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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3月30日讯(通讯员 于昕 梁峰 记者王悦) 为确保旅游季节八大关景区内道路畅通,自4月1日至11月30日将禁止机动车在部分道路上通行 ,居住在八大关禁行区域内的居民车辆及单位办公车辆,可于3月31日至4月10日办理通行证。
据交警市南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八大关景区禁行区域为太平角一路(黄海路至正阳关路)以西、正阳关一支路(山海关路19号至正阳关路)以东 、正阳关路(正阳关一支路至太平角一路)以南。
在八大关风景区禁行区域内居住的居民车辆可持个人办理通行证申请,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办理通行证;单位办公车辆可凭单位办理通行证申请(加盖公章)、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南大队(东海西路七号甲805房间)办理。
交警市南大队提醒车主,符合办证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办理通行证。自4月10日起,交警部门将对进入禁行区域而未持有通行证的车辆驾驶人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处罚200元并记3分 。咨询电话:66572512。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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