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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对外贸易  
第二章 组织出口商品
第一节 出口商品收购

出口产品升级换代


  1986~1990年,共引进项目501个,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74家,总投资5.17亿美元。外商投资结构逐步转向生产领域,重点投向轻工、纺织、机械、电子、食品、建材、医药等行业。青岛第四印染厂引进一条中长纤维染整线投产后,生产的12个品种36个花色,产品畅销国内市场,并扩大了国际市场。轻工行业引进年产万吨能力的啤酒罐装生产线,50万箱能力的矿泉水装水线,400万个能力的纸箱联合机,1.2亿印刷能力的电子分色机、凸版印刷机、塑料印花复合机等项包装设备,提高了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青岛微电机厂从日本引进一条年装配能力为150万台的录音机电机生产线,试车投产后,工艺技术达到世界80年代的水平,产品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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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出口商品收购

出口商品收购额


  1949~1958年,省市外贸一体化阶段,出口商品的生产收购均由外贸专业公司统一实施,此后青岛市的出口商品收购额,年平均约占全省出口商品收购总额30%~35%,有的年份达40%以上。1961年,青岛市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到全省的66.14%。青岛被列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并被批准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之后,青岛市的出口商品生产和收购额都得到持续快速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共完成出口商品收购值92.11亿元,比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增长98.38%,平均年递增17.92%。其中,1990年完成22.62亿元,比1989年增长18.38%。在全部出口商品收购值中,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县、胶州市、胶南县和崂山、黄岛区出口商品生产收购增长较快,1990年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13.19亿元,占全市出口收购总值的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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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出口商品

第二节 出口商品生产基地


  “文化大革命”后,青岛出口产品生产已具规模,有承担出口产品生产的工厂企业130余个,另有近百个工厂企业为出口商品承担零件配套、包装、印刷、辅料、模具加工制造等任务。出口产品达204种(类),出口到140余个国家和地区。有些产品,如啤酒、印花双面绒布、人棉绸、染色府绸、印花府绸、硅胶、鞋钉、化纤运动裤、特白弹力三角裤、“508”硫化蓝、工业乳胶手套、玛钢管件等,已在国际市场享有较高的声誉,有的已成为世界名牌。  1979年3月,中共青岛市委为贯彻中央关于“对外贸易要有一个大发展”和确定青岛市为全国外贸出口基地之一的指示,提出了关于加速建设青岛外贸出口基地的初步规划报告。在市区,主要是建设出口商品生产的五个行业。一是纺织工业;二是轻工业,重点发展酒(啤酒、俄得克酒)、水(矿泉水、汽水)、食品、卷烟、“三大件”(自行车、手表、缝纫机)、五金工具、革制品及家用电器等;三是橡胶化工业;四是电子仪表行业;五是水产行业。1981年,纺织、轻工、橡胶化工等行业,已形成收购额500万元以上的“拳头”出口商品,在全市374种出口商品中,占22种。计有棉纱、棉布、涤棉布、针织品、抽纱、球鞋、啤酒、冻猪肉、服装、地毯、麻袋、轮胎、胶管、海藻酸钠等,占全市出口商品收购总额的73%。 
  1987年,全市农副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已趋向体系化。一是肉食鸡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平度、崂山、莱西,年出口肉食鸡1000吨,创汇120万美元。二是水产品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胶南、即墨、胶州、崂山、黄岛等县(市)、区,有养虾面积10余万亩,其中外贸投资联营近3万亩。1987年即供出口贝类2500吨。1988年,对虾养殖发展到13.5万亩,年产对虾4500吨,供出口成品虾2000吨,出口供货值8000万元。三是水貂养殖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胶南县和黄岛区。1987年水貂存养量70万只,年取皮25~30万张。通过引进水貂良种,实现水貂养殖生产良种化,提高水貂皮质量和加工深度。1988年,存养量达100万只,年取水貂皮65万张左右,出口供货值5000余万元。四是花生生产基地。在平度、即墨、莱西县建立“白沙1016”小花生生产基地。在胶南、莱西、即墨和胶州建立了大花生生产基地。在即墨建立了年加工能力1万吨花生的加工厂。除此之外,继续办好大椒干、苹果、芦笋等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利用资源优势,在莱西和平度建立山楂、葡萄出口生产基地,开拓出口生产新领域。 
  到1990年,市属县(市)、区的对虾、肉食鸡、生猪和花生、棉花、果品、蔬菜、芦笋等出口生产基地,已日趋完善。平度、莱西、崂山等县(市)、区的肉食鸡生产,已从种蛋、孵化、饲养、饲料配套加工到宰杀、冷藏、加工,形成了生产体系。全市形成对虾、贝类、海参、鲍鱼、水貂、肉食鸡、肉食兔、菜牛、生猪和花生、棉花、粮食(玉米、地瓜干)、芋头、大椒、果品、蔬菜、芦笋等48处养殖、种植基地。其中部分基地已形成了深加工出口生产体系,生产出一批出口拳头商品。是年,出口供货值达2.227亿元,可创外汇46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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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出口商品

第三节 扶持出口商品生产


  1972年,市革命委员会提出扶持鼓励出口生产的措施对出口生产进行有效地扶持。1972~1977年,国家对青岛啤酒厂外贸专项技改投资700万元拨给钢材3899吨木材1818立方米,还用75万美元的外汇进口了一套自动装瓶机和880吨钢材用于啤酒厂的建设。对青岛玛钢厂外贸贷款投资118万元还用79万美元的外汇进口了一套挤压造型机,玛钢管件的年生产能力由1500吨提高到4150吨。1972~1976年全市共办理外贸贷款技改和外汇贷款共84项投资总额达8663万元,这些项目全部投产增加产值3亿多元产品主要供应出口。 
  1978年,青岛市外贸局颁发《关于下达外贸专用化肥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外贸专用化肥是为了扶持出口农副土特产品的生产发展,扩大出口货源增加外汇收入。扶持出口生产的化肥主要用于一是出口货源长期不足需要扩大种植面积和提高单位产量的经济作物二是为适应外销质量要求,扶持发展一部分优良品种三是为保证对港澳均衡供应的各种产品;四是属于多年生长的农副土特产品等。外贸专用化肥必须统一掌握分级管理,专肥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同时制定了《外贸扶持出口商品生产周转资金试行管理办法》规定外贸扶持出口商品生产扶持金,是外贸部门扶持出口农、副、土、特、畜产品水海产品及其加工品生产的专项资金本资金还本计利息,有借有还周转使用对出口商品生产起辅助作用。扶持的商品项目,必须列入外贸计划或长远发展规划和对外适销的商品重点放在短期内见效的出口农副土特产品、水产品及其加工品生产优先安排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和这些产品的集中产区。外贸周转资金,只限于购买良种(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农药、饲料和化肥修建简易的畜、禽栏舍添置出口农副土特畜产品、水海产品及其加工品生产用的小型机具。外贸专用资金不得用于预拨各项外汇的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贷款的本息,不得用于农民分配、发放工资和其他一切非生产性开支。周转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国家拨给青岛市扶持出口基地专用外汇(额度)150万美元。主要用于一、为解决县、区家兔奖励及扶持花生、板栗、葡萄、芋头、桐木育苗等生产急需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由进口化肥中拨给280吨用汇86.8万美元;二、为发展农副土特产品的生产,增加农副土特产品出口统一进口国内短缺钢材1100吨用汇44.4万美元,用于扶持出口生产。 
  1979年国家确定在全国创办出口生产基地战略决策后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扶持鼓励出口生产基地建设的政策、规定、办法、措施,结合青岛市的具体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办法、措施、规定和意见把国家和山东省的政策、规定、办法实施到位,国家和山东省给予的Gov拨款、低息贷款、分成外汇、留成外汇、基地周转外汇、人民币奖励和基地建设需要的紧俏物资都用于出口基地建设。同时地方财政、金融、物资、科技等部门也积极给予扶持促进和推动青岛市外贸出口生产基地建设。青岛出口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是大力扶持国家规划重点列名的50个出口商品的生产。一类是石油、煤炭、大米、大豆、钢材、水泥等中央商品由国家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一类是罐头、茶叶、棉布、水海产品、地毯、皮鞋、缝纫机等。青岛主要有活猪、活牛、活鸡、兔肉、山羊皮、水貂皮、橙、苹果、香菇、服装、抽纱、真丝绸、棉纱棉布、自行车、陶瓷等19个商品。 
  1979年青岛市外贸局下发《关于下达1979年扶持羊、兔生产费用的通知》将36000元扶持羊兔生产费用分别拨给胶南县外贸局17500元、胶县外贸局4200元、即墨县外贸局8000元,崂山县外贸局1300元、黄岛区供销社5000元扶持出口羊、兔的生产下发《关于安排磷酸二胺复合化肥使用项目的通知》(奖售)将2000吨磷酸二胺复合化肥分别奖售给崂山县300吨、胶县900吨、胶南县500吨、即墨县300吨,用于蔬菜、啤酒花、桑树苗、葡萄、板栗、小水产等出口生产。 
  1980年4月青岛市贯彻山东省外贸和多种经营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外贸出口基地建设步伐。第一、二批出口商品贷款项目共21项,外汇贷款额3963.9万美元人民币贷款3119.6万元。继一、二批贷款项目后又有19个项目,外汇贷款302.3万美元人民币贷款和自筹722万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给青岛市出口基地中短期设备贷款周转基金1000万元安排11个项目,680万元。 
  1983年青岛市通过山东省外贸局、山东省各外贸公司调拨和青岛市基地外汇进口及市Gov批准供应等渠道解决扶持出口生产的奖售物资有:木材3090立方米、化肥5609吨、钢材150吨、大金鹿自行车3000辆(当时紧俏商品)。同时根据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新形势,扩大流通渠道改进收购方法减少经营环节,实行灵活价格政策的同时把进行物资扶持和实行奖售与完成收购任务挂起钩来调动农民生产、交售的积极性。红岛公社的挖蛤船就由300条增加到500多条,作业时间也由每天4小时增加到6~7小时单船产量由300多斤提高到1000斤左右。1983年,全市出口冻贝肉的收购量猛增到1695吨超计划4倍多比1982年实际收购量增加7倍以上。市Gov批准在部分商品中采取一次性奖售自行车的措施,促进了农副出口商品的生产增加了出口货源经济效益极为明显,仅冻贝肉、肉食兔、蚕茧等几个大宗出口商品就增加出口收购额830多万元。 
  对扶持、奖售物资采取集中拨给社队由社队分配到户的办法,改为扶持、奖售物资直接与生产者兑现。胶县外贸局1983年收购大椒干时把扶持化肥与交售任务挂起钩来直接与生产基地队、户签订合同,规定扶持化肥兑现促进了生产发展保证了出口货源,全年收购大椒干2285吨比1982年增加5倍。胶南县全年发放扶持奖售化肥1000吨木材300多立方米,绝大部分都与生产者直接兑现农民交多少即得多少。从未担负过出口苹果任务的胶南县六汪公社1984年交售苹果12万多斤。1983年,即墨县外贸局为扶持轻纺、工矿产品的出口收购拨出扶持生产用木材513方方米使全年轻纺、工矿产品出口收购额上升到3214万元,比1982年增长24.4%。 
  1984年为了扶持开发人工养虾等新产品支持出口商品升级换代及发展适销对路的出口商品,青岛市通过外经贸部及国家外贸总公司等渠道和途径调拨扶持和换售生产物资总计化肥3000吨、木材2000立方米钢材1000吨。 
  1985年,青岛市为鼓励企业出口对地方所得留成外汇按国务院规定分给出口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50%,调剂留成外汇额度1美元调入单位补给调出单位1元人民币。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在基数内每实现出口创汇1美元,奖励人民币3分超基数出口创汇1美元奖励人民币1角,一定三年不变。此项出口奖励列入年出口创汇成本。 
  1986年青岛市扶持鼓励出口商品生产出台具体政策实施措施一、继续实行出口商品外汇留成办法。对地方所得留成外汇按规定分给出口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50%。调剂留成外汇额度1美元,调入单位补给调出单位1元人民币。二、继续实行出口产品退税法不论中央或地方外贸企业出口后一律由中央预算退付产品税或增值税。三、对生产企业实行出口奖励制度,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在基数内每实现出口创汇1美元奖励人民币3分超基数出口创汇1美元,奖励人民币1角一定三年不变此项出口奖励列入年出口成本。四、对直接出口产品配套服务并作出贡献的企业,比照上述奖励办法由外贸部门给予适当奖励。五、为进一步调动市县外贸企业发展生产扩大收购,组织出口货源的积极性请求在国家增拨的出口奖励中提取一定比例在出口商品收购额中提取0.3%~0.5%的出口奖励基金列入外贸出口收购成本,主要用于奖励组织出口商品收购的外贸企业和在开发新产品、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生产企业。六、对需要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优良品种等用汇中国银行可按规定发放外汇贷款优先给予支持,利率在规定数限内尽可从优;外贸收购畅销出口商品需要人民币流动资金优先保证供应对发展出口商品生产资金有困难的可通过外贸公司按规定对出口农副产品以优惠利率发放出口商品预定金贷款对出口工矿产品生产发放出口商品打包贷款;对外贸公司投资联营出口商品生产联营企业,外贸公司投资部分可在其一定比例自筹资产的前提下按规定发放人民币联营股本贷款。对于那些社会效益好还款有困难的技术改造项目,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税前还款。七、凡是属于国家统一定价的商品都要按照国家规定价格供货出口工业品的外销收购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内销收购价格影响企业留利时,由市外贸部门向省外贸部门申请提高收购价解决对批量小、品种多、质量高、交货快、生产难度大的出口产品由工贸协商实行价外补贴的办法解决。八、对以生产出口产品为主的企业(企业的外销产品占生产总值的60%以上)的考核,以出口创汇额、出口供货额、合同履约率、成本降低率、出口产品合格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出口创汇额(出口供货额)为第一指标。根据企业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有奖有罚,与企业的留利和各项基金的提取、职工福利待遇挂起钩来。九、实行出口优先的原则有关扩大出口创汇的技术改造项目要列为市和行业重点有关部门优先给予审查立项,对出口产品生产计划安排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燃料动力交通运输等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纳入计划优先保证。十、加强市场预测、商情分析和生产服务工作经常向出口生产企业提供国际市场有关动态和信息并有计划组织指导出口生产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推销人员联合出国考察,推销产品工贸结合开发新商品开拓新市场。 
  1986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扩大沿海地区出口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决定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包括青岛在内的12个纺织品出口基地城市设立重点出口纺织企业发展基金。从1986年开始,以上年实际创汇为基数每新增创汇1美元拨给企业发展基金0.4元人民币。并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6]17号文件的规定,即在1985年基数内每创汇1美元奖励3分人民币和超基数每多创汇1美元奖励1角人民币的前提下按深加工增值情况把基数内每创汇1美元奖励3分提高到平均4分。在现行的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外汇留成比例的基础上,平均增加4%其中1%作为出口企业发展基金用于出口企业的技术改造。对承担关键设备制造的重点纺织机械和纺织器材企业,按销售额的2%提取新产品研制开发基金。 
  1987年青岛市对出口和财政补贴政策进行了新的调整提出四条方针,以扶持鼓励出口商品生产。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扩大出口创汇为目的既要扩大出口又要提高经济效益既要外汇又要人民币,严格控制亏损二、充分发挥劳务费低的优势大力发展以轻纺、机电等工业制成品为重点的来样加工和来料加工多渠道筹集外汇。三、集中物力财力,重点扶持低成本商品、低成本地区和低成本公司增加出口超计划的重点转向“三低”对高亏的农副土特产品的出口要严格控制。四、对外贸易企业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把出口计划、换汇成本和亏损总额层层包干超亏不补减亏留用,盈利分成促进对外贸易合理迅速发展。对地方所得留成外汇按规定分给生产企业或供货单位50%(即创汇总额的12.5%),出口奖励以1985年出口创汇的实绩为基数在基数内每实现创汇1美元奖励人民币3分,超基数出口创汇1美元奖励人民币1角一定三年不变。这项奖励可计入外贸出口成本,作为企业税后留利使用。同时允许持有留成外汇额度的单位在本单位不需要时通过外汇管理局有偿地调剂给本市别的单位使用,每调出1美元由调入单位付给1元人民币调剂所得人民币作为企业税后留利安排使用。 
  同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扩大沿海地区轻工商品出口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决定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包括青岛在内的8省市的17类轻工产品出口企业以及8省市以外的150个重点出口企业设立重点出口企业发展基金,从当年开始以上年实际创汇为基数每新增创汇1美元,拨付企业生产发展基金4角人民币;对确属深加工的部分轻工产品在国发[1986]17号文件的基础上把1985年基数内每创汇1美元奖励3分人民币,从1987年开始平均提高3分5厘并按产品出口的具体情况拉开档次确定不同的奖励标准。企业的外汇留成,在国家规定现行的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外汇留成比例的基础上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平均增加4%并根据行业和产品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留成增加比例。中共青岛市委、市Gov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Gov关于鼓励出口商品生产扩大出口创汇规定的意见》。对这些鼓励政策和措施大力进行宣传并认真贯彻落实。市外贸部门对全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制定的有关鼓励出口的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政策兑现。关于对出口配套厂的鼓励政策纺织部、财政部、外经贸部联合发文,对生产出口纺织品的企业奖励办法作了新的规定。 
  1990年青岛市Gov制定了《关于鼓励开发出口新商品的奖励办法》规定凡经过审查确认的出口新商品,可享受下列优惠和奖励一、凡纳入计划开发的出口新商品实行优先立项并在信贷资金、外汇贷款、电力、燃料及原材料供应、新产品试制费等方面纳入计划,优先安排。二、对出口新商品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零部件、配套件国内供应不了的可组织进口进口用汇原则上从企业留成外汇中支付用汇不落实的可先在市周转外汇中安排解决。三、生产企业为了开发出口新商品需要引进国外技术设备、生产工艺及配方、良种等,应优先列入市的技改项目规划进口用汇优先从市的扩权外汇或留成外汇中安排。四、开发出口新商品技术改造贷款归还办法国营工业企业实行税前还贷还款时允许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集体工业企业可用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利润归还贷款本息60%,其余40%用企业自有资金归还。使用外汇贷款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先还贷后分成。五、扩大出口新商品外汇留成比例。出口新商品自第一笔对外成交日起三年内按超承包基数出口计算外汇留成:一般商品实行倒二八分成,除上缴国家的20%外市留的10%也分给企业工贸双方实得分成外汇80%;机电产品实行全额留成,市留的7%也分给企业。扣除进口料件用汇均为工贸双方实得分成外汇。工贸企业具体分配比例由市经贸委根据双方贡献大小协商分配。六、出口新商品生产企业从第一笔出口交货起免征一年所得税。期满后纳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制度报批减免,缴纳产品税、增值税确有困难的也可报批减免。七、新开发的出口商品在按规定提取出口奖励金基础上每创汇1美元再加提人民币5分;给出口生产企业3分,出口经营企业2分这部分奖励金可摊入出口成本。新开发机电产品和轻纺产品出口的生产企业可再按每创汇1美元提取5分人民币资金,从奖励基金中列支免征奖金税。这部分奖励重点用于奖励在出口商品开发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八、开发出口新商品产值超过本厂总产值20%以上全厂出口商品总值超过本厂总产值50%以上的生产企业,经市企业工资改革办公室批准可以实行工资总额与出口创汇额挂钩浮动的办法。新开发出口商品和原出口商品的工资浮动比例或工资含量系数可按内销产品的120%~150%确定增加的工资允许在企业产品总成本中列支。九、开发新商品年出口值占本厂产值50%以上,或年创汇超过100万美元的生产企业开发新商品综合年出口创汇在本企业年创汇总额中1000万美元以下超过15%1000万美元以上超过10%,5000万美元以上超过5%的外贸企业职工可以增发1个月奖金免征奖金税。十、对开发出口新商品出口创汇效益显著的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和个人,由市Gov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新开发出全国没有出口过有重大发展前途的新商品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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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对外贸易  
第三章 外贸进出口

第一节 进口


  德国侵占初期,随着港口、铁路建筑的启动,港口、铁路建筑所必需的材料、器材、机器、设备等,成为青岛进口的主流,这些进口物资均从德国进口。建港所需的,有1台25吨浮吊、3台蒸汽吊车、1台军用吊车、2.1万米钢轨、7台机车、172部各为90厘米和60厘米轨距的铁皮运货车、1台挖泥浮台、4只挖泥泥驳、1只拖轮、1只大汽艇、1部汽夯、1部25马力电能照明设施、1间带有蒸汽驱动的12台金属加工机械的车间,其中还有汽锤和用于煅吹风的设备、各种工具和器具(用于破石、工场)等、1部带120马力电钻的潜水钟,用于搅拌混凝土的机械等。铁路建筑所需的钢轨、桥梁、车辆、枕木、水泥等亦多从德国进口。1900年进口了8部机车、226节车厢、3台车厢起重机等。此外,纺织品的进口,亦为德占初期的大宗。胶海关开关前,就登记了1万多件棉纱、1.5万余包衬衫布和斜纹布,其中80%是1898年7月1日前免税过境的。胶海关开关后,7月进口棉纱126件、衬衫斜纹布2670包,8月进口棉纱387件、衬衫斜纹布7791包。 
  1901年青岛小港竣工投产,1904年大港1号码头对外开放,铁路专用线进入港区码头,青岛港初具规模为外贸货物集散创造了条件,吸引了外国客商和货物进口。 
  当时,主要进口货物有纺织品、轻工业品和化学工业品,有各色料子布,英国、美国、日本斜纹布,英国、美国煤油,印度、日本棉纱,日本火柴及其他国家的肥皂、染料、金属、煤、食糖等。此外,1908年10月至1909年10月,还从德国引进700株三个品种的樱桃,1000株醋栗;从美洲引进400株苹果、500株樱桃,200株李子,1500株醋栗。 
  进出青岛港的轮船,以德国为主,英国次之,其他为美国、日本、俄国、朝鲜、挪威、丹麦、瑞典等,1898年10月至1899年9月,共计进港轮船167艘,德国即占110艘。
  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由于日本在青岛的殖民地位,由于日本企图垄断各业,日本在青岛港的贸易地位突出。1913年,日本在青岛港的船只数、船吨数、贸易额,分别占各总额的29%、18%、37%,到1921年,则分别占各总额的74%、64%、87%。进口货物有:火柴、面粉、汽水、水泥、棉布、棉纱、石油制品、油、毛织品、赤砂糖、白砂糖、冰糖、大米、卷烟等。进口货物中,日货依然占主导地位。1918年,日货占总进口额的77.6%,而其他国家则很少超过1%。除正常的货物进口外,由于日商和青岛日军司令部相勾结,同德国殖民当局一样,也大肆走私鸦片。
  北洋Gov统治和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和德国、日本独霸时期不同,“青岛顿成中外通商口岸。贸易公开,各国侨商,群来麇集,经营懋迁;于是本埠对外贸易,不复为一、二国家所独占。”但日本经济仍占重要地位。进出港轮船,历年日本均居高不下,和位居第二的英国相比,  1923年多2.95倍,1924年多2.9倍,1925年多3倍,1926年多2.8倍,1927年多3.75倍。 
  进口货物有面粉、高梁、米、卷烟及烟草、白糖、红糖、茶叶、海带和海菜及其他海产品、酒、棉花、棉纱、麻袋、颜料及油漆、化学品及药品、煤油、火柴、纸、煤炭、水泥、矿石、铁及旧铁、机器类、金属类制品等。主要通贸国家和地区有日本、英国、美国、德国、印度、荷兰、苏联、瑞典、朝鲜、法国、意大利、香港、爪哇等国家和地区。 
  1923年,青岛外贸进口额41978031关银两,棉制品,除色素羽绸及个别上等细棉纱32~42支进口有所增加外,一般普通棉纱及棉布,进口数量大幅度下降。棉花进口,却较1922年约增1倍,大半来自印度。美国面粉,进口甚多,1922年只有36113担,1923年则有167313担。水泥、轻木及其他建筑材料,进口均有减少。美国煤油由1922年的831万加仑,增至1000万加仑。由日本进口的木梗及其他制造火柴的原料,仍在不断增加。仅进口火柴原料一项(不包括油蜡在内),共值486621关银两。 
  1924年,外贸进口额44917266关银两。日本粗布、市布,进口减少。其中,上等染色布、羽绫、泰西缎、罗缎等品,由365900匹减至357200匹,减少8700匹。各种五金类物品,均有增加,主要有铁条、钢管等。马口铁,进口45000余担,较1923年约增15000担;杂货类的麻袋,进口大增,由45700担一跃增加到66700担。另外,各色颜料也均有显著增加,由479300关银两增至604200关银两。其中,人造靛青由28400担,增至42300担。糖进口也十分引人注目,计红糖、白糖等共486400担,较1923年约增154000担。在进口贸易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商品,即由日本运入的破衣服,共计24700担,共值412万关银两。 
  1923~1928年,历年外贸进口额保持在4000万关银两以上。除经常进口的工业品外,1925年开始进口化肥,当年进口硫酸氨945担,1926年增至3318担。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青岛初期,正值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爆发。1929~1931年,先后有24个国家改订关税,对外倾销,以转嫁经济危机。其间,青岛也遭严重影响,进口猛增,连续5年,外贸进口额在7000万元以上;1929~1937年,历年均为外贸入超,最高1932年入超竟达4700  万元以上。1931年,外国棉花进口总值达1600万关银两,在青岛进口贸易中,位居第一。其中,美国棉229000担,印度棉121000担。进口的白色、染色及印花棉布,占进口棉布的多数。其中,本色布348470关银两,白色或染色布4848799关银两,印花布1680699关银两。外国杂粮进口,增至3600294关银两。 
  1934年为转折,进口额大幅下降,仅为前五年进口额最低的1933年的68.62%。1937年亦仅为1933年的70.38%。进口货物种类无大的变化,车辆一项由1936年的1070万元,降为360万元,铁路机车进口由890万元降为170万元,机器与工具、日产纺织机械进口由650万元降为620万元,金属进口由580万元降为570万元;棉花、杂粮、面粉进口,续见消沉。进口增长的有糖品、木材。煤油进口亦有增长,共40162130公升。其中,荷属印度31305107公升,美国7568406公升,日本1081967公升。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进口货物主要有杂粮(含面粉)、烟、糖、棉制品、棉织物(印染)、棉织物(漂白)、纸、书籍、棉花、医药化学制品、橡胶及制品、木材、石油、玻璃及制品、水泥、机械及金属制品等。进口货物多半来自日本。 
  1938年,外贸进口额4700万元(国币),比1937年仅减少5.6%。而日本货达3869.3万元,占输入青岛商品额的82%。在进口外国货中,机器及工具跃居首位,共值1350万元。其中,为修建已毁各工厂进口日本纺织机器,计达850万元。金属退居第三位,由570万元,落为150万元。其中,马口铁仅及1937年的1燉6;自英国输入的铁条及三角铁等,几至绝迹。木材由1937年的417万元增为454万元。进口纸张共值236万元。糖类自228904公担,退为52277公担。煤油自40162130公升,落为13156200公升。其中,美国产品居其一半,其余则由日本及荷属印度两地运来。汽油,自1937年的18027731公升,减少为899235公升。自美国进口的烟叶,由1298734公斤,减为428042公斤。化学产品,计其货值由320万元,减为160万元。 
  进口货品较1937年增加的有:棉布增加130万元;杂类金属制品,以电气材料进口最为踊跃,增加120万元;洋米增加54675公担;面粉增加13124公担;颜料染料,稍见好转。 
  1939年,外贸进口增至12100万元,进口货物中,70%来自日本。进口纺织机械及其配件,因当地所制纱锭为数甚多,进口锐减,较1938年减少国币220万元。机器及工具进口总值,则达1380万元,与1938年相伯仲。纸张进口激增2倍,达640万元。其中,普通印报纸270万元,纸烟纸78.9万元。木材由1938年的450万元,增为710万元,多为日、美货物。化学品因工业复兴,进口较1938年约增加2倍。其中除硫酸盕系由德、比、英、日及瑞士分别进口外,其他化学品以日本药品为最多。鱼及其他海产品,由100万元增为450万元。其中,海带即值160万元。面粉,由14880公担,增为169262公担。其中,60%来自日本,30%来自美国,其他由朝鲜进口。食米,共计169559公担,激增1.8倍。其中,从朝鲜进口106118公担。年终朝鲜境内食米不足,始转向泰国等处收购。 
  煤油,由1938年13156200公升,上升为24492463公升。其中,自日本进口9654130公升,美国4782439公升。汽油,自899235公升,增至6154875公升。其中,荷属印度最多,计达400万公升;美国次之,为120万公升;日本不足100万公升。生胶及废旧橡胶,由11088公担激增为60343公担,价值为280万元,约增4倍。进口烟叶,自435312公斤增为654909公斤,朝鲜最多,共达376510公斤;美国由428042公斤降为163764公斤。棉布由210万元降为200万元。专作包装用的麻袋从印度进口达20846公担,价值为941000元。 
  这时期,青岛的外贸为日本侵占当局严密把持,吸收进口以扩大和支撑侵略战争,维护殖民统治为目标,若干进口货物100%来自日本本土。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国、美国等欧美国家基本断绝向青岛输出,外贸进口来自日本的现象更为明显。外贸进口额亦逐年下降,1940年为2.204亿元,1941年降为2.191亿元,1942年降为1.347亿元。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美国利用在中国攫取的种种特权,以及《中美参加国际关税与贸易一般协定》的签定,使110种减免关税的美国商品,大量输入青岛。青岛港对外贸易的入超现象日趋严重。1947年,进口额达13791885万元(国币),竟占进出口总额的74.64%,入超的数额接近是年出口额的2倍。
  尽管南京国民Gov于1946年11月修改公布《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禁止饼干、糖果、化妆品等类商品进口,对生产资料类商品和工业原材料及日用品类商品,实行定期限额配给外汇,但对美货的倾销并没有丝毫的约束。 
  当时,进口青岛的美国货,除军火、武器外,其他有石油、塑料制品、卷烟、棉毛、纺织品、纸张、文具、化工品、车辆机械、火柴、雨衣、牙膏、服装、鞋帽、水泥、金笔,甚至香水、口红等;另外,农产品有小麦、面粉、棉花、桔子等。美货象潮水般涌进青岛和其他地区,乃至普通的农村集镇,也充斥着美国货。 
  从青岛进口商品的流向来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外国商品进口青岛占大宗的有:原棉、面粉、小麦、电器用品、五金制品、车辆及附件、洋杂货。美国均占上述各项进口的首位,其所占的比重,一般都在80%以上。染料、油漆、化学品及药品、木材、机器油、西洋纸等其他的主要进口商品,美国也都占绝对的优势。 
  1946年,生产资料的进口占61.6%,其中原料就占46.4%。原料进口棉花占据首位,达94622公担,价值1142920万元。1948年生产资料的进口,占58.8%,其中原料为43.5%。棉花进口为7876吨。 
  石油、电器用品、车辆及附件、五金制品和洋物杂货的进口,美国商品占总进口量的50%以上。1946年进口石油产品的价值为517440万元,其中有汽油1113万公升,价值151300万元;煤油2222万公升,价值311990万元;润滑油187万公升,价值48630万元;柴油403吨,价值5520万元。该年进口电器用品8530吨,五金制品29377吨,车辆及附件40190吨,杂货15714吨,共计93814吨。其中,美国货总量为150914.2吨,占总进口量的62.16%,香港为2338吨,加拿大为4794吨,日本为15122.8吨,其他国家为7466吨,共计为180635吨。1948年还从美国进口小麦10285吨,面粉18359吨。美国以特种物资的形式大量输入,使小麦及面粉的商品性进口数量急剧下降。 
  由于国民党统治区及其所辖市场急剧缩小,人民购买力越来越低,加之大量走私入口的货物未予统计,故进口额由1947年的国币13791885万元减至15024881元(金元券)。 
  1949年1~3月,进口货物额达279007568元(金元券)。
  青岛解放初,对外贸易完全集中在香港。1950年,美国发动侵略朝鲜的战争,禁止战略物资输入中国。在美国的指使和压力下,香港也于1950年6~12月,先后公布了4个“禁运令”,明令禁止钢铁产品、石油制品、化学原料、交通电讯器材、药品及医疗器材、军用物资等10多类200多种货物输入大陆,以后又公布了几个“紧急法案”,对违反禁令者规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1951年青岛市贯彻全国对外贸易管理会议精神,迅速改变结汇办法,采取“以进带出”、“双边结汇”等具体措施,与1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进出口总额达到4500万美元。 
  1951~1952年,青岛市贯彻执行组织农副产品出口换回急需物资进口的方针,组织出口的乙、丙类次要物资占全部出口额的55%,1953年达到78%,换回国家和地方急需重要物资。1952~1953年,争取进口之重要物资及建设器材(均为甲类物资)占全部进口物资总值的86%~89%。青岛市还积极发展与苏(苏联)新(初级阶段、新民主主义国家)的贸易往来,组织进口国家和地方急需的物资和先进的技术设备。 
  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外贸进口货物分为重工业物资、轻工业物资、农业物资和其他四大类。重工业物资有煤、焦炭、石油、金属矿物、铁矿石、钢铁、生铁、矿物性建筑材料、机械及设备、农业机械及农具、化肥及农药,以及其他重工业物资;轻工业物资有盐、日用工业品,以及其他轻工业物资;农业物资有粮食、工业原料作物、棉花,以及其他农副产品。钢材进口,1958年突增至21.1万吨;化肥,进口14.3万吨;粮食1961年进口18.2万吨,1964~1968年进口22.4~30.9万吨;非金属矿石,1958年以后,除1962年未有进口外,历年均有进口,但进口量均不大。 
  70年代和80年代,进口货物分为煤炭、石油、金属矿石、钢铁、矿物性建筑材料、水泥、木材、非金属矿石、化肥、盐、粮食等。1973年,钢材进口53.7万吨,粮食50.6万吨,均为进口较多的年份。1978年以后,仅成套大型设备的进口就有山东省30万吨乙烯设备、石臼所建港设备、胜利油田钻井设备、齐鲁石化总厂成套设备、烟台合成革成套设备、兖州采矿设备、黄台和邹县电厂设备、河南中原油田成套设备等。1986年,青岛市使用留成外汇安排进口6114万美元,其中生产资料占98.15%;生活资料占1.85%。主要进口商品有钢材、原木、电子元件、医疗器械、纺织配件、化工原料、机械配件、照相器材、彩电散件、电冰箱零部件、洗衣机配件、汽车及配件、纯碱、复合包装材料、教学设备、西药、铝合金啤酒罐、聚乙烯、聚丙烯等。进口商品主要来自香港、澳门、日本、联邦德国、美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 
  1987年,青岛市使用留成外汇安排进口5804.46万美元。进口商品中生产资料5324.97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91.74%;生活资料479.49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8.26%。按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初级产品有3765.07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64.97%;工业制成品有2039.39万美元,占进口总额35.13%。主要进口商品有钢材、原木、聚丙烯、聚乙烯、橡胶化学纤维、铝合金啤酒罐、电子元件、医疗器械、汽车配件等。其中,钢材占进口总额的16.19%,木材占2.84%,家用电器散件占18.19%,橡胶占3.79%,化学纤维占13.58%,聚丙烯和聚乙烯占12.54%。进口商品来自香港、日本、联邦德国、美国、英国、丹麦、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 
  1988年,青岛市使用地方留成外汇和自有外汇进口总额6366万美元比1987年5804.46万美元增长9.7%。其中进口生产资料5322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83.6%;生活资料1044万美元,占16.4%。初级产品1991万美元,占31.28%;工业制成品4375万美元,占68.72%。主要进口商品有轻工机械、成套工业技术设备、家用电器、化工原料、电子计算机等。进口商品主要来自香港1914万美元,日本1615万美元,联邦德国1074万美元,意大利852万美元,美国382万美元。1989年,青岛市使用地方留成外汇和其他外汇安排进口到货11530万美元。进口商品以生产资料为主,金额8044万美元,占进口总额69.77%;生活资料进口3484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30.23%。初级产品进口1149万美元,占进口总额9.97%;工业制成品进口10381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90.03%。进口商品主要有轻工业机械、成套工业设备、家用电器、化工原料、电子计算机等。列前10位的进口商品有:纺织机械及零件2192万美元,占进口总额18.50%;涤纶886万美元,占进口总额7.70%;显像管744万美元,占进口总额6.50%;化工原料685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5.90%;粘胶人造棉671万美元,占进口总额5.80%;有色金属制品616万美元,占进口总额5.30%;羊毛574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5%;家用电器零件525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4.60%;天然橡胶485万美元,占进口总额4.20%;轻工机械及零件462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4%。进口商品来自24个国家和地区,居前10位的是:香港2819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24.40%;日本2795万美元,占24.20%;联邦德国1217万美元,占10.60%;意大利759万美元,占6.60%;美国745万美元,占6.50%;台湾462万美元,占4%;新西兰321万美元,占2.80%;英国320万美元,占2.80%;马来西亚314万美元,占2.70%;丹麦227万美元,占2%。 
  1990年,青岛市使用地方留成外汇和其他外汇进口总额8120万美元。其中,生产资料进口4937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60.80%;生活资料3183万美元,占39.20%。初级产品进口1100万美元,占进口总额的13.55%;工业制成品7020万美元,占86.45%。主要进口商品有纺织机械及零件、电视机关键零部件、涤纶、天然橡胶、有色金属制品、汽车零件、粘胶人造棉、轻工业设备、化学工业设备、显像管、棕榈油、羊毛及其他化工原料等,进口商品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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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对外贸易  
第三章 外贸进出口

第二节 出口


  青岛建置前后,出口货物有生猪、花生、花生油、豆油、青梨等土特产品,直接出口朝鲜半岛、香港等地,或由国内其他港口转出。 
  德国侵占时期,胶海关报告记载的出口货物有豆饼、各种豆类、猪鬃、毡帽、山东大白菜、花生果、豆油、花生油、药材、腌猪、杏树种子、瓜子、核桃、牛皮、草帽辫、粉丝;此外,还有煤炭、铁矿石、丝绸、鸡蛋、茶叶、芝麻、黄丝、柞丝绸、废丝、山羊皮、绵羊皮、动物脂、绵羊毛、棉花、油菜籽等。以1899年设胶海关为转折,出口贸易得到发展。但相对进口贸易,无论贸易额和贸易量均较小。1900年外贸出口额仅32828关银两,1903年达234216关银两。1904年3月6日,青岛大港1号码头北岸建成,对世界各国开放。当年外贸出口急增至845302关银两。此后,基本呈增长趋势,1913年达12038908关银两。外贸出口量,1904年和1900年比,海关报告所载的16种商品均有所增长,除豆饼、瓜子1904年增长不多外,其余14种最低增长40%,高的有牛皮增长10.93倍,草帽辫增长12.57倍。这一时期花生、花生油、牛皮、药材等的出口始终保持着强劲的势头。 
  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胶海关记载的外贸出口货物比  前一时期为多,计有棉纱、铜块及铜锭、铁矿砂、牛、豆粕、麦酒、麸子、豚毛、小麦、煤、焦炭、棉花、鸡蛋、花生饼、花生果、花生仁、鲜牛肉、冻牛肉、花生油、盐、白缫丝、黄缫丝、山东绢绸、生牛皮、草帽辫、牛油、软木材、烟叶、桐木、头发及发网、骨、地毯、乱棉、白色生丝、黄色生丝、茧、乱丝及茧、杂色麦秆、蓖麻子油、柿饼等40多种。 
  日本利用其特权地位,控制胶海关,利用胶济铁路和青岛港,垄断航运,大肆掠夺港口腹地及至中国内地资源,使青岛外贸出口畸形化。铜块及铜锭、铁矿砂全部出口日本,煤炭、原盐、棉花、各式丝茧、绸缎、花生、豆油、鸡蛋、鲜牛肉、麸子、桐木、烟叶、牛等多出口日本。此外,胶海关报告未列名的水泥、细布、火柴等机制品亦多出口日本;甚至连外国货经青岛港复出口的商品,仅1919年即有80%以上出口日本。 
  这期间,日本以掠夺矿产资源以补本土贫乏为主要目标,青岛出口产品以煤炭、原盐、铁矿石为大宗。 
  煤炭,1916~1917年、1920~1922年居出口第一位,余为第二位。原盐,1915年、1918~1919年为出口第一位,余为第二位。铁矿石,1915~1921年均居出口第三位,1922年为第四位。1920年,这三大商品的出口在总出口量中,煤炭占25.63%,原盐占23.9%,铁矿石占17.96%。 
  其他重要出口商品有草帽辫、花生、烟草、家畜、铜等。 
  草帽辫,为青岛传统的出口商品,1899年即出口222担,1911年发展到出口88002担;这时期出口相对下降,1918~1922年仍保持1~2.3万担的势头;1921年出口1.7万担,输往日本的约占70%。 
  花生,亦为青岛传统的出口商品,山东产区以泰安、大汶口、兖州、莒县、临沂、潍县、日照和胶州最为著名,时按区域划分为西南口货、大汶口货、河北货、齐东货、大路货五种,以大汶口货为优;主要品种有花生果、花生仁、花生油、花生饼,1899年出口花生果和花生油即分别为13577担、30090担,1911年达59551担、109258担,出口长盛不衰。1918~1922年,花生果出口,最低1000担,最高14.8万担;花生仁出口最低49.4万担,最高140.2万担;花生油出口最低4.4万担,最高71.1万担;花生饼出口最低1.8万担,最高10.9万担。带壳花生以出口英国、法国为主,次为美国、日本;花生仁,以出口德国、美国、英国、荷兰、日本为主,次为南洋诸国;花生油,以出口美国为主,次为香港、欧洲诸国、日本。 
  烟草,外贸出口较晚,始于20世纪第一个10年,但发展势头猛。山东种植烟草历史悠久,产地多。烟草成为出口商品后,产于潍县、安丘、临朐、昌乐、益都、临淄等地的烟草多集中于潍县,产于泰安、莱芜、新泰等地的烟草多集中于大汶口,主要由南洋、英美、米星、山东、南信五个公司收购。1918~1922年,烟草出口数量虽然不大,但出口额相当可观。胶海关报告记载的40余种出口商品中,除花生仁、花生油出口额高居第一、二位外,无一个商品可望其项背。其出口量最低13.7万担,最高23.4万担,而出口额最低277.2万两,最高达472.2万两。 
  家畜,1915年以后,牛、牛皮、牛肉、牛油成为青岛大宗出口商品。牛肉开始出口时,以出口俄罗斯海参崴、菲律宾马尼拉为最多,也出口日本。1918~1922年,牛及牛产品出口相当可观,对中国农村亦是很大的冲击。其间,牛出口最低544头,最高达13192头;出口额最低2.2万两,最高47.5万两。鲜牛肉出口最低3.5万担,最高16.9万担;出口额最低12万两,最高122.8万两。冻牛肉出口最低0.5万担,最高8.5万担;出口额最低4.1万两,最高62.6万两。牛油出口最低1.5万担,最高5.4万担;出口额最低18.3万两,最高81.9万两。生牛皮出口最低2.4万担,最高4.4万担。出口额最低57.2万两,最高150.1万两。 
  铜,主要为日本掠运。日本不产铜,由于军事扩张和对外侵略依凭的军火工业之需,对铜的需求依赖进口来解决。日本在青岛和山东掠运铜,无所不用其极,初期是将中国流通的制钱原物运走,继之则冶铸成铜块运走。1916年,青岛铜块出口60余万担,出口额约900万关银两。是年铜块出口额,占青岛出口贸易总额的53.7%。
  北洋Gov统治时期,对外贸易不再是一国垄断,和青岛通贸的国家和地区增加,但日本经济势力经多年经营,在青岛对外贸易中,仍占据重要地位。 
  这一时期,外贸出口商品,主要有花生、花生饼、花生油、烟草、水果、豆饼、蔬菜、鸡蛋、牛肉、原盐、啤酒、棉花、棉线、茧、草制品、牛、骨粉、牛油、羊毛、皮革、豆油、桐木、焦炭、煤、铁矿石及其他矿石等。 
  花生类出口地位显著。1923年,仅花生仁即出口1069180担。其中,出口美国246693担,日本21678担,法国204596担(大部转口美洲),余均出口欧洲其他国家。花生油,出口美国108270担,出口香港72614担。1924年,花生仁、花生果、花生油、花生饼在出口贸易额中占44%。花生仁,出口外国的共2076400担,其中出口美国424900担,出口西班牙386500担,运往法国340400担,运往荷兰226500担,出口德国217700担,出口日本195000担(多系由日本转运美国),出口意大利111100担,出口英国64000担,其余各国及香港所购甚少。带壳花生出口亦多,几乎全出口欧美。花生油经过美国北方口岸转口加拿大的,增至207400担,出口英国55000担,出口荷兰13000担。花生类的出口势头很旺,1928年仅花生仁即出口2577252担。这时期,青岛外贸出口花生、花生仁、花生油数量之大,是世界上所有港口无法比拟的。 
  原煤,1923年出口244610吨,1924年出口511000吨,1928年由于日军制造“济南惨案”,胶济铁路为日军控制,货源既乏,出口量骤减。
  盐,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即为出口日本和朝鲜的大宗货。1922年《中日间关于山东悬案细目协定》规定,日本得从1923年起的15年间,“每年在最高额三万万五千万斤,最低额一万万斤之范围以内购卖青岛盐。”亦即最高17.5万吨,最低5万吨。1923年出口635035.92担,主要出口日本和日本统治下的朝鲜。1924年起,中日双方因出口手续问题未定,对日出口暂停。1926年北洋Gov屈服于日本压力,被迫议定签字后,恢复出口。输往日本食盐税率每担0.03元,工业用盐每担0.06元,输往朝鲜税率每担1.20元,而输往国内湖南、河南、徐州税率加附捐竟达4元。1926年出口日本和朝鲜共931337.14担,已接近《细目协定》规定的低限,另出口香港35200担。1927年仅出口日本的工业用盐已越过低限,达1434196.08担,出口日本和朝鲜的盐总量(包括食用盐),共计2540916.08担,另出口香港400960担。1928年,出口日本、朝鲜计2585542.19担,另出口香港144000担。 
  纺织品,是这时期新增的出口项目。棉纱,1923年初出口时,仅1.3万担,此后基本逐年增长,1927年达23.1万担。棉布类,市布粗布1924年开始出口,初为8.8万匹,其中,出口日本或从日本转口香港、南非洲、巴尔干等地区61700匹;1925年即达46.6万匹,增4.3倍,1928年增至61.1万匹;粗细斜纹布,1925年开始出口,当年出口3万匹,1926年增至6.5万匹,1928年更增至17万匹,增长了4.67倍。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与青岛通贸的主要有美国、日本、英国、印度、荷兰、苏联、瑞典、朝鲜、爪哇、香港、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不仅19条国际航线完全为外国垄断,19条国内近海航线也有11条为外国独占,青岛外贸仍未摆脱外国控制。 
  这时期的出口货物有麦糠、豆饼、花生、花生仁、花生油、花生饼、烟草、水果、蔬菜、鸡蛋、蛋制品、牛、牛肉、牛油、兽骨粉、羊毛、啤酒、棉花、棉纱、棉线、茧、草制品、皮革、猪、生丝、纸、干辣椒、猪肠、火柴、豆油、桐木、焦炭、煤、盐、铁矿石和其他矿石。 
  煤炭和原盐在外贸出口中的地位居高不下,1931~1933年,煤炭出口均居第一,分别占30.33%、23.17%、39.91%;原盐除1931年低于花生出口外,余均属第二,分别占10.16%、20.27%、19.27%。作为出口大宗,主要输出日本。1936年,青岛出口的牛肉类、盐、棉籽、落棉、生丝等100%输往日本。 
  花生,因受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影响,出口一度受挫。1930年,花生类出口恢复到307546担,花生仁出口2577252担。1931年,花生出口增至720409担,花生仁出口亦增至3241984担;是年花生类在外贸出口中占第二位,仅花生出口额即达710万元,占是年总出口额3530万元的20.11%。1932年,花生类出口下降,花生为247404担,花生仁为1414485担。其间,花生类出口,以往法国、荷兰、德国、意大利为最多,英国、美国、日本次之。1935年,花生出口在总出口额中跃居首位。是年花生出口额1200万元,占出口总额4860万元的24.69%。1936年,出口花生136192担、花生油584614担。1937年,出口花生72300担,仅为1936年的53.09%;出口花生油则大为增加,达752520担。其中,出口德国322610担,美国243498担,加拿大91282担,荷兰45596担。出口花生仁583466担,其中出口德国291048担,加拿大97772担,荷兰95482担,出口日本36262担;花生仁出口额590万元,占是年出口总额5800万元的10.17%。 
  盐,南京国民Gov接收青岛后,继续执行《中日间关于山东悬案细目协定》,1929年,出口日本的工业用盐和食用盐3041358.19担,加上出口朝鲜的已达3094958.19担。这并不是偶一为之,1932年出口日本、朝鲜盐已接近高限,达3300320担。自青岛回归中国,根据《细目协定》,青岛向日本本土出口盐为14464332.1担,加上出口朝鲜达17843170.18担,除去因争议未出口年份,年均出口2230396担以上。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青岛外贸完全为日本垄断和控制,外贸出口以日本为特定对象国,日本控制下的货物出口,是对其本土的重要经济补充。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这一特点更为显著。 
  1938年,青岛出口的牛肉类、盐类、棉线、落棉、棉籽等100%输往日本。 
  1939年,麦糠出口总量13138吨,100%输往日本(含日本侵占的朝鲜、台湾、满洲、关东州,后同);花生出口总量49361吨,58.38%输往日本;花生饼出口总量11263吨,40.54%输往日本;花生油出口总量23887吨,日本仅占2.63%;牛肉出口总量5527吨,100%输往日本;盐出口总量166160吨,100%输往日本;棉花出口总量4075吨,100%输往日本;草制品出口总量3821吨,81%输往日本;兽骨及骨粉出口总量7172吨,91.56%输往日本;石和石制品出口总量3204吨,100%输往日本;桐木出口总量4783吨,100%输往日本;煤出口总量592878吨,100%输往日本;焦炭出口总量4686吨,100%输往日本;金属矿石类出口总量10594吨,100%输往日本;烟制品出口总量445吨,100%输往日本;蔬菜及水果出口总量12773吨,98.8%输往日本;啤酒出口总量266吨,81.2%输往日本;棉布出口总量1099吨,78.34%输往日本;豆油,仅出口其他外国18吨;木材出口总量178吨,100%输往日本;烟叶出口总量13459吨,100%输往日本(全部在日本统治下的朝鲜、台湾、满洲、关东州);谷类出口总量1744吨,93.46%输往日本;鸡蛋出口总量9694吨,3.71%输往日本;机械出口总量1609吨,100%输往日本;其他商品出口总量21242吨,95%输往日本。日本资料统计的所有25类外贸出口物资,是年出口总量为940194吨,出口日本877819吨,占出口总量的93.37%。出口其他外国和地区(不含香港)仅62371吨,占出口总量的6.63%。 
  1940年,随着侵华战争的发展,以及战争对其本土产生的影响,日本物资需求增加,通过青岛掠运的物资量亦大为增加。 
  麦糠出口总量610吨,100%输往日本;花生出口总量28368吨,76.66%输往日本;花生饼出口总量7409吨,68.16%输往日本;花生油出口总量19453吨,20.43%输往日本;牛肉出口总量834吨,100%输往日本;盐出口总量131365吨,100%输往日本;棉花出口总量2184吨,99.63%输往日本;草制品出口总量2575吨,87.92%输往日本;石和石制品出口总量14252吨,100%输往日本;桐木出口总量5678吨,100%输往日本;煤出口总量847064吨,100%输往日本;矿石出口总量4446吨,100%输往日本;烟叶出口总量559吨,100%输往日本;谷类出口总量674吨,93.47%输往日本;鸡蛋出口总量14650吨,2.24%输往日本;蔬菜和水果出口总量3415吨,98.83%输往日本;啤酒出口总量224吨,75%输往日本;棉布出口总量935吨,100%输往日本;木材出口总量30吨,100%输往日本;其他商品出口总量27910吨,92.87%输往日本。日本资料统计的全部20类外贸出口物资出口总量为1112648吨,出口日本1071418吨,占出口总量的96.29%;出口其他外国和地区(不含香港)41300吨,占出口总量的3.71%。不仅出口日本总量比1939年提高193599吨,占青岛外贸出口总量的比重亦提高2.92个百分点。 
  日本控制下的青岛外贸出口,尤其注重“两黑两白”(即煤炭、铁矿石、盐、棉花)及同类商品的输日。1939年,输日煤炭592878吨、铁矿石10594吨、盐166160吨、棉花4075吨。1940年,输日煤炭847064吨、铁矿石4446吨、盐131365吨、棉花2184吨。1941年“两黑两白”的出口仍居高不下,输日盐169211.5吨,为1923年以来最高水平。 
  据其他资料记载,花生油,1938年出口232880担,出口额400万元。其中,出口美国101550担,出口德国92006担。花生仁,出口额350万元,主要出口荷兰。1939年花生油出口485532担,出口额1100万元。其中,出口德国227822担,出口美国82300担。花生仁,出口额700万元,出口608920担;除出口他国外,首次出口南美洲各埠。花生饼,出口259132担,出口额100万元。其中,2燉3出口美国。蛋及蛋制品,1938年出口额510万元,主要出口英国、德国。1939年出口额760万元,较1938年激增50%。猪鬃,1938年出口2424担,出口额9万元。1939年出口3206担,出口额19万元。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对欧、美洲的出口基本断绝。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美国迅速控制了青岛的进出口贸易,产品大多出口美国及其领地。出口商品构成中,仍以农产品、矿产原料及制成品为主,其出口比重达60%左右。1946年直接出口国货的总值为1194300万元,其中以盐为大宗,共出口308万担;其次为矿砂,共18万担;烟叶共5632担,猪鬃共34338担等。 
  这期间,制成品出口所占的比重也在不断地增长。由1946年的8.9%,而增到1948年的28.8%。由于美国强行规定,凡利用美棉生产出来的棉纱布,必须有50%提供出口,并以所得的款项再购美棉出口,使得战后中国棉制品出口增长加快。花生饼居青岛出口至美国商品的第一位,出口了414吨。再则草辫、兽骨、猪鬃等商品,均有大量出口,草辫出口180吨,兽骨152吨,猪鬃109吨。1949年1~3月,青岛口岸出口额达453089474元(金元券)。
  青岛解放后,由于帝国主义的敌视和经济封锁,通贸国家和地区一度很少。1949年6~9月,仅有往朝鲜和香港的挪威、巴拿马、葡萄牙、英国4国籍的轮船离港。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随着青岛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逐步打破外国的封锁,开拓新领域,国际间的贸易联系拓展,与青岛通贸的国家和地区逐年增加。通贸国家和地区已发展到20余个,港口70余个。计有苏联、朝鲜、罗马尼亚、波兰、美国、日本、埃及、英国、爱尔兰、法国、加拿大、巴拿马、瑞典、挪威、芬兰、荷兰、意大利、比利时、丹麦、联邦德国、印度、古巴、巴西、香港等。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5年增加巴基斯坦、土耳其,1956年增加南斯拉夫、阿根廷;累计和青岛通贸的国家和地区达30个。此后,通贸国家和地区迅速增加,70年代中期发展到90余个,80年代中期发展100余个,1990年发展到121个,港口450个。 
  外贸出口在解放初期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采取“量出为入,扩大输出,管理输入”的政策。1949年6月15日至11月,为“以货易货”阶段,出口物资,必须有等值物资入口。该阶段出口仅有金属矿石、盐、棉纱类,外贸出口量仅2.6万吨。1949年12月至1950年6月,为结汇实施阶段。该阶段有效地推广了输出,扩大了出口。实行结汇制度当月出口总值即达209.2万美元,超过了进口总值,此后出口总值月月出超,1950年上半年,外物出口货物已发展到110种。1950年6月至1952年为初发展阶段,外贸出口长足发展,1951年较1950年增70.93%,1952年较1950年增190.7%。1950年出口货物以金属矿石为大宗,此外还有植物油等,总计17.2万吨。至1952年外贸出口已增至50万吨。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历年出口均大于进口,亦均未达到1950年的出口水平。当时决定出口量大小的主要是矿产出口,这时期除1957年略低外,金属矿产出口保持在14~18万吨,盐出口1956年、1957年分别达12.6万吨、15.8万吨。仅此两项的出口,一般历年均占出口总量的50%以上。 
  国民经济困难和调整时期,由于大跃进的影响和自然灾害,外贸进出口发生逆转。1958~1965年年年入超,出口不仅未达到此前最高1952年的水平,也未达到1955~1957年任何一年的水平。最低1961年外贸出口5.3万吨,竟只有经济恢复时期最低年1950年17.2万吨的30.81%。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后,外贸出口稳定上升。1962年6.4万吨,1963年增为11.9万吨,1964年、1965年分别达到33.9万吨、34.8万吨。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2年外贸出口大致保持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水平,后期增高,1975年突破100万吨大关,主要以出口非金属矿石为支撑。1973年,外贸出口76.1万吨,非金属矿石即达36.6万吨,其他物资出口仅39.5万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外贸出口有长足进步。1978年290.5万吨,突破200万吨关;1979年446万吨,突破400万吨关;1984年727.3万吨,突破700万吨关;1985年968.6万吨,突破900万吨关;1987年1053.1万吨,突破1000万吨关;显示出跳跃式的发展。比较外贸进口,1978年突破300万吨关,1983年突破400万吨关,1985年突破500万吨关,1989年才突破600万吨关。 
  其间,1986年青岛市自营出口商品两大类、11个品种,即青岛啤酒、崂山矿泉水、棉纱、化纤纱、棉布、棉涤纶布、人棉布、针棉织品、人造毛毯、棉型睛纶针织品、棉胎等。全年出口创汇9828.46万美元,比1985年增长43.67%。这些商品主要销往26个国家和地区,比1985年增加4个。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国家和地区7个,出口额达到7858.27万美元,占出口额的79.95%。其中,香港、日本、美国、法国、新加坡、澳门是主要的出口市场,占出口总额的78.57%。 
  1987年,青岛市自营出口创汇13784.95万美元,比1986年增长40.26%。出口商品发展到6大类、22个品种,计有:红豆馅、脱水蔬菜、快熟面条、海胆酱、青岛啤酒、崂山矿泉水、葡萄酒、棉纱、涤纶棉纱、棉布、棉涤纶布、涤粘混纺布、人棉布、棉织品、棉针织品、棉型睛纶针织品、涤棉运动装、轮胎、胶合板、经编制品、花岗石荒料、石棉盘根。这些商品主要销往29个国家和地区。出口超过1000万美元的国家和地区有8个,出口创汇额达到11157.87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80.94%。其中,香港、日本、美国、澳门、新加坡、法国等国家和地区是主要市场,占出口创汇总额的79.22%。 
  1988年,当年出口创汇总额达到21735万美元,比1987年增长57.7%,占山东省出口创汇总额的7.3%。其中,轻纺工业产品13963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63%;工矿产品2391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1%;农副产品4347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0%;手工艺品653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出口商品达400余种,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骨干产品有32种,计有:青岛啤酒、棉布、棉涤纶布、棉针织品、鲜冻对虾等,出口创汇金额18442万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84.85%。青岛市的出口商品销往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出口市场在亚洲、美洲和欧洲。其中,香港占出口总额35%,日本占26%,美国占7%。 
  1989年,青岛市出口创汇额达到29329万美元,比1988年增长34.94%,占山东省出口创汇总额的9.58%。出口产品的结构中,轻纺产品出口增加到18851万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64.27%;工矿产品4279万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14.59%;农副产品4076万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13.9%;手工艺品591万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2.02%。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创汇1532万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5.22%。出口商品的品类品种发展到486种,比1988年增加86种,形成了一批优质名牌骨干出口商品。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骨干商品有48种。其中,100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有啤酒、棉涤纶布、棉布、地毯等14种,金额8431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8.75%。自营出口产品销往75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出口市场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同时,青岛生产的出口产品,还部分供国家、省和其他地区的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出口。 
  1990年,出口总额达到33529万美元,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9.85%,占全省出口额的10.67%;出口商品收购总额31.83亿元,自营出口收购20.81亿元。出口商品共计569种,其中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的54种,累计出口额2.85亿美元;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13种,累计出口额1.84亿美元;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5种,累计出口额1.20亿美元。出口商品结构中,农副产品出口3728万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1.12%;轻工业产品23903万美元,占出口创汇的总额的71.29%;重工业产品5898万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17.59%。出口商品按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初级产品出口创汇9328万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27.82%;工业制成品24201万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72.18%。  青岛市的出口骨干商品,出口创汇50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有啤酒、棉涤纶布、棉布、棉针织品、服装、鳞片石墨、地毯、冻对虾、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抽纱、棉纱、冻猪肉等13种,合计18395万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54.86%。 
  青岛市自营的出口商品销往87个国家和地区,比1989年增加12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出口市场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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