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圈|青岛旅游论坛's Archiver

青岛酒店预订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0

  好玩就贴过来了
  摸金符
  
  鲁迅曾经说,“曹操设了‘摸金校尉’之类的职员,专门盗墓”。
  这是根据袁绍攻伐曹操时发布的檄文中的说法:“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檄文具体指出曹操曾经亲自组织和指挥盗发梁孝王陵墓:“(曹)操帅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这篇文字成为古来檄文的名篇,起草者是大名士,列为“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陈琳在袁绍失败后,归附曹操集团。曹操曾经对陈琳此文中对于他行为的揭露表示不满,对盗掘陵墓的批评却似乎取默认态度。所谓“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的设置,或许确是事实。
  《鬼吹灯》中三个主角皆是摸金校尉,但三人并不是“破坏神”,只因随考古队前往精绝国地下鬼洞,中了诅咒(按现代科学的说法应是鬼洞中有特殊放射物质或是某种病毒),只好寻找传说埋于古墓中的“雮尘珠”避祸
  洛阳铲
  
  狼眼手电
  
  长在尸体上的花:泰坦魔芋(TitanArum)
  
  又称为“尸花”,它还有更形象的一个名字“尸臭魔芋”。此花生长与苏门答腊群岛,花龄为150年左右,成花预计可以高达1.8米左右,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花。它有着类似马铃薯一样的根茎。等到花冠展开后,呈红紫色的花朵将持续开放几天的时间,散发出的尸臭味也会急剧增加。当花朵凋落后,这株植物就又一次进入了休眠期。而它散发出的像臭袜子或是腐烂尸体的味道,是想吸引苍蝇和以吃腐肉为生的甲虫前来授粉。它非常艳丽,比你能想象到的任何东西都要美,然而这种美得出奇的花朵确实是生长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现在依然还有存在于世界之中,但都为人工培育。
  人面蜘蛛
  
  人面蜘蛛主要隶属于deinopidae妖面蛛科和thomisidae蟹蛛科。一般来讲,所有的蜘蛛都有毒性,但是这种人面蜘蛛的毒性并不大,对人类也不会有什么危险,所以想要饲养人面蜘蛛应该没有什么禁忌。对于如何饲养这种人面蜘蛛,专家介绍,只要是在保湿的环境之下就可以了,其他并没有特殊的要求,一般来讲,这种人面蜘蛛应该是吃果蝇的。
  铜镜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0

  好玩就贴过来了
  摸金符
  
  鲁迅曾经说,“曹操设了‘摸金校尉’之类的职员,专门盗墓”。
  这是根据袁绍攻伐曹操时发布的檄文中的说法:“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檄文具体指出曹操曾经亲自组织和指挥盗发梁孝王陵墓:“(曹)操帅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这篇文字成为古来檄文的名篇,起草者是大名士,列为“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陈琳在袁绍失败后,归附曹操集团。曹操曾经对陈琳此文中对于他行为的揭露表示不满,对盗掘陵墓的批评却似乎取默认态度。所谓“发丘中郎将”和“摸金校尉”的设置,或许确是事实。
  《鬼吹灯》中三个主角皆是摸金校尉,但三人并不是“破坏神”,只因随考古队前往精绝国地下鬼洞,中了诅咒(按现代科学的说法应是鬼洞中有特殊放射物质或是某种病毒),只好寻找传说埋于古墓中的“雮尘珠”避祸
  洛阳铲
  
  狼眼手电
  
  长在尸体上的花:泰坦魔芋(TitanArum)
  
  又称为“尸花”,它还有更形象的一个名字“尸臭魔芋”。此花生长与苏门答腊群岛,花龄为150年左右,成花预计可以高达1.8米左右,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花。它有着类似马铃薯一样的根茎。等到花冠展开后,呈红紫色的花朵将持续开放几天的时间,散发出的尸臭味也会急剧增加。当花朵凋落后,这株植物就又一次进入了休眠期。而它散发出的像臭袜子或是腐烂尸体的味道,是想吸引苍蝇和以吃腐肉为生的甲虫前来授粉。它非常艳丽,比你能想象到的任何东西都要美,然而这种美得出奇的花朵确实是生长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现在依然还有存在于世界之中,但都为人工培育。
  人面蜘蛛
  
  人面蜘蛛主要隶属于deinopidae妖面蛛科和thomisidae蟹蛛科。一般来讲,所有的蜘蛛都有毒性,但是这种人面蜘蛛的毒性并不大,对人类也不会有什么危险,所以想要饲养人面蜘蛛应该没有什么禁忌。对于如何饲养这种人面蜘蛛,专家介绍,只要是在保湿的环境之下就可以了,其他并没有特殊的要求,一般来讲,这种人面蜘蛛应该是吃果蝇的。
  铜镜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1

第六章 鬼衙门(3) (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9日)

  我们都不知道这潮哄哄冷嗖嗖的地洞通向哪里,心中极是疑惑,我祖父当过风水先生,因为当年他懂得寻龙秘术,在省里颇有名望,结交了不少同道的阴阳风水术士,那些人中也不乏从事“倒斗”营生的盗墓贼,从他那里我得知盗墓贼中最厉害的是“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能够外观山形内察地脉、分金定穴直捣黄龙,所谓“直捣黄龙”就是挖掘一条隐密精准的隧道简易,绕过铜壁铁椁,由金井中直透藏有秘器的墓室,也许我们现在钻的这个地洞,就是一条盗墓贼挖掘的盗宝隧道。
  不过我很快就自己否定了这种可能性,泥洞既窄且短,始自虎头石俑脚下,攒行十余米便到了尽头,那里却并非藏有古尸秘宝的墓室,而是一道埋在泥土间颇为古旧的青石门,上面象是有飞檐斗拱,但地洞只挖出石门局部,一时也无法仔细辨别。那道石门分为两扇,半开半合,中见留了一条很大的门缝,两边各有一根石柱对峙,上有古朴的龙纹及日月象,已经剥噬不堪,这至少说明洞内这石制建筑是曾经存在于地面上的,经过常年风吹、雨淋、日晒等自然因素侵蚀,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和胖子都猜测这大概是座古祠,在地质作用下被埋入泥土,连上面的松树都长那么粗大了,也不知那是何年何月的事了,总之年头一定少不了,到门口了岂有不进去看看的道理?进去后有什么好东西就顺出来,要是什么都没有就给他刷两条标语,当四旧给它破了。
  燕子说这指定就是“鬼衙门”了,门后八成就是阴间阎罗殿,咱还是打哪来回哪去吧,甭管它里面有什么都别进去了。我对燕子说:“这地洞就这么短,又没别的出口,黄仙姑肯定是钻进这石门里了,咱们进去捉了它便回来,要是捉不住昨夜岂不是白忙一场,而且也换不了水果糖了,你难道不想吃糖吗?”
  燕子咽了咽口水:“咋能不想吃糖呢,其实水果糖不如知青们从城里带来的奶糖好吃……”胖子急着要擒“黄仙姑”,不等我把燕子的思想工作做通,就从我们身边挤了过去,抢先摸进了石门,我怕里面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危险,担心胖子一个人落单,便招呼燕子赶紧跟了进去。
  火把亮光由于我们的快速移动而变得忽明忽暗,明暗呼合之际,我已看清门后没有泥土,是一间颇为宽敞的石殿,殿内有石柱石桌,两厢泥塑的神像横七竖八地倒着,角落旮旯里挂满了厚厚的蛛网和塌灰,放眼间各处是满目狼籍、一塌糊涂,火把光亮又甚为有限,一时间也看不清“黄仙姑”躲到了哪里。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2

第六章 鬼衙门(3) (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9日)

  我们都不知道这潮哄哄冷嗖嗖的地洞通向哪里,心中极是疑惑,我祖父当过风水先生,因为当年他懂得寻龙秘术,在省里颇有名望,结交了不少同道的阴阳风水术士,那些人中也不乏从事“倒斗”营生的盗墓贼,从他那里我得知盗墓贼中最厉害的是“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能够外观山形内察地脉、分金定穴直捣黄龙,所谓“直捣黄龙”就是挖掘一条隐密精准的隧道简易,绕过铜壁铁椁,由金井中直透藏有秘器的墓室,也许我们现在钻的这个地洞,就是一条盗墓贼挖掘的盗宝隧道。
  不过我很快就自己否定了这种可能性,泥洞既窄且短,始自虎头石俑脚下,攒行十余米便到了尽头,那里却并非藏有古尸秘宝的墓室,而是一道埋在泥土间颇为古旧的青石门,上面象是有飞檐斗拱,但地洞只挖出石门局部,一时也无法仔细辨别。那道石门分为两扇,半开半合,中见留了一条很大的门缝,两边各有一根石柱对峙,上有古朴的龙纹及日月象,已经剥噬不堪,这至少说明洞内这石制建筑是曾经存在于地面上的,经过常年风吹、雨淋、日晒等自然因素侵蚀,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和胖子都猜测这大概是座古祠,在地质作用下被埋入泥土,连上面的松树都长那么粗大了,也不知那是何年何月的事了,总之年头一定少不了,到门口了岂有不进去看看的道理?进去后有什么好东西就顺出来,要是什么都没有就给他刷两条标语,当四旧给它破了。
  燕子说这指定就是“鬼衙门”了,门后八成就是阴间阎罗殿,咱还是打哪来回哪去吧,甭管它里面有什么都别进去了。我对燕子说:“这地洞就这么短,又没别的出口,黄仙姑肯定是钻进这石门里了,咱们进去捉了它便回来,要是捉不住昨夜岂不是白忙一场,而且也换不了水果糖了,你难道不想吃糖吗?”
  燕子咽了咽口水:“咋能不想吃糖呢,其实水果糖不如知青们从城里带来的奶糖好吃……”胖子急着要擒“黄仙姑”,不等我把燕子的思想工作做通,就从我们身边挤了过去,抢先摸进了石门,我怕里面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危险,担心胖子一个人落单,便招呼燕子赶紧跟了进去。
  火把亮光由于我们的快速移动而变得忽明忽暗,明暗呼合之际,我已看清门后没有泥土,是一间颇为宽敞的石殿,殿内有石柱石桌,两厢泥塑的神像横七竖八地倒着,角落旮旯里挂满了厚厚的蛛网和塌灰,放眼间各处是满目狼籍、一塌糊涂,火把光亮又甚为有限,一时间也看不清“黄仙姑”躲到了哪里。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3

第六章 鬼衙门(3) (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9日)

  我们都不知道这潮哄哄冷嗖嗖的地洞通向哪里,心中极是疑惑,我祖父当过风水先生,因为当年他懂得寻龙秘术,在省里颇有名望,结交了不少同道的阴阳风水术士,那些人中也不乏从事“倒斗”营生的盗墓贼,从他那里我得知盗墓贼中最厉害的是“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能够外观山形内察地脉、分金定穴直捣黄龙,所谓“直捣黄龙”就是挖掘一条隐密精准的隧道简易,绕过铜壁铁椁,由金井中直透藏有秘器的墓室,也许我们现在钻的这个地洞,就是一条盗墓贼挖掘的盗宝隧道。
  不过我很快就自己否定了这种可能性,泥洞既窄且短,始自虎头石俑脚下,攒行十余米便到了尽头,那里却并非藏有古尸秘宝的墓室,而是一道埋在泥土间颇为古旧的青石门,上面象是有飞檐斗拱,但地洞只挖出石门局部,一时也无法仔细辨别。那道石门分为两扇,半开半合,中见留了一条很大的门缝,两边各有一根石柱对峙,上有古朴的龙纹及日月象,已经剥噬不堪,这至少说明洞内这石制建筑是曾经存在于地面上的,经过常年风吹、雨淋、日晒等自然因素侵蚀,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和胖子都猜测这大概是座古祠,在地质作用下被埋入泥土,连上面的松树都长那么粗大了,也不知那是何年何月的事了,总之年头一定少不了,到门口了岂有不进去看看的道理?进去后有什么好东西就顺出来,要是什么都没有就给他刷两条标语,当四旧给它破了。
  燕子说这指定就是“鬼衙门”了,门后八成就是阴间阎罗殿,咱还是打哪来回哪去吧,甭管它里面有什么都别进去了。我对燕子说:“这地洞就这么短,又没别的出口,黄仙姑肯定是钻进这石门里了,咱们进去捉了它便回来,要是捉不住昨夜岂不是白忙一场,而且也换不了水果糖了,你难道不想吃糖吗?”
  燕子咽了咽口水:“咋能不想吃糖呢,其实水果糖不如知青们从城里带来的奶糖好吃……”胖子急着要擒“黄仙姑”,不等我把燕子的思想工作做通,就从我们身边挤了过去,抢先摸进了石门,我怕里面有什么意想不到的危险,担心胖子一个人落单,便招呼燕子赶紧跟了进去。
  火把亮光由于我们的快速移动而变得忽明忽暗,明暗呼合之际,我已看清门后没有泥土,是一间颇为宽敞的石殿,殿内有石柱石桌,两厢泥塑的神像横七竖八地倒着,角落旮旯里挂满了厚厚的蛛网和塌灰,放眼间各处是满目狼籍、一塌糊涂,火把光亮又甚为有限,一时间也看不清“黄仙姑”躲到了哪里。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3

  第六章 鬼衙门(4) (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10日)

  三个人同时进来,动静不小,不知是谁蹭落了一些塌灰,呛得我们不住咳嗽,好容易尘埃落定,互相一看,对方都是灰头土脸的极是狼狈。
  胖子在刚才钻过那段几米长的地道时,因为地洞低矮狭窄,蹲得他腿脚酸麻,这时进了石殿至少能够舒筋活血,连忙伸伸胳膊蹬蹬腿,发现自己的狗皮帽子上落了一大块蹋灰,正好门口附近有个跟树桩子似的圆木墩子,就摘掉帽子在那木墩子上掸了两下,然后顺势一屁股坐在了上面,对我说道:“我就跟这堵着来个一夫当关,量那小黄皮子也不能长翅膀飞了,老胡你到各处去搜搜看它在哪藏着呢,把它撵出来让我活剥了它的皮子,不过我看这间大屋好象还有后门,它要走后门了倒也麻烦,燕子快去后门把守……”
  我自打进了着古怪的石殿之后,对里面的种种东西都充满了好奇,早把逮“黄仙姑”的事扔在了脑后,被胖子一提醒才想起来,正要去找它,却见燕子急匆匆地把胖子从树墩上拉开,燕子对我们说:“跟你们说了你们还不信,这就是鬼衙门,山里人都知道,林子里的树墩子不能坐,因为那是虎神爷的饭桌,凡人坐了是要招灾惹祸的,你咋说坐就坐呢?”
  胖子抬脚踏住木墩笑道:“现在卫星都整上天了,原子弹也爆炸了,穷人都翻身得解放了,管他什么神爷王爷的饭桌供桌,那都是旧社会的黄历了,如今咱劳苦大众拿它当垫屁股的板橙那是看得起它,我要高兴起来还没准在上头撒泡尿呢。”
  我一把推开胖子,对他开玩笑说:“别他妈扯蛋了,劳苦大众也不能随地大小便啊,再说你也不照照镜子,劳苦大众的队伍里什么时候有过你这号脑满肠肥的胖贼,一看你这肚子你就暴露了,不用问,肯定是打入我们劳苦大众内部的坏分子。”
  最让我纳闷的是这石殿不知是干什么的,特别是为什么在门口有这么个树墩子,欲穷其秘,便要看个仔细,于是我把碍事的胖子推到一边,蹲下身用火把去照,一看之下,发现这树桩般的木墩子果然大有明堂,上面有古朴的纹路,以及许多看不懂的古怪符号,最奇特的是木墩子正中间,刻着一个身穿古代女装的人形,那人形却无人头,而是生了一张黄鼠狼的面孔,那黄皮子脸一脸奸邪的笑容,十分可憎,令人说不出的厌恶,那副诡异的表情似乎有种无形的力场揪住人心,使人一看之下顿时觉得全身汗毛孔里透出森森凉意,我心道不妙,这回怕是进了黄皮子的老窝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4

  第七章 老吊爷(1)(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11日)

  圆形的木墩子大概是个供桌,说是木墩子,实际上质地非常坚硬,历久不朽,大概是以一种半化石形态存在的罕见石木,上面刻着黄皮子身穿人衣的神像,神情极是诡异,神秘中带着几分可怖。

  胖子哪管木墩子上有什么,只顾着向我解释他长这么胖是为了将来打入敌人内部做准备,我对他摆了摆手,这时候就甭练嘴皮子了,看来咱们是进了一座供着黄大仙的山鬼祠,这点从木墩供桌上的图案,以及石殿内东倒西歪的泥塑神像就可以看出来。

  石殿中倒塌的泥像,就如普通寺庙中的城隍神灶形式相仿,两厢都是些兽面人身的勾引、通判,供桌后是只黄皮子精的泥塑,殿中保留着许多离奇的碑文图形,图形无外乎是些黄皮子成精吃人之类的可怕情形,而那些碑文记载大多是我难以理解的诡异内容。

  深陷土石的石门,殿中杂乱无章的破败情形,这些都说明以前此地发生过山崩一类的天灾,才使这座石砌鬼祠半埋地下,但石门前那条通道,明显是后来被人挖开的,不知道那些挖地道的人为什么不辞辛苦要掘出这座古祠?难道是他们想找什么重要的东西?荒山中的鬼祠里又能有什么?这些我实在是想不出来了,但正是由于未知的事物逐渐增加,无形中又增加了我一探究竟的决心。

  燕子一脑袋迷信思想,对“鬼衙门”的传说天生有种畏惧心理,她用手套擦了擦圆木墩子旁一个落满灰尘的石碗,碗中都是黑褐色的凝固物,这让她想起了山鬼饮人血的传说,于是她开是猜疑是“黄仙姑”故意把我们引进这山鬼庙的,越想越觉得发怵。

  我和胖子都不相信小黄皮子会有那么嚣张的反动气焰,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于是毫不在乎地对燕子说:“想引咱们进埋伏圈?那他妈的还反了它了不成?再说黄皮子虽然精明,但毕竟只是兽类,怎么能如此过分渲染牛鬼蛇神的厉害,这个思想倾向可危险了,要知道无产阶级的铁拳能砸碎一切反动势力。”

  最后我和胖子得出的结论,是山里人对黄大仙过于迷信,看来浇树要浇根,育人要育心,机器不擦会生锈,人不学习要变修,这说明我们思想教育工作抓得还不够,应该让燕子认识到,黄皮子就是黄皮子,它套上人皮也成不了精。

  燕子气得大骂道:“你们两个鳖犊子满嘴跑小火车,让我说你俩啥好啊,传说进了鬼衙门的人就得被山鬼捉住把血喝干了,你们看这木墩供桌下的石碗,都被人血染透了,这可是血淋淋的事实啊,我这咋是迷信呢?”

  我心想山鬼喝人血?这事可够邪性,难道还真有这等人间悲剧不成?我低头看了看燕子所说那只用来装人血的石碗,圆木供桌下果然有个很大的石碗,东北管这种特大号的碗叫海碗,这石碗也是有许多年代的东西了,磨损甚重,边缘都残破不全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4

  第七章 老吊爷(2)(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12日)

  我想看看碗中深黑色的残滓是不是人血,便把石碗搬起翻转过来,往地上一磕,从石碗中震出许多黑紫黑紫的粉沫来,我又看了看拱桌上黄皮子精的神像,恍然大悟,把手向下一挥,做了个伸手砍头的动作,对胖子和燕子说:“这圆木墩子不是供桌,而是断头台,肯定是斩鸡头放鸡血用的,你们看木墩边缘密密麻麻都是刀斧印痕,在这上边斩了鸡头,一定是将鸡血控进石碗里给黄大仙上供,我为什么说是鸡血呢,因为这石殿中供的是黄皮子,黄皮子是不吃人的,黄皮子喜欢吃鸡也绝对属于谣言,它并不吃鸡,它偷鸡也不是为了吃鸡肉,而是只喜欢喝鸡血。”

  我这一番话说得燕子连连点头,分析得入情入理,早年间也的确有这种风俗,让她相信了这石殿只不过是很久以前供黄大仙的庙祠,而不是什么山鬼喝人血的“鬼衙门”,燕子只怕山鬼,不怕黄皮子,毕竟山中的猎户哪个都套过黄皮子,她心神镇定下来,脑子就好使多了,不再只想拽着我们逃跑,看见黄皮子喝鸡血的石碗,她突然想起一个流传了多年的古老传说,她说要提起黄大仙庙来,以前团山子好象还真有这么一座。

  很多年很多年以前,团山子下有金脉,白天在山上掏洞挖金子,晚上就在山下查干哈河畔扎营,由于人太多了,所以一到晚上营子里点起灯火,照得山谷一派通明,找黄金矿脉的人都信黄大仙,认为山里的金子都是大仙爷的,让他们挖到是黄大仙发慈悲救济苦哈哈的穷汉,都心怀感激,就常到团山子下祭拜那里的黄大仙庙。

  那庙是以前就有的,早已荒废多年,可也正由于这黄大仙庙修得地点特殊,刚好对着山下开阔的营地,那地方也就是现在的团山子林场,挖金人吃饭,以及点火取暖,就等于是给黄大仙上供点香了,由于挖金的人太多了,使得黄大仙在庙中“日享千桌供,夜点万柱香”,哪路神仙能有这么好的待遇?结果这事让山神爷知道了,连嫉妒带眼红,就把山崩了,压死了好多人,从此以后,那黄大仙庙也没了,山里的金脉也无影无踪了。还有一种说法是,有人在矿洞里挖出一个青铜匣子,那匣子是黄大仙的,凡人绝不能开,打开之后这山就崩了,匣子里究竟是啥谁也不知道,看过的人全都死了。

  最后燕子说:“这都是老辈子的事了,也不知是几百年前的传说,这地方要不是鬼衙门,就指定是古时候挖金脉的人们造的那座黄大仙庙。”

  我点了点头,这听着还靠点谱儿,想不到这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以前还挖出过金脉繁荣过一段时间,要不是亲眼看了这埋在地下的黄皮子庙,还真不敢相信,不过我当然不相信山崩与山神老爷发怒有关系,更不相信在山中挖出个铜匣子山就崩了,地震就是地震,为什么非要牵强附会加上些耸人听闻的成份呢?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4

  第七章 老吊爷(3)(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13日)

  说到这我们点的松枝火把渐渐暗了下来,很快就要燃尽了,赶紧又换了两支松烛点上,这松烛是山里的一种土蜡烛,非常简易,缺点是燃烧得很快,不如正规蜡烛劲烧,出门走夜路的时候倒也对付着能使,总好过没有光亮。

  我对胖子和燕子说,既然这地方只是黄皮子庙,那也没什么希奇的,咱们宜将剩勇追穷寇,到后殿去捉了那“黄仙姑”,然后就趁天黑前赶回林场。

  “黄仙姑”被胖子用麻瓜塞了嘴,黄蜡了封肛,后腿也给铁丝扎住了,它现在是既出不了声,也放不了臭屁,爬也爬不了多快,几乎只剩下半条小命了,所以我们倒并不担心它插翅飞了,三人不紧不慢的向石殿深处搜索过去。

  黄大仙庙的石殿纵深有限,后山墙依着山壁而建,严丝合缝,整座石殿只有我们进来的石门是唯一门户,并没有后门,石梁石砖的顶壁有几处破损,呼呼呼地往下灌着冷风,上面可能是山坡树洞或者地窟窿一类的地方,但那缝隙都不到一掌宽,“黄仙姑”也不可能从这钻出去。

  殿中有尊一半倾倒着的泥像,就是黄大仙的神位,那泥人身穿长袍,与常人一般的高矮,形象更加拟人,只是獐头鼠目,嘴边留着几根小胡子,还是很接近黄鼠狼的嘴脸,黄大仙泥像后边有个地窨子,下面修了石条台阶通往地下更深处,看来“黄仙姑”一准是从这逃了下去,想寻求它老祖宗的保佑。

  我看这地窨子好生奇特,地窨子口原本应该铺着青砖,现在那些青砖都被撬开扔在了一旁,这显然是一条密道极其隐蔽的入口,看来这被撬开的地窨子,也许正是那伙掘开地下古庙之人所为,他们这显然是有所为而来,他们究竟想找什么呢?难道就是当地传说中黄大仙装宝贝的那青铜匣子?

  我和燕子一前一后举着松烛,胖子拿着家伙走在中间,三人一步步拾阶而下,这石头台阶又陡又窄,地窨子里阴寒透骨,我边走边把刚才这个疑问对胖子和燕子简略说了,胖子说:“老胡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刚才下来的时候你也不是没看见,地道口上的土有多厚?那都是雨水从山上冲刷下来的泥石再次埋上的,就算是以前有人进山挖宝,那也应该是几十上百年前的事了,有什么好东西也早就被他们取走了,还能留给咱们吗,现在进去黄瓜菜都凉了,隔三差五地抓几只小黄皮子,换几斤水果糖我就满意了,你也别不知足了,咱那不是还有只熊掌和金黄豆吗?这两天可真是捡了洋落儿发洋财了,咱们春节回家探亲的路费和今后的烟酒钱算是都有着落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4

第七章 老吊爷(4)(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14日)

  我跟胖子和燕子说着话往下走,才发现这地窨子比想象中的深多了,心里打起鼓来,猜不出这究竟是通到什么地方,越往下走空气质量越差,但还算尚能呼吸,最让人受不了的是,那松烛的火苗由蓝转绿,光亮忽强忽弱,映得人脸上罩着一层青光,我没见过鬼,但我估计要是真有鬼的话,脸色跟我们现在比起来,恐怕也差不了多少。

  那松烛不仅熏人眼睛,火苗也不大,即使没风的情况下,有时候也会自己熄灭,我一手举着松烛,另一只手半拢着火苗,以防被自己的呼吸和行走带动的气流使它灭掉,可这土蜡烛毕竟工艺水平低劣,就这么小心,还是突然灭了。

  我手中的松烛一灭眼前立时一片漆黑,我停下来想重新点燃它再走,可身后的胖子跟得太紧,楼梯又窄,收不住步了,我被他一拱也站不稳了,走在最后的燕子见我们两个要从台阶上滚下去,急忙伸手去拽胖子的胳膊,可她哪拽得住胖子,跟我们一起连滚带撞的跌下楼去。

  幸好石阶几乎已经到了尽头,我们穿得也比较厚实,倒没受什么伤,只是燕子手中的松烛也灭了,眼前伸手不见五指,我揉着撞得生疼的胳膊肘,想从挎包里摸支松烛点上,看看我们这是掉进什么地方了。

  但刚一坐起身,就觉得戴着皮帽子的头撞到个东西,脸旁有晃晃悠悠的东西在摆来摆去,更高处有绳子摩擦木头,不断发出“吱纽、吱纽”的干涩摩擦声,我心想这是什么东西吊在这?随手一摸,从手感上来判断,象是以前东北的那种厚底踢死牛棉鞋,再一摸里面硬绑绑地竟然还有人脚,再上边是穿着棉裤的小腿肚子,裤腿还扎着,我顿时一惊,鞋底刚好和我的头脸高度平行,什么人两脚悬空晃来晃去?那肯定是吊死鬼,黑灯瞎火一片漆黑之中,竟然摸到个上吊的死尸,东北山区管吊死鬼叫做“老吊爷”,所有关于“老吊爷”的传说都极度恐怖,我虽然从来不信,但事到临头,不害怕那才怪呢,我当时就忍不住“啊”地大叫了一声。

  我这一声把倒在我身旁的燕子和胖子都吓了一跳,胖子摔得最狠,尾巴骨垫到了石阶楞角上,正疼得直吸凉气,这时候还躺在地上没爬起来,听我吓得一声惊呼,不免十分担心,忙问我:“老胡你怎么了?你……你瞎叫唤什么?你倒是赶快给个亮儿啊。”

  我刚才确实被吓得有些呆了,手中兀自抱着悬空的死人双脚忘了放开,猛听胖子一问,不知该怎么解释,随口答道:“我……我……这双脚……吓死我了。”

  燕子大概被我吓糊涂了,黑暗中就听她慌里慌张地说:“啊?你咋死了?你可千万别死啊,回屯子支书骂我的时候,我还指望着你给我背黑锅呢,你死了我可咋整啊。”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4

第八章 绞绳(1)(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15日)

  在胖子和燕子夹缠不清的话语声中,我急忙将垂在胸前的死人脚推开,身体向后挪了一些,没想到后背也吊着一具死尸,被我一撞之下登时摇晃了起来,头顶上随即发出粗麻绳磨擦木头的声音,黑暗中也不知周围还有多少吊死鬼,我只好趴回地面,但仍能感觉到一双双穿着棉鞋的脚象“钟摆”一般,悬在我身体上方来回晃动。

  我已经出了一头虚汗,刚才从石阶上摔下来,不知道把挎包丢在哪了,黑灯瞎火的也没法找,只好赶紧对燕子说:“燕子快上亮子!看看咱们掉到什么地方来了。”在林场附近绝不能提“火”字,甚至连带有“火”字旁的字也不能提,比如“点灯”、“蜡烛”都不能说,如果非要说“点灯”一类的话只可以用“上亮子”代替,这倒并非迷信,而是出于忌讳,就如同应对火警的消防部门一样,字号从来都要用“消防”,而不用“灭火”。

  燕子刚才从石阶上滚下来,撞得七荤八素,脑子有点发懵,听我一招呼她“上亮子”,终于回过神来,取出一支松烛点了起来,这地窨子深处虽然空气能够流通,当时仍然充满了辣得人眼睛流泪的浑浊气体,松烛能点燃已经不错了,微弱的亮光绿油油得又冷又清,加上空气中杂质太多,阻隔了光线的传导,使得松烛的光亮比鬼火也强不了多少,连一米见方的区域都照不到。

  恍惚闪烁的烛光下,我急于想看看头顶是不是有吊死鬼,但不知是松烛的光线太暗,还是刚连滚带摔头晕眼花,我眼前就象是突然被糊了一层纱布,任凭怎么使劲睁眼,也看不清任何东西,依稀可以辨认的也只有蜡烛的光亮了,可那烛光在我眼中看来,变成了绿盈盈的一抹朦胧亮光,在我面前飘飘忽忽地,一会儿远,一会儿近。

  我使劲揉了揉眼睛,还是看不太清楚,但我听到光亮背后有个人轻声细语,似是在对我说着什么,我不禁纳起闷来,谁在说话?胖子和燕子俩人都是大炮筒子,说话嗓门大底气足,可如果不是他们,又是谁在蜡烛背后嘟嘟囔囔?我既看不清也听不真,但人的本身有种潜意识,越是听不清越想听听说的是什么,我抻着脖子想靠得更近一些。

  身体移动的同时,我心中忽然生出一片寒意,隐隐觉出这事不太对,虽然还没想出是哪出了问题,但眼前朦朦胧胧地灯影,却好象在哪里见过,在靠近那支松烛就有危险了,脑中一再警告着自己,可意识到蜡烛危险的那个念头,却完全压不倒内心想要接近蜡烛的欲望,仍然不由自主地继续往前挪动,已经距离松烛发出的绿光越来越近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4

第八章 绞绳(3)(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17日)

  胖子这时候缓过劲来了,指着四具“老吊爷”破口大骂,差点就让这些吊死鬼给套进去了,想起来就恨得牙根儿痒痒,地窨子里有口放灯油的缸,胖子一面骂不绝口,一面张罗着要给上吊的死人泼上灯油点了它们的天灯。

  我心想烧了也好,免得它们日后做祟害人性命,但刚一起身,我发现侧面的墙壁上有条墙缝,那墙缝不是年久房坯开裂,而是特意留出来的,地窨子后面还有空间,只是打了土墙隔断,昏暗中没能发觉,就在土隔断上的墙缝中,有两盏绿盈盈的小灯在墙缝后窥探着我们。

  地窨子里光线太暗,那两盏绿色小灯一闪就不见了,我脑袋一热,也没多想就赶紧跳下土炕,拨开悬在面前的吊客,冲到墙侧的夹空里,只见从我们手中溜走的“黄仙姑”,正用两个前抓扒在墙上,偷过缝隙往屋里瞅着。

  隔墙后也是一间建在地下的大屋,不过这间屋里没有吊死的人,反倒是吊了一排已经死挺了的黄皮子,黄皮子跟人换命的传说由来已久,据说黄皮子是仙家,善能祸害人,使人倒霉,或是迷人心窍,但它道行有限,即使是修练几百年的老黄皮子成了精,山里的精灵修炼成精十分不易,但这所谓的“成精”也不过就是日久通灵,例如能听懂人言,或是模仿人的形态举止一类,但人是生而为人,所以即使成了精的老黄皮子,仍然是比万物之灵的人类低等很多,它再怎么厉害,也不能轻易要人性命,它倘若想要了谁的性命,就必须找只族中的小黄皮子跟这个人一起吊死,这类事好多人都听说过,但谁也说不清其中的究竟,也许黄皮子迷惑人心就是通过自身分泌的特殊气味,给人产生一种催眠作用。

  这些事在山里长大的燕子最清楚,其次是胖子,胖子的老子在解放前,曾经在东北参加过剿匪工作,对东北深山老林里的传说了解很多,也给他讲过一些,三人中只有我最不懂行,当时我对黄皮子所知并不太多,不过我看见“黄仙姑”趴在墙后鬼鬼祟祟,就知道多半是它在捣鬼,抢步过去将它捉了,拎住后腿倒提起来一看,只见它后腿上的铁丝还没弄断,嘴里依然被堵着“麻瓜”,“麻瓜”就是山里产的一种野生植物,对舌头有麻醉作用,捉了野兽给它嘴里塞个“麻瓜”,它就叫唤不出来了,而且口舌麻痹,也张不开嘴咬人。

  身后的胖子也跟了进来,我把“黄仙姑”交到他手中,这回可再不能让着小黄皮子逃了,我看了看吊在后屋的黄皮子,刚好是七只,其中三只的尸体还带住余温,刚死没多久,肯定是想跟我们换命的三只,另外四只的尸身都干瘪枯硬了。

  我忽然想起点什么,回头瞧了瞧胖子手中“黄仙姑”那双灵动的小眼睛,又看了一眼刚刚我们上吊的方位,心想那时候被黄皮子迷了心智,伸着脑袋往绳套里钻,当时对着面前那盏绿色的鬼火一吹,将其吹灭,才幸免于难,现在想来,那根本不是什么鬼火,而是黄皮子的眼睛,它被我吹得一眨眼,才破了摄魂术,不能让它这对贼眼再睁着了,于是我掏了个剩下的黏豆包,抠下一块来,把“黄仙姑”的眼睛给粘上了,这才觉得心里踏实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4

第八章 绞绳(4)(吴嘉玮   2007年5月18日)

  后面这间屋中,所有的东西都与前屋对称,也砌了土炕,炕头有张古画,画纸已经变做暗黄,画上颜色模糊不清,但还能辨认出上面画着一个身穿女子古装,却生了副黄皮子脸的人形,与庙中供桌泥塑完全相同,看来这就是黄大仙的肖像,但在那画中仙姑的脚边,还画了一口造型奇特的箱子,那部分画面格外模糊,怎么看也看不清楚,当地传说黄大仙有口装宝贝的匣子,难道就是这画中画的箱子?

  我和胖子当时一点都没犹豫,立刻在屋中翻箱倒柜的找了起来,黄大仙庙下的地窨子暗室,有意模仿人类的居室,但形制十分诡异,处处透着邪气,例如整间屋一分为二,却又用完全对称的摆设,一半吊着死人,一半吊着死黄鼠狼的木梁,此间种种匪夷所思,都与寻常殊绝,我们实在想看看箱子里装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只好硬着头皮不去理会那些。

  可里地窨子下里外屋,就那么大的地方,进退之间已经翻了个遍,又哪有什么箱子匣子一类的事物,我和胖子不免有些沮丧,听到头顶上的房粱间时不时有悉唆之声发出,我们举着油灯往上照了照,地窨子的吊顶有纵横交错的几道木梁,再高处的穹顶上都是一个接一个的大窟窿,我恍然大悟,这从黄大仙庙中斜通下来的地窨子,从方向和距离上来判断,已经到了黄皮子坟那个大土丘的下方了,上面钻来钻去闹腾的,都是些小黄皮子,地窨子中的冷风,也都是从上面的窟窿里灌进来的。

  我对胖子说:“看来那箱子里肯定有好东西,外屋那四位吊着的,八成都是想进来挖宝的,结果中了黄皮子的套,成了枉死鬼,可能他们到死都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好在咱们事先既然捉住了会妖法的黄仙姑,将它折腾的只剩下半条小命,才不至于被它害死,我想若不趁此良机找到那箱子打开来瞧瞧,岂不是凭白浪费了这大好机会?不过还有种最坏的可能性,那就是那伙人还有别的同党,让死个吊死鬼先趟了地雷,然后已经收渔人之利,挖走了那口箱子,那咱们可就空欢喜一场了。”

  胖子气馁地对我说:“大小黄皮子们守着的箱子里能有什么好东西,该不会只是一堆鸡毛鸡骨头?咱们犯得上这么折腾吗?依我看一把火烧了这鬼地方,咱就抓紧回去吃饭。”燕子早就想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也劝我说:“听说那箱子里藏着山神爷的东西,凡人看了就要招灾,这不是连黄大仙庙都被山崩埋了吗,你们还找啥啊,赶紧回林场吧。”

  我耳朵里听着他们俩人唠叨,但心思却在不停地转动,等他们俩差不多说完了我才对他们说:“你们俩不要动摇军心,我记得燕子刚才说过,山里的金脉都是黄大仙老黄家的,我想那箱子里装的事物,最有可能的就是黄金,而且……”说到这里,我环视四壁,顿了一顿接着说道:“而且这屋中四壁空空,也就只有火炕里面能藏箱子匣子一类的东西。”
===========================
这次用的居然是本名??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5

第九章 削坟砖(1)(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19日)

  我对胖子和燕子说这地窨子里只有火炕中能藏东西,另外我似乎还记得在《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中看到过类似的记载,那本残书中提到“阴阳宅”之说,阴宅是墓地,是为死者准备的,而阳宅是活人的居所,风水中的“攒灵相宅”之法,又称“八宅明镜”之术,这两侧完全对称的地窨子中,很可能被人下了阴阳镜的阵符,也就是类似古时候木匠所使的“厌胜”之术,黄皮子中通有灵性之辈,能在此地借“厌胜”摄人心魂,不过我对那卷残书也不过是随手翻翻,从没仔细读过,只是觉得在这种情况下理应随手将这地窨子毁了,免得以后再有人着了道儿。

  我不相信黄大仙有什么藏宝贝的箱子,但我猜测出于人们趋吉避凶,不敢招惹黄大仙的心理,有人托借仙道之名,在庙中的地窨子里藏匿一些贵重物品,这种事绝不奇怪,而那只箱子,很可能就是跟“团山子”古时候那条金脉有关,如果能找到这件东西,那我们可就算是立了大功了,能够参军入伍也说不定。

  “一颗红旗头上戴,革命红旗挂两边。”穿上军装不仅是我和胖子,也是我们这一代人最大的梦想,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激动,恨不得立刻就拆掉火炕,胖子一听火炕里可能有夹层,顿时来了劲头,抖擞精神,轮起长柄斧去砸火炕的砖墙。

  地窨子下的土隔墙,是利用“干打垒”的办法砌的,两边的火炕都跟这道墙连这,虽然结实但也架不住胖子一通狠砸,几斧头下去,就把土墙砸塌了,两边火炕下本就是空的,也都跟着陷下去露出漆黑的烟道,里面冒出一股黑烟,混合着刺鼻的恶臭与灰尘,呛得我们不得不退开几步,等那股灰尘散尽了才过去一齐动手,把敲掉的砖头搬开。

  胖子性急走在前面,他举着油灯凑过去一看:“呦!这里面还真有东西。”于是伸出一只手往里面一摸一拽,扯出黑呼呼一堆东西,待得看清他拽出来的东西,吓得燕子尖叫了一声,我还没看清火炕下有什么东西,倒先被燕子吓了一跳,借着昏黄的灯光一瞧,原来一具无头男尸被胖子从火炕下的烟道里扯了出来,那具无头尸早就腐朽不堪,连身上穿的古代丝制长袍都烂了,原本它被砌在烟道里,这时候被胖子扯出半个身子,下半截还留在火炕里面。

  胖子见自己拽出来的是个无头干尸,气得啐了口唾沫,连骂晦气,但仍不死心,把斧子当成铁锤使,又是一阵连砸带敲,地窨子左侧的火炕被它整个砸破,火炕下赫然埋着另一具无头干尸,不过从穿戴来看,这具干尸是女性。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5

第九章 削坟砖(2)(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20日)

  我正奇怪这火炕怎么成了夫妻二人的合葬棺椁,胖子就把里面的炕砖翻开了,大惊小怪地让我看干尸腔子上摆着的东西,就在男女无头干尸的空腔子上,有两颗保存完好的人头,分别是一男一女,披头散发,但埋在火炕里也不知道多少年月了,那人头的皮肤虽然经过防腐处理,仍是已经塌陷萎缩,色泽也郁如枯蜡。

  我壮着胆子去看了看两颗人头,发现人头内部都被掏空了,根本没有头骨血肉,只是用铜丝绷着撑了起来,就如同是演布偶戏的人肉皮囊,两颗空空的人头里面各有一只死黄皮子,我们三人看得又是心惊,又是恶心,风闻以前山中供奉迎请黄大仙之时,黄大仙能化成仙风道骨的人形现身,难道那人形就是黄皮子钻到死人空腔子里使的障眼法?

  燕子说这回可惹大祸了,惊动了黄大仙的尸骨,怕是要折寿的呀。我安慰她说你千万别信这些,这都是庙里那些庙祝为了骗香火钱,装神弄鬼愚弄无知之辈的,以前我们老家那边也有类似的事,山里供着白蛇庙,庙里管香火的声称白蛇娘娘现身施药,其实就是找个耍蛇的女子用驱蛇术来骗老百姓钱,还有一件事,听说解放前在雁荡山还有鼠仙祠,其由来是有山民捉了只大耗子,因为出奇的大,当时就没打死,而是捉了给大伙看个热闹,可当地有神棍装神弄鬼,借机拿这大耗子说事,硬说这是鼠仙,是来替山民们消灾解难的,然后以此骗了许多善男信女的香火钱,后来当神仙供的大老鼠死了,神棍说鼠仙爷给大伙造了那么多福,临走应该给它披上张人皮,让它死后升天走得体面一些,于是在乱坟岗子中找了具没主的尸体,剥下人皮给鼠仙装敛,越是深山老林中那些个文明不开化的地方,越是有这种诡异离奇的风俗,估计这死人头中的黄皮子也差不多,都是属于神棍们骗钱的道具,咱们根本犯不上对这些四旧伤脑筋。

  燕子对我所说的话半信半疑,她是山里人,虽然是解放以后才出生,对这些邪门歪道本来信得不深,但仍是心存些许顾及,而且对那两颗被掏空了,用来装黄皮子死尸的人头极为恐惧,说什么也呆不下去了,我只好让她暂时到大仙庙的石门外等着,我和胖子拆掉另一半火炕就立刻上去跟她汇合。

  等把她打发走之后,我对胖子说,这“黄皮子坟”下还真埋着“黄大仙”,那么黄大仙有口宝贝箱子的传说,多半也是真的,把它找出来就是支援世界革命。于是我们俩歇都没歇,又动手把另半边火炕也给拆了。

  但事情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顺利,拆塌了火炕一看,里面只有些破瓷烂碗,哪里有什么装有金脉黄金的箱子,地上只是散落着一些米粒大小的金子,火炕靠近墙根处还被打了个大洞,地洞外边已经塌了下来,堵得严严实实。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5

  第九章 削坟砖(3)(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21日)

  我和胖子见状,立刻明白了一切,一屁股坐倒在地,完了,那四个被吊死的黑衣人,果然还有同伙,他们一定是发现从石阶下到地窨子里的人个个有去无回,知道了下边有阵符,结果使了招“抄后路”从山里打地道挖进地窨子,将山神爷的箱子挖走了,同志们白忙活了。

  胖子还是把地上的金粒子一一捡了起来,自己安慰自己说这些确实少了点,支援世界革命有点拿不出手,但用来改善改善生活还是绰绰有余的。我看这些金粒子与那夜在林场所得非常相似,形状极不规则,好象都是用来镶嵌装饰物体的帛金颗粒,难道黄大仙那口箱子上面竟然嵌满了黄金饰品,在被人盗走的过程中,箱体摩擦碰撞掉落了这些残片?

  一想到那神秘的箱子里究竟装着什么宝贝,我就觉得心痒,但那东西不知已经被人盗去多少年了,估计我这辈子别指望看见了,我为此失望了足有一分钟,这时候胖子把能划拉的东西都划拉上了,再逗留下去已经毫无意义,况且这么半天也怕燕子在上面等的不耐烦了,于是我们就打算动身离开。

  临走的时候,看到满地窨子都是死尸,尤其是那四位“老吊爷”,看着都替它们难受,我就跟胖子研究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放把火给这地轿烧了,因为底下室从来不会有光亮,这地窨子里储有多半罐子灯油,不少木制结构,要放火还不容易,把灯油舀出来胡乱泼了,最后把油罐子一脚踢倒,把油灯往地上摔去,立刻就着起火来,火焰烧得地窨子中的木粱木橼辟叭作响。

  我和胖子担心被浓烟呛死,二人蹬着石阶跑出黄大仙庙,外边的雪已经停了,我们先找个树洞把熊皮熊肉藏了,用石头封好,这才踩着木头过了察哈干河回到林场,这时才发现被我们捉住的那只“黄仙姑”,连气带吓已经只剩下半口气了,胖子一看这哪成啊,黄皮子死了再剥皮就不值钱了,但没那份手艺把皮子剥坏了更不值钱,于是给它灌了些米汤吊命,他连夜就带着熊掌和“黄仙姑”出山去供销社换东西,为了几斤廉价的水果糖便顶风冒雪去走山路,这样的事情也只有插队的知青会做出来,动机也并非完全是因为贪嘴,其实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闲得难受。

  燕子则回屯子找人来取熊肉,只留下我一个人看守林场,等都忙活完了之后,闲了两天,我们又合计着套过了黄皮子,这回该套只狐狸了,可还没等行动,老支书就派人把我们换回了屯子。

  支书说:“就怕你们留在屯子里不安分,才给你们派到最清静的林场去值班,想不到到你们还是不听安排,擅自到团山子猎熊,不服从组织安排,这胆子也太大了,万一整出点事来,这责任谁来担?你们虽然猎了头熊也算是支农了,但功不抵过,我看留你们在林场早晚还得捅大篓子,得给你们找点别的活干罚罚你们,嗯……找什么活呢?”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5

第九章 削坟砖(4)(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22日)

  最后老支书分派我们三个去参加“削坟砖”的劳动,因为山里开荒种地很难,只有那东一块西一块的几十亩薄田,今年又从山沟里平出一块地来,那片地挖出许多坟茔,因为我们这屯子是清代由猎户们逐渐聚集产生的,所以这山沟附近以前的墓地,是哪朝哪代的现在也没人能说清了,这片无主的老坟地都是砖石墓穴,大部分已经残破不堪,基本上全部都被毁被盗,或是被水泡过,墓中的棺材明器和骨头渣子都没什么值钱的,清理出去之后就剩下许多墓砖,这墓砖对当地人来说可是好东西,因为方圆几百里人烟稀少,没有造砖的窑场,墓砖又大又坚固,可以直接用来盖牲口棚和简易建筑,但墓砖上或是有许多残泥;或者启出来的时候缺角少楞;或是被敲散了导致砖体形状不太规则,这就需要用瓦刀削抹剔除,不整齐的一律切掉,不一定要保证整块墓砖的完整,但一定要平整规则,这样的话砌墙时才方便。

  “削坟砖”一般都是屯子里的女人们来做,因为男人都觉得这活晦气,而且阴气太重,现在就把这活儿都安排给了我们,算是从轻处罚了,工作由支书的老婆四婶子来监督。

  虽然从轻处罚,可我最反感这种缺乏创造性的工作,我们拿着恶臭的坟砖削了半天,腰酸手疼胳膊麻,于是我找个机会请四婶子吃了几块用“黄仙姑”换来的水果糖,把她哄得高高兴兴的,借机偷个懒,跟胖子抽支烟休息片刻。

  我吐了个烟圈,这一天坟砖削的,头晕眼花,虽然还没到吃饭的时间,但肚子里已经开始敲鼓了,我忍不住问燕子:“燕子妹子晚上给咱们做什么好吃的?”

  不等燕子回答,胖子就抢着说:“你们算是赶上了,今天我请客,天上龙肉,地下驴肉,昨天屯子里有头病黑驴,我发扬大无畏精神,不怕担那卸磨杀驴的名声,帮忙宰了驴,所以支书把头蹄下水都分给我了,晚上让燕子给咱们炖锅驴蹄子吃,红烧也成,驴下水明早煮汤喝,至于驴头怎么吃我还没想好,你们说酱着吃成不成?”

  燕子被我们连累得来削坟砖,本就憋了一肚子火,一直闷闷不乐,但这时听胖子说要吃驴蹄子,顿时乐得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四婶子在旁听了也笑:“这胖子,黑驴蹄子是能随便吃的啊?就算是渴急了喝盐卤,饿急了吃五毒,那也不能吃黑驴蹄子啊,早年间挖坟掘墓的人才用驴蹄子,可别乱吃呀,那可是喂死人的东西,老吊爷才吃黑驴蹄子呢,阴曹地府里判官掌薄,牛头马面勾魂引鬼,九幽将军降尸灭煞,那九幽将军就是成了仙的黑驴精变的,早年间庙里的泥像都是驴头驴蹄子。”

  我一听四婶子的话,立刻想起曾经听我祖父讲过,盗墓的摸金校尉用黑驴蹄子镇伏古墓中僵尸的故事,黑驴蹄子是摸金校尉不离身的法宝,跟她所言出入极大,但我绝对想不到这四婶子竟然还知道这些典故,连忙请教于她,请她给我们详细讲讲。

  四婶子说:“啥是摸金校尉啊?整啥玩意儿的?那倒从来没听说过,只记得在解放前呐,山里的胡匪中有股绺子,这绺子中的人马全穿黑衣黑裤戴黑帽,扎着红腰带,踩着红袜套黑鞋,那身打扮那叫一个邪呼,这伙人专门在深山老林里挖坟掘墓,当时闹腾得凶极了,解放后跟衣冠道一类的教门都给镇压了,早年间凡是绺子都报字号,这绺子的字号我到现在还记得,好象叫啥……泥儿会。”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5

第十章 来自草原的一封信(1)(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23日)

  我从没听过“泥儿会”这种盗墓贼的传说,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说,但是她提及的“衣观道”我和胖子倒略有耳闻,这道门里的人为了炼丹,专割男童生殖器做药引子,解放后就被镇压不复存在了,我听四婶子说得有板有眼,就知道她不是讲来作耍的。

  这深山老林中放眼所见尽是寂寞的群山,有机会听老人们前三皇、后五帝地讲古,对我们来说绝对是一项重大娱乐活动,何况我和胖子等人在黄大仙庙中的地窨子里,还亲眼见过类似于“泥儿会”这一胡匪绺子装束打扮的尸首,更增添了几分好奇心,当下就央求四婶子详细讲讲“泥儿会”的事。

  可四婶子对“泥儿会”的了解也并不多,她只捡她知道的给我们讲了一些,那都是解放前的旧事了,当时东北很乱,山里的胡匪多如牛毛,象“遮了天”之类的大绺子就不说了,还有许多胡匪都是散匪,仨一群俩一伙的打家截舍,还有绑快票的,就是专绑那些快过门,出嫁在即的大姑娘,因为绑了后不能过夜,一过夜婆家肯定就不应这门亲事了,所以肉票家属必须尽快凑钱当天赎人,故称“绑快票”,“泥儿会”当家的大柜以前就是这么个绑快票的散匪,不单如此,他还在道门里学过妖术,传说有遁地的本事,即使犯了案子,官面上也根本拿不住他,可能实际上只是做过“掘子军”一类的工兵,擅长挖掘地道,不过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外人根本不知道,都是乱猜的,后来他发现发掘古冢能发横财,于是就做起了折腾死人的买卖。

  他挖的坟多了,名头也与日俱增,收了不少徒弟,形成了胡匪中的一股绺子,就开始报了字号,因为做的都挖土掏泥的勾当,他和他的徒弟们也大多是在河道中挖淤泥的穷泥娃子出身,干这行凭的是手艺,为图彩头,要突出一个“会”字,所以字号便报的是“泥儿会”。

  “泥儿会”从清末兴起,名义上以师徒门户为体,实际上同胡匪绺子中“四粱八柱”的那种组织结构完全一样,一贯为非作歹,心狠手辣,别说死人了,就连不少山里的老百姓都被他们祸害过,但官府屡剿无功,几十年间着实盗了不少古墓,到后来更是明目张胆,因为老坟里边多有尸变,或者墓主身体中灌有水银防腐,他们为了取古尸口中所含珠玉,便从坟墓中以麻绳拖拽出墓主尸骸,把尸骨倒吊在歪脖树上流净水银,然后再动手掰嘴抠肠,有时候古墓离有人居住的屯子很近,照样明火执仗,或是光天化日地那么折腾,毫不避讳,干这行没有不发横财的,所以这帮人个个手中都有真家伙,根本也没人敢管他们。

  他们挖开了坟墓把里面值钱的东西倒腾一空口,留下满目狼籍的破棺残尸,老百姓们看见后无不嗟叹,那些古尸也算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死后让人这么折腾,这幅情形实在是残不忍睹。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6

  第十章 来自草原的一封信(2)(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24日)

  “泥儿会”这股绺子,都是在以大小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出没,这山里面的三山五岭中,凡是有残碑封土能被找到的古墓坟茔,他们都要想方设法给挖开盗取冢内秘器,由于常年干这种买卖,做贼心虚,所以迷信的门道也就很多,他们穿成一身黑,是为了干活时减少活人身上的阳气,古墓都是久积阴晦之地,历来都很忌讳把活人的阳气留在里面,另外也都讲僻邪,帽刺、袜子、腰带都使大红的,全用猪血染过。

  关于他们的事迹,现在还能说得上来的人已经不多了,毕竟那都是几十年前的旧事了,四婶子之所以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解放前,她亲哥哥曾被“泥儿会”的胡匪们抓去做苦力,在掏坟掘冢的时候筛过泥淘过土,最后好不容易死里逃生脱出匪巢,给她讲过一些在里面的经历。

  据四婶子她哥回忆,“泥儿会”的匪首曾经带着全伙胡匪,在“团山子”一带挖了许多洞,最后从黄皮子坟后边挖出一座黄大仙的窨子庙来,他们想从庙中的暗道里找一件宝贝,结果惹恼了大仙爷,搭上好几条人命,不过“泥儿会”也不是吃素的,一计不成再施一计,结果还是让他们得了手,从庙下的暗道中,挖出一口描金嵌玉的箱子来。

  “泥儿会”的胡匪们得手后,那些被抓来帮忙挖洞的山民,便都被拖到山沟里杀人灭口,四婶子她哥中了一枪,枪子儿在他身上打了个对穿,捡了条命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回到屯子后枪伤就一直没能痊愈,加之又受了极大的惊吓,没撑几年,便一命呜呼了,至于“泥儿会”从黄大仙庙中掘出那口大箱子的下落,以及其中究竟装着什么宝贝,都没人知道了,而且从那以后,“泥儿会”也随即在深山老林中销声匿迹,再没人见过这股绺子了,肯定是遭了报应,都死无葬身之地了。

  我和胖子听得全神贯注,黄大仙庙里究竟藏着什么东西,犯得上让“泥儿会”这么不惜血本地折腾?那口箱子又被他们弄到哪里去了?“泥儿会”那些胡匪最后的下场又是怎样?我们好奇心都很强,恨不得把这件事刨根问底,要不然晚上睡觉都睡不踏实,可四婶子也只知道这么多了,而且就连这点内容的真实性也无法保证,当年他哥中了枪爬回屯子,就剩下一口气了,说出来的话也都是颠三倒四,谁知道他说的靠不靠谱。

  我见实在没什么可再打听的了,只好和胖子一起接着去削坟砖,那时候提倡移风易俗,平荒坟开良田,因为在许多边远地区火葬还不现实,仍然要实行土葬,但和旧社会也已大为不同,第一是薄葬,其次是深埋不坟,穴地二十尺下葬,不起封土坟丘,墓穴上面照样可以种植庄稼。
  ==============================
  这个真的是本物天下霸唱本人写的,怎么现在还有人怀疑呢?= =||
  不是官网的东西我一般不会转载的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6

第十章 来自草原的一封信(3)(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25日)

  不过我们这的深山老林中,人烟稀少,也犯不上为坟地和庄稼地的面积发愁,只是平些荒坟古墓,用墓砖代替建筑材料而已,但这坟砖极不好削,这些青砖都被古墓中尸臭所侵,臭不可近,虽是年久,仍不消散,削割平整之后,还要用烧酒调和石灰才能除掉异味。

  我又削了几块,闻了闻自己的手指,顿时熏得我直皱眉头,我捶了捶自己酸疼的脖子,望着屯子外沉默的群山,突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失落,难道我这辈子都要呆在山里削坟砖看林场了吗?毛主席挥手改航向,百万学子换战场,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虽然这确实锻炼人,可毕竟和我的理想差距太大,当时还太过年轻,面对自己的前途心浮气燥,一想到一辈子窝在山沟里,不能参军打仗实现自己的抱负,内心深处立时产生阵阵恐慌,鼻子发酸,眼泪差点没掉下来。

  胖子看我神色古怪,就问我想什么呢?怎么整天愁眉苦脸的?我叹了口气答道:“妈了个逼的,还不就是为亚、非、拉美各洲人民的解放事业发愁。”胖子劝我道:“别发愁了,人家亚、非、拉美各洲人民的日子过得怎么样,咱们是顾不上了,可能人家也用不着咱替他们操心,眼瞅着快下工了,晚上我请你们吃驴下水,到时候敞开了吃,拿他们东北话讲就是别外道,可劲儿造。”

  我抹了抹淌下来的鼻涕,正要和胖子商量怎么收拾驴下水,这时候老支书回来了,他到大队去办事,顺便给知青们取回了几个邮包,这山里交通不便,我们来插队好几个月了,几乎都和外界失去了联系,头一次看见有邮包信件,如何不喜出望外,当下把一切事情都抛在了脑后,我和胖子最记挂的,当然是家里的情形,可支书翻了半天,告知没有我们的邮包,这都是另外几个知青的。

  我虽然知道家里人现在都被隔离了,当然没机会寄来东西,但心里仍然很不是滋味,正要转身离去,老支书又把我们俩叫了回来,他手里举着一封信,说只有这封信是寄给你们俩的。

  我和胖子微微一怔,赶紧冲过去把信抢了过来,心里还十分纳闷,怎么我们两个人一封信?燕子也十分好奇,凑过来跟我们一同看信,我按捺着激动的心情,迫不及待地看了看信封,信是我们老家军区传达室转寄来的,所以里面还有个信封才是原件,显然发信人并不知道我和胖子插队落户的地址,才把信寄到了军区,随后又被转寄过来。

  我拆开信件,一个字一个字认真的读了起来,原来发信人是我和胖子在全国大串联的时候,在火车上结识的一位红卫兵战友丁思甜,她年纪和我们相仿,是文艺尖子,我们一见如故,曾结伴串联了大半个中国,在毛主席的故乡,我们每人抓了一把当地的泥土,整整一天一夜没有放手,结果后来手都肿了,在革命圣地延安,我们在窑洞里分吃过一块干粮,我们还在天安门接受了最高规格的检阅,串联结束分手的时候,我们互相留了通信地址,这事已经过去好一段时间了,万万没想到今时今日,会在山里收到她的来信。
========================
突然发现帖子里面好多的板凳哦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11:36

没完....6---54^_^D ^_^D

温室动物 发表于 2008-11-3 17:45

都看了 ··虽然不是什么新书不过很经典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23:59

10号,你为什么那么肯定是那一天?”
  “不是10号就是11号,我不记得了。”
  “你有没有怀疑谁?”
  “我不知道。我整天上班,后来发现东西不见后,我找玉芬阿姨问过,她说那天上午,我妈、大姐、雨杉和向兵也在。我不知道是谁干的。”
  “你的房门平时锁吗?”
  “锁了。但是玉芬阿姨有钥匙,她每天都帮我晒被子和整理房间。”方琪茫然地望着前方,双手绞在一起,又说了一遍,“我不知道是谁干的。”
  “你的房门钥匙平时放在哪里?”
  “跟我的其它钥匙放在一起,平时一直放在我身边。”
  “章玉芬是不是有你们所有人的钥匙?”
  “不,她只有我的。在这个家里,我们两个最亲,”方琪的声音变温柔了,“她是从小在外婆家把我领大的。”
  “那如果别人需要整理房间呢?”
  “一般都自己整理,玉芬阿姨做不了那么多事。光打扫走廊、客厅、小客厅、客房、厕所,再做饭做菜,就已经够她忙的了。当然,如果有特殊要求,跟玉芬阿姨说,她也会做的。”方琪说到这儿,轻轻咳嗽了一声,“但是,我大姐和晓曦不在玉芬阿姨的照顾范围。”
  “为什么?”
  “因为玉芬阿姨照顾不了那么多人,妈妈让柔枝大姐自己照顾晓曦。柔枝大姐也是同意的。”
  “你说的照顾包括哪些方面?”
  “整理房间、洗衣服、叠衣服,烧点心,诸如此类的事。”方琪平淡地说。
  “也就是说,方柔枝有很多时候是跟章玉芬在同一个空间干活?”
  “她们关系不太好,一般会错开的。玉芬阿姨不喜欢跟我大姐在同一个地方干活,她们两人没什么话说。”
  “为什么?”
  “也许是我大姐以前在妈妈面前说过玉芬阿姨的坏话吧。我也不清楚,她们一向合不来。”方琪叹了口气。
  林仲杰决定把方琪书本失窃的“故事”先放在一边。他还有更实际的问题要问她。
  “你上次说,5月6日晚上,你的电话是7点半左右来的,是不是?”
  “是的。我们约好的。”
  “晚饭是7点多开始的,根据调查应该是7点15左右开始,你7点半左右离开。而等你打完电话,晚饭已经吃完了。”
  “是的。”
  “你离开的时候,沈碧云还没有宣布要给苏志文300万,苏志文也还没来得及夸夸其谈,你怎么会知道他们说了什么?谁告诉你的?”
  方琪显然没想到他会问起这事,吃了一惊。
  “我是事后听玉芬阿姨说的。”方琪说。
  林仲杰知道她会这么回答,他说:
  “我们查过你在5月6日晚上的通话记录,这个电话的确是7点半开始的,确实9点结束的。”
  “我打完电话看过书房的钟和客厅的钟,都是9点,应该没错。那时候晚饭已经结束了,我去厨房喝了点汤。”方琪冷静地说。
  “当时章玉芬在
  吗?”
  “厨房里没人。”方琪说完,马上解释道,“后来我知道她去二楼给妈妈送牛奶了。”
  “晚饭后,你是什么时候看见你大姐的?我是指她说看见黑影的时候。”
  “我不太清楚,妈妈刚拿走热敷袋,她就来了,我跟大姐说了几句。”
  “当时沈碧云在哪里?”林仲杰记得沈碧云的证词中没提到过看见方柔枝的事,这让他觉得很奇怪。
  “妈妈刚走,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我跟大姐说话,她看上去很累。”
  “当时几点?”
  “我不记得了,大概是9点20左右,我没注意。”
  “那沈碧云有没有去书房?”
  方琪一惊,瞪大了眼睛,连忙说:“没有,我听见她上楼了,妈妈的腿不好,走路声音很重,我能听出她的声音,她上楼了。”
  “当时客厅里还有谁?”
  “除了我和大姐以外,没有其他人了。”方琪说。
  林仲杰想了一想又问:
  “你们家一般每天早上谁最早起来?”
  “当然是玉芬阿姨。然后是妈妈和大姐,大姐要给晓曦弄吃的,必须早起。妈妈是因为她向来睡眠不好才早起的。”方琪说。
  凌戈发现二楼除了曾雨杉的房间外,每个房间都锁了门。在这个家里没有人在客厅里换上拖鞋乱晃,拖鞋一般都放在各自的房间里,所以她没能找到那双粘有口香糖的拖鞋。凌戈真担心时间久了口香糖会掉了或被那人发现了,那不就前功尽弃了?昨晚还刚刚夸了海口,如果真的掉了,那可太丢脸了。
  中午时分,凌戈看见章玉芬一个人在厨房忙碌,便自告奋勇地提出帮忙剥毛豆,难得今天沈家没别人,她正好跟章玉芬聊聊。章玉芬起先有些意外,后来看她是真心要帮自己,便爽朗地答应了。
  “凌戈,你的名字真怪,不像女孩的,是谁取的?”章玉芬一边削土豆,一边跟她拉起家常来。
  “是我爸爸取的,我爸爸本来希望我是个男孩子的。”凌戈想到自己那有点粗鲁有点凶的爸爸,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其实这就是为什么她喜欢跟简东平在一起的缘故,简东平虽然常会讽刺她,但大部分时候对她还是非常温柔的,不像她爸爸,一年四季也见不到他笑几回,看见爸爸,她总有点战战兢兢的。
  “那你妈妈呢?”
  “我妈妈在我3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章玉芬一惊,削土豆的动作慢了两拍。
  “是怎么去世的?生病还是……”
  “是生病,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她得的什么病,我爸爸一直没说,我也没问。”凌戈一边剥毛豆,一边小声说。对她来说,妈妈真是个遥不可及的称呼,但可能自懂事后她就没见过妈妈,所以她也并不是很伤心。一句话,她是习惯了。
  “你爸一个人把你拉扯大也不容易,现在他退休了吗?”
  “我爸几年前在办案的时候牺牲了。”
  “那你这几年都一个人过?”
  “嗯。”凌戈点点头。
  “真可怜。”章玉芬充满同情地看了她一眼。
  “一个人过简单舒服,也没什么不好的。”凌戈笑笑,她不喜欢被别人同情。
  “不过,凌戈,你运气来了,简律师家条件好,人口少,关系不复杂,而且我还听说简律师的儿子人聪明,有文化,工作又好。你福气来啦,凌戈。”章玉芬用沾满土豆皮的手拍拍她的手背笑嘻嘻地说。
  他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怎么会是我的福气?一想到简东平,凌戈的心里就五味杂陈,她觉得自己本来对他也没什么的,只不过是有点点依赖,有点点佩服而已,以前他也到外地去过好几天,他们也不是每天见面的,可是自从那天晚上在他家住,他做出那副怪样子后,她心里就有点不一样了,好像突然间莫名其妙地对他产生了一种怜惜的感觉。所以这次他走了以后,她特别想念他,有时候走到路上不知不觉就想给他打个电话,其实也没什么事要说,就是想跟他说说,一说话,就觉得他离她很近。她是克制着把所有事集中在一个电话里报告给他的,她不想让他感觉自己在跟他套近乎。她很想念他,那是事实,但是往后的事她就不敢多想了。
  “上次他来,我看他人长得也很清爽,帅气,凌戈,你的福气来了。”章玉芬还在说,这话听得她心里有点不好受。她真想大声纠正章玉芬,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不要把我们扯在一起,但是一想到简东平的嘱咐,她忍住了。
  “我觉得跟他,有时候也不是很合得来。”凌戈艰难地吐出一句话来。想到他之前对自己的奚落,想到他一直就瞧不起她英文差,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两个人相处哪会时时都好?你别生在福中不知福啊。”章玉芬向厨房外张望了一下,轻声说,“告诉你个秘密,一年前,我们家太太曾经想把你的男朋友介绍给方琪。那时候,方琪刚失恋,心情不好,我们太太很担心她,着急想给她找个男朋友,结果就想到了简律师的儿子。太太那时候提出,如果简律师的儿子肯跟方琪好的话,给他几百万。可惜最后还是被回绝了。现在这社会什么都讲钱,一个工薪阶层的男人可以拒绝几百万不容易,再说我们方琪长得又那么漂亮。”
  凌戈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故事。
  “他为什么拒绝?”
  “你这傻丫头,当然是因为你喽。他说他有女朋友了,不就是说你吗。”
  凌戈的心里漾起一丝甜蜜,但立刻又提醒自己,他有那么多女朋友,什么B伴侣、T伴侣、W伴侣的,谁知道他是为谁啊。好了,不想再谈他了,再谈的话,她心里就越来越不安稳了。记得有一次,他在跟她说话,她很想伸手去摸摸他的脸,他离她那么近,但是她不敢。她知道自己跟他比,不够聪明,所以就得尽量少做蠢事,她得明白,不是她的,就不是她的。不知道他现在车开到哪里了,是不是去找王冬梅了……刹车刹车,她对自己说,凌戈,你还没完没了了呢,到底有没有自尊心?现在是套情报时间,怎么老是开小差。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23:59

“阿姨,你一个人做那么一大家子的事真辛苦啊,应该再请个钟点工。”凌戈换了个话题,由衷地说。
  “哎呀,你这小姑娘可真会说话。”章玉芬笑着拍了她一下。
  “我是想什么说什么的。要是让我一个人每天做那么多事,肯定要疯掉了,根本忙不过来,而且肯定做得一塌糊涂。所以想,沈家那么有钱,应该再请个保姆。”凌戈真心地说。
  章玉芬看看她,说道:
  “不是我们太太小气,是现在想请个好的钟点工真的不容易。以前也请过,但不是不讲卫生,就是爱偷东西,要不就是不守时间,所以后来就干脆不请了,只是碰到特殊情况,才找个人来帮帮忙。”
  “特殊情况?”凌戈想到了4个月前沈老太太的不幸遭遇。
  章玉芬没接她的口。
  “我是照顾这一大家子,不过方柔枝和她的女儿跟我没关系,我一开始就跟太太说好的,我不管她们,太太也同意的。”章玉芬一提起方柔枝就皱起眉头,一脸不屑,“所以,那个方柔枝如果生了病,就会找个人来帮忙照顾那个小姑娘。嗨,原本只是个下岗工人的女儿,男人还是个杀人逃犯,现在在这里搞得倒跟千金小姐一样,还得找人专门伺候她,哼。不过,反正也不是我出钱,我管不着。”
  “方大姐经常生病吗?”
  “哼,谁知道。”章玉芬冷笑一声,“她可是林黛玉。”
  想到方柔枝那娇娇弱弱的模样,跟林黛玉倒还真有几分相似,凌戈禁不住笑了出来。
  “那她今年生过病吗?”她笑着问道。
  “怎么没生过,她年年生!”章玉芬没好气地说。
  “什么时候啊?我看她身体好像蛮好的。”凌戈问道。这一招是简东平教她的,想套话,先往反了说。
  “就是今年的3月份。她得血尿住院了。我们太太只好给她女儿找了个临时保姆。”
  “我听晓曦上次说,2月份沈老太太从楼上摔下来过,那时候应该也请了临时保姆了吧,那3月份只要请同一个来,就简单多了。”凌戈觉得自己问得不太高明,但好在章玉芬并没注意。
  “2月份请的那个是专职护士,3月份的那个才是临时保姆。”
  “临时保姆应该是年轻人吧。”凌戈在考虑要不要给她看周谨的照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拿出来,那也太明显了。
  “嗯,二十几岁,看上去人还不错,整天笑嘻嘻的,干家务是把好手,听说是福建人来这儿找工作的,一时没找到,就先来当几天保姆赚几个钱。方晓曦跟她处得不错,两人还一起唱歌呢。你别说,那个王丽丽,是叫这个名字吗?噢,应该叫周丽丽,歌唱得挺好听的。太太还叫她在客厅表演呢。她站在那里有模有样的。”
  肯定是周谨。凌戈心头一阵兴奋。
  “她唱的是什么?”
  “是邓丽君的歌,我不知道是哪首,反正唱得不错,我都站那儿听了会儿。我们太太也喜欢听老歌,那天见她嗓子不错,就问她会不会唱白光的《假惺惺》,没想到她也会,唱得还不错。太太挺喜欢她的。”
  “那苏志文跟她一起唱?”凌戈觉得自己问得真别扭,但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苏志文跟周谨联系在一起,她真怕章玉芬会怀疑她在打探消息。果然章玉芬有些狐疑地盯着她看了一眼。
  “你问这个干啥?”
  “我只是好奇,嗯,随便问问。”凌戈脸红了,她觉得自己好像被当场揭掉了假面具。
  “苏志文怎么会当着太太的面跟周丽丽一起唱歌?小姑娘,你怎么想得出来?”
  “我随便瞎猜猜。”凌戈见章玉芬没怀疑她,胆子又大了,说道,“我觉得我要是沈老太太,也肯定不放心,那么年轻,还那么帅气的丈夫,家里又都是女的,现在还来个年轻的保姆。”
  
  “别瞎说。那个保姆只来了一个星期,方柔枝回来后第二天她就走了。她在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跟我在一起做家务,要不就跟方晓曦在一起。她跟苏志文没啥机会见面。”章玉芬好像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她接着说,“要是她真跟那个男人有什么,这个家里的眼睛多的是,难保不传到太太耳朵里,太太能不知道?我们太太还是挺喜欢她的。”
  “既然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让她继续留下来呢?”凌戈进一步问道。
  “方柔枝身体好了,凭什么再为她请个保姆?再说,多个人也麻烦。”
  “有什么麻烦啊,她能帮忙做掉好多事呢。”凌戈说。
  “她啊,没什么缺点,就爱问东问西的,不过,人倒是挺老实的,有一次她打扫卫生间时捡到一条珍珠手链,自动交到我这里来了。我一看就知道是方柔枝的,这个人就是爱丢三落四,什么都要别人给她收拾!”
  “她爱问东问西的?”凌戈觉得周谨在打听什么。
  “对啊,也就是跟我闲扯,她问起以前太太那个老公从楼上摔下来的事,又问了太太上次摔倒的事,嗨……做土豆色拉也不知道够不够……我就跟她闲扯了一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沈老太太的老公也是从楼上摔下来的?”凌戈假装不知道。
  “可不是,那是98年的事了。那天晚上,我们家太太带着方琪和雨杉去朋友家玩了,我又恰好有事去看老乡,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他那会儿心情不好,晚上爱喝了点酒,结果去接个电话,从楼上摔下来了。”
  “可是,他房间里没电话吗?”凌戈想到这个家里几乎每个房间都有电话。
  “警察说,是他自己昏头昏脑把房门反锁上了,结果进不去,所以就下楼接电话了,嗨,谁知道啊,这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那周谨问你什么?”
  “她问的问题那叫一个怪 ,她问我先生摔死后太太要整理书,怎么会少条绳子?后来那条绳子找到没有?”
  是挺怪的,凌戈暗暗记下,准备告诉简东平。这时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上次她在饭桌上曾经提起过周谨曾经打电话来的事,为什么大家都说不认识她呢?转念一想,周谨来这个家当保姆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她提到周谨时也没拿照片给她们认,所以她们不知道周丽丽就是周谨。
  “她什么都好,就是好瞎打听。不过,我们太太好像对她挺满意的,临走时,还给她双份工资呢。”章玉芬一边拌色拉酱,一边说。
  “你们太太真大方。”
  “我们太太就是这样,对喜欢的人,出手很大方,对她不喜欢的人,一毛钱也不给”章玉芬道。
  这么说来,沈碧云应该是很喜欢苏志文的,否则她不会一出手就给他300万!300万哪!不知道要存多久才能存那么多钱。如果我有那300万,我就……凌戈把自己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一边骂自己,凌戈凌戈,你真不称职啊,怎么老是思想不集中呢?接下来该问什么了?应该是小狗玻璃。
  玻璃,这小狗的名字真怪,但却名如其命,它就像玻璃一样被砸碎了。想到这里,凌戈的心就一揪。
  “你怎么了?”章玉芬好像发现她抖了一下,关切地问道。
  “噢,我忽然想起了小狗玻璃的事,它真可怜。是条什么品种的小狗?”
  “博美。”
  凌戈的脑海里出现一张俏丽可爱的棕色小尖嘴脸。想到这机灵的小家伙被砸碎了脑袋丢在一个纸箱里,她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到底是谁这么狠心?真是太残忍了!她真恨不得当场把这个屠夫一刀劈了。
  “是谁干的?”她冲口而出。
  “我也不知道。嗨,玻璃真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狗。”章玉芬叹了口气,“它会做很多怪动作,雨杉经常叫它表演给大家看。我也经常拿东西给它吃,小家伙又馋又调皮,它最喜欢叼人家的鞋子了,一不留神就被它叼去了。”
  章玉芬开始跟凌戈一起剥起毛豆来,凌戈发现自己真不利索,光顾着说话,毛豆才剥了一半。
  “狗好像都是这样的,我们隔壁以前有个伯伯也养了条博美犬,老爱叼东西,还特别爱叫呢,很多人不喜欢它,觉得它凶,那个伯伯告诉我,说小狗叫的时候其实自己心里也是很害怕的,它是因为害怕才叫的。不过,它对我挺好的,我给它吃过肉丝。”凌戈小时候特别喜欢跟隔壁的小狗玩,可惜后来这个伯伯搬走后,小狗也一起跟着去了。
  章玉芬拍了一下大腿。
  “就是,玻璃就是特别爱叫!而且,对不喜欢的人特别凶,所以惹人嫌了,也不知道得罪谁了。”
  “听雨杉说,好像是方大姐。”凌戈轻声提醒道。
  “这我不太相信。她能有这胆子?她平时就特别怕那只狗,讨厌狗的人多半都怕狗。她怕玻璃,玻璃当然也不喜欢她,有段时间老爱在她门口撒尿,为这事两人吵过不是一两次,后来太太跟雨杉谈了,雨杉才教玻璃定点撒尿。”
  “那玻璃的尿盆一般放在哪里?”
  “在楼梯后面,那里正好有个地方,也不能把狗尿盆摆在路中间吧。”章玉芬叹了口气,“玻璃死得真惨。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啊。”
  凌戈知道,玻璃的尸体也是章玉芬找到的,对平常人来说,两度发现腐尸的滋味的确不好受。
  “那玻璃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就是在太太摔伤的第二天早晨,大家那天乱作一团,一开始也没注意,后来到了晚上才发现玻璃不见了,雨杉很着急,到处找,一直没找到。”
  “那么,小玻璃晚上睡在哪里?”凌戈问道。
  “它当然睡在雨杉的房间,不过小家伙皮得很,晚上也经常到处转。”
  “那沈老太太摔跤会不会是踩到了小狗?”凌戈猜测道。
  “不会,踩到了小狗,它还不得哇哇乱叫啊,那天太太摔下来,没听见狗叫。”
  有道理。
  “那……家里除了方大姐讨厌玻璃外,还有谁讨厌它?”
  “其实方晓曦也不喜欢,说它有一次咬坏了她的鞋。”
  “那方琪呢?”
  “方琪很喜欢小狗,那条小狗还是她陪雨杉一起买回来的。”章玉芬说起方琪,话语中总是充满了感情,还带着点溺爱的味道。凌戈觉得,跟沈老太太相比,章玉芬好像更像方琪的母亲。经章玉芬这么一说,凌戈对方琪的印象突然好了很多,因为她一向觉得,爱小动物的人是最有爱心的,他们肯定不会杀人。
  “那沈老太太呢?”
  “太太喜欢干净,觉得狗很脏。不过,只要雨杉能管好小狗,她也不管的,太太很忙,每天忙公司的事就够她受的了,才没那闲心管她们的事。”
  “最近老太太精神不太好啊。”凌戈想到前一晚吃烤肉时,沈碧云几乎没动筷子,只吃了一点青菜和几勺蛋羹。
  “男人死了,谁都高兴不起来,再说太太蛮喜欢他的。”
  毛豆剥好了,章玉芬毛豆粒倒在一个篓里冲洗起来。
  这时候,凌戈的手机忽然传来收短信的声音,难道他这么快就回来了?!现在才下午三点。凌戈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简东平来的短信:“我回来了,在商丘路28号同光大厦160A室等你。”
  她本来以为他会约她在茶室见面。商丘路……
  难道是路敏家?她知道路敏就住在商丘路的一幢大厦里,有一次他们曾经在路敏家楼下分手。难道他说暂时住在外面就是住在路敏家?她想到这里,接到短信时的兴奋劲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一定跟她有点什么,不然不会一回来就去她那里,一想到他要住在路敏家里,而且还是堂而皇之地告诉她要先在路敏家住两天。她就觉得心里很难过,但是也不能不去,他们现在是去谈公事,而且,他们之间也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关系,她知道自己没资格过问他的私事。
  “我出去一下,玉芬阿姨。”她垂头丧气地说。
  “那你回来吃晚饭吗?”章玉芬背着身子正在洗菜。
  “我去去就回来。”她决定跟他谈完公事就回来,这样应该还赶得及吃晚饭。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23:59

 14.相逢的答案
  
  凌戈带着满心疑惑和不快走进了同光大厦。
  肯定是路敏家,她不会记错的。上次他把车开到这里,就把她赶下去了。“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事。”他说完还朝她挤挤眼。难道路敏也会在旁边听他们两个说话?想到这里,她都想回去了。但刚刚想走出电梯,电梯门就关上了。她只能教育自己,凌戈,你又不是去谈情说爱的,你是去谈工作的,管她什么路敏不路敏,不管你的事,你只谈公事,谈完就走人。
  她下完决心,电梯正好停在16楼。她走到160A室门口,忽然觉得今天自己穿得特别难看,那件红色汗衫已经洗得发白了,下面的半截裙还是5年前的式样,买来的时候是白色的现在都已经发黄了,凉鞋也是旧的,她为自己在这种时候竟然找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感到万分懊丧,但随即又愤怒起来,她恼羞成怒地想,这也好,反正我就是这么土!我就是这么土!你们两个时髦人要笑就笑好了!
  她站在门口还在磨蹭,门忽然开了,一条长长的手臂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她一看,不是别人,正是简东平。他怎么会知道我来了呢?我还没按铃呢,难道刚才一直在猫儿眼那里等着?他有那么好吗?
  本来好几天没看见他,她应该惊喜才对,但是现在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她一抬头就看见墙上的一张大幅美人照,她见过路敏,那就是她,不见得有多漂亮,但是很时髦,站在人前有一种特别的自信,这两样都是她缺乏的。
  “你在门口干什么,等你半天不按铃。”他放开了她的手臂,说道。
  跟往常一样,他打扮得山青水绿,又干净又舒服,今天他穿了件暗绿色的短袖衬衫,下面随意搭了条只到膝盖下面一点点的,式样古怪时髦的米色中裤,要命,今天他看起来可真俊,凌戈觉得有点头晕,她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这个家伙现在正在他女朋友家里接待她。她看见他穿了双拖鞋,问道:“要换鞋吗?”
  “换吧。”门口有一排拖鞋,他说,“随便穿哪双。”
  口气俨然是这里的主人,她气呼呼地换上了拖鞋。
  他走到她前面引路,她忽然发现,他的头发湿湿的,衣服也很干净。她猜想他一定是洗过澡,换过衣服了,否则风尘仆仆赶回来,哪有那么干净?看来他跟路敏是真的熟!可是路敏在哪里?凌戈现在倒希望她马上跑出来了,如果简东平是背着女朋友把她约来的,那她成什么人了!
  “进来,进来,别客气。”他一边说,一边笑着回头看她。
  跟着他来到客厅,她才发现这是一套很大的房子,路敏的生活条件真不错。
  “我们到沙发那里去坐吧。”他指指客厅里侧的沙发,首先走了过去。
  “这是哪儿啊?”她冷冰冰地跟在后面问道。
  “你不是已经猜出来了吗?”他笑嘻嘻地回头看她.
  “是路敏家,对吧?干吗叫我到这儿来?”她气冲冲地说,但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好没风度,好没涵养。她是来谈公事的,现在成什么了?他一定会乱想的,果然,她瞄过去看见他满脸笑意。
  他在沙发上坐下了。
  “请坐吧。”他说。
  “你笑什么?”她白了他一眼坐了下来,想别过头去,但又有点舍不得,那么多天不见了,她真想好好看看他。但是,她现在首先得知道路敏在哪里。
  “你在找什么?”看她东张西望,他好奇地问道。
  “你女朋友在哪里?我不想背着人说话。”她冷冰冰地丢出一句。
  “你说路敏啊?”他笑着瞥了她一眼,“她跟男朋友去度年假了。”
  “她男朋友?”凌戈疑惑。
  “对啊,所以她才答应把房子借给我住几天。”他说着从背后的CD柜上拿下一个镜架来递到她面前,她看见路敏跟一个身材粗壮魁梧,满身肌肉的男人亲热地搂在一起。
  “那是她男朋友?”
  “对,开健身房的,他们今年大概就要结婚了。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我怕以后见面你跟他们乱说,路敏的男朋友会拳击,我可不想挨揍。”他好像有点担心自己会挨揍。
  凌戈忍不住笑出来,心想,就你这瘦身体哪是人家的对手,肯定一下子就被人拍下来了。她很想大笑,但又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样他一定生气的,而且没准还会看穿她的心事,所以她只好讪讪地把照片还给他。
  “你自己说她是你的B伴侣,我哪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啊。”她忍着开心说道。
  他笑了笑。
  “凌戈,B伴侣就是打桥牌的意思,Bridge,就是桥牌。我是个桥牌迷,不打通宵不罢休,路敏的男朋友也是。”他真诚地解释道。
  那T伴侣和W伴侣呢?她本来想乘胜追击,但是一想,我凭什么问。所以就干脆住了口,她没想到,他自己开口说了下去。
  “至于T伴侣,就是旅游伙伴,我们那几个人一起去过西藏、云南很多地方,W伴侣就是工作,你也许不明白,有个工作上的好伙伴有多好。我上班以来,李小红是我对得力的助手,不过人家比我大好几岁,孩子都7岁了,再说,我也不是楚留香,我们只是非常好的朋友而已。”他歪头看她,“我以前就跟你说过,不是我要交女朋友,而是干杂志这行,女人特多,所以交的都是女朋友,你明白了吗?”
  凌戈觉得他今天的态度跟以往比很不一样,好像很诚恳,语句中有种让人信服的力量。她喜欢他这样的态度,也马上相信了他的话。但是她心里又有些七上八下的,他为什么今天要突然跟她解释这些?那不是他碰不得的隐私吗?
  “其实你不必告诉我的。”她说。
  “本来看你七想八想,觉得好玩,但现在,我不希望你误会,我想还是解释清楚比较好。”他起身走到冰箱面前,停了下来,转过身说,“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是个很寂寞的人。我跟大部分人都只是泛泛之交。”
  她不晓得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只注意到他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红橙和一小盒香草冰激淋,走回到沙发前。她还注意到他的目光朝她的脚扫过来,天气热,她没穿袜子直接套了双凉鞋就出来了,现在她正把自己的脚放在拖鞋上面,被他这一瞧,她的脸立刻红了,赶紧把脚塞回到拖鞋里。
  他的这一瞥让她想起了她住在简家第一夜发生的事。
  
  那天晚上,她刚洗完澡回到简震的房间,他就来了,穿了一身白,白色汗衫加白色运动短裤,看上去心急火燎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在房间里东翻西翻,一会儿拉开抽屉,一会儿又钻到书桌底下去。
  “你在找什么呀?”她边梳头,边问他。
  “我在找我的CD,这个简震,没事老拿我东西!”他蹲在地上愤愤不平地抱怨。
  “什么了不起的CD啊。”她嘀咕了一句,赤脚爬上床,坐在床中央拿起了电影杂志。这是简东平的老爸简律师给她的,她一直都很喜欢看电影杂志,但自己从来没买过,她嫌贵,平时只是借同事买来的随便翻翻,都没仔细看过,这次她准备好好享受一番阅读电影杂志的乐趣。她在那里看得起劲,他则气急败坏地在房间里东翻西找,忙了一阵后他停了下来,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趴到床边,掀开床单,从下面拉出个纸箱子来。不一会儿,她就听到他在那里气哼哼地说。
  “果然在这里,这个简震!”
  她瞄了他一眼,看见他手里多了张CD片。
  “是什么片子?”
  “五轮真弓,我高速路上的最佳伴侣。”她听见他答应了一句。
  这人她没听说过,不关她事,她埋头继续看杂志。
  接着是,1分钟的安静。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正想把目光从电影杂志上移开,就感觉自己的一只脚被热烘烘地握住了,她浑身一惊,杂志差点从手里掉下来。接着她看见他的手正握着她的脚,大拇指轻轻划着她的脚背,她浑身一颤,心跳得不是一般的厉害。
  “你,你有病啊。”她脸红耳赤地说,脚往回一缩,从他手里滑了出来。
  “你的脚真肥,我都没摸到骨头。”他的声音像蚊子叫,她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其实她也不想听。她只在心里恨恨地想,我的脚是肥是瘦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能做这种事?我们是普通朋友,这是普通朋友之间该干的事吗?……现在她一点不想看到他了,也不好意思看,她用电影杂志挡住脸,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快点走人。按照他往日的脾气,遭到冷遇后,他一定会立刻离开,要不就是嘲笑她一两句再走,但是这次却不一样,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竟然没有任何动静。
  她禁不住抬头朝他望去,发现他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仍然趴在床边,两只手放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睛睁得从未有过的大。
  “你怎么啦?”她问他。
  他没回答,只是看着她,在这之前,他从来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她。这种眼神她无法形容,但是她记得有个因偷窃被抓的哑巴女孩,也曾有过类似的眼神,如果要用语言来诠释,那应该先是一个重复三遍的问句,“我完了吗?我完了吗?我完了吗?”然后再作出肯定的回答,“我完了。”
  就是这种眼神,说不出口,而且知道哀求也没用。
  他怎么啦?一时间她忘了刚才的小插曲。
  她想上去拉他,但她的手刚接触到他的手臂,他就摇晃着站起来,整个身子像失去重心般猛地摔倒在床上,把她吓了一大跳。他俯卧在她身边扭了几下,还把头埋在一条毯子里。
  “你这是怎么啦?”她疑惑地问道。
  他把头转过来,露出一只眼睛看着她,什么话也不说。接着她惊讶地发现他好像在浑身发抖,而且头上开始出汗了。不晓得为什么,虽然他只是用一只眼睛冷漠地瞧着她,脸上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但她隐隐觉得他当时很痛苦。
  

  “你怎么啦?”她又问了一遍。
   他不说话。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去叫你爸爸来。”她开始真的为他担心起来。
  他看见她要起身,“啪”地一下抓住了她的手臂,他的手湿漉漉的,“我……胃不舒服,你让我休息一下。别走,陪我一会儿,我……休息一下,就好。”他喘着气说。
  他说话都不连贯了,好像一个快死的人,身子不听使唤,浑身打颤。她以前也曾犯过胃痛,她知道那很难受。但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在她面前犯病,怎么之前没什么征兆啊,吃饭的时候他还兴致很高呢。她看见他闭着眼睛,喘着粗气,抽搐了一下,额头的汗直往下掉,他的头发湿了,背上的汗衫也全被打湿了。他一定很难受,她有点心疼他了,好想摸摸他的头,但是她不敢。
  “要不要给你去拿药?”她轻声问道。
  他闭着眼睛没回答,大概是过了几分钟,他忽然放开了她的手臂,精疲力竭地慢慢从床上爬起来,好像大病初愈一般,脸色苍白,浑身是汗。他没跟她说一句话,也没看她一眼,快步走出了房间,连CD也没拿。
  一个小时后,她拿着CD片去找他,发现他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想心事,他显然已经洗过澡了还换了一身衣服,身上飘洒着一股柠檬沐浴露的香气。
  “你刚刚忘了拿CD。”她站在他身后说。
  “你放在桌上吧,我等会儿去拿。”他没有回头,答道。
  他的声音低沉忧郁,一反常态。他是怎么啦?胃还在痛吗?她很好奇,但是她不敢再问,她隐隐觉得这好像是个禁忌。她只是怔怔望着他后脑勺的黑头发,黑色汗衫上面隐约露出的一小段白色后颈,他随随便便搭在阳台门上的赤裸的手臂……她的脑子昏昏一片,忘了说话,忘了该做什么,只是看着他的后背发呆。
  他的手指好像还在打着节拍,她忽然发现他的手指很长。
  她在他身后站了好一会儿,他忽然转过头,朝她露出微笑。
  “快去睡吧,凌戈,时间不早了。”
  “嗯,好的。”她答应道。
  她觉得,他是花了很大力气才挤出这个笑容来的,虽然他在笑,态度也很平静,但是她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当时情绪非常低落,他仿佛是一个刚刚被判了刑的犯人在安慰他的家人,没关系,我很好,我行的,但谁都看得出那是致命的打击,他其实是伤心欲绝。她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既好奇又难过,但是她不敢问,也问不了了。他在阴影里转过头来看她的一刹那,她的心猛烈地悸动了一下,她意外发现他竟然俊气逼人,她不敢再看下去了,也不敢再跟他说话了,她担心再说下去,自己会忍不住上去安慰他,最可怕的是,她很可能会去摸摸他的头,她想到自己因此可能受到的奚落,赶忙朝自己的房间奔去。
  那天晚上,直到半夜她才听到他关上卧室门的声音。
  她本来担心他第二天仍然一蹶不振,不过她马上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很快就又恢复常态,成了一个爱开玩笑的刻薄鬼。

狗蛋 发表于 2008-11-3 23:59

简东平坐下后,从茶几下面找出一个盘子来,把橙子放在盘子中央,他一刀切下去,橙子立刻成了两半。
  “好吧,说说你那边的情况。”他平静地说。
  “我都找过了,还没找到拖鞋上有口香糖的人。她们在走廊里不穿拖鞋,都只在自己的房间穿。”凌戈看着他把半个橙子里的橙肉都挖出来放在了盘子里,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我想到一个问题,凌戈,如果是平底拖鞋,口香糖粘在下面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吗?”他小心翼翼地用一个勺子把香草冰淇淋舀在那半个橙子中。
  “这个我看过了,我们的拖鞋底下面有很多孔。”
  “拖鞋都一样吗?”他问。
  凌戈点点头。
  “沈家人的拖鞋都是章玉芬织的,以前方柔枝也织过,但沈老太太嫌她织得不好,后来不让她织了,章玉芬为这个还挺生气呢,她说方柔枝是故意的。而且,就,就算是平底的,就算她马上发现了,也很难做到一点痕迹都没有,口香糖很难弄干净的,这不是你说的吗?”凌戈看着他很娴熟地把部分橙肉切碎了洒在冰淇淋上,心里纳闷这是给谁吃的。是给他自己吗?那他也太讲究了。会不会是给我的?还没等她想下去,就见他将汤匙插在橙子冰淇淋上,递给她。
  “吃吧,这是给你做的。不好意思,我回来的时候,急着赶路,忘了给你买好吃的了。”
  果然是给我的,凌戈欣喜地接过那个冰淇淋,心想,土特产哪能跟这亲手做的橙子冰淇淋相比。
  “谢谢你。你不吃吗?”她笑眯眯地问完才想到,他向来是不爱吃甜食的。
  他用纸巾擦了擦手,从皮包里掏出纸、笔和一本《淑女之家》来。
  “周谨的标记对你有用吗?”她问道。
  “很有用。我把那几段都复印下来了,对了,你查看周谨的标记时,确定没有遗漏吗?”
  “当然没有喽!我很仔细地从头到尾察看了两遍呢。你不要小看我好不好!”凌戈大声辩解说,她不喜欢被人看扁,现在尤其是不想被他看扁。
  换作平时,有点爱“占便宜”的他肯定会顺势握住她的手或者搂搂她的肩以示安慰,但今天,坐在她身边的他很规矩,只是朝她笑笑说:
  “那就好。我现在把我复印的那几段给你看,你看能否找出什么来。”他一边说,一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复印件来摆在她面前,“其实只有三段而已。”
  凌戈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了起来。
  第一段是第34页的第二节,文章是沈碧云以第一人称写的。
  “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他跟我这个长年接受马列主义教育的中国女子在很多方面都格格不入。比如,我对数字百无禁忌,不管是“13”还是“4”,我都无所谓,我相信我的运气跟这些数字毫无关系,但是他就不同了,他在这方面几乎有怪僻。他非常喜欢双数,非常讨厌单数,他坚持认为双数更吉利。记得我们刚认识没多久后的一天晚上,他羞羞答答地问起了我的年龄,我说比他小6岁,他大大松了口气,他说他很高兴,我比他小6岁,而不是5岁,或是7岁,我很想对他说,按照中国人的习俗,男女之间相差‘6岁’是相克的,但是看他那么兴高采烈,我就只好把这句话吞回了肚子里。结婚后,他还按照6的倍数给孩子们各打了一条珍珠项链算是见面礼。我觉得他在这方面非常迂。”
  第二段是第89页的第三节。
  “我心情低落,曾宏出了事,家里乱哄哄的,公司又有一大摊子事情等着我去处理,我现在终于明白女强人的意义了,如果你连悲哀的时间都没有,那就真的成了女强人了。从公司回来,我一边忙着安慰女儿们,一边忙着跟玉芬一起整理书,那天真是诸事不顺,先是雨杉打碎了我很喜欢的一个古董花瓶,接着发现本来准备好用作捆书的绳子少了两根,剩下两捆书没办法捆,只好让玉芬跑出去再买;再后来是发现方琪半夜才回来,她那几天一直在闹情绪,我想她一定又是碰到了什么‘恋爱’方面的事,她是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但是在感情上向来都不成熟。”
  
  
  第三段是第142页的一个段落,凌戈记得周谨在书里的这个段落上面画了个五角星。不知道这五角星跟前面的划线有什么区别。
  “婚事一开始就遭到了家人的激烈反对,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不过我想,到了我这个年龄,我有权利做我想做的事,我也有权利做一些出格的事。既然大家都认为我是个女强人,那么我觉得我应该让大家看到我强的那一面。志文也许不是一个合适的丈夫,但是他的存在,让我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对我来说,与其说他是我的情人或是丈夫,倒不如说他是个顶了丈夫头衔的忘年交小朋友。他非常乐意跟我交谈,也很关心我,儿子去世后,我养成了半夜去客厅喝杯红酒的习惯,他总是劝我不要半夜喝酒,他自己也很少喝酒,在这方面他做得很好。他也很有爱心,对家里的小狗非常友善,虽然雨杉一向反对小苏,但是小狗却很喜欢他,一看见他,总是喜欢腻在他脚边撒娇。”
  
  “看完了吗?”简东平问她。
  凌戈点了点头。
  “有什么感想?”
  “苏志文肯定是个好人,因为小狗喜欢他。”凌戈其实什么也没看出来,她的脑子里现在塞满了冰淇淋带来的甜蜜感觉,哪还有思考能力,但话一说出口,她又意识到这话出自一个警察之口实在太没质量,她想补救,又一时却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来说,只好往嘴里又送了一口冰淇淋,看了他一眼。
  他笑着看她吃,问道:“小狗喜欢的人就是好人?”
  “你有什么想法你就说嘛,别卖关子了。”凌戈不喜欢他那半带嘲讽的口吻。
  “你再看一遍吧。”他还是不依不饶。
  干吗老是要考我啊。
  “那你等等。”凌戈气鼓鼓地说着把那三段文字又看了一遍,这次她看出问题了,她放下吃完的冰淇淋,指指中间的那段文字,“绳子的事,周谨向章玉芬打听过。”
  “是吗?”简东平很惊喜,随即又问道,“今天你跟章玉芬还打听到什么?”
  凌戈一五一十把自己跟章玉芬的对话跟他说了一遍。
  “想不到沈老太太那时候还想把方琪介绍给你呢。”
  “这事我完全不知道,肯定是我爸帮我挡回去了。我连我爸是沈碧云的法律顾问都不知道。”简东平心不在焉地说,凌戈知道,他现在想的是另一些事。
  他看看《淑女之家》的复印件,沉思了一会儿,说:“凌戈,我现在要弄清楚几件事。”他的声音很深沉,这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知道他要说些重要的话了。
  “什么事?”她连忙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的房间两边各是谁的房间。”
  “一边是雨杉的房间,另一边是方柔枝的房间。”
  “二楼应该有两排房间吧,你这排,除了刚刚你说的三间,还有其它房间吗?”
   “除了一个厕所就没有了。”
  “那对面那排呢?”
  “对面是沈老太太、方晓曦和方琪的房间。沈老太太和方琪的房间里都有厕所。方晓曦没有。”
  “你说你现在所住的客房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是的。”凌戈点点头。
  “那其他人的房间有没有变过呢?”
  “我只知道方柔枝住的房间原来是客房,我住的房间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方琪是什么时候换的房间?”
  “是曾宏去世后不久,这个我问过雨杉的。她说方琪嫌这个房间比妹妹的小,所以坚持要换,最后沈老太太就答应了。她们家的人好像都很计较这些。”
  简东平又想了想,问道:“楼下走廊里挂着镜子吗?”
  “镜子?”凌戈使劲摇摇头,“没有。”
  “那有没有挂着画?”
  “那是有的,她们家到处都挂着画,连厕所墙壁上都挂着四幅小油画呢。可漂亮了。”
  “楼下走廊里的那幅画挂在哪里?”简东平神情认真地盯着她看。
  她看着他的黑眼珠,心莫名其妙地颤了一下。
  “你不是也去过吗?”她小声说。
  “我只去过一次,根本没注意这些。”他瞥了她一眼,说道。
  “那幅画就挂在墙上,正对着楼梯。”
  “有镜框吗?”他急急地问道。
  “有的。”
  “你确定吗?”
  “当然喽。”凌戈想,我下楼的时候还经常用它当镜子照呢。
  

狗蛋 发表于 2008-11-4 00:00

  简东平笑了笑,拿出圆珠笔在一张白纸的中央先画了一个楼梯,然后把笔交给她,“你接着来,给我把那幅画的位置画出来,还有厨房、客厅、书房、小客厅和储藏室的位置,对了,别忘了那扇窗。”
  凌戈按照记忆分别在楼梯的周围标上了,客厅、厨房和储藏室的位置。
  “这么说,如果有人去储藏室,其他人如果在客厅吃饭,是看不见的,因为中间挡了楼梯。”简东平注视着凌戈画的平面图,问道。
  “本来就看不见,饭厅在客厅的角落里,怎么可能看见?储藏室在底楼走廊的尽头,它的旁边是书房和小客厅,对面是客厅和厨房,窗子在楼梯的背后。画就挂在正对楼梯的地方。”她用手指一一指出画上标注的地方。
  “底楼走廊没有通往园子的门吗?”他问道。
  “通往园子的门在客厅里,还有就是走厨房可以到园子里去。”
  简东平看了一会儿那幅画,然后笑了起来。
  “我明白了。”他自言自语道。
  “你想到什么了?”
  “凌戈,我大致已经猜出谁是杀死苏志文的凶手了。”他说。
  “是谁?”他的话令她大吃一惊,她一时情急扯住了他的裤腿,一个劲地问道,“是谁?快说,是谁啊。”
  他低头看看她的手,她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连忙放开了他。他垂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还没确切的把握,但是我想八九不离十。现在我还需要了解一些事情,你能帮我吗?凌戈?”他诚恳地注视着她问道。
  “你说吧。”她点了点头,感觉肩上的担子很重。
  “穿着章玉芬的拖鞋走路有声音吗?”
  “有的,那是塑料底。”
  “那么,她们家谁有早起锻炼的习惯?”
  “方琪几乎每天早上上班前都在园子里练瑜伽,沈老太太起得更早一些,她一般会在园子里散会儿步,她腿不好,骨折过又有风湿病,雨杉如果来住的话,早上方琪会拉她一起做瑜伽,方琪做得好,雨杉的动作不到位,一看就知道了,还有方柔枝,她早上好像经常会跟朋友一起去跳扇子舞。”
  “她们平时都穿什么鞋?”
  “皮鞋啊。方琪和雨杉都穿皮鞋。只有章玉芬穿的是跑鞋,她觉得那样干活更方便。”凌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些。
  “可现在是夏天,她们都穿皮鞋?”
  “夏天有什么关系啊。方琪一年四季都穿丝袜和高跟鞋,因为她上班就得穿成那样,不上班的时候,她穿的也是丝袜和皮鞋,我从来没看她穿过凉鞋;雨杉呢,她穿的倒是凉鞋,但也是高跟的皮凉鞋,绑带的,很漂亮的那种。”凌戈说到这里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旧凉鞋,语气中不由地充满了羡慕。
  “那方柔枝呢?”
  “她也穿皮鞋,不过她穿的是比较普通的平底皮鞋,有的还是铺跟的,章玉芬老爱说方柔枝爱装穷装可怜,一年四季都穿一条黑长裤和一双黑皮鞋。”凌戈每次想到章玉芬对方柔枝的奚落就想笑,“其实方柔枝也不至于穿得那么差,她只是喜欢穿黑色而已。再说,冬天和夏天总不会穿得一样。”
  “裤子倒无所谓,我只关心她们穿什么鞋。”他自言自语道。
  凌戈皱皱眉头,你怎么只关心跟脚有关的东西?真是怪人!想到这里,她又觉得自己的脸开始发烫了。好在他好像并没注意到她的脸色。
  “沈老太太穿什么鞋?”
  “她穿平底的休闲鞋。不是皮鞋,好像是布做的,看上去很普通,但章玉芬告诉我,老太太的鞋都是名牌,最普通的也要800块钱一双。”
  简东平思索了一会儿,说:“好,你注意一下她们练功时穿什么鞋,想办法察看一下谁的鞋上有狗咬的印子。”
  “你想查什么?”
  “这我以后告诉你。”
  又卖关子!凌戈白了他一眼。
  “你再去打听一下楼梯下面,就是你说的原来放狗尿盆的地方,在小狗死了之后,那里存放过什么东西吗。”他停顿了一下,说,“还有,我想跟沈碧云见个面,帮我约一下。”
  虽然凌戈住在沈家的这段日子里,沈碧云一直对她和蔼可亲,但是她还是从心眼里害怕这个有气质娴雅,但又十分威严的老淑女。
  “你想跟她见面,为什么不亲自给她打电话?要是我去说,不就说明你已经回来了吗?那我就没理由再住在她家了。”凌戈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简东平怎么会想不明白。
  “就是要你去约才有趣。”他下意识地摸摸下巴,“你别管了,只要去跟她说她就会明白的。跟她约明天中午就在我这里碰头。”
  “你,你要问她什么?”她非常好奇。
  他看着她,笑笑没说话。
  “我能去吗?”她小声问道。
  “你跟她一起来吧。”他朝后一靠,手臂放在她身后的沙发上面,大方地说。
  

  凌戈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5点了,从这里乘公共汽车回沈家,得一个小时,她答应了章玉芬回去吃饭,不好意思让她们等,所以虽然心里不情愿,还是站起了身。
  “我该回去了,她们等我吃饭呢。”凌戈说,她心里很希望简东平能留她吃晚饭,但他只是朝她笑笑。
  “好。”他也站起了身。
  他竟然一点挽的意思也没有,凌戈觉得很失望。她懊恼地想,我一定是自作多情了,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我,也不是为我特意赶回来的,跟我解释BTW伴侣,也只是因为这个游戏玩腻了而已,那个橙子冰淇淋也并不代表什么,只是他闲得无聊随便做的,想到这些,她的心情比来的时候更糟糕。来的时候是愤怒,不甘心,现在则是沮丧和失望。
  “那么,再见。”她闷闷地说着,回头看了他一眼。
  她觉得原先认识的他,是幅没有颜色的白描画,她只知道他很聪明但有点刻薄,现在却突然觉得他这幅画被人上过色了,头发变黑了,皮肤变白了,眼睛变亮了,连手臂内侧的青筋也变得的清晰可见。怎么回事啊,他现在怎么变得越来越生动了呢。
  她背上包走到门口,正准备去开门,他走到她身后。她以为他要挽留她了,如果换作以前,他一定会这么做的,但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我送送你。”
  她没说话,默默换上了自己的凉鞋,凉鞋的搭扣不太好,她心情又急躁,所以试了几次才成功,她穿鞋的时候,他一直看着她,于是她再次为自己的破凉鞋感到难堪,她决定等案子破了就去逛逛打折商场,买一双新的来,虽然比不上雨杉的鞋,但至少也要比现在这双强,然而转念一想,如果被他知道她去淘便宜货,大概又要笑她了吧,想到这里,她心里又禁不住生起气来。我就是去买便宜货!你瞧不起我也没办法!我就跟你们这些白领不一样!
  她穿好鞋,气呼呼地径自向电梯走去,他关上门跟了过来。
  “你走这么快干什么?”他问道。
  “我赶时间,人家等我吃饭呢!”她头也不回地说,随后又回头冲口问道,“你的胃好点了吗?”
  这问题显然让他很窘,他看了她一眼,没回答。这下她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解释道:“我那天看你好像,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他歪头盯着她看,一眼大一眼小,样子有点凶,但凌戈知道他现在是揣摩她说这句话的意思,她连忙笑着打哈哈。
  “我随便问的,我们是普通朋友,我这是关心你嘛。”她说。
  “谢谢你的关心。”他说着走进了电梯。
  在电梯里,两人都一言不发。
  “我那不是胃痛。”走出电梯后,他忽然说。
  虽然他声音不大,但还是把她吓了一跳,她站住了。
  “那,那是什么?”她既好奇又心慌,不知道他接下去会说什么,
  “三年前,我出了点事,我的身体因此受了点影响,可能最重要的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其中的原因我不想解释。”他直视着她,平静地说。
  凌戈还是不明白,她走出几步,看见他跟在身后,忽然转身握住了他的手,这还是她跟他认识以来第一次主动握他的手,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胆子。他的手跟那天不同,干爽温暖,她有点怕他会甩开她,但他好像很乖,低着头被她一路拉到了大街上。
  “你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能告诉我吗?”她问道。
  他看着她,她正想放开她的手,反被他握住了。
   “其实身体上我跟正常人一样,只是我的心……出了点问题。”他笑着用另一只手指指自己的心脏.

狗蛋 发表于 2008-11-4 00:00

“三年前,你有个女朋友,你的,嗯,你的事跟她有关吗?”凌戈知道简东平在三年前跟一个女模特谈过恋爱。
  他看了她一会儿才说:“我离开她后,才发现她把一种病传给我了。”
  传染病?
  “什么病?”凌戈问道,她想猜肝炎,但没说出口。
  他没说话。
  “很严重吗?你,治好了吗?”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他把目光移向别处,点了点头。
  “什么,什么病啊?”她又问。
  “你怕了吗?”他盯着她的眼睛看。
  她摇摇头,坚持不懈地问道:“到底是什么病?”
  “别问了,凌戈,我不会说的。”他笑笑放开了她的手,提醒道,“别忘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她还是有点不甘心,刚想开口,他就提高嗓门说:
  “我没办法说,也没什么好说的。”
  她不敢想是什么病让他“没办法说”,但她知道,这场病一定曾经让他非常痛苦,想想也真惨,三年过去了,竟然还没完全好。她仰头望着他,忽然觉得他好像快被黑暗吞没了,于是对他的同情顿时泛滥成灾。
   “简东平,你说错了,我们不止是普通朋友,我们还是好,朋,友。我才不怕什么传染病呢。”她看着他诚恳而温柔地说。
  他看着她,稍稍迟疑了一下,终于微笑着抱住了她。
  “嗯,好朋友。”他点点头说道。
  她第一次甘心情愿地搂住了他的腰,虽然他没肌肉,但长得很紧实,而且她觉得靠在他胸前很安全,很幸福,真想一辈子赖在他怀里。“只是我的心出了问题。”这时候她又回味了一遍这句话,觉得其中蕴含了无限的苦涩,于是她搂得他更紧了。
  “你的事我不打听了,我只希望你快点好。”她小声说。
  “我还需要点时间。”
  “多久?”
  “嗯?”
  “你到底什么时候能好?”她觉得自己问得好直接,但说也说了,收也是收不回了。
  他放开她,望着她笑,好像看穿了她的心事。
  “你笑什么?”她皱起眉头,假装生气。
  “我自己也不清楚。凌戈,所以要不我们这样好不好?”他将双手插在口袋里,像是要管住自己的手,他说,“我们先做一对预备夫妻怎么样?”
  预备夫妻?凌戈吃了一惊。什么意思?
  见她一脸困惑,他解释道:“就是在三年内,我们先做好朋友,如果三年后,你仍然是一个人,我们就在一起,你看怎么样?”
  凌戈没想到所谓的“预备夫妻”是这样的,看他说得那么顺溜,显然他有这念头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觉得很失望。三年后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他能这么说,只能说明他并不在乎她。这样想着,她的心立刻凉了下来。
  “我看没必要,我们就做一辈子的朋友好了。”虽然心里难过,但她还是很大方地说,她可从来没想过要赖上他。
  “你生气了?”他观察着她的表情。
  “没有。”
  她想转身走人,却被他拉住了手。
  “我说的是真的,你当我在开玩笑吗?”
  凌戈回头看着他,直截了当地说:“如果你喜欢我,你根本等不了三年,如果现在你都不喜欢我,三年后你就更不会喜欢我了。你既然不喜欢我,干吗要给我开这种空头支票?我什么时候说我非嫁给你不可?我什么时候说过?”她越说越气,更加觉得他就是在骗她,耍她,所以声音禁不住发起抖来,说到最后竟然哽咽起来,“我是没什么好,我也不指望这辈子有谁对我好,我本来是独身主义,我说过的,但是我现在得跟你说说清楚,如果3年后我仍旧是一个人,我也不是在等你!”
  她说完想甩开他的手,但他却拉得更紧了。
  “谁说我在给你开空头支票?难道你以为我会浪费时间跟一个我完全没兴趣的女人纠缠不清吗?”他盯着她看,看得她心里发毛,然后他的口气缓和了一些,说,“凌戈,我现在很难承诺给任何人一个未来,因为我还没作好准备。你给我点时间好吗?”
  “不给!”她生气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摇摇她的手,笑道:“不给就不给,算我白说,行了吧?我们顺其自然,好不好?”
  她不理他。
  “还生气?”
  她别过头去看也不看他,现在她一点都不同情他了,后悔自己刚刚拉他的手。
  “我们去吃石锅拌饭吧,从中午到现在我只吃了一碗方便面,肚子都饿扁了,”他拿她的手放在他的腹部,笑道,“不信你摸摸。”
  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发什么嗲啊!她回头狠狠白了他一眼,真想揍他,但想起他提到路敏男朋友时那副怕挨揍的表情,她又打不下去,只好说:
  “我答应了她们要回去……”她还没把话说完,他就吻住了她的嘴唇,她感觉脑子里好像中了颗小飞弹,一时间动弹不得,他的这个吻像蜻蜓点水,速度快得惊人,等她反应过来想推开他时,他已经放开她了,就在她昏头昏脑的时候,他附在她耳边轻声说:“现在,我不敢再做别的了,我不敢……”
  凌戈忐忑不安地走到沈碧云的房门,轻轻敲了三下,里面传来沈碧云的文雅轻柔的声音,“进来。”
  凌戈推门走了进去,在进屋前,她没忘记回头向走廊两头张望了一下,还好,没有人看见,简东平特别关照过她,跟沈碧云说话时最好避着其他人。
   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台灯,穿着镶有白色花边睡袍的沈碧云此刻正坐在幽黄的灯光下,慢悠悠地整理着照片,她看见凌戈,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凌戈?有事吗?”沈碧云问道。
  “您,在整理照片啊。”她不知道从何说起。
  沈碧云没回应她的寒暄,抬头看着她,好像在等她说下去。
  好,那就说吧。
  “简东平想约您明天中午见面。”她鼓起勇气说。
  “东平回来了?”沈碧云温和地问道。
  “是的。”
  “什么时候?”
  “今天……下午。”凌戈结结巴巴地说,她看见沈碧云的眼珠在眼眶里灵活地转了转。
  “你今晚跟他在一起吃的晚饭?”沈碧云和蔼可亲地问道。
  “嗯。”凌戈觉得不好意思,因为她打电话回来是说中学同学留她吃饭了。简东平今晚否认胃口特别好,一个人吃了一份石锅拌饭,两份韩氏煎饼不算,还吃了很多烤肉。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模样,她有点心疼,后来她才知道他早饭没吃就开始赶路了,一路上基本没停,等到了路敏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才发现冰箱里就一包方便面,勉强吃了几口就扔了,刚想下楼去买别的,她就来了,所以这一天,他是饿坏了。
  凌戈正在那里开小差,就听到沈碧云在问她:
  “你知道东平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说,您去了就知道了。”
  “这孩子!我很忙,他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去?”沈碧云笑着皱了皱眉头,隔了一会儿又问:“东平还说了什么?”
  “她还让您带好这个家的钥匙。”
  沈碧云的眼睛诙谐地眨了眨,慢慢笑开了。
  “他到底在搞什么鬼啊?好吧,我明天去见他。”她说完,又自言自语道,“也是该跟他见个面的时候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1-4 00:00

15.不是向兵
  
  简东平一清早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不用问,肯定是凌戈。他现在都有点后悔告诉她自己的电话24小时开机了,自从跟她说过这句话后,他就没睡好过,要不是被她的电话吵醒,就是担心她会来电话,他觉得自己现在好像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吃不好又睡不香。
  他叹了口气,接了电话。
  “什么事啊?”他迷迷糊糊地说。
  “是向兵!是向兵!”她在电话里尖叫道。
  “一大早不要咋咋呼呼好不好,向兵怎么了?”他从沙发上坐起来,抓了抓头发,拿起水杯,喝了一大口冷开水。
  “向兵被抓起来了!他承认他打死苏志文啦!”
  简东平的一大口水“呼”地一下喷出来,洒了一地。
  “什么?不会吧。你是不是搞错啦?”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他自己承认的,我才没搞错呢。”凌戈争辩道。
  “你在哪里?”
  “我现在刚走出警察局,这些都是小郑告诉我的。他人真好,我问他什么,他都告诉我。”凌戈在电话那头赞扬道。
  听到这个送话梅的娘娘腔简东平就冒火,但他不便发作,因为那太有失风度,而且是他自己跟凌戈说要守三年朋友之约的,他没资格发火,于是他忍着不高兴,冷冷地问道:“好吧,这位先生说了些什么?”
  “先生?谁啊?”凌戈糊涂地问道。
  “就是你那个小郑。”
  “干吗阴阳怪气地叫他先生,吓我一跳。呜……好冷啊。”凌戈在电话里作出发抖的声音嘲讽他。
  “你不说我挂了。”
  “跟你开开玩笑嘛!”她笑道。
  他觉得他们俩现在好像掉了个个,他决定无论如何也要保持自己的一贯作风。
  “我也是跟你开玩笑,我哪会真的挂电话。好,说吧。”他假笑着催促道。
  “林叔叔他们查到向兵的女朋友一家是被苏志文害死的。”凌戈的声音骤然变得紧张起来,“原来向兵以前有个女朋友,因为那个女孩是农村户口,向兵的父母一直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但向兵很爱那个女孩,为这事,他跟父母闹得不可开交,后来直到那个女孩未婚先孕生下了孩子,向兵的父母才松口。”
  “未婚先孕?”他已经知道后面她要说什么了。
  “后来向兵的父母约跟女孩和她的父母见面,他们当然也想见见那个孩子,于是那天晚上,向兵的女朋友吃完晚饭,就抱着孩子跟父母一起坐上了车,结果在路上遇到了车祸。”
  “奇怪,他们为什么晚上去?”
  “因为他们那里没出租车,他们乘的车是一个亲戚的,那个亲戚只有晚上才有空送他们。对了,那个女孩还是刚刚做完月子,好不容易等到向兵的父母松开了,就碰到了这样的事,真可怜。”凌戈满怀同情地说。
  “车祸是苏志文的恶作剧造成的?”
  “对啊。那天苏志文一说,向兵就知道是苏志文干的了,向兵怕弄错,还在饭桌上问起出事那条路的路名呢,苏志文说的时间和路名都吻合,他就确定是苏志文干的了。”
  “然后呢?”
  “8点左右,向兵趁接电话的时候跑到园子里去了,他说他自己那时候一直在思想斗争,他非常恨苏志文,这些年他一直在找这个罪魁祸首,而且他之前自杀其实也是因为这件事,其实如果那件事真的是苏志文干的话,我觉得他是该杀!向兵做的一点都没错!只不过他做得太笨了而已。”
  “你最后那几句话有没有对那个姓郑的说?”他提心吊胆地问。
  “还没有,你不是说跟同事不要交心吗?小郑是我的同事,我不会乱说话的。我只跟你说说。”
  他舒了一口气,心道,小戈,你终于长点心眼了。
  “很好。接着呢?”他边听电话,边走进了厕所。
  “他在那里思想斗争,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看见苏志文走进了储藏室,他正想翻窗进来,储藏室旁边不是有扇窗吗,他忽然看见方柔枝从楼梯旁边冒出来,他怕方柔枝看见,赶紧躲了起来。大概又过了好几分钟,他看见走廊上没人了,才从窗子外面爬进来,储藏室的门没关紧,他就开门走进去了。他说他本来以为那是个房间,没想到一进门就是往下的楼梯,他在楼梯上还差点摔跤。”凌戈忽然问道,“你在干吗呢?我怎么听到流水的声音。”
  “我放水准备洗澡。说下去,别打岔。”他正在上厕所,没好气地回答。
  “你日子过得真舒服,等路敏回来,她会发现你用掉很多水费和电费。”凌戈又嘟哝着补充了一句,“不过反正你们很熟,她不会在乎的。”
  他哈哈笑起来:“我跟她熟?我可没吃过她的番茄,你别忘了,我跟路敏是好朋友,跟你可是预备夫妻。”
  
  他哈哈笑起来:“我跟她熟?我可没吃过她的番茄,你别忘了,我跟路敏是好朋友,跟你可是预备夫妻。”
  “好了,好了,继续说案子。”她好像从鼻子里哼了一下,“他悄悄走进储藏室,苏志文看到他很惊讶,他解释说,自己是走错门了,苏志文很和气地跟他说,这里是这个家的禁地,叫他趁外面没人赶快离开,不然被别人看见就不好了,苏志文还挺有风度的,向兵一边答应着,一边拿起个花瓶朝他砸过去,苏志文说完话正好背对着他站在那个大箱子前面,箱子盖开着,他就这样倒下去了。然后向兵,向兵……你在干吗啊,怎么都是水的声音,你在听我说吗?”
  “我现在正舒服地浸泡在浴缸里,别打岔好不好,说下去。”他正在抽马桶。
  “好吧,向兵以为他死了,用苏志文的手指在箱子里写下了‘不是向兵’四个字,然后盖上箱子出去了。没想到吧,那四个字原来就是向兵自己写的。‘不是向兵’,是不是有点画蛇添足啊。”
  “如果是初犯,心慌意乱中做些蠢事也是可以理解的。他出去的时候真的没人吗?”
  “真的没人。”
  “他后来怎么出去的?还是爬窗?”
  “是的。”
  “可是我有一点搞不懂,如果是他,难道他没留下指纹或者别的痕迹吗?林叔叔应该早就查到了。怎么会现在才找他?”他边洗脸边问道。
  “嗨,你忘了他在口供里说过的话啦,他爱集邮,很多集邮迷随身都会带着一副手套和一把小钳子,因为他们看别人邮票的时候,不想把指印留在邮票上。”
  “原来向兵戴了手套。”他洗完脸回到客厅。
  “林叔叔厉害吧,把隐藏这么深的向兵都抓住了,我真佩服他,那你看今天还要不要跟沈老太太见面?”她小声问道。
  “当然要见面,凶手又不是向兵。”他轻描淡写地说着,走到冰箱前,从里面拿出一个三明治来。
  “可是……”
  “你别忘了,苏志文是被闷死的,不是被花瓶砸死的。如果他后来醒过,如果箱子没被擀面杖插住锁孔,那么他是可以出来的。真正的凶手是偷擀面杖的人,而向兵是临时想到要袭击苏志文的,他不可能想到去厨房偷擀面杖,第一,他不一定知道能在厨房里找到擀面杖,第二,我老爸说,擀面杖在5点左右就失踪了,章玉芬因此不能包饺子,而那时候,苏志文还没发表演说,向兵也还没准备杀人呢。所以,向兵不是凶手。他只是做了凶手本来想做的一件事。”他把三明治放到微波炉里,开了中火,然后继续说道,“我相信林叔叔也是这么想的,他可是只老狐狸,我怀疑他早就知道向兵的事了,他现在抓向兵只是为了迷惑凶手,另外,他也希望向兵能向他提供一些关键性的线索。”
  “他提供了吗?”
  “他当然提供了。就凭你刚刚说的话。他至少提供了三条线索。”
  “是什么啊。我怎么没看出来?”凌戈诧异地问道。
  “这个我跟碰了头再告诉你,现在说不清楚。对了,向兵是在哪里被抓的?”
  “他是昨天夜里被抓的,昨晚雨杉是一个人来的,她没提起这事,我们都不知道,后来一直到早上她才说,还让我帮忙打听一下,我到警察局来了才知道那么多事。其实,雨杉还是很关心向兵的,虽然她不一定爱他,但是我看得出来,她很关心他。”
  “我想她也是很矛盾的吧,不过我实在不太喜欢她这样的人。”他冷漠地说,微波炉叮地一声,他从里面拿出三明治来,“有个问题,当初苏志文说的故事里,车里死的是一对夫妇和一个小孩,可现在向兵交代的,那里面应该有5个人,女孩,女孩的父母,婴儿,还有一个司机,这是怎么回事?”
  “小郑说,这件事他们已经查过了,跟向兵说的一样,车里是死了5个人,司机是女孩的舅舅,那天也是喝过一点酒的。他跟坐在前座的女孩的父亲是当场死亡的,女孩和她的妈妈是送到医院以后才死的。”
  “这说明向兵没有撒谎,车祸是有的,他也因此非常仇恨那个人,他也的确想杀了那个人,但是制造车祸的人不是苏志文。因为信息不对称,这故事苏志文很有可能是听来的。”他拿着三明治来到客厅,又给自己倒了杯水。
  “啊……这么说……向兵杀错人了?”
  “他是打错人了,他没杀人。”
  凌戈在那边踌躇了一会儿又问:“苏志文说的故事有那么大的纰漏,他怎么会听不出来?怎么还会认为是苏志文干的?”
  “他一定认为苏志文是在有意隐瞒。”他喝了口水说,“好了,凌戈,这你不用怀疑,苏志文到底有没有干这事,周谨的小说里都写了,其实他是拿朋友的故事出来炫耀,这证明他说话的时候要不是非常得意,就是有别的用意。”
  “有人还会拿这种事出来炫耀,真是莫名其妙。”凌戈说。
  “把自己干的坏事告诉别人,就等于是在威胁对方,就等于是在说,喂,你看啊,我什么都干得出来,你不要以为我是软蛋好欺负。”
  “你说他在饭桌上威胁某个人?”凌戈非常诧异。
  “嗯,当然。要不,他没必要说那番话。其实这番话同时让两个人对他起了杀心,一个是向兵,一个是另一个人。而另一个人其实早就想杀他了,只不过他的话让她再次下了决心。”简东平说。
  凌戈沉默良久后问道:“简东平,你为什么没当警察?”
  “因为我妈的遗嘱说让我当个知识分子。”他哈哈笑道。。
  

狗蛋 发表于 2008-11-4 00:00

第十一章 禁区(3)(本物天下霸唱   2007年5月29日)

  刚商量完这件事,“勒勒车”就停到了草原上的两座蒙古包前,只见丁思甜身穿一身蒙古族长袍,头上扎了块头巾,正在挤羊奶,看见她我差点没认出来,装束改变实在太大了,要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个蒙族姑娘,丁思甜也没想到我和胖子回突然来探望她,怔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冲过来同我们拥抱在一起,激动得哽咽难言,战友们久别重逢,都有说不完的话想说,可心中的往事千头万绪,又不知该从何说起。

  这片草场位于巴伦左旗最北边的区域,只有三四户牧民,包括来插对的知青,整片草场的人加起来不超过十五六个,丁思甜是落户到牧人“老羊皮”的家里,平时除了“老羊皮”一家三口,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了,突然见到当年大串联时的战友,不禁喜极而泣。

  我安慰了丁思甜几句,把我和胖子没能当兵,也到兴安盟插队落户的事情对她简略讲了,丁思甜轻叹一声,似乎极为我们惋惜,但她随即就打起精神说:“现在咱们也挺好的,你看我们草原的景色有多壮丽,蓝天做被地当床,黄沙拌饭可口香,草原上的生活最锻炼人,你们来了就多玩几天,明天我带你们去骑马。”

  草原上的牧民对马极其看重,绝不会让外人骑乘自己的坐骑,如果马被外人骑了,或是马丢了,对牧民来讲都是天大的不吉利,而且这里的马匹也不多,所以我以为根本没有骑马的机会,也不抱这份念想了,想不到丁思甜却告诉我们,这里的牧民“老羊皮”不是蒙族,他是解放前从口外逃难来的,在草原上过了半辈子,解放后干脆就当起了牧民,对草原上那些忌讳也并不怎么看重,跟他混熟了,骑他的马他也不生气。

  我知道丁思甜乐观态度的背后,更多的是一种对命运的无奈,黄沙扮饭怎么会香呢?不过我还是不提那些扫兴的话才是,于是让她给我们引见了牧民“老羊皮”一家,“老羊皮”在草原上生活了半辈子,可乡音难改,还有很浓重的西北口音,他说你们来得真是时候,今天晚上正好要宰牛杀羊,招待远道而来的客人,黄昏时分附近的牧民和知青们都会赶来。

  我和胖子一听这消息,当时就乐得连嘴都合不上了,草原上的牧民真是太好客了,以前是听说过没见过,这回见识了算是真服了,我们刚一来就宰牛,还要杀羊,这怎么好意思呢?太过意不去了,更何况我们还是空着手来的,早知道带点土特产做礼物了,不过我们久闻手把羊肉的大名,那今天可就厚着脸皮不见外了,平时咱这都是几点开饭?

  丁思甜在旁笑道:“你们别拿自己不当外人,今天宰羊是因为今年这片草场接连出了几次自然灾害,但由于牧民们舍生忘死地保护集体财产,没有使集体财产蒙受任何损失,盟里说咱们这是支援农业学大寨的典型,因为内蒙草原靠近边境,采取的是军管,所以上边革委会派了个干部来咱们这拍照,报道牧民的模范英雄事迹,宰羊是招待他的,你们是恰好赶上了,要不然我可没办法请你们吃新鲜羊肉。”

  我这才听明白是怎么回事,白高兴了半天,原来这么隆重是为了招待别人,而且说什么牧区是支援农业学大寨的典型,大寨跟牧区能比吗?不过人家既然要抓典型,我们也没资格去过问,天底下有我没我无所谓,跟着蹭顿羊肉吃就应该挺知足了。

页: 1 [2] 3 4 5 6 7 8 9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2  © 2001-2009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