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圈|青岛旅游论坛's Archiver

青岛酒店预订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0

【穿越时空爱情类】《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 作者:瑞者

[b]【穿越时空爱情类】《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 作者:瑞者 连载中


[/b][size=4]求亲



  上帝作证,她穿越了。

  其实莫亚男不信上帝,所以直到现在,她还是无法相信她穿越了,总是时不时闭上眼睛,希望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这只是黄粱一梦。

  除了挂在房梁上的的蜘蛛,编织出一张新的蛛网,眼前的一切,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所以,莫亚男还是穿越了,不仅上帝可以做证,庙里的菩萨山下的土地家里的祖先牌位,都可以为她做证。

  莫亚男哭丧着脸,有种想骂娘的冲动,但是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最后残留在脑中的记忆却压制了她的冲动。咳咳,还是高兴点吧,至少她穿越得还不错,在家里睡得好好的,眼睛一睁就灵魂穿越到了一位富家千金的身上,虽然是庶出,但吃穿不愁,还有人伺候,活生生一只米虫,成就了她未穿越前最大的梦想。

  可问题是,这位富家千金是典型的淑女,也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说话要拿扇子遮住半边脸,声音轻柔得几乎要贴着耳朵才听得见。又不是什么绝色美女,至于这么羞羞答答么,害得她为了不被人看出这具身体已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不装了大半年。

  憋,莫亚男快憋坏了,不在憋闷中死亡,就在憋闷中变态,再憋下去,她真要变态了。

  贴身伺候的小丫环不在身边的时候,她照照镜子,不怕变态,就怕变丑,听说变态的女人都很丑,这个富家千金本来长得就一般般,还要扭捏作态装淑女,让莫亚男恨得几乎捶胸顿足,未穿前她闭着嘴巴好歹还是一清秀佳人,张开嘴巴也是一毒舌泼妇,所过之处,诸男退避,妖孽横出,这一穿越,除了年纪莫名其妙变轻了许多之外,除了可以光明正大的混吃等死之外,她居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亏,太亏了,她莫亚男好歹也是商界一朵毒花,谁沾谁得给她剥一层皮下来,什么时候做过这么亏本的买卖。

  “三小姐,三小姐,不好了……”小丫环梅儿的声音由远及近,声音倒是像喜鹊叽喳着好听,说出来的话却乌鸦一样触人楣头。

  莫亚男横眉竖目,菱花镜里显露出一张狰狞面孔,顿时把她吓了一跳,连忙低眉敛目,团扇一抬,将凶相毕露的下半张脸掩住。其实凭心而论,富家千金长得并不丑,完全是时下流行的妆扮坏了她这张脸,见过日本艺妓吧,就是脸上涂了厚厚一层粉,眉毛画得黑黑的,嘴巴抹得血一样红,还刻意将唇点成樱桃小口的模样。

  这种夸张的妆扮,不是不好看,而是完全不适合富家千金。哦,对了,忘介绍了,富家千金的闺名就是莫亚男,就叫她前莫亚男吧,反正都穿越了,这个名字再不好听莫亚男也只能将就着用。

  听着英气十足吧,大概是生下来的时候这名字起坏了,所以前莫亚男这张脸,也是英气十足的,见过男妆的林青霞吧,就像那样儿,虽然她完全没有林青霞那么飒爽的英姿,无法把这张英气十足的脸表现得让人一见着迷,再见倾心。

  所以说前莫亚男这张脸,最能将她的优点表现出来的,就是什么妆也不要画,光着一张脸最好看,可她偏偏要跟着流行走,画一副阴柔到极点的妆相,这不是摆明了要扬短避长嘛。

  自打穿越后,莫亚男也不是不想改变一下妆容,不过每当她拒绝化妆的时候,小丫环梅儿一副狐疑的神色,喃喃自语道:“这是三小姐最喜爱的妆容,三小姐怎么了,啊,一定是那次落水三小姐脑子坏了,我要向老爷妇人禀告去,赶紧请大夫为三小姐医治……”

  莫亚男当场黑线万丈,所谓的那次落水,就是她穿越到莫亚男身上的时候,一想起当初被灌了多少碗难喝到极点的中药,她的胃里就直犯呕。算了,不就是扮丑吗,她忍。

  忍字头上一把刀,莫亚男已经割了自己千万刀,还要忍多久啊,她都快发疯了。

  “小梅,大呼小叫的,什么事儿啊?”

  这是她说的话吗?这是她下意识的说出来话吗?她什么时候这么轻声细语过。团扇下,莫亚男的面孔扭曲了,妈的,再装下去,她真的要人格分裂了。

  小梅“啊”了一声,连忙捂住嘴巴,缓下脚步,莲步轻移到莫亚男身边,细声细气道:“三小姐,刚才小梅听绿儿姐姐说,夫人帮小姐订亲了。”

  订亲!莫亚男瞳孔放大,两眼放光。好机会啊好机会,到了婆家,她就不用再装了。哪个男人这么倒霉,竟然敢来向她提亲。

  “可是……可是……未来的三姑爷是温家十三少呀。”小梅急了,两眼泪汪汪,三小姐嫁过去,她就是陪嫁。

  “温家十三少?”莫亚男在记忆里拼命寻找这个名字的资料,还好,前莫亚男留下的记忆里居然有这个名字,她终于从脑海的角落里找出这个倒霉男人的来历。

  温家十三少,是京城皇商温家的唯一独苗,他前头有十二个哥哥,可惜不知道是不是温家先祖坏事做多了,所以遭了报应,一个个出生没多久就夭折了,这个温家十三少还是温家家主五十岁的时候才生出来,不知道求了多少佛才勉强保住的,据说自小就天资聪慧,过目不忘,十岁上就有天子脚下第一神童之称,可谓是声名远扬。话虽然如此,可是他跟他的十二个哥哥一样,生来就是个病秧子,据说活不过二十岁。

  从温家十三少十五岁的时候起,温家就开始为他找合适的妻子,不仅要身体健康,能生孩子,而且还要有当家的能力,在温家十三少死了之后能撑起整个温家。在这个强调女子无才就是德的时代,这样的女人哪容易找。如今温家十三少已经十八岁了,可是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女人。

  “是呀是呀,温家十三少。”小梅点头如捣葱,还怕莫亚男不明白,连忙道,“三小姐,据说有个算命的,说三小姐您的生辰八字跟十三少很合,能在十三少死前给温家留后,所以……要你嫁给温家十三少作妾。”

  莫亚男马上就听明白了,合着她就是一只母猪,人家堂堂皇商世家看中她这个小小富户的女儿,就是因为算命的说她能生,作妾,居然还是作妾。

  妈的,是可忍孰不可忍。团扇下,莫亚男的牙齿磨得咯吱响,惹得小梅左看右看,哪里来的奇怪响声。

  还是要忍。

  一个病鬼,嫁过去正好,生个孩子,然后母以子贵,等病鬼死了之后,她就是名正言顺的当家主母,看谁还能管得着她。权衡利弊,莫亚男再次忍了。妈的,不就是男人嘛,等病鬼死了,她要一笔赡养费自己养百八十个面首去。
[/size]



[size=2][color=gray][ 此贴被玉无痕在2008-05-18 16:08重新编辑 ][/color][/size]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0

【穿越时空爱情类】《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 作者:瑞者 连载中


求亲



  上帝作证,她穿越了。

  其实莫亚男不信上帝,所以直到现在,她还是无法相信她穿越了,总是时不时闭上眼睛,希望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这只是黄粱一梦。

  除了挂在房梁上的的蜘蛛,编织出一张新的蛛网,眼前的一切,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所以,莫亚男还是穿越了,不仅上帝可以做证,庙里的菩萨山下的土地家里的祖先牌位,都可以为她做证。

  莫亚男哭丧着脸,有种想骂娘的冲动,但是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最后残留在脑中的记忆却压制了她的冲动。咳咳,还是高兴点吧,至少她穿越得还不错,在家里睡得好好的,眼睛一睁就灵魂穿越到了一位富家千金的身上,虽然是庶出,但吃穿不愁,还有人伺候,活生生一只米虫,成就了她未穿越前最大的梦想。

  可问题是,这位富家千金是典型的淑女,也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说话要拿扇子遮住半边脸,声音轻柔得几乎要贴着耳朵才听得见。又不是什么绝色美女,至于这么羞羞答答么,害得她为了不被人看出这具身体已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不装了大半年。

  憋,莫亚男快憋坏了,不在憋闷中死亡,就在憋闷中变态,再憋下去,她真要变态了。

  贴身伺候的小丫环不在身边的时候,她照照镜子,不怕变态,就怕变丑,听说变态的女人都很丑,这个富家千金本来长得就一般般,还要扭捏作态装淑女,让莫亚男恨得几乎捶胸顿足,未穿前她闭着嘴巴好歹还是一清秀佳人,张开嘴巴也是一毒舌泼妇,所过之处,诸男退避,妖孽横出,这一穿越,除了年纪莫名其妙变轻了许多之外,除了可以光明正大的混吃等死之外,她居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亏,太亏了,她莫亚男好歹也是商界一朵毒花,谁沾谁得给她剥一层皮下来,什么时候做过这么亏本的买卖。

  “三小姐,三小姐,不好了……”小丫环梅儿的声音由远及近,声音倒是像喜鹊叽喳着好听,说出来的话却乌鸦一样触人楣头。

  莫亚男横眉竖目,菱花镜里显露出一张狰狞面孔,顿时把她吓了一跳,连忙低眉敛目,团扇一抬,将凶相毕露的下半张脸掩住。其实凭心而论,富家千金长得并不丑,完全是时下流行的妆扮坏了她这张脸,见过日本艺妓吧,就是脸上涂了厚厚一层粉,眉毛画得黑黑的,嘴巴抹得血一样红,还刻意将唇点成樱桃小口的模样。

  这种夸张的妆扮,不是不好看,而是完全不适合富家千金。哦,对了,忘介绍了,富家千金的闺名就是莫亚男,就叫她前莫亚男吧,反正都穿越了,这个名字再不好听莫亚男也只能将就着用。

  听着英气十足吧,大概是生下来的时候这名字起坏了,所以前莫亚男这张脸,也是英气十足的,见过男妆的林青霞吧,就像那样儿,虽然她完全没有林青霞那么飒爽的英姿,无法把这张英气十足的脸表现得让人一见着迷,再见倾心。

  所以说前莫亚男这张脸,最能将她的优点表现出来的,就是什么妆也不要画,光着一张脸最好看,可她偏偏要跟着流行走,画一副阴柔到极点的妆相,这不是摆明了要扬短避长嘛。

  自打穿越后,莫亚男也不是不想改变一下妆容,不过每当她拒绝化妆的时候,小丫环梅儿一副狐疑的神色,喃喃自语道:“这是三小姐最喜爱的妆容,三小姐怎么了,啊,一定是那次落水三小姐脑子坏了,我要向老爷妇人禀告去,赶紧请大夫为三小姐医治……”

  莫亚男当场黑线万丈,所谓的那次落水,就是她穿越到莫亚男身上的时候,一想起当初被灌了多少碗难喝到极点的中药,她的胃里就直犯呕。算了,不就是扮丑吗,她忍。

  忍字头上一把刀,莫亚男已经割了自己千万刀,还要忍多久啊,她都快发疯了。

  “小梅,大呼小叫的,什么事儿啊?”

  这是她说的话吗?这是她下意识的说出来话吗?她什么时候这么轻声细语过。团扇下,莫亚男的面孔扭曲了,妈的,再装下去,她真的要人格分裂了。

  小梅“啊”了一声,连忙捂住嘴巴,缓下脚步,莲步轻移到莫亚男身边,细声细气道:“三小姐,刚才小梅听绿儿姐姐说,夫人帮小姐订亲了。”

  订亲!莫亚男瞳孔放大,两眼放光。好机会啊好机会,到了婆家,她就不用再装了。哪个男人这么倒霉,竟然敢来向她提亲。

  “可是……可是……未来的三姑爷是温家十三少呀。”小梅急了,两眼泪汪汪,三小姐嫁过去,她就是陪嫁。

  “温家十三少?”莫亚男在记忆里拼命寻找这个名字的资料,还好,前莫亚男留下的记忆里居然有这个名字,她终于从脑海的角落里找出这个倒霉男人的来历。

  温家十三少,是京城皇商温家的唯一独苗,他前头有十二个哥哥,可惜不知道是不是温家先祖坏事做多了,所以遭了报应,一个个出生没多久就夭折了,这个温家十三少还是温家家主五十岁的时候才生出来,不知道求了多少佛才勉强保住的,据说自小就天资聪慧,过目不忘,十岁上就有天子脚下第一神童之称,可谓是声名远扬。话虽然如此,可是他跟他的十二个哥哥一样,生来就是个病秧子,据说活不过二十岁。

  从温家十三少十五岁的时候起,温家就开始为他找合适的妻子,不仅要身体健康,能生孩子,而且还要有当家的能力,在温家十三少死了之后能撑起整个温家。在这个强调女子无才就是德的时代,这样的女人哪容易找。如今温家十三少已经十八岁了,可是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女人。

  “是呀是呀,温家十三少。”小梅点头如捣葱,还怕莫亚男不明白,连忙道,“三小姐,据说有个算命的,说三小姐您的生辰八字跟十三少很合,能在十三少死前给温家留后,所以……要你嫁给温家十三少作妾。”

  莫亚男马上就听明白了,合着她就是一只母猪,人家堂堂皇商世家看中她这个小小富户的女儿,就是因为算命的说她能生,作妾,居然还是作妾。

  妈的,是可忍孰不可忍。团扇下,莫亚男的牙齿磨得咯吱响,惹得小梅左看右看,哪里来的奇怪响声。

  还是要忍。

  一个病鬼,嫁过去正好,生个孩子,然后母以子贵,等病鬼死了之后,她就是名正言顺的当家主母,看谁还能管得着她。权衡利弊,莫亚男再次忍了。妈的,不就是男人嘛,等病鬼死了,她要一笔赡养费自己养百八十个面首去。




[ 此贴被玉无痕在2008-05-18 16:08重新编辑 ]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0

一家神经病



  虽然存了要忍的心思,但是莫亚男夜里在床上滚来滚去,几乎把床都滚烂了,她也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温家会上门来提亲,是因为算命的给合了八字,问题是,谁把她的生辰八字送到温家去的?

  莫老爷?

  不可能,前莫亚男虽然是莫老爷一时酒醉后跟个婢女生下来的孩子,但是莫老爷事后也把婢女收了房,尽管很少到婢女的房里来,在吃穿用度上,却从来没有亏待她们母女,而且婢女临终前,莫老爷也答应决不让这个庶出的女儿嫁给人家作妾。

  所以莫老爷虽然是个便宜老爹,但莫亚男相信他不会把自己往火坑里送。

  莫夫人?

  更不可能。这女人,是典型得不能再典型的贤妻良母,也是前莫亚男努力效仿的榜样,当年莫老爷明明对莫夫人一往情深,动都没动过纳妾的念头,是莫夫人自己在接连生了两个女儿之后,觉得没能为莫老爷生个传宗接代的儿子,罪不可恕,于是跟贴身婢女一合计,联手把莫老爷灌醉,让莫老爷睡了贴身婢女,或者说是让贴身婢女睡了莫老爷。

  虽然后来婢女生下的也是个女儿,虽然莫夫人隔年如愿以偿的生了个儿子,但她对前莫亚男同样视如己出,尤其是婢女病逝之后,她对前莫亚男更好,让她的两个亲生女儿都嫉妒不已。

  莫亚男穿越过来之后,最感到不可思议的就是莫夫人,一直怀疑这女人不是被洗了脑,就是神经有毛病,但不可否认,莫夫人一直对她很好,甚至有一次私下问莫亚男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莫亚男假装羞涩地用团扇捂脸,暗自揣测如果她将真话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当场把莫夫人吓死。在她眼里,十个男人九个混蛋,剩下一个是笨蛋,刚好用来调戏解闷。

  总之一句话,莫夫人一直为婢女不得莫老爷所爱导致郁郁而终而感到十分内疚,婢女临终时的遗言,她答应得比莫老爷还快还坚决。所以她也不可能明知温家十三少是个病鬼还把莫亚男往火坑里推,就算对方是堂堂的皇商世家子弟,说起来莫亚男根本就高攀不起人家,哪怕是作妾,按温家的家世,什么样的千金小姐挑不到,莫亚男一个庶出之女,光是名分就已经能让人家把她踩到脚底下去。

  剩下的还有谁?前莫亚男那两个姐姐?

  大姐莫知心已经出嫁,还嫁得很远,快两年没有回娘家来了,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莫亚男嫁好嫁坏,跟她也没关系,应该不会是她。

  二姐莫知云跟前莫亚男一样,也是个典型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虽然嫉妒莫夫人对莫亚男好,但是就算她想陷害莫亚男,也得有这个能力再说。

  至于小弟莫知安却是个飞扬跳脱的性子,既不像莫老爷,也不像莫夫人,一天到晚惹事生非,莫老爷一怒之下,把他送到了远在杭城的览众书院,让在书院当学监的舅老爷监督他读书去了。这是在莫晋男穿越过来之前的事情,所以莫亚男也没有见过这个便宜弟弟。

  这个小弟恐怕连莫亚男的生辰八字到底是多少也记不住吧,所以也不可能是莫知安。

  除了他们,还能有谁呢?

  想了一夜,莫亚男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第二天早上起来顶了两个黑眼圈,不等小梅来伺候,她已经自发自动往自己的脸上抹上一层厚厚的白粉。

  “亚男,你来,大娘有话跟你说。”

  一家人用过早膳之后,莫夫人突然把莫亚男叫到了房中,走之前莫亚男看到了二姐莫知云投过来得意眼神,心里犯起了嘀咕:别让老娘知道是你在捣鬼,否则老娘下地狱也要拖着你。

  虽然这样想,她还是不相信莫知云这个千金小姐有能力陷害她。

  “亚男啊!”莫夫人未语先叹气,“你娘跟我虽名为主仆,却情同姐妹,当年我一片好心,让老爷纳了她,可是万万想不到老爷却是个多情的性子,这些年对你娘少有眷顾,以致你娘郁郁而终,说起来,是我和老爷亏欠了你娘,还有你……”

  “爹和大娘,对女儿极好。”莫亚男拿扇子捂脸,她现在越来越喜欢这把扇子,好用,好用之极。

  亏欠,亏欠个大头鬼,一家子连主带仆都是神经病,莫夫人又不是不能生,连生两个女儿怕什么,没见识过后世的超生游击队,连生七个女儿,从吐鲁番到海南岛,跑遍大半个中国也要生个儿子出来。

  莫老爷更是窝囊,没见过后世男人崇尚的是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你一个有房(三进三出大宅外加一个小花园)有车(双马并行的马车两辆)有产(田地数百亩商铺数十家)的大男人,玩什么情有独钟,活生生闷死一个女人。

  至于她那个便宜亲娘,莫亚男连骂的心情都没有,身为婢女不是你的错,听从主人的安排睡了老爷也不是你的错,但你为了这个压根就不理会你的男人郁郁而终就是你的错,男人算什么东西,寂寞了去搞搞百合也好过活活郁闷死,通奸会沉塘,百合又不会被沉塘。

  “本来,大娘已经帮你选中了黄奉春黄公子,就是半年前,你落水的那天,在白马寺前撞到的那位公子,你爹也打听过黄公子的家世,虽然不是什么钟鼎之家,却也是书香门弟,跟咱们莫家算得上门当户对……谁想到……”

  半年前?落水?

  莫亚男似乎想起来了,对了,是前莫亚男,那天跟着莫夫人还有莫知云去白马寺烧香还愿,在庙门口撞到了一个男人,那男人面如白玉,长得还算斯文,可怜前莫亚男这辈子见过的男人有限,眼光不高,一看到这个男人就惊为天人,看呆了,结果走着走着就跌进了河里。这种行为放在后世就叫做花痴。

  莫夫人继续道:“唉!谁知道皇商温家突然上门来求亲,虽然是作妾,但是温家高门大户,即使是作妾也是咱们家高攀了,而且温十三少尚无正妻,你若是能生个一子半女,未必没有扶正的机会,只是你爹顾忌着对你娘的承诺,不肯应承,温家的人似乎颇为恼怒,大娘当心你爹直脾气,为你得罪了温家,只能推说你爹心疼女儿,要先问问你的意思……”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0

代沟的距离



  莫亚男偷偷地撇撇嘴,对于古人式的虚伪报以最强烈的鄙视。在这个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莫夫人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你要是个孝顺女儿,就千万别让你爹为难,温家的人是不好得罪的,如果拒婚,温家人就会很生气很生气。正所谓温家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所以你还是趁早答应了为好。

  当然,这只是莫亚男自己的理解。

  团扇挡住了莫亚男的脸,莫夫人自然看不到她的表情,只当这个女儿是害臊了,叹了一口气接着道:“从心底来说,我和你爹都不愿意你答应这门亲事,这不仅是我和你爹都答应过你娘,而且我和你爹是真的心疼你,传闻中温十三少虽然是个才华横溢相貌出众的好男儿,但是他的身体……唉,你才十七岁,大娘也不忍心你嫁过去没几年就守寡,如果你真的不愿意,我和你爹也商量过了,就是拼着得罪了温家,也要拒婚到底。”

  别呀,她还指望着那病鬼死了以后拿一笔赡养费逍遥快活一辈子呢。

  莫亚男一听就急了,感情这不是什么古人式的虚伪,这对神经病夫妻是真心真意在为她这个便宜女儿在打算,还真让她有些感动了,有这样的爹娘,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大娘啊……”捏了捏喉咙,莫亚男努力让自己的语气不会显得那么急躁,还要做出羞羞答答的模样,“女儿……一切听从爹娘作主。”

  想了想,又怕莫夫人没听明白,补了一句:“女儿愿为爹娘分忧解愁。”

  莫夫人听是听明白了,可是那眼泪也跟着下来了,拿着手巾一边抹着眼睛一边道:“亚男,大娘没有白疼你一场,有你这么贴心的女儿,大娘我……我说什么也不能把你往火坑里推,你放心好了,我和你爹一定会拒了这婚事……”

  “啊?”莫亚男听着听着,听傻了。这、这女人果然是神经……呃,算了,看在她也是为自己好的份上,不骂她了。古人的思考回路,果然不是她这个后世人能理解的。这就叫代沟,还是相隔了近千年的代沟。

  “大娘,女儿……女儿其实……一直……都心慕温十三少……”莫亚男再次装做羞不可抑的模样说道。

  听明白了吧,这回听明白了吧,老娘别人都不嫁,就要嫁这个病鬼。

  而且这可不是莫亚男胡说,而是前莫亚男确实非常非常仰慕那个病鬼,要不然莫亚男又怎么能在前莫亚男留下的记忆里找到温十三少这个名字。别说人家是病鬼,人家可是根正苗红有录在册的号称京城第一美男子兼第一才子,至于那个天子脚下第一神童的称号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人家病鬼才八岁呢。

  像这样有才又有财,有貌又有名的男人,而且还是个能最大限度激发女人无限母爱的病弱美男,哪个怀春少女不仰慕,前莫亚男在白马寺庙门口撞到那位黄公子的时候,发出的第一个感叹就是:好个翩翩佳公子,比起温十三少也不遑多让啊。

  虽然对前莫亚男的眼光,她不敢苟同,但这也说明了病鬼在前莫亚男心里的地位。这其实就和后世的女人对偶像的痴迷是同样的性质,她们把偶像给无限美化了。

  莫夫人明显愣了一下,眼泪也忘记掉了,惊讶道:“亚男,你不是对黄奉春黄公子……”

  莫亚男反应也极快,原来前莫亚男落水前犯花痴的模样全让莫夫人看在眼里了,虽然不是自己干的事,但她还是用团扇捂住脸,一边在肚子里把前莫亚男骂了个狗血淋头,一边含羞道:“女儿……女儿哪有……”

  莫夫人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拧着手巾把眼泪抹干,道:“原来是大娘弄错了,这就好,这就好,其实如云对黄公子也是……不提了,亚男,你心里既然喜欢温十三少,那大娘就和你爹说去,遂了你的愿,只是……将来若你无法为温家诞下子嗣,温家恐怕也不会留下你,到时候就回家来,爹娘也愿意养你一辈子……”

  莫亚男倏然一惊,顾不得深究莫如云对那位黄公子也是个什么心思,思绪已经转到了如果她生不出孩子的事情上,先前她只考虑要拿一笔赡养费好逍遥快活一辈子,却忘了那病鬼既然都病得没几年命了,也不知道洞房花烛的时候能不能人道。

  不行,要未雨绸缪在先,把钱先拿到手再嫁过去,不然她岂不是有可能人财两空。

  “大娘……”她挤出两点泪光,没办法,实在是流不出眼泪来,“女儿嫁出去以后,又怎么能再回娘家,即便女儿不要脸面,也不能不顾爹娘的脸面,咱们莫家虽然比不上温家财大势大,好歹也是有头有脸。女儿……女儿想求大娘一件事。”

  “什么事?”

  “女儿愿意嫁入温家,为温家绵延香火,只是万一……万一女儿无此福气,女儿也愿在夫、夫君过世之后,削发为尼,为夫君守节,但请温家先为女儿建一座尼庵,要远离尘世,庵外置地百亩,归于女儿名下。”

  削发为尼,正好过一把光头瘾,远离尘世,方便藏面首,置地百亩,吃喝不愁,莫亚男打着小算盘,想着想着就眉飞色舞,到那时候,她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

  正意淫得万分痛快的时候,冷不防莫夫人一把将莫亚男搂在怀里,扯着喉咙就哭开了。

  “大娘的乖女儿啊,你怎么这么苦命啊,你可真真是要心疼死大娘啊!”

  “嘎……”

  事实再次证明,莫亚男和莫夫人之间的代沟,不是以空间为距离,而是以时间为距离。用团扇挡着脸,莫亚男第一次哀叹,为什么她一穿就穿得这么好,她现在情愿穿到没饭吃没衣穿没人疼没人爱苦哈哈的后娘养的苦菜花身上,也不要被这个女人抱着当抹布擦眼泪啊。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0

 留下买路财



  莫老爷莫夫人果然是心疼女儿的,莫亚男自己都觉得这个主意听上去简直是有些异想天开,却获得二老的一致赞同,更让莫老爷老怀大慰的是,女儿居然愿意在夫君死后削发为尼,为夫君守节,实实在在是给莫家列祖列宗长了脸面,这件事对温家来求亲的人一提,温家的人居然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隔了一个月送来彩礼,就包括了那座尼庵及百亩田地的地契。

  莫亚男完全没有料到事情居然会这么顺利,拿到地契后百思不得其解,想了三天三夜才一拍脑袋明白过来,她只以后世的思维来思考这件事,却忘了这个时代,提倡的是贞洁烈女,她一个妾室,而且还没有过门,就肯说出在夫君死后要为之削发守节,这话传出去,别说莫家在地方上大大长脸,就是温家,指不定在事后还能得皇帝赐一座贞洁牌坊呢。

  在这个时代,这已经是一个家族所能得到的最大的荣耀之一。

  不过这并不是莫亚男关心的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最关键的是这地契要怎么贴身收藏,才能又稳妥又隐秘,为此她拼命回忆了后世所看过的关于地下党的电影,俗话说一个地下党藏的东西,一百个国民党都找不到,她只要借鉴一两招,相信在这个时代就足够用了。

  鞋底?

  不妥不妥,她还没嫁过去呢,就已经是一天换一双鞋了,到温家那种高门大户里,那还不一天三双的换。连着换三天,恐怕她连地契藏在哪只鞋里都不知道了。

  衣服的夹缝里?

  还是不妥,理由同上,而且到时候她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夫人,衣服只要被丫环拿去那么一洗,她想当地主婆的美梦就结束了。

  头发里?

  呃……很遗憾,她不但十指不沾阳春水,连古代一个最简单的发髻都不会梳,唯一会的就是札马尾,想想要是小梅早上为她梳头的时候,梳子这么一扒拉,掉出卷卷一张纸出来,到时候她们大眼瞪小眼,难道她要假装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再惊呼一声:“好大的头皮……”

  莫亚男的目光落在妆台上摆放的首饰上,项链,不行,没有可以藏东西的地方,发簪,也不行,簪身太细,就算把簪身制成空心的,地契这么大的纸也放不进去,唔……有了!

  看到那足足装满一抽屉的各色绢花,莫亚男眼前一亮,这可是藏东西的大好地方,她马上把地契对折对折再对折,一直折成拇指大小,然后挑出一朵最大的牡丹形状的绢花,将地契往花心里一放,将周围的几片花瓣用针线缝起来,这样地契就被牢牢的缝在花心里,而那朵本来盛开的牡丹绢花,也变成了半开半露的花朵儿。

  插到了头发上,对着菱花镜左照右照,哈哈,太完美了。

  小梅走了进来,“啊”了一声,道:“三小姐,这朵绢花怎么变样了,比原来更好看了。”

  “是吗?”莫亚男拿起团扇,挡住自己没有丝毫形象可言的笑容,“那我出嫁的时候,也带这朵绢花好了。”

  小梅倏地红了脸,声音也变得细若蚊蝇:“三小姐,三姑爷……一定……一定会喜欢的……”

  莫亚男斜瞥了她一眼,这小丫头,莫不是春心也动了。

  小梅被她这么一看,脸色更红了,头垂得低低的,连抬也不敢抬。

  不提小梅究竟是个什么心思,温家的彩礼送过之后,婚期也定下来了,就在下个月十八,赶得很急,据算命的说,这一天是今年最适合温十三少娶亲的日子,下一个这么好的黄道吉日,在三年之后,所以温家也顾不得礼仪上的不周,急急要把莫亚男迎娶过去冲喜,反正只是个妾而已。

  于是半个月后,莫亚男就喜滋滋的坐上了花轿,莫家送亲的队伍也吹锣打鼓的走上了前往温家在通州县的别庄的路,到了下月十八那天,再送莫亚男进温家门。

  临行前,莫夫人还抱着莫亚男大哭一场,名曰:哭嫁。至于她是真伤心还是按风俗表演,就不是莫亚男关心的事了,她开心的是,很快,她就要自由了。

  按照风俗,莫家应该由大舅爷带队送亲,莫亚男没有兄长,所以这个重任就理应由小弟莫知安来承担,可是温家定的婚期太近,莫知安一时半会儿无法从杭城赶回来,莫老爷没办法,只得请了同族的一位子侄也就是莫亚男的堂兄莫知康来送亲。

  可是这莫知康却是典型的纨绔,当初莫知安惹事生非,他也没少插腿,更可恨的是他喜欢喝酒,从古至今,喝酒误了多少事啊,结果送亲队才走了五天,就出事了。

  简而言之,这天莫知康喝多了酒,醉后眼花,骑着高头大马领路的时候,走岔了路,虽然旁边有认得路的家丁提醒,但是要知道喝醉了酒的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抽了那家丁一马鞭,莫知康高吼着“本公子会认错路吗”,然后带着送亲队一头扎进了山贼窝。

  众所击知,山贼是古时候特产的一份非常有前途的职业,破衣大斧是他们的招牌,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是他们的口号,听听,还带押韵的,显见山贼窝里也是有读书人的。

  所以当莫亚男坐在花轿里被摇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乍然一听到这么有韵味的词,嘴巴顿时张成了O型,然后噗哧一声,笑得差点滚下了花轿。

  送亲队的成员们大多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家丁,而且莫家所在的地方又民风淳朴,恐怕连个毛贼都没有见过,更别说是举着大斧的山贼了,被十几个彪形大汉举着大斧这么一吓,顿时一哄而散,让等着看热闹的莫亚男惊呆了。

  不是吧,送亲队上百号人,居然被十几个山贼给吓得连滚带爬地逃走?

  纵然是胆大如莫亚男,也不禁惊慌了,连忙从花轿里跑出来,一看她那个堂兄,居然骑着马跑在第一个,气得她牙根咬得痒痒的,暗暗发誓日后再算总帐,然后拎着裙摆也拔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救命,根据后世影视剧里的经验法则,这时候应该有位少侠出来英雄救美才对。

  可惜纵是她喊破了喉咙,英雄没见到,山贼倒是越喊越多,打眼一瞅,妈呀,这些山贼难道会分身术,刚还瞧着只有十几个人,这会儿怎么变成好几十,还有更多的山贼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大多数围在家丁们扔下的嫁妆那边,只有五六个向她追来,显然是把一身嫁衣的她当成肉票了。

  妈的,老娘不发威,你们这些混蛋还真把老娘当病猫了。

  莫亚男恨恨地一掏袖子,摸出一大包加了料的面粉出来。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路吗,出门在外,不比家里,她多少还是有些准备的,本来用石灰粉会更好,但实在是找不到,也不知道这时代石灰粉发明出来没有,只好拿面粉代替,里面还掺了花椒粉,盐,香灰粉,连花粉都有。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0

 留下买路财



  莫老爷莫夫人果然是心疼女儿的,莫亚男自己都觉得这个主意听上去简直是有些异想天开,却获得二老的一致赞同,更让莫老爷老怀大慰的是,女儿居然愿意在夫君死后削发为尼,为夫君守节,实实在在是给莫家列祖列宗长了脸面,这件事对温家来求亲的人一提,温家的人居然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隔了一个月送来彩礼,就包括了那座尼庵及百亩田地的地契。

  莫亚男完全没有料到事情居然会这么顺利,拿到地契后百思不得其解,想了三天三夜才一拍脑袋明白过来,她只以后世的思维来思考这件事,却忘了这个时代,提倡的是贞洁烈女,她一个妾室,而且还没有过门,就肯说出在夫君死后要为之削发守节,这话传出去,别说莫家在地方上大大长脸,就是温家,指不定在事后还能得皇帝赐一座贞洁牌坊呢。

  在这个时代,这已经是一个家族所能得到的最大的荣耀之一。

  不过这并不是莫亚男关心的事,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最关键的是这地契要怎么贴身收藏,才能又稳妥又隐秘,为此她拼命回忆了后世所看过的关于地下党的电影,俗话说一个地下党藏的东西,一百个国民党都找不到,她只要借鉴一两招,相信在这个时代就足够用了。

  鞋底?

  不妥不妥,她还没嫁过去呢,就已经是一天换一双鞋了,到温家那种高门大户里,那还不一天三双的换。连着换三天,恐怕她连地契藏在哪只鞋里都不知道了。

  衣服的夹缝里?

  还是不妥,理由同上,而且到时候她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夫人,衣服只要被丫环拿去那么一洗,她想当地主婆的美梦就结束了。

  头发里?

  呃……很遗憾,她不但十指不沾阳春水,连古代一个最简单的发髻都不会梳,唯一会的就是札马尾,想想要是小梅早上为她梳头的时候,梳子这么一扒拉,掉出卷卷一张纸出来,到时候她们大眼瞪小眼,难道她要假装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再惊呼一声:“好大的头皮……”

  莫亚男的目光落在妆台上摆放的首饰上,项链,不行,没有可以藏东西的地方,发簪,也不行,簪身太细,就算把簪身制成空心的,地契这么大的纸也放不进去,唔……有了!

  看到那足足装满一抽屉的各色绢花,莫亚男眼前一亮,这可是藏东西的大好地方,她马上把地契对折对折再对折,一直折成拇指大小,然后挑出一朵最大的牡丹形状的绢花,将地契往花心里一放,将周围的几片花瓣用针线缝起来,这样地契就被牢牢的缝在花心里,而那朵本来盛开的牡丹绢花,也变成了半开半露的花朵儿。

  插到了头发上,对着菱花镜左照右照,哈哈,太完美了。

  小梅走了进来,“啊”了一声,道:“三小姐,这朵绢花怎么变样了,比原来更好看了。”

  “是吗?”莫亚男拿起团扇,挡住自己没有丝毫形象可言的笑容,“那我出嫁的时候,也带这朵绢花好了。”

  小梅倏地红了脸,声音也变得细若蚊蝇:“三小姐,三姑爷……一定……一定会喜欢的……”

  莫亚男斜瞥了她一眼,这小丫头,莫不是春心也动了。

  小梅被她这么一看,脸色更红了,头垂得低低的,连抬也不敢抬。

  不提小梅究竟是个什么心思,温家的彩礼送过之后,婚期也定下来了,就在下个月十八,赶得很急,据算命的说,这一天是今年最适合温十三少娶亲的日子,下一个这么好的黄道吉日,在三年之后,所以温家也顾不得礼仪上的不周,急急要把莫亚男迎娶过去冲喜,反正只是个妾而已。

  于是半个月后,莫亚男就喜滋滋的坐上了花轿,莫家送亲的队伍也吹锣打鼓的走上了前往温家在通州县的别庄的路,到了下月十八那天,再送莫亚男进温家门。

  临行前,莫夫人还抱着莫亚男大哭一场,名曰:哭嫁。至于她是真伤心还是按风俗表演,就不是莫亚男关心的事了,她开心的是,很快,她就要自由了。

  按照风俗,莫家应该由大舅爷带队送亲,莫亚男没有兄长,所以这个重任就理应由小弟莫知安来承担,可是温家定的婚期太近,莫知安一时半会儿无法从杭城赶回来,莫老爷没办法,只得请了同族的一位子侄也就是莫亚男的堂兄莫知康来送亲。

  可是这莫知康却是典型的纨绔,当初莫知安惹事生非,他也没少插腿,更可恨的是他喜欢喝酒,从古至今,喝酒误了多少事啊,结果送亲队才走了五天,就出事了。

  简而言之,这天莫知康喝多了酒,醉后眼花,骑着高头大马领路的时候,走岔了路,虽然旁边有认得路的家丁提醒,但是要知道喝醉了酒的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抽了那家丁一马鞭,莫知康高吼着“本公子会认错路吗”,然后带着送亲队一头扎进了山贼窝。

  众所击知,山贼是古时候特产的一份非常有前途的职业,破衣大斧是他们的招牌,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是他们的口号,听听,还带押韵的,显见山贼窝里也是有读书人的。

  所以当莫亚男坐在花轿里被摇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乍然一听到这么有韵味的词,嘴巴顿时张成了O型,然后噗哧一声,笑得差点滚下了花轿。

  送亲队的成员们大多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家丁,而且莫家所在的地方又民风淳朴,恐怕连个毛贼都没有见过,更别说是举着大斧的山贼了,被十几个彪形大汉举着大斧这么一吓,顿时一哄而散,让等着看热闹的莫亚男惊呆了。

  不是吧,送亲队上百号人,居然被十几个山贼给吓得连滚带爬地逃走?

  纵然是胆大如莫亚男,也不禁惊慌了,连忙从花轿里跑出来,一看她那个堂兄,居然骑着马跑在第一个,气得她牙根咬得痒痒的,暗暗发誓日后再算总帐,然后拎着裙摆也拔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救命,根据后世影视剧里的经验法则,这时候应该有位少侠出来英雄救美才对。

  可惜纵是她喊破了喉咙,英雄没见到,山贼倒是越喊越多,打眼一瞅,妈呀,这些山贼难道会分身术,刚还瞧着只有十几个人,这会儿怎么变成好几十,还有更多的山贼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钻出来,大多数围在家丁们扔下的嫁妆那边,只有五六个向她追来,显然是把一身嫁衣的她当成肉票了。

  妈的,老娘不发威,你们这些混蛋还真把老娘当病猫了。

  莫亚男恨恨地一掏袖子,摸出一大包加了料的面粉出来。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路吗,出门在外,不比家里,她多少还是有些准备的,本来用石灰粉会更好,但实在是找不到,也不知道这时代石灰粉发明出来没有,只好拿面粉代替,里面还掺了花椒粉,盐,香灰粉,连花粉都有。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1

英雄变狗熊



  “哎呀!”

  值得庆幸的是这个时代女人裹小脚还没有成为流行,莫亚男连逃带窜的带着山贼们饶了一个圈,直到确定自己处在上风处后,她才叫了一声假装摔了一跤,倒在一棵树后,借着树干的遮挡,她迅速把红盖头当成面巾蒙住了口鼻。

  山贼们一看见她倒下,大喜的嗷嗷叫着扑过来,眼看着离树边还差三四米距离,莫亚男嘿嘿一笑,将加了料的面粉用力洒了出去。

  面粉虽然没什么用,但胜在量大,至少能挡住山贼们的视线,花椒粉、盐虽然是调料,但胜在刺激性,花椒粉对鼻腔的刺激可不是一点半点,尤其是这些山贼还是张着嘴巴嗷嗷叫着扑过来,往喉咙里冲那么一点,保证让这些山贼爽得像狗一样吐舌头,至于盐么,效果差了点,加点进去聊胜于无。花粉嘛,是拿来凑数的,赌的是会有人对花粉过敏。

  最有用的还是香灰粉,除石灰粉之外,是居家旅行杀人放火必备之物,这东西别看不起眼,万一受伤流血了,拿它往伤口上一抹,止血消毒那是良品,想要杀人放火时,乘人不备往眼睛上面一洒,哈哈,闭眼都来不及,只要香灰粉一入眼,马上变瞎子。所以除了面粉之外,这包里就属香灰粉最多了。

  这会儿风大,她又在上风处,那些山贼们连闭眼的时间都没有,只要一中招,她连凶器都准备好了,一块巴掌大的石头,到时候跳到背后赏他们一人一下。

  计划称不上周密,但总算还有些可行性,按理说那些山贼绝想不到一个弱质女子居然会使出这种被江湖上称为下三滥的招术,肯定没有防备,中招的可能性高于七成,但是,请注意这个但是,正所谓计划不及变化,就在莫亚男掂着手里的石头准备出击的时候,后世影视剧里的十大经典法则之一出现了。

  英雄救美。

  少侠从树而降,面对着美女,开口第一句就是:“姑娘莫怕……”

  按道理应该还有一些类似于“光天化日之下,尔等恶贼竟敢作恶,难道没有听过天道好轮回,善恶终有报的至理名言吗”之类的话,可惜的是,少侠还没来得及把他的英雄风范表现出来,就先被莫亚男的那包加了料的面粉给喷成了狗熊,还是不停打喷嚏吐着舌头哈气拼命揉眼睛的狗熊。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莫亚男的计划就这么被这位少侠英雄给破坏掉了,虽然大量的面粉依然给山贼们造成了一点混乱,但预期的目的却没有达到半成,五六个山贼只有冲在最前面的那个中了招,其他人挥挥手,把面粉挥散后就以更快的速度冲了过来。

  不过这么一耽误的工夫,已经足够让莫亚男回过神来,跳着脚把石头一扔,拉着那个还在打喷嚏吐舌头揉眼睛的少侠转身就跑。

  “姑、姑娘……”

  “姑你个大头鬼,你是来救人的还是来害人的,妈的,救不了老娘,还要老娘来救你……”莫亚男一边跑一边破口大骂,十个男人九个混蛋,剩下一个是笨蛋,她怎么一碰就碰到这个笨蛋男人。

  少侠似乎被莫亚男的粗口给惊住了,好一会儿才舌头打着结又叫了一声:“姑、姑娘。”

  “还姑个大头鬼,给老娘赶快哭还差不多,快点,没时间找水给你洗眼睛,挤点眼泪把香灰粉冲出来。”莫亚男一回头,脸都白了,那些围在嫁妆车边的山贼似乎也发觉了这边的动静,纷纷追了过来,一个个还舞着大斧,妈的,这哪是山贼,分明是后世影视剧里大名鼎鼎的斧头帮。

  少侠脚下一拌,差点摔了一跤,莫亚男被他一拖,脚下立刻缓了下来,最先追过来的几个山贼迅速追近。

  “啊啊啊,别杀我,我家有钱,我爹一定会付很多赎金的。”莫亚男叫了起来,不管有没有骨气,先把命保住再说,山贼不就是求财,不至于还要害命吧。

  “姑娘莫怕,区区几个山贼,在下还能对付。”

  少侠眼睛虽然一片模糊,喉咙里也被花椒粉冲得难受,但显然听力还很好,斧头挥舞时带起的风声听得清清楚楚,越来越近的脚步声也听得分毫不差,他把莫亚男往身后一拉,然后马步一扎,听着声音来辨别追上来的山贼位置,三拳再加两脚,搞定,少侠没有收势,摆着最容易出手攻击的姿态,侧着耳朵试图听出还有没有漏网之鱼。

  莫亚男一巴掌拍在少侠的后脑勺上。

  “还摆什么姿势,真不怕死呀,跑啊。”

  “啊?呃……姑、姑娘……”

  “有话就说,有屁快放,大男人少婆婆妈妈,没看见后面有上百山贼追过来了吗?”莫亚男频频回头,越看越心惊肉跳。

  “呃,姑娘……在下是想说……有马……”少侠终于能把话说全了。

  “有马?你怎么不早说,在哪里?”莫亚男倏的止住脚步,四下探看,马在哪里?

  “在下放它去吃草,理应就在附近。”少侠还在揉眼睛,似乎有了点效果,模模糊糊看到了点东西。

  “废话,附近是哪里?”没有看到马,莫亚男的火气也越来越大。

  “这,这……”少侠说不清楚,干脆打了一声呼哨,立时不远处一声马嘶应和着,不过几个呼吸之间,一匹白马穿过树林,停在了莫亚男面前。

  “妈的,有马你不会早打呼哨啊,害老娘跑了这么多路。”莫亚男一见白马大喜之余,顺口又骂了一句。

  “……”少侠彻底无语。

  莫亚男哪管这个笨蛋男人有什么想法,攀着马背就往上爬,那白马似乎有要将她甩下去的动作,被视线模糊的少侠一把拉住马缰,安抚的摸摸头,白马才安静下来。

  好一会儿,莫亚男终于爬上了马背,才注意到山贼的呼喝声已经近在耳边,一转头,发现山贼们已经近在咫尺,连忙冲那笨蛋男人道:“笨蛋,还磨蹭什么,你快上来啊。”

  “这、这男女授受不亲,姑娘请先走。”

  少侠脸红了,即使是脸上沾满了面粉香灰粉花椒粉,都无法完全掩住那抹红色,看得莫亚男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你过来点。”

  “呃,姑娘还有何事?”少侠听话的走近两步。

  距离差不多,莫亚男坐在马上目测了两人之间的距离,然后猛地一把抓住少侠的肩膀,弯下腰下在少侠的脖子上亲了一口。为什么亲那里?因为那里没有沾到那些乱七八糟的粉。

  “啊!”

  好像被蛇咬了一口一样,少侠捂着脖子想后退,结果却被莫亚男死死拽着肩膀,从少侠指缝里露出来肌肤上看,他已经连脖子都红透了。

  “亲都亲了,你可以上来了吧。”莫亚男十分不耐烦,又回头看了看,脸色一白,马上横眉怒目,“你上不上来,不上来老娘就把你扒光了从头亲到脚。”

  威吓很有效果,少侠嗖地一声跳上马背,然后一打马,白马撒开脚丫子就窜了出去,堪堪赶到的山贼们眼见追之不及,只能恨恨地扔出手中的大斧,当然,除了马屁,这些看上去很吓人的斧头什么也不会砍到。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1

劫亲



  不知道跑了多远,反正等马停下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那些山贼连影子也看不到了。

  “停!”

  莫亚男一声高呼,白马立刻止步。马当然不会听她的话,是少侠一拉马缰,将马稳稳停住。

  “姑、姑娘还有何事?”

  听听,舌尖还带着打结呢,估计还没有从被莫亚男威吓的惊吓中醒过神来。

  “下马。”

  悍妇一声喝,少侠连顿都没打就从马上下去了,惹来莫亚男一个白眼:“笨蛋,是扶老娘下马,要不是老娘不会骑马,才不会让你上马。”

  “啊?”少侠表情呆滞,木愣愣的把莫亚男扶下马来,然后像火灼了手一般又退了开去。

  “酸酸酸……这马不是人骑的……”

  莫亚男下了马一边捶腰捶大腿一边抱怨,懒得理那个脸上又在发红的少侠,只顾四下打量。妈的,这是哪儿啊?四周全是密林,顺着山道两旁不知绵延到多远,太阳已经落了山,稍远一点都看不清楚路了,耳边倒是能听到溪水流淌的声音,估计不远的地方正好有条山溪。

  “喂,下面怎么办?”没有半点野外生存能力的悍妇直接把少侠当成生存指南了。

  “啊?啊……”

  少侠退开后,就摸到马边,取下放在马挂裆里的水壶,倒出水来擦了把脸,正要开始洗眼睛,被莫亚男突然一问,吓得手一抖,打翻了水壶。

  “啊什么啊,问你话呢,你把老娘带到什么地方来了。”

  “这个……在下……也不知……按欺霜的脚程,理应已走出三十里外,那些山贼不会追过来了。”

  少侠上马的时候,眼睛也看不清楚路,更不分东西南北,更何况他还要小心翼翼的控制身体不要跟莫亚男贴得太紧,哪顾得上去分辨,索性任白马乱走。

  “欺霜?是这白马的名字?”

  “呃……是。”

  “它是不是有个兄弟或姐妹,叫赛雪?”

  “呃……是。”

  “没创意。”

  下了评论之后,莫亚男撇撇嘴,干脆翻起了马挂裆。这是什么?干馒头,还有腊肉干,伙食不错呀。哟,连换洗衣服鞋子都带了,不错不错,归她了。

  水虽然打翻了,但少侠的眼睛也已经恢复了大半,香灰粉比石灰粉好的地方就是不伤眼睛。

  看到她在翻自己的行李,少侠很想上前阻止,一个未出闺阁的大姑娘,跟一个男人共乘一骑已经是逾矩了,但当时是形势所迫,可说是无奈,但现在自顾自地翻男人的行李,就、就……可是一想到脖子上被亲的那一下,少侠就又面红耳赤,别说是阻止,连出声的勇气都没了。

  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性情豪爽的女子的不是没见过,但是举止不检点到莫亚男这个程度的,还真是平生仅见。

  莫亚男拿了衣服和鞋就遁着水声到了溪边,少侠见她走了,竟然不自觉的松了一口气,虽然颇有打马落荒而逃的冲动,但是一想到这荒郊野外,留下一个弱质女子,万一出什么意外,岂不是他害了她,只能抹了把脸,到林中捡了些树枝,生起一堆火。

  刚坐下来,就听到溪边传来一声鬼哭狼嚎:“啊啊啊啊啊……老娘终于自由了!”

  少侠吓得跳了起来,左看右看,可怜他这辈子也算是锦衣玉食的长大,估计前二十年所受到的惊吓也没有今天一天多。

  过了一会儿,莫亚男走了过来,一身大红嫁衣已经换成了少侠的衣服,略大的一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松松垮垮,看上去有些可笑,但是洗净了脂粉的脸,却显得英气十足,颇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呐,我给你打了水,把眼睛洗洗吧,香灰粉虽然不伤害眼睛,但如果不洗干净,眼睛会一直不舒服的。”莫亚男将水壶递了过去。

  “呃……多谢姑娘。”少侠又打了一下愣,莫亚男一直都是凶巴巴,这会儿突然变得正常了,他反而又有点忐忑不安。

  其实少侠哪里知道,莫亚男的本性其实也就是泼辣有余,凶悍不足,但是她自穿越之后,实在憋得太久,又碰上了山贼这种古代特产,偏偏这位少侠本身也属于古代特产之一,在后世哪有他这种纯良男人,莫亚男难免就……不小心调戏了他一把。

  在少侠洗的工夫,莫亚男不客气的把干馒头和腊肉干拿过去,啃了几口,才道:“喂,今天咱们也算共患难一场,认识一下,本姑娘姓莫,叫莫亚男,你呢?”

  少侠哽了一下,才慢吞吞道:“姑、姑娘,女子的芳名,除了自己的丈夫之外,不可随意告诉他人。”

  “你有完没完,老娘问你名字,你说不说,不说老娘就自己给你起,就叫阿牛如何?”莫亚男本来在溪边吼了一嗓子,大半年来郁闷的心情尽散,结果这会儿又让这个男人温吞的言语给挑起了火气,从“本姑娘”又变回了“老娘”。

  “温、温如玉。”

  “原来姓温,难怪这么温吞,简直不像个男人。”

  听见莫亚男的嘀咕声,少侠,哦不,是温如玉再次哑然无声。

  可是莫亚男还没放过他,继续道:“男人我见多了,就没见过你这样的,动不动就脸红,婆婆妈妈一点不干脆。”一边说还一边上下打量温如玉,仿佛很怀疑他究竟是不是个男人。

  “你、你、你……”温如玉张口结舌,男人见多了,这种话居然是出自一个黄花大闺女的口中,这已经不是惊世骇俗了,而是不知廉耻。“姑娘,这种话说不得说不得,若是让人听去了,姑娘会被温家人沉塘的。”

  莫亚男望天翻了个白眼,她是一时得意忘形了,倒忘了这个时代一个姑娘家说话确实不能这么没遮没拦。

  咦?不对。

  “你说我会被温家人沉塘,你怎么知道我要嫁到温家?”她一把抓住温如玉的衣领,横眉竖眼,“你也姓温,你跟温十三少是什么关系?”

  “在下、在下是十三少的……侍卫。”

  “侍卫?那你不待在温十三少身边,跑到山贼窝来干什么?”莫亚男追问。

  温如玉的目光左移右瞄,在莫亚男威胁要亲下来之后,连忙竹筒倒豆子的招了:“在下奉、奉十三少之命,前来……。”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1

比山贼更山贼



  “劫亲!”

  莫亚男一声高喊,惊得附近草丛里一阵嗦嗦声,那些老鼠松鼠地鼠外加野兔昆虫什么的,全给吓跑了。

  “姑、姑娘……”

  “他为什么要你来劫亲?老娘哪点不好,老娘还没有嫌他是个药罐子、短命鬼,他倒敢先嫌起老娘来了。”

  莫亚男抓住温如玉的脖子猛摇,摇得温如玉头昏眼花,连忙招供道:“不是,不是,姑娘、姑娘直爽豪迈,十三少没有嫌弃姑娘的意思。”

  典型的睁着眼睛说瞎话,莫亚男本来还怒气冲天,结果一听温如玉的话,她反而笑了,松了手坐回原处一边啃腊肉干一边道:“还以为你是老实人,原来也会扯谎,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一定骂老娘是母老虎母夜叉。”

  温如玉揉着脖子,脸色又红了,好一会儿才讪讪道:“媒婆说姑娘慧芷兰心,端庄可人,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姑娘,十三少说这么好的姑娘,莫要被他耽误了,所以……所以……”

  “所以派你来劫亲。”莫亚男白了他一眼,“果然,有什么样的侍卫就有什么样的主人,媒婆的话你们也信,难道不知道她们为了几个喜钱,可以把麻子说成是绝色,把傻子说成是才子。”

  “啊?”温如玉明显呆滞了一下,偷偷看了莫亚男一眼,顿时生出此言大大有理的感慨。

  “天下有四种人的话不能信,第一是来说亲的,也就是媒婆,第二是来治病的,也就是大夫,第三是来帮你打官司的,就是讼师,第四是路边要饭的,就是乞丐,懂不懂,温小弟弟。”莫亚男语重心长的开始说教。

  “呃……”

  “另外,女人的话不能信,口不对心是女人的天性之一,小孩子的话不能信,因为总有人会认为小孩子不会说谎,老人家的话不能信,经历多了的人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

  “啊……”

  “还有,路上随便跟你搭讪的人,不能相信,有事没事找你套近乎的人,不能相信,没话也要找话说的人,不能相信……”

  “那个……姑娘,还有什么人能信?”温如玉听傻了。

  “问得好,出门在外,什么都可以不带,就是不能不带小心,所以什么人都不能相信。”莫亚男手一挥,气势十足的下了定论。要不,她怎么连出嫁都还要带一包加了料的面粉呢,有备无患。

  “这个……这个……行走在外,靠的就是朋友,如姑娘所说,那岂不是一个朋友都不能结交了?”温如玉道。

  莫亚男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道:“你一定不常出门吧。”

  “呃……是。”

  “难怪你没有被人卖了还帮着去数钱。”

  “啊?”

  “人心险恶啊,温小弟弟。”

  “姑娘,在下理应比你痴长几岁。”温如玉还是没听明白莫亚男的教诲,于是开始纠结于年龄问题。

  “老娘呼风唤雨毒人无数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咦?看不出来,温小弟你长得挺俊啊,过来,让老娘摸摸,啧啧,皮肤够嫩呀。”

  莫亚男一想起没穿越前的自己,就有些难受,索性开始调戏美男来转移自己的心绪。这一仔细打量,才发现温如玉还真是人如其名,长了一张温文可亲的脸,活脱脱一个良家夫男,尤其是那双纯良的眼睛和无辜的表情,简直就是在对人说:来调戏呀来调戏呀。

  于是莫亚男的手就不由自主地摸了上去。

  温如玉连滚带爬的退后,一边退一边道:“姑娘,男女授受不……不……”没说完,就想到脖子上被亲的那一下,他慌得干脆噤声了。

  莫亚男捧着肚子大笑起来,道:“喂,温小弟你出息点好不好,看你那样子,活像老娘占了你便宜似的,你搞清楚,老娘肯摸你是你的荣幸。说实话,你除了这张脸,也没什么地方值得老娘一顾。对了,先前情势危急,让你占了大便宜了,老娘可是第一次亲人,换成别的女人,你就得娶了她,老娘也不要你负责,就当没这回事好了,你要懂得感恩。”

  温如玉的脸涨得通红,嘴唇张张合合,最后居然憋出一句:“我、我会负责。”

  “不情不愿的,谁要你负责,再说……”莫亚男很鄙视的把温如玉从头看到脚,“除了脸还算养眼,你有什么地方能吸引老娘?”

  “有、有很多人都夸我聪慧无双。”温如玉挺了挺胸,不肯被一个女人把自己看扁了。

  “哦?说你聪明?”莫亚男眼珠一车,贼兮兮的笑了,“那我问你一个简单问题,对了,先跟你说明白,在我们那里,这个问题是考小孩子的,你要是回答错了,就得承认你很笨。”

  “好,你考。”温如玉终于恢复了几分自信,再次挺了挺胸。

  “呐,树上有十只鸟,你拿石头打死一只,还有几只?”

  九只?不对不对,这个凶巴巴的女人哪会出这么容易的题,一定是别有玄机。温如玉突然想起莫亚男刚才在溪边鬼吼的时候,有一群鸟被惊飞,立时灵机一动,道:“一只也没有了,其他九只鸟都被吓飞了……呃,怎么,不对吗?”

  看到莫亚男像看白痴一样的目光,温如玉的自信又没了。

  “另外九只鸟被吓飞了,又不是吓死了,一会儿还会飞回来,当然还剩九只,温小弟,你的确是聪明,不过是自作聪明。好了,除了这个,你还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吗?”莫亚男看到温如玉蔫了的模样,眉眼一弯,心中大爽。这就是后世资讯发达的好处啊,哪像这个时代,在边塞写封家书还要几个月才能送到家人手里。

  “我、我读书破万卷……”温如玉又想起一项自己曾被人津津乐道的优点。

  “哟,原来还满腹诗书啊。”莫亚男斜上去的音调,让温如玉擦了把冷汗,“那你说说,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啊?”

  “书上没写?”

  “没写。”

  真老实,有问有答。

  “果然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还敢说自己读书破万卷,你这一辈子能把一本书读通读透就是难得了,还万卷,也不怕凉水塞了牙缝。”

  温如玉羞愧的低头。

  “人,贵在自知,这个道理书上有写吧。”莫亚男拍拍温如玉的肩,顺手又在他脸上摸了一把,有豆腐不吃白不吃,错过这村没这店。

  “是。”可怜温如玉被打击得信心尽丧,连自己又被调戏了也没发现。

  “好了,抬起头吧,至少你有一点比我强。”莫亚男把人打击够了,再扔了一颗甜枣过去。

  “啊?”温如玉精神一振,看向莫亚男的目光简直是纯良无辜到了极点。

  “你会骑马,会武功。”莫亚男冲他用力点点头,忍不住又摸了他一把,“不过好像也没什么大用,还要老娘把你救出来。”

  这简直是在温如玉滴血的心口上再划一刀啊。

  “是、是姑娘的暗器太厉害,要不然……”温如玉期期艾艾的解释,要不然解决那些山贼不是难事。

  “不必解释了,被一包面粉放倒,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又是一刀,温如玉此时已经觉得自己跟地上的尘埃没什么两样了。二十年来活在无数夸耀里,一朝被剥开真相,那种沮丧几乎压得他再也抬不起头来。

  “看在你还受教的份上,本姑娘就大方一次,允许你劫亲成功,回去告诉温十三少,人,本姑娘可以不要,彩礼就归本姑娘了,以后温家是温家,本姑娘是本姑娘,各不相干。对了,你身上有银子没有,归本姑娘了,这白马也不错,天亮以后教本姑娘骑,也归本姑娘了。”

  “呃……”

  比山贼还山贼,这就是莫亚男自后世带来的本性,身为商界一朵毒花,谁沾谁得给她剥下一层皮。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1

比山贼更山贼



  “劫亲!”

  莫亚男一声高喊,惊得附近草丛里一阵嗦嗦声,那些老鼠松鼠地鼠外加野兔昆虫什么的,全给吓跑了。

  “姑、姑娘……”

  “他为什么要你来劫亲?老娘哪点不好,老娘还没有嫌他是个药罐子、短命鬼,他倒敢先嫌起老娘来了。”

  莫亚男抓住温如玉的脖子猛摇,摇得温如玉头昏眼花,连忙招供道:“不是,不是,姑娘、姑娘直爽豪迈,十三少没有嫌弃姑娘的意思。”

  典型的睁着眼睛说瞎话,莫亚男本来还怒气冲天,结果一听温如玉的话,她反而笑了,松了手坐回原处一边啃腊肉干一边道:“还以为你是老实人,原来也会扯谎,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一定骂老娘是母老虎母夜叉。”

  温如玉揉着脖子,脸色又红了,好一会儿才讪讪道:“媒婆说姑娘慧芷兰心,端庄可人,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姑娘,十三少说这么好的姑娘,莫要被他耽误了,所以……所以……”

  “所以派你来劫亲。”莫亚男白了他一眼,“果然,有什么样的侍卫就有什么样的主人,媒婆的话你们也信,难道不知道她们为了几个喜钱,可以把麻子说成是绝色,把傻子说成是才子。”

  “啊?”温如玉明显呆滞了一下,偷偷看了莫亚男一眼,顿时生出此言大大有理的感慨。

  “天下有四种人的话不能信,第一是来说亲的,也就是媒婆,第二是来治病的,也就是大夫,第三是来帮你打官司的,就是讼师,第四是路边要饭的,就是乞丐,懂不懂,温小弟弟。”莫亚男语重心长的开始说教。

  “呃……”

  “另外,女人的话不能信,口不对心是女人的天性之一,小孩子的话不能信,因为总有人会认为小孩子不会说谎,老人家的话不能信,经历多了的人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

  “啊……”

  “还有,路上随便跟你搭讪的人,不能相信,有事没事找你套近乎的人,不能相信,没话也要找话说的人,不能相信……”

  “那个……姑娘,还有什么人能信?”温如玉听傻了。

  “问得好,出门在外,什么都可以不带,就是不能不带小心,所以什么人都不能相信。”莫亚男手一挥,气势十足的下了定论。要不,她怎么连出嫁都还要带一包加了料的面粉呢,有备无患。

  “这个……这个……行走在外,靠的就是朋友,如姑娘所说,那岂不是一个朋友都不能结交了?”温如玉道。

  莫亚男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道:“你一定不常出门吧。”

  “呃……是。”

  “难怪你没有被人卖了还帮着去数钱。”

  “啊?”

  “人心险恶啊,温小弟弟。”

  “姑娘,在下理应比你痴长几岁。”温如玉还是没听明白莫亚男的教诲,于是开始纠结于年龄问题。

  “老娘呼风唤雨毒人无数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咦?看不出来,温小弟你长得挺俊啊,过来,让老娘摸摸,啧啧,皮肤够嫩呀。”

  莫亚男一想起没穿越前的自己,就有些难受,索性开始调戏美男来转移自己的心绪。这一仔细打量,才发现温如玉还真是人如其名,长了一张温文可亲的脸,活脱脱一个良家夫男,尤其是那双纯良的眼睛和无辜的表情,简直就是在对人说:来调戏呀来调戏呀。

  于是莫亚男的手就不由自主地摸了上去。

  温如玉连滚带爬的退后,一边退一边道:“姑娘,男女授受不……不……”没说完,就想到脖子上被亲的那一下,他慌得干脆噤声了。

  莫亚男捧着肚子大笑起来,道:“喂,温小弟你出息点好不好,看你那样子,活像老娘占了你便宜似的,你搞清楚,老娘肯摸你是你的荣幸。说实话,你除了这张脸,也没什么地方值得老娘一顾。对了,先前情势危急,让你占了大便宜了,老娘可是第一次亲人,换成别的女人,你就得娶了她,老娘也不要你负责,就当没这回事好了,你要懂得感恩。”

  温如玉的脸涨得通红,嘴唇张张合合,最后居然憋出一句:“我、我会负责。”

  “不情不愿的,谁要你负责,再说……”莫亚男很鄙视的把温如玉从头看到脚,“除了脸还算养眼,你有什么地方能吸引老娘?”

  “有、有很多人都夸我聪慧无双。”温如玉挺了挺胸,不肯被一个女人把自己看扁了。

  “哦?说你聪明?”莫亚男眼珠一车,贼兮兮的笑了,“那我问你一个简单问题,对了,先跟你说明白,在我们那里,这个问题是考小孩子的,你要是回答错了,就得承认你很笨。”

  “好,你考。”温如玉终于恢复了几分自信,再次挺了挺胸。

  “呐,树上有十只鸟,你拿石头打死一只,还有几只?”

  九只?不对不对,这个凶巴巴的女人哪会出这么容易的题,一定是别有玄机。温如玉突然想起莫亚男刚才在溪边鬼吼的时候,有一群鸟被惊飞,立时灵机一动,道:“一只也没有了,其他九只鸟都被吓飞了……呃,怎么,不对吗?”

  看到莫亚男像看白痴一样的目光,温如玉的自信又没了。

  “另外九只鸟被吓飞了,又不是吓死了,一会儿还会飞回来,当然还剩九只,温小弟,你的确是聪明,不过是自作聪明。好了,除了这个,你还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吗?”莫亚男看到温如玉蔫了的模样,眉眼一弯,心中大爽。这就是后世资讯发达的好处啊,哪像这个时代,在边塞写封家书还要几个月才能送到家人手里。

  “我、我读书破万卷……”温如玉又想起一项自己曾被人津津乐道的优点。

  “哟,原来还满腹诗书啊。”莫亚男斜上去的音调,让温如玉擦了把冷汗,“那你说说,天有多高,地有多厚?”

  “啊?”

  “书上没写?”

  “没写。”

  真老实,有问有答。

  “果然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还敢说自己读书破万卷,你这一辈子能把一本书读通读透就是难得了,还万卷,也不怕凉水塞了牙缝。”

  温如玉羞愧的低头。

  “人,贵在自知,这个道理书上有写吧。”莫亚男拍拍温如玉的肩,顺手又在他脸上摸了一把,有豆腐不吃白不吃,错过这村没这店。

  “是。”可怜温如玉被打击得信心尽丧,连自己又被调戏了也没发现。

  “好了,抬起头吧,至少你有一点比我强。”莫亚男把人打击够了,再扔了一颗甜枣过去。

  “啊?”温如玉精神一振,看向莫亚男的目光简直是纯良无辜到了极点。

  “你会骑马,会武功。”莫亚男冲他用力点点头,忍不住又摸了他一把,“不过好像也没什么大用,还要老娘把你救出来。”

  这简直是在温如玉滴血的心口上再划一刀啊。

  “是、是姑娘的暗器太厉害,要不然……”温如玉期期艾艾的解释,要不然解决那些山贼不是难事。

  “不必解释了,被一包面粉放倒,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又是一刀,温如玉此时已经觉得自己跟地上的尘埃没什么两样了。二十年来活在无数夸耀里,一朝被剥开真相,那种沮丧几乎压得他再也抬不起头来。

  “看在你还受教的份上,本姑娘就大方一次,允许你劫亲成功,回去告诉温十三少,人,本姑娘可以不要,彩礼就归本姑娘了,以后温家是温家,本姑娘是本姑娘,各不相干。对了,你身上有银子没有,归本姑娘了,这白马也不错,天亮以后教本姑娘骑,也归本姑娘了。”

  “呃……”

  比山贼还山贼,这就是莫亚男自后世带来的本性,身为商界一朵毒花,谁沾谁得给她剥下一层皮。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1

 火烤鲜马肉



  不能不说,莫亚男还是有些运动细胞的,连威胁带强迫的让温如玉教她骑了半天马,终于,在这片山林里迷路的同时,她也学会了骑马。当然,所谓的学会骑马仅特指温如玉站在马边的时候,一旦温如玉松开马缰,白马就开始造反。

  没办法,人怕她,马不怕她,莫亚男再凶悍,人家白马偏就是不鸟她,还老冲她嗤鼻,这种情况僵持了整整三天,气得莫亚男把牙齿磨得咯吱响。

  “温小弟,拿剑来。”捋捋衣袖,莫三小姐开始发飙了。

  “啊,姑、姑娘要剑做什么?”温如玉一窜老远,两只手死死的按住自己配剑,紧张的看着莫亚男。这个凶巴巴的女人莫不是气急了,要拿剑砍人了吧。

  “吃了三天腊肉干,老娘嘴淡,今天要吃。”指着白马,莫亚男恶狠狠道。

  “啊?”温如玉惊白了脸,“姑、姑娘,欺霜的肉不、不好吃的。”

  “不好吃老娘拿去喂野狼。”莫亚男气鼓鼓。

  “……”温如玉无语,一看莫亚男大有扑过来抢剑的姿态,赶紧抢先道,“别、别……在下把赛雪送给你,你不要杀欺霜。”

  “赛雪?”莫亚男想起来了,这白马的确有个兄弟或姐妹,她眉尖一挑,“听话吗?”

  “听话听话。”温如玉点头如捣蒜,“赛雪是母马,性格温驯,保证会听你的话。”

  “这还差不多,本姑娘就吃亏一点,收下了。”从莫亚男的自称就可以看出,对于温如玉的识相,她是非常满意的。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温如玉擦擦冷汗,赶紧去把白马牵到身边,拍了拍白马的头,兄弟,别再冲那位姑奶奶嗤鼻了,您老才刚逃过一劫。

  “好,走。”

  在温如玉的帮助下,莫亚男再次爬上白马的背,温如玉牵着马缰,两个人又开始在山林里瞎转悠。

  “啊啊啊啊啊,这破林子到底有多大啊,怎么还走不出去。”

  片刻后,莫三小姐郁闷的声音又一次惊飞了无数林鸟。

  “温小弟,唱首歌给姐姐听。”这是无聊到极点了。

  “姑娘,在下比你痴长几岁。”无论如何,温如玉也是不服小的。

  “你哪里比本姑娘大?这里?”莫亚男坏坏一笑,昂首“挺”胸。

  温如玉的目光躲之不及,下意识的落在莫亚男的胸前,虽然过于宽松的衣服遮掩了女性的特征,但是可怜这位良家夫男长这么大,哪有被女人这么赤裸裸的调戏过,脸色一下子红得透顶,慌乱之下,居然忘了看路,一脑门撞到了树上。

  “哈哈哈哈……”莫亚男笑得扑倒在马背上,“温小弟,本姑娘三天里调戏了你没有十次也有八次,你还没习惯啊。”

  温如玉捂着额头,感觉到一个包包迅速在掌心里崛起,脸上的表情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只能嚅嚅着道:“姑、姑娘,不、不可随意调戏男人,若是遇着歹人,姑娘会吃大亏……”

  “谁能让本姑娘吃亏,哼,本姑娘不让人吃亏就算不错了。”调戏了温如玉一把,莫亚男的心情显然变得十分不错,“过来,让本姑娘再调戏一下,看你脸皮嫩的,让本姑娘多调戏几次就习惯了,把脸皮磨出来,以后就能去调戏别人了。”

  “……”

  温如玉脸色又红了几分,几乎能滴出血来,偷偷的用愤慨的眼神瞄了一眼莫亚男,居然还是愤慨中带着莫名的委屈,惹得莫亚男“狼”心大起,差点就扑过去调戏再调戏。

  也许是上天都看不过莫亚男如此欺负一个良家夫男,又或者是白马“欺霜”有心要为主人解围,以报答主人先前的救命之恩,就在莫亚男想要继续调戏温如玉的时候,白马突然长嘶一声,撒开脚丫子飞奔起来,几乎把没有防备的莫亚男甩下马背去,还是温如玉反应快,嗖的一声跳上马背,顺手把莫亚男的身体给捞回了马背上,两个人几乎紧紧贴在了一起。

  这时候也顾不得什么姿势了,温如玉忙着控马,莫亚男吓得心口乱跳,坐稳之后就直接抱住了马脖子,至于这几天刚学会的骑马技术,早就忘到爪哇国外了。

  直到一柱香后,温如玉才把白马安抚下来,由急奔变成了缓驰,走两步还低下头啃一口青草,悠闲得好像在散步一样。

  莫亚男拍了拍胸口,捡回一条命后的她大发雌威:“温小弟,拿剑来。”这次她一定要剁了这匹臭马。

  温如玉垮着脸,哭笑不得,连忙道:“姑娘,使不得,使不得……咦?官道!”

  眼前,一条平坦大道出现在两人面前,温如玉顿时面色一喜,有官道就意味着有城镇,也就是说他们走出山林了。感情他们先前已经走到了山林的边缘,白马这一乱跑,直接把他们带出了山林,不用再在山林里瞎转悠了。

  “诶?官道?”莫亚男的主意力被转移,开始打量古代的高速公路。

  呃……果然不该抱太大的希望,这不就是一条林荫小道,最多并行两辆马车了,再多就得发生大堵车。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2

 火烤鲜马肉



  不能不说,莫亚男还是有些运动细胞的,连威胁带强迫的让温如玉教她骑了半天马,终于,在这片山林里迷路的同时,她也学会了骑马。当然,所谓的学会骑马仅特指温如玉站在马边的时候,一旦温如玉松开马缰,白马就开始造反。

  没办法,人怕她,马不怕她,莫亚男再凶悍,人家白马偏就是不鸟她,还老冲她嗤鼻,这种情况僵持了整整三天,气得莫亚男把牙齿磨得咯吱响。

  “温小弟,拿剑来。”捋捋衣袖,莫三小姐开始发飙了。

  “啊,姑、姑娘要剑做什么?”温如玉一窜老远,两只手死死的按住自己配剑,紧张的看着莫亚男。这个凶巴巴的女人莫不是气急了,要拿剑砍人了吧。

  “吃了三天腊肉干,老娘嘴淡,今天要吃。”指着白马,莫亚男恶狠狠道。

  “啊?”温如玉惊白了脸,“姑、姑娘,欺霜的肉不、不好吃的。”

  “不好吃老娘拿去喂野狼。”莫亚男气鼓鼓。

  “……”温如玉无语,一看莫亚男大有扑过来抢剑的姿态,赶紧抢先道,“别、别……在下把赛雪送给你,你不要杀欺霜。”

  “赛雪?”莫亚男想起来了,这白马的确有个兄弟或姐妹,她眉尖一挑,“听话吗?”

  “听话听话。”温如玉点头如捣蒜,“赛雪是母马,性格温驯,保证会听你的话。”

  “这还差不多,本姑娘就吃亏一点,收下了。”从莫亚男的自称就可以看出,对于温如玉的识相,她是非常满意的。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温如玉擦擦冷汗,赶紧去把白马牵到身边,拍了拍白马的头,兄弟,别再冲那位姑奶奶嗤鼻了,您老才刚逃过一劫。

  “好,走。”

  在温如玉的帮助下,莫亚男再次爬上白马的背,温如玉牵着马缰,两个人又开始在山林里瞎转悠。

  “啊啊啊啊啊,这破林子到底有多大啊,怎么还走不出去。”

  片刻后,莫三小姐郁闷的声音又一次惊飞了无数林鸟。

  “温小弟,唱首歌给姐姐听。”这是无聊到极点了。

  “姑娘,在下比你痴长几岁。”无论如何,温如玉也是不服小的。

  “你哪里比本姑娘大?这里?”莫亚男坏坏一笑,昂首“挺”胸。

  温如玉的目光躲之不及,下意识的落在莫亚男的胸前,虽然过于宽松的衣服遮掩了女性的特征,但是可怜这位良家夫男长这么大,哪有被女人这么赤裸裸的调戏过,脸色一下子红得透顶,慌乱之下,居然忘了看路,一脑门撞到了树上。

  “哈哈哈哈……”莫亚男笑得扑倒在马背上,“温小弟,本姑娘三天里调戏了你没有十次也有八次,你还没习惯啊。”

  温如玉捂着额头,感觉到一个包包迅速在掌心里崛起,脸上的表情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只能嚅嚅着道:“姑、姑娘,不、不可随意调戏男人,若是遇着歹人,姑娘会吃大亏……”

  “谁能让本姑娘吃亏,哼,本姑娘不让人吃亏就算不错了。”调戏了温如玉一把,莫亚男的心情显然变得十分不错,“过来,让本姑娘再调戏一下,看你脸皮嫩的,让本姑娘多调戏几次就习惯了,把脸皮磨出来,以后就能去调戏别人了。”

  “……”

  温如玉脸色又红了几分,几乎能滴出血来,偷偷的用愤慨的眼神瞄了一眼莫亚男,居然还是愤慨中带着莫名的委屈,惹得莫亚男“狼”心大起,差点就扑过去调戏再调戏。

  也许是上天都看不过莫亚男如此欺负一个良家夫男,又或者是白马“欺霜”有心要为主人解围,以报答主人先前的救命之恩,就在莫亚男想要继续调戏温如玉的时候,白马突然长嘶一声,撒开脚丫子飞奔起来,几乎把没有防备的莫亚男甩下马背去,还是温如玉反应快,嗖的一声跳上马背,顺手把莫亚男的身体给捞回了马背上,两个人几乎紧紧贴在了一起。

  这时候也顾不得什么姿势了,温如玉忙着控马,莫亚男吓得心口乱跳,坐稳之后就直接抱住了马脖子,至于这几天刚学会的骑马技术,早就忘到爪哇国外了。

  直到一柱香后,温如玉才把白马安抚下来,由急奔变成了缓驰,走两步还低下头啃一口青草,悠闲得好像在散步一样。

  莫亚男拍了拍胸口,捡回一条命后的她大发雌威:“温小弟,拿剑来。”这次她一定要剁了这匹臭马。

  温如玉垮着脸,哭笑不得,连忙道:“姑娘,使不得,使不得……咦?官道!”

  眼前,一条平坦大道出现在两人面前,温如玉顿时面色一喜,有官道就意味着有城镇,也就是说他们走出山林了。感情他们先前已经走到了山林的边缘,白马这一乱跑,直接把他们带出了山林,不用再在山林里瞎转悠了。

  “诶?官道?”莫亚男的主意力被转移,开始打量古代的高速公路。

  呃……果然不该抱太大的希望,这不就是一条林荫小道,最多并行两辆马车了,再多就得发生大堵车。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2

懒得起名字



  远远的有车轮滚动而来的声音,还没有看到人,温如玉已经红着脸跳下了马背,莫亚男朝他挤了挤眼,他的脸色就变得更红了,惹得莫亚男哈哈大笑,倒也不再故意调戏这个良家夫男,而把注意力转到声音传来的方向。

  不多久,一个由七、八辆人力车和一辆马车组成的商队就出现在莫亚男和温如玉的面前,轱辘辘地一晃而过,对于莫亚男和温如玉,居然没一个人搭理。当然这也不奇怪,两个人在山林里瞎转悠了几天,早就弄得一身狼狈,活像在泥坑里打了几个滚的样子。

  何谓人力车,就是由五六人合力推着走的车子,古时候的马属于奢侈品的一种,普通人家是养不起的,牛是耕地的主力,很少有人用来拉车,驴子脾气又倔,偶尔拉拉小板车还成,像商队里的货车,用驴子来拉是不现实的,所以古人就发明了马和驴的交杂品种,骡子,既能吃苦耐劳,还不挑三捡四,最难得的是性情温顺,任打任骂决不还手……呃……怎么跟温如玉有点像?

  莫亚男出嫁的时候,莫家为她准备了十大车嫁妆,就是用骡车拉的,每车还配备了两个家丁轮换赶车,可惜那些不争气的一遇到山贼就慌了手脚,把整整十大车嫁妆全都便宜了山贼。不过莫亚男也没亏就是,温家给的彩礼,双倍于她的嫁妆,除了那份地契被她拿走之外,其他的全归了莫家。

  相比于莫亚男的送亲队,眼前的商队就忒寒碜了点,主人舒舒服服的坐着马车,就证明绝不是缺钱的主,却让伙计推人力车,显见是个十足的吝啬鬼,连骡子都舍不得用。

  “对为自己挣钱的人这么苛刻,肯定是挣不了大钱的。”莫亚男对着温如玉勾了勾手指,附着耳朵道,“别说本姑娘不仗义,收了彩礼不嫁人,提醒你家十三少一声,做生意别亏待了能帮你赚钱的人,下等商人靠辛苦赚钱,中等商人靠压诈赚钱,高等商人靠官府赚钱,真正能翻云覆雨的商人,靠的是掌握人才,有了人才,就有帮你辛苦的人,有了人才,就有了帮你去压诈别人的人,有了人才,就有帮你去跟官府打交道的人,你连面都不用露,每天就可以数着钱睡觉。”

  温如玉耳根子被莫亚男的气息喷得一阵发热,捂着耳朵低声道:“十三少很少管生意上的事,温家的生意,都是大总管在管理。”言下之意,十三少就是莫亚男口中每天数着钱睡觉的那种人。

  “大总管!”莫亚男惊呼一声,“天哪,这不是典型的大权旁落,温小弟,你有多少私房钱,赶紧都拿出来交给我,便宜了本姑娘总好过将来便宜那个大总管。”

  “啊?”温如玉一副摸不着头脑的样子,眨巴眨巴眼睛,越发显得无辜纯良。

  “奴大欺主你听过没有?”莫亚男对温如玉的迟钝简直是到了痛心疾首的程度,“你家十三少这个短命鬼药罐子早晚要被那个大总管连皮带骨的吞掉,如果大总管还有点良心,也许等你家十三少翘了辫子才吞掉温家的财产,要是稍稍昧一点良心,不等你家十三少翘了辫子,到时候流落街头,无人照顾,呃……还是会翘辫子的……”

  “不、不会的,大总管对温家忠心耿耿,而且十三少他……”

  “人心隔肚皮懂不懂,温小弟你早晚会和你家十三少一样,被人卖了还要帮着数钱,快,把你的私房钱都交出来,本姑娘先帮你保管着,等到你和你家十三少被赶出来的那天,就来找本姑娘,就算不能让你们继续过锦衣玉食的日子,至少不会让你们饿死。”

  “啊?哦……”可怜温如玉有心反驳,却无胆出声,只能掏了掏衣袋,掏出一卷银票来。

  “你居然把私房钱随身携带?”莫亚男一把抢过,瞄了几眼,大吃一惊,“你、你、你居然有几万两的私房钱,你一个普通侍卫,哪来这么多钱?”

  “大、大总管给的。”温如玉老老实实回答。

  “天哪,这是典型的收卖人心,拿人手软,你记住了,以后大总管让你干什么事,你都不要理他,实在推不过去了,就阴奉阳违好了,知道吗?”

  “大总管从来不要我干什么,这是他给我路上吃喝的。”温如玉辩解,努力想要在莫亚男的心里显大总管树立起正面形象。

  “那就更是吃人嘴短了,这钱不干净,本姑娘没收了,对了,前几天跟你要银子的时候,你怎么没把这些银票拿出来,你居然敢跟老娘玩花样,拿几块碎银子打发老娘?”莫亚男揪起温如玉的耳朵。

  “不是,哎呀疼……”温如玉慌忙从莫亚男的手指间挣脱出来,揉着耳朵十分委屈道,“你只说要银子,又没说要银票。”

  “啊?”莫亚男想了想,好像是这么回事,看温如玉这副委屈模样,想来也不懂得跟她玩心眼,“算你有理,这次就饶了你,上马,跟着前面的商队,咱们进城吃香喝辣去。”

  “我、我已经没钱了。”温如玉把衣袋翻出来,可怜兮兮的看着莫亚男。几天的相处下来,不用想也知道莫亚男是不可能自己掏钱的。

  “不用你出钱。”莫亚男手一挥,贼笑不已。

  “啊?”转、转性了?温如玉嘴巴张开了就再也合不上,他没听错吧。

  “本姑娘不白拿你的银票,今天本姑娘就给你上一课,教教你怎么在身无分文的时候不会饿死在路上。”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2

 空手套白狼-序幕



  “在、在下不会饿死的。”温如玉闷了半天,终于憋出这么一句话来。

  莫亚男斜眼一瞪:“没钱你吃什么?住哪里?不饿死,也冻死。”

  “不、不会,郑师傅说了,行走江湖,必要的时候,也是可以劫富济贫的,只要不为恶,少量取用些许钱财,不违侠义本色。”温如玉红着脸反驳,实在是一路上被莫亚男打击得自信全无,终于有了理由可以反驳回去,即使有违温和本性,他还是说了出来。

  “郑师傅是谁?”

  “温、温府护院总教头,也是教我武功的师傅。”

  “哦,回去后少理他,他不是好人。”果然,大宅大院的,从大总管到护院,没一个好人。

  “啊?”

  “听到没有?你给老娘记在心里,以后再有人跟你说这种话,直接一拳打跑。”莫亚男横眉竖目。

  “为、为什么?”温如玉懵了。

  “你还有脸问为什么?”莫亚男狠狠瞪了过去,瞪得温如玉一缩脖子,才愤怒道,“教唆未成年人去做贼,能是好人吗?人家有钱碍着谁了,让你们这些会点武功就自以为了不起的混蛋偷了去,还有脸说不违侠义本色,什么叫当了婊子还要竖牌坊,就是这样儿,你年纪轻轻,别不学好,懂吗?”

  “可、可是郑师傅说他偷、偷的都是为富不仁的恶人,惩治恶人就是行善,还有……在、在下早就成年了,还、还有……姑娘家不可随意说‘婊子’什么的……”温如玉越说脸色越红,到后面,声音已经低得几乎听不清了。

  “胡扯。”莫亚男没听清楚后面的话,否则她绝不会放过又一次能调戏温如玉的机会,“人家有钱,也是凭本事赚的,就算不是他自己的本事,也是父辈辛苦赚来留给他的,儿孙不肖,不能使家业兴旺,就算是为富不仁了,也是他自己的本事,关你们这些自命侠义的人屁事,有本事,你用堂堂正正的手段去惩治他呀,暗地里杀人偷钱,算什么东西。温小弟,你说你仗着会武功就去偷人家的钱,和那些抢了老娘嫁妆的山贼有什么区别?”

  “啊?”温如玉哑然,好像也有道理啊,他羞愧的低头。

  “知道错了就好,看在你年轻的份,本姑娘原谅你一回,本来本姑娘今天准备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人心险恶,让人卖了还帮人数钱,想不到你比本姑娘想像的还要笨,那种无本万利的高难度拐骗技巧以后再教吧,今天先教你怎么使用自身优势来赚钱。”

  “啊?”无本万利?拐骗技巧?温如玉颈后的寒毛竖了起来,不自觉的擦了擦额头,为什么他有种逃过一劫的感觉?

  “来,本姑娘先问你,你知道你自己是什么身份?”

  “啊?在、在下是十三少……的侍卫……”温如玉偷偷瞄了莫亚男一眼,继续擦着冷汗。

  “不错不错,那十三少是谁?”

  “是、是温君德……”更紧张了,说话都打着颤。

  啪!莫亚男一巴掌拍在温如玉的头顶,骂道:“谁问你名字了,老娘问的是十三少的身份。”

  “哦,是温家主人。”这次温如玉捂着头顶答得飞快,声音也不那么紧张了。

  “说得好!那么温家又是什么样的门庭?”

  “皇商。”温如玉的声音又高了些许,眼神里流露出的颇有几分自豪。

  “答对了,皇商,所有皇族子弟、皇亲贵戚所吃所穿所用所住所赏所玩,一切用度物品,都要经温家的手来采办,现在你知道你的优势在哪里了吧?”

  “啊?什么优势?”温如玉又傻了,片刻后他顿悟,“温家在全国一共有一百一十八家商行,没钱的时候在下可以上商行去借。”

  啪!莫亚男又是一巴掌打在他的头顶。

  “笨蛋,你有点出息好不好,不想着挣钱只想着借钱,亏得你不是十三少,不然温家早晚被你败掉,到时候那些行侠仗义的大侠就成群结队上你家劫富济贫去了。”

  温如玉捂着被打得发麻的头顶,可怜兮兮的看着莫亚男,无辜纯良的眼神再次出现。

  对这种小狗狗般的眼神,莫亚男的抵抗力似乎有趋于减弱的态势,她露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头一昂道:“学着点,温小弟,走,咱们先追上前面的商队,本姑娘今天就教你怎么利用温家人这个优势来赚钱。”

  “啊?”

  “本姑娘宣布,此次行动命名为——空手套白狼。”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2

空手套白狼-进行中



  在骗术大集合之中,所谓的空手套白狼,是最名不副实的一种,也就是听着好听而已。就算是神仙法术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五鬼搬运术,也不可能凭空变出东西来,传说一个道士,有个永远都倒完酒的酒壶,权贵们听说了,就把道士请去喝酒,看到那酒壶果然怎么喝都倒不完酒,大感惊奇,馈赠了道士很多钱财,结果道士走了以后,权贵才发现,自家珍藏的酒全都不翼而飞了。

  这就是空手套白狼的典范,之所以能成功,全在于道士那只酒壶和权贵家的酒,若没了酒壶或者酒,道士早被人当成骗子打得头破血流了。所以莫亚男从来不信有人真的能用空手去套白狼,不被白狼反咬一口就算是运气了。

  对于空手套白狼,莫亚男有着很深的研究,原因无他,只因在后世,她被一个皮包公司给坑了好大一笔钱,为了不再上同样的当,她下了苦心找了很多案例来分析。

  其实说白了,空手套白狼,就是利用了别人爱贪小便宜的心理,这也是很多骗术诞生的基础。准确的说,莫亚男这次的计划不能称为之骗,而是她想利用这个时代资讯不发达以及人都爱贪小便宜这一点来赚点小钱。

  很快他们就追上了行程缓慢的商队,看到刚才两个好像在泥坑里打过滚的人赶上来,商队的伙计们这次倒是多看了几眼,不过看的不是莫亚男和温如玉,而是他们座下的那匹白马,呃……应该说是灰马,此时再把白马叫做欺霜似乎已经很名不副实了。

  如果这匹马能帮着拉车的话……商队伙计们浮想连连,如果欺霜知道了他们的想法,恐怕早就一个马后踢了,要知道这白马连莫亚男这悍妇都不怕,真发起疯来,温如玉也未必制得住。

  “温小弟,你上前去,跟马车里的人打听一下,前面是什么地方,生活水准怎么样,民风如何?”

  “啊?什么叫水活水准?”

  “笨,就是老百姓日子过得富裕不富裕。”

  “哦,那在下这就是打听。”虽然还是摸不着头脑,温如玉听话的本性倒是一点没变。

  虽然衣裳上满是污泥,但到底是骑着马的,温如玉一打招呼,前面的马车就停了下来,一个精瘦如猴的脑袋从车帘处探了出来,莫亚男仔细打量几眼,唔……果然符合她之前的推测,十足一副葛朗台的模样。

  “这位兄弟,有什么事?”商人的眼光是很毒的,虽然温如玉身上的衣服沾满了泥垢,但是并不妨碍“葛朗台”一眼就看出衣服的质料,能骑马出来,还穿着比自己身上的衣服质料更高级的衣服,于是没有被打扰的恼怒,而是一副和颜悦色,将商人本能的小心警惕藏在了笑容下。

  温如玉略带窘迫的冲他一笑,将莫亚男的问题重复了一遍。一会儿他回到莫亚男的旁边,道:“前面是个镇子,叫凤来镇,是通往江南的必经之路,来往经商的人很多,尤其是江南的绣品、丝绸、茶叶一类的东西,在这里可以卖得很好,北方的皮毛、药材、酿酒等也有很多。”

  莫亚男看了看那些人力车,虽然用布盖着,但是从形状大小已经可以猜出是丝绸绣品之类的东西,立时心里就有了计较,又对温如玉道:“你再去问问,将丝绸从江南运来,进价多少,运费多少,利润又在几成?对了,告诉他,就说我们是温家的人,奉大总管之命,游历各地,考察各地物产行情。”

  直接打听商人的买卖,是很犯忌的事情,就算是很好的朋友,也不会轻易透露,更何况是陌生人,但是打出温家的招牌就不同了,皇商,那是天下商人争着要巴结的身份,温家的人如果向某个商人打听价格,就意味着这个商人的机会来了,他所经营的商品就有可能成为贡品。

  莫亚男的空手套白狼计划,所要利用的就是温如玉的身份,虽然他只是个侍卫而不是温家商行里的掌柜,但是并不代表莫亚男骗人了,温如玉是温家人没错,她只是没有说明他在温家的地位而已,别人会错意就不是她的责任了。

  这就是这个时代资讯不发达的好处,如果现在有电话这种东西的话,别人只要一打电话追问,莫亚男这个计划马上就会泡汤。当然,要让别人上勾,还得看别人会不会贪小便宜去吞饵了。

  这一次的打听似乎不那么顺利了,温如玉如实转述莫亚男的话之后,那个“葛朗台”明显犹豫了,目光中的警惕更加强烈了,就在莫亚男一皱眉的时候,温如玉从怀里摸出一块玉佩在“葛朗台”的面前晃了晃,“葛朗台”的脸色迅速由阴转晴,满脸堆笑起来。

  一会儿温如玉回来了,老老实实道:“上等丝绸进价三十两一匹,从江南运到凤来镇,约需六十日,除去运输、人力、关卡、报税等费用,利润只在两成。如果能直接运到北方去,利润至少能再增十倍,只是北方匪患严重,普通商人不敢冒这个险。在凤来镇,有个专收丝绸的大商团,叫金茂商会,方掌柜的这次带了八车上等丝绸,就是准备给金茂商会送去。”

  “你知道金茂商会吗?”莫亚男一边问一边盘算着,商人报价格的时候,从来都是高进低出,说三十两一匹,实际价格可能在二十两左右,两成的利润对于丝绸这种奢侈品来说,过低了,实际净利润至少在五成左右,也就是说金茂商会的收购价大概在三十五两上下。

  “金茂商会?”温如玉捧着脑袋想了半天,“好像听大总管提起过,在北方是我们温家商行最大的竞争对手,不过温家商行在南方尤其是江南一带根基深厚,还控制了好几种特产,总体来说,是我们温家压他们金家一头。”

  莫亚男嘿嘿一笑,道:“好,今天我们就抢一把金茂商会的生意,让你回去也跟那个大总管炫耀炫耀。对了,你刚才给那个葛朗台……呃,方掌柜的看的是什么,居然能让他一下子改变态度?”

  “是我的玉佩,代表了温家的身份。”温如玉把玉佩又翻了出来,让莫亚男看,“方掌柜的想请我们上他的马车上坐坐,那个……在下已经答应了……”

  又开始脸红,一男一女共乘一骑,虽然如今莫亚男是男装打扮,还是让温如玉很不好意思。

  “很普通嘛,要是有人仿制了,不就可以打着温家的招牌招摇撞骗?”莫亚男浑不觉自己已经在打着温家的招牌招摇撞骗,对这玉佩很是不屑,甚至开始考虑是不是把花纹拓下来,回头自己仿制一个。

  “不可能的……”温如玉看着价值连城的玉佩被莫亚男这么鄙视,顿时哭笑不得,“这玉佩是用温家控制下的一处鸡血石产地特产的金纹血玉做的,这种血玉产量很低,根本就是不卖的,只有被温家视为心腹的掌柜伙计,才能得到一小片做为温家人的证明,外人就算有心仿制,也找不出同样的材料。”

  莫亚男撇撇嘴,感情这个时代就已经有了良好的防盗版手段,难怪“葛朗台”转眼前就放下了警惕,她顿时意兴澜珊,道:“算了,上马车吧。”

  坐马车不管怎么说,也比骑马舒服,而且她还有好些问题要跟“葛朗台”沟通沟通,空手套白狼计划的第一步能不能成功,就得看她的沟通能力了,必要的时候,她不介意盗版后世的经济理念来给“葛朗台”洗洗脑。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2

空手套白狼-法不传六耳



  “姑娘能把这批上等丝绸以四十两一匹的价格卖出?”

  莫亚男上车后,才一开口,就暴露了女子身份,商人的眼光之毒,由此可见一斑。让莫亚男不自觉的偷偷擦了一把汗,想起后世很流行的一句话,把别人当白痴的人,自己就是白痴。

  古人的智慧不可小看,她这阵子跟温如玉这只小白待在一起,完全看低了古人,把后世的各种经济理念搬出来说得一套一套的,忽悠了半天,只换来了这位方掌柜的若有所思的神情,最后被“葛朗台”一句话就套住了重点。

  擦完汗后,她狠狠瞪了温如玉一眼,把温如玉瞪得莫名其妙,摸摸头,又摸摸脸,没发现不对劲的地方,然后睁着一双纯良无辜的眼睛回望,就差没在脸上刻上“绝世小白,别无分号”八个大字。

  秋后再算帐,莫亚男被温如玉回望得没了脾气,转头继续忽悠“葛朗台”。

  “方掌柜的果然精明,在下说了这么多,一下子就被你听出关键处。”

  对着要忽悠的人,是不能自称“老娘”的,虽然莫亚男一向认为这种自称更能体现出女子不可轻侮的彪悍,但是后世行得通的称呼,拿到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来,只会被人认为没有教养,不足以相交,她前些日子也就是憋久了,才在温如玉面前发发威风而已。现在既然做男装打扮,她也不管别人看出她的女子身份,索性就学了温如玉的自称。

  “葛朗台”笑了笑,透出一股奸猾味,道:“莫姑娘刚才所说的一些生意门道,乍听起来有些匪闻所思,仔细想想,又极有道理,只是虽有道理,却并不易实行,不知二位何来信心,竟能在金茂商会的眼皮底下,将这批上等丝绸的价格足足提高近三成?”

  上勾了,不怕你不咬钩,就怕你不动心。商人逐利,这是本能,能抵得住利益诱惑的商人,就和温如玉这只绝世小白一样罕见。她不信她的运气会坏(好?)到能碰上第二个温如玉。

  莫亚男弯起了眉眼,笑道:“不瞒方掌柜的,我们两个奉大掌柜之命,出外游历,不料路遇山贼,除了一匹马之外,我们的行李都被抢去,如今身无分文,若就这么灰溜溜的回去,不仅有负大总管所托,我们自身也将颜面尽失。所以就想一展所能,赚些盘缠……呵呵,能在此绝境之时,遇上方掌柜的实在是缘分,上天注定方掌柜的今年要发一笔小财。至于这提价的法门,所谓法不传六耳,相信方掌柜的也是懂得规矩的,总之,赚钱之后,我们也不多要,只取多出来的三成利润中的一成。方掌柜,你看如何?”

  “这个么……莫姑娘,虽然老夫不知莫姑娘所谓的法门,但想也知道此举可是大有可能得罪金茂商会,小老儿日后还想走这条商路呢……”

  “葛朗台”当然不会是第二个温如玉,恰恰相反,他不仅有着人所共有的贪小便宜的本能,还有着商人贪婪的本性,他要的,可不是那少少的三成利润,而且是能得到这三成利润的方法。有了这方法,他还怕什么金茂商会,假以时日,他就能成立第二个金茂商会。

  闻弦而知雅意,听声而知铜臭,“葛朗台”胃口还挺大,莫亚男眯了眯眼,一个普通小商人就有这样的眼光,后世那些狗屁历史学者还大言不惭说什么古代重农抑商,感情是没被被人当傻子涮过。

  “不可说,不可说……”莫亚男打起禅谜,才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突然觉得这样子有点傻气,这一招对付温如玉还有点用,对付“葛朗台”,只会让人家平白笑话,只见过倚老卖老的,谁还见过倚小卖小的,于是她收起手指,对“葛朗台”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笑容,道,“虽不可说,但依在下看,方掌柜的眼神可亮堂着呢,若是看去了什么,却也不是在下管得着的了。”

  “嘿嘿嘿……”

  跟明白人说话就是省事,“葛朗台”跟着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道:“二位是温家人,在信誉上,小老儿还是信得过的,只是……万事无绝对,非是小老儿不相信二位,只是小老儿也是小本生意,靠这几车上等丝绸养家糊口,金茂商会的最后收购期限在三日后,三日后二位若是不能把小老儿这几车上等丝绸脱手,那么就请恕小老儿不能再等,要将丝绸按原定计划卖与金茂商会。”

  “没有问题,方掌柜的,我们击掌为誓。”莫亚男答应得爽快之极。

  “哈哈,莫姑娘爽快,真乃女中陶朱,好,就击掌为誓。”

  “葛朗台”伸出手,正要跟莫亚男的手相击,冷不防一直坐在旁边只听不说的温如玉一把按下莫亚男的手,自己跟“葛朗台”互击三掌。

  “……”

  四双眼睛同时落到他身上,温如玉脸上一红,期期艾艾道:“我、我也代表温家……”

  “原来做主的是温公子,不是莫姑娘啊……”“葛朗台”嘿嘿嘿的笑起来。

  温如玉的脸色更红了,莫亚男看得眼中直冒火,恨不得一脚把这个搅事的家伙踢下车去,她好不容易才找到一点后世商场女强人的感觉,就让这个家伙给破坏了。

  她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啊,面首面首,她一定要赚到足够的钱,养足够的面首,把男人全踩到脚底下去,狠踩狠踩。哼,她还要把温如玉给拐过去,看家护院,种花喂狗。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2

空手套白狼-忽悠



  马车轱辘辘,大约又走了半个多时辰,终于到了凤来镇。其时已近黄昏,古代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个时候已经是家家闭户,户户炊烟,平时热闹的集市也没了人声,除了酒楼客栈、勾栏瓦肆这些地方还开着门之外,其他店铺都开始打烊。

  这个时间莫亚男就是想干什么也干不了,直接坐着“葛朗台”的马车进了客栈。原本在客栈住宿,应先在掌柜处交纳一定的押金,像后世电视剧里,那些大侠们在一觉好梦后潇洒的一挥扇子,喊一声“掌柜,结帐”的情况是完全不实的,没有银子,大侠们再是潇洒也别想踏进客栈半步,没人住的破庙才是他们应该过夜的地方,当然前提是他们得拉得下脸皮去和街头乞丐争地方。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这句话,绝不是那些平庸无能的人编出来欺骗人民大众的。

  莫亚男本着教育温小弟的原则,自然是分文不出的,而“葛朗台”身为客栈的常客,倒是享有不交押金走时结帐的特权,于是在客栈伙计分不清莫、温二人和“葛朗台”之间的关系的情况下,莫三小姐理所当然的蹭了“葛朗台”一把,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们的帐一起算”,就把押金给赖掉了。

  背着“葛朗台”,莫三小姐将温小弟拎到角落里言传身教。

  “懂了吗,以后没钱的时候,就在路上蹭个阔老,别说是押金,聊得投缘的话,连住宿费伙食费人家都乐意给你出。”

  “啊?哦……”温小弟一副受教了的模样,待莫亚男一转身,他疑惑的挠了挠头,暗自纳闷:这不就是郑师傅教导过的出外靠朋友吗?

  没错,在本质上,莫亚男教的这个法子,跟平常所言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有异曲同工之妙,区别只在于一个说得冠冕堂皇,一个直指其本质。

  由此可见,莫三小姐对于明明蹭了别人占了别人的便宜,还要来为这样的行为来个正名是多么的不屑,在她的思维里,占便宜就是占便宜,哪怕是用一百句好话来修饰这种行为,也不能改变其本质。比起所谓的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她显然更欣赏山贼们“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口号,听听,这话不仅押韵,还直白,老子就是来抢钱的,你能怎么着。

  当然,欣赏归欣赏,对于山贼的抢钱行为,她还是十分鄙视的,她一个女人都能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将来还能养面首,那些有手有脚有胆子有力气的大男人居然要靠抢钱为生,不过鉴于这个时代的人思想觉悟一般都不高,她也就不追究了。

  进了房间,痛痛快快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这衣服是莫亚男刚让伙计买来的,当然,用的是她从温如玉那里榨来的钱,温如玉那身大了点的衣服让她洗洗干净,夜里晾干了第二天一早直接还给温如玉,可怜温如玉捧着这衣服扔也不是,收也不是,脸色又开始发红。

  女人穿过的衣服……好像还带点体香……红着脸,温如玉最后还是把衣服收了回去。

  用过早饭后,莫亚男没让温如玉闲着,以白马为抵押,从“葛朗台”那里换了一匹上等丝绸过来。摸着柔滑鲜艳的丝料,她的眼里很是冒了一阵星星。

  多好的手感啊,温如玉脸上的皮肤摸起来也不过就是这感觉。

  “温小弟,你过来。”

  “啊?什么事?”

  温如玉听话的凑了过来,被莫亚男在脸上狠狠摸了一把,又摸了摸丝绸,果然,一模一样的手感,莫三小姐一脸陶醉,温小弟却捂着脸一跳老远。

  陶醉过后,莫亚男终于想起正事,再次向温如玉招招手:“温小弟,你过来。”

  “啊!干、干什么?”温如玉脸上的红晕仍未退去,小心翼翼地往前挪了半步。

  莫亚男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炭粉,递给他道:“照着欺霜屁股上的烙印,在丝绸上面也画一个。”

  “啊?”温如玉愣了一下,“画那个做什么?”

  凡是有主人的马,都会在马屁股上打上主人家的烙印,欺霜屁股上就是一圈样式独特的云水纹绕着一个清楚的温字。

  “废话,有了你们温家的标记,这丝绸才能身价倍增,懂吗?”莫亚男冲他直翻白眼。

  “可、可这丝绸不是温家的。”温如玉这时候开始认死理。

  “说你笨,你真比驴来笨。”莫亚男火大了,“我问你,你是不是温家人?”

  “呃……是。”

  “欺霜是不是温家的马?”

  “呃……是。”

  “那你这个温家的人抵押了温家的马换来的丝绸,是不是你温家的。”

  “呃……是。”

  “好了,画吧。”

  看吧,人,就是这么被忽悠的,可怜温如玉虽然隐隐还是觉得有不对的地方,但怎么也想不出来哪里不对,只得被忽悠着在丝绸上用炭粉画上了温家的标记,而这匹被画上温家标记的丝绸的下场,就是被莫亚男拿去继续忽悠别人。

  可怜的温如玉,可怜的欺霜,可怜的丝绸,可怜的下一个即将被忽悠的肥羊,请安息吧,阿门!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3

空手套白狼-广告和谣言



  忽悠是一项艺术,忽悠一个人不算什么,忽悠一大票人才是本事。其实莫亚男没想要忽悠任何人,但忽悠的本质却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这就是后世盛行的广而告之。

  其实广告最初出现的时候,最极其注重真实性的,最开始,广告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真实得不能再真实,每个人都相信广告里所形容的商品品质真的如广告所说的一样好,至于后来广告后来是怎么发展到和商品品质完全脱离了关系,变成了一个人人皆知的大忽悠,则是一个漫长而不可尽言的过程,这跟商人的急功近利以及人性之间的种种关系,就不详述了。

  “葛朗台”手下有不少伙计,莫亚男想让他出钱那是不可能,一匹丝绸还要用一匹马来抵押,“葛朗台”的外号也不是白起的,但是出出人力嘛,人家还是愿意的,反正那些伙计闲着也是闲着,让他们干点能帮自己赚钱的事情,也对得起自己出的那份工钱。

  于是在温如玉可怜兮兮的为丝绸画上温家标记的时候,莫亚男就把伙计们打发出去满镇子打广告了。至于最常用的张贴广告,鉴于目前资金不足(其实她就是不想花钱),就免了。谣言是怎么传播出去的,靠的是嘴,广告是怎么打出去的,靠的还是嘴,广告和谣言之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划上等号。甭说这些伙计都是大男人,说起闲话,那也个个是满嘴跑大车的货色,不比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婆差到哪里去。

  于是乎,不到满天的工夫,几乎整个凤来镇都知道,有个商人,带了少量标有温家标记的丝绸经过凤来镇。这说明了什么?透过满镇的谣言,就连一个普通村妇都知道,温家经手的丝绸,如果是卖给普通富豪乡绅的,都是没有特别标记的,只有给宫里的贵人们采买的丝绸绣品首饰,才会带有温家的标记。如今竟然有少量的带有温家标记的丝绸流落到外面,还在一个商人手里,而这个商人居然正好经过凤来镇。

  这就和后世的偶像效应一样,偶像的一块手帕,一粒纽扣,乃至于一根头发,那都是千金难求。

  可是这个时代没有偶像啊!

  谁说的?

  这个时代有偶像,而且还有很多很多偶像,比如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侠盗“我来也”,比如秦时馆的头牌花魁青丝雪,又比如几个月前在朝庭的恩科里考中头名状元的江南才子宋谪言,再比如能捏得一手栩栩如生的泥人的“泥人张”,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只要在某一个行当里做到了顶尖,这些人都是偶像。

  不过这些都只能算小偶像,在被一部分崇拜的同时,也必然被另一部分人厌恶,读书的看不起靠手艺吃饭的,靠手艺吃饭的看不起做贼的,做贼的又看不起卖身的,卖身的又看不起讨饭的,讨饭的看不起谁?当然是那些读书的,一个个全读成了只会摇头晃脑之乎哉也的白痴,最后生活无着落,全做了乞丐。

  看看,不管是哪个行当,总归是有人瞧得起有人瞧不起,可是有一行,不论是谁,都不敢瞧不起,都要顶礼膜拜。谁?当然就是当皇帝的。

  谁不想巴结皇帝,谁不渴望皇帝垂青,可是皇帝是那么好巴结的吗?想见皇帝一面,还不如见大户人家的闺女容易。巴结不上皇帝怎么办?那就巴结皇帝身边的人,皇后贵妃,宫娥太监,谁受宠,谁就是巴结的对象。

  宫里的皇后今天换个发型,明天满天下的女人就开始流行这种发型,宫里的贵人们今天画了一副新妆容,赶明儿满天下的女子就以新妆为美,对了,听说前莫亚男喜欢的那副女鬼妆,就是从宫里流传出来的。

  莫亚男是不知道这个时代居然还有这么多的偶像,但她知道,皇帝,在这个时代,就代表着至高无上,而皇帝的女人,就是这个时代最尊贵的女人。那么一批有可能会穿在这些最尊贵的女人的身上的丝绸,该是多么抢手啊!

  谁没有虚荣心?谁不想体验一把成为最尊贵的女人的滋味?

  所以尽管莫亚男特地嘱咐那些伙计们在散布谣言的时候,咬紧牙关不能说出客栈的名字,为的就是要营造出一股神秘感,以表现出这批丝绸的出现是多么隐秘的一件事,但是她还是错估了这个时代的女人对皇宫这个世上最尊贵之地的向往。

  仅仅半天的工夫,就有人找到了客栈,莫亚男拉着温如玉躲在房间里不见客,想要吊一吊这些人的胃口,结果不料第二天人居然越来越多,并且开始互相抬价,居然从四十两一匹抬到了一百五十两一匹。

  “疯了,全疯了。”莫亚男趴在门缝处往外看,一副张口结舌的样子。广告的效果出乎她的意料。

  温如玉则蹲在她脚边,也学她的样子往外看,看看外面,又看看她,满脸的惊奇:“好厉害,姑娘,你真是太厉害啊,就算是大总管,也没有像你这样,能把一匹普通的上等丝绸抬到这个价位。”

  莫亚男得意一笑,难得给了温如玉一个好脸色,顺手拍拍他的脸蛋,道:“学着点,本姑娘是心情好才教你一两招,学会这一招,你这辈子就吃穿不愁了。”

  温如玉惊奇佩服的表情,大大满足了莫三小姐的虚荣心,不过这并不能让她失去理智,所以外面的价抬得再高,她也是不能开门出去的。

  “可是……这还是在骗人。”温如玉刚得了莫亚男的好脸色,就兴奋得忘了形,一口直接戳穿了莫亚男的不法行为。

  莫亚男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脸上的表情也由晴转阴,道:“老娘骗谁了,老娘只让那些伙计出去说客栈里有一匹带有温家标记的丝绸,难道别人以讹传讹也是老娘的错?”

  “呃……”温如玉摸着后脑勺,呆住了。

  什么叫谣言?谣言就是能把一只鸡给传成一百凤凰的神奇现象,莫亚男只不过是认清了谣言的本质而已,至于温小弟嘛……他要学的还很多很多……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3

空手套白狼-温如玉的胜利



  到了晚上,“葛朗台”偷偷摸摸地过来了,一进门就竖着大拇指对着莫亚男道:“高,莫姑娘高明,小老儿佩服佩服。”

  莫亚男笑得得意洋洋,对着温如玉飞了一个媚眼,把他又弄得脸红,手脚都快不知道往哪里放了。这个不叫调戏,这叫调情,显然,在好不容易有点适应莫亚男三不五时的调戏之后,他对新出炉的调情的抵抗力,依然弱小得可以忽略不计。

  “只是小老儿不明白,姑娘为何不将小老儿的这批丝绸脱手?”

  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了,或者说是商人对某些方面的不敏感,“葛朗台”再是奸滑,哪比得后世资讯的发达和后世人对资讯的掌握程度,有些事,可以做,不可以说,可以说,不可以被坐实。

  莫亚男又笑了起来,故作郑重道:“温家商行一向以信誉为本,在下既然说了,要以四十两将这批丝绸卖出,又岂会因为他人抬价就言而无信呢?”

  温如玉在旁边眨巴眨巴眼睛,看着莫亚男的眼神很有些感激涕零的意味,他还以为这又凶又诈的女人,准备把温家的名誉败光呢,想不到她还是很有良心的,在外人面前还懂得维护温家名誉。感动,好感动,他又眨巴眨巴眼睛,隐约可见眼底星光闪闪。

  “葛朗台”又是一句佩服佩服,莫亚男干脆趁热打铁,提出要让温如玉把剩下的丝绸全部画上温家标记,“葛朗台”看到利益所在,这一次没要任何抵押,欣然应允。

  可怜温如玉面对仓库里整整九十九匹丝绸,看得两眼直冒圈圈,这……这还不得画上一整夜?

  “发什么愣,快画。”莫亚男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过了一会儿又扔过来一颗蜜枣,“好好干,回头本姑娘亲手给你做宵夜?”

  “啊?姑娘还会做吃的?”温如玉很惊讶,很惊讶。

  莫亚男闻言大怒,又是一巴掌扫过去,道:“你这是什么眼神,老娘德、容、言、工,样样都行,尤以工为最。”

  咳咳,请大家相信,莫亚男所说的样样都行,特指前莫亚男,容且不说,这德、言还勉强算得上,至于工么……倒的确出色,这是前莫亚男留给她的宝贵财产,只可惜她从来没有珍惜过,好像也就缝那朵牡丹绢花的时候,稍微露了一小手,呃……问题是,温如玉没见过啊,所以……他现在很纯洁的从四十五度角方向用比平时更纯良的目光望着莫亚男。

  于是,一个时辰后,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大餐就这么出现在温如玉面前。

  “快吃。”莫三小姐一脚踩在椅子上,一手拍着桌子,“今天你要是不把这桌菜全部吃光抹净,老娘就连碗带碟一起塞进你嘴里。”

  “全、全都吃光?”温如玉受了惊吓一般口吃起来。会撑死人的啊……

  “快吃!”狮子吼。

  “哦……”赶紧低下头扒了两口,温如玉又抬起头,呵呵傻笑,“姑、姑娘,你累了一天,坐下来一起吃吧。”

  “老娘不饿。”

  低头又扒了两口。

  “姑、姑娘,那些丝绸,在下才画了一小半,咱们还是赶着些,不然天亮、天亮画不完……”

  “不着急,离约定期限还有两天,时间够用。”

  低头继续扒饭。

  莫三小姐还在一边不停的问:“说,味道好不好?”

  “好……”含糊不清的声音,听上去委屈得不能再委屈。

  “那你还吃得这么慢?怎么,老娘做的东西,你不想吃?”

  危险!温如玉赶紧加快扒饭扒菜的速度,唔,饱了,好撑……看看桌上还有一半的菜没有动过,他哭丧着脸,道:“姑、姑娘,我吃不下了,可不可以……留着下回再吃?”

  “吃不下了?”莫三小姐笑咪咪。

  温如玉猛点头。

  “不会是因为不好吃吧?”莫三小姐笑容可掬。

  温如玉猛摇头,又勉强扒了几口。

  “你知不知道浪费可耻?”

  “知道。”又扒几口。

  “你知不知道老娘刚才做饭的时候,把手烫到了?”

  “知道……啊?”温如玉猛抬头,“姑、姑娘手烫到了?我、我去拿金创药。”话声未落,嗖的一声人就没了影子。

  一会儿温如玉急匆匆跑了回来。

  “姑娘,让在下看看你的手。”

  莫亚南冲他一笑,伸出两只明显没有任何伤痕的手。

  “啊?”温如玉举着金创药,不知是放下好还是拿着好,渐渐又哭丧着脸,他好像又上当了。

  “跑累了吧?吃饱了以后运动一下有助于促进消化。”

  “啊?”

  “坐吧,歇一会儿继续吃。”莫三小姐一副非常体谅的模样。

  “……”

  莫亚男VS温如玉第N回合,温如玉小胜!

  啥?为什么是温如玉胜?

  咳咳,因为,莫三小姐教育温家小弟的计划破产了,温小弟吃的这一顿饭,花钱了。人家客栈可不是慈善堂,免了你的押金,还提供你大鱼大肉的吃,他们的伙食,是客栈老板看在“葛朗台”的面子上,按照那些伙计的伙食标准一天两个馒头一包咸菜干准备的,想吃鸡鸭鱼肉,请给银子先。

  莫三小姐为争一时之气,居然犯了这么一个大错误,枉她一路上对温如玉耳提面命,说得头头是道,结果……幸运的是,无论是莫三小姐还是温如玉都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吃撑了以后的温如玉,还得继续当他的苦命劳工,顶着蜡烛去给丝绸画标记。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4

空手套白狼-推销



  第二天,莫三小姐梳梳洗洗,照原计划,让温如玉带上五匹丝绸,开始进行空手套白狼计划的最后一步,后世销售百往无不利的一招——上门推销。

  上门推销,绝对是营销学中最容易、也最不容易的一种方式,容易是因为只要长了一张嘴,肯舍下脸面不要,谁都能去干,最不容易是因为直面即将被忽悠的对象,先不好说良心上的这道坎过不过得去,单是人与人之间与生俱来的防备心理,就已经足以形成一道无形的墙壁,想要打破它,可不是靠脸皮厚就行的。

  后世有句名言,叫做女人的钱最好赚,那么什么样的女人的钱最好赚?答案就是:有钱的女人。其实这句话不完全正确,女人的钱的确好赚,但是男人的钱,更好赚,不管是有钱没钱的男人,他们的钱都十分好赚。

  为什么呢?

  哈哈,别忘了还有一句话,可是咱们中国人自古以来都不得不承认的,那就是中国人都好面子,尤其是男人,比女人更好面子,所以从这个世上出现阶级划分的时代起,上层社会中的攀比之风就从来没有停止过。

  历史上最著名的攀比事件就是发生在西晋时期,一个叫做石崇的豪吏,是当官的,但是家里非常有钱,洗碗用饴糖水,烧火用蜡烛。当时另一个有钱人叫王恺,他为了炫耀自己有钱,就用紫丝编成屏障,在家门口铺了四十里长,搞得很多人都羡慕不已,以为王恺是世上最有钱的人,这话传到石崇耳朵里,他不高兴了,什么,姓王的小子这也叫有钱?没见识也该有常识,没常识也该有眼睛,于是他就用更加贵重的彩缎在家门口铺了五十里的屏障。

  唉!要就说呢,人要是没见识,就得有常识,可惜这个石崇只知道嘲笑别人,却不知道自己太过炫耀,已经引起了那些钱不如他多的人,气焰不如他嚣张的人的嫉妒,都说女人嫉妒起来会变得丑陋无比,男人嫉妒起来,绝对比女人要可怕得多。隔不了多久,就有个带兵的,借口垂涎他的小妾,就是历史上大大有名的美女绿珠,直接杀上门去,抄了他的家,抢了他的美人。

  石崇死之前,居然还责怪绿珠长得太美给他带来了祸事,搞得人家好端端一个美人为证清白跳楼而死。可见上天空给这个男人无比的财富,却没给他一个能享受财富的脑子,都死到临头了,还不知道自己的取死之道。你有钱,就躲在被窝里偷偷数着乐呗,没事出来炫耀,把命给炫没了,到头来,别人搂着你的美人躲在被窝里偷偷数着你的钱,比你还乐。

  莫亚男从这个故事里,学到了两件事。

  第一,财不露白。此乃行走江湖,居家过日子的不二法门,所以在她的出嫁之路宣靠破灭之后,她就已经决定能蹭就蹭,不能蹭,也得蹭。于是温如玉身上的钱财就这么全落到了她的手里。

  第二,要赚,就赚男人的钱,比起爱斤斤计较的女人,显然男人的钱赚起来要容易得多,只要她能抓住男人爱攀比这一点。

  为此,莫亚男还特地花了点时间把整个凤来镇有头有脸有点钱的人家打听了个遍。

  然后,她的上门推销之路就变得异常顺坦。

  “张老爷,温家有一批丝绸……咳咳,低调低调……这事您听说过了吧……”

  “哦,您略有耳闻?请看,这就是温家的丝绸……嘘……这可是我堂哥的大舅的表叔,好不容易才在温家大总管的手下,偷偷挪出来的,绝对正宗无二,您要知道,这几匹丝绸,原本可是送进宫里给贵妃娘娘穿的,听说张老爷您家的小姐国色天香,如果穿上这匹丝绸做的衣服,再跟别的老爷府上的夫人们、千金们面前摆上一水袖,那该给您涨多大脸啊……”

  “什么?您怕是假的?唉唉唉……张老爷,您看看这印记,温家标记,假得了吗?张老爷,您可是凤来镇数一数二的大户,总不会没有用过温家的物品,不认得温家标记吧?”

  这时候,一定要配上一丝丝嘲讽的语气,大凡好点面子的男人,绝对是不会承认他没用过温家的物品,连堂堂皇商家的东西都没用过,他也好意思称自己是有钱人?

  “您问价钱?便宜,绝对便宜,这可是走私出来的货,咱也不方便明买明卖不是,省了店租,还省了关税,一百两银子一匹,绝对物超所值。”

  “什么,您说最好的丝绸也不过三四十两一匹?张老爷啊,您要知道,这可是要送给贵妃娘娘穿的丝绸呀,不怕说句犯忌讳的话,这就相当于从贵妃娘娘身上扒下了一件衣服,这要是落到了识货的人的手里,就算一千两一匹也绝不为贵,若是您的夫人穿上了……咳咳,在下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说……”

  话都说到这份上,再不买的就不是男人了,光是那句“从贵妃娘娘身上扒下了一件衣服……若是您的夫人穿上了……”,哪个男人不血脉贲张,哪个男人不浮想连翩,钱,他不缺,缺的就是这份不可明言的臆想啊。

  于是五匹丝绸迅速变成了五张一百两的银票,还是汇通钱庄的票,大江南北,各地通用,只要有汇通钱庄的地方,就能兑换到白花花的钱子。

  啥?为啥一下子就卖出五匹?咳咳,别忘了,张老爷除了有一位正室夫人一个女儿之外,还有仨小妾呢。

  开门大红,既然第一笔生意顺利了,那么后面的就更加容易了。回客栈又取了八匹丝绸,莫亚男带着温如玉到了另一个赵姓大户的府上。

  这次要说的就非常简单了。除了例行的简单介绍,只要轻描淡写的说上一句:“镇西的张老爷人可真大方,为他的夫人千金还有三位如夫人,各置了一匹温家丝绸,回头他带着夫人小姐们来拜访赵老爷您,只怕您的夫人们拿不出称头的装饰,连人家的面也不敢见呢。”

  买,怎么不买,他老张家不就是一个女儿仨小妾嘛,我老赵虽然没有女儿,可是小妾有足足七个,再加一个正房夫人,八匹丝绸,全要了。

  看,男人的钱,就是这么容易赚。剩下的两天时间内,莫亚男带着温如玉跑遍凤来镇最有钱的十来家大户,就把一百匹丝绸全卖光了,一匹一百两,足足挣了一万两银子,还赚了三顿上好的酒菜,她转手给了“葛朗台”三千八百五十两。

  “方掌柜的,您看,四十两一匹,一百匹丝绸一共是四千两银子,你卖给金茂商会是三十五两,每匹多赚五两,一百匹就多赚五百两,事先讲好,我们只取多出来的三成当盘缠,一百五十两,剩下的三千八百五十两,你收好了,可千万别丢了。”

  “……”

  从头看到尾的温如玉,从莫亚男开始上门推销的时候起,他就处于哑然无声的状态。黑,好黑,见过黑的,没见过这么黑的。一想到这个女人差一点就成了温十三的妾室,他就不由自主地抬手擦了擦汗,又想到自己居然跑去劫这个女人的亲,弄到现在口袋空空,还欠她一匹马的地步,他的汗……越来越多……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4

离开凤来镇



  在客栈休息了一晚,然后趁着天没亮,莫亚男把温如玉从被窝里提出来,然后开始——落跑。

  “姑娘,我们为什么要跑?”

  温如玉睡眼惺松地被莫亚男拉出客栈,连莫亚男塞给他一匹骡子也没有注意到,就在莫亚男的催促下骑了上去。至于莫亚男,理所当然的霸占了欺霜。

  莫亚男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没好气道:“清醒点,看有人跟着我们没有,如果有,嘿嘿……”她奸笑一声,拿手在脖子上做出一刀割的架势。

  温如玉当场被吓醒了,结结巴巴道:“姑、姑娘,你、你为何要在下杀人?”

  “打个比方而已,看你吓的脸都白了,该不会没杀过人吧?”莫亚男白了他一眼。

  “这、这个……性命可贵,岂可轻言攫取,若不是大奸大恶之人,自当允其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你过来。”

  “做、做什么?”被调戏过太多次,温如玉这次终于学乖了,先问清楚,不然不过去。

  “本姑娘今天心情好,再教你一句话。”莫亚男头一昂,手一拍欺霜的屁股,白马立时窜了出去,她的声音也远远传来,“对待能带给你利益的人,要像春风一样温暖,对待有可能会损害你的利益的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无情……”

  “啊?”

  带着满脑袋问号,温如玉骑着他那匹一看就知道属于老弱病残之列的骡子,慢吞吞的跟了过去。还好,莫亚男骑术不精,而且又担心欺霜突然发马疯,所以速度也慢,不一会儿就被温如玉追上了。

  “姑娘,我们为什么要走得这么早?”

  “不早点走等着被人当场抓包啊!”莫亚男白了他一眼。

  “抓包?”

  “笨,你也不想想,我为什么不把丝绸卖给在客栈外面抬价的人,一百五十两一匹呢,我为什么有钱不赚?”

  “难道不是因为方掌柜的在场?”温如玉脑中稍稍计算了一翻,就算出如果在客栈里卖出丝绸,莫亚男哪里能瞒得过方掌柜的眼睛,按一百五十两的价格卖,她就只能拿到三千四百五十两的好处,比暗地里卖到大户人家再骗方掌柜说是四十两一匹卖的,黑下来的钱要少了将近一半。

  “果然是笨蛋,笨得彻底的笨蛋,温家怎么会有你这种笨蛋。”

  一连三个笨蛋,把温如玉骂得无地自容,却又不明白自己哪里说错了,睁着一双纯良的眼睛,满面无辜的望着莫亚男。

  “我问你,凤来镇上有多少家商会?有多少做丝绸生意的商人?”

  摇头,他不知。

  “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小的不算,大一点的商会肯定不会少于五家,其中尤以金茂商会最大,至于跑单帮的像方掌柜这样的丝绸商人,更是不计其数,真正有钱的能穿得起丝绸的大户,是不会自掉身份跑到客栈外来抬价的,那些抬价抬得越厉害的人,就只可能是这些商会和商人。”

  “呃……这又有什么关系?卖给商会或者商人,跟卖给大户人家有什么区别?”

  “区别?哼,区别可大了,这些商会或者商人,一个个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他们会分不出普通的上等丝绸和真正送进皇宫的丝绸的区别?你那个拿炭粉画的温家标记,能蒙得过他们?更何况,凤来镇还有一个你们温家最大的对手,金茂商会,恐怕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你们温家经营的商品了吧。”

  “呃……有道理,不过……什么是火眼金睛?”

  “呃……”难得的,莫亚男被温如玉的反问给弄得一时语塞,总不能让她把西游记里的那只猴子给温如玉讲上一遍吧,她可没这闲工夫,“小毛孩子,乱问什么,不懂就要装懂,免得别人笑话你没知识。”

  绝对的强辞夺理,女人特有的本性之一就是不讲道理。

  “在下不是小毛孩子……”温如玉低下头,一而再,再而三的被莫亚男看扁,他郁闷之极。

  “老娘说你是,你就是,好了,别打岔,老娘还没说完呢。”

  继续郁闷。

  “知道什么叫谣言吗?不知道也没关系,你只要知道谣言是一柄双刃剑,做为谣言的散布者,要有掌握谣言的能力,享受谣言带来的好处,但绝不能让谣言被坐实。那些商会和商人,你要把他们当敌人对待,别说是一匹丝绸,就是连根丝绸毛都不能让他们见到。”

  “丝绸没有毛……”温如玉插口。

  “这是打比方,懂不懂,打比方。为什么我要把丝绸卖到大户人家去,因为这些人有钱,他们不在乎那几百两,他们只要有一样东西能给他们涨脸面,能满足他们的虚荣心,而且送进皇宫的丝绸,在民间就属于违禁品,被官府知道了可不是什么好事,所以他们只会私下里攀比,绝不会到外面乱说,这些有钱人的嘴,可比那些商人要牢靠得多了。”

  “可是丝绸上面有温家标记,如果做成衣服穿出来……”温如玉这时才似乎察觉到温家丝绸流落到民间的严重后果,虽然那并不是真正的温家丝绸,但是如果被有心人抓住把柄一状告上去,温家可就要倒霉了。

  “笨笨笨,老娘让你画标记时用的材料是炭粉,衣服做好了总要洗的吧,炭粉一入水就溶了,到时候什么标记都没有了,以后就算有人拿这事找碴,也没有证据了,懂吗?”

  “啊!”温如玉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看向莫亚男的目光里,隐隐又有星光闪现,“姑娘思虑缜密,做事滴水不漏,在下佩服,佩服。”

  一记马屁拍得莫亚男飘飘然,得意的瞥了温如玉一眼,嘿嘿笑道:“现在本姑娘看你越来越顺眼了,过来让我再摸一把,那批丝绸的手感真不错啊,可惜摸不着了,只能摸你解解馋。”

  “……”

  又被调戏了,温如玉脸上渗出点点红色,看得莫亚男都有点发愣,这种男人后世绝对绝种了,怎么她就这么好命,一来就碰上这么个极品。

  “姑、姑娘,我们往……往姑苏去可好?赛雪就在……就在姑苏……”

  有进步,大有进步,居然懂得找莫亚男感兴趣的事来扯开话题,摆脱即将被调戏再调戏的命运。

  “姑苏?啊,是苏州啊……”莫亚男眼前一亮,自古以来那可是好地方啊,人间天堂,苏州评弹,苏州园林,还有苏州的美人……

  美人??!!

  “温小弟,快点,别慢吞吞像个老头子,哈哈哈,老娘收集面首的第一步,就从苏州开始!”

  面、面首?!

  温如玉一个倒栽葱,直接摔下骡子去。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4

出糗



  大概是被莫亚男与众不同的豪言壮语给吓到了,一连好几天,温如玉都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有时候还在背地里唉声叹气,莫亚男看在眼里,没搭理他。

  的确,在这个时代,一个女子高呼要养面首,确实是惊世骇俗了点,不像后世有钱的女子养小白脸,在一众富婆中,那是流行。最多以后她心里想想,嘴上不说就是。小毛孩子忘性大,再过几天自然就会正常了。

  其实莫亚男以前也没养过小白脸,总想着趁着年轻,在商界里多打拼几年,赚点钱,以后找个看得顺眼的听老婆话的男人嫁了,生个孩子舒舒服服过完后半辈子,要是实在找不到理想的男人,就花点钱养个小白脸,就跟养只宠物狗一样,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也不错。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偏偏她穿越了,还穿到了这么一个男人可以三妻四妾的时代,这让号称商界毒花毒(男)人无数的莫亚男心理怎么能平衡得下来。所以从她自穿越这个事实中平静下来之后,她就决定要坚持自己的理想,要么就嫁个看得顺眼又听老婆话的男人,要么就从莫家独立出来,自己赚钱养面首。

  温家来提亲是个意外,莫亚男对那么一个大家族实在没什么兴趣,温十三那个病鬼总会让她联想到后世那些无所事事只知道吃喝嫖赌玩的二世祖,所以她在答应嫁过去的时候,就已经早做绸缪,想要嫁个看得顺眼又听话的男人是不可能了,那就养面首吧。

  而温如玉的劫亲简直就是一场及时雨,让莫亚男连等温十三这个病鬼死掉的时间都省了。说实话,如果温如玉不是温家的人,倒是做老公的合适人选,看得顺眼,又非常听话,好使唤,绝对呼之则来,挥之则去。

  “你为什么偏偏是温家的人!”

  越想越扼腕的莫亚男终于忍不住冲温如玉一声狮子吼,吼得温如玉一脸迷糊,指了指自己,满眼无辜。他是温家的人又怎么了?

  他是温家人也不怎么样,只不过莫亚男自己心虚,不敢去招惹温家而已。她是胆大包天,她是狂肆无忌,但她还有脑子,不会以为自己有着身为后世人的优势,就有能耐跟一个有着官方背景的商业家族叫板,打着温家的招牌招摇撞骗是一回事,反正又没有留下证据,但是拐跑温家的人就是另一回事了,她总不能到时候把温如玉一刀宰了毁尸灭迹吧。

  “我要养七个面首,男人三妻四妾,本姑娘要三面四首。”

  可以将这句话理解莫三小姐这几天没能调戏到温如玉而在发闷骚,又或者是因为想到姑苏有无数美男在等待她去勾引而兴奋。

  卟通!

  温如玉又一次摔了下去,不过不是从骡子上,经过几天的风餐露宿,他们此时正落脚在离凤来镇大约百里之外另一座小镇的客栈里,虽然不如凤来镇繁荣,但不管怎么说也是去江南的路,人来人往,过往旅客极多。

  莫亚男突然发疯说出这么一句话,正是他们吃饱肚子上楼准备回房间休息的时候,当时旁边没人,所以只有温如玉一个人听到了她的话,可怜温如玉受惊过度,直接从楼梯上一脚踏空,“啊”了一声就咕辘辘滚了下去,一直滚到客栈大门口才停下来。

  “啊!”

  请注意,这声惊呼绝对不是莫亚男这个没有良心的女人发出来的,她发完闷骚后就直接打开位于楼梯拐角处的客房门进去,顺手把门砰的一声关上,而关门声正好掩盖了温如玉失足时发出的叫声,所以,她完全不知道她这个闷骚的呼声带给温如玉多大的一声灾难。

  “色狼,快滚!”

  摔得晕头转向一头包的温如玉,还没有从满眼金星中恢复过来,耳边就听到一个尖尖细细的女子声音,随后身上被重重的踢了几下。

  疼痛的刺激终于让温如玉清醒过来,赶紧撑起身体,才发觉自己停下来的地方,停驻着一双纤纤绣鞋,刚才他的整张脸,就埋在这双绣鞋上面。绣鞋的模样很是精致,上面嵌着的金丝,跟温如玉眼前的金星一样闪亮耀眼。

  除了这双绣鞋的主人,旁边还有一个丫环打扮的女子,正是使劲踢他的罪魁祸首。

  看情况,似乎自己停下来的时候,正是绣鞋的主人和丫环踏进客栈大门的时候,然后,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他似乎占了绣鞋主人一个大大的便宜,女人的脚,只有她自己的夫君能碰。

  “姑娘恕罪,姑娘恕罪……”涨红了一张俊脸,温如玉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一边打着揖一边往回跑,跑到楼梯边上居然又让扶手撞了一下,几乎连跑带跳的逃回了自己的客房。

  客栈里安静了片刻,然后爆出轰堂大笑,就连那个被他占了便宜的女子和愤怒的小丫环,也被温如玉笨拙可笑的模样给弄得掩唇不已。

  “小姐,您没被撞疼吧?”丫环笑得咯咯吱吱,刚才踢温如玉时那副小辣椒的模样也不翼而飞。

  绣鞋的主人,一个用白纱蒙着面的女子,只露出一双秋水明瞳,带着几分笑意,伸指在丫环的额间轻轻一点,道:“那位公子也不是故意的,小妮子踢人够狠,回头去给人家赔个理。”

  “才不呢,谁让他自己走路不看路,从楼梯上滚下来,还偏偏撞到小姐的脚,我踢他几下算轻的。”丫环鼻尖一皱,颇有几分娇俏可爱。丫环都如此,想必这位小姐的长相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4

 虎崽子不是好欺负的



  有美人,自然就有护花使者,小丫环的话音未落,护花使者就从她们后面窜了进来。

  “影小姐,马车已经按你的吩咐停好了,上的都是最高级的马料,咦?你们怎么不进去?”

  说话的护花使者是个留着一撇小八字胡的年轻男子,衣着打扮称不上富贵,但是手里一把夏天才用得上的折扇,配着一身干净的文士装,一摇一晃倒也自成风流。

  “苏公子,有劳了!”白纱蒙面的女子微微欠身,却将前路让给了这名护花使者。

  既然敢以护花使者自居,这位苏公子自然是擅长揣摩女子心思,一看女子摆出这副姿态,心中已是了然,折扇晃了两下,自顾自地笑道:“是了,影小姐千金之躯,岂可理会这些俗事,住宿之事,便由在下一手打理吧。”

  说着,转身向柜台扔过一锭约三两重的碎银,对着欢天喜地拿起银锭的掌柜道:“两间上房,要用艾水洗过,以上等檀香熏半个时辰。”

  “是,是,客官稍待,小的这就让伙计准备艾水和檀香,三位请先到雅间用餐,小店免费赠送酒水。”确认银子无假之后,知道来人出手大方,掌柜的眼睛都笑眯了,点头弯腰亲自将年轻男子和女子引入雅间。

  一夜无事。

  第二天,洗洗吃吃,该上路了,莫亚男才发现温如玉直到现在都没有出房间,只当他睡过头了,也没在意,自己跑到马厩里去和欺霜联络感情去了,联络了大半个时辰,笑脸陪尽,好话说光,奈何人家白马就是不赏她一个好脸色,依旧冲她喷喷鼻气,一副马就是不知脸长的嚣张气焰。

  惹了一肚子气回去,发现温如玉依旧没有出来,莫三小姐来火了,一脚踹开温如玉的房间。

  “太阳都晒屁股了,你怎么……咦?你脸上怎么了?”

  趴在桌子上唉声叹气的温如玉被莫亚男粗鲁的举动吓了一跳,再想遮脸已经来不及,只得嗫嗫道:“姑娘,女子乱踹男子门,不、不合礼仪……”

  “礼你大头鬼,本姑娘问你脸上怎么了?夜里跟人打架了啊?”莫亚男这时火上又加了一把火,谁敢在她的眼皮底下打她的人。

  “在下、在下昨日不小心摔了一跤……”温如玉面红耳赤,他的额头上起了一个大包,鼻尖上还留着撞出来的瘀青,嘴角也因为磕在楼梯上而肿了半边,原本在莫亚男面前就已经很不妙的形象,现在更加糟糕了。

  莫亚男好气又好笑道:“多大的人了,走路这么小心,过来我给你吹吹……不疼不疼,好了,不疼了吗……”

  完全不知道自己就是罪魁祸首,莫亚男把后世用来骗小孩子的方法拿出来,对着温如玉额头上的那个大包吹了吹,算是安慰。

  温如玉的脸色不自觉的又涨红几分,这次明显不是因为羞愧,目光四下乱窜,就是不敢正对莫亚男,如果把手按在他的心口,肯定就能发觉他的心跳快得不正常。

  “在、在下不小,要比姑娘痴长几岁……”

  还没忘记要争辩一下年龄问题,总之无论如何,在莫亚男面前,是不能服小的,他是真的真的比莫亚男大几岁嘛。

  “至少本姑娘不会因为摔肿了脸就躲在房间里不出来,把行李拿上,走了。”

  温如玉顿时语塞,低下头,好生郁闷。

  正所谓祸不单行,温如玉的好日子过到了头,所以才会在碰到莫亚男之后,三灾六难就没有停止过。刚下楼,就在客栈大门口跟昨天那位白纱蒙面的女子来了个四目相对,旁边照样站着那个小丫环。

  “你,就是你,昨天撞了我家小姐的脚后就跑。”丫环一眼认出了温如玉,马上就犯了小辣椒的脾气,伸出一根细细的手指,指尖直指温如玉的鼻尖。

  温如玉被她指得后退三步,十分羞愧的低着头道:“在、在下并非故意,已经向姑娘致歉。”

  “随便一个道歉就算了吗?我家小姐千金之躯,是你这登徒浪子随便能碰的吗,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从楼梯上摔上来,有心要占我家小姐的便宜。”

  “这、这话从何说起,从何说起……”温如玉就好像秀才遇到兵,有嘴也说不清了。

  “小妮,算了……”白纱蒙面的女子这时开了口。

  “多谢姑娘宽宏大量……”温如玉如蒙大赦,赶紧向白纱蒙面的女子作揖道谢。

  “小姐……”丫环不依了。

  “小妮,昨日你踢了这位公子几脚,还不快向公子赔理。”

  “才不要,本来就是他的错,凭什么我还要向他赔理……”小丫环指着温如玉,一脸的不情愿,却冷不防被莫亚男突然抓住了她的手,还摸了几把。

  “好一双皮滑肉嫩的手。”莫亚男嘴巴一歪,坏笑起来。

  她站在旁边听了好一会儿了,大致也听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本来她没打算插口,不过听到这个小丫环昨天居然踢了温如玉几脚,母老虎的脾性就犯了。谁敢欺负温小弟,她的人只有她能欺负,外人,有多远滚多远,别以为老虎不发威,虎崽子就可以随便欺。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5

  母老虎之黑



  “啊啊啊,色狼,苏公子救命啊!”丫环的这一声尖叫,绝对比昨天的要高了八度再八度,那叫一个响彻云霄,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声波攻击。

  别忘了,莫亚男图方便,一直就穿的是男装,再加上她这张脸天生就宜男宜女,英气十足,雌雄莫辨,更何况她还故意将嗓音沉了下去,不仔细观察,还真像个男人。

  莫亚男掏了掏耳朵,漫不经心道:“小丫头,你才多大啊,有十三岁了没有,看你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脸上还带点婴儿肥,谁那么没眼力,调戏你还不如调戏母猪有劲。”

  这话说得真他妈的毒,小丫环躲到白纱蒙面的女子背后,嘴巴一扁,眼泪就泛了上来,哪里还有刚才那副小辣椒的气焰。

  “这位公子,行事当有度,说话当有理,男女授受不亲,公子上来就动手动脚……啊!”白纱蒙面的女子上前一步,对着莫亚男义正言辞,不料话还没说完,就被莫亚男抬手冷不防把她的面纱扯了下来。

  面纱下,是一张充满惊愕的秀美面庞。

  “长得还真不赖。”有便宜不占白不占,顺手在这张秀美面庞上揩了一把油,莫亚男才晃着手里的面纱,对女子笑道,“姑娘要跟别人讲道理,就别藏头露尾,连个面都不敢露,气势就先弱了三分。”

  “狂徒,无礼!”

  护花使者赶到了,隔了老远就看到女子蒙面的白纱在莫亚男的手里迎风招展,顿时大怒的飞身扑来,二话不说,一掌就打向莫亚男的胸口。

  “小心!”

  关键时刻,温如玉终于派上了一点用场,拉开莫亚男,跟那位苏公子对了一掌,两人各退了三步,半斤对上八两,不分高下。

  莫亚男朝天翻了翻眼,摸摸袖子里的香灰粉,有些可惜没能用上,这会儿要是洒出去,一准是两个都得瞎,她还想早点赶到苏州去,不想在这种地方瞎耗工夫。

  “苏公子,打他,就是他,调戏我还欺负小姐,揭了小姐的面纱。”撑腰的人来了,小丫环的气焰又上来了。

  “原来是位姑娘。”那位苏公子倒是有些眼力,这会儿一看莫亚男,就发觉她的真实性别,

  “好男不与女斗,既然是位姑娘,那就算了。影小姐,小妮,马车已经等着,我们还是赶路要紧。”

  “女的?”

  女子和丫环都十分惊讶,又看了莫亚男几眼,才终于看出些端倪,女子倒还大度,没再说什么,丫环却咽不下这口气,冲着莫亚男怒道:“还不快把我家小姐面纱还来,哼,打扮成男子欺负人,天底下居然有你这样的女人,真丢脸。”

  “要面纱?容易,不过咱们先算算帐,帐算清了,这面纱老娘自然奉还。”莫亚男冷笑一声,“温小弟,搬椅子来,今天老娘就在这客栈门口堵着了,什么时候这位影小姐肯把帐跟老娘结清了,什么时候老娘就让道。”

  这一连的老娘真把面前这三个人给震住了,粗俗的女人到处都有,可是说话这么粗鲁的,绝对少见。

  “姑、姑娘……”温如玉额头上又渗出汗来,被莫亚男一瞪眼,不敢再说什么,灰溜溜的搬了张椅子过来。

  客栈门口原还有些人进进出出,一看这架势,也不走了,专心看热闹先。

  “你、你……我们跟你有什么帐好算?”小丫环气急败坏,别说她家小姐面皮薄,此时已经面上泛红,就是她自己,也被周围许多人盯得发臊,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丢脸过。

  “你,就是你,昨天踢了我家小弟几脚?”这回轮到莫亚男指着小丫环的鼻尖子问了。

  “五脚,怎么样?”小丫环显然还不知道悍妇的厉害,嘴巴硬气得狠。

  “温小弟,她都踢你哪儿了?”

  温如玉擦了擦额头,隐含同情的目光在小丫环的脸上一晃而过,然后老老实实指着自己的小腿。

  “疼不疼?”莫亚男装出关心的样子,弯腰抚过温如玉的小腿,借着衣袖下滑遮住手指的机会,在温如玉小腿上狠狠一掐。

  “哇,疼疼疼……”温如玉一声惨叫,疼得整张俊脸都皱了起来。

  莫亚男拍了拍手,重新坐直身体,冷冷的看着面前三个人,道:“你们看到了,我家小弟被你们踢成重伤,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伤费……我也不多要,拿个一千两来就成了。”

  “啊?”

  满客栈的人,下巴掉了一地。

  就连已经习惯了莫亚男手段之黑的温如玉,也不由自主张大嘴巴,冷汗再次渗出。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5

关门,放温小弟



  “你抢劫啊!”小丫环尖叫一声,想冲上去踢莫亚男,又不敢,转头冲着护花使者叫道,“苏公子,你就眼睁睁着看这个凶女人欺负小姐,枉费小姐对你青睐有加,拒绝了其他几位公子,独独让你一路相护到姑苏。”

  这话正中要害,凡是人,哪有不要面子,尤其是在女人面前,什么都可以不要,独独不能不要面子,像莫亚男这种脸厚心黑的,绝对是少之又少的了。

  “姑娘,请让路,否则莫要怪在下不客气了,虽然在下从来不打女人,但是像姑娘这样毫无女子之德的,便是打了,也是咎由自取。”

  “女子之德?哼,本姑娘倒要请教了,什么叫女子之德?莫非就是像你们这样,踢伤了人不但不赔理道歉,不赔偿医药费,还想找个男人出面打苦主的,就称得上是有德女子?”

  莫亚男目光四下一扫,突然加大音量道,“各位父老乡亲给评评理了,昨日我家小弟从楼梯上失足摔下来,不慎冲撞了这位小姐,并非有心,而且当时也赔理道歉了,可是这位小姐还是纵容丫环踢伤我家小弟,我家小弟天性温和善良,本不欲追究,但今天她们居然还将我家小弟堵在门口,不依不饶,没办法,我这当姐姐的,只好替我这个太过善良的小弟出面,跟这位小姐把帐算算清,免得她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以为是个男人就想占她便宜。”

  莫亚男是谁,号称毒花,这毒就是毒舌的毒,跟她比嘴皮子,那是打着灯笼上茅坑,找死。这一番话,连削带打,把那个白纱蒙面的女子连着丫环带那位苏公子,一并骂在里面,还字字占个理。

  客栈里围观的那些人,有些看到昨天温如玉摔下来时的情景的人,已经笑出声来,不明究理的,听了莫亚男这一番话,还真觉得理在她这一边,看向白纱蒙面女子的眼神就带了几分轻佻,想一想,一个单身女子出门在外,让一个男人护送,这之间的关系,很值得玩味啊。

  这世上,永远都不缺的就是事不关己,热闹看到底的人。

  “你、你……悍妇!”

  被骂的三个人全都涨红了脸,尤其是那位影小姐,素来被人奉承惯了,哪曾被人这么损过,气得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了。

  “悍妇,哈,过奖过奖,总比当奸夫淫妇强!孤男寡女,干柴烈火……嘿嘿……”

  这句话更毒,尤其是最后一句“嘿嘿”,留下无限空间让那些好事者去想像。

  “你、你不也一样,一男一女,长得又不像,谁知道你们是不是真姐弟!”小丫环到底年纪小一点,对这种话不太敏感,还能反驳一句,不像那位苏公子和影小姐,手脚都快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哈,至少我还知道穿男装掩人耳目,不像有些人,就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奸夫淫妇。”不说嘴皮子,光这脸皮,莫亚男自称第二,只怕也没人敢称第一了。

  “姑、姑娘,算了吧……”温如玉面红耳赤的偷偷拉拉莫亚男的袖子。

  莫亚男一瞪眼:“闪边去,把袖子捋捋,一会儿他们不给钱你就上去抢。”

  “啊?”真要当强盗啊?温如玉张口结舌。

  “悍妇,你欺人太甚!”那位苏公子再顾不得面子不面子了,折扇一挥,就要教训莫亚男。

  莫亚男眼明手快,椅子一搬,赶紧闪人,边闪还边喊:“!”

  “……”这、这女人,温如玉猛擦汗。

  “苏公子,请住手!”白纱蒙面的女子修养甚好,勉强压下最初的羞恼,强自装出冷静的声音,“这位姑娘,为人做事,不可得理不饶人,我月影与苏公子之间,清清白白,无不可告人之处,这位公子的伤……出门在外,月影身上不曾多带银两,这对玉镯,价在千金,权做赔礼,请公子收下。”

  她这是丢不起脸要息事宁人,莫亚男也不客气,直接把那对玉镯拿过来,扔给温如玉,道:“本姑娘不识货,你看看这对镯子值不值千金,别让人骗了。”

  温如玉只看了一眼,就苦笑道:“这是用整块极品羊脂玉雕出的一对玉镯,十分难得,莫说千金,就是万金也值。”

  他似乎想把这对玉镯还给那个女子,却被莫亚男劈手夺过,往怀里一塞,然后才道:“本姑娘穷,没钱找,这对玉镯我就勉强收下了,这位小姐,你叫月影是吧,名字真不错,看在你还识趣的份上,本姑娘送还你一句话:为人做事,不可得理不饶人,否则,破财还是小事,坏了名声,那才是大事。好走,不送。”

  这可真是占了便宜还卖乖,如果不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恐怕这位月影小姐也是咽不下这口气的,现在也只能恨恨的瞪了莫亚男一眼,转头就走,连面纱也不要了。

  莫亚男得意大笑,拖着温如玉去马厩把欺霜和那匹骡子牵了出来,骑了上去,一摇三晃的离开了小镇。

  出了小镇之后,她才一甩手,把那对镯子扔给温如玉。

  “这是本姑娘给你讨的赔偿,你收着。”

  温如玉拿着镯子犹豫再三,才道:“姑娘,你这样做,不太好。”

  “怎么不好?”莫亚男白了他一眼。

  “在下身上并无伤,姑娘那样……那样做,分明是在欺诈月影小姐,这实在是……不好。”

  “她们打你欺负你,你还给她们说话?”莫亚男又白了他一眼。

  温如玉抹了抹额头,挺挺胸膛道:“在下堂堂五尺男儿,岂会跟两个女子计较,再者这件事确是在下有错在先,所以……所以不管姑娘怎么说,在下决定要把这对玉镯还给月影小姐,并向月影小姐致歉。”

  说完,又偷偷看了一眼莫亚男,却不料莫亚男的脸上并没有出现意想中的怒色。

  “哦,你去吧。”莫亚男只是漫不经心的挥挥手。

  “啊?”

  没有想到莫亚男是这样的反应,温如玉反而愣住了,隔了过一会儿才嗫嗫道:“那在下去了……”

  “嗯。”

  “在下真的去了……”

  “快滚!”莫亚男一马鞭抽在骡子屁股上,破口骂道,“你这是什么表情,真把老娘当强盗了,告诉你,老娘本来就没想要她们的银子,不过是教训她们一下,让她们知道,为人不可太嚣张。”

  骡子嗖的一声窜了出去,慌得温如玉急忙拉缰绳,莫亚男的话他一字不漏听入耳,额头上又开始渗汗。

  这到底是谁嚣张啊?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5

耳朵疼



  不管是谁嚣张,总之这对玉镯子,温如玉是还回去了。那位月影小姐的目的地也是姑苏,跟他们走的是一条路,虽然莫亚男和温如玉慢了他们一步离开镇子,但是马车的速度并不快,即使温如玉骑的是一头老弱病残之列的骡子,追上他们也不过只用了小半个时辰。

  “停车!”最先发现温如玉追来的是那位苏公子,对着赶车的把式呼喝了一声,就满脸敌意的迎向温如玉,“你又来做什么?”

  温如玉一拉骡子,冲着他友好的笑了笑,道:“在下特地来还玉镯。”

  说着,他拿出那对玉镯子,向苏公子扔了过去,被苏公子一把接住,愣了一下才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先前在客栈,莫姑娘只是跟你们开个玩笑,她说,月影小姐摘下玉镯之时,依依不舍,显见是心爱之物,君子不夺人所好,所以她特地让在下将玉镯奉还,只希望月影小姐日后还是要好好约束身边的人,正所谓我敬人一尺,人敬我一丈,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还请月影小姐好自为知。”

  没有莫亚男在旁边,温如玉说话都顺溜了许多,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现在的口气,跟莫亚男平时教训他的口气差不多,而且话里话外,全是在帮莫亚男说话,把还玉镯的这份人情,也记到了莫亚男的头上。

  俗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咳咳……当然,温如玉始终还是原来那个温如玉,否则他也不会特地来还玉镯了。莫亚男的心黑手狠,他是永远别想学会,最多也就是学个口舌,还只有三分像。

  不过话说回来,为什么莫亚男会同意把玉镯还回来,温如玉到现在还纳闷着呢,怎么看也不像是莫亚男平时的作风啊,这女人,吞到口中的东西,什么时候肯吐出来过,自己那几万两银票自那天被莫亚男拿过去之后,他就连个票影子都再没见到过,要不改天他去讨讨看,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

  “请问公子,公子方才所说的话,究竟是莫姑娘所言,还是公子自己想说的呢?”马车里,月影小姐的声音娓娓传出。

  女人,尤其是聪明的女人,哪有那么好骗,莫亚男是个什么德性,人家早在客栈大门口就看得清清楚楚,哪里相信她会主动把玉镯还回来。

  温如玉哽了一下,才道:“月影小姐多虑了,莫姑娘面恶心软,先前失礼之处,在下代莫姑娘向你赔罪了。”

  “面恶心软,骗鬼呢,那悍妇就是面恶心恶,小姐你别相信他,那个男人不是好人,一定是看到小姐的真面目,起了邪心思,想讨好小姐呢。”小丫环在旁边嘀嘀咕咕。

  温如玉耳力极好,隐约听到几句,心中也有些不悦,于是一拱手道:“玉镯已物归原主,在下告辞。”

  “且慢!”车内又传出一声娇喝,“公子美意,月影心领了,只是这玉镯既已属公子,月影也无颜收回,苏公子,请把玉镯归还给这位公子。”

  “月影小姐……”

  “公子,月影虽是女子,却也是知理之人,小婢无理,冲撞了公子,公子宽宏大量不与小婢计较,月影心有所愧,以心爱之玉镯为赔礼,以表月影心诚,公子若是归还,岂不是白费月影一片诚心。”

  “可是……”

  “公子忍见月影无地自容吗?若公子无视月影一片心意,径可将这对玉镯弃之荒野。”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温如玉能怎么办?只能拱拱手道:“月影小姐品性高洁,是在下唐突了。告辞。”

  这就好像拿热脸去贴冷屁股,温如玉自讨了个没趣,拿着玉镯讪讪地回到莫亚男身边。

  莫亚男正牵着欺霜在路上慢哉悠哉的走着,手里还折了一段树枝,有一下没一下的晃着,时时还用才冒绿芽的枝头去捅捅欺霜的鼻子,温如玉不在,她也不敢骑在欺霜的背上,不过马欺人,人也是要欺马的,马不让她舒服,她也不让马舒服,看着欺霜不停的打喷嚏,她乐得眼睛都笑眯了。

  看到温如玉垂头丧气的回来,她眯了眯眼,劈头就是一句:“怎么,碰了一鼻子灰回来了?”

  “啊?”温如玉眨巴眨巴眼睛,“你怎么知道她不收?”

  “她要是收了,还怎么自抬身份。”莫亚男嗤之以鼻,“现在你对那女人的感觉是不是非常良好,非常有想认识她,甚至跟她继续熟悉下去?”

  温如玉脸上一红:“月影小姐品貌端庄,性情高洁,确是人间少见的红颜佳秀。”

  “是啊是啊,人家有貌有德……”莫亚男前一秒还是笑意盈盈,后一秒就脸色一沉,“那你回来做什么,老娘就是蛮不讲理,坑蒙拐骗,既无妇容,又无妇德,还喜欢调戏你这样的小白脸,你要是不喜欢就别回来,跟着人家走就是了。”

  “啊?”温如玉被莫亚男的突然变脸给吓了一跳,“在下、在下不曾……不曾这样想过……”

  “那你是怎么想的?”莫亚男凶巴巴的逼近。

  温如玉开始冒汗,结结巴巴道:“姑娘面、面恶心热,爽朗直率……”

  “老娘坑了你几万两,还调戏你不下八百回……”

  “呃……姑娘八面玲珑,思虑缜密……”

  “打着温家的招牌招摇撞骗也算?”

  “那个……那个……”温如玉擦擦汗,“在下与姑娘相处数日,与姑娘交谈,自觉受益非浅……”

  “也就是说你不介意跟着老娘一起坑蒙拐骗?”莫亚男脸色开始好转。

  “……”温如玉半天没说出话来,只能擦汗再擦汗,隔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其实……姑娘不笑的时候……很好看……”

  没等莫亚男变脸,又补了一句:“笑起来的时候……更好看……”

  八杆子打不着的一句话,却让莫亚男噗哧一声笑了起来,伸手在温如玉脸上拧了一把道:“小弟弟,有进步呀,知道怎么说话讨女人欢心了。”

  温如玉又脸红了,嚅嚅着道:“在下、在下痴长姑娘几岁,不是小弟弟……”

  莫亚男拍拍他的脸,道:“还说不是小弟弟,你泡妞的水平还差得远,不是每个女人都喜欢你说她好看的……”说到这里,她猛然拧住温如玉的耳朵,大声道,“本姑娘就不喜欢,你以为本姑娘不知道自己长成什么德性,下次要称赞本姑娘,记得要说本姑娘英姿勃发,人见人怕。”

  “……是是是,姑娘放手,男女授受不亲……唔,在下……”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5

耳朵疼



  不管是谁嚣张,总之这对玉镯子,温如玉是还回去了。那位月影小姐的目的地也是姑苏,跟他们走的是一条路,虽然莫亚男和温如玉慢了他们一步离开镇子,但是马车的速度并不快,即使温如玉骑的是一头老弱病残之列的骡子,追上他们也不过只用了小半个时辰。

  “停车!”最先发现温如玉追来的是那位苏公子,对着赶车的把式呼喝了一声,就满脸敌意的迎向温如玉,“你又来做什么?”

  温如玉一拉骡子,冲着他友好的笑了笑,道:“在下特地来还玉镯。”

  说着,他拿出那对玉镯子,向苏公子扔了过去,被苏公子一把接住,愣了一下才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先前在客栈,莫姑娘只是跟你们开个玩笑,她说,月影小姐摘下玉镯之时,依依不舍,显见是心爱之物,君子不夺人所好,所以她特地让在下将玉镯奉还,只希望月影小姐日后还是要好好约束身边的人,正所谓我敬人一尺,人敬我一丈,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还请月影小姐好自为知。”

  没有莫亚男在旁边,温如玉说话都顺溜了许多,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现在的口气,跟莫亚男平时教训他的口气差不多,而且话里话外,全是在帮莫亚男说话,把还玉镯的这份人情,也记到了莫亚男的头上。

  俗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咳咳……当然,温如玉始终还是原来那个温如玉,否则他也不会特地来还玉镯了。莫亚男的心黑手狠,他是永远别想学会,最多也就是学个口舌,还只有三分像。

  不过话说回来,为什么莫亚男会同意把玉镯还回来,温如玉到现在还纳闷着呢,怎么看也不像是莫亚男平时的作风啊,这女人,吞到口中的东西,什么时候肯吐出来过,自己那几万两银票自那天被莫亚男拿过去之后,他就连个票影子都再没见到过,要不改天他去讨讨看,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

  “请问公子,公子方才所说的话,究竟是莫姑娘所言,还是公子自己想说的呢?”马车里,月影小姐的声音娓娓传出。

  女人,尤其是聪明的女人,哪有那么好骗,莫亚男是个什么德性,人家早在客栈大门口就看得清清楚楚,哪里相信她会主动把玉镯还回来。

  温如玉哽了一下,才道:“月影小姐多虑了,莫姑娘面恶心软,先前失礼之处,在下代莫姑娘向你赔罪了。”

  “面恶心软,骗鬼呢,那悍妇就是面恶心恶,小姐你别相信他,那个男人不是好人,一定是看到小姐的真面目,起了邪心思,想讨好小姐呢。”小丫环在旁边嘀嘀咕咕。

  温如玉耳力极好,隐约听到几句,心中也有些不悦,于是一拱手道:“玉镯已物归原主,在下告辞。”

  “且慢!”车内又传出一声娇喝,“公子美意,月影心领了,只是这玉镯既已属公子,月影也无颜收回,苏公子,请把玉镯归还给这位公子。”

  “月影小姐……”

  “公子,月影虽是女子,却也是知理之人,小婢无理,冲撞了公子,公子宽宏大量不与小婢计较,月影心有所愧,以心爱之玉镯为赔礼,以表月影心诚,公子若是归还,岂不是白费月影一片诚心。”

  “可是……”

  “公子忍见月影无地自容吗?若公子无视月影一片心意,径可将这对玉镯弃之荒野。”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温如玉能怎么办?只能拱拱手道:“月影小姐品性高洁,是在下唐突了。告辞。”

  这就好像拿热脸去贴冷屁股,温如玉自讨了个没趣,拿着玉镯讪讪地回到莫亚男身边。

  莫亚男正牵着欺霜在路上慢哉悠哉的走着,手里还折了一段树枝,有一下没一下的晃着,时时还用才冒绿芽的枝头去捅捅欺霜的鼻子,温如玉不在,她也不敢骑在欺霜的背上,不过马欺人,人也是要欺马的,马不让她舒服,她也不让马舒服,看着欺霜不停的打喷嚏,她乐得眼睛都笑眯了。

  看到温如玉垂头丧气的回来,她眯了眯眼,劈头就是一句:“怎么,碰了一鼻子灰回来了?”

  “啊?”温如玉眨巴眨巴眼睛,“你怎么知道她不收?”

  “她要是收了,还怎么自抬身份。”莫亚男嗤之以鼻,“现在你对那女人的感觉是不是非常良好,非常有想认识她,甚至跟她继续熟悉下去?”

  温如玉脸上一红:“月影小姐品貌端庄,性情高洁,确是人间少见的红颜佳秀。”

  “是啊是啊,人家有貌有德……”莫亚男前一秒还是笑意盈盈,后一秒就脸色一沉,“那你回来做什么,老娘就是蛮不讲理,坑蒙拐骗,既无妇容,又无妇德,还喜欢调戏你这样的小白脸,你要是不喜欢就别回来,跟着人家走就是了。”

  “啊?”温如玉被莫亚男的突然变脸给吓了一跳,“在下、在下不曾……不曾这样想过……”

  “那你是怎么想的?”莫亚男凶巴巴的逼近。

  温如玉开始冒汗,结结巴巴道:“姑娘面、面恶心热,爽朗直率……”

  “老娘坑了你几万两,还调戏你不下八百回……”

  “呃……姑娘八面玲珑,思虑缜密……”

  “打着温家的招牌招摇撞骗也算?”

  “那个……那个……”温如玉擦擦汗,“在下与姑娘相处数日,与姑娘交谈,自觉受益非浅……”

  “也就是说你不介意跟着老娘一起坑蒙拐骗?”莫亚男脸色开始好转。

  “……”温如玉半天没说出话来,只能擦汗再擦汗,隔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其实……姑娘不笑的时候……很好看……”

  没等莫亚男变脸,又补了一句:“笑起来的时候……更好看……”

  八杆子打不着的一句话,却让莫亚男噗哧一声笑了起来,伸手在温如玉脸上拧了一把道:“小弟弟,有进步呀,知道怎么说话讨女人欢心了。”

  温如玉又脸红了,嚅嚅着道:“在下、在下痴长姑娘几岁,不是小弟弟……”

  莫亚男拍拍他的脸,道:“还说不是小弟弟,你泡妞的水平还差得远,不是每个女人都喜欢你说她好看的……”说到这里,她猛然拧住温如玉的耳朵,大声道,“本姑娘就不喜欢,你以为本姑娘不知道自己长成什么德性,下次要称赞本姑娘,记得要说本姑娘英姿勃发,人见人怕。”

  “……是是是,姑娘放手,男女授受不亲……唔,在下……”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5

又黑了一把



  上



  马屁拍在马腿,温如玉捂着耳朵可怜兮兮的躲到一旁,对子骡子诉苦:“她好凶哦,说她好看她也不高兴,干嘛非要人见人怕,哪有姑娘家不高兴有人称赞她好看的……”

  偷偷瞄了一眼,见莫亚男正在往马背爬,他又拉着骡子耳朵低声道:“悄悄跟你说,其实莫姑娘凶起来的时候,比笑起来还要好看……”

  唔,能把女人的彪悍看成是漂亮的,从古自今大概也就只有这么一位了,不过话说回来,在这个女子以柔弱贤淑之美为主流的时代,莫亚男也称得上是特立独行了,尤其是她这副容貌,宜男宜女,横眉竖目的时候,还真带着一股子女子少见的英气,后世一度流行的中性美,生生把温小弟弟给震撼到了。

  “喂,你跟一头骡子嘀嘀咕咕说什么呢,快骑上去,我们去追你那位月影小姐。”

  “啊?”温如玉手一抖,差点把骡子耳朵扯成两半,“我、我们为什么要、要去追月影小姐?”

  莫亚男白了他一眼,道:“你没听在客栈门口的时候,那个小丫头说他们是要去姑苏的吗?”

  “难道姑娘想和他们一路同行?”温如玉歪了歪脑袋,万分不解。

  “没错。”莫亚男一拍马屁股,“走吧。”

  欺霜打了个喷鼻,十分不情愿的迈开了脚步。

  温如玉连忙骑着骡子追了上去,摸了摸头顶,满面疑惑道:“姑娘,这、这不太好吧……”姑奶奶呀,你才讹了人家一对玉镯,就不怕人家见了你跟你拼命?

  莫亚男似笑非笑的扫了他一眼,道:“你以为,本姑娘为什么会让你去还玉镯?”

  “啊?”温如玉更加摸不着头脑了。

  “等着看吧,那女人看到我们,哦不,准确的是看到你,一定会主动开口邀请你同行的。”

  “为什么?”

  “我问你,你要是看到一个不像有钱样子的女人,对千金不屑一顾,你会如何看她?”

  “视钱财如粪土,这个女子不一般。”温如玉一边说一边偷偷看莫亚男,想像莫亚男看到千两银子的情景,不由得全身一抖,不敢再想像下去。

  “你都会这么想,那么你那位月影小姐看到你去还玉镯,又是如何感想,嗯,骑骡子的温小弟?”莫亚男戏谑的看了看温如玉座下的骡子,唔,他骑的不但是匹骡子,还是一匹老弱病残的骡子。

  “呃……”

  骡子,当然是没有钱的人才去骑,有钱的谁不去买匹马呀,真以骑骡子好看?那对玉镯的价值,远在千金之上,温如玉居然特地跑去还玉镯,在人家小姐眼里,他当然就是那视钱财如粪土的大好男儿,这样的男人,像月影这种女人,怎么会不想结交。

  什么,你问月影是哪种女人?

  笨,一看就知道了,古时候,真正的大家闺秀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即使偶尔出门访个友拜个佛什么的,也是丫环仆从前呼后拥,每到一处地方,租个大院子住一夜,也绝不会到客栈这种人来人往三教九流聚集的地方。

  那位月影小姐长得不错,气质也不错,说话行事也掌握得住分寸,又不可能是普通的小家碧玉,人家小家碧玉没这种气质和手段,在这个时代,只有一种女人才能既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又不像大家闺秀那么讲究排场,那就是风尘女子。

  说白了就是妓女,而且还是比较高级的那种。

  古时候的红灯区不叫红灯区,叫秦楼楚馆、勾栏瓦肆,为啥有两种叫法?嘿嘿,因为那代表了两种档次,放到后世,可以用国营和民营的概念来解释,秦楼楚馆,那是官办的、高级的妓院,这里没有老鸨,没有龟头,只有按姿色才艺排名的各种各样的美女,这些女人有的犯官的家眷,有的是皇宫里或者官员府中犯了错被贬卖的宫女侍女,也有被这些女人买回来当女儿养大的女孩儿。

  至于勾栏瓦肆,就可以理解为民办妓院,条件一般比较差,那些所谓的逼良为娼多半就发生在这些地方,里面的女人一般也有三种来源,一是被拐骗来的,二是被家里人卖来的,三是家里有人欠了赌债被赌场抢了老婆女儿后卖进来的。

  只从这些妓女的来源,就可以看出,前者无论是档次还是素质,都远胜后者,所以,一般如果听说有哪位才子迷恋上那个青楼女子,请大家注意,人家才子看上的,绝对是秦楼楚馆这个档次的女子,至于勾栏瓦肆里的女子,连给人家才子洗脚,人家还嫌你脏。

  唉,这就是阶级差别的可恶性所在,同样是妓女,前者人人争着要去嫖,还要看人家心情好不好,好情不好,不见。什么,你一定要见,你有钱?有钱也没用,除非你拿官府碟文来,否则老娘今天谁都不见。至于后者,什么,你不给嫖,来人啊,上去把那娘们儿抽上几鞭子先。

  不消说,那位月影小姐一看就属于前者之列,不但能自由离开原来所在的妓院,还能千挑万选挑出一位护花使者一路相护。

  温如玉当然看得出月影是哪种女人,好歹他也是比莫亚男要正宗得多的古代人,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走路,事实上,温如玉一听到月影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只要是男人,就不可能没有听说过这样一句话:

  上关听风,下关赏花,梅庵映雪,湖中影月。

  这指的就是秦楼楚馆中四个大大有名的女子,这四个女子未必是姿色最出众的,但是却是各有才华,且先不说上关听风,下关赏花,梅庵映雪,单说这湖中影月,指的就是这位月影小姐。之所以称她为湖中影月,是因为这位小姐最喜欢乘着画舫在湖中游荡,于夜色中与恩客谈诗论文,品画赏月,天一亮即送客归岸。

  月影小姐的才华就在于她的博文广记,无论对诗文还是书画,都有极高的鉴赏能力,如果她对某首诗或者是某幅书画表示出极大的赞赏,那么即使是原作者默默无名,也会在一夜之间名声大振。这简直就是无名人士想要出名的一大南山捷径。

  莫亚男是不知道这么多,但是她会看人,商人的眼睛是最利的,月影那点手段,早就被她看破,所以她乐呵呵的准备去给那位月影小姐一个与温如玉结识的机会。

  如果顺利的话,她可以蹭吃蹭喝,一路蹭到苏州去。至于温如玉……唔,在这个时代,美男计应该同样管用吧。

  “难、难、难道你是想再黑月影小姐一把?”温如玉的脑袋不知道转了多少个弯弯,联想到莫亚男一向的心黑手狠,联想到莫亚男的一毛不拔,终于他忽然悟了。

  “孺子可教。”莫亚男赞许的冲他点点头。

  “……”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5





  不管黑不黑,反正月影这只漂亮的猴子,愣是没有跳出莫三小姐的五指山,当温如玉和莫亚男经过她的马车边的时候,透过掀开的车帘,这位月影小姐果然喊住了温如玉。

  “公子,请留步!”

  “月影小姐……”本来想装做没听见,结果被莫亚男悄悄拧了一把,温如玉只得哭丧着脸转了过去。

  “此路只往江南,不知公子是否有兴趣与月影同行一段路?”

  “我们没兴趣陪你慢吞吞的走。”莫亚男在旁边插了一句。

  “啊?”温如玉愣住了,怎么又没兴趣了?

  “这位姑姐姐若是不愿,月影也不勉强,只不知公子……啊,月影失礼了,尚不知公子如何称呼?”月影冲着温如玉微微一笑,真如春花绽放,周围的春意也莫名的浓郁了几分。

  “在姓温,名如玉,这个……月影小姐美意,在、在下……哎哟!”

  又被莫亚男掐了一把,温如玉的脸越发的苦了,这女人到底是什么意思,他是答应好,还是不答应好?

  “谦谦君子,温文如玉,公子好名字,不知这位姐姐又怎么称呼?”把温如玉的反应当成是有心想留却又害怕莫亚男,月影干脆把目标转到了莫亚男的身上。

  “关你什么事。”莫亚男直接白了她一眼。

  月影脸色一白,一副受了莫大委屈的模样,道:“这位姐姐,月影好言相询,姐姐为何恶语相向,若是月影对姐姐有得罪之处,妹妹在这里赔罪了,还请姐姐原谅妹妹见识浅溥,多多包涵。”

  这女人果然会装,也会说话,一眨眼的工夫,她就成了受尽委屈的妹妹,而莫亚男是不讲道理的姐姐。

  “温公子,月影孤身在外,弱女无依,幸得苏公子一路相护,只是苏公子毕竟是男子,有些场合不方便照顾月影,月影见姐姐有巾帼之风,心中十分钦慕,有心想请姐姐照顾一二,只是先前小婢无状,致使姐姐对月影有所误会,还请公子为月影美言几句。”

  这也算是曲线救国了,明明是想结识温如玉,偏偏嘴上却说是钦慕莫亚男的巾帼之风,还没忘记表示一下自己的无依无助,说得那位苏公子对莫亚男是怒目相视,一副你再不识相我就把你绑上马车的神色。

  温如玉看看月影,略有不忍,又看看莫亚男,眼睛眨巴了半天,才终于憋出一句:“姑娘……我们就、就陪月影小姐一程吧。”

  莫亚男装出又气又急的样子,对着温如玉劈头就骂道:“你白痴呀,你以为你很有钱,可以陪着女人一路风花雪月?跟着她的马车慢吞吞的走,还没到苏州,呃,还没到姑苏,盘缠就用尽了,你想一路讨饭讨到姑苏去?”

  “啊?”这是哪里的话?温如玉又懵了。

  温如玉听不懂没关系,反正莫亚男也不是说给他听的。

  “原来姐姐也是要到姑苏去,真是巧了,妹妹也正要去姑苏,这一路上要劳烦姐姐照顾,吃住自然是妹妹一尽心意,还请姐姐宽心。”

  “包吃包住?”莫亚男眼前一亮,眉梢眼角也变弯了。

  “这么说姐姐是同意了?”

  “有吃有住,万事好商量。”

  “嘿嘿……”

  “呵呵……”

  两个女人相视而笑,至于谁能笑到最后……咳咳……

  “……”温如玉终于明白过来了,原来莫亚男不但要蹭吃蹭喝,还得是人家千求百求的求她蹭吃蹭喝,这女人……没有最黑,只有更黑,这女人……难道真不怕半夜被仇家找上门来杀人泄愤?

  五个人上路自然比两个人上路,要热闹得多,尤其在两方人马并不那么合拍的情况下,表现最明显的,并不是那个对莫亚男又恨又怕的小丫环,而是那位护花使者苏公子。

  苏公子对温如玉的敌意颇深,究其原因,自然不会是因为两个人打过一架,自然界永远不变的法则,当只有一个雌性存在的时候,两只雄性必然会为了这只雌性而互相争斗,至于莫亚男和那个小丫环,则理所当然的被这位护花使者当成空气一样过滤了。

  当然,人毕竟是人,不会像野兽一样为了交配而一上来就大打出手,但是争争风头就免不了。别看这位苏公子衣着普通了点,倒还有点浪漫手段,跑了一段路,就摘回了几朵在早春里开放的野花,当宝一样献给了月影,顺口还颂了两句诗,大意是称赞月影就像这花儿一样美丽动人。

  “多谢苏公子。”

  月影接过花的时候,有意无意扫了温如玉一眼。

  温如玉挠了挠头,道:“这花儿长得好好的,摘下来多可惜啊,没有水,不过半天工夫就榭了。”

  莫亚男正在琢磨那位苏公子的两句诗呢,虽然她没听明白到底在说什么,但想来是有点水平的,不然不会逗得那女人喜笑颜开,想着是不是剽窃了以后好拿去骗人,不料温如玉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不禁乐得她拍鞍大笑,道:“说得好,问花何辜,竟遭横祸,受人摧残,却原来不过是有人想讨美人欢心,其心可诛,其心可诛啊。”

  什么叫不解风情,这就是不解风情,也不知道温如玉是真呆,还是装呆,总之,月影小姐这番眼色,算是白递了,还生生把自己给气了一回。

  “有花堪折直需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那位苏公子被莫亚男嘲讽了一番,脸色也气得发青,“想来像莫姑娘这样只长刺不开花的,只怕是连枝也无男子敢折吧。”

  “那是当然。”莫亚男不以为耻,反以为傲,大声笑道,“本姑娘长在荒野,敢挡风刀霜剑,谁敢来折我,就得先尝尝被刺得鲜血淋漓的痛苦,连这点苦头都吃不了的男人,也配来折本姑娘。”

  苏公子被哽得哑口无声,这样的女人,前所未见,以至于自命风流的男人,也不知道该如何对付他。倒是温如玉,被莫亚男这番神彩飞扬的话给弄得眼里星光连闪,崇拜到底。

狗蛋 发表于 2008-12-28 00:36

不讲理的女人



  不过温如玉的崇拜只维持了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就被莫亚男的下一句话给吓趴了。

  “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摘别人啦……喂,你给不给我摘?”

  这句话是莫亚男悄悄对温如玉耳语的,她还有些分寸,没有大声嚷嚷出来,只可怜温如玉毫无心理准备猛地一口气倒抽回去,抽得胸口都隐隐作痛。

  “姑娘莫要再开玩笑了,若让外人听去,于姑娘名节有损。”偷偷的把耳朵咬回去,温如玉可谓是用心良苦,当然,脸皮薄如纸的他,难免又红了面。

  “本姑娘这不是只对你说吗……温小弟弟,你还没说愿不愿意让我摘呢?”

  温如玉的脸都快垂到胸前了,这女人……胆大包天,没人的时候调戏他也就算了,现在旁边有人,而且近在咫尺,她就真不怕被人听了去。

  终于有人看不下去了,虽然听不到莫亚男在和温如玉说什么,但是那位月影小姐又怎么能容忍自己被人一路忽视到底,眼见温如玉窘迫的模样,虽然楼梯上的那一跤摔得鼻青脸肿,但是外表上的瑕疵又怎么能掩盖他与生俱来的气质,温文如玉的,可不仅仅只是他的名字。

  “听温公子的口音,可是京城人氏?”娇娇软软的声音传来,救温如玉于水火。

  “正是京城人氏,月影小姐去过京城?”温如玉如释重负,赶紧答道。

  “去年受雪姐姐相邀赏梅,有幸在京城盘桓数月,天子之地,繁华果然不同他处……”

  莫亚男不等她说完,就轻轻哼了一声道:“怕是物价也不比他处吧……”

  “真俗,张口闭口都是钱……”丫环小妮躲在马车里嘀咕,不敢大声,实在是怕了莫亚男的悍妇样。

  月影拍了拍她的头,却是微微一笑,道:“天子之地,久受龙气浸染,自是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像温公子这般钟秀灵透的人,也只出自京城,他处,自然是少见了,更不似荒野之地,尽出刁蛮。”

  这女子,唇舌也甚是凌厉,倒是出乎莫亚男的意料。

  温如玉左看看右看看,只觉两边都似一团火,有越烧越旺的趋势,赶紧插话道:“月影小姐谬赞了,京城乃天子脚下,京畿重地,历来藏龙卧虎,自是能人众多,只不过虽是富贵地,却也是是非之地,真正的高人隐者,不喜喧嚣,多居于小镇荒野,纵情山水,与世隔绝,自得一派逍遥。天下之大,即是以毕生之力亦难以穷尽,我等皆不过是井底之蛙,哈哈,依在下看,苏公子仪表不凡,武功亦不俗,能得月影小姐青睐,必也是人中之龙,在下万万不及……万万不及……”

  他这一番话,倒是说得面面俱到,两边都不得罪,顺便还捧了一下那位在旁边对他怒目的苏公子,虽然未必能降低别人的敌意,但至少人家苏公子听了这话后,手里的折扇摇得更带劲了。

  月影小姐听得目光连闪,越发相信温如玉绝非普通人。试想普通人又怎么能只一眼就看出她那对玉镯的价值,普通人又怎么能有这样的见识,至于他骑的那匹骡子,她相信肯定是莫亚男那恶妇抢了温如玉的白马,同行了这一段路,傻子都看得出来,那匹白马分明对温如玉比对莫亚男亲热得多。

  莫亚男看了月影的神色,突然冷哼一声,一拍马屁股,嗖的一下子就窜了出去。

  “姑、姑娘……小心摔下来……”

  看到莫亚男骑在马背上摇摇晃晃,温如玉急得脸都白了,连忙催着骡子追了过去。莫亚男也不理他,径自催马疾行,不一会儿就把温如玉那匹老弱病残的骡子给甩得没了影。

  温如玉追丢了人,干脆跳下骡子拔腿飞奔,居然跑得比骡子还快,跑了一阵还是没有看到莫亚男的身影,不得已,只能使出了杀手锏。

  什么杀手锏?

  唔……就是吹口哨,一个响亮的呼哨过后,一会儿白马就嗒嗒嗒的自己跑回了,马背上还坐着气鼓鼓的莫亚男。

  “姑娘……”温如玉可怜兮兮的看着她。

  莫亚男气乎乎的跳下马背,一把拧住他的耳朵,咬牙切齿道:“温小弟弟,平时真看不出来呀,你还挺能说会道的,在本姑娘面前装得跟只小白似的,在美女面前就说得一套一套的,怎么着,怕别人不知道你的好……”

  “什么是小白?哎呀……疼疼疼,姑娘手下留情,在下……在下……只是在跟月影小姐讲道理……”

  “讲道理?好哇,你讲个道理就能把人家美女的眼睛讲得蹭亮蹭亮的,跟见了名贵珠宝一样……”莫亚男五指捏得紧紧的,“决定了,本姑娘到了苏州,第一个面首就要找个英俊不凡,风流倜傥的,而且只听本姑娘的,到时候气死那女人。”

  温如玉哽了一下,结结巴巴道:“姑、姑娘莫再开玩笑了……”

  莫亚男白了他一眼,道:“你紧张什么,本姑娘又没说找你……对了,不准你对那女人献殷勤,落了我的面子,看我不教训你。”

  “在下没有……”

  “以前是没有,不代表以后没有,你给本姑娘听好了,虽然你不是我的面首,但至少还是我的同伴,以后凡是我跟那女人斗嘴,你要毫无条件的给我帮腔,我说东,你不许说西,我说太阳是圆的,你不许说它是方的……”

  “姑娘,太阳本来就是圆的……”

  “少插嘴,继续听,我说喜欢下雨,你就不许说喜欢天晴,我说喜欢吃鱼,你就不许说喜欢吃肉,我说喜欢男人,你就不许说喜欢女人……”

  “姑、姑娘……在下不、不喜欢男人……”温如玉忍不住又分辨。

  “啊?”莫亚男一拍脑袋,差点忘了,温如玉就是男人,不过莫三小姐是不会认错的,瞪着眼睛道:“在别的女人面前,你就得这么说,听清楚没有?”

  “姑娘你不讲理……”温如玉郁闷了。

  莫亚男得意洋洋道:“女人本来就是不讲理的。”

  “……”

  似乎女人该有劣性根,莫三小姐一样不落的全有,当然,一般女人没有的,比如色胆包天,比如视名节如粪土,比如坑蒙拐骗,比如凶悍……她也全占了齐了。

页: [1] 2 3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