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岛养犬规定:以下35种犬只将被禁养
可爱听话的宠物犬深受众多市民的喜爱,然而随着全市犬只数量的逐年增加,犬只随处排泄、大型犬伤人等情况也是屡有发生。4月15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从即日起,警方将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中,警方将对居民区、工厂、废品收购站等处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饲养35种明文规定的禁养犬只、遗弃犬等问题。同时,警方也提醒市民,如果您发现身边有禁养犬,赶快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b] 有禁养犬15天内自行处置 [/b]
狗是人类的朋友,越来越多的市民喜欢饲养宠物犬,不过这爱犬得有“道”。4月15日下午,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虽然养犬的市民中多数能够自觉遵守有关养犬管理规定,但同时也存在着不文明的现象。有的不对犬只进行免疫,有的违规携犬出户,有的甚至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更有甚者放任犬只随意便溺,由此引发了犬只扰民、伤人事件等问题,市民对此反映也比较强烈。为了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市公安局决定自4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警方将对社区内居民、工厂、仓储、修理厂、废品收购站等单位及个人饲养犬只的情况进行登记 ,一旦发现饲养禁养犬的情况,将责令犬主在15天内自行处置,超期对没有自行处置的犬主,将依据《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罚。同时,公安机关将会同畜牧、城管 、工商、卫生等部门,在遛犬较为集中的早晚时段,在繁华路段、居民小区、公园等地区进行联合执法,对于遵纪守法、合法养犬的行为 ,警方也将进行保护,尊重养犬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对犬只扰民、伤人事件以及因养犬引起的治安案件,警方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置,对在查处违法养犬行为时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市民,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b] 重点整治35种禁养犬 [/b]
据民警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饲养禁养犬的现象,同时对遗弃犬、无主犬等进行收容和管理 ,还将整治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问题,以及不束犬链遛犬、在公共场所违章携犬等现象。其中,35种禁养犬的品种包括,獒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寻血猎犬、灵缇、秋田犬、纽芬兰犬、比利猎犬、法国狼犬、阿富汉猎犬、可蒙犬、阿根廷犬、爱尔兰猎狼犬、土佐犬、兰西尔犬、德国牧羊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捷克福斯克犬、苏俄牧羊犬、多伯曼犬、拿波里獒犬、马雷马犬、大髯犬、斗牛獒犬、斯皮诺犬、英国老式牧羊犬、罗德西亚背脊犬、拳师犬、威玛犬、藏獒、苏格兰牧羊犬、比利牛斯獒犬。除了这35种犬只之外,还包括烈性犬,以及成年犬体高超过60厘米、体长超过100厘米的大型犬,均是禁止饲养(盲人、肢体伤残人饲养的导盲犬和生活辅助用犬,不受体高和体长的限制)。
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在机关、医院的办公服务区、学校的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单位的集体宿舍区养犬;养犬的市民需要携带犬只到动物防疫机构或畜牧部门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证明,凭免疫证明到当地畜牧部门登记并领取免疫标志,并看管好自己的犬只,以免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此外,也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等公共场所;携事犬只时,应为犬佩戴免疫标志,用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还应该把产生的粪便及时清理。 [b] 放犬吓唬人可罚500元
[/b]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警方还将加大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力度,对放任犬只吓唬人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可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最高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伤害他人致轻伤以上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道路、广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违章携犬的,依照《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警告,如果是单位的,将并处200元罚款,对个人将处50元罚款。
[b] 发现违法养犬可举报 [/b]
警方提醒市民,爱犬应有“道”,应当文明养犬,如果发现身边有违法养犬的情况,可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110报警。当然,如果你身边有因为养犬造成的烦心事,也可以上班时间拔打本报热线电话80889384反映。
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66571755
市南分局:66575076
市北分局:66575550
四方分局:66576045
李沧分局:66576565
崂山分局:55580091
黄岛分局:66581110
城阳分局:66582218
[b] 整治养犬是创城行动之一 [/b]
根据往年的数字统计,岛城平均每天有20多人被狗所伤,而狗从人类的朋友,发展到“狗患”,犬主文明养犬自觉守法至关重要。
“养犬管理整治,也是岛城今年‘创城’的五大行动之一。”市文明办工作人员介绍说,通过去年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反馈情况来看,岛城市民对不文明养犬的现象反映非常强烈,特别是在一些有明令禁止携犬进入的广场仍携犬进入、因养犬引发的纠纷、治安问题等比较突出。
市民反映的与养犬有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犬只咬人、吓人,犬主没有对犬只的排泄物及时处理等方面上。
据工作人员介绍,市民爱犬之心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在养犬之前,首先要清楚自己是否有养犬的条件,所养的犬是不是法规明令禁止的,在养犬时,也要注意给犬只打疫苗,外出遛狗时 ,一定要拴好,由成年人牵引,并且及时清理犬只留下的排泄物,这样既为自己和他人负责,也能让整个城市保持一个整洁的面貌。
记者 刘鹏 本报通讯员 王建华 李国栋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attach]44442[/attach] [i=s] 本帖最后由 青岛先锋 于 2010-4-16 09:46 编辑 [/i]
别拿着当真事,年年都这一套,打针、挂牌、禁养。可你到马路、公共场所看看,该咋地咋地,典型的形式主义,类似于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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