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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5

第九章 劫数难逃(上)
  
    午夜的神秘电话否定了我们之前的调查方向,苏氏姐妹不可能是凶手,那谁才是凶手呢?
    现在的情况非常坏,苏氏姐妹已经被叶荣抓捕,他是个急功近利的人,就算明知她们不是凶手,为了邀功也会将她们屈打成招。虽然这两姐妹也不见得是好人,但是身为警察,我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们含冤受屈。
    要为她们洗脱嫌疑最好的方法就是揪出真正的凶手,而且必须以最快的时间,因为以叶荣的“工作效率”,我们的时间并不多。凶手非常清楚十三前余纤受虐的每一个细节,所以必定是当时在场的十人中其中一员。而现在这十人已有六人毙命,剩下的除了苏氏姐妹及敏宜外,就只有杜礼贤,难道他才是真正的凶手?
    因为杜礼贤早已移居国外,所以我们一直都忽略了他,现在综合已知情报,他的确有可能是凶手,最起码他有杀人动机。从敏宜的口供中得知,他非常喜欢余纤凌,为她不惜忍受皮肉之苦,那么现在为她杀人报仇也合情合理。但是他为何能用影子杀人?为何能以余纤凌的声音说话?为何能用苏梦茹的手机打电话?这些才是问题的关键。
    不管怎样,现在必须立刻调查杜礼贤,否则苏氏姐妹将会成为替罪羔羊。然而,要知道他是否凶手,首先必须确定他是否在国内,这得到海关查阅入境记录,所以我让雪晴立刻前往海关分署。虽然现在是深夜,去了也没有人办公,但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一刻也不能耽误。
    接着我便致电伟哥,这厮竟然还没睡,说起话来比白天更有精神:“这么晚找我干嘛,组团去叫鸡吗?听说团购能打节是吧!”
    “你觉得我是这种人吗?”我没好气地说。
    “人不可貌相,有句俗语说得好,‘白白净净,周身性病’,嘿嘿,我看你就是这种人。”伟哥淫秽的笑声让人想海扁他一顿。
    老实说,我长这么大的确没试过嫖娼,不是说我是正人君子,而是面对陌生的女性,我的确提不起那方面的欲望。我认为“性”必须建立在“爱”的前提上,没有“爱”的“性”只不过是一种兽欲的发泄,所以我对嫖娼及一夜情从来都不感兴趣。
    跟伟哥扯谈能扯到天亮,但我并没有时间和心情跟他扯下去,认真地说:“别废话了,有正事要你办。”
    “下班后只谈风月。”这厮还挻拽的。
    “那好,我现在让蓁蓁去你老窝跟你谈风月,看你能不能熬上一分钟。”对付这个猥琐男,恐吓几乎是无可避免。
    “别、别、别,李MM的铁拳我可受不了。你要我干啥,尽管吩咐好了。”不把蓁蓁或雪晴搬出来,就别指望这厮会干活。
    “我怀疑凶手是杜礼贤,你查一下他到美国之后的情况。”
    话筒中传来伟哥一声惨叫,他随即又说:“你认为我是中情局出来的吗?他去美国十多年了,是死是活也不知道,怎么查啊!”
    “那不用查了,还是让蓁蓁跟你谈风月吧!”
    “不用了,我查就是了……”
 打发完伟哥后,我向敏宜询问杜礼贤的事情,她知道的并不多,因为他们是因为排练而认识,相处的时间也就半个月左右,而且也没说过几句话。不过,她却告诉了我一些事情:“礼贤的长相很俊朗,人品也很好,很有风度,很有礼貌,有一种贵族般的气质。也许是星星相识吧,他与纤凌都是有才华的人,虽然只是认识了半个月,但两人几乎无话不谈。其实我有时候蛮妒忌他的,但他们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杜礼贤与余纤凌仅认识了半个月?我一再向敏宜确认这个问题,得到的都是相同的答案,他们在排练之前并不认识。一个男人会为了一个仅认识了半个月的女生,事隔十三年后仍不惜返回千里之外的故乡为她报仇,这有点让人难以理解,我原以为他们认识了很久。
    我突然有个想法,假设杜礼贤不是凶手,那么凶手只可能是敏宜。她刚才所谓的被鬼迷,也许只是装疯卖傻,如果她真的把我掐死了,又或者叶荣晚一点才把苏氏姐妹抓捕,那么她就能把罪名成功地嫁祸给别人。
    论杀人机动,她与杜礼贤也在伯仲之间,后者为情杀人,而她也曾透露对余纤凌有倾慕之意。而杜礼贤或许正身处于千里之外,但她却长居本市。他们两人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凶手,也许只能等雪晴查阅海关的入境记录后才能知晓,而在此之前,有必要对她多加提防。
    我在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下,好不容易才熬到天亮。虽然凶手曾经在中午时出现威胁我们,但她并没有在白天杀过人,而且敏宜也一再要求回家,我们也没有再让她留下的理由。所以,我打算先送她回家,等雪晴那边传来消息,再决定是否要拘留她。
    和蓁蓁一起把敏宜送到家门口,我的手机便响起了,竟然是谊婆打来的电话。谊婆平时几乎不会主动打电话给我,但每次打来都不会是好事,她上次给我打电话是两年前,那次我差点就没命了。
    “花仔,你现在马上到谊婆这里来。”手机中传出谊婆不安的声音。
    “谊婆,发生什么事了?”我有种不详的预感。
    “你过来再说,要快。”
    谊婆要我立刻到她那儿,肯定是关系到我性命安危的事情,于是我便立刻驾车前往。蓁蓁见我神情慌张,便疑惑地问道:“我们要去那了?”
    “带你见我家长。”我的苦中作乐换来的是蓁蓁的一记轻拳,她脸色稍红,嗔怒道:“谁要见你家长啊,我们还得办事呢!”
    “有什么比婚姻大事更重要的吗?”话一出口,我又挨了一拳,便不敢再玩笑,如实说:“这事可关系到我的生死,你也不想我英年早逝吧!”
    “什么?你……你不会有暗病吧?”我被她打败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5

第九章 劫数难逃(下)
  
    来到谊婆的石船上,她已经在烧香烛冥镪,似乎准备好做法事,我简单地介绍她跟蓁蓁认识,然后便问她为什么找我找得这么急。她叹了口气才说:“我昨晚整夜都没睡好,心里总觉得你会出意外,所以天一亮就在婆姐像前为你掷圣杯问平安,一连三次都是不详之兆,所以才这么急把你叫来。你先把手链解下来吧!”
    我把左手手腕上的定魂铁珠链解下,交给谊婆,她把链子放过婆姐像前的茶杯里,盖上盖子就跪下为我祈福。她祈福时用的是渔家话,虽然我母亲也是渔家人,但我却不太会说渔家话,只能勉强听懂她祈福的大概内容是祈求婆姐帮我度过难关。
    祈福后,谊婆把手链从茶杯中取出,让我戴上,心有不安地说:“你已经是成人了,婆姐会不会帮你就得看你的造化,你要记住手链绝对不能离身。”经过神茶浸泡的手链,从手腕上传来一阵沁人心脾的冰凉,感觉很舒服。
    准备离开时,我本想塞点钱给谊婆,因为她是没收入的,日常开支主要是靠谊儿谊女的孝敬。可是,她却不肯要,说等我过了这一关请她喝早茶就行了。平时我给她钱,不管多少她都会收下,只有在我真的有事时,她才会不要我的钱。这让我心里更没底了。
    和蓁蓁刚步出石船,谊婆突然把我叫住,我让蓁蓁在外面等我一会儿,走到谊婆身边问她什么事。她在我耳边小声说:“你喜欢这个花女吗?”说着瞄了蓁蓁一眼。
    我笑着小声回答:“谊婆,她只是我同事,不是我女朋友。”
    “你是什么人,谊婆还不知道,你是鬼仔命,别的你也许不行,但哄花女自有一套。这花女是罗汉转世,你要是跟她好上,对你有大好处,起码不会那么容易掉命。”
    谊婆所说的“花仔”、“花女”,有两个意思,一为男孩女孩,二为处男处女。之前她跟我说过,我的阴气比别人重,除了容易招惹妖精鬼怪外,也会让女性对我产生好感,而且对未经人事的女孩就特别有效。因此,谊婆现在这么一说,我不禁疑惑问道:“她不会还是个‘花女’吧?”
    谊婆点了点头,我又说:“不可能吧,她今年已经二十四岁,好命的话能当人母亲了。”
    谊婆在我头上拍了一下:“这种事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不是花仔的时候,我还是看一眼就知道。”的确在我“成人”后第一次探望谊婆时,她一看到我就开始取笑我。
    接着,谊婆又神神秘秘地对我说:“你要是喜欢她,就追她吧,但要是不喜欢就千万别碰她,她是罗汉转世,要是你有负于她,她说不定会把你打死。”这个我绝对相信,蓁蓁疯起来肯定会把我打死。
    在离开的路上,蓁蓁突然问我:“刚才你们说什么,你谊婆好像经常偷偷看我。”
    “哦,没什么,谊婆说你是处女,我不太相信,哎呀……”蓁蓁一拳打在我脸上。从她脸上的红晕看来,谊婆说的应该是真的,她的确是个处女,要不然也不会反应这么大。不过,要我和她过一辈子,我可不愿意,天天被当沙包使可不好受,而且要是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还会被她打死,这种生活谁受得了啊!
    被蓁蓁修理一顿后,手机响起,是雪晴打来的电话:“慕,我在海关分署并没有查到杜礼贤的入境记录。”
    “这样子……”我思索片刻又道:“你现在回诡案组向老大汇报现时的情况,我和蓁蓁先去把郑敏宜拘留。”
    海关没有杜礼贤的入境记录,虽然不能证明他一定就没有入境,但至少说明他在境内的可能性较低。如此,郑敏宜的嫌疑就更大了,不管她是否凶手,先把她拘留肯定没错。然而,当我们来到她家门时,却按了很久门铃也没有人开门。于是,我便拨打她的手机,很快就有人接听了,从对方的声音,我能确定她是敏宜,但她的语气明显跟昨晚不同。她的的语调很阴冷,不禁让我想起两次与凶手对话的情景:“警察先生,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你是……郑敏宜?”
    “如果我说我是余纤凌,你会相信吗?嘻嘻嘻……”她的声音的确是郑敏宜的声音,但她的语气和笑声却跟余纤凌一模一样。
    “人都是你杀的?”
    “现在才知道已经太迟了,你永远也不会找到我,嘻嘻嘻……昨晚没能送你上路真是遗憾啊!不过你可以放心了,我不会再找你麻烦,后会无期了,可爱的警察先生!”她说罢便挂线,我再次拨打,她已关机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5

 现在可真是麻烦大了,凶手虽然已经确定了,但要到那里才能找到她呢?她肯定已经远走高飞,就算全国通缉她,以她的能耐,恐怕也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抓到她。而叶荣绝对不会给我们更多时间,只怕抓到她的时候,苏氏姐妹早就去了阎王殿报到了。
    我打电话向老大汇报最新情况,他的回复却显得很无奈:“我刚才跟厅长通过电话,李志德给公安厅很大压力,要求明天一定要交人,所以我们只有一天时间,要是今天不能抓到真凶,苏氏姐妹就会成为替罪羔羊。”
    老大是厅长的弟弟,表面上似乎很有势力,但在某些情况下,他亦显得很无奈。虽然明知凶手另有其人,但碍于上级的压力,最终只能随便找个替死鬼草草了事。两年前是这样,两年后我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再次发生,所以我一定要在今天之内把真凶揪出来。
    “现在该怎么办?”蓁蓁问。
    “借你的发夹用一下。”蓁蓁虽然剪了个短发,但还至于像男生那么短,现在天气那么热,她平时都会用发夹把耳朵附近的头发夹好。
    我已经有很久没用发夹开门了,这手艺是小相教我的,当时我还说:“你会就行了,我学不学也一样。”但他却坚持要我学:“我也不可能一辈子和你当拍档啊,多学点东西总有好处。”没想到,现在他教的东西现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以前看小相用发夹开门开锁,快则一两分钟,慢则五六分钟,但单是我为了弄开敏宜家的防盗门就花了一个多小时,期间还有引来了不少隔壁的住户,他们以为我们要入屋盗窃了,害得蓁蓁要一再出示警员证,向他们说明我们是警察,我们在工作。
    当我准备向防盗门后木门挑战时,早就不耐烦的蓁蓁扯着我的后领把我摔一旁,修长的美脚一伸,木门就给踢开了。我突然觉得,我们的确很像入屋抢劫的强盗。
    进入门后,客厅并无异样,跟我们昨晚来的时候差不多,并没有因慌忙收拾行李逃走而造成的零乱景象,当然也没有人在里面。在客厅搜查片刻,没任何发现,我便到卧室搜查。
    打开卧室的门,内里也不见零乱,或许敏宜和丈夫早就做好潜逃的准备。然而,当刚我踏进卧室,房门随即自行关上,我还没来得及回头,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就从后锁着我的脖子。我大叫蓁蓁的名字,但叫了一声就因喉咙被卡住而叫不出来。为了自救,我不停地用手肘撞击对方的肚子,但他似乎毫无痛感,任我怎么用力,他的手臂也没有放松,反而越来越用力。我已感到呼吸困难,意识也开始模糊。
    难道,明年今天就是我的死忌?我连送我上路的人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5

 第十章 美色陷阱(上)
  
    郑敏宜承认自己就是凶手,但她已经不知逃到那里去,若今天之内不能把她抓捕,苏氏姐妹将会成为替罪羔羊。因此,我和蓁蓁只好强行闯入她家里,希望能找到那怕一丝一毫的线索。
    然而,在客厅搜索片刻并无任何发现,我只好走进了卧室,希望能找到线索。但是刚踏入卧室,房门便随即关上,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从后锁住我的脖子。为了自救,我本能地用手肘撞击对方的肚子,可是撞了好几下,对方仍没有放开我的意思,反而更加用力。
    就在我快要不行的时候,身后传来“砰”一声巨响,房门似乎被人踹开了,并且撞到袭击我的人背上,使他和我一同趴在睡床上。幸好身处卧室,要是在大街上,那就“仆街”了。
    有人闯入卧室,袭击者便放弃了对我的攻击,转而与来者搏斗。等我把气喘顺,翻过身来的时候,两人打得不可开交了。搏斗的一方当然是与我同来的蓁蓁,而另一方竟然是敏宜的丈夫张自良。他虽然身材高瘦,但是与有散打冠军头衔的蓁蓁打起来,不至于不堪一击,然而蓁蓁也不是吃素的,最终一脚踢在他脑袋上,把他踢得晕倒。
    用手铐把他拷起来后,蓁蓁甩了他几巴掌把他弄醒,他竟然用十分迷茫的眼神看着我们:“发生什么事了?”
    发生什么事了?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敏宜承认杀人并潜逃,但却把丈夫留下,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张自良对此全不知情?管他是否知情,先审问一翻再说。
    我没有道出敏宜的情况,要求张自良先坦白交代他所知的一切。他表现得很惊慌,与刚才的凶猛判若两人:“昨晚,你们刚把敏宜带走不久,就有人按门铃,我开门后发现门外没有人。正想关门的时候,却听见敏宜和一个女人的声音,之后的事情我就记得不太清楚了。敏宜好像带了个朋友回来,还让我帮她朋友做点事。我记得她朋友好像叫……纤凌。”
    昨晚,把敏宜带回诡案组后,至今天天亮前,她也没有离开过,怎么可能又回家一趟呢?我一再向张自良确定他妻子的回家时间,他先是说昨晚我们离开后不久,随后又说可能是今天早上,最后干脆说记不清楚。而对刚才袭击我一事,他竟然说一点印象也没有。至于妻子的下落,他也没能提供任何信息。
    他的情况跟敏宜昨晚袭击我时很相似,似乎是受到某种力量控制,但也有可能只是装疯卖傻。不管怎样,把他拘留是必要的。
    回到诡案组后,我就现在所得的情报向老大作出一个大胆的假设:“郑敏宜可能被余纤凌的鬼魂上身了。”
    “你认为我这样跟厅长说,他会不会说我才被鬼上身呢?”老大瞪了我一眼。
    “那你可以说,她十三前目睹余纤凌受虐的过程,因而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最终导致人格分裂,产生了一个不存在的余纤凌。”其实,大部分疑似闹鬼的案子,报告都是这么写。
    “这样还说得过去,不过你真的认为她是被鬼上身了吗?”老大认真地看着我。
    “除了这个解释,我还真想不到别的。”我无奈地摊开双手。
    “理据。”老大的问题简单直接。
    我解释道:“首先,刚才我与郑敏宜通话时,她的语气和笑声跟我之前两次遇到的‘余纤凌’完全一样;其次,如果她不是被鬼上身了,怎么逃走也不带上丈夫,而且还让丈夫留下伏击我们?其三,她和她丈夫在袭击我的时候,都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力量……”
    “阿慕,你注意到没有?”老大突然打断我的话:“她怎么不用影子来杀你?”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5

 老大这个问题可难倒我了,我之前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是啊!她为什么不用影子来杀我,而要与丈夫先后亲自动手杀我呢?既然她之前已经用影子杀了六个人,要多杀我一个应该也不难,为何要冒着暴露身份的危险亲自动手来杀我呢?
    跟老大讨论了一会也不得要领,只好作罢。“雪晴去那里了?”雪晴应该在我之前就回来了,但我回来后没有看见她,所以一走出老大的办公室便问喵喵。
    “你刚才不是叫她去监视那个影楼老板吗?”喵喵不解问道。
    “我什么时候叫她去监视余兆光了?”我还未到记忆力开始退化的年龄,因此能清楚记得之前跟雪晴通电话时,只叫她回来跟老大汇报情况,并没有叫她去监视谁。
    “有啊,你回来之前给她打电话叫她去的。”喵喵的态度很认真,害我以为自己是因为太累而记错了。但是我仔细回想,的确没有叫雪晴去监视余兆光啊!
    正想给雪晴打电话时,恰巧她先打过来了:“申羽,你马上来杜礼贤的旧宅一趟。”
    “你不是去了监视余兆光吗?怎么跑到杜宅去了,是不是有什么发现?”我问。
    “你过来再说。”
    “好,我立刻和蓁蓁过来。”
    “别……”雪晴的语气忽然变得暧昧:“你一个人来,我想跟你谈些私事,有其他人在场不太方便。你快来吧,我等你。”
    私事?雪晴会有什么私事要跟我谈呢?难道要向我表白!自从昨晚我对她“胸袭”之后,她对我的态度的确有了点细微的变化,之前她跟伟哥、蓁蓁他们那样叫我“阿慕”,但“胸袭”之后,她就开始叫我“慕”,此刻的通话更直接叫我的名字,而且语气也不像之前那么冰冷,反而带有点暧昧的味道。
    “飞来艳福”四个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徘徊,以至于使我忘记现在当务之急是缉拿凶手。空无一人的杜家旧宅、美艳如花的雪晴、淡淡的茉莉花香、成熟的美女胴体、D罩杯的丰满乳房……
    虽然雪晴平时待人冷漠,但冰山也有融化之日,她略带暧昧的语气便是最好的证明。为了即将到来的艳福,我随便找个借口甩掉蓁蓁:“雪晴需要我帮忙,我先过去一趟。”说着便准备溜走。
    “我和你一起去。”蓁蓁跟了上来。
    “不用了,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先在这里待着,一会再电话联系。”我怎能让她跟着屁股后面坏我好事。
    “真的不用我去吗?”蓁蓁的眼神很奇怪,不禁让我感到心虚。
    “我去就行了,事不宜迟,我现在就走……”为免被蓁蓁发现我不是去工作,而是跟雪晴幽会,所以我鞋底抹油似的跑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6

 第十章 美色陷阱(下)
  
    “我去就行了,事不宜迟,我现在就走……”为免被蓁蓁发现我不是去工作,而是跟雪晴幽会,所以我鞋底抹油似的跑了。
    在前往杜家旧宅的路上,我的脑海中始终在想一个问题——如果雪晴要强奸我,我该不该反抗呢?她就算把我强奸了,也是合法的。
    来到杜家旧宅门前,发现之前锁住大门的铁锁不见了,大门正虚掩着。推门入内,发现宽阔的庭园内尽是枯叶纸碎,杂草丛生,中央的喷水池内一滴水也没有,池中的小天使雕像因风吹雨打而黯然失色,看来这十多年来也没有人打扫过。
    穿过庭园,推开因关节生锈而吱吱作响的木门,我进入了漆黑的大厅。虽然现在是正午,但因为窗户大多被封住了,所以大厅内十分昏暗,除了一道阳光透过厨房门照入外,并没有其它光源。
    我在大厅里没看见雪晴,就叫她的名字,很快就听见她的声音了,她的语气丝毫没有冰冷的气息,反而十分温柔,又让人感到很温暖,就像个羞涩的少女:“是申羽吗?我在这里。”
    声音从厨房中传出,雪晴前突后翘的婀娜倩影随即于照射在地上的阳光之中出现。我想走进厨房找她,但刚迈出脚步,她便说:“别过来。”
    我不解问道:“为什么?”
    “我怕跟你面对面会觉得尴尬。”羞涩的少女语调出自成熟的美女口中,别有一番风情。
    “你有什么要跟我说吗?”此刻的我正心痒难耐。
    “你喜欢我吗?”这是一个让所有男人抓破头皮的问题,不是因为这个问题难以回答,而是回答后所需面对的后果。说喜欢吧,可是要负责任的,说不喜欢,那就没戏了。几乎所有男人的想法都是既能有戏,但最好又不用负责任,所以正确的回答是:“你还不明白我的心意吗?我以为你应该知道。”
    “那你愿意跟我一起吗?”又是一个让人难以回答的问题。
    “只要你愿意,我会永远在你身边守护你。”老实说,以她的能力,我只有让她守护的份儿。
    “你过来吧!”我听从她的呼唤,缓步走向厨房。“停!”当我走到阳光能照射到的地方时,她的调气突然变得异常阴冷。
    我停下脚步,心中大感莫名其妙,然而诡异的事情就在此刻发生。雪晴的影子突然抬起手臂抓住我的脚踝,正确来说,是影子的手与我的脚踝重叠,但我却觉得脚踝被人用手握住,不能移动分毫。阴冷的笑声随即回荡于空旷的大厅之中,声音虽然仍是雪晴的声音,但这笑声分明就是余纤凌的笑声。
 我突然想起一个刚才没注意到的细节,就是雪晴身上的茉莉花香,此刻我只闻到灰尘的气味,而没有闻到雪晴独有的那种夹杂成熟女性体香的茉莉花香味。雪晴根本不在这里,此刻与我对话的是被余纤凌附体的郑敏宜。
    然而现在才知道已经太迟了,回荡于四周的笑声渐渐产生变化,由原本雪晴的声音变成了余纤凌的:“嘻嘻嘻……警察先生,我早就说过,我们再次见面时,我便不会再手下留情。既然你执意要追查这宗案子,我就让你到地狱去查好了,也许你跟诗韵她们被同样的方式杀死,就会下到同一层地狱去。你看我的头发漂亮吗?她们马上就会把你送到地狱去……”眼前的影子瞬间由成熟美女变成长发少女,而且她的头发还不断伸出,像有生命似的缠绕到我身上,我感身体受一股强大的力量挤压,不能弹动半分,就像有一只无形的巨手把我紧紧地握住,使我喘不过气。
    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现在总算明白这个道理了,不过也太迟了。正万念俱灰之际,左手手腕忽然传来一阵沁人心脾的冰凉,心中的恐惧随即一扫而空,心境从未有过此刻那么平静,挤压身体的力量也随之消失。
    身体不再受到束缚,我便跌坐在地,手腕的冰凉感渐渐消失,冷汗便不住地冒出来,使我全身的衣物湿透。
    “用这种方法对付没做亏心事的人还是不行。”这次从厨房传出的,竟然是把男性的声音。一个身形高大而飘逸的男人从厨房缓缓步出,他相貌俊朗,身上自然流露出一股贵族般的气质。然而在这炎炎夏日,他竟然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甚至连衬衫鞋袜都是黑色的。更让人感到怪异的是,他还戴上了一双厚厚的黑色手套,手套被撑得像快要绽开,里面仿佛是一双巨大的熊掌。他全身上下,除了露出头部外,其余部位均被黑色衣物所包裹,配上一头乌黑的头发,让人觉得是一张俊脸出现在影子上。
    “你是杜礼贤?”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对方的脸形轮廓与刘姐给我看的相片很相似,所以我能肯定他就是杜礼贤。
    “警察先生,你太多事了,这么多案子你不查,为何非要咬住我不放。我已经警告过你两次了,你可别怪我……”杜礼贤说着向我缓步走近,边走边脱下双手的手套。
    手套掉落地上,使灰尘微微扬起的那一刻,我惊呆了!眼前是一双无比诡异的手,双手十指均比常人长达两倍,而且像没有骨头似的,能各自不规则地蠕动,犹如十条长在手上的毒蛇。
    他走到我身前,向我露出优雅的笑容,语调温和但并不友善地说:“警察先生,或许你应该感到荣幸,因为除了我父母及师傅之外,你是至今惟一一个能看见我这双圣手的人……”说着,他突然用那诡异的手掐着我的脖子。他的手指虽然细长,但非常灵敏且有力,单手就能完全握着我的脖子,我觉得像是被五个绳圈套住脖子一样,立刻就感到眩晕。
    我为啥总会这么苦命啊,从昨晚至现在,已经是第三次让人掐着或锁住脖子了,但这一次能否像之前两次那么幸运,能有惊无险呢?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6

 十一章 天衣无缝(上)
  
    这两天不知道为啥这么倒霉,先后三次遭受袭击,前两次还有雪晴和蓁蓁救我,这次谁来救我啊!
    当我被杜礼贤那只像长着五条毒蛇似的怪手掐得头晕目眩,快要不行的时候,一把似曾相识的女性声音从背后响起:“立刻放开他,否则我会开枪!”这把声音很奇怪,虽然她所说的每一个字,发声也很标准,但腔调却怪怪的,应该是出自一个外国人之口。但我因为脖子被掐着,大脑处于缺氧状态,一时间想不起声音的主人是谁。
    脖子上束缚忽然消失,一再死里逃生的感觉可不会让人感到欣慰。杜礼贤把他那双怪手插进裤袋,不无可惜地说:“警察先生,你的运气还真不错。”
    身后又传来那把女性声音:“把双手举起,放在头上,别做无谓的小动作。”
    杜礼贤往地上的手套瞄了眼:“我要求戴上手套。”
    “可以,但是如果你做出任何异常举动,我会立刻开枪!”身后再三传奇怪的女性声音,使我把气喘顺便忍不住回头看看声音的主人是谁。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来者竟然是潘多拉•菲利普!
    潘多拉是美籍法裔的国际刑警,长驻本地专门负责一些涉外的刑事案件。她拥有金发碧眼艳丽脸容,身材更为惊人,不但美脚修长纤腰幼细,胸围更是让人喷血的F罩杯。真不知道她在国外是吃什么长大的,不但身材一流,而且智慧过人,还会说中、英、俄、法、日五国语言。之前我们曾经有过几次合作,但也是在小相还没失踪之前,自被调到反扒队后,到现在算起来已经有两年没跟她见过面了,没想到再次见面的时间,我是如此窝囊的囧境(报纸上说,“囧”能当“窘”用)。
    潘多拉等社礼贤戴上手套后,就谨慎地持枪上前用手铐把他双手反拷,并念警戒词:“你有权保护缄默,但你所说的任何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法院上用作针对你的证据。”
    然而,杜礼贤虽然被拘捕,但却表现得毫不在意,很轻松地说:“我要见我的律师。”
    “到了警局,你可以给你的律师打电话。”潘多拉处理好杜礼贤后才有空跟我打招呼,伸手她柔软的纤手把我拉起来,并友善笑道:“我们又见面了,慕先生。”
    我站起来拍去屁股上的灰尘,无奈笑道:“让你见笑了,菲利普小姐。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
    “说起来也奇怪,我收到上级的通知,说这里将会发生一宗涉外的凶案,于是便立刻赶来了。没想到竟然会遇到你……”她微笑着没有说下去。
    我无奈叹息:“你是想说,没想到受害者竟然是我吧!”她笑而不语。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6

 准备离开的时候,杜礼贤忽然自言自语地说:“这房子里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呢?”果然,我在厨房里发现昏迷不醒的郑敏宜,她似乎并没有受伤,只是睡得很沉,怎么也弄不醒,只好先把她送到医院。
    把杜礼贤带回诡案组后,他除了给身在美国的律师打电话外,就没说过一句话。
    伟哥这厮在这时候才现身,他已查到杜礼贤在美国时部分资料——哈佛大学心理学系硕士毕业生。
    “你昨晚到现在就只查到这么一点资料?”我真想揍他一顿。
    “慕老弟啊,网络不是万能的,能查到这点资料已经不错了。你不是跟刚才那个洋妞关系挺不错的嘛,你让她帮你查好了,还能顺便发展下一步关系。嘿嘿,洋妞的思想挺开放的,哎哟……”不用我出手,蓁蓁已经把这个猥琐男揍了。
    杜礼贤是心理学硕士,并不能解释凶手诸多不可思议的行为,譬如他是如何用苏梦茹的手机打电话,就让我怎样也想不通了。于是,便问伟哥有没有盗用他人手机的方法。然而,他却用看待怪物的眼神看着我:“你火星来的吧!地球有样东西叫网络电话,能任意设定拨出号码,除了110、10086那些特殊号码外,几乎想设定成什么号码也可以。不过,网络电话有个特点,就是只能打出不能打入,要判断是否网络电话,只要在挂断后立刻用接听的电话回拨,要是无法接通那应该就是了。”昨晚我用敏宜的手机回拨,的确是无法接通,但改用座机马上就打通了。
    因为杜礼贤是美籍华人,这宗案子涉及到外交部,所以诡案组的内部聆讯特权就用不上了,这宗案子必须公开审理。潘多拉已经透过国际刑警与美国警方联系,索取杜礼贤的所有资料,而杜礼贤在律师到来之前又不肯说话,所以现在这案子算了僵住了。不过,还好,苏氏姐妹洗脱了杀人嫌疑,叶荣也只好放人了。
    虽然已知道杜礼贤就是凶手,但我还有几个问题没弄清楚,譬如他是怎样弄出诡异的影子,又怎么可以用别人的声音说话,还有如何使忠诚的牧羊犬弑主。不过我最想知道的,还是他为何会拥有一双蛇指怪手。我让其他人先回避,跟他于诡案组办公室里对坐:“能聊几句吗?杜先生。”
    他的双手虽然被反拷在椅背,但态度仍彬彬有礼,只是语气不算友善:“警察先生,要是你想问我口供,那请等我的律师到步后再说吧!要是你只是想跟我闲聊,那么请先把你的录音机关掉。”
    他挺精明的,这点小把戏瞒不过他,我把录音笔从裤袋取出拆下电池,并把所有口袋翻过遍,能掏出来的东西,全部都放在桌子上。他露出优雅的微笑,缓缓道:“其实,我也想找个人谈谈心事,有些事情藏在心里会造成负面的心理影响……”接着,他便告诉我一个关于“小男孩”的故事。他显然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都以字母为名,为了方便阅读,我把这些ABCDEFG改回他们原来的名字,当然也把所谓的“小男孩”改为“我”——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7

十一章 天衣无缝(下)
  
    他挺精明的,这点小把戏瞒不过他,我把录音笔从裤袋取出拆下电池,并把所有口袋翻过遍,能掏出来的东西,全部都放在桌子上。他露出优雅的微笑,缓缓道:“其实,我也想找个人谈谈心事,有些事情藏在心里会造成负面的心理影响……”接着,他便告诉我一个关于“小男孩”的故事。他显然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都以字母为名,为了方便阅读,我把这些ABCDEFG改回他们原来的名字,当然也把所谓的“小男孩”改为“我”——
    十三年前,我认识了纤凌,虽然我们只相处了短短的半个月,但我已经决定要这一生也要时刻守护着她。然而,当她遭遇危难的时候,我却不能给予她任何帮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受尽欺凌。
    纤凌的死对我打击很大,我一直都觉得是因为我没能保护她,才使她羞愤自杀,所以在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毫无求生的欲望,几度与死神擦肩而过。我之所以能活过来,是因为父亲憔悴的脸容和母亲的眼泪,作为他们的儿子,我不能让他们为我而难过。
    移民美国后,我的父母终日奔波于各大医院之间,希望能治好我的双手。可是,每个医生在看过X光片后,都无奈摇头,因为我的指关节严重碎粉,就算能治好,双手也会不灵活,再弹钢琴是没可能的,那怕是最基本的就餐用善也难以独自完成。
    大医院不行,父母就为我遍访坊间的赤脚医生,希望能找到可以医治我双手的民间偏方。也许皇天不负有心人吧,父母最终找了一个绰号“云中圣手影胜公”的奇人,也就是我后来的师傅。师傅给我一种很奇怪的药水,让我浸泡双手。每次浸泡药水时,我的双手都像被无数虫蚁叮咬,奇痒难忍,但师傅却硬是把我的手按在药水里浸泡。浸泡药水后,我的手指变得越来越灵敏,但也在不知不觉间渐渐变长。
    当我的手指长得比原来长近两倍时,师傅就没有再让我浸泡药水了,而此时我的双手已比出事之前灵活百倍,就算戴上厚厚的手套竟然也能轻松地弹奏之前怎么努力也弹不出的高阶曲目。
    师傅知道我双手受伤的原因,也知道我一直为纤凌的事而耿耿于怀,他说可以教我手影及口技两项绝学,我可以用这两项绝学为纤凌报仇。但他一再告诫我,我从他身上学到的到一切,只能用在心中有鬼的心虚之人身上。
    因为我的双手已经变形,而且非常灵活,所以跟师傅学手影并不困难。而师傅还熬了些中药给我喝,喝了之后,在口技方面的掌握也变得越来越容易。其后,为了能更有把握地为纤凌报仇,我选择了进修心理学,并不断练习手影和口技。
    一个月前,我到了香港,然后用假身份进入大陆。在摸清各人现时的情况后,便开始为纤凌报仇……
    “你利用温主任对梁诗韵的憎恨,借苏梦茹的名义让她帮你在排舞室放置对讲机、拆窗帘、闩门和关闭电源?”之后的事情,我大概都知道了。
    “警察先生,你误会了,不是我,是‘小男孩’。”虽然他向我坦言一切,但他并没有承认自己是凶手。
    “嗯,是小男孩。”为了能从他口中得知真相,我只好承认这个所谓的“小男孩”才是凶手,“他利用手影和口技把梁诗韵、罗香碧、姚海燕活活吓死,但他如何让范子谦自宫,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如何用影子揪着何影雪的头发,把她摔到生死两难;如何使忠诚的牧羊犬弑杀主人;又如何使郑敏宜夫妇做出怪异的行为呢?”
    面对我的连串问题,他淡然一笑,仿佛真的在讲述别人的事情:“小男孩不但会手影和口技,而且还是个精通催眠术的心理学硕士。他把子谦催眠了,使以为自己只是在包礼物,随后跟纤凌亲热;影雪的情况是因为她被催眠了,其实影子不可能揪到她的头发,因为她心中有鬼,以为自己的头发被揪着,不停地往椅子撞去;至于牧羊犬,大部分人都以为它们只服从主人,但在主人与真正的强者之间,它们会选择服从强者,只要小男孩让它们觉得他是无比强大,它们便会胆怯,并且服从他的一切命令;而敏宜夫妇的事情,也许你有更多不知道的地方。”
    “按照你刚才那么说,他们应该也是被小男孩催眠了吧,那你说我不知道的地方是指什么呢?”
    他微微一笑,问了一个让我颇为尴尬的问题:“你知道自己为何能活到现在,又为何能把我抓住吗?”
    老实说,我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几乎是全靠运气,在三次遇袭的过程中,要不是及时有美女相救,我早就完蛋了。而能把他抓住也是靠运气而已,要不是他主要把我引到杜家旧宅,我根本就不知道他躲在那里,而且当时我仍在怀疑敏宜才是凶手。若不是潘多拉及时出现,现在我也不能在办公室里吹空调,所以我只能回答:“运气。”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8

十一章 天衣无缝(下)
  
    他挺精明的,这点小把戏瞒不过他,我把录音笔从裤袋取出拆下电池,并把所有口袋翻过遍,能掏出来的东西,全部都放在桌子上。他露出优雅的微笑,缓缓道:“其实,我也想找个人谈谈心事,有些事情藏在心里会造成负面的心理影响……”接着,他便告诉我一个关于“小男孩”的故事。他显然是为了保护自己,“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都以字母为名,为了方便阅读,我把这些ABCDEFG改回他们原来的名字,当然也把所谓的“小男孩”改为“我”——
    十三年前,我认识了纤凌,虽然我们只相处了短短的半个月,但我已经决定要这一生也要时刻守护着她。然而,当她遭遇危难的时候,我却不能给予她任何帮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受尽欺凌。
    纤凌的死对我打击很大,我一直都觉得是因为我没能保护她,才使她羞愤自杀,所以在往后的一段日子里,我毫无求生的欲望,几度与死神擦肩而过。我之所以能活过来,是因为父亲憔悴的脸容和母亲的眼泪,作为他们的儿子,我不能让他们为我而难过。
    移民美国后,我的父母终日奔波于各大医院之间,希望能治好我的双手。可是,每个医生在看过X光片后,都无奈摇头,因为我的指关节严重碎粉,就算能治好,双手也会不灵活,再弹钢琴是没可能的,那怕是最基本的就餐用善也难以独自完成。
    大医院不行,父母就为我遍访坊间的赤脚医生,希望能找到可以医治我双手的民间偏方。也许皇天不负有心人吧,父母最终找了一个绰号“云中圣手影胜公”的奇人,也就是我后来的师傅。师傅给我一种很奇怪的药水,让我浸泡双手。每次浸泡药水时,我的双手都像被无数虫蚁叮咬,奇痒难忍,但师傅却硬是把我的手按在药水里浸泡。浸泡药水后,我的手指变得越来越灵敏,但也在不知不觉间渐渐变长。
    当我的手指长得比原来长近两倍时,师傅就没有再让我浸泡药水了,而此时我的双手已比出事之前灵活百倍,就算戴上厚厚的手套竟然也能轻松地弹奏之前怎么努力也弹不出的高阶曲目。
    师傅知道我双手受伤的原因,也知道我一直为纤凌的事而耿耿于怀,他说可以教我手影及口技两项绝学,我可以用这两项绝学为纤凌报仇。但他一再告诫我,我从他身上学到的到一切,只能用在心中有鬼的心虚之人身上。
    因为我的双手已经变形,而且非常灵活,所以跟师傅学手影并不困难。而师傅还熬了些中药给我喝,喝了之后,在口技方面的掌握也变得越来越容易。其后,为了能更有把握地为纤凌报仇,我选择了进修心理学,并不断练习手影和口技。
    一个月前,我到了香港,然后用假身份进入大陆。在摸清各人现时的情况后,便开始为纤凌报仇……
    “你利用温主任对梁诗韵的憎恨,借苏梦茹的名义让她帮你在排舞室放置对讲机、拆窗帘、闩门和关闭电源?”之后的事情,我大概都知道了。
    “警察先生,你误会了,不是我,是‘小男孩’。”虽然他向我坦言一切,但他并没有承认自己是凶手。
    “嗯,是小男孩。”为了能从他口中得知真相,我只好承认这个所谓的“小男孩”才是凶手,“他利用手影和口技把梁诗韵、罗香碧、姚海燕活活吓死,但他如何让范子谦自宫,最终因失血过多而死;如何用影子揪着何影雪的头发,把她摔到生死两难;如何使忠诚的牧羊犬弑杀主人;又如何使郑敏宜夫妇做出怪异的行为呢?”
    面对我的连串问题,他淡然一笑,仿佛真的在讲述别人的事情:“小男孩不但会手影和口技,而且还是个精通催眠术的心理学硕士。他把子谦催眠了,使以为自己只是在包礼物,随后跟纤凌亲热;影雪的情况是因为她被催眠了,其实影子不可能揪到她的头发,因为她心中有鬼,以为自己的头发被揪着,不停地往椅子撞去;至于牧羊犬,大部分人都以为它们只服从主人,但在主人与真正的强者之间,它们会选择服从强者,只要小男孩让它们觉得他是无比强大,它们便会胆怯,并且服从他的一切命令;而敏宜夫妇的事情,也许你有更多不知道的地方。”
    “按照你刚才那么说,他们应该也是被小男孩催眠了吧,那你说我不知道的地方是指什么呢?”
    他微微一笑,问了一个让我颇为尴尬的问题:“你知道自己为何能活到现在,又为何能把我抓住吗?”
    老实说,我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几乎是全靠运气,在三次遇袭的过程中,要不是及时有美女相救,我早就完蛋了。而能把他抓住也是靠运气而已,要不是他主要把我引到杜家旧宅,我根本就不知道他躲在那里,而且当时我仍在怀疑敏宜才是凶手。若不是潘多拉及时出现,现在我也不能在办公室里吹空调,所以我只能回答:“运气。”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8

 “这世上没有太多的幸运,所谓的巧合或许是刻意的安排。”他微笑着逐一解释我所谓的运气,当然这次他所说的仍是“小男孩”和ABCD的事情,为方便阅读,我把称呼改过来了——
    在你们抵达敏宜家之前,我就已经在守候了,我有足够的时候杀死敏宜,但我没有下手,因为她是纤凌的朋友,十三年前只有她没有伤害纤凌,所以她不该死。但是,我需她为我收集情报,所以等你们走后,我就按响门铃,把她丈夫催眠。昨夜与她通电话的不是她丈夫,而是我。
    半夜里我利用网络电话,以梦茹的号码打给敏宜,把她催眠让她袭击你,但我下达指令只是吓唬一下你,并没有让她杀死你。如果不是梦茹姐妹比我预算中早一步被捕,那我的计划就完成了,也不会现身让你抓住。
    敏宜回家后,我把她催眠,从她口中得知,你怀疑凶手另有其人。于是,我进行下一步计划,在电话中以敏宜的名义向你承认自己是凶手。而让她丈夫伏击你,只不过是想给你点压力而已。
    因为我从敏宜口中得知,你与你的伙伴雪晴昨晚的情况,从中分析到你对她有点意思,她对你也不反感,于是便以你的名义把她引开,再以她的名义把你引来……
    “如果不是潘多拉及时赶到,小男孩就能成功杀掉我,这样没有人继续追查这宗案子,苏氏姐妹也如他所愿含冤而终。”我自以为已经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小男孩没想过杀你,他要是想杀你,你昨天就死在牧羊犬的獠牙之下。”他的话让我不由哆嗦了几下,事实的确如此,如果说三次受袭是因有美女相助而获救的话,那昨天在李宅与牧羊犬对峙时,他只要下达一个命令,我就会变成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谁也来不及救我。
    他似乎在欣赏我脸上惊愕的表情,片刻后才说:“你认为是谁给国际刑警报案?”又是一个我没有注意到的问题,而答案更是我意想不到的:“是小男孩!”
    他实在给我大多“惊喜”了,使我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良久才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杀我,还要自投罗网?其实你只要把敏宜藏起来,就能让苏氏姐妹当替死鬼,为什么你还要多此一举呢?”
    “小男孩没杀你是因他答应过师傅只杀心中有鬼的人,而我之所以让你抓回来,是因为一名父亲的请求。”
    “一名父亲?是谁?”
    “你很快就会知道的,谢谢你陪我聊了这么久,有些事情不说出来,藏在心里会成为心结。我看得出你有心结,但你现在还不愿意说出来。”他说罢伸出戴着厚手套的手想和我握手。
    跟他握手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他的双手不是被拷在椅背吗?他看出我的惊讶,笑道:“让手铐拷着不舒服,放心吧,我要是想走没人能阻我。”
    电话突然响起,接听后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苏氏姐妹在公安厅门前被人泼硫酸,姐妹两人均脸面严重灼伤,而泼硫酸的人竟然是余纤凌的父亲余兆光……
    我无力地把话筒放下,杜礼贤露出满意的笑容,对我说:“光叔叔这十三年来一直为纤凌的死而自责,希望通过不停地工作来麻醉自己,可惜始终无法从中得到解脱,并因积劳成疾患上了肺癌,已经时日无多。今天,他突然打电话给小男孩,希望小男孩能帮他完成最后的心愿,让他亲自为女儿报仇。”
    “原来一切都在你计划之内,我只不过是你其中一只棋子。”我无力地瘫在椅子上。
    一切都在杜礼贤的掌握之中,他的计划天衣无缝,现在虽然被捕,但肯定已经想好脱罪的方法。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知道了真相,而且他其实也是受害者之一。他能为了只相处了半个月的女孩,十三年后不惜千里回来为她报仇,为了她父亲的一个请求,而不惜自投罗网,如此大情大性之人,世间上还剩几人呢?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8

 尾声
  
  一
  
   市运动会终于开幕了,我抽空去看了开幕表演,倚琪等人在敏宜的指导下迈出华丽的舞步,表演了让全场观众大声喝彩的《玩具王国的狂欢节》。这支舞蹈就像其名字一样,犹如一场玩具王国的狂欢,把全场观众的情绪也带动起来,拉开了市运动会的序幕。
   然而,狂欢过后,却让人有种美中不足的感觉,也许正如姚老师所言,这支舞若失出了创作者余纤凌就像失去了灵魂。不知道由余纤凌亲自表演会是何等盛况,可惜她早已香消玉殒,只留下一支没有灵魂的华丽舞蹈,和一个甘愿为她的赴汤蹈火的男人。
  
  
  
  二
  
   梁政走进厅长办公室,向厅长汇报鬼影杀人的案件:“温秀苹承认了帮助凶手杀死梁诗韵及姚海燕,已被落案起诉;张自良及郑敏宜袭警是在被催眠的情况下进行,所以不作追究;苏氏姐妹遭余兆光泼硫酸,姐姐苏梦茹脸部受损面积达百分之九十,妹妹苏梦菁脸部受损面积也达百分之六十,他已经承认了严重伤人。我们还调查到,苏氏姐妹是使用他以影楼名义送出的奖券去旅行的。但他患有末期肺癌,现已保外就医,恐怕等不到判刑那天了。最让人头痛的是杜礼贤,以我们现在手头上的证据只能控告他袭警及杀人未遂,六宗命案均无有力证据证明他是凶手。而他的律师已代他否认了控罪,并以手患奇疾为由为他申请保外就医。”
   “这个杜礼贤很狡猾,表面上他是自投罗网,但实际上我们却奈何不了他。他拥有美国国籍,就算袭警及杀人未遂的官司打输了,也能寻求美国大使馆帮助,最终可能拍拍屁股就能溜回美国。”厅长也显得很无奈。
   两人均沉默不语。
   良久,厅长又再发话:“这事已不到我们管了,最近发生了一宗很诡异的案子,交给你们组调查吧!”说着把一个档案夹交到对方手上。
   梁政翻阅档案的内容后说:“少年奇离失踪,遗体于九天后被发现,身上衣物完整,但全身皮肤、肌肉、官器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具骨架及头发……”
  
  
  
  
  PS:卷二已经连载完了,大家是否觉得意犹未尽呢?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就是在网络还没普通的十三年前,纤凌是怎样得到《彼得洛希卡》乐谱的呢?要知道就算是这首冷门的曲子,现在要找也不容易找到的哦?
  纤凌获得乐谱的过程可是很诡异的,想知道怎样诡异请看接下来连载的《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
  PS2:为配合卷三的进度,暂时不能回复大家的留言,另《纤凌前传》的更新时间为隔天一更。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38

灵异档案 “云中圣手”影胜公
  
   据说,在广州西关地区曾出现一手影奇人,此人来自京城,绰名“云中圣手”,西关人称其“影胜公”,而真实姓名则无人知晓。他除了手影技术了得之外,口技亦是一绝,独自一人便能表演《大闹天宫》。左手孙悟空、右手二郎神,七十二变斗七十三变,如幻如真。更妙的是,猴子猴孙、天兵天将齐声呐喊使人有如亲临其境。
   坊间传闻说,影胜公表面上是以表演手影戏为生,但实际上是个杀手,专以手影及口技蛊惑人心,使目标以为自己被鬼魅缠身,最终被活活吓死。不过,他并不是来者不拒,而是只接穷人的生意,专杀做了亏心事的贪官恶徒。
   据闻,没有人见过影胜公的双手,因为他不论寒暑都会戴着一双厚厚的手套,而表演手影戏时又躲在后台,所有大家都没机会一睹这双神奇的手掌。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40

灵异档案 “云中圣手”影胜公
  
   据说,在广州西关地区曾出现一手影奇人,此人来自京城,绰名“云中圣手”,西关人称其“影胜公”,而真实姓名则无人知晓。他除了手影技术了得之外,口技亦是一绝,独自一人便能表演《大闹天宫》。左手孙悟空、右手二郎神,七十二变斗七十三变,如幻如真。更妙的是,猴子猴孙、天兵天将齐声呐喊使人有如亲临其境。
   坊间传闻说,影胜公表面上是以表演手影戏为生,但实际上是个杀手,专以手影及口技蛊惑人心,使目标以为自己被鬼魅缠身,最终被活活吓死。不过,他并不是来者不拒,而是只接穷人的生意,专杀做了亏心事的贪官恶徒。
   据闻,没有人见过影胜公的双手,因为他不论寒暑都会戴着一双厚厚的手套,而表演手影戏时又躲在后台,所有大家都没机会一睹这双神奇的手掌。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40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一)
  
  一 梦幻舞会
  
    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宁静的校园内,使整个校园像铺上了一层忧郁的银薄。欢快雀跃的旋律,似有若无地回荡于夜空,仿佛在呼唤沉睡的少女,呼唤她起来梳洗妆扮,准备参加盛大的宴会。
    纤凌醒了,寝室里的八名女生当中,只有她被这似有若无的钢琴声呼醒,也许整个宿舍,甚至整个校园也只有她被呼醒。静心聍听这优美的乐章,不禁让人联想起狂欢节——玩具王国的狂欢节……
    热闹的市集上尽是快乐的玩具王国民众,芭比娃娃们围在一起跳舞,熊宝宝站在大圆球以憨拙的姿态引爆笑声,滑稽的小丑们把快乐传播到每到个角落。突然,一辆魔法马车从天而降,一群玩具士兵随即出现把马车包围。马车上有王室的标志,坐在里面的显然是风度翩翩的玩具国王子,民众为一睹王子的风采,都争相往前靠。纤凌在拥挤的人群当中,好不容易才挤到较前的位置,但手持玩具剑矛的士兵挡在马车前面,阻止大家靠近王子,使她难以看见王子的身影。
    突然,带着面具的王子从马车中走出来,走到纤凌面前,优雅地伸出带着华丽手套的右手,邀请她参加王宫舞会。他们一起坐着神奇的魔法马车飞上天空,片刻即抵达宏伟的玩具城堡。
    走下马车的时候,纤凌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换上一套华丽的服饰,犹如童话中的公主一般。王子把她带到王宫的舞池,在众人的掌声之中,与她翩翩起舞。
    当纤凌沉醉于王子怀抱中的时候,突然觉得有点冷,她觉得王子的身体非常冰冷,仿佛完全没有体温一样。她感到害怕,抬头看着王子的脸,但看见的只是一副毫无感情的面具。
    王子突然开口:“你知道我的名字吗?”纤凌轻轻摇头,他又说:“我叫彼得洛希卡。”说着,便把面具摘下,然而他的脸同样没有任何表情,因为那是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脸。
    纤凌终于明白王子为何没有体温,因为他是一个木偶,没有感情的木偶。木偶突然发出“咯咯咯”的诡异笑声,但他的脸依旧没有任何感情:“你也想变成木偶吗?”
    纤凌心中一愣,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可是她的背后却是万丈深渊。她感到自己的身体猛然下坠,跌落漆黑的深渊之中……
    “哎呀!”纤凌掉到床底了,刚才的一切原来只是一场梦。可是,那琴声却又如此真实,到底梦是从何时开始的呢?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40

二 独特的旋律
  
    中午时,纤凌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呆,同桌诗韵突然哼起一段似曾相识的轻快旋转,她好奇地问:“这是什么歌啊?很特别哦。”
    “是彼得洛希卡,好听吧!你不是说想编支舞吗,用这首曲子当配乐怎样?”诗韵得意地说。
    “什么什么卡啊,听也没听过,是谁唱的。”
    “是彼得洛希卡啦,这不是流行曲,是一首钢琴曲子,我在表姐那里听来的。”
    “钢琴曲子?的确是不错呃,用来当配乐正好,不过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品味了……”正想损对方几句的时候,纤凌突然想起昨晚所做的梦,梦中的木偶王子不是说他的名字叫“彼得洛希卡”吗?她让对方把曲子再哼几遍,越听就越像昨晚听见的琴声。
    到底怎么了?从未听过的曲子竟然在梦中出现,难道昨晚的琴声是真实存在,真的有人在半夜弹奏钢琴?就算是,那梦中的木偶王子又是怎么回事?“彼得洛希卡”这个有点拗口的名字,以前可从未听过,怎么会在梦中出现呢?
    一连串疑问让纤凌越想糊涂,于是她便问:“这曲子你是那里听来的?”
    “刚才不是说了吗,是从我表姐那里听来的。”
    “你表姐又是在那里听来的呢?”纤凌继续追问。
    “她那所大学里来了会弹钢琴的留学生,名字就叫彼得洛希卡,长得挺帅气的。听说他准备用这首名字和他相同的曲子参加钢琴比赛,所经常练习这首曲子。表姐觉得很好听,就哼给我听了。”
    “你表姐上的大学不是就在我们学校附近吗?”
    “是啊,你想去看那个留学生吗?听表姐说,他真的很帅哦,头发就像金子一样闪亮闪亮的。”诗韵说着露出一副春心荡漾的样子。
    然而,纤凌却对这个异国帅哥并没什么兴趣,她心里还想着昨晚的梦境。难道昨晚是这个留学生在弹钢琴?应该不可能吧,他所在的大学和这所中学的距离虽然不是很远,但绝对不是琴声能传播的距离……她整个下午都在想着这些疑问,至于老师在讲台上说些什么,她一点也没听进脑袋。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41

 三 寝室夜谈
  
    宿舍关灯的时间到了,“卧谈会”正式开始。
    “你们昨晚半夜有没有听见钢琴声啊?”纤凌躺在床上发问。
    “没有啊,这里怎么会有钢琴呢?”回话的是睡纤凌上铺的海莉。
    “应该没有吧。”“我昨晚一觉睡到天亮,不太清楚。”大家都表示没听见。
    “嘻嘻,你是不做梦梦见钢琴王子了?”海莉笑道。
    “王子是王子,但不是钢琴王子,而是木偶王子。”纤凌无奈地说。
    “说起木偶,我想起一个挺可怕的传闻。”说话的是碧莲,一个挺会讲鬼故事的短发女生。
    “是什么传闻,快说啊!”大家都知道今晚的故事要开始了,她们已经习惯了听过碧莲讲的鬼故事后才睡觉。
    碧莲清清喉咙:“据说,在台湾嘉义有个老农民收藏了一个神奇的木偶。这个木偶好像是来自日本的,身高大概三十厘米,有一头乌黑的长发,做工很精致,很漂亮。”
    碧莲顿了顿,问道:“你们知道这个木偶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你不说,我们怎么知道。”不知是谁在回答。
    碧莲发出神秘的笑声,笑了一会才继续讲故事:“据说,这个木偶的头发是用死人的头发做的,而且还会生长哦。虽然长得很慢,但的确一年比一年长,而乌黑亮丽,就像纤凌的头发那样……”
    纤凌打了个寒颤,骂道:“你想死啊,干嘛拿我的头发做比较。”在寝室的八人当中,她的头发是最乌黑亮丽的。
    碧莲怪怪的笑着:“嘻嘻嘻,更恐怖的是,在有月亮的深夜,存放木偶的房间会传出咯咯咯的诡异笑声,如果这时候走进那房间,就会看见……”
    碧莲说到一半就停下来了,大家都想知道会看见什么,但谁也没开口发问,因为她们都绻缩在被窝里发抖。碧莲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走进房间的人,会看见月亮照在木偶身上,把木偶的头发照得闪亮。而木偶会用手掩着嘴巴,对着走进来的人咯咯大笑……”
    碧莲又再停下了,这一次她很久也没有出声,仿佛睡着了。她不但没有说话,甚至连呼吸声也没发出,不禁让人怀疑她是否突然死了。
    静,午夜墓地般的寂静,使整个寝室笼罩在让人不安的诡异气氛之中。良久,终于有人忍受不住这份死寂,开口发问:“之后呢?”
    “这种事你也相信吗?嘻嘻嘻……”碧莲顽皮的笑声,使诡异的气氛消散于无形,“后来,有电视台去采访这个老农民,在他家里守候了几个晚上,始终也没听见木偶会发出笑声,更没看见木偶会用手掩住嘴巴。可是木偶的头发会生长,却得到了证实。”
    “你意思是那个老农民撒谎?”纤凌问。
    碧莲说:“也不能这么说,也许他所说的,对他来说是实话。”
    “这不是自相矛盾嘛!”海莉不满地说。
    “先别急,慢慢听我解释。”碧莲又再清清喉咙,“佛祖说,万物皆有灵。这可不是忽悠人的话,也不是纯粹的哲学思想,用现代科学来理解这句话,意思应该是世间万物都拥有磁场,而且能互相影响。”
    “你什么时候当尼姑了,怎么跟我们说起佛偈来。”海莉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她到底想说什么。
    碧莲稍微不悦:“你才是尼姑,我是想说,木偶虽然是死物,但也有磁场,而老农民跟木偶朝夕相对,相互之间就会产生影响,两者的磁场渐渐变得接近。因此,在某些情况下,老农民就会受到木偶影响,产生幻觉,听见木偶的笑声,甚至看见木偶会动。”
    “那就是说,一切都只是老农民的幻觉咯。”纤凌说。
    “没错,的确是幻觉,其实所谓的见鬼就是幻觉。可是……”碧莲语气突然又变得神秘起来,“可是,你能分辨出什么是幻觉,什么是真实吗?如果你被幻觉杀死,那么真实的你也一样会死掉。很多到鬼屋探险的人,会莫名其妙地猝死,其实就是因为受到磁场的影响而产生幻觉,被幻觉杀死,或者说是被幻觉吓死。”
    碧莲说完后,大家都没出声,毛骨悚然的感觉让她们说不出话。良久,纤凌终于打破沉默,说:“碧莲,你说这世是不是真的有鬼啊?”
    “信则有,不信则无。”
    “别故弄玄虚了,说清楚点嘛。”纤凌又问。
    “所谓的鬼魂只不过是一种磁场,它们不像人们想像中那么强大,飞天遁地穿墙过壁无所不能,它们其实非常弱小。它们就像电波信号一样,相信有,就会比较容易接收到,受它们影响而产生幻觉,不相信就会等于抗拒接收,当然不会看见奇怪的东西了。所以说,信则有,不信则无。”
    “那木偶的头发又是怎么回事呢?”海莉问。
    “这个问题得让科学家多作研究后才能解释了。再给你们说件事吧。”碧莲说着顿了顿,聆听众人的反应,大家都没有出声,她们在等待另一个故事。
    碧莲说:“以前还没有强制火葬的时候,大多数人死后都是土葬的。一般来说,先人入土后三年是要‘起骨’的,就是把先人的骸骨从棺材中取出来,安放在宝塔里供奉。听我爷爷说,我太奶奶起骨的时候,遗体竟然还保持完好,一点也没有腐烂,要知道那时候太奶奶已经下葬三年了。更恐怖的是,当时太奶奶的头发明显比下葬的时候长了。人都死了三年,头发竟然还在生长,多可怕的事情啊!”
    碧莲又再故意不说下去,直至海莉问她之后怎样,她才继续:“当时所有人都吓得半死,那些起骨的忤作说太奶奶葬在养尸地,再过多少年尸体也不会腐化,弄不好还会尸变,跳出来害人,所以必须马上把尸体火化。以前的人都很迷信,相信尸体不化就会变成僵尸害人,我爷爷当然也不例外,当场就让人把太奶奶的尸体烧掉了。”
    碧莲突然又故作神秘地说:“尸体没有腐化也许不太出奇,报纸上也偶尔会有什么千年不化尸的报道。但人死后,头发还会继续生长就鲜有听闻了,到底为什么会这样,谁也说不清楚。”
    死寂再一次降临,碧莲所说的故事让寝室里的女生于颤抖中入睡。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41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二)
  
  四 若梦若真
  
    黑夜,代表宁静,代表黑暗,代表恐惧,也代表安详。
    所有人都睡着了,睡得很安稳。在这夜阑人静之际,欢快雀跃的琴声再次响起,再次把沉睡中的少女唤醒。
    纤凌醒了,再次听见轻快旋律的她,心情与昨夜大相径庭,莫名的恐惧笼罩着她弱小的心灵。到底是谁在弹钢琴呢?现在是在做梦吗?
    奇怪的琴声把纤凌的思绪引领到一间黑暗而空旷的房间里,房间中央有一座钢琴,钢琴前有一个模糊的人影正用双手在琴键上飞舞,弹奏出快乐的乐章。
    纤凌往前靠了靠,勉强能看见“他”是一个身穿礼服的儒雅少年。“他”拥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就像金子一样在黑暗中散发光芒。然而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他”的脸始终隐没于黑暗之中,怎样也看不清楚。
    纤凌又往前靠,可是不管她怎样往前靠,也看不清楚对方的脸。于是,她便怯怯问道:“你是谁?”
    “他”停下飞舞的双手,但琴声依旧回荡于黑暗之中。“他”抬起头,脸向纤凌,但纤凌还是看不清楚“他”的脸。“他”站起来,很绅士地向纤凌行礼,然后温文尔雅地说:“您好,我是彼得洛希卡。”
    纤凌突然能看清楚对方的脸,那是一张毫无感情的脸,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的脸。“他”是个木偶。
    木偶缓缓地走到纤凌身前,伸出用木头做的手,很有风度地说:“能请您跳支舞吗?”
    无人弹奏的钢琴依旧演奏出欢快的乐章,纤凌不由自主地接受了木偶的邀请,与对方于黑暗中翩翩起舞。突然,她觉得有东西缠着自己的身体,低头一看,发现木偶那金丝般的头发竟然像有生命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紧紧缠住。她很害怕,她想逃,可她刚迈出步子,立刻就掉进万丈深渊。
    “哎呀!”纤凌又掉到床底了,与昨晚不同的是,她被被子缠得紧紧的。她一边抱怨着自己怎样老是掉下床底,一边抱着被子爬回床上。
    回想起刚才的梦境,她又有点犯糊涂了——琴声是何时开始出现的呢?是在做梦之前,还是在梦中出现?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41

五 音乐教师
  
    “王老师,请等一下!”纤凌好不容易才把音乐教师逮住。每个星期只有周五的下午才有一节音乐课,而且还经常会被其他老师占用,所以要和王老师聊上两句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找我有事吗?纤凌同学。”
    “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啊!”两人见面的次数并不多,但相貌俊朗举止儒雅的王老师竟然能记得自己的名字,使纤凌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当然了,你的听觉那么灵敏,在学校里也没几个了,所以我不会忘记的。而且你跳舞又那么出色,在这一区也算是个名人。”王老师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找我有事吗?”
    “也没什么,只是想问一下,学校里有钢琴吗?”受到老师的称赞,纤凌的脸色稍微红润起来。
    “有是有,在功能教学楼的音乐室里就有一座,但平时很少人用,不知道有没有坏掉。怎么了,你想弹吗?”
    说起音乐室,纤凌的印象挺模糊的,在学校待了快一年,也就去过一两次,对方不提及,她还想不起那里有座钢琴。
    “不是,我不会弹……”纤凌欲言又止。
    “是想学吗?”
    “也不是……”纤凌吸了口气,终于下定决心把事情说出来:“我这几晚半夜都似乎听见有人弹钢琴呃。”
    “半夜?你肯定吗?”王老师露出疑惑的表情。
    “也不能肯定,宿舍里的人都说没听见,所以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做梦了。”纤凌说着低下头来。
    “你的听觉比较灵敏,能听见别人听不到细微声音也不出奇。可是放学后,功能教学楼就会锁门,就算不锁应该也不会有人半夜溜进去吧。”
    “这也是……对了,老师你有听过这首曲子吗?”纤凌随即哼出从诗韵口中听来曲子。
    王老师听过后思索了片刻,感性地说:“彼得洛希卡3乐章,这可是一首可悲的曲子哦。”
    “可悲?”纤凌一脸不解,“这首曲子的旋律那么轻快,怎么会可悲呢?”
    “旋律的确是欢快雀跃,甚至能让人联想到狂欢节,但是这首曲子背后却是一个可悲的故事哦。”
    “是怎么样故事啊,告诉我好吗?”纤凌大胆地挽着王老师的手臂,刚刚发育的胸部肆无忌惮地贴上去,仿佛害怕对方会突然跑掉似的。
    王老师看了看手表,马上就要上下一节课了,所以他只好长话短说——
    这由曲子改编自同名的芭蕾舞剧,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名叫彼得洛希卡的木偶。它的主人是一个邪恶的魔法师,他赋予它生命,使它像人类一样拥有感情。
    除了彼得洛希卡之外,魔法师还有另外两个木偶:芭蕾舞女演员和阿拉伯人。他用魔法控制它们,让它们给观众表演谋利。后来,彼得洛希卡爱上了芭蕾舞女演员,但对方所爱的却是阿拉伯人,于是它便与情敌打起来。
    魔法师知道此事后很生气,他把彼所洛希卡关进箱子里,但他并没有解除它身上的魔法,它依然拥有生命,无尽的生命。但无尽的生命却使它在黑暗而狭窄的箱子受到永恒的寂寞所煎熬……
    说完故事的大概内容后,王老师又看了看手表:“3乐章是故事开始时狂欢节那一段,狂欢节之后,主角的悲惨命运就要开始了……哎呀,不说了,我要去上课了。再见!”说着,他就小跑离开,留下纤凌一个人在原地发呆。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41

六 周末的寝室
  
    周末的晚上,大多数人都回家了,寝室里只剩下纤凌和碧莲两人。她们家都离学校比较远,所以通常隔一个星期才回家一趟。
    关灯后,碧莲又开始讲鬼故事了,这次讲的是一个关于人皮娃娃的故事——
    解放前,有一对五岁大的双胞胎因为家境贫困,父母忍痛把他们卖给地主,当其儿子的书童。然而地主把他们买回来的目的,并不是让他们当书童,而是把他们的肤皮活活地剥下来,做成人皮娃娃,当陪葬品葬在其父亲的墓穴中。
    当时适逢战乱,地主父亲的墓穴很快就被盗墓者挖开了,这对人皮娃娃因此落到古玩商人的手中,几经易手之后,被一个有收藏僻好的独居女人带了回家。女人把人皮娃娃带回家后,家里就怪事不断,先是在半夜里听见小孩子玩闹的声音,继而发现家里的东西常常会“失踪”两三天,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显眼的地方。
    有一晚半夜里,女人听见房门外有小孩子说话的声音,仔细聆听竟然听见对方在讨论如何把她的阳气吸光。更可怕的是,当她壮着胆子把房门打开时,那对人皮娃娃就躺在房门前。
    “后来呢?”纤凌哆嗦着问道。碧莲讲故事总是讲到一半就停下来,非得要别人追问才会讲下去,她说:“之后还能怎样,当然是找法师把那对人皮娃娃处理掉了。”
    “那对双胞胎真可怜啊,活着时没什么好日子过,死后还被人做成人皮娃娃……”纤凌说着打了个寒颤,“听完这个故事,我以后大概也不敢搂住布娃娃睡觉了,我家里的布娃娃可多着呢!”
    碧莲又故作神秘地笑起来:“嘻嘻嘻,我再给你说个故事,保证能让你以后也不敢一个人洗头发。”
    恐怖的故事就像辣椒一样,非常刺激,让人又爱又恨。虽然纤凌心里觉得很害怕,但却又欲罢不能。
    碧莲清清喉咙,开说今晚的第二个故事:“有个女孩拥有一头让人羡慕的秀丽长发,但美丽的长发却给她带来一个烦恼,就是每次洗头发时,她总觉得头发会莫名其妙地变多变长了。这个现象让她百思不解,后来她把这事告诉一个见过世面的长辈,长辈叫她对着镜子洗头发,当发现头发有变化时,就透过镜子看自己的头顶……”
    碧莲说着,突然神秘地问:“女孩按照长辈所说那样做,你猜她看见头顶上有什么吗?”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纤凌故作镇定地回答,但身体却微微颤抖。
    碧莲发出诡异的笑声:“嘻嘻嘻,她从镜子中看见一只脸色白得像雪,但眼睛却红得像血的女鬼倒吊在自己头顶上,把头发垂下来,和她的头发重叠,让她帮忙洗头发。”
    纤凌被吓得差点叫出来,碧莲又说:“人都爱美,鬼魂也一样,可是它们不能自己洗头发,所以就只好趁人洗头发的时候,倒吊在她们头顶,让她们帮忙洗。”
    “你别吓唬我,我以后不敢洗头发怎么办?”纤凌怯怯地骂道。
    “谁叫你的头发那么漂亮,就像刚才所说的那个女孩一样。嘻嘻,我看你还是像我这样剪成短发好了,免得让那些头发长长的女鬼占你便宜。”
    “你好毒喔,妒忌人家的头发就编鬼故事吓唬人家。”纤凌佯作生气地说。
    “你认为这个故事是我胡扯出来的吗?”
    “不是吗?”纤凌故作肯定地说。
    “我们从小学到现在,都认识了六、七年了,你有见过我长头发的样子吗?”
    “嗯,你的头发好像一直都是这么短呃……”纤凌说着,有种心里没底的感觉。
    “你说这个故事是真是假,嘻嘻……”碧莲以胜利者的语气说。
    “这个……”纤凌彻底被打败了,心里犹豫着是否该把令人羡慕的飘逸长发剪短。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41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三)
  
  七 深夜,别回头
  
    深夜,纤凌做了个很可怕的噩梦,梦见一只脸色白得像雪一样,但双眼却闪烁着血一般红光的女鬼倒吊在自己头顶。女鬼的头发与自己头发交织在一起,编织成无数辫子,把她紧紧地捆绑起来,吊在半空。
    就在纤凌受尽恐惧与绝望煎熬的时候,欢快的乐章响起,一名散发金光的天使从天而降。是他,是木偶王子彼得洛希卡,虽然他的脸很模糊,但纤凌知道一定就是他。
    王子挥舞嵌满宝石的长剑,斩断女鬼的头发,但却没伤及纤凌一根发丝。从女鬼的束缚中得到解救,纤凌徐徐从半空中落下,她往下张望,王子正张开双臂迎接她。当她落入王子的怀中时,对方的脸庞突然变得清晰,那是一张帅气的脸,湛蓝色的双眸犹如清澈见底的湖泊,仿佛能洗涤她心中的恐惧与不安。
    纤凌紧紧依偎在王子的怀中,希望能得到寻找一份温暖,然而对方的胸膛却是如此的冰冷,使她再次感到害怕。她以颤抖的纤手轻抚对方脸庞,希望能在那里感受到一丝体温,可是当她的手刚刚触及那张俊朗的脸庞时,对方的脸竟然掉下来了。
    那不是真正的脸,而是人皮面具,面具背后还是那张用木头雕刻而成脸,没有任何感情。纤凌惊恐地挣扎,想逃离王子的怀抱,可是王子的金色发丝突然伸长,紧紧地把她缠住……
    “哎呀!”已经连接三晚了,纤凌再三从床上掉下来。但是今晚似乎有点不一样,是什么不一样呢?一时间,她又想不起来。
    纤凌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窗外皎洁的月亮,聆听欢快的乐章……是钢琴声!!!她猛然跳起来,冲到窗前。没错,的确是钢琴声,她狠狠地捏了自己一把,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琴声很轻,很缥缈,仿佛来自另一个空间,但纤凌却能肯定它真实存在。她觉得传出琴声的地方应该就在校园之内,极可能是功能教学楼的音乐室。她想到那里弄清楚是谁在弹钢琴,是人,是鬼,还是木偶?但她又很害怕,怕走进音乐室,看见的是一座钢琴,和一副木偶——一副拥有生命,但毫无感情的木偶。
    纤凌走到碧莲床前,想推醒她,让她陪自己去音乐室看看到底是谁在弹钢琴。可是,推了好几下对方也没醒过来,而且还不耐烦似的翻过身来,卷缩在墙边。
    好奇心是人类进步的动力,但也是危险的根源。纤凌的好奇心最终还是战胜了恐惧,她决定独自行动。主意已决,她便迅速换好衣服,蹑手蹑脚地走出寝室。其实,她没必要蹑手蹑脚,但在寂静的深夜里,她又很自然地放轻手脚。然而,不管她的动作如何轻巧,关门时还是发出很响的“吱呀”声。寝室的门早已锈迹斑斑了,白天时并不觉得,但在此时,这声音却异常尖锐,仿佛是怨灵痛苦的呻吟,让人浑身冒出鸡皮疙瘩。
    宿舍的大门并没有上锁,虽然舍监一再强调要锁好门窗,慎防盗窃,但她总是讲一套做一套,每逢节假日她都不会过来锁门,仿佛小偷也和她一样拥有假期。
    银色的圆月高高地悬挂在星空之中,冷漠地观赏苍生的疾苦。深夜的校园像墓地般死寂,欢乐的乐章在此刻也变得诡异,犹如魔鬼狞笑。斑驳的树影之中,隐藏着无数未知的危险,让人难以心安。
    宿舍与功能教学楼之间的路程不算很远,大概走十来分钟就能到达,但在这夜阑人静之时,十来分钟的路程,仿佛走一个世纪也走不完。纤凌一步一惊心地向目的地前进,走着走着,突然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响起。
    “有人跟踪我。”一阵恶寒从脊梁骨升起,瞬间扩散致全身,纤凌甚至感觉得自己全身每一根毛发都竖起来了。她猛然回头,背后虽然没有半个人影,但她相信自己的耳朵,正如王老师所言,她的听力比一般人好,她深信自己没有听错。
    纤凌突然想起碧莲曾经说过:“在夜里,如果觉得有人在背后跟着你,或者叫你的名字,甚至拍你肩膊,你也千万别回头,一回头就……”
    “啊……”纤凌已不敢再想下去了,尖叫着往前跑。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41

八 漆黑的梯道
  
    纤凌一路狂奔,跑到功能教学楼前,才发现鞋子掉了一只。此时此刻,她当然不敢往回走,去找那只也许已经落入鬼怪手中的鞋子,甚至连回头的胆量也没有。
    该怎么办?
    不敢回去,就只能“勇往直前”了。前面就是功能教学楼,里面的三楼有间音乐室,音乐室里面有座钢琴,钢琴前有困扰纤凌数日的疑团。
    “豁出去了。”纤凌在心里大叫道。反正现在回宿舍不被鬼怪吃掉,也会被吓死,不如干脆拼了,到音乐室里看看到底是谁在弹钢琴,是人是鬼是木偶也要得个明白,未知比什么都要可怕。
    坚定了意志,勇气随即涌现,纤凌大步流星地走向功能教学楼的梯道。梯道前有一道闸门,正常情况下放学后就会锁上,可是现在却开着。
    “难道是王老师?怪不得他对这首曲子背后的故事知道得那么清楚,之前他所说的话都是忽悠我的,他一定有什么秘密。”看见闸门开着,纤凌立刻就想起王老师,因为除了他,她实在想不到这所学校里还有谁会弹钢琴。虽然他从没在学生面前弹过钢琴,也从没说过自己会弹钢琴,但他好歹也是个音乐教师,会弹钢琴也不出奇。
    其实,这只是纤凌自我安慰的想法,如果王老师要弹钢琴,任何时候都可以到音乐室里弹,没人会阻止他,他没必要为此而撒谎。但不管怎样,闸门打开了,就说明有人进去了,也就是说弹琴的应该是人,应该是吧!
    欢乐的乐章回荡于漆黑的梯道之中,格外诡异。纤凌一再对自己说,弹琴的人是王老师,就算不是他,也一定是个大活人,绝对不会是什么妖魔鬼怪。
    一个正常人会三更半夜跑到这里弹钢吗?也许,弹琴的人是个疯子,或者是个处于梦游状态的人,他随时也可能从黑暗中扑出来,用他那瘦弱但有力的双手,死死地掐着纤凌的脖子,直至她双眼反白,舌头外伸……
    纤凌越想越害怕,但越害怕,她就越要把事情弄清楚,不然以后也别想安心睡觉了。
    梯道里很安静,除了欢快的旋律外,就只有纤凌一高一底的脚步声。可是,就在她稍微感到安全的时候,背后突然又出现脚步声了,这次距离更近,加上声音在梯道里回荡,让她听得更清楚。
    这次纤凌没敢叫出来,她怕还没叫出来,就有一只苍白的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捂住她的嘴巴,把她拉进黑暗之中。她贴着墙壁,加快了脚步,她期望正在音乐室里演奏的是王老师,只要能走进音乐室就能得到他的保护。
    纤凌在尽量不弄出响声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摸黑走到音乐室门前。欢乐的乐章依然回荡于耳际,音乐室之内仿佛正在举行着盛大的舞会,毫无感情的木偶在魔法的驱动下翩翩起舞。
    答案就在眼前,只要把门打开,就能知道是谁在演奏这欢乐的乐章。但是,此刻纤凌却有点犹豫,她害怕坐在钢琴前的不是风度翩翩的王老师,而是一具毫无感情的木偶。
    脚步声越来越接近,纤凌决定孤注一掷,开门入内,并迅即把门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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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41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四)
  
  九 演奏者
  
    纤凌背靠着门,心跳得像汽车引擎一样。琴声就在她进门的一刻结束,脚步声也在同一时间消失,门内门外仿佛是两个世界。
    音乐室里没有开灯,窗外的月光洒落在一排排椅桌上,也洒落在墙角的钢琴上。
    钢琴前有一个高大的人影,他正默默地注视着纤凌,但他背向窗户,所以纤凌看不见他的脸,但她能肯定对方不是王老师,因为对方拥有一头金色的发丝。
    纤凌以蚊子般的声音,怯怯地问:“你是谁?”
    对方似乎有点不安,说话的声音怪怪的,但纤凌还是听清楚他说的是“彼得洛希卡”。
    对方的话就像惊雷般在纤凌的脑海中炸开,她随即感到天旋地转,接着便失去了知觉。
    “你是谁?”
    “彼得洛希卡。”
    纤凌感到很冷,模糊中似乎有一双强而有力臂弯把她抱起,她看见一张模糊的脸,她很想看清楚这张脸,但又害怕看见的是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毫无感情的脸庞。她依偎在冰冷的臂弯中睡着了,虽然这双臂弯也许会把她带到另一世界,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感到害怕,只觉得很累,很想睡觉。
    “一切都结束了。”纤凌心想。

狗蛋 发表于 2009-4-1 22:42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四)
  
  九 演奏者
  
    纤凌背靠着门,心跳得像汽车引擎一样。琴声就在她进门的一刻结束,脚步声也在同一时间消失,门内门外仿佛是两个世界。
    音乐室里没有开灯,窗外的月光洒落在一排排椅桌上,也洒落在墙角的钢琴上。
    钢琴前有一个高大的人影,他正默默地注视着纤凌,但他背向窗户,所以纤凌看不见他的脸,但她能肯定对方不是王老师,因为对方拥有一头金色的发丝。
    纤凌以蚊子般的声音,怯怯地问:“你是谁?”
    对方似乎有点不安,说话的声音怪怪的,但纤凌还是听清楚他说的是“彼得洛希卡”。
    对方的话就像惊雷般在纤凌的脑海中炸开,她随即感到天旋地转,接着便失去了知觉。
    “你是谁?”
    “彼得洛希卡。”
    纤凌感到很冷,模糊中似乎有一双强而有力臂弯把她抱起,她看见一张模糊的脸,她很想看清楚这张脸,但又害怕看见的是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毫无感情的脸庞。她依偎在冰冷的臂弯中睡着了,虽然这双臂弯也许会把她带到另一世界,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感到害怕,只觉得很累,很想睡觉。
    “一切都结束了。”纤凌心想。

狗蛋 发表于 2009-4-2 00:07

 卷三 化尸童姥
  
  引子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一
  
    民国三十四年,夏末。
    夜幕低垂,长满薰衣草的小山陂上有一名年约十三、四的少女在拼命地奔跑,她身后有一名年龄相仿的少年正在追赶她。
    “来抓我啊,抓到我给个小钱你买红枣!”少女回头向少年做了个调皮的鬼脸。
    “让我抓到你,你就知味道!”少年的脸容略带好胜之色,但更多的是情窦初开的莫名心动。
    少女的体力不及少年,追逐了片刻后,两人的距离逐渐缩短。少年突然跃起扑向少女,把她扑倒,两人一同于柔软的薰衣草丛中翻滚,最终少年成功压在少女身上,并按住她的双手,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少女心如鹿撞,既紧张害怕又兴奋莫名,声音颤抖地说:“你想干嘛?”
    “嘿嘿,现在你让我抓到了,当然是我想干嘛就干嘛……”少年说着便吻向对方的樱唇,但却被少女扭脸避开,只吻在红如晚霞的脸颊上。
    少女不断左右摇头,不让少年亲吻其樱唇。少年干脆不再按住她的双手,改为用双手捧住她的火热的脸颊,让她不能再躲避自己的热情……四唇紧接,久久难分!
    唇分之时,两小无猜皆面红耳赤,对视无言。良久,少女推开身上的小情人,坐起来羞涩地说:“你欺负我,我待会去告诉院长。”
    “你舍得吗?院长肯定会打死我的……你看,院长昨天打我的手,现在还在痛呢?”少年把手臂伸出,上面有三条明显的棒痕。
    少女怜惜地轻抚小情人的手臂,不无心痛地说:“真的还痛吗?都怪我把院长的茶杯打破了,害你替我受罪。”
    少年轻轻地把少女拥入怀中,对手臂上的棒痕毫不在乎:“为你挨几棒算什么,要是打在你身上,我才心痛呢!”
    两人坐在草地上相拥对视,少女不自觉地轻闭双眸,心里再度感到小鹿乱碰,既紧张又兴奋地等待小情人再次滋润她柔软的嘴唇。良久,期待中的炙热嘴唇并没有靠近,少女失望地睁开双眸,发现眼前的少年正以好奇的目光凝视着远处。
    少女举起粉拳,嗔怒地砸在小情人胸前,待凝视远处的少年回过神来,她便嘟起嘴,语带责备地说:“你看什么?”
    懵懂少年不解少女柔情,只为远处的异象而好奇心大起,指着远处一株大树,对怀中少女道:“你看,那棵树上好像有条黑布。”
    少女顺着对方所指的方向望去,发现远处一株大树的树枝上挂着一条似乎是黑色布带的物体。小山陂平日人迹罕至,所以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地在此嬉戏,而之前到来亦未见有此布带,不由感到好奇。
    两人一同来到大树前,仰首上望,仔细观察了一番。虽然已经来到树下,但布带挂于高处,而且天色已暗,一时间也没看清楚到底是什么,只是觉得很像布带,但似乎又不是。少年玩心大起,随手拾起几块小石向布带掷去,其中一块小石掷中布带中段,布带立刻断成两截。下端一截掉了下来,而上端一截竟然往树枝收缩,仿佛拥有生命般贴着树干迅速往下移动。再看掉到地上的一截,同样像拥有生命般,先是盘成一团,随即形成长条状贴地而行,袭向不知所措的少女。
    黑色异物犹如一条贴地而行的毒蛇,速度迅猛,瞬间即来到少女脚前,但她仍一脸惊恐,不知该如何是好。千钧一发之际,少年拉住她纤幼的手臂,双腿发力狂奔,拉着她逃走。但是,黑色异物并没有就此罢休,一路紧追而来。
    两人好不容易跨越一条小水沟,再奔跑一段回头望去,黑色异物已经没有追来了,这才松了口气。但双脚刚停下来后,少女马上察觉异样,不由惊叫:“有东西爬过我裤子里了!”
    少年先是一愣,随即叫道:“快把裤子脱掉啊!”说着便伸出双手,欲把少女的裤子脱掉。
    “不要!”少女连忙躲避。虽然有异物钻进裤子,但要在心仪的男生面前裸露下体,在这社会风气尚较保守的年代,试问有那个花季少女能做到呢?
    “快点脱啊,不然被它咬到就麻烦了。”少年显然不懂得少女心事,他只想心爱的女生不受伤害。
    少女紧拉着裤子与少年纠缠了一会,突然惊叫起来:“它钻进我身体里了,怎么办?怎么办?”少年还没弄明白“钻进身体里”是什么意思时,她便脸色一白,随即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不消片刻她的裤子便被下身流出的鲜血染红……

  
    山边的幽静小路上,一名身穿怀石中学校服的少年正使尽全身力气踏着脚下的自行车,他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前进,因为他身后有一条如黑色布带般的奇怪异物在追赶他。
    少年使尽力气终于与异物拉开一段距离,但却一不小心被路上的石头绊倒了,连人带车倒在路边的草地上。眼看异物就要追上来,他也顾不上地上的书包及自行车,强忍身上的痛楚,连爬带滚地逃走。他害怕得慌不择路,跑到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陂上,最终还是被异物追上。
    撕心裂肺的惨叫于僻静的小山陂中回荡,但却没有人听见,再次回复平静的时候,柔软的草地上只剩下一副穿着校服的骨架……
  

狗蛋 发表于 2009-4-2 00:07

第一章 九天化尸(上)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是一首中唐时期较流行的诗,传说作者是杜秋娘,不过她只不过是演唱者而已,真正的作者已无从稽考了。这首诗的含义很单纯,能以“莫负好时光”五字蔽之。人生匆匆数十载,仿佛只需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到达尽头。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我们需要学习、工作、恋爱、结婚、生子……等我们把所有事情都忙完的时候,剩下的时间已寥寥无几了。
    我经常会想,如果我能像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拥有无限的生命,那是多么有兴趣的事情,最起码我不用为钱而烦恼。譬如,我在我爷爷那年代用篱笆围上一块当时根本不用花钱购买的土地,也不用很大,千来平方就行了,到了现在怎样也能卖个一百几十万。更有趣的是,我能拥有充足的时间博览群书,知识是无限的,只有拥有无限生命的吸血鬼才有机会获得人类的所有知识。可惜的是,现实中并不存在吸血鬼,所谓的血族只是小说家幻想中的产物,其原形是欧洲中世纪的卟啉症患者。
    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表面上是刑侦局的一名刑警,然而我所隶属的诡案组直接向厅长负责,不受刑侦局管辖。诡案组是一个专门调查超自然案件的秘密小组,大部分案件都不会向市民公布,甚至连审讯过程也是内部进行。
    看了我前面所说的话,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将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吸血鬼的故事,然而正如我刚才所言,在我意识中的吸血鬼只不过是一群患上卟啉症的可怜人而已。本次的案件与吸血鬼毫无关联,或许应该说是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是从一副诡秘的骨架开始……
    九天前,有个叫周少龙的中学生,在放学后离奇失踪。九天后,有人发现了一副诡秘的骨架。我种蓁蓁在骨架被发现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发现骨架的地点在周屋村附近,一个僻静的小山坡上,是该村一名村民发现的。我们赶到时,已经有不少村民在围观,并有三名自称是死者父母及大伯的男女在场,刑侦局的同僚拉起警戒线,阻止村民闯进破坏现场的证物,也方便流年及悦桐等人取证。
    草地上有一副衣物完好的完整骨架,从其身高判断应该是十二、三岁左右,其身上的校服也能证明他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因为流年他们还在取证,而自称死者父亲的男女先是哭得死去活来,随后更相继晕倒,所以我就跟自称是死者大伯的周耀安聊了几句:“死者的情况……你已经看到了,你怎么能肯定他就是周少龙呢?”
    周耀安颓丧地坐在地上,眼角泛起泪光,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指着山坡下的一辆自行车,及不远处的一个书包:“少龙的单车我骑过,车锁的款式我记得很清楚。还有那个书包,是我开学前买给他的,没想到开学才几天就……”说着,他的眼泪就流下来了。随后,他告诉我,周少龙的父母是菜贩,父亲周耀全曾经离婚,其与前妻罗淑芬生有一子,名叫周俊龙。罗现在经营一间化工店,与前夫十多年来也没有往来。
    聊了一会后,山坡下的悦桐向我挥手,我走过去看见她正和郎平打开地上的书包,把里面的物品逐一取出。因为前几天下过大雨,书包里的书籍都被雨水浸泡过,作业本上的字迹稍微有些模糊,不过她找到了一张经过过塑的学生证,用夹子夹住给我看。从学生证上的资料得知,书包的主人是怀石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少龙,也就是周耀全的儿子。
    虽然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死者就是周少龙,不过也十不离八九了。死者的皮肤、肌肉、器官尽失,不过还好,他的头发还在,只要在发端的毛囊中提取DNA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身份。
    流年的取证工作已做得差不多了,我便问他有何发现,他很无奈地回答:“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及头发,但是衣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从表面迹象看来,尸体应该是在几天内化成骨架,真的很不可思议。”
    “尸体九天就能腐化成骨头了吗?”蓁蓁看着死者的遗骨问道。
“正常来说要一年左右才能完全腐化,就算天气炎热也不可能在半年之内腐化到只剩下骨架的程度。而且死者的衣服并没有被尸水沾污,如果是正常腐化,这根本不可能。”流年示意我们留意死者身上的衣服,的确并没有被尸水污染的痕迹。
    “尸水?那不是武侠小说才有的东西吗?”蓁蓁大概是小说看多了。
    流年笑着给她解释恶心的尸体的腐化过程:“人的身体里有很多细菌,尤其是在肠道里。当人死了,这些细菌就会把人体分解,一般在二十四至七十二小时内开始腐化,当然以南方炎热的天气,二十四小时就开始腐化了。在腐化过程的最初阶段,尸体的腹部会逐渐膨胀,这是因为肠道的腐败细菌产生了腐败气体,从而引起肠道胀气……
    “当尸体腐化到一定程度,口鼻就会流出血水,而随着胸腹腔的腐败气体增加,压力增高,甚至会出现死后呕吐的现象,即死者在死后一段时间突然会无故吐出血水。如果死者是怀孕妇女,胸腹腔的压力增加甚至会把胎儿挤出来,形成死后产子的现象……
    “尸体进一步腐化时,全身的软组织都会液化成半流动的液体,这就是所谓的尸水。而且在腐化过程中还会滋生大量蛆虫,虽然它们只吃腐肉,但也不可能不把死者的衣服弄脏。”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死者的尸体腐化得这么快呢?”我问。
    “尸体根本没有腐化,如果腐化了,最起码会留下一点尸臭,你们有闻到异味吗?”流年反问。
    “我只闻到你身上的尸臭味……”说着,流年就扑过来抱着我。靠,又得用洗米水洗澡。
    尸臭是很难除去的,我给流年这抱也得用洗米水洗澡,那么死者的尸体如果腐化了,就经过雨水冲洗,身上的衣服一定还会残留浓烈的尸臭气味,这不是十天半月就能散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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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9-4-2 00:07

第一章 九天化尸(下)
  
    “如果死者不是因为腐化而变成骨架,那又会是什么原因呢?”蓁蓁搔着脑袋问。
    “这么近城皇庙,不如先去求支好签吧!”说罢便带着一头雾水的蓁蓁去询问围观的村民。村民对此事的说法大概可以分为四种:一、绑架不成撕票;二、车祸后毁尸灭迹;三、被劫杀后惨遭老鼠吃剩骨架;四、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第一种说法被周耀安否定了,死者的父母靠卖菜为生,家境并不富裕。而流年亦在死者的衣袋中翻出十块钱,周说死者平时身上就只带这么多钱。因此,绑架及劫杀等猜测可以排除了。
    第二种说法也很快被否定,死者的衣服比较完整,不可能曾经遭遇车祸。围观的村民亦表示,近段日子附近应该也没有发生过车祸。
    第三种说法,流年认为绝不可能,因为如果老鼠啃尸,死者的衣服不可能这么完整。就算老鼠们很“客气”地不咬破衣服,起码也会在衣服上留下脚印,而现却连一条老鼠的毛发也没找到。
    综合各种因素,最有可能的恐怕就是第四种猜测——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你觉得有可能吗?”我问流年。
    流年沉思片刻:“有这个可能,但比较困难。要把尸体的皮肉完全分离出来,需要很高的外科技巧,不是一般人能做到。而且死者的骨架非常完整,没有任何受损的地方,老实说,我做了这多年解剖也没信心能如此完美地把骨架分离出来。”
    “你认为什么人能做得到?”
    “一般的外科医生、病理解剖师都不会有把皮肉完全分离的经验,有这种经验的恐怕只有会‘取骨’的忤作。”
    在本地还没强制实行火葬之前,先人入土三年后,一般会起棺把遗骨取出装入宝塔中供奉,而忤作就是从这种工作的人。当然,除此之外,忤作的工作还包括收尸、下埋等一切与死人有关的事情,在古代他们还会担当法医的职责,譬如《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便是忤作中的代表人物。
    “取骨”是忤作的其中一项工作,先人入土三年以上,遗体仍未腐化或未完全腐化,那么忤作在经后人同意后,便会对先人的遗体去肉取骨,遗骨将放入宝塔中供奉,遗肉则付诸一炬。因此,对人体有剥皮刮肉经验者,恐怕就只有忤作。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那有会取骨的忤作啊!”忤作需终日与尸体为伍,本来就是厌恶性行业,从事这一行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而且取骨也不是每个忤作也会的,要为完整的尸体去肉取骨已经是很恐怖的事情,为腐烂不堪的尸体取骨就更可怕了。更何况强制火葬已经实行多年,现在的忤作基本上都不会取骨,他们的工作只是为后人安排去火葬场,并打点送殡仪式,充其量只不过是另类导游而已。
    “有,我知道村里就有一个。”我与流年交谈时,围观的村民中,突然有个五、六十岁的欧巴桑插话。我走到她身边,向她询问详情,她正欲回答之时,身旁的人却暗示她别多管闲事。
    “不把这变态佬抓了,谁知道下一个被剥皮刮肉是不是自己的孙儿啊!”欧巴桑这句话让所有围观者沉默不语。
    为了不受别人影响,我请欧巴桑跟我走到一旁聊,她告诉我,村里有个叫“喃呒志”的老忤作,现在已经七十有几了,年轻时专门做取骨工作,这附近就只有他才有取骨的经验。

狗蛋 发表于 2009-4-2 00:07

 我向她要了喃呒志的地址,她一再要求我尽快缉拿凶手,免得她终日担心孙儿受害。现在的爷爷奶奶就是这样,孙子就好比命根,就算得个小病也比自己掉块肉更心痛。
    我问悦桂有没有特别的发现,她的回答略显无奈:“除了证实自行车和书包是周少龙的物品外,关没有多少发现,之前的大雨把大部分有价值的证据都冲走了,连一个脚印也没留下。”
    “这可不好办了!”什么证据也没有,该怎么调查啊?
    她忽然笑了笑:“逗你玩的,看这个……”她向我扬起拿中的证物袋,里面装着少量不知是什么东西的残渣。
    “这是什么?”这一小撮像鸟屎似的东西,我真的看不出是什么。
    “是植物的残渣,在自行车的齿轮上发现的,应该是在事发前挂上去的。只要检验出是什么植物,就有可能知道死者有遇害前曾经去过那里。还有这个,从书包里找到的。”她把证物袋收好,然后又取出另一个证物袋,这个证物袋里面装着的是一张纸。纸上有字迹,但因曾被雨沾湿,所以很模糊,我只看最上端有六个字体较大的汉字——信XX得水牛。
    “信什么会得水牛呢?死者该不会与邪教沾上关系吧!”我看着这张应该是手写宣传单的纸张,不禁感到疑惑。
    “字迹虽然化了,但写字的时会在纸面上造成凹陷的痕迹,带回去处理一下就能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她说罢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去处理证物。
    据周耀安说,死者于九天前放学后便失踪至今,而发现尸体的地点并不是死者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也就是说,死者很可能在放学后不知道跑到那里玩去了,因此知道他曾经去过什么地方对调查大有帮忙。
    然而要知道死者曾经去过那里遛达,必须等悦桐化验证物后才能得出线索,现在只能到喃呒志那里碰碰运气。虽然我并不觉得一七十多岁的老头子还有力气把一名精力旺盛的少年弄得只剩下骨架。
    喃呒志住在周屋村最西面,是一间位处偏僻又显得破旧的小平房。在前往他住所的路上,我顺便向村民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得到以下几条信息:
    一、他是附近一带唯一会取骨的忤作,但已收山多年。
    二、他是个低保户,无妻无儿,生活艰苦,靠村里发放的微薄低保金度日。
    三、他性情孤僻,不愿主动与村民接触。
    四、二十多年前,还没强制实行火葬的时候,时值壮年的他突然收山,从此不再做任何与死人有关的工作。
    五、他很喜欢喝酒,自从不再做忤作之后,就经常喝得烂醉如泥。
    忤作是一种靠死人发财的行业,容易遭人厌恶,因此不愿主动与他人接触并不稀奇,无妻无儿也能理解。但既然明知自己晚年无人供养,为何不在壮年积谷防饥,而要早早收山让自己落得一个落魄的晚年呢?这个问题也许只能从他本人口中才能得到答案。
    和蓁蓁来到喃呒志的房子前,我忽然觉得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虽然是大白天,但这里地处偏僻,而且杂草丛生,仿佛随时都会有僵尸之类的怪物跳出来。而恐怖的僵尸或许就在这房子之内,据距离这里最近的那户人说,上一次看见喃呒志已经是两三个月前的事了,而且当时还是深夜。
    轻敲那道被白蚁啃千疮百孔的木门,良久里面才传出一把虚弱,但却能让人不寒而栗的苍老声音:“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狗蛋 发表于 2009-4-2 00:07

第二章 刮肉取骨(上)
  
    忤作,一种专门与死人打交道,为死者处理后事的职业,在没有法医的年代,也会担任验尸的工作。他们为死者颂经时,经常会念“喃呒阿弥陀佛”或者“喃呒观世音菩萨”等以“喃呒”开头的经文,因此在本地通常会被称为“喃呒师傅”或“喃呒佬”。
    为调查少年九天化尸案,我和蓁蓁登门拜访一位绰号“喃呒志”的老忤作。然而,当我敲响那道千疮百的木门后,得到的却是毫不客气的逐客令:“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我们是警察,马上给我开门!”蓁蓁威严的命令,换来的是对方的冷嘲:“我就是不开,有本事把门拆了!”
    蓁蓁闻言立刻发难,抬起脚真的想把门给踹了,我见状连忙从后抱着她,免得因强闯民宅而被老大训上一顿。然而,在情急之下,我的手似乎落在不合适的地方——咦,感觉怎么这么柔软……
    蓁蓁一记手肘砸在我脸上,几乎打掉我好几颗牙齿,从她的反应看来,我刚刚摸到她胸部了。虽然隔着胸围,但感觉蛮坚挺的,早知道就多摸几下,反正一样得挨揍。她的脸颊红得像晚霞一样,如果只是害羞的话还挺好看的,不过她的害羞中带着三分怒意,恶狠狠地瞪着我,似乎这记手肘不足让她解恨。
    “你把门踹了,人家还那会理睬你啊!不投诉你就算你走运了。”贼喊捉贼是采花达人的保命绝技。
    “哼!我就看你怎样把门骗开。”她怒气冲冲地走到一旁,一脚把路边的碎石踢飞,可怜的小石头代我受罪了。
    我揉着似乎已经肿起来的脸颊,再次敲门:“志伯,您好!我是刑侦局的探员慕申羽,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我特来请教你一些问题。”
    “我刚才不是说了,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也不想过问,咳咳……”门内传来剧烈的咳嗽声,里面的人身体状况似乎不太理想。
    “那这两瓶二锅头该怎么办吗?我本来打算拿来给你当见面礼的。”向村民打听他的情况时,得知他非常好酒,所以我顺便从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两瓶二锅头以及生花、皮蛋等下酒菜。
  

狗蛋 发表于 2009-4-2 00:08

二锅头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胜在酒味浓郁,对酗酒的人来说,它比高档的低度酒更有吸引力。就像习惯吃咸菜的人,给他吃珍贵的松茸,他反而会觉得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拧开其中一瓶二锅头的盖子,洒了一小半在地上,浓而不纯的酒香立刻弥漫于四周,然后对着屋里的好酒之人喃喃自语:“既然没人喝,只见倒掉了,真浪费啊!”
    欲擒故纵之策一出,不消片刻门就打开了。门内是一名瘦弱的老人,他有明显的驼背,站起来头部只到我胸腹之间,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脸色很苍白,而且一直在咳嗽,但双眼却意外地炯炯有神。他开门后并没有说话,只是盯住我手上的二锅头。虽然这种酒并不贵,但对于靠低保金度日的老人来说,也不是经常能喝上的。
    我把已拧开的那一瓶递给他,他一言不发地接过,仰首便灌了一口,随即转身返回屋里,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把门关上。我向蓁蓁扬了扬手,便走进屋内。
    这是一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房子,以青砖砌成,没有任何装修,屋里屋外皆能直接看见那些“年纪”比我还大的青砖。房子的布局很简单,一厅一房一厨。客厅内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件木制家具,而且“年纪”也不轻,仿佛随时都会散掉。
    志伯坐在那张似乎经常在古装电视剧的酒馆中出现的四方桌前,往对面的位置指了指,然后又仰首痛饮。刚才他还一脸敌意,但随着烈酒下肚,脸上渐见欢颜。仅从这一点,我便能肯定他不是凶手,因为死者的衣袋里还有十块钱,用这十块钱一瓶二锅头足够有余。酗酒的人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喝上酒的机会。
    我坐下来把下酒菜和另一瓶二锅头放在桌上,蓁蓁则没好气地站在门旁,她不是不想坐,而是没地方能让她坐,狭小的客厅里就只有两张凳子。志伯把手中那瓶酒喝得一滴不剩,脸色不但没变得红润,反而更加苍白,但咳嗽竟然比刚才少了很多。他毫不客气地拧开另一瓶二锅头继续喝,这次没之前喝得那么急,边喝边吃下酒菜,略现红丝的眼睛闪烁着诡秘的光芒,凝视着我良久才开口:“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就当我付你的酒钱。”
    喜欢喝酒的人大多都比较爽快,既然他让我尽管问,那我也不客气,直接问道:“为何不再做忤作?”忤作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职业,有很多规矩及禁忌,因此很重视师徒转承。虽然他已经年过七十,很多需要体力的活儿做不来,但他拥有经验,只要愿意授徒,必须能继续在这一行立足。倘若思维清晰,没患上痴呆症之类的疾病,要干到百年归老亦非难事。
    他愣住了片刻,双眼闪过一丝微仅可察的惊惧,但立刻就恢复过来,苦笑道:“二十多年了,也许我该把这段埋藏在心里二十多年的可怕经历说出来……”接着,他便一边喝酒一边向我诉说他不当忤作的原因,虽说酒能壮胆,但他在讲述的过程中瘦弱的躯体仍然经常不住地颤抖——
    当喃呒佬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胆子小一点也做不来。我父母早逝,无亲无故,识字又不多,因此十来岁就跟着师傅做喃呒佬。
    我在师傅身上学了很多实用的东西,尤其是取骨,在师傅未过身之前,这一带就只有我们俩师傅会这手艺。后来师傅百年归老,会这手艺的就只有我一个。其实取骨这活儿,要说难也不难,但说易也不容易,关键是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
    第一次取骨的时候,我的年纪还很小,但已经跟了师傅一段日子,见死人的时间不见得比见活人少,但要我亲手为一具腐烂不堪的尸体刮肉取骨,还真不容易下手。可是师傅却拿着一根棍子硬是要我把尸体的骨头取出来,手脚慢一点也得挨上一棍。当时我挺恨师傅的,但长大后我才明白他的用心,要是我没学好这门手艺,以后想要两餐温饱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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