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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12月6日讯(记者 韦丽丽) 6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本市出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便民惠民十二条,简化了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的流程。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不再需要出示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了。
“我跟媳妇都在城阳工作,我是特意跑回老家办的准生证。”家是济宁的詹先生说,今年年初在办理准生证之前他咨询过,在青岛也能办,不过还得出示老家出具的婚育证明,这样还得跑回去一趟,就不如在老家办方便了。
“以后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不用再回户籍地开证明了。”6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以前流动人口办理准生证时,需要出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现在他们将办理准生证的流程简化了,流动人口只要带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一张二寸合影照片,就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据介绍,除了办理准生证的程序简化了之外,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也方便了。流出人员无法亲自办理的,可通过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而以前则需要他们自己出面办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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