上个案件中,他已经见识过僵尸的行动力一如常人,但这种“正常”不可能维持这么长的时间,那么,这对母子又是怎么回事?

等了一会儿,他确定周围再没有什么反监视他,于是悄悄靠近了大楼。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55

卷三之第十九章 房客

锁,很容易就打开了,就连锁簧轻微的弹开声也被封得死死的,包大同几乎是悄无声息的进入了大楼内,比幽灵还要轻巧。

绕到逃生梯那边去,探身一看,那个阴郁的少年正正不在,而那红漆大门上的锁也不在了,两开的的门中间,敞开着一条门缝,似有似无的诱惑着,黑暗中仿佛有着无数的秘密。

包大同沉了沉气,先到高媒婆的家门口探听了一下,之后蹑手蹑脚的走向了通向地下室的楼梯。

楼梯向下延伸着,但那道红漆的大门却是在半层的转角处,凑近些,能感觉空旷寂静之地常有的空气流动声,让人没来由的,感官就极端敏锐了起来。

侧面的楼栏都被木板封死了,从上面看不到,必须走下几阶。木板似乎是废旧的,上面画了好多花纹,外行人看不出,但包大同一眼就看出那是符咒,镇着什么的。

哗啦!

还没推门,就听到黑暗的地下室传来古怪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水声。

包大同皱紧眉头,地下室而已,又不是井,哪来的水?不过也许是水管出了问题,积水没有退下。地下室本来就阴,水也属阴,阴上加阴,戾气重得很哪!

可是这番作怪又怎么拦得住他,今天就算下面是龙潭虎穴,他也要闯一闯。若是真和什么东西打起来,想必高媒婆也不会想把事情闹大,那他又怕什么?

伸手从衣袋中拿出一个东西,在眼前的漆黑中照出一片雪亮,不是光明符,而是手电,虽然小,功率却很大。用光明符咒=尽管方便,但却会耗费他本来就不多的灵力,目前他被封印中。只好用物质产品代替。

伸手一推,红门开了,一点声音都没发出,轻而滑,似乎门后有人帮他拉开的。

他一步步稳走下去,感觉阵阵发霉的潮气迎面而来,地底似乎有冷风暗暗的吹送,越往下,脚越湿冷,一种无法形容的寒自脚底一直传遍全身。

地下室长年照不到日光,自然是阴冷的,但这股寒并非自然,而是从不知名的地方渗透出来,弥漫在空气中。手电光本来电力十足。光线雪亮,但此刻被黑暗包裹着,仿佛也渐渐冷弱了下来。还有,光线在照到下方的时候,有颤动地反射。这寿命地下室已经津满了水。

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住人?

脚下一凉。同时“哗啦”一声,包大同已经踏到了最下一阶,双脚浸在了水利。在这深秋地天气,在这阴寒地地下室中,站在冷水里地滋味可不好受,他打了个寒战,手电差点脱手。

往四周一看,这地下储物室也是环形,因为没有自然光线,黑沉得看不到底。手电向上一照,看到楼顶有灯,每隔两米就有一盏,但不知为什么都不亮。

向前走了几步,水声一直伴随左右,这会他想掩饰自己的存在也不行,干脆不费那力气,趟着水“哗啦哗啦”在走廊内走了一圈,一点人类的迹象也没有发现。倒是在路过某几个房间时,身体起了很严重的反应,每一根神经都戒备起来。

房间内有东西,并且正从门上的小窗往外偷窥。不过因为走廊中黑,房间内更黑,包大同什么也看不见。他干脆走到一扇门边,用力敲了两个门:“老兄,开开门,打听个事。”

有“嗬嗬”的声音传来,但分不清是在哪里,然后脚下冰冷中带些腐臭的水开始动荡,感觉是有什么进入了水里,哧溜溜的向他靠近。

尽管胆子很大,但包大同还是头皮发麻,偏偏站在走廊的中心,,没办法躲避,只得凝视于目,紧盯着脚下黑水,左手还拿着手电,右手已经捏紧一张符咒。

只是那拱动的水线到了他身外一尺处就募地平息了下来,好像有一根火索,已经燃尽了,没有引爆成功。

正疑虑地时候,又一条拱动的水流出现了,接着是第三条、第四条,好像地下室的积水中有无数的水蛇或者水鼠一类的东西。但这些东西又不可能这么规律,都向着他的方向集中,然后骤然停在他身前一尺处,把他团团围了起来。

这摆明只是威胁,并不是马上要攻击他。看他闯进了别人的地盘,可是为了花蕾,多么危险的地方也要走上一遭。

难道,这就是那些奇怪的房客?而由于他的闯入,他们就联合起来对付他吗?如果这些是高媒婆招来的,她究竟要干什么?难道有什么重大的阴谋吗?从配阴婚开始,然后就有意无意的招惹到了花蕾,最后呢?是要对这个城市做些什么可怕的事吗?

“妈妈,我就说有人吧。”一个童生响了起来,同时,一只又湿又冷的小手扯住了包大同的右手食指,极凉的感觉后是刺骨的疼。他的食指竟然被一瞬间掰断了。

低头一看,那个刚才在楼门外见到的小男孩不知何时站在了他身边,一只小手正扯着他的手指,脸上笑得开心,但舌头搭拉在外面。

包大同冷汗直冒,但经历并没有被分散,远远看到一扇门“嘭”的被推开了,一个女嗯窜了出来,似乎非常生气。她的动作和举止都很僵硬,正式在晚上出过一次门的那个女人。

只是此刻看清了她的脸,发现她的肤色也很“正常”,除了脸上有两块疑似尸斑的东西。但她的舌头也没有好好的呆在口腔里,露出嘴唇外一小截。

他们是一家子吊死鬼!

眼看那女人不由分说就冲了过来,明明是肉身,飘到半空时却像一块花花绿绿的破布一样,笼罩在他的头顶。

“倾尽三江,浪滔天,困!”包大同迅速把手电含在口中,右手虽然被制,但左手仍可画符施法。

这五行禁法是他的家传,本来他被封印后,此术的威力大减,但巧在地下室中都是水,所以他施出五行禁法之水术,立即逼那个女人慌慌张张的逃了回去。

顺势,他手掌下划,水术在周围的水面划了一大圈,纯正的力量迫得一些灰影从水中跃出,他立即又一个火术过去。

“南离天火,化三昧,炼!”

水火无情,不管这地下室中住的是什么,毕竟不是阳间之物,绝不能让它们横行。

微弱的火光中,几声很像老鼠吱叫一样的惨叫响起,像呻吟,又像求救。之后,地下室中一直紧闭的各扇房门,依次“吱呀呀”的打开,似乎有什么东西全部被放了出来。

养鬼!高媒婆居然养鬼,这古老的术法,没想到今天还有传人,他虽然听父亲讲过,今天却是第一次遇到。倘若他现在没被封印,还可能力拼,现在这种情况,也只便宜行事了。

他脑筋转得极快,这些想法只是一瞬间做出得,事实上还没等地下室中得房门全部打开,他已经拿起手电,照这身边男孩的头猛的一敲。

“咚咚”的声音,说明这孩子的脑袋离全是空的。可是触感确实是人的头,而包大同这一下用力不小,那孩子的头顶被敲开了一个洞,昏暗中也看不清楚,只觉得并没有血液流出。

那孩子疼的怪叫一声,松开了已经断掉的包大同的手指。

包大同借机一个小幅度时空扭曲,一下退到楼梯处,站在倒数第一阶台阶上,好歹算是远离了这肮脏古怪的水。而这时,地下室的门才全部打开。

“入住率不错啊。”十指连心。他疼得手臂微抖,但脸上却还笑着,一脸蛮不在乎的神情。

危险就在眼前,而那女人和孩子离他最近,都恶狠狠的盯着他。可是那女人虽然凶恶,更可怕的却是那个孩子。

他头上还有各洞,一块头盖骨翘了起来,黑的头发浮着一块白的骨喳。颤巍巍的,看来好不诡异。而此刻他却浑然不觉,忘记了刚才的疼痛,仿佛看到了什么开心的事似的,一直笑个不停,红红的舌头吐在外面。一口小白牙在微弱光线中闪着森冷的光,牙齿似乎都是尖的。

“妈妈,我要吃肉。”他一指包大同。

他的眼神呆呆的,像是没有聚焦,又像是死盯着人。瘆人的地方就在于此。包大同的手电光毫不客气地一扫,这才发现他是没有瞳孔的。眼睛虽然黑白分明,但黑眼球上没有那象征生气的亮点,只黑漆漆的一团,光线照来的时候更是没有反应,但却真是地让人感到他在“看”人。

他是死人,这没有疑问,而且从他的形态上判断。他是吊死鬼,和他妈妈一样。可是为什么,他的身体是实在的。而又没有僵尸特有的死气呢?这样的人就算走在人群之间,又有谁会特别注意得到?

危险的地方,可怕的地方都在于此。

“等你爸回来,让他帮你弄。”女人咬牙切齿的说,两眼瞪得有些翻白。

包大同随手在自己眉间一划,阴眼开,他看到每扇门边都站着一个影子,有男有女,戾气很重,但实体就只有这母子二人,所以用阳眼来看,也只看到他们两个。

“我现在就要吃!”孩子似乎很任性,对母亲并不很顺从,话没有说完,他一头就像包大同撞来,速度快的难以想象。可是冲过来的,并不是他的肉身,而是一团黑红的影子。

包大同早有准备,一张符咒施了过去,正贴在那小鬼的脑门。但他只是叫了一声,似乎被火烫到了一样,窒了一下后又很快扑到了近身之处。

幸好包大同战斗经验丰富,以前和阮瞻、万里一起也斗过小鬼,因此早有防备,喝着:“乙木青龙,化万刃,斩!”借助木栅栏上的禁制力施展木术,把那小鬼影直接击退。

黑红影子退回到肉身,一点也不需要适应,立即灵肉合一,然后不依不饶的哭叫起来。

“这个人厉害,咱们打不过他,等你爸回来就好了。”女人红着孩子,眼睛却瞪着包大同,与此同时,那些其他门口的影子也开始向包大同围了过来,个个凶狠,似乎要置他于死地。

看来要三十六计走为上了。包大同心想。

他是要调查高媒婆,看他喝想娶花蕾的那个家伙有没有联系,是不是那家伙的保护者,但没想到这位灵媒的本事如此之大,居然在一个人类聚居的地方养了这么多鬼。这可不止是操纵灵体那么简单了,简直就是邪术。

她到底要干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还有母子吊死鬼是怎么回事,他们口中厉害的父亲又是谁?

他一边想一边退,一阶一阶,而那些邪崇就一直逼近。
作者: 狗蛋    时间: 2008-9-10 11:55

后面作者未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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