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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太可怕了 5月2日在青岛香港中路苏宁店购买了LG的双门冰箱,并约定在5月17日上午送货到未入住的40多公里外的新家。
5月14日又电话再三确认了上午送货的事实(下午有个约会,晚上必须赶回家送女儿回学校)。
结果5月17日上午,经催问,送货师傅说他一个人暂时没法送,一直骗我等到晚上5点多,请的帮手仍没到,没有确定的到货时间。
不仅对苏宁失望,对如此配送管理下的产品我也无法安心,第二天起我坚决要求退款。
经过了很多波折,终于约定在5月30日到店办手续。
不得不在苏宁的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否则不退),按了手印,留了身份证复印件,却连要份协议复印件的要求也一口拒绝了,我们对此提出异议,竟然引发了因我们执意退款而积蓄的愤恨,诬陷、谩骂、威胁扑面而来。
对于他们我们打人的诬陷,我报警后,警察到现场自然水落石出了。
但是即使冲着报警电话也敢骂不绝口的气势,在警察面前依然不减,对警察的话置若罔闻,对警察去警局的要求也一口拒绝了。
最可怕的是,诸如:关上门打你一顿,管保你验不出伤,我记下了你的车号,我知道了你的住址等威胁。
我庆幸我报警及时,躲过了可能的“关门技术修理”,但是假如就是因为要苏宁退回我的货款而遭遇意外,那也太冤了。
网友们,帮帮忙记住这个事件,假如,万一……,大家可要替我做主啊。
我不相信这是苏宁模式,我宁愿相信这是个别的苏宁的老鼠屎,但是只要她理直气壮的当苏宁的店长,她就代表苏宁。
因此,苏宁,你太可怕了。
苏宁,还我签了字、按了手印的协议,还我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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