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1
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六章 她在怕什么?
做好了决定,包大同踏实下心来。
他是那种天塌下来当被子盖的人,所以虽然烦心事不少,明明可以解决的案子却在最后关头出现了复杂的转折,但他还是很美的享受了美食和良好睡眠,过了午夜才出发到学校去,而且直接去了校侧门。
美院一共有三个门,前门、后门和侧门,画具一条街就是在侧门,白天的时候热闹得很,不仅美院的学生,全市所有要买画具或者文具的都会到这里来。
可是一到晚上九点后,街上立即清静下来,店铺一关门就预示着整条街的人气关闭了,寂静清凄极了。
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大排档、小吃摊都在美院后门,从画具街的尽头可以看到后门处热闹的街景和喧闹的人声,给人以恍惚之感,不过是一街之隔,一到晚上就如同两个世界一样。
而画具街的另一端是一片烂尾楼,一到晚上照明奇差,远远的有一、两盏灯火,被乌沉沉的高楼和空荡荡的草地一衬,显得像鬼火,还不如没有。
包大同就在这种环境下靠近了容宝斋。
他沿着一家连一家的店铺的屋檐下走着,以阴影来掩藏自己的身影,还用那效用很短的隐身符咒水喷洒自己,好隐藏得更深。
夜风吹过,卷着地上的碎纸和落下的树叶,打着旋儿溜过地面,更增添了街上的萧瑟之气。包大同无心感叹,眼睛一直盯着前方的容宝斋店铺大门,考虑着要怎么进去。
正在这时,随着咣当一声的铁门响,容宝斋的大门开了,一个瘦弱矮小的影子鬼鬼祟祟地走了出来。
包大同立即闪身在一片树影里,才一站好就猛然见一张人脸倒吊着看他,脸色白中透紫,口涎从腐烂的嘴角一直流到血红的眼睛里,极尽吓人之能事,不知道是什么孤魂野鬼倒挂在树上,想来吓唬人的。
包大同只当没看见,目光穿透这“不明飞行物”继续看向那个身影。
那个人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手里似乎捧着什么珍贵的东西,走得小心翼翼,因为离得远,包大同看不太清那人的脸,不过却直觉的认出那是黄老板的“贱内”,假如他没有说谎的话。
就见这位老板娘走到黑漆漆的十字路口,朝着正西方向跪了下来,把手中之物摆在了地上,然后磕了几个头就转身回到了店里。
她出门时走得极慢,可回来时却走得非常快,似乎后面有什么东西在追她,后来差不多是小跑了,前脚踏入店门,后脚就把门死死的关上。
她要干什么?她在怕什么?
唉――
包大同正纳闷地站着不动,想看那边会发生什么,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悠长的叹息,同时一股冷风吹进了他的脖子。
他知道是那个“不明飞行物”在搞怪,不想被他耽误事,所以仍然还是不理。又等了会儿,终于发现了异动,并没有看到什么,只是觉得周围的空气全冷了起来,身体本能的发紧,大概是自我保护机能在起作用,是大脑告诉身体,有危险临近!
一团模糊的白出现在前方,几乎是在瞬间就出现的,白色的袍子、赤着脚,一头乌发高高挽着,在黑暗的夜色中穿行而来,不见脚动、不见衣动、不见影动、也不见发动,就那么直移了过来,到十字路口处停下了。
是那个凶灵!上回攻击过花蕾的凶灵!
如果她真的是水蓝的话,她为什么要来和黄老板联系呢?
就见凶灵慢慢弯下身去,对着地面上的东西嗅来嗅去,一边嗅一边略带兴奋的笑着,她和包大同本来相距很远,但包大同却听得清清楚楚,感觉凶灵非常喜欢那东西。
他又向自己身上洒了一些符水,试图走得近些,到底看看老板娘放在地上的是什么东西,可才一迈步就发现自己被什么东西缠住了,同时一股尖锐的疼痛从脖颈处传来。
这小鬼居然想吸他的精血!
包大同伸指一捻,想拉开这妖物,但它竟然格外贪婪,死咬着包大同的脖子不放。它大概以为包大同看不到它,没有想过包大同是怕打草惊蛇而一直忍耐着它的骚扰。
而包大同一下没有捻开它也很意外,不由得加大了力量,感觉它的牙齿越来越深入自己的血管,再不制止就可能受制于他,不禁暗骂一声,屈指一弹,指尖处爆出的电火花立即把这妖物弹到了地上。
这种情况对于一般人而言只会感到身体莫名其妙地刺痛一下,之后就没感觉了,精血被不知不觉地吸走,因为这些飘浮在夜空中小鬼每次吸得都不多,人们可能感觉不到。
可他是有法力的人,不仅感觉更加真实,危害也更大,那些小鬼会如遇到宝贝一样拼命吸取。
遇到这些不怀好意的灵体,他本该立即出手消灭或者收服的,但他为了大事不想暴露目标,可是如果再不出手,他就要倒大霉了!真是天时不利,遇到这意外!
细细的尖叫和电火花的脆响在暗夜中传播了出去,立即让围着地面乱转着的凶灵感觉到了这边有人偷窥,而且很快就判断出是曾经伤害过她的仇人包大同。
上次她失手于他,非常不甘,自认为是意外造成,此时一见,凶性大发,腾身在半空中,黑的发、白的衣涨大为一朵奇怪的云,对包大同当头罩了下来。
包大同并不慌乱,一手定住那个坏事小鬼,另一手从腰后摸出了那只缚灵枪。他本不想这么快就暴露终极武器,可是以他现在的状态硬碰硬显然不明智。
呯的一声,枪的声音不大,好像是不太合格的消音手枪,同时一股非常强大的灵力凝成淡蓝色的一束,又快又狠的击了出去。
这让他灵机一动,想着以后自己修炼的时候也要练习这种凝起灵力的方法,这样就算他能力差,也可以事半功倍。
然而这枪也不是很完美的,至少准星没有校好,他明明是对凶灵打出了一枪,子弹却擦凶灵而过,没有击中。
他扣动扳机想开第二枪,凶灵却感觉到了这枪的可怕,尖啸一声倒退回了校园里,只几闪就没了踪迹,包大同根本来不及追。
“妈的!”他跺了跺脚,恨自己错过了这么好的机会。假如一击而中,就不必一点点推理和寻找了,只要拘了这灵体,慢慢审问就好,就算她倔强不说,至少那些学生不会再有危险。
可是现在――
明天就要报名了~我可能只有双休日更了,平时工作日的新更愿意的朋友请帮帮忙,轩在这谢过了~\(^o^)/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1
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八章 你哭的还蛮漂亮的
“你找到这里来,就是知道我老公的秘密,我怎么能让你活着离开呢?”她继续说:“放心,我不会让你的血坏掉了,会冻在冰箱里,然后每天取一点,混合了这些雄鸡的血,做了血饭给水蓝吃。”
花蕾不知道水蓝是谁,包大同可知道,不过他没想到会是在这里得到证实。
只听老板娘继续说:“还有一百天就满了三千六百天了,到时候功德圆满,我老公完成了对水伯的承诺,我也不必每天送饭去,吓得我啊!总怕水蓝跟我回来。”
老板娘似乎长年不说话,好容易逮到一个听众就说个不停,花蕾听得一头雾水,表面上是呆呆的听着,心里却盘算着怎么能逃走。
她怕被发现,眼睛不敢乱看,只得偷瞄,无意间看到窗帘处闪着一线微弱的蓝光,看来就像一盏小灯从窗外照在玻璃上,不过这光线却是动的,在窗子上划啊划的,渐渐看明白是包大同三个字。
花蕾差点欢呼起来,激动得眼泪都落下了,好在古怪的老板娘又去磨刀了,没看到窗外,也没看到她的激动,以为她的泪水是因为恐惧。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做鸡血饭的制作程序和过程,需要放入哪些特殊的属性材料,花蕾却在偷看窗子,看包大同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要问这女人什么问题。
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包大同最后一句话却是:你哭的还蛮漂亮的!
花蕾气得哼了一声,心想自己穿的整齐的连身裤装,不然不知道包大同的贼眼还会看哪里。
她不安的动动,老板娘以为她想挣开绳索,叹了口气道:“别白费力气了,你跑不掉的,也不会有人来救你,你乖乖的,我一会儿会割得轻一点,在脖子上轻轻一刀,然后倒过来控血,和杀鸡是一样的。”
“那至少你要让我死的明白,不能让我在阎王面前回不上话。”花蕾装着害怕的样子,“你杀我就是为了那个水蓝吗?她为什么要吃血饭?”
“因为她爹要求的啊。”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爹要求,你就要杀我。我不明白!告诉我,告诉我!”花蕾哭泣了起来,“不然我死不瞑目,夜夜来找你问清楚。”
她的眼泪不是为了恐惧,刚才她确实怕死了,以为自己大限将近,这下没有让老头子震惊,倒把自己的小命送在这里了,而且最可怕的是,居然是这么个最可怕、最丑陋的死法,当时她的绝望和无助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可是包大同来了,虽然她不知道他怎么来了,也对这个花花公子没有好感,但就是感到无比安全。
她哭,是因为这里的气味实在太差了,有鸡毛味、血腥味、还有老板娘的体臭。
窗外的包大同看到花蕾气急败坏、又被恶心得直哭的样子觉得好笑极了,不过又对她的聪明和机智表示满意。
从这位古怪的老板娘的语气来看,她虽然帮着黄老板做这些可怕的事,不怕杀生,但却怕鬼,不然也不会说担心水蓝追过来。
花蕾说如果不死得明白就夜夜来缠她,一定是有效的。
果然,老板娘哆嗦了一下,加快了磨刀的速度,恶狠狠地道:“小丫头,少来吓唬我,难道我会怕你吗?”不过她虽然这么威胁,接下来却说,“阎王老爷问起你,你只说是水伯害的你就好,全是因为他,我才造了那么多杀孽。为了这血饭,我几乎每天都要杀一只公鸡,最雄壮厉害的那种。你看――”她伸出手,两手的手背上全是疤痕。
“越是厉害的公鸡就有越容易形成凶气,可是杀起来真难啊,啄得我满手都是伤。”
“那你不会随便找一只吗?难道那个什么水伯还会来查?”
“他不会来查,可是――他是鬼,他会知道的!而且水蓝越来越厉害,我怕啊,真怕啊!”她喃喃地说。
花蕾不知道前因后果,听得稀里糊涂,只道:“我死得不明不白,这口怨气难平,我只认识你,不问你又问谁?”她想继续吓唬这个敢杀人,却怕鬼的女人,可是她说的话缺乏恐吓的力度。
正不知说什么好,窗外突然传来一声怪响,就像什么东西爆开了一下,接着一阵风猛然刮起,吹得门窗当当乱响,一道蓝光闪过,还伴随着一声鸡啼。
老板娘吓了一跳,盯着门头半天,终究没敢到门外去看看,神经质的继续磨刀,但却松了口:“我也不知道水蓝的事,只认识水伯。十年前,他蹲到美院的门口卖笔,但是一直被校警赶,可他就是不走。我老公无意间经过,看他可怜,又见画笔的质量相当好,就答应代卖几只。他要求这笔不卖给别人,必须卖给美院的学生,因为他要自己的笔在最高档的学校里被使用。你也知道,这些老手艺人是有些古怪的,所以我老公也没有在意。可是有一天晚上,我们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传来敲门的声音,当当当、当当当――”
她沉浸在往事中,不停的用手中的刀敲击磨刀石,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听得花蕾毛骨悚然,忍不住瞄了一眼窗外,见那蓝光闪了一下,稍微安了一点心。
“我老公很害怕,说半夜敲门不是好事,不要理会,可是那敲门声一直不停,最后更喊起我老公的名子来,于是我就陪他出去看看。嘿嘿,你可能不知道,我祖上可是跳神的,所以我知道好多密法,有我陪着,我老公就胆大多了。以前我年青的时候,人长得不漂亮,又因为多嘴得罪了族长被割了舌头,没有人要的,只有我老公娶了我。虽然他是贪图我爹给我的一个古物笔洗做陪嫁,可他毕竟娶了我,所以我当年曾经发誓,这一辈子对他绝对服从,他就是让我去死,我也不犹豫。还好,我会腹语,他不用和个丑陋、无子的哑巴生活在一起。但他从没有嫌弃我,为了他,我可以做一切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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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1
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九章 幕后人是谁?
原来这个滑头黄老板对老婆挺不错的啊,从外表真看不出来!
包大同暗想,就听花蕾催促老板娘快说,明白她是怕老板娘沉浸在回忆中跑题,于是也竖着耳朵听下去。
“门外是水伯,还有那个一直跟着他的富贵。我老公一看是他们,有点生气,就责怪他们这么晚还来吵,如果是没钱住店了,为什么不早说?可水伯说,家乡有事,要连夜赶回去,只要我们肯帮他把剩余的笔全卖到学校里去,并答应他们一个条件,他就赠给我们一方家传的极品古砚。我老公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着迷于文房四宝的古物,就好像身体里长了虫子一样,见了这些东西连路也走不动,要他割头来换也行,当初娶我也是为了笔洗的陪嫁,这水伯也不知从哪里打听到的。”
“真的有古砚吗?”
“当时他们并没有带在身上,只是递给我老公一封信,说他们条件和存放古砚的地点都写在信上,然后放下一大箱子画笔就走了。我老公兴奋极了,可是我却看出事情不对。因为那天月色很好,我看到他们眼神发直,似乎不会眨眼似的,而且还没有影子。当时正是半夜,我怕吓到我老公就没有说,但是我也很怕很怕!怕他们从哪个角落钻出来。”她说着又看了看门外,害得花蕾也有些害怕,虽然明知道刚才装神弄鬼的是包大同,甚至还在心里暗赞包大同那声鸡啼学得真好,可这时候有点不确定了。
“第二天一早,我才把这件事和我老公说了,他有点害怕,但还是打开那封信看。信上说,他女儿水蓝死了,要我们每晚在十字路口朝西供一碗鸡血和人血混合的白饭,鸡要雄鸡,人要为阴,饭上三只香,只要日日不断,十年后,他就把砚盖的所在地告知。我们这才知道,信下写的地方只不过是藏砚台的地方。因为我家以前是跳神的,所以我明白这种血饭是供厉鬼的,所以一直劝我老公不要同意水伯。正说着,有警察找上门,说一家小店中有两个人死了,因为在死者身上找到我们的地址,因此让我们去认尸,我们一看,可不正是水伯和富贵嘛!”
“他们怎么死的?”花蕾急脾气地问。
“不知道,只说水伯本来身体就不好,死得很正常,富贵是死于低血糖,怀疑有病史,当晚他们也没说什么,就那么糊里糊涂的走了。” 的。
“你老公去拿那个砚台了吗?”
老板娘无奈地摇摇头,“他虽然怕得要死,却始终受不了诱惑,去了清湖村的一间老屋中,拿到那半块砚。一拿到手,他就疯了,因为那砚是无价之宝,不仅年代久远,而且还非常神奇,研墨的时候不用滴水,磨着磨着,石头就自己渗出水来,无论多么劣质的墨,磨出的颜色都黑得发亮,写出的字特别漂亮。面对这样的绝世珍宝,我老公什么都答应了,他怕拿了东西不办事被水伯的魂魄骚扰,但实际上是想得到砚盖,让这方宝砚完整。唉,他胆小,于是做血饭,送血饭的事都是我来做。只是因为还要混合阴血,我只好用自己的,好在用量不多,只有身体顶不住的时候,我才取别人的血,这么多年了,你是第三个。嘘,你不要吵啊,我老公胆小,不知道我杀了人的。”
老板娘的声音突然变低,眼神中寒光闪闪,因为奇怪地笑着,露出没有舌头的口腔,吓得花蕾一直向后蹭,直到退到了角落里。
“时间到了。”老板娘弯下身子,“上路吧,你已经知道了一切,就找死鬼水伯吧。别怪我,我是为了我老公,这一切,我都是为了我老公。”她举起寒光闪闪的刀,就要刺下。
花蕾眼看看柄不知杀过多少生灵的刀就要落到自己身上,而门外还没有动静,忍不住大叫:“包大同!”
“来了来了。”和她遇险的第一晚一样,包大同随着话音飘然赶到,抬手一记掌心雷,准确的打到老板娘的手碗上。
老板娘没想到会有人闯进来,只觉得手上一麻,刀已经落地,差点扎到花蕾的腿。但她瞬间感觉到了来者是破坏她的好事的,于是弯身抢起刀,向包大同砍去。
她扑的虽然凶猛,可包大同身手相当敏捷,一闪就避过她的攻击,反手拧过她的手腕,制住了她:“你这疯女人,你爱你老公,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家花骨朵呢?”
老板娘不说话,只是奋力挣扎。
包大同只觉得这女人虽然瘦小,但力气大得很,如果他不用力还真治不住她,心想爱情的力量果然了不起啊。
“包大同,你怎么这么久才来!”花蕾这个时候才感觉吓坏了,说话的时候带哭音。
“唉唉,能多听就多听几句啊。”包大同歉意地笑笑。
他今晚这一趟收获巨大,明白了水蓝强大的原因、黄老板和水伯的关系。水伯说的安排和东西原来就是以这块稀世宝砚来换取黄老板供养自己的女儿变得十分强大。
当时水伯一定是意识到自己死了,可是他不知道杀死自己的是谁。他预感到有人要害他们父女,而作为父亲,他最先想到的当然是女儿,于是他就用这宝贝换取女儿暂时的安全和未来强大的机会,并不知道这实际上是害了女儿。
他当时能想到的只能是唯一帮助过自己的人,当然也早就打听到黄老板爱文房四宝的古物如命,所以才这么做的。
他家藏重宝,肯定要在来城市之前把宝贝藏起来,大概还为了怕被偷,特意分成了两部分藏起。
他留着那么值钱的东西不变卖,宁愿忍穷挨病,想必是为了留给女儿,好让女儿将来过的更幸福,可他没想到女儿为了他的病去做了人体模特,结果被骗了身心,黯然回乡,之后在悠悠众口下横死。 。
其实人体模特是一种非常正当的职业,并且画画儿的学生也大多不会用“有色目光”去看她,可惜水蓝生在闭塞的乡下,因此为了一份职业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只是水蓝为什么要滞留在学校呢?
既然范李爱的是她,她也留在了学校里,为什么不选择夜夜入范李之梦,而是四处游荡杀人呢?为什么有四年不再害人了,最近又集中做案呢?
他觉得心里有一条隐隐约约的细线牵着这案件的源头,可是他一时想不出来,但是他感觉真相就在前面的不远处。。
或者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那个暗杀了水伯和富贵的人,这个人让被害人都不知道是被谁所杀,最后还把他们困在家乡。 幕后人是谁?而且,这对夫妻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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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2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章 鸡毛井
他拖着奋力挣扎的老板娘向花蕾走去,想先解开花蕾,然后再把这疯婆子捆上,可就在这时,却听到外面传来开门声和呯呯嘭嘭的重物落地声。
“老公!”老板娘大叫一声,突然以一股无法形容的大力挣脱开钳制,直冲到院子中。
包大同迅速割断花蕾身上的绳索,几步就追了出去,而当他跑出房间时,正看到一个血人跌跌撞撞地跑进来。
“老公,你怎么了?老公!”老板娘凄厉的叫着。
包大同冲上去一搭脉,就知道黄老板肯定是活不成了。他能在重伤的情况下从外面回到家里,并且自己开门进来,已经算是奇迹。
对此,包大同的震惊是无法形容的,是什么人要杀黄老板,是单纯的抢劫还是另有隐情?难道他掌握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吗?还是他知道幕后人是谁?
“是谁做的,告诉我!”他一手按在黄老板的灵台。
黄老板费力地睁开眼睛,“砚――把砚给我――砚!”
老板娘停止哭叫,疯了一样的冲到那间没有开灯的房间内,片刻后便又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方巴掌大小的古砚,温柔地塞到黄老板的手里,并握着他的手抬到他眼前,“砚,在这里,就在你手里。”她干咽着,泪水横溢。
黄老板满足的叹息一声,感激地看了老婆一样,似乎让他能坚持回到这里的就是这个他极爱的珍宝。
包大同怕他就此死去,拼命把自己所剩无几的法力灌注进他的身体,再问:“谁杀的你!是谁?!”
“他――他在――地下暗道。他――学校――暗道”
“他是谁?什么学校暗道?”包大同再问。
可是黄老板却不回答了,只发出一阵急促的低喘,之后彻底安静下来。
他急得想再度施救,却被老板娘一把推开,“老公,咱们不理这些坏人,别怕,我会陪你的。”她呜呜咽咽的对黄老板的尸体说,脸上带着极致的悲伤,嘴唇却不动,看来诡异万分,“你啊,好好的日子不好好过,为了个砚台送了老命,不过你放心,我让它给你陪葬!”
她说着用力掰开黄老板握得死紧的手指,把那方传砚台重重砸在地上。顿时,碎石飞溅,这传世之宝就这么毁于一旦。
她嘿嘿地笑着,弯身抱起她老公。
黄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男子,身高也高出她许多,她这样奋力抱起尸体,不堪重负似的踉跄着,一步一步退到院内的干井处,包大同还没来得及开口惊呼,两人已经一起落入了井中,传来很重的一声闷响和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口井的井口虽然不大,却是个锥形,越到下面越宽阔,而且非常深。包大同勉强施出一张光明符到井下,看到井下全是鸡毛!
十年来他们夫妻杀了三千多只鸡,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供鬼,这本身已经很邪了,居然还把鸡毛藏在这口井里,大概有埋藏之意,并以日光镇住。
只是井下厚厚的鸡毛似乎是自动闪开中间的地方似的,让这对夫妻的脑袋直接砸到井底,当场摔得脑浆迸裂,报应不爽。
“快走吧!不要留下痕迹。”他对已经跑出来的花蕾说。
不到五分钟,他亲眼目睹了被他列为重大嫌疑人的黄氏夫妻双双殒命,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从黄老板的只言片语和他老婆对花蕾所说的话看,他只是因为一进贪心而助纣为虐,并无大恶。
也许正是因为他接触到了卖笔和买笔的人,所以才招来杀身之祸,为了得到完整的古砚,他耗费了十年的时光,到头来不过是有碎砚为他陪葬。 。
他扶着花蕾小心翼翼地走出容宝斋,出门后又用了些隐身符水,虽然效果比较差,总比让目击证人看到他们从店里出来好些,然后就把这个烂摊子丢给警察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两人站在小河边,静默到快天亮,花蕾才平定了心绪。
“我不知道啊,我只是来调查凶灵的事,顺手救下一只小狐狸。唉,大小是条性命,看你被人放干了血,我也不忍心。”
“哼,你真是以德报怨啊,可是不用你提醒,我也记得你救过我两回命了,早晚会报答你!”
“怎么报答?以身相许?”
花蕾飞起一脚,但包大同早有准备,抓住了她的脚腕,又轻轻放下,“不要野蛮了,让你离这件案子远点,你就是不肯定,结果两次差点丢了小命。”
“我这样做,自然有不得已的苦衷。”花蕾冲口而出,但却并没有解释的意思。
“可你是怎么找到黄老板的呢?”
“事实上,上回你让我做档案摘录,我偷偷拷贝了一份,但调查后我发现这些人中没有横死的人。此路既然不通,我只好另想他法,想来想去,总觉得一切与笔有关,笔不单是凶器那么简单。于是我去警局偷了凶器,然后从画具街的每家店中都买了几种不同牌子、但相同型号的笔来比较,最后发现只有容宝斋有一模一样的。这笔很奇特,笔杆上没有厂家的商标,摸起来手感很好,笔毛也柔软适度。放心,我研究过后,已经把凶器还回去了。”
原来是花蕾偷了鉴证科的重要证物!
但想来以她本身的水平,肯定是不能从警察局中拿出重要证物再还回去,再考虑到她可以很快调查出档案中的人的情况,看来她的背景并不简单。
这丫头虽然没有恶意,但她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调查到什么情况。”
包大同想了一想,决定都告诉花蕾并且带着他行动,这样即得到一个帮手,还能免去一个不稳定的因素,于是把所有的事全盘拖出。
“这么说,你知道真正操纵这一切的人是谁了?”花蕾听得白了脸,心里又有些钦佩包大同的勇敢和聪明,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黄老板说的‘他在学校的暗道’里是怎么回事?”
“你不要去学校生事,会打草惊蛇的!”包大同严肃的说:“过几个小时,我会去学校拿校园的平面图,然后会就再去一趟清湖村,我想那里会有我要的证据。你要答应我不轻举妄动,否则我不会带你去捉鬼的。”
“我答应,要我发誓吗?”
“发誓倒不必,你只要帮我办一点别的事就行。”他边说边在一张纸上写着什么,然后递给花蕾,“办得到吗?”
“交给我,放心。”花苗得意的扬扬头。 。
“那就好,还有就是――花骨朵啊,你那把枪的准星没有校好,一打就偏。”
“我知道,那把枪还没有正式完工呢,所以我上回才会失手打伤你!”花蕾眨眨天真的眼睛。
这答案让包大同目瞪口呆,彻底被花蕾打败了,“没完工的枪你居然拿出来用?!我只能说,I服了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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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2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一章 作画
“水蓝!水蓝!”
“水蓝你出来啊!”
“水蓝--”
一个极力压低了的男声在西区教学楼中回荡着,传出一波波的回音,手电的光线在黑暗中盲目地扫来扫去,衬得楼道内或明或暗,而空气仍然阴沉着、静默着。
“水蓝,我知道你在。回答我,不然我就一直找下去,直到你肯出来为止。”范李执拗地说着,不敢大声,可语气里充满了坚定和威胁之意。
但,回答他的仍然是死寂。
“水蓝,虽然我们没能成为情人,可也算是朋友。你说十年不见,我遵守了诺言。但是今天,你无论如何也要来见我,难道你要我从这楼上跳下去,也变成和你一样才肯理我吗?”
一圈又一圈,他围着漆黑的楼道转着,像一个召魂的使者,可空荡的走廊中,只有他孤独的脚步陪伴着他。他甚至感到有无数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围着他看,可是他却看不到。
水蓝不理他,即使她死去了,她依然拒绝他!
不知道何时,也不知道为什么,范李泪流满面,说不出是被漠视的悲伤,还是没有回应的绝望,他的心里剜刮一样的痛,十年压抑的感情在这一刻燃烧了起来,只不过他的心火也是冷的。
忽然,楼道内吹来一股无名风,嗖的一下从范李的脚下吹过。他心里又是紧张又是兴奋,顺着风吹的方向追了过去,“水蓝,等等我。”他忍不住大叫,回音传出很远,好像每隔几米就有一个人替他传声一样。
楼道内本来被打扫得纤尘不染,可这阵风却吹来时却带着一团团黑黑的东西,用手电一照,居然看清那是女人的长发。发丝互相缠绕着、虚空着、悄无声息的随风而动,凄厉而张扬。
范李心头剧震,蓦然停下了脚步,虽然觉得对方是水蓝,此时也忍不住有一丝恐惧。但他又非要找到她不可,所以在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追了过去。
旋风是向右旋的!
范李模糊地辨别出旋风的角度,记起从清湖村回来的路上,包大同曾经说过,旋风右旋为阴,左旋为阳,如果平地打了个右旋的旋风,是有“好兄弟”路过。
他咬着牙,努力忽视浑身上下的异样感,追着旋风在楼内跑了半天,可那旋风一刻也不停留,而且追着追着,旋风却消失了。
“既然来了,为什么不见?”他拿着手电,原地转了一圈,手电的光线如同狭长的眼睛一样扫视着周围的环境。真的没有什么了,只是他正在站在一间画室前,二零五画室。
“为什么一定在这里?”他喃喃自语着,声音放的很大,因为他感觉在这种黑暗和空荡的环境中小声说话是一件极诡异的事情,就好像他在和谁私语,自己的心头都毛毛的。
“你作为学校的人体模特,哪一间画室都去过。可为什么选在这里?”
“好,我来了。”他推门进入画室,不由得一愣。
画室中摆的满满当当的画架已经全搬开了,只在模特所站的圆台正面架了一个画架。圆台上,“站”着一尊维纳斯雕塑,因为没有灯光,范李进来时,还以为那里站着的是他十年来一直想见的人。
“水蓝,你来了吗?你显显身好吗?我看不到你。”
“水蓝,我不是无缘无故找你的,你快出来,我有急事。”
“水蓝,这真的很重要,不然你要――”
“你怎么确定在这里的是水蓝?”一个男人的声音慢条斯理地问。
这话问得太突然了,范李吓得脚下一绊,摔倒在画架前。只听到一阵丝拉丝拉的声音在教室内回荡着,接着是男人嗡声嗡气地笑声。
“你是谁?”他大叫着壮胆,目光随着手电在画室中紧张的搜寻,最后落到那尊维纳斯雕像上,见它静穆地与他对视,外表就像一般的死物一样。可它越是面无表情,就越让他觉得雕塑的脸部在动,他一盯着看就平静如石,目光稍一离开,它就做着各种表情。
“别管我是谁?你不是喜欢画画儿吗?画吧!”那声音伴随着丝拉声继续说。
他在哪儿?他是谁?水蓝在哪里?难道水蓝并不在这里,也没有杀人,一切都是这个不知名的男人做的吗?他的声音明显改变过了,为什么要这样?难道他们是认识的?
不画!要跑,画画儿的人全都死了!现在这个人要杀的是他!
当的一声!当他意识到这一点,向着画室的大门狂奔时,门被猛地撞上了。他伸手去拉门,一抬手却蓦然发现自己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只笔。
手感粗细合宜的笔杆,柔软适度的刷头,握在手中似乎微微地颤抖,细细地哭泣,叫着:“范李啊,范李啊,救我!救我!”
这是以水蓝的血肉之躯制成的啊!为什么她能容许自己零落成尘辗做泥,只为了他吗?那个温柔的智者,那个早就属于他人的男人?
手一抖,他仿佛被什么拉扯着,一步步走到了画架旁,身体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只有在画笔触到画布的一刹那,虽然手依然被束缚着,他的心灵却感到了自由。
调色板中,颜色鲜亮极得不正常,可是这也由不得他挑选,他只能画着画着。他从没有画得那么快过,下笔飞快,不像是画画儿,倒像是写下自己的名子。那两个死去的学生,都是画下了自己的画像后被画笔穿透喉咙而死,他呢?会有相同的命运吗?
随着他的落笔,画布上的肖像画逐渐显示了出来,弯弯的眉,如蒙着一层水雾样的眼睛,丰美的长发松松挽在头顶,不是他自己的自画像,却是水蓝的。是他心里太强烈的想着她,太强烈的要救她了吗?为什么自己的脑子里想要画的是自己,可心灵让他画出来的却是水蓝呢?
而且,他画得写实,没有一点梵高的外部风格,可是他却觉得这是他唯一一幅得到了梵高神髓的作品,强烈的感情和无比的痛苦从笔尖毫不隐瞒的倾泄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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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下午会更新一章作品相关,非常重要,大家一定要看。感谢。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2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二章 她在流泪
那个男人不再说话了,画室内静得连范李的呼吸都被放大了无数倍。
他盯着这幅他从未画得如此出色的画,一时有点不知所措,想伸手摸摸画中人的脸,却惊觉油彩还未干,尤其眼睛下面,似乎还有些晕染了。
可是――为什么越来越花了――她――在流泪吗?
范李惊讶得忘记了恐惧,亲眼看到那双眼睛的湿意越来越浓,也不见落泪,却把脸颊全濡湿了。
“水蓝!是你吗?”他颤抖着抚摸着画框,感受到她无限的悲伤和绝望。
“是你下不了手,还是这小子真的是个情种?”沉默许久的男声又发话了,也还带着丝拉声,好像他在拼命吸气,“既然如此,带他去暗道,我也要让他成为我最好的作品。”
“你是谁?在说什么?”因为想要保护水蓝,范李的胆子大了起来。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只有一阵不知哪里来的风,猛的卷了过来。这风来势之猛让他睁不开眼睛,而就在他下意识的以手护脸的时候,一个女人尖细的哭声从画室外传了来。
他想也没想就冲了出去,只觉得那哭声若即若离的在前方不远处,他控制不住地追了过去。脚下高低不平,周围的空气冷得让他全身的汗毛直竖,没有其他人,他甚至怀疑这个狂奔着的是不是他自己,只感觉走出了西区教学楼,拐进了林荫道,看到了那块雕刻着“太公在此”的大石头。而且不知怎么,一下子进入了石头下的暗道中。
呜咽的哭声停止了,他站在黑暗的甬道中,只能隐约看到前方的亮光。回身,他撞到了一堵无形的墙上,根本回不去,只得硬着头皮向前走。走了十几米,他终于看到了暗室的大门,门半掩着,从里面传来了听不清的窃窃私语声。
沙沙沙――沙沙沙――
那些不成人声的交谈,听来像抖动纸张的细碎音节。范李冷汗直落,把全身都浸湿了,心跳得像擂鼓,却只能僵站着那儿,进也不敢,退也不敢。
水蓝呢?她在哪里?
一双冰冷的手猛推了他一下,他踉呛了十几步,终于还是控制不住的跌倒,还没有爬起来,大块大块的鲜艳颜色就硬闯入他的视线。就见整间地下室中的墙壁上挂满了油画,一幅挨一幅,都是梵高风格的肖像画,男女老幼都有,有的愁苦、有的茫然、有的欢乐,但每一幅都是洋溢着生命力的天才之作!
他呆住了,不知道心里是兴奋还是恐惧和疑惑,只听一个声音道:“这是我画的。”
范李骇得急忙转身,可这回,眼前不是可怕的影像,而是他梦寐以求的身影。
“水蓝?!”
女子穿着一件白袍子,是人体模特在休息时穿的,赤着脚,头发依然是挽起的,因为虚无,显得如梦似幻,只见柔弱,不见戾气,和十年前一样。
那一年,他二十岁,她二十二岁,可他这个公认的才子却爱上了学校的人体模特。不仅是爱她的美丽,还有她未被城市沾染过的纯情,更有她那掩盖不住的才华。
一个人体模特,谁会想得到,当她拿起画笔时是如何让人惊艳呢?和梵高一样,她没有受过任何的专业训练,只是旁听了些课程,加上他人略加指点,她的光芒就显现了出来,像是学校皇冠上的钻石一样。
两年的时间,没人知道他这个眼高于顶的所谓才子一直关注着另一个真正天才的诞生和成长,可惜他虽然爱她,却无法指导她,也无法给她所要的那种感觉。
爱又如何呢?他和她都只不过是学生。
所以在这场无望的爱情里,深深爱着的只有他,她却深深地爱着另一个人。另一个同样发现了她的天才,并同时发掘了她爱情的人。
“水蓝,你快走!”范李缓过神来,扑到水蓝身边,却扑了个空。
“不,你快走!”不知为什么,水蓝也很焦急,“你不走,就会死了。”
“什么人要杀我?不过没关系,我死了也没什么,至少可以和你在一起,重要的是你。有一个叫包大同的很快就要查到你了,他――”范李差点冲口说出包大同错手打灭了水伯魂魄的事,幸好及时住口,“他是个非常利害的法师,是――”他又住了口,感觉心里有一个点像被阳光强烈照射了一样,聚焦的热,像要着火了。
“法师?”水蓝的声音变冷,“我见过,没什么了不起。”
“不是――”
“别犹豫了,他就要来了。”水蓝打断他,“他要杀你,我阻止不了,也控制不住。刚才,若不是你心里想着我,画出的是我的样子,现在你可能已经死了!快走!”
“不,你先走!”范李的执拗劲上来了,不知道水蓝所说的“他”和他猜想的是否是同一个人,再度试图握她的手,仍然是虚空:“包大同真的很厉害,我看过――咦,你的眼睛怎么了?”他忽然发现水蓝的眼睛有异,在内外眼角各有一枚亮晶晶的东西,好像小粒的钻石镶嵌在上面,衬得她的眼神更美丽了,可是却也透着怪异。
而且水蓝不是实体,那东西却似实在的。
水蓝不正面回答他,只是要他快走,神色中的焦急不是能装出来的。范李看到即使她成为了魂魄也关心着他,觉得一切都够了。何况他也没时间想自己,一直担心包大同会闯进来了。
他不懂道术,但见包大同力斗水伯和富贵,觉得他能力很强,他怕包大同会因为水蓝伤了两条人命而不放过她,所以他瞒着包大同来找水蓝。他也想做好人,可是事关水蓝,他不得不昧着良心,只因为他要保护她!
“水蓝,你不听我的话了?难道你爱的是他?”变声的男人突然又说话了,显然已经进入了暗道,就躲在暗室的门外。
听着那个幕后人的语气,范李觉得心里猜疑的气球被刺破了,一瞬间就知道了那个男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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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的速度,下周会提升,感谢大家一直以来耐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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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4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二章 她在流泪
那个男人不再说话了,画室内静得连范李的呼吸都被放大了无数倍。
他盯着这幅他从未画得如此出色的画,一时有点不知所措,想伸手摸摸画中人的脸,却惊觉油彩还未干,尤其眼睛下面,似乎还有些晕染了。
可是――为什么越来越花了――她――在流泪吗?
范李惊讶得忘记了恐惧,亲眼看到那双眼睛的湿意越来越浓,也不见落泪,却把脸颊全濡湿了。
“水蓝!是你吗?”他颤抖着抚摸着画框,感受到她无限的悲伤和绝望。
“是你下不了手,还是这小子真的是个情种?”沉默许久的男声又发话了,也还带着丝拉声,好像他在拼命吸气,“既然如此,带他去暗道,我也要让他成为我最好的作品。”
“你是谁?在说什么?”因为想要保护水蓝,范李的胆子大了起来。
可是没有人回答他,只有一阵不知哪里来的风,猛的卷了过来。这风来势之猛让他睁不开眼睛,而就在他下意识的以手护脸的时候,一个女人尖细的哭声从画室外传了来。
他想也没想就冲了出去,只觉得那哭声若即若离的在前方不远处,他控制不住地追了过去。脚下高低不平,周围的空气冷得让他全身的汗毛直竖,没有其他人,他甚至怀疑这个狂奔着的是不是他自己,只感觉走出了西区教学楼,拐进了林荫道,看到了那块雕刻着“太公在此”的大石头。而且不知怎么,一下子进入了石头下的暗道中。
呜咽的哭声停止了,他站在黑暗的甬道中,只能隐约看到前方的亮光。回身,他撞到了一堵无形的墙上,根本回不去,只得硬着头皮向前走。走了十几米,他终于看到了暗室的大门,门半掩着,从里面传来了听不清的窃窃私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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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成人声的交谈,听来像抖动纸张的细碎音节。范李冷汗直落,把全身都浸湿了,心跳得像擂鼓,却只能僵站着那儿,进也不敢,退也不敢。
水蓝呢?她在哪里?
一双冰冷的手猛推了他一下,他踉呛了十几步,终于还是控制不住的跌倒,还没有爬起来,大块大块的鲜艳颜色就硬闯入他的视线。就见整间地下室中的墙壁上挂满了油画,一幅挨一幅,都是梵高风格的肖像画,男女老幼都有,有的愁苦、有的茫然、有的欢乐,但每一幅都是洋溢着生命力的天才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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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蓝?!”
女子穿着一件白袍子,是人体模特在休息时穿的,赤着脚,头发依然是挽起的,因为虚无,显得如梦似幻,只见柔弱,不见戾气,和十年前一样。
那一年,他二十岁,她二十二岁,可他这个公认的才子却爱上了学校的人体模特。不仅是爱她的美丽,还有她未被城市沾染过的纯情,更有她那掩盖不住的才华。
一个人体模特,谁会想得到,当她拿起画笔时是如何让人惊艳呢?和梵高一样,她没有受过任何的专业训练,只是旁听了些课程,加上他人略加指点,她的光芒就显现了出来,像是学校皇冠上的钻石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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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蓝,你快走!”范李缓过神来,扑到水蓝身边,却扑了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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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水蓝的声音变冷,“我见过,没什么了不起。”
“不是――”
“别犹豫了,他就要来了。”水蓝打断他,“他要杀你,我阻止不了,也控制不住。刚才,若不是你心里想着我,画出的是我的样子,现在你可能已经死了!快走!”
“不,你先走!”范李的执拗劲上来了,不知道水蓝所说的“他”和他猜想的是否是同一个人,再度试图握她的手,仍然是虚空:“包大同真的很厉害,我看过――咦,你的眼睛怎么了?”他忽然发现水蓝的眼睛有异,在内外眼角各有一枚亮晶晶的东西,好像小粒的钻石镶嵌在上面,衬得她的眼神更美丽了,可是却也透着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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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蓝不正面回答他,只是要他快走,神色中的焦急不是能装出来的。范李看到即使她成为了魂魄也关心着他,觉得一切都够了。何况他也没时间想自己,一直担心包大同会闯进来了。
他不懂道术,但见包大同力斗水伯和富贵,觉得他能力很强,他怕包大同会因为水蓝伤了两条人命而不放过她,所以他瞒着包大同来找水蓝。他也想做好人,可是事关水蓝,他不得不昧着良心,只因为他要保护她!
“水蓝,你不听我的话了?难道你爱的是他?”变声的男人突然又说话了,显然已经进入了暗道,就躲在暗室的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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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4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四章 曲折的故事
包大同竖了竖姆指,“您的演技真棒,这么多年了,谁也看不出忠厚好说话的老好人校长竟然是个野心勃勃、心狠手辣的实干家。干脆别当美院的校长了,去艺校当教授不是更好?”
校长点点头,假装看不到水蓝,“好主意,我会考虑一下,可是这里究竟了什么事,范老师,你怎么会在这里?难道你是凶手吗?”
包大同又是一笑,“范老师什么也不知道,但是我却调查出一点事情。这是个曲折的故事,我倒是很想讲给您听听。故事的主人是一个老狐狸,被人抓住尾巴还能泰然自若,他以为他是真正的人,我就拿他没办法,可他也不想想,我今天敢站在这儿,当然有办法解决一切。他虽然聪明,可惜却不明智。”
“哦,倒要请教。”张校长还在笑,嘴巴张开着,眼神却像冰线一样,阴冷的扫过了包大同的脸,范李的脸,还有――水蓝的脸。
“从前有一个乡下的女孩子,为了给父亲治病跑到城里来工作。她美丽、纯真、身材完美,这是上天赐与她的天赋,也是她悲惨身世的根源。她的家乡是个风气极为保守的地方,可是她为了高额的薪水,不得不来美院当人体模特。在一群人面前脱掉衣服,对她来说需要非常大的勇气,也让她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这个时候,这个女孩遇到了两个人。一个是学校的才子,众多女生的梦中情人,另一个是当时负责总务科的科长,也是一位副教授。这两个男人是师生关系,感情非常好,才子崇拜、尊敬着自己的老师,但这对师生两个有一个共性,就是都有一双慧眼,可自己却无天赋。或许学生比老师还好点,学生的画至少还有灵气,老师虽然理论水平超群,可画起来就像个油漆工匠。怎么,还要我讲下去吗?”
包大同斜睨着张校长,就见他脸上闪过一丝受侮辱的神色,但那只是一瞬,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世上先有伯乐、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我倒很佩服那对师生,他们都是伯乐级的人物。”校长试图向水蓝靠近,但才走一步就感觉一双洞悉的目光盯着他,不禁站着不敢动了。
“说的真好,可惜有的伯乐虚荣得很,或者说是妒忌,他不甘心于只当个发现着,还想独占那匹千里马,然后再扼取那本不属于他的荣誉。而这个女孩就是这样一匹千里马,她虽然出身贫寒,却有着惊人的绘画天赋。她好奇于学生们的绘画方法,偶尔偷偷的涂鸦,如果这被真正的伯乐看到,或许她可以成为震惊世界的画家,可是不幸,她的画被这对师生看到了。
学生是单纯的,他爱女孩的才华,而后爱上了她。可他是个羞怯的书呆子,当时也只年仅二十岁,他不敢追求爱情,而当看到老师也对女孩感兴趣时,他竟然退却了,在他艺术的大脑里,觉得默默爱一个人也是凄美浪漫的。他不了解老师的真正品性,也不明白爱一个人就是要把她带在身边,保护他。
他的老师可就不同了,他迷恋女孩的完美肉体,更痴迷于她的天才,于是一个可耻的计划在他肮脏的大脑里形成。他想控制这女孩为他作画,等时机成熟后,就把这些说成是自己的画作。为此,他必须先能控制这个单纯的女孩。”
“编得真好。哼,我倒奇怪了,这女孩子瞎了吗?放着年青俊帅的才子不要,非要个老头子吗?包先生,你要编故事,至少编个圆一点的。”校长冷哼一声,再次想动一下位置,但还是发现被盯得无法动弹。
“这个老师当时确实是快五十岁了,可这个老男人保养得极好,看来至少年轻十岁,因为画了一辈子画,自然有些气质,再加上他有意关怀和爱护女孩,所以这单纯得如一张白纸一样的女孩立即坠入了所谓的爱河,就像一只美丽的蝴蝶被困在恶心的蛛网里一样。
女孩的母亲去世的早,一直和父亲相依为命,这样的家庭中,女孩多多少少有点恋父情结。她一个人从宁静的乡下来到繁华的城市,又做了人体模特的工作,心中惶惑而不踏实,这时候一个中年男人给她安全和温暖的感觉,宠着她,保护着她,她爱上这样的男人太正常不过了,尽管这男人已经有了妻儿也一样。
只是女孩太善良了,不愿意破坏别人的家庭,虽然她爱那个老男人入骨,可最后还是选择离开。那个老男人功亏一篑,虽然恼火,却也没有办法。而这个女孩大概是想彻底忘记这段恋情,于是连那位学生的感情也拒绝了,声明要十年不见。
可是老天不公平,这善良无辜的女孩做人体模特的事被家乡的人无意间知道了。只因为这位老师在女孩为他单独做人体模特时,画了一幅美人春睡图,送到了一个画展上。于是女孩在家乡过着饱受凌辱和轻视的生活,她忍耐着,结果仍然不得善终,在为父亲去镇上买药的路上被疯马踩死。
她死了,心中的执念反而深了,她舍不得那个老男人,于是央求父亲把她制成了笔,想附身其上,被他握在手中,每天陪伴着他。父亲为她做了,可他们不知道的是,这老男人虽非异人却有异术,见到女孩的魂魄不久,就产生了更邪恶的计划――困住女孩让她作画,这样他更容易冒名了。
在这种情况下,利用感情也好,利用邪术也罢,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反正女孩开始做画了。这女孩本就是天才,虽然死了,绘画的技艺越来越炉火纯青,但这都不是这些画这么震撼人心的真正原因。”
“那是什么?是什么让这些画如此美妙,所有的生命力都隐含在画面之上。”范李急切的问,这画痴一提起画,就忘记了一切恐惧。
“因为每一幅画后面都关着一个真正的灵魂!”
“不可能!”范李的脸都白了,他无法想像他心目中那么善良柔弱的水蓝会杀了那么多个人。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7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五章 照片上出现凶手
包大同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该同情他还是可怜他,“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她成了魂魄,被用邪术养成了极重的阴戾气,游荡的时候可能伤害人类。不过她虽然被血饭供养得有了百年法力,想困住魂魄于画中也是不容易的,一定是这老男人以秘方在颜料中做了手脚。而这些画之所以一直不见天日,是因为那个老男人知道这画作一问世就会震惊世界,他要等最佳的时机,要寻找最没有漏洞的方法,因为他要成为这批画作真正的属名者。”
他说着又看了一眼这些画,能感觉出那些画后的灵魂,他们全是边缘人物,被社会抛弃的人,不会被人严查深究死因的人。在这个巨大的城市机器中,每天有多少人不明不白的死去而没有人关心的!
“这个故事你编得很圆,可是这都是你的猜测,能证明什么呢?”张校长冷哼一声。
“我不用证明,我只要收回这些灵魂就够了。”包大同轻松地说,好像在说脱一件衣服那么简单,“水蓝是天才,可惜被你污染了心灵,所以没了画魂,这些画不过是凡品,这点你比我清楚。”
张校长没有说话,但那愤怒让他再不能保持风度,脸都扭曲了。
他经营了多年,就是想要那些震惊世人的画,就是想要成为绘画史上的伟人,不能因为为了一点小事就毁掉。
他一直想等从学校退休前,进行一个震惊世界的画展,为什么眼看就要成功,却功亏一篑。他绝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就算你说的都对,可既然我是罪魁祸首,为什么我要找你来调查这件事呢?”他最后争辩着。
“因为你觉得我调查不出来,所以才故作大方,可是你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阴差阳错、蛛丝马迹这回事,而当你发现一切失控的时候,你就开始杀人灭口了,先是黄老板,后是范老师!”
“奇怪,我为什么要杀黄老板?”
“这就和你的性格有关了,你是个谨慎得过分的人,只要有一点线索会牵连到你,你就会把它扯断,黄老板如此,范老师也是如此。以前你不动他们,是因为觉得我查不到,可是现在你感到威胁了,所以你要先下手为强,其实黄老板什么也不知道,而范老师则什么也不会说出来。你想得太周密了,反而出了错。”
“你怎么证明是我杀的黄老板?”
“我还是不用证明,因为我亲耳听到了,你不想留下任何能给你带来麻烦的线索,于是借买画具的时机亲自邀请。可是你想像不到黄老板对那方古砚有多么珍爱,竟然在你杀人离去后,以重伤之体回到了容宝斋,当时我正在那里查线索,他告诉了我是你杀的他。如果由我转述他的话,警方很快就能找出相应的线索,你以为警察是白吃饭的吗?还有,如果我没从黄老板那听到了什么,我为什么要找学校的平面图?虽然我没有找你直接要,可是我相信我的一举一动你了如指掌。”
张校长的脸色发青,已经明白自己的事情全部败露了。他经意的瞄了一些周围,又看了看吊在室顶的水蓝,心里有了打算。
“你为什么会怀疑到我?”
“开始我并没有怀疑到你,你隐藏的实在太好了。我一直追查的是学校中的学生和老师,所有人都会陷入这个误区,没人会想到一个绘画天才竟然是一个被画的人。可是当我意识到笔是附灵之物,又从范老师那里无意间听到水蓝的名子,再赶到清湖村走一趟后,我就开始怀疑你了。”
“我早该杀了你和黄老板,这样你们就不是麻烦了。可惜我不忍心,你是我最得意的学生。”张校长恨恨的瞪着活范李。
“别猫哭耗子了,你现在不是要杀他吗?当他威胁到你的利益,你可不管什么师生情,您是天下伪君子第一名!”包大同笑眯眯的挑挑大姆指,“到了水蓝的家乡,我才知道她的死,知道了鬼笔的事。水伯非常恨范老师,以为是范老师对水蓝始乱终弃,所以造成了水蓝的痛苦和悲剧。他说水蓝每天以泪洗面,看到照片就会哭。
这件事当时我并没有在意,但从清湖村回来后我意识到了什么。你大概知道,那一片的乡下有个习俗,如果一家人死绝了,他们家的东西要保持十年不动,然后远亲或者朋友才会在村长的主持下分割财产。所以我潜入水伯家的时候,里面的东西还没动过,我轻易找到了水蓝珍藏的照片。
意料中的,照片并不是两个人的合影,而是三人合影――范老师,水蓝,还有张校长你。可是人是一种惯性思维的动物,容易陷入各种定式的思维陷阱,人人都以为水蓝爱的是年青英俊的范老师,怎么会想到这傻丫头爱上的是人面兽心的老家伙?如果水蓝也长一双慧眼,看出这个书呆子才是真心人,她现在肯定会很幸福。”
唉――
一声悠长的叹息从头顶传来,这让张校长更加愤怒,狠狠瞪向室顶。
水蓝还在符网之中,已经不再挣扎了,像一只被逮到的小猫一样蜷缩着,两眼侧闪闪发光的东西愈发明亮,让包大同心中忧虑。水蓝这样强的法力却还怕校长,肯定是被控制得很深,不仅只是感情的束缚,一定还有其他门道。
开始怀疑校长后,他仔细观察过他,发现他身上没有灵力,但是很有几件好东西。水蓝眼睛边上的东西,校长衣服上的袖扣,还有这次他重回清湖村时,从半山木屋中挖出的、困住水伯和富贵的东西都不是凡物。综合校长的行为和这些东西的品质,可以推测这些东西不是校长家传的,就是有高人因为某些理由而送给他的。听说校长是听从一个叫海三涯的建议改建的校园,会不会是那个人呢?还是这个人根本不存在,是校长杜撰出来骗人的呢?
“你仅凭借一张照片就证明我是凶手吗?”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7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六章 老家伙的控制力不强
包大同咧嘴一笑,“我怎么能这么轻率,这不仅侮辱了我的人格,还侮辱了我的智商,你忘记平面图的事了。黄老板死时说起暗道的事,于是我找到校园建筑平面图,结果发现根本没有什么暗道。这就是说假如黄老板没有说错,暗道一定是不为人知的。而能做到这一点的,只在修缮校园时的总指挥,也就是张校长你。
据说当时你夜以继日的在校园里监工,赢得了勤奋工作的美名,可谁知道你在干什么呢?以水蓝的能力,让工人们陷入离魂的状态非常容易,这样就可以挖出一条暗道而不被人知了。你还特意在这里立了一块太公石,表面是为了对付问路人,其实是为了掩盖暗室的出口。
十年前,水蓝以问路人的形象在学校出现,当时她戾气不深,之所以杀人一定是被你授意。你需要学校人心惶惶,因为当时学校正在改选校长,你需要造势,可惜你失败了。于是你为水蓝安排了地方,让她以人命做画,直到四年前你如愿当上校长。这期间你一定很紧张,怕水蓝给人发现,暗室修成后,水蓝有了真正的画室,你才安定下来。我猜,你现在是要安排这些画作展览了吧?我只是不明白,以前你们为了怕惹来麻烦,只找那些没人注意生死的人为画魂,这次为什么选择了两名学生?”
“还不是因为女人的虚荣!范李有一次拿了水蓝的旧作展示给学生看,这两名不长眼的学生批评了她的画,只为了这个!”张校长这次坦然承认,可见非常生气,大概是气水蓝破坏了他的计划,可包大同明白是水蓝的戾气改变了她生前的性格。
其实在有百年道行的凶灵中,她的算是杀孽少的了。
“对不起,我也不愿意这样,可是我忍不住。”水蓝突然开口,幽幽地说:“十年了,我离不开也跑不掉,化身为笔,只是为了能呆在你身边,看着你就好。我爱画画儿,可是我不愿意把人的魂魄困在画中。但你喜欢,你想要,于是我为你做,用我的能力和你秘制的颜料杀死那些无辜的人,哪怕天打雷劈也甘愿。
我想,我们生不能在一起,等到你寿终正寝好了,那时候我们就不分开了。你说,这些画要挂上你的名子,这样可以赚到很多钱,从一位异人手中买到一种珍稀的古玉,雕成了人形,就可以让我复活。其实我是不指望这些的,只是你很兴奋,我不愿意让你不开心,于是配合你。你说在我眼角处放上这个东西能让我保持魂体不散,所以尽管我明白你是为了控制我,但我也照做,假装不知道。”
“水蓝,不要说了。”张校长还没有说话,范李阻拦道,“你是被蛊惑的,一切全是老师的错。”
水蓝凄然一笑,“包大同说得对,为什么我爱的人不是你?为什么?你知道吗?我不是去镇上给父亲买药才死的,我是去堕胎,所以那是我的报应,我不怨。你问我为什么要在二零五画室出没,只因为我是在那里第一次遇到他。那时候他对我真好啊,好像我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珠宝,每天被捧在手心里,你知道那是多么美好的感觉吗?所以就算我现在知道他在利用我,但他曾那么宠爱过我,一切――也都值得了。”
真是个傻丫头啊!怎么能那么傻呢,抱着虚幻的东西不放手,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逆天而行,做尽坏事。包大同想着,可是他还有更残忍的事要告诉她,因为他要让水蓝反戈,那是她唯一的,也是自己唯一的机会。
“别说了!既然你们已经知道了一切,就都成为我的画吧!”张校长趁包大同分神之机,突然跳到离水蓝较近的地方,双手按住自己的太阳穴,大声地念起咒语来。
他念得又快又急,不似刚才的慢条斯理,而随着咒文的念起,水蓝如同被一股极大的力量穿透了魂身一样,猛的一震,幻化出的样子瞬间变得狰狞可怖,身体化为了蛇身样,头却还是人的,两只眼睛的内外眼角奇异地亮着,在已经符力微弱的网中扭动挣扎,发出可怕的尖叫和哀哭声。
范李惊呆了,无法相信面前的人就是他心中的女神,根本无法动弹。包大同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把他拎到木柜边,然后一指伸向水蓝,暂时加固符网的束缚力,另一手甩过一个掌心雷,想电张校长一下。可是他的手却生生停在半空,因为张校长手中的一只枪正指着他。
“你不能开枪,会惊动学校里的人。”包大同平静地说,脑子里飞快地想着要怎么办。
“少来吓我,一到晚上校西区没人敢来,这间暗室也隔间,我只是担心你们入不了我的画。”张校长冷笑,“不过如果你逼我,我可以放弃。”说着他再度念起咒语,不过是大睁着眼睛看向包大同,黑洞洞的枪口死死的指着这个仍然一脸吊儿郎当的年轻人。
为什么在这个危险的时刻,他还可以保持这种懒洋洋的神态,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难道他还有什么埋伏吗?他这种胸有成竹的样子,有点傲慢、有点优越感,让占了上风的自己极度不安。
终于,嘣嘣声不断传来,张校长知道那是符网被挣破的声音,不禁露出得意的笑容,“感谢我吧,你们可以和这艺术品一样得到永生。”
包大同保持着安稳站立的样子,好像这一切与他无关,如果给他手里放上一包爆米花,他就像一个看热闹的看客。可是他的眼睛微咪着,证明他此时无比认真。他听到张校长的话,略抬头看了看,见水蓝的半个身子已经吊了下来,像个倒挂的吊死鬼一样,垂下了身子。
“水蓝,不要!”范李喊,想跑过来,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猛推了出去,重重的撞到了木柜上。
“原来还念着旧情。”生死之际,包大同仍然轻笑,“老家伙,你的控制力不很强啊,水蓝还有自己的神智。”
本来无风的暗室中,气流混乱地刮着,吹得站在阴风中心包大同的衣服和头发乱舞,可他的人却奇异的稳当,额头那条淡淡的黑线愈发明显了。
“我还有个事没说,说完再来杀我。”他轻轻地说:“我认定校长是幕后人的原因还有一条,那就是水伯的死。”
…………………………………六六有话要说………………………………………
惊闻读者大人要用鞭子抽我,因为我更新慢,5555,人家昨天不是说,马上就会一天两更了吗?
所以,明天一日两更,上午和晚上各一章。
呼--解脱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7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七章 为什么我爱的是他?!
话音才落,两声惊叫几乎同时出口,一个是张校长是惊恐的叫,一个是水蓝撕心裂肺的悲鸣,空中的气流突然静止下来,可是温度却降到了冰点。张校长抬枪欲射,却感到一种冰凉的感觉顺手臂而上,使他根本扣不动扳机。
“怎么――”被强力控制的水蓝艰难地发问,整张脸已经看不清了,黑蒙蒙有一片,唯有眼角处亮得刺目。
“水伯早在十年前就死了,他来卖画笔,但是死在了学校专门招待学生家长的小旅店中,同时遇难的还有你富贵叔。”包大同同情地看着那团渐成黑雾的影子,“尸检报告说是低血糖造成的死亡,因为他患有严重的糖尿病,所以判断为注射胰岛素过量。至于你富贵叔也是一样,可是他没有医疗记录,推论为同样死因。”这就是他让花蕾查的事情,花蕾是个有背景的人,事隔那么久的尸检报告,也让她很快查出了。
“不――不是――”水蓝含糊地吼着。
“没错,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水伯不能每天注射胰岛素,所以他根本没有注射器,这是他杀。奇怪的是,他老人家自己也不知道凶手是谁,在睡梦中就去世了。这样的情况必须有迷药才行,而事情发生在半夜,旅店已经关门了,只有工作人员和总务科长可以自由进入。而你,刚刚附身于笔,好像未出生的婴儿,什么也不知道。”
“我爸――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字一泣。
“那是因为水伯知道有人害他,可却不知道是谁,因为怕牵连女儿,只好先趁凶手来不及锁他魂魄的机会找了黄老板为女儿铺路。而当他再想追查凶手时却来不及了,他们的魂魄被锁,困在家乡。说到这儿,你该知道凶手是谁了吧?在我看来简单得很,只要查出谁护了灵柩回清湖镇就知道了,送灵者就是困灵者的机会很大。”
水蓝惨叫一声,虚无的身体折成两段,逼近张校长。
看到她疯狂而崩溃的样子,包大同突然心生不忍,真心希望她能有改过的机会,因为她只是个自私的女人,自私地爱着父亲,也爱着情人,自私地可以牺牲别人。现在知道父亲是爱人杀死的,对她而言可能是人世间最大的惩罚了。
“南离天火,化三昧,炼!”趁着校长忙着应付水蓝的空当,他施出了五行禁法之火术,直打到校长的手枪上。这是符火,融不了枪只,但是暗室内突然闪现的火光很有威慑作用,而且烫得校长手一抖,把手枪甩了出去。
“快去抢!”他一指范李。
此时范李倒没有平时的优柔寡断了,疯了一样跑出去抢。几乎在同时,校长的念咒声再度响起,半空中的水蓝像被定格一样僵住了,之后转过身来对着包大同,“他要你死,你就只能死!”她僵硬地说着,颤抖着向包大同扑来,显然意识中还有挣扎。
“花骨朵,出来秀秀枪法吧!”他一边疾退,躲避着隐含在黑雾中枯爪,一边叫道。
话音未落,大木柜后闪出一条红影,毫不犹豫的对准半空连开五枪。可是这枪准星没有调好,开枪人又太紧张了,水蓝化为一条细长的黑索闪展腾挪,没有一枪打中她,却有一枪差点打到包大同。
“死丫头,你要害死我啊!”
死丫头没有回答,因为那条黑索一瞬间窜了出去,死死缠在花蕾的脖子上,勒得她舌头都吐出来了。包大同见状立即双手施法缠着那条黑索,两下一较力,居然僵持住了,谁也动不了!
“你还帮他吗?”包大同大叫,声音中加了念力以震醒水蓝。
嗬嗬的怪声和脚步声同时响起,水蓝还在挣扎,而校长却手握一柄匕首从包大同身后靠近了。
现在他和水蓝僵持,收手是个死,不收手就会被校长杀了,再看范李,这书呆子因为抢枪时用力过猛,脑袋撞到墙上,昏了过去,还好他死抓着枪,否则大家更糟!
他早知道这场大战不容易,因此找到水蓝的生辰八字,算计好在她一天中最弱的时候动手,所以他才会容忍校长拖延时间。他同样清楚那张缚灵的网符坚持不了多久,也收不了水蓝,更清楚硬碰硬是避免不了的,而校长必定会来到暗室中,这才提前埋伏在这里。为了最后的胜利,他把水伯之死这重磅bomb放到最关键的时候来说,以达到分裂对手的目的。
他算计了一切,难道最后仍然是不行吗?仍然是实力决定一切吗?
转头一看,就见校长狞笑着举起了刀,眼看自己死到临头,他反而笑了一下,把全部力量集中在双手中,想要在死前把花蕾救出来。
最危急的时候,他被封印的能力还是没有解开,而一声清脆的响声却震碎了周围浓成一团的怨气,钉在水蓝眼角的四颗东西居然脱落了,校长对水蓝的控制彻底失效!
他感到手上一松,眼前一黑,又听到一声惊恐的叫声,转身一看,水蓝已经扑到了校长身上,一双枯爪掐住了校长的脖子,“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爱你,为你做了一切,你却为了控制我而杀死我可怜的父亲。你怎么能这么狠,你根本就不爱我!那么,一起死吧,给我父亲偿命,我和你纠缠到底!”
水蓝发狠一样掐向校长的脖子,而校长则用尽力气扯下袖扣按在她无形的魂体上。只见一人一魂在地上痉挛着、翻涌着、不过片刻功夫,校长的肉身就不动了,而因为水蓝施加了法术,他连魂魄也没有留下。
而水蓝则被那被袖扣上的力量所伤,像融化的雪糕一样消失掉了,速度快到包大同来不及阻止,只听到水蓝的最后一句话,“我爱的,为什么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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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今天开始两更,但是下午那更字数较少,不过仅限于今天,明天每更的字数就正常了。因为这是这一卷的结束,章节分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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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7
第一卷 鬼笔 第三十八章 我怀孕了
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校长死在一个太公石下的暗道里,死状奇特恐怖,从此关于美院的传闻就更多了。而范李所受的精神伤害太大,决定辞职去徒步游全国。
包大同明白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疑案会慢慢被人淡忘,成为传说。而他解放了所有被困的魂魄后,终于结束了这件事。可笑的是,第一个被杀男生的秘密居然是他在二零五画室的一块地板下藏了白粉!他那天去画室只是为了想把毒品拿出来,死后还不安,是怕给父母蒙羞,念在他还孝顺,包大同帮了他。
除此之外,他得到了校长遗留下的几件小东西,虽然目前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总之是宝贝就好了,好歹抵销一下他的车马费没人报销的损失。
经此一事后他决定再遇到同样的事,有必要提前收取费用,不过堤内损失堤外补,他的《零杂志》终于出版了第一期,他也照例恢复了花花公子的幸福生活。
只是,他的封印还没有解开!
………………………………
晚上十点了,一家有名的中餐馆还是喧嚣异常、灯红酒绿,精美的菜肴流水一样从同样繁忙吵闹的后厨送上来。
而距后厨不到二十米的地方,有一个亮着灯光的房间却奇怪的安静着,人迹罕至。房间的大门上挂着一个闪着冷辉的金属牌子,上面写着“私人厨房”四个字。
房间内很宽敞,全套德国进口的不锈钢整体厨柜依墙而立,在房间的中间有一个超大的洗理台,像一张床那样大。
而此时,台子确实起到了床的作用,一对赤裸的男女正在大嘿咻。
男人很兴奋,粗喘中夹杂着一丝野兽样的低嚎,而随着他的动作,房间内还传来一阵阵卡卡的怪声,洗理台上方的灯光照在两人身上,映出一团团的莫名黑影在墙上急速起伏着。
一连换了好几个姿势,男人才瘫软下来,轻轻摸了一下女人的身体,那潮湿和柔软令他格外满足,“你也很爽,是吧?”
女人不回答。
男人卧伏在女人身上一会儿才起身穿衣,“一会儿我老婆会来招待你的。”他满足地说,然后开门出去,咔的一下碰上了锁。
踏入院子,一阵凉风悄无声息地吹了来,让他没来由的从骨头里一直冷到皮肤上,突然感觉有点发毛。前方,后厨的热闹招唤着他,他平时看着都嫌烦的景色,这时候却很想快点到那边去。
他加快了步子,却觉得后厨的灯火离他还是很远,仿佛有一个无形的隔膜把他阻碍在人气之外似的,低头一看,他竟然是在原地踏步!
而他的衣角上,一只白生生的手扯着!
骇然回头,一直沉默的女人不知何时跟了出来:“我怀孕了!”
请看《零杂志》第二期《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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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这章比较少,因为是终结章,外加引出下一卷,敬请期待。
[ 此贴被towine在2008-03-18 21:23重新编辑 ]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8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一章 谁说我死了?!
天快亮的时候,往往最是寂静。
尤其深秋的季节,一切全都灰蒙蒙的,仿佛世间万物都融合重叠在了一起,分不清天与地、人与影、人间和地狱。
此时,飘着淡淡雾霭的长街上缓缓走过来一个人,女人。
她的全身都包裹在黑色之中,长而蓬松的细碎卷发,黑色的过膝风衣,光着腿穿着尖细的高跟鞋,细瘦的脚腕上挂着一根银色带小铃铛的脚链,在鞋跟“咔-咔”的沉重而压抑的敲击声中,隐约有些金属的碰撞声。
一切真安静啊!就像她呆的那个地方,除了她自己,没有任何一样东西会出声。她真厌倦这一切,想找个最热闹的地方,想找一个最热闹的男人。
这是一条商业街,不到早上九点,通常连鬼影也没一个,何况现在天色还没亮,路灯半死不活的闪着,映得两侧的高大建筑或明或暗,似乎是半睡着的巨大妖兽。
就在街的尽头,有一家很豪华很出名的中式餐馆,那是一到晚上就灯红酒绿的地方,只不过今天它显得格外冷清,好像好几天没有开张一样,晚上闪烁美丽的霓虹灯现在看来全是灰暗的玻璃管子,一条条爬虫一样丑陋的扭曲着,盘在招牌上,冷冷的。
餐馆的对面是一个很小的花园,不高的铁围栏上爬满了不知名的艳丽花朵和荫荫碧草,一个男人正坐在栏杆上,望着餐馆紧锁的大门发呆。
他大约三十岁上下,个子瘦高,长得也很帅,尤其从侧面看的时候,侧影的轮廓相当好。他身上穿着名贵的黑西装和同色皮鞋,大概穿得太单薄了,冻得有些瑟缩,脸白得吓人。而从相貌和风度上来看,他像是非富即贵的人,和这凉薄的黎明时分、略带寒酸的举动相当不搭调,好像与整条街都格格不入。
女人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停住了,观察了一会儿,见他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于是犹豫着慢慢走了过去。
男人还是没有动,眼睛死死的盯着对面的餐馆,好像想用眼睛穿透那厚重华丽的中国风大门,进入到内堂去,就连女人故意加重的脚步声也没有听见。
“喂,你在看什么?”女人问,声音沙哑性感。
“这是我的店。”男人答非所问。 `
“看来你很爱自己的店啊,大早上就来看,是来盯着员工进新鲜货品的吗?”女人说着,也倚到了栏杆上,离男人的距离近了些。
男人皱了皱眉头,似乎嫌女人多话,但还是回答道:“进货是在后门,再说我们从来在半夜进货,这会儿没有人在。”
说完,两人沉默了,就那么一起对着店门发呆。期间,女人不着痕迹的、一寸一寸地靠近了过去。在眼看就要挨到男人的衣袖时,男人终于侧过了脸,“别靠过来,你身上有怪味。”
女人脸白了,嘴唇哆嗦着问:“你――能闻到?”
男人冷笑一声,“这是尸体的味道,就算你喷了整瓶cHaNeL也没用。”
“你不怕?”
“不怕。”男人生硬的甩下两个字,又回过头去看店。
“那――我们做个朋友如何?”女人显得有点高兴。
“你不怕吗?”男人反问。
女人没有回话,只毫不在乎的摇摇头。她不明白这男人看的是什么,下意识地扭头望去,忽然看到店门边上有一块白白的东西,像一张海报,在一片昏暗的光线中显得格外刺目,上面写着八字黑体字:东主有丧,恕报不周。
“我想起来了。”她一拍手掌,“这家店的老板前两天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好多人提起过。”说到这儿,蓦然停住,“这店有几个老板?” 。
男人的脸色骤然变了,呈现出青灰之色,胸膛中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似乎非常生气,“只有一个!”
女人吓了一跳,想向后退几步,哪想到男人一把抓住她的脖子,动作快如闪电,把她凌空提了起来,怒道:“谁说我死了!”
女人喉咙出发出“嗬嗬”的声响,徒劳地挣扎着,双腿乱蹬,脚链上铃铛发出急切清脆的响声,穿透这凄清薄雾的空气,远远的荡漾了开去。
“谁说我死了!”男人重复嚎叫,脸扭曲到没有刚才半分的英俊,“我没死!我根本没有死!”
女人无法回答,但她在惊恐中终于明白了一件事――这男人本身就是死人!怪不得他的身体和脸部肌肉僵硬,怪不得他冷得好像融入了空气,没有一丝温度,怪不得他闻得到她的味道,也不怕她的味道,因为他本身就是这一类啊!
他的脸苍白死灰,厚厚的妆粉下有腐烂的痕迹,深黑的眼眸是假的,狞笑着的唇边牙齿发黑。这是谁这么没有职业道德,这样糊弄死者家属的?!
女人的眼角挤出了泪,人临死前都会流下的泪水。她感觉自己可能快死了,可是死前居然会想到技术问题!真是可悲且可笑!
“喂,不能这么对女人的,即使你死了,这点风度还是要有。”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女人身后响起,给人感觉好像有阳光穿透灰蒙蒙的天色,照到人的身上,空气瞬间变得温暖。
女人转不过身,只看到一张黄色的符纸“啪”地贴到男人,不,是男尸的手臂上。男尸惨叫一声,松开了手,女人只感觉喉咙一松,摔倒在地上。
她剧烈的咳嗽,大口的喘气,半抬着的头见到一双脚站在不远处,深秋的天气里,居然是光着的。脚很大,不过脚型很好看,指甲剪得干干净净,因为冷,左脚还在右脚脚面上摩擦了下,显得很闲适,似乎他只是路过这里,随便说两句闲话罢了。
男尸从栏杆上跳了下来,顿地声非常沉重,接着他跳了几跳,向那双光脚冲了过去。
女人的眼光随着男尸望向光脚男,见他身上的灰色休闲西装穿得倒整齐,但是脸上有点小伤,此刻正神色镇定地看着男尸扑过来,眼睛微眯着,微扯的唇边带着点好笑的神情。
“小心哪!”女人看那男尸一扑之力相当巨大,忍不住凄厉的叫了起来。
光脚男不慌不忙,伸手在半空画了个什么,然后曲指一弹,一个无形的东西就迅速印在男尸的额头正中,让他“呯”的一下重重倒地,浑身震颤了一阵,终于死寂了下来,最终还原为一具皮囊。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9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二章 我叫包大同
光脚男施施然走了过来,抬脚跨过尸体,把手伸给女人,“起来吧,地上凉。”他温和地说着,轻轻耸了下鼻子。
他笑起来真好看哪!女人怔怔望着那双伸过来的大手,能感觉出那双手的热力和安全,可是却没敢去拉。如果他也讨厌她,拼命找水去洗手可怎么办?她受不了六个小时内受三次打击。
“怎么?怕我是坏人吗?”男人的笑容加大,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看来另人格外安心,“放心,我不会认为你是僵尸或者是幽灵。”
“你没闻到――怪味?”
光脚男点点头,“可是你身上有生气,谁会介意那些沾染上的气息呢?来吧,坐久了会肚子疼哦。”他手臂一展,握住女人迟疑的手,把她拉了起来,之后有些烦恼的搔搔头,“这一位可怎么办呢?总不能给他扔在这儿。”
“他说――他是这间店的老板。”女人回身一指,到现在才开始心里发毛。不过因为和这光脚男人站在一处,并不感到害怕。
没错,她是一直和死尸打交道,但从来没和死人说过话,居然还想泡一个死男人来着。她既然做了那工作,就是不信鬼神的,那么今天看到的一切又是什么,眼前的光脚男人又是谁?他做的一切,似乎在电影里才看得到。
“你是谁?”她问。
“我叫包大同。”他随手摸摸口袋,然后摊开手,“对不起,没带名片,我是中国古文化研究学家,目前开着一家杂志社。”
女人瞪圆了眼。
哇,古文化研究学家?好有学问!怪不得不惧鬼神。而且,他不问她发生了什么,一点也不大惊小怪,这份看似懒洋洋,实则沉着的气度真是迷人极了。
包大同对女人的这种目光早就习以为常,只低头看了看那具奇怪的尸体,眉头略皱,心里有点犯愁。
这个不是魂魄,而是真实的肉身。照理说,人死后而能动就是尸变,也有叫乍尸的,但僵尸可不是这个状态,这具尸体虽然也是以跳跃代替行走,但关节灵活,仿佛还有感情和思维,刚才他离得远时,居然隐隐听到一人一尸的对话声,实在怪异得很。
再凝神感觉一下四周,没有什么邪气,似乎也不是有邪物暗中控制,那间餐馆更是要多正常就有多正常,那这种怪事怎么会突然发生呢?
抛去他的好奇心不理,这具尸体也不能就这么放在这儿不管,太阳就要出来了,尸体受了日精月华只怕不妥当。再说,他身为城市修道人,怎么能放着尸体在这里吓人,万一他再暴走伤人可怎么办?
他现在的法力还被封印着,对自己的实力不太有信心。不过这尸体被他一击就倒,可见并没有什么灵力,但为什么他感觉一丝淡淡的怨气盘旋在周围不散呢?这尸体“活”过来,和怨气有什么关系吗?可惜他能力受限,探不太真切。
“包先生,咱们要怎么办?”女人道。
咱们?包大同略侧过头,觉得面前的女人也透着古怪。从她的气息上看,他能感觉出她是从事与尸体联系密切的工作,胆子大是正常的。但是遇到这种事,大部分女人会逃走吧?她还留在这儿干什么?话说回来,现在是清晨五点,一个女人浓妆艳抹在大街上游荡什么?
不过也难说,他家里现在就有一个遇到灵异事件,削尖了脑袋也要往里钻的。
“小姐先回去吧。”包大同略想了下,“我想死者家属发现尸体不见也会找的,他既然是这间店的主人,肯定会有人会想到来这里找,我看着就行。”
他嘴里这么说,心里却想,实在不行就只好破门而入,反正他的法力虽然被封印,也不会穿墙术,但灵力开锁的本事并没受影响,到时候他把尸体摆到后厨去,再电话通知死者家属也行,前提是这尸体真是这间店的主人。
想到这儿,他心里一动,问道:“小姐,是他告诉你,他是这间店的主人?”
女人点了点头,知道面前叫包大同的男人一定会相信她的话,轻声道:“我叫凌小佳,以后你叫我小佳就好了。”
但凡女人告诉你名子,并且让你叫她的昵称,还说什么“以后”,肯定是希望相识、相处,这一点包大同是明白的。他看看凌小佳,见她虽然瘦点,不过长得不赖,个子高挑,气息也正,情不自禁地摸摸脸上的伤,不知要如何回答。
正要开口说话,就见一辆黑色汽车急速驶来,速度快到似乎要把站在街角的两人一尸撞飞。但就在包大同护住凌小佳,打算实在不行就来把“骇客帝国”的招牌飞起动作时,汽车却猛然停住了,发出尖锐的刹车声。
“什么车啊,制动系统还不真不错。”包大同有些恼怒,讥讽道。
车门开了,还传来钉铃一声。
“呀?我倒怪了,这车先进的,拿铃铛当喇叭吗?”看着车上鱼贯走下来四名道士,包大同奇怪地问。
这年头招摇撞骗的人多了,进行丧葬服务的道士大多数是伪的,并不懂得道术,也没有半点法力和灵力。不过眼前这四个不同,从他们摇铃的方式,脚踏的方位和手中持的符看得出来。他们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对付地上这具尸体还是可以的。
难道死者家属早知道会尸变,所以提前请来了法师?包大同越来越感到奇怪了。这人怎么死的?为什么有淡到不易觉察的怨气缠绕,为什么会死而不安,还跑到他的餐馆门前?他在等什么?还是生前有什么留恋或者执念?
“你究竟是谁?”一个恶狠狠的声音问。
包大同吓了一跳,一转头,正看到一个中年黑衣女人走下了车。她大约四十多岁,略胖,容颜苍老憔悴,不过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富婆,虽然和地上躺的人体标本有些年龄差距,但包大同一眼就辨别出这位是伤心的寡妇。
“路过的人,正好看到你老公死了还在骚扰美女,路见不平而已。”包大同对女人的美丑非常宽容,就是不能容忍女人傲慢无礼,因此没有半分对待凌小佳的温和,冷淡地回答。
“我正打算要报警,繁华都市,朗朗――那个快要朗朗乾坤,居然有尸体当街乱窜,这太违背科学规律,要切开做实验。”他补充。
“你究竟是谁?”寡妇重复。
“我叫包大同。”奇怪了,为什么女人总是要这么问他,不管老少善恶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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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39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二章 我叫包大同
光脚男施施然走了过来,抬脚跨过尸体,把手伸给女人,“起来吧,地上凉。”他温和地说着,轻轻耸了下鼻子。
他笑起来真好看哪!女人怔怔望着那双伸过来的大手,能感觉出那双手的热力和安全,可是却没敢去拉。如果他也讨厌她,拼命找水去洗手可怎么办?她受不了六个小时内受三次打击。
“怎么?怕我是坏人吗?”男人的笑容加大,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看来另人格外安心,“放心,我不会认为你是僵尸或者是幽灵。”
“你没闻到――怪味?”
光脚男点点头,“可是你身上有生气,谁会介意那些沾染上的气息呢?来吧,坐久了会肚子疼哦。”他手臂一展,握住女人迟疑的手,把她拉了起来,之后有些烦恼的搔搔头,“这一位可怎么办呢?总不能给他扔在这儿。”
“他说――他是这间店的老板。”女人回身一指,到现在才开始心里发毛。不过因为和这光脚男人站在一处,并不感到害怕。
没错,她是一直和死尸打交道,但从来没和死人说过话,居然还想泡一个死男人来着。她既然做了那工作,就是不信鬼神的,那么今天看到的一切又是什么,眼前的光脚男人又是谁?他做的一切,似乎在电影里才看得到。
“你是谁?”她问。
“我叫包大同。”他随手摸摸口袋,然后摊开手,“对不起,没带名片,我是中国古文化研究学家,目前开着一家杂志社。”
女人瞪圆了眼。
哇,古文化研究学家?好有学问!怪不得不惧鬼神。而且,他不问她发生了什么,一点也不大惊小怪,这份看似懒洋洋,实则沉着的气度真是迷人极了。
包大同对女人的这种目光早就习以为常,只低头看了看那具奇怪的尸体,眉头略皱,心里有点犯愁。
这个不是魂魄,而是真实的肉身。照理说,人死后而能动就是尸变,也有叫乍尸的,但僵尸可不是这个状态,这具尸体虽然也是以跳跃代替行走,但关节灵活,仿佛还有感情和思维,刚才他离得远时,居然隐隐听到一人一尸的对话声,实在怪异得很。
再凝神感觉一下四周,没有什么邪气,似乎也不是有邪物暗中控制,那间餐馆更是要多正常就有多正常,那这种怪事怎么会突然发生呢?
抛去他的好奇心不理,这具尸体也不能就这么放在这儿不管,太阳就要出来了,尸体受了日精月华只怕不妥当。再说,他身为城市修道人,怎么能放着尸体在这里吓人,万一他再暴走伤人可怎么办?
他现在的法力还被封印着,对自己的实力不太有信心。不过这尸体被他一击就倒,可见并没有什么灵力,但为什么他感觉一丝淡淡的怨气盘旋在周围不散呢?这尸体“活”过来,和怨气有什么关系吗?可惜他能力受限,探不太真切。
“包先生,咱们要怎么办?”女人道。
咱们?包大同略侧过头,觉得面前的女人也透着古怪。从她的气息上看,他能感觉出她是从事与尸体联系密切的工作,胆子大是正常的。但是遇到这种事,大部分女人会逃走吧?她还留在这儿干什么?话说回来,现在是清晨五点,一个女人浓妆艳抹在大街上游荡什么?
不过也难说,他家里现在就有一个遇到灵异事件,削尖了脑袋也要往里钻的。
“小姐先回去吧。”包大同略想了下,“我想死者家属发现尸体不见也会找的,他既然是这间店的主人,肯定会有人会想到来这里找,我看着就行。”
他嘴里这么说,心里却想,实在不行就只好破门而入,反正他的法力虽然被封印,也不会穿墙术,但灵力开锁的本事并没受影响,到时候他把尸体摆到后厨去,再电话通知死者家属也行,前提是这尸体真是这间店的主人。
想到这儿,他心里一动,问道:“小姐,是他告诉你,他是这间店的主人?”
女人点了点头,知道面前叫包大同的男人一定会相信她的话,轻声道:“我叫凌小佳,以后你叫我小佳就好了。”
但凡女人告诉你名子,并且让你叫她的昵称,还说什么“以后”,肯定是希望相识、相处,这一点包大同是明白的。他看看凌小佳,见她虽然瘦点,不过长得不赖,个子高挑,气息也正,情不自禁地摸摸脸上的伤,不知要如何回答。
正要开口说话,就见一辆黑色汽车急速驶来,速度快到似乎要把站在街角的两人一尸撞飞。但就在包大同护住凌小佳,打算实在不行就来把“骇客帝国”的招牌飞起动作时,汽车却猛然停住了,发出尖锐的刹车声。
“什么车啊,制动系统还不真不错。”包大同有些恼怒,讥讽道。
车门开了,还传来钉铃一声。
“呀?我倒怪了,这车先进的,拿铃铛当喇叭吗?”看着车上鱼贯走下来四名道士,包大同奇怪地问。
这年头招摇撞骗的人多了,进行丧葬服务的道士大多数是伪的,并不懂得道术,也没有半点法力和灵力。不过眼前这四个不同,从他们摇铃的方式,脚踏的方位和手中持的符看得出来。他们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对付地上这具尸体还是可以的。
难道死者家属早知道会尸变,所以提前请来了法师?包大同越来越感到奇怪了。这人怎么死的?为什么有淡到不易觉察的怨气缠绕,为什么会死而不安,还跑到他的餐馆门前?他在等什么?还是生前有什么留恋或者执念?
“你究竟是谁?”一个恶狠狠的声音问。
包大同吓了一跳,一转头,正看到一个中年黑衣女人走下了车。她大约四十多岁,略胖,容颜苍老憔悴,不过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富婆,虽然和地上躺的人体标本有些年龄差距,但包大同一眼就辨别出这位是伤心的寡妇。
“路过的人,正好看到你老公死了还在骚扰美女,路见不平而已。”包大同对女人的美丑非常宽容,就是不能容忍女人傲慢无礼,因此没有半分对待凌小佳的温和,冷淡地回答。
“我正打算要报警,繁华都市,朗朗――那个快要朗朗乾坤,居然有尸体当街乱窜,这太违背科学规律,要切开做实验。”他补充。
“你究竟是谁?”寡妇重复。
“我叫包大同。”奇怪了,为什么女人总是要这么问他,不管老少善恶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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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有话要说………………………………
不知道大家看没看过本书的上部《驱魔人》呢。从读者调查中知道有一半人不是驱魔人系列的老读者,所以下方给了个链接,点带星号的字,就能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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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0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三章 全能型小妹
“好,包大同,今天你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女人傲慢地说,实际上却是色厉内荏,是惊恐之下形成的凶狠,“你最好给我全部忘掉,一个字也不要对别人说,否则你就要倒大霉,管好你的嘴,还有你的女人!”
“如果我忘不掉这晦气的事呢?”包大同挺直了脊背,因为从松松垮垮的样子瞬间变得严肃,骄傲的气质自然散发,压得那女人抬不起头。
“我可以帮你忘记。”她勉强威胁。
“就凭这几位吗?”包大同对那几名道士努了努嘴,淡淡一笑,“这位夫人,强权有时候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如果你求我,我倒可能忘记得快些。”
“你!”中年女人气结,咬着牙对那几名道士使了个眼色。
但那四人没动,其中一个还“咦”了一声,弯身检察尸体手臂上的符咒和额心一块红印子,惊讶对包大同问道:“阁下是――”
包大同没说话,只耸了耸肩。
那道士知道包大同不肯说,也不便再问,只是拿出一张画了符的布巾盖上尸体的脸,然后四人合力把尸体搬到了汽车后座上。
在搬动的一瞬间,包大同忽然闻到一股奇怪的鱼腥味。
“你到底肯不肯忘记?”一边的中年女人不懂他们之间的哑谜是什么意思,感觉被忽视了,怒道。
包大同皱紧了眉,忽然觉得这男人死得好,否则对着这样的老婆,简直生不如死,说不定他还是自杀的,反正这死亡绝对不寻常。
他对这起尸变事件本来有些好奇,但对着这个女人,已经完全没有兴趣了。各人有各人的福果,各人有各人的业报,与他无关的事,管来做什么?
怨念、执念,直到一把火烧成灰,也剩不下什么了。
“假如我忘不掉,你还要杀人灭口吗?”他反感地问。
“你别以为我不敢,如果你敢多嘴,黑道,白道,阴阳道,总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对不起,恕我没那么大本事可以操控忘记。”包大同两手插进裤袋中,优哉尤哉地道:“不管什么道,你爱来就来吧,记着我叫包大同,这事和别人没有关系。”
说完他转身就走。走出几步又想起凌小佳,于是又走回去,拉着这个发愣的女人一起离开。没走多远,他隐约听到一名道士对那女人说:他不会说出这件事的,因为没有人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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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闲逛回住处兼杂志社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半,在门口正遇到跑步晨运的花蕾。
“你干嘛光着脚?”花蕾呼呼喘着气,惊讶的瞪大眼睛看包大同的双脚。
“我练瑜伽。”他顺嘴胡说,看到这无意中封了他灵力的丫头,因为运动而脸色红润,饱满的胸部起伏着,连呼出的气息都似乎有些甜美,不禁转开了眼睛。
兔子不吃窝边草,工作生活要分开――这是他的原则。
花蕾没注意到他的“有色”目光,只打量了一下他身上整齐的休闲西装和光脚,还有脸上有一块可疑的红斑,斥道:“切,骗谁呢?有你这样练瑜伽的吗?不是被哪个女人从家里给赶出来了吧?”
宾果!这臭丫头一语中的。
他在新女友家过夜,本来一切很好,没想到被以前的旧女友电话骚扰,结果可想而知,害得他连鞋袜也没有穿,脸上还被抓伤了一点。
他不打女人,所以只有被女人打。感情嘛,合则来,不合则去,不必动用暴力,下回不找泼辣女了。
“别管我,倒是你!明明住的是本市最高级的小区,有二十四小时开放,玻璃顶子的高级健身房,为什么非要天天跑出来吸汽车尾气?”包大同又极快的打量了一下花蕾。
这丫头八成是出来炫耀的。身材那么好,不仅凹凸有致,那两条腿长得,怎么那么顺溜?现在还偏偏穿着黑红相间的紧身运动服,还真会显示优点。
“你给的薪水太低,我付不起上健身房的钱。”花蕾灿然一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很高兴,绕过包大同的身边,继续跑走。
包大同在身后叫道:“不许迟到,否则我扣你薪水,另外别忘记给我带早餐。”望着花蕾苗条健美的背影跑远,他叹了口气,慢慢走进他的二层小洋楼中。
花蕾的除灵枪封印了他的法力,害他现在只有十五岁时水平,做起事来束手束脚。
虽然他还是大方的把除灵枪还给了罪人,但为了惩罚她,也因为杂志社缺人手,他强迫花蕾来杂志社工作。
想想还挺划算的,他付了很低的工资,却请回来一个全能型小妹,除了分担了小夏大量的工作外,日常还要端茶倒水,打扫房间,顺带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他很满意,阿瞻那死家伙也很满意,因为他老婆可以安心玩乐就拿高薪水了。那是个冷酷的人,除了对他老婆,没对任何一个人好过。其实花蕾也很满意,这傻丫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喜欢掺和灵异事件,她肯乖乖被他奴役,就是为了能接触到这类事情。
花蕾的底细他查不出来,但她能住那么豪华的地方,他每月给的薪水连交物业费都不够,还能穿着cHaNeL夏装,挎着LV的包包,却毫不在意的跪在地上擦地板,根本不介意名牌衣饰被弄脏,就证明她是有钱人家的女儿,而且还是超有钱那种。又因为查不到背景,就证明她的背景相当深。
不过他也并不介意,他是那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脾气,天塌下来也不放在心上。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有什么该来,自然会来。
打开门,一股淡淡的油墨香钻入他的鼻子。
第一期杂志卖得相当不错,事实上大大超过了他的预期,不过这第二期迟迟没有出,因为到现在也没发生什么有趣的灵异事件。
也许,刚才遇到的事是个好题材。死亡的诡异,暗藏的秘密都是卖点,况且他刚才曾经起了帮助他人之心。不过,那死者的老婆太讨厌了,他决定不管。
上楼洗了个澡,美美的睡了两个小时,在一片寂静中,他听到了门响。脚步声,不是一个人的。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0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四章 内幕消息
“包大同,滚下来吃早餐。”不出所料的,一个女人在楼下大喊。
包大同翻了个身,不等楼下的人喊第二声,随便套了条牛仔裤和T恤就下楼来了,见到的正是预料中的那两个人──他的杂志社主编岳小夏和她的老公,也是他的朋友,灵力强大,但为人冷漠的阮瞻。
“阿瞻,从你家到这里步行只需要十五分钟,而且全是繁华街道,你不至于每天接送吧?”他看着那个冷冰冰的男人,无奈地说。
虽然他们是过命的交情,可是每天看两遍他的冷脸,有时中间还加餐一次,实在有点受不了。
阮瞻没理他,只吸了一下鼻子,而后皱了皱眉,伸手把正要四处乱走的小夏环在怀里。
包大同想笑。
看来朋友之间确实是互相影响的,两人不仅在道术方面互相借鉴和融合了,现在就连习惯也开始类似,比如像狗一样吸鼻子感觉气场的毛病。
“你那是什么表情,当我这儿是猪圈啊!”对阿瞻的戒备,他哭笑不得。
他早上接触了不吉的东西,身上肯定有些邪气,但是相当微弱,对正常人根本没有影响,等接近中午的时候就会消散,日常人上医院或者阴气重的地方都会带一点,哪见到人就因此受伤了呢。可是阿瞻明显草木皆兵,爱护老婆过头,实在太可笑了。
以前这家伙也是号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如今居然退化到了妻奴的地步,实在料想不到。唉,人生啊,真是无常。
“你不洁,请假一天。”阮瞻说话简洁明了,说完拉着小夏就往外走。
包大同急忙拦住,“呀?说走就走。到底你是BOSS,还是我是BOSS?我还没点头答应呢!”
阮瞻半转过身:“你是要打过才肯点头?”威胁意味浓厚。
“切,我们水平现在已经差不多了。好吧,我还差你一点点,可是我被封印了,你这不是欺侮人吗?”
“活该。”
“再废话一句就炒掉你老婆。”
“稀罕你这破工作吗?”
“嘿嘿,你老婆稀罕得很。”
阮瞻一时语结。是啊,他最心爱的人喜欢这份工作。小夏倒不是为了世界和平和人类幸福,只因为这工作够八卦、够刺激、够独特。而且在这儿,她和花蕾相处得非常好,特别合得来。
他可以应付一切,唯独受不了她求他。
想到这儿,他迁怒于包大同,伸手一个电火花打了过去。
包大同法力虽然被封印,但身手灵活矫健,一下避开了,木质的楼梯登时被轰下来一块。
“要从你薪水里扣。”包大同对小夏挤挤眼睛。
“扣吧扣吧!”岳小夏站在两人中间,防止他们再斗来斗去。
这时候门开了,花蕾走了进来,对眼前的情况视而不见,因为早就习以为常,只留那两个男人隔着岳小夏试图以眼神压倒对方。
“男人真幼稚,他们两个加在一起六十多岁了,怎么看起来连六岁也不到。”岳小夏咕哝一句,借机摆脱老公的“保护”,把早餐摆在桌上,“包大同滚过来。”
“我不敢。我不洁。我怕你老公杀我。”嘴里虽然这么说,但还是随手画了个符,弹在自己身上,把那点微不足道的气息除去,这才走到桌边。
“我是让花骨朵给我带早餐,她偷懒,扣薪水。”他咬了一口包子,“咦,好吃啊,家常口味,小夏是你给我做的爱心早餐吗?”
小夏捂着嘴笑,“是我老公给你做的爱心早餐。”
包大同听到这话差点被呛到,连忙喝了一口豆浆,看着那个无良的朋友坐在桌子对死面盯着他,好像他有剧毒一样,只得说:“好好好,我准你老婆假,反正杂志社又没事,省得她在这里呱噪。”
“我们走。”三个字,真简单。
哪想到被严重保护的人却没动,眼神闪闪的盯着包大同,一副多事的样子,问:“你早上遇到什么怪事了?我老公那么紧张,一定不寻常。快说,也许第二期杂志可以出了。话说哪有你这样办杂志的,出版时间不固定,读者多健忘啊,时间隔得太长,下本未必卖得好了。”
“多管闲事,八卦女人。”包大同骂。
这次阮瞻没说话,大概也不想她老婆太好奇。要知道,好奇心杀死猫。
可是话间才落,花蕾好像会瞬间转移似的,一屁股坐到他身边,以兴奋的眼神望着他,摆出假如他不说,她就缠他到死的样子。
包大同暗叹口气,忽然有点奇怪这两个女人是否善良,为什么每天盼着灵异事件发生呢?这种事不是越少越好吗?人间太平才是大道,虽然这是不可能的。
不理会阮瞻威胁他不要说的眼神,包大同还是把早上遇到的事说了一遍,要知道对付阿瞻比对付两个好奇的女人容易多了,换了任何一个男人都会选。
“你打算怎么办?”小夏总结性发言。
包大同耸耸肩:“不怎么办?死者的老婆实在讨厌,况且人家请了法师,与我何干?”
“可是这次的尸变很奇怪啊。”花蕾说:“为什么我感觉有阴谋的味道?你不管的话,事情闹大了,到头来还是要你出手。你在这一行名声在外,肯定会有人请你的。”
包大同伸出食指,按在花蕾光洁的额头上,把她越凑越近的脑袋推回去,“少捧我,这事我绝对不会管,就算全城都游荡着僵尸,我也不会出手。”
“哈哈,看来那死女人把我家大同气坏了。”小夏笑道:“你当是生化危机哪,还全城都是僵尸?不过我也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你就调查一下呗,咱们好歹能出第二期杂志。好奇怪,尸变已经很少见了,居然还走到自己生前工作的地方,和别人对话?他在留恋什么?还是告诉人们死因?你说那人又年轻又帅,而且还多金,是生什么病死的?会不会是谋杀?”
包大同和阮瞻对望一眼,知道小夏的丰富想象又展开了,才想要怎么阻止她才好,沉默了几秒的花蕾忽然一拍桌子:“你说的那间店我常去,我和你们说,那老板名叫孙函,他的死绝对不寻常!我可是知道一点点内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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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2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五章 理容师
和所有的穷小子发家史一样,孙函二十二岁时娶了比自己大十五岁的老婆,之后在老婆的资金帮助下才做起了餐馆的生意。他在事业上发展得非常好,一间餐馆很快就变成了连锁店,包大同遇到他的地方就是总店。
人们通常认为这种婚姻的感情基础不牢靠,年轻的老公发达后肯定会很花心,会背着老婆干点偷鸡摸狗的事,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孙函在对待女人的问题上很是洁身自爱,几乎没传过任何花边新闻。
实际上,他对女人几乎是冷漠的,时常有厌恶的态度,员工犯了错,即使是最美貌的女服务员含泪哀求,他也缺乏怜悯,倒是和他老婆相处还融洽。
另外他似乎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夫妻两个很平凡又很成功的生活着,看不出任何与众不同的奇怪地方,直到一周前他生了怪病。
“你怎么知道是怪病?”包大同打断花蕾绘声绘色的讲述,心里怀疑他是否应该出一本幻想类杂志更适合些,“说不定就是一般的急病,所以他从发病到死亡不过才一周的时间。这种事很多,再说他虽然才三十岁上下,但比起才出生就夭折的人,不算最年轻的离世者。”
“我当然有其他证据。”花蕾瞪了包大同一眼,怪他不相信自己:“孙函和他老婆都会开车,但为了摆谱,平常出入都带着司机。可是孙函生病的时候,却偏偏不让司机跟着,这不是很奇怪吗?而且我听店里的八卦员工说,偶尔听到孙函夫妻两个争吵,好像是孙函要看地下医生,他老婆坚决反对。他们那么有钱,为什么不去医疗设备最好的医院,非要找个连执照也没有的江湖郎中?而且,一个员工曾经看到孙函吃奇怪的药粉,当他被人看到,就立即藏起药来,还发了很大的脾气,把那个员工炒掉了。还有还有,孙函生病后,他们夫妻两个好像非常害怕,超过了对疾病的怕,似乎是怕其他可怕的事。这些不说明问题吗?”
包大同边听边点头,花蕾以为他同意自己的观点,谁想到末了他却说:“不用找地下医生,我就知道他得的什么病。”
“什么病?”小夏超级好奇。
“一定是加强凶猛版的性病。”包大同道:“越是有钱有势的人,就越怕这些丑闻。所以他才不敢让人知道,要看地下医生,吃奇怪的药,并且隐瞒事实。这很好解释,有什么难?”
“孙函不好女色啊。”花蕾不同意包大同的说法。
“难道不可能是他掩饰得好吗?这世界上道貌岸然的人多了。花骨朵,你还太天真,不懂得人类是最擅长伪装的。”
“这个我同意大同。”小夏插嘴。
“那他们夫妻为什么显得非常恐惧呢?再说,现代医学如此发达,如果――如果是那个病,完全可以治好的,现在连爱滋都可以控制了。”花蕾不服气地提出新证据。
“疾病来势凶猛,病人会感到恐惧是正常的。至于你说的,他们在恐惧其他事情,说来非常勉强,因为这是外人的主观判断,很可能会出错。到底有什么病是治不好的?这也很难讲,好多疾病在才被发现时都是死亡率很高的。不过,说起这个,孙函得的病不会是传染性很强的病毒吧?”说到这儿,包大同想起孙函的尸体触碰过凌小佳,而凌小佳触碰过他,不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你不洁。”一直不说话的阮瞻突然来了一句,换来包大同的怒目而视。这家伙实在太敏锐了,一点细节也逃不过他的眼睛。
“你是说,这是正常死亡喽?”花蕾问。
“正是。”
“那怪异的尸变怎么解释?”
一句话把包大同问愣了,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这死丫头,在这儿等着他哪,学会绕乎人了!一定是小夏教她的什么交叉质证法。
看着花蕾斗嘴胜利的得意表情,包大同站起身来:“反正不管如何,这事我绝对绝对绝对不会管,说出大天来也没用。话说回来,你消费水平够高的啊,居然经常上那种贵死人的餐馆吃饭。”
“我请你。”
“少来,我不上当,而且从今以后我连那一区也不去,不会掺和这事的。阿瞻,你说呢?”他知道阮瞻最不爱介入这种事,更不喜欢小夏与这些事有关,所以不用回头也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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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小佳最烦这类急活儿。
虽然她在火葬场工作了很多年,已经习惯了这里阴森的气息,可是晚上来的话,还是有点怕怕的感觉,特别是三天前的早上遇到恐怖的尸变事件,让她相信这世界上有许多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
可她是口碑非常好的理容师,无论死者因为疾病或者灾祸死得多么难看,她都能用一双巧手让死者呈现出安祥的进入天堂的模样。所以在这一行,她很有名气,有了棘手的活儿,馆长也一定会推荐她。
实际上她很不喜欢这份工作,但这份工作薪水很高,还能给死者家属带来安慰,让她有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满足。只可惜这工作让她很难找到合适的男人,她已经三十岁了也没交到男朋友,更不用说结婚了。
好多人和她交往的人都说,她身上总有一股奇怪的味道。那是死人的味道,就算她怎么洗澡,怎么喷香水也遮盖不掉。
打开工作间的大门,迎面的“手术台”上仰躺着浑身赤裸的“客户”。
她喜欢这类叫法,因为在她看来,为死者理容也是一种艺术,况且有时候从医院直接送来的因事故而死的人,伤口缝合得极其糟糕和可怕,她还要用外科手术和整容手术般的技巧重新整理,让这些伤口尽量不露痕迹。
试想,哪个家属想看到自己过世的亲人,实际上是一堆胡乱拼凑的尸块呢?而既然死者家属花了钱,有时候还是很高的价钱,她就是为死者服务的人,死者当然也就是她的客户。
这回的客户是个男人,从皮肤的感觉看,大概四十多岁,全身有多处腐烂,灰白的皮肤上,腐烂处黄黄的,顶端的部位有一抹血样的红,看来极其恶心。细一闻,有一股鱼腥味扑面而来。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3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六章 难道又尸变?
不知道被什么吸引,她没有换工作服就走过去观察了一下,见这个男人身材很差,肚子大,但四肢细弱,下体已经烂没了,小腹处有一条条的青紫色瘀痕,远远看去,像是――鬼爪。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这个词,但就是有这种感觉。或者,是被那天早上的尸变吓着了吧?纯心理问题。不过那天早上也不是没有收获,那个叫包大同的男人,也许是上天赐给她的礼物。
死者为大,都说天天接触尸体不吉利。她倒以为,她送了他们最后一程,让他们干净整洁的去寻找来生之旅,是最大的善良,一定会有好报的。
她一直想找一个不怕她工作的男人,一个看来像阳光般温暖,充满了活力的男人,那种天塌下来当被子盖,死到临头还微笑的男人。显然,包大同就是。
他居然还是一个古文化研究学家,超有学问的,再想想那天早上他光着脚站在那儿的样子,简直完美。
所以她决定,过几天找个机会去和他相处一下,如果可能就绑在身边。这样,她就终于可以嫁出去了,终于可以不现孤单了。
心里想着,她慢慢走回与理容间相通的休息间去。那里,有一些她理容时必要的工具,换工作服也是在这里的。
因为顾忌尸体的味道,她工作时会把衣服从里到外都换一遍,包括内衣裤。可是当她全脱光后,忽然感觉背后一凉,汗毛全竖了起来,好像有阵阴风悄悄吹过,又好像有一只手在轻轻地抚摸她。
她一惊,下意识的扭头看去。就见身后那扇平时卡得有些紧的门像被人拉动一样缓缓打开了,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宛如影片的大幕在慢慢拉开。
大幕后,她的客户,那个男人,明明是仰躺着的,此刻却侧过了身,死鱼一样无神的眼睛大睁着,似乎在欣赏她的nude(luo ti)。一个死人,却感觉色迷迷的。
凌小佳吓得惊叫一声,骇得连呼吸也差点停止,向后猛退一步,光裸的腰撞在铁架尖锐的角上,传来一阵锥心的刺痛。再抬头,发现那扇门关得好好的,根本看不到外面。
她胡乱套上衣服,也不管是工作服还是原来的衣服,然后一直缩到屋角去,随手抓住一把剪刀,惊恐的听着外面的动静。
呼吸声是她的,咚咚声也是她的心在跳,由于过分安静,一滴水落池中的声音也被无限放大,刺激着她的神经。
是幻觉吗?难道真是遇到尸变的事对她心理影响太大。她做这一行好多年了,从来没发生过这样的事。现在想想,又感觉刚才那张恶心的色脸与躺着的人是不同的。
也许,她该去看看。
她鼓了半天勇气,轻轻动了一下,但还没来得及站起,就听到门外传来脚步声。
咔-咔-咔――
是高跟鞋的声音,一步又一步,似乎在长而空旷的走廊中一直走一直走,然而过了半天却还是没有走近,许久后就成了一种共震,似乎这房间内都充满着这样的声音,地板上,墙壁上,衣柜里,心脏中。
接着,吱呀呀的滑轮声出现了,反反复复,听起来像活动的手术台被人来回拉动着。
凌小佳汗流浃背,总觉得大门似乎缓缓的移动,仿佛有什么打开了一条门缝,从外面偷窥。她吓得腿软,根本站不起来,只哆嗦着拿出手机,却发现没有信号,手机屏幕黑得像个洞,映出她惊恐的脸。
吱!
有老鼠。不对,是胶鞋底摩擦光滑的石板地所发出的声音。小佳判断着,但还没有听仔细,门却突然被猛得推开了。
小佳把头埋在膝盖中,大声尖叫,感觉有一双冰冷手按在了她的肩上,吓得她双手乱挥,感觉剪子刺破了衣料,然后被夺了下来。
“小佳姐。”有个男声在叫她,同时身体被紧紧的钳固住了。
瞪大被冷汗和泪水迷住的眼睛,眼前的影子在扩大――瘦削的脸,苍白灰暗,忠厚的五官,此刻有些焦急,却是火葬场的刮炉工兼杂工宋中。
他是乡下来的,为人古怪阴沉,名子起得又不吉利(宋中与送终同音),所以平时没人理会的,但此刻的小佳却像见到了救星一样伸臂把他抱住:“尸――尸变了!”
“小佳姐,没有啊。”宋中没有推开小佳,瞄了眼她因为没有穿好衣服而露出的大片雪白胸脯和大腿,脸涨得通红,让开半个身子让小佳往外看。
门卡住了,半开的角度让小佳勉强可以看到她的“客户”。他安静的躺着,一动也不动,就是个死人,一堆失去灵魂的肉。
“可是我刚才明明――”她住了嘴,发现自己几乎半裸地抱着一个淳朴青年,连忙松开双手掩信胸部。
真是幻觉吗?为什么那么真实?也许就是幻觉吧!听人家说,尸变发生时是需要一些条件配合的。还有人对此做出了科学解释,植物神经什么的,她没太注意过。
大概她最近太累了,也喝了太多的酒,所以会发生今天这种事。可是,为什么以前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她瞄了一眼那沉默的“客户”,感觉他放在身侧的手指动了一下,惊吓中再用力眨眼,又觉得并没有动。
“小宋,你在门外等会儿我好吗?我要――换衣服。”她艰难的提出要求,尽管一再劝说自己那是幻觉,却还是不敢单独呆着。
宋中是刮炉工,每天要钻进火葬炉中清理残留在炉壁上的尸油等东西,做了很久,胆子大得很。有他在,她感觉安心些。
宋中点了点头,不敢再看小佳一眼,慌忙走出房间,把门反手关上。
小佳迅速穿好衣服,脑子里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完成工作,还是放下这一切逃走。今夜发生的事太可怕了,也许她明天白天再回来做完工作。可是,死者家属明天早上七点钟就会到,等天亮再做是来不及的。
“小宋,你能不能等小佳姐一会儿,陪我做完工作。今天――我有点不舒服。”走出门去,她的惊恐仍在。
宋中点头答应,神情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小佳顾不得这些,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工作,少不得偷工减料,仿佛有什么催促她似的,只要表面上过得去就行了。
好容易做完,她和宋中走在空寂的长廊上,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宋中,你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了?”
“我路过外面,听小佳姐一直在叫救命,叫得很大声,我就进来看看。”宋中老实的回答。
小佳浑身的血瞬间逆流。
她记得清楚,她并没有大叫过,那么又是谁在喊救命?想到这儿,她拼命跑起来。
“小佳姐,你去哪儿?”宋中莫名其妙的在后面大喊。
“我去找包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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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3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七章 听我劝,暂离
包大同是夜猫子,所以凌小佳找上门来的时候,他还没有睡。
不但他没有睡,花蕾也没有,并不是花蕾住在了他这里,而是这个丢三落四的丫头下了班去参加朋友聚会,结束后想回家,却发现门钥匙忘在杂志社了,于是跑回来取。
不到五分钟,躺在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球赛,无比惬意的包大同被迫开了两次门,前一次是微醺而醉态可掬的花蕾,第二次是脸色苍白、惊吓过度的凌小佳。
“她是谁?”两个女人同时问。
“这个丫头是杂志社的员工,花蕾。这位美女是――我的朋友凌小佳。”他挠挠头,恋恋不舍的关掉电视,请凌小佳坐到会客室去,然后吩咐花蕾倒杯热茶来。
真是的!他干嘛解释!
“红茶、绿茶、花茶、冰茶、还是乌龙茶?”花蕾一直跟进来追问。
包大同瞪了花蕾一眼,“就照平时的规格。”
他们哪有什么规格,也没那么多品种的茶,平常待客就是普通的茶叶包,花骨朵这是想捣乱哪!其实他把凌小佳带进会客室,是因为这里有特殊的阵法,气场不仅正面得很,而且可以除秽,能让人心神安定,仿佛是邪魅不侵的安全岛,并不是他要和凌小佳私下会面,两人独处。
他是那么急色的人吗?见了个女的,只要是五官端正,相貌正常就不会放过?这死丫头也太误会他了!
花蕾把白眼飞刀回敬过来,好在凌小佳背对着门,没有看到。
她很快速的泡了一杯茶,因为头有些晕,差点被热水烫了手,心里恨恨的想着,凭什么她就是员工,那女人就是朋友?凭什么她是丫头,那女人是美女?死包大同,见色望义。
她心里有些气,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总之是不痛快。也许是喝多了,脑筋有些不清醒。
端茶进会客室的时候,花蕾看到包大同和那个女人坐在一张沙发上,手臂还抱着人家的肩,恨不得把热茶泼到包大同身上,好在酒精作用下的大脑还残存一点理智,只是想想罢了。
“花骨朵,你拿了钥匙就回家吧,这里没你的事了。”包大同头也没有抬地道。
并非他要表现得亲热,而是凌小佳因为职业的关系,受到众人的排斥,他这样肢体的亲近,即没有超出朋友的范围,还能博得她的信任,让她可以有话直说。
他看得出来,凌小佳眉心隐隐有黑气缭绕,气场也有问题,肯定遇到了不寻常的事。
“这么晚了,我不敢一个人走,今晚我就在这儿将就一夜吧。”花蕾“哀求”着回答。
“那就上楼上客房去睡,下不为例。”包大同无奈。
他猜一定是花蕾发现了有灵异事件要发生,所以赖在这儿不走。他本想赶她走,可一想她说得也对,这么晚了,这丫头长得还挺标致的,如果真出了事就麻烦了。
花蕾有些不情愿,嘟着嘴出去了,但没过多久,会客室内的电话突然响了,吓了正要说话的凌小佳一跳,之后不到一秒,花蕾又飞奔进来接电话,吓了包大同一跳。
只听花蕾不知所云的对着电话一通乱吼,“打错电话。”最后她说,然后把挂了电话,再度退下。
包大同注意到电话并没有挂好,当即明白电话是花蕾在外面用手机打的,这边电话不挂断,她在外面就可以监听会客室内的对话。怪不得呢,这么晚会有什么人打电话来!
但他没的戳穿花蕾的小伎俩,反正他也没打算隐瞒什么事,赶花蕾离开,不过是为了让凌小佳能安心说话而已。
“凌小姐――”
“叫我小佳!”
“呃――好吧小佳,发生了什么事?”包大同把热茶塞到小佳的手里,感觉她的身体稳定了,这才坐得远了一点,隔开一点距离。
凌小姐觉得身边一空,蓦然又有些瑟缩,但一转头间,看到包大同的眼睛温暖得像有春风拂过,心里又安定下来。
原来,黑色是温暖的颜色!
“我刚才在门外看到你这儿的招牌上,除了杂志社的名称,还写明是周易文化公司,那么――风水鬼怪之类的,你能不能――我是说,有没有这项业务呢?”她问。
“哦,风水鬼怪什么的,也是一种文化。”包大同模棱两可地答,“不过你如果有什么事,是可以对我这个朋友讲一下的。”
“朋友吗?呵呵,我很少有朋友。这个职业!”凌小佳有些凄苦,“为什么人活着的时候这么热闹,不过是不呼吸罢了,就变得那么可怕吗?”
“不可怕,不过人类脆弱,抵抗不了超自然的能力,因此产生恐惧,这情有可原。”包大同笑笑。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笑容,还是因为他轻描淡写却又舒服自然的说话语气,小佳感觉异常信任,心情放松之下,一古脑的把刚才遇到的怪事讲了出来。
“我不知道这是幻觉,还是真的出了什么事?”小佳身子前倾,情不自禁的握住了包大同稳定温暖的大手,“事实上似乎真的没发生什么,但我确实听到了女人的高跟鞋声,宋中也确实听到我在喊救命,这怎么解释?火葬场虽然是死人聚集的地方,前面的殡仪中心还时常有没处理好的尸体存放过夜,但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有没有可能,是有人吓唬你,比如――宋中?”
“不可能。宋中是个非常老实的孩子。”小佳坚决摇头,“但别人却不一定了,因为尽管是负责死人的地方,可在员工之间也是有矛盾和不合。只是,那幻觉又怎么解释呢?”
“也许你是太累了,那天早上又受了惊吓。我建议你申请休假,找个阳光灿烂的地方旅行,多呆些日子再回来。有时候,人的气场会受环境的影响,继而影响心理和生理,换换环境是个不错的方法。”包大同语气温柔的劝着,心里却很肯定凌小佳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为什么会发生在她身上。从她的表情看,她绝对不知情。
不过,他不想管这件事,所以劝凌小佳离开。他知道这是一份薪水丰厚的职业,她支付得起旅行的费用。再说四处转转对她有好处,说不定就避过了这一难。
“真的不是发生了奇怪的事吗?”
“听我劝,暂离。”包大同伸手抚摸了一下凌小佳的额头,施法让这疲惫的女人瞬间失去意识,安稳睡去,打算明天一早就送她回家。现在,他要找那个在外面偷听的捣蛋鬼好好谈谈。
…………………………………………………………………………………………
首先,大家反复问关于上部《驱魔人》中的角色,在本部书中何时出现,以及戏多戏少的问题,为此我写了作品相关,请大家有疑问的看一下,我就不在书评区一一解释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3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七章 听我劝,暂离
包大同是夜猫子,所以凌小佳找上门来的时候,他还没有睡。
不但他没有睡,花蕾也没有,并不是花蕾住在了他这里,而是这个丢三落四的丫头下了班去参加朋友聚会,结束后想回家,却发现门钥匙忘在杂志社了,于是跑回来取。
不到五分钟,躺在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球赛,无比惬意的包大同被迫开了两次门,前一次是微醺而醉态可掬的花蕾,第二次是脸色苍白、惊吓过度的凌小佳。
“她是谁?”两个女人同时问。
“这个丫头是杂志社的员工,花蕾。这位美女是――我的朋友凌小佳。”他挠挠头,恋恋不舍的关掉电视,请凌小佳坐到会客室去,然后吩咐花蕾倒杯热茶来。
真是的!他干嘛解释!
“红茶、绿茶、花茶、冰茶、还是乌龙茶?”花蕾一直跟进来追问。
包大同瞪了花蕾一眼,“就照平时的规格。”
他们哪有什么规格,也没那么多品种的茶,平常待客就是普通的茶叶包,花骨朵这是想捣乱哪!其实他把凌小佳带进会客室,是因为这里有特殊的阵法,气场不仅正面得很,而且可以除秽,能让人心神安定,仿佛是邪魅不侵的安全岛,并不是他要和凌小佳私下会面,两人独处。
他是那么急色的人吗?见了个女的,只要是五官端正,相貌正常就不会放过?这死丫头也太误会他了!
花蕾把白眼飞刀回敬过来,好在凌小佳背对着门,没有看到。
她很快速的泡了一杯茶,因为头有些晕,差点被热水烫了手,心里恨恨的想着,凭什么她就是员工,那女人就是朋友?凭什么她是丫头,那女人是美女?死包大同,见色望义。
她心里有些气,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总之是不痛快。也许是喝多了,脑筋有些不清醒。
端茶进会客室的时候,花蕾看到包大同和那个女人坐在一张沙发上,手臂还抱着人家的肩,恨不得把热茶泼到包大同身上,好在酒精作用下的大脑还残存一点理智,只是想想罢了。
“花骨朵,你拿了钥匙就回家吧,这里没你的事了。”包大同头也没有抬地道。
并非他要表现得亲热,而是凌小佳因为职业的关系,受到众人的排斥,他这样肢体的亲近,即没有超出朋友的范围,还能博得她的信任,让她可以有话直说。
他看得出来,凌小佳眉心隐隐有黑气缭绕,气场也有问题,肯定遇到了不寻常的事。
“这么晚了,我不敢一个人走,今晚我就在这儿将就一夜吧。”花蕾“哀求”着回答。
“那就上楼上客房去睡,下不为例。”包大同无奈。
他猜一定是花蕾发现了有灵异事件要发生,所以赖在这儿不走。他本想赶她走,可一想她说得也对,这么晚了,这丫头长得还挺标致的,如果真出了事就麻烦了。
花蕾有些不情愿,嘟着嘴出去了,但没过多久,会客室内的电话突然响了,吓了正要说话的凌小佳一跳,之后不到一秒,花蕾又飞奔进来接电话,吓了包大同一跳。
只听花蕾不知所云的对着电话一通乱吼,“打错电话。”最后她说,然后把挂了电话,再度退下。
包大同注意到电话并没有挂好,当即明白电话是花蕾在外面用手机打的,这边电话不挂断,她在外面就可以监听会客室内的对话。怪不得呢,这么晚会有什么人打电话来!
但他没的戳穿花蕾的小伎俩,反正他也没打算隐瞒什么事,赶花蕾离开,不过是为了让凌小佳能安心说话而已。
“凌小姐――”
“叫我小佳!”
“呃――好吧小佳,发生了什么事?”包大同把热茶塞到小佳的手里,感觉她的身体稳定了,这才坐得远了一点,隔开一点距离。
凌小姐觉得身边一空,蓦然又有些瑟缩,但一转头间,看到包大同的眼睛温暖得像有春风拂过,心里又安定下来。
原来,黑色是温暖的颜色!
“我刚才在门外看到你这儿的招牌上,除了杂志社的名称,还写明是周易文化公司,那么――风水鬼怪之类的,你能不能――我是说,有没有这项业务呢?”她问。
“哦,风水鬼怪什么的,也是一种文化。”包大同模棱两可地答,“不过你如果有什么事,是可以对我这个朋友讲一下的。”
“朋友吗?呵呵,我很少有朋友。这个职业!”凌小佳有些凄苦,“为什么人活着的时候这么热闹,不过是不呼吸罢了,就变得那么可怕吗?”
“不可怕,不过人类脆弱,抵抗不了超自然的能力,因此产生恐惧,这情有可原。”包大同笑笑。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的笑容,还是因为他轻描淡写却又舒服自然的说话语气,小佳感觉异常信任,心情放松之下,一古脑的把刚才遇到的怪事讲了出来。
“我不知道这是幻觉,还是真的出了什么事?”小佳身子前倾,情不自禁的握住了包大同稳定温暖的大手,“事实上似乎真的没发生什么,但我确实听到了女人的高跟鞋声,宋中也确实听到我在喊救命,这怎么解释?火葬场虽然是死人聚集的地方,前面的殡仪中心还时常有没处理好的尸体存放过夜,但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有没有可能,是有人吓唬你,比如――宋中?”
“不可能。宋中是个非常老实的孩子。”小佳坚决摇头,“但别人却不一定了,因为尽管是负责死人的地方,可在员工之间也是有矛盾和不合。只是,那幻觉又怎么解释呢?”
“也许你是太累了,那天早上又受了惊吓。我建议你申请休假,找个阳光灿烂的地方旅行,多呆些日子再回来。有时候,人的气场会受环境的影响,继而影响心理和生理,换换环境是个不错的方法。”包大同语气温柔的劝着,心里却很肯定凌小佳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为什么会发生在她身上。从她的表情看,她绝对不知情。
不过,他不想管这件事,所以劝凌小佳离开。他知道这是一份薪水丰厚的职业,她支付得起旅行的费用。再说四处转转对她有好处,说不定就避过了这一难。
“真的不是发生了奇怪的事吗?”
“听我劝,暂离。”包大同伸手抚摸了一下凌小佳的额头,施法让这疲惫的女人瞬间失去意识,安稳睡去,打算明天一早就送她回家。现在,他要找那个在外面偷听的捣蛋鬼好好谈谈。
…………………………………………………………………………………………
首先,大家反复问关于上部《驱魔人》中的角色,在本部书中何时出现,以及戏多戏少的问题,为此我写了作品相关,请大家有疑问的看一下,我就不在书评区一一解释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4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八章 你是我的英雄
“凌-小-佳!凌-小-佳!”机械的声音呼唤着,让小佳从睡眠中醒来。
咦,她的闹钟明明是早上七点钟响,那时候天已经大亮了,为什么现在这么黑呢?难道是阴天?有可能,因为虽然黑,她却看以隐约看到一点东西。
她翻了个身,手按下了闹钟的停止键。
再睡五分钟,她对自己说,迷迷糊糊中,手心的光滑感和凉意很是舒服。
“凌-小-佳!凌-小-佳!”
还在叫。她又按了一下,声音嘎然而止。四周突然寂静了下来,但有些静得过头,似乎房间与外界全部隔绝。
小佳感觉一股寒意从后背升起,就好像被子没有盖严,有冷风从缝隙中吹进来,立即清醒了些。四周被昏暗包裹着,空间被分割成不同种程度的阴沉,错错落落。房间好像小了似的,感觉四壁正向床这边倒了过来。
她不安的动了一下,寒意更盛,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自己正呆在工作间,房间里到处都是尸体的味道。
怎么回事?职业病还是嗅觉引起的残存记忆?
“凌-小-佳!凌-小-佳!”
声音又响起了,吓了小佳一跳。她蓦然发现在迷糊中,那个小巧的公鸡型闹铃被她一直抓在手中,放进了被子。
慌乱中,她双手捧着闹钟一通乱按,声音似乎停了,但有滴答滴答的声音加重,细一听,却是从挂在对面墙上的挂钟那儿传来的。
那钟表明明不是夜光型的,此刻的表针却如两根绿色的细针,抖动着行走,每走一下就吐出一个音――凌-小-佳!
瞬间,她身体发僵,动弹不得,这才发现叫她起床的声音不是闹钟里可爱的童声,而是一个女人,带着软软的西南口音,阴森而缓慢的叫她的名子。
她一动也不敢动,瞪着对面墙上纤细的绿色光芒,鬼火一样,听它蹦跳着发出声音,大脑一片空白。
不能应声,否则就会死了!
“你按错了!”那个女人说。
突然有人说话,这惊骇足以让小佳从床上跳起来,惊叫着冲到门边去,“救命!救命!”她喊,可是门打不开,也没人来救她,只有她的声音回荡在房间中,回音缭绕,似乎她呆在一个很空旷的地方。
比如,停尸房。
前几天听到的高跟鞋的声音又响起了,仍然是像原地踏步,半天也走不近。可是一股寒意却近了,挟裹着浓烈的尸臭,就在她脖子后面,哀怨地叹了一口气。
挂钟“咚”的从墙下掉了下来,侧面着地,摔散了,尖细的绿色分针像飞镖一样向小佳激射过来。
本能的,她伸手一挡,细针击中她手中还握着的闹钟。
刹时,怪声全部止息。
小佳蹲在墙角,身体缩成一团,根本不敢看看四周。她只期望这一切快点过去,哪怕天边出现一丝曙光,她就逃开这里,再不回来!
几分钟的死寂后,滴滴答答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发自她的手中。小佳勉强张开紧闭的双眼,却正对上另一双眼睛,又大又圆,布满红丝。
“你按错了。”她说。
一颗头出现在地板上,似乎是从楼下升起,穿过了地板,探出头来,好像十二楼的地面上长了一颗蘑菇,因为小佳是蹲在地上,垂着头,所以此时正好面对面。
小佳的心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抓紧了,呼吸困难,眼睛好像被勾住了一样,死死与那双眼睛对视,看到了其中无尽的不甘与恨意。
仅仅是眼角的余光,她恍然发现自己手中握着的并不是闹钟,而是一只小巧的手。从大小上看,应该是女人的手,可是手指却粗糙有力,当那手掌慢慢摆脱自己双手的紧握,完全展开时,掌心中遍布着可怕的刀痕,伤口翻着,使整个掌手血肉模糊!
“走开!”
她再度爆发出尖叫,慌不择路的冲到厕所,拧亮了灯。
从不知道光明会有爆炸的感觉,一下子充满整个房间,眼睛被刺得生疼,可小佳却顾不得,拼命把房门锁上,然后拉开不透明的浴帘。她的意识中并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只是本能地想躲到最深的地方。
只是,眼前的情景让她再度骇住了,惊叫声生生吞进肚子里,没有叫出来。
浴盆中全是淡褐色的污水,一个女人被整整齐齐地切成一块一块,漂浮在污水之上。她的头正对着小佳,她发现那居然是她自己!
还没等她有所反应,身后的浴帘“哗啦”一声被拉开。小佳下意识的转头的时候,污水中却冲出一支握着尖刀的手臂,猛地刺向她的后心。
“当”的一声巨响,灯光瞬间熄灭。
小佳冰冷的站在那儿,好半天不知道自己是死是活。紧接着,楼下汽车的警铃声响了起来,再接着,是咒骂声和狗叫。
是炮竹,小佳缓了一口气。
这栋大楼不知有谁得罪了人,时常有人会用爆炸力很强的炮竹半夜燃放,震得所有汽车的防盗装置都会感应,吵醒大家的美梦。小佳很烦那个恶作剧且没有功德的人,没想到这却误打误撞的救了她。
是爆炸声响跑了那东西!
她哆嗦着再拧亮灯,却发现浴盆中什么也没有。但这一切也不是梦,因为地上有一条长长血痕,从浴室一直拖到公寓的大门边。地上,钟表和闹钟全都摔坏了,零件散落在各个角落。
拖着布满冷汗的身子,小佳迅速把公寓所有的灯全打开,从抽屉里拿出几张包大同给的符咒放在床上,自己则坐在符咒围成的圈中。
她要等天亮,因为现在她不敢出去,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在门外等着她。
她已经听了包大同的话,请求休假。可是场长不允许她修那么长的时间,所以她没能去太远的地方旅行,只是每天逛街、晒大阳,但情绪已经好了很多了。
那天她在杂志社睡了一夜,虽然那个叫花蕾的女孩处处和她做对,但第二天早上,包大同还是亲自送她回的家。他说她的家气息正常,每天上下班的路途中,街上的人气和自然正气已经消弥了她的工作带给她的一些秽气,所以不用害怕。他还说,她本身就是阳气旺的人,不用轻易招惹那些偶然的事情。
她相信他的话,但从今天的事来看,这一切不是偶然的。可是,为什么要找上她?!
想起地面上冒出的头,还有那双眼睛的恨意,她感到毛骨悚然又莫名其妙。冤有头,债有主,这些怪事找上她,是有什么缘故吗?难道她的身上有可怕的秘密?
地上的触目血迹变成了紫红色,小佳想起那天遇到尸变事件后,一直想对对包大同说,却没有说出的话:你是我的英雄,谢谢你肯帮助我。
[ 此贴被暗夜精灵在2008-03-05 09:20重新编辑 ]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4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九章 明山达园5号楼
第二天天刚亮,包大同就被凌小佳的敲门声叫醒。
听了她的哭诉,感觉着她眉宇间缭绕的黑气,包大同已经开始忘记的事再度清晰了起来。
看来,这件事不简单啊!
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那脏东西要找上凌小佳,若说是工作的关系,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问题?再说,越是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人,反而不容易招惹邪祟。
那么,那天早上的尸变看似偶然,事实上是偶然的吗?
他很好奇,但一想到那位有钱的寡妇孙太太,他就没有兴趣了。虽然现在那具会对话有留恋的尸体已经成为了灰,埋在了墓穴之中,但这事要想调查,必从源头开始,少不了要接触到那恶女人。
不过凌小佳好歹和他有一面之缘,又是一个单身女子,不能完全放任不管,他又不是冰山男阮餐,那么没人性的事也做得出。所以他决定白天陪凌小佳玩一天,晚上去她家去看看情况再做决定。
他心里这么打算,花蕾却并不知道,也不知道凌小佳晚上遇到的可怕事件。她只是在早上上班时,看到凌小佳娇弱的伏在包大同的怀里,而后者正柔声安慰。
相处好几个月了,包大同的德行她太清楚了。凌小佳除了有点瘦,长得还不错,现在主动撞到他怀里,他哪有不笑纳的。话说回来,凌小佳出现的时候,她还以为会有什么灵异事件发生,现在看来,她摆明是泡包大法师来的。
哼,她绝不会放任这种事情发生,因为――因为那不利于他们的媒体事业,杂志可才出了一期呢!还有,她天天泡在这里做几乎免费的小工,为的不就是随着包大同介入不同的灵异事件,最后找到自己的答案吗?
可是如果包大同纠缠于不同的女人,最后甚至尘埃落定,像阮瞻一样,每天只守着老婆,放弃强大的力量不用,她的目标就很可能不会实现了。
毕竟,在现在这个年代,上哪儿再去找包大同这样正宗的道术传人呢?他们这类人都是秘传,隐藏在熙熙攘攘的普通人里,她很难再遇到其他人了吧?
花蕾心中的恶魔狞笑着,一心要破坏包大同子虚乌有的艳遇,但一想到那两个人把臂同游,她根本无法监视,心里烦躁得要命,一直到傍晚也没想出办法来。
正要沮丧的下班,蓦然看到有一角棕色的皮革从沙发垫子的后面露出来,只有一点点,似乎是某人想隐藏什么,上前一看,赫然是凌小佳的皮包。
“这女人真老套。”她自言自语,“想以找回包包为借口,留在这里过夜,门也没有!哼,本姑娘给你亲自送去。”
翻翻早上假意做的客户记录,找到凌小佳的地址电话,花蕾在夜色降临的时候开车离开。车子刚拐入那片小区不久,忽然在一栋楼前熄火了。
“请问,明山达园5号楼怎么走?”她从车窗中伸出头,问一个路过的女人。
那女人没说话,只伸手一指,花蕾蓦然发现车子熄火的地方正是5号楼。
“运气真好。”她自己开心一下,才要道谢,却见那女人已经走远了,空气中残留着一股鱼腥味。
她平生最受不了鱼腥味,差点呕吐,但一想那女人大概是买了鱼,急着回家做饭,又觉得有点温馨。为什么自己没有母亲烧饭等她回家呢?
走下车子,暗黑微凉的秋夜压向她的头顶,挟裹着一丝孤立和不安。
她抬头望去,因为快到晚饭时间了,大厦的每家每户都亮着灯,温暖的光芒把夜色点缀得格外生动,只有一个窗户是黑洞洞的,一点人气也没有。
虽然并不确定,但花蕾直觉的认为那是凌小佳的家。
“她不是没回家吧?”到这个时候,花蕾才想到这种可能。
难道要在这里等她回来?如果她和包大同在外面过夜,她要傻等一夜吗?现在要怎么办?是回去还是把包包交给大楼的管理?
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阵“凌-小-佳!凌-小-佳-”的短促叫声忽然响起,吓了专注思考的花蕾一跳。
声音来自凌小佳的包,似乎是她的手机。
她伸手进包翻动了一下,抓起手机,按下接听键,还没说话,对方忽然问:“你是谁?”
“我――呃――我是花蕾,你打的是凌小佳的电话。”花蕾打了个寒战,感觉有一种凉麻感从手机里传出。她抱紧了臂,以为是夜风的缘故。
“我知道,这是我的电话!”对方有点恶狠狠的,但花蕾一听说是机主,松了一口气道:“凌小姐,我是给你送包来的,你忘记在我们杂志社了。你现在哪儿?要不,我可以交给管理员吗?”
“我在哪儿?”对方重复了一句,“呼”的喘了一口气。
这听在花蕾的耳朵里,感觉很模糊,她正要请对方重复一遍,电话那头的人却说:“上来吧,我在。”
在家?花蕾下意识的抬头再望大厦十二楼,蓦然发现那黑洞洞的窗口亮了起来,光线有些刺目,似乎还有一条黑影一闪而过。
这女人真是古怪,又在那种地方工作,连手机铃声都和鬼娃娃说话似的。花蕾觉得更冷了,心想送了东西就马上离开,虽然车子熄火,但她叫出租好了。
走进大厦,电梯正好到了一楼。她一个箭步窜上去,按下了十二楼。
电梯内很干净,金属的四壁,光亮得可以当镜子照,倚上去的时候凉凉的。因为只有她一个人,安静得能听到电梯运行的“嗡嗡”声。
花蕾没来由的有些紧张,不知道是不是四壁可以映出人影的关系,她有严重的他物存在感,似乎这里并不止她一个。四下望望,忽然发现电梯一角有一个很大的白布袋,袋中鼓鼓的装着什么东西,袋子口松松的扎着,露出一小块透明塑料布。
布袋下有一块湿渍,显然就算是有塑料布包着,里面也有东西融化了,而就在这个时候,那股鱼腥味又出现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5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九章 明山达园5号楼
第二天天刚亮,包大同就被凌小佳的敲门声叫醒。
听了她的哭诉,感觉着她眉宇间缭绕的黑气,包大同已经开始忘记的事再度清晰了起来。
看来,这件事不简单啊!
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那脏东西要找上凌小佳,若说是工作的关系,这么多年为什么没有问题?再说,越是在这种地方工作的人,反而不容易招惹邪祟。
那么,那天早上的尸变看似偶然,事实上是偶然的吗?
他很好奇,但一想到那位有钱的寡妇孙太太,他就没有兴趣了。虽然现在那具会对话有留恋的尸体已经成为了灰,埋在了墓穴之中,但这事要想调查,必从源头开始,少不了要接触到那恶女人。
不过凌小佳好歹和他有一面之缘,又是一个单身女子,不能完全放任不管,他又不是冰山男阮餐,那么没人性的事也做得出。所以他决定白天陪凌小佳玩一天,晚上去她家去看看情况再做决定。
他心里这么打算,花蕾却并不知道,也不知道凌小佳晚上遇到的可怕事件。她只是在早上上班时,看到凌小佳娇弱的伏在包大同的怀里,而后者正柔声安慰。
相处好几个月了,包大同的德行她太清楚了。凌小佳除了有点瘦,长得还不错,现在主动撞到他怀里,他哪有不笑纳的。话说回来,凌小佳出现的时候,她还以为会有什么灵异事件发生,现在看来,她摆明是泡包大法师来的。
哼,她绝不会放任这种事情发生,因为――因为那不利于他们的媒体事业,杂志可才出了一期呢!还有,她天天泡在这里做几乎免费的小工,为的不就是随着包大同介入不同的灵异事件,最后找到自己的答案吗?
可是如果包大同纠缠于不同的女人,最后甚至尘埃落定,像阮瞻一样,每天只守着老婆,放弃强大的力量不用,她的目标就很可能不会实现了。
毕竟,在现在这个年代,上哪儿再去找包大同这样正宗的道术传人呢?他们这类人都是秘传,隐藏在熙熙攘攘的普通人里,她很难再遇到其他人了吧?
花蕾心中的恶魔狞笑着,一心要破坏包大同子虚乌有的艳遇,但一想到那两个人把臂同游,她根本无法监视,心里烦躁得要命,一直到傍晚也没想出办法来。
正要沮丧的下班,蓦然看到有一角棕色的皮革从沙发垫子的后面露出来,只有一点点,似乎是某人想隐藏什么,上前一看,赫然是凌小佳的皮包。
“这女人真老套。”她自言自语,“想以找回包包为借口,留在这里过夜,门也没有!哼,本姑娘给你亲自送去。”
翻翻早上假意做的客户记录,找到凌小佳的地址电话,花蕾在夜色降临的时候开车离开。车子刚拐入那片小区不久,忽然在一栋楼前熄火了。
“请问,明山达园5号楼怎么走?”她从车窗中伸出头,问一个路过的女人。
那女人没说话,只伸手一指,花蕾蓦然发现车子熄火的地方正是5号楼。
“运气真好。”她自己开心一下,才要道谢,却见那女人已经走远了,空气中残留着一股鱼腥味。
她平生最受不了鱼腥味,差点呕吐,但一想那女人大概是买了鱼,急着回家做饭,又觉得有点温馨。为什么自己没有母亲烧饭等她回家呢?
走下车子,暗黑微凉的秋夜压向她的头顶,挟裹着一丝孤立和不安。
她抬头望去,因为快到晚饭时间了,大厦的每家每户都亮着灯,温暖的光芒把夜色点缀得格外生动,只有一个窗户是黑洞洞的,一点人气也没有。
虽然并不确定,但花蕾直觉的认为那是凌小佳的家。
“她不是没回家吧?”到这个时候,花蕾才想到这种可能。
难道要在这里等她回来?如果她和包大同在外面过夜,她要傻等一夜吗?现在要怎么办?是回去还是把包包交给大楼的管理?
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阵“凌-小-佳!凌-小-佳-”的短促叫声忽然响起,吓了专注思考的花蕾一跳。
声音来自凌小佳的包,似乎是她的手机。
她伸手进包翻动了一下,抓起手机,按下接听键,还没说话,对方忽然问:“你是谁?”
“我――呃――我是花蕾,你打的是凌小佳的电话。”花蕾打了个寒战,感觉有一种凉麻感从手机里传出。她抱紧了臂,以为是夜风的缘故。
“我知道,这是我的电话!”对方有点恶狠狠的,但花蕾一听说是机主,松了一口气道:“凌小姐,我是给你送包来的,你忘记在我们杂志社了。你现在哪儿?要不,我可以交给管理员吗?”
“我在哪儿?”对方重复了一句,“呼”的喘了一口气。
这听在花蕾的耳朵里,感觉很模糊,她正要请对方重复一遍,电话那头的人却说:“上来吧,我在。”
在家?花蕾下意识的抬头再望大厦十二楼,蓦然发现那黑洞洞的窗口亮了起来,光线有些刺目,似乎还有一条黑影一闪而过。
这女人真是古怪,又在那种地方工作,连手机铃声都和鬼娃娃说话似的。花蕾觉得更冷了,心想送了东西就马上离开,虽然车子熄火,但她叫出租好了。
走进大厦,电梯正好到了一楼。她一个箭步窜上去,按下了十二楼。
电梯内很干净,金属的四壁,光亮得可以当镜子照,倚上去的时候凉凉的。因为只有她一个人,安静得能听到电梯运行的“嗡嗡”声。
花蕾没来由的有些紧张,不知道是不是四壁可以映出人影的关系,她有严重的他物存在感,似乎这里并不止她一个。四下望望,忽然发现电梯一角有一个很大的白布袋,袋中鼓鼓的装着什么东西,袋子口松松的扎着,露出一小块透明塑料布。
布袋下有一块湿渍,显然就算是有塑料布包着,里面也有东西融化了,而就在这个时候,那股鱼腥味又出现了。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5
第二卷 沉默的羔羊 第十章 电梯坏了
花蕾掩上鼻子,向电梯的另一角缩缩,尽量远离开那个味道,但这根本不管用,布袋中似乎有鱼腐烂了,又腥又臭的味道弥漫在整个空间中。
是谁这么没有公德啊!如果不是忘记拿走的,就是拿电梯当垃圾间了。这么大袋鱼,得有多少斤?差不多有一个人重吧?
这念头一出,花蕾吓了一跳,瞪着那白布袋看了半天,越看越觉得里面有个人,正透过布袋的缝隙向外张望。
别吓自己!别吓自己!她对自己说,却突然发现有些情况不对。
电梯走了好久了,就算是一百楼也到了,为什么指示灯还显示是在一楼?还有,这是上下班的时间,电梯应该很忙才对,为什么她进来时一个人也没有?
恍惚间,鱼腥味越来越浓了,花蕾几乎连气也喘不过来,隐约中,电梯里突然传出了“擦擦擦”的声音,似乎有人在磨刀,刺耳极了。
她知道大事不妙,于是趁着腿还没软到走不动路,几步跑到电梯门边,一边拼命按着按钮,一边拍打电梯门呼救。只是,没有人理,她仿佛被隔绝到了人类世界之外。而电梯还在运行,也感觉不出是向上还是向下。
啪!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震动,电梯一角的布袋子突然倒了,差点砸在花蕾的脚上,里面的透明塑料发出清脆的声响,在嗡嗡的电梯声和花蕾紧张的粗喘声中,像玻璃划破皮肤一样的割开了空气,使混沌的感觉变得清晰无比。
花蕾倒吸一口冷气,向后连退了几步。然而那袋子像有人控制一样,翻滚着追了过来,直把她逼到了电梯的一角才停住。
呯呯呯——
心脏的跳动声无限扩大的响着,已经分不出是从花蕾的胸腔里还是从袋子中传出。那个袋子静静的伏在花蕾的脚边,越是安静,越是有被审视的感觉。
“放开我!”突然有一个女声从袋子里传出,软软的西南口音,带着无尽的挣扎。
“快放开我!”袋子蠕动起来,好像里面的人在拼命扑腾,开始撞向花蕾的脚。
花蕾惊叫着四处乱跑,还试图用凌小佳的包去砸,但电梯空间有限,无论她如何努力,也阻止不了袋子的“撕咬”。当袋子覆上她脚面的一刹那,她只感到让人浑身发麻的湿凉感,接着就是一阵尖锐的刺痛。
她紧贴在电梯的金属后壁上,本能的单脚乱踢,想把那袋子甩开,可是不但做不到,还感觉后背被牢牢粘住了,抬眼一看,对面镜子一样的金属壁上映出了此时的景象――她的身后黑洞洞的,好像是无底的深渊,几条蛇一样的鳝鱼捆住了她的身体,一只握着尖刀的手正从后面伸出来,刺向她有脖子!
刀!
她脑海中电光一闪,用力挣开一条还自由的手臂伸向自己的挎包。缚灵枪虽然被老头子没收了,但除灵匕首还在!
摸出除灵匕首,用力向后一刺,身体瞬间得到了自由。但因为她用力太猛了,竹质小刀登时折断,一分为二的弹落在了布袋子上。
哧的一声轻响,布袋向后连滚了几滚,回到了电梯角,外层像是融化了一样,迅速消失,露出里面的塑料袋来。
不看还好,这一看,花蕾差点吓昏过去。
袋中是一具女尸,脸被长发挡着,看不清楚,采取了浑身赤裸的跪坐姿,双手和双脚都被反绑在了身后,给人以折叠之感。她很瘦,不过却结实,好像一层皮肤直接包裹着肌肉,没有一点脂肪,实在难看。
不知为什么,花蕾立即想到了超市中卖的白条鸡,干净、整齐、却失去了生命。
“包大同!”危急时刻,她再度很自然的念起这个名子。
不过他并没有出现,花蕾惊恐的抓起地上那半把除灵匕首,也顾不得碎裂的竹片划伤了手。她知道是除灵匕首上的灵力镇退了那东西,可是这只是暂时的,只要她不离开电梯,而再耽误一会儿那东西就会恢复的。
那尸体是真实的,还是幻觉?她不能确定,也不敢上前确定。
“包大同,快来救我!”她心里大喊,紧盯着那具尸体,感觉尸体的眼珠翻动着冷冷的白光,在长发的缝隙中肆无忌惮的洒落在她身上的每一处。
包大同!包大同!包大同!
这三个字是花蕾唯一想到的,她从不知道吊儿郎当的他居然会是最安全的存在,在最危险的时候却是最重要的心灵依靠。
“叮”的一声,电梯门突然开了,一道光线射了进来,花蕾惊吓之中握紧那半截匕首,就见眼前站着一个男人的高大身影,电梯外的光线从他背后照来,让他看来模糊而遥远,周身仿佛渡着光芒。
“包大同!”她哽咽着,紧张和惊恐如同溃堤的洪水,瞬间消散到四肢,再没有力气反抗,手一松,匕首落地。
她眼看包大同一手在胸前快速画了个符咒,向那塑料袋一指,袋子和尸体便平空消失不见。然后他立即蹲下身,把那半把匕首也拢在袖中,伸臂抱向她,“没事了,别怕。”
他的声音真温柔,热度和气息也如此熟悉,花蕾紧搂着他的脖子,心想十五岁的法力又如何?有他在,还有不灭的邪物吗?
“没事没事,大概电梯故障,把我妹妹吓坏了。”包大同又说,不过这次不是对她,而是对着电梯外围着的人,声音又变成那种懒懒的、蛮不在乎的调子,刚才的温柔只是一瞬。
花蕾把脸从包大同的颈窝中抬起来,才看到这里还是大厦一层,小区物业的维修人员正和一大群才下班的人围在电梯门口。
他妹妹?!谎话编得真快。花蕾推开包大同,虽然还眷恋他身上的温度和热力。
“现在东西的质量真是没法说了,两部电梯三天两头出问题,肯定有一个用不了。”一位中年大嫂说:“一个女孩子给单独关在里面,不怕才怪。”
“可不是。”一个年轻男人走进电梯,捡起凌小佳的包,递过来道:“现在这电梯能用吗?”说完他皱皱眉头,又退了出去,因为感觉电梯里有一股让人寒毛直竖的冷,还有股怪味。
“我想是没问题的,小佳,快上来,饿死了。”包大同对着一边脸色发白的凌小佳道。
凌小佳犹豫了一下,咬牙走入了电梯。她一进来,没乘上另一部电梯又急于回家的人也都涌了上来。
包大同微笑着,感觉电梯内的阴邪之气瞬间被人类的阳气和热力所驱散。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6
卷三
第一章 桃花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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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请假。”花蕾吸了吸鼻子。
包大同悠闲地坐在他的皮转椅子,修长的腿架上桌子,貌似出神的看着一本汽车杂志。
花蕾看不到他的脸,只看到封面上的韩国波霸车模。不得不说,那女人实在太漂亮了,也不知道包大同是在看车还是在看人。
“我要请假。”她加重了语气,感觉心里堵得慌,呼吸不畅。
“病假。我感冒了。”
“花骨朵,天气凉了,你要小心一点。”包大同终于放下了手中的画报,瞄了一眼花蕾的气色,不禁皱紧了眉,“你最近没有遇到什么事吧?”
花蕾想了想,一切正常。
“别瞒我哦,你气场不正。”包大同罕见的正经,“或者你遇到了什么人?”
花蕾再想,可是真的没发觉什么异常,似乎最近胃口还好了些,只是有些怕冷罢了。
但是人的话——
她想起了那天半夜,车子爆胎在回家的路上,那个英俊而优雅的男人帮她换了备胎,然后什么也没说就走掉了。因为那个时间,因为那个地点,因为那男人的突然出现,她曾经以为遇到了灵异事件,一度非常紧张,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生。
正发愣,包大同突然欺身而近,两人的脸瞬间相距不到一寸。花蕾吓了一跳,连躲开的动作也僵着没有做,只紧张的盯着包大同深黑的眼眸。
“啊哦?你命盘上出现桃花。”他说,半真半假。
“胡说什么啊,这你也看得出?”花蕾先是楞了一下,随即觉得包大同又像往常一样逗弄她了,有点恼火,脸色微红。
“不,我说真的。”包大同眨了下眼睛,“你最近遇到什么奇怪的男人了吗?”
“你这样奴役花蕾,她每天和你呆在一起的时间那么长,哪有时间遇到其他男人,还是奇怪类型的?”一直在一边看漫画书的小夏搭话,“这不是你的最新泡妞手法吧?”
包大同没理会小夏,仍然看着花蕾,“好吧,你不告诉我没关系,但是我要说的是,桃花不只有粉红色的,还有黑色的。”他平时嘻嘻哈哈的,但认真的时候有股说不出的魅力,能看得人心跳。
“你别胡说八道了,我要走了,想睡觉。”花蕾被他的热力烫得不舒服起来。
包大同一把拉住她手臂,把她按在沙发中,“我从没有这么正经过。”他说,“桃花可以是蜜运,也可能是霉运,如果桃花是黑色的,就是桃花劫或者桃花煞。”
“桃花煞是什么东西?”花蕾见他说得认真,心头忽然掠过一种毛毛的感觉。脑海中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那个男人的微笑,凉凉的。
“就是说有个死去的人看中了你,想娶你做妻子。”包大同道:“鬼妻。”
花蕾的脸“唰”的一下白了。其实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可是那感觉相当不好,好象有一阵冷风吹进了衣领里,顺着脊背滑到脚底,冷遍了全身。
“你别吓唬花蕾,她可是一个人住。”小夏插嘴,“难不成你想让人家在害怕之下住到这里来,你好有犯罪的机会吗?”
包大同半转过身,“我是个很正派的人,不会乱来的,花骨朵也不是没住到过这儿,我对她有不规矩的举动吗?你不信回去问你老公,桃花劫真的是有的。我记得以前我老爹给我讲过一个故事,就是说的这个。”
小夏一听故事,来了精神,连忙扔下漫画书,挤到花蕾身边坐下,“讲来听听,说不定可以编个小故事填充版面,咱们第二期杂志可卖得不错哦,就是感觉有点空了。”
有小夏热乎乎充满活力的身体紧挨着,花蕾的感觉好了一点,心中暗自嘲笑自己。她已经提醒过自己很多次不要上包大同的当了,可每回都失败。
这个男人,真是太可恶了!
不过这个可恶的男人并没有发觉她的情绪,开始讲起了故事。
“有一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在一家工厂做工。你们知道,生意比较忙碌的工厂都是倒班制,有人上早班,有人上晚班,一个星期一换。晚班通常会在晚上十点钟停工,如果离家远,到家差不多要十一点多了。
有一周,这个漂亮女孩上晚班。偏偏她的家距离工厂路途较远,路上还要经过一片荒郊。每天,她路过这里的时候都会把自行车骑得飞快,但是那天,路走到一半的时候,就听到‘当’的一声,自行车骤然停住了。”
正讲到这儿,房间里也发出一声很大的声响,包大同还好,两个女人都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包大同那本厚厚的汽车杂志掉在了地上。
“早叫你东西不要乱放,你就是不听。”小夏责怪的瞪了包大同一眼,“吓得我小心肝扑通扑通的跳。”
包大同觉得好笑,不过没有辩解,只继续讲了下去,“那女孩吓了一跳,差点摔倒,感觉有什么抓住了她的脚。低头一看,却只是车胎爆了。”
“然后呢?”花蕾一惊。也是车胎爆了吗?怎么这么巧的?
“然后——有一个男人出现了。女孩很害怕,怕遇到劫匪或者不干净的东西,但是那个男人很是温和,对那女孩说:一个女孩这么晚了呆在外面不安全,不如先骑他的车回家,明天晚上,他修好了车在这儿等她来换。女孩本来是不想答应的,可是确实有些害怕,于是就照做了。第二天,依约在这个地方把自己的车换回来。
可是第三天,女孩路过那片荒野的时候,车子又坏了,而那个男人也再度出现。他笑着说,这条路太坑洼了,对车子伤害太大,所以他拿了补车胎的工具来,只要二十分钟就好。女孩感到奇怪,可这男人一点恶意也没有,她只得再度接受了帮助。但不可思议的是,第四天、第五天、以致整整一个星期,她的车子天天坏,而且天天是在那个地方,而每次,那个古怪的男人都等在那里给她补胎。
女孩很害怕,可是不知道找谁去说,只告诉了一个好朋友。其实不过一周的时间,在别人眼中,她已经有些不同了,整个人阴沉沉的,脸色发青。好多人以为是天气转冷,造成了她的身体不适,不知道她遇到了什么。
第七天晚上,那个男人又出现了,穿了一身大红的衣服,在黑夜里看来特别诡异,好象浑身流着血一样。他对女孩说:我喜欢你很久了,死了也一直想你,你嫁给我做妻子吧。女孩快吓死了,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骑着车拼命的跑。回头看时,
那男人就站在荒野之中,一直望着她笑,似乎等她回来。
转天,她没有来上班。她的好朋友很奇怪,就去她家问,女孩的父母说,她一早就离开了。大家都很担心,就顺着那条她常走的路去找,结果发现她穿着一身大红的衣服,吊死在荒野中的一棵树上。那辆自行车就停在路边,车把上扎着一条巨大的白花。原来,那个男人是死去多年的一个单身汉,偶尔在荒野游荡时见到了女孩,并爱上了她。于是他施展了桃花煞,让女孩变成了他的鬼妻。你们说,这可怕不可怕?是不是应该注意一下?”
“听着真寒。”过了好几秒,小夏才抱着肩说。
“所以说,不要以为女鬼才可怕,遇到男鬼,要当心骗色,最后连命也保不住。”包大同意味深长的看着花蕾说,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有些不安。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7
第四章 喂,有电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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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相上,分不清这黑衣人是男是女,瘦小的身体,半长不短的头发,步满皱纹的脸,僵硬的表情,在看到花蕾的一瞬间,一笑。然后,转身走了过来。
花蕾不知所措。
她今晚遇到了太多的怪事,无缘无故的心口疼,路上那奇怪的白色石柱、石柱变成雕像的幻觉,她记不起怎么发生的车祸、昏倒、还有站在不远处的那个男人。
本来她很希望在这个时候、这个地方能出现什么人、什么事,如果有第三者在场,恐惧感会减轻好多,也许她还可以寻求帮助,可是怎么会遇到这样一队黑衣人呢?
看他们的样子好像是在送嫁,但,抬的却是纸轿,轿子中只有照片,难道是传说中的阴婚?那么,在看似安静的四周,有没有照片上女子的魂魄在飘荡,等着嫁给另一个已经死了的男人?
花蕾想着,不禁打了个寒战,感觉背后一片湿冷的感觉,似乎有人伏在她身上似的。虽然她很想把这解释为冷汗被夜风吹拂的缘故,但却说服不了自己的心。
“有人看上你了。”那黑衣人捡起那张照片,仿佛是和照片在说话,不过脸却对着花蕾,“跑什么,你爸妈给你找了多好的人家,你还跑,难道要我用灵绳缚着你吗?唉,就同意了吧,一个人在地下孤苦伶仃的,搭个尸骨,有人做伴不好吗?免得你一个孤鬼,还是女孩子家家的,多可怜。”
一说话,花蕾听出这个黑衣人是个女人,因为她的声音很尖细,在黑暗中被夜风缓缓传过来,听得人极不舒服。她的一对眼睛黑少白多,眼珠儿一动就像在翻白眼,偏偏面皮一点不动,看来特别可怕。
花蕾被她盯得心底发寒,双腿发软,却连跑也不敢。
“你父母很疼你啊。”黑衣人忽然说出这种奇怪的话,“不过你要嫁人,可以找我。反正已经有人看中你了。”她说着瞄了一眼那个一直一言不发的男人。
“你是谁?”花蕾终于问出话来。
“我是高媒婆。”她又一笑,“别耽误了时辰,要不男方发起怒气来,我可吃不了兜着走了。走着走着。”她突然尖声大叫,吓了花蕾一大跳,下意识的向后退了一步,差点绊倒,悄然间看到那照片上的女孩子不再是笑着的了,而是板着脸,凶狠的看着花蕾。
“别闹了,由不得你!”黑衣人慢慢的转过身。
她身边一直跟着一个枯瘦而脸色阴郁的少年,手里举着三只香。高媒婆嘴里一边不知念叨着什么,一边拿过一只香,在那张照片的边缘处烫出一个香点,一边摇头叹息着什么,一边离开了。
她一举手,唢呐声、鼓声、号声再度响起,等她把照片恭恭敬敬又小心翼翼的摆放在轿内后,一行人再度排成一纵队,在前方的路口拐了个弯,横穿立交桥,走了。
花蕾不想看他们,但视线却似乎不受她自己的支配,目光一直追随着那队人。
一阵风吹来,那红轿虽然是纸扎的,但非常逼真,以至于花蕾现在昏暗中没有看清那是纸的,现在再看,就见那轿子的倒轿帘被风吹开了,露出黑洞洞的轿内。
照理说,照片应该正放在轿内的,从侧轿帘看不到,但花蕾却看到了。照片上的女孩瞪着她,清纯的脸像被火烧过的一样,很快的变得焦黑,只剩下一对眼睛仍然冷冷地看着她,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似乎想让花蕾去代替她。
她很怕,可是却有点麻木了。
她没做过坏事,最近也没见什么衰事,为什么会倒霉到这个程度,遇到好多邪祟?可是,这真是她无意中遇到的吗?还是,有什么东西,出于什么原因找上她?
又一阵风吹过,传送来一阵嗒嗒嗒的声音,很轻,但是很有节奏感,花蕾已经被惊得没有理智了,虽然明白不能经常在这种情况下乱回头,却还是循声望去。
一只野狗不知从什么角落跑了出来,急速跑过桥底,四个小爪子敲击地面,发出了轻微的声响,因为夜里格外安静,才能被听到。
眼看它就要跑到桥那边去了,却忽然转过了身,对着花蕾的方向看,然后开始发出了响亮的吠叫声。
它显得很激动,半伏下前身,做着攻击的姿势,喉咙处发出呜呜的威胁声,向前几步,却又后退了,好像想攻击又不敢。
都说狗的眼睛是很净的,能看到人类看不到的东西,难道它是看到有什么东西在她身后?!
花蕾啊的叫了一声,往前连跑了几步,不敢回头看,可是为什么听到有两个脚步声?而那只狗一边叫一边后退,看到花蕾靠近后,居然衰鸣了一声,夹着尾巴逃跑了。
它在害怕什么,难道那东西可怕到狗会逃跑吗?
脚下一绊,花蕾摔倒了,身后的脚步声也近了。她终于回头看去,见正是那个男人一步一步走过来,伸出苍白的手,好像要拉她起来。
他是背着光的,根本看不到他的脸。
“走开!走开!”花蕾从小到大没有被这么惊吓过,一边大叫着,一边坐在地上,往后挪动着。
“我不是——”
“喂,有电话啦。”一个童声在花蕾回答间,插进话来。
花蕾的心差点惊得跳出来,几乎要尖叫的时候才明白那是她的电话铃声。她很恨自己为什么要用这种手机铃声,这在这种情况下听来,实在太惊悚了!
顾不得那个“男人”,花蕾拼命抓过手机,还没有听到对方的声音就大喊起来: “包大同,救我!救我!”
她设了手机铃声分类,配这个电话铃声的,就只有包大同。
“怎么?”包大同有点急了。
他今晚在一个女朋友家,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心神不宁,本来想做一夜七次郎的,结果只完成一半任务。他的手机办了短信呼,打开一看,见花蕾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似乎很急,于是马上回复。
“有人要我做他鬼妻!”花蕾差不多是冲着电话喊了。
“在缠你?现在!”
花蕾回答了一连串的“是”。
“你在哪?”包大同急得跳起来,“把手机对着那东西,我”他想试试以手机传声念符咒,又想施展阮瞻教的时空扭曲术,但又怕这两样都不能立即救回花蕾。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7
包大同一挑眉。
怎么?这座产交桥真的有问题吗?他居然第一次调查就真达目标?!
傅如心见包大同不语,借机靠近了些,叹了口气道,“人命啊,有时候都不如狗。彩虹桥的承建是一家很有名的建筑公司中标的,可是他们把工程转包给了其他小型建筑公司,也就是俗称的包工队。一切都是很顺利的,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施工过程中总是会出问题,不是地基打不下去,就是新桥体开裂,还经常出一些安全事故,虽然没有死人,可是受伤不少。那时候,工人们之间有一些谣传,说是起桥时没有放鞭炮,插红旗,一定是惊动了地底的什么。还有人说,几十年前,这里本是一个小土地庙,后来不知怎么给拆了,现在还要动土,土地爷能不生气吗?再说这么多年来,周围起了这么多高楼,只有这块地没人要,这回市政府要在这里建立交桥,就是为了让来往车辆、八方之风驱走戾气的。”
“谣传很多?”包大同听得仔细。
傅如心点了点头道:“是啊,而且桥一直也建不成,谣言越传越厉害,包工头甚至请来了和尚道士来做法,可根本不起作用。后来政府派人来查,才发现经过层层转包,承建彩虹桥的包工队已经没有什么利润可赚,只好在建筑材料上偷工减料,工程质量根本无法保证。政府当然严肃处理了这事,工程由资质而很好的另一个建筑公司重新承建,彩虹桥这才顺顺利利建成,非常有效的缓解了本市的交通状况。”
“如心,不要背报纸。”包大同阻止了傅如心习惯性的官样文章,“给我讲讲你所听到的关于这座桥的奇闻轶事,你知道我做的事比较民间,所以对坊间地流传更为在意。”
傅如心抱了抱手臂。似乎有点冷,包大同连忙环着她的肩。听她说道:“这事我都不愿意想,所以下意识地会跑题吧。有一个说法在工人们中流传,说是打地基时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故,有六个工人不慎掉到下面去了。由于这边的地质比较特殊,地基打得窄而深,就像一个非常深的井一样,这六个人掉下去就摔死了。你了知道。既然他是转包工程的最后一环,利润已经非常小了,不仅要在材料上动脑筋,基本的安全防护根本没有,这事也更加不能上报,否则不仅他们建筑队的资质执照要被取消,严究起来,已经垫付地工程款也不能收回。因为他们违反了合同中的安全规定。
“瞒报了?“包大同皱紧了修长的眉,虽然这事发生过很多了,他却还是有点愤怒。这是人命啊!所谓死者为大,就算是小猫小狗死了,也应该受到尊重,何况人呢?
傅如心叹了口气。“现在也是没办法杜绝的事,好多建筑工人都是来自贫困的乡下,几万块钱解决一条人命已经是不错了,有的只有几千。听来很可怕,可那就是事实啊。那些人就是视人命如草芥,就算有关部门想管,取证也是相当难的。那些淳朴愚昧的乡下人,还要挣扎生活。哪敢得罪某些人啊。所谓贫不与富斗,出了事故,被人拿钱堵住嘴,余下地伤心难过又能如何?”
“这事就那么平了?尸体如何回乡的?”
“问题就在这儿。”傅如心下意识地偎紧包大同,“没有尸体。”
[ 此贴被暗夜精灵在2008-05-29 12:16重新编辑 ]
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7
包大同一挑眉。
怎么?这座产交桥真的有问题吗?他居然第一次调查就真达目标?!
傅如心见包大同不语,借机靠近了些,叹了口气道,“人命啊,有时候都不如狗。彩虹桥的承建是一家很有名的建筑公司中标的,可是他们把工程转包给了其他小型建筑公司,也就是俗称的包工队。一切都是很顺利的,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施工过程中总是会出问题,不是地基打不下去,就是新桥体开裂,还经常出一些安全事故,虽然没有死人,可是受伤不少。那时候,工人们之间有一些谣传,说是起桥时没有放鞭炮,插红旗,一定是惊动了地底的什么。还有人说,几十年前,这里本是一个小土地庙,后来不知怎么给拆了,现在还要动土,土地爷能不生气吗?再说这么多年来,周围起了这么多高楼,只有这块地没人要,这回市政府要在这里建立交桥,就是为了让来往车辆、八方之风驱走戾气的。”
“谣传很多?”包大同听得仔细。
傅如心点了点头道:“是啊,而且桥一直也建不成,谣言越传越厉害,包工头甚至请来了和尚道士来做法,可根本不起作用。后来政府派人来查,才发现经过层层转包,承建彩虹桥的包工队已经没有什么利润可赚,只好在建筑材料上偷工减料,工程质量根本无法保证。政府当然严肃处理了这事,工程由资质而很好的另一个建筑公司重新承建,彩虹桥这才顺顺利利建成,非常有效的缓解了本市的交通状况。”
“如心,不要背报纸。”包大同阻止了傅如心习惯性的官样文章,“给我讲讲你所听到的关于这座桥的奇闻轶事,你知道我做的事比较民间,所以对坊间地流传更为在意。”
傅如心抱了抱手臂。似乎有点冷,包大同连忙环着她的肩。听她说道:“这事我都不愿意想,所以下意识地会跑题吧。有一个说法在工人们中流传,说是打地基时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故,有六个工人不慎掉到下面去了。由于这边的地质比较特殊,地基打得窄而深,就像一个非常深的井一样,这六个人掉下去就摔死了。你了知道。既然他是转包工程的最后一环,利润已经非常小了,不仅要在材料上动脑筋,基本的安全防护根本没有,这事也更加不能上报,否则不仅他们建筑队的资质执照要被取消,严究起来,已经垫付地工程款也不能收回。因为他们违反了合同中的安全规定。
“瞒报了?“包大同皱紧了修长的眉,虽然这事发生过很多了,他却还是有点愤怒。这是人命啊!所谓死者为大,就算是小猫小狗死了,也应该受到尊重,何况人呢?
傅如心叹了口气。“现在也是没办法杜绝的事,好多建筑工人都是来自贫困的乡下,几万块钱解决一条人命已经是不错了,有的只有几千。听来很可怕,可那就是事实啊。那些人就是视人命如草芥,就算有关部门想管,取证也是相当难的。那些淳朴愚昧的乡下人,还要挣扎生活。哪敢得罪某些人啊。所谓贫不与富斗,出了事故,被人拿钱堵住嘴,余下地伤心难过又能如何?”
“这事就那么平了?尸体如何回乡的?”
“问题就在这儿。”傅如心下意识地偎紧包大同,“没有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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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蛋 发表于 2008-9-10 11:48
“没有尸体?这是什么意思?”包大同来了精神,感觉出问题所在。
“据说,因为地基太深太窄,实在不好往上运尸体,又因为不想找专业的救生队以扩大事态,所以包工头下令。在地基上直接灌注了水泥,把这六具尸体和巨大的桥柱混在了一起。就在从东向西的第七根桥柱下。”
“这也行!”草菅人命的事见得不少,可这样发生在眼皮子底下、且这么明目张胆地却是第一回,包大同不禁有些震惊。这些人,胆子怎么那么大呢?法律和天理在他们眼里又值几个钱?
“这是在工人们之间流传的,等有人调查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肯承认并且做证,而如果要拆掉已经盖好的桥体调查,时间、财力、人力都会极大的浪费,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这么做的。何况,彩虹桥的质量出问题是后半期地工程,这前期的工程找专门的部门检测过,质量非常好,不能因为一个未经证实的谣言就拆掉重来啊。”
包大同点点头,“那么,那个包同头被取消资质,工程出由别的公司承包后情况如何?”
“后来的建筑公司虽然接手了工程,但怕彩头不好,特意找了人来做法事,还把已经建好的部分桥体全部挂红,鞭炮从桥头一直响到桥尾,后来就很顺利了。所以这件事,好多人都说是冤鬼作祟。”她说到这两个字的时候瑟缩了一下,“不过我虽然不知道这流言是真是假,但每次路过那座桥的时候都心里毛毛的,好像感觉有人在柱子里面看我。”
“不会地,如果这事是真的,他们也是在地基里,你只是从他们尸骨上开车轧过去而已。”他故意且恶劣地来了一句。
傅如心娇嗔的拍了他一下,“大晚上的,为什么非要问这个,咱们叙叙旧,明天白天再说不好吗?”说着,递过来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换做平时,包大同很乐意上钩,419(FOR ONE NIGHE的译音谐称)一下,可是花蕾的命只有七天,一想到这个,他实在没什么兴致。
“那个包工头叫什么,你还记得吗?”他导正话题,平生第一次这么不解风情。
傅如心想了半天,“大概姓段吧。段有祥?还是什么的,我记不起来了。不过我知道他以前有一个手下后来也组了个小包工队,目前正承建一个小工程呢。”
“可以给我那个人的联络方法吗?”
“你问的是谁?段什么什么还是他的手下?”傅如心问,随后立即明白是自己笨了,姓段的早就没了踪影,要找当然会找他当年的手下了,“这个我要打听一下,一时哪想得起来,我也不会天天盯着个包工队,是吧?”
包大同笑了,“这倒是。傅大美女如果整天盯个包工队的话,大家都别干活了,骨头都酥了,还干个什么劲啊。”
和傅如心聊到很晚,期间包大同还给花蕾打了个电话,嘱咐她早点睡,不要出门,过了午夜十二点的时候,才开着花蕾的小甲壳虫到了彩虹桥。
虽然很晚了,不过还是偶有车辆通过,大桥的整体照明程度也非常好,只有桥下有些阴暗的地方。包大同桥上桥下开了好几圈子,最后来到从东到西数的第七根桥墩下。
这里,并不那天花蕾出事的地方,也不是发现尸体的地方,但只是隔着一条绿化带相隔。
他提前做了准备,带了大把的符咒和符水,而且昨晚太过担心花蕾的缘故,强行施展时空扭曲术,被封印的力量又被施放了一在部分,目前在法术上已经成年,从十五岁的水平到了十八岁,所以他觉得出了问题是可以应付的。
他下了车,在夜风中站了好一会儿,感觉这个地方的气场并没有什么不对的,不禁感到奇怪。
刚才在和傅如心聊天时,这个漂亮女人无意中说起目前已经调到了报社的交通版工作。他当时灵机一动,问起彩虹桥这边是否经常出交通事故。据傅如心讲,这桥建成六年,这个地方确实经常出事故,警方在此处竖了好多交通警示牌,但最后半年来,不知道为什么,一起事故也没有出了,平安得很。
左右看看,确实看到警示牌还在,黄色发光的板面,醒目的字体,但如果这是怨灵造成的,人类不管多么小心,又能控制什么呢?
想到这儿,他有点火大,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他最不喜欢这种迁怒型的灵体,因为被伤害而伤害别人,这样就算报了仇,也会使自己背上孽债的。
哒哒咴
一阵有节奏、有弹性的声音轻微的传来,包大同半转过身,正看到一只狗从那边跑过来,嘴里叼着一个东西。
这狗是野狗,纯黑色的,体型不小,不过看来胆子不大,跑的时候瞻前顾后,跑得近了,包大同才看到它嘴里叼的是一个布娃娃。黑色的发。红色的衣服,两只黑扣子做的眼睛。不过只剩下一只了,另一只也只剩下一条线连着,一股不易觉察的阴气从娃娃那里散出来,因为混杂了狗地热臭味,不那么明显。
幸好他提前在眼睛、耳朵和鼻子上都沾了符水,否则都难以觉察。
这可怪了,花蕾说遇到过这只狗。昨天他也看到了,这狗还引导他找到了那个中年女人的尸体,今天它为什么又出现了?为什么叼个布娃娃?这有什么意思吗?那布娃娃又是从哪里来地,为什么带着阴气?
一连串的疑问使包大同向野狗走去,想“问问”它知道些什么。哪知那狗非常敏感,看到有人迎向它,吓得一抹头跑向另一个方向。
包大同身负道术,虽然被封印了。但能力还是有点的,而且他身体矫健灵活,赤手空拳对付几个流氓也不能问题。但是,请注意但是,一个人要想中过一条长年被追得四处逃窜的狗还是有相当的难度,不是一个生物品种。某些能力根本无法相比。
偏偏那野狗非常令人生气,它总是跑跑停停,还不时回头观望,似乎是在和包大同玩。作为一只野狗,平时相处的只是同类,和人玩乐的机会很难得。
包大同跑得气喘吁吁,最后指着那条狗道:“小子,你跑。老子我不信逮不到你。”
他看左右无人,立即一个时空扭曲术,一步就踏到野狗面前。那狗没有提防,一下子被捉住了。包大同已经提防它咬人,可是它却没有,呜呜了几声,忽然伸出舌头舔了包大同一下。
“小套近乎。”因为狗地善意之舔,它口中的布娃娃掉在了地上,包大同一边骂一边抢起来看,只见这布娃娃身上确实藏了上些邪气。但已经没什么邪物藏在上面了。
“你从哪儿弄来的?”他低头问。
它摇尾巴。
“是在这附近抢的,还是什么人扔的。”
继续摇尾巴。
“你看到什么了?”
还是摇尾巴。
包大同叹了口气。“算了,虽然狗的眼睛是最干净的,人鬼神通通会咬,但是——唉,终归是一只狗啊,如果它能说话就吓人了。想到这儿,他顺手把布娃娃扔出去。
人形的物体最容易招邪祟,他记得曾经有一家人找他驱邪,只因为这家人总是晚上洗衣服,然后挂在公用的院子中凉,偏偏这家的女儿喜欢红衣服,结果总有夜归的人看到院中的晾衣绳上吊着一个人荡啊荡的,把全大院的人都吓得够戗。
这个娃娃应该是被扔在垃圾箱中地废弃物,然后被某些灵体短暂附着过,现在灵体即去,它仍是个死物,应该没有什么价值。
他预计自己会把布娃娃扔到前面不远处的绿化带中,没想到这布娃娃在眼看就要落地的时候,突然一拐弯,落在了一片花丛中,而这片花丛就在第七根石墩下。
咦?包大同奇怪了。
再低头看那只狗,它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一样,使劲叫了一声,然后哆嗦着往后退,转身跑掉了,尾巴差不多夹到了两个后腿之间,显然非常害怕。
那只布娃娃身上明明没有古怪了,为什么会突然自有意识一样的转弯?而这只狗怕的又是什么?它看到了什么?难道是自己法力太低,忽略了某些东西吗?
不对,如果这红衣布娃娃有问题,这野狗绝不会叼着它到处乱跳。那么,又是为了什么?难道是邪气相吸?布娃娃身上残留的邪气受到另外一种强大邪气的吸引而转了向?
想到这儿,他立即拿出随身携带地符水瓶子,多抹了一点符水在眼睛上。放下手,忽然看到桥墩下蹲着一条黑影,正一下一下拍打草地。
包大同虽然法力受限,毕竟不是常人,但刚才居然没有看到这黑影,要加强符水之力才可以,证明这东西非比寻常,是相当厉害的。而在他看到那东西的同时,那东西也注意到了包大同,不过他一直没有抬头,嗖的一下就跑走了。
这可能是重大线索,包大同怎么肯放过,立即追了上去。连施展了好几个时空扭曲术,追到了一个垃圾站一样的地方,但那黑影还是消失了,而他也认不出这时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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