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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4

03
新姑爷唐武的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三姨太见此情景,不由得一惊,难道刚过门三天,这小姑奶奶就和新姑爷吵嘴了?当下她也不好多问,只是先等着新人行过礼再说了。

一时行礼已毕,唐武随林老爷去外面正厅喝茶叙话,纳珠也跟着三姨太回到她未出阁前的绣房,刚一坐下,三姨太就迫不及待的问道:“怎么了?我的心肝宝贝,娘怎么看着你有些不高兴啊?难道姑爷对你不好吗?”

“娘,怎么我出嫁前你们不给我挑一个好人家?”纳珠的眼睛瞪的圆圆的,“这个唐武不是什么好人,他在成亲之前就有小妾了,听说是他的丫环,后来被收了房。”

“嗨,我还以为什么事呢,男人嘛,三妻四妾不是很平常的事情吗?你爹不就是这样么?”

“可是我不依,我要他只有我一个人!”

“你就为这事和他生气了?傻丫头,娘告诉你,男人虽可以娶三妻四妾,但正妻可是要当家的,你为他唐家生儿育女,开枝散叶,自然会牢牢的巩固自己的地位,更何况,凭我女儿的天生丽质,只要你施展手腕,一定能让他服服帖帖的。你听着,为娘教你……”

且不说这边三姨太怎么教纳珠“驭夫之术”,那边林老爷正和唐武交谈。唐武虽然是太守之子,平日里一不爱读书做学问,二不喜经商做生意,每日里不是习武,就是打拳,倒是没有对不住他名字里的那个“武”字,林老爷一听他开口拳闭口脚,一句正经话都没有,心里很是不以为然,只是看在纳珠的面子上,和他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

其实唐武也是有苦难言,原本以为娶了一个有“财”有貌的大美人,从此就可以享齐人之福,可谁知这林纳珠却是一只胭脂虎,新婚第二天就给了小莲一个下马威,让她足足在房间里跪了三个时辰,可让他心疼坏了,可又不好发作,可到了晚间,她竟把卧房门闩上,一夜都没有让他进房,要是搁以往的脾气,唐武绝不会轻易放过她,可偏偏看到她那又凶又俏的小模样,他也一时狠不下心来,所以,两个人都带着一肚子气,来到了林府。

正当翁婿二人对坐无趣之际,唐武突然想起,自己的堂兄帮着照看礼品,说一会儿就进来,怎么到现在还不见人影?

唐武的堂兄唐飞看着佣人把礼品一件件放到库房,对清礼单后,本想去正厅,可不料这林府虽比不上王公贵族的深宅大院,这庭台楼阁却也是错落有致,他原本是个精明利害的人,却因贪看景色,迷了路。

他左转右行,不觉来到湖边,正是人间好风景,湖边的芍药花开得正好,可他的目光却被一个身影所吸引,只见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子,身着一袭淡紫色的罗衫,正在湖边亭中闲坐,远远看去,真是人比花娇,他不知不觉竟看得呆了。

紫绡正在湖边闲坐,自从她不能说话后,她的感觉似乎比常人要敏锐得多,她忽然觉得有人在看着她,四下看了看,却并没有见到人影,她摇摇头,暗笑自己多心了,一个残废,还会引起谁的注意呢?

正愣神间,一个声音在稍远响起:“大爷,咱们家二少爷四处找你呢!”原来是唐家的佣人来找唐飞,紫绡一见真是有人躲在一边偷看自己,心里有些不舒服,待唐飞站直身躯,她看到他的眼睛肆无忌惮的在自己身上打量,不由得对这个人更加厌恶,转身走了。

唐飞一见佳人离去,不由得心内大急,焦急之色溢于言表,那个家丁原是个机灵鬼,忙道:“刚才那位八成是二少奶奶的姐姐吧?听说林家的女儿一个比一个漂亮,只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这么个娇滴滴的大美人,竟是个哑巴,所以台今还没有人家。”

唐飞一听,心里竟像打翻了五味瓶,又忧又喜。

原来,这唐飞素习为人精细,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只是一个人如果太精明,就会过份算计,功利心太盛。

他忧的是这么个美人竟不会说话,难免大打折扣,喜的却是,正因为她是个哑巴,那反倒容易到手,想来一个哑子女儿,给自己做小,林家也不会不答应,这样想着,他快步随那佣人来到正厅。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4

04
唐飞一进正厅,只见唐武与林老爷相对无言,他向林老爷行礼道:“唐飞见过亲家老爷,刚才忙着打点礼品,没有先来向老爷问安,请亲家老爷见谅。”

林老爷一听他如此谦逊,不由得连连点头,当下两人攀谈起来,这唐飞原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与这林老爷谈起做生意场上的种种,说的是头头是道,给林老爷留下了一个非常好的印象,反倒把唐武晾在了一边。

按当地风俗,三朝回门是要留姑娘姑爷吃午餐,讨个好彩头,所以三姨太早早就吩咐厨房准备了丰盛的菜肴。

这唐飞与林老爷谈得投机,话题一转,谈起了林府的山石庭台,连声称赞林府景色怡人,趁着林老爷被他夸得晕头转向,忽然起身一揖,道:“亲家老爷,小侄方才无礼,冲撞了令千金,望亲家老爷原谅。”林老爷一愣,随即想到紫绡那丫头,他这把年纪的人了,什么不知道,故做不知,微微一笑:“没有关系,不知者不怪,再说,小女已是唐家媳妇,我们都是亲家,已是一家人了,贤侄不必挂心。”说着回头叫道,“来人哪,去向二小姐说,今天三小姐回门,都是亲戚,请二小姐到正厅来一同用午饭,让她准备一下,去吧。”

那家丁答应着去了。

林老爷方回头道:“想来姑爷也未曾见过你这二姐,今天正好认识一下,你这二姐样样都好,只可惜大病一场后不能说话了。”说着,偷眼看了看唐飞的神情。

唐飞也是老手,面上也装出一副毫不知情的惊讶的神色,口中说道:“我一见这二小姐,竟以为是天上仙女下凡来了,竟不知她却有此微恙,可惜可惜。记得前几日有个朋友说起来有位神医,专治疑难杂症,我回府后立即派人去请那神医来为二小姐诊治。亲家老爷意下如何?”

说话间,佣人已经来请吃午饭了。于是三人来到偏厅用膳。

众人都已坐定,仍不见紫绡的身影,正当林老爷要派人去催时,紫绡却悄悄进门,轻轻落座。林老爷瞪了她一眼,碍着有客,没有发作。

唐飞一见她进门,眼睛就粘在她身上,而那唐武似乎也对紫绡很是好奇,也一直盯着她看,纳珠提醒似的咳嗽了好几声,他都没有发觉,纳珠的脸也拉长了,但想到娘刚刚教的,也不好表现的太明显。

只有三姨太,紫绡一进来,她就像吃东西被卡住了一样,浑身不自在,现在一见唐氏兄弟那副样子,更是恨不得眼睛里射出小刀来,一刀刀把紫绡割碎。

此时紫绡好似坐在火炉上,只盼着早点吃完这顿饭,早点回房,回到自己的小天地里去,可爹本来就讨厌自己,今天为何还偏偏叫她这不祥之人在大喜的日子在到这里来惹人讨厌呢?还有那新姑爷和他的哥哥,似乎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人似的,一直盯着她,让她更加手足无措。

一顿饭吃的是无滋无味,草草结束后,紫绡立刻起身走了,那唐飞的一双眼,恨不能拐着弯跟着紫绡回房。

这边林老爷一家方才送客。不提纳珠回去如何向唐武算账,唐飞回去后不过半月,竟央了媒人前来提亲了。

林老爷对唐飞印象极好,认为他很知道上进,唯一可惜的是只能做小,但这总比嫁给一个傻子强吧?

正当林老爷就要点头应允之时,忽然一个家人来报:“老爷,大少爷派人回来了!”

林老爷一惊,子淇明明说有一笔大生意要做,纳珠婚礼后就匆匆而去,这突然派人回来,不知是吉是凶。连忙叫进送信人,一个身长玉立的男子昂首进来,却不是跟着子淇出门的家人,只见他微微行礼后递上书信一封,林老爷让佣人奉茶后忙展开信纸,只见上面写道:

父亲大人:

日前儿赴关外办货,经伏牛山突遇匪人,但幸得卜奇兄相救,儿与卜兄一路同行,相交甚欢。卜兄人品高洁,豪气干云,实为不可多见之奇男子。吾妹紫绡,端庄淑雅,堪为绝配。今儿虽未上禀父母,自将紫绡许配与卜兄,望父亲大人见字后听儿一言,为紫绡做主。切切。

儿子淇字


林老爷读完信后,心内一惊,细细打量这卜奇,看他虽然气宇轩昂,却衣着朴素,想来不是什么高门大户,一边是家财万贯的唐飞,一边是半路杀出的卜奇,林老爷还真是有点举棋不定,这边唐家的媒婆还在等着呢!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5

05
林老爷决定先稳住唐家这边,好好考察一下这个来路不明的卜奇,还有三姨太提的李家,虽然那孩子人傻了点,但毕竟紫绡嫁过去后是正妻,应该也算是个归宿,看来,紫绡这孩子竟是有些不凡,这样想着,他先向唐家的媒婆一笑:“对不住,你看,家里有些急事,这婚姻大事,非同儿戏,待老夫再与家人商量一下,择日回信。”

送走了媒婆,林老爷又打发人收拾了客房,本欲探问一下这卜奇的来历,谁知这小子看来年纪不是很大,答起话来却滴水不漏,林老爷只好请他先行休息。三姨太听到风声,又来添油加醋,婚姻大事,原该父母做主,不应听兄长一人之言,林老爷耳软心活,竟要在李家与唐家之间做一选择呢,而不考虑卜奇了。

自那日一见唐飞的神色,紫绡心中就十分不安,也许是因为从小的生活磨难,让她分外敏感。她从心底厌恶那个看上去一对眼睛要吃人似的唐飞,可是,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又是个残疾,她又能如何呢?

世界上每一个少女,都希望有一个男子来疼爱她,呵护她,紫绡也不例外。眼看自己年岁渐长,但处境恶劣,终身无依,这一段忧愁,郁结于心,让她看上去更加楚楚可怜。

她已听说,三姨娘劝爹爹把自己许配给一个傻子,刚刚又听说那唐飞竟真的派媒人前来提亲,她一颗芳心,不由大乱,她怎会不知,这二个人,一个傻子,一个过于精明,都不会是她的良夫佳配,无情无绪的来到后园,却见那后园角门虚掩着,并没有上锁,她不由自主来到门前,伸手一推,那门竟自开了,她犹豫着,该不该迈出去,忽然身后传来一声叹息,她受惊回头,却见一个陌生男子正站在她的身后,满面的风尘却掩不住他嘴角的微笑:“在下可曾惊扰到姑娘?”

这男子正是卜奇,一个时辰的小睡就使他精神焕发,眼前这位姑娘一双眸子波光闪闪,竟让他几乎不能自持,仿佛一颗心就此沉了进去。

不知为何,一向怕人的紫绡竟然觉得这陌生男子有着一份亲切的感觉,她指指自己的小嘴,微微低正下了头。

卜奇心里一动,开口道:“请问姑娘可是子淇的二妹?”

紫绡点了点头,卜奇又道:“在下卜奇,是令兄好友。子淇多次在我面前提起他有一个美丽乖巧的妹妹,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紫绡的小脸微红,更是艳如春花。

卜奇望向半开的小门:“姑娘这是想出去么?”

紫绡的眼中,出现了一丝痛苦忧愁之色,这时,她的耳边似乎传来一个声音:“紫绡,你已封闭自己多年,去吧,这里不是你久留之处,去吧!”这个声音如此的充满了诱惑力,紫绡不禁又向外望了望,卜奇一见,便笑道:“想来府上规矩甚严,平日里姑娘没有什么机会出门吧?”

紫绡满心的话语,却无从细诉,她忽然伸手拾起一段枯枝,在泥地上写道:“卜大哥既是兄长好友,紫绡也就不再隐瞒。紫绡从小母亲早逝,,爹爹因紫绡失声,故一向不加宠爱,唯有兄长呵护。如今事情紧急,兄长又远行,紫绡唯有离家寻兄,方可活命,如若不然,紫绡唯有一死了!”

她写的是又快又急,卜奇一见,低头沉吟不语,半晌说道:“既然姑娘实言相告,在下也就不做隐瞒了。原本令兄请在下送来书信一封,是向姑娘提亲的,但令尊似乎并不愿应允。在下此来,原有一件要紧的事情要办,但见姑娘有此忧愁,在下不论别的,只看在与令兄的情份上,在下也愿出手相助,只是不知姑娘可否相信在下?”

紫绡一双大眼睛定定的凝视着卜奇,片刻,她点点头,卜奇道:“那么,在下这件事就先放一放,先陪姑娘去寻找令兄,只是,只是……只是在下希望姑娘仔细考虑,只因卜奇一介俗人,生恐累及姑娘名节。”

紫绡心神一乱,她自知假如迈出这个门,在世人的眼中,她就会是一个不贞不洁的女子,也许从此她会受尽世人的白眼与指责,但转念一想,她决定孤注一掷,她要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论经前方等待着她是什么,她都要勇敢的去面对,此时,她的眼神清澈如水。

第二天一早,唐家的媒婆又来听回音,林老爷同意了婚事,双方议定了婚期,林老爷总算了却了一桩心事,正待派人去唤紫绡前来,小丫环却送来一封书信,林老爷看毕,不由得大惊失色,向一旁的三姨太道:“紫绡这丫头,竟然,竟然跑了!”

原来紫绡昨天夜里就留书一封,与那卜奇一起,去寻她的兄长子淇去了。

三姨太一听此事,更加没有什么好话了:“我就说嘛,什么娘养什么姑娘,这可好,把我们林家的人都给丢尽了,她娘当初就是想私奔,现在她这不要脸的丫头竟真的跟人私奔了!老爷子,咱们怎么跟唐家交待啊?”

这番话无异是火上浇油,林老爷一叠连声道:“快派人,派人给我找去!”

卜奇在外闯荡多年,江湖经验非常丰富,紫绡虽然留下书信说要去寻找兄长子淇,原是应该往北,可卜奇偏偏带着紫绡一夜奔驰,先是向南,再向西,一夜一天,那林家纵然再派人手,也是寻他们不着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5

06
自打从林府一出来,紫绡就应卜奇的要求换上了男装,以减少一些麻烦,既便是式样简单、衣料普通的男装,仍是难掩她绝美的容颜,柔弱的气质。二人以兄弟相称,一路上多亏卜奇机警,躲过不少不三不四浪荡子的纠缠。

二人日夜兼程,这日,已来到雁门关前,出了此关,就能见到子淇了,卜奇心想,千里护送,幸不辱命。可到了当日子淇下处,却不见他的人影,向客栈掌柜的打听,原来子淇办好货后,已向南去了。

按说寻不到子淇,两个人应该失望,可是经过最初的失望之后,紫绡的心里,竟有一丝丝庆幸与愉悦,她竟已不知不觉习惯了与卜奇相处点点滴滴。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5

按 说 寻 不 到 子 淇,两 个 人 应 该 失 望,可 是 经 过 最 初 的 失 望 之 后,紫 绡 的 心 里,竟 有 一 丝 丝 庆 幸 与 愉 悦,她 竟 已 不 知 不 觉 习 惯 了 与 卜 奇 相 处 点 点 滴 滴。

在 她 面 前,卜 奇 总 是 面 带 微 笑,这 发 自 内 心 的 笑 容 使 紫 绡 有 着 从 未 有 过 的 安 全 感,她 完 全 听 从 卜 奇 的 安 排,跟 着 他 一路 前 行。开 始,紫 绡 以 为 卜 奇 原 本 就 是 一 个 这 样 和 蔼 可 亲 的 人 ,可是 那 日,有 几 个 小 混 混 看 她 虽 着 男 装 却 眉 清 目 秀,不 由 得 上 前 戏 弄 于 她,卜 奇 登 时 大 怒,一 顿 拳 脚 将 那 几 个 小子 打 得 落 花 流 水,他 当 时 满 面 怒 容 着 实 令 人 心 惊。紫 绡 觉 得 卜 奇 就 如 一 把 宝 刀,平 日 里 刀 在 鞘 中,温 和 无 害,而 一 旦 出 鞘,势 必 寒 意 逼 人,不 达 目 的 绝 不 罢 休。不 过,也 许 只 有 这 样 顶 天 立 地 的 奇 男 子,才 是 每 个 少 女 心 中 的 可 靠 之 人。

卜奇看出紫绡眼中的惊怕,不由得绽开微笑安慰她:“不要怕,我们生活在世上,要想不被人欺负,只有自强,我们强了,自然没有人敢来侵犯你!你放心,只要有我在,就绝不会让你受到伤害!”

紫绡看着他坚定的眼神,点了点头,那双眸子中波光闪闪,似乎要滴下泪来,她心中向天呐喊:“老天,纵然你让紫绡一生无言,但你让我结识了他,我心甘情愿接受这样的安排!”

既然子淇已南行,卜奇和紫绡也决定向南走,一边寻访子淇,一边游览这大好河山,卜奇一生之中,大半时间都在外奔波,却从未对这美景有过任何留恋,紫绡这寂静无声的小女子,却勾起了他这铁一般的汉子心中,最柔软的一处。他带着她四处游览,仿佛那湖光山色都为了他们展现出最美丽的一面,他时常惊叹,这样的美景为何以前自己从未注意到?也许人生本不应匆匆忙忙,而要从容前行,欣赏这不可回头再看的美景。
随着南行渐远,一山一水更加秀美,而紫绡也由一名娇弱的女子,变得更加健康而开朗,虽然她的笑也是无声的,可正像她的脸上越来越多的红晕一样,她的笑令她的容颜更加焕发出令人眩目的光彩。

眼看她一天比一天更美丽,一天比一天更快乐,卜奇根本就不忍心再把她送回那个牢笼一样的家里,更不能再让她被迫嫁给一个傻子,或是给一个好色之徒做妾了!

卜奇决定带着她在外游历,一是饱览美景,二是遍访天下名医,他虽然不介意她不能开口讲话,虽然她的眼睛似乎能说出她所有的心事,她的每一个眼神他都可以读懂,但他仍可以感觉到,她因为不能像常人一样讲话是多么的自卑,为了能让她快乐,他一定要治好她,即使付出再大的代价,他都在所不惜。其三,他准备一找到子淇,就安排与紫绡的婚事。他与紫绡虽然早就心心相印,但一路上却是清清白白,随份守礼,只因他太爱紫绡,因为爱的深,所以才更加尊重她,一定要明媒正娶。

不知不觉,卜奇与紫绡已经走过不少名山大川,也瞧了不少当地名医,却没有一个人能说得出紫绡的失声究竟是怎么回事。卜奇不觉有些失望,紫绡见他有些闷闷不乐,晚饭后,取出一支玉箫轻轻吹了起来。夜凉如水,月明星稀,圆月的清辉洒落人间,给大地勾靳出一道银边,月光下紫绡似一尊玉人,箫声婉转,似乎一咏三叹,一曲终了,那卜奇竟听得痴了,紫绡收起玉箫,取出一张字条,放在卜奇手中,就着明亮的月光,只见上面蝇头小楷,字迹十分秀丽:

“紫绡得遇卜兄,已是人生大幸。君不闻,黄金万两容易得,知已一个也难求。今有君深体妾意,妾即使终生不言,亦无憾矣。妾见君日日愁思,心下不安,万望君勿以此区区小事为意!忧思伤心复伤身,望君珍重,好自为之。”

短短几行,非书非信,却道出紫绡的满腹心事,卜奇看到这里,再看着紫绡房内忽明忽灭的灯光,虽是夜凉如水,却有一丝暖意油然而生,卜良凝视窗口的灯光,呆立良久,竟似痴了一般。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5

07
一夜无话。

次日恰是十五,卜良偕紫绡到城外寺院进香,烧香许愿后,二人在寺内随喜,行至观音堂的内院时,紫绡不慎扭到了脚,只好坐在回廊里休息。

忽然来了一个小和尚,走至紫绡面前躬身施礼:“阿弥陀佛,方丈大师有请施主至禅房一叙。”

紫绡与卜良对视一眼,二人站起身来,随那小和尚穿过一片竹林,来到一间小小的精舍。

小和尚通禀之后,就转身离去了。方丈大师宝相庄严,一看便知是位有道高僧,他微笑道:“阿弥陀佛,老衲请两位施主移步,是因为这位施主的贵恙。”说着,他伸手一指紫绡。

卜良一听,不由得大喜:“但请大师赐教!”

方丈接着道:“日前老衲忽得一梦,梦见有凤欲栖于梧桐树,可惜这凤竟不能鸣叫,它眼内含悲,痛苦难当,正在此时,一黄衫男子从那凤喉间取出一黑色之物,那凤即可婉转而鸣。谁料还未欢娱一时,那凤双眼滴血,眼见就要跌下树来,那梧桐倒也有情,用那繁茂的枝叶护住凤体。老衲自梦中醒来,手中竟有一片梧桐叶,上面题有一偈,凡鸟失音,倦鸟离林,幸遇知己,终得周全。原本老衲是百思不得其解,可今日在观音堂内院一见施主,这片叶子,竟自枯萎了。老衲见这位施主口不能言,却不正如梦里那凤?”

卜良反应极快:“大师乃世外高人,此梦必不同凡响,但不知何处去寻那黄衫人?”

“这却不难。距本寺百里,有一小镇,镇上有一黄氏药堂,黄家世代行医,救人无数,那梦中之人身着黄衫,我想,大约与这黄家有些关联,二位不妨前去。”

“如此就多谢大师了!”卜良躬身施礼,拉着紫绡就要告辞,还未举步,方丈大师又道:“老衲也有话要送给施主。”这话却是对卜良说的,“施主眉宇间有着一缕阴郁之气,恐天长日久会对施主不利,但请施主解开心结,牢记一个恕字,必会有所益处。”

卜良心内一动,低首道:“在下记得,多谢大师!告辞!”

“前方的路并不好走,两位请珍重!”

卜良与紫绡回到客栈收拾了行李,匆匆赶往黄氏药堂,虽然天才刚过未时,那黄氏药堂竟已上了门板,看来是已经关了门了,二人无法,只得在镇上住下,待明日再来。

第二天一早,二人又来到黄氏药堂,但见佑大的店堂内只有两个小伙计在扫地,并没有见什么坐堂医生,卜良上前探问,原来今那黄大夫出门去了,说是要明日方回,二人无法,只好回到住处接着等。

等了两日,卜良静极思动,想要去市集逛逛,紫绡只得随着他一起出门。别看这小镇不大,但市集却十分繁华,卜良在一间小店里看上了一块凤形玉佩,那小小的玉佩雕功非常细致,尤其特别的是洁白的凤体上有着一抹淡淡的紫色,虽然价格不菲,卜良还是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回到客栈,卜良把那玉佩送给紫绡,他神色严肃的说:“紫绡,这只玉佩就是我送你的定礼,等一找到子淇,我就请他安排我们的婚事,你看可好?”

紫绡羞红了脸,一言不发,任凭卜良把那玉凤系在衣带上。

卜良接着道:“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但……等到见了子淇,我再和你说吧,紫绡,你要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快乐的!”

说到这里,传来两声敲门声,店小二手捧账本进来了:“两位客官,小店的规矩是三日结账,店钱加饭钱一共是二两三钱银子,不知客官方便结账么?”

卜良伸手掏出荷包,交了房钱后,就所剩无几了,紫绡知道他为了买这玉凤,几乎花去了所有的盘缠,但眼见不知何时才能找到兄长,她心内也有些着急,她定下神来一想,忽然有了主意。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6

07
一夜无话。

次日恰是十五,卜良偕紫绡到城外寺院进香,烧香许愿后,二人在寺内随喜,行至观音堂的内院时,紫绡不慎扭到了脚,只好坐在回廊里休息。

忽然来了一个小和尚,走至紫绡面前躬身施礼:“阿弥陀佛,方丈大师有请施主至禅房一叙。”

紫绡与卜良对视一眼,二人站起身来,随那小和尚穿过一片竹林,来到一间小小的精舍。

小和尚通禀之后,就转身离去了。方丈大师宝相庄严,一看便知是位有道高僧,他微笑道:“阿弥陀佛,老衲请两位施主移步,是因为这位施主的贵恙。”说着,他伸手一指紫绡。

卜良一听,不由得大喜:“但请大师赐教!”

方丈接着道:“日前老衲忽得一梦,梦见有凤欲栖于梧桐树,可惜这凤竟不能鸣叫,它眼内含悲,痛苦难当,正在此时,一黄衫男子从那凤喉间取出一黑色之物,那凤即可婉转而鸣。谁料还未欢娱一时,那凤双眼滴血,眼见就要跌下树来,那梧桐倒也有情,用那繁茂的枝叶护住凤体。老衲自梦中醒来,手中竟有一片梧桐叶,上面题有一偈,凡鸟失音,倦鸟离林,幸遇知己,终得周全。原本老衲是百思不得其解,可今日在观音堂内院一见施主,这片叶子,竟自枯萎了。老衲见这位施主口不能言,却不正如梦里那凤?”

卜良反应极快:“大师乃世外高人,此梦必不同凡响,但不知何处去寻那黄衫人?”

“这却不难。距本寺百里,有一小镇,镇上有一黄氏药堂,黄家世代行医,救人无数,那梦中之人身着黄衫,我想,大约与这黄家有些关联,二位不妨前去。”

“如此就多谢大师了!”卜良躬身施礼,拉着紫绡就要告辞,还未举步,方丈大师又道:“老衲也有话要送给施主。”这话却是对卜良说的,“施主眉宇间有着一缕阴郁之气,恐天长日久会对施主不利,但请施主解开心结,牢记一个恕字,必会有所益处。”

卜良心内一动,低首道:“在下记得,多谢大师!告辞!”

“前方的路并不好走,两位请珍重!”

卜良与紫绡回到客栈收拾了行李,匆匆赶往黄氏药堂,虽然天才刚过未时,那黄氏药堂竟已上了门板,看来是已经关了门了,二人无法,只得在镇上住下,待明日再来。

第二天一早,二人又来到黄氏药堂,但见佑大的店堂内只有两个小伙计在扫地,并没有见什么坐堂医生,卜良上前探问,原来今那黄大夫出门去了,说是要明日方回,二人无法,只好回到住处接着等。

等了两日,卜良静极思动,想要去市集逛逛,紫绡只得随着他一起出门。别看这小镇不大,但市集却十分繁华,卜良在一间小店里看上了一块凤形玉佩,那小小的玉佩雕功非常细致,尤其特别的是洁白的凤体上有着一抹淡淡的紫色,虽然价格不菲,卜良还是毫不犹豫的买下了。

回到客栈,卜良把那玉佩送给紫绡,他神色严肃的说:“紫绡,这只玉佩就是我送你的定礼,等一找到子淇,我就请他安排我们的婚事,你看可好?”

紫绡羞红了脸,一言不发,任凭卜良把那玉凤系在衣带上。

卜良接着道:“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想告诉你,但……等到见了子淇,我再和你说吧,紫绡,你要相信我,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快乐的!”

说到这里,传来两声敲门声,店小二手捧账本进来了:“两位客官,小店的规矩是三日结账,店钱加饭钱一共是二两三钱银子,不知客官方便结账么?”

卜良伸手掏出荷包,交了房钱后,就所剩无几了,紫绡知道他为了买这玉凤,几乎花去了所有的盘缠,但眼见不知何时才能找到兄长,她心内也有些着急,她定下神来一想,忽然有了主意。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6

08
趁卜良回房休息,紫绡一个人偷偷溜出了客栈,不一会儿,她手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包袱回来了,嘴角还带着一丝微笑。

卜良只觉得她的脸色越来越不好,却没有发现,从那天开始,紫绡房中的灯,总是亮至天明,而同时,紫绡的眼中虽然有了红红的血丝,虽然她越来越瘦,可她的嘴角,总是含着笑意。

这天一早,卜良与紫绡第三次来到黄氏药堂,这一次总算见到了黄大夫。原本二人以为这位神医必定留着长长的胡子,是个仙风道骨的老人,没想到,这“黄神医”竟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个子不高,一张圆圆的脸总是笑容可掬的,看上去比紫绡大不了几岁,卜良不由得生出一些轻慢之心。

那黄大夫也是个机灵之人,他一见卜良的态度,便知他心内所想,不由得微微一笑:“在下姓黄,单名一个春字,不知二位来此所为何事?”

卜良略一施礼:“我二人来此,原是有一奇症,不知黄先生可否一施妙手?”他虽然口中这么说,心里却是不报什么希望了,多少名医都束手无策,何况这个嘴上没毛的“小大夫”呢?

黄春面上笑容依旧,向紫绡微一点头:“这位姑娘,请这边坐!”

卜良一听,不由一惊,立时对黄春另眼相看,虽然一身男装难掩紫绡的娇柔之态,但因为出门时间久了,紫绡的改装之术也日渐提高,很难有人一眼就看出她本是女儿。

紫绡依言坐下,黄春止住卜良,不令他陈述病情,先观紫绡的气色,再伸手诊脉,半日,方道:“姑娘这病,并非行天所致,而是幼年时受了巨大刺激,所以口不能言,在下说得可是?”

紫绡见他一说便中,心下敬服,连连点头。

黄春又取出一盒银针,拿起一根,对她说道:“你不要怕,我试试你的嗓子。”说完,用针刺向她的咽喉,卜良一惊,还不及出手阻止,黄春出手如电,已是将针刺入又取出来了,他看了看银针,又沉思了半日,方道:“姑娘这病,原不难治,只可惜时间有些久了,所以会费一些周折。要想治好此病,须有二个条件。”

卜良截口道:“请讲!”

黄春道:“一是时间,要根治此病,最快也要百天;二嘛,是银子,治疗此病,不但要配七七四十九味药,还极费心神,所以,没有十万两银子,免谈!”

见卜良面有难色,他一笑:“其实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姑娘这病由心而起,心病还要心药医,只要姑娘能够把当年心结解开,就可以不治而愈,只是……”

他顿了一顿,又向卜良说道:“要解开心结,一种方法是模拟当年的情景,并把她郁结于心的疑问解开,另一种方法则有些邪气,那就是摄魂密法,当今世上,会这密法的,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在下。只是,在下却决不会白白为她施法,因为施这密法,极伤人元气,同时,这密法只能用在自家人身上,这姑娘与在下是非亲非故,若要让我施法,只有让她成为我的家人,也就是说,她必须嫁给我!”

黄春这番话刚一说完,卜良起身拉着紫绡就走,黄春还是笑嘻嘻的:“没关系的,二位尽管离去,世上能治这姑娘的,只有我一个人,什么时候想通了,再来找我吧,是用传统的方法花银子配药还是让她嫁给我,由我施法,都随便你!”

卜良没有停步,拉着紫绡走远了。

他的心里乱极了,没有想到,这个黄春的脾气竟会古怪至此!简直是岂有此理,他突然停下步来,面对着紫绡:“我是不是有点自私?其实我希望你能早点治好病,我也想听你的声音,只是,我不能容忍他说要你嫁给他!你是我的未婚妻,不是吗?”

紫绡的表情还是那么淡定,她点点头,示意他往回走,回到客栈,拿出纸笔,写道:“其实上天待我不薄,有了你,即使一生无言,也已经足够。”

卜良的眼眶湿了,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攒够十万两,给紫绡治好病,和她在一起生活。

可是,这十万两银子,一时之间怎么能凑够呢?眼看二个人连生活都成问题,还是要尽快找到子淇!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6

08
趁卜良回房休息,紫绡一个人偷偷溜出了客栈,不一会儿,她手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包袱回来了,嘴角还带着一丝微笑。

卜良只觉得她的脸色越来越不好,却没有发现,从那天开始,紫绡房中的灯,总是亮至天明,而同时,紫绡的眼中虽然有了红红的血丝,虽然她越来越瘦,可她的嘴角,总是含着笑意。

这天一早,卜良与紫绡第三次来到黄氏药堂,这一次总算见到了黄大夫。原本二人以为这位神医必定留着长长的胡子,是个仙风道骨的老人,没想到,这“黄神医”竟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个子不高,一张圆圆的脸总是笑容可掬的,看上去比紫绡大不了几岁,卜良不由得生出一些轻慢之心。

那黄大夫也是个机灵之人,他一见卜良的态度,便知他心内所想,不由得微微一笑:“在下姓黄,单名一个春字,不知二位来此所为何事?”

卜良略一施礼:“我二人来此,原是有一奇症,不知黄先生可否一施妙手?”他虽然口中这么说,心里却是不报什么希望了,多少名医都束手无策,何况这个嘴上没毛的“小大夫”呢?

黄春面上笑容依旧,向紫绡微一点头:“这位姑娘,请这边坐!”

卜良一听,不由一惊,立时对黄春另眼相看,虽然一身男装难掩紫绡的娇柔之态,但因为出门时间久了,紫绡的改装之术也日渐提高,很难有人一眼就看出她本是女儿。

紫绡依言坐下,黄春止住卜良,不令他陈述病情,先观紫绡的气色,再伸手诊脉,半日,方道:“姑娘这病,并非行天所致,而是幼年时受了巨大刺激,所以口不能言,在下说得可是?”

紫绡见他一说便中,心下敬服,连连点头。

黄春又取出一盒银针,拿起一根,对她说道:“你不要怕,我试试你的嗓子。”说完,用针刺向她的咽喉,卜良一惊,还不及出手阻止,黄春出手如电,已是将针刺入又取出来了,他看了看银针,又沉思了半日,方道:“姑娘这病,原不难治,只可惜时间有些久了,所以会费一些周折。要想治好此病,须有二个条件。”

卜良截口道:“请讲!”

黄春道:“一是时间,要根治此病,最快也要百天;二嘛,是银子,治疗此病,不但要配七七四十九味药,还极费心神,所以,没有十万两银子,免谈!”

见卜良面有难色,他一笑:“其实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姑娘这病由心而起,心病还要心药医,只要姑娘能够把当年心结解开,就可以不治而愈,只是……”

他顿了一顿,又向卜良说道:“要解开心结,一种方法是模拟当年的情景,并把她郁结于心的疑问解开,另一种方法则有些邪气,那就是摄魂密法,当今世上,会这密法的,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在下。只是,在下却决不会白白为她施法,因为施这密法,极伤人元气,同时,这密法只能用在自家人身上,这姑娘与在下是非亲非故,若要让我施法,只有让她成为我的家人,也就是说,她必须嫁给我!”

黄春这番话刚一说完,卜良起身拉着紫绡就走,黄春还是笑嘻嘻的:“没关系的,二位尽管离去,世上能治这姑娘的,只有我一个人,什么时候想通了,再来找我吧,是用传统的方法花银子配药还是让她嫁给我,由我施法,都随便你!”

卜良没有停步,拉着紫绡走远了。

他的心里乱极了,没有想到,这个黄春的脾气竟会古怪至此!简直是岂有此理,他突然停下步来,面对着紫绡:“我是不是有点自私?其实我希望你能早点治好病,我也想听你的声音,只是,我不能容忍他说要你嫁给他!你是我的未婚妻,不是吗?”

紫绡的表情还是那么淡定,她点点头,示意他往回走,回到客栈,拿出纸笔,写道:“其实上天待我不薄,有了你,即使一生无言,也已经足够。”

卜良的眼眶湿了,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攒够十万两,给紫绡治好病,和她在一起生活。

可是,这十万两银子,一时之间怎么能凑够呢?眼看二个人连生活都成问题,还是要尽快找到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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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万万没有想到,他们苦寻的子淇此时已失去消息,卜良写了几封信均是杳无音信,竟似凭空失踪了一般。眼看连维持日常生活的银两都已困难,卜良暗暗埋怨自己这些年来为何视银钱为粪土,不曾多多积攒,这天,付清了房饭钱后,卜良的荷包已经像被洗过一样的干净,卜良呆坐在房内,为明天的吃住发愁。

眼见日色渐昏,紫绡仍不见卜良出来,使来到他的房间,在窗口就看到他对着荷包呆坐,她马上意识到卜良所愁何事,她轻轻一笑,转身下楼叫小二备晚饭去了。

一时饭菜已准备齐备,紫绡亲自捧了食盒来到卜良房中,一见她进来,卜良忙收起愁容,强笑道:“晚饭好了?”

紫绡一样样从食盒里往外端菜,不一会儿,就把桌上摆的满满的,一个香菇菜心、一个清炒虾仁、一个素烧青笋、一条清蒸鲈鱼,一道甜品蜜汁酿金瓜,一碗热腾腾的西湖莼菜汤,还有两屉豆腐皮的鸡肉汤包,一壶陈年花雕,最后,紫绡又往卜良面前特别放了一只小碗,卜良一看,竟是一碗文火细炖的燕窝粥。

见他一脸的不解,紫绡满面笑容,眼波流转,递给卜良一张纸,只见上面写道:“这几日见卜大哥茶饭不思,故特向厨房订了几样清淡小菜,去火降燥,卜大哥可要多吃几口。”

看到精致小菜,卜良心内也是非常感动,只是囊中羞涩,他却不知如何启齿,也罢,他一横心,先7享用了再说。

紫绡倒上酒,又递给他一张纸条,卜良看去:“卜大哥,一直以来多承你悉心照顾,紫绡虽不善饮,但仍愿陪卜大哥小酌,只是紫绡虽解语,却不能言,无以侑酒,但吹奏一曲,有污清听!”

卜良刚刚看罢,紫绡已取出玉箫吹奏起来,那箫声婉转动人,卜良不禁拿起酒杯,连饮了几杯。

一曲终了,脉脉无语,一个声音忽然传来:“美人如玉,仙音袅袅,卜兄雅兴不浅呀!可否容小弟也来凑个热闹?”

门外这人不等屋内二人做出反应,竟一推门走了进来,一身淡黄色的衣衫,却正是黄春黄大夫。

卜良本就讨厌他,他一进来,竟似屋内的灯光都暗了一暗。紫绡看到这两人之间似有波涛暗涌,她轻盈的起身,向黄春点头示意,黄春也不客气,大大咧咧的坐下,毫不理论卜良的眼内似乎要冒出火来。

坐下后,高声向楼下喊道:“小二,再给送一套碗筷,再拿好酒来!”

卜良见他倒似主人一般,不怒反笑:“我不与你喝酒!”

“为什么?”

“我只与我的朋友喝酒,你,不配!”

“怎么?你不想让我帮这位姑娘治病了?”

“当然要你治,但那只是一笔交易,我付银子,你治病。”

“好啊,那你更要请我喝酒了?如若不然,收了你的银子却治不好病,你岂不吃亏了?”

卜良虽觉此人无赖,却碍着要求他治病,所以只有忍着。

紫绡不忍让他难过,连忙取过纸笔,写道:“黄大夫,我的病不要紧,不劳烦您了。”

卜良一见,正要开口,那黄春却先道:“你可知道我平生性格古怪,你越求我,我越不一定给你医治,可一旦我决定要给你医病,就一定要医好,否则,岂不坏了我的名头!”又转向卜良:“可是,我的条件依然没有变,喏,这是借条,一旦你签了名,我就开始为她治病,治好了,你要连本带利还银子给我,如果治好后百日内仍不能归还,这位姑娘就要嫁给我!你看这可公平?”

卜良怒道:“我不用借条,我会一次付清给你,然后再请你医病!”

黄春还是笑笑的:“我想医,自然医,用不着别人给我规定时间!再说,你现在不是已经一穷二白了么?”

卜良一惊,这事他怎么会知道?

黄春仍是一笑,从怀内取出一物:“你看这是什么?”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7

10
那是一只玉镯,玉质温润,一看便知价值不菲。

黄春正色道:“也许你从没有见过这只玉镯,可我想,这位姑娘却正好相反。”

紫绡满脸惊讶,写道:“此物怎么会在您的手中?”

“昨日我在市集见到姑娘正在买丝线,本欲向姑娘问好,却不料姑娘付钱时,掉出一张纸来,姑娘却没有留意,我拾起来一看,却是一张当票,于是,我就代姑娘赎了回来,现在,可是完璧归赵了!只是不知姑娘芳名,可否告知在下?”

紫绡低头写道:“小女子姓林,小字紫绡。此物本是吾母所留遗物,本不应典当,一时手头不便,终要赎回的。黄医生既已赎回,只是紫绡一时无余银归还,不如暂存您处,待紫绡积攒够了银子,到时再取回也不迟。”

黄春笑道:“姑娘说笑了,黄春为姑娘效劳,本是应当。”

卜良开口道:“紫绡的事,就不劳黄大夫大驾了!”

黄春仍是不恼不愠:“你们现下已是山穷水尽,不如就听从在下的安排……”

正说到这里,门外传来一个声音:“卜良卜大爷是住这儿么?”

卜良打开房门,只见一人风尘仆仆进门抱拳行礼:“卜大爷,我们家爷派小的给您送书信来了。”

原来是子淇的信,信上说子淇已经得知紫绡跟随卜良从家中逃出,到处找寻他,只是他有急事去往苗疆,一时半会不能转来,请卜良照顾紫绡,待三个月后再相约返家。

卜良一见此信,不由得更加发愁了,原本以为找了子淇就可以解燃眉之急,谁料竟成望梅止渴。

黄春见此情景,笑道:“既然如此,卜兄还是请把这张借条签了吧!我早一日治疗,治愈的把握就更大一些。”

为了紫绡早日开口,解开心结,卜良也只好提笔签名,可是他仔细一读,却不禁叫道:“怎么?不是说好了是十万两。怎么借条上又成了十万零五百两了?”

黄春仍是一脸的阳光灿烂:“是啊,十万两是治疗费、医药费,这五百两是你们这段时间的生活费,你总不能让紫绡姑娘住在马路上,也不能让她陪着你喝风吧?”

卜良一听,无可奈何,只得签了字,画了押。

黄春笑嘻嘻的收起借条,小心的珍藏好,转身出去了。

一会儿,黄春又回来了,手里拿了一个小小的包袱和一个大药箱,不等两人问他,他主动说道:“为了方便给紫绡姑娘治病,从今天起,我就寸步不离,和你们同吃同住,你们没有什么意见吧?”

卜良虽是不情愿,但见黄春说的也有道理,只得点头应允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8

11
从这天起,黄春就开始为紫绡医病。

一早他会出去采药草,或是去药房配药,上午为紫绡诊脉,扎针,下午亲自为紫绡熬药,晚上就钻研医书。虽然辛苦异常,但日子一长,却也有些见效。

三个人一边治病,一边绕路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草药,不知不觉已是二个月有余,紫绡的嗓子里已能发出一些断断续续的声音来了,虽然这让卜良兴奋不已,但黄春却一反常态,愁容满面的。紫绡却一如既往,仍是安安静静的,只是好像有些不喜欢黄春卜良总是斗嘴,没事时总是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不知在忙些什么。

这日,三人已经回到了紫绡的故乡,随着与子淇约定的日期越来越近,卜良也越来越不安了,似乎有话想对紫绡讲,却又总开不了口,同时,他的举止也有些神神秘秘的,总是早出晚归,白天就在房间里睡觉,天一擦黑就出去了,所以,这段日子以来,三个人倒显得疏远了。

转眼已到了与子淇相约之期,一大早,紫绡与卜良就收拾齐备,准备去林府。

黄春一见二人要走,把卜良拉到一边,小声说道:“卜兄,紫绡现在治病已到了关键的时候。这段时间以来,我用药用针无数,却仅能令她发声,却不能控制嗓子的发声器官,像正常人那样说话,我一直无法再有所突破,后来我想,索性给她一些刺激会比较好,可是这种刺激也要掌握一个度,所以这段时间不论她去哪里,我一定要跟着她,寸步不离,否则,万一有什么情况发生,就不是我所能掌握的了!”

卜良一想,当初原本就是带紫绡私逃出来的,今天去林府,势必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再说,今天还要再次求亲,带上黄春,不但可以预防特殊情况,更可以让他死心,岂不是一举两得?于是就同意黄春也去。

三个人用过早饭之后,就来到了林府,果然不出卜良所料,林府上下,就像热油锅中撒了一把盐,沸腾了起来,除了林老爷在花厅相见外,三姨太更是飞快的赶来:“哟!二小姐回来了!”一边皮笑肉不笑的上下打量紫绡,还别有用心的直瞄她的腹部:“怎么没有带回一个小宝宝来呀?咦,好像比在家中时胖了,是不是已经有了?”

几句话让林老爷气红了脸,拍着桌子大骂:“你这个不要脸的贱人,你还有脸回来?”

紫绡双膝跪倒,给林老爷磕了三个头,从袖中取出一条锦帕,只见上面的字竟是用鲜血写就的:“爹爹,虽然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但自母亲去世后,紫绡虽然 生活在家中,但却感受不到任何家庭的温暖,紫绡虽不孝,但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也需要来自于亲人的关心与呵护。紫绡原本准备一生孤独,终老家中,谁知爹爹竟要将女儿许配给好色之徒,或是一个白痴,紫绡虽身有残疾,但不愿由此而误了终身!如今得遇卜大哥,终身有靠,但请爹爹成全!”

林老爷一看尤可,看到其中提到的“母亲”二字,不由得更是怒从心头起:“都是你那不要脸的娘,才能生出你这样不要脸的女儿!来人!取家法来!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其实不用他吩咐,三姨太早已派人取来了家法,这会儿巴不得他一声,那根藤条已经递到了林老爷手里,她则在一边看笑话。

林老爷抬手便打,他的手刚一举起,就被卜良的一只手稳稳的握住了,他又惊又怒,在林府,还没有人胆敢来挑战他的权威。

三姨太一见这情景,冷笑道:“哟!我们家二小姐勾引的野汉子胆子还不小呢,竟敢和老爷动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还是我们家二小姐教给你这么干的?”

卜良对她怒目而视:“你这婆娘,还敢在我面前大呼小叫?你不认得我是谁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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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天起,黄春就开始为紫绡医病。

一早他会出去采药草,或是去药房配药,上午为紫绡诊脉,扎针,下午亲自为紫绡熬药,晚上就钻研医书。虽然辛苦异常,但日子一长,却也有些见效。

三个人一边治病,一边绕路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草药,不知不觉已是二个月有余,紫绡的嗓子里已能发出一些断断续续的声音来了,虽然这让卜良兴奋不已,但黄春却一反常态,愁容满面的。紫绡却一如既往,仍是安安静静的,只是好像有些不喜欢黄春卜良总是斗嘴,没事时总是一个人躲在房间里,不知在忙些什么。

这日,三人已经回到了紫绡的故乡,随着与子淇约定的日期越来越近,卜良也越来越不安了,似乎有话想对紫绡讲,却又总开不了口,同时,他的举止也有些神神秘秘的,总是早出晚归,白天就在房间里睡觉,天一擦黑就出去了,所以,这段日子以来,三个人倒显得疏远了。

转眼已到了与子淇相约之期,一大早,紫绡与卜良就收拾齐备,准备去林府。

黄春一见二人要走,把卜良拉到一边,小声说道:“卜兄,紫绡现在治病已到了关键的时候。这段时间以来,我用药用针无数,却仅能令她发声,却不能控制嗓子的发声器官,像正常人那样说话,我一直无法再有所突破,后来我想,索性给她一些刺激会比较好,可是这种刺激也要掌握一个度,所以这段时间不论她去哪里,我一定要跟着她,寸步不离,否则,万一有什么情况发生,就不是我所能掌握的了!”

卜良一想,当初原本就是带紫绡私逃出来的,今天去林府,势必会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再说,今天还要再次求亲,带上黄春,不但可以预防特殊情况,更可以让他死心,岂不是一举两得?于是就同意黄春也去。

三个人用过早饭之后,就来到了林府,果然不出卜良所料,林府上下,就像热油锅中撒了一把盐,沸腾了起来,除了林老爷在花厅相见外,三姨太更是飞快的赶来:“哟!二小姐回来了!”一边皮笑肉不笑的上下打量紫绡,还别有用心的直瞄她的腹部:“怎么没有带回一个小宝宝来呀?咦,好像比在家中时胖了,是不是已经有了?”

几句话让林老爷气红了脸,拍着桌子大骂:“你这个不要脸的贱人,你还有脸回来?”

紫绡双膝跪倒,给林老爷磕了三个头,从袖中取出一条锦帕,只见上面的字竟是用鲜血写就的:“爹爹,虽然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但自母亲去世后,紫绡虽然 生活在家中,但却感受不到任何家庭的温暖,紫绡虽不孝,但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也需要来自于亲人的关心与呵护。紫绡原本准备一生孤独,终老家中,谁知爹爹竟要将女儿许配给好色之徒,或是一个白痴,紫绡虽身有残疾,但不愿由此而误了终身!如今得遇卜大哥,终身有靠,但请爹爹成全!”

林老爷一看尤可,看到其中提到的“母亲”二字,不由得更是怒从心头起:“都是你那不要脸的娘,才能生出你这样不要脸的女儿!来人!取家法来!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其实不用他吩咐,三姨太早已派人取来了家法,这会儿巴不得他一声,那根藤条已经递到了林老爷手里,她则在一边看笑话。

林老爷抬手便打,他的手刚一举起,就被卜良的一只手稳稳的握住了,他又惊又怒,在林府,还没有人胆敢来挑战他的权威。

三姨太一见这情景,冷笑道:“哟!我们家二小姐勾引的野汉子胆子还不小呢,竟敢和老爷动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还是我们家二小姐教给你这么干的?”

卜良对她怒目而视:“你这婆娘,还敢在我面前大呼小叫?你不认得我是谁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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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话,卜奇伸手掏出一个药瓶,倒了一些药粉在手上,在脸上一抹,他那原本黝黑的面孔顿时变得白了,再拿掉原本粘在脸上的几缕胡须,他竟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三姨太仔细辨认了一会儿,突然惊叫:“不可能!怎么会是你?你不是已经……”

“是的!你以为我一定是已经死了,即使不死,也不会回来了是不是?可是你错了,有一笔账,我还没有算!”

不错,这卜奇正是当年的卓凡,他死里逃生,隐姓埋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沉冤得雪。谁料想,竟然为了紫绡,再一次逃离这个家。

可是,今天他又回来了,站在这些人的面前,来讨还旧债。

三姨太冷笑道:“没有想到,你竟还有几分手段!你当年与这小贱人的娘勾勾搭搭,现在居然又把这小贱人搞到手了!听说过娥皇女英姐妹两共事一夫,没有想到,你把这娘家俩个全包了,你倒是说说,是老的好还是小的好?”

卜奇的双目似乎要喷出火来,他双手紧握,发出格格的声响,沉声说道:“当年是怎么一回事,你心里还不清楚,事到如今还要血口喷人?”

三姨太瑟缩了一下,但随即又挺直腰板:“哼,当年是怎么回事,当然我清楚,老爷也清楚,是不是?”

林老爷怒道:“你与紫绡的娘不清不楚,现在又把紫绡这个不肖女……你这禽兽不如的东西!紫绡!你还不快过来,站在那里做什么?难道你不记得当年你那不要脸的娘做了什么?难道你什么都忘记了?”

他话音未落,黄春却已发现紫绡面色苍白,身子也摇摇欲坠,嘴里喃喃道:“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那个雷雨夜,一声霹雳后,我看见了,我看见了……娘,倒在血泊里,卓大哥也倒在浑身是血,我,我好像睡着了,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我,我真的不记得了!”

卜奇眼睛发亮:“紫绡,你能说话了?你能说话了?”

黄春暗叫不好,只见紫绡身子一软,昏了过去,黄春抢上一步扶住她,把她放在椅子上,取出安神药来喂她服下,转身对林老爷道:“她受刺激过度,现在情况非常不好,最好不要移动她,我不知贵府有什么恩怨,只请老爷体谅医者之心,现在万万不可惊扰病人。”

见林老爷勉强的点头,他又道:“请老爷派人抬起头来张春凳来,在下好为林姑娘施针!”

原来紫绡一时情急,再加上药力已达,已能开口讲话,同时多年前的一幕一直为她所排斥、不愿面对,十余年来一直郁结于心,所以,这急怒之下,此病实是不轻。

黄春不敢怠慢,凝神用针,二个时辰后,紫绡才悠悠睁开眼睛,黄春这才松了一口气,紫绡睁开眼后,对卜奇道:“我都想起来了!”

黄春止住她说:“紫绡,你先不要激动,喝下这碗药再慢慢说!”

紫绡听话的喝下汤药,接着说道:“那天天气非常不好,下午时就黑的像傍晚一样,后来就一直打雷下雨。我害怕打雷一直哭个不停,一定要娘抱着我,结果到了半夜,原本我已经睡着了,卓大哥哥突然跌跌撞撞来到房里,他好像被人从身后砍了一刀,背上全是血,娘要喊人给他包扎,他却不让,他说那件事他也知道了,所以他们才下了毒手,还要娘多加小心,娘于是取出药来给他包扎,刚包好,卓大哥还未穿好衣服,爹就来了,一见这情景,一口咬定娘和卓大哥干了什么坏事,他举起一个花瓶要砸卓大哥,娘伸手阻拦,可谁知爹像疯了一样,一把就将娘推到一旁,娘的头磕在了桌子角了,流了好多血,当时爹的脸色好怕人,天上又打了一个响雷,我好怕,后来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过来,听人家说娘死了,是卓大哥杀死的,卓大哥逃走了!可是,那些事我都不记得了,而且也不会说话了!我终于记起来,我娘不是卓大哥杀死的!”

卓凡接口道:“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可能你还不太清楚,这里知道的人,只有我和她!”他伸手一指三姨太,接着道:“当年三姨太与管家李根偷情,甚至那纳珠似乎都是李根的女儿,这件事原本做得极为秘密,但不想却被紫绡的娘发觉了,紫绡的娘亲温柔善良,只是假做不知,但那三姨太却十分奸滑,她通过几次试探得知她的秘密已经外泄,于是想让李根除掉紫绡的娘,但凑巧这两个奸人在花园密谋时被我听到,我有感于义父的养育之恩,不禁不起怒斥二人,结果三姨太在我面前假装悔改,吸引我的注意力,那李根突然出手,在背后给了我一刀,我虽受伤不轻,也趁雷雨天逃脱了。我担心紫绡娘亲的安危,于是跑去警告她,谁知却害了她!

三姨太这个妖妇竟恶人先告状,说我与二姨太私通,林老爷来二姨娘处询问,却恰好见我衣服不整,一气之下失手致二姨太于死地,我趁他心慌意乱才得以脱身。后来,那三姨太和李根仍派了不少人来追杀我,都被我躲过了,今日,我就是来讨还这笔旧债的!”

三姨太听到这里,脸色苍白,但她尤是嘴硬道:“你说的这些,都是死无对证的事情!红口白牙的,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喽!”

卓凡道:“林老爷若是不信,可以叫李根出来问话!”

林老爷本是半信半疑,现下却冷笑一声:“哼!你这小畜牲满口胡言乱语,那李根早已不在府中!”

“哦?”

“三年前,他私自动用府里账房的银子,怕我追究,畏罪跑了,如今却是哪里寻得?”

三姨太冷笑道:“这种死无对证的事情,我一口气能说出一百件来!”

话音还未落,只见一人扯着另一个中年男子大步进了厅堂:“这不是李根么?”

此人正是子淇。

原来子淇对二姨太的死一直就心存怀疑,这些年来一直在寻找卓凡的下落,谁知三姨太为了把紫绡嫁给那个傻子,派人在子淇必经之路散布在苗疆见到卓凡的消息,好把子淇支开,她就可以为所欲为,同时,她和李根密谋,转移了一部分财产出去,将来万一有事情发生,她也好有个后路,其实她的用心之深更是赅人,苗疆多瘴气,苗人又多会下毒种蛊,万一子淇死在苗疆,这份家产不就全成她及纳珠的了么?

谁料子淇苗疆之行,虽未找到卓凡,却在回来的路上正巧遇到李根,他本想询问李根出门所为何事,那李根做贼心虚,一见他就跑,令子淇心生疑窦,拿住他一问,原来是偷了家中财宝逃跑出来的,于是将他带了回来,却正好及时赶到。

只是到了这个时候,三姨太仍在抵赖,黄春笑道:“这事好办,可以滴血认亲啊!”

于是,林老爷派人将纳珠接回,黄春亲自取血,李根之血与纳珠之血很快相溶,而林老爷的血则与纳珠的不互溶,三姨太眼看事情败露,自己将落下一个一无所有的下场,不由得疯了一般向紫绡扑了过去:“我们不得好死,你也别想好活着!”

只见她右手一挥,一道黑水向紫绡泼去,此时紫绡身体尚弱,不能移动,眼看那毒水直扑面而去,一个身影向向一扑,挡在了她的身前……

尾声
一个月后,济南城,大明湖畔,一个小小的院落,门上挂着一块匾,“紫凡绣坊”,推开虚掩的小门,小小的院落有两进房子,前院正屋里摆着柜台,一个眼睛大大,圆圆脸,有着一对好看的酒窝的小姑娘看店待客。

后面一进三间正屋,中间的正厅里摆着大大小小的绣花绷子,旁边两间小小耳房,朝阳的一间里,一个男子正在侧耳细听,一个紫衣女子正在一旁吹箫。而另一侧的厨房中,传来一阵药香。

这男子正是卓凡,女子是紫绡,在厨房中熬药的,却不是黄春是谁?

那日卓凡替紫绡挡了三姨太的毒水,自己却被她泼了个正着,却是双目失明,紫绡不顾林老爷反对,坚持要与他成亲,谁知在成亲之前,紫绡双目流血不止,足足十天,方才痊愈。三姨太与李根交到官府,林老爷深感内疚,不久郁郁而终,子淇虽再三挽留二人,紫绡卓凡终是不愿再留在这个伤心之地,二人来到大明湖畔,开了一家小小的绣坊,过着平静的生活。

几天前,黄春不请自来,要为卓凡医治眼睛,紫绡已知毫无希望,却也并不阻拦,这不,黄春又要去崂山采摘草药去了。

二十年后,黄春已成一代名医,卓凡的双眼仍是不能视物,黄春每年都要来此居住一段时间,试验他一年来找到的新方法;紫绡的紫凡绣坊,已经远近闻名,多少王公贵族,以收藏她的一件绣品为傲。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8

第五章 陶金娘

这一世,女子之魂似有所悟,在阎君案前,她苦苦思索后问道:“他呢?”
阎君故意装糊涂:“不知你问的是谁?是崔判官么?”
她冷笑一声:“我问的是我的夫君,我知道他一定陪着我,不然,这几世间我竟不觉孤寂,更何况,上一世轮回中,我要嫁人之前,突然双眼流出血泪,十日不能视物,我想,一定是他虽然想让我快乐,但却终不甘心让我嫁给别人,不经意间真情流露,才会致此!”
“既然你想到这里,那为何不与他一起重返仙界,再列仙班,何苦还要如此呢?”
女子之魂呆立半晌,叹了口气:“虽然我知他对我的一片真心,只是,只是红尘中的纷扰却更令人向住,你可知道,仙人有多寂寞?当你想要的一切都能轻易得到,当你的一切活动必须按部就班……”
阎君也默然不语,女子之魂径自去了,阎君似乎刚回过神来,挥手唤来崔判官:“她既然如此坚决,那么,这一世,给她来点特别的!”

01
谁也想不到,谁也想不通,为何陶金娘会嫁入侯家,成为侯家的当家主母,虽然是继室。如果一个女人长得丑,脾气坏,心肠狠,又馋又懒还贪财,那么,天知道她会有怎么样的人生—相信哪个男人倒了八辈子霉才会娶到她这样万里难挑的女子,可偏偏,这个男人就是又英俊又多金,家世又好的风流浪子侯宇飞。这侯宇飞人称“小侯爷”,不仅家世显赫,本人更是风流潇洒,身旁总是有一群莺莺燕燕,花花草草围随着,自打元配李氏一病不起去世后,他原本不欲再娶,过着快乐的单身生活,只是给他张罗做媒的人太多,再加上家内大小家务没有一个女主人主理,日子过的是七颠八倒,不成体统。可是待选佳丽太多了,他一时之间竟不能选择,于是,便依了管家的主意,请了一个算命先生合八字,就这样,选来选去,八字最合的,居然就是这长得丑,脾气坏,心肠狠,又馋又懒还贪财的陶金娘。

这陶金娘心计很深,因为知道自己的条件不好,她十八岁那年举家从外地搬来,从不在外人面前抛头露面,就是为了能找个人家,嫁出去。甚至于媒人提亲时相看的,都不是她本人,而是她特别挑选的丫环银儿。而为了买通算命先生,她也狠下心肠不惜血本。

终于天遂人愿,她顺顺当当嫁入侯府,洞房花烛夜,小侯爷一掀盖头,怎么媒人口中如花似玉的小姐却变成了丑陋不堪的肥婆?只见她膀大腰圆,堪称是虎背熊腰,全身上下一般粗细,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有腰身,头发枯黄,好像抹了不少粉,但掩不住原本黑黄的皮色,蒜头鼻子大嘴巴,还长了一双招风耳,真是怎么看怎么丑,小侯爷二话不说摔门而去。新婚之夜就遭相公的冷遇,金娘却并不生气,她知道,一切都有个过程,要慢慢来,这一夜,她因为得偿所愿而睡得格外香甜。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8

02
如果说小侯爷这样一个尝尽人间春色的男人娶了一个像陶金娘这样的女人已是让大家啧啧称奇,那么,比陶金娘嫁入侯家更令大家惊奇的事情还有没有?

当然有!

新娘子的红盖头一掀起来,家里上上下下就传开了,也有好事的家人打赌看小侯爷会在十天头上休了她还是能忍一个月?

可是,陶金娘让所有等着看她笑话的人失望了。

过门三日,小侯爷始终没有来正室一次,也没有和她照面。但金娘自有分寸,三日之内,她已把侯府里里外外逛了好几遍,家下有名的人口也记得八九不离十。第四天一早,陶金娘亲自下厨,忙了一上午,收拾了一个食盒,命丫环银儿捧了,和她一起来到前面书房。

正是午饭时间,小侯爷娶了丑妻,好几日不曾出去,正一个人闷在前书房,茶饭不思,厨房送来的中菜一汤虽然也十分精致,但他连看都没有看一眼,明明这媳妇是相看也相过了,八字也合过了,怎么娶回来竟是这样一个丑妇!这可如何是好?

只听有人轻敲房门,他不耐烦道:“谁呀?进来!”

只见那个俏丫环银儿莲步轻移,手里捧了一个食盒应声而入,小侯爷不禁眼前一亮,陶金娘虽丑,可这银儿却是绝色,只见她一身素色衣裙,眉梢带笑,眼角含情,真是难描难画,他正要起身,一眼却瞥见陶金也跟了进来,金娘今天倒也打扮得花团锦簇,穿金戴银,只是人生得不好,再如何打扮,只落个“丑人多作怪”的名儿罢了。

金娘分明看见小侯爷对银儿那幅色迷迷的嘴脸,却故做不知,吩咐银儿把食盒放在桌上,然后打发她出去候着。

待银儿一走,金娘不等小侯爷开口,正色道:“我知道夫君娶了我心里很不满意的,也许正要下决心休了我。我只有几句话讲,讲完就走。我来这里,是要和你做一笔交易的!”

“交易?什么交易?”小侯爷有点好奇。

“夫君只要答应我三个条件,那么,我先送夫君一个美人,还保证夫君从今以后不用再操心家务,更不用打理生意,每日里可以优游自在,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不打理生意?难道坐吃山空?”小侯爷脸上满是不屑。

“因为我们的这笔交易正是如此,夫君只要答应我的条件,我保证你的下半生要雨得雨,要风得风。”

“你的条件说来听听?”小侯爷有了一点点动心。

“第一,平日里夫君在何处歇宿我决不过问,每月初一、十五夫君要来我房中过夜;第二,夫君无论想做何种荒唐之事,只可在外面去做,决不可在家中;第三,夫君的花销我本是不愿去多做限制的,但是为了家里的生意,想请夫君答应,每笔花销如果超出十万两银子,那么还是要提前和我打声招呼的!”陶金娘说的不紧不慢。

“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同意呢?”

“你会答应的,因为这件事里里外外对你只有好处。”陶金娘还是气定神闲,“你一答应下来,从此就可纵情声色,再不用做什么正经事情,而且,你不会不喜欢银儿那丫头吧?长相脾气倒还是其次,她还有着世人不及的好处,这个,你只要试过便知;再说,从此后,我接手侯家的生意,不出一年,就可让你的收入翻上一番。”

见小侯爷沉吟不语,她索性又道:“你若是不相信,不如我们以百日为期,百日之内,如果我不能使侯家大大小小一百五十三家商号、当铺收入增加二成,我自请你休书一封休了我!”

说罢,从食盒里端出一只小小汤碗:“这是我为你炖了一天的老鸭笋干虫草汤,很补的,现在温度、口感刚刚好,我虽没有什么好处,但这煲汤的手艺却是一绝,无人能及,你一试便知,不但好喝,还能益气壮阳。”

小侯爷半信半疑,端起汤碗略尝了一口,果然美味非常,一口气全都喝了下去,抹抹嘴:“好喝,还有么?”

金娘一笑:“一只鸭子的精华全在这一小碗汤里了,哪里还有?想喝,明天吧!”

看他那恋恋不舍的样子,她心里暗暗得意:“这么着,那就这么说定了,百日之内,我来打理生意,你可以在一旁监督。”

“那银儿……”小侯爷不愧姓侯,一幅猴急的样子。

“这个嘛,银儿是我的丫头,等你答应了条件再说吧,难道夫君连百日都等不及了么?罢了,我再吃些亏,给你个搭头吧,我还有个丫头,我出阁原本没有带她,明儿我就回家给你接去,小玉虽然不及银儿貌美,但温柔婉转,却是人所不及的。”

看小侯爷没有反对的表示:“我先走了,省得你对着我吃不下饭!”

说完,竟自去了。

小侯爷想到,这丑娘儿竟是个爽利人,不像别的女人,粘粘乎乎的,说走就走,还真有点自知之明,他一想到银儿那俏模样,不由得心里一阵阵痒上来,恨不得一时抱在怀里。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9

03
陶金娘果然言出必行,第二天就把小玉给接来了,直接用一乘小轿送到书房门口,正如她所说的,小玉只是中人之姿,但却温柔妩媚,似乎骨头都是水做的,说话的声音更如黄莺出谷,小侯爷似乎已是深深沉醉其间,生意上的事,也多由金娘去处理,一开始,他还不能完全放心把那么大的家业一下子都交给这个看上去有些粗蠢的女人,可是,几笔生意过手,他便看出,这个陶金娘,还真是不简单。

她似乎天生就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银钱账目一项项几乎是过目不忘,加之又天生泼辣,话虽不多,但句句都指向要害,且感觉奇佳,估计对方的底价准确性极高,最神的一次上下不差二两银子,就像她有透视眼一样,能看出对方脑子里想什么。

原本她要插手生意,全家上下一片反对,谁知三日之后,她就把有着商场老狐狸之称的管事刘广庆收服得服服帖帖。刘管事人前人后对这主母是赞不绝口,有关生意上的事有时直接就向陶金娘请示,竟然越过了小侯爷。

小侯爷也乐得落个轻闲,一边是家里的新宠,一边是在外悠游自在,再加上自打过门以来,金娘不辞劳苦,每日里花上三四个时辰为他煲汤,而且花尽心思,百日内都没有重复,且每一款不仅色味俱佳,还都针对他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大有裨益,有了这些汤水的补养,小侯爷是越发的容光焕发。

三个月,一百天,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陶金娘又来到书房,这次随她来的不仅有银儿,还有捧着一大叠账本的刘管事。

金娘仍是一身珠光宝气的打扮,只是再好看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显得不伦不类,可她似乎毫不在意,安适的坐在一旁。

银儿为小侯爷端来一碗五宝增智汤,小侯爷望着她那白晰的面庞,乌黑的头发,纤细苗条的身材,不由得痴了,再喝一口甜汤,更是由嗓子一路甜到心里,刘管事轻咳一声,小侯爷皱了一下眉头:“有什么话就快点说吧!”

刘管事奉上账本:“小侯爷,这是三个月来的全部账目,侯氏旗下一百五十三家商号,三个月前赢利的有八十六家,保平的有五十家,其余十七家里有十二家亏损不算严重,但有五家已濒临倒闭。盈亏相抵后,月入银十五万两,扣除府里上下花销五万两,月纯收入十万两。”又拿起另一本账薄,“自打夫人接手后,三个月来,赢利的增加到一百三十一家,保平的有二十家,原本亏损的十七家现在已经减少到三家,夫人打算内部修整,下个月重新开张。另外,三个月来,夫人在黄金地段又以极低的价格盘到五家商号,目前我们侯氏的旗下共有商号一百五十八家。三个月平均月入二十二万两,扣除每月花销七万两,月纯收入十五万两。”

小侯爷一听,心花怒放,当下答应陶金娘的三个条件,金娘似乎成竹在胸,淡淡一笑。

当夜侯府举行家宴,小侯爷正式把银儿收了房。


从此,小侯爷除了初一十五去金娘房中尽一下为人夫的义务,平日里四处游逛,过得不亦乐乎,他有时自己静下来想想,娶一个丑妻似乎也不错,再加上不管多丑的人,看时间长了也会习惯。况且金娘除了长得丑外,平时虽然看起来凶巴巴的,一双眸子里总是射出似乎能够洞穿人心的目光,但因为夫妻二人一月只在一处二次,所以去她房里过夜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金娘虽然生性懒散,但却肯为他煲汤,虽然渐渐由每日煲汤改为半月一次,但她对金钱的那种贪婪却让她真正做到了“日进斗金”。最令人叫绝的是,她虽然贪钱,却深知“不出不进,不舍不得”这个道理,她知道,要想赚大钱,就必须有一定的付出,所以,她不惜用一些看似花钱的手段,去赚取更大的利润。而往往,那些受了她小恩小惠的人,会为了这些小便宜而失去更多,但当时,却是对她感恩戴德。

日子一开心,就过得飞快,就像上等丝绸,平滑得没有任何波折,只是,小侯爷万万没有想到,陶金娘不但自己言出必行,他一旦违反了约法三章,她发起火来,才让他真正领略了何为“雌威”!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9

04
小侯爷先娶温顺的小玉,后得绝色美人银儿,虽然每月初一十五要去金娘房中“应付差事”好像是受刑一样,只是金娘似乎对夫妻之事并不十分在意,半年之中不过与他在一处三五次,其余时间都是只在一起说说生意上事,然后就一起休息而已,小侯爷说不得也只好忍了。

自从家中有小玉和银儿两个“宝贝”以后,小侯爷有一段时间没有去外面追欢买笑,这天恰逢金娘去看新开张的一家商号,小侯爷的几个酒肉朋友来家中小坐,几个人吃吃喝喝不算,小侯爷命家中待女歌舞助兴,其中一人摇头道:“这种歌舞,算不得什么,近日城里万花楼里新来了个姑娘,叫什么云仙,那才叫色艺双绝,今日有兴,不如下帖子请了来,一起乐乐,岂不一大快事?”

小侯爷一听,忙派人去万花楼,不一会儿,就把那云仙姑娘给接来了,同来的还有几个相相熟的姑娘,一时之间花厅里莺声燕语,好不热闹。

云仙果然不愧是万花楼的头牌,生得不如银儿美艳,也不似小玉温柔,她的美,全在于她的漫不经心,一颦一笑,自有其动人心处,真是女人中的女人,小侯爷的眼睛似乎粘在了他的身上。

男人喝酒,话题总是离不开女人,而一旦有美女相陪,话题难免会渐渐转向下流,一屋子男男女女相互调笑,情景渐渐不堪,恰在此时,管家回报:“夫人回来了!”

陶金娘已怒气冲冲的进来了,一见此情此景,她不怒反笑:“今儿来的倒是齐全!不知几位是否宽住几天?”

其中一人酒已多了,也不知陶金娘的厉害:“嫂夫人,小弟有礼了!嫂夫人要是想留下小弟,小弟岂敢不留?”

“好啊!那今儿谁也不能走了!”陶金娘回头吩咐下人,“把后院那几间客房收拾出来,好好招待这几位客人,不可冷落了客人,几位姑娘是不是就先请回了,明儿缠头我自会送去。”

待几个客人被引走后,万花楼的姑娘正要告辞,金娘道:“你们几个先回去,这位姑娘,”她一指云仙,“我们家老爷似乎钟意这位姑娘,那么今儿就先留下吧,刘管事,去万花楼把妈妈请来。”

待一行人全都去了,金娘面色一整:“你可记得当初我们的约法三章?既然你违反了当初的承诺,那就不要怪我翻脸无情了!”

一时万花楼的妈妈来了,金娘道:“我们老爷看上了这位云仙姑娘,那我少不得要给她赎身了,不知要多少身价?”

老鸨一听,面有难色:“这云仙可是我们万花楼的台柱子,要是她……”

“不要说了,我知道,这是六万两银子的银票,你先拿去,另外,”她又指了指刚进来的小玉,“再加上这位姑娘,怎么样?这笔生意你可是稳赚啊!”

老鸨一听,这么合算的事情哪里去找,那么大一笔身价银子,再加上一个姿色不差的姑娘,她二话不说,欢天喜地的去拉小玉的手。

小侯爷一见,忙道:“不可!”

陶金娘冷笑一声:“你的账我还未及和你算呢!你还有什么可说的?你说吧,小玉和这云仙,你选哪一个?”顿了顿,她又接着道,“假如你没有把他们带回家里来胡闹,你要多少女子,要花多少银子,我都可以为你办到,可是现在你坏了规矩,我绝不能轻饶!”

小侯爷心里委决不下,犹豫间,只听金娘说道:“你既然下不决心,我来帮你!小玉对你已经不新鲜了,就把她带走吧!”

小玉哭道:“夫人,小玉没有做错事,求夫人开恩!”

“你是没有做错事,你只错在生得比我漂亮!”金娘咬牙道,“你也更小要想着去寻死什么的,你还有两个妹妹也在我府里做事,你要是有什么意外,那么就让她们顶替你去万花楼!”

小玉不敢再说,哭着被老鸨拉走了。

云仙似置身梦里,不知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怎么来了一趟侯府,竟就从了良?

小侯爷虽舍不得小玉,但小玉原是金娘的陪嫁丫头,她要如何便如何,况且现下是自己先犯了错,只得默不做声,他怎么会知道,这一切才刚刚开始。

这一夜,小玉、小侯爷还有不知未来会如何的云仙都几乎整夜未眠,而他们如何知道,一夜未眠的,又岂止仅有他们!

第二天一早,管家匆匆来报:“夫人!夫人!不好了,不好了,出人命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9

05
陶金娘先是一愣,定了定神道:“什么事?”

管家战战兢兢回报:“昨夜夫人让我们好好招待那几位客人,小的们按夫人的吩咐,没有给客房送棉被,也没有生火,还把门反锁了,原本是想冻他们一夜,可我刚才一看,那位李爷竟冻死了!”

小侯爷一听出了人命,大惊失色,陶金娘却淡淡道:“走,去看看!”

来到客房,见那几个客人都冻的嘴唇发紫,但并无大碍,只见老李缩在墙角,竟似已经冻僵了,金娘上前向心口一摸,笑道:“我还道怎么了,不过是寒气入了心脉,不妨事的,死不了!”

吩咐厨房烧了一大锅姜汤,命管家先扳开他的牙关,喂了几口热酒,拿烧酒从心口处开始一点点揉搓,全身擦了三遍后再灌了一大碗姜汤,这老李竟真的醒过来了。

这几个人恢复过来,纷纷向小侯爷发难:“原是来取乐,怎么竟差点送了性命!你说,这账怎么算?”

陶金娘仍是淡淡的:“这是给几位一个教训,你们男人想花想风流,在外面尽可以随意荒唐,但在寒舍却是不行!昨夜几位受苦了,管家,去账房支些银子来,每位五千两,算是给各位压惊了!几位请自便,不送了!”

金娘回到房中,也是暗自出了一口气,虽说现在家里财大势大,但若真要弄出人命来,还真有些麻烦。

再说小侯爷,先失了小玉,又得罪了朋友,他是有苦难言,加之看到金娘性子中残暴的一面,他不由暗暗心惊,不能再任由金娘当家作主了,他决定先收回财政大权。

这几日小侯爷心情不好,自然冷落了美人,云仙万万没有想到,入了侯府后,先来找她的,竟是夫人陶金娘。

云仙正在卧室午睡,一睁眼,却见陶金娘正在对面椅子上坐着,她坐的姿势很奇怪,似乎全身都瘫在椅子里,全靠椅背去支撑身体,见她醒来,金娘道:“你来了三天了,我一直忙,所以才来看你!希望你不要见怪。”

云仙忙道:“夫人言重了,是云仙失礼,没有先去给夫人问安!”

“问安倒是不必了,看你这春睡捧心的小样儿,真招人疼,别说是男人了,连我都打心眼里爱。你好好休息吧,只要把老爷伺候好了就行了,别的什么也不用管。对了,你的位份和银儿是一样的,你们两个人也没有什么先来后到之分,月钱都是五十两,给你照样拨两个丫头使唤,省得别人说我偏心。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屋里少什么使的用的,就叫人去我哪儿说一声,别委屈了自己!”说着告辞去了。

那日见金娘一句话就把跟了她几年的小玉打发到了青楼,云仙还真有几分畏惧这个管家奶奶,今日又见她说话行事如此干脆利落,心就更提起来几分,这些年来,她云仙在风月场里,什么样的人没有见过,别人且不说,单那嘴甜心苦的老鸨的嘴脸,她就看了个够,只是这位陶金娘,还真让她摸不透,她只是隐隐觉得,她虽说是从了良,却似乎并不是好日子的开始。

从这一天起,小侯爷一反常态,每天一大清早就到各家商号查柜台,看账簿,金娘见了,只是故作不知。

终于,半个月后,小侯爷先沉不住气了,这天傍晚,他来到金娘房中,一见他进来,金娘放下手中汤碗,看了看太阳道:“今儿的太阳是从哪边出来的?不是初一,也不是十五,怎么夫君会上我的门儿呢?是不是银儿和云仙伺候的不好?那我可要好好教训一下她们了!”

小侯爷赔着笑脸坐下:“我闲来无事,来你屋里逛逛,怎么,不想让我来么?”

“哪能啊,我求还求不到夫君多来几趟呢!不过,我看夫君好像有事要说吧!”

小侯爷嗫嚅道:“近来金娘你帮我料理生意,十分辛苦,我看不如还是我和你一道打理生意吧,这样我们两个人还有个商量!”

金娘一点也不吃惊:“是这样啊,我正想和夫君商量呢!其实金娘本是个懒散之人,并不想抛头露面去做什么生意,只是为人妻者要侍奉好夫君,我生来貌丑,又别无才能,只想为夫君分忧,可惜才干又不足,加上最近我又身体不适,总是觉得眼睛有些刺痛,正想请夫君允我在家休养呢!”

小侯爷原本以为金娘不会轻易放手,却不料她竟如此痛快,不由得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怀疑,也许金娘并没有别的想法,他笑道:“既然如此,夫人就先休养一阵,我听说城南有个大夫专治眼病,明天我就派人请来,给夫人诊治!”又仔细看看金娘的双眼,发现她的眼睛竟生得又大又圆,十分秀丽,只是她的其余部分生得太丑,所以他从未仔细看过,竟没有发现她的优点。可能是连日来操劳过度,她的双眼布满了红丝,似乎还有点肿。


“夫君对金娘如此体谅,让金娘十分感动,夫君但有吩咐,金娘必当从命!”

小侯爷目的达到,心内暗喜,为了表示对金娘的“疼惜”之情,这一夜就留在了金娘房中。

果然,从这一天起,金娘就不再过问生意上的事情,每日里不是吃就是睡,再不然就是带了云仙、银儿在花园游玩。

说来也怪,凡是女人喜爱的,这陶金娘都不感兴趣,她一不绣花二不喜欢穿新衣,虽然也涂脂抹粉,但由于基础差,化出妆来让人不敢正视,以前每天忙生意上的事,现在闲下来了,她除了吃喝睡玩之后,唯一做一件事就是炖汤了,每天一早就去厨房里洗呀切呀炖呀,还专门请来会宾楼的大师傅,一起切磋炖汤的心得,她的煮汤的技术也日渐精深,花样也不断翻新。小侯爷现在已是无汤不欢,银儿和云仙也是赞不绝口。这让金娘多多少少有些得意。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9

06

整日吃喝玩乐,又不用操心,金娘似乎一天比一天胖,原本个子就不高,现在越发的像个皮球了。


且不说金娘如何研究汤谱,又炖出什么好汤来,只说小侯爷这边,商号还是那些商号,人手还是那些人手,买卖的上下家还是那些个,只是好像一回到他的手里,一切都变样了。

头一个月还不显山露水,三个月下来,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半年之后,一百五十八家商号竟有一半亏损,另外一半中也只有三十余家盈利,其余保平而已。

小侯爷咬牙硬挺,年终结算时,发现旗下的一百五十八家商号已经卖出去了二十家,其余的大半都在亏损,这可急坏了小侯爷,他也终于体会到了“年关难过”的真正意义。

一想到府中上上下下的花销、年礼,商号里的掌柜伙计还等着发红包过年,小侯爷就不由得上火牙疼。

腊月初八,外书房,窗外飘来阵阵腊八粥的香味。

屋里虽然笼着火盆,温暖如春,可小侯爷的心里却是一片冰天雪地,一边是惨不忍睹的账目,一边是排着队来要债的人,小侯爷的确有些力不从心。

应付走了最后一拨要账的人,他考虑再卖几家商号,先过了年再说吧,正思量间,只觉心头烦恶,一口气几乎提不起来,咳了几声竟吐出血来,家人忙扶他进去休息。

小侯爷这一病,倒让他想出一个主意来。

中午,银儿服侍他吃了清粥小菜,云仙端来煮好的药,喝下之后他闭目养神,心时有些着急,怎么金娘还不来呢?

谁知他这一等,竟等了三天,第三天一早,金娘才来到他的床前。一见金娘,小侯爷故意装出一副病势沉重的样子,有气无力的说:“金娘,你来了,我头晕,就不起来了!”

他倒是奸滑,一句责备她的话都没有。

金娘笑道:“夫君,为妻知道夫君这病是由何而起,这三天我闭门静思,已有把握药到病除!”说罢,端过一碗汤来,“这是我用了三天时间熬制的清心去恶汤,你喝了它,我保你这病立时就能好一半,另一半嘛?则要看夫君的心病能否去除了。”

小侯爷不解其意,金娘接着道:“夫君生病后,为妻百思此病之源,由内到外细细探查后得知,夫君这病,原是起自‘不放心’这三个字,夫君让金娘打理生意,却有些不放心,可夫君接手后生意一落千丈,眼下年关将至,竟无余银过年,这可是病根呢?”

小侯爷被她说中心思,点头不语。

“我愿为夫君分忧,只是不知夫君能否放心呢?”

她说的这般一针见血,小侯爷有些羞惭,面上渐渐红了,低头半晌后,道:“此次一病不起,原想请夫人重新出山,只怕夫人不愿,你我夫妻一体,岂有不信任夫人的道理?”

金娘一笑:“我本性疏懒,再说女子出嫁随夫,原不该强自出头,每日里吃喝玩乐,真是神仙般的日子,有哪个女子愿意抛头露面的去做什么生意呢?只是金娘知道自身条件有限,不能更好的服侍夫君,不得已才要强自出头来为夫分忧,谁知却遭夫君猜疑!”说到这里,她情绪似乎有些激动,顿了一顿后接着道,“既然现下夫君身体不适,为妻自然有责任为夫分忧。这三日里金娘已过目所有账目,并掌握了库存情况,为今之计是要在年前将货物尽力出清,已解无周转银两之急,眼下年关将至,有些年货可适当贱卖,以取现银。”

小侯爷听她说的头头是道,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如此就有劳金娘了!以后生意上的事,你尽可以放手去做,不用再和我商量了!”

“这怎么行?有大生意还是要和夫君商量的!生意上的事,这几天你就不要操心了,尽快养好身体才是,我让银儿和云仙好好伺候你!我还要去商号看看,就不陪你了。”说罢,起身匆匆而去。

金娘重掌财政大权,一日之内下了四十九道命令,一百三十八家商号中有二十家停业整顿,停业前清货三天;杂货铺、饭庄、客栈、粮油店、绸缎庄共九十八家,全部张灯结彩,自腊月十六开始,除了常规的促销手段—如赠送福字,桃符,爆竹等年节用品;八折酬宾外,还特别推出一张“侯氏年节卡片”,虽然只是一张小小的红纸,只要拥有这张卡片,在侯氏所有商号中消费都可获得相应的优惠,这一举措推出后,赢得许多顾客的认可。其余一些生意清淡的商号索性提早放假,大部分伙计都领了银子回家过年了,仅余几个伙计守门,这又大大节省了一笔开支。

腊月二十三,小年,外书房。

陶金娘坐在小侯爷的案前看账本,厚厚的一叠账簿翻完,她的脸出露出一丝笑容。

小侯爷与银儿、云仙正围炉闲话,金娘来到后院,一进屋后还未坐定,就笑道:“快过年了,我今儿也算是报喜来了!”

小侯爷忙让坐:“夫人辛苦,快到炉旁暖和暖和!”

“不打紧,我刚刚算了算账,到今儿为止,咱们过年的银子可是齐了,虽然可能比往年简薄些,但还不致委屈了家下这些人。辛苦了一年,我想着也给大家按着位次做几身新衣裳,这不,让绸缎庄留了些衣料,一会儿你们就挑去吧!还有,这不眼看过年的正日子就到了,这几天的菜单厨房也送来了,我看了,还要请夫君过目。还有年下请客的名单和预备的节礼、赏封,也都备齐了……”

“好了好了,这些事你办就好了,我一听就头晕!”小侯爷挥了挥手。

“那好,我还要派人去问一下订的戏班子什么时候过来,就不坐了!”金娘说着去了。

虽然这样忙碌让她有些不耐烦,但她心里却更有把握,再次大权在握,恐怕这小侯爷再想重新把它收回去,就难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19

07
金娘再次接手生意,不到三个月,所有商号都能保平;半年后,九成以上商号开始盈利;一年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扩张,不到三年的时间,侯家已有着半城的土地与商号,小侯爷又有了一个别号—侯半城。

这三年里,不仅侯家的生意有着巨大的变化,侯府里的人也有着多多少少的变化。

自打生意上了轨道以后,陶金娘培养了几个做生意的好手,慢慢的把责任分了下去,而她,则很少再去商号了,只是每月查两次账而已,重新过上了懒散的生活。

不知为何,虽然金娘这个夫人形同虚设,但银儿和云仙并几个后娶的姬妾都无所出,这让小侯爷十分气恼,他索性在外面又养了两房外室,却仍下膝下空虚,再加上多年来酒色过度,他的身体每况愈下,不是咳血,就是头晕。

云仙自打来到侯府就有些不适应,虽然她早就厌烦了对不同的男人迎来送往的卖笑生涯,可她也不愿自己的终身就靠这个没有定性的男人,再加上这家里有一个极厉害的女人,虽然金娘从未对她大声说过话,她心里却总是隐隐感到不安,总觉得金娘会对她不利。

小玉被送到万花楼,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银儿曾亲耳听到金娘说,如果小侯爷再犯错,就要把她也送到妓院去,她的一颗心,也总是吊在嗓子眼,谁知道这糊涂老爷什么时候又违反了约法三章呢?银儿也日日提心吊胆,加之自己的肚子也不争气,三年来也未曾育有一男半女,不由得气血两虚,添了不足之症。

其实世界上的事有的时候很怪,怕什么却偏偏会来什么。

除了金娘之外,小侯爷的三个小星各有千秋,其实小玉是三个人中姿色最差的一个,但她素习柔媚,也深得小侯爷的宠爱。云仙虽然曾是青楼女子,但她生性疏淡,似乎对一切都漫不经心,并不以争宠为要,小侯爷去她的房里,她也是淡淡的,小侯爷几日不去,她也从不过问,日子一久,小侯爷虽仍喜爱她的绝代风华,但总觉得和她有些隔膜,其实她是因为没有遇到自己真心相爱的男人,才没有燃烧的激情。倒是银儿,在小侯爷心里占据了相当的地位,虽然他仍是四处拈花惹草,但在家时,总是喜欢去银儿房中。

雪后,香雪园,雪里红梅格外香气袭人。

小侯爷原本就是个懂得享受的人,如此良辰美景他怎会错过?

正好今天是银儿的生日,一大早小侯爷就带着她出城,雪天路滑,半日才来到香雪园,两个人赏梅喝酒,整整玩了一天,回到家里已是半夜,银儿有些着凉,身上有些微微发热,小侯爷叫丫头煮了碗姜汤,看着她喝下后捂着发汗,他也就在她房中歇下了。

谁知第二天一早,银儿的病势似乎更加沉重了,小侯爷正急着寻医问药,金娘却打上门来了。

小侯爷一见她便道:“夫人可是前来看望银儿的?”

金娘冷笑道:“我倒不是来看她的,而是来看你的!”

听她话头不对,小侯爷仔细看她一眼,发现她的双眼竟红得吓人,不由一惊。

金娘道:“夫君,你可知道昨天是什么日子?”

小侯爷想了想:“是银儿的生日啊?怎么了?”

“好!好!”金娘怒极反笑:“她的生日一年才一次,你却记得很清楚,我们之间的约定,一年有二十四次,你却偏偏记不得了?好啊!你还记得我们的约法三章么?”

小侯爷一想,是啊,昨天正好是十五啊!糟了,自己竟然忘得干干净净!明知错了,他只好赔笑道:“是我过糊涂了,今天晚上就过去陪你!”


“你还记得上次你违约我是怎么罚你的吗?一错不可再错,这可是你自己犯的错,就怪不得我无情了!”转过头来看着银儿,“既然是因了你而让夫君对我失约,那么我只好对你略失薄惩了!”

小侯爷情急之下挡在银儿床前:“不行!犯错的是我,你尽可以冲着我来!”

金娘心中越发恼怒:“我言出必行!来人啊,把这贱人拉到柴房去!”

小侯爷大怒道:“我看谁敢动银儿一下!”

金娘冷笑道:“你还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还会有人听你的话么?”

管家就像没有听到小侯爷的话,指挥着几个家丁把银儿架走了,金娘接着道:“老爷这几天着凉了,我看就不要出门了,在房中静养吧!管家,好生伺候着老爷,若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我唯你是问!”

说完怒气冲冲的走了。

从这天起,小侯爷就再也没有见过银儿,其实就算他见到她,也认不出她的,因为金娘气不过,将银儿的脸上用锋利的小刀划的横七竖八,完全破了相,银儿原本生得绝美,但这一下又病又气又痛,等她病好后一照镜子,看着镜中那鬼一般的样子,从此她就变得痴痴傻傻,神智不清了。

总算金娘还念在昔日情份,没有把她赶出府去,她从此就睡在柴房里,饿了就去厨房里吃些残羹冷饭,后来,一场大雪后,有人见她歪歪斜斜出了后门,从此再无踪影。


时光荏苒,又是三年时光。

这年的冬天格外寒冷,大雪下了停,停了下,断断续续,一直覆盖着无垠的大地。

小侯爷已病了一冬了,请了不少大夫,却都说,如果能拖过了年,开了春,也许还会有转机,如果腊月里还不见好,便要预备后事了。

这天,小侯爷只觉气喘的厉害,他让丫头把云仙唤来,喘了半日,道:“云仙,你虽出身风尘,自打跟了我,虽未对你宠爱有加,但也并未你,如今我这病……”

“老爷不要这样说,只要安心养病,会好的!”云仙虽然对他没有感情,却也有些伤心。

小侯爷摇摇头:“我自知我是不中用了,只是心里好生奇怪,原本体健如牛,怎么竟会一病如此?如今我就要去了,只是死不瞑目!”

云仙只是低头不语。

“我如今快要不行了,这里有一只玉牌,是凤牌,你且收好,这本是一对,另一只在,在……”

说到这里,小侯爷双眼翻白,一口气没上来,竟撒手而去了!

听说小侯爷死了,金娘去看了一眼,只是吩咐管家去操办丧事,竟然一滴眼泪都没有掉。

停灵七日,这天正是出殡的正日子,小侯爷家财虽多,但人丁并不兴旺,也没有什么近亲族人,所以前来吊唁的都是一些朋友和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因为小侯爷没有子息,陶金娘浑身缟素,被几个丫环婆子搀扶着在灵前答礼,云仙也披麻带孝在灵旁长跪。

停灵,出殡,下葬,说是逝者已矣,入土为安,只是不知小侯爷在九泉之下是否能够真正心安!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20

08
小侯爷下葬不满百日,金娘却突然宣布,自己因悲伤过度而身体不适,而无力再主理家中生意,特别请来娘家哥哥来帮忙打理生意,更由于小侯爷没有子嗣,决定过继她娘家侄儿为子,继承家业。

由于金娘平日里治下极严,府内上下虽然心内对此不以为然,却并没有人敢说些什么,但人人心内都明白,金娘这样做,明是过继义子,实是让所有的原本姓侯改姓陶了!

三月初五,小侯爷下葬百日之期。

三月天,虽然江南水乡已是初春景象,可侯府里虽然是一派忙碌景象,却没有什么春意。

金娘脱下孝服,穿了一身金色衣裙,看上去与平日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只有她才知道,她的眼病,是越来越重了,一双眼,竟红得像兔子一样。眯缝着双眼,她再一次翻开黄历。

三月初五,凶,诸事不宜。

可是,今天偏偏有事,而且是大事,是筹划已久的大事。

厅堂之上,也已除去孝幔,张灯结彩,侯府上下都已知道,今天,就是过继仪式举行的大日子。

金娘来到正厅,见一切都准备妥当,双眉才略微舒展,可一见正进门的云仙,她的脸色顿时有些不好看了。

云仙还是一身黑衣,全身上下一无饰物,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高高盘起,鬓角插了一朵小小的白花,眉目间仍是掩不住的轻愁。

金娘心内有些不快,一个妓女,难道还要为小侯爷守孝?但今天是大日子,她并不发作,假装没有注意到,还是终得寻个机会,打发了她。

一时人已到齐,仪式就要开始。

金娘端坐在正位,等着侄儿叩头,改口叫娘,就万事大吉了。

就在这时,一个小厮急步上前:“夫人,有客人求见!”

金娘一挥手:“没有规矩!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下去!”

见那小厮仍不动身,不由怒道:“你还不下去?”

小厮心内虽是怕她,却仍道:“那客人说必须马上求见夫人!”

金娘正欲开言,只见由院中走进一大一小两个人来。

一个浑身缟素的女子,虽然容颜憔悴,却仍难掩她秀丽的容颜,身旁依着一个小小小男孩儿,大约只有四五岁,乍一见这么多人,还有些认生,直往那女子身后躲。

不等金娘开口询问,那女子已拜倒在地:“姐姐在上,请受小妹一拜!”

金娘心下虽是惊讶,面上却是不动声色:“快快请起,我记性不好,怎么却不记得我还有这么一位妹妹?”

“姐姐原不认识我。小妹芳玲,到如今已跟了小侯爷六年了,这孩子名叫侯潮,是小侯爷的亲生骨肉,今天,是带他认祖归宗来的!”

金娘虽然心内吃惊,却仍然很镇定:“哦?这是从何说起?一来,我是从未听夫君说起,还有你这么档子事;二来,就算你所言不虚,那夫君过世已有三月,你为何现在方才前来?”

芳玲道:“小妹原本早该来奔丧,只是小侯爷生前曾说,曾说……”

“他说什么?”

“他曾说过他有个极厉害的夫人,而这孩子是他唯一血脉,为保我们母子周全,他一再叮嘱小妹不要前来。”

“可是为何你又来了?”不等芳玲回答,金娘又接着道,“是不是听说我今天要过继我的娘家侄儿为义子,你就来了?”

芳玲低头不语。

金娘又道:“你说小侯爷和你在一起六年,那么,他必定给了你不少银两吧?”

芳玲忙道:“他虽不是感情专一的男子,但他对我极好。”

金娘笑道:“那么那些银子还不够么?”

芳玲正色道:“我并不是想来分什么家产,只是想让这孩子认祖归宗!”

金娘心内暗忖:为绝后患,她一直给他的汤里都加了特别的材料,不但对身体会产生慢慢的损害,让他的生命力慢慢衰竭,而且会影响他的生育能力,按理说他是不会有后代的,可见万事都没有绝对。

镇定了一下心神,金娘仍是一笑:“现下小侯爷已经过世了,又有谁能证明你说的是真是假?要是今天来个人,明天来个人,都说有了小侯爷的骨肉,我又当如何处理?”

芳玲取出一块玉牌,上面隐隐有刻着一条青龙,云仙一见,动容道:“这玉牌原是一对,龙牌在你手,而凤牌……”她伸手从怀中摸出一块玉牌,“凤牌是小侯爷临终前给我的,他原本是想把你的事告诉我,可是他没能说完就去了!”说到这里,云仙的眼圈红了,芳玲也双泪长流。

啪、啪、啪,金娘轻轻鼓掌:“好一出精彩的双簧,实在是可惜,竟然除了我之外,竟没有人喝彩!”

金娘喝了口茶,站起身来,走到芳玲面前:“我侯氏家大业大,被你们惦记也并非什么奇事。只是手段太拙劣了些!这位芳玲,想来以前也是万花楼的姑娘吧?云仙在内,芳玲在外,用一对玉牌就想骗过我么?”

芳玲的脸色苍白:“芳玲确是小侯爷的外室,这孩子也是小侯爷的亲骨肉!”
“哦?”金娘挑了挑眉毛,“这种死无对证的事情,恕金娘不能相信!”

转过身来,面对云仙,一字一顿的说道:“我自信待你不薄,为了你,我把跟了我好几年的小玉都送到万花楼,才让你脱离了火坑,你却是如何对我的?难怪人都说婊子无情!看来你真是有些神志不清了!等我有了时间,给你炖些安神清明的汤,喝下去就好了!”

云仙突然想起小侯爷临终前的话:“我自知我是不中用了,只是心里好生奇怪,原本体健如牛,怎么竟会一病如此?如今我就要去了,只是死不瞑目!”她脑中灵光一现:“汤,是了,就是那汤有问题!”

她心内想着,嘴里不由得喃喃出声,金娘一听,心知她想透了其中的关节,心念电转,当务之急是封住她的嘴,于是忙道:“你这是悲伤过度,我这里还有安神的药,给,服下去就好了!”说着从袖中摸出一个小瓷瓶,从中倒出三粒黑色药丸,就要给她服下。

云仙一见,大叫道:“我不吃,我不吃!这是害人的毒药!”她心内激动,喊声不由得越来越大,最后声音都有些嘶哑。

金娘双目血红,露出凶光,向旁边的丫头道:“她已经疯了,还不把她拉住!”几个丫环婆子上去就把云仙给摁住了,云仙犹在大声喊叫,金娘已趁机把药丸塞了进去,伸手一托下颌,那药已被吞入腹中,她披头散发,往日里优雅的风姿荡然无存,俨然已变了一个人,几个人七手八脚把她抬了下去。

金娘心道:“这下她永远再也说不出一个字了,日后再慢慢收拾她!”

世界上只有二种人不能说出别人的秘密,一种是死人,另一种是哑巴。

吃了这三粒药,云仙虽然还未成为一个死人,却已变成了一个哑巴。

芳玲眼看金娘转眼之间就收拾了云仙,不由得心内发凉,她一咬牙,昂首道:“不论如何,我不怕你!”

“是吗?你与云仙里应外合,想趁我夫君过世之机来诈骗钱财,就算是到了大堂之上,也要判个诈骗之罪!”金娘笑容满面,她的双眼,已红得似乎要滴下血来。

芳玲此时也知道与她对抗是全无胜算,只是看着她那赤红的双目,不由得心内一阵昏乱,她忽然伸手拔下头上金钗,低声说道:“我这里还要一样信物,你看!”

金娘不疑有他,一边向她走去,一边得意的说道:“夫君一生风流成性,就算有点什么珠花啊金钗什么的在你那里,又能说明什么?你尽早死了这条心吧!”话犹未说完,芳玲突然出手,一支金钗已刺向金娘双眼,只听“啊”的一声惨叫,金娘的双眼已被刺中,她倒在地上,双目流出血来。

突逢此变,众人还在发愣,芳玲长笑一声:“小侯爷,我对不起你,不能照顾咱们的孩子了!”在那孩子面上轻轻亲了一下,转身触柱而亡!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20

尾声:
十年后,后园,湖畔。

一个中年妇人靠在一张舒适的圈椅上,正在向对面坐着的少年娓娓道来:“我知道,所有人都想着,我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我不在乎别人如何看我,文峰,你可知道这世间有许多人,许多事,都不像它的表面那样简单!”

这中年妇人,正是双眼已盲的陶金娘。

她伸手掠了掠额前散发,接着说道:“小猴儿也在吧?”

在文峰身后垂手而立的一个少年应声道:“小猴儿在!”

金娘一笑:“你来的那天,我这双眼瞎了,那时你还小,可能记不得了,可是我却记得,我这双眼,是被你的妈妈刺瞎的!你妈刺了我的双眼,她也撞柱子,死了。那么些个人都想着,我会把你赶出去,让你自生自灭。可是,我把你给留下来,养了这么大,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想让你感激我,只是我想让你留在我身边,待你长大之后,再确定你究竟是不是他的孩子!”

她顿了顿,喝了口茶,接着道:“峰儿,你可知道你姓什么?”

“姓陶!”文峰回答得干脆利落。

“是的,我们家是姓陶,可是最早的时候,我们的老祖宗,并不姓陶。吴越相争的时候,越国大夫范蠡不但助越王勾践振兴越国,而且还把自己心爱的女人西施送给吴王夫差,施展美人计,以达到灭吴的目的,而越王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范蠡在越国灭吴后,激流勇退,与西施一起,过着神仙般的生活。范蠡本是不世奇才,在朝为官,定国安邦,而在野为商,很快就富甲一方。他做生意时,化名陶朱公,后代也随之姓陶。只是,这些年来,我们这一支大多继承了西施的外貌,女子皆清丽,男子全俊朗,却并没有人传得半分范公的生意头脑,所以一代一代衰落下来。

到我的祖爷爷那一代,因为无钱度日,四处借贷,不得已祖爷爷只得卖掉祖屋。买家正是姓侯。当时侯家用极低的价钱买下了那所老宅,祖爷爷在搬家前舍不得廊前的那棵海棠树,本想把花带走,谁知刨花根的时候竟挖出一坛金元宝来,祖爷爷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终于想到,这是老祖宗当年埋下的救命钱,祖爷爷当下决定不卖房子把银两退给侯家,可谁知侯家不知从何得知院里埋有金子,不但仍要买房,还要把那坛金子也据为已有,祖爷爷当然不依,侯家仗着人多势众,将我祖爷爷毒打一顿,连人带东西全给扔到大街上了,祖爷爷又气又痛,没几天就过世了,不到一个月祖奶奶也随他去了,他们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爷爷,当时才十五岁,从此他挑起了生活的重担。

虽然生活给他许多磨难,但他的心里,一直没有忘记侯家的所作所为,他曾去老屋探查,却发现侯家已经举家搬走了,街坊们都说,侯家从他们老屋里挖出了不少金子,怕树大招风,才搬走的。

爷爷四处打探,十几年后,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侯家的新宅。渐渐的,他长大了,也有了一点积蓄,他成了家,有了儿子。他把家安在离侯家很远的地方,可他心里的仇恨,一天也没有熄灭过,他每年都要翻三座山,过两条河,走十天的路程,在侯家对面住上三天,只住三天,三天之后再走十天的路程,回到自己温暖的家里。

看着妻子温柔的眼波,儿子娇嫩的笑脸,他也会涌起一阵柔情,可是,想到父亲母亲的惨死,想起露宿街头的日子,他不禁握紧拳头,发誓要报仇,要取回属于陶家的一切。

可是,他一生中,都没有能够实现自己的心愿,他只有一家小小的店铺,以我们家当时的情况,是不可能与侯家抗衡的。爷爷去世的时候,我正好七岁,从小,我就显露出了非凡的生意天赋,而且我对金钱,有着天生的渴望,爷爷总是摸着我的头说,丫头,可惜啊,可惜你是个女孩儿家,不然的话,你一定能像我们的祖先一样,成为富甲天下的大商人,也可以了却爷爷的心愿。我会说,爷爷,女孩子也能做到的!爷爷笑笑,不说话了,可是,他曾背着我低叹道,这孩子,只是生得太丑了些,不然,也可以嫁到侯家去,照样把我们的要回来!后来,爷爷去世了,带着未完成的心愿。

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要亲手了结这一切。

于是,我费尽心思,嫁入侯家,就是为了对付小侯爷,我一边抓住财政大权,一边在汤水里下了慢性毒药,让他的身体机能慢慢衰竭,同时让他丧失生育能力。而银儿和小玉,虽然跟了我多年,但一来她们不过是我笼络小侯爷的工具,二来我总是担心她们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会对我们陶家不利,所以我一点点的把她们除掉了。

小侯爷死后,我大仇已报,把你过继过来,也是可以让我们陶家名正言顺的收回我们的财产。云仙本就不足为惧,只是她却要帮着芳玲,所以我也只好让她变疯。

芳玲的死,却是我没有料到的,她刚烈至此,虽然伤了我双眼,但我却愿意为她养大这个孩子。因为那天我一见他,便知道,他的确是小侯爷的孩子。”

她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淡淡道:“他原本也该是大户人家的金贵公子,可现在他却只是一个小厮,人人都叫他小猴儿,你看,人世间的事情,岂非变化莫测么?”

说到这里,她久久没有再开口,文峰以为她累了,便没有打扰她,直到傍晚,小丫头来请她用晚饭时,才发现她的头歪在一边,已然溘然长逝,她的手中,仍握着一块小小的金牌,上面刻着两个字:金娘。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20

第六章玉翠浓

女子之魂回顾往生之事,不由滴下泪来:“我怎会如此不堪?”

阎君笑道:“你不是要尝尽人间百味么?你在凡间,就本是凡人,如红尘中的微尘,大海里的一滴水一般,与其他人没有什么不同,做人,最重要的就是会有欲望,会有痛苦,也会有欣喜,这些,不都是你要求的么?假如你不想再轮回,那就早日归位吧!”

女子之魂若有所悟,但她仍坚决道:“我还未尝试够呢!”

于是,她再度来到人间。

01

会芳楼上的姑娘们见客时的情景,是别的青楼里不曾见过的,临街一座四层彩楼,雕梁画栋,姑娘们不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要在衣袖外面罩上一层红色的薄纱。

骑马斜倚桥,满楼红袖招。

黄昏时分,只见红袖迎风招展,恰似引来了天上的彩霞,所以,此楼又被称做“红袖楼”。在这片彩霞里,就算是最不漂亮的姑娘,也都被映衬得如仙子一般,更何况,会芳楼里,全都是一等一的美人。

所以,会芳楼在这城里独树“艳”帜,芳名远扬。

无数的王孙公子,在这销金窟里追欢买笑,一掷千金,有的,甚至在这里倾家荡产。

会芳楼的“妈妈”芳纹的卧室就设在红袖楼的对面,她最爱黄昏时分,坐在她最心爱的摇椅上,欣赏满楼红袖招的景象。

而会芳楼的姑娘们也知道,每天这“红袖招”的时间,是她们争奇斗艳的绝佳机会,不但可以利用这段时间“钓”上多金的恩客,更可以在妈妈面前好好表现,说不定能成为会芳楼里的头牌。所以,没有一个人会错过这个机会。

除了翠浓,玉翠浓。

美人如玉,何况翠浓?

五岁被人贩子卖到会芳楼。

从此,便受到一系列严格的训练,仪态、修养无疑是一等一的,琴棋书画又样样精通,难怪芳纹曾笑说:“我们翠浓的人品学识,不逊色于任何一家的大家闺秀!”

只可惜,再怎么出色,她从懂事便已知道,自己只是一个风尘女子,怕是不能如荷花那般,出污泥而不染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20

02

翠浓最初引起芳纹的注意,正是在她十三岁那年。

十三岁,小荷初露。

翠浓虽已出落得亭亭玉立,但在这些千娇百媚的会芳楼里,她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她正是用这种平凡来保护自己。

十三岁之前,她一直给当红的姑娘弹琴伴奏,日子虽然平淡无波,但她也能自得其乐。

那天,正巧当红的头牌玲心的丫头病了一个,玲心又偏偏讲个派头,上红袖楼,定要二个小丫头跟着,少一个都不行。

玲心向芳纹抱怨人不够使,芳纹一回头,正好见翠浓抱了琴从门口经过,点手叫她:“你,过来一下!”

翠浓迟疑着进屋,芳纹笑道:“玲心,你看,这小丫头生得倒也伶俐,今儿就叫这小丫头跟着你吧!”

玲珑心这才住了嘴,抿着嘴笑了。

芳纹对翠浓道:“你去好生收拾一下,今儿跟着玲姑娘上红袖楼!”

黄昏,红袖楼头。

芳纹的一双利眼,没有在别处稍做停留,却一眼就看到了玲心身旁的那个小姑娘,她一袭湖绿色的衫裙,衣袖上套了一层桃红轻纱,虽然脂粉不施,但却轻灵秀气,芳纹的眼睛不由得亮了起来,就像已经看到成箱的金银堆在面前。

下得楼来,翠浓没有再回后院里那间小小的房间,而是直接住进了听雨轩,这一住,就是三年。

即使是在一般的人家,二八佳人也多已出嫁,然而到现在为止,翠浓仍是完璧之身,这不仅在于她的坚持,也缘于芳纹一心想把她卖个更好的价钱。

三年里,翠浓已然成为会芳楼里最红的清倌人。

严格的说,翠浓不算是标准意义上的美人,她的美,全在于那种与生俱来的娇弱,既便只披一件麻质的纱衣,看上去仍似经弱不胜衣,全身上下一无饰物,却似乎散发出摄人心神的光彩,佳人回顾,花木失色,日月无光。

而且,翠浓从不陪酒,和她对坐,唯有饮茶,用雪水冲泡的明前龙井,配几样精巧的细点,她再根据客人的喜好,或是低吟浅唱,或是素手调弦,再不然就是手谈两局,不论做什么,她总是淡淡的,从不多话,她的所有心事,似乎都藏在她那一双脉脉含情的双眸之中,不是有心之人无法看到,而她眼中的深意,往往也只出现那么一霎,当有人想去细细探寻之际,已不知何去何从。

不知为了什么,一向严厉的芳纹竟对翠浓如此宽容。

翠浓不卖身,翠浓不陪酒,翠浓可以决定见不见客,见那一位,这样的人物,在会芳楼,她恐怕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其实芳纹心里有数,她深深的知道,男人都是贱骨头,得不到的,往往就是最好的,翠浓越是这样高高在上,身份就会越高。再说那些王孙公子仅仅为了与翠浓一叙而付的缠头,就比与一般的姑娘过夜要多好几倍,就比如说李公子,前儿欲与翠浓小坐,派人送了五十两金子,翠浓那日身子不爽,没有见他,今儿又加送了两斛珍珠,纵然翠浓不卖身,也已为她赚了个盆满钵满了。

狗蛋 发表于 2009-1-2 17:21

03
静极思动,这日翠浓只觉心内烦闷,只想出去透透气,不知不觉竟走到了红袖楼下,自打住进了听雨轩,翠浓就再也没有来过这里,她信步上楼,凭栏远眺,开始还没有别的感觉,不过渐渐觉得有点不对,仔细一想,原来久不上楼,竟不记得这里的规矩,身上只穿了一袭翠绿的竹布衣裙,忘记了那必备的“红袖”!红袖楼头红袖招,这绿色的衣袖却显得有些扎眼了。翠浓当红原本就令许多姑娘不服,现在她又违犯的规矩,虽然芳纹不一定会追究,但毕竟会有些麻烦。

想到这里,匆匆就要下楼,不经意间,却见街心一人,一双如寒星般的眼睛直盯着她,想这翠浓,在会芳楼里这几年,什么人物也都见过,但这双眼睛,却让她有了一丝异样的感觉。

但出于女孩儿的羞涩,翠浓没有多做停留,也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只是在心灵深处,记住了那双闪亮的眼睛。

翠浓只向街心匆匆一瞥,却没有见到,对面回雁楼的楼座中,还有另一双对她垂涎三尺的眼睛。

翠浓未着红袖而登红袖楼,芳纹虽然心中不满,却也没有立即发作。第二天,她不动声色的来到听雨轩。

翠浓正在试弹新曲,见她来到,含笑让道:“妈妈请坐,此番前来,是不是要责罚翠浓呢?”

芳纹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打量屋内的摆设:“翠浓,你在这听雨轩也住了有三年了吧?想不想挪个地方啊?”

翠浓不解其意,笑道:“翠浓喜爱院里的几竿修竹,再说,这里住得久了,觉得处处都好!”

芳纹道:“如今却是由不得你不搬了!昨儿你在红袖楼虽然错了我的规矩,却也在满楼红袖之中脱颖而出,这不,新任杭州太守夏侯大人前日在回雁楼饮酒时正巧见你在对面楼上,昨日派人前来询问,要给你赎身呢!”

翠浓低头不语。

芳纹接着道:“原本我是想着,你这一年大二年小的,也该接客了,给你挪个大些的院落,任你自己挑个中意的人梳拢,干咱们这行的,迟早会有这么一天,虽然你是金玉般的人品,我心下也老大舍不得。如今可好了,听说这位夏侯大人年轻有为,虽然早已有正妻,但你这身份,原也只能做妾。这夏侯大人是上任路过此地的,他把你带到杭州,人地生疏,恐怕没有几个人知道你的身份,自然要比嫁到本城好一些,不知你意下如何?”

翠浓心里乱做一团,虽然早就知道早晚会面临这样的时刻,可事到临头,仍是不知如何面对。

芳纹却似知道她的心意:“不是我想赶你走,只是我看你并非此中之类,我看那夏侯大人对你也一见钟情,自会对你宠爱有加。如果你不愿随他去,那我就安排你搬到观星阁住,只不过,从此你就要开门迎客了!”

芳纺明知道这样一说,翠浓必当应允,其实她原本也舍不得卖掉这棵摇钱树,只不过那姓夏侯的,开的价钱太高了,竟然让她放弃了“放长线,钓大鱼”的念头。

事已至此,翠浓已是无话可说。

芳纹去后,翠浓对月独坐,取出凤尾琴,按弦轻抚,心乱如麻,曲不成调。

正胡思乱想间,一个女子款款而来:“妹妹可是在心烦赎身之事么?”

翠浓一愣,自忖从未见过此人,那女子似乎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笑道:“我是前面院里的珍珠,今日听见有人来找妈妈,说要给你赎身,依我看,趁你还未失身,早日离了这牢笼是正经!”

翠浓被她说中心事,不由愁道:“虽说我也知道从良总比一生在这火坑里强,只是不知道那人如何,我这后半生,又将如何度过,心里还是十分不安!”

“妹妹不要担心那么多了,我们这种女子,身如飘萍,不由自主,只好过一天,算一天了!”说罢,她长叹了一声,“当年我也曾有机会从良,但那时总想着将来可能会有更好的,所以错过了不少机会,现在才知道,自己那时年纪小,有些太傻了,现在你看,脂粉盖不住皱纹了,想从良,也不行了,只好在这里混日子,等年纪再大些,恐怕只能被便宜卖给一些有残疾的人,到那时,还有什么盼头呢!”

翠浓听了,不由得心里替她难过。

珍珠又道:“妹妹不要多想了,听说那赎你的夏侯大人急着赶路,恐怕明天就要来接你呢,你还是早些休息吧!这个荷包,是玲心的,我留着也没有什么用,就给了你,做个念吧。”

翠浓接过荷包,奇道:“玲心姐姐现在如何?我听说她不是病了么?”

“她得的可不是一般的病。记得原本她是最红的姑娘,后来你当红,虽然卖艺不卖身,但是也抢了她不少风头,可是玲心却是个心地善良的姑娘,只是后来……”她顿了顿,“后来她年纪大了,客人也就慢慢少了,可是芳纹为了榨干她身上的油水,硬要她去接下等客人,后来,她传上了花柳,开始是长疮,渐渐的,身上的肉都一块块的烂了,前几日,芳纹嫌她脏,让人把她扔到郊外乱葬岗去了,恐怕早已让野狗吃了!”

翠浓听得直打寒颤,握住荷包的双手不住发抖,珍珠握住她冰凉的小手,叮嘱道:“这荷包里的东西我想有朝一日你定会用得到,你一定要小心收藏,不到万不得已,不要打开!我不宜在这里久留,先告辞了!”

说罢,珍珠转身就要离去。

翠浓一把拉住她的衣袖:“姐姐与我素不相识,却对我如此关切,翠浓无以为报,这支金钏虽非什么贵重之物,却也精巧,姐姐如不嫌弃,也请收下做个纪念。”

珍珠并不推辞,收起金钏后,笑道:“妹妹是个善良之人,难道你不记得一年前你救下的那个小男孩了么?”

翠浓苦苦思索,哦,是了,一年前的一天,一个小男孩儿钻到厨房里把客人要的燕窝粥喝了个精光,芳纹发狠,叫打手把那孩子抓住,在院子里用鞭子狠狠的打,当时无人敢劝,翠浓挺身而出,护住了那孩子,芳纹为了笼络翠浓,只得放了那个孩子,翠浓还叫人请了大夫,给那孩子治了伤,要不是今日珍珠提起,她还真的记不起这档子事。

珍珠道:“那个孩子,是我干妹妹生的,妹妹命苦死得早,那孩子没爹没娘的,后来我看他可怜,偷偷找东西给他吃,后来他饿极了,去厨房偷吃,差点被芳纹打死,幸亏被人救了!”

翠浓道:“现下那孩子在何处呢?”

“被打之后没有多久,那孩子就不见了,唉,我也是身不由已,不然怎么也要把他养大!”

说完,珍珠告辞去了,翠浓这里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夏侯大人果然派人来接,芳纹道:“以后嫁入富家,要什么就有什么,一些零七八碎的东西,就不要拿了!”翠浓只收拾了几件随常衣服,抱了凤尾琴坐了那一乘小轿去了。

不知行了多远,轿子停在一秘小小的院落前,翠浓下轿,早有一个小丫头迎了上来:“姑娘到了,我们夫人已经等了半日了!”

翠浓心内诧异,怎地不见老爷,倒要先见夫人?

进得屋来,只见一个少妇端坐在屋内,翠浓衽敛施礼:“翠浓见过夫人!”

那少妇笑道:“快起来吧!果然气度非凡,怪不得老爷极力夸赞,连我都被迷住了!你暂且在此休息,我去去就来。”

少妇笑着出了正房,来到侧面的耳房里,对里面的人道:“老爷眼力果然不错,想来把她送过去,必然能讨得他的欢心!”

那面白无须的男子正是夏侯风,他微微一笑:“那日我在回雁楼喝酒,正巧见到这女子在对面楼上,一楼红衣,只她着绿,好不引人注目,咱们一直想着如何报答他,这下,可算得来全不费工夫!你让稳婆给她验身,如果没有意外,咱们先带她去杭州赴任,然后再做打算!”

夫人答应着去了。

一时稳婆验身已毕,果然是美玉无瑕,夏侯风心内春风得意,叫夫人收拾细软,过了中午便动身上路。

却说翠浓一人在后院房中独坐,忽然见一个女孩儿在院子西南角点手叫她,她见四下无人,只得起身走过去,那女孩见她过来,递给她一张纸条,她打开一看,只见上面写道:“四下无人,还不快跑!”

翠浓不解其意,抬头看时,只见那个女孩儿已不见了,四下张望时,只见旁边树旁一个小小角门半开半闭,伸头望去,只见一条小路,那个女孩儿的背影正在前面不远处,正犹豫间,那女孩儿回过头来向她招手,又伸手一指树上,她抬头看去,只见树梢挂着一个鸟笼,笼门未锁,两只小小黄雀已然飞了出来,正展翅飞向远方。

要知“自由”二字对于翠浓这样的女子是多么珍贵啊,翠浓当下不再犹豫,跟着那女孩儿就跑,那女孩儿也很是奇怪,她似乎脑后长了眼睛,知道她已跟随来,而且翠浓走得快,她便快,翠浓走得慢,她也慢,就这样,两个人走了半日,竟离城渐远,已到了四下无人的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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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浓心下有些不安,开口叫道:“前面的姐姐,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呀?”

那女孩儿听了,并不答话,仍是脚步不停,翠浓不由站住了,踌躇着不知是否还要往前跟,终于,她下定了决心,一咬嘴唇道:“既然姐姐不肯相告,那就请恕小妹无理了!”

说着,转身便要沿来时路再返回。

那女孩儿也回过头来,笑道:“既然已经来到这里了,不妨请再多走几步吧!”

她这一把声音,低沉沙哑,却不似一个妙龄少女的声气。

翠浓心下更是起疑:“如果我不想再往前走了呢?”

那女孩儿仍是笑着:“不会的,我早就看出来,你不是那种任性的女人,再说,我总算救了你,就算看在这点情份上,你总不会转身就走吧?何况,你无亲无故,你还能去哪儿?”

这话像一根钉子一样,扎到了要害,是啊,天下之大,却无她立足之地。她心道,算是,既来之,则安之,不如就随她去吧!

心下想着,脚下也就迈开了步子。

那女孩儿见她如此,便转过身,仍在前带路,她的嘴角,也挂上了一丝诡异的微笑,只可惜,翠浓走了半日,已经很累了,累得根本顾不上去看那女孩儿的脸,就更看不到她脸上那奇怪的笑意。

又走了不知多远,就在翠浓觉得实在支撑不住的时候,前面竟出现了一所小小的木屋,虽然这小屋还没有会芳楼的柴房大,可翠浓却像见到一所宫殿那么兴奋,她完全没有考虑,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怎么会冒出一间小屋呢?

她眼巴巴的看着那女孩儿一直往前走,似乎根本就没有看到那间小屋,不由叫道:“姐姐,为何不去这小屋里休息片刻?”

那女孩儿听了,笑道:“你真的想去那里休息么?”

翠浓点点头,女孩儿道:“好吧!”

说着,走上前去,见那木门是从外面锁上了的,她移开门口的一盆花,从下面摸出一把钥匙开了门,先走了进去,翠浓紧跟了进去,两人之间,也就只差了两步,两步路,就算她走的再慢,也不过是一瞬间,她走进门里,却发现那女孩儿不见了!小屋一共有两个房间,中间用一道门帘隔开,屋子不大却收拾的很干净,她里里外外找了好几遍,才确定,那个带她来此的女孩儿,一走进这间屋子,就凭空消失了。

翠浓跑出门,四下张望,这小屋坐落在一片荒野之中,四下并无树木等遮掩之物,就算那女孩儿从窗户跳了出去,也应该能看到她,可偏偏什么都没有。

翠浓的心开始往下沉,她回到屋内,在灶台边找到了几个鸡蛋,所幸灶内还有火种,她抱来柴草,用开水煮了四个鸡蛋,虽然没有胃口,但她必须吃东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体力。

按理说,碰到这么多离奇的事情,翠浓绝对不应该睡着,可是,她吃完鸡蛋后,本想靠在床头休息片刻,谁知偏偏一下就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长时间,她隐隐约约觉得有一只手在她身上滑动,从面颊到脖子,然后继续往下,她想摆脱那只手,却浑身无力,她想睁开眼睛,证实一下是不是一个梦,却似乎半点动弹不得,她的心又开始向下沉,向下沉。

那只手似乎越来越不老实,同时,她也感觉到灼热的呼吸在一点点的靠近,这真实的触感,清晰的告诉她,这不是一个梦。

那只手还在向下滑,轻轻解开她的衣扣,小小的罗钿扣子长长的一排,那只手的主人非常耐心,一个一个慢慢的解着,动作十分娴熟,让她产生一种错觉,是一只灵巧的,女孩子纤细的手。

翠浓拼命的想张开眼睛,可是她全身的力气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她觉得胸前一凉,胸前的衣襟已经被解开了,她又惊又怒,猛的一使劲,张开了双眼,而她的心,也随之沉到了底。

果然,这一切不是梦,一个男子,正笑眯眯的看着她,他的脸距离她的是那么近,以至于她根本就无法看清楚他,可她仍觉得他看起来有些眼熟。

翠浓忙掩住衣襟,直向后退,直到后背抵到了墙,怒道:“你是什么人?”

那个人仍然气定神闲:“不是你自己跟我来的么?”

翠浓仔细端详,忽然若有所悟:“原来是你!”

那人笑道:“不错,是我!”

“你不是个女孩儿么?你到底是男是女?”

“我若不扮成个女孩儿,你会乖乖跟来么?怎么,你不相信我是男的?没有关系,我马上就证明给你看!”

说着,他伸手就来摸她的脸,翠浓一边躲,一边问道:“你究竟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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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手未停,嘴里笑道:“也难怪你不识得我,但凡见过我的女子,必然会永远把我铭记在心。我就要用我特殊的方法来让你记得我!”他笑得更加邪气,恰在此时,却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那人眼见美人在抱,却偏偏有人来打扰,不由得大为气恼,一边问道:“谁啊?”一边向外走去。

谁知外面敲门之人却并不答话,那人气冲冲走到门前,开门一看,却见四野茫茫,哪有敲门人的影子?纵然此人作恶多端,胆大包天,见此情景也难免心惊。忽然间,他似乎看见一个黑影远远掠过,他发力追去,饶是他轻功地人,也足足追了一刻,才看清楚那是一只黑猫。难道猫也会敲门?

那人心里惦记着屋内的美人,匆匆赶回房去,小屋内仍是一灯如豆,但见床褥凌乱,翠浓却已不见!

那人在小小的屋内搜索一番,却并无踪迹,他来到外间,伸手将靠近门的桌子脚下的地板用力一掀,好好的地板竟然被掀起来一块,露出了一人大小的洞口,他冲着里面大叫:“阿喜?阿喜!”停了停,里面没有任何声音,他迟疑了一会儿,还是跳了下去。

地道大约有三丈深,里面还藏着一个小小的秘室,虽然潮湿不堪,却十分清洁,那人见到床上的一个小小布娃娃,不由得摇头苦笑,这个阿喜,这么大了还和小孩子一样。

然而又想到和阿喜的约定,他不由得面色一变。

小小的秘室里没有人影,他似乎怕被人见到他来过这里,连忙返回屋内,想想翠浓那娇俏的模样,又不由得心内发狠,虽是夜深,仍是忍不住,竟一径出去寻找。

待他去得远了,地道内竟又钻出两个人来,其中一个,却正是那凭空“失踪”了的玉翠浓!

当先一人,却是一个穿红裙的女孩子,她拉了翠浓的手,向那男子去的方向望了望,见没有人影,才向另一边去了。

两个人直走了一夜,到东方微微发白,才停下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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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正是这女孩救了翠浓。

她名叫申秋喜,与那欲玷污翠浓的男子申夏欢是同胞兄妹。

这兄妹二人自幼父母双亡,从小受了不少苦,但夏欢因此养成了自私残暴的个性,再加上他投在一个心术不正的师父门下,入门五年就把那些下三滥的手段学了个十足十。

申夏欢出道不久,便成为江湖上有名的采花盗,他总是自诩他采花的原则是“你情我愿”,其实他专找良家女子下手。申夏欢生得眉清目秀,再加上他的易容术高明,他经常假扮成女子,与他看上的女子接触,解除她们的戒心,伺机下手,从无失手。

只是时间一长,被人发现他的秘密,于是,他便令秋喜相助,有时是他男扮女装,有时是秋喜替他出马,把他看中的女子骗到荒无人烟之地再下手,算来,这几年来,秋喜也为他做了不少坏事。

秋喜十七岁那年,遇见一个情投意和的少年,二人打算从此退出江湖,过平静的家居生活,只是夏欢却仍要秋喜为他办事,兄妹两人争执不下,大吵了一场。

谁知夏欢心肠狠毒,他竟不顾兄妹之情,下手杀了那个少年,又用药毒哑了秋喜。

后来,夏欢为了方便自己采花,在荒野之处盖了这间小屋,秋喜也仍替他做些见不得天日的勾当,只是秋喜在屋内挖了一个地道,自己住在里面,再也不与夏欢在同一屋里生活,并且与他约定,不许他踏入地道半步,夏欢原本对她有些愧疚,所以一切依了她。

那日红袖楼头,夏欢一眼就看上了翠浓的绝色,谁知他还未及下手,翠浓便被卖给了夏侯风,夏欢舍不得放手,于是男扮女装在夏侯风的住处寻找机会,却正好找到翠浓。

他本是心思细密之人,虽然他的易容术很高明,但自己的声音仍有些沙哑,不似一般女子,不便开口讲话,于是写了字条,给翠浓看,又在树梢布置了开着门的鸟笼,来说服翠浓和他一起走,其实,以翠浓那种柔弱的个性,做出这样的决定也是情非得已。
夏欢把翠浓骗到小木屋,自己在开门之后却藏到了地道之中,他原本是想吓倒娇柔的翠浓,的确,翠浓是让他吓得不轻,但同时他也惹恼了秋喜。

秋喜发现他违背誓言进了地道,但当时并没有发作,她看着她的哥哥用迷药迷昏了翠浓,她也看到他下的药份量很轻,因为她知道,他一向喜欢“你情我愿”。

就在夏欢要下手之时,秋喜放了一只训练好的黑猫出去,那猫就像人一样“敲门”,待开门之后却又跑开了。

秋喜就趁着夏欢开门之际,拉了翠浓躲进了地道,她早有意离开夏欢,所以在地道内也做了一个小小的机关,就在一处墙后面做了一个小小的隔断,恰好可以容得下两个纤细的女子藏身,而外面却根本看不出来,地道里又黑又潮,加上夏欢心内又急,自然没有看清,待他追出去后,秋喜就拉着翠浓跑出来,向相反的方向去了。

眼见东方渐白,秋喜用手势向翠浓比划道:“何去何从?”

翠浓心内暗暗叫苦,原本自己就是逃出来的,此时不知那夏侯大人会不会已经找到会芳楼去了,芳纹在本地势力极大,再加上夏侯大人又是官府中人,她自己已是自身难保,更何况再加上一个夏欢!秋喜这一跑出来,夏欢就算放过翠浓,也不会放过秋喜的,这三方人马,不知如何能躲得过?

她本是与世无争的个性,向来不去过多操心,此刻却是前途茫茫,她只觉得浑身无力,心底却有个念头一闪:真想回到听雨轩,倒在那张洁净的床上,好好睡一觉,也许,醒来这一切都只不过一场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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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浓虽为前途担忧,百般发愁,却没有表露出来,只是默默独坐。

秋喜虽然与翠浓年纪相若,倒是习惯了这种前途无定的流离生活,并不以为意,休息了一会儿,就起身示意翠浓接着往前走。

来到前面小镇的市集上,翠浓取下头上金钗,当了些许银两,买了两身男装,秋喜虽也是弱质女子,但身着男装也倒有几分英武之气,翠浓改扮后,那股弱柳扶风的气韵却仍是遮掩不住,幸而秋喜也有着一双巧手,帮她稍稍修饰,倒也掩去不少女儿娇态。秋喜心思细密,写道:“姐姐身子娇弱,在北方几时可以见到如此的男子?江南一带,人物风流,不如我们一路向南去吧,一来在人群中不显突兀;二则夏欢刚从江南返回,估计一时不会返回,你看可好?”

翠浓点头应允,当下两人准备了一些干粮咸肉,弃大道走小路,一直向南去了。

三月后。

月圆之夜,江南小镇。

婆娑的树影下,一个颀长的身影痴痴而立,他的目光所及,是一间客栈的后窗,室内一灯如豆,一个纤弱的人影在灯前独坐,似乎在写着什么。

他一直在那里站着,直到那间小屋内的灯光熄灭后许久方才离去。

屋内的人影,正是玉翠浓。

甫一上路,她便发现,一旦离开会芳楼,她那些往日能赚银子的本事,却变得一文不值了,这一路行来,不论房饭银子还是一应用度,都是秋喜所出,翠浓不知她这钱是如何来的,是偷是抢还是骗,只是知道她每隔几日便会傍晚出去,夜深方回,满面疲惫之色,她既不说,翠浓也不好多问。

这天,翠浓在隔壁书坊门口,听到有人向掌柜的打听,有人请代抄书,她自信能写一笔好字,于是向掌柜的自荐,先试写一本,这不,由中午一直写到傍晚,匆匆吃了几口晚饭就又接着写,子时未到,堪堪抄完,她心下高兴,先上床睡了,竟没有在意,今天秋喜比平日里回来的晚。

翠浓劳累半日,睡得格外香甜,一早起来,房内仍没有秋喜的人影,心下不由得大奇,这丫头跑到哪里去了?

虽说有些心急,翠浓却并不慌张,只因她一派天真,只觉得秋喜办事稳重,不应有任何闪失。

下楼先到隔壁书坊,将抄好的书交给掌柜的,书坊掌柜十分惊诧,不到一天的功夫就抄好了一本书,字也写得非常秀气端正,于是多给了她一钱银子,又给她五本书,要她赶快抄好送来。

翠浓满心欢喜的去了。

她刚刚出门,就从街对面走过来一个年轻人,花了三倍的银子,把翠浓抄好的书买下,珍重的藏入怀中。

翠浓回到房中,顾不得腹虽饥饿,提起笔来接着抄书,她刚刚抄了几页,就听外面有人敲门,她一阵欢喜,心道,定是喜丫头回来了,要赶快告诉她这个好消息,省得她总是那么辛苦。

回到头来正要笑嘻嘻的开口,门口来人却不是秋喜,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只见他年纪虽幼,面上却有一股掩不住的剽悍之色,一双眸子更是如野兽般锐利,他并不在乎翠浓的满腹疑惑,伸手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此地不可久留,快跟我走!”

翠浓挣了几下,那男孩手劲奇大,她使尽全力竟无法挣脱,只得问道:“小兄弟为何来此?何出此言?”

那男孩并不回答,只道:“快收拾细软随我前去,迟了恐怕来不及了!”

翠浓心下更是疑惑,还要再问,那男孩跃到窗边,看了看,回过头来,取出一块手帕,递给翠浓,只见上面暗红的字迹非常潦草,显见是情急之下写就的。

上面只有四个字:“见字速来!”

那字迹虽然潦草,却显然是秋喜所写,颜色暗红,定是用血而书,翠浓心内大急,见那男孩面上的焦急之色,当下顾不得许多,所幸行囊单薄,收拾了几件必备之物,那书本笔墨虽是不舍,却也只好丢下,翠浓仍是不甘心,又将一支狼毫洗净揣入怀中,那男孩明明看见,却不不多言,两个人出门向东去了。

出得城外又急行三四里,只见前面一片树林,那男孩毫不犹豫,拉着她穿林而入,又走了半日,来到了棵大树下,男孩几下爬上大树,解开一条绳索,将一个人放了下来,原来他虽然年纪小,心思却极聪慧,生怕自己不在有人前来发现秋喜,竟用绳子把她吊到树上躲藏。

翠浓一见秋喜面色惨白,不由得大惊:“阿喜,你受伤了?”

那男孩将她拉到身后,道:“她受了刀伤,我刚刚虽然已经给她包扎了一下,但仅能略微止血,刚刚我去药房买了一些止血生肌的草药,现在给她敷上,虽然外伤可以医治,只怕是……”

秋喜抬起右手,只见外面包的白布已被鲜血浸透,男孩毫不留情,用刀子割开白布,秋喜的手一露出来,翠浓不由惊呼出声,秋喜的整个右手仅剩下四个手指,原本长着大拇指的地方,只剩下了一个血洞。

翠浓失声痛哭,秋喜却手左手拉着她的手,对她笑笑,示意自己没事。

秋喜果然硬朗,那男孩为她敷药,她疼得浑身发抖,却没有流一滴泪,后来,翠浓曾小心翼翼的问过她,她只是淡淡一笑,提笔写道:“自从我哥哥杀了他之后,我就没有再流过一滴泪。”

那男孩处理好秋喜的伤口后就一个人走开了,翠浓本有一肚子的话要问她,便见她苍白无力的样子,忍住将出口的话,没有多问。

不一会儿,那男孩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馒头和清水,三个人默默吃了一些,秋喜显见是劳累过度,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翠浓本在一边看着她,可是昨夜也没有睡几个时辰,也睡着了,那男孩一言不发,守在她们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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