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的青岛西药房,多数是小本经营,以零售为主,商品的库存量很少。只有数家较大的批发商,商品库存较多,仓容面积较大。但仍不如外国洋行药房库存量大。
建国后,国营医药商业肩负稳定市场、平抑物价、打击投机、做好供应的任务。特别要保证疫情、灾情和防治地方多发病、常见病的医疗药品供应。库存商品必须不断地充实和完备,以应急用。
1952年,青岛医药支公司建立。年末库存为122亿元(旧人民币)。1953年末,库存增长为318亿元(旧人民币),比1952年增长1.6倍,年周转次数也由1952年的5.8次降低为1.8次。经过1954年的调整,库存降为221亿元(旧人民币),年周转次数为3.6次。1958年,由于计划失控,库存猛增至1349万元,比1957年的285万元增长3.7倍。1959年又比1958年增长37%。至1960年库存增长为2444万元,比1959年又增长32%。由于仓容量小,商品多,致使大批商品露天存放,造成风化、潮解、霉烂、变质。1963年末,有问题的商品额达380余万元。其中,药品为250余万元。经过报废、削价、改变用途和收回残值,对这些有问题的商品进行了处理。至1964年,库存降为550万元。1966年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再度失控。1972年库存达到2564万元,1978年增至2841万元,商品周转次数由1966年的5.5次,降为2.2次。1979年,根据国家医药管理局下达的《关于开展清仓核资扭亏增盈工作的通知》,青岛医药站对库存所有商品进行排队,通过清产核资,发现有261种商品霉变、沉淀、变质,报废损失达142.4万元。1980年,山东省医药管理局授权青岛医药分公司接管潍坊药材站的西药部分,成立潍坊医药经营部。潍坊药材站移交西药库存1373万元。其中,有近800万元积压和滞销品种。青岛医药公司采取了应急措施。调出部分积压商品,增加周转资金,大力协助其推销。同时,积极协助其筹措资金,建成办公、经营、仓储、宿舍为一体的大楼。至1983年末,其库存压缩到800万元;商品流转次数由1980年的1.12次提高到3.4次;利润由1980年的亏损到盈利139万元;固定资产由1980年3.1万元增加到104万元。青岛医药分公司在这4年中,因忙于潍坊医药经营部改善经营管理和基本建设,自身的库存商品居高不下,1983年反比1980年增长400万元。
青岛医药二级站的仓库长期不足,不仅仓容量小,而且仓库零星、分散,许多商品不得不经常存放于露天。1960年,在千里之外的枣庄市薛城租赁房屋,设立了山东省医药公司仓库。1964~1967年,在青岛沙岭庄建成2000平方米保温库,初步解决了易冻药品的储存。1967年和1970年,2次在高密县东岭占地19998平方米,建成4900平方米仓库,商品储存难得以缓解。1985年,青岛医药公司筹资154万元,在大成路征地3004.8平方米,建成5668.4平方米5层楼房的仓库,从而解决了长期困扰商品储存的问题。作者: leon 时间: 2009-9-24 11:02
第二篇 化学药品
第三章 科研
青岛市化学药品科研工作始于1953年。限于建国初期落后的技术状况,仅能进行一些应用范围较小的临床药物研究工作。随着青岛市化学药品生产的蓬勃发展,自1956~1976年的20年中,青岛医药公司系统各生产企业先后建立了厂内试验室,主要从事新产品的研究工作。1978年青岛制药厂还将试验室扩大为药品研究所。1984年,山东省医药管理局将原青岛市医药科学研究所(1982年易名为山东省海洋药物研究所)委托山东省青岛医药公司代管,以利于青岛市充分利用沿海的优势开拓与发展新的海洋药物。至1987年,青岛医药公司系统从事化学药品的科技人员103人。自1957~1987年期间,共完成107项科学研究项目,取得了许多在国际、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其中,研制并投产的42项,形成生产规模的17项。作者: leon 时间: 2009-9-24 11:02
第二篇 化学药品
第三章 科研
第一节 机构
建国前,青岛地区从未设过专门从事化学药品科研的机构。
建国后,1953年,青岛市卫生局在莱芜二路2号甲和齐东路2号,占地3500平方米,房屋2700平方米,成立青岛市中心试验室。其任务是从事临床药物研究。1956年青岛市医药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后,青岛制药厂增设了试验室,配备兼职药师1人,技术员3~4人。1958年,青岛市中心试验室更名为青岛市医药科学研究所,仍以从事临床药物研究为主,为青岛市卫生医疗部门服务。1962年,青岛黄海制药厂建立检验室,配备专职药师1人。
1970年,青岛第三制药厂为研制新产品,成立了有药师、干部、工人各1人组成的三结合试验室。1972~1976年,由于极左思潮的干扰,各药厂试验室的技术人员几乎全部调离工作岗位,试验室名存实亡。1976年,青岛市医药科学研究所也因此进行缩编,将齐东路2号所址让给青岛市卫生局药品检验所。1978年,根据国务院批转卫生部《药政管理条例(试行)》和化工部颁发的《医药工业质量管理条例》,青岛市化工局批准青岛制药厂将试验室扩大为青岛制药厂药品研究所,为青岛市化学制药工业首次建立的药品研究开发机构。研究所下设技术开发组、分析组、合成组、制剂组和生物发酵组。
1981年,青岛制药厂药品研究所迁至该厂新接建2层楼房,占地604平方米。是年,青岛黄海制药厂增设试验室,配有药师1人、技术员1人。青岛第三制药厂健全了试验室,并固定了人员。青岛第二制药厂和青岛第四制药厂,限于房屋和技术力量,以质检科兼负试验室任务。1982年,经山东省人民Gov批准,青岛市医药科学研究所由青岛市卫生局领导划归山东省医药管理局领导,同时易名为山东省海洋药物科学研究所。1984年,山东省青岛医药公司受省局委托代管该所。作者: leon 时间: 2009-9-24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