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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书
尊敬的胶州公安局金局长:
本人前不久被人非法拘禁,向胶州市公安局控告后,未被依法立案受理侦查。现向尊敬的领导同志报告如下,恳请领导对非法拘禁本人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进行立案处理。
2009年1月27日晚,李振界(张军的小舅子)张宗启、张军等很多人冲进我家。有一个人拿着一根大约2米来长的深绿色的尼龙绳,他们把我拖下炕后,用绳子捆住我的双腿,张宗启当时在大骂,骂的很难听,我老婆一直求张宗启不要这样,张军说不行必须捆住,我说不用捆,你们要我去那里我跟你们去,没必要这样,还把的我的双手反捆在后面,我说你们这样是非法的,张军说这是公安局领导同意的,之后几个人把我抬上一部现代越野车的后面,身边还有两个人摁着用衣服蒙着我的头,开车的是张军,双手捆的很紧都发麻了,我让张军给我松下,他说不行怕我跑了,然后在一个地方停下车,透过衣服我模糊的看清楚,象是双杰制帽的厂门口,张军在打电话给一个人,让那个人带十几个人带上棍子,以免我家里人找过来。我家属报打110后,接警的110民警还给张军打过电话,张军编造谎言说我欠他几百万元,是经侦警察授意他抓的我,你如果不信可以给经侦的打电话,张军还说了三个经侦警察的名字,王勇、王大队、刘绪岩。(后来我取保候审出来以后我老婆告诉我。当晚胶东镇派出所的民警跟以上三位警察打过电话而且通话时间很长通完电话回来对我老婆的态度口气就不好了)。然后车又开了大约30分钟停下来。他们把我抬进一个房子里,后来听李振界说这个房子是黑社会关押人的地方。警告我不要逃跑,是跑不掉的。我的脚一直被绳子捆着一直到第二天早晨。他们把我扔在床上有两个人看着我,绳子的另一头一直攥在他们手里,我让张军给我解开,我说不会跑的,他说不行的,我说你是非法绑架,是违法的。他说违什么法,他已经经公安局领导同意了。其间张军让我配合他,他就不为难我,我说怎么配合,他说让我写份协议把。把我们的凯美瑞轿车,还有河北白沟跟惜福镇二套房子,转到他名下,再第二天把我银行卡里的钱全部都给他提出来给他(我的银行卡都在我衣服里他们捆我的时候一起拿的还有车钥匙都让他们给拿走了和开走了我的车)。我说我就欠你20万(有书面协议佐证),我为什么要给你这么多。他说我还欠他五、六拾万,我说我一直按照协议付给你钱又没有违约,你为什么说我欠你五、六拾万,他说那还款协议书是骗我签的不算数的。我拒绝写协议书把车跟房子转给他,李振界就过来打我肋骨,我说就算你打死我我也不会写的。张军看我这么坚决就到另一个房间去了,张宗启也过来打我。其间我母亲给张宗启打电话问他把我弄那里去了,他还装出在睡觉的样子说不知道。过了大约2个小时。张军拿了大约十张传真白色的空白的纸进来跟我说让我摁上我的指纹,如果不摁他就对我不客气,我说不按,按了也没有用根本不合法,你这样做是违法的。张军说违不违法是他的事,我必须按,我闭着眼不回答,他把我拖起来,李振界按住我的胳膊,张军拿着我的手指头,在空白纸上摁手印。大约按了十来张,张军把纸拿走后又拿了十几张回来,说刚才摁的不清楚要重新按,如果我不配合就把我指头折断,我说你干脆把的我指头切掉自己按行了,他说你不要以为我不敢,李振界就打我肚子,然后两个人把我摁住。又按了大约十几张,之后张军走了。第二天早晨,就把我蒙住头抬上车送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途中在宝源饭店对面还买了矿泉水擦掉残留在我右手食指的红色印泥。到了经侦队警察刘绪岩给我出示了张军等人强迫我按了指纹、用复印纸伪造的我挪用双杰公司50万元、我欠双杰公司78万元虚假材料。50万那张就是他们强行按下手印的那些纸,但是内容不是我写的,签名也不是我签的。我跟刘警官说这是伪造的,刘警官说如果我怀疑是假的的我出钱他可以给我去做鉴定。我请求公安机关鉴定这2张纸。刘警官在给我做询问笔录的时候,我让他把他们拘禁我的过程写在笔录里。他说他只管经济案件的,不管其它的。再说他们这属于是群众扭送。不属于非法拘禁。去年有一个人因欠债,被人绑走,政法委书记出面讲情都没有用,何况是你呢。
我妻子张志芳1月27号的晚上已经报案了并录了口供,110那里也有很多的电话录音。我控告张军等人犯罪后,派出所迟迟不立案,有位姓王的警官说找不到当事人无法做笔录所以无法立案,而被控告人张军天天开车从我村里的路过。我强烈呼吁和请求予以予以调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为我伸张正义,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河蟹稳定的局面。
控告人:
于宗学
200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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