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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出 版  
第三章 图书发行

第二节 发行网点



<br>  新华书店网点 网点建设是图书发行事业的重要环节。青岛新华书店自建立以来,为适应城乡经济政治、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发行网点在不断扩大。至1987年底,国营新华书店发行网点已达71处,形成较完整的发行业务体系。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外文化交流活跃,图书出版品种增加,读者对图书的需求有较大幅度增长,特别是广大农民人均经济收入提高之后,思文思乐的精神文化要求迫切,农村新华书店网点迅速发展起来。1987年即墨县店由2处增加到10处,胶南县店由7处增加到13处;平度县店由8处增加到17处。 
<br>  与此同时,作为青岛图书发行主渠道的新华书店,还组织了众多的供销社售书点和集体、个体书店等,作为主渠道发行力量的补充,形成一套覆盖全市城乡的图书发行网络。全市平均1.4万人就有1处售书点,为解决城乡读者对多层次、多学科图书的需求提供了有利条件。
  社会发行网点 为了弥补国营书店的不足,青岛市新华书店采取了专、兼、群相结合的方法,疏通发行渠道,组织了不同经济性质、不同形式的社会发行网点。 
<br>  供销社在农村点多面广,供销业务密切联系群众生产和生活,因此依靠供销社建立售书点,新华书店和供销社保持“店社一家”,是加强农村发行工作的好方法。各县(区)新华书店从50年代贯彻文化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联合指示》,多年来一直依靠供销社搞农村发行。至1987年,已发展供销社售书点87处。其中即墨县店发展供销社售书点25处,居全市书店之首。另有国营商业(含其他国营)售书点18处。 
<br>  扶持和发展集体、个体书店是80年代以来推行多渠道发行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方面。1984年4月,市新华书店制定了《图书经销管理暂行办法》,1985年11月6日,又在平度召开全市图书发行网点经验交流会议,进一步推动了网点建设。至1987年底,全市共有集体、个体售书点282处。其中集体所有制(乡镇、厂、校、街道)书店45处,个体书店54处,书摊书贩(含农村个体售书户)165处,其他社会售书点18处。社会发行网点的建立,对扩大图书流通,方便群众购书,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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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图书发行

第三节 图书营销


   
  图书购进 1954年初,青岛市新华书店建立业务股作为进货的专门机构。设专职负责一般书和科技书进货员2人。1957年12月改为业务科,专职进货员发展为8人。对图书由分出版社管理改为按图书分类进货管理。管理程序分为两个层次的三级进货管理制,即:市店的三级(销货部门→业务科→市店主管经理)进货管理制;销售部门的三级(组长、发行员→门市主任、进货员→区、县、市店分管经理)进货管理制。统一由市店汇总审核平衡后直报山东省店、有关发货店或出版社。 
  图书进货要抓好全期管理(总体上把握进货总量的构成平衡),码洋管理(按类分月匡算到货码洋),计划管理(进、销、存指标考核)和档案管理(储存发行记录卡及文字数据记录),并要求在进货业务活动中,经理和进、销人员三者有机地结合,加强调研和市场预测,发挥优势,扬长避短,不断提高进货工作质量。 
  图书销售 青岛市店运用各种方式,扩大服务,开拓图书市场,满足了各界读者的需要。 
  门市服务 50年代,青岛市店成立过批发股,80年代由各门市部(计划发行部)、股、组承担。1984年6月以后按市店制定的《批发简章》实行。 
  为加强宣传陈列,方便读者购书,所有图书一律按“中国标准书号”进行分类管理。门市部还不断扩大服务项目(咨询、预约、登记、邮购代运、电话购书等),执行《优质服务标准》、《门市服务规范》,提高发行质量,方便读者。 
  流动服务 青岛市店在50年代初建立过流动供应队,开展向集体单位供应图书和向个人读者送书上门活动,后将流动供应队附设在计划发行部。市店及县(市) 区店流动供应人员在货源上多给畅销书;在生活上给予补助;在活动上划定范围;在经济上考核销、存和盘亏包干等几项定额指标,放手发挥其积极性。至1987年底,全市新华书店有专职流动供应员96人,占全店职工的12.4%。以店(部)为单位,月平均销售额最高的青岛市店计划发行部达17万元,最低的黄岛区店0.4万元。 
  计划发行 青岛市店所属各县(市)区店均设有计划发行部(科),多年来对有关中共和国家的政策文件、学习材料和推广生产新技术等大宗重点图书,征订宣传发行及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80年代以来,对课本教材实行了分点发行或送课本上门,基本达到“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书市、展销 1958年4月27日,青岛“樱花会”期间,青岛新华书店在中山公园樱花路一侧乐乐亭举办书市。邀请全国著名作家刘知侠和剧作家王命夫参与售书服务,与读者、文学爱好者谈创作经验体会,并为读者在其著作上签名留念。书市上读者络绎不绝,作家、读者和发行工作者进行交流,在社会中产生了强烈反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搞活和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青岛市店利用夏季避暑胜地这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到1987年已连续举办七届夏季中外图书展销会,收效显著。另外,有的县店利用农村集市贸易和庙会等,举办农村书市;“六一”期间,深入中小学校举办巡回展销;岁末举办“年画展销”等,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邮购服务 青岛市店的邮购业务,由最大的综合书店——中山路门市部服务台承担。有两名职工兼作代邮、代运、咨询服务、教材及重点图书预订等业务。1987年1~10月份,外地读者寄来邮购汇款1.65万元,书店为1 200多位读者邮寄图书7 400余件,代运图书6 900余包。特别是为偏远地区读者排忧解难,满足了对图书的迫切需求,深受广大读者的称赞。 
  多种经营 为扩大服务范围,放开、搞活,1984年10月,青岛市店建立起多种经营的青岛新华服务公司。另有图书公司经营图书(包括音像读物)发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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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图书发行

第四节 图书宣传科研


   
  图书宣传 图书宣传是发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发行过程中的先导环节。为加强图书的宣传工作,在青岛新华书店创建时,即设立推广股,后几经变动,有时集中,有时分散管理。1985年6月12日,市店组建宣传教育科,配备专职宣传设计人员,负责市区店的橱窗和室内外装潢设计工作。1986年11月1~12日,首次举办图书宣传设计人员培训班,为所属6区、6县新华书店培训一批专业设计人员。并规定设计人员在设计绘制出效果图及道具图之后,先交宣教科、区店负责人审稿再报市或县、区店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付诸实施,以保证宣传设计质量。
  为进一步做好图书宣传工作,市店于1985年制定了《图书宣传管理办法》。突出重点图书宣传,并采取读者喜闻乐见、丰富多彩、富有魅力的宣传形式,包括内外橱窗、陈列、海报、报刊、广告、广播、电视及口头宣传等。 
  科研工作 青岛市店在重视图书宣传工作的同时,还加强了出版发行理论研究和建设工作。1986年初,市店创刊了《青岛图书发行》,为图书的发行、宣传提供了一个理论园地。同时针对图书发行工作的实际,确定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1985年12月21日,全国首届出版科学学术讨论会在重庆召开。青岛市店崔平撰写的论文《图书宣传设计初探》入选,并由重庆出版社编入《全国首届出版科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集》一书,公开出版发行。1986年10月19日召开的山东省出版科学理论研讨会上,青岛市店侯成烈的《新时期农村图书发行网点建设问题初探》、《读者心理学刍议》和《关于图书市场几个问题的研究》3篇论文入选并在大会上宣读。前两篇还分别在中央级刊级《出版与发行》(1987年第2、3期)公开发表。嗣后,3篇论文均由山东教育出版社编入《山东省出版科学论文选》出版发行。这些学术研究成果,被充分运用到行业教学、职工教育和图书发行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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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图书发行

第五节 书店经营管理


  
  在图书发行企业经营管理中,财务和业务管理占有重要位置。青岛市店的财务管理权限,在1978年以前,有过多次变动,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1978年12月,财政部和国家出版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从1979年起,市县书店的财务管理权,从市县文化行政部门移交给省级书店为单位的企业系统,实行企业办企业、企业管企业。当年7月实行行业利润留成(实现的净利润上交财政和省店留成各50%。1984年起统一实行利改税,书店留成65%,上交财政35%)制度,从而增强了企业的自主权和自我发展能力。1979~1987年青岛市店的固定资产为502?8万元,较1978年增长9.6倍(其中,市区店固定资产228.6万元,较1978年增长4.9倍)。新建门市部17处,整个新华书店系统的业务用房、库房、职工宿舍和机动车辆也有了较多的增加。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青岛市店自1983年起逐步推行经济责任制。3月在胶县县店和四方区店进行了试点。1986年,平度县店加快改革步伐,疏通渠道并选择经济文化条件好的南村门市部和条件差的古岘门市部进行经济责任制试点,实行联销计酬分配形式,县店定期考核销售额、利润率、费用率和盘亏率等几项主要指标,收效明显。1987年初,中宣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会议,山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介绍了平度县店实行农村发行体制改革的经验。在已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青岛市店又从这年1月1日起,在市南和台东区店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试点,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和职工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的3条基本原则,企业经营效果良好,人均收益较前增长40%。 
  经过多年的实践,青岛市店已基本上建立起一套以销售收入、资金、利润为主体的经济核算指标体系。其形式和方法是,先由县(市)、区店酝酿提出各自的经济指标数据,再由市店计划财务科调研、分析,提出修订建议,经过反复商讨最后由市店综合平衡下达公布。同时,企业经营管理围绕以提高发行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办法。坚持季度和年度的财务集中汇审,搞好账务,相互考核,传递信息,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另外,还注意了经济核算活动的群众化,实行专业核算与群众核算相结合。经济核算指标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使整个企业图书销售的经济效益不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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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图书发行

第六节 职工队伍


   
  队伍状况 1949年6月6日新华书店青岛分店成立时,有职工20人。后接管了正中书局青岛分局、中国文化服务社、青年书店及新招收部分人员,共有职工36人。1954年1月,中国图书发行公司青岛分公司并入青岛新华书店,共有职工93人。1958年,青岛市公私合营书店从业人员30人全部并入国营新华书店,共有职工122人。1979年1月,胶县、胶南、即墨3县和黄岛区店划归青岛市店领导,职工增至368人(其中,市区店239人)。1983年10月以后平度、莱西县店划归青岛市店领导,到1984年职工增至629人(其中,市区店381人)。 
  至1987年底,青岛全市的图书发行网点在不断增加,发行队伍日益壮大。青岛市新华书店共管辖1市(胶州)、5县(胶南、即墨、崂山、平度、莱西)、6区(市南、台东、四方、沧口、黄岛,市北区因基本建设原因,尚未建立,现有1个门市部)的新华书店,肩负青岛620万人民的图书供应任务。全店共有职工774人(其中市区店417人)。 
  教育培训 重视队伍的教育培养,是新华书店队伍建设的优良传统。50~60年代,多是班前、班后业余时间组织业务基本功训练和参加上级书店的培训班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3年6月,青岛市店组建了调查研究科(后改为宣教科),负责对基层书店辅导和教育培训工作。1985年8月,制定了《职工教育管理办法》,从此整个书店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专业学习、业余学习和科研工作,均有了较大的进展,全店人员向开拓型和知识型方向转化,对改善职工的精神面貌,开创发行工作新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982年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了出版发行工作,提出“新华书店发行人员应该进行轮训”。7月,总店召开全国新华书店培训工作会议,贯彻中央精神,后文化部转发了总店关于《全国新华书店发行人员轮训规划》。青岛市店自1982年开始进行全员培训教育工作,确定全市书店系统和市区店的培训由市店负责;县区店的单位培训各自负责。培训的方法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培训经费由市店和县区店分担包干。1983年,国务院在青岛推行用工实行合同制重大改革试点,青岛市店参与首批试点。12月,市店举办了“新招收合同制营业员培训班”,共43人(其中,市店30人,胶县10人,莱西3人)。进行了“入门教育”,学习了专业理论,实习了业务技能等,卓有成效。有的学员实习一个多月,就熟悉了150多种图书的内容提要等知识;大部分学员基本上掌握了开票、计算、包装等售书连续作业的发行业务本领。1984年5月25日青岛市首批培训合同制经验交流会议召开,市新华书店在大会上介绍经验,受到市府领导的表扬。 
  至1987年底,青岛市店举办青年干部、进货、会计、宣传设计、储运、新招收合同制职工和新调进职工等不同工种的专题培训班15期、268人次;县店举办13期、84人次。全市书店共举办28期、352人次,占全店职工的45?5%。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干部、职工的学习文化知识热情普遍高涨。经过自愿报名、领导推荐和严格考试后筛选,有4名干部从青岛教育学院等大专院校毕业;有3名职工从中专或高中毕业;全店有50%以上青年职工参加各类业大、高中或初中班学习,及格率达到95%以上。 
  随着青岛市店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化,职工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均有较大提高。1983年11月15日,青岛市店代表队出席山东省新华书店系统业务技能表演比赛,获团体总分第3名,7名选手获“全省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在此期间,市店还派出发行服务表演队,在全省地、市宣传部长会议上,进行了汉语和英语对话图书发行服务表演,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以后每年举行不同类型的业务技能表演,使群众性的岗位练兵活动经久不衰,对促进职工运用业务知识探索掌握供需规律和文明优质服务等方面,收到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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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出版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青岛时期,青岛特别市Gov于1929年设立社会局第三科作为出版发行管理机构。1935年3月,市Gov建立编纂委员会,内设第三股,负责出版发行管理。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于1938年建立青岛市宣传处出版物检阅室,管理出版发行事宜。出版物检阅室设主任1人,专员1人,检阅员4人,书记2人。 
  青岛解放后,遵照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命令,1949年6月6日建立了新华书店青岛分店。这是青岛解放后出版发行业第一个管理和服务机构。1952年10月21日,青岛市人民Gov成立新闻出版室,设主任1人(市委宣传部部长沙洪兼),副主任2人,秘书1人等共6人。设在太平路33号青岛日报社内。1954年3月,新闻出版室迁至市Gov与文教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至同年10月工作告一段落,由文委办代行其职。 
  新闻出版室结束以后的较长一段时间,出版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兼管。1976年10月又建立专门负责新闻出版发行管理工作的新闻出版科(1987年改为新闻出版处)。 
  1975年12月10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建立出版办公室,与青岛市新华书店是“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为局级单位,负责出版发行管理。1980年8月30日改称青岛市出版办公室。1981年9月,市出版办与市新华书店分离,成为管理出版发行的行政机关。1983年10月25日,出版办改建为山东人民出版社青岛分社。1984年7月23日,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编制委员会、省出版总社党委的《联合通知》,山东人民出版社青岛分社改建为山东省出版总社青岛分社,负责图书编辑、印刷、发行和社会出版管理。1987年1月12日,经国家出版局批准,成立青岛出版社。3月19日,经中共青岛市委常委决定,青岛出版社为局级事业单位,同时挂“青岛出版局”的牌子,以加强出版发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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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出版管理

第二节 行政管理


   
  登记注册 1932年1月,青岛市Gov在《市政公报》第28期上公布了南京国民Gov《出版法实施细则》,要求新闻出版发行单位都要遵照《出版法》的规定填报,进行登记注册。 
  建国后,1952年10月青岛市人民Gov新闻出版室贯彻政务院公布的《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和《期刊登记暂行条例》,制定了《期刊登记执行办法和核准营业及核准登记工作暂行办法》,对业户全面进行了审核注册登记,各业户凭发给的营业证进行经营。 
  “文化大革命”期间,登记注册工作基本上陷于停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和加强的注册登记工作。1980年底,青岛市出版办公室根据国务院及中央宣传部文件规定,建立了内部报刊经过登记方可创办的制度,将全市各单位编发的内部报刊重新纳入出版管理轨道。1982年8月9日,国务院颁布《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同年12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印发《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规定书店按商业企业办理登记。集体、个体书店、书摊书贩需持经出版发行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同意的文件,到当地工商局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1986年,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转发了山东省出版总社青岛分社制定的《关于图书报刊资料出版管理工作的规定》,重申创办内部报刊必须经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对书报刊的管理。至1987年底,全市正式注册登记的期刊有61家、70种。其中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有20家、31种。 
  版权管理 1932年1月《出版法实施细则》公布后,当时几乎所有的图书出版物“版权页”上,都印有“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字样。 
  50~60年代,青岛尚未建立专业出版社。需内部用的图书,按照国家出版总署1953年下发的《关于纠正任意翻印图书现象的规定》执行,即出稿须经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出书,但仅限于在青岛市内或系统内部发行。 
  70年代末,青岛市建立专门的出版机构,从出版办公室到80年代初期的山东省出版总社青岛分社,均只负责组织编辑书稿,然后交由山东人民出版社或山东其他有关出版社出版,公开发行。 
  青岛出版社、出版局成立后,不仅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而且具有图书公开出版发行权,使青岛出版事业和出版发行工作的管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市出版局遵照文化部1985年1月正式施行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出版总社1987年1月正式施行的《山东省出版行政管理暂行条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犯版权案件,依法保护著译者、出版者的合法权益,使青岛地区的版权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书刊市场管理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青岛市Gov于1932年1月在《市政公报》全文刊登了国民Gov《出版法实施细则》25条,用以加强对书刊市场的管理。1933年,市Gov又明令全市各书局及书摊严禁贩卖淫秽及有碍风化的书籍。1935年3月建立的市Gov编纂委员会第三股,即负有管理图书及阅览事项、公共刊物赠阅交换及发售事项等任务。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日伪当局设立宣传处出版物检阅室,严令查禁有碍其统治的杂志、书籍。调查市内各书店有无存售“违反东亚和平及妨害中日亲善书籍”,检阅新闻稿、宣传文字及图画、电影脚本、戏剧脚本等全市的出版物;对于非青岛市印刷发行或发表的出版物及出版物稿件,在市内销售散布或转载者,亦视同为青岛市出版的出版物及稿件,必先经宣传处准许,否则以违反当地检阅室的规定或命令论处等等。 
  建国初期,青岛市人民Gov新闻出版室为贯彻国家出版总署《关于发布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五项决议的通知》精神,于1952年10月发布了《关于执行〈管理书刊出版业、印刷业、发行业暂行条例〉和〈期刊登记执行办法〉以及〈进行核准营业及核准登记工作暂行办法〉》。通过全面核准登记,有效地掌握控制和领导全市的出版发行和书刊市场管理工作。同时,选择青岛港务局等12个单位通过调查一年来订购各报刊和图书的总数加以比较,使 报刊图书菁莠自现;在职工中发表征求对图书、报刊的意见、要求,并转达给有关出版发行机构,以推动出版发行事业健康的发展。 
  60年代,根据国务院《关于处理反动的、淫秽的、荒诞的书刊图画的指示》和山东省出版事业管理局下达的具体执行意见,由兼管出版管理工作的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组织,对书推、书贩、租赁业进行整顿。对存有违禁书刊者限期交出,隐匿不交者依法惩处;古旧书刊的收购业务统归新华书店经营,废旧物资部门回收的旧书,由新华书店选购有保存价值的留用,其余作造纸原料处理,不准流入市场。通过整顿图书市场,有力地扼制了反动、淫秽、荒诞书刊的销售和租赁现象的发生与蔓延。 
  70年代,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科积极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出版管理。重点是内部书刊资料登记、编辑发行和音像制品的出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出版物。 
  80年代,青岛从总体上加强了出版发行和书刊市场管理工作,并形成管理网络。除青岛市出版管理部门主管之外,市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和市、县(市)、区的新华书店协助管理,各新华书店经理、书记均持有青岛市人民Gov下发的“出版、印刷、发行管理检查证”。同时,每年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市出版办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城乡书刊市场进行检查。一是坚决查禁淫秽书刊、小报和照片;收缴非法出版物;收缴封建迷信品;对图书市场物价进行检查和管理。二是对内部报刊进行登记、审批管理,严厉查禁非法刊物。1981年查禁了《海浪花》等地下刊物。1987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举办内部展览,印发了非法出版物目录,严厉打击了非法出版活动;与市公安局、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印刷业管理的通知》,将印刷业纳入特种行业,加强了对印刷业的管理;还制定了《申请核发非正式出版物准印证的实施办法》,从而强化了对非正式出版物的管理。 
  音像市场管理 音像制品(包括磁带、录像带及录放设备),是70年代末在青岛兴起并快速发展起来的。1982年,针对社会上音像制品经营无序的实际状况,青岛市广播电视局于1983年建立了登记审批制度。规定凡经销音像制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出申请,由当地广播电视局审批,经工商局注册登记和公安部门备案后方可营业。经过多次检查和整顿,到1987年底,市内5区经营音像制品的单位有78家。其中,全民36家,集体40家,个体2家。 
  在规范音像制品经销活动的同时,青岛市加强对录像放映点的管理,1985年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录像带放映点的审批和管理的通知》。规定录像放映点必须经广播电视、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且只准放映国内电视台放映的节目、国内公开放映的新片和国内经过批准的录像出版社(公司)出版的录像带,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 录像带未经山东省音像制品审核小组审查批准,一律不准放映。为了加强管理和节约各放映点的人力、财力,市广播电视局实行了统一购片、计划供应等措施,保证了录像放映的健康发展。另外,根据设备条件和人口密度情况,在市内5区设立20个录像放映点,作为文化宣传活动场所,以满足市民文化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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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出 版  
第四章 出版管理

第三节 业务管理


 
  青岛解放前,行政当局只管出版行业的行政管理,业务管理由出版、印刷、发行部门自我经营,自我发展。建国后,则实行全面的计划和质量管理。 
  计划管理 青岛地区的专业出版机构起步较晚,建国初期,由青岛新华书店负责行业管理。1952年市Gov新闻出版室成立至70年代,尽管行政机构多次更替,但图书发行主渠道—国营青岛新华书店,始终为山东省属文化企业,其图书商品流转计划及其他国营、集体、个体网点建设等均按规定一直上报山东新华书店和当地主管部门;印刷厂工业生产计划中有关图书印刷产品产量计划部分亦上报山东省出版行政部门和当地主管部门。 
  青岛市出版办公室成立以后,有了专业的管理机构,两种少年儿童月刊《小葵花》、《红蕾》开始正式列入选题计划、出版计划;也有了图书选题、出版计划,及对出版印刷、出版印刷纸张和印刷机械设备的管理计划等。从此,书刊的计划管理工作开始走向正规。 
  青岛出版社、青岛市出版局成立后,计划管理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增加了出版生产销售计划。每年将年度的出版、印刷、发行、物资供应计划,由市出版局计财处汇总报市统计局和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直至向中央新闻出版署报告。同时,制定了《图书选题审批管理制度》和《编辑人员岗位责任制暂行条例》等规章制度。每月定期召开编、印、发协调会议及财务分析会议。分析、检查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调控和奖惩,激励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计划管理工作的落实。1987年完成图书出版品种90种,1 256万册,出版总印张3 100万印张。 
  质量管理 
  图书质量管理 建国后,各个时期的出版行政管理机关,都重视抓内部发行和公开发行图书出版物的质量管理。尤其是青岛出版社和青岛市出版局建立后,制定了《编辑人员岗位责任制暂行条例》、《图书审稿、装帧设计、校对、看样和付印工作基本规定》及《关于聘请特约编审、编辑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强化了图书的质量检查。出书前,对重要书稿实施初校、中校、审校三校制,步步把关;出书后,专门聘请审读员,重点审读、找错,并公布审读情况。按质量标准,实行年度评比,进行奖惩,因而保证了图书质量。1987年建社当年就有6种图书获得北方15省市区、华东地区和山东省8项优秀图书奖。 
  书刊印刷质量管理 70年代以来,青岛市出版办公室开始负责山东省出版局安排在青岛地区的印刷任务及出版纸张质量的监督、检查和代办事宜,并扶持印刷厂进行印刷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革工作。1979年3月,市出版办接办省儿童月刊《山东儿童》(后更名《小葵花》),至1986年,总印期数90期,平均期印数13万册,共出版1 260万册,总用纸量18 473令。对这样巨大的用纸量,市出版办加强了印刷纸张的管理。派专人深入青岛造纸厂召开提高质量座谈会,并采取抽样检查、取样张试印等措施,不仅为印刷刊物提供了合格的纸张,而且使印刷色令消耗降低10‰~12‰,从而降低了《小葵花》月刊的出版成本。 
  针对印刷质量中的难题,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期,市出版办公室专门组织青岛人民印刷厂技术人员赴南京学习《江苏儿童》的拼版法及制版工艺经验;赴上海中华、美术印刷厂,学习反射稿直挂照相分色先进工艺,并解决了直挂工艺的镜头、接触网屏等专用器材,使《小葵花》的印刷质量在全国同类型儿童刊物中达到较高水平。在1983年山东省期刊印制质量评比会议上,该厂介绍了运用反射稿直挂工艺的经验,荣获山东省出版局颁发的奖状。 
  为了保证书刊印刷质量,还加强了对印刷机械设备的管理。青岛市出版管理部门遵照国家出版行政机关关于优先供应新闻出版、外贸出口包装及商标印刷单位印刷机械的指示精神,积极参加一年一度的印刷物资订货会,对印刷厂所需印刷物资合理分配,保证重点企业发展的需要。仅1976~1984年,即为青岛地区各厂(所)提供各种印刷机械设备100余台,以及所需的锌版、锌皮等短线产品,有力地推动了青岛书刊印刷厂的技术改造、生产能力的发展和印刷质量的提高。 
  图书发行质量管理 建国后,青岛新华书店一直注意摆正政治与经济、质量与数量及“两个效益”之间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1979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图书发行工作会议提出的三项基本任务(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传播一切有益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八项质量要求(品种对路、数量恰当、供应及时、方法正确、分配合理、方便读者、实事求是、效果良好),坚持做到发行好书,主动供应,优质服务,提高质量。 
  在进货工作上,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为进好书、求质量,50年代青岛新华书店就制定了《进货工作细则》,并贯彻了新华书店总店颁发的《图书进发货章程》;70年代实行了由销货人员(组长)提数、进货人员(主任)初审、经理把关的“三级进货”制,层层把好质量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图书发行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以提高发行质量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为此,充实了进货人员,实行了进货人员岗位责任制,有效地提高了进货工作质量。 
  在营销工作上,坚持读者至上的原则。一切从方便读者、满足读者需求出发,实行文明优质服务。一是加强网点建设,开展主动服务。从50年代初期的流动服务队,到80年代形成以新华书店为主渠道的社会发行网点,方便了城乡群众购书。二是增加图书品种,扩大服务项目。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读者对图书品种的要求越来越广泛。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不同需要,书店经营的图书品种不断增加。到80年代,市中心店已达1?3万种;县(市)、区店综合门市部达5 000~8 000种;一般门市部1 500~3 000种。同时书店开展了方便读者购书的多种服务项目。三是坚持开架售书,实行优质服务。青岛市新华书店从建店到1987年,除“文化大革命”时期外,基本实行开架售书以方便读者。同时,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活动,提出“了解书,了解读者”和“为书找读者,为读者找书”的口号。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服务竞赛”和“优质服务月”等活动,使服务质量年年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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