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志10:政权志 第二篇 行政
第二篇 行 政第一章 行政机构
第一节 青岛市旧政权行政机构
1891年6月14日,清光绪皇帝谕示在胶澳驻兵设防,并实行总兵衙门“官署合一”的行政体制,总兵为最高行政长官,集军政权力于一身,直接对清廷皇帝负责。1897年11月,德国侵占青岛,强租胶州湾。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乘机夺取青岛。在德、日侵占青岛的25年间,青岛均为军事管制,德军胶澳司令部和胶澳总督府及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为德、日统治青岛的最高行政机构。1922年,北洋Gov收回青岛后,青岛的最高行政机构为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后改称胶澳商埠局。1929年4月以后,南京国民Gov第一次统治时期,青岛曾确定为特别市,市Gov直隶南京国民Gov行政院管辖,后又改青岛特别市Gov为青岛市Gov。1938~1945年,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日本侵略当局曾在青岛培植日伪傀儡政权统治青岛。1945年日本投降后,青岛市仍为南京国民Gov直辖市,青岛市Gov作为国民党Gov统治青岛的最高行政机关。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旧的反动政权被彻底推翻。
总兵衙门 1891年,清Gov选调登州镇总兵章高元率兵四营驻防胶澳,并设总兵衙门,是青岛建置后的第一个高级军事机构。总兵衙门建在当时青岛河北的青岛村畔,旧址即今人民会堂所在地。
总兵衙门主要分设和辖属兵营四座:即广武中营、广武前营、嵩武中营、嵩武前营。青岛总兵衙门的兵力,初期为步兵2000人,至1894年又增加炮兵1000余人。
胶澳商埠督办公署 1922年12月10日北洋Gov在青岛设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直隶北洋Gov。其辖属机构有:秘书处、总务处、政务处、保安处、工程处及财政课、交涉课;警察厅、港务局、码头局、港工局、水道局、电话局、林务局、测候局、农事试验场、商品陈列馆、传染病院、普济医院、李村医院、屠兽场、马术所。此外设有参事室、编纂委员会、财政审查会、财政顾问会、移交公共工程委员会以及自治筹备委员会、自治讲督所、军事审判处等机构。
1923年3月,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因财政紧缩,撤并了部分机构。其公署直属行政机关,除保留秘书处外,将总务、政务、工程三处简政改为三课,将保安处裁撤,另设财政局,撤销原财政课,原交涉课则改设为交涉公署。港务、码头两局合并为港政局,港工、水道、测候、林务四局均简为所,增设卫生事务所,对各种委员会则按性质归并或裁撤。
1924年4月,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对内部机构进行改组。保留秘书处,将财政局和交涉公署撤销,设立总务科、民政科、财政科、交涉科(后改称外交科)。同时对其他辖属机构也进行了必要的撤并,改组后其他机构设置为:警察厅、港政局、电话局、教养局、禁烟局、观象台、工程事务所、农林事务所、卫生事务所、水道事务所(后改为水道局)、商品陈列馆、军警督察处、清理官产处(后改为官产管理处)、稽查运输违禁品所、牲畜检验局、通俗图书馆等。
胶澳商埠局 1925年7月,张宗昌督鲁,改胶澳商埠督办公署为胶澳商埠局,直隶于山东省Gov,其内部行政机构设置基本维持公署时期的状况,部分机构职能作了调整。同年7月裁撤水道局,将水道营业事务移归财政科,工程事项划归工程事务所办理。8月裁撤官产管理处,所管事项由财政科下设房地股办理,并设清理乡区官产事务所。9月设立教育局,将民政科学务股事务划归该局,受山东省教育厅及商埠局监督。11月撤销军警督察处,后又于1927年5月复设。
青岛特别市Gov 1929年4月15日南京国民Gov接管青岛,开始设青岛接收专员公署,直隶南京国民Gov行政院,负责接收青岛的一切行政事务。因接收专员公署系一过渡性的机关,故其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仍沿袭旧制。同年4月20日,南京国民Gov确定青岛为特别市。7月2日,青岛特别市Gov正式宣告成立,直隶南京国民Gov行政院管辖。青岛接收专员公署随之撤销。按照《特别市组织法》之规定,青岛特别市的行政机构设置为:秘书处、财政局、土地局、社会局、工务局、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港务局、公用局及观象台。秘书处承接原商埠局秘书处、总务科、外交科之业务;原财政科改设为财政局;社会局承担原民政科和青岛接收专员公署所设社会科的职能;原警察厅改设为公安局;原港政局改称为港务局;原工程事务所改设为工务局;原卫生事务所改称为卫生局;原教育局继续保留,原直属的图书馆划归教育局管理;原农林事务所和教养局改隶于社会局;原检验局、普济医院、传染病院则改隶于卫生局;观象台仍由特别市Gov直属。
1930年3月,裁撤土地、公用、卫生三局。将土地局划并于财政局,公用局并于工务局,卫生局归并于社会局,原社会局属的农林事务所,改由特别市Gov直属。
青岛市Gov 1930年9月15日,南京国民Gov颁令废止《特别市组织法》,青岛特别市Gov改称为青岛市Gov,仍直隶于南京国民Gov行政院。改制后的青岛市Gov的行政机构有:秘书处、社会局、公安局、财政局、工务局、教育局、港务局、观象台、农林事务所。
1931年2月,青岛市Gov机构增设购办委员会、地方自治筹办委员会,并相继组建市区和乡区各建设办事处。1932年6月,成立青岛保安团总团部,以后又增设了经济委员会。1933年增设土地房产整理委员会。同年4月设风俗改良委员会、修志编纂委员会。1934年又增设市政设计委员会和地方公益委员会等机构。1936年3月,将工务局所属的自来水厂和港务局所属的码头运输管理处,改由市Gov直接管辖;6月将公安局改称警察局;8月,增设保安处,负责联络军、地武装事宜。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市长沈鸿烈于12月27日率市Gov机构和军政官员撤离青岛。
1938年1月,沈鸿烈任山东省Gov主席并兼任青岛市市长。青岛市的政务,改由山东省Gov兼理。
1941年1月,南京国民Gov在海阳县朱吴镇成立青岛市Gov办事处。办事处设置秘书室和一、二、三、四科,分掌总务、民政、财政、教育、军事等事务。市Gov办事处后又辗转青岛、即墨交界一带。1943年3月1日,青岛市Gov奉令在崂山华严寺恢复,原市Gov办事处即行撤销。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后,青岛市Gov在崂山成立“青岛市接收委员会”,并于1945年9月13日率保安总队进入青岛市区,17日正式接收青岛行政及日伪各机关。青岛市仍为国民Gov行政院直辖市。青岛市Gov行政机构设秘书处、人事处、会计处、统计处、新闻处、民政局、社会局、教育局、财政局、工务局、警察局、港务局、观象台、农林事务所、码头运输管理处、自来水厂和敌伪产业处理局及房产委员会等机构。
1946年1月,青岛保安总队司令部撤销,改为保安处;新设地政局。2月,新设了设计考核委员会、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公职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及敌伪产业审议委员会。3月,成立卫生局和公营事业管理委员会;撤销保安处。同年8月成立市参议会。至1947年5月24日,经国民Gov核准,青岛市Gov所属机构设置为:秘书处、会计处、统计处、人事处、新闻处、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社会局、地政局、卫生局、工务局、港务局、警察局及观象台、自来水厂、农林事务所。1948年8月,青岛市Gov奉命简化机构,裁撤新闻处及民政、卫生、地政三局,其业务由秘书处、社会局、警察局、财政局接办,人事处改为人事室,会计处和统计处合并为会计处。此后青岛的行政机构,再无大的变动,直至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
附 录
德胶澳总督府 1897年11月14日,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侵占胶州湾后,德皇命令由德国海军部负责管理胶澳占领地,并设立了德国胶澳司令部,实施军事管制。1898年3月6日中德签订《胶澳租界条约》,同年4月德国宣布胶澳为其“保护地”,并设立德国胶澳总督府,对青岛实施殖民统治。
胶澳总督府是德国设在青岛的最高行政机构,下设军政部、民政部、经理部(即财政部)、工务部和参事会。其邮政、司法机构,直接受德国Gov管辖。
军政部下属:筑城部、炮兵厂、水电厂、信号所、观象台、无线电所、海兵事务局等。
民政部下属:巡捕局、港务局、码头局、地亩局、户籍局、山林局、鸦片场、屠兽局、华人政务局、气象天测所、总督府学堂。1899年增设土地登记局、第二工部局、海员局。1907年土地局与地亩局合并称帝国土地局。1910年设土地估价局。1911年气象天测所更名为“皇家青岛观象台”。1913年巡捕局改为巡警总局。
经理部则兼军民各种财务及会计预决算。
工务部下设建筑、筑港二课。
参事会系总督府的咨询机构。
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乘机攫取德国在青岛的统治地位。同年11月14日,日军发表占领青岛宣言。27日,日本天皇发布命令,在青岛设立守备军司令部。
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下设:副官部、参谋部、通讯部、水道部、邮便部、港务局、埠头局、经理部、军医部、运输部、山东铁道管理部和宪兵队、防备队等。日本侵占青岛后,将原租借地划为青岛(市区)和李村(郊区)两个区,设置了青岛军政署和李村军政署。1916年5月,又将青岛、李村两个军政署合并为青岛军政署,李村改设军政分署。
1917年1月,日本Gov不顾中国Gov的反对,擅自在青岛设立民政署,并在李村、坊子、张店设民政分署。同年9月,日本Gov又公布了《日本驻青岛守备军民政部条例》,宣布在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设立陆军部和民政部。陆军部辖属:参谋部、副官部、法官部、军医部、经理部、步兵队、宪兵队、兵器厂、军病院等机构。民政部行使行政司法职能,其机构有:秘书课、民政署、总务部、铁道部、土木部、警务部、水道部、港务部、运输部、财务部、递信部、测候所、法院、囚禁场等。
伪青岛特别市(治安维持会、公署)Gov(1938.1~1945.8) 1938年1月10日,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随即拼凑傀儡政权,于1月17日成立了伪青岛治安维持会,行使其行政机关职能。伪青岛治安维持会行政上接受日伪华北临时Gov指导监督,实际上维持会完全由日本侵占当局控制指挥,一切由日军顾问主宰。青岛治安维持会的机构设有:秘书处、总务部和警察部。同时还设立了复兴委员会和土地整理委员会以及农林事务所、消防队、水族馆、感化所、屠宰税征收处等。
1939年1月4日,在日本侵占当局的操纵下,成立了青岛特别市公署准备委员会。1939年1月10日青岛特别市公署成立,青岛治安维持会即行解散。青岛特别市公署直隶于“中华民国临时Gov”,设置特别市市长、综理全部市政;同时配备顾问、辅佐官,概由日本人充任。青岛特别市公署的行政机构设置为:总务、警察、社会、财政、教育、卫生、建设、海务等八个局,并代管“中央”属之统税、盐务、商检三局及法院。
1940年1月,“中华民国临时Gov”并入以汪精卫为首的所谓“中央Gov”后,改称“华北政务委员会”,青岛市直隶于伪华北政务委员会。2月青岛特别市公署成立青岛警备总队,由市长直接指挥。1942年6月,增设崂山区办事处,并新设了宣传处;撤销卫生局,原卫生局掌管事项由社会、警察两局分掌;裁撤乡政筹备事务局,其业务划归总务局负责。1943年11月13日,奉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指令,青岛特别市公署改称为青岛特别市Gov,其所属行政机构不变。1944年增设了经济局。1945年3月成立了防疫委员会,4月成立了卫生处,并恢复了农林事务所。
1945年8月,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日本投降,其在青岛的伪政权组织也随之消亡。 第二篇 行 政
第一章 行政机构
第二节 青岛市人民政权行政机构
1943年10月,中共山东分局决定在组建成立直属的中共青岛市工委的同时,在抗日根据地——莒南县壮岗区稻草峪村成立青岛办事处。1944年1月,根据抗日战争的需要,山东省战时行动委员会又决定,在抗日根据地即墨县,成立青岛市抗日民主Gov,并在滨海、胶东分设第一、第二办事处。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翌日,中共山东分局即发出指示:要争取先机,控制中心城市及交通要道,准备应付国民党发动内战;城市工作要坚持里应外合的方针,积极组织起义力量,配合部队进攻。为此,中共胶东区党委成立了“解放青岛行动委员会”。同年8月20日,按照中共山东分局的决定,正式成立了青岛市人民的政权组织——青岛市人民Gov。但是,由于形势的变化,国民党发动了全面内战,并抢先占据了青岛,故青岛市人民Gov未能进入青岛行使人民政权的职能。
1948年人民解放战争形势发展很快。同年10月,中共胶东区委根据中共华东局的指示,为迎接青岛解放,并能够有领导地做好青岛解放后的各项接管事宜,特决定成立“青岛市准备接管委员会”,对外称“青岛市教育研究会”。1949年2月该委员会在莱西县大埠村成立,下设秘书组、组织组、教育组,并按工业、政法、文教、财经等行业组成培训大队,共培训了3000余名干部。同年5月,根据中共华东局的决定,在即墨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军管会)和青岛市人民Gov。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青岛市人民Gov随军管会同时进入青岛。青岛市解放初期军管会为最高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全市的党政军民工作,其机构设置为:市政部、公安部、文教部、卫生部、后勤部、房产部、生产部、工矿部、邮电部、铁道部、工商部、财粮部、金融部、实业部、港务部、公路部以及办公厅、外侨事务处。随着城市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军管会的行政职权后来逐渐由人民Gov接替。
青岛解放后的行政机构,曾多次变更易名:50年代初期称青岛市人民Gov,后改称青岛市人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称青岛市革命委员会,1980年7月重新复称青岛市人民Gov。
青岛市人民Gov(1949.6~1956.4)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当天,青岛市人民Gov正式挂牌对外办公。至年底,其直属行政机构设有:秘书处、人事处、外事处、公安局、民政局、盐务局、邮政局、电信局、港务局、交际处、建设局、法院、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粮食局、教育局、卫生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1950年9月,青岛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青岛市人民Gov暂行组织条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青岛市人民Gov,其直属行政机构有:秘书处、人事处、外事处、交际处、公安局、民政局、港务局、建设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粮食局、教育局、卫生局、邮政局、电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等。11月,教育局改为文教局,设立房地产管理局、劳动局。12月设立建设委员会。1951年8月邮政、电信两局合并为邮电局。
1951年10月,青岛市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青岛市人民Gov,其直属行政机构为:秘书处、人事处、外国侨民事务处、交际处、宗教事务处、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局、港务局、建设局、房产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粮食局、文教委员会、文教局、卫生局。1951年11月设立监察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和市政建设委员会。1952年10月又设立农林处。
1952年11月,青岛市第五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三届青岛市人民Gov。其直属行政机构为:秘书处、人事处、监察委员会、交际处、外事处、宗教事务处、政法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局、港务局、市政建设委员会、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粮食局、农林处、文教委员会、文教局、卫生局等部门。1953年2月,成立建筑工程局和统计局。1954年1月设立工业局;2月设立商业局;3月设立水产管理处;6月设立体育运动委员会;10月设立兵役局;12月市政建设委员会改称基本建设委员会。1955年1月设立计划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局、染织工业局;撤销工业局,设立重工业局、轻工业局;文教局改为文化局。1955年3月设立手工业管理局。1955年10月设立司法局。
至1956年1月,青岛市人民Gov的行政机构设置为:办公室、人事处、交际处、外事处、司法局、机要交通局、民政局、政法委员会、公安局、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统计局、劳动局、计划委员会、工商局、建筑工程局、城市基本建设委员会、重工局、轻工局、染织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交通运输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局、商业局、财经委员会、水产管理处、农林处、文化局、卫生局、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宗教事务处、文教委员会、对资本主义改造办公室、交通运输办公室、工业办公室、农产品采购局。同月建设局与城市基本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城市建设局。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1956.4~1967.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1956年4月2~7日,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一届人民委员会。青岛市人民委员会的直属行政机构为:秘书处、人事处、监察委员会、交际处、外事处、宗教事务处、政法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兵役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交通运输管理局、重工业局、轻工业局、染织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城市建设委员会、城建局、建筑工程局、房地产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商业局、农产品采购局、粮食局、农林处、水产管理处、文教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同年5月撤销秘书处,设立办公厅;撤销监察委员会,设立监察局;撤销水产管理处,设立
水产管理局。同时撤销政法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和文教委员会。同年11月胶澳盐场管理处改称胶州盐务局。
1957年1月10~16日,青岛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其直属行政机构有:办公厅、人事处、监察局、交际处、外事处、宗教事务处、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兵役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交通运输管理处、重工局、轻工局、染织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城建局、建工局、房地产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商业局、农产品采购局、粮食局、农林处、水产局、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等。至年底,又先后设立了疗养区委员会和物资供应局。1958年,成立了青岛供销社。
1958年6月4~8日,青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其直属行政机构有:办公厅、人事处、监察局、交际处、外事处、宗教事务处、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兵役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资供应局、交通运输管理局、重工局、轻工局、染织局、纺织工业局、手工业局、邮电局、港务局、基本建设委员会、城建局、建工局、房地产管理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粮食局、农林处、农业局、水产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外贸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疗养区管委会等。同年10月设立电业局,胶州盐务局改为市盐务局,设立海运局。12月撤销重工局,设立机械局、冶金局;染织局并入纺织工业局;由轻工局分设出化学工业局;房地产管
理局改房产局;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税务局、保险公司、建设银行合并入财政局;工商局并入商业局。1959年1月,兵役局改编为青岛警备区;2月设立工业生产委员会;4月设立外事办公室;7月设立外贸局;12月成立机关事务局、民族华侨事务处和交通运输指挥部。1960年1月撤销监察局、司法局。农林局分设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和农机局;4月商业局分设第一商业局和第二商业局,同月又撤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1961年5月设立公社工业局,海运局分设港务管理局。
1961年5月28日至6月2日,青岛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其直属行政机构有:办公厅、人事处、交际处、机关事务局、外事处、外事办公室、民族华侨事务处、宗教事务处、公安局、民政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资供应局、物价委员会、工业生产委员会、交通运输指挥部、交通局、电力工业局、机械工业局、冶金工业局、化学工业局、盐务局、轻工业局、公社工业局、纺织工业局、邮电局、港务局、基本建设委员会、城建局、建工局、房产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和税务局(两局合署办公)、第一商业局、第二商业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粮食局、农机局、水产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外贸局、文教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疗养区管委会。1962年1月,机关事务局与副食品生产办公
室合并为副食品生产局;财政局与税务局分设;设立工商局、物价局(两局合署,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公社工业局改为手工业管理局。1962年3月,建工局改为省建设厅直属。5月撤销物资供应局。1963年3月设立档案局,纺织工业局归入省纺织局;4月,人事处改为人事监察处,副食品生产局撤销,物价委员会并入工商局,工业生产委员会与交通运输指挥部合并成立青岛市经济委员会,撤销机械工业局、冶金工业局,设立青岛市重工业局,化学工业局并入轻工业局,撤销基本建设委员会,将第一商业局、第二商业局合并设立商业局;同时设立供销社,农机局并入重工局,疗养区管委会并入卫生局;5月,撤销文教办公室,设立物资局。
1963年10月17~23日,青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其直属行政机构有:办公厅、人事监察处、档案局、交际处、外事处、宗教民族华侨事务处、公安局、民政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局、物价局、经济委员会、交通局、重工业局、盐务局、轻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建设局、房产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青岛市支行、粮食局、水产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外贸局、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青岛人民广播电台等。1964年10月,教育局改为第一教育局、第二教育局。1965年5月,轻工业局分设轻工局、化工公司;7月设立劳动工资委员会;12月撤销外贸局。1966年2月,宗教、民族、华侨三处合并为宗教民族华侨事务处,
财政局与税务局合并为财政局,第一、第二教育局合并为教育局,设立城市建设委员会。
1966年4月14~19日,青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青岛市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其直属行政机构有:办公厅、研究室、人事监察处、档案局、交际处、外事处、外事办公室、宗教民族华侨事务处、公安局、民政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工资委员会、统计局、物资局、物价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交通局、重工业局、盐务局、轻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城建局、房产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工商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粮食局、水产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等。同年10月,设立园林管理处。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1967.1~1980.7) 1967年1月22日,青岛市23个“群众造反组织”联合夺了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委的党、政、财、文大权,成立了“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同年3月1日改名为青岛市革命委员会,15日,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公布了工作机构设置:一、文革领导小组,下设文革办公室、整风办公室、接待处。二、办公室,下设秘书处、综合处、档案处、总务处、机要处。三、政治部,下设办公室、组织处、监察处、宣传处、群众工作处、直属政治处、工交处、财贸处。四、政法部。五、外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1968年2月10日,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和济南军区联合批准成立“青岛市革命委员会”(简称市革委),市革委是党政合一的机构。同年3月,设立青岛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和体委军事接管组。1969年12月,设立市革委办公室、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及政法部。政治部代替了中共青岛市委各部门的工作;生产指挥部行使市人委各工作部门的行政职能;政法部行使公、检、法机关的职权。市革委办公室下设秘书组、总务组、机要组、办事组、档案组、信访组、外事组、直属政工组;政治部设办公室、组织组、宣传组、群众工作组、联络组、宣传队指挥部、清理阶级队伍办公室;生产指挥部设办公室、工交组、财贸组、计划组、科技组、劳动工资组。市革委的直属机构有:疏散人口办公室、招待处军管会、公安机关军管会、民政局革委会、物资局革委会、交通局革委会、供电局革委会
、重工局革委会、化工局革委会、盐务局革委会、轻工局革委会、二轻局革委会、纺织局革委会、无线电仪表局革委会、邮电局革委会、电信局革委会、港务局革委会、基建局革委会领导小组、城建局革委会、建材局革委会、房产局革委会、财政局革委会、工商局革委会、商业局革委会、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革委会、粮食局革委会、水产局革委会、体委军事接管组、教育局革委会、文化局革委会、卫生局革委会、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革命领导小组、青岛日报社革委会、青岛市新闻革命领导小组等。
1971年4月,市革委机构进行调整,其直属机构有:市革委办公室、市革委政治部、市革委生产指挥部、疏散人口办公室、市革委招待处军管会、公安机关军管会、民政局革委会、物资局革委会、交通局革委会、供电局革委会、电业局革委会、重工局革委会、化工局革委会、盐务局革委会、轻工局革委会、二轻局革委会筹备小组、纺织局革委会、无线电仪表局革委会、港务局革委会、城建局革委会、建材局革委会、房产局革委会、财政局革委会、工商局革委会、商业局革委会、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革委会、粮食局革委会、水产局革委会、体委军事接管组、教育局革委会、文化局革委会、卫生局革委会、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革命领导小组、青岛人民广播电台革委会、青岛日报社革委会。
1972年7月,中共山东省委调整了青岛市革委会的机构与人员。市革委辖属机构有:市革委办公室、市革委政治部、市革委生产指挥部、疏散人口办公室、市革委招待处军管会、公安机关军管会、民政局革委会、物资局革委会、交通局革委会、电业局革委会、重工局革委会、化工局革委会、盐务局革委会、轻工局革委会、二轻局革委会、纺织局革委会、无线电仪表局革委会、邮电局革委会、港务局革委会、城建局革委会、建材局革委会、房产局革委会、财政局革委会、工商局革委会、商业局革委会、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革委会、粮食局革委会、水产局革委会、气象台革委会、体委军事接管组、教育局革委会、文化局革委会、卫生局革委会、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革命领导小组、青岛人民广播电台革委会、青岛日报社革委会。
1973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重新调整青岛市革委会的人选和机构。1975年8月,中共青岛市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青岛市第四届委员会,同时撤销了市革委政治部。此时,青岛市革委会机构为:一、市革委办公室,下设秘书组、总务组、机要组、机要通信站、档案组、信访组、外事办公室、综合组、调研组;二、市革委生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计划组、科技组、劳动工资组、外贸办公室、农业组;三、直属市革委领导的除各委、办、局革委会外,还有公安局、文教办公室、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出版办公室、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交际处、人防办公室、基建委员会、青岛市人民法院等。
1977年2月,青岛市革委会恢复成立了计划委员会,重新设立劳动局,新设对外贸易局;11月恢复设立科学技术委员会。1978年1月设立建筑工程局;3月设立标准计量局;5月设立侨务办公室;7月成立农业办公室;9月撤销市革委生产指挥部;恢复了原市人委的部分工作部门;相继撤销了各市直属单位的革委会。恢复其原有名称。1979年后,又先后恢复、增设了人事局、档案局、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公社企业局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青岛市人民Gov(1980.7~1993.3) 1980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的决定,重新恢复青岛市人民Gov,同月青岛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Gov组织法》选举产生了第八届青岛市人民Gov。8月29日,公布了青岛市人民Gov工作部门设置。至1982年底,青岛市人民Gov的机构有:市府办公室、人事局、档案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处、人防办公室、口岸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局、物价局、经济委员会、交通局、机械局、化工局、盐务局、第一轻工业局、第二轻工业局、纺织工业局、公社企业局、电子仪表局、邮电局、基建委员会、公用事业局、城建局、规划局、建筑工程局、建材工业局、房产局、环卫管理局、园林
绿化管理局、环保局、财贸委员会、财政局、工商局、商业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粮食局、农业委员会、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水产局、气象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标准计量局、外贸局、进出口管理委员会、文教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局、计划生育局、出版办公室。
1983年4月4~10日,青岛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青岛市人民Gov。6月,中共山东省委、省Gov正式批复了青岛市机构改革方案。市Gov的行政机构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不仅将部分行政局转为经济实体,而且合并、撤销了部分直属机构。市Gov保留的工作部门有:市Gov办公室(包括侨务办公室)、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局(包括编制办公室)、劳动局、工商局、统计局、物价局、物资局、商业局、对外贸易局、机械工业局、第一轻工局、第二轻工局、交通局、标准计量局、环境保护局、房产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粮食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档案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外事办公室。新组建、更名和增设的工作部门有:撤销基建委员会和城市建设局,组
建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外仍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市园林管理局与环境卫生管理局合并,组建市园林环卫局;市财政局加挂市税务局的牌子,更名为财政税务局;市计划生育局更名为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广播局更名为广播电视局;增设市审计局。
1984年起,为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市Gov对行政机构又进行了一些局部改革与调整。截至1987年底,青岛市的行政机构有:市府办公厅、人事局、档案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处、人防办公室、口岸办公室、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监察局、民政局、计划委员会、劳动局、统计局、物资局、物价局、经济委员会、交通局、机械局、一轻局、二轻局、乡镇企业局、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旅游局、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局、环保局、环境卫生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局、财贸办公室、财政局、税务局、工商局、商业局、审计局、粮食局、农业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标准计量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文教卫生办公室、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
计划生育委员会。
1988年1月6~11日,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青岛市人民Gov。同年2月,成立青岛市土地管理局和青岛市规划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市Gov工作部门序列,同时撤销市土地管理办公室。3月,决定成立中医管理局,与市卫生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0年1月,设立城市管理委员会。1992年,撤销市教育局和市文教卫生办公室及市职工教育办公室,合并组建青岛市教育委员会。同时撤销市农业办公室、市农业局,组建了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将标准计量局更名为技术监督局。并将市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实行合署办公。同时撤销第一轻工业局。至1992年底,青岛市的行政机构设置为:市府办公厅、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对外经贸委员会、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教育委员会、农业委员会、民政局、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人事局、劳动局、卫生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物资局、技术监督局、审计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工商局、物价局、商业局、粮食局、机械局、交通局、二轻局、房产局、土地规划局、环保局、环卫局、园林局、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乡镇企业局、档案局、机关事务局、旅游局、人防办。 第二篇 行 政
第二章 行政官员
第一节 青岛市旧政权行政官员
总兵衙门
总兵 章高元(1891~?清代正二品)
胶澳商埠督办公署
督办 熊炳琦(山东省长兼任 1922.12~1924.4)
高恩洪(1924.4~1924.11)
王翰章(代理,1924.11)
温树德(1924.11~1925.4)
朱庆澜(1925.5任命,未到任)
坐办 龚积柄(1923.3~1924.4)
张殿魁(1924.4~1924.5)
萧永熙(1924.5~1924.11)
高福生(1924.11~1925.7)
胶澳商埠局
总办 赵 琪(1925.7~1929.4)
会办 刘心源(未到任)
青岛接收专员公署
接收专员 陈中孚(1929.4~1929.7)
接收委员 盛开卫(1929任)
接收助理 汪道慈(1929任)
青岛(特别)市Gov
市 长 吴思豫(代理,1929.7~1929.11)
马福祥(1929.11~1930.3)
葛敬恩(1930.3~1930.9)
胡若愚(1930.9~1931.12)
沈鸿烈(1931.12~1945.9)
青岛市Gov办事处
处 长 丁德先(1941任)
副处长 侯汉卿(1941任)
青岛市Gov
市 长 李先良(1941.1任秘书长,1943.3代理市长,1945.9任市长,1948.8离任)
龚学遂(1948.8~1949.3)
秦德纯(兼,1949.3~1949.5)
孙继丁(代理,1949.3~1949.6)
副市长 葛 覃(1945.10~1948.5)
秘书长 姜可训(1945.10~1948.3)
徐祖善(1948.8~1949.1)
郭大雄(1949.1~1949.2)
孙继丁(兼,1949.3~1949.5)
附 录
德胶澳总督府 1987年11月德国侵占青岛初期,胶澳司令部司令官先后为棣利司(德国远东舰队少将司令,兼,1897.11~1898.2)、托尔柏尔(德国海军中校1898.2~1898.4)。1898年4月设胶澳总督府。
总督 罗绅达(德国海军上校1898.4~1899.2)
叶世克(德国海军上校1899.2~1901.1)
罗尔曼(代理,德国海军上校1901.1~1901.6)
托尔柏尔(德国海军上校1901.6~1904.11)
汪然美隆(代理,德国海军上校1904.11~1906.8)
托尔柏尔(德国海军上校1906.8~1909.4)
卖尔瓦的克(代理,德国海军上校1909.4~1910.4)
托尔柏尔(德国海军上校1910.4~1911.5)
黑乃尔(代理,德国海军上校1911.5~11)
卖尔瓦的克(德国海军上校1911.11~1914.11)
德国侵占时期,总督辖属的部、局、区、会、台、所的负责人均由德国人担任。
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
司令官 神尾光臣(日军中将1914.11~1915.6)
大谷喜久藏(日军中将1915.6~1917.8)
本乡房太郎(日军大将1917.8~1918.10)
大岛健一(日军中将1918.10~1919.5)
由比光卫(日军大将1919.5~1922.12)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期间,其守备军司令部及其直属的部、署、所、场等机构的主要官员,统由日本人担任。
伪青岛治安维持会(1938.1~1939.1)
会 长 赵 琪
常务委员 赵 琪 李德顺 吕振文 周家彦 陆梦熊 姚作宾
委 员 韩鹏九 尹援一 杨玉廷
秘 书 长 吕振文
伪青岛特别市公署(Gov)(1939.1~1945.9)
市长 赵 琪(1939.1任)
姚作宾(1943.3任)
顾问(日籍) 柴田弥一郎(1939.3任)
多田武雄(1940.8任)
绪方真记(1941.9任)
村地卓尔(1942.11任)
折下吉延(1944.5任)
辅佐官(日籍)中村忠充(1939.5任)
村地卓尔(1941.8任)
市政委员 平冈小太郎(日籍,1939.5任)
村地卓尔(日籍,1939任)
中村顺之助(日籍,1939任)
吉泽干城(日籍,1939任)
李德顺(1939.1任)
杨玉廷(1939.1任)
谢祖元(1939.1任)
李仲刚(1939.1任)
方百川 邹道臣 吉田辰秩(日籍) 冈田兼一(日籍) 安藤荣次郎(日籍) 第二篇 行 政
第二章 行政官员
第二节 青岛市人民政权行政领导
青岛市抗日民主Gov(1944.7)
市 长 黎 玉(兼)
青岛市人民Gov(1945.8)
市 长林一山(兼)秘书长 史 甄
青岛市人民Gov(1949.6~1950.9)
市 长 马保三(1950.3免)
向 明(1950.3~1950.9)
副市长 王少庸(1950.3~1950.9)
史 甄(1950.7~1950.9)
秘书长 史 甄(1949.8~1950.1950.7)
青岛市第一届人民Gov(1950.9~1951.10)
市 长 赖可可
副市长 王少庸 张公制
委 员 王桂浑 李 慕 吴若岩 周鸿恩 柳运光 范澄川 徐一贯 徐学高 陆侃如 陈孟元 陈仰之 黄元吉 葛慎修 赵一萍 薛尚实 栾宝德
秘书长 崔 介
青岛市第二届人民Gov(1951.10~1952.11)
市 长 赖可可
副市长 王少庸 张公制
委 员 王桂浑 曲韶华 李 慕 吴若岩 周鸿恩 柳运光 范澄川 徐一贯 徐学高 崔 介 陆侃如 陈仰之 陈孟元 张克俊 黄元吉 葛慎修 赵一萍 薛尚实
秘书长 崔 介
青岛市第三届人民Gov(1952.11~1953.6)
市 长 赖可可
副市长 王少庸 张公制
委 员 王桂浑 王建明 吴若岩 李 慕 宋兹心 金通尹 周鸿恩 范澄川 徐一贯 徐学高 孙汉卿 崔 介 张克俊 陈仰之 陈孟元 陆侃如 黄元吉 葛慎修 郑国仲 薛尚实
秘书长 崔 介(兼,1953.5免)
青岛市人民Gov(1953.6~1956.4)
市 长 王少庸
副市长 张公制 李 慕(1953.7任) 崔 介(1953.7任)
委 员 王桂浑 周鸿恩 王建明 任质斌 宋兹心 金通尹 孙汉卿 徐一贯 徐学高 张克俊 陈仰之 陈孟元 陆侃如 黄元吉 葛慎修 郑国仲
秘书长 范行克(1954.4副秘书长,同年12月任秘书长)
副秘书长 王锡三(1954.12任)
青岛市第一届人民委员会(1956.4~1957.1)
市 长 李 慕
副市长 张公制 崔 介 孙 刚 李光远 王锡三 张蕴珊 王云九 陈孟元委 员丁 韬 王桂浑 王训■ 刘季三 孙汉卿 李信森 宋兹心 辛广义 林一夫 吴桂云 金通尹 范鸿恩 徐一贯 陈仰之 陆侃如 凌爱莲 黄元吉 张一萍 张克俊 张宗胜 汤玉龙 葛慎修 鲁 光 卢仁灿
秘书长 范行克(1956.8免) 张一萍(1956.8任)
副秘书 长亓仲馨(1956.8任) 张一麟(1956.8任) 魏广泽(1956.9任) 王锡三(1956.6免)
青岛市第二届人民委员会(1957.1~1958.6)
市 长 李 慕
副市长 张公制 崔 介 孙 刚 李光远 王锡三 张蕴珊 王云九 陈孟元委 员丁 韬 王少木 王桂浑 王训■ 孙汉卿 江勇为 刘季三 刘泽民 辛广义 吴桂云 陆侃如 陈仰之 范鸿恩 郑家朴 徐一贯 凌爱莲 张一萍 张克俊 张宗胜 张居斋 黄元吉 冯雁忱 邹春光 葛慎修
秘书长 张一萍
副秘书长 亓仲馨 张一麟 张心语(1957.1任) 许云湘(1957.1任) 魏广泽 谭 锋(1957.9任,未到职) 盛文楼(1957.9任)
青岛市第三届人民委员会(1958.6~1961.5)
市 长 李 慕
副市长 张公制 孙 刚 李光远 王锡三 张蕴珊 王云九 陈孟元 郑 干(1959.4~9) 李子敬(1960.1任) 宋兹心(1960.11~1961.5)
委 员 马忠全 马敬铮 王少林 王鸿典 王祖农 王训■ 冯雁忱 孙鸿正 刘特夫 刘泽民 刘季三 李信森 辛广义 毕敬承 范行克 范鸿恩
张一萍 张培林 吴桂云 吴家钜 凌爱莲 徐文园 贾维琴 顾懋林 钟炳昌 丁梧荪 王瑞林 薛廷耀
秘书长 张一萍
副秘书长 亓仲馨 张心语 张一麟 许云湘 魏广泽 谭 锋(1959.1免) 盛文楼 林 ?(1959.3任) 王炳南(1960.3任) 李安世(1960.4任)
青岛市第四届人民委员会(1961.5~1963.10)
市 长 李 慕
副市长 张公制 孙 刚 李子敬 李光远 王锡三 张蕴珊(1963.2去世) 王云九 陈孟元 郑 干(1963.9任) 赵西林(1963.9任)
委 员 丁悟荪 马敬铮 王成信 王训■ 王瑞林 方宗熙 邓和山 邓龙翔 冯雁忱 刘泽民 刘季三 孙鸿正 毕敬承 辛广义 李信森 陈继德
吴桂云 房吉全 赵西林 范鸿恩 张一萍 张培林 张敬焘 徐文圆 凌爱莲 顾懋林 贾维琴 薛廷耀
秘书长 张一萍
副秘书长 亓仲馨 张一麟(1963.4免) 许云湘(1962.2免) 盛文楼(1962.1免) 林 ?(1962.1免) 王炳南 李安世(1963.9免) 李英魁(1962.9~1963.4) 林仲颖(1962.9任) 石风睸(1963.4任)马骏农(1963.4任)
青岛市第五届人民委员会(1963.10~1966.4)
市 长 张敬焘
副市长 张公制 陈友群 郑 干 孙 刚 赵西林 李光远 王云九 陈孟元(1963.12去世) 郭士毅(1963.12任) 王效禹(1965.6任)
委 员 丁梧荪 车 迈 邓龙翔 卢志忠 田浩泉 刘 华 任允文 孙鸿正 李 铮 李嘉泳 陈继德 何传修 张 宣 张一萍 张国锋 张培林
张晦庵 赵芳洲 赵逢珠 侯季五 唐希尧 贾维琴 倪葆根 章 鸣
秘书长 张一萍
副秘书长 亓仲馨(1965.10免) 王炳南(1965.10免) 谭 锋 林仲颖 石风睸 马骏农 刘星华(1963.10~1964.11) 黎 民(1964.6任)
朱建章(1965.6任)
青岛市第六届人民委员会(1966.4~1967.1)
市 长 李元荣
副市长 张公制(1966.10去世) 郑 干 王效禹 由履新 侯季五 王云九 郭士毅 于 波 曾在因
委 员 邓龙翔 王金泉 赵西林 赵芳洲 何传修 张一萍 闫同科 卢志忠 王伦以 王启文 张作典 张培林 章 鸣 丁梧荪 任允文 倪葆根
赵逢珠 李 铮 张晦庵 唐希尧 李嘉泳 田浩泉 贾维琴 马绪涛 韩宝山
秘书长 张一萍
副秘书长 林仲颖 石风睸 马骏农 黎 民 朱建章 谭 锋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1968.2~1971.4)
主 任 杨葆华
副主任 王金泉(1970.4免) 易耀彩 何传修(1971.3免) 李元荣 鞠维信(1970.4免) 杨云良(1969.2~1970.2) 于景瑞(1969.2~1970.2)
宋景华(1969.9任) 郑 干(1969.9任) 段 毅(1970.4任) 韩玉樽(1970.4任) 史世屏(1970.4任) 齐 威(1969.8~1970.4)
裴维增(1971.3任) 郝建秀(1971.3任)
常 委 陈新华 邓龙翔 林之岐 孙寄尘 耿焕林 邵明昭 李树荣 杨永凯 郭士毅 高志宏 张汉祥 李守丰 季铭玲 乔吉全 鞠洪林 孙相银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1971.4~1972.7)
主 任 易耀彩
副主任 李元荣 杨云良 宋景华(1971.11免) 郑 干 段 毅 韩玉樽(1971.1免) 史世屏 裴维增 郝建秀 王霄汉(1971.7任) 张云武(1971.8任)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1972.7~1973.10)
主 任 马忠全
副主任 李元荣(1973.7免) 杨云良 郑 干 段 毅(1973.8免) 史世屏 裴维增 郝建秀 王霄汉 张云武 邓龙翔 刘众前 高启云(1973.1~8未到职)
王保民(1973.1~7未到职)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1973.10~1976.10)
主 任 刘众前
副主任 杨云良 郑 干 史世屏 郝建秀 杨坡兰 李 克(1975.8任) 郭士毅(1975.8任) 刘维理(1975.8任) 武 杰(1975.8任) 周化南(1975.8任) 李秉政(1975.10任) 王世敏(1975.8任)
秘书长 (缺)
副秘书长 刘明亮(1974.2任)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1976.10~1978.7)
主 任 刘众前
副主任 杨云良 郑 干 史世屏 郝建秀(1977.12免) 杨坡兰 李 克 郭士毅(1977.10免) 刘维理 武 杰 周化南 李秉政 王世敏
牟 周(1977.11任) 张 宣(1977.11任) 赵明甫(1977.11任) 陈宗元(1977.11任)
秘书长 (缺)
副秘书长 梁云桥 宋玉珉(1977.2任) 刘明亮(1977.12免)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1978.7~1980.7)
主 任 刘众前(1980.1免) 李秉政(代理,1980.1任)
副主任 郑 干 刘维理 李秉政(1980.1免) 张瑞厚 武 杰 牟 周 张 宣 赵明甫 陈宗元 王世敏 周化南 张一萍(1979.7任)
韩洪勋(1979.7任) 王稔五(1979.7任) 陈波萍(1979.7任) 许善义(1979.7任)
秘书长 牟 周(兼,1978.9任)
副秘书长 梁云桥(1978.9任) 马骏农(1979.2任)
青岛市第八届人民Gov(1980.7~1983.4)
市 长 李秉政
副市长 陈宗元 牟 周 韩洪勋 王稔五 许善义 陈波萍 宋玉珉 郭松年 郑守仪 胡延森 臧 坤(1982.1任)
秘书长 牟 周(1981.1免) 李延令(1981.1任)
副秘书 长梁云桥(1981.1免) 宋玉珉(1981.1免) 刘 涛(1981.1~1982.11) 马骏农 王鸿典(1981.1任) 田怀端(1981.1任) 项锡洲(1981.5任)
吴希善(1983.3任)
青岛市第九届人民Gov(1983.4~1988.1)
市 长 臧 坤(1986.6免) 郭松年(1986.6免副市长,任市长)
副市长 秦家浩 宋玉珉 许善义 胡延森 施稼声(1998.1免) 张惠来(1984.2~12) 徐世甫(1986.6任) 董尧春(1987.8任)
秘书长 李延令(1987.3免)
副秘书长 马骏农(1984.8免) 王鸿典(1984.8免) 田怀端 项锡洲 吴希善(1984.9免) 闵祥超(1984.8任) 刘 涛(1984.8任) 左克智(1984.8任)
孙同明(1986.1任)
青岛市第十届人民Gov(1988.1~1993.3)
市 长 郭松年 俞正声(1989.5任副市长,9月任代理市长,1990.3任市长)
副市长 秦家浩 宋玉珉(1990.11免) 胡延森 董尧椿(1990.11免) 徐世甫 程友新(1988.1任) 张先平(1990.3任) 王增荣(1990.11任)
李乃胜(1991.3任) 刘延谟(1991.7任) 严敦善(1991.7任)
市长助理 田怀端(1988.5~1991.1) 梁有新(1991.7任) 张国植(1991.7任)
特邀顾问 董尧椿(1991.7任) 吕墨池
秘书长 吴希善(1988.3~1990.11) 刘鹏贤(1990.11任)
副秘书长 闵祥超 刘 涛(1991.1免) 田怀端(1988.5免) 项锡洲(1990.11免) 孙同明(1991.1免) 张曰明(1988.12免) 毕玉岩(1988.5任)
张 锐(1988.5任) 梁有新(1990.2~1991.7) 李春霆(1990.9~1991.4) 孙文虎(1990.9任) 孙 杰(1990.9任) 冷绪立(1990.12~1991.2)
陈龙泉(1991.7任) 朱九卿(1991.8任)
附 录
解放青岛行动委员会(1945.8)
主 任 刘仲华(胶东军区政委兼)
副主任 丛烈光(中共青岛工委书记兼)
青岛市准备接管委员会(1948.10)
主任委员 薛尚实
委 员 宋子成 王卓青 王云九 李佐长 曲及先 陈 超
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1949.6~11)
主任委员 向 明
副主任委员 赖可可 谭希林
委 员 彭 林 刘 涌 贾若瑜 王少庸 马保三 薛尚实 刘 坦 冯 平 第二篇 行 政
第三章 行政职权
第一节 青岛市旧政权行政职权
总兵衙门职权 总兵衙门职掌胶澳官署军政大权。其主要行政职权是:“综治军民,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修场封疆”。总兵衙门具有奏议咨请权,即对地方重要事务,有奏请裁可或咨请朝廷有关部、院商酌而行的权力;制定例章权,即有权制定胶澳地方军、政、民需当遵守的法规、章程、条例;奏请升调黜免文武官吏权,即有权对胶澳总兵以下文武各官,进行奏请行使升调或黜免;监督文武官吏权,即对本域地方文武官员,有权监督、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的意见;此外还具有对外交涉权、财政关税监理权等。
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局)行政职权 按照北洋Gov的命令,督办公署和督办的主要职权是:管理青岛民政各官及巡防警备;并受省长公署之特别委任,监督青岛财政及司法行政;掌管胶澳官署其他一切行政事务;有权稽核赋税出纳;负责官吏考核、经征呈报对官吏的任免奖惩等等。具体职权有:一、就督办公署之内的行政事务,依其职权或特别委任,发布公署令;二、对于所辖部门机构的命令或处分,认为违背法令、妨害公益或逾超权限,有权停止或撤销;三、有权对辖属官吏的应付惩戒或应给奖励者,报呈省长公署核办;四、有权对驻商埠巡防警备各部队行使管制与调遣;五、有权监督埠内财政、税赋、司法及其他特别官署之行政事务。
青岛(特别)市Gov行政职权 根据《国民Gov建国大纲》及南京国民Gov行政院颁布的《市组织法》而制定的《青岛市Gov组织法》,规定Gov的主要职责是:综理青岛全市政务。在不抵触中央法令或省Gov规定的范围内,对青岛行政的一切事项有发布命令、指示权力;有制定单行规程或条例权力;对辖属各机构的指令或处分,认为有违背法令逾超权限或其他不当之处有废止或撤销权力。
青岛市Gov设市长一人(个别情形下曾设过副市长一人),市长由南京国民Gov任命。市长全权指挥、监督青岛市各级行政官员执行职务。
市Gov设市政务会议制度。市政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参事、各局局长等成员组成。市政务会议有权决议下列重要事项。一、关于秘书处、各局、会、台、所的组织细则;二、关于全市的单行条例和规则、办法;三、关于全市的财政预算、决算事项;四、关于课税、捐募、市债及公共事业;五、关于市Gov辖属各局、处之间权限争议事项;六、关于青岛地方自治及区乡建设事宜;七、关于咨调所属军警团队绥靖地方事项;八、关于Gov所属主要行政官员任免奖惩事项;九、其他市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市政务会议审议的事项。
市长的职权是:召集市政务会议,会议时为主席;代表市Gov执行市政务会议决议;指挥、监督全市各行政机构的政务决议执行;处理市Gov日常及紧急事务。市长的职责是:市Gov重要政策及工作计划的提示及决定;全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扼要提示;拟定法规前,重要原则的提示及采择;全市辖局机关官员的任免与考核;指导、检查各局、处、会、台、所的职责与工作;依法决定动支经费;重要案件的处理及变更方式;决定重要新案。
附 录
德胶澳总督府职权 德国侵占青岛时期,胶澳总督府直接隶属于德国皇帝,掌管和行使德皇授予的职权。管辖胶澳地区的军、政官员,负责处理军政事务。凡胶澳租借地的军事事项,统由总督府军事部掌管;总督府民政部负责一切民政事项;总督府经理部负责处理会计财务事宜;工务部负责公用事业及土木建筑工程;参事会为总督府之咨询机构,凡起草法令、编制预算等均由参事会协议,但无决定之权。总督府辖属各部、局、会等行政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在政治上实施全面持久战略,巩固强化其殖民统治,制定颁布各种规章、办法、制度、条例;在军事上扩张设防,筑营叠堡,完善其军事地位;在经济上建港筑路,进行开发掠夺,掠取青岛和山东资源;在文化上实行奴化教育,并建堂施教扩张宗教,渗透宣扬德国殖民思想体系。
日本青岛守备军司令部职权 日本第一次侵占青岛时期,对青岛实行军事管制,并实施残酷的军国主义恐怖政策,强化日本殖民统治地位。青岛守备军司令部主要是执行日本天皇旨意,掌管青岛的军政大权;承担占领地区的武装警备,管辖民政事项,并负责监督保护山东胶济铁路及其附属矿山的经营与管理。司令部辖属的陆军部,负责掌管青岛的有关军事事项,民政部统辖除军事事项以外的所有机关及其行政事项。守备司令部及其辖属的部、署、所、场等机构的具体职责为:策划、动议、审定、决策青岛军、政、民的一切事务;制定各种条约、章程、条例、法规;组织调动军警及特务组织,镇压青岛人民;垄断和控制青岛的经济命脉,肆意掠夺侵吞青岛及山东的资源、物资和财产。
日伪政权行政职权 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时期,伪青岛特别市公署和伪青岛特别市Gov,主要是执行伪华北临时Gov(1940年改称华北政务委员会)公布的《省、市公署组织大纲》的有关规定,掌管综理青岛的行政事务。伪市长综理伪政权的全部市政公务,职掌青岛政治、军事、经济、社会大权,并有权指挥、调配全市所属机关、职员及伪警、团队。由伪市长、秘书长和日伪各局长、顾问、辅佐官、市政委员组成市政会议,会议有权决议下列事项:一、发布市令,制定青岛单行法规和处分公产;二、确立市县区行政区划及地方自治变更事项;三、关于全市行政设施、规划建设事宜;四、关于财政、税务、预算、决算及缔结契约事项;五、关于伪市公署Gov机构、官吏的任免奖惩事项;六、其他伪市长认为应行决议之事项等。 第二篇 行 政
第三章 行政职权
第二节 青岛市人民政权行政职权
解放前,青岛的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大致经历过两个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的青岛市抗日民主Gov和解放战争时期的青岛市人民Gov。前者是接受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和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的领导;后者是接受山东省Gov和山东省人民Gov的领导。其行政职权是依据《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组织大纲》和《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以及《山东省Gov办事通则》、《山东省人民Gov办事通则》的规定,结合青岛的实际而制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领导和推动全市人民政权的行政工作;传达和贯彻中共中央和省Gov的方针政策、命令、指示;计划和指导全市地方武装和群众民兵武装的动员、组织、训练、作战事宜;指导和维护全市政治、军事、经济、文教、建设工作;领导和督促所属各县区执行法令政策;提呈任免、奖惩所属主要工作人员和其他地方应兴应革事项。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随军入城办公。军管会是全市最高权力机关,负责统一领导全市的军事指挥、行政管理、清理接管及其他一切党政军民工作。军管会的基本职权是镇压反革命分子,肃清反动武装残余势力;系统清查接管城市,恢复城区秩序,建立革命政权,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正当权益;保证城市政策的正确执行,有秩序清查接管旧政权;协助工人、职员、学生、市民和其他劳动群众组织起来,作为城市革命政权的可靠群众基础。
随着青岛解放后城市秩序的好转和接管工作的全面完成,至1949年11月,军管会的行政职权均由青岛市人民Gov行使。
青岛市人民Gov行政职权(1949.6~1956.4) 根据1950年1月6日中央人民Gov政务院颁发的《市人民Gov组织通则》和山东省人民Gov制定的《市人民Gov组织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青岛市人民Gov暂行组织条例》,明确规定了青岛市人民Gov委员会在山东省人民Gov委员会的领导之下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上级人民Gov的决议和命令;二、实施本市人民代表会议通过并经山东省人民Gov批准的决议案;三、拟定本市市政有关的暂行法令条例,并报告山东省人民Gov批准后施行;四、遵照中央人民Gov政务院关于任免工作人员之暂行办法,提请上级人民Gov任免或批准任免主要行政人员,并在市的职权范围以内任免上述人员以外的行政人员;五、在国家概算或预算规定范围内编制本市的概算或预算及决算,提经市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并报呈山东省人民Gov核准后执行;六、
统一领导和检查本市人民Gov各部门的工作。
青岛市人民委员会行政职权(1956.4~1967.1)按照1954年9月2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拥有下列职权:一、根据法律、法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并且审查这些决议和命令的实施情况;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四、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委员会的工作;五、停止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的执行;六、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和指示以及下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七、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八、执行经济计划,执行预算;九、管理市场、
管理地方国营工商业,领导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初级阶段改造;十、领导农业、手工业生产和互助合作事业;十一、管理税收工作;十二、管理交通和公共事业;十三、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优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十四、管理兵役工作;十五、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十六、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十七、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行政职权(1967.1~1980.7) 青岛市革命委员会的前期为党政合一机构,拥有党、政、财、文等一切权力。1975年8月,恢复中共青岛市委,并撤销市革委会政治部之后,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始成为行政机构。
根据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市革命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同时又是市人民Gov,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国家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后期的主要职权是:负责青岛市行政区域之内的法律、法令的执行;领导地方的初级阶段革命和初级阶段建设;审查和批准地方的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决算;维护革命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后来,又根据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青岛市革命委员会的性质改为:市革命委员会,即市人民Gov,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构。据此,市革命委员会的职权改为: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布决议和命令,依照法
律的规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
青岛市人民Gov行政职权及主要工作制度(1980.7~1993.3)
行政职权 依照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Gov组织法》的规定,1980年7月青岛市革命委员会改称青岛市人民Gov。青岛市人民Gov是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青岛市的国家行政机构,对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市人民Gov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Gov的工作;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Gov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六、保护初级阶段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八、保障少数
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议制度 市Gov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一、市Gov全体会议。一般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Gov序列的各委、办、局的主任、局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每年一般召开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Gov和市委、市人大的重要指示和决议;决定和布署市Gov的重要工作;通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其它重要情况;讨论决定需要由市Gov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二、市Gov常务会议。市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组成,由市长或协助市长抓全面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Gov、中共青岛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指示、决定和决议;听取各副市长和市Gov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审定向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
会的重要报告;讨论市Gov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市长的重要讲话稿;审议关系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其长远规则、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等;制定市Gov一个时期的工作计划;研究制定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制定市Gov职权范围内的重要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措施;研究处理市Gov部门和下级Gov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讨论市区建设规划、重要机构设置以及重点工程项目的安排意见;讨论审定下级区划调整意见;讨论需要由市Gov决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和奖惩的问题;讨论需要由市Gov常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三、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组成,市长或市长委托副市长召集和主持,秘书长列席会议。主要研究处理市Gov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四、市Gov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或由市长、副市长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召集。主要研究处
理分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分工负责制度 一、市Gov实行市长负责制度,市长主持市Gov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二、市长召集和主持市Gov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Gov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市Gov常务会议或市Gov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处理。三、市长、副市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四、市Gov发布的决定、命令和重要的地方性规章,向省Gov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任免人员名单,由市长签署。五、副市长按照各自的分工或市长的委托,做好工作。涉及两个副市长分管的工作,要主动协商处理。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市长申报。对于带有方针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市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请示报告制度 一、需向上级Gov报批或报告的事项:按照规定需报呈上级Gov审批的区划调整、机构变更、市Gov工作情况的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及需要报请上级Gov审批的其他重大问题。二、需向市委请示报告的事项:市Gov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市国民经济年度计划、长远规划和财政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的安排;行政区划的调整和建设规划的审批;机构的设立、撤并和管理体制的重大调整及市Gov各委、办、局级干部任免调配的建议;涉外重大活动和重大经济项目的确定;市Gov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面工作安排意见和执行情况;需要报请市委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三、需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事项:一定时期内的市Gov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安排及决算情况;按照组织法规定,需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市Gov工作
人员任免事项;属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需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四、市Gov各部门的请示报告:市Gov各部门对于主管工作涉及到的方针、政策的计划、组织方面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各部门的主任、局长因公因事外出,必须事前向分管的副市长或市长打招呼。
文件审批制度 一、市Gov各委、办、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本部门下发;需要几个部门联合下文的,应由主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会签,一般不必报送市Gov审批。二、上级Gov和上级业务部门发市Gov的文件,下边向市Gov的请示、报告,由秘书长阅批,送市长、副市长批示,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一个部门办理有困难的,由秘书长召集有关部门协调。三、市Gov各部门需要以市Gov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及建议市Gov批转或批复的文件,均由主办部门代市Gov起草,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必须商量会签,然后送市府办公厅进行文字把关后,报请领导签发。四、各部门对市Gov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办理。急件和电报随到随办。重要事项的办理情况,要及时汇报。
协商对话制度 一、市Gov通过宣传工具,加强对政务活动的报道,提高政务活动的开放程度,使群众了解情况,充分发挥舆论对市Gov工作的批评和监督作用。二、强化和完善市Gov与人民代表对话制度,市长、副市长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办好“市长公开电话”。对政务工作的重大问题,在市Gov决定前,通过适当渠道进行协商对话,听取群众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对市Gov工作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及时给予答复,并认真研究、采纳,积极改进工作。三、市Gov的文件和市Gov会议的内容,宜于公布的,经秘书长同意,可以向社会公布。四、市Gov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对公众社会影响较大的重要事项,由市Gov发言人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举行“新闻发布会”。 看看,学习学习啦。[url=http://www.hanfenghe170.cn][color=White]激情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hanfenghe170.cn][color=White]品色[/color][/url][url=http://www.jiqing008.cn][color=White]成人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jiqing008.cn][color=White]成人激情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jiqing008.cn][color=White]一夜情[/color][/url][url=http://www.jiqing008.cn][color=White]激情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520yiyeqing.cn][color=White]品色[/color][/url][url=http://www.520yiyeqing.cn][color=White]激情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520yiyeqing.cn][color=White]成人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520yiyeqing.cn][color=White]裸聊网站[/color][/url][url=http://www.pinse520.cn][color=White]成人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520semo.cn][color=White]成人激情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pinse520.cn][color=White]品色[/color][/url][url=http://www.520semo.cn][color=White]一夜情[/color][/url][url=http://www.pinse520.cn][color=White]一夜情[/color][/url][url=http://www.520semo.cn][color=White]裸聊网站[/color][/url][url=http://www.pinse520.cn][color=White]激情视频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mmsex520.cn][color=White]激情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jiqing008.cn][color=White]成人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mmsex520.cn][color=White]成人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520semo.cn][color=White]成人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mmsex520.cn][color=White]一夜情[/color][/url][url=http://www.jiqing008.cn][color=White]激情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gegelai.cn][color=White]成人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mmsex520.cn][color=White]成人聊天室[/color][/url][url=http://www.gegelai.cn][color=White]品色[/color][/url][url=http://www.hanfenghe170.cn][color=White]裸聊网站[/color][/url][url=http://www.hanfenghe170.cn][color=White]激情美女[/color][/url][url=http://www.hanfenghe170.cn][color=White]美女激情[/color][/url][url=http://www.pinse520.cn][color=White]激情聊天室[/color][/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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