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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30

青岛市志52:交通志 第二篇 公路

第二篇 公路



  青岛解放前,全市公路通车里程少,标准低、质量差,公路运输以人畜力车为主。汽车运输兴办虽早,但主要为德、日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所控制和垄断。至青岛解放前夕,全市勉强可以通行汽车的公路不足800公里,营运车辆仅有500余部,并且全部为美、日等国的破旧车辆,公路交通运输近于瘫痪。 
  1949年6月青岛解放,公路交通运输事业获得新生。人民群众和交通职工在人民Gov的领导下,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在不同的时期,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筑路架桥,发展运输生产,公路交通面貌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公路运输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打破长期以来的“三统”(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模式,出现了国营、集体、个体、各经济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共同发展公路运输,多家经营的新局面,不仅公路运力有较大幅度增长,并且形成了普通客货运输、集装箱运输、零担运输、散装水泥运输以及大件运输等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运输新格局。至1986年底,全市共有各类营运机动车7965辆,比1978年增长9.5倍。1986年完成公路客运量1972万人,客运周转量90464万人公里,分别比1978年增长6.2倍和4.65倍;完成公路货运量4741万吨,货运周转量143583万吨公里,分别比1978年增长2.04倍和8.41倍。公路客、货运量均超过铁路和海运,跃居各种运输方式之首。公路建设改变过去单靠国家投资的做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开资金渠道,加大建设投资,全市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等级标准明显提高,至1986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2668公里,比解放初期净增1800多公里。其中高级、次高级路面896.5公里,晴雨通车里程2629.6公里,分别占总通车里程的33.6%和96.2%。全市15个乡镇(不含独立于海上的灵山岛)全部通公路,6121个自然村,有5092个已通公路,公路密度为25平方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市初步形成纵横交错、干支相连、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

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33

第二篇 公路  
第一章 公路建设

第一节 道  路


  建置初的青岛尚未开发,交通不便,至德国侵占,只有由青岛口通往崂山、即墨的4条骡马车道和6条独轮车道,总长度68公里。
  德国强占青岛,出于殖民统治和经济掠夺的需要,在修筑青岛港和胶济铁路的同时,加紧修建市内和市外道路,至1914年10月,修筑市外道路16条,总长度120公里。其中1903年动工,翌年完工的台柳路(台东至柳树台),全长30.3公里,铺筑4米宽的碎石路面,共建有大小桥涵217座,是山东省境内第一条公路,也是全国最早的汽车路之一。除台柳公路外,其余15条公路均为以李村为中心向外辐射的或与青岛市区通达的乡区公路,基本上将胶澳租界内的重要村镇、山水名胜联结起来。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时期,出于殖民统治需要,对日德交战时破坏的市外道路桥涵进行修复,这一时期,青岛新建市外道路甚少。
  1922年,北洋Gov收回青岛。至20年代末,除对胶澳商埠范围内原有的公路予以维修外,新建了自小村庄经南渠至白沙河公路共11公里。对通往外县外地的道路,因军阀混战,无暇顾及修建。
  30年代初至抗日战争爆发前,为适应日益增多的汽车运输的需要,南京国民Gov山东省建设厅在青岛地区以县为单位,将各县旧有的官马大道,先后改建成若干条简易公路,青岛境内总长度300多公里,主要有烟(台)—青(岛)公路,青岛境内长71.6公里;青(岛)—沙(河)公路,青岛境内87公里;青(岛)—石(岛)公路,青岛境内45公里;青(岛)—黄(县)公路,青岛境内54公里;蓝(村)—掖(县)公路,青岛境内42.7公里。这些公路路基宽度不一,或6~8米,或4~5米不等,多数为土路,路况低劣,晴通雨停。这时期,胶县、即墨、平度、莱阳等县共修建县乡道路38条,总长度1021.5公里。这些道路更加简陋,路基宽度不过3~4米,随弯就弯,未建桥涵,一般不能通汽车。这时期,青岛的市郊道路也有较大发展,青岛市Gov工务局在沧口、李村等6个区组织修建公路,至1934年底在市郊乡区共修建道路155.7公里。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出于侵略战争和对青岛及山东腹地进行经济掠夺的需要,先后修建城(阳)—蓝(村)、王(戈庄)—柏(乡)、平(度)—高(密)、胶(县)—王(戈庄)、胶(县)—诸(城)、青(岛)—威(海)等公路,青岛境内总长度达182公里。但由于连年战争破坏和长期失修失养,至青岛解放前夕,青岛地区的公路,路基残缺、少桥无涵、路面坎坷,通车里程不足800公里,全是等外路。勉强通车路段,时速达不到20公里。
  1949年6月,青岛解放。在人民Gov领导下,以县为单位建立公路机构,积极整建被战争破坏的公路和桥梁,使公路状况不断改观。“一五”时期,新建潍(坊)—石(岛)、即(墨)—鳌(山)两条公路110.6公里。至1957年底公路通车里程达1072.8公里,其中符合公路技术标准的三级公路205.2公里,四级公路728.4公里,路面质量过硬的等外公路654公里,占通车总里程的61%。
  1958年公路建设盲目“跃进”,青岛地区(包括崂山、即墨、胶县、黄岛、平度、莱西)公路里程猛增至1760公里。但多数新建公路因设计施工不按专业技术要求,质量低劣,汽车通行十分困难,只能供独轮车、地排车、马车使用。同时,修了一些脱离实际的宽路和断头路,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和民力物力。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公路部门贯彻国家提出的“切实整顿,加强养护,积极恢复,逐步改善”的方针,着重对“大跃进”期间所建公路进行整顿,同时修建了部分临海公路和山区公路。1965年底,青岛地区公路通车里程达1686.7公里,好路里程达1238.8公里,占通车里程的73.4%。
  “文化大革命”期间,新建和改建了一批战备公路。60年代末开始,对部分省养干线和重要县公路的路面,进行沥青表面处治(以下简称沥青表处),经沥青表处的路面477.4公里,占通车里程的20%。至1978年,青岛地区公路通车里程为2387公里,低标准的好路里程为1461公里,占通车里程的61.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提高青岛市区通向所属各县道路的等级,改善城市出入口道路状况,青岛市交通局制定了“抓辐射、治梗阻、保畅通、促开发”的青岛公路建设总体规划。1982~1983年,对青岛市区唯一的公路出入口小白干路进行改造,将宽度7米的沥青路面展宽至12米。1984年开始修建青岛市第二条公路出口“308国道”青岛段。该段由青岛市区山东路鞍山路口起至即墨县楼子疃乡西元庄止,长31公里,路基宽30~40米。至1986年底,路基工程基本竣工,昼夜交通量达1.7万辆次,行车时速平均可达60公里以上,缓解了车辆进出青岛难的矛盾。同时期拓宽了市区东部湛流公路,并对崂山风景区的公路进行了全面整修改造,基本适应了崂山旅游的需要。这期间,青岛市所属各县(区)对大部分省养干线和重要县公路进行了全面的技术改造。1979~1986年,改造总长度达1140公里,干线公路80%达到三级公路以上标准,其中通过新建改建达到一级公路标准的41.2公里,二级公路232.1公里。6年中用于公路大修改建资金累计近4亿元,是青岛地区建国以来公路建设投资最多,发展最快的时期。至1986年底,青岛公路通车里程达2668公里,晴雨通车里程达2565.3公里,占通车里程的96.2%。境内344.2公里国道全部为高级、次高级路面;648.2公里省道中,高级、次高级路面达374.8公里,占省道的57.8%;1633.6公里县乡公路中,高级、次高级路面达177.5公里,占县乡公路的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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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道 青岛境内国道有4条,总长度达344.2公里,是构成青岛地区公路交通网的主要骨架。
  204国道 烟台至上海公路,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南北走向的国家主要公路干线。自烟台起,经福山、栖霞、莱阳、莱西、即墨、崂山、胶县、胶南、日照、赣榆、连云港,到达上海。青岛境内214.1公里,路基宽度一般8~14米,穿越城区路段达24~30米,全部为高级、次高级路面,路面高度一般为7~12米,城区路段22~28米。1986年交通流量,最高为每昼夜1万车次,最低为2000车次,平均时速为每小时50公里。204国道青岛境内段,由境内的烟(台)青(岛)、青(岛)石(岛)、济(南)青(岛)、胶(县)新(海连)4条省养公路干线合并而成。自莱阳莱西交界起至即墨城南东城段72.2公里,原为境内烟青线一段。自东城至城阳7.7公里,是境内青石线一段起点路段。自城阳至胶州34.3公里,为济青线一段。胶州起至胶南与日照交界段99.9公里,是胶新线的北段。
  204国道青岛境内各段公路原为20年代或30年代在旧有大道的基础上修建成的简易公路。初建时,线型蜿蜒曲折,路基宽4~6米,未铺路面,仅在大沽河上架设了木桥。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城阳至胶县部分路段铺设了路面,将大沽河的木桥改建成水泥混凝土漫水桥。40年代初期,对胶县至王戈庄公路段进行了重点整修,路基宽度达到7米,修建桥涵及过水路59处(座),并开辟了黄山岭垭口,但道路坡度高达14%,行车非常困难。
  建国后,全线分段进行路基改线、路基拓宽、桥涵配套及铺筑沥青路面工程达40多次。1950年上半年,莱阳莱西交界至即墨城南东城段完成路基拓宽工程,宽度达到9米。1951年上半年完成桥涵配套,下半年铺筑泥结碎石承重层,其宽为3.5~5米,厚20厘米。这是建国后青岛地区第一次规模较大的公路改建工程。经这次改建,该段弯道半径大于50米,桥涵载重达到15吨,符合三级公路标准。1956年,东城至城阳段进行拓宽改建,路基宽度达到6.5米。次年,铺筑宽5米、厚20厘米的沙土级配路面,达到晴雨通车。1959年,进一步开辟黄山垭口和进行改线降坡,改线3.5公里,黄山垭口西移15米,下挖深度9米,北坡降到5.2%,南坡降到4.7%。同年,王戈庄至张家楼段改线,新改路线路基宽10米,修建桥涵11处。1960年,洋河崖至王戈庄段26.5公里路基加宽到8.5米。至1966年,先后完成洋河崖路基改线、胶城改线、迥龙观路基改线、4村(封家村、周家村、柳树底、小场)路基改线和董家村至宋家岭段海滩路基改线工程,共计改线15.73公里,路基宽度10米、城区15米;同时铺筑沙土砾石石级配路面15公里,宽8~9米,城区12米;新建漫水工程4处844米,涵洞18道477.9米,小桥2座53.1米,护坡1193米。同时完成的还有城阳至胶县段34公里改线工程。
  1969~1973年,对莱阳莱西交界起至城阳段和城阳至胶县段分期分段进行了沥青表处,沥青路面宽6~8米,厚2~3厘米,里程达114.2公里,占青岛境内全线总里程的53.3%。1974年5月至1979年,分期铺筑胶县至胶南与日照交界段沥青路面98.5公里。底层是拳石灌沙和泥灰结碎石,宽7.5~10米,厚16~33厘米,面层宽7~9米、厚3厘米。70年代,进行了南万村改线、胶县至王戈庄段路基拓宽、瓦屋至朱家小庄段路基裁弯拓宽,扭杭至唐家庄段路基拓宽、乜家庄村里改线和唐家庄至泊里段路基裁弯拓宽等改建工程,长度达51.1公里,拓宽后的路基一般为8~10米,胶县至王台段24.1公里为12米。
  1980年,进行黄山南坡裁弯工程和小麻湾至李家河段7公里路基重新改线工程。1981~1985年进行元庄至桃源河段3段路基改线和路基拓宽、辛(庄)小(井)线路基拓宽、泊里西河至周家村段路基改线和马家滩路基改线等工程22.1公里,拓宽后的路基达12~15米。在此期间,莱阳莱西交界起至城阳段按正规的操作程序,全部重新铺筑了沥青路面,安装了路沿石,一般路段宽度8米。所经莱西、即墨城区路段,重新进行拓宽改建,路基宽度达到24~30米,两边设隔离带,快慢车分道行驶,达到一级公路标准,莱西城区长5公里,即墨城区长4.6公里。城阳至胶县段,路基改线改建完成后,分期分段重新铺筑了沥青路面,宽13米,灰土底层或拳石灌沙底层厚30~35厘米。1984年铺筑的小麻湾至李家河段7公里沥青路南,宽为12米,其中厚度为29厘米灰土底层的4.5公里,厚度为20~30厘米的拳石灌沙底层的2.5公里。碎石稳定层厚8厘米,面层厚5厘米。通车后,由于底层不稳,沥青路面松散龟裂,占铺路面积的30~40%,出现了较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
  1986年底,204国道青岛境内段共有永久性桥梁76座,长度为3668.5米。其中:大桥5座928.6米,中桥34座2368.4米,小桥41座662米。各式涵洞352道6354.5米,漫水工程5处878.3米,防护工程75处5769.5米。
  206国道 烟台至汕头公路,是中国东部地区南北走向的另一条国家公路干线。20年代初山东最早建成的烟(台)—潍(县)公路,是该线的起点路段,自烟台起,经蓬莱、龙口、掖县、昌邑达潍县,全长290公里,是山东半岛北部沿海地带的主要交通动脉。
  206国道青岛地区平度境内段,自灰埠镇起至新河镇止,全长13.5公里,建国后到1987年底,经过4次改造扩建,1954年,铺筑砾碎石级配路面11.1公里,宽5米,厚10厘米。1971年5~10月,该段进行了沥青表处,长13公里。1975年该段路基宽度由原来的8.5米加宽到12米,路面宽度由6米加宽到10米。1976年进行桥涵接长工程,接长中小桥4座55米,涵洞13道60.99米,另装桥栏杆4处137.35米。1982年4月,灰埠至新河段重铺沥青路面13.5公里,沥青路面宽10米,底层结构石灰土厚12~22厘米,达二级公路标准。
  206国道青岛境内段,共有永久性桥梁5座,总长175.4米。其中:中桥1座长95.4米,小桥4座长80米。涵洞12道长166.9米。1986年,昼夜交通流量最高8000车次,最低3000车次。
  308国道 青岛至石家庄公路,由青岛起,经济南到达石家庄,是东西走向的国家干线公路之一。青岛段已建成的是从青岛市四方区的山东路、鞍山路口起经李村、城阳至即墨县的西元庄。途经四方区、崂山县、即墨县,全长31公里,其中公路部门辖25.9公里,市政部门辖5.1公里。该路于1981年开始测量设计,1984年破土动工,1986年底路基工程基本竣工。
  308国道青岛出口段有1.67公里路面宽度达40米,余为30米。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18公里,水泥混凝土13公里,其中3块板1.67公里,余为4块板;3块板的快车道宽16米,慢车道宽2×5.5米,人行道宽2×5米,快慢车道分隔带宽2×1.5米;4块板的快车道宽2×7.75米,慢车道宽2×5.6米,中央分隔带宽1.5米,快慢车道分隔墙宽2×0.4米,路肩宽2×0.5米,达国家一级公路标准。全段修建永久性桥梁15座,总长781.2米,其中:大桥1座,长211米,中桥6座,长438.4米,小桥8座,长131.8米。涵洞83道长3462.4米,挡土墙61处长7304米,护坡13处面积为5389平方米,石砌边沟25处长7556米,平交道涵洞42道长772.4米,跨线桥2座,宽7+2×1米,全长90米。该路共征用土地2356.21亩,工程总投资5536.6万元。308国道青岛出口段的建成,为青岛开辟了除小白干路外的第二条进出口道路。昼夜交通流量达1.7万辆次,行车时速平均可达60公里以上,缓解了车辆进出青岛难的问题。
  309国道 荣成至兰州公路,是东西走向的国家干线公路之一。50年代建成的潍(坊)—石(岛)公路,是该线的起点路线,西起潍坊,经昌邑、平度、莱西、莱阳、海阳、乳山、文登、荣成,至石岛止,全长377公里,1956年4月20日开工,1958年6月30日竣工通车。青岛境内段自莱阳莱西交界起经莱西、平度,至胶莱河止,全长98公里,其中重合204国道7.3公里。实长90.7公里。该路初建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6米,历经知宽改造、接宽桥梁、加长涵洞,至1986年路基宽度已达11米,路面宽度达9米,全部为沥青路面。1980年,国家进口30万吨乙烯设备,由青岛卸船后,大批大件需通过潍石公路西段运往内地,因大件重量超限,通过桥梁必须加固,平度段的漩河桥加固钢筋混凝土排架桩6个,泽河桥浇筑钢筋混凝土牛腿盖梁6排,秦皇河桥浇筑钢筋混凝土排架桩4排。
  309国道青岛境内段,共有永久性桥梁27座,总长1433.91米。其中大桥4座,长722.2米,中桥9座,长472.4米,小桥14座,长239.34米,涵洞83道,长1457.9米,防护工程7处204米。1986年,昼夜交通流量平均1万车次以上。
  省道 青岛共有省道14条,总长648.2公里。其中跨市(地)的省道有10条,计523.7公里,境内的省道有4条,计124.5公里,是构成青岛公路交通网的骨架。
  青石公路 青岛至石岛公路,编号为省道007公路,是青岛通往山东半岛南部沿海地区的公路干线。青岛境内段由青岛四方长途汽车站起,经大山、坊子街、流亭、仲村、即墨、上疃、梁家疃、牛齐埠、大河头至莱西与莱阳交界止,全长66.4公里。其中,重合204国道10.5公里,实长55.9公里;青岛市政部门辖3.4公里,公路部门辖52.5公里。
  青石公路通达地点和路线名称多次变更。30年代初称“环海北线”,其路线自城阳起,经东城、即墨、侯戈庄、演泉、韩家岭、柳沟、牛齐埠、双疃、西河头、店集、周疃、金口、穴坊、石岛、达威海。解放初期,即墨至金口段称即金线。60年代后期,上疃至莱西与莱阳交界段23.2公里新路建成后,从青岛去海阳、石岛、威海等地不必绕行店集和金口,缩短行车里程12.65公里,称为青(岛)—威(海)线。1970年,又改称青(岛)—石(岛)线。路线名称虽多次变更,路线起点一直是城阳,青岛至城阳段是重合济南—青岛线的里程。1986年底,全省路线调整,通过公路普查,青石公路才确定了现在的路线走向。
  青石公路青岛至凉亭段,80年代以前是济(南)—青(岛)线的末端路段,即青岛市小白干路。该路1958年路基拓宽改建,宽度达40米,后下马缩减至22米,1968年对路面进行沥青表处,1982~1983年重铺沥青路面,宽20米。自凉亭经仙家寨,狗塔埠至流亭段,原路段弯曲狭窄,穿越村庄,车辆堵塞拥挤,出入青岛十分困难。1978年下半年,改建自凉亭经仙家寨西至杨埠寨5.3公里的路基工程,宽度为22米,并铺筑了厚30厘米的碎石路面,投资142.47万元。流亭经东城即墨至上疃段,80年代以前是烟青公路的一段。1986年公路普查,东城—上疃段划为204国道。上疃至牛齐埠段,1956年新建,当年用风化石改善路面,1970年沥青表处。牛齐埠至莱西与莱阳交界段,原为南京国民Gov在30年代筑而未成的一段公路,1959~1961年重建路基,宽度达到12米,1962年铺筑砾碎石级配路面,1972年沥青表处,1978年重铺沥青路面,宽10米。境内表青石公路达到一级公路标准的27.3公里,三级公路39.1公里,即墨至莱西莱阳交界段车日流量达3000~4000次,青岛至即墨段车日流量达万次以上。
  青石公路青岛境内段共有永久性桥梁18座长678.1米,其中:大桥1座长185米,中桥4座长259.7米,小桥13座长233.4米。有涵洞73道长1494.2米,防护工程12处长595米。
  胶王公路 胶县至王村公路,编号为省道011公路。自胶县城东李家河村西起,越204国道,经胶县城南,越朱诸公路,经西祝村、苑戈庄、柴沟、安丘、益都,到达淄博市的王村。青岛境内23.9公里,全系四级公路。1970年建成朱诸路口至胶县与高密交界段,长13.8公里,路基宽7.5~8米,沙土级配路面宽6米。1985年修筑李家河村西至朱诸路口段,长10.1公里。其中李家河村西至204国道4.1公里,路基宽23.5米,204国道至朱诸路口段6公里,路基宽15米,共投资200万元。胶王公路青岛境内段共有永久性桥梁9座长376.2米,其中中桥3座长243.1米,小桥6座长133.1米;涵洞45道长1209.5米,防护工程4处长244.5米。1986年交通流量昼夜平均800车次以上。
  泰薛公路 泰安至薛家岛公路,编号为省道013公路。西起泰安,东经莱芜、沂源、临朐、沂水、诸城、胶南至薛家岛,全长311.42公里。青岛境内段自诸城与胶南交界起,经六汪、铁山、王戈庄(胶南县Gov驻地)、隐珠、灵山卫、薛家岛,到达黄岛区的安子码头止,全长61.7公里。其中,胶南县城驻地重合204国道0.6公里,实长61.1公里。胶南县城建部门辖1.4公里,公路部门辖59.7公里。
  泰薛公路青岛境内段由原王(戈庄)—柏(乡)公路和安(子)—王(戈庄)公路两段联成。1959年称安(子)—诸(城)公路,1966年改称胶(南)—长(治)公路,亦称莱(芜)—王(戈庄)公路,1970年又改称泰(安)—王(戈庄)公路,1974年定名为泰(安)—薛(家岛)公路。王戈庄至安子段初建于1933年。王戈庄至柏乡段初建于1942年,是日伪Gov为进行反动统治而开辟的公路。
  建国后,泰薛公路青岛境内段的重要改建工程有:1959年,对王戈庄—安子段28.4公里进行路基改线拓宽工程,计改线8处,长9.5公里,路基宽度由原来的不足5米拓宽至7米,新建涵洞10道长195.2米,投资4.38万元。1963年,因铁山水库建成,王(戈庄)—柏(乡)公路因此改线,改线段自埠岭头起,经张仓、前吉林、大于家、六汪而达柏乡,全长20.8公里,路基宽6米,新建涵洞28道长262.68米,干砌片石漫水路1处长8米。1967年10月,胶南县进行诸城与胶南交界至王戈庄段路基改建工程。改建路基长33.3公里,宽7.5米,砾石级配及风化石路面长32.9公里,宽6米,新建永久性桥梁7座长202.87米,各式涵洞106道长1278.74米,漫水工程5处长261米。工程全部投资共计116万元。1971年,王戈庄至安子段由于交通量增大和为铺筑沥青路面打好基础,再次进行路基拓宽和路基改线,路基宽度由7米拓宽到10米,改线10处长4.82公里,新建中桥1座长78.3米,小桥2座长41.48米,涵洞30道长702.27米,防护工程3处178米,旧涵洞接长5道。1980年,孟家庄至胶南与黄岛交界段铺筑了沥青路面,长24.14公里,宽8米。1981年胶南与黄岛交界至安子码头段7.1公里,路基由8米拓宽到12米。1984年铺筑沥青路面宽9~9.5米,西段3.6公里底层是灰土,东段3.5公里底层是拳石灌沙,厚度均为16厘米,稳定层厚8厘米,面层厚2.5厘米。
  小莱公路 小纪至掖县公路,编号为省道021公路。自海阳县的小纪镇起,经万第、莱阳、河头店、南墅、河里吴家、郭家店,到达掖县,全长120.2公里。青岛境内段自莱阳与莱西交界起,经河头店、南墅,至莱西与掖县交界止,长37公里。该线为1967年10月至1970年6月初建,线路经过点是由河头店经马连庄、陶家、河里吴家,至与掖县交界,长43公里,多处穿越村镇,弯急坡陡,行车不利。1980~1982年春分期分段完成改线和路基改建工程。路基宽9米,沙土级配路面宽7米,总投资264万元。小莱公路青岛境内段共有永久性桥梁21座长903.4米。其中,大桥2座长416.6米,中桥5座长261.2米,小桥14座长225.6米,有涵洞96道长1435.6米,防护工程34处长2649米。1986年交通流量昼夜平均1864车次。
  蓬水公路 蓬莱至水集公路,编号为省道024公路。自蓬莱起,经于家庄、寺口、毕郭、河头店、周格庄,到达水集镇,全长116.2公里,青岛境内自莱阳与莱西交界起至水集镇长26公里,重合309国道4.3公里,实长21.7公里。建国前该路为乡村大道联接改造的简易公路,路基宽窄不一,路线弯弯曲曲,路面坎坷不平,境内穿越村庄20处,行车非常困难,时速不足20公里。建国后,路况逐步有改善。1986年,自与莱阳交界起至泥湾头6.4公里路基改线,宽7米。1976年,泥湾头至309国道9.6公里路基改线,宽9米。1982~1984年,309国道至水集镇5.7公里重建,路基宽20米,蓬水公路青岛境内段一级公路5.7公里,二级公路1.2公里,三级公路14.8公里,沥青路面6.9公里,余为沙土路面。共有中桥1座长40米,小桥4座长74.3米。有涵洞33道长423.4米,防护工程11处长2298.4米。1986年,交通流量昼夜平均500车次以上。
  朱诸公路 朱桥至诸城公路,编号为省道025公路。自掖县东北部的朱桥起,经梁郭、驿道、郭家店、旧店、两目、古岘、南村、北王珠、马店、胶县、杜村、铺集、张家屯、辛兴到达诸城,全长211公里。青岛境内自掖县与平度交界起,至胶县与诸城交界止,长143.4公里。胶县市政部门养护5.1公里,公路部门养护138.3公里。1986年公路普查,将原来朱(桥)—胶(县)线和胶(县)—诸(城)线两条公路合并称朱(桥)—诸(城)线。
  掖县与平度交界至古岘段,70年代前是各公社(乡镇)自修自养用于农业生产的断头路。古岘经南村至胶县段,是30年代初南京国民Gov建成的勉强通行汽车的简易公路。70年代初,因修战备公路,打通了北部的断头路。整修路基,配齐桥涵,铺设路面,路基宽6.5~7米,达到四级公路标准。1974年,掖县与平度交界至胶县段提为干线公路。
  胶县至胶县与诸城交界段是胶(县)—诸(城)公路的起点路线。60年代初,即被列为省养公路干线。该线系30年代初南京国民Gov利用大车道改造而成的简易公路。日伪统治时期进行了整修,路基宽5~6米。主要河流上架设了木桥。建国后,该线青岛境内段重大改线改建有3次。1968年5月至1970年10月,完成胶县县城至张家屯西段路基全面改线改建工程,路基改线拓宽42.5公里(其中:由胶县县城起,经黄埠岭、陈家屯至尹家店段新建路基9.2公里),宽度达到8.5米,铺筑砾石级配路面42公里,宽6米,新建大桥1座长263.83米,中桥1座长40.74米,小桥5座长72.1米,涵洞99座长1095.9米,投资108.4万元。1977年上半年,自黄埠岭至张家屯西段39.5公里铺筑了沥青路面。沥青路面铺筑前,将砾石级配路面由6米加宽到8米,灰土底层宽8米,沥青路面宽7.5米,投资102.5万元。1978年,因服从胶县城市规划建设,新建了由胶县城东李家河村起,穿越胶县城北部至黄埠岭的9.2公里新路,路基宽度城内18米,城外12~14米。当年铺筑沥青路面,城内宽9.5米,城外宽7.5米。1979年公路普查,定为济青公路穿越胶县城区的路段。1986年公路普查,自胶县城区至黄埠岭段的5.1公里划给朱(桥)—诸(城)线。
  朱诸公路青岛境内段三级公路45.9公里,四级公路97.5公里。沥青路面50公里,沙土路面93.4公里。境内共有永久性桥梁42座长1473.9米,其中大桥3座长575.8米,中桥7座长439.9米,小桥32座长458.2米,有涵洞161道长2162.4米,漫水工程2处长211.8米,防护工程60处长3683.9米。1986年,昼夜交通流量平度段300车次以上,胶县段1200车次以上。
  三城公路 三山岛至城阳公路,编号为省道026公路。自掖县北部的三山岛起,经掖县、夏邱、平度、南村、蓝村,到达城阳,全长149.2公里。青岛境内自掖县平度交界至城阳,长98公里,重合309国道3.7公里,重合朱诸公路1公里,实长93.3公里,全部为沥青路面。
  青岛境内的三城线名称多变。20年代末,北洋Gov利用乡村大道改造成简易公路,称青(岛)—沙(河)公路。其走向是由青岛起,经即墨、刘家庄、古岘、平度、夏邱达沙河。1939年,日伪Gov建成城阳至蓝村段公路,青沙线即形成了现在的走向,经即墨、刘家庄、古岘至平度段被淘汰。建国初期,青岛至蓝村段称天(津)—青(岛)线,蓝村经平度至虎头崖,称虎(头)—蓝(村)线。60年代初到至70年代初,由青岛起,经城阳、蓝村至平度段称济(南)—青(岛)线。70年代开始,由元庄起,经蓝村、平度去沙河称青沙线。青岛至流亭段划为青(岛)—石(岛)线后,原青沙线改称三城线,终点确定在城阳。
  建国后青岛境内三城公路的重大改建工程有5次。1956年11月,掖县与平度交界至蓝村段路基宽度由原来的5~6米加宽到7.5米。1957年,改建漫水小桥1处,小桥3座,涵洞13道。1968年3月,蓝村至城阳段改建路基长23.3公里,宽度由原来的6米加宽到9米,改建中桥1座长51.4米,小桥2座长25.9米,涵洞45道长513.4米。1971年,沙岭至元庄段31.6公里铺筑沥青路面,宽度为6.5米。1974年4月,平度至沙岭河段39公里路基拓宽到12米并铺筑沥青路面,宽7米。1976年6月,平度与掖县交界至平度段28.2公里路基拓至10米,并铺筑沥青路面,宽7米。1985年11月,沙岭河至蓝村段6.3公里,路基宽度由原来的9米拓宽至15米。1986年5~9月,沙岭至蓝村段铺筑沥青路面,宽7米。同年,平度至沙岭段路基拓宽到15米。
  三城线青岛境内共有永久性桥梁31座长1314.2米,其中:大桥5座长694.4米,中桥5座长262.1米,小桥21座长357.7米。有涵洞101道长1216.7米,漫水工程2处长1037.7米,防护工程5处长157.4米。1986年昼夜交通流量1500~2000车次。平日公路平度至日照公路,编号为省道027公路。自平度起,经高密、诸城、两城至日照,全长177.7公里。青岛境内长42.6公里。其中自平度城至平度与高密交界段长29.2公里,诸城与胶南交界至胶南与日照交界段长13.4公里,形成北南两段。
  平日公路 平度境内段为该线的北段。1941年日本侵占青岛期间,在驿道基础上,为侵略战争需要,强迫中国人民建成的一条公路,当时叫高(密)—平(度)公路。建成后,路基宽7米,碎石路面宽5米,每隔500米修建一个会车台。建国前因常年失修和战争破坏,路基宽度仅为4~5米。建国以后,该段的重大改建有3次。1958年盲目跃进,在极短的时间内,突击将该段路基加宽到24米,毁坏良田800亩。在三年调整时期,路基宽度缩减至8米,整修桥涵15座,达到三级公路标准。1960年定为省养干线。1972年路基拓宽到10米,同时接长了桥涵。1973年3月铺筑沥青路面,宽7米。
  平日公路胶南境内段系该线青岛境内的南段,自诸城入境,经小店子北、水泊子、徐家大村、李黄崖南入日照境。30年代曾为乡村大道。1934年,南京国民Gov将其整修成宽3米的简易公路,路线曲折蜿蜒,多处穿越村庄。1943年,日伪Gov对该线改建,将路基抬高,路基加宽至7米,时称海(州)—青(岛)公路,因未改善路面,晴通雨阻。建国后先称掖(县)—日(照)公路,后改称诸(城)—日(照)公路。1955年,对该路进行了桥涵配套和部分路基改线改建,路基宽度达到8.5米。1975年改线11.8公里,将5处穿村路段改出村外。该段经历年养护,达到晴雨畅通。1986年该段改称平(度)—日(照)公路。
  青岛境内的平日路全为三级公路,其中沥青路面29.2公里,砾(碎)石路面13.4公里,有永久性桥梁16座长463.9米。其中:中桥4座长203.2米,小桥12座长260.7米。有涵洞36道长421.3米。1986年平度段昼夜交通流量600车次,胶南段200车次。
  郝李公路 郝滩至李家坡公路,编号为省道051公路。东起胶南县郝滩,西止五莲县李家坡,横穿204国道、平(度)—日(照)、潍(坊)—临(沂)3线,全长55.6公里。胶南境内自郝滩起,经高家庄、墩上,在弯东村左折,经大场、徐家大村至东潮河西胶南与五莲交界,全长17.4公里,重合平日公路0.7公里,实长16.7公里。建国前该路为羊肠小道,1956年建成郝滩至大场段,长7公里。1958年建成大场至五莲交界段,长10.3公里。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经历年养护达到晴雨通车。1974年划为省养干线。青岛境内共有永久性桥梁5座长137.7米,其中中桥1座长73.5米,小桥4座长64.2米。有涵洞25道长291.4米。1986年交通流量昼夜平均250车次。
  黄水公路 黄城至水集公路,编号为省道061公路。自黄城起,经招远、道头、夏甸、南墅、日庄达水集,全长121.7公里。青岛境内自夏甸入境,经日庄至水集全长35.3公里,重合204国道4.1公里,重合309国道3.1公里,实长28.1公里。该线系30年代初南京国民Gov在乡村大道基础上,整修连接而成的简易公路。路基宽度仅4~5米,当时称青黄汽车路,黄水公路是其中一段。青岛解放后,境内黄水公路重要改线改建工程有两次。1958年,由于修建产芝水库,穿经库区的路线改线,自圈里至茂芝场(309国道口)改线20.3公里。1959年自招远与莱西交界至圈里段改线7.4公里,随之桥涵配套,路基宽9米,沙土碎石路面宽7米,达到三级公路标准。1977年,境内28.1公里全部铺筑沥青路面,沥青路面宽8.5米。青岛境内段有永久性桥梁5座长122.8米。其中:中桥1座长49.9米,小桥4座长72.9米。有涵洞47道长646.4米,防护工程15处长632米。1986年交通流量昼夜平均1000车次以上。
  鳌蓝公路 鳌山卫到蓝村公路,编号省道078公路,是即墨县境内省养干线。自鳌山卫起,经白庙、窝洛子、大村、即墨城、马山、信村、王演庄到达蓝村,全长45.9公里,自王演庄至蓝村重合三城线9.6公里,实长36.3公里。鳌山卫到即墨城段系1956年初建,1957年竣工,长19.9公里,路基宽8.5米,砾石级配路面宽5.5米,中小桥梁10座长182米,涵洞64道长679.5米,防护工程25处长1926.6米,完全符合三级公路标准。载重能力达到汽-13,拖-60。1975年,窝洛子至即墨城段10公里铺筑沥青路面,宽6米。即墨城至王演庄段原为县公路,路况低劣。1975年提为干线,命名为鳌蓝公路。1976年路基改建,新建路基自即鳌路头起,经庄头、八里庄村前、陈家河村后、大信村街里,在王演庄东与三城线相交,长16.55公里,路基宽8.5米。1977~1978年,即墨城至马山段8.5公里铺筑沥青路面,宽7.5米。1986年,大村至即墨城段5.5公里路基拓宽至24米,当年完成土方工程。1986年底,鳌蓝线有二级公路9.4公里,三级公路18.5公里,四级公路8.4公里。全线沥青路面18.5公里,沙土路面17.8公里,有永久性桥梁17座长368.8米,其中:中桥3座长182.1米,小桥14座长186.7米。有涵洞65道长666.7米,防护工程27处长2325.6米。1986年昼夜交通流量最高6000车次,最低1500车次。
  青王公路 青岛至王哥庄公路,编号省道079公路,是崂山县境内的省养干线。自青岛长途汽车站起,经吴家村、李村、夏庄、惜福镇、大桥,到达王哥庄,全长48.7公里。重合308国道3.1公里,实长45.6公里。青王公路是崂山旅游路的北线,也是崂山旅游外环线的一部分。该路在60年代末由台柳路青岛至李村段,李(村)塔(狗塔埠)路的李村至罗圈涧段,罗(圈涧)—夏(庄)路、夏(庄)—惜(福镇)路、福(惜福镇)—庄(王哥庄)路5个路段组成。线型蜿蜒曲折,路基宽度4~5米。1978年前,穿越村庄14处,达6200米。1969年市区与崂山交界至李村段7.3公里进行了沥青表处。1978~1980年,罗圈涧至惜福镇段12.5公里,李村至罗圈涧段5.8公里和大桥至王哥庄段9公里路基改线改建,宽度达到12米,增建和接长了桥涵。1986年,惜福镇到至大桥段9公里路基拓宽并修建桥涵。宽12米,投资650万元。至1986年底,青王线有二级公路33.6公里,三级公路7.2公里,全为高级、次高级路面。全线有永久性桥梁25座长782.4米,其中:大桥1座长127米,中桥9座长455.6米,小桥15座长199.8米。有涵洞109道长2288.9米,漫水工程1处长154米,防护工程85处长4925.3米。1986年昼夜交通流量平均3500车次。
  沧沙公路 沧口至沙子口公路,编号为省道080公路,是崂山县境内的省养干线公路。自青(岛)—石(岛)路口起,经李村、汉河达沙子口,全长19公里,重合青王公路0.3公里,实长18.7公里。该线是德占青岛期间建成的李(村)—沧(口)路,台(东)—柳(树台)路的李村至汉河段,登(瀛)—宅(科)路的沙子口至汉河段组成。建国后直到60年代末李村至沙子口段称李沙路。1970年公路普查,将李沧、李沙两线合并,定为沧沙公路。70年代初期进行路基整修,对路面进行了沥青表处,达三级公路标准,有永久性桥梁8座长373.9米,其中:大桥1座长103.5米,中桥4座长215.4米,小桥3座长55米。有涵洞71道长1219.3米。1986年昼夜交通流量平均700车次。
  黄王公路 黄岛至王台公路,编号为省道086公路。自黄岛起,经徐戈庄、胶南县建材厂、红石崖、戚家、崖逄至王台镇与204国道衔接,全长23.9公里。30年代初期,王台至红石崖是胶红公路的一段,50年代末期,又曾是红(石崖)—七(宝山)公路的一段。1959年将红石崖至徐戈庄段修通。1965年按四级公路标准进行桥涵配套,路基宽6.5米。1970年,黄岛拦海大坝建成,又修通徐戈庄至黄岛段,使全线贯通,时称王黄公路。1974年10月,提为省养干线。随着黄岛油港和开发区建设规模的扩大,1986年按二级公路标准对全线进行改线拓宽,将由王台绕经逄猛张村至红石崖村里的大弯道改由王台经红石崖村前直通红石崖村东。共改线16.75公里,路基宽15米,投资409.7万元。全线有永久性桥梁11座长560.3米。其中:中桥2座长161.6米,小桥9座长398.7米,有涵洞79道长1407.6米,防护工程4处长117.8米。1986年昼夜交通流量平均1200车次。
  县乡公路及专用公路
  县公路 1986年底,青岛有县级公路49条,计1370.5公里。其分布情况是:位于崂山县的4条,崂山县和即墨县共管的3条,属于即墨县的6条,即墨县和莱西县共管的3条,属于莱西县的8条,莱西县和平度县共管的1条,属于平度县的10条,属于胶县的3条,胶县和崂山县共管的1条。胶县和胶南县共管的2条,属于胶南县的5条,胶县、胶南县、黄岛区共管的1条,胶南县和黄岛区共管的1条,属于黄岛区的1条。这49条县级公路中,可分为三类:一是青岛辖属各县区境内的县级公路27条,计713.7公里;二是青岛市境内各县区互通的县级公路11条,计385.1公里;三是青岛市境内通往境外的县级公路11条,计271.7公路。
  乡公路 青岛全市共有乡公路32条263.1公里,其分布情况是:崂山县4条29.5公里,即墨县6条36.2公里,莱西县3条19.1公里,平度县8条70.4公里,胶县1条14公里,胶南县9条88.8公里,黄岛区1条5.1公里。青岛地区的乡公路最长的18.4公里,最短的1.5公里。32条乡公路中,三级公路1条6.8公里,四级公路21条168.7公里,等外公路10条87.6公里,有路面里程为258公里,其中沥青路面6.8公里,有路面里程占总里程的98%,全部达到晴雨通车。乡公路与国道、省道、县道联通,形成广大农村的交通网络,对发展农村经济,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发挥着良好的作用。
  专用公路 青岛地区的专用公路只有一条,自赵村至女姑盐场,全长3.6公里,是50年代女姑盐场自修自养的专用公路,路基宽8米,路面宽7米,是晴雨通车的四级公路。该线有中桥1座长48米,小桥1座长11.2米,涵洞4道长20.4米,漫水工程1处长205米。1979年公路普查时被列为青岛市境内的专用公路。
  崂山风景区公路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为方便侵青德国官兵到崂山游玩休假,在崂山柳树台建造了俱乐部,并修筑了由台东镇至柳树台的公路。台柳路全长30.3公里,1903年动工,次年完工,随即通车。这是山东省最早的通行汽车的公路,也是全国最早的汽车路之一。1906~1907年,德占当局对该路险要路段进行了改造,路况有所改善。同时还整修了部分山区人行小道、编号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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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年代初期,青岛市Gov对崂山一带道路进行了较大规模修建,新建登流(登瀛至流清河)、北大(北九水至大崂观)、柳北(柳树台至北九水)、大庄(在崂观至王哥庄)和庄太(王哥庄至太清宫)5条公路,总长41.4公里。这些公路大部分坐落在山谷之间,沿途高山巨石、深沟险壑,同一条路之间的海拔落差悬殊,修路时既要架桥凿洞,还要穿山而过,在当时的技术和修路设备的条件下,施工比较困难。新修和整修崂山各景点之间的人行道19条,计57公里,并增设石桌、石凳、路线牌等。同时期,对以李村为中心的乡村道路也进行了修建、改造、加强养护管理,崂山风景区的道路交通初具规模。从抗日战争爆发到70年代末,崂山道路变化不大。个别地带,在60年代出于军事需要,进行过改建,而有些路段则因常年失修而毁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崂山旅游日渐恢复和发展,公路部门开始对崂山交通建设采取倾斜政策,优先投资。经过近10年的努力,通往崂山的各种车辆畅行无阻,快速、安全;山区内各景点之间都有道路相通,宽敞、平坦。崂山风景区公路大部分为二、三级公路,个别地段为四级公路。由市区至崂山有南线、北线和中线3条路线。南线:由市区经湛山、浮山所、麦岛、山东头、石老人、沙子口、流清河,到达太清宫,全长33公里。原为简易公路,有的路段路基宽度不足4米,有的路段在村内通过。60年代曾作过小规模改造。1983年、1984年和1987年3次对全线各路段进行全面路基改建、拓宽,铺筑沥青路面,全线路基宽度达8~10米,全部沥青路面,晴雨通车,昼夜通行汽车3000次以上。北线:由市区经李村、夏庄、惜福镇、东台、王哥庄,到达仰口,全长约50公里。原为简易公路,有的路段仅能单向通车。1979年后,分段进行了改线、改建、拓宽,铺筑沥青路面,增建桥涵。至1988年,全线路况达二级和三级公路标准。中线:由市区经李村、侯家庄、五里岗、鸿园、北宅、兰家庄、乌衣巷、大崂,至北九水,再南下至柳树台、汉河,进入沧(口)—沙(子口)公路,经李村返回市里。这是由西向东经崂山山区的旅游内环线,全长72公里。该线中途经崂山山区的路段原是山中小路,仅可人行,通车困难。70年代初,因战备需要,改建了从大崂经劈石口至王哥庄段公路。1979年后,几经施工改造,全线大部分路段为二、三级公路,个别路段为四级公路。在新修和改造崂山旅游公路的同时,对崂山山区的登山人行道也进行了修建和改建。在原无路可行的景点之间,新建了石板小路或增设石级,对原陡坡和山间小道或加设石级或进行整修。

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36

第二篇 公路  
第一章 公路建设

第二节 桥  涵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在修建道路的同时,修建桥涵691座,计5528米,是青岛地区有公路桥涵的开始,台(东)—柳(树台)公路上的弹月桥(长30米)和王子涧桥(长25米)是当时青岛地区最大的公路桥梁。30年代初,修建的公路多无桥涵,公路通过较大河流大多是河底通车,或修建河底漫水桥。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在一些重要河流上架设了临时性的木桥,至青岛解放前夕,多数已不复存在。
  1957年,潍石路上建成的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T型梁3座大桥。60年代建成的洙河、沙岭、铺集等钢筋水泥结构的大桥,都是在此基础上的发展。70年代,开始修建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双曲拱桥和二铰板桥,使公路桥梁增添了新的类型。至1986年,青岛地区修建各种类型的公路桥梁941座,总长32955.3米,其中:特大桥1座长200.3米,大桥50座长8200.8米,中桥244座长14068.5米,小桥646座长10484.7米。根据青岛地区盛产花岗岩的特点,公路桥梁多数为石台石墩石拱桥。各种类型的公路桥梁造型美观,经济实用,不仅保证了公路畅通,也为青岛增添了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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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大桥 青岛唯一的一座特大桥位于胶县至马哥庄公路的崂山县河套乡山角底村西大沽河入海处,通称大沽河斜拉桥。该桥桥长200.3米,高6.98米,桥面标高6.5米,桥面净宽7米,人行道宽2×0.75米,载重汽-15吨,拖-80吨,上部构造为3孔斜拉钢筋混凝土板梁,3孔跨径分别为46.4米、104米、46.4米,下部结构为沉井式,基深5.3米,桥墩2个,东墩长16米,宽5米,高1.7米,西墩长16米,宽5.8米,高4.2米,东西桥台的长、宽、高为10.9×4.9×1.6米,桥墩桥台都是混凝土结构。该桥由山东省交通厅测设队测设,由青岛市交通局、青岛公路站、崂山县交通局、河套乡组成建桥指挥部施工,1975年9月16日开工,1977年12月12日竣工,投资91.64万元。该桥建成后,成为山东省第一座斜拉桥,也是青岛地区唯一的特大桥,荣获1978年山东省先进科技成果奖。
  大桥 青岛市境内有大型公路桥梁50座,长8258米。按行政区域分,坐落在崂山县6座,长841.5米;即墨县2座,长263.4米;莱西县12座,长2222.3米;平度县14座,长2066.3米;胶县6座,长1216.7米;胶南县9座,长1523.6米;黄岛区1座,长124.2米。按路线性质划分, 国道10座,长1808.6米;省道14座,长2228.4米;县公路25座,长4088.5米;乡公路1座,长132.5米。按桥型分,石台石墩石拱桥29座,石台钢筋混凝土灌注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8座,钢秀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T型梁桥3座,石台钢盘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板桥3座,石台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二铰平板拱桥2座,石台钢筋混凝土灌注双曲拱桥3座,石台石墩石板桥1座,石台石墩钢筋混凝土T型梁桥1座。各类有代表性的桥型有:
  城阳和白马河石台石墩石拱桥 城阳桥位于南墅至城阳线终点崂山县城阳石桥附近的墨水河上,共7孔,每孔跨径12米,全长107米,桥面净宽7米,载重汽-13,拖-60,造价17万元。该桥于1960年开建,1961年建成,投资34.9万元,是青岛地区最长的石台石墩石拱大桥。
  大麻湾和沙岭石台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 大麻湾桥位于204国道,胶县境内的麻湾镇大麻湾村东北大沽河上,共16孔,其中2孔每孔跨径为8.17米,14孔每孔跨径为13米。该桥全长212.2米,桥面净宽12米,人行道2×1.25米,桥高6.2米,载重汽-20,拖-100。1982年施工,1983年完成,投资88万元。
  沙岭桥位于三(山岛)—城(阳)线胶县境内王珠镇沙岭村南大沽河上,20孔,每孔跨径8米,桥面净宽7米,全长193.6米,载重汽-13,拖-60,1967年建成,投资34.5万元。大桥建成不久,发现支座下沉,最大缝隙达7厘米,造成桥面断裂,由原修建单位进行了修补。1980年,桥体大面积下沉,又作了修理加固。同年,因大件运输的需要,紧靠旧桥另建20孔的灌注桩空心板桥。其中,16孔每孔跨径8.8米,4孔每孔跨径10.19米。桥长189.9米,桥面净宽7.9米,载重汽-20,拖-350,投资73万元。两桥并列,总宽14.9米,形成了青岛地区公路桥梁的另一特色。
  朱公河和大沽河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T型梁桥 朱公河桥位于荣(成)—兰(州)线平度县境内云山乡朱公河上,共11孔,每孔跨径12.5米,全长155.1米,桥面净宽7米,人行道2×0.75米,载重汽-13,拖-60,该桥于1957年9月建成,投资32.8万元,为青岛地区建成的第一座钢筋混凝土T型梁桥。
  大沽河桥位于荣(成)—兰(州)线莱西境内水集镇白玉庄附近大沽河上,共9孔,每孔跨径20米,全长208.3米。桥面净宽7米,人行道2×0.75米,载重汽-13,拖-60,该桥于1957年12月建成,投资76.8万元,是青岛地区同类公路桥梁中跨径最大、长度最长的钢筋混凝土T型梁桥。
  王戈庄石台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板桥 位于辛(庄)—渔(池)公路,胶南县驻地王戈庄村南,共24孔,每孔跨径8米,全长210米,桥面净宽7.6米,载重汽-13,拖-60,该桥于1966年修建,共投资19.6万元。
  中韩石台钢筋混凝土灌注桩二铰平板拱桥 位于崂山县境内曲(戈庄)—山(东头)公路穿越中韩村南,共6孔,每孔跨径16米,全长108米,桥面净宽7米,载重汽-13,拖-80。该桥于1973年建成,共投资22.3万元,是山东省第一座跨径较大的二铰平板拱桥。
  铺集石台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双曲拱桥 位于朱(桥)—诸(城)线胶县境内铺集镇铺集村东胶河上,共12孔,每孔跨径20米,全长263.8米,桥面净宽7米,高7.6米,载重汽-13,拖-60,该桥于1969年施工,1970年建成,投资22.9万元,是青岛地区同类公路桥梁中最长的一座大桥。
  大沽河石台石墩石板桥 位于榆(科顶)—院(上)线莱西县境内唐家庄乡戴家院村东大沽河上,共60孔,每孔跨径2.1米,长156.5米,两端漫水路长148.5米,桥面净宽6米,载重汽-15,拖-60。该桥于1969年建成,共投资7万元。
  小沽河石台石墩钢筋混凝土T型梁桥 位于荣(成)—兰(州)线平度县境内云山乡曲埠村东,共11孔,每孔跨径20米,全长251.9米,桥面净宽7米,人行道2×0.75米,桥高5.2米,载重汽-13,拖-60。该桥于1957年建成,共投资92.94万元。
  中桥 青岛市境内公路有中桥共244座,长14069.5米,分布情况是:按行政区域分,崂山县54座,长3 024.9米,即墨县30座,长1 644.7米,莱西县27座,长1 381.5米,平度县44座,长2 470.3米,胶县24座,长1 496.3米,胶南县60座,长3 818.7米,黄岛区5座,长233.4米。按路线性质分,国道50座长3 374.5米,省道61座,长3 486.2米,县公路114座长6 025.1米,乡公路18座,长1 135.6米,专用公路1座,长48.1米。按桥性分,石台石墩石拱桥136座,石台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板桥4座,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T型梁桥11座,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双曲拱桥2座,石台石墩双曲拱桥11座,石台石墩钢筋混凝土板桥41座,石台石板桥39座。
  小桥 青岛市境内公路有小桥646座,长10 484.7米。分布情况是:按行政区域分,崂山县88座长1359.7米,即墨县106座长1486米,莱西县110座长1863.6米,平度县141座长2178.6米,胶县58座长939米,胶南县128座长2422.8米,黄岛区15座长235米。按路线性质分,国道68座长1134.2米,省道172座长3051.7米,县公路339座长5293.1米,乡公路66座长994.5米,专用公路1座长11.2米。多数为永久性的石台石墩石拱桥或石板桥,少数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拱桥或板桥。
  涵洞 青岛境内共有涵洞4344道,总长度60243.4米。其分布情况是:按行政区域分,崂山县954道,长16200.8米,即墨县800道,长8526.2米,莱西县715道,长9340.7米,平度县486道,长5479.2米,胶县453道,长8799.4米,胶南县847道,长10568.2米,黄岛区89道,长1328.9米。按路线性质分,国道502道,长11139.4米;省道1047道,长16217.7米;县公路2380道,长28188.1米,乡公路411道,长4677.8米,专用公路4道,长20.4米。涵洞结构多为永久性的石台石墩石拱涵和石板涵,少数为砖拱涵和混凝土管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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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37

第二篇 公路  
第一章 公路建设

第三节 公路养护


  德国侵占和日本第一次侵占期间,常常派军警强征附近村民对公路进行维修养护。北洋Gov收回青岛后,因忙于军阀割据,无暇顾及公路养护,只在需要时对毁坏严重的路段进行抢修。30年代初,青岛市Gov工务局对新改建的公路,组织护路队管理养护。凡参加修路的村民,可免除其他差役。烟青路、青沙路有护路队12个,护路队员123人。青岛市郊区以区为单位,在青岛市工务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将区内公路按村划段,树立界碑,进行公路养护,并在区Gov所在地用花岗岩树立道路纪要碑。石碑正面为区内道路图,背面为各村分管路段的长度和对路面养护的要求。以碑文为依据,公路工作人员可以随时检查各村管养路段的质量。当时青岛市郊设沧口、四方、李村、九水、阴岛、薛家岛、水灵山岛7个区,除水灵山岛外,各区均设立道路纪要碑。同时,山东省Gov和青岛市Gov还规定每年春秋两季发动公路两侧村庄对公路管修的制度,初步形成了全面整修和经常养护相结合的公路养护方法。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日伪Gov强迫靠近公路的村庄修路,在重要路线上成立了护路小组。但由于抗日力量的袭击,名存实亡。解放战争期间,青岛境内的公路,由于常年失修失养,路基残缺不齐,路面坎坷不平,行车时速不足20公里。
  建国后,人民Gov以县为单位设立公路专业机构,负责县境内的公路正常养护工作,最先配备专业工人养护的路线是烟潍线平度段。1953年底,以烟青公路为主,配备了专业养路工人,实行工群共养。1954年,在烟青公路莱西县境内建起了辛庄、涧沟、位家庄3处养路工房,在即墨县境内建起了岚前岭、林戈庄、西北关、仲村4处养路工房,这是建国后青岛市境内最早建立的一批养路工房。同年,林戈庄工班创造了沙土路面磨耗层,为碎石路面的养护提供了良好的经验。该经验迅速在全省推广,外省市及朝鲜都派代表团来学习。即墨公路站铺筑的沙土磨耗层作为交通工业科学成就的展品,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1959年建国10周年全国交通工业成就展览会。在实践过程中,制定了沙土磨耗层八步操作规程,使磨耗层铺路工作更加条理化、程序化,逐步趋于完善。50年代末,省养干线如青沙、青石、潍石、即鳌、胶诸、胶新、安王等路线全部实行了工群共养。在积极铺筑沙土磨耗层的同时,根据“就地取材”的原则,大力推广用风化石改善土路面,由于坚决贯彻了“以养好为中心,加强全面养护”的工作方针,50年代末,青岛市境内的省养干线公路即达到晴雨通车,好路率保持在70%以上。
  1965年底,经过三年国民经济调整,青岛地区的公路养护工作做到了通车必养,并以四种养护方式(即工群共养、群众养护、社队自养、厂矿自养)固定下来。工群共养路线除省养干线外,对交通量超过50辆次的县级公路也实行工群共养。工群共养路线一般是每10公里左右设一养路工房,每公里配备养路工0.42~1人,群众养路员1.5~2人。根据民工建勤政策,1956年农业合作化以前,公路两侧2.5公里以内村庄的农民轮流出工修路。农业合作化以后,各生产队派出的代表工,代表全队社员长期固定地配合养路工人从事养路工作。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公社组成养路队,成为公社直属生产单位,负责全公社的公路养护工作,包括配合养路工人养护省养干线和重要县公路。公社改成乡镇后,体制未变。
  1986年底,青岛市共有工群共养路线1031.6公里,其中:国道344.2公里,省道578公里,县公路109.4公里,有养路工班90个,养路工人421人,群众养路员1244人,平均每公里养路工人0.4人,群众养路员1.2人。群众养护是民办公助的一种公路养护方式,公社养队在公路或交通部门的技术指导下,负责公社境内列入国家计划的公路养护工作,国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养路员享受社办工业工人待遇。采用这种养护方式,青岛市有省养公路干线58公里,县公路1156.1公里,乡公路283.8公里。群众养路员2401人,平均每公里1.6人。社队自养也称季节养护,对交通量不大的道路,不安排经常养护力量,由社队于春冬农闲时普修,平常随坏随修。这种类型的养护方式,青岛市有县公路13.5公里,乡公路16.1公里,厂矿自养公路3.6公里。
  50年代中期,青岛公路部门在公路养护方面普遍推行了“路况缺点示意图”、“计划管理”、“养路负责制”和“检查评比制度”。“路况缺点示意图”是各养路基层单位将发现和检查到的路况缺点用图表标示出来,按月做出消灭路况缺点的计划,同时将出工率、出勤率做出保证,使各养路基层单位的工作有明确的方向。养路负责制是公路站长、公路管理员、工班长以及每个工人都有严格的分工,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便于互相制约,月检查,季评比,使公路养护工作初步规范化、秩序化。60年代初。青岛地区公路部门在公路养护工作中,推行投资包干,不仅调动了养路工人的积极性,而且节约了养路成本。开始按“优、良、次、差”标准,用3米直杆检验路面平整度,进一步提高了路面质量(3米直杆的检验方法是:用3米直杆于路面车轮道连续丈量10次,有7次直杆下的空隙不超过1厘米者即为合格)。养路基层单位在进行路面保养中,带着3米杆上路,随时检查质量。在这个时期,普遍推广了松散保护层和路面保养扫浆修补法和拍浆修补法,在养路技术方面是个很大的发展,不仅用料少、质量好、工效高,而且大降低了养路人员的劳动强度,好路率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60年代末,青岛地区开始铺筑沥青路面,公路养护工作从养护沙土路面进而养护沥青路面,广大养路职工在干中学,学中干,从实践中取得经验,迅速熟悉了沥青路面的规律,掌握了养护沥青路面的技术。通过认真观察,发现沥青路面的病害主要有10种,这10种病害是:坑槽、啃边、松散、油包、拥包、软化、翻浆、裂缝、裂纹、波浪、搓板等,造成病害的原因主要是油石配比不当或油温过大和过小,石料含有杂质等,养路工人针对沥青不同病害采取了不同的处治方法,好路率常年接近100%。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路养护推行承包责任制,责权利落实到人,公路养护工作又有了新的起色。胶南站和平度站的公路养护质量,从60年代起,一直居于全省领先地位。莱西站的茂芝场、平度站的六河甲、胶县站的朱戈、胶南站的泊里等公路分站,几十年一直保持市地级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80年代初期,黄岛、胶南、胶县、平度、莱西5个公路站进入了全省好路站(文明站)的行列,占青岛市所辖县(区)的71%。至1986年底,青岛市有公路养护职工1038人,养路工班90个,各种筑、养路机械554台,养护里程达2582.2公里,为全市公路里程的96.8%。其中:二级公路185.1公里,为全市公路总里程的6.9%,四级以上公路2089.5公里,为全市公路总里程的78.3%,有路面公路里程2487.2公里,占93.2%。其中:高级、次高级路面896.5公里,为有路面公路里程的36%,晴雨通车里程2565.3公里,为养护里程的99.3%,国道、省道好路率79.2%,县乡公路好路率62%。

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37

第二篇 公路  
第一章 公路建设

第四节 公路绿化


  30年代初期,青岛市Gov规定:“乡村道路,应一律栽植行道树,以资点缀风景,保护路面。树种应选用3~5年速生苗木为必要,如刺槐、美国白杨、法国梧桐等为适当树种,划分区域,负责保护管理。”1932年在乡区道路栽植行道树32817株,1933年栽植28934株。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青岛市乡区道路的行道树,因无人管理,损坏殆尽。
  建国后,人民Gov重视公路绿化,在改造公路的同时,于公路两侧栽植行道树和压矮林。1951年烟青公路莱西段和即墨段改建完成后,即栽植行道树3.2万株,压矮林80万墩。同年,崂山郊区在不到200公里的通车路线上,新植补植行道树4.42万株,压矮林11.7万墩。“一五”期间,新建潍石、即鳌两线,栽植行道树4.8万株,压矮林12万墩,由于管理及时,抚育认真,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70%以上。1958年,公路管理体制下放地方,适逢三年自然灾害,群众生活发生困难;不少人到公路上攀枝摘叶,偷伐行道树,使公路绿化遭到严重破坏,全部养护路线的行道树几乎被砍伐一空,棉槐墩被刨挖干净。通过三年调整,群众生活有了好转,重新落实了公路绿化政策,调动了养职工和沿路广大群众绿化公路的积极性。在栽植行道树的过程中,公路职工创造了“三快一防”(快起苗、快运苗、快栽植、防缺水枯死)的植树经验,保证了幼树的成活。在行道树的修剪管理过程中,也积累了“防头大,防头小,防楂高,防伤皮”的“四防”经验,促使苗木正常生长。公路绿化是季节性很强的硬性任务,养路职工充分做好“四个第一”(栽植质量第一,抚育管理第一,成活第一,保存第一)的思想准备和掌握好“三不栽”(苗木达不到标准不栽,品种不对路不栽,护管措施不落实不栽)的原则。行道树栽植前做到抓好“三早”(早落实植树路段和良种树苗、早培训挖坑、起苗、运苗、栽植的专业队伍,早落实运输工具及浇水工具)。对幼树的抚育管理,做到“一抓”、“三个不失”(抓住水肥土;不失时机地松土锄草,不失时机的摸牙修枝,不失时机地防虫除病),保证了幼树生长旺盛和及早成材。至“文化大革命”前夕,干线公路和重要县乡公路全部完成了绿化,公路绿化里程为通车里程的75%以上。“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无Gov主义泛滥,出现乱砍滥伐公路行道树的现象。广大公路职工积极看管保护,并争取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支持,把保护公路绿化提到战备的高度来认识,制止了公路绿化遭受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绿化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发展,至1986年底,全市公路绿化里程达2059公里,为通车里程的77.2%,矮林齐全里程1584.7公里为通车里程的60%。栽植的树种主要是刺槐和加拿大杨树,毛白杨、榆树、柳树次之,还有少量法桐。有条件的路段,做到一坡2行或3行,形成公路林带。
  对矮林的栽植,采取见缝插针的做法,充分发挥公路边坡地力的作用,每平方米栽植4~5墩,与栽植行道树同时进行,以利矮林生长。青岛地区公路的宜林路段,除因路基加宽、改建和别的原因无法保留矮外,几乎全栽植了矮林。矮林易栽易活,年生长年受益,是一笔可观的公路财产。青岛地区的公路矮林里程计1584.7公里,年收入即可达158.47万元。根据国家政策,矮林收益分配由1963年前的三、七分成,1969年后改为二、八分成(即国家得20%,养路村镇得80%),这种分配方式,为养路村镇解决了不少生产和生活上的问题,如用分到的矮林条子编偏筐、抬筐以及做烧柴等。国家提成部分除用于烧柴外,也用于编制养路用具,也做养路工班的烧柴。青岛地区自60年代国民经济调整时期过后,几乎所有养路工班做饭烧水都不用煤。

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37

第二篇 公路  
第二章 公路运输

第一节 营运管理


  建国前的公路营运组织 青岛建置后,尚未形成固定的运输组织。1897年德帝国主义强占青岛后,随着胶济铁路和大港码头的修建,人力客货车、马车,在承担日益增多的港、站物资集散运输和来往客商旅客运输中迅速发展。一些中外商人开始创办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的大车店、人力车行和马车行,如德商开办的“汉斯”马车行,“飞龙”马车行,中国商人开办的“悦来”车行等。而以汽车作为运输工具的公路营运组织,是从1907年开始出现的。此后至青岛解放前夕,不仅有中国的民族商营汽车行,而且有日本官办和半官办运输企业以及南京国民Gov公路运输部门在青岛设立的运输机构。
  民族商营汽车行 1922年12月,北洋Gov收回青岛后,汽车运输业发展较快。至30年代中期,青岛的民营汽车行已发展到30多家,拥有客货汽车150多辆。主要的长途公司和车行有:胶红汽车公司,1926年12月开办,有汽车4辆,经营青岛至红石崖客货运输;胶塔汽车公司,1927年1月开办,有汽车6辆,经营胶州至塔埠头客货运输;青即鹤利长途汽车公司,有汽车3辆,经营青岛至即墨客货运输;即城长途汽车公司,有汽车5辆,经营青岛至金口客货运输;青沙长途汽车公司,有汽车6辆,经营青岛至平度沙河客货运输。
  日本国际运输株式会社青岛办事处 1923年,日本国际运输株式会社在东京成立,并在青岛设立办事处,主要从事铁路、码头和市内短途搬运装卸活动。日本国际运输株式会社青岛办事处收罗地方上的包工头,由包工头雇用劳力,用人力地排车从事营业运输,主要活动地点为大港码头和普集路火车站。
  华北运输株式会社青岛营业所 1937年“七七事变”后,由日本国际运输株式会社所属大连支社演变而成的伪满国际运输株式会社的势力侵入整个华北,于1939年初在北平设立华北支社,在青岛设立营业所。1941年,华北支社脱离伪满国际运输株式会社,独立经营,更名为华北运输株式会社,青岛营业所不变。青岛营业所与原青岛办事处营运业务变化不大,但权力增大,青岛码头、车站的主要货源由其控制,非经其许可,其他运输车辆不得营运。日本国际运输株式会社青岛办事处和华北运输株式会社青岛营业所,名义上是商营运输企业,实际上一直受日军控制,尤其1939年后,直接为日本的侵华战争服务。
  华北交通株式会社青岛自动车营业所 1938年初,日本侵华军政当局成立了新华北汽车公司,隶属于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北支事务局。该公司成立后不久在青岛设立办事处,经营长途汽车客货运输。1939年4月17日,南满铁道株式会社撤销,经改组、扩建,在天津创办了华北交通株式会社,该社自动车部设青岛事务所。青岛自动车事务所辖青岛、潍县、高密、烟台、威海、龙口、新浦(后改为海州)8个自动车营业所和青岛自动车修理工场。青岛自动车事务所,负责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本身没有营运业务。青岛自动车事务所成立之初,总计549人。其中:日本人236人,中国人313人。所有领导职务及重要工作岗位均由日本人充任,中国人只能做驾驶员、修理工及勤杂一类工作。
  抗日战争胜利后,华北交通株式会社青岛自动车事务所,青岛自动车营业所以及青岛自动车修理工场,均被南京国民Gov交通部公路总局第八区公路工程管理局运输处青岛分处(以下简称“第八区局运输处青岛分处”)接收。
  第八区局运输处青岛分处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Gov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于1945年10月4日在青岛成立青岛物资运输处,隶属于平津区办事处。青岛物资运输处专门从事青岛及山东地区的空、陆军事物资的接运工作,不从事民间运输。
  1945年12月,战时运输管理局撤销,其平津区办事处改称为交通部公路总局平津区办事处。1946年4月1日,在平津区办事处的基础上,成立交通部公路总局第八区公路工程管理局,局址设在天津。同年8月21日,青岛物资运输处,改组为第八区公路工程管理局运输处青岛分处,办公地点在馆陶路25号。
  1947年初,青岛分处有人员34人。下属单位有:青岛运输站,站址:青岛大连路13号,1946年9月1日成立,人员11人。济南运输站,站址:济南天桥路2号,1946年12月16日成立,人员10人。即墨运输站,站址:即墨西关,1946年12月15日成立,人员7人。胶县运输站,站址:胶县西门外,1946年11月10日成立,人员2人。潍县运输站,站址:潍县东关沙滩大马路,1946年11月1日成立,人员4人。高密运输站,站址:高密东关大马路,1946年11月1日成立。青岛保养场、青岛材料库。
  第八区局运输处青岛分处是官办长途汽车客货运输企业,营运范围为山东全省。但因处于战争时期,运力得不到充实、发展,营运不能正常进行。随着山东境内逐步解放,青岛以外各运输站先后解散。1948年仅保留青岛运输站和青岛保养场、材料库。是年8月、9月,青岛运输站的营运也基本停顿。此时,正值官商合办的青岛交通公司因严重亏损停业,青岛市Gov准备成立官办的公共汽车管理处。第八区局运输处青岛分处的负责人和重要员工转入了新成立的公共汽车管理处,青岛分处有名无实。1949年初,第八区局运输处青岛分处撤销,交遣散剩余员工,将车辆、器材、房产及其他物资全部移交给青岛市公共汽车管理处。
  青岛市公路客运公司 1949年初,为做好青岛解放后的各项准备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胶东军分区于2月在烟台成立了华东运输公司胶东分公司。6月2日青岛解放,分公司的全体人员和由胶东兵站处合并来的30余部汽车随军同时入城。
  青岛解放后,分公司一方面作为国营运输企业,筹备进行营业运输;一方面又以“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路运输部运输处”的名义,作为青岛市公路交通运输的主管部门行使职权,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政策,制定青岛地方运输法规,并接管国民Gov的官办公路运输部门(包括市内公共交通)。分公司设办公室、人事科、营业科、车务科、会计科、材料科、总务股、供应社、警纪武装、医院。下属单位有青岛长途汽车站、沧口汽车站、即墨汽车站、交通公司、汽车中队、汽车修配厂。全公司有职工466人。1950年,华东运输公司胶东分公司改称山东省运输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省运青岛分公司),隶属于山东省运输公司。
  1951年,军管会公路运输部运输处撤销。省运青岛分公司依然承担着对青岛运输行业的行政管理任务。同年4月,山东省联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与省运青岛分公司合署办公。1952年10月,山东省青岛搬运公司与省运青岛分公司合署办公。1953年6月省联运公司青岛分公司撤销,业务并入省运公司青岛分公司。1954年底,山东省青岛搬运公司与省运青岛分公司分离,独立经营。同时,省运青岛分公司不再担负汽车运输行业行政管理任务。1959年1月,省运青岛分公司撤销,公司机关并入青岛市交通局,下属单位进行大调整。1962年8月,恢复省运青岛分公司,改称山东省交通厅青岛汽车运输公司。1969年5月,省运青岛分公司与青岛市交通局合并,半年后分离。1971年5月,省运青岛分公司下放。其在青岛市外的站队,分别划归所在地区交通部门领导;市内站队由青岛市交通局领导管理,公司机关并入市交通局机关。1975年6月,在原省运青岛分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成立青岛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隶属于青岛市交通局。1982年1月,山东省公路运输联合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由市交通局划出,归青岛分公司领导。1984年4月,青岛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改称青岛公路客运公司。1986年底,青岛公路客运公司下属1个修配厂、8个汽车队、7个县级汽车站、1个食宿站,共有职工3169人,汽车530辆(其中营运客车342辆,货车188辆)。
  青岛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 青岛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的前身是青岛市运输公司。该公司成立之初,是以搬运装卸为主的运输组织,经过不断的收编、调整,逐步由市内人力车运输转变为以汽车为主的专业运输企业。1952年10月,山东省青岛搬运公司与省运青岛分公司合署办公,1954年12月分离,独立经营,更名为青岛市运输公司。1956年2月,市运输公司的工人转变为国家固定工人,运输公司成为国营企业。1956年12月,公私合营青岛运输公司并入青岛市运输公司。1957年3月,青岛市运输公司与青岛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合署办公。1958年7月,青岛市运输公司撤销,所属各运输队(地排车运输)由所在区领导,汽车队、汽车修理厂由市交通局管辖。1962年1~8月,由下放到各区的运输队组建成立青岛市运输公司;由交通局所辖的汽车队、汽车修理厂组建成立青岛市汽车运输公司。两公司统归青岛市交通局领导。此后,市运输公司所属各运输队逐渐完成由人力运输向汽车运输过渡。1966年4月,青岛市运输公司和青岛市汽车运输公司同时撤销,两个公司的下属单位由交通局直接领导。
  1975年6月,由交通局所属各国营汽车队和汽车修理厂组织成立青岛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隶属市交通局。1982年1月,青岛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改属山东省公路运输联合公司青岛分公司领导。
  1985年8月,青岛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改属青岛市公路运输总公司领导。1986年末,青岛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下设7个汽车队、1个起重队、1个汽车修配厂,有货运汽车433辆,职工3279人。
  青岛市集装箱运输公司 青岛市集装箱运输公司于1984年2月成立。该公司是以青岛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所属集装箱运输公司为基础,并抽调原山东省公路运输联合公司青岛分公司所属公司的车队、人员组建而成。公司直属青岛市公路运输总公司领导,主要承担集装箱和大件运输任务。1986年末共有职工1458人,共有集装箱专用车27辆,760载重吨;载货汽车275辆,2155.5吨位;载货挂车84辆,336吨位。公司下设5个车队。
  青岛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 青岛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于1975年6月成立。该公司由青岛市交通局所属的各集体运输队(原运输合作社)组建而成。成立初期共有职工3228人,载货汽车86辆,载货挂车14辆,机动板车200辆,分属6个车队,以经营市内短途货运为主。1982年1月公司改属山东省公路运输联合公司青岛分公司领导。1985年随青岛分公司下放青岛市后,隶属青岛市公路运输总公司。1986年末,该公司所属汽车队7个,汽车修配厂1个,劳动服务公司1个,装卸运输队和联运服务站各1个,职工学校1处,共有职工3694人,货运汽车629辆,3585载重吨,载货挂车35辆,140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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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公路  
第二章 公路运输

第二节 运输工具


  非机动车
  拉货人力车 青岛建置前就有旧式地排车作为民间运输工具。青岛建置后,数量逐渐增多,主要担负市内的短途货物运输。德国侵占青岛后,在修建港口和胶济铁路期间,地排车是运送沙、石等土建物料的主要运输工具之一。30年代中期至40年代,青岛市区营运性地排车高达3000多辆。旧式地排车,铁皮车轮,木辐条,车盘宽、长,十分笨重,一般需2~3人合拉一车。青岛市区有多达几十家制作地排车的木工作坊。40年代中期,有少数地排车改为胶轮。青岛解放后,全市的地排车全都改为胶轮,车盘也较过去短小,载重为半吨,一人拉车。直到60年代中期,地排车仍保持在3000余辆,为市内主要短途货物运输工具之一,承担着繁重的运输任务。1969~1970年,青岛专业公路运输部门中的地排车全部被机动车代替。到80年代中期,青岛市区一些单位和个人仍有少量地排车,用作搬运零星货物。
  拉客人力车 德占青岛不久,拉客人力车由日本引进到青岛。1915年,日本人在青岛开办“日轮公司”专事拉客人力车制造,长达30多年。从德占青岛到青岛解放,青岛的拉客人力车始终保持在3000~4000辆之间,是市内最主要的客运交通工具。青岛解放后,急剧减少,至1956年绝迹。
  独轮车 近代独轮车可分为两种。一种车身较长,由两人一推一拉,叫作二把手小车;一种车身较短,一人推车。20世纪初,独轮车大量用于修铁路、建码头。青岛解放前用于运输营业的独轮车保持在9093辆左右,多集中在四方、沧口一带。青岛解放后,独轮车全部改为胶轮,市内数量逐年减少。在专业运输部门中,从建国初期到60年代末,曾用独轮车在港站专用线和大型货场进行散装物资的倒垛运输。
  拉客马车 青岛在德占以前,就有专为载人的马拉轿车。德占青岛后,欧式拉客马车传入青岛。这种马车比较华丽,车棚装有玻璃车门,当时又称这种马车为玻璃车。欧式马车开始仅为德人乘用。后来,德商在青岛开办马车行,这种马车逐渐增多,成为市区一种主要客运工具。但因收费较高,一般市民很少乘坐。1914年德国撤离青岛后,中国人开办的马车行用的是中国式拉客马车。这种马车多为篷车,车篷用帆布制作,作折叠状,可撑开或折叠,以遮阳或防雨。拉客马车有单套和双套之分,青岛地形复杂,道路陡坡很多,拉客马车以双套为多。解放前,青岛的营业性拉客马车保持在70~80辆左右。青岛解放不久即全部淘汰。
  拉货马车 青岛解放前,拉货马车有一部分从事运输,以拉建筑材料为主。20年代,青岛中心地区(今市南、市北一带)的主要街道禁止拉货马车通行,货运马车店集中在台东、四方、沧口地区。建国初期,华东联运公司青岛分公司对全市的货运马车进行组织整顿。1952年组建了青岛马车服务站,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的马车货物运输。1961年,马车全部下放到郊区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前市内马车货物运输已逐渐绝迹。
  机动车
  长途客运汽车 20世纪初,德占青岛期间,汽车引入青岛,当时汽车被称为机器车。车的外形与马车相似,系木制敞开式车身,四轮,前小后大,钢圈木辐条,外径嵌固胶皮,方向盘在车的前方,双排座,可乘座4人。1907年德国商人经营的费理查德商号在青岛经营由市区至崂山柳树台客运,为青岛最早出现的营业性客运汽车。
  20年代中期,随着胶济铁路和青岛港物资集散和客商贸易不断增加,以汽车作为运输工具的长途公路客运得到发展。至1927年,青岛5家经营长途客运的汽车行共有客运汽车24辆。1934年7月,山东省汽车路管理局青烟海段在青岛配备官营客车30辆。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控制了青岛的长途公路客运,中国商营运输业纷纷歇业倒闭。1939年青岛有长途运输公司3家,到1941年全部被挤垮。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美军进驻胶州湾,部分美制破旧汽车作为战争剩余物资运进青岛。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歇业倒闭的商营汽车行相继恢复营业。
  1949年青岛解放,原国民Gov第八区局运输处青岛运输站仅遗留2部破旧客车。华东汽车运输公司青岛分公司于当年9月抽调25辆货车,加装篷布作为长途客车(通称敞篷车),这是解放后运送长途旅客的第一代客车。与此同时,私营车行尚有23部客车(690座)行驶于近郊。1950年,青岛分公司将10部美式旧“斯帝贝克”和“小道奇”货车改装为客篷车,从事长途客运。尔后由上海购进的“万奇合型”(万国与奇姆西改装)客篷车、“雪佛兰”客篷车和国产客篷车逐年增多,取代了原有的敞篷客车。1956年,公路运输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后,全市公路运输企业拥有载客汽车42辆,1192个座位。1965年增至60辆,2076个座位。1970年增加到93辆,3900个座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多种经济成分的公路客运迅速发展,不仅许多厂矿企业单位开始经营公路客运,而且个体户也购车营运。至1986年底,全市公路营运客车已达689辆,21532个座位,客车数量比1978年增长7.1倍。其中,国营专业运输企业拥有营运客车557辆,19569个座位,集体企业拥有120辆,1704个座位,个体12辆,259个座位。与此同时,客运车辆的性能结构不断改善,增添了各种高档、舒适、直达客车。
  载货汽车 20年代末,南京国民Gov统治时期,从事公路货物运输的车辆多为美国制造。至30年代中期,青岛的营运载货汽车已达150辆。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大批日本产汽车进入青岛。至40年代初,青岛营运载货汽车近400余辆。其中日本官办的“华北汽车公司青岛办事处”有载货汽车128辆。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汽车占领青岛市场,直至青岛解放前夕。其中,载货汽车的厂牌繁多,主要有:福特、道奇、万国、雪佛兰、奇姆西等。
  青岛解放后,华东运输公司青岛分公司接管整修国民党遗留的破旧汽车。1949年底,青岛分公司有载货汽车94辆,376个载重吨位。1954年9月,青岛运输公司成立,拥有载货汽车121辆,390个载重吨位。车辆以美、日生产的为主,厂牌复杂,型号多样。1956年,私营汽车运输业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合营企业载货汽车增至182辆,478.15个载重吨位。1957年,公私合营青岛运输公司与地方国营运输公司合并,成立青岛市运输公司。至此,青岛专业运输企业拥有载货汽车324辆,共1097.5个载重吨位,运输生产能力比1949年增加1.9倍。同年8月,青岛市运输公司购进“解放牌”4吨载货汽车6辆,这是青岛专业运输企业第一次使用国产汽车。60年代后,“解放”、“黄河”、“东风”等国产载重汽车不断充实到运输企业,同时,由于运力不足,商业、粮食、供销、外贸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纷纷购车建队,自办运输,车辆增加很快。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公路运输实行以计划运输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允许国营、集体、个体从事公路营业运输,运力得到迅速发展。至1986年底全市营运货车已达4411辆,40729吨位,车辆数量比1978年增长5.57倍,其中公路专业运输企业有载重汽车1626辆,12476.5载重吨位。非交通部门运输企业、企事业兼营及个体运输业户共有营运货车3381辆,19346吨位。为不断满足运输市场各类货物运输要求,公路运输部门在不断增加运力的同时,积极调整运力结构,引进和购置了一批大吨位载重货车和拖挂车、自卸车、集装箱专用车。至1986年底,共拥有载重15吨以上的大型车67辆,自卸车190辆,918吨位,集装箱27辆,760吨位。另外,有载货挂车349辆,1519个吨位。
  拖拉机 60年代后,青岛开始有拖拉机经营公路运输。70年代后,数量逐渐增加。至1986年,青岛地区有营业运输的拖拉机12180台。
  三轮车 三轮车在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由日本输入,用于货物运输。1947年,全市有营业三轮车45辆。
  建国初期,一部分日本产三轮车在专业公路运输部门中被用于市内短途运输,50年代后期被淘汰。不久换用上海产三轮车,至70年代初。另外,青岛社会上还有一部分上海产的“东风”牌客货两用小三轮车,多为企事业单位自用,以及个体运输业户用于车站、码头接送旅客或零散货物运输。
  简易机动车 1967年,为减轻地排车工人的劳动强度,青岛运输合作社联合社成立“机动板车制修厂”,根据外地经验,利用8马力和12马力的柴油机为动力,制造简易机动车。这种简易机动车,名为机动板车,俗称“巴嗒巴”三轮,载重1.5吨,制作简单,操作容易。1968年,第一批机动板车制造成功。两年内,在原属青岛市运输合作社系统中,机动板车代替了地排车,成为市内短途运输的主要工具。但是,由于机动板车耗油多,噪音大,污染环境,从1975年后不再生产机动板车。至1979年,青岛专业公路运输部门中的机动板车全部淘汰。

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39

第二篇 公路  
第二章 公路运输

第三节 长途旅客运输


  路线与站点 青岛在20世纪20年代初开始出现长途汽车旅客运输,至1927年,已有5家长途客运汽车行。这些车行共有汽车24辆,经营客运路线5条,长405公里。其中:青沙路(青岛经即墨、平度至沙河)157公里;青口路(青岛经即墨至金口)90公里;青红路(青岛经胶县至红石崖)95公里;青即路(青岛至即墨城)45公里;胶塔路(胶县至塔埠头)18公里。
  30年代,青岛长途汽车客运开始迅速发展。1934年,青岛民营长途汽车行已有30多家,汽车50多辆,通车地点已有即墨、沙河、金口、招远、莱阳、栖霞、潍县等地。除民营长途汽车客运外,山东省建设厅官商合营的长途汽车客运也行驶青岛。1930年秋,山东省建设厅将全省长途汽车营运划为6个区,其中胶莱路局所管辖的汽车营运,主要行经青岛和与青岛相连结的城镇。山东省胶莱区汽车路局(后改为山东省汽车路管理局青烟海段)的汽车行驶青岛,须经青岛市的认可,到青岛市公安局呈准立案,加发牌照。1931年,山东省建设厅派员来青岛,双方就警务检查、车辆捐税以及具体业务等方面达成《省市长途汽车联运通车办法》,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山东省胶莱汽车路局在青岛锦州路30号设总站,营运路线有:青烟线(青岛—烟台);青黄线(青岛—黄县);青沙线(青岛—沙河);青金线(青岛—金口);青海线(青岛—海阳)。1933年,青黄、青沙、青金、青海各线均于每天上午7时对开一次。青烟线旅客较多,设有快、慢两种,每天早晨6时和7时对开两次。
  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随即在青岛开设“华北汽车公司青岛办事处”,经营长途汽车运输,运行路线有:青岛—即墨—刘家庄、青岛—即墨—灵山、青岛—即墨—金口、青岛—城阳—高密、青岛—胶县、青岛—蓝村—南村、青岛—即墨。1939年,“华北汽车公司青岛办事处”改组为“华北交通株式会社青岛自动车事务所”。青岛自动车事务所下属青岛、胶县、高密、潍县、龙口、烟台、威海和新浦(后改海州)8个自动车营业所。1939年,青岛自动车事务所及其所属营业所的客运路线有22条,里程1099公里。其中,青岛营业所经营的客运线路有青潍线(青岛—胶县,69公里;青岛—南村,79公里)、青烟线(青岛—金口,97公里;青岛—灵山,63公里;青岛—刘家庄,75公里)。1941年后,日本石油短缺,青岛自动车事务所的汽车营运日渐衰败。在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期间,青岛自动车事务所基本上包揽、垄断了胶东及山东沿海一带的长途汽车客货运输,中国人经营的长途汽车运输业受到严格控制和种种排挤,所存极少。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Gov交通部公路总局第八区公路工程管理局运输处青岛分处派驻青岛。青岛分处下属青岛运输站,专事经营青岛地区的长途汽车客货运输。青岛运输站成立于1946年9月1日。青岛运输站成立之初,能投入使用的客货汽车不足20辆,营运路线仅有两条:一条是青岛—沧口—流亭—城阳—即墨,全程45公里;另一条是青岛—沧口—流亭—城阳—南万—棘洪滩—李家庄,全程49公里。1947年青岛运输站有大客车6辆、货车40余辆,多是来自日军战败遗留的和美军战时剩余的物资,车辆破旧,能够经常保持行驶的大客车只有2~3辆,货车也不超过30辆,营运路线有:青即(青岛至即墨)、青胶(青岛至胶县)、青蓝(青岛至蓝村)、青鳌(青岛至鳌山卫)。业务较前稍有开展,客货运输收入均比1946年增加。这时,民办私营汽车,虽也经营客货运输,但既无统一管理,也无固定线路、班次,处于乱拉乱运状态。当时,大客车很少,多是客货混装,以货车代客。1948年后,青岛运输站的营运区域不断缩小,仅能维持青即、青蓝和青胶线的青岛至棘洪滩一段营运,车辆减少,时开时停。这期间,除青岛运输站的官办车辆勉强维持近郊的公路客运外,民办私营汽车多改为市内运输,经营公路客运的已为数很少。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后,山东省运输公司青岛分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经营全市长短途客货运输,其下属的长途汽车站专门从事长途汽车旅客运输。6月15日,青岛长途汽车站首先开通了青岛至烟台和青岛至潍坊两条长途客运班车路线(青潍线因火车复通,于7月16日停开)。同年12月,又开通了青岛至即墨和青岛至金口两条公路客运班车路线。总营运里程达630公里。
  解放初期公路客运,基本上是以货运汽车代客和客货混装。直到1950年2月,才在青岛至烟台线路上使用新型大篷汽油客车。至1951年9月,除青岛长途汽车站外,先后成立了胶县、招远、夏格庄3个汽车站。胶县汽车站成立后,先后开辟了胶县至诸城、胶县至藏马(泊里)两条班车线路并设立泊里、王戈庄(胶南县)两个售票处。同年还设立了莱阳、海阳汽车站,增开了青岛至东村(海阳)、青岛至栖霞、青岛至黄县(经龙口)3条客运班车路线。1953年开辟了蓝村至沙河、蓝村至掖县、青岛至店集(当时为即东县府所在地)3条班车路线,并在蓝村设汽车站。店集、张戈庄设售票处。随着客流量的增加和铁路中转的需要,省运青岛分公司又在青烟线上开辟了青岛至莱阳、青岛至即墨的区间班车和城阳至东村间的往返客运班车。这些区间客运班次的增减都随着季节和客流量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同时,在实现计划管理,推行作业计划过程中,青岛汽车站创造了“客运班车运行图”,提高了客车周转效率。至1953年底,省运青岛分公司辖有站点22个,其中汽车站13个,代办站6个,售票处3个,营运线路11条,总通车里程901公里,比1949年增加43%,平均站距31公里,往返定班客运班次28个。青岛解放初期,经营长途汽车旅客运输的私营业户成立联合运输营业处,实行统一运价,按指定的路线、班次进行营运。1954年,私营业户纳入公私合营运输企业,专门从事市内运输,长途汽车旅客运输由省运青岛分公司全部承担。
  50年代中期,青岛地区的长途汽车客运又开辟青岛至蓬莱的往返班车。50年代后期,开辟由胶县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双方对开班车,为第一条跨省班车线。这期间,跨省线路由双方商定,省内线路由省交通主管部门确定,归单方经营。这种经营方式一直延续至60年代。1962年,青岛客运线路18条,比10年前增加63.6%,总营运里程为1247公里,比10年前增加33%。站点班次都有增加,青岛、胶县、即墨、胶南等汽车站进行了重建,车辆也有50%以上换上了大篷客车。
  70年代,全省地方专业运输企业一律下放当地Gov经营管理。凡跨区营运路线,都实行双方协商、对开经营的方式。青岛的跨区营运也有了新的发展,由青岛始发当天到达和对开的跨区客运班车路线计有威海、石岛、潍县、安丘、寿光、益都、北镇、辛店、临沂、岱崮、汾水、莱芜、曲阜、泰安、枣庄等15条。与此同时,根据“三个面向”(面向农村、山区和厂矿)和为农民早进城、晚回乡提供方便的精神,又增开了区间短途和夜宿农村的支农班车。至1978年,营运线路已达43条,比1953年加近3倍,比1962年增加1.4倍,行经10个地市38个县,共173个班次。其中,跨省运行的2个班次,省内跨市(地)的108个班次,县境内的63个班次,夜宿农村、厂矿、营房的客车22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运输市场逐渐开放,公路旅客运输形成了多家经营的局面。1984年交通部提出“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后,青岛地区的公路客运发展迅速。至1986年底,全市营运客车已达724辆,比1978年增加7.5倍。营运线路由1978年的43条增至164条,增加近3.8倍,其中跨省线路2条,跨区线路47条,区内17条,城乡98条;营运站点总计810个,其中汽车站22个,售票处4个,代办站37个,停车点747个。1986年全市共完成公路客运量1972万人,客运周转量90464万人公里,分别比1978年增长6.2倍和4.7倍。
  行包、零担运输 青岛解放前的长途汽车旅客运输,不承办行包、零担货物运输业务。50年代前半期,一般都是以运货汽车代客,少量的行包多由旅客本人随身携带,客货同行。至50年代后半期,长途客运逐步使用篷车,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包裹和少量零担货物就与旅客本人分离装到客车篷顶或客车拖挂的挂斗里,同时开始收取装运行包、零担运输费用,待旅客到站下车后持行李票据或零担货票提取行李或货物。这期间,在青岛至东村、蓬莱、黄县、掖县等线路上,先后开办了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门零担货运班车。零担运输是指一次托运不足整车(3吨)数量,按件托运,托运的物品,单件重量不超过200公斤,体积一般不小于0.01立方米(单件重量10公斤以上除外)和不大于1.5立方米,长、宽、高度分别不超过3.5米、1.5米和1.3米。零担货物的运价高于整车货物的运价,是普通货物的150%,托运人不需要随车同行,只需凭提货单到站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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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的公路运输企业首先打破了“整零”和出省跨区的种种限制。从1981年起,对小批量的货物,超过整车(3吨)也接收承运。先后开办了南至上海、南京、淮阴,北到北京、天津的定期限、定班次的零担货物运输业务。同时逐步更换了新的零担专用棚车(即箱式零担专用车),并于1984年成立了专业车队,设置了零担站,新建了零担库和相应的管理制度。至1985年底,箱式零担专用车已有15辆,120个吨位,零担营运线路共23条,其中跨省线路7条,跨区线路16条,全年实现零担货物运输量达2.2万吨,货运周转量356.2万吨公里,创历史最高水平。
  客运服务 青岛市的公路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是1950年贯彻站务负责制与专线经营的同时,在开展一系列旨在为旅客提供快速、舒适、安全、方便等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50年代,虽然车辆状况与道路条件还很差,但采取了大量便利旅客的措施,在售票方面,不仅有售票处,还建立了预约订票、电话购票和登门送票等主法;在服务设施方面,问事处设专人当面或通过广播为旅客提供咨询服务,候车室内全面张挂线路站点图、里程票价图;在发车方面,从客满发车到定时发车,从有多少客发多少车到固定班次发车,从分散发车到集中发车,逐步走上了正轨。
  从60年代初开始,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候车室内设有母子候车处、病人候车处、小件寄存处和简易保健箱,并配有流动咨询员、宣传员和为旅客办事的服务员,车上设有晕车药、晕车痰孟、呕吐袋和乘车须知。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大练基本功”等活动,许多站务员能对本区内的站点、里程和标价做到“一口清”,许多驾驶员不但提高了驾驶技术,而且也熟练客运业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平度、胶县等汽车站重新扩建,站容站貌大为改观,设施也有了进一步改善。客运车辆更新,有大、中、小型,硬席、软席等新式客车。运行方式有城乡车、普通车、快车和直达车;有定时发车的,流水发车的和弹性发车的,以满足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的多层次需要。在服务作风、服务方法和规章制度上也日益向现代化、科学化发展,并日趋完善。
  个体客运 青岛解放前,私营客运很普遍。解放后,对私营客运业户加强管理,成立私营汽车客运联营处。1956年基本完成初级阶段改造,私营客运业消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放运输市场,出现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局面。80年代初,外地个体长途客车首先进入青岛,经营至青岛的长途汽车客运。1984年,青岛出现首家个体长途汽车客运业户,经营青岛至烟台线路。不久,青岛个体长途汽车客运业户经营的青岛至高密、青岛至临沂、青岛至掖县、青岛至北镇等线路相继开通。1986年,青岛有个体经营的长途客车12辆,259座,客运量1.9万人,客运周转量158.9万人公里。

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42

第二篇 公路  
第二章 公路运输

第四节 货物运输


  汽车运输 青岛最早用汽车运输货物始于工商企业。20年代初,少数厂家自备汽车为自家运输货物。不久,汽车货物运输营业出现,1934年全市有营业性货运汽车行20多家,汽车达150多辆。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期间,青岛营运和非营运货物汽车共计约400辆。抗日战争胜利后,青岛汽车营运业一度发展迅速。1947年,全市营运和非营运货物汽车总计超过900辆。至解放前夕,汽车货运业纷纷倒闭歇业,汽车数量急剧减少。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华东汽车运输公司由莱西水集入城,组织全市私营汽车抢运人民生活必须物资和为恢复生产的急需物资。1949年底,青岛分公司拥有载货汽车94辆,376个吨位,私营载货汽车有590辆,1770吨位。当年共完成货运量29.63万吨,货运周转量710.5万吨公里,分别占公路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的21.33%和61.97%。
  1953年,专业运输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实行“三统”(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各种经济成分的汽车、人力车、畜力车也逐渐在国营专业运输企业领导下,通过“三统”置于国家计划管理。同时,省交通厅对全省各市、地运输企业出市跨区的长途货物运输的营运区域作出规定。青岛分公司当时的营运区域是:海阳县全县至青岛往返,栖霞以南、莱阳全县至青岛往返,招远县以南至青岛往返,掖县、平度至青岛往返,莱西、即墨、胶县、胶南、崂山县、掖县郭家店至莱西往返,平度县古岘至即墨县蓝村往返,日照县至胶县境内和至青岛往返,诸城县至胶县境内和至青岛往返。非专业长途运输单位承运出市跨区物资时,由专业长途运输单位统一结算运费。1954~1956年对私营运输业进行初级阶段改造,至1956年底私营汽车全部实现公私合营。这期间,青岛近200辆公私合营载货汽车被调往山西大同、阳泉和山东济宁、菏泽,支援当地运输。“大跃进”时期,大搞汽车列车化运输。挂车由小到大,3吨、5吨、10吨的相继出现,拖挂由少到多,一车两挂、四挂、六挂的比比皆是。到1960年时,仅青岛运输分公司的挂车就达653辆,2185个吨位。1958年全市公路货运量完成769.8万吨,其中汽车货运量278万吨,分别比1956年增长64.3%和71.9%。1960年公路货运量达到1060.1万吨,其中汽车货运量达516.9万吨。这一时期,公路运输由于缺乏科学态度,高指标、大计划、拼人力、拼设备,车辆损坏严重。1963~1965年,继续贯彻“调整、整顿、充实、提高”的方针。1965年全市公路货运量完成690万吨,其中汽车货运量212.2万吨,分别比1958年下降23%和23.3%。
  60年代末,为解决运力不足的矛盾,国家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汽车自货自运。商业、粮食、供销、外贸系统纷纷购车,自货自运,运输能力不断增强。规模较大的单位主要有:市粮油运输公司、市商业运输公司、市房产局车队、市施工运输公司、市供销储运公司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公路运输实行计划运输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对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等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综合平衡,国营专业运输企业重点保证,其他货源一律放开,实行谁受托、谁承运。由于公路运输市场放开,出现了“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多家经营,合理竞争”的新局面。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国营专业运输企业由过去的单一车型为主向多种车型和多种性能的零担车、集装箱车、油罐车、大件车等专业车发展,保证了煤炭、原油、木材、水泥等物资的包运和港站物资的集运。1986年,全市公路货运量完成4741万吨,货运周转量143583万吨公里,分别比1978年增长204%和724%,平均年递增分别为21.1%和30.17%。其中,交通专业运输企业完成货运量1199万吨,货运周转量49870万吨公里,占总运量、周转量的25.29%和34.73%,非交通专业企业和个体完成货运量3542万吨,货运周转量93713万吨公里,占总运量、周转量的74.71%和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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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排车运输 从青岛建置到20世纪60年代,在长达七八十年的时期内地排车运输始终是青岛公路货物运输的主要组成部分。
  青岛解放前,地排车运输由于车店经营,大车店拥有地排车辆,雇用拉车工人和招揽货源。在大港附近的新疆路、普集路、青海路和靠近小港的小港一路、莘县路一带,以及四方、沧口等地,每天清晨有数以千计的无业贫民聚集一起,等候大车站的把头雇用。
  青岛解放初期,营运地排车仍以散车散工方式存在。1950年,3300散车参加了青岛市搬运公司,年运量92万吨,周转量183万吨公里。分别占全市营业性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的51.7%和13%。1956年,国营和合作社地排车共计6727辆。年运量240.6万吨,周转量584.万吨公里,分别占全市的49.4%和15.3%。1958年,市区出现街道民办地排车运输队,从事营业运输。1959年,民办地排车运输队组织成立了运输合作社。是年全市营运地排车达7680辆,年运量706.4万吨,分别占全市的58.3%和6%。1959年后,国营运输企业中地排车逐渐减少。至1962年,国营运输企业中的地排车全部淘汰。1967年,集体运输企业(原运输合作社系统)开始用机动板车代替地排车。1970年,集体运输企业的地排车全部淘汰。1971年,代替地排车运输的机动板车年运量146.9万吨,周转量468.3万吨/公里,分别占全市的26.7%和6%。1979年,机动板车也被淘汰,青岛市专业运输企业全部实现了汽车运输。
  畜力车运输 德占青岛后,开始出现畜力车运输业。畜力车营运,大多是自车自运,自揽货源,所运货物以砖瓦、石料、灰沙等建筑材料为主。建国前,畜力车的车轮为瓦形铁皮,对道路损坏严重,市内街道禁止畜力车行驶。所以,畜力车运输多在当时属于郊区的四方、沧口及李村一带。
  建国后,对畜力车运输进行了组织整顿。1952年成立青岛市马车服务站,有马车494辆。是年,马车货运量50.9万吨,周转量727.5吨公里,分别占全市营业性货物运输总量的1.6%和22.8%。1954年,在马车服务的基础上组建成立马车运输合作社,共有畜力车766辆(包括崂山郊区)。当年,有400多辆马车调往山西和山东的济宁、菏泽一带支援建设。1958年以后,因搞“马车列车化”、“歇人不歇马”的“大跃进”运动,以及经济困难时期草料不足等原因,营运马车损伤严重。1961年,仅有128辆畜力车参加营运。同年,青岛市交通局将所剩马车全部下放到郊区,从而结束了青岛市区畜力车营业运输 的历史。
  装卸 装卸工人1950年9月统计有3560人,主要分布在油脂、土产、粮食、杂品、工业器材等较大企业单位从事装卸作业(包括理货),同时还为专业汽车运输公司装卸货物。1950年3月,青岛市搬运工会为了解决重量在100公斤以上或体积较大、人力不堪负荷物体的装卸,组建20余人的直属起重队,这是青岛市也是山东省第一个建立的专门从事大件货物装卸运输的组织。他们使用人工绞磨、铁滚子、起重滑轮(俗称吊葫芦)、铁角子、大锤等传统的落后工具,承担着青岛港、站集散大件物资的装卸、搬运、吊拉任务。1953年,起重队与剧毒物品装卸队合并成立“青岛市搬运公司起重毒品队”,专业人员增至106人。1953年9月,青岛起重毒品队在一无装卸机械,二无大型运输工具的情形下,利用原始作业工具,通过绞、磨、推、拖、吊、拉,将一块采自浮山石场的重约百吨的花岗岩巨石,在枕木和铁滚子上,一点一点地挪,挪到了长达15公里远的孟庄路石油公司专用的铁路线上,安全地装上了去北京的火车。工人们随车进京,一直又把巨石从永定门火车站运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建设工地上,在青岛的大件装卸运输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章。1954年,青岛搬运公司建立24个搬运装卸中队,其中专门从事装卸作业的就有12个中队,计3500人左右。1957年,市北区装卸队的工人创造出了一次可以搬动5块砖的专用工具—砖卡子。既提高了工效,又减少了破损。
  1958年,青岛专业运输企业成立汽车队。原地排车工人跟车装卸,成为汽车装卸工人。到60年代末,青岛专业运输企业全部淘汰地排车,汽车装卸工人增加到2000多人。70年代后期,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装卸工具机械化有了长足的进步。截止1985年,装卸工人数锐减到不足700人,其中大半是随机械作业的起重工,作司索、挂钩等劳动作业,不仅没有原来体力装卸的艰辛劳动,而且都成为带有一定技术的特殊的装卸工人。其他为数不多的装卸工也仅限于在不能用机械作业的情况下进行装卸或者随车为装械作业服务,做些如清理货底,苫篷盖垛等轻微劳动。
  1963年8月,青岛市交通局首次试制成功了一台机电两用的汽车吊车。翌年3月,又试制成功了3吨液压汽车吊车5台,并投入生产。这种吊车班产可达120~180吨,相当于8~10人的班产劳动量,开始改变了长期用人力吊拉大件货物的作业状况。为解决煤炭、沙石等散装物资的装卸运输,交通局组织力量于1965年10月试制成功并生产出2吨液压铲车,装车开始使用机械。1975年,专业运输企业又使用上了自己改制的4吨解放牌自动倾卸车,装卸散装物资不再使用人力和铁锨。1975年底,除自动倾卸车外,专业运输企业共拥有各类装卸机械43台,其中吊车8台,铲(叉)车35台(铲车摘去铲斗即是叉车,用以装卸圆木或其他长大笨重件)。
  进入80年代后,专业运输企业除自制和购进一批8吨以上半挂车和5~40吨的大型平板运输车外,又先后购进和更新了5~25吨的吊车34台,2~10吨的铲(叉)车26台。至1986年底,装卸机械总吨位已达645吨。凡属设备、钢材、木材等长大笨重物件,沙石、煤炭等散装物资以及集装箱或集装袋的普通货物装卸全部实现了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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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45

第二篇 公路  
第三章 公路交通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交通行政管理机构 青岛解放前,没有独立的交通主管部门,车辆登记备案、检验审查、发放或吊销牌照、考核培训机动车驾驶员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等交通监理业务,营业运输的审批和管理等都属公安部门的工作范畴。公路修建、养护则由青岛市公务局及后来成立的交通部公路总局所属的第八区公路工程管理局青岛工务总段负责。
  青岛解放初期,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路运输部内设公路运输处和青岛牌照监理所,分别负责运输行政管理和交通监理工作。1951年底,青岛市军管结束,运输管理由山东省运输公司青岛分公司和青岛市搬运公司分别承担。青岛牌照监理所改名为山东省交通局青岛市车辆监理所,隶属山东省交通局管理。
  1955年1月,青岛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成立,是青岛市第一个专门的公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青岛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成立之初,与青岛市运输公司实行一套编制,政企合一。半年后,交通运输管理局与市运输公司分别建制。1957年3月,青岛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与青岛市运输公司实行合署办公,对外是行政、企业两个部门,对内则是一套机构。既负责公路运输的行政管理,又承担全市除长途客货运输外的全部运输任务。作局(公司)共有职工13000余人,各级管理干部352人,机关科室人员205人。
  1959年1月,青岛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改称青岛市交通局。同时,青岛市运输公司和山东省运输公司青岛分公司先后撤销,其所属各车队、修理厂统由交通局直接领导。至1960年上半年,市公共汽车公司,青岛近海5个木帆船运输合作社和地方港口管理、青岛船舶修理厂、公私合营汽车修配厂,原属省交通厅领导的青岛车辆监理所等单位先后划入青岛市交通局。中国民航局青岛航空站党支部也由交通局党委领导。交通局新增设路政科、、县社运输科、电车筹备处和地方铁路局。1961年4月,青岛公共交通公司和青岛民航站由交通局划出。1962年8月,恢复省运青岛分公司,改称山东省交通厅青岛汽车运输公司。青岛市交通局组建青岛市汽车运输公司、青岛市运输公司和机帆船运输管理处及职工医院4个单位。1963年,青岛市交通局民间运输管理处成立。同年,青岛车辆监理所和青岛公路管理站的党组织由交通局党委领导。自此,青岛市交通局一直是全市地方交通运输管理、公路修建和管理以及车辆监理的主管部门。1966年4月,青岛市汽车运输公司和青岛市运输公司撤销,所属单位由交通局直接领导。1968年7月,撤销青岛市运输合作社联合社,其所属各运输社也由交通局直接领导。1969年5月至1970年7月,青岛市交通局、山东省交通厅青岛汽车运输公司和青岛人民交通公司又实行过短期合并。1971年5月,山东省交通厅青岛汽车运输公司再次下放,公司机关并入市交通局,其在青岛地区的所属单位归青岛市交通直接领导。
  1975年6月,青岛市交通局将直接领导的各运输车队、修理厂组建成3个局直属运输公司:青岛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青岛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青岛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
  1982年1月1日,青岛市交通局直属的3个运输公司划出,受新组建的山东省公路运输联合公司青岛市分公司领导。至此,青岛市交通局与运输企业脱离隶属关系,政企职责分开。
  1982年,青岛市交通局设组织科、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教育科、工会、计财劳资科、市场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车辆管理科、办公室。全局行政开支25人,企业开支30人,总计55人。1986年,青岛市交通局的机关编制定员44人。机关设办公室、纪委、组织人事处、宣传处、工会、计财处、行政处、科教处8个处室。所属单位有运输管理处、汽车购置附加费征收处、客车修配厂。对青岛市公路管理段和山东省青岛交通监理所实施党政领导。青岛汽车发动机厂、青岛地方港务管理局和青岛筑港工程处的党组织由青岛市交通局党委代管。
  交通行业管理机构
  公路管理机构 1922年北洋Gov收回青岛,青岛管理由青岛公务局负责。抗日战争时期一段时间即墨和胶县划归青岛,其他时期青岛仅辖市区和崂山。1946年,南京国民Gov交通部公路总局第八区公路工程管理局青岛工务总段成立,既是交通部所属的一个公路建设部门,也是一个公路管理机构,青岛工务总段成立后,曾颁布过一些公路管理条例,但因处于战争年代,在成立后的一、二年内,青岛对外的公路交通即全被切断,因此,未发挥实际作用。
  建国初期,青岛仅辖市区和崂山郊区,未成立独立的公路部门。1958年秋,即墨、胶县、胶南划归青岛。1959年春,青岛市交通局成立路政科,青岛市所属各县公路站改并为各县交通局的路政股,青岛市交通局路政科负责对各县交通路政政股的业务指导。1961年3县划出,青岛市交通局路政科撤销。1962年,山东省交通厅青岛公路管理站成立,负责崂山境内的省养干线和省养支线的公路修建养护任务。1979年春,山东省交通厅青岛公路站撤销,成立青岛市公路管理段和崂山县公路管理站,青岛市所属即墨、胶县、胶南、崂山4县和黄岛区公路站归青岛市公路管理段领导。1984年,莱西、平度两公路站也划归青岛市公路管理段领导。
  运输管理机构 青岛解放前,没有专司运输管理的机构。20年代,营业运输的审批领照由公安局负责。运输营业中的具体事务。如议定运价、统一车租、划分营运路线、停车站点、货源分配等,由各运输行业中的同业公会自行协调处理,如遇到同业公会本身无力解决时,由社会局出面干预。
  青岛解放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路运输部内设公路运输处。1951年底,青岛市军管结束,公路运输处的职责改由山东省运输公司青岛分公司和青岛市搬运公司等国营运输企业分别承担。1955年1月,青岛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成立,运输管理纳入交通运输管理局的工作范围。1958年7月,交通运输管理局在市内各区成立运输管理处。同年9月,各区运输管理处下放到区,作为各区人民委员会的交通运输科,受区人委和交通运输管理局的双重领导。1963年,青岛市交通局民间运输管理处成立,各区设运输管理站。1965年,青岛市交通局民间运输管理处改名为青岛市民间运输管理处。同时,撤销各区运输管理站,成立运输管理分处,分驻各区。市民间运输管理处仍受市交通局领导。1973年9月,市民间运输管理处改称青岛市运输管理处,设运务科、市场管理科、财务科、办公室等科室,下设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5个运输管理分处。各分处代行各区交通主管部门的职责。1979年12月,楼山交通运输管理站(后改为楼山运输管理分处)成立。1981年5月,浮山运输管理站成立(1983年11月撤销)。1982年1月1日,市交通局与运输企业政企分开,交通局增设运输管理科、运输市场管理科和车辆管理科。市运输管理处领导各运输管理分处,与交通局新增的3个科室合署办公。1984年,市交通局机构调整,撤销1982年增设的3个科室,其工作交市运输管理处负责。
  1987年6月,青岛市运输管理处设:秘书科、业务科、客运科、计财科、驻港站办公室、运输管理检查站,辖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楼山6个运输管理分处。青岛市辖各县(区)均成立交通局运输管理所,负责本地的运输管理,各县(区)还在辖区内部分乡(镇)设立交通管理所,既是各县(区)交通局的派出机构,又是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机关。1986~1987年底,全市共有7个县(区)交通运输管理所,101个乡镇交通管理所。市运输管理处对各县(区)运输管理所和乡镇交通管理所实行业务指导。
  交通监理机构 德占时期 青岛设有“车辆车夫收容所”,专门负责车辆检查和运输工人管理(主要对象是洋车和洋车工人),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和年龄、健康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拉车人进行收容处理,不准上路营运。从20年代开始到抗日战争胜利,青岛每年都由公安部门定期对各种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检验,核发牌照,并组织运输从业人员训话,学习有关法规等活动。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Gov在交通部门中正式设立交通监理机构。青岛于1946年成立汽车监理所,隶属于交通部公路总局第八区公路工程管理局。1947年,交通部撤销交通监理机构,其业务重新划归公安部门。1948年4月,再次将交通监理移交交通部门,青岛交通监理也同时改由交通部公路总局第八区公路工程管理局青岛工务总段接办,并一直维持到青岛解放。
  青岛解放后,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路运输部内设青岛牌照监理所,负责对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牌照证件等管理工作,管辖地区除青岛外,还包括烟台、昌潍专区和临沂专区的一部分。1951年10月,改名为山东省交通局青岛车辆监理所,隶属于山东省交通局领导。1958年,青岛车辆监理所下放青岛市交通运输管理局领导。1962年,收归省管。1963年,青岛车辆监理所业务归省交通厅车辆监理处领导,党政工作再度由青岛市交通局负责。1982年,山东省交通厅青岛车辆监理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交通监理所。1983年,交通监理工作城乡分治,市区归公安部门,市郊和农村归交通部门。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交通监理所更名为山东省青岛交通监理所。同年10月,全国交通监理部门全部划归公安部门,青岛于1987年7月完成移交工作。
  青岛市公路运输总公司 1982年1月1日,市交通局与运输企业政企分开,山东省公路运输联合总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隶属山东省公路运输联合总公司,直接领导和管理青岛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青岛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和青岛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1985年6月,山东省公路运输联合总公司撤销,青岛分公司下 放青岛市,改青岛市公路运输总公司,其体制、机构、下属单位和经营范围均不变。1986年,青岛公路运输总公司改为市直单位,负责对市属专业公路运输企业的管理。

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47

第二篇 公路  
第三章 公路交通管理

第二节 路政管理


  30年代初南京国民Gov统治时期,对新建铺设路面的公路,制定章程禁止铁木轮马车和牲畜通行,由县建设局、公安局、民团与区公所执行。烟青、烟潍等重要公路仿照铁路的办法,组建护路警察维护路产路权和保证各项公路章程规定的实施,规定的章程主要有:《禁止车马践轧汽车路暂行办法》、《违禁罚法》、《公路规则》、《护路章则》等。
  建国后,路政管理主要内容为:一、设置各类标志,保障行车安全。建国初期至70年代,在干线公路和重要的县公路的险要路段上,设置各种类型标志,开始多用木料、铁皮制作,进而用混凝土或钢管铁板,设专人养护,按时检查,随时更换补充,为安全行车起了一定作用。由于经济发展,路线等级提高,交通量增大,对标志设置提出了新的要求。进入80年代,青岛地区所有国道、省道和重要县乡公路上设置了悬臂式玻璃钢闪光标志,行车条件大大改善。1986年青岛设置各类公路标志11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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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维护路产路权,纠正违章。1980年10月18日,山东省人民Gov发出《关于加强公路管理的布告》,各县区公路站及分站配合交通、公安、监理部门和各级Gov做了认真贯彻对利用公路排水沟做灌溉农田的水渠或在路面开挖水沟、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在公路上摆设摊点的违章现象作了及时处理,并在广大群众中展开广泛宣传。1986年共拆除在公路上违章建筑488间达2940平方米,清理摊点762处,拆除棚房347处,清除在公路上的堆积物4649处13947立方米,迁移集市14处,清理在公路上打场晒粮6015处计296883平方米,出动路政宣传车250车次,公路交通秩序向好的方向发展。
  三、公路设施管理。主要对公路范围内的一切建筑、桥梁、涵洞、路基、路面、路标等进行维护和管理,这是公路站、养路工班、驻线管理员、养路队经常性的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并于每年的汛期前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多处来已形成制度化,以确保所有公路设施经常保持完好。
  养路费征收 1927年7月,胶澳商埠局为补助青岛—李村、青岛—沧口修路费用,对行驶该路的汽车酌量加征捐费,普通汽车每期7元,客车7座以下者每期21元。这是青岛地区征收汽车养路费的开始。30年代初,青岛的汽车运输有了发展,当局采取具体措施征收汽车、马车养路费,养路费成为筑路、养路的主要资金来源。
  建国后,山东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对养路费做出“专款专用,统收统支”的规定,公路部门征收的汽车、马车养路费一律上缴省局。1949年秋,公路系统按线划段,烟青公路设立了烟莱、青莱两个公路段,青莱段(驻水集)于沧口、城阳、即墨、夏格庄、水集设立公路监理站,负责养路费征收。沧口在当时是进出青岛的咽喉,青岛市外出营运车辆都在这里缴纳养路费。因此,沧口公路监理站是全省征收养路费最多的单位。沧口公路监理站另于海泊桥设立征收组,负责青岛市东去崂山的车辆养路费的征收。1950年底,沧口公路监理站迁至流亭办公,改名为流亭公路监理站,负责办理外出营运客货汽车的缴费手续。同时,在沧口设立征收组,负责青岛—流亭间短途客货汽车及马车的养路费征收工作。1952年下半年,流亭公路监理站撤销,青岛车辆监理所于流亭站原址设立征收组,负责青岛市外出车辆养路费的征收。1953年1月,汽车养路费实行按月计征(此前是按次计征)后,沧口、海泊桥、流亭等征收组相继撤回青岛车辆监理所,由青岛车辆监理所结合监理业务统一办理汽车、马车养路费的征收。1975年10月,青岛车辆监理所将养路费征收工作移交青岛公路管理站。1976年1月,青岛公路管理站开始办理养路费征收业务。1970年3月,青岛公路管理段成立。段下设征收科,除办理市内5区汽车养路费征收外,还负责领导所属各县的养路费征收。1985年,养路费征收办法调整,规定省辖市市内车辆在市内营业须照章缴纳养路费。同时,青岛公路段征收科于青岛市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区分设养路费征收点,每点2~3人。征收科有外勤人员4人,内勤人员8人,并配备了交通工具,内外配合,使养路费征收年年超额完成计划。
  建国初期,养路费征收工作,以次检次征为主,路检为辅。1953年改为按月计征后,各县(区)公路站按行政区域将车户逐户建立征费车辆台帐,按月缴费,规定每月10日前为车户缴费日期,逾期不缴者,每迟缴一天处以应缴费额的1%的滞纳金;瞒报收入、少报载重量、假报使用性质者,除补缴费款外,加处10~50%以内的罚金;对涂改、挪用、伪造票证、无牌行驶的,除补缴费款外,处以应缴费额50~100%的罚金等。征收部门还通过实行征费“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以及通过银行托收等,方便车户及缴费单位等。同时,结合路查及深入有车单位查帐,杜绝了养路费漏征现象。另外,还制定了停征车牌照管理办法,使养路费征收工作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为体现养路费“取之于车,用之于路”的原则,养路费分配使用首先保证公路干线的需要,适当安排一般公路的支出。在养路费支出中,公路修建、大中修、小修保养等养路工程项目占养路费总支出的70~80%之间。1980~1986年青岛地区养路费总支出11298.65万元,其中公路改建、大中修、小修保养等项共计支出8864.99万元,占78.5%。
  解放以来至1986年,国家对养路费的费率做过多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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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47

第二篇 公路  
第三章 公路交通管理

第三节 运政管理


  营运车辆管理 1904年,德占当局颁布《营生执照章程》,规定“凡拉货之车、二把手小车、东洋车、自行车欲在青岛内界各处谋生者,均宜领有营生执照”。同时,还颁布《东洋车专条》,规定东洋车营业应遵守的事项和运费标准。20年代,青岛民营运输有较快发展,各类运输同业公会出现,作为民营业户间的联合组织,对各类运输纠纷,运输价格,营运范围、路线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协调。1931年,青岛市Gov根据当时公路运输业发展较快的实际,先后制定了一些运输管理法规,规定重大问题由社会局出面解决,汽车、马车、人力车运输开业由市公安部门登记、审批、发照。
  青岛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路运输部运输处在接管国民党官办公路运输部门的同时,将分散在社会上的马车、地排车和私营汽车进行登记,纳入管理轨道。1952年成立市马车服务站,1953年将全市420户私营业户的535辆汽车组成4个货运联营处,2个客运联营处,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统一调度的三统管理。青岛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成立后,又将青岛的马车按车籍所在地统一编为11个马车中队,纳入市运输公司的三统管理。1956年,青岛的私营车辆全部实现公私合营,实行计划运输管理。同年,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机关、企事业自备货运汽车管理办法》制定了《青岛市机关、企事业自备货运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对机关、企事业自备货运汽车实行管理,只准这些车辆自货自运不得对外承揽货物运输,如确有必要,由交通部门统筹安排,纳入“三统”管理。1961年,国务院下达《关于厂矿企业办运输的几项规定》后,各部门、各单位内部自用车辆迅速增加,先后建立、扩建了本部门、本单位的车队。1962年,青岛市成立汽车联合办公室,由国营运输企业牵头,商业、粮食、供销、外贸等系统车队参加,组织联合运输,加强了运输车辆的统一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运输管理基本陷入瘫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山东省人民Gov颁发了《山东省公路运输管理试行办法》。1983年,国家经委、交通部下发了《关于改进公路运输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公路客货运输一律放开,允许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公路运输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一时期,申办营业客货运输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业户不断增加,市运输管理部门主要承办业户的申请登记,开办审批,核发证照等项管理工作。
  营运区划与分工 20世纪初,在车站、码头、港口等物资集散地,货物运输被封建行帮分割把持。1935年,山东全省汽车路管理局根据全省公路运输发展情况,将全省线路划为10个段(后缩减为6个段),其中青烟海段(段址在青岛),主要经营客运业务,货物运输大部分由商车经营。客货运的线路均由山东省汽车路管理局确定。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华北汽车公司青岛办事处”控制青岛的公路营业运输,日本商人在营运方面享有许多特权,中国商人只能经营货运,其路线为:市内短途有青岛至四方、沧口、崂山等线,市外长途有青岛至莱阳、即墨、平度、金口、掖县等线。
  青岛解放后至1953年前,公路运输基本上没有明显的营运区划,而是根据运输任务的性质、物资的品类和运输工具的不同以及运距的长短而确定的。对国防建设和恢复工业生产所需的物资,一般由汽车运输,并可以跨区出市运输;对人民生活所需物资,一般由市内人力车(地排车)运输,并且人力车的运距一般在10公里以内,超过10公里、一般货物在10吨以上、有公路直达的,则由汽车运输,通公路但须下路进入乡社生产队的物资和轻浮物资,由畜力车运输。1956年后,公路运输逐步纳入计划管理轨道,实行省、市、区三级管理。跨省和省内跨市(地)的长途客货营运由省交通厅统一平衡安排,市内跨县(区)客货运输由市交通部门统一平衡安排。改革开放后,公路客货营运改变了过去由专业运输部门实行“三统一”的模式。青岛市Gov规定,全市工业和生活用煤、港站到达的工业和建筑用沙、棉花、化纤和港站到达及由市区调运出市的木材及其制品,出入市区调运的罐装原油、集装箱运输、大件运输及抢险救灾物资、新老兵运输等,都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综合平衡,专业包运。其他物资的公路运输全部放开。谁受托,谁承运。1984年,省Gov公布全省56个归公路运输部门管理的港站厂矿名单,青岛占6个,其中市区内有大港、火车站、化工厂、碱厂4个。同年,市运输管理部门派出管理人员进驻青岛港、火车站,与港、站的联运办公室协作配合,平衡协调各运输企业之间的关系,将进出港站的物资纳入统一管理。
  搬运装卸管理 青岛解放前,搬运装卸业无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大宗货源掌握在行、栈帮会手里,从业劳力由大小行会把头控制。青岛解放初期,成立了青岛市搬运工会筹备委员会,组织搬运装卸人员分区分片,自揽自运。1950年1月15日,正式成立了市搬运工会联合会,下设2个分会、3个职业委员会、11个支会,吸收会员1.1万人。同年8月,市搬运工会设业务部,统一承揽业务。1950年,根据政务院颁发的《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及省、市人民Gov的指示,于9月16日成立了青岛市搬运公司,对市区的搬运装卸业实行统一承揽、统一定价、统一调配劳动力的三统政策。公司成立后,合并了搬运工会的业务部,以搬运工会的会员为基本力量,在经济上实行私有财产集体经营,公司从工人力资收入中提取10%管理费作为办公经费和公共积累,其余部分全归个人所有。1951年市人民Gov先后公布了《青岛市自用车运输暂行条例》和《青岛市散车散工暂行处理办法》,规定自用搬运工具及人力“只需自运自货,不得承揽他人搬运业务”、“散车散工一律到搬运公司登记、审查、处理,公私营企业需用搬运工人,由搬运公司统一介绍”。
  1950~1952年间,对整个青岛搬运装卸市场实行搬运力资的划一管理,制定统一运价,废止以米面为计算单位,统一按人民币计算搬装劳酬;实现了定员管理,按劳取酬,规定工人收入以养活2~2.5人为生活水平标准;明确划分了交通部门与非交通部门搬运装卸的分工范围—铁路所属的车站仓库内部的搬运和火车装卸工作,由铁路供应社负责;大小港码头内的搬运装卸,统一由港务部门领导管理;市区的搬装业务,统由搬运公司负责。原来承担该项作业的工人及管理组织随业务转移。
  建国后,全市的散车散工前后处理了3批:1951年登记合格的2300余人编入搬运公司;1955年、1957年两批4000余人就地编为搬运合作小组。1958年搬运合作组分区组成台西、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6个运输合作社(后改为市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沙岭庄6个)。至此,原来分散经营的个体搬运装卸业组成了国营、集体搬运企业,纳入了计划管理的轨道。
  “大跃进”时期,搬运装卸业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区,各区设运输指挥部和交通科。与此同时,各街道组织居民成立运输队,各机关、企业、学校组织发动职工群众及中小学生自搬自运和突击重点物资运输。虽缓和了当时的运输紧张局面,但也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1962年交通部颁发了《关于民间运输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对民间运输业提出了“保护、整顿、恢复并适当发展”的方针,省交通厅、财政厅、公安厅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也下达了“关于加强城镇个体运输业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为调整全市的民间运输业,同年8月,各区国营搬运大队集中经营,统一归口,组成市搬运公司,统一领导各运输合作社和管理各区民办运输队。1963年市交通局设“民间运输管理处”和“青岛市运输合作社筹备委员会”,具体接管各运输合作社和民办运输队,负责集体和个体运输业户的行政管理工作。1963年5月14日,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公布《青岛市地方搬运装卸业管理暂行办法》,对搬运装卸业进行全面整顿。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税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区人委的大力支持下,本着以保护合法经营,维护运输秩序为目的的精神,对地下运输组织进行了打击和取缔。劝阻和动员盲目流入市区的580名外地劳力返回农村;说服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职工家属和闲散劳力1041人转入厂内搬运理货;对兼营社会运输的251人劝其转回本行业的工作;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密切配合,进行了对集体和个体运输业户的登记审查工作。经过整顿,全市运输秩序趋向稳定。1963年底,全市共有6个搬运合作社,44个民办运输队和四方区工业财贸运输队,共4620人,3951辆人力车,在国营运输企业的“三统”管理下,根据批准的经营范围和指定的服务地区,从事社会搬运装卸理货工作。省汽运公司装卸合作社、水产公司运销处搬运队、市北市南煤建公司运输队、青岛货栈运输队等,只准在本单位内经营搬运装卸理货工作,不得私自承揽社会运输任务,个体运输业者则发给临时营业证,由所在区的运输管理站统一管理。
  “文化大革命”期间,运输管理机构陷入瘫痪。后来随着车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汽车实行驾装合一,作为独立经营的人力搬运装卸业才告结束。

leon 发表于 2009-9-29 20:52

第二篇 公路  
第三章 公路交通管理

第四节 交通监理


  车辆管理 德占时期,车辆管理的对象主要是人力车和畜力车。1904年11月1日,德占当局颁布《青岛内界街道往来各种车辆条规》。当时,还设有专门管理营业人力车机构,破旧车辆不准上街营运。
  20年代后,青岛汽车数量增加,其他车辆也有发展,青岛市公安部门每年都对各种车辆进行检查。南京国民Gov接管青岛后,对青岛的道路交通管理有所加强。从1929年底到1931年初,青岛市Gov先后公布了一系列青岛地方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关于车辆管理的有《青岛市汽车管理规则》、《青岛市马车管理规则》、《青岛市人力车管理规则》、《青岛市车辆处罚施行细则》。汽车、马车、人力车管理规则对营业和自用车辆觅保立案、领取牌照、换照、过户、停止使用、车辆结构状况、载货车辆的载重数量、载货长宽限制、车辆行驶时应注意的事项及处罚办法,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车辆处罚细则,对处理违章车辆的处罚程序、处理方法和负有处罚责任的公安局、财政局的职责范围,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期间,日伪青岛警察局定期举行各种车辆检查,加强对车辆的控制。抗日战争胜利后,青岛市Gov重新核发各种车辆牌照,执行行政院发布的《汽车管理规则》。1947年10月,国民党青岛警备司令部出于内战需要,颁布《征用营业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强行征用营业性汽车。1948年6月,对公商汽车一律编队,以供国民党军队使用。
  青岛解放后,山东省青岛交通监理所对全市车辆全部进行注册登记,核发牌照。车辆管理重点是执行国家颁布的管理法规,管理各种机动车(尤以汽车为主)。主要法规有:1953年3月30日政务院批准公布的《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和1950年7月交通部公布的《汽车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960年1月2日国务院批准公布的《机动车管理办法》。1972年3月25日公安部、交通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试行)》。1985年7月19日公安部发布的《城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暂行办法》、《城市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暂行标准》和《公安系统机动车考验员管理试行办法》。
  根据国家法规,车辆分类在50年代初至60年代,机动车分为大型车、小型车、机器脚踏车3类。如从号牌分类,可分为大型车、小型车、机器脚踏车、临时车和试车5类。60年代后,车辆分类改变为8类16种。8类是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挂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包括专用机械和电瓶车)、特种汽车、专用机械牵引车。16种是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特种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电瓶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全挂车、半挂车。
  机动车牌照的颜色,1986年前,大型车:黄底黑字2面;小型车:橙蓝底白字2面。1986年10月改为:
  (1)大型汽车、无轨电车:朱红底白字2面;(2)小型汽车:中绿底白字2面;(3)挂车:白底黑字1面;(4)二、三轮摩托车:中绿底白字2面;(5)轻便摩托车:白底朱红字2面;(6)大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专用机械、电瓶车:淡黄底黑字2面;(7)使馆汽车、领事馆汽车、其他外籍汽车、外籍摩托车:黑底白字2面;(8)试车号牌、教练车号牌:蓝底白字2面;(9)临时号牌:白底红字2面;(10)补牌证:白底黑字。
  青岛地区机动车号牌使用年限规定为14—×××××:1983年在崂山、即墨、胶县、胶南各县使用;44—×××××:1983年在市内5区使用;74—(10001-17000):在市内使用(1983年);74—(17001-19999):在崂山、即墨、胶县、胶南各县使用(1983年);35—×××××:1980年10月在崂山、即墨、胶县、胶南、平度、莱西各县使用;山东02—×××××:1986年10月在市内使用;GA—公安专用号牌;T—出租、旅游专用;G—个体小公共汽车专用;山东02—×××××反光号牌,1990年7月在全市使用。
  青岛解放后,对机动车每年都进行年度检验审查。在交通监理工作移交公安系统以前,年审工作是由交通部门负责,公安部门派员参加。公安系统接管交通监理业务后,则由公安局交警大队监理所负责进行。车辆年度检验审查主要是车容、车况,以及对驾驶员的体格和驾驶作风等方面的审验。
  80年代初,根据国家规定,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报废的具体条件是:(一)已行驶50万公里或已经过3次大修的。(二)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或虽能修复,但一次修理费用预计超过原价50%的。(三)车型老旧并使用多年的进口汽车,国内无配件供应来源,又不宜修复或进行技术改造的。(四)技术状况低劣,不堪使用,无法修复或没有修复价值的。(五)经检修或改换零件后,在正常路面条件下行驶耗油量高于规定指标的各种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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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20年代初,青岛汽车数量增多,开始重视对汽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驾驶员须经公安局的驾驶技术考试,考试合格方能领取驾驶执照。1927年胶澳商埠局警察厅聘用德国人担任顾问兼教练,负责对驾驶员的考试和培训工作,并组织从业人员定期学习有关交通法规。南京国民Gov接管青岛后,制定公布了《青岛市公安局汽车司机人担保简则》、《青岛市汽车司机人管理规则》等地方交通法规。《青岛市公安局汽车司机人担保简则》对为汽车驾驶员进行担保的商家在司机违法和发生交通事故时,司机本人无力承担的情况下所承担的责任作了规定。《青岛市汽车司机人管理规则》对领取各种司机执照、驾驶员的身体状况、执照保管和使用,驾驶员违法的处理决定等方面作了规定。1936年底,青岛市还曾拟办“汽车司机养成所”,有计划地培养汽车驾驶员。该计划经青岛市Gov批准交汽车同业公会筹办。后因战局日紧而停止。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期间日本华北交通株式会社青岛自动车营业所的司机,招考合格后,先到北平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经学习培训毕业后,再回青岛从事驾驶车辆。抗日战争胜利后,青岛成立了专职的交通监理机构,对汽车驾驶员的管理趋于正常。
  青岛解放后,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是交通监理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制度化。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粗通文字,略知机械常识。驾驶证分为:(一)学习汽车驾驶证;(二)营业汽车驾驶执照(职业);(三)自用汽车驾驶执照(普通)。驾驶员的培训人数和方法:1984年前,无车单位没有驾驶员培训指标,有车单位按“六车八人制”选派培训驾驶员。培训方法有两种,一是有培训条件的单位,举办培训学习班集中教练。二是以本单位的生产用车进行培训,采取“以车带徒,以营带徒”的办法。1984年后,凡参加初学的机动车驾驶员实行集体统一培训,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管理,全市设培训点13处。对初学驾驶员的考试按中央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内容有:(一)交通规则;(二)统一命题的机械常识;(三)桩考;(四)路考。初学驾驶员考试合格后转入实习。对领有正式驾驶执照的机动车驾驶员,每年都进行年度审验工作。审验工作包括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总结驾驶工作经验,评选优良驾驶员、安全行车40万公里和开车10年以上的驾驶员。同时,对驾驶作风恶劣、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缴销其驾驶执照,对情节较轻的给予缓审处分。
  公路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 德占初期,青岛市区一带开山修路,为保证行人、车辆安全,施工现场插有红旗。1899年1月25日,当局发布《炸药轰炸地基章程》,规定:“凡一切往来行人并乘马者以及各种车辆,经过时睹见红旗,须明危险,即行绕避......。”
  1931年,青岛市Gov批准《青岛市陆上交通管理规则》。该规则对道路使用、各种车辆行驶、装载、行人行走及违章处罚都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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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战争胜利后,青岛市Gov整顿市区交通,重建交通标志,区划停车场,限制客货汽车载重、载客量。同时还针对美军军车数量剧增,交通事故和美军与中国群众纠纷迭起等情况,组织中美宪兵联合车巡队,以维持正常秩序。但由于美军无视中国主权,高速行车,横冲直撞,美军军车在青岛频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建国后,公路安全管理自1949~1987年,市内由公安部门负责,各县(区)由交通部门的监理机构负责。在市内,为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安全联组,安全中心组”制度,在主要干线设固定检查点32个,分段包干。派出流动巡逻队进行安全检查,纠正各种违章,疏导交通。市郊和各县(区)实行村、乡(镇)、县三级安全管理。每年春秋两次举办大型交通安全图片展览。在全市范围开展“百日安全竞赛”、“五月安全月”、“大干十月”以及在驾驶员中开展“假如我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讨论活动,深入车队,深入农村集市,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的意义,教育群众重视交通安全。各专业公路运输部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有车单位都设有安全机构,每周召开驾驶员安全行车会议,及时通报交通事故,强调安全生产。并配合公安或监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开展各种交通安全活动和年度车辆检验审查。
  1987年前市内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负责处理;各县(区)由交通部门中的监理机构负责处理,重大事故由双方结合进行,对情节严重者,由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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