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1987年有土地面积10654平方公里,其中山丘区面积7160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67%。由于复杂的自然条件和历史上人为的破坏,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据1985年普查,全市有水土流失面积622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58%。山丘区尤为严重,其水土流失占全市总面积的47%,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80%。
建国后,对水土流失不断地进行了治理。1956年以前,主要在山地丘陵区进行闸山沟、砌谷坊、垒地堰等小规模治理。1958年后开始兴建水库塘坝,普遍开展挖鱼鳞坑、修围山渠、建梯田,初步控制了山丘区的水土流失。60年代以修梯田为主,重点治理山丘区。1970年,北方地区农业会议以后,整地改土掀起高潮。开始打破社、队界限,以人民公社为单位组织农建兵团或水利专业队,展开了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大兵团作战,在山丘岭地修梯田,闸沟拦洪;在洼涝区建能灌能排的条、台田;在平原区建沟渠林路配套的园田。80年代以小流域治理为主,收效显著。至1987年,仅山丘区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44平方公里,占山丘区水土流失面积的69.06%,占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5%。作者: leon 时间: 2009-9-25 10:14
第五篇 水土治理
第一章 水土保持
建国以后,青岛市在水土保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到1987年底,共修建水平梯田144.52万亩,沟坝地2.23万亩,水土保持林141.37万亩,种草2.31万亩,采取其他措施226.17万亩,建水库塘坝3641座,谷坊2万余座。除重点治理山丘区外,还在平原区大搞林粮间作、洼涝改造和整地改土,这些措施对于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和发展农业生产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历时年余的全市水土保持普查工作也为进一步治理水土流失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作者: leon 时间: 2009-9-25 10:15
青岛市共有易涝面积272.7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69%。主要分布在莱西县西南部、即墨县西北部、胶州市北部以及平度县西南部。建国前,这些洼涝区十年九不收,百姓饥寒交迫。建国后,经过近40年治理,已除涝254.96万亩,占易涝面积的93.46%,其中达到5年以上标准的234.56万亩,占易涝面积的85.49%。到1987年,洼区已是旧貌换新颜,成为高产的米粮川。作者: leon 时间: 2009-9-25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