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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发表于 2009-9-24 12:55

青岛市志37:农业志 第七篇 农业机械

第七篇 农业机械



  20世纪初,现代农业机械开始从国外传入。然而,青岛农村真正大规模地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为起点,主要经历了创办国营拖拉机站阶段;社、队集体为主办农业机械化阶段;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并存发展农业机械化阶段等3个阶段。
  创办国营拖拉机站阶段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60年代末。主要由国家投资,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实行国有国营。建国初期,为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在增补旧式农具、推广新式农具的同时,组织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1953年5月14日,作为当时全国第一批试办的11个国营拖拉机站之一和山东省第一个国营站,山东胶南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正式建立。该站拥有职工27人,配有拖拉机5台,合7.8标准台3(15马力为1标准台),犁、耙、播种机等各种配套机具28台。建站之后主要进行农业机械作业示范,并为农业社开展代耕代种服务。建站当年完成机械作业2969标准亩(耕整地作业量按土壤比阻0.5公斤/平方厘米铧式犁深20~22厘米耕熟地1亩为1标准亩,其他作业按规定的换算系数折算,亦称“折熟亩”)。1957年,青岛农村类似的国营拖拉机站相继发展到3处,共拥有拖拉机58台,职工265人,拖拉机总作业量达37.81万标准亩。1958年根据中共中央成都会议通过的《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精神,青岛市曾一度将大部分国营拖拉机站下放到人民公社,改为社有社营。由于集体经济薄弱,管理水平较差,1961年又恢复国营站。国有国营再次成为主要经营形式。之后,农业机械拥有量和作业量逐年增加,使青岛市的农业机械化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到1969年,已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5.54万千瓦,其中拖拉机保有量达到455台,机耕面积和机播面积分别发展到147.37万亩和1.15万亩,并已开始了机械收割作业。
  社队集体经营为主办农业机械化阶段 60年代后半期,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经营的农业机械越来越多,一些有条件的生产大队办起了农业机械作业队。自1968年开始至80年代初,各县国营拖拉机站又再次相继下放给农村人民公社经营,各公社均成立了社营拖拉机站,农业机械主要由社营拖拉机站经营。农机化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以社队集体经营为主的阶段。到1980年,青岛市社营拖拉机站发展到146个,全市拥有农用总动力110.50万千瓦,其中拖拉机24278台。这一时期,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问题当作“伟大任务”和“根本出路”,并提出“要在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奋斗目标,国家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发展农机化事业,各县农机修造厂、农机化研究所、农业机械训练班、农机供应公司相继建立,县社队三级修理网初步形成,基本做到“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社,小修不出队” 的要求,使农机化工作从科研、生产到管理、服务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这一时期,种植业机械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集中发展最快的是耕作机械和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特别是粮油加工机械有较快的发展。
  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并存发展农业机械化阶段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购买和经营农业机械的自主权,导致了农机经营形式的重大变革,80年代初,逐步形成的个体、联户、集体和国营各种不同所有制和经营形式并存的局面。到1986年,青岛市农户拥有拖拉机32542台,占全市拥有量的81.3%,农户拥有农业机械总值39473万元,占全市农业机械总值的64.3%,农民个体经营农业机械占主导地位。由于农民个体购买农业机械大大增加,给农机化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使青岛市农业机械拥有量大幅度增加,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至1986年底,农机总动力为191.90万千瓦,于1983年相比,增长35.27%;农用拖拉机达到40012台,是1983年的1.48倍,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3811台,小型拖拉机26201台、农业汽车达到3192辆,是1983年的2.28倍;农用拖拉机机引田间作业机械达到43041台(件),是1983年的1.17倍;排灌动力机械、柴油机、电动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增加的幅度也很大。1986青岛市农业机械资产总值达6.14亿元。1986年,全市机耕717.13万亩、机播239.66万亩、机收104.28万亩,分别比1983年增加149.29万亩、11.84万亩和36.18万亩;机械植保130.64万亩,比1983年增加97.72万亩。但是,户营农机的发展也出现了机具盲目发展,重复购置、无机户用机难、有机户作业难、维修难等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80年代中期,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双层经营体制的不断完善,加强了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机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建立起了农机供应、培训、维修、推广、油料、监理6条服务线。1986年,全市159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农机管理(服务)站,792个村建立了农机管理服务组织,5600个村设有农技管理员,有的地方成立了农机协会等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这些农机管理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农田作业、农机维修、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一时期,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机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方针和经营、管理、服务体制等方面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既调动了集体办机械化的积极性,又调动了农民个体办机械化的积极性,初步找到了一条适合青岛实际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新路子,取得了不少新的成就。农机化服务领域,已由过去只侧重于种植业(主要是粮食生产)扩展到农、林、牧、渔,以及农副产品加工、农村运输等农村经济的各个方面,服务范围明显扩大。特别是水产养殖、饲料加工、农业产品加工和农村运输机械化发展更为迅速,成为农机经营效益较高的作业项目,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村劳动力的转移以及农副产品商品率的提高,青岛市农业机械化事业正在持续稳步发展。

leon 发表于 2009-9-24 12:55

第七篇 农业机械  
第一章 农机农具

第一节 农 具


  解放前,青岛农业生产所使用的基本都是世代相传的简陋、笨拙的传统工具。畜力农具有犁、耙、耧、车等4大件。手工农具有田间、场间、加工和运输农具。田间农具有锄、镰、锨、镢、扒、杠犁、辘轳、水车;场间农具有杈、木锨、木制风车、连枷、铡刀等;运输农具有木、胶轮手推车,地排车,木轮马车(统称“三车”),扁担,柳条筐,驮篓;加工农具有石磨、石碾、弹花机、织布机、榨油机等。这些农具大都系地方木、铁匠制造。
  20~30年代,青岛市开始引进新式农机具。“从民国十八~二十二年五年时间,青岛海关输入农业机械价值47835.29银元”。30年代初,青岛正祥和铁工厂开始生产水车、弹花机、犁铧、榨油机等,成为山东省比较早的农机生产厂家。1934年,青岛有55家铁工厂能够生产轧花机、织布机等。1936年,青岛市仅有犁6900部、耙5200个、耧5000台。
  建国后,人民Gov为了提高农业生产力,大力进行了农机具的增补、引进和制造。
  1951年,根据全国农具会议提出的“要有重点地示范推广新式农具”的精神,青岛市大力推广了新式农具,1951~1957年,共推广新式农具数千件。推广的新式农具主要有:双轮双铧犁、各种布犁(5寸、7寸、9寸、10寸步犁)、手摇地瓜切片机、手摇玉米脱粒机、解放式畜力水车、手摇式水车、手摇药粉喷粉器等。60年代后,重点发展农业机械,农具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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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农业机械  
第一章 农机农具

第二节 农机具改革


  青岛市农具改革较早,30~40年代,青岛市郊就开始利用铁工厂的废旧物料改制传统农具。建国后,中国Our Party和人民Gov为进一步发展生产,领导农民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十分重视推广和使用改良农具。
  1958年,青岛市开展了群众性的农具改革运动。同年,青岛市根据中共中央3月成都会议通过的《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指示精神,成立了农具改革办公室,在“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和“敢想、敢说、敢干”的口号鼓动下,提出了在短时间内实现滚珠“轴承化”、运输“车轮化”、绳索“牵引化”,农具改革运动形成高潮。1960年,青岛市贯彻“以修为主,修制结合;以改为主,改旧制新”相结合的方针,放手发动群众自修自制。主要改良的农具有:地瓜扶垄器、谷物播种机、脱粒机、深耕犁、绳索牵引犁、地排车、七行条播机等。同年,中共山东省委要求全省赶制4万部全国定型推广的太谷号马拉收割机,青岛市“会战”声势最大,组织近百家企业、学校,万余人上阵,用两个月时间突击制造了2.07万台,但因性能太差,畜力不配套等原因,全部报废,直接经济损失达850多万元,当时被称为“太谷号事件”。1962年,中共中央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左”倾错误,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全市农具改革运动停止。但是,培养了一批技术力量,建立了一些农机修造厂,为农机事业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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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农业机械  
第一章 农机农具

第三节 农 机


  青岛市农业机械用于农业生产是从1953年5月14日建立“山东胶县农业机械拖拉机站”开始的,当时配备拖拉机5台,斯尔—50/55型2台、各种机引农具28台。历经30多年的发展,农业机械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到1986年,全市拥有拖拉机10余种,40012台,573353千瓦,配套田间作业机械有犁、旋耕机、耙、播种机、中耕机、收割(割晒)机、平地机等43041台(件)。
  农业动力机械
  拖拉机 50年代使用的都是进口的拖拉机。进口的主要机型有:齐斯-35(GS-35)、德特-54(T-54)、狄梯-413(DT-413)、尤特兹-45(UTOS-45)、热托-35、25(Z-35、25K、P)、乌尔苏斯C-45(URSUS·C-45)、福特等型拖拉机。1959年,开始使用国产东方红-54型和铁牛-40型拖拉机;1965年开始使用东风-12型拖拉机;1967~1969年,开始使用丰收-27、东方红-75、铁牛-55、东方红-28、泰山-12型拖拉机等。到1969年底,全市共有农用拖拉机455台,1.11万千瓦,其中大中型287台,0.99万千瓦,国产260台。
  1970年,山东省农机所、崂山拖拉机厂等单位研制成功泰山-12型小四轮拖拉机,可进行水、旱的耕、耙、播、收和运输以及固定作业,使用范围广,深受用户欢迎。同时,开始使用国产东方红-20、40、60,泰山-50,泰山-25,上海-50等拖拉机。70年代末,进口拖拉机除尤特兹-45、热托-25存有很少几台外,其余全部报废淘汰,农业生产使用的主要是国产拖拉机。到1979年底,全市拥有农用拖拉机19818台,28.53万千瓦,其中大中型9924台,19.69万千瓦,占保有量的50.08%。
  80年代,青岛市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购买使用农机的自主权,拖拉机增长迅速。使用较多的有泰山-50、泰山-25、泰山-12、上海-50型,以及各种小手扶拖拉机,东方红牌拖拉机除履带式外基本不再使用,铁牛-55、铁牛-40使用也比较少。到1986年,全市拥有家用拖拉机40012台,57.34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为13811台,小型拖拉机拥有量为26201台,小型拖拉机占总拥有量的65.48%。
  固定动力机械 1956年,开始使用锅驼机,因较为笨重,移动不便,1963年后,为柴油机、汽油机所取代。使用较多的是1140型柴油机,单缸、卧式、四冲程,额定功率12马力,坚固、耐用、维修操作方便。后因笨重、耗材耗油多而被195型柴油机代替。1956~1966年,推广过各种型号煤气机,后随着国家石油业的发展,为柴油机、汽油机所取代。1958年,青岛内燃机厂试制出Q581型3.5马力汽油机,广泛应用于农田排灌。1970年,青岛市内燃机厂又推出176F型汽油机,应用于农业生产。60~70年代,汽油机发展较快。80年代后,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电动机被广泛应用。青岛市使用的座机主要是195型柴油机和功率在10千瓦左右的电动机,汽油机因汽油价格比柴油高、使用技术复杂等原因,农业生产上很少使用。到1986年,全市拥有柴油机50806台,48.21万千瓦;电动机61209台,43.35万千瓦;汽油机只有2609台。
  农田作业配套机具
  耕作农具 (一)犁,是以拖拉机为动力进行土地耕作的机具,以牵引铧式犁为主,主要有:重五铧犁、轻七铧犁、重四铧犁、轻四铧犁、中三铧犁、深耕一铧犁、二铧犁、三铧犁、小二铧犁。50年代,主要用履带拖拉机牵引的重型五铧犁,整地则用圆盘耙、钉齿耙、镇压器等。ILG-535重型五铧犁,主要与德特-54、狄梯-413型、东方红-54、东方红-75型等履带拖拉机配套使用。总耕幅175厘米,最大耕深27厘米,土壤比阻最大允许1.3千克/平方厘米。随着土壤比阻和牵引力的不同,可以拆卸1~2犁体改成四铧犁或三铧犁使用。60年代初,开始使用自行设计制造的机引轻型犁。70年代,大力推广使用悬挂犁、半悬挂犁,逐步取代牵引拖拉式犁。
  (二)旋耕机。60年代在手扶拖拉机上开始使用,70~80年代逐步扩大到大、中型轮式拖拉机配套使用。它是利用刀片的旋转运动和拖拉机的前进运动,对土壤进行耕耙、破碎作业的耕整机具,作业效率比犁耕高,并能减少机车下田次数,深受农民欢迎。80年代又在旋耕机基础上研制出复式作业旋耕机具,是一种有发展前途的耕整机具。
  (三)机引耙,是耕后整地的主要农具、用于耕后碎土、播前整地、灭茬除草或以耙代替浅耕,进行整地作业。常用的有钉齿耙、圆盘耙和水田耙。青岛地区常用的有41片圆盘耙、24片缺口耙、20片缺口耙,18片悬挂缺口耙、16片悬挂缺口耙。随着机引耕作机械的不断改进和发展,出现了以灭茬、旋耕、深松等多部件组合的耕整地联合复式作业机械,有的在犁后带圆盘合墒器,在耕地的同时,对表土加以平整。
  (四)播种机,主要使用的是槽轮式播种机。50~60年代,使用的是从苏联引进的24行牵引式谷物播种机,播幅3.6米,可播小麦、玉米、大豆等作物,行距15厘米,配套动力为40~60马力拖拉机,生产效率为20~40亩/小时。60年代末使用国产的24行播种机,同时,增加了施肥装置。
  70年代,开始使用山东省产悬挂9行播种机和悬挂11行播种机。9行播种机有2BL-9A型和2BL-9B型,主要播种小麦,也可用于高粱、玉米、大豆条播,播幅1.35米。这两种型号播种机结构基本相同,开沟器为锄铲式,排种器为小外槽轮式。2BL-9B型设有肥料箱,排肥器为水平星盘式,与泰山-12型拖拉机配套作业,每小时播种4~7亩,并带有筑埂器,可进行筑畦播种作业。悬挂11行播种机有2BL-11A型和2BL-11B型,排种器均为外槽轮式,开沟器2BL-11A型是锄铲式,2BL-11B型是双圆盘式,带有筑埂器,可进行筑畦播种作业。11行播种机播幅为1.65米,与泰山-25型拖拉机配套,每一小时播种6~12亩。
  1981年,平度县农机化研究所与县拖修厂研制成功2BH-5型花生播种机,一次可完成开沟、下种、覆土、镇压、扶垄等作业。排种器为垂直圆盘侧面倾斜型孔式,开沟器为滑刀式,起垄器是双翼培土铲式。与泰山-12型拖拉机配套,每小时可播花生4~5亩,还可播玉米、大豆。到1986年,青岛市拥有各种播种机7807台,其中属精少量播种机101台。
  收获机械 主要是小麦收割机械,其他作物收获机械不多。50~60年代,引进几台自走和牵引式联合收割机,没能广泛应用,收获机械几乎空白。70年代开始推广使用割晒机,并逐步由卧式向立式发展。
  1954年,胶县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分到1台苏联进口的斯大林涅茨-6型牵引联合收割机(C-6康拜因),发动机为40马力、4缸汽油机,割幅6米,与德特-54型拖拉机配套,适用于大农场。
  70年代初,开始推广使用4GW-1.4/1.7型卧式小麦收割机,这两种收割机虽然经过几年推广,因性能差,后被4GL-140型、4GL-170型收割机所取代。
  4GL-140/170型麦稻收割机。由割台、切割器、扶禾器、分禾器、滑橇、传动部分和悬挂部分等组成。其特点是采用立式割台,用小扶禾器取代传统的木翻轮,并在割台上增设压力弹簧,强制输送禾秸,克服了地头散穗和宽割幅输送困难问题。动力是由拖拉机动力输出轴传至切割器、输送带等工作部件。与卧式收割机相比,具有结构紧凑、简单、坚固等优点。4GL-140型收割机割幅1.4米,割茬高度6~10厘米,与泰山-12型拖拉机配套,生产率为5~7亩/小时。4GL-170型收割机割幅1.7米,割茬高度6~10厘米,与泰山-25型拖拉机配套,生产率为6~8亩/小时。这两种机具保有量最多,是机械收获的主要机具。
  80年代,随着手扶拖拉机的发展,推广应用与手扶拖拉机配套的割幅为0.9米的割晒机,主要适合于山岭小地块。1984年,即墨市任家屯卫星农场开始引进北京产型号为北京-Ⅲ小麦联合收获机。到1986年,全市拥有各种收割机3630台,其中联合收获机10台,机动收割机15台。
  其他机械 (一)农村运输机械,1953年,胶县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开始引进拖拉机。70年代,青岛农村拥有的轮式拖拉机大量增加,并开始从事城乡的物资运输作业,进入80年代,农村运输业得到迅速发展。到1986年,全市拥有农用挂车38531辆,农用汽车3192辆,胶轮大车20820辆,胶轮地排车167233辆,胶轮手推车91755辆。其他运输机具如机动三轮车、机动运输船数量不多。
  (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农副产品加工机械主要是粮、棉、油、饲料加工机械,是开展较早的机械化项目。50年代就开始较多出现以锅驼机、煤气机、汽油机、柴油机等为动力的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进入70年代开始发展以电动机为动力的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粮、油等农副产品加工已基本实现机械化。进入80年代,各种农机服务专业户大量出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又有新的发展,农村粮食加工、饲料粉碎等全部实现机械化。到1986年,拥有碾米机2563台、磨面机9327台、轧花机617台、榨油机4325台、饲料粉碎机15485台,淀粉加工机械55台。
  (三)场上作业机械,主要是粮食脱粒、扬场、种子精选机械。50年代中期,引进使用佳木斯产丰收-1100型复式脱粒机。60年代末引进使用5T-450型脱粒机,直到80年代该机仍是使用较好的机型之一。70年代青岛多处农机厂均能生产脱粒机、脱粒机基本普及农村各个村队,小麦脱粒全部实现机械化。70年代初,流亭生产的5T-1100型小麦脱粒机使用较多,后由于安全系数底,被5T-50B型取代。80年代初开始引进使用玉米脱粒机。到1986年,全市拥有脱粒机25146台,其中小麦脱粒机22922台,扬场机1683台,种子精选机2台。

leon 发表于 2009-9-24 12:57

第七篇 农业机械  
第一章 农机农具

第四节 农业机械化


  农机化试点 1979年,根据第三次全国农机化会议精神和中共青岛市委的指示,在青岛市郊各县(区)各选一处领导班子强、经济的条件好、机械化水平高的崂山的城阳、即墨的南泉、胶县的和平、胶南的大场、黄岛的薛家岛等5处公社,作为试点社;同时,市委确定崂山县为青岛市的“先化县”。试点工作坚持以农业生产需要最迫切、增产效果最显著、减轻劳动强度最有效的原则,重点解决“三夏”、“三秋”两个农忙季节的机械化作业和小麦、玉米、地瓜、花生等4种作物及近郊蔬菜生产主要环节的机械化。通过试点、树样板,促进了全市农业机械化的发展。1980年,全市完成机耕588.94万亩,比1979年增加47.49万亩;机播318.87万亩,比1979年增加165.28万亩;麦稻机收86.41万亩,比1979年增加65.57万亩。小麦脱粒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农机科研推广 青岛市农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属机械工业局管理)及各县农机化研究所(属农机系统管理),分别承担着青岛市农机科研和推广任务。1972年开始,各县农机研究所相继建立,到1986年,除黄岛区外,其他6个县均有一处研究所,共有人员54名,其中科技人员22名。1980年,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设科教科,主要负责新式农业机械的研制、引进、推广和科技管理,1983年7月撤消。
  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全市主要研制推广了深耕犁、中耕灭茬机、犁后耙、筑畦器、水稻插秧机、小麦收割机、地瓜收获犁、花生摘果机等23种新机具。胶县农机所研制的玉米秸秆还田粉碎机,在14个公社、24个大队进行了示范推广。崂山县改制的旋耕机,作业效率提高近一倍,蔬菜刨畦机也开始推广应用。即墨县研制的扒麻机、崂山县研制的小麦烘干机、胶县引进的地瓜切片机、花生脱壳机也开始试验推广。
  1982~1986年间,全市农机系统取得主要农机科研推广成果15项。其中获得省级以上的分别是:《农机化推广政策制定和实施办法的研究》、《崂山县农用拖拉机发展预测》、《棉花生产过程机械化试验》、《花生生产机械化试验研究》、《2BCH-1型滚轮式膜上打孔花生精量穴播机》、《2BJ-1人力通用精量播种机》、《9SQ-85型甩刀式玉米秸秆还田切碎机》。获得青岛市级的分别是:《刨畦机的推广》、《2BH-5/4型花生播种机》、《2BH-3型花生点播机》、《2M-1型人力地膜覆盖机》、《4MC-2型棉柴收获机》、《焊接、喷涂新技术应用》。
  农机作业水平 50年代试办国营拖拉机站时,农机具数量不多,主要作业项目有机耕、机耙、机灌和少量的播种等。1959年,机耕21.9万亩,机播0.32万亩,机收60亩。60年代,机具数量增加,作业范围有所扩大。1969年机耕147.37万亩,机播1.15万亩,机收0.2万亩。70年代,农机作业范围不断扩大,项目增多,除耕、耙、灌外,逐步开展了机播、机收、脱粒、机械植保、运输、农产品加工等作业。1979年,机耕541.45万亩,机播153.59万亩,机收20.84万亩。进入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发展很快,拖拉机数量猛增。1986年,机耕569.79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5.15%,机播239.66万亩,机收104.28万亩,机械植保130.64万亩,机械铺膜3.98万亩,机械脱粒115.1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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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发表于 2009-9-24 12:57

第七篇 农业机械  
第二章 农机管理

第一节 管理体制


  农机管理机构 1958年初,成立中共青岛市委农具改革办公室,主要任务是抓农业半机械化运动。1959年设立青岛市农业机械局,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的制造及修理工作的管理。1963年4月,农业机械局撤销,并入机械工业局。1979年1月,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负责全市农机化事业的宏观管理。1983年7月,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撤销,农机管理工作合并到青岛市农业局。1984年4月,成立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增加了农机监理、维修行业管理和计划内农用柴油分配管理等项职能,归属青岛市农业局领导。
  50年代末,在农具改革运动中,有的县成立过农具改革办公室。60年代,国营拖拉机站收放时,有的县设置过农业机械管理局农机管理科(组)、农机办公室、农机水电管理服务站等。70年代中期,随着集体办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县级建立农业机械管理局,业务范围包括农机使用、管理、修理、制造和培训等。到1981年,7个县(区)全部建立了农业机械管理局。1984年,因机构改革,胶县改设农机管理公司,其他6个县(区)改设农机管理总站。
  1972年,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颁发的《山东省农用拖拉机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建立公社农机管理站。到1979年,全市建立公社农机管理站158个,占公社总数160个的98.8%。80年代初,有的公社农机管理站与公社拖拉机站合并,组成农机管理服务站,除管理本公社的农机之外,还开展农机作业、供应、培训和修理业务。1986年,全市共有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10个,农机管理站152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在技术业务和行政方面分别受县农机主管部门和乡镇双重领导。
  农机管理服务组织 50~60年代,农机服务组织主要是国营拖拉机站和社营拖拉机站,通过签订作业合同,为农业社代耕等作业服务。1953年,胶县建立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时,仅有农机生产人员14名,拖拉机驾驶员10名。到1969年,全市国营站4处,社营站8个,从事农机生产人员达到1703名,拖拉机驾驶员799名。70年代,农业机械由国营转为集体经营后,社、队农机管理服务组织发展迅速。到1979年,全市建立公社农机管理站158个,社营拖拉机站146个,分别占人民公社总数的98.8%和91.3%,队营农业机械的数量占80%以上;从事农机生产总人数达到57100元,拖拉机驾驶员达到31603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把健全农机化管理服务网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取得了很大发展。1986年,全市共有乡(镇)农机管理站152个,农机管理服务站10个,共425人,其中国家职工172人。村农机管理服务组织792个,2646人,5600个村设立了农机管理员。农机专业服务组织达3341个,9782人,其中代耕组织304个,植保组织58个,运输组织355个,排灌组织190个,农副产品加工组织1893个,饲料加工组织523个,其他18个;乡以下农机修理网点1027个,村农机队356个。乡、村农机人员达到132416人,其中拖拉机驾驶员44170人,汽车司机4717人,内燃机手44084人,农机技术员114人,其他农机人员39331人。一个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农机化服务网络已初步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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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农业机械  
第二章 农机管理

第二节 机务管理


  实行机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50~60年代,国营拖拉机站严格贯彻执行农业部颁发的《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暂行机务规程》和山东省农业厅制定的《拖拉机驾驶员管理办法》,农机具的操作、保养、修理、安全生产等规程以及各种管理定额。各站都建立健全了各类机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实行机务副站长、技术员、机车车长、驾驶员、农具手层层负责制,机务副站长负责机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机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机务技术员负责全站的机务管理和技术工作;机车车长全面负责车组的工作;驾驶员负责拖拉机和农具的正确使用、保养工作,带领农具手按质按量地及时完成各项作业任务;农具手负责正确使用保养作业机具,协助车长和驾驶员完成作业任务。
  社营拖拉机站一般都沿用国营站的做法。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大队农机队推行“五定一奖惩”承包责任制,(即定人员,定机具、定任务、定油耗、定报酬,超产发综合奖、完不成任务则罚)。农机专业户一般都是一机一人,不设农具手等,户主自己是驾驶员的,机务工作一切由户主自己负责。户主雇佣驾驶员的,驾驶员在户主管理下负责搞好机务工作。
  建立农机具技术档案 国营和社营拖拉机站农机具技术档案比较健全,70年代社营站建立的技术档案一般有(一)农机具出厂的原始资料;(二)使用中专责、试车记录;(三)随车工作日记;(四)机车事故、损坏、保养和修理情况;(五)随车工具和配套农具;(六)交接时的有关事项等。
  大队农机队的技术档案一般参照社营站执行,有的单位在内容上有所简略。农机户大多不建技术档案。
  农机具的正确使用管理 正确使用农机具是机务管理工作的中心内容。国营拖拉机站对农机具的正确使用有一套较完善的规定。主要有:(一)新进或大修后的农机具,必须进行试运转和磨合,否则不得投入作业;(二)拖拉机和作业机具要合理配套,科学编组,尽量开展复式作业,充分利用机车动力;(三)尽量固定每个车组的作业区域,作业中要合理调车,减少机车空行,合理选择作业方式和工作速度,严禁长时间低档作业和超负荷作业;(四)拖拉机要使用符合规定的油料,柴油使用前要经过严格的沉淀和过滤;(五)冷却水要使用清洁的软水,在无条件使用软水改用硬水时,要经过煮沸沉淀后使用;(六)拖拉机启动、驾驶、拖拉农具时,严格按机务规章执行,严禁违章驾驶。
  社营拖拉机和大队农机队在农机使用上基本沿用国营站的做法,但执行得不够严格。农机户由于分散使用,使用管理工作不完善,机务规章执行得不严。
  农机具的维护保养 农机具的维护保养主要是贯彻“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原则,实行计划保养制度。国营拖拉机站的技术保养,主要是严格执行机务规章,实行计划预防,根据出厂说明书规定的保养制度,按时按号按项保养。社营站和农机队的机具保养,基本上沿用了国营站的做法。70年代中期后,社营站、农机队的拖拉机普遍开展了以“三不漏、四净、五良好”(三不漏:油、气、水;四净:油、水、气、机具;五良好:调整、润滑、紧固、电路、仪表)为中心内容的农机具保养升级赛活动。保养升级赛分甲、乙、丙三种,对不符合的限期修复,否则不准从事作业。1985年开始,拖拉机技术保养赛改为技术状态升级赛,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拖拉机的油耗和功率两个主要指标,对油耗过高、功率下降的拖拉机进行调整。
  1977年,根据山东省农林局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农机管理办法,提出了搞好农机队“三库一间”(机车库、油料库、配件库和修理车间)的要求。到1979年底,全市农机队不同程度地达到了“三库一间”的要求,农业机械入库量达到90%以上,解决了机具风吹、雨淋、日晒和有机无库的问题。
  个体经营的农业机械由于比较分散,技术保养工作难于实施,多数利用收车后或作业间隙对机车机具进行有重点的保养,出现故障随时排除,排除不了的送修理单位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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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篇 农业机械  
第二章 农机管理

第三节 农机维修


  50年代初期,各国营站一般设有拖拉机维修保养车间。车间面积大多在150~200平方米,维修人员10~15人,设备有虎钳、砂轮、简易车床、钻床、电气焊、烘炉及拖拉机维修保养工具,只能承担本站拖拉机及配套农具的小修理、临时性修理和维护保养等任务,需要大修理的机车送济南、莱阳等地修配厂修理。但由于设备不全,维修力量薄弱,大都采取故障修理制。农机修配厂推行定期保养、定期修理制,制定月份、季度、年度农机具技术保养计划和修理计划。同时,根据说明书中规定的耗油量或工作小时,确定维修周期和维修内容。实行计划预防修理制。
  70年代后,队营、社营拖拉机迅速发展。机具拥有量逐年增加,农机维修任务仅靠国营站已满足不了需求。根据山东省农林局提出的各社营拖拉机站要以维修间为重点高好“三库一间”建设的要求,开始建设社营机拖拉机站农机维修保养车间,到1979年,全市大部分社营拖拉机站基本完成了“三库一间”建设,重点社营站配齐了车床、刨床、钻床、空气锤、电气焊、油泵试验台六大件维修设备,保证了本站拖拉机及配套农具的修理,还承担了队营农机的维修任务。从而,形成了县、公社、大队三级农机修造网。
  县农机修造厂 1969年8月,召开全国第一次建设县农机修造厂工作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关于“每个县都要有农机修理制造厂”的指示和1970年国务院提出的“尽快做到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社、小修不出队”的要求,1970~1978年,青岛市各县普遍建成了农机修造厂。1973年后,县农机修造厂建立了农机修理、旧件修复、配件生产三条线和农机配件服务部,并且积极帮助扶持社、队农机修理网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进入80年代,县农机修造厂逐步转为农机制造厂,农机维修任务由县拖拉机站、乡镇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维修专业户承担。
  公社农机修配厂 公社农机修配厂始建于60年代初期,多数是在公社铁木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属于社办集体企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设备条件较差。进入70年代,一般配齐了机床、电气焊等设备,除生产季节性小农具外,主要承担本公社农机具修理和小配件的生产,后来有的发展成为专业机器制造企业。
  大队农机维修组(车间) 70年代,队营农业机械有了很大发展,首先在经济条件比较好、农机化程度比较高的村建立农机维修组(车间),主要有台虎钳、手摇钻、电气焊和维修工具等设备。农机维修组一般1~2人,有的是拖拉机驾驶员兼修理工。大队农机维修组的修理方法一般是换件修理。
  到70年代中期,全市县、乡、村三级农机修理网基本形成,达到了大修不出县、中修不出社、小修不出队的要求。
  农机维修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进入80年代,户营农机迅速发展,农机维修网点的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和合作多种维修形式,农机维修工作重点转向乡村农机维修点,县农机修理厂个数和修理量逐年下降,乡村农机修理点和修理量逐年上升。在1986年的修理量中,按修理修旧产值计算,县农机修理厂只占0.2%,乡村农机维修点占42%,农机修理户占57.8%;按修理大中拖拉机台数计算,县农机修理厂只占0.8%,乡村农机维修点占41.2%,农机修理户占58%。小型拖拉机、内燃机、其他农机具的修理则更多在基层维修点修理。农机修理基本上以换件修理为主。
  到1986年底,全市共有农机维修网点1028个,其中县农机修理厂1个,乡镇农机修配网点34个,村农机修理点247个,农机修理专业户736个。全市农机修理队伍发展到4979人,其中修理技术人员378人,修理工人3183人。共有修理设备3648台,其中县修理厂11台,乡、村修理网点1391台,农机修理户2246台。1986年,全市共修理各种农机具15.92万台(件)次,其中修理各种拖拉机31901台次,修理产值达2757.23万元,盈利948.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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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机管理

第四节 安全监理


  1979年1月,青岛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成立,各县也先后设立了安全监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监理人员。到1986年,青岛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有监理人员5人,其中科技人员2人;7个县(区)全部建立了农机安全监理站,共有监理人员34人,其中科技人员16人。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设有专、兼职监理员,大多数村设立了农机安全组织或农机安全员。
  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Gov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教育;负责技术考核,核发牌证;组织搞好拖拉机及驾驶员的年检年审;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事故统计报表;检查拖拉机技术状况的维修、保养;协助做好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工作。
  1986年10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明确除专门从事农田作业的拖拉机及驾驶员由农业(农机)部门管理外,上道路行驶的农用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查,驾驶员考核和核发道路行驶牌证等项工作,由公安机关委托农业(农机)部门负责。
  各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贯彻执行农机安全监理法规,培训农机监理人员,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对拖拉机及驾驶员的检验、考核、核发牌证等工作。同时,完善了各项制度,建立起了拖拉机档案、驾驶员档案和事故档案。1986年,全市有证驾驶员发展到26174人,占拖拉机手的59.3%。通过不断改善监理手段,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农机事故各项指标逐年下降。1986年与1980年相比,拖拉机拥有量由14269台(不含平度、莱西)增加到40012台,增长1.8倍,拖拉机事故起数由1980年的150起下降到1986年的18起,事故率降低22倍,伤亡人数由1980年的112人下降到19元,伤亡率降低15.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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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机管理

第五节 农机培训


  50年代,试办国营拖拉机站初期,所需的各级农机专业人员,均由山东省举办的各种训练班进行重点培训。1957年,崂山郊区举办第一期训练班,当年培训拖拉机驾驶员12名。1959年10月至1960年2月,为建胶南、即墨县拖拉机站,青岛市举办了2期拖拉机驾驶员训练班,训练驾驶员57名。直到60年代初,基本上都是采取临时办训练班(学习班)和以师带徒的方法培训拖拉机驾驶员和修理工。这期间农业机械数量很少,需要拖拉机驾驶员和修理工不多,这种培训方法基本适应了农业机械化事业需要,并且为农民农机技术培训工作的发展准备了一定的条件。
  1966~1969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农机培训工作被中断,农机培训班大部分停办。此间全市仅培训拖拉机驾驶员84名。
  进入70年代,国家对农业机械化重点投入,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较快,农机化队伍也迅速扩大。农机培训工作,本着“机械未到,培训先行”的原则,大力加强农机人员培训工作,县乃至公社将农机培训列为经常性工作任务,并相继建立了县常设培训班,培训规模逐步扩大。1971年,即墨县建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班,当年培训驾驶员40名。到1975年,所辖6个市县全部建立了农机培训班,部分公社开始培训内燃机手和小型拖拉机驾驶员。1971~1979年,全市共培训各类农机人员96996人次,其中培训(复训)拖拉机驾驶员60950人次,其他农机人员36046人次。
  80年代,户营农机迅速发展,大量农业机械进入千家万户,分散经营,进一步加强农机技术培训工作已成为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1982年后,各县、区农机训练班相继改为农业机械化学校,基本形成比较完整的培训基地,有了固定教员,购置了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县(区)农机化学校隶属县(区)农机局领导,负责各县(区)的农机培训工作。农机化学校坚持“立足农业,面向农村,广开学路,多种形式办学”的方针,实行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培训方法,为农村养了一大批各种急需人才,1984年,由国家和青岛市投资30余万元,建成青岛市农业机械化学校(位于崂山县中韩镇驻地),占地7.85亩,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一次可培训农机人员100余人。
  1986年,全市7处县级农机化学校共有教职工56人,其中教师28名,科技人员2名。1982~1986年,全市共培训各类农机人员2080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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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农机管理

第六节 农用柴油


  建国后相当一段时间。农用柴油由商业部门分配供应。1983年,根据农牧渔业部、商业部和山东省有关农用柴油管理办法的意见,青岛市自1984年1月1日起,农用柴油计划指标由农机管理部门分配,供应工作由青岛市石油公司负责。各县(区)除平度由县Gov后勤办公室分配外,其余6县全部由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分配,县(区)石油公司负责供应。乡镇一级(除平度外)全部由农机站分配,供应工作除胶南县胶南镇由农机加油站供应外,其余全由乡镇供销社负责供应。
  1984年,山东省拨给青岛市的农用柴油数量为70446吨。其中,年度计划指标为52890吨,计划外增拨700吨,救灾油2400吨,高价转平价1420吨,计划内高价4976吨,交售粮食奖励柴油指标8000吨(其中平价5000吨,计划内高价3000吨)。全年共分配给崂山县5041吨,即墨县10800吨,莱西县10668吨,平度县16544吨,胶县7441吨,胶南县8439吨,黄岛区1052吨,市区农业、企事业单位及畜牧、科技项目用油1528吨,市蔬菜办公室130吨(用于蔬菜运输),防汛用油60吨,兑现粮奖油8000吨,其他743吨。
  青岛市农机局分配给各县的指标,主要参照1984年前历年商业部门分配的指标数。县(区)农机局分配给乡镇的指标数主要依据是耕地面积、农用动力保有量。乡(镇)农村管理服务站按农机农业作业量分配柴油。农用柴油分配实行年度计划一次性下达,按季分配供应,实行计划分配“两公开”和凭证供油的办法,确保农田作业用油,农用柴油用于农机农田作业的达到80%以上。
  农用柴油分配管理工作,从市到乡镇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都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抓,并且各级都设有专职或兼职油料管理员,做到油料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
  在加强油料分配管理工作的同时,农机部门还抓了节能工作,主要推广应用了金属清洗剂、添加剂、洗涤剂、节油器等。1986年,全市农机管理部门给7000台泰山-12型拖拉机安装了CJ-12型节油器,年可节约柴油1000余吨。

leon 发表于 2009-9-2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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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机经营

第一节 经营形式


  50~60年代,农业机械的经营形式包括国营拖拉机站和公社拖拉机站两种。进入70年代,社队经营的农机数量猛增,国营站拥有拖拉机数量由占全市总数的100%,到1979年下降到仅占0.3%,对农业生产已不起主要作用。特别是进入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户营农机大量增加,旧的经营体制和结构已不适应需要。随之,国营站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到1983年,全市仅有莱西国营拖拉机站归农机管理部门,其他全部划归工业部门管理。改革后的莱西站也由过去单一的代耕代种的经营结构转变为维修、加工、制造、运输、农机供应等多种经营结构,实行综合服务,并将统一经营体制转变为经济承包制。1986年,莱西国营站全年农机经营总收入35.07万元(其中农机作业收入11万元,修理收入16万元,多种经营收入8.07万元),总支出31万元,纯收入4.07万元。
  70年代末期,在队营和户营机械大量增加的情况下,部分公社将拖拉机及其他农业机械转入其他社办企业或变卖处理,撤销公社拖拉机站。到1986年,乡、镇拖拉机总数减少到41个,共拥有拖拉机199台(5410.37千瓦)。部分将拖拉机站与农机管理站合并,既经营部分拖拉机和其他农业机械,又负责对农业机械的行政管理。到1986年,通过两站合一,建立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10个。
  80年代,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机的经营体制和形式也进行了相应改革,许多队营机械承包或转卖给户营。到1986年,全市村农机队个数由1983年的809个下降到356个。平度县由于土地实行了规模经营,1986年尚有农机队171个。1986年,村集体农机经营总收入达8620.41万元,获纯利2904.57万元。同时,户营农机得到迅速发展。到1983年底,全市个体拥有农用拖拉机8117台,占总拥有量的30.1%。1984~1986年,发展速度逐年加快,到1986年底,农户拥有农用拖拉机32542台,占总拥有量的81.3%;农户拥有农业机械总值达到39473万元,占农业机械总值的64.3%,随着户营农机的发展,农村出现了许多农机专业户。1986年,全市有农机修理专业户736个,农机服务专业户14282个,其中农机耕作服务专业户1183个,农机运输服务专业户10294个,农产品加工服务专业户2805个,年农机服务总收入12089.42万元,农机服务纯收入6333.24万元,其中年纯收入5000~10000元的农机服务专业户2702个,年纯收入万元以上的419个。
  即墨县段泊岚乡营里村农机大户刘可江是远近有名的“农机司令”,拥有各种农机具15台(件)(即2台拖拉机,2个拖斗,2部犁,1台播种机,1台收割机,2台脱粒机,1部扬场机,1部喷灌机,一台195型柴油机,1台地膜覆盖机,1部合墒器)。他承包本村80亩荒地,实现了农业配套作业和生产机械化,1986年向国家交售粮油3万多公斤,获纯收入万余元。
  户营农机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机具盲目发展,重复购置,农民购买机械只是为自己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致使农业机械发展失调;二是无机户用机难,有机户作业难;三是农业机械难以实现按时保养维修,农业机械难以达到良好的技术状态;四是许多机具陈旧老化,农民资金有限,更新困难。

leon 发表于 2009-9-24 13:01

第七篇 农业机械  
第三章 农机经营

第二节 农机供销


  供销机构 建国前,农业所用的工具一般由个人或作坊自产自销,大型铁、木农具多由商人或厂家设店经销。1953年4月,山东省供销合作总社青岛工业品批发站成立(1954年1月更名为山东省供销合作总社生产资料管理处青岛批发站),开始经营步犁、双轮双铧犁、三齿耘锄、解放式水车和小农具。1956年4月,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处胶县储运站迁至青岛,成立山东省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处青岛储运站,后改建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青岛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负责农机具和配件的经销业务。1958年,山东省供销合作社青岛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撤消,农机具经销业务并入青岛五金批发站。1959年10月,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青岛采购供应站重新成立,由机械科和配件科负责农机批发调拨任务。随着经销业务的发展,成立了天津路门市部和山东省青岛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崂山县、即墨县农机配件商店。1964年4月,青岛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成立了青岛市开封路生资门市部。同时,在胶南县成立了胶南农机配件商店。1975年11月,胶南县供销合作社将胶南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的农机供应业务分出,成立胶南县农业机械公司。
  1976年1月1日,成立山东省青岛农业机械采购供应站(是从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青岛采购供应站分设出来的),1978年10月改名为山东省农业机械公司青岛分公司,隶属青岛市供销社领导,1979年划归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领导。
  1977~1979年,各县相继成立农业机械公司。到1986年,基层经销网点已达439个,其中集体、个体经销点410个,经营农机商品品种达3000多个,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种经营形式的农机供销格局。
  经营方针 农机供销工作,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指导下,组织农机商品的调拨、供应、储备,为发展工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服务起到了重要作用。1979年以前,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农机供应对象主要是面向国营和集体单位。在供应工作中,国家统一调配和部管产品是由行政机关下达指令性的生产指标,统一按计划生产,主管部门逐级下达分配指标,供应部门按计划收购、调拨、按计划卖给用户,对非统配部管品种及拖拉机和内燃机配件,直接负责所在地市场供应,并负责本地区农机具的使用推广任务。对农机的销售实行统一销售价格,农机商品的出厂价、调拨价、批发价、零售价均由全国、全省统一制定。对一些生产成本高而紧缺的农机产品,由农机部门负责,对生产厂执行统一规定的出厂价价外补贴。有些产品一时降低出厂价有困难的,经省、市、自治区以上主管物价部门批准,按低于出厂价格的销售价格出售,产生的政策性亏损,由财政部门补贴。1978~1982年,实行进销倒挂的农机商品139种。1983年取消倒挂,恢复正常牌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允许农民个人购置农业机械,农机供销工作发生重大变化。农机生产由统一安排、统一收购,转为选优安排、选优定货;供销方式由层层分配,改变为多渠道和工厂自销相结合,买什么、买多少、什么时间买,由用户自定。农机商品销售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取消全国、全省统一销售价格,贯彻执行按质论价和地区差价的原则。农机供销企业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拓宽经营渠道,增强了农机供应的活力。
  地产品交售 青岛50年代开始生产销售手推车、地排车、胶轮马车、汽车和拖拉机轮胎、马车胎等农机产品。60年代开始生产销售马拉播种机。70年代开始生产销售拖拉机、拖车、犁、耙、脱谷机、粉碎机等农业机械,逐步形成了以农机工业和橡胶工业产品为主的农机供应货源基地。自1976年建立青岛农机供应企业后,青岛的农机地产品均由青岛农机分公司统一向厂方定货,调运到山东省各市、地、县农机公司。调运管理方法主要有:采取下厂员提前做出进货预报,销货员提前做好调拨准备,运务员提前安排车皮计划的“三提前”措施;在运输管理上,采取就厂、就车站、就码头的“三就直拨”发货方法,直拨率达86%以上。同时采用“以零配整、双层装运、粗细套装”等方法,增大装载量。80年代,地产品销售品种发生变化,主要以汽车拖拉机轮胎、力车胎和泰山—12拖拉机为主,销售额比70年代末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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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效果 50年代,主要销售新式农具,销量大,但销售金额不高。60年代,国民经济开始调整,销售额开始上升。70年代,青岛市农机化事业迅猛发展,青岛市年均纯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80年代后,农民拥有经营农机自主权,农民购买农机数量增加。
  1980年后,各级农机供应部门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注重经济效益,加强经营管理,加速资金周转,利润逐年提高。1979年,全市农机供应部门亏损59万元,1980年开始盈利,1981年无亏损单位。1986年,全市农机纯销售额达7402万元。1986年盈利35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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