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1
10.小鸭旅社
小鸭旅社的女服务员是个年近四旬,脸型瘦长,表情冷漠的中年妇女,她坐在柜台旁边的一张藤椅上,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无线电里播放的故事连载,一边低着头机械而有节奏地嗑着瓜子,直到简东平的耐克运动鞋出现在满地的瓜子壳边,她才猛然抬过头。
“住店啊?”她像随口吐痰那样随口丢出一句话,快步奔到柜台后面,正襟危坐。现在,她跟简东平之间隔开了一个柜台的距离。
简东平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温和地问道:“请问这里是小鸭巷186号吗?”
她皱起眉头,好像觉得受到了戏弄。
“不是!”她生硬地回答。
简东平觉得她其实想说的是,不住店就滚,少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那么,门口那张‘要八乐请进’的牌子是什么意思?”他才不在乎她的情绪,继续温和地问道。
“就是,吃饭、唱歌、泡脚、耍牌……反正住了店就知道了,你到底住不住?”
“原来是这个意思。”简东平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女服务员看,“你瞧瞧,这是不是你们这里?”
周谨拍的照片上有小鸭旅社门口的那块“要八六”广告,简东平经过一个晚上的研究,已经大致弄清楚了所有照片之间的联系,他从中特别挑了两家旅社来证实他的猜想。因为对比Nancy传给他的周谨的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再想想她曾经在网上聊天时谈到的事,似乎这两家旅社对她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女服务员看了两眼那张照片道:“这是谁拍的,是我们这里。”
“是我的一个哥们,他向我介绍了你们的,嗯,那个要八乐,让我来试试。”简东平看出女服务员有意伸手过来拿照片,他连忙收了起来,他不想让她刚捏过瓜子的手去抓照片。
“你的哥们看来是个有心人哪,住下来自然就知道了。”服务员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转变,她的脸就像解冻的猪肉那样变大变软了,简东平看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在笑。
简东平决定为这种暧昧气氛添把柴火,他将手臂支在柜台上,露出苦恼的表情说道:“不瞒你说,大姐,我出门在外最怕寂寞了,哪怕找个人跟我聊聊天也行啊,只要价钱不是很贵的话……”
“价钱好说,小伙子,你别看我们这儿地方小,我们这店可是开了有10年了,不仅要什么有什么,价钱也一向都很公道。你朋友不是也向你推荐了吗?呵呵,你朋友是识货的。下次来,我给他打折。”女服务员“哗”地一声拿出一本薄薄的黑硬抄本来,“你先登记一下,等到房间后,我再跟你说。”
简东平在登记簿上随便登记了一个假名字。
“要身份证吗?”他问道。
女服务员挥挥手,好像嫌他麻烦。
“上去吧,203房间。一会儿我送热水来。”她指了指柜台对面的那个亮了灯的走道。
简东平拎着自己的睡袋和行李顺着走道上了楼。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5
晚上11点,简东平还没等到凌戈的电话,终于忍不住打了过去。他自己是个守时的人,所以不喜欢别人迟到。
“小姐,不是说好10点通电话的吗?”电话一通,他就不耐烦地说。
“今天晚上她们在教我打麻将,我走不开,因为雨杉晚上回家了,她们三缺一。我们打到10点40分,我刚洗完澡回房间呢。你这么凶干吗?”凌戈好像挺不服气的,他想象她现在可能正一边接电话,一边在梳理她那一头湿淋淋的长发,模样一定挺可爱的,所以气消了一半。
“你学会了吗?”简东平恢复了平常的口气问道。
“我本来看弄堂的人打过,所以一学就会。”凌戈乐滋滋地说。
“赢钱了吗?”
“我们没来钱。那不成了赌博了吗?我不赌博,我跟她们说了。”
“你别光顾着玩,周谨的箱子调查得怎么样了?”
“我今天没去,下午跟雨杉一起去看一个得白血病的孩子了,真可怜啊,还是挺漂亮的小孩,才10岁就得了这么重的病。看到他,我真不敢生孩子了。”凌戈轻轻叹息道,听简东平没答话,她立刻急急地补充道,“我明天就去火车站。”
“你去火车站找小旅馆的时候,找找跟256这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可以是门牌号、店名的谐音,也可以是广告牌上标明的数字,你试着通过这个方法找找看。”
“256这个数字有什么讲究吗?”她的声音忽然变轻了。
“我找到了周谨住宿的规律,她喜欢按数字排列。” “我以后详细跟你说,你就按照我说的去找找看。”简东平不想多解释,问道,“凌戈,你会按摩吗?”
“以前我给我爸爸敲过背?干吗问这个?”她迷惑地问道。
“那就好,我有盼头了。”简东平笑道。
“你休想,我才不会给你敲背呢。”凌戈恶狠狠地说。
“不要紧,我们是朋友嘛,谁给谁按摩还不是一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做好了,我给你按摩,怎么样?全身按摩。”简东平忍住笑一本正经地说。
“那也行啊。”她傻头傻脑地回答后,发现不对,马上反驳,“简东平,我才不要你按摩。”
“叫我James!”
“不,就叫你简东平。我们要拉开距离。”凌戈倔强地说。
肉圆,思念会让你变胖的,你一定在想我,还嘴硬!
“你跟林叔叔说,让他问沈碧云要两个月前储藏室的物品登记记录。”简东平换了一种谈正经事的口吻说话。
“为什么?”
“口供资料你看了吗?方晓曦不久前曾经到过地下储藏室,当时沈碧云也在场。方晓曦曾经提到过储藏室里有一个竹编的小箱子,上面还绣了小熊。可是警方的现场勘查纪录里没有提到这个箱子。我想知道这个箱子是否曾经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这个箱子到哪里去了。原来储藏室的物品清单里是否有这个箱子。你只要跟林叔叔说,他会明白意思的。林叔叔也许已经发现问题了,但你跟他提一提就表明,你也注意到了这点。”
“我知道了。”现在,凌戈好像在作记录,简东平听到翻纸张的声音。
“凌戈,你在记录吗?”
“对,我得把你说的记下来,不然会忘了的。”
“那你千万不能让这个家的其他人看见你记的东西,懂吗?”
“我明白了。你说吧。”
“打听一下小狗玻璃失踪前后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简东平道,“还有除了她的主人外,它跟谁最亲热。”
“嗯,好的。我记下了。”忽然凌戈微微提高了声音,“对了,忘了告诉你,她们都已经知道我是警察了,原来沈碧云去调查过了,她还知道我离职的事呢。”
“哈!”简东平笑出来,“她们一定认为你是个糊涂蛋,也好,这样可以让她们放松警惕。你现在住哪个房间?”
“我住客房,很漂亮的小房间,雨杉告诉我这里原来是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房间小就换了。林伯伯还让我到房间后,里里外外检查一遍有没有窃听器呢。”
“结果呢?”
“我按照林伯伯说的,都查过了,没有。”
“你现在是不是躲在毯子里接我的电话?”他听出她的声音偷偷摸摸的。
“她说你虽然不英俊,但是很耐看,是属于看了第一眼就想看第二眼的人,而且跟你说话觉得很舒服,她说她特别喜欢会写文章的人,觉得他们都很智慧很敏感。我怎么没觉得你有那么敏感呢?”
“看来还是方琪对我好,我回去后得约她出来喝茶了。”简东平哈哈笑道,“还有吗?”
凌戈在电话那头轻轻“哼”了一声。
“她只跟我说了几句话,后来方晓曦就来了,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
“谁的照片?”
“都是雨杉的艺术照,雨杉穿韩国服真漂亮,我也想拍一套那样的,就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凌戈的声音听上去充满了向往。
“不贵,我有朋友是开影楼的,到时候我陪你去拍,价钱肯定便宜。”简东平想小肉圆穿上韩国服,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真的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食言过?”简东平顿了一顿说,“凌戈,看样子这个家的每个人都在试探你,方晓曦以后一定会找机会跟你说话的,她肯定知道很多,到时候你可以跟她提提苏志文的事,搞不好她正等着你问她呢。”
“好的。”
“还有吗?”
“没有了,我才来一天,哪能知道那么多。”凌戈小声嘀咕,“临时保姆的事还没打听到,我还没机会跟章玉芬单独相处呢。哪天我帮她做菜的时候,跟她打听打听。”
“哈哈,沈家人要倒霉了,你尽量多把土豆皮和虾壳扔到汤里,这样她们对你的防备心就会降得更低了。”简东平幸灾乐祸地说。
“喂,我只不过有一次不小心罢了,你没必要老提这事吧。”凌戈有些不乐意了。
“因为记忆深刻嘛。今天还有别的收获吗?”
“我今天吃到鱼翅了。”凌戈马上又开心起来。
“好吃吗?”简东平想,鱼翅有什么好吃的?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好甜。
“挺好吃的,但没想象中那么好吃,是用火腿吊的汤,鲜得很。沈老太太还说我是真正的淑女呢,对了,她们一直叫我说办案的事,其实我真的没办过什么案,而且觉得自己的经历都不怎么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凌戈说。
你的经历越差越好,简东平心道。
“还有吗?还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凌戈沉默了两秒钟后,说:
“你办完事就快点回来吧,不要吃生的东西,开车小心……好了,我没别的要说的了,你肯定嫌我啰嗦了,……休息吧,我等会儿去试试那个门。”
简东平觉得有股暖流在身上流过,他握着电话,想象着自己的手轻抚她的脸,感受她皮肤的弹性和体温,他不知道是否该回应她的话,他很羡慕那种随口就可以把心里话说出来的人,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不想食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承诺,他很怕自己说的每句话都会跟感情扯上什么关系,凌戈是个认真的人,他更是万万说不得,他向来最怕女人赖上他,一想到三年前他跟两位前度女友之间的纠葛,他至今都心有余悸,所以想半天后,他终于没有说出那句已经到嘴边的话。他决定改变谈话气氛。
“凌戈,叫我一声James。”他用真诚的语调恳求道,“叫我一声吧。”
“你真烦。”凌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轻轻叫了他一声James。
简东平大笑。
“你笑什么,为什么老要我叫你英文名字啊。”
“因为我想听听你的英文发音有多烂。凌戈,以后我死的时候,请你跟我说几句英文吧,我没准会活过来。”
说完这句刻薄话他本以为凌戈会对他破口大骂,但不料她却就此沉默了下来,这让他十分不安。
“凌戈,你怎么啦?”几秒钟后,他打破了沉默。
“我知道你英文比我好,可就算这样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读的书比我多,你本来就该比我好。我爸说了,拿自己的长处跟别人的短处比是最差劲的行为。你看不起我,为什么要跟我交朋友?”
她生气了,而且显然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事。
无奈,只能说句真心话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了。
“凌戈,你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会耗费两年时间跟一个我看不起的人作朋友吗?当然不会。我没看不起你,凌戈,”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跟你开玩笑的。我从来没看不起你。”
她不说话。
“好吧,时间不早了,我先挂了。”他道,“你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我24小时开机。”
“拜拜。”她轻声轻气地说。
简东平觉得她的道别声音很像许茹芸的云式唱腔,便拿出Mp4,将歌曲调到了“如果云知道”,他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这首歌,就好像有人在告诉他,再深的感情也会像云一样随风散去。那是悲伤过后的舒服,真的很舒服。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6
打完电话,简东平久久无法入眠,凌戈最后那声轻轻的告别好像激光一样瞬间使他的体内细胞发生了病变,他不知道这些危险因子藏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他只是觉得不舒服,不对劲,他明白继续纠缠在那里寻找病因,只会让自己病得更重,所以决定还是转移注意力,继续看他中午看了一半的那本网络小说吧。
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全文大约16万字,其中有一半以上的文字与她给《信》周刊中撰写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旅程》内容重叠,她照例在文中写了很多小旅店女孩的生存状态,写她们如何在穷街小巷讨生活的艰辛和喜怒哀乐,写她如何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助她们脱离困境,也写她自己混迹在她们中间的感觉。所不同的是,在这篇文章中还加了一个名叫周丽丽的女孩的人生经历。其中有几个段落是这样的:
初中毕业后,我继续在原来中学上高中。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读书的料,但我还是想考大学,想捧着书本在开满鲜花的校园里散步,想坐在冬青树丛里背英文单词,我还想在大学里唱歌,我喜欢唱歌,我幻想有很多戴眼镜的同学在那里痴痴地听,然后他们鼓掌,我鞠躬。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那样的生活离现实很近。近得我能听到校园里的风声。
我曾经很想考大学,所以整个高中我都读得很认真,拼死拼活的,后来我考取了一所二流大学,用我爸的话说,三流的人读二流的大学算是赚了。
我读高二的时候,父母复婚了。
他们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时,我和妹妹都很高兴,旷日持久的战争总算结束了。我们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不会更糟,但还是为此感到解脱。
那天他们办完手续后,我们一家还上小饭店吃了一顿很像样的饭,吃完了,妹妹跟着我妈,我跟着我爸,各走各的。我们姐妹俩在岔路口挥手道别,像是今生不会再见。
早知道他们会复婚,那顿饭根本没必要吃。
离婚后,别人给我爸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没谈成。我爸是个老实人,就是太粗鲁,他对我对我妈对我妹妹全一样,动不动就扇耳光,也从来没说过一句叫人开心的话,我妈就是因为这个才跟别人好上的。但我妈一离婚,对方就不要她了,她很伤心,开始打我妹妹,妹妹经常跑回家来,我们就躲在我屋里聊天、吃瓜子、涂红药水,也算是苦中作乐。
几年后,他们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有人就做起了现成的媒人。我爸作了不打人的保证,我妈也没端架子,他们就这样复婚了。他们后来不再互相打架,我们成了他们的沙袋。我爸常说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觉得炼钢就要不断打。
我认识他是在那年秋天。那天晚上,秋高气爽,我心情也不错,我穿着我最好看的花裙子到学校去参加“金秋文艺晚会”。
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很成熟也很英俊,跟朋友站在一起,立刻就把别人都比下去了。他在校门口跟朋友说话,我正好朝他迎面走取,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然后我们擦肩而过。
他眼角的余光,像把神不知鬼不觉飞来的梅花镖,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刚刚好擦伤我的皮肤。从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挂念他了。
我曾经做梦梦见他,我们仍然在街角相遇,所不同的是,性别发生了转换。他成了娇艳欲滴的我,而我成了温柔成熟的他,我走上去对他说,嘿,一起去跳舞吧?他点点头。然后我醒来,心满意足。
我敢肯定他一定也注意我了,不然不会有后来的事.
再次遇见他是在某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他站在马路对面,显得茫然无措。他穿了件崭新的蓝色衬衫,干干净净的,像蓝天一样纯洁。我穿过马路故意朝他走去。他也看到我了,温文尔雅地笑了。他问我,同庆路怎么走。我俏皮地说,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啊。
这是只属于我的谜语。一直以来,用数字编制各种谜语是我的怪僻。
我的回答让他一头雾水,我没费心给他解释,说,我给你带路吧,反正不远。他听了便露出笑容,说,那就走吧。我们沿着学前街往前走,都不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并排走在街上,而且他看上去那么斯文英俊又温柔。
从没有男人对我如此温柔地说话,在咆哮声中长大的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被迷住了。我很紧张,不敢笑也不敢说话,生怕一开口就给他留下坏印象,我那天穿得很难看,像个灰姑娘。
我们走出一段路,他突然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手一下子塞进了他的裤兜。这个动作相当突然,我受了惊吓,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意识到他干了什么。他正握着我的手往前走。
我能感觉他的身体,是那种生气勃勃,叫人神往的成熟男人的身体。他的腿由于快步走所散发出的热量一直传到我的手心,又一直传到我的全身,傍晚的凉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两旁的街道和人群都变得模糊了,我一下子就昏了头,就这么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走,心想随便你把我带到哪里去吧。
那天我把他带到同庆路的路口时,他吻了我。
但是,我是一个人走回家的,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我想到他放开我的时候,显得那么内疚,而我却显得那么无所谓,我觉得自己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很贱了。所以他不在乎我,也有他的道理。
我怀念那种肌肤相亲的感觉,锥心的疼痛竟然是因初吻而起的,谁会想到呢。我遗憾自己没有因他而成为女人,遗憾自己没有纠缠他的理由,遗憾自己实质上跟他毫无关系,我想我肯定是再也见不到他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6
他说他送我回家,我点点头。我们再次沿着学前街走,那时天还很亮。我们各走各的,他忽然问我可不可以请他吃饭,他说他忘了带钱,空着肚子逛了一天,都快饿死了。我觉得他坦白得可爱,我想他要是想吃人肉,我就马上割下手臂上的肉喂他。
可是我也没钱,我们就站在马路边等着看有没有路过的同学,可以向他们借钱。他站得远远的,故意装作不认识我,好让我撒谎。
借到钱后,我们在岔路上的一家小饭店吃饭,厨师手艺很差,可我们还是吃得很开心。他摸了摸我的头叹息我太小,不然就带我回上海了。我说我都快18岁了,去哪儿都行。他说那好,到时候你可别哭。结果他并没有带我回上海,而是去了旅馆,我没哭,我觉得没什么好哭的。他跟他的朋友借住的是一家三星级旅馆,我跟着他走进大堂时还有些犹豫,可是进了房间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进电梯的时候,他没有拉我,自己先进去了,他在电梯里一声不吭,眼睛低垂看着电梯外的我,他不是在邀请我,而是在等我。
等我一跨入电梯,他就搂住了我的胳膊,得意地哈哈笑了起来。
周谨的经历让那简东平扼腕叹息,但令他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那段令苏志文两度陷入迷惑的谜语全文,“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简东平很想立刻飞回到辛程路,去亲自摸索一番,可惜他现在在千里之外,他决定到周谨的家乡去一次,实际上,要想知道谜语的答案也不难,只要找到周谨所在的中学,再找到同庆路就行了。
他决定第二天再继续看《我的荒谬旅程》,看苏志文是怎么骗周谨的。
不知道凌戈有没有去试过那道门。
他正想着,电话铃响了,是凌戈。
“门锁了。”电话通了以后,她简短地说,声音闷闷的,明显还在生他的气。
“你去试过了?”
“嗯,就是刚才,门锁了。”她冷冷地说。
一阵沉默。
“再见。”过了一会儿,她说。
简东平知道,如果他今天不道歉,她肯定整晚都会不高兴。眼看着她就要挂电话,他叫了她一声。“小戈。”
“干吗?”
“对不起。”他道。
“你看不起我,就跟我爸一样,觉得我做什么都做不好。”她哽咽地说,“其实,没认识你之前,我也一样在过日子,我也活得好好的,我也没饿死,也没闯什么大祸。”
她的话让他觉得难过。
“凌戈,”他想象自己正握着她的手腕,试图平复她的情绪,“我跟你爸不一样,你爸说你是因为恨铁不成钢,而我说你,是因为我跟你亲近,如果你真的那么差,我会到处跟别人说你是我女朋友吗?我也是个爱面子的人。你说呢?”
她不说话,好像被说服了。
“凌戈,在我眼里,你是个美丽可爱,充满吸引力的妙龄女郎,只是,英文差了点……”他说到最后一句,笑了出来,“再叫我一声James吧。”他道。
“哼!你先叫我姐姐再说吧。”她气呼呼地挂了电话。
但是简东平知道,她的气已经消了一半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7
11.我不是贼
林仲杰一共见过曾雨杉三次,每次她给他留下的印象都有所不同。第一次盘问,她显得对苏志文的死漠不关心,时不时冷笑,对她母亲沈碧云的婚姻报以尖酸的挖苦,第二次,她变成了通情达理的沈家三女儿,谦恭有礼,时常微笑,为母亲的身体状况担忧,第三次,她像是一个斗士,而不是一个普通办公室文员,句句话都充满理想和奉献精神,好像只要有需要,她随时愿意为奉献她的所有存款、器官乃至生命。
这一次呢?林仲杰不经意地扫了她一眼,立刻从她身上捕捉到一种不安的情绪。她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也许她还没决定今天要扮演什么角色。
“曾小姐,你是在力宏猎头公司做办公室文员,是不是?”林仲杰问道。
“是的。”她答得很快。
“除了在力宏猎头公司工作以外,我们知道你还参加了一些公益组织。”
“是的,那是我的兴趣和理想。”她的目光冷冰冰的。
“你是否曾经在A区义工站担任心理辅导义工?”
“是的。”她的不安加深了,皱起了眉头。
“你现在的爱人向兵就是你在A区义工站工作时,义工站指派给你的心理辅导对象是不是?”林仲杰慢悠悠地问道。
“是的,我就是在跟他沟通的过程中,了解他,帮助他的。他遭遇过失败,心理很脆弱,需要帮助,有时候也会很冲动,但是我相信他是不会杀人的……”一对淡褐色眼珠左右滑动着。
她企图把话题引向她的丈夫,林仲杰决定不予理会。
“在去A区义工站工作之前,你还在别的机构做过义工工作吗?”
“没有了。”她斩钉截铁地说。
“你再好好想想。”
“的确没有了,大学里我只是在业余时间帮助学校里一些困难同学募集捐款罢了,这应该无可厚非吧。”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挑衅的光。
“据你的几个大学同学反应,大学时,你曾在网上自己建立了一个义工站,目标是帮助失业和失恋的人重建信心。这个义工站的名字叫‘手拉手’。”
“那又怎么样?这是几年前的事了。”被人楸勒住尾巴,她很不高兴。
“是三年前。”林仲杰纠正道。他很高兴地欣赏着她脸上的微妙变化。“你在沈碧云跟苏志文结婚前,是否认识苏志文?”他问道。
“不认识。”她断然说。
“我们在给你发帖的人当中,找到了一个熟悉的电话号码,”林仲杰冷峻地盯着曾雨杉的眼睛,“是苏志文的。他三年来没有换过手机号码。你如何解释这件事?”
这个问题令她措手不及。
“当时……是有几个人跟我联系,但是我从来没有……”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你回了他的话,还说个别联系。时间是2004年1月8日,”林仲杰看着桌上的资料,他相信曾雨杉早就不记得她自己当时写过些什么了,这些三年前的电脑记录,也是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找到的,她自己想要搜索到恐怕已经不可能了,“在2004年2月1日,苏志文又在你的留言后面回复说你是个可爱的好女孩,跟你聊过之后,他觉得受益匪浅,决定去找一份工作。你要不要看看当时你是怎么回答他这些话的?”
曾雨杉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仲杰手里的那堆纸,眼神呆滞。
“我不记得了。”她轻声说。
“你说,”林仲杰念出声来,“谢谢苏同学,经过接触,你是个可爱温柔又有独特个人魅力的男子,相信你不仅能很快找到工作,也会很快俘虏女同事的心。我就已经被你俘虏了。……这是你的原话。曾雨杉,你不仅认识死者,还跟死者有过一定程度的接触,请问,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林仲杰像扔石头一样,把最后几句话扔了出去。
曾雨杉的脸红了,她呆呆地坐在那里,两只手扭在一起,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对,我跟他是认识,但网上的话怎么能作数呢?我是说过那些又怎么样?能说明什么?”
她天性好斗,爱争辩,这是从小娇生惯养又总觉得自己被忽视的那种人的典型特征,林仲杰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听她的废话上,所以,她话音刚落,他就说:
“你跟他之间的对话表明你认识他,跟他不止一次见过面,你对他的情况很了解,你还对他很有好感,苏志文看起来也很听你的话,在跟你聊过之后没多久,也就是2004年的4月,他找到一份工作,就是在春天交谊舞学校担任交谊舞老师。你好像还有跟你的辅导对象谈恋爱的习惯,曾雨杉,你到底跟他是什么关系?!”说到最后一句,他的声音蓦然变得严厉起来,把她吓得浑身跳了跳。
她低头沉吟片刻。
“好吧。我是跟他很熟,但那是两年前的事了,那又怎么样?!”
林仲杰发现“那又怎么样”这句话是她的口头禅。
“本来是没怎么样,但是苏志文死了,而你隐瞒了你跟他之间的关系,那就大有关系了。”林仲杰严肃地注视着她,“现在请你说一下,你跟苏志文熟到什么程度?”
曾雨杉看了他好一会儿,似乎意识到自己的任性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好处,于是,她改变了策略。她朝他笑了笑,她很擅长微笑,林仲杰想,但笑得很假。
“其实我跟他没什么,真的。”她仰起头,那一脸春意好像准备开始回忆一段美丽的往事,但是她一开口,口气却冷漠得好像在说别人的故事,“我帮他还了债。他那时候欠了房东三个月的房租,一看见我,就说自己没钱吃饭,穷得叮当响,但是我看他穿的衣服却很体面,老人头的鞋,擦得很亮,衬衫衣服都有牌子,整整齐齐地挂在一个简易的柜子里,他不抽烟,我问他为什么不抽,他反问我,你喜欢我抽烟吗,如果你喜欢,我就抽一支给你看,然后他就点着了一支烟,随后又立刻掐灭了,他说,你不喜欢,我看见你皱眉头了,看,为了你,我一个穷人浪费了一支烟……典型的坏痞子!”曾雨杉笑了笑,但立刻又收住了,“后来我们就成了朋友,是啊,我有一阵子跟他挺熟的,但那又怎么样?”
“苏志文工作以后,你们之间有来往吗?”
“有时候通通电话,他工作以后就很忙。”曾雨杉面无表情地说。
“据我们调查,他很喜欢跟有钱的女人打交道。”
“也不是,他很随性。有时候喜欢跟有钱的人泡在一起,有时候又讨厌这样。”
“是你把苏志文介绍给沈碧云的吗?”
“不!当然不是,”她断然否认。
但林仲杰觉得她这种急于否认的反应恰恰说明了相反的答案。
“我们调查过了,凡是进入这个‘上海的香艳记忆’现场的人,都需要邀请函,你你跟苏志文认识,你的姐姐方琪说,你本人不需要那东西,却问她要了一张邀请函,你说有朋友要来。”
曾雨杉的脸变得红一阵白一阵的。
林仲杰等待着她的回答。
“好吧,我是给了他一张邀请函,他说他从来没参加过像样的酒会,想来见识见识,他求我,让他开开眼界,所以我就……”曾雨杉忽然变得愤怒起来,她提高了嗓门,“但我没想到,他会跟我妈扯在一起,这我绝对没想到,我没想到!他是个恬不知耻的大混蛋!”
“你妈知道你跟他之间的事吗?”
“她不知道,我跟他没什么联系,我早就说过了,我们只是通通电话而已。”她焦躁地说。
“好吧,现在请你再说说,案发当晚,你都做了些什么,就从你跟沈碧云吵架开始说起。”
“这我已经说过了。”
“请你再说一遍。”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7
凌戈姐姐,你的头发好漂亮。”方晓曦摸着凌戈的头发赞叹道。
凌戈长到这么大,很少有人夸奖过她的头发,只有一次简东平对她说,凌戈,我想在你的头发里淹死,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夸奖,但应该也不算是讽刺。简东平是个挑剔的人,他一向认为只有干净的头发才是最美的头发,当他得知凌戈每天洗头后,就对她的头发乃至她的整个人刮目相看,“肉圆,我从你的头发判断,你见识短,人品好,”他曾阴阳怪气地这么说过。但她觉得男人的看法多多少少掺杂了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有了女孩的夸奖,她才觉得真的开心。
“晓曦,你的头发也很美啊。”凌戈看着方晓曦那头短短的黑发报以同样的赞美。
今天早晨,凌戈刚下楼就发现方晓曦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原来她是因为身体不适没去上课,其实她跟前一天一样生龙活虎,凌戈没看出她有什么病态。凌戈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就算发烧老爸也会逼她去上课,心里不免泛起一层小小的不平,富家孩子真是为所欲为啊。
“凌戈姐姐,你觉得我们家谁最美?”方晓曦一边吃着薯片,一边问她。
“我觉得你的大阿姨最美。”凌戈觉得在这个家里,无疑方琪的长相和气质是最好的。
“大阿姨是很美,就是脾气不好。”方晓曦仰头倒在沙发上。
凌戈本来打算到火车站去继续寻找周谨的行李的,现在她忽然发现方晓曦好像有话要说,所以她决定听方晓曦播完内幕消息再走。
“不会吧,我看你大阿姨脾气很好啊。”凌戈在方晓曦旁边坐下。
“像大阿姨这种平时看上去脾气很好的人,一旦发起火来才吓死人。”方晓曦眼睛清澈,说话却一点都不单纯,明显有所指。
“她是不是骂过你?”凌戈立刻问道。
“因为我要请图画老师教我画画,价钱很高,她骂过我两次,但外婆帮着我,她也没办法。”方晓曦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看来方晓曦想说的不是她自己的事。
“除了骂你,她还骂过其他人吗?”
“她还骂过小外公。”方晓曦若无其事地说。
凌戈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方晓曦嘴里的小外公指的就是苏志文。
“她为什么骂他?”凌戈连忙问道。
“她不止骂他,还打他呢,把小外公都打哭了。”方晓曦往嘴里丢了一块香脆的薯片,仰起头有滋有味地嚼起来。
方琪把苏志文打哭了?凌戈大吃一惊。首先,让她没想到的是,方琪会打人,而且还是打她妈妈的小丈夫,其次,她没想到一个大男人竟会被打哭,有这么痛吗?方琪这么厉害吗?
方晓曦好像看出自己的话对凌戈产生了影响,她笑着说:“你没想到吧,凌戈姐姐,大阿姨凶起来可厉害了。”
“你大阿姨为什么打他,因为什么?”凌戈好奇地问道。
“大阿姨喜欢看诗集,老拿着一本破书在那里翻啊翻的,有时候还念出声来,”方晓曦充满嘲讽地皱了皱鼻子,“那天,她在园子里念她的诗,小外公和我妈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我妈在给小外公钉扣子呢,大概是我大阿姨念的诗太腻歪了,听着听着,小外公忽然站起来朝大阿姨走了去,把我妈吓了一跳,她说连线都挣断了,小外公走过去一把夺过大阿姨手里的诗集,把它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说那是什么烂东西,难听死了。”
“后来呢?”
“他这下可把大阿姨气坏了,那本诗集可是她的宝贝,是一个叫海风的人写的。大阿姨把书捡起来后就跟小外公吵了起来,她说小外公是个吃软饭的,还说他是没文化的小人,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骗女人的钱,反正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小外公则说诗歌是最做作无聊的东西,只有白痴才会看那个,大阿姨气不过,揍了他两个大耳光,还用石头砸伤了他的头。把我妈吓得,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阿姨发那么大的火呢。”方晓曦夸张地瞪圆了她那双天真的大眼睛。
想不到为了一本诗集,方琪竟然对苏志文大打出手。虽然这件事一开始是苏志文不对,别人好好地在念诗,他骚扰不算还侮辱了别人的爱好,这是该骂该打,不过方琪对他又扇耳光又用石头砸,是不是也有点过了?是积怨太深,还是因为太喜欢那本诗集?苏志文难道没还手?这事可真蹊跷。
“你小外公没还手吗?”凌戈问道。
“他没有,我妈说,当时他好像愣住了,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大阿姨,大概他没想到大阿姨反应那么大。”
被女人打没还手,说明他不是个坏那男人,至少不是坏得那么彻底,凌戈想。
“那后来呢?”她问道。
“我大阿姨走后,他跟我妈说扣子不用钉了,就立刻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妈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方晓曦一边说话,一边天真地用双脚踢着沙发,“下午我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我妈说自从早上小外公跟大阿姨吵过后,他就没下过楼,连中饭也没吃。我妈让我上搂去看看小外公在干吗。那时候外婆已经回来了,我看见……”方晓曦朝凌戈抿嘴一笑,“我看见小外公趴在外婆的腿上哭呢,外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这事本来就是你不对,你好好地去惹别人干什么,她向来一根筋,小外公边哭边说,我惹我自己不行吗,,小外公那会儿挺像小孩子的。”
“那你外婆知道这事后一定骂方琪了吧。”凌戈问道,暗暗为方琪捏了把汗。
“外婆关起房门跟她说了几句,我也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后来在饭桌上,外婆对大家说,这几天小外公都要在楼上的卧室吃饭了。我听我妈说,那天夜里,小外公跟外婆提出离婚了,他说你们家的人都恨我,我受不了了,我要走了,他提着箱子打着伞走的,也没要外婆的钱,一口气走出三站路,外婆派了人在后面跟着他,他不知道。那人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给我外婆,一会儿说风把雨伞吹坏了,他把雨伞扔了,一会儿说他边走路边在那里抹眼泪,一会儿又说,他把箱子也扔进了垃圾箱,那天晚上外婆一直在接电话,她把电话内容都告诉我妈和玉芬阿姨了,她那时候好像也有点没主意了,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好,后来最后一个电话是说小外公坐在长途汽车的候车室里睡着了,打电话的人说,他走过去推他,才发现他好像是昏倒了,外婆找人把他抬了回来,这才发现他生病了,伤口好像有点感染,发了高烧,还呕吐呢。”
凌戈想到苏志文当时的惨状,不禁心生同情。她一向觉得苏志文并不是个坏人,看他的笑容就知道了,凌戈觉得简东平笑起来可比他要坏多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简东平是在夸你还是在嘲笑你。
“他得的是什么病?”凌戈有些难过地问道。
“不知道,问外婆,她只说他情绪不好,其实从那以后,小外公就一直不开心,每天有很长时间,他都坐在园子里发呆。从那以后,大阿姨就开始跟他作对了,这事没发生前,大阿姨还教小外公学过电脑,两个人看上去关系还不错。可那事后,两人就不说话了。小外公两个星期后才下楼来吃饭,跟大阿姨见了面,两人互相不理睬。我妈说,外婆后来下了禁令,在家永远都不许再提这事。小外公脑袋上的伤,过了好一阵子才好。我觉得小外公也挺可怜的。”方晓曦像成年人那样深深叹了口气。
方琪的那顿打对苏志文的打击真大。可是也不过是顿打而已,凌戈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像遭遇灭顶之灾那样一蹶不振。
“我也觉得你小外公挺可怜的,因为在这个家里,跟他作对的可不止你大阿姨一个。”凌戈想到了那份口供笔录里的内容,更加觉得苏志文的境况堪怜。可是,又是谁叫他跟沈碧云结婚的呢?还不是他自己,所以说到底还是他自作自受。
“没有了吧,在这个家里,跟小外公作对的其实就是大阿姨,大阿姨管钱,她到时候不给他。她要他来求她,她才肯放。你别看我大阿姨,她很厉害。”方晓曦说。
“你小阿姨难道不讨厌吗?”
“小阿姨?”方晓曦嘿嘿笑起来。
“不是吗,她当着很多人的面骂过你小外公的。”凌戈记得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她还在饭桌上奚落过他,但是方晓曦为什么笑得那么怪?
“凌戈姐姐,我小阿姨这个人最会演戏了,你别被她迷惑了。哼!”方晓曦冷笑道。
“演戏?”
“告诉你一件事。小外公回来后,有一段时间一直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见。有一天,我提前放学回来,走过小外公的房间,透过门缝,我看见小阿姨在他的房间里。”方晓曦说到这儿,笑嘻嘻地又抓了块薯片咯吱咯吱咬起来。
凌戈不太喜欢方晓曦脸上的这种笑容,她觉得年轻女孩子不该有那么阴险的笑容,但她还是忍不住要问:“你笑什么,晓曦?”
“小外公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小阿姨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我看到的时候,她正在问他是不是好点了,叫他不要装死,她一边说话一边摸他的脸和头发,后来还把手伸到他的被子里去了,你猜我小外公怎么着?”方晓曦格格笑道,凌戈明白小姑娘的意思,有些羞怯又有些紧张地等待她的答案,“小外公坐起来一下子把她推到地上,叫她滚出去。我觉得那时候的小外公很帅,怪不得像我外婆这样的女强人会看上他。”
“那你小阿姨……”凌戈觉得那可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气得要死,把一个沙发垫扔在他身上就走了。”方晓曦马上又补充了一句,“还好我走得快,不然就被她发现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8
凌戈姐姐,你的头发好漂亮。”方晓曦摸着凌戈的头发赞叹道。
凌戈长到这么大,很少有人夸奖过她的头发,只有一次简东平对她说,凌戈,我想在你的头发里淹死,她不知道那算不算夸奖,但应该也不算是讽刺。简东平是个挑剔的人,他一向认为只有干净的头发才是最美的头发,当他得知凌戈每天洗头后,就对她的头发乃至她的整个人刮目相看,“肉圆,我从你的头发判断,你见识短,人品好,”他曾阴阳怪气地这么说过。但她觉得男人的看法多多少少掺杂了一些别的东西,现在有了女孩的夸奖,她才觉得真的开心。
“晓曦,你的头发也很美啊。”凌戈看着方晓曦那头短短的黑发报以同样的赞美。
今天早晨,凌戈刚下楼就发现方晓曦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原来她是因为身体不适没去上课,其实她跟前一天一样生龙活虎,凌戈没看出她有什么病态。凌戈想到自己小的时候,就算发烧老爸也会逼她去上课,心里不免泛起一层小小的不平,富家孩子真是为所欲为啊。
“凌戈姐姐,你觉得我们家谁最美?”方晓曦一边吃着薯片,一边问她。
“我觉得你的大阿姨最美。”凌戈觉得在这个家里,无疑方琪的长相和气质是最好的。
“大阿姨是很美,就是脾气不好。”方晓曦仰头倒在沙发上。
凌戈本来打算到火车站去继续寻找周谨的行李的,现在她忽然发现方晓曦好像有话要说,所以她决定听方晓曦播完内幕消息再走。
“不会吧,我看你大阿姨脾气很好啊。”凌戈在方晓曦旁边坐下。
“像大阿姨这种平时看上去脾气很好的人,一旦发起火来才吓死人。”方晓曦眼睛清澈,说话却一点都不单纯,明显有所指。
“她是不是骂过你?”凌戈立刻问道。
“因为我要请图画老师教我画画,价钱很高,她骂过我两次,但外婆帮着我,她也没办法。”方晓曦幸灾乐祸地笑起来。
看来方晓曦想说的不是她自己的事。
“除了骂你,她还骂过其他人吗?”
“她还骂过小外公。”方晓曦若无其事地说。
凌戈心里咯噔一下,她知道方晓曦嘴里的小外公指的就是苏志文。
“她为什么骂他?”凌戈连忙问道。
“她不止骂他,还打他呢,把小外公都打哭了。”方晓曦往嘴里丢了一块香脆的薯片,仰起头有滋有味地嚼起来。
方琪把苏志文打哭了?凌戈大吃一惊。首先,让她没想到的是,方琪会打人,而且还是打她妈妈的小丈夫,其次,她没想到一个大男人竟会被打哭,有这么痛吗?方琪这么厉害吗?
方晓曦好像看出自己的话对凌戈产生了影响,她笑着说:“你没想到吧,凌戈姐姐,大阿姨凶起来可厉害了。”
“你大阿姨为什么打他,因为什么?”凌戈好奇地问道。
“大阿姨喜欢看诗集,老拿着一本破书在那里翻啊翻的,有时候还念出声来,”方晓曦充满嘲讽地皱了皱鼻子,“那天,她在园子里念她的诗,小外公和我妈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我妈在给小外公钉扣子呢,大概是我大阿姨念的诗太腻歪了,听着听着,小外公忽然站起来朝大阿姨走了去,把我妈吓了一跳,她说连线都挣断了,小外公走过去一把夺过大阿姨手里的诗集,把它扔在地上踩了几脚,还说那是什么烂东西,难听死了。”
“后来呢?”
“他这下可把大阿姨气坏了,那本诗集可是她的宝贝,是一个叫海风的人写的。大阿姨把书捡起来后就跟小外公吵了起来,她说小外公是个吃软饭的,还说他是没文化的小人,他什么都不懂只知道骗女人的钱,反正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小外公则说诗歌是最做作无聊的东西,只有白痴才会看那个,大阿姨气不过,揍了他两个大耳光,还用石头砸伤了他的头。把我妈吓得,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大阿姨发那么大的火呢。”方晓曦夸张地瞪圆了她那双天真的大眼睛。
想不到为了一本诗集,方琪竟然对苏志文大打出手。虽然这件事一开始是苏志文不对,别人好好地在念诗,他骚扰不算还侮辱了别人的爱好,这是该骂该打,不过方琪对他又扇耳光又用石头砸,是不是也有点过了?是积怨太深,还是因为太喜欢那本诗集?苏志文难道没还手?这事可真蹊跷。
“你小外公没还手吗?”凌戈问道。
“他没有,我妈说,当时他好像愣住了,就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大阿姨,大概他没想到大阿姨反应那么大。”
被女人打没还手,说明他不是个坏那男人,至少不是坏得那么彻底,凌戈想。
“那后来呢?”她问道。
“我大阿姨走后,他跟我妈说扣子不用钉了,就立刻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妈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方晓曦一边说话,一边天真地用双脚踢着沙发,“下午我回家才知道这件事,我妈说自从早上小外公跟大阿姨吵过后,他就没下过楼,连中饭也没吃。我妈让我上搂去看看小外公在干吗。那时候外婆已经回来了,我看见……”方晓曦朝凌戈抿嘴一笑,“我看见小外公趴在外婆的腿上哭呢,外婆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说,这事本来就是你不对,你好好地去惹别人干什么,她向来一根筋,小外公边哭边说,我惹我自己不行吗,,小外公那会儿挺像小孩子的。”
“那你外婆知道这事后一定骂方琪了吧。”凌戈问道,暗暗为方琪捏了把汗。
“外婆关起房门跟她说了几句,我也不知道她们说了什么。后来在饭桌上,外婆对大家说,这几天小外公都要在楼上的卧室吃饭了。我听我妈说,那天夜里,小外公跟外婆提出离婚了,他说你们家的人都恨我,我受不了了,我要走了,他提着箱子打着伞走的,也没要外婆的钱,一口气走出三站路,外婆派了人在后面跟着他,他不知道。那人一边跟踪一边打电话给我外婆,一会儿说风把雨伞吹坏了,他把雨伞扔了,一会儿说他边走路边在那里抹眼泪,一会儿又说,他把箱子也扔进了垃圾箱,那天晚上外婆一直在接电话,她把电话内容都告诉我妈和玉芬阿姨了,她那时候好像也有点没主意了,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好,后来最后一个电话是说小外公坐在长途汽车的候车室里睡着了,打电话的人说,他走过去推他,才发现他好像是昏倒了,外婆找人把他抬了回来,这才发现他生病了,伤口好像有点感染,发了高烧,还呕吐呢。”
凌戈想到苏志文当时的惨状,不禁心生同情。她一向觉得苏志文并不是个坏人,看他的笑容就知道了,凌戈觉得简东平笑起来可比他要坏多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简东平是在夸你还是在嘲笑你。
“他得的是什么病?”凌戈有些难过地问道。
“不知道,问外婆,她只说他情绪不好,其实从那以后,小外公就一直不开心,每天有很长时间,他都坐在园子里发呆。从那以后,大阿姨就开始跟他作对了,这事没发生前,大阿姨还教小外公学过电脑,两个人看上去关系还不错。可那事后,两人就不说话了。小外公两个星期后才下楼来吃饭,跟大阿姨见了面,两人互相不理睬。我妈说,外婆后来下了禁令,在家永远都不许再提这事。小外公脑袋上的伤,过了好一阵子才好。我觉得小外公也挺可怜的。”方晓曦像成年人那样深深叹了口气。
方琪的那顿打对苏志文的打击真大。可是也不过是顿打而已,凌戈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像遭遇灭顶之灾那样一蹶不振。
“我也觉得你小外公挺可怜的,因为在这个家里,跟他作对的可不止你大阿姨一个。”凌戈想到了那份口供笔录里的内容,更加觉得苏志文的境况堪怜。可是,又是谁叫他跟沈碧云结婚的呢?还不是他自己,所以说到底还是他自作自受。
“没有了吧,在这个家里,跟小外公作对的其实就是大阿姨,大阿姨管钱,她到时候不给他。她要他来求她,她才肯放。你别看我大阿姨,她很厉害。”方晓曦说。
“你小阿姨难道不讨厌吗?”
“小阿姨?”方晓曦嘿嘿笑起来。
“不是吗,她当着很多人的面骂过你小外公的。”凌戈记得结婚周年的那天晚上,她还在饭桌上奚落过他,但是方晓曦为什么笑得那么怪?
“凌戈姐姐,我小阿姨这个人最会演戏了,你别被她迷惑了。哼!”方晓曦冷笑道。
“演戏?”
“告诉你一件事。小外公回来后,有一段时间一直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见。有一天,我提前放学回来,走过小外公的房间,透过门缝,我看见小阿姨在他的房间里。”方晓曦说到这儿,笑嘻嘻地又抓了块薯片咯吱咯吱咬起来。
凌戈不太喜欢方晓曦脸上的这种笑容,她觉得年轻女孩子不该有那么阴险的笑容,但她还是忍不住要问:“你笑什么,晓曦?”
“小外公躺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子,小阿姨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我看到的时候,她正在问他是不是好点了,叫他不要装死,她一边说话一边摸他的脸和头发,后来还把手伸到他的被子里去了,你猜我小外公怎么着?”方晓曦格格笑道,凌戈明白小姑娘的意思,有些羞怯又有些紧张地等待她的答案,“小外公坐起来一下子把她推到地上,叫她滚出去。我觉得那时候的小外公很帅,怪不得像我外婆这样的女强人会看上他。”
“那你小阿姨……”凌戈觉得那可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气得要死,把一个沙发垫扔在他身上就走了。”方晓曦马上又补充了一句,“还好我走得快,不然就被她发现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8
“我上次已经说过了,我什么也不知道,也没去过储藏室。向兵走出客厅后,我就跟我妈吵了一架,后来我就到去园子里找向兵了,我没找到,接着我走出大门去找他,也没找到,后来我就回来了。”曾雨杉语速很快,显然她很不耐烦复述这段话。
“我们调查过你们家附近的邻居和小卖店里,他们都一致反应那天除了8点的时候,你们家有客人离开外,后来你们家没人出过大门。8点离开的是简律师。”林仲杰平静地说,他对这种盘问对象一贯的抵赖和隐瞒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他们就像进了锅的虾,多少总要扑腾几下的,但是有几个能坚持下来的?
曾雨杉不是犯罪老手,跟警察打交道也许还是生平头一遭,应该说,她很有战斗力,也很有耐心,但在他眼里,她仍旧是一只注定要死的入锅虾。
他的话让她一时没反应过来,她皱起了眉头。
林仲杰没有给她时间重整旗鼓,紧接着问道:“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去了园子,然后走出了大门。”她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像在试探他究竟知道多少,林仲杰很熟悉这种态度上的转变,在种时候,强硬的态度可以让对方很快屈服。于是他说:“曾雨杉,我再问你一遍,你走出客厅后,去了哪里?”
她看着他,终于生气地叫了出来:
“好吧,我开门朝外看了看,没出去,那又怎么样?!”
“打开大门后你看到了什么?”林仲杰口气稍缓。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本来是想找向兵的,但是没找到。我去找向兵的。我没找到”她固执地重复着这句话。她跟向兵有仇吗?为什么一直把焦点引向他?如果有仇为什么嫁给他?林仲杰是个传统的人,无论什么原因,他都不喜欢女人背叛丈夫的行为。
“请再说一遍,你离开客厅后的行踪。”他冷冷地说。
她怒气冲冲地盯着他,对她刻意忽视自己回答中的关键词感到愤愤不平。
她用三秒钟平复了自己的情绪,随后她下意识地昂了昂头,用一种修饰性的语调说:“好吧,我再说一遍也无妨,我离开客厅后,直接去了园子,在那里找了一圈没找到向兵,就打开大门朝外看了看,也没看到他,于是我就通过厨房的门回到了客厅。那时候客厅里只有章玉芬在收拾碗筷。”
“你是怎么进的厨房?”林仲杰记得章玉芬说厨房的门关着。
“我有钥匙。”
“接着呢?”
“我上楼去敲妈的房门,她不肯开门。”
“那时候是几点?”
“我没看表。”
“你姐姐方琪是9点打完电话的,如果你没看见她,有可能她还在打电话,所以那时候也许是8点半至9点之间。”
“不知道。我没看表。”她冷冰冰地说。
“接着说。”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那里呆了一会儿。我不知道呆了多久,大概有半小时,我又去敲我妈的门,她还是不肯开。”曾雨杉露出苦笑,“于是我下了楼,那时候大姐刚关了客厅里的电视。后来我又到园子里去了,我看见向兵了,于是我们就一起上了楼。”
“你是说,你敲了两次沈碧云的房门,她都没开?”
“是的。”她重重点了点头。
“第二次敲沈碧云的门是几点?”
“如果你说那时候是9点不到,那么那时候已经过了9点了。”
林仲杰看着手头的资料说:“可是有人证实说,那天晚上,在9点前,你没有敲过你妈的房门。”
她显然被吓了一跳,随后变了脸色,嚷道:“一定是方晓曦!一定是这个死丫头!她一向就爱跟我过不去,她是个撒谎精!她以为她的房间在我旁边,就可以作伪证了吗?”
“除了她,还有一个人也证实了这一点。”
“谁?”
“沈碧云。她说她没在9点前听见你敲门,她很肯定地说,你敲门的时候恰好是9点45分,她不给你开门是因为来了一个电话,简律师打来的,他们约好他到家后要通个电话,电话记录我们已经查过了,确有此事。”
“啊!”她惊叫了一声,但没有争辩,过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说,“好吧,我是在那时候敲门的,那又怎么样?”
她再次甩出了这句话,但是口气中的战斗力已经削弱了一半。
“请你再说一遍你那天晚上去园子以后的行踪。”
“天哪!”曾雨杉听到他这句话好像快疯了。不过当她正视林仲杰的时候,她意识到,跟警察撒娇是没用的,她又叹了口气,说:“我去园子,打开大门,没找到向兵,后来回了自己的房间呆了一会儿,我想去找我妈,后来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我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你第二次回自己房间时大概几点?”
“不知道,可能过了9点了吧。”
“根据方琪的证词,她在客厅再遇到你时,应该是10点多,当时你在哭。”
“是的。”她低声说。
“你在这之前有没有下过楼?”
“没有。”
林仲杰看了她一会儿,仿佛在等待她更改答复。但是她只是不安地把目光移开了。
“有人看见你在9点35分左右,偷偷摸摸地上楼,没有穿鞋,手里好像还抱着什么东西。”林仲杰冷峻地说,这是一个小时前,另一组人刚刚从方柔枝嘴里获得的信息。人就是这样,当感到自己受到威胁时,她就会咬出别人来。方柔枝害怕的是黑影的事。
他发现自己丢出去的这块石头正好砸中曾雨杉的脑门。她当然没想到,她偷偷上楼的时候,方柔枝正好从厨房出来。她的脑子乱了,顿时变得惊慌失措,她嘴唇哆嗦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你说什么?这,这不可能。我,我没有,不,肯定,不可能……”她失去了定力。
林仲杰无动于衷地看着她。
“我提醒你,曾雨杉,想清楚再说话,警方不是在跟你聊家常。”他说。
她又花了几秒钟平复情绪。
“我不穿鞋上楼,这是我的自由,这是我的家,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表情紧张地强辩道。
“我们调查了本市所有的拍卖行和书画交易场所,昨天得到消息,有人在5月8日上午抛出了两幅黄亚柳的画和一幅沈谦一的画,都是真迹,价值我暂且不说,但经照片辨认,对方肯定抛售的人是你。”林仲杰已经听腻了她没有任何说服力的辩解,他不想再跟她绕圈子了。
她静静地看着他,脸上忽然闪过一道自信傲慢的光,好像在说,那些是我妈给我的,不可以吗?
林仲杰没让她开口。
“别跟我说,是你妈让你去卖那些画的,我们的人刚刚跟沈碧云聊过,当她听说沈谦一的画也失窃之列后,暴跳如雷,立刻修改了她上一次的证词,她说她从来没有把那三幅画交给你过,也从来就反对你参加公益事业。”
曾雨杉脸上的光倏地黯淡下来,看起来,她深受打击。林仲杰决定把她逼进死角。
“那天下午,你跟方琪在客厅里聊过那幅沈谦一的画,当你听说那幅画就放在储藏室后,你就决心去把它偷出来。所以那天晚上9点35分左右,你是刚刚从储藏室偷完画出来,你为了不想被人发现,你连鞋也没穿,可惜有人在你背后看见了你,只是你自己不知道。后来沈碧云指派方琪核对储藏室的物品,方琪猜出是你偷了画,所以她故意隐瞒了丢失了沈谦一真迹的事,她说只丢失了两幅画。这一点,方琪自己已经承认了,就在一个小时前,我们的人盘问完你母亲,又盘问了她。”
她绝望地看着他,像木偶一样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林仲杰担心她会立刻倒下来。
过了大约一分钟,她才好像活了过来。
“没错,画是我偷的,但我不是贼,我妈答应我要捐出5幅画支持慈善事业,我都跟别人说好了,那些生病的孩子等着钱用,你不知道那些钱对他们来说是多么重要,但是说好的事,我妈反悔了,她总是这样,答应的事总是反悔,她是个最没信用的人!我只是拿我应该得的。”她眼神呆滞地望着前方。
“你是怎么进储藏室的?”林仲杰冷漠地问道。
“我看见储藏室的门比平时移出来几厘米,一拉才知道门没锁。”她道。林仲杰想,她肯定一直在研究那道门。
“你在储藏室看见什么了?”
“我只看见地上有碎瓶子,”曾雨杉望着他,忽然热泪盈眶,“但是我没看那个箱子,我很慌,翻了几个箱子,找到画就走了,我想快点离开,如果我知道他在箱子里,我会救他的。我没杀人,我不可能杀他,我爱他。”
说完这些,她双手捂住脸失声痛哭。
到了火车站,凌戈的脑海里还不断闪现出苏志文在雨中一边流泪一边往前走的情景,不过是挨顿打啊,他至于伤心欲绝吗?都38岁了,还像个小男孩那样趴在老太太腿上哭,还提出了离婚,真是不可思议,凌戈虽然心里很同情他,但还是觉得有点别扭,苏志文也太没男子气了。但是试想,如果有个男人趴在她腿上哭,还是个那么英俊的男人,她大概也会缴械的吧,因为女人就是心软。
有一次,简东平也曾经趴在她腿上,不过不是哭,而是大笑,因为她给他看了自己小时候的照片,“你以前原来是这样的,好胖啊,哈哈,肉圆,肉圆。”他一边说一边笑,她当时真想揍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像小孩子一样趴在她腿上格格笑,她心软了,她最后只是拉了拉他的头发叫滚起来。所以,虽然沈老太太年纪大了,但她毕竟是女人,看到她的小丈夫伤心成那样,一定是非常心疼的。凌戈总觉得沈老太太对苏志文的态度,始终像妈妈对儿子。
她很想立刻把这件事告诉简东平,但一想到他前一天对自己的戏弄和他两年来对她一贯的讥讽,她心里就觉得非常难受,所以犹豫了半天,她最后还是放弃了。
节省电话费!跟你这大冰箱说话,就是要节省电话费,因为我不想花了钱还受气,我是个现实的女人!凌戈对自己说。
256,火车站到底有没有跟这个数字有关的小旅馆呢?她已经把所有分布在火车站附近小旅馆的名字都记录在她的小本子上了,一共是67家,真够多的,因为有些旅馆搬家了,有些又更名了,所以到现在她才跑一半,还有34家没跑。这34家都分布在火车站的外围。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周谨的行李。其实真的找到周谨的行李凌戈也不见会得高兴,因为这就意味着周谨很可能已经出事了。想到这里,她的心就往下一沉。
两个小时后,她在火车站外围的马路上走了好大一圈,没有找到跟那两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她沮丧地用铅笔划掉她刚刚跑过的10家旅馆,看看腕上的手表,快12点了,今天早饭她吃的是章玉芬做的玉米粥和薄煎饼,在饭桌上她没敢多吃,所以早就饿了,她决定去便利店买个肉松面包充饥,一个人的午饭就是好对付。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是林仲杰打来的。
“小戈,你在哪里?”林仲杰的声音永远让凌戈听了犯怵,虽然她从小就认识他。林仲杰是凌戈父亲多年的老朋友。
“我,我在火车站,简东平让我帮他拿点东西。”她心里有些愧疚,因为不得不对尊敬的林叔叔撒谎,简东平曾关照她先不要把寻找周谨行李的事告诉林仲杰。
“你这丫头真老实,怎么老被他指挥。”林仲杰叹了口气,问道,“你昨天住在那里有什么收获?”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8
凌戈把前一天跟简东平说过的情况,省去了麻将和鱼翅,又跟林仲杰说了一遍。她没有把苏志文跟方琪的事说出来,她准备先告诉简东平后再作定论,虽然很生他的气,但不知道为什么,她还是习惯听他的话,想想就窝囊。
“凌戈,辛苦你了。”听完她的报告,林仲杰道。
听出林仲杰打算挂电话了,凌戈忽然想起简东平提过的事。
“林叔叔!不,林伯伯!”她叫道。
“嗯?”
“我看了口供资料,我发现,里面有个问题。”她咽了一口唾沫,鼓足勇气说。
“哦,什么问题?”
“方晓曦说,她曾经在储藏室看见过一个竹编小箱子,但是后来现场勘查里没提到这个箱子,我觉得,”凌戈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成熟冷静,她放慢语速说,“应该问沈碧云要几个月前储藏室的清单核对一下。”
“小戈,不错啊,开窍啦!哈哈!”听了她的话,一贯严肃的林仲杰笑出声来。
难得在工作中受到夸奖,凌戈开心得连脸都红了,心里对简东平涌出一大堆感激,是啊,虽然他嘴巴坏,爱讽刺人,但出的主意倒都是好主意,次次都能真的帮到她。
“林叔叔你也想到了?”
“是啊,我已经向沈碧云要了,嗯,小戈,不错,继续努力。对了,别忘了把检查写得深刻点,上次那份实在太短,我是无所谓,但交上去不行啊。”林仲杰笑道。
“林叔叔,你放心吧,这次的检查是简东平帮我修改过的,有一千五百多字呢,写得可好了,谁看了都感动。”凌戈想到简东平曾经深夜替她赶工,写完了那份检查,骤然就原谅了他对她的刺伤。
“看来他对你还不错啊。”林仲杰笑道,“小戈,昨天还有人问我你有没有对象呢,你要跟简东平说说这事,别让那小子自我感觉太好了。”
“我知道了。”凌戈甜丝丝地笑着挂了电话,心里琢磨不知道是谁在打听她的事,会不会是给她吃话梅的小郑?
她走进便利店,买了一个肉松面包,一根热气腾腾的台湾香肠和两串香菇贡丸,以前她不舍得在便利店里买热食吃,觉得太贵,但今天心情好外加肚子饿,干脆吃个痛快。她在便利店狼吞虎咽地吃完了她的午餐,正准备离开,忽然想到便利店的营业员也许会知道这附近的旅馆信息,不妨问问。
“小姐,请问这里有没有256旅馆?”她索性把数字嵌在了旅馆的前面。
营业员正忙着,头也不抬地说:“256旅馆是没有,不过256饭店就在前面。”
凌戈脑门一亮。
“前面?在哪儿啊?”她东张西望,急急地问道。
“外面外面,墙上写着,自己去看。”营业员不耐烦地用下巴往外店门外一指。
凌戈走出便利店,很快在便利店旁边的一堵灰墙上看到一行歪歪扭扭,用红色颜料写的字,“此巷256号,胜利饭店,住宿吃饭,往前走。”这行字前面还加了一个红色的大箭头。可能是为了让住宿者看清楚门牌号,这行字中“256”那个数字写得特别大。凌戈走了一段后发现这个广告至少重复了三遍,后来的那些广告都省去了饭店的名字,直接写成了“此巷256号,住宿吃饭。”256出现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凌戈不知道那家旅馆是否是她要找的,但她决定试试。
“你想打听我姐姐的什么?”她问。声音清脆,普通话极其标准。
简东平注视着面前的女孩,五官跟周谨长得很像,却不及周谨一半漂亮。气质虽然显得文静一些,但那多半是因为她戴了副眼镜的关系,她是周谨的妹妹周兰,目前在小镇上的中学担任实习老师,简东平通过凌戈提供的档案资料先找到了周谨的家,随后从邻居嘴里得知了周兰所在的学校。
他的到来令她颇为惊讶,但她还是爽快地接受了简东平的邀请。他们约好在茶坊见面。
“我是你姐姐的朋友,你姐姐好像失踪了,我正在找她。”简东平开门见山地说。
“她欠你钱了?”周兰紧张地问道。
“当然不是。”简东平立刻说。
周兰的表情立刻松弛下来。
“我也有一段时间没跟姐姐联系了。”她懒懒地推了推她的眼镜说。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在什么时候?”简东平问道,见周兰脸上露出警觉的神色,马上又补充道,“你姐姐从今年3月起一直在给我们报社的旅游版写专栏,她本来答应5月长假后交稿的,但长假过后,她没有交稿,而且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任何消息,无论怎么联系都没办法找到她。”
周兰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
“这么说,你就是那个简编辑?!”她兴奋地指着他问道。
“对,应该是我,周琴向你提起过我?”
“她说跟他联系的是个很文雅的年轻编辑,她本来以为杂志社的编辑都是老头,所以看见年轻人特别兴奋”周兰笑着点头,“我姐姐一定也对你表示过好感吧。”
简东平笑而不答,他还真不好回答这问题。
“别误会,我姐姐没别的意思,她只是常把喜欢说成爱。但当她真的爱上谁,她就会说那是喜欢不是爱。这就是她。她跟别人不一样。”周兰语调柔和地说,嘴角微微漾起笑容,简东平发现她们姐妹俩的感情很好,这种好,不仅仅是单纯的血肉亲情,还包含了朋友之间的理解和欣赏,跟尔虞我诈的沈家姐妹相比,周氏姐妹的感情让人觉得温暖。
“你看过她写的文章吗?”简东平问。
“她把你们报社的网址给过我,我看过我姐的文章,电子版的。”
“有什么感想?”
周兰望着面前的奶茶,轻轻叹了口气:“这些事她以前跟我说过一些,这些年她在外面漂泊,经历了很多。”
“我有一次听她说,她是做了一件错事才离家出走的,她放火烧了房子。”简东平平静地注视着周兰,他看见眼镜片后闪过一道惊异的目光。
“她跟你说过这事?”
“对啊,不过没说理由。”简东平用轻松的语调问道,“她为什么烧房子?”
周兰沉默片刻后才开口。
“既然她连这事也告诉你了,说明她真的把你当朋友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朋友。那我也不瞒你了。”周兰的声音暗哑下来,“因为我母亲到学校里当着大家的面把我姐的事都说开了,我姐姐觉得再也没脸去上学了,所以就偷了家里的钱走了,烧房子是为了想报复父母。”她抬起头,犹豫了一下,说,“不知道她有没有跟你说起过,我们两个跟父母的关系很僵,他们并不是坏人,但也许他们这辈人都是这样的,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她跟我说起过。她说你父亲,很喜欢《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
周兰笑了出来。
“是啊,他那时候老说,铁就是要不断打才能变成钢。”周兰温和地说,“但是他现在年纪大了,患了严重的肾病,腿肿得很厉害,再也打不动人了。他现在有时候也会想起姐姐,所以我说他不是坏人,只是教育方式不对。”
“你父母是不是还报了警?我委托朋友打听周琴家乡的时候,无意中查到了一条报警记录。”
“那是我妈去报的警,事后我爸把她打了一顿,我妈的个性有时候比我爸还要倔。”周兰苦笑道,“后来我姐寄钱回来过,大概前后共寄了三千块吧,其实她烧掉的那些东西根本要不了那么些钱,我妈收到钱后就不再说什么了。她去年春节还盼着我姐姐回来过年呢,你看年纪大了,就都不一样了。”
“你最后一次跟她联系是什么时候?”简东平适时又把这问题拿了出来。
“是5月6日。”周兰口齿很清晰。
“是她打给你的吗?”
“不,是我打给她的,我爸的身体越来越差,我想让她有空回来看看,其实春节的时候我也跟她提过,但我姐这人很记仇,她一直不肯原谅爸妈,虽然嘴上说,好的,我有空回来,但6年了,她一次也没回来过。不过,这次她好像跟前几次有些不一样了。”
“她准备回来了?”简东平连忙问道。
“她说她已经买好了7号回家的火车票。”周兰说到这儿,露出无奈的笑容,“可这次她又食言了,她根本没回家,幸好我没把这消息告诉爸妈,不然他们一定很失望。”
也许周琴这次并没有撒谎,简东平想,难道所谓的去广州只是一个幌子?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你后来还跟她联系过吗?”
“9号我给她打过电话,但她的手机关机了。后来就再也没联系上她。”周兰说,简东平没从她的语气中听出担心和困扰,也许在周谨,一声不响地失踪已经是她的为人风格了,所以连她的家人都已经习惯了。
“你那天给她打电话,她还说过什么?”
周兰想了想。
“她说她现在很幸福,很开心。”周兰目光柔和地说。
“她有没有说,是什么事让她这么开心?”
“她说等回来以后再跟我说。对了,她还问我几时结婚。我说还早呢,要到国庆节,她说她这次回家会把礼金先带回来。”周兰好脾气地微笑着,但简东平还是从她的话里听出了一丝失望。
“周琴曾经跟我提说起过一个男人,好像这男人骗了她,你知道这件事吗?”他转换了话题。
“当然知道,”周兰把头一歪,撇了撇嘴说,“我姐姐可被那个男人害苦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事情很简单,那个男人是赌徒兼骗子,我姐姐为了讨好他,从家里偷了5000块钱给他还赌债,结果他拿了钱一分没还就逃走了,让我姐姐被对方抓个正着,我姐姐被那个赌场老板安排到他认识的发廊去当妓女,幸亏我姐姐机灵,趁他们不注意逃出去报了警。回来后,她本来想重新开始生活的,但是你也知道,我们这种地方的人都很保守,她出事的地方又是在本镇的市中心,所以当时有很多人在背后议论她,因为丢了5000块钱,我妈后来又去学校骂她,对我们这种不富裕的家庭来说,5000块的确不是个小数目,虽然我妈是做得过分了一点,不过后来想想也可以理解。”周兰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我姐觉得在家乡再也待不下去了,后来就走了,她说她想去找那个男的算账。那个男人好像对她说过自己的计划,我姐信以为真,就拿了张地图准备找到他。”周兰忽然想到了什么,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来,递到简东平的面前。“你看,这就是骗我姐姐的那个男人,长得一表人才,我姐姐说,为他死都甘心。”
简东平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男人正是6年前的苏志文,身材瘦长的他穿了件蓝衬衫,斜靠在门栏上,眼神温柔地注视着镜头,脸上挂着慵懒的微笑,。
“这照片是谁拍的?”简东平忍不住问道。
“是我姐姐。他送了台照相机给我姐姐,还教会了她拍照。”周兰端详着照片中的苏志文满怀感慨地说,“我姐姐拍了他很多照片,那时候她每天拿着这些照片哭啊哭的,哭得人好心烦。”
“很奇怪,这男人既然有心骗你姐姐,为什么还让她拍下自己的照片,他难道不怕日后她报警或者找到他?”
周兰茫然地摇了摇头。
“我姐姐说,那个男人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对她很好,百依百顺的,她没想到他会突然走了。所以她可能也想找到他问个明白。”周兰拿起照片抖了抖,“她给了我这张照片,为的就是让我记得这人的长相,如果哪天他再出现在镇上,让我马上跟她联系。”
“那她有没有找到这个男的?”
“她没说,我后来也不问了,我怕提了这事让她伤心。我姐姐这几年过得很苦,她以前一直想上大学,想到大城市去生活,想嫁个好男人,过上好日子,可是后来……”周兰说到这儿眼圈红了,她没再说下去。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8
简东平禁不住想起《我的荒谬旅程》中的段落。
他不停地吻我,每说一句话就要吻一次,所以我们说话总是前说后忘记。等一句话说了三遍后,他就笑了,笑得像阳光下的溪水那样清澈。
我说我从来跟男人在一起过,他又吻了我,然后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声对不起。我说没关系,我喜欢你,他又笑了,对我说,不要对男人说喜欢或爱,那样你会被看轻的,我问他,你会看轻我吗?他说,在我的眼里,你很轻很轻,接着,他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腿上,他把头埋在我胸前,说着话,我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觉得身体飘了起来。
他没定性,有时候,他欲望很强烈,从早到晚,总是要啊要啊,像疯了一样。有时候他却毫无兴致,什么都不想干,连别人不小心碰到他一下,他都会感到厌烦。滚开,滚开,他也会吼叫,但从不打人。
有时候,他很没耐心,一支抽了一口就扔掉了,一碗饭吃了一勺就不吃了,一本书看了两页随手扔了,但有时候,他却比女人还细心。第一夜起来,他曾经给我洗澡,洗头,还为我吹干了头发,然后他笑嘻嘻地摸着我光滑的头发说,小姑娘,你喜欢我吗?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这是他喜欢的诗,我后来知道是顾城写的。
你会写诗吗?我问他。
不会。他说。口气好冷淡。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信手写出几句话却让我心动。
“记得吗,很久以前
你曾以冰冷的小刀
刺一朵淡青的荷花在我的背脊
那个夜里,我的痛楚
你的心事,是我难以磨灭的
纹身”
可惜,我只记得这几句了。
他告诉我,他结过婚,曾经很爱他的妻子,但有一天,她跟另一个男人走了,那个男人是他的同学,他跟他的妻子以前一直嘲笑这个人市侩,但是他没想到,有一天,他的妻子会跟着他走,只因为他能帮她出国。纽约,她喜欢那里,她看不起我,有一次他说,也许这辈子我爱的女人都看不起我,喜欢我的呢,我却没办法满足她们。我不是个好人,他常说。其实,我也并不坏,他又会马上纠正道。他就是那种人,做什么都很自然,无论多丑的事,多脏的事,他做,就不一样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9
简东平禁不住想起《我的荒谬旅程》中的段落。
他不停地吻我,每说一句话就要吻一次,所以我们说话总是前说后忘记。等一句话说了三遍后,他就笑了,笑得像阳光下的溪水那样清澈。
我说我从来跟男人在一起过,他又吻了我,然后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声对不起。我说没关系,我喜欢你,他又笑了,对我说,不要对男人说喜欢或爱,那样你会被看轻的,我问他,你会看轻我吗?他说,在我的眼里,你很轻很轻,接着,他把我抱起来,让我坐在腿上,他把头埋在我胸前,说着话,我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觉得身体飘了起来。
他没定性,有时候,他欲望很强烈,从早到晚,总是要啊要啊,像疯了一样。有时候他却毫无兴致,什么都不想干,连别人不小心碰到他一下,他都会感到厌烦。滚开,滚开,他也会吼叫,但从不打人。
有时候,他很没耐心,一支抽了一口就扔掉了,一碗饭吃了一勺就不吃了,一本书看了两页随手扔了,但有时候,他却比女人还细心。第一夜起来,他曾经给我洗澡,洗头,还为我吹干了头发,然后他笑嘻嘻地摸着我光滑的头发说,小姑娘,你喜欢我吗?你会永远喜欢我吗?
你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这是他喜欢的诗,我后来知道是顾城写的。
你会写诗吗?我问他。
不会。他说。口气好冷淡。
但是过了一会儿,他信手写出几句话却让我心动。
“记得吗,很久以前
你曾以冰冷的小刀
刺一朵淡青的荷花在我的背脊
那个夜里,我的痛楚
你的心事,是我难以磨灭的
纹身”
可惜,我只记得这几句了。
他告诉我,他结过婚,曾经很爱他的妻子,但有一天,她跟另一个男人走了,那个男人是他的同学,他跟他的妻子以前一直嘲笑这个人市侩,但是他没想到,有一天,他的妻子会跟着他走,只因为他能帮她出国。纽约,她喜欢那里,她看不起我,有一次他说,也许这辈子我爱的女人都看不起我,喜欢我的呢,我却没办法满足她们。我不是个好人,他常说。其实,我也并不坏,他又会马上纠正道。他就是那种人,做什么都很自然,无论多丑的事,多脏的事,他做,就不一样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39
春节插播》
“哇,她可真美啊。”凌戈望着资料夹里的照片由衷地叹息道。
“你说过了。”简东平漠然地答应了一句,他正在电脑上噼里啪啦地打字,想在年前完成这篇冬日游记就收工回家。今年过年,他说服凌戈在他家吃年夜饭,并且小住几天,所以他也很难得地回绝了驴友的邀请,准备在家里过个完整的春节。
“哇,她真美啊。”凌戈坐在他办公桌旁边又发出一声叹息。
“有那么美吗?”简东平嘀咕了一句。
“你的女朋友开煤气自杀,难道你就一点都不难过吗?”凌戈皱起眉头瞪着他,口气像个妇联干部。
“不难过。”简东平无动于衷。
“你真冷血!”
“凌戈,我已经跟你说过了,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跟她早在3年前就分手了。”简东平面无表情地说。他仍然在噼里啪啦地打字。自从认识凌戈后,他就练就了一心二用的本事。因为想要凌戈在他工作的时候完全不打扰他,那根本就不可能。
“可是,到现在她的抽屉里还放着很多你跟她的合影呢?真亲热!哼!”凌戈嘟了一下嘴,随后又惋惜地说,“她真可怜,小年夜孤孤单单一个人走上了绝路,我们到她房间的时候,觉得她的房间可真冷,后来我才发现,那种感觉应该不是冷,而是空。她那里几乎什么家具都没有,只有一张床,后来才知道,那些东西都让她卖了。她真可怜,靠变卖家当生活。”
简东平没说话。
“我们在她卧室的抽屉里找到了她写的遗书。你能想象吗,你的模特女朋友江璇,临死的时候,床边只有一双拖鞋,她把鞋都卖了,大冬天只穿一件单衣和一件罩衫,连滑雪衫和毛衣都没有,人都冻青了。她的抽屉里还放着当年你们在一起的照片。你看。”凌戈从资料夹里拿出一张照片给简东平看。
照片中的简东平笑盈盈地牵着江璇的手一前一后走在山间小路上。简东平记得这张照片,那是2003年秋天,他带她一起去莫干山的时候照的,拍照的是个同行的驴友。当时,江璇还是个天真美丽的19岁女孩,刚跨入广告模特这行不久,那时候的她能接到一个报酬5000元的CASE,就已经高兴地睡不着觉了。
“James,我要发财了,5000,5000呢。”他记得她曾在被窝里格格笑。
但谁能想到,她一旦迷失在这个充满诱惑的行业里,就堕落得比流星还快。他们曾经分手三次,第一次,他从外地回来正好撞见他的美丽小女友吃了摇头丸后在客厅里摇头晃脑地乱舞,他关了音乐,把她的头塞在水龙头下面猛冲了一通,他想让她清醒一下随后就走,他不喜欢看见那样的她。但清醒后的她,立刻从背后抱住了他,并不断地亲吻他的后颈,恳求他别走,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这句话他不知道她说了多少遍,那时候他深爱着她,对她的身体、容颜乃至一颦一笑都有深深的依恋,所以他虽然有怨气,但最终还是留下了。
第二次,当他从昏暗的舞厅把她揪出来时,她已经衣衫不整,迷迷糊糊地跟另一个男人睡了有一个多小时了,那个男人是她的好朋友,他不相信他们之间真的曾经发生过什么,但那种放纵沉沦的场面还是让他感到心惊。他有一个多月没理她,后来她再次以她的温柔征服了他,他又一次原谅了她。第三次,他也是从外地回来,看见她瘫倒在床上,他一看便知,那是她刚刚过完瘾,他转身就走,可刚移动步子,她就一个跟头趴在他脚下拉住了他的裤腿,对他说,她再也不犯了,再也不了,要是以前,他可能还会为她的眼泪心动,可那时候,他只担心她的鼻涕会不会掉在他的裤子上,于是他使劲把自己的腿抽出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她家。后来,他们就这样分手了,他再也没去找过她。他们之间也再没联系过。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在小年夜自杀,但是,他相信这些年她过得并不好。
“她的遗书上写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她说她想吃饭,但借不到钱。”凌戈难过地说。
“她自杀是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昨天下午。”凌戈拍拍她的资料夹,“知道我为什么来找你吗?我们查到她昨天下午临死前给你打过一个电话。但时间很短。”
“昨天?”简东平蓦然想起,昨天下午3点多的时候,他接到过一个陌生的来电,但电话接通后,对方一直没说话,后来他就挂了。难道是江璇?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从他的胃里反了上来,他停止了打字,沉默地注视着电脑屏幕。
过了好久,他才对凌戈说:“等我写完,我们再聊。我想去看看她出事的地方。”
他听见自己的声音正发出机器一般的吱吱声。
这回,他是真的被打扰了。
房子里果然冷得出奇。
“她就是躺在这里的。”凌戈指了指那张低矮的床,简东平一看,其实那不能称之为床,只能说是一张席梦思垫子,看上去已经很旧了,上面罩了一张印有黄色大花朵的俗气床单,是廉价货,简东平想,那不是她的品味,或者说,在她最后的日子里,她已经不再讲究那些了。垫子上有一条薄薄的毯子,一只肮脏的枕头丢在上面,枕头上还有一大块污渍。
床边有一个床头柜,他拉开抽屉,里面只有一支歪头的圆珠笔、一盒烫伤药膏和两张附近饭店的宣传单。药膏已经用了一半了。
“她烫伤了?”他拿起那盒烫伤药膏问凌戈。
“有烧伤,也有烫伤。”
“烧伤?她哪儿烧伤了?”简东平吃了一惊,问道。
凌戈看了他一眼,没有立刻回答,好像是在担心自己将要做的事会让他难过,她磨蹭了好一会儿,才终于从资料夹里抽出一叠照片递给他,“她的手烧伤了,你自己看吧,这是现场照片。廖法医说,她,她可能曾经把手放在火上……自,自残,她的身上也,也有很多烟头烫的泡,这,这个药膏可能就是治烫伤用的。”凌戈一边说,一边小心地观察着简东平脸上的表情。
简东平没理会她的关心,认真看起现场照片来。
虽然江璇已经跟他分手三年了,但是看见当年活泼美丽的她现在变成一具伤痕累累的尸体呈现在自己的面前,他还是感到无比心痛。
第一张照片里,她细细的小腰身上有一连串的燎泡,第二张,皮包骨头的大腿上有两个燎泡,第三张是她小小的稚嫩的乳房,……那时候,她还一直为自己不够丰满而担心他不爱她,所以常常自己在那里嘀咕,为什么我做了那么多运动还是A啊,现在他看到比先前更小的乳房上有一个鲜明燎泡;接着是她的手,烧伤的是左手,插去纱布后,只看见一片触目惊心的焦烂的皮肤……天哪!
他很少看到那么多伤痕集中在他面前,而且还是他那么熟悉的人,那么熟悉的身体,他看不下去了,他必须得用一只手撑住头,才能防止自己不叫出声来,江璇,这是你自己做的吗?你疯了吗?你难道不感到痛吗?你还能感到痛吗?江璇,这些年你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要对自己这样!
“你没事吧。”凌戈关切地走到他身边。
他垂着头跌坐在席梦思上,感到有点喘不过气来。
“没事。”他低声说。
“算了,别看了,她太惨了,连我都看着心里难过。”
他不说话,稍稍平复情绪后继续看照片,最后一张照片是她的两条小腿,有轻度烫伤的痕迹,接着是她的手臂,陈旧性伤痕……
“别看了,简东平……”凌戈担心地拉拉他的袖子。
“我也不想看了。”他把照片还给凌戈,同时站起身说,“我们走吧。”
不想感受悲痛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逃离这凄冷的地方,他担心再呆下去,他会跌到从前。
他拉着凌戈的滑雪衫把她拉出了房子。
“去吃点东西吧?我觉得又冷又饿。”走出一段路后,他的心情稍微好了点,于是提议道。
“你想吃什么?”她的眼睛一直在他脸上移来移去,总好像在问他,你好吗,简东平,你受得了吗?
“我们去吃豆捞火锅吧,一人一锅,又好吃又干净,我请你。”他提起兴致说道。
“好吧。”凌戈高兴地答应了。
他握住她的手摇了摇,开玩笑道:“今天我要多吃几个肉圆才行,我好饿啊。”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0
“简东平,你怎么不吃啊?”凌戈困惑地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简东平。他正歪头望着窗外想心事,任凭小火锅里的牛肉、金针菇和虾滑上下翻滚。他一定还在为江璇的那些照片难过,凌戈想到这里,自己的心里也跟着难过起来。
这时候,他忽然回过头,用异常平静的声音对她说:“把那些照片再拿出来给我看看。”
他果然在想那些照片。
“吃饭的时候干吗看这么恶心的东西?”凌戈说,她不想再用那些照片刺激他。
“给我。”
他表情严肃,神情黯然,这让她有些怕他,同时也为他担忧。
“快啊。”他催促道。
“给你可以,但你要保证,你……再看到那个……嗯……照片”她一边翻她的资料夹,一边说,“你得保证,不能哭……我不想在吃饭的看见别人哭。”
他哈一声笑出声来:“你管好你自己吧,我才没那么多愁善感呢。”
凌戈看着他:“你刚刚在房间里,我就觉得你快哭了。”
“凌戈,我是觉得很难过,但我不会那么失控。”他笑着催促道,“快点快点。”
“也对,你一向都是冷血动物,我都忘了。”凌戈点点头,瞬间说服了自己。
她放下筷子,从资料夹里爽快地拿出那叠照片给他。
“不过,这有什么好看的。”她嘀咕了一句。
简东平从里面抽出手烧伤的那张照片看了看后,快速推到凌戈面前。
“看,这是左手。”他说。
“那又怎么样?”凌戈对左右的反应向来很慢。
“你说她写了遗书,是手写的吗?”
“当然。”
“那遗书应该不是她写的,江璇是左撇子。她的左手烧伤了,不可能写遗书。”他冷静地说。
凌戈被他这句话吓了一跳,筷子里夹着的一块午餐肉差点掉下来。
“你说什么……那也许她是用右手写的呢?”她放下筷子,从资料夹里掏出遗书的复印件给他看。
“她右手不会写字,如果写,也是歪歪扭扭难看得要命。”简东平看了一眼那封遗书说道,“她曾经写信给我,我认识她的笔迹,这不是她写的。”
“是吗,那她给你的信还在吗?”
“我烧了。”简东平道,随后又问,“你们是怎么判断这封遗书是她写的?”
“在她的抽屉里找到一张她写的账单,日期是一个多月前,笔迹跟遗书相同,其实,”凌戈把一大块冻豆腐放入火锅中,“我们还没找到其它笔迹证据。你的信真的烧了?”
他朝她坦然一笑。
“我说了,我已经都烧了。跟她分手后不久,我就销毁了她给我的所有东西,包括信、礼物、照片。所以我家里什么都找不到。”简东平顿了一顿,问道,“账单在哪来?”
凌戈掏出账单复印件给他看。他看了一眼就还给了她。
“这不是她写的,她的字没那么漂亮。”简东平一边说,一边往嘴里塞了一块热腾腾的牛肉片。
“那么……”
“凌戈,她可能不是自杀。你们找到她的家人没有?”简东平捞起火锅里所有的牛肉放入调料碗。
“她母亲在一年前病死了,她只有一个姐姐,但是我们还没联系到她。”凌戈又往火锅了丢了几个虾,简东平刚才的话让她有些心神不宁。难道江璇是他杀?
一阵沉默。
“实在没办法,那就找找她的电脑吧。”过了一会儿,简东平说。
“电脑?”凌戈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哪来的电脑?”
“你看这张照片,”简东平把那张小腿有伤的照片拿给她看,“这种伤是烫伤,我以前有个同事也有过,那是大冬天,因为天气太冷,把取暖器长时间放在离腿太近的地方烘出来的,不算受伤。一个人站着,不可能有这样的伤,因为一般情况下不会在房间里在同一个位置上站那么久,所以只能是坐着。”
“你是说,她坐着上电脑?”凌戈从来没想到过这一点。
“现在的人只有在电脑前才会坐那么久。”简东平夹起牛肉片热乎乎地吃起来,“而且我知道她不爱看书,她觉得那太累。”
“所以……”
“所以我认为她是被谋杀的,她至少有过两台电器,一台是取暖器,一台是电脑,我们可以去找找那台电脑的行踪。也许她把它卖了,附近就有一个电器二手市场,我们等会儿可以去看看,如果没出手的话,就可以找到她的电脑记录了。”简东平说。
他脑子真好,凌戈嘴里咬着筷子望着他,在心里由衷地叹道。
“对,这个人来过。”电器行老板看了一眼凌戈手里江璇的照片,冷漠地说。
简东平果然没猜错。
“那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凌戈连忙问道。
“大概两个星期前吧。”电器行老板自顾自低头摆弄着桌上的一台电脑。
“她卖给你什么?”凌戈一边问一边朝二手电器市场的大门外望去,此刻简东平正坐在车里等她,她只看到车窗上一个浅浅的影子。
“她啊,一台手提电脑。”电器行老板抬起头想了一想答道。
“没有取暖器吗?”凌戈问道。
“我这里不弄取暖器,你到后面去问问。”电器行老板漫不经心地向后一指。
“她那台电脑,现在卖出去了吗?”
她的这个问题让电器行老板楞了一下。
“你等等。”他说,随后他的手便开始在柜台下面翻腾起来,不时发出塑料薄膜摩擦引起的沙沙声。凌戈耐着性子等了好一会儿,他才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来交给她,“喏,给你,这是买主的电话?”
“在你这里买东西的人都会留电话?”凌戈十分意外。
“不是啦,是这人特意留的。这个女的把电脑卖给我以后没几天,先是一个男的把电脑买了回去,接着第二天,有个女的陪那男的一起来,特意在我这儿留了个电话,说要是有人来打听那个卖电脑的女的,就是那照片上的那个女的,和这台电脑,就去找他们。”电器行的老板说道。
“他们怎么知道卖电脑的是个女的?”凌戈问道。
“谁知道。”电器行老板撇了撇嘴道。
“他们是不是也问你关于卖主的情况了?”
“啊,是啊,是啊,”电器行老板好像回想起什么,“他们问我,那个卖电脑的是不是一个瘦高个的漂亮女人。我说是的。说实话,我在这里做生意这么久,还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女人。所以我印象很深。”
“其它还问过什么?”
“没有了,就给我留了个电话,让有兴趣的人去找他们。”电器行老板的脸上忽然压低嗓门说,“我猜,他们认识那个女人。”
“他们是什么样的人?”
“是年轻人,穿得还挺体面。”电器行老板说。
15分钟后,凌戈在电器行完成了她的调查工作,回到了简东平的车里。
“有收获吗?”他看着她关上车门,问道。
“有很大的收获。她在这家二手电器市场共出售了三件家电,一台手提电脑,一台取暖器和一台29寸的电视机。”
“都卖了多少钱?”简东平问道。
“电脑卖了300块,取暖器20块,电视机400块。最先卖的是电视机,那是一个月前,接着是电脑,两个星期前卖的,最后是取暖器,是出事前四、五天。”
简东平似乎陷入了沉思。
“还有吗?”
凌戈把那张电脑买主留下的电话号码交给简东平。
“这是什么?”他问道。
“电脑的买主特意留下的电话,说如果有人来问电脑和江璇的事,就跟他们联系。好奇怪的买主。”凌戈道,忽然,她发现简东平看着那张条子在笑。
“怎么啦?”凌戈问。
“我认识这买主。”他一边说,一边发动了车子,“她原来是美食杂志的编辑,做得一手好菜,老爸是名中医,前夫是律师,表姐是你们警察总局的档案员,现在的男朋友,嘿嘿,不知道是不是那个警察……走,我们去找她。”
“你是说她的男朋友很可能是我们警察局的人?而且还英明神武,长得很帅?我们那里哪有这样的人?难道是……郑恒松副局?”
“这是谁?我不认识。”简东平摇摇头。
“那还会有谁啊?我们那儿他是最出名的了。”凌戈被简东平的话搞得心痒难耐,一路上问个不停。
“听说是神枪手。我见过一次,样子有点凶。”简东平好像打了个寒噤。
“还是神枪手?到底是谁啊?你不要卖关子了好吗?”上了电梯后她还在问他。
“上次我看见他的时候,他们好像才开始谈,也不知道现在有什么变化,我已经好久没看见莫兰了,我不能乱说。”简东平笑道,忽然话锋一转,“不过,相比之下,我还是最喜欢看见她老爸,她老爸可是我见过的最有趣的人了。如果他在,肯定要给我把脉了。”简东平说到这儿,开怀大笑。
他们很快就到了12楼,简东平按响了门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穿着粉色毛衣的漂亮女子奔过来开了门。
“啊!James!”那个女孩一看见简东平立刻捂住嘴发出一声欢呼。
“莫兰,老朋友!”简东平欢欣鼓舞地张开双臂,两人亲热地拥抱在了一起,凌戈看见简东平拍拍莫兰的后腰笑道,“腰更细了,运动了吧?”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0
“没错,我就爱运动。”莫兰笑着捶了他一拳。
凌戈曾多次看见简东平跟他的女同事拥抱在一起,她明白那并不表示什么。只不过,她觉得纳闷,难道有文化的人一旦成为朋友都会那么亲热吗?
两人才刚放开,莫兰就注意到了凌戈。
“这位是……”莫兰好奇地看着她,“难道是凌戈?”
凌戈刚想回答,简东平就抢先介绍道:“对,她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凌戈。怎么样,是不是警花一朵?”
凌戈白了简东平一眼,觉得他自进门之后骨头就轻了三分之一。
“凌戈,很高兴认识你,以前简东平在我面前老是提起你呢。”莫兰一边说,一边亲热地拉着凌戈进了客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了。”
简东平还对别人说过这种话?凌戈有些吃惊地回头看了简东平一眼。
“我是说过。”简东平坦言。
这下凌戈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连忙别过头去跟莫兰说话。
“你们认识好久了吗?”她是没话找话。
“是啊,好几年了,他以前给我们杂志拍过美食照片,拍得很棒,看到那些照片的人个个都要流口水。”莫兰笑着说,目光朝简东平投去,“我们大概有半年没联系了吧。”
“差不多。”简东平点点头,“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是让你写篇小稿子,哪知你一口回绝,说什么自己在帮男朋友破案,现在还是他吗?”简东平带着一脸坏笑问莫兰。
“当然是他,买电脑的就是他。”莫兰说。
凌戈听出来,他们是在说莫兰的男朋友,到底是谁呢?这时候,她听到莫兰在跟她说话。
“凌戈,这儿坐,别客气啊。”莫兰指了指客厅的沙发。
简东平老实不客气地在沙发上坐下,他用手拍拍身边的多余空间,示意凌戈坐到他身边。只要是身处陌生的环境,凌戈总会情不自禁地对简东平产生依赖,所以看见简东平的手势,她赶紧坐到了他身边。
“莫兰,你那位怎么会去买电脑?”简东平问道。
莫兰给他们倒来了两杯茶。
“他去年10月破了一个警察局内奸的案子,受了重伤,一开始左手和左腿都动不了,医生说,是子弹压迫了神经,子弹取出来后,虽然好多了,但现在手和腿还不太灵活,还需要每天做练习,所以他想买台电脑练习打字,活动一下手指。”莫兰一边说,一边从茶几下面的隔层里拿出花生和蜜饯招待凌戈,“凌戈,吃啊,花生是我老爸自己炒的,好香的。”
“他现在住在这里?”
“是啊,我们就快结婚了。等过完年就去登记。”莫兰露出甜甜的微笑,“再说,他受了重伤,除了我也没人可以照顾他啊。”
“他不是还有个妹妹吗?”
“你说高洁?她去新加坡了。昨天还来信呢。”
现在他们说的人,凌戈一个也不认识,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吃花生。
“好香啊。”她吃了一颗,立刻就赞叹道。
“好吃吧,我老爸炒了20斤呢,你爱吃的话,等会儿带点回去吧。”莫兰热情地说。
那敢情好,凌戈心道,但又觉得初次见面就拿人家东西,有点不好意思。她回头看看简东平想问问他的意见,哪知他竟然说:
“我记得你家过年时做的酱油肉很好吃,等会儿割点给我吧。”
“没问题,我爸最近在疯狂地做年货,我们家的食物吃都吃不完,摆都摆不下,我不仅可以给你酱油肉,腌青鱼块,虾油露鸡、水笋烧肉,还有他亲手做的大蒜牛肉辣酱。你最好多带点辣酱回去,我们家现在就只有高竞和我爸吃那个,我跟我妈都不吃大蒜,我们都恨死那个味道了,一打开辣酱瓶盖,满屋子都是大蒜味道,偏偏我爸还做了很多,嗨,天下对身体有益的食物那么多,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专拣臭的做。”莫兰怨声载道,凌戈却听得津津有味,好羡慕莫兰,有个那么爱做菜的爸爸,想当年,她自己的老爸除了会烧青菜面和大排骨,其它什么都不会做,而且每到过年,老爸不是值班就是加倍,凌戈几乎年年大年夜都是自己过的,多半时间她都是自己蒸一碗八宝饭,喝杯白开水了事……真羡慕莫兰。
“你老爸今年回来过年,你们家可真热闹了。”简东平说。
“他以后都不去法国了,他已经结束那边的诊所了,可能过完年,他会跟他的朋友在这里开一个新的诊所。”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0
“凌戈,别客气,吃啊。”莫兰热情地招待凌戈。
“谢谢。”凌戈端起糖芋艿一边吃,一边听他们说话。
“她曾经三次因为匿名告发电话被带到警察局问话,后来警方当然证明她跟那些事都无关,但这三次经历对她的伤害好像很大,她有一段时间一直处在惊恐中,总觉得有人要害她。后来我完全是出于好奇,想核实她在博客里说的这三次匿名电话的事是否属实,所以我找我的表姐查了江璇的档案。东平,你别介意。”莫兰说。
“当然不会,请继续。”
“我发现她说的都是真的,警方真的三次盘问过她,具体内容你看她的博客就明白了。”莫兰回头看着高竞吃糖芋艿,随手递了张纸巾给他,他哆嗦着接了过去,“而昨天,我表姐告诉我,江璇自杀了,于是我又回头看了一遍她的博客。东平,我敢肯定她是被谋杀的。虽然我还不太了解她,也没去过她的家。但我敢肯定。”
“你怎么知道她是被谋杀的?”简东平立刻问道。
“她是左撇子,但她的左手烧坏了,不可能写遗书。我听表姐说,她有份手写的遗书。”莫兰说。
“你怎么知道她是左撇子?”
“她的博客里有句话,说她有一次给人打电话,右手握着电话,左手在记录,那她当然是左撇子喽。”莫兰笑着说。
简东平跟着笑了起来。
“真不愧是莫兰,好吧,那么可以告诉我嫌疑人的名单吗?我想你早就心中有数了。”
“可以啊。一共有三个嫌疑人。”莫兰兴致勃勃地说起来,凌戈发现莫兰跟简东平一样对破案非常感兴趣,“第一个是她曾经的恋人名叫宋杰,第二个是她的多年的异性朋友海东,第三个是她的女邻居兼义务辅导员李云。”
简东平跟莫兰对视了两秒钟。
“你是不是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过了一会儿,他问道。
“是啊,我知道了,你很快也会弄明白的。其实很简单。”莫兰笑着耸了耸肩。
简东平不说话,好像陷入了沉思。
“你干吗不直接告诉我,好让我省点力气?”片刻之后,他道。
“我本来也想这样,但是看了她的博客后,我觉得于情于理,你都应该自己去解决这问题。”莫兰意味深长地说,“好了,我们把电脑借给你,到时候别忘了还,别弄坏了。我们可是花了1500块钱买的。”
“你是富家小姐,1500块算什么!”简东平开玩笑道,随后又话锋一转,“只是我觉得奇怪,她出售电脑的时候怎么没格式化?”
“这很正常,我也不会格式化,很多人都不会,尤其是平时不怎么上电脑的人,更是如此。再说,她也把电脑里的东西删得差不多了,只保存了你们的几张旧照片。”莫兰看出简东平一脸紧张,捂嘴笑道,“放心,James,没有三级照。”
“我也没拍过那种照片。不过,保不准她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会偷袭,我那时候根本管不住她。”简东平说。
他说到最后一句时,声音忽然低沉了下来。
半小时后,简东平提着莫兰送他的大堆年货跟凌戈一起走出了莫家,莫兰和高竞把两人送下了电梯。
“你表姐现在怎么样了?”简东平在电梯里随口问莫兰。
“她结婚了,现在不住在这里了。不过今晚她要跟表姐夫一起来吃年夜饭,我的表姐夫凌戈应该知道,就是你们的郑恒松副局。”莫兰回头跟凌戈说。
“郑局长我知道,他是好人。”凌戈连忙说。郑恒松有一次曾经跟她坐在一张饭桌上吃过饭,虽然他自始自终一直在跟她的上司说话,但临走时,他问她的上司,什么时候局里也招洋娃娃当女警察了?说完,他朝她一笑。自从那次以后,凌戈对郑恒松一直印象极好。她决定,如果以后局里进行选举,她第一个投郑局长的票。
“你们家真热闹,我们家加上凌戈也才三个人。”简东平好像在叹苦经。
“其实我觉得你们家三个人也嫌多,如果只有两个人,那就正好了。”莫兰笑着看看她们两个,随后用胳膊捅捅身边的高竞,“你说呢?”
“我觉得也是。”高竞笑道。
哎呀,他老这么笑,我都快不认识他了,凌戈想。这时候她看见高竞用不柱拐杖的左握住了莫兰的手。
“凌戈,”忽然,高竞叫她,把她吓了一跳,“有空要多练练枪法,不管怎么说,当警察还是要把基本功练好。”他严肃地说。
“是,高科长。”凌戈响亮地回答。
简东平拉开车门,把年货放在后座,然后替凌戈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
“好了,好了,我们走了,再不走,我的凌戈又要敬礼了,凭什么呀,大过年的。”简东平在一边说,一边把凌戈推进了车。
“到时候,别忘了跟我对答案。”凌戈听到莫兰在车外面对简东平说。
简东平向她作了一个ok的手势,便发动了车子。
简东平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江璇的电脑。
果然,他在“我的照片”文件夹中存有二十几张他和江璇的合影,但大部分都是以前他们出去旅游时照的,最亲热的也就是他搂着她的肩站在小河边了,没有令他担心的惊爆照片,他记得那时候,她非常爱玩他的照相机,有一次他还没睡醒,她就趁机一连给他拍了十几张睡姿,想想,如果她收藏了那些照片……他现在终于松了口气。
接下来他准备好好看看江璇的博客,他真的很好奇她究竟在那里面写了些什么,那三次匿名电话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莫兰只看了两遍博客就已经猜出答案了呢。正好凌戈被局里叫去开会了,他可以一个人好好研究一番。
江璇的博客里文章并不多,只有五篇。
第一第二篇写的是他们过去的那段恋情。
《我和J》(上)时间 2007年11月3日
最近这几天,我常常会想起James。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时常想起我。如果他知道我已经找到了那三颗金纽扣,他会不会跟我一样高兴呢?我还记得那三颗金纽扣一个纽扣收藏家送给他的,为的是答谢James帮他找回了他失踪三年的女儿(详见《2003纽扣杀人案》)。James曾经笑眯眯地把那三颗金光闪闪的漂亮纽扣放在我的手心里,他说,璇,你好好收着,它们是独一无二的,那口气多得意啊,可是后来我竟然把它们都当了,换成了白粉和高级化妆品,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完全分手,我想他一定非常失望。纽扣呢?让我看看,他问过我,我没回答他。
我跟James在一起的时间一共是一年零六天,其中快乐的日子真多,我有时候躺在床上一个人慢慢地回忆,竟然想一夜都想不完。
我第一次看见J是在一个秀场里。
那时候我刚刚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跟着姐姐一起当业余模特。我很喜欢这一行,可以穿很多漂亮的衣服,还能认识很多人。James是记者,我在做一场服装秀的时候认识了他。他走到我面前问我肯不肯给他们的杂志拍些照片,他正说着话,忽然像是吓了一大跳,一个箭步躲到了我身后,我一看,原来是只蟑螂。我没想到男人还有怕蟑螂的,他说,你既然救了我,我请你吃饭吧。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不怕蟑螂,他是装的。装得可真像。
James长得一般,但他很聪明,什么都瞒不过他,他知道的东西也很多,也教了我很多,有的事,他自己也是第一次做,但仍旧可以当老师,这是我最佩服他的一点。我喜欢他的狂妄和自以为是,我觉得他好强大。
其实,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两个都是第一次,但他好像比我老练得多,我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先说,他有想象力,过了一会儿他又笑着说,因为他在前世跟我做过。他很少说甜言蜜语,但是一旦说了,就让我觉得好温暖。我知道他那时候非常爱我,但是我太小了,我不明白他,我太多次伤了他的心。
我们共分过三次手。每次都是因为我做了错事。第一次我服了摇头丸,第二次我跟海东睡在了一起,其实我们什么都没做,但是吸过那东西后,人就变得晕乎乎的,什么都忘了,第三次,我吸了白粉。那时候,我不觉得自己是在越变越坏,我只知道很多人都跟我一样,在寻求刺激,在我们那里,这很平常,但是James对我的事深恶痛绝。
我们第二次分手后,他有一个多月没理我。我本来也想放弃的,但是我越来越想他,所以后来我只能自己去找他了。
我爬上他的车,坐在副驾驶座上望着他,他正好要去拔车钥匙,我抢先一步夺过那把钥匙放在我背后。我知道在他的手边,他可以随时拿到备用钥匙,我等着他作决定,我想如果他真的不要我,他会去拿那把备用钥匙,然后把我赶走。但是,他什么也没做,既没把我赶下车,也没来抢我背后的钥匙,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只是望着前方,一动不动。我觉得我的身体都快爆炸了,他真狠心,他真狠心,他真的不理我了,我在心里一遍遍骂他,但骂不出口,不知道等了多久,我实在等不下去了,终于把钥匙从背后拿出来放到了挡风玻璃前面。我想我们完了,他看都不看我。
我拉开车门,准备下车,就在这时,他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臂,然后,让我意外的事发生了,他从驾驶座上坐过来,一下子把我抱在怀里。一时间,我说不出话来,泣不成声,我转身打他,我怪他狠心,怪他小心眼,让我难过了一个多月,他没还手,也不笑,只是抱着我。他并不魁梧,但被他抱着,我觉得自己正在逐渐消失。
我抚摸他的脸,他的头发,他的脖子,我发现他每天都很干净,失恋也没能把他变得脏一些,最后我小心翼翼地把手向下移,我想碰碰他的敏感部位,我们已经一个多月没在一起了,我想知道他是否想念我,但是他握住了我的手,他用低哑的声音对我说,我们现在去你家吧。那一刻,我知道他回来了。是的,James 很聪明,但是我觉得他更性感,而且在很多时候,他都显得比美男子更俊。
《我和J》(下)2007年11月4日
我伤James最深的一次是在第二次和好之后。
我无法戒除白粉和摇头丸,但我明白如果让他知道我还在吸,他一定会跟我翻脸。我问海东该怎么办。海东说,只要让他也吸上这玩意儿,他就不会管你了。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正好那一次,J感冒了,我趁给他拿药的时候,混了一颗摇头丸在他的感冒药里。他吃完药后,我就故意放起了快节奏的音乐。
那天晚上他痛苦的模样把我吓坏了,他的头猛烈地摇撼着,撞着床栏,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捧着他的头无助地在问,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其他人摇头我也见过,但别人都沉醉其中,那应该是一种享受,但是唯有他显得那么痛苦、无奈和疯狂,我吓坏了,同时也明白自己闯了祸。等他终于清醒过来后,他精疲力竭地倒在床上,我想过去抱抱他,被他一把推开了,当时他猛然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神我至今难忘,陌生、愤怒、伤心,什么都有。
他提着他的睡袋离开我家的时候,我看见他用手擦了擦眼睛,他哭了吗?J也会哭吗?我跟上去,在车旁边拉住了他,我看见他的眼睛里满是泪水,我本来想求他不要走的,但是我说不出口,我不敢说了,他就这样流着眼泪走了。我从来没见他那么伤心过。
一个星期后,他来拿他剩余的东西,我正好吸了几口,瘫在那里。他要走的时候,我扑在他脚边拉住了他的裤脚,我本该更有自尊的,但是白粉让我丧失了自制力。我什么都顾不上了,但是他这次没有留下。这也是我意料中的事。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2
往事如烟,这两段回忆看得简东平心里很不好受,是的,他曾经服过摇头丸,那种脑袋不受控制乱摇的感觉让他至今想来心有余悸,他也曾经因为她的行为痛不欲生,她不知道,他那天开车回去,一路上流了多少眼泪,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他想他这辈子都不可能那么失控了。还好,他庆幸后面三篇博文并没再回忆他们之间的那些往事了。第三篇是金纽扣失而复得的经过,第四篇是戒毒心得,第五篇就是那三个匿名电话。简东平收拾了一下心情,继续看下去。
《金纽扣回来了!》2007年11月20日
金纽扣回来了
上个星期,我在一场皮鞋秀上认识了一个男人,他长得很普通,胖头胖脑的,要在平时,我压根儿不会看他一眼,但这一次,我却真的被他吸引住了,当然不是因为他的长相,而是他衬衣上的金纽扣。一开始,我以为那不过是普通的黄铜纽扣,但是我越走近,就越觉得它们眼熟,等我走到他跟前,我一眼就认出那三颗纽扣就是我当年当掉的金纽扣。我一抬头,看见那个男人在朝我笑,于是我就跟他攀谈了起来。
他叫宋杰,是做服装生意的。那天晚上,我跟他回了家。
我们好了一个星期,宋杰最大的优点是,他并没有因为我吸毒而看不起我,在这一点上,他比J强百倍。但是,他跟大部分臭男人一样喜新厌旧,只有一个星期,他就对我厌倦了,他嫌我瘦,我才不在乎他怎么想,我只想要回我的金纽扣。
有一天,我趁他的衣服拿去干洗的时候,用剪刀剪下了那三颗金纽扣,他一点都没发现。当天晚上,他跟我提出了分手,并且甩给了我10000元,分手的时候,很多男人都显得很小气,宋杰就是这样的。我不在乎。
金纽扣回来了!我忽然想到了J,我想立刻把这好消息告诉他,我打车去了他家。
可是,我却看到了我最不想看到的一幕,他跟一个扎马尾巴的女孩在马路小吃摊上吃东西,他以前从来不逛这种小摊,他变了吗?不,他没吃,只是在旁边看着她吃,他还在说话,一边说话,一边还歪着头拉她的辫子,那大概是他的女朋友,他手指上的那个戒指好亮,还是我送他的那个吗?真想走上去看清楚,可是,他笑得好开心。我没去叫他,只好走了。
今天真是悲喜交加的一天。
《我开始戒毒了》2007年12月1日
今天好开心,认识了李云,她是个义工,是专门帮助人家戒毒的那种义工。更幸运的是,她竟然住在我们的楼道里,她住4搂,我住3楼,以前我怎么从来没注意到她?原来,她是最近才住过来的。
其实我早就想戒了,但是我总是没恒心,而且瘾上来的时候,太痛苦了,就好像有千百个蚂蚁在啃我的骨头,好痒好难受,我曾经用烟头烫自己,还曾经用锅铲打自己的腿,不知道J看到我那丑恶的样子会怎么想。
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烫自己的时候,眼前就会浮现当年他流泪离开的样子。好想知道,他手上的戒指是不是我送的那个。
我想戒,但戒不了。再说,最近一直跟海东混在一起,他也想戒,也戒不了,我们两个一开始说好一起戒的,后来一个人复吸了,另一个人也马上吸了起来。我们总是互相影响,彼此讨厌,又谁也离不开谁。他痛苦的时候,曾经用头撞墙,撞掉两颗门牙,我们两个也不知道谁比谁更恐怖。我不想再继续这样的日子了,三天前,终于把他赶了出去。我对他说,我们不能再住在一起了。他走的时候有些生气,但是我不在乎。他走以后,我想起一件事,我不应该把金纽扣的事告诉他。但是我忍不住,那天回来看见J跟那个女孩在一起,我很伤心,一不留神,猛吸了一通,就把什么都告诉他了。
今天我跟李云聊了一个多小时,她一直在鼓励我,我很喜欢她。她看上去和蔼可亲,在她眼里,我不再是怪物,不再是堕落的女人,而只是一个犯了错的伤害自己的孩子,她是这么说的。她没看不起我,我自然而然对她产生了一种信任感。我决定在她的鼓励下,好好戒毒。我心里在想,如果J手指上的戒指是我送他的,那说明他还没忘掉我,那如果我真的戒了毒,他也许还会要我。想到这里,我觉得生活又有了希望。
好怀念过去的我。
李云走后,我接到宋杰的电话,他指责我偷了他的金纽扣,我当然矢口否认,我右手握着电话跟他吵架,一边写我的戒毒计划,他约我见面,我假装答应,其实,我怎么会去?
但是放下电话后,我才忽然想起来,他知道我的地址。我跟他出去度假时,他开车来我家接过我。毒品,真的让我变得越来越笨了。我的大脑在融化。
《有人在跟我作对,谁呢?》2007年1月24日
今天是我第三次被警察叫去问话了,是因为小区里的一宗盗窃案,警察反复问我在那段时间在干什么,有没有人可以证明我在家上电脑?当然,他们最后还是放了我。但是,这已经是第三次了,前面两次,一次是因为附近食品店的盗窃案,另一次是隔壁小区的一宗入室盗窃案。我纳闷,我怎么忽然变成飞贼了?我只是个工作量越来越少的模特罢了。我想一定是有人告发了我,那个人打了匿名电话诬告我。他到底是什么目的?为什么要跟我作对?到底是谁?
今天我一个人在家里琢磨这件事。我觉得唯一可能做这件事的就是宋杰。自从上次在我这里吃瘪之后,他就一直威胁说要对我不客气。他没证据证明我偷了他的金纽扣,他本来可以报警的,但我知道他不会,因为他有一次告诉我,那三颗金纽扣也是他偷来的,他跟前妻离婚的时候,他撬了她的首饰盒。这男人真是垃圾。但是他不会罢休的,我知道他在我们小区借了房子,每天盯着我。
我觉得他一次次打电话诬告我,就是为了威胁我,报复我,因为我有吸毒史,他认为警察不会相信我的话,他希望我被当贼抓了,然后,他就可以以失主的名义去报警了。那时候,我已经在牢里,也不可能再到他前妻那里去告状。不知道我想得对不对,对我这个正在蜕化的大脑来说,这件事太复杂了。
好想打电话问J,我相信,他会告诉我答案。
但是我不能。我把自己的困惑和猜想全部告诉了现在我最信任的人,李云。她现在每天下午两点到四点陪我熬过我一天中最难受的时候。每天下午我的瘾都特别大。她看住我,不让我自残,给我吃药,让我安静地睡觉。她就是有一个缺点,爱说教。也难怪,她都三十多岁了。她不喜欢看我打电脑,觉得我在“走向另一个深渊”,她觉得我应该多出去走走,享受阳光,多跟社会接触,多看一些正面的东西。她说了好几次,所以她每次来,我都把电脑藏了起来,我说,我把电脑卖了。她将信将疑。
我把事情告诉她后,她建议我悄悄搬走。她说这是最好的办法,因为我无法对付那个人,就只好躲开了。我想了想,觉得很对。我是没办法阻止宋杰不跟我作对,所以我还是逃走吧。我决定明天开始逐渐变卖我屋里的东西。其实我屋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这房子是我租来的,我是个无产者。
搬去哪里呢?我还没决定。今天海东来了,他对我说,他帮我找了个好买主,可以以很高的价把金纽扣出手,我一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他现在已经越陷越深了。就像李云说的,吸毒的人最终都会变成魔鬼,他现在又开始打我金纽扣的主意了。我把他推出了门,他朝我怒吼了两声,摔倒在门口。他都站不稳了。死人!
那三颗金纽扣,我把它们放在这个屋子里一个很隐秘的地方,我相信没人能找到,除了J。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2
大年夜下午四点半,凌戈带着一脸兴奋蹦蹦跳跳地奔进了简东平的家。
“嘿,简东平,告诉你,江璇果真是被谋杀的,今天中午林叔叔已经将罪犯逮捕了,你猜猜是谁?”凌戈脸蛋红扑扑地走到他跟前,笑嘻嘻地说。
“是不是李云?”简东平头也不抬。
“啊,你已经知道了?!”她捂着嘴惊讶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的?是莫兰告诉你的?”
“我看了江璇的博客猜出来的。”简东平朝她看了一眼,他的心情有些阴郁,既想说话,又不想说话,“关键是,金纽扣找到了吗?”
“找到了。”凌戈已经注意到了他情绪不佳,她的兴奋劲过去了,说话变得小心翼翼起来,“在李云的家里。如果她没拿到金纽扣,就不会杀江璇了……”
他看出凌戈想说什么,但是眼下他急于想知道一件事。
“纽扣她是在哪里找到的?是不是在书桌的桌腿里?”他问道。
“是的。”凌戈瞪大眼睛看着他点点头,很吃惊他能猜出这点来。
简东平朝她笑了笑。
“她还是老样子,喜欢在书桌腿上挖小洞藏些小东西,然后在桌腿外面包上花花绿绿的纸,看上去好像只是装饰,其实却是她的小保险柜。她那时候,把这枚戒指藏在书桌腿里,让我找。为了藏那三颗纽扣,她一定挖了三个小洞吧。”他的手不自觉地摸着那枚戒指。
凌戈注视着他手上的这枚戒指,她没想到,分手三年多了,如此决绝地说早已经把她的东西全部烧掉的他,竟然三年来,每天都戴着她送他的戒指。
“这是她送的?”凌戈忍不住问道。
“这是她做第一个大case的时候送给我的。我一直想扔掉,但没扔,你要问我为什么,我自己也说不清,可能已经习惯了吧,也可能是因为它比较贵。”简东平别过头看了凌戈一眼,把手指上的戒指取下来,塞进了口袋。
“其实她很傻,只要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弯腰去捡的时候,就很容易发现书桌腿上的玻璃纸,而且,她的房间几乎没什么家具,就那几样东西,找起来真的不难。以前可不同,她家里的东西很多。”他摇了摇头,冷淡地说,“她以为只有我知道,这怎么可能?她的脑子真的坏了,以前她没那么笨的。”
“李云说,那天她给犯瘾的江璇喂戒毒药,一颗药滚到了书桌下面,她因此发现了书桌腿里的秘密,因为花纸有个角掀起来了,露出了一个小孔,她说自己是一念之差,她觉得江璇反正也是个废人了,所以……”凌戈还没说完,简东平接口说了下去。
“所以等江璇睡着了以后,她伪造了遗书,拿走了金纽扣,离开的时候只要打开煤气就万事大吉了。为了证明那张遗书是江璇写的,她还找出一张她自己写的账单来佐证。”
“你就是从遗书上判断是李云的?”凌戈问道。
简东平点了点头。
“凶手应该是一个不太了解她的人,至少是接触不深,因为很明显,她不知道江璇是个左撇子,如果知道,她就不会伪造遗书了。我想江璇在跟她接触的时候,并没有明显表现出她的这个特征。海东认识她比我还早,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长,他不会不知道,至于那个宋杰,他们住在一起过,他也应该知道她这个特点。这三个人里,只有李云是最近才认识江璇,而且接触也比较浅。”
“李云的确不知道江璇是个左撇子,”凌戈在简东平旁边坐下,“她说有一次看见江璇右手拿着笔在咬笔头,面前放着一张写好的戒毒计划,她以为那是江璇用右手写的。”
简东平笑了出来。
“对,那是我教她的。我对她说过,一开始跟陌生人接触,别让对方知道你是个左撇子,先做个右撇子的假象给对方看,等慢慢熟悉了再告诉对方也不迟。她觉得骗人很有趣,所以马上就学会了。”简东平脸上露出追忆往事的神情,但他马上又把自己拉了回来,“那个戒毒计划就是她在接宋杰电话的时候写的。就是她的那句话,让莫兰判断出她是个左撇子。”
“嗨,亏她还把遗书写得那么惨,我都快哭了呢?”凌戈说。
“除了遗书之外。我觉得奇怪的就是那个账单,江璇用钱从来就没计划,她不是会记账的人,而且,她也不吃奶油蛋糕,为了保持身材,她从来不吃这些甜食,所以我看到账单的第一印象就是,那不是她的账单,但是我已经三年没见她了,我不敢肯定她是不是还跟过去一样,所以我没说。”
他是没说,原来之前他就怀疑了,但他却守口如瓶,凌戈想。
“李云是不是说,她只是去帮江璇减轻毒瘾反应?”
“对,她一开始被盘问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所以,这更证明遗书是假的。什么‘我想吃饭,但借不到钱’,犯毒瘾的时候怎么会想到吃饭?她想的只能是毒品。我也看过一些类似的资料,我知道那是种什么状态。”简东平停顿了一下继续说下去,“我也看不出江璇当时的经济状况有那么差,她还有手机可以打电话给我,不是吗?如果连身上的衣服都当了,那应该连手机都没了。所以,我的看法是,她把衣服行李都打包了,打算当天就走,但她忽然犯了瘾,她身上的衣服很可能是在犯瘾的时候自己脱掉的,后来被李云拿走了。正好,江璇变卖了家当,屋里看上去空荡荡的,于是李云就利用了这点,制造了一个江璇因为吸毒成瘾,导致生活窘迫最后自杀的假象。”
“她的行李被李云丢在附近的垃圾桶了,现在已经找到了。”凌戈补充了一句。
“报案诬告江璇的人也是她,因为那三起案件都是在附近发生的,只有居住在附近的人才能了解其中的一些情况,虽然江璇的博客里说,宋杰也住在她那个小区里,但是我觉得当义工的,尤其是做戒毒义工的,肯定经常跟居委和派出所的人接触,所以她报警的可能性更高。如果真的是她,就说明这不是什么一念之差,而是蓄谋已久。她从江璇嘴里知道金纽扣的事之后,就已经打算杀死江璇了。”简东平目光炯炯地盯着凌戈问道,“是不是她?”
“是她。她说金纽扣的事是江璇在一次犯瘾的时候对她说的。”
“她为什么要诬告江璇?”
“她的解释是,她想吓唬江璇,让她尽快搬走,其实她在江璇家里已经找过好几次了,但都没找到。她认为如果江璇搬走的话,一定会带上金纽扣,到时候只要在她的随身物品中找就可以了,那样范围就会小很多。”凌戈继续说,“还有,她想让江璇给警方留下深刻的瘾君子印象,瘾君子自杀的先例很多,她想先给警方造成这样的印象。”
“她很需要钱吗?”
“她的女儿患了重病,拖了两年了,因为没钱,所以没办法做手术。她认为江璇反正也是个废人。”凌戈低声说,“她本来也是个好人,她说女儿生病后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所以她想回馈社会,出来做义工,帮助别人,谁能想到,最后会是这样的结果。”
“那她是怎么认识江璇的?”
“李云以前接触过瘾君子,所以一看江璇,就知道她是什么人了。是李云主动找到江璇的,一开始她的确是想帮助江璇戒毒的。”
简东平笑了笑。
“你刚刚好像一直想说话,想说什么?”片刻之后,他温和地问道。
“对了,刚刚我想说话,都被你打断了。”凌戈被提醒了,眼睛一亮,大声说,“金纽扣的鉴定已经出来了,原来纽扣是赝品。”
“假的?!”简东平很意外。
“这事李云自己还不知道呢。她以为自己偷的是真的。真实莫大的讽刺。”凌戈说到这儿,深深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萍姐大刀阔斧地走了进来,她一手拿着拖把,一手拿着封信。
“喏,你的。”她把这封信扔在他面前。
凌戈瞥见信封右下角的落款,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重重锤了一下。是江璇写来的。
简东平面无表情地打开了信封,凌戈很佩服他的镇定。
“我,我先去帮萍姐了。”凌戈觉得自己应该回避。
简东平好像没听到她说话,他已经在看信了,于是她悄悄打开门走了出去。
亲爱的东平:
我终于给你写信了。
每当我叫你东平的时候,就说明我有正经话要跟你说,所以请你一定要把它看完,好吗?
还记得我们最后一次分手吗?就是我扑倒在你脚下的那次。你曾经丢了张纸给我,我本来以为那是张纸巾呢,脚一踢就把它踢到床底下去了。两个多星期后,我在床底下找我的鞋子,发现了它。原来那是你写给我的临别留言。不知道你还记得不记得你说过些什么。我还记得很清楚。
你没说爱我。你说的是:1.跟陌生人接触不要先告诉对方你是个左撇子,2 回答别人的问题时,在心里默数到三,3..要了解一个人可以翻翻对方的垃圾袋,4.不要用钱包,把钱分开放,5.不要相信过分热情的人。6.想知道男人是否对你好,问他借钱。在你的圈子里,通常他肯为你付出多少,就说明有多爱你。7.如果有人向你借钱,问她要抵押品。8.重要的东西不要藏在身边。9.万事要做两手准备。
你说了9条,我至今记得。
先说说金纽扣吧,金纽扣我已经找到了。是从一个男人那里偷回来的。你说万事要做两手准备,所以拿回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一个小金铺,让他为我造三个假的金纽扣,镀金,材料我不知道,但样子很像,这就行了。我把那假纽扣放在我的枕头里,把真的纽扣放在书桌腿里。
李云是我认识的一个自称义工的人,我最初很信任她。她看上去很热情,很诚实。我以为她真的想帮助我。我真的想戒毒,东平,我真的想戒,但是我没恒心,也受不了犯瘾时的痛苦,我好希望有人能帮我。所以认识她后我很开心,我以为她能帮我。我还把很多事都告诉了她。但那三颗金纽扣的事是我在一次犯瘾的时候无意中说的,那时候我太痛苦了,我控制不了自己。
李云一开始看上去很好,但自从我无意中跟她说了金纽扣的事后,她就变了。她说话的时候,常常有意无意地向我打听藏东西的方法。她说她婆婆喜欢把钱藏在枕头里。有一次,我犯瘾倒在地上,迷迷糊糊的,我看见她在翻我的枕头,她以为我昏过去了,但我是有意识的。她不知道,自从她提起她那个婆婆之后,我就把那三颗假纽扣移到了我的袜子里。我想起了你说的话,不要相信过于热情的人,自从跟李云说了金纽扣的事后,她对我特别热情,她说要在我犯瘾的时候时刻守着我,不让我自残。她还说把我当她妹妹。
你还说,要了解一个人可以翻翻她的垃圾袋。她就住在我的楼里,习惯把垃圾袋放在门口,有一天晚上,我偷偷把她的垃圾袋拿到我家里。猜我找到什么,好多空药瓶,针筒还有大堆的纸巾和烟蒂。我拿了空药瓶去药店问了,他们说那是治疗白血病的。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她家里有人得了白血病,她需要钱。烟蒂应该是她老公留下的,她不抽烟,她身上没有烟味。但是她跟我说,她有一个美好的家庭,孩子很健康,他们家没人抽烟。她说谎了。她曾经多次提醒我,应该把值钱的东西放到银行的保险柜去,她可以陪我去。你说过,不要相信过于热情的人。那时候,我已经开始怀疑她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3
但是有一次发生的事,让我确定了这种猜想。那次也是我犯瘾,我很痛苦地在地上滚来滚去,我去厨房拿了把菜刀,想砍自己的脖子,本来李云应该上来拦我的,但她却定定地站在那里看着我,一动不动,她的眼神告诉我,她希望我死。她只要一拿到金纽扣就会杀了我。我知道。后来我想,报警的人很可能也是她,你知道吗,有人曾经三次报警说我偷东西。我从来没跟她清楚地说过警察是因为哪户人家的案子把我叫去问话的,但有一次她跟我说话时,无意中漏出了出事人家的门牌号。她还知道,警方问我的时间段。
她破绽很多,只是我一开始没注意而已。我对她很失望。
自从确认她想谋害我后,我就决定成全她了。
我不想活下去了,James,自从我在你家门口看见你跟那个女孩在一起后,我就决定了。你笑得好开心,你以前也这样跟我笑过,无数次。可是你再也不会对我笑了,你恨我,看不起我,我知道。这世界上已经就没什么可以让我留恋的东西了。所以,她今天下午会来我家,我会故意提醒她金纽扣藏在哪里。当然,她只会得到假的。
马上要过年了,到处都有过年的气氛。前几天还下雪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雪,他们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我一个人在雪里走了好久,想到了那年你跟我两个人的除夕夜。记得吗,你还给我做了大虾年夜饭,真好吃啊,其实你也不是厨师,你只是照着菜谱做。但后来,我就再也没找到一个肯照着菜谱给我做顿饭的男人了。我们还一起坐在床上看窗外天空里的焰火,好美啊,好美啊,你说着就歪头看着我,一本正经地说,你认识我父母,我吓了一跳,接着你说,你画了张图样给他们,让他们照这个样子给他生个女朋友,说完,你就哈哈笑起来,你就是这样,冷的时候比谁都冷,热的时候却比谁都热。你给我的快乐,别人没有给过我。
这几天,我想了好多,你知道我想得最多的是什么吗?是每天早晨醒来,我拿着小锅子去给你打豆浆买早点的情景,还有我半夜回来,看见你放在桌上信手写的打油诗,那诗好色啊,James,我那时候想,这是我那一本正经的Jams写的吗?你还记得你写过什么吗?你肯定忘了。我来帮你回忆一下吧,什么你不小我不大的,……
我想了很久,竟然想不起来了,也许等会儿又能想起来了,最近我越来越笨了,我的脑子被毒品弄坏了。
我一直想问你,你手上的戒指是我送给你的那个吗?好想打个电话给你。
今天天气好冷,我准备一会儿去你家,我会把真的金纽扣埋在你家门口那盆花里,希望到时候没人打扰我,现在才6点多,楼道里应该不会有很多人。
对了,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左手烧伤了,这封信是我用右手写的。我一直在用右手练习,现在居然能写出那么多字来,真让我自己惊叹。
我的头好痛,其实我还有很多话要说,但是我写不了了。
再见,James。我爱你。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3
江璇 小年夜
凌戈正在跟萍姐说话,就见简东平从房间里猛冲出来,直接打开了房门。她连忙跟了过去,却见他用一根筷子在死命翻着门口那盆花里的泥,她不用问,心里已经隐隐猜到了什么,不一会儿,就看见黑色的泥里现出三颗金光闪闪的小东西。
“看,这就是我的金纽扣。”简东平把纽扣放在眼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它,喘着粗气说。
是金纽扣,凌戈心里叹了一口气,江璇最后还是把纽扣给了他。
“她对你真好。”凌戈低声说。
简东平注视着那三颗金纽扣足有三秒钟,然后快速把它放进了口袋。他回头看看她,用轻松的口吻问道:
“我给你做大虾年夜饭怎么样?”
“你会做菜?”凌戈半信半疑。
“当然会,我至少做过一次。”他笑着催促道,“快穿衣服,我们去菜场买大虾,不然卖虾的人都要回去吃年夜饭了。”
虽然凌戈从他躲闪的眼神中看到了从未有过的悲伤,但她并不想点破。也许他只是想找点事做散散心吧。再说,大虾年夜饭可能真的很好吃呢。
“好吧。”凌戈爽快地答应了。
简东平做完大虾年夜饭后便回到自己房间给莫兰打了个电话。
“James ,怎么拉,不是对过答案了吗?”莫兰笑道,“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
“我看过博客了,我没发现那里面有什么特别的线索能让你留下电话号码。你到底在搞什么?”简东平问道。
“是没什么线索。”莫兰格格笑道,“其实我只是想找你而已。但是,我把你的电话弄没了。”
“那你可以找Jack啊。”
莫兰沉默了一会儿,才低声说:“其实我这么做只是不希望高竞多想。他自从腿受伤后,人就变得有些敏感。我看到电脑里你的照片后,一不留神,把你大大夸奖了一番,后来我才发现他为此很不自在。我不想当着他的面,到处找你的联系方式,那样他会多心的。所以,我只好跟他说,那三个匿名电话很可疑,也许会有人找上门来的,我编了一套话哄他。其实我就是等你来。如果你真的不来,我就打算过完年来找你了。”
“那他难道没有思考能力吗?”
“他最近没那心思,他没看里面的东西,至少没仔细看。他一直在担心自己的腿能不能正常行走。”莫兰轻轻叹了口气,“他受伤很重,有段时间每天晚上都要吃止痛片才能入睡。我觉得他已经受了太多的苦,我不想让他再操心别的。这解释还可以吧。”
“明白了。那医生说他要多久才能恢复?”
“不知道,要看他自身的情况,但怎么着也要一两年,神经恢复很慢。”莫兰说到这儿,忽然提高了嗓门,“我们年后再聊吧。代我向你爸爸和凌戈问好。”
简东平知道那是高竞已经来到她身边的信号,于是他向对方拜了早年后,便匆匆然后挂了电话。
一抬头看见凌戈正朝他走来,他觉得在今天这个日子见到她,感觉特别温馨。如果他受伤了,凌戈应该也会像莫兰对高竞那样对我好吧。她会的。
“你怎么还在打电话,你爸都等急了。”她催促道。
“来了,来了。”他跟在她身后,趁她不注意,搂住她的腰在她的后颈上亲了一下。
“不要这样!简东平。”她涨红脸,跺脚道。
他走到她前面,回过头笑着说:“一会儿陪我看焰火吧。”
简东平:人家都说莫兰家的菜比我们家的菜好,肉圆,你觉得呢?
凌戈:不要叫我肉圆!
简东平:回答我的问题好不好?
凌戈:他们家人多当然菜也多喽,我们这里也不错啊。我最喜欢吃腐乳肉了,萍姐的手艺真好。
简东平:我做的大虾怎么样?
凌戈:好吃,好吃。你是不是以前也做给江璇吃过?
简东平:是啊。有一年我跟她一起过除夕,我们买了很多虾,不过那时候是照菜谱做的,做得很复杂。先烤再浇汁,然后做配料。我们那时候的配料是鱼子酱和芦笋。
凌戈:哼!吃得真好!
简东平:那自然,我对女朋友向来都服务周到。
凌戈:没吃三文鱼吗?
简东平:当然有三文鱼。那是过年必备。
凌戈:我真不明白三文鱼到底有什么好吃的。你平时吃了不算,过年也要吃。
简东平:这你就不懂了,我就喜欢这冰凉鲜嫩的感觉。对了,你平时过年都吃什么?
凌戈:我啊?以前老爸在的时候,我就吃他们单位发来的东西,什么八宝饭、南京板鸭什么的。我老爸大年夜都不在家过。我都一个人。
简东平:真可怜。我过年经常在外面旅游。跟兄弟们一起过。
凌戈:你太不像话了,让你爸爸一个人孤孤单单过年。
简东平:他怎么会一个人?他也有朋友,再说,他还可以去我姑妈家里。对了,你老爸不在后,你大年夜都怎么过的?
凌戈:我值班。我有时候一个人能值两天班,那时候值班最合算,工资翻三倍,而且还免费提供饭菜,都挺好吃的,我一个人在家还吃不到那么好的,而且领导还表扬我,说我工作有积极性。一举三得呢。
简东平:真精明。本来以为你只是个肉圆,现在发现是包心肉圆。
莫兰:表姐夫也该出来端菜,为什么他可以坐在那里跟老爸吃花生聊天,我们却在这里干活?
乔纳:高竞也在吃花生。
莫兰:喂,我们高竞腿脚不方便。不要混为一谈好不好?
乔纳:妈的,我老公可是客人。哪有让客人端菜的道理。
莫兰:都怪你老公,要不是你老公拉高竞去破案,他也不会受伤!你看他现在拿样东西都颤颤巍巍的,多可怜。
乔纳:你别忘了,受伤之后,他可以马上被评了先进,而且工资也涨了上去。
莫兰:那些东西算什么,我要的是人,人。
乔纳:人不是睡在你旁边吗,还啰嗦什么。快端菜。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3
简东平:凌戈,回去拿了一次衣服怎么不高兴了,今天可是大年初一。
凌戈:我哪有不高兴。喏,给你。
简东平:这是什么?
凌戈:喜糖啊。
简东平:是四眼鸡的喜糖?
凌戈:人家有名字的,不要老是叫人家四眼鸡,这不厚道。
简东平:嘿嘿,羡慕人家发喜糖了吧。那你也可以结婚发喜糖啊。
凌戈:我发什么喜糖。我估计自己只有到退休的时候才有机会发喜糖。光荣退休,大家吃糖。
简东平:要不……你嫁给我吧。
凌戈:啊?
简东平:不过,跟我结婚要答应我6个条件。
凌戈:……
简东平:1.不许管我每个月挣多少钱。2.不许管我交什么朋友,包括异性朋友。3.我到哪里去旅游,不许过问。4.我说什么都要听我的。5.不能要孩子,我讨厌小孩。6.我要离婚的时候不能缠着我。……啊……你文明点好吗?有意见可以提嘛,干吗要踢我,你知道我的裤子要多少钱吗?
凌戈:就踢你。我告诉你,我要是嫁给你,我就不姓凌!
简东平:笑话,你嫁给我了,当然不姓凌,你应该姓简!……啊……暴力!
莫兰:高竞,大年初一,你到哪里去?
高竞:我要跟郑恒松一起去罪案现场。
莫兰:你还在休假,你的腿还没好,管什么闲事。这个郑恒松,我开始恨他了!他老是支使你。现在表姐也帮着他,他快美上天了。
高竞:是我提出来的,我不能每天在家闲着,我都快闷出病来了。昨天晚上正好看见有人杀了个人,听说很多细节模仿了2003年香水杀人案,那个香水杀人案就是我破的。也是在一个除夕夜作的案。
莫兰:这些杀人犯难道不过年吗?真讨厌。
高竞:有些罪犯在过节的时候,犯罪欲望会达到顶峰。也许他们有心灵创伤,节日气氛刺激了他们。
莫兰:好吧,你要去也可以,不过,你要让我也参与破案,不然就不让你去。
高竞:这……
莫兰:电视太难看,正好有个什么模仿犯的案子,我也解解闷。
高竞:春节晚会是很难看。不过春节看这个就是图个热闹。我这辈子过得最热闹的新年就是今年在你家了。
莫兰:答应吗?让我也参与春节迷案?
高竞:好吧。不过你不许跟别人说。尤其你爸妈。
莫兰:我要把乔纳也拉进来,谁叫她老公支使你,我要把郑恒松的老婆支使得团团转。哼!……喂,你干什么!你又要吃大蒜酱了!临出门吃什么大蒜啊。
高竞:嘿嘿,不是我,是郑恒松要的,他让我带一瓶给他,他要送给郑冰的心理医生余男。
莫兰:听说他们两个现在经常见面,郑冰很崇拜他。
高竞:嗯,是啊。郑冰有一次提起他,说他像拿破仑,矮小而伟大。
莫兰:这种评价肯定是博士自己说的。哈哈,那就多拿点去吧。熏死他们。
简东平:凌戈,今年是年初五,一大早你到哪里去?
凌戈:我去冬泳啊。
简东平:冬泳?什么意思,你说你要在这种天气,跳到冰冷的水里?
凌戈:是啊。知道我为什么不感冒吗?我就是这么练出来的,我爸以前每年冬天都带我去。对身体可好了。你也去吧。
简东平:我不去!那么冷的天,今年可是50年来……
凌戈:你会游泳吗?
简东平:游泳我当然会,但是……
凌戈:那就去吧。
简东平:你是肉圆,满身脂肪,我,我……
凌戈:带上你的游泳裤。
简东平:(倒抽一口冷气)你要我大冬天,光着身子,就穿一条游泳裤往河里跳?(眼珠一转)可是,你会穿上三点式吧?
凌戈:去你的,我的游泳衣是最保守的。最保守的。
简东平:再保守也是游泳衣。
凌戈:你到底去不去,一开始不习惯,以后你就会爱上这项运动。真的很磨练人的意志。
简东平:还有谁?就咱们俩?
凌戈:应该还有另外的冬泳爱好者。
简东平:女的多吗?
凌戈:(打了他一下)想什么呢?去不去?
简东平:去,去,去,我还没看过穿泳装的肉圆呢。
简东平不断打喷嚏。
凌戈:(递上一杯热茶)你真的很难受吗?
简东平:(恼火)我当然难受,我感冒了,你知道吗?!
凌戈:喝点热姜茶吧,我刚刚为你煮的。
简东平:(擤鼻涕)一个女的都没有,只有你一个,人家全在看你!
凌戈:因为我游泳游得好。你才下水几分钟,没想到你身体这么差。
简东平(瞪了她一眼)这是什么天气,小姐,隆冬!而且我只穿了条游泳裤,你是不是想看我,才让我去冬泳的?如果是这样你应该早说啊,我在浴缸里,也可以表演游泳的!
凌戈:谁要看你!
简东平打了个喷嚏。
凌戈:你要不要吃点药?
简东平:不要!我要吃番茄。你最好马上去吃片维生素C,我就快挑战你的免疫力了。
凌戈转身进了厨房,拿了个番茄塞在他手里。
凌戈:吃吧。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3
高竞:莫兰,我的手为什么还在抖啊。
莫兰:你还需要练习。经常剥花生,也可以练习手的,你试试。
高竞:我已经剥了好多了。其实,我不太爱吃花生,吃了好饱,我都是给你剥的,我老是弄在地上。
莫兰:我看见了,所以拿把扫帚放在旁边啊。
高竞:我今天,恩,今天听见别人在背后叫我,叫我……
莫兰:叫你什么?
高竞:叫我瘸子。
莫兰:(勾住他的胳膊)那人真是三八。是什么人这么叫你?
高竞:两个卖粽子的女的,还有门卫。
莫兰:嘿,瘸子怎么啦,瘸子照样比他们活得滋润,活得久,气死他们。
高竞:我本来觉得我身体很好,现在唯一的优点……
莫兰:身体好是你最小的优点。你最大的优点就是有情有义,有责任感。而且你还很帅,柱拐杖的样子照样很帅。最重要的是,你还是神探,神枪手,破了那么多案子,生病照样被人调出去工作,这说明大家都认可你的能力。
高竞:可是,我确实是瘸子啊。
莫兰:对,你是的。但这只不过是暂时的。而且她们不一定有恶意,经常有人叫乔纳爆炸头,她也无所谓。这只是种称谓。相反,我觉得让别人承认你是个瘸子,说不定很多地方有实惠呢。
高竞:有什么实惠?
莫兰:比如,你去局里,谁都给你让座,比如你到食堂打饭,都是别人代劳,比如现在你什么家务都不干,都是我干的,难道这不是实惠吗?现在你可是当老爷了!
高竞笑了。
高竞:这倒是的。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3
简东平跟周兰谈完后,刚上车就接到了凌戈的电话。
“简东平,我找到了。”电话那头传来凌戈闷闷不乐的声音。
“你找到什么了?”他仿佛看见她垂头丧气的小模样,不禁露出笑容。
“我找到周谨的行李了。她的行李就在车站北巷256号,胜利饭店。”她停下来,缓了口气,用更低沉压抑的声音说,“简东平,她一定出事了,要不她的行李怎么会在那里?”
听到这里,简东平的心也是猛地往下一沉,就好像有人给他一个秤砣他没接住,“嗵”地一下重重地掉了下去。没错,如果周谨的行李真的被找到,那么她十有八九是出事了。但是他不想加重她的难过。
“凌戈,你确定那是她的行李吗?”他问道。
“当然,两个大行李箱里面全是她的东西。”
“你已经打开了?”
“饭店旁边就有个修锁匠,我出示证件叫他配合了一下。”凌戈用女警察的口吻说。
看来的确是周谨的。
“里面都有些什么?”
“有衣服、化妆品、洗漱用品、三双鞋子、随身听、维生素C片、围巾、内衣,”凌戈一边数着箱子里的物品,一边告诉他,“几期《信》周刊,还有一本……《淑女之家》。”
“《淑女之家》?”简东平心中一凛,“快翻开,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地方作了标记。”
“你等一等。”凌戈说。
过了一会儿,她的声音再次响起,简东平手里拿着自己买的那本《淑女之家》等着她的回复。
“有标记的。第一个标记是34页,她用圆珠笔划了整个第二段。”
简东平立刻翻到第34页,用铅笔作了标记。
“第二个标记是……在89页,她用圆珠笔划了第三段。一整段。”电话那头传来哗哗的翻书声,“还有第……142页,她在第二段的开始打了个五角星。好了,没有了。”
“书里面有没有夹了什么小纸条?”
“没有。”过了一会儿,凌戈回答。
“你这么快就翻到了她作的标记,难道不是书里夹了书签?”
“她在那几页折了角。”凌戈的声音显得有气无力,一会儿后,她又补充了一句,“书里面只夹了张发票。买书的发票,是在书城买的。”
“那上面应该有买书的日期。”
“是3月2日。”凌戈有气无力地说。
“好吧,凌戈,你现在要做的事是把她箱子里所有的东西作一份详细的清单,然后发一份电子邮件给我。”
“嗯。”
“一定要很详细。另外别忘了仔细复查箱子的各个角落,尤其是隔层。”
“知道,知道,我又不是第一天当警察!”凌戈不耐烦地说,随后又问,“那现在这两个大箱子该怎么办?”
“等你作完了清单,就把整个事情报告林叔叔吧,箱子就由他们去处理。对了,你有没有盘问过那个店主?”
“我当然问了。店老板说,周谨是5月4日来订的房间,5月7日那天下午她大概是3点左右提着两个箱子来登记住房。周谨说自己买的是第二天清早的火车票,要在饭店住一晚。店老板把她领到地下室,他们的房间都在地下室,周谨把箱子放好,在房间没呆多久就出去了,临走时,她付了一天的房钱,还对店老板,她吃过晚饭后回来,但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出现过。”凌戈好像在念着她的笔记本,简东平想到她胖乎乎的手捏着笔记本的可爱模样,不禁又露出笑容。
“她走的时候穿的是什么衣服?”他问。
“这个我也问了,她穿的是男装。她来的时候穿的就是男装,走的时候没换过,我不是说了吗,她几乎是放下箱子就走了。”
“那么,5月4日来订房间的时候,她穿的应该是女装吧。”
“是的。”凌戈回答得很肯定,看来这问题她也问过了。
“店老板有没有问她为什么穿男装?”简东平觉得他们之间肯定攀谈过,周谨很擅长利用自己的女性魅力跟这种小店老板套近乎,那是多年流浪生涯在她身上留下的烙印。她懂得用搭讪、发嗲和抛媚眼来换取她所需要的东西,这包括生活中的小便利、更便宜的价格以及有用的信息和建议。
凌戈咳嗽了几声。
“你怎么咳嗽了?”他心里不自觉地纠结了一下。
“嗯,没什么,呛到了。”她解释道,随后继续说道,“店老板跟周谨是说过一些话,他对周谨印象很深。周谨5月7日来住店的时候,老板一开始没认出她,因为她穿了男装。后来周谨当着他的面,把假发套拿下来,他才认出来。周谨还问店老板,你真的认不出我来了吗?店老板说他真的不敢认。老板问她为什么穿男装,她说她在跟人玩一个‘认不认识’的游戏。走的时候,她又问了一遍那个店老板,你真的认不出我了吗?”
认不认识的游戏?很有意思。
“还有什么?”简东平问道。
“周谨在房间里打了一个电话才走的。不知道是打给谁的,不过看那时间段,应该是打给沈家的。”
“周谨离开的时候是几点?”
“店老板说大概是3点半。她走的时候还问那个店老板附近有没有打长途电话的地方。”
“旅馆应该都有打长途的地方。她住的那家没有吗?”
“店老板也说,我这里就能打长途,但周谨朝他笑笑就走了。店老板看见周谨拐进不远处的一条小弄堂,那里有个话吧。周谨没在店里打长途,老板还挺不高兴的呢。不知道她要打电话给谁?”凌戈说到这儿停了下来,问道,“你那边怎么样啊?”
“我等会儿要去周谨的中学附近转转。”简东平打算从周谨的中学步行至同庆路,他想弄明白周谨所说的“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到底是什么意思,他相信只要弄清楚这串密码的意思,就能找到辛程路的约会地点,说不定还能找到周谨,不知道她是死是活……想到这里,他心又往下一沉。
“简东平,你说,周谨会不会已经死了?”凌戈忧心忡忡地问道。
“我不知道,我也希望她没事,但是现在看来……”他不想加重凌戈的心理负担,所以他没把话说下去,而是换了一种亲切的语调,“小戈,我会很快回来的。我想明天傍晚就能到。”
“啊!真的?”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惊喜的低呼,简东平觉得心里有些难过,凌戈在盼他回来,虽然她没说,但在一个人住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淑女之家,她一定觉得很孤独。而且,自从她在他家住过的第一夜,发生了那件事后,他觉得她对他的态度就有了一些转变,她也许知道他那是怎么回事,但是,他真不希望她往下猜。拜托,肉圆,别猜。这种事可是猜不得的。再猜下去,我只有死给你看了。
其实他也变了,他很清楚自己,但是他不想再往下想了。
“我回来的事就你我知道,你别告诉别人,我会暂时住在外面,到时候我给你打电话。”说完,他又温柔地补充了一句,“我给你带好吃的。”
“嗯,嗯。放心吧,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她的心情好像一扫阴霾,在电话那边笑起来。
深夜一点半,凌戈悄悄从床上爬起来,赤着脚走到门边,轻轻翕开一条缝朝走廊望去,那里一片漆黑,静悄悄的,只有走廊尽头的那扇小木窗透进来的几缕月光照亮了木制地板。
凌戈轻轻拉开门走出去,走廊里静得出奇,她的心在突突跳,脚微微发抖。她还是头一次干这种半夜偷偷溜进别人房间的事,虽然害怕,但她明白,简东平叫她做的事一定有他的道理,她不想被他看扁了,所以非做成不可。她一边关上自己房间的门,一边不断对自己说,没事的,她们都睡了,她们都睡了,一会儿就好,一会儿就过去了。
今晚雨杉仍然没在家过夜,晚饭后,她听见雨杉在厨房跟章玉芬说悄悄话,“阿姨,你明天早上帮晒晒被子,我明天晚上跟向兵一起回来住。”过去两天,凌戈都曾经半夜去开过雨杉的房门,但门总是锁着。今天听到雨杉跟章玉芬说的话后,她觉得机会来了,她琢磨着,如果雨杉希望第二天章玉芬帮她晒被子,那会不会不锁门呢?这么想着,她准备晚上再试试
她踮着脚快步走到隔壁曾雨杉的房间门口,先四下张望了一下,接着,她哆嗦着把手放在门把手上,她感觉自己呼吸急促,手心都出汗了。快点!快点!你在犹豫什么?!她催促着自己,手不自觉地一旋,门把手居然灵活地一转,开了。啊,果然没锁,她既兴奋又紧张,再次四下张望,然后把门慢慢推开,等门缝大到可以容她一个人进去的时候,她一闪走了进去。
房间里静悄悄的,在一片黑暗中,她借着窗外的月光,找到了床头柜上的电话,快,快,快,赶紧完成任务,结束这一切。她走到电话机前,迅速拨通了自己的手机号,按照简东平的吩咐,她已经事先将自己的手机放在包里,并拉上了拉链。接通电话后,她放下电话机,侧耳倾听。没有,什么声音也没有,不……等一等,有的,但是很轻很轻,非常轻。得使劲听,才能听见。如果不留神根本听不见。这一定因为是夜里的缘故,如果在白天肯定什么也听不见。
她挂上电话,挨到门口,刚拉开门准备出去,就听到走廊里有阵响动,有人要去厕所?她连忙把门关上,她认为自己的动作够轻了,但是糟糕!糟糕!那脚步声好像,好像不是去厕所,厕所在走廊的另一头,在窗子旁边。不,那人不是去厕所,那她会去哪里?糟糕,那声音好像越来越近了,她慌张地一连退后几步,现在怎么办?怎么办?那是谁?会不会来这个房间?又会不会去我的房间?怕回去的时候弄出声音,我的房间还开着一条缝,根本没关上,我人又不在。而厕所,厕所那边,如果也没人,那么……她感觉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忽然,她听到门把手转动的声音。她来不及思考,连忙躲进了床底下。
她看见雨杉的房门慢慢被打开了,声音很轻,借着月光,她看见有个人影晃了进来。那人没开灯,动作也很轻。她在屋子中央站着,好像在听什么声音。凌戈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她不敢想,如果这个人忽然弯下身子来看床底下怎么办?我该怎么说啊?她快哭了,但还是不断地安慰自己,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
那个人像木偶一样在那里站了一会儿,然后朝床这边走来,凌戈不自觉地往后爬。她会不会来看床底下啊?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但出乎意料的,这个人坐在床边,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开始翻动起来。她在找什么?她是谁?凌戈只能看见这个人的拖鞋,那是一双绒线拖鞋,塑料底,在卧室穿的,这种拖鞋在这个家里到处都是,章玉芬织的好多双,每个房间大概都放了一两双,就连她现在住的房间也有一双。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4
深夜两点,简东平已经睡得迷迷糊糊了,手机忽然响了,他一惊醒,立刻猜出是谁打来的,这个时间只会是凌戈。果然,电话一接通就传来她气喘吁吁的声音。
“简,简东平,我刚刚去过雨杉的房间了。”她好像是躲在被子里打的电话,声音偷偷摸摸的。
“噢?怎么样?”他听出她惊魂未定,马上安慰道,“别急,别急,慢慢说。”
“手机在我房间的包里,我在她房间打的电话,听不清楚,声音很轻很轻,要不是在夜里根本听不见。”凌戈喘着粗气,万分紧张地接着说,“可是,我在雨杉的房间遇到人了。”
“是谁?他看见你了?”难道她暴露了?简东平心头一阵紧张,握着电话的手都出汗了。
“我不知道,我躲在床底下,他应该没发现我。告诉你啊,那个人东翻西翻,不知道在找什么。后来她翻到床头柜的时候,还发出一声叹气一样的声音,啊……”凌戈学着神秘人发声,“她就是这样的,我也听不出她是谁。但我觉得她好像很惊喜,是那种找到东西时候发出的声音。”
“我没听清,你再学一遍好吗?”他忍住笑,严肃地说。
“啊……”她又学了一遍,问道,“这次听清了吗,她叫的时候,我吓了一大跳。我都快吓死了。”听上去,她现在还很后怕。
他其实还没听够,还想叫她再学一遍,但是算了,夜已深,他真的有点累了。
“你有没有看见她拿走了什么?”
“我没看见。但是我后来翻了那个床头柜,那里面放着一把缩折伞、一副塑料手套、一副太阳眼镜、一个电子计算机,还有一盒那个……嗯……就是那个。”凌戈支支吾吾起来。
“什么那个那个啊?”简东平很疑惑,但转念就明白了,他笑着问,“是不是避孕套?”
“嗯。”她不情愿地回答。
他笑起来,本想调侃她,又不是你留在那里的,你害什么羞?还算警察呢。但想了想还是没说,他怕一不留神又得罪她了。
“用过没有?用过几个?”他问道。
“这个……我没看。”她低声说。
真是个小姑娘,简东平心道。
“好吧,没关系。”他道,“还有什么?下午有没有去话吧调查过?”
“我调查过了,周谨果然在话吧打过长途,她是打给一个叫王冬梅的人。电话号码我也弄到了,你要不要?”
王冬梅这个名字《我的荒谬旅程》中也提到过,她跟燕子两人被周谨认为是“旅程中最信赖的朋友”。王冬梅是小镇医生,开了一家小小的诊所,文章中说“冬梅是医生,35岁。医术一般,但人很老实,治不了的病她会直言相告。她曾经给人堕过胎,帮人治好过骨伤,我有一次发烧也是她治好的,她没收我钱,因为我曾经给她拍过照。她不能生孩子,一直保持单身,但她的生活并不寂寞,她有三个男朋友,都是她的病人,他们在不同时段到她的小屋约会,他们对她很好,她说她很幸福。有事业,有爱情,经济上也没有负担。冬梅从不标榜自己的医术,也从不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她自在地活着,我羡慕她。”这就是周谨笔下的王冬梅。
周谨为什么在5月7日给冬梅打电话?她想说什么?
“凌戈,林叔叔那里有什么消息吗?”简东平找了一支笔记下凌戈提供的电话号码,一边问道。
“我看了这两天的笔录,曾雨杉已经承认自己偷画了。”
“她怎么会承认的?”
“原来,有人看见她在9点35分左右鬼鬼祟祟地上楼,还没穿鞋呢。”
“是谁?”
“方柔枝。”凌戈说。
“那曾雨杉可真不走运,偏偏被她的对头看见了。”简东平笑道,他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你累啦。”她关切地问道,好像还准备说几句,于是他强打起了精神,他奇怪自己怎么变得那么黏糊,他现在最应该说的是,我累了,明天再说,拜拜。但他现在说的却是:
“没什么。我不累,你说吧。”
“我想问问你……我想问问……”她吞吞吐吐起来。
不妙不妙,她要发问了,这傻丫头。他心里莫名地紧张起来,不敢接口。
“我只想问问,你那边有什么情况。”她好像是临时改变了主意。还好。
“我已经弄明白周谨说的,左拐三,右拐四的密码是什么意思了。”他的心放了下来,不由地打了哈欠。
“我也有收获。”她立刻得意地说。
“你不是没看吗?”
“不是那个啦!”凌戈纠正道,“那个进雨杉房间的人,她没发现我,我也没看清她是谁。但是,我用口香糖粘在地上,她踩到了,我到时候只要找到那双拖鞋就行了。
简东平吃了一惊,想不到凌戈还会学他这招。
“凌戈,你真聪明!”他精神一振,立刻赞道。
“我早说了,我是个好警察,不要把我看扁了。好了,你早点睡吧。”她笑着说,“啪”地一下挂了电话。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5
13.新的突破
美丽端庄的女人林仲杰见了不少,但是像方琪这样即使被人当场戳穿了谎言,还能保持四平八稳,不急不躁的,倒也少见。这大概就是所谓“淑女之家”的风范了。
沈碧云提供的两个月前的储藏室物品清单和几天前方琪提供的最新储藏室物品清单都摆在他面前,两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别,少了一个竹编小箱子,多了一个绿色旅行箱。
“方小姐,你怎么解释?”林仲杰问道。
“我不知道。”她摇了摇头。
“据我所知,你是拿着沈碧云的清单去核对储藏室物品的,她的清单原稿中有个竹编小箱子,但是你给我们的清单里没有这个小箱子,它也没被归为被窃物品的行列。”林仲杰故意停顿了一下,以便让对方听清楚他接下去要说的话,“方小姐,你更改了清单原稿。”
方琪低头不语。
“那个竹编小箱子在哪里?”
她没回答,只是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是你拿走了。”林仲杰以下定义的口吻说。
方琪对他的定义置若罔闻。
林仲杰一点都不怀疑自己的猜想,那个箱子毫无疑问就是方琪拿走的,她为此伪造了清单。他相信在这个家里,没有谁会为别人做这种冒风险的事,所以如果她想掩饰什么,那只能是为她自己。
“请问,你最后一次去储藏室是什么时候?”林仲杰换了一种问法。
“是在5月24日,妈妈叫我去核对里面的东西。”方琪开口了。
林仲杰知道她会这么回答。他们都这样,以为你换了个话题,就是放过她了,但其实呢,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已。
“5月24日之前最后一次去储藏室是什么时候?”
“是去年妈妈结婚的前几天,她想要拿里面的旗袍,叫我跟她一起去。”方琪沉着地说。
“可以描述一下,当时你在储藏室看见过些什么吗?”
方琪盯了他一眼。她知道他在试探她。
“我记不清了。”她说。
“没看见那个竹编小箱子?”
“没有。”方琪停顿了一下,说用平稳的语调说,“妈妈的记忆力不好,她可能是记错了。至少我没看见过那个小箱子,我只看见……”她注视着他,美丽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戒备。
“说下去。”林仲杰温和地鼓励道,好像只是在跟她谈心,现在还不是对她凶的时候。
“我只看见那里有几个樟木箱,几个小的黑色铜箱,还有几个小木箱,还有一个绿色的空皮箱,两幅壁画,……抱歉,我只记得这些了,我没数过有几个箱子,当时只是看了一两眼,没注意。”她假装轻松地说。
“好。”林仲杰点了点头,“你没看见那个竹编小箱子?”他又问了一遍。
“没有。”她确定地说。
“当时是白天还是夜里?”
“是白天。”
“你去的时候储藏室需要开灯吗?”
“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里,储藏室如果不开灯就什么都看不见。”方琪为自己绕开了竹编小箱子的话题仿佛舒了口气。
“你刚刚说,你看见了那个绿色皮箱。”
她的眉毛向上挑了一下,他接着说,“但是在你母亲沈碧云提供的清单里,没有提到这个皮箱。”
她浑身一震。
“沈碧云的清单是她自己做的还是你帮着做的?”林仲杰问道。
“是她自己。”她面露忧色,小心翼翼地说。
“沈碧云说,那个皮箱她之前从来没看到过。你怎么会在一年前,在储藏室里看到过那个皮箱?你是什么时候看到的?”林仲杰皱起眉头,声音瞬间变得严厉起来。
方琪的目光一接触到林仲杰的眼睛就躲开了。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低声说:“对不起,我记错了。”
“好吧,你看到这个旅行箱的时候,有没有碰过它?”林仲杰胸有成竹地问道。
“没有。当然没有。”
“好吧,你看到这个旅行箱的时候,有没有碰过它?”林仲杰胸有成竹地问道。
“没有。当然没有。”
“一直没碰过?没打开过它吗?”
“没有!我不是小偷!”方琪的脸上现出愤怒的表情。
“可是那上面有你的指纹。”林仲杰不慌不忙地说。
方琪想了想才回答:“对不起,记错了,我打开过它,就在我核对储藏室物品的时候。我得知道那里面有没有东西,指纹大概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她的声音恢复了平静。
“可是我们取指纹是在你清点物品之前,我们是23号取的指纹,你是24号进行核对的。”林仲杰盯着她的脸,不慌不忙地说了下去,“我们在苏志文的抽屉里找到了这个箱子的发票。那是他在5月5日新买的旅行箱,也许是准备带去香港用的。所以,你看到的这只皮箱只可能在5月5日之后出现在储藏室里。你的指纹是在23号之前留的,在5号至23号之间,你到过储藏室。但7号清晨沈碧云拿到钥匙后,就亲自把储藏室的门锁上了,直到苏志文的尸体被发现,没人再去过储藏室。”他的目光像箭一样向她射去,他看到她浑身一哆嗦,“你到底是什么时候接触过那个箱子?!”他厉声道。
方琪胆怯地瞅了他一眼,又慌忙把目光移开,接着,她眉头紧锁思考了几秒钟。
“好吧,”她说,神情忽然又轻松了下来,“我是去过那里,就在6号晚上11点左右,可是我没杀人。”
“是你拿了储藏室的钥匙后来交给了沈碧云?”林仲杰问道。虽然章玉芬已经承认7日清晨她在厨房的桌上看见钥匙后偷偷把它放回到了沈碧云的房间,但他还是想多问方琪一句。
“不,没有。我当然没有。储藏室的门本来就没有关紧,所以我才进去的。我根本没看见什么钥匙。”方琪辩驳道,
看来这个家的女人都有研究储藏室门锁的习惯。
“你去干吗?”
“我去找我的东西,我不是小偷。”她镇定自若地望着林仲杰,用近乎妩媚的声音说,“不错,您刚才说的对,那个竹编小箱子是我拿的,那本来就是我的,我一直想拿回来。”
“里面装的是什么?”
“那是我小时候的日记和一些书,我不想把它留在那里。我有权利拿回来。”她低声说。
“那你可以跟你母亲沈碧云提出要求,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去拿?”
“妈妈希望我忘了过去的事,我曾经答应她,忘记过去,但是,我做不到。那是我的,我总想拿回来。”
林仲杰想到的却是散落在现场地上的那些1995年版的初中三年级各科课本。根据年龄判断,1980年出生的方琪,在1995年读的应该恰好是初三。当时她15岁,15岁那年,她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那些课本也是你的?”
“对,是我的。”
“为什么把课本丢在储藏室的地上没拿走?”
方琪看着他,微微蹙眉。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过了一会儿,她耸耸肩,焦躁不安地说,“我当然把那几本书一起拿走了,因为它们都被放在那个小箱子里,我把它们放在我房间的书架上,但是后来它们就不见了。我不知道它们到哪里去了,……”她说到这儿,神情焦虑起来,“我没想到,它们后来又会出现在储藏室里。在核对物品的时候,我也吃了一惊。”
这是个新情况!难道在方琪之后,又有人进入了储藏室?而且这个人还偷了方琪的书重新放回储藏室伪造现场?这可能吗?方琪有没有说谎?这会不会是她临时编出来的?林仲杰觉得一时还不能下结论。
“你最后一次看见你的书是在什么时候?”
“嗯,可能是在5月10号。”她不太确定地说,“那天早晨我上班前,还看到那几本书在书架上。等晚上回来,书就不见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5
“阿姨,你一个人做那么一大家子的事真辛苦啊,应该再请个钟点工。”凌戈换了个话题,由衷地说。
“哎呀,你这小姑娘可真会说话。”章玉芬笑着拍了她一下。
“我是想什么说什么的。要是让我一个人每天做那么多事,肯定要疯掉了,根本忙不过来,而且肯定做得一塌糊涂。所以想,沈家那么有钱,应该再请个保姆。”凌戈真心地说。
章玉芬看看她,说道:
“不是我们太太小气,是现在想请个好的钟点工真的不容易。以前也请过,但不是不讲卫生,就是爱偷东西,要不就是不守时间,所以后来就干脆不请了,只是碰到特殊情况,才找个人来帮帮忙。”
“特殊情况?”凌戈想到了4个月前沈老太太的不幸遭遇。
章玉芬没接她的口。
“我是照顾这一大家子,不过方柔枝和她的女儿跟我没关系,我一开始就跟太太说好的,我不管她们,太太也同意的。”章玉芬一提起方柔枝就皱起眉头,一脸不屑,“所以,那个方柔枝如果生了病,就会找个人来帮忙照顾那个小姑娘。嗨,原本只是个下岗工人的女儿,男人还是个杀人逃犯,现在在这里搞得倒跟千金小姐一样,还得找人专门伺候她,哼。不过,反正也不是我出钱,我管不着。”
“方大姐经常生病吗?”
“哼,谁知道。”章玉芬冷笑一声,“她可是林黛玉。”
想到方柔枝那娇娇弱弱的模样,跟林黛玉倒还真有几分相似,凌戈禁不住笑了出来。
“那她今年生过病吗?”她笑着问道。
“怎么没生过,她年年生!”章玉芬没好气地说。
“什么时候啊?我看她身体好像蛮好的。”凌戈问道。这一招是简东平教她的,想套话,先往反了说。
“就是今年的3月份。她得血尿住院了。我们太太只好给她女儿找了个临时保姆。”
“我听晓曦上次说,2月份沈老太太从楼上摔下来过,那时候应该也请了临时保姆了吧,那3月份只要请同一个来,就简单多了。”凌戈觉得自己问得不太高明,但好在章玉芬并没注意。
“2月份请的那个是专职护士,3月份的那个才是临时保姆。”
“临时保姆应该是年轻人吧。”凌戈在考虑要不要给她看周谨的照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拿出来,那也太明显了。
“嗯,二十几岁,看上去人还不错,整天笑嘻嘻的,干家务是把好手,听说是福建人来这儿找工作的,一时没找到,就先来当几天保姆赚几个钱。方晓曦跟她处得不错,两人还一起唱歌呢。你别说,那个王丽丽,是叫这个名字吗?噢,应该叫周丽丽,歌唱得挺好听的。太太还叫她在客厅表演呢。她站在那里有模有样的。”
肯定是周谨。凌戈心头一阵兴奋。
“她唱的是什么?”
“是邓丽君的歌,我不知道是哪首,反正唱得不错,我都站那儿听了会儿。我们太太也喜欢听老歌,那天见她嗓子不错,就问她会不会唱白光的《假惺惺》,没想到她也会,唱得还不错。太太挺喜欢她的。”
“那苏志文跟她一起唱?”凌戈觉得自己问得真别扭,但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苏志文跟周谨联系在一起,她真怕章玉芬会怀疑她在打探消息。果然章玉芬有些狐疑地盯着她看了一眼。
“你问这个干啥?”
“我只是好奇,嗯,随便问问。”凌戈脸红了,她觉得自己好像被当场揭掉了假面具。
“苏志文怎么会当着太太的面跟周丽丽一起唱歌?小姑娘,你怎么想得出来?”
“我随便瞎猜猜。”凌戈见章玉芬没怀疑她,胆子又大了,说道,“我觉得我要是沈老太太,也肯定不放心,那么年轻,还那么帅气的丈夫,家里又都是女的,现在还来个年轻的保姆。”
“别瞎说。那个保姆只来了一个星期,方柔枝回来后第二天她就走了。她在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跟我在一起做家务,要不就跟方晓曦在一起。她跟苏志文没啥机会见面。”章玉芬好像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她接着说,“要是她真跟那个男人有什么,这个家里的眼睛多的是,难保不传到太太耳朵里,太太能不知道?我们太太还是挺喜欢她的。”
“既然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让她继续留下来呢?”凌戈进一步问道。
“方柔枝身体好了,凭什么再为她请个保姆?再说,多个人也麻烦。”
“有什么麻烦啊,她能帮忙做掉好多事呢。”凌戈说。
“她啊,没什么缺点,就爱问东问西的,不过,人倒是挺老实的,有一次她打扫卫生间时捡到一条珍珠手链,自动交到我这里来了。我一看就知道是方柔枝的,这个人就是爱丢三落四,什么都要别人给她收拾!”
“她爱问东问西的?”凌戈觉得周谨在打听什么。
“对啊,也就是跟我闲扯,她问起以前太太那个老公从楼上摔下来的事,又问了太太上次摔倒的事,嗨……做土豆色拉也不知道够不够……我就跟她闲扯了一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沈老太太的老公也是从楼上摔下来的?”凌戈假装不知道。
“可不是,那是98年的事了。那天晚上,我们家太太带着方琪和雨杉去朋友家玩了,我又恰好有事去看老乡,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他那会儿心情不好,晚上爱喝了点酒,结果去接个电话,从楼上摔下来了。”
“可是,他房间里没电话吗?”凌戈想到这个家里几乎每个房间都有电话。
“警察说,是他自己昏头昏脑把房门反锁上了,结果进不去,所以就下楼接电话了,嗨,谁知道啊,这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那周谨问你什么?”
“她问的问题那叫一个怪 ,她问我先生摔死后太太要整理书,怎么会少条绳子?后来那条绳子找到没有?”
是挺怪的,凌戈暗暗记下,准备告诉简东平。这时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上次她在饭桌上曾经提起过周谨曾经打电话来的事,为什么大家都说不认识她呢?转念一想,周谨来这个家当保姆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她提到周谨时也没拿照片给她们认,所以她们不知道周丽丽就是周谨。
“她什么都好,就是好瞎打听。不过,我们太太好像对她挺满意的,临走时,还给她双份工资呢。”章玉芬一边拌色拉酱,一边说。
“你们太太真大方。”
“我们太太就是这样,对喜欢的人,出手很大方,对她不喜欢的人,一毛钱也不给”章玉芬道。
这么说来,沈碧云应该是很喜欢苏志文的,否则她不会一出手就给他300万!300万哪!不知道要存多久才能存那么多钱。如果我有那300万,我就……凌戈把自己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一边骂自己,凌戈凌戈,你真不称职啊,怎么老是思想不集中呢?接下来该问什么了?应该是小狗玻璃。
玻璃,这小狗的名字真怪,但却名如其命,它就像玻璃一样被砸碎了。想到这里,凌戈的心就一揪。
“你怎么了?”章玉芬好像发现她抖了一下,关切地问道。
“噢,我忽然想起了小狗玻璃的事,它真可怜。是条什么品种的小狗?”
“博美。”
凌戈的脑海里出现一张俏丽可爱的棕色小尖嘴脸。想到这机灵的小家伙被砸碎了脑袋丢在一个纸箱里,她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到底是谁这么狠心?真是太残忍了!她真恨不得当场把这个屠夫一刀劈了。
“是谁干的?”她冲口而出。
“我也不知道。嗨,玻璃真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狗。”章玉芬叹了口气,“它会做很多怪动作,雨杉经常叫它表演给大家看。我也经常拿东西给它吃,小家伙又馋又调皮,它最喜欢叼人家的鞋子了,一不留神就被它叼去了。”
章玉芬开始跟凌戈一起剥起毛豆来,凌戈发现自己真不利索,光顾着说话,毛豆才剥了一半。
“狗好像都是这样的,我们隔壁以前有个伯伯也养了条博美犬,老爱叼东西,还特别爱叫呢,很多人不喜欢它,觉得它凶,那个伯伯告诉我,说小狗叫的时候其实自己心里也是很害怕的,它是因为害怕才叫的。不过,它对我挺好的,我给它吃过肉丝。”凌戈小时候特别喜欢跟隔壁的小狗玩,可惜后来这个伯伯搬走后,小狗也一起跟着去了。
章玉芬拍了一下大腿。
“就是,玻璃就是特别爱叫!而且,对不喜欢的人特别凶,所以惹人嫌了,也不知道得罪谁了。”
“听雨杉说,好像是方大姐。”凌戈轻声提醒道。
“这我不太相信。她能有这胆子?她平时就特别怕那只狗,讨厌狗的人多半都怕狗。她怕玻璃,玻璃当然也不喜欢她,有段时间老爱在她门口撒尿,为这事两人吵过不是一两次,后来太太跟雨杉谈了,雨杉才教玻璃定点撒尿。”
“那玻璃的尿盆一般放在哪里?”
“在楼梯后面,那里正好有个地方,也不能把狗尿盆摆在路中间吧。”章玉芬叹了口气,“玻璃死得真惨。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啊。”
凌戈知道,玻璃的尸体也是章玉芬找到的,对平常人来说,两度发现腐尸的滋味的确不好受。
“那玻璃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就是在太太摔伤的第二天早晨,大家那天乱作一团,一开始也没注意,后来到了晚上才发现玻璃不见了,雨杉很着急,到处找,一直没找到。”
“那么,小玻璃晚上睡在哪里?”凌戈问道。
“它当然睡在雨杉的房间,不过小家伙皮得很,晚上也经常到处转。”
“那沈老太太摔跤会不会是踩到了小狗?”凌戈猜测道。
“不会,踩到了小狗,它还不得哇哇乱叫啊,那天太太摔下来,没听见狗叫。”
有道理。
“那……家里除了方大姐讨厌玻璃外,还有谁讨厌它?”
“其实方晓曦也不喜欢,说它有一次咬坏了她的鞋。”
“那方琪呢?”
“方琪很喜欢小狗,那条小狗还是她陪雨杉一起买回来的。”章玉芬说起方琪,话语中总是充满了感情,还带着点溺爱的味道。凌戈觉得,跟沈老太太相比,章玉芬好像更像方琪的母亲。经章玉芬这么一说,凌戈对方琪的印象突然好了很多,因为她一向觉得,爱小动物的人是最有爱心的,他们肯定不会杀人。
“那沈老太太呢?”
“太太喜欢干净,觉得狗很脏。不过,只要雨杉能管好小狗,她也不管的,太太很忙,每天忙公司的事就够她受的了,才没那闲心管她们的事。”
“最近老太太精神不太好啊。”凌戈想到前一晚吃烤肉时,沈碧云几乎没动筷子,只吃了一点青菜和几勺蛋羹。
“男人死了,谁都高兴不起来,再说太太蛮喜欢他的。”
毛豆剥好了,章玉芬毛豆粒倒在一个篓里冲洗起来。
这时候,凌戈的手机忽然传来收短信的声音,难道他这么快就回来了?!现在才下午三点。凌戈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简东平来的短信:“我回来了,在商丘路28号同光大厦160A室等你。”
她本来以为他会约她在茶室见面。商丘路……
难道是路敏家?她知道路敏就住在商丘路的一幢大厦里,有一次他们曾经在路敏家楼下分手。难道他说暂时住在外面就是住在路敏家?她想到这里,接到短信时的兴奋劲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一定跟她有点什么,不然不会一回来就去她那里,一想到他要住在路敏家里,而且还是堂而皇之地告诉她要先在路敏家住两天。她就觉得心里很难过,但是也不能不去,他们现在是去谈公事,而且,他们之间也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关系,她知道自己没资格过问他的私事。
“我出去一下,玉芬阿姨。”她垂头丧气地说。
“那你回来吃晚饭吗?”章玉芬背着身子正在洗菜。
“我去去就回来。”她决定跟他谈完公事就回来,这样应该还赶得及吃晚饭。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5
14.相逢的答案
凌戈带着满心疑惑和不快走进了同光大厦。
肯定是路敏家,她不会记错的。上次他把车开到这里,就把她赶下去了。“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事。”他说完还朝她挤挤眼。难道路敏也会在旁边听他们两个说话?想到这里,她都想回去了。但刚刚想走出电梯,电梯门就关上了。她只能教育自己,凌戈,你又不是去谈情说爱的,你是去谈工作的,管她什么路敏不路敏,不管你的事,你只谈公事,谈完就走人。
她下完决心,电梯正好停在16楼。她走到160A室门口,忽然觉得今天自己穿得特别难看,那件红色汗衫已经洗得发白了,下面的半截裙还是5年前的式样,买来的时候是白色的现在都已经发黄了,凉鞋也是旧的,她为自己在这种时候竟然找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感到万分懊丧,但随即又愤怒起来,她恼羞成怒地想,这也好,反正我就是这么土!我就是这么土!你们两个时髦人要笑就笑好了!
她站在门口还在磨蹭,门忽然开了,一条长长的手臂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她一看,不是别人,正是简东平。他怎么会知道我来了呢?我还没按铃呢,难道刚才一直在猫儿眼那里等着?他有那么好吗?
本来好几天没看见他,她应该惊喜才对,但是现在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她一抬头就看见墙上的一张大幅美人照,她见过路敏,那就是她,不见得有多漂亮,但是很时髦,站在人前有一种特别的自信,这两样都是她缺乏的。
“你在门口干什么,等你半天不按铃。”他放开了她的手臂,说道。
跟往常一样,他打扮得山青水绿,又干净又舒服,今天他穿了件暗绿色的短袖衬衫,下面随意搭了条只到膝盖下面一点点的,式样古怪时髦的米色中裤,要命,今天他看起来可真俊,凌戈觉得有点头晕,她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这个家伙现在正在他女朋友家里接待她。她看见他穿了双拖鞋,问道:“要换鞋吗?”
“换吧。”门口有一排拖鞋,他说,“随便穿哪双。”
口气俨然是这里的主人,她气呼呼地换上了拖鞋。
他走到她前面引路,她忽然发现,他的头发湿湿的,衣服也很干净。她猜想他一定是洗过澡,换过衣服了,否则风尘仆仆赶回来,哪有那么干净?看来他跟路敏是真的熟!可是路敏在哪里?凌戈现在倒希望她马上跑出来了,如果简东平是背着女朋友把她约来的,那她成什么人了!
“进来,进来,别客气。”他一边说,一边笑着回头看她。
跟着他来到客厅,她才发现这是一套很大的房子,路敏的生活条件真不错。
“我们到沙发那里去坐吧。”他指指客厅里侧的沙发,首先走了过去。
“这是哪儿啊?”她冷冰冰地跟在后面问道。
“你不是已经猜出来了吗?”他笑嘻嘻地回头看她.
“是路敏家,对吧?干吗叫我到这儿来?”她气冲冲地说,但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好没风度,好没涵养。她是来谈公事的,现在成什么了?他一定会乱想的,果然,她瞄过去看见他满脸笑意。
他在沙发上坐下了。
“请坐吧。”他说。
“你笑什么?”她白了他一眼坐了下来,想别过头去,但又有点舍不得,那么多天不见了,她真想好好看看他。但是,她现在首先得知道路敏在哪里。
“你在找什么?”看她东张西望,他好奇地问道。
“你女朋友在哪里?我不想背着人说话。”她冷冰冰地丢出一句。
“你说路敏啊?”他笑着瞥了她一眼,“她跟男朋友去度年假了。”
“她男朋友?”凌戈疑惑。
“对啊,所以她才答应把房子借给我住几天。”他说着从背后的CD柜上拿下一个镜架来递到她面前,她看见路敏跟一个身材粗壮魁梧,满身肌肉的男人亲热地搂在一起。
“那是她男朋友?”
“对,开健身房的,他们今年大概就要结婚了。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我怕以后见面你跟他们乱说,路敏的男朋友会拳击,我可不想挨揍。”他好像有点担心自己会挨揍。
凌戈忍不住笑出来,心想,就你这瘦身体哪是人家的对手,肯定一下子就被人拍下来了。她很想大笑,但又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样他一定生气的,而且没准还会看穿她的心事,所以她只好讪讪地把照片还给他。
“你自己说她是你的B伴侣,我哪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啊。”她忍着开心说道。
他笑了笑。
“凌戈,B伴侣就是打桥牌的意思,Bridge,就是桥牌。我是个桥牌迷,不打通宵不罢休,路敏的男朋友也是。”他真诚地解释道。
那T伴侣和W伴侣呢?她本来想乘胜追击,但是一想,我凭什么问。所以就干脆住了口,她没想到,他自己开口说了下去。
“至于T伴侣,就是旅游伙伴,我们那几个人一起去过西藏、云南很多地方,W伴侣就是工作,你也许不明白,有个工作上的好伙伴有多好。我上班以来,李小红是我对得力的助手,不过人家比我大好几岁,孩子都7岁了,再说,我也不是楚留香,我们只是非常好的朋友而已。”他歪头看她,“我以前就跟你说过,不是我要交女朋友,而是干杂志这行,女人特多,所以交的都是女朋友,你明白了吗?”
凌戈觉得他今天的态度跟以往比很不一样,好像很诚恳,语句中有种让人信服的力量。她喜欢他这样的态度,也马上相信了他的话。但是她心里又有些七上八下的,他为什么今天要突然跟她解释这些?那不是他碰不得的隐私吗?
“其实你不必告诉我的。”她说。
“本来看你七想八想,觉得好玩,但现在,我不希望你误会,我想还是解释清楚比较好。”他起身走到冰箱面前,停了下来,转过身说,“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是个很寂寞的人。我跟大部分人都只是泛泛之交。”
她不晓得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只注意到他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红橙和一小盒香草冰激淋,走回到沙发前。她还注意到他的目光朝她的脚扫过来,天气热,她没穿袜子直接套了双凉鞋就出来了,现在她正把自己的脚放在拖鞋上面,被他这一瞧,她的脸立刻红了,赶紧把脚塞回到拖鞋里。
他的这一瞥让她想起了她住在简家第一夜发生的事。
那天晚上,她刚洗完澡回到简震的房间,他就来了,穿了一身白,白色汗衫加白色运动短裤,看上去心急火燎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在房间里东翻西翻,一会儿拉开抽屉,一会儿又钻到书桌底下去。
“你在找什么呀?”她边梳头,边问他。
“我在找我的CD,这个简震,没事老拿我东西!”他蹲在地上愤愤不平地抱怨。
“什么了不起的CD啊。”她嘀咕了一句,赤脚爬上床,坐在床中央拿起了电影杂志。这是简东平的老爸简律师给她的,她一直都很喜欢看电影杂志,但自己从来没买过,她嫌贵,平时只是借同事买来的随便翻翻,都没仔细看过,这次她准备好好享受一番阅读电影杂志的乐趣。她在那里看得起劲,他则气急败坏地在房间里东翻西找,忙了一阵后他停了下来,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趴到床边,掀开床单,从下面拉出个纸箱子来。不一会儿,她就听到他在那里气哼哼地说。
“果然在这里,这个简震!”
她瞄了他一眼,看见他手里多了张CD片。
“是什么片子?”
“五轮真弓,我高速路上的最佳伴侣。”她听见他答应了一句。
这人她没听说过,不关她事,她埋头继续看杂志。
接着是,1分钟的安静。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正想把目光从电影杂志上移开,就感觉自己的一只脚被热烘烘地握住了,她浑身一惊,杂志差点从手里掉下来。接着她看见他的手正握着她的脚,大拇指轻轻划着她的脚背,她浑身一颤,心跳得不是一般的厉害。
“你,你有病啊。”她脸红耳赤地说,脚往回一缩,从他手里滑了出来。
“你的脚真肥,我都没摸到骨头。”他的声音像蚊子叫,她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其实她也不想听。她只在心里恨恨地想,我的脚是肥是瘦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能做这种事?我们是普通朋友,这是普通朋友之间该干的事吗?……现在她一点不想看到他了,也不好意思看,她用电影杂志挡住脸,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快点走人。按照他往日的脾气,遭到冷遇后,他一定会立刻离开,要不就是嘲笑她一两句再走,但是这次却不一样,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竟然没有任何动静。
她禁不住抬头朝他望去,发现他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仍然趴在床边,两只手放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睛睁得从未有过的大。
“你怎么啦?”她问他。
他没回答,只是看着她,在这之前,他从来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她。这种眼神她无法形容,但是她记得有个因偷窃被抓的哑巴女孩,也曾有过类似的眼神,如果要用语言来诠释,那应该先是一个重复三遍的问句,“我完了吗?我完了吗?我完了吗?”然后再作出肯定的回答,“我完了。”
就是这种眼神,说不出口,而且知道哀求也没用。
他怎么啦?一时间她忘了刚才的小插曲。
她想上去拉他,但她的手刚接触到他的手臂,他就摇晃着站起来,整个身子像失去重心般猛地摔倒在床上,把她吓了一大跳。他俯卧在她身边扭了几下,还把头埋在一条毯子里。
“你这是怎么啦?”她疑惑地问道。
他把头转过来,露出一只眼睛看着她,什么话也不说。接着她惊讶地发现他好像在浑身发抖,而且头上开始出汗了。不晓得为什么,虽然他只是用一只眼睛冷漠地瞧着她,脸上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但她隐隐觉得他当时很痛苦。
“你怎么啦?”她又问了一遍。
他不说话。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去叫你爸爸来。”她开始真的为他担心起来。
他看见她要起身,“啪”地一下抓住了她的手臂,他的手湿漉漉的,“我……胃不舒服,你让我休息一下。别走,陪我一会儿,我……休息一下,就好。”他喘着气说。
他说话都不连贯了,好像一个快死的人,身子不听使唤,浑身打颤。她以前也曾犯过胃痛,她知道那很难受。但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在她面前犯病,怎么之前没什么征兆啊,吃饭的时候他还兴致很高呢。她看见他闭着眼睛,喘着粗气,抽搐了一下,额头的汗直往下掉,他的头发湿了,背上的汗衫也全被打湿了。他一定很难受,她有点心疼他了,好想摸摸他的头,但是她不敢。
“要不要给你去拿药?”她轻声问道。
他闭着眼睛没回答,大概是过了几分钟,他忽然放开了她的手臂,精疲力竭地慢慢从床上爬起来,好像大病初愈一般,脸色苍白,浑身是汗。他没跟她说一句话,也没看她一眼,快步走出了房间,连CD也没拿。
一个小时后,她拿着CD片去找他,发现他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想心事,他显然已经洗过澡了还换了一身衣服,身上飘洒着一股柠檬沐浴露的香气。
“你刚刚忘了拿CD。”她站在他身后说。
“你放在桌上吧,我等会儿去拿。”他没有回头,答道。
他的声音低沉忧郁,一反常态。他是怎么啦?胃还在痛吗?她很好奇,但是她不敢再问,她隐隐觉得这好像是个禁忌。她只是怔怔望着他后脑勺的黑头发,黑色汗衫上面隐约露出的一小段白色后颈,他随随便便搭在阳台门上的赤裸的手臂……她的脑子昏昏一片,忘了说话,忘了该做什么,只是看着他的后背发呆。
他的手指好像还在打着节拍,她忽然发现他的手指很长。
她在他身后站了好一会儿,他忽然转过头,朝她露出微笑。
“快去睡吧,凌戈,时间不早了。”
“嗯,好的。”她答应道。
她觉得,他是花了很大力气才挤出这个笑容来的,虽然他在笑,态度也很平静,但是她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当时情绪非常低落,他仿佛是一个刚刚被判了刑的犯人在安慰他的家人,没关系,我很好,我行的,但谁都看得出那是致命的打击,他其实是伤心欲绝。她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既好奇又难过,但是她不敢问,也问不了了。他在阴影里转过头来看她的一刹那,她的心猛烈地悸动了一下,她意外发现他竟然俊气逼人,她不敢再看下去了,也不敢再跟他说话了,她担心再说下去,自己会忍不住上去安慰他,最可怕的是,她很可能会去摸摸他的头,她想到自己因此可能受到的奚落,赶忙朝自己的房间奔去。
那天晚上,直到半夜她才听到他关上卧室门的声音。
她本来担心他第二天仍然一蹶不振,不过她马上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很快就又恢复常态,成了一个爱开玩笑的刻薄鬼。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5
简东平坐下后,从茶几下面找出一个盘子来,把橙子放在盘子中央,他一刀切下去,橙子立刻成了两半。
“好吧,说说你那边的情况。”他平静地说。
“我都找过了,还没找到拖鞋上有口香糖的人。她们在走廊里不穿拖鞋,都只在自己的房间穿。”凌戈看着他把半个橙子里的橙肉都挖出来放在了盘子里,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我想到一个问题,凌戈,如果是平底拖鞋,口香糖粘在下面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吗?”他小心翼翼地用一个勺子把香草冰淇淋舀在那半个橙子中。
“这个我看过了,我们的拖鞋底下面有很多孔。”
“拖鞋都一样吗?”他问。
凌戈点点头。
“沈家人的拖鞋都是章玉芬织的,以前方柔枝也织过,但沈老太太嫌她织得不好,后来不让她织了,章玉芬为这个还挺生气呢,她说方柔枝是故意的。而且,就,就算是平底的,就算她马上发现了,也很难做到一点痕迹都没有,口香糖很难弄干净的,这不是你说的吗?”凌戈看着他很娴熟地把部分橙肉切碎了洒在冰淇淋上,心里纳闷这是给谁吃的。是给他自己吗?那他也太讲究了。会不会是给我的?还没等她想下去,就见他将汤匙插在橙子冰淇淋上,递给她。
“吃吧,这是给你做的。不好意思,我回来的时候,急着赶路,忘了给你买好吃的了。”
果然是给我的,凌戈欣喜地接过那个冰淇淋,心想,土特产哪能跟这亲手做的橙子冰淇淋相比。
“谢谢你。你不吃吗?”她笑眯眯地问完才想到,他向来是不爱吃甜食的。
他用纸巾擦了擦手,从皮包里掏出纸、笔和一本《淑女之家》来。
“周谨的标记对你有用吗?”她问道。
“很有用。我把那几段都复印下来了,对了,你查看周谨的标记时,确定没有遗漏吗?”
“当然没有喽!我很仔细地从头到尾察看了两遍呢。你不要小看我好不好!”凌戈大声辩解说,她不喜欢被人看扁,现在尤其是不想被他看扁。
换作平时,有点爱“占便宜”的他肯定会顺势握住她的手或者搂搂她的肩以示安慰,但今天,坐在她身边的他很规矩,只是朝她笑笑说:
“那就好。我现在把我复印的那几段给你看,你看能否找出什么来。”他一边说,一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复印件来摆在她面前,“其实只有三段而已。”
凌戈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了起来。
第一段是第34页的第二节,文章是沈碧云以第一人称写的。
“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他跟我这个长年接受马列主义教育的中国女子在很多方面都格格不入。比如,我对数字百无禁忌,不管是“13”还是“4”,我都无所谓,我相信我的运气跟这些数字毫无关系,但是他就不同了,他在这方面几乎有怪僻。他非常喜欢双数,非常讨厌单数,他坚持认为双数更吉利。记得我们刚认识没多久后的一天晚上,他羞羞答答地问起了我的年龄,我说比他小6岁,他大大松了口气,他说他很高兴,我比他小6岁,而不是5岁,或是7岁,我很想对他说,按照中国人的习俗,男女之间相差‘6岁’是相克的,但是看他那么兴高采烈,我就只好把这句话吞回了肚子里。结婚后,他还按照6的倍数给孩子们各打了一条珍珠项链算是见面礼。我觉得他在这方面非常迂。”
第二段是第89页的第三节。
“我心情低落,曾宏出了事,家里乱哄哄的,公司又有一大摊子事情等着我去处理,我现在终于明白女强人的意义了,如果你连悲哀的时间都没有,那就真的成了女强人了。从公司回来,我一边忙着安慰女儿们,一边忙着跟玉芬一起整理书,那天真是诸事不顺,先是雨杉打碎了我很喜欢的一个古董花瓶,接着发现本来准备好用作捆书的绳子少了两根,剩下两捆书没办法捆,只好让玉芬跑出去再买;再后来是发现方琪半夜才回来,她那几天一直在闹情绪,我想她一定又是碰到了什么‘恋爱’方面的事,她是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但是在感情上向来都不成熟。”
第三段是第142页的一个段落,凌戈记得周谨在书里的这个段落上面画了个五角星。不知道这五角星跟前面的划线有什么区别。
“婚事一开始就遭到了家人的激烈反对,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不过我想,到了我这个年龄,我有权利做我想做的事,我也有权利做一些出格的事。既然大家都认为我是个女强人,那么我觉得我应该让大家看到我强的那一面。志文也许不是一个合适的丈夫,但是他的存在,让我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对我来说,与其说他是我的情人或是丈夫,倒不如说他是个顶了丈夫头衔的忘年交小朋友。他非常乐意跟我交谈,也很关心我,儿子去世后,我养成了半夜去客厅喝杯红酒的习惯,他总是劝我不要半夜喝酒,他自己也很少喝酒,在这方面他做得很好。他也很有爱心,对家里的小狗非常友善,虽然雨杉一向反对小苏,但是小狗却很喜欢他,一看见他,总是喜欢腻在他脚边撒娇。”
“看完了吗?”简东平问她。
凌戈点了点头。
“有什么感想?”
“苏志文肯定是个好人,因为小狗喜欢他。”凌戈其实什么也没看出来,她的脑子里现在塞满了冰淇淋带来的甜蜜感觉,哪还有思考能力,但话一说出口,她又意识到这话出自一个警察之口实在太没质量,她想补救,又一时却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来说,只好往嘴里又送了一口冰淇淋,看了他一眼。
他笑着看她吃,问道:“小狗喜欢的人就是好人?”
“你有什么想法你就说嘛,别卖关子了。”凌戈不喜欢他那半带嘲讽的口吻。
“你再看一遍吧。”他还是不依不饶。
干吗老是要考我啊。
“那你等等。”凌戈气鼓鼓地说着把那三段文字又看了一遍,这次她看出问题了,她放下吃完的冰淇淋,指指中间的那段文字,“绳子的事,周谨向章玉芬打听过。”
“是吗?”简东平很惊喜,随即又问道,“今天你跟章玉芬还打听到什么?”
凌戈一五一十把自己跟章玉芬的对话跟他说了一遍。
“想不到沈老太太那时候还想把方琪介绍给你呢。”
“这事我完全不知道,肯定是我爸帮我挡回去了。我连我爸是沈碧云的法律顾问都不知道。”简东平心不在焉地说,凌戈知道,他现在想的是另一些事。
他看看《淑女之家》的复印件,沉思了一会儿,说:“凌戈,我现在要弄清楚几件事。”他的声音很深沉,这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知道他要说些重要的话了。
“什么事?”她连忙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的房间两边各是谁的房间。”
“一边是雨杉的房间,另一边是方柔枝的房间。”
“二楼应该有两排房间吧,你这排,除了刚刚你说的三间,还有其它房间吗?”
“除了一个厕所就没有了。”
“那对面那排呢?”
“对面是沈老太太、方晓曦和方琪的房间。沈老太太和方琪的房间里都有厕所。方晓曦没有。”
“你说你现在所住的客房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是的。”凌戈点点头。
“那其他人的房间有没有变过呢?”
“我只知道方柔枝住的房间原来是客房,我住的房间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方琪是什么时候换的房间?”
“是曾宏去世后不久,这个我问过雨杉的。她说方琪嫌这个房间比妹妹的小,所以坚持要换,最后沈老太太就答应了。她们家的人好像都很计较这些。”
简东平又想了想,问道:“楼下走廊里挂着镜子吗?”
“镜子?”凌戈使劲摇摇头,“没有。”
“那有没有挂着画?”
“那是有的,她们家到处都挂着画,连厕所墙壁上都挂着四幅小油画呢。可漂亮了。”
“楼下走廊里的那幅画挂在哪里?”简东平神情认真地盯着她看。
她看着他的黑眼珠,心莫名其妙地颤了一下。
“你不是也去过吗?”她小声说。
“我只去过一次,根本没注意这些。”他瞥了她一眼,说道。
“那幅画就挂在墙上,正对着楼梯。”
“有镜框吗?”他急急地问道。
“有的。”
“你确定吗?”
“当然喽。”凌戈想,我下楼的时候还经常用它当镜子照呢。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5
简东平坐下后,从茶几下面找出一个盘子来,把橙子放在盘子中央,他一刀切下去,橙子立刻成了两半。
“好吧,说说你那边的情况。”他平静地说。
“我都找过了,还没找到拖鞋上有口香糖的人。她们在走廊里不穿拖鞋,都只在自己的房间穿。”凌戈看着他把半个橙子里的橙肉都挖出来放在了盘子里,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我想到一个问题,凌戈,如果是平底拖鞋,口香糖粘在下面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吗?”他小心翼翼地用一个勺子把香草冰淇淋舀在那半个橙子中。
“这个我看过了,我们的拖鞋底下面有很多孔。”
“拖鞋都一样吗?”他问。
凌戈点点头。
“沈家人的拖鞋都是章玉芬织的,以前方柔枝也织过,但沈老太太嫌她织得不好,后来不让她织了,章玉芬为这个还挺生气呢,她说方柔枝是故意的。而且,就,就算是平底的,就算她马上发现了,也很难做到一点痕迹都没有,口香糖很难弄干净的,这不是你说的吗?”凌戈看着他很娴熟地把部分橙肉切碎了洒在冰淇淋上,心里纳闷这是给谁吃的。是给他自己吗?那他也太讲究了。会不会是给我的?还没等她想下去,就见他将汤匙插在橙子冰淇淋上,递给她。
“吃吧,这是给你做的。不好意思,我回来的时候,急着赶路,忘了给你买好吃的了。”
果然是给我的,凌戈欣喜地接过那个冰淇淋,心想,土特产哪能跟这亲手做的橙子冰淇淋相比。
“谢谢你。你不吃吗?”她笑眯眯地问完才想到,他向来是不爱吃甜食的。
他用纸巾擦了擦手,从皮包里掏出纸、笔和一本《淑女之家》来。
“周谨的标记对你有用吗?”她问道。
“很有用。我把那几段都复印下来了,对了,你查看周谨的标记时,确定没有遗漏吗?”
“当然没有喽!我很仔细地从头到尾察看了两遍呢。你不要小看我好不好!”凌戈大声辩解说,她不喜欢被人看扁,现在尤其是不想被他看扁。
换作平时,有点爱“占便宜”的他肯定会顺势握住她的手或者搂搂她的肩以示安慰,但今天,坐在她身边的他很规矩,只是朝她笑笑说:
“那就好。我现在把我复印的那几段给你看,你看能否找出什么来。”他一边说,一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复印件来摆在她面前,“其实只有三段而已。”
凌戈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了起来。
第一段是第34页的第二节,文章是沈碧云以第一人称写的。
“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他跟我这个长年接受马列主义教育的中国女子在很多方面都格格不入。比如,我对数字百无禁忌,不管是“13”还是“4”,我都无所谓,我相信我的运气跟这些数字毫无关系,但是他就不同了,他在这方面几乎有怪僻。他非常喜欢双数,非常讨厌单数,他坚持认为双数更吉利。记得我们刚认识没多久后的一天晚上,他羞羞答答地问起了我的年龄,我说比他小6岁,他大大松了口气,他说他很高兴,我比他小6岁,而不是5岁,或是7岁,我很想对他说,按照中国人的习俗,男女之间相差‘6岁’是相克的,但是看他那么兴高采烈,我就只好把这句话吞回了肚子里。结婚后,他还按照6的倍数给孩子们各打了一条珍珠项链算是见面礼。我觉得他在这方面非常迂。”
第二段是第89页的第三节。
“我心情低落,曾宏出了事,家里乱哄哄的,公司又有一大摊子事情等着我去处理,我现在终于明白女强人的意义了,如果你连悲哀的时间都没有,那就真的成了女强人了。从公司回来,我一边忙着安慰女儿们,一边忙着跟玉芬一起整理书,那天真是诸事不顺,先是雨杉打碎了我很喜欢的一个古董花瓶,接着发现本来准备好用作捆书的绳子少了两根,剩下两捆书没办法捆,只好让玉芬跑出去再买;再后来是发现方琪半夜才回来,她那几天一直在闹情绪,我想她一定又是碰到了什么‘恋爱’方面的事,她是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但是在感情上向来都不成熟。”
第三段是第142页的一个段落,凌戈记得周谨在书里的这个段落上面画了个五角星。不知道这五角星跟前面的划线有什么区别。
“婚事一开始就遭到了家人的激烈反对,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不过我想,到了我这个年龄,我有权利做我想做的事,我也有权利做一些出格的事。既然大家都认为我是个女强人,那么我觉得我应该让大家看到我强的那一面。志文也许不是一个合适的丈夫,但是他的存在,让我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对我来说,与其说他是我的情人或是丈夫,倒不如说他是个顶了丈夫头衔的忘年交小朋友。他非常乐意跟我交谈,也很关心我,儿子去世后,我养成了半夜去客厅喝杯红酒的习惯,他总是劝我不要半夜喝酒,他自己也很少喝酒,在这方面他做得很好。他也很有爱心,对家里的小狗非常友善,虽然雨杉一向反对小苏,但是小狗却很喜欢他,一看见他,总是喜欢腻在他脚边撒娇。”
“看完了吗?”简东平问她。
凌戈点了点头。
“有什么感想?”
“苏志文肯定是个好人,因为小狗喜欢他。”凌戈其实什么也没看出来,她的脑子里现在塞满了冰淇淋带来的甜蜜感觉,哪还有思考能力,但话一说出口,她又意识到这话出自一个警察之口实在太没质量,她想补救,又一时却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来说,只好往嘴里又送了一口冰淇淋,看了他一眼。
他笑着看她吃,问道:“小狗喜欢的人就是好人?”
“你有什么想法你就说嘛,别卖关子了。”凌戈不喜欢他那半带嘲讽的口吻。
“你再看一遍吧。”他还是不依不饶。
干吗老是要考我啊。
“那你等等。”凌戈气鼓鼓地说着把那三段文字又看了一遍,这次她看出问题了,她放下吃完的冰淇淋,指指中间的那段文字,“绳子的事,周谨向章玉芬打听过。”
“是吗?”简东平很惊喜,随即又问道,“今天你跟章玉芬还打听到什么?”
凌戈一五一十把自己跟章玉芬的对话跟他说了一遍。
“想不到沈老太太那时候还想把方琪介绍给你呢。”
“这事我完全不知道,肯定是我爸帮我挡回去了。我连我爸是沈碧云的法律顾问都不知道。”简东平心不在焉地说,凌戈知道,他现在想的是另一些事。
他看看《淑女之家》的复印件,沉思了一会儿,说:“凌戈,我现在要弄清楚几件事。”他的声音很深沉,这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知道他要说些重要的话了。
“什么事?”她连忙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的房间两边各是谁的房间。”
“一边是雨杉的房间,另一边是方柔枝的房间。”
“二楼应该有两排房间吧,你这排,除了刚刚你说的三间,还有其它房间吗?”
“除了一个厕所就没有了。”
“那对面那排呢?”
“对面是沈老太太、方晓曦和方琪的房间。沈老太太和方琪的房间里都有厕所。方晓曦没有。”
“你说你现在所住的客房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是的。”凌戈点点头。
“那其他人的房间有没有变过呢?”
“我只知道方柔枝住的房间原来是客房,我住的房间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方琪是什么时候换的房间?”
“是曾宏去世后不久,这个我问过雨杉的。她说方琪嫌这个房间比妹妹的小,所以坚持要换,最后沈老太太就答应了。她们家的人好像都很计较这些。”
简东平又想了想,问道:“楼下走廊里挂着镜子吗?”
“镜子?”凌戈使劲摇摇头,“没有。”
“那有没有挂着画?”
“那是有的,她们家到处都挂着画,连厕所墙壁上都挂着四幅小油画呢。可漂亮了。”
“楼下走廊里的那幅画挂在哪里?”简东平神情认真地盯着她看。
她看着他的黑眼珠,心莫名其妙地颤了一下。
“你不是也去过吗?”她小声说。
“我只去过一次,根本没注意这些。”他瞥了她一眼,说道。
“那幅画就挂在墙上,正对着楼梯。”
“有镜框吗?”他急急地问道。
“有的。”
“你确定吗?”
“当然喽。”凌戈想,我下楼的时候还经常用它当镜子照呢。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6
简东平笑了笑,拿出圆珠笔在一张白纸的中央先画了一个楼梯,然后把笔交给她,“你接着来,给我把那幅画的位置画出来,还有厨房、客厅、书房、小客厅和储藏室的位置,对了,别忘了那扇窗。”
凌戈按照记忆分别在楼梯的周围标上了,客厅、厨房和储藏室的位置。
“这么说,如果有人去储藏室,其他人如果在客厅吃饭,是看不见的,因为中间挡了楼梯。”简东平注视着凌戈画的平面图,问道。
“本来就看不见,饭厅在客厅的角落里,怎么可能看见?储藏室在底楼走廊的尽头,它的旁边是书房和小客厅,对面是客厅和厨房,窗子在楼梯的背后。画就挂在正对楼梯的地方。”她用手指一一指出画上标注的地方。
“底楼走廊没有通往园子的门吗?”他问道。
“通往园子的门在客厅里,还有就是走厨房可以到园子里去。”
简东平看了一会儿那幅画,然后笑了起来。
“我明白了。”他自言自语道。
“你想到什么了?”
“凌戈,我大致已经猜出谁是杀死苏志文的凶手了。”他说。
“是谁?”他的话令她大吃一惊,她一时情急扯住了他的裤腿,一个劲地问道,“是谁?快说,是谁啊。”
他低头看看她的手,她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连忙放开了他。他垂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还没确切的把握,但是我想八九不离十。现在我还需要了解一些事情,你能帮我吗?凌戈?”他诚恳地注视着她问道。
“你说吧。”她点了点头,感觉肩上的担子很重。
“穿着章玉芬的拖鞋走路有声音吗?”
“有的,那是塑料底。”
“那么,她们家谁有早起锻炼的习惯?”
“方琪几乎每天早上上班前都在园子里练瑜伽,沈老太太起得更早一些,她一般会在园子里散会儿步,她腿不好,骨折过又有风湿病,雨杉如果来住的话,早上方琪会拉她一起做瑜伽,方琪做得好,雨杉的动作不到位,一看就知道了,还有方柔枝,她早上好像经常会跟朋友一起去跳扇子舞。”
“她们平时都穿什么鞋?”
“皮鞋啊。方琪和雨杉都穿皮鞋。只有章玉芬穿的是跑鞋,她觉得那样干活更方便。”凌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些。
“可现在是夏天,她们都穿皮鞋?”
“夏天有什么关系啊。方琪一年四季都穿丝袜和高跟鞋,因为她上班就得穿成那样,不上班的时候,她穿的也是丝袜和皮鞋,我从来没看她穿过凉鞋;雨杉呢,她穿的倒是凉鞋,但也是高跟的皮凉鞋,绑带的,很漂亮的那种。”凌戈说到这里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旧凉鞋,语气中不由地充满了羡慕。
“那方柔枝呢?”
“她也穿皮鞋,不过她穿的是比较普通的平底皮鞋,有的还是铺跟的,章玉芬老爱说方柔枝爱装穷装可怜,一年四季都穿一条黑长裤和一双黑皮鞋。”凌戈每次想到章玉芬对方柔枝的奚落就想笑,“其实方柔枝也不至于穿得那么差,她只是喜欢穿黑色而已。再说,冬天和夏天总不会穿得一样。”
“裤子倒无所谓,我只关心她们穿什么鞋。”他自言自语道。
凌戈皱皱眉头,你怎么只关心跟脚有关的东西?真是怪人!想到这里,她又觉得自己的脸开始发烫了。好在他好像并没注意到她的脸色。
“沈老太太穿什么鞋?”
“她穿平底的休闲鞋。不是皮鞋,好像是布做的,看上去很普通,但章玉芬告诉我,老太太的鞋都是名牌,最普通的也要800块钱一双。”
简东平思索了一会儿,说:“好,你注意一下她们练功时穿什么鞋,想办法察看一下谁的鞋上有狗咬的印子。”
“你想查什么?”
“这我以后告诉你。”
又卖关子!凌戈白了他一眼。
“你再去打听一下楼梯下面,就是你说的原来放狗尿盆的地方,在小狗死了之后,那里存放过什么东西吗。”他停顿了一下,说,“还有,我想跟沈碧云见个面,帮我约一下。”
虽然凌戈住在沈家的这段日子里,沈碧云一直对她和蔼可亲,但是她还是从心眼里害怕这个有气质娴雅,但又十分威严的老淑女。
“你想跟她见面,为什么不亲自给她打电话?要是我去说,不就说明你已经回来了吗?那我就没理由再住在她家了。”凌戈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简东平怎么会想不明白。
“就是要你去约才有趣。”他下意识地摸摸下巴,“你别管了,只要去跟她说她就会明白的。跟她约明天中午就在我这里碰头。”
“你,你要问她什么?”她非常好奇。
他看着她,笑笑没说话。
“我能去吗?”她小声问道。
“你跟她一起来吧。”他朝后一靠,手臂放在她身后的沙发上面,大方地说。
凌戈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5点了,从这里乘公共汽车回沈家,得一个小时,她答应了章玉芬回去吃饭,不好意思让她们等,所以虽然心里不情愿,还是站起了身。
“我该回去了,她们等我吃饭呢。”凌戈说,她心里很希望简东平能留她吃晚饭,但他只是朝她笑笑。
“好。”他也站起了身。
他竟然一点挽的意思也没有,凌戈觉得很失望。她懊恼地想,我一定是自作多情了,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我,也不是为我特意赶回来的,跟我解释BTW伴侣,也只是因为这个游戏玩腻了而已,那个橙子冰淇淋也并不代表什么,只是他闲得无聊随便做的,想到这些,她的心情比来的时候更糟糕。来的时候是愤怒,不甘心,现在则是沮丧和失望。
“那么,再见。”她闷闷地说着,回头看了他一眼。
她觉得原先认识的他,是幅没有颜色的白描画,她只知道他很聪明但有点刻薄,现在却突然觉得他这幅画被人上过色了,头发变黑了,皮肤变白了,眼睛变亮了,连手臂内侧的青筋也变得的清晰可见。怎么回事啊,他现在怎么变得越来越生动了呢。
她背上包走到门口,正准备去开门,他走到她身后。她以为他要挽留她了,如果换作以前,他一定会这么做的,但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我送送你。”
她没说话,默默换上了自己的凉鞋,凉鞋的搭扣不太好,她心情又急躁,所以试了几次才成功,她穿鞋的时候,他一直看着她,于是她再次为自己的破凉鞋感到难堪,她决定等案子破了就去逛逛打折商场,买一双新的来,虽然比不上雨杉的鞋,但至少也要比现在这双强,然而转念一想,如果被他知道她去淘便宜货,大概又要笑她了吧,想到这里,她心里又禁不住生起气来。我就是去买便宜货!你瞧不起我也没办法!我就跟你们这些白领不一样!
她穿好鞋,气呼呼地径自向电梯走去,他关上门跟了过来。
“你走这么快干什么?”他问道。
“我赶时间,人家等我吃饭呢!”她头也不回地说,随后又回头冲口问道,“你的胃好点了吗?”
这问题显然让他很窘,他看了她一眼,没回答。这下她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解释道:“我那天看你好像,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他歪头盯着她看,一眼大一眼小,样子有点凶,但凌戈知道他现在是揣摩她说这句话的意思,她连忙笑着打哈哈。
“我随便问的,我们是普通朋友,我这是关心你嘛。”她说。
“谢谢你的关心。”他说着走进了电梯。
在电梯里,两人都一言不发。
“我那不是胃痛。”走出电梯后,他忽然说。
虽然他声音不大,但还是把她吓了一跳,她站住了。
“那,那是什么?”她既好奇又心慌,不知道他接下去会说什么,
“三年前,我出了点事,我的身体因此受了点影响,可能最重要的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其中的原因我不想解释。”他直视着她,平静地说。
凌戈还是不明白,她走出几步,看见他跟在身后,忽然转身握住了他的手,这还是她跟他认识以来第一次主动握他的手,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胆子。他的手跟那天不同,干爽温暖,她有点怕他会甩开她,但他好像很乖,低着头被她一路拉到了大街上。
“你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能告诉我吗?”她问道。
他看着她,她正想放开她的手,反被他握住了。
“其实身体上我跟正常人一样,只是我的心……出了点问题。”他笑着用另一只手指指自己的心脏.
狗蛋 发表于 2008-12-1 12:46
“三年前,你有个女朋友,你的,嗯,你的事跟她有关吗?”凌戈知道简东平在三年前跟一个女模特谈过恋爱。
他看了她一会儿才说:“我离开她后,才发现她把一种病传给我了。”
传染病?
“什么病?”凌戈问道,她想猜肝炎,但没说出口。
他没说话。
“很严重吗?你,治好了吗?”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他把目光移向别处,点了点头。
“什么,什么病啊?”她又问。
“你怕了吗?”他盯着她的眼睛看。
她摇摇头,坚持不懈地问道:“到底是什么病?”
“别问了,凌戈,我不会说的。”他笑笑放开了她的手,提醒道,“别忘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她还是有点不甘心,刚想开口,他就提高嗓门说:
“我没办法说,也没什么好说的。”
她不敢想是什么病让他“没办法说”,但她知道,这场病一定曾经让他非常痛苦,想想也真惨,三年过去了,竟然还没完全好。她仰头望着他,忽然觉得他好像快被黑暗吞没了,于是对他的同情顿时泛滥成灾。
“简东平,你说错了,我们不止是普通朋友,我们还是好,朋,友。我才不怕什么传染病呢。”她看着他诚恳而温柔地说。
他看着她,稍稍迟疑了一下,终于微笑着抱住了她。
“嗯,好朋友。”他点点头说道。
她第一次甘心情愿地搂住了他的腰,虽然他没肌肉,但长得很紧实,而且她觉得靠在他胸前很安全,很幸福,真想一辈子赖在他怀里。“只是我的心出了问题。”这时候她又回味了一遍这句话,觉得其中蕴含了无限的苦涩,于是她搂得他更紧了。
“你的事我不打听了,我只希望你快点好。”她小声说。
“我还需要点时间。”
“多久?”
“嗯?”
“你到底什么时候能好?”她觉得自己问得好直接,但说也说了,收也是收不回了。
他放开她,望着她笑,好像看穿了她的心事。
“你笑什么?”她皱起眉头,假装生气。
“我自己也不清楚。凌戈,所以要不我们这样好不好?”他将双手插在口袋里,像是要管住自己的手,他说,“我们先做一对预备夫妻怎么样?”
预备夫妻?凌戈吃了一惊。什么意思?
见她一脸困惑,他解释道:“就是在三年内,我们先做好朋友,如果三年后,你仍然是一个人,我们就在一起,你看怎么样?”
凌戈没想到所谓的“预备夫妻”是这样的,看他说得那么顺溜,显然他有这念头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觉得很失望。三年后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他能这么说,只能说明他并不在乎她。这样想着,她的心立刻凉了下来。
“我看没必要,我们就做一辈子的朋友好了。”虽然心里难过,但她还是很大方地说,她可从来没想过要赖上他。
“你生气了?”他观察着她的表情。
“没有。”
她想转身走人,却被他拉住了手。
“我说的是真的,你当我在开玩笑吗?”
凌戈回头看着他,直截了当地说:“如果你喜欢我,你根本等不了三年,如果现在你都不喜欢我,三年后你就更不会喜欢我了。你既然不喜欢我,干吗要给我开这种空头支票?我什么时候说我非嫁给你不可?我什么时候说过?”她越说越气,更加觉得他就是在骗她,耍她,所以声音禁不住发起抖来,说到最后竟然哽咽起来,“我是没什么好,我也不指望这辈子有谁对我好,我本来是独身主义,我说过的,但是我现在得跟你说说清楚,如果3年后我仍旧是一个人,我也不是在等你!”
她说完想甩开他的手,但他却拉得更紧了。
“谁说我在给你开空头支票?难道你以为我会浪费时间跟一个我完全没兴趣的女人纠缠不清吗?”他盯着她看,看得她心里发毛,然后他的口气缓和了一些,说,“凌戈,我现在很难承诺给任何人一个未来,因为我还没作好准备。你给我点时间好吗?”
“不给!”她生气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摇摇她的手,笑道:“不给就不给,算我白说,行了吧?我们顺其自然,好不好?”
她不理他。
“还生气?”
她别过头去看也不看他,现在她一点都不同情他了,后悔自己刚刚拉他的手。
“我们去吃石锅拌饭吧,从中午到现在我只吃了一碗方便面,肚子都饿扁了,”他拿她的手放在他的腹部,笑道,“不信你摸摸。”
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发什么嗲啊!她回头狠狠白了他一眼,真想揍他,但想起他提到路敏男朋友时那副怕挨揍的表情,她又打不下去,只好说:
“我答应了她们要回去……”她还没把话说完,他就吻住了她的嘴唇,她感觉脑子里好像中了颗小飞弹,一时间动弹不得,他的这个吻像蜻蜓点水,速度快得惊人,等她反应过来想推开他时,他已经放开她了,就在她昏头昏脑的时候,他附在她耳边轻声说:“现在,我不敢再做别的了,我不敢……”
凌戈忐忑不安地走到沈碧云的房门,轻轻敲了三下,里面传来沈碧云的文雅轻柔的声音,“进来。”
凌戈推门走了进去,在进屋前,她没忘记回头向走廊两头张望了一下,还好,没有人看见,简东平特别关照过她,跟沈碧云说话时最好避着其他人。
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台灯,穿着镶有白色花边睡袍的沈碧云此刻正坐在幽黄的灯光下,慢悠悠地整理着照片,她看见凌戈,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凌戈?有事吗?”沈碧云问道。
“您,在整理照片啊。”她不知道从何说起。
沈碧云没回应她的寒暄,抬头看着她,好像在等她说下去。
好,那就说吧。
“简东平想约您明天中午见面。”她鼓起勇气说。
“东平回来了?”沈碧云温和地问道。
“是的。”
“什么时候?”
“今天……下午。”凌戈结结巴巴地说,她看见沈碧云的眼珠在眼眶里灵活地转了转。
“你今晚跟他在一起吃的晚饭?”沈碧云和蔼可亲地问道。
“嗯。”凌戈觉得不好意思,因为她打电话回来是说中学同学留她吃饭了。简东平今晚否认胃口特别好,一个人吃了一份石锅拌饭,两份韩氏煎饼不算,还吃了很多烤肉。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模样,她有点心疼,后来她才知道他早饭没吃就开始赶路了,一路上基本没停,等到了路敏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才发现冰箱里就一包方便面,勉强吃了几口就扔了,刚想下楼去买别的,她就来了,所以这一天,他是饿坏了。
凌戈正在那里开小差,就听到沈碧云在问她:
“你知道东平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说,您去了就知道了。”
“这孩子!我很忙,他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去?”沈碧云笑着皱了皱眉头,隔了一会儿又问:“东平还说了什么?”
“她还让您带好这个家的钥匙。”
沈碧云的眼睛诙谐地眨了眨,慢慢笑开了。
“他到底在搞什么鬼啊?好吧,我明天去见他。”她说完,又自言自语道,“也是该跟他见个面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