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14
第二夜
鲜花的芬芳和水果的清新牵扯我的意识复苏,这似乎应该是个令人愉快的开端。我虽然无力睁开双眼,但我可以感觉到一个个很熟悉的气息先后向我附下身来表示关切。熙攘的气息中,我迅速辨认出了马总和牛小志。当然了,铁哥们嘛。
现在是马总努力压低的声音在向胡琳琳问寒问暖,尤其关切的询问医生对我康复时间的预期。牛小志在旁边声音关切,自告奋勇要来帮助护理我。
牛小志说:“肖副总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我有一点歉疚,希望自己能活动哪怕可以些微的有所表示感激。不过也没什么,如果我这样做了,马总肯定抬手撸一下头皮豪爽大笑:“咱俩谁跟谁,客气个屁?”今天来探望我的人不少,后来,胡琳琳的母亲带着我女儿卷卷来了。刚刚三岁的她乖乖的说:“爸爸怎么不起来?他是不是变成植物啦?他变成植物,多浇浇水会不会开出花来?”这个晚上在我回到那片纯净世界的时候,我的头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卷卷骑在我脖子上,拍手大笑几乎透不过气来,她大叫:“妈妈妈妈你快看爸爸变成花圈了。”胡琳琳坐在草地上也拍手。她看起来还是十几年前的样子,不施脂粉,天蓝色的长裙。
后来,我电话不识时务的响了,一定是公司又有事情找我。卷卷和胡琳琳都撅起嘴可怜吧吧的看我,我歉意的对她们笑。电话铃拼命的响,我却找不到电话放在哪里。后来我一下子从梦里醒了。
黑漆漆一下子又充满了我的视野,我听到是胡琳琳在接电话。
她正在回答什么人说:“这几天不行,我丈夫出了车祸,我要照顾他。”然后电话里的人说了很久,胡琳琳声音有些抖,她回答:“你别这样。”又好久,她把声音压得很低很低,“唔,我知道了。”然后,她又对着电话那边的男人说:“我爱你。”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15
第三夜
我讨厌那个丘大夫的声音。他预言我会很快苏醒,我不打算让他很得意。这么说似乎比较含混,其实我的意思就是打算给他制造一些麻烦。
我的这个决定使得很多安插在我身上的仪器发出音调各异的报警声,此起彼伏仿佛交响乐队。我正玩儿的有趣的时候,大夫老爷和护士小姐们蜂拥而上,他们把我的身体翻来覆去,塞到各种仪器里去照,在我身上又插了很多管子,方便他们向里面灌输各种液体。
折腾的差不多之后,我又被扔到床上。我失望的得出一个结论,他们玩儿的比我开心。
丘大夫临走又扔下一个结论,“病情恶化了,如果他昏迷七天以后还不清醒的话,我们也就没什么办法了。”他的口气还是那么权威,客观公正不带偏见。
我想卷卷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15
第四夜
今天我没闻到卷卷身上的香气,没听到她声音。来探望我的是马总和牛小志。胡琳琳在他们两个的劝说下到隔壁得空房间去休息了。
屋子里安静的很,马总和牛小志有一搭没一搭的说些闲话解闷。后来,纸烟的香气飘了起来。
“马总,你看肖副总这病......”牛小志的声音隐隐约约。
“看样子不大妙。”“可咱们那项目可等不了人,我可真替公司着急。”马总嗬嗬的笑了,“你对这项目挺熟悉吧?”“平时都是我跟着肖副总跑,总算留了点儿心。”牛小志也笑了。
“哈哈,那就你接手吧。死了张屠户,难不成就吃......嗬嗬。”
牛小志也嗬嗬的笑,“还是马总有魄力!”“哈哈,又拍马屁?别废话,咱俩谁跟谁?”马总的声音豪爽极了,我虽然看不到,但是我知道他一定在用他那只肥厚的手掌撸头皮。
护士在门外喊:“病房里不许抽烟。”马总和牛小志齐声应和:“好了知道了。”然后,他们两个的脚步声走出病房到了走廊。我再没听到那些隐隐约约的窃窃私语。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15
第五夜
今天,除了偶尔例行检查的医生没什么人来,只有胡琳琳在我病房里。
她和前几天一样手足无措,不知道能做些什么,除了跟在不耐烦的医生身后追问,就是坐在我的病床跟前发呆。
但是胡琳琳从不答应回家休息。
有的时候她神经质一样的拉着我的手喃喃自语:“尔东,你快些好起来。我知道你恨我,可我想对你解释。”总会有什么人打电话给她,我听不清电话里的男人说些什么,但是胡琳琳的话总是很少很简单。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15
第六夜
卷卷终于来了,和她的外婆一起。
她今天开始似乎很高兴,在病房里飞来飞去,象是有一对小翅膀扑扑拉拉的拍打着空气。我期待她和上次一样乖乖的坐在我病床旁边,用小手小心的碰碰那些输液管或者我的脸和手,但是她没有。
卷卷吵闹极了,叫着:“噢......爸爸死喽......爸爸死喽......”然后是胡琳琳嘶哑的大吵和打屁股的声音,卷卷委屈极了。她大哭:“爸爸不好,爸爸从来不陪我玩儿,我光要妈妈不要爸爸。”后来她的外婆拉她回家,临走之前,老太太把胡琳琳叫了过去。
我隐约的听到老太太说:“闺女,尔东现在这个状况,你也提前考虑一下以后吧。”没有胡琳琳的声音。
然后老太太又说:“别怪妈说不吉利的话,不过妈提醒你,要是尔东清醒了,你千万别忘了问问他银行存折都放在哪里了,还有密码是什么。”“妈!现在你说这些干什么?”“妈不是为你好嘛。你千万别忘了问,啊?”胡琳琳沉默了半天,终于说:“妈,我知道密码。”
今天漆黑再没告别,我渴望的那种洁白安静的感觉消失了。惶惶忽忽的,我似乎飘起来了,漆黑冰冷。我渴望告别这夜晚,我想要安静。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15
第七夜
夜晚寂静极了,只有那些仪器嘟嘟的和嗡嗡的轻轻声响。胡琳琳已经睡着了。
咄咄的敲门声如期轻响。我坐起身来,说:“请进。”
门被推开了,一个穿黑西服的年轻男子向病房里探头探脑,他小心翼翼的问:“请问您就是肖尔东先生吧?”“我就是,您请进。”这个年轻男子有些紧张,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局促不安欲言又止。我绕有兴味的研究了他半天,得出的结论是他的黑西服古板的简直可以说是土气。我说:“我知道你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有话就说吧?是不是要带我走了?”黑西服的年轻男子笑了,看起来放松了一些。“那就好那就好。嗯,您看,我想,您也知道我是从那个地方来的了,对,就是那个地方。我这次来主要是代表那个地方的领导向您表示歉意,对,诚挚的歉意。其实,其实这里面出了一些小差错,您的车祸纯属意外,纯属意外。也就是说您的阳寿还未尽,未尽。经过我们对您情况的细致研究,我们领导说还是征求一下您的个人意见比较好。”说到这里,他停顿了。
我兴味盎然,坐在肖尔东柔软松弛的肚皮上轻轻颠着。“征求我什么意见?”“嗯,今天是您昏迷的第七天了,您是否愿意从昏迷中醒来,重返人世?”他恳切的看着我,“您考虑一下回答我好吗?”“我早决定了,不需要再考虑。”“那太好了,那您可以现在回答我吗?”我刚刚要回答,胡琳琳忽然在睡梦中轻轻说了一句什么。我转过头去看,她正趴在病床旁边沉睡,头发乱蓬蓬的。她的一只手正伸出来捉着肖尔东的手,那只手上曾经艳美的指甲油已经有些剥落。她的另一只手所在怀里牢牢地攥着一张照片,那是我们和卷卷的全家福。
黑衣男子催促说:“这个夜晚马上就要过去了,天亮之前,请问您最后的决定是什么?”他问:“您是否愿意从昏迷中苏醒,重返人世?”
后记:
这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一生中最黑暗的七天,黑暗之后是否有光明,不得而知。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16
七夜安魂曲
这个世界,每天,甚至每时每刻生命都处于诞生和消亡不断更替和轮回的状态。那是一种生与死的轮回,或者生存,或者死亡。七个晚上,体验了另一番情感。有时候,有过死亡经验的人,会更加珍惜以前他们所拥有的东西,那些不起眼的事物,哪怕只是一份心情,都会给他们带来不同于常人的感受。
一
我是一个怪僻的学生,自卑里透出一点点的狂放,郁闷里掺杂着一丝的热情,但大多是沉默。一向喜好独行侠的我,终于搬出了那个矛盾重重的寝室。我的大学很小,寝室更小,一间小舍里挤着6个人。我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是因为没人和我计较。我所做的对室友来说似乎都是应该的。我倒垃圾,泡开水,打扫房间,等等等等。我其实很在乎,或许是我累了,也许我在乎的不止这些,可是又没人理解。于是我在翻遍了所有的大大小小报纸的叽里旮旯之后,终于在上海的市中心——淮海西路寻到了一间廉价的石库门房子。也许我与石库门有缘,抑或是房东与我有缘,总之我很喜欢这处闹中取静的住处。当天我就搬了进去。
这是一处底楼的套间,布置得还算得体和质朴。我一向不喜欢奢侈的东西,比如金银细软。我真的感觉很累,除了身体上的疲乏,还有精神上的。稍做整理后,便匆匆入睡。我睡得很沉,希望一天的疲乏能在一夜之间都得到释放,一种很简单极纯粹的想法。睡至深夜,倏地,感觉到天花板有液体一滴滴地往下滴着,嗒嗒嗒嗒的声音,“水滴”溅在我的脸上,衣服上。我坐起身,一边抱怨石库门的设备简陋,一边朝窗外看。夜幕里整个弄堂没有一丝的声响,静谧得让人感觉有些害怕。绿幽幽的灯光斜斜地透进小屋,家具拉长了它的影子,黑洞洞地似乎可以湮没下整个世界。楼上发出浅浅的喘息声,低吟中透着些须的凄婉。我下意识地抚摩着脸庞上的液体,有股粘稠的感觉,带着浓郁的血腥。急忙转身打开了灯,我惊呆了,身上,地上,满是浓稠的血浆,红色似乎即将席卷整个房间。雪白的天花板已被残阳似的血色浸渍了一大片。我跌跌撞撞地冲进了浴室,旋开淋浴器的开关,让水放肆地冲淋着我整个的躯体,慢慢地我的脚下被水稀释地红色渐渐地褪去,褪去。
走出了浴室,我头脑昏昏沉沉地,转身便打开了门,寻着那浅浅的喘息声,踏上了一截截的楼梯。木制的楼梯吱吱哑哑,我似乎总感觉有人在身后,每走一步,都是心惊胆颤。声音愈来愈清晰,我也停在了201室门口。门居然被开了个缝,推门进去,忽地,门框上的镜子跌落在地上,镜子被跌得粉碎,片片的水银色,折射出点点光亮,我的心也被悬在了嗓门口。屋内密封得不透一丝光线,人类的本性是很能适应环境的,在黑暗的环境下,我的瞳孔被放大了好几倍,以吸收更多的光线。即使如此,我还是不能够依稀分辨出屋内的摆设。我胆怯地询问,声音颤颤微微地,“有人嘛?”每一个字似乎都用尽了全力才发出来。可是无人应答。
渐渐地,喘息声离我越来越近,我似乎简直可以感觉她就在我的耳边喘息着。是如此的吟重,如此的沉闷。我的心剧烈地跳动,一步一步地向后退,转眼我被一样东西绊倒在地上。一样重物紧紧地压在我身上,忽然我看见了她,面对面,她的眼神透着绿绿的光,带着幽怨,一张惨白惨白的脸,她的双手紧紧地掐着我的喉咙,我奋力挣扎,但无济于事。她的嘴唇也贴了上来,没有任何的暖意,感觉着她的舌头在我的齿间搜寻着什么,又逐渐探入了我的体内,我慢慢地感觉着自己的呼吸渐渐减弱,直到停止。在那个刹那,我发现自己缓缓地从肉身里飘了出来,没有了任何的吟重的感觉,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如脱胎换骨一般。我被自己吓了一跳,我不是已经死了嘛?我看着身边的另一个“我”,他的眼珠瞪得大大的,嘴角吐着白沫,我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那个我已经死了,他不属于我了。我居然对过去产生了一种厌恶的感觉。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16
二
我瘫坐在一边,感觉自己似乎飘飘悠悠的,摸了摸胸口,没有心跳。看看身边的尸体,我很后悔租了这么一套房子,又莫名其妙地被杀。想起了那个不怀好意以低廉的价格租我房子的房东,气就不打一处来。所有的这一切让我感觉很不甘心。于是所有的悲愤、不甘化成了一丝丝的凉意,终于感觉有咸咸的泪水涌了出来,只是那颜色是残阳般的血红。我的眼神似乎又亮了许多,屋内的一切都那么的明晰,包括另一个谋杀我的鬼魂。她正以幽怨的眼光盯着我。
我奋力冲了上去,死命地掐着她的喉咙,狠狠地抽着她的耳光。她始终在那里浅浅的喘息,始终没有还手,默默地忍受着这一切,嘴角、眼角闪动着晶莹剔透的血珠。当然也许鬼是不知道痛的,可是鬼也应该有尊严。慢慢地我止住了手,面对眼前这位手已无缚鸡之力的她,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难道被鬼伤害之后,再继续干着鬼的勾当,是一种理所当然嘛?不,这样的做法,让我觉得自己似乎连鬼都不如。她在那里一个劲的喘息,起伏的胸脯,似乎预示着她也已时日不多。我抱起摊软在地上的她,柔弱的身躯便全力倒在我的怀里,让人不自觉得联想到脆弱、无助、怜爱等等词汇,似乎和刚刚那个死死掐我的冤魂死鬼大相径庭。看着她那种哀怨的目光,不由得我顿生爱怜之意。
我捧起她的脸颊,用手轻轻地擦拭掉她眼角的血痕。慢慢地扶着她,坐起身。接着她如泣如诉般地讲述了一个孤独的被囚禁的灵魂的悲哀。她叫蓉儿儿,很可爱的名字,一如可爱的她。一年以前,因与父母争吵后愤然离家出走,在这里租了一套房子,就在我的楼上。可是好景不长,一天深夜,冲进来两个强盗,尽管她一再求饶那两位年轻人,并直言自己是学生,并无什么金银细软。可是面对这么一位柔弱的女子,两位却没有留有一丝一毫的同情心,把她残害在家中。从此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孤独的灵魂。原本她还可以进入灵界,可惜为了最后,看看父母把她的尸体从住处拉回家,她错过了离开这里的机会。门口的那面八卦镜是房东挂上的,为了辟邪,但是一般的鬼魂比如她是难以离开这个禁锢的屋子的。也是由于她的被害,这里的房价大跌,一直没人敢住这间曾发生过血案的房子,所以也一直关到现在。
她原本打算在这间空屋里一直呆下去,不再去陷害任何的人类。可是当她得知一年内再不吸入活人的阳气(即新鲜的血液时),她就再也无法生存与世,自私的心理便鼓动她,做出了违背于良心的事来。我便成为了她一年以来的第一个牺牲品。此时此刻,我不知道应该是心存愤怒,还是报怜悯之情了。我只知道如果换了是我,我会奋不顾身地贪婪地吸食尽每一个人的血液,以换得我的苟延残喘,于是我便不再责怪她了。
蓉儿儿靠在我的身边,她的秀发抚弄着我的面颊,忽然,她轻轻地凑近我,不经意之间,感觉我的脸湿湿的、冷冷的。我知道那是一个善意的吻。尤其是她猩红的粘满了血液的嘴唇贴近我的时候,我已经忘却了刚刚的那一刻的恐惧。她温柔地说,你付出了生命,挽救了我的孤独。那么,我愿意付出我的七天时间来挽回你的伤痛,直到你返回灵界,去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
我心理微微地一震,眼眶里分明流出了残阳似地血红,我知道那是泪水,纠集着所有情感的泪水。蓉儿儿看罢,从怀中掏出了一块绣花的手绢,递给了我,半开玩笑地说:“你再这么流血,我们又不得不进行再一次的嗜血行动了。”。我笑了,这是我死后的第一次微笑,我记着那是和蓉儿儿在一起的微笑。我打趣地说:“蓉儿儿,你的名字好长啊,不如我就简称你蓉儿或蓉吧。不然又要浪费掉我许多血液。”“好啊,我们都做善良的鬼魂”,她发出了咯咯咯的笑声,那笑声游荡在这个静谧的夜里,对于人类或许是一种晦涩的笑声,而对于我,却分明是我做鬼以来听到得最好听的声音。
从那一刻起,我知道我已经喜欢上了这位曾经残害过我的蓉儿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16
三
第一夜很快就这样过去了。
毫无疑问,淮海西路上又出现了一起离奇的血案,我成为了受害者。凶手却是我喜欢的鬼,听起来似乎真有些不可思议,但这也属实。
白天到了,很厚的窗帘阻隔了那一丝的光亮,要知道,鬼见到光的后果,和人见到鬼的后果是没什么两样的。我和蓉儿躲在密密实实的窗帘背后,享受着两个人的世界。
门被打开了,蓉儿连忙拉着我的手躲到了墙壁的后面。我亲眼看着自己被抬出了房间,还有父母那痛不欲绝的面容。我真想跳出来,再拥抱一下父母,可是我不行,我的冲动带给我的只会是无尽的遗憾。我发现自己愈来愈失去些人性的东西,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显露人性的东西,因为我已然成为了一个鬼魂。
白天对我们来说,再也不重要了。没有繁忙的学习和压力,什么都没有。只有睡眠,养精蓄锐后,我们会游荡在繁华的街头,享受着人间的乐趣,或许也会放纵自己去吸食各自所偏爱血型的血液。
蓉儿告诉我,由于吸食了我的血液,精神倍增。她已经没有了任何的不适应和痛苦的感觉了。我微笑地看着她,那张颇具血色的脸,想着这里面是曾涌动着在我胸口的血液,我有点语塞,是开心,是无奈,是不解,已经再也无法叙述。或许我所要做的就是开心地渡过这个星期。
逝去的是再也无法挽回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0
五
第三天的晚上。天空渐渐飘起了小雨,细细的雨线密密地划过窗口的玻璃,无数的雨线交织在一起,我想也许我和蓉就是其中相交的两根,彼此做短暂的相遇,终于还是要按照各自的路径前行。或许我是很悲观,就一如以前的我,我始终以为人死后是可以忘却痛苦的,另一个世界充满了鸟语花香,飞舞的樱花。可是人生就象看了场电影,影片完了,人们就要退出人生的舞台,是种遗憾,更是种无奈。
每次想到这些,我总是很不开心,不由得陷入了沉默。屋子里死一般的沉静,我和蓉相互无语,我们遭遇了一种莫名的尴尬。我只是沉默无语,呆呆地想着自己的事。
忽然,蓉儿向我发问,“喂,你叫什么?”。
“我叫灰”。我随便找一个最恰如其分的字来代替现在的心情和名字。
“是灰色的灰?就一个字嘛?”她好奇般地瞪大了眼睛。
“恩。”我点着头,说:“以前的我已经死了,我的名字也该由我自己来决定了。”
“那,那,你该忘记过去,包括所有的不愉快,你有美好的未来,灵界是无忧无虑的地方,那里到处都是欢声笑语。”她望着我,眼中充满了向往和期盼。
“我带你去。”我拍了拍她的脑袋,就象是对待小孩子一般地宠爱。
“不提这个了,我有个提议,我们一起去整整那个房东吧”。她对我挤了挤眼睛,脸上露出了邪气的笑容。
我不由得笑了,对,是该去看看我久违了的房东。
房东住在三楼,蓉儿牵着我的手,飘上了三楼,穿进了房间。床上躺着个胖子,顶着大肚楠,呼噜很响,睡得象头死猪。蓉儿向我使了个眼色,示意让我退后,有好戏看喽。
蓉的头发伸得拖到了地板上,脸色倏地惨白惨白,眼神中透着绿光,指甲渐渐变得尖锐。她一边拉低了声音说着,“猜猜我是谁?”一边飘飘忽忽地飞了过去,我看着那血红的指甲渐渐地嵌入老头的皮脂。
老头被这声音吓坏了,抖抖缩缩地,竟然跪了下来,语无伦次不断地求饶:“大师,饶命。大师,饶命。”。蓉儿迎了上去,做出了吓人的动作,伸出了卷曲的舌头,不断地伸向老头。我似乎又闻到了那久违了的血腥味。
我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一把拽住了她的手,把她拉回了201房间。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的卑劣行径让我感到可耻,也许是想到了我曾经的处境,我无法摆脱那个深深的阴影。
我冷冷地丢出了一句话:“以后这种玩笑少开。”
之后我又无语,我似乎惯用了这种伎俩。果然她似乎真的很伤心,掩着脸,背对着我暗暗地哽咽着。虽然那声音很小,很微弱,但我听得很明白。我在那里无动于衷地坐着。
这一夜,我们谁也没有再和谁说过一句话。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0
六
我以为她会走,离开我。可是却没有。
我又以为她会背弃我,以无声来抗议我的无理。可是她也没有。
第四天的夜晚,我们手牵着手,漫步在外滩。我不知道来过这里多少次了。每一次来心情都会不一样,这次也是如此。蓉儿正依偎在我的身旁,她默默地不说话,似乎在等我开口。我该说些什么。道歉?我没有错,她杀了我,又去杀别人以逗我的开心,我会开心嘛?我应该开心嘛。我早该预料到这一点。我不知道。如果我的开心,能挽回些须她对自己的自责,或许我也该这么做。我轻抚着她的秀发,许久才憋出这么一句:“对不起。”。
她倏地回过头,眼睛里亮亮的。闪动着的眸子里含着晶莹剔透的血珠。我抱紧她,想用自己的“温暖”来安慰一下她,只是觉得自己的身体冷冷的。我们彼此的感情再也无法用肢体语言来表达了,或许只有心与心的依靠,彼此的信任才可以成为这段感情的基础。于是我做了一个天大的决定,让自己无条件的信赖身边的这个灵魂。完全的信赖对我来说简直是奢侈,我从没完全相信过别人。不过这一次,我似乎铁了心。为了自己的快乐,也为了蓉的快乐。因为这是我们大家最后的一段快乐时光。
我怔怔地望着蓉,其实心理很明白,也许快乐不止是单方的付出,它更需要双方共同的经营。我诚恳地对她说:“蓉,Sorry,其实是我错了。”之后,拉着傻傻地她直奔BEST NIGHT SHOW娱乐城。BEST NIGHT SHOW是我生前常去的地方,热力四射的DISCO舞池,可以宣泄掉所有的不快。那是一种极致而又纯粹的快乐。
蓉一开始显然不大适应这种热力的节拍,不过看着我所谓的快乐和兴奋后。她也渐渐放松了自己,舒展开不快的心情。于是我们一起近乎疯狂地在Yamanda的Sunshine里狂舞起来,感受着前所未有的快感。
放松自己后的感觉,无疑是很快乐的。
蓉也很开心,我们或许是少数仅存于人间的开心鬼之一。不过,快乐的时光也总是很短暂,没有过完瘾,已接近了凌晨,我们不得不回去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0
七
不过逗留在人间的鬼魂,并不是每天都可以那么轻松地过每一天。有时候,钟馗会派些小鬼出来,抓那些阴气不足以抵抗人的鬼魂回去,炸油锅。当然,鬼界和灵界不同,去不成灵界,如果被小鬼抓到,回到鬼界,就有的我们好受了。或许蓉会在不久的将来,连流落于人世的孤魂野鬼也做不成,一想到这里,我总是隐隐地有些为她担心。
终于不幸的事还是要发生。
就在第五个夜晚,我们碰到了三个小鬼,三个鬼一席黑衣,都带着尖尖的帽子,舌头伸得脱到了地面。它们手持魔杖,老远就向我们飞来。不久就靠近了我,朝着我们冷笑道:“蓉儿儿,你早就在生死簿上画了押,为什么还不来鬼界报到?”一边说着,一边持着魔杖,向她袭来。我顺势把蓉推到一边,魔杖一下子击到了我。顿时我的阴气大伤,殷红的血渗了出来。我拼命地挣扎起来,奋力向他们冲来,一把抢过了一个小鬼的魔杖,一面向他们疯狂地挥舞,一面带着傻傻站在一边的蓉,飞身行向远处飘去,很久才摆脱了它们的纠缠,回到家,我也已经是苟延残喘了。
我躺在了金属制的床上,虚弱地几乎说不出一句话。蓉独自守在我的身边,紧紧地握着我冰冷的手。我黯然失声,是的,我这个不称职的鬼,居然这么没用。我是保护不了蓉儿的了,兴许我也快在人界消逝了。到时候,我什么都不是了。实在无法压抑内心痛苦的我,一下子倒在了蓉儿的怀里,抱着她,感觉我就抓住了救命的稻草。眼泪(如果从鬼的眼眶里流出的液体还称得上是眼泪的话)不停地往下流,红色浸渍了蓉儿的衣服,她只是紧紧地拥着我,紧紧地。
不知道我们相互依偎了多久,似乎当所有的眼泪都已流完的时候,我们都静静地不说话了。蓉打破了沉默:“灰,你失血过多,如果再不吸食血液,很快就将消亡,甚至连鬼都做不成了。”
我看着蓉儿,死死地盯着她。内心纠集着各种矛盾,若是再让同样的悲剧重演,这世界又要多几个和我一样的冤死鬼。在我最亲爱的人面前,我已无法再进行如此卑劣的勾当。或许爱情让人变得博大。我已经决意看着自己魂飞魄散。没有理由,也没有勇气,再让悲剧重演一遍,以同样的手法,来换取我可怜的鬼命。
浓稠的血浆顺着我的指间一滴一滴的滑落到地板上,我感觉着自己的魂魄有些不太安分了。我甚至已经无法用意志去控制一些东西,比如,在开心的时候,我常会盯着一团纸或其他类似的东西,最后以使它燃烧,小鬼的把戏,不过很有趣。无聊的时候,我会和蓉斗法力,看谁先使面前的物体燃烧。不过,我老是输。有一次,我真的生气了,差点看焦了她的一簇头发。很好笑。不过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
房间里很静,只有我指间的血滴在一滴一滴的往下淌,“嗒嗒嗒嗒”的声音,很优美。我感觉着自己在流逝。不由得,我又回想到那个深夜,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我快要彻底地完了。也许今天,也许明天。
蓉儿握紧我的手,试徒不再让我的血液流得那么块。我看着她,眼神里透着关爱,说:“蓉,我走了以后,要照顾好自己。不用为我担心了,我不想再让悲剧发生在别人身上。”她狠狠地点了点头,似乎很明白我的意思。从这一刻起我明白,我应该好好地渡过这最后的日子,让自己快乐地消逝。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1
八
我支撑着自己,度日如年。每一分钟,我都在忍受着灵魂的伤痛。可是,我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在和蓉儿的谈笑声中麻痹着自己的痛苦。也许这就是一种痛并快乐着的境界。如果把快乐分享给蓉,那我们就会得到双份的快乐。所以,我宁愿在快乐声中结束自己的鬼命。
我不断地在和蓉说着笑话,有高级的,有低级的,有晦涩难懂的,有傻傻的。她都很专心的在听,似乎要从我微弱的声音中抓住什么似的,又或许不是。听到高潮,她又会咯咯咯咯地笑,只是那笑声也许我再也听不到了,于是,我铭记着每一个分贝和每一个停顿,让它在脑海里沉积、沉积。形成回沟,也许可以永久地保留。
我看着自己消逝,消释。这样又过了一天,我居然还留着这条鬼命,我真希望自己早些完蛋,这样就可以给蓉留下美好的回忆。我几乎要把所有的话都说完了,最糟糕的是,我的鬼命还留着。我越来越害怕尴尬,我无法沉默,因为我要给蓉留下一个坚强的印象。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1
九
第七天,很敏感的一天,那是约定的期限。本来就是分手的那一天,不过现在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我不再握有主动权了,我只有看着蓉慢慢地离开,永远的离开。她再在我身边做片刻的停留,都会被我视为一种施舍。我讨厌施舍。
蓉还是亲密地看着我,没有要离开的样子。我狠了狠心。
说:“蓉,你走吧,你忘了我们的约定了嘛?我不想你看着我死,我不忍心你心痛,你还是走吧!”我推开了她。
蓉诧意地盯着我:“不,我不能就这么走了,我要呆着。”她又固执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我的身边。
蓉在思考着什么。她的眼神似乎闪闪烁烁,我能感觉得出来。
蓉问我:“如果我们两个中必须死掉一个,你选择谁?”
我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我,尽管你曾无辜杀害过我,不过我还是会再次选择自己作为牺牲的对象。”
蓉怀疑地看着我说:“为什么”。
“这是一种责任,我们都曾彼此的付出,不管曾付出过多少,不过现在,我们谁付出都无所谓了,我们已经化为了一个灵魂,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我们心里都为对方而存在,这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无须再讨论这样的问题了。”我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这种怪论,不过说完之后,到觉得这是我做鬼一个礼拜来的一种感悟,一种深深的感悟。
蓉会心地笑了,我第一次发现她的笑会那么的灿烂。
忽然,她的指甲又变得尖锐而细长,她奋力朝自己的前胸刺进去,血汩汩地向外涌。她一把拽着我的脑袋,把我深深地埋在了她的胸口。我感觉着她的血液渐渐渗入我的体内,还有她浅浅地喘息。
她哽咽着,说:“灰,其实,我一直没告诉你,冤鬼可以在嗣后七天之内复生,条件就是吸食完残害他的那个恶鬼的血液。”。
“可是,我们不是说好了嘛?你的付出不过是七天的快乐啊?”我泪眼近乎朦胧。
她强忍着疼痛,打断了我,“以前,我很不信任你,但是现在你的所作所为又不得不让我汗颜,是的,付出不需要计量多少,所以我觉得我应该还给你肉身。”
她慢慢地到下,直至消失在我的面前。
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由鬼又变成了人。
不过,我还一直铭记着蓉的最后一句话。因为,我相信了只要肯为对方全情付出,就会得到全情的回报。这也许就是我去地狱走一遭之后的——一种最深切的体验。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1
七月十四日
七月十四日中国的鬼节,在那一天,鬼王会把地狱大门打开,让有主无主的鬼魂到人间走走,有主的回家去,没主的就到处游荡。所以,老人们都说,七月十四日上街会招魂的。也许这个传说是真的喔!因为我就碰见了,就在七月十四日的那天晚上。
七月十四日那天,晚上九点,我刚被公司的老板臭骂了一顿,心情恶劣,不知为什么很想到街上走走,打开家门,一阵阴森森的寒风吹过,我本想进屋多添一件衣服,但回头一想,还是算了吧!街上,冷冷清清的,只有几个人在赶路,他们匆匆忙忙的样子,与我优闲的态度实在是有着很大的区别。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匆忙,也没兴趣知道,一个流落他乡的异地女孩,还是不要管这么多的好呀!今晚的天色不太好,云层很低,阴沉郁闷,让人觉得分外不的不安。呼~~~!刮风了,我拉紧了衣领,真是好冷喔!但与其在家里生闷气,还不如吹吹晚风,弄个感冒或许会增添,我想。走呀走呀!看街上行人赶路的千态,看路上车子飞奔的百姿,看林林种种的大厦在风中的摇曳。越走天越黑了,终于,我走累了,走腻了,走得双腿又酸又痛。在路边供行人休息的长椅子坐下,我抬头仰望长空,没有半点星光,只有一层又一层的云雾飘浮,星星都跑那去了?我皱着眉头,不知所以。
有点儿迷糊,睡虫不知什么时候钻进我的脑里,我开始半睡半醒之间。突然,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有人站在了我的身边,我刹时清醒,一个单身女孩在街上游逛是件很危险的事,可是我走了这么久,现在才发觉到。急忙坐直身,整个人处于警惕的状态,随时扯开嗓门,准备叫人,虽然不知道是否真有救星。可是,很快,我知道这不过是我的过敏反应而已,街上找个鬼影都没有,更何况是人?哎呀!我不知在街上走了多长时间了,走得脑袋都产生幻觉了。“回家吧1我对自己说。站起来,才抬头,突然看见在不远处,树下有着一个人影,什么?我瞪大眼睛,刚才不是幻觉吗?这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呀?我不敢乱动,只是静静地观察他。他的视线没望我这一边,只是一直对着马路对面的一幢大楼看,那幢大楼已经很残旧了,不知他在望什么!本来我是应该走的,管他望什么呢!这一切都与我无关呢!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却没有,反而走到他的身边,他的脸因天色太暗了,看起来有点儿朦胧,虽然是这样,但他脸上那抹忧愁,却清晰可见。“你在看什么?”我为自己的大胆而惊讶,他显然也被我吓了一跳,他望着我,我望着他,虽然我们的距离这样相近,但还是看不清彼此。我不敢再开口,因为我的鲁莽而脸红。幸好,过不了多久,他开口了,“我在看她。”他的声音有点怪,本来我们就站得很近,但听他说话却象是在很远的地方传来。“她呀?”我顺着他的目光向那幢楼上望,可是这幢楼一定是荒废了很久了,连大门都被虫子蛀得差不多了。“这地方能住人吗?”我不相信地问,他笑了,“当然能,当一个人没钱的时候,什么地方都能住人。”“喔,是呀1我本身也很穷,所以深有体会。“那么你看到她了吗?”我再问,“没有……”他低下了头,“为什么?她不在吗?还是她住得太高了,你的视力不好?”我又问,“她不在。”他说。“这样呀!你也真是,来找她应该先打个电话嘛1我禁不住说了他几句,他用很奇异的目光看我,没说话。我却脸红了,是喔,我不过是个陌生人,凭什么去管他的事?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1
我想在他眼中,我一定是个疯子,一个女孩在夜晚向一个不认识的男孩搭讪,搞不好,他会当我是不正经的女孩呢“你不是。”我张大嘴望着他,“你是个好女孩,”他对着我笑,他笑起来其实很可爱“你怎么会知道………”我讶异,他嘴边的笑意更深了,“因为你的脸藏不住秘密。”我有点疑惑,但没深究。“你这样等下去会有结果吗?她也许已经搬走了。”“她是搬走了。”他再次低下头,把脸深埋在夜色的暗影里。“那你还等?”我不可思议地问,“因为她说会回来的。”他再次对我笑,但这次的微笑和先前的几次不同,带着苦涩的味道。后来,我们一直这样聊着聊着,我不知道他是谁,他也没追问我是谁,我们之间仿佛有着某种默契。后来他送我回家………………
第二天,我出去办事,办事的地方就在昨天遇见他的那个地方的附近。于是我特意又去看那幢大楼,我想,或许还会见到他。可是没有,我走近了大楼,昨天在对面马路看,不是看得很仔细,现在近看,实在是破旧不堪,这里根本不可能住人嘛!我再次肯定。“小姐,你找人吗?”一个老婆婆问我,我回过神来。“喔,请问,就是这楼有人住吗?”“什么?住人?”老婆婆的神情就像我说了个多可笑的笑话一样,“喔,这根本不可能,这里死过人,原来的住户都搬走了,早就荒废了很久了。你要找人吗?”“咦?喔,不……”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连他等的女孩的名字都不知道。本来我就想走的,可是老婆婆可能闷太久了,竟然拉着我说起这幢楼的历史,这我才知道了关于他的历史。他爱上了这幢大楼的一个可爱的女孩,爱得很真,爱得很深。但父母都反对,因为他实在是太穷,不能给女孩任何的未来保障。他们的爱情处得很苦,也很累,但他们还是一样的相爱,相恋。可是天意不由人,她的父母为她找了一个外侨的对象,虽然年龄很大,但表示很爱她,愿意娶她。那天晚上,她在他的怀里哭了一整晚。她哭着说不要离开他,她哭着说要跟他走,她哭着说发誓一生爱他。他想,有她这句话就够了,就是死也无憾!那天晚上,他向她提出分手,她不解,问他为什么,他只是残忍地掴了她一巴掌,她哭着走了,抛下狠话,一生再也不要见到他。他很痛心,真的,但却又不能挽留她。她的消息就这样消失了一段时间,他以为今生不会再见到她了。但是,七月十四日那天,他收到了她的来信,她告诉他,她要订婚了,但她一点都不爱那个人,她只爱他,她说,她要回来,回到他的身边。他又惊又喜,不知该不该接受,但爱是苦难的,经过一次的考验,他想他们会在一齐的,他们会幸福的。于是,那天晚上,他来到了这幢大楼楼下,等她。当然结果是可悲的,她并没来,一整晚没出现。他等得好累好累,却没有半点离开的意思。当他知道她不会来了,他的脑里一片空白,他走上了大楼的楼顶,纵身跳了下去。从此,他就永远地停在大楼的马路对面,一直在等她。但是其它的住客害怕极了,都很快地搬了家。
故事听完了,“那个女孩一次也没来过吗?”我问,“哎!女孩那天晚上有赶来的,但由于太匆忙了,结果在路上出了车祸,造成了一生的遗憾。”老婆婆叹惜地摇摇头。我没再发言,有点麻木地离开,那天是他吗?那个故事里的他,那个一直在等赶不来的情人的他?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1
奇缘惊梦
引子
有人说,夜间善梦者,乃精神衰弱所致。但有文报载,并非尽然。近有一奇闻是否纯属虚构幻梦奇境?不妨道与列位议论一番,以聊茶余之闲,岂不悠哉。
这正是:
自古淑女逾万千,单演今朝姚碧莲;为人只要心灵美,貌不惊人亦靓艳。
一、赴约生节
话说今夏的一天清晨,在B城闹市南门口,从刚开过来的一辆公共汽车上,匆匆走下一位妙龄女郎。她一跨上行人道,就被一位手提新鲜脚鱼、对虾海味的老头把姑娘的漂亮连衣裙给弄脏了。
姑娘提起裙子一瞧,顿时火昌三丈。忙碌了一个早晨,打扮得花枝招展,与男友的约会眼看就要到点了,却碰上一个这般不知情理的老头,你看,这水渍渍的一大片,如何得了哟。
“你瞎了眼!人家刚穿上的新裙子。”姑娘一边用手帕揩拭着,一边冲老头发火。
那老头连连点头,正要好言解释,突然,他像在姑娘身上发现了什么秘密似的,盯着姑娘的眼睛发起呆来。
姑娘见此情景,更是气急交加:“看你这疯老头,撞了人家,不言不语。怎么啦,你还有理不行?!”姑娘口齿伶俐,说起话来,就像点燃了一挂鞭炮。双手提着裙子,送到老头跟前,那嫩白的大腿都露出了一大截。
老头仍是目不转晴地看着姑娘,他的右手在衣袋里慌忙地摸掏着什么,姑娘还以为老头在掏手帕帮自己来揩擦,不料他却摸出一副老头眼镜,架在鼻梁上,朝姑娘上下仔细打量一番后,镜片后面的目光又落在姑娘的脸宠上。
在旁边围观的人群,有的为姑娘的裙子叹惜,也有的怨这姑娘太盛气凌人,但大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么靓丽的姑娘身上,被水渍沾污了那艳美的连衣裙,确是大煞风景。加之姑娘的指责和爱护衣着的心情,也不无道理,更使人同情的是:瞧,这姑娘杏眼圆睁的眼眶里竟闪着泪花哩;就更有一番惹人怜花惜玉的共鸣。
奇怪的倒是这位老头。自己做错了事,不做任何的道歉;只是死死地盯着姑娘不放。不知是被她的容颜所吸引?还是怎么回事,嫌眯着双眼瞧不够,还架起老花眼镜来帮助视力!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2
“真倒霉,还是个聋老鬼。唉......”姑娘深深地叹了一声,心中装满了一股没发泄出去的闷气,无可奈何地走开了。
这下老头可慌了神,忙将小网袋放在地上,一手扯住姑娘,满面笑容地说:“请告诉我,您的姓名,住址。哦,还有工作单位......”他边说边掏出一个精巧塑料本和一支元珠笔。
年青的姑娘万万没有想到这老头不但不聋哑不傻冒,办事倒还这般认真,难道还准备登门赔礼道歉?于是,她的火气也消了许多。
“算了,就算我倒霉。”姑娘无心麻烦。
“不行,一定请告诉我。好找您的领导。”老头的语气越是坚硬认真!
“啊?”还要找领导告状不行,真是岂有此理!”姑娘冷笑一声,火气犹增。刚才只是骂了你一句“老鬼”自找的嘛。就是告到上帝那儿,我也不怕......嗯,这老头年逾花甲,薄薄的银发梳得柳柳清清,一身整洁的中山装合适地套在他那较肥的身躯上。天哪!该不是一个大官儿吧!说不定是市委?还是省委......姑娘不敢往下想,怪不得他身边老有那么几个人,是秘书?是便衣警卫?
姑娘疑惑着,一串连的“?”号在她脑际里飞旋,她完全忘却了被弄脏了的裙子,开始有了反省之意,真不该骂这老伯伯,如今不知要闯出多大的祸来啊!还要我告诉他的工作单位,该死!千怪万怪,只怪这千刀万剐的水鱼----不对呀!姑娘毕竟是够聪慧的。长长睫毛内的眸子里又来了神。心里暗暗庆幸:跟随有便衣警卫的大人物,还能自己上街买菜?还能在这儿同大伙一道挤公共汽车?哼,不怕他。
“请告诉我吧,说呀......”老头和谒的声音在催促着。
“啥意思?我倒要看看你能把我如何。走!赔我裙子。”姑娘反守为攻,牵起老头的手便走。
“等等,我的下酒菜呢。”老头慌忙提起那小网袋,紧步跟上姑娘。将脚鱼在她眼前晃了晃:“多鲜,我请客,嘿嘿。”他笑的那么惬意,浓粗的眉梢上,挂着一种有了什么宝贝似的喜悦。
告状?请客?多么令人难以捉摸。姑娘心被搅得乱哄哄的。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2
二、凹凸天公
话说这老头要请姑娘的客。姑娘更是啼笑皆非。莫非这老鬼是精神病患者?以上一串串的言行举止,真叫人莫明其妙。尽管姑娘聪灵精练,一时也无法摸清老头底细。况且她今有要事在身,那有心思与他周旋,要是误了大事,倒是终身的遗憾。因此,姑娘并不稀罕这美味佳肴,终于停下了轻盈的碎步,说道:
“你是谁?找我们领导干嘛?”老头“哦哦”笑了两声,像是有意捉弄姑娘似的,反问道:
“我倒是要先听听你的,比如说,您叫啥名字,上过几年学,家里还有些什么人......”令人费解的老头,严然是公安局的户籍警察,在进行履历调查。但语气充满着热情与亲切。年青的姑娘给问住了,要不是跟前是位可敬的老头,姑娘会以为他心怀叵测而奋力回击,她沉默了。尽管那时髦的裙子被弄脏了一片。却也丝毫不损她那婷婷玉立的身段。卷发娓盘头顶、秀气的腮帮子泛起一阵阵红晕。那几乎会说话的眼睛,此时放射出深埋苦衷的目光。
原来,这姑娘最忌别人问她的家境,就不为难她罢。让说话人代劳一番也无妨:
这姑娘姓姚名碧莲,娇龄二十有三,正是情梦交加的岁月。在风月情场几经无奈,高低难就,所以至今守闺。
经隔壁邻居介绍了一位帅哥,约好今早在街心公园初会。这白板子起玖瑰花的连衣裙,还是几经转手从香港花花世界带来的;因为实在没有一套在这个特殊场合下穿的时装,碧莲就瞒着母亲买下了,虽然给这个月这生活费带来点影响,却也不要紧,听说那位帅哥收入不菲,还愁穿不起一件裙子?
小碧莲的父亲早年因病亡故。家中仅有一位老母,只是患有眼疾,久治无效,如今已是双目失明,常年又有病魔身,起居饮食全靠碧莲扶持。久病无孝子嘛,小碧莲时常因老母伤神痛色;加上经济又不宽裕,家中难免不显出寒酸。也就难怪碧莲不愿在外提起家中之形影。
前些年碧莲被街道照顾,分配在港口装卸公司上班,真是苦人苦命苦“八字”,作业区实行经济承包制,优化组合,姚碧莲惨遭淘汰。顾名思义,装装卸卸的力气活是何等的令人气怄,连做人都不敢高抬头,真是鲜花插在牛屎堆。委屈的碧莲真想投河自尽,呼天喊地不公平:别人长得漂亮能当名演员、歌星,凭我姚碧莲的模样,比谁逊色了呢?
姑娘嘛,到了不平静的年龄,总喜欢打扮点儿,心底里也总得有点抱负理想,讨谦的是整天身卧病床的老母亲,双眼不见天,嘴里老是唠叨着钱。生怕碧莲乱花:这样不该买,那样还能用......
最有必要提及的是:碧莲是个铁杆追星族,也真不负这姑娘的雄心大志,她倒还真有点艺术天性。才上映的影视,里头的插曲,她就会哼。那些著名的两栖三栖明星的挡案,她个个都清楚来历。和伙伴在一起聊起来,她真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别看碧莲在家里不吭气,心里怎有个谱儿的。凭自己天资聪明,匀称的五官、魔鬼的身段,要改变这恶劣环境,出路有二:一则是能被选中当个明星,一切都解决了。二则是,找个条件上乘的老公,等老母百年后,也是时来运转之机。可眼下二十多了,指望成明星,只怕仍然只能在晚间梦境享受这等快乐了。还是面对现实,邻居介绍的那位帅哥,想来条件不赖,今天清早,碧莲就换上了这崭新的裙子,精神抖擞,直指街心公园(地点当然是她指定的)而去。
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碧莲一路上飘飘然。总觉得小伙子的目光都在盯着她,饶有曲美的胸脯挺得更立了,不高,不低,不肥,不瘦的鼻尖上,早就沁出了晶细的汗珠......
却万万没有想到,好事多磨,碰上一个这产疯疯颠颠的怪老头,竟折腾了老半天,还盘问起她的来和历,能叫碧莲有副好像吗?眈误了约会,谁担当责任?
这时分,碧莲确是急了,她摇着手帕当扇子说:“你问这些干什么?我今天有急事,就便宜你算啦,”说罢,屁股一扭,扬长而去。
老头紧追不放,边追边叫:“别走,别走嘛,我找你也有急事呀!”他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碧莲哭笑不得,心中直嚷:“碰上活鬼了。”她狠狠地人老头手中挣脱出手腕,叉着腰,眉毛一扬,双眼睁得更圆了,声调不高,却大有不可侵犯之势:“你究竟想干什么?”老头儿急促地喘着粗气:“请原谅,......听我慢慢说来......”正在这时,姚碧莲的邻居慌慌张张地朝她跑了过来,前言不搭后语地告诉姚碧莲一个更叫人心烦的消息。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2
三、魂绕天堂
且说那老头见那姑娘一再想开溜,就把自己紧追不放的原委告诉了她。
不说则可,一说不得了,姚碧莲听老头一说,心中大喜。要不是在这广大众之中,碧莲真会手舞足蹈起来。她简直不敢相信。鸿运之交却在今天!真是比双喜临门还双喜临门。碧莲心里涂了一层蜜,甜透了。
若问碧莲为何这般兴奋?原来这老头并非闲人,乃是电视台一著名导演。最近准备拍摄一部爱情题材的连续剧,剧中的女主角尚无着落!老导演正在闷闷不乐,信步于街头,顺手要了两斤鲜货,准备来个小炒,独饮几杯解解心中烦闷。却意外觅来个小碧莲。你看她外形多理想,那善于流露感情的眼睛,真所谓“心灵的窗户”。活灵活现的一个女一号!正中老导演构思的下怀。
“怎么样?先试试镜头吧?”老导演笑盈盈地说着,他的心思,业已进入他的艺术世界。
“行,行行,我最喜欢影视了。”姚碧莲双脚虽然没有跳起来,心却窜到口里来了。为了表白自己如何如何最喜爱影视艺术,简直满腹的活儿不知从何说起......。
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单说姚碧莲旋即随老导演来到电视台摄制组。
老导演把她介绍给剧中的年青男主角时,啊呀!姚碧莲可惊呆了,世上竟有这般风流倜傥的男子!比平时在屏幕上更帅更酷。自己曾经发狂般的“追”着他呢,如今同台做戏,真是天赐良机;令人心花怒放!
“你在想什么呢?”男主角轻轻地问着碧莲。
她此时在想那个来不及见面的帅哥。这姑娘是善于想象的,她肯定认为:他的条件再好,在这个年青有为的男演员跟随前是望尘莫及的......她不敢往下想了,这是在摘天上的星星呀!
“你是本市人吧。”男主角热情和她交谈。
“嗯。”碧莲不敢正视,点点头。
“住在那里,离这儿远吗?”男一号毫无大腕派头。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2
碧莲却只是猛然一怔,一股冷汗遍及全身。经男主角这么一问,使她骤然想起邻居李嫂报来的消息;要不她早忘到九宵云外去了。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晨,碧莲出门后,姚母突然发高烧,气喘不止,剧咳伴血,幸好李嫂闻声探问,请来出诊医师,说是患了急性肺炎,必须立刻送医院抢救。李嫂通知碧莲后,因事离开了。但碧莲被老导演所看中,欣喜若狂,胡乱应付开李嫂就完事,直到这时才记起。
她望着那天堂般的棚影棚内,舞曲悠杨,蜂群蝶舞,令人神往。想自己不久就会出现全国的屏幕上。天那,以往只能在梦中尝尝的滋味,如今眼看就要在现实中品味了,母亲的急病,真患染得不是时机啊!
老导演满面春风,端起两杯葡萄酒,送到碧莲和男主角跟前:“祝我们的合作早日成功。干杯!”男主角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碧莲却轻轻扯了老导演一把,小心翼翼地说:“我得请个假。”老导演收剑了笑容:“刚来,请什么假?”“我母亲病危,得送医院。”碧莲的眼眶内,有泪水溢出。
“走,我们开车一同前往!”老导演当机立断。
“什么病,送北京嘛,坐飞机快呀。”男主角表示异常关切。
碧莲恰似痛饮一杯冰琪琳,沁入肺腑,热泪刷地夺眶而出......可是,家中形景,岂能在男主角等人面前展示呢?目不见天的老母亲又臭又脏,甭说沙发茶几,连只倒水的茶杯也没有。更不消说用什么象样的果品招待如此高贵的佳宾了。家丑不可外扬,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如此贫瘠的家境;姚碧莲脸上火辣辣的,她一咬牙,谢绝了他们的好意。
时间穿越了“蒙太奇”的空间,仿佛有着跳跃的弹性。着姚碧莲从电视台出来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的时季了。广告牌上闪烁着霓虹灯,街道上车水马龙......碧莲挤在公共汽车的门口,心事重重,那有意思去欣赏这如画如描的美景。老导演,男主角,自己好大好大的特写镜头连连在眼闪过;舞曲仍耳际缕绕。飞机,外国,豪华的小楼,丰盛的宴席......突然,躺在病榻上的老母亲窜入眼帘,并在此定格!
“如果万一有困难,我们另想办法,你母亲的病要紧,好生伺候!”老导演送她回家的几句话,引起了碧莲的警觉,苦命的碧莲啊,心情十分复杂而痛苦!一旦老导演另邀他人,岂不是空喜一场,母亲又在关键的时候暴病危急,唉!姑娘明亮的眼神里,失去了刚才的光泽。
汽车猛然一停,一个左臂有黑纱的中年人失手撞了碧莲一下,这一撞无关紧要,却使碧莲脑子里浮起一个绝妙的办法,只见她浑身一颤,但很快地冷静下来。而且,白里透红的两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不过,显得不太自然。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3
四、噩梦初惊
话说姚碧莲借了一辆单架车,买了一包镇静药,回来家中,已是熄灯时分了。姚碧莲推开门,一股腥味扑鼻而来,令人恶心。室内没有开灯,黑越越的,只有一丝微弱的呻呤从旮旯里发出,这般形景,与刚才在电视台的所见所闻真乃天壤之别!
可怜的姚母在床上隐隐约约听到有人进来,从牙缝里挤出一点声音:“莲......子,是你回来啦。”姚碧莲应了一声,开了灯,把单架车推到床边:“妈,我送你去医院。”姚母听女儿送她去医院,却精神了许多,就把碧莲她父亲留下的一点储积告诉女儿:“好莲儿,快送我去,床底下的小木箱里,还有点钱......”碧莲把母亲移到单架车上,然后将必片镇静药塞到母亲口里,说:“先吃几粒药,好好地躺着,我这就送你走。”姚母颤颤巍巍地吞下药片,躺在单架车上就昏昏沉沉地睡觉了。
深夜,通往市郊的柏油路上,两边的梧桐树苍郁挺拔,树叶遮住了满天的星星,偶尔飞驰奔过一辆汽车,雪白的车灯扫射下,只有姚碧莲艰难地推着单架车在挪动。汽车远去后,四周死一般的寂静。碧莲不禁一阵心悚,双脚发抖。她不敢发出一点声响,两眼不停地看前望后,不知什么时候丢了一只高跟鞋,也顾得去寻找,只好把另一只也扔了,这时候,那还能可惜丝光袜的价值。
“医院”终于挪到了,可惜碧莲根本不懂这家“医院”的规矩,这里夜间是不看急诊的,无奈何,碧莲只好坐以待旦。
“喂,办手续!”朦胧中,只听一个男中声在叫喊着。
姚母觉得有人在摇动单架车,想叫莲儿,毕竟是老人快到寿终正寝的时候了,那还喊得出声啊,费了好大的劲,才只是将手指头稍稍移动了一下。
“啊呀!活见鬼——”紧随着一声尖叫,一片惊讶声喧哗起来。
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工人,掀开蒙在姚母脸上的床单,把手伸在她的鼻底下。
“是活的呀,还没咽气呀!”老工人说。
“怎么,我已经死了?”姚母在想,一个孩骇人闻听的念头,在姚母心中骤然升起,老人家终于来了劲,但声音仍只有那位老工人才隐约可闻:“......`是......什么地方?”“火葬场!”老工人大声回答。
“啊?!”犹如一声霹雳,把姚母最后一丝上气给炸断了,奇怪的却是,老人家瞎了多年的双眼此时睁得好大好大,象是在欣赏这清晨的苍天!
姚碧莲终于给吵醒了,她揉了揉浮肿的眼皮,吃力地睁开秀长的睫毛;里面充满了血丝。由于过分疲劳,不想在这屋檐下给睡熟了。尽管她此刻不免有点狼狈,但依然是那么艳丽,以致吸引来所有在场人的目光。
姚碧莲面对这里刚刚上班的职工们,高高扬起下巴,心里啐道:
“哼!你们这些白痴,我姚碧莲立马就要成为大腕了,到时想瞧我一眼还不容易哩!”忽地!这一场面变成刑场,一块杀人犯的牌子挂她那富有弹性的胸前。
“叭”的一声枪响,姚碧莲一声怪叫,从床上弹起来,这姑娘定了定神,叹了口气,喃喃地说:“哦,怪吓人的......”这正是: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喜哀悲乐,难解难分。
(本故事纯属虚拟,如有雷同,即是过河单遇摆渡人-----巧合!)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3
千年潜藏
从阴森墓穴返回阳间吸食活人鲜血的死 。
堕入地狱却逃避末日审判的附身怪物。
窃取无辜男女生命泉源的无情猎人。
高贵优美苍白孤独的暗夜诗人。
满腔愤懑不愿安息的复仇怨灵。
关于吸血鬼的种种传说,远从时间的开端便已广为流传-一种附身于人躯血肉的不死恶魔,从坟地生出的嗜血活。不论是吸血伯爵的故乡,东欧的匈牙利;组成复杂的亚洲小龙香港,笼罩神秘色彩的印度新德里,甚至远渡重洋之后、充满未知与希望的新大陆,全世界的人们都经历过这种让人毛骨悚然却又难以抗拒的恐惧。吸血鬼无孔不入地出现在文学作品、影视节目、衣着娱乐,甚至早餐的营养谷片中。
但那些传闻只不过是前人穿凿附会、迷信无知的产物罢了。吸血鬼是神话里的生物,对不对?错了。
早在史前时代,吸血鬼就已出现我们身边。他们至今仍无所不在,与我们形影相随。从记忆里的第一个黑夜开始,他们便经历着一场惨绝人寰的秘密斗争。这场永恒之争的最终结局将决定整个人类社会的光明未来-或是无尽的永夜。※
从圣经到安莱丝-“千年潜藏”的背景沿革史铎克(Bram Stoker)的“吸血伯爵卓古拉”(Dracula,或译作卓九勒)一般被公认为吸血鬼文学的经典之作。其内容描写一位年轻的律师受卓古拉的雇用而进入伯爵阴森的古堡,后来发生的种种怪事,最后主角与友人合力在阳光普照的大白天里打开伯爵的棺材,用尖木桩和大蒜等吸血鬼克星将之杀死而后逃出生天的故事。这部完成于十九世纪末叶(1897年)的恐怖小说几乎主导了接下来八十年间所有的吸血鬼故事。
二十二年前,亦即西元一九七六年,安莱丝(Anne Rice),一位诗人/画家的妻子、痛失爱女的母亲,出版了“夜访吸血鬼”这部颠覆传统、惊世骇俗的经典之作。该书以记者访谈的方式记述吸血鬼路易几百年来的心路历程以及其“恩师”,也是安莱丝整部“吸血鬼纪事”
【注9】的主角勒士达(Lestat,或译作黎斯特)的种种轶闻。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3
安莱丝生长于路易西安那州的纽奥良,拥有旧金山州立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创造性写作),并已出版十九本长篇小说【注10】。她的第一本创作“夜访吸血鬼”出版于1976年,至今仍是风靡全球的畅销书。也是经由这本书,莱丝女士将她创造的吸血鬼勒士达公诸于世。
“夜访吸血鬼”彻底推翻了千百年来我们对吸血鬼的刻板印象,书中的吸血鬼路易不时以讽刺而轻蔑的口吻否定道:“我们才不怕圣水、大蒜和十字架那些东西”。吸血鬼不再是只知屠杀的残酷杀手,他们也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他们也会流泪也有人性。别忘了,吸血鬼到底还是人变的。像在“吸血鬼勒士达”一书中,勒士达的母亲身染绝症,他因救母心切于是把她变成吸血鬼加百列(Gabrielle)(根据安莱丝的说法,吸血鬼除了阳光和死人的血以外什么都不怕,当然免受疾病侵害)。
后来她又陆续写了几本关于吸血鬼的小说:“吸血鬼自传”、“诅咒皇后”、“窃身危机”以及“恶魔契约”,连同“夜访吸血鬼”统称为“吸血鬼纪事”。这些小说不但蔚为风潮、几已成了新吸血鬼文化的代名词,甚至被多所高中大学指定为英文或哲学课程必读书目。她的最新力作“潘朵拉(Pandora)”则开启了另一个全新的吸血鬼系列。
莱丝女士曾为电影“夜访吸血鬼”撰写剧本,她也完成了“巫异时刻”的脚本。其实她好像也有拍吸血鬼电影续集的构想,只不过好莱坞兴致缺缺。记不记得汤姆克鲁斯和布莱德彼特两位拍片时的恩怨?至于“巫异时刻”,目前已经在谈拍片事宜,也找到了制作人。莱丝女士曾表示她心目中演麦可居里的最佳人选是梅尔吉勃逊。
安莱丝目前定居纽奥良,与先生史丹莱斯和儿子克里斯多夫同住。
※ 【注9】“吸血鬼纪事”(The Vampire Chronicles)的五本作品依序为“夜访吸血鬼”(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吸血鬼自传”(The Vampire Lestat)、“诅咒皇后”(The Queen of the Damned)、“窃身危机”(The Tale of the Body Thief)以及“恶魔契约”(Memnoch the Devil)。国内时报出版社有前两部作品的中译本问世,译者分别是张慧英(夜访吸血鬼)和陈冷(吸血鬼自传),有兴趣的朋友不妨找来看看。在译笔水准方面,我比较推荐后者,前者在遣词用句方面尚需加强。
※ 【注10】除此之外,莱丝女士最有名的着作是“巫异时刻”(The Witching Hour)等女巫故事三部曲(另外两本续作是“恶魔莱修”(Lasher)和“非我族类”(Taltos))。“巫异时刻”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同时也是我的惊悚小说入门书。喜欢有历史背景的惊悚小说(我之所以称之“惊悚小说”而非“恐怖小说”是因为内容还算不上可怕)的朋友绝对不能错过!“巫异时刻”是“女巫一族”(Lives of the Mayfair Witches)三部曲的第一集,也是个人认为其中最好的一本。故事的主角是已近天命之年的麦可居里(Michael Curry),一位颇有名气的室内设计师和三十多岁的罗婉梅菲儿(Rowan Mayfair),天才脑神经外科医师。罗婉是梅菲儿家族的继承人,这个富可敌国的纽奥良世家世代的女主人都被一个身穿褐色西装的年轻鬼魂莱修Lasher)所纠缠,只有部份具通灵能力的家族成员能见到这个超自然的存在体。在一次意外中麦可驾车坠海,罗婉恰好乘船出游并搭救对方。两人宿命地结合,并引发出一连串惊悚离奇的事件、甚至卷入一个荷兰的跨国灵异研究组织、莱修在罗婉母亲去世之后终于也找上门来,这对饱受折磨的恋人于是开始了一场跨越古今的正邪斗争。她的其他作品包括“圣餐会”(The Feast of All Saints),以十九世纪纽奥良黑白种族冲突为题材的小说;“天泣”(Cry to Heaven),十八世纪男高音的故事;“古墓疑云”(The Mummy, or Ramses the Damned),根据埃及神话改编的木乃伊传奇;“琴欲”(Violin),奠基在电影“永远的爱人”(Immortal Beloved)上;以及源自巴比伦神话的“骨役”(Servant of the Bones)。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3
在安莱丝女士的吸血鬼纪事中,吸血鬼的始祖是古埃及的一对国王安奇尔(Enkil)和皇后阿卡夏(Akasha)。他们教导人民畜牧农耕,带领子民脱离野蛮习俗。后来一个来自其他时空的恶灵杀害了埃及的[wiki]宰相[/wiki],国王决定亲自与恶魔谈判,皇后不忍丈夫劳苦,也随他进入宰相宅邸。没想到后来他们被图谋不轨的部下砍成重伤,恰好让恶灵有机可趁,由他们血流如注的伤口附身。于是这对夫妻遂成为历史上的第一批吸血鬼。
正如马克雷恩海根所说:“安莱丝彻底颠覆了传统吸血鬼故事的意象,如果没有她,就不可能有现代新吸血鬼文化的概念产生。”,千年潜藏受到安莱丝作品的影响非常深远。不过在吸血鬼初祖的设定上,两者却略有出入。
千年潜藏的吸血鬼神话以旧约圣经为蓝本,将谋杀兄弟并遭天谴的该隐(Caine)穿凿附会为史上第一个吸血鬼。
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后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三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于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该隐的青菜萝卜便招来上帝不满。该隐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于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了。”于是该隐就亡命到了非洲,变成了黑人的祖先……
在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鲜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让他的记号变成人人都可见而诛之,这是和圣经上不一样的地方。书中后来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丝(Lilith)配成一对,说莉莉丝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
曾经有人质疑马克为何终日与此类阴暗蒙胧暮气沉沉的东西为伍,是不是他的人格特质里充满了绝望悲观等反社会倾向?马克表示他的确有一部分这类特质,但他设计与之相关的游戏正是宣
的手段,同时他也将这种创作视为一种艺术。※ 何谓“哥德庞克式”(Gothic-punk)风格?
整个系列的五套游戏均建构在这个所谓“哥德庞克式”风格的“黑暗世界”里,它是一个与我们现实社会相似,却又不全然相同的架空世界。两者雷同之处包括地理环境、宗教信仰或政府机构等等,差别在于整个大环境的气氛。“黑暗世界”里城市高楼林立,高耸入云的尖锐建物构成了昏暗阴沉的都市迷宫。政府官僚贪婪腐败到了极点,每一个商场钜子或政界要人都有不为人知的恐怖内幕,家中积满灰尘的阁楼不知塞了多少牺牲者的骸骨。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3
简而言之,这是一个充满极端的世界,社会上层为富不仁满手血腥,他们家财万贯富可敌国,然而赚来的却都是剥削勾结的肮脏钱。贫者随处可见,逼良为娼或官逼民反的情事时有耳闻。就连欧美社会也充斥着荒和严重失业,市容残破不堪,触目皆是破败绝望的景象。
所谓“哥德式风格”(Gothic)阐述的是一种外观气氛的意象,通常有下列几项特徵:高大厚重、暗潮汹涌、黑暗沉郁而且有不祥的感觉,天空总是灰蒙蒙乌云密布,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建物多半架构庞大,尖锐的高塔林立,然而给人的印象却是阴森而非宏达。各种诡异的雕像装饰着百年老屋(最有名的例子便是石像鬼【注11】),中世纪的天主教教堂林立,成为多灾多难的人们在漫漫长夜中唯一的避难所,里头当然永远少不了格雷果式的圣歌吟诵。此外政府的密警察则都是面无表情,穿着制式的黑色西装,脸色惨白。
至于“庞克”(Punk)则是另一种文明发展到极致后所产生的,一种反动病态的社会现象。人们将心中的愤懑以叛逆的言语、衣着、音乐甚至暴力等方式表达出来。街头充斥着帮派械斗,地下黑道组织横行无阻,贩毒、性变态舞厅、摇滚乐俱乐部等行为开放而寻常。处处可见长头发袋耳环身穿牛仔裤厚重长靴,皮外套上镶满金属环饰,骑乘重型机车呼啸街头的痞子流氓【注12】。
※ 【注11】石像鬼(Gargoyle),一种常出现在哥德式建 屋顶边缘的雕像生物,头上有两只角,有翅膀,面貌凶恶,可以站立与飞行。原先只是建师为了用来让屋檐的雨水能够流下的一种装饰(雨水由石像鬼的背后流入,再从它的嘴巴流出),结果后来逐渐衍生出许多穿凿附会的历史与传说,成为哥德式建的代表性雕像以及奇幻世界中相当受欢迎的生物。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以下位址去看看相关资料[url]http://www.geocities.com/Paris/2069/garglink.html[/url]。迪士尼公司亦有制作一部以石像鬼为题材的卡通影集,名为“夜行神龙”。
※ 【注12】如果您对这种哥德庞克式的风格很感兴趣,想要进一步了解这种文化的话,可以去找电影“龙族战神”(The Crow)和其续集“魔诫追缉令”(The Crow: City of Angels)。这两部作品乃改编自詹姆斯欧贝尔(James O'Barr)的原着同名漫画,描写受冤屈而死的人经由乌鸦魔力返回阳间复仇的故事。在导演高超的布景和运镜手法以及配乐的烘托之下,完全呈现出那种世纪末哥德庞克风格的颓废与惊悚,同时也强烈地表达了邪不胜正,真爱不死的精神。第一集由李小龙之子李国豪担纲演出,矫健的身手和忧郁的面容彻底抓住了原作风格,堪称经典之作,只可惜他在拍摄过程中因枪枝走火意外身亡,昔日身影终成绝响。第一集的风格比较偏向庞克,美式漫画风味十足;第二集则重世纪末昏黄色调的哥德氛围,两者各有所长。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3
前世的弟弟
时间:91年3月
地点:台湾
人物:志伟
91年我在台湾读紧最后一年大学,果度个个留学生都深受当地的电单车文化影响,唔拥有一架都唔安乐。我都唔例外。
呢一晚,我在学校图书馆温习至十二点左右,先骑电单车离开回家。我住的地方偏僻,要经过一条山路先至到。虽然好倦,但仍然好清楚见到前面条路。
由于想可以早点休息,今晚我开得比平时快。突然眼前有一只唔知系边度跑出的狗。为了避开佢,我立即杀掣转胎,结果撞左埋山。
好奇怪,在高速驾驶下紧急杀掣,仲撞埋车。理论上重则应该车毁人亡;轻则都要被送院观察。但我居然可以自己企返起身,电单车仍丝毫无损。
返到屋企,冲完凉正想入睡的时候,一阵巨烈的震动将我摇醒。我即刻转身将台头灯开著,震动就停了。睇睇个钟后又熄灯再睡,至于头先的震动,我谂住可能系地震。呢种微震在台湾好普遍。
合埋眼唔够两分钟,震动又再出现。睁开眼,见到天花板上有个十几岁的白衣男子飘吓飘吓。我个心系度震,但全身动弹不得,想走都走唔到,呼吸亦有困难。
个男子飘到我眼前,近距离见到佢块面系绿色,好吓人。我用尽力挣扎想离开,但又感到有股力量将我全身按住,将我个嘴封住。白衣男子更在我张毛毯里游来游去,心谂:“天啊!究竟佢系边个?点算好?”唯一方法,就系令自己快点入睡,当乜事都冇。慢慢又感到个男子已经离开,手脚亦可郁动。
第二朝一起身,我即刻打电话返香港揾我爸爸,因我爸爸系个相信神佛的人,我将寻晚的事讲畀佢知后,佢就叫我在今日内尽快到庙拜一拜,添点香油,同揾个法师问吓,佢都觉得事不简单。
我冇返学,立即走到一间庙,跟住爸爸的指示做,揾左个法师,讲出一切。法师算一算后,话那个系我前世的细佬,因为佢挂住我,想见我,先至来揾我。
法师仲话佢因为上世的业障未修完,到而家仲未能投胎轮回,仲有寻晚的车祸亦因佢的存在,我先至平安无事。
听完后我心有不安,唔知点先帮到佢。唯一希望就系佢可以尽快投胎,唔再飘流人间受苦。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4
前世今生
一
漆黑的世界,一座无边的桥隐约在我面前。深沉而有力的声音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前面就是奈何桥,你还有什么话说?”
我心一寒。顷刻间,有许多往事在脑中展现。我抬起头,坚定地说:“我很后悔,想再来一次。”
一束耀眼的白光从奈何桥的另一端射来,把我包围。我的眼中一片通明,却看不到任何东西。任由思绪飞舞……
二
古老马其顿王国就要被攻陷了,战火在向斯科普里蔓延。
“快逃走吧。”我对她说。
她只是轻蔑地看了我一眼,并不答话。接着,她又将强弩拿起,用布擦掉上面细小的灰尘。
“你真的要在这里等死么?”
“这是我的家园,我要保卫它。即使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她头也不抬地说,“你快走吧,懦夫!”
三
她叫雅典娜,是我唯一爱慕的女孩。
她的美不像春天,一股温馨的感觉;也不像夏天,充满火热的激情。相反,有着秋天般的成熟,还夹杂着冬天的冷漠。
她说她永远也不谈恋爱,叫我乘早死了这颗心。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总在吸引着我,向她靠近。
今年冬天很冷,她的眼中却充满战火。
四
我就这样离开了,像只夹着尾巴的哈巴狗。
在异乡,我常感觉很不安,仿佛心中少了些什么。不久,我病了。医生们从未见过这种病。巫师告诉我,没有心的人是活不久的。
是的,我死了。
五
在纯粹的光明之中,那个深沉的声音继续问我:“你知道你要寻找的是什么吗?”
“我的心”
六
“你怎么还不走?敌人就要冲进城了。”雅典娜吃惊地望着我说。
我将宝剑拔了出来,一束青光顿时升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还是不清楚。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七
“那个人是不是疯了?”一个敌军侦察员对总帅说。
大胡子总帅举起望远镜,疑惑地向我望来。
城门下,我手持利刃只身抵挡着入侵的骑兵。
八
我的宝剑沾满了鲜红的血,也分不清是从谁身上流出来的。
我身上满是长枪刺穿的血洞,以及近乎连根没入的箭头。奇怪的是,丝毫感觉不到疼痛。
我向城上扫了一眼,雅典娜正在用强弩狙击。
我笑了。我看到她望着我的眼神满含着感激,甚至还闪过一丝我所不敢奢望的爱。
于是我这么淡淡一笑。自从战争开始,我从未这样平静过。
九
我倒下了,在蜂拥而来的铁蹄之下。
十
奈何桥还是那样的悠长。
深沉的声音问道:“你还有什么话说?”
“没有了,我已经找到我的心。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4
倩女幽魂
我叫聂小倩,我的前世是一只有千年道行的女鬼。
我的面色白如雪,我的笑颜美如花,我的气息香如兰,我的身段轻如燕。
日落后的黄昏是我每一天的开始,我轻飘飘的飞舞在森林中间,习惯了一个人(应该是一个鬼)的生活,我孤独但不寂寞。最爱月色初升,有薄薄的雾气在林间漂浮,沐浴着一身月华,轻轻的褪去衣衫,一步一步的走向溪水深处,散开我长长的光滑如缎的黑发,枕着水面,我开始轻轻的歌唱。有人说,我的声音可以穿透灵魂,是的,我知道,我不经意的吟唱,可以飘至千里之外,而那些无聊的男人就会蜂拥而至,对于他们,我是蔑视的,所以我用冷冷的微笑,看他们一个个的走入水底,走近死亡。天快亮的时候,整个溪水会变的鲜红,我喜欢这种鲜艳的颜色,喜欢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然而有一天,我遇到一个人,他完全不懂音律,完全听不懂我的歌声,但他正直、善良、执着、勇敢,于是,我爱上了他!一个穷书生,他的名字叫做:宁采臣。我们的爱情只有三天三夜,因为他们说人鬼殊途,只是我不明白,我们相爱为何不能永恒?在诀别的那一刻,我第一次哭了,因此我终于懂得,什么叫做眼泪,什么叫做心碎!
三天后,宁采臣,继续走他人生的征途,而在鬼界,再也没有聂小倩。
一千年后的今天,我端坐在这二十三层的写字间里。不知是不是受前生的影响,我喜欢穿一袭白衣,我的眼神迷离,我的笑容空灵。我习惯沉默,而在沉默下面,我的整颗心,蠢蠢欲动。我时而清纯,时而妩媚,时而端庄,时而妖娆,我就象一块多面的水晶,折射着七彩的光华,然而,我又是透明的,透明的可以让人一眼望穿。
我在白天和黑夜,是截然不同的。白天的我,热情、开朗、奔放;而在黑夜,我是落寞、孤寂、颓废的,就象一株昙花,幽幽的开放,美丽、短暂。我又是矛盾的,有时固执,有时摇摆不定,我不知道我想要什么,也许只是等待,等待前世刻骨铭心的爱情。于是,我就更加喜欢黑夜,在每个深夜,我游离在人群之外,点一支烟,在烟雾中,我独自跳舞,听着一首一首的情歌,让痛的感觉弥漫全身。恍惚中,我觉得失去了灵魂,我仿佛看到,今生,与采臣再一次错过,而我,却不能象前世。前世的鬼界里,我可以永远的消失,而今生的人间,我必须孤独的走下去。
前世今生,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我不知道,我,是生还是死?是人还是鬼?是活在过去还是未来?
我想,生不如死,人不如鬼,没有未来,只好怀念过去。。。。。。
狗蛋 发表于 2008-11-2 09:25
水水每晚来看她并不认识的陌生人——男人,而我每晚守候我认出的女人——水水——已死的水水。
其实我从不信鬼弄神的。可是,水水死后一切都不同了,水水的阴魂一直在我左右。我常常半夜猝醒,每睁开眼就会依稀看到一个幽魂般的女子,但是似乎我睁开的眼睛是她的白天,她不能暴露在我的视线,当我睫毛微颤就要倏然睁开时,就见她支在我枕边的头微微一动,那汪装满幻与灭,光与影的深蓝湖水就蓦然漾起,她急急地轻飘飘地起身往外飘走,每次睁得眼来正见她一袭淡紫的衣亭亭地立在门边,回眸深深地留连一眼,然后突然如风般消散。
水水幽黑的眼睛已成深蓝,但她眼中的东西却不曾改变,只一眼我就知道那是水水灵魂的色泽,紫与黑是水水生前最爱的颜色,我猜水水最后就是穿带着这样的色彩完成了自己,水水走后,我已无法看到别的颜色,我只能感受如水水灵魂般的紫,还有如水水生命样的BIUE(蓝色,英文意思又有忧郁),水水没有变,水水是在走后复还了她眼睛里本质的BLUE。水水的眼睛也不曾变,只是在世界与世界之间不动声色地交替了自己。无论在天堂还是地狱,水水都不会再绝望了,水水完成自己的时候一定已灭绝了生时她绝望的黑暗。
水水的幽魂回望我时的表情已然陌生了,我敢断定水水已不知道我是她哥哥,她的眼光深情地注视着此岸与彼岸的无边距离,她的眼神树着一道墙,她凝视我只如打量一个让他爱怜的事物,这是不需要言语的,就象她生前喜欢花,或偷或买弄回来精心地插入花瓶里,死了,似乎淡然地扔掉,也仿佛是她爱抽的莫尔,爱把玩的火机,爱旋转着凝盯的装了红酒的酒杯……
从来不曾想,在水水这里我最终也是有生命又无生命的某种东西。我似乎只在她意识到的时候存在。水水已经不认识我了,她再也不会柔柔地唤我炎,我又疑心在她的世界里是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是炎,所有的炎都是男人。在水水的另一个世界只有水水无法回望的前世之痕。
可是水水为什么每晚来这里呢?为什么呢?
在我入睡时她悄悄地来,当我睁开眼时她轻轻地走。每次怅然地看着她离去,我总是难以置疑地奔到门口,我叫水水,门外却只是一片漆黑,风中仿佛有一声微微的叹气,让我怀疑一切只是幻觉。但是我把门敞开,梦想她在空气中再游移到我这里,可水水每次走后都不会返回,直到又一个黑夜的来临。就这样,我从完全的无神论者沉沦为忠诚的守灵者,
关掉灯为自己燃一枝烟,也为水水点上她喜欢的莫尔,我开始等待,等待睡眠,等待水水漂浮在暗夜的魂灵,夜色无数次围我和我守望着的水水的气息在天地间无丝无缝的凄清与孤独里。
水水每晚来看她并不认识的陌生人——男人,而我每晚守候我认出来却也不认识的水水——已死的水水。
夜与日的交替轮回交迭了二个世界怎样的空洞与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