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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长途电信
第三章 电报水线
第二节 青佐水线
1914年每次世界大战爆发后,青烟水线被 英国军队割断,日本人则将青沪水线割断。同年11月日本侵占青岛后,即利用青、烟、沪水线敷设青岛至日本佐世保电报水线。青、佐水线全长536海里,始为军用,翌年7月间收发公众电报。1922年2月4日,出席华盛顿会议的中日双方代表签订《解放山东悬案条约》。该条约第26条规定:除沪、青、烟前德国水线之权利、名义、特权均归中国外,该水线被日本Gov用以安设青佐水线之部分仍属日本所有。是年秋,在北京举行的中日鲁案善后会议上,经北洋Gov交通部力争,日本被迫同意青佐水线由中日各得一半,青岛一端由中国Gov运用,佐世保一端由日本Gov运用,并规定在外国公司所有电信独占权未收回以前,中国Gov暂委托日本Gov代办。1924年12月北洋Gov交通部与日本Gov就青佐水线订立运用办法,并规定了分界,自东经125°3′50″,北纬33°58′55″之地起至青岛一段归中国所有,自该点至佐世保一段归日本所有,两段均长268海里。1925年2月1日,中国Gov正式向日本收回青岛一段,前定细则协定开始生效。水线收回后,将原日本青岛海底电报局改称为青佐水线运用处,但实际上仍由日本人控制。运用处设主任、稽查、电师、庶务各1名,均为日本人,其主任对外竟称“青佐水线电报局局长”,中国北洋Gov交通部仅派人担任报务总管兼测验员。运用处其余人员中国人日本 人并用,比例为3∶2。运用处电报设备为双工莫尔斯快机;电报多系日文,中英文亦收。营业和投递的公众电报概归青岛电报局办理。水线发生故障由日本递信省派水线船修理。
1933年1月,南京国民Gov交通部增进电报水线通信效率,特设水线总工程师1 人驻上海,水线工程师数人分驻上海、青岛、天津、烟台等地,专管水线监修、测验及机械装置整理等事宜。青岛中日之间报务繁忙,中国去日本电报多由水线传递。1934年5月南京国民Gov交通部电政司与日本递信省电务局正式签订报务合同。6月正式开放上海——东京无线电路,报价与水线报价相同。此后,青佐水线传递的电报日趋减少。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青佐水线运用处关闭,日籍人员撤至大连。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原撤至大连的日籍人员重返青岛,随即恢复青佐水线通讯,并公然挂出“日本电信局”的招牌。该局直接归日本递信省管辖,业务处理照旧。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青佐水线即遭破坏,此后不曾修复。发往日本电报均由青岛至大阪无线电报电路传递。水线运用处日籍人员除极少数看守水线报房设备外,大部分被征入军队或转入电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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