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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发表于 2009-9-21 14:57

青岛市志26:环卫志 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概 述



  青岛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居民朴实勤劳,自古就有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黎明即起,洒扫庭院,保持室内外整洁。至建置初期,城区仍处于半封闭的田园式的自然环境中。
  1897年11月14日,德国侵占青岛。入侵者随地便溺,并使清洁的饮水供应不足,发生了传染病,是时死于伤寒、痢的达30多人。次年4月,德国宣布以胶澳为 “保护地”,并设置胶澳总督。德国当局把环境卫生和治安结合在一起,统由巡捕局(警察总署)管理,先后多次张贴告示,颁布整治市容和环卫的规章,订立歧视中国人的规则,对中国人违章除了罚款、监押外,还要施以鞭笞杖责。自1898年10月起,在接近前海岸的欧洲人居住区铺设地下管道疏导雨水和排泄污水。1901年9月又从海泊河谷50多口水井中抽取洁净的饮用水,以专用的自来水管道输送到欧洲人居住区。1902年德国侵略军兵营使用了带有上下水管道的盥洗室和冲水厕所。巡捕局不许住在欧洲人居住区附近的中国人按传统办法挖掘地坑式厕所,监制了大批马桶租给居民。粪便集中从团岛经水路往农村转运。警方招商承办环卫业务,集中填埋处理垃圾。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日本守备军司令部民政部”所属警务部管理环境卫生。日本人承袭了德国人的环卫设施和管理办法,继续招商承包环卫业务。
  1922年12月北洋Gov收回青岛。环境卫生由胶澳商埠督办公署警察厅管理。其间,国内战乱频仍,青岛地区流动人口增多,各种传染病时常流行。自1923年10月1日起,警察厅每年分春秋两季进行卫生检查,疫情严重时,由各区警察署分路段实施临时检查。此时,居留青岛的日本人拒不接受胶澳当局的卫生检查,也不照章缴纳卫生费。1923年3月至1925年10月,胶澳商埠当局对环境卫生业务反复改变管理办法,官办不成,商办,商办不利,再归官办。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青岛后,由于工商业的发展,市区人口增长加快,到1931年已突破40万人。其中,许多是来自农村的谋生者,他们无处居住,不得不在台西镇到处搭盖席棚窝铺,生活垃圾、粪便、污水一时无人管理。1930年4月开始,为整治市容卫生,市公安局公布实施了7项有关环境卫生的规章。1932年起,市政当局在台西镇陆续建成8个平民大院,低租给贫民居住,并派员管理卫生等事项。1934年12月,市政当局令公安局会同财政局、工务局、社会局整治市容环境卫生。经过治理,市容卫生状况有所改善。1935年4月1日,市政当局成立卫生事务讨论会,其职责是研讨卫生事务,改善卫生设施。30年代,在大港码头通往市外的干道边,新建了6座劳动休息亭,每亭附近配建一座简易公共厕所。
  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历时8年。这期间,青岛伪政权的警察和卫生部门曾轮番管理环境卫生。自1939年冬,打扫卫生的清洁队开始廉价招收大批新工人,人员最多时逾700名,但接着就纷纷流亡。日本投降前夕,清洁队已不复存在,青岛各项环卫设施遭受严重破坏。
  1945年9月,南京国民Gov接收青岛。同年10月,市警察局组建清洁队。当时城区的人口增加,而清洁队的主要工具设备严重不足。1948年以后,青岛城区垃圾清间隔时间越来越长;对旱厕所的粪肥营运,官办不成,仍改为商办。这期间,也修建了一些公共卫生设施。
  建国后,青岛市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等都曾主管过青岛市环境卫生工作,以市卫生局管理时间最长,持续28年。1981年成立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主管全市环境卫生工作。
  青岛解放初期,市公安局清洁队除肩负日常清洁任务外,还要随时承担突击性和临时性的环境卫生工作。1949年6月22日,清洁队接收各区Gov介绍来的以工代赈贫穷市民,从事清洁工作。由市救济委员会供给该队粮款。至同年7月24日,共安排5968人,运除垃圾1060余吨,平整垃圾场地4处,发放玉米1396.5公斤,合旧人民币154.8万元。当月,清洁队整顿组织,职工总数达到436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为清洁队补充了8部汽车。同年8月27日,全市清洁大扫除历时19天,清除垃圾1万余吨。1950年6月,美国发动侵略朝鲜战争,在遭到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的重创后,发动了灭绝人性的细菌战争,并把细菌战扩大到中国。1952年3月6~28日,侵朝美军先后4次派飞机入侵青岛领空,投掷大量带病菌的昆虫和物品。青岛市人民Gov发布紧急通告,要求各级Gov与公安、卫生等机构,立即领导群众,实行有效办法,分区包干,迅速扑灭美国侵略者撒布的细菌毒虫。环卫职工响应市人民Gov的号召,立即投入全市人民反细菌战的行列。至4月7日,全市累计出动85万多人次,美国飞机撒下的细菌毒虫基本上被捕灭。在此期间,各种群众性卫生组织和卫生制度普遍建立健全起来,环卫专业队伍整治卫生开始与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创建了较好的环卫业绩。到1952年9月底,全市清除垃圾98335余吨,疏通沟渠255472米,市内的11处粪场迁到了市郊,整修和新建厕所9714座,改良和新建水井1692眼,市内的苍蝇、蚊子基本消灭,一般传染病比1951年减少80%以上。在1952年召开的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上,青岛市被评为全国卫生模范城市。
  1953~1958年间,青岛市各界群众开展了除“四害”讲卫生,争创“五洁四无”(室内洁、室外洁、街道洁、厨房洁、厕所洁,无鼠、无臭虫、无蚊、无蝇)城市的运动。环卫职工在这一运动中发挥了骨干作用,主要做法是:(一)自1954年10月起,在各区选定部分街道,定点定时派人力车摇铃收集垃圾,缓解了垃圾箱不足的困难,还在摇铃区取消若干垃圾箱,免除了对其周围环境的污染和非生活垃圾的混入。(二)1956年8月,实现了粪便、垃圾的统一管理和清运。从此城区两大污染源得到较好治理,卫生面貌明显改善,粪肥有计划地供应农业生产。(三)环卫职工和各区卫生防疫人员共同指导居民改造旱厕所1万余座,使之加顶、加盖、加门、加窗、加防蝇设备,其中拆除大量分散的小型旱厕所,规划兼并成700余座较大的公用厕所,既改善了卫生条件,又便于粪便清除。(四)1958年,环卫工人使用的上百辆木轮人力车,全部实现滚珠轴承和胶胎气轮带,并自己组装真空泵吸粪车,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效。同时,职工开始探索城肥无害化处理,研究高温生物发酵处理粪便的有效办法,使粪肥传染病大为减少。1958年10月,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宣布青岛市为山东省第一个“五洁四无”城市。同年12月,青岛又荣获全国卫生先进城市称号。
  1959~1962年,受“大跃进、大炼钢铁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影响,青岛市区环卫工作人力物力不足,不得不大量依靠农民进城清运粪便、垃圾。同时,由于国家经济困难,各单位贯彻“以粮为纲”抓农业的方针,大批干部职工下乡种地,进城积肥,到处摊晒粪肥,城市卫生水平下降。1963~1962年,国民经济形势好转,环卫工作得到加强。环境卫生队改编为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管理处组建了一支200余人的街道保洁队,专职清扫市区99条重点街道,提高了保洁质量。并首次提出对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口号,市南、市北两区的垃圾由隔日清除改为当日清除,其他区由每周清运两次变为隔1~2天清除1次。在粪便清运中,竭力挖潜增产粪肥支援农村。1965年日产城肥835吨,创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当年修建公用厕所375座,改善了居民生活条件。
  “文化大革命”期间,环卫工作也同样受到冲击。“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青岛市委成立了“三整顿”(整顿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了“三整顿”活动,共清理420条街道,清除各种积存垃圾1800多处(19万吨),疏通堵塞的下水道点480多个、污水沟渠路6.5万多米,拆除各种违章建筑4000多间。迁移占用道路存放的物资10万余吨,腾出被占道路23万多平方米,使全市101条堵塞的道路开通。劝阻6万多户居民在市区饲养鸡鸭。到1978年底,青岛市基本恢复了“五洁”的面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青岛市环卫管理体制由单一的市级管理向市区街三级管理过渡。环卫职工队伍力量大大加强,市区公有和民办职工共3 000余人,其中建立了一支专职监督市容环卫的队伍200余人,招收知识青年组成一支200余人的公有制街道保洁队,各街道办事处又组织民办保洁队1000余人。这期间,环卫工作还与群众性的文明礼貌活动相结合,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1982~1984年的“文明礼貌月”活动,共出动836.6万余人次、3161部车,清除各种垃圾12.6万余吨,清理卫生死角3 250余处,疏通“古力”(检查井)1 758个,疏通沟渠36.65万米,建立卫生街307条,重点美化街道183条。为使环境卫生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市环卫部门坚持对市内5区环卫处的业务实行“每月一检查,每周一抽查”制度。至1990年,每日清扫街道488万多平方米,是1949年的9.5倍,是1978年的2.5倍。投入环卫专用机动车242部,年清运垃圾47.3万吨、粪便11.9万吨,其中机械作业占80%,实行日产日清。运除的粪便、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市区有公共厕所246座(全部为水冲式),是建国初期的8.4倍。
  80年代以来,青岛市环卫工作进入以法治“脏”的新时期,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市容环卫管理的法规。1981年市Gov颁布了《青岛市城市市容管理的规定》,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垃圾、粪便管理的通告》和《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1983年市Gov发出《关于进一步整顿市容的通知》和公布《青岛市道路交通违章处罚暂行规定》;1985年市Gov公布了《关于开展“一要三不准”活动的通告》;1986年公布了《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1989年11月18日,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从此,青岛市有了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性环卫法规;同时为该法规配套的《青岛市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也经市Gov批准实行。1990年,中共青岛市委、市Gov号召市民“做文明市民,建卫生城市”,市长与各部门、各区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和《任务书》。同年,市Gov把改造200座旱厕所列为当年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11件大事之一,共投资250万元,改造了288座旱厕所。8月8日市Gov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精神风貌,关系城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必须当作大事抓好”。市Gov动员全市人民群众从8月10日起至国庆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市容环境卫生50天的突击活动,坚持依法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1990年12月22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青岛市为“卫生城市”(属直辖市、省会市和计划单列市行列)。全国城市卫生检查团对青岛环境卫生的综合评价是:有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长远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了有效的市、区、街三级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健全,对垃圾、粪便的管理和处理比较规范。做到机械清运、日产日清。清运率和处理率均为100%,所查垃圾、粪便处理场选址适宜,管理有方,卫生良好,技术和工程资料监测数据齐全,处理方法科学,并在国内首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粪便处理方法,很有推行价值。市区公共厕所数量够用,布局合格,基本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总的评价认为,在全市上下开展了创建卫生城市的活动,使整个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显著改观,城市卫生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了先进水平,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leon 发表于 2009-9-21 14:57

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1891-1949年青岛地区有4种厕所,即冲水厕所、抽水厕所、马桶厕所和旱厕所。居民的生活垃圾以土建的垃圾箱(池)为主要容器。建国后,青岛市区的环卫设施主要是发展溃水厕所和抽水厕所。80年代为适应垃圾清运机械化,机动金属垃圾容器代替了土建的垃圾箱(池)。为提高市民的卫生意识,1983年3月第二次“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市环卫管理局在市区主干道两旁设立100个金属制卫生宣传牌,以后逐年更新、增加,到1990年已有宣传牌372个。


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第一章  厕 所

  青岛建置初期,对厕所的设置未作统一规定。德国侵占青岛后,其总督府从纵入侵者自身利益出发,于1898年4月27日起,先后多次发布规章告示,严禁随地便溺。1900年12月22日又规定:每栋房屋都要设立厕所。在欧洲人聚居的青岛区和邻近的大鲍岛中国人居住区内,不准掘地坑式厕所(旱厕所),要求备用铁桶或木桶盛粪便。后来为了统一规格、便于管理,由官方制做标准马桶(以下称马桶厕所),贷给居民使用。
  1905年,欧洲人聚居的青岛区上下水道工程竣工使用,当年12月21日德国总督府颁布《关于下水道设施和接通下水道的技术规定》,专为欧洲人设计了一种水冲式便所,大小便器单个分开设立。大小便器都接通地下污水管道,当时人称“机器便所”这种便所在欧洲人居住的青岛区推行,逐步取代马桶厕所。1912年大鲍岛中国人居住区也有了上下水管道,当年2月29日总督府决定为中国人居住区另建一种不易冻坏和堵塞的蹲式抽水便所,通下水不通上水。这一决定在3月2日通过告市民以后,由大鲍岛至小鲍岛、台东、台西逐步增建抽水厕所,取代了一部分马桶厕所。但上下水道工程总是落后于城区的扩展,再加青岛地形复杂和其他原因,马桶厕所保留了50年。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马桶厕所逐年减少,旱厕所相应增加,每区都有。青岛解放前夕,只剩下水冲厕所、抽水厕所、旱厕所3种。
  建国后,青岛工业迅速发展,城市人口猛增,淡水资源匮乏。为了节约用水,新建厕所仍以抽水式为主。80年代,公共厕所和单位公用厕所逐渐增加了水冲式。1986年市区120座公共厕所中有81座为水冲式,占67.5%;1990年市区246座公共厕所全部改为水冲式。
  1956~1958年全市开展的爱国卫生运动中,由Gov出资,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组织群众改造、归并旱厕所,并改善了卫生条件。1978年以后,随着旧城区改造步伐的加快,旱厕所逐渐减少。至1990年,市区旱厕所为1044座。

leon 发表于 2009-9-21 14:58

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第一章  厕 所

第一节  公共厕所


  1901年胶澳德国当局在青岛及大鲍岛地区首次建立了4座有围墙的公共厕所,用活动的粪便盛运粪便。1922年,城区共有17座公共厕所。至1930年,城区公共厕所发展到28座,但其中近半数因年久失修,地面毁坏,粪管堵塞。当年,修缮了10座。1937年青岛市区有公共厕所32座,都在10个蹲位以下,城区公共厕所的设置已经不敷应用。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公共厕所毁坏严重,1939年减为29座,1945年仅存20座。日本投降后,1946年,市Gov在前海栈桥西侧、安徽路第六公园、热河路和胶州路口、台东一路和姜沟路口、威海路休息亭旁、辽宁路和章邱路口、莘县路小港岸边、冠县路89号甲、大港火车站原有铁路厕所外侧等处新建了9座公共厕所,在莱阳路海滨公园西端原有男厕所处新建了一间女厕所。由于管理不善,公共厕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1949年5月,市区29座公共厕所中有25座残缺不全,15座下水道不通。
  建国后,市区原有公共厕所得到保护和修缮。自1950年开始建造新的公共厕所,3年增加15座,1952年市区公共厕所达44座,1966年增至71座。“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区公共厕所修多建少,且有7座公共厕所先后被附近单位任意拆除或挪作他用。1976年市区有76座公共厕所。1978年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市区公共厕所进行普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修建计划,加快了公共厕所的维修和建设,缓解了游客和居民出门“上厕所难”的困难。自1980年起,市Gov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公共厕所建设,当年即投资50万元。1981~1984年平均每年拨款30万元。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于1981年7月订出《公共厕所等级标准》,指导公共厕所建设。当年新建、翻建的公共厕所中,有5座达到甲级厕所水平,这5座分别座落在前海栈桥、大窑沟汽车站、居庸关路、湛山大路、韶关路口、第一体育场。1982年,鉴于旧城区改造加快的新形势,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规定凡在拆迁改造范围内的公共厕所,由建筑单位负责就近重建,先建后拆。同年,在商业繁华区路边墙角设置了82个公共厕所指向牌。1985年,市Gov00万元,用于新建、翻建公共厕所,市区公共厕所总数达92座。同时,公共厕所的建设力求定点合理。1987年,市区公共厕所总数增至125座。其中,有甲级公共厕所36座。
  1987年8月,青岛市环境卫生科研所接受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任务,在青岛市卫生防疫站协助下,对1981年在前海栈桥和太平角建成的两座甲级公共厕所作了抽样调查,为今后厕所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这两座厕所形式美观、大方,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内结构比较合理、适用;通风面积与地面面积、自然采光面积与地面面积的比例均大于国家1∶6的标准。
  1990年,市Gov投资250多万元,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有关标准,新建公共厕所18座,翻建52座,改造18座,并使市区246座公共厕所全部成为水冲式。其中,达到部颁二类标准以上的244座,符合国家建设部规定的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标准。

leon 发表于 2009-9-21 14:59

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第一章  厕 所

第二节  公用厕所


  公用厕所设在居民大院、居民住宅区和单位内部,由其房地产部门负责修建,由使用的居民或单位负责管理。位于私房(棚户)集中地或公私房交叉区的公用厕所,由城市建设部门和环卫管理部门修建并派人管理。
  青岛的公用厕所,曾有马桶厕所和土建厕所两种。
  马桶厕所 1900年12月22日德国殖民当局强制推行马桶厕所。这种厕所分铁质、木质两种,有盖,桶体比居民家用马桶大3~4倍。由主管环卫的警察部门监制,租给居民放在厕所固定的蹲板下面使用,约按10人一桶配置。马桶厕所比土坑式旱厕所方便、卫生,曾长期沿袭使用,由官府环卫机构直接管理。1934年市清洁队租出727只桶,有10辆运桶马车。1936年4月市清洁队一次添置了1000只备用桶。1939年1月清洁队的马桶仅有394只,以后逐年损耗,很少补充,1944年残存100只桶、3辆运桶马车。至1950年,市区公用厕所已不再使用马桶。
  土建厕所 20世纪70年代以前,青岛居民的住宅建设大部分不配套,多户人家共用一座厕所。青岛解放前,特别是一个楼层一座,或一个院落一座,一些平民院、劳工院、大杂院,一院建有数座公用厕所。1940年市区共有公用厕所458座,建国初期有1664座,1964年增加到2511座,其中有旱厕所也有冲水厕所。自70年代后期开始,新的住宅配套建设,每户一厕。1986年市区公用厕所有2331座。
  建国后,青岛市多次大规模修建公用厕所,主要是改造居民使用的公用旱厕所。1956年,市环境卫生队指导居民合并、改造了608座,承建了118座公用旱厕所。在旱厕所集中的南、北仲家洼和东、西太平村一带,取消一户一厕的上百座露天旱厕所,划片定点建成33座室内多位的公用厕所。1958年,市郊浮山所已经实现厕所公用化。1965年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居民大院或居民聚居地公房占半数以上者,其公用厕所由房管部门修建;私房超过半数者,其公用厕所由环卫部门修建。厕所产权亦随属修建部门。是年,青岛市环卫管理处对其管属的公用厕所进行全面大检修,新建、翻建了196座,修缮了179座。1981年青岛市环卫管理局对居民公用厕所进行普查后,修建了200座,公用厕所的供需矛盾基本得以缓解。1989年市区共有旱厕所1044座,分布在市南区36座、市北区56座、台东区481座、四方区242座、沧口区229座。其中,绝大部分旱厕所属公用厕所。1990年青岛市人民Gov把改造200座旱厕所列为当年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11件大事之一,成立了以市环卫局局长为领导的旱厕所改造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和市内5区Gov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改造了288座公用旱厕所,超计划39.5%。新改造的公用厕所接通下水道或增设化粪池,并更新卫生设备。其中,有18座公用厕所升级为公共厕所。

leon 发表于 2009-9-21 14:59

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第一章  厕 所

第三节  厕所保洁


  1897年11月至1901年,青岛城区的4座马桶式公共厕所,由德国巡捕局雇人看管、打扫卫生。1902年一家欧籍企业承包了青岛的环境卫生业务,负责派人打扫公共厕所。1912年3月2日以后,中国人使用的抽水便所,不论公用或私用都由德国总督府工务部建工二局负责管理和维修,除公共厕所以外都实行收费管理。由建工二局供水,每月收费80分,由房主供水每月收费60分,厕所内引进了自来水笼头,只需每周去检查、清洗一次。定期涂漆的,每月收费40分。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以后,环境卫生的重点区域由第一清洁区即原欧洲人聚居的青岛区,扩至大小鲍岛和台东镇。对建成的17座抽水式公共厕所,交给商人承包管理。承包商每日3次派人洗刷。每年6~8月间每日3次、9月至翌年5月间每日2次派人撒布来苏粉消毒。其他公用、私用抽水便所也由承包人运水冲洗,每个蹲位收银8角。租出的铁质马桶每只每月也是收银8角。
  1922年12月至1924年5月间,胶澳商埠卫生局雇佣夫役清理厕所。1924年6月,卫生事务所由包商承办,雇佣扫除厕所工役40名,洗涤粪桶工役4名。1925年10月卫生事务所改制官办后,对厕所的管理办法照旧。1929年7月清洁队成立,全市分4个清洁区。第一区有厕所队丁18名,第二区9名,第三区9名,第四区4名,共40名,按地段分工清刷厕所。马桶厕所由直属队部的特务班派出运粪马车,逐日夜间运换马桶,将粪便倒入承包商的蓄粪池内。旱厕所由包商按日派人挑运粪便。各里巷杂院的抽水便所由清洁队丁和房东雇佣的院丁负责洗净。
  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日伪Gov成立清洁队以后,对厕所的管理办法照旧。
  建国前,清洁队长期人员不足,多半派老弱残疾管理厕所,一人看管数座,不仅卫生管不好,厕所也严重损坏,物件时有失盗。
  建国后,1949年10月至1954年间,清洁队对公共厕所的卫生要求以不积粪不存尿为准。自1955年起,清洁队总结、推广了三分队(驻市北区)的公厕保洁经验,改变重冲不重刷的操作办法,开始用稀硫酸刷厕所。按不同季节调配人力,调整工作时间,第三季度人员增加一倍,保洁时间由每天8小时延长至14小时,实行两班制作业,使用频率高的厕所,每日洗刷12次,一般厕所冲刷七储备次。夏季喷药灭蝇,冬季保暖防冻;同时,建立了公共厕所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市区公共厕所的卫生状况有所好转。1964年6月30日,青岛市环境卫生队制定新的公共厕所保洁标准,经过实践修订后概括为“三净、一无、一少”,即蹲位、地面净,内外墙壁净,厕所周围净;无尿垢;臭味少。“文化大革命”期间公共厕所保洁质量下降,70年代后期开始好转。
  1981年青岛地区遇到百年少有的干旱,各公共厕所从9月7日起全部关闭自来水闸,在厕所旁建临时贮水池,用汽车每天轮流输送地下干道水、生产回收水、井水洗刷厕所,保洁工的劳动强度加重。前海栈桥西侧的公共厕所曾用过自动提取海水的装置,后因水管、水箱等腐蚀,地面泛碱,很快中止了这一做法。厕所抗旱保洁坚持到1983年,在山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中,公共厕所保洁工作仍获优异成绩,青岛市连续被评为全省卫生先进城市。1981年以后,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对甲级公共厕所实行全天专人保洁,其中青岛火车站、前海栈桥、鲁迅公园、大窑沟、天后宫等处的公共厕所实行两班保洁,作业时间长达14小时。自1987年起厕所保洁工自然减员,不再招收固定工人接替,厕所保洁对外招标或雇用临时工。保洁工都配有胶质防护手套、雨衣、水鞋、口罩等。各公共厕所都备有杀菌灭蝇的药水。

leon 发表于 2009-9-21 15:00

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章  垃圾容器



  城市垃圾容器的设置是垃圾收集、运除的重要环节。1908~1975年采用普通垃圾容器,适应以人力为主的清运方式;1976~1990年普通容器逐步为机动金属容器所代替,以适应垃圾清运的机械作业。


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章  垃圾容器

第一节  普通容器


  德国侵占青岛初期,殖民当局就不许居民在街上倒垃圾和堆放杂物,但还没有明确垃圾如何处理。1908年5月26日以后,凡青岛界内有人居住的地方,都按规定陆续设置了垃圾容器,分固定和可移动的两种。上有进口,下有出口,都能关闭,而且必须设在有临街大门并能进出车辆的院内。在街上每隔五六幢房屋由官方设置一只公共垃圾桶。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后,垃圾容器照旧例不变。1922年12月北洋Gov收回青岛。公共的铁质垃圾桶损坏以后换上一些木板垃圾箱。居民大院地面上设有多户公用垃圾箱,独户小院多在临街院墙上挖洞做门,墙内以砖砌成方形池子,称为墙基池。这种垃圾池可以公私两用,收集和清除垃圾。别墅和公馆都设有固定垃圾箱。1932年3月青岛市Gov曾令市公安局整顿垃圾容器,由工务局绘制了木质和土建垃圾箱两种图样,发到各公安分局推行,但始终未能统一。1935年10月市Gov令公安局在重要街道添设大型土建垃圾箱34个。1936年7月清洁队在全市灭蝇运动中普查公共垃圾箱,确定需要修理90个、添设11个,共需修建101个公共垃圾箱,并呈报市Gov经理委员会招商承办。同年4月在台东区拆除了破旧的木质公共垃圾箱,改建成80个大型土建箱。1937年青岛城区和四方、沧口郊区共有木质、土建公共垃圾箱2000余个。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期间,1940年公共垃圾箱和公用、私用垃圾箱(池)共有7040个,到1944年减为4377个,其中多属公用、私用垃圾箱(池),公共垃圾箱甚少。南就国民Gov第二次统治青岛期间,市卫生局、警察局、工务局曾将残存的241个公共垃圾箱加以修缮以维持使用。除9个仍为木质箱外,其余均为砖灰结构。这些垃圾箱分别设在市南区21个,市北区55个,海西区(大小港一带)11个,台东区96个,四方区58个。但是,一些平民院、劳工院、“难民院”的垃圾箱长期短缺。
  青岛解放初期,市区共有公共垃圾箱240个。1952年增加到273个。新建的公共垃圾箱都是砖灰结构。由于城市人口急剧增长,城市环卫设施中的公共垃圾箱仍不足用。1954年10月,市清洁队学习外地经验,在市内各区选定部分街道按时派人摇铃收集垃圾,居民生活垃圾直接倒入环卫工人的车辆运走。凡属摇铃区的公私垃圾箱都取消,其中仅公共垃圾箱即拆除100余个。改为这种办法后,有些居民感到摇铃收集垃圾的时间受限制,不方便,经常将垃圾倒在街上。1958年在全市开展的除“四害”讲卫生运动中,青岛市各基层爱国卫生组织加强对垃圾的管理,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乱倒垃圾现象大为减少。1963年为继续解决乱倒垃圾问题,市环境卫生队修复了88个公共垃圾箱,移地建设8个、维修43个。当年市区垃圾箱总数3100个,其中有公共垃圾箱443个。
  1964年市区新建公共垃圾臬45个,翻建31个,维修162个;1965年新建公共垃圾箱69个,翻建10个,维修143个。1963~1965年是建国以来环卫设施中各种垃圾箱修建最多的3年。1965年末市区共有垃圾箱(池)3539个,共中,公共垃圾箱(池)有556个。“文化大革命”期间,环卫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自发地与居民、单位协商,取消了一批院内公用和私用垃圾箱,改建成一些临街的公共垃圾箱。
  自50年代后期,新建住宅楼房逐渐增多,出现贯通各楼层的通道垃圾箱,称“通天池”,出口设在底层屋基上。至1963年6月,市区已有114个,到70年代后期增至400余个。
  1957年,市区的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中山路、辽宁路等商业繁华街道开始设置小桶式卫生箱(果壳箱)86个,随后又添设50个较大的活门卫生箱,供行人投放瓜果皮核、纸屑、烟蒂等废物。以后陆续增有钢板、铸铁、水磨石、陶瓷等不同质料和不同形状的卫生箱,设置范围遍及市区的重要街道和公共场所。1964年市区一次添设卫生箱100个。1981年市环卫局3次购进陶瓷、铸铁卫生箱410个。1986年市区共设置卫生箱647个。1989年10月市环卫局设置铸铁卫生箱1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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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第二章  垃圾容器

第二节  机动容器


  1974年5月,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从下属单位抽调21人组成汽车修理厂技术组,专门从事研究制做环卫作业机械。当年在台柳路装起第一台电动地下金属垃圾箱(以下简称电动箱),并开始运转。这台电动箱能与自卸汽车配合完成垃圾的收运。电动箱由起重电机、立柱、地下垃圾箱和混凝土基座四部分构成,箱容积为4.32立方米,约盛3吨垃圾。只要一人操作,启动电机,5分钟清箱一次,可充当机动垃圾转运站。而且结构简单,备件充足,操作(维修)人员容易掌握。但是,这种设备须建在地面开阔的居民集中地区方能充分发挥作用,而且附近必须有380伏以上的高压电源,地下水位要低,雨天要防止大量雨水流入基座锈蚀箱体。同时,还要避开各种地下管道和电缆。因此,电动箱的建设进展迟缓,到1990年底全市共有18台,市南区5台,市北区2台,台东区2台,四方区6台,沧口区3台。其中在市北区莱州路建成一座楼台式转运站,垃圾箱固定在高处,汽车在低处,其货箱与垃圾箱垂直,以人工启动开关,装载也很省力。
  1979年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仿照北京的做法,试用机动垃圾桶收集垃圾。该桶以钢板制成,容积为0.33立方米,呈圆形,上面有盖,底下有3只小胶轮,旁边有挂柄,配密封式垃圾专用汽车使用。2分钟清桶一次。机动垃圾桶设在路边,以便配套的汽车靠近装运,在人口密集处,设两三个,多至七八个。这种容器仅在市南、市北区的部分街道和台东、四方区的主干道设置,1982年最多时设有617个桶。其优点是装车快、污染少、可移动,但容量小、损耗大、有碍市容。
  1981年7月,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在市南区中山路、泰安路两个街道办事处管区和市北区李村路、胶州路、市场三路、冠县路4个街道办事处管区试行设置机动活底金属垃圾方箱(下称机动箱)取代原有的各种垃圾容器和垃圾集中点。机动箱专配叉车使用,再配自卸汽车组成垃圾机械收运系统。机动箱呈长方形,容积为0.86立方米,用钢板制成,分箱体和箱底两部分,由3个活页连接箱体和箱底。箱体上有两个挂耳,箱顶部有可左右移动的顶盖。机动箱平时摆在人行道边,收集居民生活垃圾。清箱时,配上叉车、汽车可完全代替人力掏箱、装车,3分钟清箱1次,功效提高10倍多。市南区设置了131个机动箱,市北区设置了123个机动箱。从此机动箱逐步推广。1984年,市区共设有3322个机动箱,1987年达到4358个,遍及市内5区,市南区1398个,市北区720个,台东区750个,四方区770个,沧口区720个,基本上满足了需要,机动箱成为主要垃圾容器。1990年,青岛市区有垃圾收集点2035处,设机动箱4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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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章  设施修建



  建国前,公共卫生设施以土木建筑为主,由城市建设部门修建,交环境卫生单位管理使用。建国后,从1956年开始由青岛市环境卫生队承担公共卫生设施的修建任务。1959年成立的环卫汽车队和以后从中分设出来的环卫设备修配厂,除修配机动车辆以外,也加工制造金属公共卫生设施。


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章  设施修建

第一节  修 建


  青岛市环境卫生队自1956年起,于每年三四月份,从基层抽调人力组成临时基建队,成立临时基建办公室,从事建筑施工,修建环卫设施;入冬以后解散,各自回原单位。基建队少则五六十人,多则逾百名,下设作业班组。1963年,青岛市环境卫生队实行划区包干与8小时工作制相结合,翻建、扩建厕所20座,维修43座,为市南区、市北区公共厕所建设了6个贮粪池,为抚顺路粪便转运站建成4个验收池共40平方米,翻修洗车池20平方米,为沧口、市北区队修缮地排车棚和平房14间,为沧口停车场建成车库、车棚及附属房屋22间共1360平方米,修缮了双山和亢家庄粪池顶盖,并在亢家庄尿站建成平房3间共20平方米。1965年,市区公共厕所和公用厕所大检修,基建队在台东、四方、沧口等区共翻建、新建厕所196座合4321平方米、1666个尊位。此外,基建队在东莞路建成职工宿舍平房650平方米,在海泊村为第一肥料场建成停车棚及办公室310平方米,在台柳路22号建成修车棚170平方米、水泥地面220平方米,在朝城路14号改建职工食堂、会议室、仓库各1处,计217平方米,建设地下小油库一处,可容汽油3吨。自1965年起驻各区的环卫管理站每年根据实际需要组成临时基建班,承担管区公共卫生设施和修缮任务。当年共修复垃圾箱123个,扩建10个,新建68个,修缮厕所149座,粉刷厕所51座,建设粪便集中点28处,扩建22处。1968年基建队在沧台路133号建成职工宿舍720平方米的平房。1971年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基建队改为固定组织,人员达150余名,分5个班,其中:3个瓦工班、1个预制件班、1个运输班。1972年4月30日,基建队在青海路27号建成市北区环卫管理站办公室、车库等楼房500余平方米,同年9月建成莱州路垃圾转运站。1978年基建队在修建公共厕所的同时参加了观城路49号甲职工宿舍的建设,承担全部材料运输任务。1979年上半年该队预制件班为这处宿舍工程完成3000多件水泥预制构件。
  1981年青岛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成立后,基建队是基建科的附属组织。工人长年从事建筑工作不享受建筑工人待遇,内部管理受机关事业单位规章制约,不能充分体现按劳付酬原则,青年工人中出现“甘当壮工不学瓦工”的现象,从而,导致工种比例失调,工作效率下降。1982年市环卫局解散基建队,原基建队职工重新分配工作。从此,环卫土建工程实行招商承办。1985年,各环卫管理站下放区Gov管辖。1989年起市环卫局对公共厕所采取统一计划分区建设的办法,市局只管计划分配,审核乙级以上公共厕所的预算和图纸,参加新建公共厕所的选址和乙级以上公共厕所的竣工验收,其他部门由各区负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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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环境卫生设施  
第三章  设施修建

第二节  修 配


  建国前,清洁队因工具设备简单,在朝城路队部常设2~4名铁木工,修理马车、人力车和捆绑扫帚等。汽车到外面车行维修。建国后,随着机动车辆维修、装配和金属加工制造业务的增多,青岛市环境卫生队于1959年2月2日成立汽车队,管理全队机动车辆的运行,兼管车辆维修、装配、改型和金属加工制造业务。人力车和小工具由各环卫基层单位维修,各单位常设1~2名修理工人。1979年市北环卫管理站建起基层单位的第一个机动车辆维修间。1981年11月,驻各区环卫管理站设立汽车中队。市南、台东、四方、沧口4个环卫管理站相继建立了机动车修理间。这些基层修理间负责车辆的一般维修(小修)和一、二级保养,三级保养和大修仍由汽车队分立出来的环卫设备修配厂承担。
  环卫汽车队建立初期仅有司机和修理工75人、29部车。1958年汽车队组装出第一部真空泵粪罐车。1961年车队的34部汽车,仅有1/3能维持正常行驶,全年大修6部,中修10部,小修1080部次。1963年汽车队大修汽车2部,中修5部,小修1200部次,定期保养350部次。车队31部车,完好率达75%,除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的13部车以外,备用车保持10~12部。1964年汽车队大修车12部,中修12部。1965年汽车队自己改装真空吸粪车14部,提高工效1倍。同年还大修汽车11部,中修11部,保养88部次,小修1800部次,制做金属卫生箱102个。1970年汽车队成功试制了摇臂钻、镗缸机。1971年汽车队装配了一辆小型四轮汽车。
  1973年4月16日汽车队的车辆管理与维修业务分开设置,台柳路17号址成为汽车队的修理厂,专管汽车和其他环卫设备和维修业务。1974年5月28日汽车修理厂成立技术组以后,除研制成功电动地下金属垃圾箱以外,又于1975年3月装配载重量为0.5吨的长江牌750型三轮机动车,并开始生产。以后修理厂和市北环卫管理站修理车间共组装28部不同型号的机动三轮车。供给各环卫管理站代替人力地排车运除垃圾。修理厂的技术组、钣金班、机床班等经常派人到各区环卫工作现场抢修车辆和机械设备。1979年汽车修理厂试装1部密封式垃圾专用汽车成功。当年为运输垃圾的10部专用车安装了自卸设备,为6部粪车安装了真空泵自动吸粪。还大修汽车6部,二级保养70部,三级保养31部。1980年汽车修理厂装置密封式垃圾专用车5部,其结构和外型均较有所改进。同年10月份修理厂自己设计制造了4套专用模具生产垃圾桶,到年终生产出550个垃圾桶。1981年11月6日汽车修理厂更名为“环境卫生设备修配厂”。1982年环卫设备修配厂开始生产与叉车配套的机动垃圾箱。1985年起该厂对外承接修配加工业务。此时全厂共有职工140人,设汽车大修一车间、二车间、机床加工车间,垃圾箱制作车间,全年能大修百部车。1987年3月4日环卫设备修配厂更名为“青岛市环卫汽车修配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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