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论坛广告管理办法·2012青岛啤酒节专题报道·牢记:青岛旅游局投诉电话
·青岛圈论坛广告投放说明·2012最新青岛旅游攻略·2013年1月青岛潮汐表
·青岛旅游景点介绍|图片·青岛旅行社排名及报价查询·青岛旅游就入住中山旅馆
返回列表 发帖
第五篇 管  理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市级管理机构


  建国前,青岛没有专门的建材管理机构。
  建国初,青岛的各建材企业由市工业局统一负责管理。1952年,青岛建筑工程公司成立(隶属于市房地产管理局),全市建材生产企业划归其管理。1953年,青岛建筑工程公司成立青岛建筑材料公司(隶属于市工业局),负责全市建材企业的管理。1955年,青岛建筑材料公司划归市重工业局。1956年,全市建材企业改归市轻工业局管理。
  1958年3月1日,青岛市在青岛窑石总厂的基础上成立市地方建筑材料公司,管理系统内建材生产企业,隶属市轻工业局;10月1日,又归属市建筑工程局。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公司直接负责管理地方国营的石灰窑厂、流亭窑厂、水清沟窑厂、楼山后窑厂、料石厂、海西砖瓦厂、海西石厂及公私合营双合盛窑厂的生产,并指导郊区农副业生产建筑材料和手工业窑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根据市计委安排的生产计划、统一组织生产,统一掌握全市地方建筑材料的分配和供应。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公司内设党委办公室、团总支办分室、人事科、行政科、财计科、供销科、生产管理科、保卫科,人员编制40名。1960年3月1日,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公司撤销,部分人员合并到青岛市建筑工程局,建材企业直接由市建筑工程局管理。
  1962年2月26日,青岛市以原市建筑工程局系统内的地方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为基础,成立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隶属于市城市建设局。1965年5月11日,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改由青岛市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内设秘书科、人事保卫科、生产计划科、质量检验科、劳动工资科、供销科、财务科,直接管理第一水泥厂、第二水泥厂、料石厂、第一砖瓦厂、第二砖瓦厂、第三砖瓦厂、石灰厂、机械修配厂、采石厂、石棉制品厂、双合盛窑厂、建材职工医院等12个企业单位,并负责市区归口建材企业和崂山县建材企业的生产统计,统一管理全市地方建筑材料的供应和分配。1966年1月10日,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更名为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
  1975年12月19日,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改为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局。直接管理青岛石棉制品厂、青岛第二石棉制品厂、青岛水泥厂、青岛料石厂、青岛大理石厂、青岛石灰厂、青岛玻璃纤维厂、青岛玻璃钢厂、青岛砌块厂、青岛砖厂、青岛第四砖瓦厂、青岛保温材料厂、青岛采石厂、青岛第二采石厂、青岛机械修配厂、青岛陶瓷厂、青岛加气混凝土厂、青岛水泥电线杆厂、青岛汽车保养厂、青岛市建筑材料研究所、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局供销公司、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局职工医院、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局工程队、青岛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等单位,并负责对崂山县、胶南县、胶县、即墨县、黄岛区的建材企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对全市地方建筑材料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
  1983年12月27日,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局复改为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1987年,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行政机构设经理办公室、综合计划处、财务处、劳工安全处、基建设备处、科技处、企业管理处、职工教育处、信息处、审计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建材企业实行归口管理和对崂山县、胶南县、平度县、莱西县、胶州市和黄岛区等县以上建材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具体职责:负责制定发展建材工业的有关法规、条例,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编制青岛市建材工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科技发展规划、年度新产品发展计划、技术改造规划,并组织监督和实施;负责审查建材企业引进项目,对企业提报的项目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报批及实施监督,协助企业搞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负责建材企业的外向型工作,发展对外经济,扩大出口创汇;负责系统内重点建设项目,制定或审查建筑工程的有关标准,监督检查工程进度与质量;统筹规划系统内的人才培养和智力开发工作;负责对建材生产进行行业管理,按时填报生产统计报表,掌握生产动态,协助与指导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运用经济杠杆,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建材产品价格,监督和指导企业各项财务专用基金的使用方向,审计企业的经济活动;负责系统内建材企业的能源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直属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系统内产品结构的调整,决策企业的关、停、并、转、迁;负责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安全环保工作;负责建材行业有关协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行使青岛市Gov对全市地方建筑材料实行统一管理的职责。
  青岛市建材工业公司直属企业有:山东南墅石墨矿、青岛玻璃钢厂、青岛石棉制品总厂、青岛保温材料厂、青岛第二石棉制品厂、青岛建材一厂、青岛建华玻璃厂、青岛建材二厂、青岛水泥厂、青岛建材四厂、青岛料石总厂、青岛建材五厂、青岛大理石厂、青岛第一采石厂、青岛玻璃纤维厂、青岛建材机械厂。青岛市建材工业公司归口企业有:青岛市房产局水泥厂、青岛建筑构件厂、青岛水泥制品厂、崂山邮电水泥制品厂、青岛四方石膏制品厂、青岛人民造纸厂、青岛四方钢化玻璃厂、青岛建筑五金厂、山东北墅生建石墨矿、崂山第二砖瓦厂、即墨水泥厂、青岛灯具厂、崂山水泥厂、青岛市房产局采石厂。


第五篇 管  理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二节 县(市)级管理机构


  崂山县管理机构 1956年1月,崂山办事处成立崂山郊区手工业生产合作联合社筹备委员会,负责该县建材企业的管理;1961年,改称崂山郊区手工业管理局。1970年,该县建材企业划归崂山县工业局管理,个别企业归崂山郊区建设局管理。1976年,县属建材企业仍归崂山县工业局管理,乡镇(村办)企业归崂山县第二工业局管理。1981年3月,县属建材企业划归崂山县经济委员会管理,个别企业归崂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1984年1月,乡镇(村办)建材企业归崂山县社队企业局管理,6月社队企业局改称崂山县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翌年又更名为崂山县乡镇企业局。1985年,崂山县13个乡镇、李村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村相继设立乡、镇、村经济委员会,所属的乡镇(村办)建材企业随之归各乡、镇、村经济委员会管理。1987年4月,崂山县建材工业局成立,对全县建材企业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具体负责县属水泥、石灰、砖瓦、砂石等建筑材料的生产、计划、销售等工作。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计划财务科、矿管科、技术企管科,人员编制27名。直属企业有崂山县水泥厂、崂山县建材厂、崂山县第一砖瓦厂、崂山县木塑材料厂、崂山县建材工业供销公司。
  胶南县管理机构 1945年,县以上建材企业归滨北专署管理,后归胶州专署管理,1956年,划归青岛市管理。1960年5月,划归胶南县管理,先后隶属胶南县实业科、胶南县手工业局、胶南县工业局、胶南县基本建设局、胶南县建设委员会。1984年4月,胶南县建材矿产工业公司成立,人员编制15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生产技术科、矿产资源管理站。负责管理胶南县建材厂、胶南县水泥厂、胶南县玻璃厂、胶南县砖瓦厂等县级企业,以及灵山卫、红石崖、王台、薛家庄、王戈庄、六旺、大珠山、隐珠、铁橛山、张家楼、泊里11处乡镇砂石管理站。
  胶州市管理机构 建国后,胶县的建材企业和乡镇(社、队办)建材企业由胶县手工业管理局负责管理。其后,县属建材企业归胶县建委建材科管理。1984年5月,胶县建筑材料工业公司成立,该公司内设人事秘书科、财务科、工会、企业管理科、生产计划科、技术开发科。负责管理胶县建材厂、胶县砖瓦厂、胶县第二砖瓦厂、胶县第一水泥厂、胶县第二水泥厂、胶县建材工业供销公司、胶县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等建材企业。
  平度县管理机构 建国后,县属建材企业由平度县手工业联社管理。1978年,改为平度县建委负责管理。其中,平度县的乡镇(社、队办)企业于1976年开始由新成立的县第二工业局负责管理,80年代改称平度县乡镇企业局。1984年5月,平度县矿产建材公司成立,负责管理县以上建材企业,人员编制32名,内设党委、办公室、政工科、生产科、财务科、劳动工资科、供销公司。负责管理青岛电子材料厂、平度县水泥厂、平度县滑石矿、平度县大理石厂、平度县大理石薄板厂、平度县砖瓦厂。
  莱西县管理机构 1980年以前,莱西县的建材企业由县基建局负责管理。1980年1月1日,莱西县成立建材局,负责全县建材企业的管理,编制为干部7名,工人3名。直属企业有莱西县水泥制品厂、莱西县玻璃钢厂、莱西县砖瓦厂、莱西县预制件厂。1984年机构改革后,县建材局改为莱西县建筑材料工业公司。编制为干部12名,工人4名,内设政工科、生产技术科、企业财务科、办公室。
  即墨县管理机构 建国后,即墨县水泥厂归县轻工业局管理,砖瓦窑厂归即墨县手工业管理局负责管理。乡镇(社、队办)建材企业归即墨县社队企业局管理,80年代县社队企业局改称乡镇企业局管理。
  县(市)属建材生产企业1987年有:崂山县建材厂、崂山县第一砖瓦厂、崂山县水泥厂、胶州市砖瓦厂、胶州市第二砖瓦厂、胶州市第一水泥厂、胶州市第二水泥厂、胶州市建材厂、胶南县水泥厂、胶南县建材厂、胶南县砖瓦厂、胶南县玻璃厂、平度县水泥厂、平度县大理石厂、青岛电子材料厂、平度县滑石矿、平度县砖瓦厂、青岛大理石薄板厂、莱西县水泥厂、莱西县砖瓦厂、莱西县石墨矿、莱西县水泥制品厂、莱西县玻璃钢厂、莱西大理石矿、即墨县水泥厂。

TOP

第五篇 管  理  
第二章 生产管理

第一节 计划调度


  计划管理
  中长期计划 主要内容为建材工业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利条件、发展的方针和重点、规划目标、实施措施。
  1958年4月15日,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公司制定《第二个五年计划规划方案》,对机制砖瓦、石灰、花岗石、碎石、水泥、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进行了整体规划。工业总产值发展目标确定为:至1962年,在1957年的基础上平均每年增长53.52%。1966年3月8日,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制定《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地方建筑材料发展规划》。确定以墙体材料为重点,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将墙体材料向“轻质、高强、大块、空心、多品种”方向发展,保证国家建设的需要,充分利用和综合利用工业废料生产多种新型墙体材料和屋面材料,少吃良田,为设计、施工革命化和降低劳动强度创造良好条件。地方建筑材料主要对砖瓦、保温材料、水泥、陶瓷制品进行了规划设想,确定到1967年生产砖时全部使用新材料,生产炉渣砖、炉渣砌块、空心砖、烧结砖。70年代,为减少市区土地的占用,青岛市确定发展县、社砖瓦企业的新思路,在全国率先淘汰市属企业砖瓦生产,为全国建材工业生产布局的合理调整起了重要作用。1975年,青岛市建材工业公司革委会制定《1976~1985年建材非金属矿工业发展十年规划》,确定青岛市要在10年内做到建筑材料基本上自给,积极发展支农、“三代”(代钢、代木、代棉)产品和新型非金属材料,增加品种,扩大用途,面向全国,扩大出口。1977年,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局革命委员会制定了《关于“五五”规划和“六五”设想的初步意见》。确定“五五”后三年和“六五”的发展方向是:为实现基本建设施工机械化和高速度发展中国的建筑水平,建筑材料向着轻质、高强、空心、大块的方向发展,建筑材料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并进一步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的“五统一”(统一生产计划、统一质量规格、统一产品销售、统一产品价格、统一结算手续)。“五五”期间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14.5%、“六五”期间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9.7%。
  1978年,青岛市建材工业局革命委员会制定出《1978~1985年建筑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将发展水泥生产放在首位,到1980年水泥生产要达到44.2万吨,到1985年达到81万吨;要大力抓好建筑材料革命,建立起框架轻板新型建筑材料体系,到1980年,新材料比重要占40%,到1985年占70%,压缩小砖、小瓦的生产比例;相应发展平板玻璃、卫生陶瓷、玻璃纤维、玻璃钢制品、石棉制品;实现生产自动化、半自动化、机械化、半机械化,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粉尘危害,到1985年全市有尘生产的建材企业全部达到国家防尘标准的要求。1984年3月22日,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制定了《1984~1990年重点产品发展规划》,重点是: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所急需的水泥、玻璃、玻璃钢制品、石墨制品、大理石、花岗石、水磨石板材、油毡和适用建筑改革、消除环境污染、利用废渣生产的新型建筑材料,以及供应各工业部门和外贸出口的非金属矿制品。规划1990年全市建材工业总产值达到2.3亿元,平均年递增7.4%。
  1987年,青岛市建材工业公司制定《青岛市建材工业“八五”规划和2000年设想》。发展的主要方向是: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非金属矿产品及其深加工制品,改革传统产品的结构,积极发展和推广轻质、高强、多功能的新材料以及多档次的装饰装修材料。发展的重点是:大力发展非金属矿深加工产品,如石墨、滑石及其制品、花岗石、石棉深加工制品等;发展高标号、多品种水泥,玻璃及加工品,玻璃钢制品,花岗石、大理石板材,新型装饰装修、隔热保温材料和适应建筑改革、消除环境污染、利用废渣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等,争取多出口创汇。“八五”期间全市建材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3.9%,至2000年平均每年递增11.7%。并在全市建立石墨、大理石、花岗石、水泥4个生产和出口基地。
  年度生产计划 1958年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公司成立后,即开始每年编制年度生产计划。一般每年8、9月份由公司向所属企业布置编报年度生产计划工作任务。由各企业根据其当年的生产情况,提报下一年度的年度生产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计划表等),然后由公司综合平衡后,于9月底以前上报市计划委员会,上报市计划委员会的单位范围是公司直属企业。1973年山东省建材工业局成立后,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建材工业局)开始增报山东省建材工业局。上报山东省建材工业局的单位范围是青岛市县级以上建材企业和归口企业。每年3月份前,由市计划委员会和省建材局分别下达本年度生产计划,公司立即召集各生产厂进行布置。根据年度计划,公司再按生产实际情况编排季度计划和月计划。
  年度生产计划报表主要包括:主要产品产量计划综合表,分企业计划表等,1983年又增加国家及省管产品指令性计划表。其中,主要指标有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上年度计划指标与实际产量增长比例、本年度计划与上年度计划增长比例、部管产品质量及单位能耗指标等。
  1983年后,国家对计划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青岛市建材工业局的计划管理也相应进行了改革。1985年,省管计划产品由原来的41种减少到23种,后又增加4种。其中,指令性计划产品有水泥、平板玻璃,由国家分配生产任务的产品有水泥设备、石棉制品、金刚石,其余22种均为指导性计划产品。未列入省计划的建材产品,由青岛市根据原材料、燃料和市场需求情况,自行安排。
  调度管理 主要分为定期调度和不定期调度。遇到特殊情况或特殊时期随时调度。调度主要内容有:企业总产值及产品产量计划完成情况、产品质量及煤耗情况、安全生产情况、技术革新情况、工业抗旱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重大问题的经验。调度的方式分为电话联系、召开会议和深入现场等。

TOP

第五篇 管  理  
第二章 生产管理

第二节 统计管理


  青岛市建材行业生产统计分为快报、月报、年报三种。分别上报青岛市统计局、山东省建材工业局、国家建材工业局。
  1958年5月13日,青岛市地方建材公司制定并下达《统计工作跃进规划初步意见》,对生产、劳动工资、物资、财务成本的统计报表作了具体规定,提出在所属企业中开展文字分析、专题分析和加强原始记录的工作,并对上报时间作了具体规定。
  1963年9月,青岛市建材公司拟定并开始实施《统计工作评比竞赛办法》,对统计报表及时准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促进了统计工作规范发展。1965年5月,还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
  “文化大革命”中,统计工作受到严重干扰,统计工作无法进行,造成资料中断。
  1978年,青岛市建材工业局下达《企业八项经济技术指标考核的通知》,对产量、品种、质量、消耗、劳动生产率、利润、成本、资金等指标进行统计和考核。1981年1月1日,在对该《通知》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订了《企业八项经济技术指标考核的暂行办法》。
  青岛市建材行业生产统计快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工业总产值、工资总额、销售收入、资产净值、总成本、产品占用资金、出口产值。月报的统计项目,除快报内容外,增加新产品产值率和能源综合降耗率两项指标。年报是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分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生产能力、财务成本指标、劳动生产率、工资总额6项指标18种类别进行统计,分别上报市统计局、山东省建材工业局、国家建材工业局。

TOP

第五篇 管  理  
第二章 生产管理

第三节 质量管理


  1958年,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公司制定《提高砖瓦质量规划》,确定了统一的砖瓦质量指标和相关的生产、技术、设备增置检修的措施。1964年,青岛市建材公司在建材企业内以水泥、隔膜石棉布、石棉橡胶刹车带、红砖、红瓦五种产品为主要对象,开展“学上海赶先进、扭转产品质次价高”的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1979年,青岛市建材局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重点抓好产品质量升级工作。所考核的22种产品全部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其中20种产品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有5种产品获山东省优质产品奖,有11种产品获山东省建材系统优质产品称号。1980年,市建材局制订《1980年产品质量升级规划》,提出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开展优质产品评比竞赛、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的方案和措施。在水泥生产企业中开展水泥软练对比工作,统一校对水泥物理检验强度,对加强出厂水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和提高物理检验、化学分析操作技术水平的提高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1980年下半年开始,青岛市在县级以上和公社年产水泥万吨以上的水泥厂中,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新标准,市建材工业局规定:凡没有物理检验设备的社队企业,出厂水泥必须按编号吨位作安定性检验,并定期(至少1个月)向省定质量检验网(青岛建材研究所或青岛水泥厂)送样检验,按安定性试验和质量检验网的检验结果予以考核,凡不按规定作检验的,一律按产品不合格处理。至1982年,全市县以上水泥厂杜绝了废品、不合格水泥产品出厂,水泥出厂合格率由1981年的99.84%提高到100%。
  1982年,根据国家经委《关于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的意见》,青岛市建材工业局开展第五次“质量月”活动。1984年3月18日,青岛市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成立,负责青岛市地方水泥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属青岛市标准计量局和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领导。市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制定了《青岛市水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管理试行办法》。开始依法对各厂的水泥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1984年3月23日,青岛市建材工业公司转发国家经委《质量管理小组暂行条例》,在全市建材行业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企业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10月,为提高水泥强度均匀性,在全市县属以上各水泥厂中,开始实施出厂水泥均匀性检验制度。1985年11月,市建材工业公司制定了《关于青岛市建材产品1986年创优计划和1987~1988年创优规划》。
1.jpg
  至1987年,全市建材工业通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高、有49种产品获优质产品奖。其中,7种产品获国家银质奖;11种产品获国家建材局优质产品奖;26种产品获山东省优质产品奖;5种产品获青岛市优质产品奖。优质产品覆盖率达36%,其中直属企业达50.8%。

TOP

第五篇 管  理  
第二章 生产管理

第四节 节能管理


  70年代末,青岛市能源供应趋紧,市建材工业局设置节能科,开始全面加强节能管理工作,在建材企业中将煤、电、水、油的耗用量纳入考核范围,按月、年上报国家建材局、山东省建材工业局、青岛市节能办公室。1979年,青岛市建材工业局成立节能领导小组,所属企业也相应成立节能领导小组和节能办公室,实行能源节约管理分工责任制,进行能源定额管理和生产小指标考核。1980年后,青岛市建材工业局按照山东省建材局的要求,认真贯彻“开发与节约并重”的能源方针,加强对全市建材企业节能工作的管理力度,配备专职人员,从抓技术工艺改造、修订完善节能定额指标、确定不同产品的先进耗能定额、基本定额和最高限额入手,对企业严格进行考核、评比,并实行奖罚。1981年,在全市建材企业耗能大户中开展热平衡工作,通过对企业能源使用情况普查,摸清了家底,找出了浪费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在锅炉房等节能重点部门开展了煤、水、电等小指标竞赛活动。当年,全局共节煤2948.4吨、节电24.9万度、节水28494吨。1983年,市建材工业局在建材企业中全面开展了热平衡、电平衡工作。重点解决大马拉小车的问题、加强节能计量工作;建立健全厂部、车间、班组三级节能管理网,节能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抓好能源的定额管理;开展了千分计评升级竞赛活动。当年,市所属建材工业总产值比1982年增长7.7%,而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4.2%。其中,煤、电、油消耗同比分别下降15%、10%和13%,全年共节电278.9万度,节煤8991吨,节油245吨,节水69469吨。
  1984年,市建材公司制定了《节能工作细则》,共10章37条,对机构、有关人员职责,煤炭、蒸汽、电力、油类、水的消耗定额和奖励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使能源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全市建材系统内万元产值耗能由1983年的8.85吨降至8.024吨,万元产值耗煤、耗电分别比1983年降低9.5%和9.7%;全年共节煤(原煤)6298吨,节电619万度,节油177吨,节水?67267吨。1983年、1984年市建材工业公司连续两年被评为青岛市节能先进单位。1985年,全市举办3期节能管理人员和锅炉工人学习班,推广新技术、新经验,培训节能骨干人员100余人次;编制出《先进锅炉房试行标准》,共5章28条;进一步完善节能计量工作,狠抓电、气、水三表的安装和其它仪器的配备,为严格考核打下良好基础。至1985年底安装电表286只,占应安装总数的99%;水表94只,占应安装总数的100%;蒸汽流量表41只,占应安装总数的70%。在企业实行节能目标管理的过程中,将节能率和节能量按各生产厂的生产、用能实际情况进行分解,下达到车间、班组、岗位,并把节能指标纳入经济责任制中。1985年,市建材工业公司实现综合节能率3%,全年节约标准煤2344吨,节电120万度,节水1.5万吨。
  1986年,在全市建材企业中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和新材料,对油炉余热利用,煤气站、锅炉及用电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其中,部分企业更换节能性变压器9台、应用高效风机11台、水泵5台、进相机6台,安装电焊机自停装置25台、遥控弧节电电焊机1台、应用机床轻载节电器4台、无声运行机82台,更换电机185台,新引进Y系列电机12台,年节电达50万度。
  1987年,在全市建材企业中广泛开展节能定级升级活动,按照耗能指标、普查测试、科学管理、合理用能、技术进步和节能组织机构宣传教育七项内容,按百分制进行考核。至年底,青岛市建材系统中胶州市水泥一厂、胶州市砖瓦厂、胶南县建筑材料厂获国家二级节能企业称号;南墅石墨矿、北墅石墨矿、胶州市第一水泥厂、胶州市砖瓦厂、胶南县建筑材料厂、胶南县水泥厂、平度电子材料厂、平度县大理石厂、平度县水泥厂、青岛建材一厂、青岛第二石棉制品厂获省级节能企业称号;青岛水泥厂、青岛建华玻璃厂、青岛保温材料厂、崂山县水泥厂、即墨县水泥厂、平度县滑石矿被评为青岛市节能一级企业,占县级以上建材企业的40%。

TOP

第五篇 管  理  
第二章 生产管理

第五节 安全生产 污染治理


  安全生产 1958年,青岛市地方建材公司在所属企业中建立健全了安全教育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使企业职工,特别是采石工人伤亡率明显下降。1963年,市建材工业公司建立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和每年冬季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各建材厂建立每月两天的安全活动日制度。1964年,为加强砖瓦生产厂采土中的安全生产,制定出《砖瓦厂采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试行办法》。1965年,市建材工业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拟定出《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办法》,并在系统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流动红旗竞赛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1966年,市建材工业公司举办由生产组长、安全员、政治宣传员等参加的安全生产训练班;并在青岛水泥厂举办安全生产展览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市建材工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冲击。
  “文化大革命”后,安全生产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1977年,青岛市建材工业局设置安全科。在全市建材工业500人以上的单位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500人以下的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形成专、兼职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1979年全市建材企业的伤亡事故率比1978年下降6%;1980年又比1979年下降35%。1981年8月下旬,青岛市建材系统安全文明生产现场会在胶南县水泥厂召开,会议肯定了胶南县水泥厂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并在全市建材企业中进行学习推广。同年,市建材工业局拟定全市建材工业安全文明生产“六五”规划和1982年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开始有计划地组织了特殊工种工人、专(兼)职安全员、电工、电气焊工、司炉工、锅炉压力容器焊工的培训和考试工作。在企业中对新入厂的工人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的同时,开始实行安全教育卡片制度,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档案,作为对职工全面考核的依据。1981年,全市建材系统千人负伤率比1980年下降59.4%,创历史最低水平。
  1984年,市建材工业公司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做到安全生产常抓不懈。青岛市贯彻山东省建材局《关于劳动定员、定额和劳保用品定额标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化管理。1985年,对全行业职工进行了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建立健全了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特殊工种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使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1987年1月1日至4月10日,在全市建材系统内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以实现“四消灭、一降低”(消灭死亡、消灭重伤、消灭重大设备事故、消灭重大火灾事故和降低千人负伤率)为目标,全力搞好安全生产。
  污染治理 1958年,青岛市地方建材公司制定《劳动保护跃进方案》,规定了伤亡事故、高温、中暑、煤气中毒、粉尘、出勤、卫生等管理方面的跃进目标。1963年,市建筑材料公司开展防止矽尘危害活动,开始全面粉尘治理工程。青岛石棉厂通过改进罗拉梳棉机防尘装置;青岛水泥厂在生料系统安装了多管除尘器,在熟料系统和成球盘安装了抽风筒;对青岛料石厂的风钻工段实行湿式作业,有效地改进了上述单位粉尘污染严重工序(段、点)的环境状况。1976年4月,市建材工业局组织测尘小组,对所属的13个生产单位、84个扬尘点进行测量,并将国家有关标准下达到生产单位。1979年,全市系统内建材企业中30%的扬尘点得到治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经改造,锅炉消烟除尘率达到国家标准的占68%。1981年,青岛石棉制品厂对原工艺设备进行改造,建成原料风选密封自动作业线,降低了粉尘浓度,同时减少了噪音污染。
  1985年,市建材工业公司举办“工业污染源调查训练班”,对尘毒危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测出数据,制订出污染治理方案。青岛石棉制品厂原棉处理和梳纺的粉尘治理被列入重点整治目标。1985年12月,其原棉处理车间搬迁改造工程竣工,并正式验收投产,粉尘浓度基本达到国家标准。1986年6月,市建材工业公司在全市水泥生产企业开始编制“七五”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规划。规划内容包括:产尘点个数、粉尘浓度、接触粉尘人数、职业病情况,“七五”期间粉尘排放降低率、达标合格率和治理措施等。1987年4月,市建材工业公司所属企业开始实施企业尘毒危害监测报告制度。

TOP

第五篇 管  理
第三章 流通管理



  青岛解放初,建材生产企业较少,产品较单一,物资供应销售一般由企业根据需要通过市场或直接向厂家采购或售卖。随着建材工业的发展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增加,所需的原材料及其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越来越多,建筑材料的物资供应和销售相继纳入计划轨道。1958年,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公司成立后,统一负责全市地方建筑材料的分配和供应。公司内设销售科,具体从事地方建材产品的分配、调拨以及汇总所属各厂的物资供应表,协助所属厂采购原材料等。当年,共分配出机砖177689999块,手砖31045010块,异形砖1087000块;平瓦16146127片,脊瓦107454片;石灰27039895吨;花岗石1070吨,碎石295630立方米,米石98871立方米。青岛的建筑材料不仅满足了市区的需要,供应省内烟台、日照、胶县、高密、莱阳等地,而且还远销内蒙古、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自治区。
  1960年3月1日,青岛市地方建材公司撤销,其流通管理职能划归市建筑工程局。1962年2月26日,青岛市建筑材料公司成立(隶属于市城市建设局),恢复对地方建筑材料的统一分配和供应的管理职能,由公司供销科具体负责砖、瓦、灰、砂、石的供应和分配,并协助企业解决所需的原材料。翌年,供销科改为供应科。1964年,为减少购销中间环节。青岛市在流通领域开展固定协作定点供应工作,由青岛市协作定点供应办公室负责协调,供需双方直接见面,定点供应。市建筑材料公司制定《关于组织固定协作定点供应工作》,成立协作定点供应领导小组,首先在水泥厂进行试点,试点后在全市铺开。同年,公司供应科改为基材科。
  1965年,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的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改由市物资系统统一管理,市建材公司的基材科随之撤销。
  1969年6月1日,青岛市物资系统的地方建筑材料分配业务移交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移交的范围是:基本建设材料的分配、企业维修材料的供应(包括中国建材公司第一、二、三供应站的地方建筑材料供应业务)。12月22日,青岛市基建局批复市建材工业公司成立市地方建筑材料供应站。1970年1月1日,青岛市正式恢复市建材工业公司对地方建筑材料的分配职能。主要负责地方建筑材料的平衡,基建用料的分配,维修用料的供应,组织外地建筑材料的进货,统调崂山县的砂石等。玻璃、水泥、水泥制品仍由青岛市物资局所属的青岛建筑材料公司经营销售。1972年6月1日起,市建材工业公司对系统内企业生产的砖瓦、石灰、片石、石渣、瓷管等产品,由市地方建筑材料供应站根据市建材工业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编制当月的分配计划,进行分配供应,生产企业不得再自行销售。对超计划生产部分,可留归超产单位适当搞协作,但须报市建材工业公司审核同意,批转市地方建筑材料供应站办理调拨手续,统一出厂价格。
  1978年1月5日,市地方建筑材料供应站改称青岛市建材工业局供销管理处,其管理职责扩大为:负责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产品统一管理和购销业务以及建材系统的供销业务。5月30日,市建材工业局供销管理处更名为青岛市建材工业局地方建筑材料管理处。6月1日,青岛市颁发了《青岛市地方建筑材料统一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地方建材实行统一、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为:一、全市砖、瓦、灰、砂、石等地方建筑材料,由市建材工业局实行统一管理,具体由局地方建材管理处行使全市地方建材管理职权,扶持社队发展地材生产,保证产品上调计划的完成;做好各县、区所需地方建材的分配和供应,使地方建材的生产和分配逐步纳入正常的轨道,做到统一生产计划、统一质量规格、统一产品销售、统一产品价格、统一结算手续。二、市建材工业局对地方建材的生产实施全面、统一规划,对各生产单位所需的燃料和主要维修材料纳入全市计划,实行归口供应。三、市区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维修单位所需的地方建材,由主管区局进行审查汇总报市建委和市建材工业局地方建材管理处,地方建材管理处根据“保重点、保投产、保专业队伍、照顾一般”的原则提出分配意见,再报市建委批准后,由市建材局地方建材管理处进行统一分配;一般市民需要的零星地方建材,由市建材局地方建材管理处拨出适当份额供应市场。全市供应不足需从外地组织货源的,由地方建材管理处统一办理,或由需要单位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建材局地方建材管理处的同意和签证,经供需双方签订合同,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直接到外地采购。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采购和以物易物。凡没有市建材局地方建材管理处统一凭证和调拨手续的,运输部门拒绝承运,银行不办理结算,财政部门不予报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违犯市场管理处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全市建材行业根据计划供应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计划指标逐年减少。1980年7月9日,市建材局成立供销公司,主要负责经营省内外委托经销的建材产品和全市各建材生产厂的产品销售。仍实行计划分配的部分燃料(煤炭、石油)、材料(钢材、木材)、机电设备等等,由市建材局供销公司按照计划调剂分配,其余由各企业广开门路,自主经营,经营方式为批发、经销、代销、零售。1983年12月27日,市建材局供销公司更名为青岛市建材工业公司经销处。1988年7月12日,复更名为青岛市建材工业供销公司。其计划调拨的管理职能逐步减弱,企业的产品销售和原材料供应逐步实现市场化。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