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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
焦点访谈再成焦点 新闻受众心神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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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n
时间:
2009-6-27 07:07
标题:
焦点访谈再成焦点 新闻受众心神不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根据规定,有几类人员不能作证人,其中之一是: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不能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作证人。日前,央视的《焦点访谈》因在曝光谷歌过程中采用内部人当托儿作证,再次把自己置于公众焦点之下,而做了手脚的新闻也开始让广大受众感到“心神不宁”,媒体权威再遭质疑。
随着“心神不宁”继“很黄很暴力”后迅速蹿红网络,其出典——6月18日《焦点访谈》节目中抛头作证谷歌中国链接色情信息戕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大学生高也引起关注,其身份很快被查证为《焦点访谈》的实习生。实习生也是大学生,挺身而出说几句话代表大学生中之一部分观点,这本无可厚非,但自己的节目找自己的人来自说自话,却不仅仅是图省事那么简单,其中很难说没有拉托儿做戏的嫌疑,更何况高也本人在百度贴吧(现在已经被封)的声明中还有一句“记者让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啦”,将高也那位“心神不宁”的同学身份一下子变得如《美丽心灵》中约翰·纳什幻觉中的舍友一样诡秘可疑。如果这位例证中的“同学”真是出于“记者让我怎么说”的,则证词无疑成为伪证,《焦点访谈》也就成为制造伪证、采用伪证的节目。
如是个案,此事权当笑话,但若将此推测为新闻行业的通例(或曰“潜规则”),广大受众恐怕不仅仅要“心神不宁”,而且将疑神疑鬼并导致神经过敏了。
您不信吗?我可以作证:“我觉得这个新闻啊什么公众信息在媒体上那个疑点特别大,特别是经过一些像《焦点访谈》这样的播出,那种疑点特别大。就是我一个同事,他以前,就比较好奇这些东西,他就去收看《焦点访谈》,搞得那段时间心神不宁。后来网民打击虚假新闻,他就没看,那段时间好了。结果后来他又发现,通过央视这些观众比较多的权威媒体可以看到各种新闻。然后又收看了这些可疑新闻,节目特别多,导致又反复了。”
作者:
皮皮精灵
时间:
2009-6-27 11:33
很央视, 很强大
作者:
寿险顾问
时间:
2009-6-27 15:06
都一样,小时候看过一本小人书,一个美国新闻记者为了揭发一个事件真相死在了官员和黑社会勾结的枪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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