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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听说方宏进在深圳被边检扣留是在国庆期间,当时全国各地都是红彤彤的一片喜庆。朋友告诉我的时候,我真是大吃了一惊,以为同名同姓的人搞错了。方老师去香港的商务行程是节前就安排好的,办事兼休假,一举两得,现在却不得不在拘留所里渡假了,而我想象不出拘留所里的黑暗来。
    当年方宏进的《焦点访谈》是我最喜欢的节目。在那个网络还没有兴起的时代,敢于挑战社会黑暗的除了《南方周末》,就数《焦点访谈》了。所以开始以为方宏进被扣是因为当年的《焦点访谈》得罪什么人了,被人下了圈套,应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老话。后来搞明白是经济问题引起的,于是又大吃一惊。因为节前和他一起吃饭谈事的时候并没有看出任何问题来。据知情的朋友讲,是一笔一年多前的老帐没有结清,并没有什么大事,搞清楚了就可以放出来。
    结果一等就是十天,期间听说他被移交到了河北隆尧,被当地警方拘留,直到有一天突然听说被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意味着方宏进确实有问题。这使我对自己也产生了怀疑,难道自己看错人了。我对自己看人的判断力一直很有信心。生活中的方宏进完全不同于当年《焦点访谈》里的形象,为人低调而谦虚,温和而务实,爱吃肉,喝的是最朴素的二锅头。
    本以为这事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拖下去。直到前两天突然在手机上看到《央视前主持人方宏进涉嫌诈骗被捕》这样耸人听闻的标题。其内容充满了猜测、拼凑、概念性和逻辑性错误。这篇狗仔队式语言的报导没有什么事实依据,它用名人和性来吸引眼球,同时把目标引向央视,燃烧起公众的好奇和愤怒。但在这个传媒集体饥渴的年代,这样一篇没有新闻职业道德可言的流氓文字迅速传遍了网络,让知情的人顿生凉意和愤怒。
    面对铺天盖地的不解、愤怒和指责,方宏进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这些事情就随它去吧。
    不能就这样随它去了,不能就这样让黑暗毁掉自己。方宏进必须奋起捍卫自己的基本Renquan,不管你是不是一个名人。因为对于不良媒体的妥协和放纵伤害的不仅是自己,还有我们的社会良知,还有那曾经带给我们这一代人一些希望的《焦点访谈》。而对于一个要在商场打拼的正常人来讲,名誉就是个人信用,就是最大的财富。我们可以在生意上不成功,但在人格上不能失败。
    昨天“Renquan律师”莫少平终于发表了授权声明,对于方宏进涉嫌诈骗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了还原。从律师的角度,把案件定性为:公安机关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在莫律师手里,有着完整的证据。我们终于清楚地看到了一个完整的逻辑和笼罩在Renquan上空的黑暗,也再一次看到了不良媒体的无耻。
    前天晚上离开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后,我开车送方宏进回家。夜色降临,方老师的手机不断响起,都是朋友来问候和澄清事实的,偶尔还有记者的纠缠。至少在知情人的心目中,方宏进是一个讲信誉、守法的良民。绝地反击的决定已经做出,让事实来说话吧,方老师的心情也似乎变得轻松些了,于是在接听电话的间歇有了下面这段车上的对话:
    我问:方老师,您在拘留所里没有受到什么虐待吧?
    方老师笑了笑:没有,真的没有。警察们都是公事公办,对我们态度都挺好的。
    我说:我们?你不是一个人一屋啊,都跟什么人关一起了。
    方老师说:一大屋二十多年人呢,人还行,关上两天大家也就熟了。深圳拘留所的条件还挺不错的,每天可以洗凉水澡。隆尧的拘留所也不错。吃得也不错,就是没肉吃让我受不了。要是心里没有啥事,真的可以住上一段,好好减肥。
    我接着问:那你每天在拘留所里都干啥呢?
    方老师回答:想事,想起很多事。你知道人在失去自由的时候会胡思乱想。好在拘留所里有很多书看,我这回又把《红与黑》好好看了一遍。


附:律师受权声明书
  方宏进先生授权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莫少平、刘丽文律师,就日前各媒体报道方宏进先生“涉嫌合同诈骗”一事,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律师声明如下:
  一、关于本案的基本事实
  北京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澳卫公司)是一家于2006年3月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广告公司,专门从事各种影视剧的植入广告业务。方宏进先生和妻子于红伟女士是公司的股东。于红伟女士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方宏进先生负责,公司的副总经理温东明先生具体操作。公司的对外事务和文件,均由方宏进先生或温东明先生签署。
  华龙日清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华龙公司)是“今麦郎”方便面的生产商,其总部生产基地在河北省隆尧县,华龙公司董事长范现国先生系隆尧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隆尧县工商联副主席。
  2005年12月21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影视中心和北京红线影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红线媒体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意向书》,决定拍摄电视情景喜剧《候机大厅》(暂定名,也称《空港逸事》)拟在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欢乐家庭》栏目播出。
  《候机大厅》的植入广告业务经授权由澳卫公司代理经营。
  2006年3月29日,澳卫公司与华龙公司在北京签订《《候机大厅》(暂定名)剧情植入式广告发布合同》,约定在该剧中使用“今麦郎面馆”作为华龙公司的植入广告场景,于2006年6月15日至2006年10月15日在《候机大厅》剧中播出,植入广告总费用为300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15日内由华龙公司向澳卫公司先行支付100万元人民币。
  2006年4月,华龙公司向澳卫公司支付100万元人民币先期广告费。澳卫公司将该款陆续投入到《候机大厅》的拍摄中,澳卫公司对该剧的总投入超过四百万元人民币。
  《候机大厅》一剧拍摄完成后,因档期安排及片审等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播放。为了补偿华龙公司的损失,经华龙公司同意并由华龙公司提供广告播出带,澳卫公司于2007年5月1日至5月31日在其出资买断的央视2套的《欢乐家庭》栏目贴片广告时段中为华龙公司的产品“今麦郎辣煌尚”和“今麦郎弹面”播出了共计50分钟的广告,按照央视2套的公开报价,该组广告价格为252万元人民币。
  随后,为妥善解决双方在履行上述合同的遗留问题,澳卫公司与华龙公司以信函和面谈的方式多次进行协商和沟通。直至2008年3月6日澳卫公司还委托律师向华龙公司致函磋商具体还款步骤。此间,澳卫公司从未收到过隆尧县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和应诉通知书,也未从华龙公司处获知其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08年6月17日,河北省隆尧县公安局在北京市海淀区将澳卫公司的副总经理温东明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刑事拘留。隆尧县公安局要求澳卫公司返还华龙公司的100万元人民币的广告款并追加20万元人民币的利息。
  2008年7月18日,澳卫公司按要求向隆尧县公安局支付了120万元人民币,并交纳10万元保证金后,隆尧县公发局为温东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温东明取保候审期限到2009年7月18日已满12个月,但隆尧县公安局至今未对其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
  在温东明取保候审前后,方宏进先生本人并通过律师曾多次向隆尧县公安局及其上级单位递交书面证据材料及“情况说明”,详尽阐述了澳卫公司与华龙公司之间是经济合同纠纷,而不是合同诈骗,要求隆尧县公安局依法撤案,但隆尧县公安局未做任何回应。
  2009年10月4日,方宏进先生从深圳前往香港出差。被深圳警方作为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扣留,2009年10月12日被隆尧警方带至隆尧县公安局看守所。2009年10月14日隆尧县公安局决定对方宏进先生取保候审(人保)。
  据了解,2008年7月18日澳卫公司交给隆尧县公安局的钱款,隆尧县公安局已转交给了华龙公司。
  安信伟光(上海)木材有限公司(下称安信公司)同样是与澳卫公司签订了《候机大厅》(暂定名)植入式广告发布合同,同样约定由澳卫公司为安信地板在《候机大厅》一剧中发布植入式广告,也因为同样的原因无法如期播出,双方最后是通过民事诉讼加以解决,现判决已履行完毕。
  二、关于本案的性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澳卫公司与华龙公司之间纯属经济合同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商事仲裁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三、关于当事人的立场和态度
  作为本案当事人,方宏进先生强烈要求隆尧县公安局依法纠正错误行为,立即撤销案件,同时解除对方宏进先生的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澳卫公司和方宏进先生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
  莫少平律师
  刘丽文律师
  200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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