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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酒店式公寓身份难定 交易中心和银行说法不一

“我名下有一套酒店式公寓,又买了一套住房,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新买的房子到底该按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来认定,相关部门的标准并不一致。”10月8日,市民丁先生介绍。记者采访了解到,楼市调控政策影响下,银行、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及税务部门在对二套房进行认定时从严把关,但酒店式公寓的身份该咋认定却存在相互打架的现象,这让不少名下已有酒店式公寓,再次买房的市民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很为难。

    买套房子有俩“身份”

    “同样一套房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都界定为首套房,税务部门办理契税时也认定为首套房,可住房交易中心却按照二套房来看待。”10月8日下午,市北区市民丁先生说。

    据介绍 ,他在市北区新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住宅,采用的是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都按照首套房给我办理的贷款手续,可在办理契税手续时 ,市住房交易中心却不能给出具首次购房证明,因而不能享受契税方面的优惠政策。”丁先生说。

    据介绍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拒绝给丁先生开首次购房证明,因为丁先生名下已经有了一套房子。“可是这套房子是万达39克拉的酒店式公寓,土地性质为商业,不能办理落户手续,根本不能算作住房。”丁先生说。

    酒店式公寓认定标准不一

    已经投资酒店式公寓的市民,再购买商品住宅办理相关手续时 ,到底该按照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来办理?

    “酒店式公寓属于非住宅类房产,如果名下已有了一套酒店式公寓,而且产权证明确注明为‘商业’或‘办公’性质,在贷款时可以享受首套房首付三成的政策。”8日下午,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分行负责房贷办理业务的郭科长说。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其他几家商业银行也得到了相同的回答。

    但市住房交易中心的认定标准却并不一样。“只要名下有房子,房子又有产权,算是有房户,再次购房要按二套房来看待。”8日下午,市住房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根据二套房认定标准,不管名下房产属商业、办公性质还是住宅性质,只要有产权的房子,他们就不能给开无房证明或首次购房证明。

    据市住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考虑到酒店式公寓属商业性质,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可以给丁先生开一个“无住宅证明”。

    身份难定,办手续多花钱

    “但问题是,拿着‘无住宅证明’没法按照首套房的优惠来办理契税手续。”丁先生说。

    据办理契税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 ,尽管丁先生现在购买的住宅可以认定为首套房,但丁先生需要拿着市住房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才能办理契税手续,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按照1%的比例缴纳;而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只能按照二套房来办理契税手续,要按照 3% 的比例来缴纳契税。据悉,丁先生新买的房子总价70万左右,这意味着因为办理不下“首次购房证明”,丁先生在办理契税手续时要多交14000多元钱。 记者 王爱科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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