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解放后至1988年,青岛市国有土地使用形式主要有出租和划拨两种,且出租期限无法律界定,土地使用权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无偿、无限期状态。1989年6月,青岛市人民Gov颁布《青岛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公寓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方式。土地使用者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按合同规定的币种一次或分次向市土地管理局缴付出让金。土地使用者缴付全部出让金后,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的,须事先向市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市土地管理局会同市规划局审查,经批准后,按规定补缴出让金,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办理登记,换领土地使用证。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续期,经同意后,须重新确定和缴纳出让金,办理登记,换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该办法公布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组织和个人,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先到市土地管理局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缴出让金。转让后的土地使用者应同时到市土地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换领土地使用证。当年试点出让了6幅共39656平方米土地,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30万元;在“海峡两岸经济贸易联谊会”上,青岛市人民Gov推出了《青岛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简介》,将市内11幅国有土地测算地价公开出让。编号1~6号为工业用地,7号为高尔夫球场,8~9号为住宅、公寓,10~11号为写字楼用地。具体是:一、流亭,土地面积2340亩,公告地价180元/平方米;二、小白干路两侧,土地面积600亩,公告地价216元/平方米;三、下王埠,土地面积1125亩,公告地价180元/平方米;四、沙岭庄填海地,土地面积600亩,公告地价232元/平方米;五、湖岛,土地面积100亩,公告地价240元/平方米;六、萍乡路,土地面积45亩,公告地价240元/平方米;七、金家岭,土地面积1313亩,公告地价90元/平方米;八、石老人旅游开发区别墅用地,土地面积493亩,公告地价295元/平方米;九、山东路高层公寓,土地面积25亩,公告地价588元/平方米;十、山东路高层写字楼,土地面积15亩,公告地价817元/平方米;十一、贵州路填海地写字楼,土地面积35亩,公告地价1157元/平方米。至1991年,全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5幅,共28公顷。作者: leon 时间: 2009-9-17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