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志23:城市建设规划志 第一篇 城市规划
概述青岛建置前,属即墨县仁化乡管辖,居民或渔或耕或商。房屋多为依山傍海而建的土、草坯、碎石建筑。历史上较为典型的古代建筑有明代的海云庵、天后宫。市郊的崂山道院,相传有九宫八观七十二名庵,现存17处,如太清宫、上清宫、华严寺、明道观、蔚竹庵、太平宫、通真宫、法海寺等。其中以太清宫历史最为悠久,始建于西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经唐昭宗天佑元年(公元904年)增建,以三清殿、三官殿、三皇殿规模最巨。这些建筑的布局和形式,都为中国传统建筑。青岛建置后,登州总兵章高元主持在下青岛村东畔(今人民会堂址)建总兵府,俗称老衙门,修筑军营、炮台,青岛湾建栈桥码头。此后,青岛逐渐形成初具规模的市镇。至1897年,青岛口已有商店、作坊71家。天后宫附近(今常州路一带)已辟为市场,店铺多为青瓦房。
德国侵占时期,德国胶澳当局严禁青岛地区民间土地交易活动,大肆收买民间土地及房屋,将上、下青岛村和会前村的村民强迁至小泥洼、海泊村、杨家村,建台东、台西镇。将原有民房全部拆除夷为平地(只保留天后宫和老衙门),以备城市建设和军事设施之需。德占初期的建筑活动以军事设施为主,兵营建筑主要有伊尔蒂斯兵营、俾斯麦兵营等,在重要的山头和海岬建永久性炮台,延长青岛栈桥,在西海岸建军事码头及其配套设施,在小青岛和团岛建灯塔等。1900年德国殖民当局制定了青岛第一个城市规划。规划市区选址于青岛西南海岸与山丘之间较平坦的地段,正当胶州湾入口。南面是青岛湾,由两侧伸入海中的团岛和汇泉角控制湾口;西北面是内海胶州湾,为建筑港口之地;东部有群山屏障。铁路线沿市区的西边缘、胶州湾的东岸布置,市区北侧沿铁路设置大、小港码头,使水陆交通连成一体。市区道路基本为方格网布局,同时,结合地形和街区中心设置放射状广场,如总督府前设置中心广场、今北京路及天津路等6条街道交汇处设置火车站的集散广场。规划在区域上分为内外两界,外界为李村,内界为青岛,而青岛又划为欧洲人与华人两个区域,欧洲人居住区起自西斐迭里大街(今中山路南端),北候汉娄阿街(今德县路)一线,由此顺溯小北山岭过信号山至青岛山,再由此相沿各山岭,至会前东山以至海沿止,这一区被称为青岛区。青岛区以北通过隔离地段(今黄岛路、平度路一带)为华人居住与商业区,被称为大鲍岛区,即今四方路与沧口路之间、芝罘路与中山路北段之间围成的区域。青岛区围绕观海山丘布置行政中心,拟建总督府,在今青岛路、广西路、太平路一带设经济贸易区,沿街建商店等商业建筑,在青岛山以东的沂水路、江苏路、德县路一带设花园式住宅区,市区东侧规划为别墅(今汇泉湾畔的莱阳路、栖霞路一带)和浴场区,市区西侧布置建设发电厂、屠宰场和兵营建筑。同时还制定了与1900年城市规划配套的一系列有关建筑设计、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等具体的法规措施,如规定青岛区建筑物的高度以18米为限,楼则限于三层以下,建筑面积应占宅地面积2/3以下,邻舍中间距离至少3米,有窗面至少距离4米,并规定市区不许办工业等。之后,青岛的城市建设全面开展起来,1899~1906年先后辟海泊河、李村河水源地,设置市区上下水管网,建立火力发电厂,设置路灯,试验引进树种。1901年小港竣工,1904年胶济铁路全线通车,火车站投入营业。1908年,大港第一、二、五、四号码头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城市道路先后建成。其间,城市建筑大都是德国建筑师设计,由德国本土的建筑公司承担施工管理,其建筑风格以德意志民族传统形式为主调,同时融有古典复兴、浪漫主义和折衷主义色彩,细部的装饰则明显受当时流行于欧洲大陆的“新艺术运动”的影响,如胶澳总督府、基督教堂、胶澳巡捕局、火车站、德海军部测候所(气象台)、德国野战医院(又称总督府医院)等建筑。1910年,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德国殖民当局又在1900年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青岛市区扩张规划。市区沿着西海岸向北和向西扩展。北至海泊河边与台东镇连成一片,西从火车站向西与台西镇连成一片,整个规划面积比原市区扩张4倍左右,约为80平方公里。1912年,取消了欧华分区居住的禁令。城市基本格局以单核心布局,城市呈带状发展的形式进一步形成。在此期间,城市建筑活动继续加强,对青岛建筑风貌有影响的应属这一时期的青岛区庭院式住宅建筑,如江苏路、湖南路、沂水路一带的独立式住宅,此外广西路一带的沿街建筑也很有特色。而在鲍岛区一带则多为沿街修建的周边式住宅建筑,内天井、单面木走廊,楼梯设于拐角处或天井院中,底层为商店或作坊,二楼以上为住宅。工业建筑类型有单层和多层厂房。单层厂房以钢结构为主,外墙用砖石砌筑,做卷式门窗和装饰线脚。如四方工厂修机车间、总督府屠宰场。那些世世代代生长在青岛这块土地上的居民,因丧失土地和家园沦为苦役,一部分人只能从事建筑工作。据史料记载,为建德总督府凿石料、砌墙体的青岛当地工匠就达240人,当属青岛历史上第一支本地建筑施工队伍。德国汉堡阿尔托纳区F·H·施密特公司承建了当时青岛区的主要建筑物的建筑。
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侵占青岛。日本侵占青岛后,立即宣布青岛对日本本土居民开放,将青岛的土地以低于德国侵占时期数倍的地价卖给日本移民,土地地价税由德国侵占时期的6%降至2%,取消土地增值税。一时间日本侨民大增,1901年日本侨民在青岛仅60人左右,1921年增至24500余人。在移民增加的同时,日本资本大量涌入青岛,垄断了青岛的金融、进出口贸易和工厂企业。中外居民的大量增加和资本的涌入,刺激了青岛的建筑业,即在四方新建发电厂,在台东、四方和沧口辟工业区、建设棉纺厂等。
城市基本按德国1910年的规划发展,市区的建筑主要分为三期:第一期在今市场一、二、三路和聊城路、临清路一带辟商业中心区,称“新市区”,占地面积约为163万平方米;第二期在辽宁路、广州路与台西镇间的高地辟住宅区和商业区,占地面积约为66万平方米,扩大了别墅区(莱阳路、南海路一带),占地约为6.6万平方米;第三期为台东镇东北商业区和大港防波堤填海地面,占地面积约为198万平方米,在四方、沧口一带沿铁路线设置集中工业区。市区建筑以工场、商店为多,住宅居第二位。建筑面积总数较德国侵占时期多,除为数不多的公共建筑质量较高外,大量的建筑质量较低。公共建筑多为欧洲古典复兴、仿英式和折衷主义形式,如1915年在江苏路德国野战医院院内南部空地新建的青岛医院门诊楼、堂邑路邮便局、正金银行青岛分行、三井洋行等。从总体看,这时期的建筑比德国侵占时期要经济,室内高度一般为3米(德式建筑室内高度4~5米),使用面积相对减少,极少有大片的外廊和露台。结构以砖木和钢筋混凝土为主。公共建筑大都平面布置规整,立面对称,主次关系明确。在装饰上,住宅室内以日式居多,也有日欧混杂者。外部用不加修整的卵石 堆砌于山墙、檐部、主要入口、窗间墙上。也有用光洁石面雕以花草纹饰镶嵌于墙面作装饰,是为这时期建筑的细部特征。城市建筑大规模发展带动了建筑施工队伍的发展。在此期间从事建筑营造业户达60家,日本人有13家。
北洋Gov统治时期,日本仍掌握着青岛的经济和政治控制权。日本侨民占有和承租青岛大片土地,使得青岛的城市建设难以顺利开展,在此期间的工业建筑仅完成了前时期已开工的四方发电厂工程,而民用建筑多在原市街进行。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1932年颁布了《青岛市暂行建筑规则》,对旅馆、公寓、医院、校舍、影剧院、货栈、工厂、商店等建筑和特别区域建筑物的高度、面积、建筑密度、道路宽度均作了详细规定。并规定在商业区不得建平房,特别区域建筑密度最大不超过50%,限制层数,采用透空围墙等。1935年,颁布《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把城市性质定为“工商、居住、游览城市”,“中国五大经济区中黄河区的出海口”。城市布局以台东西侧工厂地一带为市中心,除行政区外,全市分为港埠区、工业区、大商业区和住宅区。湛山、浮山一带为特种住宅区,荣成路东为甲种住宅区,齐东路、莱芜路等处为乙种住宅区,其他为丙种住宅区。新辟齐东路、大学路间,登州路、西山路间及台东镇东南为住宅区。另设有园林区。市区全部面积(道路及山林地带在内)约为3500万平方米。1937年成立“建筑审美委员会”,以奖励优秀建筑设计,促进建筑业迅速发展。这一时期,一是30年代西方现代建筑理论在青岛传播,出现一些现代主义建筑的模仿和探索;二是突出了中国传统建筑的形式。较有影响的有馆陶路、中山路一带的银行建筑,中山路北部及以西地带的交易所与商业建筑等,其设计多出自中国建筑师之手。居住建筑以别墅和带庭院的独立住宅为多,除在市内发展外,主要集中在“八大关”、太平角一带。30年代初辟“八大关”为“特别规定建筑地”,至30年代末期基本形成规模,多为日本人居住。中国人住宅仍为周边大院式建筑,二至三层,院内周边走廊。随着城市的发展,出现大量的贫民棚户区,多集中在台西镇海滩一带。30年代中期,棚户区内先后建起“平民大院”,建筑为行列式布局,带阁楼一层建筑,建筑密度为60%以上。
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1939年编制《青岛特别市地方计划》和《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在《地方计划》中城市性质为华北门户、水陆空交通要道、华北军事基地、工业基地和观光地,其规划的基本构想是将德国侵占时期的单核心带形城市发展为组团式多核心的带形城市。这时期青岛的建筑活动多为日本军事服务。
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由于国民党发动内战,社会经济陷入空前危机,经济萧条,物价飞涨,民不聊生,谈不上什么城市建设。
青岛解放后,人民Gov明确提出了城市建设要“为国防服务、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方针,同时根据1950年《青岛市都市计划纲要(初稿)》和1957年《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进行城市建设。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青岛市集中有限财力进行重点建设,主要是住宅和与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共建筑。先后在台西和延安路、太平镇、小阳一路等地建成新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以二、三层为主,也有部分四层楼房和平房。1955~1956年上半年,还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建筑44万平方米简易平房住宅。至1957年,住宅竣工85.1万平方米。
这一时期的公共建筑,极少新建行政办公建筑,Gov机构大都利用旧建筑作办公用房,并且严格控制面积标准。1957年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4~6平方米,不得超过7平方米。建设量较大的主要是学校、医院、商店、文化娱乐等群众急需的一些公共建筑;主要有:青岛纺织医院及纺织工人俱乐部、海员俱乐部、大光明电影院、传染病院、青岛市立中医院、国防体育运动打靶场、青岛建筑工程学校(现建工学院)、青岛纺织工业学校以及分散建在各区内的5所中学、1所卫生学校;并在“八大关”、湛山一带修建疗养区,先后建成了中国纺织工人疗养院、中国邮电工会疗养院、青岛湛山工人疗养院等6处疗养建筑。此外,还建成了海泊河公园、沧口公园等。
工业建筑有较大发展。全市固定资产总投资19 686万元。其中,工业投资12 141万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62%。1957年3月,编制了青岛市初步城市规划,规划了2个工业区:楼山后工业区和大村庄工业区;1个交通运输仓库区(沿胶济线及大港、小港一带);1个疗养区(八大关、湛山一带);4个生活居住区:市中心区、水清沟区、沧口区、楼山区。到1957年末,全市共新建各种类型的建筑218万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包括工业厂房和仓库)43万平方米。
第二个五年计划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0年编制了历史上第一个《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青岛的城市性质是“国防、工业、港口和休疗养的综合性城市”。城市建筑中突出增加了工业建筑,仅1958年新建工业建筑42万平方米,几乎相当于前8年新建工业建筑总和。住宅建筑方面,1958~1962年建设投资共完成1465万元,竣工面积31.9万平方米,比“一五”时期减少了53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处于低潮,建筑量少,主要有人民会堂、八大关小礼堂、青岛市工业专科学校等。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基本建设规模大大压缩,除“二五”已开工项目的续建房,一般不开新的建设项目。建筑活动主要以基建维修为主,并加大住宅建设。三年内住宅建设投资共1526万元,建成住宅21.2万平方米。尤其是棚户区改造开始起步,至1965年,先后完成了台西西广场和上海支路棚户区的改造工程。公共建筑主要是在各居民区插建一些小型建筑,如1963年新建2所中学、3所小学,扩建中、小学17所等。
“文化大革命”时期,城市规划废驰,城市建设发展缓慢,城市基础设施遭至严重破坏。全市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827万元,工业投资仍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90%左右。住宅建设投资4170万元,建成住宅67.9万平方米。
“文化大革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规划建筑进入了一个繁荣发展的时期。1984年1月5日,国务院批准实施1978年开始重新编制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范围为市区及四县县城、小城镇、风景区。城市性质确定为:轻纺工业、外贸港口、海洋科研和风景旅游城市。
至1985年,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6332万元。住宅建筑执行统一规划、分片开辟住宅小区与加强旧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投资94169万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3.8%,为前30年住宅投资总和的5倍多,建成住宅建筑面积626.3万平方米,平均每年新建住宅89.5万平方米,为前30年年平均新建住宅数的8.6倍。1986~1990年,每年住宅竣工面积都在100万平方米以上。到1990年末,人均居住面积达6.6平方米。
各种类型的公共建筑规模也逐年扩大。以1980年6月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共21层的黄海饭店开始动工为开端,80年代,先后有海天大酒店、远洋宾馆、东方饭店、丝绸大厦、仙客来宾馆、工商银行青岛分行大楼、交通银行青岛分行大楼、农业银行青岛分行大楼、长话枢纽大楼、邮电大厦、海洋研究所物理楼、市立医院病房楼、市二轻局大楼、工贸大厦等近20座高层建筑相继兴建。
工业建筑也朝着规模大、质量高、科技先进的方向发展。建成了青岛电冰箱总厂、青岛第二啤酒厂、青岛碱厂、青岛铝加工厂、四方机车车辆工厂新厂区、黄岛发电厂等现代化大型工业厂房等。
青岛近现代城市规划建筑历史犹如凝固的音乐,以其各具特色的建筑风格弹奏出一曲曲力与美的交响乐章,向人们诉说着青岛的百年沧桑。在改革开放的汹涌大潮中,青岛规划建筑业已拉开了大规模发展的序幕,青岛的未来将更加美好。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一章 城市总体规划
青岛的城市规划始于德国侵占时期,至1984年,先后共制定过9次城市规划。其中,德国侵占时期分别于1900年制定《青岛城市规划》,1910年在原规划基础上制定《青岛市区扩张规划》;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于1935年颁布《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于1939年制定《青岛特别市地方计划》、《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未制定城市规划。
青岛解放后,青岛市人民Gov于1950年制定《青岛市都市计划纲要(初稿)》,1956年青岛市人民委员会编制《青岛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1957年制定《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1960年编制《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文化大革命”时期,城市规划工作废驰。1978年起,编制《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84年1月5日,经国务院批复实施。1989年开始,青岛市对规划进行了部分调整、补充、完善。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一章 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节 城市性质
青岛建置初期,清廷为抵御海上敌人的入侵,在青岛驻兵设防,是为军事重镇。德国侵占时期,德国胶澳总督府于1900年编制《青岛城市规划》,把城市性质定为“德国在远东的军事根据地”。1910年,又编制了《青岛市区扩张规划》,将城市性质定为“德国在远东重要和繁荣的商业中心”。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政治上严格控制、经济上疯狂掠夺,在四方、沧口一带填海造地,建设棉纺厂,扩充部分商业区和别墅区,只对原城市规划作了局部调整。北洋Gov统治时期,政局动荡、军阀混战不息,根本无从考虑城市规划。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青岛特别市Gov于1935年制定《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把青岛的城市性质定为“中国五大经济区中黄河区的出海口,工商、居住、游览城市”。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日本殖民当局出于维护其殖民利益以及扩大侵华战争的需要,于1939年制定《青岛特别市地方计划》、《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把城市性质设计为:“华北水陆交通的要冲、军事和华北经济开发的基地、重要的工业区和观光城市”。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社会经济陷入空前危机,根本没有可能制定城市规划。
青岛解放后,青岛市人民Gov多次研讨城市规划,以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1950年,《青岛市都市计划纲要(初稿)》确定青岛的城市性质为:“轻工业、吞吐口、海军基地、风景和疗养区”。1956年《青岛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1957年《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把青岛的城市性质设计为“具有国防、工业、对外贸易和休疗养多功能的城市”。1960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把城市性质进一步确定为:“具有国防、工业、港口和休疗养的综合性城市”。1963年,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市布局的规划意见》提出青岛“工业要重点发展海水化学和造船工业,不再大规模发展钢铁、机械工业”的意见。“文化大革命”时期,城市规划工作废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人民Gov开始编制《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84年1月,经国务院批复施行。规划把青岛的城市性质概括为:“轻纺工业、外贸港口、海洋科研和风景游览城市”。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一章 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节 城市规模
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时,市区人口14 965人。1898年3月6日,中德签订《胶澳租界条约》,将陆地553平方公里、水域560平方公里的地域划为德国租借地,初步确定了城市的规模。1900年,德国胶澳总督府编制《青岛城市规划》,规划区面积20平方公里,未对人口作出规划。规划将租界划为内外两界,外界为李村,内界为青岛,青岛又划分为青岛区、鲍岛区、台东区、台西区。1904年,青岛市区人口为28838人,其中:欧洲人1057人,日本人152人,印度人7人,中国人27622人(青岛、鲍岛、台东、台西四区的人数)。
1910年《青岛市区扩张规划》,将市区继续沿西海岸向北,顺着较平坦地区向东发展。规划面积比原规划市区扩大4倍,约80平方公里。初步形成南北长、东西窄的带形城市。人口未有规划。1913年,青岛市区人口为53312人。
1935年《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将规划区域扩大到北至沧口、李村,东至辛家庄、麦岛,规划面积约9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00万人。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1939年12月29日制定《青岛特别市地方计划》和《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其中,《地方计划》将即墨县、胶县纳入规划区域,规划面积8579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87万人;《母市计划》将城市向北扩至白沙河,使其成为南北长25公里,东西宽4~5公里的带形城市。规划面积20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75万人以内。但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该规划仍为纸上谈兵。
青岛解放后,1956年《青岛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规划面积为98平方公里,规划人口控制在100万人以内。规划中采用的主要用地指标为:居住面积定额4.5~6平方米/人;公共绿地面积定额为新规划区10平方米/人,旧市区5.3平方米/人。1957年《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规划城市用地98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100万人。市区沿西海岸向北呈带形发展,四方、水清沟、沧口一带向东拓展。1960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崂山郊区、胶县、即墨县的部分人民公社作为城市近郊区统一规划。规划面积98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00万人。规划中采用的用地指标为:居住面积4~6平方米/人,居住用地面积按9平方米/人保留;公共建筑用地12平方米/人,公共绿地10.6平方米/人。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压缩旧城区、控制近郊区、发展远郊小城镇”的方针,根据青岛市带形城市的特点,以李村河、海泊河两条河道将市区分为南、中、北三个组团和独立的黄岛区的总体布局形式,发展东部新居民区、发展近郊工业、开发建设卫星城镇,逐步形成以青岛为中心的城镇体系。城市人口近期(1985年)控制在116万人,远期(2000年)控制在124万人,城市用地控制在131平方公里(其中黄岛区15.3平方公里)。
1989年起,青岛市人民Gov对原规划和城市规模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城市规划由原规划的南、中、北三个组团和新增加的东、西两个组团组成。人口近期1995年163.914万人,远期2000年184.825万人。用地规模:城市用地向东适当扩大,调整后的老市区用地为231.1平方公里,黄岛新经济区规划总用地61.4平方公里,全市用地规模总计292.5平方公里。人均用地分别为:南、中、北组团125平方米,东组团138平方米,西组团239.9平方米。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一章 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节 城市规模
青岛市规划中心城市人口数量表
[attach]28024[/attach]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一章 城市总体规划
第三节 城市布局及发展方向
1900年德国胶澳总督府制定的《青岛城市规划》,首先将租借地的内界青岛规划为青岛区、鲍岛区、台西区和台东区。青岛区的界限为起自中山路南段、德县路一线,由北顺溯小北山岭过挂旗山至烽台岭、再由此相沿各山岭至会前东山至海沿止。规划在青岛区安排了胶澳行政中心、经济贸易商业中心(今广西路西段和中山路南段)、欧人住宅区与别墅区(今莱阳路、鱼山路以东,直至会前)。青岛区以北,设一条隔离地带(今黄岛路、平度路一带),为华人居住与经商的鲍岛区。其界限为西起中山路北段,东至芝罘路,北起沧口街,南至四方街。另外,台西区和台东区为华人贫民集中居住区。规划为青岛区和鲍岛区预留了向西扩张发展的区域。1910年,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制订《青岛市区扩张规划》。取消了欧华分区居住的规定(规划完成后至1914年1月方正式修改法令)。规划在大港北侧填海建设新港,并计划从胶济铁路引出一条支线直接通入码头以提高海陆联运能力。在大港东部和北部进行大面积填海工程,辟为仓库区和货物集散枢纽。市区向北和向西扩展,北至海泊河边,与台东镇连成一片,西从火车站向西与台西镇连成一片。在码头区和鲍岛区之间开辟新的商业中心。北洋Gov统治时期,城市布局仍沿袭德国侵占时的规划。
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于1935年制订《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对城市布局作了调整,市中心拟设在台东西侧。新辟齐东路大学路之间、登州路西山路之间及台东镇东南为住宅区,台东镇西北为工场地,工业区选址在四方东面及胶济铁路沿线至沧口一带,台东两侧不设工厂,大港以南至中山路,北至辽宁路、台东一带为大商业区。其中,设3个小商业区与1个批发商业区,荣成路以东设特别区域用以建筑别墅或私人庭院式住宅。特别区域建筑密度最大不超过50%,并规定保护绿地、限制层数,采用透空围墙等。同时,规划要求开发青岛旅游资源,修缮崂山区景区寺院建筑,修筑至崂山的公路及增修市内风景点。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后,对青岛在侵华战争中的地位非常重视,1939年12月29日提出《青岛特别市地方计划》和《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规划提出要根据日本的“北支产业分配计划”来控制人口和产业,并且重点考虑都市的防御。在港湾设备上,除了扩充大港之外。还特别强调应考虑将来有大量的煤炭由这里输出,所以要建设黄岛新港,并靠近它布置工业区。在《母市计划》中把青岛市区扩至白沙河。在分区上规定在台东镇一带为商业区,四方至白沙河沿海填海地带为工业区,内侧是商业区。市南区是高级住宅区、别墅区,其他各地如四方沧口一带设与工业和住宅混合区,市内设3条汽车专用高速公路,围绕市街配置环状道路,各区之间由干线道路联系,铁路中央站设在海泊河以南,白沙河作业区设货车调车场及车站,市内客运、货运铁路分设。飞机场利用城阳机场,在黄岛建设大型的煤炭出口海港。南京国民Gov第二次统治时期未改变城市布局,直到青岛解放。
1950年编制的《青岛市都市计划纲要(初稿)》,城市布局主要包括市街地计划和绿地计划两部分。市街计划沿胶州湾东岸向北呈带状发展,计划区域范围以大港为中心,南至南海沿约5公里,北至白沙河约18公里,东至石老人约15公里。规划界限:南起南海路,北至白沙河,东沿源头河南行经老虎山西侧罗圈涧、下王埠村、侯家庄以东、张家下庄、午山西麓直至石老人,包括旧市区、原四沧区、原浮山区全部及夏庄、李村区各一部分。计划将青岛市区划分为市中区、大水清沟、沧口区、白沙河区及李村区5个地区。其中,市中区为旧市区及四方区合并扩大而成,计划市中区为文化行政、经济贸易中心;沧口区扩大为大工业区,大水清沟区及白沙河区计划辟为大工业区;李村区计划为农产品集散地与农产品加工地,并作为农业研究及试验场中心地。1956年《青岛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中提出:对工业的发展,规划给以保留建设发展用地,船舶制造修理工业在小港一带安排,将中港建成渔港,地方工业集中设于台东区,安排工业的主导方向是把工厂尽可能地布置在铁路沿线和渔港附近。青岛港的建设发展以恢复改造原有的设施为主,适当增建仓库,扩建客运站和添置装卸机械设备。确定汇泉角以东至燕儿岛一带为疗养区。规划保留一定的军事用地。1957年,《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提出:市区沿西海岸向北呈带形发展。工业区设在楼山后和大村庄一带,生活居住区在市南区、市北区、台东区、四方区、水清沟区、沧口区、楼山区。根据生活居住区规划对五个楼房居住区和三个平房居住区进行详细规划。绿地计划主要针对农田植林种菜,开辟公园及游憩场所而作。
1963年,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市布局的规划意见》要求青岛工业重点发展海水化学和造船工业,不再大规模地发展钢铁、机械等工业。在工业布局方面,除迁移某些位置不合理、并有迁移可能的工厂外,不做较大规模调整。城市的民用建筑主要是逐步新建住宅以及相应的文化福利设施,分别在楼山工业区、沧口区、水清沟区、四方区进行建设。从城市用地中调出14万平方米,用于仓库10万平方米,以解决港埠仓储之需,适当分散油库,并在距市区较远处新建,以保障港埠安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市建设管理机构遭到破坏,规划废驰、城市建设混乱,导致规划失控。1975年,青岛城市总用地为63平方公里。其中,生活居住用地为20平方公里,仅占总用地的31.75%。青岛市的2万棚户中,有700多户住在条件恶劣的地下室里,有300多户住在由德、日侵占时期遗留下来的养马棚改建的房屋中,还有相当一批住在劳工宿舍(当时称为“对脊梁”、“对面房”),而工业、仓储、对外交通及其他用地达40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63.49%以上。生产与生活设施比例严重失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青岛市的城市规划工作全面展开。1984年1月5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复施行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根据青岛市带形城市的特点,以李村河、海泊河将市区分成三个组团和独立的黄岛区的总体布局形式。海泊河以南的南组团以发展风景旅游和港口为主,东部建设科研、高教区;李村河与海泊河之间的中组团重点进行工业更新和居住区的改造;李村河以北的组团逐步完善楼山工业区建设,以沧口区为中心,在东部发展新居住区;黄岛区发展成为港口、旅游、外贸加工业的工农结合的新区。1989年后,对原规划的总体布局调整为:一个中心、一个城市环、一个卫星城市群的布局结构,即以老市区、崂山、黄岛城区构成的中心城市与沿胶州湾近郊城镇形成的城市环及远郊的卫星城市群的布局。其中,中心城市布局由五个组团组成,即南组团、中组团、北组团,新增加的东组团、黄岛区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成的西组团。南、中、北组团仍发挥轻纺工业、外贸港口、海洋科研和风景旅游的综合职能。东组团是青岛市未来发展的新城区,到20世纪末要发展成为一个功能齐全、交能便捷、服务配套、生活舒适、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城区。西组团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为主,建成现代化的、开放型的新经济区。城市环状布局主要是环胶州湾地带与环海公路及铁路相联的不同功能的小城镇,组成中心城市的城市环。主要发挥外贸加工工业、外贸仓储、盐业化工、地方渔港、修造船业、建材工业及水产养殖加工业等功能。卫星城市布局主要以胶南、胶州、平度、莱西、即墨五市为主的卫星城市群,这五个小城市联系不同职能的城镇,组成中心城市外围的卫星城镇群。中心城市要通过辐射疏散、带动卫星城市的发展,各卫星城市也要根据自己的条件及特点与中心城市协调发展,使整个城市布局结构合理、规模得当,形成一个交通便捷、通讯迅速、能源充裕、生活舒适、经济发达的城市格局。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一章 城市总体规划
第四节 市域规划
青岛解放前历次城市规划,除1939年的《青岛特别市地方计划》中把即墨、胶县纳入青岛的市域之外,都未作市域城镇规划,《地方计划》只是把上述两县纳入青岛市域规划,而对两县城镇未作规划。1957年《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提出设立楼山工业区和城阳工业卫星城镇,这两个区距市中心22~30公里。楼山工业区于1957年为安排“二五”计划的工业项目,在苏联专家指导下拟定了初步方案,分别于1958年和1961年两次修改。该区总用地21平方公里,可安排钢铁、化工、机械等工厂31个,人口控制在22万人,在工业区东、西两侧设置生活居住用地。城阳工业卫星城镇主要是安排钢铁、炼焦、化工、建材等有污染的工业项目,以补楼山工业区的不足,人口规模8万人,用地8平方公里。这两个工业区规划从青岛城镇和功能分区出发,为安排新建工业、调整搬迁原有工业建设新区、改造旧区提供了条件。1960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以青岛市建成区包括楼山工业区为重点,将崂山郊区、胶县、即墨县的部分人民公社作为卫星城镇统一规划。根据1960~1962年青岛市的工业发展计划,工业项目全部安排在市区有困难,因而在1960年相继编制了南泉、蓝村、马戈庄3个居民点规划,以便安排工业区和居住区。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为进一步搞好卫星城镇建设,确定发展即墨、胶县、胶南县、崂山县四个县城和蓝村、 灵山卫、沙子口、古镇口四个小城镇。重点发展胶县城和蓝村。四个县城根据现有的基础、条件和工业调整的情况,确定不同的发展特点。如蓝村,发展为铁路枢纽和运量大的工业小城镇;灵山卫发展为渔港、修造船的小城镇。1989年起,对原规划提出补充调整。其中,在城市环状布局中主要强调环胶州湾地带与环海公路及铁路相联的不同功能的小城镇,组成中心城市的城市环。并且,以胶南、胶州、平度、莱西、即墨五县(市)为卫星城市群。这五个小城市联系不同职能的城镇,组成中心城市外围的卫星城镇群。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二章 城市用地规划
第一节 交通用地规划
铁路用地 《胶澳租界条约》规定,德国Gov有在山东省内经营铁路和开采矿产的特殊权利。德国国内银行和工业企业的“辛迪加”组成山东铁路公司,筹款5 400万马克修筑胶济铁路。1899年9月动工,1904年全线通车。铁路全长395公里。青岛设置有两个车站,一个总站设在外国人居住区内(今青岛火车站),另一个设在华人居住区(今大港火车站);用地面积147.9288公顷。
1935年,《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提出将胶州火车站作为综合车站,大港火车站定为总火车站,青岛火车站只作为客车站的构想。1939年《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将铁路中央站改设在海泊河以南,白沙河作业区设货车调车场及车站。1956年《青岛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将市内各站的车站线路都延长850米,改建扩建大港编组站,增加线路,将青岛机务段、工务段迁至蓝村。青岛站缩至泰云桥以北,并采用尽端站布置方式。1960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青岛站应离开尽端,在铁路东侧另建新站,四方站的货场加以扩充、并在站南另建新客站。新站建成后,取消大港站。港口编组站以填海方式在四方发电厂以北新建编组站。沙岭庄站在站北另辟货站,原站改为客站。沧口站在站北营子村另建货站,原站改为客站。楼山站新辟编组站,在原编组站以北、线路以东另设客站。
1989年后,经调整、补充、完善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胶济复线在市区一段基本按正线方向敷设,沿途新建立交桥8处、平交桥1处、改善桥涵20处、新建青岛客运站规模为6 300平方米,站场南端不超过费县路。四方客运站在原地扩建,保留四方站货场。
港口用地 1898年开始在青岛建港,到1908年,共建成小港、大港4座码头(一、二、四、五)和船渠港及4 000米长的防波堤,6条专用铁路线。1910年德国胶澳总督府编制的扩张规划拟填海造地,续建港口码头,新建运输集散地等,因欧战起,未能施行。
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于1916年12月开始实施小港堤岸工程。沿小港以北、东、南海岸筑堤,计为北岸740.7米,东岸481.9米、南岸526.7米,总长度为1 749.3米,至1918年5月竣工。1920年对整个小港疏浚,兴建一座长158英尺(48.16米)、宽30英尺(9.14米)的浮码头,1921年4月完工。“继之遂有改修北防波堤及帆船寄泊岸壁并货物储存场扩张工事之成果,并拟预支日金25万元”,以中日鲁案交涉中止。
北洋Gov统治和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曾先后规划大港1号码头南岸4个泊位的续建工程,但均未实施。由于港口装卸需要,规划增建3号码头,1932年开工,1936年竣工,共建了8个泊位。日本第二次侵占时期,为扩大港口吞吐量以适应对华侵略的需要,日伪当局规划续修1号码头,并新建6号码头,扩建5号码头,至1945年,完成了1号码头4个泊位,6号码头2个泊位,使青岛形成了中港。5号码头扩建工程则因日本投降而中止。
青岛解放后,迅速恢复了港口生产,并规划扩建港口。1957年提出“以恢复改造原有设施为主,适应增建仓库,扩建客运站和添置装卸机械设备”,扩建码头及防波堤;并提出“二五”计划实现港口机械化及建设渔码头;“三五”计划“延长五号码头、扩展东北部港区”的规划意见。
1960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关于调整城市布局的规划意见》,提出“调出14万平方米仓储用地,建仓库10万平方米。以解决港埠仓储之需,并适当分散油库,在距市较远处新建,以保障港埠之安全”的规划意见。
60年代,港口、煤炭、杂货码头布局不尽合理,规划改变码头布局,新建7号煤炭专用码头。1966~1968年,青岛港自筹资金建成了万吨级煤炭码头。1973年,周恩来总理发出“三年改变港口面貌”的指示,港口规划新建黄岛油港,建5万吨级和2万吨级泊位各1个,新建大港8号码头,新建2~5万吨级杂货泊位8个,同时改造6号码头。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因青岛港陆域面积小,扩建困难,新港不宜再在原市区发展。现有港口立足于调整、挖潜、改造、适当扩建、提高吞吐能力。8号码头扩建,新增综合能力每年400万吨。近期3号码头由军用改为商用;古镇口港建成后,5号码头也由军用改为商用。远期规划将铁路港湾站迁至沙岭庄西侧海滩围填地新建编组站,港湾站改作港前站,在黄岛区辟建新港,年吞吐量为1 000万吨。小港性质定为渔港和客运轮渡港。筹建市区至黄岛的轮渡,并提出改造利用黄岛前湾新港的设想、及“城市对外交通新建前湾港”的规划意见。
公路用地 1921后日本殖民当局规划从市区直通崂山山麓的市郊公路一条,长17英里(约27.36公里)。1939年日伪当局在《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提出“在市内设纵贯全市的沿海岸边、四流路附近和当时市街以东3条汽车专用高速公路”。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外交通规划中提出:四县一区基本上形成了公路网。路线总长为1476公里(其中干线公路567.9公里,县社公路908.1公里)。沥青路面395.9公里(其中干线349公里,县社公路46.9公里),沥青路面占养护里程的26.9%,占干线里程的61.9%。公路网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有公路26公里。规划对当时14条干线逐步进行改造,提高等级和标准,以适应大流量、高速度的要求。另外,新辟干线公路,完善郊区公路网。
规划提出:将环海干道向北延长至京口村南再向西,穿越盐田,经马戈庄、河套,穿越吊拉桥,折向南,沿1204铁路支线东侧直到薛家岛,建一条快速公路,宽30米,全长67公里。原青胶公路远期拓宽至30米,青即公路拓宽至22米。安顺路越过白沙河直线延长至青胶公路,宽22米。新辟蓝村至马店、潍坊公路,宽22米,长33公里。新辟大麻湾至河套三级公路。延长李惜公路至即墨县华山,宽12米。实现规划后,市区北部将有5个出口(环海路、安顺路、青胶路、吴夏路、李即路)。向东至崂山方向开辟5条公路:湛流路、吴石路、青沙路(长沙路—沙子口)、台柳路、青王路(青岛—王哥庄)。由现状三级或四级沙土路提到二级12米宽的柏油路,并裁弯取直提高标准。204号国道,从烟台至上海,途经即墨、城阳、胶县、胶南。308号国道,从青岛至石家庄,路经蓝村、潍坊、济南、德州。以上公路区段按国道要求逐步拓宽改造。长途客运有客车144辆、客运线路37米,长2881公里,客流量为608.9万人次/年,高峰日达5500~7000人次。规划近期增加营运路线,1985年前新增17条路线、路线长度达到4487公里。
航空港用地 1935年《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中提及“在塔埠头东南海滩填筑大型飞机场”。1939年《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设想“机场仍利用城阳飞机场”。1946年美军在沧口和团岛扩修飞机场、并在流亭扩建大型军用机场。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民航机场与流亭军用机场合用,在机场东北部新征地设停机坪及候机大楼,新辟一条自候机大楼至小白干路的机场大道,开通小白干路及井岗山路为通往机场的干道。并在跑道净空限制范围内严禁建设超过规定的高层建筑物和构筑物。规划1985年正式开辟3条国内航线,即上海—青岛—北京、上海—青岛—大连—沈阳、北京—济南—青岛,1985年开辟青岛—香港、青岛—日本两条航线,并增辟一条青岛—济南—西安的国内航线。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二章 城市用地规划
第二节 工业用地规划
青岛市设较大规模工业用地,始于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但未编制“工业区”规划。1935年《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在全市总体布局中,专设“工业区”一节。规划工业区主要设于四方、沧口及台东一带。
1939年《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把工业区设在四方至白沙河沿海一线,其规划用地以填海造地为主。
1956年《青岛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提出:工业区保留建设发展用地,其中印染针织利用青岛第六、第八棉纺织厂内空地,纺织机械厂在其周围保留扩建用地,四方机车车辆工厂扩建安排在铁路材料厂空地,啤酒、糖酒等厂在四流路一带保留用地,船舶修理工业在小港一带安排,在中港附近保留水产品加工及渔轮修造等工业用地,食品冷藏加工工业安排在港湾或沙岭庄站附近。地方工业集中设于台东区。对部分工业,也提出了改组、转产、迁移的安排意见。安排工业用地的主导方向是把工厂尽可能的布置在铁路沿线和海港附近。1957年《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将工业区分为3片,楼山后为较大型工业用地,大村庄为中型工业用地,女姑口以东则安排危险性工业区。1959年,规划在城阳新辟工业区卫星城镇,全区划分为南、北、西3个工业区。
1960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市区分为台东、四方、水清沟、沧口、楼山5个工业区。在台西、市北等地对居民有严重危害或适合于集中的小工业逐步迁并。台东工业区以中小型轻工业为主。四方工业区以机械制造和纺织工业为主。水清沟工业区发展成为综合工业区。沧口工业区以棉织、橡胶工业为主。楼山工业区以机械、冶金工业为主。对适宜在县、社生产的工业,规划下放以促进县、社工业发展。1963年,调整城市布局的规划意见提出:在工业布局方面,除迁移某些位置不合理,并有迁移可能的工厂外,不做较大规模的调整,楼山工业区的发展,必须以服从国防需要为前提,新增工业不宜在铁路以东、小白干路以西安排。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专辟“工业区规划”一节,在“工业布局”中提出:楼山后工业区以重工、化工为主,其现有空地作为市区工业调整的备用地。水清沟工业区作为综合性工业区已无发展余地,规划逐步合理调整布局。大寨路(即小白干路)工业区安排塑料加工、基建、交通运输单位,除已有工厂企业外,控制发展,不再安排新的工业项目。错埠岭工业区地处居住区上风向,已有工厂企业控制发展,除安排食品工业外,不再安排其他新的工业项目。台东工业区是与居住区混杂的老工业区,污染严重,要合理调整,限制发展。在市区北部规划建设两个近郊工业区,一个是马戈庄工业区,规划利用盐场以发展盐化工业为主;另一个是棘洪滩工业区,规划为仓储区和外贸加工区。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二章 城市用地规划
第三节 商业用地规划
1900年编制的第一个城市规划提出:“将位于小港和大港之间的大鲍岛辟作主要的商业区。斐迭里大街(现中山路)、亨利亲王街(现广西路)一带为商业金融中心。1910年《青岛市区扩张规划》提出:“把青岛建成商业城市”。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曾提出“把朝城路、堂邑路建成日侨住宅区,聊城路形成商业街”的规划意图。1923年北洋Gov颁布的《胶澳商埠暂行章程和青岛市施行自治制令》开放青岛为“自由港”,开辟中山路为青岛商业中心。1930年青岛市Gov将中山路规划为银行群。1935年《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把大港以南至中山路,北至辽宁路、台东一带作为大商业区规划,另设3个小商业区与5个批发商业区。1956年《青岛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和1957年《青岛市初步规划》在城市功能分区方面,未对商业用地做具体规划意见。1960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市北区市场三路北侧布设妇女、儿童商店等商业网点。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市区组团式布局,建设一个商业服务中心和两个组团中心。在居住区、小区建设相应的服务中心。中山路、胶州路、市场三路为全市性商业服务中心。黄岛区近期在区委驻地、大庆路形成行政商业中心,新建、扩建较大型的百货商店16个,饭店9个,使市区每千人占有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面积由266平方米增至400平方米。规划对城市商业、服务网点的分布作了调整。市、区商业街的安排避免与城市交通矛盾,规划在主要交通道路一侧设网点,或者在主干道一侧的次要道路开辟步行商业街。市商业街为中山路,人流多的商店尽量设在东侧。规划市南区的商业街在四方路、海泊路、云南路;市北区的商业街在辽宁路、市场三路、桓台路;台东区的商业街在威海路、台东三路;四方区的商业街在鞍山路、人民路、嘉禾路;沧口区的商业街在四流中路、振华路、柳林路。近期规划新建、扩建商业服务网点562个,建筑面积15~20万平方米。使全市商业服务网点总数达到2 329个。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二章 城市用地规划
第四节 院校及科研用地规划
1900年《青岛城市规划》将学院(校)区主要设在市南、市北区一带,包括德华特别高等学堂、礼贤书院等。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1916年规划在李村和青岛成立第一批小学校,共30余个。青岛市区的学校规划在市南、市北一带。北洋Gov统治时期,1924年规划在市南区设国立青岛大学(今青岛海洋大学),中、小学规划在市南、市北一带。1926年则规划在台东、四方设平民教育机关3处、平民学校10个。
1956年《青岛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规划将山东大学就地扩建,并附设海洋学院。新建青岛医学院、师范学院、橡胶工业学校。进一步建立机车制造、机械、印染、水产等中等技术学校。学校分布基本按其专业性质,分别布置在有关工厂企业附近。规划保留一定的学校用地,并扩充和发展海洋研究和水产实验机构。规划还保留了军事学校的发展用地。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市区东部规划为科研、高教区。提出:“今后科研机构的发展,根据科研性质、分类集中布局,大麦岛以东规划为海洋科研区,浮山所安排一般科研单位”,对高教区的规划则提出:有条件扩建的院校可在原校址发展。高教区规划在大尧村以东、北至大麦岛村以北,规划考虑新建一所综合性大学(即新建青岛大学)。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二章 城市用地规划
第五节 行政区和中心广场用地规划
行政区用地 1898年,胶澳租借地划为青岛、李村两个行政区。青岛的行政区设在青岛区总督府一带。包括总督办公大楼、法院、监狱和总督府各主要部门官员的办公楼和官邸。规划呈单核心的结构形式。1935年,《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拟将行政区移至台东西侧工厂地一带地域规划,后未实施。1939年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规划将市区中心向北移至海泊河北(今鞍山路一带),形成按多核心组团式规划模式。
1960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规划为6个行政区,即市中心区(包括市南、市北、台西、台东区)、四方区、水清沟区、沧口区、楼山区、疗养区,市中心区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城市布局仍属单核心结构形式。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以现有市Gov大楼为主体,在沂水路、青岛路、太平路一带,布置全市性的政治、行政机构,形成全市政治行政中心。
中心广场用地 在青岛解放前历次规划中均未提及。青岛解放后,1957年《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提出:人民广场(现汇泉广场)形成以绿化和文化建筑为主的市中心广场,鞍山路附近辟为文化广场、港埠附近辟一埠头广场,在海滨适当地点辟一综合性广场。
1984年制定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对人民广场、沧口广场、第三公园广场和海泊河广场,进一步完善设施,充分发挥其功能。今后结合火车站广场、港口客运站、体育场、公园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的扩建,开辟停车场,规划新建城市专用停车场8处”。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二章 城市用地规划
第六节 生活居住区用地规划
1900年,青岛第一个城市规划将胶澳租借地划分为青岛、李村两大区。青岛区又分为青岛、大鲍岛、小泥洼、孟家沟、小鲍岛、杨家村、台东镇、扫帚滩、会前(今汇泉)9个居住小区。其中,青岛、会前两小区为欧人居住区;其他小区为华人居住区。1935年《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把市北、台东、四方、沧口划为住宅区,但居住区与商业区毗邻,划分并不严格,呈混合分布状。1939年,《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将居住区布置在工业区东侧。市南规划为高级住宅区,在四方至白沙河沿海一线填海造地,兴建住宅区。
1957年《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提出生活居住区规划分为市中心区(含市南、市北、台东、四方区)、水清沟区、沧口区、楼山区。1963年《关于调整城市布局的规划意见》提出将居民居住水平平均提高0.5平方米/人(当时的居住水平为3平方米/人),分别规划在楼山工业区、沧口区、水清沟区、四方区进行建设,并提出10年新增住宅面积120万平方米的预测。规划指出:市中心区应严格控制,可以适当的加层接层,有重点地改造,不再增建新的住宅。
1981年,青岛市人民Gov提出对现有住宅要加强维修,合理利用。旧居住区改造要结合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公建网点的完善配套,做好统一规划。城市南部地区重点是维修、利用,适当改造新建。城市北部地区重点是改造旧区,抓新建配套,并逐步建设黄岛区。征地新建的居住区要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
近期(1985年)住宅建设规划:根据青岛市城市人口规模的确定和近期达到每人平均5.2平方米居住水平的要求,青岛市近期共需建设住宅339万平方米,必须配套的公建网点35万平方米,合计374万平方米,平均每年建设量为62万平方米。
远期(2000年)住宅建设规划:2000年青岛市居住水平指标为每人平均7平方米。1986~2000年还需增加住宅建筑面积640万平方米,必须配套公建网点96万平方米,合计736万平方米。加上旧区改造拆迁部分,住宅建设量实际为900万平方米,平均每年建设量60万平方米。规划对原市区采用组团式布局,根据城市性质,结合地形和现状条件进行调整,将住宅区和工业区东西向布置,使之逐步形成三个组团,即海泊河以南地区,海泊河至李村河之间地区,沧口、楼山后地区,每个组团在发展性质上有所侧重。各组团要形成各自的生活服务中心、公共建筑配置,道路、供水等要按组团形成系统,各组团相互密切联结。通过组团之间的隔离带,将郊区大片的绿地引入市区,借以调节组团的空气,改善环境,避免过去一层工业,一层住宅那样摊饼式的发展所带来的弊病。
海泊河以南地区,规划以发展风景旅游和港口为主,重点建设海滨风景和登高景点,开辟海上游览,保护代表城市特色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区。对于不适宜在疗养区南海岸的工厂企业要逐步迁出。区内不再安排新的工业项目和较大扩建项目。海泊河至李村河之间地区,重点进行居住区建设和改造,商业网点、市政工程配套和绿化建设。李村河以北至楼山后地区:生活居住区以沧口区为中心,并在山东路东侧适当发展新居住区。远期沧口机场迁出后,规划为生活居住用地,为职工创造方便的生活居住条件,积极解决北工南宿的不合理布局。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二章 城市用地规划
第六节 生活居住区用地规划
青岛市区规划生活居住用地指标表
[attach]28025[/attach]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三章 专业规划
第一节 市政设施规划
道路 1900年规划道路系统以青岛及李村二地为中心,筑成自由曲线型、棋盘状、放射线型道路网。市内道路以德县路、保定路、大沽路为横干线,以中山路、馆陶路为纵干线,其余纵横交错逐次推修。市道设计中央为车行道,两侧为人行道。路角的交叉点设缓冲地带,以防行车冲突。其15度以上之斜坡全铺以石。其宽度在前述横干线以南,欧人区为20米,柏油路面平坦整齐;横干线以北大鲍岛区沙石路面宽10米。台东、台西两镇街道形式纵横交错,与青岛区的放射路线相联系。青岛区内道路定线注重对景。
1935年《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将市内道路规划成16条纵横全市的交通干线和以大港北部为中心成8字型的市内高速公路交通系统。北线沧口、李村,南线浮山、火车站”,但未能实施。1939年《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将道路规划为:在市内设有纵贯全市的沿海岸边、四流路附近和当时市街以东3条南北汽车专用高速公路和立体交叉、围绕市街配置环状道路,各区之间由干线道路联系的道路网络系统。1957年《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提出:四流(南、中、北)路、小白干路、台柳路为南北干道。其中,台柳路和四流南、中、北路辟为快车线,延安路、鞍山路、大沙路、李沧路为东西干道。1960年规划四流南、中、北路和小白干路为南北向交通干道。并在市区东部边缘另开辟一条南北向的快车干道,干道与区内干路相交形成立体交叉。个别地点建人行隧道。改建延安路、大连路一线,成为东连疗养区、西接青岛港的东西向干道。全市性干道宽度为40~50米,坡度一般不应大于4%。道路面积系数:旧区21%~22%,新区18%。1963年规划开辟联系新工业区的道路,改建、扩建市内交通要道,提高路面等级,并重点修筑干路和国防路的桥梁工程。计划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末,高级路面达到120万平方米,第四个五年计划期末达到141万平方米。1989年,对原规划进行调整。其中,城市道路基本构思为“纵横干线联三环”,即形成以老市区的纵横干线联结市区内环及环胶州湾和环崂山两个外环道路网络,这一网络并与济青、烟青等国家公路干线相联。这些主干线的宽度均在30~50米(环崂山道路部分在30米以下)。在旧城段宽度不足30米的均按30米红线宽度控制,建筑物一律距红线5米以上。新发展区红线宽度按40米控制,两侧保留10米绿化带。在这些干线上尽量减少平面交叉,增加立体交叉,采取其他的交通管理手段、措施提高车速,使干线车速达30~60公里/小时以上(西环道路可达80公里以上)。
公共交通
公共汽车 1960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公共汽车列入规划。规划确定,根据青岛市地形特点,在市区以无轨电车为主,以汽车为辅,对无轨电车的修理厂、保养场变流站和汽车保养场、汽车站等做了规划布置。1963年,提出增加公共交通车辆,延长营运线路,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末车辆增至198辆,营运线路长351公里。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末车辆增至280辆,营运线路长439公里。1984年规划近期(1985年)公共汽车增至750辆(郊区100辆),无轨电车增至150辆,交通线路增至35条,线路总长度增至507公里。新建站、场、队20处。远期(2000年)设想在实现近期规划设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开辟公共交通网线,并在交通工具、行车联络、调度通讯等方面采用现代化技术,实现城市公共交通现代化。
地铁 1989年调整后的城市交通规划新辟西镇至青岛钢厂的快速轨道交通(地铁),一期为西镇至李村河南,二期为李村河至青岛钢厂,远期向北延至流亭机场。另外,向东经台东、市北到青岛大学形成环形路线,还预留与黄岛接轨的可能性。结合地铁的建设,地下客运形成以组团内东西向为主,南北向为辅的公交线路网。
出租汽车 1979年,青岛市客车出租公司成立。1981年规划新增出租客车71辆,总数达120辆,在延安东路新建修理厂1处,投资4982万元。
轮渡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小港定为渔港和客运轮渡港,并计划筹建市区至黄岛的轮渡。近期(1985年)先开设轮渡,远期考虑开挖海底隧道或架设跨海桥梁,开通公共汽车线路。
给水排水
给水 青岛市历次城市规划未将给水列入规划。1963年,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在《城市建设规划意见》中提出: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末,水源管道日综合输水能力达到14万吨,供水普及率为97.75%;第四个五年计划期末,水源管道日综合输水能力达到17万吨,供水普及率达到98.47%。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用水量规划,分为1985年和1990年两期。其中,1985年规划年需水量为1.2亿立方米,平均每日33万立方米;1990年规划年需水量为1.5亿立方米,平均每日41万立方米。2000年规划日供水量为55万立方米。给水水源以开发东五龙河、建成丁字湾水库工程为主,并引用峡山水库部分用水或开发潍河、汶河交界处的地下水,新辟建大沽河水源地和“引黄济青”工程,增设调整市区现有管网、提高输水能力。新建市内佛涛山、芝泉山、田家村及双山4个总容量为5万立方米的贮水池;远期在浮山西麓新建一个容量为2万立方米的贮水池。1989年,调整城市供水规划,供水规划为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即老市区、崂山区为一个系统,黄岛新经济区为一个系统。
老市区工业总用水量,1995年为49.26万吨/日,2000年为79.10万吨/日;生活用水量1995年为18.9万吨/日;2000年为24.65万吨/日。
水源规划,“八五”期间“引黄济青”的输水管道再完成55公里,综合供水能力可达60万吨/日。按90.8吨/万元产值耗水量计算的城市总用水量,在“八五”和“九五”期间,城市用水量和供水能力尚不能平衡。按40吨/万元产值耗量计算的城市总用水量,在“八五”和“九五”期间,城市用水和供水能力基本平衡。因此未来在安排新工业项目时应考虑用水量小的、同时要考虑新水源,争取增加引黄供水量,并积极研究海水淡化,充分利用海水资源,并探索污水回用的途径。“八五”期间新建净水处理厂1座,处理能力为28吨/日以补充供水不足。净水工程规划,原规划的白沙河水厂,规模为36万吨/日。规划在白沙河南侧赵村附近设1座新水厂,规模为36万吨/日。
黄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铁山水库已建1万吨/日的铁山水厂,另建1万吨高位水池一处,1990年底平均供水量为0.3万吨/日。黄岛城区已建了小珠山、殷家河两处净水厂,共计3.24万吨/日,高位水池4座,容量1万吨,1990年底供水量1.16万吨/日,自来水普及率为100%。规划意见,黄岛新经济区工业用水量1995年为3.77万吨/日,2000年6.70万吨/日;黄岛城区1995年为0.47万吨/日,2000年为0.76万吨/日。生活用水量,1995年全区日用水量1.82万吨,2000年全区日用水量4.25万吨。
水源规划,“八五”期间从胶南县吉利河水库引水,新建高家台净水厂,规模为4万吨,连同已有小珠山、殷家河水库共7万吨/日,可满足近期使用。远期在胶南的白马河拦河引水至陡崖子水库,增加4万吨/日,共11万吨/日,同时要扩建高家台水厂,规模到8万吨,还要考虑棘洪滩引黄济青水源作为补给水源。
排水 1900年编制的规划中,欧洲人区内下水道采用雨污分流制,其下水道方式完全为暗渠式,雨水可以直接放流海中,污水则宜集于一定之地,既无碍于卫生,且远离街市,以避污秽而便民居。在广州路、太平路、乐陵路、南海路各设一污水泵站,把固形污物浚出,再用唧筒将污水远送到湾口外的海中。而华人区则采用雨污合流制,雨污水排泄都沿用旧式明沟。至青岛解放之前,排水都沿用德国侵占时期旧制,只有部分修补增浚。
1963年提出:要重点解决人口密集地区的排污工程设施。第三个五年计划期内建污水管道16.5公里;第四个五年计划期内建污水管道6.3公里,并提出“利用城市污水灌溉农田”的设想。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雨水排放应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海中,全市共分5个排水区域。一为市南区东部。延安三路以东,田家村以南地区,由北向南定向黄海,设干管7条,长15公里,东西向两侧设支管,长10公里,合计25公里。二为海泊河以南。由南向北定向海泊河,设干管4条,长5公里;东西两侧设支管,长2公里,合计7公里。三为海泊河以北、四方山以南。由北向南定向海泊河,设干管4条,长4.2公里,支管长6公里,合计10.2公里。四为李村河以南。由南向北定向李村河,设干管4条,长7.5公里,东西向两侧设支管,长9公里,合计16.5公里。五为李村河以北。以4条河、1条干管由东向西定向胶州湾,设干管长2.8公里,支管长24.6公里,合计27.4公里。
1989年调整后的污水排放规划,将全市分为5个排水区域。一为市南区域。新设管道长32公里。在延安三路建中型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0.4万吨;在山东头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5万吨;建泵站两个(北海船厂、辛家庄前)。二为市北区和台西区域。新设管线长3公里。近期仍用原有的一级污水处理厂,远期改为二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并将第二泵站扩建至日处理能力3万吨。三为海泊河流域(包括台东、四方)。新设管道长20公里。其中,台东区管道5公里,四方区管道15公里。近期规划在小白干路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5万吨,并在昌乐路建泵站1个。远期规划在海泊河下游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5万吨。四为李村河流域(包括水清沟和沧口)。新设管道长34公里。其中水清沟管道24公里,沧口区管道10公里。规划在李村河下游建污水处理厂1个,日处理能力为5万吨,泵站3个(郑州路、唐河路、李村河北岸)。五为楼山后地区(包括沧口一部分)。新建管道31公里。其中,楼山后21公里,沧口10公里。在楼山后河下游建污水处理厂1个,日处理污水能力为5万吨,泵站3个(沧台路、红旗化工厂门前、印江路)。另外,新设污灌干管5公里,改造工程管道65公里,污水处理厂7个,泵站9个。市区河道入海口宽度为:海泊河135米,水清沟河75米,李村河400米,楼山后河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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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城市排水规划,规划老市区新建污水泵站14个,建团岛、姜哥庄、海泊河、楼山后、大山、李村河等污水处理厂;崂山城区污水分成两个流域,长岭路以北为东大村河流域,长岭路以南为李村河流域。李村河流域的污水由城区干管汇集在曲哥庄东侧泵站,东大村河流域污水由城区干管汇集到东大村河西侧泵站,沿环城西路流入曲哥庄泵站后再通过污水管道自流(或压力),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曲哥庄泵站近期规模1万吨,远期2万吨。黄岛新经济区规划分成四个排放区:一为黄岛镇与火车站西的工业区,新建污水管道36公里,压力管3.5公里,在小赶岛西南建二级污水处理厂1个,泵站1个。二为薛家岛镇与旅游开发区,新建污水管道10.2公里,压力管8.5公里,在烟墩山西近海处建二级污水处理厂1个,泵站1个。三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及前湾港南码头,新建污水干管20.9公里,压力管为2.1公里,在西山北麓建二级污水处理厂1个,泵站1个。四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新建污水干管40.4公里,压力管4.44公里,在塔山南麓建二级污水处理厂1个,泵站1个。
雨水排放规划调整为:一、老市区将后海填海地的雨水明沟改为暗渠,增加2个雨水泵站;对海泊河、李村河、楼山后河河口宽度缩窄,两岸用地进行绿化。二、崂山城区雨水排放均为明沟就近排入河道。规划以长岭路为界分成南、北两大流域,城区设雨水管道分别排入东大村河及李村河。三、黄岛新经济区共分五个雨水排放区域,具体按黄岛总体规划的意见实施。
供电 19世纪9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初,历次青岛的城市规划未将供电列入专业规划。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正式将供电列入城市规划。规划1985年全市电力负荷预计可达到43.5万千瓦,所缺电力由山东省统筹解决,市区相应完成各项输变电工程。规划市区新建220千伏变电所2个、35千伏变电所4个,新设输电线路25条,计365公里。其中,220千伏线路245公里,110千伏线路8公里,35千伏线路112公里。县社新设输电线路9条,合计长170公里。
1989年市供电规划调整为:青岛发电厂扩建工程新装30万千瓦机组2台,分别于1995年、1996年完成;黄岛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新装30万千瓦机组2台,分别于1997年、1998年完成,满足市“八五”期末地区总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九五”期末满足87万千瓦的规划要求。“八五”期间做好核电站的选址、定点等前期准备工作,以争取在“九五”期间国家能投资建设。配合电源的建设,规划新建220千伏线路8条,全长约280公里;220千伏变电站5个,总容量90万千瓦;扩建220千伏变电站6个,总容量78万千瓦。为配合核电站的建设,规划在仲村建500千伏变电站1个,线路接入山东电网。另外还要加快青岛地区二次电网和高低压配电网的改造建设步伐;在“八五”期间还要新建调度、通讯综合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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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 青岛市集中供热规划始于1984年,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专设城市供热规划。当时,全市有800多个锅炉房,1200余台锅炉,总蒸发量约每小时3000吨。居民生活无集中供热设施,工厂企业分散供热利用率低,热效率低,浪费能源,污染严重。根据工业区和居住区的规划布局,把分散供热改造为“区域供热”,全市改造建设7个热电站和5个热力站,即:楼山区域热电站,在油漆厂西侧填海空地上建设;沧口区域热电站,在磷肥厂改造建设;水清沟区域热电站,在开封路肉联饲养场改造建设;四方区域热电站,规划将青岛发电厂改造为热电厂;台东北部区域热电站,在第一棉纺织厂动力车间附近建设;台东区南部区域热力站,在昌乐路青岛轧钢厂和台布厂改造建设;台西区域热电站,在肠衣厂西北侧填海建设;大寨路热力站,规划在皮革五金厂以南建设;延安三路热力站,在台东汽车修理厂及其以东地段建设;错埠岭热力站,在第二石棉厂以南建设;浮山所区域热力站,在田家村以西建设;辛家庄区域热力站,在辛家庄村东北建设。近期以四方区域热电站和浮山所区域热力站作为试点建设,投资1200万元(不包括管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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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城市供热规划调整为:按市内五区、崂山区、黄岛新经济区三个独立的区域进行安排。一、老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大、中、小型供热形式相结合的方法及电、煤制气、太阳能、燃煤等多热源的供热结构,扩建和挖掘现有设备潜力,分期分批进行综合治理。“八五”期间规划扩建原碱厂热电站、化工厂热电站2个,以及在旧居民区中新建中小型集中供热站:市场三路二期工程、大学路海洋大学院内、辽宁路与松山路附近、威海路与台东八路4个,在旧城改造时安排。另外在集中供热点供热范围以外,新建居住小区和旧城改造凡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应建设联片供热点,采暖面积可增464.4万平方米。实现上述规划后供热普及率可达20%。“九五”期间,补充增加阎家山、兴城路、徐州路、浮山后4个热力站,总计供热面积可达816万平方米,供热普及率可达50%。二、崂山城区:现状是一般较大型公建中都采用小型锅炉分散供热方式,浪费燃料,污染环境,具体规划在分区规划中落实。三、黄岛新经济区:黄岛城区部分一般在较大型的公建中,采用小型锅炉分散供热,如医院、招待所、办公楼等,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黄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建供热锅炉,基本实行集中供热。规划“八五”期间在人民医院西侧建供热站1处,并争取结合黄岛电厂三期工程建设,解决黄岛较大范围的供热问题。
供气 青岛市发展液化石油气始于1972年。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把供气列入专业规划。规划中未将液化石油气发展列入其中,规划新建煤制气厂和相应的输配管道设施。
第一期工程,新建煤制气厂。以煤为原料,建设煤制气厂,厂址设在沙岭庄以北、李村河以南填海地,约300亩。建设规模日产煤气14万立方米(热值3500千卡/立方米),可供民用(6万户,重点供新建居住区)、工业(5万立方米/日)和公用事业用气。输配系统为中、低压系统,贮配站为低压湿式罐,容量为6~7万立方米。管网长度干管18公里,支管、配气管72公里,合计90公里。干管走向从气源厂起向南、向北分为两支,北经李村河至板桥坊,南经四流路等到湛流路,工程投资4500万元。
第二期工程,进一步扩建煤制气厂,同时建部分油制气厂,以解决高峰供气问题。建设规模为日产煤气35万立方米,可供民用户10万户,管网系统沿第一期工程继续延伸,建15万立方米贮配站。建成投产后,气化率可达53%,工程投资6000万元。
第三期工程,规划全市气化率达到80%以上,并满足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和生产必需用气需求。日产煤气18万立方米,管道建设基本布满全市,工程投资4500万元。
城市煤气规划全部实现后,可日产煤气67万立方米,其中40万立方米供应城市居民。
1989年调整后的城市供气规划,分老市区、崂山区与黄岛新经济区两个系统。老市区、崂山区规划“八五”期间建成10万立方米油制气工程,其中5万立方米用来解决民用气8万户。5万立方米用来调峰;建设75万立方米的气源,完成第一阶段工程后,可提供11.4万户用气,到1995年底气化率可达73.6%。“九五”期间完成75万立方米的气源工程第二、第三阶段,可供民用14.568万户。2000年末市内五区及崂山城区,气化率可达97%以上。配合油制气工程,新建中、低压管道125.84公里,在75万立方米气源工程中,需建中、低压管道247.52公里,形成环状供气。
根据黄岛新经济区人口规模规划近期13万人,远期增加12万人,共计25万人,约合7万多户。规划在前湾港、铁路与辛安河之间建设一座煤制气厂,可供6~7万户居民用气及部分社会公共福利用户和工业用户。
邮政电讯 1978年开始编制《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时将邮政电讯纳入总体规划,规划在1983年新建邮政通信枢纽大楼8500平方米,筹建长途报话大楼1.5万平方米。市内电话近期(1985年)扩建新建1.1万门,使总容量增至2.21万门,平均每百人4部电话。远期(2000年)总容量达到7万门,加上用户小交换机5万门,总计12万门,平均每百人10部电话。新辟浮山后收讯区,面积3.6平方公里,扩大原郑庄发讯区,面积为6平方公里。市内原有电台,如有干扰影响通讯的,应逐步迁入规划收发讯区,达到合理布局。团岛发讯区,总体规划已定为团岛公园用地,因此不再扩建,应有计划地外迁至规划发讯区。
1989年调整后的城市通讯规划为:一、邮政通信,规划补充邮电分(支)局。老市区新建、扩建27个,黄岛新经济区4个;在后海填海地新建重件处理中心及国际邮件互换站;在湖岛新建邮运码头。二、长途通信,建成卫星地面站;青岛—胶州、青岛—烟台—威海数字微波系统;济南—青岛光缆通信系统。“八五”末长途电话可达到5400条,长途电话交换机增加到6000路端。大力发展电话传真和电报业务,建立数据通信网。到2000年,长途电话达到1万条,长途自动交换机容量可达1.2万路端。三、市话通信,“八五”末建成山东路、南京路市话分局楼及配套电缆、管道工程,新装程控交换机12.3万门。老市区装机容量可达16.8万门,市话用户装机可达11.4万部,话机普及率可达12.4%(含小交换机)。“九五”末建成西镇、麦岛、四方、沧口四个分局及配套的电缆及管道工程,装机容量可达30余万门,市话用户整机可达24.9万部,话机普及率为21.4%(含小交换机)。“八五”末黄岛新经济区扩容到1万门,崂山区扩容0.8万门,2000年末黄岛新经济区扩容2万门。四、无线通信,“八五”期间开通移动电话系统,设六个移动通信基地,县级市各设一个基站,实现青岛地区的联网;另外再开通一台无线寻呼发射系统;尽快完成发讯区的搬迁工作,将市内发讯台全部迁至规划发讯区内。五、微波通讯,1989年有14条,规划补充6条,以满足需要。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三章 专业规划
第二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青岛历史上虽有公共服务设施,但未见列入城市规划。青岛解放时有影剧院10余个;大、中、小学校70余个;医疗卫生单位10余个(医院、疗养院);体育场所2处;商业服务设施分布不尽合理。青岛解放后,人民Gov高度重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在历次规划中都有涉及,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公共服务设施日趋完善。
1984年,根据青岛市现状和国家对各项设施的规定要求,对全市公共服务设施作了综合平衡,按三个组团统一布局,并对市、区两级的近期建设项目初步确定了地点。总的指导思想是近期着重搞好北组团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远期全面提高完善。
文化设施 近期新建影剧院6个,扩建2个。其中,四方、沧口区5个,可增加9710座位,由现状11.7座/千人,提高到20.2座/千人。远期再新建影剧院12个(其中四方、沧口区9个),使市区达35座/千人。市文化馆在井岗山路东侧建设。市工人文化宫、四方工人俱乐部、水清沟工人俱乐部在原地扩建,市南、台东、沧口区的工人俱乐部因现状用地狭窄,位置不当,移地新建。
教育 1984年,市区有小学150个,座位数106300个,共有小学生86294人。有中学56个,88000座位,中学生80148人。中、小学校基本上满足发展需要。市区现有大专院校10个(不含军事院校),在校生32333名。青岛市教育局所辖成人中专学校18个,在校生27000余人。规划主要是随着城市改造对现有中小学进行布点调整,扩建改造,提高校舍质量和扩大学校场地,在新建居住区按规划合理布点,进行配套建设。
医疗卫生 1984年,市属医院13个、2350床位,区属医院6处、583个床位,各局和厂企医院14个、1772床位,全市总计医院33个、4750个床位,平均每千人仅有4.6个床位。由于附近各县来青岛就诊者较多,加之医疗设备不足,专科不齐,布局不均,使市区医院的门诊相当拥挤,住院紧张。规划近期改建、扩建和新建医院10个,增加床位1327个,并相应发展厂企医院,使全市每千人达到6个床位,基本解决住院紧张的状况。
规划意见为:一、通过改建、新建专科医院适当增加床位。到1985年将增加1327个床位,总床位达到6032个,每千居民达到5.85个床位。考虑到工厂企业自办医院,每千居民可达6个床位。二、规划新建医院地点,力求布局合理,位置适中,交通方便,便于就诊。三、近期具体安排意见:市立医院扩建600个床位,台东医院新建500个床位,结核病院扩建150个床位,精神病院扩建200个床位,中医医院扩建500个床位,口腔科医院—市南一医院改建150个床位,骨科医院—台东区医院改建150个床位,儿童医院—四方区医院改建150个床位,四方医院在瑞昌路东新建200个床位。除新建和改建上述医院外,还规划建设卫生科技馆、台东医院护校、药品检疫所、计划生育指导站、区妇幼保健站等。
体育设施 青岛市体育设施不足,场地不够,规模标准较低,1984年每千人平均用地面积193.6平方米,很不适应需要。规划近期加强现有体育场地的管理,恢复被占用的体育场地,增设体育设施。同时,在各区新辟体育场5个,新建体育馆、练习馆、游泳馆、海水浴场以及开展航海活动等,增加体育用地9.75万平方米,使市区每千人体育用地面积达276.14平方米。
商业服务设施 1984年有商业服务网点1975个,平均每千居民2.05个,总建筑面积25.57万平方米,平均每千居民266平方米,共有职工2.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86%。城市商业服务网点要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分散为主,专业与综合相结合,以专业为主,大、中、小型相结合,以中小型为主,分级成群配套的方法,逐步形成各组团、各居住区的商业服务中心,做到点面结合。近期着重搞好中、北组团以及火车站、港口码头等地段的商业配套建设。规划全市商业服务网点达2329个,其中新建扩建较大型的项目有百货商店16个,旅馆9个,饭店9个,建筑面积40~50万平方米,增长56%~76%。市区平均每千人达到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使全市商业服务设施面貌有较大的改善。
疗养区 1900年、1910年所作的两次规划把莱阳路、鱼山路以东直至会前一带规划为别墅区、疗养区。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把南海路一带划为疗养区。1935年又把京山路以东至太平角划分为疗养区。1956年,青岛市人民委员会确定汇泉角以东至燕儿岛一带为疗养区,规划期内发展到2.5~3万个床位。1957年,规划疗养区用地范围西自荣成路,北至延安路、东至燕儿岛沿海一线。1960年,将人民广场以东、延安路延长线以南,大麦岛以西划分为疗养区,规划人口5~6万人。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分近、远两期对疗养区进行了安排,其发展规模总床位5000个。近期在燕儿岛以东规划疗养区内安排,用地面积69万平方米。午山路以南为严格控制范围,不准安排与旅游、疗养无关或影响疗养的单位。远期在薛家岛开辟新疗养区,确定了规划原则:一、节约用地,适当控制建筑物层次,以三层为主,二、四层辅之。床位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用地面积控制在150~200平方米。二、不准在疗养用地内搞居住建筑。三、使疗养区与周围环境融合,形成总体美化效果。
城市环境卫生 青岛历次规划均无环境卫生规划。1989年正式将城市环卫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城市环卫规划分老市区、崂山区与黄岛新经济区两大区域规划。
老市区 以科学的方法对城市垃圾、粪肥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再生资源化的要求,即从垃圾、粪肥的收运、处理、利用形成一个相互配套衔接的完整体系,提高城市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有计划地取消旱厕,“八五”期间取消60%,新建公厕按建成区面积达到每平方公里3~4个,“九五”期间达到合理布局。城市粪肥利用双山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后支援农业。随着旱厕的取消,粪便处理逐步纳入城市污水处理。二、垃圾场的安排与垃圾收运方式的规划:采用填埋式的湖岛、唐河路、沧台路三处垃圾场,根据估算约可使用5~6年。“九五”期间,开辟胶州湾北岸的胡庆村与周家庄之间的洼地、荒滩及部分废弃盐田为新增垃圾场,约10余平方公里,市内五区和崂山区共同使用估算可达50年左右,同时开辟石油化工厂西侧填海地垃圾场作为过渡使用。垃圾收运采用集装箱式转运站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实现垃圾收集和运输封闭化、机械化,服务面积为1平方公里左右。规划近期在湖岛垃圾场新建垃圾综合处理厂1个。更新改造大、中型垃圾运输车。远期在楼山后填海地再增建1个垃圾处理厂,增添部分大吨位运输车。
崂山城区、黄岛新经济区:规划近期改造10个旱厕为水冲式厕所,公用旱厕结合旧城改建全部改造。近期在城区建20个垃圾集装箱,就地充分利用垃圾场,远期运往胡庆垃圾场。规划远期改造旱厕为水冲式厕所。取消垃圾方箱,在黄岛附近选择垃圾场填埋。
1989年城市规划调整后,对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商业服务等专业规划以及大型公建均做了具体安排,拟建:一、青年宫。二、市南体育场。三、电视台扩建,新建电视塔。四、儿童图书馆。五、教育中专区。六、航海活动中心。七、燕儿岛公共活动中心。八、海洋公园。九、高尔夫球场。十、为发挥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体现欧亚大陆桥头堡的地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规划在山东路、湛流干路建立全市现代化的行政、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中心,在中山路、辽宁路、威海路、人民路、沧口广场等建立各区级金融中心,形成布局合理的金融网络。十一、商业服务业、集贸市场,重点加强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和新规划的浮山地区、山东头地区、大学区南、中韩镇地区、南渠地区、女姑山地区、错埠岭地区的商业服务中心建设。集贸市场要逐步完善,新建市场要合理布局、方便生活;老市场要逐步退路进室。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三章 专业规划
第三节 园林绿化规划
青岛建置前,当地居民即有植树之举,但仅限于房前屋后、古庙坟园。德国侵占青岛时期造林3.9万余亩,造林费用达153万马克。1914年8月德日争夺青岛战争毁林4200亩。日本第一次侵占时期,计划自1920年起10年内植官林14.5万亩,预计造价98万元,其中,海泊河水源林3100余亩,李村、张村两河水源林2万余亩;白沙河水源林11.8万亩。北洋Gov统治时期,青岛农林事务所曾制订10年造林计划。拟以北九水、崂山为第一区,乌衣巷为第二区,东流水山北为第三区,东流水山南为第四区,龙口南山为第五区等造林区。此后,青岛历次城市规划都未将园林绿化立项,直到青岛解放。
1956年《青岛市发展远景轮廓的估计》,提出逐步把青岛建成美丽的工业化的初级阶段城市的规划目标。其中,园林绿化方面,规定公共绿地面积定额为:新规划区10平方米/人,旧市区5.3平方米/人。1957年《青岛市初步规划》中,绿化系统规划,采用公共绿地面积定额为10平方米/人。以中山公园为中心,向西以莱阳路、太平路林荫道与市中心区的绿化山头和海滨绿地联接。向东与疗养区绿地,向北与海泊河公园,再与四方山、李村河滨、孤山林地互相连通,构成比较完整的绿化系统。沧口区绿地以牛毛山为中心,西接沧口公园,北连楼山林地,自成系统。市区外围,由连绵起伏的大片山林绿地和果园组成市郊防护林带。
1960年《台西区改建规划》提出:适当增加沿海一带的绿化面积。同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青岛市公共绿地面积定额为10.6平方米/人。1963年园林绿化调整为:第三个五年计划期内进行育苗、植树、绿化居民区与工业区。第四个五年计划期内扩建公园、苗圃、增加绿地面积、修建恢复公园13个,合计2347亩,栽植城市外围防护林带1000亩,总计绿化面积将达12680亩。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青岛园林绿化以市区海滨绿化为重点,突出山头风景点的特色,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办法,做到合理布局、加快市区中组团和北组团的绿化建设,使青岛市的绿化系统成为统一的整体,做到绿化、美化、香化,逐步形成园林化城市。近期(1985年)达到城市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4平方米,远期(2000年)达到6~8平方米。
近期强调加强管理,恢复整顿,补充完善,普及提高。优先搞好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和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的绿化。行道树逐步更新改造,分期改成落叶树与常青树,一般行道树与开花树结合,乔、灌木结合,树、花、草结合,进一步绿化、美化道路。远期大力开发建设,提高质量,形成完整的绿化系统把青岛建设成为一个以海滨山头绿化为重点的园林化城市。其具体规划意见:一、近期恢复整顿原有被占用和破坏的园林绿地及景点,海泊河公园、贮水山公园、水清沟游园及观海山、湛山寺景点,并把信号山、观海山、观象山、太平山、青岛山、贮水山、北岭山、嘉定山、楼山、烟墩山等10处山头建成公园。同时,新建19处公园及景点,扩大公共绿地面积。其中,要建成专业性公共绿地、动物园、植物园、花园;完成海滨一条线,建设天后宫前公园、鱼山公园、恢复太平角公园;改造部分山林为公园、游园,建设信号山风景点及台东公园、北岭公园、嘉定山公园、楼山公园和小村庄南山游园、小白干路游园、烟墩山游园等。近期共增加公共绿地面积266.07万平方米,到1985年,总计有公共绿地416.75万平方米,可达到3.86平方米/人,加上新建和改建居住区还可增加适量的绿地,可达到国家规定的4平方米/人的水平。公共绿地不均衡布局也会有一定的改变。二、远期完成贵州路填海地及沧口填海地工程,建成为海滨和水上公园,增加海滨绿化,恢复汇泉角、小麦岛景点。继续把部分山林绿地改建为公共绿地,如青岛山、辛家庄南山、麦岛山、双山。建成燕儿岛公园,麦岛游园,并扩建中山公园。增加公共绿地164.2万平方米,到2000年达到人均6平方米。市区以海泊河、李村河、白沙河及其两侧的绿地作为各组团的自然分界线,三个组团分别以中山公园、北岭公园、楼山公园为中心,于周围的区域性公园及居住区的小游园组成各有特色的公共绿地系统。三、有计划地建设道路、河道两旁的绿地和防护带。主要在横贯城市的海泊河、李村河、白沙河两岸及贯穿市区南北的大寨路、胶州湾畔环海路两旁进行绿化。另外在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设置卫生隔离带,卫生隔离带及绿地面积共347.85万平方米。四、搞好机关、厂企、学校、医院等单位及居民区的绿化。单位绿化应注意抓重点,树典型。旧城一般地区改造建设时要保证每个居民平均有0.5~1.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新建居住区保证每人有1~2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五、苗圃:现有浮东、浮西、河西等6个共计52.4万平方米。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尚需解决162.5万平方米为苗圃用地。六、强调对绿化树种的选择,栽多样化的开花树种,形成葱葱绿绿、四季五彩缤纷的美好环境。
1989年,城市园林绿化调整为:1995年末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2000年达到7平方米。因此“八五”期间需建设团岛公园、天后宫公园等,共增加公共绿地232万平方米,达到人均5平方米,覆盖率30%。“九五”期间,增加浮山公园、老虎山公园部分公共绿地及东部发展区公共绿地345.1万平方米,达到人均7平方米,覆盖率达40%。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三章 专业规划
第三节 园林绿化规划
青岛市绿化远期规划情况表
[attach]28032[/attach]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三章 专业规划
第四节 环境保护规划
1984年,青岛市人民Gov首次将环境保护纳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青岛是国家确定的重点环境保护城市,必须抓紧解决污染问题,制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严格防止新污染的发展。规划要求:一、抓紧治理工业“三废”(废气、废水、废渣),要重点根治石油化工和到港船舶排放的含油废水,以及红星化工厂、城阳化工厂、油漆厂、电镀生产等单位排放的含铬、铅、汞、镉、铜、镍、锌、氰化物和苯酚废水,同时治理医疗、印染、造纸和其他化工废水。所有生产和取暖炉窑,要消烟除尘,达到不冒黑烟。青岛钢厂转炉黄烟、汽车配件厂铅尘和各单位的有机化学废气要得到治理。同时防治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废气和氟、铬、汞等废水,积极发展城市煤气和集中供热,改变燃料构成,减少空气污染。综合利用各种工业废渣,近期达到年排年用,争取利用和处理好全部积渣。如青岛发电厂的粉煤灰、红星化工厂的铬渣等。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在居住区内一律不再安排有“三废”排放、有噪声危害的工厂,对居住区有严重污染和噪声的工厂要进行转产或迁移。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要设隔离绿带。在风景保护区内,禁止狩猎、乱开山石、乱伐树木、破坏植被、破坏自然环境。三、防止食品污染。粮、油、菜、肉、乳、糖、酒、茶、盐、水产品、熟食品等,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贮存、销售等环节,必须有防污措施,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四、严格“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规定,防止产生新的污染。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在审查计划,批照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中,要切实把好“三同时”关,必须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否则,不列计划,不予发照,不安排施工,不验收,不准投产。五、加强环境管理,促进“三废”治理。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国家和山东省、青岛市确定的第一批限期治理单位的项目,必须迅速落实计划和措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生产、生活垃圾要及时清除,运向指定地点,抓紧进行垃圾处理和综合利用。
1989年,调整环境发展的总目标是:“到本世纪末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自然生态恶化的趋势有所减缓,逐步使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城乡环境清洁、优美、安静。”对重点项目要实施综合治理。在环境建设方面,有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截流工程、煤制气二期工程、错埠岭热电站等。在污染防治方面,有青岛钢铁总厂化铁炉的除尘设施改造、青岛化工厂电石泥的综合治理、青岛红星化工厂东风分厂硫化碱的蒸发改造以及铬渣的覆盖和综合利用、市政材料厂沥青拌合机的更新改造、水泥厂的改造等综合治理项目。同时抓紧制定胶州湾污染防治规划,并按规划要求组织实施。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三章 专业规划
第四节 环境保护规划
青岛市环境发展规划情况表
[attach]28033[/attach]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三章 专业规划
第五节 城市防灾规划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只将城市人防工程列入规划。1989年调整后,补充了城市防洪、城市消防规划,完善了城市防灾规划体系。
城市防洪
老市区 青岛三面环海,一面接陆,市区地势东高西低,较大河流海泊河、水清沟河、李村河、板桥坊河、楼山后河、湾头河、白沙河等多由东向西流入胶州湾,因而城市排水基本结合地势顺流定向。为了使市区河道能正常排水,尽可能减少汛期积水现象,按洪水50年一遇的重现期计算,确定主要河道入海口宽度,并对主要河道进行拓宽、清淤等治理工作。同时沿海岸线还要做好台风季节海浪侵袭的防护治理。
崂山区 崂山城区雨水排放均为明沟就近排入河道。规划以长岭路为界分成南、北两大流域,城区设雨水管道分别排入东大河及李村河,并结合分区规划和防洪排水专业规划进一步落实。
黄岛新经济区 辛安水源地段的南辛安河,辛安前河、辛安后河、镰湾河及薛家岛的丁家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于家河、辛庄河等均为季节性河流,源短、流急、单独入海,因此,结合新经济区规划,拟将辛安前河、辛安后河及镰湾河汇合后河道宽度定为150米,再与南辛安河汇合后宽度定为250米,穿越铁路在前湾港处入海。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烟固墩西山坡和铁路西侧分别设置截流沟各一条,全长12.45公里。
城市消防 一、新建消防中队(站)14个,其中“八五”期间建6个中队,“九五”期间建8个中队。消防中队(站)应分布均衡,满足其责任面积为4~7平方公里的要求。二、增设公用消防栓。“八五”期间完成新建小区的市政消防栓建设,逐步达到公用消防栓的间距<120米的要求。“九五”期间根据建设进程,按上述要求设立公用消防栓,同时加强企事业室内外消防栓的建设,并配套建成环状供水。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四章 详细规划
第一节 风景区规划
崂山风景区 1979年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加强自然风景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建议崂山列为国家风景名胜区,遂被青岛市城市规划纳入详细规划。近期目标以集中搞好恢复建设,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交通路线建设为主,重点是太清宫景区。远期发展成为一个较大规模的旅游区。规划将风景区划分为太清宫、太平宫、北九水、华楼宫、鹤山5个景区。
青岛海滨风景区 位于市区南海岸,西起团岛,东至燕儿岛,全长18公里,西以贵州路填海地与青岛礁(俗称大黑栏)为主形成游览性质的海滨公园。向东以栈桥、小青岛、天后宫前填海绿地组成滨海绿地,恢复飞阁回澜、琴屿飘灯的胜景。中段以鲁迅公园、汇泉角公园、太平角公园等组成突出滨海景观,结合水族馆、海水浴场建设海边绿地。燕儿岛公园位于疗养区,岩高潮涌,气势可观。沿海一线与市区小鱼山、观海山、太平山等风景游览点结合成有机整体,登高 观赏,使层次错落的庭园式建筑与海滨形成“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优美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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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岛风景区 位于薛家岛东南海岸,与市区隔海相望,岸线长度约38公里,为一独特的自然海滨风景区。最近处距市区水路只有4公里,尚未开发。近期严加保护,此风景区主要有以窟窿山、砚台前、凤凰山为背景的象嘴、绿岛嘴、张屯组成的海滨公园。砚台前可开辟2公里多长的海水浴场,南端连三岛,鱼鸣嘴,竹岔岛一带,规划开辟海上游览。
琅琊台风景区 位于胶南市南部海边,有路可直通台上,琅琊台为秦始皇下令筑成,距今2200年,此台巍然耸立,冠领琅琊群山,气势雄伟,并有石碑刻文,海中有斋堂岛,为秦始皇登台前沐浴吃斋之处,兼有山海景观和古迹。规划建成风景区,远期实现。
沿海诸岛风景区远期为增加海上游览内容,规划开辟即墨市的田横岛、崂山东部海面的长门岩及薛家岛风景区的竹岔岛等。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四章 详细规划
第二节 仓储区规划
20世纪30年代初至20世纪80年代初,历次城市规划,虽曾涉及仓储,但均未作详细规划。
1984年正式列入详细规划。是时,市区共有仓储用地450万平方米,占市区总用地的6.5%。市区主要仓储点219个,用地326万平方米。分布于郊区的45个点,占地111万平方米。规划设想,近期市区在仙家寨、石沟、沧口机场以东围填海滩地安排仓储。远期外贸仓储在胶州湾西岸安排。规划意见:
一线仓储区(即港口前方仓库) 根据交通部有关资料和对腹地货源进行初步研究分析,青岛港(大港)第六个五年计划期末总吞吐量估计可达2700万吨左右。为了适应发展的需要,除对原有岸线、码头、库场通过调整、挖潜、改造以缓和不足之外,还应结合修建八号码头围填海滩,扩大库场面积,同时应尽快发展港外二线仓库。
二线仓储区(即港口后方仓库和港外中转仓库区) 二线仓储区主要是外贸、物资、商业、供销、粮食等单位的港外转运仓库。规划意见:外贸部门在崂山、即墨租用的仓储用地应逐步退还社队,迁至棘洪滩、红岛、西大洋一带,利用胶济线和开辟海上过驳口岸(码头),逐步形成仓储基地。充分利用胶州湾的水域,通过方便的水运(海上过驳)使进出口物资及时集中和疏散,缓和港口前方仓库不足的矛盾,减轻由于远离港站码头而往返运输造成的市内交通压力。
为青岛市服务的仓储区 为适应工业生产,便利零售提货,减少市内短途转运和商品迂回倒流,对在市区内直接为城市生产、生活服务的商业、供销、物资、粮食等单位物资的贮存,原则上可在市区内扩建,规划考虑可安排在沧口机场以东和楼山后等地区。
危险品仓库区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危险物品的生产量和使用量日益增多,为确保城市安全,规划考虑保留和发展桃园和下藏危险品仓库区,并于南泉附近新建危险品仓库区。沙岭庄站危险品专用线迁至南泉站。
大型贮备和战备物资仓库区 这类物资贮存时间较长、占地面积较大,为了有利于战备和节约用地,规划考虑可充分利用地下干道或到郊区山区建设。
油库区 青岛市现有油库在孟庄路、小村庄东山和孤山等地,其中孟庄路油库最大,又是地面油罐储存,靠近港口和铁路。为保证港口、铁路和城市安全,规划考虑孟庄路油库区远期迁出,市区储油安排在大寨路以北、由地上改为地下储存。对已在市区与居住区混杂在一起的且有严重影响或污染的库场,要限制发展,并逐步合并、调整或外迁。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四章 详细规划
第三节 海岸线分配规划
青岛海岸线长730.64公里,蜿蜒绵长,迂回曲折,沿海植被茂密,自然风景优美,极利“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统筹安排,各得其所”。宜依次布列海滨疗养、风景游览、港口、工业、盐业等业配置与利用。
1984年规划提出:“市区南部岸线严格保护,胶州湾东部岸线控制发展,胶州湾北部为盐业使用岸线,西部海岸线发展港口和小城镇”的总体构想。确定:大麦岛以东海洋环境较好,为海洋科研使用岸线。大麦岛以西至团岛自然风景优美,为风景游览、休疗养使用岸线。团岛至小港为造船工业使用岸线,小港性质定为渔港和客运轮渡港。大港以北至楼山后,中潮线附近至现有岸线进行岸滩改造利用。白沙河以北,近期为盐业使用岸线。红岛东南部岸线保留为居住生活使用,西南部为外贸海上过驳口岸和部分仓储用地。红岛至红石崖近期为盐业使用地。红石崖至黄岛为备用岸线。黄岛北部和东部为油港、内海航运使用岸线,对生活居住岸线必须严格保护。黄岛前湾西南部至薛家岛湾为新港使用岸线。安子为客货运轮渡码头岸线。安子至岛关嘴为社队渔业和筑港单位使用岸线。小岔湾为旅游码头和备用岸线。象嘴至鱼鸣嘴为海滨风景游览疗养使用岸线。唐岛湾至灵山卫为渔业造船使用岸线。关于海洋农牧场的发展,有关单位正在进行海产资源与海洋环境的综合调查,根据发展计划再统筹规划。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四章 详细规划
第四节 岸滩利用规划
1984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胶州湾东岸岸滩改造范围为南北长约12.5公里,东西平均宽度约0.5公里,总面积约6.4平方公里,岸滩改造区外缘修筑海堤,堤顶标高为3.7米,地面标高不低于3米(历史最高潮位为2.97米),雨水排泄口标高1.5米(平均高潮位1.36米)。主要考虑对外交通,生活居住及部分仓储用地。规划用地总面积6.4平方公里。工业仓库用地:主要安排在李村河两岸,瑞昌路以南和第二橡胶厂以北。对外交通:为地方运输服务的内海客货运及轮渡综合码头,规划在瑞昌路以南,现有市区铁路港湾编组站迁至沙岭庄围填地新建。生活居住区:考虑到居住区现状,相对集中布置在沧台南路和第二橡胶厂以南。公共绿地:于沧口居民区附近新建公园1个,在快速干路两侧修筑绿化带。道路:岸滩改造区比较平坦,区内道路网采用方格网形式,沿海主干道长12.5公里,为市区快速干道,主要解决港口疏运。防洪排水:岸滩改造用地被海泊河、李村河、楼山后河分割,汇水面积较小,根据地形条件,采取分片分段排水方式。雨水分片集中,通过管道和明渠排入海湾,污水排泄亦采取分片布置管网系统,集中送入李村河口、楼山后河口污水处理厂,经二级处理后加压排入海湾。近期由各单位自行处理后排入海湾内。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四章 详细规划
第五节 风景点规划
1984年规划提出,市区园林绿化突出山头风景点的特色。规划近期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平方米。市区的观海山、观象山、信号山、贮水山、太平山、青岛山、嘉定山、北岭山、烟墩山、楼山等10处山头是良好的登高眺望点,俯瞰市区,可充分领略“红瓦、黄墙、绿树、青山、碧海、蓝天”的独特景观。要求在近期内将这10处山头规划建设成为公园、游园和登高眺望点。实现规划后将扩大公共绿地230万平方米。使人均公共绿地从1.84平方米提高到4平方米。具体意见为:观海山为登高眺望点。观象山原为区域性公园,规划成以天文、气象、科普教育为内容的公园。信号山原有信号台1个,规划建成登高眺望点,并以航海为内容,成为对青少年进行科普教育的公园。青岛山规划建成为登高眺望点的公园。贮水山规划建成为儿童公园。太平山(北麓)包括山顶部分,规划建成为台东区公园。嘉定山、北岭山规划建成为全市性综合公园。烟墩山规划建成为公园。楼山规划建成为全市性的综合公园。
观海山登高眺望点 位于青岛海滨风景区内,在市Gov大楼之北,距海岸线600米,海拔66米,面积0.57万平方米。因位于近海处,是较理想的登高眺望点。规划要求:一、绿化:规划增植雪松、黑松等常绿乔木,保持四季常青的景观。山顶部广场栽植悬铃木,以利夏秋遮荫,为增加山上景色,沿路栽植樱花、红叶李、紫薇等开花乔、灌木;在道路对景处坡地栽刚竹,沿挡土墙内栽地棉以绿化墙面。将山上原旧炮位改造成花坛。全山栽大花金鸡菊,以增加秋景,并全部铺植草坪。二、入口、道路:整修原有主门,正对上山台阶建椭圆形景窗1处,以起到点景的作用。门前设踏步及小停车场。于山南新辟入口1处。道路规划宽3米,路面用鹅卵石铺装。游览路宽1米。三、园林建筑:主门内建长廊1处,在长廊尽头建1处以“海底世界”为题材的壁画,山南建水母、扇贝变形亭1组。山顶平台,规划要求按原建筑修复。
观象山公园 观象山原名水道山,海拔78.9米,占地6.25公顷。后因建气象台故名。规划为以天文、气象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园,为市南区域性公园,并作为对外开放的登高眺望点。全园分登高眺望点、儿童活动区、花卉观赏区、文化休息区、体育活动区5个区域。规划意见:一、入口、道路:入口共设4个,观象二路、观象一路、禹城路、平原路各设1个,以观象二路为主要入口,设圆石拱门,并在其旁设“嫦娥奔月”为题材的石拼壁图1处。道路全用长石条铺装,主干路宽3米,游览路1.5米。山顶广场全部用方整石铺装。二、园林建筑与雕塑:登高眺望区建天文气象科普室,设展室多间,展出天文气象科普方面的展品。将原子午桩改建成经度测量纪念碑,修复原有放经纬仪的平房。位于气象台内的经度测量室,亦建一纪念性建筑。山顶广场设以天文气象为题材,反映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指南针的石雕。山北原操场建儿童活动区,区内设风车、滑梯、秋千、荡椅等儿童娱乐设施,并利用地形设“迷宫”1处。老年人活动区设在山西侧,以老年人活动室为主体建筑。花卉观赏区设在观象一路入口处,为一南向坡地,规划建一小型温室,并开辟陆地花卉展览区,建花卉陈列棚一个。
信号山公园 信号山原名挂旗山,位于市南区中部,观象山东南,海拔98米,面积6.3万平方米。规划信号山建成为海滨风景区的登高眺望点。该山位置适中,可远眺又可近看,视野开阔,是登高眺望市区景观最佳处。因此,规划改建原山顶信号台建筑,建1处以眺望风景为主要功能的圆形观景台。一、绿化:山上原有树木为黑松、刺槐。间有其他杂木,为改变全山植物景观,规划保留黑松,逐渐去掉刺槐。为使山景四周有色彩的变化,计划多栽植春天开花的樱花、海棠等春花植物,并多植红叶李、枫树等变叶树种,以丰富秋景。二、入道口:入口共设4个,齐东路设1个、龙山宾馆附近设1个,靠近宾馆处山脚设2个。三、园林建筑及雕塑:将山顶原旧建筑改建成可转动的观景楼台,将原有山腰旧平房改建成茶室,供游人饮茶或对弈。
京山公园 京山亦称青岛山,位于市南、台东、市北三区交界处、海拔128米,是市区第二高峰,面积20.9万平方米。规划青岛山建成为市区的1处登高眺望点。山内划分为春、夏、秋、冬四个观景区,突出春景,与中山公园的春景景观遥相呼应,互相借景。规划将山顶现有平房改建成园林建筑。
儿童公园(贮水山公园) 贮水山位于市北区,青岛山西北、观象山东北,海拔90余米,面积约26万平方米。此山两峰对峙成马鞍形,因山上建有贮水池而得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定为青岛市儿童公园。该公园规划设计突出儿童公园主题思想,要有园林艺术的综合景观和科学、文娱、体育内容。规划布局运用中国园林艺术的手法,结合儿童公园的特点进行。公园的游艺项目和儿童活动设施,要力求先进,以培养儿童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
榉林公园 公园包括太平山大部分。太平山位于青岛市区南部,有大小山头11个,是市区最大的1个山系,面积200余万平方米。主峰海拔高度为148米。登山可南观汇泉湾全景,北望台东、市北两区,隔海远眺薛家岛、竹岔岛。规划意见:突出山海特色。发扬青岛特有的植物雪松的优势,充分利用地形、地貌、石体和现有植物,运用造园手法,组织游憩和眺望的空间环境,满足附近居民游览、儿童游乐和休息的要求,并为人们提供登高眺望的良好场所。
北岭公园 公园包括北岭山和嘉定山,山主峰高116.3米,面积约60.19万平方米,北岭山和嘉定山位于市区中部、四流中路与小白干路之间。根据规划,北岭山和嘉定山定为市级综合公园。规划分文化娱乐区、儿童活动区、动物展览区、安静休息和登高游览区。
烟墩山公园 烟墩山位于沧口区青岛第八棉纺织厂以北,西临胶州湾、胶济铁路西侧,与楼山对峙,形成青岛的门户,海拔62.9米,面积9万平方米。根据规划烟墩山开辟为小型公园,山的东北部规划为安静休息区,东面为儿童活动区,山顶部为登高眺望区。
楼山公园 楼山位于市区北部沧口区,西邻胶济铁路,与烟墩山对峙。登上楼山可望浩瀚的胶州湾、楼山后工业区和崂山风景。楼山公园包括东、西楼山和小枣园山、坊子街山4个山峰,面积44万平方米,最高峰海拔98.2米。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楼山建成青岛市较大的综合性公园。规划分区有登高眺望区、花卉展览区、安静休息区、动物展出区、儿童活动区。第一期规划只建设登高眺望区。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四章 详细规划
第六节 海水浴场规划
青岛第一海水浴场,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海水浴场。位于交通方便、环境幽美、风景秀丽的青岛市区汇泉湾内,东西全长约580米,有40多米宽的沙滩,从海岸到防鲨鱼网约有380米宽的水面,可容纳10余万人游泳之用。辟建于1901年,当时浴场的建筑很少,二三十年代不断扩充增建,已初具规模。
由于青岛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尤其是解放以后,随着群众性游泳活动的广泛开展,几乎每年都要增、扩建一大批更衣室等建筑,但它仍远远满足不了需要,游人拥挤十分严重。1983年9月,青岛市着手进行规划设计工作。1984年1月开始进行施工图的设计。
浴场重建工程的主要内容有:一、更衣室建筑14种类型、53栋,共17141平方米。二、饭店、食品店及浴场办公等公共建筑3处,共2000平方米。三、集中冲水处和公共厕所等设施6处,共468平方米。四、主要入口处的大门、花架、画廊、空廊及表现各种游泳姿态的长20米、高4米的大型釉彩壁画《奔向大海》1幅。五、高达17.75米的浴场了望指挥塔1座,安装有自动大时钟3个,下设急救站。六、直径为14米的自控大喷泉1个。七、新开拓场区道路4条,共1252平方米。八、安装新型路灯23盏。九、铺设上下水管道2300多米。十、栽植黑松、雪松、龙柏等树木100多株。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四章 详细规划
第七节 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规划
青岛建置以来,从未将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规划列入城市总体规划。1984年,青岛市人民Gov为贯彻郊区农业生产为城市服务的方针,做到城乡结合,工农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以提高蔬菜、副食品供应的自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首次将此纳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
蔬菜生产规划 坚持城市近郊农业生产以菜为主的方针和“以需定产,产稍大于销”的原则,安排足够菜园,达到合理布局,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基本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一、菜田面积:按每人平均5厘菜田计算,1985年菜田面积为65500亩,蔬菜上市量为5.7~6亿斤。扣去损耗,每人每天供应毛菜1.2~1.3斤。二、近郊农业以菜为主,合理调整菜田布局。在市区(包括黄岛区),规划保留菜田约3900亩(在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时服从建设需要)。其中,浮山公社830亩,吴家村公社210亩,西流庄公社700亩,楼山公社1560亩,辛安公社600亩。崂山县规划安排菜田51600亩,其中,中韩公社9000亩,李村公社3200亩,红寨公社?13000?亩,城阳公社15000亩,夏庄公社7000亩,惜福镇公社2000亩,马戈庄公社2000亩,沙子口公社400亩。远郊3县安排10000亩季节菜田。市区全部为常年园,生产向专业化、工厂化发展。崂山区常年园与季节园并重。远郊以秋季园为主。三、蔬菜产销部门有计划地建设鲜菜储存和保鲜设施,以调节淡旺季市场供应。适当发展温室设施,以增加年节和冬季市场供应。四、市区4社菜田,在未征用以前,要继续管好、种好。逐年减少部分,可在近郊崂山区新辟。
副食品规划 认真贯彻“农、林、牧、副、渔同时并举”和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逐步提高副食品自给水平。规划意见:一、肉食以猪肉为主。1985年全市猪肉需要量预计为1亿斤,折猪77万头。其中,市区需要量4500万斤,农村5500万斤。1985年生猪存栏量由1980年的101万头发展到120万头,出栏率由1980年的74.6%提高到90%。猪肉供应自给自足。规划近期以私养为主,依靠经济政策的落实,调动社员养猪的积极性。同时,在有条件的社队发展集体养猪,并应以种猪母猪为主,为社员养猪提供抗疫力强、品种优良的仔猪。为了提高肉食水平,除大力推广和发展瘦肉型猪外,充分利用青岛市山多滩广的自然条件,积极发展以食草为主的牛、羊、兔等饲养业,逐步改善食物构成。二、鲜蛋。1985年市区鲜蛋需要量为3000万斤。通过落实经济政策,主要依靠发展养鸡重点户、专业户来解决。规划全市发展35000个专业户。其中,即墨县、胶县、胶南县各1万户,崂山县和黄岛区5000户。按每个专业户养鸡100只,每只每年提供商品蛋10斤计算,每年可提供商品蛋3500万斤。其中,收购量2000万斤,自给水平达到70%。不足部分由国家统一调进。另外,有条件的社队发展集体养鸡,为社员养鸡提供品种优良的种蛋、种雏。三、奶(包括牛奶和羊奶)。1985年市区每天需鲜奶15万斤。其中,市场和冷饮、糕点生产等需5万斤,居民10万斤(按市区80%的居民户每天保证半斤奶计)。规划以青岛畜牧公司牛奶一场和二场、李村公社河东畜牧场、浮山公社奶牛场和胶县农场为基础,1985年奶牛由1980年的1500头逐步发展到2000头,每头日产奶30斤,每天可产鲜奶6万斤,其中商品奶每天为4万斤。青岛市所属四县确定为奶山羊基地,1985年奶山羊存养量发展到25万只,其中产奶母羊为15万只。每只年产奶800斤,全年可产1.2亿斤,提供商品奶4000~5000万斤,平均日供奶量在3万斤。李村、中韩、夏庄、沙子口和黄岛区距市区较近,交通方便,可组织鲜奶进市,保证鲜奶供应。在即墨、崂山、胶县和胶南县建乳品加工厂,生产奶粉、炼乳等乳制品供应市场。奶山羊饲养基地规划布局:崂山县:沙子口、王戈庄、北宅、惜福镇公社和李村、夏庄公社东部。即墨县:鳌山卫、营上、皋虞、丰城、双塔公社。胶南县:小珠山、铁橛山、藏马山等公社。胶县:里岔、马店、龙山、艾山、张应、洋河等公社。四、水产品。1985年市区年需水产品,包括特供在内为6000万斤。为此,要积极扶持各县、社扩大捕捞能力,充分利用青岛市海岸线长和浅滩广的自然条件,大力发展海水和滩涂养殖业。另外,青岛市有水库、池塘等淡水面积约6万亩,可发展淡水养鱼,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五、果品。青岛市1980年果园20万亩,年产水果近1.5亿斤。1985年规划果园面积为28万亩,总产量为3亿斤。积极发展各种干果和早春晚秋水果,既保证市场供应,又增加外贸出口。 第一篇 城市规划
第四章 详细规划
第八节 城市风貌保护规划
青岛市是著名的海滨山城,一面山峦起伏,三面碧海环抱,地理位置优越,自然环境优美。特别是市南、市北两区,八大关、太平角、汇泉角、南海岸一带在历史形成过程中,各项建设比较注意利用地形与自然环境结合,重要建筑物还强调借景和对景,建筑物体量适宜,造型变化、色调比较谐调,建筑群体高低错落、疏密相间,辅以山林庭院绿化,景物融合一体,城市建设艺术性较高,构成了“青山、红瓦、黄墙、绿树、碧海、蓝天”景色秀丽的海滨山城的独特风貌。1973年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环境保护城市。1979年,列为国家自然风景保护区。
城市风貌保护规划规定,凡反映城市历史和文化遗产中的重要部分,在旧城合理改造过程中,必须对这些有保留价值的区、段、点严加保护。确定保护范围的原则:一、反映城市性质和历史的建筑物、名胜古迹、古建筑、重点公共建筑、名居、古树大树、名贵花木。二、能比较集中反映城市海滨山城自然风貌的地区与建筑群体。三、建筑质量完好,庭院绿化好,市政公用设施齐全,环境优美,面貌完整,具有一定城市建设艺术性的住宅区。
同时,确定保护范围分点、线、面三类。一、保护点:湛山寺(塔)、天后宫、天主教堂(浙江路)、基督教堂(江苏路)、市府大楼及周围建筑群、迎宾馆、海产博物馆、水族馆、栈桥、回澜阁、观象山气象台、观象山、天文台、东海饭店、八大关小礼堂、市公安局主楼、石头楼(黄海路18号)、观象山望火楼、人民会堂、团岛、小青岛、太平山、鱼山、观象山、观海山、信号山、贮水山风景点。二、保护线:(一)南海岸风景线,包括沿海道路、建筑园林绿化、建筑小品、自然地形等。西起团岛,东至大麦岛,长24公里。(二)广西路、江苏路、沂水路、大学路、齐东路、馆陶路、黄台路的沿线。三、保护区:八大关路、汇泉角、太平角疗养区(包括25条道路,172处、379栋建筑)、八关山前疗养住宅区、鱼山住宅区、观海山住宅区、信号山住宅区、观象山住宅区、安徽路住宅区。四、保护要求:(一)旧建成区要逐步改造落后面貌,同时注意保护、继承和发扬青岛的建筑特点和城市风貌,在规划建设上并要有所创新。(二)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主要是贯彻养护维修的方针,不得乱拆乱建和任意拆小建大,不得侵占庭院,破坏绿化,不得劈山建筑,破坏地形地貌。自然环境、城市风貌已经受到破坏的区段要整顿恢复。(三)今后确定倒危房屋,必须经过技术鉴定,经主管部门准许方可翻建或改建。(四)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时,严格遵守审批手续,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对建筑物的性质、层数、体量、密度、造型、色彩等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局部服从整体,单体设计服从环境,保证城市建设的统一性和艺术性。(五)保护点的建筑物需维修时要保持和恢复原有建筑形式,作为城市历史建筑物保留下去。在保护点的周围进行建设时,要做好环境设计,不得对保护点、风景点产生不良影响。五、在城市主要对景点以及其他重要位置,如火车站、码头,重要公共建筑附近、铁路沿线、主次干道两侧、交叉路口等区段进行各项工程建设,应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和设计要求。具体确定城市对景控制点33个:有南海路三角地、江苏路苏州路交口、江苏路胶州路交口、胶州路热河路交口、热河路煤店处、热河路邮局处、乐陵路辽宁路黄台路交口、辽宁路泰山路交口、辽宁路华阳路交口、延安路大转盘、四川路贵州路交口、西藏路云南路交口、西藏路费县路交口、河北路胶州路(胶州路打通后)交口、中山路德县路交口、湛流路井岗山路东侧折点处、延安三路长春路交口处、威海路台东一路交口、人民路南端勘测院处、威海路长春路交口、鞍山路台柳路交口,井岗山路大寨路交口、瑞昌路人民路交口、杭州路海云街折点处、四流南路水清沟桥头处、洛阳路四流南路交口、水清沟公园制高点、胜利桥南三角地、胜利桥北头对景点、第九棉纺织厂门口处、大寨路李沧路交口、大寨路遵义路交口、大寨路城市入口处等。
1989年,调整后的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提出:青岛市城市风貌别具特色,主要是加强风貌保护区的管理,特别要保护好列为国家级8处、省级13处、市级8处保护单位。其他地区新建、改建应严格按总体规划提出的保护点、线、面的要求,并要考虑青岛市的历史文脉的延续,继承和发扬建筑及环境设计的传统手法,保持青岛市的城市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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