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悬疑小说——猎人者 作者:成刚
[size=2]这虽然是首名曲,但显然不适合作为个人音乐会的起始篇。很多人这时心里都涌上来些疑问,他们盯着绚丽的舞台上,那光影之中的小提琴手,似乎都有了些不详的预感。
而杨迪在演奏过程中,却始终陶醉在自己的乐曲声里。他完全进入了一个由音符构建的虚空世界中,在那里,他是完全自由的,他任意驰骋,无拘无束。他比风更轻盈,比雾更缥缈,他把自己变成了虚空。转眼之间,他的躯体幻化成无数的音符,它们像夏夜里的萤火虫,盘旋片刻后,终于向着远方飞去,并最终消融在无边的夜色里。
旋宫音乐厅只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天台。
站在紫金之巅的门口,你会发现外面的天台略显狭长,它在你的视线里一直延伸向远方。特别是在夜色里,在彩色的霓虹光影映衬下,它好像是架设在城市上空的一道飞桥,无数的灯火与星光把它环绕。这时候你或者会有一种错觉——顺着它走下去,你便能走向神圣的天堂。
事实上再大的天台也会有尽头,今夜,便有人在天台的尽头凭风而立。
那是个削瘦长发的年轻人,从他的背影看,他有着窄窄的肩膀和匀称的身材,一身纯黑的西装略显肥大,风吹过来时,衣服猎猎颤动,好像里面的身子已经抵御不了风的力量,随时都要飞将起来。
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出现在天台之上,凯撒王朝的保全系统非常严密,如果没有今夜音乐会的请柬,他根本不能出现在这里。如果是来参加音乐会,他为什么又离紫金之巅远远的,只站在另一侧的天台边上?
小提琴修扬的旋律被风吹了过来,削瘦的年轻人肩膀忽然动了动,他听到了身后传来的极轻微的脚步声。
“星空确实美丽,但为它错过这样的音乐会,却未免有些可惜。”
身后的声音说。削瘦的年轻人怔了一下,他从这声音里听不出来者的年龄。这声音低沉浑厚,还带着浓浓的磁性,他猜测那一定是位有过许些经历的中年人,因为,他从声音里还听出了许多沧桑感。
“这世上没有纯粹的艺术。今晚的小提琴声再美妙,但已经沾上了功利的色彩,所以,我宁愿选择星空。”
“杨迪是个很有天分的年轻人,年轻人有些功利心谁都可以理解。”
“伟大的天才是人类这棵果树上所结下的最好、也是最危险的果子,它们总是悬挂在极易折断的最柔软的树枝上。”削瘦的年轻人沉声道,“何况杨迪根本算不上天才,甚至,也许他这一生都再难超越这个夜晚。”
身后的人沉默了一下,他知道面前的年轻人前面那句话引用的是荣格的句子。他心里已经非常赞同他的话了,而且,对这个穿黑西装的年轻人,他还多了几分好奇。
“杨迪天生双臂略短,这样的手臂实在不适合拉小提琴。而且,他在演奏的准确性、理智性和完美性上还有很大的缺憾。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完全在用感性和热情来演奏。他可以让人感觉到琴声美妙动听,但却听不到琴声之外的东西,也就是说,他现在还体会不到艺术博大精深的一面。他就像个匠人,可以制作出精美的产品,但却无法成为传世的精品。这样的琴声,不听也罢。”
“你的话让我想到了一位德国小提琴大师,他在演奏方面也存在瑕疵,但这却丝毫不影响他成为国际著名的小提琴家。”
“你说的是耶胡迪·梅纽因。”削瘦的年轻人终于转过身来,他的面孔比他的身材更加削瘦,两边颧骨凸起,双颊深陷,两个眼窝凹进去,眼睛有点像外国人。一个黑色的口罩遮住了他大半张脸,虽然不能完全看清他的模样,但后面的人第一眼看过去,还是有了些奇怪的感觉,不是因为这年轻人的瘦,也不是因为他额头上的皮肤白皙得有些森然,而是因为这年轻人身上有股阴森森的气息。
后面的男人觉出身上泛起了些凉意。紫金之巅的天台上,这样一位削瘦苍白戴着黑口罩的男人,还有他身上那种变得有了形状的阴冷气息,任谁见了都会悚然动容的。但这时候偏偏有了一个例外。
枯瘦如鬼魅的年轻人看到面前的面孔没有丝毫的改变,甚至,从那双幽深的眼睛里,他连一丝涟漪都没有看到。
能够出现在紫金之巅里的人必不是寻常之辈,枯瘦的年轻人想。他的目光抬了抬,但随即又垂落下来。
站在他面前的男人三十岁左右年纪,身材也不见得怎么魁梧,但却给人很强壮的感觉。他随随便便穿了件深咖啡色的休闲西服,里面深色衬衫的领口翻过来,显得随意且洒脱。这人的面貌也称不上英俊,但眉眼五官却让人觉得亲切。他的发短,只留着浅浅的一圈紧贴着头皮,给人干净利落的感觉。此刻,他好像浑然不觉面前的年轻人生就一张貌若鬼魅的面孔,脸上非但没有惊恐诧异的神情,相反,还带着些淡淡的笑意。
正是他的笑意让他整个人具有了种非常独特的亲和力。
枯瘦的年轻人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已经能感觉到这瞬间心里生出的妒意了。他昂起头,让清冷的月辉落入眼中,这样,他的神情看上去便多了几许桀骜不逊的味道。
“耶胡迪·梅纽因无疑是世界级的小提琴家,但他的一生,几乎都笼罩在另两位比他更伟大的小提琴家阴影之下,一位是克莱斯勒,另一位是海菲兹,他们都是少年梅纽因崇拜的偶像。克莱斯勒凭借他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灵性,那种在演奏中血液永不停息的激情,还有略带玩世不恭的抒情气息,创造了既属于先天气质又是后天努力的极具个性的小提琴演奏风格。而海菲兹是另一种样式的大师,他依靠的是心理上极其理智的控制、感情上近乎于冷漠的表述,音乐节奏和力度上严格精确的分配,小提琴各种技巧上绚丽完美的表现,成为了小提琴领域里的超人。”枯瘦的年轻人娓娓道来,如数家珍。[/size] 短发男人显然早已知道这些情况,但他仍然听得非常认真。这时候,他接过来道:“梅纽因虽然在少年时便显露了他在小提琴演奏方面的天赋,被誉为天才少年,但是,他却还是无法与那两位伟大的小提琴家相比。他有热情,但却没有克莱斯勒的激情,更缺少克莱斯勒的诙谐与情趣。他的技术娴熟,但跟海菲兹相比又稍逊一筹。他也是天生双臂略短,因而在演奏的准确性与完美性上始终存在遗憾。更重要的是他少年成名,过早地消耗了他的天才,并且,缺乏系统有序的严格训练,这些都成为他在演奏方面不可逾越的障碍。”
短发男人盯着枯瘦的年轻人,顿一下,然后再道:“但所有这一切,都并不影响梅纽因成为世界级的小提琴大师。”
枯瘦的年轻人忽然淡淡一笑:“你既然知道这么多,必定不会不知道梅纽因1936年首次环球旅行演出后,突然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18个月,那段时间,他跟随家人隐居在加利福尼亚的别墅里。那期间,他不仅系统地研究了跟演奏有关的著作,还钻研心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甚至是营养学,正是那段时间,他对小提琴演奏的领会从感性走向了理性,由直觉上升到认知,从蒙昧的无意识达到了自觉的有意识。所以,当他以全新的姿态重新出现在世界音乐舞台上时,他不仅演奏技术焕然一新,更重要的是他在思想精神方面的升华。二战时,他一共为美国盟军举行了多达500多场演出,并将每年公演的十多万元全部捐献给慈善事业,帮助犹太人和在德国集中营里的受害者。”
短发男人频频点头,显然这一段典故也是他知晓的。
枯瘦的年轻人继续道:“梅纽因通过小提琴美妙的旋律,让人看到了一个有着高贵人格、精神和境界的艺术家,因而,他不仅是世界伟大的小提琴大师,还是具有崇高思想和渊博知识的学者,善良和伟大的人道主义战士。”
短发男人抚掌叹道:“所以梅纽因赢得盛名并不单靠他的演奏本身。今晚在紫金之巅听到的琴声,与这一番高论相比,便显得浅薄了。”
枯瘦男人不在意地摇头:“这些事不用我说你一定也明白。”
“但我却有一件事想不出答案,既然你觉得杨迪的琴声还不如星空来得有吸引力,那么今晚你又何必要到这天台上来。要知道,寻常人就算费尽心思也得不到紫金之巅的一张门票。”
枯瘦的年轻人怔了怔,似乎这才明白短发男人前面与自己一番讨论的目的。他摇了摇头,一头长发便在微风里轻轻颤动。他的唇张了张,要说的话语又被咽了回去。这时,他不再看面前的短发男人,而是转身重新面向着天台外面的璀璨星空和万家灯火。
“如果我告诉你我到这天台之上,是想燃放一支烟花,你会不会相信?”
“烟花?”
适才见到枯瘦的年轻人可怖的面孔,短发男人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惊诧,而现在,却因为这一句话露出了奇怪的神情。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追问道:“你到紫金之巅来,只是为了燃放一支烟花?”
枯瘦的年轻人没有回答,而是真的从脚下的阴影里取出一支烟花来。
烟花显得笨拙而丑陋,它像一个旅行杯般大小,表面裹了一层红红绿绿的花纸。它被枯瘦的年轻人立在了天台的边上,一点火花过后,静谧的星空立刻变得灿烂起来。
那些绽放在空中的花朵,像夜空中荡起的彩色涟漪,迅速灿烂,又迅速沉寂。它们极尽绚丽的姿态和最鲜艳的颜色,来绽放一生的美丽。旋即,便凋零在无边的夜空,只留一些硝烟的味道还在鼻间游荡。
烟花绽放的瞬间,短发男人注意到枯瘦的年轻人神情冷峻,目光死死盯着空中的美丽,好像有一些忧伤正从他如鬼魅样的面孔上铺陈开来。
因为忧伤,那可怖的面孔忽然也柔和了许多。 第2节 唐风小区(1)
我趴在路中央,感到一些冰冷的液体正顺着触地的额头流出来。我的鼻子很敏锐,我闻到了血腥的味道。这样,我才明白一个残酷的事实,我在流血。更要命的是,我还发现我根本就动弹不了,哪怕是换一个姿势都不行。
我的半边脸紧贴着沥青路面。昨夜可能下了雨,雨不大,这会儿已经停了,沥青路面上湿乎乎的泛着冷气。这时候天边挂着青白的曙光,我的身边却还一片昏暗。我努力睁大眼睛,望着路的前方。我盼望这条路上能有一两个行人,或者一两辆汽车,这样,他们就能发现趴在路边生命垂危的这个人。如果运气好,他们也许会把我送到医院,至少,他们会打电话报警或者替我叫辆救护车来。
空旷的路面上安静极了,没有人来,也没有车经过。
我徒劳地睁着眼睛向前张望了一会儿,很快就觉得累了。我闭上眼睛,这样可以让自己觉得舒服点。额头上不知出了多少血,这会儿我的半边脸颊都粘乎乎的。我没有畏血症,何况这是我自己的血,所以,我可以忽略这时候趴在一滩血上的异样感觉。我在想到底出了什么事,我怎么会躺在这里。
我的头很疼,我想不起来跟我的处境有关的任何事。我使劲地想,脑袋里便像插进了两根极细的钢针,很快我就感觉路面似乎要翻转过来,我被卷进了一个巨大的旋涡里面。
这都是我的幻觉,思考让我开始晕眩。我再次勇敢地睁开眼,目光在马路边上左右逡巡。我已经决定放弃那些会带给我痛苦的思考,毕竟摆脱面前的困境才是迫在眉睫要做的事。
这时候,我突然听到了一点声音,因为我的耳朵紧贴着路面,所以这时我能听到平时听不到的动静。很快,我便确定那声音其实是一些轻微的震动,只有汽车疾驰在路面上才会产生的震动。
我费力地想把头仰起来些,但很快就放弃了这样的努力。我只能用目光所能达到的最佳角度看着前面灰白的沥青路面。我的耳朵竖了起来,仿佛听到了隐约传来的汽车马达声。
一辆深蓝色的轿车终于出现在那片曙光里,这时候,它是我的福音,它来拯救我危在旦夕的生命。我盯着它渐渐变大的影子,似乎已经感觉到了医院单间里那柔软洁白的被褥和暖暖的空气。
轿车的影子越来越大,我已经能看到车头圆型的桑塔那标志。
车子风驰电掣,像一头被激怒的猎豹,它向着我直直地冲了过来。蓦然间,我有了种不祥的预感,车里的驾驶员也许一整夜都在赶夜车,这会儿已经疲惫不堪了,他根本就没有看清路中间躺着的那团黑影是一条等待他搭救的生命。也许他看到了那团黑影,他只是把它当成了一堆垃圾或者别的什么。他在经过时,压根就没想过要停车甚至减慢车速,他会像辗过一滩烂泥一样辗过我的身子。
恐惧的力量是巨大的,我居然能在那瞬间发出尖锐的一声惨叫。
我的眼前一片黑暗,只觉得这回我真的被一个旋窝给卷了进去,那旋窝里只有无边的黑暗。我的身体开始往下降落,轻飘飘的,像浮在空中。我只能看到身边的黑暗越来越亮,身体却没有任何的感觉,到后来连思维也渐渐凝固了。
我知道,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我还得再嘱咐你一句,我们这一片户籍警可是出了名的火眼金晶,你住在这里千万得遵纪守法,否则出了事,把我老太婆也连累了。”
电梯门打开,打横立在我面前的老太婆头先勾出去张望一下,好像带着我是件多隐秘的事情。电梯间里静悄悄的,下午四点钟,大多数人都在上班,我选择这个时候来看房子,也是因为不想碰见什么人。
“我们这儿的电梯到晚上十一点就停了,所以你十一点以后回来,就得自个儿爬楼梯。十三层,不算高,你们年轻人多运动是件好事。所有人都该多运动,但我可不是鼓励你深更半夜回家,现在社会治安情况很复杂,像我老太婆一辈子也没碰上过什么事,但有些人运气可就没我这么好了。”老太婆掏钥匙的时候,神神秘秘地身子往我这边靠了靠,低声道,“我告诉你件事,楼下七层的一个小伙子,已经十多天没回家了,家里人满世界找,新娶的媳妇天天抹眼泪。你知道怎么着,昨天公安打电话来,让他们家人到局里认尸去。”
“尸体是那小伙子吗?”我随口问。
老太婆已经拉开了防盗门,一只脚迈进门去,另一只脚却不动,上半身又往我这边靠了靠,眼睛还四处逡巡,显得小心翼翼,就跟杀害那小伙子的凶手就躲在附近似的。
“要是就好了,大伙也不用跟着瞎操心了。但偏偏七楼那老爷子回来说尸体不是他们家儿子。那尸体块头身高什么的虽然挺像,但他们家儿子胳膊上有三个香烟烫出来的疤,那尸体却没有。”
“这不好事吗,人没死,那就还有希望。”
老太婆白我一眼,好像我多不懂事似的:“有什么希望,这都十多天了,人要还活着总得有个信儿吧。这倒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家里人多闹心呀。”
我嘿嘿一笑,知道想让这种多嘴老太太闭嘴的惟一办法就是不搭理她。
老太婆领着我进了屋,逐一打开房门带我参观。这是套两居室的套房,户型挺好,两室朝阳,厅也够宽敞。据老太婆说这本来是他儿子儿媳住的地方,但一年前他们出国定居了,就把房子留给了她。她一辈子住在城东拾荒街的老房子里,当时欢天喜地地搬了过来。谁知住进来的第一晚,就不停地出虚汗,觉得气短,呼吸不畅,半夜里头从床上坐起来,身子抖个不停。 老太婆后来跟每个房客都说过这个故事,那天晚上十二点钟,她一个人从楼梯上爬下来,花了将近两个小时回到拾荒街上的老房子里,一觉睡到大天亮。第二天,她醒过来后,逢人便说她那死鬼丈夫半夜托梦给她,不让她一个人去享福。那以后,她还一个人住在拾荒街上的老房子里,这边的两室一厅闲置半年后便开始出租。据老太婆讲,我是她的第六个房客。
“水电费煤气费还有电话费,你可得每月按时去交。不要带不三不四的人回来,每晚睡前你得检查一下门窗,出门的时候得看一下煤气关严实了没有。要是有街道上的人上来,你得配合他们工作,千万别跟他们弄拧了,要不往后麻烦事少不了。”老太婆转着圈子四处乱瞅,在找哪儿还有没交代清楚的,“在我这儿你得注意卫生,别在墙上乱涂乱画,也不能乱钉钉子。上厕所别忘了冲马桶,吃不完的剩菜剩饭别搁时间太久,馊了会有股怪味儿。还有忘了告诉你,电话不能打长途,我托人到电信把长途给关了,以前有个房客,一月打了三千块长途,不声不响溜了,害得我一把年纪还得替他去交电话费,我攒三千块钱容易吗?”
我有些头晕,这老太婆还不是一般的饶舌。这会儿甭管她说什么,我一律不住点头,脸上还做出副非常诚恳的表情。老太婆又折腾了一会儿,这才满意地离开。我关上门的时候吁了口气,忽然门铃响,开了门,那老太婆在门外一脸狐疑地瞪着我。
“你不会是搞传销的吧,街道可是下了文件,不许把房子租给搞传销的人。搞传销可是违法的事,小伙子你千万别误入歧途……”
我愣一下,极其认真地道:“什么是传销?”
打发走老太婆,我开始仔细地检查房间。前任房客显然是位爱干净的人,屋里收拾得井井有条,他走的时候还留下了几盆花在阳台上,有君子兰和两盆滴水观音。房间的窗帘已经很陈旧了,但是质地是那种厚厚的天鹅绒,拉上就透不进一丝光亮来。我先把几个房间的灯全部打开,然后拉上窗帘,屋里的光这时就有了些暧昧的感觉。
房间里的家具据老太婆说都是她儿子儿媳留下的,虽然已经过了时,但一应俱全。我在东头的小房间里还发现了一把竹躺椅,我躺上去,身子往后仰了仰,躺椅便带着我前后晃起来。
我闭上眼睛,耳朵里听着吱吱呀呀的声音,感觉自己好像飘浮在水面上。
我肯定飘了很长时间,等到我起身拉开窗帘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站在窗口,视线里都是一排排亮着灯光的居民楼,对面那幢楼个头跟我呆的这幢一般高,靠得又近,外墙抹的都是那种玫瑰红的涂料,瞅着跟双胞胎似的。
我的眼睛在对面亮着灯的窗户上面来回逡巡。虽说现在的人自我保护意识都挺强,一般人家天擦黑就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但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没准哪一天那没拉严实的窗帘就能让你饱了眼福。
我想到了偷窥这个词,觉得偷窥其实是件挺刺激的事儿。但我对光身子的小姑娘没什么兴趣,真要想看,不如去国安电脑城楼下转一圈,我至少认识三个在那里卖盗版光碟的小子。甭管什么碟,那儿全四块钱一张,回去看不好还带换的。如果嫌看碟片没有现场感,你还可以到网上去。去年公安部搞飓风行动的时候取缔了一批,但飓风过后,网上那些视频聊天室又跟撒了尿的庄稼一样,忽悠又是一茬。你只要注册并付出很少的一点费用,就能成为VIP会员,每晚都会有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在显示器上冲你脱衣服,你要有兴趣,还能跟她聊上几句。
我搬到这里来,当然不是想偷窥光身子的小姑娘。
可是你不能把偷窥这个词狭义地理解为一种色情活动,偷窥的内容其实有很多,方式也不仅仅局限于在窗口架一架望远镜。从古至今,偷窥活动贯穿在整部人类历史中,甭管哪一朝哪一代,包括现如今的太平盛世,只要你有秘密存在,偷窥活动便永不会消失。进行偷窥的人除了大大小小的太监特务国家安全局公安局工作人员,更多的是一些平头百姓,他们为奸情为利益为欲望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偷窥,他们的眼睛遍布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比偷车贼更让人防不胜防。
偷窥跟你的秘密和欲望密不可分,也与你的命运息息相关。
我生出偷窥的念头并且将它付诸实施,跟上面说的都没关系。我接受一位多嘴老太婆的重重盘查,费尽心思取得她的信任,用高出市价百分之五十的价格在唐风小区里租下这套房子,其实是因为我的恐惧。
我在某一时间面对某一个人的时候,忽然感觉自己成了脖后插块亡命牌被押赴菜市场的囚徒,更要命的是,我能感觉到即将落到我颈项上的屠刀的锋利,却看不到屠刀究竟在哪儿。
我别无选择,我必须找出在我脑袋顶上晃来晃去的那把刀。
恐惧是生活里最真实的一种感受,除了阅读恐怖小说,没人愿意在其它情况下跟它有什么关系。但世事无常,与它狭路相逢也是没办法的事。有很多恐惧都是纸老虎,只要人稍微坚强点就能扛过去,但有一些恐惧你却不能等闲视之,比如我这次遇上的。
我遇上了一个女人,我不认识她,她好像也不认识我,我们自茫茫人海里擦肩而过,目光相遇的瞬间不会超过一秒钟。但就在那一秒钟里,我感觉身子一下凉了下来,手心脚心里满是冷汗。还有我的心跳跟孕妇肚子里的婴儿似的,每分钟至少达到了一百四十下。 我失魂落魄地往前走了一会儿,等我回过头时,还能看到那个女人的背影。我必须承认,虽然我们目光碰撞的时间不超过一秒,但跟她擦肩而过之前,我至少已经偷看了她十几眼。她是个漂亮的女人,脸蛋儿雪白,五官端正,头发染成了酒红色,落在肩上的部分烫出了些波浪。她的穿着时尚而不妖冶,紧身的深绿色皮背心里,长袖的红毛衣更紧地裹住匀称丰满的身体。这样的女人走在街上,那种成熟的味道比她的脸蛋儿更能招人眼球。
我想在我偷眼看她的时候,大街上一定还有很多人在偷看她。她显然也早已习惯这种处境,或者心里还有几分得意,所以,她昂首挺胸,迈着猫步步伐稳健地一步步向前,用她的冷漠与不屑来抵档众多不安份的目光。
在我的目光与她的目光碰撞那一瞬间,我确定这个女人真的不认识我,她眼神里的那种平淡不是装能装得出来的。我也相信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漂亮女人谁见了都会印象深刻的。我后来盯着她背影看的时候,身上还直冒冷气,心里空空落落的,好像看见天空中一把无形的屠刀,正直直地向我落将下来。
我害怕极了,觉得有些灾难正悄悄地向我逼近。
我在街道上低低地喘息,这一刻,我忽然对自己的判断生出了怀疑,我确信我真的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但同时又觉得对她并不陌生。
我头都想得疼了,还是没有从这个矛盾的念头里转出来。也许我糊涂了,还有些杞人忧天。我身上冰冷因为我病了,人在疾病状态下难免会有一些怪异的念头。我想也许我只要转过身去,让那个女人彻底从我视线里消失,我的病就会好了,我就不会再胡思乱想了。
我停下脚步,发现自己已经跟着那女人走了半条街。
那个女人身上有种吸引力,它诱惑我跟随她,去探寻隐藏在命运背后的一些故事。我想到我这时的恐惧也许是上天给我的一些征兆,如果我忽略了它,那么等待我的必定是冥冥中神秘力量的惩罚。
人类历史学家汤因比有一个著名的挑战与应战的观点,他把人类文明的起源归结于自然界恶劣的生存环境对人猿的挑战,持应战态度的人猿进化为人,躲避与退缩的猿人至今还生活在荒漠与森林里。
我相信那女人在我生活里出现,无疑是生活对我发起的挑战,我思前想后,还没决定拔脚走人还是迎头赶上,却发现前面的女人已经走进了一片居民小区。
我在居民小区故作威严的大门前停留了一会儿,第一次知道了在我们这城市里,还有一个叫做唐风的居民小区。
后来我就搬到了这个小区里,我跟那女人成了邻居。 第3节 阿拉丁神灯
小棉花被电话铃声吵醒,睁开眼时感觉屋里特别昏暗。她懒洋洋地抓过枕边的手机,看到显示屏上显示的是一个小姐妹的名字。小棉花想了一下,决定还是不接这个电话。
那个小姐妹半年前还跟小棉花在同一家夜总会上班,后来消失了挺长一段时间。一个星期前,小棉花逛街时遇见了她,俩人手拉手挺亲热的样子,在街边聊了一会儿,还互相留了电话。三天前,这小姐妹打电话来,说她在一家马上要开业的夜总会里做领班,让小棉花跳槽到那家夜总会。小姐妹开出来的条件倒挺诱人,但新开的夜总会,生意怎么样谁也说不准。而且,小棉花现在呆的这家娱乐中心,离那家要开张的夜总会就隔着一条街,如果小棉花到那边去,这边的领班知道了,肯定不会放过她。
小棉花当时在电话里就支支唔唔没留准话。
昨天晚上临上班前,领班把手底下所有小姐召集起来开了个会。这位领班在小姐们中间具有绝对的权威,她虽然生得貌美如花,但却心狠手辣,小棉花曾亲眼见过一个小姐被她一脚踹倒在地,到医院后才知道断了两根肋骨。这位领班郑重地警告所有小姐,明晚一条街外的那家夜总会开业,要有小姐敢到那边去,她就让人花了她的脸。
小棉花那会儿心里一哆嗦,已经决定明晚还是老老实实来上班。
这天晚上小棉花出门有点晚,赶到娱乐中心时小姐们差不多已经全到齐了。领班显然挺满意,坐在大伙中间笑嘻嘻地跟人聊天。小棉花赶紧去更衣室换上吊带衫和黑短裙,又对着镜子补了会儿妆,这才不紧不慢地回去坐到小姐们中间。
八点钟过一会儿,娱乐中心开始上客,领班满面春风地领着小姐们去不同的包间让客人挑选。小棉花干这行时间不算短,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但只有这个时候——跟其它小姐露胳膊露腿排成一排,像菜市场上的萝卜白菜让人挑选,还是让她多少有些不自在。
这晚她的运气不错,刚转了两个包间便被一位客人留下了。那客人单身一人,却要了间最大的贵宾房。他留下小棉花似乎并没有经过精心挑选,当小姐们排成一排在他面前搔手弄姿时,他连头也不抬,只随手点了点,这样,其它小姐们出去,小棉花一个人留了下来。
这行做久了,什么样的人都能遇到,像这种单身的客人,他们的心思其实很简单,无非想从小姐身上多占点便宜,最后带小姐出门。只要愿意用身体赚钱,小姐们都希望碰上这样的客人。他们出手宽绰,带小姐们去的地方多是星级酒店宾馆,因为他们大多有点身份地位,所以也不会过分为难小姐。说开了反正就是男女那点事,既然是卖的谁不想卖个好人家好价钱。
小棉花主动坐到客人的身边,把客人的胳膊抱在怀里,用甜得腻人的声音道:“先生第一次来吧,我以前好像没见过您。”
那客人微微一笑,给人很亲切的感觉:“我下回再来你就不会这样说了。”
小棉花的心情一下就好了起来,这位客人说话彬彬有礼,不像一般客人那么粗俗,而且,他看起来还很年轻,模样长得也不错,就是人特别瘦,好像营养不良的样子。还有他的皮肤特别白,像大病初愈,又像常年不见阳光。
“那咱们可说好了,您下回来别忘了找我。”
客人郑重地点头,侧过脸来,盯着小棉花仔细看了看:“现在我记住你的样子了,除非你明天就整容,否则下回我一眼就能把你找出来。”
小棉花咯咯笑起来:“您说话真有意思,为了让您下回来还能认得我,我这辈子都不打算去整容了。”
那客人也笑了,胳膊任小棉花抱着,身子却往后仰了仰,躺在沙发靠背上:“我们说会儿话吧,如果我对你说我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你肯定不会相信。”
小棉花怔一下,很快身子便趴到了他的身上,笑眯眯地说:“我干嘛不信啊,不管您跟我说什么我都信。”
“我知道你嘴上说信了心里肯定不信,好在你信不信都没关系,只要今晚我们都能过得愉快。”那客人犹豫了一下,接着说,“我还有个问题想问问你,但我希望你能说实话。”
小棉花看客人严肃的样子想笑,但又忍住了,她也郑重地点头。
“阿拉丁神灯的故事你一定听说过吧。有个青年叫阿拉丁,他得到了一盏神灯,只要他摩擦一下神灯,灯里便会出现一个魔鬼,那魔鬼可以满足他的三个愿望。如果现在这盏神灯就在你的面前,你会对灯里的魔鬼提出什么样的愿望?”那客人一本正经地说。
小棉花这回没忍住,扑哧笑出声来,她在客人身上轻轻拍打两下,嘻嘻笑道:“如果我有那盏灯,我的愿望就是下回还能见到您。”
客人摇摇头:“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想听你说实话。”
“我说实话有用吗,我们这包间里又没有神灯里的魔鬼。”
客人沉默了一下,眼睛盯着小棉花,那里面的凝重让小棉花的笑容渐渐凝固在脸上。小棉花从来没见过开玩笑开得这么认真的人,而且,这时候,客人身上忽然有了种让她畏惧的东西。
“魔鬼并不都像传说里那样狰狞可怖,也许我就是来自地域的恶魔,而且,我这个恶魔像神灯里的魔鬼一样,可以满足你的愿望。”客人慢慢地说道,那声音里有些不容人抗拒的力量,“我希望你在回答这个问题前好好考虑一下,也许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小棉花怔怔地说不出话来,她有点搞不清这位客人到底想干什么。
客人这时抽回了被她抱住的手,将几张纸币放在了面前的茶几上。他的目光再落在小棉花身上,忽然轻轻笑了笑:“也许我的话把你吓住了,但是你一定要记住,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可以满足你的一个愿望。”
“我的愿望就是……”小棉花话没说完,突然被客人摆手止住。
“我知道你想说你的愿望就是能有很多钱,每个人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第一反应都会想到它。但是,我请你回去好好琢磨一下,除了钱,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你想要的。”客人站起来,苍白的脸上忽然有了些忧伤,“我给你三天的时间,三天以后我会再来,那时,无论你提出什么样的愿望,我都会满足你。”
小棉花还想说什么,这位客人却已经径自出门走了。
小棉花将茶几上的纸币抓在手里,皱着眉下意识地嘟囔了一句什么。这个客人要么在演戏,要么就有神经病,什么阿拉丁神灯,什么满足她的愿望,她又不是三岁孩子,怎么会信这种骗人的鬼话。但想想要是每晚都碰上一位这样的客人也蛮不错的,小费不少拿,又不耽误时间。
小棉花出去把客人的事说给领班听了,领班不在意地鼻孔眼里哼一声:“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只要有钱赚,管他是神经病还是二百五。”
这晚时间还早,小棉花半小时后又走进了一个包间,这回她陪的是一帮喝高了酒的中年人。一个大胖子从头到尾都把她揽在怀里,比女人还要软的手一直在她身上摸个不停。那会儿,小棉花忽然想到了刚才面色苍白的那个客人,想到了他说的阿拉丁神灯。她脸上嘻嘻笑着,心里却在发着狠。
我现在的愿望就是让这胖子赶快去死,死得越远越好。她想。
拾荒街是海城的老城区,相传十几年前为流落到海城的逃荒者聚集地。几十年风雨沧桑,当年的逃荒者们如今已成功融入海城土著的行列,他们大多搬到了新城区,把自己在拾荒街上的房子租给海城新一代的飘泊者。
拾荒街上鳞次栉比的平房像儿童随意搭建的积木,狭窄的胡同错综复杂,不熟悉的人进去会感觉进入了迷宫。拾荒街最有名的估衣巷更是像堆缠绕在一起的线头,外地人进来,非得有足够的耐心和勤劳的嘴巴才能走出去。
杨迪租住的房子就在估衣巷里,他在这儿已经住了快半年,但每次回家还得依靠一些标志性的物体——电线杆老榆树和墙上红漆刷出来的大字,才能准确地回到那间小屋里。
半年前,杨迪还在两间酒吧里拉小提琴,那时他跟女朋友住在火车站附近一幢筒子楼里。那儿虽然嘈杂了些,但位置还算不错,重要的是地铁站近在咫尺,杨迪每晚去酒吧只要花上两块钱。他的女朋友那会儿在一家洋快餐店里打工,虽然辛苦些,但收入尚算稳定。俩人每月的收入聚一块儿,在海城也算是经济型的,勉强可以维持日常基本消费。
事情发生改变源于某天夜里,洋快餐店已经打烊,女朋友跟店里的其它同事正在拖地抹桌子,忽然拖把脱手落地,身子也旋即摇晃起来。同事们还没看清怎么回事,她便摔倒在地。同事们把她送到医院,正在酒吧拉琴的杨迪也很快赶了过来。医生诊断杨迪的女朋友患有贫血症,而且这段时间过于疲劳。最后,医生满脸忧色地看着杨迪,告诉他,他的女朋友怀孕了,让他带她去妇产科做详细检查。
杨迪带着女朋友回筒子楼的小屋,俩人枯坐了半宿,谁都说不出话来。杨迪和女朋友没有结婚,每月那点收入仅够维持俩人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没有做好成为一个孩子父母的心理准备。他们只能亲手将这条小生命扼杀在襁褓之中。
第二天,杨迪替女朋友请了半天假,带着她去了一家小医院,医生简短的检查过后,告诉他们,孩子已经快两个月了,而且还是宫外孕。杨迪和女朋友对宫外孕缺少起码的认识,那会儿只是从医生严肃的表情中隐隐感到些不安。
后来女朋友在鬼门关上转了一圈。由于她的输卵管已经严重破裂,无法修复,只能依靠腹腔镜切除患处输卵管。她还患有失血性休克症,再加上贫血,手术过后人已经憔悴得不成样子。
术后她不能工作,需要在家调养一段时间。好在杨迪去酒吧拉小提琴都在晚上,所以白天可以在家好好照顾她。女朋友的这次手术耗尽了他们俩那不多的一点积蓄,杨迪还跟几个穷哥们借了一些。日子没过多久,雪上加霜的事情又发生了,杨迪拉琴的一家酒吧因为疏于管理,一帮未成年的少年在那里卖白粉,遭查处后被勒令关门整顿。酒吧关了门,杨迪的琴自然也拉不成了,这样,他每月的收入一下子锐减了一半。
他们连筒子楼的房租都交不起了,只能搬到更廉价的拾荒街上来。
拾荒街拾荒街,懒汉恶棍加破鞋。
每次杨迪听到海城人说起这句流传多年的顺口溜,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疯了。连活着都是如此艰难的事情,更不要说心中的梦想了。无数个夜晚,杨迪从睡梦中醒来,借着窗外的月光端详身处的简陋的房子,还有身边在睡梦中都皱紧了眉头的女朋友,心里涌起无比的酸涩。有时候,他会披衣起床,站到窗前,轻轻吟念德国诗人歌德的一首诗: 谁没有和泪啃过面包,
没坐在床上哭泣呻吟、
度过充满哀愁的深宵,
天神啊,他们不会认识你们。
你们把我们送到人间,
让可怜虫犯下罪行,
然后让他们受痛苦煎熬:
因为要受现世的报应。
这首题为《琴师》的诗歌杨迪认为简直就是自己的写照,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究竟犯下了什么罪行,需要面对这样的痛苦煎熬。走在城市繁华的街道上,他感觉自己永远像个外来者,这个城市与他毫无关系,他也永远敲不开那扇冰冷的门。也许只要轻轻往前一跃,便能永远结束这无止境的痛苦。站在过街天桥上,凝望着下面鱼样穿梭的车流,他真的许多次生出纵身一跃的念头。
但只有勇者才能坦然面对死亡,杨迪显然还不具备这样的勇气。
浑浑噩噩的生活已经没有了生气,但杨迪还必须这样活下去,像一具行尸走肉。他身体里惟一没有泯灭的火花是他的梦想,他用这点梦想和女朋友在这城市相依为命,接受命运的煎熬。
他在梦想里都不曾有过紫金之巅,更不要提在那里举办个人音乐会了。
世事无常,也许是幸运之神偶一回眸发现了他,他的命运从此就要被改变。从紫金之巅回来,虽然杨迪还住在拾荒街的平房里,但他的整个人都有了精神,仅仅两天时间,他便接到了三封邀请他参加演出的信函,还有三家酒吧老板主动打电话来,愿意让他晚上去拉琴。他还看到一家酒吧门前巨幅的宣传海报上,杨迪的名字和紫金之巅并排放在了一起。
也许这仅仅是开始,必定还有更多的幸运在后面等着我。杨迪想。
这天,他跟女朋友送走了父母,破例在外面一家小餐馆里吃了饭,回到拾荒街时天就已经晚了。他们在估衣巷里绕了半天,过了两根黑漆漆的木质电线杆,绕过一株生满虫子已将朽死的老榆树,只要再穿过一条幽深狭长的胡同,便能回到他们租住的小屋。
胡同两边是高耸的墙壁,因为潮湿墙壁上生满了绿色的青苔。胡同的尽头拐弯处有一垛墙,墙上被人用红漆刷出来几个大字。本来那些字是“此处禁止大小便”,因为字距宽松,后来有人在“禁止”前面加了个“不”字,这样一来,意思便彻底改变,更多路过这里的醉汉与少年肆意在这里方便,天长日久,这堵墙下臭气熏天。每回杨迪与女友经过这里,总要屏气凝息,加快步伐匆匆而过。
这晚当异味传来,杨迪与女友相视一笑,俩人都用手捂住了鼻子,正要一溜小跑,忽然女友拉了杨迪一把,杨迪立刻也发现了此刻臭哄哄的墙壁下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人。
那堵墙墙高愈丈,墙边刚好有一片阴影,那人的上半身便完全隐没在阴影里。这时候天虽然还不算晚,估衣巷里有人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这人偏偏一动不动,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杨迪与女友心里发毛,俩人停下脚步畏缩地对视了一眼,杨迪战战兢兢地往前迈了一步,女友赶紧伸手拉住了他。
“我们,我们还是从别的地方绕过去吧。”
杨迪犹豫了,拾荒街的治安情况一直是海城的死角,前面阴影里的男人显然不太正常,要么有神经病,要么有所图谋。杨迪看看墙边的小道,似乎感觉到了那里还潜伏着更多持械的少年。他可不想让劫道的把自己给劫了,兜里没多少钱,就算全被劫去损失也不大,但他身边还有一个女人。
这样想,他就决定听女友的话绕道过去,但就在他们转身的时候,前面阴影里那男人忽然说话了。
“等一等。”
杨迪和女友更紧张了,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那人的声音并不算大,语气也不见得多么恶劣,但声音在幽长的小巷里回荡,却透着种邪恶的气息。
杨迪感觉到女友的身子有了些轻颤,他自己双腿也有些发软,他正犹豫着要不要撒腿逃跑,忽然发现前面阴影里的男人已经不见了。
他跟女友狐疑地对视一眼,站在那儿有些不知所措,就在这时,胡同尽头的路口忽然几声轻脆的响声传来,接着焰火在天空中绽放出璀璨的花朵。那些花朵美丽极了,它们极尽缤纷的色彩,在深蓝的天空迅速盛开,又迅速凋零。凋零居然也能如此美丽,那些散乱向四方的花瓣,一点点消失了颜色,融入到夜空之后,却还留下一些淡淡的痕迹在你的视线里氤氲。
杨迪与女友看得呆了,这一刻,他们忽然忘记了恐惧,忘记了鼻间异样的气息,心里盈荡着一些温暖的感动。他们的身子不知什么时候悄悄贴在了一起,那些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的日子从他们心头掠过,而今,它们都成为一些温暖的回忆,刻骨铭心地深烙在彼此的心中。
焰火已经消失,夜幕重新恢复了平静。
女友忽然觉得杨迪的身子震颤了一下,接着,他揽住自己肩膀的手变得沉重。她慌忙抱住杨迪,只见他一些笑容僵硬在脸上,一缕鲜血却顺着嘴角缓缓流了出来。
女友蓦然发出一声尖叫,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能感觉杨迪的身子软软的越来越重,她已经快抱不住他了。她大声叫杨迪的名字,把他的头垫到自己的肩上。就在这时,她忽然发现杨迪的身后立着一条黑影,他的上半身依然隐没在墙边的阴影里,只能看见一袭过膝的黑色风衣遮住的两条腿。 还有从阴影里伸出来的一只戴着皮手套的手,和手上的一把匕首。
带血的匕首。
女友想到匕首上的血是杨迪的时,漫天的恐惧落将下来,一些更尖锐凄厉的叫声在她的喉咙里打转,却终不能脱困而出。一股激荡的力量已经从胸口直涌上来,它阻止了她的呼吸,让她的视线变得模糊。
阴影里的男人忽然往前走了一步,当她模糊地看到那张脸时,她胸中的力量忽然爆裂开来。她感觉有些东西离开了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像空中的云。
阴影里男人戴着一副黑色的口罩,这是她昏迷前最后的记忆。 第4节 野渡无人
我再次被那片无边无际的黑暗掩没,耳边还有些尖锐刺耳的声音,像湿水的泡沫划过玻璃。我在梦里的身子飘了起来,明明知道是在坠落,却感觉像是浮在空中。我知道有些事一定在那时被改变了,但我却没有办法从渐渐明亮的黑暗中,看清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要命的是梦境无数次重复这样的场景,它好像是种征兆,又好像是对我的戏谑和诱惑,我必须更深地潜入到黑暗中,触摸和感觉空气里血腥的味道,以及隐匿在时间背后,被我遗忘的记忆。
我的梦境因为那个女人渐渐变得清晰起来,即使走在阳光灿烂的街道上,我仍然会有那种飘浮的感觉。看着周围熙攘的人群和高大的建筑,我总是在心里试图抓住些什么,而每次伸出手去,我又会倍觉茫然。城市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密集的人群居住在密集的高楼里,人群与高楼的密集程度等同于城市文明与繁华的程度。我熟悉这座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城市,因而我可以透过那些人群与高楼的符号,看穿它身体内部流淌的肮脏血液和许多即将腐烂的器官。所有的城市都差不多,像浓妆艳抹的婊子,它们用厚厚的脂粉与暴露在外面的身体魅惑你,让你心甘情愿成为嫖客后,再用些糜烂和恶臭狠狠刺伤你的心。
你别无选择,只能继续把嫖客扮演下去。因为你必须依附于城市生活,你必须蜗居在高楼大厦里,和其中的一些人发生这样或者那样的关系。
当我的脑子里被这样一些怪异的念头塞满,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患上了幻想症,或者我仍然沉浸在夜晚没有完成的梦境里。这就是所谓的白日梦吧,管它呢,人活着,脑子里总得想点什么吧,尽管我真的见过一些自称大部分时间脑子里一片空白的人,但我还是坚持是思想决定了每个人的不同生活。
我的生活与别人的必定有些不同,因为我遗忘了一些什么。在见到那个女人之前,我还没有意识到它们的重要性,我差点就要亲手把它们埋葬在我的记忆深处。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不管我遗失的是怎样一段经历,我都愿意由我亲手来找回它,它就像你流落在外的孩子,无论它变成了流氓恶棍还是衣衫褴褛的乞丐,但你始终得为它找到一条回家的路。
所以我才会出现在唐风小区里,并且在那段时间,频频光顾一家叫做野渡无人的小咖啡吧。
野渡无人在这里的意思并不是里面真的没人,第一次进到这里来,我便按照习惯等待服务生带我去找个座位。但我在门边等了半天,都没人搭理我,最后,一个金黄头发的时尚女孩笑吟吟地走到我面前。
“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如果想喝咖啡,自己去厨房。”
我四处逡巡了一下,没有看到吧台,也没有看到任何穿制服的服务生。时尚女孩口中的厨房就在一侧的拐角处,推开一扇带欧式图案的玻璃门,宽敞的厨房让我不禁眼前一亮。
那一次,我知道了时尚女孩就是野渡无人的老板,到了她这里,你千万别把自己当外人,想喝什么只管自己去厨房里端,当然如果你想喝咖啡,也得自己磨自己煮。
“懒人一般都不会到我这里来,如果你是懒人,那我肯定赚不到你什么钱了。”时尚女孩歪着头还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
我知道面前的女孩也许并不是真的像她外表那么快乐,还有她表现出来的率真多少有些表演的成份,但我那一刻,还是有点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她的模样儿长得不错,而且很有个性,更重要的是我需要野渡无人这样一个地方来完成我的计划,因而,很快我就成了这里的常客。
像所有临街的酒吧茶吧一样,野渡无人临街的大玻璃窗被厚厚的窗帘遮上了,但如果你嫌这里光线暗,也可以将窗帘拉开一个角,透进光线的同时,还可以让自己的目光落在外面的街道上。
咖啡吧正对着的街道那一边,有一幢二十二层的大厦,我几乎花了整整一个上午才数清它的层数。我对城市里的任何建筑都没有兴趣,相反,这些造型雷同缺乏变化的庞然大物,随时都让我感到压抑。因而,我研究咖啡吧对面的大厦并不说明它跟别的大楼有什么不同,只是因为我知道那个女人现在就在这幢大厦的某个房间里。
每天上午的时候,咖啡吧里基本上没什么客人。我独坐在一隅,会把窗帘整个儿拉开,让一窗阳光很温暖地包裹着我。那个时尚女孩偶尔会过来跟我聊会儿天,但更多的时候,是我独自捧着一杯咖啡,脑子里闪现各种各样怪异的念头。我用那些念头来打发时间,并等待那个女人的出现。
其实,我可以用另外一些更方便的方法来获得那个女人的信息,比如找些借口与她搭讪,或者想办法认识她周围的人。可是,我说过,当第一次看到那个女人时,我的心底便弥漫着一种恐惧。我坚信我与她之间一定曾经发生过一些什么,而且那段经历对我至关重要,让我恐惧的或者是那段经历本身而并不是那个女人。所以,我在研究那个女人时心底充满畏缩,我压根就没有想过能走到她的身边。我只想远远地窥视她,希望通过她身上的一些蛛丝马迹来唤醒我曾经的记忆。
现在,我看到她从大厦的入口处走了出来,这时候,我也该跟那时尚女孩告别了。时尚女孩还是笑眯眯的样子,我经过她身边时,听到她低低的声音道:
“我知道你明天一定还会来的,你是个守时的人。”
那个女人骑一车台湾光洋踏板车,差不多隔上一两天就要到银行去一趟,有时一天还能去两趟。光顾银行的频率如此之高,而且是在上班时间,这样,我很容易判断出她是一家公司的会计,而且是现金出纳。那幢二十二层的大厦里,现在驻扎着数十家大大小小的公司,要找出她在哪一家公司并不是难事,但她的工作我不感兴趣。稍有些经验的人都知道,在那些公司里上班的职员,工作时大多戴着一副虚伪的面具,你根本不要指望在那里看到一点真实的东西。
我很庆幸她是个会计,否则,她上班的时间,我只能像个傻子一样呆坐在野渡无人咖啡吧里,浪费时间。她去银行给了我观察她的机会,我骑着一辆刚买的电动车,跟她相距七八米的距离,有时候她被红灯拦下,我还能把电动车骑到她身边。那时候我们离得很近,我甚至可以闻见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我贪婪地大口呼吸,让香气在我的胸腔里尽量多地停留些时间。
这种香气我并不陌生,但我却回忆不起来我身边的哪个女人曾用过这种香水。这似乎印证了我的预感,这女人真的曾经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而且扮演过非常重要的角色。
我相信我的坚持一定会为我寻找到答案。
她去的银行是玉带南路肯德基边上的交通银行,离公司大约二十分钟的车程。玉带南路肯德基的生意红火,似乎不管什么时候店堂里都坐满了食客。肯德基门前的停车场根本容纳不下那么多车辆,所以,自行车摩托车一直停放到了边上交通银行门前。
那个女人习惯把摩托车停在肯德基另一侧,那是一家服装专卖店的停车场。停车落锁之后,她会掀开车座,将头盔放进去,然后挎着一只暗红色的包慢慢往银行那边去。
我在跟踪她的最初十多天里,几乎没有任何收获,只是有两次,我眼睁睁看着她从银行里出来,进去时软软的挎包变得鼓鼓囊囊。她的挎包个头挺大,完全可以装得下一个两月大的孩子,这多少和她的人有点不相配。
我一点都不怀疑鼓囊囊的包里那时装满了成捆的人民币,如果我是一个流窜的凶徒,我可以很轻松地在经过她身边时,夺下她的包扬长而去。就在我心里为她捏了一把汗的时候,她倒显得比平时还要悠闲,在回到停车的地方时,还转身进了那家服装专卖店。
我猜想她一定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这样的女人适合让有钱的男人给养起来,做会计,而且是出纳会计,危险了点。
后来我再跟着她,看她从银行里出来,我的目光都会不自主地盯着她的挎包。我知道我不会打她包里钱的主意,但还是隐隐有种期待,诱惑本身比它的结果更让人陶醉。 有时候,她去完银行并不急着回公司,而是开着摩托车去附近的一些商场超市,有时候买些吃的,有时候给自己买件衣服。她买的衣服虽然都带牌子,但大多是些中档货,这也挺符合她的职业。如果她花钱大手大脚买的都是名牌,那她这个会计当得就危险了。
她站在镜子前左右端详,一副顾盼生姿的模样,这时,我会远远地注视着她。你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很有品味的人,她看上的衣服不见得多么时尚,但显然挺适合她。现代城市里漂亮女人实在太多,你看得多了,眼睛与神经都会变得疲劳,因而丧失男人特有的敏锐。所以,漂亮女人如何表现自己的特质,便显得尤为重要。
我喜欢那种成熟的女人,所以我注意到了她高耸的胸和浑圆的臀部,还有她那一头酒红色微微弯曲的长发。我喜欢优雅的女人,所以我观察到她走起路来迈的都是半个猫步,屁股还一扭一扭的,但幅度不大,扭得恰到好处。女人身上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种匀称高佻的双腿,她偏偏在那段时间里几乎每天都穿裙子,而且每天更换腿上的丝袜。
我的理智告诉我这些都是巧合,但太多的巧合却不得不让人怀疑。
在我现在生活的这座城市里,你每天都会遇到很多不同的女人,你不能确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你会和其中一个相识,并且发生各种不同的故事。但你一定不会感受到我此刻心底那巨大的疑惑。我不能确定的,是我的过去。
还是回到街上,我跟踪那个符合我审美趋向的女人。
她利用工作时间逛商场的次数不是很多,而且一般局限于两条街以内,因而耽误的时间不是很多,所以,她在公司里应该还算一个合格的员工。从银行回到那幢大厦里,一般她都不会再出现,直到下班时间。这样,我当然也用不着继续呆在那家小咖啡吧里,我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做。
在八月中旬的一个早晨,我从唐风小区跟随那个女人来到野渡无人咖啡吧,在临街的座位上坐了三个多小时,不知道喝了几杯咖啡。那个时尚女孩远远地坐在一个角落里,老用眼角的余光瞟我,当我的目光迎上她的时,她又会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手中捧着的一本小说翻过一页。
这天大厦里的女人并没有出现,我告诉自己,会计也不用天天去银行,但心底还是隐隐有些失望。我最后呷一口杯中的咖啡,站起来去和时尚女孩告别。
“你是个勤劳的小蜜蜂,我很少见到不爱睡懒觉的小姑娘。”我说。
这些日子我差不多都是准时八点钟踏进这家咖啡吧,每次时尚女孩都已经坐在了这个角落里。在我们这城市里,全天营业的咖啡厅不多。
时尚女孩照例笑眯眯的样子,这时,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折射进来,正好落在她的脸颊上,我看见她的皮肤紧绷而光滑,一些细小的光影,在鬓角下一缕纤细柔软的汗毛间滚动。
“也许是因为我每晚睡得早的缘故。”她合上手上的书,夸张地揉着太阳穴,好像这一上午她看书看得有多疲惫,“早点睡养皮肤,你这肯定知道。
“城市的夜晚才有真正的生活,你这么年轻,不会不喜欢夜晚吧。”
她耸耸肩,这姿势有些生硬,但很可爱:“我是个好孩子,只有坏孩子才喜欢黑夜。”她盯着我,“你不会是被我的外表迷惑了吧。”
她的样子确实不像个好孩子,金黄的头发乱糟糟得堆在头上,看起来却井然有序,黑色的T恤紧紧裹住饱满的身体,肥大的牛仔裤耷拉在脚面上,笨拙粗犷的褐黄色大头皮鞋,还有身上跟我等待的女人全不相同的香气。
我微笑,尽量让她感觉到我那种欣赏的眼神。
“只有上了岁数的老头才会歧视时尚与前卫,你是不是把我当老头了。”
“老头怎么会喜欢夜晚。”她呵呵地笑,“老头也不会到我这里来。”
“有句名言说得好,人这辈子的生活质量跟醒在夜里的时间成正比。”
“是你自己说的吧。”她歪头盯着我,“从你的话里我怎么听出了点诱惑的味道,你别忘了,我可是个好孩子。”
我哈哈一笑,伸出手去想拍拍这孩子的脑门。手伸出去了又觉得不妥,面前的小姑娘看起来只有二十左右,我至少比她大十岁,但她已经认为我是在诱惑她了,这时候实在不宜做出任何亲昵的举止。
我离开野渡无人走在街上的时候,心里真觉得有些好笑。我并不认为时尚前卫的人都是坏孩子,但好孩子肯定不会穿成那样。还有她居然觉得我在诱惑她,我在诱惑一个比我足足小了十岁的女孩——现在的孩子都不单纯了,我感慨万千,可后来想想我似乎真的在诱惑她。
我情绪有些低落,赌气似的加快脚步。这时候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但我喝了一上午的咖啡,此时饿意全无。我想到下午还有别的事要做,所以,现在我必须赶到解放路旁边的海丰巷里。
海丰巷是海城有名的旧货市场,但那里卖的东西有很多都是全新的,而且,你在那里经常可以找到些非常新奇的玩意儿。
我去那里要找的玩意儿,当然也跟我窥探的女人有关。现在十多天过去了,我还只是远远地注视着她,这样下去我根本触及不到事情的真相。而让我头疼的是偏偏我又不愿意走到她的身边去,这样,如何真正窥探到她的真实生活便成了摆在我面前的难题。
幸好我有很多独坐思考的时候,人的智慧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发挥巨大的作用。我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现在,我只需要有一个机会。
我说过,她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她会拱手把机会送到我面前的。我现在要做的,便是去一趟海丰巷旧货市场,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便不至于错过。
那个上午,我坐在野渡无人咖啡吧里构思这个计划时,忽然真实地感觉到了一种冲动。因为女人而冲动,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了。 有时候,她去完银行并不急着回公司,而是开着摩托车去附近的一些商场超市,有时候买些吃的,有时候给自己买件衣服。她买的衣服虽然都带牌子,但大多是些中档货,这也挺符合她的职业。如果她花钱大手大脚买的都是名牌,那她这个会计当得就危险了。
她站在镜子前左右端详,一副顾盼生姿的模样,这时,我会远远地注视着她。你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很有品味的人,她看上的衣服不见得多么时尚,但显然挺适合她。现代城市里漂亮女人实在太多,你看得多了,眼睛与神经都会变得疲劳,因而丧失男人特有的敏锐。所以,漂亮女人如何表现自己的特质,便显得尤为重要。
我喜欢那种成熟的女人,所以我注意到了她高耸的胸和浑圆的臀部,还有她那一头酒红色微微弯曲的长发。我喜欢优雅的女人,所以我观察到她走起路来迈的都是半个猫步,屁股还一扭一扭的,但幅度不大,扭得恰到好处。女人身上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种匀称高佻的双腿,她偏偏在那段时间里几乎每天都穿裙子,而且每天更换腿上的丝袜。
我的理智告诉我这些都是巧合,但太多的巧合却不得不让人怀疑。
在我现在生活的这座城市里,你每天都会遇到很多不同的女人,你不能确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你会和其中一个相识,并且发生各种不同的故事。但你一定不会感受到我此刻心底那巨大的疑惑。我不能确定的,是我的过去。
还是回到街上,我跟踪那个符合我审美趋向的女人。
她利用工作时间逛商场的次数不是很多,而且一般局限于两条街以内,因而耽误的时间不是很多,所以,她在公司里应该还算一个合格的员工。从银行回到那幢大厦里,一般她都不会再出现,直到下班时间。这样,我当然也用不着继续呆在那家小咖啡吧里,我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做。
在八月中旬的一个早晨,我从唐风小区跟随那个女人来到野渡无人咖啡吧,在临街的座位上坐了三个多小时,不知道喝了几杯咖啡。那个时尚女孩远远地坐在一个角落里,老用眼角的余光瞟我,当我的目光迎上她的时,她又会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手中捧着的一本小说翻过一页。
这天大厦里的女人并没有出现,我告诉自己,会计也不用天天去银行,但心底还是隐隐有些失望。我最后呷一口杯中的咖啡,站起来去和时尚女孩告别。
“你是个勤劳的小蜜蜂,我很少见到不爱睡懒觉的小姑娘。”我说。
这些日子我差不多都是准时八点钟踏进这家咖啡吧,每次时尚女孩都已经坐在了这个角落里。在我们这城市里,全天营业的咖啡厅不多。
时尚女孩照例笑眯眯的样子,这时,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折射进来,正好落在她的脸颊上,我看见她的皮肤紧绷而光滑,一些细小的光影,在鬓角下一缕纤细柔软的汗毛间滚动。
“也许是因为我每晚睡得早的缘故。”她合上手上的书,夸张地揉着太阳穴,好像这一上午她看书看得有多疲惫,“早点睡养皮肤,你这肯定知道。
“城市的夜晚才有真正的生活,你这么年轻,不会不喜欢夜晚吧。”
她耸耸肩,这姿势有些生硬,但很可爱:“我是个好孩子,只有坏孩子才喜欢黑夜。”她盯着我,“你不会是被我的外表迷惑了吧。”
她的样子确实不像个好孩子,金黄的头发乱糟糟得堆在头上,看起来却井然有序,黑色的T恤紧紧裹住饱满的身体,肥大的牛仔裤耷拉在脚面上,笨拙粗犷的褐黄色大头皮鞋,还有身上跟我等待的女人全不相同的香气。
我微笑,尽量让她感觉到我那种欣赏的眼神。
“只有上了岁数的老头才会歧视时尚与前卫,你是不是把我当老头了。”
“老头怎么会喜欢夜晚。”她呵呵地笑,“老头也不会到我这里来。”
“有句名言说得好,人这辈子的生活质量跟醒在夜里的时间成正比。”
“是你自己说的吧。”她歪头盯着我,“从你的话里我怎么听出了点诱惑的味道,你别忘了,我可是个好孩子。”
我哈哈一笑,伸出手去想拍拍这孩子的脑门。手伸出去了又觉得不妥,面前的小姑娘看起来只有二十左右,我至少比她大十岁,但她已经认为我是在诱惑她了,这时候实在不宜做出任何亲昵的举止。
我离开野渡无人走在街上的时候,心里真觉得有些好笑。我并不认为时尚前卫的人都是坏孩子,但好孩子肯定不会穿成那样。还有她居然觉得我在诱惑她,我在诱惑一个比我足足小了十岁的女孩——现在的孩子都不单纯了,我感慨万千,可后来想想我似乎真的在诱惑她。
我情绪有些低落,赌气似的加快脚步。这时候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但我喝了一上午的咖啡,此时饿意全无。我想到下午还有别的事要做,所以,现在我必须赶到解放路旁边的海丰巷里。
海丰巷是海城有名的旧货市场,但那里卖的东西有很多都是全新的,而且,你在那里经常可以找到些非常新奇的玩意儿。
我去那里要找的玩意儿,当然也跟我窥探的女人有关。现在十多天过去了,我还只是远远地注视着她,这样下去我根本触及不到事情的真相。而让我头疼的是偏偏我又不愿意走到她的身边去,这样,如何真正窥探到她的真实生活便成了摆在我面前的难题。
幸好我有很多独坐思考的时候,人的智慧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发挥巨大的作用。我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现在,我只需要有一个机会。
我说过,她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她会拱手把机会送到我面前的。我现在要做的,便是去一趟海丰巷旧货市场,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便不至于错过。
那个上午,我坐在野渡无人咖啡吧里构思这个计划时,忽然真实地感觉到了一种冲动。因为女人而冲动,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了。 第5节 血钞票
傍晚时开车去田园山庄的这个人叫秦歌,他是名刑警,他去田园山庄找一个名叫马南的人。他跟马南差不多能算是朋友,这两三年里,俩人接触挺多,但交情却并不深。每次都是秦歌遇到了什么麻烦,这才想到去找马南帮忙。秦歌有时候也觉得这种逢事烧香的做法不太好,但马南却似乎并不介意,在秦歌流露出些内疚的神色时,他还反过来安慰秦歌。
“大家都说我是个没趣的人,我也觉得自己挺没劲的,所以你没事想要找几个朋友出来聚聚,千万别想到我。”
本来秦歌还想找点机会感谢他,但打了两次电话想约他出来,他在电话里用那种冷冰冰的口气,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秦歌有时都怀疑电话里的人是不是现实里的马南。两次钉子一碰,秦歌就打消了找他出来的念头,反正下回遇上什么事再找上他,他还是一副不愠不火的样子,该帮的忙照帮,帮完就完,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所以秦歌尽管觉得马南这人挺没劲,但却还挺敬重他。
田园山庄是海城近郊的一片别墅区,因为是几年前建的,所以整个小区规划与别墅的布局户型现在看都不理想,当海城其它地方的房价像烟花一样一飞冲天,它却像老太太爬楼,虽然也在往高处走,但却走势缓慢。直到两年前小区的业主差不多全部换了一批新人,房价才真正一路飑升。这时候,马南已经成为那里新一批业主中的一员,他差不多是在房价飑升前最后一刻,才毅然出手。
所以马南虽然不算有钱人,但却能住在已经寸土寸金的田园山庄里。
秦歌第一次见到马南的时候,还不知道他是个作家,那时候,他已经连续读了他三本悬疑小说。秦歌好多年不看书了,那次他值夜班,跟一个女同事借了本小说,打算用它来打发漫漫长夜。没想到这一看就算看进去了,还有些不可收拾,没过两天自己跑去书店买了两本马南的小说。
他那时根本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跟那位作家扯上什么关系。
后来,秦歌知道了马南就是那种所谓的自由撰稿人,他没有工作,靠稿费生活。一般人印象里的作家都挺清贫,但马南显然过得很滋润,购买田园山庄的别墅便是证明,至少秦歌便买不起。马南的书在市场上挺畅销,据说每本的印数差不多都能过十万,而他每年至少出版两部小说,这样的收入想不迈进小康都难。
马南除了写作,还在海城两所大学里兼了两份客座讲师的差事。因为当时对马南颇为好奇,秦歌还利用职务之便,分别去那两所大学里听了他两节课,一节课上马南说的是中国近代服饰的特征与演变,另一堂课他又在讲美学的研究范畴应该以人的生命活动作为对象。秦歌在下面听得云山雾罩,他呆呆盯着台上侃侃而谈的马南,实在想不明白,他脑袋里怎么装得下那么多高深莫测的东西。
这天秦歌赶到田园山庄,差不多已经十点了。他也知道这么晚来找马南有些不合适,但事关重大,他受刑侦队所有同事的委托,专程去找马南,希望从他那里解开一个最关键的疑团。既然身负重托,秦歌便顾不上礼貌,何况,在秦歌印象里,作家都应该在夜晚工作,马南当然也不例外。
但这晚偏偏他吃了闭门羹。
田园山庄的主体建筑是几排连体别墅,每户都有一个开放型的庭院。马南的家在连体别墅的东南角,秦歌把车停下,探头往外看一眼时,黑漆漆的窗户让他不禁有些犹豫。但想了想,他还是下车去按门铃。
马南虽然已近三十的岁数,却至今未婚,秦歌想只要他今晚没带个小姑娘回来过夜,便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而把马南跟任何一个小姑娘扯到一块儿,秦歌都觉得是件挺滑稽的事,他想,哪个小姑娘嫁给马南,不出三年,就算闷不死,也得憋出抑郁症来。
门铃响了好一会儿,秦歌等得不耐烦,但这么晚上门,终究有些气短,便耐心等着。接着,他看到楼上的窗户里面灯亮了,他吁了口气,把脑袋往对讲门铃跟前凑了凑,很快,里面便传出马南的声音。
“什么人,有什么事。”马南的声音非常僵硬,明明是一句询问的话,却说得斩钉截铁,摆明了就是要告诉来人不受欢迎。
“秦歌,有事找你帮忙。”秦歌知道马南说话风格,所以也不介意。
那边沉默了一下,然后才道:“今晚我有身体有恙,你明天再来吧。”
秦歌心里嘁一声。“身体有恙”——瞧瞧这书呆子,但凡是个正常人就说不出这种话来。他有心讥讽他两句,但想想今晚来有求于他,便忍不住不说。
“我有急事,十万火急人命关天的大事,你让我进去跟你说。”
“我已经睡了,我不习惯一晚上脱两次衣服。”
秦歌又忍不住嘁一声,这回还嘁出声来,心说一晚上脱两次衣服就能把人累死呀,亏他能想出这样的理由来。
“跟你说,我这次可以受了咱们领导重托,我完不成任务,今年一年的奖金就全没了。你只当是帮兄弟一把,给我把门开开。”
“那是你的奖金,跟我没关系。”马南说。
秦歌心道这书呆子看来并不糊涂,他眼珠转了转,开始利诱他。
“你不是说想去看看海州双龙井挖出来的汉代女尸吗,我明天去局里开个证明,咱们一块去。” “双龙井女尸昨天已经对外展出了,你别骗我。”
秦歌皱眉,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往后退一步,中气十足地大声道:“我说马南你给我听着,你要是再不开门,我就往里闯了。你别忘了我是警察,我怀疑你屋里藏着未成年小姑娘……” 秦歌的话还没说话,门铃对讲器里传出“喀嚓”一声响,接着就再没了声息。秦歌呆了一会儿,有些恼火,利诱不成,威逼又行不通,这家伙真是软硬不吃。他再按门铃,里面没人应答,后来他重重一脚踹在大门上,头抬起来冲着窗户大声叫。
“马南你别以为脑袋缩被窝里我就没办法,你要是还能喘气就给我把门打开,要不我可就开骂了。当这么多年警察,碰到歹徒还能动回拳头,这骂人的机会可没多少。我给你两分钟时间穿衣服,我活动活动舌头,你要再没动静,就算成全我过把骂人的瘾了!”
秦歌语无伦次叫了半天,楼上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求你了马南给我开开门吧,要不是公事,你就雇八个人抬顶轿子去接我,我都不来你这鬼地方,我这不是身不由已吗……”
正说到这儿,身后传来一声大喝,小区的俩保安晃着电筒和橡胶棍往这边直冲过来。他们把秦歌一前一后夹在中间,还喝令秦歌举起手来。
秦歌觉得这词儿挺熟,他瞪着面前那个秃头的保安,没好气地道:“深更半夜你们瞎嚷嚷什么呀。”
“到底谁在瞎嚷嚷,你再不老实送你去派出所。”
“不麻烦了,我就是警察。”秦歌知道今晚不可能在马南这里得手了,也不能跟保安纠缠,传出去会有损我公安干警的形象。所以,他再冲着楼上窗口大喊一声,“马南,算你厉害,我明天再来。”
俩保安慑于秦歌的气势,又摸不清他的路数,站那儿有点发懵。秦歌转身正打算往车那边去,这时,门边的门铃对讲器里传出马南的声音。
“再见。”
秦歌觉得肺都要气炸了。
这晚的两个客人,酒又喝高了,而且特别抠门,两个人只找了小棉花一个小姐。小棉花心里尽管一百个不高兴,心里已经开始骂娘了,但被他们搂过来或者抱住跳舞时,脸上还得挤出笑容。
“不管做哪行,都得有点敬业精神,小姐们更应该有职业道德。”这是娱乐中心领班常跟她们说的一句话。
什么狗屁职业道德,小棉花想要是换个地方,她啤酒瓶子就能砸这俩男人脑门上。可在这里不行,不是因为想要那点小费,还因为领班的心狠手辣。领班据说年轻时跟了一个黑道人物,后来虽然没有嫁给那男人,但这城市里大大小小的混混们见了她都还叫她一声“二嫂”。这娘们平时对待小姐还算不错,但她认死理,要是哪个小姐跟客人发生争执,她翻脸比翻书快,当着客人的面,大耳光就能扇小姐脸上去。
小棉花几次动过离开这里的念头,但离开这里她还得做小姐,别的场子生意还未必如这里好。小棉花有空的时候就会乱想,想的最多的就是银行里的存款。她盘算着只要再过半年,就能攒够一幢小楼的钱,那时她就能带着钱回家,守着丈夫孩子老老实实过日子了。这样的念头是万能药,吃了就能百病不侵刀枪不入。很多小姐们都是靠着它去祸消灾,在这城市里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
那俩醉鬼客人一直折腾到下两点,才扔下两百块钱晃晃悠悠地走了。小棉花攥着那张纸币,觉得身上好多地方都酸酸地疼。她去换衣服的时候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发现身上好几个地方都被捏青了。
今晚心情不好,小棉花离开娱乐城脸还拉得跟茄子似的。本来她每晚回去,都会等另一个顺道的小姐一块儿搭伙,这样可以省一半的车钱,但今晚那小姐先走了,这更让她感觉郁闷。娱乐城离她住的地方大约二十分钟,打车得三十多块钱。小棉花坐在车上觉得心里酸酸的,她得被人摸多少下才能赚来这每晚的车钱啊。现在这个社会,不管你做哪行都需要成本,就算做小姐也不例外。
车子在巷口停下,小棉花下了车忽然警觉地往身后看了看。这时候她有些不安,觉得好像自己正被人偷窥着。这条小街上已经没几个人了,小棉花没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远处的几条人影这时离她至少有百米之遥,他们不可能对她构成任何威胁。
还是早点回家吧,回家躺下睡一觉,明天还得继续赚那幢小楼的钱。
穿过小巷用了不到十分钟,小棉花停在了租住的平房门前。她掏钥匙开门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她的全身一紧,接着整个后脊都凉了下来。城市里风传一些没人性的歹徒专劫走夜路的小姐,劫完财还要劫色,劫得不开心,他们能把小姐的命也给劫了。
小棉花在脚步声抵达自己身后时,蓦然转身,手里的小拎包已经带着响儿砸过去。身后的黑影敏捷地躲开了,一伸手就掐住了她的脖子。
“几天没见,你这娘们长本事了。”一个沙哑的声音恶狠狠地道。
听这声音,小棉花差点没晕过去。她现在宁愿自己碰上劫道的歹徒,不管劫财劫色她都心甘情愿,因为那些都是一次性的活儿,歹徒劫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下回肯定不会再来骚扰你。但掐住她脖子的这男人,却是个真正的无赖,这两三年,他像一坨狗屎粘上了小棉花,她想甩都甩不掉。
小棉花被掐得喘不过气来,那男人另只手已经夺过了她手上的钥匙,开了门进去,一使劲,就把小棉花扔床上去了。没等小棉花坐起来,他就像座山一样压到了小棉花的身上。
这个男人在小棉花身上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瘫软下来,满身满头都是汗。他抓起枕头胡乱在光光的脑袋上抹一把,顺手丢到一边,然后躺下来不住喘粗气。小棉花拽过毯子想盖住身子,那男人一把扯过去,随手丢到了地上。
“你今晚就给我光着,多长时间没找你了,兴许呆会儿我还有兴趣呢。”
“二贵你个狗杂种,阎王爷怎么还没把你收去。”
“阎王爷倒是想收我,但又怕你想我,所以给我留了条活路儿。”
小棉花住了嘴,知道这种无耻的男人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甭管你说什么,他都当是对他的鼓励。小棉花闭上眼睛,已经决定今晚再不跟这男人说任何话。
“前两天家里捎信来了,说我们家那死鬼快不行了,让我回去一趟。”男人翻了个身,面朝着小棉花,“我正琢磨要不要回去呢。” 小棉花赌气地闭上眼睛。
“你说村里人都知道咱俩在海城,我回去了,你们家那瘸子还不得问我你的情况啊。这会儿没事,你倒教教我该怎么说。”
“你爱怎么嚼那是你的事。”小棉花想忍没忍住。
“你真就不怕你们家那瘸子知道你现在干的事?”叫二贵的男人眯着眼嘿嘿一笑,“还有你那老娘,还有你那两个弟弟。”
小棉花沉默了。
二贵再嘿嘿地笑,一只胳膊就横过来,压在了小棉花的胸前,说话的语气就带了些施舍的味道:“你放心,咱俩小时候扮家家还装过夫妻,那会儿我就偷偷喜欢你了。现在咱们村就咱俩在海城,我们又都这样了,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我回去就跟你那瘸子老公说你在跟人做生意呢,而且做的都是大买卖。等你攒够了钱,就要接他到城里来享城里人的福了。”
小棉花又气又急,抓起二贵的胳膊就送嘴边去了。这一口下去,二遗疼得叽哇叫,整个人都要跳起来。他一巴掌重重地扇在小棉花脑门上,嘴里骂道:“你个死娘们,我说你在城里当鸡你就满意了。”
小棉花实在不想再跟他说什么了,二贵以前在村里就出了名的油腔滑调,所谓三斤鸭子二斤半嘴,指的就是这种人。再加上小棉花有把柄在他手上,这一年多他没少拿这事儿要挟小棉花。小棉花知道除非他死了,否则他不会放过自己,所以,跟这种人不仅没道理可讲,而且你还得顺着他,让他满意。但今晚小棉花实在控制不住自己,心情本来就不好,一肚子酸水等着猫在被窝里淌,现在这个无耻的男人得了便宜还卖乖,她一股热血冲上脑门,心里头就有了悲壮的念头。
这世上破罐子破摔的女人多了去了,也不在乎多我一个。她想。
二贵还在那儿骂骂咧咧,小棉花趁他不备,抽冷子一脚踹他小肚子上。二贵从床上倒摔下去,撞翻了墙边的衣裳架子,在地上蜷了半天才爬起来。小棉花顺手抄起一个枕头横在身前,向逼近她的男人大声地叫:“你要再过来,我跟你拼了。”
“你个臭婊子真是不想活了,有本事你大声叫,把街坊邻居都叫起来,看看你这婊子是怎么做生意的。”
小棉花双臂就僵硬了些,举在手里的枕头也往下垂了垂。
二贵捂着下身,还那儿龇牙咧嘴喘粗气。小棉花其实这时心底已经怯了,她在想用什么办法可以打发走这个瘟神,没留神二贵手一挥,把枕头打到一边,然后整个人再次扑了上来。
这男人别的本事没有,打女人倒是行家,几个照面,小棉花被他从床上踹到了地上,然后没头没脸就是一顿拳脚。小棉花已经被他打得神志不清了,脑子里只想着明天还得去娱乐中心上班,所以拼命护住脑袋,身子蜷成一团。
就这样,二贵还是过足了瘾这才住手。他冲着蜷在地上不动的小棉花啐一口,本来还想再在小棉花身上发泄一下的,现在可能也有些意兴阑珊。他贼眉鼠目地四处看了看,捡起小棉花的小拎包,打开,翻出钱包后把拎包掷在地上。钱包里没多少钱,他把几张纸币捏在手里搓了搓,嘴里骂道:“人家当小姐你也当小姐,一晚上就挣这么点钱,不用看也知道,你肯定是个坐冷板凳的货。”
小棉花从胳膊缝里看到二贵手里的钱,那是她今晚从两个醉鬼客人手里赚来的。这时候,她忽然有了一种杀了面前这男人的冲动,哪怕明天自己就被公安抓去给毙了。
二贵把纸币揣进兜里,盯着小棉花看了会儿,最后再踢她一脚,嘴里嘟嘟囔囔又骂了句什么,悻悻地转身扬长而去。
小棉花挣扎着站起来,先去把门关好,然后趴床上就“唔唔”地哭开了。开始声音还压低了尽量在嗓子眼里晃悠,后来越哭越伤心,那些呜咽声便像蒲公英,一阵风来便四下里散开了。
不知道哭了多久,她哭得累了,身子被醉鬼客人捏过又被二贵揍过,这会儿更是隐隐地痛。她想起身到镜子前看看脸上有没有挂彩,但身子软绵绵的使不出一点劲来。后来她抱着枕头有点迷糊,好像做了一个梦里,梦里的场景跟人都很模糊,她什么都没记住,只知道自己在梦里流了泪。
她醒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一定睡了很久,可外面的天还是黑的,怀里的枕头还是冷的。她有片刻的恍惑,不知道身在何处也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谁。紧接着,她听到了敲门声。
“笃——笃——笃。”
声音很轻,节奏很缓慢,但在这寂静的夜里,听起来却多了几分诡异。
小棉花悚然一惊,全身的汗毛都倒竖起来。所有现实的记忆此刻纷沓而至,她想到了不久前还在殴打自己的男人,她第一个念头就是二贵去而复返。但二贵那种无耻的男人敲门怎么会这么轻柔,还有,他今天已经从她这里得到了他想要的,按照惯例,他应该隔上一段时间才会再次出现。
那么,除了他,谁会在这么晚来敲门呢?
“笃——笃——笃。”
敲门声再度响起,依然那么轻柔,这次还透着几分执着。
小棉花横下一条心,既然人家已经找上门来,再怕也得去面对。至少,她该隔着门问来人是谁,如果苗头不对,那扇门应该还可以抵挡一阵子,她可以利用这时间打电话报警。
小姐们虽然都挺不愿意跟警察打交道,但关键时候,还得指望警察同志。
小棉花踱到门边,颤声问:“谁?”
“我。”来人很爽快地答应。
小棉花愣一下,听出来人不是她熟悉的任何一个人,但这声音又略有些耳熟。这一刻,她拼命地想,很快脑子里就现出一个削瘦的年轻人来。
——阿拉丁神灯。
“魔鬼并不都像传说里那样狰狞可怖,也许我就是来自地域的恶魔,而且,我这个恶魔像神灯里的魔鬼一样,可以满足你的愿望。”
这是那个青年人那天晚上对她说的话。这时,小棉花忽然真的有了一种渴望,她想告诉那青年人,她的愿望就是让一个名叫二贵的人立刻死去。
这回,她如愿了,她打开门,不仅看到了那个青年人,还看到了他手上两张带血的钞票。她从两个醉鬼客人手里接过它们,后来又被二贵从钱包里抢走,现在,它们赫然出现在那个年轻人的手中。
小棉花接过带血的钞票,知道有些事情真的已经发生了。 我呆在唐风小区的一间房子里,这里跟我租住的房子只有一墙之隔。我在用戴手套的手推开房门时,心里多少还有些慌张。我不是贼,我也根本不想从这房间里偷些什么,但我想没人愿意听我的解释,所以我必须小心翼翼,不仅不能惊动任何人,还不能在房间里留下任何痕迹。
我的肩上背着一只包,包里面有我从海丰巷的旧货市场买来的一些零碎玩意儿。虽然在来之前,我已经仔细地阅读了说明书,还做了调试,但毕竟我不是专业特工,我不能保证我要做的每件事都万无一失。
这时候是上午九点钟,整幢楼里静悄悄的。我今天起得晚,八点钟才睁眼。今天我没有跟随那个女人离开小区,也没有去一家叫做野渡无人的咖啡吧。我的心里对每天等待我的时尚女孩有些内疚,她说我是个守时的人,但我的守时只跟我的目的有关,今天,我必须打开那个女人真实生活的一道门,这样,我才能让自己这些天做的事具有意义。
我的兜里有一串钥匙,它们是我走进另一个人生活的通行证。
九点钟的时候,我站在了那道门前。我心里尽管有些慌张,但表面上表现得还挺镇定。这幢楼的防盗门全都是一个牌子,因而我可以很熟练地插进钥匙,顺利地将门打开。
现在,你们一定知道我进入了那个女人的家。
单身女人的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每一件物品都老老实实呆在它们该呆的地方。客厅里粉色的窗帘透着股温馨气息,一些精致的装饰品,似乎在向我这个不速之客展示主人的品味。我深深地呼吸,闻到了空气里熟悉的香水味,那味道让我异常亢奋,我像个晚期恋物癖患者,对房间里的每一件物品都充满了好奇。
我推开女主人的卧室,窗帘与床上的被褥都是那种浅浅的暖色调,大多数女人都喜欢这种颜色,这源于女性内心深处特有的童真。这时候我虽然满心好奇,但却强迫自己收敛心神,尽快完成要做的事。
我四处张望了一下,选择合适的目标。
卧室里还有很多布娃娃,它们在衣橱的陈列柜里整齐排列。我将其中一个金发碧眼的娃娃拿在手中,立刻便发现利用它是件很难的事。最后我的目光盯住了挂在床对面那堵墙上的挂壁式空调上。空调的风叶严密地盖住出风口,但在风叶的下面,却有一道宽宽的缝隙。
两分钟后,我回到客厅,这里我选中的是缀落圆形玻璃球的吊灯。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接下来我该迅速离开这里,回到楼上我租住的房子里。可是我却有些犹豫,站在门边四处逡巡,觉得这里一定隐藏了些我没有发现的东西,它跟我那段遗失的记忆密切相关。
这一刻,我变得很茫然,心里还有些身入宝山却空手而归的失落。
就在我的手握住门把手那一瞬间,我的脑子里有些灵光闪现。我怔了怔,忽然大步奔入卧室,在屋里仔细地寻觅。片刻之后,我的目光落在了床头柜上一只ZIPPO牌打火机上面。
打火机大约有火柴盒大小,通体雪亮,光可鉴人。我把它取在手中点燃,依稀闻到了煤油的气味。
我知道我刚才在犹豫什么了——我进入卧室后,一定看见了这只打火机,只是那时它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所以,后来我才感觉自己好像错过了些什么。
我错过了一只打火机,一只男式的ZIPPO牌打火机。
单身女人的房里怎么会有男式打火机?这样肤浅的问题别说我,头脑再简单的人也不难回答,那就是,在那女人的生活里,一定还存在着一个男人。
我感觉到了我心里的妒意。
我想了想,还是将打火机放回原来的位置,然后悻悻地转身出门。这回我没有犹豫,耳朵贴在防盗门上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然后背着我的包飞快地离开。
出了门我就安全了,这时出现在楼道里的任何人都不会对我生出怀疑,因为我是十三楼新搬来的住户,而我站立的位置,在十二楼。
这是我大老远跑到唐风小区租房的惟一原因。
林燕——这是那女人的名字。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了那幢二十二层大厦里有一家叫做振兴的贸易公司,林燕就是那里的出纳会计。还有她的出生日期是1976年3月的某一天,星座是白羊座,血型是B型,身高1.66米,体重51公斤。她的住址当然就是唐风小区里那幢楼的十二层,她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我也全都记在了心上。
林燕在记事本的第一页这么清楚地写上自己的资料,并不说明她是一个有心人,也并不是为了在今天配合我的计划。她在办公室里一定有百无聊耐的时候,这样,填写记事本第一页上的个人资料便可以替她打发掉那么一点时间。因而她后面的字迹挺潦草,第一页却写得异常工整。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记事本,前面记录熟人的电话号码,后面零星记载一些琐事与备忘录。我知道林燕的那么多情况,全是因为她的记事本现在在我手上。
这是我在进入林燕房间的前一天上午,大约十点多钟,她像往常一样,这时候出门往玉带路那边的交通银行去。我跟在她后面十米远的地方,目光死死盯着她的背影。我这时候已经不再像刚开始时那么专心,我盯着她,只是不想她消失在前方的车流里。我知道这样在路上的跟踪不能触及任何本质的东西,我还在继续坚持,因为我想得到一个机会。 感谢幸运之神这个上午对我的青睐,也感谢我自己,当机会来临时,我紧紧抓住了它。
我说过那家交通银行在肯德基的边上,洋快餐店的生意永远红火,不是吃饭时间,里面仍然人头攒动。林燕照例把车子停在肯德基的另一侧,步行穿过肯德基面前的人行道,进到银行里头。上午十点半是银行最繁忙的时候,办一笔业务说不定要排上好半天的队。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我要做的事。
我还说过,林燕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她骑的那辆紫红色踏板摩托车是个大家伙,有时我都怀疑那么单薄的女人怎么推得动它。大家伙的座位下面是个储物箱,林燕骑车的时候把自己的挎包塞到里头,停车的时候,里面放的是她灰色的头盔。我说的机会其实便跟这摩托车下面的储物箱有关。
曾经有过那么几次,林燕在逛商场超市的时候,并没有将挎包从座位下面的储物箱里取出来,而是只把里面的钱包抓在手上。因为她的时间不多,进超市存包取包是件挺烦人的事。但是我不知道她在超市商场里具体会呆多长时间,所以一直没有机会下手。我不能做任何没有把握的事。
而经过这么些天的观察,她每次进入银行都得呆上一段时间,最快的一次也要十五分钟。十五分钟时间不算很长,但这已经足够我走到她停放的摩托车前,用一把特制的钥匙打开她车座下的储物箱,取走她的挎包。
别担心我会失手,也别怀疑那把特制的钥匙。钥匙是我在海丰巷里买的一堆东西中的一样,我在此之前反复练习,曾经打开过自己家里好几把普通弹簧锁。摩托车座底下储物箱上的锁,现在对于我简直形同虚设。
我停在林燕的摩托车前,到带着她的包离开,一共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我还考虑到了得手后的每一个细节。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女式挎包,说不定会引起街上一些无聊人的注意,所以,我在电动车后备箱里,准备了一个折叠起来的旅行包,我将林燕的挎包塞进旅行箱后,便骑着电动车扬长而去了。
我侦察过玉带南路的地形,知道前面拐弯处有条小街,往里去五十米,在路南有一家替人开锁配钥匙的小铺子。我必须尽快将林燕的钥匙复制一套。
我就是在那个残疾老头替我配钥匙的时候翻看林燕记事本的。
挎包里除了钥匙和记事本,还有些别的东西,化妆包,面巾纸和护垫,我对这些女人的东西不感兴趣,还把它们依次放回包里。我捧着记事本看了半天,那些电话号码对我都没有意义,前面的名字我没一个认识的。号码页之后几乎是一片空白,看来这是林燕的专用号码簿。
配钥匙大约用了一个小时时间,林燕那一串钥匙挺多,我只是选择了其中的几把。这期间我到边上一家杂货店里转了一圈,看到一个圆型的蓝玻烟灰缸,因为边上的花纹是我喜欢的波浪型,所以我顺便买了一个。
我每晚都会抽很多的烟,这几天在租来的房子里,我都用一只易拉罐来盛放烟灰与烟头。
配完钥匙,我继续骑着电动车往前去,玉带路派出所就在前面不远处。
我本来想自己把包交到派出所的,但想了想,又放弃了这一念头。万一值班的民警要逮住我问这问那,再让失主给我送封感谢信什么的,这事就麻烦了。
我把车停在派出所门前,四处张望了一下。我想找个小学生,送他一件好人好事。可这会儿不是上学时间,一条路上都没一个孩子。后来,我看到俩老头坐在路对面下象棋,远远的我就瞅着他们面善,便决定把这好事送给他们俩。
俩老头一个劲表扬我拾金不昧,还不留姓名,是个新时期的活雷锋。我羞涩而谦虚地傻笑两下,便骑车走了。
我相信俩老头至多一盘棋结束便会把包交到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根据里面记事本第一页的资料,很快就会将包还到林燕手中。林燕肯定会告诉警察她的包被人偷了,警察很快便会用他们的职业逻辑推理出这样的结果——小偷偷了林燕的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没有现金,所以随手将包丢弃,一位好市民捡到包后,委托俩老头把包交到了派出所。
因为包里什么都没丢,所以警察跟林燕根本不会去追究谁偷了包。
把包通过派出所还给林燕,除了我不想林燕丢了包着急,还因为如果她丢了钥匙,很可能会在很短时间内把家里的锁给换了。
现在我很轻松,幸运之神既然青睐了我,它不会这么快弃我而去。我对接下来的计划充满信心,我心里有些找人庆祝一下的冲动。
我还是回到了野渡无人咖啡吧,时尚女孩对我的去而复返一点都不奇怪。
我坐到了她的对面,她依旧笑吟吟地看着我。我皱着眉道:“我来你这有些日子了,你就不奇怪我是做什么的?每天坐这儿耗时间,难道我就不用工作?”
时尚女孩笑得更开心了:“我只知道你每天埋单时都很爽快。”
我瞪着她,故意拉长了脸:“简单主义,原来你衡量一个人好坏的标准就是这个呀。”
“当然不全是,我还不是那种职业拜金主义者,我说过我是个好孩子。”
“那你就真不想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没准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歹徒、杀人犯。” 时尚女孩嘻嘻一笑:“我想不想知道都没关系,反正你现在准备向我坦白了。”
看出来了吧,这小姑娘伶牙利齿,反应敏捷,我得打起精神来,否则一不留神,就能让她摆我一道。
“看过《真实的谎言》这部片子吗?里面有一个骗子,冒充特工,骗施瓦辛格的老婆,差点就得了手,后来被施瓦辛格带真正的特工给灭了。”我说。
“那是部老片子了,但挺精彩。”时尚女孩特别天真地看着我,“你是做什么的跟那部片子有关系吗?”
“我实话告诉你,我是国家安全局的,也就是你们说的特工,我正在跟踪一个台湾特务。我跟你先说那部电影,怕你把我当成里面那骗子。”
时尚女孩哈哈一笑,赶紧绷住了脸:“就算你是骗子我也不怕,我一个单身小姑娘,开这家小店也没挣几个钱,你能骗我什么呀。”
我严肃地道:“你这么想就对了。现在我以国家的名义,希望你能履行一个公民的义务,帮我一个忙。”
时尚女孩怔了怔,半天才道:“你不会让我跟你假扮情侣去宾馆开房吧。”
我也怔了怔,干咳嗽一声:“我倒是想,但那样说了你肯定抽我大嘴巴。我刚得到可靠情报,今天中午那台湾特务去一家餐厅跟人接头,我就是想让你陪我去吃顿饭,算是给我打个掩护。”
“就这么简单?”时尚女孩歪着头问。
“就这点事,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肯定不想那俩特务发现我,把我给灭了口,那样,你这小店往后就少一个埋单爽快的客人了。”
“这么说,我帮你其实也是在帮我自己。”时尚女孩绷住了小脸,眉峰微皱,做出权衡厉害关系,正在剧烈思考的表情,“我长这么大,还没为咱国家做过什么事呢。既然祖国需要我去吃这顿饭,我拒绝了好像也不太好吧。”
我郑重地点头:“现在我不仅相信你是个好孩子了,还相信你是个好公民。”
说着话,时间就差不多了,我帮着时尚女孩把小店的门给锁上。时尚女孩今天这身打扮透着夸张,大马靴、把大腿裹得紧巴巴的牛仔紧身裤,我盯着看半天也没数清上面有多少口袋。她的上衣则是件非常短小的花夹克,一抬手一弯腰就露出腰上白花花的肉来。
跟这样的女孩到哪里都是受人瞩目的焦点,这时我忽然有些后悔,后悔不该这么招摇地带着这样一位小姑娘招摇过市。
“你说,那俩特务不会把咱俩一块儿灭了口吧。”时尚女孩踱到我边上说。
我怔一下,一本正经地道:“那就让咱祖国追封咱们为烈士,我再把我那抚恤金拔三分之一给你们家人,让他们二老安享晚年。”
时尚女孩“嘁”一声,冲我翻个白眼,鲜红的嘴唇一翻吐出两个字来:“稀罕”。
我的面前是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显示屏上有一个小窗口,小窗口里有个女人,正斜躺在床上,百无聊耐地频频按动手中的遥控器。我把电脑音量调到最大,但也只能依稀听到一些嘈杂的背景声音,根本听不清电视里到底在说什么。我本来可以买那种音频信号传输效果好些的像头,但因为价格昂贵,海丰巷里的小老板们手上都没有存货,他们无一例外地要我留下电话号码,等货到了再联系我。我这时留下电话就像做完贼后在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我没那么傻,所以,我只能从现货当中挑选我需要的设备。
针孔摄像头两年前曾经风靡一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台湾一个蠢女人被偷拍事件,据说偷拍的内容被人做成了碟片,发行量之大令人咋舌。这个消息在互联网上到处被传播,由于那张碟片没有在大陆发行过,所以大陆网民的目光纷纷投向互联网,在经过一段时间艰难且执着的的寻觅过后,终于发现了下载地址。传播速度以倍增的形式在进行,那段时间,你只要在任何一家搜索引擎输入那个女人的名字,都能下载到全版的偷拍视频文件。
被偷拍的台湾蠢女人并不见得多漂亮,应该属于丢人堆里捡不出来的货色,但因为她在视频中的出色表演,一度声名斐然。同时,偷拍视频那种现场感和真实性,又给人带来一种全新的视觉冲击,相比之下,那种纯粹以器官为卖点的黄片变得极度虚假。
针孔摄像头就这样悄然进入大家的视野。
我在海丰巷里购买的这两款摄像头,据说都是美国货,像头还没有一块钱硬币那么大,可以传送高达450 万像素的高清晰图像,无线传输范围 5000米 ,摄像速度为每秒30帧。也就是说,林燕在客厅与卧室里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眼睛。
我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偷窥脱光了衣服的美女,但当林燕身着一套浅黄色的内衣在卧室里走动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迸然心跳,只觉得有一些暖暖的力量迅速包裹了我。我尽量让自己坐得端正些,但这时,我架在桌子上的两只胳膊都有些轻微的颤动。
我的颤动不是因为紧张,也不仅仅因为兴奋,而是偷窥本身所带来的那种强烈刺激,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除了生理上的变化,我能感觉到心里更强烈的渴望。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忘记了我偷窥的真实目的,我只想着能够纯粹地以一个男人的目光来欣赏一个女人。
那真的是一个出色的女人。 她的身材窈窕而丰满,高耸的胸与微翘的臀,都能让人生出无限的遐思。特别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她那种全不设防的随意和慵懒,更像伊甸园里引诱了夏娃的禁果,任谁都想去采摘品尝。这样的女人,你必须潜入到某种深度,才能发现她身上真正的魅力,就像荔枝,必须剥去果壳,才能露出饱满鲜嫩的果肉。林燕显然就是这样的女人,我在街道上看见她,会把她当成这城市里普通的漂亮女人,但是,当夜晚来临,她在我的视线里变得真实之后,这个女人便不再普通。
林燕斜倚在床头,手中的遥控器摁了半天,然后目光盯着床的前方,显然找到了她想看的节目。那节目持续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然后,林燕的目光忽然变得散乱起来。
她的手伸向床头柜的位置,再出现时,手上便多了一个银白色的东西——ZIPPO牌打火机。
火机被一次次地打着,然后再熄灭,如此重复了无数次,林燕的表情也在火光的明灭中变得忧郁且茫然。她显然这时候在思考某件困惑着她的事情,而且直到那晚她关灯睡觉,她的眉头都没有丝毫的舒展。
我呆呆地盯着她看,盯着她的眉头,盯着她手中的火机与那明灭交替的火光。我觉得心上的某根弦似乎被触动了,一些极细的声音在我的心里开始流淌。它们流过尘封已经久的记忆,拂去了表面的灰尘,隐约唤醒一些画面,模糊但却真实地让我整个人都变得恍惚起来。
我重重地喘息,关上了电脑。
我关上了房里所有的灯,然后在床上盘起双腿,像入定的老僧。我知道记忆的闸门已经现出了一道缝隙,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自己变成一条鱼,找到那条缝隙并逆流而上。
就在这时候,我忽然听到了清脆的音乐在黑暗的房间里响起。它像一道闪亮,忽然照亮了我精神的世界,我仿佛看到好多年前的林燕,在那道闪电的罅隙里一闪而过。
我从床上跳下来,开了灯在房里寻找。片刻之后,我在卧室的一个角落拿起一部蓝色翻盖双屏手机。蓝色的荧光屏不停地闪动,我仔细看了一下上面显示的来电号码,觉得有些眼熟。
我很快便想起了我在一个记事簿上见过这号码。
这号码的主人就是楼下的林燕。 秦歌一大早就开车去田园山庄,却扑了空。刑侦队队长知道这个事,就批评秦歌睡懒觉,要是动作快点,天不亮就把他堵家里去,肯定没现在这烦恼了。秦歌心里生马南的气,不由暗暗发着狠,就算马南躲到耗子洞里,他也得把他给掐出来。
这天下午秦歌又打电话给马南,照例是振铃不停地响,就是没人接听。秦歌心里这个气呀,出门就去公安局边上的超市里买了面包矿泉水,打算直接奔田园山庄蹲点,不把马南给揪出来誓不罢休。
秦歌的车开得飞快,半道上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他把车停到路边,给海城一所大学教务处打电话,那边的人让他等等,好一会儿才回话说,马南下午有一节课。秦歌问马南今年代的是什么课,那头的人回答说是中国古典哲学。
秦歌挂上电话就乐了,心说这马南比赵本山能忽悠,这回又开始整中国古典哲学了,真不知道哪天让他跟赵本山掐一块儿,谁能把谁给忽悠瘸了。秦歌掉转车头,不去田园山庄了,改往那大学去。他知道马南这人虽然怪异,但替学生上课却是非常认真。到教室外头守着他,肯定一掐一个准。
秦歌赶到那大学时,马南正在教室里给学生上课。秦歌悄悄猫在阶梯教室的后门口往里瞟,趁着马南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工夫,猫着腰就钻了进去,坐在了最后一排。
马南在前面讲台上转过身来,目光虽然没往秦歌这边瞟,但神情却怔了一下,下面的秦歌立刻就知道他发现自己了。果然,马南眼神慢慢悠悠就落到了秦歌身上。秦歌挺了挺腰板,心想自己是警察没什么好怕的。但当他的目光迎上马南时,马南却已经低下头在看讲桌上的一叠讲义。
“我们刚才说到孔子口述的《老子印象记》,它的意思就是说:走兽呢,人们可以用网来捕捉;游鱼呢,人们可以用丝绳来将它钓起;就算是天上的飞鸟,人们也可以弓箭将它们射杀;但是老子这样的人,却犹如乘风而上青天的龙,人们不仅无法驯服他,就算想感知他都非常困难。”
马南款款道来,目光始终不与秦歌的相遇。
“骑在青牛背上的老子在纸堆里已经呆得久了,眼见得王朝的衰落已成为必然,老子的心里对这俗世充满了失望,所以,他一路向西而去,欲择地归隐。这一天,他和他的青牛终于来到了函谷关,函谷关行政长官关令尹早就听过老子的大名,听说他到了自己的地头,当即亲自带人将老子拦了下来,盛宴款待一番,然后非得让这个最有学问的人留下些文字才肯放行。老子没办法,只得写下自己曾经无数次深思过的东西。又因为他当时急着离开函谷关,所以那段文字非常精练,只有五千多字。”
“为官者滥用职权在今天,是件非常让老百姓痛恨的事,但我们不得不感谢函谷官的关令尹,如果不是他滥用职权私自扣押了老子,那么,中国哲学的童年时期,就不会拥有它的第一首哲学诗。老子在函谷关留下的,就是在后来广为传播的《老子》,也是道家奉为经典的《道德经》。”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从母语中最终选择了‘道’这个字,把不可言说的东西命名为道,也许真的有些牵强,‘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然而,老子的哲学因此也蓦然间充满了玄之又玄的神秘。”
秦歌对老子不感兴趣,老子不能帮他破案,也不能在年底发奖金给他。他坐在后面听得挺无聊,便后悔不该坐到教室里来,起码在外面还可以四处转转。只要课没有结束,马南便不可能溜走。
于是秦歌便低头想近期发生的那个案子,想呆会儿掐住马南跟他从哪里说起。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忽然听到周围响起一片骚动声,抬起头时,周围的学生已经站了起来,有些动作快的,已经走到了阶梯教室的门边。秦歌悚然一惊,忙站起来往前看,讲台上已经没有了马南的踪影。
“下课怎么听不到铃响。”秦歌嘟囔一句,拔脚冲出教室。这时候,下课的铃声才响起,走廊上一下涌出那么多学生,他四处张望,哪里还能再看到马南。他有些沮丧,心里怪自己太不小心,眼皮底下都能让马南给溜了。现在无计可施,只能再去田园山庄蹲点去。
他要走,想起包还在刚才那阶梯教室去,便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刚进教室的门,他一眼就看到马南赫然坐在自己刚才坐的位置上,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秦歌立刻想到马南在戏弄自己,他大踏步冲过去,有些狠话在喉咙里转悠,但出口的时候它们又都变得软绵绵的了。
秦歌来找马南当然是有事求他,这时候他就算有天大的委屈都得憋着。
“可算找到你了,你简直比茅房里那诸葛亮还要难请。”话虽软绵绵的,但秦歌还是忍不住不大不小地刺了马南一下。
“诸葛亮不在茅房里,你去茅房干嘛?”马南还是面无表情地道。
秦歌心里叹口气,知道自己还是有事说事,别跟马南动嘴皮子。这家伙不知道真傻还是假傻,不管你说什么,他都特别认真地回答你,而且那话让你分不清他到底什么意思。
马南,三十岁左右年纪,身材并不很魁梧,但看着却很强壮。他的头发很短,紧贴着头皮,方形脸上戴着副黑边眼镜,脸上的肌肉好像很僵硬,因而表情木讷。秦歌跟他认识这两年,好像根本没有见过他笑过。不会笑的人活得必定挺无趣,如果让秦歌选择,他宁愿自己一个人去玩网络游戏。 但现在,他却必须得面对这么一个无趣的人,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大概说的就是他这种情况了。
马南没有办公室,所以现在秦歌跟他坐在了操场边的看台上。操场上有学生在踢球,助威的人群围在操场边,看台上除了他们,只有稀疏的几个观众,还有两对小情侣粘在一块儿亲热。
“我很忙,所以你有什么事尽量说得简短些。”马南说。
秦歌不怀好意地盯着他,带些挑衅地道:“开门见山地说,今天想跟你玩个游戏,你要能赢了,那就说明我没找错人。”
马南愣一下,摇摇头:“那我告诉你,你找错人了,我不玩游戏。”
秦歌呵呵一笑:“你躲起来我找不着你,那是你本事。现在,你落在我手里就由不得你了。这游戏你玩也得玩,不玩也得玩。”
“我要是不玩你会怎么办?”
“天天盯着你,你干嘛我就干嘛。就算你上厕所我也在外面替你把风。”
马南皱起了眉,狠狠拿眼瞪秦歌。秦歌笑眯眯地说:“跟着你虽然挺闷的,但总比成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好,至少安全。”
马南还是不做声,气鼓鼓地样子,好半天,才瓮声瓮气地道:“好,你说什么游戏,我跟你玩。”
秦歌笑得更开心了,让马南难受,他就觉得这几天的辛苦有了代价。
“游戏很简单,我要你帮我找一个人,当然,我现在会给你提供一些线索。”
马南把眼镜往上推了推,疑惑地盯着秦歌:“找人这是你们警察的事,你们要是找不到的人,我肯定也没有办法。所以我敢肯定你这是给我设下了一个圈套,我不相信你。”
秦歌叹口气:“如果我说找你就为跟你玩这游戏,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我告诉你,这游戏跟我们刑侦队现在办的一个案子有关,我们破案,全指着它了。”
“这么说,你是来找我帮忙的?”
秦歌点点头:“碰到这么有趣的事,我当然不能忘记你了。我知道你博学多才,人又聪明,这种猜谜的小事情,肯定难不倒你。”
“找我帮忙就不该威胁我。”这回马南的脸拉得更长了,“你至少该对我客气些。你们这些警察,就是不懂得礼貌。”
秦歌怔半天,知道不能在这些琐事上跟马南争辩,这是个认死理的人,现在当务之急是哄他玩这个游戏,否则完不成任务,又得挨队长的骂。
“我检讨,我向你道歉,我没礼貌,只要你能帮我们把这案子破了,我保证半年内不再打搅你,让你安安静静地写你的书。”
马南脸色这才缓和下来:“你说话可得算话。”
秦歌忙一迭声地道:“我是警察,警察能骗老百姓吗。”
秦歌交给马南的是一张明信片。
明信片的正面,是一幅敦煌的飞天图。一个面貌俊俏神情端庄的女子,扭动腰肢,大袖飘飘,身子轻盈得好像立刻就要飞将起来。这种明信片每到过年过节时,到处都有得卖,没一点稀奇的地方。要说不同,那就是马南手中这张明信片中那女子的身上,被人用黑墨水写了两个字母——ET。
再看明信片的背面,是那种惯常的格式印刷,没有任何字迹,但它右上角贴的邮票却很特别。邮票上没有图案,红底上印着毛泽东手书的“向雷锋同志学习”几个字。这张邮票显然有些年头了,如果放到邮票市场也必定能卖不少钱。但是,这张明信片上的邮票却是张假邮票,根本不需要专业知识,很容易就能辨别出来。它是用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出来后,再剪成邮票大小。喷墨打印机的打印效果明不太好,邮票图案看起来颗粒挺粗。
“邮票是用惠普C41UX型喷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那是款低价位的家用型打印机,在海城市,估计得有好几千台。打印的邮票我们也查过了,那是在1978年3月5日,为了纪念毛泽东为雷锋同志题词发表15周年,原邮电部门专门发行了一套纪念邮票,其中便有这张手写体的题词。”秦歌说。
马南把明信片拿在手中低头沉思不语,秦歌站在边上继续道:“这张明信片并不是原件,是我们鉴证科的同志按照原件复制的一份,但我保证,它跟原件没有任何区别。我们在原件上没有发现任何指纹,那种黑墨水是最常用的舵鸟牌墨水,粘邮票的胶水也在市面上有售。任何跟技术性有关的问题我们都已经排除掉,现在剩下的就是明信片表面特征要向我们传达的一种信息。”
所谓明信片的表面特征归纳起来无非三点:飞天图案、黑墨水写下的字母ET,还有就是明信片背面惠普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毛泽东手写体邮票。
马南沉吟了好一会儿,抬头冲着秦歌摇头道:“我想现在答案是什么你们已经知道,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来找我呢?”
秦歌怔一下,道:“谁说我们知道答案了,要知道也得等你告诉我们。”
马南冷笑:“你刚才在跟我说做游戏的时候,已经明确告诉我这张明信片包含的信息是一个人。还有一开始你就说过,我们玩这个游戏,如果我赢了,你才相信你来找我没找错人。”他停了一下,目光里有了些不屑,“判断我们这场游戏输赢的惟一标准就是正确答案。”
秦歌说不出话来。他的脸胀得通红,心里提醒自己说话千万得留神,面前的马南看起来木讷,但逻辑推理却是个天才,他能瞬间抓住你言语间的漏洞,而且最擅长察颜观色,通过你表露出来的外部特征敏锐地捕捉到你内心深处的东西。 但现在,他却必须得面对这么一个无趣的人,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大概说的就是他这种情况了。
马南没有办公室,所以现在秦歌跟他坐在了操场边的看台上。操场上有学生在踢球,助威的人群围在操场边,看台上除了他们,只有稀疏的几个观众,还有两对小情侣粘在一块儿亲热。
“我很忙,所以你有什么事尽量说得简短些。”马南说。
秦歌不怀好意地盯着他,带些挑衅地道:“开门见山地说,今天想跟你玩个游戏,你要能赢了,那就说明我没找错人。”
马南愣一下,摇摇头:“那我告诉你,你找错人了,我不玩游戏。”
秦歌呵呵一笑:“你躲起来我找不着你,那是你本事。现在,你落在我手里就由不得你了。这游戏你玩也得玩,不玩也得玩。”
“我要是不玩你会怎么办?”
“天天盯着你,你干嘛我就干嘛。就算你上厕所我也在外面替你把风。”
马南皱起了眉,狠狠拿眼瞪秦歌。秦歌笑眯眯地说:“跟着你虽然挺闷的,但总比成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好,至少安全。”
马南还是不做声,气鼓鼓地样子,好半天,才瓮声瓮气地道:“好,你说什么游戏,我跟你玩。”
秦歌笑得更开心了,让马南难受,他就觉得这几天的辛苦有了代价。
“游戏很简单,我要你帮我找一个人,当然,我现在会给你提供一些线索。”
马南把眼镜往上推了推,疑惑地盯着秦歌:“找人这是你们警察的事,你们要是找不到的人,我肯定也没有办法。所以我敢肯定你这是给我设下了一个圈套,我不相信你。”
秦歌叹口气:“如果我说找你就为跟你玩这游戏,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我告诉你,这游戏跟我们刑侦队现在办的一个案子有关,我们破案,全指着它了。”
“这么说,你是来找我帮忙的?”
秦歌点点头:“碰到这么有趣的事,我当然不能忘记你了。我知道你博学多才,人又聪明,这种猜谜的小事情,肯定难不倒你。”
“找我帮忙就不该威胁我。”这回马南的脸拉得更长了,“你至少该对我客气些。你们这些警察,就是不懂得礼貌。”
秦歌怔半天,知道不能在这些琐事上跟马南争辩,这是个认死理的人,现在当务之急是哄他玩这个游戏,否则完不成任务,又得挨队长的骂。
“我检讨,我向你道歉,我没礼貌,只要你能帮我们把这案子破了,我保证半年内不再打搅你,让你安安静静地写你的书。”
马南脸色这才缓和下来:“你说话可得算话。”
秦歌忙一迭声地道:“我是警察,警察能骗老百姓吗。”
秦歌交给马南的是一张明信片。
明信片的正面,是一幅敦煌的飞天图。一个面貌俊俏神情端庄的女子,扭动腰肢,大袖飘飘,身子轻盈得好像立刻就要飞将起来。这种明信片每到过年过节时,到处都有得卖,没一点稀奇的地方。要说不同,那就是马南手中这张明信片中那女子的身上,被人用黑墨水写了两个字母——ET。
再看明信片的背面,是那种惯常的格式印刷,没有任何字迹,但它右上角贴的邮票却很特别。邮票上没有图案,红底上印着毛泽东手书的“向雷锋同志学习”几个字。这张邮票显然有些年头了,如果放到邮票市场也必定能卖不少钱。但是,这张明信片上的邮票却是张假邮票,根本不需要专业知识,很容易就能辨别出来。它是用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出来后,再剪成邮票大小。喷墨打印机的打印效果明不太好,邮票图案看起来颗粒挺粗。
“邮票是用惠普C41UX型喷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那是款低价位的家用型打印机,在海城市,估计得有好几千台。打印的邮票我们也查过了,那是在1978年3月5日,为了纪念毛泽东为雷锋同志题词发表15周年,原邮电部门专门发行了一套纪念邮票,其中便有这张手写体的题词。”秦歌说。
马南把明信片拿在手中低头沉思不语,秦歌站在边上继续道:“这张明信片并不是原件,是我们鉴证科的同志按照原件复制的一份,但我保证,它跟原件没有任何区别。我们在原件上没有发现任何指纹,那种黑墨水是最常用的舵鸟牌墨水,粘邮票的胶水也在市面上有售。任何跟技术性有关的问题我们都已经排除掉,现在剩下的就是明信片表面特征要向我们传达的一种信息。”
所谓明信片的表面特征归纳起来无非三点:飞天图案、黑墨水写下的字母ET,还有就是明信片背面惠普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毛泽东手写体邮票。
马南沉吟了好一会儿,抬头冲着秦歌摇头道:“我想现在答案是什么你们已经知道,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来找我呢?”
秦歌怔一下,道:“谁说我们知道答案了,要知道也得等你告诉我们。”
马南冷笑:“你刚才在跟我说做游戏的时候,已经明确告诉我这张明信片包含的信息是一个人。还有一开始你就说过,我们玩这个游戏,如果我赢了,你才相信你来找我没找错人。”他停了一下,目光里有了些不屑,“判断我们这场游戏输赢的惟一标准就是正确答案。”
秦歌说不出话来。他的脸胀得通红,心里提醒自己说话千万得留神,面前的马南看起来木讷,但逻辑推理却是个天才,他能瞬间抓住你言语间的漏洞,而且最擅长察颜观色,通过你表露出来的外部特征敏锐地捕捉到你内心深处的东西。 “既然瞒不住你,那我想不承认都不行。”秦歌叹口气道,“我们现在是知道答案,但却不知道那答案跟这明信片到底有什么关系。所以,我才跟你隐瞒实情,看你推断出来的结果跟答案是否相同。”
秦歌最后无奈地道:“如果你坚持,我可以将案情透露给你。来之前我们队长给了我这个特权,反正你又不是外人,你协助我们查案也不是一次了。”
马南这回飞快地摇头:“你还是不要说了,案情我不想知道,我不是警察,抓坏人那是你们的事。”
“那你是否答应帮我们了?”秦歌急切地道。
马南沉默了一下,依旧面无表情地道:“有句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现在你已经盯上了我,我不帮你们,难道还能有别的选择?”
秦歌晚上打电话给队长,说了下午跟马南碰面的事。队长在那头的语气轻松下来,好像得到马南的帮助立刻就能破案一样。这两年间,马南为队里提供了很多有用的线索,很多案件的侦破他都功不可没。刑侦队里有人把马南比喻成嗅觉最敏锐的猎犬,你只要给他一块面包,他能把种麦子的农民给找出来。它跟鉴证科的工作还不太一样,鉴证科着重的是技术方面的分析,而他,则是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与渊博的知识来形成自己一套独特的推理链条。
现在,队长只希望马南能够成功地破析罪犯留下的信息。
半个多月前,海城市发生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五十多岁的孤老头。孤老头是海城的方言,顾名思义,孤身一人的单身老头。这老头有点智障,平时没少遭人白眼,一辈子过得挺艰难。二十多年前,他就在海城以拾荒为生,捡来的破烂堆满了自己居住的小屋。孤老头打了一辈子单身,据说从来没有亲近过女人。但就在案发前不久,周围的邻居忽然发现他不去捡垃圾了,还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套新衣裳套在身上,乱糟糟的头发剪过了,脏兮兮的脸也洗得干干净净,有些好事的老太婆便拉住他,问他怎么像变了个人似的。
孤老头缺心眼,禁不住那些三八老太婆的追问,虽然支支唔唔不肯说,但还是一不留神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原来他现在有了女人,而且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有了女人的男人当然会有些不同,所以孤老头这才讲究起卫生和换上新衣服。老太婆们当然不相信,又穷又丑还缺心眼的孤老头怎么会有年轻漂亮的女人?她们回家把事情跟家里人一说,更多的人见到孤老头后会拉住他问长问短。后来孤老头被逼得急了,见有人跟他说女人他撒腿就跑。
然后有一天,孤老头死在了自己的小屋里,死因是被人用钝器刺中心脏,一刀毙命。孤老头痴呆了一辈子,平时只会让人欺负,根本不会跟人结怨,他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就算不吃不喝也攒不下钱来,所以,仇杀和抢劫杀人很快被排除。根据周围邻居反应的情况,孤老头突然有了女人,几天后便遭人杀害,他的死亡会不会跟那个女人有关?但那女人只是孤老头随口冒了一句,是否真的存在都不得而知,更不要说找她出来了。
在案发现场,罪犯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除了塞在孤老头兜里的这张明信片。起初,没有人把这张明信片跟孤老头的死联系起来,孤老头是捡破烂的,他的屋里什么破烂家什都有,也就是说,在案发现场出现什么都不奇怪。这张明信片也许是他从废品堆里捡出来,自己塞口袋里的。
但后来不久,接着又发生了第二桩命案,这回,在死者身边的青石板上,凶手用死者的血画了一个符号。两个死者经法医鉴定是被同一把刀杀害的,因而可以肯定凶手是同一个人。因为第二名死者凶案现场的图案,警方确定孤老头兜里的明信片也是凶手留下的线索——明信片上没有任何人的指纹。杀人后留下线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要给查案的警察传达一些讯息,也许这信息里包含着罪犯自己的一些情况,但更多的可能是指向下一位受害者。
只有高智商极度自信的罪犯才会这样做,它实际上是对警方的公然挑衅。
两件案子很快并案处理,警方除了运用常规的侦破手段,对死者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外,还必须搞清楚罪犯留下的物品究竟想要说些什么。
刑侦队为此连续开了几次会,大家在会上说什么的都有,但却始终找不到一个令人信服的推断,为此,队长脑袋都要糊了,脑子里成天晃悠着那张明信片与那本书。最后,他决定了,让秦歌去找马南。
马南也真是不辱使命,第二天便打电话给秦歌。秦歌听了答案后,有片刻工夫没说出话来。虽然他不知道马南有着怎样一个推断过程,但这答案与后来发生的案子却有着密切的关系。他在电话里让马南在家等他,他马上过去,马南好像答应了一声,又好像没答应。当秦歌风风火火地带着另一个物证赶到田园山庄时,马南家又是大门紧闭,任他怎么叫门里面都没人应答。
他打电话给马南,马南已经关机了。 医生说,我一定经历了什么可怕的事,在遭到重创后,那段可怕的经历是我不愿意再次面对的,所以,我的意识便选择性地遗忘了它。这是失忆症的一种,全称便叫选择性失忆。这种病症其实并不少见,它并不影响人的正常生活,还有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患过这种病症。在人的意识深处,都有一种保护自己的潜能,可怕或者伤痛的经历,常常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便会被我们有意识地排除在记忆之外。我的选择性失忆症惟一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遭受到了外力的撞击,那些我不想见到的记忆,一下子便被我忘得干干净净了。
医生还告诉我,也许有一天,那些被我遗忘的记忆,会因为一些外因的诱导而突然出现,到了那时,他希望我能保持冷静,正确面对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往事。
医生的话没错,茫茫人海,两个人再次相遇的几率不比中彩票高多少,但是,上天却让我再次见到了林燕。这个曾经谋杀过我的女人表现得很镇定,她见到我时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的神情。她差点骗过了我。
我有些伤感,眼前再次出现了林燕穿着内衣倚躺在床上的画面,还有她在我的记忆里扭动的画面。她的身子玉一样白,每一寸肌肤都泛着月华的光泽。她那温热潮湿的唇,软绵绵的身子,必定曾经完全地盛载了我。
我和她之间注定再不可能发生什么美妙的故事了。她是曾经谋杀过我的凶手,虽然事隔多年,我不能向警方提供任何证据,但是我想到了她握着尖刀站在另一个男人跟前的画面。
我预感到谋杀一定会再次发生,这次的受害者一定是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
而如果我能够录下谋杀再次发生时的影像,那么,这个女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样的念头未免有些卑劣,因为它的最终实现,需要牺牲一个人的生命作为代价。
我讨厌油头粉面的男人,想想他趴在林燕身上的画面,我心里有些下意识的快感。他跟林燕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那于我无关,我只是要让林燕为当年的谋杀付出代价。
她改变了我的生活,这回,轮到我来改变她的生活了。
回到桌边,我看到林燕独自倚坐在床上。她的右手在玩弄那只打火机,左手便握着我适才见到的尖刀。她的面孔这一刻石雕般坚硬冷漠,与她谋杀者的身份极为相符。我盯着她看,心里有些惋惜,“卿本佳人,奈何作贼”,我叹息一声,感觉到了一种失去的痛。
显示屏上的林燕忽然将手中的火机与尖刀丢在了一边,这回她拿起了一只红色的翻盖手机。她对着手机发了一会儿呆,面上犹豫不决。过了一会儿,她还是按了一组号码,将手机放到了耳边。
这一刻,我忽然有些紧张,脑子里刚意识到些什么,我的房间内便响起了悦耳清脆的铃声。
那是一只被丢在拐角小书橱里的蓝色翻盖双屏松下手机,铃声响起时,表面的副屏上,七彩的背景灯不停地闪烁。我犹豫了一下,飞快地奔过去,看到来电显示的号码正是楼下林燕的号码。
我迅速挂断了电话,心里隐隐生出些不详的感觉。
我从来不用日本货,所以这不是我的手机。在我记忆里,好像我刚搬进来的时候,它便在这间房里。也许,它是前任房客留下的,但手机属于应该随身携带的物品,前任房客怎么会如此大意?而且,在我搬进来之前,那个精明的房东老太太一定检查过房间,她不可能错过这样一部手机。
更重要的是,林燕怎么会在深夜打他的电话,他跟林燕之间,难道还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这时候,我宁愿林燕是那种耐不住寂寞的女人,这样的话,事情便会简单许多。但此刻,林燕刚刚送走一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就算她精力再旺盛,也不至于如此迫不及待。
而且,如果她想找前任房客,为什么不直接上楼来敲门?
显示屏里的林燕对着手机剧烈地喘息,我能感觉到她此刻的焦灼不安,甚至,我还能从她的面上看到一种绝望的表情。后来,她重重地将手机摔到了床上,自己也面朝下扑倒在床上。
我说过我买的像头音频传输效果不是太好,但这一刻,我却清晰地听到了低低的哭泣声。我惊奇地瞪大了眼睛,看到林燕翻了个身,这一刻,她已经是泪流满面。 秦歌连续两天都找不着马南,家里没人,电话又打不通。队长这回又下了死命令,让秦歌找不着马南就别回队里。秦歌又气又急,还无计可施。这天晚上,他在田园山庄马南家门前守到半夜,仍然不见马南回来,这时,他接到队里同志电话,说城南又发生一起凶杀案,队里的其它同志已经赶去了。
队长让他找不着马南别回刑侦队那是气话,凶杀案可不是件小事情,秦歌当即便要驾车往城南方向去。他坐到了车里忽然又折回来,写了张便条贴在马南的门上,让他回来立刻跟他联系。
这晚一直折腾到半夜,勘察现场与走访周边群众这些例行工作,着实是件挺累人的事。下半夜收队的时候,有些同志回家休息了,秦歌心里还挂念着马南的事,又给他打了遍电话,还是打不通,便自己开了车回刑侦队,打算眯一会儿,天不亮再去田园山庄掐马南去。
可能真的太累,秦歌一睁眼太阳都快晒到屁股了。他懊丧地发了会儿呆,想到今天说不定又找不到马南了。他到外面洗漱的工夫,办公室的一个小姑娘正好打门口过,伸着脖子说一早有人送了件东西给他。
秦歌去办公室拿了东西,是一个封了口的大信封,他捏了捏,确定里面装的应该是一本书。信封是邮局里卖的那种,底下没有任何落款,只在收信人栏里写着秦歌的名字。办公室的小姑娘说这是一早有人送到传达室的,不是邮差,而是一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
秦歌拆开信封,里面果然是一本书,书名叫《高老庄》,作者是中国挺出名的一个作家贾平凹。秦歌不禁有些纳了闷,虽然这些年他业余时间也能隔三差五地看点书,但看的大多是侦破推理类的小说,这贾平凹的名字虽然也听说过,但因为他是那种正儿八经说事的作家,所以秦歌对他的东西没一点兴趣。而且,秦歌歪脖子想了一下,没想出来周围有谁爱看这类书。
他打开扉页,看到扉页里夹着一张小纸条。他立刻便猜到了送书来的人是谁,因为那纸条正是他昨晚留在马南家门上的。
在小纸条的背面,马南给他留了一句话:下午三点,请你喝茶。
秦歌哭笑不得,但心里却踏实了点。马南主动露面,这说明他知道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警察想找一个人,没有找不到的。他约秦歌下午喝茶,这么简单的事却搞得挺神秘,还让一个孩子给秦歌送本书来。
秦歌苦笑着随手翻动手中的书,忽然想到马南并没有告诉他喝茶的地点。
他怔住了,半天没反应过来,最后,他脸上露出凄惨的表情。上回,他给马南出了道难题,让他通过一张贴了毛泽东手写题词邮票的明信片猜出一个地方来,马南做到了。现在,轮到马南出题了,题目显然就是秦歌手中的书。
贾平凹写的小说《高老庄》,里面包含着一个地点。
秦歌看看表,已经快十点了,离马南约定的时间还有五个小时,五个小时看一本书虽然并不是太难,但是,对于不喜欢看这类正统小说的人来说,那该是多大的折磨啊。秦歌回到办公室,强迫自己耐住性子翻开小说,没看两页,就扔了书,心里头大骂马南歹毒,就算他非得送本书来,也找本薄点的呀,这本《高老庄》足足有四百多页。
秦歌不打算看书了,就算他在五个小时之内能把书看完,也未必记得住里面都讲了什么,更不要说还得猜出它里面隐藏的谜底了。也许,谜底并不在这本书的内容里,而只跟这本书有关。
跟书有关的那就是作者和出版社了,秦歌打开电脑到网上搜索了一下,网上对贾平凹的介绍只限于他是陕西丹凤人,做过编辑后来专业搞创作,剩下的就是他写了多少书获了多少奖。秦歌没看出来这些跟马南要他猜的地点有什么关系,惟一让他感兴趣的就是陕西丹凤这个地名,他脑子里飞快地转动,想海城有哪家茶社的名字跟丹凤能扯上关系。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长江文艺出版社,在武汉。秦歌又动了半天“长江”的主意,还是没什么结果。他看看表,这会儿已经十一点了。时间过得真快,如果他不能在三点钟之前找到答案,不仅错过了跟马南见面的机会,而且,下回见面,马南不定得怎么笑话他。
秦歌真急了,想了想就往资料室跑。他跟资料室的小姑娘道:“你把全市所有登记注册的茶座酒吧都给我调出来。”
小姑娘跟秦歌挺熟,这会儿看他着急的样子,故意不搭理他,后来看他要翻脸,这才不紧不慢地告诉他,要调这些资料,得去工商局,但这会儿都快晌午了,就算秦歌立马赶去,到那儿人家也下班了,要去只能等到下午。
秦歌听了直翻白眼,小姑娘笑笑接着道:“但你现在可以打电话过去,让那边的人把你要的资料给传真过来。”
秦歌两眼又放光了,立刻抄起电话先打114,然后给工商局去了电话。那边人听说是公安局的,将信将疑,死活不愿意发传真,只让他下午带了证件直接过去查。秦歌摔下电话,嘴里大骂官僚主义害死人。
那小姑娘嘻嘻笑着问他什么事急成这样,秦歌便随口说了马南送来一本书的事:“这人脑袋瓜子里肯定进水了,约我喝茶又不告诉我地方,还送一本破书过来。当警察这么多年,还没有谁敢这么捉弄我。” 小姑娘笑得更开心了:“他给你送的什么书?好看吗?”
“好看个屁,我翻了两页就丢一边去了。”秦歌气呼呼地说,“那书叫《高老庄》,是中国一个特别有名的作家写的。”
小姑娘也没看过《高老庄》,更不知道作者贾平凹,她歪着头挺纳闷的样子:“高老庄不是猪八戒娶媳妇的地方吗?兴许那个叫马南的人,就是想约你去高老庄喝茶呢。”
秦歌眼一瞪:“我们海城有高老庄这地方吗?你别跟着瞎起哄。”
小姑娘不言语了,秦歌怏怏地出门,回去再把那本书捧在手里,盯着封面上高老庄三个字出神。蓦然间,他长长吁了口气,心里已经想到一个地方。而且,他确信那个地方,就是马道给他出的这道题的答案。
——天篷茶楼。
马南这道题出得非常简单,一般人提到高老庄,最先想到的肯定是猪八戒,而猪八戒投了猪胎之前是玉皇大帝手下的天蓬元帅。现在秦歌纳闷这么简单的问题怎么就把自己给憋出一身汗来。也许,这是马南在暗示他些什么,有些问题本来就很简单,只是很多人把它复杂化了。
秦歌想着想着就有些出神,他想到了最近的这几起案子,案犯在凶杀现场都留下了结索,破解了那些线索,也许案子就能破了,但无论秦歌怎么想,仍然是一头雾水,甚至是已经知道答案的那张明信片,他都不能把明信片跟答案联系起来。所以,他必须找到马南,他甚至心里还暗暗发狠,如果这回马南再不干脆,那么,他就把他铐回队里,直到他想出问题的所有答案为止。
天蓬茶楼在海昌路步行街口,茶楼里面的墙壁和天花板,都用染成绿色的竹片覆盖,顶棚还做成了椭圆型,大概天蓬这名字就由此而来吧。
马南三点钟进到茶楼的时候,秦歌已经在等他了,面上还带着几分得意。马南依然面无表情,好像已经不记得他上午为秦歌出的那道题了。秦歌本想着等他称赞几句,但看马南没动静,忍不住自己先提了出来。
他把那本《高老庄》推到了马南面前说:“你的书还给你,我不爱看这类一本正经说事的书。下回你要再送书来,麻烦你捡些高深点的,给我出的题也别太小儿科,那样太没挑战性。”
马南怔了怔,不客气地收下书,慢条斯理地道:“那我下回给你送明信片好了。”
这一句话就让秦歌焉了。
马南也不寒暄,直奔主题:“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想问我,请你不要耽误时间。我现在坐在这里,并不说明我很乐意帮你们警察做事,而是实在被你逼得没有办法。”
秦歌嘿嘿一笑:“但我想先知道你是怎样从那张明信片里找出答案的。”
“有些事情其实并不复杂,里面也不一定包含什么高深的知识,只是,你一定要善于联想。”马南沉默了一下,然后把那张明信片从随身一个小包里取出来摆到桌面上,“当我拿到这张明信片的时候,我首先要找到它包含的内容,然后,再从内容里,推测出留下它的人想传达的信息。”
秦歌身子往前倾了倾,认真地听马南讲。
“首先是这张明信片正面的图案,它是一个舞蹈的女人,应该是敦煌壁画中的飞天图案。再有就是这舞蹈的女人身上两个黑墨水写的字母ET。起初我也不知道ET是什么意思,我想它可能是某个英文单词的缩写。”
秦歌点头:“我们当时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有些头疼,因为我的英文实在是不怎么样,简单些的句子连估带猜或许能搞懂它的意思,但要让我弄清两个缩写字母的含义,那真是难坏了我,甚至我连从哪儿下手都不知道。”
“但你还是最终弄明白了它的含义。”
马南摇头:“我说过,有些事情其实很简单,只是有时候让我们自己给复杂化了。就在我冥思苦想这两个字母含义的时候,我忽然看到电视里有一个月亮的画面。你知道,照片或者电影电视里的月亮大多是人做出来的,否则你在地球上拍摄,最多只能拍到碗口大小。我那晚看到的月亮便很大,简直占据了大半个电视屏幕。那时候,我忽然想到了另外一个画面:一个小男孩骑着自行车,带着一个模样丑陋的怪物,那自行车居然能够飞起来,他们一直向着月亮飞去。”
秦歌怔一下,觉得那样的画面似曾相识。
“我想啊想,后来又到网上查了一下,终于找到了我想知道的。那个画面出自一部美国科幻片,二十多年前,它曾经风靡一时,二十年后,这部片子被再度搬上银幕。重拍后它的名字叫《ET外星人》,而ET,则是里面那个被同伴们不小心留在了地球的小外星人,也就是那个自行车上的小怪物。”
秦歌恍悟:“原来ET指的是外星人。”接着他又迷惑了,“这外星人跟我们海城可没什么关系。”
马南不理他,径自往下说:“现在,明信片正面的图案和字母我们都知道了它的含义,一个是敦煌飞天,一个是外星人,它们之间应该是互补的关系,否则,留下明信片的人完全可以把那两个字母写到明信片的背面去。”
秦歌点头。
“我们都知道,外星人在地球上还有一个称谓,就是天外来客,而敦煌的飞天图案在一般人眼中,就是会飞的仙女。这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个词,一个可以把这两个内容联系在一块儿的词——天外飞仙。” “天外飞仙。”秦歌重复了一句,觉得这词特别耳熟,而且,他隐隐有种感觉,这个词的出处和答案有密切的关系。
“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看武侠小说,反正我在上中学的时候,曾经是个武侠迷。读武侠的人不会不知道金庸和古龙,而天外飞仙,便是古龙一部小说里某个人物的绝技。”
“白云城主叶孤城!”秦歌脱口而出。他对武侠兴趣虽然不是太大,但那部小说被拍成电影电视已不知道有多少个版本,还被周星驰拿来调侃一番,几乎可以算是家喻户晓了。
古龙原著的故事是这样的:白云城主叶孤城痴心练剑,因天赋极高,故悟得剑道真谛,练就了“天外飞仙”的绝技,这时,他在江湖中已经罕逢对手,故而不免生出高处不胜寒的寂寞来。当世与叶孤城齐名的另一位剑道高手,他的名字甚至比叶孤城更为响亮,他就是万梅山庄庄主西门吹雪。叶孤城和西门吹雪这当世两大绝顶高手,终于即将开始他们轰动江湖的一战,那一天,是八月十五,他们决战的地点,就在皇宫大内的紫禁之巅。
——紫金之巅,海城最高的一幢大厦。
秦歌虽然早就知道答案便是紫金之巅,但始到这时,才明白杀死孤老头的凶手为什么会留下这张明信片。谜底解开,也不见得太复杂,但是,如果不听马南说出推测的过程,就算任他想破了脑袋他也想不出答案。
秦歌就算再不愿意,但此刻也不得不对马南生出几分钦佩之情。但是,明信片的谜底还没有完全解开,因为还有背面那张毛泽东手写题词的邮票。
“那枚邮票是打印出来的,邮票本身显然没有什么意义,留下明信片的人,只是想通过邮票上的内容来告诉我们一些什么。而题词的内容很自然地就让我想到了雷锋逝世的时间,那是1962年的8月15日。”
马南停顿了一下接着道:“到这里明信片的谜底我想我已经猜到了,它指的就是8月15号那天的紫金之巅。你是警察,你应该很容易就能查到那天在紫金之巅之上发生了什么事。
秦歌刹那间出了一身冷汗,半天说不出话来。
8月15日那天晚上,一个名叫杨迪的年轻人曾经在紫金之巅举办了一场个人音乐会,之后的第三天,他便死在拾荒街的估衣巷里。这样说来,凶手早在半个月前杀死孤老头的时候,便已经暗示了他下一个目标,如果能够早一点破解他留下的信息,那么,杨迪的死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现在秦歌意识到了时间的重要性,所以,他阴沉着脸从包里取出两张照片递到马南的面前。马南不看照片,眉峰微微皱起:“这是你的第二道题?”
“不是我的题,是凶手留下的,也许里面包含着另一位受害者的信息。”
马南摇头:“不要跟我说你们案子的事,我不感兴趣。”
秦歌闭了嘴,他现在连一分钟都不愿意耽搁,只想马南能立刻破解那两张照片上包含的信息。
马南把照片摊开,发现两张照片是在不同的环境下拍的,但照片里的图案却是一模一样。图案显然都是用鲜血画出来的,在照片上呈一种酱紫色。那是一个圆,因为是手工画成,所以不很规则。圆的正中有一条连接圆环两端的曲线,像一个横过来的“S”,这样,圆环便被这条曲线分成了上下两半,在曲线的上下,又各有一条稍短些的曲线。它们给人的第一感觉,很像是中国传统的太极图。
秦歌第一次见到这血画出来的太极,是在杨迪的尸体旁,这显然是凶手在杀人之后留下的。杨迪的女朋友当时吓得晕了过去,她醒过来后,也说不清凶手到底在杨迪身边逗留了多长时间,她只记得凶手特别瘦,脸上戴着一只黑色的口罩,因而她也说不清楚凶手的模样。关于在紫金之巅开音乐会的事,她根本不知道杨迪是如何做到的,显然杨迪向女朋友隐瞒了些什么。
第二次见到这血太极图案,是在昨天的案发现场,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被人杀害了,他倒在血泊里,边上也被人画上了这幅图案。死者身上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任何足以说明他身份的物件,所以,现在刑侦队只能将他的照片发往各辖区派出所,希望能查明他的身份。这种活工作量挺大,而且还未必能找到答案。如果死者户籍所在地不是海城,那么,所有的工作都将是徒劳的。
这两名死者案发地相隔很远,且中间又隔了三天时间,但案发现场都出现了血太极图案,这显然证明凶手是同一个人。他接连两次留下这幅图案,其中必定包含着某种信息。
如果警方不能及时破解这血太极中隐藏的信息,那么,是不是还会有另外一名受害者出现?
马南有半晌沉默不语,然后秦歌听到他叹息了一声。
“如果拿到这幅图案,你们直接去找一位历史学家或者民俗学家,那么现在你们一定已经知道了答案。”
秦歌眼前一亮,他知道马南这么说,那么他一定已经知道了这血太极里隐藏的信息。他现在只希望现在时间还不算太晚,可以抢在罪犯下手之前找到他的下一个目标。 接连三天过去了,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再没有出现。林燕日常作息时间非常有规律,早晨去上班,中午在公司里不回来,晚上下班后,会在唐风小区不远的小菜市场买些菜回来,一个人在家吃晚饭。晚饭后她会看电视,常常看到十一二点才关灯睡觉。这样的生活挺枯燥,我对着电脑显示屏,可以感觉到林燕经常流露出的那种失落和无助。
有时候,她穿着睡衣倚坐在床上,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前面电视机的位置。她能保持这个姿势好长时间,以致我怀疑她是否真的在看电视。
人在独处时所流露出的神情,必定是她内心最真实的情绪。我越来越同情这个被我窥视的小女人,我多么希望我在眩晕时看到的画面是不真实的,她不曾谋杀过我,我也不曾认识过她。所以我现在更加渴望能回忆起所有的往事,我想知道我与这个名叫林燕的女人之间,究竟发生过怎样的一个故事。
记忆的闸门一旦出现缝隙,那么,一些早已尘封的往事自会像涓涓细流一样缓缓流淌出来。我与她的故事此时于我如同宝藏,深深诱惑着我,并且让我心生向往。现在我需要的仅仅是时间,我知道我终将会把碎屑般的记忆片断连接起来,让我曾经遗失的生命重新回到我的身体里来。
这三天里,林燕每天买菜之前,都要去菜场边的康济大药房,我没办法知道她去那里买了什么药,但却能看到她回家后,会将一个小纸包里的白色药丸装到一个小药瓶里,这样,我就猜到了那一定是安眠药。药房规定一次只能向失眠患者提供两片,林燕将安眠药聚起来。我立刻将它跟那个油头粉面的男人联系到了一起,也许她会将药片放在那男人要喝的茶里,这样,那男人便能任她摆布了。
其实我早该料到,女人如果想谋杀一个男人,一般不会采用这么温和的方式。她们谋杀的动力必然是因为恐惧与憎恨,她们不会在男人失去知觉的情况下动手,因为那样,她们就无法借谋杀来宣泄心中的愤恨。
第三天的夜里,林燕跟前两天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她仍然倚靠在床上看电视,我从笔记本里传来极小的声音判断她在看一场演唱会,我也把电视机调到了播演唱会的那个频道,是“同一首歌”的演唱会。这晚有很多过气的歌星轮番出场,倒也能博得台下阵阵掌声。同一首歌这回去的一看就是个小地方,台下的观众憨厚而朴实。
我想到同一首歌来海城的时候,我好像也去过演唱会现场。那是在海滨浴场的海水中搭起的舞台,沙滩上排起了花花绿绿的座位。演出当晚,真可谓盛况空前,至少好几万人一同随着台上的歌星呐喊,那种场面,足可以调动所有人的热情。而我的热情却是因为身边的女孩,我竭力回忆那女孩的模样,却只能记起她那天穿的是一条白色沙滩裤,上身配一件浅黄色的T恤衫,头发染成了浅浅的栗色。那台演唱会最引人瞩目的明星是台湾来的蔡琴,她出场时,几乎所有的观众都站了起来,还有人站到了椅子上。我身边的女孩热情高涨,她也站到了椅子上,一只手扶着我的肩膀,一只手举起来不停地挥舞。那时,她的双腿紧紧贴着我的后背,我可以从双腿与音乐和谐的晃动中感受到女孩心中的喜悦。
——那时的她是多么快乐开朗。
现在的林燕在我眼中成熟而忧郁,我不知道这些年过来,她又有了些怎样的经历。她变得落寞寡欢、心事重重,她虽然依旧漂亮,但已经沦落为这城市里最普通的漂亮女人了。
我盯着电视屏幕,看里面一个徐娘半老却花枝招展的女人骚首弄姿。
我竭力回忆那晚在海滩上的情景,我与栗色长发的女孩并肩走在礁石上。那时演唱会应该已经结束,人流都涌到了海滨浴场外面的大路上,喧闹过后的海边又恢复了它的宁静,只有些工作人员,在明晃晃的灯光下收拾残局。
我们顺着沙滩走了很久,然后便爬到了一块礁石上。夜晚的海边静极了,好像还有些薄雾轻烟般地笼上来,明月消失在雾的背后,涌动的潮水轻柔得像我们在彼此耳边的低诉。
我从后面抱着女孩,她的整个身子都偎在我的怀里。
我必定在那时吻了她,她的唇冰冷且湿润。
许多年之后,我仿佛还能感觉到她的双唇刚刚离我而去,一种淡淡的清香在我的身体里盈绕。
我想我一定很爱那个女孩,否则,不会在这么多年后回想起来,仍然觉得心里很痛。这时,我更加迫切地想看看那个栗色长发的女孩,但她忽然间在我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模糊的影子,我看不清她的脸。
我从冥想中回过神来,这回电视机里面正在播广告,我回过头,再次盯着面前的电脑显示屏。忽然间,我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了。
林燕仰面躺在床上,好长时间都一动不动。她的一只手凌空垂在床沿上,手腕处,依稀有一些深色的印痕。
我悚然一惊,立刻脑袋趴到显示屏前仔细分辩。很快,我就判断那些深色的印痕其实是些血迹,我甚至还看到有些血滴正不停地从她手腕处滴落下来。
——林燕割腕自杀了。
我霍然起身,奔到门边忽然又停了下来。这一刻,我的心里乱极了。我的身上有一串可以打开楼下房门的钥匙,这世上,只有我能够挽救林燕命脉在旦夕的生命。可是,如果我就这样直冲进去,必然会出一些我不愿面对的问题。 ——我怎么会有林燕的房门钥匙?
——我又怎么知道林燕此刻的危险境地?
我的头裂开似的痛,却又觉得无计可施。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林燕死去,我必须寻找到一种既能救她性命,又不会牵连到我的救人方法。
我奔回到电脑前,看到床上的林燕仍然一动不动,她身边的床单上,有一个打开了瓶盖的小瓶,我认出那正是林燕用来放置安眠药的瓶子。这样,我便猜到了林燕不仅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在动手前,一定还吃下了安眠药。
安眠药可以让人变得平静,包括平静地面对死亡。
我重重地喘息,脑子里飞快地转动着各种各样的念头。我虽然不算愚笨,但要在这短短时间内想出一个两全的办法,也着实不易。
时间一分分一过去,死神离林燕必定越来越近。
我想已经顾不了那许多了,救人比我将会有的麻烦更重要。我咬牙顿足,终于奔到门边冲了出去。
我站到楼下的房门前,钥匙即将伸进锁眼的那一瞬间,脑子里忽然有些火花闪过。我很快冷静下来,只稍微停顿了一下,便转身上楼,回到我自己的房间。
我拿起了那个折叠式的松下手机,拔通了林燕的电话。
我紧张地盯着电脑显示器,听着手机里振铃的响声,只盼着床上的林燕能够醒来,能够抓起电话……
我虽然不能确定林燕自杀的原因,但却猜到那必定跟两个人有关。油头粉面的男人是她的秘密情人,她心里对他充满憎恨,但却又必须与他同床共枕,还要露出笑容和陶醉的表情。没有谁会对这种境况甘之如饴,在林燕的内心,一定对此痛苦不已。也许她跟那油头粉面的男人之间有某种交易,她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她自己。而在这同时,她的心里还有另外一个男人,我虽然不知道那是谁,但却能肯定,他必是这只松下手机的主人。林燕曾两次在深夜拔打这电话,而且,每次在我挂断后,她都会流露出失望和迷惘的神情。
也许她的内心里对这电话的主人充满期待。
如果突然间,她期待的电话打来了,手机那头的人不接她的电话,只是出于某种客观原因,那么,她会不会放弃死亡的念头?
我对我的判断并没有十分的把握,但它却是这时我能想到的最好办法。
林燕的手机就在枕边,我已经连续三次重新拔打号码,每次都响到振铃自动结束。床上的林燕仍然一动不动。我感到我的手在轻微颤动,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我判断林燕吃下安眠药的时间不会很长,但她为什么还不醒来?
垂在床沿上的手最先动了一下,接着,林燕的头费力地抬了起来。我吁了一口气,脑门上已经满是汗水。
我看到林燕挣扎着撑起了身子,她的脸上没有丝毫痛苦的表情,却充满了疑惑。她的另一只手很快摸到了枕边的手机,她看了一眼显示屏,接着,整个人的精神都有了莫大的变化。
她那疑惑慵懒的神情一闪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欣喜和兴奋。她飞快地把手机抓到耳边,一迭声发出“喂喂”的叫声。
我在这边犹豫了一下,还是果断地挂了电话。
我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如果林燕发现电话那头根本不是她所期待的人,那么,我不知道她是否能承受这样的重创。给一个人希望,接着再迅速让这希望破灭,那是对一个人最沉重的打击。
我看到显示屏里的林燕飞快地拔打电话,接着我手中的手机开始响个不停。每一次,我都毫不留情地挂断它,我看到那边的林燕终于重重地将手机掷到床上,接着捂面哭泣。
那腕上的血很快沾到了白色的床单上,殷红的颜色让我心情沉重。
我想了想,给林燕发去了一条短信。我不能在短信里表露太多的内容,我现在只需要给她一副镇静剂,让她能够平安地渡过今晚。
“三日后回来,等我。”
这是我发给她的短信内容。
收到短信的林燕半天没有动弹,但她的眼睛却死死地盯着手机。好一会儿,她抬起头,好像突然间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她开始变得慌张起来,捂住手腕处的伤口,从床上下来往门边去。
我看到她立刻跌倒在地,安眠药与失血必定让她变得无比虚弱。
我想了想,飞快地出门,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十一楼,然后,停在楼梯拐弯处等候。那个租房给我的老太太说,电梯十一点关闭,林燕要想下楼,必定要走楼梯。我猜想她现在最先做的应该是打电话给120,或者自己下楼打车去医院。但无论如何,她都得先到楼下去。
我猜得没错,没过一会儿,林燕的房门开了,她极度虚弱地扶着墙边踱了出来。这回,我没有犹豫,飞快地奔上去,满脸都是惊诧,关切地问她怎么了,然后,背起她飞快地往楼下去。
我是一个夜归的男人,见到一个急需帮助的漂亮女人,当然不会袖手旁观。所以,我现在不会有一点麻烦,更不会有人知道我曾经偷窥过这个女人。
这时,我差不多已经完全忘记了,林燕是个曾经伤害过我的女人。
林燕的伤口到医院时已无大碍,她从家里出门时找了条毛巾堵住了伤口,我架着她楼下,打车途中伤口的血便已凝结。但绕是如此,她仍然在医院耽搁了不短时间。医生先为她手腕的伤口消毒,接着做了缝合手术。因为天气还很炎热,怕出汗感染伤口,医生让她挂瓶抗菌素,又给她开了些消炎药。 要命的是这晚我跟林燕碰上了一位多嘴的值班大夫,她在为林燕处理伤口时,不住唠叨生命诚可贵的道理,还老用怨嗔的目光瞪着我,好像林燕割腕跟我有多大关系似的。
林燕惨白着脸,无心分辩,我自然不便多说,便也低眉顺眼,任那大夫唠叨。
其实这晚就算林燕呆在家里,也不会有生命危险。林燕吃下的安眠药只有六片,这样的剂量足以让她昏睡一整天,但却不足以对生命构成威胁,甚至连洗胃都不用,医生只让她回去好好休息,等待药性过去。割腕自杀的成功率很低,因为一般自杀者根本分辩不出手动脉与静脉的区别。手关节内侧可以摸到一根纵向的手动脉,而手动脉和皮肤之间还有两根斜向的静脉,它们恰好在手腕皱纹处与动脉交叉。大多数选择割腕自杀的人都会把静脉误以为是手动脉,割开静脉,大约只会流出约200至300CC的血。所以有些人为了不使流血停止,割后会将手腕浸在温水中,防止血液凝固堵住伤口。
林燕显然不具备这方面的经验,就算没有我,充其量,她也只能算是一名自杀未遂者。
现在,我就坐在这名自杀未遂者的身边,她因为失血过多,面色苍白,特别是那嘴唇,没有一点血色。她的伤口已经包扎,另一只手脖子上插着针管。我注意到,她插着针管的那只手上,还紧紧握着她的手机。
也许,她以为她等待的人还会给她发来新的信息吧。
我心里叹了口气,觉得面前的小女人其实很可怜。
我还可以肯定,她真的不认识我了。我在楼梯里扶住她的时候,她对我这个人没有流露出任何惊诧与怀疑的神色,她只是很慌张,还很无助,我扶住她的时候,她整个身子的重量几乎都压到了我的身上。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吗?还是她也像我一样患上了那种选择性失忆症?
“活着很累,但为什么所有人还都想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怔一下,抬头看到林燕已经睁开眼,正失神地看着我。我苦笑一下,摇头道:“因为人要死了,就什么感觉都没有了。能够感觉,其实是件挺幸福的事。”
“感觉痛苦和失望也是件幸福的事?”
“至少它可以让你在将来知道什么叫幸福和快乐。”我停一下,接着道,“这世间的事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也许你只要撒开手,痛苦和失望便能从你的手中落下去,与你再没什么关系。”
我注意到林燕的脸颊跳动了一下,似乎我的话触到了她的什么痛处。
接下来挂吊水的那一个多小时里,林燕始终沉默不语,还闭上了眼睛。也许是因为安眠药的原因,她的神智已有些模糊了吧。我坐在边上挺无聊的,想跟她说些什么,又怕引起她的怀疑。我只能用眼角的余光注视着她,她身上依稀有些我熟悉的影子,我竭力想要抓住它们,但它们却又轻飘飘的没有形状。
我闭上眼睛,忽然间身子悸动了一下,我又看到记忆里的林燕狰狞着面孔,狠狠地将手中硬物砸在我的头上。那些遥远的痛感又袭了过来,我趴倒在沥青路面上,感受着湿热的液体缓缓从浸满我的面颊。
我实在不能把那个狰狞的女人跟面前这个虚弱无助的女人联系起来。
难道是我错了吗,那些重新找回的记忆欺骗了我?
我的后脑上至今还留有一道疤痕,它在阴雨天里,仍然会隐隐作痛。我至今还记得那个清晨冰冷的沥青路面,那个夜里下雨了,潮湿的路面延长了我的血液凝固的时间,所以,我还能感觉到粘稠的血液沾在我的面颊上。
不,那一切都是真实的,虽然过了这些年,但那一幕仍然清晰地映在我的脑海里,还有那飞驰而来的汽车,它几乎辗过我沉重的身体。漫天的黑暗那一刻包裹了我,我第一次真实而深刻地感觉到死味的味道。
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个名叫林燕的女人。
我开始变得躁动起来,对自己今晚的做法也生出了深深的不安。我租下唐风小区那套房子不是为了接近这个女人,我要寻找的,是我生命中遗失的记忆,而且是完整的记忆。
现在,我出现在了林燕身边,她或许并不是我想的那么简单,她假装不认识我,也许只是她设下的另一个圈套。既然她曾经谋杀过我一次,她就能谋杀我第二次。她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我绝不能被她的外表所蒙蔽。
我身子变得僵硬,眼角的余光也多了些警惕的味道。
医院的挂水室里只有我跟林燕两个人,那种来苏水的味道弥漫在这空旷的房间里。我承认我这时忽然感觉到了一种恐惧,好像我的头上正悬着一把锋利的刀,而我,则主动把我的头伸到了刀子下面。
林燕挂完吊水,我们出门打车回唐风小区,一路无言。林燕爬楼梯只上到三楼,便开始喘息,她扶着栏杆,身子都开始有些打晃。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上前扶住了她。她的目光与我对视,里面只有淡淡的一点感谢。我慌忙避开她的目光,无言地搀扶她上楼。
直到她打开自己的房门,她才问我:“你是楼上的住户?以前没见过你。”
“我才搬来没几天,就在十三楼。”
于是林燕笑了笑,却笑得僵硬,她嘴张了张,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天都快亮了,你进去好好休息吧。”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