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48769
- 名望
- 1893 点
- 铜币
- 24979 枚
- 优惠券
- 243 张


|
第九篇 移风易俗
第一章 婚丧改革
1957年,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改革土葬习俗,提倡与推行以火葬代替土葬、以开追悼会代替出殡发丧、以佩带黑纱代替披麻戴孝、以送花圈代替焚香烧纸等移风易俗的殡葬改革,并于1959年动工兴建了青岛火化场。至70年代前后,先后有胶县(1967年)、平度县(1968年)、胶南县(1972年)、莱西县(1975年)、即墨县(1976年)、崂山县(1978年)分别建立了火化场,全面实行了火化。至1990年全市共有8个火化场,共火化42386具尸体,火化率达到97.39%。这对全市城乡人民树立社会新风,节约大量土地,进一步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宣传移风易俗、推动两个文明建设,青岛市于1986年还建立起红白事理事会。红白事理事会是进行婚丧习俗改革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开展活动。1987年底,全市县(市)、区共有各级红白事理事会5606个,已初步形成了网络。红白事理事会破除旧婚俗,积极提倡举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旅游婚礼等形式的新婚俗。到1990年,全市仍清查出1751对违法婚姻,其中有45对青年退掉了父母包办的不自主婚姻,40对青年男女退掉了不符合《婚姻法》的近亲婚和娃娃亲,504人退掉了高额彩礼,使全市移风易俗又有了新的发展。除此,红白事理事会还建立了新丧俗,除积极推行火化外,还备有黑纱、白花、花圈、哀乐录音带等,有的理事会还建有骨灰室或骨灰公墓,用健康、文明、科学的殡仪形式代替封建、愚昧、落后的丧葬习俗。青岛地区红自事理事会组织的这些活动,有效地抑制了婚丧之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同时也倡导了新婚俗和新丧俗,有力地推动了青岛市城乡人民群众移风易俗和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