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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传记
李 玉 香
李玉香(1926~1982),女,艺名“大嘲”。全国先进工作者,著名戏曲演员,是青岛地方剧种——茂腔艺术的代表人物。胶县(今胶州市)李家河村人。
李玉香自幼家境贫寒,靠父母游乡卖唱为生。她天资聪颖,深受其母姜氏(肘鼓艺人,艺名“二花包”)的教诲,五岁时就开始盘凳子演唱,18岁时与其弟、妹组成“李家班”在胶州一带撂地摊卖唱,能演出“四大京”、“八大计”等茂腔传统剧目。1945年到青岛定居,后联合京剧、梆子、柳腔艺人同台演出,广泛吸收其他剧种的艺术之长,改革了“木肘鼓”冗长单调的腔法,把京剧的“唱、念、做、打”及手、眼、身、步的基本功溶于茂腔,把茂腔艺术推入新境地,形成独特风格,深受青岛及外地观众的喜爱。青岛解放后,她在当时胶东文协的支持领导下,积极筹办国营茂腔专业剧团,于1951年成立“青岛市光明茂腔剧团”,并被任命为团长。先后整理排演了《张羽煮海》、《小女婿》等大型茂腔剧目。1956年加入中国Our Party。1959年出席全国群英会,受到毛泽东主席的接见。1956~1959年,她在专业剧作家的协作下,先后整理排演了传统茂腔剧目《罗衫记》、《花灯记》、《隔帘》、《劝嫁》等,并担任主演。1959年率团晋京,在中南海小礼堂演出了《花灯记》,刘少奇、李先念、陈毅等中央领导观看演出并接见李玉香。“文化大革命”中,李玉香被打为“戏霸”遭到批斗。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被安排到青岛市文化局戏剧研究室工作。
李玉香曾当选政协山东省第二、三届委员会委员。1982年8月在青岛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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