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制 随着八旗兵和绿营兵的衰朽,世兵制失去主导地位,逐渐被募兵制所取代。清朝晚期所组建的额部队,诸如防军、新军等,均是采用募兵的办法。防军,是由湘淮军的“留防勇营”演变而成的一支队伍。士兵的来源,主要是招募年轻力壮、技艺娴熟、朴实而有农夫气者为主。招募中,先设官,然后由官再招兵。凡应募的勇丁,必须出具保节,并将姓名、籍贯、户邻等注册。防军从官到兵皆为私人所有。
新军,是清Gov采用西方国家方法(仿照法国军队)训练的一支新式陆军(简称新军)。其军官主要来自军事学堂毕业的学员,一概不许在学堂和新军外随意任用。新军分为常备军、续备军、后备军3种。常备军服役3年期满,发给凭证,资遣回籍,列为续备军;续备军回籍3年后,改为后备军;后备军4年期满,退为平民,不予征调。后来,随着时局的变化,招募的数量不足,便对原有的防军等进行改编,以旧代新。 作者: leon 时间: 2009-9-20 11:22
第二篇 兵 役
第二章 北洋Gov兵役制度
北洋Gov成立初期,试图以征兵代替募兵。因各派军阀拥兵自重,征兵制度无法推行,故仍沿用募兵制。1922年12月,北洋Gov接收青岛后,军阀部队(先为直系,后为奉系)相继进驻青岛。其兵员的补充皆为招募。1924~1928年,在青岛共招募5个保安中队,约500余人。在招募的同时,还采用招抚和收编的办法来扩充兵员。1922年12月,陆军第五师第十旅(属直系军阀)旅长兼剿办岛匪司令孙宗先部招抚土匪孙百万部1000余人,并将其改编为胶东游击总队。作者: leon 时间: 2009-9-20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