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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化工管理
第三章 专项管理
第六节 环境保护
化工“三废”污染状况 青岛市化学工业是一个多行业、多品种的工业生产部门,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简称“三废”)面广量大,成份复杂,已成为青岛市主要污染源之一。据1979年青岛市化学工业局调查统计,化工企业每年排放的含铬、硫、钡、酚、油、汞、有机磷、有机氯、氟、铅、硝基、氨基、氯丁、酸性盐等废水2786万吨,含铬、钡、硫、磷等有机废渣5.2万吨,含二氧化硫、氯化氢、硫化氢、氯气、五氧化二磷、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废气3.7万立方米/时。化工企业未经治理的“三废”不但浪费资源和能源,而且污染环境,危害人民健康,影响农业、渔业生产。
“三废”治理、综合利用 70年代,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环境保护日益重视,将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之一。青岛市化学工业局于70年代中期建立了环保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对系统内环保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规模较大的化工企业相继设置专门机构,规模较小的企业则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各企业建立工厂、车间、班组三级环保管理网,化工局和有条件的企业还建立环境监测站,定期进行环境监测。1976年,青岛市化学工业局根据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山东省、青岛市关于“编制环境保护、工业‘三废’治理‘五五’规划”的指示精神,编制所属15个企业71个重点“三废”治理综合利用项目的“五五”规划。青岛化工系统从“五五”计划时期开始,对国家、化工部、山东省及青岛市下达的限期治理的污染项目,防治渤、黄海污染项目及其他污染项目,进行治理和综合利用,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防治渤、黄海污染 1977年,青岛市根据国务院批转的《防治渤黄海污染会议纪要》精神,提出对污染源治理的主攻目标,化工系统有11个企业的16个项目被列为重点治理对象。青岛市化学工业局组织编制有关企业的“三废”治理设计方案,并组织企业对“三废”的污染源、数量、成分、去向、危害情况作了系统、全面调查,制订分期治理方案。1978~1980年,有关企业根据青岛市的统一安排,对本单位的污染项目进行治理,投资总额436.35万元(其中国家拨款396.35万元)。青岛油漆厂、青岛染料厂采用萃取法回收苯酚,取得较好效果;青岛农药厂在完成青岛市安排的酚废水治理之后,自筹资金8.5万元,扩建马拉硫磷硫化氢回收项目,被青岛市授予“防治渤、黄海污染先进集体”称号。
省、市限期治理项目 1979年,山东省下达第一批限期治理项目。其中,青岛石油化工厂含油污水治理,青岛市投资254万元,1982年底竣工,年回收油300吨;青岛油漆厂含酚废水治理,采用503萃取法,总投资86万元(国家投资50.3万元,自筹35.7万元),1981年9月投入运行;青岛红星化工厂含铬污水治理,国家投资78万元,改造浸取工艺减少排污及用含硫废水还原铬污水,1981年6月完成。1979年12月,青岛市下达第一批限期治理的污染企业单位35个,治理工程项目68个,其中化工企业7个。同时,限期搬迁单位8个,其中青岛东风化工厂活性炭车间于1983年6月撤销。
“六五”、“七五”期间治理项目 80年代,青岛市化学工业企业共计投资7000多万元,建成“三废”治理、综合利用项目153个。“六五”期间的主要项目有:1982年,青岛石油化工厂投资260万元,建成污水处理场,每小时可处理含油污水200吨;1983年,青岛油漆厂投资120万元,完成含酚废水治理项目。“七五”期间,平均每年投入资金达1000万元,多数项目达到预期效果,特别是综合利用收效明显。废液综合利用(回收硫酸、水杨酸、苯酚、醋酸丁酯、沥青漆、精环烷酸、泡花碱等)、废渣综合利用(用铬渣制玻璃着色剂,用硫铁矿渣、石灰石渣、磷渣制水泥、用电石泥制漂液等)、废气回收利用(回收盐酸、二氧化硫、硫化氢、氯气、氯甲烷、石油气等)都取得一定经济效益。青岛海洋化工厂将隧道烘干窖燃煤改为蒸汽烘干,不仅消除了烟气污染,还增加硅胶烘干能力150吨/年,节煤1000吨,节汽4000余吨,年创经济效益35.2万元。青岛石油化工厂改造碱渣与粗环烷酸分馏提纯装置,使原来每年全部排放的800~1000吨碱渣得到利用,每年还消化100吨废硫酸,从中提取环烷酸和脂肪酸150余吨。青岛碱厂建成粉煤制砖项目,年处理粉煤灰5万吨,生产红砖5000万块。青岛磷肥厂对高炉排放的废气采取密封炉顶尾气措施,一氧化碳全部回收,年节约焦炭2000吨。青岛红星化工厂利用铬渣制玻璃着色剂,年产量达1.5万吨。青岛化工厂利用电石泥制漂液,形成2万吨的年产能力。在治理烟尘方面采取多种措施,青岛化工厂锅炉采用微机控制系统,各企业普遍采用文丘里、水膜两级除尘或旋风双筒水膜除尘,青岛红星化工厂、青岛油漆厂窖炉采用以煤气代喷油燃烧工艺,还有不少企业改进产品干燥、浓缩的落后工艺。噪声治理效果明显,90%以上噪声音源达到标准。
环保科研 化工企业在综合治理利用“三废”中,加强环保科研活动,依靠技术进步,解决了一些难度较大的环保课题。青岛红旗化工厂组织技术人员对黄磷一氧化碳的精制方法进行了几十次试验,基本试验成功用水洗、碱洗、次氯酸钠氧化等工艺方法除去砷、硫、氟、磷等有害油质,并可利用精制后的一氧化碳合成甲醇,同时达到一定节能效果。青岛磷肥厂试验成功钙镁磷肥粉矿成型、氧糊新工艺,使含氟气体集中后治理。青岛红星化工厂与天津赤卫化工厂协作试验成功多盘浸取“红矾钠生产中的煅烧窖炉料”,在消除铬污染方面收取较好效果;青岛城阳化工厂与上海复旦大学协作,设计制作了消音装置,解决了噪声危害。青岛染料厂同上海交通大学联合攻关,完成染料综合废水加压生化处理工艺;青岛化工厂与北京化工研究所联合完成高浓度含盐有机废水生化处理工艺,这一成果属国内首创;青岛红星化工厂硫化氢废气一直用克劳斯法回收硫磺,硫化氢处理率不到50%,后来该厂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采用了硫化氢制硫酸的先进工艺;青岛碱厂白泥多年污染胶州湾,经过选用多种工艺,坚持4年试验,带式压滤艺获得成功,解决了白泥脱水的难题。
环保工作“三同时”制度 1979年5月,青岛市化学工业局贯彻中共中央(78)79号文件精神和化工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规定》制订下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建设新企业要严格执行治理“三废”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从布局、选址、批准计划任务书、扩初设计、安排计划、施工建设到验收投产,有关部门都要按“三同时”原则层层把关。老企业在扩建和改造时,要对原来遗留下来的“三废”问题统筹安排治理,“三废”治理方案设计要同扩建和改建项目一起审批,所需资金、设备、材料、施工力量,应作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认真安排达到消除污染的要求,在挖潜、革新老品种的工艺设备,提高生产能力以及采取技术措施时,对原来生产过程中有“三废”污染的,也要采取措施,一并加以解决,不能只管产品不管“三废”。没有安排以上项目的企业,对“三废”治理都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限期治理。《规定》还在生产、技术、设备、计划、基建、科研等方面,对治理“三废”、保护环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之后,青岛市化学工业局组织有关各厂环保部门,对1978年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初步做到对无“三同时”措施的项目,不上报、不审批、不准设计、不准施工、不准投产。例如对青岛农药厂久效磷、丁双乙烯酮,青岛石油化工厂石油催化裂化等项目都反复审查多次,督促企业修改设计,增加环境保护项目资金,落实措施后,才予以上报。1974年后此类项目共有62个,其中执行“三同时”的31个,正在执行“三同时”的18个,未执行的13个。
创建“清洁文明工厂” 1980年7月,山东省化工系统环境保护经验交流会议在青岛召开,青岛合成纤维厂等7个企业联合提出开展“清洁文明工厂”活动的倡议。1981年5月,山东省化学石油工业厅下达《关于进一步开展“清洁文明工厂”活动的决定》,青岛化工系统随即开展创建“清洁文明工厂”活动。1982年2月,青岛市化学工业局成立八科室联席会,由环保科牵头,各科室分头把口,每月由分管局长召集一次碰头会,检查创建“清洁文明工厂”工作进度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对策,使各企业创建“清洁文明工厂”活动协调发展。各企业环保部门及各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共同制订计划,落实措施。各单位在创建“清洁文明工厂”活动中,与创建“无世漏工厂”、治理“三废”等项工作互相结合,互相促进。1983年,平度化肥厂被命名为山东省化工系统“清洁文明工厂”;1984年,青岛氧气厂、青岛泡花碱厂被命名为省化工系统“清洁文明工厂”;1985年,青岛第六橡胶厂、青岛第九橡胶厂、青岛化纤材料厂被命名为省化工系统“清洁文明工厂”;1986年,青岛第二橡胶厂、青岛染料厂被命名为省化工系统“清洁文明工厂”;1988年,青岛碱厂被命名为省化工系统“清洁文明工厂”。重大事故案例1956年9月2日22时30分,青岛染料厂8车间一名工人在酸洗母液回收苯胺时,因加碱太快,槽内发生剧烈反应,液体喷在该工人脸、胸等部位,造成苯胺中毒,经抢救无效,于9月4日死亡。1962年9月22日,青岛油漆厂维修人员在维修高位槽苯料阀门时,违章使用无罩探照灯照明,苯从阀芯边上喷到烧热的灯泡上,致使灯泡爆烈,引起大火,2名工人烧伤面积达90%,经抢救无效死亡。1983年5月17日16时许,青岛红星化工厂动力车间锅炉维修组在改造300吨油罐回流管时,动用气焊割管,引起油罐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1985年12月12日上午9时45分,青岛石油化工厂化工车间聚醚中试室在研制303聚醚过程中,因聚合釜搅拌机漏油停运修理,使釜内物料发生爆聚反应,导致聚合釜爆炸,造成一座235平方米两层楼房倒塌,6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8万多元。1988年3月1日9时,青岛磷肥厂五溴二苯醚投料试产,9时30分开始加溴,反应正常,近10时,水吸收溴化氢已超过饱和,需暂停加溴,将氢溴酸放出。当操作工关闭加溴阀门时,阀门突然断裂,溴液流出,操作工面部、背部均被灼伤。现场紧急抢救后即送青纺医院,经诊断,化学灼伤达60%,伴有呼吸道烧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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