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剧场】《淑女之家》作者:马雨默(鬼马星)网络版 好好看哦,推荐!完结
[size=4]楔子简东平最后一次看见周谨是在2007年5月7日
那天是星期五,他开着他那辆北京吉普从浙江山区风尘仆仆地赶回上海,正碰上下大雨,又时近傍晚,路面交通堵得厉害,由于他所滞留的位置离家至少还有二十多公里的车程,他决定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于是等到前面的车队稍有松动后,他便把车开出大马路,拐进了一条相对较冷僻的小道,他在一家便利店门口停下,在店里买了一杯热气腾腾的速溶咖啡后,便悠闲地坐在玻璃窗前欣赏着外面的雨景。他的车被大模大样地停在雨里,当他正在庆幸这场大雨可以帮他省下一笔洗车费时,忽然,一个男人引起了他的注意。大雨中,那个男人穿了件褐色西装正鬼鬼祟祟地趴在他的车窗上向里张望。
难道是小偷?他的心一紧。
“喂,外面停的车是你的吗?你快去看看!”便利店的店员似乎也发现了那个男人,她紧张地提醒他。
简东平起身推门走了出去。他的车距离便利店大约五、六米,他走出店门的时候,便利的店的自动玻璃门还响亮地发出“叮”的一声,他原以为这些响动已经足以惊动这个胆大妄为的小偷了,但谁知,小偷对外界环境竟然全不关心,他继续趴在车窗前张望。看来没什么经验,是个初犯,简东平心想,他禁不住从背后打量这个小偷,西装太大,显得身材很小,很不合身的西装下面配的是一双白色运动鞋,穿运动鞋大概是为了行窃之后能迅速逃跑吧,鞋的尺码很小,至少在男人中属于特小型,也许是个孩子,简东平想到这里,紧张的情绪稍微有所缓解,他不喜欢跟人发生争斗,如果对方只是个一时起贪念的孩子,他决定把对方吓走了事。
他上前拍了拍小偷的肩,对方立刻转过身来,虽然时近傍晚6点,又是雨天,室外的光线非常有限,但便利店射出的一片白光还是让简东平把眼前的这个人看得清清楚楚。那张经过精心化妆的怪异的脸差点让他倒退一步,他没想到,眼前这个脸上粘着小胡子,男装打扮的“小偷”竟然是他旗下的专栏女作者周谨。
简东平在《信》周刊共负责两个版面,其中一个是旅游见闻版。三个月前,简东平在自己的电子邮箱陆续收到了周谨的投稿。周谨的文章短小精悍,充满情趣,写的大都是她在投宿小旅店的所见所闻。周谨在电子邮件里自我介绍说,自从大学毕业后,她就一直边打工,边在全国各地旅游。简东平觉得她文笔流畅,视角独特,便约她写专栏。至今,周谨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游记》已经连续登载了8期了,大家反响都很好。
“嗨!简编辑。”她若无其事地朝他笑了笑,见他盯着她看,便娇媚地推了他一把,“哎呀,你看你,老是这么看人家,人家都不好意思了。”
完全是她一贯的撒娇口吻。
简东平真不明白这个一看见男人就忍不住要作出亲昵之态的女人为什么要在脸上粘上假胡子,穿着这身难看的西服在大雨里窥视他的车子。一时间,他怀疑自己遇见了精神病患者。
“周谨,你在搞什么鬼?我差点没认出你。”他说。
她没有回答他,而是抬头看看天色说了一句:“啊,今天的雨可真大啊。我都快成落汤鸡了。”便匆匆奔进了便利店。
简东平尾随其后。
“你们认识?”店员疑惑地看着他们两个。
“我们是朋友。”简东平简短地答道,随后便回到自己的座位继续喝咖啡。
周谨在便利店里兜了一圈,最终买了一支带猫咪头的棒棒糖和两支色彩斑斓的圆珠笔。大概从这个男性躯壳中冒出的纯女性声音已经店员搞晕了头,更何况,她买的还是那么孩子气的东西,这更让店员万分疑惑,所以她结账的速度慢了好几拍,只顾看周谨了,但后者却毫不介意,甚至还有些得意洋洋,简东平简直怀疑她这么穿是在故意引起别人的注意。
“你今晚要去演戏还是参加化妆舞会?你现在看上去真象《雷雨》里的周冲。”她在他身边坐定后,他打量着她笑道。
“演戏?”她笑了笑,“一半对一半吧。”
简东平刚想问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便又开了口。
“简编辑,等会儿送我一程吧。”她说。
“没问题,你要去哪里?”
“辛程路。”
“好像离这儿不远。”简东平想,如果不堵车的话,开过去大概15分钟就够了。
“远是不远,就是不方便。我本来乘车在同一个站头换乘57路就行了,但到了之后才发现57路车站已经搬走了,问了好几个人都说不知道。而且现在下那么大的雨,想打个车也打不到。”她说到这儿,烦恼地嘀咕了一句,“怎么偏偏选了今天。”
你这副鬼样子去问路,人家不被你吓走就算不错了,简东平心道,随后他又想,这么说来,她刚刚窥视他的车,大概是想让他送她。可是她怎么会认识他的车?
“你认得我的车?”简东平问道。
“是啊。我记得你的车牌。”
可是,他只用车送过她一次。
“你的记性可真好。”简东平道。
“我有数字记忆强迫症。”她说。
简东平还从来没听说有这种病。
“就是无论碰到什么情况,碰到什么人,都会强迫自己去数数,随后记在脑子里,”见他一脸疑惑,她笑着解释道。
“能不能举个例子?”
“我第一次去周刊见你,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走了10级台阶,你那天穿了一件蓝衬衫,上面有15粒纽扣,你手上戴的一枚戒指有4条横纹,你桌上放了12本杂志、14份报纸、3份地图、14本书,你的书桌上共放有6类东西、你的茶杯里上面有20片茶叶……我差不多就记得这些。”
简东平目瞪口呆。
“你上学的时候数理化成绩一定很棒。”他道。
“哪儿啊,我才不是什么好学生。”她略带忧伤地叹了口气说,“这大概只能算是精神病的一种吧,其实很多东西我并不想记。”
简东平看了她一眼,他无法想象假如自己的脑子跟她一样,每天都被迫存有那么多无关紧要的数据会怎么样,他想他也许宁愿会去做一次开颅手术,也不愿意碰到什么就数什么,更不愿意去数那些令他不快的东西,更何况还是数什么就记什么。那的确是个痛苦的特长。
他们在便利店逗留了几分钟后离开。
简东平载着她穿小路,不到15分钟就来到了辛程路和大同路的口上。
“这里就是辛程路。你要怎么走?”他问她。
“辛程路到了?”她手扶着他的肩头向车窗两边张望,声音有些发抖。
“对,到了,前面是辛程路15号。”简东平看了看马路上的路牌。
“再往前开一些就好了。是……45号。”她犹豫了一下才说
简东平又往前开了一小段路才停下来。
“就是这里了!”周谨的忽然激动地叫了起来。
他发现辛程路45号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巷子,巷子很深,从弄堂门口完全看不见里面的住家。简东平知道,这类小巷子通常四通八达,只要一直往里走,就会发现巷子里别有洞天,藏有好几个小区。
简东平很想知道她如此激动的原因。但他知道她是肯定不会说的。所以他决定什么都不问了。
“啊,原来在这里。”周谨说着,正准备打开车门,忽然回过头来,朝他嫣然一笑,“谢谢你,简编辑,今天多亏有你。”她说。
简东平知道她正在朝自己妩媚地微笑,如果她穿女装,那应该还算是个挺有诱惑力的微笑,但此刻,她那两撇怪异的小胡子和湿漉漉的褐色西装却让她的女性魅力显得非常恐怖。
“想谢谢我,下周的稿子就早点交。”他避开了她的目光,想忘记这张丑陋的脸。
“放心吧。我会按时交稿的。”她声音清脆地说,接着,她做了一个让他错愕不已的举动,她扭过腰,回身朝他朴来,给了他一个异常热情的拥抱。
“周谨,你……嗯……未免……也太客气了。”理智告诉简东平现在跟他贴在一起的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挺有魅力的女人,但感官上,简东平还是觉得是有个男人在跟他亲热,所以他心里很抗拒,不知道该推开她好呢,还是随便她去。
好在她立刻就放开了他。
“谢谢你,简编辑,今天多亏有你。”她声音发抖地又说了一遍,这回她又补充了一句,“你不知道我等这一天多了多久。我今天真开心。”
接着,她拉开车门,奔进了辛程路45号那条小巷。
简东平后来一直记得当时周谨激动的声音,古怪的举动和在大雨中奔跑的情景,他怎么都没想到,这竟然是他最后一次看见她。[/size] 2.箱子里的男主人
又是这股味道!
章玉芬穿过厨房走道的时候,一阵微风把那股让她心神不宁的味道再次送到她的鼻子底下,她不安地在走道里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想找到怪味的来源,但转眼又闻不到了。它究竟是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呢?
这几天,章玉芬每次走过厨房走道的时候,都会闻到一股臭味。这气味让她想到一件她很不愿意想起的事。几个月前,小狗玻璃不知道是得罪了这个家里的谁,被人砸碎了脑袋扔在一个纸板箱里,跟后院的十几箱啤酒和食物混放在一起。当时,章玉芬每次到后院收衣服,都会闻一股跟现在非常相似的味道。后来,当她终于在那堆箱子里找到玻璃的尸体时,发现它已经腐烂了,她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打开纸板箱那一瞬的感受,那股扑鼻而来的恶臭差点让她晕过去。
难道是有什么东西死在这里了吗?一定是的。是老鼠、野猫还是野狗?这几天,她一直在心里猜测着,觉得有朵阴沉沉的乌云压在她头上,让她喘不过气来,她决心解决这个问题,再来找找这气味的来源。
这栋房子虽然很大,有20个房间,但她可以肯定那股味道来自底楼的厨房周围,她刚刚已经把厨房和与之相连的走道都仔仔细细地查过一遍了,但一无所获,现在就只剩下厨房旁边的地下储藏室了。
储藏室是这个家的禁地,也是女主人沈碧云的私人王国,在那里她存放了很多私人物品,所以平时她很少允许除了她本人以外的别人进入储藏室。自从章玉芬跟着女主人沈碧云搬进这栋大别墅后,除非女主人特别允许,否则她绝不会踏足储藏室。她记得以前沈碧云的大女儿方琪因为偷偷溜进去玩还曾经挨过打。储藏室的钥匙也向来只有沈碧云一个人有,要不是今天上午女主人让她把储藏室里的旧旗袍拿出来晒太阳,她现在手里也不会有这把沉甸甸的大铜钥匙。
“玉芬,把旗袍箱子拿到院子里去,太阳这么好,正好把那些旧东西拿出去晒一晒。”沈碧云出门的时候把钥匙交到她手里对她说。
女主人最近身体不好,今天一早又去看医生了,尽管如此,她鼻子却很灵。
“玉芬,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味儿?”
“可不是?我也闻到了。”
“你赶紧趁我不在的时候,好好查查,最好在我回来之前,就把这事解决了。我不想等我回来的时候还闻到这股味儿,实在不行,就喷点香水吧。”女主人用一块苏绣丝帕捂着鼻子,皱着眉头说。
章玉芬知道女主人也在怀疑家里有小猫小狗的尸体。
现在,女主人出去了,其他人也都不在,章玉芬决定独自到储藏室去好好查看一番。
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从厨房的柜子里拿出那把大铜钥匙来到储藏室门口。忽然,不知是哪里吹过来的风,她再次闻到了那股味道,难道真的在储藏室里?到底是什么呢?真的会是野猫野狗吗?如果真是它们,那它们又是怎么进入储藏室的呢?她心里充满了疑惑。
钥匙很灵活,不一会儿储藏室的门就被打开了。
里面黑洞洞的,章玉芬拧亮了墙上的灯,顺着台阶往下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作用,她忽然觉得这股味道越发浓重了。她的心突突跳,开始后悔没有把保心丸带在身边了,她实在很讨厌收拾小动物尸体这种苦差事,上次小狗玻璃的尸体后来就是她负责处理的。当时,她手里拿着充满恶臭的箱子,奔出大门的情景到现在还历历在目,想起来就恶心!
嗨,谁让我是这个家唯一的佣人呢?这种事不是我干还有谁来干?每次想到这里,她就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愤愤不平。
她带着愤恨、厌恶的心情走进了储藏室的第二道门。
那气味似乎又重了几分。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捂住鼻子,打开了灯,这时候,储藏室里的情景让她惊呆了,她发现储藏室里一片狼藉,她不知道那里面是否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上次她进入储藏室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了,但是她总觉得不太对头。女主人是个爱整洁的人,不会把每个箱子都打开,也不会把漂亮的旗袍横七竖八地扔在地上,更不会把花瓶碎片扔在旗袍上面。
难道这里遭小偷了?!一个念头在她脑子里飞快地闪过。
那股越来越重的气味却让她很快忘了这个猜想,会不会是一条野狗在作祟?因为无意中溜进去,却出不来最后发了狂?但是,回想这几天,她从来也没听到狗的吠叫啊。
四周一片寂静,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声。
她循着气味四处嗅着,最后,她在一个两米多长,一米多高的铁箱子面前站住了。她认识这个箱子,那是她们搬进这栋别墅时,沈碧云专门用来装雕塑的,当时有人给她的继父著名画家黄亚柳塑了一个铜像,现在,这个铜像就被安放在院子的一角。自从雕塑从箱子里移走后,这个箱子后来一直就是空的。至少几个月前,那里面是空的,臭味怎么会从这里冒出来?难道有东西藏在里面?
她发现,在所有的箱子中,只有这个铁箱是盖住的。
她缓缓移近大铁箱,因为气味越来越重,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她屏住呼吸,把手帕塞进口袋,腾出两只手来摸到了箱子的把手处,啊!她差点惊叫起来,原来箱子没有上锁,它的两个铁环上竟然插了一根擀面杖!怪不得擀面杖找不到了!前几天,方琪要吃手擀面,她还特地去买了根新的来!是谁把它拿到这里来的?这是怎么回事?
她来不及细想,把箱盖缓缓打开,这时候,一股异常熟悉的臭味扑鼻而来,她觉得头晕目眩,心里暗叫一声不好,她站在那里停了两秒钟,努力使自己镇定了下来,她对自己说,这事她早就猜到了,没什么可惊讶的,没什么可怕的,不就是个腐烂的死东西吗!死猫死狗她见得多了,她勉强低下头下……
她以为自己会在铁箱里看到一条野狗的尸体,但是令她魂飞魄散的是,她看见的竟然一个男人!
而且,她马上认出了他,他是女主人年轻的丈夫苏志文!
他说跟朋友一起去香港了,怎么会……怎么会……
啊!——
她尖叫了一声,极度的恐惧让她转身就逃,她觉得好像有个鬼魂紧紧跟在她身后要取她性命,她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由于奔得太急,她在楼梯上摔了两跤,她几乎是爬着逃出储藏室的,她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快报警,快报警,一边跌跌撞撞地直冲到客厅的电话机前。
她喘着粗气,拿起了电话。
“这里是大同路28号,这里,有,有人死了,快,快点来……”她结结巴巴地说完,放下电话,脚一软,瘫倒在地上。 3.一片荒地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4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4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但接触之后他才发现两人在生活上的分歧不胜枚举,兴趣爱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别的不说,光说吃饭这件事,凌戈最讨厌吃生食和活888食,她认为这是残忍的暴行,而简东平却特别好吃生鱼片和活炝的海鲜,为了维护各自的饮食观念,他们曾不止一次在饭桌上争论过。
后来简东平还发现,凌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差的警察,不仅枪法差,武功差、胆子小,特别怕死,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左和右,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常常因为感情用事,在工作中干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简东平被抢白之后,再看看凌戈今天的脸色,他猜她一定又因为工作上的什么失误被领导训过了。
“你又怎么啦?”他懒洋洋地问道。
“什么怎么啦?我很好,好得很,再好不过了,再也没比现在更好了,还能怎么好?”她没好气地用筷子戳着餐盘里的一堆豆芽,眼神却直愣愣盯着简东平面前的那盘炝虾。
“到底什么事?”简东平问道。
凌戈把头转向别处,像在气运丹田,简东平静静地等着。过了足有一分钟,她才开口:“我被停职了,他们说要让我干文职,说我不适合干刑警。”
不出所料,只不过这次领导们对她的惩罚好像重了点。
“你闯了什么祸?”简东平心里暗好笑。
“嗨,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她说,每次她的开场白是这句话,简东平就有种不祥的预感,通常她认为是小事的,别人必然认为是大事。
“你干了什么?!”他严肃地问道。
“上个星期三,我们接到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把丈夫杀了,于是我跟小王一起赶过去了。到现场后,我们先检察了一遍那里的情况,随后就请求支援。趁这空,我就跟那个女人谈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哦,那你做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我跟她说那个男人是该杀,杀得好。”
“还有吗?”
“我……”凌戈说到这儿突然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我陪她哭了。”
简东平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你陪她哭了?”他问。
“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简东平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了!”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问问她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她没忘记添上一句,“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女警花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下去了。
简东平招手找来了服务员。
“帮我把这些虾放在一盘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先给它们醒醒酒,等会儿我要放生。”简东平若无其事地说。
服务员看他的目光,就好像他是一个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但最后,他还是以训练有素的礼貌对简东平说:“请稍等。”接着,他拿走了那盘炝虾。
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简东平看着凌戈心道。
果然,凌戈的口气缓和下来。
“吃生食不好。”她低声说,接着又问道,“你等会儿去哪儿?”
“我要去找个人。”简东平说。
“谁?”
“周谨,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专栏撰稿人。”
“《我的小旅店游记》?她写得很好看,你干吗特意要去找她?你们不是一直网上联系的吗?”她好奇地问。
“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联系上她了,我找不到她,所以我想去她家看看。”简东平的脑海里闪过周谨最后留给他印象,大雨中,穿着褐色西装,脸上粘着小胡子,声音微微发抖,奔进辛程路深不见底的小弄堂……他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她会不会出事了呢?
自从上次大雨中见过她之后,她就好像突然失了踪,他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她没上网,电话打不到她,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他心急如焚地等到封版的最后一天,终于没办法,只能临时撤下她的专栏,上了一则小广告充版面。做报刊的最怕临时缺稿了,他为周谨的不负责任,言而无信而恼火。但一个月过去后,他的恼怒渐渐变成了不安,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会不会出什么事?她突然选择失踪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于是,他终于从抽屉里翻出她以前留给他的地址,决定亲自去她家看一看。
“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这几天无聊得很。”凌戈嘟着嘴说。
简东平看看凌戈,心里觉得好笑,当初是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她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存钱的男人,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每个月有一半日子在外面到处游荡的男人,更不可能嫁给一个吃狗肉的男人,可现在她却老跟他泡在一起,而他呢,虽然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当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她进一步发展(即便有也很快就打消了),但还是一有机会就去找她,老是请她吃饭,从外地回来也从来不忘记给她带点当地的土特产……他们两个大概都太寂寞了吧。
“大不了我帮你开车。我已经学会开车了。”她的兴致忽然高起来。
“谢谢你,我还想多活两天。”简东平笑道。
简东平绝对不相信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胆小鬼能把车开好。
周谨给他留下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弄3号,从地图上看,这地方是在郊区,简东平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从他们吃饭的饭店驱车前往,至少需要1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有美女相伴,他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那好吧。”他爽快地答应了。
凌戈觉得简东平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抽烟和喝酒,这让他的外表看上去很干净,虽然他算不上英俊,身材也不算高大,但对凌戈来说,干净实在比英俊潇洒重要得多。不抽烟的人,身上自然不会有烟味,也不会动不动就咳痰。
他们第一次见面,简东平给她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打扮,秋天,身材瘦长的他上身穿的是件质地轻薄的深蓝色拉链衫,里面一件黑色长袖套衫,黑色长裤,脚上套一双轻便时髦的休闲鞋,那种式样她还从来没在商店里看到过。他手腕上戴一只外表粗狂的运动型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一只白金或者银戒指。他还剪着利落的短发,皮肤干净,没有发青春痘的痕迹,总之,他给她留下的印象是,干净、阳光、帅气。
不过,交往几个星期后,她就发现两人的生活理念和兴趣爱好实在是大相径庭。她没想到,作为本市数一数二的时尚杂志的主任编辑和记者,每月收入接近万元的他,竟然从来不存一分钱,他还大言不惭地告诉她,他几乎月月光。更令她意外的是,看上去斯文阳光的他竟然经常吃些可怕的东西,河豚、活虾活鱼,穿山甲、猴脑,他样样都吃过,当她得知,他连猫肉都吃过,而且每年冬天还要例行公事地去吃狗肉火锅时,她对他的好感终于烟消云散,她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野蛮人,而且,越到后来,她越觉得他理智得不近人情。
有一次,他们一起看电视,无意中看到一个慈善节目,采访的是本市一个生活困难的外来妈妈,丈夫去世了,自己靠打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由于生活拮据,三个孩子都辍学在家。这个节目是希望观众能够捐款帮助她们母女四人。
看完节目,凌戈当即决定捐款相助。虽然两百元不算多,但至少也是一份心意。
“你打算捐多少?”她推推身边的简东平。
“对不起,一分也没有。”
他断然的回答让她吃惊。
“每个月挣那么多钱,连几百元都不肯捐?你也太小气了吧!”
“既然没能力养,干吗生那么多孩子?一生还生三个,如果她生了50个孩子,有40个得了白血病,10个得了脑瘫,你说到底是救还是不救?想救的话,救得了吗,得花掉多少社会资源?这不是纯粹给社会带来负担吗?所以我不支持这种捐款,她应该为自己不负责任的纵欲承担后果。”他冷冰冰地说。
虽然他的话听上去似乎颇有道理,虽然他最后还是把钱包交给她叫她随便拿,但他冷酷无情的回答还是让她心寒,她不想跟一个缺乏同情心的人相伴终身,所以后来她就直截了当地向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对不起,简东平,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我们两个谈恋爱不合适。”她认真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笑道:“我也正有此意。好吧,既然以后当普通朋友,我就没那么拘束了。来,小凌,我们像兄弟一样亲热一下吧。”
说罢,他不由分说给她来了个紧紧的拥抱,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脸上亲了一下。
“你干什么!简东平!你,你想袭警是不是?!小心我……”当时,她气得脸都红了,一时竟想拔枪,却不料发现平时插枪的地方竟然空空如也,她这时才忽然想到今天出门时,把枪放在桌上就走了,怪不得今天一天都觉得有点不对劲呢!她正在心里骂自己粗心大意,就听到简东平在那里跟她说话。
“抱歉,我跟朋友之间向来亲密无间,尤其是异性朋友,哈哈哈。我还以为每个警察都会武功呢。”说完,他的眼神向她平时插枪的地方一溜,便幸灾乐祸地微笑着离去。
当时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真是恨得牙痒痒。但从那以后,他们才算真的熟悉起来。他隔三差五地来找她,他们有时候一起吃饭,有时候一起外出,有时候他也求她办点事,在不知不觉中,凌戈觉得他们两个真的成了好朋友,在她的人生中,还是第一次有一个真正的异性朋友,她觉得这种感觉很舒服。 “金升路254号,我都没听到过这条路,大概是在郊区吧,她怎么住那么远?”在车上,她问简东平。
“不清楚。”他的口吻里带了点不确定和不安。
“她是本地人吗?”
“不是,她自己说她是广东人,但我听她的口音好像是福建南屏那边的。”
“你跟她接触也不多吧。”凌戈好奇地问道。
“不多。”
“她是个怎么样的人?”
“很有点女人味。”简东平笑着说。
“你笑什么?”凌戈觉得他笑得很坏。
“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打扮得像什么你知道吗?”简东平回头看了她一眼。
“像什么?”
“好像《胭脂扣》里的梅艳芳,我差点要说粤语片对白了。”简东平忽然问她一句,“你看过《胭脂扣》吗?”
“你当我是土包子吗?我怎么会连梅艳芳和张国荣的《胭脂扣》都没看过?!”因为她家至今没有DVD机或者VCD机,简东平总是时不时拿这事来刺她,凌戈很恼火,但她想到当时简东平跟周谨见面的情景又不禁笑出来,“你是说她穿旗袍?那也太夸张了吧。那时候是几月份?”
“是二月底,她在旗袍外面还套了件裘皮大衣之类的东西,当然是假裘皮。”简东平说。凌戈忽然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只新的白色运动表,就冲那别致的造型,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这家伙为了追求这种不张扬的时髦,果然是花钱如流水,真是对他无话可说。
“你一共见过他几次啊?”她别过头去,尽量不去想他这令人惋惜的生活陋习。
“两次,不对,如果算上最后一次应该是三次。”
“她每次都穿得那么怪吗?”
“第二次很正常,不过有点土,夹克衫牛仔裤,跟你来相亲时差不多,”他不动声色地又讽刺了她一句。
“我很土吗?”她气呼呼地问道。
“是啊,你自己不知道吗?”他毫不留情地说,“你是我见过穿得最土的美女了。”
美女二字让她的心情立刻多云转晴。
“她那天也是来杂志社见你?”她问道。
“No,我在马路上碰见她,她说要去百盛买东西,于是我就送了她一程。她那天兴致很高。”
“她漂亮吗?”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也许只能算是五官端正吧。”简东平直视着前方说道,“你要知道,凌戈,美女这个称号我不是随便说的,这需要综合很多素质,比如身高、长相、气质、修养、谈吐等等,我觉得她的气质稍微差了点。你懂我的意思吗?”
“嗯,我懂。”她道。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你懂个屁!但是他没说话。他是个文雅的人,粗话只用眼神表达。
“那她说话正常吗?”她不理他,继续问道。
“很正常,只是……她说话时喜欢跟对方有身体接触,很爱向男人撒娇。但我觉得这只是她的习惯动作,不是刻意想做什么。”简东平平淡地说,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
就是说,她跟你说话的时候,跟你有身体接触?还向你撒娇?是男人当然求之不得,乐开怀喽。凌戈想到这里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想不到他已经注意到了她的表情,立刻笑起来。
“你又笑什么?”
他没回答她,却道:
“凌戈,帮我个忙如何?”
“什么事?”每当他求她做事的时候,声音总是特别深沉,好像他面前突然多了个麦克风,而他本人一瞬间从一个流行歌手变成了男低音歌唱家,使她不由得不听他的。
“帮我查一查周谨的档案资料和最后三天,尤其是最后一天下午5点至7点之家的电话记录,我要知道她最后那段时间跟谁联络过。”
“电话记录没问题,只是档案的话,你现在连她是什么地方人都不清楚,我怎么查啊,她的名字又那么普通,范围也太大了,再说我也不是档案室的人,我还得求人呢!”
“就查广东汕头和福建南屏两个地方就行了,我猜她是福建南屏人,我曾经在福建南屏那里住过一段时间,有些与生俱来的语言特点是改不了的。”简东平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他郑重其事的态度让她打消了想调侃他的念头。她隐隐觉得他这么关心周谨未必是因为他对她有意思,而是另有原因。
“那好吧,我试试。”凌戈说。
根据地图的指示,简东平驱车越江又开了将近45分钟,才终于到达冷僻荒凉,两边长满杂草的金升路。
令简东平惊讶的是,这条路从头开到底都是一片荒地,而且不到5分钟就开到了头。
“不对头啊,简东平。金升路就这一段吗?你会不会记错了?”凌戈一边四下张望,一边问他,“是不是你的旗袍小姐给了你个假地址?”
简东平不说话,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态度说明,他同意她的猜测。
“她为什么要给你假地址?给你地址的时候她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凌戈禁不住也好奇起来。
“她说她大部分时候都在这里。我的理解是她就住在这里。”他向车子四边的荒地望望,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是我理解错了。”
“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回去,还能怎么办?”
凌戈觉得这事不大对劲。
“你叫我去查她的档案,她的名字会不会也是假的?”她问道,见简东平不吭声,她继续说了下去,“如果名字是假的,地址是假的,她又故意穿得怪里怪气来见你,那她会不会在家乡曾经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见不得人的事?你指什么?”简东平似乎被她的猜想吸引住了。
“她会不会是通缉犯?或许是她在家乡犯了什么事,所以只好背井离乡在外地谋生?一般只有逃犯才会刻意掩饰自己的身份。”凌戈猜测道,忽然她心中一阵兴奋,试想如果自己抓了个通缉犯,那岂不是可以将功赎罪回刑警队了?
简东平想了想,笑道:“你说得有道理,那劳驾你也查一下通缉令吧。”
“嗯,我会的。”凌戈重重点头,见他调转车头,问道,“现在去哪儿?”
“打道回府呗。我要回杂志社,你去哪儿?我送你。”
“我没地方可去。”现在时间还早,凌戈既不想回家,也不想回单位,今天上午被上司训的时候大家都听见了,她不想这么快就出现在同事们的面前,那该多丢脸啊!
简东平好像看出了她的心事。
“跟我去作徒步旅行如何?”简东平说。
“徒步旅行?”
“从我们杂志社出发进行一次环绕我们杂志社的徒步旅行。有兴趣吗?”
他是不是吃饱了撑着了?凌戈斜睨了他一眼,凭她对他的了解,她认定他做这蠢事一定自有道理,只是他现在不愿意跟她明说而已。但这次,她决定非让他开口不可,因为她现在有的是时间跟他磨,她现在无聊得很。
“简东平,我想知道你这么做的理由,我知道你不肯说,但是我就是想知道你的理由,理由,理由,理由,理由,我要知道理由!”她一迭连声地说,觉得自己就像卡带的录音机,忍不住想笑。
简东平像听了紧箍咒的孙悟空那样痛苦地紧皱起眉头。
“说吧,说吧,说吧。”她继续卡带。
“凌戈,你再啰嗦,我就开快车了!”他冷冰冰地说,“知道我为什么不想结婚吗,就因为再可爱的女人最后都会变成呱呱乱叫的青蛙。你这只蝌蚪差不多也要发育成那样了。”
“喂,我对你的单身理由没兴趣,我想知道的是你为什么要绕杂志社绕圈,你有什么可隐瞒的?”她没好气地回击道。
简东平沉默了一会儿,道:
“周谨说,她第一次来周刊见我时,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我准备从杂志社出发,往回找找她的路线,也许能找到她是从什么地方出发的。”
呀!他说了!真难得啊,她想。
“这很耗时间,我看你还是……”他好像要改变主意,不想带她去“旅行”了。
“我都被停职了,我能有什么事?我跟你一起去。”她马上说。
凌戈想到自己的窘况就心情低落,她觉得与其回家闭门思过写检查还不如跟简东平一起探险,她相信一次消耗体力的徒步旅行一定可以帮她发泄心中的郁闷,更何况,她现在对周谨的事很感兴趣。
“喂,我想问你个事。”她道。
“问吧。”
“你说周谨会不会真的是通缉犯?”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但愿她不是。”简东平不安地说了一句,随后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凌戈,你是不是巴不得她是?你想将功赎罪重回刑警队?”
凌戈觉得脸上有些发烫。
“简东平,我才没有,我只是猜……”她想为自己辩白,但立刻被他打断了。
“我会帮你的。”简东平笑着说。
凌戈白了他一眼,不说话了。 4.最后一个联络人
两天后的周六,简东平一大早就接到凌戈的电话。
“喂!你醒了吗?”凌戈劈头就问道。
“我今天一大早就起来在干活了,你那边有眉目了?”简东平正坐在电脑前一边喝咖啡,一边看周谨跟他的聊天记录。
“我查过周谨失踪前最后三天的电话记录了。”她的声音里带着兴奋,“你肯定想不到,她最后一个联络人已经死了!”
简东平心头一震。
“死了?你确定?”
“当然,现在林叔叔在跟那个案子呢!这是我刚刚打听到的消息。”凌戈很得意地说。
“凌戈,你现在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是家啊。”
“到我家来,今天周六我不上班,我们好好研究一下。”简东平觉得有些事还是当面说比较清楚,“中午在我家吃饭,今天萍姐包了菜肉馄饨,还糟了两个猪耳朵和很多鸡爪。”简东平一边看电脑,一边邀请道。
“那我一定要来了。”凌戈开心地回答,随即“啪”地一声挂了电话,这是她的风格,挂电话前,从来不说再见。
简东平知道凌戈对猪耳朵没兴趣,但她最爱吃面食了,尤其是菜肉馄饨。有一次,在尝过萍姐包的饺子后,她还说那像妈妈的手艺,这句话楞把一向泼辣霸道的萍姐说得红了眼圈。简东平发现,他跟凌戈到目前为止最大的共同点就是两人都出生于单亲家庭。凌戈的母亲在她三岁时病逝,她是由当警察的父亲抚养长大的,五年前她父亲因公殉职后,她就成了一个人,所以两人熟悉后,简东平经常邀她来家吃饭。
“反正你也是一个人,在我家随便吃点吧。”简东平常这么说。
“我一个人也可以自己吃饭。”虽然她经常这么回答他,但每次他邀请她时都已经把车开到了自家门口,所以由不得她不答应。她一开始很拘束,但时间久了,也就慢慢跟他的家人熟悉了起来,简东平发现,父亲和萍姐都很喜欢这个可爱朴实的小迷糊女警察。
简东平看看手表,现在是8点半,他估计,她换乘两部公共汽车得一个多小时后才能到。趁这段时间,他正好重温一遍周谨跟他的网上聊天记录。
周谨不是很喜欢在网上聊天的人,每次跟他聊天,都是在发稿后,顺便跟他聊上几句,但简东平发现,虽然平时她在线的时候很少,但时间却相当固定,他仔细核对了一遍,她多半是在早晨的10点至11点之间在线。
至于他们聊天的内容,简东平稍微整理了一下,发现基本涉及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稿子及与之相关的内容。
典型例子:
日期:3月1日
周:简编辑,这个礼拜能刊登出来吗?
简:这礼拜不行,我们还得讨论一下。你不要急。
周:真慢哪,什么时候能登出来呢?
简:最快下个礼拜。你现在从事什么工作?
周:没。
简:没工作?
周:没正式的工作,我在打短工。
简:可以告诉我,你在做什么吗?
周:(一个笑脸)非要知道吗?
简:如果你不方便说就算了。
周:(一个笑脸)喜欢简编辑这样的人。
日期:3月14日
简:那个叫宏辛的小镇在哪里?你好像没说清楚。
周:在四川,不过镇的名字我故意用了谐音,(一个笑脸),我觉得没必要说得那么清楚吧,这会给一些人带来麻烦。
简:你这次的文稿中,说了一个雏妓的故事,那是真的吗?
周:这种事在边远地区很多的,为了自己的父母还债,为了自己上学,或许纯粹是为了讨生活,女孩十二、三岁就出来卖,很多,她们很惨,有的每天接客超过50次,我亲眼见过,但这就是生活。
简:在文章中你说你给了她钱让她逃走?她不走?
周:是。100块,不多。但她不走不是因为钱的问题。
简:那是因为什么?
周:她没地方可去,她父母死了,叔叔把她卖来的,回叔叔家可能要挨打,不久后还得被卖。我还有她的照片呢,但是我不想公开。
简:你有她的照片?(一个惊讶的表情)
周:我喜欢拍照。我躲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拍的。没被老鸨发现。嘿嘿。我聪明吧。
简:可以把她的照片发给我看看吗?
周:哈哈,简编辑目的性真强,是不是想搞什么大新闻?
简:别误会,只是好奇。
周:电脑上没有。
简:为什么不保存?
周:……(一个哭脸)
简:可以给我一张你的照片吗?老总说,下一期要登专栏作者的照片。
周:我也没有啊,这里也没视频。
简:你可以用手机拍一张给我,然后用手机传给我。
周:嗯,等等。
(几分钟后)
周:收到了吗?
简:收到了,不太清楚,我处理一下。那个女孩的照片真的不能发给我看吗?
周:我该走了,都11点半了。88
日期:4月28日
简:马上要过节了,你这篇文章好像太悲惨了一点,上面希望来点喜气的。
周:喜气?那我再给你传一篇吧。
(周谨给简东平发送了一个文件,文件名《新生的玫瑰》)
(几分钟后)
周:可以吗?
简:这篇也是你亲眼所见的吗?这个女大学生被拐卖到小旅店,后来又逃走了?
周:嗯,我也帮过她。
简:又给了钱?
周:不。我用别的方式。
简:你只写了她受折磨然后逃走的事,能说具体点吗?
周:我帮她的方式不方便公开。
简:你怎么帮她的?
周:我不方便说。(一个笑脸)真的不方便。
简:我很好奇。周谨,你哪里弄来这么多底层故事?
周:我到处漂泊,我什么不知道?这就是我的阅历。嘿嘿,我也是底层玫瑰。
简:在这种环境中,你一个女孩子不害怕吗?
周:害怕,有用吗?你不知道我经历过多少事,我觉得我现在也快60岁了。我是说60岁的心,身体可年轻着呢,蹦儿棒,对了,你觉得我身材好吗?简编辑?
简:……
周:说嘛,说嘛。
简:可我没见识过你的身材啊,哈哈。不过……
周:不过什么?
简:你可以把你的经历整理成书,也许会畅销,到时候再配上你拍的照片。
周:你真坏啊,人家问你身材,你跟人家说什么写书。不过,我是在写呢,呵呵。
简:是你自己的经历还是你看到的?
周:我自己的经历。
简:到时候配上你自己的照片。
周:你觉得我长得美吗?
简:嗯,美。我要开会了,周,下次再聊。
第二部分:打听城市消费信息。
日期:3月8日
周:简编辑,你们男人晚上一般上哪里去玩?
简:(一个笑脸)这个么……我很少玩。
周:(一个笑脸)我们私下说说,我不会说出去的,放心吧。
简:其实玩的地方很多,饭店、卡拉ok、夜总会、酒吧、舞厅、咖啡馆、大浴场……很多,看怎么玩了,也有很多人晚上会去做运动,比如打羽毛球、打乒乓。
周:简编辑你呢?
简:我?……
周:好想知道啊。
简:我有时候去酒吧,有时候去打球。如果工作忙,就加班。
周:打球,打什么球?
简:羽毛球或者壁球。
(一分钟后)
周:谢谢简编辑。 5.淑女之家
林仲杰一点也不喜欢简其明的新发型。虽然年过半百也是到了该出白头发的时候了,但是把整个脑袋染成银色,也未免太前卫了点。更何况,自从染成白头翁后,简其明每次看见他都冒充他的老前辈,这更让他恼火。
林仲杰认识简其明已经有20年了,当年的简其明是一个身材清瘦,说话一板一眼的中学语文老师,林仲杰怎么都没想到,多年后他会变成一个身材圆胖,巧舌如簧,嘴角时不时咬着根雪茄烟的老油子。简其明现在是有名的律师,他们虽然私下是朋友,但经常会在法庭交锋,谁也说不清,到底是谁赢的次数更多,但是两人谁也不买谁的帐,那倒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这一次因为苏志文的死他们两个人又狭路相逢。
简其明是苏志文的丈夫沈碧云的私人法律顾问,林仲杰去沈碧云家进行例行询问时,恰好在沈家的客厅里碰到他。
“老家伙,亲自来啦?”简其明带着惯常的揶揄口吻跟他打招呼。
“她身体好点了没有?”林仲杰问道。
前几次他的下属来,沈碧云都卧床不起。
“好多了,她毕竟是个坚强的女人。其实你们的人已经来过很多次了,你还想问什么?”简其明斜睨着他问道。
“还有些补充问题,没办法,她必须合作。如果我要求她回答100遍,她回答我99遍都不行。”林仲杰冷冰冰地说道。
两人正说着话,沈碧云从楼上缓缓走了下来。
林仲杰觉得,作为一个60岁的女人来说,沈碧云算是保养得非常好的,不过,自从苏志文的尸体被发现后,她好像一下子苍老了很多。她今天穿了件雍容华贵的黑色绣花绸衣,脸色灰败,眼袋比上次见到的更为明显,短短几天,染黑的卷发里便冒出几根醒目的白发来,虽然如此,她的威仪还在,林仲杰觉得当面容端庄,气质娴雅的她施施然走过来的时候,连四周的空气都是属于她的。
“沈女士,有几个问题,请务必你回答一下。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谈吗?”林仲杰说。
“林警官,你想问什么就请尽管问吧,只要是为了小苏,我什么都愿意回答,回答多少遍都没关系。”她走到沙发边坐下,平静地答道。那意思仿佛在说,就在这儿问吧。
小苏。每次听到沈碧云这么叫苏志文,林仲杰都觉得浑身不自在,虽然老妻少夫也不是什么惊天大奇闻,但他还是无法接受,他是个保守的人。
简其明走到沈碧云身边,拍了拍她的肩,既像是在跟她打招呼,又像是在安慰她。
“你身体好点了吗?”简其明问道。
“好多了,谢谢你。”沈碧云回头朝他微微一笑。
林仲杰知道简其明问这句话无非是为了给他施加压力,让他在问话中注意问话的方式,把握问话的时间。死胖子,林仲杰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
“你最后一次看见苏志文是什么时候?”林仲杰问沈碧云。
“5月6日,我们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
“几点?”
“晚饭后,大概8点多,具体时间我不记得了。”她用手腕撑着脑袋,好像很累。
“在哪儿见的面?”
“在二楼我们的卧室。”听到这一句,林仲杰由不得要起鸡皮疙瘩,他无法想象38岁的苏志文愿意每天跟这个年过六旬的老妇同床共枕。
“对于这次出门,他是怎么说的?”
“他说要去香港看一个朋友,大概3天后回来。”
“你为什么不跟他同行?”林仲杰注视着沈碧云,心想让那么年轻的丈夫单独远行,作为妻子的你难道可以高枕无忧?
沈碧云扫了他一眼,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思,她微微一笑。
“我们之间彼此信任,我相信小苏不会干什么出格的事。况且,他真的要瞒着我做什么,我整天盯着他能阻止得了吗?”沈碧云轻轻咳嗽了一声,“而且,那几天我身体也不好,根本没办法出门。”
“他要去见什么朋友?叫什么名字知道吗?”
“他说好像姓……”她皱起眉头费劲地想了一会儿,才说,“好像姓蔡,对不起,这个问题你们上次就问过我,我好像是说姓辛,我真的记不清了,他肯定跟我说起过,但我当时没注意,我脑子昏沉沉的。”
“他去香港干什么?”
“他想跟他的朋友一起做生意,”沈碧云灰暗的褐色眼珠闪过一丝诙谐,“他不想在我的公司工作,虽然没说理由,但我知道他是怕人笑话,志文自尊心很强,在有些方面固执得像个小孩子。那个香港的朋友好像是他的大学同学,做的是电子产品,志文想跟他一起合作开一家加工厂。”
“开工厂?苏志文自己有能力投资吗?”
简其明咳嗽了一声,林仲杰回头看了他一眼,不明白他想表达什么。
“还是由我来说吧。”沈碧云对简其明说。
简其明很有风度地对沈碧云做了一个请的动作,林仲杰觉得今天的他特别像个老花花公子,而非专业人士。
“作为结婚一周年的礼物,我答应为志文的电子生意投资300万。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迫不及待要去香港见他的朋友。”沈碧云望着客厅角落里的一大盆落地金桔轻轻叹了口气,“他意气风发的样子真像个不懂事的孩子。”
给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投资做生意,一出手就是300万,沈碧云对她的小丈夫苏志文可真够大方的,林仲杰想。
“他以前做过生意吗?”林仲杰问。
“没有。他以前是舞蹈学校的老师,他只会跳舞。”沈碧云把目光转向他,好像在说,我愿意给他300万是我的事,不需要别人来告诉我这么做对不对。
林仲杰忽然发现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人,他相信她作的决定很少有人能改变,真不知道她的女儿们知道这个决定会怎么想。他回头看了简其明一眼,发现后者正用眼睛在为沈碧云辩护,他们是夫妻,她愿意给她钱,那是她的自由,她也有这样的权利。林仲杰用眼睛回复了他,闭嘴!
“那么他怎么又会出现在你的储藏室里呢?”林仲杰问道。
沈碧云仿佛被刺了一下。
“我不知道。”她说。
林仲杰知道,她已经不止一次回答这个问题了,但每次她都这样回答。
“储藏室的钥匙只有你一个人有吗?”
“是的。”她低声回答。
“这就是说,除了你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人有了吗?”
“是……的,应该是的。”沈碧云微微蹙眉,口吻略显犹豫。
“苏志文为什么要去储藏室?你知道吗?”
“是我叫他去的,我让他去储藏室拿一幅画带给我在香港的堂姐,这是我答应堂姐的,她一直想要一幅我继父黄亚柳的真迹。”
“是他一个人去的储藏室?你没陪他去?”
“是的。”
“你把钥匙交给了他?”
“我那天心情不好,多喝了两杯酒,脑子昏沉沉的,所以回到房间交代完事情,我就睡了。是的,是我把钥匙交给他的,我让他自己去拿画。”沈碧云神情忧郁地说。
“你给他钥匙,是他要求的,还是你主动给他的?”
“当然是我给他的。”褐色眼珠闪过一丝小小的不快,“他是个知道分寸的人,他知道什么要求应该提,什么要求不应该提。”
“你后来还见过他吗?”
沈碧云摇了摇头。
“既然如此,你的钥匙是怎么回到你手里的?”
沈碧云的目光移向别处。
“第二天早晨它放在我床头柜上。”
“你对此怎么想?”林仲杰问道。
“我想是小苏放在那里的。”
“苏志文有没有跟你说,他去香港是乘哪班飞机?”
“他说是早晨7点40分。”
“他晚上有没有回房间?”
“他说要赶一大早的飞机怕吵醒我,所以晚上睡在书房了。”沈碧云用手轻抚了一下自己的脸,好像在为什么事情惋惜。
“你后来有没有去过地下储藏室?”
“没有。”
“有人在储藏室里拿过东西后,你不进行核对吗?”
沈碧云轻轻笑了笑,好像他提了个很可笑的问题:“如果他想跟我继续生活下去,如果他想获得那300万的投资,他就不会笨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做蠢事,怎么也得等到投资到手后再说吧。我相信他不会那么傻,不,我没去核对。”她停顿了一下,声音提高了一些,“而且我的风湿病犯了,我不能下地下室。警官,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就会知道,身体是最大的限制,很多事我是有心无力的。”
林仲杰下意识地看了看她的腿,它们藏在她的裙子里,若隐若现。
他听到她又补充了一句:“其实即便志文一时贪玩多拿了一两件东西,我也无所谓。跟年轻人作伴就该作好容忍他们放纵的准备,你说是吗警官?”
“储藏室的钥匙只有你有吗?”林仲杰又问了一遍这个问题。
“这问题你问过了,林警官,她也回答了。是的,只有她有,换句话说,现在是沈碧云女士主观认为储藏室的钥匙只有她一个人有。”简其明转过头去平静地问沈碧云,“你是这个意思吗?”
林仲杰听出简其明的话里蕴含了多种假设,如果沿着简其明的新开辟的道路往前走,面前立刻就会呈现出一片崭新的天地。但是这些假设究竟离真相有多远呢,谁也不知道。林仲杰知道简其明不过是想帮沈碧云撇清而已。
“是的。”沈碧云稍稍犹豫,但最后还是肯定地点了点头。
“储藏室到底里放了些什么?”林仲杰根本不理会简其明,问道。
日下午4点,让我好好想想。都过去一个多月了,我恐怕是……”方琪好像挺为难。
“那天是沈女士结婚周年的后面一天。”他提醒道,一边说话他一边放开了凌戈的手,凌戈在桌子下面悄悄踢了他一脚。
方琪的眼睛忽地一亮。
“啊,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这么一个电话。”她犹豫不决地说着,“那天我是接到过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
“哦?”简东平马上来了兴趣,心想她记性可真好。
“你说的周谨,应该是个女人吧。”方琪问道。
“对。二十多岁的年轻女人。”
“嗯……打电话的女人好像是很年轻”方琪慢悠悠地说,“我确实不认识她,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很年轻……”
“她说了些什么?”
“让我想想……她首先问我,是不是方琪?我说是的,我很奇怪,问她是谁,她说我们不认识。我问她有什么事?她说,她只想听听我的声音,我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又问她有什么事,我觉得她好像在骚扰我,”方琪耸了耸肩,面孔显得严肃起来,“我告诉她我一般不接陌生人的电话,如果她没什么事,我就得挂电话了,那天我正在书房整理最近一个月的销售报表,等妈妈回来我得向她报告各家专卖店这个月的销售情况,妈妈喜欢听精确的汇报,我一般用数字来说明,所以这样我就得作很多计算和分析,那时候我不想被人打扰,我说我很忙,我真的要挂电话了,她求我等一等,于是我又问她,到底有什么事?她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吗?”简东平问道。
“我不明白。”方琪嘲讽地一笑。
“你问她了吗?”
“她没回答。”
“然后呢?她还说什么?”
“她说她要送一份礼物谢谢我。我说我不会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而且我根本不认识她,也没做过什么需要她感谢的事。她说,礼物就放在你家底楼的花瓶里,也许你不知道它的意义,但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它对你多么重要了……对不起,我想不起原话了,但她大致就是这意思。”
“她给了你什么礼物?”凌戈瞪圆眼睛,好奇地问道。简东平可以从她急促的口吻中感受到她的好奇和激动。
方琪微微一笑:“是一把钥匙。我不知道是哪儿的钥匙。”
“那把钥匙还在吗?”
“我随手一放,不知道放哪儿了……”方琪好像看出了凌戈脸上明显的失望,像哄小孩似的说,“好吧,我找找看,等找到了,我给你。”
“是把什么样的钥匙?房门钥匙和保险箱钥匙在外形上有很大的区别。”简东平道。
“说不清,是把很普通的钥匙,不是房门钥匙,就应该是抽屉钥匙,很普通,真的。”方琪把手背放在嘴边,低声清了清喉咙。
“小客厅应该就是这里吧。”简东平问道。
“是的。”
“钥匙是放在哪个花瓶里的?”简东平问道。
“就是那个。”方琪指了指窗台前的那个雕着梅花的白瓷花瓶。
简东平看了一眼那只花瓶,中等个头,地点,窗前,只要开着窗,外面的人可以轻易将钥匙扔在花瓶里。
“你应该是在打完电话后才去看花瓶的吧。”简东平笑着说,“我真好奇,她在电话里还说了些什么?”
“后来她就挂了。”方琪冷淡地说。
“就是很单纯地说再见吗?还是……”简东平假设道,“对不起,‘我家有客人了,有人按门铃,我得去开门了’,‘对不起,我现在有事,有人喊我了’,……很多人在结束电话时都会来这么个结束语,周谨给我打过电话时,就常会找个理由结束,什么要出去,等会儿有事之类的。”
“东平,你真麻烦,让我想那么多,你以为我是电脑吗?”方琪带着笑意抱怨道。
“擅长用数字分析销售报表的人,一般记忆力很好,方琪,我相信你只要稍微运用一下脑细胞,就能回想起来。”简东平不失时机地捧了一下对方,这一招马上见效了。
“那我得想想,等我想起来再答复你吧。”方琪一边说,一边望向窗外的庭院,简东平顺着她的目光望去,看见一对男女正向这幢房子走来,年轻女子手挽着男子的胳膊,两人好像在亲切地交谈着什么,他听到方琪说,“那是我妹妹曾雨杉和她的丈夫向兵。他们刚刚结婚一个多月。”
“他们现在也住在这里吗?”
“不,他们住在向兵家里,只是每周来看一次妈妈。”方琪笑着说,“他们很恩爱吧?”她眼中含着笑意,声音里充满了羡慕。
“好像是的。”简东平回应道。
“雨杉很爱向兵,妈妈一直反对他们在一起,但她最后还是嫁给了他。其实真的结婚了,妈妈也拿她没办法。”方琪说。
简东平从方琪的语气中又听出了一声叹息。
她在羡慕妹妹的幸福吗?她自己有没有属于自己的爱情呢?她有没有爱人呢?难道28岁的她把自己的全部时间都奉献给了工作?他正思索着,忽然听到凌戈在问方琪。
“方琪,你有没有男朋友?”她问道,简东平虽然觉得她问得鲁莽,但他倒还真的想听听方琪的回答,于是他推波助澜道:
“凌戈,这还用问吗?方琪是美女兼才女,而且还是大企业的女继承人之一,怎么会没有男朋友,她身后的追求者一定排成长龙了。”
方琪淡淡一笑。
“东平,你错了,我没男朋友,也没有追求者。”
简东平还是有些吃惊。
“你太谦虚了,一定是不想说。”他道。
“不,不是谦虚,我选择独身。”方琪坦然说,“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简东平看着方琪,心想,这是真心话吗?如此美丽的女人真的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青春耗费在无休无止的公司事务中。这种奉献的背后会另有隐情吗?难道沈碧云希望看到这种局面吗?如果沈碧云真的对方琪的奉献无动于衷,听之任之的话,那她可真是个非常自私的母亲。
“独身?你跟我一样唉。”凌戈忽然回应了一句,把简东平吓了一跳。
“你怎么跟我一样?你有东平啊。”方琪淡淡地一笑。
“别听她的,方琪,她就爱凑热闹。”简东平想用眼神向凌戈表示不满,却发现她并没有朝他看,而是目光忧郁地盯着方琪看,好像方琪是某个电视剧中的人物,正在表演她无比感兴趣的剧情。她又在发什么神经?
简东平转换了话题。
“今天还有谁会来?”他问方琪。
“晓曦要回来,她是我大姐的女儿,现在在读私立高中,今天应该回家。”方琪的口吻突然变得冷漠起来,“她是我妈妈的心头肉,现在在这个家里,我妈妈最宠她了。”她忽然站起身,“如果你没什么问题了,我得走了,在这个家里,关起房门谈太久会引起猜疑的。东平,我希望你不要告诉别人我今天跟你说的话,我不想让人议论,更不想让妈妈操心。”
“当然。我明白。”他答道,他拉起凌戈的手腕一起站了起来。
“我们一定要在这里吃晚饭吗?”她问道。
“你别拘束,只是家常便饭而已。”方琪客气地说着走到门口,现在她的语气有点职业女性的味道了,“你们可以到客厅去喝茶吃点心,我现在得去厨房照应一下。”看来她真的是这个家的大管家,简东平想。她正要开门出去的时候,忽然又回过头来说,“对了,我想起那天周谨在电话里的结束语了,她说我的时间到了,接着跟我说了再见,还祝我幸福。”
如此方琪没记错的话,周谨那天应该这么说的,我的时间到了,再见,祝你幸福。
真是耐人寻味的结束语。
“谢谢。”简东平一边微笑着说,一边在想,时间到了,什么时间到了?他忘了凌戈滑溜溜的手腕还在他的手心里。
方琪走后,凌戈猛然甩掉简东平的手。
“你为什么要这么说?!”她怒气冲冲地问道。
“难道你想告诉她你是警察吗?还是个停职的警察?她凭什么接受你的盘问?”简东平压低声音说。
“那你可以说我是你妹妹!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轻点!哪有带妹妹满街跑的男人?”简东平斥道,他看着她因生气而微微泛红的脸,冷静地说,“那好吧,以后你别跟我出来,免得别人误会,怎么样?”
凌戈仰头看了他一会儿,凑近他,以说悄悄话的音量,义正辞严地说:
“简东平,我跟你不一样,我不是冷血动物,我是个容易动感情的人。你老是这么说,我会误会你喜欢我的。我不想这样,既然做普通朋友,就应该好好做。今天是我最后一次扮演你的假女朋友。”
“我是冷血动物?!”简东平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评价自己,他很吃惊。
“其实,我觉得你更像个大冰箱,里面放了很多好东西,但是拿出来件件都是冷的。你没有人的感情,你说话做事也从来不管别人的感受,我讨厌你这样的人!”凌戈说完,鼻子冷“哼”了一声,赌气地一甩马尾巴,开门走了出去。
大冰箱!这比喻是否可以理解为在称赞我有内涵呢?有内涵的人通常都比较冷,但是我真的有那么冷吗?简东平觉得冤枉。
晚餐比预料的丰盛许多,中西合璧,不仅有葱油海蜇、红烧香菇面筋、炭烤五花肉、雪菜银鳕鱼,油焖黄鳝,还有新鲜的三文鱼片和口味独特的土豆鲜虾色拉。简东平一看见那盘切得整整齐齐搁在冰块上的三文鱼片就食指大动,可惜三文鱼片放在桌子的另一头,他一个客人想要尽情享用,恐怕不太方便,他正在为此遗憾的时候,方琪很体贴地将三文鱼片送到他面前。
“刚刚问了简律师,知道你很爱吃生鱼片,所以我特地到附近的超市去买了一些来,不知道是否合你的口味。”她礼貌地朝他一笑,把盛放芥末酱的小碟子“笃”地一声搁在他面前。
“谢谢。”简东平道,心里又感激又疑惑。
“你别客气,这里没人吃三文鱼,这都是你的。”方琪说。
“是专为我买的?”简东平问道。
“是的。你是第一次来我们家,应该好好招待你。”方琪说。
简东平笑着举起了筷子。
“方琪,你真是善解人意。”他道,心想她真是热情周到,她对每个人都这样吗?
他一边把生鱼片放入嘴里,一边别过头去看了一眼坐在身边的凌戈,凌戈朝他做了一个鬼脸,并用嘴型诅咒了他一句,SARS!
方琪好像感觉到了什么,连忙夹了两块炭烤五花肉放在凌戈的盘子里:“烤肉很香,你尝尝。”
“噢,谢谢。”凌戈不自在地朝方琪笑笑。
“别客气,就当是自己家里好了。”方琪说。
简东平发现,方琪在这里完全充当了女主人的角色,而此时,真正的女主人沈碧云却一直低头在跟他的父亲简律师窃窃私语,偶尔,她还会发出一声轻轻的叹息。桌上的其他人则都一言不发,神情漠然,懒懒地吃着。简东平想,不在饭桌上喧哗,可能是这个家的规矩。
凌戈是第一次在这样的场合吃饭,她显得十分拘束。
“我可以把黄鳝骨头吐在桌上吗?”她悄悄问他。
他看了看漂亮的桌布,低声回答她:“吐在盘子里。”
“我们等会儿早点回去好吗?”她低声恳求他,她已经忘了刚刚骂过他了。
“我想住在这里。”他温和地撒了一句谎,想不到她立刻叫了出来。
“住在这里?!”她的嗓门打破了饭桌上的宁静,把满座人都吓了一跳。所有人都停下来看着他们。
简东平连忙打圆场。
“小戈,我们不能住在这里,你这样会打扰别人的,而且我明天还要上班呢。”他说着腾出一只手来拍拍她的背,故意不看她脸上生气的表情,对方琪说,“没事,没事。小丫头没见过世面。”
“哼!”凌戈白了他一眼,用筷子乱搅盘子里的蔬菜。
简其明皱着眉头,朝他递来一个责备的眼神。他知道,老爸永远站在凌戈这边。
“没事,我们这儿房子大,以后你们有机会可以来住几天,也可以上我们这儿来拍结婚照,我有好多同学都曾经借我家拍结婚照呢。”曾雨杉忽然开口了,她是个身材略微发胖的年轻女子,相貌很普通,跟她姐姐方琪长的几乎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但她笑起来却给人一种异常温暖的感觉。
“这里拍结婚照的确很适合。”简东平点头同意道,他回头假模假样地问凌戈,“那我们以后要不就在这里拍结婚照?”
凌戈不理他,气呼呼地自顾自吃东西,。
简东平看了她一眼,凑到她耳边轻声道:“跟你闹着玩的,别太认真。”
凌戈眉毛一扬,假装没听见他说话,她指了指桌子中间的一个大磁壶,问道:
“那是什么?”
“是我们自己做的米酒,尝尝吧?”方琪热情地说。。
“好啊,给我来一点。”凌戈不客气地说,简东平知道她的心情变坏了,他开始后悔自己逗得她太厉害了,真怕她会闹出什么事来。
凌戈将半玻璃杯的米酒一饮而尽,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很好喝啊。”
“听说喝米酒对关节好,我妈妈每天都要喝一杯。”曾雨杉一边说,一边回头轻声问坐在她身边的向兵,“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向兵摇了摇头,他是个身材瘦小的男子,五官清秀,脸色有些阴郁。
“真的很好喝,味道很甜,一点都不涩嘴。”凌戈对向兵说,口气像是米酒的推销员,方琪又给她倒了一杯。
“我不喝酒。”向兵冷淡地说,简东平发现他说话的时候眼神涣散,好像在想心事。 他启动了车子。车行几分钟后,他问她:
“你打定主意了?”
“嗯。”她点了点头。
“那好吧,听你的。”他说,觉得喉咙有些发干。
接下来,两人都没再说一句话。他以为她会哭,但是她却始终很冷静。
30分钟后,他把她送到了家门口。
“你到了。”他说。
“以后咱们别联系了,你也别来找我了。不过我答应把苏志文那案子的复印件给你的,我会做到的,就算是我最后帮你一次吧。我寄给你。”她说。
“好。”他冷淡地回答。
她看着他像有话要说。
“再见。”他不想看她了。
“再见。”她说,拉开车门的时候,忽然回过头来:
“简东平,其实你是存钱的,是吧,沈碧云刚刚说,你10岁的时候就有一个私人账户,我爸说,小时候养成的金钱观念和习惯是很难改变的。你是不愿意告诉别人你的实际经济情况,是吧。”
简东平无言以对。
“别误会,我对你的钱没兴趣。知道这个,我就不用为你担心了,以前我老想着要是你老了,又穷又病又没孩子怎么办。我可真傻。”她笑笑,下了车。
她朝楼道走去,她住在一栋老式公房的底楼。眼看着她就要走进去了,简东平猛然拉开门,追了过去。
“凌戈!”
她回过头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到她前面。他伸出手摸到她暖暖的后颈,一用力便将她整个人搂到自己怀里,凌戈长得虽然苗条,但却没有骨感,他因此经常讽刺她是个穿衣服的肉圆,现在他紧紧抱住她,甚至把脸贴在她脸上,嘴唇蹭着她的发丝,更加感觉到她圆乎乎的身体散发出的体温和蕴含在体内的源源不断的青春活力。
“你不要这样。”她轻声抗拒道,但并没有推开他。
他本来想给她来个友谊的拥抱的,但连他自己也觉得这有点过火了,于是他放开了她,他握着她的双肩注视着她说:“凌戈,你知道吗?真正喜欢你的人,是不会在意那件事的。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找到属于你的幸福的。我相信。”
“别再说了。”她笑道,“我自己有存款,我能养活自己。”
“以后如果你有困难,随时来找我。”他真诚地说。
“不用了,简东平,无论我遇到什么,我都不会再来找你了。有什么困难我自己解决,我相信我可以的。”她扭动身子甩掉了他搁在肩上的双手,语调异常坚决。
很好,你很坚强,看起来我真应该为此鼓掌,他心道。
“那好,给我留个纪念品。”他换了种玩世不恭的口气说话。
“纪念品?”她仰头看着他,“你要什么?”
“我要你就给吗?”
“我……我没什么可给你的。”她好像有些害怕。
“我要你的小账本。”他说。
“小账本?”她吃了一惊。
他掳下了手腕上的手表和手上的戒指塞到她手里:“这是我给你的纪念品,如果你不喜欢,还可以当了换几个钱。”
“你……”她仰头看着他,似乎还没反应过来。
“别磨蹭!我10点半还要赶回去看费德勒对纳达尔的决赛。”他冷冷地催促道,觉得太阳穴在隐隐作痛
她从小布包里掏出她的绿色小账本,他一把夺了过去塞进口袋,转身就走。
“你为什么……”她在他身后问了一半,就被他打断了。
“再见。”他背着身子冷漠地回了一句,径直上了车,关上了车门。他本来不想看她的,但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她站在不远处眼巴巴看着他。简东平努力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无法动弹的植物人,控制自己的腿不去踢开车门。拜拜,凌戈,他把这句话对自己说了10遍后,终于启动车子开走了。
在回去的路上,他觉得自己正在慢慢向植物人靠近,先是头皮发麻,渐渐失去了知觉,接着是手脚变得僵硬,无法灵活把握方向盘,最后连视线也变得模糊了,他不得不把车在小路边停了20分钟才重新启程。
虽然他像植物人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心如止水,但他隐隐还是觉得身体深处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正慢慢升腾上来。这感觉令他想到5月7日的那场大雨,令他想到周谨在大雨里跟他挥手道别的情景,他一直无法形容那是种什么感觉,现在他知道了,那是绝望,或者说是死亡。天气晴朗的夜晚,他却觉得自己被雨水包围了。
拜拜,凌戈。
他心里又默默把这句话说了一遍,终于重新启动他的车,直接把它开回了家。 6.如梦往事
第二天清晨,当简东平走进客厅吃早饭的时候,正遇上父亲简其明在吃早饭。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简其明露出吃惊的表情,进而立刻揶揄道,“早上回来的?”
简东平决定把事情说清楚,既然分手了,他就不想再听到那个名字。
“老爸,我跟凌戈分手了。以后不要再把我跟她扯在一起。”他面无表情地说。
简其明的两根眉毛向中间挤成了个八字,这表情说明两点,一他觉得遗憾,二他不相信简东平的声明。
“小凌有什么不好?”简其明问道。
“她没什么不好,不过,既然我已经打定主意要一个人过,就不应该耽误人家,你说呢?”简东平泰然自若地父亲对面坐下,深吸了一口气,虽然大半夜没阖眼,但他感觉今天早晨一切如常,自己的内心也非常平静,这让他深感欣慰,因为这说明他并没有一脚踏入感情漩涡。唯一让他略有不满的是,今天的早餐可真是食之无味,一看就没胃口,萍姐的手艺最近怎么变差了。
“噢哈,你想得可真周到。”简其明讽刺地一笑。
简东平不想再提这事了,于是说:
“还是来说说沈碧云吧。我真没想到你是她的法律顾问。而且,你竟然还认识她那么多年了,你是怎么认识她的?”简东平勉强吞了一口粥,觉得像在吃洗脚水,连忙吐了出来。
“我们以前是邻居,当年她母亲黄绣之带着她两个人住在二楼的亭子间里,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大画家沈谦一的家眷。后来我跟碧云熟了,才知道了她们家的底细。”简其明意味深长地一笑,“沈碧云当年可是个大美人,也很有才华,她还给我,给你妈都画过像,可惜生不逢时。”
“冒昧地问一句,你跟她,有没有什么暧昧关系?”简东平的手指弹着桌面,今天,他觉得自己松弛得就像是一盘拆骨鱼片,而说话却不由自主地变得很尖刻,要在平时,这类问题他通常只问到“有没有什么”,就不会再问下去了。
简其明斜睨了他一眼。
“想哪儿去了,我们两个才是真正的好朋友。你以为是你跟小凌吗?”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经常来找我帮她出主意,当初她跟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的时候,我就给她出过很多主意。”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她第一次离婚?”
“大概1970年,你要打听她干什么?”简其明警觉地瞄了儿子一眼,忽然注意到今天的儿子穿着跟昨天相同的衣服,这是很少见的情况。
“周谨失踪了,她最后跟苏志文通过电话。她的失踪肯定跟沈碧云家有关。”简东平注意到父亲的目光正溜过他的手指,他今天的手腕和手指都空空如也,不过他不想解释,也不想因为这个打断两人的谈话,于是他假装没注意到父亲的目光,说道,“我昨天买了本她去年底出版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本书你也买了?”简其明皱了皱眉头,好像不以为然,“如果你对她感兴趣,可以好好看看。你想打听什么,书里都有了。”
“不过我还是想听你说,你肯定知道很多书里没写到的东西。”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父亲说道。
“你想知道什么?”
“首先,他们的家庭关系太复杂。我想知道沈碧云到底结过几次婚。”
简其明喝完最后一口粥,慢悠悠给自己点上了支细细的雪茄烟。简东平预感到在接下去的一个小时里,他就将沐浴在一片烟雾中,他实在很讨厌烟味,但是算了,为了听故事就忍忍吧,他决定听完父亲的叙述,去洗个澡。蓦然,他发现自己连衣服都没换。
“她结过几次婚?”他问道。
“沈碧云一共结过四次婚,第一次是嫁给一个普通工人,当时她在玻璃厂当工人,那个男人是她的师傅,比她大几岁,是个老实的好人,人家不在乎她出身不好,跟她结了婚。他们的婚姻维持了7年,因为沈碧云坚持不肯给那男人生孩子,怀孕之后还故意偷偷把孩子流产了,那个男人很恼火,两人因此就离了婚。”
故意流产的主意大概就是你给她出的吧,简东平心想。
“离婚是什么时候的事?”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1977年吧。她离婚后没多久,就嫁给了那个玻璃厂的厂长方国华。方国华比她大15岁,是个鳏夫,身边带着一个10岁的女儿,就是你看到的那个方柔枝,她是沈碧云的继女。沈碧云嫁给方国华后,在1980年,生下了大女儿方琪。方国华本来身体就不好,1982年,他在外出开会作报告的时候,突然心脏病发作,他就这么死了。”简其明平淡地说。
“在这之后,沈碧云又嫁给了一个姓曾的男人?”
“不错。大概是83年,她嫁给了一个美籍华人曾宏。他们认识两个月就结婚了,曾宏比沈碧云大4岁,两人感情很好,我还去吃喜酒了呢。这一年他们去了马来西亚做生意,第二年,也就是1984年,沈碧云在马来西亚为曾宏生下了一对龙凤双胞胎。”
“龙凤双胞胎?曾雨杉还有个同胞弟弟?”简东平想到了方晓曦口中的小舅舅。
“是的,那孩子叫曾小琛。”
“他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97年吧,他好像是13岁,从楼梯上摔下来死了。”
简东平一惊。
“在哪里摔的?是意外事故吗?”他连忙问。
“现场就是在你昨天去过的别墅,他们回国后不久就通过各种关系买了那栋别墅。本来,沈碧云和曾宏只跟这对双胞胎一起生活,方琪和方柔枝一直被放在沈碧云的母亲黄绣之那里照看,但是自从1989年,黄绣之得病去世后,方琪和保姆章玉芬就一起回到了沈碧云身边。方柔枝那时候已经22岁,快成家了,所以没回来,而方琪那时候才9岁。”
“曾小琛的死跟那方琪有关吗?”简东平听出了父亲的弦外之音。
“是方琪造成的。”
简东平再度一惊,他眼前浮现出方琪那张美丽冷漠的脸。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打仗的游戏,方琪算一边,双胞胎算另一边,一开始只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假打,后来,方琪可能被打急了,那个男孩还一直在嘲笑她,于是方琪就从厨房拿出把真刀来,那个男孩也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两人真的打了起来,结果,方琪一刀把曾小琛捅了个正着。当时他们家的佣人章玉芬正好不在,家里还有个20岁左右小保姆,是负责照看这对双胞胎的,但他们在玩的时候,她在客厅里偷偷打瞌睡,等她被惊醒的时候,曾小琛已经……。”简其明撇了撇嘴,但口气中没有遗憾也没有同情。
“她跟弟弟合得来吗?”从这个惨烈的故事中,简东平感受到一种隐藏在方琪内心深处的强烈情绪。
“我事后跟她谈过,她说沈碧云在前一天因为她私自到储藏室去玩打了她,她很生气,。曾小琛不仅打她的头,还不断用前一天的事嘲笑她,她气极了,但她也说,她没想到弟弟会死,她当时只想叫他闭嘴,但是曾小琛就说个不停。”简琪明表情严肃地说,“说实话,这个男孩的确是被父母宠坏了,当然,中年得子,又是唯一的儿子,难免会溺爱一点,但这男孩的言行的确很叫人恼火,他仗着父母宠他,几乎欺负家里的每个人。我为此也曾经多次提醒过沈碧云,但那时候她一心忙她的事业,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当然也走了正常的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深究的,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简其明深吸了一口烟,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方琪那时候几岁?”
“15岁。”
“15岁?!”简东平吃了一惊。
“这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简其明不解地瞥了他一眼。
“你刚刚说双胞胎是84年出生的吧,那么小男孩应该是11岁,老爸,15岁的女孩跟11岁的男孩能玩在一起吗?”简东平疑惑地问道,“我觉得15岁早就不是玩过家家游戏的年龄了。这场游戏是谁提出来要玩的?如果是小男孩提出来的,那么他可能是企图欺负他的姐姐,他很可能是强迫方琪参与的,但如果是方琪提出来的话,那么……”
“儿子!”简其明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事就点到为止吧,不要瞎猜。”过了一会儿,他又叹了口气,“其实,方琪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她一直很崇拜自己的母亲,她被抛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周都写信给沈碧云说自己的近况。她非常爱沈碧云的,也很怕她。那件事发生后,她问我,她妈妈是否会永远恨她?如果请求法官判她死刑,是否可以让她妈妈原谅她?”虽然父亲的口吻永远轻描淡写,但简东平还是从中听出了当时方琪的绝望心境。
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6.如梦往事
第二天清晨,当简东平走进客厅吃早饭的时候,正遇上父亲简其明在吃早饭。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简其明露出吃惊的表情,进而立刻揶揄道,“早上回来的?”
简东平决定把事情说清楚,既然分手了,他就不想再听到那个名字。
“老爸,我跟凌戈分手了。以后不要再把我跟她扯在一起。”他面无表情地说。
简其明的两根眉毛向中间挤成了个八字,这表情说明两点,一他觉得遗憾,二他不相信简东平的声明。
“小凌有什么不好?”简其明问道。
“她没什么不好,不过,既然我已经打定主意要一个人过,就不应该耽误人家,你说呢?”简东平泰然自若地父亲对面坐下,深吸了一口气,虽然大半夜没阖眼,但他感觉今天早晨一切如常,自己的内心也非常平静,这让他深感欣慰,因为这说明他并没有一脚踏入感情漩涡。唯一让他略有不满的是,今天的早餐可真是食之无味,一看就没胃口,萍姐的手艺最近怎么变差了。
“噢哈,你想得可真周到。”简其明讽刺地一笑。
简东平不想再提这事了,于是说:
“还是来说说沈碧云吧。我真没想到你是她的法律顾问。而且,你竟然还认识她那么多年了,你是怎么认识她的?”简东平勉强吞了一口粥,觉得像在吃洗脚水,连忙吐了出来。
“我们以前是邻居,当年她母亲黄绣之带着她两个人住在二楼的亭子间里,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大画家沈谦一的家眷。后来我跟碧云熟了,才知道了她们家的底细。”简其明意味深长地一笑,“沈碧云当年可是个大美人,也很有才华,她还给我,给你妈都画过像,可惜生不逢时。”
“冒昧地问一句,你跟她,有没有什么暧昧关系?”简东平的手指弹着桌面,今天,他觉得自己松弛得就像是一盘拆骨鱼片,而说话却不由自主地变得很尖刻,要在平时,这类问题他通常只问到“有没有什么”,就不会再问下去了。
简其明斜睨了他一眼。
“想哪儿去了,我们两个才是真正的好朋友。你以为是你跟小凌吗?”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经常来找我帮她出主意,当初她跟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的时候,我就给她出过很多主意。”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她第一次离婚?”
“大概1970年,你要打听她干什么?”简其明警觉地瞄了儿子一眼,忽然注意到今天的儿子穿着跟昨天相同的衣服,这是很少见的情况。
“周谨失踪了,她最后跟苏志文通过电话。她的失踪肯定跟沈碧云家有关。”简东平注意到父亲的目光正溜过他的手指,他今天的手腕和手指都空空如也,不过他不想解释,也不想因为这个打断两人的谈话,于是他假装没注意到父亲的目光,说道,“我昨天买了本她去年底出版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本书你也买了?”简其明皱了皱眉头,好像不以为然,“如果你对她感兴趣,可以好好看看。你想打听什么,书里都有了。”
“不过我还是想听你说,你肯定知道很多书里没写到的东西。”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父亲说道。
“你想知道什么?”
“首先,他们的家庭关系太复杂。我想知道沈碧云到底结过几次婚。”
简其明喝完最后一口粥,慢悠悠给自己点上了支细细的雪茄烟。简东平预感到在接下去的一个小时里,他就将沐浴在一片烟雾中,他实在很讨厌烟味,但是算了,为了听故事就忍忍吧,他决定听完父亲的叙述,去洗个澡。蓦然,他发现自己连衣服都没换。
“她结过几次婚?”他问道。
“沈碧云一共结过四次婚,第一次是嫁给一个普通工人,当时她在玻璃厂当工人,那个男人是她的师傅,比她大几岁,是个老实的好人,人家不在乎她出身不好,跟她结了婚。他们的婚姻维持了7年,因为沈碧云坚持不肯给那男人生孩子,怀孕之后还故意偷偷把孩子流产了,那个男人很恼火,两人因此就离了婚。”
故意流产的主意大概就是你给她出的吧,简东平心想。
“离婚是什么时候的事?”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1977年吧。她离婚后没多久,就嫁给了那个玻璃厂的厂长方国华。方国华比她大15岁,是个鳏夫,身边带着一个10岁的女儿,就是你看到的那个方柔枝,她是沈碧云的继女。沈碧云嫁给方国华后,在1980年,生下了大女儿方琪。方国华本来身体就不好,1982年,他在外出开会作报告的时候,突然心脏病发作,他就这么死了。”简其明平淡地说。
“在这之后,沈碧云又嫁给了一个姓曾的男人?”
“不错。大概是83年,她嫁给了一个美籍华人曾宏。他们认识两个月就结婚了,曾宏比沈碧云大4岁,两人感情很好,我还去吃喜酒了呢。这一年他们去了马来西亚做生意,第二年,也就是1984年,沈碧云在马来西亚为曾宏生下了一对龙凤双胞胎。”
“龙凤双胞胎?曾雨杉还有个同胞弟弟?”简东平想到了方晓曦口中的小舅舅。
“是的,那孩子叫曾小琛。”
“他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97年吧,他好像是13岁,从楼梯上摔下来死了。”
简东平一惊。
“在哪里摔的?是意外事故吗?”他连忙问。
“现场就是在你昨天去过的别墅,他们回国后不久就通过各种关系买了那栋别墅。本来,沈碧云和曾宏只跟这对双胞胎一起生活,方琪和方柔枝一直被放在沈碧云的母亲黄绣之那里照看,但是自从1989年,黄绣之得病去世后,方琪和保姆章玉芬就一起回到了沈碧云身边。方柔枝那时候已经22岁,快成家了,所以没回来,而方琪那时候才9岁。”
“曾小琛的死跟那方琪有关吗?”简东平听出了父亲的弦外之音。
“是方琪造成的。”
简东平再度一惊,他眼前浮现出方琪那张美丽冷漠的脸。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打仗的游戏,方琪算一边,双胞胎算另一边,一开始只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假打,后来,方琪可能被打急了,那个男孩还一直在嘲笑她,于是方琪就从厨房拿出把真刀来,那个男孩也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两人真的打了起来,结果,方琪一刀把曾小琛捅了个正着。当时他们家的佣人章玉芬正好不在,家里还有个20岁左右小保姆,是负责照看这对双胞胎的,但他们在玩的时候,她在客厅里偷偷打瞌睡,等她被惊醒的时候,曾小琛已经……。”简其明撇了撇嘴,但口气中没有遗憾也没有同情。
“她跟弟弟合得来吗?”从这个惨烈的故事中,简东平感受到一种隐藏在方琪内心深处的强烈情绪。
“我事后跟她谈过,她说沈碧云在前一天因为她私自到储藏室去玩打了她,她很生气,。曾小琛不仅打她的头,还不断用前一天的事嘲笑她,她气极了,但她也说,她没想到弟弟会死,她当时只想叫他闭嘴,但是曾小琛就说个不停。”简琪明表情严肃地说,“说实话,这个男孩的确是被父母宠坏了,当然,中年得子,又是唯一的儿子,难免会溺爱一点,但这男孩的言行的确很叫人恼火,他仗着父母宠他,几乎欺负家里的每个人。我为此也曾经多次提醒过沈碧云,但那时候她一心忙她的事业,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当然也走了正常的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深究的,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简其明深吸了一口烟,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方琪那时候几岁?”
“15岁。”
“15岁?!”简东平吃了一惊。
“这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简其明不解地瞥了他一眼。
“你刚刚说双胞胎是84年出生的吧,那么小男孩应该是11岁,老爸,15岁的女孩跟11岁的男孩能玩在一起吗?”简东平疑惑地问道,“我觉得15岁早就不是玩过家家游戏的年龄了。这场游戏是谁提出来要玩的?如果是小男孩提出来的,那么他可能是企图欺负他的姐姐,他很可能是强迫方琪参与的,但如果是方琪提出来的话,那么……”
“儿子!”简其明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事就点到为止吧,不要瞎猜。”过了一会儿,他又叹了口气,“其实,方琪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她一直很崇拜自己的母亲,她被抛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周都写信给沈碧云说自己的近况。她非常爱沈碧云的,也很怕她。那件事发生后,她问我,她妈妈是否会永远恨她?如果请求法官判她死刑,是否可以让她妈妈原谅她?”虽然父亲的口吻永远轻描淡写,但简东平还是从中听出了当时方琪的绝望心境。
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龙凤双胞胎?曾雨杉还有个同胞弟弟?”简东平想到了方晓曦口中的小舅舅。
“是的,那孩子叫曾小琛。”
“他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可能是94年吧,他好像是11岁,意外身亡。”
简东平一惊。
“在哪里发生的?是意外事故吗?”他连忙问。
“现场就是在你昨天去过的别墅,他们回国后不久就通过各种关系买了那栋别墅。本来,沈碧云和曾宏只跟这对双胞胎一起生活,方琪和方柔枝一直被放在沈碧云的母亲黄绣之那里照看,但是自从1989年,黄绣之得病去世后,方琪和保姆章玉芬就一起回到了沈碧云身边。方柔枝那时候已经22岁,快成家了,所以没回来,而方琪那时候才9岁。”
“曾小琛的死跟那方琪有关吗?”简东平听出了父亲的弦外之音。
“是方琪造成的。”
简东平再度一惊,他眼前浮现出方琪那张美丽冷漠的脸。
“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们几个孩子一起玩打仗的游戏,方琪算一边,双胞胎算另一边,一开始只是用树枝之类的东西假打,后来,方琪可能被打急了,那个男孩还一直在嘲笑她,于是方琪就从厨房拿出把真刀来,那个男孩也去厨房拿了把菜刀,两人真的打了起来,结果,方琪一刀把曾小琛捅了个正着。当时他们家的佣人章玉芬正好不在,家里还有个20岁左右小保姆,是负责照看这对双胞胎的,但他们在玩的时候,她在客厅里偷偷打瞌睡,等她被惊醒的时候,曾小琛已经……。”简其明撇了撇嘴,但口气中没有遗憾也没有同情。
“她跟弟弟合得来吗?”从这个惨烈的故事中,简东平感受到一种隐藏在方琪内心深处的强烈情绪。
“我事后跟她谈过,她说沈碧云在前一天因为她私自到储藏室去玩打了她,她很生气,。曾小琛不仅打她的头,还不断用前一天的事嘲笑她,她气极了,但她也说,她没想到弟弟会死,她当时只想叫他闭嘴,但是曾小琛就说个不停。”简琪明表情严肃地说,“说实话,这个男孩的确是被父母宠坏了,当然,中年得子,又是唯一的儿子,难免会溺爱一点,但这男孩的言行的确很叫人恼火,他仗着父母宠他,几乎欺负家里的每个人。我为此也曾经多次提醒过沈碧云,但那时候她一心忙她的事业,根本没把我的话放在心上。”
“后来这事是怎么了结的?”
“当然也走了正常的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深究的,这是一场意外事故。”简其明深吸了一口烟,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方琪那时候几岁?”
“15岁。”
“15岁?!”简东平吃了一惊。
“这有什么可一惊一乍的?”简其明不解地瞥了他一眼。
“你刚刚说双胞胎是84年出生的吧,那么小男孩应该是11岁,老爸,15岁的女孩跟11岁的男孩能玩在一起吗?”简东平疑惑地问道,“我觉得15岁早就不是玩过家家游戏的年龄了。这场游戏是谁提出来要玩的?如果是小男孩提出来的,那么他可能是企图欺负他的姐姐,他很可能是强迫方琪参与的,但如果是方琪提出来的话,那么……”
“儿子!”简其明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事就点到为止吧,不要瞎猜。”过了一会儿,他又叹了口气,“其实,方琪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她一直很崇拜自己的母亲,她被抛在外婆家的时候,每周都写信给沈碧云说自己的近况。她非常爱沈碧云的,也很怕她。那件事发生后,她问我,她妈妈是否会永远恨她?如果请求法官判她死刑,是否可以让她妈妈原谅她?”虽然父亲的口吻永远轻描淡写,但简东平还是从中听出了当时方琪的绝望心境。
他禁不住又回想起方琪的话。“我选择独身。我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把妈妈毕生的心血,妙邻公司经营好。妈妈老了,虽然她很坚强,但她总有一天要退休的。”
她在赎罪吗?为弟弟的死而赎罪?当年的一念之差,让她愿意付出一生来偿还,可是这么做了,沈碧云真的就能原谅她吗?中年得子,而且是唯一的儿子,可以想象她当年有多伤心。她会因为女儿的赎罪就放过她吗,她会将心比心地想到女儿心中的痛苦,并大度地安慰女儿一句吗?她会吗?从昨天晚餐情形看,应该不会。简东平简直无法想象这些年来,方琪是怎么在如此压抑的空气中活下来的,她的生命力真强。他为她感到心痛。
“那么后来呢?我是说曾宏跟沈碧云。”简东平努力把思绪从方琪的旧梦里拉出来。
“曾宏是1998年死的。”简其明说,“一天深夜,他去客厅接电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儿子的死对他打击很大。自从曾小琛死后,他情绪一直不佳,开始酗酒,而且他还喜欢喝白酒,他睡觉前常要喝点酒才能睡。警方后来发现他体内酒精成分很高。”
“也是意外死亡。”简东平评论道,“他们家的意外死亡比例可真高。”
“的确是意外死亡,这毋庸置疑。”简琪明叼着雪茄烟,冷冷地说。
“我明白了,简律师。不过,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沈碧云一直都是嫁给年龄比自己大的男人,她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忽然会找一个比她小22岁的男人结婚?难道是欲求不满?”简东平问道,觉得这话好像不是自己在问,真不够含蓄。
简其明笑起来。
“简律师,你笑得很阴险。”
“嗯,呵呵呵。”简其明继续奸笑。
“回答问题好不好,沈碧云怎么会突然想到结这个婚?她是不是想……当武则天?”
“别瞎想,沈碧云对性没什么兴趣,她自己也承认她早过了对此感兴趣的年龄,她跟苏志文一直都是分床睡的。”
“你连这都知道,说明你曾经到过她的卧室。”他又脱口而出。
简其明瞥了他一眼,道:“是凌戈提出的分手吧?”
他没理会这个问题,又转回正题,“沈碧云为什么要跟苏志文结婚?”
简其明瞥了他一眼,道:“是凌戈提出的分手吧?”
他没理会这个问题,又转回正题,“沈碧云为什么要跟苏志文结婚?”
“其实,她结这个婚一开始有很大成分是为了跟女儿们赌气。”简其明笑着说,“有一年生日,她的女儿们正好都有事,竟然没有一个回来给她庆祝,于是她一怒之下,就宣布要结婚。”
“她们怎么会都没来?至少方琪应该会去庆祝的吧,她那么在乎沈碧云。还有方柔枝,她明显一直在讨好她的继母。”简东平说。
“方琪那段时间跟一个男人私奔了。”
“私奔?”这么说,她也曾经想逃离这个家。
“那男人是妙邻公司下属分公司的一个推销员,长得挺英俊,我也见过,方琪很想嫁给他,但是沈碧云反对这桩婚事,说那个男人是骗子。一天早晨,方琪给沈碧云留了张字条就走了。结果,那个男人骗了方琪的存款去投资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月后,我接到方琪的求助电话,她一个人躲在出租屋里,没钱付房租,我帮她付清了房租,又把她的情况告诉了沈碧云,最后是沈碧云亲自去接她回来的,一句都没责备她。”
虽然一句都没说,但一切尽在不言中。一心想逃离那个家的方琪,最后灰溜溜地回来了,而且自己挑中的那个男人的品行还不幸被母亲言中,其内心的挫败感一定无以复加吧。
“那么方柔枝呢?”简东平不忍心多想方琪的心境,于是问道。
“她那时候在住院,胆囊炎。”
“她怎么会带着女儿住在沈碧云这里,她们手腕关系怎么样?”简东平直觉方柔枝虽然看上去病怏怏的,但实际上是个很懂得察言观色和挑拨离间的女人。
“她本来跟沈碧云是没什么关系的,但是后来她生病下岗,老公又出了事,孩子又要上学,一连串的事情让她走投无路,最后她就来投奔沈碧云了。”
“她老公出什么事了?”
“跟人打架斗殴,把人刺死后逃走了,5年了,至今没任何消息。”
“方柔枝就方晓曦一个女儿?怎么跟她的姓?”
“老公出事后改的姓。”简其明瞄了他一眼,“你问得可真仔细啊。”
“那么,方柔枝跟沈碧云的关系怎么样?”
“她得靠沈碧云生活,她的医药费和方晓曦的学费都是沈碧云在付,她当然事事讨好沈碧云。”
虽然如此,但对真正是否有感情就难说了。
“我听说沈碧云很宠方晓曦那个女孩。”
“晓曦有绘画天分,她画的画曾经在市里得过一等奖,这让沈碧云很欣慰,她想把这女孩培养成画家,所以对她难免有些纵容。艺术家嘛,总不能给她太多框框。”简其明说。
“她又为什么没去庆祝生日?”
“说是忘了,跟同学一起出去玩了。”
“那么曾雨杉呢?”
“去参加一个公益活动了,她一直就很热衷于这些,经常要沈碧云捐款,所以她们两人经常吵架,上次你也看到了,她没去给碧云庆祝生日,很可能是故意的,哈哈,她总是跟碧云对着干。”
“是啊,吵归吵,但我还是觉得比起方琪来,沈碧云更喜欢曾雨杉。”简东平说。
“有些事是无法忘记的,这也怨不得沈碧云,至少她给了方琪很好的生活。”简其明道。
那样的生活算好吗?简东平想到方琪的处境,禁不住为其难过。
“所以,就因为所有的女儿都没给沈碧云过生日,于是她就准备另外找个关心自己的人,准备结婚了?”简东平问道。
“是的。她向女儿们宣布她要给她们找个出众的继父。”简其明呵呵笑起来,“她纯粹是为了赌气,或者说是恶作剧。结果就找了个苏志文。”
“她是在哪儿碰到苏志文的?”
“在一个叫‘上海的香艳记忆’的发布会上,当时苏志文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里,他们就碰上了,两人跳了舞。从那以后,就有了来往,没多久就结婚了。”
“苏志文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是一家交谊舞学校的老师。”
“以前呢?”
“他对自己以前的事讳莫如深,但是我还是查到,他曾经在第15中学当过语文老师。他是师范大学毕业的,但他在那所中学只呆了三年,就辞职了,辞职后就再没人知道他的行踪,据他自己跟沈碧云说,他是什么都干过。”
“苏志文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以前结过婚吗?”
“他没结过婚。从外表上看,他英俊潇洒,温文尔雅,说话像个谦谦君子,我跟他谈过一次,印象不坏,他看过很多书,并不是个脑袋空空的舞男,他甚至知道艾米莉迪克森。他对我说,沈碧云她需要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可以跟她交谈的人,一个愿意倾听她说话,并且听得懂的人。”简其明的脸上现出深思的表情,“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说服了我,他跟沈碧云结婚,并不是因为沈碧云的财产,而是因为他口味独特。”
“不管是不是苏志文口味独特,跟一个比自己小那么多的男人结婚,怎么说都要冒很大的风险,沈碧云那么精明的女人,怎么会那么鲁莽?”
“我当时也劝过沈碧云,她说,她已经到了无所顾忌的年纪,她有资格做一些出格的事。”
这句话说得真洒脱,简东平心里赞了一句。
“沈碧云对苏志文看得紧吗?”他问道。
“她从不管他。”
“他们结婚后,苏志文就不上班了吧,那他平时的开销从哪儿来?沈碧云给他零花钱吗?给多少?”
简其明皱了皱眉头:“沈碧云每个月给他大概3000至5000块左右。”
“沈碧云对苏志文怎么样?她……爱他吗?”简东平说,他意外自己会问出这么一句感性的话来,心里微微有些不舒服。
“她当然……很爱他。”简其明笑嘻嘻地盯着她看,“她对苏志文很好,几乎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关怀,无论苏志文跟这个家的谁发生争执,她都会站在苏志文这边,当然,这也让她的女儿们对苏志文非常不满。他很快就成了这个家的众矢之的,就像以前的曾小琛一样。只不过,苏志文没曾小琛那么尖锐罢了。他脾气很好,别人对他冷嘲热讽,他大部分时候都假装没听见,或者打哈哈,其实他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说到这儿,简其明好像想到了什么,忽然不怀好意地哈哈大学起来。
简东平立刻猜出了父亲奸笑的原因。“是啊,他是个有魅力的男人,又是在女人堆里生活。他是不是向谁献殷勤了?还是哪个女人对他抛媚眼了?”简东平认为绝对不可能是方琪,方琪应该不会那么大胆,而且她很爱母亲,剩下的就只有方柔枝、曾雨杉和方晓曦了。
简其明神秘地朝他一笑:“这个不好说啊。我不能说没根据的话。”
“凭我们是父子,你就不能跟我说点没根据的猜想?”
“抱歉,你我现在立场不同,我没什么可跟你说的。”简其明将烟头掐灭在烟缸里。
“再说点吧。”他恳求道,“苏志文跟谁的关系最僵?又跟谁最好?”
“无可奉告。”简其明摊摊手,耸耸肩。
“喂,你我可是父子。”简东平说。
“平时是的,不过我觉得你今天像是凌戈附身。我还是躲得远点吧。”简其明呵呵笑道。
这时候萍姐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进来。
“还没吃完?你最近吃饭的速度越来越慢!”萍姐看了看简东平几乎没动的粥碗,不快地皱起眉头说道。
“那是因为不好吃,萍姐,你最近的手艺好像退步了,是不是该去上上烹饪班了?”这是萍姐进入简家这么多年来,简东平首次对她做的菜提出质疑,而且口气还挺尖刻,她被说得措手不及,回头看看简其明,好像在问他,你儿子出什么毛病了?
“他失恋了。”简其明简短地解释道。
萍姐把嘴弯成一个“O”型,表示理解地点了点头。
“简律师,说话是要有证据,我几时跟凌戈谈过恋爱?!”简东平立刻跳起来反驳,但可惜,那两人好像根本没听到他的辩驳,而且自此之后,他们就把他当隐形人,自顾自闲聊起来,再也没理他。
简东平在心里叹了口气,小戈,小戈,你真是让我吃不到羊肉惹着一身羊骚。
他忽然又想到,不知道她今天酒醒之后会不会把昨天两人绝交的事忘了?他很想打个电话给她,但是想想又算了,既然分了,还那么啰嗦干吗。
与其跟凌戈联系,还不如找时间把方琪约出来好好谈谈。他相信方琪一定可以告诉他很多关于这个淑女之家的内幕。
这时候,他的手机忽然响了,是短消息,他心头一喜,会不会是小戈?但他低头一看,却发现是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短消息的内容是:“我看到了你登的寻人启事,我认识那个女人。” 7.她是丽丽周
尼娜是个打扮入时的瘦小女孩,六月天气,穿着超短裙和皮靴,小小的脸上画着浓艳的妆,虽然打扮得挺成熟,但简东平觉得,她不过是个套着大人衣服的小姑娘,他怀疑她是否满了18岁。
“嘿!”她大摇大摆地走到他面前,朝他昂了昂下巴,算是打招呼。
“你好,尼娜是吧,请坐。”简东平客气地说。通过电话后,他们约好在茶室见面。
她表情冷漠地在他对面坐下,从亮闪闪的红色小皮包里掏出一包摩尔香烟,从里面抽出一支来放进嘴里点上了。简东平微微皱了皱眉,他讨厌烟味,更讨厌吸烟的女人。
“我们从哪儿说起?”她的语调又冷又冲。
“你说你认识寻人启事上的那个女人?她是谁?”简东平直截了当地问道。
“她?不就是周丽丽喽?”尼娜像鸭子一样嘎地叫出声来。
“周丽丽?”又多了一个新名字,简东平想,“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望春路知道吧?”尼娜又昂了昂下巴,这是她的习惯动作。
“我知道,在D区的靠北边,跟C区交界的地方。”简东平对那里隐约有点印象。
“对,就那儿。”她漠然地点了点头,“望春路上有家‘金升夜总会’,我跟丽丽一起在那里唱歌。她唱老歌,我唱流行歌曲。”
金升夜总会?简东平的脑子好像被什么刺了一下。
“金升夜总会的金升,是不是这么写?”简东平掏出掌中电脑,用电子笔快速在上面写了“金升”两个字,递给尼娜看。
“嗯,嗯,就这么写。哇,你这玩意儿好炫哪!”尼娜拿着简东平的最新款掌中电脑,左看右看,发出一声赞叹,脸上终于露出符合她年龄的表情。
“她在你们那边唱歌的时候就叫周丽丽?”他任她把玩那个掌中电脑。
“我只知道她在我们那里是叫周丽丽,专门唱邓丽君的老歌,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尼娜艳羡地盯着那台掌中电脑看,但最后还是把它还给了简东平。
“她唱得怎么样?”
“还不错。老男人老女人喜欢她。”尼娜笑了笑,有些瞧不起的意思。
“像你们这样的除了在夜总会演出,还上别的地方演出吗?”
“有人来叫就去喽。”
“那么像周谨,噢不对,丽丽这样的,会不会去参加别的演出?”
“那是经常有的事。常有些人叫她去参加什么新年会、联欢会,她旗袍一穿唱邓丽君的老歌,迷死那些老男人了。”
“有没有比较高级的场合让她去?比如什么时装发布会。”
“有。我记得她参加过一个什么老上海的记忆什么的发布会,人家是专门做旗袍的,叫她去唱歌,其实,我跟她一起去的,她唱四首,我唱两首,操!她得了2000,我就得了300!什么屁公司!”尼娜愤愤不平地啐了一口。
“是不是妙邻公司的‘上海的香艳记忆’?”
“不记得了,谁有空记这种名字。我唱歌,他给钱,咱们两清了。你说呢?”
“那是去年的事了吧。”简东平想起来,苏志文就是在那次的发布会上认识沈碧云的。
“去年4月份。那时候丽丽才来金升没多久。”
“那丽丽一般的出场费是多少?我是指在别的地方演出。”
“大概演一次300块左右。有时候多点。”尼娜尚未发育完全的小身子往椅子上一靠,一边抽烟,一边斜睨着简东平,问道,“帅哥,问你个问题,你干吗要找她?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的好朋友。”简东平诚恳地说。
“好朋友?有多好?”尼娜忽闪着她的假睫毛,仔细打量简东平。
“很好的好朋友。”简东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打听这个,于是问道,“你跟她是什么关系?你应该也是她的朋友吧。”
“随你怎么说。”尼娜的眼神变得闪烁不定,她猛力吸烟,随后用蛮横的口气问道,“你跟她好到什么程度?”
这问题可真是直接又鲁莽,很像小戈的风格,简东平想。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他问道。
她不说话。
他看着她的脸,忽然意识到,也许周谨离开时,留下了什么尾巴,比如把什么东西落在别人这儿了,或者别人的什么东西落在了她那儿,再比如,借了钱没还……究竟是哪种呢?
“我跟她是很好的朋友,有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他彬彬有礼地问道。
“好吧,是你问我的,”她仿佛就在等他这么问,她用不耐烦的口气说,“她前前后后共欠了我八百多块钱,本来说好五一长假一过就一起还的,可谁知道她连屁都不放一个就走了,连上班都没来,给她打了无数个电话都是关机。你是她的朋友……你说该怎么办呢?”尼娜翘起二郎腿,抖着身子,用要他好看的眼神注视着他。
果然是欠债没还。唱歌的收入应该不低啊。周谨的钱都用到哪儿去了呢?不管怎么样,看来今天不付清这笔欠款,她是不肯好好说话了。
“多少?我替她还。”简东平爽快地从裤兜里掏出钱包。
尼娜马上露出笑容。
“850,噢,不对,还有上次的晚饭,一共是……875。”她说着,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钱包。
“看来你们歌厅的收入也不怎么样啊,周谨一个月大概在你们那儿挣多少?”他一边说,一边从钱包里数了九张百元大钞给她,心里忽然想到,如果凌戈知道自己那么大方地在替周谨还债不知道会怎么着急心疼呢,好吧,今天我学学你,小戈,我也记回帐。
“是不多,”他听到尼娜在回他的话,现在她的口气缓和多了,“好的时候两三千,差的时候一千多。如果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就这些。”尼娜低头看着他数钱。
别的什么都不做的话?简东平立刻明白了这句话中隐含的意思。
“那么丽丽她有没有做些别的事?”看她收好钱,他若无其事地从口袋里掏出那本绿色小账本,又拿出了支笔,这时候他觉得自己傻得要命,就像个傻账房,还记账呢,他这辈子可曾做过这样的傻事?
“她一开始也跟客人出去,不过前几个月,好像转性了,一唱完就走了。”尼娜向他递了个老于世故的眼神。
“她有男朋友吗?”
“不晓得。她没说起过,不过她花钱很凶,又没见她买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她吸粉,所以我们猜她养了个小白脸。”尼娜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花钱贴小男人,最傻了。喂,你在干什么?”
“我在记账。”简东平说,“记好了,以后好向丽丽要债啊。”
“你们两个倒真像,丽丽也有个本子,我看她尽记了些莫名其妙的数字。”尼娜耸耸肩。
“是吗?”简东平心中一动,“她都记些什么?”
“我看她一边看书,一边她会记些东西在本子上,谁知道她在记什么?她有时候神经兮兮的,跟我们不是很合得来。不过人倒还算爽气的。”尼娜评判道,忽然又想起了什么,
“对了。”尼娜把烟掐灭在烟缸里,从小红皮包里掏出一个钱包,“我先找你零钱。”
“不必了,到时候我向她要。”他笑容可掬地说。
“你够朋友的!”尼娜笑出来,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把钱包又放了回去,她从里面拿了粉红色的小化妆包丢给他。
“这个也是她的,你顺便拿给她吧。”
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简东平看见那个小化妆包,不禁露出微笑。尼娜专注地盯了他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道:“喂,帅哥,你到底跟她是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她的那个……”
拜托,我不是周谨的小白脸!简东平听出她后半句的意思,忍不住抬头冷冷地瞄了她一眼,说道:“尼娜,我是杂志社的编辑,你说的丽丽一直在给我们杂志写稿子。就是《信》周刊,你知道吗?”
“你说丽丽一直在给你们写文章?”尼娜很吃惊,“怪不得,她老是拿着你们的那个报纸左看右看的。”
“对,她写了有一阵了。我们是朋友。我现在一直在找她,因为自从五一节后,她就没音讯了,稿子也没交。”简东平不知道他说这些对方是否能听懂,因为尼娜看他的眼神明显很迷惑,于是他决定问个比较容易回答的问题,“她是什么时候来你们夜总会的?”
“去年年初。元旦过后她来的。”尼娜回答得很快。
“她有没有跟你说过她过去的事?”简东平拉开化妆包,把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
尼娜应该早就看过化妆包里的东西了,所以她显然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没怎么说过,只是说她曾经在外地的小舞厅唱过歌。”尼娜笑了笑,“其实看她的样子,我就知道她以前在别的地方干过这一行,她很有经验。”
化妆包里的东西有点脏,简东平伸展了一下手指,努力克服自己的洁癖,一一拨弄着从化妆包倒出来的各类小玩意儿,两支口红、一盒眼影、一盒腮红、一副假的眼睫毛、一个粉饼,一根化了一半的棒棒糖、一支圆珠笔,半包餐巾纸、一些香瓜子壳,最后是,一把钥匙,所以的东西多污迹斑斑,叫简东平下不去手,周谨可真是邋遢的人。
“这是哪儿的钥匙?”他问她。
“当然是房门钥匙喽。她平时总在化妆包里放一把房门钥匙。”
“钥匙可真脏啊。”他叹了一句。
“她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嘛,你看这化妆包,肯定从来没洗过。”尼娜讪笑。
钥匙上面油乎乎的,简东平皱了皱眉,取了张餐巾纸将其包上放了回去。
“她家在哪儿知道吗?”他问道。
“不知道,我从来没去过。”尼娜说着又给自己点了支烟,她抽烟的姿态颇为好看。
“你最后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尽量使自己的语调不像个警察。
“大概是5月6日晚上。”她打了个哈欠。
“几点?”
“就是演出结束吧。我们一般每天晚上10点收工,接着就各忙各的了。那天我们几个唱完了准备去吃夜宵,丽丽忽然说她也要一起去,她平时都一唱完就走人的,不晓得那天是哪根筋搭牢了,嘿!”尼娜一边说,一边把他面前的小账本拿过去翻了起来,她这动作令简东平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她看上去怎么样?”他问道,他很想把小账本拿回来,但又不想打断她的思路
“好像很兴奋,一直咋咋呼呼的,说自己要去旅游了,还说要回家,说她妈妈来电话了,还说什么她马上要有件喜事,我们问她是不是要结婚了?她就在那边痴笑。其它的不记得了,反正那天她很兴奋,有点兴奋过头,我们都怀疑她跟那个小白脸有什么特别的进展,要不就是小白脸向她求婚了。”尼娜一边说着话,一边漫不经心地翻翻着小账本,忽然格格笑起来,“哇,这是你记的吗?黛安芬打折,50元,你买给谁的?简编辑,你可真够抠的。……羊毛毛线80元。”她念起账本上的话来,“袜子花了80元,明天不吃饭了……嘿嘿,简编辑,你可真省啊,看来你跟丽丽的关系真的很好,不然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肯一下子付出那么多钱……”
尼娜的话里明显带着嘲讽,简东平一把夺过了小账本。
“对不起,这是别人的。”他尽量保持微笑,但心里却窝火得很。死女人,手真贱!谁允许你动凌戈的东西?你配吗?
他昨晚已经把小账本从头到尾翻过一遍了,所以里面的内容他早就知道得清清楚楚,虽然如此,里面的那些语句由这个陌生女人念出来,还是叫他心里五味杂陈,他没想到,为了买那些毛线,凌戈竟然第二天不吃饭,真是个傻丫头,当初跟她算钱又不要,“送朋友的礼物哪能算钱?”她很认真地坚持着。
他忽然很想打个电话给她。
“不是你的?一定是个女人的吧。只有女人才会记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也许是他伪装得太好了,所以尼娜压根儿没注意到他的不快,她自顾自抽烟,同时低头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这表明她也许不能呆很久。
“对,是我的一个朋友。”简东平淡淡地说着,把小账本塞进口袋,他觉得让别人念账本里的内容,就等于是在当众羞辱凌戈,他觉得对不起她,但是他也明白现在不是深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于是他一转头快速把自己的不快引开了。
“丽丽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人或某件事?”
“哼!你想问什么?”尼娜好像觉得这问题挺可笑的。
“比如,她有没有特别提起过某个男人或女人?”
“不知道,没注意。”尼娜一脸茫然。
“她有没有提到过沈碧云,妙邻,或者苏志文这样的名字?”简东平进一步启发道。
尼娜想了一会儿,说:“那个什么沈碧云的,好像听她提过。”
“沈碧云跟她的老公苏志文相差22岁,这事周刊曾经登过。”
尼娜的眼睛一亮:“啊!原来是那两人哪,这我知道。她的确提起过,她那时候拿了份报纸在那里看啊看的,我就凑了上去,我当时还说那男人这么英俊却找了老女人,肯定是为了那女人的钱,要是那女人是个穷光蛋,看那男人要不要她。”
“当时丽丽是什么反应?”
“她说肯定是这女人太不要脸,死缠着那男的的,否则好好的男人又怎么会跟个老女人好呢?她好像很同情那个男的。她看见帅一点的男人就容易犯花痴。”
“她还说了些什么?”
“她说那照片拍得很好,把两人的神韵都拍出来了。她说让她拍拍不出这样的。”尼娜又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说,“帅哥,你还有什么问题就快问,我一会儿约了人。”
“最后一个问题,她有什么特殊的爱好吗或者特点吗?”简东平问道,虽然这问题不像是朋友应该问的,但是相信拿了900元的尼娜应该不会介意这个。
果然,尼娜很爽快地答道:“她喜欢数数。她都能告诉我,我一天抽过几口烟,怪女人!”,
“你是从什么时候起发现她有这个特点的?”简东平盯着她问道。
“就是那个香艳记忆的晚会嘛,她说她看到一个男人朝一个女人瞄了5眼,那个女人瞄了那个男人8眼,哈哈,真好笑,她还给他们数纽扣和女人脖子里的珍珠颗数,真是有空噢!那两个人好像后来一起跳舞了,反正我是没注意,丽丽说那个男人用手指在那个女人的背上写了很多字,让那个女人猜,她说其中五个是,我假装君子,那个女的好像笑了几次,丽丽还给她数笑的次数?她脑子肯定有毛病,怎么会有空去记这些。哎呀,哎呀,我不记得了,你不要问我了……我哪有这闲工夫老是去注意丽丽干什么,告诉你,反正她就是个怪女人!看她的样子,以前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是出来混的,你别看我年纪不大,我见的人多了,我身边这种人也多的事,她以前干过什么,我一看就知道了。哼!”
尼哪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
“你觉得以前她干过什么?”
“唱歌能赚什么钱?我不说了,你自己去猜吧。”尼娜厌烦地挥了挥手,像在赶苍蝇。
简东平也站了起来,他又从钱包里掏出100元给她
“你想到什么给我打电话好吗?谢谢你花时间回答我的问题。我知道你的时间非常宝贵。”他微笑地说。
“啊哈,你真是个好人……我收回刚刚的话。”看到钱,她立刻绽开笑颜,并立刻接过钞票,把它塞进了小包,她说,“好,我回去再想想,如果想到什么,我给你打电话。放心吧,我尼娜说话向来算数的,我答应了你,就一定能办到。”她亲昵地拍拍他的肩,同时职业化地给了他一个飞吻,便急匆匆抓起她的小皮包转身离去。
简东平看见她匆匆出了茶室,有辆桑塔纳已经在那里等着她了,有个满头红发的男人在车边等着她。周谨过的难道也是这种生活?只不过,跟她有关的男人到底是谁呢? 大白天,站在马路对面看望春路上的金升夜总会,会觉得它至少有100年历史了,七歪八倒的霓虹灯,满目疮痍的招牌,还所有那布满了灰尘和污迹的深红色窗帘,无一不在诉说着它这些年的血泪史。简东平在网上稍微查了一下,就发现200多条跟金升夜总会有关的负面新闻,其中卖淫的一百多条、吸毒的50条,吃摇头丸的50条,还有舞女和歌女争风吃醋、打架斗殴、卖假酒,形形色色,什么都有,当然这些都是前两年前的事了。
现在的金升夜总会,主营的是歌舞表演,没有再出现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表面上这一两年好像已经改邪归正,不过听今天尼娜的叙述,似乎任何夜总会都免不了会扯上点风月的,改头换面的金升也不例外。周谨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唱歌,或者说工作。
但现在简东平感兴趣的不是她在夜总会的工作,他相信夜总会对周谨这种习惯漂泊的人来说,只是一个暂时的停歇处,用假名唱歌、隐瞒自己的住处、平时很少跟同事交流的她应该不会在夜总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他感兴趣的是那把钥匙。
照尼娜的说法,那应该是周谨家的房门钥匙。
他上次跟凌戈一起环绕周刊大楼,沿周谨所说的路线走了一遍。根据他当时的记忆,周谨第一次跟他见面说的是,“我乘了5站路,走过4个拐角,过了两条横马路”。
所以,那天他跟凌戈两人花了近两个小时来做这个实验。他暗自庆幸,穿过两条横马路,又转了4个拐角的4个地方,有公共汽车站的只有两处,而且公交线路很少。甲车站上,只有一部公交车,54路,乙车站上有两部,64路和112路。他们看了公交车牌,作了一个总结,符合周谨所说条件的只可能是,西林路,学院路和望春路。现在望春路是唯一的交接点。
简东平想起,当初周谨告诉他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号。那么,她会不会是把两个地址混为一谈了。也就是说,把她工作的地名和她家的住址混在了一起?这也算是一种不彻底的伪装吧,用她的话说是“一半对一半”,半真半假。
周谨曾经说,她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金升路254号,(除了晚上在夜总会唱歌,她应该还有不少业余时间,除了约会逛街外,她应该还有部分时间是呆在家里的。如果她工作的时间加上她在家的时间,那应该符合她所说的“大部分时间”这个概念。那么她会不会把两个地址拼在一起呢?
“我大部分时间呆在那儿”再想想她话里的意思,好像两个地方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她的意思是不是说,她大部分时间是呆在金升夜总会和254号的家里呢?如果她是这个意思,那么是否意味着,她的住处就在金升夜总会所在的这条路上呢?金升夜总会在望春路82号,所以也许她的住处不是在金升路254号,而是,金升夜总会所在的望春路254号。简东平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测,他决定试着找一找。
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他接通电话,吃了一惊,是凌戈。
“你在哪儿?”凌戈问他,情绪好像有点低落。
“我在望春路。你在哪儿,有事吗?”他很舒服地品味着她的伤感语调,所以说起话来难免微微带些得意。向我举白旗了吗?肉圆?
“我的小账本你带了吗?”她问道。
“带了,”他说,“我都看过了。”
“还给我好吗?我年底要结账,如果少了半年,算什么啊。”她恳求道,语调悲悲戚戚的,让他多少有点不忍。但是她提出的这个要求却让他高兴不起来了。
“你就为这个给我打电话?”他冷冷地问道。
“你还给我吧,你留着有什么用啊。”
“它已经是我的了,我不想随便给别人。”
“你干吗要绑架我的账本!它对你有什么用!”她嚷道。
“它对我至关重要,简直就是我的宝贝。”他冷冷的回复,每当他很恼火的时候,就会使用书面用语,“还有别的事可以效劳吗?我现在忙得无暇分身。”
“苏志文的复印件小郑给我弄到了,我拿来给你,你把账本还我。怎么样?”她冷冷地回了一句。
死丫头,还懂得威胁我!他更生气了。也罢,不就是个破账本吗?
“好吧,既然你坚持,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他道。
“还有,我要把你的手表和戒指还给你,我不要那些,太贵重了,你自己留着吧。”
“那要不要换一件?”他心情恶劣地随口问道。
没想到她问道:
“能换吗?”
他心里一动。
“你想要什么。”他口气缓和了一些。
“我想要,嗯……你的睡袋。可以吗?就是上次,你在我家住的时候,用的那个,我看挺管用的,又很暖和的,你说不太贵的,我记得我问过你的,我想,如果以后发生了……火灾什么的,”她的声音轻了下来,“也许能派上用场。”
睡袋!真没想到是睡袋!真会挑东西啊!有一次凌戈发高烧,简东平曾经带着他的睡袋在她床边陪过她一夜。简东平都快笑出声来了。还想跟我绝交呢!这傻丫头!且让我再试探你一下。
“凌戈,睡袋我有两个,一个新的,一个旧的。旧的我用过了,你要哪一个?”他忍住笑问道。
“我怎么好意思问你要新的呢。你给我旧的吧。”她显得沮丧极了。
就好像突然走进了一片阳光。霎那间,简东平心情大靓。
“凌戈,你我毕竟是朋友,这点小小的要求算什么?我办完事就给你送来,它就在我后车箱里,你现在在哪儿?在家里?”他笑着问道。
“不,不用了,我来拿吧。望春路是吧,离我这儿不远的。我到了给你打电话吧。”她说完,好像怕他反对似的,立刻挂了电话。
这么迫不及待想要我的睡袋?还想跟我绝交呢!简东平笑着叹了口气,为她的没骨气惋惜,同时又心情愉快地决定好好戏弄她一番。他准备提提去年的那件事,当时大饱眼福的她脸上那尴尬的表情他还记忆犹新呢。
望春路竟然没有254号。
简东平沿着望春路一路寻找254号,却发现因为施工的原因,望春路从240号起就断了号。
如果不是望春路254号,那么这个254又代表什么呢?难道是25号4楼。或者是2号54室?似乎前一种猜测可能性更大。但可惜,他走了一遍,发现,25号是一家杂货店,2号是家便利店,仔细察看了一番,两家店都是平房,楼上没有可出租的房子。
难道是猜错了?
对了,钥匙!如果这把钥匙真的是周谨住处的房门钥匙的话,那么上面的油污应该能说明一些问题。他把那把钥匙掏出来,忍着厌恶放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好像有股臭烘烘的阴沟的味道,再看看上面的油污。他判断,那把钥匙很可能曾经掉在一条小沟渠或者一个小水潭中,而这条小沟渠有可能是在某家饭店门前或门后,因为经年累月接受饭店倒出来的污水,所以变得又臭又油又污浊。那么,这把钥匙是怎么会掉在那里的呢?应该是把钥匙掏出来的时候不慎掉下来的。那么又怎么会在饭店附近掏钥匙呢?很有可能,她的住处就在饭店附近。
他决定去找找这条路上的饭店。
望春路并不长,门牌号到240号就结束了。在这条还算繁华的小路上,共有两家大饭店和12家小饮食店。大饭店门口都打理得挺干净,没有小阴沟或水潭,显然,大饭店并没有在店门口乱倒垃圾的习惯,但是小饭店就不一样了,几乎家家门口都是一片污浊的水迹。简东平走了一圈,在一家小饭店门口停住了,吸引他的不是这家店的门牌号,而是这家店的店名,“菜饭二五四专卖”。
二五四,单从数字上来说,好像是对上了。简东平走了上去。现在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所以店里一个客人也没有。
“小姐!”他招呼一个十七、八岁的女服务员。
“啥事?”女服务员正在切青菜,茫然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请问你们这店名,‘菜饭二五四’是什么意思?”他笑容可掬地问她。
“外面不是写着吗?!”女服务员有点不耐烦。
他走到店门外一看,果然店门口贴着一张黄颜色的广告,上面是这么写的:
“二元 菜饭一碗。
四元 菜饭一碗,土豆汤一碗
五元 菜饭一碗 小排黄豆汤一碗”
的确是契合了254这三个数字,但是为什么不是245呢,这样不是更符合广告上的排列顺序?
“请问,为什么不是‘菜饭二四五’?写倒了吧。”简东平问道。
“你这人真啰嗦,”小服务员皱起了眉头。
“这位小姐人长得那么漂亮,心肠肯定也很好吧。”他拍起了对方的马屁,
“没啥可说的啦。”被称赞漂亮后,女服务员的脸色马上好了很多。
“是不是你们老板有什么秘密在里面,不让你们说?”
“有啥秘密啊?你这客人……”女服务员脸上的表情显示,她认为他提出的这个问题根本不值得回答。
“那是为什么?肯定有原因。”简东平不怕被人认为自己无聊,尤其是一个卖菜饭的女服务员。
“一点没啥稀奇,菜饭二五四这名字是楼上的一个小姐起的,她说这么念顺口,我们老板就听她的了。反正倒过来倒过去都一样呗。”小服务员露出厌烦的笑容。
“楼上的小姐,是不是姓周?”简东平问道。
“你怎么知道?她叫周丽丽,那边夜总会唱歌的。”小服务员说。
终于找到了,金升路254号原来是这里。周谨。逮住你了!
“她在吗?”
“不在。出门去了。你认识她?”服务员满怀狐疑地上下打量他。
“她给了我一把房门钥匙,我想去她的房间,往哪儿走?”简东平觉得没必要跟女服务员多解释太多,现在他已经迫不及待想看看周谨的闺房了。
服务员倒也不在意,她漠然地看着他指指身后不远处的一道门:“从后面的楼梯上去就是。”
“对了,你们老板在吗?”
“他等会儿就来。”小服务员答道,忽然又问道,“你真是周丽丽的朋友?”
“是啊。”
“怪啊,她说没人知道她住这里啊。”
“我是唯一知道她住址的朋友。我们是好朋友。”简东平微微一笑。
掀开一层油腻腻的白色布帘,简东平沿着阴暗的走道拾级而上,楼梯又窄又陡,一扇小门近在眼前。他不敢肯定那把钥匙是否真的能打开这扇门,但他决定试一试。
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掏出钥匙,谁知事情出奇的顺利,油乎乎的钥匙一插进锁孔,门锁就克嗒一声开了。
他打开门,周谨的住处豁然呈现在他面前。
房间大约10平方左右,稍稍有些凌乱,地上扔着几根塑料绳和几张废纸片,床上有两条已经干成棍的毛巾,椅背上有件红色旗袍,书桌上横七竖八地堆着一叠报纸,一杯水被喝了一半,干枯的玫瑰花沉在杯底。房间里的家具非常简单,只有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一张旧书桌,一个梳洗台和一个陈旧的大衣柜。
简东平拉开大衣柜,里面几乎空空如也,只挂了一件灰色超短裙,仔细一看上面被烧了一个大洞,显然这件衣服是被丢弃的。再拉开书桌的三个抽屉,两个小抽屉是空的,中间的大抽屉里放了一个大文件袋,简东平打开文件袋,发现那里面装着厚厚一叠彩色照片。他像发牌一样,快速将所有照片浏览了一遍,发现所有些照片里都没有周谨本人的影像,如此说来,这很可能是周谨拍的照片。
照片里的内容形形色色,既有各种年龄男人女人的半身照,也有旅店的招牌照,也有人们在小吃店喝酒吃菜的场景,本来简东平认为所有这些都只是没有任何主题的风物照,但他很快发现,在每张照片的背后都写有一行注释的小字,有的只是两三个字,有的却有好几行,比如,一个年轻女孩背靠着一根石柱在专心致志地吃一块点心,后面的注解为“丹丹在望风”,一个男人在小酒馆喝酒,后面的注释是“老鳖吃酒”,还有一张小街的风景照,后面的注释是“下雨,小街地面很湿,今天离开,拍照留念。寻访三天的结果是失望。”简东平觉得这些看上去似乎没什么主题的照片,对应上那些注释就好像活了起来,变成了一面镜子,印照出周谨这几年的人生,他决定把照片拿回家好好研究一番。
看完照片,再来看看书桌上的那堆报纸,都是本市较知名的另一份报纸纸《明天晚报》。由于现在的娱乐性报纸大多都跟《信》周刊一样,广告加彩页,每期都是厚厚的一叠,所以看上去虽然是一大摞,其实才四份而已,而且,简东平仔细检查了一下报纸日期,发现时间是相连在一起的,都是4月份的。不知道为什么周谨刻意把这四份报纸放在书桌上。这时候 ,他发现报纸里夹着一把小剪刀,难道她是想做剪报?
她对《明天日报》中的哪一部分感兴趣呢?他立刻坐在那里一页页翻起来了。他对周谨并不十分了解,完全不清楚她会从报纸上剪下哪部分内容。不过,刚刚剪刀是夹在哪一页的?他一边回忆,一边找到了刚刚剪刀掉出来的那页,原来那是小说连载版。令他颇为吃惊的是,那里正在连载沈碧云的自传《淑女之家》,连载序列已经排到了第34,难道她是想把沈碧云的自传作成剪报?他刚想对此下定论,马上就犹豫了。因为他发现,在《淑女之家》的下方,竟然刊登的是周谨自己的网络小说《我的荒谬旅程》,而且连载的序列正好排到4,那么正好是4期,看来得找找《明天日报》的假洋鬼子Tony了。
他打了个电话给Tony。
“Hello,哥们。”Tony接电话很快,而且说话永远半中半英。
“你认识你们小说连载版的编辑吗?”
“当然认识,她就坐我斜对面,May I help you?”
“我想要那篇《我的荒谬旅程》的稿子,有办法吗?”
“Why?”
“我觉得很有意思,想看全文。最好介绍我跟那个编辑认识,我还有些问题想问她。”
“没问题,她人不错,Her name is Nancy,你只要说她声音像18岁,就可以无往不利了。”
“那事实上她是几岁?”
“38。不过她自认为仍然是个little girl。没事,我跟她打个招呼。电话别挂。”Tony的声音消失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又嗲又尖的女高音出现在电话那头。
“HI,是《信》周刊的James吗?”James是简东平的英文名,平时很少有人这么喊他。周刊的人都直呼他的中文名字东平。说来奇怪,跟他最亲近的女人倒是一天到晚直呼其名,而素未谋面倒是叫他叫得那么亲热。
“我是James,Nancy,你好。”
“听Tony说,你想跟我谈谈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怎么回事?”
“我今天也是无意中看到了这篇连载,很巧这个作者跟我这里一个专栏作者的名字相同,Nancy,我很想知道她们是不是同一个人。你的那个周谨是不是个年轻女孩?”简东平彬彬有礼地问道。
“哦,是的,年纪很轻,不过气质一般,不像是城市的人,看上去还有几分风尘感,当然长相不重要,最要紧她的文字很有灵气,其实我也只见过她一次。”
“她是否对数字特别敏感?”
“Right!说到这个,”Nancy吃吃笑起来,“她真是个怪人。第一次见面,我看她盯着我的茶杯看,我还以为我的茶杯里有什么脏东西呢,想不到,她竟然数起我茶杯里的茶叶来,她说一共是29片,她走了以后,我特地数了数,果然是29片。”
“那是她了。”简东平笑道,“出了茶叶,她还跟提起过什么?”
“比如呢?”
“比如沈碧云的自传《淑女之家》。”
“这个她提过,不过是后来在网上聊天的时候问我的。她问我,这本书外面出版了没有?”
“当时有没有出版?”简东平问道。
“出版了,是去年年底出版的。我跟她这么说了,她好像准备去买一本。”
“那你是怎么联系上她的?”
“有朋友在网上看到她的小说,向我推荐,说写得不错,她那篇小说在网络上连载好像也很受欢迎,我看了以后也觉得不错,就发留言给她,她很快就回复我了。”
“那是什么时候?”
“就是今年3月初。”
“被《明天日报》看中,对她来说可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她给你的应该是成稿吧?”
“是成稿,在网上连载的时候,她就已经写完了。不过她说要修改最后一部分,但近来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联络上她。你那边可以联系上她吗?”
“我也找不到她,还想问你呢。”
“哦,现在的人真是不负责任。”Nancy抱怨道。
“可否发一份成稿给我?”
“可以啊。”Nancy爽快地说。
“谢谢你,Nancy,请发到我的邮箱,Tony知道我的邮箱地址,认识你很高兴。”简东平客气地说,“对了,我刚刚忘说了,Nancy,你的声音好像我15岁的表妹。”
“James,谢谢你的奉承,”Nancy格格笑道,“不过,你目的性太强,听上去一点都不真诚。”Nancy不是个傻瓜。
“Nancy,我只想说你的声音很好听,真的。”简东平尽量表达自己的真诚。
“好了,James,我会发到你邮箱的。如果想感激我,就送我一束红玫瑰吧。”
“没问题。”简东平立刻答应。
菜饭店的老板是个五大三粗,睡眼惺忪的中年男子。他一边用牙签剔牙,一边懒洋洋地打量着坐在他对面的简东平。
“你是丽丽的朋友?”他歪斜着嘴,瓮声瓮气地问道。
“对。”
“哪种的朋友?”
“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否则她不会把她的房门钥匙交给我。”简东平注视着菜饭店老板平静地说道,“因为我很久没见到她了,所以今天特别来她这儿看看。结果她不在。”
“她出门去了。”老板吸了吸鼻子,“叭“地一声朝地上吐了一大口痰。
简东平有洁癖,看到这情景禁不住皱起了眉头。自小他看见马路上随地吐痰的人就深恶痛绝,他一直希望国家能制定相关法律将所有随地吐痰的人抓去劳动改造。可惜国家好像从来不关心这类问题。
“她父母有急事找她,你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找到她吗?”简东平板着脸,口气生硬地问道,在他看来,随地吐痰的老板就是一个有呼吸的阴沟洞。
老板清了清喉咙。
“操!她租我的房子,我只管收钱,我还管她上哪儿?再说她们这些女人,还不都是五湖四海到处跑?谁知道她去哪儿了?”
“可是你跟她关系好像蛮不错,不然她怎么会给你的……嗯……饭店取名字?菜饭二五四,是不是?”简东平说到这儿又补充了一句,“这是丽丽自己告诉我的。”
“切!叫她取店名就是跟她好?”老板干笑了两声,接着又换了一种推心置腹的口吻,“当然喽,我也是男人嘛,有时候女人跟你发个嗲,头脑难免会发个昏,她当时说,这样好听,又说她喜欢,我就听她的了,反正也没啥两样。”
周谨的确很会发嗲,简东平对此印象深刻。
“那么,她是怎么找到你这儿的?我看你这儿连出租房子的广告都没贴。”简东平口气稍缓,他尽量不去注意地上的痰迹和桌上的油污。
“是熟人介绍的。在她之前,我这儿住过一个四川妞儿,也是在附近夜总会上班的,后来回家乡了。丽丽就是她介绍来的。”老板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红双喜眼,“住在我这儿的,一般都不想让人知道她们住在这里。”
“为什么?”简东平对此颇感困惑。
“原因么,一是因为我这里便宜,才300元一个月,她们那些小姐都爱吹牛自己认识有钱人,所以不想让人知道住在我这儿这个破地方。另一个原因么,是因为她们有些人跟夜总会里的小白脸谈恋爱,就怕他们搭上别人,借我这楼上,正好可以看见夜总会的大门和二楼包房的走廊。”菜饭店老板嘿嘿地笑道,简东平估计,房子没出租前,他经常会趴在那里偷窥夜总会里的男欢女爱。
“那丽丽租你的房子是什么原因?”简东平问道。
“她说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住。”老板好像觉得这句话挺滑稽。
菜饭店楼上的小屋算是安静的住所吗?难说。
“也许她也喜欢偷看别人。”简东平露出一丝暧昧的微笑,试探地问道。
“她么,喜欢拍照,坐在窗口,喀嚓喀嚓,我见过好多次。”老板说。
“她都拍些什么?”
“不知道,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有一次,她拍了张男人走出夜总会的照片给我看,她对我说,老板,你一直说你会看人,你看这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是个什么样的男人?”简东平问道。
难道是苏志文?他立刻从包里取出掌上电脑,快速从图片储存栏中找到了苏志文和沈碧云的合影,这是他前一天从周刊的图片资料库里调出来的。
“照片是隔了一段距离拍的,不过那男人的脸倒还清楚,斯文相,一表人才的,不过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嘿嘿,我看的人多了,这种男人对女人有办法,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老板有滋有味地说着,“丽丽的为了拍清楚那男人的脸,朝大街上大叫了一声,那个男人别过头来,她就喀嚓来了一下。”
“你看是不是这个人?”简东平把掌中电脑推到老板面前。
“哼,就这人。”菜饭店老板嘲讽地一笑。
“你只过他一次,怎么这么确定?”
“谁说我只过他一次?这人的脸我印象深得很,有阵子他经常在这一带晃,不过近一年没看见过他。”老板歪头想了想,“对,有一年了,我好久没看见他了。” 在车上,两人起初都一言不发。后来还是简东平打破了沉默。
“你给我的是苏志文那案子的资料?”他明知故问。
“是的。我自己也复印了一份。”她不看他,一副坚决要跟他划清界限的表情。
“我可能明天或后天要出门。”他静静地说。
“是吗?”她立刻别过头来看着他,“这次又要去哪里?”
“我要去一次周谨的故乡。”他道。
她注视着他的侧面憋了一会儿没说话。简东平隐隐觉得她有意跟他同往,但她没说。
“我习惯独来独往。”他决定把话说在前头。
“噢。”她低声道,随后把头转了回去。今天没扎辫子,长发飘飘,神情有些黯然的小肉圆看上去倒还颇有几分女人味。
“凌戈,我们谈谈吧。”他道。
她不答话。
“你真的想跟我绝交吗?”他问道。
“对啊,我昨晚已经说过了。”她用一种很欢快的语调说话。
“我昨天晚上回去差点出车祸。”
她吃了一惊,马上回头看着他,“简东平,你没事吧?对不起,我应该在你没开车的时候说这事。不过,我以为你很潇洒的呢,你不会骗我吧?你真的差点出车祸?”她的目光在他身上扫来扫去,好像在寻找受伤的位置。
她关切的语调让他感到舒心。他的脑子里忽然产生一个新的想法,但他现在还需要点时间来考虑,至少需要15分钟,所以他决定到她家后再跟她详谈。
“凌戈,我找到周谨的住处了,”他转换了话题。
“真的?”她瞪圆了眼睛,“你怎么找到的?”
他把自己通过钥匙找到周谨住处的经过说了一遍。
“你真聪明。”她笑着赞叹道,他别过头去看了她一眼,蓦然发现她的额头的发根处有一个血印,怎么回事?她受伤了?昨天晚上她不是好好的?他心里掠过一丝不安。
“凌戈?你今天怎么没把头发扎起来?”
“我懒呀。我这样好看吗?”她若无其事地问道。
“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他问道。
“哦,我不小心撞在柜子上了,大概后来酒劲发了吧。”她不好意思地笑道。
“谁让你喝那么多!”听她这么回答,他才安下心来。
几分钟后,凌戈的家到了,她迫不及待地下车,奔到他的后车箱前。简东平慢悠悠地走到她身边,打开后车箱,从里面拎出了他的睡袋包。
“走吧。”他说,“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你给我就行了,我又不是拎不动。”听上去,她不想让他去她家。
“我有话要跟你说。”他不由分说地向她家走去,
她跟在他身后,脸沉了下来,没好气地说:“简东平,我们已经绝交了,我不要你上我家,不要!你没这个权利!”
咦?她不想让他进门,为什么?她越是这样,他就越想去看看。
“你家藏了什么?野男人?”他反问。
“你不再是我的朋友!我不想在我家看到你!”她理屈词穷地追在他身后,气急败坏地嚷道。
不对劲!她越是这样,简东平就越想去她家了。
他本来以为她会一路嚷到她家门口,却不料一进走道,她就没了声音,并且动作飞快地躲到了楼梯背后。
“你怎么啦?”他满怀狐疑地看着她。
这时候,他听到有一男一女正从楼上走下来,好像还在大声说话。
“那是谁?”他悄声问她。
“就,就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和我那个女朋友,他们住4楼,我女朋友妈妈的房子。”
原来凌戈还跟这对狗男女住在同一幢楼里,真是难为她了。
“那你躲什么?”她的软弱让他有些恼火。
“见面好尴尬啊。他们会跟我打招呼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她可怜巴巴地说。
难道你准备永远躲着他们吗?简东平看了她一眼,伸手拽着她的胳膊硬是把她从楼梯下面拉了出来。
“你干什么?!”她生气地悄声抗议。
他把睡袋拎包扔在脚边,然后双手搭在她肩上,将她像耶稣受难一样固定在她家门口的那堵白墙上。
“下来了吗?”他悄声问她。
“还没有……啊,下来了,下来了,我们赶快进去吧。”她着急地催促道。
“别动!”他低声喝了一句,加大了放在她肩膀上的力量。“小戈,别跟我分手,求求你了,我不能没有你。”他相信自己的音量已经足以引起楼上下来那两位的注意。凌戈吃惊且恶心地看着他,情不自禁地往后让了让,这时候,她的眼神飘向了他背后。
“嗨,凌戈。”那个女孩首先打了招呼,简东平一手搭在凌戈的肩上,转过身去,就看见一个衣着比凌戈时髦,五官不及凌戈漂亮的女孩正用一种三分好奇,七分嘲弄的目光注视着他,在她的身后,站着一个戴眼镜的清秀男子。
“嗯,好久不见了。”凌戈勉强笑了笑。
“这位是……”男子说话了。这就是当初抛弃小戈的四眼鸡了,他到底有什么资本可以抛弃小戈?按理说应该小戈先说分手才对,分手的台词可以这样说,你有斜视眼吗?为什么我说话的时候你一直看旁边?对不起,我不能跟一个有残疾的男人交往。拜拜!……
“他是我的……”凌戈刚想搭腔,就被他打断了。
“未婚夫。”他说,接着把头转过去看着她,一边用手撩动她的头发,赞叹道,“好了,小戈,别生气了,我都已经道歉了,你说不去欧洲,那我们去日本怎么样?去吃正宗的萨西米,再买你喜欢的资生堂回来,其实你的皮肤,不用任何化妆品也一样嫩得像面团,你们说呢?”他笑嘻嘻地回头问那对男女。
“呵呵,凌戈,你男朋友真爱你啊,恭喜你了。”那个女孩言不由衷地说。
他用再自然不过的语调问凌戈:“对了,我的手表和戒指呢?”
凌戈低头从包里拿出他的手表和戒指交给他,他快速给自己戴上,“早上忘了戴了,”随后笑嘻嘻地对她说:“宝贝,你今天真美,眼睛像巧克力,鼻子像雪糕、嘴唇像番茄,看得我好馋,我们快进屋吧,……”凌戈露出想吐的表情,是好肉麻啊,他想不到自己也会说出这么肉麻的话来,想想都快笑破肚皮了。
“噢,不打扰你们了,再见。”女孩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看出凌戈像要跟对方告别,他紧紧盯着她的眼睛。
“别理他们!看着我!”他低声命令道。
“这……不太好吧?”她悄声道。
“这代表你没把他们当人看。以后跟他们见面,只能用单音节跟他们说话。比如嗯,啊,哦,诶,……看着我!”他低声道。
“我看着你哪……”她紧张地一会儿看他,一会儿瞄他身后,“他们走了。”
于是他放开了她。
“我帮你出气了吧。”他道。
她用明亮的眼睛瞄了他一眼,没说话。
“那么,我可以吃番茄吗?”他含笑问道。
“什么……番茄。”她吃了一惊,脸立刻红了。
“要不啃猪蹄也行啊。”他觉得真好笑啊,其实他更想吃番茄。
“谁是猪蹄!去你的!”她挣脱了他,背过身去掏出了钥匙,开门进去。
她已经忘记阻止他进入她的家了,所以他跟着她走了进去。
一进屋,他就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吃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整个卧室一片狼藉,电视机变成了一堆黑炭,墙上到处都是被熏黑烧焦的痕迹,床和家具上到处是乌黑的焦屑,两床被子被扔在地,已经烧掉了一半。怪不得她要睡袋呢!
“这里遭到恐怖袭击了吗?”他愕然地问她。
“昨天晚上,电视机,忽然爆炸了……”她轻声说。
电视机爆炸?这种事好像只有电视新闻里才能看到。
“什么时候?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你昨天晚上是怎么睡的?”他不耐烦地问道,忽然又想起了她额头上的伤,立刻走上去撩开了她的头发,他看见好几块明显的伤痕。 “这是昨天晚上弄的吗?”他问道。
“嗯。”她点了点头。
他看着她,顿了一顿问道:“真的是电视机爆炸?”
“我干吗要骗你啊。”她沮丧地说。
在确定她没在开玩笑后,他问道:
“请问你家的电视机高寿啊?”
“不知道。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她好像没听出他话里的讥讽,哽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昨天晚上突然就会爆炸,我动都没动它。”
“活该!”他骂道,“过分的节约就是浪费,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什么烂电视!”他想到她不扎辫子就是为了掩饰伤口,不让他知道,就心里冒火,她对他可真是见外啊。看来是真的想分手,他的心往下一沉。他本来想扔下睡袋转身就走的,但正当他准备这么做的时候,他看见她哭了。
“一个电视机要几千块呢!”她抽泣着争辩道,“而且我爸爸说,过去生产的东西质量很好的。以前什么问题都没有的。一直好好的,我为什么要买新电视机?!”
“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他问道。
“我不想事事依靠别人。”她一边抹眼泪一边说,“我只要你的睡袋就好了。过几天等我把这里收拾干净,再去买新被子。到时候,我再还你,如果……如果你还要的话。”
她的最后那半句话让他的心软了下来。不过又微微有些失望,原来她是真的想用睡袋,这次可真是自作多情了。
他看了她一会儿,终于走了上去。想到她昨天晚上独自面对这场灾难时的孤立无援和惊慌,他不免有些心疼。
“……好了好了,谁叫你提出跟我绝交,这是老天爷在惩罚你呢。”他将她搂在怀里,轻拍她的背安慰道,“你头上的伤是怎么弄的?”
“飞出来两块砸到我了。”
“幸亏火还不算大,没烧到隔壁吧?”
她摇摇头。
“出那么大的响动怎么没惊动邻居?”
“他们应该听到了响声。但那时候已经很晚了,很多人都睡了,而且我又很快就用被子把火灭了,所以,大概他们也猜不出发生了什么事。”
是猜不出来。毕竟电视机爆炸的几率很小。
“存折没事吧?”他相信这句话问到了她的心坎上。
“存折,我拼死也会抢下来的。”提到存折,她马上就停住了哭泣,用无比坚定的语气回答他,看起来她要跟她的存折共存亡。
“想保护你的钱,只要记下账号,到时候去银行挂失就行了。”他笑了出来。
“我都记下了。”她用手抹去眼角的眼泪,委委屈屈地说,“它是突然炸的,我根本没动它,一点都没碰它,这不能怪我。”
现在,他觉得她有点把他当老爸了。她小时候一定也经常这么向她父亲申辩。
“爸,我一点都没动,我什么都没干,我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的。”
好吧,既然你这么尊重我,我就帮你考虑一下该怎么给你解决实际问题吧。
“凌戈,你这属于突发事件。你应该告诉你所在的居委会和你的单位,这样他们就会给你提供一些实际的帮助,比如,送你些慰问金,资助你新的被褥和家具,也许还会为你安排免费的临时住处。”
“不,我不想让单位里的人知道。我现在被停职了,如果告诉他们,他们肯定会更加看不起我,他们一定觉得我什么都干不好,还会冤枉我,是我把电视机搞炸的。”凌戈倔强地昂起了下巴。
“你不要慰问金啦?说不定还不少呢。”
“我不在乎。”
“那你总该通知居委会吧?”
“我不要通知居委会。今天一早,有人来问我,我都装不知道,我说我什么都没听见。我不想让邻居就知道这事。”
简东平看着她脸上坚定的表情,豁然明白了她心里的真正想法。她不想让曾经伤害她的那对男女知道这件事,他们是她的邻居,她不希望这事日后成为他们嘲笑她的资本,她只不过是想维护自己小小的自尊。
“可你总不能在这样的环境里继续住下去吧。”他想了想道,“要不,你这几天先搬到我家去住。我堂弟年初去北京工作了,他的房间现在空着,等你把这里收拾好了再回来,你看怎么样?”
“可是,我们……”她好像又要提绝交的事了,他马上打断了她。
“凌戈,我不想跟你绝交,我舍不得你这个朋友,相信你也一样舍不得我,因为我知道你是个重感情的人。”
他说完凌戈的眼睛再次湿润了,他温和地摸了摸她的头发,本来他是有个提议的,本来他还想提提去年他跟她之间的那件糗事,但是现在显然气氛不对,所以他决定以后再说。
“简东平,我发现重感情不是个好习惯。”她抹干眼泪,静静地说。
“但是重感情的人很迷人。”他脱口而出,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心想,世界上哪有人比我对你更好?你生病的时候,是谁开车去给你买粥?是谁带你去看病?是谁带着睡袋陪你过夜?是谁为了帮你赚外快,帮你修改稿子,帮你电脑录入,最后让你不仅看见自己写的破文章变成铅字,还让你能收到100元的稿费?还不是我?
“好了,就这么决定了。我爸那边你不用担心,他很喜欢你,你就放宽心在我家先住一段时间吧,睡袋我就不给你了,有床睡还要睡袋干什么?”他推了推她,道,“快点收拾行李吧。明天找人来给你这儿装修一下,记住,房子装修好,至少要三个月后才能住回来。你看怎么样?”
她沉思了一会儿,抬头看着他,问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喜欢吃肉圆啊。”他开玩笑道。 8.追逐者的旅程
当天下午,简东平帮凌戈把她的简陋家当拿回家后,便用极快的速度为她办齐了四件事,一,他把堂弟简震留在房间里的杂物通通清理到了储藏室,为凌戈腾出了大部分空间放置她随身带来的衣物;二,他带她去百货商店购置了一套新被褥,三,委托萍姐清扫堂弟的房间;四,他找了《信》周刊装修版面的同事路敏,不一会儿她就给他介绍了一支装修队,双方谈好价钱后,他答应第二天带对方去现场勘察。
办完这四件事后,他给父亲打了个电话,报告了凌戈驾临简宅,并可能小住一阵的消息。
“你们要同居啦?今天早上还说分手的,怎么会这么快?同居那还不如干脆结婚呢。”简律师喜出望外。
“不,她住简震的房间。”简东平静静地说。
“James,你是在浪费我的时间!以后你跟我说话,每分钟都要算钱!”简律师立刻兴趣大减,气冲冲地挂了电话。
老爸只要是一不高兴,就会叫他的英文名字。
简东平知道老爸这几年一直盼望他早日结婚,早日生儿育女,不过,他实在不愿意受束缚。看着同事们为了给孩子最好的生活,为了孩子的将来拼命省吃俭用,他就打心眼里可怜他们。打死他,他也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他才不在乎是否有人叫他爸爸。简东平的人生哲学是,人生在世,就该及时行乐对得起自己,因为生命实在太短暂了。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陪陪他,也没什么不好。
第二天上午,带装修队勘察过凌家的现场后,简东平跟装修队大致聊了聊装修的细节,最后,他决定等他远行回来后再择日开工,装修是件复杂繁琐的事,全部交给心软又胆小的凌戈一个人负责,他实在不放心。
“等我回来再开工吧,我很快就会回来的。”他临行前,在家门口跟她告别。
在他家住了一晚后,他发现她的心情已经恢复了很多,又扎起了精神的马尾巴,而且神情也恢复了以往的活泼。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她问道。
“至少要三四天,我们保持联系。我交代的事你别忘了去办。”简东平前一天晚上交给她一个任务,那就是去火车站调查周谨那两个大箱子的去向。
“放心吧,我等会儿就去。”
“给你公交卡不要掉了。有的时候可以打打的,那能节约不少时间。”简东平叮嘱道。
“好吧,如果需要打的,我会打的。但是我也不能养成这习惯。”她笑着说。
“装修的事你有什么要求可以找路敏,她的电话我昨天已经给你了,就是上次搭我车的那个长头发的女孩,你认识的。”
“我才不要找她。”她气哼哼地说。
“为什么?”她的情绪化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她是你的B伴侣,又不是我的。”她说。
他知道她为什么不喜欢路敏了,轻轻一笑。有的事没必要多解释。
“哪边是南?”他突然问道。
“啊?”她一怔。
“给我左手。”他又命令道。
她犹豫了一下,才给了他自己的左手。
“很好,就是反应慢了点。凌戈,你要记住,你捏筷子的那只手是右手,至于南边……以后再说吧。”他握住她的左手用力捏了捏,随后突然放在嘴边作势要咬,她连忙把手抽了回来。
“你干吗呀!”她道。
“啃猪蹄呀。”他笑着发动了车子,在启动的一瞬间,他对她说,“凌戈,回来我要吃番茄噢,先通知你一声,可别让我失望。”
“休想!吃你家路敏去!”她断然拒绝。
不过,他的车已经开远了。
凌戈发现每次只要她一提到路敏,简东平都会立刻转变话题,这让她心里很不开心,虽然她也知道她没资格过问他的私生活,但是只要一想到美丽时髦的路敏跟他在一起的亲热场面,她还是会觉得心里相当不舒服。凌戈认识简东平不久后,就发现这个算不上英俊的简编辑女朋友相当多,至少她见过的就有四、五个,她们不见得有多漂亮但绝对都很时尚,而且好像个个精明能干,跟他还有种说不出的关系。他甚至还把她们分了类。
“路敏和安安属于B伴侣,方雨和Lisa属于T伴侣,小红属于W伴侣。”他曾经若无其事地向她解释他跟她们的关系,但是从来没解释那些英文字母究竟代表什么意义。凌戈后来发现,属于B伴侣的两个女孩跟他的关系最为亲密。几乎每周或者顶多间隔两周,只要他人在本市,就会去她们的住所,他大言不惭地称之为“刺激的约会”,凌戈不敢猜他究竟去干什么,但她发现只要去约会后,第二天早晨回来他总是显得相当疲惫,必须得睡到下午一两点才会醒。有一次,凌戈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问起他跟她们的关系,想不到,他竟然很不高兴。“凌戈,这是我的私生活。你好像问得太多了吧。”他冷冷地回复她。这也就是凌戈一开始坚持要跟他做普通朋友的原因,她实在无法接受自己的男朋友跟别的女人有那么神秘的关系。
不过,自从一年前他跟她之间发生了那件尴尬事后,好像他对她的戒备之心有所减弱。有一次竟然还主动向她解释:“我之所以有那么多女朋友,并不是因为我喜欢交女朋友,而是因为做杂志这行的大部分都是女的,我只能交到女性的朋友。你明白吗?”
她不明白。虽然她不得不承认,他对她很好。但是他仍然对他的“刺激约会”乐此不疲,而且向来没有任何负疚感,事后虽然没有吹嘘,但也隐隐得意的味道,好像很享受的样子。今天早晨还订了一束玫瑰花给什么《明天日报》的Nancy。
他到底在干什么?
简东平一边开车一边回想着前一天晚上看过的苏志文箱尸案的资料。凌戈这次带来的有证人证词、现场勘察记录和苏志文的个人档案。简东平将所有资料仔细阅读之后,作了一番整理。内容如下:
章玉芬:
5月23日早晨,太太去医院后,我按她的吩咐,拿着储藏室的钥匙,走进了地下室。太太让我把储藏室里的旗袍拿出来晒晒太阳。其实我也很想去储藏室看看,因为最近这段时间一直觉得那里周围有股难闻的气味,像死猫死狗的味道,结果我走下楼后就发现了箱子里的苏志文。我一看就知道他已经死了。但是因为味道太难闻,我没仔细看。
苏志文是太太的丈夫,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5月6日吃晚饭的时候。那天因为是太太和他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所以大家都在场,他也在。前段时间,他好像心情不好,整天板着脸,但那天晚上,他看上去心情不错。我几次端菜出去,都听到他在说话,声音很大。他在说什么我不记得了,但是听到他好像在说什么车不车的,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对他说的话向来都只听一半,他是个说话不靠谱的人。那天他喝了不少酒,不停地给太太夹菜,其他人都把他当笑话看。
我后来才知道,在那天的晚餐桌上,太太宣布要送他很多钱,还说结婚满三年后会给他公司的股份,我不知道是不是具体的数字,大部分时候我都在厨房,这些我都是听方琪和方柔枝说的。方柔枝的话我不太敢相信,但是方琪不会说谎。
吃好晚饭,大概是8点半左右,我一直在厨房洗碗和收拾,没听到什么动静,也没去客厅,我只是到太太房间去送了杯热牛奶。太太每天晚上要喝牛奶,她在跟苏志文讲话。我把牛奶放在桌上就回到厨房去了。那天只有一件奇怪的事,就是擀面杖不见了。我没想到会在储藏室里看见它。
苏志文跟太太的关系?还不错。太太是个性很强的人,苏志文很听太太的话。但是我不喜欢这个人,我觉得他就是为了太太的钱才跟她结婚的。他说话很动听,长得也很好看,但是没有什么骨气。他跟这家里的人大都合不来,要说跟谁的关系比较好,那就是方柔枝了,别的我不知道,我看见方柔枝跟他两人在一起嘀嘀咕咕说过好几次话,有一天下午,我还看见苏志文从方柔枝的房间出来,不过这事我没敢告诉太太。我怕太太说我多事。太太不喜欢听人说苏志文的坏话,别人一说,她就会很生气。
5月7日早晨,我起来的时候发现大门没有关牢,我以为是苏志文走的时候没关紧,因为前一天,我就听说苏志文第二天一早就要去香港,他那天晚上还说要睡在书房里,他自己铺的床铺,那里有个大沙发,他睡在沙发上。行李?我没注意。从5月6日起,我就没去过储藏室,也没看见别人去过。不要叫我猜,猜不出来,我不知道是谁干的。也许是外人干的,但是我没看见外人进来过,因为厨房的门,我一直关得紧紧的,如果外人通过花园进来的话,不会没人看见。这里没后门,但是如果爬墙的话,就不清楚了。 沈碧云:
我最后一次看见志文是在5月6日晚上,我在我们的卧室把储藏室的钥匙给了他,让他自己到那里去拿一幅我继父黄亚柳的画,我让他把这幅画第二天带给我的堂姐。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是的,我在晚餐桌上宣布了那300万的事,我这么做一方面是想让志文高兴一下,另一方面也是想告诉家里的其他人,无论他们怎么打击他,看不起他,都不起作用,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垂青他。而且,我也想告诉家里的这群人,只要我愿意,我可以随意处置我的财产,她们无权过问,因为她们没有为这份财产尽过一份力。
5月6日是我跟志文结婚一周年的日子,那天的晚餐非常丰盛。我跟志文都喝了一些酒,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样,志文情绪很好,一直在说话。他有时候就像个小孩子,不太懂如何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因为那天我在饭桌上宣布了要给钱他投资,以后还会给他股份的事,他表现得有些得意忘形。他说了什么?让我想想,我印象比较深的是两件事,一件是他以前曾经在福建附近做玉石生意,他说他曾经淘到一块真正美玉,如果出售的话,他可以得到一大笔钱,但是他喝一顿酒就把它输给了一个不认识的人,他说,那是他曾经见过的最美的玉,非常通透,对着光可以看见对面人的脸,当然他这么说是过了。他说他那时候并不知道这块美玉的真正价值,他以为既然在做这生意,以后一定还有机会能获得更好的,但谁知自从输了那局后,他的运气就一直很糟。
他说的另一件事发生在十几年前。那时候他刚刚辞职,心情不好,年纪也轻,经常做些不可理喻的事。有一次,他去郊区的朋友家玩,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没看见路边的一个牌子,上面可能是写着此路不通这类话,结果他摔了一跤,把头摔破了,当时他很恼火,想发泄一下,于是,他就把这张牌子扔了,还搬走了两边的护栏,听上去那些护栏好像非常容易搬。做完这些后,他就走了。他说他过了几天后又去过那里,他这才知道,那天晚上有辆车在他摔跤的地方出了车祸,车里的两个大人一个婴儿都不幸陨难。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件事,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只是想说着玩,在我眼里,他不过是个不懂事的孩子。而且心地也不坏,我判断他只是在吹牛,他没那么坏。
5月6日晚上,我吃完饭就把志文叫到了房间。后来志文去了储藏室,我就在床上看了会儿书,我的腿有些痛,想找一个热敷袋。但这时候玉芬已经下楼了,她刚刚给我送过牛奶。我不想在屋子里大呼小叫,所以我自己走下楼去了。热敷袋在客厅柜子的抽屉里,我去客厅的时候,只看见方琪在那里看电视。其他人我没看见。
要说那天有什么让我特别不高兴的事就是雨杉突然在饭桌上向我宣布,她已经跟那个男人向兵结婚了。我向来不喜欢这个男人,首先,这个男人比她大十几岁,没有事业,是个拿死工资的上班族,其次,他性格也不讨人喜欢,总是板着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似的。雨杉曾经带他来见过我,我没同意他们的婚事。她这次自作主张跟他结婚,完全是对我的挑衅,我不打算给她任何嫁妆。这是她自己选择的婚姻,她应该自己承担所有的后果,包括没有优越生活条件的后果。雨杉向来不听话,她懂得关心那些跟她毫无关系的穷人,却不懂得关心她身边的人,这真是莫大的讽刺,我对她很失望。
是的,5月20日,志文被抬走后,我叫方琪去核对了一遍储藏室里的物品,发现少了两幅黄亚柳的真迹。
我认为杀死志文的是一个外来的窃贼,那个人很可能躲在厨房附近的某个隐蔽角落,然后尾随志文进了储藏室。虽然这群丫头都没良心,但我想她们还不至于会干出这么残忍的事,我是她们的母亲和长辈我了解她们。
方琪:
我没太留意苏志文的行踪,只记得5月6日晚上他看上去很兴奋。妈妈说完她的决定后,我们都很吃惊,当然,钱都是妈妈的,我们没权利说什么,但是我承认我不喜欢这样的决定,因为谁都看得出来,苏志文就是看中了妈妈的钱才跟妈妈结婚的,我不明白像我妈妈那么聪慧的女人怎么会作出这么糊涂的决定。坦白说,我觉得妈妈把300万一给他,他就会远走高飞的。那天晚餐桌上,他一直在说他的事,但是我没注意听,因为我在等一个海外朋友的电话。他那种夸夸其谈的说话方式让我恶心。我以前听过这样的口吻,我根本不相信他,我觉得他是个骗子。
我等的电话7点半左右到的,我到书房去接电话,之后一直在那里呆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直到9点左右才结束通话。我打完电话估计晚餐已经结束了,于是我就到厨房里去找点吃的东西。厨房里没人,我自己盛了一碗热的腌笃鲜汤。喝完汤后,我就去客厅看电视,客厅里也没有其他人。后来妈妈下来拿热敷袋,我帮她在壁橱找到了。这时候,我大姐方柔枝从园子里进来,她慌里慌张的,看见我们好像有点吃惊,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也许是我理解错了。她说她好像看见大门口那边有黑影晃过,所以去看了看,说完这些,她就回自己的房间去了,妈妈又叮嘱了我几句,是关于公司的事,后来她也上楼回自己的房间去了。我在客厅里看了大约1个小时的电视。
我关电视机的时候,雨杉来了,她好像很不开心,哭过了,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她想当天晚上就跟向兵回家,不想在这里过夜了。我不知道她是怎么了,我劝了她一会儿,她才安静下来。我知道妈妈向来很反对她跟向兵的婚事,但是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哭。她很多事都不会告诉我。
我没去过储藏室,也不知道是谁干的。我想外人作案的可能性更大,当然我不知道是谁。你们可以去问我大姐,她说她曾经看见过黑影。不过,我不知道你们是否知道姐夫的事,他杀人后就逃走了,一直没音讯,我只是随便说说。我不喜欢说别人的坏话。
小狗玻璃是雨杉的狗,她向来很有爱心,她一直怀疑是大姐做的,因为玻璃曾经在她的房门口尿尿,大姐为这事跟雨杉吵过很多次。但是我觉得大姐应该不会是那么残忍的人,她身体也有病。其它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对苏志文没什么好感,但是他既然是妈的丈夫,我懂得分寸,如果他不犯我,我也不会犯他。但是如果他太过分的话,我也不会忍气吞声。他死了,我无所谓,没什么感觉,只要妈妈不要为此过于伤心就行了。 方柔枝:
我不知道,你们怎么会想到问我?我没钱,没工作,在这个家又没地位,我能有什么说话的资格,我能知道什么?
你们别听她们的。苏志文不是坏人,想想看,如果他真是个坏人,阿姨怎么会跟他结婚?阿姨可不是一般的女人,看人做事都厉害得很,男人都不如她,像这种结婚的大事怎么会马马虎虎?我觉得说苏志文是被阿姨骗来的倒更可信。这是我悄悄说的,你们可不能传出去。我才不信阿姨会给小苏钱呢,她顶多每个月给他点零花钱。对,小苏是会说一些甜言蜜语,但是你们以为阿姨就不会说那些话吗,阿姨可是结过几次婚的女人,跟她结婚的男人个个都被她牢牢捏在手心里,别人不说,就说我自己的爸爸吧,当年看到阿姨,连说话都不敢大声,对她言听计从,那时候我要是说一句阿姨的坏话,保准挨顿打。好在阿姨没兴趣跟我这小孩计较,也不在乎我是不是叫她妈,只要我乖乖听话,她对我就不错,至少在零花钱方面,她一向对我很大方,也经常买东西给我。
我最后一次看见小苏是在他们结婚周年那天。吃饭的时候,他兴致挺高,喝了好多米酒,他说了好些他过去的事,一件是关于一块玉的,他说他赌输给别人了,我替他可惜。后来还说了一件恶作剧的事,他移开了马路上的一块警示牌,好像是这样。我不相信那场车祸跟他做的事有直接关系,他好像一直要把自己弄成一个大流氓,其实他并没有那么坏。
在这个家里,就数我跟他说话说得多了。大概是因为我们都出生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吧。他告诉我,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他跟着他妈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大学刚毕业的时候,他老妈得病死了。后来他就独自生活,吃了不少苦,因为他生活能力比较差,他那个妈也从来没教他,所以很多非常简单的事他都做不好,比如因为不会钉纽扣,他就全穿拉链衫,不愿意系鞋带,他就只穿没鞋带的鞋子。他不会烧饭,所以每顿都在外面吃。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我听了觉得挺难过。我觉得他被他老妈吭坏了。他还说他老妈是被他气死的,因为他后来讨厌读书了,读厌了,他老妈想叫他读研究生,他却谈起了恋爱,整天写情书,还跟一个女生同居了,后来当然也分手了。是的,看他可怜,我有时候替他钉钉扣子,他饿了,就给他弄点吃的。你们不知道,那个章玉芬,小苏根本叫不动他。小苏脾气好,从来不跟阿姨说章玉芬是怎么对他的。
5月6日那天晚上他很高兴,因为阿姨答应给他钱做生意,还说给他股份,但是给股份是有条件的,要他们结婚三年后才会给。阿姨最会玩这种花招了,只有小苏这样单纯的人才会相信。我跟他说过很多次,得看见真金白银才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她们说他跟阿姨结婚是为了钱,开始我也这么想,但后来跟小苏接触多了,就发现不全是那么回事。他说他想过一种安定的生活,跟年龄大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什么都不用操心了。他曾经跟我提起过他跟阿姨的夫妻生活,他说他们没那事,他曾经要求过两次,但被阿姨拒绝了,阿姨说那太恶心。他们是分床睡的,我不知道阿姨为什么要跟小苏结婚。
吃饭的时候,方琪去打电话了,那个向兵也是吃了一半走到园子里去打电话了。他刚走,阿姨就跟雨杉吵了一架。阿姨很讨厌向兵,说实话,我也不喜欢向兵。他从来没叫过人,阿姨出生在书香门第,向来很注重礼仪,他连个人也不会叫,别人问他话,也爱理不理的,谁会喜欢他?只有那个雨杉才会犯傻。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只知道是雨杉主动追求他的,这点让阿姨很瞧不上,雨杉在饭桌上说小苏是吃软饭的,阿姨很生气,两人争了起来,雨杉就气冲冲地奔到园子里去找向兵了。我跟晓曦一直在那里吃饭。后来阿姨跟小苏就一起回楼上的房间去了。这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小苏。(哭)
我不知道谁会干这种事,老实说,我觉得不可能有外人。除了我以外,她们都恨透了小苏,说他是来分财产的。可是也不想想,小苏跟阿姨结婚一年,除了每个月有几千块钱,他得到什么了?而且那笔钱还老被卡住,方琪是这里的管家,管钱的,可老说没现金,跟他拖。你们别看方琪平时不声不响,她专会在最要命的地方卡人了,她对小苏就是这样的,我听见好几次小苏问她要钱,她都装没听见。后来当然都给了,但都拖很久。没办法,阿姨相信她,说她人老实,说她管钱合适,她对阿姨倒是实心眼。我不知道小苏是否把这事告诉了阿姨,但我至少没听阿姨为此说过方琪,那应该是没有。小苏能这样不错了。
黑影?我就知道是方琪说的。是啊,我是看见黑影了,所以我去看了看,后来发现什么也没有,大概是眼睛花了。我吃完饭大概是8点半左右,阿姨和小苏先上楼了,晓曦后来也上楼去了,她要画画,这孩子每天晚上要画画到很晚,非常辛苦。阿姨想培养她当画家。我吃得有点多,胃胀,所以到园子里去透透气,我是看见黑影了,但我没看见向兵和雨杉。我估计他们大概早就回房间了。他们的房间在二楼,是原来雨杉的房间。
我从园子里出来去了一次厨房,我胃不好,想喝点牛奶。这时候是9点多一点,我在厨房碰见了章玉芬,她蹲在那里铲地板上的油污,我差点踩到她,我喝完牛奶就回自己的房间了。自从进这个家来,我就从来没进过储藏室。我知道阿姨不喜欢别人进去,我不会做阿姨不喜欢的事。
下午一点,凌戈刚刚从火车站出来,就接到了简东平的电话。
“嘿,是你啊。你到哪儿了?现在在干吗?”听到他的声音,她微微有些吃惊。
“我正在吃午饭,”听上去他好像是在嚼着神秘,他说,“凌戈,你给我的部分资料我没带在身边,现在我想确认一些内容,你带了吗?告诉我好吗?”
“好啊,你想知道什么?”她找了张石凳坐下,从包里翻出资料来。
“首先,苏志文的死因是什么?”
“你没看吗?他是因为空气中缺氧引起窒息而死,也就是说,他是被闷死在箱子里的。”
“他有被殴打的痕迹吗?”
“有的,后脑勺上给人砸了一下子,是用花瓶砸的,可惜啊,听说还是晚清的古董呢!”凌戈为那个价值4万元的青花瓷花瓶深深惋惜。
“还有别的伤吗?”
“他的十个指甲都出血了。受伤后不久他肯定醒过来了,发现自己被关在箱子里,于是他用指甲拼命扒着铁箱门想跑出来,但是没成功,铁箱里没氧气了。”
“死亡时间呢?”
“你都看什么了?他的死亡时间是5月6日晚上9点至11点之间。还有一点你肯定也没注意,他在箱子里用血写了个一行很模糊的字,‘不是向兵’,怪吧。”
“嗯。”他忽然噗嗤一声笑出来,“其实我都带了,只不过想听听你的声音。”
“你最近怎么油嘴滑舌起来,我可不是你的路敏,或者B伴侣。少跟我来这套。”
“关路敏什么事?”他笑了笑。
凌戈不想跟他讨论这个恼人的问题,再说下去,她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不是说一大堆不着边际的谎话来糊弄她,就是板起脸强调那是他的隐私。好吧,不问了。
“我要跟你说两件事。”她正色道。
“什么?”
“第一,火车站寄存处没有周谨的寄存的货物,没她名字的寄存单。5月7日那天的单子都查过了。”
“那旅馆那边呢?”
“这里的旅馆可多了,我现在才查了4家,等会儿下午再慢慢查。”
“还有一件呢?”他在喝饮料。
“我跟曾雨杉联系过了,今晚住到她们家的别墅去。”凌戈一边说,一边想,不知道简东平听到这消息会不会发火。
不出所料,她还来不及细想,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一声巨响。
“凌戈!你说什么?!你在搞什么名堂?谁让你去的?”他火冒三丈地朝她吼。
他是难得发火的人,所以看见他发怒,她禁不住有点害怕,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
“我,我自己要去的,我觉得那个储藏室肯定有问题。”她说到这儿,马上又补充了一句,“我跟林伯伯也打过招呼了,他同意了。他说如果我这次立功,他就跟头儿说,让我重新回到刑警队。林伯伯说的。”
“不是一直叫林叔叔吗?为什么忽然改称伯伯了?”他冷冷地问道,
“因,因为林叔叔说,我叫他叔叔,叫你爸爸伯伯,等于把他叫小了,所以他让我以后一律叫伯伯。”凌戈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
“凌戈,你这么做是不是因为我的B伴侣路敏?”
“才不是呢,我跟你又没什么关系,”凌戈连忙否认,“我只想回刑警队!我不想被人瞧不起。你知道工作对一个要独身的人有多重要吗?等我退休以后……”她刚说到这儿,他的声音就淹没了她。
“凌戈,我跟路敏或者别的任何伴侣都没有两性关系。我的思想没你那么肮脏!”
什么?思想肮脏?!凌戈有些生气了。
“你才肮脏呢!谁知道你跟她们……”她想反驳,但他没让她说下去。
“凌戈,你现在是要去做卧底,这非常危险。我爸知道这事吗?”他声音低沉地问道。
“他好像跟林伯伯打了个赌,今天他们上午一起决定的。我得到了全面的支持。”凌戈想到自己肩负重任,不免又有些欣喜。
电话那头又沉默片刻。
“好吧,我晚点跟你联系。”他说,忽然又高声问她,“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当刑警?你根本不适合干这行。”
“你真的想知道吗?”凌戈犹豫是否该告诉他真正的理由,她不知道他会不会瞧不起自己,但是既然他刚才表明了自己的清白,她也决定和盘托出。
“说啊,到底为什么?”
“因为刑警收入高。”她终于鼓足勇气说。
他没答话。过了好久好久他才勉勉强强地说:“有目标……恩……也是……好的。”接着,他挂了电话。
糟糕,应该说些更有理想的话才对,凌戈很后悔说出了大实话,她现在担心他是否会看不起自己了。果然有时候是不能说实话的。 凌戈正在惴惴不安地想着是否该打个电话去解释一下,简东平又打了过来。
“凌戈,你既然决定要做这件事,我想让你调查一件事。”他开门见山地说。
他好像没有瞧不起她的意思,并且似乎已经坦然接受了这种安排。
“好,你说。”她爽快地答应道。
“跟章玉芬聊天的时候,问问她沈家有没有请过临时保姆。”
“好的。”她说,虽然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让她调查这件事,但他对她的信任,还是让她感到很欣慰,所以她马上又补充道,“你放心,我会继续调查火车站附近的小旅馆的,如果有好消息我马上就跟你联系。”
“不是有了好消息才跟我联系,你必须每天跟我联系。”
“好吧。”她道,“不过,如果没什么重要的事,我们能说什么呀。”
简东平沉默了片刻。
“凌戈,我现在很后悔没带你一起出来。”他低声说。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句话,他低沉的语调让她有些不自在,所以她没吭声。
“凌戈。”他又说话了,这次声音亮了一些,“住到那里以后,你要记住三件事,第一,你不能喝酒,尤其是上次你喝个没停的米酒,无论谁劝你喝,你都不能喝,懂吗?如果别人问起,你就说你因为喝酒把电视机砸得爆炸了,所以戒酒了。”
“我知道了。”
“第二,你不能相信任何人,包括那些看上去对你很好的人。你必须尽量把每个人跟你说的话都记下来,然后跟我说。第三,如果有人问起你跟我的关系,不要正面回答,不要说什么我们是普通朋友之类的话,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不住我家,你就说我出远门了,你跟我爸两个人住在一套房子里觉得不方便。”
“嘿,我就是这么跟曾雨杉说的。”凌戈为自己能跟简东平想法一致而高兴。
“很好。你每天晚上10点给我打电话。”
“好的。”她决定解释一下自己当刑警的动机,“你前面问我为什么当刑警,其实我也并不全为了收入高。”
“哦?那是为什么?”
“越是不行就越是应该去做,我爸以前常说,应该在战争中学会战争。”她道,老爸以前是经常说这句话。
“你爸剽窃了毛主席语录,后面那句是毛主席说的。”他冷冷道。
“是吗?”她有些尴尬。
“凌戈,一个人应该做自己适合做的事,我始终是这么认为的。你知道吗?上个月有人挖我去做一份时尚周刊的主编,年薪40万。”
40万!她倒抽了一口冷气。
“结果呢?”她急切地问道。
“我婉言谢绝了。因为主编这位置不适合我,我更喜欢我现在的位置,虽然收入相差很多,但自由自在,我觉得做适合自己的工作才能发挥特长,也会让自己更愉快。”
他这么说好像是在故意贬低她,他根本不了解她的处境。
“但是我得为我的将来存钱。你无法理解就算了!”她有些生气。
“你的将来究竟怎么样还是个谜,这个问题等我回来以后我们再好好讨论。”他笑着叮咛道,“记住,你到沈家后说话一定要小心,她们个个都是人精。”
“你放心吧。我也不傻。”凌戈很有自信地说。
“尤其要当心最小的那个。”他提醒道。
“你是说方晓曦?她还是小孩子呢。”
“别太轻敌。只要她愿意,她能把你吃了。”他说到这儿停顿一下,换了一种玩世不恭的语调说,“与其是让别人吃,我不会自己吃吗?”
“简东平,你别小看我!”
“叫我James!”他在表达他的不满,不知道是不是在为她去当卧底不高兴。他不高兴也没办法,这就是她的选择。
“我不懂英文,少给我来这套,我就叫你简东平!”她回敬道。
凌戈决心用自己的实力证明自己是个合格的警察。
给凌戈打完电话后,简东平继续看他整理的口供资料。刚刚看到哪儿了,方柔枝,接下来是曾雨杉……
曾雨杉:
我不知道苏志文怎么会死在那里的。我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5月6日的晚餐桌上。就因为我妈许诺要给他钱,他得意洋洋,什么都说,我没注意听,我跟向兵在说悄悄话,我们才没工夫听他吹牛。
向兵工作很忙,他在旅游公司负责计调,公司有点风吹草动总有人打电话给他,连顿饭都不让他好好吃,他的胃就是这么弄坏的。是的,饭吃了一半,他出去接电话了。他一走,我妈就当着那个“面首苏”跟我吵起来,她说我没关系,把向兵说得一文不值。她根本不了解他,有什么资格这么说他。何况,就算向兵的事业再不成功,他至少也是有一份自己的工作,他至少也是靠自己的劳动在养活自己,他跟我结婚从来没想过要我家的财产,我跟他事先说过,我说我们两个结婚,我妈有可能会一分钱也不给我,以后也不会留遗产给我,他说没关系。我敬佩这样的人。我们吵了一会儿,我妈叫我去楼上自己的房间清醒清醒,我妈不会骂粗话,也不许我们骂粗话。她自以为这样就是淑女了。我可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她跟苏志文结婚就是很不淑女的事。简直太有伤风化了,还登报呢。
我后来就奔出去了,去了园子里,我想去找向兵,可他不在那儿,我害怕他听到我妈说他的话,我妈的话虽然不带脏字,但是真的很难听。她说他天生就是个失败者,看他的面相就一个字可以形容“苦”,她还说,我也送你一个字,“哭”,你以后就哭吧!这男人只当你是个绣花枕头。向兵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很怕他会听见,所以马上跟了出去。但是我没找到他。我看见大门开着,所以就追出门去了。后来我走了一圈也没找到他,我很伤心,决定去找妈谈谈。我不知道那是几点钟,我在门外走了很久。
后来我去敲妈的房门,谁知她竟然死活不开。我只好又回到了客厅,那时候大姐刚关了客厅里的电视,我心情不好。后来我又到园子里去了,我看见向兵了,他脸色很难看,从门外进来,我问他出什么事了,他问我可不可以立刻就回去,他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当然,我也想同意他,但是如果他现在走,就太不尊重我妈了,我不想让他们的关系更僵,我劝了他一会儿,就拉着他回自己的房间了。
我们在二楼走廊上碰到了方柔枝在给晓曦送点心,谁料她从楼下上来了,这丫头精怪得很,谁也不知道她脑子里想什么。我一点都不喜欢她和她妈,就会挑拨离间。晓曦也不理我跟向兵,只跟方柔枝说,她去书房找画册了。
我们上床睡觉的时候,我看了看表是10点钟。我就知道这些。其它的我都不知道。
储藏室?我去过一次,那是跟着我妈去过一次,我让她给我幅画捐赠给白血病儿童基金会,我妈同意了,让我自己去挑。那时候我看见里面有幅壁画,其它都忘了。黄亚柳的画都在那里,但我其实一开始是想要我外公的,我外公更有名,我托朋友去打听过价格,现在我外公沈谦一的画拍卖价很高,是黄亚柳的两倍至三倍。可惜,我妈只肯拿黄亚柳的画给我,还说我外公的画都在文革时遗失了,其实我根本不相信,我想我妈把画都放在银行的保险柜呢。我知道我妈曾经给过我姐姐方琪一幅外公的孔雀画,真迹,在她跟男人私奔回来后,但是我问她们两个人,她们都一开始都不承认。后来我才知道,我妈有一次借口说我姐姐把帐算错了,又把画收了回去。我姐姐还帮我妈说话呢,说她不在乎什么画,只要妈高兴就行了,听说事后,我妈给了她两万块钱作为补偿。两万块算什么啊,跟那幅画比起来。也就我姐姐老实,老是被我妈欺负。
我觉得我的小狗玻璃就是方柔枝杀的。如果这个家有谁会杀苏志文的话,那就是她了。我没证据,但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我的直觉向来都很准。 方晓曦:
我没看见什么。我吃完饭就回自己房间了,不干什么,就画画呗。后来到楼下书房去找本画册,书房里没人。大概是9点多,我不记得了,我在那里大概呆了十多分钟,我没什么时间观念,,这很重要吗?我上楼的时候,我妈在找我,她最多事了,每天晚上都要弄什么银耳羹给我吃,我不爱吃那甜腻腻的东西。我还看见小阿姨了,不过我没跟她打招呼。我看不惯她那样子,老是到处教育人。就像外婆说的,她对家里人根本就不好。
我对小外公没什么意见。他很和气,说话有时候很幽默。我有一次在画画,他在旁边看了会儿,还说了一堆话,不过听听也不是没道理,他是个有文化的人。我很喜欢听他说话,不过他好像一直不太开心,只有在吃晚饭那天,他笑了很多。有一次,我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他说他以前有很多女朋友,但是自从跟外婆结婚后,他就一个也没有了,不过我不太相信。他周二下午经常出去的,那会儿,外婆都在公司里,我老是看见他打的出门,我问他去哪儿,他说他去看朋友,我问他是男是女啊,他说保密。我把这事告诉外婆了,外婆好像一点都不在乎,只是叫我不要告诉家里的其他人。
5月6日上午,我跟朋友出去玩了,吃过中饭才回来,具体时间不清楚,大概是下午两点左右吧。那时候小阿姨已经来了,我回来的时候,她正跟大阿姨(方琪)在客厅说话,她们一见我来,就马上不说了,但是我还是听到了太外公的名字,就是沈谦一。她们不喜欢我跟我妈,说什么话都避开我们。我后来去了书房,那个小阿姨的老公(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了)叫向兵的,在书房看书,看见我进来也不打招呼,理也不理我,就自己在那里看书。我不想跟他呆在一个房间里,觉得他这个人挺可怕的,阴森森的,所以我马上就回到自己房间里去了。我看见他手腕上有个疤,我以前有个同学的妈妈手腕上也有个差这样的疤,她有抑郁症,曾经割脉自杀过。
我没看见书房里有行李。
我回自己房间睡了个午觉,起来的时候就已经是5点了,接着就准备吃晚饭。我路过外婆房间的时候,听到外婆在跟简律师说话,我是偶尔听到的,外婆好像说要给小外公钱的事,简律师在劝她。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后来外婆自己在饭桌上说了,只是数目少了一些,我听外婆说的是400万,后来在桌子上变成300万了,大概是简律师劝她的吧。
我去过一次储藏室,是3月的一天,具体日期忘记了。外婆去储藏室,我偷偷跟着她下去了。后来被她发现了,被骂了一顿。我看见什么了?我看见都是箱子,还有花瓶,没仔细看,不过有个竹编的小箱子很有意思,上面还绣了两个小熊。我想去拿它,被外婆制止了。后来?后来我就跟着外婆上楼了。外婆说,以后再让她看见我这么调皮就不给我零花钱了,那个月果然没给,所以我后来再也不敢想那储藏室了。其实那里也没什么有趣的,只有小阿姨才对那里最感兴趣了。我至少看见两次,她在储藏室门口鬼鬼祟祟的。以前有两次,她借口小狗玻璃跑丢了,硬是问外婆要来钥匙到储藏室去找。后来我发现,她去储藏室的时候,把玻璃锁在自己房间里呢。我在客房跟我同学说话的时候,听见狗叫声了,很清楚。客房隔壁就是小阿姨的房间。如果有谁杀了小外公的话,那就是小阿姨。
我觉得小阿姨以前是认识小外公的,他们有一次在花园里,我看见小阿姨猛力推了小外公一把,小外公笑了笑对她说,别这样,雨杉。接着,他就走开了。小阿姨又过去想推他,小外公很灵活地让开了,并且笑着奔进楼里去了。他们不知道我躺在附近的草丛里呢。
向兵:
5月6日是我第二次到雨杉家,也是第三次看见苏志文,我对他印象不好。
那天中午,我跟曾雨杉一起吃完饭就回到了她家。雨杉对苏志文不太友好,虽然我也不喜欢这个男人,但我觉得没必要事事针锋相对,对苏志文,我觉得置之不理是我最好的态度。但是无论我怎么劝,每次看见苏志文,雨杉总是会跟他吵架。苏志文脾气还不错,通常都只是笑笑,有时候回一两句嘴,但大部分时候,都是避开她的。那天下午,雨杉在客厅讽刺苏志文,苏志文不理她,她还向他扔报纸,我看不惯雨杉的这种激烈行为,于是就到沈家的书房去了。我在那里碰见了小姑娘方晓曦,她拿了本书就离开了,我们没说话。
我不喜欢方晓曦,我看得出来,她也不喜欢我。
我在那里找到一本关于集邮的书,我自己就有集邮的爱好,每天都爱摆弄摆弄邮票,所以我对这本书很感兴趣,我一看就看了几个小时,期间曾经接过一两个电话,都是工作上的事。5点过后,雨杉来书房叫我,让我跟她一起出去走走,于是我就陪她到附近的超级市场去逛了逛,我们买了一些她爱吃的零食。7点前,我们回到了沈家。7点多开的晚饭。苏志文那天一直在夸夸其谈,说自己要去香港会朋友,做生意,还说飞来飞往以后会很频繁,问我能不能给他搞到便宜的飞机票,我说我可以帮这个忙。我没怎么注意听他说话。
我后来接到一个电话就离开了饭桌,走到园子里去了。我没看表,不知道时间。那个电话是我同事打来的,他是个导游,因为在外地出了点事,急着请我帮他联系我们的经理,可是我们经理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我后来帮他联系到了副经理。我是个喜欢安静的人,我不喜欢沈家的大场面,跟那么多不太熟悉的人一起吃饭让我感到压抑,所以我打完电话一直躲在房子后面的一片阴影里,我还到门外转了一圈,也没去很远的地方,就是在附近的便利店,小商铺逛了逛,马上就回来了。后来雨杉来找我,我们就一起上了楼。我不知道时间。
我跟雨杉是怎么认识的?这跟我的一段失败经历有关。一年前,我创业失败,把家里的钱和父母的积蓄都输光了,这件事给我打击很大,因为一时想不开我就做了傻事,救过来后,也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走不出那个阴影。我父母很担心我,就帮我找来了心理辅导的义工,雨杉就是那个义工。她个性开朗,心地善良,非常懂得关心别人,后来我们慢慢熟悉起来后就谈起了恋爱。雨杉说她不在乎我有没有钱,这一点我很感激她。是雨杉一定要结婚的,其实我觉得自己跟她的性格并不相配,但是当然,我很喜欢她。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活力。我不会要她的钱,我曾经对她发过誓,她有再多的钱也是她的事,我只想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的生活,这样我才活得心安理得,我不是苏志文.
我没去过储藏室,我连什么地方是储藏室都不知道,也没人告诉过我。雨杉从来没跟我说起过,当然我也不问。是的,雨杉的妈妈不喜欢我,这很正常,我向来就不懂得如何讨别人的欢心,这大概就是我做生意失败的原因。我不懂得糊弄人,如果我看不惯谁,我就会表现出来。是的,我不喜欢这个家其他的人。我觉得他们都很虚伪,不懂得真感情,这个家里只有雨杉是个好人。
我跟苏志文单独说过一次话。那次,大概是个星期二吧,我正好调休回家,看见他一个站在马路上发呆,我本来想假装没看见他的,这样也省得打招呼,但我走过的时候,他还是叫住了我。我跟他寒暄了几句,我问他,为什么会在这儿,他说他来找个朋友,但是没找到路,因为朋友给他的地址很模糊。他给我看了张写着地址的条子,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是“什么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后面不记得了。我大致跟他说了说我的猜想,他很高兴,连声谢我,我们后来就告别了。我发现他好像是路盲。我们是在辛程路上碰到的,正好那里有个公交车站,我下车的时候碰到了他。这是一次巧遇。
我不知道苏志文为什么会被杀死,而且这也不关我的事,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他跟我毫无关系。
口供资料看完,接着是苏志文的个人档案资料和现场勘察记录。
苏志文的人生如果光从档案上看的话,是再简单不过了。现年38岁的他1969年出生于一个普通的教师家庭,父亲苏建安是第八中学的数学老师,母亲李萍在同一所中学教语文,1983年,两人因感情破裂而离婚,苏志文被判给了母亲。1984年,苏志文初中毕业考取了本市唯一一所全国重点高中A中学,1988年考取本市重大大学H大学生历史系,1992年大学毕业,在青风中学担任历史老师,同年9月,其母李萍患乳腺癌去世。1996年,苏志文从青风中学辞职,档案资料划归街道保管,之后他的行踪便没有登记。
在苏志文的档案资料后面还有一段附录,看来警方曾对苏志文的历年经历做过调查。
1993年8月结婚。前妻朱林。1995年4月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同年10月朱林赴美留学,目前定居美国。
1997年 因聚众赌博被刑事拘留两天,罚款2000元。
1998年 因聚众赌博被刑事拘留三天 罚款 3000元
2000年1月曾参股一家小舞厅,同年8月因经营不善该舞厅倒闭。之后经邻居反应,开始做股票和期货,但具体操作情况无从查证。
2004年 在“春天”交谊舞厅教授跳舞,每周工作四天,每周四、五、六、日工作时间,晚班每天6点至9点。
现场勘查记录如下:
日期:2007年5月24日
时间:9点15分
负责警官:林仲杰,戴功
负责整理:郑剑
案件简述:昨日上午接到报警至大同路28号,在该宅地下储藏室发现该户男主苏志文尸体。本案已正式立案侦查。
2007今年5月23日上午9点10分,110接到报警后,获准进入大同路28号沈碧云宅邸,林仲杰、戴功、郑剑及法医龚祖明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到达现场时间为9点14分。
陈尸地点为该宅地下储藏室。地下储藏室入口处位于厨房对面,与厨房相距2.5米,中间隔有通往二楼的楼梯。储藏室面积15平方。有两道门可以进入。男尸卧倒在一个长2.4米,宽1.5米,高1.5米的铁箱内。(注:该铁箱实质上是木制箱外围铁皮的结构,箱盖为木盖,四边环绕有铁皮,本用于装黄亚柳全身雕像之用。)
死者侧卧,右半肢体向上。经法医初步鉴定,死者唯一外伤为脑后轻度碎裂伤,可能为某物体袭击所致,铁箱周围有少量花瓶碎裂片,怀疑可能是袭击死者所用凶器。
死者身穿米色XX牌T恤,深色长裤,黑色皮鞋,腕上有雷达表一块,白金结婚戒指一枚。铁箱内有十余张报纸,无其它物品。经查,铁箱内侧有一行用血写的小字,经仔细辨认,字迹内容为“不是向兵”。(注,向兵为沈碧云三女儿曾雨杉的新婚丈夫。)附:血字指纹经鉴定为苏志文本人所有。
铁箱无锁,在铁箱旁发现一根擀面杖。报案人章玉称该擀面杖原本是插在铁箱上,起到锁箱子的作用,今早她发现尸体时,为了看清箱中物体,将擀面杖拿了下来。擀面杖上有章玉芬一人的指纹。
储藏室内共放有14个箱子,其中三个红色樟木箱(内装旗袍等衣物),四个小黑铜箱(内装书画作品),四个红色小木箱(内装私人物品及杂物),两个黑色木箱(内装书画作品),一个绿色空皮箱。另有6个大花瓶(有包装),4个小花瓶和工艺品若干,博古架两个,两幅大壁画分别靠在两边墙上,一幅用白布包裹,一幅无任何遮盖物,另有空调一台。
现场环境较为零乱,四个红色小木箱中,有两个箱口大开,其中一个装有绸缎、画轴、书法作品(黄亚柳作品)及部分旧书,旧书是1995年版的初中三年级各科课本,另一个箱子为空箱。红色樟木箱中有一个箱口大开,四件旗袍被扔在箱子周围。
储藏室内有吊灯两盏节能灯,均40瓦。 9.家贼是谁
“你不用客气,把这里当成自己家好了。我已经跟家里的人都交代过了,你就放心住好了,对了,我大姐还给你准备了你爱喝的米酒呢。”曾雨杉一边帮凌戈把她的简单行李拉到屋子里,一边麻利地打开了客房的门。
米酒,看来是不能喝了。这次我是来办正事的,凌戈暗想。
“太谢谢你了,雨杉,我住在这里真的不要紧吗?你有没有跟你妈妈说过?”凌戈进屋之后问道。虽然她之前已经下决心要到沈家来做卧底,但真的到了这个陌生的环境,她还是有点犯怵。她不知道沈碧云对她的到来是什么态度。
“我妈?我当然跟她说过了,你不用担心,她很欢迎你,我妈跟简律师很熟的,她也很喜欢东平。我一跟她说你的事,她就同意了。”曾雨杉若无其事地打开了房门。
这是一间大约12平方的小房间,虽然屋子不大,但就像这个家的其它房间一样,装饰得温馨典雅,充满了女性闺房的味道。
“还可以吧。这里原来是我姐姐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这个房间太小,就搬到隔壁去了。”曾雨杉走进房间,拉开了窗帘,露出园子的全景。
“你们家可真大。”凌戈叹息道。
“其实也没什么好,我们家太复杂了。相比之下,我倒宁愿生在一个普通的小家庭。”曾雨杉的语调冷了下来。
“别这么说,我很羡慕你的,你从小一定有很多伙伴吧,不像我,小时候根本没人跟我玩。我爸老是把我锁在家里。”凌戈想到自己孤独寂寞的童年就不免有些难过,小时候她光顾着盼长大了,根本没体会过什么童年的快乐。
“嗯,是啊,我们家的孩子是挺多的,可是……”曾雨杉没说下去,忽然笑着拍拍她的肩,“凌戈,你其实不是电话公司的人,是警察,对吗?”
这句话把凌戈话吓了一跳。曾雨杉是怎么会知道这事的呢?她怎么会知道的呢?肯定是简伯伯说的,可是简伯伯答应不告诉她们的呀。她感觉自己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因为尴尬和吃惊,她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别生气,我妈调查过你了,她好像在警察局也有熟人,她向对方打听你,本来是想查查你的档案的,看你是什么来路,因为毕竟是往家里带一个人,结果没想到人家一听你的名字就说认识你。”曾雨杉两腿放松地坐到客房的床上,“我妈这才知道原来你是警察。”
“嗯……是的,对不起,因为简……简他不喜欢我对别人说,我是警察。你记得吧……上次是他说的。”凌戈结结巴巴地说,尽管紧张,她觉得自己这个理由编得还算不错。
曾雨杉笑起来。
“他大概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你被停职的事吧,其实我觉得女孩子当刑警真的没什么意思。”曾雨杉说。
连停职的事她都知道,沈碧云调查得可真仔细。
“对不起,我应该事先跟你说明。其实一开始,我只是想问问你,电视机爆炸这种情况,公益部门有没有什么可以帮我的,可是没想到你那么热情,雨杉,你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善良的人了。”凌戈说的是真心话。当初她打电话给曾雨杉的时候,根本没想到卧底的事,她只是很单纯得想问问有什么援助,结果曾雨杉一听她的情况立刻就邀请她到家里来住,还马上给她联系了几个义工,准备过几天帮她去收拾她被炸得不成样子的小屋。一想到自己欺骗了这么热心帮助自己的朋友,她就感到很内疚。
“没关系,反正你也不是负责这个案子的,而且,”曾雨杉温和地看了她一眼,“而且,我说了你可别生气,你们警察局的同事都说你不是个好刑警,他们正准备调你去干文职。”
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在背后说我,凌戈气恼地想,脸立刻沉了下来。
“他们凭什么调我去干文职?我又没犯什么大错!不过是多说了几句话而已,平时当我说的话是耳边风,为什么那次我说的话要记录在案?太不公平了!”她说完气呼呼地把她逮捕女杀人犯的那次经历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曾雨杉。
听完她的叙述,曾雨杉笑个不停。
“你好可爱啊,凌戈,”她搂了搂凌戈的肩膀,“不过,我看你的确不适合干刑警,还是跟我一起干公益事业吧。”
“其实我也挺愿意帮助别人的,但是就怕没空啊。而且如果一直花时间去免费帮助别人,我哪有时间赚钱啊。”凌戈说完这句马上就后悔了,她为什么老说这种没有境界的大实话呢,尤其是在高尚的曾雨杉面前,她更加觉得汗颜。
“你这人倒还真实在。”曾雨杉笑道。
“没关系,只要有时间,你叫我好了。我愿意帮助别人。”凌戈决定改变曾雨杉对自己的看法,她补充了一句,“只要捐款不是很多的话,我也可以负担的。”
“真的吗?”
“当然。”凌戈重重点头。
“最近我们附近第三小学的一个孩子被查出患了白血病,他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根本无力负担手术费,现在街道正在募集捐款,你愿意献一份爱心吗?”曾雨杉笑吟吟地问道。
哇,来得真快!但是说出的话是无法收回了,而且,凌戈仔细想想,生白血病的孩子也的确够可怜的,虽然她不认识他,但是她还是愿意帮助他。她从小布包里掏出钱包,拿了200元递给曾雨杉。
“好的,不过,我钱不多,捐200,你看行吗?”凌戈问道,
“凌戈,你真爽快!”曾雨杉欢呼地抓过了那两张钱。随后,好像早有准备似的,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捐款清单。“捐多捐少没关系,只要尽一份心就可以了,聚少成多,如果我碰到的每个人都像你这么爽快,相信那孩子的手术费很快就能有着落了。”曾雨杉一边说,一边在清单的最后一行,添上了凌戈的名字。
“在这里签下你的名字。”曾雨杉指指200元金额后面的那个空挡说。
凌戈签字的时候,不经意地朝前面看了看,她发现有这个家庭两位成员的名字也在其中,一个是方琪,她跟凌戈一样也捐了200元,还有一个是章玉芬,她捐了50元。凌戈的目光不自觉地继续向上移,她蓦然发现曾雨杉的名字就在捐款清单的第一排。
“签好了吗?”曾雨杉似乎想到了什么,一等凌戈签好,她就立刻把那张清单塞回了口袋。但凌戈还是看清了曾雨杉的捐款数字。
5万元。天哪!她可真大方! 林仲杰每次到来都照例把简家客厅搞得烟雾缭绕,乌烟瘴气。
“一开始沈碧云要给苏志文400万,后来改成了300万,为什么?”他一边抽着简律师提供的古巴雪茄,一边问道。说实在的,他挺喜欢雪茄烟营造的这种谈话气氛的,立场不同,却仍有默契。
“400万你不觉得太多了吗?”简其明道,“我对碧云说,那纯粹是丢在水里,一看苏志文就知道他不是做生意的料,我劝她理智点。”
“可300万仍旧是一大笔钱,杀价应该杀到30万才算成功。”
“她一心想讨好她的小男人,我有什么办法。就这100万,我还是说了老半天才说动她的。”简律师摇头叹息道,“女人疯起来,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你那天是几点回去的?”
“老林,我不是上次说过了吗,,大概是8点左右。”
“在你之前,有人离开过饭桌吗?”
“方琪去书房接电话了,方晓曦离开过一会儿,好像是去上厕所。”简其明仿佛意识到自正站在地雷边,他谨慎地扫了一眼。
“向兵呢?”
“他跟我一起出门的,到园子里去接电话了,有人打电话给他。”
“方晓曦先离开,还是方琪先离开?”林仲杰平静地注视着他。
“先是方琪,然后方晓曦马上就说去上厕所了。”简其明干笑了两声。
“方晓曦去了多久回来的?”
“大概几分钟,老家伙!你到底想知道什么?”简其明吐出一个烟圈。
林仲杰没回答他的话,沉思了几秒钟,随后问道:“你走的时候,谁送的你?”
“没人送我。沈碧云腿脚不方便,我让她别送了,她提出叫苏志文送我,我谢绝了。我不想跟这男人有更多的接触,他让我浑身不舒服。”简其明夸张抖了抖肩膀。
“他有什么地方让你不舒服了?”
“他有种特别的本事,就是你跟他多说几句,就会情不自禁地被他吸引,然后同情他,体谅他,认为他做很多不合情理的事都情有可原,他是个有魅力的男人,非常具有欺骗性。”简其明喝了口浓茶,哑着嗓子说,接着又话锋一转,“当然,他的魅力跟他的被杀,屁关系也没有。”
“哦,你怎么知道?”
“他摆平了那里的每个女人。”
“可是,根据她们的口供,她们个个都讨厌他。这如何解释。”简其明的论点很新颖,林仲杰决定洗耳恭听。
“说当然是这么说。可是你想想,方琪虽然讨厌他,却曾经借书给他看,还曾经教他打电脑,曾雨杉虽然见到他就对他冷嘲热讽,可是苏志文感冒的时候,她拿药给他,虽然是丢在地板上,但很显然是特地买来的,发票还在那里;方柔枝本来就对他不错,方晓曦也是,苏志文有时候会给方晓曦零用钱,那孩子是有奶便是娘的,她当然喜欢小外公喽,章玉芬呢,表面上虽然看不起苏志文,但苏志文提出的要求,她从来没回绝过,苏志文不经意的一句话,她都会记在心里,苏志文有一次说非常怀念他妈做的烤年糕,结果当天晚饭的时候,她就给他弄了盘烤年糕。”
“你好像搜集了不少小道消息。”林仲杰为自己的后知后觉感到懊恼。
“林警官,我跟这个家庭已经打了十几年交道了,我了解那里的每个人。”简其明顿了一顿,“表面上看,人人都不喜欢苏志文,但真实情况又是怎么样的?我向来不相信语言,只相信实际行为,我觉得她们根本舍不得杀他,她们爱他。所以,我认为杀他的人,首先是个男人,其次,他是个外人。”
“你还坚持认为是外人干的?”
“那当然。不可能是家里的人,”简其明说着忽然意味深长地看了林仲杰一眼,“其实,那天饭桌上就有两个外人。”
“一个是你,一个是向兵。” “但是苏志文的死亡留言指出‘不是向兵’,那行字是他写的,血字指纹认定是他的,这又如何解释?”林仲杰喝了一大口浓浓的乌龙茶,心里不禁暗暗骂了声娘,简老家伙家的茶叶也不同凡响啊,当律师就是比当警察滋润。
“很可能是有人拿着苏志文的手写上去的。”
“有这个可能。他有动机,有作案时间,也有袭击死者的力气。”
“袭击死者并不需要多少力气,只需要站在他身后就行了,而且凶手并不是徒手跟死者搏斗的,而是拿了一个花瓶作凶器,这个屋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能用这个花瓶轻而易举用它把死者的脑袋砸开。”林仲杰放下茶杯,严肃地说,“再说。如果那几个字是向兵本人写上去的,不是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他有很明显的空白点,有一段时间,他失踪了不是吗?”
“那是……”林仲杰点头,他刚想说这个家的人,个个都有空白点,却被简其明打断了,简律师向来喜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高谈阔论,这次也不例外。
“他可能趁打电话的空,通过屋子的边窗看见苏志文正走进储藏室,那里有扇窗子,不知道你是否注意过,从那里爬进来,可以避开客厅和书房,又可以躲在楼梯背面,正好可以看见储藏室的门。他翻窗进入走道,尾随苏志文到储藏室,用花瓶在背后砸坏了他的脑袋,把他推到大箱子,用苏志文的手指写下那四个字,再用擀面杖插上锁孔,偷走了画。”
这么简单吗?
“动机呢?”林仲杰问道。
“动机就是沈碧云跟曾雨杉说的话,我后来也问过沈碧云,她承认自己在向兵离开后说过一些不礼貌的话,向兵也许听到了这些话,于是恼羞成怒,伺机报复。”简律师目光如电地盯着林仲杰面前的一个烟缸,好像正在看见向兵的假面具被烧成了灰烬。
“过程。”林仲杰耐着性子催促道,每次看见简其明这种稳操胜券的表情他就冒火。在过去的多年中,他曾经多次在这张智慧的胖脸上看见这种表情。
“地下室有两道门,苏志文打开第一道门走下楼梯,接着打开第二道门进入储藏室。跟踪者必然是在他进入第二道门的时候,才进入第一道门的。否则他在楼道里就会被苏志文发现,空间实在太狭小了,有风吹草动就会被发现,如果他那么早被发现,他就没机会在储藏室袭击苏志文了。对不对?”
“说下去。”
“等苏志文进入储藏室后,跟踪者尾随进入,这时候,苏志文发现了对方,但并没有意识到对方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他不是那种具有攻击性的男人,所以不会大吼大叫,他可能只是让对方离开,跟踪者一定是想办法引开了苏志文的注意,比如,他指着某个地方,说,看,那是什么!苏志文转过头去,他正好举起了花瓶。”
“如果苏志文果跟其他人的关系没那么僵的话,他应该不会防备她们,相反,他跟向兵关系不熟,相比之下,他应该会更防备是男人的向兵才对。”
“我只是说,苏志文把她们摆平了,并没有说他相信她们。”简其明把烟叼在嘴的一边,好像在咀嚼着烟丝的味道,“我跟苏志文聊过一两次,有一次我问他当年为什么离婚,他坐在那里,像个忧郁王子那样侃侃而谈,他说他母亲当时一心想把他培养成博士后,但他因为一个女生,连研究生都不想考了,后来两人还结了婚,但不久之后,他就发现,他牺牲了一切求得的婚姻不过是一场梦。他没具体说是什么事,但是他说,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看见熟悉的人是很可怕的事,尤其如果对方是女人的话更是如此。……他说话还真是爱转弯抹角。”
“你觉得他是什么意思?”
“我猜他老婆跟别的男人在外面约会时被他撞见了。”简其明把目光投向别处,“他接下去跟我说,他很怕有人站在他背后,尤其是女人,因为到目前为止,害他的都是女人,这是他的原话。所以,我想说明的是,他对女人虽然很有办法,但并不信任她们,他对女人的防备心理要远远超过男人。所以在储藏室猛一看到向兵的时候,他更多的想到的不是向兵要袭击他,而是,向兵有可能为了找厕所摸错了门。”。
“好吧,他是什么时候偷的擀面杖的?”林仲杰问道,他觉得简其明的分析很牵强,根本站不住脚。
“翻窗进来的时候,溜进厨房偷的。”
“章玉芬那段时间都在厨房,即便不在厨房,她也是进进出出的,如果向兵在那个时候去厨房偷东西的话,很可能会被章玉芬发现。”林仲杰一边抽烟一边稳稳地说道,“更何况,擀面杖晚饭前就不见了。晚饭前,沈碧云还没对向兵发难。照你的说法,这样向兵就没有杀人动机了。”
“那天的晚饭桌上没有面食,不需要擀面杖,章玉芬怎么能肯定擀面杖一定是在晚饭前丢的?”简其明问道。
“就是因为找不到擀面杖,所以才没做成面食。”林仲杰道,“那天章玉芬本来准备包饺子的,但是到了四、五点种,她发现擀面杖不见了,所以除非向兵是在晚饭前就溜到厨房,否则,他没其他机会偷到擀面杖。但是这又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向兵从来没去过储藏室,他怎么知道储藏室里有个大铁箱,又怎么知道擀面杖能插住锁孔?” 这句话看来是把简其明问住了,他凝视着林仲杰,过了一会儿,笑了笑问道:
“好吧,如果不是向兵,你认为是谁?”
林仲杰冷静地注视着简其明说:
“我们已经都彻底调查过了,那天晚上没有外人进入过沈家别墅。所以凶手一定是在这几个人当中。我们没在那个碎花瓶上找到向兵的指纹,当然指纹并不能说明一切,在我这里,向兵并没有完全排除嫌疑,他也是嫌疑人之一,但是他目前是最后一个嫌疑人。”
“就因为死者的那句‘不是向兵’的留言吗?”简其明斜睨着他问道。
“他被砸伤脑袋后,曾经醒过来,想拼命逃出去,但没有成功。他是在清醒的状态下写下那几个字的,我的看法是,他在临死前,仔细想过凶手的人选,而他唯一可以排除的就是向兵,他想说,是这个家里的某个女人杀了他,但是他不知道那是谁。”
简其明慢悠悠地吐了一个烟圈,似笑非笑地问:“你的头号嫌疑人是谁?”
“这就是我今天来的原因。”林仲杰目光如炬地盯着老朋友,问道,“我想知道,沈家的家贼是谁?”
简其明微微皱了皱眉头,没有答话。
“是曾雨杉吗?”林仲杰紧接着问道。
“不要信口开河。”
“我们的人去过她就读的大学,她在那里是出名的大方和热衷慈善事业,我们作过一番调查,发现她在大学里捐的款相当惊人,你猜有多少?”
“有多少?”简其明一点都不好奇。
“25万左右。一个大学生而已。经我们调查,大学期间沈碧云给曾雨杉每月的零花钱是1500元,过年的压岁钱也不过2000元,但曾雨杉平时生活阔绰,出手很大方。是出名的大善人。”
“的确很大方。“简其明哈哈笑起来。
“这正常吗?”
“你怀疑曾雨杉曾经偷过家里的东西?”
“你看呢?”
简其明笑着回头看着他,道:“你觉得我会回答你这个问题吗?”
死胖子!林仲杰在心里狠狠地骂道。
“你知道是什么让我肯定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吗?”他忍着火气道。
“什么?”
“就是你的态度!你这藏头露尾的态度!你在保护这个家的人。我知道你隐瞒了很多事。你知道真相是吗?”林仲杰盯着简其明的脸,很想一拳揍过去。
简其明叹了口气,伸出肥厚的手掌拍了拍林仲杰的肩膀。
“如果我知道真相,我怎么会让凌戈住进沈家去呢?”
“是啊,死胖子,你为什么会同意,我一直不明白。”林仲杰道。
“因为我也想知道真相。”简其明把烟掐灭在烟缸里,沉思了片刻后,低声道,“也许你说的对,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如果能铲除这个蛀虫,我觉得也许不是坏事。至少对沈碧云来说,少了一个吸血的寄生虫是件好事。”
“但也许凶手本来就是沈碧云自己呢?”
“如果她是凶手,她就不会让凌戈住进她的家。”简其明朝他一笑。
“废话少说,曾雨杉是否偷过东西?”
“雨杉是否偷过东西,我不知道,但是,”简其明顿了顿才说:“有一次沈碧云发现客厅博古架上的一个民国小瓷瓶不见了,就叫方柔枝和章玉芬去抄了她的房间。”
“那搜到了没有?”
“我不知道,这是她们的家庭内务,我不便多问。”简其明露出打听内幕消息的表情,“你应该也问过曾雨杉本人了吧,她怎么说?”
“对不起,我也无可奉告。”林仲杰冷冰冰地回敬道。
简其明格格笑起来:“她一定说所有那些捐款都是她向沈碧云要的。因为吵归吵,母女还是母女,到了关键时刻,沈碧云还是会帮她的。”
事情就是这样。沈碧云一听到警方问起曾雨杉的巨资捐款问题,立刻就表示自己曾先后给过曾雨杉差不多25万左右的资金用于慈善事业,“这孩子很缠人,如果你不答应,她就一直缠着你。”沈碧云说。
但是无论沈碧云如何搪塞掩饰,林仲杰仍然认为曾雨杉就是这个家的家贼,偷过一次就一定有第二次,有些嗜好是一辈子也改不了的,所以她是最有可能进入储藏室偷画的人。从沈碧云透露的捐款数额可以看出沈碧云对曾雨杉的行径一直是知道的,也许平时只是睁只眼闭只眼,没有挑明而已。但毕竟她没明说曾雨杉可以随意将家里的东西拿出去换钱然后捐给慈善机构,曾雨杉偷画,还是得暗中进行。那么,试想如果她在储藏室偷画时正好碰见苏志文会怎么样呢?
曾雨杉否认了她曾经认识苏志文的事实,她说自己非常厌恶这个男人,那么一直在家里被她“欺负”的苏志文这次会不会趁机抓住她的把柄对她进行威胁呢?她会不会一怒之下杀了他呢?问题是擀面杖明显不是临时起意才去偷的,这是预谋。难道曾雨杉早就知道苏志文会去储藏室?还是,她拿擀面杖,只是为了对付任何一个可能撞破她偷窃行径的人?
林仲杰觉得最后那种猜想最有可能。曾雨杉显然是个很好斗的人。擀面杖对她来说,也许只是个防身武器,后来才成了杀人的凶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