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答谢贴]
圈友互助版规及板块发展计划
[打印本页]
作者:
JK、夜婪
时间:
2009-8-17 02:26
标题:
圈友互助版规及板块发展计划
首先,谢谢感谢坛子和30的支持,希望以后能协助你们共同努力把论坛搞好!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想先说下严肃的话题,关于“圈友互助”板块的版规。
1、圈友互助的宗旨是有忙必帮,有求必应!但杜绝一切恶意行为、不文明语言、 违法行为等。严禁各种恶意扰乱行为,如谎言告知、恶意评价等,提倡言论自由,但不是胡说。以上情况一经发现一律通报管理员处理。
2、本版强烈抵制任何诈骗行为,或者恶意发帖,一经查实立即封锁ID。
3、本版发“解决”帖时最好是自己亲身经历的如实说,或者官方转贴的,请在标题上注明,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发帖请明确标题,不得带有欺骗,或无意义的标题。
4、本版支持求买/ 卖/ 租/ 职/ 出租/ 顶让/ 招聘等有关“求助”,但是不能出现广告类意思,广告请去三类分类信息相关平台发布,凡是在互助内出现此类内容的帖子删无赦或转贴!
5、本版支持商业活动、链接(除版主认可的官方网站)、但不支持其他无关社会群体、群号、别的网站投票,一经发现删无赦。
6、会员享有100%的言论自由,但须对自己的言论负有责任,任何解决贴,其他版主、管理员有参与审核的权利。
7、本版有不同其他板块的版主评分标准,标准将在一月后公布,其他版主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操作的意义给予评分。
说完了严肃的,说点轻松的。
其实这个帖子到底还是为大家服务的:大到工作经验、人际关系、心理咨询,小到生活常识、衣食住行,友友们都可
以进行咨询求助,一般版主的QQ和论坛是同时在线的,现公布如下:
版主ID:JK、夜婪 ******* 版主QQ:84866808
当然,我们也要有个小小的实际操作程序问题:
第一,将你的求助信息公布到贴上,我想你的问题也是大家想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如果是个人隐私的心理问题,可以直接发站内信寻Q问题答案和版主小窗。
第三,人际关系方面,处于对其他人的尊重,我想LZ发帖的时候用化名或第三人称,不要泄露对方的姓名和一切敏感
信息。
第四,解决问题者,转帖时希望注意不要直接转腾讯百度等不可视图的帖子,整理下再将你的答案公布下,这样的奖
励会多多
哦。
第五,严禁发不和实际,要求过分的求助,其中涉及个人隐私,能力,黑客范围和荣誉问题等等的贴,一经发现立刻
清理
IP。
第六,考虑到可变数的问题,实际问题将根据事故情况做出第一时间的合理操作。
第七,有待更新。。。
实习版主:JK、夜婪
下载
(49.02 KB)
2009-8-17 02:26
[
本帖最后由 JK、夜婪 于 2009-8-17 03:11 编辑
]
图片附件:
120351546377813100.jpg
(2009-8-17 02:26, 49.02 KB) / 下载次数 115
http://199.83.49.77/attachment.php?aid=24266&k=12aef50f5f865681dbbbce3877812d73&t=1747756435&sid=JoAOAU
作者:
JK、夜婪
时间:
2009-8-17 03:12
[qq]84866808[/qq]
本帖隐藏的内容需要回复才可以浏览
[
本帖最后由 JK、夜婪 于 2009-8-17 03:14 编辑
]
作者:
扎亚
时间:
2009-8-17 08:47
单独开一个“圈伴”申请帖子么?还是在后面跟帖报名呢?
作者:
懒女Cc
时间:
2009-8-17 12:58
我来看看
作者:
Larry
时间:
2009-8-17 13:00
我来看看来看看的人
作者:
扎亚
时间:
2009-8-17 13:45
原帖由
Larry
于 2009-8-17 13:00 发表
我来看看来看看的人
你是尾随谁而来的啊?
作者:
JK、夜婪
时间:
2009-8-17 22:43
标题:
回复 6# 扎亚 的帖子
看来两句话就跑题了
你们还真是不一般!
作者:
扎亚
时间:
2009-8-17 23:14
原帖由
JK、夜婪
于 2009-8-17 22:43 发表
看来两句话就跑题了
你们还真是不一般!
不是我带头的……我是被带走了的……
作者:
戏子UFO
时间:
2009-8-18 02:21
建议楼主把红色字体改一下颜色 既是规划讨论 主题已突出,引人注意
只作建议 仅供参考
另希望大家不要在此灌水
作者:
戏子UFO
时间:
2009-8-18 02:28
30的想法应该是 旅游与生活
圈友互助一版着重突出生活 实用手札即一些小问题
个人认为难度比较大
大部分求助的圈友都是注册当天进来,如在短时间没有予以解答很难会再入圈浏览
先这一点吧 “第一时间”很难掌握
等30 LEON见解
作者:
扎亚
时间:
2009-8-18 08:16
本帖隐藏的内容需要积分高于 60 才可浏览
作者:
风信子
时间:
2009-8-18 18:24
我觉得版规应该尽可能简化
像广告、坑蒙拐骗啊
这些在《论坛广告管理办法》等规章里有明确规定
在此无需赘述
我觉得版规可以放到“本版规则”里
其实就算置顶了也很少有人去看它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
JK、夜婪
时间:
2009-8-18 21:43
标题:
回复 12# 风信子 的帖子
说的很好
等某些人做不了了
我就直接删了 不管是不是坛主
欢迎光临 青岛圈|青岛旅游论坛 (http://199.83.49.77/)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