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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河南新乡少女小敏被人强迫卖淫,7月23日晚,小敏被要求接待一名姓张的中年男子。他见小敏年龄很小,和她聊起来。小敏鼓起勇气哭诉了自己被强迫卖淫的实情,并请求帮助。张某动了恻隐之心,带小敏报案。嫖客“仗义”之举是否属于见义勇为引起网友热议。(6月11日《河南商报》)

       有人认为见义勇为,应该奖励。有人认为,根据法律,应该受到处罚并通知其家人。一时间争论不休,热议不断。其实在世人的眼里,嫖客与卖淫女这几个字眼,是遭人唾弃和鄙视的贬义至极之词。而"嫖客"救美,在道德与法律面前究竟谁占上风?如何定性张姓男子?是否该功归功,过归过?

    在解救女孩过程中,张某肯定要付出代价,这一点不容质疑。最起码声誉受损,甚至处罚,还有可能遭到报复。想想也是,被警察批评不说,回到家里估计老婆也不会轻易饶过他。最起码他老婆肯定不会竖起拇指赞扬他的见义勇为?人生在世,谁人无过?有过改之,善莫大焉!能立地成佛更是可贵。因此,张某被冠以“嫖侠”的称号。所以部分网民得出的结论是:该奖。因为如果警方严格按规定办事,今后还有哪个“嫖客”会自找麻烦去“见义勇为”?

    其实对于讨论张某人的该奖或该罚?实则是我们现在网络流行的一种病,寂寞。而嫖是嫖,见义勇为是见义勇为,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就算讨论,也应该是一个问题建立在前一个问题基础之上。而把“嫖侠”作为对英雄的呼唤,实则是悲哀。更是有着打“见义勇为”之大旗,来追求某种猎奇刺激之嫌。

    在这个钢筋水泥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不能否认,张某人性中的闪光点。当然我们也应该为他喝彩。但是,我们更应该关注与讨论的是如何净化社会风气,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在这个价值观剧烈嬗变的时代,如何对承载正义的英雄呼唤?如何在异论纷纭、众声喧哗的网络找到真正的精神力量,才是我们应该思索和思考的问题。


是不是见义勇为见仁见智吧
  不过这位嫖客是典型的犯罪中止,起码这一次他没责任,以前的嫖行为,又没有证据,而且他完全有权利要求有关部门为他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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