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殷族系列 」水恋月 作者:席绢
从纯然的美梦掉入绝对的恶梦中,需要多少时间?朱水恋深深叹口气,觉得好哀怨。
她美丽神圣的初恋——本是永生难忘的豆蔻初情、将会留存在回忆中最珍贵一角的记忆,竟然,就这么的,成了……一场笑话。幻灭得没半点美感。
早该知道世界上不会有为她打造的翩翩俊美男,那种美丽的男人只存在于反串世界,像歌仔戏里的小生一般不真实。可是……“喜好”这种东西,一旦确定了之后,十匹牛也拉转不回来。谁教当年被迷惑得那么深、那么重,从此再不入眼其他各式俊男,什么粗扩豪迈啦、什么风流潇洒、文质彬彬啦,都没有用。
她死死认定全天下的帅哥只有一个类型,也就是像韩璇那种集美丽、飘逸、优雅、潇洒、聪明于一身的人才叫俊男。她这辈子不会对第二种类型流口水了,但为何老天硬要让她幻灭呢?真是太残忍了!她朱水恋一不作好二不犯科,何苦这么折腾她?
今儿个一早,她拎着满满一公事包的待批文件前来天母,准备将累积了三天的工作交到韩璇手上,顺便看看向来不怠忽工作的人因何旷职三天。
甫一踩入客厅,便看到那三个身为“旭日保全”高级主管的男子,依然像无业游民般在元宅里闲荡。据她所知,“旭日保全”大楼的修补已臻完工,这些人不乖乖回去上班,干啥子还赖在这边当食客?
“我找韩璇,她还在这里没错吧?”打手机不通,三天来音讯全无,八成被元旭日那痞子强制留人,否则韩璇才不会弃工作于不顾哩。
“其实…我们也不大确定他们是否还在…”
纪恒伦正好端一盘已冷掉的饭菜下楼,解释道:“这三天来我们都会按照三餐送饭到他们房门口,但都没有人出来食用,我们怀疑他们是同归于尽了,还是走人了。”
“都没有人试着去敲门吗?”朱水恋讶然问道。
“你去如何?”范字文嘻嘻一笑,一副死道友不是死贫道的*险状。
“你们这些孬人!”朱水恋板起美丽不可方物的俏脸,修长的双臂*腰成茶壶状,骂道:“天晚得你们怎么搞起‘旭日保全’的!那家伙是很差劲没错,但有韩璇在,她才不会纵容他行凶,怕个啥呀,!”
林有安不甘被数落——“拜托,前提是我们并不肯定韩璇是否还活着呀,搞不好现下他只剩一口残气。”
“怎么说?”朱水恋撇嘴。他们当璇是什么?瓷娃娃?
“啊…。。你知道,同……咳,同性恋的床事……恐怕有一方会很痛……痛到厥了过去……我们都在猜测,厥过去的那个人,八九不离十会是你家韩璇。”范字文已经尽量含蓄。
朱水恋原本薄怒的俏脸逐渐转为愕然,再是忍笑,直摇头道:“我真是不敢相信。”
“相信我,我们也是调适了很久才能以平常心看待旭日老大异于常人的性向。总有一天你们也会习惯的。”林有安尽己所能的观表安慰之意。毕竟日后是亲家,好来好去是必要的。
“白痴。”她轻哼,往楼梯的方向走。
“嘿!你要做什么?”林有安语气中似含着期待,扬声唤着。
“叫人呀,做啥?”她晃了晃手上的公事包。“如果他们还窝在房里,这些工作正好交付一下;如果他们跑掉了,你们更可以一展长才,教我们见识一下‘旭日保全’的找人功力。”
边说边走上楼,无视三名好奇鼠辈塔顶风车尾随而上,她站定在韩璇房门口,轻敲了两下。
“璇,你在不在?”
没有任何回应。
“元旭日,你还活着吗?”这次用尖硬的鞋尖敲门。
依然没有丝毫动静。
“看来只好撞开门了。”范字文一副喃喃自语的模样,仿佛他这么大声的建议纯属耳语,别人爱听不听都无所谓似的。
“是呀,也许韩璇正报练好心人伸出援手送他就医呢。”纪恒伦也煞是“担心”的耳语。
“虽然去撞门的人可能会有生命的危险,但阵亡了一个,至少还有我们三个可以提供善后服务,‘她’可以安心的去,没有后顾之忧。”林有安的“耳语”比打雷还大声,生怕方圆十里内有人漏听似的。
朱水恋向天花板翻了个白眼。真眼了这些*人孬种。从耳后拉下一只黑色细发夹,没有迟疑的插入特别设计过的钥匙孔,手腕左转右转的使弄起来。
“朱小姐,你可能不知道咱们‘旭日保全’任何一种产品都不容易让人破解的。即使是门锁,虽然不是我们亲自设计,但由德国进口至今三年,还没有一个小偷弄得开的,我奉劝你——”随着一声清脆的“喀”
声,中断了林有安的自满演说词,硬生生教他吞下原先的天花乱坠。
那一扇号称没有小偷打得开的门,此刻已被推开一道小缝,而美丽的朱水恋好整以暇的将发夹别回耳后方之后,优雅的挥了下手,向三个目瞪口呆的男人们致意。然后轻松的打开门,走进去也。
好一个奇妙的巧合。朱水恋甫踏入房间内,才疑惑着为何看不到人时,落地窗口也同时闪进两道人影,率先飞进来的是元旭日,随后步履稍微不稳的是韩璇。两人皆穿功夫服,由满身大汗来看,他们才切磋功夫完毕。元旭日扶住急喘不休的韩璇,批评道:“就说你的内功还没练足火候,别勉强学轻功偏不听,看看你,累得像哈巴狗。” 几个大口气的吐纳,韩璇很快平缓气息。她没有理会元旭日的叨念,看到了朱水恋,一边拿毛巾擦拭一身的汗,一边笑道:“我猜想你该来了。还真是一刻也不能等。”
“璇…”基于礼性,她见到初恋情人便要偎过去,全然心折子她的俐落潇洒俊美……哦!她的王子不过当阻在眼前的障碍物何其庞大,硬是中断她依偎白马王子的行程。
“姓元的,你很差哦。我家阿璇已让你蹂躏身心三天,该还我了吧?”借抱一下会死啊?韩璇俊美得不该被独占为私有财,必须是公共财才不会引发抗争爆动,他最好明白这一点。
“还你?你是哪来的葱蒜姜渣子?敢说韩璇是你的?”元旭日眯起眼,十足十是想扁人的征兆。
“别……别以为我真的怕你,我只是好女不跟恶男斗…你走开。”虽然有点气弱,但生性里的反骨,偶尔也该掏出来展示一下,省得收藏太久发霉生锈可不好“年纪这么大了,别老巴着偶像不放,最好的断奶方法是去找个不幸的家伙把自己嫁掉。后面三个身价数十亿的男人任你选,全要了也无妨,就是别再来纠缠我的人。”元旭日展现他生平少见的耐心循循善诱着。要不是看在爱人的面子上,他早一把拎人往落地窗外丢了。
“你胡说什么,?他们哪一点比得上我的璇?倒贴我都不要!”朱水恋不客气的拒绝。“把我的璇还给我…哎呀!你你……做什么!?”惊呼声快速转为尖叫。
元旭日认为他忍受够了,大手一把揪住大美人的衣领高高提起——“我说最后一次,韩璇是我元旭日的人,能对韩璇这名字上头加所有权的人只有我。明、白、了、吗?”
“凭什么?我跟璇有八年的感情,你才三个半月,想比资格,还早得很,放开我!”
“牛牵到北京还是牛。”他决定尊重爱人的意见,暂时按捺下丢人的欲望。“璇,你要让她以自己的双腿走出大门,还是让我助她一臂之力飞出去?”
韩璇早已打开公事包办公了起来,闻言抬头微笑道:“水恋,你先回公司,我明天就上班了。”
“好嘛。”似乎情势也容不得她拒绝。“还不放开我,姓元的!”才恶声恶气完,便险些跌个四脚朝天。
“你们三个,送客。”元旭日指示站在房门外看好戏的三个闲人,暗示他们即刻押人上路。
朱水恋一张艳丽的消脸写满不悦的表情,但因为一向对心仪之人言听计从,只好乖乖走人,心里也明白再留下来也没啥搞头…,嘻!反正她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交付工作,至于杠上元旭日嘛,只不过是想抒发一下嫉妒之意。谁敦元旭日不给抱?这里抱不得,难不成她不会在别的地方抱吗?笨瓜一枚。
一路被恭送到大门口,她的心情也调适好了,觉得硬去招惹元旭日那个EQ二百的家伙实在不符合她优雅的格调。不是怕他哦,只是不屑他而已。
真不知韩璇看上那家伙哪一点!
呜…她可怜的白马王子……
朱水恋长着一张美丽耀眼的脸蛋,留着及腰的长发,又亮又直的,没半根敢分岔。一般来说,长发飘飘的美女很容易被幻想成浪漫多情的表征,更别说是柔丝水滑的直发了。是不?向来只有大波浪的长卷发才构得上冶艳火辣的范畴。以此来计量,大体可区分出弱质美女与火辣佳人的分野。
但朱水恋硬是成了例外。她就是时下正流行的坏女子代表——美丽、难惹、也很敢——敢发火、敢做别人不敢做之事、敢勇于追爱,无视别人眼光。
由于别人从她脸上早已读出“难惹”的讯息,基本上是不会有人敢当她的面寻她晦气的。所以据说她很火爆,却难有机会亲眼目睹,大概只有她周遭的好友才有“幸”看到。大多时间没她施展的机会。
美丽的面孔、玲珑的身段,照理说该有一海票群下拜臣才是。但不!换句话说,就是:没人追、没人敢追、没人敢追这么一个可能很难伺候的辣佳人。
所以,“殷华”有两大名花:朱水恋与季曼曼。两人的美丽各有千秋,却是不同的待遇。朱大美人的办公室里凉得连夏天也不必开冷气:而季大美人的办公室里可就是人潮不断、香花糖果不绝了。
因此,传说两大美人视对方为仇敌,每天上班至少要小战几回合才过瘾,各有胜场。听说有时还会失控到大打出手,但因大伙从未见过她们狼狈的情况,流言也就仅止于流言了。但她们皆是韩璇的“红粉知己”
则是众所皆知的事。
也难怪会斗得这么凶,争风吃醋嘛。
相较于季曼曼颇为享受众男仕的殷勤,朱水恋根本是巴不得那些臭男人少来烦她。她乐得待在凉爽的冷宫内纳凉。
又不是花痴,这么不挑嘴得是男人就好。她朱水恋可是有格调的美人呢。所以在异性这方面,永远不会是她与季曼曼斗嘴的话题。
唉。
她的白马王子被抢走了,看来短时间内也抢不回来,害她好寂寞,都快成了工作狂以弥补胸口的空洞感受了。这样下去,不小心把公司愈搞愈大还得了?
原本她们只想以”殷华集团”来赚取生活所需而已,不料走对了商业潮流,一下子成了中大型公司,工作愈来愈多,钱赚过来反而没空去花,多不甘心哪。
她认为她应该休个假。对!等明天韩璇回来上班,她一定要偎在她怀中要求批准一个月的长假,当然,有韩璇作陪更好……嘻嘻嘻……
“你在流口水耶。”一个童稚的声音由下方传来。
“咳……哪有?”朱水恋赶忙抹了下唇角,才发现上当,一双和眼开始我目标瞪。四方皆无人影,于是她往下、往下,再往下,终于看到了不知何时趴在地毯上啃苹果的小金狼殷佑。
“你来做什么?怎么来的?”它不是一向只巴着于悠不放吗?何况她确定自己与它很不熟。
“我目前有一点点法力可以移形换位,但最远也只能到这里了。因为力气用完,等会就要请你送送回‘殷园’啦。”小金狼叼着水果轻巧跳上桌子,一副很悠闲自在的样子。
“你有法力?因为狼王令的关系吗?”朱水恋忍下想一脚端开它的冲动,好奇问道。
“不是。才三分之一的令牌,只能助我跟人类沟通而已。最主要是我住在‘殷园’。也许你们不知道,‘殷园’被我父王下了法咒,既可保你们不受其他狼族以法力侵害,对我的法力恢复也有一点帮助。不过可惜的是法咒已用了五百年,期限快到了。到时我若没有完全恢复法力,将会很糟糕、很糟糕。”咚地一声,果核精准的被丢入垃圾桶内。
“你不觉得用这么悠闲的态度说明一件危机是很没诚意吗?真的还是假的呀?笨狼。”
“我诓你做什么?”
“问题是你来告诉我做什么?”朱水恋低下面孔与桌上的小金狼平视。“我可不是韩璇,对‘殷族’的谜团狂热到非解开不可;我也不是小于悠,这么担心你们金狼一家子的下场。去去!去烦韩璇,最好把元旭日气到吐血,那我也许就会拨一点时间听你讲古了。”
挥挥玉手,表明本姑娘不送。任何与俊美、优雅、飘逸无关的异性,她都不想浪费时间搭理,何况还是这毛绒绒的东西。她离童年很久了。
“喂!你好歹也是护令使者耶,别忘了你的祖训怎么说的!”小金狼与她大眼瞪小眼。
“我祖训说:受人点滴,涌泉以报。助殷人千秋万世,福寿无疆。好啦!我看你这尾小狼既健康又活泼,活个八百岁没问题,传宗接代这事儿恐怕得等你长大再说,我帮不上忙,可没有违背祖训哦。”
殷佑斜睨她。
“朱大小姐,现下是没有,但到了年底恐怕就有了。若是中秋节当日我没法子凑齐狼王令,那么我就会魂飞魄散了。你大概想亲眼看到殷族绝种吧?”说完,它打了个阿欠,咬来一只椅垫铺着,好舒服的趴上去,看来是打算午睡的样子。
“为什么你的口气让我觉得你似乎量死生于度外?都快死了,你还睡得着、吃得下?”
“不然该怎么办?”小金狼睁开一眼。
“去找人呀!去找令牌呀!那个元旭日上辈子既是你们狼界的人,总派得上用场吧?你难不成还巴望我们这几个号称‘护令使者’的凡人?我们一没法力,二没超能力,恐怕敌不过那些妖魔鬼怪。天助自助你懂不值可?快!快去自助!”说完,就要一把拎起小金狼,送它上路。嗯……从帷幕窗口飞出去肯定很威风“哎呀!“不料,没抓到它,反倒让它趁机一跃,准确跃上了她美美的脸,突然间,额头感觉到一阵灼热的疼痛,她迅速伸手要拍打开金浪,但小金狼早已逃得老远,她只觉整个头晕得难受。
“我决定自己回家,再见……”无比快乐的声调正逐渐远去。
“给我回来!王八蛋!看我不拆了你的骨头熬肉骨茶才怪!”朱水恋在一阵晕眩后回过神,却早已不见那只狼影。
没关系,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它以为躲回于悠怀中她就无可奈何吗?照样打得它大唱满天星,看它下次还敢不敢惹她!可恶!
“噢!有点痛,那家伙不会抓破我的脸了吧?该死!”低声咒着,一边忙着找镜子。虽然手指的触感告诉她她光洁的额头没破相,但最好还是眼见为凭来得妥当些。
好不容易捞到一面小镜子,她立即一照——“啊” “不是不信任,而是他们太诡计多端了。忘了吗?
五百年前你之所以落败的原因不在于法力比他们弱,而是让他们以无辜人命的性命牵制住。他们知道该怎么对付我们,除非你变得铁石心肠了,否则你还是会被他们暗算的!”世道太坏了,早已不复见仁义道德,仍然心存仁者侠义的人注定要吃苦头。
“不会的。经验会使人成长,何况应付敌人的方法有许多种,而且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目光再度望向水晶镜,唇边扬着笑意,似是怀着什么计量。
“什么意思呢?”少女瞅着疑问的明眸。
“天下大势,分久必会,合久必分。走了五百年分裂之路,也该要和平了。”没有更多说明,男子伸手凝聚一朵白云,放至脚下,整个修长的身形便向上移动,乘云而去,飞腾在银铃树间,很快的失去踪迹。
少女担忧的眼光更沉重了,随即也站来一朵云,追随而去。决定了,她要跟到底!这一次誓死要保护兄长,不再让别人有机会利用他的善良来伤害他。
她白莞不会允许的!
☆ ☆ ☆
这几天来水恋绝大部份的时间都用来找机会追杀小金狼;并且随着额头上的印记像是永远褪不去的存在着,她追杀的决心更为坚定。
“那只笨狼呢?”双手各拿一把水果刀,朱水恋轻巧的由窗口跳入客厅,问着正坐在沙发上修指甲的季曼曼。
“当然是逃到你杀不到的地方嘛,还问。”娇滴滴。
软绵绵的声音由季曼曼樱桃小口里吐出,然后随即在一声娇笑后道:“唷,你剪刘海呀?何必呢?基本上我个人觉得你额上那个印子还挺美的……”
“闭上你的狗嘴!觉得这印子美,干嘛不叫笨狼咬你几口,包你满脸豆花,快乐得不得了!”
“不了,人家又不是家禽家畜的,干嘛在脸上打印子呢。”
“是呀,野鸡野鸭向来不打印子的,只要当心别得爱滋、花柳病就好,多悠闲呀。”朱水恋以等量的毒舌回敬。
“哟呼,拿我当出气价呢,真没风度。”季曼曼伸手轻抢芳唇,一副不胜惊吓的娇弱神态。
“你客气了。阁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千万别妄自菲薄。”懒得再杠下去,她决定继续追杀小金狼的行程。楼下全找过了,它再能躲也只有一、三楼。等着吧,不把它碎尸万段难消心头之恨!
三日前,小金狼不知是用牙齿还是爪子弄痛了她额头,结果当她揽镜一照,看到的不是伤口,而是一枚像被烙印的白色印子。
那印子约莫有一个十元硬币大小,呈现叶脉状分布成图案。天晓得这是怎么弄上去的!更可恨的是它清理不掉,像胎记似的,死死附着成她身体的一部份。
虽然这印子并不是伤口,但她仍是很爱惜性命的到医院注射狂犬病疫苗来以防万一。那头笨狼就算爱玩成性,好歹也该有个限度吧?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当她是吃斋念怫积功德的人不成?要是没人给它“好好”的教育一番,将来长大了怎么成为狼上狼?对不对!
所以此刻她的举动是很伟大的,小金狼你就乖乖的纳命来吧。
可恶的笨狼!别以为有于悠罩着就可以胡作非为。
“别忘了明天该你南下巡视分公司啦。”季曼曼在她身后提醒着。
“知道啦!还用你多舌。”
“‘我怕你气疯了,哈么也不管。”多好心呀。
“我又不是你!”声音由远处飘来。
看来她的火气没有外表展现出来的那么旺盛。
季曼曼开始搽起指甲油,暗自想着。也奇怪,都知道那火爆女脾气不佳,但为何从没看到她发火到极点,失去理智呢?害她每次想抢便宜在口舌上占上风都无法如愿。
一个在发火中的人似乎不该仍牙尖嘴利的对别人的挑衅应付自如。不是吗?盛怒中的人不该还有思考能力的。
唉!多想亲眼看一次朱水恋真正发火的模样呵。
轻轻吹着指甲,在等待指甲油定型的同时,脑中突然闪过一个疑问:小金狼干嘛找死的在水恋额上留印子?
有什么用意直说不更好?至少水恋不会杀人,还会全力配合不是?
那个水恋啊,标准的硬嘴巴、软心肠。虽然平常不做什么救世济民的大事业,但朋友有难,从没见她袖手旁观过,即使她总是一副冷淡无情的死样子。
☆ ☆ ☆
“在台湾吗?”追寻着同类的气息到人界,还没决定从何找起,一股强烈的白气笔直由地球的某一端射向天空,并凝聚不散。这是男子最熟悉的银铃树气味,是属于白狼族才懂得使用的咒术。
而这一股熟悉,再加上这种精深法力才能定下的咒术,只有少数人才办得到;而唯一曾在人界使用的人便是他——白逢朗。当年在小王子殷佑身上施咒,守护它五百年,并设定于它成形现世后,加以保护它不受其他野心份子伤害。更方便他寻到它。
只是,这股气为何如此强烈?一般来说,甫苏醒的殷佑不可能有这么强烈的气,它应该还只能维持狼形;没有半点法力的情况下,它连自己都保护不好,哪来的精力去挥发咒力?
也就是这股强烈咒气的高涨,驱动了他布在白狼族的阵法,让他得以寻来。但情况上的离奇,今他来到人界已有一日,仍思索着来由。
若这股气不是小王子发出,那么又是谁呢?白狼族以外的人根本无法撼动这咒气分毫,他甚至想不出自己结下的咒术,如何为小王子以外的人所用?因为那根本不会发生。这一点的笃定他还是有的。
可以确定的是殷佑确实出现了。现在唯一的线索正是依循白气,找到了白气发出处,相信便可一步一步摸索出真相。至少现在他并未感受到恶意,相信可以更乐观些去看待未知的情况。
此刻,他高坐于云端,任由气流驱动着云的方向,飘飘浮浮的由南向北。夏日的薰风暖洋洋的拂来,已逐渐将他座下的云朵吹向白光发射出的地点。
五百年的物换星移,人界又是另一番气象了。他低头望去,飞机、汽车等的科技文明已成普遍,男女的衣着也不再保守,甚至开放得令人咋舌。以往的女性哪怕是手臂不小心外露,都要被打成*妇,哪里还允得只穿内衣亵裤出门?
以往的过分保守和现在的过分开放,都教他这外人为之不适应。想他狠界分成九大族,衣着上有崇尚天体者,亦有包得密不透风之族群,但数千年来从未改变其风格。一如他们白狼族,习惯了以白色长袍为衣着,不爱拘束,也不曾想要改变。毕竟穿着只是遮体避寒之用,谁会在上头弄花样?修法习道都来不及了。
相形之下,人类的花样就多了。
不在心灵上求精进,反倒致力追求外在的物质便利与享受。人类确是所有空间族群里的异类。
努力的方向不同,成果自然也不同。所以人类发展出所谓的文明演进,并晋身为科技文化;而狼界与其他各界则超脱肉体的局限,修持灵体的升华,而悠游于各界。
唯一相同的恐怕是各界皆有害群之马的存在吧。
他座下的白云缓缓停止,不再随气流飘移。睁眼一看,知道抵达了地头。白光抵任这片云,想是已到台湾的上空了。他施了个法咒,雪白的身影霎时化为无形,然后,凝聚的白云俱散,像是再也没人乘坐的烟渺,各自被流风推到远处,另起旅程…… 人界的女性似乎变得最多。白逢朗含着温文的笑意,看着眼前直勾勾望着他出神的女子他一向习惯别人对他的目光,事实上白狼族的男女一向是所有人注目的焦点,但也不必这么……热力十足吧?
这位女士眼中的热力简直可以用来点火了。
服务生送来了食物;这是一间以素食闻名的餐馆,送上来的食物亦是以清淡养生为主。一向注重口味的朱水恋根本食之无味,当然不会介意自己此刻成了草食性动物。连塞了好几口蔬菜,满足了咕咕叫的胃之后,她对眼前这个被她拉出宴会的俊美男子开口问道:“你……你叫什么名字?对了,我叫朱水恋。”
“我叫白逢朗。”他较浅一笑,也吃了口食物。
“好吃吗?”
“不错。”白逢朗一向不重物质口欲。
“你可别告诉我你真的可以不食人间烟火。”
“怎么说?”
“你看,白衣、银发、仙人一般的容貌,若说你是天上来的,我也会相信。但我可不希望。”朱水恋笑了下。“我喜欢你的衣着品味,很棒。”
“谢谢。”他仍是少言。
朱水恋抿了下唇,小心的探道:“你有什么话想问我吗?”
他挑眉,颇是诧异。
“拜托!想也知道。不然你这个绝世美男子干嘛乖乖跟我来这里?不怕被我吃干抹净呀?”
“我问,你会告诉我吗?”“当然不一定。我可不告诉你我的三围是三十四、二十五、三十五;也不告诉你我的芳龄正是春花初绽的二十四。”她嘻笑应着。
这是一串会令所有男子吞口水的数字,而她正期待着纯白美男子的反应。
白逢朗相信自己确实与人界脱节太久了,除了知道她二十四岁之外,其它的数字让他无从理解。从她的表情来猜测,这似乎是很私密的数字,不好细问才是。
于是他只好问他原本想问的:“能不能告诉我,你额上的‘银铃印’怎么来的、’从她身上根本探测不到半丝法力,可见她是很寻常的人类,并且不具危险性。
“嘎?银铃印?那是什么东西?”她额上有什么东西吗……喝!不会是那个吧’?”你说的是这个鬼东西吗?”
鬼东西…?人类是这么称呼它的吗?
“这是银铃印。”
“你很了解这东西?”她很期待地问。
白逢期略有迟疑的点了下头。
“算…是吧。你能不能……”
“先别向它的来处。告诉我,你有没有法子弄掉它?我快被它逼疯了。”
“这印子……并不伤人。”
“它伤了我的面子!”多严重啊!害她见不得人。
还有,刚才他无视她曼妙的三围则伤了她的里子。
“丑吗?”他问。伸手拨开她刘海,仔细看着印子。
这可是白狼族少女最喜爱的妆点,出门在外莫不以叶印点额,算是不可或缺的化妆品,相似于人界仕女所用的胭脂。可见差别多大,在人类的眼光看来,它或许是不美丽的。
朱水恋原本神魂不属的任由美男子伸手抚额,真希望他的手就搁着别移开算了。但一个眼尖,她注意到他雪白的衣袍上竟绣有银白的图腾,那图腾跟她领上的印子还真是雷同。怎么回事呢?
“你怎么也有这印于?”她问。
“这是…家族图腾。”他回答,然后又道:“这是别人转移到你身上的印记。可以告诉我那人是谁吗?”是小王子本人?抑或是其他别有居心的人?
朱水恋暗自戒慎起来。打量着那双温和无害的暖眸,怀疑这样的人会长有邪恶心思。但防人之心却是诊有的。身为“殷族”的护令使者,她不太有机会发挥功用,但也绝不替伙伴制造问题。个人私事自是可以任意而为,但攸关那只笨狼的所有事,她得百般小心为上,即使这个白逢朗百分之八十不可能是坏人。
但未明来意之前,她什么也不会透露。
“朱小姐?”他察觉周遭的气流变得沉凝。
“我不能告诉你。”她摇摇头,努力甩去满脑子蜂拥而上的迷恋泡泡,现在不是发花痴的时候!朱水恋。她一再提醒自己。“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你所为何来?”
“我不能。”人类,永远视己身不能了解的事物为异端,以妖孽统称之。因为无知,所以急于消灭异己。
他不说谎,只能拒答。
“那么话题只能到此了。”对方身分未明,她不该多所眷恋、迟迟不肯转身离开的。理应立即回殷圈,找韩璇他们商量才是。但她不想离开他,很不很不想“你…会在台湾住下吗?”猜测不出他的国籍,虽是东方人的轮廓,但银发……哦,不能不提他发稍有一截墨黑色的奇特,加上茶棕色的眸子,是非常出色的组合,但同时也不属于任何一个种族所有。
“我会。”他必须弄清楚这一切。
“嗯…你的头发……是挑染的吗?”
他扬了扬眉,像是意外她会这么问。
“不,天生的。”
“那如果你剪下黑发,还会再长出来吗?”
“会。”与满街彩色头发的年轻人相比,他算朴素吧?
“真炫!“在安全的问题下,他们之间已不再存有紧张感。
白逢朗是安然自在的人,不会因问题求解不成而焦虑;而朱水恋则是对他有深深的迷恋,想多看他一分一秒。在殷族的禁忌之外,她不想草木皆兵。
何况他身上有浓浓的、那种令人安心的舒服气质。她怀疑自己全心甘情愿的溺死在其中……
啊!俊男裤下死,作鬼也风流。
“最后一个问题。”她突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
“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这是什么问题!?
他以为他已能习惯这女子的爽直风格,不料又被问得结舌无语。从没人认为他该是女性,即使他长相偏向阴柔。他该不该觉得自已被冒犯了?
“我是男性。”他仍是有礼的回答。
她放心的呀了口气,道歉道:“太好了!我无意冒犯,白逢朗。只是过往的经验告诉我,胸部平坦的人并不代表就一定是男人。我既然不方便验明正身,那么听你亲口证实也是可以的。”
望着那张美丽的笑脸,白逢朗开始好奇着这五百年来人界有过怎样的变迁,竟让女性转变得如此呃……开放、大胆,对男性之事也可问得如此光明正大而不感困窘……
不,事实上感到困窘的反而是他;是他这个在人界一向拥有绝对权力优势的男性。
他算是开了眼界。 把一个男人,而且还可能是敌人的男人大刺刺的带回家会不会显得太大胆了些?她耸肩自问。
朱水恋打开客厅的大灯,十坪大的空间立即明亮起来。这里当然不是‘殷园’,而是她自大学以来在‘殿华’作牛作马赚到的钱所购下的私人小窝,共五十坪,两个房间,一个工作室,以及小小的厨房与客厅,目前仍有五百万的贷款扛在肩上。唉,台北居,大不易。
虽然是自找麻烦了一点,但拥有私人的公寓实在是很爽的一件事,比钓到白马王子更值得庆祝。所以即使‘殷园’又大又舒适,她们这些有经济能力的人还是各自筑了个小巢,把别墅当成度假中心,住在市区上班也方便。
当然,以‘殷华’的年营业额来说,她们这些大股东哪有叫穷的道理?每年分到个人名下的少说有上亿之谱。是呀,上亿元的捐款感谢状。
祖先有明训:四家族受殷族之泽被,得以开枝散叶,绵延千秋万世、平安顺利,理应为殷人日夜祈福造其阴德……也之所以,‘殷华’所有的盈余百分之七十全数捐给慈善机构,救助世界各地的儿童、饥民;百分之二十赞助文化事业,剩下的全数回馈给员工……真是千金散尽,两手皆空呀。谁会相信朱水恋除了每个月的薪水奖金以外,从不曾拿过公司更多好处呢?
所以为了早日偿清房贷,她三不五时就巴着韩璇要求加薪,并且拗到了更多的津贴与生意谈成时可抽的红利成数。
现在她一个月底薪十万,业务冲得凶狠一些,甚至可以领到一百万左右,但那种情况毕竟不是常有。她是很想抗议啦,但是由于其他人也是相同待遇,她能说什么呢?韩璇还拿出比她们更多的钱去维持‘殷园’的开销哩。她跟曼曼顶多每月汇个五万元作数。穷嘛!
“殷园’的员工有四个,还不包括每月来整理庭园的园艺公司费用。各项费用加起来每月至少要支出三十万以上。要她说,她早卖掉这座大而无当的宅子了事。但那又不行。据说那个地方可以延伸殷族的咒力,保护她们无灾无恙、邪灵不侵。也就是风水与殷族合得不能再合的意思啦。
她所认知到的‘护令使者’工作,就是维持‘殷园’,不让别人入侵破坏。
那么,倘若把一个居心不明的男子带入‘殷园’会发生什么事呢?是男子破坏了好风水,还是好风水阻却了所有恶人的进入?
值得一试,但不是现在。她得与璇她们知会过再说。
“欢迎光临,这里是我心爱的小窝,贵得我肉痛。”她转身去厨房冰箱拿出两罐果汁。
“请坐”
白逢朗已打量完这间充满绿意的客厅。浅粉绿的墙壁、雪白的沙发、雪白的窗帘,小阳台外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绿色植物……以及盆栽蔬菜。地板则是由各种不规则、深浅不一的绿所拼成,几乎塞进所有的绿色。
这不像是一间随时等着迎客的客厅,反而像是私人的起居室,并不打算招待人的自我空间。可以想见屋主在此间活动时会有多么轻松自在、不受拘束。
此刻,他眼前的女子便是表现出轻松的意态。踢掉了室内拖鞋,身子半挂在长沙发的扶手上,双足曲在沙发上,像是随时准备小憩一番。
那么,他该客随主便的安坐下来吗?
“坐呀!”她再邀了一次。
“谢谢。”他优雅的坐在单人沙发上。
朱水恋低笑道:“实在很奇怪,我明知你有问题,偏偏就是不怕死的带你回来,只因为你说你才刚抵达台湾,没有落脚的地点。真是发痴了我!”将果汁丢给他,自嘲的拍了下自己面颊。
对于她的说词,白逢郎仅是微笑以对。学着她拉拉环的手势,算是顺利喝到清凉的果汁。在他的记忆中,白狼族一向很受善待,至少他行走各方,都能与人相处愉快。他们从不加害别人,以和为贵,也乐于助人,所接触到的外人,也都以气息清朗者为多。
他之所以会随她回来,倒不是为了银铃印,而是她身上散发的明朗气质。不管她额上的印记从何而来,他至少可以肯定未水恋是正直仁慈的人——即使她浑身是刺,无人敢惹。
她身上的善意……呃……非常热切的善意,使得他接受她的邀请。有一点说不上来的原因,也许是在白狼族待了五百年,习惯了各种温暖和煦的气息,突然遇上这么个热力十足的活泼灵气,也就被吸引了。
“白逢朗,如果我说我很喜欢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大胆?”她搂着一只胖抱枕,双眼舍不得移开他面孔。
“我只会说谢谢。”他笑。
不会吧?帅哥死会了?她眉毛暗自打结。
“你心中有人了?”是谁?出来单挑!
白逢朗被她的问题问得一怔,平和的心臆悄悄震荡着睽违已久的涟漪……
有多少年没再想起了呢?偶一浮现,竟仍是静不下心,无力自己。
那张巧笑情兮的绝世容颜啊……
“是个大美人吧?”朱水恋酸兮兮地问。
“呃?”他看着她,微微启了口,却终究无言。
她斜睨着他,一颗填满嫉妒的小脑袋正兀自幻想着这么一个优雅绝俗的男人可能会倾心的女子模样。那个女人可能也长若仙人一般的容貌,不食人间烟火,只喝朝露养颜,啃树皮美容,不知‘荤’字怎生得书。或许也是白衣的爱好者,而且穿起来不像女鬼,绝对像仙女,或者是像于悠那种清纯甜美又偶尔展现神秘感的无敌美少女。反正绝对、肯定不是她朱永恋这种市侩型美女,而且摆明了喝酒啃肉的俗女就是了。
老天一向不肯善待她的恋情。瞧!她盼了八年的第二只白马居然是心里有意中人的,有没有天理呀!
她用力吁出一口闷气,决定道:“无所谓!你去喜欢你的仙女,那并不妨碍我喜欢你的决心。就这样了!”
“就这样?什么样的这样?”他疑惑地问。发现再一次跟随不上她脑袋运转的速度。他们刚才似乎并无谈到什么可以下结论的话题不是?
朱水恋移身到他面前,索性坐在茶几上与他对视,差点被他的美色迷得忘了开口说话。久久才道:“就是——我们各爱各的这样。”他觉得她豪放也好,认为她大胆也罢,反正她个性就是这样——勇于放下感情去爱她所爱。谁说单恋的一方必定要羞答答才可以?她又不是含蓄的闷葫芦,真得那样岂不憋毙她了?
她以为她该看到一张惊慌为难且不忍伤人的面孔,但这位白先生呢,在愕然过后,是这么回应她的:“我不太明白你的话题重点,可否从头解释起?为何短短几句不连串的闲谈,可以定下各爱各的这种结论?是否有什么重要的话是我漏听了呢?”
哇咧……
是白逢朗的领悟力太差还是朱水恋的口语表达有问题?莫非今天的艳遇全被归为一场鸡同鸭讲?事实上他们各自讲着外星语言,却自为沟通顺畅?
朱水恋陷入深深的困扰中。 只要遇对了人,冰山绝情女也会融成—个火山热情女。朱水恋二十四个年头以来,给企图追求她的男人吃足了排头,绝非故意拿乔,而是她知道那些男人都不对。既然不对,她是半点机会也不会给的。她的一颗热呼呼的劳心只为某一种类型的男子跳动。
任何女人其实都是热情如火的,只要感觉‘对了’。
今天,她给自己买了束玫瑰花,盛开的(比较便宜,也比较美丽)那种。心情很好,慢跑完后,一路捧着花散步回来。当然,不会忘了持两份早餐回小窝。
她的屋里收藏了一名绝世美男子。想来是有点不可思议,但面对着那样一张牲畜无害的脸,任何妖鬼魔物也得变无邪起来了。知道白逢朗无其它目的的,她当然顺理成章的留人下来。镇日看着也就够本了。
对一个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人该了解多少?
她知道他对吃食不讲究,甚至还是个素食主义者;有点脱离俗世,反应不是太快,一切都慢条斯理的……这些是她初步的观察。
太习惯了都会生活的快步调,突然面对这么个老处于状况外的美男子,沟通上有障碍是必然,她决定试着当个慢郎中、将全身的螺丝转松一点。
他到底是打哪来的呢?
他会待多久?想达成什么目的?
是否……是否有个伊人在远方等他归返?
昨天嘴上是说得很干脆啦!单恋是自个儿得摆平的私己事,绝不教他为难。但谁做得到?
唉……忍不住将头埋入花束里……
“哎唷!”有刺!“可恶!有没有职业道德呀?居然卖我没把刺清干净的玫瑰花!”她低咒着,一路爬上七楼,咕咕哝哝的开门进屋。
“早安。”温和的男中音自浴室的方向传来。
俊男出浴吗?她立即瞪大杏眼看过去,开口招呼:“早安。”啊……不是浴中美男图。
白逢朗依旧是一身白长袍的打扮,及肩背的银发以一条黑带子松松绑住,整个人看来清爽精神,站在浴室门口,正逢一道阳光由小阳台斜洒而入照在他身上,像天人降世的圣景,教她看呆了过去。
“怎么了?”他走近她,轻点了下她鼻尖上的红点,是一滴细细的血珠子。
“啊,没事,只是被花刺扎了下。”她接着强调:“而且花刺没有留在肉里,你可以省去其它英雄救美的手续。”
“什么?”他再度感到想理解她的语言涵意是如此困难,只能以更多问号回馈。
朱水恋挥挥手,将手中的花抛向远处的餐桌,力道恰好,让花束轻轻的降落。解释道:“我以前常看歌仔戏、京戏什么的,还有古装连续剧,通常女主角被琴线割到手,或被花刺刺到、绣花针刺到时,男主角都会‘刚好’在场,并且吸吮着女主角的伤处,以表现怜爱之心。我常一边看一边想,若是女主角被刺到的是臀部,那该怎么办才好?还有,我被刺到鼻尖,如果你来替我吸血,会不会觉得有点恶心?毕竟鼻子上可能有油脂、粉刺、青春痘……恶……”很庆幸不必有这一道手续。
白逢朗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她的异想天开,虽然已经很习惯她的惊人之语,但要不发傻还真困难。
“你……多虑了。”他只能这么说。
“我当然知道。”她轻揪他衣袖一同往受桌方向移动。‘好玩嘛。我不常有机会这么人来疯的。”
“是吗?”
“是的。因为你现在才出现呀。”在其他人面前,她是‘殷华’的业务女强人朱水恋,是朋友们开玩笑。斗嘴的好伙伴。但在单恋的男人面前,她只是一个满心爱恋,且对爱情怀有诸多奇怪想法的女人。因为倾心的男子已出现,让她莫名东想西想着一大堆古怪。
“可否请问我做了什么吗?”朱水恋对他异常的热情是从何而来呢?他甚至还未做出一件值得她开心的好事。以往都是他帮助了对方才得到盛情敞怀以待。
“你让我的心有所寄托呀!”她笑道。
“我不明白。”
“没关系。吃吧,都是素食。等会我开车载你出去兜兜,顺便帮你打点一些用品。”
白逢朗讶异着她强势而独裁的口气。
“谢谢,但我并不需要。”
他在拒绝,很温和但坚定的拒绝。朱水恋怔了一下,开口道:“你千万不要认为你在吃软饭。我当你是朋友才这么说的。我并不是在冒犯你。”她是不是伤了男人最宝贵的第二生命——自尊?
怎么谈到饭的软硬了?早餐里并无稀饭这食物不是吗?白逢朗压下这不太重要的疑问,只道:“你肯让我暂时居住在此,我已相当感激。至于其它私人事务,我尚可自行打理,千万别替我费神。”
“呃……呃……那今天……今天……”他的意思是不是今天不会跟她出门约会了?
“若你愿意当我的观光向导,我非常感激。改天好吗?”喝完最后一口豆浆,他对她微微一笑。
“哦……好的,就改天。”
呆呆的看着他向她挥手道别,出门去也。朱水恋快活了一早上的阳光心情迅速让阴天取代,失了所有的胃口。
她与他,又轧错线了吗?
一时之间,勇往直前的劳心,竟畏缩了起来。
☆ ☆ ☆
白气变得淡薄,不似之前的强烈耀眼。
白逢朗坐在云端做着每日的功课,三小时之后收气归元,拢在他周身的银光逐渐凝聚缩小,最后化为一颗莹白得半透明的曼珠,在双掌间消失。收功之后,他这才注到银铃咒的白气显得虚弱不济。
银铃咒会随着依附之人的精气神而发挥咒力。那么,此刻的朱水恋想是心清欠佳、精神倦怠了?那样一个热力四射的人会有失去精神的时候,也算是罕见。
心情低落的原因应该不致于是他消失三天的关系吧?星期日那天,他曾再度回去过,但没遇到她,于是留下一张字条感谢她收留一夜的盛情,以及道别。
他在图书馆内创览了史册与地理图表,大约知道人界这五百年的变迁之后,决定先前往中国大陆去寻找根源。那边有长期居住在人界修行的白狼族同伴,更好打探起当年与金狼王有渊源的四个人界家族。
他确定朱水恋只是凡人,额上的印记是别人加诸于她身上的,也许是有心人为了引诱他现身的招数,在不知情况如何之前,他不愿贸然解去她的印记,因为那摆明了告诉藏身在暗处的人他白逢朗已出现。
所以来水恋那边的事只能先搁着,他宁愿以更小心谨慎的方式来寻找解答。
他身上有着殷佑迫切需要的三分之一狼王今,而其他野心份子也知晓要得到狼王今,可以由他这边下手。以前他居住于白狼族内,无人敢擅闯,此时弓引他到人间,确实比较好下手。
金狼族历劫五百年,已盼到否极泰来的契机,所以小王子殷佑确定是苏醒了,而其他道行高深的野心份子也虎视眈眈的等待至今,就为了狼王令的现世。
没有狼王令,殷佑什么也不能做,甚至修持的法力也被困宥如初生婴孩,此刻他的处境无疑是危险的。这令人心急,尤其白逢朗并不确定金狼王殷析所寄望的那四个人界友人是否仍一本初衷的守护着殷族的气场、血脉,与唯一的复苏希望。
朝代更迭、战乱频频,中国这片土地上有太多的伤亡与颠沛流离,太多的身不由己,令人不忍怪罪于倘若那四家族早已不再守护殷族……
往最坏的方向去思索,不免担心起小王于此刻处境的艰难。若那四个家族早已不再守护、传承,那么殷佑恐怕会是处于最糟的状况。
试想,一只甫出世的小狼,它有多少存活的机会?
没有法力,没有自保能力。又被野心份子长期追踪。那些人可以轻易嗅出它存在的气息,轻易毁掉它……若是那样,殷族便真的要灭亡了。
遗憾的是他并不认得那四个家族,无从追查起他们后代的情况。若不是他曾沉睡了一百年,他可以从旁确保那四个家族坚持守护任务,直到五百年届满。然而该历劫的人向来不会轻易得到帮助,他终究是使不上力。
断了这一边的线索后,他改而追寻‘星’、‘日’的下落。两方皆是艰难的任务。‘日’在五百年前那场战役中死亡,并以死亡立咒——他一向是好冒险的狂野人物,像是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在各种机缘巧合下解开咒语、得回他的烈火剑与法力。
其实白逢朗并不感到惊讶,也不忍苛责他的玩心,因为‘日’就是那种连命都可以玩掉的人,根本没什么顾忌。真不知被他所封印的‘狼王令’有没有现世的一天。两、三百年来他一直在轮回里推算寻找,却不见下落,只求‘日’来得及出现在这交关的时刻。
再想到‘星’,不免也要叹气。
“星’并设有死亡,但没有死亡并不代表会比死亡好过多少。五百年前那一战,他被五大高手布阵以待,遭了暗算,还得勉力应付对手,更心系封印‘狼王令’,结果他最后选择全力封印,露出大空门任由对手毁掉他的形体——最后,在‘日’的援助下,‘星’没有消失,却被弹出天外,就此消失,生死未卜,至今追寻不着。
找不到拥有狼王血液的四家族,是因为错失了先机,也因为当年殷祈设下保护的结界,阻却了野心份子的追杀,但同时也截断了白逢朗寻人的线索。
也许他该去找黑狼王,他们肯定盯了五百年,只是无从下手而已。
就这么办吧。待他抵达中国,与族人打探过后,接着我黑狼王黑威。他知道黑威出关了。那些在大战中元气大伤的头号份子陆续出来了,就等殷佑苏醒的这次大好机会。目标仍是狼王令。
据说半个月前黑狼少主黑扬不知为何消失无踪,黑威正暴跳如雷。内情也许不单纯,他该注意。
白云已飘至中国北边山区,他感应到同类的气息,轻身往下跳,宛若飞鸿,优雅的落向地面。
及地后,他转身望向来时路的天空,远处的白气,益加飘渺得不复见。
不知怎地,竟有些挂心。
她不该是气弱的人啊,那样一张精神奕奕的脸蛋,该是一脑子奇思怪想,满是惊人之语,气质如夏日,袭得人热辣一身才是。
多罕见的姑娘,他想。
没有察觉,那位罕见的姑娘已在他心底深烙了印象,顽强的抹灭不掉。
这可是千百年来第一遭呵。 只要遇对了人,冰山绝情女也会融成—个火山热情女。朱水恋二十四个年头以来,给企图追求她的男人吃足了排头,绝非故意拿乔,而是她知道那些男人都不对。既然不对,她是半点机会也不会给的。她的一颗热呼呼的劳心只为某一种类型的男子跳动。
任何女人其实都是热情如火的,只要感觉‘对了’。
今天,她给自己买了束玫瑰花,盛开的(比较便宜,也比较美丽)那种。心情很好,慢跑完后,一路捧着花散步回来。当然,不会忘了持两份早餐回小窝。
她的屋里收藏了一名绝世美男子。想来是有点不可思议,但面对着那样一张牲畜无害的脸,任何妖鬼魔物也得变无邪起来了。知道白逢朗无其它目的的,她当然顺理成章的留人下来。镇日看着也就够本了。
对一个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人该了解多少?
她知道他对吃食不讲究,甚至还是个素食主义者;有点脱离俗世,反应不是太快,一切都慢条斯理的……这些是她初步的观察。
太习惯了都会生活的快步调,突然面对这么个老处于状况外的美男子,沟通上有障碍是必然,她决定试着当个慢郎中、将全身的螺丝转松一点。
他到底是打哪来的呢?
他会待多久?想达成什么目的?
是否……是否有个伊人在远方等他归返?
昨天嘴上是说得很干脆啦!单恋是自个儿得摆平的私己事,绝不教他为难。但谁做得到?
唉……忍不住将头埋入花束里……
“哎唷!”有刺!“可恶!有没有职业道德呀?居然卖我没把刺清干净的玫瑰花!”她低咒着,一路爬上七楼,咕咕哝哝的开门进屋。
“早安。”温和的男中音自浴室的方向传来。
俊男出浴吗?她立即瞪大杏眼看过去,开口招呼:“早安。”啊……不是浴中美男图。
白逢朗依旧是一身白长袍的打扮,及肩背的银发以一条黑带子松松绑住,整个人看来清爽精神,站在浴室门口,正逢一道阳光由小阳台斜洒而入照在他身上,像天人降世的圣景,教她看呆了过去。
“怎么了?”他走近她,轻点了下她鼻尖上的红点,是一滴细细的血珠子。
“啊,没事,只是被花刺扎了下。”她接着强调:“而且花刺没有留在肉里,你可以省去其它英雄救美的手续。”
“什么?”他再度感到想理解她的语言涵意是如此困难,只能以更多问号回馈。
朱水恋挥挥手,将手中的花抛向远处的餐桌,力道恰好,让花束轻轻的降落。解释道:“我以前常看歌仔戏、京戏什么的,还有古装连续剧,通常女主角被琴线割到手,或被花刺刺到、绣花针刺到时,男主角都会‘刚好’在场,并且吸吮着女主角的伤处,以表现怜爱之心。我常一边看一边想,若是女主角被刺到的是臀部,那该怎么办才好?还有,我被刺到鼻尖,如果你来替我吸血,会不会觉得有点恶心?毕竟鼻子上可能有油脂、粉刺、青春痘……恶……”很庆幸不必有这一道手续。
白逢朗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她的异想天开,虽然已经很习惯她的惊人之语,但要不发傻还真困难。
“你……多虑了。”他只能这么说。
“我当然知道。”她轻揪他衣袖一同往受桌方向移动。‘好玩嘛。我不常有机会这么人来疯的。”
“是吗?”
“是的。因为你现在才出现呀。”在其他人面前,她是‘殷华’的业务女强人朱水恋,是朋友们开玩笑。斗嘴的好伙伴。但在单恋的男人面前,她只是一个满心爱恋,且对爱情怀有诸多奇怪想法的女人。因为倾心的男子已出现,让她莫名东想西想着一大堆古怪。
“可否请问我做了什么吗?”朱水恋对他异常的热情是从何而来呢?他甚至还未做出一件值得她开心的好事。以往都是他帮助了对方才得到盛情敞怀以待。
“你让我的心有所寄托呀!”她笑道。
“我不明白。”
“没关系。吃吧,都是素食。等会我开车载你出去兜兜,顺便帮你打点一些用品。”
白逢朗讶异着她强势而独裁的口气。
“谢谢,但我并不需要。”
他在拒绝,很温和但坚定的拒绝。朱水恋怔了一下,开口道:“你千万不要认为你在吃软饭。我当你是朋友才这么说的。我并不是在冒犯你。”她是不是伤了男人最宝贵的第二生命——自尊?
怎么谈到饭的软硬了?早餐里并无稀饭这食物不是吗?白逢朗压下这不太重要的疑问,只道:“你肯让我暂时居住在此,我已相当感激。至于其它私人事务,我尚可自行打理,千万别替我费神。”
“呃……呃……那今天……今天……”他的意思是不是今天不会跟她出门约会了?
“若你愿意当我的观光向导,我非常感激。改天好吗?”喝完最后一口豆浆,他对她微微一笑。
“哦……好的,就改天。”
呆呆的看着他向她挥手道别,出门去也。朱水恋快活了一早上的阳光心情迅速让阴天取代,失了所有的胃口。
她与他,又轧错线了吗?
一时之间,勇往直前的劳心,竟畏缩了起来。
☆ ☆ ☆
白气变得淡薄,不似之前的强烈耀眼。
白逢朗坐在云端做着每日的功课,三小时之后收气归元,拢在他周身的银光逐渐凝聚缩小,最后化为一颗莹白得半透明的曼珠,在双掌间消失。收功之后,他这才注到银铃咒的白气显得虚弱不济。
银铃咒会随着依附之人的精气神而发挥咒力。那么,此刻的朱水恋想是心清欠佳、精神倦怠了?那样一个热力四射的人会有失去精神的时候,也算是罕见。
心情低落的原因应该不致于是他消失三天的关系吧?星期日那天,他曾再度回去过,但没遇到她,于是留下一张字条感谢她收留一夜的盛情,以及道别。
他在图书馆内创览了史册与地理图表,大约知道人界这五百年的变迁之后,决定先前往中国大陆去寻找根源。那边有长期居住在人界修行的白狼族同伴,更好打探起当年与金狼王有渊源的四个人界家族。
他确定朱水恋只是凡人,额上的印记是别人加诸于她身上的,也许是有心人为了引诱他现身的招数,在不知情况如何之前,他不愿贸然解去她的印记,因为那摆明了告诉藏身在暗处的人他白逢朗已出现。
所以来水恋那边的事只能先搁着,他宁愿以更小心谨慎的方式来寻找解答。
他身上有着殷佑迫切需要的三分之一狼王今,而其他野心份子也知晓要得到狼王今,可以由他这边下手。以前他居住于白狼族内,无人敢擅闯,此时弓引他到人间,确实比较好下手。
金狼族历劫五百年,已盼到否极泰来的契机,所以小王子殷佑确定是苏醒了,而其他道行高深的野心份子也虎视眈眈的等待至今,就为了狼王令的现世。
没有狼王令,殷佑什么也不能做,甚至修持的法力也被困宥如初生婴孩,此刻他的处境无疑是危险的。这令人心急,尤其白逢朗并不确定金狼王殷析所寄望的那四个人界友人是否仍一本初衷的守护着殷族的气场、血脉,与唯一的复苏希望。
朝代更迭、战乱频频,中国这片土地上有太多的伤亡与颠沛流离,太多的身不由己,令人不忍怪罪于倘若那四家族早已不再守护殷族……
往最坏的方向去思索,不免担心起小王于此刻处境的艰难。若那四个家族早已不再守护、传承,那么殷佑恐怕会是处于最糟的状况。
试想,一只甫出世的小狼,它有多少存活的机会?
没有法力,没有自保能力。又被野心份子长期追踪。那些人可以轻易嗅出它存在的气息,轻易毁掉它……若是那样,殷族便真的要灭亡了。
遗憾的是他并不认得那四个家族,无从追查起他们后代的情况。若不是他曾沉睡了一百年,他可以从旁确保那四个家族坚持守护任务,直到五百年届满。然而该历劫的人向来不会轻易得到帮助,他终究是使不上力。
断了这一边的线索后,他改而追寻‘星’、‘日’的下落。两方皆是艰难的任务。‘日’在五百年前那场战役中死亡,并以死亡立咒——他一向是好冒险的狂野人物,像是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在各种机缘巧合下解开咒语、得回他的烈火剑与法力。
其实白逢朗并不感到惊讶,也不忍苛责他的玩心,因为‘日’就是那种连命都可以玩掉的人,根本没什么顾忌。真不知被他所封印的‘狼王令’有没有现世的一天。两、三百年来他一直在轮回里推算寻找,却不见下落,只求‘日’来得及出现在这交关的时刻。
再想到‘星’,不免也要叹气。
“星’并设有死亡,但没有死亡并不代表会比死亡好过多少。五百年前那一战,他被五大高手布阵以待,遭了暗算,还得勉力应付对手,更心系封印‘狼王令’,结果他最后选择全力封印,露出大空门任由对手毁掉他的形体——最后,在‘日’的援助下,‘星’没有消失,却被弹出天外,就此消失,生死未卜,至今追寻不着。
找不到拥有狼王血液的四家族,是因为错失了先机,也因为当年殷祈设下保护的结界,阻却了野心份子的追杀,但同时也截断了白逢朗寻人的线索。
也许他该去找黑狼王,他们肯定盯了五百年,只是无从下手而已。
就这么办吧。待他抵达中国,与族人打探过后,接着我黑狼王黑威。他知道黑威出关了。那些在大战中元气大伤的头号份子陆续出来了,就等殷佑苏醒的这次大好机会。目标仍是狼王令。
据说半个月前黑狼少主黑扬不知为何消失无踪,黑威正暴跳如雷。内情也许不单纯,他该注意。
白云已飘至中国北边山区,他感应到同类的气息,轻身往下跳,宛若飞鸿,优雅的落向地面。
及地后,他转身望向来时路的天空,远处的白气,益加飘渺得不复见。
不知怎地,竟有些挂心。
她不该是气弱的人啊,那样一张精神奕奕的脸蛋,该是一脑子奇思怪想,满是惊人之语,气质如夏日,袭得人热辣一身才是。
多罕见的姑娘,他想。
没有察觉,那位罕见的姑娘已在他心底深烙了印象,顽强的抹灭不掉。
这可是千百年来第一遭呵。 今天星期三,艳阳高高挂天际,冷气吹得人舒心,繁华的台北依旧踏着她的小快步,驱动经济繁荣的表征,任何一种形式的颓废都不该出现,破坏它的一致性。
“殷华’的十八楼业务部,活络的外杨振奋不了上司头子冰凉的心,闷在办公室里将自己化为一颗没有自我意识的橡皮图章。谁端文件进来她就负责戳印,看也不看;此刻要是任何一尾衰男拿结婚证书、财产让渡书进来,她只怕卖了自己都还不知不觉。
三天了啊……
自从君别后,无心赚钞票……
朱水恋下巴搁在办公桌上,哀悼自己第二次初恋的结束。那人……是不会回来了。她知道。
老天爷从来就无意善待她,她再度认知了这个残酷的事实。以前季曼曼那女人就嘲笑过她的择偶标准,说她适合找那种个性强烈的男人来配对,而不该妄想温文如水的男人,因为根本不搭。温雅的男人不会来追她,而她对那种男人也仅止于天真的幻想而已,真遇上了,相处过后,包准无聊得喊救命。
朱水恋承认自己是性格强烈的人,但那并不表示她无法欣赏性格平和的人不是。
何况任何一种爱情的开端不都是由欣赏、好感来做起步的?她二十四年来一心一意、贯彻始终的锺意白逢朗那种类型的男人,难道是区区一句‘天真的幻想’所能涵盖的?
她就是很喜欢、很欣赏嘛!
只不过……他跑掉了。唉……
“你也够了吧?”季曼曼推门进来,忍不住啐了声,对朱水恋的死样子大翻白眼。“去追杀小金狼呀!去找元旭日练嗓门啊!反正现在有靠山,那家伙不致让你死得太难看。再不然找我练口才也好!”真是够了。
“璇……”朱水恋的眼光直接跳过季曼曼,黏在随后进来的韩璇身上,身子也随之轻飘飘的移过去。
韩璇任她偎着,一同落坐在沙发上。允许她的死气沉沉,但正事还是得谈的。
“你说,上星期六遇见了知道你额上印记的人?”这是她提早由日本回来的原因。
“于悠不一同来讨论吗?”朱水恋点头后问。
“她得上课,晚上再告诉她与股佑也是一样。”
“他叫白逢朗,一个很仙风道骨的男人,他甚至比你还俊美哦……”
“哎哟,你最爱的娘娘腔。”季曼曼好优雅的轻呼着。
“别忘了元旭日仍然想砍了你。”朱水恋斜睨过去,恶质的提醒她,那家伙永生不忘季曼曼亲吻他爱人的深仇大很。她小命最好捏紧一点,毕竟没人制得了那只喷火暴龙。
“嗟!”季曼曼摸摸鼻子,闭上嘴。
“白逢朗?”韩璇思索着这颇为熟悉的名字,在哪边听过呢?”殷佑是不是提过这名字?”
“有吗?”
“没印象。”
韩璇点头,暂搁下这个疑惑,问道:“他还提过什么?”
“他只说这是银铃印记,想问来处,我不肯说;我反问他时,他也就顾忌了。甚至不肯编个谎言来哄人,我认为他是正直的人。”她叹道:“我好喜欢他。他很俊美、很优雅有礼,看似温和好商量,却又有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高贵气质,不是一般市侩男人比得上的。”
“你是不是漫画看太多了?”季曼曼认为这女人简直幻想过度,把百分之七十的捏造加在百分三十的事实中,然后自己陶醉个半死。
“你当我花痴吗?索行不良的人是你又不是我。”
“小姐,你是花痴没错,而且只在特定人士面前发作,威力更大更恐怖。”
“只要遇对了人,谁都有发花痴的机会,你等着,别笑得太快。”不理她,朱水恋问道:“璇,他不是敌人对吧?”
“也许不是,但不宜放心得太早。现在的宁静只是风雨前的假相,任何事都不该掉以轻心。”
“他走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再回来。”
“会的。毕竟你身上有他要的答案。若在别处找不到,他自会回来。”
季曼曼轻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假如他是对手,是想伤害殷佑的人呢?”
朱水恋默然,拒绝回答。
一百句笃定的‘不可能’也抵不过个万一,纷乱的心,该不该庆幸她的单恋还未太深?踩下煞车或许不会太痛?
千思万想,就是不愿转念到对立的局面那上头。
想再见他,又怕对立的不堪。
多可笑!感情上来说,甚至八字都没半撇,却已这般浮沉不定,不是发花痴是什么?
季曼曼那死女人说的真是该死的太对了! 事实证明,朱水恋大起大落的悲惨心情只是一场自寻的烦恼,无谓且多余。
此刻她瞠大眼瞪着正对她叫嚣的小笨狼,火气也逐渐上燃中,由得它不知死活的畅快发言,而她已准备好生饮狼血、活剥狼皮以消心头之恨!
“你居然把他送走了?眼睁睁看他走掉!?你难道没有一点点感应力去分辨来人的好坏吗?亏你体内流有我金狼族的血!我的天呀!我根本不该指望你的,基本上你的老祖宗朱追阔、范小余这对活宝夫妻本来就不可靠,遗传真是太可怕了。天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再回来这边,他恐怕去中国大陆从头找起了。真是太失算了……”小金狼拼命碎碎念,还不时丢白眼给朱水恋,万分的懊恼。
“自作孽,不可活。”朱水恋冷言冷语的嗤道:“要不是你这死小子没事弄个印子在我头上却不肯说明,硬要故作神秘,宁愿被我追杀,岂会错过他?再玩嘛,反正玩掉小命也是你自找的。”
“你太不了解我的苦心了!如果你不随时随地发火,那么他就感应不到咒印的气息,怎么来找我?要不是我现在太虚弱,驱动不了咒气,哪需借助你的火气呀?”小金狼毫无悔意的继续抱怨。
失水恋从齿缝挤出声音:“好伟大的苦心呢,把我当白痴耍很爽对吧?”
“我哪……有……”金狼惊觉的一闪,准备逃向管于悠安全的怀抱。
“叩!”这是一颗青芒果K 中金狼头的清响,当场中镖的小金狼由半空中跌下地,头晕脑胀的哀号,当然,也引来于悠心疼不已的抱搂入怀。
“水恋,别欺负小动物。”于悠嗔道。
“那也得要小动物先别欺到我头上。”朱水恋睨着那只三分叫疼、七分作戏的露出一副很幸福的色狼样直往于悠发育中的柔软胸脯厮磨着。简直是色胆包天,哪有被欺负的受虐儿样子?
“都是它的错!”愈说愈气。“如果它不是玩心太重,早该说明原委,让我们心里有个底,不致敌我不分的把好不容易巴望来的人当敌人看待!要不是谨记着老祖宗的交代,我干嘛小心成这样?死色狼!你除了偷香还会做什么?于悠,你也算是个小姐了,别平白让人吃豆腐而不自知好不好?”
“佑佑只是个小孩子嘛,你想大多了。”于悠轻笑,眉眼间尽是对宠物的纵容与溺爱。“别忘了它重生不到两个月呢。”
“它至少有五百岁了好不好!就算不把五百年算过去,你别忘了,从你六岁接任伺令主的位置以来,小金狼就跟你共生共存了;你现在十六岁,那小子也一定是。别被它幼稚的外表骗了。”
于悠笑而不应,仍然拍抚怀中的小金狼,转回正题道:“让我们来想想怎么让‘月’再寻来吧。”
“旭日派得上用场吗?”韩璇问道。日、月、星曾是同僚伙伴,该有些感应吧?
“不行的。”于悠摇头。“元先生虽回复‘日’的功夫与些许法力,但他仍是凡人,没有召唤的能力。”
“这不是很奇怪吗?为什么敌人都知道我们在哪里,而可以帮助我们的人却来不了?”季曼曼好生疑惑。
小金狼说明道:“因为五百年以来,想得到狼王令的人一直都在追踪你们四个家族,随时伺机而动,但日、月、星三人在那一战中伤亡惨重,你们已经知道啦,‘日’死掉投胎为人,‘月’——也就是白逢朗,被毁去形体,差点死去。就我所知,受那么重的伤,至少要苦修二、三百年才能复元的,当然无力追查你们的下落了。要不是‘月’及时对我下了银铃咒,恐怕再过五百年他也找不到我。事实上,‘月’还是我比较乐观可以找得到的人。”
“那‘星’呢?”季曼曼很是好奇。
“我闻不到他的气息,这是最糟糕的。”小金狼哀怨的再把狼头栖回于悠的胸脯上。
“所以说,‘月’应该会去找那些野心份子了?”韩璇猜测道。
“或者从我们的老祖先找起?到大陆那边查族谱?”朱水恋也猜道。
“都怪你啦!为什么不直接让他找到我?原本我都算得好好的,朗舅舅好厉害的,不仅可以送来狼王令,还可以帮我们对付黑威,我们把它儿子打成凡胎,他不会放过我们的……”好哀怨、好命苦的小金狼“谁是你朗舅舅?”朱水恋问。
“谁是黑威?”韩璇问。
“元旭日不行吗?”季曼曼也问。
小金狼忙着自怜,懒得开口,于悠代它回答:‘月’是佑佑的表舅,也就是白逢朗。这也是白逢朗出任联邦国宰的原因:迫于姻亲压力。黑威则是黑狼族的首领,首号野心份子,一个月前我们打败的那匹黑狼是黑威的儿子。最后,元先生有功夫,却法力不足,恐怕应付不了法力高强的黑威,他可是拥有千年以上道行的黑狼王,所以佑佑才殷切期盼“月’的到来。”
“还是一句话:玩死自己,怨不得人。有事交办不好好说明,自作聪明的笨蛋,居然还是个狼王子哩!我看你八成是被猪妈妈遗弃的小笨猪,硬塞在狼后的巢穴里。好个蠢猪换狼太子,还不速速打回原形认罪。”朱水恋再度苛薄起来,一把把的怒火免费大放送。
喔……想到就心痛,害她少看了白逢朗几百眼,锤心肝扼腕呀!居然眼睁睁看绝世美男子盟友跑掉了。
“汪汪……呜……汪汪!”殷佑发出“狼”子汉的嗷叫,证明自己的货真价实。
“NO、No、NO!不是学狗叫,是学猪叫,应该怎么叫来着?呱呱呱是吗?”朱水恋搓着额角深思。
“笨蛋!又不是丑小鸭。猪叫应该是帼帼叫才对。”小金狼不屑的纠正。
“才不是!一点也不像,你再叫一次。”
小金狼倏地住口,扮了个鬼脸。
“少来!我又不是笨蛋!想拐我?”
“你当然不是笨蛋!你是猪嘛,瞧瞧刚才谁在学猪叫喽。”朱水恋笑得好阴险。
“你狡猾、阴险、苛薄!我朗舅舅不会喜欢你这种可怕的凡妇俗女,你停止迷恋吧,省得以后更伤心。”这倒是由衷之言。
朱水恋神色一凝。
“我单恋又碍着谁了?”
小金狼不可思议道:“你从来不考虑差异性就去单恋别人吗?你们性情不合、背景不合,甚至是生命——你们人类不修道法,寿命顶多一百年,而我们狼族可以随着不断的修行延长生命,虽然不可能与天地同朽,但比起你们来说,也算是长生不老了。”
朱水恋*腰道:“只是单恋干嘛想那么多?”是呀!这些根本不必想,但她的心情为何却大受影响?
“佑佑,别说这个啦,八字又还没一撇。”于悠轻声阻止,不忍见水恋眼中闪过痛楚。
“悠悠!你忘了我告诉过你你家祖先的爱情故事了吗?当年你家先祖管又寒也是这么被一个单恋他的韩家少女拐上手的。任何一种单恋都不会只满足于这个情况,谁都会往进一步的可能去努力。”
“殷佑小朋友,这会儿你又像个世故的大人了哦。”季曼曼微笑提醒。
小金狼别开脸,咕哝道:“反正早死心早好啦,我不希望你们两人受伤害。对谁而言都是一种残忍。”
韩璇眼见气氛不佳,起身主导话题的方向:“首要之务,便是想法子召回‘月’。有什么法子可以让‘银铃印’的气场产生骤变,吸引白逢朗回来呢?”
小金狼苦起脸。
“可惜我的气息太弱,法力全无,否则将印子移转回我身上这种变化,可以吸引我舅舅前来一探究竟的。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等黑威来攻击我们,代价是死亡。”
“这几天你们尽量住在‘殷园’里。敌人的事,由我与元旭日负责。”韩璇下指令。
“你又想去诱敌了?”朱水恋不赞同的问。
“虽打不赢,但肯定死不了。”韩璇有这层笃定。
“为什么我们总是待在大后方?”朱水恋极度不满。
“因为,”韩璇对四张仰望她的面孔道:“当你们没有能力当战士时,唯一该做的就是——别碍事。” 没有小金狼预测的那么悲观,因为白逢朗很快地又回到台湾这块土地上。
此刻,清晨七点,他站在朱水恋的床前,看着她活泼生动的脸蛋难得的呈现宁静纯稚的面貌。再怎么性格强烈的人,在睡眠中都是沉静的吧?
十日来在大陆各省各群山间找寻同伴以及线索,片片段段的得到一些,但还不足以凑成可追寻的脉络。原本他该花更多时间在大陆,直到有了结果为止,但日日望着那忽强、忽弱的咒气,知她心绪起伏大,不自不觉也搁在心中挂记着了。
她实在是个奇特的人类。来人界十数日,也算接触了各式各样不同的人,只证实了一件事:朱水恋是人类里的例外。并不是所有人皆演变成她这般特别的性格。五百年不曾来过人间,什么都变了、更替了,就只有基本的人性不会变。至少绝大多数的人仍是他所熟悉的模样——对陌生人好奇而矜持;防备戒慎,不轻易热络,但又超乎交情的探问别人底细。该是这样的,不是吗?偏偏她成了例外,教他印象深刻。
这十日来,她因何意志消沉?又因何而欣喜或发怒?大起大落的心绪由白气的强弱上明显可看出。因为变化得大,今他不由自主注意起来。
于是他决定来看她,毕竟她是他在人界的第一个朋友。寻找小王子的事刻不容缓,实在不该有丝主懈怠的,因此,打声招呼就够了吧?又或者,见她无恙就该走了?也就是现在……
思忖间,已失去选择立即离去的权利,因为朱水恋突然睁开眼。在清晨七点醒来,需要一点点反常,毕竟她向来赖床赖到最后一秒钟。幸而她最近因为心事满腹,所以作息不太正常——“白逢朗!我的天!”她简直像装了弹簧般的笔直跳起来。
“早安。”他温和从容的道早。
“早。咦?你应该没有我的钥匙才对。莫非你真的是变过来的?”她看着上锁的房门,再看了看同样上锁的落地窗,确定他不是从任何一个可能的入口进她闺房。
白逢朗微扬了下眉峰,她如何知晓他是“变过来”的?并且无半分异色?谁曾对她提过什么吗?
“真是太好了!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把你请回来呢!”朱水恋迳自欣喜道:“幸好你没一去不复返,舍近求远的去找我们老祖宗的坟墓,二十代找下来,包你找到吐血。这都得怪那只笨狠,谁教他故作神秘不肯说明这印子的功用。”
“笨狼?”他俊目一凝,切入重点低问。
“就是殷佑呀!它说你是它表舅,真的假的?你们家怎会有那种不肖基因?”
“你是……朱家的后人?”追查十日以来,他打探到四个家族分别为管、韩、朱、季四姓人家。而四家族的族谱上记载了历代长孙(女)须肩负某项传承重任,想必是守护殷族气扬一事了。而朱水恋……原来是朱家后代。
“是呀!第二十代长孙女。你闻不出我身上流有殷佑他父亲的血液吗?听说当年金狼王用他宝贵的血与寿命救回我们老祖宗的命,而那血液只流在历代长孙的身体中。”她笑道,沉迷在他温煦如春阳的气息中。
白逢朗平和的面孔上染上一丝急切与喜悦——“小王子被四家族守护着?那真是太好了,非常感谢你们的情义。我能马上看到它吗?我必须知道它现在的情况如何——”
“咦?你不怀疑一下,竟然就相信了?要我是坏人企图引你去送死怎么办?”朱水恋喜欢他温和真诚的性情,但又忍不住代为担心这种人若被拐去卖掉恐怕还呆呆向人道谢。现在世道多险恶呀。
“不会的。”他微笑。一时不好说明他能分辨不同气息,并由散发的气息里去感觉善恶。而她,是清朗之气。
“还没遇到前,谁都会这么说。走吧!我们一齐变不见,把我变到‘殷园’吧!”她双手大张,明亮的大眼满是飞天的幻想,跃跃欲试不已。
白逢朗实在不忍心泼她冷水,但不得不开口道:“据我所知,开放的二十世纪末还不时兴裸体外出,所以你应该先着装——”
“啥?呀……”发愣过后,才猛然发现自己是一丝不挂的,她尖叫着抽来床单裹身,并嗔视那个大吃冰淇淋还能面不改色的家伙。
但白逢朗似乎并不清楚自己得了什么好处,接着说明道:“而且,你不曾修炼过法术,身体承受不起移形术所带来的压力。所以,得麻烦你开车了。”
“可、可是……神话故事里……”由于他一脸的坦然,无视于她凹凸有致的美色,害她想讨回一点清誉损失的公道都显得师出无名。再听到腾云驾雾的心愿不能达成,不由得想举牌抗议了。
“那些神话故事并非我狼族所撰。”他颇感歉意的表明无能为力。人类的身体太过脆弱,不该图求超出体能所能负荷的冒险。
“OK!OK!我了解了。白先生,麻烦入境随俗一下,也许本人的身材入不了阁下法眼,但你还是礼貌回避一下的好。”从衣柜里找齐了衣物,她客气的要求得到一点隐私。
似乎在到此刻,白逢朗才明白她的惊惶所为何来。他再度看了下她裹着床单的身体,脸上浮现一层困窘的红,他轻道:“失礼了。”之后,身子隐于无形。想是移身到外头了。
“他看到一丝不挂的女体,大抵与看到一丝不挂的小猫差不多吧?”朱水恋喃喃自语,然后垮下俏脸,一把丢开床单,对着穿衣镜瞄自己的身材,哀怨自问:“可是有哪一只小猪小狗会有我这种标准身材?”
☆ ☆ ☆
一大清早,宁静的“殷园”便沉浸在一种狂喜的气氛中。而小金狼殷佑包办了所有的尖叫与音效,惹得其他人捂耳的同时也考虑着一拳K 昏它以终止噪音污染。
“舅!舅!我亲爱的舅!我等你好久好久了!哦,你是我唯一的阳光,全部的希望,哇啦啦……”瞧瞧!可不就语无伦次、手舞足蹈起来了。
被盛大欢迎的白逢朗心中自是无比愉悦的,但展现在外表上的,只是轻浅舒缓的笑容。定定的凝视绕着他打转的小金狼,审视它身体的状况……
比他预期的好一点,至少不是奄奄一息。他感应着“殷园”的气场,正是盖在最能发挥护咒力量的风水上,加上四家族五百年来从未懈怠过的守护,让殷佑得以在持稳的气场下平安苏醒。
但也不是没有隐忧的。照理说,虽然小王子沉睡了五百年,但在沉睡中,灵体仍成长、修炼着,它的心性该有成年人的模样了。在狼界,修炼一百年就算成年了,何况小王子如今算来已五百一十岁了,为何仍是……不曾成长的孩儿心性呢?莫非当年封印它时,出了什么差错?
他伸手抱起小金狼,以食指轻点它印堂……咦!?
望入小金狼一双雀跃的灰眼中,虽不明了,至少是安心了。
“小佑,好久不见。”他轻柔地道。
“对呀!五百年了耶。舅!还是你最好了。”它斜眼一瞄,望着不远处坐在扶手上满脸欠扁样的男子道:“不像某人,投胎了也是那副德行,专门欺负弱小”
今日一身终极保镖酷哥样的元旭日鸟都不鸟它一眼,架着墨镜的双眼一迳儿的盯着爱人看。
白逢朗跟着望过去,讶然的扬了扬眉。是“日”!他身上强烈辐射出属于“日”的气息。虽然投生为凡人,但那种目中无人、唯我独尊的狂妄脾性,放眼世界,也就只有这么一个人能把狂妄发挥得这般天经地义了。
是了!他早该猜到小王子应已遇到“日”或“星”其中一人才是,否则小王子哪可能开口说话?它身上的异能全被封在狼王令之中了。当初是为了保护它醒来时不被野心份子趁它虚弱时消灭它,所以封住它能力、使它如同一只普通的人界野狼,教任何人都寻不着它的气息。
“太好了,‘日’已出现。”白逢郎抱着小金狼走向元旭日。
“少攀亲带故,我是不得已的。现在我的任务完成了,不必再联络,把笨狗抱远一点,本人鼻子过敏。”元旭日撇撇唇角,不认为自己有认亲的义务。
白逢朗优雅一笑。这人,果然永远都不会变的。
“还是要感谢你。”
“不如感谢她吧!”元旭日指着身边的韩璇。“没有她,我管小笨狗死几百次。”
“你看你看!他就是这么恶劣,所以我才会自力救济!”小金狼指控完后,得意洋洋的笑了,将额头抵在白逢朗的大掌上,让他感应自己的思绪。
白逢朗讶异的看着元旭日身边的中性……美女?(或俊男?)就他所知,“日”是没有姻缘线的,但此刻却有了。而这一切居然是来自小王子五百年前心血突然来潮的一个动念!
“小佑?”这孩子一向鬼灵精怪,他知道;但此刻才发现它基于玩心所设下的优笔,似乎都有所计量。是吗?
殷佑得意笑道:“那一天他踹了我一脚,痛死我了,然后这就是我的报仇啦!”事实证明,君子报仇,五百年不晚。“少在那边笑得一副欠扁样,快拿第二块金牌出来瞧瞧,老子今天抽空来,就是等着看狼人奇观。”元旭日挥挥手,受不了他们演完了七夕会又来打哑谜。
韩璇定定看着白逢朗,第一个察觉到他面有难色。
“白先生,有问题吗?”
“舅?”小金狼疑惑的抬头问。朱水恋道。
“你不会是想告诉我们,令牌掉了吧?”‘“令牌没有遗失。”白逢朗道。季曼曼小心接着问:“然后?”
“怎么了?舅。”
“我无法独力解开封印。”白逢朗遗憾地叹口气。
“什么意思?”朱水恋心急的问出大伙一致的心声。
“你母亲对封印下了‘情咒’。”
“呀!”这是小金狼凄厉的惨叫。
若棠……你可真给我找了个难题呀。白逢朗苦笑地在心底轻喃。
站在银铃树王边,举自向下眺望着白狼族的领土,在一片银白与深蓝的色泽里,宁静平和是唯一的氛围。他最喜在此沉思、练功、修法。而这里,也有着最多他的愉快回忆……
若棠满一百岁的成年礼,在这里向他告别……
“表哥,我要周游列国,我要亲自走过八大狼族,看遍各种风土人情。”像个初生之犊,她纯真的晶眸里闪着对生命的热情、对世界的好奇与渴望。
后来……
“我们该结婚吗?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爱上一个人的感觉?表哥,我喜欢跟你在一起,这就是了吗?”温柔而好奇的甜美嗓音,这么问着他。
再后来……
“表哥,我告诉你哦,世界上居然有那种无礼至极的人,我真是不敢相信。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不该有阶级之分不是吗?为什么弱者要臣服于强者?而强者理所当然认为别人该膜拜他呢?”困惑而薄怒的她并不明白她已遇到她这一生再也摆脱不了的牛皮糖。
然后……
“我不认为我适合活在那种有尊卑之分的地方;明明就是不适应的,不会因为有了爱情便理所当然可以忍受那一切。爱情……居然要这么选就吗?想着他时百般甜美,可一想到嫁他后所要承担的身分,全部都变着了,我不嫁,表哥,还是咱们这儿好,没烦恼,没那么多讨厌的事……”可是她并不知道,当她这么说时,眼神有多么黯然。不想因为爱情而委屈的人,却早已被委屈了,像是被困在囹圄里的蝴蝶,不算折翼,却也飞不动了……
最后……
“表哥,我们之间兄妹之情大过男女之爱;大过,并不表示否定你我之间没有男女之情。我不一定要嫁他的,表哥,只要你说一声,我便不嫁了。你告诉我,我定不负你,我愿意一辈子留下来。”憔悴却仍美丽无双的脸孔是宁愿舍弃爱情来回报他一生守护恩情的决心。在嫁前,突然被白莞点出了他一番心意,她来到银铃树王前这么说着。但他怎么忍心呢?若真忍心,早就阻止她恋爱了,更别说还权充和平大使,替他们的误会奔走、揭开真相,使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那一夜,殷祈以他一贯的强势,掳走了宣布要退婚的若棠。是他通知殷祈前来的。理应该是这样。
三人之间只要有二人得到幸福,便算是大胜利了。独自黯然的那人,活该如此,谁教他要搞不清楚介入其中生风波呢?明明没他的位置呵。
他—直努力表现得若无其事,事实上他的心绪一向也不会大起大落,顶多是淡淡的怅然而已。却不知若棠竟始终存愧于心,才会施下“情咒”,给了他,也给了小佑难题。
不是不在乎小佑死活的,他明白。只不过比爱子劫难更重要的,是她希望他得到幸福,努力去找幸福,然后再来帮助小佑解咒。
怎么苛责她呢?这样温柔的心意。只不过怕是要糟了,爱上一个人岂是如此容易?更遑论两情相悦了。若棠怎么不曾想过这一点呢?
他的爱情岂比得上一整族的存亡重要?
真是太任性了……
“哥哥!你回来了!太好了!”白莞似一阵风的飘入白逢朗怀中。闻到他的气息后,一路跑来,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呢。
“莞儿,我回来拜访长老,一会就要走了。”
“我跟你一同去人界好不好?”两人一同乘上白云,缓缓行进林子间。
“不好。你明白我前往人界并非为了游历旅行,有一些未测的危险潜伏于暗处,不是你能去的地方。”他轻声解释着。他这个小妹自出世后,甚至从未出过银铃树林一步,更何况人界呢。
“我可以帮助你的。长老说我的能力足以应付外面所有的挑战。”这也是多年来她比任何人更努力修炼的原因,她再也不要见到哥哥奄奄一息的被送回来了。
胞妹的心思,白逢朗当然是明白的,但他只能心领。
“莞儿,能力强并不表示应敌必胜,那得由不断的经验来累积。何况,哥哥可不认为自己应付不了黑狼王那些人哦。你对哥哥设信心吗?”
她紧紧偎在他温暖厚实的怀中,仍是不为所动的语气:“我当然相信哥哥是至狼界最厉害的人,但你心肠太好了,会被邪恶的坏人陷害。我不放心,让我跟吧,至少多一份助力,不会妨碍你的。”
白逢朗环住小妹肩头,无语的看向远处。对妹妹少见的坚持与要求,无法太硬下心肠拒绝。因为明白她担心的心情,可是,一个纯真且不曾出门的女子,只怕比没有法力的人类更容易遇险吧?
至少……他就无法想像朱水恋那样一名泼辣女子上当吃亏的情景,却很能料想自家小妹一不小心被拐走的画面。人心险恶,法力并非万灵丹。
恐怕,他要更为费心神了。
不知为何,此时心中突然浮现一个疑问;倘若同样挂心他的安危,朱水恋会以怎样的方式表达?会如何做? “人贵自知;有自知之明之后,才能量力而为,把自己的力量发挥在最有效用的地方。访问你这颗狼头里装的是猪脑吗?”朱水恋在骂人,双手*成茶壶状,声音却不是尖啸凌厉,反而是轻淡凉薄里一字一刀的刺得对方千疮百孔,鲜血狂喷。
没错!被骂的是小金狼——一只受了伤、被包成木乃尹的小金狼。
“我咬赢了呀!”
“瞧瞧,还敢炫耀呢。”朱水恋笑得阴森森,对一边的于悠道:“小悠,明天叫兽医多带几根针来扎它,破伤风、狂犬病、天花霍乱、水痘麻疹疫苗全部拿来。”
“水恋,你就别再说了,佑佑都是为了保护我才受伤的。”于悠一张清丽的小脸蛋早失了平日的恬淡自得,水盈盈的大眼像随时准备大哭一场似的。
话说今天下午放学之后,因为阳光亮丽、气温怡人,于悠便带着小金狼出门踏青,生怕闷坏了殷佑,结果却在后山遭到一群野狗攻击。
正常人即使自认是强者,也会识时务的避开被一大群对手围殴的不利情势。通常不会有哪个脑袋坏掉的白痴硬逞强充英雄,陷自己于不利之地,顺便拖累别人。
何况小金狼这种幼狼长相、三脚猫身手,居然敢卯上那一大群凶悍的野生流浪狗,真正是找死!
“幸好你没事,否则我一定剥了它的皮。”朱水恋戳了戳它的痛脚,问道:“是什么原因让你这么的不自量力?一只狼被一群狗咬成木乃尹,你有没有觉得很羞愧?”一般来说,狗应该怕狼才对吧?
“它们被下了咒术,所以不怕我。”殷佑痛得哀哀叫,伸出爪子拨开那只充满恶意的手指。
“坏人来了?”朱水恋闪得很快,没让纤纤玉手留下抓痕。“我以为那些人会先找韩璇他们,毕竟比较好下手。”
“他们想测试我目前的功力,还有,就是想知道我身边有什么人会出来保护我。毕竟这边有‘殷园’的护咒,他们无法直接伤害到我。”
“奇怪?为何不再从元旭日那边下手了呢?”季曼曼不明白地道。“照理说元旭日解决了那个什么黑狼少主,要报仇应该先找他下手才是呀。”
殷佑摇头。
“不一定。黑威是很有可能去对付‘日’,但别忘了那些想抢狼王令的人又不全是黑狼族的人,谁在乎黑狼少主被消灭掉呢?搞不好还庆幸少一个对手争夺哩。”
“佑佑,那你今天身上的伤不算白白挨疼喽?他们想必以为你孤身一人,身边只剩我们这些不济事的人类了。那接下来你可要小心一些,不要再出门了“悠悠,该小心的人是你,要是你被抓走了,我会承受不住的,我——”
企图向柔馥怀中偎去的金狼头被一巴掌拍开,差点没把它打飞出去。
“干嘛?演肥皂剧呀?没事别乱吃我们于悠的豆腐。她以后还想清清白白的嫁人!朱水恋一向看不惯小色狼的揩油行为。
小金狼闻言呲出狼牙,灰眸中闪出冷光。
“干嘛?人狼殊途,你自己说的,瞪我作啥?”白痴都看得出来这小子对小于悠抱着什么心思。
“在说什么呀,现在不是谈这个的时候吧?”于悠轻轻抱起小金狼,问道:“佑佑,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还能怎么做?等我舅回来喽。如果解不了情咒,什么都白搭啦!至少我们可以自我安慰坏人也白白浪费了五百年。”
朱水恋撇撇嘴。
“我们四个家族可不是为了看你们灭种而守护五百年,如果最后落到这种无聊的结果,看我不把你泡福马林做成标本才怪!”
原本想回嘴的殷佑突然警觉的抬头看向大门口,朱水恋也忽然感觉到眉心一热,莫名的把目光着向相同的方向——是……他回来了吗?
她居然可以开始感应了吗?这银铃咒有此功用?
一道白光出现在门口,然后化为四散的云雾,烘托出修长的人影——而且,还是两个人影。
是的,白逢朗回来了,并且还买一送一的带来一个天仙似的大美人儿,站在一块儿,看来像是下凡的神仙眷侣。 白逢朗甫一回来便施祛术治疗殷佑身上的伤,细问完被攻击的地点与情形后。陷入深思,独自站在窗边,隔绝于众人之外。
虽然身处电视机这—边,一群人围着新客人白莞谈天说地,顺便看新闻报导,但朱水恋的目光仍不时投注在他身上,久久不能移开。
她喜欢他,心仪得为之颤抖。总想不顾一切的站在他身边,碰碰他、搂搂他,让自己的爱慕之意得到一些慰惜。她一直认为爱情难遇更难求,好不容易一颗久待的芳心终于为某人心动了,不努力去追求岂不对不起自己?都快二十一世纪了,谁还来女性矜持那一套呀?手脚不快一点,白马王子早被其他女人生吞活剥去了。
可是……他不是凡人,他有长久的生命。
她可以放肆的去爱他,但不能强求他的心,一旦求到了,却守护不起,岂不是害了他?殷佑几近严厉的警告不断在脑海中示警,迫使她跃动的心未出师身已亡,硬生生阻断了所有的可能性。
但她从来就不是会违背自己心意的人。如何能做到知道感情放不得,便忍痛收回呢?
朱水恋反覆自问着。
喜欢上白逢朗是太容易的事了,而硬把喜欢改成不喜欢。简直强人所难。她做不到。
由于一直觑着他,所以当他无声走出大门时,她是唯一发觉的人,立即悄悄跟了过去。
他是要去下午小金狼被攻击的地方查看吧?她就是笃定这么猜着。
距离可能不够远到让白逢朗无从察党。
才走出大门不到十公尺,白逢朗便停下步伐,转身面对尾随者。见到是她,像是有丝讶异,温文平静的俊美面孔上是询问的表情,静静地看着她。
今夜星月皎洁明亮,夏日的暧风级经吹拂,将他雪白的衣袍轻轻带起飘逸的仙姿;月光照亮了他的银发,拢聚起—层似有若无的光晕,让他整个人像个发光体……没有一个人类会有这种静盛的气质、温文的丰采。她竟感到一丝丝的自惭形秽。淡淡的怯意撞击着向来坚定的心志,像巨石正被流水穿蚀,早晚要投降崩落。
“要去后山查探吗?”她直到走近他三步前方,才止步问道。
“是。”他点头。
“一同去好吗?”她甩了下长发,下已微抬,将所有的自怨自艾丢开。明亮的大眼里是倔强的光彩。
倔强?为什么呢?他不明白那代表什么缘由。
“夜深了,林子里蚊虫多,并不适合小姐前去……”
“我蛇都不怕了,还怕那些小东西!”她先他一步走在前头。“这里我熟,闭着眼也知道哪边有山沟,哪边有落石要小心,哇……”
一声惨叫,号称对环境很熟的朱水恋被凸出的石块绊倒在地,白逢朗只来得及抓住她在半空中挥动的手。
“还好吗?”真是个不小心的姑娘,没看过这么容易出状况的女子,明明长得一副精明厉害的模样。真是人不可貌相。
“没事。”有事的是她的自尊心,那儿被戳破了一张牛皮,正痛着呢。
他蹲在她身前,仔细检查她双腿,轻轻的按捏,确定没有任何扭伤或擦伤后,才放心地扶起她。
“你该嘲笑我的。”她这。暗自深呼吸着空气,在这么近的距离下,她分享了他的空气、他的气息,并因这小小的想法而卑微的感到心满意见……
“为什么?”他不解。
“我说了大话,并且马上得到报应,正常人都会小小嘲弄一下呀。因为很可笑嘛。”像她就从来不放过这种值得一笑的场面。人的劣根性不过如此。
他微笑。
“山路本来就不好走,何况没路灯照明,你小心些。”她没受伤才是值得庆幸,怎么会认为借机嘲笑很重要?
“不赶我回去了?
“若你执意同来,我又有何资格拒绝?”
“但你刚才像是不乐意。”
他挑眉。
“林子中蚊子多是事实,怎么解释成我不乐意?”这两者之间有何绝对的关连性吗?
她笑出声,道歉道:“是我想太多了,把人类惯用的那一套放在你身上是行不通的。你知道,人们总用一大堆词令、说法来包装一件事的原意。比如说;移情别恋的人明明是喜新厌旧爱上别人,却告诉即将被他抛弃的人说——“你太好,我配不上你”之类的鬼话。很令人厌烦是不?
“也许原意只因不想伤人,所以有诸多包装。”
“怕伤人?不,我倒觉得是怕自己难做人,不惜一切替自己的恶行开脱,才有那么多托词、借口。”
两人行走在不甚平坦的山路上,她发现白逢朗手上拿着一根枯枝轻挥着前方的路,也快她一步踩路,想是替她开路,以防她再度跌个狗吃屎,并且驱赶蚊虫吧。
多么体贴的男人……
有着她最倾心的容貌、性情,生着一颗她想都不敢想的善良之心,她如何能阻止自己的心去沦陷?
不,她不想阻止。粉身碎骨就粉身碎骨吧,她就是要单恋地!深深的单恋地。只要不让他察觉,不求取他的回馈,那么他就不会受伤了对吧?单态是私入的事,她至少该有这样的自由与放纵。不伤害他,也成全自己……
这一生,怕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人这般让她心神俱失了,因为白逢朗只有一个。而人间蕴化不出这种人,如果她日后将因眼界太高而注定孤独,为何不趁此倾注一生爱恋以供未来的每一天回想珍藏?
爱他,是她自己的事,是吧?……
不确定日后会有多痛,但若此刻强加克制自己,那她一定会疯掉!
“怎么了呢?”已抵达小金狼出事的地点,他回过头才看到她面容有些苍白,眼神复杂而慌乱,不禁担心地问了声。
“哦?呀,没事。到了吗?”她四下看着,就着月光,能看的也有限。
“到了。”
“你怎么能肯定?”
“这里有血腥气。”他蹲下身,拔起了一些沾血的草根,放在鼻端嗅闻着。
“黑暗对你没有妨碍吗?”
“还好。”其实是仿如白昼般清晰。
“真好。”她叹息。他与她是如此不同,明知配不上,却管不住自己不肯安于平凡的心。只是私心爱慕,没关系吧?她也只求这么多了。
“有法子可解情咒吗?”他还能爱上殷佑之母以外的人吗?
白逢朗搜寻的身影顿了下。向来没有与别人讨论的习惯,被她一问,沉吟半晌,回道:
“没有”
“一定非要你动情不可吗?”
他不语。低头又找了起来,并不时的凝气探寻周遭的气流彼动。
朱水恋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明白他之所以不语,并非懒得理她,因为他不是无礼之人;那唯一的可能就是仍有另一种破解方法,而那方法则是须由别人身上去牺牲许多,白逢朗不准备采纳,因为他从不愿伤害别人、为难别人。
是什么方法呢?她仔细推敲着。
“如果有人爱你爱得生死两抛,并奉上生命,情咒是否就可以解开了?”
她以为他仍不会给任何回答,因为他一迳的沉默。
但他还是开口了。缓声道:“不是那一回事。”心中为她的敏锐而震惊,无法明白她怎么推测出这个结论。
她立定在他面前,挑了挑眉。
“何不试试看呢?”
什么意思呢?白逢朗望着她,心中有着疑惑,却聪明的不问出来。因那答案,可能令他难以承受。
事实上,也没有时间让他开口问清楚,空气中突然骚动不安的气流瞬间向他这方扑来,他以左衣袖挥开那股压力,并同时搂住她退到十公尺以外,就见得原本站立的地方在一声巨响后,被轰出一个大窟窿。四散的飞砂走石被卷成漩涡状,飞刮得人体肤生疼,久久不见沙石落地,像盘旋不去的龙卷风——黑旋涡像有生命似的扑向白逢朗所暂伫的每一处,东倒西歪的草木甚至连根被拔起,险象环生。
被安好保护在白逢朗怀中的朱水恋努力适应了狂风沙石之后,眼睛半张,虽然很辛苦,但总算看清目前情况——一道龙卷风正在攻击他们。
“先丢下我吧,你好全力应敌。”不必想也知道自己成为他的大包袱了。为了保护她的安好无伤,他甚至无力还击,只能被动的闪躲。
“你受不住的。”再往侧方纵去数公尺,他应道。
她看着旋风顶端隐约有一只大掌在操控,也许那是可以攻击的地方。
“别把我想得太娇弱。若不还击,你打算抱着我跳来跳去到几时?人家灰姑娘还有华尔滋可以跳,我个人也是偏好传统一些的‘跳’法。”她趁着他再度跳跃点地的空档,借他肩膀撙手一翻,脱离他怀抱,落至他背后,并且秉持包袱原则——能滚多远就多远,以不碍事为最高目标,发挥她跑百米的功力,一口气冲到二百公尺外的转角处,躲好自己,让他无后顾之忧。
当然,这么远的距离也使得她看不到接下来的发展。把一颗心吊得老高,屏息等待着。 元旭日与韩璇带了伤回来,证明那些来自狼界的野心份子想必是打算倾巢而出,并由各个面想打击他们这一群人了。
“除了坐以待毙,有没有更理想的制敌方法?”元旭日将韩璇压在躺椅上,然后自己也偎了过去。都受伤了,还坚持什么端正的坐相?躺着不舒服多了?
他问的自然是白逢朗。目前有能力应付敌人的就只有他了。这种斗法的事儿,凡人恐怕帮不上忙。
白逢朗轻声说明着:“只要不出‘殷园’气场之外,就可避免受伤害。目前已来到人界的,除了黑狼王黑威,还有另两派人马——灰狼族的叛军领袖灰斯,以及不属于任何一族的康立达。以狼族而言,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人狼互通的结界之门。各族王者、领袖之外,再就是一些体质特殊、不受结界所困的奇人。”
“对呀!对呀!各界有各界的法规,若人人都可任意来去任何一个空间造乱,不就天下大乱了?”殷佑补充说明。
朱水恋微微一笑。
“是啊,来了一只小笨狼就使得天下大乱,要是再多来一些,人界不就要灭亡啦。”
“你——汪汪汪!”恼羞成怒的咆哮声又起。
管于悠好笑的抱起小金狼安抚,问道:“那白先生的意思是说,即使狼界里还有一军队的野心份子,但来到人界的就只有三个法力高深的领袖了?”
“倒也不一定。若他们肯耗损法力带数名高手前来,那恐怕还会多来几个。”白逢朗低头想了下,再道:“不出七名。因为再多一些,他们的法力便要耗去五成以上,以他们好不容易复原的身体来说,不会再去损害它。”
朱水恋着向他。
“那你呢?如果五百年前是两败俱伤的局面,他们现在身体才刚调养好,要小心谨慎,那你也一样吧?”
回答她的是白逢朗那个美丽如仙的妹妹白莞。
“才不呢,我哥哥两百年前就出关了,身体与法力早就恢复,甚至还更加精进。”她的兄长是全狼族最最厉害了不起的人了。
“莞儿,别胡说。”白逢朗对妹妹摇头。
“我说的是事实嘛。”她挽着兄长的衣袖,笑得好娇憨。
季曼曼睨了下朱水恋,彼此都明白看出白莞小姐对其兄长有一种深深的尊敬与仰慕。
“你不会是打算自己一个人去对付所有敌人吧?”元旭日凉凉地问。
“还有我呢。”白莞挺起胸膛声明。
去!毛丫头一尾。元旭日迳自说着:“我们这边不流行个人英雄主义,不过你可以先去做你的烈士,我们朋友一场,帮你收尸无妨。”
“你自己还不是英雄主义的信奉者!去!就只允许你一个人出头充英雄?”朱水恋嘘他。
韩璇好笑的开口阻止会议变质成斗嘴场所。
“现在不是比谁损人功夫高的时候吧?”见大伙都住了嘴;她才又道:“对于那些法力高深的领袖级对手,我们就交给白先生去处理。至于等级较弱的部属,就让我与旭日去解决。我想他的‘烈火剑’到底还是派得上用场的。”实验证明,元旭日虽无法力,但他手上那柄神剑足以抵挡各种攻击。
“不如建议咱们干脆啥也不做,当只小羔羊不更好?”元旭日道。
“你想纳凉也得别人允许才成。别忘了你把黑威的儿子打到非洲投胎当野狼去了,我不以为他会放过你。”韩璇微笑。
白逢朗思索了半晌,建议道:“这样安排对你们而言还是太危险了,并且也不公平。给我十天的时间去找他们,若十天内无法解决,到时再商议如何分工可以吗?”
小金狼在别人开口前抢先道:“这样是最好的了,因为他们会忌惮表舅,反而企图抓你们当人质来使舅舅投降。他们太了解白狼族人从不伤及无辜的慈心了。一旦有人被抓,咱们就完了——”
“不会听,要是被抓的人是你,那就算了。”朱水恋抠抠指甲插个小嘴,泼个冷水。
“不会的,小佑可是若棠表姐的儿子,别说我们白狼族向来不伤害别人了,光是白狼族的身分,说什么我们也不会坐视不管。”诚实的白莞开口辩驳,完全听不出别人只是在斗嘴。
朱水恋心口一紧,含着微微妒意的明眸暗自扫了眼白逢朗。看不出他心中做何感想,但自己一颗心像浸泡在柠檬浓缩汁中一般酸涩得无止无尽,怎么也拔不回来。
只是单恋,为何所有的苦头都尝了个十足十?
别开了头,放任心神漫游,不再参与会议,也不注意大伙如何应敌。她闷着头舔舐自己酸溜溜的醋意,无可奈何,只能随它去。
这是自作多情的代价。
☆ ☆ ☆
“小笨狼,当年你娘在陷害白逢郎之时,有没有替那个咒语预留后路?”一手拎着香酥可口的炸鸡排,一手成功的阻止小金狼抢走。朱水恋摆明了要利诱威胁出自己想知道的答案。
“如果有后路,我舅早去破解了,哪会弄到现在这么糟的情况!你以为我很喜欢看自己消失掉吗?”它跳、再跳、又跳,目标是好吃的香鸡排。
“我不相信。”朱水恋就是不给吃,非要得到一个答案不可。
“不然你去问舅呀。他法力那么高强,也不会骗人,不就知道了。”跳!成功了!衔着鸡排,准备遁逃到于悠怀中好安心的一饱口福。
但朱水恋扑身过来,双掌牢牢的掐住它脖子抵在地毯上。“少来,你明明知道他虽然不会说谎,但不肯讲的事就只会闭嘴以对。还不是白搭!我不相信你母亲会做那种无可转圜的赌注,你这小鬼一向鬼头晃脑的,八成知道哪里有漏洞可以钻,还不快说,”
“悠——悠!救命呀——”虽然很困难,但被掐往脖子的殷佑还是努力的求救着。
正在书房准备期中考的管于悠立即跑出来,讶然问:“怎么了?”
“小悠,你来得正好,快用你的心电感应能力从它的脑袋瓜子里找出解情咒的其它方法。”朱水恋马上把救兵拉拢来当帮凶。
“唉,别这样,佑佑会不舒服。你问我就成了嘛。”管于悠轻手轻脚的拔开朱水恋的爪子,将小金狼抱入怀中拍抚。小金狼喘过气以后,吐舌舔了于悠的小嘴一下,便快乐的吃起食物来了。
“你是说你知道?”朱水恋急问。
“嗯,佑佑曾经告诉过我。”
“咦?我有吗?”它好讶异。
于悠点头。“你忘了?六年前咱们曾聊过狼界的各种咒术与破解方法,其中有情咒这一项。”
朱水恋拉着她手。“太好了,快告诉我。”
小金狼猛摇头。“不可以啦,别告诉她。”
“啪”地一声,成功打得它晕头转向,无力反对。
“快告诉我”
于悠道:“佑佑不敢让你知道是因为怕你激烈的性情会不顾—切的去做它,那对你或对白先生来说都是不好的。情咒的第一种解法就是我们已经知道的男女爱上对方,咒术自然解开。再一种就是有人愿意承接下那个咒术,并且永远失去爱人的心,这是一种极端的解法。第一个中咒的人必须与人两情相说才解得了咒,而被转嫁的人则反之成了终生不知情为何物的冷情者。这个咒术并不是随意就可转嫁出去的,必须是有人深深受上中咒者,愿意无所求的牺牲才行。所以我们并不想让你知道这些——”
“对呀!何况我舅才不会用这种方式转移咒法。只要他不施法转移,那个拼命想牺牲的人也没啥机会牺牲。”小金狼意有所指的说着。朱水恋不理会它,又问:“有没有别种转移方式,不必经过他同意的?”
小金狼怔了下,偷偷瞄了她的额头,立即转开了去,淡淡道:“没有。”
是这个吗?朱水恋抚向额心的银铃印。很好,她找别人问去。
即想即行,她大步上楼找人去也。
四只眼睛自送朱水恋上楼。于悠低声问小金狼:“她会找到方法,并努力去做,谁也阻止不了,你不认为他们其实是有缘的吗?”
殷佑眸子闪过一道光芒,吁着气道:“我不知道,我又没拿他们的姻缘红线乱缠一气,她可是自己私心爱上我舅的,不关我的事。”
“注定是坏结局吗?”她忧心问。
“谁知道。两种解咒法都是我不乐见的。”任何事都不会有绝对的答案,教它怎么回答?
于悠搂紧它。“我不要你消失,佑佑。”
“不会的。”它安慰着它不能保证的话语。 元旭日与韩璇带了伤回来,证明那些来自狼界的野心份子想必是打算倾巢而出,并由各个面想打击他们这一群人了。
“除了坐以待毙,有没有更理想的制敌方法?”元旭日将韩璇压在躺椅上,然后自己也偎了过去。都受伤了,还坚持什么端正的坐相?躺着不舒服多了?
他问的自然是白逢朗。目前有能力应付敌人的就只有他了。这种斗法的事儿,凡人恐怕帮不上忙。
白逢朗轻声说明着:“只要不出‘殷园’气场之外,就可避免受伤害。目前已来到人界的,除了黑狼王黑威,还有另两派人马——灰狼族的叛军领袖灰斯,以及不属于任何一族的康立达。以狼族而言,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人狼互通的结界之门。各族王者、领袖之外,再就是一些体质特殊、不受结界所困的奇人。”
“对呀!对呀!各界有各界的法规,若人人都可任意来去任何一个空间造乱,不就天下大乱了?”殷佑补充说明。
朱水恋微微一笑。
“是啊,来了一只小笨狼就使得天下大乱,要是再多来一些,人界不就要灭亡啦。”
“你——汪汪汪!”恼羞成怒的咆哮声又起。
管于悠好笑的抱起小金狼安抚,问道:“那白先生的意思是说,即使狼界里还有一军队的野心份子,但来到人界的就只有三个法力高深的领袖了?”
“倒也不一定。若他们肯耗损法力带数名高手前来,那恐怕还会多来几个。”白逢朗低头想了下,再道:“不出七名。因为再多一些,他们的法力便要耗去五成以上,以他们好不容易复原的身体来说,不会再去损害它。”
朱水恋着向他。
“那你呢?如果五百年前是两败俱伤的局面,他们现在身体才刚调养好,要小心谨慎,那你也一样吧?”
回答她的是白逢朗那个美丽如仙的妹妹白莞。
“才不呢,我哥哥两百年前就出关了,身体与法力早就恢复,甚至还更加精进。”她的兄长是全狼族最最厉害了不起的人了。
“莞儿,别胡说。”白逢朗对妹妹摇头。
“我说的是事实嘛。”她挽着兄长的衣袖,笑得好娇憨。
季曼曼睨了下朱水恋,彼此都明白看出白莞小姐对其兄长有一种深深的尊敬与仰慕。
“你不会是打算自己一个人去对付所有敌人吧?”元旭日凉凉地问。
“还有我呢。”白莞挺起胸膛声明。
去!毛丫头一尾。元旭日迳自说着:“我们这边不流行个人英雄主义,不过你可以先去做你的烈士,我们朋友一场,帮你收尸无妨。”
“你自己还不是英雄主义的信奉者!去!就只允许你一个人出头充英雄?”朱水恋嘘他。
韩璇好笑的开口阻止会议变质成斗嘴场所。
“现在不是比谁损人功夫高的时候吧?”见大伙都住了嘴;她才又道:“对于那些法力高深的领袖级对手,我们就交给白先生去处理。至于等级较弱的部属,就让我与旭日去解决。我想他的‘烈火剑’到底还是派得上用场的。”实验证明,元旭日虽无法力,但他手上那柄神剑足以抵挡各种攻击。
“不如建议咱们干脆啥也不做,当只小羔羊不更好?”元旭日道。
“你想纳凉也得别人允许才成。别忘了你把黑威的儿子打到非洲投胎当野狼去了,我不以为他会放过你。”韩璇微笑。
白逢朗思索了半晌,建议道:“这样安排对你们而言还是太危险了,并且也不公平。给我十天的时间去找他们,若十天内无法解决,到时再商议如何分工可以吗?”
小金狼在别人开口前抢先道:“这样是最好的了,因为他们会忌惮表舅,反而企图抓你们当人质来使舅舅投降。他们太了解白狼族人从不伤及无辜的慈心了。一旦有人被抓,咱们就完了——”
“不会听,要是被抓的人是你,那就算了。”朱水恋抠抠指甲插个小嘴,泼个冷水。
“不会的,小佑可是若棠表姐的儿子,别说我们白狼族向来不伤害别人了,光是白狼族的身分,说什么我们也不会坐视不管。”诚实的白莞开口辩驳,完全听不出别人只是在斗嘴。
朱水恋心口一紧,含着微微妒意的明眸暗自扫了眼白逢朗。看不出他心中做何感想,但自己一颗心像浸泡在柠檬浓缩汁中一般酸涩得无止无尽,怎么也拔不回来。
只是单恋,为何所有的苦头都尝了个十足十?
别开了头,放任心神漫游,不再参与会议,也不注意大伙如何应敌。她闷着头舔舐自己酸溜溜的醋意,无可奈何,只能随它去。
这是自作多情的代价。
☆ ☆ ☆
“小笨狼,当年你娘在陷害白逢郎之时,有没有替那个咒语预留后路?”一手拎着香酥可口的炸鸡排,一手成功的阻止小金狼抢走。朱水恋摆明了要利诱威胁出自己想知道的答案。
“如果有后路,我舅早去破解了,哪会弄到现在这么糟的情况!你以为我很喜欢看自己消失掉吗?”它跳、再跳、又跳,目标是好吃的香鸡排。
“我不相信。”朱水恋就是不给吃,非要得到一个答案不可。
“不然你去问舅呀。他法力那么高强,也不会骗人,不就知道了。”跳!成功了!衔着鸡排,准备遁逃到于悠怀中好安心的一饱口福。
但朱水恋扑身过来,双掌牢牢的掐住它脖子抵在地毯上。“少来,你明明知道他虽然不会说谎,但不肯讲的事就只会闭嘴以对。还不是白搭!我不相信你母亲会做那种无可转圜的赌注,你这小鬼一向鬼头晃脑的,八成知道哪里有漏洞可以钻,还不快说,”
“悠——悠!救命呀——”虽然很困难,但被掐往脖子的殷佑还是努力的求救着。
正在书房准备期中考的管于悠立即跑出来,讶然问:“怎么了?”
“小悠,你来得正好,快用你的心电感应能力从它的脑袋瓜子里找出解情咒的其它方法。”朱水恋马上把救兵拉拢来当帮凶。
“唉,别这样,佑佑会不舒服。你问我就成了嘛。”管于悠轻手轻脚的拔开朱水恋的爪子,将小金狼抱入怀中拍抚。小金狼喘过气以后,吐舌舔了于悠的小嘴一下,便快乐的吃起食物来了。
“你是说你知道?”朱水恋急问。
“嗯,佑佑曾经告诉过我。”
“咦?我有吗?”它好讶异。
于悠点头。“你忘了?六年前咱们曾聊过狼界的各种咒术与破解方法,其中有情咒这一项。”
朱水恋拉着她手。“太好了,快告诉我。”
小金狼猛摇头。“不可以啦,别告诉她。”
“啪”地一声,成功打得它晕头转向,无力反对。
“快告诉我”
于悠道:“佑佑不敢让你知道是因为怕你激烈的性情会不顾—切的去做它,那对你或对白先生来说都是不好的。情咒的第一种解法就是我们已经知道的男女爱上对方,咒术自然解开。再一种就是有人愿意承接下那个咒术,并且永远失去爱人的心,这是一种极端的解法。第一个中咒的人必须与人两情相说才解得了咒,而被转嫁的人则反之成了终生不知情为何物的冷情者。这个咒术并不是随意就可转嫁出去的,必须是有人深深受上中咒者,愿意无所求的牺牲才行。所以我们并不想让你知道这些——”
“对呀!何况我舅才不会用这种方式转移咒法。只要他不施法转移,那个拼命想牺牲的人也没啥机会牺牲。”小金狼意有所指的说着。朱水恋不理会它,又问:“有没有别种转移方式,不必经过他同意的?”
小金狼怔了下,偷偷瞄了她的额头,立即转开了去,淡淡道:“没有。”
是这个吗?朱水恋抚向额心的银铃印。很好,她找别人问去。
即想即行,她大步上楼找人去也。
四只眼睛自送朱水恋上楼。于悠低声问小金狼:“她会找到方法,并努力去做,谁也阻止不了,你不认为他们其实是有缘的吗?”
殷佑眸子闪过一道光芒,吁着气道:“我不知道,我又没拿他们的姻缘红线乱缠一气,她可是自己私心爱上我舅的,不关我的事。”
“注定是坏结局吗?”她忧心问。
“谁知道。两种解咒法都是我不乐见的。”任何事都不会有绝对的答案,教它怎么回答?
于悠搂紧它。“我不要你消失,佑佑。”
“不会的。”它安慰着它不能保证的话语。 他们兄妹异常的亲密,更详细一点的来说,是妹妹白莞眼中蕴含着对兄长的倾慕,已超出兄妹之情。
原本上楼来要找白莞问话的朱水恋在二楼的茶室看到他们这对美丽脱俗的兄妹正在品茗谈笑,远远看去像幅绝美的画,不容任何世间俗物干扰。所以她站在距离外,静静看着,也就看出了一点端倪。
那女孩儿正爱慕着她的兄长。
其实她并没有呆立太久,因为白逢朗很轻易地便感受到了她的气息,起身向她走来。
“有事吗?”他温和地问。
“找你出门散步,可以吗?”原意不是这样的,但她控制不住的嘴巴却溜出这样的话,那就……散步喽!只要把他们兄妹隔离得远远的,什么都可以。
“散步?”他为难地蹙眉。这段时间内,她们还是待在宅子里比较好吧?
“不方便吗?”她垂下眼睛,却又忍不住偷眼看他。
“你不该拿自己的安全冒险。”
“有你呀!”她笑。
他该拒绝的,但她周身低落的气息教地开不了口。
“可以吗?”再问一次,因为不死心,也等待着他理性的拒绝,反正……她已习惯了碰钉子,不差这一次。
由于满心盈满了预期中的答案,所以当白逢朗给了同意的回应对,她接收了好久才到达脑部,并愿意相信那是真的。
“你……你说‘可以’?不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她小心翼翼的确认。
“我说可以。现在就走吗?”他失笑。永远不能理解怎么有人的情绪能在瞬间大起大落而不得心脏方面的疾病的。
没错!此刻她又变得兴高采烈了,驱动若银铃咒从她身上散发出炫目的白光,在她周身形成耀眼光晕,像亮晃晃的阳光直往人眼中照来。别人恐怕不会对此有太大的感受,但因为与她性情相依相存的银铃咒是他设下的,一旦她情绪有着大波动,他也会立即感受到。
然后,知她不愉快,便希望她能愉快,因为她是那种适合兴致勃勃的女子,有着天真而亮眼的魅力,不该被任何烦心事扰得无精打采,灭了自身风华。
读不出他表情所代表的意思,朱水恋绝不与自己的好运过不去。确定他无反悔的迹象后,马上轻扯着他衣袖往楼下走。
哈哈!卯死了、卯死了!与他约会耶。虽不是在花前,亦不是在月下,但两人共有的世界就是最美丽的天堂。朱水恋急巴巴的领人走出大门,早忘了刚才是为了什么事冲上楼,更忘了前一刻心情曾经糟到想撞墙。
及时行乐,是单恋者该奉行的座右铭。
今日不努力存下美好记忆,明日只能无力空歉敝。莫等待、英期待,快乐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啦啦啦……
纵使单恋注定是苦多于乐,那她也要用力记下关于乐的片断,并大量扩张属于喜悦那一边的版图。也只能这么着了,不是?
说是要散步,倒也散得挺远的。因为她不只开车下山,还直直开到植物园才停止。
“我喜欢这一片美丽的荷花池。一直希望试试看两个人—齐坐在这里的情境。”坐在面对荷花池的行人椅上,她双手大张,深深吸纳舒适的空气,有阳光。有花香,最重要的是有他……空气变得珍贵而奢侈了起来。
白逢朗四下看着。今天不是假日,所以游客不多,三三两两的分散在四处。他凝神搜寻到一些不属于人类的气味,暗自结印设下结界。肉眼看不到的一个半圆防护罩扩张开来,护在他们方圆三公尺之内,不会阻挡到人类的行进,但可成功的防止敌人偷袭。
“很清幽的地方。这里算是台北市的范围吗?”
“是的,很奇怪对不对?台北有最新颖的现代化大楼,却也有最破旧不堪的老建筑与违建充斥;有最快速的步调,也有最缓静的风情。看起来很不协调,但大家都习惯了。”朱水恋说着自己的看法。
他只是微笑倾听,不作评论。
“殷佑说你们那一族是举世少见的美丽之最。有最美的人,与最平和无争的心,以及最美丽的领土。是真的吗?”
“它过于盛赞了。每个地方都有它的特色,那孩子总爱夸大,事实上白狼族与其他族并无不同。”
“不,光看着你就知道它不仅没夸大,表达能力甚至贫乏得有待加强。你很出色,出色得令人叹息。”
他的表情浮上一丝被过赞的羞赧,不知该怎么回答才好,索性仍保持沉默。在她面前,他似乎总是哑口无言的时候居多。
朱水恋接着问道:“听说你们白狼族人数最少,再恩爱的夫妻也不一定生孩子,即使生育,也从不超过两个,为什么?你们这么排斥肌肤相亲、水乳交融的感觉吗?”
又是一个大胆得让人不知该如何回答起的问题。白逢朗轻咳了下才道:“你们人类有一套老庄思想,谈的是无为与顺应自然。在我们狼界,也是有这么一套类似的理论,崇向自然,研修道法,讲究心灵的提升,而不被肉体欲望所拘束,将爱恨嗔痴等执念淡化,寻求心灵的相知相契,才是隽永的极致。我白狼族便是这套理论的信奉者,凡事不强求,不为难自己与别人,不算是刻意排斥肌肤相亲。对于生育一事,由于不固守传宗接代的老旧观念,也就不会非要生儿育女才算对得起谁。”
“就像我们人类现下正流行的顶客族夫妻,强调不生育万岁?”看得出来他是个几乎没欲望的人,不吃荤,也不求食物美味,衣服永远是那么一套(虽然飘逸超凡得不得了),甚至是爱情这玩意儿,他不仅没啥嫉妒心,还满心祝福别人快乐;更离谱的是把自己送上门,为殷家人鞠躬尽粹至今没个止境。
“并不尽然是那样。”他笑。
“是是是!只是不强求、不要求,久了之后便清心寡欲,连肉体的本能都清得一干二净。”
“我还是必须吃食物才维持得了生理机能。”
朱水恋翻了下白眼。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你吃得简单,用得贫乏,又跳过了发情期,在我这个俗女眼中看来,简直是虚度美好的人生。”
她非得用这种字眼吗?发情期。白逢朗哭笑不得也无言以对。即使是歪理,但被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出来,似乎不该硬去辩驳它、质疑其正当性。毕竟别人是这么的奉为真理。
“我呢,虽然对国家社会没有太伟大的贡献,但我既然生为人,有足够的能力去吃好用好,有十足的丰沛情感去热切的体会各种感受,那我绝不虚度。人生不就该如此吗?丰富它、精彩它,能爱敢恨,不负此生。”她双眼晶亮,瑰颊泛红晕,包裹在强悍都会女子表相下的,是一颗永远保持梦想、不为现实所屈的心。
灿亮的光芒直逼得白逢朗快要张不开眼,他静静的看着她,总是不自主的寻思着适合她的形容词,却没有恰当的字眼。强劲的生命力、热力四射的光芒、坚毅狂放的精神,而且还有些天真与莽撞……
像夏日的阳光,肆无忌惮的对大地放送热情,热得人消受不了,却又着迷那亮丽,不被乌云遮蔽的坚持。
相较于他一贯修持的淡然,朱水恋可说是教人瞠目结舌的极端,对比强烈得令他怀疑两人怎能安好的聊天,而不感到格格不入的无趣?
她一迳的兴高采烈,而他安静的倾听。没有必须回话附和的压力,纯粹听她见解,逐渐能感到趣味,也能够包容。她的笑容令人舒坦,言词总是惊人。很奇怪,生平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却能够接受,而没有太大的距离。他并不常这样但她的热力消弭了所有距离,在他没察觉时,两人已经太接近了。
“在想什么?”她仰头端详他面孔,却读不出他的心思。
该保持更大一些的距离吗?
“哈罗,三魂呼叫七魄,听到请回答。”
他来人界,并不曾预期滋生一桩友谊……
“一、二、三、木头人,”她持续努力呼唤他。
很奇怪,竟会有这样的踌躇疑惑,他向来不会对这种事思考太多……
“……”她不再言语,看着他呆楞的表情好久好久。
亲吻一尊雕像是什么滋味呢?
不由自主的,她被蛊惑似的凑近他、凑近他,怀着一种亵滨的心虚,色胆包天蒙了心,就这么亲了下去啊!哇咧……
好死不死,原本例对着她的俊颜竟突然回神,而且转向她似乎要说些什么,然后,就……不幸地……堵上了他粉红温润的唇瓣。层与唇,相见欢。
这下子,怎么收拾才好? 一男一女亲吻了,较吃亏的是哪一方?很难以刻板的观念去认定,因为任谁看到白逢朗,都会觉得若有以上的事件发生,那么他绝对是受害者,毫无疑问。
也……没错啦。他是货真价实的受害者,她承认自己一时色令智昏,猪油昧了心,熊熊给他亲了下去,一偿垂涎多日的欲望,全然不顾当事人的苦苦抵抗……呃,也没那么夸张啦,他吓呆都来不及了,哪还有力气抵抗?
虽然得逞了,但她却没有一般辣手推花的凶手该有的张狂得意……小小的窃喜是有啦,可是比起更多更多的羞愧压在顶上,让她狠狠按捺下无时不刻想看他的念头,闷着头努力办公,顺便把自己累死更好。
说来惭愧,昨日她吻到他之后,根本没有勇气面对他可能会出现的嫌恶或责难表情,吻完他之后跳了个半天高,呀呀怪叫的化为一只射出的弓矢冲回家。
回到家之后才后知后觉的惨叫不已。天啊,天啊!她居然就这么的把他丢在植物园,自己回来。
哦。…错错错!惨惨惨!然后就……呜……好想死。
为什么每次在他面前都以最糟的一面呈现?明明她极力端出最有气质、最美好的一切想给他印象深刻。不能是他的情人,至少要是令他印象最深刻的人。……天啊,给她一面墙借撞一下吧!
唉!唉!唉!三声无奈啊。
死气沉沉的收好这个月份的合约书,再没劲的瞄着行事历,发现整个五月份的工作绩效差得让人为之掬一把辛酸泪。荷包扁扁,爱情坎坷,多么令人伤心的事实。
“怎么了?”韩璇拿着几份文件来到朱水恋的办公室,好笑的看着她死气沉沉,将头颅放置在办公桌上的懒散样。
“璇……”她黯淡的眼眸中总算有一点点亮度,但也仅是五烛光的微弱程度。
“从昨天下午像见了鬼般的冲回家之后,你不是躲在房间内,就是硬要来上班,甚至忘了我放了你与曼曼十天假,为了防止黑威那些人朝你们下手。我原谅你的失误,但你必须明白这种任性不能再有。”
朱水恋的俏脸乍然一白,发现自己根本忘了这十日不宜出门的事,浑浑噩噩的心中只塞着白逢朗的面孔举止、神态气质,其它要事哪还记得要搁在心里……
“对不起。”吁了一口气,她缓慢起身。“那我立即回去了。”
韩璇扬了下浓眉,伸出一手搭在她肩上阻止她的收拾动作。“不必。元旭日与白先生都来到公司了,若有什么状况,他们应付得了的”
“嘎?他来了?”
“因为你出门了。”
“他知道……”朱水恋颓丧的垮下肩。“我对他而言根本是麻烦的代名词。”
韩璇抬手轻拨开朱水恋的浏海,上头银白色的印记仍深烙不褪,她笑道:“像是一条脐带,让他随时可以感受到你的心情与你的所在地。怎么都没人提到该化去这个印子呢?毕竟白逢朗已经顺利找到殷佑了。”
朱水恋摇头,像是抗拒什么。
“没关系的,反正不算丑,就留着吧。”这是他结下的咒,也是她唯一留得住的东西,不想让它消失。
“自以为暗恋单恋得很成功的小妮子,其实早已搅得别人晕头而不自知。”
“什么意思?”
“你以为当你强力放送爱意,尽情去喜欢一个人时,那人会感受不到分毫吗?又不是死人,更别说白逢朗是何等善体人意的角色?他不尽然会明白那是爱意,但被加诸了炽烈的好感难道他会不知道吗?何况你身上这咒印可以直接让他感受到你喜怒哀乐的情绪。那样温柔的一个人,不会坐视你的不开心。一旦关心了,自然会被你浮沉的心思搅得晕头。”
“我相信最晕头的是……我情不自禁吻了他……天呀,像冒犯了仙风道骨的出家人似的,浓浓的罪恶感直压得我想切腹谢罪。你以为我单恋得很快乐吗?其实我苦得半死。”朱水恋捧头哀号。
韩璇拍拍她。“于悠告诉我,你有意承接下白逢朗身上的情咒。”
“嗯,我正想找白莞问问看怎么做。”
“傻瓜,老是这么冲动又一厢情愿。让他爱上你不是更好吗?白先生不正是你钟情的对象?”
朱水恋轻道:“太钟情了!所以自私不起来。我看着他时,会克制不住想吻他、抱他,贪婪吸着有他气息的空气,但又要花全部力气去阻止自己那么做。除了昨天终于色胆包天吻了他一下之外,我从不敢真正碰到他,只是拉着他衣袖。”苦笑了下,才又道:“因为我知道我要的不只是那些,如果牵了他的手,下次就会想得寸进尺的搂住他,再下去就会希望他心中只有一个我了。我的独占欲太强,一直觉得古人说的什么‘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种话是狗屁。如果我爱上了一个人,要的就不只是长长久久的感情,还要朝朝暮暮的相守。所以小金狼的警告我听进去了。我顶多活到一百岁好不好?但他是长生不老的。所以他不该爱上我,我不能做这种春秋大梦。反过来说,如果今天长生不老的人是我,只能活一百年的是他,那么一旦他死了,我一定会疯掉。璇,我这辈子难得这么的理智,知道不能求取他的心,宁愿自己发痴到死。”
“这么认命?”韩璇显然没有被她深情而精彩的演说感动到分毫。事实上她挑眉挑眼的。像是示意着不以为然的讯息。
朱水恋再度把头搁在办公桌上做垂死状。
“嗯。人生不就是这样?”
“你能想像玛丹娜演苦旦吗?”
“什么意思?”她们几时谈到明星了?
“还是沙朗史东演阿信?”
“你在讲笑话吗?”
“讲笑话的是你,请容我大笑三分钟。”正经的说完后,韩璇果真笑了起来,整个人跃坐在沙发上笑得好张狂;那神态简直是元旭日的翻版。
所以说,千万要慎选恋爱对象;否则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身。朱水恋磨牙、再蘑牙。最后忍无可忍的发火问道:“请问我提供了什么我所不知道的笑话吗?”
“恋恋,没那个扮相就别演那个角色,明白吗“韩璇一把拉过微怒的美人儿,如同以往,让水恋坐在她膝上,一手轻点她鼻尖。
来水恋叹了口气,偎入她颈窝里。
“璇,难不成你建议我去追他、得到他的爱,然后在死亡那一刻抛弃他,让他独自痛苦到天长地久?”
“人定胜天。你可以修道修法,想法子延年益寿,咱们人类的神话故事中哪里少得了这类故事?何况我们血液里有狼族的成分,也许可以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再有就是投胎转世再来爱他,当然,这是比较难以预料的。”
“太扯了吧?连神话故事都能拿来说?快二十一世纪了,到哪儿找他人来修道呀?”还不如期待科技的进步,复制人的成功或其它什么的。
“我们这些人遇到狼人就不扯?”
呃……也是。是满扯的,却是真正眼见为凭的存在。
但……她该顺着自己的心去追他吗?
“我能自私的去爱他吗?不顾一切、不理会后果……不在乎他日后必然的寂寞伤心……”
“生年不满百,却怀千岁忧。得了你!”
“璇,你怎能毫无迟疑呢?”
韩璇浅笑道:“因为我拒绝再多看一眼那个失魂丧志、多愁善感的朱水恋,那会令我起鸡皮疙瘩,消化不良。”
呜……好坏的嘴!正想抗议,但韩璇全身倏地绷紧,让她察觉到有麻烦来了…… 攻击的速度快到没有哪一个人能立即做好迎战的准备,至少人类绝对做不到。
一团巨大的黑火就这么猖狂的击碎一整面防弹玻璃,随着四散的碎玻璃一同向她们两人射过来。
韩璇抱着朱水恋往后一蹬,沙发翻倒成屏障的同时更顺势往更坚固的水泥墙那方滚去。这同时,那沙发已被击成无数的碎片。
救援来得很快——谢天谢他。白逢朗以一道白气震开那团黑气,并尚能趁机画出一道咒语投向韩璇这方,就见一个半圆型的防护罩牢牢的保护住她们不被任何攻击伤害到,也不会被碎片刺中。
这场打斗不只是比武术,更是大斗法。在元旭日冲进来以烈火剑猛攻那团黑火时,那黑火似是不想应付两方攻击,转而往上奔窜,穿越过天花板。白逢朗立即跟上,也是白光一闪,在天花板处消失。
元旭日瞪大眼,满心不爽,直奔向破了一大洞的窗口,飞跃而出,以轻功使力上去。没法术的人也只能用这么歹命的方式了。
“呃……”朱水恋张口想叫,但韩璇拉住她。她不明其意,但也只有静静的等待了。
果然,是调虎高山之计。不到一分钟,另三道黑影闪了进来,其中一人低声“带走他们,快。”
“他们周遭有咒法保护!”手下报告道。
“让我来!”领头者抽出一把利剑,正在施咒——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元旭日像是早预知这种情况,再度飞进来时根本不给对方使用法术的时间,一挑一刺一划,三个背对他的人立即软倒在地,昏死个不明不白。
身为凡人的元旭日没有法力,但他拥有烈火剑这种神器,优势在于他必须够快,否则别人随便变不见,他哪刺得了人?恐怕连蚊子也刺不到。
对付不了大魔头,砍砍小喽罗也是挺爽的。这是他近些日于勤练剑法轻功的成果。战利品目前是四匹狼。差强人意。
不一会,白逢朗现身,手心有一圈光芒,光芒里头是一匹沉睡的灰狼。再看到地上三名男子,他低念咒语,将他们的狼体一同收了来。
依照狼界的律法,化去它们的法力、毁去它们的人身肉体,消去记忆,让它们投生为普通的狼。
就见四个星光似的亮点缓缓飘向空中,向远处而去。
“这是什么?”元旭日见他作法完毕,忍不住指着白逢朗身上那支银白的弓问道。
“霁月弓。
“我的剑有火,你的呢?会出冰块还是雪花?”
白逢朗笑了笑,将弓拿到手中。
“没有冰块也没有雪花。你的性格似火,孕化出你烈火剑的属性,而我性情平凡无波,便铸出这样一把安静莹白的弓,产生不了星火冰雪。”
轻轻一点,霁月弓立即消失,他又道:“我不知道烈火剑与霁月弓谁比较强,也不打算知道。那并不重要。”
去!他竟然知道他有意比试!元旭日撇了撇唇角,没趣的收起剑。
“逢郎,他以前就是这副德行了,对不对?”朱水恋见防护罩消失后,走过来问道。
“日一向是明快豪爽的性情。”白逢朗看向她说道。不由自主的看向她唇,也注意到她不再连名带姓的叫他。
“而你一向不跟他计较。”她认定。
元旭日冷冷地道:“在花痴的眼中,偶像是神,其他人则是上不了台面的甲乙丙。这铁律可称为:偶像永远是对的,若有不对,也是其他人的过失。璇,我甚至要怀疑起假如今天花痴的偶像是银行抢匪,她会不会对法官大吼抢钱不是错,错的是开银行的人,没事放那么多钱在银行,根本是企图引诱人去抢。”他老兄一副忧心的表情对情人说着。
“你够了!”朱水恋恶声恶气的叫。
“嗯?”打鼻腔哼出威胁之意,元旭日一双懒洋洋的利眼扫向那个不知死活的女人。
“璇,请你们家的野兽收敛一下。”朱水恋二话不说,先跳到韩璇身后,抓牢免死金牌保命。
韩璇长手一伸,将朱水恋搂入怀中拍了拍。
“傻瓜,你该了解他不会真正伤害到我的人。”
好幸福的栖息在韩璇舒服安全的怀中,朱水恋忍不住要撒娇:“天晓得。他脾性坏得要命,到现在还没忘了要追杀曼曼亲吻你的大仇。我一点都不怀疑他会把曼曼砍成肉酱外加挫骨扬灰,才不管她是不是你罩着的人哩。”抱不到白逢朗,改抱“前”心仪之人也是可以的,幸福就好。想要幸福到最高点就靠自己的幻想了。
但朱水恋的幸福没能维持太久,因为用膝盖想也知道元旭日不会坐视他的爱人抱着别人,男女都不许!
就见得身形一闪,元旭日毫不怜香惜玉的拎往来水恋衣领往旁边一抛,并神速的卡位,替代了朱水恋原来的位置——本质上,元旭日与朱水恋是很一致的人。在他们眼中,情人无限好,旁人皆粪土,彼此实在半斤八两,没啥好讥笑的,毕竟骂对方的同时也是在骂自己。
朱水恋简直不敢相信她竟被这么粗鲁的对待!没减半分力道,她真的可以说是被“丢”开了去,眼见就要撞上铁制的档案柜,不死也破相了——白影掠来,她跌入一具宽阔温暖的怀中。
死而无憾呀……就让她在幸福的最极致死去吧!
“还好吗?”
白逢朗关心的问着,小心扶她站好。但她似乎无力站立,身子软绵绵的靠着他。一定是被吓着了吧?日从来就不懂得克制力道,常常地行经的地方免不了会留下伤兵残将,男女皆疮痍满身,不留情面。
原本想放她到沙发上休息的,但韩璇的问题让他暂缓动作。
“白先生,听殷佑说当年你与日、星并列为联邦三大高手,不只武术高强,法力更是未逢敌手。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那些前来人界企图夺令的野心分子,都不是你的对手呢?”
白逢朗谦道:“不是的。因五百年前—战,他们耗损甚巨,出关期没我早,中间的时间落差,使得我占了一些便宜。自身浅薄能力尚能应付。”
元旭日撇撇嘴像是要讥讽些什么,但韩璇没给他高谈阔论的机会。
“殷佑说你还大的弱点是善良,见不得别人因你而受累。所以我想刚才的打斗,目的应是在挟持人质做为谈判的筹码。”
“是的,我一时大意了。多亏日机警,才没让他们得逞。”自逢朗感激的看向元旭日,即使被无礼的丢掷白眼也不介意。
“我有一个建议,你姑且听之如何?”闪着狡黠的眸光,韩璇含笑看着白逢朗。
那笑,令人不由自主的戒慎起来。 攻击的速度快到没有哪一个人能立即做好迎战的准备,至少人类绝对做不到。
一团巨大的黑火就这么猖狂的击碎一整面防弹玻璃,随着四散的碎玻璃一同向她们两人射过来。
韩璇抱着朱水恋往后一蹬,沙发翻倒成屏障的同时更顺势往更坚固的水泥墙那方滚去。这同时,那沙发已被击成无数的碎片。
救援来得很快——谢天谢他。白逢朗以一道白气震开那团黑气,并尚能趁机画出一道咒语投向韩璇这方,就见一个半圆型的防护罩牢牢的保护住她们不被任何攻击伤害到,也不会被碎片刺中。
这场打斗不只是比武术,更是大斗法。在元旭日冲进来以烈火剑猛攻那团黑火时,那黑火似是不想应付两方攻击,转而往上奔窜,穿越过天花板。白逢朗立即跟上,也是白光一闪,在天花板处消失。
元旭日瞪大眼,满心不爽,直奔向破了一大洞的窗口,飞跃而出,以轻功使力上去。没法术的人也只能用这么歹命的方式了。
“呃……”朱水恋张口想叫,但韩璇拉住她。她不明其意,但也只有静静的等待了。
果然,是调虎高山之计。不到一分钟,另三道黑影闪了进来,其中一人低声“带走他们,快。”
“他们周遭有咒法保护!”手下报告道。
“让我来!”领头者抽出一把利剑,正在施咒——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元旭日像是早预知这种情况,再度飞进来时根本不给对方使用法术的时间,一挑一刺一划,三个背对他的人立即软倒在地,昏死个不明不白。
身为凡人的元旭日没有法力,但他拥有烈火剑这种神器,优势在于他必须够快,否则别人随便变不见,他哪刺得了人?恐怕连蚊子也刺不到。
对付不了大魔头,砍砍小喽罗也是挺爽的。这是他近些日于勤练剑法轻功的成果。战利品目前是四匹狼。差强人意。
不一会,白逢朗现身,手心有一圈光芒,光芒里头是一匹沉睡的灰狼。再看到地上三名男子,他低念咒语,将他们的狼体一同收了来。
依照狼界的律法,化去它们的法力、毁去它们的人身肉体,消去记忆,让它们投生为普通的狼。
就见四个星光似的亮点缓缓飘向空中,向远处而去。
“这是什么?”元旭日见他作法完毕,忍不住指着白逢朗身上那支银白的弓问道。
“霁月弓。
“我的剑有火,你的呢?会出冰块还是雪花?”
白逢朗笑了笑,将弓拿到手中。
“没有冰块也没有雪花。你的性格似火,孕化出你烈火剑的属性,而我性情平凡无波,便铸出这样一把安静莹白的弓,产生不了星火冰雪。”
轻轻一点,霁月弓立即消失,他又道:“我不知道烈火剑与霁月弓谁比较强,也不打算知道。那并不重要。”
去!他竟然知道他有意比试!元旭日撇了撇唇角,没趣的收起剑。
“逢郎,他以前就是这副德行了,对不对?”朱水恋见防护罩消失后,走过来问道。
“日一向是明快豪爽的性情。”白逢朗看向她说道。不由自主的看向她唇,也注意到她不再连名带姓的叫他。
“而你一向不跟他计较。”她认定。
元旭日冷冷地道:“在花痴的眼中,偶像是神,其他人则是上不了台面的甲乙丙。这铁律可称为:偶像永远是对的,若有不对,也是其他人的过失。璇,我甚至要怀疑起假如今天花痴的偶像是银行抢匪,她会不会对法官大吼抢钱不是错,错的是开银行的人,没事放那么多钱在银行,根本是企图引诱人去抢。”他老兄一副忧心的表情对情人说着。
“你够了!”朱水恋恶声恶气的叫。
“嗯?”打鼻腔哼出威胁之意,元旭日一双懒洋洋的利眼扫向那个不知死活的女人。
“璇,请你们家的野兽收敛一下。”朱水恋二话不说,先跳到韩璇身后,抓牢免死金牌保命。
韩璇长手一伸,将朱水恋搂入怀中拍了拍。
“傻瓜,你该了解他不会真正伤害到我的人。”
好幸福的栖息在韩璇舒服安全的怀中,朱水恋忍不住要撒娇:“天晓得。他脾性坏得要命,到现在还没忘了要追杀曼曼亲吻你的大仇。我一点都不怀疑他会把曼曼砍成肉酱外加挫骨扬灰,才不管她是不是你罩着的人哩。”抱不到白逢朗,改抱“前”心仪之人也是可以的,幸福就好。想要幸福到最高点就靠自己的幻想了。
但朱水恋的幸福没能维持太久,因为用膝盖想也知道元旭日不会坐视他的爱人抱着别人,男女都不许!
就见得身形一闪,元旭日毫不怜香惜玉的拎往来水恋衣领往旁边一抛,并神速的卡位,替代了朱水恋原来的位置——本质上,元旭日与朱水恋是很一致的人。在他们眼中,情人无限好,旁人皆粪土,彼此实在半斤八两,没啥好讥笑的,毕竟骂对方的同时也是在骂自己。
朱水恋简直不敢相信她竟被这么粗鲁的对待!没减半分力道,她真的可以说是被“丢”开了去,眼见就要撞上铁制的档案柜,不死也破相了——白影掠来,她跌入一具宽阔温暖的怀中。
死而无憾呀……就让她在幸福的最极致死去吧!
“还好吗?”
白逢朗关心的问着,小心扶她站好。但她似乎无力站立,身子软绵绵的靠着他。一定是被吓着了吧?日从来就不懂得克制力道,常常地行经的地方免不了会留下伤兵残将,男女皆疮痍满身,不留情面。
原本想放她到沙发上休息的,但韩璇的问题让他暂缓动作。
“白先生,听殷佑说当年你与日、星并列为联邦三大高手,不只武术高强,法力更是未逢敌手。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那些前来人界企图夺令的野心分子,都不是你的对手呢?”
白逢朗谦道:“不是的。因五百年前—战,他们耗损甚巨,出关期没我早,中间的时间落差,使得我占了一些便宜。自身浅薄能力尚能应付。”
元旭日撇撇嘴像是要讥讽些什么,但韩璇没给他高谈阔论的机会。
“殷佑说你还大的弱点是善良,见不得别人因你而受累。所以我想刚才的打斗,目的应是在挟持人质做为谈判的筹码。”
“是的,我一时大意了。多亏日机警,才没让他们得逞。”自逢朗感激的看向元旭日,即使被无礼的丢掷白眼也不介意。
“我有一个建议,你姑且听之如何?”闪着狡黠的眸光,韩璇含笑看着白逢朗。
那笑,令人不由自主的戒慎起来。 “太好了!我同意!”
“不,这并不好。”
同时发出的两道声音,呈现两极的反应。
“这是最好的方法了!”朱水恋抢先说道,颇有先说先赢的架式。
白逢朗虽随和却并不是说他没原则。他无法苟同任何—种以人身为诱饵的应敌方法。
“敌人早晚会出现的,毕竟他们的目标就是夺令,以及诛杀殷族人。既然如此,我们就不必刻意将一人放置于危险中,只为了引蛇出洞。你们赌的是我等必能制敌,但谁又能保证当诱饵的人必能毫发无伤呢?”他稳重沉着的声音虽没有扬高音量,但其他人已能充分感受到他语气中的严肃与权威——不愧是狼族联邦国的大国宰,虽然不当官很久了,但其成严气势可没消失分毫。
“只要不死掉就没关系了,受伤的话总会痊愈,有什么好担心的?”朱水恋据理力争“诱饵”大任。
偌大的“殷园”客厅,坐了一大票人,但从头到尾也只听闻朱水恋与白逢朗的声音,他们都企图说服对方放弃自身的坚持,并寻求听众的认同。
由大家兴致勃勃且津津有味的表情看来,活似正在看大戏,浑然没有开会中的自觉。
“再说,与其提心吊胆想着他们下次会从哪一个人身上下手,倒不如让他们集中目标专攻我一人,也不必教你疲于奔命。我们这些人总不能都不出大门吧?我觉得璇的提议很棒。瞧,我身上有银铃咒印,很明显的可以吸引敌人前来。如果再跟你出双入对,他们自然拿我当最佳人质看待,以为我是你最重要的人。可是他们错了,我只是无关紧要的路人甲。若没被挟持就算了,但万一不幸被抓去,至少不会扰乱你心神,使你失常。总不能由小笨狼来吧?他们殷族只剩那滴血脉等着它当民族救星,你于心何忍?”好渴,喝口茶补充水分储备战力。
“我也可以的……”白莞怯生生的自荐。
“莞儿,怎么你也……”白逢朗轻责,这种馊主意任何人都不该支持或参与。
但他们兄妹很快被消音,因为朱水恋又开讲了,其气势之汹涌,无人可与之匹敌,即使发出声音,也只能落到被掩盖过去的下场——“莞儿小姐,你忘了我说的吗?不重要的人一旦被抓还不致让逢郎乱了方寸,但你是他重要的妹妹呀,这么白泡泡、软绵绵,娇嫩嫩的千金之躯唯一的工作就是保重自己。所以你只要陪小笨狼玩就成啦!这个工作我是当仁不让了。”
韩璇以一种过分正经的声音道:“白先生,别忘了解开封印才是最重要的事,我们并没有太多时间耗在那些觊觎者身上。咱们就这么决定吧,早日解决那班人,大家才好全心放在解咒上。”
“亲爱的,别强忍着笑意,中了内伤可不好。”元旭日在一边轻声轻气的提醒道。
韩璇不理会他的捣乱,仍是道:“从明天起。改变战术,有劳白先生带着水恋四处走一走、最好是营造出一种浓情蜜意的假相。我猜不出三天,他们便会全力朝水恋下手了。而我们这些人则尽量不出门,避免分散敌人的注意力,也不让他们有朝我们下手的机会。”
“好的,就这么说定了!”朱水恋豪气万千的应允,只差没有拍胸脯来壮声势了。
这并不妥,但显然她们不打算作别的考量。白逢朗凝目望着朱水恋,始终不明白她的想法与作为。
她是特立独行的代名词,总是欠思虑的莽撞,所为何来呢?为了什么可以不去在乎安危?
是天真的以为一切问题都不会有?还是蓄意逞勇?有的人是非要受过伤才知道怕痛,她是吗?
老实说,不管答案是哪一个,他都觉得她太疯狂了。
一个奇怪、大胆且疯狂的女人。
☆ ☆ ☆
“我们根本不是‘月’的对手!”红衣男子对着黑衣中年男子咆哮着。“灰斯甚至走不到十招就被收了魂魄,比起我们预期交手一百招、趁机掳人的计划差得远了!现在你说怎么办?平白损失了灰斯与三名手下!”
“你用尽力气吼叫又有什么用?”叛军的首领,同时也是黑狼族的领袖黑威阴沉沉的开口。
“五百年前那一战,让我们战得几乎死脱,却没得到任何好处!现在天下八分,谁也不被难统治,而当初你是怎么说的?说服我们相信只要瓦解了联邦王朝,杀掉殷祈—家子,得到狼王令,便可号令天下。但结果呢?没有狼王令,你毁去殷族也得不到天下各族的认同,没人当你是共主,代价却是让我们元气大伤重新修炼疗伤五百年,与我们相同伤重的“月”只花了一百年便得以重新凝气聚神修复形体,道行更加精进,恐怕放眼狼族再无敌手。而今,反战的势力在狼界扩张,声讨我们的呼声震天价响,失去了五百年前的优势;在人界,甚至对付不了一点法力也无的殷佑,弄到‘月’都找来了,狼王令还拿不到手。我开始怀疑与你合作是不是这辈子最愚蠢的诀定!”身世不属于任何一族,属于第九势力领袖的康立达一口气吼出他的不悦。
建立在利益上的合作总是这样的。为了共同的野心而聚集,也会为了利益分不均或利益的落空在眨眼间反目。他们曾经很自信功力比起日、月、星三人,若没有更强,必定也会是在伯仲之间。当年的两败俱伤就是最好的证明。但今天灰斯的败亡让他们认清了残酷的事实——纵使两人联手攻击,怕也打败不了“月”了。康立达怀疑还有与黑威合作下去的必要。
“月”杵在狼王令与殷佑之前,让他们无从下手。既然过不了“月”那一关,称王称帝的念头也不过沦为妄想一场,真怀疑五百年前自己怎么被煽动的!
相较于康立达的激动,黑威的平静显得心机深沉。他精厉的眼中也没有丝毫退缩恐惧,他不会在执着了一辈子之后,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行为,并认定了失败。成功是他唯一的目标,成为天下共主是他毕生的追求;至死不休的信念,不会被一连串的挫折所败。否则他没命撑到今天,早被遥远的等待逼得疯狂。
“你开始慌乱了,康立达。想想你这五百多年来所受的苦,若是退缩了,甘心吗?”黑威冷冷问道。
“你在空中画了一块大饼,告诉我抬头就可以吃到,但等了五百年,除了差点死绝外,那块大饼仍悬在半空中。别再用这种方式拐骗盟友了,承认吧,你自己也没把握应付得了“月”。”
“我可以。”黑威阻止康立达插言讽刺,迳自道:“别忘了,五百年前是我打败他的。”
康立达嗤笑:“可惜白若棠已死,就不知你还能用什么方法箝制“月”,并趁机置他于死地。”
“那四个殷族使者的任何一个人,都足以阻碍他的行动。”这原本就是他们的计划,可惜没成功。
“你真以为‘月’还吃这一套?没有白若棠,也不会有人同样的亏吃第二次。”
“他会。只要抓对了人。”黑威对白狼族有深入的研究,尤其是“月”这个人。
康立达挑眉问:“抓对人?你抓得到殷佑?别忘了它成天待在饲令少女的身边,又被殷祈的咒印保护着,你动得到他?”
“还有另一个。就是那个身上有“银铃印”的女人。她与“月”必定有着密切的关系,抓不到殷佑,就找她下手。我们可以由两方面进行——驱动人界的杀手去骚扰殷园,最好能买通人去破坏其风水,让殷祈的护咒失效。到时就没有我们去不得的地方了。另一方面,就是务必抓到那个身上带有银铃印的女人。到时还拍他们不乖乖把令牌交出来吗?”黑威分析完,冷冷的笑了起来。要对付那些脆弱的人类,还怕没法子吗?
康立达眯起眼,点头道:“我再信你一次。若是再失败,我就回狼界了,留你自己大作称王的春秋大梦。”
延续了五百年的战事,所有人早已筋疲力尽。有的人会清醒,有的人依然执迷不悟,沉浸在权力的野心中翻转不休,直至毁灭的到来。 当两人独处时,尴尬的气氛再度浮现,狠狠浇息了朱水恋前一秒的兴高采烈。对哦,差点忘了刚才客厅里的事件……他恐怕是听到她的直言了,那么他……作何感想呢?
车子正开往松山机场的方向,由于车况还不错,她得以偷空瞄他,想知道他现在的心情指数如何。
白逢朗坐上车之后保持沉默,深邃的眸子在视远方,俊美的面孔像在思索什么,并不容易看出情绪;他可以感觉到朱水恋正吊着心口对他察言观色,但她恐怕猜想不到他满脑子尽是被她搅得混乱的思绪,无从整理起。
他一向是思虑清晰、行止从容,不被任何突如其来的事件动摇分毫的人;但偏偏她成了他生命中每一次例外的创造者。常常留给他满腹疑惑后,转个身便忘了似,再相见时又是欣喜的面貌,从不对之前的行为忏海。
她到底是精明还是迷糊?或着脑袋结构异于常人?可以立即遗忘掉前一刻的丰功伟业——包括吻了他之后,逃得老远:在前一天看似伤心欲绝,搅得他愧疚担心,第二天却笑得天下太平,让他狼狈的觉得自己的挂心似乎有点蠢。
当然,每一次相见,她的笑容绝对是打心底发出来的,她是真的很开心见到他、很喜欢接近他,但也每一次都弄得他无所适从。
她像只坏猫,迳自闯乱了别人的领域后一走了之,不负责收拾的,偏又无辜得让人苛责不了她,因为她是真的不明白他做了什么,她光负责摆平她自己就很吃力。
没错,他看得出来她的心总在大起大落间煎熬,否则银铃咒的光芒不会一日数十变,忽尔强、忽尔弱的让人看得忧心,总猜想着她又怎么了。
然后……不由自主的愈来愈注意地。
这不是好现象,这种专注太多了,已经超出朋友的范围。他俊秀的眉峰轻拢,知道自己有些越界了,他一向淡然,即使关心朋友也不会这般牵念……
只能说她的性格太强烈,而连接两人之间的银铃咒则让他不得不随时感应到她的悲喜。久而久之,也就过分在意了。加上她奇怪的举止……
她吻了他,吻完后活像被侵犯似的跑掉,没给他一句道歉或解释。然后再见面时,她像——忘了。太多的旁骛支开她的注意力,敌人又来得太密集,她忘得可真快,留他仍沉浸在深深的疑惑中,等待一个合理的解答。
加上刚才那一桩宣告……
她可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呀。
现下不会换个场景,又给忘了吧?
她说她要得到他的心……
这句话像暮鼓晨钟般在他心口扩散再扩散,震荡得平静的心再不能持平无波,淡然无觉。
原来,相识以来她奇怪的举止都是因为喜欢他吗?恁地奇怪的喜欢方式。
“咳……你在想什么呢?脸色似乎不太好。”朱水恋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开口发问。
“或许该是由我来这么问:你在想什么?”他注意着路况,以一贯斯文的口气说着。
白逢朗最严厉的表情便只是凝眉不语,因为他的修养好、EQ高,不能说没有脾气的,但并不会把坏情绪发泄到别人身上。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总无法感觉到他的心情好坏,悲哀的是,她就是心仪他的好修养。
此刻的他,到底是心情好还是不好啊?
没有笑容,眼神深幽……算是不好吧?她猜。
“我哪有在想什么!就想你心情出太阳还是正在刮风下雨啊。你是问这个吗?”
白逢朗忍住叹气的欲望。
“不。我问的是:你对我的种种举止,是为了什么?在想什么?”
朱水恋心口一震,抓着方向盘的手指用力得指关节全泛白起来。
“我……在追求你。就像你刚才在客厅所听到的,我想得到你的心。”不想掩饰。她照实回答她衷心所渴望的。只是想爱他,不想年老时再来为错失他而憎恨不休。至少要努力争取过才甘心认败。
其实……她是知道的,要得到他的心,很难。她的恋情早注定是条单行道,只不过靠傻气的坚持在开拓所有的不可能而已。
他可以不爱她,但他一定要知道她爱他。所以她告白得很干脆,不理会一颗抖颤的芳心都快抖碎成灰了,生怕被丢回任何型态的嘲弄……
当然,白逢朗绝不是那种没品男,不会无聊的嘲笑他不爱的人爱他,但他会困扰吧……?
她僵着身躯期待判决的降临。也许只过了一分钟,对她而言却是—世纪的漫长。他难道不能快些应声以表达他的看法吗?说声“谢谢再联络”或“你很好,我配不上你”的客套话也成呀,把她的心吊得老高是什么意思?
知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保持沉默是不道德的啊?
慢慢的,她直愣愣的眼珠子悄自偏移,偏右转动,不动声色的转动到足以把他身形纳入视觉范围内才定点。快点开口吧,老兄。
很好,他像是准备开口了,美丽的唇瓣微启……
快呀!快呀!说话呀!
“右转!”
嘎?啥?右转是啥意思?
朱水恋下意识的把方向盘转向右边,任由车子开向郊区,而不是机场的方向。她无从察觉,只一迳地思索着“右转”这两个字该解读成什么答案。
“加速。”白逢朗再道。
“怎么了?”朱永恋终于慢慢清醒,警觉的由照后镜里看到有一辆BMW 正尾随他们,看情况是跟了好一段路了。没有车牌,漆黑的玻璃。“真怀念阿!自从元旭日接手保全工作之后,我们就再也没遇到过杀手,现在居然又碰上了,天晓得我们哪来这样的好运。”
“你常遇到?”他蹙眉问。
“不常。韩璇才是常遇到的那一个。她一向把我们保护得很好。”加足了马力,以她媲奖赛车手的胆识展开了一场公路追逐赛。
“想办法转回市区,应该可以甩开他们。”
“咦?你不用法术解决他们吗?”
“我不能对人类施法术。”
“别告诉我那会令你觉得胜之不武。”拜托!都什么时候了,老兄。但偏偏白逢朗就是可以为他的原则死去的那种人。她太明白了!““砰”!
枪……枪声!我咧,还真是刺激到最高点。
朱水恋被巨大的声响吓抖了手,车子滑行了一下,但马上力持镇定,更没命的把油门踩到底。
“逢……逢郎,我个人建议你施法让他们打不出子弹,以免伤了无辜就不好了。”她非常珍惜自己的小命。飚飚车没关系,但她一点也不想在这种情况下蒙主宠召。
她吓白的小脸令他担心起来。原本不想与那些人交手的,因为那势必会让等待在上头的人有机可乘,他感应得到有一股黑气正蓄势待发,对她虎视眈眈——上选人质。
但她吓坏了。于是他决定先制伏那些人类,应该来得及……
“右手给我。”他低语。
“啥?”她一个口今一个动作,危颤颤的伸出右手,但两脚一手仍保持着车子的高速行进,不让后面的车子有靠近的机会。
白逢朗施下一个法咒,不久后她的掌心出现一枚弯月印记。而朱水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却没法分神看过来,现在也不是发挥好奇心的时候。
“握住。”他替她合上手掌。“等会若有黑影向你袭来,就正对那影子放开右手,明白吗?”
“什么?”她只听到放开右手,便下意识要放开——白逢朗握住她的小拳头,再用另一手的手指轻点她眉心,以令人沉醉的嗓音低道:“别慌。记住,敌人来时,伸出右手,放开拳头。”
“哦,知道了。”
“很好。”他微笑。“现在,车速减缓,等我出去后,你也可以找个安全的地方停下来。不要让流弹打到了,听清楚了吗?”
“清楚了……不对!你要做什么?”朱水恋大叫地问。
但白逢朗并没空回答她。
在她的瞠自结舌下,他伸手打开车门,然后,跳了出去,像一只悠游于天空中的蛟龙纵身扑向那辆BMW ——“叽——”尖锐的煞车声自两地响起。朱水恋踩煞车,高速行进中的车子在瞬间的煞车情况下狠狠的旋转一百八十度,让她几乎握不住方向盘。
当然另一辆车也好不到哪里去,事实上是更惨,因为他们不仅必须煞车,还得闪躲白逢朗扑来的身形,结果车子整个底盘不稳,在转了三百六十度之后,车身一歪,竟车轮朝上的翻转两翻才定住。
车内爬出了两个人,显然命很大,而且手上还有枪,但白逢郎应该可以应付吧?她看到他并没有因跳车而受伤后,立即安了一半的心,马上记起该找安全的地方掩护自己。
车子再度启动,她准备开到土丘后方,避免自己成了他的负担。
这时,一道狂掠而来的黑影笔直扑向她门面,不,是挡风玻璃。她圆睁大眼,几乎尖叫出声,就在黑影撞破她前方玻璃的同时,她一手护住头部,一手大张,像是要抵抗突发而来的伤害,即使只是徒劳……
“轰!,”强大的白光蓦地由她右手掌心射出,她连闭着眼都能感受到那光芒的强度,但接连而来的轰响是怎么一回事?什么东西被击中了?
她张开眼,只看到破了一个大洞的挡风玻璃,以及自己一身玻璃屑。不再有白光,而那团黑影也不见了。她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右手掌,上头仍有余温,一道莹白的弯月出现在她手上。
是咒术!
那么肯定是有打中什么了?
思及此,她打开车门跨出去,开始在半人高的杂草堆中寻找。也许是人形,也许是狼体,就不知打中的是什么角色。
半分钟后,她找到了,是一匹红色的狼,正奄奄一息的瘫在地上,周身被莹白的光晕圈住,证明了中标的正是这位仁兄。
非常好,敌人又少了一个。
朱水恋再也站不住脚,整个人软倒在地上。经此阵仗,简直像脱了一层皮,想必离成仙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老天爷!,真是刺激得让人得心脏病。
“朱小姐?”
“在这儿。”她无力的抬手。
当白影飘然而至时,她灿然一笑,然后昏了个人事不知,会周公去也。没能见到白逢朗失措的脸,闪动着对她的关切担忧之情。实在亏大啦! 当两人独处时,尴尬的气氛再度浮现,狠狠浇息了朱水恋前一秒的兴高采烈。对哦,差点忘了刚才客厅里的事件……他恐怕是听到她的直言了,那么他……作何感想呢?
车子正开往松山机场的方向,由于车况还不错,她得以偷空瞄他,想知道他现在的心情指数如何。
白逢朗坐上车之后保持沉默,深邃的眸子在视远方,俊美的面孔像在思索什么,并不容易看出情绪;他可以感觉到朱水恋正吊着心口对他察言观色,但她恐怕猜想不到他满脑子尽是被她搅得混乱的思绪,无从整理起。
他一向是思虑清晰、行止从容,不被任何突如其来的事件动摇分毫的人;但偏偏她成了他生命中每一次例外的创造者。常常留给他满腹疑惑后,转个身便忘了似,再相见时又是欣喜的面貌,从不对之前的行为忏海。
她到底是精明还是迷糊?或着脑袋结构异于常人?可以立即遗忘掉前一刻的丰功伟业——包括吻了他之后,逃得老远:在前一天看似伤心欲绝,搅得他愧疚担心,第二天却笑得天下太平,让他狼狈的觉得自己的挂心似乎有点蠢。
当然,每一次相见,她的笑容绝对是打心底发出来的,她是真的很开心见到他、很喜欢接近他,但也每一次都弄得他无所适从。
她像只坏猫,迳自闯乱了别人的领域后一走了之,不负责收拾的,偏又无辜得让人苛责不了她,因为她是真的不明白他做了什么,她光负责摆平她自己就很吃力。
没错,他看得出来她的心总在大起大落间煎熬,否则银铃咒的光芒不会一日数十变,忽尔强、忽尔弱的让人看得忧心,总猜想着她又怎么了。
然后……不由自主的愈来愈注意地。
这不是好现象,这种专注太多了,已经超出朋友的范围。他俊秀的眉峰轻拢,知道自己有些越界了,他一向淡然,即使关心朋友也不会这般牵念……
只能说她的性格太强烈,而连接两人之间的银铃咒则让他不得不随时感应到她的悲喜。久而久之,也就过分在意了。加上她奇怪的举止……
她吻了他,吻完后活像被侵犯似的跑掉,没给他一句道歉或解释。然后再见面时,她像——忘了。太多的旁骛支开她的注意力,敌人又来得太密集,她忘得可真快,留他仍沉浸在深深的疑惑中,等待一个合理的解答。
加上刚才那一桩宣告……
她可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呀。
现下不会换个场景,又给忘了吧?
她说她要得到他的心……
这句话像暮鼓晨钟般在他心口扩散再扩散,震荡得平静的心再不能持平无波,淡然无觉。
原来,相识以来她奇怪的举止都是因为喜欢他吗?恁地奇怪的喜欢方式。
“咳……你在想什么呢?脸色似乎不太好。”朱水恋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开口发问。
“或许该是由我来这么问:你在想什么?”他注意着路况,以一贯斯文的口气说着。
白逢朗最严厉的表情便只是凝眉不语,因为他的修养好、EQ高,不能说没有脾气的,但并不会把坏情绪发泄到别人身上。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总无法感觉到他的心情好坏,悲哀的是,她就是心仪他的好修养。
此刻的他,到底是心情好还是不好啊?
没有笑容,眼神深幽……算是不好吧?她猜。
“我哪有在想什么!就想你心情出太阳还是正在刮风下雨啊。你是问这个吗?”
白逢朗忍住叹气的欲望。
“不。我问的是:你对我的种种举止,是为了什么?在想什么?”
朱水恋心口一震,抓着方向盘的手指用力得指关节全泛白起来。
“我……在追求你。就像你刚才在客厅所听到的,我想得到你的心。”不想掩饰。她照实回答她衷心所渴望的。只是想爱他,不想年老时再来为错失他而憎恨不休。至少要努力争取过才甘心认败。
其实……她是知道的,要得到他的心,很难。她的恋情早注定是条单行道,只不过靠傻气的坚持在开拓所有的不可能而已。
他可以不爱她,但他一定要知道她爱他。所以她告白得很干脆,不理会一颗抖颤的芳心都快抖碎成灰了,生怕被丢回任何型态的嘲弄……
当然,白逢朗绝不是那种没品男,不会无聊的嘲笑他不爱的人爱他,但他会困扰吧……?
她僵着身躯期待判决的降临。也许只过了一分钟,对她而言却是—世纪的漫长。他难道不能快些应声以表达他的看法吗?说声“谢谢再联络”或“你很好,我配不上你”的客套话也成呀,把她的心吊得老高是什么意思?
知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保持沉默是不道德的啊?
慢慢的,她直愣愣的眼珠子悄自偏移,偏右转动,不动声色的转动到足以把他身形纳入视觉范围内才定点。快点开口吧,老兄。
很好,他像是准备开口了,美丽的唇瓣微启……
快呀!快呀!说话呀!
“右转!”
嘎?啥?右转是啥意思?
朱水恋下意识的把方向盘转向右边,任由车子开向郊区,而不是机场的方向。她无从察觉,只一迳地思索着“右转”这两个字该解读成什么答案。
“加速。”白逢朗再道。
“怎么了?”朱永恋终于慢慢清醒,警觉的由照后镜里看到有一辆BMW 正尾随他们,看情况是跟了好一段路了。没有车牌,漆黑的玻璃。“真怀念阿!自从元旭日接手保全工作之后,我们就再也没遇到过杀手,现在居然又碰上了,天晓得我们哪来这样的好运。”
“你常遇到?”他蹙眉问。
“不常。韩璇才是常遇到的那一个。她一向把我们保护得很好。”加足了马力,以她媲奖赛车手的胆识展开了一场公路追逐赛。
“想办法转回市区,应该可以甩开他们。”
“咦?你不用法术解决他们吗?”
“我不能对人类施法术。”
“别告诉我那会令你觉得胜之不武。”拜托!都什么时候了,老兄。但偏偏白逢朗就是可以为他的原则死去的那种人。她太明白了!““砰”!
枪……枪声!我咧,还真是刺激到最高点。
朱水恋被巨大的声响吓抖了手,车子滑行了一下,但马上力持镇定,更没命的把油门踩到底。
“逢……逢郎,我个人建议你施法让他们打不出子弹,以免伤了无辜就不好了。”她非常珍惜自己的小命。飚飚车没关系,但她一点也不想在这种情况下蒙主宠召。
她吓白的小脸令他担心起来。原本不想与那些人交手的,因为那势必会让等待在上头的人有机可乘,他感应得到有一股黑气正蓄势待发,对她虎视眈眈——上选人质。
但她吓坏了。于是他决定先制伏那些人类,应该来得及……
“右手给我。”他低语。
“啥?”她一个口今一个动作,危颤颤的伸出右手,但两脚一手仍保持着车子的高速行进,不让后面的车子有靠近的机会。
白逢朗施下一个法咒,不久后她的掌心出现一枚弯月印记。而朱水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却没法分神看过来,现在也不是发挥好奇心的时候。
“握住。”他替她合上手掌。“等会若有黑影向你袭来,就正对那影子放开右手,明白吗?”
“什么?”她只听到放开右手,便下意识要放开——白逢朗握住她的小拳头,再用另一手的手指轻点她眉心,以令人沉醉的嗓音低道:“别慌。记住,敌人来时,伸出右手,放开拳头。”
“哦,知道了。”
“很好。”他微笑。“现在,车速减缓,等我出去后,你也可以找个安全的地方停下来。不要让流弹打到了,听清楚了吗?”
“清楚了……不对!你要做什么?”朱水恋大叫地问。
但白逢朗并没空回答她。
在她的瞠自结舌下,他伸手打开车门,然后,跳了出去,像一只悠游于天空中的蛟龙纵身扑向那辆BMW ——“叽——”尖锐的煞车声自两地响起。朱水恋踩煞车,高速行进中的车子在瞬间的煞车情况下狠狠的旋转一百八十度,让她几乎握不住方向盘。
当然另一辆车也好不到哪里去,事实上是更惨,因为他们不仅必须煞车,还得闪躲白逢朗扑来的身形,结果车子整个底盘不稳,在转了三百六十度之后,车身一歪,竟车轮朝上的翻转两翻才定住。
车内爬出了两个人,显然命很大,而且手上还有枪,但白逢郎应该可以应付吧?她看到他并没有因跳车而受伤后,立即安了一半的心,马上记起该找安全的地方掩护自己。
车子再度启动,她准备开到土丘后方,避免自己成了他的负担。
这时,一道狂掠而来的黑影笔直扑向她门面,不,是挡风玻璃。她圆睁大眼,几乎尖叫出声,就在黑影撞破她前方玻璃的同时,她一手护住头部,一手大张,像是要抵抗突发而来的伤害,即使只是徒劳……
“轰!,”强大的白光蓦地由她右手掌心射出,她连闭着眼都能感受到那光芒的强度,但接连而来的轰响是怎么一回事?什么东西被击中了?
她张开眼,只看到破了一个大洞的挡风玻璃,以及自己一身玻璃屑。不再有白光,而那团黑影也不见了。她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右手掌,上头仍有余温,一道莹白的弯月出现在她手上。
是咒术!
那么肯定是有打中什么了?
思及此,她打开车门跨出去,开始在半人高的杂草堆中寻找。也许是人形,也许是狼体,就不知打中的是什么角色。
半分钟后,她找到了,是一匹红色的狼,正奄奄一息的瘫在地上,周身被莹白的光晕圈住,证明了中标的正是这位仁兄。
非常好,敌人又少了一个。
朱水恋再也站不住脚,整个人软倒在地上。经此阵仗,简直像脱了一层皮,想必离成仙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老天爷!,真是刺激得让人得心脏病。
“朱小姐?”
“在这儿。”她无力的抬手。
当白影飘然而至时,她灿然一笑,然后昏了个人事不知,会周公去也。没能见到白逢朗失措的脸,闪动着对她的关切担忧之情。实在亏大啦! 当两人独处时,尴尬的气氛再度浮现,狠狠浇息了朱水恋前一秒的兴高采烈。对哦,差点忘了刚才客厅里的事件……他恐怕是听到她的直言了,那么他……作何感想呢?
车子正开往松山机场的方向,由于车况还不错,她得以偷空瞄他,想知道他现在的心情指数如何。
白逢朗坐上车之后保持沉默,深邃的眸子在视远方,俊美的面孔像在思索什么,并不容易看出情绪;他可以感觉到朱水恋正吊着心口对他察言观色,但她恐怕猜想不到他满脑子尽是被她搅得混乱的思绪,无从整理起。
他一向是思虑清晰、行止从容,不被任何突如其来的事件动摇分毫的人;但偏偏她成了他生命中每一次例外的创造者。常常留给他满腹疑惑后,转个身便忘了似,再相见时又是欣喜的面貌,从不对之前的行为忏海。
她到底是精明还是迷糊?或着脑袋结构异于常人?可以立即遗忘掉前一刻的丰功伟业——包括吻了他之后,逃得老远:在前一天看似伤心欲绝,搅得他愧疚担心,第二天却笑得天下太平,让他狼狈的觉得自己的挂心似乎有点蠢。
当然,每一次相见,她的笑容绝对是打心底发出来的,她是真的很开心见到他、很喜欢接近他,但也每一次都弄得他无所适从。
她像只坏猫,迳自闯乱了别人的领域后一走了之,不负责收拾的,偏又无辜得让人苛责不了她,因为她是真的不明白他做了什么,她光负责摆平她自己就很吃力。
没错,他看得出来她的心总在大起大落间煎熬,否则银铃咒的光芒不会一日数十变,忽尔强、忽尔弱的让人看得忧心,总猜想着她又怎么了。
然后……不由自主的愈来愈注意地。
这不是好现象,这种专注太多了,已经超出朋友的范围。他俊秀的眉峰轻拢,知道自己有些越界了,他一向淡然,即使关心朋友也不会这般牵念……
只能说她的性格太强烈,而连接两人之间的银铃咒则让他不得不随时感应到她的悲喜。久而久之,也就过分在意了。加上她奇怪的举止……
她吻了他,吻完后活像被侵犯似的跑掉,没给他一句道歉或解释。然后再见面时,她像——忘了。太多的旁骛支开她的注意力,敌人又来得太密集,她忘得可真快,留他仍沉浸在深深的疑惑中,等待一个合理的解答。
加上刚才那一桩宣告……
她可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呀。
现下不会换个场景,又给忘了吧?
她说她要得到他的心……
这句话像暮鼓晨钟般在他心口扩散再扩散,震荡得平静的心再不能持平无波,淡然无觉。
原来,相识以来她奇怪的举止都是因为喜欢他吗?恁地奇怪的喜欢方式。
“咳……你在想什么呢?脸色似乎不太好。”朱水恋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开口发问。
“或许该是由我来这么问:你在想什么?”他注意着路况,以一贯斯文的口气说着。
白逢朗最严厉的表情便只是凝眉不语,因为他的修养好、EQ高,不能说没有脾气的,但并不会把坏情绪发泄到别人身上。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总无法感觉到他的心情好坏,悲哀的是,她就是心仪他的好修养。
此刻的他,到底是心情好还是不好啊?
没有笑容,眼神深幽……算是不好吧?她猜。
“我哪有在想什么!就想你心情出太阳还是正在刮风下雨啊。你是问这个吗?”
白逢朗忍住叹气的欲望。
“不。我问的是:你对我的种种举止,是为了什么?在想什么?”
朱水恋心口一震,抓着方向盘的手指用力得指关节全泛白起来。
“我……在追求你。就像你刚才在客厅所听到的,我想得到你的心。”不想掩饰。她照实回答她衷心所渴望的。只是想爱他,不想年老时再来为错失他而憎恨不休。至少要努力争取过才甘心认败。
其实……她是知道的,要得到他的心,很难。她的恋情早注定是条单行道,只不过靠傻气的坚持在开拓所有的不可能而已。
他可以不爱她,但他一定要知道她爱他。所以她告白得很干脆,不理会一颗抖颤的芳心都快抖碎成灰了,生怕被丢回任何型态的嘲弄……
当然,白逢朗绝不是那种没品男,不会无聊的嘲笑他不爱的人爱他,但他会困扰吧……?
她僵着身躯期待判决的降临。也许只过了一分钟,对她而言却是—世纪的漫长。他难道不能快些应声以表达他的看法吗?说声“谢谢再联络”或“你很好,我配不上你”的客套话也成呀,把她的心吊得老高是什么意思?
知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保持沉默是不道德的啊?
慢慢的,她直愣愣的眼珠子悄自偏移,偏右转动,不动声色的转动到足以把他身形纳入视觉范围内才定点。快点开口吧,老兄。
很好,他像是准备开口了,美丽的唇瓣微启……
快呀!快呀!说话呀!
“右转!”
嘎?啥?右转是啥意思?
朱水恋下意识的把方向盘转向右边,任由车子开向郊区,而不是机场的方向。她无从察觉,只一迳地思索着“右转”这两个字该解读成什么答案。
“加速。”白逢朗再道。
“怎么了?”朱永恋终于慢慢清醒,警觉的由照后镜里看到有一辆BMW 正尾随他们,看情况是跟了好一段路了。没有车牌,漆黑的玻璃。“真怀念阿!自从元旭日接手保全工作之后,我们就再也没遇到过杀手,现在居然又碰上了,天晓得我们哪来这样的好运。”
“你常遇到?”他蹙眉问。
“不常。韩璇才是常遇到的那一个。她一向把我们保护得很好。”加足了马力,以她媲奖赛车手的胆识展开了一场公路追逐赛。
“想办法转回市区,应该可以甩开他们。”
“咦?你不用法术解决他们吗?”
“我不能对人类施法术。”
“别告诉我那会令你觉得胜之不武。”拜托!都什么时候了,老兄。但偏偏白逢朗就是可以为他的原则死去的那种人。她太明白了!““砰”!
枪……枪声!我咧,还真是刺激到最高点。
朱水恋被巨大的声响吓抖了手,车子滑行了一下,但马上力持镇定,更没命的把油门踩到底。
“逢……逢郎,我个人建议你施法让他们打不出子弹,以免伤了无辜就不好了。”她非常珍惜自己的小命。飚飚车没关系,但她一点也不想在这种情况下蒙主宠召。
她吓白的小脸令他担心起来。原本不想与那些人交手的,因为那势必会让等待在上头的人有机可乘,他感应得到有一股黑气正蓄势待发,对她虎视眈眈——上选人质。
但她吓坏了。于是他决定先制伏那些人类,应该来得及……
“右手给我。”他低语。
“啥?”她一个口今一个动作,危颤颤的伸出右手,但两脚一手仍保持着车子的高速行进,不让后面的车子有靠近的机会。
白逢朗施下一个法咒,不久后她的掌心出现一枚弯月印记。而朱水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却没法分神看过来,现在也不是发挥好奇心的时候。
“握住。”他替她合上手掌。“等会若有黑影向你袭来,就正对那影子放开右手,明白吗?”
“什么?”她只听到放开右手,便下意识要放开——白逢朗握住她的小拳头,再用另一手的手指轻点她眉心,以令人沉醉的嗓音低道:“别慌。记住,敌人来时,伸出右手,放开拳头。”
“哦,知道了。”
“很好。”他微笑。“现在,车速减缓,等我出去后,你也可以找个安全的地方停下来。不要让流弹打到了,听清楚了吗?”
“清楚了……不对!你要做什么?”朱水恋大叫地问。
但白逢朗并没空回答她。
在她的瞠自结舌下,他伸手打开车门,然后,跳了出去,像一只悠游于天空中的蛟龙纵身扑向那辆BMW ——“叽——”尖锐的煞车声自两地响起。朱水恋踩煞车,高速行进中的车子在瞬间的煞车情况下狠狠的旋转一百八十度,让她几乎握不住方向盘。
当然另一辆车也好不到哪里去,事实上是更惨,因为他们不仅必须煞车,还得闪躲白逢朗扑来的身形,结果车子整个底盘不稳,在转了三百六十度之后,车身一歪,竟车轮朝上的翻转两翻才定住。
车内爬出了两个人,显然命很大,而且手上还有枪,但白逢郎应该可以应付吧?她看到他并没有因跳车而受伤后,立即安了一半的心,马上记起该找安全的地方掩护自己。
车子再度启动,她准备开到土丘后方,避免自己成了他的负担。
这时,一道狂掠而来的黑影笔直扑向她门面,不,是挡风玻璃。她圆睁大眼,几乎尖叫出声,就在黑影撞破她前方玻璃的同时,她一手护住头部,一手大张,像是要抵抗突发而来的伤害,即使只是徒劳……
“轰!,”强大的白光蓦地由她右手掌心射出,她连闭着眼都能感受到那光芒的强度,但接连而来的轰响是怎么一回事?什么东西被击中了?
她张开眼,只看到破了一个大洞的挡风玻璃,以及自己一身玻璃屑。不再有白光,而那团黑影也不见了。她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右手掌,上头仍有余温,一道莹白的弯月出现在她手上。
是咒术!
那么肯定是有打中什么了?
思及此,她打开车门跨出去,开始在半人高的杂草堆中寻找。也许是人形,也许是狼体,就不知打中的是什么角色。
半分钟后,她找到了,是一匹红色的狼,正奄奄一息的瘫在地上,周身被莹白的光晕圈住,证明了中标的正是这位仁兄。
非常好,敌人又少了一个。
朱水恋再也站不住脚,整个人软倒在地上。经此阵仗,简直像脱了一层皮,想必离成仙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老天爷!,真是刺激得让人得心脏病。
“朱小姐?”
“在这儿。”她无力的抬手。
当白影飘然而至时,她灿然一笑,然后昏了个人事不知,会周公去也。没能见到白逢朗失措的脸,闪动着对她的关切担忧之情。实在亏大啦! 当两人独处时,尴尬的气氛再度浮现,狠狠浇息了朱水恋前一秒的兴高采烈。对哦,差点忘了刚才客厅里的事件……他恐怕是听到她的直言了,那么他……作何感想呢?
车子正开往松山机场的方向,由于车况还不错,她得以偷空瞄他,想知道他现在的心情指数如何。
白逢朗坐上车之后保持沉默,深邃的眸子在视远方,俊美的面孔像在思索什么,并不容易看出情绪;他可以感觉到朱水恋正吊着心口对他察言观色,但她恐怕猜想不到他满脑子尽是被她搅得混乱的思绪,无从整理起。
他一向是思虑清晰、行止从容,不被任何突如其来的事件动摇分毫的人;但偏偏她成了他生命中每一次例外的创造者。常常留给他满腹疑惑后,转个身便忘了似,再相见时又是欣喜的面貌,从不对之前的行为忏海。
她到底是精明还是迷糊?或着脑袋结构异于常人?可以立即遗忘掉前一刻的丰功伟业——包括吻了他之后,逃得老远:在前一天看似伤心欲绝,搅得他愧疚担心,第二天却笑得天下太平,让他狼狈的觉得自己的挂心似乎有点蠢。
当然,每一次相见,她的笑容绝对是打心底发出来的,她是真的很开心见到他、很喜欢接近他,但也每一次都弄得他无所适从。
她像只坏猫,迳自闯乱了别人的领域后一走了之,不负责收拾的,偏又无辜得让人苛责不了她,因为她是真的不明白他做了什么,她光负责摆平她自己就很吃力。
没错,他看得出来她的心总在大起大落间煎熬,否则银铃咒的光芒不会一日数十变,忽尔强、忽尔弱的让人看得忧心,总猜想着她又怎么了。
然后……不由自主的愈来愈注意地。
这不是好现象,这种专注太多了,已经超出朋友的范围。他俊秀的眉峰轻拢,知道自己有些越界了,他一向淡然,即使关心朋友也不会这般牵念……
只能说她的性格太强烈,而连接两人之间的银铃咒则让他不得不随时感应到她的悲喜。久而久之,也就过分在意了。加上她奇怪的举止……
她吻了他,吻完后活像被侵犯似的跑掉,没给他一句道歉或解释。然后再见面时,她像——忘了。太多的旁骛支开她的注意力,敌人又来得太密集,她忘得可真快,留他仍沉浸在深深的疑惑中,等待一个合理的解答。
加上刚才那一桩宣告……
她可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呀。
现下不会换个场景,又给忘了吧?
她说她要得到他的心……
这句话像暮鼓晨钟般在他心口扩散再扩散,震荡得平静的心再不能持平无波,淡然无觉。
原来,相识以来她奇怪的举止都是因为喜欢他吗?恁地奇怪的喜欢方式。
“咳……你在想什么呢?脸色似乎不太好。”朱水恋终于按捺不住,好奇开口发问。
“或许该是由我来这么问:你在想什么?”他注意着路况,以一贯斯文的口气说着。
白逢朗最严厉的表情便只是凝眉不语,因为他的修养好、EQ高,不能说没有脾气的,但并不会把坏情绪发泄到别人身上。也许正因为如此,她总无法感觉到他的心情好坏,悲哀的是,她就是心仪他的好修养。
此刻的他,到底是心情好还是不好啊?
没有笑容,眼神深幽……算是不好吧?她猜。
“我哪有在想什么!就想你心情出太阳还是正在刮风下雨啊。你是问这个吗?”
白逢朗忍住叹气的欲望。
“不。我问的是:你对我的种种举止,是为了什么?在想什么?”
朱水恋心口一震,抓着方向盘的手指用力得指关节全泛白起来。
“我……在追求你。就像你刚才在客厅所听到的,我想得到你的心。”不想掩饰。她照实回答她衷心所渴望的。只是想爱他,不想年老时再来为错失他而憎恨不休。至少要努力争取过才甘心认败。
其实……她是知道的,要得到他的心,很难。她的恋情早注定是条单行道,只不过靠傻气的坚持在开拓所有的不可能而已。
他可以不爱她,但他一定要知道她爱他。所以她告白得很干脆,不理会一颗抖颤的芳心都快抖碎成灰了,生怕被丢回任何型态的嘲弄……
当然,白逢朗绝不是那种没品男,不会无聊的嘲笑他不爱的人爱他,但他会困扰吧……?
她僵着身躯期待判决的降临。也许只过了一分钟,对她而言却是—世纪的漫长。他难道不能快些应声以表达他的看法吗?说声“谢谢再联络”或“你很好,我配不上你”的客套话也成呀,把她的心吊得老高是什么意思?
知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保持沉默是不道德的啊?
慢慢的,她直愣愣的眼珠子悄自偏移,偏右转动,不动声色的转动到足以把他身形纳入视觉范围内才定点。快点开口吧,老兄。
很好,他像是准备开口了,美丽的唇瓣微启……
快呀!快呀!说话呀!
“右转!”
嘎?啥?右转是啥意思?
朱水恋下意识的把方向盘转向右边,任由车子开向郊区,而不是机场的方向。她无从察觉,只一迳地思索着“右转”这两个字该解读成什么答案。
“加速。”白逢朗再道。
“怎么了?”朱永恋终于慢慢清醒,警觉的由照后镜里看到有一辆BMW 正尾随他们,看情况是跟了好一段路了。没有车牌,漆黑的玻璃。“真怀念阿!自从元旭日接手保全工作之后,我们就再也没遇到过杀手,现在居然又碰上了,天晓得我们哪来这样的好运。”
“你常遇到?”他蹙眉问。
“不常。韩璇才是常遇到的那一个。她一向把我们保护得很好。”加足了马力,以她媲奖赛车手的胆识展开了一场公路追逐赛。
“想办法转回市区,应该可以甩开他们。”
“咦?你不用法术解决他们吗?”
“我不能对人类施法术。”
“别告诉我那会令你觉得胜之不武。”拜托!都什么时候了,老兄。但偏偏白逢朗就是可以为他的原则死去的那种人。她太明白了!““砰”!
枪……枪声!我咧,还真是刺激到最高点。
朱水恋被巨大的声响吓抖了手,车子滑行了一下,但马上力持镇定,更没命的把油门踩到底。
“逢……逢郎,我个人建议你施法让他们打不出子弹,以免伤了无辜就不好了。”她非常珍惜自己的小命。飚飚车没关系,但她一点也不想在这种情况下蒙主宠召。
她吓白的小脸令他担心起来。原本不想与那些人交手的,因为那势必会让等待在上头的人有机可乘,他感应得到有一股黑气正蓄势待发,对她虎视眈眈——上选人质。
但她吓坏了。于是他决定先制伏那些人类,应该来得及……
“右手给我。”他低语。
“啥?”她一个口今一个动作,危颤颤的伸出右手,但两脚一手仍保持着车子的高速行进,不让后面的车子有靠近的机会。
白逢朗施下一个法咒,不久后她的掌心出现一枚弯月印记。而朱水恋只觉得掌心热热的,却没法分神看过来,现在也不是发挥好奇心的时候。
“握住。”他替她合上手掌。“等会若有黑影向你袭来,就正对那影子放开右手,明白吗?”
“什么?”她只听到放开右手,便下意识要放开——白逢朗握住她的小拳头,再用另一手的手指轻点她眉心,以令人沉醉的嗓音低道:“别慌。记住,敌人来时,伸出右手,放开拳头。”
“哦,知道了。”
“很好。”他微笑。“现在,车速减缓,等我出去后,你也可以找个安全的地方停下来。不要让流弹打到了,听清楚了吗?”
“清楚了……不对!你要做什么?”朱水恋大叫地问。
但白逢朗并没空回答她。
在她的瞠自结舌下,他伸手打开车门,然后,跳了出去,像一只悠游于天空中的蛟龙纵身扑向那辆BMW ——“叽——”尖锐的煞车声自两地响起。朱水恋踩煞车,高速行进中的车子在瞬间的煞车情况下狠狠的旋转一百八十度,让她几乎握不住方向盘。
当然另一辆车也好不到哪里去,事实上是更惨,因为他们不仅必须煞车,还得闪躲白逢朗扑来的身形,结果车子整个底盘不稳,在转了三百六十度之后,车身一歪,竟车轮朝上的翻转两翻才定住。
车内爬出了两个人,显然命很大,而且手上还有枪,但白逢郎应该可以应付吧?她看到他并没有因跳车而受伤后,立即安了一半的心,马上记起该找安全的地方掩护自己。
车子再度启动,她准备开到土丘后方,避免自己成了他的负担。
这时,一道狂掠而来的黑影笔直扑向她门面,不,是挡风玻璃。她圆睁大眼,几乎尖叫出声,就在黑影撞破她前方玻璃的同时,她一手护住头部,一手大张,像是要抵抗突发而来的伤害,即使只是徒劳……
“轰!,”强大的白光蓦地由她右手掌心射出,她连闭着眼都能感受到那光芒的强度,但接连而来的轰响是怎么一回事?什么东西被击中了?
她张开眼,只看到破了一个大洞的挡风玻璃,以及自己一身玻璃屑。不再有白光,而那团黑影也不见了。她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右手掌,上头仍有余温,一道莹白的弯月出现在她手上。
是咒术!
那么肯定是有打中什么了?
思及此,她打开车门跨出去,开始在半人高的杂草堆中寻找。也许是人形,也许是狼体,就不知打中的是什么角色。
半分钟后,她找到了,是一匹红色的狼,正奄奄一息的瘫在地上,周身被莹白的光晕圈住,证明了中标的正是这位仁兄。
非常好,敌人又少了一个。
朱水恋再也站不住脚,整个人软倒在地上。经此阵仗,简直像脱了一层皮,想必离成仙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老天爷!,真是刺激得让人得心脏病。
“朱小姐?”
“在这儿。”她无力的抬手。
当白影飘然而至时,她灿然一笑,然后昏了个人事不知,会周公去也。没能见到白逢朗失措的脸,闪动着对她的关切担忧之情。实在亏大啦! 台南之行终究没去成。
经历了一场追逐枪战之后,实在不想承认自己的不济事,但因而感冒发烧两天却是不争的事实。
没错,向来是健康一族的朱水恋病倒了虽然有些丢脸,但生病所带来的好处足以教她蒙在棉被里偷笑到岔气。
呵呵呵!白逢朗一直陪着她呢。果然病美人所受到的待遇好过健康宝宝数倍。想当年曹雪芹笔下的薛宝釵要是没事也给它吐口血,想必“红楼梦”的结局会不同吧?想得到贾宝玉的青睐,最使只能以吐血竞赛来一决胜负,看看林黛玉与薛宝釵哪一个人的血吐得多、喷得远,卫冕者可以拎走贾宝玉这座奖杯。
有一具破败的病体,占的好处可不少耶。
哈哈……咳!笑得呛到,乐极生悲。
“咳嗽的症状还没减缓吗?”房门被推开,白逢朗端了一盅中药送来,就听到她咳个不停。
“有……咳!,有的,其实我好多了……咳!”
“趁热喝了吧。”他将已放凉的药汁交到她手中。
“谢谢!”药汁很苦,但她仍是豪气干云的一口喝完。只要是他端来的,就算是鹤顶红她也照喝不误。
“外面情况怎么样呢?我看元旭日他们最近很忙,连他手下那三个闲人也调来了。可见有不少杀手企图打进来。”她虽卧病在床,但每天的小道消息不会让她错过。
“日处理得很好,至今没人能成功踏入殷园的范围,不愧是狼族第一战将,投生为人仍是极之出色”最近两天虽不平静,但各司其职的分工下,他竟成了最凉的那一个;在众人请托之下,成了病人的看护。
这实在令人啼笑皆非。倒也不是说他抗拒做这样的事,而是大伙一致别有用心的诸托,简直把撮合他与朱水恋着得比对付敌人更为重要。
当然也不能说所有人的心思皆一致,毕竟妹妹白莞以及殷佑就满脸不苟同。但人类所谓的民主向来是少数服从多数,并“热切”的要求他们入境随俗,少数反对者的意见只好被牺牲了。
朱水恋不以为然的开口道:“他干保全的嘛,若是连普通人都搞不定,怎么混饭吃。你才是真正厉害的那一个。哗!想来就让人崇拜得三跪九叩,你衣袖一振,飞了出去,宛若大鹏展翅,神鹰扑恶大,真功夫耶,不是法术做出来的特效,简直是太神奇了,杰克!”
杰……杰克?谁?
“你还好吗?”白逢朗关心地问。
“哎呀,别担心,那只是口头禅流行语,你可以回应我‘真是不可思议啊,珍妮佛’。不趁机在流行的末潮说上一次,以后就没机会了,时代转变得太过神速,真让我们这些X 世代的老人颇感无奈。”
他该安慰她节哀顺变吗?
“我们刚才在聊什么?呀,是了,就是你天下无敌的身手。如果我也这么强的话,就不会每遇到突发状况就吓得屁滚尿流了。”
“别这么说。”她仍是百无禁忌得让人接不下话。
“这是事实啊。你别客气了,我这人很有自知之明得很。你想,穷其一生,我能练到你这种身手的十分之一吗?”她希冀地问。
白逢郎表情怪异,顿了半晌,开口问:“你似乎痊愈了?”他无法不注意到当她滔滔不绝时,任何感冒的症状似乎全放在角落过,不敢来干扰她的兴致。很有趣的现象,让他不由得好奇当然,也因为不想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她不是练武奇才。转移话题较不伤人。
他已渐渐懂得怎么与她谈话了。只要别太把她的问题当成非答不可的任务,听她讲话其实是有趣得紧。而他也不必为自己的沉默愧疚,因为她丢出的问题似乎不太在意有没有答案。她很容易陷入自我想像中自得其乐。光她一个人就能自问自答、悲喜交集了,让他只须当个听众就好。刚开始很不能适应,觉得她奇怪不已,但现下,他习惯后,也能从中体会出趣味。
朱水恋猛地一阵咳嗽声,抱怨道:“你干嘛提醒我该咳嗽了?生这种病最讨厌的是打喷嚏、咳嗽,好不容易才忘了它们的存在耶。”
“抱歉。”他倒了杯温开水给她。
她一口喝光,看着他道:“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无聊又烦人?”每次与他相处时,总表现得十足花痴样,正常人都会为之倒尽胃口吧?
“不会。”他笑,才正想着她是有趣的女子,她竟反而认为自己无聊?
“就算会,你也是那种风度绝佳的君子,不忍心直指我的缺点说明你受够了。”她很有自知之明。
“都是你的话。你把我看得太崇高了。事实上我只是一名无趣乏味的男人。”
朱水恋睁眼质问:“是哪个呆瓜这么对你说吗?告诉我那人是谁!”一副准备把人打成猪头的大姐头样。
“别激动。”他总是四平八稳,语气平缓。
“为什么别激动?有呆瓜在中伤我心目中的完美典范耶,我要能坐视不管就不叫朱水恋!”
“朱小姐……”
“叫我水恋吧,逢朗。毕竟我们熟到有过生命情谊了。”
“好的,咳,水恋。”有些不习惯,但确实再“小姐”来“先生”去的,未免怪异。“我们一直没办法好好的坐下来谈事情,有许多事不经意的打断我们的谈话。不妨趁现在你我都得闲,来聊一聊,你觉得如何?”
他端正而有些严肃的面孔今朱水恋有些忐忑。向来乱蹦乱跳的思绪乖乖就定位,全神以对他所要谈的事。如果她的猜测设有错,那八成是要把她单恋的宣言彻底给谈个明白了。因为白逢朗一向不是得过且过、容许诸多问题无解、并视而不见的人。
“要……从哪里开始聊?”她不会回避,但开始感到赧然无措。眼前的他……是她的心上人哪……
白逢朗看着她无意识地绞紧床被的双手,有丝讶异她会有这种……嗯……近似小女人的姿态。
“有许多事可聊例如,你为何吻我?例如,你向莞儿宣称……咳,要得到我的心;再有,你向殷佑表明想转移我身上的情咒,你想说明一下吗?”虽然说来尴尬,但不能因尴尬而不谈。事情总要弄个清楚,并明确的建立共识,不能一厢情愿,也不该自己想了就算数。
咬了咬下唇,朱水恋偷眼看他。
“我很喜欢你。”
白逢朗心口暗自一震,没有开口。
“事实上,应该说是爱上了你:打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你是我一直祈求上天能让我遇见的男人。你大概不知道吧,我二十四年来每天想着要恋爱,却只动心两次。第一次还闹了个大笑话,错把韩璇当男人。不过我没气馁,年少轻狂嘛,谁不曾做过一、两件傻事?至少我更加确认了自己钟意的男人是那一种。第二次动心。则是为了你,然任我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你只是一时迷惑……”
“刚开始我承认我是重表相的。可是爱情要来是不讲道理的,我的眼光又那么精准,事实证明你美好的内在更甚于你俊美的外表,教我怎么清醒得回来?爱就爱了,谁有那个神力收发自如?”
“你也许只看到你愿意看的那一面,我并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好。”她爱的,或许只是她看到、并且愿意接受的那一面,并不了解他其实平凡无奇。
朱水恋一反含羞带怯的小女人表情,下巴一扬,大声道:“我承认情人眼底出潘安,但那不代表我不了解你某些小缺点啊!例如:你既吃素又食量小,瘦得仙风道骨;还有,你从来不改变自己的生活型态,又太死心眼;你既然深爱着殷佑他妈,当年就不该充大方成全他们,让自己苦得半死,这种自虐的个性很差,但你看来是改不了啦。再有,你太宽容别人对你的无礼,又不忍心伤害别人,这种在我们人类看来,就只有‘烂好人’三个字可以奉送。要不是你做人还有原则,不轻易妥协的话,我看你早八百年就完蛋了。”但是啊,也因为他的温柔体贴、善良宽容。才让她爱他爱得灭顶,再没有回头的机会。
“呃……”这样说他的性格是褒还是贬?
“我爱你,没得救了。”绝症啊……那你的吻……”
“如果你曾深爱过,就会明白看得到吃不到有多令人发狂。千万别跟单恋你的人独处,否则肯定会有失身的危险。”说着说着,还好心的建议起来哩,也不想想她就是那唯一失态的色女。登记有案的!
他白皙的俊颜浮上一层微红,不知是为她的大胆言论赧颜,还是……其它理由?
不自在的动了动身子,他又道:“那为何想转移我身上的情咒呢?”
“因为你根本不会爱上我嘛!”笨字舍不得脱口奉送给心上人。他是斯文正经的人,反应力差不是他的错,错的是他们这种心思九拐十八弯的人类。“不能让你爱上我,那我至少要从你身上争取到一件东西来长相左右。再说,我们一定要让殷佑拿到狼王令。一举两得啦。”
他严肃地看着她。
“你没有想过后果吗?这种事开不得玩笑。”
她也直望入他眸心深处,让他明白她再认真不过。
“我没打算再爱上别人。这辈子曾经爱过你这样的极品,算是够本了。”
“你——”胸口的波动增强为再难忽视的陌生感受,似酸又甜,似辣又呛。他从来不曾有这样的起伏摇荡。
不过也是,毕竟朱水恋就这么一个,想再次遇见这种心性之人,难如登天。一次也就够了,这般的让他无措,又令他觉得有趣……
她——是个挺美丽的女子呢,他竟在此刻才发现。但这种“发现”是什么原由呢?
他不懂,也不愿意去懂,怕懂了之后,会使某种冰封的情潮溃堤,让他再也不能沉静,再也无法淡然“逢朗,你同意把情咒转给我吗?”她的道理说尽,他该不会反对吧?任何一个明理的人都该从善如流的——“你想都别想。”他丢下无礼的拒绝,并在“失陪”两字的余音下挥袖走人。
留下张口结舌的朱水恋,想着他是不是生气了?
可那没道理啊!
翻身下床的第一个冲动是追上前去弄个明白。但一想到他临走时的语气……很生气的样子……于是,她咳了两声,探探自己早已退烧的额头,决定当个好病人。
再度躺回床上后,乖乖闭上眼。睡觉吧。
☆ ☆ ☆
白莞轻声婉求着:“哥哥,我不要回去。”
由于敌人数量已减少十之七八,仅剩黑威还没现身,所以白逢朗认为妹妹该回去了。
“晋级大会快到了。你近日来荒怠了功课,也该回去加强一下,每一百年才一次晋级考试,你不会想同样的功课研修二百年吧?现在人界这边只剩一、两个对手,相信你可以放下心来了,我不会受伤的。先回去吧,待狼王令解咒之后,我也会回去。”白逢朗知道妹妹关心他,可她也该明白眼下的情势一片明朗,足以令她放心的回狼族去了。
“你觉得我没派上用场是吗?我可以的——”
他打断妹妹的慌乱。
“不是那个原因。你该明白,打一开始哥哥带你来人界就不是为了要多一名战友。你是我娇弱的妹妹,怎么说也不会让你去打敌人。不是看不起你的修为,而是舍不得让你沾上血腥。带你来,只为了要让你安心。”
“哥哥……”她投入他怀中,满心难言的苦楚。
“乖乖的,回去考个高分,当成哥哥回家的礼物。”
“好……”她不会拒绝兄长的要求。她也只能这么恋着他,不让他知道,不给他负担,永远当他可爱贴心的好妹妹……
“哥哥……”
“嗯?”
“为什么不化去朱小姐身上的银铃咒?”其实那咒语早该化去了,因为已无存在的必要性。
白逢朗一愣,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为什么不化去咒语呢?早在她自愿当诱饵时,他就该那么做了,为什么他会忘掉?日日看着她额上的白印子,感受着她不时牵动他心绪的气息,似乎太习惯了,所以……忘了,是吗?
“怎么想到要问这个?”没有正面回答,学会了以问为答的转移技巧。用在单纯的妹妹身上绰绰有余。
白莞含愁的小脸面对着他。
“因为,我觉得你对她……很不同,很特别。”
是吗?有吗?他自问。
“哥哥!”
“嗯?”
“你是不是……爱上她了?” “若行得通,未尝不可。”韩璇缓缓开口,在众人的瞠目下,投出同意票。
“璇,你疯啦?我不知道水恋的疯狂病毒这么恐怖,连你也被感染了。”季曼曼拿着丝帕在身边挥动,像在驱赶无形的传染源,并且挑了个离朱水恋最远的位置坐下。为爱伤风感冒失常的女人最恐怖,她不得不自保。
“韩璇,我还希望你来劝退她别这么做,你的理智到哪去了?”殷佑不敢相信韩璇竟然同意。
朱水恋哼道:“谁来劝都没用,我是打定主意要这么做了!”
“你不怕我舅会生气、会讨厌你吗?”殷佑仍作垂死的挣扎,想教她打消主意。
朱水恋不理会心口的刺疼,颤声道:“我管不了那么多。”
“你太自以为是了,什么都自己说了算。”被这种强势的女人爱上肯定很不幸。殷佑深深这么认为。
“你不知道这是单恋者的特权吗?”
管于悠轻道:“我不赞成你这么做。你会失去爱人的能力的。错过了白先生,你还有其他的选择呀。”
“如果失去爱人的能力可以立即使我心口不痛,不用在渴望与绝望间挣扎,那么我需要它。”朱水恋直视小金狼。“保护你心爱表舅的最好方法就是让我对他没感觉,你该做的。”
“我没有权利——”
“你是没有。但你早就发表过多对别人爱情的看法。既然涉入了这么多,何妨做得更彻底。杀人只杀一半是不道德的,何况我又没要你杀人,只要你把情咒从他身上转来给我而已,还婆婆妈妈的做什么?有担当点好不好!”
被朱永恋这么一说,再加上其他人似乎也没极力反对,小金狼只得硬着头皮道:“我……我不保证会成功。你们知道的,我所有的能力都被封印住了。”
“试试看了。”韩璇点头。
季曼曼打了个呵欠问:“是不是一旦狼王令出现了,就代表情咒转移成功?”
“嗯。”那是当然,不过那根本不可能。
“我们该怎么帮助你?”韩璇问道。
“你们各自盘腿坐在东西南北四个正方位。用指南针测一下比较好。悠悠坐正东方,她是伺今主,有召唤狼王令的能力,与我面对面,你们其他人就随便安排了。”它不甘不愿的指示着动作。
一分钟后,四人已坐定。
殷佑看向西方的落地窗,深深叹了口气。它多希望舅舅及时赶回来啊。有表舅在,朱水恋什么也不敢做的,因为她只听他的话。
呜……可是白逢朗终究没戏剧性的出现,害它失望得想跑到山巅对着月亮狼嗷—番。
“喂!你还等什么,快开始啦!”朱水恋恶声恶气的催促着。
含着被胁迫的泪水,殷佑叫唤着体内的三分之一狼王令,不久后,狼王令由眉宇间幻化而出,一道渐亮的金光闪现,凝聚成一块小令牌。
转移咒术慎重念出,结局却是难以乐观怀想的。谁知道半吊子的施咒者济得了多少事?
就算起不了半分作用也是正常的。
至少,小金狼本人就是这么认为。
不会有异象出现的啦!
☆ ☆ ☆
胸口突来的一阵的烫,让白逢朗身形一顿,止住了飞行。足下的白云在没有法力的驭聚之下,四下各自散开成轻烟,他的身体仿若没有重量的棉絮,轻飘飘的向地面靠近。
随着胸口的的烫度加剧,他只能臣服于风的吹向带他去任何一方,不能施法。因为一施法就会今这灼烫消失。似有什么东西正被艰难的召唤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
有人正在对他施法,可不应有人能对他这么做才是呀……是谁?而……即将出来的又是什么?……
“哥哥!”一道白练由地面窜向半空中,犹如一条灵话的白龙奔窜,勾旋住棉絮一般的身影,在白逢朗跌落河中之前将他拉回。
白逢朗双足点地之后,立即双手结印,决定助这召唤之力,让胸口的翻搅足以强烈到让什么东西出来……
“哥哥,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白莞担心的站在他身边急问着。
隐隐约约的,他知道这可能是狼王令——五百年前被他封印住的狼王令,就是藏在心口,以命相护。若不是被情咒牢牢约束住,他早唤出来了。
是谁在召唤狼王令?谁能越过情咒的封锁召唤?
他曾试过无数次,就是破解不了若棠的咒术。这非关法力高低深浅,而在于下咒当时,他对她有情,那她便能织就出他化解不去的情咒。
除非移转到别人身上,不然就是……他心中有了别人……
不会吧?
他倏然一惊!那个正在召唤粮王令的人是用什么方式化解他身上的情咒?
是小佑吗?莫非它竟允了水恋的要求,真替她转移情咒了’?它该知道他不会允许它这么做的,它更该知道狼界的律法明定不许在中咒者未同意的情况下,替人移咒或解咒,它怎能……
他紧闭双眼,努力平定下思绪的纷杂。若不能保持思绪的空白,便无法分辨出此刻狼王令被召唤出来是因为被转移抑或是……其它!
他爱上朱水恋了吗?
莞儿那日这么问他时,他并不认为爱情正发生在他与她之间,但又无法立即回应否定的言词。万分诧异的,他发现自己并不想说出‘对水恋没有感觉’之类的话。在爱与不爱之间,似乎有个模糊的暧昧地带……
他只是觉得她热情得炙人,天真又怪异,精明又迷糊,性情急躁,却又常迷惘不定;大起大落的情绪总勾动他的注意力,不时探向她所处的方位,盯着银铃咒释出的白气,猜测着她又怎么了……
还不算爱吧?他想。只是会在意她,情不自禁的被这个罕见的女子所吸引。
他们同时也算是朋友,朋友间互相关心是正常的吧?距离上一段感情已太久远,他早已忘了为一名女子心动是什么感觉。加上他生性淡然,许多感情的酝酿至少要上百年才会感觉到。爱情这东西对他来说并非人生的必需品。遇过、错过、怀念过,已太足够。
不预期发展另一段感情,即使他听到了水恋的告白,她的热情令他动容,心口震荡起伏。但他难以理解一见钟情的来由。以他的经验来说,若没有长久的相处,互相了解对方的优缺点,并渐渐滋生出好感,似乎无法轻言说出喜爱之情。
她打从甫见面那一刻就明白的表现出钟意之情(这是他后来才理解的),连考虑也没有的就喜欢上他,甚至不了解他这人是善是恶,也没想过两人也许不适合的问题。
只是迷恋吧?他想。
那种一时半刻中邪也似的迷恋,将会在时间的流逝下清醒,并悔不当初。
她活力十足,生活多采多姿;映照于他的平淡乏味,她早晚会明白两人的差距。怎能把她的告白当真呢?即使她说爱他的那一刻,他其实欣喜多于惊吓……
冷汗浸透他白袍,一道金光由胸口射出——“哥哥!”白莞吓得哭了,知道兄长正承受某种咒术的折磨,不敢乱动他,最后终于想到可以找长老来救。“你忍着点,我去我白长老,我去请他们来!撑住哦!”
雪白的身影化为一缕轻风,转瞬间已不见。
金光不断扩大它的范围,并呈圆形的包覆,圈住了白逢朗整个人,隔绝成屏障……
千万不要是情咒被转移……
不可以是朱水恋……
她该去恋爱,轰轰烈烈爱上足以匹配她的好男人……
她耀眼的热情不该被情咒消灭成一摊死水……
她的笑、她的怒、她的嗔、她的一切……
可恶复可爱的,固执又优柔的,坦率又莽憧的……
她说:我爱你!
轰!
金光狂卷成飓风,摧残了四周的银铃叶随之狂舞,天地一瞬间变色,极目望去,全是无止境的金芒,直冲九霄! “若行得通,未尝不可。”韩璇缓缓开口,在众人的瞠目下,投出同意票。
“璇,你疯啦?我不知道水恋的疯狂病毒这么恐怖,连你也被感染了。”季曼曼拿着丝帕在身边挥动,像在驱赶无形的传染源,并且挑了个离朱水恋最远的位置坐下。为爱伤风感冒失常的女人最恐怖,她不得不自保。
“韩璇,我还希望你来劝退她别这么做,你的理智到哪去了?”殷佑不敢相信韩璇竟然同意。
朱水恋哼道:“谁来劝都没用,我是打定主意要这么做了!”
“你不怕我舅会生气、会讨厌你吗?”殷佑仍作垂死的挣扎,想教她打消主意。
朱水恋不理会心口的刺疼,颤声道:“我管不了那么多。”
“你太自以为是了,什么都自己说了算。”被这种强势的女人爱上肯定很不幸。殷佑深深这么认为。
“你不知道这是单恋者的特权吗?”
管于悠轻道:“我不赞成你这么做。你会失去爱人的能力的。错过了白先生,你还有其他的选择呀。”
“如果失去爱人的能力可以立即使我心口不痛,不用在渴望与绝望间挣扎,那么我需要它。”朱水恋直视小金狼。“保护你心爱表舅的最好方法就是让我对他没感觉,你该做的。”
“我没有权利——”
“你是没有。但你早就发表过多对别人爱情的看法。既然涉入了这么多,何妨做得更彻底。杀人只杀一半是不道德的,何况我又没要你杀人,只要你把情咒从他身上转来给我而已,还婆婆妈妈的做什么?有担当点好不好!”
被朱永恋这么一说,再加上其他人似乎也没极力反对,小金狼只得硬着头皮道:“我……我不保证会成功。你们知道的,我所有的能力都被封印住了。”
“试试看了。”韩璇点头。
季曼曼打了个呵欠问:“是不是一旦狼王令出现了,就代表情咒转移成功?”
“嗯。”那是当然,不过那根本不可能。
“我们该怎么帮助你?”韩璇问道。
“你们各自盘腿坐在东西南北四个正方位。用指南针测一下比较好。悠悠坐正东方,她是伺今主,有召唤狼王令的能力,与我面对面,你们其他人就随便安排了。”它不甘不愿的指示着动作。
一分钟后,四人已坐定。
殷佑看向西方的落地窗,深深叹了口气。它多希望舅舅及时赶回来啊。有表舅在,朱水恋什么也不敢做的,因为她只听他的话。
呜……可是白逢朗终究没戏剧性的出现,害它失望得想跑到山巅对着月亮狼嗷—番。
“喂!你还等什么,快开始啦!”朱水恋恶声恶气的催促着。
含着被胁迫的泪水,殷佑叫唤着体内的三分之一狼王令,不久后,狼王令由眉宇间幻化而出,一道渐亮的金光闪现,凝聚成一块小令牌。
转移咒术慎重念出,结局却是难以乐观怀想的。谁知道半吊子的施咒者济得了多少事?
就算起不了半分作用也是正常的。
至少,小金狼本人就是这么认为。
不会有异象出现的啦!
☆ ☆ ☆
胸口突来的一阵的烫,让白逢朗身形一顿,止住了飞行。足下的白云在没有法力的驭聚之下,四下各自散开成轻烟,他的身体仿若没有重量的棉絮,轻飘飘的向地面靠近。
随着胸口的的烫度加剧,他只能臣服于风的吹向带他去任何一方,不能施法。因为一施法就会今这灼烫消失。似有什么东西正被艰难的召唤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
有人正在对他施法,可不应有人能对他这么做才是呀……是谁?而……即将出来的又是什么?……
“哥哥!”一道白练由地面窜向半空中,犹如一条灵话的白龙奔窜,勾旋住棉絮一般的身影,在白逢朗跌落河中之前将他拉回。
白逢朗双足点地之后,立即双手结印,决定助这召唤之力,让胸口的翻搅足以强烈到让什么东西出来……
“哥哥,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白莞担心的站在他身边急问着。
隐隐约约的,他知道这可能是狼王令——五百年前被他封印住的狼王令,就是藏在心口,以命相护。若不是被情咒牢牢约束住,他早唤出来了。
是谁在召唤狼王令?谁能越过情咒的封锁召唤?
他曾试过无数次,就是破解不了若棠的咒术。这非关法力高低深浅,而在于下咒当时,他对她有情,那她便能织就出他化解不去的情咒。
除非移转到别人身上,不然就是……他心中有了别人……
不会吧?
他倏然一惊!那个正在召唤粮王令的人是用什么方式化解他身上的情咒?
是小佑吗?莫非它竟允了水恋的要求,真替她转移情咒了’?它该知道他不会允许它这么做的,它更该知道狼界的律法明定不许在中咒者未同意的情况下,替人移咒或解咒,它怎能……
他紧闭双眼,努力平定下思绪的纷杂。若不能保持思绪的空白,便无法分辨出此刻狼王令被召唤出来是因为被转移抑或是……其它!
他爱上朱水恋了吗?
莞儿那日这么问他时,他并不认为爱情正发生在他与她之间,但又无法立即回应否定的言词。万分诧异的,他发现自己并不想说出‘对水恋没有感觉’之类的话。在爱与不爱之间,似乎有个模糊的暧昧地带……
他只是觉得她热情得炙人,天真又怪异,精明又迷糊,性情急躁,却又常迷惘不定;大起大落的情绪总勾动他的注意力,不时探向她所处的方位,盯着银铃咒释出的白气,猜测着她又怎么了……
还不算爱吧?他想。只是会在意她,情不自禁的被这个罕见的女子所吸引。
他们同时也算是朋友,朋友间互相关心是正常的吧?距离上一段感情已太久远,他早已忘了为一名女子心动是什么感觉。加上他生性淡然,许多感情的酝酿至少要上百年才会感觉到。爱情这东西对他来说并非人生的必需品。遇过、错过、怀念过,已太足够。
不预期发展另一段感情,即使他听到了水恋的告白,她的热情令他动容,心口震荡起伏。但他难以理解一见钟情的来由。以他的经验来说,若没有长久的相处,互相了解对方的优缺点,并渐渐滋生出好感,似乎无法轻言说出喜爱之情。
她打从甫见面那一刻就明白的表现出钟意之情(这是他后来才理解的),连考虑也没有的就喜欢上他,甚至不了解他这人是善是恶,也没想过两人也许不适合的问题。
只是迷恋吧?他想。
那种一时半刻中邪也似的迷恋,将会在时间的流逝下清醒,并悔不当初。
她活力十足,生活多采多姿;映照于他的平淡乏味,她早晚会明白两人的差距。怎能把她的告白当真呢?即使她说爱他的那一刻,他其实欣喜多于惊吓……
冷汗浸透他白袍,一道金光由胸口射出——“哥哥!”白莞吓得哭了,知道兄长正承受某种咒术的折磨,不敢乱动他,最后终于想到可以找长老来救。“你忍着点,我去我白长老,我去请他们来!撑住哦!”
雪白的身影化为一缕轻风,转瞬间已不见。
金光不断扩大它的范围,并呈圆形的包覆,圈住了白逢朗整个人,隔绝成屏障……
千万不要是情咒被转移……
不可以是朱水恋……
她该去恋爱,轰轰烈烈爱上足以匹配她的好男人……
她耀眼的热情不该被情咒消灭成一摊死水……
她的笑、她的怒、她的嗔、她的一切……
可恶复可爱的,固执又优柔的,坦率又莽憧的……
她说:我爱你!
轰!
金光狂卷成飓风,摧残了四周的银铃叶随之狂舞,天地一瞬间变色,极目望去,全是无止境的金芒,直冲九霄! 小金狼吁了口气,难掩得意地道:“你们看,我说行不通就是行不通的啦。以我现在三脚狼的法力,无三小路用啦。请节哀顺变,我尽力了,”施法了十五分钟,几乎要累瘫了它。
朱水恋不满的跳起来!
“你一定没尽力去做!搞不好你念的咒语都是假的,你这样很差哦,才来人界多久,就学会神棍敛财的招式,简直丢你列祖列宗的脸!”
“对啊,我们又不是捧着钞票供奉你的信徒,你学神棍给谁看啊。”季曼曼也同意。
之前的十五分钟,就见殷佑煞有其事的对狼王令喃喃念着没人听得懂的语言,不时的摇头晃脑两下,要不是双眼偶尔还会张开几次,她们几乎要认为它趁机打瞌睡哩。
而,没有半点成效的结果今她们全部质疑起它到底有没有安分的施法?会不会只是念完那个什么‘恁啊公呀麦死呀有交代……’的师公专用语来充数,骗她们不懂咒术就胡搞瞎搞一番?
“什么神棍?我可是堂堂的狼王子,才不要下流招式,我没事骗你们做什么?”小金狼喊冤。
于悠同意道:“你们放心,刚才我确实是感应到召唤的力量。但佑佑的力气不够,所以没能成功,你们别怪它。”
“对嘛,我也有我尊贵的狼格好不好?还是悠悠了解我。”好感动的偎向小佳人香软的胸怀里。
韩璇点头表示理解。
“看来只能等白先生自己同意施这种咒术才有机会成功。殷佑,你必须达成说服他的任务,取得狼王令的任务不能再拖延下去。现在已经农历四月底,距离八月十五中秋节只剩不到四个月,更别说‘星’尚未出现,还得在茫茫人海里寻找他。”
“我舅不会同意……”
“他早晚要妥协。”韩璇的表情显得冷漠。“水恋同意承受情咒,他就无须去想太多公不公平的事。事关你殷族的存亡,他必须以大局为重。这也是我四个家族坚持五百年的原因。”
“我先警告你哪,殷佑小王子。”曼曼笑得好邪恶。“我们家韩璇对这桩持续了五百年的任务,有着毁天灭地也务必要达成的使命感,倘若在结尾的一刻,你们敢败在私人性格的心慈手软下,那么在你下冥府陪父母作伴之前,韩璇绝对有办法伺候你满清十大酷刑,凌迟得你后悔来世上一遭。”
“算我一份。”朱水恋阴恻恻的冷笑。
小金狼在六道冰箭般的眼光下,觉得非常的透心凉,由脚底板一路冰到头顶心,连忙吞咽口水,嘿嘿直笑,很小心、很谦卑、很客气地保证道:“我怎会置我们的任务于不顾呢?对不对?放心吧,说服我舅屈于*威……哦不,是舍小爱、完成大爱,是大家义不容辞的使命,嘿嘿嘿……一切就……咳!交给我吧。”呜……欺负弱小,虐待小动物。
☆ ☆ ☆
被金芒包覆的白逢朗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
他知道狼王令被召唤出来了,因此他一点也不意外的以双掌承接住令牌。而令牌当然也躺在他掌心,唯一的不可思议是——白若棠的影像由今牌中浮起,半透明的身影在金光的烘托下迷离而虚幻,立体得像是本人站在地面前,漆黑的秀发微扬,像正被柔风轻轻吹拂;她碧绿的晶眸水盈盈的犹如枝头第一技新绿,更似凝碧池里起出的绿宝石般无与伦比……
绝难想像这只是五百年前施咒留下的幻影,她是那么栩栩如生、亭亭玉立在眼前……
呈现半透明的身影证明她的虚幻,而他震动的心臆无法平复。五百年的死别……
她是他的表妹、他第一次倾心的女子、他共同成长的玩伴朋友,代表着他某一段岁月的珍贵记忆,亲情友情爱情的夹杂,让他无法自己……更别说她早在五百年前死去。仿佛只一瞬间,联邦瓦解,友人尽散,天地全化成残破的碎片,世界撕去了和平的面貌,由狰狞战乱取代……
谁与谁都没来得及告别……
“哈罗,表哥。我希望当你看到这留影时,不是一千年以后,那表示你一直独自活着,没遇到春天。”
白若棠的幻影轻柔诉说着,那唇畔一贯的柔婉浅笑,不因嫁人生子而失去那天真单纯的笑容。
“可我已经出来了,那表示你找到了。你一定会怪我找你麻烦吧?连狼王令这么重要的东西也用来下咒,简直强人所难。请你原谅我。”美丽的幻影深深鞠了个躬。
“你说过,感情上没有谁亏欠谁,每一对两情相悦结合的眷侣都该被慎重的祝福,所以我从不对你说‘抱歉’之类的话。但你阻止不了我们夫妻渴望你寻得真爱的念头。我们不说遗憾,却深切盼望你快乐幸福。所以别怪我一个,殷祈也是共犯。有机会再见时,要连他也一起骂哦。”吐了吐小舌,白若棠脸上是少见的顽皮。
“你们夫妻真是……”白逢朗哭笑不得的低语。
“表哥,你喜欢的女孩是什么样子呢?我好希望有一天能看到。一定是与你性子截然不同的人吧?你的心像波澜不兴的古井水,没有人来撩动,你根本无法动情。”
“是吗?我是古井水?死板无趣得很?”他当然知道自己乏善可陈,但……古井水?似乎不治当吧?
“我们夫妻对你下情咒,是怕你哪天就算对人动了心,也不自觉,任由缘分错过。其实感情滋生向来没道理可言,你以为培养一、两百年的感情才能称为爱情,但别忘了,我与殷祈相识第一眼,就互许终生了。爱情是最不可预期的东西,而我相信如果发生在你身上,你绝对全适应不良。毕竟那种惊涛骇浪、无所适从的感觉对我们白狼族而言太陌生、太有碍健康了,是不是?”
他想到水恋的吻,她说爱他时又无反顾的表情……是的,那时他震惊、不信。也以迷恋做解释,否定她的真心……他是不是伤害了她,却以为自己做了最恰当的处理?
白若棠仍在说着:“我们这个情咒可是与众不同的哦。你该知道殷祈研究出一大堆稀奇古怪的咒术没有公开。他在情咒上动了一些手脚,使得它不能被移转。哈,你们一定想不到,若你曾经试过移转的方式,就会发现那行不通。”
他知道殷祈法力高强又擅长自创咒术,只是,没想到咒术里竟藏有这些机关……
咦?那……若棠的意思是说,现下这狼王令之所以出现是因为情咒……解开了,而非转移到别人身上?他对水恋……是钟情而不自知的?
是这样吗?
“虽然狠心对你下了情咒,但我们还是保留了一些为人君主与为人父母的私心,所以只要你心动了,而对方深深爱着你,那么一旦你们召唤粮王令,情咒就可以轻易解开,与原先我们所认知的咒术不同。要让你去爱一个人爱到发狂是强人所难的事。我们白狼族人的性情向来温和,没有大悲大喜的性情,所以这个情咒很好解,因为我们还巴望着狼王令来拯救殷族呢。”
能量似乎快要用尽,因为白若棠的幻影愈来愈谈,几乎要融入金光中,不大能看清她的表情了。
“有个女孩正发狂的爱着你,而你也动心了。多棒的美事啊。去爱她吧,表哥,当你幸福,就会快乐,就会身心都有栖息处,不再寂寞。如果我们有机会再见,希望看到你身边有她相伴……”
余音飘渺,劳踪已去,金光散去,留下深受震撼的白逢朗对着狼王令出神,理不清心中是何滋味…… 朱水恋每隔一小时就巡一次各房间,几乎要望穿秋水。已经四天了,狼界再远也不至于远到地球以外吧?何况他们有法术可以变来变去,咻咻咻一闪,空间距离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吧?又不像他们人类还得搭乘交通工具。
为什么还没有回来呢?是什么事情耽搁了吗?应是真如殷佑那乌鸦嘴所说的——被她吓跑了?
即使她真的吓到他,他也不可能不回来的,他又不是没责任心的人。恐怕正在想法子召唤出狼王令吧?用其它方法破解。
呵……
苦涩的唾液只能往肚子内吞咽,怎知自己的感情被视作牛鬼蛇神,居然还可以用来吓人呢。这可好,吓得自己钟意的男人闪回家收惊。
原来她的爱情不值一文,她的主动是一种强人所难的滔天大罪。
虽没有在殷佑面前示弱,一副死不侮改的倔强样,但每一次口水大战下来,外表看来风光,内里早是千疮百孔。每一发攻向她来的炮弹都正中她的心,让她恍然明白,平凡人不该妄想高攀天人,一旦有此居心,自以为纯真的爱恋在别人眼中看来都是自私可鄙的。
古有牛郎织女为殷鉴,今人尚不知觉悟,硬是往水、火里跳,而她更惨,白逢朗压根儿不爱她。
不过没关系!她不是古代那种受了羞辱就投井跳崖的柔弱女(反正台湾也找不到几口古井、几座悬崖),就算别人说她配不上,就算最后她仍是争取不到他的心,她仍不认为自己勇敢付出有什么错。
得不到他的爱,至少还有回忆。
她小心翼翼的收藏起相处时的一言一语、他的各种表情、他的温柔……当然,偶尔也会傻愣愣的。她用力挣取每一次与他相处的机会,是否早已知道,他根本不会对她这个凡妇俗女动心?
没关系的!她告诉自己,至少她努力过。总比那些爱在心底口难开,百般矫作等君爱的女人勇敢多了,也神气多了。对!她该给自己一些掌声的!
啪啪啪啪……
季曼曼一走入厨房看到的便是朱水恋猛拍手的傻样。
“有蚊子吗?”她慵懒地问。
“是呀,好大一只。”朱水恋一顿,讪讪的放下双手,整个颈子都垂下了。
“犯相思也能得精神病吗?真可怕。”她倒了杯水果茶,身于靠在餐桌边,谨慎地看着朱水恋。
“对啊,它甚至会传染。你不就是个血淋淋的例子?”虽然没斗嘴的兴致,但嘴皮子就是很神的会自己动,不费什么力气,从不让最佳损友占便宜。
季曼曼娇笑道:“还不错,依然有战斗力,表承你还算清醒。我真伯看到你这张凶霸的脸有着不搭轨的死气沉沉表情。你知道,那就像秦始皇扮盂姜女一样恐怖。”
朱水恋伸手拦截他的水果茶,仰头一口喝光。
“要收惊就趁早出门,少来烦我。”
“哟!赶人啦,真没礼貌。”戏谑的瞳眸掩不住浓浓的担心。水恋真的很不对劲。不会是胡思乱想地把自己塞入死胡同里了吧?
“反正我是恶女,企图勾引天人的恶女,妄想——”
“我还勾引亚当吃禁果的蛇咧,干嘛啊你!”
“在身分的对比之下,我的真心不值钱。”朱水恋愤愤不平地道。
季曼曼翻白眼。
“一只小笨狼的话居然影响你那么多。它懂什么?一个小鬼罢了。”
“还有白莞……”“那个恋兄情节小纯女,没见过世面的丫头所说的不成熟论调你也听进去啦?你真是太丢我们新女性的脸了,亏你还被称作‘商界劲辣女”。你修理客户的手段丢哪去了?那种狂妄的自以为是、独我的三日堂气势,让人退避三舍的泼辣……”
“死慢吞吞,你活腻了吗?”朱水恋阻断她愈来愈不像样的“歌功颂德”。
季曼曼微笑耸肩。
“现在不是好多了?”
“去!”朱水恋轻啐了她一口,笑了出来。
“好啦!振作起来吧。别忘了我们姐妹三人都支持你。事实上殷佑并不算反对,它只是想得太多,一迳的认定你们有机会相恋,最后死别于寿命的落差,令它的舅舅伤心欲绝……咦?它为什么从来不想白逢朗或许根本不会对你动心?”这可是一大疑点哩。
“谁知道。反正它就是不容许它宝贝舅舅有任何受伤的机会。”
“那可好笑了。看看它对于悠那股亲热劲儿,看它以后要怎么收拾。”
朱水恋闻言,也笑得好幸灾乐祸。
“到时看我怎么整死他,那头色狼!”早看不惯它故作幼小吃于悠豆腐,可恶至极。
季曼曼点头道:“它肯定会死得很难看。倒是你,别理会那些闲杂人的反对,除非白逢朗明确的拒绝你,不然你永远都有追求他的权利。这是谁也投资格阻止的。爱情不尽然必定有所结果,但不去追追着又怎有资格缩在角落舔舐伤口?要知道,自怨自艾也是要讲资格的。”
“好啦!我已振作起来了,少用你瞥脚的安慰话来激人,你不适合这种工作。”朱水恋睨她。
“嘿!你这人——”
“趴下!”朱水恋倏地大吼,扑倒季曼曼。
同时,一连串的枪声由窗四射进来,将她们原本站立的地方打成了蜂窝突如其来,恐怖分子突破旭日保全的封锁,大举入侵。并扫射这座依据风水起造的“殷园”,破坏意味十足,不只想伤人而已。
“到客厅去,快点!”第二次经历枪战场景,朱水恋的胆子显然磨大了些,揪着仍在吓呆中的季曼曼匍匐移动。而韩璇很快的奔来掩护,使得她们顺利移回客厅,进入安全的范围。但危机重重未曾稍减。
他们全认知到一件事:敌人这次是豁出去了。若抢不到令牌,至少要玉石俱焚。天啊!少了白逢朗,他们倘若可以对付完一大票杀手,又有谁能来阻止那些有法术的人入侵?
白逢朗,你在哪里?
☆ ☆ ☆
水恋身上的银铃咒为何会呈现黑气?
正在赶往人界的白逢朗胸口蓦地一震,抬头望向那代表水恋的白气,竟发现那白气产生了异象——而那,代表危机!
莫非黑威找到了入侵“殷园”的方法?
距离人界尚有五分钟的距离,但他们的危机是刻不容缓的,往往只眨眼间,悲剧便无可挽回了,该怎么送助力过去代他们挡到他抵达时呢?
狼王令在他袖袋里闪出灼热的金光。
是了!可以把自己的法咒施在狼王令上,而狼王令可突破空间的限制,找到拥有它的主人依附。他的法咒再加上小佑的能力……有了三分之二的狼王令,小佑原本被王令禁锢的法力可以恢复一半,应该抵挡得了黑威,即使它能力初复仍是虚弱……
不管了。目前只剩这救急的方法。
一串急切的咒语加诸狼王令上,只见金光一闪,令牌已然消失,相信不到五秒,就会与小佑身上的狼王令结合;而他。则尽速驰往人界,务必阻止黑威得逞。
白光如流星划过天际,投向心的依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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