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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南市落户政策降低 有套50平米的房子就能领证
半岛网5月17日消息 只要有套50平米以上的小房子,落户难的问题就能解决。近日,记者从胶南市公安局了解到,日前,公安局出台《胶南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降低了外地公民落户的门槛。
据介绍,近年来,胶南公安局登记前来务工、经商的暂住人口数量达到16.2万余人。很多外来务工者工作几年后仍没有取得胶南户口,家人工作、孩子上学等问题,迟迟解决不了。近日,胶南市公安局出台的《规范》对很多外地人来说都是个“福音”,对土地使用用途为“商业、住宅”的房屋,只要其规划用途为“居住”,且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准予户口迁入。
创业人员的落户条件放宽了,据介绍,居民在城区及各镇(街道)驻地,依托本人产权商住用房注册个体经营,并取得商住用房《房地产权证》的,经营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其商住用房所在地落户;户口系青岛市内的个体经营人员,在胶南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或整户申请迁入的,准许落户,不受是否贷款和有无职业的限制;户口系省内市外的个体经营人员,在胶南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商业网点且房屋面积50平方米以上,已交付房款额达30%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且本人实际经商营业1年以上的,准许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落户。
此外,针对当前户口迁移实际,为了简化了户口迁移审批手续,规定胶南市市范围内因结婚、投靠、购房等原因户口迁移的,审批权限由公安局下放至派出所,并规定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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