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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4

噩梦(长篇恐怖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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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展览中心大厦总建筑面积高达七十多万平米,是台州市有史以来工程量最大的建筑项目,项目上马之前议论纷纷,反对意见很多,但是何正刚以他惯常的专横独断,力排众议,促动了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整整花费了三年的时间,克服了资金困难、建筑工程质量不高、建筑材料短缺、设计规划缺乏严瑾科学的论证等数不清的难题,终于在台州市立起一座巍峨高耸的标志性建筑物。
  
  在台州市国际展览中心大厦既将竣工的前一个月,何正刚亲率班子进京,广做项目宣传,进行商务招商,就在北京国际酒店举办酒会的那一夜,噩耗传来,国际展览中心大厦因为建筑质量不过关,突然坍塌,巨大的水泥混凝土预制板块从高空砸下,数十名正在施在现场的工人被埋在废墟之中。
  
  当场死亡的数十名建筑工人之中,有半数来自于何正刚的老家台州郊县,这些工人由何正刚的远亲、一个叫何大壮的工头带领着,事故发生之时,何大壮正在工地上指挥那些工人们灌浆,却不料一声巨响,尘烟起处,何大壮连同连同他手下的十几名工人化为尘泥。
  
  当时接到台州市的电话,正在酒会上与外宾谈笑风生的何正刚霎时间面色如土,跌坐在地,老泪纵横,哽噎无语。
  
  对于何正刚来说,那一天倒塌的不仅仅是一座建筑物,还有他的政治生命;埋在废墟里的不仅仅是遇难者的尸体,还有他一世的清白。
  
  此案惊动省府,高层震怒之余,联合调查组入驻台州,首先第一件事就是将何正刚免职,隔离审查,经过了整整半年失去了自由的羁押生活之后,主抓基本建设的副市长啷当入狱,何正刚平安的回到家中,只是,此时他已是无官一身清。
  
  削职为民的何正刚承受不了如此沉重的打击,回到家就一病不起,何母和保姆小猪衣不解带的在医院里伺候了他整整两个月,他的身体才慢慢恢复过来,但是,精神上的刺激仍然深深的刻在他的脑子里,对于如此惨烈的后果他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下意识的拒绝并遗忘。他的意识陷入了谵妄状态,经常在房间里踱过踱去,大声的和自己辩论着,有时候出了门,在马路上会突然声色俱厉的训斥路过的行人,就象当年他在办公室里训斥自己的下属一样。
  
  有一天,市委一上班,就看到走廊里的黑板上有几行漂亮的粉笔字,通知大家立即到会议室开会。大家进了会议室,惊讶的发现何正刚正神态威严的坐在主席位上,对着大家怒声训斥,催促国际展览中心大厦的工程建设要加快,资金要落实到位,项目工程款如果实在紧张的话,可以用郊县的土地补偿给建筑商……大家听了好半晌,才恍然悟及,原来黑板上的会议通知是这位已经削职的何正刚自己写上去的。
  
  强烈的对现实的排斥作用,引发了何正刚意识的迷乱,他仍然生活在国际展览中心大厦坍塌之前的日子里。
  
  从那以后,保姆小猪只要稍一不留神,何正刚就跑去市委召开会议,何明万般无奈,就将父亲接到了福建武夷山疗养了一段时间,并从香港请来了专职心理辅导师,帮助何正刚放弃对现实的抗拒意识。又经过了整整六个月的心理治疗,何正刚这才慢慢的恢复过来,接受了国际展览中心大厦已经不复存在的现实。
  
  可是矫枉过正,何正刚又陷入了悲观人格的自我折磨之中,他日复一日的泪流满面,动辙嚎淘大哭,为那些埋葬在冰冷而沉重的水泥预制板块之下的亡灵们而悲伤,并把过错全部归结到他自己身上,希望能够以苦刑补赎自己对遇难者所犯下的罪行。
  
  为了让父亲彻底康复,何明阅读了大量的心理学书籍,精心研习变态心理学及异变心理,并针对父亲的病情,制订了一套治疗方案。
  
  一天晚上,何正刚又陷入了悲苦的懊恼之中,他呼唤着何大壮的名字,用拳头使劲的敲自己的头,痛哭流涕倒在地上,他不住声的大声责骂自己的轻率与固执,乞求死者们的谅解,全是他何正刚的过失,才让这些热血的生命沦为阴狱孤魂,让他们的家人沦为孤儿寡妇。他何正刚为多少个家庭带来了不幸?无论何种责罚,都无法补偿他给这些家庭带来的终生的痛苦与悲伤。
  
  正当何正刚悲恸万分的时候,一阵怪异的阴风卷起,房门突然开了,凄迷的晕光之中,一个脸色略带几分僵硬的人站在门外,有些拿不定主意的看着何正刚,何正刚呜咽着,抬起头来抹着老泪,仔细的看了看门外的人,他的哭声突然止住了,一双眼睛惊诧之极:“大壮?你是大壮?”
  
  门外的那个人头上戴一顶安全帽,身穿脏得看不出来颜色的劳动布工作服,他呆呆的看着何正刚:“大表哥,是我。”
  
  何正刚迟疑不决的站了起来:“大壮,大壮,你不是……不是已经死了吗?”
  
  何大壮苦笑了一声:“没错,我是死了,可大表哥你还活着。”
  
  霎时间何正刚神色大变,一跤跌坐在地上:“大壮,我知道你死得冤,可是……可是大壮兄弟,生死有命……你怪不得我啊。”
  
  “我没有怪你,从来就没有怪你。”只见何大壮向前一步,可马上又退缩了回去:“大表哥,你因为我的事情而悲伤,我真的很感激,可是大表哥,如今你悲伤到了这种程度,不吃不喝,不茶不饭,损害了自己的健康,戕残了自己的精神,搞跨了自己的意志,虚弱了自己的身体,让大表嫂一家人为了你愁眉不展,痛苦不堪,我大侄子他们连工作都顾不上了就为了照顾你,可你还是想不开。你这样做,就违背了为死者悲伤的原意了。”
  
  “咯,咯,咯咯”呆呆的坐在地上,望着何大壮,何正刚喉咙里发出怪怪的声音,两眼发直,无辞以对。
  
  只听何大壮继续说道:“大表哥,有件事你一定要弄清楚,你所有的悲恸,都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你并不是始作俑者,这么大的一个工程项目也不是一个人说上就上的,大厦的倒塌跟你就更没关系了,没有人责怪你,也没有人把过错归咎于你,你所有的赎补行为与负罪心理,对于我们这些已沦为鬼域的死难者而言更不具任何价值。”
  
  何正刚伸长了脖子,狐疑的看着何大壮:“这么说,大壮兄弟,你真的肯原谅我了?”
  
  何大壮很不高兴的瞪了何正刚一眼:“没有什么原谅不原谅的说法,人生百年,谁能逃过一个死字?你说是不是?”
  
  “那是,那是。”何正刚连连点头。
  
  何大壮冷笑道:“既然如此,你何必为了别人的生死跟自己过不去?”
  
  何正刚诧异的摸了摸了脸,刚要表示赞同,突然听到何大壮吼了一声:“既然你明白这么个简单的道理,为什么还会想不开呢?什么话也不要说了,马上起来,上床,闭上眼睛,睡觉。一觉睡醒,你就全都放开了。”
  
  何正刚机械的听从着何大壮的命令,爬到床上,闭上眼睛,很快就香甜的进入了梦乡。这一经历对何正刚的自责心理起到了决定性的修复作用,他在死者们的安慰与理解之下,很快进入了香甜的睡眠之中,等他第二天早晨起床之后,彻底忘记了夜里所发生的怪异事件,这种遗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昨夜的事件与他一生所秉持的理念不符。
  
  但是,经过那一次奇怪的际遇,何正刚的心理疾患却奇迹般的康复了,他恢复了原有的威严与体面,恢复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从此以后,经常出现在电视屏幕里亲切慰问群众的何正刚,就天天出现在菜市场和鱼贩子们乐此不倦的讨价还价。一代风云人物,到此终归颐养天年
  
  除了市中心那堆为鼠穴所占据的废墟,国际展览中心大厦的记忆也渐渐为台州市民所遗忘。[/size]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5

3)
  
  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何正刚都是一个和善而威严的老人,接近六十多岁的年龄,腰身笔挺,身材高大,两鬓斑白,颌下胡须刮得干干净净,显得比儿子何明还要精神,一双眼睛更是透着说不尽的笑意,笑眯眯的看着儿子带回家来的这个张皇失措的女孩,手忙脚乱的想替林红斟茶,却因为慌乱反倒失手碰翻了紫砂壶,何明看到父亲这个手足无措的样子,忍不住失笑起来。
  
  幸好一个身上扎着围裙的老女人慌里慌张的扶着楼梯扶手从楼上下来了,她的身后跟着一个胖敦敦的乡下姑娘,两个人急忙替下何正刚手里的活,给林红把茶水沏上。
  
  有些不开心的看着一家人手忙脚乱,何明好象是非常不情愿的替林红介绍了一下:“我妈,这是小猪。”
  
  林红局促的答应了一声,她想让自己自然一些,坦然的坐下。可是,心里那种莫名的惊竦感觉却挥之不散,而且越来越强烈,让她心神不定六神无主。
  
  这种荒谬的感觉使林红在何明的父母面前紧张万分,举止失措,失去了往常她那种淡定娴静的心态。直到对方一连三次热情的招呼她坐下,把茶水端到她面前,她的情绪这才稍有缓和。
  
  何正刚笑眯眯的打量着儿子的女朋友,他看到的是一个长发、漂亮、优雅中带有几分书卷气的女孩子,尤其是林红的局促不安,更透露出几分对何家的尊祟与景仰,而她那淡定的心态,正好打消了何正刚心中的门第观感。总之,他对林红的第一印象非常好,在这个女孩子身上看不到最让他担心的那种小户人家养成的小家子气和对物欲生活的祟尚。这使他的情绪更加高涨起来,一迭声的催促着何明的母亲快一点把果盘端过来。
  
  “伯父,伯母,你们快请坐,千万别那么客气。”强自压制住心里那种不明来来历的惶然与恐惧,林红硬着头皮和何明的父母打着招呼,她真的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情绪竟然会这么的反常?或许一时的紧张感觉是可以理解的,但那种不容怀疑的恐惧又是自何而来?
  
  何明的母亲是一个老实巴交的老女人,她比何父年龄小三岁,但从外表上看,却象比何父年长十岁的模样,佝偻的腰身,胆怯的眼神,满脸的皱纹,额角上有着一道明显的疤痕,她连笑一下都先用眼光征求一下丈夫的意见,是那种典型的因为在家中没有地位因而养成了唯唯诺诺的懦弱个性的老女人。
  
  林红记得何明以前曾经跟她说起过,因为何正刚个性过于刚烈,年轻时候在仕途上不是太顺利,甚至还有过几年牢狱之灾,这种事恰恰发生在何母患病期间,这种情况导致了夫妻二人的情感疏离。但在这个特定的时候坐在客厅里,林红却感觉不到这种情感疏离的迹象,或许,何家人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那种冷淡与漠然已经构成了他们微笑的一部分,真诚、冰冷、不乏热情,但却象油水一样与真正的亲情存在着一道明显的分界线。
  
  何家的小保姆小猪拿着水果盘过来,坐在一边动作麻利的替林红削苹果。这个女孩子乡下气息浓郁,圆圆的脸形,谦卑的表情,羞涩的笑容,她身上的衣服很有特点,又肥又大,遮掩住了少女的身材,她不象何家人一样在房间里穿着拖鞋,脚上是一双老式的青布圆口布鞋,这种鞋林红只在影视剧中才见到过。这使林红对她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何明曾经告诉过她,保姆小猪已经在何家做了三年了,不想这个女孩子却仍然保持着乡土本色。
  
  林红把目光从小猪身上收回来,眼睑有意识的垂下,双膝规规矩矩的并拢,尽量保持一个淑女的娴静,让何家人的几双眼睛象是验看什么商品一样的在她身上审视着,来之前她曾跟何明开玩笑说,她倒是真的想瞧一瞧何家人能从她的身上挑出什么毛病来。
  
  但是现在,林红心里的那种自信却找不到了,不是因为何家人的目光太挑剔,而是她心中的那种不明原因的恐惧。
  
  那种恐惧越来越真切,几乎要冲破她心理的承受能力。
  
  林红的紧张和局促引起了何明的注意,他有些不太相信的看了看她。再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这个女孩子了,她一向是那样的淡定从容,一向是那样的泰然自若,可是今天她的脸色显得苍白,嘴唇失去了往日的鲜活,身体还在微微的颤抖,何明皱了一下眉,并立即把林红失态的原因归罪于自己的父母。
  
  “行了吧我说你们,”何明不耐烦的扬起眉毛:“有你们这样看人的吗?就差拿放大镜好好的研究了。”
  
  “你看你这孩子——!”林正刚只说了一句话,就收住了。知子莫如父,虽然自己的宝贝儿子在外面独自撑起一片天,是商界中一言九鼎咤叱风云的人物,但在父母面前,他仍然是一个任性娇纵长不大的孩子,对老父亲的话刚一开口就顶了回去:“我这孩子怎么了?我这孩子看人从来没象你们这样死死的盯着人家看过。”他站起来顺手拿了块小猪刚刚削好的苹果放嘴里,一边嚼着一边含糊不清的催促父母:“快点弄菜吧,我们还没吃饭呢。”
  
  “你坐你坐,”何母说着一口不知什么地方的土话,带着浓烈的卷舌音,硬把想站起来去厨房帮忙的林红按在沙发上,招呼着保姆小猪,保姆小猪急忙答应一声,将水果刀细心的用布擦净,连同果盘里的水果一块端到林红的面前:“大姐你吃苹果。”她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与她那一身土布衣裳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她一边说还一边羞涩的笑了笑,跟在何母身后进了厨房。
  
  林红有些紧张的看着何母和小猪离开,并不是这个这两人身上有什么吸引她的注意力,而是她觉得这两个女人一前一后进入厨房的场景似曾相识,好象她曾经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这么一幕,那日常生活的寻常景象中竟然透着一种阴森冰冷的气息。但是,这种感觉却又是毫无依据的,而真正让她感到惶恐的,却正是这莫名其妙的感觉本身。
  
  让林红心神不宁的还有房间中的陈设,这幢宅子的建筑格局简捷明了,进门之后是主客厅,与楼梯相隔的则是饭厅兼花厅,主客厅内几乎见不到什么家私,一排气派的真皮沙发,对面是宽屏彩电和立体音响,墙壁上挂着一幅字,是曹操的《龟虽寿》,字迹在外行人看起来很有点模样,但看在林红的眼里,却发现这幅字布局失衡,笔力软弱,气韵上给人一种支离破碎的感觉。
  
  饭厅的墙壁上爬满了藤类植物,这是颐养天年的何正刚病愈之后的杰作,这些植物在阴暗的房间里缓慢的蠕动着,半死不活,萎靡不振,那种病态的蜷缩就象沙漠夜晚中卷曲成一团的毒蛇。而且这种植物的颜色也怪,不是那种生机勃勃的绿色,而是一种接近于阴暗的褐紫,这种怪异的颜色强烈的加重了植物原来就有的那种病态与阴黯。
  
  地面的颜色接近于棺木的那种浓重深红,墙壁上也好象渗透出一种沉重的灰白,仿佛这狭小的厅室中隐藏着一种阴暗的力量,正势无可挡的漫入出来,直涌入林红的心中,令她不由得颤瑟起来,感受到一种惊心不已的惶恐与凄然。
  
  她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5

4)
  
  何正刚这一年正值五十七岁,将近耳顺之年,他在政界咤叱风云日久,见惯风浪,什么事情没有经过?林红的紧张和窘迫落在了他的眼睛里,这个老人的眉头略微的皱了一下。
  
  从何正刚内心的愿望来说,他很愿意跟眼前这个姑娘聊几句,话话家常,了解一下林红的家庭情况,也算是对小儿子的婚事负责吧。再者说了,象他儿子一样,他也对这个叫林红的姑娘有着一种异乎寻常的好感,第一眼就认同了让这个女孩子成为他何家的儿媳妇。但是,显而易见的是,包括自己儿子在内的这两个年轻人并不欢迎他,林红还好,出于礼节她勉强的敷衍着老人的问题,用装出来的热情掩饰心里的冷淡,可宝贝儿子何明就不客气了。
  
  见老头还不知趣的走开,何明就探过身来,很认真的说道:“爸,今天可是你露一手的机会,让红红见识见识你那辣姜蒸龟,我跟她说她还不相信呢。”
  
  听了儿子含而不露的暗示,何正刚心里好不恼火,何明这个小兔崽子竟然当着他未来的儿媳妇的面故意落他他的面子,这简直太不象话了。但是,虽然心里非常不舒服,可何老头还是不愿意拂逆儿子的心意,就知趣的站了起来:“你们坐,”他说:“我去菜市场看看,买只乌龟回来。”
  
  见何正刚满心不情愿的站起来,林红急忙象征性的劝了一句:“伯父,不用了吧,家里有什么随便做一做就行,要出去买也应该我们去才对。”
  
  林红一句话说得何老头眉花眼笑,顿时豪气的摆了摆手:“嗯嗯,那不行,你们不会挑,我这买龟是有讲究的,小明跟你说起过吧?我买来的龟蒸熟了,吃光了肉,龟壳扔鱼缸里还能游呢。”
  
  “真有这种事,林伯父?”林红听得目瞪口呆。这话何明确实是跟她说过,但是她当时只以为是何明开玩笑,可现在老头自己也这么说,可见是确有其事。但是,想象一龟壳自由自在的在水中漫游的场景,这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
  
  何老头得意的挟起一个网兜:“等吃完了你就知道了。小明,把家里的鱼缸灌满清水,你等吃完了龟我给你们表演一个。”
  
  “爸,买龟就买龟,别为了仨俩崩子跟小贩犟个没完。”何明挥动着一只手,象是往外边轰苍蝇一样轰他老爸,说道:“咱们家不差那两钱,让人家笑话。”
  
  “你懂个屁!”何正刚悻悻的白了儿子一眼:“这不是钱不钱的事,这涉及到咱们家的门面尊严……哼!”可能是怕在林红面前有损自己的颜面吧,林正刚哼了一声,不再多说了。
  
  林正刚走了,何母却从厨房里擦着手走了出来,笑眯眯的陪坐在一边,小心翼翼问儿子何明:“中午的菜要不要多搁点辣椒?你爸他爱吃。”
  
  “他爱吃就搁呗。”何明带理不理的说道:“你做什么,我们吃什么就是了。”
  
  何母很是拘瑾的点点头,这个可怜的老妇人,她在家中没有丝毫地位。看着她那瑾小慎微的样子,林红心里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恼怒,何明这一家人有点太过份了,何母今天,说不定就是林红的明天,想到这里,林红欠了欠身,把起保姆小猪削好的一个苹果递给林母:“伯母,坐下来歇歇吧,要是让您老操劳,那我下次还真不敢来了呢。”
  
  林母象被吓到一样,身体猛的向后一缩,用她那双充满了惊惧的眼睛迟疑不定的看着林红:“不用了小猪,你和小明坐这儿吧,厨房里还忙着呢。”说着她慌里慌张的站起身来,佝偻着身材快步走进了厨房,进门时还回过头来,向着林红讨好的笑了笑。
  
  何母那笑容让林红心里犯起一股寒意,她一把抓住何明的胳膊:“刚才你妈管我叫什么,小猪?”
  
  何明诧异的扭头看了看她:“没有啊,我妈她从来就是这样。”
  
  林红满腹狐疑的看着何明,心里那种惶惑已经无法用语言来表述:“不对,你妈刚才就是说了声小猪,我听得清清楚楚。”
  
  “这有什么奇怪的,”何明笑着摊了摊手:“她心里掂着厨房里边的事情,心里想着就不由自主说了出来,你怎么连这么简单的事儿都想不明白了?”
  
  林红垂下眼睑,不再作声了。何明一屁股坐到林红身边,顺手拿起摇控器打开电视:“红红,我们家里的人,你都见着了,还行吧。”
  
  “还行,”林红心神不定,她忽然想找一个借口离开,那怕再在这幢房子里多呆一分钟,她都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就顺口敷衍了一句:“你爸你妈,人都挺不错的。”
  
  何明满意的咂了咂嘴:“我爸他这是退下来时间长了,当年的锐气总算是消磨了个差不多,要是他还在位的时候我把你带来,可有你受的。”
  
  林红嗯了一声,心慌意乱的东张西望着,想找到卫生间是哪一扇门,何明察觉出她的异常,探身过来,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红红,你今天怎么了,脸色这么白?”
  
  靠林红手边的茶几上有个小镜子,林红歪了一下头,看了看镜子里自己的那张脸,真的是象何明所说的那样,惨白惨白,顺着额头还有冷汗渗下。她急忙拿过自己的坤包,掏出妆盒补了一下妆:“你爸……这人真的挺和气的。”
  
  “和气?”何明笑着摇了摇头:“他现在是想不和气也不行了,除了我这个宝贝儿子,谁还买他的帐?”
  
  “阿明,你这样说你爸可不对。”林红只觉得六神无主,站了起来,眼睛张望着门口,这扇门近在咫尺,她心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向前几步迈出门去,离开这里,这幢宅子处处让她不自在。好象有一种隐形的危险,随时都会突然爆发出来,她在抢在危险爆发之前逃走,逃离这可怕的宅子。
  
  她向前迈了一步,却被何明拉住她的手腕,又把她拉回到了沙发上:“正因为我是他的儿子,才可以这么说他。”何明的声音,尖锐刺耳,声音中隐蕴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怨怼。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5

5)
  
  何正刚最大的成功,是他有一个让他感到骄傲的儿子何明。
  
  何明的聪明是无庸置疑的,正是他巧妙的开释了父亲何正刚心中的负罪情结,让何正刚恢复了正常。但这只不过是何明的小聪明,这个年轻的男人同样也不乏大智慧,刚刚三十二岁就成为台州市一家颇具实力的民营企业明华实业的老总,这使得他比他父亲的当年更具影响力。
  
  事业上的成功,却导致了何明心理上的沉重失落感,这个年轻人虽然在公众场合威严冷漠,一如何正刚当年,但是在隐密的私人空间,他却极度的不自信,任性娇纵,显得笨拙而古怪。象许多的成功人士一样,他们对陌生人抱有深深的疑戒心理,心理严重失衡,表现为自大与自卑互为补偿的两种极端模式,具体来说就是专横、暴燥、易怒,并对下属或同事有着一种病态的完美苛求。
  
  林红瞄了一眼何明,有些惊讶的注意到这个男人在自己的家里非常象是一个孩子,一只脚跨在沙发扶手上,拖鞋挂在脚尖上,衣襟很随便的敞开着,往常在公司,他对员工的坐立行走姿式要求很严:一个人的精神气质非常重要,它体现了你的内心意志与愿望,他经常这样说:如果你内心追求成功的愿望不强烈,在外表就上会非常明显的暴露出来,所以我要求你们大家,你们每一个人都要以一个成功者的心态要求自己,只有这样,你们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总是穿件月白色夹克衫,凌厉的眼神扫过,几乎没有人敢同他对视。当时林红就是这样一眼喜欢上了这个男人,一个意志如钢铁般强悍,一个已经被证明了的成功者,一个进取欲望无限强烈的男人,象这种强悍的男人,对林红这样柔美的女人具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但是,当她走近这个男人的生命里,接触到他那在强悍的外表所掩饰下的脆弱内心,才不得不承认男人终其一生仍然不过是一个期待抚爱的任性孩子。
  
  她与这个男人朝夕相处了半年之久的时间,在公司里她是他的助手,在他专门为她购置的那间居于风河路一百二十平米的蜗居中,她是这个疲惫的男人恋栈久泊的港湾。只有一件事让林红始终无法释怀,这个男人夜晚的睡眠状态极差,老是被噩梦所纠缠打扰,不止一次的,林红在睡梦中被一种痛苦的呻吟所惊醒,她打开床灯,惊讶的看到正在熟睡之中的何明表情痛苦,肌肉扭曲,额头上冷汗潸潸,牙关紧咬,身体如一尾被抽掉泥腺的鱼,吃力的扭动着。
  
  直到那时候,林红才意识到,在何明的心里潜藏着一种深沉的负罪感。这种感觉如影随形,如蛆附骨,死死的缠住他,不论他的事业做得有多成功,不论他的强悍是多么的咄咄逼人,但仍然无法逃得过这种负罪感的纠缠。
  
  这种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最开始,何明对林红的询问不置一词,只是默不作声的把头扭过去,但是随着情爱的日惭浓炽,两人彼此之间的恋眷与依赖的加深,终于,在一个宁静的午夜,当何明再一次的从噩梦中惊醒的时候,他任由林红象抱着一个婴儿一样的揽着他的头,把他聘请私人陪护假充埋葬在国际展览中心大厦的死者的事情说了出来。
  
  在讲述这段故事的时候,何明的意识有些迷乱,目光游移不定,林红甚至怀疑他是否真的清醒过来了,并对何明的讲述抱有强烈的质疑。
  
  据何明那天夜里告诉她,国际展览中心大厦坍塌之时,一共有四十二名建筑工人被埋在废墟之下,这其中有二十六个来自于台州郊县,都是何正刚的老乡,靠着何正刚的荫庇来城市谋取生路,在这场灾难之中,他们无一生还。
  
  当何正刚的心理被一种强烈的负罪感所纠缠的时候,固执的认为何大壮等人的惨死都是他决策失误所造成。何明百般劝解,毫不济事,听到父亲不住声的叫着何大壮的名字,何明开始考虑一个冒险的心理疗法。
  
  他开车去了郊县,在那里转了几天,每遇到一个人都仔细的端详上半天,别人问他看什么,他只是笑笑,继续开车盯着那些一身憨厚的乡土气息的村民们的脸细看。到了第三天,他终于遇到一个叫马彪的农民,于是他立即开着车跟在马彪身上,一直到了马彪的家。
  
  马彪的家里一贫如洗,家徒四壁,原来此人是个赌鬼,老婆被他输给了别人,每天全靠东偷西摸才不至于饿死,因为他只要弄到点钱就送到赌桌上,所以村人都管他叫马财神。见了马财神家里穷成这个样子,何明就问他愿不愿意靠自己的劳动挣一笔钱。
  
  当时马财神两眼雪亮:“怎么挣?”
  
  何明凑近他的耳朵低声说道:“只要你听我的话,就能挣到手。”
  
  然后何明把马财神带到台州一家宾馆里,让他们穿上工装,戴上安全帽,并教给他说辞背诵下来。直到确信万无一失,才把马财神带到医院,结果不出所料,由于马财神的相貌与何大壮一模一样,何正刚又在心智恍忽之际,想当然的以为遇到了死后还魂的何大壮,从马财神那得到理解与宽恕,缠绕在心中的死结解开了,于是老人立即放下心里的包袱,安祥的入睡了。
  
  第二天,何正刚就恢复了正常。但何明还不放心,又观察了一周,见父亲真恢复了以前那种乐天、从容、专横的性格,这才放下心来,就去银行提了五千块钱,准备付给马财神做酬劳。
  
  那天晚上,何明开车到了宾馆,马财神却不在房间,他就让宾馆服务员替他把门打开,他进去坐在沙发上,顺手拿起房间里的台州日报,漫不经心的翻着娱乐版面,等着马财神回来。
  
  翻阅了一会儿,何明随手丢掉报纸,正想起身,一抬眼吓了一跳。
  
  马财神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回来了,他仍然身穿工装,上面布满残破的孔洞和肮脏的粉尘,安全帽也不知被什么东西砸得七扭八歪,而且他的脸上也很脏,象是多日没有洗过的样子,泥垢都已经结成了痂,看不出本来面目的脸颊上还布满了累累伤痕。他的身体也是说不出来的奇怪,好象是一只压瘪了的气球,各个关节离奇古怪的向着不同方向扭曲着。见了何明他很是畏惧的向后缩了缩,垂下头,好象生怕让何明看到他脸上的伤疤。
  
  才不过几天没见,马财神竟然把自己弄成了这么个模样,何明心里说不出的不痛快,问了句:“你怎么弄成这么个样子?和人打架了。”
  
  马财神吱唔了一声,很是局促的往后退了退,躲到了灯光照不到的黑暗之外,却没有回答。何明也懒得再和他这种人多说,随手把钱递过去:“这是事先说好的报酬,五千块,从现在起,我们之间的交易结束了,以后最好别让我看到你。”
  
  奇怪的是,马财神却不肯伸手接钱,他只是不停的往后面缩,一直缩到角落里,一言不发的低着头,好象在等待着什么。何明有些不高兴,就问了一句:“怎么,这么几天功夫就挣五千,还嫌少是不是?”
  
  马财神又沉默了好久,才鼓足勇气开口了,他一张嘴,露出一嘴碎裂的牙齿和扭曲的颧骨,用明显缺乏勇气的声音吞吞吐吐的道:“这事……不能这样……太冤……我们太冤了……你们不能这样……”何明一听这话,勃然大怒,猛的一拍桌子:“你胡说八道什么?这事怎么就不能这样?你是我花钱雇来干活的,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
  
  马财神露出一脸的愤懑,却也不敢再多说,何明冷哼了一声,甩手推门走了出去。不知道为什么,站在马财神面前,他感觉到全身的不自在,好象有股冷气冷嗖嗖的灌进心里。他大步的离开房间,心里拿定主意这一辈子再也不见这个姓马的了,那怕他真的是财神爷也不见。
  
  他来到走廊里,觉得心里那股寒气渐渐消散,情绪逐渐缓和过来,这时
 他来到走廊里,觉得心里那股寒气渐渐消散,情绪逐渐缓和过来,这时候,走廊那边突然走过来一个人,大声的叫着他的名字:“何总,你真是言而有信啊,这么早就来了。”
  
  “噢,来了来了。”何明随口应付了一句,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却突然呆住了。
  
  迎面走来的这个人,正是他刚刚见过的马财神,此时他身上的衣服干干净净,满脸堆着谀笑,正一步步向他走近。
  
  霎时间,何明心中一股寒气升起,马财神明明在这里,那么,那么那么那么那么那么那么那么那么他房间里的那个人是谁?
  
  惊疑之下,何明掉头飞奔到房间门口,向里边张望了一下。
  
  马财神的房间门仍然开着,但房间里空空荡荡不见一个人影,那五千元现金仍然扔在床上,而刚才那个古怪的人却不见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5

6)
  
  发生在他办公室里的神秘怪事,让何明心中久久无法释怀,他被一种可怕的想法缠住了:他侵犯了死者的权益,未获得死者的认可擅用其名义对父亲何正刚宣布了宽恕。无论这是否是死者的意愿,他的这种作法都亵渎了死者的尊严!
  
  死者是不会再为自己声辨的,但亡灵却是决不可轻意亵渎的!
  
  这怪异而不可解释的事情干扰了何明的思维,混淆了生与死的严格界限,使得他的意识陷入了谵妄而迷乱的状态之中。他无法原谅自己侵掠死者的权益,意志变得消沉起来。
  
  时间一天天过去,何明的精神日渐萎靡,甚至产生了强烈的逃避心理,直到有一天他遇到林红,情况才转变过来。
  
  很明显的一件事就是,何明那一天所遇到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过,只不过他在道义上质疑自己的行为,或者是在潜意识上不认同自己的做法,但身为人子,帮助父亲解脱负罪心理又是他的责任,矛盾的冲突导致了他意识的错乱,于是潜意识以梦境的方式向他证明着他的真实愿望。
  
  也就是说,他在马财神的房间里见到何大壮阴魂的场景,不过是一个日有所思的怪梦。
  
  这个解释是林红做出的,很具有说服力,何明似乎一直期待着这个解释,就象何正刚一直期待着死者的宽宥一样,获得了这个理性的解释之后,何明的自信与果断又重新恢复了。
  
  可想而知的是,把这件事情告诉林红,对于何明来说意义重大,这标志着他在林红面前将自己软弱的一面、负面的一面、潜藏在内心深中最不可告人的一面袒呈了出来,这意味着一种终极的信任。事情走到这一步,林红知道何明已经离不开她了。
  
  能够帮助这个男人恢复信心与勇气,这使得林红在何明心目中具有强势的权威地位,可是这个地位今天却受到了挑战。
  
  对林红的挑战来自于那种不明缘由的恐惧感。
  
  她害怕,自从接近这幢宅子的时候,她就感到说不出来的害怕,她怕的全身颤抖,怕得神态失常,可是她偏偏说不清楚自己害怕什么。
  
  她用力的甩了一下头,想把那种缠绕着她的阴寒气息甩开,她不想让这种怪异的感觉继续困扰着她,一个平和的心态有助于让她取得这一家人的好感,仅仅是为了何明,她也有理由这样做。但是,无论她怎样做,怎样徒劳的试图说服自己镇定下来,都无济于事,那种恐惧感越来越强烈,终于,在这种恐惧的高压之下,她失神的站了起来。
  
  “你想要什么?”看她突然站起身来,何明关切的问道:“你要什么我拿给你。”
  
  “不,不是,”林红慌乱的摇着头:“小明……我想……我想起来了,公司还有点事情没处理,我得回去一下。”
  
  “回去一下?”何明诧异的望着她,满脸的惊愕之色,好长时间才失笑起来:“红红你开什么玩笑,我老爸的鱼这就要买回来了,你怎么突然要走,你走了,让我怎么跟老爸老妈交待?”说着,他哈哈大笑起来。
  
  “你听我说……小明,听我说,”林红慌乱的解释道:“我真的要马上离开这里,我感觉……感觉很……很紧张。”
  
  “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何明凑近过来,用手摸了摸了林红的额头。林红趁机说道:“是,我是身体不舒服,再待下去我怕会惹你父母不开心的,还是先走一步的好。”
  
  “瞎说什么你。”何明毫不介意的笑着,站起来拿摇控器把电视机关掉,然后用一只手臂搂着林红:“听我的话,好好的呆在这里,要是你身体不舒服的话,我扶你上楼去房间里躺一会儿。”
  
  “不,不不,”林红机械的摇着头,她心里的慌乱已经到达了极点,这幢宅子里似乎弥漫着一股阴森森的寒气,让她心惊肉跳,一心只想着离开:“你先让我走,等回头我会向你解释的,我真的非常……”她的手突然松开了,有点吃惊的看着从二楼上缓步走下来的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年届四旬,烫着卷发,涂着重重的蓝色眼影,嘴角的唇膏抹得有些走形,这使她的表情看起来有些古怪。她穿件湖蓝色短睡裙,脚下蹬着一双木屐,她用那双冷冰冰的眼睛看着林红,一步步的走下来。
  
  林红有些不知所措的看着她,一时之间搞不懂怎么突然多出这么一个女人来,幸好何明在一边用讥讽的语气对女人说了句:“二姐,你睡累了?”林红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女人,就是何明的二姐何静。
  
  听了何明的讽刺,何静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她看也不看林红一眼,自顾自的走到茶几前,顺手拈了块苹果放在嘴里,然后瞧了瞧何明的衣领,顿时皱起了眉头:“你看你,”她用一只手指着何明说道:“怎么又把领子窝进去了?象什么样子嘛。”说着,她一屁股坐沙发上,瞟了林红一眼:“你也不说替他整理一下,就这么出门?丢死人了。”
  
  何明没好气的顶了一句:“你管得着吗,我乐意。”何静立即跟上一句:“你乐意丢人我也没办法。”然后她抬起眼皮,好象刚刚看到林红:“你坐吧,老站那儿算怎么回事?”
  
  林红尴尬的咧了一下嘴角,没吭声。
  
  她当然知道何明的二姐何静,这是一个性情散漫的女人,没有职业,也没有收入,却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史,据何明说,她患有严重的人际交往障碍,这表现在她不懂得如何与人打交道上。从她下楼来说的有限几句话,就可以了解到这个女人心中从来不存在别人的位置,她在日常生活中傲慢、骄横、自以为是,全靠弟弟何明一个人在外边打拼维持着她的奢华生活,却从未听到过她对此只言片语的感谢。
  
  她架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用挑剔的目光打量着林红:“你怎么还是那身衣服?来我们家也说换一换,有点太随便了吧。”
  
  何明生气的用鼻子哼了一声,对林红说道:“别理她,她就是这样。”
  
  “我这样怎么了?我这样怎么了?”何静欠起屁股,不甘示弱的望着弟弟,摆出一副随时准备大吵一架的姿态:“我一下来你就跟我横眉立目的,我招你惹你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6

7)
  
  何家的客厅有近百平米,家私陈设风格简约,没有一件多余的摆设,感觉上好象有多少人都会显得空空荡荡的。但何静一下来吵架,林红立即感觉到这间诺大的客厅变得拥挤起来。何静的嗓门,简直象几百个人同时在吵闹,造成的那种混乱实在是无法形容。
  
  何明象只被揪掉刺的刺猬,怒不可竭的跳起来,和他的二姐毫无理由的争执起来,厨房里,林母与乡下小保姆小猪的拌嘴声也象凑热闹一样不时的响起,诺大的三层滨河建筑从刚才的冷冷清清霎时间变得嘈杂零乱。林红诧异的揉揉太阳穴,她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如果她要是答应何明的请求,嫁给这个男人的话,这一家子人够她受的。
  
  可是,事情就是这样的奇怪,在何静下楼来之前,林红一直感受到一种阴森的恐怖气息,可是现在,她听着何静与何明含讥带讽的唇枪舌枪,那种莫名其妙的疑惧感竟然消失了。就在何静下楼之前她还想着离开,现在却想在这里多坐一会,看看何明何总裁,这个在他的明华公司一言九鼎的商界强人是如何和自己的姐姐毫无来由的争吵的,这对林红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感受,她已经见识到了这个男人隐密的另一面,但是,现在何明那气得鼻尖通红的表情,却是她从来没有见到过的,不由得坐在一边,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好,好,我不跟你说了,你这种人,说也说不清!”何明吵累了,气急败坏的上前拉起林红:“咱们走,不理她。”
  
  何母适时的出现在厨房门前:“小静啊,你怎么又吵啊吵的,还有完没完?”
  
  “谁跟他吵了?是他没事找事。”何静好整以暇的从果盘里捻了粒葡萄,放在嘴里,好象有意把这个动作放得慢一些,让林红看得更清楚,分明是向林红示威。看着她这副样子,林红心里觉得说不出的好笑。
  
  何母又问何明:“小明,你要去哪儿啊?你爸他马上就买龟回来了,我可跟你说啊,你爸今天难得这么高兴,你们俩能不能别惹他生气?”
  
  何明恼火的瞪了二姐何静一眼,恨她不给他这个弟弟一点面子,拉着林红往楼上就走:“红红,咱们上楼,你头一次来,还没去三楼上看过外边河滨的风景呢,我带你过去看一看。”
  
  何静不失机宜的跟上一句:“有什么好看的?河里边漂的都是避孕套。”
  
  何明本来不想再当着林红的面跟二姐争吵,怕林红对他们一家留下过于恶劣的印象,但是何静的不肯饶人让他无法忍受,扭头大吼一声:“你会不会说人话?不会说话闭上嘴也没人拿你当哑吧!”
  
  何母满脸的尴尬,望着林红一时之间不知说什么好,林红这时候心里那种怪异的恐惧已经消散无形,得以从容淡定的对待眼前的事情。她微微一笑:“没什么的伯母,我父母还在世的时候,他们也总是吵个没完。”
  
  何母还待再说,何明却几乎是强拉着林红的手,拖着她沿着那道欧式风格的旋转楼梯上楼,把那一家子人扔到了楼下。
  
  楼梯上铺着意大利进口的地毯,色彩高贵而黯淡,望上去给人一种庄重的感觉。林红皱了皱眉,这种风格的地毯似乎不适宜铺在居室里,它太严肃,太理性,太华贵,与家居生活的温馨形成过于强烈的冲突。
  
  楼梯的扶手是最常见松木,喷上了古色古香的花纹,与左岸风情的金属勾栏浑然一体,勾栏上镶嵌着喷雕玻璃,这恰恰又不是林红喜欢的风格。相对来说,喷雕玻璃的色彩亮丽,给人以美的遐思,美的享受,能渲染出美妙绝伦的艺术气氛。但这种建筑材料更适合应用于室内的屏风隔断装饰,而不是以琐碎的凌乱来破坏建筑物的整体美学效果。
  

  看到她一再皱起眉头,何明知道她在想什么,把那张湿软的嘴唇贴近她的耳朵,轻声说道:“别用你那种家居艺术设计师的目光来评判这里,你知不知道,当年建筑这幢房子的时候,我们能找到的水平最高的设计师也只不过是在中央民艺进修过两年的美专老师,哪能比得了你啊。”
  
  说这句话的时候,何明咻咻喘息着,显得他余怒未消。
  
  何明生气,是有原因的。因为何静心理上存在着人际交往障碍,无论什么场合,只要她一出现就会惹来一场争吵,所以何明在带林红回来的时候专门选择了一个何静不在家的时间,就是担心何静会无缘无故的吵闹起来。谁料得到,最后他二姐竟然还是在家里没走,如果林红不知情的话,会认为何静这是有意的刁难她,事实上不是这样。
  
  林红心里当然清楚,所以她根本就没有介怀,她只是觉得这一家人好笑,无论是何明还是何正刚,在外边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谁料得到他们在家里竟然是这么一张面孔?任性、使气、孩子一样的吵闹个不休。但也正因为他们这个样子,所以才会让她感到更为亲切。强忍着心里那种好笑的感觉,她的心里也泛起一种异样的温情,慵懒的目光飘离了那张华贵的地毯,二楼墙壁上的一幅油画突兀跃至她的眼前。
  
  那幅画来得是如此凶猛,恍如一块从天而降的陨石,摇曳着强烈的热力迅速进入了她的视野,夺走了她内心世界的安静与静谧,在她的心中引发了一阵毁灭般的轰鸣与震撼!
  
  她猛的一把推开何明,恐惧的目光呆呆的望着墙壁上的油画,这幅画……这幅画在她的生命中占据着异常重要的地位,甚至一度主宰了她的生命历程!可是,世界上不应该有着这么一幅油画的存在,不应该,因为早在十年前她就把这幅画深藏在了自己的心里。
  
  她一生也忘不了这幅画,尽管在此之前她从未见到过这幅画。
  
  画面上,是滨河风景的一座小型别墅,河面上荡着木叶般寂静的乌篷船,几株似絮非絮似荻非荻的银白色植物从画面表层剥离开来,随风摇曳着,河滨对岸,是那座铭刻在她记忆最深处的那幢别墅,欧式的锥塔与巴罗克风格的圆廊,装饰与实用兼具,一点也不显得做作。
  
  别墅的颜色是青灰色的,偏近于暗冷的色调,更衬托出了这座建筑物的冷竣风格。
  
  暗灰色的建筑下是一条碎石子铺成的小径,轿车、凉伞、坐在凉伞下啜饮啤酒的男人女人,一个背着挎包的女人独自从远方走来,她的身上跟着一条形状不是太清晰的动物,多半是狗,也只能是狗!
  
  别墅的门敞开着一扇,另一扇似开而非开,门上那兽吻铁环真切得仿佛你伸出手来就能够拉开这扇门。
  
  二楼上分布着几个星形的窗口,一二三四,左右各两个窗子,都紧紧的关着,三楼只有两个窗子,也都关着,但其中一扇窗子里玻璃上露出一个女人的脸,那个女人目光呆滞,似乎正极力的从一种说不清楚的可怕状态下挣扎出来,正向外疾声呼喊着。
  
  一看到三楼窗子里的那个女人,林红的胸口就象是被铁锤重重的击了一下,她不由自主的踉跄后退,面色惨白,唇无血色,指着墙壁上的油画的手指激烈的颤抖个不停。
  
  尽管画面上三楼的那个女人面目模糊不清,但是她知道那个女人是谁。
  
  那是她!那是她!!那是她!!!
  
  那是她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知道的今天的她!!!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6

8)
  
  林红出生在距台州二十里之遥的一个小城镇,城镇的名字叫纪家落,应该是当年一个由纪氏族人聚居的村落发展而来。历经几十年的沿革,纪家人都已风吹云散,林红印象中只记得一个苍老得不能再苍老的老人。
  
  这个老人独自居住在一幢泥土屋中,替一家机械厂做门房守更,他的耳朵聋得厉害,就算是当着他的面拼命打锣他也听不见,但这不妨碍他成为一个优秀的守更人,因为到了晚上他就不睡觉,拿一只手电筒满厂院里转来转去,时不时的还大喊一声:“出来吧,我已经看到你了,再不出来就把你逮起来!”这样他一喊就是喊一个晚上,喊得小偷心烦意乱,没办法跟聋子一般见识,就再也不打厂子里那几块废铁的主意了。
  
  纪老头还有一个毛病,他哆嗦,拼命的哆嗦。
  
  他全身都在哆嗦,不停的哆嗦,就连睡觉都在哆嗦个不停,总是把自己哆嗦醒了,所以睡眠状态很差,因而哆嗦得更加厉害了。
  
  纪老头的哆嗦已经有年头了,所以他练成了一种娴熟的吃饭方法,能够以准确的角度、恰到好处的力度把食物送进嘴里,林红见到他的时候就是这样个样子,看到这个老头用哆嗦个不停的手把食物灵活的送进哆嗦个不停的嘴里,再用哆嗦个不停的口腔协助将食物送下,那副样子说不出来的滑稽。当时林红以为爸爸带她来看变戏法,咯咯的乐个不停,后来她才知道不是。
  
  爸爸带林红去见纪老头,是因为林红在五岁之前总是做噩梦,她经常被自己梦到的事物惊吓得嚎淘大哭,从梦中哭醒。
  
  林红的噩梦非常奇怪,总是一成不变的血腥骇人场景,总是先听到一个可怕的脚步声。
  
  在梦中,沉重的脚步声响了起来,自远而近,挟带着一种恐怖的力量。
  
  脚步声越来越近,映射着暗淡光线的墙壁上被投射下一个可怕的身影,林红惊恐的挣扎起来,想躲开这带着沉重压力的阴影,但是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法从这个可怕的梦境中挣扎出来。
  
  她清楚自己失陷在一个梦中,却无法唤醒自己。
  
  在梦里,她看到自己手脚被反绑着,阴暗的房间中墙壁上溅满了碜人的鲜血,鲜血有的已经干涸,有的仍然在缓缓流淌。四周弥漫着阴森的腥冷气息,那种气息令人绝望。
  
  脚步声已近在咫尺,一个庞大的黑色阴影压迫了过来。
  
  有一张可怕的脸在凑近她,她大哭,绝望的大声悲嚎,无法看清楚这张脸的面孔,只是在感觉上看到这个身形举着一支白色的蜡烛,面对着缓慢的俯下身来,蜡烛油滴在她裸露的肌肤上,烫热的感觉令她魂飞魄散。那张无法看清的面孔发出一声怪笑,笑声阴戾碜人,就象一只邪恶的手,延伸入她的体内,直似要将她的五脏六腑全都掏出来。
  
  她对梦中的那张脸充满了恐惧,在梦中却无力反抗,只能是绝望的哀号着,那凄楚的哀号是如此的碜人,引发了她生理上的极大不适。
  
  她清楚听到自己因为恐惧而发出的牙齿颤击之声,那种急促的咯咯之声瞬间放大,充斥了整个世界,激颤的惊惶之中,她小便失禁,汗湿淋漓,从噩梦中嚎淘着醒来。
  
  她绝望的大声嚎淘着,拼命的想坐起来,可是汗浸床单,浑身无力,直到爸爸妈妈被她绝望的哭叫声所惊惊醒,起床用力摇晃着她的时候,象是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她拼命的抓住母亲的手,拼命的尖声嚎淘着,不敢睁开眼睛看一下,唯恐看到自己还处身于噩梦之中。
  
  在林红六岁之前,这个恐怖的噩梦一直纠缠着她,让她夜不能安,一夜连一夜的狂烈抽搐与痉挛,终于使她患上严重的羊羔风,也就是癫痫病。
  
  家人把她送医院检查过几次,医生照本宣科,诊断林红的脑细胞遭到了破坏,病灶引发大脑放电现象,导致了反复发作的的突发性、暂时性的脑功能紊乱,无法确定林红的病变部位和传导范围,但从症状上来看,林红的病症主要表现为意识丧失,四肢抽搐,口吐白沫,牙关紧闭,两眼上翻,大小便失禁。医生告诉林红的父母,如果不抓紧治疗的话,患者严重的情况下甚至有可能会窒息死亡。
  
  医生的诊断没什么问题,但是经过对林红的检查,却什么毛病也没有查出来。连病灶都无法确定,治疗也就无从谈起,更不要说抓紧治疗了。医生能够做的就是给林红开一剂最便宜的苯妥英纳,但是林红吃了药,仍然被噩梦纠缠困扰着。最后,不知是谁病急乱投医的建议道:“这个孩子可能是冲撞了什么邪物了,叫老纪头看一下,给孩子去去邪吧。”
  
  就是这样,父亲带着林红专门去找了这个老纪头,他们来到的时候,正好老纪头在吃午饭,于是六岁的林红不无开心的看到了上面所说的那一幕。
  
  来的时候林红就听人说起过,老纪头之所以总是哆嗦个不停,是他年轻的时候在医院的太平间里给吓出来的毛病。
  
  这个故事在纪家落长年流传,有着几个不同的版本,没有一个版本的真实性获得老纪头的认可,但是,这样的事情好象也不需要他的认可。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6

9)
  
  纪老头年轻的时候,医院的太平间还没有冷冻设备,尸体只能摆放在房间里,等到死者家属同意签字后焚化。所以在太平间里边的床位上,用白布罩着一具具尸体,这些尸体或者是死于溺水,或者是死于殴斗,或者是死于事故,或者是死于药物。但不管死者的死因为何,所有的尸体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恐怖。
  
  太平间的房门从来不上锁,曾有人提议说,应该把门锁上,锁上门的原因不是怕死人跑出来,死人是不会跑的,这是常识。但活人会走错路误入太平间。这个建议很合理,但医院的医生护士们是不会走错路的,所以这个与医院自身无关的建议,最后终于不了了之。
  
  太平间应该上锁却没有上锁,结果真的让纪老头误打误撞的走了进去。
  
  那天已经是下半夜了,纪老头正在家中睡着,忽然觉得耳朵刺痒,伸手一抓,只差一点点没抓住,被一只蟑螂爬进了他的耳朵,当时纪老头吓得嗷嗷怪叫,狂跳着爬了起来,撒开两条腿冲出门去,就往医院飞奔。
  
  他一口气狂奔到医院,冲进急诊室就大喊大叫的寻找大夫,可是大夫不知为什么不在诊疗室,感觉到那只蟑螂正在他的耳朵里爬来爬去,纪老头连急带怕,等不得大夫回来,就沿着医院的走廊一直跑到后院,想快一点找到大夫。
  
  他象只没头苍蝇一样在医院的大院里奔跑着,忽然看到眼前一扇门虚掩着,想也没想,顺手推开门走了进去。
  
  一进门,纪老头只觉得一股凉气,从头顶直贯到脚底。
  
  借着外边透射进来的微弱灯光,他看到地面上摆放着几张床,每张床位上各躺着一个人,一幅白布罩着全身,却只露着青碜碜的双脚在外边。这竟然是医院的太平间。
  
  纪老头一惊之下,连耳朵里钻进去的蟑螂都忘了,掉头就想逃开,可是,因为过度的恐惧,他想跑,双腿却不停使唤,一动也动不得,只能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那一具具冰冷冷的尸体。
  
  太平间里一片黑暗,可是那诡异的月光却几经折射之后,漫入进来,把太平间里的一切蒙上层淡青色的光影,展现在了纪老头的眼前。
  
  纪老头呆呆的看了良久,猛然醒悟过来,顿感一股寒气涌进心里,两脚发软,只想立即掉头离开这里。就在这时候,太平间里的尸体突然动了一下,吓得他一个楞神,嘴吧不由自主的张得大大的,双目暴凸,死死的盯在那些尸体上竟然无法移开。
  
  他看到了一桩最为恐惧的事情,床上的尸体,慢慢的立了起来,那罩在头上的白布无声的飘落,露出几张青死灰色的脸来,这些脸有的已经腐烂,有的淤肿带血,还有的一具尸体分明是死于交通事故,整个头颅都被车轮压得扁扁的,比这具尸体更可怕的是一具女尸,她应该是服毒而死,碜青色的一张脸,黑紫的舌头耷拉在口腔外边,这些尸体立起来,用它们那再也不会变化的狰狞表情,死死的盯着纪老头,动作僵硬而迟缓的逼了过来。
  
  纪老头当时吓得脑子一片空白,看着那些可怕的尸体围拢过来,还听到自己用怪异的声音喊了一句:“你们起来干什么?谁让你们起来的,快躺回去!”
  
  没头没脑的喊完这一嗓子,纪老头终于醒悟过来,他惨叫一声,掉头踉跄着逃走,不曾想恐惧过于强烈,他的上半身扭了过去,向着远处狂奔,两条腿却依然僵硬绵软的保持着原有的姿式,使他的身体失去了平衡,一跤跌倒。
  
  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咽声,纪老头拼命的爬起来,两条手臂却说什么也撑不住身体的重量,好不容易站起来,却突然听到嘶拉一声,他的衣襟已经被一具尸体揪住。
  
  纪老头拼命的挣扎,撕裂了衣襟,正要发足狂奔,可另外几具尸体已经追到,向他扑了过来。纪老头心胆俱裂,呜咽着在院子里绕着圈子跑,前后左右,死尸们移动着僵硬的身体,越追越近,慢慢的把他圈在了中间。
  
  冰冷的夜风掠过纪老头的肌肤,风中那种浓烈的福尔马林气味几乎让他窒息,最可怕的是那些尸体身上的尸臭,丝丝缕缕,如烟似雾,仿佛笼罩了整个世界。凄惨的月光下,尸体的移动引发了吱嘎嘎的关节爆响,那诡异的声音越逼越近,挟带着一种让人魂魄俱散的恐怖力量,纪老头感觉自己已经跑不动了。
  
  尸体们围拢过来,惨青色的手掌上布满了累累尸斑,还有一股因为在阴潮的太平间停留过久而带出的霉潮气味。
  
  纪老头绝望的后退着,眼泪不知怎么回事哗哗的涌淌了出来,突然他的后背撞在了什么东西上面,上面哗啦一声,从空中飘落下几片树叶。
  
  这是一棵树!
  
  纪老头连想也顾不上想,纯粹是出于一种下意识的本能,纵身一跃,抱着树干爬了上去,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爬树,速度快得却令人咂舌。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发现已经爬到了树顶。尽管他爬得飞快,却还是被那具最可怕的女尸揪掉他的一只鞋子,女尸尖利的指甲在他的脚心搔了一下,火辣辣的痛。
  
  爬到树上,纪老头绝望的呜咽着,想大声呼喊救命,可喉咙里直是咯咯直响,却发不出声音。他眼睁睁的看着那几具尸体在树下极力的向上蹦着,徒劳的想把他揪下来,见揪不到他,尸体们发出几声怪叫,抓住树干,用力的摇晃起来,纪老头一时不防,差一点跌到树下,他急忙用双臂死死的抱住树身。
  
  其余的尸体们全都靠了过来,愤怒的一起用力摇着树干,想把逃到树上的纪老头摇落下来。
  
  树干越摇晃越激烈,纪老头就象暴风雨中拼命抓紧一叶木片的虫蚁,绝望的搂着树干不敢有丝毫放松。树干拼命的摇,他的全身也随之摇动,哗啦啦,哗啦啦,整整摇了一夜,也不知什么时候,天亮了,树下的尸体已经不见了,纪老头却仍然在抱着树干拼命的摇晃着,摇晃着。
  
  那种随着树干的摇晃,已经成为了绝境之下的纪老头的一种本能,只有这种本能的机械摇动,他才能抱住那棵晃动不已的树干,不至于跌落下去。
  
  医院的人来上班了,发现树上有个人抱着树干拼命的摇,就大声喊他下来,但是纪老头却无法中止身体的摇动,院方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从树上弄下来,他就象个陀螺一样拼命的摇动着,摇动着,他身体的摇动是如此剧烈,把试图接近他的人都撞得跌倒在地。从此以后,他就落下了个全身摇动的怪病。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7

9)
  
  纪老头年轻的时候,医院的太平间还没有冷冻设备,尸体只能摆放在房间里,等到死者家属同意签字后焚化。所以在太平间里边的床位上,用白布罩着一具具尸体,这些尸体或者是死于溺水,或者是死于殴斗,或者是死于事故,或者是死于药物。但不管死者的死因为何,所有的尸体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恐怖。
  
  太平间的房门从来不上锁,曾有人提议说,应该把门锁上,锁上门的原因不是怕死人跑出来,死人是不会跑的,这是常识。但活人会走错路误入太平间。这个建议很合理,但医院的医生护士们是不会走错路的,所以这个与医院自身无关的建议,最后终于不了了之。
  
  太平间应该上锁却没有上锁,结果真的让纪老头误打误撞的走了进去。
  
  那天已经是下半夜了,纪老头正在家中睡着,忽然觉得耳朵刺痒,伸手一抓,只差一点点没抓住,被一只蟑螂爬进了他的耳朵,当时纪老头吓得嗷嗷怪叫,狂跳着爬了起来,撒开两条腿冲出门去,就往医院飞奔。
  
  他一口气狂奔到医院,冲进急诊室就大喊大叫的寻找大夫,可是大夫不知为什么不在诊疗室,感觉到那只蟑螂正在他的耳朵里爬来爬去,纪老头连急带怕,等不得大夫回来,就沿着医院的走廊一直跑到后院,想快一点找到大夫。
  
  他象只没头苍蝇一样在医院的大院里奔跑着,忽然看到眼前一扇门虚掩着,想也没想,顺手推开门走了进去。
  
  一进门,纪老头只觉得一股凉气,从头顶直贯到脚底。
  
  借着外边透射进来的微弱灯光,他看到地面上摆放着几张床,每张床位上各躺着一个人,一幅白布罩着全身,却只露着青碜碜的双脚在外边。这竟然是医院的太平间。
  
  纪老头一惊之下,连耳朵里钻进去的蟑螂都忘了,掉头就想逃开,可是,因为过度的恐惧,他想跑,双腿却不停使唤,一动也动不得,只能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那一具具冰冷冷的尸体。
  
  太平间里一片黑暗,可是那诡异的月光却几经折射之后,漫入进来,把太平间里的一切蒙上层淡青色的光影,展现在了纪老头的眼前。
  
  纪老头呆呆的看了良久,猛然醒悟过来,顿感一股寒气涌进心里,两脚发软,只想立即掉头离开这里。就在这时候,太平间里的尸体突然动了一下,吓得他一个楞神,嘴吧不由自主的张得大大的,双目暴凸,死死的盯在那些尸体上竟然无法移开。
  
  他看到了一桩最为恐惧的事情,床上的尸体,慢慢的立了起来,那罩在头上的白布无声的飘落,露出几张青死灰色的脸来,这些脸有的已经腐烂,有的淤肿带血,还有的一具尸体分明是死于交通事故,整个头颅都被车轮压得扁扁的,比这具尸体更可怕的是一具女尸,她应该是服毒而死,碜青色的一张脸,黑紫的舌头耷拉在口腔外边,这些尸体立起来,用它们那再也不会变化的狰狞表情,死死的盯着纪老头,动作僵硬而迟缓的逼了过来。
  
  纪老头当时吓得脑子一片空白,看着那些可怕的尸体围拢过来,还听到自己用怪异的声音喊了一句:“你们起来干什么?谁让你们起来的,快躺回去!”
  
  没头没脑的喊完这一嗓子,纪老头终于醒悟过来,他惨叫一声,掉头踉跄着逃走,不曾想恐惧过于强烈,他的上半身扭了过去,向着远处狂奔,两条腿却依然僵硬绵软的保持着原有的姿式,使他的身体失去了平衡,一跤跌倒。
  
  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呜咽声,纪老头拼命的爬起来,两条手臂却说什么也撑不住身体的重量,好不容易站起来,却突然听到嘶拉一声,他的衣襟已经被一具尸体揪住。
  
  纪老头拼命的挣扎,撕裂了衣襟,正要发足狂奔,可另外几具尸体已经追到,向他扑了过来。纪老头心胆俱裂,呜咽着在院子里绕着圈子跑,前后左右,死尸们移动着僵硬的身体,越追越近,慢慢的把他圈在了中间。
  
  冰冷的夜风掠过纪老头的肌肤,风中那种浓烈的福尔马林气味几乎让他窒息,最可怕的是那些尸体身上的尸臭,丝丝缕缕,如烟似雾,仿佛笼罩了整个世界。凄惨的月光下,尸体的移动引发了吱嘎嘎的关节爆响,那诡异的声音越逼越近,挟带着一种让人魂魄俱散的恐怖力量,纪老头感觉自己已经跑不动了。
  
  尸体们围拢过来,惨青色的手掌上布满了累累尸斑,还有一股因为在阴潮的太平间停留过久而带出的霉潮气味。
  
  纪老头绝望的后退着,眼泪不知怎么回事哗哗的涌淌了出来,突然他的后背撞在了什么东西上面,上面哗啦一声,从空中飘落下几片树叶。
  
  这是一棵树!
  
  纪老头连想也顾不上想,纯粹是出于一种下意识的本能,纵身一跃,抱着树干爬了上去,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爬树,速度快得却令人咂舌。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发现已经爬到了树顶。尽管他爬得飞快,却还是被那具最可怕的女尸揪掉他的一只鞋子,女尸尖利的指甲在他的脚心搔了一下,火辣辣的痛。
  
  爬到树上,纪老头绝望的呜咽着,想大声呼喊救命,可喉咙里直是咯咯直响,却发不出声音。他眼睁睁的看着那几具尸体在树下极力的向上蹦着,徒劳的想把他揪下来,见揪不到他,尸体们发出几声怪叫,抓住树干,用力的摇晃起来,纪老头一时不防,差一点跌到树下,他急忙用双臂死死的抱住树身。
  
  其余的尸体们全都靠了过来,愤怒的一起用力摇着树干,想把逃到树上的纪老头摇落下来。
  
  树干越摇晃越激烈,纪老头就象暴风雨中拼命抓紧一叶木片的虫蚁,绝望的搂着树干不敢有丝毫放松。树干拼命的摇,他的全身也随之摇动,哗啦啦,哗啦啦,整整摇了一夜,也不知什么时候,天亮了,树下的尸体已经不见了,纪老头却仍然在抱着树干拼命的摇晃着,摇晃着。
  
  那种随着树干的摇晃,已经成为了绝境之下的纪老头的一种本能,只有这种本能的机械摇动,他才能抱住那棵晃动不已的树干,不至于跌落下去。
  
  医院的人来上班了,发现树上有个人抱着树干拼命的摇,就大声喊他下来,但是纪老头却无法中止身体的摇动,院方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从树上弄下来,他就象个陀螺一样拼命的摇动着,摇动着,他身体的摇动是如此剧烈,把试图接近他的人都撞得跌倒在地。从此以后,他就落下了个全身摇动的怪病。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7

10)
  
  事情就是这么有趣,纪老头年轻的时候被死尸吓出了一个筛糠病,但到了他老的时候,人们毫无理由的相信,这个老头有一双阴阳眼,能够看到另一个隐密的世界。附近的人们遇到怪异而无法解释的事情,就会找纪老头看一看,纪老头看病的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这个筛糠一样不停哆嗦的老头却从此声名大振。
  
  由于这种怪异的筛糠颤抖症,纪老头一辈子也没有娶到老婆,没有儿女赡养,全靠了自己替人治邪症怪病,小日子居然也过得很滋润。
  
  关于纪老头的看病,有很多怪异的传说。
  
  据说,曾经有一个漂亮的新媳妇,结婚之后住进了一幢新房,每到夜里,她总是梦到有个面目丑怪的男人压在她的身上,几乎天天夜里都会从噩梦中吓醒,丈夫带着她去医院看医生,吃了好多药也不管用,那个噩梦反而越来越逼真,发展到最后,只要她一闭上眼睛,就能够看到那个丑怪的男人冲她挤眉弄眼的做一些淫邪动作。被这个可怕的噩梦所惊扰,漂亮的新媳妇身体一天天削瘦了下去,后来终于找到纪老头这里,请纪老头帮她驱走梦里的邪魔。
  
  纪老头听了新媳妇的病情之后,就一言不发的来到了新媳妇的家里,四处里看了看,然后指着墙壁一角,让人把那里刨开,刨开之后,就见到墙壁里埋着一个黄裱纸糊成的纸盒,纸盒中有一幅画,画的正是新媳妇总是在梦中见到的那个男人,画的背面还写着四排字,见过的人都说那是不知谁的生辰八字。听纪老头的吩咐把这幅画烧掉之后,新媳妇的病就彻底好了,再也不做噩梦了。
  
  而与此同时,医院里送进来一个烧得几成焦炭的病人,这个病人正在酒馆里和朋友喝酒,身体上却突然起了火,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他已经在熊熊的烈焰之中惨叫着被烧成了焦炭。
  
  后来人们才知道,这个身上突然起火的男人,正是盖那幢新房的一个瓦匠,他在盖房子的时候见到了新媳妇,觊觎对方的美貌,就施了邪法,将自己的画像和生辰八字封进了墙壁里,从此做祟于新媳妇的噩梦之中。却不想遇到见鬼最多的纪老头,枉赔了一条性命。
  
  象类似于这种神秘的传说,比比皆是,被尸体吓坏的纪老头几乎被传成了擒妖拿怪的钟夔。据说纪老头最擅长的,就是看夜哭郎,谁家的孩子夜里睡不安稳,不停哭泣,找到纪老头,多半都会迎刃而解。寄希望于纪老头能够治好林红的噩梦与癫痫,林红的父亲就把女儿带来了。
  
  父亲带林红进了那间小土屋的时候,纪老头正在土炕上哆嗦着吃饭,父亲小心翼翼的把两包点心放在炕上,跟纪老头说了女儿的情况。纪老头也不知听还是没听,只顾哆嗦个不停的吃窝窝头,喝菜汤。终于,纪老头吃饱,心满意足的哆嗦着打了个饱噎,招手让林红走近一些,林红心里有些害怕,抱住父亲的腿不肯松手。纪老头也不见怪,自己把身体往炕边上挪了挪,然后盯着林红的眼睛看了好半晌,说了一句:
  
  “这孩子,怎么没睡醒呢?”
  
  “睡不踏实啊,”父亲抱怨道:“孩子一睡着,就自己哭醒,哭得厉害了就抽风,你看她都五岁了,还瘦成这么个样子。”
  
  “嗯,我是说,”纪老头困惑的摇着头:“这孩子,她还没睡醒啊。”
  
  “啊——啊,是啊,”父亲搞不懂纪老头的意思,不安的搔头。
  
  “让孩子在外边玩一会吧,”纪老头说道:“玩一会,孩子就不怕生了。”
  
  然后父亲陪着纪老头坐在炕上聊天,林红一个人蹲在门口玩了好久,后来父亲让她一个人玩着,骑自行车走了,林红看到一只知更鸟落到了院子里,就跑过去看。这时候纪老头伸手叫她过去,她已经不再害怕这个哆嗦个不停的怪老头,就跑过去问道:“老爷爷,你是不是真的见到了鬼啊。”纪老头嗬嗬的笑了,拍了拍她的脑袋:“见什么鬼,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
  

 “有,”林红瞪圆了眼睛道:“我听我爸和我妈说的,你就是遇到了鬼才吓得老是哆嗦。”
  
  纪老头看林红认真的样子,感到有趣,就笑嗬嗬的问道:“你爸和你妈都是怎么说的?”
  
  林红把偷偷听到的关于纪老头在太平间里遇到鬼的事情说了出来,听得纪老头哈哈大笑,然后说道:“反正也差不了多少吧,不过爷爷那天夜里遇到的不是鬼,是几个胆大的年轻人打赌到太平间里过夜,夜里闲着没事,见了爷爷就吓唬,不过爷爷胆子大,也没被他们吓住。”
  
  林红好奇的问:“那纪爷爷,既然他们没吓住你,你干吗要哆嗦个不停呢?”
  
  “这个吗……这个,”纪老头被林红戮破了牛皮,好在人老皱纹多,看不出脸红也不觉得尴尬,他笑呵呵的对林红说:“爷爷老了嘛,所以老是哆嗦个不停。咱们不说这事了,现在你看着爷爷,听爷爷跟你说话好不好?”林红不明所以的眨着眼睛,点了点头。
  
  于是纪老头就牵着林红的手,走出门来,向上一指:“天,”向下一指:“地,”向空中一指:“鸟,”……好象是在教林红认识这个世界一样,纪老头每说一个字,都要仔细的盯着林红那双澄澈的大眼睛。后来纪老头说累了,就躺回到炕上哆嗦着睡一会儿,睡醒过来,又开始看着林红的眼睛说:“猫,”“狗,”“大炮,”“小草,”……纪老头越说越不成体系,越说越混乱,一会儿天上,一会儿地下,听得林红脑子发晕,可是纪老头看起来更是筋疲力尽。他一直说到晚上,当他说了“小乌龟”三个字之后,林红的眼神突然变得迷茫起来,纪老头如释重负的一拍巴掌:“总算是找到了。”然后纪老头蹲下来,双手抚住林红的肩膀说道:
  
  “爷爷教你背儿歌,好不好啊?”林红听了高兴得直蹦,连声叫好。
  
  纪老头教林红的儿歌,她一辈子也忘不了,因为自从背会这首儿歌之后,林红夜里再也不做噩梦了,会一觉香甜的睡到天亮。
  
  那首儿歌很简单,不简单就不叫儿歌了:
  
  乌龟瘦,不长肉
  
  皮外包着硬骨头
  
  四只爪子一个头
  
  三年走到家门口
  
  纪老头告诉林红,以后没事玩的时候,就背这首儿歌,夜里睡觉前,也要背几遍再睡。林红特别喜欢儿歌里的小乌龟,就每天不停的念。让林家人喜出望外的是,自从她开始背诵这首毫无意义的儿歌以来,林红的癫痫竟然不可思议的康复了。父亲非常高兴,买了好多东西给纪老头送去。纪老头笑眯眯的全都收了下来,然后告诉父亲说:
  
  “你这个孩子啊,没睡醒,我也叫不醒她,只能让她安静一点,你再慢慢看吧,说不定等孩子大了,自己就会醒了。这个孩子要是想干什么的话,你可千万别拦着她,等孩子醒了,自然就没事了,记住了吧?”
  
  父亲诺诺,看着活蹦乱跳在外边追逐蝴蝶的女儿,满脸的困惑和不解,不明白纪老头总说女儿没睡醒到底是什么意思。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7

第二章:诡异情缘
  
  1)
  
  果然,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林红开始喜欢蹲在地上拿根树枝乱划,每一次画出
来的东西都是大同小异,但始终无法让她满意。后来她上了小学,上课的时候经常心不
在焉,拿着铅笔在书本上画来画去。小学时期一般女孩的学习成绩都很不错,但林红是
个例外,她似乎总是处在白日梦的状态之中,目光迷茫,心不在焉,连考试的时候都在
试卷上画来画去。
  
  林红的父母记得纪老头的吩咐:孩子想做什么,就让她做,千万不要拦着她。所以
任由林红一个人蹲在地上画来画去,却从来不过问。这个过程一直持续着,到了小学四
年级的时候,林红画的东西终于有了个轮廓。
  
  她一直在画的是一幢大房子,邻河而居,房子一共三层,在三楼的窗子里有一个女
人的脸,向外边呼喊着。
  
  这幅画是典型的孩子绘画,人物造型夸张,建筑物比例失调,如果不是仔细的看的
话,根本就无法看明白画的到底是什么。所以这幅画让许多人茫然不解,但是林红的老
师却认为她有绘画的天份,为此专门跟林红的父亲提出个建议,给林红找一个绘画老
师。
  
  林红的父亲在一家机械厂做工人,一个憨厚的男人,寡言少语是他最大的特点,人
们都管他叫大林。他的妻子没有工作,快四十岁了才给他生了林红这一个女儿,那种痛
爱自然不须多说,只要女儿喜欢的事情,他总是想办法让女儿开心。
  
  听了老师的建议之后,又想起纪老头的吩咐,大林就专门问了一下林红的意见,林
红记得自己当时脑子迷迷糊糊,正处于精神游移不定的白日梦状态之中,事实上她从小
就是这个毛病,那怕是天大的事情也无法集中注意力,一直到中学时才奇异般的恢复了
常态。
  
  在日后的成长过程中,她终于明白自己幼年时的迷蒙心态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很简
单,她一直在寻找着什么,寻找着这幅画,由于她找不到,只好在苦闷中不停的用笔
画,用笔画,一直到她能够娴熟的将这幅画画出了之后,她才长长的吁叹了一口气,似
乎完成了一桩心事般的感觉到无限的轻松,开始进入了一个正常女孩子的生活状态。
  
  她为什么执意的要寻找这幅画呢?如果有谁能告诉她就好了,但是纪老头已经在多
年前就去世了,再没有人告诉她这个答案,她只能继续在困惑的状态中挣扎。
  
  也许她正在画的这幅画就是她幼年梦中的场景,但是,这个判断明显的缺乏依据。
因为,象这样一幅充满了左岸风情的画面是没有理由让一个孩子陷入噩梦的。
  
  林红的父亲托人找到了市文化馆一位姓楼的画家,带着女儿去楼家拜访,恳求楼老
师收下这个徒弟。楼老师一时轻率,见这个憨憨的工人一片诚意,林红虽然年龄不大,
但显得聪明伶俐,就答应了下来,然后他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林红不堪造
就。
  
  无论楼老师怎么苦口婆心的讲解,什么三停五眼,什么透视技法诸如此类,林红仍
然象是在课堂上一样心不在焉的听着,然后楼老师教她首先画素描,画静物,但是,林
红画在纸上的,仍然是那一幢房子。
  
  楼老师纠正她,再讲给她听,而后她画出来的仍然是那幢房子。
  
  她就是这样执拗不休的画着那幢房子,不停的画,不停的画,一直画了四年,直到
初中毕业,她终于能够以娴熟的手法将那幢房子画出来了。
  
  她花了她整整十六年的时间,一个花季少女一直都在无休无止的试图画出这幅画,
尽管在此之前她从未见到过这幅画。
  
  画面上,是滨河风景的一座小型别墅,河面上荡着木叶般寂静的乌篷船,几株似絮
非絮似荻非荻的银白色植物从画面表层剥离开来,随风摇曳着,河滨对岸,是那座铭刻
在她记忆最深处的那幢别墅,欧式的锥塔与巴罗克风格的圆廊,装饰与实用兼具,一点
也不显得做作。
  
  别墅的颜色是青灰色的,偏近于暗冷的风格,更衬托出了这座建筑物的冷竣风格。
  
  暗灰色的建筑下是一条碎石子铺成的小径,轿车、凉伞、坐在凉伞下啜饮啤酒的男
人女人,一个背着挎包的女人独自从远方走来,她的身上跟着一条形状不是太清晰的动
物,多半是狗,也只能是狗!
  
  别墅的门敞开着一扇,另一扇似开而非开,门上那兽吻铁环真切得仿佛你伸出手来
就能够拉开这扇门。
  
  二楼上分布着几个星形的窗口,一二三四,左右各两个窗子,都紧紧的关着,三楼
只有两个窗子,也都关着,但其中一扇窗子里玻璃上露出一个女人的脸,那个女人目光
呆滞,似乎正极力的从一种说不清楚的可怕状态下挣扎出来,正向外疾声呼喊着。
  
  每次画到三楼窗子里的那个女人,林红都会面色惨白,唇无血色,握着画笔的那纤
细的手指激烈的颤抖个不停。
  
  楼老师已经不愿意再承认她是他的弟子,但看到这幅画,仍然是皱起眉头,问了一
句:“那个关在屋子里的女人是谁?”
  
  林红呆呆的望着这幅油画,好长时间才用颤抖的声音回答道:“那是我,那是我,
那个女人她是我!”
  
  楼老师用狐疑的目光看着她,后来长叹一声。彻底放弃了对林红的最后一线希望。
  
  但是,自从这幅自林红幼年就苦苦寻找着的画被她画出来之后,她的心里就象是放
下一块大石头,突然变得轻松、冷静起来了,再也不象以前那样神思恍忽,再也不会沉
迷于白日梦中精神游移,她突然变得睿智起来,变得成熟起来,未及三年,她考入了北
京一家全国知名的美术学院,并在同学们都沉迷于艺术家的梦想之时,她却迅速的转型
成为了国内罕有的几个家居艺术设计师之一。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7

第二章:诡异情缘
  
  1)
  
  果然,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林红开始喜欢蹲在地上拿根树枝乱划,每一次画出
来的东西都是大同小异,但始终无法让她满意。后来她上了小学,上课的时候经常心不
在焉,拿着铅笔在书本上画来画去。小学时期一般女孩的学习成绩都很不错,但林红是
个例外,她似乎总是处在白日梦的状态之中,目光迷茫,心不在焉,连考试的时候都在
试卷上画来画去。
  
  林红的父母记得纪老头的吩咐:孩子想做什么,就让她做,千万不要拦着她。所以
任由林红一个人蹲在地上画来画去,却从来不过问。这个过程一直持续着,到了小学四
年级的时候,林红画的东西终于有了个轮廓。
  
  她一直在画的是一幢大房子,邻河而居,房子一共三层,在三楼的窗子里有一个女
人的脸,向外边呼喊着。
  
  这幅画是典型的孩子绘画,人物造型夸张,建筑物比例失调,如果不是仔细的看的
话,根本就无法看明白画的到底是什么。所以这幅画让许多人茫然不解,但是林红的老
师却认为她有绘画的天份,为此专门跟林红的父亲提出个建议,给林红找一个绘画老
师。
  
  林红的父亲在一家机械厂做工人,一个憨厚的男人,寡言少语是他最大的特点,人
们都管他叫大林。他的妻子没有工作,快四十岁了才给他生了林红这一个女儿,那种痛
爱自然不须多说,只要女儿喜欢的事情,他总是想办法让女儿开心。
  
  听了老师的建议之后,又想起纪老头的吩咐,大林就专门问了一下林红的意见,林
红记得自己当时脑子迷迷糊糊,正处于精神游移不定的白日梦状态之中,事实上她从小
就是这个毛病,那怕是天大的事情也无法集中注意力,一直到中学时才奇异般的恢复了
常态。
  
  在日后的成长过程中,她终于明白自己幼年时的迷蒙心态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很简
单,她一直在寻找着什么,寻找着这幅画,由于她找不到,只好在苦闷中不停的用笔
画,用笔画,一直到她能够娴熟的将这幅画画出了之后,她才长长的吁叹了一口气,似
乎完成了一桩心事般的感觉到无限的轻松,开始进入了一个正常女孩子的生活状态。
  
  她为什么执意的要寻找这幅画呢?如果有谁能告诉她就好了,但是纪老头已经在多
年前就去世了,再没有人告诉她这个答案,她只能继续在困惑的状态中挣扎。
  
  也许她正在画的这幅画就是她幼年梦中的场景,但是,这个判断明显的缺乏依据。
因为,象这样一幅充满了左岸风情的画面是没有理由让一个孩子陷入噩梦的。
  
  林红的父亲托人找到了市文化馆一位姓楼的画家,带着女儿去楼家拜访,恳求楼老
师收下这个徒弟。楼老师一时轻率,见这个憨憨的工人一片诚意,林红虽然年龄不大,
但显得聪明伶俐,就答应了下来,然后他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天大的错事,林红不堪造
就。
  
  无论楼老师怎么苦口婆心的讲解,什么三停五眼,什么透视技法诸如此类,林红仍
然象是在课堂上一样心不在焉的听着,然后楼老师教她首先画素描,画静物,但是,林
红画在纸上的,仍然是那一幢房子。
  
  楼老师纠正她,再讲给她听,而后她画出来的仍然是那幢房子。
  
  她就是这样执拗不休的画着那幢房子,不停的画,不停的画,一直画了四年,直到
初中毕业,她终于能够以娴熟的手法将那幢房子画出来了。
  
  她花了她整整十六年的时间,一个花季少女一直都在无休无止的试图画出这幅画,
尽管在此之前她从未见到过这幅画。
  
  画面上,是滨河风景的一座小型别墅,河面上荡着木叶般寂静的乌篷船,几株似絮
非絮似荻非荻的银白色植物从画面表层剥离开来,随风摇曳着,河滨对岸,是那座铭刻
在她记忆最深处的那幢别墅,欧式的锥塔与巴罗克风格的圆廊,装饰与实用兼具,一点
也不显得做作。
  
  别墅的颜色是青灰色的,偏近于暗冷的风格,更衬托出了这座建筑物的冷竣风格。
  
  暗灰色的建筑下是一条碎石子铺成的小径,轿车、凉伞、坐在凉伞下啜饮啤酒的男
人女人,一个背着挎包的女人独自从远方走来,她的身上跟着一条形状不是太清晰的动
物,多半是狗,也只能是狗!
  
  别墅的门敞开着一扇,另一扇似开而非开,门上那兽吻铁环真切得仿佛你伸出手来
就能够拉开这扇门。
  
  二楼上分布着几个星形的窗口,一二三四,左右各两个窗子,都紧紧的关着,三楼
只有两个窗子,也都关着,但其中一扇窗子里玻璃上露出一个女人的脸,那个女人目光
呆滞,似乎正极力的从一种说不清楚的可怕状态下挣扎出来,正向外疾声呼喊着。
  
  每次画到三楼窗子里的那个女人,林红都会面色惨白,唇无血色,握着画笔的那纤
细的手指激烈的颤抖个不停。
  
  楼老师已经不愿意再承认她是他的弟子,但看到这幅画,仍然是皱起眉头,问了一
句:“那个关在屋子里的女人是谁?”
  
  林红呆呆的望着这幅油画,好长时间才用颤抖的声音回答道:“那是我,那是我,
那个女人她是我!”
  
  楼老师用狐疑的目光看着她,后来长叹一声。彻底放弃了对林红的最后一线希望。
  
  但是,自从这幅自林红幼年就苦苦寻找着的画被她画出来之后,她的心里就象是放
下一块大石头,突然变得轻松、冷静起来了,再也不象以前那样神思恍忽,再也不会沉
迷于白日梦中精神游移,她突然变得睿智起来,变得成熟起来,未及三年,她考入了北
京一家全国知名的美术学院,并在同学们都沉迷于艺术家的梦想之时,她却迅速的转型
成为了国内罕有的几个家居艺术设计师之一。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8

2)
  
  从她开始主攻家居艺术设计开始,林红彻底的将那困扰自己从幼年到少女时代的梦
魇抛开了。她心如止水,意态从容的从浩如烟海的典籍中丰富自己的学识,她的绘画技
法仍然不入流,除了那幢三层别墅的房子,她画什么都显得很拙劣,但这无碍于她的事
业发展。
  
  就在林红毕业的那一年,她的父母双双死于一场车祸之中,替她遮风挡雨的那一面
天空就这样坍塌了。惊闻噩耗,正在北京上学的林红当场昏厥了过去,她的事业尚未起
步,对父母的养育恩情尚未报答,父母就这样突然撒手人寰,子欲养而亲不在,那是怎
么样的悲恸!!!
  
  她返回台州,坐长途公共汽车回到纪家落,在邻居的帮助之下,送走尚未白头的二
老,他们走的很突然,连句话都未能留给她,那弥天的哀伤,从此化为林红心中无助的
思念。
  
  在这个荒凉的世界上,从此她开始了孑然一身的孤独生活,再也不会有人关心她,
掂念她。
  
  把父母送走之后,林红擦干眼泪,开始考虑自己的生存问题。为了谋生,她与一个
朋友合伙在台州册立了自己的公司,地点位于那座已经成为一片市区荒地的国际展览中
心大厦附近,主营业务是为那些拥有巨额财富的上流人士提供专业的家居设计艺术咨
询,公司的生意不是太好,可以说是惨淡经营。台州毕竟是一个弹丸之地,中产阶级没
有形成,家产豪富的人士更是为数不多,公司从一开张就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之中。
  
  与她冷清的公司业务形成反差的是,做为一个美丽独身的事业型女子,她的身边簇
拥着大量的追求者,都是些声名显赫的风云人物,但是,在这些人之间她却无法找到感
觉,与他们之间的每一个都处于若即若离的状态之中。
  
  实际上她心里很清楚,困扰她的情感的仍然是那幢房子。
  
  那幢房子在哪儿?与她又是一种什么关系?为什么她从幼年时期就苦苦的寻找着它
?它到底存在不存在?那究竟是她前世的记忆?还是她今生的夙怨?
  
  这些问题一天得不到解决,她的心结就无法解开。
  
  解不开心结的林红以静淡的从容掩饰着内心的悒郁,她已经习惯了独往独来,在茫
茫的人海中体验着寂寞的苦涩味道。
  
  这种状态一天天持续下去,慢慢的,一个始终在支持她,鼓励她的,名叫秦方城的
朋友,走进了她的情感世界。
  
  秦方城的父亲叫秦学锋,曾经在台州市府工作过一段时间,后来回到老家。秦学锋
与林红的一家有着很深的交情,后来秦方城又是林红大学的校友,全是靠了秦方城的支
持和协助,林红才风风光光的送走了自己的父母,秦方城在丧事中主持局面所体现出的
男人气魄,成为了林红此后长达两年之久的依赖。
  
  秦方城这个人外表也非常优秀,长得个子高高的,一表人才,毕业后他自己在台州
市开了家建材公司,算得上个成功人士。他一直是林红最执着的追求者,据他自己说,
还是林红刚刚上初中的时候,在学校举办的运动会上林红跳了个采桑舞,从那时候他就
迷上了林红。可是林红却想不起来自己少女时代还曾经表演过舞蹈,不过她在心里也很
欣赏这个朋友,可事情总是阴差阳错,两个人彼此爱慕,却总是没有机缘走到一起。但
是不管怎么说,如果不是何明的出现,林红的丈夫多半就是他了。
  
  林红和秦方城已经相处了两年之久,朋友圈子里都知道他们是情侣,两人性情相
近,脾性相合,林红柔婉,秦方城宽厚,他们甚至还几次共同去看过房子,共同商量着
婚后的生活,走到这一步,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偶尔的争吵反而使双方彼此的包
容度更大,任何人都找不到他们分手的理由。
  
  这么长时间的马拉松求爱过程,搞得秦方城和林红都筋疲力尽,两个人都觉得不能
再这样拖下去了,秦方城就决定找个机会,把事情促进一步。
  
  五月里的一天,秦方城开着他新买的大奔,约好和林红一起去郊外的梅庄游玩,意
想不到的是,这一次原本是固化他们情感的契机,却因为一件无可解释的意外遭遇,竟
尔成为两人最终分手的伤情之行。
  
  梅庄是抗战期间一个姓梅的实业资本家的私宅,山庄依山傍水,气势非凡,占去梅
山阳麓的几乎所有的气脉,这古旧的私宅一度成为官方首脑的别墅,改革开放后梅庄成
为了台州很有名气的一个旅游景点,每日里游人如织,车流不断。
  
  有趣的是,由于梅庄近在咫尺,林红和秦方城从小到大却从来没有去过,我们很多
人都有这种情况,因为景点与自已距离太近,反而失去了神秘感。但当他们考虑选择一
个比较近的名胜游玩观光的时候,梅庄就成为了两人第一个想到的景点。那一天两人带
好了野外露营的帐篷和游泳衣,准备游览过山庄之后就在野外露营,如果夜晚气温适宜
的话,他们还打算趁着月光去山脚下的水库夜泳。这是自林红自父母去世以来的第一次
放松心情,秦方城也打算好好的利用一下这个机会把感情再进一步,最好能够直接进入
到实质性阶段。
  
  秦方城开着车到了梅庄,把车停在山脚下的停车场之后,就和林红沿着循山而上的
台阶拾阶而上,沿途见到有特色的石梁石柱,就停下来拍照,见到做工粗糙的手工艺
品,林红就好奇的凑近看个明白。就这样一直走到下午三点多钟,才筋疲力尽的爬到梅
庄所在的半山腰,两人饥饿劳累交加,赶快到处找饭馆,一直走到山庄的尽头,才找到
一家生意冷清清的饭馆,急忙进去坐下来,吃了这顿也不知是晚饭还是午饭的残汤。
  
  当他们吃了饭走出饭馆的时候,天色已经昏暗了下来,黄昏时的山风很冷,吹得林
红不停的颤抖,这时候她才明白过来当初出发时还准备露营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秦方
城急忙用手臂搂住林红的肩膀,说了声:“好冷啊,咱们快点下山吧。”两个人低头顶
着风,深一脚浅一脚的快步向山下走去。
  
  两人找饭馆一路寻来的时候,感觉好象只是几步的功夫,可是再返回去,却只是遥
遥的看到远处山庄的影子,却总是走不到,眼看着天色越来越黑,林红和秦方城的心里
都有点着急,连句话都没心情说了,就这么闷声不吭的往前走着,偶尔林红被路上的石
块磕拌一下,秦方城才伸出手搀扶一下她。
  
  走到一处陡峭的断崖处,秦方城突然嘿嘿的笑了起来,原来他是内急,想找个地方
方便一下,林红很不高兴的推了他一下:“看你这一脸坏样,自己快找个没人的地
方。”秦方城说了声:“那你在这里等我。”说完,他就沿着陡峭的山壁往下走,想找
个有树的地方遮掩一下,不曾想那道峭壁非常陡,秦方城失脚踩在一块松动的石块上,
身体顿时失去了平衡,大叫一声,顺着山坡滚了下去。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08

4)
  
  从梅庄回来的第二天,何明打电话给林红,请她出来吃饭,林红虽然心情极为恶劣,却也无法拒绝他的邀请,他们在盛华飨面对面的坐着,点了红鳞甲鱼汤,清闷龟蛋,林红望着这些价格昂贵的菜肴,却一口也吃不下去,但又怕影响到何明的心情,只好强颜欢笑。
  
  第三天,何明又打电话给她,这一次是请她喝咖啡,此后一个月内,他每天都要找个理由和林红对坐一会儿,起初只是他一个人在说话,后来林红的心情渐渐恢复。这些形式上的浪漫过后,何明与林红约会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终于发展到不只是晚饭要请林红,就连午饭也要开车来找到她一起吃。而且,他看着她的眼神越来越热情,也越来越让她心慌。这个男人,在他那志在必得咄咄逼人的强悍意志上,有一种什么东西侵淫着她的心态,让她茫然失措。
  
  不知不觉半个多月过去了,秦方城宛如人间蒸发,始终未见踪影,林红除了偶尔的纳闷困惑之外,心里已经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
  
  现实就是,秦方城的公司欠下的债务过高,于是他借这个机会消失了。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星期,那天正是上班时间,何明突然开着车来,他告诉林红一件事,警方昨天抓获了一个为逃避超生罚款躲来城市的农妇,这个叫傅秀英的农妇被抓的原因,是她拿着失踪的秦方城的存折一连多日去银行取款,被带到派出所之后她说出了一件非常怪异的事情,这件怪事与失踪的秦方城相关。
  
  听了这个消息,林红大吃一惊,立即坐着何明的车去了派出所,在那里,她见到了那个脸色蜡黄的妇人,还有膝下两个漂漂亮亮的女儿。
  
  农妇傅秀英自述,她是台州郊县毗河村人,因为夫家想生个儿子,又交不起罚款,就跑到台州市区,在城乡结合部的棚区躲起来和老公闷声不响的卯足了劲生,接连生了五个丫头片子,也没弄出来个儿子来。两口子正打算再加把劲,不生个儿子势不罢休的时候,却不料突逢塌天大祸,在国际展览中心大厦工地上做小工的丈夫却因为建筑物的倒塌被砸成了肉泥,留下她一个人带着五个女儿,又不敢回村,就在国际展览中心大厦的废墟旁搭了个棚子,每天靠捡垃圾渡日。
  
  傅秀英这个女人,嫁人生娃之前也曾念过几年书,便自从她全心全意的投入到替婆家生儿子的事业中来之后,在小学认识的那几个字也全都还给了老师,却很虔诚的从庙里求来一纸南海观世音绣像,虔诚的贡奉在家中的几桌上。指望菩萨有求必应,送个儿子给她。
  
  她是一个典型的文盲,丈夫死后的赔偿金被村人冒领了自己都不知道,却整天呆坐在那间挡不了风也遮不了雨的工棚里,默默垂泪,耳听着五个女儿的哭叫声,无可奈何的怨叹自己命苦。
  
  一个月前的一天夜里,垃圾妇傅秀英突然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大慈大悲的南海观世音菩萨,菩萨对她说:你的丈夫在梅庄山下,你只要某一天某一时到山脚下等着,就会遇到他。
  
  垃圾妇醒了,知道自己是想念丈夫过度,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她虽然愚昧,却也没有愚到连一个梦都信以为真的程度上。也没当回事,仍旧是拎着一只挎兜,带着两个稍大一点的女儿,去垃圾桶里捡易拉罐卖钱。
  
  可是到了第二天夜里,傅秀英又做了一个和前一天一模一样的梦,在梦中她看到满眼慈悲的观世音站在她的床前,告诉她让她去梅庄的山脚下去等她的丈夫。一觉醒来,傅秀英心里嘀咕起来,再也睡不着了。
  
  第三天夜里,傅秀英睁着眼睛不敢睡觉,想亲眼看一看大慈大悲的观世音是不是真的会显灵,等到下半夜,替最小的女儿把过尿之后,她觉得累了,坐下来歇会儿,不曾想,观世音菩萨又出现在了她的面前,激动之下傅秀英想爬起来跪下去磕头,身体却怎么也动弹不得,耳听着观世音用充满慈悲的声音,傅秀英激动的泪水噗哧噗哧的往下掉。
  
  现在傅秀英再也不怀疑观世音真的赐了一个丈夫给她,女儿们从此又有了爹,再也不怕别人欺负了。可是从市区去梅山,路程很远,虽然有公共汽车,但傅秀英为了表明自己的虔敬之心,不敢坐车。那一天天刚刚擦亮她就起了床,吩咐三个大孩子看好两个小孩子,她去给她们把爹带回来。然后她就用自己的两条腿,一步步的走到了梅庄山下。
  
  到了显灵的观世音告诉她的具体方位,傅秀英就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山脚下,静下心来等着。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过去,眼看天色已黑,也没见到她的丈夫露面,傅秀英心里好生纳闷,但是她坚信大慈大悲的观世音不会骗她,既然她的丈夫在这里,那就一定在这里。
  
  天色已经擦黑了,夜风也越来越冷,傅秀英看看四周荒寂的山岭,心里终于开始犹豫起来。莫不是她的态度还不够虔诚?所以观世音又把她的丈夫收了回去?正在心里七上八下拿不定主意之间,却突然听到什么地方有一声惊叫,接着,就见到一个男人叽哩轱碌的滚了下来。
  
  还真来了,傅秀英精神一振,跳了起来,向着那个山下跌下来的男人奔了过去,那个男人跌倒满头满脸都是血,已经是昏迷不醒了。傅秀英扳过他那张脸一看,发现这个男人的模样长得还算好看,顿时放下心来,用手拍拍男人的脸颊:“孩子他爸,孩子他爸,你醒醒,没事吧?”
  
  男人却一声不响,连喘气声都听不到,傅秀英心里有点发慌,急忙把手搁在男人的鼻孔处,嗯,感觉还有点热乎气。刚刚放下心来,她突然又慌乱的对天叩拜,观世音答应过她的给她一个丈夫,那自然是一个会喘气的男人,她居然敢怀疑观世音的法力,真是该死。
  
  叩过头,傅秀英背起这个昏迷不醒的男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回走。这个男人好重,可是她一点也不怕累,她能吃苦,也不怕遭罪,为了给孩子们弄个爹回去,这点路算什么?她一个人吭哧瘪肚的背着男人踏上了回城的路,可笑林红和何明两个聪明的大傻瓜,在那座山坡上搜来找去,把事情想得复杂无比,却怎么也没想到秦方城一滚落下去,就被人背走了。
  
  傅秀英背着秦方城整整走了半夜的路,才回到市区,到了棚区自己的家门前,远远的就听到最小的女儿饿得哇哇直叫,她停下来,擦了擦头上的汗,招呼大女儿出来:“大妞,大妞出来照看着点你爹。”
  
  大妞二妞和三妞听到爸爸回来了,立即兴高采烈的冲了出来,围着秦方城仔细一看,不乐意了:“妈,这不是俺爸。”
  
  傅秀英交待了一句:“是你爸,你爸他上天刚刚回来。”
  
  听到母亲的解释,最懂事的大妞就立即对二妹三妹宣布:“这是咱爸,从天上回来时落地没站稳,跌破了头。”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0

4)
  
  从梅庄回来的第二天,何明打电话给林红,请她出来吃饭,林红虽然心情极为恶劣,却也无法拒绝他的邀请,他们在盛华飨面对面的坐着,点了红鳞甲鱼汤,清闷龟蛋,林红望着这些价格昂贵的菜肴,却一口也吃不下去,但又怕影响到何明的心情,只好强颜欢笑。
  
  第三天,何明又打电话给她,这一次是请她喝咖啡,此后一个月内,他每天都要找个理由和林红对坐一会儿,起初只是他一个人在说话,后来林红的心情渐渐恢复。这些形式上的浪漫过后,何明与林红约会的次数越来越频繁,终于发展到不只是晚饭要请林红,就连午饭也要开车来找到她一起吃。而且,他看着她的眼神越来越热情,也越来越让她心慌。这个男人,在他那志在必得咄咄逼人的强悍意志上,有一种什么东西侵淫着她的心态,让她茫然失措。
  
  不知不觉半个多月过去了,秦方城宛如人间蒸发,始终未见踪影,林红除了偶尔的纳闷困惑之外,心里已经接受了这个残酷的现实。
  
  现实就是,秦方城的公司欠下的债务过高,于是他借这个机会消失了。
  
  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星期,那天正是上班时间,何明突然开着车来,他告诉林红一件事,警方昨天抓获了一个为逃避超生罚款躲来城市的农妇,这个叫傅秀英的农妇被抓的原因,是她拿着失踪的秦方城的存折一连多日去银行取款,被带到派出所之后她说出了一件非常怪异的事情,这件怪事与失踪的秦方城相关。
  
  听了这个消息,林红大吃一惊,立即坐着何明的车去了派出所,在那里,她见到了那个脸色蜡黄的妇人,还有膝下两个漂漂亮亮的女儿。
  
  农妇傅秀英自述,她是台州郊县毗河村人,因为夫家想生个儿子,又交不起罚款,就跑到台州市区,在城乡结合部的棚区躲起来和老公闷声不响的卯足了劲生,接连生了五个丫头片子,也没弄出来个儿子来。两口子正打算再加把劲,不生个儿子势不罢休的时候,却不料突逢塌天大祸,在国际展览中心大厦工地上做小工的丈夫却因为建筑物的倒塌被砸成了肉泥,留下她一个人带着五个女儿,又不敢回村,就在国际展览中心大厦的废墟旁搭了个棚子,每天靠捡垃圾渡日。
  
  傅秀英这个女人,嫁人生娃之前也曾念过几年书,便自从她全心全意的投入到替婆家生儿子的事业中来之后,在小学认识的那几个字也全都还给了老师,却很虔诚的从庙里求来一纸南海观世音绣像,虔诚的贡奉在家中的几桌上。指望菩萨有求必应,送个儿子给她。
  
  她是一个典型的文盲,丈夫死后的赔偿金被村人冒领了自己都不知道,却整天呆坐在那间挡不了风也遮不了雨的工棚里,默默垂泪,耳听着五个女儿的哭叫声,无可奈何的怨叹自己命苦。
  
  一个月前的一天夜里,垃圾妇傅秀英突然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大慈大悲的南海观世音菩萨,菩萨对她说:你的丈夫在梅庄山下,你只要某一天某一时到山脚下等着,就会遇到他。
  
  垃圾妇醒了,知道自己是想念丈夫过度,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她虽然愚昧,却也没有愚到连一个梦都信以为真的程度上。也没当回事,仍旧是拎着一只挎兜,带着两个稍大一点的女儿,去垃圾桶里捡易拉罐卖钱。
  
  可是到了第二天夜里,傅秀英又做了一个和前一天一模一样的梦,在梦中她看到满眼慈悲的观世音站在她的床前,告诉她让她去梅庄的山脚下去等她的丈夫。一觉醒来,傅秀英心里嘀咕起来,再也睡不着了。
  
  第三天夜里,傅秀英睁着眼睛不敢睡觉,想亲眼看一看大慈大悲的观世音是不是真的会显灵,等到下半夜,替最小的女儿把过尿之后,她觉得累了,坐下来歇会儿,不曾想,观世音菩萨又出现在了她的面前,激动之下傅秀英想爬起来跪下去磕头,身体却怎么也动弹不得,耳听着观世音用充满慈悲的声音,傅秀英激动的泪水噗哧噗哧的往下掉。
  
  现在傅秀英再也不怀疑观世音真的赐了一个丈夫给她,女儿们从此又有了爹,再也不怕别人欺负了。可是从市区去梅山,路程很远,虽然有公共汽车,但傅秀英为了表明自己的虔敬之心,不敢坐车。那一天天刚刚擦亮她就起了床,吩咐三个大孩子看好两个小孩子,她去给她们把爹带回来。然后她就用自己的两条腿,一步步的走到了梅庄山下。
  
  到了显灵的观世音告诉她的具体方位,傅秀英就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山脚下,静下心来等着。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过去,眼看天色已黑,也没见到她的丈夫露面,傅秀英心里好生纳闷,但是她坚信大慈大悲的观世音不会骗她,既然她的丈夫在这里,那就一定在这里。
  
  天色已经擦黑了,夜风也越来越冷,傅秀英看看四周荒寂的山岭,心里终于开始犹豫起来。莫不是她的态度还不够虔诚?所以观世音又把她的丈夫收了回去?正在心里七上八下拿不定主意之间,却突然听到什么地方有一声惊叫,接着,就见到一个男人叽哩轱碌的滚了下来。
  
  还真来了,傅秀英精神一振,跳了起来,向着那个山下跌下来的男人奔了过去,那个男人跌倒满头满脸都是血,已经是昏迷不醒了。傅秀英扳过他那张脸一看,发现这个男人的模样长得还算好看,顿时放下心来,用手拍拍男人的脸颊:“孩子他爸,孩子他爸,你醒醒,没事吧?”
  
  男人却一声不响,连喘气声都听不到,傅秀英心里有点发慌,急忙把手搁在男人的鼻孔处,嗯,感觉还有点热乎气。刚刚放下心来,她突然又慌乱的对天叩拜,观世音答应过她的给她一个丈夫,那自然是一个会喘气的男人,她居然敢怀疑观世音的法力,真是该死。
  
  叩过头,傅秀英背起这个昏迷不醒的男人,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回走。这个男人好重,可是她一点也不怕累,她能吃苦,也不怕遭罪,为了给孩子们弄个爹回去,这点路算什么?她一个人吭哧瘪肚的背着男人踏上了回城的路,可笑林红和何明两个聪明的大傻瓜,在那座山坡上搜来找去,把事情想得复杂无比,却怎么也没想到秦方城一滚落下去,就被人背走了。
  
  傅秀英背着秦方城整整走了半夜的路,才回到市区,到了棚区自己的家门前,远远的就听到最小的女儿饿得哇哇直叫,她停下来,擦了擦头上的汗,招呼大女儿出来:“大妞,大妞出来照看着点你爹。”
  
  大妞二妞和三妞听到爸爸回来了,立即兴高采烈的冲了出来,围着秦方城仔细一看,不乐意了:“妈,这不是俺爸。”
  
  傅秀英交待了一句:“是你爸,你爸他上天刚刚回来。”
  
  听到母亲的解释,最懂事的大妞就立即对二妹三妹宣布:“这是咱爸,从天上回来时落地没站稳,跌破了头。”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1

5)
  
  傅秀英匆匆进屋,先搬住一根自来水管咕嘟咕嘟猛喝了一气,然后上床抱起最小的女儿喂奶。她家里的床是几张木板下面垫几块砖头,简陋到了不能再简陋的程度,不过孩子的爸爸回来了,傅秀英心里对这种生活甘之若饴。
  
  喂好了小女儿的奶,傅秀英将木板床上腾出一块地方,准备安置秦方城。出门正见三个稍大一点的女儿围着昏迷不醒的秦方城捉猫猫,刚刚会走路的四妞两条小腿磕磕拌拌的跟在最后,她把孩子轰开,又将秦方城扛起屋子里,放在床上,拍了拍秦方城的脸:“孩子她爸,咱们回家了,你醒醒。”
  
  秦方城的脑袋晃动了一下,嘴唇动了动,却仍然没醒过来。见此情景,傅秀英急忙把女儿们喊过来:“快点,出去找几根草绳子来,找不到草绳的话草纸也行。”几个女儿颠颠去了,不一会儿从国际展览中心的废墟里找了几截草绳回来,交给傅秀英。
  
  然后傅秀英继续吩咐几个女儿:“去,大妞,把你爸的打火机拿过来,二妞,去找块白布来,三妞,把剪子拿过来,小心别刺着你妹妹。”几个女儿被她指使得跑来跑去,很快就把东西拿了过来。
  
  傅秀英先把那块脏不拉叽的白布用剪子剪成布条,再将草绳子用打火机点着,放进一只粗瓷大碗里,等草绳子全都烧成了灰,傅秀英站起来,用手抓住一把还冒着热气的灰,往秦方城的伤口上用力一捂,秦方城的身体猛的抽搐了起来,因为伤口受到刺激而不由自主的挣扎起来。傅秀英眼睛一瞪,两腿一跨,骑坐在他的身上,用白布当绷带,就势往秦方城的伤口上用力一缠,秦方城渐渐的安静了下来。
  
  照药抓言,傅秀英将秦方城身上十几处伤口都用火灰敷了,再包扎起来,这种土疗法花了她近一个小时,感觉比从梅庄山脚下把他背回来还累,就坐一边呼哧呼哧的喘粗气,忽然见到秦方城的眼皮眨动,急忙把女儿们叫过来:“快,你爸要回来了,快把你爸的魂叫回来。”
  
  大妞立即抱起五妞,领着四个妹妹在床前站成一排,高一声低一声的不停喊叫爸爸,秦方城终于被被喊醒了,他困惑的睁开眼睛,突见昏暗的灯光之下六个鼻涕邋遢脏孩子站在床前,口口声声喊他爸爸,他的眼球先是猛的向外一凸,然后急忙闭上了眼睛。
  
  完了,秦方城头大如斗,昏昏沉沉的想,我这是跌到哪个时代里来了?他绝望的闭上眼睛,让自己进入睡眠状态中,期望再睁开眼睛时,能够看到繁华的都市或者是林红那张漂亮的脸。这一觉他睡了整整一夜,到了第二天上午才醒过来,还没睁开眼,就无限失望的听到了身边小孩子尖声的叫爸声。
  
  然后,秦方城看到了傅秀英那张充满了关切的脸:“孩子他爸,你没事了吧?”
  
  “没事,我没事,”秦方城昏昏沉沉的答着,想爬起来,不想却没有任何感觉,竟然一动也动不了,霎时间他害怕起来,急忙左右环顾四周。
  
  他最先看到的是低矮的工棚,一根裸线不知从什么地方拉了个灯泡进来,房屋的四壁是由马口铁和破纸壳凑乎而成,外边分明有汽车经过,轰鸣之声摇动着屋顶上的灯泡晃来晃去,现代化的交通工具让秦方城精神一振,知道自己并没有离开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但眼前这个脸色蜡黄的乡下女人为什么管他叫孩子他爸,这个问题让他心里感到说不出来的困惑。
  
  对于秦方城这样的城市人来说,遭遇垃圾妇傅秀英确实是误入了另外一个时代,这个女人脑子的观念荒谬无比,坚信梦中的预兆,认定了这个男人就是她的丈夫。见秦方城醒来了,她如释重负的往旁边一坐,忍不住抹着眼泪絮叨了起来:
  
  “孩子他爸,你总算回来了,这些日子你不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自从你走后,几个孩子大得哭,小得闹,天天吵着要吃要喝,我一个没见识的妇道人家,怎么养活得了这几口子?你看看家里现在穷得,什么吃的也没有了,你在时候买的冰箱电视全卖了,幸亏几个孩子懂事了,帮着捡个易拉罐换点钱,这才勉强活过来,孩子他爸,你回来就好,以后咱们不去工地上干了行不?咱们就捡垃圾,也能活下去……
  
  秦方城听了半晌,心里忍不住的发起毛来,他琢磨应该管叫这个农妇叫什么呢?孩子他妈肯定不合适的,叫大嫂?好象是应该这么叫,就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这位……大嫂,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啊,我不是孩子的爸啊。”
  
  傅秀英走上前来,仔细的看了看秦方城那张脸,以肯定的语气说道:“没错,一点没认错,你就是孩子们的爸爸,我背你回来的还不知道吗?”
  
  听到傅秀英最后那句话,秦方城慢慢想起来了,他是在和林红返回梅庄的山路上,跌下山崖的,于是他就慢慢翕动着嘴唇,说道:“这位大嫂啊,我谢谢你救了我,把我背回来,不过我真的不是孩子们的爸爸。”
  
  “净瞎说,”傅秀英不高兴了:“这是观世音告诉我的,那还能有个假?”
  
  “观世音?”秦方城感觉自己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你说的观世音,是不是神话里边的那个坐在莲花台上,托着净瓶的救苦救难大慈大悲观世音?”
  
  傅秀英听了,顿时兴奋起来:“就是就是,是观音娘娘托梦给我,这你知道吧?”
  
  秦方城心想,观音娘娘托梦给你,我怎么会知道,看来这个女人有些杂缠不清,还是早一点把话说清楚点为好。想到这里,他就开口说道:“大嫂啊,我真的不是你丈夫,我自己有个女朋友,马上就要和她结婚了,我的名字叫秦方城,这可是在身份证上写着呢,不信大嫂你可以看一看吗。”
  
  正说着,二妞跟头把势的跌了进来:“妈,妈,我要吃糖。”傅秀英头也不抬,甩过去一句:“去找你爸要钱买。”二妞立即奔秦方城过来,伸出一只脏脏的小手:“爸,给我五角钱,我要买糖吃。”
  
  “五角钱?”秦方城眼睛眨了眨,有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这些年来他还没用过这么小的货币单位,看着孩子那双祈求的眼睛,他的心一软,就说道:“乖,你把手伸进叔叔的兜里,把叔叔的钱包拿出来。”
  
  二妞答应了一声,正要伸手,突听傅秀英断喝一声:“二妞不许动,他不承认是你爸爸,咱们就不花他的钱!”
  
  二妞果然很听妈妈的话,她哭丧着脸,失望的垂下那只小脏手,一步一挪的出门去了。秦方城看不下去,就说道:“大嫂你何必这样?孩子吃块糖,能花几个钱?你把我钱包拿出来。”
  
  傅秀英想了想,走到秦方城身边,伸进他的兜里掏出了钱包,秦方城趁势说道:“大嫂,钱包里边有三千块钱,你救了我的命,这些钱就算我给你的酬报,麻烦大嫂你打个电话,让我的朋友送我去医院,电话号码是……”
  
  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傅秀英已经从钱里拿出一张照片,满脸怒容的戮到他面前:“你说,这个狐狸精是谁?”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1

6)
  
  看着傅秀英那张怒不可竭的脸,秦方城呆了一呆,说道:“她是我的女朋友林红,大嫂你听我说……”
  
  傅秀英却根本不理会他,几下子把林红的照片撕得粉碎,然后趴在床上呜呜的哭了起来:“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生下这么多孩子你不说管,却有钱养狐狸精,你还算人不是,你对得起观世音吗?”
  
  秦方城无可奈何的摇头叹息,知道这事情麻烦了,眼前这个女人分明是想老公想得疯了,神经失常了,逮住个男人就不放,为今之计,只有先假装应允她,再寻求脱身之计。但要是让他现在就管这个女人叫老婆,他还真叫不出口,只好闷声不吭,慢慢等机会再说。
  
  中午吃饭,孩子们或蹲或站,围着一口铁锅呱唧呱唧的也不知都吃些什么,空气里却弥漫着一股酸臭味,秦方城心里忍不住感叹,可怜了这几个孩子,跟着这么个疯疯癫癫的母亲,每天就吃这种猪狗食为生,真是可怜。
  
  秦方城自诩聪明,却真看错了傅秀英,这个女人只是愚昧,迷信观世音托给她的梦,神智上却没一点问题,不仅没有问题,而且非常精明,她费那么大的劲把这个男人背回家来,怎么能由得秦方城说不是孩子的爸就了事?她心里早就盘算好了,这个男人倒是无所谓的,但是女儿们绝对不可以再失去爸爸了。
  
  中午吃饭,也没人理会秦方城,秦方城起初还不介意,反正那种泛着酸臭味的食物他也吃不下去,但等到了晚上,他终于觉得不对了。
  
  晚上吃饭时,还是傅秀英带着几个女儿围着一口铁锅吃,这时候秦方城只觉得饥肠辘辘,不停的咽口水,空气中的那种酸臭味,现在闻起来居然也变得香喷喷的了。他不好意思厚着脸皮朝人家要食物,就鼓了鼓勇气,对靠他最近的一个孩子说道:“乖宝贝,过来,你替叔叔拿杯水来,叔叔给你钱。”
  
  没想到那个脏得看不出眉眼的乖宝贝却冲他一咧嘴:“妈妈说了,你不承认是我爸爸,就不理你。”
  
  秦方城翻了半晌白眼,最终也没勇气承认是孩子们的爸爸,于是,这一天,他水米一滴也未沾牙。
  
  一直挺到第二天晚上,秦方城饿得眼前发黑,伤口处又痒又痛,不住声呻吟,傅秀英却全当没听见,照旧和孩子们故意大声的嚼着嘴里的食物。秦方城无计可施,只好应承下来,用颤抖的声音叫了声:“孩子……他妈。”
  
  傅秀英眉眼中透着得意,嘴里嚼着东西走过来:“孩子他爸,喊我有事?”
  
  这时候秦方城真是欲哭无泪,他干裂的嘴唇颤抖着:“孩子他妈,给我口水喝吧,我都快要渴死了。”
  
  傅秀英扭头喊了声:“大妞,端碗水过来。”
  
  大妞答应了一声,用一只边缘破了口的粗瓷大碗端着满满一碗水走过来,傅秀英把水接到手上,一只手托起秦方城的脑袋,把碗的边沿向他的嘴靠过来,闻到水的清新气息,秦方城不争气的肚子里咕噜咕噜的响成一片,他急切的向前探着头,嘴唇堪堪就要碰到碗的边沿,却见傅秀英手腕一翻,那碗水哗的一声全倒在了地上。
  
  然后傅秀英喊了声:“大妞,把碗拿回去。你爸他喝完了。”
  
  大妞过来,把碗拿走,秦方城气得七窍生烟,却不敢吭气,唯恐惹着这个女煞星,再出更恶毒的法子折磨他。
  
  秦方城饿到第四天,脑子已经是一片混乱,饥渴的感觉是一种恐怖的折磨,人的意志会因为体能的下降而丧失,不唯反抗的意识消失了,就连屈服也成为了一种生命的本能。现在不要说让他给几个孩子当爸爸,就是让他当儿子,他也不会反对,前提是给他水喝饭吃。
  
  而在傅秀英的心里想法,却是简单得很,既然秦方城不愿意成为她的丈夫,不愿意做五个孩子的父亲,傅秀英当然没理由养活秦方城这个男人。所以她断绝了秦方城的食物饮水,可怜秦大老板身受重伤,躺在床上动也动弹不得,再加上一连几天的饥饿干渴折磨,精神彻底的崩溃了,一下子成为了五个孩子的爹。
  
  秦方城给五个孩子当爹,那是为了活命的权宜之计,根本做不得数。对于这一点,傅秀英心里同样的清清楚楚,所以她仍然不肯给他吃喝,一连饿了秦方城四天,到了第四天他的体能已经消耗到了极限,再也顶不住了,就问傅秀英:“孩子他妈,你也太狠了吧?我都病成这样了你还不肯放过我,要是真把我给饿死了,咱们家的这几个孩子可咋办呢?”
  
  说这话的时候他真怕傅秀英跟他来真的,逼迫他立即成为事实夫妻,这个垃圾妇浑身脏得看不出来皮肉颜色,要真是这样的话他宁肯把自己饿死也不答应。
  
  自从把秦方城背回家里来,傅秀英就再也没有出去捡过垃圾,每天坐在家里看着这个男人,听着秦方城的哀求,她冷冷一笑:“你还惦记着这几个孩子啊?你惦记她们,怎么不说掏钱养她们?却有钱有外边养小狐狸精,哼,你说实话,你跟那个叫林红的小狐狸精,有多长时间了?”愚昧而又精明的女人是很难对付的,尤其是秦方城这种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傅秀英并不急于和他结为夫妻,反正他也跑不了。她担心的只有一件事,孩子他爸的心思不在家里,不解决了林红那个小狐狸精的问题,她宁肯渴死饿死孩子他爸,也决不退让一步。
  
  为了活命,秦方城什么也不顾不得了,完全招认了他在外边和小狐狸精林红勾搭的丑事,说完了之后他心里说不出的后悔,这个疯婆娘可别找到林红头上算帐,要是那样的话,事情可就乱套了。
  
  可是傅秀英的思维,却完全是妻子模式的,她心里琢磨着,孩子他爸之所以能在外边和小狐狸精勾搭,就是因为他手里有几个钱没交给家里,只要把孩子他爸藏起来的钱全部没收,那个小狐狸精恐怕再也不会看孩子他爸一眼,这个家庭,从此可保平安无虞了。
  
  “孩子他爸,我不是不让你吃喝,这种狠毒的事,我怎么做得出来呢?”一边温柔的替秦方城擦着额头上的冷汗,傅秀英一边慢声细语的说道:“我是生你不管家务的气,虽说是男主外女主内,可你一分钱不往家里交,这几个孩子,喝西北风能长大吗?”
  
  “交钱?”秦方城好象有点醒过神来了:“对对对,孩子他妈你说得有道理,我真不是东西,怎么连这么重要的事儿都给忘了呢?我应该交多少?”
  
  “你是孩子的爸爸,你说应该交多少?”傅秀英柔声问道。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2

7)
  
  对于傅秀英的问题,秦方城半晌无语,这时候他不得不对这个乡下女人的智慧刮目相看,由衷的佩服起她来。她明明是将他劫持为人质,却又绝口不说勒索的事情,逼迫他自己把身家老底全部交出来。但眼前最重要的事情是活命,钱财身外之物,他是顾不上来。当即点头道:
  
  “孩子他妈,就依你,以前是我不对,以后不管是家里还是外边,所有的事我都听你的。”
  
  听孩子他爸说愿意将所有的收入上缴家里,做为赡养家庭及五个女儿的费用,傅秀英的神色顿时开朗起来,竟然通情达理的说道:“男人挣钱多,是本事,你愿意全部用来抚养孩子,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不过你光说没用的,那个小狐狸精肯放过你吗?”
  
  “肯,一定肯。”秦方城急忙点头:“我都成了穷光蛋了,除了孩子他妈你还拿我当个玩艺,谁还会多看我一眼?”
  
  “那也不尽然。”傅秀英却是心眼里边套心眼,主意外边连主意,一步步的引着秦方城往她设好的套里钻:“有那个狐狸精在勾着你,你说过的话打个对折还有半斤的水份,依我看这样好了,既然你愿意抚养孩子,我也就不多说了,只要你交了伙食费,能供得起孩子们吃穿,你愿意干什么去就干什么去,就算你再去找那个狐狸精,我也保证不拦着你。”
  
  “伙食费?”秦方城看着这个一脸憨厚的乡下女人,脑子里越发糊涂:“那我每月交多少合适呢?”
  
  “这个嘛,你得让我算算。”傅秀英拿起一张废纸,煞介其事的趴在床板上计算起来,这个女人真的很无私,她算来算去,全是算的五个女儿的衣食住行,自己却一点也没算进去,等她最后把帐目开出来,秦方城眼前只见一片泪光朦胧。
  
  傅秀英最后的计算结果是,孩子他爸每喝家里的一口水,要付一百块钱,吃家里的一个馒头,要付家里两万块钱。
  
  傅秀英的考虑是,这个男人之所以还在心里掂着那个叫林红的小狐狸精,无非不过是他有两个臭钱,借这个机会把钱掌握在手里,看他还拿什么去养狐狸精?秦方城却不了解傅秀英为了这个家的一片苦心,只是觉得家里的饭菜水米太他妈的贵了。还想讨价还价,傅秀英理也不肯理他。最终秦方城彻底认了命,不打折扣的答应了这个飞来的老婆的要求。他闭了眼睛,交出自己的宿舍钥匙,说出存折的存放位置及密码,让傅秀英把他所有的钱取出来交换他的自由。
  
  傅秀英心安理得的去了秦方城的宿舍,拿出他的存折,到银行提出几万块钱来,先带五个女儿去洗了澡,再领她们去了商场一人换了身新衣服,虽然傅秀英不会打扮,但五个孩子洗得干干净净,看在眼里就让人疼爱无比。然后领着傅秀英领着孩子们到秦方城的床前,叫着爸爸让秦方城看,秦方城睁眼看到五个小天使,心情顿时开朗了起来。
  
  傅秀英也把自己梳洗一新,希望秦方城能够多看他两眼,可是秦方城满脑子只想着怎么才能离开这里,根本没那份雅兴。
  
  两个星期过去了,秦方城长了一身的虱子,痒得他这么一个大男人直欲落泪,脏得跟泥猴似的三妞最亲爸爸,也最乖,每天就用她那老也是洗不干净的小手替秦方城搔背,秦方城越看这个孩子越亲,心想等逃出去的话,一定把这个乖女儿带上。
  
  想逃却不是那么容易的,秦方城的伤势本来不重,可让傅秀英用草绳灰一抹,再拿脏布一勒,害得他所有的伤口处都发炎冒脓了,在床上躺了两个星期,非但未见起色,病情却反而越来越重。
  
  人躺在床上动不得,最痛苦不过的一件事就是排泄,秦方城饿了几天,消化功能亢进,大小便次数频繁,傅秀英却一句怨言也没有,端屎端尿的伺候他。让秦方城真不知是应该恨这个女人,还是该感谢她。
  
  就这样在傅秀英的照料之下,秦方城的伤势经过几次反复之后,终于慢慢结疤了。又过了几天,已经能够坐起来了,只等腿上的伤恢复恢复,就可以下地行走了。他不动声色,仍然装着伤势极重的样子,吃喝拉撒一概由傅秀英伺候。
  
  伤势渐好,他的心情也好了起来,这天三妞正象往日那样替他抓着背,他半眯着眼,享受着这个乖巧女儿那只猫爪一样可爱的小手,不经心的说了句:“三妞,等爸爸伤好了,带你去吃麦当劳,以前吃过没有?”三妞一边搔,一边回答道:“没吃过,啥叫麦当劳?”秦方城告诉女儿:“麦当劳就是美国快餐,你以后就跟着爸爸好了,爸爸天天让你吃好吃的。”
  
  说话间,秦方城不经意的坐了起来,对着三妞比比划划,忽然看到三妞看着他的眼神怪怪的,心里一惊,情知这个小家伙看破了自己装着不能起床的真相,还待再说几句好听的把孩子哄住,三妞却猛一掉头,咚咚的跑了出去。
  
  秦方城慌了神,急忙再躺下装做动弹不得的样子,躺下后又想到现在已经蒙混不过去了,快点起来想办法逃吧,双手支着床板好不容易下了床,两条腿却不听使唤,左右一拧,他一跤跌坐在床下。
  
  房门突然开了,傅秀英面色温和的站在门前:“孩子他爸,你没事了?”
  
  秦方城尴尬搔搔耳朵:“这……还是不行,两条腿没劲站不住啊。”
  
  傅秀英走过来:“看你这个样子,没人搀扶你怎么可以下地呢,万一再摔个好歹的,你让我和孩子们怎么办啊。”
  
  “是啊,是是,”秦方城心想,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关我屁事?嘴上却不敢稍有流露,一味的应和着傅秀英。
  
  “听话,先躺回床上把病养好。身体好了,比什么都强。”傅秀英把他扶起来,让他慢慢的躺回到床上去,很温顺的同他商量道:“孩子他爸你不要急,过两天咱们回村儿里去,我已经买了房子,几个孩子的罚款也交了,现在回去没人敢管咱们了。等到了家,让大妞二妞扶着你慢慢走行不?”
  
  “回村儿里去?”秦方城只觉得头皮发炸,急忙央求道:“不用回村儿了吧,我看咱们就住这儿挺好的,再说我公司里还有生意的,回村儿里不全得耽误了。”
  
  “你要是这么说,我也不好勉强你。”傅秀英变了脸色,扭头喊道:“二妞,把你爸以前用的那只羊角锤拿过来。”
  
  就听二妞答应了一声,跑到角落的垃圾里翻找出只铁锤,递给傅秀英,秦方城狐疑的望着这只羊角锤:“孩子他妈,你没事儿找锤子干什么?”
  
  “孩子他爸,你怎么又把袜子穿上了?大热天的多捂得慌啊?”傅秀英不理会秦方城的问题,抓住他的左脚裸,顺手把袜子抹下来,往地上一扔:“二妞,去给你爸爸把袜子洗出来。”二妞答应一声,用一只手捏着鼻子,拎着秦方城的袜子出去了。这边傅秀英举起羊角锤,对准秦方城脚裸上凸出的腕骨一锤砸下。
  
  秦方城惨叫一声,身体象条落到岸上的鱼,猛烈的弹跃起来,又重重的跌了下去。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2

8)
  
  打伤秦方城的脚腕,让他继续躺在床上,这在傅秀英来说实在是无奈之举。
  
  因为这个垃圾妇心里非常明白,这个孩子他爹,靠不住得很,别看他现在笑眯眯的对她百依百顺,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比她生的儿子还听话,可一旦让他下了地,肯定会逃之夭夭,找他那个整天涂脂抹粉的城市小妖精林红去。所以她干脆一不作二不休,让他老实的躺在床上去,这样至少孩子们还有个爹。
  
  这一羊角锤砸下,秦方城心里恨透了这个女人,这一招简直太歹毒了,彻底断送了他的希望,如果他要是这辈子因此而落下残疾,成了瘸子的话,他迟早也要宰了这个垃圾妇。愤恨之下,他再也不肯对傅秀英说一句话,反正说了也没用,每天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无论傅秀英怎么赔不是,哄着他开心,他也不理会。
  
  但是秦方城最恨的,还是三妞,那个才刚刚四岁的小女孩,要不是这个小东西跑去给她妈报信,秦方城断不至于遭此毒手。枉他对这个孩子那么好,拿她当亲生女儿,还想着以后收养她,送她进幼儿园,上学,考大学,到底不是自己的孩子,养不熟啊。秦方城恨得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吓得三妞不敢靠前。
  
  可三妞终归还是个孩子,弄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爸爸生她的气了,又不想要她了,委屈得哭个不停,哭累了,就追着姐姐们跑着玩去了,把这事放一边了。
  
  到了天黑,三妞玩得跟个泥猴一样,乐颠颠的从外边跑回来,进屋开心的乐着,把她的小脏手往爸爸怀里边塞。她已经忘了爸爸生气的事了,还想替爸爸搔痒痒。秦方城正恨得咬牙切齿,见这个脏兮兮的小东西又跑来凑趣,顿时怒上心头,冲着孩子大吼了一声:“滚!”
  
  那一声突如其来,三妞正在开心的兴头上,全没有防备,被这一声大吼吓得猛的哆嗦了一下,再看到爸爸那张狰狞可怖的嘴脸,小东西惊恐交加的放声大哭了起来。
  
  傅秀英看到这情形,急忙过来把三妞抱走,捎带埋怨了秦方城几句:“你看你,这么大个人了,吓唬孩子干什么啊。”
  
  秦方城装听不见的,继续躺在床上生闷气。
  
  不曾想,三妞让爸爸这么一吓,到了半夜突然发起高烧来,烧得小脸痛红,咻咻喘息不止,鼻腔被急促的气流冲击得不停翕动。傅秀英半夜里被孩子的喘息声惊醒,急忙开灯,看到这情形也慌了神,用力推秦方城:“孩子他爸,孩子他爸,三妞病了,你快起来看看,想个办法啊?”
  
  “我他妈的能有什么办法好想?”秦方城没好气的骂骂咧咧:“干脆你他妈的一锤子砸死我算了,我他妈的死在你这么个垃圾婆手里,真是老天瞎了眼!”
  
  傅秀英是个传统女人,对于男人的打骂,习惯于逆来顺受,听了秦方城的咆哮非但没有恼怒,反而不敢吱声了,看看三妞病得厉害,寻思这多半是被她爸爸晚上时吼了一嗓子吓飞了魂,鞋也顾不上穿就下地给孩子叫魂。
  
  秦方城骂完那句话,心里也有点害怕,担心这个垃圾婆别恼羞成怒,真的一锤子砸他脑袋上成全了他,可等了好一会儿,没见什么动静,偷偷睁眼一瞅,不禁大为稀奇。
  
  只见傅秀英只穿着背心裤衩蹲在地上,面前放着一只粗瓷大碗,手里拿一盒火柴,划着一根火柴,把火焰飞快的顺着碗的边沿转一圈,同时嘴里念念有辞,秦方城看了半晌,终于忍不住好奇的问了句:“你不说快送孩子去医院,弄这玩艺干什么?”
  

  傅秀英嘘了一声,不让他出声,继续机械着重复划火柴的动作,直到把盒子里的火柴全部划光了,这才站起来,走到床边摸了摸三妞的脑门:“烧好象退点了,”自己也不敢确定,就抱起三妞凑近秦方城:“孩子他爸你摸摸看,三妞的烧是不是退了点。”
  
  秦方城急忙把手缩回去:“这还用摸吗?你划火柴跟孩子退烧有什么关系?还不快抱孩子去医院,先给孩子打针小柴胡退烧。”
  
  傅秀英却不吭气,放下三妞,在床上东摸西摸,又摸了盒火柴出来,蹲回到地上继续划火柴。看着这个愚昧到了极点的农妇的古怪行径,秦方城心里怨叹一声,真为自己感到不值。枉他还是个受过现代教育的文明人,竟被这么个愚昧的村妇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心里叹息着,扭着见三妞痛红的小脸,不由得伸手摸了一下,那滚烫的脑门吓得他差一点又坐起来:
  
  “孩子他妈,你别装神弄鬼了,快抱孩子去医院,真要是耽误了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傅秀英拿着一根火柴怔怔的看着,好长时间才说了句:“孩子他爸,家里没钱了。”
  
  “没钱了?”秦方城惊诧的大叫起来:“我存折上有三十多万,怎么会没钱了,你快抱孩子去医院,花多少钱是小事,孩子的病可是大事。”
  
  傅秀英幽幽叹息了一声:“孩子他爸,是真的没钱了,你三十多万是不少,可你算一算啊,买房子的钱,宅基地的钱,五个孩子的超生罚款,咱们现在还差着人家几万块呢。”
  
  秦方城眨了眨眼睛,脱口冒出一句:“我操你妈,合着我老秦上辈子欠了你的了,三十多万你一下子花得净光,你他妈的知道不知道,这三十多万可是老子打拼了几年才挣来的,你花起来跟流水似的,我可真服了你了。”
  
  傅秀英蹲在地上,抹了一把眼泪,嘤嘤的哭了起来。秦方城真的不想理这个垃圾婆了,可是听着身边三妞越来越浓重的喘息声,知道这个孩子再烧下去,就会烧得抽疯,最终会把孩子的病耽误了。想想孩子替他搔痒痒叫爸爸时的亲怩,他终于认了命,长叹一声:
  
  “行了行了,你他妈的别哭了,拿着我宿舍的钥匙,再去我家,我家里还有一个二十万元的存折藏在衣柜里,那是准备还人家的债的,你快从里边取点钱,先把孩子的病治好,这个小祖宗,你可算真要了你爹的命了。”
  
  傅秀英心里暗喜,心想果然把这家伙的钱给挤了出来,这一回看他拿什么再去养小狐狸精。暗喜之后,她的眉头又皱了起来:“这么晚了,银行都关门了,上哪儿取钱去啊?”
  
  秦方城怒不可竭:“你不会把存折押在医院啊,求他们先给孩子治病,啊?”
  
  第二天,傅秀英让大妞在医院看护三妞,自己去银行取款,不想她那一身乡土打扮引起了银行职员的疑心,就告诉她让存折的主人自己来取,傅秀英听了后不忿,就在银行里撒起泼来,保安上前干涉,把她请到警卫室,寻诘几句察觉情形不对,就打电话报了警。警方人员介入,才从国际展览中心大厦废墟边的棚区把已经被囚禁了一个多月的秦方城救了出来。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3

9)
  
  听了这么个古怪情况,林红满脸错愕,扭头看看何明,也是一副忍俊不住的样子。两个人驱车去了医院,一进病房,就见三个女孩子爬在一个满脸胡子楂,蓬头垢面、又黑又瘦的男人身上抹泪啼哭,林红仔细的辨认了好半晌,才终于确定这个男人真的是秦方城。
  
  遇到这种怪事,秦方城实在是欲哭无泪,他那副狼狈模样更是让林红目瞪口呆,好半晌也不知该说句什么才好。
  
  秦方城被他的五个女儿缠上了,每天抱着他的腿哭着叫爸爸,求他和妈妈住在一起,不要抛下她们让人家欺负。事实上,经过长达一个月的相处,秦方城真的非常喜欢这五个孩子,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一定要回棚区和傅秀英一起去捡垃圾。而且,傅秀英那个女人用羊角锤敲他脚腕的事情给他留下了太深的印象,一想到这个女人他就害怕。
  
  为了这五个孩子他所能做到的一切,就是违心的不再追究傅秀英那个女人的法律责任,让孩子们不至于失去自己的妈妈,至于那几十万元钱,也只能就当自己从来没挣到手好了。
  
  为了躲避傅秀英五个女儿的纠缠,秦方城连招呼都没有打一个,就黯然的离开了台州,他一走就是半年的时间。等他半年后再返回台州,却已是物是人非。
  
  半年后秦方城再回到台州,林红和何明两人的情感木已成舟,他黯然无语。傅秀英和她那五个女儿不来纠缠他,他就谢天谢地了,哪还有心情再和何明拼争?但是没想到,林红最后的选择却惹得另一个人极不高兴。
  
  这个人名字叫赵卓,和林红、秦方城都是中学的同学。
  
  赵卓一米八二的大个头,他最喜欢给女孩子讲一些刑事案件现场的恐怖事情,吓得女孩子们往他怀里扑。他在秦方城和林红考上大学之后,就当了兵,回来之后在茜雅丝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做办公室主任。茜雅丝集团是国际知名的建筑公司,董事长杜宏远更是国际赫赫有名的实业家,他的发家具有浓烈的传奇色彩,那座坍塌的国际展览会议中心,就是他承建的一个项目,奇怪的是,大厦倾塌了,建筑工人死伤惨重,而杜宏远却安然无恙,当然,做为工程的管理官叫,何明的父亲何正刚也没有什么事……总而言之,手眼通天,这正表明了杜宏远这个人物的不凡之处,能够在这家公司任职的,都是才华横溢的精英人物。
  
  赵卓很欣赏林红的气质和为人,一直暗恋着林红,只是因为秦方城近水楼台,先行一步,而赵卓和秦方城又是情交莫逆,只好委屈自己退出,另外娶了一个名叫黄萍的美丽女孩子,他结婚的时候,秦方城是伴郎,林红是伴娘,按说伴娘应该由黄萍最要好的女伴来担任,但是赵卓坚持,黄萍也就由了他。
  
  对于林红和何明的炽恋,赵卓极为不满,因为他自甘退出,只是为了成全秦方城和林红两人,不曾想最后却是这样一个结局,这让他感觉到自己牺牲的特别不值,于是他在鸿宾楼订了一个包房,只请秦方城和林红两个人,一定要让他们重归于好。
  
  对于赵卓的插手,林红说不出的为难,对她来说,赵卓有如她的兄长,而同时她的心里也非常惦念秦方城,虽然那个垃圾妇傅秀英的存在让她感到别扭,但是两年的恋情,又岂是说断就能够断得了的?
  
  带着这种矛盾的心境,林红去了鸿宾楼,半年没见到秦方城,他已经从傅秀英所带给他的困扰中解脱了出来,仍然对林红抱有不变的挚恋,所以他非常感谢赵卓的仗义出面,与赵卓两人谈笑风生的说着当年的旧事。起初林红只是静默不语,但是慢慢的,往事唤起她心中的温情,昔日的快乐恍如重现,那种时光所带来情感隔膜终于被打破,当秦方城在桌子下面握住她的手的时候,她突然想起了何明,一时间之间不知是不是应该把她的手再抽出来。
  

 正在这最微妙的关口,忽然雅间门被人从外面推开,走进来一个身材略显矮胖的女人,她精灵古怪的目光转了一圈,看到秦方城之后,顿时惊喜的大叫起来:“孩子他爸,你果然在这里!”
  
  这个女人,赫赫然竟是傅秀英。
  
  一时之间,林红、秦方城和赵卓全都呆住了,这简单太不可思议了,秦方城已经躲了半年,回来之后公司宿舍全部迁得远远的,这个傅秀英,究竟有什么通天的本领竟然一下子就找来了?
  
  傅秀英全然不理会几个人的惊愕,自顾走到秦方城身边坐下:“孩子他爸,昨天夜里我又梦到了观世音菩萨给我托梦,让我到这里来找你,你果然在这里。”说着话她向门外一招手:“大妞二妞,你们还站外边干什么,还不快点进来,大妞,你把你爸走时教你的唐诗给你爸背一背。”
  
  门外冲进了五个女孩子,上前抱住了秦方城的腿,有的哭有的叫,一迭声的喊着爸爸。见此情景,秦方城呆若木鸡,赵卓目瞪口呆,林红却是哭笑不得,趁机掉头冲了出去。
  
  林红这一步迈出,从此就与秦方城再无结合的可能,却与何明之间的距离越来越接近,最终以他的助手的身份介入了集团公司的经营。在这期间,她渐渐的了解了这个志得意满一掷千金的年轻暴发户的身世,他出身政要之门,却对政治不感兴趣,始终认为只有金钱才是推动这个社会前进的最大动力。
  
  他最初留学日本,一年后启程美国,三年后归国创办自己的公司,并迅速扩张一度席卷苏南中国,直到遭遇台资的大举北上强力阻击,他吞并市场的攻势才稍有所缓。这个年轻人是一个经商的奇才,使他父亲在政治上所取得的成就在他面前显得黯淡无光。
  
  从此,何明成为了何家人的骄傲,为他已经退休的父母建造了一幢三层楼的滨河建筑,并独揽了在家里的话语权。
  
  他有两个姐姐,大姐何瑛已经移民澳洲,林红只见过她出国前的照片,而他的二姐何静,却是一个患有严重的人际交往障碍综合症的女人,她在婚姻上接连失败,总是不知道如何向别人表达自己的善意,为此她恐惧生人,只有在自己的亲友圈里才会获得安全,但这种安全也是以不停的争吵为代价的。何静的失败人生,在某种程度上更加衬托出了弟弟何明的成功。
  
  功成名就的何明已经年近三十了,他阅历颇丰,看多了尘间女子,若非是象林红这样出乎其类拨乎其萃的事业型女人,等闲女孩子很难入得他的眼。
  
  从遇到这个男人开始,林红就彻底放弃了自己,她虽然不能确切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目的是什么,但是,她应该做些什么,对此她还是清清楚楚的。
  
  从第一次迷失开始,林红已经将自己的生命与何明联结在了一起,他就是她,她就是他,她所有的一切,生命中的成功与失落,辉煌与焦灼,苦涩与甘辛,都与他共享。
  
  除了那幢已经渐渐消失在她的记忆中的画中房子之外,她把一切都呈现给了这个男人。
  
  保留这个画中房子的记忆,是因为林红心仍然残存着一个信念。
  
  可以确信,林红始终认为自己出生到这个世界上来是负有使命的,她要寻找一幢房子,为了明晰这个目标她执拗的画了近十个年头,终于明白自己要寻找的房子的模样。而后,她开始融入正常生活状态,试图说服自己忘却这件事,但是,当她终于成功的从这种怪异的感觉中解脱出来,沉浸在一个女人生命最终归宿的激情与落寞的情爱之中的时候,却在这里突然见到了这幅画,还有画里那幢老房子。
  
  可想而知,这件事对于林红的心理冲击是何等的强烈!!!
  
  难道冥冥之中真的存在着一个至高无尚的意志,左右着她的生命历程?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3

10)
  
  指着墙壁上的油画,林红用颤抖的声音问道:“这幅画……这幅画着老房子的油画……是谁的?”
  
  “还能是谁的?”何明哈哈的笑了起来:“它挂在我家的墙壁上,当然是我们家的了。”
  
  “不,我是说,这幅油画,你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画这幅画的人又是谁?”林红急切的追问道,感觉到自己在追向一个无以言述的目标,她的身体颤抖得更加剧烈了。
  
  “你怎么了,红红?”分明察觉到林红的异常,何明伸出一只手臂搀扶住她:“你问这个问题干什么?”
  
  “我要知道,我要知道,这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林红死死的抓住何明的手:“告诉我,阿明,你告诉我,这可能是件关系到我一生的大事。”
  
  何明看着林红的神态也很怪,他先将林红扶到靠墙壁的沙发上坐下,替她倒了杯冰水,然后自己也坐过来:“你问这幅画?真是怪事了,你好好看看画上的那幢房子在什么地方。”
  
  林红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幅画,那幢房子,那幢房子,那幢房子已经纠缠了她整整一生,也许还要纠缠下去:“为什么我问这幅画你会说怪?这房子究竟在什么地方?快点告诉我!”
  
  何明一声不吭的坐了下来,咬着自己的一根手指头,用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林红急切的抓住他的手:“阿明,你快点说啊,这幅画——这幅画它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会向你详细解释这其中的原因的,求求你快点告诉我,告诉我,这幢房子究竟在哪儿?”
  
  何明仍然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瞧着林红:“你站起来——站起来从窗户上往外边看。
  
  林红诧异的看了看何明,看他的表情古怪,就站了起来,走到窗前,向外边望去。
  
  她所处身的这幢宅子位于河滨地带,是何明事业有了成就之后专门为他家人建造的,从林红这个角度,能够看到污浊的河面上飘浮着许多垃圾,还有一条用来点缀河面风景的乌篷船,那艘船在河心停泊得时间过久,缺少照料,船只的乌篷和甲板上都长满了乱糟糟的杂草。
  
  河的对岸,是一条刚刚修筑不久的公路,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行人不多,偶见几个步行的采风者走过,拿着相机对着这边指指点点。林红看着外边,忽然见到一个游客正拿着照相机,对着她这边拍照,她习惯性的理了一下头发,突然之间恍然大悟,猛的转过身来,看着何明:“你是说——是说——!”
  
  “你现在明白了吧?”何明站起来,走到她身边,把手搂在她的腰上:“这幅画里的房子,就是你现在正在做客的这一幢,这事可真是——真是怪!”
  
  “什么地方怪?”林红立即追问道。
  
  “你为什么会对那幅画有这么强烈的反应?”何明不回答,反问道。
  
  “因为——”林红吞吞吐吐的说道:“这幅画,它在的记忆中非常深刻,不是我现在不愿意告诉你,而是说起来话很长,你还是先说这幅画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是谁画的?还有这幢房了……”
  

  何明伸出一只手,示意她不要过于激动:“红红,不要急,让我们慢慢来,慢慢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好不好?”他拥着林红到沙发上坐下:“先从这里开始,你为什么看到这幅画竟激动起这个样子?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吗?”
  
  “哎呀你气死我了,”林红火冒三丈:“我已经告诉过你——好吧,”她气恼的坐下,用几句话把自己从幼年到少女时期一直苦苦的画着这幅画的情形说了一遍,尽管她尽量使用简捷的字样和措辞,但等她说完了之后,楼下已经响起林正刚豁亮的大嗓门,还有林母的说笑声,保姆小猪羞涩涩的走上楼来,请他们下去吃饭。
  
  “就这样吧,”何明关切的看着林红的脸:“你的脸色很不好,我们先吃饭,等吃完了饭我——你要去哪儿?”
  
  林红已经一言不发的走下楼去,正遇到何正刚那开朗的笑容,她局促不安的打了个招呼,慌里慌张的夺路走出了门,何母听到声音急忙追了出来:“小明,小明你看你,怎么到了吃饭的时候你把人家给气走了。”何明已经追下来了,忽然见到父亲一张不悦的脸色,心里顿时咯噔一下,无论如何,林红的姑奶奶脾气发作得也有点过份了,他又不是不想告诉林红她关心的那些问题,只不过时间上总得有个先后,可是她这样任性,让总是极力的维护自己的自尊心的何正刚感觉很不愉快,如果他再追出去的话——他苦笑了一下,只好在门口停住了脚步。
  
  林红突然离去,并不是她任性撒娇,而是当她发现自己正处身于那幢她一直在寻找的房子之中的时候,内心中突然泛起了一阵强烈的恐惧,似乎逃避只是一个本能,是生物在危难之际下意识的一个举动,她根本来不及考虑何明所关心的那些问题,只是本能的立即逃了出去。
  
  她匆匆跑了出来,在路口拦了辆出租车,坐上去之后吩咐司机绕行到对岸,从那个角度,她重新的审视了一下何家的宅子。
  
  出租车的车窗构成了取景框,撷取了河滨对岸的小城风景。她一生也忘不了这惊心动魄的静态画面,在此之前这幅画已经折磨了她整整二十几个年头。
  
  画面上,是滨河风景的一座小型别墅,河面上荡着木叶般寂静的乌篷船,几株似絮非絮似荻非荻的银白色植物从画面表层剥离开来,随风摇曳着,河滨对岸,是那座铭刻在她记忆最深处的那幢别墅,欧式的锥塔与巴罗克风格的圆廊,装饰与实用兼具,一点也不显得做作。
  
  别墅的颜色是青灰色的,偏近于暗冷的风格,更衬托出了这座建筑物的冷竣风格。
  
  暗灰色的建筑下是一条碎石子铺成的小径,轿车、凉伞、凉伞下没有人,何家人此时已经全都进了餐厅用餐去了,或许他们正在谈论着她,或许没有,但这应该不会妨碍他们的胃口。
  
  别墅的门敞开着一扇,另一扇似开而非开,门上那兽吻铁环真切得仿佛你伸出手来就能够拉开这扇门。
  
  二楼上分布着几个星形的窗口,一二三四,左右各两个窗子,都紧紧的关着,三楼只有两个窗子,也都关着,从林红这个位置上看不清窗子里边的景致,但她有一种可怕的感觉,感觉到自己此时正被囚禁在那间阴暗的屋子里,正在拼命的挣扎,绝望的呼喊着。
  
  那绝望而凄厉的声音,仿佛从另一个世界遥遥飘来,真切的一如梦幻。
  
  那熟悉的风景,那扇三楼的窗子,那源自心灵深处却不明原因的惊恐,再一次的强烈攫住了她的心。她绝望的呻吟了一声:
  
  “去机场。”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4

10)
  
  指着墙壁上的油画,林红用颤抖的声音问道:“这幅画……这幅画着老房子的油画……是谁的?”
  
  “还能是谁的?”何明哈哈的笑了起来:“它挂在我家的墙壁上,当然是我们家的了。”
  
  “不,我是说,这幅油画,你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画这幅画的人又是谁?”林红急切的追问道,感觉到自己在追向一个无以言述的目标,她的身体颤抖得更加剧烈了。
  
  “你怎么了,红红?”分明察觉到林红的异常,何明伸出一只手臂搀扶住她:“你问这个问题干什么?”
  
  “我要知道,我要知道,这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林红死死的抓住何明的手:“告诉我,阿明,你告诉我,这可能是件关系到我一生的大事。”
  
  何明看着林红的神态也很怪,他先将林红扶到靠墙壁的沙发上坐下,替她倒了杯冰水,然后自己也坐过来:“你问这幅画?真是怪事了,你好好看看画上的那幢房子在什么地方。”
  
  林红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幅画,那幢房子,那幢房子,那幢房子已经纠缠了她整整一生,也许还要纠缠下去:“为什么我问这幅画你会说怪?这房子究竟在什么地方?快点告诉我!”
  
  何明一声不吭的坐了下来,咬着自己的一根手指头,用非常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林红急切的抓住他的手:“阿明,你快点说啊,这幅画——这幅画它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会向你详细解释这其中的原因的,求求你快点告诉我,告诉我,这幢房子究竟在哪儿?”
  
  何明仍然用那种奇怪的眼神瞧着林红:“你站起来——站起来从窗户上往外边看。
  
  林红诧异的看了看何明,看他的表情古怪,就站了起来,走到窗前,向外边望去。
  
  她所处身的这幢宅子位于河滨地带,是何明事业有了成就之后专门为他家人建造的,从林红这个角度,能够看到污浊的河面上飘浮着许多垃圾,还有一条用来点缀河面风景的乌篷船,那艘船在河心停泊得时间过久,缺少照料,船只的乌篷和甲板上都长满了乱糟糟的杂草。
  
  河的对岸,是一条刚刚修筑不久的公路,路上的车辆川流不息,行人不多,偶见几个步行的采风者走过,拿着相机对着这边指指点点。林红看着外边,忽然见到一个游客正拿着照相机,对着她这边拍照,她习惯性的理了一下头发,突然之间恍然大悟,猛的转过身来,看着何明:“你是说——是说——!”
  
  “你现在明白了吧?”何明站起来,走到她身边,把手搂在她的腰上:“这幅画里的房子,就是你现在正在做客的这一幢,这事可真是——真是怪!”
  
  “什么地方怪?”林红立即追问道。
  
  “你为什么会对那幅画有这么强烈的反应?”何明不回答,反问道。
  
  “因为——”林红吞吞吐吐的说道:“这幅画,它在的记忆中非常深刻,不是我现在不愿意告诉你,而是说起来话很长,你还是先说这幅画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是谁画的?还有这幢房了……”
  

  何明伸出一只手,示意她不要过于激动:“红红,不要急,让我们慢慢来,慢慢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好不好?”他拥着林红到沙发上坐下:“先从这里开始,你为什么看到这幅画竟激动起这个样子?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吗?”
  
  “哎呀你气死我了,”林红火冒三丈:“我已经告诉过你——好吧,”她气恼的坐下,用几句话把自己从幼年到少女时期一直苦苦的画着这幅画的情形说了一遍,尽管她尽量使用简捷的字样和措辞,但等她说完了之后,楼下已经响起林正刚豁亮的大嗓门,还有林母的说笑声,保姆小猪羞涩涩的走上楼来,请他们下去吃饭。
  
  “就这样吧,”何明关切的看着林红的脸:“你的脸色很不好,我们先吃饭,等吃完了饭我——你要去哪儿?”
  
  林红已经一言不发的走下楼去,正遇到何正刚那开朗的笑容,她局促不安的打了个招呼,慌里慌张的夺路走出了门,何母听到声音急忙追了出来:“小明,小明你看你,怎么到了吃饭的时候你把人家给气走了。”何明已经追下来了,忽然见到父亲一张不悦的脸色,心里顿时咯噔一下,无论如何,林红的姑奶奶脾气发作得也有点过份了,他又不是不想告诉林红她关心的那些问题,只不过时间上总得有个先后,可是她这样任性,让总是极力的维护自己的自尊心的何正刚感觉很不愉快,如果他再追出去的话——他苦笑了一下,只好在门口停住了脚步。
  
  林红突然离去,并不是她任性撒娇,而是当她发现自己正处身于那幢她一直在寻找的房子之中的时候,内心中突然泛起了一阵强烈的恐惧,似乎逃避只是一个本能,是生物在危难之际下意识的一个举动,她根本来不及考虑何明所关心的那些问题,只是本能的立即逃了出去。
  
  她匆匆跑了出来,在路口拦了辆出租车,坐上去之后吩咐司机绕行到对岸,从那个角度,她重新的审视了一下何家的宅子。
  
  出租车的车窗构成了取景框,撷取了河滨对岸的小城风景。她一生也忘不了这惊心动魄的静态画面,在此之前这幅画已经折磨了她整整二十几个年头。
  
  画面上,是滨河风景的一座小型别墅,河面上荡着木叶般寂静的乌篷船,几株似絮非絮似荻非荻的银白色植物从画面表层剥离开来,随风摇曳着,河滨对岸,是那座铭刻在她记忆最深处的那幢别墅,欧式的锥塔与巴罗克风格的圆廊,装饰与实用兼具,一点也不显得做作。
  
  别墅的颜色是青灰色的,偏近于暗冷的风格,更衬托出了这座建筑物的冷竣风格。
  
  暗灰色的建筑下是一条碎石子铺成的小径,轿车、凉伞、凉伞下没有人,何家人此时已经全都进了餐厅用餐去了,或许他们正在谈论着她,或许没有,但这应该不会妨碍他们的胃口。
  
  别墅的门敞开着一扇,另一扇似开而非开,门上那兽吻铁环真切得仿佛你伸出手来就能够拉开这扇门。
  
  二楼上分布着几个星形的窗口,一二三四,左右各两个窗子,都紧紧的关着,三楼只有两个窗子,也都关着,从林红这个位置上看不清窗子里边的景致,但她有一种可怕的感觉,感觉到自己此时正被囚禁在那间阴暗的屋子里,正在拼命的挣扎,绝望的呼喊着。
  
  那绝望而凄厉的声音,仿佛从另一个世界遥遥飘来,真切的一如梦幻。
  
  那熟悉的风景,那扇三楼的窗子,那源自心灵深处却不明原因的惊恐,再一次的强烈攫住了她的心。她绝望的呻吟了一声:
  
  “去机场。”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4

第三章:暧昧的时辰
  
  1)
  
  “……把室内瓷砖镶嵌在外墙上,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如果一定要镶的话,那瓷砖的尺寸也不应该少于1200乘1200,否则仅凭那种琐碎就会彻底的破坏建筑物的美感……”从那扇高大的拱门里走出来,林红心烦意乱的教训着紧跟在她身后的那个胖子:
  
  “……还有这个牌坊,你一定是把牌坊当成大门了吧?不是这个道理,一幢建筑物有着它自己与周遭环境相适应的特色,而不是越铺张越好,不要说你立的这个贞节牌坊彻底的破坏了整座建筑物的风格,即使是在明清年间,象这种牌坊也不会有谁把它立在自己家的门前,它更适合于庄重一些的场合,比如说社庙、比如说祠堂……”她滔滔不绝的说着,根本不去看胖子那张变得越来越难看的面孔。
  
  “还有,”她已经准备告辞了,在这个西南的边陲小城市她受够了这些自以为是的暴发户的肮脏气,但是,如果离开这个荒凉的小城,她真不知道自己还能去什么地方,老家台州吗?她已经发誓这一生也不要再踏上台州的地面了……
  
  “还有一个问题你一定要搞清楚,”她声音尖利,象是要跟人吵架似的,这些日子以来她对人说话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使用这种语气,一种冷冰冰的声音说道:“我是一个家居艺术设计咨询师,我只对建筑物内外的整体艺术风格的美学效果负责,不要指望我替你点龙脉看风水……”胖子那张脸已经黑透,成了一副随时都会滴出血来的紫红模样,林红厌腻了这个靠倒卖变质药品起家的奸商,一边说着一边掉头离去。
  
  “吱——嘎!”一辆红色的出租车突然拦在了她的面前,林红皱了皱眉头,正想绕过去,车门开了,一个戴着墨镜、腰身笔直的中年女人从车里走了出来,炎热的天气,这个女人身上却穿着件价值昂贵的毛衫,这使得她透露出一种摄人的风仪,慢慢的摘下墨镜,女人用平和的眼神仔细审视着林红。
  
  林红也有些惊讶的望着这个女人,这个女人身上有些什么东西很熟悉,她的五官相貌特别的象……何明!!!
  
  霎时间林红的心脏猛的跳了几下,这个女人,是何明的大姐何瑛,那个已经远迁海外的移民。她曾经在何明那里见到她的照片,没有想到她已经从国外回来了,更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座小城市里遇到她,林红一时间呆住了,望着何瑛,不停的眨着眼,却不知该怎么开口。
  
  何瑛一直走过来,到了林红的身边,她皱起眉头,屈起手指,替她掸了一下她刚刚在暴发户胖子家里的墙壁上蹭到身上的粉尘:“认出我来了?”她的声音暗哑,有些很勉强自己的样子。
  
  “你……是大姐。”林红有些狼狈的问了句:“何大姐?”
  
  “嗯哼,”何瑛好象不爱说话的样子,她又伸出手,带有几分无可奈何的替林红往下抻了抻那件已经水洗得走了形的T恤,然后转身走到车边,冲林红做了个手势,示意她上车。
  
  但是林红却不想上车,她躲到这个荒凉的小镇,就是不想再和何家人发生任何性质的关系,所以她宁愿把何瑛出现在这里看成是一个或然率极低的巧合:“大姐,我这……还有点事,客户还等着我呢。”说完,她慌里慌张的转身就想走开。
  
  何瑛不疾不徐的暗哑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小明病了,病得很重。”
  
  这句话就象是一块从山上突兀滚至的巨石,遂然拦住了林红的去路。她呆呆的站在那里,听着何瑛不带任何情感色彩的暗哑声音响动着:
  
  “小明没有想到你会突然失踪,当他发现你不见了的时候,他整个人几乎疯狂了,他在几乎所有的报纸上刊登大幅的寻找你的广告,自己还追到了北京,走遍了你每一个同学,可是却始终得不到你的消息,这时候他的公司经营又出现了问题,他连急带气,一下子就病倒了,他现在就在北京宣武区医院,人已经昏迷了整整一周,仅凭静脉注射维护着生命,他不停的只是念叨着你的名字,林红,你是这个名字吧?”
  
  林红的身体颤抖了起来,离开何明,是她一生中所做出的最违逆自己心愿的事情,她曾经把自己关在一间斗室里,整整一个星期足不出户,不吃不喝不洗妆,形容惨淡憔悴,她在心里一千遍一万遍的呼唤着那个男人的名字;
  
  何明!何明!!何明!!!
  
  可是她不敢见到何明,而且刻意的将自己躲藏起来避免让何明找到她,她每一天都是以泪洗面,在极度的痛苦与矛盾中挣扎着。渴望见到他,却又是那么的害怕见到他。
  
  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一旦再次见到何明,不论是她还是他都无法克制自己的情感冲动,那燃烧的激情之火在将他们焚为灰烬的同时,也会为他们带来极为可怕的灾厄。
  
  她无法清楚这个不祥的灾厄是什么,但是有一点她很清楚,她恐惧那套邻河而居的房子,怎么会这么巧?怎么可能这么巧?那困扰了她二十多年的恐怖意象,竟神秘的应验在他的身上,如果,他和她之间没有这种痴情的眷恋与炽爱,情况就会截然不同。
  
  正因为此,所以她才不断的逃避,就象逃离燃烧起熊熊大火的森林的小动物一样,她是那样的仓惶的从爱情中逃离,一直逃到了这个偏远的北方边陲小城,一度她以为自己已经淡忘了那些往事,记忆中的柔情与蜜意早已被凛冽的寒风吹成一堆支离破碎的残片。
  
  但是,无论她逃得多远,无论她逃得多久,终究无法逃得出自己的内心。
  
  何瑛从后面走了过来,她的步子带有几分厌倦,好象是久已厌倦了这种孩子的游戏:“上车吧。”她伸手接过林红肩上的挎包,用平和的声音说了句:“有事,你可以路上跟我说。”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4

2)
  
  林红与何瑛飞回了台州。
  
  在飞机上,何瑛从没问起过林红一句关于她为何躲避何明的话,她是一个经历过世面的成熟女人,从不强人所难。她知道,如果有必要,林红会自己告诉她的,反之,如果林红不愿意开口,那就说明不存在这个必要。她从美国飞回来只是为了一件事,帮助小弟何明找回那个让他情困病倒的女人,她相信自己的弟弟的眼光,既然他为了这个女人抛开了一切,那么,身边这个叫林红的女人就一定值得他这样做。
  
  找到林红,乍看起来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但在这件事情上,何家人的看法与何明迥异。但是,直到何明上穷黄泉下碧落,苦寻林红而不可得,并因此而导致了意志力崩溃的时候,何家人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以何明的条件,显赫的家世、优越的社会地位、巨额的财富、出色的仪表,很难想象会有哪个女孩子会拒绝他,这是何家人的看法,也是一个事实。
  
  但是,何明却偏偏对林红无法忘情。
  
  最初,当林红从他家中不告而辞的时候,何明的心里还有几分怨怼,然而,林红当天的失踪——事实上林红是在当天就逃回了北京——更是让他大吃一惊,他终于意识到那一天林红的失态不是一个偶然的事情,是那幅画,那幅画牵动了她心里的某种隐痛,而如果不是他惯常的商人式的精明,总是想在谈判中占据上风,一定要掏出林红心里的话自己却拖延着不肯提供给她所需要的资料的话,情况应该不会这么糟糕。
  
  何明心里说不出的后悔,后悔没有快一点告诉林红那幅画的情况,后悔没有在林红逃出家门的时候拦住她或是追出去,人的生命状态就是这样,只有当你缺失了至关紧要的一块,才能够体会到那种撕心的剧痛。而何明,也正是在林红离开他之后才意识到这个女人对于他的生命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林红已经构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缺失了她,他的生命也就变得残缺不全。
  
  偏偏在这个时候,他的公司经营出现了失误,因为一个小项目的投资失败,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往常公司经营不善的弊病突然之间全部爆发了出来,负债过高、回款缓慢、偷漏税款、效益低下等所有的问题一古脑的浮上了水面,工商税务进驻,他最信任的部下挟众出走,另立公司与何明分庭抗礼,何明一急之下,胆囊炎发作住进了医院。
  
  偏巧在这个时候,何明的二姐何静不甘寂寞的跑来了替弟弟主持公道,趁何明住院期间坐在何明公司的那把老板台后,足足的过了把成功实业家的瘾,结果却不知是怎么回事,她自作主张的签了两张转帐支票,导致了何明的公司整整四千万的资本金去向不明,出了这么大的事后何静吓坏了,就一躲了之,几家银行追到医院,何明听说了这个情况之后,只觉得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就这样,年轻轻的何明连急带气,一病不起了。当何瑛接到电话,从美国火速飞回之后,赶到弟弟的病床前,听到何明不停的呼唤着一个名字:林红!
  
  对于何明,身为大姐的何瑛却比任何人更要了解。她知道,这个小弟别看他在外边气度过人头脑慎密,实际上却经不起一点风浪波折。何明的聪慧与沉稳,并不是他的意志过人,而是尊贵的家庭教育所养成。因为父亲何正刚在政坛上的尊祟地位,决定了何明从小就有一种强烈的优越意识,当他步入商界的时候,何正刚的荫庇更使他如鱼得水一帆风顺,当何正刚失意的时候,何明的气候已经养成,除非遭遇到商场上实力雄厚的对手,否则撼之不易。
  
  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强悍过人的何明实则不堪一击,何瑛最担心的就是他年轻,也许会被一些爱慕虚荣的女孩子的甜言蜜语所迷惑,所以当她听说那个被何明在重病期间念叨不已的女孩竟然无视何家的财富与地位,避而不见何明的时候,何瑛忍不住起了好奇心。
  
  何瑛认为,象林红这样蔑视金钱的人才能够成为何明得力的臂助,而这样智力过人的女孩子又是可遇而不可求,于是她立即着手寻找林红。就这样,她找到了林红,并如愿以偿的把林红带了回去。
  
  何瑛和林红走到病房门口的时候,恰好遇到小猪端着尿罐走出来,这个乡下小保姆阴沉着一张脸,她不开心,一点也不开心,居然要伺候一个成年男人的大小便,这是所有的病房护理中最令人厌恶的工作。看到何瑛和林红的时候她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刚要说话,何瑛举手制止了她。然后,何瑛推开门,向病房里看了看。
  
  何明正一个人呆呆的坐在病床上,他的头发乱糟糟的,两腮边胡子楂七长八短,腹部上开着三个洞,插着三支引流管,门开的时候他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是目光呆滞,茫然的看着手里的什么东西。
  
  何瑛用下巴指了指房间里边,示意林红进去。
  
  林红一见到何明的样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男人是最注重自我形象的,他所有的衣服都是精心选择穿在身上的,看似随意,却搭配得恰到好处,将一个成功实业家的过人之处完美的表现出来。而现在,他的模样简直就象个等待处决的死囚,全身都弥漫着一股绝望的气息。
  
  林红默不作声的走了进去,站在面前看着他。何明好象有点心不在焉的把目光转过来,看了看她,无喜无忧的咧了一下嘴唇,算是打过招呼,目光又移到墙壁上,这副样子把林红吓了一跳,以为他精神出了什么问题,急忙上前一步,拿手在他眼光晃了晃,何明笑了:“这么多天找不到你的人,跑哪儿去了?”
  
  林红含含糊糊的应了一声,眼睛盯在何明肚皮上的那三个管子:“插这么多……痛不痛?”何明笑了笑:“早就习惯了。”突然之间见到林红,他心里好象完成一桩天大的任务一样,感到说不出来的轻松,他吊儿郎当的往床上一躺,那三道管子一点也不妨碍他的行动,果然是真的习惯了。象是说一件与他毫无关系的事情一样,他告诉林红:“我破产了。”
  
  林红噢了一声,漫不在意的替他把被子拉上来:“破产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你觉得这事对你来说重要吗?”
  
  何明苦笑:“你还真把我给问住了。”说完,他闭上眼睛,放松自己的精神的意志,没多久就进入了梦乡。
  
  三个星期以后,何明病愈出院,他和林红请了几个朋友在他那间位于风河路一带的寓所开了个小型的PARTY,算是他和林红的成亲仪式,PARTY举行的时候,秦方城忙着给他收养的五个女儿安排上学的事宜,只托赵卓带来一束鲜花,算是贺礼。何明和林红两人正式结成了夫妻,谁也没有再提起以前的事情一句。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5

3)
  
  林红和何明的新婚蜜月,可以说是圆满而幸福,因为小猪和他们住在一起。
  
  何明出院以后,身体一直很是虚弱,家里很多事情都得林红动手,很不方便,但是为了照料何明的病情,何家人把小保姆小猪送了过来,帮了林红的大忙。
  
  小猪这一年刚刚十七岁,家在台州郊县,论起关系来与何正刚还稍稍挂着点亲,也正是这么一个原因,何家请小猪过来做保姆,帮助做做饭,打扫打扫房间,活也不多,给小猪的劳务费用足以供她一个弟弟继续读书,所以小猪做得勤勤恳恳。农家孩子原本就能够吃苦耐劳,尤其是农家的女孩子,做起家务活来更是一把好手,如果不是她在,一个人生活惯了的林红真拿那么多的家务没办法。
  
  小猪本名也不叫小猪,只不过这个女孩子长得胖胖敦敦的,厚厚的嘴唇向外撅着,所以何正刚老是开玩笑的管她叫小猪,叫来叫去,小猪就真的成了她的名字,她到底叫什么,林红始终也没有想起来问,既然小猪这个称呼亲怩而贴切,她也乐得就这么叫下去。
  
  每天早晨起来,林红搀着病尚未完全痊愈的何明,在楼上的草坪上慢慢散步,小猪就拎着个大大的菜兜出门去买菜,她特别喜欢这个活,林红每次也有意的多给她一点钱,让她积攒起来替自己买件喜欢的衣服。
  
  小猪平日里的生活很有规律,早早的起床去早市买菜,早市的疏菜清新鲜嫩,价格也便宜,然后做早饭,招呼何明和林红起床吃饭,饭后再搀着何明出门散步,然后做午饭,睡午觉,下午的时间主要用于打扫房间,然后拿着自己买的一团毛线下楼,和她自己认识的几个保姆坐在楼下一边织毛衣一边聊天。到了晚上,三个人坐在电视前,看电视。
  
  小猪很喜欢在何明家看电视,因为无论是何明还是林红,他们以前从来都不看电视,电视里那些低俗的节目让他们反胃。现在他们只能坐在电视机前,就很随意的跟着小猪的爱好走,小猪爱看港台连续剧,何明和林红也跟着看,而在台州何正刚家里的时候,小猪是没有权利选择她喜欢的节目的,只能跟着何正刚老两口看那些老掉牙的戏曲片。
  
  看电视的时候,林红总喜欢跟小猪聊天,可是小猪的心思全在电视剧上,问她几句她也回答不了一句话。有一段时间她迷上了情深深雨朦朦,天天哭得眼睛红红的。这个女孩子一哭起来满脸是泪,看得林红目瞪口呆,想不到这么低劣的电视剧居然也能骗倒人。
  
  象在何正刚家里一样,林红他们也给了小猪一间屋子,很尊重她,由着小猪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摆弄。
  
  平时,林红和何明从来没有进入过小猪的房间,一来他们尊重小猪,二来他们也不关心小猪平时都在房间里忙什么。可是有一天,小猪去了早市买菜,不知什么原因好长时间也不见回来,林红起身去洗手间,忽然听到小猪的房间里有什么动静,她很是纳闷,明明听见小猪已经出了门啊?就试探着喊了一声:“小猪,你在房间里吗?”
  
  房间里的动静立刻消失了。
  
  林红嘀咕了几声,觉得多半是自己睡得迷迷糊糊听错了,就又回到床上睡觉去了。
  
  这事过去之后,林红也就忘到了脑后,她每天忙与过去的同事联系,何明的公司虽说已经日没西山,但并没有走到最后的绝路,如果找到合适的融资商的话,说不定还会时来运转的。
  
  也不知为什么,何明的病情明明不重,却总是好不利索,而且还时常有反复,有一天晚上他还突然昏死过去了,吓得林红慌了手脚,不停的大喊小猪。
  
  听到林红惊慌失措的叫声,小猪只穿着内衣就从自己的房间里跑出来了,她咬着牙,用自己的大拇指狠力的掐何明的人中,林红胆战心惊的看着何明的人中被小猪掐破,流出了黑色的血液,好长时间,才听见何明呻吟一声,苏醒了过来。
  
  自从何明那一次昏劂过后,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走在阳光下时间稍微长一点就头晕,整张脸苍白得怕人,一点血色也没有,而且昏厥的机率越来越频繁,发展到后,几乎每天都会昏迷,有时候是在看电视时,有时候则是走在路上,还有一次昏倒在了洗手间里。
  
  林红和小猪带着何明去了医院做检查,说来也奇怪,查来查去,除了何明的血糖较低之外,却也没有查出什么毛病。医生怀疑何明是电解质紊乱,却也没有得到抽血化验后的数据支持。
  
  更奇怪的是,林红也感觉到自己的精神越来越差。每天夜里总是睡眠不好,噩梦频频,做的那些梦都非常古怪,梦里出现的意象有许多都是她生活之外的东西,比如说,她经常会梦到体形庞大的甲鱼,用泛着绿色荧光的妖异眼珠盯着她,吓得她喘不过气来。还有的时候,她会梦到自己在黑暗之中,身边好象有几个人在用心的研究她,她看不到那几个人的容貌长相,只能听到他们嘀嘀咕咕的声音,还有就是一只只粘乎乎的手在她身上摸来摸去,那种感觉非常的恐怖,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她却找不到这种噩梦出现的缘由。
  
  还有一件事总是让她不满意,小猪这个丫头做的饭菜,总是带点苦涩的味道,头几次她还奇怪的问过小猪,但是后来,她慢慢的习惯了这种味道,但每次吃饭时却总是不由自主的皱起眉头。
  
  眼见得何明病情日重一日,林红的心情也越来越坏,家里的笑声渐渐少了,一天到晚死气沉沉,感觉上就象处身一座坟墓之中,那种寂静象厚重的地表岩层一样让人绝望。
  
  这一天林红和小猪正萎靡不振的搀着何明在楼下散步,忽然有一个律师朋友打她的手机,约她带上何明公司的材料去律师事务所看一看,说不定会在其中发现什么转机。林红一下子振作起来,吩咐小猪照顾好何明,她自己急急忙的跑去路边想打辆出租。
  
  出租车已经停下了,林红却突然想起来律师所要看的法律文件根本没有带在身上,只好向出租车司机歉意的一笑,自己回家去拿材料。
  
  走到门前,她正在坤包里翻找钥匙,突然听到门里有声音响起来,似乎是一个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到处乱翻的动静,林红诧异的抬头看了看,没错啊,正是自己的家,屋子里明明没有人,怎么会有人在她的家里乱翻?
  
  她狐疑不定的把耳朵贴在门上,千真万确,房间里真的有人声,她听见卧室的门砰砰的被人用力推关着,厨房里的东西也哗啦啦的跌在了地上,还有一个口齿不清的嘻笑声。不知道为什么,那快乐的嘻笑声带有一种阴森森的鬼气,听到林红的耳朵里,令她毛骨悚然。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5

4)
  
  林红后退了两步,用手揉了揉耳朵,再次凑到门前,仔细的倾听。
  
  屋子里的声音突然寂静了下来,接着,又是一声巨大的震动,吓得林红倒退两步,她不敢开门,大叫了一声掉头就往楼外跑,跑到楼下,正好遇到小猪扶着何明回来,她立即上前抓住小猪的手,惊恐的叫道:“有人,咱们家里有人,我刚刚上楼时听到咱们家里有人在里边。”
  
  自从那次小猪用掐人中的办法将何明从昏迷状态中弄醒之后,林红就下意识的将小猪视为主心骨,一遇到事情就找小猪。一家之主的男人何明,反倒成了个累赘。
  
  小猪听了林红的话后,脸色突然变得非常奇怪,她嘴角抽动着,勉强从脸上挤出一丝笑:“大姐你肯定听错了,咱们出来时门锁得好好的,怎么会有人进去呢?不可能的。”
  
  “可不是吗,”林红茫然的说道:“门上的锁还好好的,可我清清楚楚的听到有人在咱家屋里乱翻一气。”
  
  “那大姐你帮我扶着大哥,等我上去看看。”小猪偏过头,不让林红看到她的脸,丢下何明急匆匆的上了楼,就听到她的脚步声在楼道里响起,片刻之后,用钥匙开门的哗啦声音传来,然后小猪喊了起来:“大姐,你扶着大哥上来吧,什么事也没有。”
  
  林红扶着何明上了楼,进家里仔细看看,真的什么事也没有,只有厨房里的地面上扔着一只锅盖,小猪说这是她走之前不小心碰地上的,出门之前忘了收起来了。听小猪这么解释,林红这才放下心来。
  
  虚惊一场之后,林红却越想越困惑,她当时明明听得清清楚楚,是一个或几个人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难道说她因为过度疲惫,产生了幻听?
  
  就在当天晚上,小猪做好了饭端上桌,象往常一样,饭菜里仍然有一种苦味,林红皱着眉头强迫自己吃下去,然后小猪收拾碗碟,她和何明两个人坐在客厅里,一边看电视,一边跟何明讲着白天时她的律师朋友对何明目前处境的看法。
  
  聊着聊天,林红忽然觉得脖颈僵硬,心里毫无来由的突然害怕起来,感觉到什么地方正有人窥视着她,那诡秘而阴冷的目光所带来的压力令她脆弱的心灵不胜负荷。
  
  林红诧异的转过身,身后是墙壁,不远处是通往阳台的门,那扇门正轻轻的晃动着,霎时间林红的呼吸几乎停止,她用微弱的声音叫着:“小猪,小猪!”
  
  小猪正在厨房里哗啦啦的洗碗,听不到她根本没有发出来的叫声。
  
  阳台上的门仍然在颤动着,颤抖的节奏越来越快,林红呻吟一声,她感觉自己就要吓得昏死过去了,几乎用尽全身的力气,她突然爆发出一声怪异的尖叫:
  
  “小猪——!!!”
  
  啪啦一声,小猪被林红这么突如其来的一声大叫,惊吓得失手把一只碗跌落在地摔得粉碎。她顾不上收拾碎碗,急忙用围裙擦着手,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大姐大姐,出什么事了?”
  
  那种阴暗的目光仿佛重愈千斤,压得林红身下的沙发吱吱做响,压得林红瘫在沙上一动也动不得,她拼尽力气,才抬起一只手,指着阳台的门:“外边,小猪,外边有人。”
  
  “这怎么可能?”小猪诧异的望了望林红:“阳台是封闭的啊,不可能进来外人的。”说完,不等林红回答,她走过去推开阳台的门,到阳台上看了看,然后回过身来,向着林红摊了摊手,那意思是说:你看,我说得没错吧?没人就是没人。
  
  林红茫然的摇着头,就这么会儿的功夫,她全身的衣服都已经被汗水浸透了,那种恐惧已经深入到她的心里。她知道自己没有错,家里有人,或者说家里有个什么东西,这个东西一直躲藏在暗处窥视着她!虽然小猪就站在阳台上,替她壮着胆,可她所感觉到的那种被偷窥的感觉丝毫也没有减弱。
  
  一个象林红这样漂亮的女人,第六感觉是异常发达的。当初她还没有遇到何明的时候,每次回到寓所总是感到惊心不定,似乎有人躲在什么地方窥视着她,但找来找去却根本见不到人,然而她坚信自己的感觉没错,就叫来几个朋友帮她一起找,结果真的在台灯后面发现了一只偷拍摄像头,原来是房东觊觎她的美貌想偷窥,趁她不在的时候偷偷安装在房间里的。
  
  自从那件事情之后,林红就知道自己的直觉更为可靠,所以小猪越是证明家里没有外人,她就越是感到害怕。
  
  她催促小猪提上切菜刀,把家里所有的灯全部打开,在所有可能的地方仔细的寻找,什么也没有找到,只是心里的感觉就越来越奇怪,她总是听到有什么细微的动静不时的响起,感觉上家里似乎有个腿脚不便的人,不停的在房间里走来去去,可是她却偏偏无法看到这个人,这让她困惑不已。
  
  夜深了,小猪感觉累了,张开大嘴打哈欠,林红不好再缠磨她,只好和何明两个人也回到了卧室里。
  
  何明的头一挨枕头,就立即呼呼睡了过去,林红正想躺下,却忽然想起有间房间她还没有进去看过。
  
  小猪的私人房间。
  

  她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个神秘的声音,就是从小猪的房间里传出来的。但是她还有几分犹豫,小猪虽说是个乡下女孩,在家里的地位也只不过是个保姆,但是她尊重小猪,无端的怀疑小猪,是对小猪人格的一种羞辱。
  
  可是,如果她不亲眼看一看小猪的房间,不亲眼证实家里真的没什么闯入者的话,她会坐卧不安的。思前想后,林红最终还是穿上拖鞋下了地,一直走到客厅里,伸手打开灯,喊了一声:“小猪?”
  
  没有人回答她,小猪的房间里一片死寂,林红就好象孤零零的一个人置身于史前的荒漠之中,空荡荡的世界弥漫着不尽的虚空,那种接近绝望的孤寂几乎要让她发疯:
  
  “小猪,你在不在?”
  
  因为极度的恐惧,林红听到自己惊恐的叫喊了起来。
  
  她的惊恐叫喊孤零零的在空间回荡着,甚至连声回音都听不到,四周整个的世界只有亘古的死寂,她的叫声犹如飞翔在真空中的鸟儿,无声无息的为寂静所吞没。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6

 5)
  
  第二天早晨起来,林红发现自己只穿着睡衣,竟然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睡了一夜,身上盖着一件毛巾被。这件毛巾被不知是从什么地方拿来的,估计多半是半夜里小猪去厕所的时候替她盖上的。
  
  她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想不明白自己昨天夜里是怎么入睡的,她还记得自己一声接一声的呼喊小猪的名字,用力的砸着小猪的房门,可是小猪的房间里始终没有一点动静,象是间空房子一样的让她心悸。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小猪不给她开门?为什么她那么叫喊也没人理会她?林红现在几乎不能动脑筋想,一想脑袋就裂开一样的痛疼,这真是件莫名其妙的怪事,她的身体怎么会也虚弱到这种程度?
  
  早饭过后,她借故去了趟卫生间,躲在里边悄悄的给秦方城和赵卓打了个电话,然后佯装无事的出来,和小猪一起搀着身体虚弱的何明去楼下。散步的时候,赵卓和秦方城赶来了,躲在远处的车里打她的手机,于是林红找了个借口,让小猪继续陪着何明,她则带着两个朋友悄悄的来到了家门口。
  
  一见面,秦方城就露出很惊讶的神色:“这么快?这才结婚几天啊,就折腾出事来了。”
  
  秦方城的气色很是不好,这可以理解,一下子多出来五个女儿,衣食住行让他伤透了脑筋。五个女孩子倒也乖巧,最头痛不过的还是傅秀英那个女人,她认准了秦方城是观世音许配给她的丈夫,尤其是秦方城对五个孩子又是非常的痛爱,这给了傅秀英一线希望,期盼着秦方城接受观世音的安排那一天。
  
  依赵卓的意思,干脆去法院起诉傅秀英绑架勒索罪,把这个满脑子迷信的女人送进监狱,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这个想法不能说秦方城没有,他几乎每天都有着这种冲动,可是一看到那几个孩子泪汪汪的眼睛,他就不由自主的叹息一声,抱着脑袋认了命。
  
  虽然痛恨秦方城没出息的样子,但赵卓也知道,这种事情确实让人为难,他曾经见到过秦方城最疼爱的三妞,那孩子乖巧聪明,黑黑的眼珠子不染丝毫杂质,小嘴吧也甜,撒起谎来连眼皮都不眨一下的,特别讨人喜欢,让人看了就忍不住的心疼。如果不是这个孩子的妈妈让人受不了,赵卓肯定会和秦方城强争着收养三妞。
  
  没有和秦方城争着收养四妞,是因为赵卓也有自己的麻烦,他和妻子黄萍的情感也出现了危机,由于当初举行婚礼的时候他一定坚持让林红做伴娘,惹得黄萍很不开心,赵卓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陪着黄萍,这就使得他和林红之间的联系少了许多。这一次三个老朋友见面,还是从上一次鸿宾楼聚会后的第一次。而且他来的时候,还是瞒着妻子黄萍。
  
  赵卓和秦方城虽然接到电话就赶来了,但心里很是不以为然。林红已经是何明的妻子了,遇到事情却瞒着何明把他们两个叫来,这让他们心里很是不平衡,虽然如此,他们却什么话也没话,跟着林红身后悄悄去她的家。
  
  三个人走在楼道里,秦方城有些抱怨的说道:“你看你,也不说等我几天,害得咱们两个人都麻烦不断。”林红白了他一眼,听出了他话中的遗憾,但是她现在没有心情想这些,只是幽幽叹息了一声。赵卓却一声不吭,只是一边走一边不停的抬头看楼道的天花板,明摆着不喜欢林红替他找的这桩差事。
  
  三个人还没走到门前,就听到房间里边的悉悉之声,还有一个人好象是捂着嘴的咳嗽声。林红突然害怕起来,不敢再上前一步。
  
  秦方城听到房间里的古怪动静,脸色也不由得变了,回头看了看赵卓。赵卓一声不吭,从她手里拿过钥匙,尽量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房门,然后突然冲了进去,秦方城紧随在他的身后,还壮胆的大喝了一声。
  
  林红跟在最后面,她听得清清楚楚,当她们冲进来的时候,家里有一扇门啪的一声关上了,好象有什么人刚才正在客厅里,发现来人立即逃了回去,房门关上的那一声响动声音极大,她们都听得清清楚楚。
  
  是哪一扇门?
  

  赵卓冲进去,左顾右盼一番,目光落在了小猪房间的那扇门上。此时,那扇门还在微微颤动。
  
  “刚才躲进去的人是谁?”
  
  秦方城看了看赵卓,赵卓脸色没有任何变化,用手推了一下门,没推开,门在里边反锁着。他回头看了一眼林红,向后退了一步,突然抬起脚来,对着门一脚踹了过去。
  
  只听哐的一声,墙壁上的粉尘坠落下来,林红急忙用手在眼前扇动着,怕飘飞过来的粉尘迷了她的眼睛。
  
  赵卓的那一脚力气极大,门上的锁咔嚓一声绷裂了,房门敞开了。
  
  房间里,只有一张铁管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床上乱七八糟,被褥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凌乱着,看上去里边似乎分明是藏着一个人,赵卓冷哼一声,一步步向着被窝卷走了过去,快到床前的时候,突然伸出手,抓住被子猛的一掀。
  
  被子里边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赵卓不禁楞住了。
  
  紧跟在赵卓身后的秦方城哈哈大笑起来,赵卓白了他一眼:“笑什么笑?这也值得你笑?”说着他抖了一下被子:“你摸一摸。”秦方城不解的望着他:“为什么要让我摸?”赵卓不回答,只是拎着被子站在那里等着。秦方城好生没趣,嘟囔着走过来用手摸了一下,一摸之下,他脸上拂然变色:“这……被窝还是热乎的呢!”
  
  被窝居然还是热的,这就意味着就在刚才不久有一个人睡在床上。这意外的发现让林红惊破了胆,一想到居然真的有一个人悄悄的躲在小猪的屋子里,天天夜里窥视着她的起居生活,她猛的打了一个寒战,急忙把身体藏在秦方城身后,用力抓住他的胳膊,筛糠颤抖不止。秦方城满在乎的拍了拍她的手:“没事,我们两人在这儿呢你怕什么?”
  
  秦方城那只手温热有力,拍在她冰冷的手臂上,让林红惊恐的心情平静了下来。她用力的点了点头,握紧秦方城的那只手,靠他更近一些,抬起头来,目光在房间里巡视了一圈,突然,她呆着住了,桌子上面,有一双眼睛正在冷冷的斜睨着他。
  
  那一眼睛,邪恶,冷漠,泛着骇人的碧绿色荧光,带着一丝阴森森的寒意,渗透着阴狱特有的诡异,冷冰冰的斜睨着她。吃惊之下,林红的心猛烈的抽搐了一下,差一点失声尖叫起来。
  
  “这是什么东西?”赵卓也看到了桌子上那道阴森的目光,他皱了一下眉头,走过去微微弯曲双膝,凑近看了看,伸手过去,拎起一只怪异的东西来。
  
  那是一只乌龟。龟头大得骇人,颈子极短,因为龟头过大而无法缩进壳内。龟的头背覆以大块角质盾片,颌粗大,显著钩曲呈鹰嘴状。背甲长椭圆形,前缘中部凹下,脊部扁平,有一纵棱,利刃一样印在龟的背脊上。颈盾极短小而宽,腹甲略近长方形,前缘平切,后缘凹入,看起来怪异无比。
  
  这只怪龟,指、趾间居然生着蹼,有爪。股后及肛侧生长着青色的椎状鳞。那条长得吓人的怪尾上,呈环状排列着长方形的鳞片。龟的背面颜色棕黑,分布着触目惊心的橘黄色斑点,椎盾上有几道幅射状黑纹,每一肋盾上各生有一小黑斑。最让人惊疑不定的是龟的颜色,腹甲竟是橄榄绿,背甲红棕色,腹面却是古怪的橘红色。
  
  看到这只怪异的龟,林红惊怕的向后退缩着。有一个节奏简单的童音,飘渺无形,好象从梦幻之中的遥远地带飘入了她的耳庞:
  
  乌龟瘦,不长肉
  
  皮外包着硬骨头
  
  四只爪子一个头
  
  三年走到家门口
  
  对于林红迷惘中的失神,赵卓却没有注意到,却向他们招了招手:“哎,你们两个快过来看,这只龟的甲壳上还刻着字呢。”
  
  秦方城急忙走过去,凑到跟前仔细的看了看,那只龟有一只巴掌大小,被赵卓拿在手上,它那怪异的大头扭动着,缺乏表情而显出几分阴冷的小眼珠死死的盯着林红,看得林红不由得一窒,急忙用手掩住了口。
  
  她有一种可怕的错觉,这双恐怖的眼睛,她曾经在什么时候见到过。小猪在家里住了这么多天,她竟然不知道她偷偷的在房间里养了这么怪异的一只龟。
  
  秦方城和赵卓用手指搓着龟的甲壳,想分辨出来上面刻的字迹:“这到底写的是什么?年头太久了,乌龟壳长大了,把上面的字都撑变形了,真象甲骨文,说不定就是。”两个人嘀咕了好长时间,才听赵卓纳闷的说了句:“你看这个字,好象是个朱,刻的是个人名,好象应该念朱毕。”秦方城眨巴眼睛说道:“我瞧着倒象个华字,刻的是朱华。”
  
  赵卓诧异的问道:“乌龟壳上,刻上朱华两个字干什么?”
  
  秦方城摊摊手:“我哪知道?又不是我刻的。”
  
  “算了,”赵卓看得眼睛累了,顺手将乌龟放回到桌子上去:“不管它了,林红你也是的,给你家保姆买个威尼熊啊什么的,也花不了几个钱,让她养了这么一只大脑袋乌龟来吓人,你们看着它不碜得慌啊。”
  
  听到赵卓这么说,秦方城也干笑了两声:“老赵,不是你说,我看着这个东西浑身直冒冷气,这只乌龟的模样怎么长得这么怕人,你看它那双眼睛,林红,它怎么老是盯着你看?”
  
  林红吓得尖叫一声,赶紧逃到了客厅的阳光之下。
  
  看着她害怕的模样,两个男人齐声大笑起来,这笑声给他们带来了勇气,丢下那个模样怪异的乌龟,他们又挨间房间的仔细找了一遍,秦方城进厨房检查,赵卓却向卧室的方向走去,刚刚打开卧室的门,他突然一下子关上了,紧紧的用手抓住门的把手,他扭过身来,脸色惨白,目光怪异的对秦方城和林红说了句:
  
  “没有,卧室里真的什么东西也没有。”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6

 5)
  
  第二天早晨起来,林红发现自己只穿着睡衣,竟然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睡了一夜,身上盖着一件毛巾被。这件毛巾被不知是从什么地方拿来的,估计多半是半夜里小猪去厕所的时候替她盖上的。
  
  她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想不明白自己昨天夜里是怎么入睡的,她还记得自己一声接一声的呼喊小猪的名字,用力的砸着小猪的房门,可是小猪的房间里始终没有一点动静,象是间空房子一样的让她心悸。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小猪不给她开门?为什么她那么叫喊也没人理会她?林红现在几乎不能动脑筋想,一想脑袋就裂开一样的痛疼,这真是件莫名其妙的怪事,她的身体怎么会也虚弱到这种程度?
  
  早饭过后,她借故去了趟卫生间,躲在里边悄悄的给秦方城和赵卓打了个电话,然后佯装无事的出来,和小猪一起搀着身体虚弱的何明去楼下。散步的时候,赵卓和秦方城赶来了,躲在远处的车里打她的手机,于是林红找了个借口,让小猪继续陪着何明,她则带着两个朋友悄悄的来到了家门口。
  
  一见面,秦方城就露出很惊讶的神色:“这么快?这才结婚几天啊,就折腾出事来了。”
  
  秦方城的气色很是不好,这可以理解,一下子多出来五个女儿,衣食住行让他伤透了脑筋。五个女孩子倒也乖巧,最头痛不过的还是傅秀英那个女人,她认准了秦方城是观世音许配给她的丈夫,尤其是秦方城对五个孩子又是非常的痛爱,这给了傅秀英一线希望,期盼着秦方城接受观世音的安排那一天。
  
  依赵卓的意思,干脆去法院起诉傅秀英绑架勒索罪,把这个满脑子迷信的女人送进监狱,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这个想法不能说秦方城没有,他几乎每天都有着这种冲动,可是一看到那几个孩子泪汪汪的眼睛,他就不由自主的叹息一声,抱着脑袋认了命。
  
  虽然痛恨秦方城没出息的样子,但赵卓也知道,这种事情确实让人为难,他曾经见到过秦方城最疼爱的三妞,那孩子乖巧聪明,黑黑的眼珠子不染丝毫杂质,小嘴吧也甜,撒起谎来连眼皮都不眨一下的,特别讨人喜欢,让人看了就忍不住的心疼。如果不是这个孩子的妈妈让人受不了,赵卓肯定会和秦方城强争着收养三妞。
  
  没有和秦方城争着收养四妞,是因为赵卓也有自己的麻烦,他和妻子黄萍的情感也出现了危机,由于当初举行婚礼的时候他一定坚持让林红做伴娘,惹得黄萍很不开心,赵卓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陪着黄萍,这就使得他和林红之间的联系少了许多。这一次三个老朋友见面,还是从上一次鸿宾楼聚会后的第一次。而且他来的时候,还是瞒着妻子黄萍。
  
  赵卓和秦方城虽然接到电话就赶来了,但心里很是不以为然。林红已经是何明的妻子了,遇到事情却瞒着何明把他们两个叫来,这让他们心里很是不平衡,虽然如此,他们却什么话也没话,跟着林红身后悄悄去她的家。
  
  三个人走在楼道里,秦方城有些抱怨的说道:“你看你,也不说等我几天,害得咱们两个人都麻烦不断。”林红白了他一眼,听出了他话中的遗憾,但是她现在没有心情想这些,只是幽幽叹息了一声。赵卓却一声不吭,只是一边走一边不停的抬头看楼道的天花板,明摆着不喜欢林红替他找的这桩差事。
  
  三个人还没走到门前,就听到房间里边的悉悉之声,还有一个人好象是捂着嘴的咳嗽声。林红突然害怕起来,不敢再上前一步。
  
  秦方城听到房间里的古怪动静,脸色也不由得变了,回头看了看赵卓。赵卓一声不吭,从她手里拿过钥匙,尽量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房门,然后突然冲了进去,秦方城紧随在他的身后,还壮胆的大喝了一声。
  
  林红跟在最后面,她听得清清楚楚,当她们冲进来的时候,家里有一扇门啪的一声关上了,好象有什么人刚才正在客厅里,发现来人立即逃了回去,房门关上的那一声响动声音极大,她们都听得清清楚楚。
  
  是哪一扇门?
  

  赵卓冲进去,左顾右盼一番,目光落在了小猪房间的那扇门上。此时,那扇门还在微微颤动。
  
  “刚才躲进去的人是谁?”
  
  秦方城看了看赵卓,赵卓脸色没有任何变化,用手推了一下门,没推开,门在里边反锁着。他回头看了一眼林红,向后退了一步,突然抬起脚来,对着门一脚踹了过去。
  
  只听哐的一声,墙壁上的粉尘坠落下来,林红急忙用手在眼前扇动着,怕飘飞过来的粉尘迷了她的眼睛。
  
  赵卓的那一脚力气极大,门上的锁咔嚓一声绷裂了,房门敞开了。
  
  房间里,只有一张铁管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床上乱七八糟,被褥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凌乱着,看上去里边似乎分明是藏着一个人,赵卓冷哼一声,一步步向着被窝卷走了过去,快到床前的时候,突然伸出手,抓住被子猛的一掀。
  
  被子里边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赵卓不禁楞住了。
  
  紧跟在赵卓身后的秦方城哈哈大笑起来,赵卓白了他一眼:“笑什么笑?这也值得你笑?”说着他抖了一下被子:“你摸一摸。”秦方城不解的望着他:“为什么要让我摸?”赵卓不回答,只是拎着被子站在那里等着。秦方城好生没趣,嘟囔着走过来用手摸了一下,一摸之下,他脸上拂然变色:“这……被窝还是热乎的呢!”
  
  被窝居然还是热的,这就意味着就在刚才不久有一个人睡在床上。这意外的发现让林红惊破了胆,一想到居然真的有一个人悄悄的躲在小猪的屋子里,天天夜里窥视着她的起居生活,她猛的打了一个寒战,急忙把身体藏在秦方城身后,用力抓住他的胳膊,筛糠颤抖不止。秦方城满在乎的拍了拍她的手:“没事,我们两人在这儿呢你怕什么?”
  
  秦方城那只手温热有力,拍在她冰冷的手臂上,让林红惊恐的心情平静了下来。她用力的点了点头,握紧秦方城的那只手,靠他更近一些,抬起头来,目光在房间里巡视了一圈,突然,她呆着住了,桌子上面,有一双眼睛正在冷冷的斜睨着他。
  
  那一眼睛,邪恶,冷漠,泛着骇人的碧绿色荧光,带着一丝阴森森的寒意,渗透着阴狱特有的诡异,冷冰冰的斜睨着她。吃惊之下,林红的心猛烈的抽搐了一下,差一点失声尖叫起来。
  
  “这是什么东西?”赵卓也看到了桌子上那道阴森的目光,他皱了一下眉头,走过去微微弯曲双膝,凑近看了看,伸手过去,拎起一只怪异的东西来。
  
  那是一只乌龟。龟头大得骇人,颈子极短,因为龟头过大而无法缩进壳内。龟的头背覆以大块角质盾片,颌粗大,显著钩曲呈鹰嘴状。背甲长椭圆形,前缘中部凹下,脊部扁平,有一纵棱,利刃一样印在龟的背脊上。颈盾极短小而宽,腹甲略近长方形,前缘平切,后缘凹入,看起来怪异无比。
  
  这只怪龟,指、趾间居然生着蹼,有爪。股后及肛侧生长着青色的椎状鳞。那条长得吓人的怪尾上,呈环状排列着长方形的鳞片。龟的背面颜色棕黑,分布着触目惊心的橘黄色斑点,椎盾上有几道幅射状黑纹,每一肋盾上各生有一小黑斑。最让人惊疑不定的是龟的颜色,腹甲竟是橄榄绿,背甲红棕色,腹面却是古怪的橘红色。
  
  看到这只怪异的龟,林红惊怕的向后退缩着。有一个节奏简单的童音,飘渺无形,好象从梦幻之中的遥远地带飘入了她的耳庞:
  
  乌龟瘦,不长肉
  
  皮外包着硬骨头
  
  四只爪子一个头
  
  三年走到家门口
  
  对于林红迷惘中的失神,赵卓却没有注意到,却向他们招了招手:“哎,你们两个快过来看,这只龟的甲壳上还刻着字呢。”
  
  秦方城急忙走过去,凑到跟前仔细的看了看,那只龟有一只巴掌大小,被赵卓拿在手上,它那怪异的大头扭动着,缺乏表情而显出几分阴冷的小眼珠死死的盯着林红,看得林红不由得一窒,急忙用手掩住了口。
  
  她有一种可怕的错觉,这双恐怖的眼睛,她曾经在什么时候见到过。小猪在家里住了这么多天,她竟然不知道她偷偷的在房间里养了这么怪异的一只龟。
  
  秦方城和赵卓用手指搓着龟的甲壳,想分辨出来上面刻的字迹:“这到底写的是什么?年头太久了,乌龟壳长大了,把上面的字都撑变形了,真象甲骨文,说不定就是。”两个人嘀咕了好长时间,才听赵卓纳闷的说了句:“你看这个字,好象是个朱,刻的是个人名,好象应该念朱毕。”秦方城眨巴眼睛说道:“我瞧着倒象个华字,刻的是朱华。”
  
  赵卓诧异的问道:“乌龟壳上,刻上朱华两个字干什么?”
  
  秦方城摊摊手:“我哪知道?又不是我刻的。”
  
  “算了,”赵卓看得眼睛累了,顺手将乌龟放回到桌子上去:“不管它了,林红你也是的,给你家保姆买个威尼熊啊什么的,也花不了几个钱,让她养了这么一只大脑袋乌龟来吓人,你们看着它不碜得慌啊。”
  
  听到赵卓这么说,秦方城也干笑了两声:“老赵,不是你说,我看着这个东西浑身直冒冷气,这只乌龟的模样怎么长得这么怕人,你看它那双眼睛,林红,它怎么老是盯着你看?”
  
  林红吓得尖叫一声,赶紧逃到了客厅的阳光之下。
  
  看着她害怕的模样,两个男人齐声大笑起来,这笑声给他们带来了勇气,丢下那个模样怪异的乌龟,他们又挨间房间的仔细找了一遍,秦方城进厨房检查,赵卓却向卧室的方向走去,刚刚打开卧室的门,他突然一下子关上了,紧紧的用手抓住门的把手,他扭过身来,脸色惨白,目光怪异的对秦方城和林红说了句:
  
  “没有,卧室里真的什么东西也没有。”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6

6)
  
  赵卓的话很是奇怪,他使用的措词好象是在与人争辨,他不说卧室里没有人,却说卧室里什么东西也没有,似乎在场的有谁认为卧室里有什么不应该有的东西存在着,而他却极力的否认。
  
  对于赵卓的怪异,无论是秦方城还是林红,都没有注意,秦方城也只是哦了一声,走到厨房和洗浴间里仔细的看了看,仍然什么也没有找到。
  
  然后秦方城开始打开橱柜的门进行检查,看那扇门里会不会真的躲着一个人。赵卓却失魂落魄的站在一边,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卧室的房门,脸上的表情充满了恐惧与惊惶,秦方城每发出一点声音,他的身体都不由自主的颤栗一下。
  
  秦方城正掂起脚尖,想打开头上的一扇壁柜门,可是他的身材不够高,就招呼身高一米八二的赵卓:“老赵,你过来帮我一下啊,我说你这人儿是怎么回事啊你,逢到这种场合你才应该是主力军啊你。”
  
  赵卓用颤抖的声音答应了一声,却没有移动半步,秦方城等了一会儿,见他说什么就是不帮忙,心里生了气,自己去饭厅里搬了把椅子,站上去打开壁柜仔细的看了看,除了一堆积满了尘灰的蜘蛛网,什么也没有发现。
  
  没有找到什么,却比发现家里真的有人更让林红害怕,因为她们三个人看得清清楚楚,刚一进来的时候分明是有人逃进了小猪的房间,关门时的响动犹自在耳,怎么会找不到人呢?
  
  林红还想让他们再仔细的看一遍。赵卓却突然说了句:“哦,我想起来了,我还有点事情,先走一步了。”未等林红反应过来,他已经飞快的走了出去。
  
  赵卓突然走了,让秦方城大惑不解,他摸了摸下巴,问林红:“这小子怎么了?是不是看你对我太好,吃醋了?”
  
  “一边去吧你,早干什么去了,现在又来贫嘴!”林红骂了秦方城一句,心里对赵卓的变化也是困惑莫名,赵卓是个非常大度的男人,不会在小事上跟她一个女孩子计较,否则也不会仅凭她一个电话就赶来了。但事情怪也怪在这里,他既然来了,还没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怎么说走就走了?象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根本不是赵卓的风格,与他往常的行事准则迥异。
  
  心里纳闷不已,林红的目光落到了小猪房门被踹烂的门锁上:“唉,方城,你说门上的锁该怎么办?”
  
  “怎么办?叫个修锁的上来修一修。”秦方城漫不经心的说道:“不修也行,那扇门——你说你们锁它干什么?”
  
  林红心里一想也是,就不再理会这件事了。实际上事后想起来,秦方城和林红都是有意的回避着小猪房间里的那只古怪的大脑袋乌龟。乌龟的壳是用来保护它的,遇到危险就把头爪缩进壳中,可那只乌龟的脑袋是如此之大,根本缩不进去,这说明这只乌龟可能根本不需要把脑袋缩进壳里。那么,既然这只龟不需要壳来保护它,就说明它在自然界中根本没有天敌。确切的说,这只乌龟是一只可怕的生物,潜意识中的这个想法令他们感到恐惧,所以两人尽其可能的寻找借口,躲开小猪的房间。
  
  查找半天枉然徒劳,秦方城嘟嘟囔囔的走到沙发前坐下歇一歇。林红过来替他倒茶,秦方城端起茶杯来喝了一口,然后他皱起眉头,噗的一口把茶水喷了出来:“哎呀我的妈,你这是什么茶啊,怎么这么苦啊。”
  
  “苦吗?我没觉得啊。”林红奇怪的说着,从秦方城手里把茶杯接过来,自己用舌尖尝了尝:“不苦啊,我们家平时就是喝的这种菊花茶。”
  “把那破茶叶倒了,全都倒了。”秦方城伸出一只手,大马金刀的下令说道:“买点新的回来,林红,我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啊?你以前的样子多漂亮,现在怎么弄成了这么个模样?是不是女人一结婚都是你这个操蛋模样啊?”
  
  “我……我这模样怎么了?”林红有些恼怒的瞪着秦方城。
  
  “你这模样怎么了?你都快赶上傅秀英了!”秦方城吼了一嗓子,把头扭了过去,低下头喝茶,不再理会她。
  
  林红气恼的对着穿衣镜看了看,她看到镜子里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身上随随便便的一件青色套头衫,原来那明丽动人的林红,此时竟不知所踪。霎时间一阵悲凉浮上心头,自从结婚以来,她就神智恍忽,而何明的病情日重一日,也不知过去多久了,她感觉就象渡过了几千个岁月,甚至与现实都脱节了。如果不是秦方城今天说她这一句,她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这些负面变化。
  
  秦方城站起来,把他的一只手放在林红的肩上:“林红,你还记得吗?我们两人有多久没有象这样单独在一起了。”
  
  林红尴尬的笑了笑,不知说什么好,秦方城的手在她的手臂上轻轻的摩挲着,他的眉头皱了起来:“林红,你到底得了什么病,看看你的皮肤,都薄得透明了,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么个模样?”
  
  林红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臂,秦方城的手放在上面,那只手粗大有力,这才是一个男人的手,一只女人在最软弱的时候可以依靠的手,这就怪不得傅秀英对他死缠不放,怪不得那五个孩子总是抱着他的腿不肯松手……她不由得幽幽叹息一声,这些日子以来所发生的事情让她心悸,有谁知道她内心深处的恐惧?她在逃避,当初离开台州是逃避,现在嫁给何明也是逃避的继续,可是她究竟在逃避着什么?象如今这种苍老憔悴,是不是也是一种逃避?
  
  “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林红,”秦方城痛心疾首的劝诫着她:“你以前最喜欢参加各种PARTY,是我们公认的PARTY皇后,可自从你结婚之后,就莫名其妙的和朋友同学们断绝了往来,再也不出门一步,你这样怎么行?我们都生活在这个社会上,我们是社会人,需要密切的交往与友谊,我建议你去找个心理医生检查一下……还有,平时要多晒晒太阳,你真让我想不明白了你,结一个婚有什么大不了的,值得你这么糟踏自己?”
  
  林红的嘴角动了一下,一种久违了的温情浮上心来,两行热泪不知不觉的淌了下来。
  
  秦方城叹息一声,伸手在衣兜里想找块手绢替林红揩揩泪,找来找去却没有找到,索性不再费事了,就说了句:“好了好了,不要哭了,早知你过得这么不开心,我还不如当时娶了你呢。”
  
  说完这句话,秦方城突然怔住了,门口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两个人,正用一种怪怪的眼神看着他。一个是林红的丈夫何明,另一个是搀着何明的小猪。林红却不知道他们已经回来了,仍然抽泣着,秦方城顿时感到说不出的别扭,强笑着和何明打了个招呼:“呵呵,这么快就回来了。”
  
  何明的嘴角抽动了一下,望着林红和秦方城的眼神带着几分讥讽:“可能是快了点吧?不过,这也要怪你们两个没有事先跟我打招呼是不是?”
  
  秦方城干笑了两声,知道这事多半是何明误会了,也懒得多解释,就不再说话,林红急忙擦去泪水站起来,先把秦方城和何明他们相互介绍了一下,然后吩咐道:“小猪,今天中午你多弄两个菜,秦方城你好不容易来一次,就一起吃吧。”
  
  秦方城急忙摆摆手:“不用了,我得抓紧时间回去了,你们家里好象有一股阴气,冷嗖嗖的让人感觉不舒服。”
  
  “阴气?”林红一怔,秦方城已经大步流星的走到门前,打开门他又回头说了一句:“给你个建议,最好是搬家,你这宅子风水有问题。”没等林红回答,他已经关上门,快步下了楼。
  
  “风水?”林红诧异的看着自己的家:难道家里真的有什么东西做祟吗?

狗蛋 发表于 2008-12-5 23:17

7)
  
  回到家,发现自己的房门被人弄开了,小猪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血红,那双向来温和的眼睛也变得凶狠起来,她走到林红面前,愤怒的看着林红,等着林红给她一个解释。
  
  林红却一句话也不说,坐在沙发上拿着本时装杂志假装翻着看,一来她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说什么,二来,她觉得没必要解释,这是她的家,她有权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这么简单,还需要什么解释的?
  
  小猪等了好长时间,终于忍无可忍了,先照着自己房间的门重重的踢了一脚,然后趴在床上,呜嗷呜嗷的大声哭了起来。这个乡下姑娘的哭声非常碜人,听得林红心里不由得发毛。何明大为诧异,扶着墙壁走到小猪的门前,探头向里边看了看,又扭头问林红:“红红,小猪她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哭了起来?”
  
  林红放下杂志,漫不经心的说了句:“谁知道你们在外边干了些什么?她一进屋就哭,我正想问一问你呢。”说完这句话,她才发现自己原来也是这样的蛮不讲理,心里好笑,怕小猪冲出来找她算帐,就急忙拿着杂志躲进了洗手间,锁上门不出来了。
  
  她坐在洗手间的马桶上看了会儿杂志,脑子不知不觉的又糊涂起来,把刚才的事情给忘了,就洗了手出来,等着吃午饭。可是等了好一会儿也不见小猪出来做饭,就喊了一声:“小猪,你怎么还不做午饭?”何明气哼哼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喊什么喊,小猪出去买菜去了。”
  
  “哦。”既然小猪不在家,林红的心里一下子轻松起来,好象心里放下一块大石头,又好象多日来困扰着她的什么难题突然得到了解决,她脚步轻快的走进卧室,看到何明正合衣躺在床上,眯着眼睛似睡非睡的样子,就上前拉起他:“喂,我今天不想在家里吃饭了,咱们俩今天出去吃怎么样?”
  
  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建议,何明的眼睛竟然为之一亮,竟象没病一样腾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去外边吃?好啊,这些天吃小猪的菜吃得我嘴里老是发苦。”林红咯咯的笑了起来:“原来你也不喜欢吃她做的菜啊。”何明说道:“岂止是不喜欢,现在我每天吃饭都跟受刑一样,要不是看你喜欢吃,我早就摔了筷子不干了。”
  
  林红哭笑不得:“我喜欢吃?才怪!我是以为你喜欢吃她做的菜呢!”
  
  两人这么一说,才发现他们居然谁都不喜欢吃小猪做的菜,却都以为对方喜欢,所以强迫着自己受罪,说来也真是奇怪了,他们已经是夫妻了,结婚这么多日子,真的是相濡以沫,却连这种日常生活的感受交流都缺乏。似乎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因为成为夫妻却突然疏远了起来,这真是件说起来不可思议无法相信的事情。
  
  两人下了楼,何明的身体好象一下子好了许多,甚至都不用林红的搀扶,自己健步如飞,一点也看不出有病的样子。林红也不敢离家太远,就近找了家火锅城,两个人热气腾腾的吃了起来。吃着饭,林红又想起秦方城来,想想也真有趣,那个家伙来到之后,说了一大堆难听的话,却好象把以前的她唤回来了一样,不仅精神状态好了许多,就连整个人都变得漂亮了起来。
  
  吃过了饭,两人都不愿意回家,就在街上闲游散步,说起小猪做的饭菜来,两人一起摇头,最奇怪的是那种苦味,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出来的,还有家里的饮用水,只要经过她的手,就变得苦涩难以下咽,现在他们抛开小猪自己在一起,才感觉到阳光是如此的明媚,生活是如此的美好。
  
  “就让小猪回我爸家吧。”何明决定了:“我爸和我妈年纪都大了,更需要人照顾,咱们俩另外请一个保姆得了。”
  
  “好。”林红高兴的挽住何明的手臂,这个建议她一直憋在心里,不想却让何明最先说了出来,她心里说不出的高兴。
  



  两人在街上转了大半个下午,快到天黑了,又找了家饭馆吃了点东西,然后这才不情不愿的相互依偎着,硬着头皮回家。快走到自己家住的那幢楼前的时候,他们经过一个街边花园,就信步走进去逛逛,有两个年龄稍长的中年女人正坐在石凳上织毛衣,见到他们就用略带几分京腔的乡下口音和他们打招呼:
  
  “他大哥,你的病好了,气色也好了许多。”
  
  何明笑了笑:“是啊,总不能病一辈子吧,你说是不是?”他认出这两个女人是附近人家雇的外地保姆,小猪每天下午都和她们坐在一起织毛衣话家常,就又问了一句:“小猪没下来?”
  
  “刚看到她从这儿过去,”一个中年女人回答道,说话的时候用很怪异的眼神看着何明。
  
  中年女人的那种眼神让何明说不出来的不自在,他上下看了看自己:“你怎么这么看着我?”
  
  那个中年女人赶紧堆起一脸笑:“我是说啊,你们两口子都是宽心人啊,对小猪那么好,要是搁了别人家,肯定都不会容她的。”
  
  何明的身体突然颤抖了一下,还没等他说话,林红上前一步:“小猪她……干什么了?”
  
  那中年女人的笑容诡密起来:“小猪……嘿嘿嘿,那孩子真是太怪了,我的意思是说啊,她到你们家做保姆,还养了那一只怪东西,这种事搁别的雇主家里肯定不会依的,怕吓着孩子的。可你们都不当一回事,到底是年轻人啊,什么也不信,大度。”说到这里,她放下手里的毛线,扭头对另外几个保姆说道:“看看人家这小两口,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啊,啧啧,又漂亮又有钱,家里养了一只大脑袋的怪乌龟,你们真的一点也不害怕?”最后那句话问的是何明跟林红。
  
  林红的身体突然颤抖起来,她发现自己遗忘了一件至关紧要的事情,那只乌龟,小猪房间里的那只甲壳上刻着字的大脑袋乌龟,她应该问一问小猪为什么要偷偷的养那么一只可怕的怪乌龟,后来她怎么会把这么重要的一个问题忘了呢?如果不是这个女人提醒她,她所想到只是自己弄门小猪房门的不对,心虚的处处躲着小猪,她到底害怕什么?是怕小猪?还是怕那只大脑袋乌龟?
  
  好象遥远地带,有一个节奏简单的童声传来:
  
  乌龟瘦,不长肉
  
  皮外包着硬骨头
  
  四只爪子一个头
  
  三年走到家门口
  
  这个声音是从什么地方传来的?怎么听起来是如此的亲切,又是如此的诡异?突然之间她激颤了一下,意识清醒过来,紧紧的抓住何明的手,这只手竟然比她的手还要凉,就象是一块寒冰,那种阴寒直没入她的心里。
  
  林红惊讶的转过头来,看了看何明,她不无意外的看到他那张脸上的肌肉扭曲着,显示着他心中极度的惊恐。而且他的人也几乎有些站不住,不停的向后退着,林红极力的想搀住他,却怎么也搀不住,眼睁睁的看着何明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
  
  “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林红吓坏了,用力的揪着何明的肩膀,大声的喊叫他的名字。
  
  何明两只眼睛空洞洞的望着天,满脸凄然的惨笑,说了声:“她到底还是来了,事隔这么多年,到底还是她找上门来了。”
  
  “谁找上门来了?”林红追问道:“小明,你把话说清楚点好不好?”
  
  何明却垂下了头,不再说话,他已经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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