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捕捉甲流重症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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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桂圆专卖
时间:
2009-11-12 09:06
标题:
捕捉甲流重症的蛛丝马迹
目前,我国内地甲流死亡病例不断增加,在这些死亡病例中有一些是身体好的年轻人,病情进展得很快,发烧,来不及抢救就去世了。这令大众十分惊讶。我们能不能早一点发现哪些病人会发展为重症病例?什么时候该用抗病毒药?
啥样病人算重症病例
在卫生部制定的《甲型
H1N1
流感诊疗方案》(
2009
年第三版)中,重症与危重病例的诊断标准是,出现以下
8
种情况之一者,都为重症病例:
1.
持续高热超过
3
天;
2.
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3.
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发紫;
4.
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5.
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6.
影像学检查有肺炎征象;
7.
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工酶等心肌酶水平迅速增高;
8.
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等。
怎样掌握好用药时机
重症病人的病情发展非常迅速,但有些蛛丝马迹还是可以找到的,一旦发现重症信号,就应当机立断地用上已证实有效的抗病毒药。
●
持续高热不退
24~48
小时内即应开始用药;不要等到持续高热
3
天才用。
●
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呼吸频率快,即应开始使用;不要等到口唇发紫,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需要上呼吸机时才用。
●
剧烈咳嗽,伴胸痛者即用;不要咳脓痰、血痰时再用。
●
伴有呕吐、腹泻出现时即用;不要等到症状严重了、脱水明显了再用。
●
伴有烦躁或嗜睡等情绪改变时即用;不要等到惊厥、昏迷了再用。
●
胸透肺纹理有改变即用;不要等到肺炎阴影明显了再用。
●
心率快而不规律时即用;不要等到心肌酶明显改变了再用。
●
孕妇、幼儿、老人、有基础疾病者和明显肥胖者出现流感样症状时即用;不必等到症状严重后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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