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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岛城70多岁的患者王先生在等待了一个多月后,终于获得了合适器官供体,实施了移植手术后恢复得非常好,但由于器官来源紧缺,像王先生这样的幸运者可以用“极少数”来形容。不过,这种状况今后有望得到缓解了,10月25日,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正式启动,10所医院可试点劝捐。据了解,青医附院和401医院是本市仅有的两家可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医院。由于器官移植的需求很大,全市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中仅有1% 的患者能获得供体,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记者还了解到,目前的试点工作刚刚开始,下一步很可能会在青岛拥有资质的医院中推广。

    青岛医院缺席试点名单

    据了解,25日卫生部网站正式公布首批163家医院列入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名单,山东共有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烟台毓璜顶医院、解放军第107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等10所医院入选。遗憾的是,此次试点医院中青岛的各大医院均缺席。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已经建立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这是国家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的组成部分 ,主要负责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管理。委员会下设捐献办公室,就设在省红十字会业务部。下一步,捐献办公室将设立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和捐献协调员队伍。

    岛城仅1% 患者获得捐献

    当日,卫生部还公布了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名单,其中青医附院和401医院榜上有名,两家医院均有进行肝脏移植和肾脏移植的资质。

    “青岛地区至少有1000个患者等待肝脏移植。平均下来我每天都要接待两个需要做肝脏移植的患者。”青医附院肝胆外科主任吴力群介绍:“其实,还有相当一部分需要移植的患者。总体来说,能够获得合适的供体的患者不足1%。”

    据吴力群介绍:“因为器官移植还要涉及到配型的问题,即使有了捐献者,如果配型不合适的话也不适合移植。我接诊的一个晚期肝硬化的病人,已经等了三年了,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器官进行移植,现在还在等。很多患者都在等待的过程中不幸去世了。”

    一个肝脏带来悲喜两重天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因为等不到器官而让人心酸的故事。401医院肝胆外科1个月前刚刚获得了一个肝脏捐赠,捐赠到位后,按照登记顺序和病人病情,患有肝硬化终末期的张先生首先被考虑进行移植,当时他已经等候了3个月。结果,张先生血型跟供体血型不符,不得不再次进入等候序列。而今年72岁的王先生递补配型,结果非常理想,该科室决定给王先生进行手术。

    “ 当时王先生的身体非常虚弱,病情也很严重,但术后情况非常理想。”401医院肝胆外科宫医生介绍,而57岁的张先生又开始了遥遥无期的等待,很不幸在1周前,突发消化道出血而去世。

    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详解人体器官捐献流程——

    公民可书面申请捐献登记

    如果有人有器官捐献意愿 ,那该怎么做才能完成登记?去世后,其家属又该如何与有关部门联系?器官捐献者的遗体又将如何处理?省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一一给予解答。

    ■第1步:器官捐献

    记者了解到,公民可通过书面形式向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或由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医疗机构中发现潜在捐献者。如潜在人体器官捐献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献意愿,则由协调员帮助完成捐献手续,填写相关资料,并报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确认后,由捐献办公室将捐献者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

    ■第2步:器官获取

    当完成登记的捐献者在临床上达到待捐状态时,由捐献者所在医院进行医学检查,所在医院协调员将捐献者的相关信息报送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进行人体器官获取。

    ■第3步:遗体处理

    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联系遗体接收单位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据《山东商报》

    ■专家说法

    人体器官捐献有待法律跟进

    “捐献协调员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在病人生命垂危的时候,告诉他们所面临的几个选择,一个是可以捐献部分器官救人,一个是可以不捐献,捐献不捐献还是由病人自己拿主意。”据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在国际上协调员都是经过专门的培训的,甚至有专门的机构,他们是完全中立的。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岛市自1997年开始接收遗体捐献,到目前为止青岛市已接收遗体捐献204人,签署遗体(角膜)捐献协议的志愿者超过1600人。”据吴力群介绍:“器官捐献不仅要求高,还要讲究时效,比如像肝脏捐献就必须在患者心跳停止3~5分钟之内将肝脏取出并冷却下来,这样的器官才能用,其他一些器官捐献也是一样。”

    吴力群表示:“目前器官捐献少的一个很重要原因是市民的意识,传统观念里人死后要保持完整性,否则就是不尊重。再就是目前器官捐献的法律还不健全,如果没有系统的法律保障,这项工作开展可能就会受阻。尤其是对于临床死亡标准的界定,目前我国是以心跳死亡为准,而病人脑死亡后,心跳还有就不能进行捐献,这也是我国移植成活率比国外低的一个原因。” 文/本报记者 李晓哲 本报见习记者 陈美洁(署名除外)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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