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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发表于 2009-10-4 15:54

青岛市志62:卫生志 第一篇 防疫

概述



  清朝末年,传统的民间中医在青岛地区比较活跃行医者或板小型诊所,或为坐堂中医。随着德国殖民者的侵入,殖民当局歧视中国民间中医,设立种种“法规”加以限制,致使不少中医开业困难,生活不得温饱。传染病、地方病常年流行,广大劳动人民处于贫病家加的悲惨镜地。德国殖民者侵占青岛后,曾把所有的青岛人驱逐到大、小鲍岛和台东镇居住。由于居住环境恶劣,传染病多次暴发,疫情非常严重。随后,德国天主教和基督教相继在青岛办起了教会医院,名曰慈善事业,实际是借以宣扬西方文化和强化殖民者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统治。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后,又极力发展日本私人医院。目的也是为巩固其殖民统治服务的。 
  北洋Gov统治时期,青岛地区流行性传染死亡率很高,仅1926年9月的一次霍乱流行,300多名患者中因无钱医治而死亡者竟达167人。南京国民Gov统治时期,青岛医疗卫生事业极为落后,缺医少药十分严重,虽然也建立了一些医疗机构,但同样也是为统治者和有钱人兴办的,广大劳动人民有病得不到治疗,健康得不到保障,传染病、地方病流行城乡,死亡率很高。至1949年6月,全市城乡包括私人诊所在内,仅有设备简陋的卫生机构76处,病床1059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150人。全市大小医院26处,其中有8处是小型公立医院,其余均为床位很少的私人医院,企业医务室寥寥无几。这些医疗机构绝大多数设置在市区,医疗设施、手段也极为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新中国各项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人民政论在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每个时期,都拨出大量经费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除国家、集体、企业兴建了大批的医疗卫生机构外,还对原有机构进行了改造。在居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市区先后新建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青纺医院和青岛钢厂、四方机车厂、橡胶二厂医院以及市传染医院、精神病医院、肿瘤医院等。同时,每个区都新建了区医院,大部分街道管区建立了门诊部或卫生所,300人以上的工厂、企业以及大、中学校都建立了保健站或医务室。同时,还特别重视农村医疗机构的建设,县、区都建立了规模较大的县级综合医院及县一级的防疫站和专业医疗防治机构。家村各村都建立了卫生所,配备了乡村医生、卫生员、接生员等,改变了农村医疗卫生长期落后的局面。1978年,全市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92个,其中有医院212处;门诊部(所)915处;疗养院12处;防疫站13处;妇幼保健站9处;共有医疗床位13084张。建国以来,全市先后新建发大批卫生医疗机构,面积达41万多平方米。其中先期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有即墨、莱西、平度县医院的病房、门诊楼;还有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市中医院、第五人民医院的病房楼等。 
  “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岛的卫生事业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专家、领导靠边站,建国以来建立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废除,基本建设停止,医院管理一片混乱,医疗卫生统计制度也形成自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的医疗卫生事业在改革中不断发展。Gov每年拨出大量经费投入医疗基础建设。1979~1988年10年间,青岛市用于医疗、疗养设施建设总投资额达2亿元。到1988年末,全市拥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553个;拥有医院228处;门诊部(所)已达1230处;疗养院(所)有27处。防治专门疾病的专科防治所站、卫生防疫所分别发展到13处和15处;妇幼保健站发展到12处。全市已拥有各种医疗病床21677张,大大缓解了群众患病住院难的问题。 
  在全市59所综合医院中,市立医院规模最大,14层,60米高,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的新建病房大楼,为青岛市的医疗卫生事业增添新姿,成为全市烧伤和影像医学的中心。其他综合医院也各具特色,市人民医院的职业病防治,市第四人民医院的普通外科,市第五人民医院的中西医结合和神经外科,都为青岛市的医疗事业增色。综合医院形成了全市的医疗中心,医疗专业科室齐备,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等20多个专业科室。此外,还新建了妇产、儿童、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肿瘤、结核和市中医院8所专科医院以及防疫、卫生检疫、妇女儿童保健、药品检验等专门卫生机构。这些医疗基础设施的建设,为青岛市人民身体健康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医疗环境。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市卫生技术队伍不断壮大,医疗水平大大提高。到1978年底,全市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发展到16921人。1978年以后,平均每年以5.2%的速度递增,而且队伍素质也有明显提高。1988年底,全市已拥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6669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达15032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6.4%;全市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11人。其中,中、西医师以上职称的已达9604人,药剂师1313人,助产士432人,护师3079人,护士2707人。各级卫生部门加速在职技术人员的培养,重视医学科学研究,医药科研取得了可喜的成就。1978年以来,有77项科技成果获得世界、全国、卫生部和省、市级奖励。青医附院中医科教授史道生研制的治疗冠心病特效药“环心丹”,有效率达93.4%,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获国家经委颁发的金龙奖。青医附院皮肤科研究室主任曲魁遵研制的治疗酒糟鼻的特效药“肤螨灵”,有效率达98.4%,获全国首届发明展览会发明奖和第十四届日内瓦发明展览会银牌奖。青医附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陈世全研制的袖珍式无创伤皮肤对合器获布鲁塞尔尤里卡世界发明博览会铜牌奖。市卫生防疫站和环卫处研究成功的“高温生物发酵法粪便无害处理”、崂山县人民医院继承挖掘的治疗瘫痪的祖国医学“点穴疗法”、市立医院的中西医结合治疗胆石症、市第五人民医院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常见急腹症、市中医院研究成功的“气功和外信息治疗仪”及成功地运用该仪器治疗冠心病、青医附院研究成功的降糖素、市第二人民医院和东风化工厂研制成功的“青岛Ⅲ型双重造影硫酸钡混悬剂”等,均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地位,受到国内外专家的重视和好评。同时,在许多疑难病如心脏病、恶性肿瘤等早期诊断和治疗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近几年来,国家还拨出了大量经费给医疗单位添置先进的医疗设备,有的是从国外进口的大型精密医疗器械。1979-1987年,引进技术进口设备89项,如全身CT多功能B超检查系统、半自动化化分析仪、X光摇篮、血气分析仪、高压液相色谱仪等等。这些先进医疗设备的引进,提高了青岛市的医疗技术水平。
  各综合医院发挥各自优势,重点加强和发展自己的专业特点。市人民医院心脏外科,台东区医院骨科,市北区医院中医、眼科等都各具优势。经过以上努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综合医疗技术水平,使许多原来不能诊断、防治的疾病现在能够及时诊断和防治了,许多过去不会做的外科手术现在会做了,如冠状动脉造影、法乐氏四闻症、心脏瓣膜置换等心脏直视手术和肾移植、肝移植、脑血管搭桥、喉头再植、95%大面积烧伤抢救等,要求严、难度大的外科手术都能成功地进行。心肌梗塞抢救成功率已达国内先进水平。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有:神经外科在全省处领先,而且在国际上也产生较大的影响;肝胆PTC造影及溶石治疗法亦在全国领先。
  青岛是沿海港口城市,防疫工作至关重要。卫生部门在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政论的领导下,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长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行疾病防治工作,治理环境卫生,有效的控制传染病、地方病的传播。50年代开展大规模的除“四害”、讲卫生的群众运动,清除垃圾,疏通污水沟渠,整理市容村貌,较快地改善了城乡卫生条件。1952年和1958年,青岛两次被评为“全国卫生先进城市”。1978年以后,全市人民又掀起了大搞卫生的高潮,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连续被评为全省爱国卫生先进城市。
  各级卫生部门加强了对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管理,开展了计划免疫和发病人的严格隔离治疗,有效地控制了疾病的发生。天花、霍乱、黑热病、白喉、回归热、丝虫病、鼠疫等长期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早已被消灭。麻疹、百日咳、婴儿瘫、流脑、结核、疟疾等病有的基本消灭,有的得到控制,发病率大幅度下降。12种传染病的总发病率1987年比1981年下降61.09%。建国初期,在青岛市死亡人口中,患传染病死亡的人数占首位,现在已退居第七位。1988年“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覆盖率达92.26%,被省评为“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达标单位”一类达标城市。
  为解决青岛市部分县乡、镇群众喝高氟水受氟害的问题,中共青岛市委和市人民Gov采取国家、集体和群众共同集资的办法,大兴除氟改水工程,已完成氟区的全部改水任务,使全市氟区86.96万人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解除了高氟危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全市卫生事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大胆探索,取得了许多好的经验。目前全市已开办了医疗联合体41个,缓解了全市“大医院吃不了,小医院吃不饱”,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的矛盾。同时,允许工厂企业和部队医院向社会开放,为社会提供正规病床2000多张。个体行医也得到了适当的发展,到1988年末全市个体开业人员494人,比1983年刚兴起时的8人有很大的发展,承担了一定数量的诊疗任务。为了方便年老弱残和慢性病患者,全市城乡各医院广泛开办了家庭病床。1988年,全市共开设家庭病床13420张,对缓解慢性病人和老年病人治疗难起了重要作用。从1987年开始,市、县级医院都相继开办专家门诊、挂牌服务,受到群众的欢迎。
  青岛市1902年即为疗养地,但仅有北九水神职疗养院一所。建国后,青岛市疗养事业迅速发展,至1988年建成5个疗养区,共有中央、省、市疗养院(所)27处,床位5653张,卫生技术人员1571人。其中有3所疗养院开办了康复医院。
  医疗卫生事业的迅速发展和预防保健工作的加强,有效地保证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使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大为下降,人口死亡率显著低,平均寿命延长。1988年全市人口死亡率为6.5‰,比解放初的15‰下降了8.5‰。其中城市人口死亡率由解放初的11.3‰下降为5.6‰;农村人口的死亡率由解放初的15.7‰下降为6.6‰。据1987年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现在全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已达73岁,比建国前提高1倍以上。
  建国以来,青岛市广大医务工作者以白求恩为榜样,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在医疗战线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在50年代初期的抗美援朝运动中,青岛医务界积极组织志愿赴朝医疗队,在84名队员中,有29人前线立功,医疗队集体受到东北军区的能报表扬。1976年唐山大地震,青岛共接收3个专列,11架次飞机,共2077名伤员,青岛市医护人员昼夜抢救,千方百计减轻伤员痛苦,出色地完成了救护任务,受到唐山救灾指挥部的表扬。1989年8月12日黄岛油库爆炸起火,市卫生局接到市Gov电话后,在20分钟内组织了15支医疗救护队,迅速赶赴火场第一线救护伤员。76名伤员经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全部安全脱险,痊愈出院。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分别发来贺电,对青岛医务界的抢救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已故的优秀Our Party员、著名解剖学专家、原青医附院院长、青岛医学院顾问沈福彭教授,把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青岛市的医疗卫生事业。1982年2月9日沈福彭逝世,他临终遗言,将遗体献给亲手创建的青医解剖学教研室,待解剖后串成骨架,使其能“在倾心的工作岗位上继续站岗”。6月11日,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Gov发出“关于向优秀Our Party员、医学教授沈福彭同志学习的通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全国许多报刊、杂志都发表文章,号召全国人民向沈福彭同志学习。原青医附院院长、著名眼科专家潘作新教授,生前带领眼科全体医务人员向社会倡仪,死后献出角膜,把光明留给人间。1983年2月3日,潘作新教授病逝,按照他的遗愿,将角膜移植给山东省海阳县一青年农民病人,并使患者重见光明。他们高尚的医德,伟大的无私奉献精神为青岛医务界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1981年以来,全市卫生界有15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有10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立医院内科二病房、市中医院内科一病房、青医附院妇产科病号被评为全国卫生先进单位,有25名护士被评为省级优秀护士,有5人被评为全国卫生先进工作者,有一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青岛市的医疗卫生事业紧跟时代步伐,积极进行各项改革,在医疗卫生体制管理、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健、疾病防治、爱国卫生、妇幼保健、医疗技术及医学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现在,一个门类齐全、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网络已经形成,从根本上改变了城乡卫生面貌,有效地保证了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青岛市的经济建设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连续被评为全省爱国卫生先进城市。

leon 发表于 2009-10-4 15:54

第一篇 防 疫



  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德总督府辅政司负责防疫事宜,疫情报告由巡警总局负责。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时期,防疫事务由日本守备军民政部和警备部卫生系负责,各管区宪 兵队管理具体事项。北洋Gov统治时期,胶澳商埠局警察厅卫生科负责防疫事宜。1926年胶澳商埠局成立防疫所,设所长及医官,掌管疫情和预防接种。南京国民政论第一次统治青岛时期,初由市卫生局第二、三两科执管防疫。1930年卫生局裁撤,又由青岛市社会局第四科负责。同年7月,改由第三科卫生股负责学校卫生和工厂卫生。青岛市公安局第二科接管行业卫生。
  1938年6月,日占当局设立临时防疫委员会。自1939年后,疫情发生时,由日伪青岛市卫生局和警察局在青岛市市立医院内组织青岛临时防疫事务所,下设9个班办理防疫事务,至疫情解除时撤销。1939年1月,日伪青岛市卫生局成立后,防疫具体事务由卫生局防疫科负责。1942年6月,卫生局裁撤,又由伪警察局卫生科卫生防疫股负责。1945的3月16日,遵照日伪华北医药卫生委员会的命令成立青岛特别市防疫委员会。委员会由34人组成,下设防疫、庶务两课,实行种痘,发放霍乱疫苗及证书,组织预防注射、霍乱疫情消毒和组建疫情报告网,并会同伪青岛特别市Gov卫生处和警察局实施饮食及检查、清洁卫生检查指导、来蝇以及传染病病人的管理和消毒等事项。1945年4月1日,日伪青岛特别市Gov复设卫生处,管理防疫事务。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青岛市卫生局于1946年4月会同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鲁青分署、地方军警、美国军队驻青卫生当局、卫生署青岛海港检疫所和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鲁青办事处组成青岛市联合防疫委员会,协商解决防疫技术问题。同年5月31日,山东省境内疫情蔓延,济南、临沂、潍坊和青岛组织成立鲁青区联合防疫委员会,青岛联合防疫委员会即为该会青岛分会。1948年鲁青区联合防疫委员会解散,复成立青岛市联合防疫委员会,由卫生局长兼主任,设委员16人,负责防疫事宜。
  1949年6月青岛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卫生部直接领导卫生防疫工作。同年8月17日,由青岛市卫生局防疫股负责。1950年成立青岛市防疫委员会,并在市南、市北、台东、台西、四方、沧口和崂山郊区成立7个区防疫分会。各分会下设134个支会,支会下设10139个卫生组。各机关、团体和工会按系统成立了15个防疫分会,230个支会及5447个卫生组。
  1953年5月19日,市卫生局责成防疫科和卫生监督科负责筹建市卫生防疫站。该站于1954年3月建成,站址德县路23号,为全民所有制卫生事业单位,是卫生防疫监督、监测、宣传教育、科研培训的综合性专业机构和技术指导中心,设卫生防疫科、消毒科、化验科和行政管理科。同年11月18日,卫生防疫科分为防疫科和卫生科,化验科改称检验科,行政管理科改称事务管理科。1959年设立劳动卫生科。1960年设宣传教育科。1962年设立放射防护科。1963年成立站属青岛市检验站(站址冠县路37号,为科级建制),负责国内船员、渔民的检疫和预防接种。1964年8月13日,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成立青岛市防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市卫生局内。
  “文化大革命”初期,防疫人员下放。1967年3月15日青岛市卫生防疫领导小组成立,由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和有关部门16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于市卫生局内。19 73年7月,青岛市卫生防疫站防疫科、卫生科、劳动卫生科、检验科、放射防护科和宣传教育科逐步恢复。1976年建成1900平方米的检验、放射防护楼。
  1980年1月2日,市卫生防疫站设立地方病科、食品卫生科和卫生监测科,原检验科拆散,分别划归各有关业务科室,组成试验室,留部分人员设中心实验室。同年5月1日接卫生部通知,食品卫生科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食品卫生检验所,承担青岛口岸食品卫生检验工作。1982年8月14日,设立学校卫生科及消毒科。1985年4月设立防治门诊部。1984年,青岛市卫生防疫站被市Gov命名为青岛市文明单位。1985年3月,被定为山东省甲级卫生防疫站。至1986年底,共有26项预防医学科研成果分别受到国家科委、卫生部、省科委、省卫生厅和市科委的奖励。

leon 发表于 2009-10-4 15:54

第一篇 防 疫  
第一章 传染病防治

第一节 流行传染病管理


  疫情管理 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各种传染病流行猖獗,严重危及侵华德军官兵的生命与健康。为此德国胶澳总督府发布一系列预防传染病的法令、章程和布告。德占区内疫情须于24小时人上报辖区巡捕官员,推延不报者要罚款或监禁。经常性的检查监督由卫生警察负责。李村、即墨医院负责及时报告外地疫情。德国驻华使馆向总督府通报各地发生的疫情。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后,疫情须由病人家属或户主、工厂主协同医生报警,由各管区内宪兵队消毒处理,宪兵队还负责疫情调查及宣传教育。
  1922年北洋Gov收回青岛,胶澳商埠警察厅卫生科实施《传染病预防条例》,规定各公、私立医院或诊所发现传染病人后应转至传染病院隔离治疗。警察厅所属各区路段派出所掌管区内疫情,逐级上报警察厅和督办公署,公署设调查员掌管胶澳地区疫情动态,派出所掩埋处理疫尸。1926年后又成立防疫处掌握疫情动态。
  1929年7月,青岛特别市卫生局暂沿袭胶澳商埠局的办法管理疫情,组织卫生警士队,负责疫情调查与急救。卫生局裁撤后,法定传染病人或疑似者、死亡者,由义务报告人(医生、家长或家属、店主、厂主、机关监督管理人等)于24小时内报告公安局或分局,由公安局通知社会局前往预防治疗,隐匿不报者,查出即罚。1932年社会局制定传染病月报表,公安局制定死因统计表,令各医疗单位按月汇总统计上报。1933年公布《报告染疫办法》。1935年3月公布《青岛市医院、开业医师及中医士填报传染病周报办法》,规定诊务中遇有传染病病人须填周报表上报社会局第三科,否则从严处罚。
  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凡经日伪青岛市卫生局确定为法定传染病,居所及环境要严行消毒,病人及同居者经送传染病院隔离治疗,死者消毒火葬。每年由警察局按户口调查,发现疫情即警戒封锁为隔离地带,隔离区居民在5天内需检便多次,全为阴性时方予解除。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设鲁青区联合防疫委员会青岛分会主管疫情调查及报告。平时由市卫生局确定为传染病后,由传染病院施行现场消毒。市卫生局编制疫情旬报,表呈卫生部并分送各省、市卫生机关,每届月终汇编备案。
  建国后,1949-1952年的疫情报告由青岛市防疫委员会负责。1954年后,疫情报告青岛市卫生防疫站主管。疫点自理在1954年以前,由公、私立医院,各区卫生所,各工厂、机关保健站负责。1954年青岛市卫生防疫站成立后,对疫病的散发点及暴发点都及时消毒或指导消毒,并对病人进行早隔离,对居室空气消毒,对密切接触者给以胎盘球蛋白注射或胎盘粉口服。
  计划免疫 1902年6月17日,德国总督府公布《预防天花法》。同年10月1日开始实行限期种痘,接种医生必须是有开业许可证的德国医生或经德国批准的外国医生。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后,由宪兵队负责组织种痘。1923年1月,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发布《胶澳商埠警察厅管理种痘规则》,由传染病院负责牛痘疫苗接种。1929年,南京国民Gov接管青岛,初由卫生局组织种痘。1930年,由社会局组织普济医院、传染病院及其他公、私立医院为城乡居民免费义务巡回种痘。1933年11月,发布《施行种痘规则》,接种人次逐年增加。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天花年年发生。初由警务部防疫处实施预防接种,后由同仁会医院协同办理,并委托全市25家公、私立医院负责,规定限期,设立路卡强制接种。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预防天花接种由市立医院及各公、私立医院负责,乡区的接种由各乡区医院、诊所承担,自1946年3月至1949年2月共种痘504814人。
  建国后,1950年山东省卫生厅提出3年内消灭天花的规划。1950-1952年,青岛市全面开展牛痘接种。中、西医务人员实行分区分段责任制接种挨门逐户对12岁以前的孩子进行接种。3年中接种人数分别为206681人、561421人、344355人。1952年,青岛市消灭天花。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已用抗狂犬病血清进行狂犬病预防注射。白喉预防注射和霍乱疫苗预防注射都始于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1929年青岛市卫生局进行预防注射白喉血清。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对7岁以下的儿童注射白喉类毒素,1946年3月至1949年2月共注射15176人。1930年始由普济医院和传染病院每年都进行预防霍乱注射。1946年3月至1949年2月共注射1304846人。
  建国后,1950年开始大规模推行卡介苗和白喉类互素接种。1952年开始实行乙型脑炎疫苗注射。1954年后,青岛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管理各种疫苗的接种(牛痘疫苗、乙脑疫苗、霍乱、伤寒二联疫苗、干燥鼠疫活菌苗、白喉类毒素、霍乱疫苗)。1960年开始施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1965年市南、市北2区进行麻疹疫苗试点接种。1967年后全市全面展开。1978年开始,市区7岁以下儿童首先建立了接种卡片。1980年制定《青岛市区预防接种卡片使用管理暂行规定》,7岁以下儿童(农村12 ̄15岁)一律按户口建卡,市区一人一卡,农村集体建卡。至1982年,全市建卡率达95-100%。根据统一的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接种卡介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等生物制剂。其中卡介苗接种原由市结核病防治院负责,1986年改为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管理。1981年成立青岛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建立了冷库,各县、区配备了冷藏设备(冰箱、冷库及冷藏背包等)。1985年又成立了冷藏工作领导小组。1986年,在各共、县驻地均设立了常年免疫接种门诊。
  1980年对市北区7个管区119176个进行疾病监测,次年监测范围扩大到10个管区182565人。1984年起对胶南县城关、泊里两镇109063人开展了疾病监测。监测的主要内容有基本情况(年龄构成与性别比例、职业构成、经济收入、居民面积、类型及家族卫生、烟酒嗜好和平均寿命),疾病情况(传染病的发生和死亡、死因分析、传染病漏报调查)及预防接种。
  传染病治疗机构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传染病人多由总督府医院和花之安医院(又称同善会医院)收治。1914年,日占当局将原德国设的临时检疫所(台西镇嘉祥路3号)改造为传染病收容所,可收治100名传染病人,1920年3月改为青岛病院台西镇分院,可收200人住院治疗。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更名为青岛市市立传染病院。至1947年有病床80张,职工42人。建国后,传染病院隶属于青岛市人民Gov卫生局。最初尚兼台西区卫生所业务,总计病床30张,卫生技术人员17人。1957年在四方区抚顺路新建传染病治疗基地,1958年8月建成迁入,设病床150张,卫生技术人员增至90名。1979年改称青岛市传染病医院。至1986年,建筑面积达9436平方米,设病床400张(分4个病室),职工27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96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收治法定传染病人。
  1963年青岛市设立肠道门诊27处,有留验病床76张,参加肠道门诊的医护人员有123名。“文化大革命”期间停诊。1978年后又逐步恢复。至1985年,全市共设肠道门诊52处(乡、镇医院设传染病专床142张),专职工作人员340人,机动队56个(队员390人),发现副霍乱121例。肠道门诊每年5月1日开诊,11月1日停诊。开诊前市卫生防疫站专职人员进行轮训,使之具有鉴别、诊断能力。开诊期间市卫生局设有常备的抢救队伍。

leon 发表于 2009-10-4 15:55

第一篇 防 疫  
第一章 传染病防治

第二节 传染病流行与防治


  霍乱 1902年8月,霍乱传入胶澳,发病247例,死亡116人(其中欧洲人发病12例,死亡6人)。1919年发病191例,病死率为60%;1926年发病304例,死亡167人。1938-1945年,每年都发生霍乱。1939年青岛为暴发区,发病131例,死亡97人。
  建国后,每年对重点人群(渔民,饱含、服务行业等)注射霍乱疫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管理水源、粪便、饮食,消灭苍蝇。同时加强渔船的检疫,以防止霍乱的发生和流行。
  1979年6月21日下午,青岛市台西医院报告了解放后首例霍乱病人,系食Eitor弧菌污染的毛蚶所致。后在市场出售的及青岛冷藏厂的116个样品中查出6株Eitor弧菌,在冷藏厂下水道和污水排放口各检出一株Eitor弧菌。同年9月1日,在崂山县棘洪滩公社洪江河桥下又检出一株稻叶血清型Eitor弧菌。为防止弧菌传播,对12个疫点疫区的人群接种了霍乱疫苗。疫区共有人口3510人,接种人数3125人,粪检4063份,预防投药6626人次。查出2名渔民病人,全年共发现5例病人。
  1981年发生2例病人,其中一位是77岁的乞丐。1982年发生2例病人,均为农民,其中一例男性为本地感染,7月28日在受严重污染的水塘内洗澡感染发病,病人体内分离的抗性株在与8月份在该村貂场存放的冻鱼中检出的一株稻叶型Eitor弧菌相同;另一例女性为输入性病例,为稻叶型流行株感染。1982年在6个疫点,共11个疫区,检验细菌标本76663份,投服预防药380人份。
  1985年青岛市遭受九号台风袭击,发生霍乱大流行。流行期为8月15日至9月25日,全年共发病112例,病例散布于市区和郊区5县(崂山、胶县、胶南、即墨、莱西)。市区发病率为3.15/10万,农村为1.53/10万。病原菌为Eitor弧菌小川血清型。病人全部入市传染病医院治疗,重型病人占46%,经积极治疗,无一人死亡。在防治中,市防疫站严密监测全市饮水、饮食,定时定点对自来水作微生物检验和末稍水余氯测定。加强了疫源检索,共检验海产品蛤蜊、鱼、蟹、淡菜(俗称海红)等182份,其中5份检出Eitor弧菌,阳性率2.74%;检验水样标本270份(污水、海水、井水、河水、塘水),其中14份Eitor弧菌阳性,阳性率5.18%。
  天花 1903年,发病2例,死亡1人,均为欧洲籍儿童。1931~1947年,每年都有发生。除1935年和1941年为暴发流行期外,其余为散在发生。1949年发生天花22例,青岛市人民Gov于6月12日组织各公、私立医院医务人员对全市12岁以下儿童名费种痘,计接种184441人。1950年发生4例,种痘207577人。1951年发生2例,种痘人数占全市人口的76.6%。1952年起,再无天花病例报告。1982年,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消灭天花后,种痘工作即行结束。
  病毒性肝炎 1942~1943年,日本人尾河顺太郎等在青岛地区发现50例病毒性肝炎。1959年前均有散在发生。1960~1986年,年发病率波动在33.17~375.88/10万之间,每隔5~7年出现一次发病高峰,其中以1962年和1977年发病率最高。1960年成立青岛市肝炎病院,选择性收治急性黄胆型肝炎。1962年肝炎病院撤销,转由市传染病院收治,逐渐成为其主要的收治病种,增加了肝炎病区和病床。1973年,开展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监测,健康人群肝炎病毒携带率7.0%左右。1983年1月,开展乙型肝炎疫苗接种。1984年后,肝炎按南宁防疫工作会议的标准分型,提高了乙型肝炎的血清学检测,应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并增设了肝炎门诊。1987年始,全市逐步普及了新生儿乙肝疫苗免疫。
  细菌性痢疾(菌痢) 建国前,菌痢发病较多年份为1907年1050例,1930年2249例、1947年1152例。建国后,菌痢发病各年时有起伏,发病率以1977年和1978年为最高,分别为934.17/10万和563.73/10万。
  1963年后,各医院加强门诊和住宅隔离治疗,开设肠道门诊。1983年10月至1984年10月,菌痢主要为志贺氏菌株感染(以福氏菌为主),多为散在发生,农村多于城市。市传染病医院收治福氏菌型病人。至1986年,中毒性菌痢已极为少见。
  伤寒及副伤寒 1899年10月,伤寒病在侵青德国士兵中发生18例;1900年4月又有7例德国士兵发病。1901年10月德国士兵发病34人,死亡6人。1928年薛家岛地区流行的伤寒传入市区,1929年发病776例。此后,几乎每年都有伤寒及副伤寒散在发生。1949~1986年,发病率波动在0~16.02/10万。其中有24年发病率在1/10万以下,唯1952年和1977年无病例报告。1961年出现一次流行高峰,发病224例,由市传染病院收治184例。1981~1982年,市区发病率为0.47/10万,郊区为1.80/10万。
  脊髓灰白质炎(脊灰) 1955年发病率29.85/10万,1957年24.90/10万,1959年46.30/10万,1963年38.53/10万,发生过4次较大流行。发病规律为隔年发病增高,每4年流行一次。其余年份散在发病,全年都有病例报告。流行年中多集中在6~10月发病,5岁以下儿童较多。尤以3岁以下幼儿为最。发病年龄在2个月至32岁之间。50年代城市发病多,60年代农村发病人数逐渐增加,70年代以后主要集中在农村。
  1960年始,市区和崂山郊区7岁儿童普遍服用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简称活疫苗)。是年,青岛市参加了全国活疫苗效果观察。1979年,市防疫站与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共同进行了《人2倍体细胞2BS株制备小儿麻痹活疫苗》、《Ⅱ型活疫苗糖丸的服用观察》等课题研究。1986年,无脊灰发生。
  麻疹 建国前青岛市麻疹多有发生,但未列为法定传染病。50~60年代,青岛市麻疹发病率很高,隔年流行一次。1964年发病率高达2271.20/10万。重症患者由市传染病院抢救治疗。在每次大流行期间,各医院小儿科均设麻疹隔离病房,集中收治麻疹患儿。1965年,市南、市北两区率先对311名8个月至5岁的易感儿童施行疫苗接种。1967年11月,全市开展了易感儿童的预防接种。嗣后,每年11~12月对全市7岁以下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自1967年后,麻疹发病率开始下降。1981年3月,山东海洋学院和山东化工学院的大学生中发生了一次流行,24例病人均为青年大学生。1968~1985年,发病率在1.11/10万~375.07/10万之间。1978年施行计划免疫后,发病率及病死率大幅度下降。1974~1978年、1982年、1983年和1985年无死亡病例。
  百日咳 1950~1970年百日咳发病较多,多数病情危重,由市传染病院收治。1958年、1959年、1963年和1965年都发生过较大流行。1963年发病率高达278.44/10万。
  建国后,开始使用百日咳疫苗。1959年以前,疫苗供应量少,年接种率仅占易感儿的14.77%。1960年以后,应用百白二联菌苗,供应量增加,年接种率平均在37.42%。1968~1978年接种率提高到71.59%。1980年后,计划免疫应用百白破三联菌苗,年接种率平均为89.24%。1981年后,年发病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
  白喉 1902年10月至1903年10月,胶州发生白喉流行,儿童死亡较多,青岛市区发生白喉流行。1906年10月至1907年10月间,青岛市细菌检疫站首次检验出2名欧籍儿童和3名中国儿童感染白喉。1907年10月至1908年10月,又发现2名欧籍患儿。1930~1947年,每年发病在100例以内。1950~1951年,青岛市发生白喉病流行,发病率为53.46/10万和79.35/10万。1959~1960年间再次发生大流行,发病率高达79.85/10万和115.59/10万。发病多集中在9~12月。市区患儿多于农村。1961年后,发病逐渐降低,由市传染病院治疗。1963年后对15岁以儿童全部实施接种。1967年试用百、白、破混合制剂和精制白喉类毒素。1972年全市在15岁以下儿童全面推广应用百、白、破和精制白喉类毒素。1972~1976年,年发病均在5例以下。以后,除1977年和1980年各发生1例白喉外,再无病例发生。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 1931年青岛市发病9人。以后,各年多有发病。1935年公布的《青岛市医院开业医师及中医士填报传染病周报表办法》中,正式把流脑列为法定报告传染病。建国后,市传染病院每年收治流脑病人。1964年和1967年两次发生流脑流行,发病率分另为169.50/10万和390.17/10万,病情凶险,重病以休克型为多。1969年以后,发病率一直在50/10万以下。
  猩红热 1903年10月至1904年4月,四方、李村和胶州发现猩红热病例。1908年10月至1909年10月,即墨发生小规模猩红热流行,并有死亡病例。同期,市内发现1名欧洲儿童,3名中国儿童病例。解放后,病例仍然散在发生,1955年10月至1956年1月,全市发病726例,死亡8例,其中台西区411例。1956~1959年和1964~1965年及1972年,发生了3次大流行。第一次大流行持续4年,发病人数较多,10岁以下儿童占发病人数的83.32%。以后再未发生猩红热大流行。
  流行性出血热 1977年胶南县发生首例出血热病人。1980~1986年,全市共发病5975例,市区发生1例,其余均在农村,市区的1例患者亦是在农村致病。农村患者分散在胶县、平度、即墨、胶南、崂山、黄岛和莱西。胶南县和黄岛区为出血热病例多发地区,在1984年发生的1407例病人中占1110人(死亡83人)。分别占同期发病和病死人数的78.89%和60.15%。黄岛区呈暴发流行,年发病率329.02/10万,胶南县为106.21/10万。自1981年,胶南县、胶县和即墨县采取定人、定时、定点调查鼠螨生态和分布状况,高疫区黑线姬鼠及带螨指数明显高于非疫区。1982年11月12日,青岛市地方病办公室设立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小组,制定了《青岛市流行性出血热诊治方案》。至1984年,建立了6075个基层专业队伍,培训专业人员45397人,召开专业会议3290次,张贴宣传画503047张,科学灭鼠810万只(其中黄岛区140742只)。青岛市防疫站与黄岛区防疫站在重点疫源辛安镇灭鼠试点,一次来鼠率达95%以上。1985年开始应用“循序灭鼠法”对经济开发区10平方公里的范围实行家鼠、野鼠并灭,一月内“无鼠害”达标。1986年开始创建无鼠害市。全市鼠密度很快降至国家无鼠害标准以下,逐步控制了流行性出血热的发病。
  狂犬病 建国前仅1940年记载3例。1951年3月,青岛市人民Gov颁布预防狂犬病的《关于加强犬管理办法》。1955年10月15日,崂山县李村镇发现首例狂犬病人,因被狗咬伤发病,21日死亡。1979年,胶南县报告第二例病人。1980年报告23例,1981年9例,1982年2例。1980年后,山东省人民Gov、卫生厅、农业厅相继下达了22个关于预防狂犬病的文件。1980~1986年共免疫被犬咬伤者10285人,免疫警犬、科研用犬、农村饲养家犬180163只,捕杀犬97626只(其中市区2432只)。1983~1986年,未发生狂犬病例。
  布鲁氏杆菌病(布病) 1958年11月10日至24日,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实施山东省《消灭布鲁氏杆菌病规划草案》,首先对市畜牧公司牧场、胶县、胶南县和即墨县进行调查,共检查680人,查出病人4例,检出率为0.58%。1972年报告37例,1974年报告1例。
  1958年对经常接触宰杀、肉加工、皮毛肠衣加工和从事畜牧的人群进行普查及治疗。1959年开始,每年定期对畜牧总场、肉类加工厂、饲养场、肠衣厂和皮毛加工厂的工作人员进行M104菌苗预防接种。1977年5月至9月,对多次接种M104菌苗产生过敏的1500余人进行调查研究,确认多次接种对人体有害。这项成果获山东省科技三等奖。
  斑疹伤寒 1899年夏,斑疹伤寒由山东省内地传入青岛,在欧洲人中发生6例,大鲍岛区中国居民中也有发生。1900~1948年间,呈零星发生。建国后,卫生防疫部门多次灭虱。1961年前,每年发病少于20例。1961~1962年,病例骤增。1961年发生1170例,死亡6例。1962年322例,死亡3例。1962年开始接种菌苗,1963年以后发病率下降。至1985年,年发病数在50例以下。1986年发病125例。除1961年和1962年有死亡外,其他各年均无死亡。
  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 乙脑每年均有发病。1951年纳入疫情报告。1966年和1967年出现发病高峰,发病率分别为17.54/10万和34.11/10万。病死率在50年代多高达20%以上,60年代后逐渐降至10%以下。仅1961年、1976年和1977年无死亡病例。乙脑发病高峰月在7~10月间,主要是8月份。1966年以前,发病年龄多在15岁以下。1980年后,大年龄组发病比重增加。
  1952年青岛市乙脑防治委员会成立。至1954年,调查发现蚊虫5属22种,掌握了蚊虫越冬及吸血习性,在全市开展了生物灭蚊及药物灭蚊运动。青岛市乙脑疫苗预防接种始于1952年。1967年前仅接种病人和接触者。1967年,接种范围逐渐扩大,1~15岁儿童普遍接种。此后乙脑发病率逐年降低,后遗症也明显减少。
  黑热病 1906年总督府医院细菌检验站在山东省两名患恶性脾脏肿大的病人身上,第一次发现黑热病寄生虫。1908年又报告2例。1946年发病114例,1947年发病233例,1948年发病210例,多为农民。1949~1952年间发病较多。1953年后发病极少,1962年4月,发生最后1例。病例多发生在郊区,市区也有散在发病。1956年以后,青岛市卫生局多次组织医务人员,划片包干普查黑热病,建立发病和治疗登记。对病人家庭喷洒“666”灭蛉,在居室半径15米以内的外环境全面消毒。
  疟疾 1899~1907年间,侵青德军中有间日疟发病。1904年、194 6年和1947年分别报告为62例、369例和2183例。建国后,疟疾发病曾出现3个高峰年:1961年发病为137.78/10万、1965年发病率为190.77/10万和1971年发病率为356.15/10万,以1971年为最严重。疟疾病人多分布农村,均为间日疟,全年发病,但以夏秋季节为多。
  1958年前主要防治措施为灭蚊。1958年开始普查普治。1959年普查145025人,累计病人220人。1961年,重点加强对新老病人的抗复发治疗。5月投药2177人(占应投药人数的66.33%),6月又投药3136人(占应投药人数的84.23%),7月再次投药3158人(占应投药人数的85.83%),控制了疟疾复发。60年代末期,由于预防性服药及抗复发治疗工作一度中断,1969年发病开始回升,1970~1972年又出现疟疾发病高峰。1978年后,农村防蚊设备增加,环境卫生日益改善,灭蚊工作恢复。自1980年后,疟疾发病率逐年下逄。1980~1986年,青岛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了“划灶灭源”防治疟疾的试点及推广。试点村及乡(镇),7年间疟疾发病率从26.91/10万降至0.14/10万。全市发病人数下降80%以上。
  流行性感冒(流感) 1957年和1968年,青岛市发生过两次流感大流行。1957年3月21日至4月15日,由散在发生到大面积发病,发病人数工厂为20407例,中学生14659例,居民及小学生33946例。流行期间,全市发病约32万人,罹患率中学为30%,工厂32.28%,合作社70~80%;城市居民25%,郊区居民20%。全市平均罹患率30有左右。致使部分学校停课1~2天,12家工厂自3月25日至4月15日缺勤达19314天,有9人因流感合并肺炎死亡。病原分离系甲2型流感病毒。1968年7月下旬,40个单位的发病率在20~80%之间,病原分离为甲3型流感病毒。1972年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制造大量流感减毒活疫苗,对20.29万人进行了喷雾免疫,并对活疫苗效果进行血清学观察。共测定81份血清,免疫前几何平均值为1:157.4,免疫后1个月为1:291.7。其基础抗体水平较高,但免疫后仍有较为明显的增高。
  回归热 1899年夏,大鲍岛区的中国居民发生回归热。1900年春发现4例回归热病人(3例为德国士兵,1例为中国居民),检验出回归热病原体。1940年报告6例,1946年报告45例,1947年63例,1948年229例,1949年、1950年和1951年分别发生17例、4例和9例。由于提倡讲究卫生,并进行有效灭虱,回归热遂被消灭。
  炭疽 首例炭疽病发生于1956年。1963年和1964年各发生12例。1963年4~8月,在青岛毛加工厂连续发生职业性炭疽6例。1964年1月,青岛制革厂先后发生17例(确诊为12人)。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成立抢救指挥部,责成市经委、卫生局、劳动局、轻工局和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工作组,赴现场组织抢救。兰州、北京、天津派专家支援,并运来抗血清治疗,结果死亡2人,余均治愈。在短期内控制了传播。

leon 发表于 2009-10-4 15:55

第一篇 防 疫
第二章 中小学常见病防治



  近视眼防治 1964年,全市开始推广眼保健操,举办了小型保护视力流动展览,开展“二要二不要”(二要:一要读书、写字姿势端正,眼睛与书本的距离保持一市尺;二要连续看书、写字半小时后休息片刻或向远处眺望一下。二不:一不在暗弱光线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二不躺在床上、走路或在坳荡的车厢里看书)活动,效果明显。1974年,用中药和云雾法对近视眼进行矫治。1977年后,由于中、小学生学习负担逐渐加重,体育活动和睡眠时间相对减少,视力低下率急剧上升。1978年对155名近视眼学生用生姜、明矾合成软膏敷贴穴位治疗,有效率达89.7%,治愈率达50%,一年后复查疗效巩固。1979年,对370名近视眼学生用15味中药治疗,有效率为61.3%,治愈率为43%。同年,还选择308名近视眼学生用埋豆法进行治疗,有效率为83.8%,治愈率为54%;选择164名近视眼学生用膏敷法进行治疗,有效率为96%,治愈率为55%。另外,还采用了丹参药水点眼、梅花针、耳针等方法,都取得一定疗效。但学生作业重负未释,视力低下率仍趋上升。1985年,农村中、小学生视力低下率高于城市。各中、小学一直采取综合性措施预防近视,持久地培养和监督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沙眼防治 1950年,小学生沙眼患病率为39%,中学生为51%。为此,卫生部门在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中大力宣传预防沙眼常识,提倡一人一盆一巾和流水洗手,手帕、毛巾要经常烫洗和日光晒。1957年组织中、小学校医和保健教师200余人,培训近1000名沙眼防治骨干,在中、小学及幼儿园大面积普查普治沙眼。翌年,又组织各医院眼科医师对28处中学、32处小学共78791名学生进行沙眼检查,发现患有各期沙眼的学生55417名,感染率达70%,均作了治疗。复查两处中学1011人中治愈者133人,占复查人数13%。1958年,由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市教育局、市防疫站、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市立医院、青岛纺织医院组成青岛市沙眼防治委员会,在各区、县成立沙眼防治组。11月18日,青岛市沙眼防治委员会制定了《青岛市两年内消灭沙眼计划草案》,采取了边查、边治、边防的办法。到1985年,城市中、小学生沙眼患病率分别下降到3.56%和1.66%,农村也分别下降到4.2%和2%。
  龋齿防治 50年代儿童和青少年龋齿平均患病率为48.60%,60年代为57.00%,70年代达62.12%。70年代以前,提倡正确的刷牙方法,改横刷法为竖刷法,坚持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定期进行口腔检查及普查普治。1979年6月,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联合成立防治龋齿临时办公室,由市防疫站和医院、学校的13名医务人员组成3个龋齿普查普治工作队。1983年5月至1984年4月,市防疫站和市口腔学会调查了青岛市城乡3~17岁的幼儿和中、小学生7648名,测出城、乡乳牙龋患率分别为61.5%及50.67%,平均每人乳牙龋齿分别为2.68及1.76个;恒牙龋患率分别为41.91%及22.33%,平均每人恒牙龋齿分别为0.84及0.37个。到1985年止,龋齿普查普治工作队先后在225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中调查,平均龋患率为45.51%。1986年,城乡中、小学生龋患率分别为40.09%和31.99%。
  蛔虫病防治 建国初期,蛔虫感染率较高。卫生部门每年在学校开展蛔虫病查治,培养学生饭前、便后洗手,吃洁净的蔬菜和水果,不喝生水等良好的卫生习惯。1954年,城乡中、小学大便蛔虫卵检查,测出市区中学生感染率为80%,小学生为90%。农村中、小学生均在95%以上,并给予投药治疗。1955年,市防疫站检查13所小学的厕所、教室及校院地面,发现有大量蛔虫卵。其中8所小学的教室每平方米地面最高达500个。学生指甲垢中有蛔虫卵者达8%。1956年,对全市112所小学(市区80所,郊区32所)的31194名学生驱蛔治疗,29672名学生打下蛔虫,占总数的95.12%。1958年,又对10万名儿童、少年进行了普查普治。嗣后,每年在学校中驱蛔1~2次。全市少年儿童蛔虫感染率,1979年降至60%;1986年,城市降为20.84%,农村降为27.02%。
  肺结核防治 1950~1952年,青岛地区10~14岁儿童肺结核感染率为66.4%。开展大规模普查、普治,儿童、青少年接种卡介苗后,结核病患病率明显下降。1966年,中、小学生肺结核病率下降为230/10万。1976年,市防疫站同市结核病防治院对市北区29所中、小学校的36488名中、小学生及教、职工进行X线普查,确诊结核病人24名(中、小学生患病率为51.11/10万,教职工为311.94/10万)。1980年,全市开始实行按年龄组(新生儿、7岁、12岁)进行卡介苗计划免疫,有效地控制了结核病的发生。儿童肺结核患病率降为31.14/10万。
  脊柱弯曲异常防治 1978年,山东省和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对崂山县5692名中、小学生进行调查,脊柱侧弯率为10%,其中男生为11.3%,女生为8.7%。同年,四方区防疫站对231名脊柱侧弯学生的调查发现,单肩背书包者占98.26%,双肩背书包者占1.74%。市防疫站对681名侧弯学生调查发现,致病原因为单肩背书包、课桌椅不合适及读写姿势不正确。市、区卫生防疫站和教育部门采取了相应的改善措施。1979年,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制定《中、小学生工作暂行规定》,脊柱弯曲异常定为重点防治疾病之一。1982年,市防疫站对城乡2319名中、小学生进行脊柱侧弯调查,固定性侧弯平均为9.46%(中学生10.71%,小学生8.21%)。1985年,对城乡7569名中、小学生进行调查,脊柱侧弯率平均为1.42%(城市1.01%,农村1.83%)。

leon 发表于 2009-10-4 15:55

第一篇 防 疫
第三章 职业病防治



  1897~1929年,德国、日本等国资本家蜂拥青岛开办工厂,民族资本继起,青岛工业已具规模,但生产环境恶劣,安全防护无保障。
  1929年4月,南京国民Gov接管青岛,由卫生局第一科开始执掌工厂卫生事宜。1930年3月,改由社会局第四科兼管;7月,又改由第三科卫生股负责。1930年,青岛市社会局组织成立青岛市劳工生活改委员会。1932年传染病流行,社会局指令劳工生活改进委员会同公安局检查工人宿舍,取消洁食物,进行卫生宣传,对工人及家属防疫注射,并规定每年进行一次。10月,社会局成立了青岛市工厂工人卫生委员会,每月召集会议一次,办理的事项每月报告劳工生活改进委员会,转报青岛市社会局。1934年7月,青岛市社会局在李村、沧口两区设立工人卫生指导处,派医员担任健康、孕妇、婴儿保健检查并举办传染病模型展览。1934年12月,青岛市Gov遵照南京国民Gov实业部中央工厂检查处指令成立了青岛市工厂安全卫生协会。翌年1月24日,制定了《青岛市工厂安全卫生协会章程》,以改善各工厂安全设施及协助工厂检查为宗旨,研究各工厂安全卫生改善事宜,协助工厂检查员视察工厂安全卫生状况,发行有关安全卫生的定期刊物,宣传解释安全卫生设施原则和方法。1936年改名为青岛市工厂安全卫生委员会。自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后,青岛市劳工饱受奴役。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Gov发动全国规模的内战,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无人管理。
  建国后,青岛市人民Gov十分重视工人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建立了一系列劳动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治机构和基层保健网络。青岛市人民Gov卫生局工业卫生科于1954年设立,具体实施青岛工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行政管理(前由青岛市卫生局防疫科负责),1956年撤销,工业卫生管理改由医疗预防科负责。1960年恢复工业卫生科。1963年又撤销,业务并入医政科。1979年再度恢复建制。1984年再次撤销,有关事宜交由卫生防疫科掌管。青岛市劳工卫生工作站于1951年6月成立,隶属青岛市卫生局,负责工厂卫生状况调查,工厂安全卫生检查,厂矿工人劳动卫生知识宣传与培训等事项。1952年撤销,部分人员充实到新组建的青岛市工厂联合保健站(该站1953年撤销)。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于1953年成立,劳动卫生工作由市卫生防疫站卫生防疫科分管。1954年11月18日卫生防疫科分为防疫科和卫生科后,由卫生科分管。1959年设劳动卫生科,负责劳动卫生工作。1980年科内增设劳动卫生检验室,至1986年全科共有14人。1952年先后设立了台东区和四方区两个工厂联合劳工保健站。1955年,青岛市第二届工业卫生会议颁布了《工矿企业医疗卫生组织机构设置办法》。对工矿企业医疗卫生组织机构的设置、命名、隶属关系、办院方针与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其后,工厂保健站(室)发展迅速。
  1959年4月2日,青岛市矽肺防治委员会成立,委员会下设除尘防尘、早期诊断和治疗3个组。1962年市卫生局为加强尘肺病人的普查与诊断治疗工作,正式成立了青岛市尘肺诊断组。诊断组每年有计划、有组织地为全市粉尘作业工人进行X线胸大片普查并及时作出诊断与处理。1979年3月8日成立青岛市职业病诊断小组,办事机构设于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科内。1962年在青岛市结核防治院建立尘肺门诊,由两名医师(其中一名为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劳动卫生医师)和一名护士承担。1965年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设立职业病门诊,开展对工厂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的查体与诊治,负责有机磷、苯等中毒病人的治疗效果观察。1973年,青岛纺织管理局医院设立职业病门诊,由兼职人员负责。另外,青岛市结核病防治院、青岛市沧口医院、青岛市立中医院、青岛港务局医院、济南铁路局青岛铁路医院、青岛市建筑材料工业公司职工医院等也都先后设专职人员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1979年5月青岛纺织管理局在原职业病门诊的基础上建立了职业病科和专业实验室,重点为下厂开展职业中毒的普查普治。截止1986年底,共普查17125人次。查出各种职业病785人,治疗好转率98.79%,《氯丁二烯中毒研究20年》的科研成果,通过国家级鉴定,达国内领先水平。1985年5月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也建立了职业病科。1971年2月,中国纺织工人疗养院改为青岛市职业病防治院,负责青岛市工业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和科研工作。1981年5月,青岛市职业病防治院撤销,复改为中国纺织工人疗养院。1976年市化工局职业病防治所成立。1985年1月,青岛市放射病诊断小组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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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职业病防治

第一节 尘肺防治


  青岛市自1953年确诊首例尘肺,至1986年底尚有尘肺病人1281人。已确诊尘肺病种类有矽肺、石棉肺、炭黑尘肺、石墨尘肺、活性炭尘肺、磨针工铁尘肺、硫酸钡末沉着症、电焊工尘肺、滑石肺、铸工尘肺和司炉工尘肺等,其中矽肺和石棉肺病人最多。
  矽肺 1953年秋,在青岛市窑业生产合作社石英加工组发现首例矽肺病人。窑业生产合作社和崂山王哥庄及红石崖石英加工厂设备简陋,生关联产环境恶劣,粉尘党团浓度严重超标。自1952年至1955年酿成职工患矽肺病死亡72人,患矽肺病200余人的严重事故。1955~1956年,山东省计委、省劳动厅、省卫 生厅、省政法部门和省卫 生防疫站派员调查,令其立即停产并报国务院。至1956年,青岛市石英加工厂(组)工人患矽肺病死亡168人,患病390人。青岛市卫生局多次组织临时诊断小组,深入厂矿调查,诊断和治疗。1959年4月,青岛市成立矽肺防治委员会。1962年,市卫生局为加强尘肺病人的普查和诊治,成立青岛市尘肺诊断组。翌年开始,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全市粉尘作业工人X线胸大片普查。1963~1976年普查拍片近3.5万人次,发现矽肺病人640人。1969年参加全国克矽平(P204)治疗矽协作组。1970年后推广应用克矽平治疗矽肺经验。至1984年底尚有矽肺病人461人。
  石棉肺 青岛市石棉肺病人集中在青岛石棉厂和崂山郊区、莱西县为该厂加工石棉线的农民中。1956~1976年市卫生防疫部门对青岛石棉厂粉尘浓度临测106点次,发现5个工种作业粉尘浓度平均超过国家最高允许浓度的6.44~63.2倍。1964年以前,共查出各期石棉肺病人24人(Ⅰ期21人,Ⅱ期3人),患病率4.62%。1961年5月和9月,市卫生防疫站两次查访崂山县手工纺织石棉线的社员,对其中107名可疑者重拍胸大片确诊。1961~1971年拍片检查1178人次,共查出石棉肺病人180例(Ⅰ期163例,Ⅱ期17例),检出率15.37%。
  铁尘肺 1962年,青岛市尘肺诊断组对青岛制针厂等厂工人体检时发现铁尘肺,至1964年共确诊40例(I期23例,Ⅱ期17例),占作业人数的85%。1964年青岛制针厂安装了防尘设备,粉尘浓度降至2毫米/立方米以下。
  肺钡末沉着症 1956~1966年,青岛东风化工厂磨粉和烘干两个工序空气粉尘浓度平均为153.6毫克/立方米。1964年体检粉尘作业工人,确诊9名肺钡末沉着症病人(其中I期6例,Ⅱ期3例)。连续观察发现病人在脱离粉尘作业环境10年后,未经特殊排尘治疗,X线胸片全部显示不同程度的消退好转,有6例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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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职业病防治

第二节 职业中毒防治


  职业中毒防治工作于1955年列为劳动卫生的重点。60年代初,开展对铅、苯、汞等毒物作业工厂的劳动卫生监督、监测及卫生学调查。1978年后,健全了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了15种毒物现场调查及接触工人的健康普查。1985年,健全了毒物定期监测和健康查体制度,建立了职业中毒病人档案。至1986年底累计诊断职业中毒1269人次(其中包括物理因素损伤人员)。
  1957年确定四方机厂、青岛染料厂和青岛化工厂等25家工厂试行职业中毒及职业病报告制度。1965年,在青岛医学院附属医院设立职业病门诊,并对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加强了管理。规定对确诊病人必须经过系统的临床检查,建立完整的病历和登记卡。“文化在革命”期间,职业病报告制度遭到破坏。1983年开始建立职业中毒档案(每厂一袋,每人一卡)。
  1952年,沧口、四方和台东3个区设立工厂联合保健站,工人健康查体2943名。1955年青岛市制订了两年卫生防疫工作规划,拟定两年内使铅、苯、铬酸等作业工厂车间毒物浓度降低到暂订标准(即苏联标准)以下。1955~1956年采取通风排气措施降低作业环境毒物浓度和加强个人防护,改善了奇光、振华、普华、同泰和四方机厂等11户电镀厂(车间)全面推广了“废气回收利用”的经验。重点对有苯、氧化锌、铅、硫化氢、氯、硫酸和氯化氢等毒害的作业场所做了改善,对铅、苯、汞作业工人进行了健康查体和车间劳动卫生调查,以及防止“跑、冒、滴、漏”的防毒措施检查、宣传与指导。在喷漆、油漆等工种试用无苯稀释液成功,解决了防止苯中毒问题,并在全市推广。1978年在微电机厂、自行车厂等电镀车间,对镀锌、镀镉、镀铜等工艺全部采用无氰电镀技术,解决了氰中毒问题。
  1979年4月至1980年1月,成立青岛市职业病普查领导小组。青岛市经济委员会负现责人任组长青岛市卫生局负责人任副局长。从市卫生局所属单位和部分厂医院、保健站抽调67人组成3个体检队,对全市县以上533个国营和集体企业单位,11735名铅、苯、汞和有机磷作业工人(应检人数为12230名)进行体格检查,受检率达到95.95%。共诊断出轻度中毒病人64例,发病率为0.55%,观察或吸收对象158人,检出率为1.35%。调查点数为504个,占72%。受检的4种毒物作业现场中,缺少和根本没有防护措施的占70%,有防护措施的仅占30%,其中防护效果不好的高达60%。各有害作业工厂企业一般都有个人防护用品,但普遍不习惯佩戴应用。对全市的有机锡、有机氟、无机氟、氟乙烯、丁二烯、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不含三硝基甲苯),环氧氯丙烷、丙烯腈、铬盐和锰等10种毒物作业工厂106处进行了普查。受检职工4439人,受检率达到93.6%。检查出职业性损伤547人,发病率为12.3%。普查中共测定10种毒物作业点152个,其中符合国家标准的作业点有83个,合格率为54.6%。
  1986年全市职业病查体共计63052人次,查出职业病可疑病人427人,经市职业病诊断组确诊23人。1987年全市有县以上职业危害企业940家,尘毒和物理性触害作业点有73500个,受触害工人数为228479人。
  1980年对“五小工业”(小钢铁、小煤窑、小水泥、小化肥、小机械工业)340处(不包括沧口区和崂山县)的尘毒危害进行了调查,发现普遍设备简陋,环境恶劣,缺乏防护设备,粉尘、毒物危害严重。作业工人总数62286人,其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工人18826人,职业病发病率较高。市北区20个小工厂,有366名工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45名铅作业工人中有铅吸收者17名,占37.8%;患各种慢性病者有360人,几乎占100%。1985年对平度县乡镇企业调查试点,接尘厂矿有138处,占总厂数的54.98%,其中粉尘浓度最高者达1044.4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仅占8.3%。在试点的基础上,又在胶南、崂山、即墨、胶县、莱西等县和黄岛区开展了乡镇企业职业危害调查。
  1956年,青岛果树园艺场使用“1059”杀虫剂,发生10人中毒事故。1957年,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对其进行查体发现4人有中毒史。1976年青岛市卫生防疫站与崂山县卫生防疫站共同对崂山县使用有机磷农药的果园、菜园,以及队办农药厂共140名作业人员进行了体检,培训了喷药人员,订立了农药保管制度及个人防护办法,并配备了急救药品。1978年后,农村出现了“家家用药,户户治虫”的局面,农药中毒事故不断发生,死亡人数增加。1980年以后,卫生防疫、医疗单位配合生产部门加强了对农药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联合检查和技术培训,加强了安全使用农药的管理措施。1984年,青岛市各县共举办各种培训班1179期,培训学员4332名,利用多种形式进行预防农药中毒和安全用药宣传;组织下乡巡回医疗509人次,深入基层检查2次。1985年以后,生产性农药中毒人数基本控制在0.1人中毒/万亩良田的控制指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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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职业病防治

第三节 辐射防护


  医用诊断X线机的卫生防护 1961年,青岛市拥有医用诊断X线机的各级医院有28处,共有X线机59台,均不符合防护要求。放射工作人员110名,接受X线照射剂量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允许剂量标准(50毫伦/天)几十倍,最高超标1079倍,放射科人员健康状况普遍不佳。1961年对108名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检查中,发现肝炎病人41人,结核病人9人,患其他慢性器质性疾病者4人,总计占受检人数的50%。鉴此,1962年制定了《X线工作人员卫生安全防护规则和机械维修条例》。1963年青岛市各级医院实行了放射工作人员亨受保健津贴、保健食品和放射人员职业假制度。1973年开始筹划医用X线机防护改造和防护器材的研制。1976年,首先对青岛纺织管理局医院防痨科50毫安X线机防护改装成功。1978年,对青岛市人民医院胸透用200毫安X线机进行了防护改造,采用隔室透视方式。1978~1980年,相继试制成功了适用于青岛市常见医用X线机的多种立卧两用防护装置和拍片活动铅房、上下活动式铅座椅等防护装置。1979年,青岛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联合颁布了《青岛市放射防护规则》。1980年,在各医院实行了医用诊断X线机防护合格证审发制度,X线机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要求与标准,领取X线机防护合格证后,方准使用。1980~1984年,分三批共发证274台份。至1985年底,全市301台医用诊断X线机防护合格证,发证率99%。
  1985年,全市医用X线机均建立《X线机工作档案》,放射性工作人员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即“X线三档”),实行应用单位留存,县、区、市、省卫生防疫部门分别建立综合档案的“三档四级”管理制度。
  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 青岛市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工作始于1958年。1986年,全市有应用单位21个,其中医疗单位10个,科研单位4个,院校单位3个,厂企单位4个。应用开放性放射性同位素30种,等效年操作量25×10贝克,封闭性辐射源全市总用量为3.3×10贝克。
  1961年青岛市卫生局会同市公安局、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劳动局组成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检查组,每年对应用单位进行检查,边检查边提出限期改进意见。1964年后,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卫生防护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疫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全市推行同位素应用许可登记制度,方准使用。1974年进行一步完善了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工作的预防性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了放射性同位素应用的各项规章制度。
  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1961~1985年,对放射性工作人员进行了8次全面的健康检查。1963年,发现部分放射线科人员手部皮肤和指甲有病变指症,但末引起应有重视。1979年,发现54名人员手部皮肤放射损伤较为严重,并确诊4例X线工作者为放射性皮炎,1例为手部放射性皮癌。1973~1985年,损伤较为严重的人员住院治疗和疗养100余人次。1985年共检查放射工作人员1078人,查出放射性皮炎90例,发病率为8.35%。1980年,市卫生局确定青岛市职业诊断小组负责放射工作人员损伤的诊断、处置事项。
  环境放射性监测 1962年,山东省卫生厅确定在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内设立放射性本底监测站。监测项目有大气沉降物、粮食、蔬菜和水库水等样品中的总β放射性活度及锶的含量分析测定。监测站于1962年5月开始工作。1966年卫生部对各种监测样品及其采样频度、检测项目内容作了全国统一规定。1971年增加了海洋放射性本底监测,监测样品有海水、海藻以及海洋代表性生物。监测项目为总β放射性活度,锶和铯的含量分析测定。1983年1月起,根据卫生部通知,中止了每日大气沉降物和大气气溶胶总β放射性监测项目。
  1962年5月至1983年1月,共获得大气沉降物监测数据8000余个,大气气溶胶监测数据3000余个,粮食、蔬菜样品监测数据200余个,水库水、井水样品监测数据400余个,海水和海产品样品监测数据25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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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防 疫
第四章 地方病防治



  1980年中共青岛市委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成立,由商业、轻工、水利、农业、卫生等部门共17人组成,负责全市地方病防治的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地方病防治办公室,有专职人员2名,负责日常业务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内。青岛所属崂山、即密、胶县、平度、莱西县及黄岛区均成立县、区委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及防治地方办公室,负责本县、区的地方病防治领导及组织协调工作。防治地方病的业务技术指导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1978年,在市防疫站的防疫科内设地方病组。1980年,改为地方病科。青岛地区地方病种主要是以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甲状腺肿为主。自1980年以来,一直哲抓了这两种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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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方病防治

第一节 地方性氟中毒


  地方性氟中毒是一种慢性中毒性疾病,由于人群长期饮用高氟水、吃含高氟食“物,侵蚀人体骨骼和牙齿,发生氟骨症和氟斑牙,俗称“糠骨症”、“大黄牙”或“干勾牙”。发病人群轻者牙齿黄黑,裂碎脱落,重者背驼腰弯,丧失劳动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青岛市到1986年有氟区1165个村,分布在农村7个县(区)的96个乡(镇),受害人口达870353人(1988年统计数),以平度县分布范围较广。
  青岛地区地方性氟中毒病人最早见于1962年青岛医学院曹来宾、何灿熙在中华医学杂志为表的《氟骨症》论文(附46例临床和X线分析),文中阐述病人来自平度、胶县农村,引起防疫部门的重视。1975年,中共山东省委及昌潍地区卫生防疫站对高密、平度、昌邑及潍县的50处人民公社1027个生产大队进行饮水含氟量调查,其中平度县75个生产大队的饮水含氟量起过1.0毫克/升,属氟病区(国家规定:饮水含氟量在1~2.0毫克/升为轻氟病区,2~4.0毫克/升为中氟病区,4.0毫克/升以上为重氟区)。
  1978年,市防疫站会同崂山县防疫站对崂山县棘洪滩公社的院后、港北两个大队7岁以上人群进行调查,饮水含氟量最高为4.0毫克/升。共检查1345人,其中1304人患氟斑牙,659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氟骨病症状,占48.99%。
  1979年,市防疫站会同即墨、胶县、胶南、崂山县防疫站的专业人员对4县的86处公社3275个大队进行氟斑牙调查,发现含氟量超过1.0毫克/升以上的饮水井616眼,患氟斑牙132282人,患病率为39.84%,崂山县的棘洪滩公社、即墨县的长直公社、胶县的胶莱和沽河公社、胶南县的王台和大场公社为重病区。
  1983年,平度、莱西县划归青岛市。到1986年,平度县有病区36处乡镇、697个村庄,2.36万人患氟有氟骨病,24.14万人患氟斑牙;莱西县的病区有夏格庄、李权庄、姜山等10处乡镇、114个村庄,6.23万人患氟斑牙,3300人患氟骨症。1986年,全市有7个病区、县,96个乡(镇),1165个村庄,442745人患氟斑牙45880人患氟斑骨症。
  1984年,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与平县防疫站采用蛇纹石和骨粉对107例中,重度氟骨症病人进行治疗观察。经两个月治疗,蛇纹石组有效率为89.55%,显效率为52.4%。骨粉组有效率为87.5%,显效率为47.5%。因原料易得,价钱便宜,适合在农村病区推广使用。1985年治疗3.2万人次,1986年治疗1000人次。零零散截止1988年,共治疗109255人次。
  为了彻底解决氟中毒病,中共青岛市委、市府把防治氟中毒列为造福人民的大事来抓。1981年,市和县Gov投资对胶南县大河东村高氟饮水进行防氟改水试点,当年完成防氟改水任务,收到明显的防治效果。嗣后,各县、区Gov都把防氟改水工作列入Gov工作日程。制定规划,加强领导,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三集资的办法,及时解决“人、财、物”,落实具体措施,加快防氟改水工作。1982年完成28个村,1983年完成149个村的防氟改水任务。
  1984年6月,中共山东省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在胶县召开全省防氟改水现场会,会上对青岛市防氟改水的成绩予以表扬。各县、区普遍实行“定任务、定时间、定经费、定人员和包质量”责任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防氟改水进度,保证质量,节约了资金。1984年完成229个村、1985年完成258个村由于塑料管材奇缺等原因影响防氟改水进度。到1988年,全市1165个村丛部胜利完成防氟改水任务。1986年,全国在潍坊市召开地方病防治会议,青岛市地方病防治小组副组长、卫生局长刘镜如受中共青岛市委副书记、地方病组长张惠来委托,在大会上介绍了青岛市防氟改水工作经验。大会肯定并推广了青岛市的做法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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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地方病防治

第二节 地方性甲状腺肿


  缺碘性甲状腺肿 青岛市对地方性甲状腺肿调查始于1978年12月,市卫生防疫站和崂山县卫生防疫站抽调14名专业人员对崂山县红寨、王哥庄、马哥庄3处公社9个大队和4处中学进行普查,共查14118人,发现生理性甲状腺肿大387人,Ⅰ肿大60人,Ⅱ肿大7人。1979年市、县、(区)二级卫生防疫人员对即墨县、胶县、胶南县和黄岛、台东、市北、市南区进行地方性甲状腺肿大调查。调查结果,胶县甲状腺肿大率为0.36%,患病率为0.09%;即墨县甲状腺肿大率为1.82%,患病率为0.43%;胶南县甲状腺肿大率为4.33%,患病率为1.50%;黄岛区甲状腺肿大率为0.61%,患病率为0.15%;台东、市北、市南3个市区的甲状腺肿大率为0.51%,患病率为0.12%,均低于甲状腺肿病区标准(国家规定病区标准为:甲状腺肿大率大于20%或患病率大于3%),确定青岛市为非病区。
  1983年,平度、莱西县划归青岛,平度县是甲状腺肿病区。平度县于1980年对12处乡镇的251614人进行过普查,发现生理性肿大和Ⅰ~Ⅳ甲状腺肿者26969人,平均患病率为10.72%,发现可疑克汀病8人。以大田乡患病率最高,为29.58%,唐田乡患病率最低,为2.11%。该县北部11处乡镇被确定为缺碘性甲状腺肿发病区。从1982年1月开始供应碘盐,每年供应1.608吨,浓度为1/2万,并对部分病人采用碘化钾、碘油胶丸、碘液注射等方法进行药物治疗。1984年复查,病区发病基本控制。1985年,经山东省地方性甲状腺肿病考核组对平度县病区的28202人进行考核,平均患病率和肿大率分别为2.32%和6.74%,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地方性甲状腺肿控制标准。此后转入计划性防治,除继续供应碘盐外,定期监测,巩固防治效果。
  高碘性甲状腺肿 1979年,市卫生防疫站为探讨沿海地区单纯性甲状腺肿的发病因素及特点,对处于高碘环境的青岛第一海水养殖场和一般环境的浮山公社3个大队、青岛皮件厂、青岛51中学的农民、工人、学生进行对比调查。结果表明,处于高碘环境的人群,其甲状腺肿大率为7.20%,患病率为3.74%;一般环境的人群,甲状腺肿大率为4.6%,患病为1.1%。两者差异明显,证实了高碘亦可致甲状腺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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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防 疫
第五章 国境检疫



  德国侵占青岛初期,在黄岛设立检疫所。1906年又在台西镇团岛一座营房(今第五人民医院址)中设立临时检疫所,隶属总督府辅政司领导的船政局。1914年,临时检疫所被侵青日军接管。同年12月28日,日占当局设立港务所,在青岛区及大港设见张所(即信号台),无锡町设检疫派出所,在团岛附近设海港检疫停留所,协调检疫工作。1922年成立胶澳商埠督办公署海港检疫所,仍在团岛附近停留所隔离疫情(有工作人员15人)。1924年海港检疫所缩小为胶澳商埠港政局海务科检疫股,有工作人员9人。1929年7月,青岛特别市港务局设检疫股负责海港检疫事务。1932年6月,市长沈鸿烈令港务、社会、公安局成立临时海港检疫所,防止上海市暴发的疫情传入。9月,上海疫情解除,临时海港检疫所即行解散,海港检疫仍由青岛市港务局检疫股负责。1938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检疫机关改名为青岛市海务局检疫科,另在小港码头增设检疫站。1945年,南京国民Gov接收日伪青岛市检疫机构,1946年改称为卫生署青岛海港检疫所,所内设医务科和检疫科,并附设海员诊疗室,有工作人员24人。1947年又改名为卫生部青岛海港检疫所。
  建国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军事管制委员会卫生部接管了青岛海港检疫所。1949年11月,归属青岛市人民Gov卫生局,分在德县路9号、陵县支路1号和小港码头三处办公。1950年6月22日,改名为青岛交通检疫所。1951年3月被华东军政委员会定为二等所。同年3月20日,卫生部指示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部委托山东省卫生厅代管。7月,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部将连云港交通检疫所划归青岛交通检疫所领导。1954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卫生检疫所(以下简称检疫所)。1978年1月,青岛卫生检疫所划归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卫生局领导。1984年8月15日,又移交青岛市人民Gov,由市卫生局领导。1986年编制55人,设检疫科、卫生科和检验科,下设石臼所检疫站、黄岛检疫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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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防 疫  
第五章 国境检疫

第一节 卫生检疫


  1906年德占当局成立的临时检疫所以预防鼠疫为主。1914年后日本港务所承担所有入港船只的检疫。检疫传染病种有痢疾、伤寒、霍乱、天花等数种。船载牲畜亦须接受检疫。1922年后,青岛海港检疫机关的日常工作是对国内外来港商船进行检疫,确认无检疫传染病后,发给入港许可证,对进出口货物中的陈旧物品进行消毒,签检除鼠消毒证书及危险品检验。1938年,日伪海务局检疫股负责船舶检疫、消毒,兽类及植物检疫,灭鼠(硫磺熏舱灭鼠)、除虫等。在预防天花、霍乱期间,负责对进出港船只船员、旅客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检验。1945年后,检疫任务及手段基本没有变化,仅对传染源的检查较为重视。
  1957年,卫生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入境人员的医学检查以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检查及必要的病原微生物检查为主。并制定了检疫传染病船检疫程序,国境检疫逐渐规范化。在世界第七次霍乱大流行及1961年5月西太平洋地区发生前所未有的副霍乱大流行时期,青岛港检设措施得当而免受影响。1949~1986年共检疫进口船舶13476只,其中,1978~1986年检疫进口船舶7925只,占建国以来检疫总数的58.8%。
  1950年,船舶不分国籍,一律实施出口检疫。1957年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规定,船方要求出检即实施,否则不予实施出口检疫。1949年至1986年检疫出口船舶3923只。
  1949~1986年,按卫生部规定办理种痘69823人次,注射霍乱疫苗90114人次。1969~1986年,注射黄热病疫苗9413人次。自1981年起,为严防交叉感染及预防乙型肝炎发生,采取“1人1针管制”。
  灭鼠 1974年前,检疫所一直沿用硫磺熏舱除鼠。1975年始,采用溴化甲烷蒸舱除鼠,效果显著。1949~1986年共办理予除鼠证书4133份。自1982年开始检疫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进行港区鼠害调查。1985年1月,与青岛港务局联合组成青岛港务管理局灭鼠防鼠委员会,采用敌鼠钠盐饵盒灭鼠。至9月,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交通部、铁道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验收,授予青岛港“无鼠害海港、军港、火车站”称号。
  杀虫 建国初期,消毒除虫使用“DDT”和“666”。60年代改用敌百虫和敌敌畏。从1981年起,改用二氯苯醚菊酯和溴氰菊酯。
  消毒 检疫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疫情周报提供的疫区,对来港船舶的饮用水和压仓水进行消毒。1949~1977年,采用漂白粉消毒。从1978年起改用液氯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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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防 疫  
第五章 国境检疫

第二节 动植物检疫


  1965年10月,农业部根据国务院的指示接管青岛商品检验局的对外植物检疫工作,开始筹建动植物检疫所正式成立(以下简称动植物检疫所),有工作人员13人。受农业部和山东农业厅双重领导,党务工作由中共青岛市卫生局委员会代管。1981年9月,动植物检疫所改为农业部直属单位,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领导,设立动植物检疫科有工作人员21人。1985年5月,下设石臼所动植物检疫所,编制15人。至1986年,全所工作人员总计36人。
  进口动物检疫,在1963年至1986年间,共检疫检验雏鸡、鸭、天鹅、鱼、贝及动物产品鱼粉、羊毛、肠衣、皮张等423批次,计13.06万吨,43.59万头(只、尾、张)。1976年对荷兰进口17.5万张兔皮检出炭疽病,索赔11万美元。1980年前后,在世界性非洲猪瘟大暴发期间,对入境船舶全部进行消毒处理,有效地防止了疫情传入青岛地区。
  出口动物检疫根据进口国的要求进行检疫检验。动物产品的检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商品检验局负责,动物检疫检验由青岛动植物检疫所负责。动物检疫检验的主要品种有牛、观赏鱼类、鸟类、驴、波斯锚及贸然猖狂狐狸等。1968~1986年共检疫297批次,计11.51万头(只、尾、张)。1981年3月,首次检疫山东临沂地区向日本出口小尾驴28头,经日本检疫合格。1984年检疫出口日本的187头秦川牛和鲁西黄牛,发现疫病,全部杀灭。1986年检疫山东省赠给日本的一头鲁西黄牛在日本通关。
  进口植物检疫,自1966年至1986年,共检疫79个国家和地区进口的粮食、木材、棉花等计34个品种,2043批次,1199.5万吨。从中发现了谷斑皮蠹、四纹豆象、粗腿豆象、椰甲、欧洲榆小蠹及谷象等对外检疫害虫和45种其他生活害虫,货物总量为238万吨,均按国家规定熏蒸灭虫处理。其中,1973年4月,从圭亚那进口原木中首次发现欧洲榆小蠹。外贸部废除了与圭亚那Gov签订的进口原木合同。在进口的28万吨小麦中,发现小麦矮化腥黑穗病及其他对外检疫对象病害30余种。1974年3月,在“依巴巴克森”号轮船运载的13558吨美国小麦中检出小麦矮化腥黑穗病,按检疫协定原船退回。在进口的32万吨大麦、小麦、大豆、玉米中,发现对外检疫对象有杂草籽、毒麦、假高梁、蔓陀罗等及第二类控制的危险草籽16种,一般杂草籽450多种,均通知有关单位做了处理。另外,检疫邮寄、携带和海运入境的种子、苗木128批次,计1.35万株。发现樱花树苗疫情复杂,销毁4300株。对外出具索赔证明的船只共计89艘,索赔金额910多万美元。
  出口植物检疫,1966~1986年共检疫检验9084批次,合计620.68万吨;其中种子、苗木347批次。这些货物主要品种有粮食、棉花、花生、饲料及冻菜等70余个品种,出口100个国家和地区,经检疫发现其中有主要生活害虫89种,病害38种,熏蒸处理103万吨,加工处理和复验的43万吨,提高了中国出口的检疫检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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